《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 第1章 《又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 作者:瑞者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楔子 妈呀,见鬼了! 杨曼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差点被吓得半死。 她本来好端端的在家里睡觉,最近工作忙,天天加班到半夜,累死她了,好不容易到了周末,正想睡足十二个小时好好补眠,谁知道睡到一半,耳边就听到阵阵哭声,全是女人的哭声,又尖又细,还杂得像有人拿着钢条在金属栏杆上划。 “谁吵我睡觉,去死了。” 杨曼平时很低调,很少发脾气,在人多的地方就像个透明的隐形人,连说话都是低声细语的,不靠近都很难听得清,但是一旦发起脾气是可怕的,尤其是睡眠不足的时候,杨曼活了三十年,只信奉过两句话,一句话是“睡眠不足是美容的天敌”,另一句话是“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所以,她不能容忍别人破坏她的美容觉,本来就长得普通了,再不好好保养,怎么能出去见人,所以再好的脾气也禁不住发作了。 可是,她的怒吼没有发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喉咙痛得像哑了一样,没等她弄明白为什么喉咙会痛,就看到了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一个个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哭得那叫一个阴风缭绕。 于是,杨曼很合作的晕了过去。 忘了介绍了,杨曼生平最大的一个弱点就是:怕鬼。 虽然身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时代女性,应该拥有一定的唯物理论知识,但是胆子小是天生的,没治。晚上走个夜路还得不停的念阿弥佗佛,脖子上挂着高僧给开过光的佛像,手腕上戴着高僧戴过的佛珠,包里除了必备的化妆品之外,还塞了一本金刚经。 这女人的胆子,已经小到相当的程度了。 杨曼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二天之后了,醒来的时候,屋里已经安静了许多,至少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没有了,哦不,是只剩下一个人。 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长得还挺清秀,眼睛哭得红红的,活脱脱像只小白兔。虽然杨曼胆子小,但是还不至于让只小白兔再给吓昏过去,于是滴留着眼睛打量起来。 这时候她才看清楚,原来这白衣是孝衣,而且还是现在很少见到的麻料,看上去粗糙得很。小丫头的头发上还插了朵白生生的绒花,越看越像个小萝莉。正在杨曼打量的时候,小丫头也发现她醒了,顿时惊喜道:“夫人,你终于醒了,小雁好开心。” 原来这丫头叫小雁,杨曼想说什么,可是喉咙还是痛,只比第一次醒来时好点,勉强能发出沙哑的“啊啊”声,只是离说话还有段距离。 “夫人,你别说话了,大夫说你上吊的时候,喉咙被勒得太紧,三五天里说不得话。小雁这就去给你煎药,喝了药很快就好的。”小丫头走了两步,又眼泪汪汪的回头,“夫人,你可千万别再想不开了,你若去了,让小雁怎么办呢?” 小丫头又说了一会儿劝慰的话,只听得杨曼莫名其妙,她才刚醒来,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更不明白为什么这小丫头左一句右一句让她别想不开。 她干嘛要上吊,活了三十年,连个男人的手都没牵过,让她死她还舍不得呢。 小丫头出去以后,杨曼实在躺不住了,从床上爬了起来,这时才发现,这床居然是那种复古的雕花床,她好奇的研究了一下床上的雕花,床头上雕的是百鸟朝凤,床顶雕的是天女散花,床沿下方雕的八仙过海,床背面居然还有一副祝寿图,简直看得她眼花缭乱。 这床不会是古董吧,雕刻得这么精美,一定很值钱。 看够了床,再打量屋内,居然全是复古的,窗户是纸糊的,家具摆饰完全就是古色古香,咦,连镜子都是铜的,杨曼怀疑的伸手摸了摸镜子,这真是铜的?不会是仿的吧。 刻意掂了掂重量,是铜的,杨曼确定了,仿的不可能有这么重。不过铜镜真的能照人吗? 这女人,胆小归胆小,好奇心还挺重,居然真的把脸凑过去,对着镜面照了照。 可是这一照,就给照坏了,只见杨曼两只眼睛立时鼓了起来,就像河里跳上来的青蛙。 然后她还使劲掐了自己一把,把手背都捏肿了。 妈、妈、妈呀……两眼一番,她再次晕了过去。 不是见鬼了,也不是做梦。 她——杨曼,一个受过高等教育、除了怕鬼这个弱点之外尊重一切科学、尊重满天神佛的新时代女性,在某个补眠的周末,穿越了。 铺垫1 宋,景佑初年。 初入腊月,正是小寒刚过,大寒未至时节,泥道上,落叶堆积,却是生生被归家的旅人踩出一条道来。天气寒冷,行人多半行色勿勿,也有那走累的,看到路边有一茶棚,炉下柴火不断,炉上热气蒸腾,便忍不住要往那里坐上一坐,让小二端上一碗热姜茶来,咕噜一口下肚,便似一股暖气从丹田处生出,人也热乎了。 眼看着天色尚早,而那城门已在不远处,累了的旅人也不急着赶路,三三两两的坐在茶棚里,有布幔挡风,有热姜茶暖身,再看身边虽然认得的人没有几个,却是个个带有风尘之色,肩上还背着一个搭裢,里面鼓鼓囊囊,哪还不知都是些出外经商的人,有所获得,便要在这腊八日前赶回家中祭祖团聚。 于是,相互之间便有了那攀谈之意,或问何处生意好做,或问何处有趣事怪事以供笑谈,或夸耀自己一年奔波所获几许,也有那生意失败垂头丧气的,多也能得到些安慰,更有慷慨者,随手便替他付了钱茶。虽未必相识,也是同乡,些许帮助还是有的。 正在聊得热闹间,忽有个脚夫,素来耳尖,对自家主人道:“有车来了,乖乖,双马拉辕,车重声空,必是富贵人家。” 却原来,这脚夫常年帮人挑担,大江南北,不知走过多少趟,又因耳尖,听声不忘,便能区分出普通货车与载人马车不同,而载人马车又有大车小车之分,小车必定车轻而声实,大车必定车重而声空,想那马匹又岂是寻常人家养得起的,自是大富大贵之家才舍得拿来拉车,寻常人家,有头倔毛驴代步就不错了。 那主人是个中年商人,行商十余年,时常雇佣这脚夫挑担,素知脚夫听声厉害,从未有听错过的,有时与人拿来打赌,还能小赚一把,因而这脚夫一说,他便不禁向茶棚外探去。 片刻之后,果见一辆马车从那弯脚处缓缓行来,前头有家仆引路,后头有随从相护,莫不是抬头挺胸神气活现之辈,便是连那两匹拉车的马,瞧着也精神得很。 更不提那马车车厢,车顶雕刻着繁复的平安纹,车前挂起着两盏七彩琉璃灯,车身装饰得华美大气,马车刚刚从茶棚前过去,却已有那做丝绸生意的商人眼尖,低低的惊呼起来:“看,那车窗帘子是用天青绸做的。” 至此,人人相信这辆马车,不是一般富贵人家了。天青绸虽非特别珍贵,但也算价格不菲,一般富贵人家便是拿来做衣物,也要留待过节时才穿,岂得舍得拿出来做马车的帘子。 “瞧这马车向着城门而去,随者众多,均是一派喜色,想来也是家在城中,眼见家门在望,因而心中喜悦。我无锡之地,若论富贵,别无他姓,便只有那梅里吴家了。” 却又有那见识之辈,妄自揣测,竟也让他猜了个准,只是车中人到底是谁,却是猜不出来了。 这时茶棚小二过来添水,闻言便笑道:“客倌可猜得真准,这马车出城时,小子也见过,车内之人,也略知些些,便与大家分说一二,以做茶谈。” 茶棚中人顿时俱是大喜,便有人道:“我等在外奔波一年,家乡之事,鲜有听闻,如此,便请小二说说。” 其实这也是茶棚惯例,路上奔波劳苦,旅人自然喜欢听听那些富贵人家的闲事解闷,而小二也不是白讲,便如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一般,是要收钱的,虽说商人大都精明吝啬,但只是逐利本性,真正成了那守财奴的,万中无一,几个铜子,这些商人们还不放在眼中。 小二也不客气,收了铜子,道:“你们一年不曾回乡,大概不知道,今年十月,吴家三郎娶了琅琊王家的姑娘,当时那排场,你们没看到啊,光是摆在外面的流水席,就摆了整整三百六十五桌,满桌子的鸡鸭鱼肉,看得人眼馋肚也馋。” “为什么只摆三百六十五桌?”有人问了。 “不懂了吧,我听城门口那算命先生说了,这是要凑足周天之数,方才圆满。” 小二口沫横飞,说得那叫一个流利,显然并不是第一次给人说了。 “对了,那琅琊王家你们知道吗?那可是一个大家族啊,跟咱们梅里吴家比起来,半点也不差,他们是王氏正统,咱们是吴氏正统,一般的高贵。话说人家以前出了个特别有名的叫什么来着,就是那写字写得特好的……” 显然,已经把这点子事说过很多次的小二是知道那个人叫什么的,他却偏偏不说,反而去问那些等着听闲话的商人,商人们能有几个读过书的,认得那几个字也就写写算算,让他们说什么名人典故,那就真是抓瞎了。 这也是小二故意要在人前显摆他的学问,见无人能答,便得意道:“那人叫王曦之,写得一笔好字啊,听说前朝的那些达官贵人们最喜欢收藏他写的字,哪怕是随便抹一笔,都比你们这些人跑上十年的货值钱。” 第2章 却有人看不惯小二这副得意相,不耐烦道:“谁要听你说什么写字,不就那什么鬼画符嘛,到了阎王殿说不定还能吓唬吓唬那些小鬼,你却说说,那王家姑娘如何?” 大凡男人聚在一起,都喜欢说女人的事儿,便如同女人聚在一起,都爱说男人如何如何,这是天性。 小二也不恼,笑嘻嘻道:“那新嫁娘如何,我一个小二,哪里能知道,客倌若是胆大,倒不妨亲去吴府看看。” 这话引得茶棚内一阵哄笑,若真能亲去吴府看新嫁娘,谁又在这里听小二呱噪,有那会意的,知道小二这是故意卖关子,实际是在讨铜子了,便放了两个铜子在桌子,小二眼明手快的收了,才又继续道:“要说那王家姑娘如何,小子没有亲见,却是不敢乱说,只听城内有个喜娘曾经透露,说那王家姑娘,哦不,应该称做吴三少夫人,长得面慈心善,端庄美丽,活脱脱就是庙里一尊观音相。” 却又有人心思灵活,已是反应过来,道:“莫非刚刚过去的就是这位吴三少夫人?” 小二一拍大腿,高声道:“对呀,新嫁娘过门,三朝就该归宁了,只是琅琊路远,这不,现在才回来,正好回家过腊八呀。” 他这一提腊八,倒是把这些听闲话的人给说醒了,他们也想家了,想家中老父老母,想娇妻爱儿,立时便再没了听闲话的心情,纷纷付了茶钱,匆匆到了城门口,交了那入城税,便脚不停步的往家中赶去。 那小二也不在意,打扫了桌椅,又去炉下烧水,不多时,便又有第二批旅人们到这里来休息片刻,喝口热茶,听听闲话,也教那小二又赚了几个铜子。 铺垫2 说起梅里吴家,莫说这无锡城内,怕是整个江南,上至八旬老者,下至三岁小儿,没有不知道的,原因无他,只因这梅里吴家,实是江南第一望族,论传承之正统、血脉之纯正、渊源之流长,半点不在那琅琊王家、陈郡谢家、汝南周家、彭城刘家、清河崔家之下。 有道是天下吴氏出泰伯。 传说,泰伯是周太王的长子,为了让自己的弟弟登上王位,而避到无锡梅里隐居,后建立勾吴国。泰伯后人,几经纷乱,后来改姓为吴,便以这无锡梅里为宗源之地,遍布中华大地,其间倒也出过几个比较著名的分支,但终究不比本家强势,何况梅里是泰伯埋骨之地,吴氏后人在吴王墩西南麓修建了泰伯庙,说是庙,其实也相当于吴氏祠堂,每年三月初三,分布于各地的吴氏族人就要回来祭祀泰伯。 而掌管祭祀事宜的,自然非梅里吴氏一脉莫属。 要说这梅里吴氏,半点不负正统之名,远的不说,就说本朝太祖皇帝灭南唐、征后蜀,那时的梅里吴家,是曾老太爷当家,给太祖皇帝献钱献策,还亲送百余吴家子弟入军杀敌,十个去的,九个再也不能回归梅里,算得是个开国功臣。 太祖皇帝原欲重赏吴家,可是那位曾老太爷竟是个极有眼力的,早早看出太祖对那些武功出身的功臣们颇有忌惮之意,吴家虽然也有献钱献策,但到底还是军功多些,那些战场上活下来的吴家子弟,多半在军中占了高位,甚至还出一位将军,这些人联合起来,势力不小,最是惹眼。曾老太爷也是魄力十足,拿定主意就壮士断腕,让这些吴家子弟全部放弃到手的荣华富贵,回归梅里。 果然,不久之后,太祖皇帝就杯酒释兵权,不得不说,曾老太爷远见卓长。曾老太爷亡故之前,还不忘嘱咐子嗣,终此一朝,吴家不得以武功入朝,当以文章立身。这却又应了太祖皇帝那句“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所以,吴家能兴旺至今,也在情理中。 因遵了曾老太爷的教训,吴家从此重文不重武,吴老太爷在太宗景德年进士及第得了个一榜探花,入礼部从九品司务一直做到二品天官,因吴家之功,后被加授开国子爵,食邑五百户。直到曾老太爷亡故,吴老太爷必须接掌吴氏一族,才不得不辞官回梅里,当了族长。 吴老太爷膝下有三子一女,长子吴坦之,继承了爵位,因降一级,为开国男爵,食邑三百户,也是进士出身,官至户部侍郎。 次子吴隐之,却是个风流才子,中了进士后被外放到那有名的鱼米之乡美人窝苏州任知府,还纳了名妓郑婉清为为妾,在江南文人中被传为风流佳话。 三子吴显之,与两个哥哥脾性大不相同,竟是个火爆性子,而且还好武,不遵家训,不读文章,整天就喜欢和一帮游侠儿混在一处,吴老太爷在世的时候,不知挨了多少板子也不见改,更在吴老太爷过世之后,径自提出分家,然后举家搬至通州,当了个小小的五品团练使,却是兄弟三个中最没有出息的。 吴老太爷过世之后,吴坦之理所当然成了族长,也辞官归乡,在梅里这个山清水秀之地,过起了逍遥日子。 这吴坦之也有二子一女,只是长子吴寅命格不好,天生体弱多病,不到二十岁上,就一病呜呼,留下寡妻幼子好不可怜。而次子吴宣又年纪幼小,以至于这十年来,吴家长房嫡脉,竟远不如前代兴旺。 也因为这个原因,如今梅里最显强势的,倒反而是曾老太爷的第六子一脉,那位吴六太爷,虽然老迈,但精神还足。当年曾老太爷生有九子三女,到如今活下来的,也不过是这位吴六太爷和另一位吴八太爷,只是因吴八太爷是庶出,在吴家无论地位还是身份,都远远及不上这位吴六太爷。 因而,吴六太爷便也成了吴家资格最老的一位长辈,连族长吴坦之也要礼让他七分。 前面茶棚小二口中所说的那位王家姑娘,便是这位吴六太爷嫡亲的第二个孙子吴宜新娶的妻子。 那吴宜今年二十有二,自小就模样儿好,会说话,极得吴六太爷的喜欢,心肝宝贝一样宠着护 着。而吴宜不负所望,去年便中了个三甲进士,因京城无合适的官缺,他又不肯屈就那贫穷苦寒之地,便使了点银子放了个候补,只等有了肥缺便要去顶上。名次虽然排在末尾,却远比他那个不成材的哥哥出息多了。 吴宜的哥哥叫吴宵,却是个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整日里寻花问柳走鸡斗狗,日子过得好不快活,只是这等消极,自然就不得吴六太爷的喜欢,索性在府里划了个院子让他单独住着,眼不见为净。 这吴宜在家中既得宠,自己也出息,如今又娶得一个出身高贵、美貌非常的妻子,更是春风得意,意气风扬,想来只要没有意外,此后官途将一番风顺,前途无量。 新娘三朝回门,这一路上,小夫妻俩也没少游玩一番,要不是腊八将至,怕是还要玩上大半个月才回来呢。 新人 这天回到无锡,梅山那里早有家人得了信,打扫的打扫,洒水的洒水,站门的站门,远远看着马车来了,几个站门的家人便兴奋的高喊:“三公子回来了……三公子回来了……” 吴宜在宗族中行三,所以家仆外人一律称为吴三公子,而家中长辈、同学好友一般都叫他吴三郎。 马车刚刚停下,吴家院里便有一大堆婆子仆妇使女涌了出来,在地上铺了红毯,然后两个仆妇才拉开车门,恭敬道:“请三公子、三少夫人。” 车门开了,先出来的是吴宜,后头才有两个十四、五岁的小使女将那位三少夫人扶了下来。 但见这吴宜身高七尺,面相白净,端是一副英挺相貌,又穿一件武候锦袍子,因是新婚,色彩极艳,更衬得他面如白玉,风度翩翩。 旁边的三少夫人,出身于琅琊王家,闺名一个秀字,小名便唤做秀娘,生性喜素,最看不惯那大红大紫之色,因而上身穿了件银红的窄袖短衣,外面套了件棉对襟,前襟上绣着富贵牡丹,下身是一件双云蝶纹千水裙,用一方双蝶玉佩压着裙角,看上去既素净又不失高贵。 只是天气寒冷,马车内有火炉,尚不觉得,一出来,寒风便往脖子里钻,三少夫人才打了个寒颤,便立时有人送上两件厚厚的斗篷,一件给吴宜披上,一件给三少夫人披上。 那斗篷也不是凡物,一色用野鸭毛做成的,今日天气晴好,日头高照,将那野鸭毛照得光灿灿,远远望去,倒真似两个神仙般的人物被一堆婆子仆妇簇拥着。 “终于到家了,这一路累的,可得好好休息几日。”吴宜拉了拉斗篷领子,对着妻子一笑。 秀娘脸色微红,道:“当先拜见太爷和公公婆婆才是。” 于是两个婆子在前面引路,夫妻两个先回到自己住的文魁院,换了衣服,才双双去拜见了吴六太爷和父母。 吴六太爷只有一子,就是吴宜的父亲,叫吴放之,也是个游手好闲的,连个举人都没考上,整日里和自己的大儿子吴宵一样,就爱往花街柳巷里去,唯一好的是外面那些女人他不往家中招惹,当然,这也是吴六太爷管得严格的缘故,所以其妻苏氏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由他去了。吴六太爷所以极宠吴宜,大半也是长子和长孙实在不长进,他六房的将来,全指着吴宜了。 原本新妇嫁进来满一个月,夫家还应宴请亲友,以示圆满,但因为王家离得实在太远,赶不及回来,所以就免了,但各房亲戚应有的礼物还是备下了,早早的送了过来,这会儿小夫妻俩来拜见,苏氏便拉着媳妇的手,把礼单给了她,让她回头自己派人去库房领去。 其实这也是苏氏对媳妇的一份考验,收了礼自然是要还礼的,从媳妇的还礼中可以看出这个媳妇理家的能力,只要不是太不象话,苏氏就准备将家里的一些事慢慢交给二媳妇掌管了。 第3章 原本这些应该是由长子的媳妇陆氏来管的,可是这陆氏实在是太懦弱,连自己身边的陪嫁使女都压不住,就是个天生受气包,要不是苏氏实在看不过去,教训了几次,只怕这陆氏早被人骑到头顶上了。 秀娘也知道婆婆的意思,小心接下了礼单,并不急着看,陪着婆婆又聊了几句,还将这次回门,自家母亲让她带给公婆的礼物送了上来,才行礼告退。 回到文都院,吴宜一摊手,对她笑道:“这回可进项不少,你慢慢清点,我去读会儿书。” 秀娘放下礼单,笑着回道:“还有三日就是腊八,这回礼总归要在节后,我倒不忙着看这东西,不如陪你读会儿书。” “红袖添香,自是极好。”吴宜抚手大悦。 彼此新婚,自是耳鬓斯磨,舍不得片刻分离。 当下夫妻俩手挽手去了书房。 xxxxxxxxxxx我是可爱的分界线xxxxxxxxxx 这个时候,吴宜和秀娘回来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梅里。 “夫人,夫人,三公子和三少夫人回来了……”一个媳妇打扮的年轻女子兴冲冲的跑进寿院里。 窗户被推开,一个素衣妇人探出头来,漫不经心道:“回来就回来了,你兴奋什么?” 女子停下脚步,微微喘了两口气,道:“夫人,你就不好奇这次三少夫人会有什么回礼?王家是大富之家,这回礼定是极有分量的。” “可好,回座金山我才高兴呢。”素衣妇人没好气的给她一个白眼,“三日后就是腊八了,全府都要去祖庙祭祀,你可曾帮我把祭品准备好?” “我办事,夫人你还不放心吗?”女子嘻嘻笑道,“我早让阿贵偷偷照着六公子那边的准备了一份,错不了的。” 素衣妇人在她眉心点了一指,笑骂道:“让你去办,你倒好,全扔给你男人了,真是个刁丫头, 可怜阿贵怎么就娶了你,半点不让他省心。” 女子脸也不红,道:“我为他生儿育女,他为我跑跑腿还不成吗。” “真不害臊,小心他烦了你,不要你了。” “夫人……”女子拖长了音调,“好了好了,我知道你看不得我闲,我去帮阿贵的忙,成了吧。” 女子走了,素衣妇人摇了摇头,关上窗户,到书房取了笔墨,又从无人注意的角落里找出一本空白书册,研了墨,打开书册,写下“庚子年十二月初五,吴宜携妻返家。”几个字来。 仔细看去,这书册已经写满了半册,前面的大都也是写着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某事,分明就是一本日记嘛,而且,这些字全都是简体字,古人自是写不出来的,所以这位素衣妇人,自然就是那位不幸的穿越了的受过高等教育、除了怕鬼这个弱点之外尊重一切科学、尊重满天神佛的新时代女性——杨曼。 那年轻女子,就是小雁。 画个大饼啃 这时,离杨曼穿越的那一日,已经整整过去十年了,从最初的惊恐害怕到后来的适应,现在杨曼已经完全是一个合格的古代优秀女性,当然,在小雁面前,她还是比较放松的,所以难免会露出点真面目。 但在别人面前时,她就是一个低调的、朴素的、安分的、不苟言笑的寡妇。当然,这也是她的真面目之一,杨曼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亲近的人面前,性格就显得活跃一些,在面对外人的时候,她就恨不得把自己变成隐形人,哦不,是一个隐形的寡妇。 是的,寡妇,她穿越了十年,也当了整整十年的寡妇。 杨曼穿越到了一个贞洁烈女的身上,那个女子也姓杨,巧了,和杨曼的名字只差一个字,叫杨小曼,准确的说应该是个女孩,当时她才十三岁,杨曼知道古代女子早嫁,可是十三岁就已经嫁人还成了寡妇的,她还真的感觉十分惊讶。 那个时候,杨曼被穿越这个事实给吓到了,加上喉咙受伤还不能说话,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发傻,小雁那丫头每天都不停的跟她说话,说来说去都是劝慰她要想开一些的话语,慢慢的,杨曼也从小雁的话里猜出了一个大概。 杨小曼是个童养媳,五岁的时候就已经住进了吴家,不过她的出身并不低,据说祖上是隋朝的权臣杨素传下来的一脉,也曾风光过一时,后来朝代更迭,杨家这一脉从她的曾爷爷那代开始没落,到了她父亲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多少家产了,但是士族的身份还摆在那里。 那时候,吴老太爷还在世,因吴家与杨家祖上也曾有些交情,杨小曼五岁那年,父母带她来拜见吴老太爷,谁知还没到梅里,半路上杨父就一病而亡。杨母含悲忍痛料理了丈夫的后事之后,将杨小曼送到吴家,跪求吴老太爷照顾她。 吴老太爷不忍,又念旧情,就答应留下杨小曼,并且将她许给了自己的嫡长孙吴寅。杨母见女儿有所依,当夜就在屋梁上悬一条白绸随丈夫去了。 “真乃烈妇也!” 吴老太爷感叹了许久,命人将杨家夫妻合葬在一处,后来又因杨母贞烈而对杨小曼多有善待。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耳濡目染,还是天性如此,杨小曼居然也是一副贞烈的脾气。 那吴寅本来就身体多病,原想着待长大了,多多调理,也许就好了,谁料到一年一年过去,他的身体却是越来越差,到十六岁那年,更是病得凶险,吴老太爷唯恐他活不过去,便让杨小曼和他成了婚,也有冲喜的意思。因名字里那个“小”字,有失稳重,所以打那以后,杨小曼就改称曼娘。 只是可怜杨小曼那时才只十岁,哪里能当得起生养之责,便由吴寅身边伺候的叫小环的使女代替她和吴寅圆了房。 也许是冲喜有了效果,二年后,那使女生下一位小公子,阖府大喜,吴老太爷亲自起名字,叫吴顼,还让吴寅把使女收了房,算是给了名份。谁料得小公子出生不到半年,吴寅的身体却日渐的坏了,有一日略略吹了点风,居然一病不起,不多久就咽气了。 料理吴寅后事的时候,杨小曼哭得死去活来,那天趁别人不注意,她拉着小环一起上吊殉夫,被人发现从房梁上解下来的时候,小环已经断气很久,而杨小曼居然还存着一口气,被救了回来。 其实两个女人一起上吊,哪有一个断气很久,一个还存一口气的道理,只是杨小曼被解下来的时候,恰巧也是杨曼穿越过来的时候,因而才有了一口气。 后来杨曼每每想到这一层,便心有余悸,若是再被人晚发现一会儿,她恐怕又得死一次了。其实杨曼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只是有一日对着铜镜梳头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当时工作太忙,已经连续两个月睡不足四个小时,多半是过劳了,在睡梦中死去,因镜中照出来的那张脸,与她其实极其相像,忍不住便猜测这个杨小曼是否就是她的前生。 无论怎么胡乱猜想,也是无用了,杨曼毕竟不是杨小曼,怎么也舍不得死去,只好顶着个寡妇的身份,在这吴府里,尽量活下去。 十三岁的小寡妇,而且,虽然不是亲生,但名义上居然还有个儿子,杨曼哭笑不得,天知晓她这辈子连男人的手都没有牵过,她不愿自己大好青春埋没在这深宅大院之中,几次心生出走之念,可是思来想去,又被自己吓得打消了念头。 一来,杨曼对古代生活实在陌生,出走以后也不知要如何生活,更何况她对古代的礼教还有误解,以为女子就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稍有出轨就要被抓住沉塘,却不知朱程理学虽然生于宋,却是在明代才发展壮大到一个极端的地步。 二来杨曼不怕别的,只怕鬼,她想来想去,觉得这杨小曼既然如此烈性,拼了一命挣下了吴家为她立的一座烈妇牌坊,她若出走,败坏了杨小曼拼命得来的名声,怕是做鬼都饶不了她。 经此穿越一事,对于鬼神一说,杨曼更是深信不疑,她怕鬼,这个弱点没治了。 好吧,寡妇就寡妇,她认了,不就是没男人吗,不怕,她上辈子也没男人,习惯了。 杨曼天性就有点阿q思想,再怎么不如意的状况,她都能自己圆过去,不算失去多少,只算得到多少,想想她顶着个大少夫人的名头,同辈中她最大,除了长辈谁也管不着她,膝下还有个儿子,不管是不是亲生,那小子总得管她叫娘,将来也是老有所靠。 而且,因为她小小年纪就成了寡妇,吴老太爷心中有愧,过世之前,还特地叮嘱长子吴坦之,一定不能亏待了这个长孙媳妇,他甚至破例允许只要杨小曼愿意,可以改嫁,吴家还要准备丰厚的嫁妆。 当然,吴老太爷这个破例,其实只是摆摆样子,表达一下吴家的开明,一个愿意为自己丈夫殉夫的女人,怎么可能再去改嫁,何况吴家连牌坊都为她立了,她在吴家一日,就是吴家的脸面,怎么能让她改嫁呢。 杨曼先还高兴了一阵子,后来随着越来越习惯穿越后的生活,对这个年代也了解更深,就再也没把吴老太爷的这个破例放在心上。 那老头子死归死了,还画个大饼让她啃,这不是成心折腾她吗。出于对鬼神的敬畏,杨曼也只敢在肚子里腹诽。 没有丑女人 寡居的生活当然是无聊而郁闷的,尤其这个时候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好在她有个寡妇的身份,文魁院这个地方平时也少有人来,所以院门一关,她可以自己寻乐子。 杨曼生前就有写日记的习惯,穿越以后,她保留了这个习惯,而简体字没人看得懂,她也不担心会暴露隐私。 第4章 十年的日记,堆起来,都快有她身高的一半了。 因为发育得晚,杨曼现在身高相当标准,她估计了一下,大概有一米六三的样子,而且腿长腰细,身材比前生要好得多,只可恨那张脸越长和前生越像,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让杨曼想做个绝代美人的愿望泡汤了。 好在她坚信这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所以打扮起来,其实还是挺耐看的,杨曼深信自己是属于耐看型的女人,这一点,可以让她的小叔子吴宣做证。 吴宣是吴寅的二弟,其实应该是三弟才对,吴坦之还有一个私生子吴宏,比吴寅小五岁,却又比吴宣大五岁,可惜因为是私生子,虽然认祖归宗,却没有被算入兄弟排行,只给他记了个名字,将来能分到一点薄产。 杨小曼比吴宣大三岁,因为年龄接近的原故,两个人打小关系就好,而且宋代虽然产生了朱程理学,但是男女之防毕竟不像明清时期那样严苛到极端变态的地步,继承了唐代的风气,北宋实际上对男女之间是相当开明的,有了婚约的男女甚至可以光明正大的牵手走在大街上,这种情形放在现代,也不过如此了。 所以,吴寅死后,吴宣还是经常来看杨小曼的。 只是那时候杨小曼已经变成了杨曼,对吴宣的态度有些生疏,一来二去熟悉了以后,觉得吴宣这个小正太还挺可爱,有一次忍不住捏着吴宣的嘴巴说:“爱弟弟,你真可爱。” 她故意大着舌头,把二说成了爱,行为有些轻佻了,却是刚穿越过来的缘故,对这个时代的礼教还不太熟悉,后来她奉行低调做人,再也不曾这样轻浮过。其实吴宣虽然是吴寅的二弟,但在家族中行六,杨曼按道理应该称呼为六弟,只是她这时候还不太懂得大家族的规矩,所以叫错了。 吴宣当时脸都红透了,一边挣扎一边道:“你才可爱……不对,你好丑……好丑……丑死了……” 杨曼不知道吴宣说的是杨小曼上吊那时的样子,第一个发现她上吊的不是别人,就是吴宣这个小家伙,上吊的人脸青舌头伸,当然是丑得吓人,所以她当时就被这个小正太深深的打击了。 后来对着镜子照了很久,她愣是没从脸上找出半个优点来,皮肤有点糙,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来说很悲哀,杨曼前生三十岁时候的皮肤也比现在好,所以说保养是女人一生中最重大的工程。至于眉眼口鼻,就不多提了,只能说它们都长对了位置,其他的就没什么好形容的了。 所以,在这之后足足有半年的时间,杨曼的主要心思就放在保养保养再保养的工作上,淘米水洗脸,蛋清加黄瓜敷脸,平日饮水从茶叶换成了花瓣,连吃食都是滋补养颜的药膳。 半年后,成果显著,杨曼的皮肤变得白嫩水润,都说一白遮百丑,更何况杨曼还是会打扮的,修修眉毛,用水粉遮掩一下五官的缺陷,自己对着镜子照照,挺满意。杨小曼的脸形是标准瓜子美人脸,只是五官平凡了点,稍加修饰,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只是那时候,吴宣已经进学了,很少有时间来看她,又过了几年,大家都长大了,就更不能轻易见面。偶尔一次,杨曼去花园里寻花苗,准备移回自己的院子栽种,碰上吴宣。 那时吴宣眼直直的看了她好一会儿,脱口道:“嫂嫂,你变漂亮了。” 十五岁的少年,已经渐渐懂得欣赏美丽,而十八岁的少女,却是风华正茂,正是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可惜,这时的杨曼已经恢复了低调做人的习惯,深知自己一个寡妇,不像那些未出阁的少女,可以自由的表达对男子的钦慕,别怀疑,北宋时期的女子是真的可以自由向一个陌生男子表达爱慕之情的,只要这个男子确实有被爱慕的资格,比如说长得俊俏,或者诗词写得好,或者文章写得好。据说,每年大比的时候,还有女子带着家人专门守在皇宫外面,只等那些新科进士们面君出来,不管有没有娶过妻子的,先抢回家再说。 不过毕竟寡妇门前事非多,不能和那些未出阁的少女们比,所以杨曼对吴宣的赞美,也只是微微一福,道了一声:“六弟自重。” 吴宣怔了怔,一颗玻璃心当场破碎,看上去受了不小的伤害。却哪里知道,杨曼回转文魁院后,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眉开眼笑,很是臭美了一番。 打这以后,杨曼对化妆和美容这一门道,更是进行了专门而细致的研究,反正她现在在吴家就是一个专职米虫,每天无所事事,有的是时间。 其实,虽然不幸成了寡妇,但杨曼毕竟是吴家名正言顺的大少夫人,按道理,她是要参与管家的。只是可惜吴寅死得太早,还没来得及和她圆房,她名下虽然有个儿子吴顼,却又是使女生的,这在普通人家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吴家,庶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梅里吴家身为吴氏一脉的正统,继承家业的必须是嫡出。 吴寅一死,他唯一的儿子吴顼却是庶出,所以,继承人理所当然就是他的弟弟吴宣,而吴家未来的主母,就只能是吴宣的妻子,杨曼是没有资格的,甚至在吴宣成为族长之后,按照吴家的规矩,吴顼这一房就必须主动搬出吴府,另立门户。 不过庶出归庶出,应得的家业还是少不了的,当初吴老太爷可怜杨小曼年纪小小就守了寡,就分了她一栋两进的青瓦大宅子,位置就在梅山边上,后面有个大约半顷面积的池塘,附近还有一百三十顷良田和近百户佃农,只靠收租子,就够她和吴顼这一辈子衣食无忧。 才德兼备的烈女子 十五岁及笄之后,吴老太爷定下来要给吴顼的这份家产,就由婆婆高氏做主,提前给了杨曼。却原来是高氏怜惜自己这个媳妇,让她先学着管理吴顼名下的产业,免得分了家后,她没有经验不知深浅,让那刁奴恶民给骗了去。 杨曼拿到房契和地契的时候,心里暗乐,她居然当地主婆了,起初还兴致勃勃,取了麦苗稻种,很有一番雄心壮志,要研究出高产杂交稻种。 当然,现实是残酷的,凭她那点半吊子的农业知识,能把一株稻子种活结籽就不错了。 到了秋收的时候,杨曼才知道,原来她只要闲闲的在家中坐着,每年秋收以后,派个人拿着帐本去收租子就可以了。 闲到了极点,也就意味着爆发。 总不能就这么虚度一生吧,杨曼虽然甘于平凡,努力低调生活,但这不意味着她就要把自己关在院子里闷死。 所以,通过多年的研究,十年之后的她,精于烹调药膳,擅于化妆打扮,对种花植草也小有研究,裁衣做鞋那是小菜一碟,就是刺绣这个活儿差了那么一点,因为她知道刺绣伤眼睛,所以只求能不把鸳鸯绣成鸭子,不求能绣朵花儿勾引蝴蝶。 然后,吟诗作画,她也能沾点边儿,别的画不会,画个鞋样不成问题,吟诗也是不会,可她会背呀。这还多亏了吴顼。 吴顼这小家伙,很聪明,怎么个聪明法呢?就像古人常说的,一岁能走,二岁能言,三岁就能哼曲儿。 怎么会哼曲儿呢? 跟杨曼学的,杨曼在伺花弄草、裁衣做鞋的时候,常常不自觉的就哼起了曲儿,挺自得其乐,可是这一哼,坏了,因为她哼的是那些流行歌曲的调调,跟宋代的乐曲大是不同,小吴顼那时候一天到晚被她带在身边,isuu書网往往只听一遍就会跟着哼。 而那时候,高氏经常把小吴顼接过去玩,有次不经意的听了,觉得这曲调儿怪异,很是惊诧,觉得这曲调不伦不类,大失体面,就问杨曼这是跟谁学的, 杨曼当时冷汗就下来了,支吾着不知道怎么应对,好在高氏也就是那么顺口一问,并没有追究。但杨曼却警惕了,低调低调,为了她幸福而平静的米虫生活,无论如何,必须让吴顼把乱哼曲儿的坏习惯给改了。 她不想自己改一改,却要去改变吴顼。你小子不是记忆力好吗,曲子听一遍就会哼,那就去背唐诗吧。结果小雁一次次的跑到吴宣那里去借唐诗,来来回回一共跑了三年多,唐诗还没借完,她倒跟吴宣院里小厮阿贵看对了眼。 三年多,吴顼一天背一首,也会了一千多首诗,杨曼再怎么笨,一百首总还是能跟着记下来的,眼看着吴宣那里唐诗怎么借也借不完,杨曼傻眼了,这时候才突然想起,几经战乱,流传到一千多年后的唐诗都有五万多首,何况现在是宋代,离唐朝并没有多么遥远,保存下来的唐诗怕是十万都不止。 然后,杨曼生生被海量的唐诗给吓退了,再也没逼吴顼去背诗,改让他学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 谁知道这一学,又坏了,原因出在三字经,杨曼哪里知道这个时候三字经还没有成书,她教吴顼的时候,完全是仗着自己记得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所以直接默写出来,让吴顼拿去自个儿背了。没多久,那本默写版的三字经就被吴宣发现了,诵读了几遍之后,拍着大腿惊叹道:“此等深入浅出、朗朗上口之文章,堪称蒙学之冠,竟出自嫂嫂之手,真乃奇女子也。” 大概是称赞过后,又想起了花园里那惊鸿一瞥,当天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吴宣就激动得去翻文魁院的墙,忍不住想要向嫂嫂请教一番,结果被一声狗叫给吓得从墙上摔了下去,摔醒了脑子,惭愧的溜回自己住的文启院了。 好在这件事吴宣自己心虚,没敢跟任何人说,杨曼也不知道,依然心安理得的教吴顼三字经,等到吴顼长到十岁进学之后,跑到家塾里无意中在老夫子面前背诵了一遍三字经,把老夫子惊得连手中的戒尺掉了都不知道,然后详细一问,知道是出自杨曼之手,连连惊叹“好一个才德兼备的烈女子”。 第5章 此后,杨曼除了继承了杨小曼的烈女名号之外,又瞎蒙了一个才女之名。 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了,现在吴顼刚满十岁,要等年后开了春,才会正式去拜夫子,现在,他还在小小的文魁院里窝着,正跟使女春桃玩捉迷藏呢。 杨曼写完今天的日记,刚好收笔墨,就见玩累了的吴顼撒着小腿向她奔过来。 “娘,娘,我饿了,要吃香喷喷的烤玉米饼。” 杨曼没好气的在他脑门上一拍,道:“先去洗洗,不然就……”话到一半,却见春桃气喘吁吁的端着一盆热水过来,她立时收敛了神色,垂下头对吴顼柔声道,“过来,娘给你擦擦脸,看你,脸花得更小花猫似的。” “是,娘。”吴顼低头恭恭敬敬,背着春桃却对杨曼大扮鬼脸,惹得杨曼笑也不是,气也不是,对这个名义上的儿子,可真是疼到心里去了。 春桃却不知道这娘儿俩私底下的猫腻,只是道:“夫人,还是让奴婢给顼公子洗吧。” “不用,顼儿想吃玉米饼,你去厨房挑几个玉米棒子出来,把玉米粒剥了备用。” 宋时海运发达,也有玉米传入中原,只是时人不知这是什么东西,因而也无人种植,倒是杨曼偶然一个机会里发现了几粒玉米种子,当宝贝一样种自个儿的院子里,两年来,倒是收了不少玉米棒子,她也不对外声张,只放在自个儿的厨房中,偶然做点玉米粥玉米饼什么的,送给公婆尝个鲜,当然,更少不了吴顼的份儿。 杨曼三言两语把春桃打发了,转头却见吴顼还保持着恭恭敬敬的模样站在一边,忍不住在他脑门上一拍,笑骂道:“小鬼头,人都走了,你还装。” 吴顼缩着脑袋,鬼灵精怪的道:“娘装,我也装。” “好啊,你还绕到我头上来了,过来洗脸,看我不洗下你一层皮来。” 娘儿俩个笑笑闹闹,一团和气,却也只在没人的时候才这样放肆。 “娘啊,从小雁姐嫁了以后就装,这样得装到什么时候,咱们早些分家吧。” 妻妾之事 别看吴顼人小,居然人小鬼大,这其中不乏杨曼用一千多年后的现代教育方法教育的功劳,只是以前小雁是自己人,不用避讳什么,可是自从小雁嫁给阿贵之后,虽然仍旧在杨曼身边伺候,可是婆婆高氏怕她嫁人以后使唤起来不得力,就又派了个春桃来。 杨曼不知春桃底细,虽然看着挺老实本分的,可是到底是婆婆派来的,难保没什么猫腻,当然,她最怕的是自己不小心行为失端,被春桃看了去,所以不敢大意,平时并不让春桃在身边伺候,只让她陪着吴顼。休说吴顼年纪小,倒真真是个鬼灵精,心思比杨曼还细上几分,平时并不露分毫破绽。 这会儿杨曼听到说分家,不由好气又好笑,使劲在小家伙头上敲了一把,道:“你爷爷还没死呢,你就想分家,小心被人听见,赶你出去讨饭。” 吴顼嘟着嘴,过了一会儿道:“我要是娘亲生的就好了,再不让人欺负娘。” 杨曼听得一怔,觉得不对,便道:“你在外面听到什么了?” 她虽年轻守寡,但好歹也是个大少夫人,平日里又少出院门,哪里会有人欺负她,可空穴来风,并非无因,吴顼突然这么说,自然是有原因的。 吴顼磨蹭了一会儿,才道:“前几日,苏州的那位二叔婆派了人来,向老太君问安,后来我到文启院找六叔玩,听到有几个婆子乱嚼舌根,说二叔婆日子过得很不好,连生五个女儿,也生不出一个儿子,便是有一个儿子,也不是亲生的,苏州那府里的人,都暗中欺她,这回二叔婆派人来,说是向老太君问安,其实是诉苦来的。” 杨曼皱了皱眉,骂道:“这些老婆子,一天到晚就晓得乱嚼舌根,主人家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她们来讲。” “娘,你别生气,六叔骂过她们了,不让她们再与人乱说。”见杨曼生气,吴顼吓了一跳。 杨曼倒也没有生气,只是苏州那边的事情,她也知道一些,吴隐之的妻子曹氏,也就是吴顼口中的二叔婆,出身并不低,当今曹皇后和她算起来也是堂姐妹,只不过中间隔了一代,又有嫡出和庶出之分,因而生分了些。 曹氏自从嫁给吴隐之之后,就一直跟在丈夫身边,操持家业,也算管理有方,只是唯一一桩不如愿的事情就是肚皮不争气,一连生了五个女儿,后来吴隐之到苏州任知府,遇上名妓郑婉兰,一见钟情,居然舍了一生清誉,落个风流之名,为郑婉兰赎身,娶回家中,隔年就生了个大胖儿子,吴隐之喜不自甚,自此更是宠爱郑氏。 正所谓一山岂容二虎,曹氏自知肚皮不争气,又唯恐被郑氏夺了当家主母的地位,处处看她不顺眼,而且硬是抢过那新生的小公子,带在身边抚养,便是不想这小子与生母过分亲密。 郑氏爱子被夺,自是伤心不已,每日以泪洗面,哭得吴隐之心疼不已,逼曹氏把儿子还给郑氏,曹氏占着正妻的身份,无论是否亲生都有抚养教导之责,自是不肯,夫妻两个闹得极僵,就连府中下人仆妇们也多有微词。 却原来是曹氏持家甚严,往日里下人仆妇们惧其威风,敢怒不敢言,而郑氏进门后,自知出身卑贱,言行举止分外亲善柔和,因此极得下人仆妇们的喜欢,小公子出世,更是为郑氏添一靠山,下人仆妇们无不巴结郑氏。 如今小公子被曹氏强夺而去,日后长大自然是亲曹氏而不亲郑氏,曹氏在府中地位稳固,于下人仆妇们又有何好处,加上这些人多有势利之心,知道郑隐之宠爱郑氏,憎恶曹氏,自然是明里暗里都偏帮郑氏。 曹氏也知自己势孤,可是偏不放手小公子,如今已养到八岁大小,眼见小公子日渐懂事,郑氏和曹氏夺得更是厉害,曹氏只得向老太君求援来了。 这位老太君便是吴老太爷的正妻钱氏,乃吴越王之女,若非国灭,也是公主之尊,自是一派威严,只是上了年纪以后,身体欠佳,已有多年不管吴家之事了。这次曹氏闹到老太君跟前,也算是闹大了,怕是吴家又得纷争一场。 这种事情本与杨曼毫无半点干系,按照惯例,妾室生养之子女,正室确实有权抚养教导,就像吴顼虽非杨曼所生,但是仍然得叫她为娘,她也有抚养之责,所以曹氏是占着理的,只可恨她平日不知做人,在府中被孤立,无人相帮,就连几个亲生的女儿,在这桩事上,也多有责怪,那位小公子毕竟非她亲生,即使由她养了,将来也跟吴顼一样,是要和本家这一脉分离开来的,所以老太君也不可能帮她说多少话,她这一闹,平白让老太君不省心也就算了,偏还让吴府上下多少人等,都看了一场笑话。 吴顼打小就长在吴家这偌大的院子里,底下一些龌鹾事见得不少,听那几个婆子言谈间不无笑话之意,便不免想到了自身,晓得平日里这些人对他和他娘也多有些看不起之意,欺他非娘亲生,早晚要被吴家清理出门,心中便有些愤愤不平。 杨曼自然知道小孩子心里在想什么,禁不住展开笑颜,道:“莫管别人说什么,嘴长在她们身上,难道还能缝起来不成,你只管按娘教你的,平日里低调些,不留把柄与她们,她们自然没得舌根可嚼,待你六叔继了族长之位,我与你搬去梅山那边的大宅子,自有逍遥日子可过。” “早点搬去不成吗?” 吴顼眼巴巴的问,毕竟还是小孩子,让他在外面天天装低调,实在有些磨灭他的天性,真是巴不得早点帮到梅山大宅里去,早早的自立门户。 “那你可得早点长大才成。”杨曼调侃了一句,拉起吴顼的手,“洗干净了,娘做玉米饼给你吃去。” 吴顼立时笑逐颜开,忘了忧烦,满脑子只有香喷喷的玉米饼了。 吴六太爷 毕竟还是个孩子。杨曼一脸母性的喜悦,把自立门户之事抛到脑后。其实她也不想自立门户,倒不是这文魁院有多好,而是离了吴家这棵大树,得有多少八卦再也听不到了。 穿越十年,杨曼自从知道自己与历史上那有名的包黑子、范仲淹、杨文广、欧阳修、晏殊、柳永、司马光、王安石等人生在同时代,便已有了八卦之心,她知自己不太可能有机会亲眼见到这些人,但是这些人都是当世名人,第一手的八卦资料她还是可以搞得到的,为此,除了日记之外,她还有一本自编的《八卦闲话》,已记录各种八卦达数百条之多,堪称成就。 此时,杨曼尚不知,就在吴顼对她谈起曹氏派人来向老太君问安的时候,曹氏派来的这个人,已经到了吴六太爷的府中,又向吴六太爷问安了。自然,此问安与彼问安,为的依旧是同一件事情,毕竟,此时在吴家,说话最有分量的,除了族长吴坦之,便是这位吴六太爷了。 曹氏派来的这个人,名叫曹安,原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到如今,曹氏身边,也就只有这个曹安,算得上是亲信可用之人了。 曹安是个稳重之人,见了吴六太爷,并未立刻诉苦,而是取出曹氏让他带来的礼物,道:“这是夫人送给六太爷的白云茶,极是清爽香浓,最得江南士子们的喜爱。” “嗯……” 吴六太爷坐在红木太师椅上,两只眼睛眯着,似乎在打瞌睡,有气无力的嗯了一声。这时却有下人过来,从曹安手里过了那包白云茶。 曹安往日也是见过这位吴六太爷的,知道这位六太爷平日似乎总是一副睡不够的模样,心里头明白着呢,因而也不敢松懈,继续恭敬道:“夫人说,腊八将至,本当亲自回来与老太君和诸位叔叔婶婶问安,只是苏州那边,公事繁烦,二爷近日又有些不好,请大夫看了,说是空虚了身子,身边不能没人照应,只得遣小的回来,向六太爷您告个罪。” 第6章 这话里自然就透着话了,吴隐之好端端的,怎么就空虚了身子,自然是暗指郑氏狐媚,不知节制。 “嗯。”吴六太爷又是这么一嗯,连语调都没有变化。 “夫人还说了,腊八之后,便是年关,按说二爷和夫人都应回来,只是小的出门前,恰巧京里下了一道公文,选秀使陆淮安陆大人年后即至,让二爷准备好一干事宜,协助陆大人进行选秀,因而二爷怕是赶不回来了,只说到时一定送五位姑娘和小公子回来拜见老太君和各位叔叔婶婶哥哥嫂嫂,与亲戚们认认,再多学些礼仪,到时还要多住些日子,烦请六太爷照料一二。” 这里的意思也很明白,曹氏知道在苏州自己怕是争不过郑氏了,干脆一狠心,把女儿和那个名义上的儿子一起送到梅里来,来了就不回去了,看那郑氏还能怎么办,一个青楼出身的贱人,自然是不可能进得了吴家大门的。 吴六太爷挑了挑眼角,鼻间又是一个嗯字,拖得长长的,好半天才吐出三个字:“知道了。” 曹安吃不准这位六太爷的意思,不过他也知道分寸,意思已经表达了,就不再纠缠,又说了几句吉利话,便告退了。 这曹安前脚才走,内厅里便转出一个妇人,身着绛色百花裙,容貌极艳,不是别人,正是吴六太爷之妾名朝芙者。 朝芙夫人倚着吴六太爷坐下,斜眼笑道:“那位二爷夫人倒也好笑,她自家争宠不过,不去求她亲婆婆、亲嫂嫂,却求到太爷这里来,岂不是不知羞耻吗?” 别看朝芙夫人年纪不过三十七、八,比那曹氏还小了几岁,却生生长了曹氏一辈,如此说话,倒也在情在理。她生有一女,名英云,早年嫁入了淮阴季家。 吴六太爷睁眼,打了个哈欠,复又昏昏欲睡,只是道:“老二家这次摊了个好差事,也要打算打算,待那几个孩子来了,你也亲近亲近,莫要生分了。” 却原来,吴六太爷原配早亡,后来续娶陈氏,又纳朝芙、暮蔼二妾,陈氏素来向佛,不管事,暮蔼却又早早失宠,因而只有这位朝芙夫人,最得吴六太爷喜爱,却是时时离不得,到反而管着家中大小事务,比吴六太爷的儿媳苏氏还强出一二头。 朝芙夫人只是笑,道:“我平素最是喜爱孩子的,自然要与这些侄孙们亲近的,只怕那边府里要嫌我多事呢,到底是隔了一层,不如我到时知会那边府里一声,让大少夫人与她们多亲近便是。” “还是你想得周到……”吴六太爷看似昏睡,说话却极有条理,“就让宜儿媳妇也去搭把手,她新嫁入吴家,也该和那边府里亲近亲近。” “是,都听您的。” 朝芙夫人答应得极爽,心中却有些不喜,她本压着苏氏一二头,却是自吴宜成亲之后,那王家姑娘自然与苏氏更亲,此时王家姑娘新入门,还掀不出什么风浪来,若是与那边府里熟悉了,日后怕于己不利。但吴六太爷既然发话了,她也只能应着,却也暗恨不曾生出一个儿子,将来吴六太爷百年之后,没得靠山要受人欺,当不得只能在吴六太爷还在世的时候,要为自己多多谋划一二。 正想着,却突然想起曹安先前曾说什么选秀使,便是灵机一动,皇帝意欲在江南挑选美貌女子以充实后宫之言,早已谣传数月,如今选秀使都派出来了,自然不是虚言,记得娘家有个侄女,如今也该有十四五岁,只是多年未见,不知长相如何,若是长得周正,送入宫中,未必不是一条出路。 当下,朝芙夫人便差人去了自己娘家,只说自己想念家人,欲接侄女到府中小住几日。不过二日光景,那姑娘便被接了来,恰巧便赶上了腊八。 生财有道 腊八,源于腊祭,原本是合祭诸神,日子一般定于初八、十八、二八,后佛入东土,取初八所用,因而又称腊八,道教也有腊节,却是称做王候腊。 其实不管哪个名称,到腊八这一日,民间百姓有两件事必做,一是拜祭祖先,二是喝粥。这拜祭祖先就不多说了,百姓历来敬祖,这一年中无论过哪个节,都有祭祖传统,到那三月初三,更是要举行祭祖大典,这一日,凡族中子弟,只要不是病、囚,无论多远,都要赶回祖庙。只有喝粥这一项,却是腊八节独有,一般称做腊八粥却是后来的事了,现下都管这粥叫七宝五味粥。 这日一早,杨曼便早早打扮停当,又拉着吴顼,硬是给他梳了一根总角朝天辫,煞是神气可爱。杨曼左看右看,喜得眼睛都不见缝,颇有以儿子为荣的感觉。 大抵天下母亲都有儿子是自家的好的心态,莫说吴顼本就机灵可爱雪白粉嫩,便是长得像小乳猪似的,在杨曼眼里,怕也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儿子。 吴顼却老大不乐意,对着墙上的观音像左看右看,越看越觉得自家娘亲是照着菩萨座下的那善才童子的模样给自己梳的辫子。 这童子是有了,那龙女又在哪里? 吴顼转动眼珠,冲着杨曼嘿嘿一笑,道:“娘,什么时候给我添个妹妹便好了。” 杨曼一怔,随即又羞又恼,道:“小鬼头哪里听来闲话,敢调侃起娘来了,想妹妹啊,找你那死鬼老爹去,怕是在地下和你亲娘为你添了七、八个妹妹了。” 吴顼嗤了一声,道:“他们生的我才不认,我只认娘生的才是我妹妹。” 小家伙的马屁功一流,杨曼听得好气又好笑,只得道:“我若能生出来,便不要你这专会气我的小鬼头了。” 她这是吓唬,往日里父母吓唬小孩子,总是说我不要你云云。只是这一招用在吴顼身上却不大管用。 小家伙眼珠子一转,便贼笑兮兮:“那我就拐了妹妹当夫人,还是得管你叫娘。” “真是小坏蛋。” 杨曼哭笑不得,忍不住去拧他的耳朵,要教训教训这日益无法无天的小子。吴顼嘻嘻哈哈的躲开了,还不忘用手护着那根总角朝天辫,怕散开了。 母子二人嬉闹了片刻,远远见小雁和春桃拿着祭品走来,便又恢复了假正经模样,一派的母慈子教。 “夫人,祭品都准备好了,时辰也快到了。”小雁看到他们两个装模做样,心知肚明,忍不住窃笑道。 杨曼正了正脸色,瞪了小雁一眼,道:“去备车。” 文魁院的旁边有个偏院,吴寅在世的时候,吴老太爷给他配了一辆小车,为了方便出入,就安置在这间偏院里了。偏院后面是条暗巷,大概有百来米长,尽头直通吴府西侧门,只是中间隔了一道廊门,平日里都是锁着的,钥匙在婆婆高氏的手中掌管,因此杨曼要出门,还得先禀告婆婆,得了允许才能出门。 吴寅过世之后,文魁院里留下了大大小小十几个下人婆子,杨曼怕人多眼杂,自己不小心有行为不端的地方,被人看了传开,就借口爱清静,把这些下人婆子都赶到偏院去住,平时只让两个婆子进来打扫文魁院,又留了一个看门的,一个赶车的,其他人不好打发,只好闲养着,后来婆婆高氏把田产交给她之后,杨曼才灵机一动,在无锡城东面一条街上开了个小米店,秋冬两季不卖别的,就卖她每年从那上百户佃农手里收来的租子,这些人倒有一半让她顺手打发到米店里去了。春夏两季没米可卖,店面闲着也是闲着,她就从府里的那些使女、婢女和大小媳妇们的手里收些绣品放到店里去卖,卖回来的钱,她取二成,其八成都给了那些使女、婢女和大小媳妇们,既生财有道,又博得了下人们的喜爱。 杨曼计算过,在吴顼的名下有一百三十顷地,也就相当于七百五十亩,宋时粮产不高,年成好的时候,这些良田的平均每亩地大概能收三、四百斤粮,就按三百斤算,杨曼做为地主婆,可以直接得到二十二万五千斤的粮食,而她一年只要付给每户佃农四石粮食另外再加三百五十文钱,这还是她看佃农生活贫苦所以给得高,但她又不想太出挑,显得与众不同,所以也只比一般的地主多给了一石粮食和五十文钱而已。只是这样,吴顼名下的这些佃户也已经十分感激她了,觉得她就是那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甚至还有人给她立了长生牌位。 而文魁院里派出去的这些人,月钱全是吴家支付的,她一分钱也不用出,核算下来,光是卖粮食她一年就可以净赚一百六十两银子。 一百六十两看上去不多,可是要知道,无锡城的县令大人,一年的俸薪也不过就这么多,她杨曼不过就是在家里坐坐,天下就掉下一百六十两银子来。 头一年卖粮食的钱,杨曼一分钱都没留,转头又在无锡城东南靠近运河的地段,开了一家茶楼,又把剩下的一半人安排过去,选了一个老实可靠的当掌柜,当然,她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听八卦,杨曼每隔七天就借口要查帐跑到茶楼里去,明着是看帐本,暗地里是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客人讲八卦呢,她那本《八卦闲话》就是这么来的。 茶楼的生意还是不错的,越是靠近运河就越是繁华热闹,虽然茶水不值钱,但是积少成多,每年居然也有二、三十两的净收益,把杨曼给美的,觉得自己还挺有生意头脑。 婆婆高氏知道以后,惋惜了很久,私下里跟丈夫说:“咱家的大儿媳妇甚能理家,可惜寅儿去得早,不然……唉……” 虽然没有说全,但惋惜之情,谁都能听出来。 腊八 春桃去通知备车,没过多久,就回来说车夫已经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出发。 第7章 杨曼带着吴顼上了车,小雁和春桃把祭品放进来之后,两个人就和车夫挤前座去了。 马车轱辘辘的出了吴府侧门,一路直奔吴家祠堂。 路上,杨曼摸摸吴顼头顶的冲天辫,正色道:“顼儿,祭祖是大事,一会儿到了祠堂,可不许乱跑乱说话,让你跪着就不许站着,让你站着就不要乱动,就是想撤尿拉屎也得给我先憋着,懂吗?” 吴顼翻了翻眼,道:“娘,每年过节去祠堂的时候,你都要说一遍,我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杨曼眼睛一瞪,骂道:“你这混小子哪次听过,五年前大家拜祖宗你却当着大家面拜我,四年前在祖宗牌位前面打滚,三年前不打滚了你改打瞌睡,前年打翻了祭品,去年更好,你差点没把祠堂给烧了,被打了足足十下屁股,你不疼娘还心疼呢,今年你要是再敢这样,不用你爷爷打,娘先打死你,也省得到时候为你心疼。” “以前儿子还小嘛,至于去年……意外,去年那是意外,保证不会有下次了。”吴顼被揭了老底,脸也不红,笑嘻嘻的蹭过来,“娘,儿子一定会乖乖的,你就省些口水吧。” 杨曼一指点在他额头上,嗔道:“少来这一套,你不就仗着长得可爱以为娘下不了狠心整治你,告诉你,今天你要是再玩花样,回头娘就让你宏叔叔整治你。” 吴顼顿时苦下脸,垂头丧气道:“娘,儿子知道了,你别找宏叔叔来。” 他口中的宏叔叔,就是吴坦之的私生子吴宏,平时并不住在吴家,大概因为是私生子的缘故,吴宏性子有些阴沉,与吴家的几个平辈都不来往,也只对吴寅亲近些,吴寅过世之后,他就更阴沉了,不过逢年过节,还是会来探望杨曼和吴顼。 而吴顼这小鬼头自小鬼灵精怪,天不怕地不怕,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吴宏那张总是阴沉得像是谁欠了他十两金子似的脸孔,吴顼就打心底得觉得不自在,怕看到吴宏。这种怕毫无道理,杨曼知道以后,怎么也想不明白,吴宏虽然总是阴沉着脸,但不可否认,这个小叔子比她的正牌小叔子吴宣长得还英俊几分,按照常理,长得越俊的男人只会越招人喜欢,也不知道吴顼为什么偏偏觉得可怕。 大概是天生一物降一物,最后杨曼也只有用这句老话来解释,鼠怕猫,羊怕狼,这些惧怕都是天生的,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很快就到了吴家祠堂。 吴家的祠堂其实有两处,一处是天下所有吴姓的大祠堂,其实应该称做家庙,就是泰伯庙,每年三月三,要在这里举行一场祭祀大典,另一处就是梅里吴家的祠堂,里面供奉的是梅里吴家这一脉的祖宗牌位,腊八不是大祭,所以当然是在吴家祠堂里拜祭。 这一天,梅里所有的吴姓人,几乎全部到齐了,由族长吴坦之带领,按照亲疏远近的顺序排着,一户一户的进祠堂拜祭祖先,献上祭品。一眼看去,祠堂前面黑压压的一片,居然望不到头。 杨曼是名正言顺的大少夫人,吴坦之的嫡长子的媳妇,所以她是跟着吴坦之走在最前面第一个拜祭的,她的前头是公婆,左边是吴宏,右边是吴宣,吴顼小了一辈,老老实实跟在她屁股后头,半点花样也不敢出,因为有吴宏在场。 往年腊八,吴宏都不出席拜祭,杨曼私底下猜测大概他是对自己私生子的身份怀有怨愤,但是今年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出席了,杨曼下车的时候看到他,微微吃了一惊,吴宏竟然还难得的对她笑了笑,虽然只是扯起了嘴皮,笑得极浅,但杨曼还是愣了好一会儿,才记起福身还礼。 如果说男人的笑也能倾国倾城的话,那么吴宏的笑就是典范,平常不笑的人突然笑起来,才会让人感到惊艳。 祭拜的仪式足足进行了一整天,也由此可见梅里吴姓人之多,不过杨曼只待了半天,就带着吴顼回去了,她是寡妇,有特权,对于其他那些必须在祠堂待上整整一天的吴家其他媳妇,她抱以深深的同情,就算脚上穿的是软绵绵的绣花鞋,站久了也是累人的。 回到文魁院,杨曼也没有闲着,指挥吴家大大小小的管事媳妇们去熬制七宝五味粥,她这寡妇的特权也是不白给的,腊八腊八,最重要的就是这腊八粥了,杨曼能提早回来,就是要主持这熬粥仪式,这差事,打从她几年前一小心露了一手,熬出了七、八种不同口味的腊八粥之后,婆婆高氏就把每年腊八熬粥的事情交给她主持。 熬制腊八粥是很简单的事情,关键在于仪式,吴家在梅里是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因而也就分外注重仪式,高氏把这桩事情交给杨曼来做,也是看她平日里办事稳重,为人又不张扬。 因此,杨曼也就是十分小心,唯恐闹了笑话,所以一早就让春桃把吴顼这个爱捣乱的小家伙给领到园子里玩去了,为这,她还特地花钱买了不下一百个爆竹给那小子玩个尽兴,至于吴顼是拿着爆竹去吓唬猫狗还是鸡鸭,又或者是池塘里的锦鲤鱼,就不在她关心的范围之内了,只要这小家伙不来闹她就行。 女人是老虎 一般来说,派发腊八粥是在早晨,可是无锡本地的寺庙每到这一日,都会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在庙中举行祝圣仪式,同时向善男信女们舍粥,吴家再怎么富贵,|奇-_-书^_^网|也不能跟出家人抢这份功德,所以基本上,本地的乡绅士公们都约定俗成,定在傍晚时分派粥给附近的百姓,当然,这是功德,所以要请法师来到家中,举行一个小型的祝圣仪式,请来法师名气越大,就越有面子,来喝粥的百姓越多,功德也攒得越多。 吴家在整个江南都是数得出名号的望族,请来的法师自然也不是普通人,乃是金山寺的普济大师。这位普济大师大概已经七、八十岁了,个头不高,胡子倒是挺长,面色也红润,精神头更是足得让杨曼吃惊,心想这高僧倒也不是白叫的,多少有些本事。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位普济大师,她老是想到后世无人不知的法海,因而心中便有些不喜,后来转念一想,法海是传说中的人物,这位普济大师可是实实在在的有道高僧,虽然讲经的时候她多半听不懂,但是看粥台下面的那些百姓们一个个听得专注,她也只能服气。 宋代百姓素质高,人家听得懂佛法她听不懂,不服气也没办法,倒是天生的胆小的毛病发作,硬是请普济大师为她把一尊白玉观音像给开了光,打算以后搬去梅山的大宅子的时候,就用这尊高僧开光过的白玉观音去镇宅。至于她又用一串檀木佛珠换去了高僧身边的小沙弥手中的佛珠的事情,另外还有经书、僧袍、法钵等等物件,就不多提了,据说那串佛珠是普济大师戴了三十年,前几日刚刚送给小沙弥的,小沙弥看得跟宝贝一样,被她连哄带骗……咳咳,阿弥佗佛,罪过……罪过…… 后世有一个关于和尚的故事,还有人把这个故事写成了歌,歌词是这样的: 小和尚下山去化斋, 老和尚有交待: 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遇见了千万要躲开。 走过了一村又一寨, 小和尚暗思揣: 为什么老虎不吃人, 模样还挺可爱? 老和尚悄悄告徒弟: 这样的老虎最呀最厉害。 小和尚吓得赶紧跑, 师傅呀!呀呀呀呀坏坏坏! 老虎已闯进我的心里来心里来。 当然,小和尚春心萌动暂且不去提他,其实大家都误解了老和尚的意思,老和尚的本意是说,女人是老虎,吃人不吐骨头,你身上带了什么东西,都会被女人通通吞没。据说,这个故事里的老和尚,就是当年普济大师身边的小沙弥,至于他为什么认定女人是老虎……咳咳,阿弥佗佛,罪过……罪过…… 杨曼当然不会想到自己对这个小沙弥造成了怎样恶劣的印象,她美滋滋的把哄骗来的这些东西塞给小雁,让她找地方收好,当然,她不会白拿这些东西,等过了年,她就准备给金山寺添些香火钱,这些都是后话了。 眼下,看着祝圣仪式已经快要结束,她赶紧指挥着一大群仆役,把熬好的腊八粥通通抬到粥台上,铁锅下面早已经堆放好柴火,锅一架上去,就点火,这样就不怕粥冷掉。然后她吩咐二管家带着人维持好秩序,让附近的百姓排好队来取粥,看着这里没她什么事了,杨曼就赶紧回文魁院了。 回文魁院,并不代表她就能闲下来,相反,这时候才是她最忙的时候,因为算算时间,到祠堂祭祖的吴家人都快要回来了,所以,她要亲手做一锅腊八粥,给各房各院的长辈们、小叔子们、小姑子们送去,在吴家来说,这是一份体面,只有熬粥熬得最好的吴家女人才能享有的荣耀。 就在杨曼在厨房里忙着熬粥的时候,吴顼不知从哪里蹦了出来,闻着甜甜的粥香,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娘,儿子饿了。” 杨曼左右看看,没看见春桃,于是一个毛栗子落在吴顼的头顶上。 “去去去,一边儿玩去,没看你娘我正忙着。” 吴顼马上就两眼泪汪汪,委屈的摸着头顶,极可怜的模样儿。 旁边搭手帮忙的小雁看见了,噗的一声笑,偷偷摸了一块千层酥塞到他手上,道:“行了,别装可怜了,快拿去吃吧。” 吴顼欢呼一声,拿着千层酥就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往地上扔爆竹,突然发出的响声把杨曼吓了一跳。 “看看,就知道装可怜。” 第8章 杨曼指着儿子的背影,又爱又恨,“小雁,你这么宠他,小心把他宠坏了。” 她可不想自己的儿子吃成一个小胖子。 小雁嘻笑着低头认错,肚子里嘀咕:还不知道是谁最宠他呢。 杨曼好像知道她在嘀咕什么,斜着眼睛道:“回头你把院子扫扫,满地的爆竹筒子,不注意滑一脚还不得跌个大马趴。” 这时的爆竹,是用火烧竹节,竹子就裂开来发出响声,其实集市上也有纸卷的鞭炮,里面裹的是火药,已经非常接近后世鞭炮的雏形,是眼下最流行的东西,只是杨曼怕不安全,所以给吴顼买的还是旧式的爆竹。 两个人正说着,那边春桃颠颠的跑过来,道:“夫人,前院的小厮来报,老爷他们回来了。” “哎哟,坏了,这粥还没熬到火候呢。”小雁惊叫起来。 杨曼倒是不急,笑了笑,道:“春桃,你再去问问,看老爷的车到哪儿了。” 过了一会儿,春桃又来回报:“已经快到侧门了。” 小雁顿时吁了一口气,不着急了,抿着唇笑道:“还是夫人稳得住。” 侧门不进车,所以到了侧门,吴坦之等人就得下车,改乘暖轿,就算是给四个人抬着跑,又能有多快,再加上吴府家业大,等各人入各院,至少也得三刻钟之后,足够她们两个人熬出一锅粥了。 有钱人的显摆 其实杨曼最先开始煮粥的时候,她并不知道腊八粥也就是七宝五味粥的做法,她只是以后世的八宝粥为模型,在粥里面放了红枣、桂圆、花生、薏米仁之类的东西,还加了点桂花糖进去,因为找不全材料,只做了个不伦不类的八宝粥,没想到在吴府里居然挺受欢迎。 看别人吃得开心,杨曼自己也挺开心,每年都变着花样往里面加料,今年因为有了玉米,她又得瑟着,把玉米给加了进去,准备给这些从来没吃过玉米的人尝尝鲜。 尝鲜的效果是明显的,第二天一早,婆婆高氏就把她叫了过去,拉着她的手笑咪咪的道:“曼娘我儿,你的手艺真是越发的出色的,昨儿送过来的粥,分发到院里,各家媳妇吃着都叫好。” 杨曼低眉敛眉,很谦虚的道:“婆婆您过奖了。”心里却是美到了极点。 “刚刚德旺养娘还在问呢,说那粥里的有种新鲜果仁,就是那黄灿灿的,比黄豆还小一点的,是她从来没见过的,咬着带点甜,带点香,怪好吃的,不知是个什么来头?” 德旺养娘,就是站在高氏身后那个中年妇女,原来是高氏身边的使女,后来嫁给了吴府正院的大管事德旺,说起来,她还当过吴宣的奶娘。 其实高氏对那玉米粒挺好奇的,只是她当人家婆婆的,当然不能就那么直白白对杨曼说,你婆婆不认得那玉米粒,你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吧。真要这么问了,她身为婆婆的面子要往哪里搁,所以就要扯上德旺养娘,表示那是德旺养娘见识少,不是她高氏见识少。 那边,德旺养娘也配合的露出一副好奇的表情,对杨曼笑道:“大少夫人就是心灵手巧,总能弄出些像我这样粗浅妇人不认得的东西出来,可把我羡慕死了,我家香儿要是也有大少夫人这般心思,我这当娘的,可就省了心了。” 杨曼瞥了德旺养娘一眼,转而向高氏笑道:“那是玉米,不知婆婆可记得,前年有个从南洋来的商队,带回来好些又大又圆还很润泽的珍珠。” 她这一说,高氏倒是想了起来,道:“是有这么一回事,我记得西园的那位朝芙娘子还买了一粒南珠回来,有鸽子蛋大小,通体浑圆,还是金色的,你祖母寿辰那日,她当作寿礼呈上来,看得你几个妹妹眼睛都直了。” “那么大的金色珍珠,极是罕见,自然看得人目不转睛。”杨曼想起当日的情景,也不由得会心一笑,继续道,“那个商队进城那日,媳妇正好在茶楼里盘帐,瞧见他们的车队经过,极是热闹,看到车上有几匹布色彩极艳,当时小雁正准备出嫁,媳妇就去买了几匹给她当嫁妆,这玉米种子就是商队附赠的,说是从海外带回来的。媳妇看着稀奇,就种在院子里,没成想第二年居然结了几个玉米棒子。本来那时媳妇就想着让婆婆还有各位婶娘姐妹尝尝鲜,只是数量不够,媳妇思来想去,全部留作了种子,在梅山那边留了三分地,全部种上了,今年可收成了不少,这不,就给大家尝鲜来了。” 杨曼并不知道,历史上玉米真正传入中国的时间要更晚一些,并不是之前没有玉米,而是很少有人知道,原来这黄澄澄的东西是可以吃的。与玉米有同样经历的食物,还有西红柿、辣椒等,这些在后世餐桌上的常见食物,都曾经有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人当成了花卉盆景的历史。 “原来是海外来的,怪道这么新鲜,还是咱们大少夫人有见识,若是旁人得了这种子,怕也只是浪费了。”德旺养娘的脸笑得跟朵花似的,不停口的夸奖。“夫人,回头让大少夫人给您再送些来,元宵节的时候,您好拿出来招待客人,是不是?” 高氏乐得合不拢嘴,道:“这话倒是在理,你张家宋家还有季家那几位婶娘嫂子,最喜欢新鲜玩意儿,咱家有了这别人没见过没吃过的玉米,不给她们尝尝,看她们回头不给你脸色看。” 杨曼抿着唇一边偷笑一边应下了,高氏的心态她理解,说白了,就是两个字:显摆。这大概是富贵人家的那些女人的通病,这些女人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经常三五个相处得比较好的凑到一起玩玩叶子戏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展示一下家里新得的玩意儿,越新奇越罕见越精致就越有面子。 在这里,各家媳妇的手艺是显摆的重点对象,在宋代,一个女人可以不识字,但绝对不能没有一技在手,不识字的女人,还可以用女子无才便是德来夸奖一下,但是如果连一门手艺也没有,这样的女人,在同等门户下,是没有人愿意娶的。 飞针走线,那是基本,描龙绣凤,那是应当,就算是出身豪门的大家闺秀,也要懂得做做点心或者煮个粥,像后世言情小说里面,说什么出身富贵的女人十指不沾阳春水,不要说做饭,连点个灶火都不懂,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只不过如果家里出了这样的女儿,父母兄弟走在路上是连头也抬不起来的。 为什么抬不起头来? 因为女人在出嫁的头一天,就当着所有宗族长辈的面,做一道拿手菜孝敬公婆,以后这个女人在夫家能不能抬得起头做人,就要看她这道菜做得好不好,做得不好,不但自己尴尬,连娘家人也跟着没面子,如果连做都做不出来,婆家当场悔婚都有可能。 唉,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其实做女人都挺不容易,不容易啊。 杨曼当然是个能让高氏拿得出手、显摆得起来的媳妇,要不然她也不会提前就把吴顼应得的家产交给杨曼管理,实在是太喜欢这个大儿媳妇了。 能得到高氏的喜欢,杨曼也很得意,越得意她就越愿意讨高氏的喜欢,都说自古婆媳不相容,胡扯,看看她和高氏的关系,就知道那些说婆媳不相容的人都是嫉妒始然,见不得别人相处得好。 当然,杨曼要讨高氏的欢心,倒并不全是为了处好婆媳关系,而是她在外面开米店,开茶楼,都要征得高氏的首肯才能进行,为了自己的八卦事业能顺利进行,杨曼可是花了大心思的,要不然高氏能这么喜欢她。 说到八卦,杨曼就有点心痒痒,为了准备腊八,她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到茶楼去了,再过二十天,就又到小年夜了,按惯例,茶楼要歇业十五天,从腊月二十六就开始歇起,也就是说,在年前,杨曼最多也只能去听两次八卦。 不知道那个铁十八和甘大两个人怎么样了? 甘大和铁十八的恩怨情仇 铁十八是谁?茶楼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镖局里的镖头。 甘大是谁?是经常出没在运河边上的一个游侠儿。 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牵扯起来,就是一出北宋版的射雕英雄传,只是少了点国仇家恨的背景,简单来说,就是铁十八的老爹和甘大的老爹是义结金兰的兄弟,都是镖局的镖师,当年,两个人的爹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可惜,有一次押镖,甘大的娘不幸被一个来劫镖的绿林大盗连人带镖一起劫了,那时,甘大还在他娘的肚子里,甘大的爹不幸因公殉职,铁十八的爹带伤逃掉了。 于是时光飞逝,一转眼,时间过去了三十年。铁十八的爹,在生下第十八个儿子之后,怀恨而死,死前念念不忘要铁十八去找回甘大。为什么不让前头那十七个儿子去找呢?古代医疗卫生条件差,女人生孩子相当于过一回鬼门关,也不知道铁十八的爹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前头十七个儿子连带他们的娘,一个都没活下来,铁十八的爹憋了一口气,非要生下一个活生生的儿子,才肯撒手归西。 杨曼听到这个八卦的时候,曾经一度怀疑铁十八的爹是纵欲过度死掉的。 咳咳……不管铁十八的爹是怎么死掉的,反正铁十八这个人呢,天生一副木头木脑的脾气,愣是把他爹的遗言奉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总之,他是子承父业了,一边当镖师,一边喳喳呼呼的见人就问当年的那个绿林大盗的下落。 也不知道这世上是不是真的因果报应,话说有一天,铁十八在路上逮了个偷儿,失手打了这偷儿一拳,然后看这偷儿年纪一大把,头发花白,瘦骨伶仃,怪可怜的,就放了他,谁知道那偷儿走了没几步就口吐鲜血死了。 第9章 当时铁十八也没有在意,还好心把偷儿给埋了,几个月后,一个自山雕的游侠儿找到了他,口口声声要报杀父之仇,把铁十八给弄懵了,两个人打了一架之后,才搞清楚,原来那偷儿就是山雕的父亲,最最关键的是,铁十八这时才知道,那偷儿就是当年的那个绿林大盗。 好哇,老子是仇人,那儿子也是仇人,铁十八恨得牙痒痒的,只要一得空,就满大街的找山雕打架,偏偏他的功夫又比山雕差了那么一点,每次都被鼻青脸肿的回去。 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快三年了,开始没人知道山雕为什么不杀了铁十八,等到后来,山雕的姓名传了出来,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个游侠儿就是甘大。话说当年甘大的娘被绿林大盗抢走之后,绿林大盗爱她美貌,就娶了当妻子,八个月后甘大出生,他只当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爱如珍宝,谁料在甘大十八岁的时候,她娘就把他的身世告诉了他,然后自缢身死。 甘大对绿林大盗是又恨又不忍,最后还是没有取他的性命,只废了绿林大盗的一手一脚,任他自生自灭去了。那日他听说绿林大盗死去,心中不忍,赶回来想埋葬他,这时才知道有个铁十八已经找了他好几年。因为他自小是被绿林大盗养大的,行事总有点偏邪气,不但不跟铁十八相认,还故意自称绿林大盗的儿子,整天逗着铁十八玩儿,每次看到铁十八气得跳脚,他都乐得哈哈大笑。 这件事的内情,在整个无锡城里,知道的人不少,但偏偏没人告诉铁十八,清楚内情的人都知道甘大不会伤害铁十八,乐得隔三岔五的跑到街上去看戏,不清楚内情的人,大多惧怕甘大在游侠儿中的势力,也不敢偏帮铁十八。 所以,直到现在,铁十八还傻呼呼的,每次找甘大打架,都要追问甘大的下落。 以上,就是杨曼打听来的这个八卦的具体内情,按说这些游侠儿的事情不是她一个妇道人家应该打听和关心的,可是问题是这个八卦里面有一个小小的细节,引起了她强烈的兴趣,十分想知道下文,所以才时时挂在心上,老想往茶楼跑。 这个细节就发生在不久前,那天杨曼去茶楼盘帐,赶巧了,她刚刚翻开帐页,就听到茶楼外面一大片的叫好声,她躲在门帘后面悄悄往外看,可不就是甘大和铁十八又打起来了。 八卦听得久了,这还是杨曼第一次亲眼看到这两个八卦中的主角。甘大的年纪大一些,应该有三十了,长相相当不错,就是嘴角老带着一抹邪气,感觉上有些轻浮,而铁十八这个人,真没辜负他的姓,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块铁疙瘩,愣头愣脑的,尤其是打昏了头的时候,只要甘大一闪身,他就反应不过来,一脸迷茫的表情左右看看,那模样就像活生生在脸上刻着“人哪儿去了”这几个字。 这是哪儿冒出来的活宝哟,杨曼在帘子后面笑得差点没站稳,她现在知道为什么甘大不跟铁十八相认反而次次都要逗弄他了。 正在杨曼笑得站不稳脚的时候,铁十八好像知道自己又被戏耍了,发出一声怒吼,大声道:“山雕,你不告诉我甘大哥甘大姐在哪里,我就跟你拼命。”却原来他连甘大的娘生下的孩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因此干脆就甘大哥甘大姐一起叫。 甘大撇撇嘴角,一脸不屑道:“谁是你甘大哥甘大姐,他认你了吗?” 铁十八理直气壮道:“当然认了,我爹临终说了,我甘大哥甘大姐还在甘家姨母的肚子里的时候,我们两家就商量好了,以后要做亲家。” 甘大哈哈大笑:“你知道什么是亲家吗?” 铁十八嗓门儿更高了,道:“我又不笨,当然知道,甘大哥甘大姐就是我媳妇儿……” 他这嗓音还没落下,围观的人里就笑倒了一大片。铁十八这时才发觉自己说错了,摸着后脑勺急忙又道:“不是不是,是甘大哥是我媳妇儿……也不对,是甘大姐是我媳妇儿……甘大哥……甘大哥……咦?那甘大哥是我的谁呢?” 却原来,铁十八他爹死的时候,交代事情没交代清楚,他只说了两家是八拜之交,有金兰之谊,生出孩子要结亲家,可是忘了没说,如果出生的都是男孩子或者女孩子,就继续结拜,铁十八的脑子里天生就一根筋,也不管甘大他娘生出的到底是儿子还是女儿,自动就认做了媳妇儿。等到现在脱口一说,他就犯迷糊了,如果甘家生出来的是儿子,也要做他的媳妇儿吗? 眼看周围笑倒了一大片,甘大的脸上挂不住了,用力踢了铁十八一脚,骂道:“白痴,榆木疙瘩,浑人……” 然后甘大就气呼呼的走了,铁十八还要纠缠,可是哪里追得上,一眨眼就失去了甘大的踪影,这块铁疙瘩摸着脑袋,继续一脸疑惑,嘀嘀咕咕的说着甘大哥甘大姐媳妇儿什么的。 杨曼当时笑得肚子都疼了,真没过铁十八这样的活宝,只是可惜后来她就一直忙着腊八的事情,再没顾得上去打听后来铁十八遇上甘大,有没有再向甘大讨要媳妇儿。 因此,这件八卦一直挂在杨曼的心上,每次想起,都像老鼠爪子挠在心上一样,痒痒的,而且越来越痒。 可惜,越接近年关,吴府里就越忙,大事小事数不清,本来,杨曼只要管好文魁院里的事情就行了,可是婆婆高氏是管着整个吴府的,忙得团团转,不仅要忙过年的事情,还要给苏州那边来的姑娘和那位引起纠纷的小公子安排住处,基本上吃穿住行全部要打点好,她实在忙不过来,就叫杨曼去帮忙,没办法,谁让她只有杨曼这一个儿媳妇,吴宣还没有娶妻呢。 结果,一直到腊月二十五,杨曼都没能抽出时间去打听八卦,就连茶楼和米店两处产业的年终帐目,她都没能亲自去盘算清楚,只能交代给掌柜的,先把一年的帐结了,等过了大年,她再慢慢看。 苏州来的八妹妹 苏州的那位姑娘和小公子是腊月十八到的,从苏州到无锡,就算走得慢些,也不过几天工夫,估计是过了腊八之后,她们就上路了。 这天是腊月二十六,茶楼和米店都已经歇业了,杨曼也没时间去管她的八卦大计,正被吴顼磨着,娘儿俩个满院子的贴桃符。 按说这桃符最好是在大年三十的那天晚上贴,可是吴顼偶尔看到小雁买回来的桃符,顿时来了兴趣,自己找了一大堆的桃木,拿着小刀刻了一个晚上,非要把整个文魁院里大大小小的门上,全部挂上他刻的桃符不可。 杨曼宠这小子,反正桃符早贴三四天也没什么关系,干脆就把院门一关,娘儿俩个再加上小雁三个人,到处贴吴顼的“鬼画符”。 正贴得不亦乐乎呢,春桃匆匆来报:“夫人,八姑娘带着十公子往这边来了。” 八姑娘就是从苏州过来的那位小姑子,她是吴隐之最小的女儿,今年才十四岁,在吴家三房的姑娘们里排行第八,所以被称做八姑娘,十公子就是吴密,郑婉兰所生的儿子,今年八岁,比吴顼还小两岁,准确的说是小十八个月,往年过大年,都是曹氏带着女儿和吴密过来给长辈拜年,今年情况特殊,所以只来了两个小的,其他几个姑娘都已经出嫁了,所以她们都跟着夫家走亲戚,吴家这边只呈了礼物过来,人就不过来了,便是要来,也只能是年后了。 “咦?她们不在正院陪婆婆聊天,怎么想到往我这里来?”杨曼惊诧了一下。 文魁院很少有人来,尤其是她的那些还没有出嫁的小姑子,因为她年轻守寡,那些没有出嫁的姑娘们怕不吉利,所以很少过来,就是想找她玩,也是派人过来请她去别的院子。 “娘,不许他们进来,不许不许。” 吴顼一听吴密要来,他不乐意了,因为吴密比他还小两岁,可是辈分却生生长了一辈,小家伙一想到自己要叫比自己还小的家伙为叔叔,就不高兴了,嘟着一张脸,嘴上都快可以吊油瓶了。 “好好好,不让他们进来……”杨曼安抚了吴顼一下,就对春桃道,“你去拦住八姑娘和十公子,请他们到……嗯,就请他们到对雨阁稍坐片刻,我一会儿就来。” 对雨阁离文魁院不远,中间就隔着一条回廊,顺着回廊走到底,就是吴宣的文启院,可以说,对雨阁就是文魁院和文启院的分界点。吴寅和吴宣是亲兄弟,住的地方自然相隔不远。对雨阁的前面有一个设计巧妙的池塘,池塘的中间伏卧着一只巨大的铜制蟾蜍,因为年代久远,蟾蜍的背上都生出了铜锈,一眼看过去,绿油油的,蟾蜍的头望着天空,嘴巴张得大大的,三条腿深深的没入池塘里,每到春夏,一般在早晨,池塘水涨的时候,蟾蜍嘴里就射出一道水柱,水珠四散落入池水里,从对雨阁的窗口望过来,就像在飘小雨一样。 杨曼第一次看到蟾蜍喷水的时候,吃惊了半天,她没想到宋代就已经有设计如此精巧的喷泉,没有增压泵也能把水柱喷得这么高,而且附近也没有地势高的地方,她实在想不出来,这水柱是怎么喷出来的,也曾经试图弄清楚其中的原理,在文魁院里也复制一个小喷泉,可是凭她那点物理知识,连个普通的水车都弄不出来,更不要说这么精巧的喷泉了。 其实这蟾蜍喷水还是无锡城有名的一景,等闲人想看都看不到,也仿制不出来,当年建造这座喷泉的工匠都已经死了,而建造图纸又在一场意外中烧毁,以至于这蟾蜍喷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了,干脆就变成了一个传说,据说吴家先祖在建这座吴宅的时候,建到一半,先祖梦到宅子里金光四射,第二天起来,就发现还没有建好的宅子里,多了一个池塘和一只会喷水的三脚铜蟾蜍。 第10章 蟾蜍自古就有腰缠万金,富贵缠身的喻意,三脚蟾蜍更是蟾蜍中的精英,不但能消灾灭祸,还能镇宅招财,可以说古代的中国人不但有着丰富的想像力,而且从来就不缺乏智慧,可惜的是很多好东西后来都失传了。 很快,杨曼在小雁的帮助下,换了一身紫色衣裙,她毕竟是寡妇,虽然已经过了三年的带孝期,但平日里也不能穿得过于鲜艳,所以杨曼的衣服一向以黑白褐三色的居多,不过现在快要过年了,过年自然要喜庆,她再穿得这么素,也不合适,所以每年冬天,都要做几套浅紫色、宝蓝色和藏青色的衣服。 唉,当寡妇就是这点不好,其实她是非常喜欢红色的,各种各样的红色都喜欢。 小雁深知杨曼的心思,笑着拿来一顶狐皮帽,道:“外面冷,夫人你把帽冠戴上,也好祛祛寒。” 这狐皮帽是白色的,不过帽檐上嵌了几颗红色玛瑙,红白相映,很是夺目。杨曼能穿戴的红色,也就这么一点点了,再艳一点就不合她寡妇的身份。 杨曼笑瞪了她一眼,道:“就你会猜我的心思。” 虽然这么说,她还是戴上了狐皮帽,再披上一件挡风的棉斗篷,就带着小雁往对雨阁去了。 吴家这位八姑娘,叫做吴珍芍,十四岁的小姑娘,模样儿还没有长开,看上去怯生生的。穿了一身粉色的莲藕裙,上身罩着一件纯白色的羊毛坎肩,头发梳成了双环,各坠两串珍珠,左耳边还插了一朵粉色小绒花,倒是极可爱的模样。 一见到杨曼,就规规矩矩的福了一礼,叫了一声“大嫂子”。 杨曼冲她柔柔一笑,道:“八妹妹不要客气,小雁,吩咐上茶。” 小雁应了一声,取出她带过来的茶叶,就去了烧水间。 对雨阁里原本有两个婢女,身份比使女低一些,从名称就可以看出来,使女,是使唤的女人,婢女,是卑贱的女人,一般来说,使女是家生子,多数属于亲信、心腹一类,基本上只要主人不赶她走,她一辈子就是吴家的人,包括她的子孙都是吴家的人,而婢女是买来的,签有卖身契,一般只签三年,婢女想要留在主人家继续干下去,要么就是成为使女,以后她的子子孙孙都是主人家的家奴,要么就想办法爬上主人的床成为婢妾,否则三年一到,她就得滚蛋,不滚蛋就属于违法,当然,成为婢妾也好不到哪里去,生出儿子就可以留下来,生不出的话,不好意思,主人随时都可以转卖她。似乎在宋代并没有续约的说法,一个婢女在一个主人的家里,就只能干三年,因为流动性太大,所以主人家都不会把婢女看成亲信,一般只让她们那种没人愿意干的粗重脏累的活儿。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每一处亭台楼阁都有专人照看,所以相对来说,对雨阁里的这两个婢女活儿不重,平日里只要负责把对雨阁打扫干净,主人来了,倒个茶伺候伺候就行了,倒也算不上脏累。 柳永来了 吴密比他的姐姐更加怕生,人也瘦小,戴着一顶虎头帽,几乎连脸蛋都看不到了。他现在才八岁,是第一次到无锡来,虽然前几天已经见过杨曼一次,但是对他来说,杨曼仍然属于陌生人的范畴。杨曼和吴珍芍说话的时候,他就在一旁躲躲闪闪,即不行礼,也不喊人。 杨曼笑了笑,把声音放得更柔,道:“十郎,过来,嫂子拿糖给你吃。”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几块桂花糖,用油纸包着,一打开来,就散发出甜甜的香味。原来这些糖是拿来哄吴顼的,这会儿正好用来哄哄吴密。 吴密眼睛亮了亮,可是人并没有过来,反而还向后缩了缩,转过那张怯怯的小脸,看向他的亲姐姐。 吴珍芍有些不好意思,拉了拉他,低声道:“快叫大嫂子。” 吴密眨着眼睛,看看吴珍芍,又看看杨曼,然后小脸一缩,干脆整个人都缩到姐姐身后去了。 “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把糖拿去吧。”杨曼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不知道曹氏是怎么带孩子的,女儿怯生生的,这个抱过来养的儿子比女儿还怯,她还是更喜欢像吴顼那样整天活蹦乱跳精力过剩的小鬼头。 “小弟一向怕生……”吴珍芍红了脸,帮吴密把糖接过来,“多谢大嫂子。” “还是安静些好,不像我家顼儿,皮得都快成猴精了,改天让顼儿和十郎一块儿玩,好改改他那猴子脾气。” 不管怎么说,杨曼在吴府也已经生活了十年,该怎么说话,她心里有底,自家儿子再好也不能夸,别家儿子再孬,也得往死里夸。 吴珍芍脸更红了,支支吾吾像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在这时,两个婢女端了茶水上来,算是为她解了围。 “大嫂子,这茶是……”她尝了尝,觉得味道和一般的茶不同,不禁有些好奇。 杨曼还没有说话,小雁已经笑嘻嘻的道:“九姑娘真是聪明,一尝就知道味道不同,这茶可是我家夫人精心调制的,里面加了茉莉,用特别的方法炒出来的,是不是特别香?” 杨曼瞪了她一眼,道:“就你多嘴。” 然后她笑了笑,对吴珍芍道:“这也不是我调制的出来,不过是跟茶楼里的制茶师傅一说,他弄出来的,茶叶里面加了花瓣,喝着便透了花香,很受姑娘们的欢迎。” 其实这就是宋代版的茉莉花茶,宋时已经有了散茶,不过喝的人还不多,更多的人还是用茶饼煮茶,里面添加香料,杨曼是喝着后世的绿茶长大的,这种茶饼煮出来的茶她实在喝不惯,开了茶楼以后,她特地找了位手艺好的制茶师傅坐镇茶楼,然后把茉莉花茶的概念对制茶师傅说了一下。制茶师傅捣鼓了两年多,才弄出来,虽然味道还是不如正版的茉莉花茶那么甘甜香浓,但是比起煮出来里面还加香料的茶水,已经好太多了。 吴珍芍抿着唇轻轻的笑着,双手搅着帕子,过了一会儿才道:“经常听人说大嫂子最是心灵手巧,妹妹好生羡慕,不知道大嫂子愿不愿意教教我。” 耶?原来这丫头今天是来套近乎的。 杨曼这下子听出来了,吴珍芍的这句话,几乎就是女人套近乎的固定公式,尤其是她们这些有些身份的女人,想和别的女子交往,开口的第一句往往就是经常听人说你怎么怎么样优秀,让人好生羡慕,不知道能不能跟你学习某方面的本事……当然,说话的方式因人而异,不过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如果对方答应了,就代表两个人有可能进一步的交往,等到熟悉了,就成了所谓的闺蜜、手帕交。 “九妹妹不嫌弃,那自然是好的……不知道九妹妹想学什么?”杨曼顿了一顿,就笑着应下了。 往年吴珍芍随父母回来拜年,都是只住几日就又跟着父母回苏州了,没有什么交际的必要,今年情况特殊,曹氏的心思,现在全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这位九姑娘和吴密来了,就不走了,至少短时间内是不会走了,既然不走了,那么吴珍芍要和吴府中的女人们套近乎拉关系,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别看吴珍芍年纪小,大家族里的女人们的生存方式,她懂的比杨曼这个半路穿越来的只多不少。不过杨曼也不差,她毕竟年纪大了不少,而且两世为人,在经验方面更是强过许多,很多事情即使她不知道原委,细细一想也能猜出八九。 吴珍芍见她答应了,忍不住流露出喜悦的神色,道:“大嫂子样样都好,妹妹一时半会儿哪里能学得完,只求大嫂子捡最拿手的,教妹妹一二分便也够了。” “九妹妹这张嘴可够甜的……”杨曼失笑,心道我最拿手的是做大型项目设计,当初可不是连赶四个大项目给活活累死的,这可不是你学得来的。想是这样想,当然不可能跟吴珍芍这么说,想了一会儿才道,“我最拿手的便是做药膳,|qi|shu|wang|尤其是冬日进补的膳食,眼下学这个也正是时候,九妹妹你得了空,便让使女来招呼一声,咱们也不往别处去,就在这对雨阁里现学现卖如何?” “一切都听嫂子的安排。” 目的达到了,吴珍芍也放松了少许,两只手终于不再绞帕子了,就连吴密也趁人不注意偷偷拿了一块桂花糖放到嘴里含着。 杨曼倒是替她松了一口气,再绞下去,这位九姑娘的帕子就要被绞碎了,要知道,古代的布料质量实在不怎么过关。 看到杨曼的眼神在自己的帕子上扫过去,吴珍芍又有些紧张了,怕她再绞帕子,杨曼连忙转过话题,问起苏州的风土人情。 这次问到点子上了,吴珍芍自小长在苏州,说起那人间天堂,还没有长开的小脸蛋上隐隐便有一层光彩。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了快半个时辰,杨曼才精神一振,她听到了一个大八卦。 柳永到苏州了。 如果这个时候有测电笔,笔尖往杨曼身上一沾,绝对瞬间闪亮,她全身上下都弥漫着因激动而产生的电流火花。 宋代词坛最大的倒霉蛋 柳永是谁,全中国人都知道,除非他没有上过学,或者上学没好好听讲,柳永的词和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人的诗一样,都是语文课上必学课目,与他有同等地位的词人还有李煜、苏轼、李清照等,李煜不能算是宋代人,虽然他是宋朝建立以后才死的,苏轼是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词人,李清照是中国第一女词人,而柳永的功绩在于,他是宋词中的婉约派的奠基人之一,另一位奠基人就是李煜,而李清照又将婉约词发扬光大。 第11章 所以杨曼激动啊,唐代的那些诗人就不提了,李煜早已经死去好多年,而李清照还没有出生,苏轼也要二三年后才出生,估计运气好的话她也可以塞一把糖给小苏轼,只有柳永跟她生在同时代,而且是正当最好的年龄,以前只是从茶楼的说书人口里听到一些关于柳永的风流韵事,跟现在的直面相对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这是她穿越十年来与柳永最接近的时刻,因为她这位九妹妹,竟然是见过柳永的。 柳永是跟着选秀使陆潍安陆大人一起到苏州的,景佑初年,也就是今年,柳永终于被赐进士出身,也算圆了他、同时也是天下读书人的一个心愿,只是一时半会儿,吏部并没有派给他什么官职,毕竟柳永当时在读书人里的名声并不算好,所以他干脆就托了关系,和陆淮安一起到苏州选秀,柳永看女人的眼光,那绝对是没说的。 到了苏州,自然是去拜会当地知府的,吴珍芍也就是那时候无意间撞见了柳永,极不好意思,臊得脸上通红,只急匆匆的瞅了他一眼,就迈着小碎步跑了。 杨曼可不知道吴珍芍是怎么见到柳永的,她激动得全身血液都快要沸腾了,深吸了几口气,才勉强压了下来,尽量让声音不显得异样,柔声道:“九妹妹刚才所说的柳七先生……可是那才子词人柳三变?” 先确认一下好了,别闹了半天,不是那个柳永,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多着呢,排行第七的也不少。 吴珍芍有些惊诧,道:“大嫂子也知道柳七先生?” 她知道这位堂嫂性烈手巧,却没听说过有什么才情,因此见杨曼发问,不由觉得惊诧。 杨曼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因此微微一笑,道:“前些时候你五姐姐过来看我,跟我提过,她是极喜欢诗词的,对柳七先生的词赞不绝口,我听了也不觉有些好奇呢,不知被你五姐姐称赞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这位五姐姐,就是吴六太爷唯一的孙女,名字叫吴珍容,在诗词方面确实有一些造诣,在无锡城内,也是首屈一指的才女,只是可惜她的母亲是婢妾出身,身份太低,因此不为吴六太爷所喜。 “是了,五姐姐是极有才情的,也不知与苏州第一才女比起来,哪个更强些。”显然,吴珍芍也是很八卦的,杨曼拖着吴珍容当借口问柳永,她马上就想偏到另一边去了。 杨曼暗自翻了个眼,她对才女的八卦不感兴趣,才子的八卦才是真正值得掰一掰的,说实话,如果她愿意,随手盗版几首李清照的诗词,她马上就能登上中国第一女词人的宝座,她要是抄袭几首苏轼的词,她也可以开创豪放词的流派,成为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女词人,可是这样做有意义吗?盗版抄袭,是文学界的无耻之最,她穿越成一个寡妇已经够倒霉了,再去盗版抄袭,把自己变成一个无耻的寡妇,想想都觉得牙痒痒的要骂粗口。 当然,现在杨曼还不知道,她让吴顼拿去背的三字经,已经让她当了一回无耻的寡妇,这是以后的事,暂且不提。 “听说,柳七先生……能一日变三次脸,早上是笑脸,中午是苦瓜脸,晚上是哭脸,所以他的名字叫做柳三变,是不是真的呀?”杨曼用无知和好奇掩盖自己强烈的八卦欲,顺便将偏到一边去的话题拉回来。 吴珍芍一下子噗哧笑出声来,道:“大嫂子哪里听来的闲活,虽然妹妹只是急急瞧了一眼,但觉柳七先生笑面可掬,很是可亲可近呢。” 说着,她的脸上又开始发红,要不是不好意思,她当时真想跟柳永说几句话呢。 杨曼双眼发光,握紧了拳,又道:“照九妹妹这么一说,那柳七先生定然是风度翩翩,和蔼可亲,丰神俊朗,仪容不凡了。” 大八卦呀,柳三变到底长什么样,后人当然不可能知道,但是戏剧里,这位才子词人可是极英俊的,只要想想他那么受女人们的欢迎,应该不仅仅只是词写得好,换个钟楼怪人来写出柳永的词,看还有没有女人天天念着他。 吴珍芍回想了一下,道:“俊朗未必,丰神却是有的,柳七先生当时冲我笑了一下,真是……哎呀,大嫂子,咱们怎么尽说柳七先生的事。”她望了望窗外,“天色不早,妹妹该走了。” 哎哎哎,她还没有八卦够呢,怎么就走了呢。 杨曼想留人,奈何吴珍芍走得极快,没等她想出合适的措词把人留下,这位九姑娘就已经带着吴密走出老远了。 回到文魁院后,杨曼心里那个痒痒呀,恨不得把身后的墙壁挠出一个洞来。这位九姑娘忒不厚道了,丢下这么一个大八卦,才开了个头,就甩手走人,她要是长了翅膀,恨不能现在就飞到苏州去。 穿越到宋代,正当其时,如果不见柳三变,纵生女人也枉然。不过柳永最吸引杨曼的地方,并不是他有多么才华横溢,或者多么风流倜傥。而是她对这个宋代词坛上最大的倒霉蛋实在太好奇了,好奇到强烈的想亲眼看一看这个倒霉蛋到底长成什么样。 一个人一时倒霉很常见,一个人一辈子倒霉就比较稀罕了。偏偏,柳永最大的才华就是他的词,而他最终倒霉就倒霉在他写的词上,这样一个绝代倒霉蛋就更罕见了,千百年来,只此一例。 就在杨曼为了柳永而在文魁院里挠了两天的墙之后,她这座寡妇院里再次迎来了不速之客。 是吴宏。 吴宏来访 对自己的小叔子没有那么多的忌讳,所谓的嫂溺叔不救那种极端变态的礼教,在北宋时期连个影子都还没有露出来,所以杨曼在文魁院的花厅里接待了这位一笑倾城的小叔子。 “嫂嫂安好。” “叔叔请坐。小雁,快去泡茶来。” 吴宏行了大礼,杨曼有些受宠若惊。吴宏每次来探望她都行大礼,杨曼每次也都受宠若惊的受礼,要知道,她这位整天阴沉着脸的小叔子性格比较叛逆,连他亲老子都是爱理不理的,偏偏对自己这个大嫂次次都礼数周到,这让杨曼忍不住猜测,当初,吴寅和吴宏的感情到底好到了什么地步,才让吴宏在吴寅过世之后,依然对自己这个寡嫂也这么恭敬。 不一会儿,小雁端茶上来,春桃也跟了过来,侍立在厅门外,等候吩咐,虽然不进来,但是里面的人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是能看得到的。 “叔叔,请用茶。” 杨曼称呼别的小叔子都叫弟,只有吴宏她管他叫叔叔,因为实在不好叫他弟弟,吴宏是私生子,在宗族中没有列入排行,如果叫他宏弟,又显得太过亲密,容易被人诟病,所以她干脆就规规矩矩叫他一声叔叔。 “多谢嫂嫂。”吴宏抿了一口茶水,阴沉的表情略略有些松动,嘴角微微一翘,又一次流露出一抹浅笑,“嫂嫂这茶水……与中秋时喝的,又别有一番滋味了。” 杨曼一惊,差点又被吴宏的笑容给迷得失神,她连忙移开眼神,轻轻道:“叔叔说笑了,都是旧茶,不过是放置的时间不同罢了,叔叔若是喜欢,一会儿我让小雁给你包几斤带回去。” “那弟就不客气了。”吴宏轻咳了一声,将自己带来的东西往前推了推,“这是弟送给嫂嫂的年礼,因年后有几个朋友要来,怕没有时间,所以今日得空就给嫂嫂送了过来。” “叔叔总是这么客气。”杨曼笑了起来,示意小雁收下,“我也没有好东西做回礼,只给叔叔准备了两套新衣。” 杨曼是长嫂,吴宏是还没有娶妻的小叔子,所以她可以送他衣物,以表示长嫂如母,当然,这也是因为吴宏的生母早已经亡故,像她送给另一个小叔子吴宣的礼物,就是文房四宝或者几册书籍,因为吴宣的生母也就是她的婆婆高氏还在,所以穿衣吃住方面不用杨曼来操心。 “让嫂嫂关心了。”吴宏欠了欠身,接过小雁拿过来的衣服,然后瞧了杨曼一眼,又道,“嫂嫂似乎有些虚火,可是有什么心事?” 啊?杨曼吓了一跳,这个小叔子的眼神也太利了吧,自己这两天才为了柳永的八卦而弄得坐立不安,早上照镜子发现眼底有点血丝,皮肤有些发暗,还在想着自己这是动了精气神,有点发虚了,没料到他只一眼就看出不妥来了。 “教叔叔操心了,不过是年底有些忙碌,夜里没有睡好罢了。”杨曼一语带过,总不能直言告诉他,她是想柳永想得夜里睡不着吧。 吴宏想了想,又是一笑,道:“等过了年,嫂嫂也该多歇歇,莫要累坏了身子。是了,今年正月十五的游园会,是城北金家主持的,听说金老爷子请了不少有名望的人来,还有杭州的梅花坊,到时候会很热闹的,嫂嫂整天关门在家,到那日带着顼儿出去走走,也是不妨事的。” “请了梅花坊吗?那我到是一定要去瞧瞧。” 杨曼稍稍有了精神,不过梅花坊的吸引力到底不能跟柳永相比,只是她不好拂去吴宏的关心罢了。 所谓的梅花坊,按古代的分类来说,它属于秦楼楚馆中的一种,按后世的话来说,它是高级娱乐场所,能出入梅花坊的,非富即贵。梅花坊里,以歌舞妓为主,是妓,不是娼,在古代,卖笑和卖身完全是两种职业,另外还有一种卖手艺的,叫做伎。虽然他们的职业都属于下九流的一种,但是在某些程度上,妓高于伎,伎又高于娼。 而在北宋,妓的地位空前高涨,因为当今皇帝宋仁宗的母亲刘太后,也就是传说中狸猫换太子的那位刘妃,正是出身于妓,她原本也是位刺史千金,可惜父亲死后,家道中落,只能以击鼓和说鼓词儿为生,说她是妓,那还是抬高了她的身份,其实她连妓也算不上,只能算伎。 第12章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身份低微的女人,却成了北宋历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个女人。没有人敢瞧不起妓,瞧不起妓就是瞧不起当今皇太后,在这个皇权大于一切的时代,这可是能要命的事情。所以说,在北宋,成为妓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就和现在的演艺明星一样,混得好了一样万人追捧,不高兴了还能耍耍性子,偶尔大牌一下,也是身价的体现。 当然,在后世妓和娼几乎已经没有区别了,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能和当时的妓划上等号的职业,那么大概也就只有那些演艺明星了。 说白了,梅花坊就是等同于一个后世的歌舞团,如果它的直隶上属机构是官府,那么它是就是国营的歌舞团,如果它是私人出钱开办的,那么它就是私营企业。宋代是个典型的商业社会,明白的说就是有钱,物质需求达到了,自然而然就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无论是官府还是私人,举行大宴小宴,都要招妓助兴,如果是官妓,官府招了就一定得去,而且还是不给报酬的,不过相应的,官妓也享有免税的优待,如果是私妓,那就得付钱了,根据私妓的等级付不同的钱,如果不给,或者小姐不高兴了,人家小姐是有权拒绝出席的,当然,私妓就得按法律规定上交税款。 在古代,小姐就是妓女的专用名词,要是哪个穿越人士冒失的称呼正经人家的姑娘为小姐,那是要挨巴掌的,严重一点还会送命,可惜的是后来蒙古铁骑来了,经过一番文化摧残后,崖山之后无中华,那些真正的贵族都消失了,外来的侵略者不懂那些礼仪,于是把小姐当成了高贵,这个称呼就成为了富贵人家的女儿的称呼,还出现了千金小姐这样的名词,当然,到了后世,小姐这个词又开始渐渐的回归它的本色。 回归正题,吴宏之所以特地提到梅花坊,是因为中秋节的时候,他来探望杨曼,偶尔听杨曼提了一句,想听一听梅花坊的百舌。这个百舌杨曼也是从茶楼听来的,说是杭州梅花坊里有个“俏百舌”。 吴宏的八卦 什么是百舌? 就是口技,看过聊斋的人都知道,里面就有一篇描写口技的,那叫一个活灵活现,装什么像什么。所以杨曼好奇了,她知道吴宏在杭州有个小别庄,就靠在西湖边上,风景是极好的,吴宏不太喜欢待在吴府,他在无锡城里也没有房产,一年中倒有大半年是住在杭州的别庄里,因此她听到这个八卦之后,在吴宏来探望她的时候就随口问了他一句。当时吴宏没有回答,想不到他竟然一直记在心里,这会儿还专门提起来。 杨曼看着吴宏,有些感动,她知道,这个小叔子是真的关心她,要不是知道吴宏和金家十一郎有些不对付,她恐怕还要怀疑金老爷子请梅花坊来就是吴宏给串唆的,要不然,请谁不是请,非请梅花坊不可,要知道,在江南的地面上,梅花坊只能算个二流歌舞坊,最出名的三大妓坊分别是流云居、碎月楼和红豆馆,然后是才是四大花坊,包括莲花坊、榴花坊、梅花坊和李花坊。 金家在无锡城里,虽然比吴家略差了一点点,但也是一方豪绅,不请三大歌舞坊,单单只请了梅花坊,确实是一件不经推敲的事。 不过再不经推敲,杨曼也无法怀疑到吴宏身上,因为吴宏是绝对不会踏入金家半步的,更不要说串唆金老爷子去请梅花坊了。 吴宏之所以不在无锡常住,和他不喜欢吴家的人有一定的关系,但最大的原因,却出在金家那位十一郎身上。 在无锡,人人都知道,金家十一郎是个无赖子。 无赖子,不是指无赖,而是指富贵人家里面没有才能、或者品行不端的儿子,宋太祖皇帝有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国训,所以读书人的地位空前高涨,读不好书的人是无赖子,读书好品行不好的也是无赖子,不像后世,提倡什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那时候一个男人如果被称做无赖子,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所以为了面子着想,他们就算是找枪手写文章诗词,也要证明自己不是无赖子。 至于品行问题,见仁见智,就算真有品行问题,掩饰总还是懂的。所以真正被叫做无赖子的人并不多,但并不代表没有,这位金十一郎就是一例。 与无赖子相对的叫麒麟儿,不是读书好品行好就能冠以麒麟儿的名号的,得两样儿都拔尖才行,至少也得是苏轼的那个程度,可是这世上能有几个苏轼,所以够资格被称为麒麟儿的人极少极少。 听说,吴寅就曾经被称为吴家的麒麟儿。只是听说而已,因为杨曼穿越过来的时候,她那个名义上的丈夫已经病逝了,她根本就没见过也没有跟吴寅相处过,对吴寅仅有的一点印象,大多还是从小雁口里听来的,据说,她这个早夭的丈夫,生得貌若潘安,才如文曲再世,前一句她相信,毕竟两个小叔子的模样儿在那摆着呢,吴寅是他们的亲兄长,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至于后一句嘛,吴寅再有才华,也没有在她面前展示过,而且古人所谓的才华,就是书读得好,诗词写得好,和杨曼承认的才华完全是两回事,后世里那些高分低能的人有的是,所以暂且就先打个折扣好了。 金十一郎的名字叫金胜,是个性格极其乖张的人,他和吴宏的梁子,早在十几年前就结下了,那时候两个人不过都还是才满十岁的小娃娃。 在无锡,有一处叫做弘文馆的蒙学,是东林书院的院正杨时先生出资开办的,私学里的夫子,是由东林书院里的学生兼任,有点勤工俭学的意思。凡是无锡城内有些家底的人家,都愿意把自家孩子送进去启蒙,这就有点像后世的私立贵族学校。那时候,吴寅、吴宏还有六房的吴宵、吴宜几个兄弟,都在弘文馆内进学,接受启蒙教育。 除了吴宵资质有限之外,吴家其他三个兄弟都是私学里的佼佼者,自然惹人嫉妒,金胜便是嫉妒者之一,吴寅吴宜两个,都是吴家的嫡出,他不敢动,但吴宏是个私生子,就连吴家自己人都没几个瞧他顺眼,所以金胜就理所当然的拿吴宏当出气筒,经常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带着一班小孩子,把吴宏堵在角落狠揍。这个金胜心思缜密,打人也不打脸,专捡衣服挡得住的地方打。 吴宏人单势孤,加上他又不愿意去向几个兄弟求救,被打了也不跟人说,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他消瘦得厉害,甚至开始尿血,直到有一次,正好碰上吴寅到茅厕来小解,无意中发现吴宏的尿液里有血。 吴寅当时就吃了一惊,不过没有去问吴宏,他知道吴宏个性孤僻,对吴家几个兄弟都有种仇视的心态,因此他在放学之后,只悄悄跟在吴宏身后,没几天,就发现金胜带人堵在路上暴打吴宏,当时吴寅就气得差点晕过去。虽然吴宏和他不亲,但毕竟是亲兄弟。 别看吴寅身体比较虚弱,脾气可半点不弱,从某个方面来说,吴寅的性格不像他爹,倒更像他三叔。为这个,隔天吴寅就招了一帮子家仆护卫,把金胜给暴打了一顿。 金胜被打得整整半个月没能下床,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金家老爷子派人上门问罪,吴寅哼了一声,当着他爷爷的面回了金家的人一句:“你们金家的人怎么对我们吴家的人,我们吴家的人就十倍还击,告诉金胜,他要是再敢欺负我弟弟,我就敢打得他满地找牙。” 当时,他爹吴坦之还在京城里做官,吴家当家的还是吴老太爷,这个老头子最是护短,一听是自家的子孙先挨的打,马上就吹胡子瞪眼,二话不说,就让人把金家的人给赶了出去。因为吴家势大,最后,这件事还是以金老爷子押着金胜过来赔礼道歉了结。 吴宏为这件事,后来还被吴老太爷打了十棒子,理由是身为吴家子孙,在外面受了欺负居然忍气吞声,这是耻辱,该打。吴寅也被关了一个月的禁闭,理由是处理事情的方法太过粗暴,吴家身为官宦世家,书香门第,打打杀杀有损声誉,这一个月里,吴老太爷传授了吴寅许多对付人的阴招,可见这位老爷子还是很阴损的。 不管怎么说,吴宏对吴寅还是很感激的,从这以后,他对吴寅就很亲近,就算吴寅夭折了,他对吴寅的妻子也就是杨曼,依然十分亲近,逢年过节总要来探望。 不过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吴宏和金胜之间梁子结得越发的大了。吴老太爷和吴寅在世的时候,金胜还有所收敛,等到他们都死了,金胜再碰上吴宏,也就肆无忌惮的挑衅。吴宏的父亲吴坦之性格比较宽厚,知道自家儿子和金胜之间的冲突,总是劝吴宏忍让一二,毕竟,金家在地方上,也是强豪,能不得罪当然最好。 吴宏对这个父亲是很失望的,也不想跟金胜再斗下去,所以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到通州他三叔那里住了两年,两年后回到吴家举行了冠礼之后,就带着吴坦之分给他的一点薄产去杭州,买下了一座别庄。 这桩八卦,杨曼只知道后半部分,前半部分发生在她穿越之前,还是从小雁嘴里听来的,老实说,对她那位未曾蒙面的死鬼丈夫,杨曼还是很钦佩的,这样的男人,如果不是身体虚弱,简直称得上女人梦中的白马王子了,可惜,寿短,如果他能活到现在,自己会爱上这样的男人也说不定。 听说在吴宏去杭州之前,和金胜还发生过一场激烈的冲突,可惜这场冲突的具体内情,被吴金两家的人遮掩得严严实实,以至于除了吴金两家的当家人和两个当事人本人,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冲突,总之最终的结果是金胜又床上又躺了整整两个多月,而吴宏则远走杭州,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吴家来。 第13章 杨曼也曾想过旁敲侧击的问问吴宏,不过最终还是强忍下八卦之魂,毕竟吴宏对她极好,她要是还这么八卦,就太不厚道了。 反正,金老太爷请了梅花坊的事情,绝对不可以跟吴宏有关,大概只是巧合罢了。 杨曼下了最终的定论。 除夕必做三件事 吴宏走后,高氏就派人来请杨曼。过两天就是大年三十了,百姓们管这一天叫做除夕。 除有“去”的意思,夕是“日月交替”,合起来就是指月穷岁尽,也就是一年已经走到了头,另一年即将开始,这一天,有三件事要完成。 第一件事还是祭祀,祭祖就不必说了,古代中国人的节日历来如此,不管是什么节,都要祭祀祖先,和腊八一样,给祖先奉上祭品就行了,因为除夕这一天要祭祀的实在太多,所以不像腊八那样,一大早全族人排着队去祠堂,这一天或早或晚,只要得空的时候就可以去拜祭祖先。除了祭祖先,还要祭神,不管是门神、灶神还是梁神、厕神,反正只要是搭了个神字的边的,都要祭拜一下。 杨曼刚刚穿越过来,过第一个年的时候,被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神给吓到了,后世过年的礼节已经简化了不少,最多也就是吃吃团圆饭,看看春节联欢晚会,再放放烟火,她从来不知道原来除夕这一天,竟然要拜这么多的神,简直就是骇人听闻,她最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连茅厕里,都要供一位神呢? 不管为什么,总之,她入乡随俗了,现在,她已经开始度过穿越以后第十个除夕了,早已经见怪不怪。 整整一天下来,所有的大神小神都拜完了,祖先也拜了,终于,可以吃团圆饭了。这就是除夕必做的第二件事。 吃饭是件高兴的事,拜了整整一天,大家坐在一起和和美美的吃一顿饭,再看府里的歌伎舞伎又跳又唱,多舒心啊,可是痛苦的是,宋代人是不吃猪肉的,哦不,准确的说,是宋代有钱人是不吃猪肉的,只有卑贱的人才吃猪肉,稍有点身份的都吃羊肉,可是,杨曼却恨死羊肉了,她受不了那膻味儿。 好吧,最多她不吃羊肉就是了,捏捏鼻子忍过去就算了,可是更痛苦的事在后面。 这就是除夕必做的第三件事,守夜。 一开始就提过,杨曼这一辈子,哦不,现在是两辈子,都只信奉过两句话,其中一句话就是“睡眠不足是美容的天敌”,所以,上辈子她最恨加班熬夜,这辈子她最恨除夕守夜。 虽然现在离除夕还有两天,但杨曼已经开始痛苦了,因为婆婆高氏把她叫过去,是分派事情给她做的。杨曼很痛苦,她只想当个闲闲的米虫寡妇,没事看看八卦,有事也当八卦看,又不想掌管吴府家业,为什么近来婆婆越来越喜欢分派事情给她做呢? 可惜,高氏听不到她的心声,分派给杨曼的绝对是一件耗心费力的活儿——核对年后要送给各家亲朋好友的礼单。 吴家到底有多少亲戚,说实话,虽然在吴府生活了十年,可是杨曼一直就没有搞清楚过,那些草鞋亲就不算了,那些分出去的旁系吴姓也不算,只算本家这一脉,兄弟,亲家,儿女亲家……曾老太爷有九子,其中四个是嫡出,五个是庶出……然后吴老太爷有三子,已经过世的吴二太爷、吴三太爷各有五子,吴四太爷死得早,没有留下子嗣,所以从吴二太爷那里过继了一个,吴五太爷有二子,吴六太爷一子,吴七太爷只有一女,吴八太爷、吴九太爷……好吧,光是这几位太爷的子子孙孙,就已经让杨曼一个脑袋两个大了,更不要提他们和他们这些子子孙孙的亲家们。 幸运的是,受苦受难的并不是只有杨曼一个人,同时还有她的新妯娌,吴六太爷家的新媳妇,那位王秀娘。 这是一个信号,杨曼就算了,因为她这一房,就只有她一个媳妇,高氏把事情派给她做,也在情理之中,但六房却不止王秀娘一个孙媳妇,她上头的上头有那位得宠的朝芙娘子,她上头有婆婆苏氏,和她平头的还有嫂子陆氏,这件事情偏偏交给了王秀娘这个刚进门的新媳妇来做,显然就不太寻常了。 明里来说,是给王秀娘一个尽快融入吴府熟悉吴府的公关关系的机会,暗里来说,是苏氏和这个新儿媳妇联合起来,跟朝芙夫人唱对台戏,六房的内院大权,怎么能长期让一个如夫人来管理呢。 不过六房的那点猫腻,杨曼半点不上心,关她什么事呢,哪天要是双方撕破脸皮打起来,她倒是乐得抱着瓜子捧着茉莉茶拎个小板凳看好戏,看完好戏少不得还要上前去劝架。不过这样的场面显然是不可能发生的,毕竟都是大家闺秀,暗地里斗智斗勇是经常的事,明面上的泼妇骂街,就真的只能到大街上才能看得到了,这种深宅大院里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场景的。 这是杨曼第三次见到这位妯娌。 第一次是吴宜和王秀娘新婚大喜,她们一帮子吴家的女人和孩子去闹洞房,不过那时候杨曼只在门边站着,笑咪咪的给自家儿子出馊主意,让他去偷喜床上的花生吃,因为隔得远,所以并没有看清楚王秀娘的模样。 第二次就是腊八之后,王秀娘来送回礼。王家果然不愧是有数的名门望族之一,在礼数上,绝对的细致周到,杨曼送给王秀娘的是一尊送子观音,通体都是用汉白玉雕成的,谈不上名贵,但那一手雕功却是罕见的,是杨曼特地托吴宏到苏州请了最好的手艺师傅,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雕成。 王秀娘也不含糊,打听到杨曼信佛,回礼就送了一尊金弥陀,虽然才只有拇指大小,可是金是十足的赤金,雕功更是完全不下于那尊汉白玉的送子观音,因为个头小,于细微处更见功力。 好吧,单就财力而言,杨曼没办法和她这位王家的掌上明珠相比,因此只能笑咪咪的收下回礼,拉着王秀娘说了好一会儿的闲话,顺便打听打听河北那边的风土人情和八卦。 王秀娘的言谈举止也是极和善的,模样儿端庄美丽,倒是没什么傲气,给杨曼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女人是被古代男人所赞美的贤妻良母的典型。 不过这世上是不可能有完美的女人的,所以杨曼对这位新妯娌的看法也持保留意见,等以后相处多了,自然就会了解对方的为人。 腊八过后,杨曼忙得没一天清闲,估计六房那边也是同样的情形,所以就再没见过王秀娘。这一次倒好,干脆,两个人就得在一起待上整整一天了,恐怕还得带点熬夜。 无形的比较 腊月二十八,这天一大早,王秀娘就来了,等在文魁院的外面,杨曼当时正在梳洗,听到春桃来报,吓了一跳,连忙让春桃把她请进来,都是妯娌,也就不避讳了,直接让王秀娘进了她的闺房。 小雁帮杨曼梳好头发,正在往头上簪花,一眼看到王秀娘进来,顿时抿起嘴巴笑道:“三少夫人来了。” 王秀娘今日穿了一身娥黄的衣裳,衣摆上绣着富贵纹,身上还披了一件银红的锦绣袄子,肩膀和袖口都围了一圈皮毛,看上去极是暖和。头发都盘了起来,用一顶翡翠冠罩着,冠沿也围了一圈貂皮,华贵之外,还能挡风。 杨曼回头,扫了一眼翡翠冠,然后才笑道:“随便坐,我一会儿就好。” 宋代女子流行戴冠,而且越高越好,所以王秀娘戴翡翠冠并不稀奇,而且她的个子比杨曼矮个半个头,头上戴个冠,也能无形中让她跟杨曼保持等高。 王秀娘也不生分,径自坐了,才道:“我道我已经起晚了,却不料原来还有比我更晚的,早知道还不如在床上再睡片刻。” 杨曼失笑,道:“那倒是我的不是,早知秀娘你起得这般早,昨儿就该派人知会一声,也好让你与三弟他多温存片刻。” 她这话一出口,王秀娘的脸上就像煮熟的虾子,全红了。到底还是新媳妇,哪比得杨曼两世为人来得脸皮厚。就连小雁这个已经嫁出去三年的使女,脸皮都比她厚几分,这会儿抿着唇偷笑个不停。 片刻后,杨曼也打扮停当,她的装束自然没有王秀娘那么华贵,但胜在华丽雅致,毕竟杨曼穿越过来以后,倒有至少一半的功夫是花在了美容打扮上面,怎么可能让王秀娘比输下去。今天她特地起了大早,光是化妆,就花了半个多时辰,其实也只折腾了个淡妆,但看上去就像没化妆一样,好像她天生皮肤就这么细腻,唇色就这么饱满,就连面颊上的红晕,也就像气血自然,昭示着她的健康一样。 衣服也是精心挑选的,宝蓝色十分衬她的肤色,而且这个颜色在端庄中又不失华丽,符合她吴家长孙媳妇的身份,即使在王秀娘一身锦锻面前,也毫不失色。然后她让小雁给她挽了一个坠马髻,在髻端坠了一个如意流苏,是用紫绿双色细绳编成的,虽然不是什么贵重首饰,但是胜在精巧,流苏下端还串了一颗蓝宝石,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好不炫目。又在后脑勺簪了一朵芍药花,不经意间,便流露着一抹诱人的风情。 “曼娘好手段,这流苏极是精巧,该不是你亲手编就的吧?”看到杨曼含笑点头,王秀娘不由得心服,掩唇而笑,“以后我倒要常来往,向你讨教一二呢。” 其实宋时已有流苏,只不过绳编的一般挂在腰间,或者挂在墙上装饰房间,戴在头上的一般都是金银制的流苏,或做成步摇,或做成插梳,在上面缀上各色宝石,极是光彩夺目,像杨曼这样把绳编的流苏串上宝石而戴在头上的,很少见,因为这太考教编织的手艺了,编好了,自然是让人羡慕,编得不好,反而丢丑。 第14章 杨曼很大方,笑道:“那自是好的,我都教给你,学不学得会,可不担保哦。” “你只要尽心教了,学不会那是我笨,可不敢怨教的人不尽力。” 说着,两个女人相视而笑,携手便出了门,径自往库房去了。小雁和王秀娘带来的一个叫品香的陪嫁使女紧紧跟在后头。 吴府的库房位于后院东侧的跨院里,整整一个院子,全部被当成了库房使用,还有正副两个管事外带三个养娘专门进行管理,另外有两个使女两个小厮每日清洁打扫,这些人都是大房和六房的亲信,库房重地,等闲人是进不来的,就算是杨曼,也是第一次到库房来。不过这是吴府的大库房,像她的文魁院,还有个小库房,里面的东西全归自己管,不然每次她要用点东西,都得请示高氏,那多不方便,而且全无隐私。 早在昨天,正副管事就已经接到高氏的通知,知道大少夫人和三少夫人要过来核对今年的年礼,所以早早的就带着三个养娘等在院门外了。 “见过大少夫人,见过三少夫人。” 这里要交代一下,吴家长房和六房没有分家,所以不但住在一起,连库房也是公共的,当然,各家各院的小库房不算在内,不像其他几房,全部分出去了,既然分出去了,自然要有所区别,从宗法上来说,已经不是一家人了。 库房里有个十分宽敞的大院子,平时天气好的时候,那些使女小厮们就把收藏的字画书籍拿出来晒晒,免得潮了霉了被虫蛀了,到了清点物品的时候,就把要清点的物品全部抬出来,在院子中间放着,让主人一样一样过目。 可这就问题来了,现在寒冬腊月的,让杨曼和王秀娘两个女人顶着寒风在外面清点上整整一天,光是想想杨曼就觉得身上发寒。 不过一进院门,她就放心了。 库房的管事显然是伺候周到的,早就带着人连夜在廊下搭起了暖帐,用厚厚的棉布将一段回廊整个围了起来,地上铺了地毯,四个角落都安置了火盆,中间摆了一张八仙桌,桌下也有火盆,左右两把太师椅,椅子上都放了棉垫,人还没有进去,暖气就已经扑面而来。 杨曼正在感叹这就是有钱人的铺张的时候,王秀娘倒是见惯似的,不以为意的扫了四周一眼,然后对杨曼道:“大嫂子先请。” 杨曼这才恍过神来,老实不客气的当先走入暖帐中,在左首坐下。王秀娘紧随其后,在右首坐下。 过错 “你们几个,先把名字报上来。”王秀娘先对杨曼笑了笑,见杨曼没有先开口的意思,不由想起昨夜婆婆苏氏对她说这位大嫂子不爱管事的话来,于是她先开了口。 管事们连忙上前通名,王秀娘也没有多说什么,讲了几句开场白,大概意思就是我知道你们辛苦了,不过辛苦也就今儿一天,等忙完了,只要没有出什么差错,自然有你们的好处之类的。 然后她才对杨曼道:“时辰不早,咱们也不耽误了,大嫂子把礼单拿出来,这就一一核对过目吧。” 在这些管事养娘面前,王秀娘露出了精明干练的一面。杨曼倒是不奇怪,听说这位弟媳在家中的时候,就管理过内院的事务,所以熟练也是应该的。 于是杨曼取出了高氏交给她的礼单,由她唱报礼单上的物品名称,管事们指挥使女小厮们抬上来,养娘们在一边解说,王秀娘和杨曼亲自检查过目,确认无误之后,再将送给每一家的礼物打上封条。 火盆换了五六回,她们一直忙到了戌时才结束,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也是差不多的时间,两个人又来继续昨日的工作,这次差不多在掌灯时分就全部梳对完毕,把所有的礼品都装箱搬回库房放好。 隔日,已经是大年三十,也就是除夕了。杨曼起了大早,和王秀娘一起,向婆婆高氏汇报了昨天核对礼单的结果,除了有两份礼品准备得不太合适之外,别的也没什么,当时她就跟王秀娘合计着给重新准备了,这种事情王秀娘熟悉得很,杨曼看当时大家都忙得很,没向婆婆高氏请示就当场拍了板,这时做汇报,就顺口提了一下。 高氏听了笑笑,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道:“曾老太爷在世的时候,那两家原也是和我们家很亲近的,是你曾祖母那一房的亲戚,只是后来疏远了,这几年才又近了些,我顾念着你曾祖母以前的情分,所以厚待他们,按说你这样处理也是不错的。” 杨曼听得一头雾水,她算了算,曾祖母那一辈的亲戚,已经过了三代去,就算这几年又有来往,也算不上什么,这礼送与不送,问题都不大,她实在弄不明白,高氏为什么还要厚待他们。 倒是王秀娘若有所思,向杨曼使了个眼色,然后两人一起告退出来。 “有什么问题吗?”杨曼出来后,很虚心的向王秀娘求教。 这里便可看出半路穿越过来和土生土长的宋代人的区别了,中国历来都是人情社会,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实在不是从后世穿越过来的杨曼能弄得清楚的。但王秀娘就不同了,王家同样是名门望族,而且她在娘家的时候,就受到系统的培养,绝对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大家族出身的女人。 王秀娘叹了一口气,道:“难怪大家都说曼娘你总不爱管事,你还真是不管事的。也是我疏忽了。那两份礼品,还按昨日的礼单改回去吧。” 杨曼还有些迷糊,王秀娘又道:“老夫人的安排,自有老夫人的道理,你我不知其中内情,擅自改动,便是错了。这事,其实昨日就该及时禀报给老夫人才是。” 啊,原来如此。王秀娘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杨曼又不笨,哪里还有听不明白的。这两份弄错的礼品,其实就是高氏给她们故意设下的绊子,有两个目的,一是考教她们对吴家的那些亲朋好友的近况的熟悉程度,二是考查她们处理事情的手段是不是细致谨慎。 第一个目的就不提了,杨曼本来就没搞清楚吴家到底有多少亲戚,平日里又不是个爱管事的,哪里会知道那些亲戚的近况,而王秀娘又是新嫁过来的,从归宁回来到现在才有几天,就算把吴家的亲戚们列成一张表让她背,她也背不下来呀。 至于第二个目的,这就是一个掌管内院大权的一把手的手段了,不管是谁,都不会喜欢自己手底下的人自作主张,在没有征得一把手的同意,就擅自改动一把手的决定,是不合规矩的,哪怕是一把手错了,也要先禀报过后再改动。 而王秀娘却以为杨曼对吴家的那些亲戚应该是十分了解的,所以昨天杨曼一拍板,她也没有多想,就更改了礼单。 其实杨曼和王秀娘做的也不能算错,只不过是顺序颠倒了一下,先改了礼单然后才禀报给高氏知道,所以高氏也没有责怪她们,只是不轻不重的提醒了一下。 这对杨曼来说,无所谓得很,反正她又不想掌管吴府内院大权,至于王秀娘,就更没有什么影响,一来她是新妇,犯这点错是在许可范围之内的,二来她是六房的孙媳妇,虽然现在大房和六房并没有分家,但那完全是因为吴六太爷还在世,等吴六太爷两腿一伸,除非大房后继无人,否则六房还是要分出去的。所以王秀娘的目标在六房的内院大权,整个吴府的内院大权,她是没有指望的。 所以,想通了这一点的杨曼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一笑了之。王秀娘倒是有点小心结,觉得她一进门办的第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就犯了这么个算不上错误的错误,脸上无光。不过看到杨曼还像平时一样轻言笑语,她也不由得一笑,心里暗暗有点赞叹杨曼的平和。 “等过了大年,有了空闲,我再来与大嫂子说话。”说着,王秀娘带着使女品香回去了。 杨曼对她挥了挥手,然后笑容一收,对小雁愁眉苦脸道:“走吧,我们回去拜神。” 一想起今天要拜多少大大小小的神,她就笑不出来,这一天下来,光是磕头就能把她磕晕了,膝盖也跪肿了。 小雁对她的脾性知根知底,听到这话,忍不住笑得前俯后仰。 杨曼恨恨的瞪了她一眼,道:“笑什么,你也要拜的。”又不会比她少磕半个头,至于笑成这样嘛。 小雁捂着笑疼了的肚子,道:“夫人,明明您平日都要在观音像前烧一柱香,为什么一提到拜神,就这么不情愿呢?” “你懂什么……” 杨曼又瞪了她一眼,这种事情没办法解释,她是个受过现代唯物主义理论教育的无神论者,可是生性又怕鬼,很矛盾对不对,可是人本来就是矛盾的,她不信神,可是她又怕鬼,所以她不忘天天抱佛脚,可是又极端厌恶拜神,关键原因是,要拜的神实在太多了,这还没算上大年初一去庙里进香呢,到时候大殿里一圈菩萨拜下来,又是十几二十个。如果只拜一个两个,她也就不说什么了。 黄梅花儿 回到文魁院里,春桃已经把香案祭台全部准备好了,充作供品的三牲六畜,自然一个也不少,点了三柱香,然后杨曼就带着吴顼、小雁、春桃,还有看门和打扫的几个婆子,东拜一下,西拜一下,南拜一下,北拜一下,四方土地拜完了,再拜门神,拜完门神拜灶神,拜完灶神拜厕神…… 到最后,她已经完全拜昏了头,基本上跨过一道门就要磕几个头,差点晕头晕脑的跑到对雨阁前面连那只三脚蟾蜍也拜了。 “我觉得我已经成仙了……”杨曼累瘫在院子里自言自语。 第15章 “啊?” 吴顼眨巴着眼睛,小家伙精力十足,比他娘神气多了,这也难怪,杨曼磕三个头,他才装模作样磕一个,这样偷工减料下来,当然不会累。杨曼也想偷工减料,可惜有心无胆,她是不信神,但她敬神。 “你看,到处烟雾缭绕,这就是仙境啊……” 杨曼有气无力的四下一指,果然,吴府大宅里,到处都是烧香烧出来的烟雾,空气中全是檀香味儿,那叫一个虚无缥缈,确实有点后世电视里演的仙境的感觉了。 “娘,您还是回屋里歇歇吧。” 吴顼撇撇嘴,看小家伙的目光,显然有些瞧不起他娘了。 于是,杨曼一个毛栗子狠狠的落在了他的额头上。 “娘,你不是没力气了吗……”吴顼捂着额头,眼神那个委屈啊。 “教训你这小鬼头的力气还不缺……”杨曼得意洋洋的展示了一下当人家娘的特权。 吴顼这个当儿子的只能认命。 不过杨曼还是回屋里小睡了半个多时辰,不睡不行,晚上还要守夜呢。 酉时还差三刻的时候,高氏派了人来请杨曼过去赴团圆宴。 杨曼让小雁帮她把头发修整一下,挽的还是坠马髻,只不过把流苏换了下来,插上了一支金步摇,在鬓角上簪了一只小点的凤头钗,还有一枝迎春花,正好在她的后脑勺上环了半圈。然后又换了一套带点喜庆色彩的衣裳,这才带着吴顼慢吞吞的过去。 小雁没有跟过来,她是出了嫁的使女,虽然仍然在杨曼身边伺候着,但是除夕这一天,拜过神后,只要杨曼同意,她还是可以回到丈夫身边的帮忙的。 团圆宴是在酉时开始,去早了也不过是坐在那里无聊,杨曼要保持吴府大少夫人的威严,所以不可能像那些养娘使女一样,围在一起嗑瓜子,剥花生,到时候还不馋死她。 有了这个想法,她就走得越发的慢,东逛逛,西逛逛,先在对雨阁里绕了一圈,然后又到后花园停留了片刻,美其名曰是去寻梅,其实也就是摘了一支黄梅花儿,打发春桃回文魁院寻了个白釉花瓶来,把黄梅花儿插在花瓶里,又让春桃托着,才不紧不慢的去了高氏住的正院。 这黄梅花儿,就是蜡梅,因为开在寒冬腊月,色泽金黄,所以古人将它叫做黄梅,后来苏轼才将它改称为蜡梅。现在苏轼还没出生呢,所以腊梅还不叫腊梅,叫黄梅。按照中国人的习惯,送人花儿不兴送梅花,因为梅字发音谐“霉”,送梅花就是送霉,但是这黄梅花儿却是例外。 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个传说,据说宋朝刚建立那会儿,皇宫里有一段宫墙突然倒了,皇帝很不安,认为是不祥之兆,就在他很发愁的时候,在宫墙下突然看到一树黄梅花儿,满树金黄金黄,开得好不茂盛。有大臣说,这黄梅花儿花瓣金黄,是皇者吉兆,要有好事发生了。果然,不久就发生了一件让皇帝开心的大好事,于是宫墙倒塌的阴影就在皇帝的心里淡去了。从此黄梅花儿就成了吉祥的象征,别的梅花不能送人,也不能插在屋里,可是黄梅花儿就可以。 传说毕竟只是传说,真真假假分不清,反正杨曼只要知道,这腊梅是可以插在屋里的就成。 一进正院,就有个养娘迎了上来,笑道:“大少夫人可算来了,老夫人都问了您几遍了。” 杨曼抬着下巴,温和的笑了笑,道:“本来早到了,半路上突然想着空手来不太好,就绕去后花园给婆婆折了支花来。” “还是大少夫人有心,哪像其他人,都是空着双手来的……” 养娘巴结了几句,将杨曼引到了暖阁,掀开了挡风的厚棉布帘子。 一共过了三道门,才算是真正踏入了暖阁内。比起在库房的暖帐,这暖阁里可又暖和了许多,通风也好,虽然摆着好几个火盆,可闻不到半点木炭味儿。暖阁里也宽敞,地上铺着花毯,陈设比较简单,左边有一个大屏风,隔出了一个小间,外面留有大片的空间,一屋子女人或坐或站的围在屋里,也不觉得气闷和拥挤,就是脂粉味重了些。 “婆婆安好。”除去斗篷,杨曼笑咪咪的当先就对高氏福身一礼。 吴顼这鬼灵精从她身后窜了出来,满嘴的奶奶、叔婆、婶娘、姑姑,杨曼一个礼还没有行完,屋里坐着的人就已经全被他喊了一圈,乐得这些女人们个个笑得合不拢嘴,对这小鬼头喜欢得不行。 “好,好……”高氏乐呵呵的道,“你可来晚了,还不给你几位婶娘见礼。” 这时候,几乎吴府里所有的女眷都聚焦在这间暖阁里,只除了那位老太君。正首坐的是高氏,后面环绕着吴坦之的几个婢妾。然后左右首各坐了两排女人。 左排领头的是长房第三子的媳妇方氏,接着过去坐着的是方氏的三个女儿:吴珍珠、吴珍珏和吴珍琴。再过去是杨曼的亲小姑子,名字叫吴珍宝,不过她不是高氏所出,而是妾室所生,所以坐在最后面。 右排领头的是朝芙夫人,她是吴六太爷的如夫人,身份不高但辈份高,下首就是六房的儿媳苏氏,苏氏和高氏一样,身后也围着几个婢妾伺候着,这些婢妾身份低微,所以没有座位。坐在她下方的是两个孙媳妇,长孙媳陆氏和次孙媳王氏,王氏就是王秀娘,再过去是也是婢妾所生的女儿,名叫吴珍容,就是先前提过的很有才情的五姑娘。 还有一个位子空着,没看到那位九妹妹吴珍芍,大概是还没有来。 杨曼环视一圈,便笑着向两面行礼,道:“朝芙娘子安好,三婶娘安好,五婶娘安好……” 然后便是几个妾室,虽然地位比较低,但好歹算是长辈,她也见过了礼,那几个妾室可不敢轻易接受,侧着身子只受了半礼,而且还连忙回了礼。 朝芙夫人是如夫人,虽然也是妾室,但到底比一般的妾室地位高了许多,而且又长了两辈,所以她是可以坐着的,在高氏之后,杨曼第一个向她问安。三婶娘就是吴六太爷的儿媳苏氏,五婶娘方氏是吴显之的夫人,就是那个不喜欢文章偏偏喜欢舞枪弄棒跑到通州当团练使的吴家不肖子。在本家这一脉还有个二婶娘,就是远在苏州的曹氏。 再然后跟几个平辈的妯娌、小姑子分别见了礼,她们也还了礼,才算完事,杨曼就在高氏身边坐定,吴顼这小家伙待不住,从高氏那里拿了几块点心,早跑到外面和使女们玩捉迷藏去了。从杨曼坐的这个位置来看,也可见高氏对她的喜欢,要不然她一个晚辈,怎么能坐在两位婶娘的前面。 这时高氏又道:“谁带了黄梅花儿进来,这香气时有时无,使着劲儿闻又闻不着了。” 一台戏 朝芙夫人立时便笑道:“可不是嘛,这黄梅花儿的香味最是勾人,想闻的时候闻不到,不经意了,又盈香扑鼻。” “就是娘子这张嘴最会说。”苏氏笑着接了一句。 朝芙夫人是如夫人,如同夫人一样,但到底不是夫人,虽然下人们喊她一声夫人,但是像高氏、苏氏、方氏这些名正言顺的夫人们,是不会称她为夫人的,只叫她一声娘子。苏氏和朝芙夫人本来就不对付,因而她接的这句话,听上去是说朝芙夫人嘴巴灵活,其实是不含什么好意思的。 春桃这时捧着花瓶站在三道门的帘子外,隔着帘子,花香气透不进来,但是时不时有使女往里面递茶,掀起帘子时,香气就顺着风透了进来。 其实这花香是杨曼进来之后才有的,谁不知道是杨曼摘了花儿来,只不过高氏没有点明,朝芙夫人平素又机灵,便顺着高氏的口风说了下来,明着是赞花香,其实是赞杨曼呢。 杨曼轻轻一笑,道:“这是我路过后花园的时候,顺道摘了来的,怕这暖阁里闷得慌,给大家伙儿透透新鲜来着。” 说着,她拉高声音喊了一声“春桃”。 春桃在帘子外面听得分明,清脆的应了一声,掀开帘子就走进来,将插着黄梅花儿的花瓶摆在高氏旁边的几上,道:“祝老夫人吉祥如意。” “哟,看这丫头,往日里老实八交的,不见她多说半句,这才跟了曼娘二三年,嘴巴就这般甜,真跟抹了蜜似的。”高氏笑得合不拢嘴。 她这哪里是在夸春桃,拐着弯还是在夸杨曼呢。没办法,谁让杨曼有太多的本钱让她夸呢,不夸岂不是浪费了。高氏对这个儿媳妇可是满意得不能再满意,只可惜福薄,年纪轻轻就守了寡,这让高氏对杨曼更是怜惜,一逮着机会就要夸几句,好像这样就能弥补什么似的。 显摆,这就是实打实的显摆,杨曼表面上谦虚的低头,心里那个乐开了花,高氏越显摆她,就证明她越出色,咱当不了绝代美人,也当不了气质美人,当个贤惠美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很明显,杨曼这是有点得瑟了。 苏氏笑道:“这是嫂子有福,捡了个好儿媳,哪像我家的……”她斜了斜眼,瞅了陆氏和王氏各一眼,才又接着道,“一个整日里闷不吭声的,让她做点什么就跟要了她的命似的,另一个嫁进来时间还短,倒是瞧不出什么特别的,就是在家事上,还算个明白人。” 她倒是没有指责王秀娘什么,毕竟对这个二儿媳妇她还是满意的。 陆氏,闺名一个茜字,生性就比较懦弱,这会儿听到苏氏提起她,脸垂得更低了,当真是一丝气儿也不出的。 王秀娘瞥了陆氏一眼,道:“嫂子这才像个闺中人呢,哪像我呢,生来就是个爱管事的性子,哪天要是做错了事,婆婆不要骂我才好。” 第16章 听到这话,高氏便笑了,道:“管事才好,将来也可以帮你婆婆多分担些,曼娘什么都好,就是不爱管事这脾性,让人爱不得也恨不得,看我这把年纪了,还要天天操心。” 说到这里,几个女人都笑了。只有朝芙夫人的脸色不太好,她这个如夫人明显是被夫人集团排除在外的,不过她仍是插嘴道:“曼娘不爱管事,便更要让她多做些事,让她不得不管才好,省得每每看她清闲,便叫人眼红。” 杨曼马上道:“婆婆正当盛年,合该着多管些事才对,我还年轻,哪里懂那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事情,想要像婆婆这样,什么事情到了手上都一眨眼就摆平,那还得多学几年,早着呢。” “这孩子……”高氏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儿,“什么盛年,都是老太太了……” 杨曼脑门后面全是黑线,高氏也不过才四十多岁,按后世的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咳咳咳,反正绝对是盛年,高氏要是老太太,那她是什么,中年妇女?虽然在这个时代,女孩子十五六岁就可以嫁人了,四十多岁的确称得上是老太太了,但是在杨曼的心里,她才二十出头的年纪,绝对绝对是正处于人的一生中最好的年华。 所以说,杨曼刚才的话,可全都是心里头的大实话,绝对没有半点奉承的意思。 她们这里说得热闹,底下几个小姑子倒是一个个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努力做出大家闺秀的模样,杨曼瞧着都替她们觉得累,陪着高氏笑语了一阵,便又道:“婆婆,我可不听你们聊那些家长里短了,你们坐,我和妹妹们一边玩儿去。” “就知道你嫌我们烦了,去吧去吧,这里有几个丫头都难得来一趟,你与她们多亲近亲近也好。” 高氏指的是方氏的三个女儿,她们当初都随吴显之去了通州,也是过年才回无锡一趟,和杨曼并不亲近。 杨曼笑着站起来,拉起那几个小姑子,对长辈们福身一礼,便聚到屏风隔开的小间去了。那边,王秀娘犹豫了一下,便拉起像个小媳妇一样坐着一动不动的陆氏,向几个长辈道了一声罪,随着杨曼一起去了旁边。 “唉,可算是能舒舒手脚了……”吴珍珠长长吁了一口气。 一群小姑娘们围在一起,纷纷活动起手脚,可见刚才已经装模做样坐了不少时候,手脚都坐僵了。 王秀娘噗哧一声笑,道:“几位妹妹可得谢谢你们大嫂子才成,亏得她好心,把你们全部拉过来。” “是,来,姐妹们,我们给大嫂子行礼。” 吴珍珠嘻笑着,装做要给杨曼行礼。由这里可以看出,几个姑娘中,要属这位七姑娘的性格最活泼开朗。像五姑娘吴珍容,虽然比她大两岁,可是言行举止,却沉默寡言多了,要想了解这位妹妹的性情,光是聊天是聊不出来,得看她写的诗词,她的心事,全都在她的诗词里。 奈何杨曼是个不懂诗词的,谁让她是半路穿越过来的,古文功底差了不是一点半点,这里面随便挑个女人出来,都比她强,所以对这位五姑娘,她只知道她有才名,却不知道她到底怎么个有才法。 “好了好了,我也不受你们的礼,别你们的新嫂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了,七妹妹,十妹妹,还有十一妹,今天还是你们第一回见着三嫂子吧,得要见面礼,可别让她唬弄过去了。” 她一句话就把大家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王秀娘身上去了。 迟到的原因 方氏带着三个女儿是昨天才赶到的,所以的确还没有见过王秀娘这个新嫁娘,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王秀娘立刻道:“见面礼早备下了,回头我让人给三位妹妹送过去,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就图个新鲜好看,可不许说不喜欢啊。” “三嫂子送什么,咱们都是喜欢的。”吴珍珠领着两个妹妹,笑咪咪的向王秀娘道谢。 几人正说着,便突然听见外面有个养娘喊了声:“九姑娘到了。” 原来吴珍芍来了,这次吴密没有跟过来,不知道是在外面玩,还是根本就没过来。 杨曼她们还躲在屏风后面没出去,就听见外面高氏说道:“九丫头今儿可来晚了,你嫂子和姐姐们都已经到了,先前还问起你呢。” 吴珍芍绞着手里的帕子,低着头道:“本来早该来了,可是小弟突然说肚子疼,因请大夫来瞧,所以耽误了一会儿。” 高氏顿时一惊,道:“怎么不早来报,请的是哪里的大夫?大夫怎么说,不成,我得亲眼去瞧瞧……” 吴珍芍倒似惊得更厉害,连忙道:“不、不妨事,小、小弟昨儿贪嘴,多吃了点,曹安请来的是张伯堂大夫,给小弟开了一贴消积的药,说是服过就没有事了,这会儿小弟已经睡、睡下了。” 似乎是紧张太过,她说话都结巴了。 高氏听了,这才稍微安心一点:“原来是张大夫,他的医术我是信得过的。”说着,她转头对身后一个婢妾道:“你去山中居照顾着,有什么事你立刻来报,十郎这次无事便罢,若有什么长短,便问你的罪。” 那婢妾福了福身,自去了。 然后高氏才对吴珍芍道:“九丫头,你娘既然把你和十郎托给了我,我便是要尽心尽力照顾好你们的,总不会辜负了二弟妹的所托,以后再有什么事,你一定要及时报予我知道。” 吴珍芍连忙低低的应了一声“是”。 缓了缓,高氏又道:“看你紧张的,小脸都白了,罢了,你到旁边陪你嫂子姐妹们说话去吧。” “侄女告退了。” 吴珍芍福身一礼,转过头才看到吴珍珠正从屏风后面探出半个脑袋,冲她招手,她连忙过去,看到屏风后面坐着一大票女人,马上嫂子姐姐妹妹的喊了几声。 “小孩子不能一次吃太多,他们不懂节制,只要觉得好吃就狠命吃,最容易撑着,下次可要小心了。”杨曼对她道。像她家的吴顼,那就是每日照着三餐吃,三餐之外,零食限量供应,绝对不会让他一次吃太多。 “妹妹知道了。” 吴珍芍坐到了吴珍容的身边,显然在场的吴家的一众姐妹中,她和这位沉默寡言的五姑娘关系最是要好。 吴珍容帮她捋了捋耳边的头发,安慰的冲她笑笑。便是这一笑,吴珍芍明显轻松了点。 姑娘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儿,到这个时候,杨曼反而不大说话了,只和王秀娘还有陆氏两个已经不是姑娘的女人坐在靠花窗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王秀娘有些眼色,看到这场面便心里有数了,杨曼在老一辈那里深受喜欢,但似乎这些姑娘们对她并不亲热,别的姑娘们就算了,怎么连吴珍宝都不怎么跟她说话呢,要知道吴珍宝与别的姑娘不同,她是杨曼的亲小姑子。 没过多久,高氏让人来喊她们,说是时辰差不多了,大家一起去松寿院接老太君赴团圆宴。趁着大家都出去的工夫,王秀娘落后半步,拉了陆氏,低声问道:“嫂子,我看大嫂子也不是个冷淡的人,怎么和姑娘们不大说话呀?” 陆氏听她问,愣了半晌,才弱弱的道:“曼娘人是不错的,只是在姑娘们面前比较矜持罢了,姑娘们旦凡有什么事,她都是不闻不问的,所以姑娘们也不大去找她。” 王秀娘听了,若有所思,对杨曼不爱管事的性格又有了些了解。 亏得杨曼不知道王秀娘的心思,不然怕是要笑坏了。其实她不怎么和这些姑娘们亲热,主要还是怕露了馅,在小孩子们的面前,特别容易放松警惕,不像她在长辈面前,那是提了心思说话的。想当初刚穿越那会儿,她就忍不住调戏了吴宣小正太一把,幸亏吴宣跟她、哦不,是跟以前的杨小曼素来要好,虽然吃了亏,但也只在心里觉得奇怪,没有对旁人说起,否则杨曼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杨曼对除了自己的宝贝儿子以外的小孩子都表现得特别低调和寡言,久而久之,这些姑娘也把杨曼当成了不爱说话不爱管事的大嫂,平时都不找她来玩儿,嫌她闷,有了事情更不会来求她帮忙,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亲热不起来。 至于杨曼,反正本来就不是爱出风头的性格,她一个半路穿越过来的人,跟这里的女人实际上很难有共同语言,这不是随便找个话题就能说得下去的,比如聊刺绣,杨曼一不留神就会把任何形象上接近于鸟类的动物全部说成鸭子,这让姑娘们听去了,大概还以为她是在讽刺她们绣工不好呢,再比如聊做菜,杨曼一想起回锅肉就口水直流,可是姑娘们是不可能知道猪肉的,最多她们只知道猪头是祭祀用品。所以别的不提,光是为了自己的口福,杨曼说什么也不能让人经常往她的文魁院里跑,要知道,她可是经常把春桃打发了,自己和小雁还有吴顼三个人,躲在厨房里炖猪肉呢。这要是被人发现了,少不得是一场大麻烦。 唉,唯一能没大没小相处自然的,除了吴顼就是小雁,再加上她还要研究美容、研究膳食、研究花花草草,还要管理她名下的那一百来顷田地,还要到茶楼听八卦,这十年里,除了开头那段时间活得比较战战兢兢之外,其他的时间里,她过得比谁都充实。 吴老太君 一众人浩浩荡荡到了松寿院,正跟陈氏聊得高兴,陈氏就是吴六太爷的继室夫人,在女眷里,除了朝芙夫人之外,就只有陈氏和吴老太君是一个辈分里的人了,所以陈氏没有到高氏那里去跟一众小辈们凑成堆,直接来了松寿院陪老太君说话。 第17章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朝芙夫人地位的尴尬,吴老太君和陈氏不待见她,打发她去高氏那里,而高氏等夫人集团表面是尊她为长辈,实际上也不怎么跟她搭话,就这么不上不下的,偏偏还要陪着笑脸,连杨曼看了都替她难过。不过杨曼能把那些姑娘们从长辈面前捞出来,朝芙夫人她就无能为力了,也只能暗自为她叹息一声。 这些女人啊,没有一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坏人,都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弄得彼此对立而已。这种事情,从古至今,在本质上都没有太大的区别。都说吕后狠毒,可是戚姬抢了她的丈夫,戚姬的儿子还要夺了她的儿子的皇位,她不狠谁狠。别看陈氏在吴老太君面前挂着个笑脸,像个慈祥老太太似的,看吴六太爷一伸腿,她会怎么打发朝芙夫人。戚姬有个儿子,下场还那么悲惨,朝芙夫人连儿子都没有,有个女儿也是人家的人了。所以现在朝芙夫人死命的抓着六房的内院大权不放,把苏氏压得死死的,这些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她要是现在不多捞些,将来吴六太爷一伸腿,她可就半点活路都没有了。 这时众人都向吴老太君和陈氏行礼,杨曼拍了拍脸颊,把脑袋里那些有的没的全部抛开,跟着一起行了礼。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行礼了,一溜儿人头,看得都眼花。”吴老太君笑眯了眼睛,脸上全是褶子,眼神在众人里面扫来扫去,一会儿便道,“怎么没见着十郎?” 说起来也奇怪,孙子辈里面,除了吴寅之外,吴老太君没一个喜欢的,吴寅夭折的时候,她差点没有哭瞎了眼睛,而且当年吴老太爷把杨小曼许给吴寅的时候,吴老太君是坚决反对的,理由是杨小曼身份太低。 这里要提一下,吴老太君娘家姓钱,极有来头,是当年吴越王钱鏐的女儿,也算得上是公主之尊,在宋太祖逼吴越王投降之后,公主的封号被撤销,改封郡君,后来嫁给吴老太爷,年纪大了,家里人都以老太君呼之,其实真正应该叫做郡太君。 正是因为吴老太君出身尊贵,所以对她最喜爱的孙子吴寅,也是分外下了心思,一心要给吴寅找个身份同样尊贵的女子为妻。当年杨小曼的出身其实并不算差,可是跟吴老太君就没得比了,所以吴老太君看不上她。 当然,吴老太爷要比自己的妻子现实多了,身份尊贵的女子不是没有,问题是吴寅自小就身体偏弱,那样尊贵的女子未必看得上他,而且当时吴寅年纪还小,婚姻问题没有必要这么早提及,何况杨家与吴家素有世交,把杨小曼收留做童养媳,也不失为万一之策,要是等吴寅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有身份尊贵的女子愿意嫁给他,杨小曼也可以当小妾的嘛。 于是,杨小曼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成为了吴府的童养媳。她能成为吴寅的正室夫人,其实还多亏了吴寅身体不好,否则,哪里轮得到她。只是后来吴寅还是夭折了,吴老太君本就不喜杨小曼,也不喜欢使女生的吴顼,哪怕他是吴寅的亲生儿子。 这里面还有个小八卦,据说吴老太君那么喜欢吴寅,是因为吴寅长得极像她,而吴顼生出后却长得有点像高氏,所以高氏是极喜欢吴顼的。因为没有见过吴寅的模样,而且杨曼也不觉得吴顼有多像高氏,反而更像他爷爷吴坦之,所以她对这个八卦也只报着估且听之的态度记录下来。 听说吴老太君原还打算让杨小曼搬出吴府,给吴寅去守一辈子坟,谁知道杨小曼居然来了个上吊殉夫。这下子就连不喜欢她的吴老太君也不好说什么了,吴老太爷对杨小曼的厚待,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管了。 所以说,杨曼能在吴府活得这么滋润,真的是要感谢杨小曼的那一吊的,不但为她赢得了美誉,还让她在吴府有了一席之地,又让她日后生活无忧,更博得了婆婆高氏的无限欢喜。 吴寅死后,吴老太君伤心之余,眼睛又哭得有些不好了,因此就把吴家内院的权力全部交给高氏,自己就在松寿院里养老,整日里剪剪花,拜拜佛,烧烧香,念念经,还有个陈氏经常陪着,日子过得倒也平静。 直到前些日子吴珍芍带着吴密过来拜见吴老太君,也不知怎的,一看到吴密,吴老太君就喜欢得不得了,连连说这孩子长得像吴寅小的时候。所以这会儿不见吴密小小的身影,吴老太君就问了起来。 高氏连忙上前道:“十郎昨儿吃坏了肚子,这会儿喝了药睡下了。” 吴老太君一听急了,敲着茶几高声道:“你是怎么照顾的,怎么就吃坏了肚子,莫以为他不是你的儿子,你就不上心了……” 这会儿旁人是不敢说话的,高氏一肚子委屈,却也没地方诉说,只能低头听着,不时还插一句“儿媳知道错了”。 吴老太君一阵急骂,抬脚就要往山中居去,众人连忙拦住,气得吴老太君大声骂道:“怎么着,孙子病了还不让我去看他,是不是要等他死了,你们才让我去看他最后一眼。” 这话分量重了,吓得高氏几个为首的媳妇连忙跪了下来,后面一群年轻的媳妇们姑娘们也就跟着跪下了。吴珍芍更是害怕得微微发抖,毕竟是她没有看顾好小弟,只是这会儿大家都低着头,因而也没人发现她的不对劲。 高氏道:“小孩子吃多了,腹中有积食,这也是常有的事儿,已经请了张大夫去看了,说是喝了药睡一觉便好,儿媳先已派素心去床边守着,素心向来细心,有她在,十郎断不会有什么事。老太君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寿松院离山中居又远,等您瞧了十郎回来,这团圆饭的时辰就误了,可不吉利……” 她这边理由说了一大堆,旁边方氏和苏氏也帮着搭腔,好话说了一堆,吴老太君仍是气愤难消,反而连方氏和苏氏也骂上了,连一直没吭声的杨曼也莫名挨了几句不是。 风波过 那边陈氏便从佛台前取了一串佛珠来,笑道:“我的老太君哟,多大点事,看把你急的,不过是十郎这孩子贪嘴,怎么怪起她们来了,要我说,这还是你的不是,要不是你昨儿让人给十郎送去一大食盒莲酥,他又怎么会贪嘴。快快,到佛前念几句阿弥佗佛,把那嗔气都消了,咱们好吃饭去。” 吴老太君一听这话,气倒是平了些,瞪了陈氏一眼,道:“往日里她们都当你是活世的菩萨,这会儿你也就会护着她们,护着便也罢了,偏还要说我的不是,到底竟是我害了我的乖孙儿。” 话是这样说,她还是接过陈氏手中的佛珠,在屋东角供着的佛像前,默诵了一阵,再转过脸来时,已经是心平气和,见一众人还在地上跪着,便道:“都起来吧,这大年夜的,别说我要闹你们,实是你们平时做事,都有不当的地方,这一回不过是让你们警醒些罢了。” 高氏起来,陪着笑道:“老太君说的是,这也是儿媳有疏忽的地方,平时若是多嘱咐一句半句,也不会教十郎贪了嘴吃坏了肚子。” 吴老太君刚才对她严厉了些,现在一想也知道这事实在怪不得她,吴密毕竟不是她亲子,若是连吃点好东西都不让,传到外面,怕是要有人说她苛待侄儿。 因而便又道:“你这话又错了,防狼防虎哪防得老鼠偷嘴,你又不能把十郎时时带在身边,这件事,全要怪伺候的人,赶紧给我换几个稳妥尽心的,我看素心不错,平时伺候坦儿,便很是舒心周到,这段日子,便让她搬到山中居照应着。” 素心,便是高氏先前派过去的那个婢妾,在吴坦之面前还算得宠,吴老太君让一个得宠的婢妾去照顾吴密,已经是看重非常了。 高氏本来也有这个意思,这才派了素心去,因此一听这话,便连忙应“是”。 于是一场小风波便过去了。 众人齐拥着吴老太君,直往团圆宴去。杨曼走在后面,见吴珍芍一个人落在最后,两只眼睛红通通的,一边走一边还在绞帕子,看上去好不可怜。 “九妹妹,团圆宴上,可不兴哭鼻子的。”杨曼慢走几步,悄悄挨近吴珍芍,在她的耳边轻声道。 吴珍芍吓了一跳,看是杨曼,才安了心,道:“大嫂子,都是我没照顾好小弟,害得几位伯母挨骂,让大嫂子你也受连累了。” 杨曼笑了笑,道:“这算什么事情,也值得你红眼睛,若是心里过意不去,明儿一大早,你头一个给她们拜年去,讨几个红包,还能让她们高兴。” “这、这样成吗?”吴珍芍还是绞着帕子,不些犹豫不安。 “别的婶娘那里我不敢保证,婆婆那儿,我包你没事。”杨曼给她下了保证。 吴珍芍这才微微挤出一点笑容,低声道:“谢过大嫂子。” 杨曼平时是不爱管这些姑娘们的事的,不过今天是大年夜,若是被人看到吴珍芍红了眼睛,可又不知要闹出什么事来,因而安抚了几句。 团圆宴安排在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叫做望年阁,杨曼曾经猜测这是不是展望新一年的意思,而且望年阁的楼层很高,大概又有年年高的意思,它的底层是悬空的,东西各有两排回旋九十度的楼梯直达上层。第二层才是真正的楼阁,不过建得很高,比平常的楼阁足足高了一半,四个角落用四根两个人双手合抱都圆不过来的圆木撑着,漆上红漆。因为楼层高,看上去整个望年阁就像个潜伏在黑暗中的庞然大物。 不过这时候,庞然大物里面灯火通明,高高的吊在屋顶上的,是一年才添一次油的长明灯。 第18章 灯架是铜制的,整个形状有点像莲花,花瓣是用五彩琉璃拼成的,每一个莲眼就是一个灯盏。 这盏长明灯很名贵,最名贵的就是做成莲瓣的琉璃。在古代,琉璃号称五大名器之首,也就是说它比翠玉和金银还要名贵,最开始的时候,只有皇族王室才能使用,后来渐渐又流传为佛家七宝之一,等到佛教在民间普及之后,它也随着佛教流入民间,因为色彩斑斓,质感通透,深受人们的欢迎,成为了极为贵重的装饰品。可惜的是,后来蒙古铁骑入侵,很多技术都消失了,其中包括琉璃的制造工艺。西方人通过一些流传过去的琉璃工艺的皮毛技术,发明了玻璃,后来又把玻璃传到了中国,但是真正的琉璃制造技术,却永远失传了,到明清的时候,琉璃甚至成了传说和神话中才有的东西,西游记里,沙僧就是因为打翻了一盏琉璃灯才被贬下凡间,可见琉璃的珍贵程度。红楼梦里有个重要道具,就是林黛玉送给贾宝玉的琉璃灯,其实那个不是琉璃,应该已经是西方传入的玻璃了。现在也有琉璃,但是这种琉璃,已经不是古代文献记载中的琉璃,现代琉璃失去了那种通透感,完全不可和真正的琉璃相比。 杨曼曾经有一段时间想把灯上的琉璃扒一片下来收藏,可惜没那个胆子,在吴府内,这盏长明灯可以说是最贵重的物品之一,也就只有除夕夜才能一见,平时都是收藏在库房中的。大概目测了一下,那些灯盏不会少于五十个,因而照起来特别明亮。她曾经很八卦的打听过,这得要什么样的油,才能烧上一整年啊。后来,她才知道她是误解了长明灯的意思,其实这灯只在除夕这一天才点燃,一直燃烧到第二天,从旧年到新年,如果中途灯油未尽灯芯不灭,就代表来年一家平安无事,如果灭了一盏灯,就代表会有一个人过世。如果全灭,那么整个吴府恐怕就要恐慌了。 这不是典型的迷信思想吗?八卦过后,杨曼就再没把这个长明灯放在心上,最多只是眼馋一下上面的正牌琉璃。她虽然敬神怕鬼,但是对这种捕风捉影的事,还是一笑置之的。 年夜饭 长明灯的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方向,还挂着四盏大灯笼,形成了众星拱月的局面,就在这五盏明亮的灯下,吴家的男人们已经等候许久,看到女人们簇拥着吴老太君过来,吴坦之当先一步,和高氏一左一右,将吴老太君扶入了主位上。 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族长不族长,只有晚辈和长辈,吴坦之对着吴老太君拜了一拜,道:“母亲,儿子给您磕头了。” 吴老太君有三个儿子,吴坦之是长子,吴隐之是次子,这会儿绊在苏州不能回来,吴显之是三子,当年赌气离开家门去了通州,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只有方氏时不时过来,代表吴显之来维系和吴家的关系。所以,现在给吴老太君磕头的,也只有一个吴坦之。 吴坦之磕过头后,六房的吴放之上前,先给吴老太君磕头,然后给吴六太爷磕头,这一辈儿的男丁都拜过之后,才轮到孙辈的男丁上前磕头。 杨曼自打进了这门,就一直垂目敛眉扮低调,这时才注意到,吴宏居然也在磕头的一众孙辈男丁中,顿时又吃了一惊,忍不住暗忖:往日吴宏不但不参加腊八祭,连年也不在吴家过的,今年怎么这是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是千年铁树开了花,吴宏竟转了性子,当起孝子贤孙了。 这个问题自然无解,莫说她不可能真的去问,便是问了,吴宏愿意不愿意回答还是未知数,所以杨曼也只能暗暗记在心里,准备回去把这个特殊发现写在她的《八卦闲话》里,题目她都想好了,就叫做《景佑年末吴府十大不解之谜——吴宏的改变》。 最后是吴顼这个重孙辈的上前磕头。吴府有两个重孙辈的男丁,另一个是陆氏所生的儿子,才一岁大,连路都不会走,所以没带过来。 头都磕过了,吴坦之站起来,对着吴府一众人等说了一大通话,听得杨曼昏昏欲睡,基本上处于有听没有懂的状态,原因无他,吴坦之说的是他早前拟好的祝词,通篇都是兮乎兮哉,有点屈原的离骚的味道,就凭杨曼只能背背三字经千字文的古文水平,想要听得懂,真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这时候大家的反应就极是有趣,像吴六太爷,坐在他那张太师椅上,半眯着眼睛,下巴一点一点,也不知道是他听懂了在附和呢,还是根本就是在打瞌睡。而吴老太君和陈氏更有意思,一人手里捏着一串佛珠,嘴唇不停的蠕动着,看样子是在默诵经文,根本就不理会吴坦之。 朝芙夫人坐在吴六太爷身边,倒是挺正经的,只是神眼不太对,溜来溜去,杨曼一不留神就和她对了一眼,吓得连忙收回眼神,眼观鼻鼻观心去了。过了一会儿,感觉没什么了,再偷眼四下打量,就见高氏的目光落在吴坦之的身上,那眼神要有多温柔就有多温柔。方氏和苏氏则端端正正坐着,时不时对上一眼,有点用眼神交流的意思,至于她们在交流什么,就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了。 孙辈们也是形态各异,像吴宵就没个正形,半个身体几乎斜瘫在那里,他坐的可不是太师椅,后面没有靠背的,两边也没有扶手,杨曼就偷偷盯着他看了好久,十分奇怪他怎么坐出这个姿势的,换成她早就倒下去了。 吴宏……呃……杨曼的眼神才移到吴宏身上,吴宏就好像有所感应似的,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杨曼这一惊,全身寒毛都竖起来了,立刻再次进入眼观鼻鼻观心的状态,因而没有看到,吴宏的唇角又一次流露出一抹浅浅的笑。 又过了一会儿,杨曼再次故态复萌,看向吴宣,就见这个家伙也没什么正形,光明正大的四下张望。吴宣今年六月刚过的成人礼,头发挽了起来,戴了个玉冠,配着他俊俏的面庞,倒是很有点唇红齿白的味道,就是举止言谈间,还有点抹之不去的稚气,大概是历练还不足的缘故。 这时吴宣也看到杨曼在看她,马上冲她挤挤眼睛,有点调皮的味道,杨曼差点忍不住笑出声,对吴宣她倒一点也不怕,大概是相处的次数多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很自然和谐。 再过去就是吴宜,端端正正的坐着,跟他的妻子王秀娘,倒真的是天生一对,连坐姿都有夫妻相。陆氏还是那副小媳妇模样,低着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其他各位姑娘们不管是什么性情,这会儿可都文静得很,一个个像小学生一样,认真听讲,哪怕已经魂飞天外,也要做出认真的模样。 这时候,吴坦之的祝词也念得差不多了,最后高声念了一句“康平岁月,国步龙腾,天地长春”,终于结束了这段催眠词。 然后,终于,上菜了。 真正的团圆宴开始了。这时隔壁的乐台里开始传出叮咚的乐声,夹杂着丝竹长绵的清音,又透着欢快,有点过年的喜庆味道。 宋朝的时候,不管大宴小宴,都要配乐的,这是属于宋朝人的风雅,和西方一些餐厅里那些拉小提琴或者吹萨克斯又或者弹钢琴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个时代的菜式已经有了相当多的花样,除了在品种上还不如现代那么多之外,在做菜的方法上,几乎已经和现代差不多了。所以这方面就不多说了,只有几样菜比较特殊,那是团圆宴上必备的,没有这些菜,就不能被称为团圆宴。 头一个叫做安乐菜,听这名字就知道,这菜带着吉祥的兆头,听上去好听吧,套用赵丽蓉的语气,其实它就是一盘儿炒青菜,有没有幻灭的感觉? 下面还有呢。 下一道菜叫如意芽,猜出来没有,它就是那实打实的黄豆芽。 另外还有诸如芹菜之类的,都是有寓意的。 除了这些,像酒啊、蛋啊、糕啊等等,都不能按平常的叫法,在团圆宴上,酒要称做长流水,蛋要称为大元宝,糕要称为步步高,还必须要有一盆鱼,这鱼是摆在桌上给人看的,绝对不能伸筷子,叫做年年有余,如果有人动了筷子,来年就什么也没了,不吉利的。 菜都是好吃的,除了那盆羊肉,杨曼吃得几乎泪流满面,为什么鱼不能吃啊,这桌上的荦菜,除了羊肉就是鱼了,哦,还有鸡蛋和鸡爪,这两样被杨曼自动无视了。 所以,每年的团圆宴,杨曼都被迫成了素食主义者,每每想起,都是一把辛酸泪。唔……等回了文魁院,开小灶去,她早就准备好了几斤五花肉,肥瘦相间,用慢火炖上一个时辰,慢慢熬出肉汁来,浸着那肉,别提多香了。 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东坡肉,只不过被杨曼提前带到宋朝来了,目前有幸品尝过的人,仅限于吴顼和小雁两个纯正的宋朝人。杨曼暂时还不打算把东坡肉的做法传出去,有没有人捧场先不说,她还想维护“东坡肉”的正版版权呢,等苏东城将来自己去发明吧,传到后世也是一段佳话,目前她只要悄悄的满足一下自己的口福就够了。 守夜 这顿饭吃了足足有一个时辰才结束,撤去饭菜,端上水果点心,还有茶水,接下来,就是让杨曼最最感到痛苦的了。 当然,事实上,守夜并不是那么无聊,吴老太君和陈氏先还聊聊天,到后来就完全就是在诵经了,像高氏方氏还有几个婢妾,可以凑成几桌叶子戏,男人们聚在一角,喝着小酒,不知道在聊些什么,不过既然都是男人,内容也就可想而知了。姑娘们聚在一起,肚子没有墨水的,就绣绣花、做做女红,有点才华的,可以吟几句应景的诗词,还从隔壁乐台里叫了一个弹琵琶的乐伎过来伴奏呢。 第19章 说到这里,要提一下,在宋代,所有的诗词都是有相应的配乐的,尤其是宋朝,每种词牌都有一支曲子。杨曼最初穿过来的时候,听着还觉得新鲜,这些歌曲,因为蒙古铁骑的侵略,已经全部失传了,到后世也只能想像一下古人的浪漫歌咏,不过听多了,便不觉得稀奇了,说实话,杨曼觉得自己哼的那些民歌小调要有意思多了,因为变化多。 宫商角徵羽,中国古时的音律是五声,后世有哆来米发索啦西哆七个音阶,单就变化而论,显然七个音阶要有五声音阶的变化多得多,而且后世还有电子合成的混音。 当然,这并不是古人的音乐不好,而是在宋代,配合诗词而谱的曲子,还属于雅乐,也是就传说中的阳春白雪,必须要有点音律底子的人,才能听得出好来,而杨曼,她最多也就是哼哼小调了,她喜欢的是当时被人称为俚音的曲子,是那些流传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创作出来的民间小调,后来,懂得阳春白雪的人都死在铁骑之下,于是就只剩下了那些俚曲儿,成为了后来的元曲的雏形。 被普通人民认可的,才是真正永盛不衰的,这句话在这方面得到完美的体现,下里巴人生命力永远在阳春白雪之上,所以它们更容易流传下去。 让杨曼去体会这些雅乐的深奥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她只坐在角落里,敲敲核桃,磕磕瓜子,吃吃茶水,跑了几回厕所之后,她实在喝不下茶了,干脆就挪到高氏后面看她打叶子戏。 叶子戏就是后世麻将的雏形,杨曼原是不懂的,不过穿越过来以后,被高氏拉着打过几次,也就学了点皮毛,精通是谈不上的,蹂躏蹂躏新手还是能做到的。 看了一会儿,方氏推说累了要歇会儿,就把位子让给了杨曼。 杨曼当时就一脑门子冷汗,这一桌子可都是叶子戏的高手呢,方氏这根本就想害她输钱嘛。想是这么想,可也不能说不玩,只能硬着头皮坐下来。 打了不过五圈,她已经输了快一贯钱,于是高氏便笑道:“你有多少钱,够这般糟踏,快去换回你五婶娘,跟你这样的低手玩儿,我们也觉着没意思。” 于是,杨曼赶紧千拜万托的,把坐到一边和吴珍芍说话的方氏给请了回来。 方氏一回来,便对高氏道:“向来知道你疼儿媳妇,今日可算是见着了,她才输了那么点钱,你便心疼了,着急把我请回来,也不怕这股子输气染到我身上。” 高氏道:“看你说的,我只是嫌她玩得不好,没趣罢了,若你怕沾了输气,那我也不担这袒护她的名头,一会儿你输的,全算我的。” 那边苏氏插言笑道:“说什么输不输的,不过都是玩儿罢了,不如大家重新换了座位,管他什么输气赢气,都抛了去,今儿谁输谁赢,各安天命。” 方氏马上接道:“这话有理。” 于是这一桌玩叶子戏的,便真个换了座位,重新玩起。 杨曼再不敢在她们身边待着,一边心疼她输掉的一贯钱,一边溜达到吴珍芍身边。小姑娘刚被方氏纠缠了一会儿,正松口气呢,见杨曼来了,又有些紧张,抓紧了手中的帕子。 “反正闲着也闲着,我又不懂诗词,又不太会绣花,看你一个人坐着也无趣,不如咱们两个就凑一对儿,我现在就教你做药膳,你也凑和着学学,可好?” 吴珍芍听她这话,紧张稍去,低声道:“自是极好。” 杨曼便先从做药膳的要点讲起,先讲怎么挑选药材,这才起了个头儿,便被王秀娘一眼瞧见,强拉着陆氏也凑了过来。她也是会做膳的,和杨曼一交流,便各有所得,说得兴起的时候,便忘了要教吴珍芍的事情。吴珍芍在旁听了,虽然大部分都听得十分懵懂,但也有小部分是听得懂的,便暗自记在心里,不解之处,等下次再细问。 这时已经差不多快到亥时,年纪最小的吴顼撑不住了,抛下陪他玩的使女,跑过来拉着杨曼的衣袖道:“娘,我困。” 杨曼摸摸他的头,向王秀娘等人告了声罪,就拉着吴顼找了个不受人注意的角落坐下来,将吴顼抱在怀里,低声道:“娘抱着你,你就这么睡一会儿吧。” 吴顼揉了揉眼睛,乖乖的趴在杨曼怀里,大概是困得狠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杨曼左右看看,招手让春桃过来。 “大少夫人。”春桃的注意力一直在这边,看到杨曼招手,立刻就过来了。 “你去拿件斗篷来。” 不一会儿,春桃拿了斗篷来,杨曼小心的给吴顼盖上,然后道:“这儿没什么事了,你玩儿你的去吧。” 春桃应了一声,欢欢喜喜的去了。 就这么抱着吴顼干坐着,又不能吃东西,又没人陪着说话,杨曼撑了不到一刻钟,便也开始犯困了,只能在脑子里慢慢回想往年记录的一些八卦来提神。这时吴珍容那一堆姑娘们不知道谁又做出一首词,乐伎开始配曲低唱,那曲调舒缓低柔,简直就有催眠曲的感觉。于是一支曲子还没有唱完,杨曼就彻底梦周公去了,难为她竟然还紧紧的把吴顼抱在怀里,没有松手。 接近子时的时候,外面开始放爆竹和烟花,杨曼和吴顼同时被惊醒,吴顼“啊”了一声,从杨曼怀里跳起来,道:“我也要去放爆竹。” 这个爆竹可不是竹子了,是真正的带连响的火药鞭炮,所以吴顼才这么兴奋。 “春桃,春桃,跟着顼儿……” 杨曼原想追过去,谁知道手脚都麻了,一下子没站起来,只好叫上春桃。好在春桃这会儿还在阁内,听到她的喊声,就连忙追着吴顼去了。 曲终人散 放下心来,杨曼这才注意到,阁内已经没剩下多少人了,吴太老君、陈氏还有吴六太爷大概是撑不住,已经先回去了,剩下的大多数人都跑到外面看烟花,只有少数几个人,都有点睡眼惺忪的样子,看起来和她一样,是小眯了一会儿。 手脚都麻得难受,杨曼开始慢慢活动手脚,这一动,从身上滑下一件斗篷,她愣了一下。这件斗篷不是盖在吴顼身上的那件,吴顼从她怀里跳下来以后,那件斗篷就落到地上了,这会儿还在地上躺着。 难道春桃后来又给她拿了一件来?杨曼有点纳闷,扯着斗篷看了看,没什么印象,不是她屋里的。 想来想去,想不通,她也就不想了,继续活动手脚,忍过一阵如同针刺般的感觉之后,气血终于活络开了,杨曼将两件斗篷都拿在手里,慢慢移到窗边,看向外面一片缤纷灿烂的天空。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这是辛弃疾的一句词,描写的就是烟花夜放的景色的,可见宋时的烟花已经非常灿烂了,古人就是古人,用很少的词句,描写出了最传神的景色,虽然辛弃疾现在还没有出生,但是他所描写的烟花夜景,千百年来却没有多少变化,无论任何时候都可以适用。 吴顼在外面的露台,又蹦又跳,手里拿着一支火折子,不时点燃一个烟花,烟花冲天而起,他大笑着,手舞足蹈的,乐得快没形了。春桃在他身后跟来跟去,一会儿怕吴顼靠得太近被烟花炙着了,一会儿又怕他忘形摔着了,忙得都快冒汗了。 杨曼看着,忍不住抿唇笑了,这个小鬼头,睡了一觉养足了精神,马上就成了皮猴子一只。吴宣在边上也有点蠢蠢欲动的意思,毕竟还有点小孩子心性,虽然实质上他已经是成年人了。只不过吴宏站在他边上,看到他有上前的意思,瞪了他一眼,于是吴宣就牢牢的原地站定,和吴宵吴宜一起说着什么,因为鞭炮声太响,杨曼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不过看他们摇头晃脑的模样,估计是在吟诗呢。 几个小姑子都仰着头看烟花,时不时嘻笑几句,不一会儿,吴珍芍和吴珍珏缩手缩脚的进来了,呵着白气,嘴里直喊着冷,一进来就拥到火盆边上,伸着手烤火。 杨曼移开目光看向她们的时候,吴宏正好转过头来,一眼看到她倚在窗口,便有些怔神,等到杨曼转回眼神的时候,他又回转过头,望着夜幕里不断绽放的烟花,竟似痴了。 又过了一会儿,王秀娘和陆氏两个也进来了,看到杨曼站在窗边,便过来了。 “大嫂子先前好睡。”王秀娘一来便取笑道,显然是发现杨曼偷睡的事情了。 杨曼笑了,道:“我早睡惯了,实在熬不得夜,本来下午已经小睡了一会儿,未料到还是没撑得住。”说到这里,她突然想到身上的斗篷,便又道,“这件斗篷可是秀娘你为我披上的?” 王秀娘看了斗篷一眼,连忙摇头道:“可不是我,我瞧见你睡着的时候,已经披着斗篷了,莫不是大伯母心疼你,让人给你披上的。” 杨曼想了想,觉得倒也有可能,便不再问了。 陆氏一直看着天空,这时忽然轻声一叹,道:“这天气看上去可不大好呢。” 啊? 杨曼愣了愣,下意识看向天空,除了不断绽放的烟花,便是一团漆黑,连月芽儿都没半个,怎么就能看出天气不好了呢? 呃……没有月亮? 这时候杨曼才反应过来,确实,天气不太好呢,夜里的天空看不到月亮,就只有一个可能,天上有云,而且还是厚厚的云层,把这一片的天空全部挡住了,所以才看不到月亮和星星。 “怕是要下雪了……”陆氏幽幽道。 “怎么会?白天还好好的。”王秀娘明显不大相信,她白天拜神的时候,可在太阳底下照了好一会儿。 第20章 陆氏看了看她,垂下眼睑,却是不再说话了。 这时已到子时正点,吴坦之走出来,点燃了最后一个巨型烟花,硕大的花冠在天空中爆出来,几乎笼罩了整个吴府。 乐台里面,乐声大作,还有一个歌伎唱起了欢歌,那嗓音异常嘹亮,竟然有种直入云霄的穿透力,让杨曼的心也不由自主的跟着节奏重重的跳了几下。 烟花逝去,曲终人散。 守夜,只要过了子时便可,要不要守到天明,全凭个人意愿。像杨曼、陆氏、吴珍芍等,就熬不住准备回去睡觉,像王秀娘、吴珍容、吴珍宝等就还挺有精神,几个人合计着移步到吴珍容的闺房里继续玩通宵。 吴珍珠等三姐妹被方氏带走了,高氏和苏氏也各自回房,剩下的男人们倒是还有兴致,干脆让下人端着酒菜,跑到隔壁乐台里寻欢作乐去了。 杨曼走了几步,突然想起手里还有一件斗篷,有心想找高氏把斗篷还回去,待回头的时候,才发现高氏早已经走了,只能就此作罢,目光扫了一圈,却见吴宏和吴坦之在乐台外面争执什么,她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发现情况似乎是吴坦之想带吴宏进乐台玩,而吴宏不愿意进去,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太好,争执了片刻后,吴坦之让步了,让人取来一件斗篷,亲自给吴宏披上,才让吴宏走了。 杨曼怕被他发现自己在偷看,连忙带着吴顼紧走几步,春桃提着灯笼落在后面,不料天黑,灯光照不到前面来,吴顼不留神摔了一跌,“哇”的大叫了一声。 “哎,这孩子,小心点走啊……”杨曼连忙去扶他。 “娘,好疼啊。”吴顼坐在地上不起来,嘴巴扁了扁,揉着膝盖似乎要哭了。 杨曼拉了他几下,没拉起来。吴顼瘪着嘴巴撒娇起来,一连声的喊疼。 “男子汉怎能喊疼,起来。”这时吴宏的声音从后面传来,看来吴顼这一跌仍是惊动他了。 春桃看到吴宏过来,福了福身,一声不吭的退到杨曼的身旁。 吴顼一看到吴宏,真像老鼠见了猫,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麻俐得很,哪里像摔得很疼的样子,估计刚才是借着机会撒娇,想让杨曼背他回去呢。 杨曼看得好气又好笑,忍下想要教训他的念头,对着吴宏一礼,道:“叔叔有礼。” 吴宏一揖还礼,然后才道:“天黑,嫂嫂路上当心。” “多谢叔叔提醒,我会注意的。”说着,杨曼牵起吴顼的手,转身离去。 春桃紧走几步,在前面照路。 “嫂嫂,近日天气寒冷,当注意身体,莫要着了凉。” 吴宏的声音从后面又传了过来,杨曼再次一怔,转过头对吴宏微微颔首,然后径自离去。吴宏一直站在原地,默默的望着。 蓦然回首 杨曼走出一段路之后,蓦然恍过神来,她这时才后知后觉的听明白了吴宏的最后一句嘱托。看了看手里的斗篷,心里立时便有一道暖流淌过,下意识的再回过头去,暮色深重,早已经望不见吴宏的身影,只有一盏灯笼的光芒,在林木小道中一晃一晃,渐渐远去。 这一瞬间,杨曼的心再次重重的跳了几下,就像听见那个歌伎似乎能穿透云霄的声音一样。这些年来,吴宏对她的好,点点滴滴,如同从山中奔出的一道清泉,淌过了她的心。当时阁内有那么多的人,她不知道,吴宏是怎样的小心,才能瞒过众人将这件斗篷给她披上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辛弃疾这首词的最后一句,显然要比它的第一句更加经典,穿越十年,似乎直到这一日这一时这一刻,杨曼的心里才终于生出一些从未有过的感触,她很想将整首词在心里念一遍,让这种感触停留得更久一点,但是很可惜,她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辛弃疾的这首词她只记得曾经感动过她的头一句和最后一句,外加五个字:一夜鱼龙舞。 鱼龙舞是什么样的情景她曾经在上元节上见到过,星如雨也是年年能见识一回,就连值得她蓦然回首的那个人,现在也拥有了,只是无论是星如雨,还是鱼龙舞,都只是刹那的芳华,而那个人……却永远只能是她的小叔子而已。 这十年来,对这个时代,杨曼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有些事情,她可以去想,但永远不能去做,只要她还想安安乐乐的活着,没事写写日记,做做点心,听听八卦,捣鼓捣鼓花花草草,就永远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当个安分守己的小寡妇,她就可以一世衣食无忧,安乐终老。 回到文魁院,她小心将那件斗篷收了起来。 辗转反侧是什么样的滋味,杨曼终于体会到了,这一夜,她的脑海里一直都闪现着灯笼的光芒,在林木小道中晃动的情景。 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打了一个小盹,等到梳洗的时候,往铜镜里一照,哗,两个黑眼圈好严重。 熬夜失眠,果然是美容的天敌。杨曼赶紧又是蛋清又是蜂蜜,又添了几样药材,搅在一起敷眼睛,再拿了牛奶来洗脸,这样两个时辰折腾下来,什么灯光火光都从她的脑子里飞走了。然后就又忙着上粉,抹胭脂,画眉毛,换衣服,到各个院里的长辈那里去拜年。 还好,长辈们昨夜里都熬了夜,起得晚,所以她这个时辰去拜年,也不算晚,只是以往每年都要准备一些现蒸的糕点过去,却是来不及了,只有一肚子的奉承话吉利话,都是现成的,到可以多说几句来弥补一下。 她已经嫁过人了,所以红包什么的都没她的份,不过吴顼这小家伙嘴巴甜,一圈下来,腰包里真是鼓鼓囊囊的,乐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不过他并没有高兴多久,一回到文魁院里,所有的压岁钱就都被杨曼没收了,美其名曰:代为投资。投资是什么意思吴顼当然不明白,不过他只要知道今天杨曼收了他一两银子的压岁钱,等到十年后也就是他二十岁成年的时候,杨曼会还他二两银子这一点就行了。 午时一过,高氏就派人来接她。 今天是正月初一,天气很阴。 按规矩,吴府所有的女眷都要到金莲寺里去进香许愿。 这里要提一下,正月初一,有个争头香的传统,也就是新一年的第一天,谁能在佛前上第一柱香,谁这一年里就会心想事成,当官的能升官,做生意的能发财,求子的能儿孙满堂,反正就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她们现在去进香,当然是争不到什么头柱香的。早上吴府的男人们已经去上过头香了,在无锡的地面上,还没有什么人敢和吴府争这柱头香。女人们去上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像高氏,她每月的初一十五本来就是要来进香的,倒不是她有多么敬佛,而是代替吴老太君来的,吴老太君信佛,但年纪大了又不便出门,所以每月初一十五,就由高氏代她来寺里上香。 像苏氏,来佛前求的多半就是要丈夫不要老在烟花柳巷里流连。 杨曼基本上就是个陪客,她的主要目的是卜卦,顺便再淘几个高僧开过光的佛像,她都想好了,以后搬去梅山的大宅子,一个房间里放一尊佛像,绝对不浪费。 在后世,求神问卜那是迷信,杨曼基本上是不相信的,但是她极喜欢寺里的抽签,喜欢拿着竹罐子摇里面的竹签,喜欢听竹签碰撞着发出来的声响,好吧,这个原因虽然无聊了点,但是并不影响她的兴致,只不过每次抽了签,并不去解签而已。杨曼知道自己胆子小,如果解出来是大凶的话,她岂不是要天天挂在心上,不得安稳。虽然她不信这个,但是还是得承认,心理影响是有的。 可是今天求的这支签,却生生吓了杨曼一大跳,赶紧藏了起来,假装无事人一样,跟在高氏后面东一拜,西一跪,几间佛殿转下来,半路又遇到和高氏相熟的几位世家夫人,互道了新年,说了一阵子话,最后又捐了香火钱,这才浩浩荡荡的离开。 杨曼藏了竹签,也没敢给任何人看,偷偷带回文魁院里,把签文一字不漏的记在她那本简体字日记里,然后将竹签扔进了灶台中,毁尸灭迹了。 到底是什么让杨曼这么小心谨慎,看看签文就明白了。 乱解姻缘签 今天求的这支签是第八十八签,数字很吉利,可是撕下的签文却生生吓了杨曼一大跳,只瞄了一眼就赶紧藏了起来,左看右看,见没人注意到她,就假装无事人一样,跟在高氏后面东一拜,西一跪,几间佛殿转下来,半路又遇到和高氏相熟的几位世家夫人,互道了新年,说了一阵子话,最后又捐了香火钱,这才浩浩荡荡的离开。 杨曼藏了签文,也没敢给任何人看,偷偷带回文魁院里,把签文一字不漏的记在她那本简体字日记里,然后将签文扔进了灶台中,毁尸灭迹了。 到底是什么让杨曼这么小心谨慎,看看签文就明白了。 第八十八签上平 签诗:赤绳系终生无媒事亦枉历经寒霜苦又有夏节芳 诗意:此卦鱼龙未变之逸象凡事待时至可也 解曰:道业未成两不相期自凡心乱两作徘徊 杨曼在寺里的时候,还没有细看,只看到头一句“赤绳系终生,无媒事亦枉”,就给吓坏了,直接就把签文藏起来带了回去。这两句是什么意思,她就是古文功底再差,也看得明白,“赤绳”是什么,就是月老的红线啊,只有红线才系终生。“无媒”是什么意思?在这个时代,无媒就属于苟合,那是伤风败俗的行为。 娘啊,这是实打实的红杏出墙签啊,如果她是个未出嫁的姑娘,这个即使不是吉签,也不算很大的过错,最多就是嫁得名不正言不顺,可是她是个寡妇啊,寡妇能再嫁吗? 第21章 要是在唐朝之前,兄死弟娶嫂的风俗倒是还挺流行,可是现在是宋朝,这个风俗早已经在宗法里面被禁止了,她是寡妇,不是弃妇,在吴府这个等级的传统门第里想再嫁,门儿都没有。而且那句“无媒事亦枉”还很耸人听闻,有着非常明显的偷人的意味,而且事情恐怕还没成。再后面一句“历经寒霜苦”更是让杨曼提心吊胆,这是不是说她偷人被发现了,要吃很多很多苦,她幸福的米虫生活就此报销,她的八卦从此远离她去,最后一句“又有夏节芳”,节芳节芳,是谐音吧,节芳就是节坊,暗指杨小曼的那座贞节牌坊,是不是说杨小曼的鬼魂恨她坏了她的名节,要来找她报仇啊。 好吧,光是这四句签诗就把杨曼吓得魂不附体,至于后面的诗意和解文就更不敢去琢磨了。她现在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只想在枕头下面压一本金刚经,呜呜,她前一天刚动了点歪心思,马上就遭报应了,果然是举头三尺有神明,她再也不敢了啦。 不知道陆氏是不是乌鸦嘴,还是真的懂得看天象,这天下午的时候天色就有些不对,分外寒冷,到了黄昏的时候,果然飘起了雪,一夜之间,就覆盖大地,到处都是一片白茫茫了。 这场雪一直下了一天一夜,正好杨曼接连几天都不敢跨出院门半步,什么活动都不想去参加了,便借着这场雪为由头,她推说受了点风寒,找了小雁来服侍,在屋里拼命煎药,弄得整个文魁院里都弥漫着一股子药香。高氏苏氏等派人来请她,她都没去,因而错过了许多热闹。王秀娘等人要来探望她,也被她以染病不宜推了开去。 倒是吴顼这小家伙,知道他娘装病,因此没心没肺的在院子里滚雪球,堆雪人,玩得不亦乐乎,压根就不管他娘为什么要装病。 这些天里,杨曼最最害怕的还是吴宏来看她,若是听说她病了,吴宏定是要来看望她的,想起除夕夜的那一回首,想起那乍然而起的心跳,杨曼就不敢见他。 不过吴宏终究还是没有来,杨曼渐渐宽了心,也有些失望,直到正月十五上元节的那一天,她走出院门,向高氏禀报一下,准备去参加游园会,才知道,原来初一那天,吴宏陪着吴坦之去寺里上了头香之后,就赶回杭州去了。这时杨曼才想起吴宏说过,年后有些朋友要来,想来他急急回去,便是为此了。只是不知道杭州是不是也下雪了,路上是不是好走。 既然吴宏走了,杨曼纠结的心也就放开了,想自己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最多也就是去个茶楼,还是躲在屋里不见人的,应该不会有什么机会碰到能令自己心动的男人,不心动就谈不上偷人,而吴宏……算了,不想他了,越想越烦。 就这样,杨曼细心打扮了一下,带上小雁,欢欢乐乐的去参加游园会了。原本高氏的意思是让她多带几个人去,不过杨曼认为还是低调些好,如果带的人多了,容易被人认出她是吴府的大少夫人,高氏一听觉得有理,想那金家的游园会也不是什么人都进得去的,安全上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因此也就没有勉强她,只是告诉她,王秀娘和几个姑娘们也去了,到时候让杨曼别忘了去找她们,然后一起回来。 杨曼这才知道原来不是自己一个人想去游园会,早知道就一起走了。她原本还想带上吴顼和春桃,可是高氏要留吴顼在她那儿玩,她干脆就把春桃留下来照顾小家伙,自己带了小雁就出了门。 宋代的社会治安其实是非常好的,尤其是在梅里,基本上有百分之七十的人都姓吴,只要看她的衣着打扮,就没有哪个地痞混混敢来欺负她,因为碰她一下,就等于得罪了这里百分之七十的人。杨曼随便叫一声,会有一大群人冲上来保护她的。 上元节历来就是正月里最热闹的一个节日,它不像正月初的那几天,要烧香,要走亲戚,到处去拜年,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家族的,是家族之内的公关活动,而上元节则是属于个人的,这一天,不管男女老幼,都可以尽情的上街狂欢,和西方的狂欢节很有些相似之处。上元节也叫元宵节,因为热闹非凡,所以又有“闹元宵”之说。 上元节的夜 这一天,有一件事情必做不可,那就是赏灯,哦不,准确的说是五天,在宋代,上元节的重要性完全不下于春节,从正月十四开始,一直要进行整整五天,这五天里,宋代的城市灯火通明,夜如白昼,人们通宵狂欢着,什么也不用做,只要尽情的玩乐,尽情的抒发着自己的欢乐。 那是令人无比向往的时代,不像后世,快节奏的生活打乱了人们狂欢的心情,节日,成了购物、旅游和宅在家里休息的代名词,不论是什么节日,都失去了它独有的文化气息,已经渐渐走向了没落。 赏灯,可不仅仅只是让你看哪个灯精致好看,包括的内容很多,如猜灯谜呀,放荷花灯呀,对灯诗呀,走百病呀等等,而文人墨客们更喜欢聚在一处,或吟词,或赋诗,或高歌,身边必然伴着一二位如花女子,当真是风流无限。 特别要说的是放荷花灯这个活动,已经有点情人节的味道了。那些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捧着各式各样的荷花灯,花芯里插着一根蜡烛,花瓣上还贴着少女亲手写下的一句情诗,她们小心翼翼的用手扩展着烛火,走到河流的上游处,将荷花灯放入水中,看着流水将花灯一路推向下游处。 那些十几二十岁的少年们,在下游处拥拥挤挤,拿着竹竿往河里拼命的捞着灯,捞着了,就高高的举着荷花灯,撒着欢的跑向上游,去寻自己命定的女子。 情窦初开的少女,瞧见了举着自己的荷花灯的少年,若是看中了,便羞羞答答去讨灯,少年要是也喜欢少女,就得紧紧抓着灯不放,苦思冥想的对上少女所出的情诗的下句,对不出来可是要出丑的。若是少女看不中少年,便失望的转身离开,任由心急的少年在那里高声唱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相比于后来的明朝清朝,宋代的男女之间的关系,其实是相当开明的,这个时代的人们,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男女自由恋爱的,当然,这个恋爱的关系,也仅限于牵牵小手,对对情诗什么的,想要亲个嘴儿就直奔三垒,那是门儿也没有的。 杨曼喜欢上元节,这一天,她可以光明正大的随着人流走在大街上,不用避讳任何人任何事,她可以在经过河边的时候,看那些少年少女们睁着一双懵懂的眼睛追寻他们的意中人,她可以在经过长街的时候,看着两边商铺里一排排的灯笼,各式各样,有的大气,有的精巧,还有一种走马灯,在那里转呀转呀,恍惚间,便转出了人生百态。 远处烟花一朵朵的绽放在夜空里,又沓然逝去。 身边,有一对对或少年、或中年、或老年的夫妻走过,他们彼此相携着,脸上都带着笑,手中都提着一盏鸳鸯灯。他们是恩爱的。 耳边,充满了欢歌笑语,像是要飞到天上去一般。 杨曼羡慕着,然后心里便又有些乱了。 “夫人,前面就是金家的梅清桃艳园了。”发现杨曼走神了,小雁在后面提醒。 “哦……”杨曼回过神来,看着前方。 梅清桃艳园前,两盏大红的灯笼特别显眼,灯笼下的穗子上,各系着一个铃铛,在夜风里不时的发生清脆的叮当声。不时有人拿着请柬,带着家眷欢欢喜喜的进去。 能参加这个游园会的,自然都是无锡城里有名有号有声望的人家,平头百姓那是没有机会踏进来的。杨曼更喜欢漫步在大街上,随着那些普通百姓一起欢度这热闹的节日,不过奈何外面没有梅花坊。 梅清桃艳园,顾名思义,这个园子里,一半种着梅,一半种着桃,这是金家的园子,因为前年偶得了几株罕见的绿梅,移植得活,年前便结了花蕊,所以今年的游园会,便由地方上一些有名望的士子共同推荐在金家的梅清桃艳园里举行。 他们不是想游园,而是想观赏那罕见的绿梅,文人们对梅花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爱它的清高孤傲,用无数的诗篇来赞美它,可是真要让这些文人们在现实里仿效梅花一样去清高孤傲的生活,能做到的人便寥寥无几了,更多的是装出一副清高孤傲的样子,其实不过是待价而沽。 这样的人,杨曼是瞧不上的,所以往年她都没有参加过游园会,只在大街上和人们一起玩乐,而且杨曼对绿梅也不甚在意,后世她见过很多次了,绿梅虽然少见,但并不像这个时代那么难得一见,今年嘛……不得不说,梅花坊对她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她最感兴趣的梅花坊的“俏百舌”。 “俏百舌”是个女人,她是梅花坊的台柱子,一个非常擅于口技的漂亮女人。 所以杨曼一入园,就带着小雁到处寻找梅花坊的所在,在那里,她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一个才名满天下、风流满天下的倒霉蛋——柳永。 在梅清桃艳园的西面,有一个建在水面的台子,台子上挂满了彩幔,彩幔上垂吊着无数的花灯,梅花坊里的歌舞伎便是在那座台子上表演着。 有一个男装的女子站在一角吹着横笛,笛声清脆飞扬,像飞跃在林间的鸟儿,充满了欢快,台子中间,是一个红裙女子的独舞,她的衣裙看上去很单薄,随着舞动的身姿,裙摆飞扬起来,像一朵跳动的火焰,女子的手中还牵着两根红色的绸带,急速的旋转着,绸带在她的身体四周环成了圈,就像从那朵火焰里面分离出来的火苗一样,那么热烈,那么激情。 第22章 她不冷吗?那么薄的裙子,上衣又短,都快看到腰间那雪白的肌肤了。 杨曼远远的看着,暗自嘀咕了一声。她的前面有不少人,都围在台子前,专注的看着那红裙女子的独舞,大多数都是男人,所以杨曼不好再往前靠,只能借着一株梅枝掩身,悄悄的往前看。 他就是柳永 “小雁,你去打听一下,‘俏百舌’的表演开始了吗?” 如果还没开始,她就在这里等一等,要是已经表演过了,那她就转身回去,在这里看那些文人墨客吟诗作词,还不如到大街上和那些普通百姓一起猜灯谜有意思。 “是,夫人。” 小雁答应一声,正要去,便在这时,有个男人的声音从杨曼身后传来,带着几分笑意。 “莫娘子,看,有人等你已经等急了。” 杨曼吓了一跳,连忙回身,小雁反应更快,一下子就把她挡在了身后,毕竟以杨曼的身份,不好随便让男人靠近的。 来人有两个,一男一女。 男人大概三十多四十不到的年纪,下巴上有一缕胡子,脸面还算白净,五官端正,算不上英俊,不过配着一身干净文士长衫,头上戴一顶文士帽,倒是有股儒雅的气质,典型的宋代文人模样。 女子一身青裙,手里撷一枝红梅,柳眉樱唇,面上笑盈盈的,很是清丽的模样,头发只随便挽了一个圆髻,用一根银簪固定了,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鬓角上插着一朵红梅花儿,看上去是刚从女子手中的梅枝上摘下来的。 这不是正经女子应有的打扮,杨曼正琢磨着,便见那男人对她一笑,如沐春风。 男人道:“这位夫人,下一场便是莫娘子的百舌了。” 杨曼立时恍然,看着女子惊道:“你就是‘俏百舌’?” 莫娘子微微欠了欠身,冲杨曼点一点头,然后当先向前走去。 “我家夫人问话,怎的如此无礼。”小雁嗔怒,心想这些妓坊出身的女人,就是粗浅不知礼数。 男人在一边解释道:“夫人莫怪,莫娘子为练百舌,时时口含双核桃,因而不便向夫人致礼。” 含着核桃呀,还是两个,难怪刚才见她不说话呢。不过她只听说过有人用核桃来矫正结巴,没听说练口技也用核桃的,但转念一想,二者都是训练口齿灵活的,倒确实有相通之处。 杨曼这才明白过来,微微一笑,道:“原来如此。” 这时莫娘子已经快要走到台下了,台下已经有人在呼叫“莫小姐来了”,台上的笛声渐渐微弱,红裙女子的舞动也缓慢下来。杨曼看了看自己和台子之间的距离,有些皱眉。在这里看看台上跳舞还没有问题,想听口技就有点问题了,一个人的音量能有多高,这时又没有扩音器,只怕她就是听到了,也听不大清楚。 男人看到杨曼皱眉,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又笑道:“夫人若是不介意,可随小生前往后台一坐。” 后台,也是那台子,有一道布幔把水面上的台子隔成了两部分,表演在前台,后台是什么样子,就没办法看见了,因为整个后台都被布幔围了起来,和水面上的一座九曲桥连在一起,要想出入后台,只有通过那座九曲桥。 杨曼心里盘算着能不能去,嘴上却问道:“还未请教先生尊姓?” 男人连忙一揖,道:“不敢,小生姓柳,排行七,夫人称一声柳七便是。” 噗! 柳七, 柳永, 柳三变。 杨曼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连忙重新见了一礼,道:“原来是柳七先生,妾身失敬了。” 这就是人的名儿树的影,现在柳永也是进士出身了,不再是平头百姓,所以杨曼先前把他当成普通的文士,是有些失礼的。 知道这个男人就是柳永之后,杨曼倒是忘了去计较能不能进梅花坊的后台,傻乎乎的就跟在柳永后面去了。好在她这时身上穿着一件挡风的斗篷,帽子很大,几乎把她的大半个脸蛋都挡住了,虽然有人看到柳永和她走入梅花坊的后台,但是并没有人看清楚她的样子。 小雁跟在杨曼身边,对杨曼咬耳朵:“夫人,这位就是柳七先生呀?” 杨曼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道:“你也知道他?” 小雁长年伺候在她身边,虽然也识得几个字,但是杨曼平日是不碰那些诗词歌赋的,也没有对她提起过柳永,按说小雁不应该知道这个男人才对。 “前几日,我在阿贵那里,听三公子和六公子提起过,好像六公子很想结交这位柳七先生呢,但是三公子却不以为然,说他是脂粉堆里的才子,读书人里的败类。夫人,你可要小心他哦,别被他毛手毛脚了去。” 三公子是吴宜,六公子是吴宣,杨曼一听便明白了,吴宣是喜欢柳永的词的,但是吴宜却看不上,认为太俗。 “一会儿,你不要乱说话。”杨曼笑了笑,这样吩咐小雁。 是的,柳永的词确实有俗俚之处,可是这个人对词坛的影响却是不容置疑的,而且也正是他把宋词从阳春白雪的境界拉入了雅俗共赏的层面,这对宋词的发展起到了极其积极的作用。 当然,杨曼现在心里想的,实际上是这样的,她盯着柳永的背影,暗忖:原来宋代词坛上最大的倒霉蛋就是这个样子的啊。 杨曼并没有和柳永深交的意思,毕竟,她的身份不能让她这样做,但这并不妨碍她对柳永的好奇。真的,要在历史中找出像柳永这样的倒霉蛋儿,真的不太容易,至少,她没发现还有哪个文人的境遇会比柳永更倒霉了。 不是没有才华,不是没有名声,不是没有人赏识,不是没有雄心壮志,不是没有机会,不是掺和了什么党争或者政治阴谋之类的杂七杂八的乱事,也没有被人陷害,更没有人下绊子阴他,而且性格也不是特别孤傲(奇*书*网^.^整*理*提*供),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浪漫天真,但那是诗人词人的通病,柳永不是独一份,苏轼秦观那些人也一样有这毛病,可是偏偏就是柳永,一辈子都出不了头。 一个人倒霉到这份上,也算绝了,简直就是空前绝后。 如此口技 后台里,全部都是女人,即使有穿着男装的,那也是女人扮的,不大的一块地方,因为人多,所以显得有些拥挤。 柳永走在前头,为杨曼引路,一进后台,走在后面的杨曼便听到了一阵欢呼声,好几个声音在那里叫着:“七郎来了。” 可见柳永在这些歌舞伎里,是非常受欢迎的。这也不奇怪,其实柳永的身份,便相当于后世的创作人,而且还是一个能让新人一炮而红的创作人,所以这些女人们爱他捧他巴结他,就不足为奇了。宋时不缺好的词人,但是词写得好又肯为这些贱籍女子而写的人,独柳永一个。 柳永微笑着,一一答应,这时杨曼也走了进来,看到这场面,她就站在帘子边,开始考虑到跟着柳永进来,倒底应不应该了。 “诶,有客人来了……大家散开散开,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让客人见了笑话。” 一个女子眼尖,发现了杨曼,只看打扮,就知道她不是普通女子,连忙将围住柳永的女孩子们都轰散。 柳永对那女子微微一笑,道:“这位夫人是来听莫娘子的百舌的,我看她离得远,前台男客多,又不便近前,所以请她到三姐你这里坐一会儿。” |qi|那女子也笑起来,虽是半老余娘,亦有七分风情,道:“七郎你和我见外什么,虽然按我们行规,后台不得进外人,不过七郎的面子三姐我自然是要卖的,带人来便带人来了,不知夫人怎么称呼?” |shu|最后一句,却是问杨曼的。 |wang|杨曼看了小雁一眼,小雁会意,便上前道:“我家夫人夫家姓吴。” 说了,其实跟没说一样,梅里姓吴的人家数不胜数,就是今日来参加游园会的,也属姓吴的人最多,其中有身份的也有好几个,所以杨曼也不虞被这个女人猜出身份。 “原来是吴夫人,我是梅花坊的坊主梅三姐,夫人若不介意,唤我一声三娘也成……夫人请坐,七郎你也坐……哎呀,对不住,您看这里东西多……” 原来因为地方挤,所以这里椅子上都放了杂物,梅三姐请杨曼坐下的时候,才发现连一张空椅子也没有了,连忙叫过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来,把杂物都搬走,腾出两张椅子来,又用帕子擦了擦,这才重新请杨曼和柳永坐下。 杨曼刚刚坐下,对着前台那个方向的帘子突然一掀,先前独舞的红裙女子以及那个吹笛的男装女子一前一后走了进来,却是前台已经交接完毕,莫娘子正式登场了。这时先前围住柳永的那些女子们,便有一大半鱼贯而出,上了前台,至于做什么,杨曼便看不到了。 “三姐,快快,倒杯酒来。”那红裙女子也没有注意到后台多了不速之客,一进来就囔囔着要酒喝。 梅三姐连忙让人端了酒杯过去,红裙女子抓过去,仰着脖子一饮而尽,杨曼坐在一边看得清楚,女子虽然衣衫单薄,但是额间却有少许汗珠,显然是先前急烈的舞蹈动作,将她的全身气血都活络开了,因而这大冷天的,穿着虽然单薄,却还是渗了汗。 柳永看得眼睛有些发直,红裙女子的衣着有些暴露,不少地方都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因为运动,这些□出来的肌肤上弥漫着一层桃红色的血晕,对一个男人的吸引力几乎是致命的。 第23章 男装女子倒是同时看见了杨曼和柳永,微微一惊,又看了杨曼一眼,最后却还是柳永的魁力更甚,因而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道:“七郎可真是风流啊,莫姐姐还在外头,这里便又有一个。” 这个女人的眼力显然不如梅三姐,大概是年纪还轻,见杨曼穿得朴素,身上也没什么贵重饰品,就以为是柳永的新相好。 杨曼脸色一变,小雁更是上前一步,准备骂人了,就连柳永也有些啼笑谐非,张口便想解释,只是这时前台突然传来一声鸟鸣,声音清脆悦耳,说不出的动听,把他们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因而杨曼没能拂袖而去,小雁骂人的话也没有说出口来,柳永更是竖起耳朵,再也不管其他了。 只有梅三姐,伸出一根手指在男装女子的额间用力一点,那男装女子终于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吐吐舌头,溜到一边去,和那个先前清理椅子的小丫头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而红裙女子喝过酒后,目光便有些迷茫了,在柳永和杨曼身上扫了扫,什么也没问,翻着箱子找衣服开始往身上套。她们对莫娘子的口技似乎是听得多了,早已经没什么吸引力,便是在这一声比一声更悦耳动听的鸟鸣声中,也能自顾自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先是一鸟独鸣,渐渐的,变成了百鸟齐鸣,不但有鸟鸣,似乎还有鸟儿的翅膀扑腾的声音,扑腾声中,又夹杂着细微的虫鸣,还有风吹树叶发出的哗响。过了一会儿,又似乎有马蹄声,由弱至强,由远及近,踢踏而过。 马蹄声过后,似乎安静了一下,什么声音都消失了,只有微微的风,吹着树叶。 突然间,风声也没有了,渐渐响起的,是一丝乐声,像是琵琶弹出来的,一声一声,真的有种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 杨曼终于忍不住好奇,凑到帘子边,从缝里向外看去,才发现原来莫娘子并不是单纯的在表演口技,而是和先前出去的那些女人们在一起跳舞。先前的鸟鸣不过是开场助兴而已,真正的节目是后面的舞蹈,没有配乐,她听到的琵琶声,就是口技,就是配乐。 这就是百舌。 杨曼额间出现几道黑线,她刚才就奇怪,为什么莫娘子表演口技,不像聊斋里描写的那样,躲在帘子或者屏风后面,而是光明正大的跑上前台,原来这个时候的口技,还是要配合着歌舞来表演的,虽然莫娘子手里拿着那枝红梅舞来舞去,是挺好看的,但是这样一来,就失去了那种出人意料的味道,达不到像聊斋里面,把客人们都吓跑的效果。 不过先前那一阵鸟鸣,的确是精彩。如果鸟鸣之后不是歌舞,而是继续下去,出现兽吼,出现人声,表现出一副林间打猎的情景,那才比较有意思。 想到这里,杨曼便有些失望,再看看这里的环境,显然不是和柳永攀谈的地方,因而便失去了继续留下去的兴趣,趁无人注意到她,带着小雁便走了。 说无人注意到她,却也不对,那个红裙女子便看到了,只是没有声张,待莫娘子的表演完之后,正在接受柳永的赞美的时候,才猛一拍柳永的背部,嘻嘻笑道:“那位夫人早已走了,大才子,还不去追去。” 柳永一愣,然后苦笑道:“琼娘说笑了。” “好了好了,日后这样的玩笑不要开,七郎如今不同了,看那位夫人穿着虽素,但气度却不是普通人家,你们都注意些,莫坏了七郎的前程。” 梅三姐过来说了一句,最后前程两个字咬得极重,既有为柳永高兴的意思,也有些心酸。有了功名的柳永和没有功名的柳永,那是不同的。 “什么前程,不过浮云罢了。你们看,我听说你们到了无锡,这不是专门从苏州赶过来看你们吗?”柳永说道,却有些言不由衷,他若真的不在意前程,又何苦去考什么功名呢。 女人们都是明白的,但听得他这话,仍是心中高兴,于是不再拿这事和他斗嘴。只有莫娘子,看了柳永一眼,嘴角一弯,似笑非笑。 少年人往往奇遇 出了后台,杨曼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空气里浸透着梅花的香气,又带着一丝寒冷。 “小雁,你觉得这位柳七先生如何?” “什么如何?”小雁被问得一愣,然后便又道,“夫人,你问那个柳七啊,依我看,还是三公子说得对,脂粉堆里的才子,你看他被那些女人围起来的时候,那脸上的笑容……真可恶!” “可恶?” 杨曼当时只顾着打量后台里面的布置,倒还真没有注意到柳永的笑容,虽然之前柳永也对她笑了几次,不过因为吃惊,她也忽略了,这时才想起,柳永的笑其实挺特别的,很温暖,这个男人的笑容其实并不灿烂,长相也不是特别明朗英俊,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笑的时候,就好像一轮太阳冲云破日一样,让人心里暖暖的,如沐春风。难怪当时吴珍芍跟她提起柳永的笑的时候,就脸红的跑了,估计这小姑娘是不好意思把自己的感觉说出来。 “就是可恶。”小雁不知道杨曼正在回味柳永的笑容,恨恨道,“看他笑的,那些女人简直恨不能融化在他身上一样。” 杨曼看了看她,突然一笑,道:“你是恼他没有对你笑,还是恼那些女人不争气?” “啊?”小雁一愣,然后尖叫一声:“夫人,你太坏了,怎么能这样说我,我对阿贵可是……咦?那不是五姑娘吗?” 杨曼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那里有一座石拱桥,桥下的水面上浮着几盏不知道是刻意安置的还是从别的地方飘来的荷花灯,吴珍容就站在桥头,扶着栏杆往下看。桥上也挂着灯笼,灯光十分明亮,因而虽然是在夜里,但是小雁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大概是小雁刚才的声音太大,几乎就在杨曼看到吴珍容的同时,吴珍容也循声看到了她。 这个时候不好再装作没看见,于是杨曼拉了拉斗篷,上前微微一笑,道:“五妹妹,巧啊。” 吴珍容退后一步,端端正正福了一礼,道:“大嫂子也来玩啊。” “是啊。” 杨曼又笑了一下,有点干巴巴的回答,她和这位五姑娘实在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诗词她是会背一些,可是吴珍容是正儿八经的才女,要是她挑起了话头,这位五姑娘兴趣一上来,跟她分析什么韵脚什么典故的,那她这个几乎没有多少古文功底的半路穿越者,可就完全没办法搭话了。所以,平日里,杨曼几乎不敢跟吴珍容搭话,也没有什么话题好说的。 吴珍容大概也没什么话要跟杨曼说的,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你看我,我看你,气氛渐渐尴尬起来。 最后还是杨曼轻咳一声,发挥一下自己的长处,打破僵局道:“五姑娘今儿打扮得真是清丽秀美,这五彩缨络是自己打的吧。” 她准备夸奖一下,就找由头跑路,不想再跟吴珍容待在一处了。 不过话说回来,吴珍容大概是她那几个小姑子里面,长相最清丽的一个,她素来喜绿,因而全身打扮都偏向绿色,衣裳是水绿色的,绣鞋是翠绿色的,身上披的斗篷是深绿色,只有腰间垂下来的裙带是白色的,上面用黄色的丝线绣了一枝黄梅花儿。裙带的下摆系了三个五彩缨络,十分显眼,所以杨曼就拿这个做了话头。 “大嫂子夸奖了,这缨络是三嫂子送的。”吴珍容不冷不淡的回了一句。 于是杨曼下面的许多赞美的话就这么哽在了喉咙里,再也吐不出来。 这就是才女,她们在沉浸于诗词中的时候,往往就不懂得什么叫圆滑。这样的女子最容易受到男人的追捧,只是真要把她们娶回家中,却又不知有几个男人有这样的胆子了,孰不知这个时代的男人都以温良贤淑为女人的最高道德标准吗? 吴珍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却还没有定下婆家,不知道这是不是其中的缘由呢? 想到这里,杨曼摇了摇头,为自己的恶意猜测而感到羞愧。 其实吴珍容到现在还没有定婆家,是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意思,她出身吴府,才名又高,普通男人怎么配得上她,可是她偏偏又是婢妾所生,不是嫡出,那些同等门第有些才气的男子,想和吴府攀亲,自然首选嫡出之女,没有嫡出之女,便选择庶出的性格温婉的女子,吴珍容坏就坏在她的才名高,性情又不那么圆滑,不懂得低调藏锋,因而上门来提亲的人家反而没有同样是庶出但是相对低调了许多的吴珍宝的多。 不过今年吴珍容的日子就难过了,她已经十八岁了,在这个时代,女子一到十八岁,她的青春便也走到了头,再不出嫁,名声可就不好听了,吴六太爷是不会容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所以杨曼估计,最迟上半年就会给她定下婆家,下半年肯定要嫁出去。 这是这个时代所有女人的宿命,逃不开,躲不掉,一想到将来吴珍容不知道会面对一个什么样的丈夫,是否能称心如意,杨曼在为她惋惜的同时,也庆幸自己穿越到一个寡妇的身上。 没有男人,总强过面对一个根本就不喜欢的男人,因为杨曼不是出生在古代的女子,所以她的观念不一样,她的想法就是,要么不嫁,要嫁就要嫁一个自己喜欢的。她前世一直没有嫁人,就是因为她对爱情还有期盼,不想勉强自己去相亲,然后嫁一个虽然看得顺眼但却不喜欢的男人。 想到这里,她对吴珍容不禁生出一丝同病相怜的心思,正想再说几句能挽回这种尴尬的话,吴珍容却已经转身,飘然离去。 第24章 杨曼料不到她说走便走,竟连招呼也没打一声,不禁愣住了。这时便听到吴珍容的声音隐约从风中传来。 “……庆嘉节当三五。列华灯千门万户。遍九陌罗绮香风微度。十里然绛树……渐天如水,素月当午……更阑烛影花阴下,少年人往往奇遇。……堪对此景,争忍独醒归去。” 这是谁的词? 杨曼想了半天,她对那句“少年人往往奇遇”有点熟悉的感觉,站在桥边想了好一会儿,猛的一拍脑袋,这可不是柳永的词吗?她对这句印象深刻,原因是前世她曾经好奇的考证过那所谓的奇遇,那时她还不知道这首词是柳永所作,只对那奇遇抱以十万分的鄙视,觉得词人遮遮掩掩,明明就是艳遇,说什么奇遇。后来才知道是柳永的词,也就没话说了。 原来吴珍容也喜欢柳永的词啊。杨曼思量着是不是追上去告诉她一声,柳永就在这园子里,想来想去,还是放弃了。制造机会让怀春的少女去见自己的偶像,这在后世不算什么,在这个时代,她还是安份点的好,万一闹出点什么事来,她担当不起。反正柳永也不会长翅膀飞了,如果有缘,他们自能见上一面,如果无缘,又何必让吴珍容空牵挂一场。 可惜杨曼的古文功底实在太差,对这首词又忘得差不多,否则,她一定能从这首词里,窥知一点吴珍容的心事。 “夫人,夫人……”小雁叫了两声,见杨曼回神,才道,“夫人,五姑娘都走了,我们也去别处看看吧。” 杨曼想了想,笑道:“好,这园子里没意思,我们到外长街上走走,顺便猜猜灯谜。” 小雁眼前一亮,道:“夫人,我们去荣记胭脂铺猜灯谜,猜中了,会送一盒胭脂呢。” “这时候怕是胭脂铺的灯谜早被人猜光了,你以为就只有你惦记着那盒胭脂呢。”杨曼失笑,却带着小雁向园外走去。 正走到园门口,后面有个女人急急的奔来,一边走一边回头往后看,冷不防就撞上了小雁,小雁一个没站稳,又撞向走在前面的杨曼,杨曼被她一冲,脚下打了个踉跄,幸而身边正好有个石墩子,她及时扶了一把,这才没有摔倒,连带的把扑在她背上的小雁也给稳住了。 “对、对不起……”那个女人披着厚厚的斗篷,全身都罩在里面,根本就看不清楚面容,道了一声罪便抢出园门而去。 “真没有礼数,这是哪家的女人……”小雁嘀咕了一声,“夫人,你没事吧?” “没事。” 上元节的失踪案 杨曼慢慢的摇动着手腕,刚才用了力,有点疼,也不知道会不会扭了筋,看着那个女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她若有所思。那女人的怀里鼓鼓的,好像抱着什么,看形状似乎是个孩子,不过有斗篷挡着,她也不敢确定,也许是包裹也不一定。 难道是个贼? 想到这里,杨曼顿时就是一惊。算了,闲事莫管,敢到金家的园子里来偷东西的贼,可也真算是胆大包天了。 可是就是这一个闲事莫管,却是出了大乱子,这也是她始料未及的。 吴密不见了。 杨曼是第二天才知道这个消息的。 吴密是怎么失踪的呢? 这得从头说起。 自那日他不小心吃撑了之后,吴老太君就特别着紧他,几次把负责照顾他的那位婢妾素心叫过来,吩咐了又吩咐。 老太君都发话了,谁敢不重视这位苏州来的小公子,素心更是加倍提了十万分的小心,唯恐照顾不周,她吃罪不起。 这样一来,吴密就失去了自由,除了每天往松寿院跑一次,素心她们就不敢再让他走出山中居半步,唯恐再出点什么事情,老太君怪罪下来,她们吃罪不起。这对一个玩性重的孩子来说,怎么受得了,偏偏吴密又是懦弱性子,心里面虽然不愿意,却又不敢说出来,只在和吴珍芍独处的时候,对着自己的姐姐无声的哭。 几次下来,吴珍芍心中不忍,只能私下好生安慰,恰逢上元节将至,王秀娘一早就邀请了各位姐妹到时候一起去游园会玩儿,吴珍芍便哀求王秀娘帮着说项,让吴密跟着一块儿去。其实她原本是想求杨曼帮忙说项的,只是杨曼那时一直称病不出,所以她只能厚着脸皮去求不太熟悉的王秀娘。 王秀娘刚嫁入吴府没有多久,有心和这些小姑子们搞好关系,再说她觉得上元节出去玩玩也没什么,大不了到时候多跟几个人照顾着就是了,因此一口答应下来,到了时间向高氏禀告了一声,高氏也没拦着,就让她们带着吴密去了。 被关了十来天,吴密好像出笼的小鸟,虽然没有跳上蹦下,但兴奋之情还是看得出来的。一行人入了金家的梅清桃艳园之后,便分散开来。 吴珍容喜欢独处,便一个人往梅林深处去了。王秀娘被自己的丈夫吴宜叫了过去,说是介绍她认识一些朋友,夫妻两个便和一堆才子才女搭了堆,在那里对着几株绿梅又写又画又吟诗,自有一番乐趣。 剩下吴珍芍连同吴珍宝、吴珍珠等一众小姑娘,年龄相近,凑到一处叽叽喳喳,在梅树下面跑来跑去笑闹着,一时间,竟然都忘了吴密,就连吴珍芍一时没在意,只当有素心等人跟着吴密,因而也不曾担心过。 素心见夫人小姐们都各自去玩了,她不敢离开吴密半步,便带着吴密到一处水榭里小坐歇息,那水榭外面挂着几个大型的花灯,长长的灯穗一直垂到地上,吴密瞧着好玩,绕着灯走了一圈,那灯穗便将他的身影给挡住了,等素心发觉不对,绕过花灯去看时,吴密早已经无影无踪。因来往人多,谁也说不清吴密到底是贪玩自己走开了,还是被人拐走。只把素心吓得花容失色,招呼几个跟来的婢女去寻,她急急的跑去禀报给吴珍芍。 谁料到吴珍芍竟是个胆子分外小的,一听之下,竟吓得昏了过去,其他几个小姑娘也都吓坏了,还是吴珍宝有些主见,让素心赶紧把王秀娘给请过来。 王秀娘来了之后,也吓得变了脸色,马上把身边的使女小厮们全部派出去寻找,还去找了这园子的管事,请他协助寻找。 然而吴密这一失踪,竟像泥牛沉入水中,半点踪影也无了。 这一找,找了整整半夜,确认吴密已经不在金家的园子里以后,这件事谁也不敢隐瞒下去,王秀娘带着素心和吴珍芍连夜叫起高氏,禀告上去。 高氏睡得正香,被叫起来后脸色就不大好,一看到素心脸色就更不好了。 “这大半夜的,什么事情非得把我叫起来说?”说到这里,高氏脸色突然一变,盯着素心道,“莫不是十郎又出什么事了?” 素心脸色煞白,吓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只能求救似的望着王秀娘。 王秀娘沉吟了片刻,才道:“大伯母,若不是十万火急之事,侄媳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前来打扰,这桩事情……还是让素心娘子来说吧。” 她把皮球又踢回到素心身上,打定主意是不会亲口把吴密失踪的事情告诉高氏,毕竟,这桩事情她也有责任的,先开口就要先承受高氏的怒火,王秀娘无论如何是不肯顶这个风头的,因为论责任,素心才是最大的。 素心脸色顿时又白了三分,卟通一声跪了下来,颤着声音道:“夫人,素心错了,没有照顾好十公子,他、他……” 高氏先前见到素心,便已经猜出事情必是和吴密有关,还只当是没有照顾好,着凉了什么的,可是现在见素心这副模样,顿觉不妙,道:“十郎怎么了?” “十公子……十公子他……”素心的声音不停的打颤,好不容易才终于将话说全,“他走失了!” “什么?”高氏猛的站了起来,惊得不轻,“你再说一遍,十郎他怎么了?” 素心被她一吓,整个人都瘫在了地上,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王秀娘瞧着不对,连忙上前一步,对高氏道:“大伯母,您先坐下,听侄媳慢慢说,莫要急出好歹来。” “好,你说。”高氏深吸了一口气,瞥向素心的眼神却十分严厉,“没用的东西,连句话都说不清楚。” 素心垂下脸,眼泪便下来了。她心里清楚,如果吴密找不回来,她就完了,因而越想越害怕,心里充满了绝望感。 原来是她闯的祸 王秀娘把吴密失踪的过程讲了一遍,然后又道:“官人已经派了人去寻,金家也极力配合,侄媳与素心娘子先回来向您禀告,也许这会儿他们已经把十郎找回来了。” 如果能找回,早就找回来了,她这么说,也不过先宽慰一下高氏的心,否则高氏一旦震怒,恐怕这次跟着吴密出去的几个下人婢女怕都要活不成了。 不过仔细想想,居然有人敢在金家的园子里拐走吴家的孙子,这件事颇有些蹊跷,在无锡这个地方,什么人有这样大的胆子,敢同时招惹吴金两家人。 高氏也有同样的疑惑,在她的认识里,吴家的人在梅里这块地方,应该绝对安全才是,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沉吟了片刻,当机立断道:“把当日跟随十郎出去的人全部关进柴房,所有知情的人都给我封口,谁要是走漏一丝风声到老太君那里,别怪我不讲情面,家法处置。” “是,侄媳这就是去安排。” 有些同情的望了素心一眼,王秀娘叹了一口气,招呼人将素心拉了出去。这时候,素心也只晓得哭泣,完全不敢求饶了。 这一夜,真的是鸡飞狗跳,而杨曼却因为回来早了,对此茫然一无所知,美美的睡了一觉,直到第二天一早,被高氏叫了过去,才知道这件事。 第25章 “婆婆,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杨曼震惊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才只半夜,高氏的脸色就明显憔悴了。 “曼娘,十郎现下还没有消息,老太君那里……”高氏叹了一口气,“只能暂时先瞒着,只是老太君每日都要见十郎一回,你看有什么法子,把今儿这一关给混过去。” 杨曼轻轻的拍了拍混乱的脑子,让自己尽量镇静下来,想了一会儿才道:“婆婆,就说我带着顼儿上庙里祈福,将九妹妹和十郎一起带去了,或可瞒过三日,只是三日之后,若还未找到十郎,怕是就瞒不下去了。” 这不是普通的祈福,而是要住到寺庙之中,斋戒三日,一般来说,只有居士才会进行这么正式的祈福,吴老太君是信佛的,本身就是个居士,因而用这个理由,确实可以瞒过她去。 高氏沉吟了片刻,道:“这法子可使,唉……先瞒过这三日再说,只望三日之后,他们能找到十郎。曼娘啊,这三日便辛苦你了,带着顼儿和九丫头往慈禅庵住几日。” “理当为婆婆分忧。” 高氏点了点头,又道:“九丫头打从回来后,就一直躲在房里哭,你将她一起带走,好生宽慰宽慰她,唉,十郎已经不见了,若她再出点什么事情,我可真没脸去见你二婶娘了。” 杨曼应了一声“是”,就退下了,走了几步,突然想起一事,便又转了回去。 “曼娘,还有何事?”高氏正愁眉不展,看她又回来了,不禁问道。 杨曼犹豫了一下,道:“昨日在金家的园子,我遇上一事,也不知和十郎失踪是否有关。” 高氏眼前一亮,道:“你先说来一听。” 吴密失踪的事情,到目前还半点眉目也没有,因此杨曼这话一出口,高氏便精神一振。 当下,杨曼把自己离开时被一个女人撞到的情景大致描述了一遍,然后又道:“那女子怀中抱的,确实十分像个孩子,身量也与十郎差不多大小,只是当时被斗篷挡着,我也不便细看,如今想来,莫非便是……” “竟有此事。”高氏双眼一瞪,便道:“来人,将三少夫人、五姑娘、九姑娘都请过来,还有,把素心也带过来。” 显然,高氏是要找她们来确认这件事了,不管怎么说,杨曼也是提供了一个寻找的方向。 不大一会儿,王秀娘吴珍容她们都来了,吴珍芍最是可怜,哭得两只眼睛都肿了起来,不过要论凄惨,还是素心更让人同情,脸色白得几乎像死人一样,眼神都有些呆滞了,看上去浑浑噩噩的,杨曼看着她暗地里直叹气,如果这次吴密找不回来,估计素心不死也要疯了,她的心里压力太大了。 把事情大致交代了一下,高氏便对杨曼道:“曼娘,那女人什么模样儿,你与她们说说,看她们是否见过那女人,有了眉目,我倒不信,她还能跑出无锡这片地界。” 杨曼回忆了一下,道:“当时天黑,我也瞧得不是太清楚,只记得那女人披一件黑色斗篷,个头儿与我差不多高,声音极为柔媚,十分好听。” “黑斗篷,与曼娘差不多高,声音柔媚,你们都听清楚了,这样的女人,昨夜你们见过吗?”说着,高氏的冷眼重重往素心身上一扫。 素心直打寒颤,拼命的去想,一时半会儿,却哪里想得起来。王秀娘也是一脸疑惑,和吴珍容对视一眼,都摇摇头,她们一进园子就和吴珍芍等人分开了,自然不曾见过这样的女人。 杨曼一看她们的神色,便知道她们都是一无所知,转眼一瞧,却见吴珍芍有些发愣的模样,不由得问道:“九妹妹,你可曾见过这样的女人?” 吴珍芍一惊,红肿的双眼看了看杨曼,又看了看高氏,突然低下头,用帕子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别哭了,你还嫌我不够烦吗?见过就见过,没见过就没见过,你大嫂子不过这么一问,又不曾责怪你什么,哭什么。” 高氏没好气的说了一句,她本来就被吴密失踪这件事弄得心烦意乱,吴珍芍这莫明一哭,更是让她生气,不帮忙就算了,还尽扯乱,一会儿还得让人安慰这个侄女儿。 谁知吴珍芍却好像吓得狠了,软软就倒了下去,唬得高氏连忙让人将她扶起来,使劲的掐她的人中。好一阵忙乱后,吴珍芍终于清醒过来,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道:“我……是我……小娘说想小弟……我我……我不知道……呜呜呜……” 虽然她哭得口齿不清,但高氏是什么样的人物,一看她这模样,便知道事有蹊跷,不由得更是怒火中烧,猛一敲桌子,高声道:“哭什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吴珍芍倒抽一口气,哭声立时便小了下去,杨曼瞧她实怕得狠了,叹了一口气,走过去将她拉入怀里,抚着她的背,放柔声音道:“九妹妹,十郎不见,我们大家都很担心,你若是知道什么,便告诉大嫂好不好。你看,婆婆因为担心,脸都憔悴了,还有你三嫂子,一夜都没有睡,眼圈黑了好大一片,你再看素心娘子,平日对你和十郎细心照顾,若是找不回十郎,她便活不成了,九妹妹你可忍心?” “大嫂子……”吴珍芍抽泣了几下,终于道,“是小娘她……说想念小弟,想得都快病了,我瞧她可怜,才答应带小弟去看灯,让她躲在后面,与小弟悄悄的见一面,可是……可是我不知道……她、她竟然拐跑了小弟,我、我真的不知道……” 居然是苏州的那位郑氏,杨曼啼笑皆非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既然是吴密的亲娘拐跑了他,那么至少安全方面不用担心了,把人找回来只是时间问题。 终非良人 素心这时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扑过来抓住吴珍芍的裙摆,哀声道:“九姑娘,求求您,郑娘子在哪里,您告诉我,求您了……” 吴珍芍大骇,一边缩腿一边哭道:“我、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看小弟的事情,是在来无锡之间就说好的……” 竟然还是早有安排,杨曼也不知道说她什么好了,这位九姑娘实在是糊涂,而且直到现在才说出这件事来,唉,说起来,那个郑氏也是胆大包天。 摇了摇头,杨曼示意下人把素心和吴珍芍分开,然后对高氏道:“婆婆,既然已经知道是郑娘子将十郎带走,咱们也不必太担心了,郑娘子带着十郎又能去哪里,不外乎是回到苏州罢了,只怕她现在还没有跑出无锡城呢,不如让人守住去苏州的道路,再派人给二老爷送封信去,即使我们抓不住郑娘子,二老爷也会让人把十郎给送回来的。” 这时高氏的神色也平和了些,点了点头,道:“曼娘说得有理,秀娘,这事你去和宜儿宣儿说一声,让他们去安排吧。” “是。”王秀娘连忙应了一声,不敢怠慢,赶紧去了。 高氏想了一会儿,又道:“老太君那里还是得先瞒着,曼娘,你去准备一下,一会儿就带着顼儿和九丫头去寺里祈福。” 说着,她又看向还在抽泣的吴珍芍,“九丫头,你别怪我今儿生这么大的气,这种事情,你也敢私下安排,惹出这么大的事儿,不说我,你可对得起你亲娘,她为了什么,才把你和十郎送到我这儿来?这回你就在佛前好好思过,等十郎回来了,我也不罚你,只是日后还是要安分些才好。” 不提吴府的人怎么去寻找郑氏和吴密,杨曼现在能做的,也只是帮高氏瞒下去,顺带还要安慰安慰吴珍芍。 吴珍芍一直都处于六神无主的状态,杨曼安慰了她几句,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叹了一口气,将伺候吴珍芍的使女秋桂找来,吩咐她收拾了一些换洗的衣物,准备好马车就上路了。 “娘,我们这是上哪儿去啊?” 吴顼被抓上马车的时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拉着杨曼昨天为他买回来的一只兔子灯满院子乱窜,上了马车也没忘紧紧抱着他的宝贝兔子灯。 杨曼摸了摸他的头,道:“我们去慈禅庵为你和十郎祈福,保佑你们这一年都平平安安,不生病,不闹肚子,顼儿要听话,到了那里不要乱跑,知道吗?” 吴顼歪了歪头,在车内环视了一眼,又问道:“十叔怎么不和我们一起去?” 杨曼一愣,这小鬼头,果然鬼精鬼精的,正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才能搪塞过去,这时吴珍芍听到她们娘儿俩一问一答,触及伤心处,又开始掉眼泪了,倒是歪打正着,反而吸引了吴顼的注意力,为杨曼解了围。 “九姑姑,你为什么哭呀?”吴顼蹭了过去,给吴珍芍抹抹眼泪,“我知道了,是不是十叔叔又病了,九姑姑你别哭了,我一定给菩萨多磕几个头,让十叔叔早点好好起来。” 吴珍芍怔了怔,抽泣着道:“对,要多磕几个头,保佑小弟平安……” 虽然还在哭,但明显没有刚才那么六神无主了,而是好像有了目标一样。 这小鬼头,太讨人喜欢了。杨曼忍不住眼里带了几分笑意,偷偷向吴顼竖了一下大拇指。这时一直坐在窗边,面无表情的看着风景的吴珍容也回过头来,看了看吴顼,然后又转回头。 杨曼让吴顼靠着吴珍芍坐着,她自己挪到了靠近车门的位置。这辆马车太小了,平时坐四个人正好,可是今天除了她们四个,另外还有三个使女,六个女人加一个小孩子挤在这辆马车里,再加上一个取暖的火盆,确实有些拥挤了,因而杨曼也只好坐在车门的位置,感受着从缝隙里吹来的寒风。 第26章 慈禅庵,是个尼姑庵,像她们这一群都是女眷的人去祈福,自然不可能跑到和尚庙里住上三日,吴顼虽然是男的,但他刚满十岁,还不能算男人,所以跟着她们一起住尼姑庵当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说来也巧,这慈禅庵正好位于梅山脚下,距离吴顼名下的的那栋大宅子,不过一刻钟的路程,得空她还能偷偷去巡视一下那栋大宅子。 马车走得比较慢,等她们抵达慈禅庵的时候,已经有人快马通知庵主了,因吴府年年都捐了大笔的香火钱给慈禅庵,所以庵内常年给吴府留着一间僻静的小院子,以供祈福使用。因此她们到的时候,尼姑们已经把那间小院子打扫干净了。 杨曼往年也陪高氏来过两次,因此对庵内情况比较熟悉,接待她们的是庵主悟嗔法师,杨曼带着两个小姑子对她双掌合什行了一个佛礼,才道:“这次来得匆忙,叨扰法师了。” 悟嗔法师也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因自幼就在慈禅庵里出家,倒也念了二十年的佛经,算得上精通佛法,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淡然出世的味道,加上生性寡言少语,因此只是还了一礼,淡然道:“施主里面请。” 接下来一番整理,极是琐碎,暂不表述。只说杨曼在庵内住了一夜之后,第二日带着两个小姑子去佛堂祈福,倒是意外遇见一人。 她遇见的不是别人,竟然就是梅花坊的“俏百舌”莫娘子。 “吴夫人。”莫娘子福了福身,她今天口中没有含着双核桃,一开口,声音却有些沙哑,一点也没有她表演口技时那悦耳动听的感觉。 “莫娘子也来礼佛?”杨曼打量她几眼,有些惊诧,因为莫娘子竟穿了一身僧袍。 莫娘子低念了一声“阿弥陀佛”之后,便道:“我曾发愿,要遁入空门,如今虽未剃度,但心已属佛门,每到一处,总要在当地尼庵里清扫佛阶三日。” 杨曼怔了怔,竟不知说些什么好,只能合什一礼,那莫娘子又还了一记佛礼,便转身去了。庵门一开,便有个男子迎上前来,不是别人,正是柳永。 远远的,看到杨曼站在佛院当中,柳永风度翩翩的一揖,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扶着莫娘子上了一辆小车便去了。 庵门阖上了。 杨曼看了看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不由得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这就是一个风尘女子的最终归宿,如果不愿嫁人,便是遁入空门,红颜老去之后,伴青灯古卷,了此一生。莫娘子是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个无奈的女人。 她是喜欢的柳永的吧,否则也不会让柳永来接她了。 可惜,柳永终非良人,这个男人的一生,始终在流浪,从一个女人的怀抱里流浪到另一个女人的怀抱中,这不能说是错,因为,正是在这样不停的流浪中,柳永造就了他千古的词名。 只是,谁又能明白,在柳永那些流传千古的诗词里面,到底掩埋了多少个像莫娘子这样的女人的眼泪呢? 便是在这一瞬间,杨曼对柳永的所有好奇都消散了。 这不是一个值得她去关心和研究的男人。 对她来说,柳永终究只是历史中的一个人名而已,见过了,便罢了。 不外如是。 啊,呸呸呸,她怎么又研究起男人来了。想到这里,杨曼连忙到佛前念了几声阿弥陀佛,才安下心来。 猪八戒照镜子的作用 有了目标以后,吴府的寻人行动是卓有成效的,杨曼才在庵里念了两天佛经,高氏便派人传来消息,吴密找回来了,郑氏也被抓住关了起来。她叮嘱杨曼,做戏要做全,等三日期满再回来。 杨曼放下心事,这时心里才算松了一口气,感觉雨过天晴,连空气嗅着都香的。横竖无事,到了第三天,她抽空跑了一趟梅山的大宅子,在里面逛了一圈,发现有几处屋顶冒了天光,院子里的杂草也不少,看样子看顾宅子的那个老头儿并不太上心,杂草不拔掉就算了,连屋顶漏了这样的事也不禀报,照这样下去,别哪天整栋宅子都塌了她还不知道。 于是她心里便有了盘算,准备等开了春,花点钱,找几个泥瓦工把大宅子重新修葺一遍,另外再找人经常打扫打扫。以后每年都要这么做,虽然这样要花些钱,但是如果没有意外,十年后吴顼成年了,她娘儿俩个就必须搬进去,要是不事先做好安排,恐怕到时候整个大宅子都得推倒重建才能住人,到那时花的可不是小钱而是大钱了。 三日过后,这天傍晚,吴府来人接她们,驾了一辆大车来。杨曼挺高兴,这下子不用七个人挤她那辆小车了。 大车车门一开,下来一个人来,头戴玉冠,脚蹬黑履,一副唇红齿白的模样,不是别人,正是杨曼的正牌小叔子吴宣。 “嫂嫂,妹妹们,都上车吧,别在外面冻着了。”吴宣笑嘻嘻的,一把抱起小吴顼,捏着吴顼的面颊道,“顼儿,想六叔了没有?” 吴顼被捏得吱哇乱叫:“不想不想,六叔最坏了。” 杨曼笑了起来,假装没看见自家儿子被欺负,道:“你们几个坐大车吧,九妹妹和我坐小车,我还有些话要跟九妹妹好好聊聊。” 吴珍容轻轻瞥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带着三个使女先上了车。吴珍芍绞着手里的帕子,有些不知所措,怯生生的望着杨曼,然后被杨曼硬是拉上了小车。 就这样,大车在前面开道,小车在后面跟着,她们踏上了归途。 在慈禅庵的这三日,杨曼一直没有跟吴珍芍聊过,只是向住持借了一本心经,让吴珍芍自己去看,也不知道吴珍芍到底看了多少,前两日里暗自还是流了不少眼泪,直到吴密平安的消息传来,她才不哭了,可是一张小脸却整天苍白着,惴惴不安如惊弓之鸟,瞧着可怜之极。 所以,即便杨曼一向不爱管姑娘们的事,这次也忍不住同情心泛滥了,所以拉着吴珍芍上小车,想私下安慰她几句。 谁料到一上车,吴珍芍就又开始红了眼圈,微微抽泣起来。 这姑娘怎么这么爱哭啊,杨曼几乎要抓狂了,她还什么都没说呢。 做了几下深呼吸,杨曼把自己想说的话在脑子里斟酌了好几遍,才放柔语气道:“九妹妹,嫂子把你拉上车,不是要责怪于你,你先别哭,听嫂子说几句话可好?” 吴珍芍抽了抽气,低声道:“大嫂子,我……我不是想哭,只是忍不住,一想到我娘就……你要说什么,我听着便是。” 杨曼听她提到曹氏,便有些明白了,感情吴珍芍是怕被曹氏教训啊。 “九妹妹,十郎的事,我也不说你什么了,我知道,你是可怜郑娘子,才想让她们母子私下见一面,只是这件事情,你不曾为你的亲娘着想过……是不是?” 说实话,曹氏混到这份上,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帮着她,可见她在苏州的府里有多么的严厉霸道,被人厌恶,杨曼也没什么好说的,可厌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曹氏生不出儿子来是挺让人同情的,但是吴显之在她的高压之下,还硬要娶郑婉兰为妾,可见这个曹氏也是实在让人生厌到无法忍受的地步。再说了,郑氏一个没有背景的柔弱女子,竟然敢跑到金家的园子里把孩子偷走,也可见其无奈到了何等地步,才出此下策。 吴珍芍绞了绞帕子,低着一声不吭,小脸蛋上却有一丝愧疚的神情。 杨曼叹了一口气,她虽然同情郑氏,但站在宗法的立场上,却不能不为曹氏说话。 “九妹妹,这件事你已做错了,好在十郎找回来了,还不算大错特错,回去以后,你好好向各位伯母婶娘还有你三嫂子认个错,她们都是疼你的,见你知道错了,自然不会责骂于你。只是你娘那里……傻妹妹,你这次可真是伤了她的心了,回苏州以后,多给你娘磕几个头,只要你诚心认错了,你娘自会原谅你。” “可是……娘会打我的……”吴珍芍的眼泪又扑漱扑漱往下掉,显然,这才是她最害怕的。 “那你说你是不是做错了呢?打你几下是不是应该呢?”没办法,只好就这么劝着了。 杨曼揉了揉额头,虽然打孩子的行为是错的,但是当娘的打自己的女儿几下,在中国这种以父母为天的社会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话说回来,吴顼有时候调皮过头,惹急了她还忍不住要打几下呢。 吴珍芍显然是知道自己错了的,垂着头抹了半天眼泪才低声道:“我怕疼……” 杨曼抓住她的手心轻轻的拍了拍,道:“所以,你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只有知道疼了,以后才不会犯同样的错。九妹妹,你是二婶娘生的,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要坚定的站在你亲娘那一边,郑娘子再怎么可怜,她也不是你的亲娘,这次你好心了,可是她不声不响的将十郎带走,可曾为你考虑过一星半点?” 吴珍芍明显还没有想到这一层,不禁愣了愣。 杨曼又道:“她可曾想过,这件事情暴露出来,你便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她可曾想过,她一个柔弱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若是半路上出了什么差错,十郎有个好歹,你又如何自处?” “啊?”吴珍芍又开始发怔,低下头皱着细细的眉头,杨曼还当她在认真反省,谁料到这位九妹妹思考了半天,却问了一句,“大嫂子,朱八戒是谁?他照镜子为什么里外都不是人呢?” “……” 杨曼真想抽自己一巴掌,看吧看吧,就是不能和小孩子太接近,一不留神,这不就说错话了。 第27章 “猪八戒……呃……猪八戒啊他就是……猪八戒。” 杨曼支支吾吾,要解释猪八戒是谁,那得从石头里崩出个猴子说起,这不得讲上几天几夜,才能把西游记给讲完啊。 吴珍芍还是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兔子眼睛好奇的看着她,一副不懂明白不罢休的模样。 杨曼认输了,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虽然十四岁的女孩子在这个时代离成年只差一步,但是事实上,依然只是个孩子而已,看,这才多大一会儿工夫,马上就变换了心情,刚才还因为担心回去会挨打而抽泣呢,现在就成了好奇小猫一只。 “猪八戒啊……他不是人,是一只误吃了仙丹的小猪崽,然后身体变成了人,脑袋还是猪头的怪物,所以它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镜子外都不是人啊。”于是,为避免说上几天几夜的西游记,杨曼顺口就胡诌起来。 “啊,猪脑袋的人……”吴珍芍低着想像着猪八戒的模样,不知道想成了什么样子,一会儿抬起头来,一脸坚定的表情,“嫂子,我回去一定诚心认错,情愿被我娘打几下,也不要变成这么丑的怪物。” “啊……” 小孩子的想法果然是不可理喻的,她说了半天,还没有一个猪八戒有用,杨曼目瞪口呆,很无语。 处置 到了吴府,下车的时候,吴珍芍的状态明显和上车的时候不同了,看得吴珍容和吴宣连连侧目,怎么也想像不出杨曼到底跟她说了些什么,以至于这个还没有成年的小姑娘在举手投足之间,居然有了一丝大义赴死的味道。 杨曼看了,只觉得啼笑皆非,偏偏吴宣还趁人不注意,偷偷摸摸的过来,道:“嫂嫂好生厉害,弟佩服之极。” 杨曼白了他一眼,恨不能一脚把这个没有正形的小叔子给踢飞。 吴府内到处都挂着灯,节日的气氛还没有完全消退,不过下人仆妇们来去匆匆,隐约中流露着一丝紧张的味道。 显然,吴密失踪这件事情,吴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只瞒着吴老太君一个罢了。想到这里,杨曼也不由得为高氏的手段而打了个寒颤,要知道,在一个人多嘴杂、到处都是眼线的大家族里,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是不可思议了。幸而高氏是她的婆婆,而且平日又极喜欢她的,否则,杨曼只怕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日子可过。 进了府门,吴珍容向杨曼和吴宣福身一礼,径自回自己的闺楼去了。 山中居和文启院靠得很近,因而杨曼便对吴宣道:“六弟,你且先送九妹妹回山中居休息,我去婆婆处问安。” 吴宣笑着应了一声,道:“嫂嫂是个大好人,见了娘,可得帮九妹妹多说几句好话,若是九妹妹被罚了,嫂嫂也会心疼的吧。” 吴珍芍听了,两只眼睛又水汪汪起来,看着吴宣的眼神里便多了几分感激。 杨曼又翻了一个白眼,暗忖道:偏就你小子会做人情,嘴上却道:“婆婆向来心善,怎么会罚九妹妹,至多不过让九妹妹多绣几个帕子罢了。” 吴珍芍当真了,忙道:“帕子我最会绣了,师傅都夸我绣得好。” 杨曼听到这话,不由得心中一动,她想起来了,苏绣在后世可是相当有名的,吴珍芍几乎就是在苏州长大的,一手绣活都是在苏州学的,显然不会差的。 想到这里,她不禁笑道:“好,到时候九妹妹可得帮我多绣几个帕子。” 因她笑得轻松,吴珍芍也不由吁出一口气,似乎觉得有了杨曼的担保,她就不会受到处罚了一样,小脸蛋上挤出一抹浅浅的笑纹,道:“一定让大嫂子满意。” 杨曼到了高氏那里的时候,发现方氏、苏氏也在,连忙一一见礼,这才在高氏的下首处坐下。 “曼娘,这几日,辛苦你了。”高氏和颜悦色的道。 杨曼连忙道:“哪里,在庵里住几日,听听晨钟暮鼓,便觉得整个人都干净了,倒比在府里的时候,更觉得自在呢。” 高氏一听这话便笑了,道:“看你说的,我听了怎么觉得你是嫌府里人多吵闹,不过这话说来也不错,有时候,我也觉得烦着,这么大的一个家当,每天大大小小几十桩事情要我操心,时不时,那些不安分的丫头们小子们,还要闹点乱子出来,唉,可怜我们这些当长辈的,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收拾摊子还来不及,真不如跟你一样到庵里找几天清净的好。” “婆婆说笑了,这府里哪离得了您。”杨曼干笑一声,知道高氏是在暗指找吴珍芍和吴密,她怎么敢随便回应,只得含糊的回了一句。 方氏在一边也笑道:“曼娘说得是,这府里哪里离得了大嫂,大嫂若是去找清净了,这个府里还不马上乱了天去,偏我离得又远,到时谁还能帮得上大嫂的忙,弟妹你说是吧?” 她这最后一句话却是在问苏氏。 苏氏有些不高兴,却仍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道:“是呀,本来我倒是能帮得上大嫂的忙,只是……哼,我那正经婆婆不管事,整天只陪老太君念经,院里的大权都旁落了,我若不在那里盯着,只怕整个院里的东西都被人搬空了去。” 这却是在说朝芙娘子抢了她的六房内院大权的事。 高氏只是笑笑,没搭苏氏的茬儿。 杨曼对这些争权夺利的事很不感兴趣,见两个婶娘都有借机会大倒苦水的意思,连忙插了一句道:“婆婆,十郎回来了,后面的事情该怎么处置呢?” 高氏看了杨曼一眼,缓缓道:“这是你二婶娘家的事情,我也不好越俎代庖,你回去对九丫头说一声,我也不罚她什么,这几日她和十郎便在山中居里好好思过,不许出门,其他的,只等她娘来,该怎么处置便怎么处置。” 杨曼连忙应了一声“是”,想了想,又忍不住问道:“那郑娘子呢?” 提到郑娘子,高氏、苏氏和方氏的脸色便都不太好看了,尤其是苏氏,还冷哼了一声,一副痛恨鄙夷的模样,显然,因为她的丈夫平日里就是个寻花问柳的,所以连带的苏氏最痛恨最厌恶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烟花巷出身的女人。 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从古至今,没有哪个正室夫人对那些二奶、小蜜还有妓女会有好的态度,哪怕再怎么贤良淑德,心里总还是有疙瘩的。 “身为吴家的女人,居然做出这等丑事……该乱棍打死才好。”苏氏恨声道。 方氏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看神情,显然竟是赞同苏氏的。 高氏沉吟着,缓缓道:“暂时先关在柴房里……这个处置嘛……” 显然,她虽然不反对苏氏的意见,但是出于当家主母的身份和脸面,一时不好做得太狠,否则让人以为高氏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于名声上可就有损了。 杨曼禁不住一阵心惊肉跳,虽然她明白,在这个时代,这些事情都是正常的,连忙道:“婆婆一向善心,怎么做得这等恶事,虽说那郑娘子也是罪有应得,但是她毕竟是二婶娘的人,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不如等二婶娘来了,一并交于二婶娘处置,到时候是死是活,就不干婆婆的事了。” 高氏听了这话,面色稍霁,道:“还是曼娘知道我,这打死打活的事,我还真是心慈手软做不出来。这样,总把人关在柴房里也不好,好歹也是个名正言顺的如夫人,就让她也去山中居住着,找人看住了,不要让她逃了便是。” 方氏和苏氏对视了一眼,齐齐笑道:“大嫂就是个善心菩萨,这样的处置再好不过了。” 不用出头当恶人,当然是好了,她们谁不知道曹氏的脾性,郑娘子这下子犯在她手里,不死也得掉层皮,只怕到时候真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比被乱棍打死还要惨得多。 吴顼进学 杨曼又暗自叹了一口气,只觉得待不下去了,随便说了几句,便借口累了,退了出来,想想郑氏将来的下场,真的是不忍,但是她实在无能为力了,能拖几天也好,总还有一线生机,只希望远在苏州的吴隐之是真的疼爱这位如夫人,能在曹氏来之前与之达成协议救下郑氏,否则真让高氏拿定了主意,不等曹氏来就将她乱棍打死,那就实实在在是一场人间悲剧了。 说实话,郑氏会这么快就被抓到,杨曼提供的线索是一大关键因素,也许这样会害了郑氏一条性命,但是她并不后悔,别说她事前不知道是郑氏带走了吴密,便是知道了,她也一样会说出来,生在这个时代,便要遵循这个时代的规则。 这是郑氏的无奈,也是杨曼的无奈。郑氏想要打破规则,所以她即将面临死亡的危机,而杨曼不想打破规则,所以她可以在吴府里活得滋润自在。 事情的进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曹氏来得比想像中还要快。 杨曼听说曹氏来了的消息的时候,大局已定。郑氏被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走了,没打也没骂,看样子,是吴隐之最终做出了大让步,使得曹氏放了郑氏一马,但具体内情,目前还不得而知。吴珍芍在曹氏房里跪了整整一天,嘴巴都被打肿了,至于吴密,因为吴老太君的关系,所以曹氏没敢对他下手,反而好声好气的哄了几句。 过了几天,曹氏就又匆匆走了,这次她将吴珍芍和吴密一起带走了。 许久之后,杨曼才听说,郑氏虽然没有死,但是却已经被吴隐之休了,正是这一纸休书,救回了她的一条命,被休了的女人,就不再是吴家的女人,所以曹氏不能随意打杀她,否则就是犯法。宋人其实是很守法的,这一点很值得欣赏。 第28章 至于郑氏后来怎么样了,说法有好几种,都是杨曼从茶楼里听八卦听来的,有人说她重操旧业,在金陵秦淮河上租了一条画舫以卖唱为生;有人说吴隐之在乡下买了个院子,将她金屋藏娇,隔年她又生了一个儿子,不过这个儿子只能算是私生子,入不得族谱;还有人说她已经思子成疯,被关了起来,日子过得比猪狗还不如。 真真假假,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哪种说法是真的,又或者全部都是假的,反正,从这天起,杨曼在吴府就再也没听人提起过郑氏。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没有造成太大的后果,已经足以使杨曼暗地里松一口气了,然后更加坚定了自己要低调做人的决心,绝对不再行差踏错,否则郑氏就是她的前车之鉴。 转眼正月就过去了,天气开始回暖。 从二月起,吴顼就要进学了,这对杨曼来说,是一件大事,自家儿子要上学了,不管在现在还是在后世,对当父母的来说,都是一等一的大事。 关键问题是,杨曼不知道要为吴顼准备些什么,她这个半路穿越过来的人,对于古时小孩子进学有哪些讲究一点也不懂,没办法,只好去问她的正牌小叔子吴宣了。 吴宣一听便笑了,道:“嫂嫂,顼儿只是入蒙学,不是正式拜师,没有那么多讲究,你挑个好日子,带着顼儿去弘文馆拜访一下夫子,给夫子送些礼,再让顼儿磕几个头便成了。” 杨曼听得有些迷糊,她记得在后世看电视里,学生拜先生都有非常隆重的礼节,怎么到了吴宣口里变得这么简单,又仔细问了一些细节才算明白过来,入学和拜师是两回事,像吴顼现在进学,不过是接受启蒙而已,拜的是先生而不是老师,但是假如有像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当世名家,愿意收吴顼做门下弟子,那就是另一种仪式了,其中繁琐之处就不多说了,反正杨曼也不指望自己这个调皮捣蛋的儿子能有那种福气,能把蒙学念下来将来不至于变成文盲就成了,作为穿越者,她一向提倡兴趣教育,也就是将来吴顼喜欢什么,她就让他学什么,反正有那一百多顷田地打底,随便吴顼学什么,只要不去赌,这辈子都吃穿不愁,所以她对吴顼将来能不能中举做官并没有太强烈的期望。 二月初五,这一天刚好是惊蛰。 惊蛰,在二十四节气里,是指春雷乍动惊醒了蛰伏在土中冬眠的动物的意思,放在学习上,可以理解为上课铃响了,孩子们都该起来读书了,所以,弘文馆就定在这一天开课。 于是,杨曼就在这一天,带着礼物和儿子去了弘文馆,随行的除了小雁,还有爱凑热闹的吴宣,这小子也是从弘文馆出来的,熟门熟路,杨曼乐得让他带路。 却不料在抵达弘文馆的时候,有一人已经等门前许久,杨曼只顾着给吴顼整理衣服和头发,一时还没有看见,倒是吴宣眼尖,先瞧见了,忍不住惊呼一声,道:“这不是二哥吗?” 吴宏是私生子,在宗族里没有排行,所以吴宣干脆就依着他亲兄弟三个的排行,管吴宏叫二哥。 杨曼被他咋呼得心头一跳,一抬头便看到了吴宏。 一个月没见,吴宏的样子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随着天气变暖,衣着比正月里单薄了些许,身上那一袭对襟青色长袍,可不正是自己送给他的年礼。但是吴宏什么时候到无锡的,她却不知道了。 杨曼只扫了一眼,便有些不敢再看,垂着眼帘福了一礼,道:“叔叔安好。” 吴宏大步走来,还了一揖,顺便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吴顼,吓得原本有些不安分、眼珠子四下乱滴溜的吴顼马上垂手站直,一副“我是听话的孩子”的乖巧模样。 吴宣在一边看了,窍笑不止,还偷偷向吴顼扮了个鬼脸,不料刚一转身,却见吴宏又向他瞪来,马上也垂手站直,那样子,和旁边的吴顼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杨曼忍不住莞然,再看吴宏时,却见吴宏的脸色也放柔了,阳光从他的侧面照过来,在他的身上打下一层柔和的光圈,她瞧着不禁有些出神了。 “咳……”吴宏轻咳一声道,“嫂嫂,弟知顼儿今日要进学,已经和朱老夫子讲好了,就让顼儿拜在他的门下……” 他这里还没有说完,吴宣在一边已经吃惊道:“朱老夫子……二哥,你是说仲文先生吗?天哪,二哥,你是怎么说动这个老顽固的,他可是出了名的三不收……” 随着吴宏的一个瞪眼,吴宣的声音越来越低。 “对夫子要尊敬。”吴宏淡淡道,音量虽然不高,但是看吴宣一脸“我错了”的模样,就知道其威力了。 随后,他又对杨曼道:“嫂嫂,朱老夫子已经在馆内等着了,我们先进去行拜师礼,再带顼儿在馆内到处逛一逛。” “让叔叔费心了。”杨曼说了一句,便拉着吴顼跟在吴宏后面走进弘文馆。 新来的书童 弘文馆,其实是一栋小楼,外面有个大大的院子,院墙下一边是片竹林,另一边用回廊围了起来,每走几步,便可以看到墙上挂着一幅字或者一幅画,院子中间还竖着一方石碑,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因要先带吴顼去拜见夫子,所以杨曼也没来得及细看,也没敢细看,她只认出字体是小篆,便是看了,也看不懂,自穿越过后她恶补了一番繁体字,不过只限于小楷,这时候还没有宋体字,行书认得不少常用字,草书那是鬼画符,小篆就更不认识了,只在家中常用的铜器银器上看到过,于是便随在吴宏身后绕过石碑直接进了小楼内。 吴顼拜夫子,杨曼和小雁是女人不方便进去,只在门外等着,便由吴宏和吴宣带着吴顼进去了,过了差不多一柱香的时间才出来。小家伙耷拉着脑袋,很是无精打采的模样,和进去时完全是两种状态,杨曼虽然心里面奇怪,但这时也不方便问,便忍下了。 然后吴宏便带着他们在小楼里面到处走了一圈,看了看吴顼将来要念书的地方,便打道回府,明天才正式来上课。 上了车后,吴顼才眼泪汪汪的把手心伸到杨曼面前,委屈道:“娘,我被打手心了,你看,都红了。” 啊? 杨曼一看,果然,吴顼的手心里略略有些发红,想来是那位朱老夫子在新学生面前要立威,所以才打了几下,她虽然心中明白,但是仍然不禁微微着恼,对古时的体罚制度表示出万分的嫌恶,不过当着吴顼的面,她却不能这么说,只是帮他吹了吹手心,道:“不疼不疼,娘回去给你做肉饼吃。” “娘最好了。” 果然,一听有吃的,小家伙马上就扔掉了委屈的神色,立刻活蹦乱跳,让人不得不怀疑刚才那副委屈表情根本就是装出来骗同情的。 车到半途,吴宏过来向杨曼道别,竟是不愿意回吴府,径自往自己的临时住所去了。杨曼掀开车帘,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为何,心中满是惆怅,千言万语,却是一个字也无法对人吐露,只能藏在心中,等待着慢慢忘却。 吴顼凑热闹的似的,从杨曼的腋下挤到车窗边,趴在窗下看了一会儿,撇着嘴道:“娘,宏叔叔是个好人呢,就是老是板着脸看上去太凶了,他要是像六叔一样天天对我笑,我就不怕他了。” 杨曼在他头上揉了一把,道:“你若是不调皮,你宏叔叔也不会凶你。” “才不是呢,连六叔都怕他……”吴顼很不服气。 杨曼忍不住瞪了他一眼,道:“你呀,就得有像他这样的人来治你,要不然,还不反了天去,我听小雁说了,昨儿你又把你六叔书房里的砚台打坏了吧。” 一听老底被揭,小家伙马上心虚了,眼神儿左飘右飘,嘻皮笑脸道:“娘,儿子以后不会调皮了。” 这话她耳朵里都快听出老茧来了,杨曼好气又好笑,拿这滑溜的小家伙真是半点法子也没有,打又舍不得,骂又没理由,这小子认错比谁都快,而且说他一句不好,他马上能回出十句来,也不知道这德性是遗传谁的,反正不可能是她。 回到吴府后,还没有坐下来喘口气,便有人请吴顼去正院,却原来是吴坦之知道吴顼今天去拜夫子,所以喊小家伙过去。训示了几句,又送了吴顼一套文房四宝,这才让吴顼回来。 杨曼看了看吴坦之送的文房四宝,居然比自己准备的要好一些,尤其是那方砚台,上面雕的是一对蝙蝠,一只托在砚台下方,一只蹲踞在砚台上方,雕公为精美,于是她干脆就把吴坦之送的文房四宝全部换上了,用自己亲手缝制的小布包装好,准备让吴顼明天带去。 其实她原本是想做个双肩背的书包,因为单肩包对小孩子的发育不好,容易造成一肩高一肩低,不过后来想想,双肩背包毕竟不是主流,而且这个时代的孩子的书包也没重到影响发育的地步,更重要的是,吴顼上学是有下人跟着的,这书包也不用他自己背,所以她还是随大流了,做了个普通的布包,只在上面绣了个“顼”字,算是做了标签。 吴顼对明天的新生活还是充满期待的,背着小布包到高氏面前转了一圈,又到吴宣面前蹦跳了几下,结果回来的时候,布包里就多了一串铜钱,屁股后面也多了一个小书童。 铜钱是高氏的给的,让吴顼带着路上花,当然,这钱一入杨曼的眼,就顺理成章的扣下一大半,最终落到吴顼口袋里的,不过是三五文,只够买几串糖葫芦或者两个肉包子。 小书童叫砚童,名字是吴宣给起的,不过,人是吴宏送来的,准确的说,是吴宏一回到他的临时住所,就派人把砚童给送到了吴宣那里,也没指明说是给吴顼的,只是让吴宣给看看合不合适,不过这个时候送个小书童来,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是给谁的。 第29章 当然,杨曼是在看到砚童之后,才猛然察觉,自己东准备西准备,居然忘了准备最重要的,就是书童。亏得吴宏有准备,给送了一个来。想吴顼是什么身份,即使不嫡生子,那也是吴府的长孙,身边没有个书童跟着,走进弘文馆那是要丢面子的,和当年吴宏那个可怜兮兮的私生子不一样,连被人打都没个帮手。 什么是书童,那就是要陪读陪写陪吃陪玩还要陪打架的五陪小弟,唔,要是感情处得好,还要加一条陪睡,看这个小书童,也是眉清目秀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机灵劲儿,再长几年保不齐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美少年……啊呸呸呸,想歪了想歪了。 明朝深巷卖杏花 杨曼暗自唾弃了自己一会儿,然后才和颜悦色的对砚童道:“你今年多大了?” “回大少夫人话,小的是正月头上生的,上个月刚满十二岁。” 听到这话,杨曼又是眼前一亮,啧啧,果然口齿灵俐,说话有理有条,就是个头矮了点,比吴顼大两岁,长得还没有他高。 正这么想着,吴顼已经吃惊的扑了过来,在砚童身边转来转去,一边转还一边把手放在头顶上比高矮,确认自己要高出二寸之后,马上就得意的笑:“小矮子,小矮子,你吃什么长大的,比我还矮。” “顼儿,回来。”杨曼瞪了吴顼一眼,这样很没礼貌的知不知道,她这几年白教育这小家伙了。 吴顼抬着下巴坐回杨曼的身边,看那神气活现的模样,倒好像他坐着也比砚童高几分了。当然,事实上他坐着确实也比砚童高,因为椅子本来就高,吴顼坐在上面,脚离地面还有一大段距离呢。 不过砚童这小家伙的涵养真不错,不卑不亢的,只是道:“小的家中自太爷爷起,个子便都不高,不敢与小公子相比。” 杨曼的眼神更明亮了,这小家伙语气谈吐,可不像一般人家啊。 “砚童,你家在何处,家中还有什么人?” “回大少夫人,小的家住杭州孩儿巷,父母几年前已亡故,家中还有一个姐姐,是公子府上的使女,小的原是随姐姐一起伺候公子的。” 公子?杨曼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砚童口中的公子是指吴宏。 “读过书吗?”杨曼又问,脑中却想着砚童口中的孩儿巷。 “父亲还在的时候,认过几个字,后来伺候公子笔墨,也念了一点。” 果然,砚童是念过书的,还是吴宏亲自调教的,怕是有两三年了,所以谈吐看上去才有些不俗的样子。 不过,杨曼的兴趣显然不在于砚童有没有念过书,刚才那一问不过是照例问问,她真正感兴趣的是下一个问题。 “那你会捏泥人吗?” 无锡也有泥人,而且在后世,无锡泥人非常出名,是无锡三宝之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杨曼穿越过来后却没有在无锡看到过阿福的造型,也许这时无锡泥人还没有开始发展呢,所以她才对杭州泥人有点兴趣,怀疑无锡泥人是不是就是从杭州传过来的。 当然,这只是她的猜测,毫无根据,瞎想而已。 “啊,对啊对啊,会捏泥人吗?”吴顼在旁边早坐得不耐烦了,一听杨曼这个问题,他就又兴奋了,手舞足蹈的从椅子上跳起来,抓住砚童连连追问。 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杭州孩儿巷是有名的泥人巷,原来的名字叫泥孩儿巷,前年吴宏就从杭州孩儿巷买了几个泥娃娃带过来给吴顼玩,吴顼可是爱不释手,只可惜泥孩儿捏不起他折腾,没有过半个月,就被他玩坏了,吴顼为此念叨了好些日子,原还要吴宏再带些过来的,只是吴宏来无锡的次数实在太少,时间一长,吴顼兴头过去了,也就忘掉了,这时听杨曼问起,他的兴趣便又来了。 砚童愣了愣神,被吴顼催促了好几声之后,才道:“小、小时候捏过,后来父亲不喜欢我玩泥巴,就再也不让捏了。” “那就是会捏了,走走走,我带你去捏泥巴……”吴顼兴奋到了极点,等不及就拖着砚童出去了。 砚童还有些犹豫,一边被拖着走,一边不停的回头看杨曼,杨曼笑咪咪的看着他们,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明天就要进学了,今天就让你们两个小家伙疯一把。” “呃……” 砚童百思不得其解的被拖走了,他不明白,这位看上去很尊贵的大少夫人,为什么能容许一个书童带着小公子去玩脏脏的泥巴? 不过,自己的新主人看上去似乎不错呢,和公子一样都是好人。 看着两个小家伙离去,杨曼脸上还带着笑,转头看了看窗外,天空很蓝,云很白,几只麻雀叽叽喳喳着从树梢上飞过。她也好想飞,飞到杭州,去看一看那条默默无名的孩儿巷。小楼一夜听春雨,明朝深巷卖杏花,有多少人知道,那条卖杏花的巷子,就是这条其名不扬的孩儿巷呢? 这世上有太多的好山好水名巷名园,只是自己能看到的,不多。 杨曼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锦衣玉食和自由逍遥,正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多少人有勇气选择后者呢? 至少她没有。 第二天,吴顼开开心心的去上学了,跟着他的除了小书童砚童,还有一个名叫何忠的小厮,原是伺候吴寅的,后来被杨曼打发到米店去当二掌柜,这时候正是淡季,米店改绣品店,店里主要卖的是女性使用的绣品,男人站柜多有不便,所以杨曼就把何忠叫了回来,让他每天跟着吴顼去弘文馆。 没了吴顼每天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大呼小叫,不用跟在他屁股后面一路收拾烂摊子,院里一时间竟然安静了不少,杨曼居然有些不习惯了。东摸摸,西逛逛,给院子里的花草浇了一遍水,然后便没什么事想做了,坐在假山下的石椅上,倍感无聊,有心想出去转转,可是离去茶楼盘帐的日子还有两日,今天又不是什么节日,她也没有借口可以出去。 “春桃,拿些点心包好,我们去拜访三少夫人。” 无聊了许久,杨曼终于决定到王秀娘那里去串串门子。 六房虽然也在吴府之内,但是和长房的住所是分开的,为了区分,下人仆妇们喜欢把长房称为东府,六房称为西府,就面积而言,西府明显要比东府小得多,东西两府之间,就以杨曼所住的文魁院后面的那条暗巷为分界线,以一道月门相通。 所以,事实上,杨曼与王秀娘隔得并不远,沿着墙根走一段路,就到了月门边上,穿过去不远就是吴宜和王秀娘住的那间院子。 正走到院门口,便有个面生的使女从里面出来,差一点便撞到杨曼,不由得“啊”了一声,连忙行礼,道:“大少夫人。” 杨曼看她急匆匆的模样,不禁问道:“你是随秀娘来的吧,叫什么名字?这是要去哪里?” 使女回道:“回大少夫人,我叫可儿,夫人屋里的熏香用完了,打发我去万秀斋买,因走急了些,不曾注意前面,还望大少夫人恕可儿冲撞之罪。” “好了,我不怪你,去向你家夫人通禀一声,这回慢一些,可别再冲撞了别人。”杨曼笑了笑,便不在意的打发了这个使女。 使女脸微微一红,福了一礼便打来路回去,看她还是那副匆匆的模样,便知道平日里定是个急性子,倒跟王秀娘身边另一个叫做品香的使女完全相反,难怪以前几次见面,王秀娘身边跟着的都是品香,这个可儿若是带出了文都院的院门,怕是要闯祸的。 串门子 片刻后,王秀娘亲自迎了出来。 “稀客稀客,曼娘今儿怎么想起上我这里来了?”王秀娘笑盈盈的道。 “左右无事,便来和你唠唠家常,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打扰你和三弟。” 杨曼笑着让春桃把点心盒子送过去,那个可儿连忙接下了。 “来便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当我这里什么也没有吗?”王秀娘客气了一句,却示意可儿把点心收进屋里,然后又道,“官人他这几日跟朋友游山玩水,我一个人在家中正闲得无聊呢,总想去找你说说话,又想你这几日定要忙着顼侄进学的事情,便不好意思去打扰你了。” 她一边说,一边将杨曼请进了屋里,各自坐下后,使女品香端了茶上来。 杨曼尝了一口茶,便放下了,又笑道:“前两日是忙得不可开交,我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还好去问了六弟,不然顼儿今日去学馆,怕是要丢丑了。没了这小皮猴子,院子里一下清静下来,我也不知做些什么好,便上你这里来解解闷。日后秀娘你若闷了,也不妨上我那里坐坐,便是一天跑上三回,我也不嫌你烦的。” 王秀娘噗哧一声笑起来,道:“一天跑上三回,你不嫌我烦,我这双腿倒是也要跑断了。”说着,语声一顿,又道,“这茶你只喝一口便放下了,定是不合你口味了。我记得上回去你那里,那茶倒是与众不同,颜色青碧可爱,香气也不同一般,不知里面放的是什么香料?” 原来,王秀娘这里的茶,却还是用姜和其他香料煮出来的茶,杨曼自然喝不惯。而在这时,虽已有了散茶,但因炒青工艺不到家,味道还是偏涩,所以散茶也没有流行开来,喝的人很少,而杨曼对炒青工艺也是一窍不通,和请来的制茶师傅弄了整整两年,也不过将口味略略提高了一点,还加了茉莉花才压得住那股涩味。 因为成本高,而且每年能弄出来的也不过几百斤,光是自己喝和供茶楼用还不够,因此,她弄出来的这个简易版茉莉花茶也没能在无锡流行起来,甚至连吴府内都没有普及,所以王秀娘对茉莉花茶所知不多,还以为里面也是加了香料的。 第30章 听她这么问,轮到杨曼噗哧一笑了,道:“哪有加什么香料,你在我那里也喝过一二回了,难道尝不出来,那里面是加了茉莉花的。” “哦?这茉莉花也能和茶饼一起煮吗?”王秀娘更疑惑了,说起来,她当时喝的是滤过茶叶的茶水,并没有见茶叶,所以还当那茶也是煮的。 杨曼摇摇头,道:“这个……一时也说不清楚,回头我让春桃给你送些来,你拈一点,放在茶盏里,用刚刚烧开的热水一泡,便可以喝了。” 当然,喝茶的规矩可多了,比如说茶盏要先用热水烫一遍,第一泡的水是要倒掉不能喝的,另外还有好些规矩就不多提了。不过杨曼自认她这个简易版茉莉花茶和后世两元钱一斤的茶叶在品质上相差无几,配不上这么正规的泡茶手法,等哪一天茶楼里那位制茶师傅人品爆发,弄出几两特级茶叶来,她再考虑配上相应的泡茶手法。 王秀娘倒也没有继续问下去,她喝那什么茉莉花茶,也不过是尝个新鲜,觉得口味不同一般而已,但再怎么新鲜,偶尔尝尝便也够了,她喝得惯的,还是眼前这杯煮出来的茶水。 两个人又东一句西一句的聊了会儿,王秀娘突然想起当日在杨曼头上看到的那支如意流苏,便请教起来。 提到自己拿手绝活,杨曼也来了兴趣,让王秀娘拿了几根细绳来过,当场编了一个如意结给王秀娘当示范。想不到王秀娘居然也是个心灵手巧的,只看了两三遍,就完全学会了,编得也似模似样,虽然还不如杨曼编的精致,但这不过是熟能生巧的问题,再多编几次,肯定完全不比她差了。 随后杨曼也想起上元节时在吴珍容身上的看到五彩缨络,便反过来向王秀娘请教。 于是两个人你教我学,我教你学,不知不觉的居然就这么耗掉了大半天的时间。 杨曼不经意的看了一眼窗外,发现日头西垂,忍不住“啊”了一声,惊讶道:“都这么晚了,顼儿也该放学了,秀娘,我先回去了。” 她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该回去的时候,还是要回去的。 王秀娘也有些惊讶,看了看窗外,失笑道:“真是……和曼娘你在一起,时辰过得就是快,原还想留你吃饭,不过我知你定是不肯的,便不留你了,这两个缨络,便送给你带回去挂着。” 这两个缨络是王秀娘做示范的时候弄的,相当精致。 杨曼也不跟她客气,接过缨络笑道:“那我走了,你也别送我,路我都认识。” 话是这么说,王秀娘还是把她送到院门口,两人才互相道别。 回到文魁院,正见吴顼这小家伙一蹦一跳的进来,书童砚童托着那笔墨的小布包紧紧跟在后面,看样子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一进院门,砚童就扶着门直喘气,倒是吴顼这个乱跑惯了的,脸不红,气不喘,还有精神嘲笑砚童。 “哈哈哈,看你喘的,跟大厨房里的那只狗一样了,狗狗,砚童是狗狗……” 小家伙只顾着嘲笑砚童,却没注意到杨曼走到了他的身后,马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一颗毛栗子。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站如松,走如风,不许像猴子一样乱蹦乱跳。”杨曼很没好气的教训道。 吴顼一眼看到春桃就跟在杨曼身边,连忙垂手低头,道:“是,孩儿错了,请娘责罚。” 看他现在的神情,那叫一个老实,那叫一个诚恳,看得砚童眼睛都凸圆了。 表现得真不错,杨曼非常满意,道:“知道错了就好,跟娘到书房去。” 不提杨曼考问吴顼今天都学了些什么,却说砚童闲下无事,便向杨曼请求,要去吴宏那里走一趟,还有些话想请公子带给他的姐姐。 杨曼答应得倒是爽快,转念一想,又取了一些点心,让砚童一并带去,算是做为吴宏送给自家儿子一个书童的答谢。 槐者木鬼也 吴宏住在一条名为槐树下的巷子里,巷口处有一株千年老槐,因此而得名。事实上,敢住在那条巷子的人并不多,吴宏算得上是胆子特别大了。 槐者,木鬼也。 自古以来,在传说中,槐树是容易和那些神神怪怪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树木,而且跟所谓的花精柳精不同,槐树不是成精,而是招鬼,据说阴气重八字轻的人经过槐树边上,都容易招一身晦气,更不要提这还是一株千年老槐了。 据说,几十年前,有个人偏不信邪,要拿斧子把这株槐树砍了,带回家里当柴烧,结果,就在他一斧子砍下去的时候,一望无际的晴朗天空突然间就乌云密布,一道响雷打下来,就将这个人活活劈死了,劈死还不算,雷打在斧子上,激起一道火光,点燃了树边的枯草,火势迅速蔓延,将巷子里的房屋烧去了大半,可是位于火势中心的那株槐树,却连半片叶子都没有被烧掉。 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招惹那株槐树,原本住在巷子里的人家,也是十户搬其七,敢留下的人家,都是自问生平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的人。 槐树下终归是萧条了,到后来,那长长一条巷子里,几乎连一户人家也没有了,反而又长了好几株野生槐树,一派欣欣向荣的模样。 不过,却还是有几栋完好无损的宅子。其中一栋就在巷口处,离那株千年老槐最近,也是当年那场大火的幸存者之一,属于吴宏的一个同窗好友,因吴宏不愿住进吴府,便借了朋友的这栋宅子当临时落脚之处。 朋友也曾开过玩笑,道:“看你这潘安之貌,宋玉之姿,就不怕半夜三更被狐魅女鬼摄了去成其好事?” 吴宏冷笑一声,回道:“心不正则邪魅生,纵有那国色天香来相就,我偏是不动心,她又能奈我何。”说着,不管朋友的调笑,他自在那宅子里落脚了。 朋友原也就是个玩笑,被吴宏这么义正言辞的一番说弄得有些尴尬,只好道:“是是是,你吴大公子眼界高,看不上那国色天香的狐魅。”顿了顿,又感叹了一句,“也不知要怎样的人间绝色,才能入你吴大公子的眼。” 他这句感叹语气很轻,却不料吴宏竟是听得清楚,居然就出神了,茫然不自觉的道出一句:“心向往之,便是人间殊色。” “噗……” 朋友当时正在喝茶,听到这话,便是一口茶水全部喷在了吴宏的脸上。 吴宏惊醒过来,阴着脸擦去茶水,却是不管朋友怎么追问,再也不置一词了。 大概正是因为他这样的心性坚定,所以不像普通人一样对槐树下的传说那么上心,每次来无锡都在这里落脚,也从不曾见过那所谓的狐魅女鬼,倒是住得舒心自在,看得那朋友心羡不已,每次吴宏前脚一来,他后脚便跟过来,美其名曰:蹭逍遥。从来只有蹭吃蹭喝,还未曾见过有蹭逍遥的,可见这个人也是极有趣的性子。 这个朋友的名字叫做吴克己,是吴家的一个分支,具体分出了多少代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了,可以肯定的是,跟吴坦之这一房差出了至少也有七、八代,如果按辈份算的话,他最次也是吴坦之的叔叔辈,对吴宏来说,就是爷爷辈了。 不过都差出了七、八代甚至可能还多,再计较辈分也没多大意义了,吴克己和吴宏同岁,他们向来是以平辈论交的。 砚童赶到槐树下的时候,吴宏正坐在院子里,跟吴克己在一株槐树下喝酒。 “这不是叶娃儿吗?这是哪儿去了,一天没见你?”吴克己坐的方向正对着门,一眼就看到砚童。 “公子。”砚童先对吴宏行礼,然后才对吴克己道,“吴公子,我现在改名字,叫砚童了。” “怎么改名字了?”吴克己似乎有些醉了,脑袋一时转不过弯来。 吴宏淡淡道:“我已经将他送给侄子当书童了。” “哦……侄子,哪个侄子?”吴克己怔了怔,一拍脑袋,“就是你那个寡嫂的儿子啊。” 不提吴克己那醉了七八分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吴宏却是有些不悦的看向砚童,沉着脸道:“你不在顼儿身边伺候,跑回来做什么?” 砚童连忙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道:“我是请示了大少夫人才出来的,这封信想拜托公子捎给姐姐,还有,这是大少夫人送给公子的点心。” 点心?吴宏眼神一柔。 却不料吴克己眼明手快,已经从砚童手上抢过那包点心,打开来捏起一块千层酥放到嘴巴里,嚼了几下,连连称赞:“不错不错,酥脆香甜,好吃。” “这个不适合当下酒菜。”吴宏阴沉着一张俊脸,将那包点心重新包上,拿进屋里,一会儿走出来扔给砚童半吊钱,“你去巷子外面买两样下酒菜来,一会儿不要耽误,赶紧回去听候差遣。” “是。”瞧出吴宏不太高兴的样子,砚童接过钱,赶紧就跑了出去。 吴克己似乎还没看出吴宏的心情变化,打个酒嗝道:“还喝啊,再喝就要醉了。我说你那个寡嫂真不错,要是天天给你送点心,这才叫有口福……嗝……” 吴宏冷冷瞪了他一眼,眉头一皱却又松开,唇角一弯带出一抹没有丝毫温度的笑意,缓缓道:“今日我们不醉无归。” “嗝……啊?” 吴克己眨巴着眼睛,隐约中似乎记起,眼前这个俊美男人曾经有个千杯不醉的诨号,那么今天……自己岂不是要倒大霉了? 意识到这一点,吴克己本来只有七八分的醉意一下子飙到十分醉,他一屁股从石椅上滑到石桌底下去了。 这一日吴克己大醉,到了第二天早上仍躺在床上不能起来,哼哼唧唧直喊头疼,吴宏有心不管他,又受不住他杀猪似的叫喊一声高过一声,亏得这槐树下没什么人住,否则怕是有人要报人命案了。 第31章 因而便命吴克己自己带来的一个小厮照应着,自个儿便出了宅子随意闲逛。 这随便走走,便到了运河边上,这河道也称做泊渎河,每日里船来船往,极是热闹。吴宏也是走累了,一眼便瞥见了杨曼所开的那间茶楼。 再见甘大 已是下午,正是货船卸货将近结束的时候,那些客商们、脚夫们忙累了大半天,最是口渴体乏的关头,因而茶楼的生意分外好,吴宏进去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座位,亏得伙计认得他是吴家公子,连忙硬是在二楼的露台边给他插了个位子。 这个位子极好,虽说以他的身份坐在这里不太雅观,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不过以吴宏的性子,自是不在意这些,这个位子视野极阔,头上无顶,只有茶楼的布幌子晃来晃去,二月的阳光斜斜的照射过来,已有了一些不同于冬日的暖意。前面是河,河岸边,枯草之下,几缕嫩绿东一抹西一点的冒了头,只看得人心头一爽。 不远处的码头上突然有些喧闹,吴宏打眼看去,却只见一个矫健的人影,在泊着的货船上东一跳西一跳,转眼就上了岸,当真是身轻如燕,矫若游龙,有幸目睹的船夫们、脚夫们还有路过的客商,纷纷发出赞赏的呼声。 那人便哈哈大笑起来,东一拱手,西一抱拳,不知说了些什么,惹得众人哄然叫好,他却径自撇下众人,独自往茶楼的方向走来。近了,却正看到趴在露台栏杆边上的吴宏。 两人一对目,吴宏便淡淡一笑,举起手中的茶碗,道:“上来,我请你喝茶。” 那人却摇头大笑,朗声道:“喝茶有什么意思,你下来,我请你喝酒。” 吴宏偏着头想了想,道:“也好,昨日跟克己兄没有喝够,你等我一会儿。” 说着,他放下茶碗,自去走楼梯,缓步而下。 那人却有些不耐烦,道:“装什么书生模样,直接跳下来岂不干脆。” 吴宏听得分明,走出茶楼后微微一笑,道:“我本就是读书人,不敢和你甘大比身手。” 原来,那人竟然就是经常出没在运河边的游侠儿甘大。说起来,这甘大平时也不做什么事情,便是在这运河边出没,保这些货船和客商的一方平安,平日里,这些受惠的船老板和客商,也少不得要孝敬一二,闲时又纠集了一帮子破落户等狐朋狗友吃肉喝酒,日子过得倒比他那个当绿林大盗的假老子要逍遥不少。 那甘大听了吴宏的话,冷笑一声,开口便骂道:“什么混帐读书人,这话你拼命三郎也敢说得出口,倒不知当年是谁把一干混混打得头破血流,那手段,连我甘大也要甘拜下风。” 这话便要牵扯到吴宏和甘大的结识过程了。 说起来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那时吴宏也是从杭州回无锡来探望杨曼,坐着船刚到码头下岸,便碰上了一群混混堵在码头上敲诈勒索,有些客商胆小怕事,求和不求财,也就忍气吞声给了。可是吴宏却是个硬脾气,这一点从他小时候被金胜带着人打得出血也不吭一声就可以看得出。 于是,一场单挑不可避免,当时的情形就是吴宏单挑一群混混。当初,吴宏曾经到通州三叔那里住了两年,他三叔吴显之是个好武的,因而吴宏便跟着学了两年拳脚,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手,但打起来也似模似样。 关键是,吴宏打架的时候,是不要命的。 这一场架打下来,吴宏固然是遍体鳞伤,那群混混也没得半点好处,在他手下没一个是完好无损的。只可恨那时码头上有那么多人围观,竟无一个出面相帮的。 毕竟人单势孤,眼看吴宏被打得几乎就要失去神智了,在一边旁观已久的甘大终于出手。那时候,甘大也是刚刚到无锡,还没有成为运河边上的游侠儿,只是看吴宏这么血性,这汉子被感动了,出手救下了吴宏。 不过好笑的是,吴宏当时已经快失去神智了,糊涂间也不知道甘大是出来帮忙的,就在甘大打发那群混混的时候,吴宏晃着身体,眯着眼睛,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给了身前的“混混”一记板砖。 于是,甘大就这么受伤了。好在他武功挺高,脑壳也蛮硬,伤是伤了,人却没晕,还能继续收拾那一群混混。吴宏清醒后,甘大已经走了,但是从旁人的口中知道了当时发生的事,吴宏心中有愧,于是找到甘大,请他喝了一顿酒,算是陪罪。 甘大当然是消气了。只是事后每每回想起来,还是有些不服气,认定吴宏是背后下手,否则他肯定不会被那一记板砖敲破脑袋,不过对于吴宏那副拼命三郎的架势,他还是心服口服的,觉得吴宏身上没有一般书生的那股酸腐气,也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傲慢气,是条真汉子,值得结交,于是就这么认下了吴宏这个不打不成交的朋友。 后来每次吴宏回到无锡,都要找甘大喝酒,当然,甘大和铁十八之间的乌龙笑话,他也是知道的,只是吴宏为人厚道,不拿这事取笑于他,不像甘大那样每次都拿他打架拼命的事情挤兑他。 两个人在一间小酒馆里坐定,要了一坛子花雕,正要启封,便见一人踏进门来,大喝一声:“山雕!”真是声如洪钟,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又是这个铁疙瘩……”甘大一拍额头,“你先喝着,我活动活动筋骨再来。” 说着,他就迅速窜了出去,经过铁十八身边的时候,还笑咪咪的说了一句:“哟,怎么提前走完镖了?啊,不是被抢了吧,啧啧,我早说了,你这铁疙瘩脑袋不是干这行的料……” 对一个镖师、而且还是打算把镖师这一行发扬光大的敬业镖师说这种话,这不是找打嘛,于是铁十八大吼一声愤怒的追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转眼就没了踪影,让酒馆里不少等着看热闹的酒客大失所望,有几个好事的,甚至提着壶酒便追了出去,一副不看白不看、追着要也看热闹的架势。 吴宏摇了摇头,对甘大和铁十八这两个人,他只有四个字的评价:欢喜冤家。也不知道甘大为什么这么喜欢逗弄铁十八,老老实实把真实姓名告诉铁十八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嘛。 自顾自的小酌了片刻,甘大还没有回来,他没了继续等下去的心情,便将没有喝完的酒寄在了柜台上,分装成两壶,一壶他自己带着,吩咐伙计,回头甘大来了,直接将另一壶酒给他。 那伙计和甘大也是熟悉的,哟喝一声便应下了,吴宏心情不错,多给了他几文赏钱,然后就拎着酒壶,一边走着一边喝着,回到了槐树下。 归来笑拈梅花嗅 吴克己的宿醉似乎已经好多了,正拿着他那把装饰用的长剑,在槐树下面慢吞吞的舞着,吴克己也是文人,文人舞剑,不求杀敌,只求风雅,吴宏看了一会儿,便没了趣味,径自回房间歇着。 谁知道不一会儿,吴克己舞完了剑,跑到吴宏那里,道:“先前平安去给我抓醒酒药,你知道他在街上看到谁了?” 平安就是吴克己带来的那个小厮。 吴宏慢慢的收起刚刚打开的点心包,放到吴克己拿不到的地方,才不甚在意的道:“看到谁?” “金胜,这才几年,那小子居然从象山书院回来了。你以后上街要当心,别跟他正面撞上了。” 吴宏皱了皱眉头,却没有说话。 金胜这个人,对吴宏来说,就像是阴沟里飞出的毒蚊子,防不胜防,虽然造不成大的伤害,但是被咬一口,入肉三分,他不怕金胜,只是非常厌恶,觉得哪怕是跟金胜只说了一句话,都会口臭三天。这种厌恶毫无来由,就好像小的时候金胜也是毫无来由的看他不顺眼。 无锡这个地方不能待了,吴宏相信,如果金胜知道他现在就在梅里,肯定要过来找麻烦,吴宏不想再跟金胜发生剧烈冲突,早在当年他行过冠礼之后,他就知道,一旦和金胜再起冲突,自己的父亲是不会站在他这一边的,否则,他当年又何须远避杭州。 吴坦之是个性格宽厚的人,只是他的宽厚,从来没有用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对这个父亲,吴宏早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人活在世上,想要什么,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搏,这是吴宏远避杭州以后,才想明白的道理。父亲,吴家,都是狗屁,永远都不会成为他倚仗。 所以,吴宏连夜就收拾了行囊,其实也就是几件换洗衣裳,请吴克己帮忙雇了一条小船,准备明天就回杭州去。 上船前,他又去了杨曼名下的那家茶楼坐了一会儿,他知道,今天是杨曼固定要来茶楼盘帐的日子,他甚至连杨曼在哪个雅间里盘帐都知道。 但知道归知道,他不能进去。 所以吴宏只在说书人旁边坐了一会儿,要了一碗这个茶楼独有的茉莉花茶,一份点心,坐了大约半个时辰,听了一段昨日刚刚新鲜出炉的甘大和铁十八的最新版恩怨情仇,然后深深的望了一眼位于说书人头顶上方的那个雅间,转身离去。 布帘微微掀开一个不惹人注意的小角,杨曼看着这个男人修长的背影,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哽得慌。她想喊一声,但终究是没有开口。 吴宏来的时候,杨曼第一眼就看到了他,并非刻意,而是吴宏所坐的那个位置,正好是她偷听八卦的时候,唯一能看得到的角落。 如果是没有动过歪心思的时候,杨曼肯定会觉得高兴,还会吩咐伙计给吴宏多送一份茶点,但是现在心里有了顾忌,竟然连送茶点这样的小动作也不敢有了。 第32章 脸微微的红了,心跳也渐渐有些不正常,而杨曼自己竟然还没有察觉,只是在盘帐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抬头看吴宏一眼,她知道,从这个角度,她看得到吴宏,吴宏却是看不到她的。 看到吴宏离开了,杨曼惆然若失。她知道自己不该有这样的心情,可是有些东西,一旦滋生,便像田间的野草,火烧不尽,刀斩不断,拔了又生。 只可笑前生她蹉跎青春,想要守候一份爱情,今生真的有一个男人让她心动了,却偏偏,只能看,不能碰。 吴宏今年应该有二十六岁了吧,在这个时代,一般男人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爹了,可是吴宏却还是单身一人,想必眼界极高,等闲女子他看不上眼,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他心甘情愿的低头伏首。 想到这里,杨曼心里头便有些发闷,更加不舒服了,再没有心思看帐,草草的算了几笔,大体核对了一下,就合上帐册,交回给茶楼掌柜,径自回吴府去了。 回到吴府里,院子里还是冷清的,离吴顼放学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杨曼独自坐在屋里,打了半个缨络,便觉心烦意乱,往日里最喜爱摆弄的东西此时也变得无趣,于是披了外衣撇开春桃,独自到后花园里闲逛以打发时间。 草地上已经开始冒出绿意,树枝大部分都还是枯的,黄梅花儿已经到凋谢的时候,倒是有几株白梅花儿、红梅花儿,或从假山后面伸出一根斜枝来,或在墙角下闪闪躲躲,冷不丁的冒出几个半开不开的花骨朵儿,有一些还没长成,小小的,花瓣都团在一起,不仔细看,还以为是梅枝上长出的木疙瘩。看这长势,不出十天八天,只怕这园里所有的梅花都要盛开了。 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她伸手点了点花骨朵儿,这就是春在枝头吗?连这些花儿都知道春天快要来了,可是她的春天在哪里呢? 那个悟道的尼姑不知还在否?又或者是还没有出生,否则,杨曼真想跟她探讨一番,人的一生中,到底哪些是她应该去追寻的,哪些是她必须坚守的,哪些又是她一定要放弃的? 穿越十年来,杨曼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选择当一个安份低调的米虫寡妇是否正确。锦衣玉食的生活和执手偕老的男人,从来都是一个女人最艰难的选择,这世上没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好事。 不过,现在想这些是不是太多余了,杨曼拍拍自己的脸,试图拍去那些胡思乱想。因为,眼前,她根本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吴宏并没有向她表示过什么,他为她做的每一件事情,|奇-_-书^_^网|都没有超出一个小叔子应有的本分,反而是自己……多想了。 所以,还是当个安份低调的米虫寡妇吧,安全第一,她不能想像有一天自己会被困在猪笼里被扔进水里去,那太可怕了。尤其是大年初一求的那支签,签文的预示比浸猪笼还要可怕十分。 杨曼又想念佛了。 不负春光 好不容易恢复了平静如水的心态,她正准备回文魁院,冷不防见前面小径里转出两个人来,前面一个个子不高,显得小巧玲珑的是她的亲小姑子吴珍宝,后面一个体形纤瘦,身姿飘娜,不是那位才女吴珍容又是谁。 这两个小姑子都没有看到杨曼,也怪杨曼站的地方不对,墙角下面,还有梅树挡着,她的衣服颜色又素,不留神还真难一眼就看到她。 吴珍宝还在大咧咧对吴珍容道:“我就说嘛,你看,园子里的梅花都还没开全呢,黄梅花儿又谢了,这个时候来逛园子,什么都没得看,就这几株松树柏树还有点颜色。” 吴珍容面对她的埋怨,却只是淡淡道:“我只喊你出来随便走走,又不是专为看梅花而来,再者,这松柏虽无殊色,却也一身风骨,只是你不懂得欣赏,那话说出来,松柏虽无心,怕也要不高兴的。” “难道五姐姐你又要咏诗了吗?”吴珍宝有些不高兴了,直直的问道。 吴珍容不搭理她,只是走到梅树下。 这一走近,杨曼便再也藏不住身形,主动从梅树后面转出来,笑道:“五妹妹,八妹妹,你们也出逛园子啊。” “大嫂子。”吴珍宝吓了一跳,叫了一声。 吴珍容也是一怔,福了福身,也叫了一声后,却是不再理会她,慢慢走过去,绕过梅树,走到墙边,目光透过墙上的雕花窗格,怔怔出神。 杨曼看了看,墙另一边是个池塘,种了几棵垂杨柳,这会儿才开始冒柳芽儿,柳条上多半还是光秃秃的,垂在池面上,看着有点寒碜,树下还摆着石桌石椅。 这时吴珍宝也注意到那里,便道:“我们去那边坐坐吧,这时候没什么好景致,不如去看看池塘里的锦鲤鱼还有趣些。” “你们去吧,走了半天也累了,我这便要回去了。” 杨曼连忙婉拒了,开玩笑,跟吴珍容在一起看水看鱼看树,不知道要被她用多少诗词给难住呢,看这姑娘的模样,分明就是陷入诗性词意里去了。 吴珍容痴痴出神,也不知道听到她的话没有,吴珍宝更没有挽留,她和杨曼本来就不亲近,平时是常往吴老太君那里跑的,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吴老太君的影响,自小时候起她就不喜欢杨曼,只维持着表面上的和睦,这时杨曼识趣离开,她还巴不得呢。 因而便道:“大嫂子慢走,五姐,我们过去吧。” 说罢,她便拉着吴珍容的手,绕过墙径自往池塘那边去了。 杨曼轻轻叹了一口气,沿着墙根慢慢走,转过一促山,便踏上了回去的路。离开后花园的时候,她忍不住还是回头望了一眼,透过墙上的花窗正看到吴珍容坐在石椅上轻轻的抚着柳树,柳姿飘柔,人也婀娜,虽然春光尚浅,却也是一副难得的美景。 但愿这个小姑子能嫁个如意郎君。 却不知道是杨曼真的早有预感,还是吴六太爷再也不能忍受家里有一个十八岁还没有订亲的姑娘家,二月一过,便亲自吩咐朝芙娘子和苏氏,说是三个月内,一定要把吴珍容的终身给定下来。 杨曼听说以后,也只能在菩萨面前帮着多烧了几柱香,希望不要挑来挑去挑了个中山狼。这个时代的女子,做不得自身的主,实在是一种悲哀。 却说吴珍容知道以后,也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只有那日王秀娘来杨曼的院子里串门子,偶尔叹息了一声,说是那日无意中撞见小姑子一个人躲在花丛里哭。 说的无意,听的却是心里一惊。杨曼后来想来想去,都是百思不得其解,这将来的姑爷是个什么模样什么品性,现在还没个准呢,吴珍容怎么就哭上了? 难道她心里有人了? 越是这么想杨曼就越是难过,只是这没影儿的事她又不能亲口去问,只好闷在心里,努力不去想它。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这都是六房的事,就连她婆婆高氏都未必能插得上嘴,何况她呢。 又过了几日,吴珍容请求去慈禅庵住几日,苏氏同意了,但高氏却有些犹豫,实在是吴珍芍的事情落幕不久,她还有心余悸,不敢随便放这些姑娘们出去。 但随后吴珍宝也提出想去庵里讨几日清静,而且求得了吴老太君的首肯。吴老太君本就是念佛的,见这两个孙女儿这么敬佛礼佛,自然心里头是高兴的,她一发话,高氏也就不敢拦着了,又担心两个未出阁的姑娘在外面出什么事情,便派了德旺养娘跟着,说是打点平日吃穿,其实也有监视的意思在里面。 自她们去了以后,杨曼和王秀娘之间来往得更加密切了,这一日春光正好,王秀娘兴致来临,便邀请杨曼和自家亲嫂嫂陆氏一起出外踏青。 杨曼有些意动,眼下正是三月中旬,二月的时候闹了一场倒春寒,这几日温度升得极快,而且倒春寒过后,柳叶发疯似的抽长,山中居对面的竹林里,笋尖儿一下子抽得老高,原本枯草地里只冒着几点绿意,仿佛就在这一夜间绿色便弥漫开来,春意浓得几乎快要溢出来了。 桃花儿,杏花儿、琼花儿、春杜鹃、蔷薇、丁香、海棠,还有数不清的野花……这些花或已经开了,或即将开了,一团团,一簇簇,迎风摇曳,香漫城春,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不能辜负这大好春色。” 这话不是杨曼说的,反而是出自一向不吭声的陆氏。 那一日,陆氏望着天空,轻声细语道:“若要出去踏青,便在这三五日内最好,否则天气便不好了,总要阴阴雨雨连续半个月,之后天气再好,这春光却是要错过最好时候了。” 五天后果然开始下起了春天特有的杏花雨,淋漓不尽的,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便是十来天,这个事实让杨曼不得不再次怀疑陆氏是看得懂天象的。 眼下,不管怎么说,她们三个妯娌要出外踏青的要求,高氏还是同意了,对她们没有对那几个姑娘们那么严格,而且这事还是杨曼出面开的口,凭高氏对她的喜欢,总不会驳了她的面子。 因此王秀娘分外开心,便笑道:“日子便定在明日好了,你们两个什么都不用带,只管带着眼睛带着笑容,坐我的车去郊外。” 这时偏偏陆氏又犹豫了,低声道:“我还要请示官人。” 王秀娘看了她一眼,道:“你啊,见谁不是闷葫芦,二伯便是在你面前,怕你也开不了这个口。这样吧,今儿晚上我家官人回来,我让他与二伯说去,他们是亲兄弟,二伯便是不喜欢你出去,这个面子总会卖的。” 第33章 话到这份上,陆氏也不好说什么了,虽然低眉垂目,但看神情,却也是有些高兴的。 日出江花红胜火 隔日,杨曼换了一身素裙,脸上自然是精心化妆过,头发随意挽了一下,用一根银簪固定住,什么发饰都没戴,只戴了一顶纱帽,青纱垂下来,挡住了她的面容,不过在去跟王秀娘会合的路上,她还是把青纱撩起来,不然走路都看不清楚。其实这帽纱也只在出门及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才放下,小雁是一定要带在身边的,放下帽纱以后,视线多少被挡了一些,可要靠她扶着走路,否则撞了人或者撞了树,才叫糗大了。 王秀娘嫁过来不到半年,还算是新妇,因此衣着要鲜艳一点,湖青色的衣裳上绣着牡丹花纹,极是艳丽多姿,衬着她那张秀美的面容,很有些雍容端庄的气质。她倒是没有戴纱帽,而是戴了一顶插着孔雀翎的发冠,然后一袭白纱挡住了脸。 至于陆氏,也是一身素装,只是衣襟上比杨曼多了几处紫色花纹,帽子很大,帽纱居然是深灰色的,把整张脸遮得严严实实,那瑟瑟缩缩的样子,连王秀娘都看不过去,硬是给她换了一顶簪花的纱帽,垂下来的面纱是浅紫色,整个人看上去青春多了。事实上,陆氏虽然比杨曼只大一岁,但从面相上来看,她倒像比杨曼大了十岁似的。 这次出行不似上元节那时,晚上身边只带个使女便够了,连纱帽都不用戴,只因为是在城内,路途又不远,而且独自出门,也没人认得出她们的身份。但是这一次是三个妯娌集结出外踏青,走得远了些,而且一日二日未必能回来,碍于身份,所以她们不单要戴上纱帽,随行的人也安排了一大堆。 杨曼带上了小雁和两个粗使婢女,王秀娘把品香和可儿都带上了,陆氏身边却跟了两个看上去很粗壮的仆妇,不像是来服侍的倒像是来盯稍的,她贴身的使女反而没有带上,还是王秀娘看不上去把品香暂时借给她使唤。 然后高氏又调派了八个护院一路随行保护,加上一个二管事出面料理她们的吃住,这才放三个妯娌走出吴府大门。 等候在门外的,是一辆大车,里面就算坐上十来个人也绰绰有余,但是王秀娘可不能容忍一般下人登上她的车,直接将杨曼带来的两个粗使婢女和陆氏的那两个仆妇给赶到后面跟着的小车上去了,因而大车上只坐了杨曼、王秀娘、陆氏,还有小雁、品香和可儿三个使女,那八个护院其中四个在前面开道,四个在后面护卫,二管事就骑着马跟在大车边上随时听候吩咐。 她们就这样上路了。 马车内部装饰得十分精致,据杨曼所知,这辆大车是王秀娘的陪嫁之一,当初来的时候,嫁妆装了满满一车,这还是那些小件的,大件的家具什么的都还没算进去。 从这辆车便能看出杨曼和王秀娘在性格上的不同,杨曼那辆小车里面,除了铺了一层厚棉垫子用来起减震的作用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图的就是一个方便。而王秀娘这辆大车,不说车壁之上都挂了防尘帘,底下铺了厚毯,车上还安了两个矮脚榻,平时可以用来坐,累了可以躺。右后方上还吊了个竹编的筐子,四个角用绳子紧紧的固定了,分为两层,上层摆着一个茶壶,下层是几付茶盏。底下是个小铁炉,温着火,为防止磕着碰着,那块地方用一个小型的屏风单独隔了起来。 杨曼笑咪咪的拿出自己带来的茶叶,道:“小雁,你去烧点水来。” 小雁应了一声,转入屏风内,用蒲扇对着炉下扇了扇,那炉火很快就旺了起来。 “这时候便见着这种茶叶的好了。”王秀娘眼睛一亮,她终于发现了散茶的优点,那就是泡起来方便,用在路途上解渴再好不过,不像茶饼,光是煮都要等半天。 陆氏隔着一张茶几倚过来看了看,道:“我倒挺喜欢曼娘弄出来的这种茶叶,只是平日极难喝到。” 杨曼一怔,奇道:“每年出新茶的时候,我不是往你那里送了十来斤吗?” 因吴府内还是喝煮茶的多,因此杨曼也只是往各院送十来斤,数量不多,完全是礼数上的,但陆氏好歹也是六房的孙媳妇,若是要喝,倒也不难拿到才是。 陆氏垂下眼帘,有些不安的坐直身体,嘴唇动了几下,却没有说出什么来。 王秀娘看她那模样,便知有些话不便说出来,于是插口笑道:“曼娘的茶叶好喝,轮不上她了,我那里倒还有些,还是曼娘前些日子给送过来的,嫂子喜欢的话,常往我院里走走,我定用曼娘的茶叶来招待。” 陆氏看了看她,感激的一笑。 杨曼见此,心里也略略猜出了些,不外乎是陆氏在六房里并不受重视,只怕想要什么东西,都要看人脸色的,因关系到陆氏的颜面,她也就不再问下去,移到窗边,掀开帘子往外看了看,故意转移话题道:“看,天气好,路上人也多了,看他们手上提着食盒,怕也是要去踏青呢。” 王秀娘凑过来看了看,却不是看人,而是看路边草绿花红,春光明媚,不禁有些羡慕道:“往日在闺中时,读过香山居士的忆江南,里面有一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便不禁神往,总想有朝一日,能亲眼一见江南春光,便不负人生一世。” 香山居士,就是白居易。杨曼不知道谁是香山居士,但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这句诗是出自白居易之手,她却是知道的,也算长了一回见识。 因见王秀娘一副神往之色,她便笑道:“其实这诗也是夸张了,我也读过青莲居士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那又是何等的壮观,却不能亲眼一观,又是何等的憾事。比起我来,秀娘你应是多念几声阿弥陀佛,多谢菩萨保佑你嫁入我们吴家来,这才能圆了一桩人生憾事。” 青莲居士是李白,杨曼拿李白的诗对白居易,倒也不是她要卖弄,而是上学的时候,学得最多的就是李白的诗,记得最牢固的也是李白的诗,就连李白的生平,她都了解得比较多一些。说起来,王秀娘出身河北,自然是见过黄河的,嫁到江南,定也是经过长江的,中国两大母亲河,她都有幸看到过,不可不谓之幸运,哪里像杨曼,不管是后世还是现在,都没亲见过黄河,黄河的样子,她也就在电视里看过,跟亲眼看到那感觉就差得远了。 听了她的话,陆氏用帕子捂着唇,低低的笑了起来。 王秀娘脸色微微发红,拿帕子在杨曼身上轻轻打了一下,嗔骂道:“就你多话,我不过是第一次看到江南的春光,随便发几句感慨罢了,倒引得你回了这么多句,你若想去黄河边上走走,改日我回娘家,带上你便是,只是那时你别推拒才好。” 杨曼叹了一口气,道:“不说了,你回娘家,我以什么身份跟你去?难道要扮做你使女不成?” 王秀娘连忙摇手,道:“大嫂子你可折杀我了,让你做使女,我可不敢。” 笑闹了几句,陆氏却突然道:“我小时候随父亲去过黄河边上,那里的景致还有些印象,改日我画出来,给曼娘你送过去,只是不要笑我画技粗陋才好。” 杨曼吃了一惊,没想到陆氏还会画画,不过转念一想,陆氏出身书香世家,其父生前便以画技称著,陆氏跟着学几笔,也不稀奇,因而便笑着应承了。说起来,陆氏在六房不受重视,除了她本身性格的因素之外,与她父亲早亡、又无兄弟,娘家无人给她撑腰也有极大的关系。 这样一想,她倒也觉得陆氏有些可怜了。 这时候小雁也把热水烧好,泡了三杯香喷喷的茉莉花茶送上来,一时间,满车厢里,便都是这种夹杂着花香的茶叶香气。 杨曼亲自取出自己带来的点心,三个妯娌吃吃聊聊,笑笑闹闹,倒也显出一派和乐。 其实这也是三个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杨曼素来不管事,而且早晚是要搬出吴府的,王秀娘和陆氏虽然有厉害关系,但是看陆氏那副小媳妇样儿,便知道她对王秀娘完全起不到威胁作用,王秀娘防她还没有防朝芙夫人和苏氏的多,这才相处得来,否则一个大家族里,哪有这样的和美可言。 马车慢悠悠的往前,目的地很明确,太湖。 落日烟霞灿如金 踏青当然要往太湖去,每到春光明媚时,便是太湖边上最热闹的时节,像集市啊、庙会啊,都热热闹闹三天一开,五天一赶,湖面上画舫成群,小舟无数,从早到晚丝竹不断,歌声不息。当然,更少不了的是文人雅士的盛会,诗会啊、画会啊,一天总要摆上几场,正是才子们大展其才扬其名的好时候,那些佳人们少不得要抛头露面,从中寻找自己的如意郎君。 赶了大半天的路,到达太湖边上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只能先休息一晚上,明天再到外面好好逛逛。住所是现成的,吴家在太湖边上就有一栋专供踏青歇脚的小园子,里面也有十来间屋子,素日里有专人照看。 一早已经有人快马传了消息来,园子里早已打扫了几间上房,熏了香,洒了水,让这三位少夫人住了进去。 一夜无话。次日三个妯娌便约好了,坐画舫游湖去。 杨曼上辈子曾经游过太湖,是一番什么样的光景,也不用她多说,那时的水污染已经到了一个不忍目睹的地步。这时的太湖水,碧青碧青的,湖面上飘浮的不是各种垃圾,而是一些落叶和花瓣,间或还有一些写了字的宣纸,估计是那些才子佳人在以文会友的时候,不慎被风吹入湖中的。 第34章 这才是太湖,如果乘坐的不是画舫而是小舟,杨曼都有想把手伸进水里的冲动。她相信,这样的太湖水是香的,有青草落叶的香味,有花朵的香气,还有千古岁月也无法散尽的纸墨之香。 唔……还有茶香,小雁又在后舱里烧水泡茶了。 “有景无曲,总是少了些意趣。”王秀娘站在画舫的甲板上,眼见湖光山色美不胜收,却有些感叹,后悔没从府里带上一两个歌伎。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陆氏在一边幽幽道。 杨曼眨了眨眼睛,她倒是想在甲板高声唱一曲太湖美呢,可惜有心无胆,却见画舫下的水面上突然水花一闪,却是一条大鱼游过,在这里来了个漂亮的甩尾,因而便笑道:“你们听到这水声没有,自然之音,便为天籁,咱们将就着听听便也够了。” 王秀娘噗哧一声笑了起来,道:“你倒会打马虎眼。”转而又道,“我未出闺阁时也曾习过两年琴艺,可惜今日未曾带琴出来。” 陆氏犹豫了一下,却没有出声。其实她倒是带着一管竹箫,原是想在僻静处自取其乐的,只是眼前这湖面上船来舟往,游人无数,更有无尽丝竹靡靡之音。她自恃是吴家媳妇,也是知礼懂法的,倒是不肯让自己的箫声与那些乐伎的曲音混在一处,平白没了身份。 反而是杨曼,出了太湖,心旷神怡,又不在吴府之内,没了那么多规矩,甩了甩手中一片绿叶,那是她上画舫前在岸边随手折的一枝花上的,笑道:“曲子什么的,我是不会,天簌什么的,倒是能模仿一下,你们且听着,好也得说好,不好也得说好,不然我可饶不了你们。” 说着,她将叶子凑到唇边,呜呜呜的吹了几下。声音时断时续,也不成曲调,时不时还有点嘶嘶声,像是破纸片被风刮得哗哗作响。 “你、你这也算天簌?” 王秀娘被她逗得直乐,捂着唇偏偏笑得不敢太大声,就连陆氏的眼角边也带了笑。 偏在这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双燕子,似乎被杨曼吹出来的声音给吸引了,居然绕着她飞了两圈,然后才从水面一掠而过,穿入岸边的垂柳中去了。 王秀娘这下子更是忍不住了,笑得哆嗦着身子直打跌,亏得品香眼明手快扶了她一把,这才没一屁股坐到甲板上。 “果、果然是……天、天簌……”她笑抽了气,勉强挤出一句。 这次就连陆氏都点头应和。 杨曼气得直想跺脚,恨不得逮住那两只燕子把毛拔光了才能出了这口气。真是的,她吹得好好的,那两只燕子跑过来捣什么乱呀。 这时王秀娘还意犹未尽,由着品香在她背上拂了几下,喘过几口气,继续笑道:“古有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今有大嫂子一叶引双燕,亦是千古佳话也。” “你就调侃我吧。”杨曼无话可对,被王秀娘笑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假装生气的躲入船舱中。 她们这里只顾笑闹,却不料一行人早已入了他人之眼,悄无声息的尾随她们而来。 船行了半天,便到了鼋头渚,渚上别有风光,又有佛寺,香火长盛不衰,不来便罢,既然来了,理应前往叩拜一番,或还可多留些时候,傍晚时分前往鼋头看日落,虽不是长江日出,无日出江花红胜火之绚丽多彩,却也不失落日烟霞灿如金之秀美瑰丽。 早有船夫手快搭了木板,三人垂下帽纱,带了几个使女刚下画舫,便听得后面猛的传来一声巨响,却是不知哪里来的一艘大船,硬生生将画舫拦腰一撞,后面的几个护卫正聚在船首还不及下船,便被震得站不住脚一个个跌入湖中,就连那个二管事也未能幸免,当时他正走在木板上,掉入湖中后便连声呼救,竟是不懂水性。 突来的惊变,让几个先上岸的女人不免惊呼几声,一个个吓得脸色都变了,不免后怕的想到,若是自己晚一步上岸,岂不是也要被撞个正着。 陆氏更是吓得腿都软了,直往杨曼的身上倒去。杨曼扶着她,一时间也是手足无措,她亲眼看到那画舫几乎是被拦腰撞出了一条大裂缝,湖水直往舱里灌,就连那撞过来的船,船头也塌了一块,可见用力之大。如果现在她们还在船舱中,恐怕就不是掉进湖里的问题,而是连命也没有了。 还是王秀娘镇静些,对着那艘肇事的船上高声道:“你们是哪家的,还不快帮着救人,若是出了人命,你们谁担代得起。”然后又对湖里那几个扑腾的护卫道,“不要慌,会游水的,搭着不会水的,能救几个,先救几个。” 说话间,那艘船上下来几个家仆,簇拥着一个面相阴沉的公子哥儿下得船来,只听见那个公子哥儿慢条斯理道:“来呀,下去几个,帮着救人。” 这一声吩咐,便有几个下人嘻嘻哈哈脱光上衣,扑腾直往湖里跳下去,惊得几个女人尖叫一声,一个个连忙扭头掩面,不敢再看。这时反而倒显出杨曼的大胆了,她感觉到那些人有些不对劲,一掀帽纱,直往湖里瞧里。 却见那几个后下去的,哪里是在救人,分明是在捣乱,不让吴家护卫中会水的去救不会水的,尤其是那个二管事,不停的扑腾,本来已经有一个护卫把他捞了上来,却被后下去的人故意撞了一下,那护卫手一松,二管事就又沉了下去。 杨曼眼见此景,心里便是一硌登,这些人明显不怀好意,说不定还是故意撞上来的,想到这里,她又打眼往那船上扫了一眼,没有帽纱挡着,这次她看得分明,那船上竟写着个大大的“金”字。 原来是金家的人。 金胜?! 吓病 正在怀疑间,那面色阴沉的公子哥儿已经走上前来,朝她们三个打量了几眼,慢条斯理道:“几位夫人受惊,金胜这厢赔罪了。” 果然是金胜。话倒还比较像人话,但是那语气却有些阴阳怪调的,这下子别说是杨曼,就连王秀娘和陆氏都听出不对来。 陆氏胆子比较小,情不自禁的后退几步,躲到了王秀娘的身后。王秀娘却柳眉倒竖,斥道:“你是哪家的无赖子,竟做此下作之事?” “夫人因何口出秽言?”金胜冷冷一笑,“本公子好心来赔罪,夫人不受便罢了,竟诬我为无赖子,金胜不才,倒要请教一二。” 他还真没有在明面上做出什么失礼的事来,而且那船看上去也是意外撞上,若硬指他是故意撞上来的,也没有凭证。王秀娘被他一反问,竟是堵了口说不出话来。 之前已经有人注意到这边的情形,有好事的还围了过来,又不认识双方,只听到金胜这么问,也不管事情的青红皂白,便起哄道:“是呀,这位公子哪里无赖了?” 杨曼听着直皱眉,王秀娘刚嫁入吴家没多久,自然不知道金胜和吴宏之间的恩怨,就是连陆氏恐怕也没听说过,但是她心里清楚,金胜分明是看到画舫上吴家的标识,这才故意撞过来的,这会儿还拦着不让救人,摆明就是要让人看她们的笑话。 眼见王秀娘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杨曼叹了一口气,知道这次是低调不了,咬咬牙硬着头皮上前一步,道:“公子既然不是无赖,便请让一让,莫要阻我们救人。” 金胜无辜的一摊手,道:“我何曾阻你们救人了?” 他的那几个家丁还故意配合着大声吆喝救人,只是动作间慢吞吞的,还在帮倒忙,但动作都在水下做,岸上的人不明就里,还真当他们是在救人。 杨曼点点头,也不和他争辩,只是突然扬声向四周道:“诸位都听了,这位公子申明他不会阻我们救人,还望做个见证,一会儿见官,也有话说。再者,我等妇道人家,也下不得水,便在这里请几位水性好的大伯大叔帮忙救助落水者,还要请一位腿脚麻俐的,替我等将此地里正唤来。” 一边说,她一边向小雁伸出手,小雁会意,从腰间解下一个香包来,递到杨曼手上。杨曼当众从香包里倒出七、八个造型精致的银锞子,每个约莫都有五、六钱重,摊在她的掌上,被阳光照射得奕奕生光。 杨曼取出其中一个,道:“这一个是酬谢愿意跑腿的,不知哪位大伯大叔愿往。” “我去。” 她话音还没有落,便有人马上跳了出来,看那动作,果然是腿脚麻利得不行,杨曼也不废话,一抬手就把银锞子扔了过去。 那人接住银锞子,往口中一咬,便哈哈一笑,道:“果真是银子,夫人好生爽快,我这就去也。” 有了这一例,后面下水救人的便也主动了,立时冲过来七、八个人,从杨曼手里接过银锞子,就脱了上衣纷纷跳下水。还有一个人慢了一步,没抢过银锞子,在那里直捶地。因宋时银少,这时银子十分值钱,普通人家怕是一辈子也不曾见过银子长成什么样儿,而杨曼拿出的银锞子,换成铜钱,不下半贯之数,因而让人极是动心。 陆氏和王秀娘都吓了一跳,再次捂住眼不敢看去,但杨曼可不敢不盯着,而且还是两头盯着,一只眼睛盯着金胜,怕他再使坏,一只眼睛盯着湖里,湖里还有几个金家的家丁呢。不过还好,毕竟金家人少,这时又有人跳下湖去救人,他们也不好做得太明显,这时再做小动作,便很容易被后下水的人发现了。片刻后,吴府的二管事还有那几个护卫便都捞了上来。 金胜倒是没再做什么动作,只是冷冷的看着,不是他不想使坏,而是他未料到这三个女人里面居然还有杨曼这样镇定胆大的,不但不怕事,反而因为先前一句话之失,被杨曼用话套住,他如果明着再阻拦,便是真的不智了。 第35章 虽然他不怕这些人闹起来,但名声上的损失,他还是不愿意承担的。 当年他被人称做金家无赖子,与吴宏作对,却被吴寅出面打了,家中长辈竟因他不肖而不肯为他出面,让他心中极是愤恨,自此便下了苦心,一定要做出什么来,倒也博得了前往象山书院读书的机会,家族中对他也日益重视,而他也明白了名声的重要,便开始在乎起来,至少,他还不愿意为了三个女人而坏了名声。 “夫人好手段。”看到人都被救上来,金胜走到杨曼身边,压低声音道,“你就是吴寅那个短命鬼的女人吧,哼,我记住了。” 说着,金胜便带着人上了船,扬长而去。他的船只是船头有些破损,并不防碍航行。 “他是什么人?这么嚣张。”王秀娘缓过一口气来,脸色还是有些发白。 “金家的,不要管他了。” 杨曼暗中撇撇嘴,这个德性,难怪当年要欺负吴宏,果然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久后里正赶到,杨曼亮明身份,那里正马上就点头哈腰的,不过杨曼也没指望他能做什么,吴金两家同为当地豪强世家,岂是这个小小的里正敢管的,她之所以叫人请里正来,不过是给金胜一点压力罢了,里正是不敢管,但如果闹到县令那里,吴金两家都没什么面子。 不过这个里正多少还是有点能耐,至少没过多少时候,他就又给弄了一条画舫来。出了这档子事,她们一行也没什么游兴了,坐了画舫便回歇脚的那个小园子去了。 这一天算是白搭了,给喝了一肚子水的二管事请了大夫,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她们正准备回吴府,谁知道陆氏居然病倒了。 于是行程便耽搁下来,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先给陆氏请大夫。大夫诊了脉,说是惊恐所致,伤了肾气,调理一下抚平心绪既可无恙。 杨曼当场就哭笑不得,昨天掉进湖里的几个男人一个个还活蹦乱跳的,结果一句话都没说的陆氏,居然楞是给吓病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啊,胆子小也要有个限度吧。 王秀娘陪着陆氏,说了半天开解的话,后来她悄悄告诉杨曼,陆氏是因为躲避不及看到了男人的裸体,才给吓成这样的。 杨曼再次无语,要知道当时陆氏脸上还垂着帽纱呢,能看清楚什么,自己可是掀开帽纱的,都没被吓到。 不过拿穿越者的眼光和土生土长的宋朝妇女相比,杨曼这么比较是相当不厚道的。其实别说陆氏被吓病了,王秀娘当时脸色也发了白,一直到回到园子后,才渐渐缓过来的,只不过当时她脸上蒙着面纱,杨曼没有发现而已。 不管怎么说,陆氏既然是被吓病的,那么除了吃药调理之外,让她转移一下心思,做些开怀的事情,应该对她的病是有些好处的。 于是这天傍晚,趁着太阳还没有下山,杨曼带着小雁,提着竹篮在太湖岸边走了一圈,摘了不少野生荠菜,准备包一顿美味的馄饨。她想过了,包馄饨的过程其实可以引导陆氏转移心思,再说了,美味的食物也能让人开心不是,到时候还可以看看她们妯娌三个谁的手最巧。 又闹出事了 也不知道杨曼的包馄饨计划究竟起了多少作用,反正过了两天,陆氏觉得身子舒爽些了,便坚持要回吴府。杨曼原还想再玩一天,但见王秀娘和陆氏都有回去的意思,便也不好坚持,安排了一下,第三天,三个妯娌就回到吴府。 撞画舫的事,吴府早已经得了消息,陆氏调养的那两日,高氏还特地命人送了药材来,又加派了八名身强力壮的家丁做护卫。虽然这桩事情杨曼处理得还算不错,没让吴家丢太大的面子,但是她终归是抛头露面了一回,因此高氏重重斥责了她一顿。 对此,杨曼也只能敛眉垂目,低头认错。 “以后若是再出去,必要有宣儿、宵儿或是宜儿陪同,不许再有女眷单独出门。”高氏最后加了一句。 杨曼顿时就苦下了脸,这不是说,以后她去茶楼盘帐,也得找个小叔子陪着才行。想是这么想,在这顶风头上,她还不敢出言反驳,只想着等过一阵子事情淡了,再和高氏打商量。 至于王秀娘和陆氏,虽然也免不了被说几句,但是因当时是杨曼向高氏提出要出外踏青,因而她们两个倒没有受到太大的斥责,也许高氏也是看在六房的面子上,不好说什么,只是借着重责杨曼的由头,算是指桑骂槐了几句。 不过跟着她们出去的使女们、仆妇们、还有二管事和几个家丁护卫,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责罚,像小雁、品香和可儿还有二管事,被扣了三个月月俸,仆妇挨了掌掴,家丁护卫受了棒刑。 至于和金家的交涉,那就是吴家男人们的事了,到底是怎么交涉的杨曼不知道,不过隔天金家来了几个女人,名义上是来串高氏的门子的,但却给杨曼、王秀娘还有陆氏都送了一份礼,虽然没说什么,但杨曼私下里猜测,这大概就是赔礼道歉的意思了。 倒是吴宣知道这件事后,很是愤愤不平的劝说杨曼把金家送来的礼扔掉。事实上,如果不是吴宜拦他拦得快,他自己就已经冲到金家打人去了,从某个方面来说,吴宣和吴寅倒真是亲哥俩。 “要是大哥还在,看那姓金的敢欺负人。” 显然,吴宣对吴寅还是很崇拜的,虽然杨曼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崇拜吴寅,似乎男人在小的时候,总是特别容易崇拜那些会带头打架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男人的通病,又或者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情结”。 不过她并没有把金家的礼物扔掉,开玩笑,那可是一对通体血红的玛瑙镯子,怎么看都价值不菲的样子,不知道金家是什么意思,她一个寡妇怎么能戴这么艳的颜色,正好小雁因为这件事被扣了三个月的月俸,她干脆就把这对玛瑙镯子送给小雁了。 因祸得福,小雁差点没笑裂了嘴巴,见四下无人,便道:“这感情好,真恨不能再多撞几次。” “美的你。”闻言,杨曼白了她一眼。 事情到此,算是划下了一个休止符,只不过好端端的游兴被败坏了,却让人心里好一阵生闷。 偏偏,回到吴府后,就开始变天了,像陆氏所说的,小雨一阵一阵的飘,放在诗人的眼里,那就是美到极点的“沾衣欲湿杏花雨”,恨不能撑着把油纸伞,牵着一位清秀佳人的纤手,在一眼望不到头的长巷里慢慢的走着。长满苔藓的青石路,是那么温润,那么遥远,那么迷蒙,这就是烟雨江南。 但是放到杨曼这等俗人的眼里,那就是这见鬼的天气,总是不见太阳,衣服几天都晒不干,穿在身上都有一股阴湿味儿,就连到后花园里散散心都不方便,本来心里就闷了,这会儿更闷了。 看,很闷吧,心情很不爽吧,恨不得朝老天爷吼几声吧,顺便再问候一下吧,别急,更闷的还在后头呢,人家老天爷奉行的可是这样一句话: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这天气还没转好呢,德旺养娘就火急火燎的派人回来禀告:不好了,五姑娘闹着要出家了。 杨曼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喝茶,一口气岔了,茶水呛进了气管里,咳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眨巴着眼睛直犯迷糊,这位妹妹又是闹的哪一出啊? 不管闹的是哪一出,反正这次不关她什么事了,吴珍容是六房的姑娘,自有六房的人去料理。隔了一日,苏氏就和王秀娘亲自去慈禅庵里,死拽活拉的把吴珍容给拖了回来。 虽然说杨曼没有去凑那个热闹,但是小雁是个好事活泼的性子,那天不知找了什么借口往西府里去了一趟,回来悄悄告诉杨曼:“我瞧见五姑娘了,那模样儿真是……头发都被绞掉了一半,听说要不是三少夫人拦得快,怕是剩下那一半也要被五姑娘自己绞掉了。” 吴珍容到底为什么要出家? 苏氏闹不清楚,问她她又不说话,只是倔强的抿着唇,一副不让她出家她誓不罢休的模样,气得苏氏直抚着胸口,差点没犯病。至于吴珍容的亲娘,一个名叫素贞的婢妾更不中用,拉着吴珍容的手口口声声“我的儿啊,娘快死了”,哭得几次晕过去。 再然后是眼见吴珍容这边问不出什么来,于是又去盘问跟着一起去慈禅庵的吴珍宝。小姑娘不禁问,没几下就说出“五姐姐不愿意嫁人,她有心上人了”的话来,可是再问那个男人是谁,吴珍宝却又不知道了。 难道是私定终身?这还得了。 这下子苏氏脸色大变,对吴珍容下了狠手,直接请了家法将她打得死去活来,让她说出那个男人是谁。偏偏吴珍容也不知道哪里生得一身硬骨,咬破了唇也不吭声,竟然宁愿被活活打死。 总不能真的把好好一个姑娘给打死吧,就算是打残了也不行。吴珍容好歹也是个正儿八经的姑娘,虽然是庶出,但总也比婢妾的身份高多了,不能随随便便就打死打残。 但苏氏已经请了家法,一时间下不来台,高氏只好出面做好人,连劝带抚,将吴珍容接到东府来养伤,一时间也没地方安置,干脆,就送到杨曼的文魁院里来。按高氏的意思就是,杨曼是大嫂,所谓长嫂如母,有照应小姑子的责任,而且杨曼平素又最是稳重,她暗示杨曼想办法从吴珍容口里套出那个男人是谁。 这个烫手的山芋,杨曼还真不想接,可是高氏既然开了口,她又不得不接,整天里唉声叹气,只觉得吃力不讨好,将来说不定还要惹一身腥骚,真是说倒霉就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儿。 第36章 没奈何,她只得让春桃和小雁打扫了两间空房,将奄奄一息的吴珍容和服侍她的两个使女安置进去。头几天她也没做什么事,只是亲手给吴珍容调制补身的药膳,尽量做得美味,一天照着三顿给送过去。 总算,吴珍容还肯喝药吃饭,并没有一意求死的模样,这才让杨曼松了一口气。只要人不死,什么都好说。 问 这日,杨曼炖了一窝人参鸡汤,盛了一碗让春桃吴珍容送去,不大一会儿,春桃来报,说道:“夫人,五姑娘说今日有些精神,请你过去坐坐。” 杨曼怔了怔,这几日吴珍容只是养伤,谁都不愿见,不知道今天为什么突然又肯见人。虽然纳闷,但她也不好不去,洗了手,便过去了。春桃原也跟在后面,杨曼转念一想,却将她打发了,怕是吴珍容有什么话要对她说,不好让旁人听去。 这会儿已是午后,天上还在飘飘着细雨,将地上浸得湿漉漉的。杨曼提着裙角,小跑着到了廊下,略略整理了一下,才对门内道:“五妹妹,我来看你了。” 话音刚落,竹帘一掀,却是个十六、七岁的小使女,梳着双丫髻,髻上簪了两朵小花,一看到杨曼,就福了福,脆生生道:“怡兰见过大少夫人。” 杨曼打量了她几眼,这个使女眉目如画,很有点出尘之气,大概是在吴珍容身边跟的久了,沾染了一些才女的气息,而且正是豆蔻之年,若是换个妆扮,单以姿容而论,完全不在吴珍容之下。 她跟在怡兰身后进了屋,看到屋里还有一个仆妇,是苏氏特地派过来,表面上是服侍吴珍容,其实暗地里是盯稍的。 吴珍容人比前几日精神些,脸色还略显苍白,头发披散着,身子半靠在的榻上,只盖了一床薄被,一看到杨曼进来,便怏怏的开口道:“怡兰,上茶。” 杨曼坐了下来,看看吴珍容,却见她目光不时在那个仆妇身上打转,便会意过来,知道吴珍容是想不出法子来打发这个仆妇,而这个仆妇显然不是她指使得动的。 说不得,只能自己出这个头了。 想到这里,杨曼轻咳一声,对那仆妇道:“我与你们五姑娘有话要说,你且下去歇着,没叫你不必进来。” 仆妇还在犹豫,磨蹭着不肯走,杨曼脸一沉,斥道:“我的话你没听见么?” 偏偏这个仆妇胆量还不小,居然不怕杨曼斥责,反而回嘴道:“我家夫人吩咐过,嘱我半步不得离开姑娘。” “既是三婶娘的意思,那么我也不好驳了。”杨曼答了一句,却见那仆妇脸上有些得色,她也有些恼了,又道,“我这文魁院自有规矩,凡这院里的人,都归我管,不归我管的,自不必待下去了,我这就请三婶娘来,打发你和你家的姑娘回西府去,我是不敢留了,若是那些不归我管的人闹出什么事来,我也不用担待。” 她这话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吴珍容是高氏送过来的,未见得杨曼说让苏氏把人领回去就能领回去,但万一她真这么去说上一句,却也不是一个下等仆妇敢受的。当下那仆妇就蔫了下去,讪讪的不知道嘀咕了一句什么,不甘不愿的退了出去。 吴珍容感激的看了看杨曼,低声道:“多谢大嫂子。” 杨曼摇了摇手,道:“你也不必谢我,我能做的不过这些而已。” 这时怡兰端上茶来,便立在吴珍容的榻后,虽不说话,却也不离开,而吴珍容竟然没说什么,显见是极信任这个使女的。 杨曼暗自皱了皱眉,却没有说什么。说实话,吴家的女人身边,谁没有一个两个心腹使女,就是她还有个小雁呢,只不过现在吴珍容明显是有什么话要对她说,所谓法不传六耳,再怎么信任,这个时候还让别人在场,就很不好。至少,杨曼是不敢在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形下说出什么真心话的。 吴珍容沉默了很久,才道:“大嫂子,我虽与你一向不亲近,却也知道,大嫂子是个软心肠,当初对九妹妹如此,对珍容亦当如是。” 这顶帽子可扣得不轻。杨曼吃了一惊,知道自己当初对吴珍芍的心软全被吴珍容看在眼里,惊讶之余,只能勉强笑道:“五妹妹说哪里话,我是你们的嫂子,自是关心你们的。” 当然,这关心自是有限度的,不会超出姑嫂之谊。 吴珍容像是没有听出她话外之意,又道:“听怡兰说,这几日的膳食,都是大嫂子亲手为我打理,我心中极是感激,因而今日有些精神了,便请大嫂子过来,好当面致谢。怡兰,扶我起来,我要向大嫂子当面行谢礼。” “五姑娘见外了,别起来,你身子骨还没有好,躺着……躺着……”杨曼被她吓倒了,看她风吹就倒的模样,行什么礼呀,乖乖躺着就是对她最大的谢礼了。 但是吴珍容性子执拗,哪管杨曼的阻拦,硬是在怡兰的搀扶下,从榻上下来,勉强行了一记大礼,再躺回去的时候,胸口起伏,竟有些微喘了。 “姑娘,你先喝口茶吧。”怡兰端了茶,让吴珍容喝了几口,平顺了气息。 杨曼开始后悔自己过来了,她有很不妙的预感。 “大嫂子,你比珍容年长几岁,于人情世故,亦比珍容精通,珍容有不解之处,还望大嫂子为珍容释疑。” 杨曼脑子嗡的一声,暗道果然来了,脸上却不好表露出来,只得道:“五妹妹,你有何不解之处,暂且先放下,养好了身子,再问也不迟。” 吴珍容却好像没听到一样,又道:“珍容自那日前往慈禅庵,在佛前诚心询问,奈何泥像不语,不能释我心中之惑,这几日郁结于心,大嫂子所做膳食,再是美味,也形如嚼蜡,生生辜负了大嫂子的一片心意。珍容请问大嫂子,为何女子不能自己择婿?为何千百年来,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何像大嫂子这样青春年少之时,便要守寡一世?为何……” “停停停停停!”听到吴珍容提到自己,杨曼大吃一惊,一连五个停字,硬是把吴珍容源源不绝的疑问给阻了下来。 吴珍容虽然停口不问,但是一双明亮中却透着执拗的眼睛,却紧紧盯着杨曼,一眨不眨。 杨曼痛苦的揉了揉额头,她这下算是明白了,感情这位五姑娘不但是个才女,还是一位富有抗争精神的奇女子,她敢质问封建礼教,敢用自己的身体去斗争,这样很好,非常好,只是……不合时宜。 是的,不合时宜。 “五妹妹,在你问我之前,我却也有一些问题要向五妹妹求解。”杨曼思忖了一会儿,便反问道,“听闻五妹妹博览群书,那么我请问五妹妹,为何日出东方日落西方?为何潮水有涨有落从不停息?为何秋去冬来,叶落草衰?为何……” 她一连问了十几个为何,就差没把屈原的天问和后世的十万个为什么都给搬出来。你问我为什么,我还问你为什么呢? 既然生在这个时代,生在这个家族,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则,你享用了吴家带给你的荣华富贵,那么,请问你为你所享用的付出了什么? 天上不会随随便便掉大饼,五姑娘啊,你若是生在平民百姓之中,自懂事起就要为生计而挣扎,不念书,不识字,你可还会问出这么多的为什么?即便是问了,只怕也不是问这些了,而是要问为什么那些跟我一样年龄一样漂亮的女孩子可以穿锦衣,戴金花,有人伺候,我却要缝衣洗衣织衣补衣,还要为他人做嫁衣? 吴珍容被反问得一愣一愣,许久才低低的道:“我……不知……” 杨曼看着她颓丧的表情,不禁可怜起来,轻声道:“五妹妹,你想太多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你还是好好休息吧。”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吴珍容将这句话反复念了几遍,竟似是痴了。 杨曼叹了一口气,不再理会她,径自走了。却才出门,便听见身后竹帘掀动,转身一看,原来是怡兰追了出来。 太荒谬 “大少夫人……”怡兰的面颊上微微有些发红,眼睛里却有些不甘的味道,“为什么大少夫人不帮帮五姑娘呢?” 杨曼看了看她,不动声色道:“你要我帮她什么?” 怡兰咬了咬嘴唇,压低声音道:“五姑娘已经有了心上人。” 杨曼淡淡的笑了,道:“胡说八道,五妹妹素日只在闺阁之中,怎有机会遇见男子,便是偶尔外出遇见了,五妹妹又是知礼之人,岂会和男人谈情论爱,若是参加文会,遇有绝佳才华之人,必定不是等闲之辈,只要家境合适,五妹妹私底下恳求一番,未必不能得偿心愿,何需闹到出家寻死的地步。” 怡兰怔了怔,不甘道:“可是……五姑娘真的有心上人……” “那便让那人托媒人上门来求亲吧。”杨曼轻描淡写的一句,彻底让怡兰呆住了。 “可是……可是……这不可能……” 杨曼却没有再理她,顶着头上飘着的细雨,慢慢走了。细雨落在脸上,升起丝丝凉意。 为何她在青春年少之时,便要守寡一世? 没有为什么,这就是规则,也是她享用了吴家给予的荣华富贵的代价。 她也心有不甘,可是不甘有用吗?离开了吴家,她什么都不是,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障,怎么离开?吴珍容问了那么多的为什么,可是她为什么还在吴家?为什么没有趁着去慈禅庵的机会,和自己的心上人远走高飞? 连郑娘子这样的女人都有到金家的园子里去偷回自己孩子的勇气,虽然她失败了,或许从一开始她就明白她会失败,可是她还是去做了。 第37章 她没有问为什么她不能抚养自己的孩子,只是去用自己的双手拼命抗争,用自己的生命去搏一个和自己的孩子永远在一起的可能。 跟郑娘子比起来,吴珍容还差得太远。或许是她没有勇气,或许……是她根本就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爱那个男人。 从头到尾,那个男人就没有出现过,如果他真的爱吴珍容,为什么连上门提亲都不敢? 事实上,怡兰最后追出来的说的话,让杨曼生出一个非常荒谬的念头,她怀疑吴珍容根本就是……单相思。 吟诗作词的女子总是比较浪漫,而且富于想像的,不是吗?很多时候,她们会为一首绝妙好词而对作词的人产生倾慕之意,尽管现实中她根本就不知道作词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联想到吴珍容常常吟诵柳永的词,杨曼便觉得眼前充满了不真实感,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虚幻。 这个世界太荒谬了。 自这次谈话过后,吴珍容就再也没有对她说过什么,倒是那个使女怡兰几次碰见杨曼,眼底总有些失望和不甘心,似乎埋怨她没有帮助吴珍容。有一次出来倒水,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将水溅到了杨曼的裙角上。 杨曼开始还不曾在意,次数多了,尤其是泼水的那一次,太过明显,自然就上了心,觉得这个使女不像安分的,一个不曾出嫁的使女,那么热心的想让吴珍容去争取婚姻自由干什么,真把自己当红娘啊。说实话,在西厢记里,杨曼最恨的就是红娘,如果不是她从中穿针引线,崔莺莺后来也不至于那么惨。 正巧这日高氏和苏氏来看望吴珍容,出来的时候,杨曼便略略提了提,意思是这个使女年纪也不小了,该放出去的时候就放出去。 苏氏会意,冷哼了一声道:“这个怡兰是朝芙娘子几年前硬塞给五丫头的,当时年纪还小,看不出什么来,未料到几年下来,人也狐媚了,五丫头竟是极喜欢她的,当成了姐妹一般。” 杨曼愕然,没有想到竟然还有这一段,如果这样算,那么吴珍容的心思,朝芙夫人不就早就知道了,毕竟,她不会平白无故安排一个使女在吴珍容身边,至少要起到眼线的作用,吴珍容把怡兰当成心腹,岂不是傻了嘛,她这位小姑子不至于蠢到这个地步吧,还是吴珍容其实早就策反了怡兰?那怡兰不就成了双重间谍? 这时高氏也道:“我刚在屋里瞧那个使女,确实不像个安分的,能打发便早些打发了吧。” 苏氏大喜,连忙道:“还要请嫂子出面,这府里进进出出,全在嫂子一句话了。” 虽是这么说,苏氏心中其实是暗恨的,若是她能掌得六房内院大权,又岂用得着求高氏出面。 高氏点了点头,道:“我出面也不是不可,只不过总要有个由头。” 苏氏低头深思了片刻,突然凑到高氏耳边嘀咕了几句,高氏眼睛一亮,笑道:“这法子好,亏你想得出来,老太君昨日问起五丫头,说怎么好些日子不去看望她老人家了,我正不知怎么回好,这下子可是一举两得了。” 杨曼听得一头雾水,却又不好多问,将高氏和苏氏送走,她又去看了吴珍容几眼,见吴珍容的神色还好,只是坐在那里怔怔出神,便放心了,至少比起刚来的时候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好得多。 隔了一天,高氏突然派人传话,说吴老太君要过来看望吴珍容,让杨曼把院子打扫一下,准备迎接。 杨曼当下额头上就冒了冷汗了,如果说在吴家吴顼最怕的人是吴宏,那么她最怕的人就是吴老太君。 要说一个老太太有什么可怕的? 没什么可怕。但是一个随时都能把她踩到脚底下让她的美好生活化为泡沫的老太太就比较可怕了,偏偏这位老太太还不太喜欢她。 所以,杨曼是真的不敢有一点怠慢的,赶紧跑到偏院里,把能动员的人手全部动员起来,将院子里的枯草能拔的全拔了,还有被雨水打落的树叶花瓣,全部拾起来,找个地方埋了,另外将围墙、屋窗花格都用清水洗了一遍,弄得本来就阴湿湿的院子更加湿气浓重。 屋子里都点了熏香,将湿气冲淡了些,院子里就没有办法了,总不能生几堆篝火烘干吧,只能找了一些干布,尽量将水吸干,虽然效果是有,可是杨曼看着那些吸水的布,直犯心疼病,这么一弄,这些布算是完了,最多只是洗干净以后当抹布用,这得浪费掉她多少钱啊。 好在今天天上虽然乌云未散,但好歹不飘雨了。这样一弄,整个院子倒显得清爽了些,也算过得去了。 午饭后不久,吴老太君果然来了,陪同还是陈氏,当然,高氏和苏氏也跟在后面。 吴老太君的手段 杨曼带着院里一干大小使女仆妇,在门口热情迎接,不过被吴老太君很自然的无视了,还是高氏扶了她一下,道:“曼娘不必多礼。” 吴珍容还在屋子里躺着,这时听到外面的响动,在怡兰的搀扶下勉强起身,刚走两步,吴老太君进了门,连声道:“躺着躺着,好孩子,你身子骨不好,什么礼数就都免了。” 太过和蔼慈祥的语气,反而将吴珍容唬得一愣一愣,被高氏和苏氏硬是按回了榻上。 那苏氏还笑脸盈盈道:“就是,躺着吧,老太君心疼你,你听着就是。” 吴珍容更加摸不清头脑了。往日吴老太君虽然没说不喜她,但也不曾这么亲热过,只是她还算念了些书,偶尔吴老太君会叫她过去写几首应景的诗词。可是今日看这架势,倒好像自己成了吴老太君的亲孙女似的。 苏氏在一边又道:“五丫头啊,你要出家的事情,老太君已经知道了……” 她还没说完,吴珍容便惊得脸色一白。 却不料苏氏继续道:“老太君说了,咱们家已经有两个女儿跳出红尘外,一个皈依佛门,一个出家为道,你虽孝心一片,想在佛前为老太君祈求长生,为我吴家祈求平安,但是老太君舍不得你,我也舍不得你,还有你奶奶、你父亲、你兄弟,大家都舍不得,你们说对不对啊?” “是啊,咱们家统共才有几个女儿家,怎舍得一个个全都离家。”高氏不轻不重的搭了一句。 这又是唱的哪一出?杨曼彻底糊涂了,她看着吴珍容,却发现吴珍容也正求救似的看着她,杨曼丢给她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心里更纳闷了。 不过那两个跳出红尘外的吴家女儿,她却知道一点的,说起来,那两个吴家女子都是她的姑姑辈。那个出家当道姑的,是吴六老太爷的女儿,据说,这位姑奶奶出生时辰不好,算命的说她命里无父无母无兄弟,换个说法就是她克至亲,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恰巧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反正吴六老太爷对这个说法深信不疑,打算溺死这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儿,是这个女儿的母亲,也就是那位失了宠的暮蔼夫人拼死哭求,又请了自家一位出家当道姑的姑姑来将那女儿接走,发愿要舍了这个女儿,保一家平安。 既然当母亲的愿意舍了女儿出家为道姑,自然就不算是吴家的人了,断了尘根,也无所谓父母,谈不上什么克不克的,所以吴六老太爷就抬了抬手,放了那位姑奶奶一马,只是再不承认他生过这个女儿,也不准这个女儿长大后回到吴家来,暮蔼夫人也因此失宠。 至于另一位当了尼姑的姑奶奶,说起来就更倒霉了,她是吴八太爷的女儿。那时候,吴老太君已经开始信佛,有一日做了个梦,梦到有个全身发光的弥佗说吴家会有一劫,想要化劫,必要舍一至亲之人,剃发出家,在佛前长年祈祷,方可免劫。 这种事,当然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于是吴老太君就劝服了吴老太爷,一定要从子女中找出一人剃发出家入佛门。这种事情,本房的女儿自是舍不得,六房的也挑不出,因为吴六太爷说了,他已经有一个女儿当道姑去了。最后只从八房挑了一个出来,只因那吴八太爷在宗族里说不上话,只能含泪舍了一个亲生女儿。 因着这事,吴老太君一直对自愿出家当尼姑的吴家女孩儿打心眼里喜欢,她喜欢吴珍宝,就是因为吴珍宝投其所好,经常陪她念念佛经。这一日听高氏和苏氏过来说,吴珍容竟然也有出家的打算,而且还是拗了性子宁可坏了身子也要出家,心里就喜欢得不得了,一定要亲自过来看看吴珍容。 吴珍容哪里知道高氏和苏氏把她的事只说了出家的那一半,而为什么要出家的那一半却隐瞒了,所以才不知就里,被吴老太君的和蔼弄得不知如何反应。 这时陈氏已经乐呵呵道:“果然是我嫡嫡亲的孙女儿,这么有孝心,让人喜欢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吴珍容是庶出,当然配不上嫡嫡亲的孙女儿这一评价,但是陈氏是有眼色的,知道吴老太君这会儿正是喜欢的时候,她自然是锦上添花,高抬了吴珍容一把。 “就你有好孙女儿,真让人羡慕的……”吴老太君笑咪咪的,从手腕上脱下一串檀木佛珠,亲手给吴珍容戴上,“五丫头,你有这片心意,便是好的,只不过我们吴家有头有脸,哪里能让女儿一个个全都当姑子去,传出去,那些不知就里的,还当我们吴家连个姑娘都养活不了呢。” 杨曼听得一头冷汗,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她一瞥高氏和苏氏,却见她们都是一张笑脸,不禁便有些寒毛倒竖。她敢肯定,这是高氏和苏氏在算计人,可是直到现在她还没有看出到底要怎么算计法。 第38章 不过谜底很快就解开了。 只听吴老太君又道:“你既已发了愿,要出家为尼,这个愿不还是不好的,须知佛前不打诳语,不如这样吧,便让你的贴身使女代你出家,这也是大户人家常用的法子。”说着,她瞅了怡兰一眼,“我瞧这丫头好模好样儿,风骨也有些像你,代替你出家再合适不过了。” 狠,好狠! 杨曼倒抽了一口冷气,却见怡兰瞬间白了脸,尖叫一声:“不……” 苏氏猛的上前一步,抽了她一巴掌,道:“闭嘴,老太君看中了你,是你的福气,还不快跪下谢过老太君。” 大户人家的女儿,轻易是不能让她去出家的,更不会轻易许嫁。真的发了出家的愿,一般也是用使女代替,因为,这些女儿,都是利益交换对象,尤其是像吴家这种源远流长的世家,千百年来,吴家之所有以能长流不衰,甚至成为江南第一望族,就是因为有一张通过历代联姻交换而来的关系网,他们抱成一团,盘根错节,将自己的根深深的扎在这片大地中。 像之前的那两位姑奶奶,都是特例,是不得不让她们出家。正是因为已经损失了这两个女儿,所以吴珍容这一个,才更加不能去出家为尼了。损失一个女儿,便代表损失了相当一部分利益,这和普通百姓家的观念不同,普通人家管女儿叫赔钱货,因为出嫁的时候是要倒贴嫁妆的。 “不……不……姑娘,救救我,我不要出家……不要……” 怡兰大声尖惊叫着,可是吴珍容这会儿根本就不敢出声,她并不笨,这时候也已经明白过来,可是她什么都不敢说,吴老太君的威严在吴府里是至高无上的。 难道吴老太君是在借怡兰震慑自己?吴珍容思来想去,她没想到高氏和苏氏只说了一半的话,还以为是吴老太君用这个法子在警告她。如果换作之前,也许吴珍容的拗脾气发作,真就不管不顾一心要出家了,可是这些日子她一边养伤一边反思,再加上杨曼那天跟她说的话,让她也渐渐有些清醒了。 没错,吴珍容实际上,就是犯了单相思,人家柳永柳七先生压根就不认得她,是她自己沉侵在柳永的诗词里无法自拔,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她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就算不能嫁给柳永,她也要找个跟柳永差不多的男人,所以她才对吴老太爷要安排她的婚事反弹那么大。 眼见吴珍容只是垂着头不出声,怡兰的尖叫声更加响亮:“老太君……老太君,我不出家……姑娘也不是真心想出家,她是要……” 啪! 苏氏又是一记耳光打了上去,打得怡兰偏过了脸,嘴角也惨出了血。 “来人,把她拉出去,在老太君面前叫叫囔囔,成何体统。” 马上进来两个仆妇,一左一右挟住怡兰,顺手还捂了她的嘴,将她拖了出来。 吴老太君这时才笑了笑,道:“这丫头,还欠了些□,不够稳重,但愿将来受佛法熏陶,能改一改性子,也不枉我们爱护她一场。” 杨曼只觉得自己的背心都被冷汗打湿了,老太君就算是有些耳背,也不会没有听到怡兰的尖叫,可是她却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还是这样一副慈爱模样,甚至还拍了拍吴珍容的手。 “五丫头,你与那低贱的丫头不同,要稳重,要端庄,时时都要记着自己的身份,谨守本分,才是做女人的道理。” “是,老太君,珍容知道了。”吴珍容的声音都在微微打颤,她本就是绝顶聪明之人,之前不过是一时钻了牛角尖,这时醒悟过来,便觉得全身都在发颤。 “好了,我也不多待。”吴老太君在仆妇的搀扶下站起身,环视了屋子一眼又道,“这屋子朝北,怪不得一进门就阴渗渗的,我才坐了一会儿,就觉腿骨有些酸疼,怎么能让五丫头养身子。明日,就让五丫头搬到我院里,随我念念经,自有菩萨护佑她。” “是。” 高氏、苏氏还有杨曼齐齐弯腰应声,至于她们心中是什么滋味,便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了。 归来 终于,送走了吴老太君,杨曼只觉得全身都没了力气,心里也跳个不停。吴老太君太厉害了,不用怒色厉声,随便几句平常话,就能让人打从心底里露怯发寒。难怪自从吴老太爷过世之后,六房也没能骑到长房的头顶上,她敢说,就算是吴六太爷,也要对这位老太太忌惮七分。 不过,阿弥佗佛,总算都走了。 杨曼去了一块心病,直到内厅里对着观音像烧了几柱香才算完事。 过了五日,那怡兰果然被送出了吴府,走的时候安安静静的,好像已经认命了。 陈氏也见了朝芙夫人一回,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话,反正出来的时候,朝芙夫人的眉眼间颇有些不太愉快,隔了一日就将怡兰的两个哥哥、也就是在她手下做事的两个小管事给调得远远的,再也没让回来。 后来,高氏曾经在私下里略略对杨曼提了一提,说是这个使女在府外已经有了相好的,是个挺有才华的穷秀才,她做着有朝一日想当夫人的美梦,唯恐吴珍容一嫁,她就要跟着当陪房,因为串唆着让吴珍容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寻求一个如意郎君,去争取婚姻自由,因此闹出了要出家这一档子事,她只求能拖一拖时间,就可以趁这个机会请求放自己出府嫁人,至于之后吴珍容会嫁给什么人,她却不关心了。一位大家闺秀,再怎么着,也不会嫁得比她差的。 杨曼只听得目瞪口呆,怎么也想像不出会有这么荒谬的事,当初她只隐约觉得这个使女不太安分,想让高氏将她放出府去而已,却万万料不到,怡兰竟然有这等心计,又是这等的心高,为了圆自己的夫人梦,居然敢连自己的主人也敢算计。 有的时候,女人,尤其是一心想要往上爬的女人,真的很可怕。但却又不知道,那位将怡兰放到吴珍容身边的朝芙夫人在这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吴珍容的事情,她知道吗?知道多少?有否在其中推波助澜? 大家族中的事情,往往不能细想,越想越觉可怕。杨曼只能抛去那些杂念,最终她还是为吴珍容争取婚姻自由而失败的事情而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吴珍容在松寿院里住了差不多两个月,吴六太爷也顺利给她订了亲,男方是绍兴府的李姓大户,恰巧有个庶子年龄合适,而且跟吴宜是同科进士,私交还算不错,当初吴宜就对这位李九郎提过有个待字闺中的妹妹,有才有貌,当时李九郎就有意求亲,不过吴宜心里有些嫌弃他是庶子,因此含糊过去了,这时因为吴珍容闹出了这档子事,虽然府里人都守口如瓶,但时间长了难免会有些风言风语传到外面,因此也不能慢慢挑了。 吴宜把这个人选对吴六太爷一说,吴六太爷当场拍板,让吴宜亲自去了一趟绍兴。两下来往,双方都很满意对方的家世,于是这事就这么成了,婚期定在中秋之后的第三天,也就是八月十八。但是五月初五就要下定,也就是说过了这一天,吴珍容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在这之前,还发生了两件让杨曼措手不及的事。 头一件事是她终于又多了一个“才女”的名号。 经过吴顼的宣传,“三字经”事发了。那位据说很有名气的朱老夫子无意间听到吴顼念了几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之后,拿着板子逼小家伙把“三字经”全文默写出来了,且不论小家伙的那一手蝌蚪字有多难看,但只看内容,就让朱老夫子连打他板子都忘了。 “蒙学之幸啊……蒙学之幸啊……蒙学之幸啊……” 据吴顼小家伙回家后的说法,朱老夫子拿着他的蝌蚪字就这么念叨了一个下午,居然还时不时抹几下眼角,把小家伙乐得差点没在地上打滚。 几天之后,“三字经”就传遍了无锡所有的蒙学馆,而且还有向外迅速蔓延的趋势。 杨曼听说了之后,只能傻愣愣的坐在书房里,日记本摊在面前,却不知道怎么写好。难道要她写上终于做了一回文坛大盗不成?她也不是有意的啊,谁知道这个时候居然没有“三字经”呢,她还一直以为,“三经字”和“千字文”、“百家姓”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呢。 =奇=当然,更让她汗颜的是,她教给吴顼的“三字经”是不完全版本,因为她自己就没记全,有一些还是她胡编着补上去的,也记不清有没有宋代以后的典故,实在编不出来了,干脆就跳过去了,所以这一版“三字经”的最后一段,其实是有些混乱的。 =书=说起来,杨曼会背“三经字”和“千字文”、“百家姓”,这其中还有一段趣事。 =网=那还是她上大学的时候,参加了唱诗班,别误会,不是像教堂那种唱圣经的唱诗,她所参加的这个唱诗班的宗旨是:将国学发扬光大。 根据那位唱诗班班长的研究,音乐对辅助人类记忆有非常强大的作用,所以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将那些古人们文章、诗词,全部编成像圣经那种充满感染力的歌曲唱出来。 当然,中国古文、古诗词何止千万,要全部谱成曲子,那是不可能的,只能挑一些经典的出来,如李白、杜甫的诗,如柳永、苏轼的词,如欧阳修、范仲淹的文章,如“三经字”和“千字文”、“百家姓”这几篇千古流传的启蒙读物,当然,更少不了“诗经”,当时那位班长就放出豪言壮语,声称一定把“诗经”编成中国的圣经。 杨曼不会编曲,她原本负责的是在全市各大院校范围内推广唱诗班及国学,不过因为人手不够的原因,她也经常性的充当试唱的那只小白鼠,虽然偶尔也有跑调之类的笑话发生,但是她的嗓音还算清亮,弥补了这一不足。 第39章 唱多了,自然而然就全部记住了。 尽管大学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接触过这些诗词文章,但是多少还是能记得一些,尤其是“三字经”,三字一句,朗朗上口,跟那些拗口的诗词文章又分外不同,极容易记住,忘得也慢一些。至少到现在她还能记住约七成左右的内容,拿来应付吴顼这个小家伙是绰绰有余了。 文坛大盗。 斟酌了很久,杨曼还是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下了这样四个字,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足够的自责和恶心。最后她伏案整整一天,写了一篇言辞肯切的信,让吴顼带给朱老夫子,在信里,她明确表示,这“三字经”并非她所做,而是幼时从他处读来,不敢担当“才女”这一评价,还请朱老夫子为之澄清,勿使他人误信,使真正写出“三字经”的人蒙于尘埃之中。 “三字经”到底是谁写出来的,现在也没人知道了,反正她只要推脱掉,求个自己心安便可以了。 朱老夫子收到信,不但不恼,反而对杨曼更加赞赏,又冠以一个“德高于才”的美称,意思是这个女人不但贞德,而且还很有道德,不冒认他人之功,不贪恋才女之名,虽不是才女,更胜才女。这让杨曼哭笑不得,还没来得及回复,另一件让她吃惊的事又紧接着发生了。 吴宏回来了。 圣人曰 吴宏不但回来了,还住进了吴府,他没要吴坦之单独给他安排的院子,直接住进了吴宣的文启院。 这才刚走没多久,怎么又回来了,杨曼纳闷着,扒着黄历看日子,好像最近没什么节要过啊,清明刚过,端午还差了一个月呢。 杨曼猜不出吴宏突然回来的原因,事实上就连吴宏自己也没想过会这么快就回来。 吴宏回到杭州,在自己的那座小庄园里和一些朋友煮酒论诗,日子过得还算惬意,天气好的时候,还会驾一小舟,就这么在西湖上飘一天。突然间,他收到了吴克己从无锡写来的一封信,信里除了一些闲话,也略略提到了金胜和吴府的三个女人在鼋头渚发生了冲撞的事。 事实上,事情发生的时候,吴克己也在鼋头渚上,只不过当时他离得比较远,等他听说以后赶过去,金胜早已经走了,只有杨曼等人还在和里长说话,他见几个女人都没什么事情,也就没有凑过去,只是向旁边一些目睹了事情经过但还没有散去的人打探经过。 吴宏收到信以后,脸色极其难看,当下就向几个借住在庄园的朋友告辞,收拾行装回到了无锡。 回到无锡后,他并没有立刻去吴府,也没让吴克己知道,依然住在了槐树下,做了一些准备,然后去金府拜访了一次,虽然金府的人并不太欢迎他,但也没怎么给他难堪,算是在礼数范围之内招待了他半天,遗憾的是,吴宏没有见到金胜,据金府的人说,是跟几个同窗好友往苏州去了,没有十天半月不会回来。 吴宏冷着脸,在回槐树下的半路上,撞见了吴宣。 这个小子正一瘸一拐的在街上走着呢,一看见他就喜出望外,拦住他不让他走,道:“二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回来也不招呼我一声。” 吴宏皱眉道:“你拦着我做什么?还有,你的脚怎么了?” 吴宣尴尬的摸摸鼻子,脸色微微一红,然后又嘻皮笑脸道:“没事,不小心摔了一跌。对了,二哥,我正要去参加谦然兄办的诗会,地点就在前面的半月楼,你既碰上了,陪我一起去吧。” 吴宏眉头更皱得紧了,冷声斥道:“那等风月之所,办的什么诗会,不去。” “二哥……”吴宣死死拉住他的袖子不让他走,“听说柳七先生今天也会来呢,还带着他的花魁娘子顾惜儿,那可是江南第一美人呢,二哥你难道不想见上一见?” 吴宏正想推说没兴趣甩开这个缠人的弟弟,不料吴宣突然愣了一下,像是才发现似的,惊问道:“二哥,你怎么从这个方向过来,那儿可是金府的地盘啊,你就不怕金胜那混蛋找你的麻烦……哦,对了,金胜不在无锡,嘿嘿嘿,二哥你还不知道吧,上次金胜欺负嫂嫂,我差点就拿着棍子杀上他家了,哼,算他跑得快,不然我带着人天天埋伏他……” 事实上,金胜倒不是被吴宣吓跑的,而是撞船那件事,让金老太爷也挺生气的,何况还被吴坦之亲自找上了门要讨一个说法,虽然吴坦之本人的性格没有当年的吴老太爷强势,甚至连他的大儿子吴寅都不如,但吴家毕竟是江南第一望族,是无锡城实际上的龙头老大,因这件事金家确实理亏,又为了给吴家一个面子,金老太爷不但让金家的女人亲自上门送礼,还把金胜打发到苏州去了。 也算是阴差阳错,让金胜逃过两劫。一是吴宣这小子唯恐天下不乱,是真的有打算找人埋伏金胜的;二是吴宏今天上金府,也是抱着揍得金胜生活自理不能的打算的。 听吴宣提起这事,吴宏倒是心中一动,有心再多听他说几句,于是就顺水推舟,由着吴宣边嘀咕边将他拖进了前面的半月楼里。 半月楼是一间清馆,用宋时的话来说,就是这里的女主人不卖身,平日里只和一些文人雅士清谈,写写字,作作诗,弹弹琴,论论文,闲着的时候就讲讲深红浅白风月无边,高尚的时候就谈谈庙堂江湖忧国忧民。放在后世,其实也就是一间高级妓馆而已,只是人家卖的不是低级的□,而是高尚的情操和悠闲的氛围,反而有点像西方的xxx俱乐部或者xx沙龙一样的性质。 原本这间半月楼不叫半月楼,而是叫双月楼,里面住着一对双生姐妹花,姐姐叫望月,妹妹叫照月,两姐妹十五岁的时候就艳名远播,撑起了双月楼,谁知好景不长,一年半后,照月娘子得病而死,望月娘子伤心之余,呕血写了一篇悼文,文采斐然,情深意切,其中有一句“月失其半,若鱼失其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于是就将双月楼改成了半月楼,后有的人感于其姐妹情深,往来倒比以往更勤。 这几日,半月楼相比往日,更热闹几分,别无他因,正是柳永携顾惜儿来到无锡,目前暂住于半月楼内。 话说上元节前,柳永就来过一回无锡,当时是跟莫娘子在一起,后来莫娘子随梅花坊回到杭州,他也回到了苏州,直到选秀完成,无所事事之余,恰逢顾惜儿有意前往太湖一游,柳永自告奋勇,就陪着顾惜儿来了。 若说望月娘子是艳名远播,那也只限于无锡周围一带,与顾惜儿比起来,还差了一个档次,这位顾惜儿,今年才只有十八岁,可是却于去年江南群花会上一举夺魁,号称花魁娘子,柳永还专门为其写了一首词,有好色之徒自从一见顾惜儿后,就神魂颠倒,遂称为江南第一美人。 既然是美人,自然有美人的高傲。顾惜儿一到无锡,那些惯于行走在风月场中的人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先后便有无数请柬递到了半月楼里,但是被顾惜儿一一回绝。她的回绝不但没让那些人失望,反而更加想要见顾惜儿一面了。 这顾惜儿摆足了架子,也就不再拒绝,算是答应这些人见一面,但是怎么见,又有讲究了。像她这样名震江南的花魁娘子,当然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让人见了,要有个名头,而且这个名头还不能她自己出来顶,最终,她找到了一个代言人。 刘谦然,柳永上次来无锡结交的一个朋友,由他出面,在半月楼办一场诗会,顾惜儿则算做应邀出席。其实柳永和刘谦然还算不上太熟悉,但是一听是顾惜儿的意思,刘谦然二话不说就答应当这个出头鸟。 说起这位刘公子,其实在无锡也是有些地位的,无锡地界上的几个豪强世家,除了吴金二府之外,第三个就要属刘府了。刘谦然,是刘家的嫡长子,名正言顺的下一位继承人,在这些名门公子中,除了吴宣和金家的嫡长子之外,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出面。 只不过吴宣家教甚严,虽然他那个惯于走鸡斗狗玩弄烟花的堂哥吴宵对顾惜儿很是垂涎,几次怂恿吴宣出面主持这个诗会,但都被吴宣拒绝了,参加诗会是一回事,主持诗会就是另一回事了。 吴宏被吴宣死拖活拽的拉进半月楼的时候,这栋雅致的小楼外面,已经是人满为患了。 不是人人都有资格进去的,刘谦然总共只发出了十八份请柬,但是围在半月楼外至少有一二百人,里面就有吴克己在内。 显然,这位喜欢蹭逍遥的友人,同样也喜欢美人,只是他身份不够、才名不够,没有收到请柬,这才挤在人群里眼盼盼的看着有没有机会蹭进半月楼内。这时一眼看到吴宣拖着吴宏过来,吴克己马上就扑了上来,也不说说话,就冲吴宏挤眉弄眼,然后拂拂衣裳,毫不客气的跟在吴宏后面,大摇大摆往前走。 吴宣看了,哭笑不得:“你、你谁呀?” 吴克己嘴巴一撇对着吴宏道:“问他。” 吴宏冷着脸,直接吐出三个字:“不认识。” 吴克己闻言,差点脚下一滑跌倒在地上,忙道:“好你个吴宏,有了美人就不认朋友,你、你、你快从我的房子里搬出去,算我吴克己没长眼睛,交了你这么个没人性的朋友……” 虽然不知道吴宏来了无锡,但吴克己却知道,这家伙人一来,肯定就住在槐树下。 吴宣也不是没有眼色,这时也知道吴宏和吴克己肯定是认识的,一听这话,却正中下怀,笑道:“那可好,二哥正好搬到我院里去,我们兄弟多少年没在一块儿了。” 第40章 “不行,那我上哪儿蹭逍遥去。”吴克己大声反对。 说闹间,三个人已经走到半月楼的门口,吴宣出示了请柬,很顺利的进去了。后面有人看见吴克己蹭上了,也有认识他想上来攀交情的,但是吴克己知道一张请柬只能带两个人进去,慌得连忙摇手声称不认识那些人,把吴宣乐得直笑个不停。 “我还以为二哥的朋友都是正人君子,想不到也有见色忘友的。”这小子一得意就胡乱调侃起来。 吴克己本人倒是无所谓,反而颇为得意的回了一句:“圣人曰:食色性也。” 吴宏板着脸,给了他们两个恶狠狠的眼刀,连说教的力气都没有,事实上,他的心思还放在杨曼那件事上,刚才他好像听到吴宣提了一句,高氏让他过几天要陪杨曼去茶楼盘帐,也就是说金胜那件事后,吴府的女人外出,必须有男人陪同。 他动心了,不管吴克己和吴宣两个人怎么胡说八道,他的脑子里已经认真的开始考虑是不是搬回吴府去住。 流觞曲水 且不论吴宏的心思,见又有人进来,半月楼里已经有两个婢女迎了过来,将三人带入花厅内。花厅的摆饰十分清雅,两边墙壁上没有过多的装饰,只挂着几幅书画,无一不是精品,别的不说,光是其中一幅吴道子的孔子行教图,就足以让人细细品味了。 花厅里几乎已经坐满了人。 宋时已经有了坐椅,一般人也都习惯于双足垂地坐在椅子上,但是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下,像古人一样席地而坐,是一种崇尚复古的表现,也是文士风雅的一种象征。可以说,复古,不仅仅是后世人们对中国灿烂的古文化的一种追求,在宋时,也有同样的意义,只不是后世人们的复古,一般指是汉唐时的礼节、服装等,而宋时的复古,指的是周礼,也就是孔夫子一直提倡的那个周礼。 像眼下这个诗会,坐在椅子上,明显就不如像古人一样席地而坐显得风雅。所以,现在满花厅的人其实都是坐在地上的。 “原来是流觞曲水。”吴宣坐下来后一看便失笑道。 花厅的中央,人为的挖了一道回环弯曲的水渠,一共有九道弯,水渠内清泉汩汩,底部是一层光亮的鹅卵石。每道弯口两边各安一席,因而共设了十八席,每一席上,少则一人,多则三人,旁边各有一个侍女执壶而立。在水渠的顶端,单设了一席,那就是主位了,不用想也知道是刘谦然、柳永、望月娘子和顾惜儿坐的。不过现在是空的,人还没来。 “看来是我们来早了。”吴克己哈哈笑道。 这话音还没落呢,突然从左厅隔间内传出一阵飘缈的乐声,夹杂着环佩琅当的脆响,转出了二男二女。男的不提他,自然是刘谦然和柳永二人,真正吸引大家注意的还是两位女子。 走在前面的盛装女子,在场的人绝大多数都很熟悉,她就是半月楼的主人望月娘子,自十五岁成名起,已整整过去五年,望月娘子如今正值双十年华,虽已无当年的清纯,但艳光更盛。她是很会打扮的,凤目丹唇,眉不点而黛,顾盼之间,自有一股妩媚风情。 顾惜儿的打扮要简单一点,她是客人,在衣着发饰上不能压过主人去,脸上甚至没有扑粉,但是她的肌肤白嫩胜雪,五官精致如画,的的确确是天生丽质,即使不打扮,也是个无可争议的美人。不过说不打扮,也不完全正确,顾惜儿虽然没在脸上做什么打扮,但是额间却点了一朵梅型朱砂,显得明艳动人。而且她身上穿的是唐装,领口压得很低,露出一方绛色抹胸,衬着雪白的肌肤,勾得男人们的眼睛都快移不开了。 根本就不用比,望月娘子完败。 顾惜儿一双杏眼盈盈扫过水渠两侧,只见男人无不露痴迷之态,她含蓄的一笑,和望月娘子一起,对着众人盈盈一拜。 刘谦然出来说话了,清清喉咙道:“蒙各位兄台赏脸,来参加这个半月诗会,惜儿小姐初来乍到,尚不认识各位,不如大家自己介绍一下吧。” 这可是表现的机会,一干公子哥儿们、自认风流的才子们哪有不懂的,纷纷抢着起身说话,一时间花厅内竟然嘈杂得像集市。 望月娘子轻笑一声,道:“惜儿妹妹好大的魅力,别急,都别急,就按各位的座次,一个个报下去。” 很不幸,坐在最前面的,正是吴宣这一桌。本来应该吴宣先自己通名,但是吴宣想着吴宏是他哥,做弟弟的当然不能抢在哥哥前面,而吴克己是蹭进来的,虽然急得恨不能立刻站起来,给顾惜儿留下一个深刻印象,但是他总不好抢在正主儿前面。 而吴宏,不好意思,他低着头看着面前的清水环渠,心思早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于是,望月娘子的话音一落,花厅内就出现了一个诡异的场景:冷场。 好在吴克己有些急智,连忙站起来,打个哈哈,道:“我来介绍,这位是吴家六公子吴宣,这位是他的兄长吴宏,在下吴克己,亦为吴姓旁支……” 然后就是一段赞美顾惜儿的话,反正是说得天花乱坠,还很不着调的当场作了一首打油诗,惹得众人哄堂大笑,算是将这个诡异的冷场给抹过去了。 这下子,丢脸丢大发了,吴克己讪讪的坐下来,虽然有些恼恨吴宏造成的冷场,可是看这家伙魂不在身的模样,他也没什么话好说,反而暗自还有点得意:虽然不是什么好印象,但总也算得上是让惜儿小姐印象深刻了。 没错,顾惜儿确实是印象深刻,不过不是对吴克己,而是对吴宏。之前她看吴宏垂着头,还以为是这个男人腼腆,直到冷场才发现,这个男人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里,美人当前,他竟然视若无睹。 “二哥,都怪你了。” 吴宣面皮嫩,出了这样的岔子,觉得头都抬不起来了,忍不住推了吴宏一把。 吴宏这才恍然若醒的抬起头来,看了看吴宣,蓦然道:“六弟,明日我就搬去和你一起住。” “啊?” 顾惜儿这时才看清楚吴宏的模样,眼睛顿时一亮,好一个俊美的男人,她在风月之中也有两三年了,见过的风流才子不知多少,单论模样,吴宏绝对是顶尖的,只是不知才学如何。 通名之后,流觞曲水开始了,乐声轻扬中,顾惜儿亲手斟了第一杯酒,玉手托着漆制的荷叶酒盏,轻轻的放入水中。 清水缓缓流动,那荷叶酒盏也缓缓向吴宏飘去。 可惜吴宏意不在此,就在吴宣伸手捞起荷叶酒盏的时候,他说了一句:“我先回去收拾一下。” 然后站起来,向在场众人告了一声罪,就提前退场了。 顾惜儿脸色一僵,虽然又迅速恢复了微笑的表情,但是神色间已经有些勉强了。 “狂徒!”她低低的啐了一声,被旁边的柳永听见。 “惜娘莫怪,吴兄可不是狂徒,不过本性如此而已。”柳永在她耳边低声道,“我曾在杭州与他饮过几次酒,此人虽相貌堂堂,却素来不好风月,是真正的圣人门下。” 顾惜儿捂嘴一笑,道:“那岂不是和那些读书读呆了的酸夫子一样了,可惜了他一副好模样。” 她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啐了几声,只觉得天下男人没有一个不贪花的,都是假正经。 柳永大笑道:“惜娘错矣,以小生所知,吴兄非常人,所结交者,莫不是一方俊彦,人中矫龙。” “那比你如何?” 顾惜儿是苏州美人,一口吴侬软语,极是动人,这一问又分外柔了语气,只听得柳永身子都酥了半边,含糊了一下,才道:“吴兄是做千古文章的人,小生是写俗词艳曲的人,不好比,不好比啊……” 这却是柳永自卑之言,亦是他自傲之处。文人素来经史文章为正统,视写词为消遣,讲究格调,而柳永偏偏却喜欢写那些格调不高的艳词,舒风月之怀,扬浪子之志,因此在正统文人眼里,颇为不屑于他,但又不能不承认他写得好,就连当今皇帝都对他的词爱不释手,每有新词,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好,一定要先看新词。 总之,不管柳永怎么评价吴宏,吴宏都不甚在意,当时就回到槐树下,收拾收拾,第二天搬进了吴宣的文启院。 梅花篆 也正在这一天,连绵了十来天的杏花雨终于停了,天上出了大大的太阳,照得屋檐生光,嫩草生碧,树叶发翠,花儿更是红得别样可爱。 然后就是少女们春心萌动,吴宏这样一个少见的美男子搬进了文启院,造成的后果就是连经过文启院大门前的使女婢女也多了。 不过最高兴的却是吴坦之,儿子肯搬回来住,把他乐坏了,让高氏连着文启院添了两个小厮和两个使女供吴宏使唤。 吴宏也不推拒,照单全收,虽然面对吴坦之的时候仍然是阴沉着一张俊脸,但是该尽的礼数,他半点没少,先去拜望了吴老太君,又去拜见高氏,然后在西府也给各位长辈拜了一圈,和吴宵、吴宜面和心不和的叙了兄弟之情,最后才去拜会自家大嫂,也就是杨曼。 杨曼犹豫了很久,也许是今日的阳光太灿烂,晒晕了她的头,也许是春风熏得人欲醉,醉晕了她的理智,她还是放他进了院子。 没有到花厅里等候,杨曼就站在院子中央的那株海棠树下,看着吴宏一步一步走进来。 傍晚的阳光并不强烈,吴宏却好像被猛的刺了一下眼,他下意识的闭了闭眼,那一瞬间,他的心中产生了某种错觉,似乎那个站在海棠树下的女人,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很久。 第41章 似乎是一生一世那么久。 “嫂嫂。” 十步之外,似近在方寸之间,又似远在千里之遥。吴宏弯腰一揖,系发的绸带落到了他的耳边。 “叔叔。” 杨曼福身还礼,素色的裙摆往下落了少许,挡住了她微微露出一点的鞋尖。 “弟已搬回府内,日后还承嫂嫂多多照顾。” “不敢,应是妾身蒙叔叔照顾才是。” 吴宏抬起眼,看了看杨曼,然后弯起嘴角浅浅一笑,道:“若有雨前新茶,弟想向嫂嫂再求一些。” 杨曼花了花眼,忙道:“前几日茶楼刚出了一批新茶,还未及给叔叔送去,叔叔便回来了。过几日我去盘帐,一并给叔叔带回来。” “那就有劳嫂嫂。” 话,并没有说几句,吴宏就走了,只有杨曼还站在海棠树下,心怦怦的跳着,望着吴宏离去的背影,不觉痴了。 转眼离吴宏回到吴府已经过了半个月,除了那一天来拜望过杨曼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踏入文魁院半步,大概也有避嫌的意思。不过偶尔杨曼在清晨到对雨阁去看蟾蜍喷泉的时候,都会碰上他。 似乎吴宏经常会待在对雨阁里读书品茗,有时候也会练练书法,弄得对雨阁里经常弥漫着一股墨香味。 这一天杨曼在吴顼上学以后,闲着无聊又去对雨阁,当然,她不是一个人去的,而是约了王秀娘和陆氏。如果明知道吴宏经常待在那里,她还总是一个人去对雨阁,是很不合适的。 杨曼也觉得如果不去会更好,可是她忍不住。 到达对雨阁的时候,王秀娘和陆氏已经先她一步到了,没有看到吴宏,不知道是先行避开了,还是今天正好没有来。 清晨的阳光极是清冽,尤其是蟾蜍喷水的时候,粗粗的水柱喷射到半空,分化成无数细小的水珠洋洋洒洒的坠落,阳光下折射着异样的光彩,很美。池塘周围的草地上,被打得一片湿,草叶看上去更绿了。水里的游鱼像是被惊动了,在水下欢快的游来游去。 “这时候不弹上一曲,我的心都痒了。”王秀娘轻轻的笑着。 便有品香端了清水来,让她净手焚香,可儿随便将抱在怀里的一架古琴放在了琴台上。 杨曼没看到吴宏,失望之余,也收了心思,端着茶盏笑道:“那我可得一饱耳福了。” 陆氏也不说话,只是微笑着将目光在两人的身上转来转去,显见心情是极好的。 王秀娘坐定,伸手挑了一根琴弦,发出一声低低的清鸣。 “好琴。”陆氏突然惊叹一声,然后不好意思的笑笑,“对不起,我不该出声。” 是的,弹琴的人要净手焚香,听琴的人也要凝神静坐,古时,弹琴是一件很庄重的事情,听琴更是一种仪式,不但不应出声,连偷听都是不被允许的。所以才有人说,弹琴的时候如果有人偷听,琴弦就会断掉。 王秀娘冲她一笑,闭着眼睛静坐了一会儿,然后才开始慢慢弹奏起来。 杨曼不懂琴的好坏,更不知道她弹的是什么曲子,但是她懂得欣赏美,无论是那如流水般潺潺的曲声,还是那纤纤十指在漆黑色的琴身上移动时那充满跳跃感的动作,配上王秀娘秀美无双的容貌和端庄雍容的气质,都带给人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古琴的音量其实很低,要靠近了才听得清楚,但是那种积累了千年文明才能产生的浸透感,却让琴音显得特别空灵遥远,仿佛它的声音并不是从那七根细细的琴弦上产生的,而是从遥远的时间、空间里隐约传来。 这正是自己永远也比不上王秀娘的地方,不止王秀娘,包括陆氏,还有她的那些小姑子们,她的婆婆、婶娘们…… 是的,在杨曼的心里,她始终不能忘记这一点,无论她和这里的生活融合得有多么完美,但是始终存着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那就是归属感。 不,准确的说,杨曼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对这个家族有了一丝归属感,但是王秀娘的琴声却让她突然明白,那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美丽误会。 “曼娘……曼娘……” 几声呼唤让杨曼从迷茫中回神,有些反应不过,愣愣的看着王秀娘。 王秀娘噗哧一声笑了,道:“难道见着曼娘这模样,莫不是我的琴弹得太好,让你入迷了?” 原来,王秀娘的曲子已经弹完了,便和陆氏解释说她这琴是出自唐代制琴名家雷文之手,说了半天,见杨曼没反应,这才发现她竟然走神了。 杨曼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脸上一红,顺水推舟道:“是啊,秀娘你的琴艺真是太美妙了,听得我都入了神。” 陆氏在一边捂嘴轻笑起来,笑到一半,突然道:“咦?那是什么?” 原来,她不经意间看到身边的茶几下,竟然有一个纸团。 杨曼正觉得尴尬,马上借坡下驴,捡起那个纸团,一边打来一边转移话题道:“让我看看这是什么?婢女们真是会偷懒了,打扫屋子都不干净。” 纸团一打开,她傻眼了。看不懂,字体很漂亮,写得像画了朵花儿似的。 陆氏探过头一看,又是一声惊叹,比刚刚听到琴音时的惊叹还大声。 “是梅花篆,竟然还有别人会写梅花篆?” “梅花篆?”杨曼有些好奇,听上去也是一种篆体字,用梅花来形容还挺合适,那字就跟朵花儿似的。 陆氏从杨曼手里接过去,仔细欣赏起来。一边欣赏还一边解释:“这是一种古篆,汉时被奉为收藏佳品,可是唐时因有个会写梅花篆的人得罪皇帝,皇帝大怒之下,下令抓捕所有会写梅花篆的,因而自唐以后,会写梅花篆的人便不多了。这字也不知是谁写的,颇有些功底,怕是下过七八年苦功的。” 这时王秀娘示意可儿收好琴,听陆氏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趣,凑过来看了看,便道:“这字我幼时在家也看到过,只是不认得,原来还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哎,上面写的是什么?” 越人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落款是开笼人。” 陆氏轻声念了一遍,脸色微微一红,好一会儿才道,“这两句是出自《说苑》的越人歌,也不知是哪个无赖子写的,竟丢在这里,叫我们给看见了,真是羞人。” 说着,她很不好意思的将那纸一团,扔出了窗外。 杨曼虽不认得那些字,但是她看得出墨迹却是新的,联想到这几日吴宏总是到对雨阁来,不禁面上也是一红,啐了一声,故意道:“不用想了,定是六弟,也只他这跳脱的性子,才用这么奇奇怪怪没个正经的落款,大概是我们的六弟看上哪家姑娘了,躲在这里发春思了,谁料得没收拾干净,竟让我们给撞破了。” 她往吴宣身上栽赃,倒也脸不红气不喘,反正吴宣又还没定亲,平日里也是才子佳人的对诗对画,哪天真的看中哪家姑娘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只是那个“开笼人”的落款却煞是奇怪,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王秀娘不知其中究竟,见杨曼这么说,竟是信了,笑道:“这倒可好,不知哪家姑娘这么幸运,让六弟看中了,以后我们又要多一位妯娌,却不知能不能合得来。” 不过陆氏嫁入吴府也有五、六年了,哪里不知道吴宣是不会写梅花篆的,见杨曼胡扯,她也不揭破,只是轻笑道:“我父亲当年也曾教过我写梅花篆,只可惜未能全部学会,哪日大嫂子帮我向六弟求几幅字,好做字贴供我临摹?” 杨曼顿时语塞,只道:“你自己去求便是,为何要我去,若是六弟问起来,我只说是你二嫂子要的,那他又问为何二嫂子不自己来求,我便说你二嫂子胆子小,怕见外人,那时六弟定要生气的说我又不是外人,然后他一生气便不给你写了,怎么办?” 陆氏好气又好笑,道:“如何你便要这样说,罢了罢了,算我没求你什么。秀娘,你可瞧见了,大嫂子这张嘴厉害的时候,怕是你也说不过她呢。” 王秀娘听她们两个你一句我一句,早已经笑弯了腰。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她们这里才说着吴宣发春思,那边的文启院里,吴宣还真就说着这事呢。 “二哥,你说我是不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吴宣双手负在背后,迈着大步,围着坐在廊下看书的吴宏转了两圈,很有些自我感觉良好的模样。 吴宏的目光从书上移到吴宣的身上,瞅了两眼,慢吞吞道:“面带春光,眼含桃花,宣弟,你思春了?” “思什么春呀。”吴宣笑嘻嘻的从吴宏手里抢过书卷,“我说二哥,你天天待在院子里,不是看书就是写字,要不然就一个人摆弄棋枰,闷不闷呀,不如跟我出去玩儿吧。” 吴宏瞪了他一眼,伸出手来。吴宣马上点头哈腰的把书卷送回他手上。 “二哥,真的不是我说你,你都二十六了,还不娶亲,可把咱爹的头发都愁白了一半。你没瞧见,前些日子我去爹的书房,看他挂了一屋子的女子画像,全是他给你挑的,一个个都是绝色,要不是爹指明是给你选的,我还以为爹是想纳小了呢。” 吴宏冷冷的哼了一声,翻过一页书,漫不经心道:“是爹让你来做说客的,免了,我想娶的女子,自己心中有数,他挑的……让他自己留着吧,只要过得了大娘那一关,我就没意见。” 吴宣噎了一下,干笑道:“二哥,可不是爹让我来说的。你不知道,昨天我上街去,路上看到一个女子被人调戏,我上前帮她一把,你没瞧见,那姑娘看我的眼神简直就柔得快化成水了。” 第42章 “然后你就春心动了?”吴宏瞥了他一眼。 “嘿嘿……” “你想娶她,不敢跟爹说,拿我当幌子了吧。”吴宏联想到吴宣刚才的话,顿时一阵没好气,脸色又沉了下去。 吴宣继续干笑道:“二哥英明。我也不是想娶她,就是想烦二哥帮我打听打听,她是哪家的姑娘,今年多大了,许过人家没有,要是家世合适的话……”他冲吴宏一阵谄笑,“那个娶回来也不错的哈,不过爹那里,二哥给说说,爹最听你的话了。” 吴宏又瞪了他一眼,却也没有一口拒绝,只是淡淡问道:“那姑娘姓什么,你在哪里遇上她的?” 吴宣大喜,忙道:“姓水,叫水柔,我是去刘府的半路上碰上的,长得很漂亮的,只是当时我看她很害怕的模样,没敢多问,就放她走了。” “看你这点出息……”吴宏放下书卷,拂了拂衣摆,“等着,我去给你打听。” “多谢二哥……哈哈……多谢二哥……”吴宣喜得都快蹦起来了,语无伦次的送吴宏出了文启院。 对吴宏来说,打听一个人,花不了多少工夫,去找甘大就行了,无锡城内,想问什么人,查什么事情,没有甘大搞不定的,很难想像,一个运河边上的游侠儿会有这么大的能力,对于能做到这一点的甘大,吴宏心里还是很佩服的。 不过半天工夫,甘大就有消息传回来。 那姑娘不姓水,姓周,闺名叫做水柔,是无锡城周家庄的一位员外的女儿,今年十七岁,是远近闻名的一朵花。甘大还特别强调了一点,这位周姑娘,是六房那位失宠的暮蔼夫人的表姨侄女。 吴宏挑了挑眉,没说什么,回到文启院,拿了《史记》全卷,对吴宣道:“日落之前抄完它,你就可以娶那位姑娘了。” 吴宣的笑容僵在脸上,愣了半天才道:“二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吴宏沉着脸,指指《史记》全卷,道:“你能在日落前抄完它吗?” “不可能,神仙来了也不可能。”吴宣跳脚道。 吴宏点了点头,拍拍他的肩膀,道:“所以你想娶那位姑娘也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吴宣脸色变了,“她家世不好?还是已经定了亲?” 吴宏看着他,叹了一口气,道:“她家世虽比不上我们吴家,但勉强也能高攀得上你当个侧室,也没有定亲,但是……” “但是什么?” “她是六房暮蔼娘子的表姨侄女……”吴宏一口道出真相,“宣弟,从辈份上来说,她比你长了一辈,就算是我去说,爹也不会答应的。你要知道,爹一向讲究长幼有序,这辈份是万万乱不得的。” 越是大的宗族,就越是讲究辈份,一点也乱不得,只有那些不开化的胡蛮才会不讲伦理辈份相互通姻,在吴家,这是雷池,没有人可以触犯,就算是吴坦之自己,也不敢犯了宗法伦理。 吴宣面如死灰。 辈份,还有伦常,想到这个,吴宏的脸色其实没比吴宣好看多少,看到吴宣沮丧的模样,他也只是拍拍吴宣,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终有一日……终有……一日…… 吴宏垂下肩膀,宽大的衣袖挡住了那紧紧捏成拳的双手,手指上青筋暴露,几乎就要迸裂肌肤一样。良久,他才渐渐放开双手。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他能怎么办? “宣弟,去拿酒来,今日,我陪你醉一场。” 焉知鱼乐 喝醉酒的下场是凄惨的,比酒量,吴宣连吴克己都不如,第二日躺在床上,像死猪一样呼呼大睡,小雁和阿贵过来,叫了很久他才迷迷糊糊的睁眼。 “别吵,头好疼,让我再睡一会儿。”吴宣的眼睛只争开了一会儿,就又睡死过去。 “怎么办,这可怎么办才好?”小雁又推了吴宣几下,见他还是不醒,急得团团转,埋怨阿贵道,“昨日六公子喝酒,你怎么不劝着点儿,这下怎么办?夫人的马车都准备好了,就等六公子过去,他不过去,夫人可就走不了了,这不耽误事儿吗?” 阿贵挠着头委屈道:“昨日六公子心情不好,拉着宏公子拼酒,我一个小厮,怎么劝得住。” 原来,今日是杨曼去茶楼盘帐的日子,原本应该吴宣陪着去,这是高氏亲定的规矩,谁敢不照着去做,就是杨曼也只能无奈接受。 “你们两个,吵什么?”这时吴宏从屋里出来,看到他们两个,就顺口问了一句。 “宏公子!”小雁眼前一亮,连忙上前把事情说了一遍,才道,“六公子沉睡不醒,不知能否请宏公子陪同我家夫人走一趟。” 小雁这么请求的时候,心里还有些忐忑不安,她知道吴宏一向不怎么爱搭理人,不过他对大少夫人的敬重,还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她这才大着胆子冒昧的请求。 吴宏沉下脸,似乎有些不太高兴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才道:“这本是宣弟的事情,我不好代劳,再者,这是大娘定的规矩,你自去问她吧。” 小雁没有办法,只好去回杨曼。 杨曼听了她转述吴宏的答复,心里头就是一跳,跳呀跳呀就停不下来了。她知道,吴宏这么说,其实就是已经答应下来,只是为了避嫌,才提示小雁去请向高氏请示。 “小雁……”杨曼不着痕迹的在自己的心口上按了按,然后像没事人一样的微笑,“你陪我去婆婆请示一番吧。” “是,夫人。” 高氏并不难说话,听后只是眉头一皱,道:“宣儿这孩子,只顾喝酒,连正事都不顾了,我去去看看他,曼娘你先回去候着,一会儿我让宏儿过来。” 杨曼端端正正的回道:“婆婆不必苛责六弟,他年纪还轻,偶尔放纵一回也是正常。媳妇这就先告退了。”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当吴宏骑着一匹白马,不紧不慢的跟在她的马车旁边的时候,杨曼却用双手紧紧按着自己跳动有力的心口。 她想起后世网络上曾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 吴宏骑着白马,他不是唐僧,却也不是她的王子。 那一瞬间,她想哭。 抵达茶楼的时候,杨曼已经努力恢复了平静,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不困难,从她十年前从杨小曼的身体里醒来的那一刻,她就在学习控制自己。 “嫂嫂,请下车。”吴宏的声音在车窗边轻轻的响起。 杨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在小雁的搀扶下下车。这里是茶楼的后门,马车直接驶进了后院中,没有别人,只有茶楼掌柜方伯捧着几册帐本,立在门口迎接她。 “有劳叔叔一路相护。”杨曼微微一颔首,示意小雁从方伯手里接过帐册,才又继续道,“方伯,为叔叔安排雅间歇息。” “是,大少夫人。”方伯弯了弯腰,“宏公子,这边请。” 吴宏向杨曼点了点头,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跟在方伯后面进去了。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吴宏歇息的雅间,和杨曼平日里盘帐的雅间刚好相邻,进了门,小雁去推开窗户透风的时候,一眼看见吴宏正好也在推窗户。 “宏公子,嘻嘻……”小雁一下子笑了出来,才笑了两声,忽然记住这位公子爷素来不好相与,连忙捂住嘴巴,把脑袋从窗外缩了回去。 杨曼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道:“你去厨下弄点吃的,别忘了给隔壁也送一份。” 小雁吐着舌头,道:“我可不敢去,每次看到宏公子,心里都怕怕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宏公子长得又不像妖魔鬼怪。” “那你让方伯送过去就是。去吧,别在这里吵我,帐要是算错了,我扣你的月银。”杨曼忍住了笑意,气场这种东西没办法解释,吴宏长得不可怕,恰恰相反,他称得上是个罕见的美男子。 小雁嘀嘀咕咕的去了。 杨曼对着墙壁发了一会儿呆,才收敛了心思,翻开帐页。 认真做事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差不多算完的时候,小雁喜滋滋的从门外进来,手里提着一只鸟笼,笑道:“夫人,你看这两只画眉鸟,漂亮吗?” 杨曼放下毛笔,看了一眼问道:“哪里来的画眉?” “刚才有个卖鸟的在楼下歇脚喝茶,宏公子看见了,买了一对,让我给夫人送来。夫人,你刚才可没听见,这两只画眉鸟叫得可好听了。来,乖鸟儿,再叫几声给夫人听听。” 小雁话没说全,其实是她看见这一对鸟儿,喜欢得不行,嘀咕着要买给杨曼解闷,可是身上又没带钱,正琢磨着是不是找方伯要的时候,恰好吴宏出来要茶听见了她的嘀咕,二话不说就将这对画眉鸟买下了。 笼中的画眉鸟被小雁一逗,果然叫了几声,婉转清啼,极是悦耳。 “听,叫了叫了,夫人,它们叫得好开心啊。”小雁高兴的道。 杨曼笑了笑,却没有说话。 这时门口却传来吴宏的声音,音量不高,但却能让屋中的人听得清清楚楚。 “不懂事,鸟在笼中,如何能开心?” 小雁脸色一垮,想反驳,却又不敢顶撞吴宏,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杨曼。 杨曼眼神亮了亮,走到门边,轻声道:“君非笼中鸟,焉知鸟之悦。”这却是她仿照庄子的经典对话“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来反问吴宏。 隔着一扇门板,吴宏那边沉默了许久,直到杨曼几乎以为他走了的时候,门板后面才传来吴宏近乎叹息的声音:“嫂嫂且看窗外。” 第43章 杨曼下意识的回过头去,窗外,正有一群麻雀叽喳着掠过,追逐中,鸣声清越,隐现热闹欢快。再看小雁手中的鸟笼,两只画眉鸟虽然相依相偎在一起,只是缩头敛翅,少了欢跃,多了畏缩。 “叔叔,笼中虽小,却无饥寒之忧,天地虽大,却有扑捕之祸。”杨曼说着,却是自己也觉心虚。 隐约中,吴宏似乎嗤笑了一声,杨曼听得不太清楚,耳边却又传来吴宏略带嘲讽的声音:“嫂嫂可试一试拉开笼门。” 杨曼怔了怔,那边小雁已经好奇的拉开了笼门,眼巴巴的等着吴宏的后话。可是吴宏并没有再说什么,门板之后,只传来他离去的脚步声。 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正在杨曼和小雁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的时候,那两只偎在一起的画眉鸟,却在笼门口探头探脑,发现没有了往日的束缚之后,一下子张开双翅,从笼子里飞了出来,在屋内绕了几圈,就找到了窗户大开之处,毫不停留的飞了出去。 “啊,夫人……夫人,这可怎么是好,它们会被猫儿叼了去,鹰儿扑了去。”小雁急得大叫。 杨曼呆呆的看着窗外,两只画眉鸟振翅高飞,穿柳清啼,果然是好不欢乐。 “夫人……” “罢了,小雁,这是它们自己的选择。”杨曼在小雁的背上拍了后,算是安抚。 飞翔,是鸟类的本能,也是天性,哪怕只能在蓝天下飞一日,一个时辰。自己,就像这两只笼中的画眉,被关在了不能展翅的笼子里,想飞,却不能飞,谁能成为她的开笼人? 开笼人! 想到这里,杨曼悚然一惊,这不正是昨日所见的那幅梅花篆的落款吗? 吴宏……吴宏……她突然紧紧的按着自己的胸口,似乎再也没有力气站住脚,背靠在门板上,慢慢的滑了下去。 “夫人,你怎么了?夫人……夫人……你哪里不舒服?”小雁惊恐的扑了过来。 杨曼微微着喘息着,这一刻,她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心里像雷鼓一样,震荡着,轰鸣着,像夏日午后的雷声,夹杂着无数的闪电,雷霆万均的向她冲来,硕大的雨点刷洗着她的灵魂中的懦弱与不安,耳朵里来来回回只有两个字:吴宏。 他知道……他竟然知道…… 在自己也没有看清自己的内心的时候,吴宏就已经把她看得一清二楚。他哪里来的这样大的本事,他如何能看透自己的内心? 这一刻,杨曼觉得吴宏就是大话西游中紫霞仙子口中的英雄。 他不是唐僧,也不是骑着白马的王子。 他是踩着七色云彩来为她拉开笼门的盖世英雄。 她终于猜到了开头,可是,会不会像紫霞仙子一样,她也猜不着那结局。 自那日之后,杨曼便有了心事,无人可诉,只能诉诸于日记本,用除了自己之外谁也看不懂的简体字写下了李清照的一首词: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漂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才下眉头,又上心头,望着窗外暖暖的春光,杨曼却只能长长的叹息一声。她知道吴宏这几日都去了对雨阁,一直到日落黄昏才离开,像是在等候什么。 但是杨曼却不敢前去。 去了,她也不知道能对吴宏说什么,这本身就是一种无法回应的感情。 偷情? 除非她不要命了,风险奇高,而且没有任何保障,贪一时欢娱,毁掉的却是一生。 私奔? 那也得吴宏肯舍下吴家,而且……就算自己能舍得了吴家给予的荣华富贵,可是她能舍得了吴顼吗?虽然吴顼不是她生下的,但是十年抚养,岂能没有感情。她若随吴宏一走,丢脸的是整个吴家,而最终承受后果的,却是吴顼。 吴宏可以自命为开笼人,但是杨曼不知道他要怎么样为自己打开笼子,谁知道会不会在她刚走出笼子的时候,暗地里会不会有人早已经盯紧了她。 暗箭永远都比明枪更难防备和躲避。只是现在这样活着,她已经小心翼翼了,不敢行差踏错半步。 心里乱了,难免会从神情中流露出一二。 就在杨曼整日愁眉的时候,高氏派人来请她过去,喝了一会儿茶,又聊了几句家常,然后高氏才看似不经意的问了一句:“听说,你这几日总是叹气,可是有什么为难的事?” 杨曼一惊,差点失手打翻了面前的茶盏。 “婆婆,何出此言?” 听说,听谁说的?杨曼不用想,也知道,除了春桃再无别人。她本以为自己掩饰得已经很好了,却仍让人看出端倪,亏得那日不是春桃跟着去茶楼,否则……杨曼努力维持脸上的微笑,但藏在衣袖下的指尖,却颤个不停。 高氏看了看她,过了一会儿才道:“无事便好,若有什么事情,说出来自有我为你做主。” 杨曼低下头,想了一下才道:“婆婆厚爱于我,顼儿孝敬我,使女仆妇们也敬重我,日常用度,皆无缺少,我能有什么事情要让婆婆做主,不过是顼儿这几日不用心上学,被夫子打了一回手心,跑回来向我哭诉,我心里疼他,因而叹了几回气罢了。” 吴顼被打手心这事是有的,只是杨曼这几天只顾想自己的心事,倒也没怎么劝慰这个小家伙,惹得小家伙也闷闷不乐的,这时拿出来当借口,却是正好。 高氏听了,不禁一笑,似是信了,道:“小孩子总是贪玩的,想当年寅儿、宣儿与他一般大的时候,隔个三五日的,也要被打手心的,你心里疼他,我是明白的,当年我与你也是一般心情,只是这面上可不能露了,否则小家伙们撒娇卖乖,你若护了他们,却对他们的学业不好了,须知道夫子打他手心,自是有道理的,他吃了亏,才懂得改过。” “是,曼娘谨遵婆婆教诲。” “好了,看今日天气正好,你随我去园子里走走,老闷在屋里也不好,会闷出病来的。” 高氏起身,杨曼连忙过去扶她,高氏满意的笑笑,婆媳俩便往后花园方向去了,身后还跟了两个婢妾和七八个使女仆妇,一行人看上去竟有些浩浩荡荡的。 刚出院门,却见陈氏和苏氏正好过来。 “哟,你们婆媳俩这是要去哪儿呀?”苏氏一见她们便笑问起来。 高氏向陈氏见了礼,杨曼又过来分别向陈氏和苏氏见礼。 礼毕,高氏才道:“我瞧今儿天气不错,正准备去后花园走走,你们这是准备上哪儿呢?” 苏氏笑道:“婆婆拉我去陪老太君说话呢,顺便也看看五丫头去,我想着就两个人没意思,想来拉上你一起去。” 高氏却是个听话听音的,一听就明白了,大概是她要跟老太君谈吴珍容的事情,怕不好开口,这才来拉上自己,人多点也好说话嘛。 因此便笑道:“我原也想去看望老太君,只怕是扰了老人家的清静,既然你们去了,那我自是一定要去的。” 这是卖人情的事,自然不能落了去,因而高氏也积极得很。 这情形下没有杨曼说话的份儿,高氏说要去,她也只能跟着去。到了吴老太君那里,老人家看她不顺眼,打发她去陪吴珍容说话,离开前,杨曼隐约听到苏氏提起给吴珍容订亲的事情,似乎是准备将吴珍容接回西府去了。 区区何足论 到了吴珍容暂住的厢房里,杨曼吓了一跳,只见屋里烟雾缭绕,木鱼声响,哪里像一个姑娘家的闺房,根本就是一个佛堂。 吴珍容穿了一身青衣布裙,头发也没怎么打理,只用一根木簪挽着,坐在蒲团上,闭着双目,一边敲着木鱼,一边诵着经,声音极低,不论杨曼怎么用心去听,也听不出她诵的是什么经。 杨曼轻轻叹了一口气,也没有去扰她诵经,只在一旁坐下。 她进来这些时候,没有一个使女仆妇进来招呼,可见吴珍容在寿松院里的日子,并不容易过,大抵是吴老太君有意要敲打她。杨曼摸了摸茶几上的水壶,冷的,连热水都没人泡。布衣冷食,真是可怜了这一位娇嫩嫩的姑娘了。 窗边的案上,摆着笔墨纸砚,让这佛堂一般的闺房,多了几分书卷气。杨曼走过去,轻轻抚了案面几下,环顾四周,突然间心有所感,自己研了墨,拿出一张花笺,写下了四句话: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是金刚经里的四句偈语,前世她曾把金刚经放在包里当做走夜路的护身符,只求心安,却哪里能明白经文的内容,想不到现在却有所感悟。 放下笔,又见案上摆着几本书,最上头一本,叫做《宣室志》,是唐人所写,杨曼顺手拿来,就坐在案边慢慢打发时间。 差不多过了半个时辰,吴珍容才诵完经,睁开眼睛看到杨曼,淡淡一笑,道:“大嫂子,你来了。”语气平和,神态安详,竟有了几分世外之气。 杨曼看着,却觉得陌生了,那个前不久还激动的质问她的清丽少女,似乎已经消失了。 “五妹妹,近来可好?”想了许久,杨曼却只问了这么一句,似乎她和吴珍容之间,又回到了以前,相对而顾,却无话可说。 “还好。这几日随老太君念经拜佛,无事时又看了几本闲书,偶尔也想起大嫂子当日劝问我的话,略有所得,便觉着心也静了,气也平了,回想当初行径,倒是让大家看笑话了,实在惭愧。” 第44章 吴珍容淡淡道。 说着,忽见案上杨曼写的字,她拿起来细细一读,却又笑道:“还是大嫂子看得透彻,前日我看这《宣室志》中,写道:生当封侯,死当庙祀,区区何足论也。便觉得大是有道理。情为何物,男人眼中,区区不足论,我又何必为之或生或死。大嫂子,你说是也不是?” 她这最后一问,似乎有些深意,但杨曼只是看着她,竟未曾注意到。 久久无语。 她若是看得透,又何必躲着吴宏呢。原以为在吴珍容这里,或能得到一些共同的想法,却哪里料到,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人心竟变化如斯。 坐了一会儿,杨曼意兴阑珊,告辞离去。 回到文魁院中,恰逢吴顼放学回来,她心念一动,让吴顼去吴宣的书房看看有没有《宣室志》,借了回来,大略一翻,翻出了那句“生当封侯,死当庙祀,区区何足论也”的出处,仔细一看,却原来竟是出自梁山伯之口。 梁祝化蝶,这个后世无人不知的凄美爱情故事,在此时的故事里,还只是一个男人的艳遇美事,当梁山伯与祝英台有情人不能成眷属时,梁山伯何曾为情而吐血,为情而身死,为情而化蝶,这些不过都是后人的美化。在心爱的女人另嫁他人的时候,他不过是略带遗憾的说了一句“生当封侯,死当庙祀,区区何足论也”。 一个男人的成功,在于活着的时候能够封侯,死了以后能够享受庙祀,爱情算什么,根本就放不到台面上来,更不值得歌诵。 是的,这就是这个时代,所有人共通的想法。 杨曼合上书,她久久的沉默了。 吴宏,他能打破传统,为她而变成一个情种吗?他是那个略带遗憾的说着“生当封侯,死当庙祀,区区何足论也”的梁山伯,还是后世那个被美化了的、为情而化蝶的梁山伯? 杨曼不知道,正在她为吴宏而情上心头愁上眉头的时候,吴宏却收到了一封夹带着一枝杏花的信。 那是一张暗香盈盈的薛涛笺,上面用清秀的蝇头小楷写着:流觞曲水后,辗转为君泣,半月长相望,一笺寄幽思。 落款是单字一个:惜。 顾惜儿? 吴宣凑过脑袋来,看了几眼后,对着吴宏挤眉弄眼道:“二哥,桃花运来了。” 吴宏瞪了他一眼,拿着这张薛涛笺把玩了一会儿,随手扔在书房里,不再搭理。 不料这日吴顼来还那本《宣室志》,吴宣让他自己送进书房里去,吴顼这小家伙闻到了薛涛笺上的香气,好奇的拿起来闻了闻,又看见上面写了字,有些认得,有些不认得,就拿着跑去找杨曼。 “娘,娘,这个字怎么念?” 小孩子指着“觞”字,很有些好学的样子。 杨曼接过薛涛笺,一眼扫过,脸色就有些变了。 “顼儿,你从哪里拿来的?” “在六叔的书房里拿的,娘,你还没告诉那个字怎么念呢。”吴顼没注意到自家娘亲的脸色不对,还在跳呀跳的,试图把薛涛笺抢回来。 吴宣? 杨曼缓了一口气,然后脸色微微发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第一个念头想到的竟然是吴宏,难道刚刚那一阵不舒服,竟然就是传说中的……吃醋? 平了平气息,杨曼拉着吴顼到海棠树下的石桌边坐下,道:“这个念shang,流觞曲水,这是一项很风雅的活动,晋时风气最盛,那时候有个字写得非常好的人,就在参加这个活动的时候,写了一篇极有意思的文章,叫做兰亭序……” 杨曼才解释到这里,吴顼就拍着手道:“我知道了,六叔提过,那个人叫王羲之是不是,兰亭序是给以前的皇帝陪葬的,六叔说,过些日子,他要教我学写王羲之的字呢。” “你呀,横平竖直还没有写好呢,就想学人家书圣的字,差得远呢。”杨曼伸手在吴顼的额头上一点,不禁为孩子的天真烂漫而笑倒。 笑了一阵,再细看那些字的意思,杨曼却又有些不安,能写出这般清秀小楷的女子,又该是何等的人物,吴宣虽然身份显赫,长得又唇红齿白,极讨女孩子的喜欢,但是在风月之上,却还有所欠缺,毕竟年纪不够,历练不够。 而薛涛笺上,幽思深重,虽寥寥数语,却隐约可见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依门相望、梦中相思的身姿,这等的风情,这等的深情,这等的手段,又岂是吴宣一个毛头小子应付得来的。若真是吴宣的,岂有将这笺细心收好,贴身相藏的道理,怎会随意放置,被吴顼这样一个小孩子说拿走便拿走了的。 越想,杨曼就越是忐忑,抿着唇想了一会儿,计上心来,突然正容道:“顼儿,这字你已是认得了,现在随娘去寻你六叔,你要向你六叔道歉。” “啊?”吴顼瞪圆了眼睛,张口结舌的看着自家娘亲,“为、为什么要向六叔道歉?” 杨曼扬了扬那张薛涛笺,表情严肃道:“这是你六叔的物品,顼儿,不问而取,谓之为何?” “呃……” 小孩子懵了,不问而取,谓之为……贼。可是,他不是贼呀,六叔屋里东西,他从来都是随便拿来用的,也没见娘不高兴过呀。 再怎么机灵,显然,吴顼也不可能理解自家娘亲的心思,眼见娘亲的脸色越来越严厉,他只能缩了缩脑袋,认了。 怯情 吴宏出门访友去了,不在文启院内。 吴宣倒还在,乍见杨曼带着吴顼过来,差点没跳起来,笑嘻嘻的道:“稀客,稀客呀,嫂嫂今儿怎么想起到小弟这里来了?” 一边说,一边招呼阿贵上茶。 “顼儿,过来,向你六叔道歉。” 吴顼耷拉着脑袋,怏怏的走上前,低声道:“六叔,对不起,我不该乱拿你的东西。” “什么东西?”吴宣一脸莫名其妙,他少什么东西了? “顼儿,你出去玩吧,以后不能再乱拿你六叔的东西了,知道吗?” 吴顼如逢大赦,连忙答应一声,飞也似的溜出门去。 然后杨曼板着脸,将那薛涛笺往他面前一放,故意装作生气道:“六弟,你的东西,应仔细收好了,看看上面写的什么,也是能让顼儿看的。” 吴宣一看,哈哈大笑道:“我当是什么,让嫂嫂这么生气,原来是这个……唔,这上面写的……还真不合适顼儿看到,再过个五、六年,等顼儿长大了,便自有多情女子写一笺与他,哈哈哈……” 他越说越乐,笑得越发大声,却见杨曼脸色越来越差,连忙收敛了,又道:“嫂嫂,你可错怪弟了,这笺可不是我的,弟哪有这等艳福,若有,哪还不贴身藏着,当宝贝一样收着。都是二哥,自己瞧不上人家顾惜儿,对那么一个绝代美人儿不屑一顾,如今还把人家的相思笺随便乱扔,哎,若教坏了顼儿,那都是二哥的错。” 杨曼心里一咯登,竟然真的是吴宏的,她的脸色顿时又差了几分。也是,吴宏这样的人品,这样的才貌,若无女子爱慕,才是奇事一桩。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杨曼再也无心坐下去,勉强打起精神应付了吴宣几句,就带着吴顼回文魁院去了。 这一日夜里,她怎么也睡不着。 顾惜儿,顾惜儿,她在茶楼听人提起过,江南第一美人,新一任的花魁娘子,即便是没见过真人,也能想像得出这个女子的绝世风姿。 别的不提,至少人家花魁娘子那一手蝇头小楷,写得就比她好看得多。杨曼咬着被角,唉声叹气,不能比,不能比,人比人,是会气死人的。 不过……吴宣怎么说来着。 不屑一顾? 随便乱扔? 杨曼又开始咬被角,连这样的绝色女子都看不上眼,吴宏的眼界得有多高?说什么开笼人,这个男人不会是在拿她开涮吧? 还是从头到尾都是自己会错了意?吴宏其实对她并没有那个意思。 都说爱情会让女人盲目,也会让女人自卑,连张爱玲这样的才女,在遇见那个命中注定的男人的时候,都会不无无奈的写出“低到尘埃里去了”这样的话来,何况是向来自认无才无貌只有一双会打扮的巧手的杨曼。 吴宏是那么出众,而自己……唉…… 杨曼显然就陷入了这样的怪圈中。如果不是这样做太过白痴的话,她真想到屋外摘朵盛开的花儿,对着烛光一片一片的数。 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 失眠的结果,就是隔天早上起来,她又向国宝迈近了一步,两个黑眼圈浓得连涂三层脂粉都盖不住,害得杨曼不得不做出今天不见人的决定。 却不知道,这一夜吴宏也未曾好睡。当出外访友回来,听吴宣提起杨曼来归还张那薛涛笺的时候,吴宏的整个人脸色都变了,直把吴宣吓了一大跳。 “二哥,你病了吗?” 吴宏却厉声道:“顼儿年纪小不懂事,你也不懂么,书房重地,怎么可以让他随意进去,这是什么东西,也是能让顼儿拿去的吗?” 说着,他似气极,竟把这张薛涛笺撕得粉碎,扔在地上,又踩了几脚。 吴宣从不曾见过他这般生气过,吓得一时噤声,竟然半句调侃的话也不敢说了。只是一脑门子疑惑,自家的书房,从来都是随意进出,啥时候成了重地了? 吴宏心中郁闷,回房之后,竟一直不曾开门,连晚饭都懒得吃了。一夜望着窗外明月兴叹,心中却是犹疑不定,不知应否去向杨曼解释一二。 不去,心中不安,便如做了错事,忐忑之中,真如一根针刺入了喉咙里,吐之不出,咽之不下,难受之极。 第45章 若去,却更是怯步。茶楼之中,他按耐不住,借那笼中之鸟隐约透露出几分心情,却不知杨曼究竟领会出其中真意于否。若有,为何不见回应?若无……那便是襄王有心,神女无意,再去解释,反露行迹,凭添困扰,若引得杨曼不喜,更有违他的初衷。 原本以为终其一生,便是这样了,叔嫂有别,不失其礼,却不料金胜一事,令他心生怒意。一时意气,竟搬回了吴府;一时情动,竟忍不住吐露心事;一时大意,竟落下一纸相思笺。 错了吗? 真的错了吗? 犹记当年,长兄初逝,阖府尽哀,他也曾伤心一时,却不愿在人前表露,总在夜深人静之音,躲在对雨阁内落泪,追忆当初,兄长对自己的爱护之情,思及从今往后,这吴府虽大,诸多亲人,却再也无一个能如吴寅那般待自己,便悲从中来。 这是吴宏在母亲死后,唯一一次流泪。他的个性要强,平时受了再大委屈,也不曾哭过,吴寅死了,在人前他依旧冷淡,弄得下人都以为他天性凉薄。即使是哭,他也只在半夜的时候,来到这无人的对雨阁。 那一夜,月色亦是这般明亮,他正在伤心,隐约中,有人推门而入。 他忍住啜泣,躲入暗中,偷眼望去,却只见一个一身犒白的少女,身体纤弱,东张西望的推开了对雨阁的门,因为屋里太黑,她沿着墙角摸索着进来,嘴里还念念有词。 只是声音太低,他听不清楚,隐约听着像在念阿弥佗佛似的,借着月色,勉强看得到她怀里抱着一叠被褥,手腕上还挂着一个食盒。 “哈欠!” 不料,随着少女进来,门外也跟进来一股寒风,他吸了气,冷不防就打了个喷嚏。 “啊,鬼呀!”少女被吓得不轻,扔了被褥和食盒就跑。 “我哪里像鬼……”他捏着鼻子,很无辜,却被少女一头撞到窗户上的笨拙举动给搞笑了,连刚刚的悲伤心情都冲淡了不少。 “原来是个小鬼……”少女终于定下神来,恼羞成怒,“小鬼你半夜三更躲在这里做什么,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他语塞,明明是她的年纪比较小,还一口一个小鬼。 月色柔柔的透过窗棂照在少女的脸上,他定睛瞧了几眼,认了出来,原来竟然就是为大哥殉节又被救了回来的嫂嫂杨小曼。 但是,看现在的情形,杨小曼并没有认出自己,或许是因为自己站在黑暗的角落里,月光照不过来。 只是,三更半夜,这个小嫂嫂跑到这里来做什么呢? 斗酒 “你到这里做什么?”他这样想着,就这样问了。 少女捡起被褥和食盒,找了个月光照得到的地方,先将被褥铺开,然后打开食盒,眯着眼睛瞧了几瞧,欣喜道:“还好,没被砸坏。小鬼,过来坐吧,你陪我说说话,我请你吃东西。” 他犹豫着,没有过去。男女授受不亲,这个嫂嫂太放浪形骸了,这样想着,吴宏便觉不喜。 少女也不在意,坐在那里自顾自的从食盒里拿出一个饭团慢慢啃着,那饭团里面也不知包了什么,透出一股肉香,他吸了吸鼻子,肚子里便咕咕叫起来,在黑暗中特别响亮。 “噗哧……”少女笑了起来,又拿出一个饭团递过去,“小鬼,是不是被别人欺负了,一个人躲在这里偷偷伤心,来,吃吧,别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你看我,一醒过来……呃……你看我,死了丈夫,一辈子要变成寡妇,也没有像你这么亏待自己。” 他觉得他应该生气,因为从这个小嫂嫂的语气,他听不出悲伤的味道,怎么可以这样,大哥那么爱着嫂嫂,甚至连死……他也只带走了那个妾室,把和妾室一起上吊殉节的嫂嫂又放回了人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手却不听话的接过了饭团,甚至还咬了一口。 真香,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 少女又笑了起来,继续道:“这样才对,没有人对你好,你就要自己对自己好。看看我,都死过了一回,这世上,再也没有人会像……对我那么好了,既然我又活了回来,就一定要自己对自己好……是的……要对自己好……” 他怔了怔,因为少女的声音越来越低,说到后面,却有些断断续续,甚至带了一丝哽咽。 原来,她竟是伤心的,他刚刚错怪她了。是了,嫂嫂一定是在文魁院里,会想起大哥,会伤心难过,所以才半夜躲到这对雨阁来。 她带了食物,带了被褥,她是为了大哥而保重自己的身体,她虽然有说有笑,看似开朗洒脱,却难掩伤心。大哥何其有福,能得到这样的女子为妻。 他借着月色瞧着少女不甚出众的容貌,却有些痴了。 为何会觉得她美? 为何会突然间对大哥有了一丝艳羡? 为何会……心跳不停? “小鬼,这些天我夜里都不敢在院里待着,你若不嫌弃,就过来陪我说说话吧,若是不愿意,也请帮我保守秘密哦,我会在桌子底下给你留些点心,算是谢礼,好不好?” “……好。” 明知道不应该,可是他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两个伤心人,千巧万巧的凑到了一起,难道是大哥在天之灵暗中安排?还是冥冥之中,自有缘份? 少女十分高兴,又道:“你若被别人欺负了,尽管告诉我,我一定帮你出气。” 自那以后,他夜夜都去对雨阁,可是却心中有愧,不敢去想对错,更不敢面对自己的嫂嫂,只敢躲在黑暗中,陪她说说话,吃她带来的食物。 开始的时候,她说说笑笑,说着说着,就会突然伤心,总会让他手足无措,想安慰,又不敢上前,结果自己笨拙的举动总能又把她逗笑,慢慢的,她似乎学会了习惯,学会了沉默,(奇*书*网^.^整*理*提*供)也学会了收敛。 她不再随意的笑,也不再突然伤心,话也少了,只是常常的对着窗外的月亮无声轻叹,偶尔也会张开双膀,似乎想要飞出窗外,飞到月亮上一样。 他久久的无言,不知应该为她高兴,还是为她而难过,最后,他的心中只剩下失落。 三个多月后,她不再来,他也远走通州,寄人篱下。两年以后,方归。 再见她时,她已是一个深受公婆喜爱的吴府大少夫人,对他,她陌生而守礼,而他,亦只能远远的望着她,不能,亦不敢近前半步。 为了不让自己做出无可挽回的错事,最终,他选择了再次远走杭州。可是,还是忍不住,逢年过节,总要回来看她一眼。 一眼便好。 从始至终,她都不知道,那三个多月里,一直躲在黑暗中,陪着她说话,陪着她走出伤心的那个人,就是他。 也许,在她的心中,那个一直躲在黑暗中的人,只是一个白天受了欺负的下人,又或者,十年光阴,早已经让她忘记了那段伤心过也快乐过的日子。 唉…… 吴宏长叹一声,却见东方隐约发白,在忧思犹疑与回忆之中,竟是一夜已去。 他还是没有做出决定。 走出门去,却见吴宣在廊下伸展肢体,做伸懒腰状,头发散乱,衣襟也未曾系好,乍见到他,这小子便嗖的一声缩回房内,然后又探出半个脑袋,讪讪的招呼:“二哥,起得真早。” “发冠不整,衣着不端,罚抄三篇文章。”吴宏不轻不重的丢下一句,径自出院门而去。 吴宣在背后惨嚎:“二哥,你的衣服也是皱的。” 只装作没听见,吴宏背着双手大步离开。风中只遥遥传来一句:“加罚一篇。” 吴宣一头撞上门板,二哥今天是怎么了,一身火气。 一路郁闷,吴宏随意走到了运河边上,一眼就看见甘大又在泊船上卖弄他的身手,跳来跳去的,和商贩们、脚夫们、船夫们打成了一片,时不时闹出阵阵哄笑。他情不自禁的弯了弯嘴角,走进一家酒铺,出来时手里提了两坛子烈酒,然后就站在河边对着甘大晃了晃。 甘大一声长啸,散开人群,然后很快就过来了,看了看吴宏的脸色,便道:“你有心事。” “没有。”吴宏一口否认。 “你就骗自己吧。”甘大嗤了一声,接过一只酒坛,顺手拍开封泥,仰头灌了一大口,才长长吐出一口气,大声道:“痛快。” 吴宏的脸色缓了缓,举起自己手中的酒坛,道:“且陪我一醉。” 甘大失笑,道:“陪你喝酒没问题,陪你一醉便难了,我甘大虽一向自负,却也不得不承认喝不过你,你若要醉,容易,待我把一众兄弟们都叫过来,轮着干你,你若还不醉,我甘大从此就……呃……再不戏耍那个铁疙瘩。” “那就试试吧。” 吴宏也不管他作什么誓,左右看看,却见不远处有片草地翠得煞是可爱,便当先走了过去,靠着一块石头盘膝坐下。 甘大哈哈大笑,猛的跳到酒铺的屋顶上,两指放到嘴里,打起了长长的呼哨。一连三下,便听得远远近近,响了无数的呼哨声,不过片刻,甘大身边便聚集了十几个各形各色的汉子,有做脚夫打扮,有做船夫打扮,有做乞丐打扮的,有做龟公打扮的,更有身带刀剑一身劲装的,甚至连穿着公门捕快服的都有。 “老大,有什么事,叫得这般急?”那做船夫打扮的声音洪亮,这一吼顿时惊飞了数只水鸟。 “当然是好事。”甘大的声音也没有低到哪里去,“我兄弟今天请你们吃酒,谁要是能干翻了他,我甘大就敬谁一头,以后言必称兄。” 第46章 哗! 这下子可热闹了,十几条汉子一下子围到吴宏身边,嘈嘈嚷囔,其中还属那船夫打扮的声量最高。 “我道是谁,原来是你这个白脸书生,敢跟我们这些酒桶里泡大的爷们儿叫板,来来来,用不着别人,你爷爷我一个人就能干翻你。” 吴宏笑了笑,也不嫌他粗鲁,只是举起手中酒坛,仰着脖子一口气灌下半坛,然后斜着眼睛看了看那个船夫打扮的人。 挑衅!□裸的挑衅! 斗殴 “拿酒来。” 船夫打扮的人一声大喝,早有得了甘大指挥的酒铺伙计,搬了十几坛子的酒摆到草地上来,还拿了酒碗,却被那船夫打扮的人一脚踏开,直接拎起酒坛子,和吴宏一样,当场就灌下了半坛子去。 围观的人顿时发出阵阵喝彩,甚至还有人在一边做起了庄,赌谁先醉倒。 却在这时有一艘船靠了岸,从船上下来几个富家公子,其中一人看到这边围了许多人,不时还听到喝彩声,便对身边的同伴笑道:“那里瞧着好似有热闹可看,不如我们去瞧瞧?” 另一个却不屑道:“都是些船夫脚夫,下贱人等的热闹,有什么好凑的。” 先前那人却有些不甘心,道:“坐了这许久的船,都闷得慌了,不如金兄你派个人瞧瞧去,若是有好玩的事,就当拿那些下等人开心一回。” 被称做金兄的人便笑一笑,道:“宋兄,在苏州时,便听你囔囔着要见顾惜儿,如今我们赶回无锡来了,你倒又不急着见她了,反而要先凑什么热闹。洪兄,你来说说,宋兄这算是什么毛病?” 虽这样说着,他却仍派了随身的一个小厮去看情况。 被称作洪兄的人就是那个不屑于瞧热闹的人,这时也道:“什么毛病,是故意想表现他的豁达罢了。” 那位宋兄却笑道:“哪里话来,难道我便像是那色中恶鬼似的,迫不及待吗?要见美人,自要有见美人的心情,如今我心情郁闷,哪有欣赏美人的心情,知道顾惜儿来了无锡,还怕她飞了不成,小弟我现在不过是想解解闷罢了,回头去见美人,才有心情欣赏嘛。” 说话间,那个小厮已经探明了情况,一溜小跑的回来,凑到那位金兄的耳边低声道:“公子,是那吴府的……在跟人拼酒呢。” 小厮虽未指名道姓,但听的人却已经明白了,脸色顿时就是一沉。 却原来这位金兄不是别人,正是刚从苏州回来的金胜,他与吴宏素日有怨,这时一听吴宏居然就在河边上跟人拼酒,禁不住就沉下了脸。 “金兄,怎么了?”旁边二人见他脸色不对,不禁大为疑惑。 金胜回转脸色,勉强一笑,道:“无事,不过是有人在拼酒,没什么好瞧的。坐了这么久的船,洪兄宋兄应都累了,不如我们去酒楼,好吃一顿,再叫两个歌伎唱曲儿散心,如何?” “也好,那就让金兄做个东道主了。” “应当……应当的……”金胜笑着回应。 有客在旁,现在不是找麻烦的时候,不过……经过那围着的人群时,金胜还是忍不住怨毒的看了一眼。 吴宏,你给我等着。 却不料,吴宏这时也正好放下酒坛,往这边看来,两人四目,透过人墙之间的缝隙,直直的对上。 怔了一下,吴宏突然大叫一声:“金胜!” 然后手里的酒坛蓦然扔了出来,砸在了金胜的脚下。 金胜闪避不及,被酒液溅了一身,顿觉面上无光,大怒道:“吴宏,我不惹你,你少来惹我。” 若不是顾忌身边的二人,他定然不会让吴宏好过。 “我惹你又怎么了。”吴宏从人群里挤出来,揉了揉手腕,冷冷道,“金胜,你有脸啊,欺负女人算什么东西,今天我不把你打成猪头,就不姓吴。” 金胜见他双眼发红,俊美的五官因为愤怒竟然显得有些狰狞,禁不住后退了一步,随即又恼羞成怒,大声道:“吴宏,你也不过是仗势欺人罢了,自己没本事,就找你那个死鬼大哥出头,后来又干脆躲得远远的,你还有脸回来,真是丢尽你吴家的脸……” 他话还没有说完,吴宏就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 金胜不敢置信的摸了摸脸,似乎不敢相信吴宏竟然真的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顾斯文的打他,反应过来后就怒吼一声,也捏着拳头扑了上去。 吴宏不要脸面,他也不要了,当着一大群人的面,两个男人,就像当年在弘文馆那会儿,扑在地上翻滚扭打。 “啧啧啧……”甘大提着一坛酒,坐在树上边喝边摇头,大喝道,“兄弟们,让开场子,别妨碍他们打架。另外,我出一吊钱,买我兄弟赢。” 这一下顿时又引起了新一番下注的□以及如雷的喝彩声。这些都是常年游走在运河边上的汉子,哪里不曾见过打架斗殴,更是以此为赌,乐此不疲。 只有金胜带回来的那两位洪兄宋兄吓得脸色都白了,一边躲到后面一边说道:“有辱斯文,真是有辱斯文……” 然后便头也不回的溜走了。 这件事很快就在无锡城内传了开来,沦为茶余饭后的笑谈。 吴宏倒是不甚在意,扁了金胜一顿,他心里的闷气也疏散了大半,看着金府的小厮将被打成死狗样的金胜背走,他放声大笑,继续跟人拼酒,直把这群汉子拼得人仰马翻,自己也醉得东倒西歪,才被闻讯而来的吴宣带走。 “我的二哥耶,你可闯大祸了。” 吴宣跺着脚,没敢将吴宏接回吴府,而是偷偷摸摸送到槐树下,托吴克己来照顾。吴宏醉得人事不知,只管呼呼大睡,却不知道吴宣一回到吴府,就被吴坦之叫了过去。 “怎么只有一个人回来,你二哥上哪里去了?” 吴坦之坐在书房里,脸色极其难看,显然已经听到了吴宏和金胜当街斗殴的传闻。 “二哥?我不知道啊……” 吴宣想抵赖,却见吴坦之重重的一拍桌子,吓得连忙缩了缩脖子,不敢吱声了。 “还敢隐瞒,有人亲眼看到你把你二哥接走,说,他现在在哪里?” “他、他、他……二哥说,他要去访友,三五日里,不回来了。”吴宣的眼睛东瞄西瞄,心里直叫唤:娘啊,您老人家怎么不出来帮着说说话呀。 可惜,高氏没长千里耳,这会儿她正在内院里处理事情,还不知道出了这档子事呢。 “还敢胡说。”所谓知子莫如父,吴坦之一看吴宣心虚的表情,就知道他没一句实话,忍不住又拍了一下桌子,“来人,给我请家法。” “别别别……爹,你还真要打我啊……”吴宣一听请家法,脸都发白了,“二哥是喝多了,又不是成心闹事,再说了……那姓金的本来就不是个东西,二哥打得没错,换我也……打……” 见吴坦之脸色越来越难看,他的声音也越来越低。 “打打打,你们就知道惹事生非,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都读都到哪里去了。”吴坦之气极反笑,“我吴家的脸面都让他给丢光了,怎么,敢做不敢担了,打了人就不敢回来,躲在角落里算什么?” 吴宣忍不住又辩了一句:“二哥是醉得人事不知,才不是不敢回来……” “那就把他给我抬回来。” “爹……” 吴坦之眼睛一瞪:“叫什么,抬回来,万事有我,你把他放在外面,万一被金家的人找到……” “哎呀,我怎么没想到,光想着怕二哥被爹教训了。”吴宣一拍脑袋,火急火燎的就往外跑,“我去把二哥接回来。” “这么大的人了,一点稳重都没有……”吴坦之看着吴宣的背影直叹气,不过想起吴宏这次闯的祸,忍不住又皱眉,“一个比一个不让人省心。” 一会儿,大管事进来,弯腰道:“老爷。” 吴坦之眉尖一挑,问道:“怎么样?” “小人去金府探视过了,金家公子伤得虽重,却无性命之忧,宏公子下手还是很有分寸的。” “嗯,你下去吧。” 吴坦之大大松了一口气,然后提笔写了一封信,让人从库房内取了两枝上好的高丽参,一并送到金府去。 白纸 吴宣把吴宏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不过人还在呼呼大睡,吴坦之也没能把他怎么样,只好挥挥手,让吴宣将这个不让他省心的儿子带回了文启院好生照顾。 谁料到,吴宏要么不醉,这一醉,竟然就醉了整整三天三夜没醒,请了大夫来瞧,只说没事,睡醒了自然就好,让吴坦之气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好眼巴巴的等了三天,心里头憋着的那股怒气也消散了不少。 这三天里,发生了不少事。 先是金胜从昏迷中醒来,站都站不起来,脸肿得像猪头,却硬是让人把他抬着进了吴府,当着吴坦之的面,表示歉意,说什么他不该在在吴宏喝酒的时候经过,不该盯着吴宏看了一眼,若得吴宏不爽,更不该跟吴宏当众打架,而且是一口一个世兄,喊得极为亲密。 吴坦之一张老脸差点没挂住,只好安慰了几句,还骂了吴宏几声,表示一定会严责自己的儿子。那边金胜还假惺惺的把责任全部揽下,口口声声都是吴宏没错,错在自己。 金胜走了以后,吴坦之半天没顺过气来,感叹了半天,只说出一句:“后生可畏。” 这件事又传了出去,人人都道金家十一郎为人谦和,吴家私生子蛮横无理,而且与运河边上的破落户结交,斯文全无。 第47章 一时间吴宏在无锡的名声大坏,加上他本来就是私生子出身,更是为人诟病,弄得吴家也没了脸面。 第二件事,则是高氏、苏氏等在与一帮贵夫人的交往的时候,被人拿这事取笑,气得高氏胸口直发闷,那一日,便对吴坦之道:“我说那孩子还是走得远远些的好,你只当我是看那孩子不顺眼,与我置了几回气,现在他回来了才几日,看,又出事了吧。” 吴坦之明白她的意思,是想赶吴宏离开吴府,眉头皱了半天,才道:“宏儿的事,自有我操心,你管好家里便够了。” 高氏脸色一变,怒道:“你、你……好,好,我就知道,你从来没有忘记那个狐媚子,待她的儿子,比待寅儿、宣儿更好三分,若不是宗法不容,你怕是要把整个家业都交给他吧。” “你若待宏儿能如待寅儿、宣儿那般,我自不会对宏儿偏心,你不能一碗水端平,我自要为宏儿多担代些,在你眼里,只有寅儿、宣儿是你的儿子,在我眼中,他们三个,却都是我的亲儿子。” 说完,吴坦之拂袖而去,当夜却是宿在妾室的房中,再没有回正屋里去。 第三件事,却是六房的吴宵,在外面走鸡斗狗的时候,碰上金家的人,被嘲讽了几句,这个小子在外面吃了亏,回了家中却是当着吴宣的面抱怨,言语间颇有些恶毒之处,听得吴宣勃然大怒,堂兄弟两个就在院子外面打了一架。 事后,各挨了十下家法,只把吴坦之气得犯了痰病。 于是,一时间,吴府里竟有些气氛紧张。 在这件事上,杨曼的反应慢了足足七、八拍,她这几日只顾着自己的心事,琢磨吴宏的心思,对小雁带回来的八卦消息根本就毫无兴趣,因而等她知道吴宏把金胜打了一顿的事的时候,恰恰是吴宏昏睡三日醒过来的时候。 吴宣第一时间知道吴宏醒了,苦着脸捂着屁股拿着软垫坐在床边,哭诉道:“二哥,你睡得好啊,可苦了弟弟我为你挨了家法啊。” 吴宏坐在床上,还有些迷茫,揉了揉额头,定睛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怎么了?” 吴宣连忙把这三天里发生的事,添油加醋的描述了一番,当然,特别强调了一下自己为了吴宏而挨家法的事情。 听到金胜主动上门道歉的时候,吴宏眉头一挑,冷笑了一声。这个金胜,几年不见,有长进啊。 不过又听到吴宣特别强调挨家法的事情,他又冷笑了,斜着眼睛看了吴宣几眼,道:“说吧,想从我这里讨什么好处?” 吴宣尴尬的捂着屁股,嘀咕道:“二哥啊,我说这个可不是要讨好处啊……不过,要是二哥觉得我这个弟弟还成的话,帮我写几篇策论吧。” 他早有准备的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来,谄笑的送到吴宣的面前:“这是爹给布置的题目。” “让爹发现,小心打烂你的屁股。”吴宏低斥了一声,却还是接过来,顺手压在了枕头下。 “嘿嘿,我就知道二哥最心疼我。”吴宣眉开眼笑,屁颠屁颠道,“二哥,你三天没吃东西了,饿了吧,我让人给你准备点吃的去。” 吴宏这时也觉得肚子饿得很,没再拉他说话,只是慢慢下床套上衣服。 却不料他醒过来的消息传得极快,吴宣刚端了一碗稀粥和几样小菜过来,便听到门外有人在喊,出去一看,原来是小雁。 “我家夫人听说宏公子醒了,特地熬了肉粥送来。” 吴宏虽然没有说什么,可是看着肉粥,闻着香味,心中却是一暖,无数的话语涌到唇边,却是一句也不能说出来。 最终,他也只吐出一句:“多谢嫂嫂关心。” 他吃了粥,久久不能下咽,只觉心口堵得慌,抚摸着粥碗良久,心有所动,便大口大口的将粥吃完,亲手洗净,放入食盒中,却又在碗下压了一张白纸,纸上一字未写,只用朱砂在正中点了一点,殷红醒目。 她若有心,一看自明,她若无意,他就罢休,自此返回杭州,再不回来。 这是吴宏的决心。 稍晚一些时候,吴坦之来找他谈话,父子两个人关在屋里整整一天没出来,吴宣蹲在窗下听了半天,只听到吴坦之的声音不时响起,却没有听到吴宏说过一言半语。 暂且不提吴坦之和吴宏到底说了什么,却说杨曼收回食盒时,自然见到了那朱砂一点的白纸,心中便是一跳,几乎站立不稳。 小雁仍不知她心中如浪潮翻涌,拿了那白纸好奇的看着,笑道:“宏公子真是不知趣,夫人你送他粥吃,他怎么只回一张白纸。” “怕是收拾的时候,无意中掉入食盒中的吧。”杨曼深吸一口气,勉强应了一句,状似不经意的将白纸取过,看了看又递交到小雁的手上,“这是上好的谢公笺,扔了可惜,你放到书房里去,回头让顼儿拿去练字。” “夫人真会精打细算。”小雁笑嘻嘻的去了。 看小雁走了,杨曼全身无力的慢慢坐在椅子上,紧紧的闭上了眼,心跳不停,双颊泛红。 只在不言中 朱就是红,红即宏,朱砂点在白纸正中,是为一点丹心,白纸之上未写一字,是为不言。 一点丹心,只在不言中,这就是吴宏的意思。 换了别人来看,必然不懂,可是,她懂。 他终于挑明了,但自己能回应吗? 这些年来,吴宏对她的点点滴滴,再次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中。他从不多说一句话,甚至从不当面表露关怀,可是他送的礼物却往往都是她需要的。以往她总是欺骗自己,认为那是巧合,可是每一次,每一次都那么巧合吗? 他对吴府的人,从来不假辞色,可是只有对自己,总是恭敬有加,她曾经以为他是因为吴寅才这样尊重她,可是,她只是吴寅的妻子,一个拜过堂却并没有圆房的妻子,吴坦之、高氏和吴宣,还有吴珍宝、吴顼,他们都是和吴寅血脉相连的人,比她更亲,吴宏对他们才应该更好才对。 再也没有侥幸,再也没有怀疑,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错意表错情,吴宏用一张点了朱砂的白纸将事实摆在她眼前,让她再也无法逃避,再也无法忽视。 她对吴宏是有感情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的,就记挂上了。春雨润物细无声,吴宏的身影就像那无声的春雨,不带半点侵略性,无声无息的就驻入了她的心头。 她死死咬住唇,挣扎着想把某个蠢蠢欲动的念头压下去。不行,这样不行,她已经规划好自己的后半生,她不能为这样一种虚无缥纱的感情而毁了一切。吴宏是她丈夫的弟弟,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可是……可是,吴寅是杨小曼的丈夫,她不是杨小曼,她的名字叫杨曼,吴寅不是她的丈夫,她甚至从来没有见过吴寅,凭什么她要为一个自己根本就没见过的人,守上一辈子。 她已经守了十年了,一个女人,能有几个十年? 但、但是……路又在哪里? 就在偷情,出逃,私奔……等等类似的字眼在杨曼的脑海里不停的翻滚旋转的时候,吴顼突然回来了。 “娘。”小家伙脆生生的一声叫喊,让杨曼猛的回过神来。 “娘,你的眼睛怎么红了?” “没、没有,进沙子了……”杨曼连忙揉了揉眼睛,“顼儿,怎么今日回来得早?” “早?”吴顼摸摸后脑勺,转头问自己的书童,“早吗?” 砚童恭敬的回答:“已经申时了,不早,公子平日里都是这个时候到家的。” 申时? 杨曼这时才发觉自己居然发呆了很久,连忙摸摸吴顼的头顶,道:“饿了吧,娘给你做点心吃。” 一听到有点心吃,吴顼顿时欢呼一声,也不管他娘哪里不对劲了。 看着吴顼蹦蹦跳跳快活的模样,杨曼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似乎把之前所有的挣扎都吐了出来。她想得太多了,真的太多了,有孝顺的儿子,有富裕的生活,她应该知足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想想郑娘子,想想吴珍容,前车可鉴。 下定了决心,杨曼似乎轻松了些,只是心里却时不时有些隐隐作痛,尤其是在看到吴宏那张朱砂白纸的时候,痛得更厉害。 必须断了他的心思,但要怎么才能说出口呢? 杨曼沉思了许久,却见春桃拿了一些芦叶进厨房,不禁一愣,问道:“你拿这些叶子来做什么?” 春桃奇怪的看了她一眼,答道:“夫人,大后日便是端午了,你每年这个时候不是都要包粽子吗?” 杨曼怔了怔,无意识道:“竟是端午了,我都不记得日子……” 却是脑中灵光一闪,知道应当如何回绝吴宏的丹心白纸了。 这一日,杨曼包了许多粽子,各房各院都送了一些,还特地给吴宏备了一份,和吴宣的那份一起让小雁送了过去,特别叮嘱哪一份是给吴宣的,哪一份是给吴宏的,两位公子的口味不同,让她千万别送错了。 恰巧这日吴宣来找吴宏讨要那几篇帮写的文章,一看这些粽子,顿时乐了,道:“嫂嫂就是有心,知道我这几日想吃粽子了,就送了来。” 说着,就吩咐阿贵把粽子都拿去煮了。 吴宏当时正在翻找那几篇文章,等他找到后才发现粽子都被拿去煮了,因此面色不悦,好一会儿才道:“你煮自己的便是,怎么把我的那份也一起拿去了。” 吴宣笑嘻嘻道:“反正都是要吃的,一起煮不是方便些么,二哥,这点小事你也计较?” 第48章 吴宏心中有话,却被吴宣堵得一句也不能说,当下没好气的将文章甩到吴宣的身上,道:“你自己拿去看,要背下来,还有,记得重新抄录,否则,就等着爹……” “知道,知道,就等着爹打我板子是不是……二哥,你看弟弟我一副聪明相,会留下破绽被爹发现吗?”吴宣乐颠颠的去了。 一会儿粽子煮熟了,下人送上来,吴宏把粽子一个一个翻过去,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不禁有些失神。 难道,她竟没有看懂吗?还是,不愿回应。 他心中竟然涌了想要当面问清楚的冲动,却又勉强压抑住。 对着粽子发了许久的呆,吴宏极其沮丧失望,神色变幻了几次,似有不甘,又似颓然,人也迷茫不知身外事,无意识的往门口走了几步,又犹豫着退了回来,如此来回,竟不下十数回,直到吴宣突然又进门来。 此时吴宏正好站在门口,冷不防吴宣进来,就被撞了一下,踉跄的退了几步,虽然狼狈,人却清醒了。 “二哥,你站在门口做什么?”吴宣先嘟囔开了。 吴宏沉了沉,强压住心中的痛苦,冷冷道:“你撞我,倒还有理了。” 吴宣被他的脸色和语气吓了一跳,这才发觉自己这个二哥好像心情不好的样子,连忙打着岔东看西看,道:“二哥,我……咦?二哥,粽子你还没吃啊,都快冷了,我给你剥个,嘻嘻,刚才我可是一连吃了三个,嫂嫂做的东西就是好吃。” 说着,他飞快的剥了一个粽子,连碗带筷子一起送到吴宏面前。 吴宏瞪了他几眼,终究没有拂却这个弟弟的好意,拿起筷子一夹,还不曾用力,却不料粽子竟然从中分为两半。 他愣了一下,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吴宣却惊诧道:“二哥,这粽子怎么是空心的?枣儿哪里去了?” 也不知杨曼用了什么方法,竟将这粽子做成了空心粽,原本该放枣肉的地方,如今空荡荡的,所以这粽子才不受力,用筷子一夹就轻易断为两半。 “我累了,想睡一会儿。”吴宏慢慢放下碗筷,淡淡的说道。 “啊?” “出去。” 吴宣被吴宏用力的推出了门,然后他重重的甩上门,背靠着门,双手捏成了拳,俊美的面容上,再也没有半丝血色。 “二哥,二哥,你没事吧?” “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我刚才看你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二哥,你回答一句,你不说话,我很担心……” “二哥……二哥……要不要给你请个大夫……” 吴宣在外面叫了一会儿,见屋里没声音,人也有些慌了,匆匆离开。 终于安静了。 他这才慢慢的蹲了下去,粗粗的喘着气,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些粽子,像是不愿意相信似的,猛然间扑了过去,将所有的粽子一个一个剥开。 又见暗谜 没有。 没有。 还是没有。 所有的粽子,中间都是空的。 他的心意,她懂。可是,她却拒绝了。 一个没有枣肉的空心粽子。 她的意思是:早已心无他念。 是这个意思吧,嫂嫂,你想告诉我的,是这个意思吧。 心无他念,不是不念,而是不能念,不敢念。 吴宏痛苦的喘着气,双手几乎抠入了木桌之中,木屑刺破了皮肤,一缕血丝慢慢渗了出来。其实他早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可是,还是不能就此接受……他还没有证明给她看,他有能力照顾她,给她幸福…… “宏儿……宏儿,开门。” 门外,突然传来了吴坦之的声音,却原来是吴宣觉得不对劲,去把吴坦之找了过来。 吴宏猛的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爹,我睡下了,有事吗?” 他一边回应,一边连忙将桌上的狼藉全部收拾起来,藏到了书柜后面。收拾完了才发现手指上的伤口一时间没办法处理,因此只能借口睡下了不愿开门放吴坦之进来。 “大白天的,睡什么?”吴坦之关心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你开开门,让爹看看你。” “无事,只是昨夜看书晚了,这会儿补睡一觉。爹,你忙,就不必为孩儿费心了。” 门外沉默了片刻,才又传来声音:“那你睡吧。” 不对劲,宏儿从来没有这么顺服多话过,往日与他说话,多半是爱理不理,偶尔应答,也不过三五个字。吴坦之站在院子中间,沉吟了许久,向服侍吴宏的小厮吩咐了几句,才慢慢的走了。 那两个小厮得了吩咐,竟一直守在吴宏的门口没有离开。 虽然吴宏有心隐瞒,但手上的伤口毕竟无法一夜之间就消失,隔了一天,还是被人发现了。他心中极乱,又不愿多说,更不堪面对杨曼,怕给她惹来麻烦,干脆就收拾了行李又搬回了槐树下。 恰巧这一日正是端午,是李家来吴府给吴珍容下定的日子,府里极忙,就连吴坦之也无暇理会他,只能眼睁睁的放他走了。 杨曼知道以后,虽然暗暗松了一口气,却也难免郁郁不乐,偏还要强打笑脸,去陪吴珍容。姑娘许了婆家,有些事情,当嫂子的就要跟她说说,一些规矩,一些本分,一些为人媳的道理,至于新婚洞房的事情,自有她亲娘去说,倒不用她操心了,也免了杨曼一场尴尬。 其实这些事情原该让吴珍容的亲嫂子陆氏和王秀娘两个去说的,却不知为什么,吴珍容偏就指明了要杨曼过来,高氏也没有多问,只想着大概是养伤期间,杨曼对吴珍容多有照顾,二人感情好些也是正常。 这还是杨曼第一次进入吴珍容的闺房,才女就才女,屋子里堆满了书,文房四宝,一应俱全,反而不见女孩子们常喜欢摆的花儿啊挂饰什么的,真是像书房多过卧房。 “大嫂子请坐。” 经过了这段时间的修养,吴珍容的气色好看了许多,双颊透出了红润,大抵是刚刚从前厅回来,拜见过未来的公婆,也见过了未来的夫婿,眼底有些姑娘家应有的羞意,但却不见丝毫喜意,神情很是平淡。 杨曼强打笑脸,道:“恭喜妹妹了。” 吴珍容只是点了点头,示意使女上茶,却是什么也没有说。 杨曼一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趁喝茶的工夫,看了那使女一眼,有点面熟,似乎曾经在老太君那里见过,想来怡兰走后,老太君从自己院里拨了一个使女给了吴珍容,面容还算清秀,也不苟言笑,奉了茶之后就站在一边,低头敛目,像根木头桩子似的。 “她叫贞儿。”吴珍容见杨曼打量那个使女,便淡淡说了一句。 杨曼连忙收回目光,不好意思的笑笑,然后就从怀里摸出一本小册子,道:“五妹妹,我也不知有些什么道理可以教你,来之前,想了许久,便将这些年来一些心得,写在这里,你拿去自己看罢。” 吴珍容面色缓了缓,道:“多谢大嫂子。” 她没有伸手,而是让那个贞儿接过小册子。杨曼眼尖,见那贞儿退到一边后居然还翻开册子暗暗瞧了两眼。 不用说了,这个定是吴老太君的眼线,防范得真严啊。杨曼不禁想起了传说中的女书,想来那些创造出女书的女子们,便是在这样森严的监视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吧。这还是在相对开明的宋代,要是放到礼教更加严苛的明清时期,简直闷也要闷死了。 想到这里,杨曼对吴珍容的同情更甚,忽而又想起自己,想起吴宏那一纸丹心,不禁更是愁郁满怀,一时间竟忘了场合,幽幽的长叹一声。 吴珍容看了她几眼,突然从怀里摸出一只香囊,送到杨曼面前。 “前段日子,承蒙大嫂子照顾,珍容一直无以为谢,今日恰逢端午,珍容特地缝制了一只香囊,以表谢意,请大嫂子不要嫌弃。” 杨曼有点受宠若惊,接过来,轻轻抚了两下,才道:“五妹妹客气了,那都是我份内之事。” 吴珍容看她收下了,面上才微微有些笑意,起身道:“大嫂子,珍容还要拜读大嫂子的道理,就不多留了。” 竟然下了逐客令。 杨曼愣了一下,才连忙起身,道:“不打扰五妹妹了,告辞。” 回到文魁院里,杨曼越想越奇怪,吴珍容到底为什么非要她过去啊,还送她一个香囊。 难道香囊有什么问题? 杨曼关上房门,一个人会在屋里,将这个香囊翻来覆去的看。香囊的做工粗糙得很,可以看出是吴珍容亲手做的,这位才女写文做画是一流,但论女工,实在是几个姑娘中最差的一个。 表面上看不出问题,难道是里面有什么机关? 杨曼找来剪刀,小心翼翼的把香囊拆开,从里面翻出几味中药香料。 苍术,白术,合欢花,白芷,冰片,艾蒿,沉香…… 等等,怎么会有苍术和白术?杨曼自己也做过香囊,她知道一般香囊里是不放这两样东西的。难道问题就在这上面? 苍术……白术…… 对了,大夫开药方的时候,一般会把这两样药材开在一处,写做“苍白术”或者“苍白二术”。 二术? 二叔? 杨曼一下子惊跳起来,整张脸顿时面无人色。 吴珍容指的是谁?吴宏还是吴宵?虽然从宗族上来说,吴宵才是她的二叔,但是从血缘关系上,吴宏这个二叔更近一点。 不可能,吴珍容不可能知道的,她从来没有在人前对吴宏露出过半点不同,不可能有人知道,不可能…… 杨曼心惊肉跳了许久,反复回忆自己和吴宏见面时的情景,远至十年前,近至前几天,一点一滴,竟然清清楚楚的呈现在脑海里。 第49章 这时她才愕然发觉,原来,她竟然记得这么清楚,每一次和吴宏见面时的情景,宛如昨日,历历在目。 没有问题,一点问题也没有,杨曼反复回忆了好几遍,才确认自己跟吴宏的见面,没有半点问题,她和吴宏,都是懂得掩饰和克制的人。大概是自己多心了,说起来,苍术和白术这两味中药味道都很浓,吴珍容又不是个惯做女工的,把这两味味道浓重的中药当成香料放在香囊里,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虽然这样安慰着自己,但是杨曼还是忍不住把这些药材一味味的在眼前排开。 不是秘密 合欢花……这个…… 白芷……知? 冰片……骗? 艾蒿……爱?不对,太直白,古时很少用这个字,应该是“离”,艾蒿也叫伤离草。 沉香……乡? 二叔……合欢……知……骗……离……乡……这些字眼太可怕了…… 难道吴珍容的意思是,我知道你和吴宏在隐瞒什么,想要合欢,只能离乡? 杨曼拍拍自己的脸,拼命摇头,不对,不对,这太牵强了,一定是她这些天因为吴宏的示爱而乱了心神,看什么东西都忍不住往这方面想,其实吴珍容什么意思也没有,她就是单纯的送个香囊,因为今天是端午,人人都要戴香囊的。 对,一定是这样。 拼命说服了自己,杨曼才平静下来,取了针钱,将香囊重新缝好,那些药材香料又都放了回去,只把苍白二术扔了。 这天晚上,杨曼让小雁取了雄黄酒,暴饮数杯,直至大醉。 然而,她却并不知道,吴珍容在下了逐客令之后,却让贞儿取了剪子过来,将自己历年来写的诗、做的画,还有平日里最喜欢看的一些书,全部绞得粉碎,其中有一幅字,字型如花,都是篆体,竟然就是当日在对雨阁内陆氏揉成一团扔到窗外的那幅梅花篆。 这是一个吴珍容自己才知道的秘密。 那时她就在对雨阁外,因听见了三位嫂子说话的声音,才没有进去,却因好奇捡走了那幅被扔出来的字。 那段时间,不止是杨曼经常去对雨阁,吴珍容也经常到对雨阁去,她住在松寿院里,只觉得异常苦闷,因而才常常在清晨时分,去对雨阁看池水喷溅,便觉得那些细小水珠,便如她的人生,半点不由自己。 有时她也会碰上吴宏,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却一次也没有和杨曼碰上。 对吴宏,她了解得并不多,但是对于这个敢顶撞长辈无视家规森严的堂哥,吴珍容是打从心里佩服的。因此忍不住在碰上吴宏的时候,会说几句话,偶尔也留下来看吴宏写字。她见过吴宏会写梅花篆,也知道吴宏写字的时候,目光总是情不自禁的往文魁院的方向看,当时不觉得有异,直到听到大嫂子故意把脏栽到吴宣的头上,她才猛然间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想起大嫂子曾经劝说过她的话,想起大嫂子说话时,看似苦心却难掩苦涩的神情,又想起自己曾有过的美好憧憬。 那一日,她想明白了许多事,情难自禁的泪流满面。 哭过之后,吴珍容才敛了妆容,真正的开始研读吴老太君拿给她的佛经,像一个虔诚的信女,每日里诵经,也才有了那日杨曼见到的那个古井不波的吴珍容。 这个香囊,是她最后的一点念想,她希望,大嫂子能做到她做不到的事。 “……庆嘉节当三五。列华灯千门万户。遍九陌罗绮香风微度。十里然绛树……渐天如水,素月当午……更阑烛影花阴下,少年人往往奇遇。……堪对此景,争忍独醒归去。” 说得好啊,争忍独醒归去。可她做不到了,但愿有人能做到。只是却不知道,大嫂子究竟能否明白,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很快,她就不再是吴家人,大嫂子如何,与她再无干系。 最后,那些碎纸片,被装在一个布袋里,和她常用的文房四宝一起,都扔进了对雨阁前的那个小池塘里,一点一点的沉下去,吴珍容静静的看着,眼中的最后一点光彩,也随着那个布袋一起沉了下去。 她亲手埋葬了自己的梦想,从今往后,不过是深宅大院里的一个庸俗妇人,相夫教子,度此一生。 自这天起,杨曼就再也没有了吴宏的消息,仿佛那个男人在搬出吴府之后,就人间消失了一样,甚至连中秋节都没有回来。 那些日子,杨曼不是做点心的时候被刀切到手,就是为吴顼缝衣裳的时候被针扎,甚至连偷嘴煮红烧肉的时候,竟然都烫伤了手,结果被春桃发现了红烧肉。隔天,高氏就找她谈心,谈了许久。自那以后,杨曼竟然连偷偷煮点东西的机会也没有了。 她也曾经向吴宣旁敲侧击的询问过,才知道,吴宏只在槐树下住了半天,就走了,没有回杭州,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中秋节后第三天,吴珍容出嫁了。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大红花轿,一路吹吹打打出了吴府。 杨曼站在门口,一路目送着花轿远去,无数的热闹,在她的眼中,尽成凄凉。 那个曾经拥有一片梦想的才女,已经消失了。 或许,在这个家里,她才是最能理解吴珍容的人吧,尽管她并不曾支持过。吴珍容为自己的后半生,做出了无奈的妥协,那么自己呢? 可有勇气一搏? 郑娘子失败了,吴珍容妥协了,前车可鉴,理智在警告她止步,可是感情却成了冲动的魔鬼。 她没有关于吴宏的半点消息,本该就此心静如水,可是心中却偏偏一浪高过一浪,越是没有消息,她就越是挂念,这份挂念一天比一天强烈,她甚至不敢确定,自己会不会有一天再也压制不住,离开吴府去寻找吴宏。 “娘,你是不是在想念宏叔叔啊。” 有一天,当吴顼跑过来这么问的时候,杨曼差点没有一头撞上院中的那株海棠树。 “你乱说什么?”她心慌意乱的一个巴掌拍在吴顼的后脑勺。 “前儿重阳节,和爷爷一个桌上吃饭,爷爷突然叹气,说宏叔叔怎么还不回来的时候,娘你那时的表情,就和现在的一模一样。”吴顼摸着后脑勺,两个黑眼珠子转啊转啊。 原来自己竟然表现得这么明显,连一个孩子都能瞧得出来。杨曼颓然的坐下,帮着吴顼揉了揉后脑勺,轻声道:“娘是在想你宏叔叔,但是,顼儿,以后这话不能说了,懂吗?” “为什么?”吴顼睁着一双无邪的眼睛,“是爷爷让我过来问的。” 杨曼脸色一白,身体晃了晃,勉强撑住,道:“你说什么?” 吴顼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在笑嘻嘻道:“爷爷说,娘若是回答在想宏叔叔,就让娘去书房见他。” 似乎晴天打了一个霹雳般,轰得杨曼头晕目眩,十指紧紧拉住衣襟,指尖一阵发白。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到吴坦之的书房的,只知道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吴坦之面前站着了。 维护 “坐。” 吴坦之的声音很平和,甚至带着点磁性,稍稍疏缓了杨曼紧张过度的神经。她小心翼翼的坐下来,却怎么也没有勇气抬头。 “前些日子,宏儿派人送了一些礼物回来……”吴坦之语气微微一顿,“都是给你的。” 杨曼微微一颤,还是没有抬头。 “门房的人不懂事,竟然直接送到我院里了,你婆婆当时不在,就都交给我了。” 吴坦之的语气还是那么平淡。但杨曼却听明白了,这些东西原本是要被高氏扣下的,也许并不是扣下,只不过是高氏习惯性的检查,看吴宏送些什么东西给杨曼,这是一个当家主母应有的谨慎,未必是高氏看出什么不对来。 但是这些礼物里面,肯定是不对劲的地方,否则,吴坦之不会在看到后,越过高氏直接扣下了这些礼物。 似乎是猜出了杨曼心中所想,吴坦之竟然又道:“这些东西都很正常,没有什么不对的,只不过……”他顿了顿,“你自己过来看看。” 听出吴坦之语气里的一丝无法掩饰的无奈,杨曼不禁一怔,忍不住看了看那些礼物。有一些是女子的饰物,质地普通,算不上金贵,也有一些是小孩子的玩具,十分新奇,|奇-_-书^_^网|她能叫出名称的不多,但是眼力还有,她发现,这些东西虽然不怎么贵重,但是风格却和平时所见的大为迥异,反而有些像那些海外商人带回来的货物。 “啊……”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惊呼一声。 吴坦之见她一下子就反应过来,有些赞赏,转而却微微苦笑:“你看出来了,这孩子……竟然……”他又叹了一口气,“宏儿自搬出府之后,便没有了消息,我派人四处打探,始终不知他所踪,直到收到这些东西,我再派人寻着线索,才查出,他竟随一支商队去了海外……唉,海外蛮夷,不知教化,那是何等的凶险之地……” “他……他竟去了那么远……”杨曼期期艾艾,心内如浪潮滚涌,却不知道能说些什么。 “宏儿自小性子偏颇,我的话他一向是不听的,若是硬逼他回来,只怕他反会走得更远……”吴坦之又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慢慢踱到窗边,良久方又道,“曼娘,你写一封书信,让他回来吧……” “公公,我、我……不……”杨曼一惊,退后几步,几乎撞翻了她身后的椅子。 “我有三子,已失其一,不忍再失宏儿,曼娘,你明白吗?” 第50章 吴坦之缓缓转过身体,盯着杨曼又道,“三子之中,属宏儿最像我,也最得我心,他心中所想,一个眼神我便知道。以往我假装不知,是因为我对他娘亲之死,心中有愧,原以为随着他年事渐长,会渐渐明白事理,却不料反让他越陷越深,竟做出这等危险之事。” 杨曼被他盯得如坠寒潭,竟不敢有任何动作和言语,只是呼吸急促,面色苍白,几乎连站也站不稳了。 “过几日,待我和族里做个交待,你便带着顼儿搬去梅山宅子吧。” 吴坦之盯着她看了许久,突然一甩袖子,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儿未及冠,公婆尚在当家主事,便被逐离出府,这是只有犯了大过错的媳妇才能享有的待遇,传扬出去,这将是杨曼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污点。但她却不知道吴坦之这样决定,算是处罚她,还是看在吴宏的面子上好心放她一马。至少,他没有把事情揭穿,否则……她不敢想像后果。 杨曼只知道,在出了一身冷汗,勉强走回文魁院之后,一进门她就双眼翻白的晕了过去,直把吴顼吓得放声大哭,才幽幽醒来。 把吴顼抱在怀里,安抚了几下,她却久久无言。心太乱,所以,她没有办法理清这骤然发生的事情。 是好? 还是坏? 又或者,意味着一次转折? 信,杨曼写了。 其实海外未必有吴坦之说的那么危险,此时正是宋朝最强盛的时期,海外贸易也发达,一个宋人尤其是吴宏这样的有功名在身肚子里又有真材实料的人走出去,就有点像后世美国人出门一样,虽然有被当凯子狠宰的嫌疑,但是奉承拍马的也多,安全上还是有一定的保障的。 但这也仅是指靠得近的,像南洋一带,还有日本、高丽之流,对中原的文化尤其推崇,宋朝的文人士子甚受欢迎,稍微有些名气的,更是达官贵人的座上宾。如果吴宏不知好歹跑得更远,别的不说,光是海上风浪就够呛了,毕竟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像郑和下南洋时那样巨吨位的大船,跑跑近海还行,远洋那是找死。 所以,杨曼不得不写这封信,不是出于吴坦之的话,而是出自她的本心。 她担心吴宏会遇到危险。 随着信的送出,吴坦之也招集族中一些长老,就关于让杨曼搬出吴府的事情,讨论整整半个多月。这件事情传出去,人人皆惊愕不已,长老们更是齐齐反对。 因为没有理由,吴坦之没有说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来,他就不能硬逼杨曼搬出去,更何况这个寡妇还是受过朝庭表彰的节妇,又是被名儒朱老夫子称赞过的德妇,吴坦之这么做,很有些欺凌人家孤儿寡妇的意味,就算他是族长也不能做这么缺德的事。 会出现这种局面,只能说杨曼在外面的名声太好了,好到连吴坦之这个族长也不能轻易动她的地步。 吴坦之被逼得没有办法,干脆就声称自己做梦,梦到了夭折多年大儿子吴寅,是吴寅托梦,让自己的儿子自立门户的。 一下子,族里那些反对的人,都哑口无言。 古人迷信,鬼神之说,从来是宁可信有不可信无,更何况这话还是从族长口中说出来的,当然假不了。 就这样,虽然很多人私底下还有些议论纷纷,但是在吴坦之的强力推行下,杨曼搬出吴府成了定局。 这种事情,自然也有人跑过来问杨曼,如相交甚厚的王秀娘,如不知究竟一头雾水却本能的感到事有蹊跷的高氏,如倚老卖倚老爱打听八卦的苏氏,在她们面前,杨曼只能故作淡然,吴坦之维护了她,她自然不能拆台,语言间模模糊糊表示这几天她也做梦梦到了吴寅,只是看着她,不说话。 于是吴寅托梦之事,就变得越发的真实了。 整个吴府里,似乎只有吴老太君对这件事情表达了赞同,甚至说出早就该搬出去的话来。 选仆 自从知道了吴坦之对她的维护之后,杨曼一直吊着的心也放了下来,终于能冷静下来考虑这件事情,然后才突然发现,搬出吴府,对她来说,固然是失去了往日凡事都可不管不问的悠闲,但是似乎也并不是一桩坏事。 至少,她想做点什么事情,不用再事事都要向谁禀报,虽然春桃这个钉子还是得带在身边,但比起在吴府内,她的自由程度要高得多了。 当然,相对的,吴宏想再来看她,就更加难上加难了,一旦单立门户,她就不能再轻易开门放男人进宅子,哪怕是她的小叔子也不行。就算有人要上门拜访,出面待客的,都得是吴顼这个小家伙。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他已经独立了,成为一家之主,也能当家作主了。杨曼就算要提点他,也只能隔着帘子躲在幕后。 这么一盘算,有得有失,杨曼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感到高兴还是难过。 但不管是高兴还是难过,她还是要搬出去了,去庙里烧了香问了日子,说是十月二十八正是搬迁的吉日。杨曼算了算时间,现在是九月二十一,也就是说她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去修整梅山大宅,时间有点紧,但是幸亏当初她去慈禅庵祈福的时候,往梅山大宅走了一趟,当时就让人把几处太过陈旧的屋子重新修茸了,野草也拔了两回,现在只要派人去打扫一下就可以了。 关键是所有的家具都要重新打制,文魁院里的东西,除了衣物和惯用的器皿之外,其他的她一样也不能带走,还有伺候的下人,除了派去茶楼米店的几个,其他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跟她走。 毕竟,吴顼只是庶子,自立门户以后,跟吴府嫡系比起来,根本就没得比,除非将来吴顼出息,考个功名回来,当了官,那还有个兴旺的说法。但是吴府的那些下人中,有几个能有这样的眼光和等待的耐心,毕竟,吴顼还小,孤儿寡母的,自立门户以后,能不受人欺负就已经算不错了。 就连杨曼的心腹小雁,都没有选择跟她走。杨曼虽然有些不舍,但是也能理解,毕竟,小雁嫁给了阿贵,做为妻子,她当然是要跟着丈夫。 于是,除了打制家具之外,购买新的使女下人,就成了当务之急。 可是偏偏杨曼平日是不管事的,吴府每年都有人进出,她从来没有过问过,这时一下子要挑出合适的使女下人,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去问高氏嘛,她又不太愿意,已经有春桃这么个钉子了,要是高氏借机会再插几个进来,她还活不活了。 这时才悔不当初似乎已经有些迟了。 正在她像没头苍蝇,胡乱就要往人牙子那里乱窜的时候,王秀娘看出了她的窘境,某一日偷偷拉着她的手,道:“大嫂子是不是正在为新宅的使唤人选发愁?” 杨曼叹了一口气,道:“让你看出来了,这种事情,我向来不熟悉,又不好去问婆婆,只怕她说连这点小事都没有主意,搬出去以后要如何当家,真是愁死我了。” 王秀娘轻轻的笑了,道:“大嫂子怎么不来问我,可是嫌我不值得信赖。” 杨曼这时才反应过来,王秀娘是谁呀,王家的掌上明珠,这位姑娘可是真正的大家闺秀,从小就是做为一个当家主母来培养的,不是吴珍容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看诗书画的才女。而且王秀娘又不是高氏,她不可能往自己这里插眼线,没那个必要。 “看我,都急糊涂了,放着现成的人不问……”杨曼连拍几下额头,苦笑着拉住王秀娘,“你可一定要教我。” “教你没有问题,只是……”王秀娘突然轻轻叹了一声,“大嫂子这一搬出去,日后你我想要见面,便不容易了。” 杨曼也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转而安慰道:“也未见得不容易,你要出来难,我要进来,还不容易么,初一十五,我总要来拜见婆婆的,到时往你那里走一趟,还要你不嫌我烦才是。” 被她这么一说,王秀娘想想也是,不禁又笑,附在杨曼耳边,细细说了几句,倒听得杨曼眼前一亮,原来挑选下人,还有这些讲究啊。 禁不住便道:“若论管家,秀娘你强过我许多,日后我怕是要多往你这里跑了。” 王秀娘笑道:“只怕你不来。” 因时间比较紧,杨曼也没有跟王秀娘多说,当下就派人找了人牙子,带了几十个男男女女来,两个妯娌坐在堂上,挑来挑去,挑了整整三天,最终只挑出五个人来。 三男二女。 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十三、四岁的哑女,杨曼看着可怜,又一想,哑女不会说话,值得培养成继小雁之后的心腹,就留下了。另一个是被丈夫赶出家门的弃妇,才二十一、二岁的模样,娘家嫂嫂又是个泼妇,不肯容她,将她卖给了人牙子。 杨曼一打听她被赶出家门的原因,竟然是因为结婚五年,没有生出儿子。 这真是……杨曼连连摇头,和她聊了几句,见她说话有条理,遇事反应也快,很懂看人眼色,而且还精于女工,无论是做衣服鞋袜还是刺秀,都十分出色,又煲得一手好汤。然后又派人去打听了她的风评,只说在婆家很是勤快,也孝敬公婆,只是因为没有生出孩子,而且丈夫又勾搭上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嫌弃她没有姿色,这才把她赶出了家门。 想想也是个可怜人,留下来洗洗补补兼任厨娘,也是不错的。 另外三个男的,年纪都偏大一些,其中有两个,都快四十岁的模样,杨曼看他们都挺老实憨厚的,这才敢收下。 年纪最轻的那个男的,倒是让杨曼犹豫了许久。 第51章 他的名字叫宋仁致,大概三十岁上下,原是个犯了事的秀才,被隔去了功名,贬为贱籍,只能为奴。杨曼原本还不太瞧得上他,毕竟犯过事的,想来不是那种老实本分的人,不过王秀娘派人去打听了,才知道这个秀才其实也挺冤枉的,不过是酒后写了篇文章骂了几个不做实事的官员,言辞颇有些犀利之处,触及那些人痛处,就找了借口将他入了罪,亏得本朝素来厚待文人,这才保下一条命。 “我打听过了,这人其实本性不坏,性格颇有些刚强之处,又能识文断字,写写算算必不成问题。你与顼侄新立门户,孤儿寡母的,虽然背靠吴家这座大山,终归有照顾不到的地方,让这个人成为管家,若有什么事情,由他出面,必可震慑一些宵小之辈。” 王秀娘这样一说,杨曼听了,顿时觉得大有道理,不过想了想,又有些犹豫,苦笑道:“我看此人颇有才学,又是这等的性情,只怕我孤儿寡母的,收拢不住这等人才。” 不是她看低自己,实在是在这方面,她一点经验也没有,若是将来奴大欺主,岂不成了笑话。以前只想着吴顼大了,才会出来单立门户,根本就无须她操心这些,若早知道有这样的变故,她怎么也跟着高氏学点经验的。 王秀娘轻轻一笑,道:“看你平日没有不聪明的,怎么连这一点也想不通。此人如此人品,既入贱籍,怎会甘心,你只需许诺于他,将来为他恢复平民之身份,他岂有不真心为你着想之道理。只要有个十年、八年的,待顼侄长大成人,他便是走了,你还愁家中没有人撑着。” 这倒也是,杨曼听得连连点头,她现在愁的还不是吴顼年纪太小,自己又是个没什么本事的女人,照王秀娘调查的情况来看,这个宋仁致还真是有胆有色的,只要他能为自己撑个十年八年,吴顼长大了,她也没什么好怕的,就算这个宋仁致恢复了平民身份以后,一走了之,也没有什么问题了。 而且,用十年八年的服务,换取回平民的身份,对这个原本是秀才的宋仁致来说,也是很划算的,他也就是碰上杨曼现在急需要人手,又有能力为他恢复身份,才能许下这么优厚的条件。否则他一辈子都是贱籍,包括子子孙孙,都是最低下的人。这么一想,其实还是他赚了呢。 搬家 按照王秀娘的提点,杨曼私下跟宋仁致谈了谈,原以为在没有提出条件之前,这个宋仁致是不太好说话的,不料当宋仁致知道她就是吴家那个寡妇之后,眼睛却是一亮,弯腰一礼,问道:“可是传出《三字经》的吴夫人?” 因为杨曼否认《三字经》为她所写,这件事经过朱老夫子的大力宣扬之后,很得江南一带的文人士子的赞赏。不贪虚名,这样的品质即使是在这些文人中,也是极高尚的。 杨曼未料到宋仁致竟然会知道,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道:“正是,因幼时记忆不深,其中颇有些错漏之处,让先生见笑了。” “此乃蒙学之幸,还请夫人受我一拜。”宋仁致说完,果然当场就拜了。 “不敢当。”杨曼连忙侧身,只受了半礼。 之后的话就好说了,杨曼开诚布公的把自己的难题略提了提,然后又摆出那个优厚的条件,才问道:“我也知道,我那小门小院,容不下先生这尊大佛,只是眼下初离吴府,孩儿又小,实在需要有人帮着料理外事,先生若不嫌弃,望能留下,只要先生真心实意,尽心尽力,我必不负先生。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宋仁致几乎没有半点犹豫,一揖到底,道:“固所愿也。” 别的不说,杨曼开出的那个条件,确实优厚到宋仁致没有半点拒绝的理由。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隔了一天,杨曼抽了时间,去向高氏禀报,细细说明了挑选这些人的理由,以及这些人的性情身世。 其实,高氏早已经从春桃那里知道了,也知道这桩事情王秀娘在其中出了力的,但她面上并没有露声色,反而微微笑道:“我原还担心你初立门户,不懂理事,这样看来,倒是我白操心了。曼娘,你做得很好。” 杨曼有些忐忑,又坐了一会儿,但见高氏并无不悦之色,这才真的放下心来。看来,高氏并不介意王秀娘在其中插了一手。 这件事就这样告一段落,接下来杨曼又要关心家具的制作,又要前往梅山宅考量布置,有些地方树木花草已经枯死,都要重新种植,此时已经是暮秋,并不是种植的好时机,她干脆让人把地方清理了,全部压上鹅卵石,看着倒也干净清爽。 不过两头跑的日子,实在不是人过的,杨曼只跑了四、五天,整个人都快瘫在床上起不来了。这时候,新收下的管家就发挥了大作用。 宋仁致当仁不让,主动请缨去梅山宅那里盯着,只请杨曼放权放钱给他,让他全权做主。 杨曼这个时候也没办法了,给了预算中的钱,然后随他去弄,只要别把整个宅子弄塌了,到了搬迁的日子,能让她顺利住进去就行。好在这钱都是吴府出的,不用她自己出,否则杨曼还有些不敢这么随便就给钱。 不得不说,其实杨曼真是看低了这个时代的文人。 古人讲究一个博学,博学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才,诗写得好的不行,字也得写得好,不然再好的诗用一手不能见人的字写出来,那是要被笑话的。字写得好诗写得好那还不够,还要会写文章,不然怎么考科举成功业。考上科举还不够,还得会做人,不懂得做人,这官也就当不好了。不像后世那些人,讲究专精,在某一方专精的就是专家,哪怕其他方面白痴得跟没长脑子一样,那也是专家。 她以为宋仁致写写文章骂骂腐败是一把好手,压根就没想过一个没受过管家教程培训的男人真能把一间大宅弄成什么狗样。之所以请宋仁致做管家,完全是看在这个男人性格比较刚强而且胆子也大的份上,连当官的都敢骂得狗血淋头,对付一些宵小之辈,肯定没有问题。 事实上,宋仁致这个人,在组织事务上,真的是一把能手,而且对建筑风水是很有研究的,人家的业余爱好就是干这个,宋仁致在读书之余,就是靠研究前朝,也就是唐朝的各种建筑来消遣解闷的,所以,他不是随随便便就主动请缨的,而是正好撞到了他的专长上,有心给杨曼露一手呢。 所以,当半个月后,宋仁致来请杨曼前往梅山宅视察的时候,杨曼懵了。 这么快? 确实是快了点,但是效果也让杨曼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整个大宅都焕然一新,简直就像是新砌的一样,屋前屋后的地上,都重新铲过了一遍,弄得干干净净,铺上了青石,该种花植树的地方,都预留了空位,按杨曼先前的办法,用鹅卵石压上了,免得刮风下雨,把泥尘都溅出来。 其实大宅子并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有两个字:干净。不但干净,而且整洁,很多地方都留了空位,有些杨曼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宋仁致却能指着那些地方说得头头是道,让杨曼的脑海忍不住想像出当那里都种上花草,移上假山,搭上葡萄架,挂上秋千之后的情景。 似乎很雅致的样子,不得不说,宋仁致在建筑布局上的品味,是相当有水平的。 当然,更让杨曼吃惊的还是宋仁致在组织调度方面的能力,她原以为能把几间要住人的屋子弄好就算不错了。仅仅在短短半个月里,凭那一点钱,那么几个有限的人手,就弄到这个程度,不简单,这个男人不会天生就是个高级管家的材料吧。 想到这里,杨曼看着宋仁致都觉得心虚,这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了,按宋仁致这个本事,管理整个吴府都绰绰有余。 挖到宝了啊。 自此之后,杨曼干脆就把所有的事都扔给宋仁致,她专心的算日子,准备请佛像入宅了。 其他繁碎的琐事就此不提,总之,到了十月二十八那一天,杨曼终于搬家了,文魁院里,跟她走的,除了春桃和吴顼的书童砚童之外,就只有两个年纪比较大的粗使婆子,都是无儿无女的,在吴府里没什么地位,因见杨曼平日待人还算不错,这才跟了去。那辆马车由高氏做主给了她,于是车夫也跟了过去。 除了这些人之外,高氏又特别指派了一位名叫吴邯的下人给杨曼带走,杨曼也是欣然接受,反正也是不能拒绝的,有宋仁致这么强悍能干的人在,不怕压不住这个吴邯。 搬家很累,除了那些琐碎的事情之外,还要摆宴请亲朋好友、四舍五邻共庆乔迁之喜,而且吴顼这么小年纪就要当家作主,对吴氏宗族也要有交待,少不得还有一番动作。前者还有个宋仁致可以帮她操持,省了她大量的心力。但是后者就必须她和吴顼共同面对,族中长老们的训话,那些长辈夫人们的教诲,她都得听着。亏得吴顼年纪虽小,但是平素就是个机灵鬼,人也聪明,禀着甜言蜜语不要钱的原则,往往在长老们板着训话的时候,他一边点头称是一边马屁乱拍,惹得长老们气也不是,笑也不是。 连杨曼有时候都看不下去,私底下对吴顼连连使眼色,让他悠着点,心里却是憋了一股笑意,忍不住在想,到底是谁教得这孩子这么滑头,反正不可能是她教的,她素来是个厚道本分的人。 总之,等到一切都料理妥当,可以平平静静过日子的时候,已经是大半个月之后。 失恋的感觉 诸事不提,一转眼就已经是冬去春来,又到了花开似锦的日子。 第52章 这一日,吴坦之收到了吴宏的信,当然,信是给杨曼的,只不过被他截了下来。吴宏在信里表示他是年后才收到了那封信,清明赶不回来,会在端午之后回来拜见嫂嫂,还给吴顼带了礼物。 信中无一字提到父母兄弟,只有一带而过的问安,完全是出于礼数上的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问安,看得吴坦之心里一阵堵得慌,不过信中也没有半点暧昧之语,似乎完全就是出于一个小叔子对嫂嫂应有的关爱,但是吴坦之还是从吴宏的笔触里,看出了一丝喜悦之情。 看来,杨曼写的那封信,还是让他这个叛逆的儿子高兴了。 真是冤孽! 吴坦之烧了信,对着灰烬长吁短叹。宏儿啊,你喜欢哪个女人不好,偏偏是她?让爹想成全你都没有办法。 想到这里,吴坦之又开始绞尽脑汁,决定一定要在吴宏回来前,把这个让人头疼的儿子的婚事给定下来。 正在他到处打听哪家有合适的女儿的时候,不过几日,便有老友从南京过来,一听他的心事,便乐道:“我这里倒有个合适的人选,姑娘正值妙龄,素有贤名,只怕吴公嫌弃她的家世,看不入眼。” “怀涛兄说笑了。”吴坦之捋捋胡子,便问道,“不知是谁家姑娘?” 他这也算是急病乱投医,吴宏虽然是他的儿子,但毕竟只是个私生子,家世相当的,人家看不上他儿子,家世太差的,他又看不上人家姑娘,如果慢慢寻来,倒未必寻不到合适的,但是此时他急于在吴宏回来家,把生米做成熟饭,自然就顾不上家世了,只要姑娘好就够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顾不上家世,也不是指寻常百姓家的女儿,要是这样,他还发什么愁,随便挑挑也能挑出十个八个来,所以说起来,这个家世也不能太差不是,吴宏再怎么说,也是他最心爱的儿子,不能太委屈了。 “苏州有个范家,吴公你知道吧。” 吴坦之寻思了一会儿,摇摇头,道:“不曾听过。” 没听过就代表这个范家上不得台面啊,至少,江南的名门望族里,范家还排不上号。 “那范希文总该听说过吧。” 吴坦之眼前一亮,大笑起来,道:“怀涛兄说的是修建那百里海堤的范仲淹否?莫非是他的女儿……不对不对……”说到这里,他连连摇头,“当年范希文调入京中为官,恰逢我因子丧而归梅里,未能一见,听闻他那时成婚未久,才有一子,便是后来又有了女儿,也不过才八、九岁,如何成为亲家?” 范家称不上高门大户,但是对范仲淹其人,吴坦之还是极为欣赏的,少年努力,为官后造福一方,顶着压力修建了长达几百里的海堤,不知救多少黎民百姓于水火,龚显著,将来在朝堂之上也是前途无量,与这样人结为亲家,倒也算得上合适。 那老友大笑,道:“我所说的那位姑娘,虽非范希文的女儿,却也差不多了。姑娘名叫范池奴,是其兄之女,因其兄早亡,便将这个女儿接到自家抚养,名虽为叔侄女,但亦与亲女无异。范家姑娘自幼便聪慧无双,范希文通晓《易经》,不曾传于自家儿子,反而尽传授于这个侄女。” 吴坦之听到这里,更是心动,表面却不露声色,只听这个老友继续说下去。 “前些年,范希文母亲病故,他便回南京守孝,所住之处,恰与我家相邻,两家儿女,有些来往,关系甚厚。那时范家姑娘也不过才十一、二岁,瞧着已是眉清目秀,如今虽不知模样,但大抵是差不到哪里去的。如今范希文入京为官,范家姑娘却未曾随行,而是留在南京与寡母住在一起,如今一晃也是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前些日子范希文还写信托我代为照顾一二,并留意可有合适人家。” 说到这里,老友一顿,斜着眼睛瞅了瞅吴坦之,拖长声音道:“我说了这许多,吴公一言不发,可是瞧不上范家姑娘呢?” 吴坦之哪还不知道这个老友爱作弄人的性子又发作了,笑骂一句,道:“怀涛兄哪里话,我是在想,不知范家姑娘可瞧得上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你那宝贝儿子,我瞧过,啧啧,那模样儿没说的,文才又好,虽说是个私生子,到底是吴府出身,上了族谱的,哪有瞧不上的。只不过……”老友突然笑容一收,“宏侄年已二十有六,至今未娶,其中原因,我虽不知,但也望吴公仔细考量,莫害了范家姑娘才好。” 由这话便可知,这位怀涛兄和吴坦之的关系,好到没边了,所以才这么直言不讳。以前吴宏推拒过吴坦之给他安排的亲事,而且不止一次,这位老友都是知道的,吴坦之没少向他吐过苦水。 被他这么一说,吴坦之迅速泄了气,然后狠了狠心,一拍桌子,道:“这次由不得他,我是他爹,儿子的亲事由我说了算,他不认也得给我认。” 不说吴坦之之后怎么托老友向范家提亲,杨曼此时也有些烦恼。 自搬家以后,她要处理的事情渐渐多了起来,虽然说手下的人是比在文魁院的时候少了,但是现在她什么事情都要亲自去管,大到亲朋邻里的交际往来,小到鸡毛蒜皮的琐事,值得庆幸的是,有宋仁致这个得力管家在,至少那些佃农田地不用她去操心了,米店也放手交给了宋仁致去经营,她只要专心顾着茶楼和八卦就好了。 /奇/即使这样,她还是天天都忙来忙去,一忙起来,就发现想起吴宏的次数变得少了。只是偶尔才会疑惑一下,也不知道吴宏收到她那封信,会不会立刻就回来呢? /书/她期盼能得到吴宏的回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连这份期盼都淡去了。 /网/没有男人,女人一样可以生活得很好。 这不是自信,也不是女权意识的产物,只是杨曼安慰自己的话语。 不然她还能怎么办? 千里追人? 这个想法连杨曼自己都觉得可笑。 她没有这份勇气。 所以,像自己这样毫无胆气也无魄力更无决心的女人,也不值得吴宏那样的男人去爱吧。 他会遇上更好的,比自己好一百倍、一千倍的女人。 就在杨曼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做到心静如水的时候,她在茶楼里听到了关于吴坦之准备向范家提亲的八卦。 那一瞬间,她忘了侍立在身后的春桃,猛的站起来,却不慎失手打翻了茶盏。 “夫人,可曾烫了手?”春桃上前低问。 杨曼恍过神来,又慢慢坐下,努力让语气平静:“无事,你去换一杯茶上来。” 春桃去了,门乍开的那一瞬间,茶楼外的人声再次清晰的传入她的耳中。 “哪个范家?咱们这附近有配得上吴家儿郎的范姓大户吗?” “哈哈哈……不是咱们附近的,听说是个京官……很有名声……叫范、范……什么来着……” “假的吧……看你连名字都说不出来……” 这是要给谁提亲? 吴宏,还是吴宣? 杨曼死死的咬着唇,不想发出半丝儿声音,她怕她一开口,就会忍不住哭出来。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究竟是什么? 就是她和吴宏之间的距离。 她连哭都不能。 回去以后,日子还是照样要过,只是这大好的春光,在她的眼里,却宛如寒冬。 或许,这正是失恋的感觉。 秀娘来访 这一日,她正闷在大宅里,王秀娘突然来了。 哑女在外接待,春桃进内堂通报,杨曼连忙迎出来,却见王秀娘才在哑女的引路下,刚走到前院的葡萄架下。 “秀娘,今日怎么得空来看我?”杨曼摆出笑脸道。 “今儿正好是初一,我随婆婆往慈禅庵上香,得了空,就往你这儿来了。”王秀娘也笑着回应,然后又指着葡萄架道,“上次来时,这里还空空的,想不到一转眼,就搭上葡萄架子了。” “入了春才种下的,不止有葡萄,你看那边一排葱兰,绿葱葱的,看着就清爽,还有宋管家特地移来的这几株山茶,不过想看它开花,还得等两年,倒是那边墙上爬的蔷薇,长势喜人,再过一两个月,便能开花了,这才爬了半面墙,到明年整个就成花墙了……还有这里,你看这个花架,是宋管家亲手搭的……这里还有几棵枣树,过几年可就有甜枣吃了……” 提到自己的宅子,杨曼便有了一些精神,介绍起来,颇有些得意之处。居然忘了请王秀娘进屋,直接就带着她在宅子各处逛了起来。 王秀娘抿着唇直笑,等杨曼说得尽兴了,她才道:“大嫂子口可干否?” 杨曼这才不好意思的笑笑,道:“看我高兴的……秀娘,屋里坐。”一边说着,她又转头吩咐春桃上茶。 “别,我跟你玩笑呢,你也别跟我客气,就陪我在这外头逛逛。”王秀娘拉住杨曼,不让她走。 两人也算是熟了,杨曼见她这样,倒也不坚持,便陪她在宅子里又逛了一会儿。 没走几步,王秀娘见前头有一处亭子,竖在假山顶上,便伸手一指,道:“我瞧那儿风景不错,咱们上去坐坐。” 杨曼忍不住笑道:“你倒会挑地方,在这亭子上,能瞧见后面那处池塘,可惜不是夏天,否则嗅着荷香,看荷叶田田,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其实亭子下面就有个小水潭,里面种了几株睡莲,还有几条锦鲤,想看美景,不用眺望,头一低就能看得到。所以那个池塘杨曼原本是打种养菱角的,但是宋仁致坚持要种荷花,杨曼拿他没办法,想想种荷花还能吃到莲藕,也就没坚持下去,由他去了。 第53章 上了亭子,王秀娘便说口渴,杨曼看了她一眼,见她眨眨眼,便会意过来,打发春桃去泡茶了。 见春桃走了,王秀娘才收敛了笑容,道:“前几日李家来人,听他们说,五妹妹有了身孕。” “那是好事啊……” 杨曼才绽开笑脸,却听王秀娘又道:“又没了……” 笑容一僵,杨曼怔了好一会儿,才道:“怎么如此不小心?” “谁知道呢……”王秀娘轻轻叹了一口气,突然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这里也没有动静……” 她嫁入吴府也已经一年多了,平日夫妻也算恩爱,但是肚子里到现在一点动静也没有,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最近两个月,苏氏频频找她谈心,就连今天到慈禅庵上香,也是为求子而来。 “这种事情怎么急得来……”杨曼才说了半句,自己就有些发愣,想想便觉得有些哭笑不得,说实话,这种事情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经验啊。 于是她口风一转,说道:“二弟妹不也是前年才有了孩子的吗?” 杨曼的二弟妹,自然就是王秀娘的亲嫂子,也就是陆氏,她婚后四年才有一子,王秀娘这才嫁过来一年多,就开始担心这个问题,在杨曼看来,确实有些早了。 “她自是不同。”王秀娘看了她一眼,没好说陆氏不为丈夫所喜,吴宵甚少在她房中留宿,只是转而又道:“大嫂子身边的浣娘,不正是因无子而被赶出家门的吗?” 浣娘,就是杨曼上次留下的那个弃妇。 “浣娘出身贫户,怎可与你相比。”杨曼一听就笑了,“你背靠大树,便是生不出……” 说到这里,她忽觉不对,顿了一顿,才又道:“三郎敬爱于你,这孩子啊,不过是早晚的事。” 王秀娘叹了一口气,道:“不能再晚了,否则……” 下面的话,她似乎有些说不出口,看了看杨曼,还是忍不住问道:“当年,大哥纳妾之时,大嫂子心中又是如何想的?” 杨曼顿时就是一愣,突然间就明白王秀娘为什么这么担心自己没有怀孕的事了。 的确,凭王秀娘的身份,就算生不出孩子,吴宜也不会休了她,最多和自己一样,把别人生的孩子过继到膝下,但问题也就在这里,王秀娘是不想吴宜纳妾啊。估计是苏氏跟她说了诸如你再不怀孕,就让吴宜纳妾之类的话,所以王秀娘才一肚子心事,跑来找自己发泄来了。 “这个……” 王秀娘的话让杨曼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就她个人而言,当然是反对男人纳妾的,不过当时面临这个问题的是杨小曼,而不是她杨曼,她还真不知道杨小曼是怎么想的,在她的印象里,杨小曼简直就是贞节烈妇的典范,指不定性格就是古代男人最喜欢的那种,不但不反对丈夫纳妾,说不定还会主动张罗,要知道,小环刚开始和小雁一样,都是杨小曼身边的亲信使女,不过小环的年纪大一点,后来就跑到吴寅身边当贴身使女了,这个过程里面有没有杨小曼的主张,杨曼还真不知道。 思忖了好一会儿,杨曼才苦笑着摇头道:“当时年纪还小,怎么想的也不记得了,若是现在……”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终于说出一句真心话,“若是现在,有妾无我,有我无妾。” 这回轮到王秀娘发怔了,她愣愣的看了杨曼好一会儿,似乎万万没有想到,平日里那么循规蹈矩的大嫂子,竟然也会有这么刚烈的一面。 “有妾无我,有我无妾……大嫂子……我……”王秀娘呢喃了几句,然后也跟着杨曼一起苦笑了。 杨曼揉了揉额头,正想再说什么,却见春桃端着茶水过来,终于还是忍下了。 自己终究还是个现代女性吧,有一些东西,根深地固的存在于观念中,这样看来,穿越成为了一个寡妇,不是她的不幸,而是她的幸运,否则……杨曼端起茶盏,对王秀娘做出一个请品尝的手势,然后,借着喝茶的工夫,她掩去了眼神深处的一抹坚决。 也许,自己没有想像中的那么懦弱。这一瞬间,杨曼似乎想通了什么,微微笑了。 隔了几天,杨曼去庙中请了一尊送子观音,给王秀娘送去,顺手还带了一些药材,托王秀娘派人送到吴珍容那里。 不多久,她竟然意外的收到了吴珍容的一封信。 信很长,吴珍容的那一手蝇头小楷也写得极漂亮,至少,让人看着就赏心悦目。开头说了几句礼貌上的开场白,然后是寥寥几句谢语,最后略略提到她婚后的生活,似乎丈夫对她还算温柔,孩子的事情是个意外。 虽然在提到孩子的时候,吴珍容的笔迹有些不稳,似乎是情绪激动的样子,但是杨曼看了之后反而放心了,是个意外就好,最怕的就是不是意外。 日子一天天过去,始终不见吴宏回来,书信更是没有一封,然后,杨曼又听说,吴范两家已经正式定下亲事。 该死心了。 她这样告诉自己,却觉痛彻心非。 偶尔午夜梦回,她甚至想过,如果吴宏马上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就立刻抛下一切跟他走。 但是天一亮,她就又退缩了。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她把这四句偈语写了一遍又一遍。 和歌 当夏天来临的时候,梅山宅后面的那个池塘里,莲叶田田,小荷尖尖。杨曼却在手腕上挂起了佛珠,开始真正的念佛诵经。甚至连茶楼她都不去了,把家中的一切事务都托给了宋仁致。 因为只有这个时候,她的心才是平静的。 她似乎能够体会当日在松寿院看到吴珍容虔诚诵经时的心境,其实,女人的心,都是相通的。 端午的时候,吴宏没有回来,吴坦之一阵忧心,派了好几拨人出去打探,直到七月,才有了确切的消息。 吴宏出事了。 当初,他收到杨曼的信时,并没有立刻返回,而是又去了一趟南洋,具体做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吴坦之收到的消息是,吴宏在返航的时候,不幸遇到了风暴,他所在的那艘船,翻了,一船上百人,只有寥寥几人抱着浮木,飘到了岸上。 吴坦之派去的人,并没有完全打听清楚,活下来的几个人中,到底有没有吴宏在内,就急急将消息报了回来。吴坦之一听之下,几乎当场就晕过去,冷静下来后,说出一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隔天就带着人亲自往泉州去了。 事情传出来,杨曼几乎慌了手脚,整天在家里烧香拜佛,唯恐不够虔诚,又去慈禅庵里许愿保吴宏平安,她白日里不敢露出马脚,夜里却难以成眠,偷偷哭了几场,伤了元气,没几日居然就大病了一场。 她这一病,引来了高氏的关心,半个月里居然来看了她三五回,说是怕她病中不好照顾吴顼,竟然将吴顼接回吴府暂住,又留下德旺养娘照看杨曼。 如此又过了半月,杨曼的身体渐渐好转,便去吴府将吴顼接了回来,谁料到高氏见了她,却道:“你到底年轻,才刚刚当家主事,不懂照顾自己,顼儿放在你身边我也不放心,再者,你公公临去前,曾嘱咐我将顼儿照看好,依我看,你也不必急着将顼儿接回去,再将身子好好调养几日罢。” 杨曼愕然,本想反驳,但听得吴坦之临去前竟然有交代,她心中一虚,却再也不敢说什么了,诺诺的应了,只得失望而去。 离开前,她又去陆氏和王秀娘那里坐了坐,却见妯娌两个围在一处逗弄陆氏的孩子,杨曼心中一动,也不知为了什么,便私下拉着王秀娘的手,道:“秀娘,你我交好,情分不浅,若有一日,我不在了,顼儿便要托你照顾了。” 王秀娘有些诧异,道:“你这是说哪里话?” 杨曼叹了一口气,道:“我也不过是防个万一罢了。往日只当我母子二人相依为命,从不曾想过其他,前些日子这一病,倒让我忽觉人生无常,生老病死,也是人之常情,只怕我等不到顼儿长大成人……” “呸呸呸……”不等她说完,王秀娘就打断她的话,“你哪里来的这些不吉利的话,好端端的,作什么丧气样,依我看,你该用艾水洗洗嘴巴才对。” 说着,王秀娘居然还真的让品香去寻艾叶煮水,吓得杨曼落荒而逃,出了吴府以后,忍不住又想起吴顼,便去弘文馆外候着,一直等到吴顼放学出来。 “娘!” 小家伙看到杨曼,高兴得连蹦带跳,连声问杨曼什么时候接他回去。 杨曼被问得极尴尬,她不知道高氏为什么一定要留下吴顼,或许是吴坦之的嘱咐,或许是她对自己有什么不满,又或许高氏真的只是单纯的想留吴顼多住些日子,高氏向来是极喜欢吴顼的。 摸了摸吴顼的头,杨曼好言安抚了很久,才将吴顼送回吴府。却在下车的时候,砚童手脚灵活的偷偷在杨曼手里塞了一样东西。 杨曼怔愣了一下,假装平静,目送吴顼入了吴府,她才转身上车,从袖子里摸出几个如意结,交给春桃,道:“这本是要送给两位少夫人,先前竟忘了,你赶紧替我送了去。” 春桃应了一声,连忙下车去了。 杨曼叹了一口气,其实这几个如意结是她这些天躺在病床上无聊,随手编的,今天带过来,确实是送给陆氏和王秀娘玩的,只是之前想着吴顼,结果忘记了。 低头看砚童塞过来的东西,竟又是一个香囊,打开来一看,只见里面一张白纸,正中心用朱砂点了一点。 第54章 杨曼顿时心中一颤,眼眶微微发热,鼻头也开始发酸。 这是吴宏在给她报平安,虽然不知道吴宏为什么不回来,但是只要他平安无事,杨曼便觉得这些日子来,压在心中的一块巨石突然间不翼而飞,整个人都轻松了。 没事就好,平安是福。 隔了一天,杨曼决定去慈禅庵里还愿,不管所谓的菩萨到底灵不灵,总之吴宏确实平安无事,所以这个愿一定是要还的。 恰好这一天,王秀娘和陆氏也来上香,妯娌三人凑到一起,拜完菩萨烧好香,王秀娘心血来潮,却是要去梅山宅后边的那处池塘游玩赏荷。 杨曼心情极好,自然是兴致高昂,命春桃喊来宋仁致,问道:“前些日子我听你说要在池塘边安置一艘小船,可曾安置好?” 宋仁致弯了弯腰,道:“已经放好,请夫人稍待,我这便去让人收拾一番。” 说着,人便去了,不一会儿便来报,说是都弄好了。 杨曼三人上了船,说是船,其实也只是一艘小舟而已,没有船舱,只在上头盖了一层布幔用以遮阳,最多也只能坐四人,杨曼怕超载引起翻船,干脆就没让几个使女上去,只有三个妯娌上了船isuu書网,外带一个撑船的健壮仆妇,便慢慢飘进了荷塘中。 “真是可惜,若是早一个月来就好了。”王秀娘左顾右盼,却见大多数荷花已经呈现凋零的状态,忍不住大道可惜。 陆氏接口道:“若是迟来一个月也好,可以采莲蓬了。” 杨曼失笑:“合着现在不迟不早,那你们还来玩什么,快点回去好了。” “别啊……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便是残荷,也有可赏之处嘛。”王秀娘见杨曼作势要回,连忙拦住她,作讨饶状。 杨曼轻笑不已,也不再故意招惹她,就此作罢。 小舟摇啊摇的闯进了荷花丛里,三个女人嗅着清清的荷叶香,越发的放松了,就连向来少语的陆氏,也不禁伸长了双手,一株株的荷梗摸过去,口里也不自觉的哼起曲儿。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知有人来。” 杨曼侧耳听了听,只觉好,并不知道这诗是谁的,曲调却极简单,她听了两边,就记下了,跟着陆氏一起哼起来。 一旁王秀娘也来了兴致,杨、陆二人是低哼,她却大声唱了出来,没唱几遍,冷不防前面豁然开朗,却原来小舟已经驶出了荷花丛。远远见岸上有一些行人,闻得歌声,驻足往这边看来。 王秀娘顿觉羞赧,低下了头道:“怎么出来了,转回去转回去。” 却不料她头低得太急,簪在头上的一朵含笑花便落入了水中。 杨曼和陆氏尽皆笑倒,知道她面皮薄,也不好调侃,只挥挥手,让那仆妇把小舟转回荷花丛里。刚刚才转入半个舟身,便听到岸上有歌声隐约随风和来。 “菱叶萦波荷飐风,藕花深处小舟通,逢郎欲语低头笑,碧玉搔头落水中。” 陆氏愕然,王秀娘却大恼,啐了一声道:“哪里来的登徒子……”想骂,却又没骂下去,毕竟是大家闺秀,骂人的话是不会的。 杨曼忍住笑,道:“罢了罢了,只是碰了巧,人家与你和歌,却不是有意轻谩。” 她这么说,是因为知道那后一首曲子,出自白居易之手,谁知道王秀娘一低头正好掉了一朵花入水,无意中应和了那诗中情景,倒不是和曲的人有意调戏她。 如果让杨曼来和,她也想不出什么诗词来,大概只能挤出那一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不过再仔细想想,这句用在陆氏身上倒还勉强贴切,用在王秀娘身上,却不大合适了。 王秀娘虽然又气又羞,脸上久红不褪,不过也不好找那和歌的人怎么着,只好闷闷的闭口不说话了。杨曼体贴她,便让仆妇驾着小舟在荷花丛里打转了足足半个多时辰,好让王秀娘顺过气。惹出这么一场意外,陆氏也不哼曲儿了,瞅着有一朵还未凋谢的荷花,摘了放在王秀娘手上,算是陪罪。 嗅着荷香,王秀娘的脸色渐渐转好。 杨曼这才挥挥手,示意仆妇把小舟划出去,却哪里料到此时天色突变,竟刮起了大风,天上也乌云密布。 八卦风波 夏日午后多雷雨,这时三个女人都有些慌,连声道:“快快快,快回去,莫要让雨淋湿了……” 只是那仆妇以一人之力撑船,又身在荷花丛中,哪里快得起来,待她们出了荷花丛,那天下的雨点也急急的落了下来,大如黄豆,其势甚急,风又猛烈,吹得小舟左右摇晃,吓得三个女人脸色都发白了。 “还、还是躲回荷花丛里去吧……别翻了船……”陆氏虚弱道。 杨曼看看王秀娘,王秀娘连忙道:“是是,还是躲回去。” 于是,小舟又无比艰辛的驶回了荷花丛内,有荷梗荷叶在周围挡住,风势虽大,但小舟总算摇晃得不那么厉害了,加上顶上的布幔也有防雨的功效,危险没了,一时间三个女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禁噗哧一笑。 “雨中赏荷,也算是人生一乐了。”王秀娘吃吃笑着,倒是挺想得开。 好在雨势风势虽大,却不持久,不过一柱香的时间,风停了,雨也渐渐小了。杨曼连忙让仆妇把小舟靠岸,三个女人上了岸,除了衣角有些湿,却是半点事也没有。 却才上岸,竟又见一舟靠岸,杨曼打眼一瞧,竟然是宋仁致带着两个家丁,全身都湿透了。 “幸得夫人无恙。”宋仁致跳上岸,对杨曼施了一礼,“适才见风急雨大,怕夫人在风雨中有所不测,便冒雨相寻。” 杨曼有些感动,笑道:“让先生担心了,我们躲在荷花丛中,未有不测,倒是先生全身都湿透了,还是快快回去换身干衣,再让浣娘给你们熬碗姜汤。” 宋仁致又是一礼,没再多说什么,带着两个家丁把小舟系好,便走了。 “这个管家果然挑得不……” 最后一个“错”字还没有出口,王秀娘蓦然睁大了眼睛,惊讶的盯着杨曼。 而陆氏更是惊叫起来,指着杨曼“你、你、你……”,半天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怎么了?”杨曼拉拉衣服,摸摸头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倒是还没有走远的宋仁致和两个家丁听到陆氏的惊呼,回转过头来,也纷纷露出极为惊讶的表情,那两个家丁甚至双腿一软,对着杨曼跪了下来,连连扣拜。 就连远处,几个避雨的亭子里,也有人在往这边张望,指指点点,却听不到在说些什么。 杨曼见了,更是莫名其妙,左右看看,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忽然心中一动,想起后世一些关于湖怪的传说,禁不住毛骨悚然,连忙往前走了几步,然后转过身向后一看。 没有什么湖中怪兽,而是…… “彩虹?” 眼前一片七彩绚烂,这是彩虹,但又不是,准确的说,是彩虹的尽头。 夏日雷雨之后,经常会有彩虹出现,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是常识,相信很多人也曾经见过挂在天空中的彩虹,可是有多少人有机会见到彩虹的尽头呢? 现在呈现在杨曼眼前的,不是挂在天空中的那一弯美丽的彩虹桥,而是那座彩虹桥落在地上的那一端。无巧不巧的是,杨曼没有转身前,她的后背正好沐浴在这道美丽的彩虹中。 这……算是什么状况? 杨曼也愣住了。 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八卦的主角。 自从知道吴宏平安无事之后,杨曼就又有了去茶楼听八卦的闲情,让她愕然的是,那一日她沐浴在彩虹中的情形,已经在整个无锡城内传得沸沸扬扬,而且版本多样。 第一个版本是转世说,据说,她是天上的佛母转生,行善积德,如今功德圆满,上感应天,于是上天降下佛光,以昭其德。 附:据说无锡城内的官员正在考虑是不是将此异事上禀朝廷,再给她弄一道表彰下来。 杨曼哭笑不得,挠着墙思考了很久,认定无锡人被佛教洗脑洗得很彻底。 第二个版本是成仙说,前有吕洞宾渡何仙姑,今有何仙姑渡吴夫人,为啥是何仙姑呢,因为杨曼身后就是一片荷塘啊,何仙姑就是出身于荷花之中。 杨曼长叹一声,看来八仙的传说不但已经在宋朝出现,而且还深入人心,唔,这个应该算是道教的,可见这个时候佛道并肩,斗得还挺厉害。 第三个版本是鬼神说,人们的想像力非常出色,联系到杨曼带着吴顼离开吴家时的那场托梦风波,一致认为是吴寅想念自己的妻子了,借彩虹来传达很快就会来接杨曼去团聚的意愿。 这个版本在女人中间传得最快,而且深得那些未曾出嫁的少女们的欢心。 杨曼听到这个版本的时候,脸色一阵发白,虽然那些谈论这个版本八卦的女孩子们一个个兴奋得好像她们才是吴寅的妻子,认定这是世上最浪漫的爱情,羡慕得几乎恨不能取杨曼而代之,可是作为八卦的主角杨曼,心里可就不那么舒服了。 于是,打从听到这个版本之后,杨曼的手腕上多了一串佛珠,袖子里多了几道符,金刚经绝不离身。 当然,最让杨曼无可奈何的是,自这天起,她的交际骤然变得多了起来,一天至少能收到十几份请柬,不是左邻右舍,就是这家夫人那家少夫人,或者是谁谁谁家的姑娘。 今天聚个会,明天赏个花,后天游个湖,再再后天…… 杨曼看着这些请柬直翻白眼,这些闲着无事的女人根本就是好奇嘛,果然,这个世上,没有不八卦的女人。 第55章 不能全部拒绝,当然,也不可能全部答应下来,而且这种邀请,也不能交给她那个万能管家宋仁致去处理,杨曼只好头晕脑胀的拉着王秀娘和陆氏陪她,把必须应邀的请柬先挑出来,能回绝的就回绝,不能回绝的就另外排日期。 这一排,就足足排到三个月后,连王秀娘都瞠目结舌了。 “曼娘,你一定是无锡城里最风光的女人……”陆氏开着玩笑。 “要不,咱们俩个换换?” 当杨曼把一堆请柬推到陆氏面前的时候,陆氏一下子白了脸,躲到了王秀娘的身后。 看着两个落荒而逃的妯娌,杨曼第一次不顾形象的瘫在椅子上,欲哭无泪。 这是老天爷第二次对她开的一个玩笑,第一个玩笑是让她在杨小曼的身体里醒过来。 她终于忍不住对着天空,恶狠狠的竖了一根中指。 不顺心的事情当然不止这一件,更让她闹心的是,吴宏自从让砚童传了那一张朱砂白纸过来以后,就再也没有半点消息,偏偏,她却一天比一天更想见到他。 有的时候,杨曼忍不住怀疑,这个吴宏是不是没有像他平日表现出来的那么正儿八经,看看这手段,简直比后世电视剧里的那些所谓的情圣还情圣,这个混蛋太懂得吊女人的心思了。 如果有什么比吴宏迟迟不露面还让她闹心的,那就要属金家那位更不是东西的十一郎了。 杨曼第二次遇到金胜,是在刘家大姑娘的赏花会上。刘家大姑娘生□交际,所以她邀请的不止是一些名门贵妇和大家闺秀,连同一些有名的才子也一起邀请了。 金胜也在其中,碰上她,也不说什么狠话,就是对着她冷冷一笑,笑得杨曼全身寒毛都倒竖了。 于是,那天她回去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拉车的马突然发了疯,拖着车厢一路奔进了运河里。杨曼只听得外面一连串的惊呼声,自己在车厢内颠来倒去,和春桃撞了好几下,然后只听到扑通一声,车厢的门开了,无数的冷水涌了进来,将她和春桃一起淹没。 是死? 还是又一次穿越? 这是杨曼昏迷前,脑中的最后一个念头。 事后,人们只从河里捞出了春桃和车夫,却没有把杨曼捞上来,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有人说,她已经回到了西方极乐,成为了一名虔诚的佛母;也有人说,她是被何仙姑渡成了仙人,因为那一天,当人们把整个车厢捞上来的时候,里面居然有一个精致的金莲蓬;还有人说,她是被吴寅通过水底连通的黄泉道接入了地府,夫妻团圆去了。 当然,这些传言杨曼都不知道了。 等我 当她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别人,却正是她心心念念牵挂了很久的吴宏。 难道是在做梦?杨曼有些发怔。 一年多不见,这个男人瘦了,黑了,看得杨曼一阵心疼,忍不住伸出手,在那张黑瘦多了的脸上轻轻抚摸了许久。 在被碰触到的那一瞬间,吴宏似乎想躲闪开来,但是又强自忍住,只是脸颊微微发热,却因为皮肤黑了许多,而没有显出红晕来。 “嫂……嫂……”见杨曼抚摸了许久,都没有停手的意思,吴宏终于忍不住低低唤了一声。 这一声,如惊雷一般,将杨曼震醒,闪电般的收回手,因为泡水而显得发白的面孔刹那间红如云霞。 “原来不是梦……”她低低的呻吟着,死死的把脸埋在被子里,几乎没有勇气再抬起来。 吴宏似乎察觉到她的尴尬,没再说什么,一弯腰走了出去。 杨曼听得身边再也没有半点动静,才从被子里露出一双眼睛,打量起四周来。眼前是个很小的空间,壁上挂着一个竹斗笠,身下还有些摇晃。 是船舱? 这时候杨曼才渐渐想起自己落水时的那一幕,当时心里慌得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是吴宏救了自己,可是……怎么会那么巧合? 难道那马车失事是……不不不,吴宏绝对不会置她于险地,是的,这些日子吴宏一定暗中跟在她身边,也许是保护她,也许是想找机会跟她单独见一面,只是自己一直被人邀请聚会,他找不到机会,而这次的意外,反而让他找到了机会。否则哪有那么巧合的事,自己一落水就被吴宏救了。 杨曼慢慢推测着,越想越觉得事实十有八九就是这样,心中不禁一阵感动。 “嫂嫂。” 正在疑惑间,舱门一开,却是吴宏端了一只碗又进来。 “这是刚熬好的姜汤,嫂嫂喝了暖暖身子。” 吴宏小心翼翼的把姜汤放在桌上,然后退了两步,识趣的并不靠近,免得杨曼又尴尬。 杨曼坐起来,端着碗喝了几口,其实她一向讨厌姜味儿,但是吴宏一片好意,实在不好拂却。一碗姜汤喝完,放下碗的时候,一抬眼,却看见吴宏还站在那里,她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叔叔,请坐。” 吴宏看了看她,面上有些欢喜,却不说话,只是依言坐了下来。 杨曼看他坐下,一时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低下头避开吴宏的目光,不料这一低头,才发现身上的衣服竟然早已经被换了,她不由得一惊,拉了拉衣服,耳根子渐渐红了起来。 吴宏见她突然低头拉衣服,立时便反应过来,面上微微赧然,却还是道:“嫂嫂莫惊,落水之时,恰逢弟经过河边,便请这船上的船娘将嫂嫂救上来,为嫂嫂擦洗换衣。” 杨曼尴尬的抬起头,双手也从衣服上移开,目光游移道:“突逢大难,幸得叔叔相救……”说到这里,她脑子突然清醒了些,“叔叔何时回来的?怎么正好经过河边?可曾将春桃和车夫救上?” 虽然推测出事实,但她还是忍不住想要从吴宏口里得到确认。 吴宏似乎早就知道她会这么问,从容答道:“已归多时,只是不及到府上拜望嫂嫂。春桃和车夫已被他人所救,请嫂嫂勿要担忧。” 杨曼若有所思,果然……她心思起伏如潮,竟不知说些什么,只能定定的看着他,吴宏也不怯,直直回望。 四目相对,一时间这小小的船舱里,竟然有了某种时光停滞了一般的气氛。 “跟我走吧……” 良久,吴宏的声音才似轻叹般的响起,在这窄小的船舱里,分外清晰。 杨曼心中一颤,眼眶微微发热。 “我不能……”她咬着唇,声音几乎是从齿缝中吐来的,“你也不能……” 吴宏沉默了,他紧紧的抿着唇,脸部一向柔和的线条,似乎也变得坚硬起来。他不说话,却也没有反驳自己的嫂嫂,这是他对她的尊重。 能与不能,只在一念之间而已,只是他想得明白,而她不明白。 杨曼看着他,心里微微的绞着,有些隐隐约约的痛,让她的呼吸变得困难起来。 “叔叔,公公已为你与范家订亲,听闻范家姑娘温柔娴淑,知书达礼,与叔叔极为相配……”杨曼一字一句,似乎是用尽力气才从喉咙里挤出来,她的心绞得更痛了。 吴宏抬起眼,直直的看着她,嘴唇动了动,吐出一句:“不求倾城貌,但求知心人。嫂嫂,世间佳人千千万,知我吴宏者,唯嫂嫂一人而已。不得知心,弟宁愿……终身不娶!” 他的声量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柔和的,但是语气却坚定得如风侵万年而不倒的山岩。 杨曼的脑海中被他的声音震得轰轰作响,几乎就要撑不住身体。 “叔叔……如何断定……我是叔叔的知……知心……” “若不知心,兄长去后,弟与嫂嫂因何夜夜相会与对雨阁?若不知心,嫂嫂如何看懂弟那一纸朱砂?若不知心,弟为何会……” 吴宏顿了顿,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只有微微发红的耳根,显示出他内心的激动。 杨曼怔了怔,这时她才明白,原来陪她度过初穿越时的那些不安与彷徨的日子的人,那个让她渐渐安心、渐渐平静的人,那个让她从最初的绝望迷茫中走出来的人,竟然就是吴宏。 “居然……是你……”她呢喃着,渐渐失了神。 她想起那一段日子,自从知道自己穿越这件事并不是一个噩梦而是现实之后,因为迷惘,因为绝望,她曾经试图再次自杀过,但最终还是没敢下得了手,因为她没有勇气将利器刺进自己的身体里,哪里是刺破一小片肌肤都不敢。 举目四望,没有她认得的人,也没有人认得真正的她,在这个穿越后的世界里,她举目无亲,孤独无依,房间的外面,还设着白幡灵堂,上面供着的,却是她根本就不认识的人。 她不知如何是好,她不知道要怎么在这个完全孤立的地方活下去,她的心事没有对象可以倾诉,没有依靠,没有目标,她就像在沙漠中迷途的旅人,找不到方向,随时都面临着死亡的危险。 她害怕面临未知,但是更怕死。 每到夜晚,凄风阵阵,她吓得整夜整夜的睡不着,直到她无意中发现有个对雨阁,那里风景不错,离院子也有段距离,关键是一到晚上,那里就没有别人。 于是,杨曼就偷偷溜到那里去过夜,虽然还是只有她一个人,但是总比夜夜对着一个灵堂好得多。却没有想到,第一天跑去,就被一个正处于变声期的公鸭嗓少年给吓了一跳。 虽然那个少年的年纪比她穿越后的这个身体明显要大几岁,但是对于杨曼来说,她的实际年龄显然大过那个少年,为了报复少年吓她一跳,于是她一口一个“小鬼”,感受着少年郁闷到了极点的声音,她心中的不安、彷徨、迷茫还有绝望,都奇迹般的减轻了许多。 第56章 在与少年交谈的过程中,她渐渐知道了吴府里很多规矩,也渐渐明白了自身的处境,于是,她有了勇气,也有了目标,为了适应这个时代,她在心里规划出新的生活蓝图,正在她准备向少年表达感恩之情的时候,少年却突然失踪了。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那少年,似乎偌大的吴府里,根本就不曾有过这样一个人一样。有时候杨曼会以为,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美梦,那个从来只在夜里才出现、永远都躲在黑暗中不露脸的少年,是她生命中的守护神,在完成了守护的任务之后,回归于虚无。 杨曼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她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少年……竟然就是吴宏。这不能怪杨曼,因为那个时候,杨曼对吴府了解得还太少,她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吴府里还有吴宏这个人,私生子的存在,本来就是个禁忌,如果不是后来吴宏考得功名,也算为吴家挣了一份荣光,杨曼真正认识吴宏的时间还要往后拖很久。 知心……知心……难怪吴宏能知她心,因为,在整个吴府,不,在这个一千年前的时空里,在这片蔚蓝的天空下,只有吴宏,见过她真正的性情,在那段最绝望的时光中,她是杨曼,不是杨小曼,那时和她在一起的,只有吴宏……他们曾经那么真诚的相处过……不戴面具,甚至没有多少言语,只是以心相交,以诚相待。 心心相印,原来,那段时光,不是她的一场美梦,那个深深的埋在她心底的少年,不是虚无,他一直就在她身边,一直都在,默默的守护着她。 泪水,不经意的就落了下来。 “嫂嫂……”吴宏有些慌,迟疑着伸出手,试图为杨曼拭去泪水,但又恐轻薄了她。 “原来……是你这个小鬼……”杨曼却毫不客气的拉住他的手,抓着他的袖子擦脸。 这才是真正的杨曼,只会在他的面前才出现的一面。 吴宏身体一僵,一动也不敢动,可是脸上却渐渐浮现出几乎可以称之为傻笑的表情。 “我才不是小鬼……”他低低的咕囔着。 相认之后,却是长长的沉默。 吴宏还在等待杨曼的回答,而杨曼却躲开了他的眼神。 “送我回去吧。” 许久之后,杨曼才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吴宏轻轻“嗯”了一声,再也没有说什么,一转身出了舱门。船身轻轻的摇晃了起来,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景,但是杨曼知道,船已经在往前行了。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船停了,吴宏又走了进来。 “嫂嫂,已经靠岸了。” 杨曼跟着他慢慢走出舱门,河水吹在脸上,微微有些凉意,抬头看去,东方微微露白,竟然已是过去一夜。 船娘低着头从船尾上拿出一根跳板,搭在岸上,然后一猫腰,又回到船尾坐下,看也不看船头的杨曼和吴宏。 吴宏见杨曼多看了船娘几眼,便低声解释道:“别担心,她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很可靠,不会乱说话,回到无锡的这些日子,都是她在照顾我。” 杨曼点了点头,转过眼去,正准备下船,却见吴宏抢在她前面跳下了船板,在岸上踩了几脚,然后站定。 “吴家派了许多人出来寻嫂嫂,差不多就快寻到这里,你就留在船上等他们,弟……先走一步了。” 杨曼一怔,这时才突然明白过来,知道吴宏什么都为她想到了,她若是下了船自行回去,这一夜的事情,无论她怎么解释,都会让人无端猜测,只有在船上等吴家的人寻来,再解释说是船娘救了她,有人作证,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那你……要去何处安身?”她忍不住担忧,吴宏原本一直落脚在这船上,如今这样一来,这船上他便不能回了。 吴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才低声回道:“弟在海外置了一些产业,这一次回来本是……”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顿了顿,才又道,“这几日弟自有地方落脚,待事情告一段落,弟再去海外一趟,|qi|shu|wang|将那些产业处置了就回来,日后……总不离嫂嫂左右……” 最后几个字,他说得极轻,声音才一出喉咙,就几乎被河风吹散了。 杨曼只隐约听得“不离……左右……”四个字,眼睛一酸,心里渐渐发涨,像是有什么东西,就要破土而出一般,让她不能自己。 “我……你……”她深深的吸着气,却仍然压抑不住那要冲出口的话,“你若能……让我对吴家再无顾忌,我就……就……” 她闭了闭眼,吐出三个坚定的字:“跟你走!” 吴宏猛的抬头,目光明亮得像刚刚露出云端的朝阳。 “嫂嫂……等我……” 然后他冲杨曼用力的一点头,然后就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吴宏走后没多久,果然有一大帮子人沿着河寻了过来,一看到船头站着的杨曼都是大喜,马上冲了过来,跑在第一个的,竟然是她的另一个小叔子吴宣。 “嫂嫂,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吉人天相。” 杨曼见他是真心欢喜,心中顿时一暖。吴家虽大,到底是还有人情味儿的。又想起自己答应吴宏的事,如果吴宏真的办成了,她终究是要对不起吴家的,又不禁有些惆怅。 这世上,终究难有情义两全的事情,吴家或者吴宏,她总要负了一个。 三年 回去以后,杨曼少不得要在高氏和一众长辈面前把事情交代清楚,好在有船娘作证,证明她获救后,一直就在船上,而当时吴家派出来搜索的人,又都亲眼看到,那小船上除了杨曼和船娘之外,再没有别人,因此没有再起什么风波。 杨曼以压惊为名,当天就从吴府出来,回了梅山大宅,顺便还带走了吴顼,她受了这一场惊吓,吴顼做为儿子,自然要侍奉在身边,高氏再也没有理由留下吴顼不放。后续的事情杨曼就再也没管,例如高氏怎么赏谢那个船娘,例如吴家派人盘问车夫,那马怎么会突然发狂等等。 虽然事情的最终茅头指向了金胜,但是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吴家也只好就此作罢,只是吩咐家人此后出门要多加小心而已。 这件事情发生后,杨曼终于有了借口将所有的邀请都推拒了,回复了以往平静的生活,每日里剪花弄草,做做羹汤,日子过得倒也惬意。 吴宏让她等,她便等着,三日五日,三年五年,不过如此,十年都过来了,她还有什么是等不起的。 杨曼对吴家,只有两个顾忌,一个是吴顼,一个就是范吴两家的那桩亲事。她若走,最先放心不下的就是吴顼,孩子何其无辜,要受流言诽语之害。另一方面,她也不愿吴宏因她而害了范家姑娘,这个时代女人的苦处,她都懂,如果吴宏不能妥善解决这桩婚事,说什么她也不会跟吴宏走的。 她不知道吴宏会怎么解决这两个问题,但是她对吴宏,有着莫名的信心。 只要等着就可以了,一个可以默默守候她十年的男人,必然也是可以依靠的。 能得到这样一个男人的爱恋,也许就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 吴宏一直没有露面,对他生死的传言,在无锡城内的大街小巷里流走着,随着吴坦之从泉州回来,更是尘嚣甚上。 吴坦之没有带回吴宏,也没有对外透露他在泉州寻找的结果,于是,传言从生死未卜渐渐变成了确定吴宏已死,就连死亡版本都出现了六七个,有说是被海匪抢劫杀了的,有说是赚了大钱被同伙谋财害命了的,有说是得罪了海神爷被淹了的,也有说是在海外撞上罗刹鬼被吃了的……总之,什么不可思议的死法都有。 那些日子,吴坦之黑着一张脸,在族中长老多次逼问之下,他才破口大骂不孝子,果断的将吴宏从族中除名,同时严令族中的人不准再提起吴宏,就当已经死了,吴家再没这个人。 虽然明知其中有蹊跷,但是族长大发雷霆,又将吴宏从族谱中除名,让那些长老们心惊胆颤之余,不也再追根问底。就算不合族规,反正是你吴坦之自己的儿子,爱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只要不损害他们的利益,就不管了。 但是范家的那桩亲事,不管怎么说,吴坦之都要给范家一个交代,就算范家的根基远远比不上吴家,但是范仲淹无论在官场还是在文人之中,都是极有名望的,吴家不是得罪不起,而是没有必要得罪,好在当初定下婚约的时候,因为吴宏没有回来,所以这个婚约只是口头约定,正式下聘原本是要等吴宏回来才办的,如今婚约不能做废,只能换人,将吴宏换成了吴宣。幸运的是当时做口头约定的时候,吴坦之只说是自己的儿子,并没有指明是吴宏,临时换人,倒也不算是违背约定。 当吴宣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就要娶妻了,而且自家老爹都没有征询过自己的意见,心里顿时郁闷得跟什么似的。 只不过居中牵线的那位老友,之前曾对范仲淹拍着胸脯将吴家儿子的才学夸上了天,如果要正式下聘了,范仲淹却突然提出要先见一见未来的侄女婿,把那老友给弄得一阵尴尬。吴宏的才学是很经夸的,而吴宣就……不是说吴宣草包,以人品才貌论,吴宣也是不错的,但毕竟年纪还小,为人处事方面远远没有老友夸的那么好,等到范仲淹考校一番以后,发现了真实情况,自己岂不就成了吹牛皮的,这张老脸没地方放啊。 自觉丢了面子的老友在愤愤之下,写信将吴坦之骂得狗血淋头,然后一甩手,表示不管这桩婚事了。 第57章 吴坦之只能腼着脸皮,又写信过去千求万求,许了诸般好处,才让老友点头,答应带吴宣往范家走一趟。 然后吴宣只能被吴坦之逼着收拾收拾,动身去相亲了。 这一切的内情,杨曼都不知道,她根本就没有想过,吴宏都不用露面,这件事自然就有了收场。但事实上,却是吴宏早有计较的。 只能说,原本,吴宏并没有藏匿起来的心思,只是他一回到无锡,就听说了吴范两家要订亲的事情,虽然传言中并没有指明订亲的主角是谁跟谁,但是出于对父亲的了解,吴宏一下子就明白,这分明是吴坦之为了让他对嫂嫂死心而使出的一招釜底抽薪。 于是,吴宏当即就决定隐藏起来不露面,同时让甘大帮忙到处散拨他遇到海难的谣言。他很清楚,三人成虎,谣言一旦传扬开来,就成了真,只要自己一直不露面,这个烂摊子自然会有人收拾。 吴宏一直在找机会想跟杨曼偷偷见一面,他只要一个当面说清楚的机会,一个回应,不管这个回应是他想要的,还是不想要的,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只看她能给他一个什么样的答案。 当然,杨曼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他和她见面之前,吴宏已经悄悄和吴顼谈过了。杨曼深居简出,很难有机会见一面,可是吴顼就不同了,小家伙天天要上学,路上多的是机会见他。 否则,吴宏又怎么能有机会将那一纸报平安的信,送上杨曼手上呢。没有吴顼的点头,砚童可不敢随意传递书信的。 杨曼更不会知道,她把吴顼教育得这么人小鬼大,事实上,早在她下定决心之前,这个鬼灵精的儿子,已经把她卖了。 “宏叔叔,你会对我娘好吧?” “你也会对我好吧?” “不许凶我,不许打我,不许骂我,不许吓我,不许整天板着脸,有人欺负我和我娘,你要出手揍他……还有还有,你揍金家那个坏蛋的本事,都要教给我……” “你都答应了?好吧,我认你做爹……” 可以想见,当时吴宏的表情是怎样一个囧字,他甚至有长期感化这个侄子的心理准备,谁知道这小家伙一上来就给他这么一个惊喜。 当然,搞定了小的,并不表示他就可以顺顺当当将自家嫂子偷出来远走天涯。尽管对吴家有诸多不满,但是吴宏还是不会做出有损吴家声誉的事情,他考虑了很久,才终于想出一个万全之策。 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很难。 这一次,吴宏消失了整整三年之久。 杨曼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她只是平平静静的过着自己的日子,看着吴顼一天天的长大,冷不丁也会被小家伙追着问想不想宏叔叔,看小家伙贼头贼脑的模样,她直接就是一个毛栗子打回去。 这三年里,吴宣娶了范家姑娘,别看他去相亲的时候不情不愿的,媳妇娶回家以后,整天昵在一起,也不嫌骚得慌。 吴珍容回了一次娘家,怀里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和丈夫也是恩爱得很,只是杨曼问她可有什么新诗作的时候,她沉默了很久,才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久不闻书香矣。” 吴宜还是在苏氏的主张下,买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女为妾,讽刺的是,就在他纳妾的半个月之后,王秀娘被检查出有了身孕,十月怀胎,生下一个儿子之后不久,那名妾室就被以犯了大错为由,被转卖了。 陆氏倒是没什么变化,她对自己的丈夫根本就不抱什么希望,随他在外面怎么花天酒地,只把一片心思放在儿子的身上。她见杨曼把吴顼教得十分机灵,又孝顺,便也时常上门讨教母子经。 吴家其他几个还没有出阁的姑娘们,在这三年里,都陆续的嫁了,或好或歹,都不用杨曼去操心,唯一让她费思量的一桩事,就是她家的大总管宋仁致,居然和哑女搭上了,让她怎么都没想明白,这两个人是怎么搭上的? 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典型吧。 宋仁致原来是有妻子的,而且还是个秀才之女,知书识礼,可惜吃不得苦,在宋仁致获罪的那段日子里,跟他离婚了。从这以后,宋仁致就是孑然一身,而哑女也是无亲无故,又不会说话,跟人交流都很困难,宋仁致看她可怜,就教她写字,结果一来二去,就看对眼了。 哑女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宋仁致觉得她勤劳忠厚,是个能跟他一起吃苦的。 宋仁致虽然年纪比哑女大得多,但是哑女觉得他为人可靠,心地又好,很有安全感。 于是,杨曼就做主,把哑女许配给了宋仁致。她甚至去求吴坦之出面,将宋仁致的脱籍文书提前弄了出来,让宋仁致脱去贱籍,倒也换来了宋仁致的一片感恩之心,更是卖力为她管好名下的田地产业。 不过哑女嫁给宋仁致之后,春桃似乎极不开心,做事也不怎么上心了,杨曼觉得她年纪也不小了,就将她送还给高氏,请高氏做主为她婚配。高氏倒是没说什么,收回了春桃,一转头又派了个碧珠过来。这个小丫头似乎有些娇气,杨曼用得不顺手,就将她打发给浣娘做下手,自己重新在人牙子那里买了个合心合意的放在身边□。 一转眼,三年已过,吴顼在弘文馆的学习,似乎已经到了一个不得不更进一步的阶段。这一日,朱老夫子亲自上门拜访杨曼,将吴顼的情况说了一通,然后留下一封推荐信就走了。 杨曼拿着推荐信,看了又看,拉着吴顼谈了许久,却一时拿不定主意,就去了吴府。 结束 “嫂嫂!” 才下马车,就听到有人喊她,杨曼抬头一看,竟然是吴宣和他的妻子范氏。 范氏是个举止端庄的女子,不像吴宣这么大大咧咧,看到吴宣这么没有礼数的大喊,忍不住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角,然后才盈盈向杨曼一拜。 “弟媳拜见嫂嫂。” 杨曼有些心虚,虽然范氏嫁给吴宣,明显比嫁给吴宏要嫁得好,但是她终究心中有愧,不大敢受范氏的拜,连忙让了半个身子,又把吴顼拉过来给他们见礼,然后才笑道:“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吴宣嘻嘻笑道:“去拜送子观音……” 话没有说完,又被范氏轻轻扯了一下衣角,他虽然摸不着头脑,但还是住了嘴。只有吴顼这小家伙,在一边向吴宣挤眉弄眼,把吴宣逗得直乐。 杨曼哪还不知道是范氏羞涩,当下也不会追问,笑道:“那可要早些准备红蛋才好。” 孩子满月要送红蛋,杨曼这么说,自然是提前恭喜这对小夫妻早生贵子。 吴宣又嘻嘻笑起来,才拱着说了一句“承嫂嫂吉言”,就又被范氏红着脸拉了一下衣角。 只见范氏羞红了脸,把话题转回杨曼身上,轻声问道:“嫂嫂这是来给婆婆请安的吗?” 杨曼叹了一口气,道:“昨儿刚来过,今儿再来请安,婆婆倒要嫌我烦了,我是为顼儿的学业,来向公公请教的。” “哦?”范氏转了转眼珠,“顼侄聪明伶俐,在弘文馆怕是学不到什么了,可是要往他处求学?” “弟妹说着了,朱老夫子为顼儿写了一封推荐信,荐他前往东林书院,但顼儿似乎不太愿意,我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来向公公求主意呢。” 吴顼在一边插嘴:“我可不去东林书院,一帮子师兄,全是认识的,好没意思。” “那你想去哪儿?”吴宣好奇了。 吴顼眼白儿一翻,做个鬼脸道:“偏不告诉你,我啊……一定要去最好的书院,拜最有名望的老师……” “呵,有志向!”吴宣大乐,冲着吴顼直竖大拇指。 杨曼一巴掌拍在吴顼后脑勺上,笑骂道:“看你这样儿,还挑呢,怕是人家先生看不中你才对。” 既然杨曼是有正事来的,吴宣也不好拉她闲聊,笑闹了几句,便和范氏走了。 进了正堂,便有下人去通报,杨曼才坐下喝了半盏茶,吴坦之便出来了。 杨曼连忙站起来,拉着吴顼给吴坦之见了礼,然后才又各自落座,把朱老夫子的那封推荐信给吴坦之看了。 吴顼活泼,在吴坦之低头看信的时候,跑到他身边磨磨蹭蹭,嘀咕道:“爷爷,我不去东林书院,不去嘛……” 吴坦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把推荐信看完,才抬头对吴顼笑道:“顼儿,朱老夫子夸你聪明,举一反三,强过你许多师兄师弟,这才推荐你去东林书院,你为何不愿意去呢?” 吴顼扬扬眉毛,正要把对吴宣说过的话再宣扬一遍,想想却又觉得不对,爷爷跟六叔性子不同,若是自己这么说,准要被骂好高骛远。他眼珠子转了转,就笑嘻嘻道:“爷爷,你不是常说,书当破万卷,行当万里路,那东林书院才几步远,又藏几本书。孙儿不愿去。” “那你想去哪儿求学?”吴坦之看着他,眼神颇有几分宠溺。 “当然是嵩阳书院。”吴顼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见吴坦之有些发愣,他又讪讪的摸着鼻子,“应天书院也行……要不然,庐山国学也好啊……” “你的要求倒是不高啊……”吴坦之哭笑不得,叹了一口气,“那些书院若是无人举荐,岂是轻易能进去的,这有资格举荐之人,无不是一方名儒一代大家,你这小家伙,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朱老夫子夸你几句,你就真是奇才不成……” “爷爷……”吴顼眨巴着眼睛,拉着吴坦之的手直摇。 “别摇了,这把老骨头都要让你摇散了。”吴坦之一阵头疼,看了看坐在一边不吭声的杨曼,“有道是,父母在,不远游,你这一去,便是三五年不能归家,留你娘一人在家,不妥,不妥。” 第58章 他这样说了,便已有了成全吴顼的意思,自己的孙子肯上进,他这个当爷爷的,当然不能打击,只是吴顼年纪还小,一个人离家去远方求学,他也有些十分的不舍,因此便搬出杨曼来压吴顼。 却不料吴顼转转眼珠,又笑嘻嘻道:“孙儿当然不能撇下娘,要带着娘一起走。” “这怎么成?”吴坦之大惊。 连杨曼也微微吃了一惊,盯着吴顼直看,不知道这小鬼头怎么突然来上这么一出,之前跟她谈的时候,可是一点口风也没露啊。 “那孙儿一人在外求学,无人照顾,好可怜的……”吴顼嘴巴一瘪,可怜兮兮道,“孙儿自小就没了爹,怎么能再和娘分开,爷爷若是不肯,那孙儿就去东林书院,不过是少读些书罢了,反正当初太爷爷给孙儿留了许多田产,孙儿便是这一辈子都没有出息,也不愁吃穿了。” 他这一下子以退为进,倒堵得吴坦之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哪有当爷爷的不望孙成龙的,吴顼肯上进,他是一百个安慰,不过若要把杨曼带走,就不能不好好考虑了。 吴顼也不跟他纠缠,就这么委委屈屈的回到杨曼身边,那副可怜劲儿,看得杨曼一脑门子的冷汗。装的,肯定是装的,知子莫若母,这小家伙打小就懂得装可怜,博同情,每试每灵。 “你们先回去吧,这事……容我考虑几日。”吴坦之一句话,就将这娘俩儿给打发了。 杨曼也不说什么,拉着吴顼又往后院转了几圈,小家伙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每个长辈那里都洒了一通泪眼,扮了一回可怜,可以想见,这几天,怕是有不少人要为他去吴坦之那里说说情。 不过儿子去求学,把娘带在身边的,这种情况实在少见,恐怕吴坦之也要为这个纠结很多天了。倒是吴宣听说了这事以后,跑到吴坦之那里,说了一通很有分量的话。 “顼儿去求学,带着娘亲,这话传出去,怕是要被人笑话,爹爹为何不反过来想一想,古有孟母三迁,后才有孟子之贤,为了能让顼儿顺利求学,何不先让嫂嫂迁往嵩山脚下,再让顼儿前往嵩阳书院求学,传扬出来,嫂嫂岂不也有孟母之风,顼儿岂不有孟子之志。” 这话极有道理,更紧要的是,迎合了古代读书人好虚名的心理,孟子是谁,亚圣啊,在读书人的心里,仅次于孔子,后世都把儒家学说又称为孔孟之说,可见孟子在读书人心里的地位。 所以,吴宣这一通话,不但有分量,而且说到了吴坦之最心痒的地方,吴顼现在年纪虽然还小,但一向聪颖,深得朱老夫子的称赞,只要给他一个合适的学习环境,比如像嵩阳书院这样年代久远又天下闻名的书院,将来即便成不了孟子这样的圣人,至少也能成为一代名儒吧,到那时候,吴家岂不就…… 好吧,迁就迁,反正吴顼也已经自立门户了,要搬个家,其实也不难,只要族里都同意就行了,吴家伫立江南几百年,迁出去的吴姓族人成千上万,多吴顼一个也不多。 只有高氏极舍不得吴顼,为此哭了几场,却也不能挽回吴坦之的决定。 既然有了决定,那么事情就要进行到底,迁家倒在其次,关键是嵩山学院肯不肯收下吴顼。为此,吴坦之拉下了一张老脸,让吴宣去求了他媳妇的伯父大人,也就是范仲淹。因为范先生可是在嵩阳书院讲过学的,他的推荐信应该很有分量才对。 吴宣苦着脸,来回跑了几个月,又把吴顼带去亲自跟范先生见了一面,这才求来了那一封最关键的推荐信。 迁家和上次的搬家不同,琐碎的事情更多,更何况要到嵩山落户,还牵扯到户籍的问题,即使是由吴坦之出面,也还费了不小的力气才终于办妥。 虽然户籍证明已经摆在了杨曼的面前,但是她却愁眉苦脸,根本就不想走。吴宏还不知道去了哪里,她这一走,以后他回来,又到哪里去寻她? 为些,她一直拖拖拉拉的,一会儿说家里的那些下人不好安排,一会儿又说名下的田产找不到人托付,一会儿又装身体不舒服,不能上路。 如此这般,大概拖了半年多,终于拖不下去了,她只得一步三回头的跟着吴顼走了。走的时候,身边只带了浣娘和吴顼的那个书童,其他下人全部留在了无锡,毕竟都是拖家带口的,不好让他们陪着她背景离乡,也就只有浣娘和砚童无牵无挂的。尽管如此,她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群人,都是吴坦之派出来护送她和吴顼的家丁。 难道,她和吴宏,终是无缘? 坐在马车里,杨曼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引来吴顼的挤眉弄眼。 “娘,你又在想宏叔叔了吧。” 杨曼一巴掌拍过去,真恨不得当场拍死这个小家伙,但是手掌挥舞了几下,终究没舍得。说到底,这小家伙才是她后半辈子的依靠啊,但愿以后不要找个刁蛮媳妇来气她。 想到这里,杨曼又开始惆怅了,自己已经老了吗?还没到三十岁,就开始考虑要挑个什么样的儿媳妇了。 马车驶到了运河边,一行人就转而上了船,按照行程安排,他们要先走十几天的水路,然后再转上岸,直往河南。 杨曼闷闷不乐,虽然这是她穿越以后,第一次出远门,但是上了船也无心看两岸风景,只把自己关在房中,闷了两三天,才终于缓过一口气来,认命了,这才恢复了平静的心态,开始走出船舱,欣赏两岸的风景,还拿出日记本,把所见所闻都记载下来。 倒是吴顼,兴奋得很,一天到晚在船上跑来跑去,爬高跳低的,还怕船行快了,不停的吩咐把船划慢点。 船行了差不多半个月,终于要上岸了。这天,恰逢江上有大雾,一时间船不好靠岸,只得在江面上停了下来,等明日雾散再上岸。 乘着还有时间,杨曼就决定今夜安排家丁仆妇把行李全部整理打包好,只等明天一上岸就可以启程,不料刚整理了一半,冷不防吴顼闯了进来,又蹦又跳道:“娘,娘,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 不等杨曼应声,他就急匆匆将她拉走了。后面几个吴家随行的仆妇要跟过来,被吴顼瞪了一眼,道:“别跟来,这东西只有我娘看得。” 仆妇们犹豫了一下,杨曼挥挥手,道:“你们继续整理,我一会儿就回来。” 此时黑灯瞎火的,虽然船头挂着灯笼,但毕竟光芒昏暗,吴顼拉着杨曼又偏往暗处跑,在船上东绕西绕,不一会儿,便连守夜的家丁也看不见他们了。 杨曼被吴顼绕得头晕,忙道:“顼儿,你带我去哪里?” “嘘……”吴顼伸出一根手指在唇边摇了摇,又拉着杨曼跑了一会儿,然后才道:“到了,娘啊……记得要多多的想我,以后要对我更好……” “什么?” 杨曼正一头雾水的时候,便被吴顼猛的一推,情不自禁的向后倒去,一下子就翻过了船边的栏杆,往河面摔了下去。 “啊……” 她忍不住尖叫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然后有人用手掌捂住了她的嘴。 “是我……”一个刻意压低了的熟悉声音在她的耳边轻轻的回荡。 杨曼怔住了,努力睁大眼睛,试图看清楚黑暗中的抱着自己的人。 那人不再说话,只是抱着她的双手紧了紧。 扑通! 随着尖叫声被捂住,耳中又传来了重物落水的声音,然后就是自家儿子惊慌失措的尖叫声。 “不好了……我娘落水了……快来人啊……” 黑暗中,一艘不起眼的小船飞速的从大船下划出,不带半点水声,只几个呼吸的工夫,便融入了浓浓的雾气中。 片刻后,被吴顼的尖叫声惊动的吴家家丁才举着火把遁声寻来,被吴顼指挥着下水捞人,却哪里捞得着人,只捞上了杨曼身上的一件防寒的披风。 “娘啊……我的娘啊……” 大船上,吴顼哭天抢地,几次要跟着跳下去,却被一众家丁拼死拦住,闹了整整一夜。 杨曼落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消息很快就传回了吴家,吴坦之闻言大惊,匆匆赶过来,就只见吴顼天天以泪洗面,眼睛比核桃还肿,他除了跺脚叹气,再也说不出什么了。 为给杨曼守孝,吴顼又回到了梅里,闭门不出,三年之后,孝期满了,才再次踏上了前往嵩阳学院的路程,这一次,他的身边除了砚童,谁也没带,原本吴坦之还派了个管事和两个身强力壮的家丁跟着,但半路上就被他给甩了。 吴坦之怕他出事,急急的派人去嵩阳书院守株待兔,谁料到兔子没待到,反而等来了吴顼的一封信,说是半路上碰到一位很有学问的先生,所以他就拜了老师,跟着先生去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了。 吴坦之收到信之后,瞠目结舌,气得骂了一句:“这个滑头小子……”却也只能无可奈何的由他去了。 尾声 在庐山五老峰南麓山下,有一个住着百来口人的小桑村,几年前,来了一个年轻秀才,在这里落地生根,买了些田地,建了一栋青瓦房子,在房子四周砌了墙,墙上爬满了绿色藤蔓。 年轻秀才在村子里开了一间私垫,免费教村里的孩子认字,虽然最终只收到了三四个学生,但是秀才还是教得很高兴。 许久之后,村里的人才知道,原来秀才不是普通的秀才,而是附近后屏山下那个大学院里的夫子。村里的人虽然大都不识字,但是也知道,那个学院里的学子,都是很厉害的读书人,历年都能出一些举子、进士,还有好些当了大官的,能给那些人当夫子的,自然更厉害。 第59章 秀才教村里的孩子认字,不为糊口赚钱,只不过是闲着的时候,打发一下时间而已,村人们都很珍惜,也很感激,看秀才单身一人,上无父母,下无妻儿,就想为秀才做媒,让方圆百里内最漂亮的农家姑娘为秀才暖床叠被,开枝散叶。 当然,村人的最终目的就是把秀才留在村里,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小桑村也能出一个大官呢。 面对村人的热情,秀才只是笑笑,他没有要那个方圆百里内最漂亮的农家姑娘,而是挑了两个勤劳朴实的姑娘留下来当婢女。 三年前,秀才出了一趟远门,回来的时候,身边多了一个妇人,他告诉村里的人,这是他的妻子。那个妇人整天笑嘻嘻的,很和善,还有一双巧手,做出的菜好吃得让人几乎想连舌头都吞下去,还很会做各种饰物,精致好看,把村里的姑娘们打扮得跟花儿一样。外村的小伙子都抢着要娶小桑村的姑娘,外村的姑娘也都愿意嫁到小桑村来。 于是,村里的人们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位秀才娘子。 不过一年,秀才娘子就有了身孕,十个月后,居然生下一对龙凤胎,把秀才乐得整天合不拢嘴,天天抱着一对儿女绕着村子溜达,逢人就问我儿子长得像不你我,我女儿长得像不像她娘亲。那傻呵呵的模样,把村人逗得直乐。 又过了三年,从学院里来了个少年学子,拎了大包小包的东西说是来拜见师父师娘,不料秀才娘子一见到他,就挥起扫帚追得他满院子乱窜,村人们隔着一堵墙都听得见那少年被打得哇哇乱叫的声音。 “混小子……让你使坏……让你推我……让你们合着伙骗我……” “哇啊啊啊……我错了……老师救命啊……小弟弟小妹妹救命啊……” 原来平日里最和善不过的秀才娘子也有这么彪悍的一面,从这以后,村人们对秀才娘子明显敬畏了很多。 打这天起,天天抱着孩子满村子溜达的人又多了一个,那少年学子逮着人就问我家小弟弟可爱不可爱,我家小妹妹俊俏不俊俏。 村人们又犯起了嘀咕,这哪儿是秀才的学生,看那德性,跟秀才根本就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要不是年纪不对,真把那师徒俩当父子俩了。 很多年以后,秀才的孩子们都长大了,成家了,秀才把那栋青瓦房子留给了孩子们,带着秀才娘子走了,据说,是秀才娘子想看看名山大川。 从那以后,秀才和秀才娘子再也没有回来。 又过了好些年,有人给秀才的孩子们带来一封信,信里除了有秀才的家书,还有一张地契。据说,那是海外的一个小岛的地契,秀才在家书里说,如果哪天中原不平静了,就让孩子们举家搬到小岛上去住。 再后来,中原果然不平静了,于是秀才的孩子们拖家带口的去了小岛。他们在整理小岛的时候,发现了秀才和秀才娘子曾经住过的房屋,还有一座坟。 再再后来…… 《完》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