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脚老么万岁》 第1章 《肉脚老么万岁》 作者:古灵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楔子 有人说,单亲家庭很可怜。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可怜! 有人说,单亲爸爸扶养长大的女儿好悲哀。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悲哀! 有人说,活在出色姊姊们阴影下的肉脚小么妹最凄惨。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凄惨! 特别是当你有个iq两百的姊姊,加上一个世界级美女的姊姊,还有一个温柔高贵到不行的姊姊时,告诉你们,这真的是地狱,活生生的地狱! 尤其是有那么一天,当亲爱的姊姊们在你吃早餐吃一半时突然告诉你── “我要结婚了!” “好莱坞导演找我去拍片!” “我要到德国去留学!” 倘若这样还没有吓得当场噎死你,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真的碰上这种状况,请千万记住,务必预先写好遗嘱,把你老爸每个月给的零用钱、轮流向各位老姊拗来的一百两百、过年a来的红包,以及打工打了一辈子存下来的私房钱,还有最珍惜宝贵的物品都分配好归属之后,再打开房门去迎接你的挑战,因为…… 世界末日终于来临啦! 第一章 铃! 六点整,扰人的闹钟刚响第一声,床上的人便火烧屁股地跳起来按下闹钟,再以奥运竞赛的速度奔去浴室刷牙洗脸,旋即慌慌张张地跑回来更衣拎包包,保证前后不会超过三分钟。 邵晓笛顶著一头未经梳理的鸡窝头,正想偷偷摸摸地溜他个神不知鬼不觉,岂料才冲到客厅半途…… “小妹,真没礼貌,不跟大姊打声招呼就要走人了吗?” 手脚顿时冻结在最佳跑步姿态,晓笛僵了片刻,才僵硬地移动脖子转向厨房,大姊邵晓昙正探出脑袋来不赞同地摇著手指头。 “小妹,你打算穿这样去上班吗?” 喀喀喀,僵硬的脖子又转向邵晓丽的房门口,美丽的二姊那双精致描绘的柳眉呈现倒八字型,眉下的眼燃著两簇火焰,再烧旺一点就要把眉毛给烧掉了。同时,隔壁房门,三姊邵晓婕顶了顶金丝边眼镜,对著晓笛那张绝望的脸晃了晃一本厚厚的书──后者差点被那阵风给扫到天边去了。 “小妹,半个钟头的课你都忍受不了吗?” 半个钟头? 让她死了吧! 砰一下,晓笛笔直地倒在沙发上气绝毙命了! 然而,邵家人自来不懂得同情为何物,眼见可爱的妹妹倒地身亡,竟然连滴泪水都吝于施舍,邵晓丽若无其事地拖著死尸回到房里,临时客串殡仪馆化妆师,又换衣服又梳头发又化妆的搞了大半个钟头,这才满意的把死尸给一脚踹了出去。 邵晓昙马上接手将死尸安置在餐厅里,开始孜孜不倦地教导死尸关于死人的基本规矩礼仪和言行举止。 最后,邵晓婕捧出好几本英文片语总汇、日语基本句型、国贸学、企业管理学、经济学等,高高地叠在晓笛面前,擦亮了眼镜,清了清喉咙,再接棒致力于发扬光大台湾最霹雳无敌的填鸭式教育。 而从头至尾,那个没用的老爸爸始终躲在中国时报后面见死不救,光顾著啃他的土司,灌他的咖啡。 呜呜呜……就知道,女儿太多了,折磨死一两个不算什么啦! “人家不要穿裙子啦!”晓笛抗议。“以前除了学校规定之外,人家也从来不穿裙子的咩!” “女人不穿裙子算什么女人!”邵晓丽嗤之以鼻地驳回抗议。 “哇咧,没……※!”话才刚起头,晓笛即捂著被轻轻打了一巴掌的脸颊直瞪眼。“喂!大姊,干嘛打人呀?”不痛,警示意味占绝大部分。 “女孩子不准讲脏话!” “那才不算脏话,那只是口头语而已嘛!”晓笛委屈地咕哝。 “所以说,要多学点知识才不会言而无物!”邵晓婕马上一本正经地训示过来。 哇你咧,口头语还要什么言之有物?“可是……※!”晓笛莫名其妙地缩回被汤匙敲了一下的手。“又干嘛了啦,大姊?” “叉子是让你用来叉蛋起来吃的,不要用戳的!” 用手抓可不可以?“我不吃蛋总行……※!”晓笛又赶紧收回另一只手,叹著气问:“现在又是怎样了,大姊?” “杯子有把手就拿把手端起杯子,不要整只手握住杯子!” “哦!拜托,大姊,这么麻烦,你干嘛煮西式早餐嘛?”晓笛真想哭给她看。“吃烧饼油条或稀饭不是方便多了吗?” “西式餐桌礼仪是现代女人必备的常识,不过……” 邵晓昙优雅地浅浅一笑,谁也看不出来在那一副高贵端庄的外表之下包藏著一颗多么残酷无情的心,一句话说得不雅,她就可以语气温柔地碎碎念断你几根脑筋;一个举止不够端庄,她便姿态优美地敲得你头破血流。 “既然你喜欢中式早餐,明天我就换中式早餐,顺便教教你中餐礼仪吧!” 欸,不会吧?从小吃到大,她怎么不知道中餐也有礼仪? “那……那我自己到7-11买早餐吃!” “不准!” “咦?为什么?我……” “好了,小妹,”邵晓婕不耐烦地推了推眼镜又插进来了。“快点,昨天要你背的日语句型快快背一次来给我听听!” “哦!饶了我吧,三姊,我已经不做学生好久了耶!” “好久?”邵晓婕正经八百地摇摇头。“小妹,你的国语词汇果然有问题,此刻距离你高中毕业还不到半年,这不叫好久,应该叫不久,懂吗?嗯!看来从明天开始还要再多加一科国文,中国人怎能说不好国语呢?” 咚!晓笛再次阵亡倒地! 捺a按呢?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的世界末日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啊!对了,就从三位老姊同时说要出国那一天开始…… 有人说,单亲家庭很可怜。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可怜,因为大部分亲戚朋友邻居同学等等都会拿那种三分同情,七分优越的眼光注视你,明明还有一个粉可爱的老爹爹,他们却当你是个没父没母、没亲没戚,没人要的小可怜,睡的是马路、吃的是垃圾,然后你就会发现,房间里堆满了一大堆那些同情你的人所送的“礼物”,百分之九十九是中古垃圾货,没啥路用,只会白占空间,害你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有人说,单亲爸爸扶养长大的女儿好悲哀。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悲哀,因为悲怜女儿出世未久即失去了亲亲老娘的关爱,老爸爸通常都会极尽所能地宠爱你,把一切他所喜爱的东西统统传授给你,于是,你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一个只懂得打球、打架、打混,既粗枝大叶又粗鲁更粗壮的男人婆,当你惊觉不对劲时,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啦! 有人说,活在出色姊姊们阴影下的肉脚小么妹最凄惨。 特别是当你有个iq两百的姊姊,加上一个世界级美女的姊姊,还有一个温柔高贵到不行的姊姊时,告诉你们,这真的是地狱,活生生的地狱! 因为每个人都会拿你跟她们比,于是,你就被比成了沾黏在她们脚底下的灰尘,即使你的神经线跟你的个性一样粗到不懂得要去在意那种小事,问题是,伟大的姊姊们在意得要命,她们容不得有人污蔑她们最亲爱的小妹妹。 因此,大姊开始要求你,“站要有站姿、坐要有坐姿、吃要有吃相、睡要有睡相,走路不能外八字,跨步也不能龙行虎步……”总之,先给你一个小小机器人作参考! 至于二姊则天天客串训导主任,日日抽著藤条守在大门口,不经严格检查过你的服装仪容,绝不允许你踏出家门半步。 譬如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上必定要夹上一个卡哇伊的小发夹,熨烫得服服贴贴的制服上一定得喷上一点幽淡怡人的香水,除非上体育课,否则不准穿运动鞋,只准穿那双光亮得连蟑螂蚂蚁也站不住脚的皮鞋……诸如此之类的。 而三姊呢!她最伟大了,耐心简直有天那么高、海那么深。 明明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妹妹,她偏偏要把阿斗妹妹顶到天上去,今天国文,明天数学,后天地理……历史……英文…… 总之,高三那年,除了上学吃饭睡觉以外的所有时间,晓笛都被锁在书房里困在一大堆英文和数字当中,即使是上厕所撇条,邵晓婕都要给她计算时间,时间到不出来,她就闯进浴室里帮你擦屁股。 这不是地狱是什么? 不过,那一整年水深火热的煎熬,起码让她把高中混毕业了,也不再有人嘲笑她身材像金肉人小姐、走路像猩猩、坐姿像青蛙、笑声像老母鸡,男朋友勉强算交过一个──虽然三天就被甩了,这样倒也不算白吃苦了。 可是当有那么一天,就在她刚毕业过半个多月后,亲爱的姊姊们在她吃早餐吃一半时突然告诉她── “我要结婚了!” “好莱坞导演找我去拍片!” “我要到德国去留学!” 晓笛不禁狂喜于终于能够脱离苦海,正想跳起来高呼三声万岁,下一刻,姊姊们却又马上反了悔。 “可是,要是我们都出国了,小妹怎么办?” “啊,对喔!小妹怎么办?妈妈把她交给我们三个,我们怎能就这样扔下她不管?” 第2章 哦!求求你们,就这样扔下她不管吧! “我说,老姊们,我已经十八岁了好不好,大姊也帮我找到工作了,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所以你们大可……” 老么就是这点最悲哀,人微言轻,没有人肯听她说话,她说得自信又自大,可是三位老姊们既听不见,也听不到,兀自严肃地面面相对,把老么妹的未来搬上桌面上来又捏又揉。 “爸爸不可靠,所以不能交给爸爸。” “没错,要是交给爸爸,小妹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了!” “喂喂喂!为什么我一定要嫁人?”晓笛大声辩驳。“我就不能做个快快乐乐的单身贵族吗?” 没有人看她一眼。 “女人活在这世上有几条出路?” “只有两条:结婚,或者闯出一番事业!” “小妹闯得出什么事业吗?” “凭她那颗浆糊脑袋瓜子,就算有心,也绝对无力。” “那就只有结婚啰?” “没错!” 我咧~~请别擅作主张斩断她的光明前途好不好? “虽然现在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行政助理,但是只要我肯努力向上,说不定几年后就升上课长、经理啦!”晓笛不服气地反驳。 三位姊姊同声一致地“哈!”了一声给她听。 “你能保住工作不被炒鱿鱼就算不错啦!”然后又回到她们的讨论上。“不过话说回来,以小妹的条件,又能找到什么好老公呢?” 说到这儿,三双尖锐的目光同时刺向晓笛身上,戳得她坑坑洞洞满身血流。 “小妹的长相身材都算不错,但是太邋遢了!” “行为举止轻佻随便!” “说话内容幼稚乏味!” 哇塞!她真的有这么差劲吗? “这种条件能钓上的对象肯定同样差劲!” “所以,我们有必要先行提升她的个人水平!” “由我来调教她的淑女礼仪。” “由我来传授她女人打扮的技巧和如何表现女人的魅力。” “由我来填补她贫乏空洞的内涵。” 现在是怎样?她是等待调教的马戏团猴子吗? “起码得让她攀升至中上水准,这样才有资格挑选对象。” “对,要挑个忠实又体贴的男人,最好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子,年龄差不多二十七、八岁,这样才够成熟,能够容忍小妹的任性,对小妹而言也不会太老……啊!对,绝对不可以是独生子,也不能有恶质的婆婆,或是坏心眼的小姑……” 她们在挑选国宝吗? “……而且太出色的男人不可靠,太富有的男人爱作怪,太聪明的男人小妹十有十成应付不来,所以,这种家伙统统都不要。我们只要那种五官长相不会太出色,但也不会太差;月入不可少于六万,但也不要高于十万;不要太聪明,也不要太愚蠢,总之,就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男人!” 原来她们是在挑选乖宝宝! “请给我等一下!”晓笛大声喊停。“我的意愿呢?为什么没有人问问我的意愿?我严正抗议你们忽视我的人权!” “你的意愿?你的人权?有那种东西吗?” “呃?” “总之,就这么说定了,除非能帮小妹找到一个登对的对象,否则我们绝对不出国!” 轰隆隆隆~~ 耳际忽地传来一阵天崩地裂的毁灭声,晓笛蓦觉眼前乌黑一片。 肉脚老么的世界末日终于来临了! 一位身材高、衣著高雅的小姐拐著高跟鞋,不顾形象险险地钻进即将合拢的电梯门,斜倚在按钮板旁的男人有趣地打量她。 “几楼?” “七楼,谢谢。” 男人按下七楼按钮,继续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地打量她,眼底赞赏之色奇书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m逐渐升扬,后者却一无所觉,兀自频频看表,又焦急地仰眸盯著楼层数字蜗牛也似地慢慢变换。 “业务部的?” 小姐这才瞄了他一眼,颔首,无视男人西装笔挺、英俊出色的外表,继续盯住楼层数字,男人两眉一挑,兴味更深了。 “业务员?” 这回小姐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漫不经心地回了四个字。 “行政助理。”四楼。 “有男朋友吗?” “没有。”五楼。 “哦!那……下班后有空吗?” “没空。”六楼。 “……有兴趣陪我去喝杯咖啡吗?” “没兴趣。”七楼。 说完,电梯门一开,她即急毛窜火地冲了出去,男人若有所思的神情迅速消失于电梯门后──生平第一次搭讪被如此彻底的拒绝,对他而言还真是难得的经验呢! “快,快,剩下不到半分钟了!” 一出电梯,晓笛便听到一大堆人拚命替她喊加油,本著运动员最后冲刺的毅力精神,更是埋头狂奔,打过卡后一看,嘟嘟好来得及,不由得松了一大口气──终于保住三千元的全勤奖金了,随即转身再跑进盥洗室里。 好半晌后,出来的是另一位身著宽松衬衫长裤,脚底拖著运动鞋的办公室小妹,高高绾起的头发变成一支马尾,脸上迷人的妆也洗了,清清爽爽的又是另一番景象。 前一位高雅动人,后一位清新亮眼,只不过动作稍微率性了一点。 几位看热闹的小姐们窃笑著把脑袋缩回办公室里去,先生们惋惜地叹著气,晓笛则若无其事地进入茶水间开始她第一项工作:泡茶冲咖啡。 说好听她是行政助理,其实是小妹兼打杂,是这家公司专门安插那种明明没有资格进来,却又靠关系走后门硬挤进来的人的职位。 茶水间里,另一位行政助理童秀莲早已开始在洗涤自各办公桌收集来的茶杯了,晓笛便灌水准备烧水煮咖啡和红茶,眼角同时注意到童秀莲也在偷笑。 “有什么办法,那又不是我愿意的!”她不由得开始为自己辩驳。“明明跟她们说我只不过是个行政助理,可是她们偏偏要我穿那样,否则不让我出门,拜托喔!这样根本动弹不得,怎么工作嘛?” “你姊姊真的很疼你。” “是啦!我承认啦!我爸我姊都好疼我,可是……”晓笛作势擤去一把鼻涕。“这样未免太超过了吧?居然说在我还没有找到呷意的男朋友之前,她们绝对不出国,这样不就等于说我就是那个害她们一个不能结婚、一个不能留学、一个不能去闯事业的罪魁祸首了吗?” 恨恨地打开红茶罐,她又抱怨,“我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咩!干嘛这么急著要人家交男朋友嘛!二姊、三姊自己不也没有!” “可是你二姊早已交过很多男朋友了,只是现在还不想固定下来罢了,至于你三姊……”童秀莲把洗好的杯子放进烘碗机里。“也不是没人追她,是她说一定要拿到博士学位之后才要开始考虑那种事,不是吗?” 晓笛窒了窒,不禁颓丧地放下红茶罐盖。 “真是猪头,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拿我和她们比呢?我是我,她们是她们呀!虽然我是没有她们那么优啦!可是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呀!” “差得才多咧!”童秀莲咕哝。“你唯一交过的男朋友三天就分手,原因是跟你交往好像在跟哥儿们打混;高中是补考再补考才勉强毕了业,就连这份工作也是你大姊透过关系为你找来的,否则你现在还在进修家里蹲大学呢!” 晓笛哼了哼。 “那又怎样?本小姐大不了去卖汉堡、送披萨,还不照样可以养活我自己!” “但是你姊姊们可不是那么想的哟!” 一提到这,晓笛就忍不住白眼一翻。“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以前只不过是纠正我过于粗俗邋遢的地方,那我还能接受,可是现在……天哪!她们简直就像在训练马戏团里的猩猩猴子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有规矩,每一件事都得按照礼仪来,光是吃一顿饭就可以敲我上百次脑袋了!还有啊……” 她打开烘碗机取出杯子,按照上面的名牌放入红茶包或咖啡,然后一杯杯冲放热水。“说什么要‘改善’我走路的脚步,规定我出门只能穿窄裙,为了增添女性魅力,硬要我穿高跟鞋上班,拜托,我已经够高了说!” 童秀莲瞄了一下至少高上她大半个头的晓笛。 “的确。”事实上,174公分高的邵晓笛只要一穿上高跟鞋,公司里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男同事们都要自卑地躲进厕所里去偷哭。 “最惨的是,我三姊说什么现代男人不喜欢脑袋空空无法沟通的女人,因此,有必要填补我空洞的内涵,以免我言语乏味什么的,所以啊……”晓笛苦著脸在咖啡旁放下奶精和糖精。“她就强行要把与我现在工作上有关的知识统统硬塞到我肚子里,也不管我消化不消化得了!” 砰一下放下水壶,她哭兮兮地对著童秀莲。“告诉你,从幼稚园到高中毕业加起来,我都没有碰过那么多、那么厚的书本。幸亏我不是在新竹科学园区里做清洁工,否则三姊肯定要我去念个化学物理生物博士了!” 童秀莲不禁失笑,一边把冲泡好的红茶咖啡一杯杯置放到托盘上。 “太夸张了啦!” “一点也不!”晓笛有气没力地另外冲泡一壶红茶与一壶咖啡。“我真的不想交男朋友,至少现在还不想。可是,如果我不交个男朋友交差,我那三个宝贝姊姊就不肯结婚进修闯事业去,你说我该怎么办?” 捧起托盘,“找个钟点男友嘛!” 第3章 随口说完,童秀莲便走出茶水间了。 晓笛叹了口气,“说得倒容易,我认识的男孩子都嘛不够条件通过她们的审核呀!”她咕哝著拿抹布擦拭面,把所有的东西归回原位。 待一切都整理好了,她正准备离开茶水间,门却先一步砰一下撞开来了,童秀莲慌慌张张地跑进来。 “不好了,你……你大姊来了!” 晓笛愣了一下,旋即扯开嗓门尖叫,“大姊来了?”不等回答,她就惊慌地抓著头发团团乱转。“完了、完了,她要是看见我这样……不行,不行,绝不能让她看见,否则……” 话还没说完,门又打开,经过那些“热心”同事们的指点,邵晓昙已然优优雅雅地找上来了,她手上提了一个袋子,一见晓笛就呆了呆,继而慢条斯理地将晓笛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然后浅浅一笑,若无其事地把袋子交给晓笛。 “你忘了拿这个。” 晓笛的脸早已僵成一片干巴巴的老姜了。“谢谢。” “不客气。”点点头,邵晓昙即转身离去了。 “哇~~好里加在!”童秀莲拍拍胸脯。“我还以为你大姊会大发雷霆呢!” 晓笛依然僵硬著一张死人脸。 “你知道何谓暴风雨前的宁静吗?” “嗄?” 没有人知道晓笛这天回家之后究竟承受到什么样的蹂躏,遭遇到什么样的恐吓,只知道自翌日开始,无论她妆扮得如何夸张,都不敢擅做任何变更。 就算汗水把脸上的妆糊成一团,她也是花著一张鬼脸继续工作,然后回家。 高跟鞋跟断了,她一瘸一拐的继续为各位大爷们服务,然后回家。 这样几次后,她的妆终于变淡了──由亮丽一改而为素雅,她的高跟鞋也由细高跟变为矮粗跟──总算让她恢复了一点脚踏实地的感觉。可是,她仍旧穿著紧身的窄裙不变,因为她还没有摔过跤撕裂过裙子。所以…… 为什么她的裙子该死的还不赶快裂开呢? 第二章 有人说,单亲家庭很可怜。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可怜! 有人说,单亲妈妈扶养长大的儿子好悲哀。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悲哀! 有人说,活在出色哥哥们阴影下的肉脚小么弟最凄惨。 告诉你们,真的超级凄惨! 特别是当你有个奥运游泳选手级的哥哥,加上一个明星赛车选手的哥哥,还有一个太空梭驾驶的哥哥时,告诉你们,这真的是地狱,活生生的地狱! 尤其是有那么一天,当亲爱的老妈妈突然气势汹汹地跑来对著你的脸拚命喷洒灵芝香露水,“你这小鬼,给我老实招来,到底有多久没有正正经经的吃过一餐了?” “自从上次老妈你来过之后。”儿子回答得倒很爽快。 耶?那不就是四个月前吗?“你……”老妈妈差点脑溢血中风倒地。“那你又是多久没上床去睡过了?” “呃……这个就不太记得了,大慨是……唔……二哥来看过我之后吧!” “欸?那是三个月前耶!” “咦?是吗?” “什么咦是吗!你你你……你究竟有多久没踏出这栋房于了?” “这个嘛……”儿子粉认真地给他想了一下。“好像是从去年的圣史蒂芬日吧……” “去年的圣史蒂芬日?”霹雳无敌的尖叫声。“天哪!一年多了,你这小鬼居然整整一年多没有怡牧踏出这栋房子半步?” “耶?”儿子粉惊讶的瞪大了两眼:“真的有一年了吗?” 一听,老妈妈双手蓦然往前一伸,状似打算当场活活掐死儿子,可是一想到早死的老公可能正在天上瞪大两眼监视她,她还是又忍了下来。 “你这小鬼,为什么不能学学你哥哥们?他们从来不用我操心,你却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会!” “那种事很麻烦嘛!” 这句话才刚说完,某人便被狠心的老妈妈一脚踢出屋外,顺便扔出来几件子弹型内裤,害他红著脸噘著屁股在来来往往的行人脚底下到处捡,每捡到一件就多一个鞋印。 “两个月后才准回来!” “可是,老妈,那个不可以停……” “四个月!” “老妈……” “半年!” 哈哈哈,地下道里的乞丐终于轮到你去当啦! 周末晚,闹区比平日更热闹,一辆银蓝色喜美平稳地驶至一家pub前停住,自乘客座下来一位端庄典雅的年轻小姐,她下车后,先绕到驾驶座旁弯下腰。 “谢了,大姊。” “不客气。”邵晓昙微笑。“辛苦了一星期,好好享受一下吧!” 享受?! 晓笛苦笑著转身,依然踩著又细又高的高跟鞋进入pub──非上班时间的正式聚会她仍是逃不脱这种残虐的酷刑,高中时代最爱嘲讽她的副班长迎面而来,挂著一脸欠揍的夸张表情。 “天哪!哪儿来的巨人国女战士啊!” 要不是穿著窄裙不方便出脚,邵晓笛早就一腿劈出去踢扁对方了! 这是她高中毕业后的第一次同学会,主办者将整家pub都包了下来。其实她根本不想来,特别是被打扮成这么矬的样子,真的好逊,如果不是姊姊逼她来,她宁愿去打打保龄球或桌球。 “哇塞!邵晓笛,你已经够高了说,干嘛还穿高跟鞋啊?” “不过,她这样还真的满漂亮的说!” “啧啧!没想到咱们班的男人婆居然也有这dy的时候!” “你这样还能走路吗?” “小心待会儿坐下的时候裙子会裂开喔!” 够了没有?你们这些八婆! 晓笛心里暗骂,表面上却还是得皮笑肉不笑地硬勾起两边嘴角,让她们瞧瞧她这只猴子在教导有方的姊姊们严加训练之下的成果。 “嗨!大家好久不见啦!”转眸一撩。“咦?来的人还不多嘛!”早知道就不必那么准时了。 “一个移民出国,十一个念中南部的大学或专校,四个白天上班、晚上补习准备重考,所以……”班长一边解释、一边招呼晓笛坐下。“就剩我们这些,十九个念北部大专院校,两个在工作,其中六个有约会,你呢?你是在上班或补习?” “我在贸易公司上班。”晓笛说,一面向国、高中时代最好的死党,这会儿急忙跑来挤在她身旁的庄月静露出真诚的笑容。“嗨,阿静,你也来了!” 虽然是六年的好友死党,但自从庄月静考上交通大学住校之后,庄月静忙著享受大学新鲜生活,晓笛则忙著适应工作环境,两人就较少联络了。 “你好漂亮喔,阿笛!”庄月静赞叹地上下打量她。“如果是在大学里,一定有很多男生追你,你真的不打算重考吗?” 说起来,晓笛虽然酷似爸爸多些,才会有那样高挑有力的身材,以及活泼好动的个性,然而,她的容貌其实也是相当出色的,眼神清亮有劲,五官端正俊秀,特别是化过妆之后更抢眼,只不过和邵晓丽一比,就被比到垃圾桶里去了! 晓笛耸耸肩。“我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念书的材料,能念完高中已经很了不起了啦!”如果可以让她自己决定的话,她连高中都不想念! “你爸爸没有任何意见吗?” “他呀?”晓笛哼了哼。“他什么意见也没有,一切都交给我姊姊定!” 自从把小女儿调教成一个万人不敢领教的男人婆,因而被其他三个女儿群起而攻之后,邵爸爸惭愧得差点跑到亡妻坟前切腹谢罪,已经没有胆子再插手女儿们的问题了。 “那你姊姊又是怎么说的?” “唉,别提了!”晓笛叹著气把姊姊们的决定告诉庄月静,然后苦著脸征求同情者。“拜托喔!我才刚高中毕业说,她们就急著要我交男朋友,一般人会这样吗?” “她们放心不下你嘛!而且,她们或许也考虑到她们都可以出国,你却没有机会出国去走走,所以她们觉得过意不去也说不定。” “笑死人了,这有什么好过意不去的?要是我真想出国玩,我不会自己赚旅费出去吗?”晓笛不以为然地猛然灌下大半杯啤酒。“何况我根本不想出国,也不想在那种贸易公司做什么行政助理,更不想交男朋友!” “不想出国?”一旁有人插嘴。“少在那边马扁人了,真给你机会出国,你不抢著去才怪!” “就是说咩!这边的人至少也有七、八个人以上已经预定好大学毕业后要出国留学了。” 庄月静当作没听到。“那你自己想干嘛?” 晓笛同样看也不看那些人一眼,权当她们是一颗颗的爆米花,没加奶油,一点也不好吃,只会哔哔啵啵地爆开来,吵死人了! “其实,我本来是希望能跟我爸爸一样……” “做大学体育系老师?” “对啊!做体育老师,不一定要大学,高中或国中都可以。”晓笛颔首。“可是一想到就算让我考上体育系了,一样要再念一大堆国文、英文、数学什么的,搞不好……” “考上了也毕不了业!”旁边又有人发出嘲讽的咕哝。 庄月静依然置若未闻。“叫你爸爸帮一下忙不可以吗?” “我姊姊不准,”晓笛沮丧地说。“事实上,我那三个姊姊都坚决反对我念体育系,甚至不准我再做任何运动了,连打打篮球都不行,说是免得我连动过度变成……” “摔角肌肉女!”这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副班长的。 第4章 庄月静突然起身。“阿笛,陪我上厕所。” 晓笛会意,两人即先后走向盥洗室,然后嘻嘻哈哈地从后门溜出去了。 “走,上麦当劳去吧!” “ok!” “不过,啧啧!你现在走路还真像个小姐ㄋㄟ!” “我k你喔!”晓笛作势挥了挥拳头。“告诉你,这是不得已的,过两天我一定要设法让窄裙撑破一次,这样我就可以正式脱离苦海啦!” 请注意,是过两天,不是现在,在公司里丢脸是一回事,大不了就是让业务部办公室里所有的人看透透,最多不会超过二十个人;可若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穿帮的话,那可就真的糗大了,搞不好恰好有电视街头追击什么的在附近猎取“精采”镜头,一夜之间就可以让她荣登穿帮秀的女主角了。 “你不会自己撕开它。” “我才不敢咧!别看大姊好像很温柔,其实她才厉害呢!要是让她看出来,那样后果更惨的跟你讲!” 谈笑间,两人已来到pub后面那条马路上的麦当劳,一看居然满满都是人,于是依照过往的习惯,庄月静立刻直接跑上二楼去占位置,而晓笛则忙著在一楼三、四条长龙中寻找尾巴以便排队。一觑著目标,她马上锁定并窜过去,可是在即将到达正确位置的前一刻,突然…… 也许她应该先去签一下乐透用掉一些运气,此刻连气才不会这么“好”,否则那么小小一颗橡皮球,为什么别人不会踩到,偏偏是她踩到了呢? 不过,当她高跟鞋一扭,身不由主地跪倒向地上的那一刹那,她仍不知死活地暗忖:万岁,终于有理由拒穿窄裙了,这个世界真是美好啊! 然而,很快的她就发现情况好像不太对劲,她的两个膝盖头已经撞到地上差点痛出眼泪来了,却依然止不住上半身继续住前扑,瞬间后即一脸扑上某处很奇怪的地方,不但撞歪了自己的鼻子,同时听到一声类似呻吟的闷哼、慌乱飞舞的两手急忙抓住某人的牛仔裤两侧裤袋,并住后挺直上半身把自己的脸拉离那片有点凹凸不平的地方,再定睛一看,旋即抽了口气,终于察觉到自己究竟撞上了什么东东,又为什么会有那样一声古怪的闷哼…… 鸣呜……这个世界好残酷喔! 涨红了脸,她想立刻起身逃出去让车子撞死也办不到──因为窄裙依然紧紧绑住她的下半身令她动弹不得,又不敢住上看,更不敢朝两旁瞄,可是眼前也是限制级画面,她只好盯住某人t恤上那几个奇怪的字母,哭丧著脸在心中哀嚎。 救命啊!现在她该怎么办? 继缕跪在地上膜拜对方的“伟大”?还是抓住对方的牛仔裤像壁虎一样往上爬?或者干脆坐到地上,先学蚯蚓一样爬到柜抬边,再扶著柜抬站起来? 但是大姊或二姊都还没有教过她,在这种时候究竟应该如何爬才能爬得优雅一点呀! 鸣呜呜……大姊、二姊、三姊,我恨你们! 正当她不知该如何是好之际,蓦然两只手探下来稳稳地撑住她腋下,再除徐将她往上提,待她站稳了,对方才放开手。 她根本不敢看对方,只像只小猫似的喵了一声,“谢谢!”然后在此起彼落的窃笑声中狼狈地逃出去了。 临出自动门前,她听到一个小鬼叫道:“我的球!” 死小孩,待会儿她一定要回来掐死他! 正常来讲,一般女孩子碰上这种事,就算里头有一百个人在等她,她也不敢再踏回去一步,宁愿等对方不耐烦地下来找她,而且,起码在十年之内都不敢再接近这家店一百公尺范围之内了。 可是晓笛不是一般女孩子,某些地方她就跟大部分男孩子一样──耐心不足、脸皮超厚,当她自尴尬的最高顶点镇定下来之后,便决定要硬起头皮直接进去二楼叫庄月静下来,两人另外换个地方聊聊近况去。 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她才刚爬上二楼,便瞧见庄月静正在和另外两个女孩子大吵特吵,她马上忘了一切冲过去助阵──虽然她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吵些什么,眼见战况愈演愈烈,店长也赶紧冒出来充当和事佬劝架。 然而,吵著吵著,显然理亏的对方眼见即将吵输这一仗,在万般不甘心之下,毅然决定要遵循小人动手不动口的至理名言,以便赢得这一场纯属女人的战争。 她蓦然出手猛推晓笛一把。 要是在平常时候,晓笛根本不会在乎这种小case,看是来几百只手再加千只脚她都不怕,可是现在她穿的是窄裙,穿的是高跟鞋,一个不留神就被推得往后踉跄两步跌坐在某人的大腿上,就在那一瞬间── 惨剧发生了! 一道长又清脆响亮的裂帛声清清楚楚地传入附近所有人耳内,于是,四周围的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店长呆住了,吵架的人也忘了吵架,推人的人更是一脸“捺a按呢”的表情,每个人都傻眼的盯住她,她则想当场自杀了事! 那件价格菲薄,坚实牢固,又能将她的健美身材完美地凸显出来的窄裙,终于如她所愿地壮烈成仁了,却好死不死地偏偏选在这种时候。 它到底跟她有什么仇啊? 几秒钟后,她耳际突然吹进一丝含著笑意的低语。 “我们好像很有缘啊!” 晓笛呆了呆,当下明白,这会儿被她坐在大腿上的人正是刚刚楼下那位无辜的倒楣鬼,心下不禁更是尴尬无比。 我咧~~她的运气怎么这么好?既中乐透又中对对乐! 所有的目光依然瞪著她,庄月静一脸无措,那两个和她们吵架的女孩子四条腿不落痕迹的悄悄往后退,其他人则是纯看“表演”──无论她怎么“表演”都很有看头。 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把那些眼珠子统统挖出来热炒一盘麻辣龙眼,不过,这个可以等一下,现在最优先的问题是── 究竟是屁股春光外泄比较糗大,还是死赖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上打死不起来更丢脸? 正当她犹豫不决之际,蓦觉身后的人把一件运动外套的袖子拉到她身前在腰际绑了一个结,再替她拉好连动外套,遮住屁股清凉通风的地方,然后把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放在她腿上。 “这是新买的休闲服,”热气又在她耳际吹拂。“裤子也许有一点长,我想卷两卷应该可以了。” 呜呜……得救了! “谢……谢谢。”又是一声小猫叫后,她立刻窜逃至盥洗室里,待她换好那套又卷袖子又卷裤管的休闲服出来,庄月静正在门外等她。 “他呢?” “走了!” 举高运动外套,“那这个怎么办?”她脱口问,旋即发现还有许多人觑著她偷笑不已,双颊不禁又热辣辣地赧了起来,连忙拉著庄月静仓皇逃向楼下,逃出麦当劳,逃往天涯海角。 这晚,邵家爆发了一场世纪大决战,邵晓笛指天画地发下毒咒,坚决这一生要以高跟鞋、窄裙为最大的仇敌,誓言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两方一碰面,便要彻底歼灭“敌人”,杀它个腥风血雨、尸横遍野! 邵家三位姊姊头一回战至半途便丢盔弃甲遣使求和,毕竟害亲爱的妹妹出糗到没脸见人的罪魁祸首正是她们三个,于是,两方终于签下和平协定。 一、鞋跟绝不超过三公分高。 二、所有的窄裙统统回收。 晓笛满意地回到房里,再次掏出自那件运动外套内袋里摸到的一封信,寄信人是谁看不懂,就跟他那件t恤上的字母一样,不是中文,也不是日文,连英文也不是,但是收信人却清清楚楚的一目了然── 孟樵先生收 第三章 又是另一个混乱的星期一,听说有许多国外客户要来开会,业务部必须准备许多资料,一大早开始,晓笛便待在影印室里不停的影印文件,直到童秀莲突然闯进来大喊大叫。 “晓笛,快,大老板召唤我们到十一楼会议室帮忙,我们快去吧!” “十一楼不是也有行政助理吗?”晓笛头也不回地嘟嚷。 “那不是行政助理,是明朝花瓶!”童秀莲拉著晓笛的手要走。 “等等!”按下最后一份文件的影印份数,晓笛才由著童秀莲扯住她迅速穿过办公室奔向走廊,途中顺便向课长大吼一声,“课长,都影印好了,麻烦你自己去拿!” 电梯里,晓笛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 “他们以前是调谁过去帮忙的?” “总务部的行政助理,可是他们的行政助理上个月辞职了一个,昨天又请假一个,没啦!” “那可以叫公关部的行政助理去啊!” “公关部?”重秀莲嘲讽地哈了一声。“你爱说笑,公关部的行政助理更是唐朝超级大花瓶耶!” “说的也是。” 一踏出十一楼电梯门,果然闹烘烘的一团乱,企画部经理急急迎面而来:“业务部的行政助理?” “是。” 企画部经理松了口气,可是转眼一见童秀莲身上的衬衫牛仔裤,奇书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m即刻又板下脸去。 “你,去换套衣服,今天来开会的都是外国客人,你这样能见人吗?” 晓笛与童秀莲俱是一呆。 耶?他以为现在是模特儿走秀,走一圈就得换一套衣服吗? 一愣之后,晓笛同样板下脸去,“经理,没问题,”一手指向闲在那儿频频向大头级贵宾们猛抛媚眼的会议室行政助理。“只要您叫那位贤慧的烧饼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保证立刻让您满意。” 第5章 道回轮到企画部经理呆了一呆。“贤慧的烧饼?” “闲闲什么都不会的骚包女人!”晓笛一本正经地解释。 童秀莲噗哧失笑,企画部经理的脸颊抽搐了下,硬憋下笑意。 “咳咳!我知道了,跟我来吧!” 片刻后,童秀莲已然换上那位贤慧的烧饼身上那套昂贵的套装,两人即迅速投入工作中,但晓笛仍是不解──为什么是她们被调上来帮忙? 直到两人各托著一盘咖啡和红茶进入会议室,分别送上与会人上面前,当她把最后一杯咖啡放在总经理面前时,这才偷偷觑了素未谋面的大老板一眼,继而猛然一呆。 总经理对她挤了挤眼,她更是愕然。 随后,童秀莲一出会议室便抓著她问:“你认识总经理?” “那算认识吗?”晓笛咕哝。“上上星期,就是我差点迟到那天,他在电梯里向我搭讪。”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是她们被调上来帮忙了。 “欸?”重秀莲惊呼。“总经理向你搭讪?” 晓笛耸耸肩。“也许他对每一位和他单独在电梯里的女孩子都这样吧!” “是吗?”童秀莲怀疑地斜睨著她。“那他为什么特意调我们上来?” “谁知道,吃饱饭没事干吧!” 然而,当会议结束之后,送走了所有贵宾,晓笛正待与童秀莲回到七楼业务部时,又被喊住了。 “邵晓笛!” 晓笛讶然回身,总经理急步而来。 “还记得我吗?”英俊的脸上挂著一抹难掩得意的微笑,心想,对方一定很后每当时没有立刻答应他的邀约了吧? 晓笛眨了眨眼。“总经理。” “我叫邱正伦。” “哦!”晓笛撇了撇嘴。“邱大总经理,还有事吗?” 邱正伦双眉诧异地轻扬,似乎没料到自己的身分揭露之后,对方不仅没有流露出丝毫后悔的神情,甚至仍对还他以如此轻忽的待遇,她不怕被炒鱿鱼吗? 还是她并不如表面上那样单纯,实际上正在对他施展以退为进的手法?有必要吗?他不是已经对她表示出他的兴趣了吗?或者是她希望能更加深他的印象,以免像他过去的女人那样很快就被甩了? 微眯双眼注视晓笛片刻后,他才又恢复原来的微笑。 “下班后有空陪我去喝杯咖啡吗?” 啊咧~~她已经从办公室小妹变身为酒吧里的陪酒女郎了吗? 晓笛咧出一抹假笑。“抱歉得很,邱大总经理,我下班后有约会,没空‘陪’您去喝咖啡、喝茶或喝任何东西。” 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被拒绝了。“你不是没有男朋友吗?”但邱正伦仍不认为自己有错,过去他一直是如此,也没有任何女人抱怨过,她一个小小的行政助理凭什么不满?女人不就喜欢像他这种成熟帅气又有点傲慢的男人吗? “我不能跟朋友约会吗?” 邱正伦窒了窒。“这……” “我建议您还是去请那位烧饼小姐……”晓笛两眼瞥向十一楼另一支明朝花瓶。“陪您去喝咖啡吧!我相信她一定会很乐意的,油条总经理。” 烧饼?油条?早餐时间不是已经过去很久了吗? 邱正伦茫然不解地看著两个女孩子窃笑著进入电梯,在电梯门阖上之前,他只来得及听到一句话。 “嘻嘻嘻!烧饼油条,骚包加花花公子,果然很速配呢!” 下班前三分钟,晓笛又跑进盥洗室内换上t恤牛仔裤。 “咦?你真的有约会啊?” “不算约会,”晓笛顺手把换下来的淑女套装塞进背包里,再拎起另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我要拿东西去还人家。” 童秀莲偷瞄了一下。“男人的衣服?你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 “男朋友?”晓笛两眼一翻。“我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呢!” “那你怎么会向对方借衣服?” “因为……”晓笛忽地垮下脸去、抽了抽鼻子,又扁了扁嘴:“人家运气太好了嘛!” “嘎?” 伫立在安和路上一栋二楼洋房前,手指虚按在门铃上,晓笛犹豫著待会儿见了对方该怎么说? 是要按照姊姊的交代? 还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 虽然她和那个孟樵的确很有“缘”,但截至目前为止,她对他唯一的印象也仅限于他很高,即使踩著6公分高的高跟鞋,他依然高她半个头。而且,他的国语腔调很奇怪,非常标准,却又掺杂了一点异国风味,清澈明朗的声音中隐藏著一份若有似无的热情。 不知为何,她突然感到有些紧张起来了,这是过去从未发生过的现象,以她那种大剌剌的个性,打从她懂事开始,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她都不曾有过紧张害怕的经验,但这会儿,她却真实的有点紧张了。 是因为她生平最见不得人的两次出糗都是撞在他身上? 还是因为他用那种亲匿的姿态在她耳际说了那句话? 或者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对她表现男性温柔体贴的异性? 算了,愈想愈紧张,还是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吧! 于是,她用力按下了门铃……咦?奇怪!她又按了一次门铃……欸?不在吗?她再按了一次门铃……呃,好像真的不在耶,那就只好明天再来啰! 她正待转身离开,门内及时傅出一个睡意朦胧的声音。 “来了!来了!” 门一开,她不得不抬头往上看──绝少的经验,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一手扶著门,一手掩口打呵欠,满脸惺忪,显然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说他高头大马是因为他真的很高,搞不好有190以上,身材瘦削但很有劲,然而,最奇特的是他的长相,深邃的五官缘是混血儿,仔细一瞧又好像不是。不过,乍眼一看他倒满像基诺李维,很帅,可惜没有基诺李维在骇客任务里那样酷。 “请问你是孟樵吗?”天都快黑了还在睡,他是睡午觉睡过项了吗? 对方闻言,这才往下看了她一眼,瞬间的疑惑之后,即冲口而出道:“哎呀!你缩水了。” “你才淹水了呢!”晓笛啼笑皆非地回了一句。“我今天没穿高跟鞋啦!” 闻言,对方更往下瞄向她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不觉莞尔一笑。 “不敢穿了?” 晓笛傲慢地哼了哼。“不是不敢,而是不屑!” 一听,对方脸上的笑容不知为何更灿烂了,很男性,却又带点纯真的稚气,二者并为一股非常特殊的迷人魅力──纯真的男性魅力,晓笛看得不禁心跳漏了两、三拍。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晓笛举了举手上的袋子。“你的外套里有一封信。” “哦!”对方眨了一下浓密的睫毛。“要不要进来坐坐?” 只迟疑了一秒,晓笛就推翻了自己原先要尽快了结这件事的决定。 “好啊!” “请进。”对方退后让晓笛进入再关上门。“你知道我叫孟樵了,你呢?” 晓笛诧异地打量杂草丛生,看似荒废许久的前院,“嘎?我啊?呃,我叫邵晓笛。”再一进屋内,她更惊讶了。 孟樵不好意思地赶紧扯掉覆盖在沙发上的白布,“我才刚回台湾不久,又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懒得整理。”说著,他继续扯掉其他家具上的白布:“你要喝咖啡,还是啤酒?” “有果汁或汽水吗?我不喝咖啡,也只有在聚餐时才喝啤酒。” “我看看……”孟樵进入厨房,片刻后拿了一罐可乐出来:“这个好吗?” “谢谢。”晓笛接过来打开喝了一口,然后看著他继绩扯掉白布。“你是从哪里回来?” “匈牙利。” “匈牙利?你到匈牙利干什么?观光吗?” “我住在匈牙利。” “欸?你是匈牙利人?”晓笛惊呼。 “我老妈是,我老爸是台湾人。” 原来他真的是混血儿呀! 也难怪这儿好像很久没人住了。“那你这次回来是?” “度假,”盂樵拉下最后一块白布。“被我老妈强迫出来度假!” 晓笛皱眉看著他拉开后阳台的落地门,两三下把一堆白布全扔到后院去,再唰一下关上落地门。 哇你咧~~她已经够懒了,没想到这家伙比她更懒! “为什么?” “老实说,”孟樵困惑地抓抓头发。“我也不太明白,她常常在我工作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把我赶出来,命令我出来学习如何过正常生活,真是令人难以理解,我都已经二十六岁了,怎么可能不懂得如何生沽呢?” 瞥一眼后院里的白布,晓笛有点怀疑他的说法。“你是独生子吗?” “不是,我还有三个哥哥。”孟樵屁股一歪,在沙发扶手上坐下,反倒把脚踩在沙发椅面上。“我先去探望过他们了,可是老妈还不准我回去,那我只好到台湾来了。” 他只手撑著下巴叹了口气。“我想,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吧!你不知道,我那三个哥哥都很厉害,我怎么都比不上,我老妈就常拿我和他们比,然后把我贬得一文不值,为什么她就不能明白,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呢?” 哎呀,同志! “我懂,我懂,我也是,我也有三个超猛的姊姊,大家都拿我和她们比,真是比得我一肚子火!”晓笛心有戚戚焉地拚命点头赞同。“所以,我那些姊姊们就计画要对我来个机器人大改造,害我每天活受罪痛苦得要死!” “真可怜!” 第6章 孟樵面露同情之色。“所以你才会穿那种窄得不能走路的裙子和高跟鞋?” “是啊……咦?你怎么知道?” 用下巴指了指她身上,“你适合这种穿著。”孟樵说。“你打扮起来的确很漂亮,可是穿这样清新又自然,我喜欢这样。” 晓笛也低眸往自己身上瞄了一下,“这样比较舒适自在嘛!但是她们只准我在家里这样穿,今天还是我骗她们说要出来找高中同学,否则她们又要强迫我穿那种好看不中用的衣服了!”两眼一翻,又说:“shit!还化妆咧!” “我喜欢你!”孟樵蓦然大笑:“我从来没碰过像你这样说话率直得这么有趣,讲脏话又讲得这么自然的女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可爱?! 晓笛不禁有点感动,过去她最常听到的评语是:男人婆,连老爸都说她够资格做他儿子,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可爱呢! “我也喜欢你,”虽然她并不是很希罕那种评语,但她看得出来孟樵的这句评语是发自内心,所以才令她感动,也让她不由自主地回报以同样真诚的实话。“因为你很体贴的帮了我,而且你的笑容很迷人。” “真的吗?”孟樵眉飞色舞地更夸大了笑容。“那你愿不愿意在我留在台湾期间陪我到处走一走?我一个人真的好无聊喔!整天除了睡就是吃,都快变成猪头了。” 晓笛失笑。“可以啊!不过我白天要上班,只有下班后和周末有空。” “没问题、没问题,白天我自己负责,”孟樵忙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晓笛颔首。“好。” “从今天开始?”孟樵两眼期待地瞅住她。 晓笛耸耸肩。“随便。” 一声欢呼,孟樵即刻转身跑向房间。“等我一下,我穿件衣服马上出来!” 望著他的背影,晓笛注意到他那头才刚过肩的黑发比前院里的杂草还杂乱,忍不住喊了进去。 “你要留长发吗?” “没有哇!”孟樵也从房里喊了出来。 “那你干嘛不剪头发?” “麻烦嘛!”孟樵一边套上t恤,一边走出来。“干嘛,很乱吗?” “你从不梳头发吗?” “从不。” “为什么?” “麻烦呀!” 我咧~~这家伙还真是宇宙霹雳超级无敌懒呢! 如同他的笑容一样,孟樵是个单纯开朗又天真率直的大男孩,无论晓笛带他去哪里,他都表现出一副非常新奇的模样,特别是时下青少年热门的游乐场所,譬如看电影、撞球、ktv、游乐场,甚至漫画王、网咖,他更是兴致勃勃。 “你不是没看过吧?” “当然看过,不过没玩过。” 看过,没玩过? 真是畸形人类! 相反的,以他的身材标准来看,他的运动应该很好,其实不然、虽然他样样运动都会,却样样都很肉脚,连最简单的保龄球都十有九次在扫水沟,中看不中用,实在令人泄气得很。 孟樵一眼就看出她的失望,不禁歉然地抓抓脖子。 “对不起啦!我老妈也老是骂我怎么这么笨拙,除了遗传到我老爸的身材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不像我三个哥哥那样厉害。” “你哥哥运动很好吗?” “嗯!我老爸当年是足球国家代表队选手,我三个哥哥多少都有遗传到池的连动天分,三哥是奥运游泳选手,二哥是赛车手,大哥比较特别,他是……”孟樵咧嘴一笑。“太空梭驾驶,因为他喜欢飞行,不过,我想飞行应该也算是连动其中一种吧?若不算的话,他的篮球也是一级棒的哟!” “咦?太空梭驾驶?”晓笛惊呼。“好厉害!” “我也这么认为,”孟樵沮丧地叹了口气。“就只有我什么运动都不行,难怪我老妈特别爱来找找的麻烦!” “那又如何?你哥哥是你哥哥,你是你,做你自己就好了咩,干嘛一定要和他们一样?”晓笛反驳。“像我,我那三个姊姊还不是都比我厉害,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学她们,我只想快快乐乐的做我自己就好噜!” 两眼忽地耀出星光灿烂,“你真这么认为?”孟樵欢喜地想再更确认一下。 “本来就是嘛!”晓笛先拿了球去还,再跟孟樵一起走向换鞋区。“我那三个姊姊老说我粗鲁得像男孩子,可是我自己觉得舒服就好了咩!” “粗鲁?”孟樵困惑地上下打量她。“不会啊!我觉得你这样最好,非常自然,我喜欢,不骗你,真的!” “可是我姊姊不喜欢!”晓笛噘著嘴坐下,开始换鞋子。“告诉你喔!要不是我姊姊坚决反对,说不定我早被挑上为篮球国手了,可是她们说我再这样练下去,身材迟早会变成像日本摔角女选手那样,她们不允许!” 盂樵同样一边换鞋,一边再次上下打量她。“不会吧!你的身材很……呃,正点嘛!”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惹火。 晓笛吐了一下舌头,“嘿嘿,那是现在,以前啊!我这边全都是货真价实的肌肉喔!”她指指上臂,再指向大腿,“还有这边,粗得跟树干一样,还有这里也是……”又摸摸胸脯下方。“都是一块一块的喔!” 然而,就因为她的体格很扎实,所以肌肉消失之后,身材便显得非常之火辣,任何男人见了都禁不住要想入非非,女人见了捶心肝,这一点连邵晓丽也要自愧弗如,只不过,她自己完全没有自觉罢了。 “哇啊~~”孟樵惊叹。“真的假的?” “骗你不是人!”晓笛举手发誓。 “那的确是……”孟樵轻咳两声。“有点惊人!” “因为老爸从小就把我当男孩子训练嘛!从小学开始,我的身体就壮得跟牛一样;而且,以前我的头发都超短,简直跟男孩子没两样,所以从高三下学期开始,我姊姊就不准我再剪头发了。” 孟樵看看她扎在后脑勺上方的马尾,再摸摸自己颈后的马尾,不由得失笑。“那是说现在是我像女孩子啰?” 晓笛瞄他一眼,也笑了。“谁教你那么懒!” 孟樵缩了缩脖子。“真的很麻烦嘛!” 两眼一翻,晓笛不语,起身向柜怡走去,孟樵忙跟上。 “待会儿要上哪?” “喂猪。” “呃?” 十五分钟后,他们已在一家港式饮茶楼摆了一大桌点心包子,孟樵一手蟹黄包、一手芋酥饺,吃得满脸感动的泪水。 “太好吃了!” “你以前都没吃过吗?”晓笛有点不相信。“你爸爸不是台湾人吗?” “我老爸是中国人,并不表示他会做中国料理,吃得比谁都多倒是真的!” “可这不是你第一次来台湾吧?” “我老爸还在的时候来过一次,那时候我才五岁,没什么印象,”孟樵喝了口茶。“后来大哥也带我来过一次,那一回他都带我去吃麦当劳,所以,之后我自己来的时候,出门买东西就吃麦当劳,不然就叫披萨来吃。” 出门买东西就吃麦当劳,不然就叫披萨来吃? 怎么听起来…… “喂!你不会是来台湾度假的时候,都是躲在家里睡觉跟吃披萨汉堡吧?” “咦?你怎么知道?” “天哪,真是被你打败了!”晓笛呻吟。“原来你不但不擅长运动,根本是连动都懒得动嘛!” “我一个人玩很无趣呀!” 见他抓筷子好像拿叉子似的戳了半天水晶饺都戳不起来,水晶饺都快被戳成洞洞饺了,晓笛忍不住帮他夹到汤匙里。 “你根本不会用筷子嘛!”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到台湾来却不想尝尝中国菜。 “又没有人教过我。”孟樵咕哝。 “可是你的中国话说得很好啊!” “我老爸还在世的时候,在家里都说中国话,可是家里负责烹饪的是匈牙利佣人,所以我也没机会学用筷子。” “原来如此。”又帮他夹了一粒虾饺。“啊!对了,既然你对运动不在行,那你是在做什么工作?” 孟樵耸耸肩。“世界上最无趣的工作。” “嘎?” “我老妈说的。”大概是觉得等她一粒一粒夹给他太慢了,孟樵干脆把整座蒸笼都搬到自己面前来用手抓。“世界上最乏味的工作,我大哥说的;世界上最单调的工作,我二哥说的;世界上最枯燥的工作,我三哥说的……” “算了,你还是别告诉我吧!”晓笛听得头皮直发麻。“我最怕枯燥乏味和单调无趣了!”那种事等她进棺材之后再来尝试看看吧! “可是我觉得很有趣啊!”孟樵不太甘心地嘟嚷。 “少数服从多数,你认了吧!”晓笛拍下定案槌。 “那你呢?你才十八岁,为什么不继续念大学?”孟樵反问,同时一手蛋黄饺、一手牛肉饺的抓进嘴里,跟三岁小孩一样,看得晓笛连忙别开脸去,同时决定下次耍带他去吃牛肉面,她倒要看看他怎么用手抓? “我不喜欢念书。”晓笛直截了当地坦诚。“我一看到书本就头大,不像我三姊,标准的书呆子,而且是没有书就不知道该怎么活的那种。她呀!从国中就开始跳级,今年才二十岁,就拿到硕士学位,还得到德国柏林大学的奖学金喔!” “不错嘛!那你大姊、二姊呢?” “我二姊也不是念书的材料,但是她很美,又有演戏天分,已经有好莱坞导演找她去拍戏了。至于我大姊,她是个真正的女人,温柔高贵又贤淑能干,凡是女人该会的事她都会,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女人。” 第7章 “听起来好像不是凡人。”孟樵低喃。“这么好的女人怎么还没结婚?” “她们不放心我嘛!”晓笛叹道。“所以,她们都各别延后进修、结婚和闯事业的机会,说是非得先帮我找到男朋友不可。现在白天我上班的时候,三姊就继续修博士学位,二姊也到大学去旁听戏剧课程和学英文,大姊则更认真钻研亨饪的精髓,因为我未来的大姊夫是个老饕。” “她们真关心你。” “是没错,可有时候太多的关心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呀!”晓笛苦笑。“不过还好,她们只有在早晨上班前为我化妆并打理该穿的衣服,并一再提醒我别忘了女人该具有的风范,然后再由三姊为我上半小时课。因为她们也担心逼得太紧的话,我会反弹……” 她又吐吐舌头。“嘿嘿!这是一定的。所以,除了每星期一个晚上大姊会指导我烹饪和缝纫,以及正式场合的礼仪,另一个晚上二姊要教我化妆和服饰的选择与搭配,还有如何展露女人的风情与魅力之外,其他时间都是属于我自己的。” 孟樵啧啧惊叹。“幸好、幸好!” “唯一的问题是……” “是什么?” 瞄了一下身旁的背包,那里面是她白天上班时穿的淑女套装和鞋子。“她们只准我穿她们替我挑选的衣服出门,所以,我都得另外带自己的衣服出来换。”只要上班时间不被抓包就好了。 孟樵似乎仍是不解。“然后?” 不耐烦地翻了翻白眼,“然后如果我不小心把换下来的衣服搞丢的话……”晓笛哼哼哼冷笑三声。“请猜猜看会有什么结果?” 孟樵这才恍然大悟。“会很惨?” 晓笛装了一个恐怖的鬼脸。“何止惨,简直是……听过三娘教子吗?” “嘎?” “就是我家有三位恶婆娘专门制裁我这个可怜的小女子啦!” 第四章 好的不灵坏的灵,一个多月后,当一男一女两个人已经熟到像哥儿们似的可以一起尝尝哈草的滋味时,晓笛还真的不小心把换下来的衣服不晓得忘在哪里了。 晚上九点多回到自己家里,晓笛已经安装好铜皮铁骨准备好要应付一场三娘教子了,没想到开门一进玄关,迎面即见“大娘”拚命向她使眼色;再进去一步,二一娘”好像也没注意到她穿的是“邋遢没品的破布”,同样拚命向她使眼色,还歪嘴巴;更进去一步,“三娘”不但使眼色、歪嘴巴,而且大拇指不停往肩后指,这时,她终于听见邵爸爸与某个老女人谈话的声音了。 “哦天!”她不禁猛拍额头呻吟。“不要又是姑妈了!” 邵家四姊妹的姑妈是邵爸爸仅有的姊姊,她会来造访邵家唯一的目的就是催促邵家三姊妹赶紧出国,以便在国外“接待”她那两个也想出国去念书的儿女,好让她省下一大笔食宿费,因为她负担不起两个儿女同时出国。 故而,她一得知邵家三姊妹为了么妹延后出国时机之后,便开始绞尽脑汁、想画办法要除去“障碍。 “把晓笛交给我,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 三姊妹相觑一眼,同样皮笑肉不笑地婉拒了,全然无法信任说话比万能推销员更缺乏信用的姑吗。于是,姑妈改弦易辙地开始充当起了媒人婆,每次一来就是介绍那个、介绍这个,而且总会找机会把晓笛抓到一旁去碎碎念。 “晓笛啊!你都十八岁了,晓昙她们三个照顾你也够久啦!应该放她们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了吧?我说你啊!不像晓昙那样温柔能干,也没有晓丽的美貌,更没有晓婕的天才头脑,成天像个男人婆一样,除了年轻之外,你也没什么优点,所以说,不要太挑剔啊!人家看得上你就不错啦!” 起初,四姊妹还会闲著无聊去瞧瞧热闹,可是几回以后、四姊妹一看见姑妈,就会像见到鬼一样跑得比飞还快,因为姑妈介绍的不是“罔腰”、“罔市”,就是“带衰”,不要说三姊妹这关过不了,连邵爸爸看了都背过身去猛翻白眼。 但是姑妈不肯死心,她依然一次又一次来邵家送上一张张的名片和照片,邵晓婕一火大,索性把那些人全刊登到网路上去做征婚启事了。 这回姑妈来,该不会是事情穿帮了,特地跑来兴师问罪的吧? 那也不应该找她,该去找三姊才对呀! “不对,是姨婆和阿明表哥。”邵晓婕小声警告么妹。 啥米? 天哪,这两位更是超级恶魔! 晓笛一听,脸色大变,旋即掉头仓皇而逃,没有人阻止她,临出门前,邵晓昙还把一张金融卡塞进她手里。 “到朋友家去躲几天,他们没离开之前千万不要回来!” 天慌慌、夜暗暗,晓笛狼狈地站在马路中间,身上除了腰包之外啥也没有,离家出走的人都没她这么落魄,乞丐身上的东西也比她多,一时之间,她也不晓得该到哪里去才好? 庄月静住新竹,她不可能去跟庄月静一块儿挤宿舍吧?那样她怎么上班? 其他朋友也没有好到愿意让她去闲住几天的,至于饭店旅馆她并不排斥,但很排斥一个人单独住在饭店旅馆里。所以…… 她究竟能到哪儿去? 门铃声一响,刚从浴室里出来的孟樵便诧异地瞥了一下时钟。 快十一点了,会有谁来? “咦?晓笛?” 晓笛苦笑。“可以收留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几天吗?” “嘎?!啊,可以啊!”孟樵忙退后让她进来,“可是……”他关上大门。“你不会是被赶出来的吧?” “要真是被赶出来的那还好,”晓笛没精打采地朝屋里走去。“可偏偏不是才惨啊!” 盂樵还想再问,见她一脸倦容,忙又合上嘴,转身回房去拿了一套莲动胀钥她。“哪!你先去洗个澡,我去帮你整理一下客房,顺便开窗通风一下,否则里头的霉味会呛死你。” 等她洗完澡出来,孟樵已经泡好两杯奶茶在看电视了,她迳自在另一张沙发上盘膝坐下,两手抱著热奶茶啜了一口,不禁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好,我以为今天晚上得夜游一整晚了。” 孟樵也很自在地缩起一腿,曲起另一腿在沙发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叹了口气,晓笛又啜了口奶茶。“是我姨婆啦!就是我过世老妈的姨妈,她们家住中坜,以种田为生,不晓得为什么,李家男丁一直非常单薄又早逝,直到我这一代,姨婆只剩下一个孙子阿明表哥在身边,一个无赖又好色的家伙,成天只会无所事事的到处乱晃,干古第一,说要做事,就马上跑去做炉主!” “干古?” “吹牛啦!” “炉主?” “倒数第一啦!” “哦!”孟樵低头受教。“无赖好色又爱干古?听起来好像很下流。” “不是好像,是的确很下流!”晓笛愤然道。“以前他一看见我就嘲笑我是女金刚,如果不是我姊姊阻止我,我早就海k他一顿了!” “这样是很幼稚,不是下流。”孟樵中肯的评论。 “可是在我高中毕业开始上班,之后,有一回他和姨婆来台北办事借住我家,那小子见了我,不但一句话都不说,甚至还对著我猛流口水,最过分的是,他居然半夜溜到我房里来要强暴我!” “啊,这样就真的很下流又无耻了!”孟樵喃喃道。“不过可以理解,以前你的身材如何我是不知道啦!但是现在……咳咳,套句这边的话,你的身材真是超火爆的。” “火爆个屁啦!”晓笛口不择言地骂道。“总之,后来他就说一定要娶我,还对姨婆信誓旦旦的说,娶了我之后就会乖乖待在家里种田,不会再到处乱跑;而我姨婆呢!她也很中意我的体格,说我这么健壮,一定可以帮忙很多农事,还有我的屁股够大,保证可以生很多儿子,我咧~~她到底是拿我当牛,还是当猪啊?” 盂樵不禁爆笑如雷。 “别笑,这一点也不好笑!”晓笛愤然道。“一想到要驮著犁在田里喘气,躺在猪寮里生猪仔,我就想吐血!”虽然她特别喜欢看他的笑容,但这种时候他笑得再迷人也只会令人更光火而已。 “现……现代……”孟樵笑得喘不过气来。“没有人用牛……耕田吧?” “搞不好姨婆家里还是!”晓笛嘟嚷。“反正姨婆打定主意非要把我娶到她家去做牛做猪不可,不管我们全家如何反对她都不理,没事就带著表哥到我家来闲晃,仗恃著她是长辈,对我老爸又是威胁、又是强迫,后来我老爸干脆说这种事一定要得到我的同意,居然把一切都推到我身上来了!” 一口喝干了奶茶,把茶杯放到地上,晓笛没力地瘫在沙发上。 “我又能怎样?能骂她或扁她一顿吗?所以啰!每次她们一来我就落跑,直到她们离开我才能回家。” “你才十八岁,结婚还太早嘛!” “庄脚所在十五、六岁就结婚的多的是,而且庄稼郎最爱亲上加亲了。” “可是现在近亲不能结婚了呀!” “六亲等可以。” “欸?六亲等可以吗?”笑容消失了,孟樵静默几秒。“不过,你不会想要嫁给那种卑鄙下流无耻好色的人吧?” “除非我死!” 笑容马上又回来了。“那就好。” 没有人注意到这句话有什么不对。 “其实,我也有考虑到饭店去住,不过……”晓笛俯向前双掌撑住下巴。“这就要说到我毕业旅行的时候了,那时候我们四个人住一个房间,晚上我抽签抽到要出去买零食,因为当时很热,所以我穿得很凉快,没想到还没走出旅馆,就有十几个男人要请我吃消夜,再去……” 她不屑地哼了哼。 第8章 “总之,我每人赏给了他们一个熊猫眼!” “好厉害!”孟樵惊呼。“你学过什么防身术吗?” 晓笛傲然扬起下巴。“跆拳道二段。” “跆拳道二段?”孟樵惊叹地吹了一声口哨。“酷!” “那当然!”晓笛更得意了,不过只一忽而,她就颓丧地垮下了脸,“可是我姊姊连这个也不准我再练下去了。”随后又装了一个鬼脸,“好,下次我就欢迎大家一起来强暴我,看我姊姊还会不会再禁止我练跆拳!”她赌气地说。 孟樵再次扬起爆笑声。“你真的好有趣,好可爱,我愈来愈喜欢你了!” 晓笛恨恨地白他一眼。 “是吗?可是我愈来愈讨厌你了,人家这么悲惨,你居然笑得这么开心。”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笑了、不笑了!”孟樵硬吞回余下的笑意。“所以你才不想一个人去住饭店?” “对啊!女孩子只要单独一个人在旅馆内走动,常常会被怀疑是否想钓凯子,就算我不是,我也不希望人家用那种眼光来看我。” “外国倒是不会。” “抱歉,这里是台湾,ok?”说著,晓笛打了个呵欠。“所以,你在这儿最好别太随便,小心被人k!” 孟樵见状忙关掉电视,“你累了,去睡吧!我也要睡了。”然后起身。 “好。”晓笛也跟著起身。“啊!对了,为了感谢你让我借住,我会帮你整理屋子。” “那也不必,反正客房本来就没人住嘛!” “我会帮你整理屋子!”晓笛坚持道。“还有,明天先陪我去买衣服,否则我后天上班就没有衣服穿了。” “这个绝对没问题,不过,拜托不要叫我帮你挑选衣服,我老妈总是说我是世界上最没有品味的人。” “是喔?”这回该轮到晓笛嘲笑他了。“看来你真的是一无是处啊!” 孟樵悲哀地抽抽鼻子。“呜呜……连你也这么说!” 晓笛装了个鬼脸,“是你自找的咩!”话落即转身回房。“我要去睡了。” 孟樵两眼哀怨地瞅著她进房,“那我要去哭,而且要哭得很大声,让你睡不著,”他孩子气地低低咕哝。“然后你只好陪我一起哭……” 还没说完,房里的人已经先嘲笑过来了! “你去哭死吧!看我会不会陪你掉半滴眼泪,蛋白质。” “真没同情心!”孟樵嘟哗著回房,恰好电话铃声响,他立刻扑到床上去接位于床另一边的电话,怕吵了晓笛。 “喂……是你啊!什么事……不,我还不想回去,事实上,我可能有好一阵子都不会想回去……” 所以说,大话绝对不要讲太快! 当晓笛准备要履行诺言的时候,才发现这栋屋子有点不太对,乍看之下倒不觉得,可是真打算要整理时,戴起眼镜来仔细一看,哇啊~~不得了,恐怖的事实全都暴露出来了。 “请问孟樵先生,你回台湾来有多久了?” “快两个月了。” “你整理过吗?” “完全没有。” 啧啧,难怪这么脏! “那……垃圾呢?” 孟樵大拇指往后院一指:“那儿。” 晓笛疑惑地打开落地窗一看……两秒后砰一下又立刻关上,脸色发青,恶心欲呕。 哇靠!那是什么? 难怪他都不开后院的落地窗,虽然只匆促瞄了一眼,但已足够她看清楚一幕继九二一大地震以来最壮烈的惨况。 一大堆破污白布上是好几大包垃圾,不知是哪位猫小姐或鼠先生在这儿召开了几百场盛况空前的野宴,大垃圾里面的中垃圾跑出来了,中垃圾里的小垃圾更是洒了满地,到处是空罐、卫生纸,半个汉堡,几片披萨,薯条,塑胶杯…… 浩浩荡荡的苍蝇清洁队与蟑螂军团正在分头努力收拾残局,又短又肥的蛆蛆宝宝们更是使尽浑身解数护卫它们温暖的家,十几只饥肠辊辊的小鸟们各自觑中标的物,一个美妙的俯冲,锐利的尖嘴中便夹住一只又白又嫩的“午餐”昂扬而去──真是惨绝人寰啊! 而且臭死人了! 听说大部分的男孩子都痛恨做家事──其实她也是,但也不应该会离谱到这种程度吧? “垃圾车没有来吗?” “有啊!” “那你为什么不去扔?” “麻烦嘛!” 差点昏倒! 这种事能嫌麻烦吗? 想破口大骂,可是面对孟樵那一脸无辜又无知的表情,晓笛顿时明白,无论她浪费多少口水,冒多大的火,到头来这个少根筋的家伙可能根本就不了她在骂什么。在这一刻,他那种特别纯真的魅力在她眼里已经变成“贤慧”的“吉普赛”──闲闲在家什么都不会的一坨屎了。 “你……”晓笛咬紧牙根迸出一个字,旋即住声,想到这是她自己许下的承诺,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于是她马上就改口了。“很抱歉,这几天我恐怕不能陪你出门去玩了,因为我有一项非常重大而且急迫的‘工程’必须完成!” “呃?”望著晓笛僵硬的背影,孟樵一时间丈二金刚摸不著脑袋,不解她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他很快就明白晓笛所谓的大工程到底是指什么了,当然也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跷高脚丫子凉凉的看电视,任由晓笛一个人去埋在垃圾山里寻宝,只好学晓笛一样,又口罩、又塑胶手套的全副武装下海去和蟑螂老鼠垃圾大作战。 这样奋战两、三天后,他们终于把所有垃圾全都清理干净了。下一步,晓笛开始清扫屋内,没想到一整理到孟樵的房间,迎面便是一拖拉库的脏衣物堆积如山地差点崩塌到她身上来。 “你嘛帮帮忙,不是有洗衣机、烘干机吗,为什么不洗一下?” “麻烦嘛!”口头禅马上又出现了。“所以,我都嘛没衣服穿了就去买,这样不是方便多了吗?” “方便?”晓笛目瞪口呆。“你家这么富有吗?”竟然有这种生活方式?! “富有?”孟樵蹙眉搔搔脑袋。“这个我也不太了解,不过,我老妈说没钱跟她要就行了。” 啊咧~~他几岁呀他?都这么大了,也有工作,居然还好意思向妈妈伸手要钱?即便是她,自她开始工作之后,都不好意思向爸爸姊姊伸手了说! 挣扎了许久,晓笛还是忍不住板起脸来,对这个似乎不太理解何谓生活的男人,来上一场义正辞严的教训。 “我说孟樵先生,即使你真的比不上你哥哥们那么出色厉害,赚的钱也没有他们那么多,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世上每个人都是天才的话,这个世界一定会很无趣。不过,像你这样我就实在不能苟同了,你自己有薪水不是吗?为什么还要向妈妈和哥哥伸手?如果你的薪水不够让你过奢侈的生活,那就省一点用,要习惯节俭的日子并不会有多困难,不要让人家瞧不起你嘛!” 起初孟樵似乎搞不太清楚她到底在说什么,可听到最后,他的脸色终于微微变了。 “你是说……这样你会瞧不起我?” “废话,你是男人耶!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子,这不关能力多寡,而是自尊的问题,你有自尊,人家才会看得起你,否则谁甩你呀!” “哦……”孟樵仔细想了一下,然后慎重其事地点点头。“我懂了!” 晓笛颇感欣慰地吁了口气。“那就好。” “可是……”慎重的神情忽又转困惑。“你到底是瞧不起我什么地方呢?” 险些滑一跤摔倒! 搞什么呀!原来讲了老半天,他连重点都没搞清楚。 “你……”晓笛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我是说,你要用你自己的薪水过活,不要再……” “我有薪水吗?”孟樵怔愣地插了一句。 “呃?”晓笛呆了呆。“可是你……你不是有工作吗?” “有啊!” 白眼一翻。“那就一定有薪水的啦!” “哦!这样啊……”孟樵又搔了搔脑袋。“那我回去再问问看好了。” 晓笛又傻了。简直不敢相信,这种事还要回去问问看才知道? 虽然就年龄上来讲,他的个性算是相当天真,但以整体而言,他并不笨呀!为什么一碰上这种生活上的琐事,他就比猪还懒、比恐龙还迟钝,而且跟白痴一样无知? 是因为他是老么,所以被妈妈和哥哥们宠得什么都不懂了吗? 这怎么行,就因为是老么,而且是最肉脚的老么,所以才愈加应该自立自强,免得更被人看扁了不是吗? 同样是老么,处境也一样,遭遇却大相迳庭、一个是被过度保护,一个是被强制改造,全然相异的两种待遇,相同的错误,特别是孟樵,连自己有什么问题都不知道,岂不是连纠正的机会都没有? 思绪至此,晓笛下了决定,基于同是肉脚老么的悲怜处境,同一国的当然要帮同一国的。所以…… “好,就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教教你最基本的生活常识,还有,什么样才是真正的男人!”也就是说,以后不带他出去玩了。 “嘎?!” 于是,另一位肉脚老么的世界末日终于也来临了! 叶启田说:爱拚才会羸。 但若是拚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仍是赢不了,这又该怎么办? 数日过去,晓笛终于又能回到自己家中,笔直穿过玄关进入客厅,一屁股坐到那张最大的单人沙发上,她开始认真沉思,对三位姊姊的询问充耳不闻。 她到底该是得意,这是该冒火? 第9章 这几天来,她每天下班回到孟樵家里,一换上便服就开始为孟樵进行生活基本训练,令人得意的是,她有一个非常听话的学生,一个二十六岁的大男人像个六岁的小男孩一样乖乖服从你的所有指示,这样还不够教人得意吗? 问题是,他只会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地接照人家说的话去做,下一回,若是没有人叫他做,他照样一元散散什么都不给你做。 如果问他为什么不做了,他还会反驳你,“不是已经做过了吗?” 我你咧~~洗衣服洗一次就够了,扫地扫一次就够了,他为什么不上一次厕所就拉光一辈子的米田共? 好几次她都火得差点动手k他满头包,但他总是对她露出满脸无辜又委屈的神情,好像真的不能理解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挨揍,真是令人又好气又好笑,而且,老实说,那么大个人居然一副小男孩的矬样,看上去也实在可爱得很。 其实,这也是她第一次和男孩子相处得如此愉快,以往所有的男性在她眼中不是哥儿们,就是无聊又狡猾的生物。然而,不到两个月的相处,孟樵便已打破她过去死板的印象,生平首度觉得原来男人也可以是纯真又有趣的。 外表暂且不论,他的个性的确单纯到让人怀疑他是否真有二十六岁,两个人一块儿出去玩不到半个月,她就彻底领悟到绝不能把他当成正常的成熟男人看待,只要她愿意,她随时可以拿三百块就把这家伙给卖了。 然而,却也只有孟樵能使她强烈意识到男与女的分别,这非关身材上的差异或咬熟与否,而是一种特殊的感受。 她喜欢他! 打从一开始她就很喜欢他,喜欢他的乐观开朗、喜欢他的率直可爱、喜欢他挨骂时那种困惑的模样、喜欢被他搞得又气又想笑,但不知不觉中,这份单纯的喜欢却逐渐变质了,变得和喜欢其他哥儿们的性质显然有所不同,再由这份异样的喜欢悄然酝酿出这种特殊的感受。 老实说,这种特殊的感受令她感到不安,因为她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这种感觉。这种仿佛有所期待,又想逃避的感觉是陌生的,也是今人很不夹的,因为她不喜欢这种摸不清状况的感觉。 即使如此,她仍然不想错过和孟樵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这又是为奇书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m什么呢? 只是因为和他相处很愉快吗? “喂喂喂!小妹,你到底是聋子还是哑巴啊?怎么都不理人!” 晓笛漫不经心地瞥二姊一眼。“干嘛啦?” “我在问你,你这几天究竟是住到哪里去了?” “朋友家啊!” “哪个朋友?” “哦!你们到底有完没完呀?”晓笛厌烦地起身。“天天轮流到公司里来检查我的服装仪容还不够,中午休息时间居然也跑来给我上课,现在又要追查我的行踪,你们干脆去当私家侦探好了!”她从来没打算要把孟樵的事情告诉她们,否则,再简单的事都会变得比婆媳关系更复杂了。 “你怎能这么说,”邵晓昙紧随在后。“我只是担心人家肯不肯再让你多住些时候呀!” 正待踏入房里的脚步僵了两秒,晓笛疑惑地回身。“为什么?” “还问为什么?你根本没在听我们说话是不是?”这回轮到邵晓婕不耐烦地嘀咕了。“我们刚刚才告诉你不是吗?姨婆和阿明表哥都很不甘心不能见到你,所以,姨婆决定先回去烧稻草,之后再让表哥到我们家来住到过年前,好让表哥有时间和你培养感情。” “培养感情?”晓笛嗤之以鼻地翻了翻眼,“我听他在说阿嬷的话!” “我也这么认为,”邵晓丽颇有同感地频频颔首。“姨婆最后还说了一句:说不定过年前就能让你们结婚了。” 晓笛抽了口气。“不是吧?姨婆是要表哥……她竟然允许表哥这么做?” “我想不是允许,应该是鼓励。” “shit!”刚说完,晓笛就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这样可以了吧?” 脸上笑意一闪,邵晓昙唇角轻轻抽搐了下。“我想她也是逼急了,姨婆年纪大了,表哥也年近三十,长得不怎么样,又不肯努力做事,不要说女孩子不喜欢,认识他的人也都不想把女儿嫁给他,所以姨婆才会盯紧你,还说打算在你满二十岁之后,就会把所有地契什么的统统交给你,免得被表哥拿去挥霍掉了。” “真是有够tmd,居然都计画好了!”晓笛喃喃道。 “tmd?” “他妈的!” 啪一声,晓笛又捂住了脸颊,“喂!明明是你自己要问人家的,干嘛又打人嘛!”她不满地咕哝。 “总之,”邵晓昙若无其事地继椟说。“只要表哥在这里一天,你就不能住家里,如果朋友不愿意让你住那么久,那就住到饭店里去,不管你喜不喜欢。无论如何,不管姨婆有多令人同情,我也绝不同意拿你的终生幸福去安慰她。” “那你们怎么办?” “我们?” 三姊妹六道视线不约而同地住下在晓笛健美诱人的身躯上绕了一圈。 “别担心,表哥对我们……咳咳,没兴趣,不过,我还是会到朋友家去暂住,晓丽要到美国拍支广告,晓婕正好陪德籍指导教授回德国探望亲人,顺便参观柏林大学;至于老爸,就让周阿姨来照显他,我想老爸和周阿姨都会很乐意的。” 周阿姨是邵爸爸的同事,两人已交往两、三年,邵家四姊妹也不反对老爸找个老来伴,何况周阿姨也确实是个温柔内向的好女人,但邵爸爸坚持要看到四个女儿都能独立之后,他才会考虑自己的事。 晓笛想了想。“那如果表哥到公司里来找我呢?” “那就向你公司请长假。”邵晓昙的回答来得很迅速,显见他们也考虑过这点。“我会请你未来的大姊夫去跟你们的副总经理说一声,他们是老同学,我想应该没问题。” 两眼一眨,“也就是说,”晓笛慢条斯理地说。“我可能会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是‘自由’的啰?” 邵晓昙莞尔。“没错。” 一听,“ya!”晓笛忍不住兴奋地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邵晓昙疼爱地摸摸她的脑袋,虽然她比小妹矮。“我知道,你可能有点不满我们强制你不准运动,又逼迫你做一些不喜欢的事,可是,小妹,那是因为我们比你自己更了解你。其实,你会那么喜爱运动,也只不过是因为你太好动了,而事实上,只要能让你发泄过多的精力,是不是运动倒是无所谓,对吧?” “呃……”晓笛抓抓脖子。“也许是这样吧!否则我就不会每一种运动都想玩,并不特别想要专注于哪一种,而且,当你们不准我考体育系,也不准我做任何运动时,我应该会强力反弹才对。” “所以说,我们的本意只是想把你导入正常生活里,不想看到你自我局限在目的仅是发泄精力的运动中,而希望你能在更宽广的视野中寻找你真正想要做的事。免得将来有一天,当你回过头来正视自己,才发现自己白白浪费了许多生命在那些根本不是你真正想要做的事上,到那时候你一定会懊悔莫及的。” “大姊……”晓笛感动的低喃。 “不用说什么,你只要知道你是我们的宝贝小妹,我们真的很爱你,这样就够了。”邵晓昙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还有,一旦我们觉得你能够为自己的将来作正确的思考,我们也就能够安心地放任你独立了。” “咦?让我独立?”晓笛怔了怔。“可是你们不是说……咦!二姊怎么突然跑了?” 邵晓昙与邵晓婕对视一眼,后者忍俊不住地失笑。“因为是她提议要乘机整整你,所以我们才会告诉你,一定要等你找到男朋友之后才出国。” “耶?!”晓笛不敢置信地杏眼圆睁。“你们是说我不一定要……” 邵晓捷笑得眼镜都滑到鼻头上去了。“这种事还用得著怀疑吗?我们这么疼你,怎么可能勉强你去交不喜欢的男朋友嘛?” “欸?!”晓笛顿时傻眼,一把无名火迅速暴炽,随即怒气冲冲地讽向邵晓丽的房间。“该死的二姊,真是番茄炒蛋有够没水准,竟敢这样整我,快给我滚出来让我请你穿hangten!” 当然,邵晓丽的房门跟钢筋铁板一样动也不动,晓笛忍不住恨恨地往门上踹了一脚,再大吼。 “还不给我出来!你这4388,没人要的obs,tmd的bmw……” 她愈吼愈大声,吼得邵爸爸紧张兮兮地从房里探出头来,手里还抓著无线电话。 “什么事?什么事?发生什么大事了?” “没你的事啦!老爸,”晓笛火气仍冲得很。“回你的房里去抱你的爱人热线啦!” 邵爸爸双颊微赧,忙又缩回头去,邵晓丽与邵晓婕失笑,晓笛继续大骂。 “给我滚出来,听到没有?你这pdg的白兰,sba的ibm,庄孝维的汉奸,我要把你扁到ckk……” 邵晓昙愈听愈迷糊。“真不晓得她在骂什么?” 邵晓捷则是有点不胀气,堂堂一个天才硕士居然会听不懂高中毕业的肉脚小妹在骂什么! “请暂停,小妹,借问一下……” “干嘛啦?” “什么是番茄炒蛋?” “他妈的混蛋啦!” 啪! 第五章 两位业务部的小妹又得上十一楼报到了。 第10章 不过,这回是业务部的年度会报,整个业务部同仁都得上去,而晓笛和童秀莲依然负责忙得团团转伺候各位大爷。开完会后,其他同仁先行回七楼,只剩下两位小妹继续收拾善后,冷不防地,伟大的总经理大人又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了。 “邵晓笛,你不喜欢我,为什么?” 从第一次被拒之后,他不晓得又邀约了她多少次,然而,她的回答不但千篇一律,而且态度愈来愈差,毫不遮掩地表示出她的厌恶,让他感到非常新鲜,也很不服气──他的条件这么好,她究竟是嫌弃他哪里?她的眼睛脱窗了吗? 晓笛看也不看他一眼,兀自忙著擦拭会议桌。“要听实话?” “当然。” 叹了口气,晓笛转身面对他。 “好吧!既然你真的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你啊!太跩、太花,太自恋,傲慢又自以为是,这种人我只想对他来个ktv,喝咖啡?免了吧!” “ktv?”她不喜欢喝咖啡,宁愿上ktv吗? “k你一顿、t你一脚,然后……”她比了一个v字形的胜利手势。“了了吗?” 邱正伦顿时傻眼。未免差太多了吧? “还有,我只是个刚出校门半年的小女生,而总经理大人你呢!是个lkk的欧吉桑,我喜欢单纯率直的大男孩,总经理则是个臭烂的老油条,我们的等级实在差太多了,所以,拜托你去找同一国的玩好不好?” “可……可是我……”邱正伦生平第一次被人家贬到差点说不出话来。“我才三十二……”而对方还只是个小女生。 “我连二十都不到,ok?如果你想找援助交际的幼齿,麻烦请到西门町或者东区去。” 说完,晓笛便迳自转身离开会议室了,独留下lkk的总经理愣在那边计算自己的岁数──他真的那么老了吗? 至于晓笛,一回到七楼业务部办公室,就收到一封邵晓昙打来的电话留言。 “紧急疏散。” 很简单的一个名词,却没有半个人看得懂,只有晓笛心里明白。 与上回相隔不到半个月,无家可归的人又在下班后直接“疏散”到孟樵家,取出孟樵给她的钥匙自行开门进入,因为“贤慧”的孟樵很有可能还在睡懒觉。 果然,屋内静悄悄的没半点声音,孟樵的房门是关著的。 先行至客房里把预先搬来的行李整理好后,晓笛再到客厅去转了一圈,又往后院落地窗外一瞧……唉!真是没救了,那家伙。 花了整整一个多钟头,她才把屋子里外再次整理干净,垃圾也搬到前院去等待垃圾车。考虑一会儿后,她又悄悄开门进孟樵房里,见孟樵用棉被把自己蜷成一团蛹睡得正舒服,床边地毯上放著一台打开的手提电脑,萤幕上一大堆奇奇怪怪的图,她好奇地凑过去一看…… 看拢呒!以她有限的知识,仅能判断出那大概是化学式或结构式之类的怪物。她耸耸肩,转眸一瞧,白眼一翻,叹著气把一大堆脏衣服拿出去了。 两个钟头后,孟樵一打开房门便间到一股令人饥肠辘辘的菜香味。 “哇~~好香!”不是披萨也不是汉堡,更不是便当,是货真价实的菜香味。 他呢喃地转入餐厅,一眼见到餐桌上已有几盘冒著腾腾热气的菜,口水马上泻了一地,两条腿更是迫不及待地冲向前拈起一块来尝尝味道……好吃!再一块……唔、唔,这个也好吃!还有那个……啊,啊,真是太好吃了…… 啪! “用筷子!” 缩回被打痛的手,孟樵委屈地觑了晓笛一眼,再瞪住那两根竹枝,实在想不通中国人为什么不用刀叉? 噘著嘴,他满心不愿地拿起筷子在手上摆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放好了,一挪到菜肴上就掉了,孟樵叹著气再拿回来摆一次,可是依然一挪到菜肴上就掉了,什么都没有夹到,只泡到一大堆菜汁;舔著筷子上的菜汁,他觉得更饿了, “晓笛,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 “呜呜……好残忍喔!” 晓笛窃笑著来回几次把汤和饭菜都摆好,这才坐下来看著孟樵一次又一次的掉筷子,可怜兮兮的眼神不断往她那边瞟过去,仿佛在祈求她的特赦令。 “好吧!看你可怜,今天你只要能夹起一块鸡丁就够了。” 说是很简单,可光是要夹起一块小小的鸡丁,孟樵就奋斗了整整十分钟才办到,仿佛他夹的是一只还在呱呱叫著挣扎的老母鸡,望著夹到眼前又掉在碗里的鸡丁,心酸的泪水差点决堤而下。 递给他早已准备好的汤匙和叉子,晓笛实在忍不住脸上的笑意。 “你喔,真的是有够笨拙的耶!” 不过,一拿起汤匙和叉子,他就灵活得很了,不住拿汤匙舀这盘虾仁,拿叉子叉那盘芥兰菜,吃得跟小孩子一样狼藉。 “唔、唔……好吃,好吃,真的好好吃!”他边大口吃边赞不绝口地说。“你好厉害喔!不但会整理房子,还会煮好好吃的菜,真的好厉害喔!” “我厉害?”晓笛自我解嘲地哈了一声。“才怪!我是被逼的,你以为我喜欢啊?告诉你,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可是我大姊逼著我一定要学,而且要学得精,要是煮的不好吃,她就逼我把整盘菜都吃下去,然后再重煮一次,一盘不好吃就吃一盘,两盘不好吃就吃两盘,三盘不好吃就吃三盘……” “我最高的纪录是一个晚上就吃了八盘同样的菜,差点胀死我,吃到后来我都差点吐了!”咽了口唾沫,她一脸恶心欲呕的表情。 “总之,一定要煮到她满意为止,所以我都嘛不敢随便应付,最好是一次就给她ok,否则我的胃就惨啦!幸好现在我已经抓到诀窍了,如今我只要按照大姊特别为我写的食谱去做,味道保证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过想想……” 她耸耸肩。“这样对我也不是没好处啦!如果我真的独立了,屋子要自己整理,也不能老是在外面吃吧?那样很浪费的耶!那既然要自己开伙,也不能太虐待自己,对吧?所以说……啊,咦?哇,天哪!你你你……你是猪是不是?喂喂喂!你也留一点给我好不好?” 这是晓笛第一次做饭给外人吃,因为她不喜欢占人家便宜,而这回她可能要住很久,所以,她打算以帮忙整理屋子和做饭当作回报。当然、她也可以趁此机会多传授孟樵一些正常的生活概念。 譬如饭后要洗碗。 很不幸的,她的第一堂课还没开始,电话铃声就响了。听他讲了五分钟匈牙利语后,她就决定这个课程不急,可以延后;等她洗好碗,他仍然在讲电话,而且连手提电脑也搬出来了;令人惊讶的是,她洗完澡出来,他居然还在讲! 啧啧,没想到他还是个长舌男呢! 唇畔噙著嘲讪的笑容,她到厨房为自己泡了一杯可可亚,并顺手切了一盘水果放在孟樵前面,这是邵爸爸的老习惯,饭后看电视时总要来上一盘水果,晓笛自然而然就这么做了。然后,她捧著可可亚用遥控器打开电视选了一个想看的节目,便专心一意在萤幕上了。 两个钟头后,节目终了,转眼一瞟,孟樵已经讲完电话,电脑关机了,水果吃掉一半,正用一种非常奇异的眼神盯著她看得发呆。 “怎么了?” “嘎?啊……没什么,只是……”猝然回神,孟樵露出腼腆的笑容。“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觉得好喜欢刚刚那种感觉,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胀得满满的,很舒服、很满足,有点像是喝醉酒那种醺醺然的感觉,你知道,就是刚刚那种气氛……” “我哪知啊!”晓笛翻了翻眼。“什么气氛?你在讲电话,我在看电视,哪里会有什么气氛?啊!说到电话,刚刚究竟是谁打来的,你怎么讲那么久?” “我老妈打来的,她想知道我过得如何。” “该不是在催你回去吧?”晓笛脱口问,不知怎地,一颗心也跟著噎到了喉咙口,竟然有点害怕听到他的回答。 “那是不可能的事,”孟樵毫不犹豫地说。“我老妈希望我在外头玩得愈久愈好,她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往常我出来不到两个月就会拚命打电话回去拜托她让我回去,只有这一回,已经超过三个月了,我都没有提到要回去。” “那你的工作怎么办?啊!等等……”她摆出暂停的手势,“别告诉我,让我猜猜,不会是……”两眼突然眯了起来。“你的工作是你老妈安排的吧?”如果是在自家公司上班的话,不管他怎么鬼混都不必担心会被炒鱿鱼。 “猜对了。” “你老妈从事什么工作?” “她负实一家化妆品公司,是她和我老爸联手创立的。” 果然!难怪他会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薪水,说不定他根本没有薪水,反正需要用钱,伸手要就有了咩! 真是肉脚,那种环境待再久也没什么前途,还是不要回去算了! “你不想回去?” “不想!不想!”孟樵拚命摇头。“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才不要回去,除非你跟我一起回去。” 不知为何,一听他的回答,适才的忐忑不安即刻化为千百只轻盈的蝴蝶在胸口翩翩飞舞,震荡起一波喜悦的涟漪,晓笛不自觉地扬起两边嘴角,有点兴奋、有点得意,又有点紧张,还有点陌生的赧然。 但她仍嘴硬地说:“你嘛好哇!我怎么可能跟你回去嘛?我看还是你不要回去,干脆在这儿找个工作住下来算了,反正你已经二十六岁了,谁也管不著你,对不对?” 第11章 长这么大还含著奶嘴的孩子,除非强迫他脱离母亲和哥哥们的护翼之下,否则他永远长不大。 孟樵无所谓地耸耸肩。“可以啊!” “太好了!”晓笛猛拍了一下大腿。“那……你有念大学吧?” “有啊!” “什么科系毕业的?” “什么科系啊?呃,化工……” “啊,化工!”晓笛又拍了一下大腿。“我早该猜到了!”果然和运动差了十万八千里,也难怪他的电脑里全都是一些化学程式。“正好,我们公司的化妆品部门最近正在招考研究人员,我叫我大姊帮你去说一声,保证没问题!” 孟樵怔了怔,“化妆品研究员?”然后搔搔脑袋,“呃,好啊!”眼神却似乎有些困惑,但正兴奋当头的晓笛并没有注意到。 “那就这么决定了,等你的工作定下来之后,你就打电话去跟你老妈辞职,ok?” “呃……o……ok。”孟樵的表情更困惑了。 向老妈辞职? 可是……他并不是在老妈公司里工作啊! “……咦?姨婆也来了,她到底想怎样嘛……好好,我知道了,我不会回去,直到你通知我为止……耶?圣诞礼物?好啊、好啊,那……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家pub在哪里……好,那八点见,掰掰!” 一放下电话,转个眼便瞧见孟樵好像一只渴望主人带他出去散步兼撒尿的小狗一样,拿著一双哀怜的眼湿漉漉地瞅著她,讨好的尾巴在背后啪达啪达地拍打,晓笛不禁噗哧失笑。 “好啦、好啦!带你去就是了啦!唔,对了,顺便叫我大姊帮你找工作。” 耶诞日不放假,但耶诞夜依然是情人的夜,没有情人也要到街上去拣个男人来应景一下,总之,闹区里满满都是人,而且愈夜愈热闹。 因为要见的是大姊,晓笛不得不穿上一套高雅的套装,矮跟的淑女鞋,还薄施脂粉。孟樵也好像为了这天而特地去买了一套帅气的西服,还被晓笛硬逼著去理了一头俐落的发型,这样装扮下来,还真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原来他是个男的啊!还是个很漂亮的帅哥呢!”邵晓昙颇觉意外地上下打量笑吟吟的盂樵。“你怎么没早告诉我们那个帮了你的人是个男的呢?” 晓笛两肩一耸。“省却麻烦。” “你喔……”邵晓昙横她一眼。“那现在为什么又肯让我们知道了?” “因为……”晓笛咧嘴转向宋天宇,特地从加拿大赶来与未婚妻共度耶诞夜的未来大姊夫。“想请姊夫帮帮忙,让他在我们公司上班。” 宋天宇征微一笑。“没问题,他是……” “他是化工系毕业的。” “好,我知道了。” 片刻后,趁两位男士去为两位女士端饮料之际,邵晓昙(奇*书*网^.^整*理*提*供)即抓著晓笛严刑拷问,你喜欢他?” “喜欢啊!” 见她一副讲话不经大脑的模样,邵晓昙不由得直叹气。 “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以女孩子喜欢男孩子那样去喜欢他的吗?” 闻言,晓笛不禁愣了一下,随即若有所悟地拉出一声长长的“啊”! “女孩子喜欢男孩子那样的喜欢吗?”她自言自语地沉吟。“嗯……难怪我对他的感觉不一样,原来我是那样喜欢他的啊!” 邵晓昙不禁愕然。老天,原来她自己都不知道! 算了,至少她现在知道了,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你的眼光很不错,那男孩子让人一眼就喜欢,不过,重点是你喜欢,这才是最重要的。” “男孩子?”晓笛拚命眨眼,望住端著两杯饮料朝这儿走来的孟樵,嘴角有点轻微的抽筋。“大姊,孟樵比你大喔!” “欸?”邵晓昙吃了一惊。“他比我大?可是他看起来……” “他笑起来是挺像个孩子的,不过,他已经二十六岁了哟!” “他……”邵晓昙也看住孟樵直发愣。“居然大我两岁?!” 发现四只眼睛瞪在他身上,孟樵不禁疑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 “我……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有,”晓笛失笑,“你不知道我们两个是威力十足的菲力普吗?”说著,她过去挽住他的手臂,“所以我们最好快快闪人,让我大姊他们好好去诉诉分隔两地的相思衷情。”然后与他一起向后转,同时往后挥挥手。 “大姊,谢谢你的圣诞礼物啦!” 宋天宇把一杯饮料放到邵晓昙手上,后者始终若有所思地盯住渐行远去的那一对──孟樵俯首倾听晓笛低语了几句,两人同时大笑了起来,晓笛整个人都洋溢著一股她未曾见过的奕奕神采。 “在想什么?”宋天宇轻问。 “我在想,或许我们的婚期可以决定了。” 未几,晓笛便和孟樵先行离开pub,那种上流人士聚集的场所实在不适合他们,活泼热闹的地方才适合他们,也只有在热闹的地方,晓笛才特别感受到孟樵也有成熟的另一面。 在拥挤的人潮中,他总是细心地揽臂护著她;看电影时,他不忘为她买来爆米花和饮料;夜凉如水,他主动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如同初见面时那种尴尬的场合里他所表现出的体贴,在纯真爽朗的外表下,他还有一颗温柔细腻为他人著想的心,仔细想想,或许一开始,甚至在她尚未清楚他的长相之前,他的这份体贴便已悄然打动她的芳心了。 或许很多男孩子都是如此,但只有他对她表现出这份温柔体贴。 啊!是的,她是喜欢他,以女孩子对男孩子的那种心情喜欢他,所以,当他表示因为想和她在一起而不回匈牙利时,她才会那么高兴。 那么,他呢? 他是说过他喜欢她,但究竟是哪一种喜欢呢? 是普通哥儿们? 或是男人对女人? 晨曦初起时,两人才回到孟樵的家,正当晓笛要回房休息时,孟樵以不太确定的语气唤住她。 “呃,晓……晓笛。” 晓笛回身,只见孟樵捧著一个小礼物,搔著脖子腼腆的笑著。 “那个……我知道我的品味不好,但我还是想自己挑一样礼物送你……” “啊咧,你也要送我圣诞礼物啊?不过,我可没有礼物回送你喔!”抑不住心头的喜悦,她连忙接过来打开一看……差点翻白眼。 这家伙的品味还真的是有够逊耶! “你……呃,喜欢吗?”孟樵紧张又期待地问。 呃……这个嘛……晓笛在心里对自己吐了一下舌头,然后背过身去。 “帮我戴上。” “好!”紧张消失了,孟樵喜孜孜地替她戴上项炼,待她转过身来,“很漂亮!”他得意地说,然后探手拥住她,在她还没有意会到他想干什么之前,便俯下唇来贴住了她的嘴,自然得好像睡前刷牙一样。 晓笛猛然抽了口气。 若是其他任何男人,早在他的唇碰触到她之前,她就把对方摔成一百零八种最佳倒地姿态,再一脚踩在对方身上警告对方永远别再做这种尝试;或者在他吻上她的那一刻将对方踢成七七四十九截,然后送给医学院做解剖研究;抑或是在他不知死活地把舌头伸进她嘴里恣意品尝之际活活掐死对方,再埋到后院里的垃圾山下放火焚烧毁尸灭迹──这才是她最正常的反应。 然而,此时此刻的她却好像南京板鸭一样全身僵硬,双眼瞪得比金鱼还大,脑袋里塞满了棉花,全然无法做出任何规制上的反应,大大违反了自然的生理循环,舌她连呼吸都忘了。直到他满足地离开她的唇,她依然连睫毛都不曾眨一下,呆然的脸早已胀成紫红色了。 “szeretlek!” 晓笛错愕地捂著自己的嘴,听他说了一句只有他自己懂的匈牙利文,又在她脸颊上啄了一下,之后便扬著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心旷神怡地吹著口哨迳自回房里去了。 而她仍旧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她的初吻耶!他居然就这样好像上了一趟厕所似的把她打发掉了! 她是马桶吗? 慎重考虑片刻后,她终于决定,下回他若是再敢如此胆大妄为,届时非得加倍惩罚他不可。而后,她回到房里趴到床上,把自己烧红的脸埋入冰凉的枕头里。 原来,这就是亲吻的滋味! 好……好猛啊! 也许是等得不耐烦了,也或许是因为快过年了,晓笛的姨婆竟然真的堂而皇之地带著孙子阿明跑到公司里来找“孙媳妇”,希望能“确定”一下晓笛究竟打算何时要嫁给阿明。 哭笑不得的晓笛只好先打电话向大姊求救,再把姨婆和阿明带回家,等大姊回来后,便谎称要上厕所从后门尿遁了,然后回公司火速办好请假手续,随即逃难似的早退回到孟樵家,意外的发现孟樵已经醒了,刚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抓著一粒咬一半的苹果。 “你醒了啊?正好,你的工作没问题了,可以去向你老妈辞职了。” 孟樵脸色一喜。 “真的?那是说我可以留下来不回去了吗?太好了,szeretlekkicsim!” 一听他又说出那个最近常常听到的匈牙利字眼,晓笛心中立起警觉,可是在她尚未摆好防备姿态之前,孟樵已然冲过来在她唇上重重的啵了一下,随即兴高采烈地跑去打电话了。 自从圣诞结过后,孟樵便好像赶染上亲吻病毒似的,有事没事脱口便是那句她到现在还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的匈牙利语,然后把她抓过去东啵一下,西啄一口,没亲个过瘾他绝不放手。 第12章 最可恶的是,明明可以躲开的,她却偏偏闪不过,也许是因为她并不是认真的想要避开吧!否则,他的照片老早就贴到失踪人口第n号档案上头了。不过…… 现在他们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 “不过,公司这一波招考的人员要在过年后才开始上班,还有……”她板著脸正色道。“一旦开始上班之后,你可不要给我散散的混日子喔!” “ok!”孟樵一口应允,旋即涎著脸问:“那我们今天晚上可以去庆祝一下吗?” “庆祝?”晓笛嘲讽地哼了哼。“你知道我今天有多衰吗?” 孟樵愣了愣。“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姨婆真的跑来公司找我了啦!”晓笛忿忿道。“而且,从公司大门口的服务台一路喊到办公室说我是她的孙媳妇,然后每个同事就用那种很夸张的表情向我恭喜,你知道那样有多糗吗?” “那……你得请假了?” “废话!” “嗯!这样的话嘛……”孟樵小心翼翼地颅著她发烧的脸色。“要不要去发 泄一下?” 于是,这晚两人跑到ktv去飙了一整晚,吼到喉咙哑了,啤酒再一桶一桶的拚命灌,然后醉茫茫的继续吼。吼到凌晨,两人究竟是如何回到家里的没有人知道,不过,当两人醒来时,是相互紧紧拥抱住对方的,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地上。 两人不约而同地惊讶地分开,再同时呻吟著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呻吟。 整整两天后,两人才从酗酒中完全清醒过来。 “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两人郑重发誓。 可惜这个誓言维持仅仅不到三天就宣告冰消瓦解,因为邵晓昙突然打电话来宣布她的婚期己经决定了,晓笛乐得差点没疯掉! “你知道这代表什么意义吗?”她狂喜的大叫。“代表我自由了,她们不会再东管西管我了,我不必再屈服在她们的淫威下遭受蹂躏了!这绝对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宣言,快,快,快去买两瓶酒来,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 所以,他们再次大喝特喝,晓笛的笑声没停过,而孟樵喝至中途之后,却相反的愈来愈沉默,他仍一杯一杯地往肚子里灌,眼神却盯著晓笛迸射出愈来愈炽热的光芒,最后,那光芒几欲焚火燃烧,蓦地,他砰一下放下杯子,杯里剩余的酒洒了满桌,晓笛愕然的望向他。 “我想跟你做爱。” “欸?!”晓笛错愕地拚命眨动醉意蒙眬的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想跟你做爱!”孟樵更大声地说。“你不敢吗?” 人家说喝醉酒的人是万能运动员,没什么不能做,也没什么不敢做,更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这点在晓笛身上可以得到最佳印证。 “开玩笑,为什么不敢?”竟敢说她不敢──管他是什么事不敢,这简直是侮辱她!“来就来!”说完,她还很阿沙力的啪一声扯开自己的衣服。 两只眼猝然冒出两簇火,“你不会后悔吗?”孟樵沙哑地呢喃。 “我从不做后悔的事,做了就绝不后侮!”晓笛豪气万千地放言呛声。 “你确定?” “当然确定!”晓笛晃著脑袋傲慢地抬起下巴。“而且,你最好给我认真点做,别让我说你样样都不行,连这个也不行!” 就某方面而言,“不行”这两个字是属于禁忌的字眼,可能使一个男人再也不能,也可能激起可怕的后窗杀机,最起码,收到这两个字的男人也一定会设法让对方吞回这句话。 于是,一个不甘示弱,一个要证明自己,两人就给他粉用力的做下去了。 翌日,两人再一次相互拥抱著对方醒转过来,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这一点而言倒是进步了;不过,另一方面却更糟糕,上一回他们还穿著衣服,这一回两人却是光不溜丢的两尊米开朗基罗的石裸雕像,身上只盖了两件外套,沙发上有几许斑斑血迹做点缀。 同样的,两人不约而同惊叫著滚下沙发,再同时呻吟著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呻吟。 天哪,他们真的“做”了! 这回他们并没有醉得像上次那么厉害,所以晓笛无法欺骗自己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 她不但明白,而且记得一清二楚,所以,她不能否认这件事有一半的责任在于她,更无法否认她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的发生,因为对象是孟樵,即使这事确实非常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唯一在意的是…… 为什么她所有最见不得人的糗事都是撞在他身上? 至于孟樵,他想的倒是单纯得很。 jesuschrist,好棒的身材,等他睡饱头不痛了,一定要跟她多来几次! 可惜多一次也没机会了。 那天中午,当晓笛把自己蜷成一条毛毛虫睡得依然沉醉,却逐渐被一阵吵骂声给硬拉回现实,她咕哝低咒著把脑袋埋到枕头底下,又在另一阵乒乒乓乓类似打架声中惊坐起身,瞬间清醒过来,一听见孟樵的大骂声,更是毫不犹豫地立刻跳下床,一面用床单包裹住身子,一面冲向门打开,恰好瞧见孟樵被几个大汉挟持出去。 “去找我老妈,晓笛,快去找我老妈到匈牙利来救我呀!” 第六章 全球最美丽的街道──法国香榭丽舍大道,在雄伟的凯旋门辉映下流露出骄傲、时髦又古典的气质,宽广的林荫大道两旁精品高店林立,是引导潮流的先锋,也是时尚精品的汇集区。 同样的一封信,中文的收信人地址让她找到孟樵,法文的寄信人地址则让她寻到此地来。 然而很不巧的,寄信人──也就是孟樵的母亲到美国探望二儿子去了,而且,在她探望儿子期间通常都关闭手机不和公司作任何联络,幸好他母规的秘书很亲切,在晓笛谎称是孟樵父亲的台湾亲戚后,便很爽快的把孟樵在匈牙利的联络地址给她了。 于是,她又匹马单枪地转到匈牙利去,想说先到那边找找看有没有孟樵的其他亲戚可以帮她。 匈牙利虽以匈牙利语为国语,但德语、英语亦通,在这种时候,晓笛特别庆幸三姊对她的斯巴达式教育,甩著鞭子硬逼她学会基本英语对话,纵然仍不很流利,但起码应付得过去。此时此刻邵晓婕若是在眼跟前,她一定会当场抹两把鼻涕泪水到三姊身上以表感激之意。 布达佩斯是匈牙利的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亦是欧洲著名的古老双子城,整个城市因多瑙河而分为两部分,河左岸多山称为布达,右岸是平原称为佩斯,横跨河上的八座大桥和地铁将两个城市紧紧连接。 在路人的指点下,晓笛自巴提亚广场搭上往北的市郊电车于终点站圣坦德下车,圣坦德是一座小小的城镇,大部分房屋都还保留著中古世纪的原貌,那深红、鹅黄、浅绿或粉白的四壁配著斑驳的屋顶,自有一股掩不住的岁月沧桑,幽幽的诉说著它们长久的历史。 然而,孟樵的联络处却是位于掉尾,也就是整牌街宅的最后一间,一栋非常壮观的仿巴洛克和亲歌德式的雄伟大宅,不仅外观与其他小型旧式屋宅格格不入,由花岗岩打造的象牙色建筑更是令人望之生畏。 经路人确定没找错地址之后,晓笛才敢上前敲门。令人意外的是,开门的不是佣人之类的人,而是一个类似警卫的大汉。 “请问你认识欧尔尼.乔瑟亚吗?” 欧尔尼.乔瑟亚是孟樵的匈牙利姓名,欧尔尼是姓,乔瑟亚是名,因为匈牙利人名字的称呼方式不像西方人先称名再道姓,而是和中国人一样先姓后名,这大概是因为匈牙利人的祖先正是亚洲游牧民族,因此,不仅是名字,发色、肤色及眼珠的颜色,甚至长相也都很接近亚洲人。 对方谨慎锐利的眼在晓笛身上打量了一下。 “请问小姐找欧尔尼博士有什么事?” 欧尔尼……博士?医生? 找错人了吗? 呃!不管了,既然同姓,必定是亲戚,她要找的不就是孟樵的亲戚吗? “我是乔瑟亚的父亲在台湾的亲戚。” “请等一下。” 自敞开的门望进去,晓笛见警卫正以电话与某人联络,讲了几句匈牙利语后即转头问她,“请问小姐大名?” “邵晓笛。” 警卫皱眉,对著话筒拗舌地念出她的名字,片刻后,他放下电话。 “小姐,请跟我来。” 经过古雅华丽的大厅,在雪花飘飘中走出宽敞的庭园、巴洛克式的雕塑和喷水池,穿过树篱拱门,越过一条仅一辆车宽的小巷道后,直接来到另一座标准现代化钢筋水泥建筑的侧门,门上有监视器,门内还有两位警卫。 进门之后,再拐了几个弯来到电梯前,警卫正要按下电梯按钮,电梯门却先行开了,晓笛下意识退后一步要让里面的人先出来,不料里面却随即扑出两条手臂将她圈入一副似陌生又似熟悉的胸怀中。 “晓笛!” 正待一掌劈死对方的手险差一线愣住了,“孟……孟樵?!”晓笛错愕地惊呼,“你……你不是被人绑走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我是被他们绑来这儿啊!”孟樵委屈的咕哝,“晓笛,我好想你喔。”一边急切又热情地在晓笛脸上啾啾啾地亲著吻著,就好像小狗在舔猪骨头似的,糊得晓笛满脸亮晶晶的一片水光,警卫见状,窃笑著悄然转身离去。 “我本来想说要再跟你多做几次的说,没想到那天就被绑来了!” 第13章 “欸?”晓笛啼笑皆非地推开他。她在担心他被绑票,他却只想到要和她做爱做的事?“想都别想,我没……”她正想警告他她今天没有喝醉,所以别肖想那种事,否则她保证会当场把他拆成206块人骨再重新制成骷髅标本,又讶异地发现他身穿白色的实验袍,马上改口问:“你为什么穿这样?” “做实验。”孟樵再一次俯下唇,想要封住她的檀口,却又被推开。 “啊!”晓笛恍然。“化工实验?” “生化实验。”孟樵漫不经心地更正道,边又锲而不舍地把嘴唇嘟过去,不料,这回却被她一把捂住尖尖的鸟嘴又推回来。 “咦?生化?”晓笛诧异地惊呼。“可是你不是学化工的吗?” 孟樵耸耸肩。“我的化工只有学士学位,是为了替老妈配香水才修的,不过,医学、病理学、生物学和生化工程都有博士学位,这才是我的主修。啊!对了,我还在修生态学硕士学位。” 晓笛愕然傻住。“你……你在开玩笑?” “没有啊!”孟樵用力拉开她的手欲待强行闯关,却又半途停住回头,因为有人在叫他,是另一个穿白袍的中年男人,两人用英文叽哩咕噜地说了一会儿,男人才刚离去,又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两人呱啦呱啦地讲得更久。 待那女人终于满意地走开后,孟樵即不耐烦地搂住晓笛循著警卫带她来的路线走回去。 “可恶,这儿人真多,还是到我的房间去吧!” “他们……他们叫你博士。” 孟樵奇怪地看她一眼。“因为我是博士嘛!”她刚刚都没在听他说话吗? “可是你才二十六岁,怎么可能……”晓笛无意识地挥舞著手。“怎么可能修六个学位,其中还包括四个博士?” 孟樵又耸了耸肩。 “我十八岁就拿到五个学位了,生态学是三年前才开始修的。” “十入岁?!”晓笛蓦然发出足以割破玻璃的刺耳尖叫声,脚步也停了。“你你你……你是说你你你是……比三姊更厉害的天才?!” 盂樵抓抓脖子想了一下。“大概是吧!” 晓笛不可思议地瞪住他。难怪在她得意洋洋地说三姊二十岁就拿到硕士学位之后,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不错嘛!”这三个字恐怕也只是顺口说说的,而她居然要他这僩天才去屈就一个区区的化妆品研究员!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晓笛以责难的语气问。 孟樵无辜地两手一摊。“你没问呀!” 晓笛咬紧牙根忍住把他扔到天涯海角去的冲动。 “那你老妈又为什么要把你赶去度假?” “这个……”孟樵不好意思地打了个哈哈,又将她搂回怀里继续往前走。“因为我一旦认真做起实验来,就会专注到天塌了也不管,整整三个多月睡在实验室里,还啃了四个多月的三明治,甚至一年多没有踏出研究所半步,气得我老妈一脚把我给踢出去了!” 原来他老妈不是嫌他肉脚,而是怪他过度沉迷于学识研究和实验当中以致失去了正常生活;也难怪他在生活方面会显得如此无知又散漫,更难怪他的个性是这么单纯天真,因为他压根儿就没有深入过真正的现实生活层面。 真相终于大白,什么被绑架,根本是唬烂嘛! “踢得好!”晓笛恨恨道。“那这边的人又为什么要特地跑到台湾去把你绑回来?” 不过,把他踢出研究所去度假好像也没多大路用,因为他的度假就是窝在某间草寮屋里睡觉养霉菌,大概是准备回研究所时可以顺便带回来做研究实验。 真搞不懂,念医的人怎会如此呢? 是因为接触太多反而麻痹了吗? “因为有种生技疫苗恰好研发至紧要关头,我就被老妈踢出去了,前几天我老妈又通知他们说我不干了,那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所以……” “她们不能自己接下去完成吗?” “这个……”孟樵蹙眉沉吟了下。“可能不太容易吧!” “为什么?” “呃,那个……虽然他们也是有尝试过想要自行完成啦!可是这里所有的研究都是由我主持的,各个实验彼此间的微妙关联也只有我最清楚、所以……” 晓笛受不了地挥挥手,两人一块儿走出研究所,穿过树篱拱门,一进入中庭庭园后路线就不同了,孟樵并非继续直行,而是带著她朝左方的建筑而去。 “那……这个研究所是哪个……” “别问我这种事,我不知道,”孟樵忙道。“人家来找我的时候,我还在修医学博士学位,那时候我尚未成年,而且也不懂那些事,所以就交给我老妈去全权处理了,我只负责主导整个研究所的研究计画而已。” 而已?! 真是谦虚哪! “到底是什么研究计画?” “抗衰老。”孟樵简洁地说,同时与她共同踏上往楼上的楼梯。“不过,在研究过程中必定会衍生出许多附加高价值产品,譬如药品、疫苗、生体高分子之类的,特别是基因治疗技术,我必须同时将它们研发出来给出资成立这个研究所的大老板,以便赚取利润再回投到这个研究计画上。” “回投?”晓笛冷笑。“我看他也削翻了吧,所以才死不肯放你走。” 孟樵想了一下,没说话,但晓笛仍注意到了。 “你喜欢做这种研究?” “爱极了!”孟樵毫不迟疑地承认了。“可是老妈不满我太过沉迷,以致失去正常生活,她呀,最恨的就是这一点,所以老对我唠叨说我那三个哥哥都不用她操心,就只有我让她怎么也放不下心,这点我怎么都比不上我哥哥。” “你老妈也是为你好呀!”晓笛没好气地说。 “我知道嘛!”孟樵低低咕哝。“所以我都嘛很听话,她一来赶我,我就乖乖让她赶,她还不准我回来,我就不敢回来。” “可是研究所准许你这样说跑就跑吗?” “好像是老妈在跟他们谈聘书合约时都会特别注明这一项条文,我没看过详细内容也不太清楚,不过,我要走的时候都没有人会阻止我。” 说到这儿,他们已来到二楼尾端的房门前,在纯古典的装潢摆饰中,突兀的冒出一个现代科技的文明产物──一面掌纹辨识器,孟樵先在辫识器下方按下密码,再把右手放上去。 “总之,他们随便我休假,但可能不会轻易放我走,像这种事非得靠老妈出面和他们沟通不可。” “你妈妈到美国去了。” “哦!她大概又去看我二哥赛车,顺便去探望我大哥和三哥,这样只好等她回来再说了。” 孟樵推开门,晓笛才跟进去一步就看呆了眼。 “shit!这简直是……”她惊叹得说不出话来。“这是人住的吗?不是供人参观的吗?睡在那儿不会突然有什么观光客跑来照相吗?” 孟樵脱掉白袍随手扔在一张华丽典雅的高背椅扶手上,然后一把将她扯入怀中,正忙著赞叹不已的晓笛措不及防地失声惊呼。 “是我的房间,但是我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房问如何,不过此刻……” 旅行袋掉了、外套掉了,她屏息地犹豫现在是否该是时候把他拆成206块人骨了。 “……我倒觉得这房间里有一样家具的确很合我的意……” 她的身子悬空浮起,三秒后即被温柔地置放在不晓得几世纪前的古老四柱大床上,软绵绵的枕头几乎将她整个脑袋都埋进去了,她几乎窒息的立刻决定要把他制成骷髅标本! “……szeretlekkicsim,lmak……” 然而,当他的唇瓣火热地触及她时,她的脑袋里却只剩下一件事。 刚刚那句匈牙利语到底是什么意思? 铃~~ 绒被里突然冒出几声咒骂,同时伸出一只手来忿然按下闹钟后马上又缩了回去,然而,刺耳的铃声依然鬼叫不休。 铃~~ “shit!”绒被里的人滚到另一边,同一只手又伸出来摸到电话筒拿进被窝里去。“什么事?用气相色层分析仪试试看……那就用质谱仪和雷曼光谱仪……不,分对照四组,每三个钟头记录一次变化……美丝……好吧!那你跟她说我半个钟头后过去……嗯!就这样。” 被窝里的人终于冒出来了,他坐起末、皱眉望著身边空位、现在才发现少了一个人,他立刻四处张望寻找她的身影,突然听到愈是传来些微的声响,立刻被子一掀便光溜溜地跳下床冲进浴室里,未几,浴室里傅出一声尖叫。 “猪头,滚出去!” 一个钟头后── “我去干嘛?” “陪我嘛!” “我要去买东西啦!” “明天我再陪你去嘛!” 死拉活扯的,孟樵还是把晓笛拉进研究所里去了。 这所生化研究所是一座非常庞大的建筑物,地上三层,地下四层,守卫严谨监视缜密,光是识别通行证就有六种,白色的可以通行地上三层,黄色的可以至地下一楼,绿色到地下二楼二监色到地下三楼,橘色则可通行整座建筑物,包括禁区。 至于银灰色的识别通行证仅有一张,就是挂在孟樵胸前那一张,也只有他可以进入电脑中的极密资料库。 晓笛低眸看了一下胸前的蓝色临时通行证,再望向电梯内其他人,到了地下三楼,便只剩下配戴蓝色或橘色通行证的研究员,而孟樵正神情认真地与他们谈论实验内容,还比手画脚,大概早已忘了电梯内还有一个硬被他拐来的“贤慧”观众了。 第14章 电梯门打开,晓笛正犹豫著要不要原梯上去,孟樵已头也不回地手往后捞住她的柔荑,又一次违背她的意愿地将她硬拉出电梯了。 原来他并没有忘记她。 顺著长廊走下去,其他的研究员一个个分别进入各个实验室,最后只剩下晓笛与孟樵,她终于有机会问他一个问题了。 “这里不是匈牙利吗?为什么大家都说英语?” “研究所内只有一半的研究人员是匈牙利人,另一半则是分别由其他各国聘请来的专家,为了工作上的方便、所以研究所内人员统一使用英语沟通。” 到达走廊底端,孟樵牵著她进入右边的2号实验室,出乎人意料之外的,这问实验室里的研究员赫然全部都是女性,自二十出头至四十多岁不一。室长是一位三十岁上下的金发女人,上等姿色,可惜被一副严肃正经的表情破坏了原有的美貌。 晓笛对她们的实验实在没兴趣,对那些女人也没兴趣,对他们的讨论内容更加没兴趣,可是孟樵和那位金发室长避到角落去耳语的“题外话”,却让她的女性怀疑因子瞬间爆发出最高潜力。 “乔瑟亚,今天晚上我会去找你。” “抱歉,美丝,恐怕不太方便。” “那你来我的房问。” “很抱歉,美丝,我不打算再继绩下去了。” “你是说,要结束我们之间的关系?” “是的。” 请问这是哪一级对话?a级还是r级? “那我们那些孩子们怎么办?” “就交给你吧!可是到此为止,你不能再要求我给你更多了。” “可是如果……” “这是我们当初说好的,美丝。” 这又是哪一级?辅导级,或是限制级? 之后,在美丝阴郁目光的注视下,晓笛尾随孟樵离开实验室到走廊底端的办公室,等自动门一关上,她劈头便问:“刚刚你们究竟是在说什么?” “啊!你听到了?”孟樵心虚地觑她一眼即移开视线。“呃……如果……如果我告诉你,你可以保证不生气吗?” “我可以保证如果你不告诉我,我立刻走人回台湾!” 孟樵瑟缩了下,“哦!”逃避似的回身到咖啡机那儿倒咖啡。“你要喝咖啡吗?”听说咖啡可以镇定精神,不知道可不可以镇定她的怒气? “我不喝咖啡!”晓笛冷冷地说。 “对喔!”孟樵忙自旁边的小冰箱里取出柳橙汁来倒了一杯,然后转身拿给她,两眼仍是不敢看她。 “说吧!”晓笛紧紧盯住他。“还是你不想说?那也没关系,我……” “好嘛、好嘛,我说嘛!”孟樵叹著气。“那个……美丝是七年前来的,她是大老板的女儿,听说是因为解除婚约才跑到道儿来疗养心情。那时候她在晚上常常一个人在房里喝得烂醉,做实验的时候也不是很认真积极,我觉得那样实在很可惜,因为她再基因工程方面的研究实在相当出色,所以……” 他啜了一口咖啡。“总之,我觉得这是身为所长的职责,就常常去安慰她,希望她能振作精神,把痛苦转化为力量致力于研究上。然后……” 偷觑了她一眼,又喝了一大口咖啡,他的表情开始显得有点紧张不安。 “我并不是喜欢她,可是……该怎么说呢?那年我才二十岁,除了研究之外其他什么也不懂,包括男女方面。而她……她开始诱惑我,她说想证明自己不是像她前未婚夫所说的那样只是个研究机器,那我……我也很好奇,所以……” “你就和她上床了!”晓笛声音更冷。 孟樵低头不敢吭声,晓笛哼了哼。 “之后呢?” “之后她的情况果然开始转好,然后……”孟樵紧张地把咖啡杯放到桌上,双手交握又偷瞟她一眼。“然后,她说下回若是她的心情再度陷入低潮,希望我能够给她同样的安慰,这样她才能保持最佳工作状态。那我想,如果只是那样就……呃,反正是为了研究……” “为了研究?”晓笛嘲讽地哈了一声。“我看是在室男终于尝到了肉味,觉得味道实在很不错,所以就上瘾了吧?” 孟樵的下巴几乎贴到了胸前。“我们……我们也不是常常……常常……” “那你们提到的孩子又是怎么一回事?”晓笛不耐烦地打断他,不想再听他谈到和那女人之间的暧昧关系了。“难道你们没有避孕,连孩子都有了?” “不是,不是!”孟樵吓得双手乱摇,“即使没有避孕,她也无法怀孕,这也是她会和未婚夫分手的原因之一。事实上……”迟疑地停顿了一下。“她的卵很不正常,即便受精了,也无法分裂成正常胚胎,因此,她才会专攻基因工程,因为问题在于她遗传至她父母的染色体异常基因所导致,所以,她的父母想尽办法也只有她一个孩子,而她……”两手一摊。“可能一个也不会有。” “所以?”晓笛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女人不一定会想要孩子,但想要孩子的女人若是生不出孩子,那倒真的是很可悲。 “所以,她要求我协助她在私底下做实验,呃……”他瞄了她一眼,又垂下脑袋。“她要我提供精子,让她设法培养胚胎,呃……就是说她要尝试以基因替代、基因修复或基因增补等方法来修正她的卵细胞上的基因问题,再直接将精虫注入卵的透明层下让它受倩,然后放入培养箱观察它的分裂状况,可是…… “有百分之九十的受精卵无法正常分裂至囊胚期胚胎,百分之四分裂至囊胚期就停止继续分裂了,剩下的百分只六则因过度分裂而变成畸型肉瘤,那……”孟樵脸色有点难看,“真的是很可怕。” 他咽了口唾沫,“每一次失败,她就继续不断另想办法纠正卵细胞的基因问题,然后再一次尝试培养胚胎,但是仍然一再的失败……” “说下定你的精子也有问题!”晓笛脱口道,恶意的。 “不,我的精子在这方面是很正常的,而且……”盂樵犹豫了下。“她也曾经使用其他人──包括她的前未婚夫……的精子来尝试,结果情况完全相同,所以,问题确实是在她的卵,而不是精子。” 晓笛咬住下唇沉吟片刻。 “那你要帮她到成功为止吗” “不,前天我才帮她完成最后一批受精卵,以后……”孟樵自右边那道门进入1号实验室,晓笛尾随在他身后。“这是我的私人实验室。”他说,继续走向液态氦冷冻库,取出一个小罐子,解冻后将里面的“子子孙孙”用水冲入洗涤槽内去流浪天涯,直至冲洗的干干净净之后,才将小罐子丢入垃圾桶内。 “这是剩下的精子,以后我不会再帮她了,无论哪方面都不会,我发誓!” 晓笛望著垃圾桶沉默了一会儿。 “要多久才知道这次成功了没有?” “依照以往的纪录,最慢三个星期。” 孟樵探臂将她揽入怀中,后者在挣扎与否中犹豫著,身躯有点僵硬。“其实,我一直认为这是为了研究,毕竟如果她成功了的话,不知可以造福多少不孕症的女人,所以我前天才会在她的要求下再替她完成一批受精卵,可是……” 他抬高她的下巴,与她瞳眸对瞳眸,自眼神中传达他的歉意与求恕。 “当再见到你之后,我就知道我错了,如果你也为了研究而提供卵子和其他男人的精子共同孕育出孩子的话,我一定会发疯、会狂飙,你只能跟我有孩子,怎能跟别的男人孕育孩子?不,我绝对不能容忍!所以……” 他更加歉然地瞅住她。“原谅我好吗?” 原谅他吗? 双眼冷然盯视他许久后,她轻叹,眼神终于软化了。 能不原谅他吗?在这方面,他原就是很单纯的,能怪他单就研究那方面来思考这件事吗?他能这么快就开窍,不必她费神卖力去解释,这已经是很值得嘉奖了。 不过,还不够让她现在就原谅他! “三个星期后我再告诉你答案。” 孟樵明白了,“十九天。” 晓笛耸耸肩。“十九天。” 孟樵感激地搂紧了她,“szeretlek!lmak!”他在她耳际呢喃,声音激动又热情。 “你到底……” 晓笛正想问他究竟在说什么,他的手机却很不识相地在此刻响起来了。 “yes……不,你们先不要动,我马上就到!”他收起手机(奇*书*网^.^整*理*提*供),歉然道:“对不起,我要到七号实验室一下,你要跟我一起去,还是留在这儿等我?” 晓笛一声不吭,手指往下指了指。 “好,那你等我,我会尽快回来。” 匆匆亲了她一下,他就急急忙忙出去了。 晓笛摇摇头叹了口气,慢吞吞地回到办公室里,无聊地打开电视……搞屁啊!都是她听不懂的匈牙利语! 好吧!只好自己看图说故事了。 不知道看了多久,她饿了,便到冰箱里拿饼乾和水果出来吃,继续看电视;不晓得又过了多久,她困了,两眼眯上不到十秒即在沙发上睡著了,萤幕里的匈牙利民俗舞者仍在跳著令人叹为观止的跳跃舞…… 她猝然醒转──冻醒的,愣了整整十秒才想起自己在什么地方,随即抬腕一看……我咧,清晨五点?! 而那家伙竟然还没回来,这就是他所谓的会尽快回来吗? 现在,她好像有点明白孟樵的母亲为什么那么喜欢把小儿子赶离开研究所了。 第15章 第七章 圣坦德离布达佩斯只有20公里,却仿佛是另一个世界,除了到处可见的高大栗子树之外,窄街上铺著浑圆的鹅卵石,行走著由白马拖拉的车辆,马蹄得得,回声清脆而悠远。 小小的城镇中心是小巧玲珑的中央广场,也是圣坦德最热闹的地区,广场边露天咖啡座和餐馆林立,红男绿女悠闲的用餐,享受晴空万里风和日丽的美景。 不修边幅的艺术家当街展示他们的画作,无论你买不买,神态都一样的潇洒不羁。再转眸一瞧,除了餐馆之外,四周亦到处都是卖匈牙利手工刺绣、民族服装、陶器或布娃娃的小商店,那鲜艳的色彩,趣味别致的造型,将这座古城镇点缀得缤纷浪漫,像一首动人的情诗。 然而,仅只这样的程度,对晓笛而言实在是不够,这一方扰攘尘世中的净土,对她来讲简直就是一片沉闷无聊的坟地,倘若不是研究所内另设有一栋设备完善的休闲中心让她打发时间,晓笛早就冲进镇外的森林里去做狼人狂嗥了。 这日,晓笛来到研究所恰好满半个月,午前三十分,她自健身室回到孟樵房里,刚冲完澡出来,正在擦拭头发,孟樵冷不防地跑回来了。 哎呀!今天还真“早”啊!想想,她有多久没看到他了呢?唔……好像才四天而已,哼哼!不久、不久,不、算、太、久! “晓笛,失败了,全都失败了!” “呃?” 他兴奋地一把抱住她,她忙抓住围在身上的浴巾,虽然二月的匈牙利不再下雪,却还不是时候让她高唱裸女万万岁。 “干什么啦!你……” “你可以原谅我了吧?” 晓笛顿时恍悟。“你是说……那个全不成功?” “是的,没有一个成功。” 暗暗松了口气,但晓笛仍板著一张臭臭的脸。 “是喔!那很好,不过……我以为你要我原谅的是别的事。” 笑容马上消失一半。“什么别的事?” 晓笛淡淡瞟他一眼,然后挣开他回身坐到梳妆抬前继续擦头发。 “既然你没事,我想回台湾了。” 孟樵一惊,“为什么?”他在她身后自化妆镜里紧张地抓住她的目光。“你在这里不开心吗?” “开心?”晓笛没好气的嗤了一声。“无聊死了,有什么好开心的?” 终于明白是什么问题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就是这样,一进入实验室里就忘了时间,可是……”孟樵低声下气地忏侮。“可是我一想到就会尽快回来陪你了呀!” “那倒是。”晓笛认真地点点头。“刚开始是一天,然后是两天,接著是三天,现在是四天,再来呢?五天?最后呢?一年?” 孟樵心虚地瑟缩了下。“你……你可以打手机来提醒我嘛!” “我才不干那种事咧!”晓笛嗤之以鼻地说,继而转过身来仰眸望住他。“既然是你的兴趣,别人没理由干涉你,可是你真的太过火了,难怪你老妈受不了。告诉你,无论任何事都该有个限度,而你根本是没限没度,我保证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忍受得了你这种我行我素的行径!” 孟樵苦著脸呐呐地说不出话来。“我……我知道,但……但……但……” “当然啦!”晓笛忽又回过身去面对化妆镜。“我也没资格说你,反正跟那个美丝一样,我也只不过是另一块肉而已嘛!少年仔爱吃肉,吃过猪肉换牛肉,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吃腻了要换鸡肉或羊肉……” 孟樵不禁啼笑皆非。“你怎么这么说?” “不然该怎么说?”晓笛面无表情。“当初撞歪了你的小乌,所以我要负责安抚你的小乌?” “晓笛……” “老实告诉你吧,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所以才会跟你上床而没有掐死你,所以才会莫名其妙的为了救你跑来匈牙利,所以才会白痴白痴的陪你待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但是……” 她咬牙切齿地从镜子里瞪住他。“到现在我还搞不清楚我跟你究竟是什么关系?你什么也没说,原本我还以为你很单纯,会跟我上床必定是有特别意义,没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你竟然……” “当然有!”孟樵焦急地转到她身边单膝跪下。“你以为我是那种可以跟任何女人上床的人吗?” “你不是吗?”她微侧过脸来轻蔑地斜睨著他。“事实上,我认为你是那种一听到女人说:来吧!你就硬得比谁都快的人。” 孟樵心虚地窒了一下。“我……我说过,那时候是我好奇嘛!之后也有其他女人诱惑过我,我也没有和她们怎么样呀!”人哪,就是不能做错事。 “哦!没想到你对美丝倒是挺忠心的嘛!” 孟樵气急败坏地唉了一声。“就跟你说不是了嘛!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呀!同情她是有,但……shit!”手机突然又很不识时务地在他口袋里叫了起来,他毫不犹豫地拿出来关机扔到一边去。“晓笛,拜托你,我错了,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了好不好?” 晓笛眼神怪异地凝住他半晌。 “你还在跟美丝上床的时候,会这样低声下气的跟她说话吗?” 孟樵两眼一翻。“当然不会,我不是说……” “那你会为了实验而好几天不去想到她吗?” “我……” “啊!这个更不会,你们一天不见都不行的嘛!”晓笛嘲讽道。“你做研究,她做实验,志同道合嘛!而且她随时可以光明正大的把你叫到她身边,要上床你就陪她上床,要孩子你就帮她一起制造孩子……” 孟樵一把捂住她的嘴,脸上的表情跟哭也差不了多少了。 “晓笛,你到底要我怎样,你说,我一定照办!” 晓笛哼了一声。“我可没那么了不起,哪能命令堂堂大博士做什么!” “怎么没有?我不是一直在告诉你szere……shit!shit!” 这回换电话追踪过来了,孟樵正想叫晓笛不要接,她却已经先一步拿起话筒了,他只好对她拚命摇头,表示他“不在”。可是…… “有啊!他在这里……”晓笛对他咧出假笑。“好,请稍候。” 孟樵长叹,起身接过话筒。 “又是什么事了?不对!不对……是置换碱基,不是区段变化……那么补制相对区段去置换异常的区段试试看……咦?你确定吗……不行,我现在没空……那怎么可以,不能直接那么做,要……好好好,我过去!” 放下话筒,“快穿衣服。”孟樵催促道。 晓笛不以为然地放下擦拭头发的浴巾。“干嘛?” “我必须过去实验室,你陪我去。” “才不要!”慢条斯理地拿起发梳刷著头发,晓笛状似悠然无比。“到头来还不是要我在你的办公室里的沙发上睡觉,那我不如睡这边的床。” 孟樵手抚额头叹了口气,然后放下,“我发誓,令天不会了,我们先到实验室去一下,之后再一起到佩斯的瓦西大街吃饭,顺便看看你要买什么,下午再到布达的维嘉多剧院去看匈牙利的民族舞蹈,这样好不好?” 晓笛蓦然双眼一亮。“你是说像电视上那种边跳边耍特技的舞?” “对,那是炫耀舞,还有圆舞和双人舞等。” “啊!那个炫耀舞好玩。”晓笛立刻跳起来跑去穿衣服。“你会跳吗?” “会是会,不过不晓得为什么,每次我一耍木棍,k是k到自己的脑袋,就是砸到自己的脚。”孟樵不解地咕哝。“真奇怪!” “你笨嘛!”晓笛好心为他解惑。“教我!” “欸?教你?可是……”孟樵困扰地抓抓脑袋。“只有男舞者才耍木棍,女舞者要跳沙达斯……” “管你,教我!” 孟樵又叹气。“是,教你。” 战斗整装完毕。 “好,走吧!” 一经接触到美丝的眼神,晓笛就知道她料想的没错,不是实验有问题,而是女人想找男人寻求慰藉,她跟来是对的。 “乔瑟亚,你怎么又带她来了,这种精密实验室让不相干的外行人进来是很不妥当的,你应该知道呀!”不悦的视线投注在某人身上,美丝以责备的口吻提醒孟樵。 “不相干的外行人”耸耸肩,若无其事的东张西望,最后看到一台好像洗衣机,又好像冰箱的东西,咬著手指头在那边猜测到底是什么。 “晓笛的确是外行人,但不是什么不相干的人,她是……”孟樵在一座倒立显微镜前坐下,一边动手处理显微镜下的工作,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我的女朋友,未来的老婆。” 晓笛愕然回眸──他说了,恰好瞧见美丝瞬间沉淀的脸色,阴驽的目光迅速转过来与她对上并爆出一阵金光闪闪的火花,可惜没有音效,否则一定更精采。 “我以为她只是你的新床伴。” “你的以为错了,等我……”孟樵突然停住,专心在手上的工作十几秒后,才继续说下去。“等我辞掉这边的工作之后,我就要和她一起回台湾去了。” 所有的女人,包括晓笛,齐声惊呼。 “你真的要辞掉这里的工作?” “没错。” “你在台湾已经找到其他工作了吗?”美丝紧张地问。 “也没错,”孟樵换了一支玻璃细针继绩工作,语气依旧漫不经心的。“化妆品研究员。” “化妆品研究员?!”众女人不敢置信地尖声惊叫,四周的玻璃烧杯试管培养皿什么的差点全军覆没,唯有晓笛一脸尴尬地想落跑──也许她应该先掐死他再落跑。 第16章 “你想辞掉这边的研究所所长职位,跑到台湾去做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化妆品研究员?”美丝仍维持义大利女高音的声调。“为什么?这边的薪水还不够高吗?还是不够自由?可是爹地已经把这边的一切任由你全权决定了呀!” “因为晓笛的家在台湾。”孟樵的回答非常简洁。 “为什么她不能到这儿来?” “她不喜欢住在这里。” “是吗?那就表示她不够爱你,”恶意的眼神瞄过去。“所以她不肯为你忍受,不能为你牺牲,你不觉得这样……” “为什么她一定要为我忍受、为我牺牲?” 没想到他会这样反问,美丝不由得愣住了。“可是……可是你不认为,如果她真的爱你的话,应该要为你多想的,所以……” “ok!”双眼终于离开显微镜,孟樵放下玻璃细针,起身。“剩下的交给你了,我好饿,要去吃午餐了!” “请等等!”美丝慌了。“乔瑟亚,我是说……呃,我是说你能不能再帮我一次,我发誓,只要再一次就够了……” “不能!”孟樵斩钉截铁地断然道。“不过,我问过第九实验室的麦克了,我想他会愿意帮你这个忙的,还有第十二实验室的田中应该也没问题,你可以去找他们。” “但我只想要你的,因为你的条件最好呀!” “那真是抱歉了,无论我的条件是好是坏,从现在开始都只有晓笛一个人能拥有,所以,真的很抱歉!”说完,他向晓笛招招手。“走了,晓笛!” 紧跟在孟樵身后,晓笛两眼瞄向美丝,虽然后者不再出声,但她却有顶感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就结束。 “孟樵。” “嗯?” “我有说过要和你结婚吗?”或者应该说他有向她求婚了吗? “咦?”孟樵装模作样地对她挤眉弄眼。“没有吗?” 晓笛忍俊不禁失笑。“猪头!” 有些事不说清楚是不行的,暧暧昧昧、晦暗不明不是她的个性,但只要摊开来讲明了,其他就没什么好在意的了。 没错,就是那一句话。 “她是我的女朋友,未来的老婆!” 他终于明白的说出来了。 当天晚上,自布达佩斯回来之后,两人早早就上床了,当然,睡前一定要先做做“健身运动”,以活化细胞代谢,促进血液循环,激发生命活力,保证身康体健、长命百岁。 之后,两人倦极睡去,不料才眯了一会儿,就有人来砰砰砰敲门了。 “乔瑟亚、乔瑟亚,美丝又喝醉酒在大哭大闹了!” “shit!”孟樵咒骂著一翻身喀咚跌下床,摸黑打开了床头灯,茫然转了一圈才看睡袍。“shit!shit!”再继续咒骂著穿上睡袍急步去开门,门还没开就开始嘀咕。“喝醉了就喝醉了,等她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嘛,找我干嘛?” “可是她一直在哭叫你的名字,吵得大家都睡不著啊!”睡在美丝邻房的阿吉翠苦著脸抱怨。 孟樵头痛地揉揉太阳穴,终于彻底明白他一开始就错得有多离谱了。 “或许我应该明天就开始休假到离职吧!”他不耐烦地低声咕哝,没注意到阿吉翠脸色微微一变。“那就叫普谢去搞定她呀!”普谢是这栋大宅的管家,这种事交给他处理也不算太过分的要求吧? “我只负责研究实验,研究员的私人生活不该归我负责吧?” 所有科学家都知道,错误是让人学得教训,绝不是将错就错,或者重复相同的错误;在寻求解答的过程中,知道错误就绝不能再继续错下去,否则永远得不到正确的答案。 此刻,就算他无力纠正错误,起码也得避免重蹈覆辙。 “但……是普谢要我来找你的呀!”阿吉翠呐呐道。“你知道,美丝的身分不同,所以普谢也不敢对她如呵嘛!” “那你要我怎样?” “就像以前一样,去……呃,安慰她一下,这样她很快就会安静下来了。” 孟樵还没来得及回答,背后床上便傅来揶揄嘲讽的声音。 “对啊!陪她上床做做运动,她很快就会累得睡著了。” 孟樵回首,歉然道:“对不起,我们说话太大声吵醒你了吗?” 晓笛耸耸肩。“是你跌下床的声音吵醒我的。” “哦!”孟樵尴尬地打了个哈哈,“那你继续睡吧!我会尽量小声一点。”然后,他看回阿吉翠。“很抱歉,我不想再用任何方式去安慰她了,她应该自己振作起来,不能老是依赖别人,老实说,她不累我都累了。” 他摇头叹口气,随即又弹了一下手指。“啊!对了,既然我是负责研究的人,那么就该负责让美丝暂时退出实验,因为她的精神状况不太稳定,对实验、对她本身都会有危险,我想让她休息一阵子可能比较好。” “休息有用吗?”阿吉翠怀疑地问。 “最好有用。如果没用的话……”略一沉吟,他又说:“我会叫普谢通知她父亲,如果他能自来带她回去,再替她安排一位心理医生,这样对她最好,所以,你现在就可以去把她的通行证收走,明天交给我,不要再让她进研究所了。” “取回她的通行证?可是……”阿吉翠满脸为难。“她会生气的。” 眉宇间立刻皱出好几条深纹,“如果我连决定研究员能不能继续工作下去的权力都没有的话,那我还担任什么所长?”孟樵不悦地说。“让她去当好了,以后我只负责我自己的研究实验,你们有问题都不用来找我了!” 一听,阿吉翠吃了一惊,忙道:“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马上去拿,马上去拿!”话落,即匆匆跑了。 望著她的背影,“受不了!”孟樵低喃,随手关上门,回到床上,见晓笛笑眯眯地瞧著他。“干嘛?” “刮目相看喔!”晓笛笑道。“没想到还挺酷的嘛!” “酷?”孟樵一脸莫名其妙。“哪里酷了?有关研究实验的事,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否则一点小问题就可能牵扯出大危险来,我可不想惹出什么生化危机,那可不是好玩的跟你讲!” 笑容倏忽敛去,“生化危机?”晓笛狐疑地看著他一会儿,旋即又笑了。“爱说笑,你们做的那种基因实验也会有生化危机?” “小姐啊!”孟樵很夸张的叹了一口气。“我们做的可不只基因研究一个项目,你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还有疫苗和其他相关实验,有疫苗就有病毒,病毒就代表危险,所以我没有带你去看;即使不是病毒,在实验当中也常常会出现其他衍生物质出来,这些物质说不定也对人体有害,所以大家不能不谨慎,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爆出大麻烦了,懂吗?” 晓笛惊讶地圆瞠著眼,头一次以另一种眼光看待孟樵。 拿很多博士不怎么样,会做实验也不怎么样,身为一个庞大研究所的所长更不怎么样,可是敢于挺身面对危险、对抗危险,这就很怎么样了。 很男人! 在她的想法中,男人并不需要很有力量,或是权势,抑或是财力,有胆量、有魄力去面对危险、对抗危险,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虽然他所面对的并不是一般人所认知的那种表面上的危险,可一旦实际爆发出生化危机时,大家才会知道谁所面对的危险才是最骇人的危险。 “你不会害怕吗?” “害怕?”孟樵莞尔。“你知道我老妈为什么会开始反对我从事这类生化研究吗?” “因为你太沉迷了嘛!” “太沉迷了?”孟樵想了想。“对,也可以这么说,我太沉迷了。从八岁开始,我几乎整天都躲在学校里的实验室里,连家都不想回了,所以我老妈就在家里帮我建了一座实验室,免得我真的成了拒绝回家的小孩。”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自那之后,人家开开心心的度过活跃的青少年时期,我则成天躲在实验室里快快乐乐的享受研究发现的惊喜,其实这也没什么,人各有所好嘛!” “我了解、我了解,就像我喜欢运动不喜欢念书。”晓笛拚命点头赞同。 孟樵颔首,“没错,就是这样。可是……”他沉默了几秒。“1983年,也许你没有注意到,那年汉他病毒肺症候群在美国被确认为新型传染病,死了三个人,其中一个……就是我老爸……” “嘎?!”晓笛吃了一惊。她知道他爸爸是病死的,却不知道是这种病。 “……所以我开始研究这种病毒,想要找出疫苗来,因为这种病毒目前人体仍无法对抗,也无法用抗生素治疗。老实说,当时我被老爸的死搞得有点昏头了,因此,即使法规严明规定每一种疫苗在研发出来之后,都必须经过无数次动物测试才能进行人体临床试验,可是我等不急了……” 孟樵才说到这儿,晓笛已经失声叫了出来。 “拜托,你不会……不会是拿自己做试验吧?” 孟樵露出尴尬的傻笑。“呃……我刚刚说我有点昏头了,所以……” “昏头?!”晓笛不敢置信地尖叫。“你这不叫昏头,叫猪头、白痴、愚蠢……” “我知道、我知道,我老妈还有三个哥哥都各别告诉过我一次了,”孟樵低头认错。“你大可不必再重复一次,因为我已经不敢了!总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并不伯,只想战胜它们……” “等等,”晓笛瞪大眼上下打量他。“你都没事吗? 第17章 疫苗不都是拿病毒去做出来的吗?难道你成功了?” “哪有可能那么快就成功!”孟樵自我解嘲地笑了一下。“不过,虽然失败的疫苗的确是拿病毒去做出来的,但是我很幸运,并不是所有染上这种病的人都会死,我甚至连发烧都没有,只不过有点不舒服,吃个药,休息几天就没事了。” “狗屎运!”晓笛喃喃道。“不过,下次可不一定会有这种运气了,所以我警告你,你要是……” 孟樵伸臂拥住她的肩头。“没有下次了,ok?” 晓笛瞄著他。“所以你仍在研究那种病毒的疫苗?” “对,顺便研究伊波拉病毒,事实上,伊波拉病毒的疫苗已经研究出来了,而且已经进行了两年的动物测试,情况相当不错,反而我最在意的汉他病毒肺症候群疫苗还没有研究出来……”他轻泛苦笑。“所以,老妈叫我去度假时,我都会乖乖的赶快离开这儿,免得又忍不住做出什么白痴才会做的事。” 原来如此,追根究柢他老妈要他去度假是希望他能冷静一点,别太发烧了。 可是,这样也未免太消极了吧? 这种问题如果不彻底解决,而要为也时时刻刻担心的话,这简直是在虐待自己嘛!她可没有被虐狂,所以…… 非得想个办法彻底根绝他这个毛病不可。 啧啧,想什么办法才好呢? 女人在假哭的时候通常都是要哭给某人看,但若是哭死了也没半个人看的话,那她还有什么好哭的? 美丝被赶出研究所不过三天,她就自动跑来对孟樵要求回到原来的工作上,因为她已经“没事”了。 “请相信我,我以后不会再那样歇斯底里,更不会影响到实验工作,让我回去工作吧,” 哎呀,“痊愈”得还真快呀! 晓笛躲在孟樵背后边啃苹果边偷笑,孟樵则仔细端详美丝半晌。 “好吧!那你明天就回去,不过,如果你再失控一次,就得到心理医生那儿约时间,可以吧?”待美丝点头后,他才回过头来。“晓笛,去把美丝的通行证拿来。” 美丝离去后,晓笛即喃喃道:“真的没问题了吗?” “放心,没问题了!” “是吗?”晓笛喀嗦喀嚓地坐回电视前面。“你怎能确定?” 他也拿了一颗苹果在她身边落座。“别忘了,我跟她同事七年了,多少也知道一点她的个性,如果她这么说,应该就没问题了。” “既然如此,那……”晓笛斜眼睨著他。“有问题的就是你啰!” “我?”跷起双腿交叉在另一张沙发上,孟樵眼神讶异地回视她。“我会有什么问题?” “嗯哼!”晓笛斜睨著他。“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干脆辞掉她?你不是有这个权力?” “因为她确实有能力,而且工作态度也很认真,我没有理由辞退她。”孟樵毫不犹豫地说。“不过……这会有什么问题?只要我老妈回来替我解决这边的工作,我就要和你到台湾去了,这一切就与我无关了不是吗?” 晓笛深思地盯住他片刻。 “如果我说你应该留在这儿继续做研究呢?” “欸?为什么?”孟樵惊讶地问。 “因为这才是你喜欢的工作。” “但是你不喜欢住这儿呀!” “那是我的问题。” 孟樵考虑了一下。“如果你让我选择的话,我还是比较喜欢留在这儿,但先决条件是我一定要在你身边。” 晓笛颔首。“那就留在这儿吧!不过……” 孟樵一眨眼。“刚刚提到的问题?” “没错,知道她和你有过一腿就已经够教人不爽了,不过,如果她能死心也就算了,可我敢跟你打赌,她根本就没有打算放弃你,我想,没有任何一对男女会喜欢在两人之间还夹著一个第三者吧?” 晓笛注意到他无措调开的视线,不禁无奈地摇摇头。 “好吧!就算我可以不在意她,但还是有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请问,”远远的,她把苹果核准确地扔进垃圾桶里。“这两天如果我不去涨你下班,你会想到要回来吗?” “啊……这个啊……”孟樵皱眉苦思。“我……我……” 晓笛强自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总之,我希望至少你能给我一个正常一点的生活。” 孟樵注视她片刻,又认真地想了好一会儿,然后猛一点头。“我知道了,既然你愿意为我留在这儿,那我起码要让你拥有一个正常生活!” “你做得到?” “放心,我一定做得到,以后就算你不来提醒我下班,我也会准时回来。” 看他说得那样自信满满,好像天塌下来也可以顶破天似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晓笛却一点信心都没有。大概是…… 她的信心都被他抢光了! 他真的做到了! 一个星期。 孟樵每天早上九点前十分出门,晚上一定自动赶回来陪晓笛吃晚饭,假日伴她到布达佩斯玩,甚至跑到三小时车程外的维也纳去。 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然后…… 晚上九点了,他还没回来。 凌晨四点了,他依然还没回来。 下午一点了,他仍旧还没回来。 傍晚四点半……他回来了。 “我回来了,今天还提早了哟!”他高高兴兴地把(奇*书*网^.^整*理*提*供)她抓来热情地啵了一下。“好饿喔!可以吃饭了吗?” 提早?! 晓笛面无表情地瞅住他瞧了半天。 看来他是自动自发地把两天浓缩成一天了! 之后,三天浓缩成一天……四天浓缩戍一天……五天浓缩成一天…… 有些狗就是改不了要吃屎! 三月、布达佩斯的春季嘉年华开锣了,至中旬,虽然气温仍低潮,气氛却已熊熊地燃烧起来了。 晚上七点,晓笛提著匈式侯托巴吉式煎饼,以及道地的匈式甜点托卡依葡萄酒乳酪蛋糕卷,悠然地走向研究所,在中庭花园中,她碰到了朗吉纳,一个少见的英俊人物,五官俊美,甚至比孟樵更卓然挺拔,而且他似乎有意追求她,因为这些天来,他不断的找机会约她出去玩。 “晚安,要去找乔瑟亚吗?他恐怕忙得很喔!” 晓笛提高了手上的袋子。“再忙也得吃东西吧!” “他们会有人去买东西吃的。” “三明治?” 朗吉纳耸耸肩。“那是最方便,而且最不会引起问题的食物。” 晓笛双眉一挑。“问题?” “譬如酱料汤汁不小心流进仪器里之类的。” “那就到办公室里吃。” “实验若是做到紧要关头,可能不方便走开哟!” “哦?有紧要到需要七、八个人一起盯著?”晓笛揶揄道。“是怕仪器逃掉了,他们追不回来吗?” 朗吉纳窒了窒,连忙转开话题。 “明天莫哈其要举行面具嘉年华,我有那个荣幸陪你一起去参加吗?” “谢谢你,不过……”晓笛脸上堆满了客套的笑容。“我想让乔陪我一起去。”太明显的追求反而令人怀疑,她可不是那么好拐的。 其实她心里也清楚得很,研究所里的人绝大部分都对她相当不满。一个少见的,令众人崇敬万分的,这十年来带领大家研究出多少珍贵成果的天才生化学家,竟然要屈就一个可笑的化妆品研究员,这简直是暴珍天物,白白浪费天赐才能,而这究竟该归咎于谁呢? 当然,她一点也不怀疑这到底是谁帮她做的义务宣传,即使脑袋里只有豆腐渣的人也猜得出,有九成九是那个指使眼前这个愚蠢的午夜牛郎来诱惑她的人。 然而,反过来讲,这也未尝不能算是好现象,因为这就表示虽然孟樵待在实验室里的时间很长,美丝却依然没有任何进展,所以不得不使出这种手段来,想要先把情敌赶走,期待孟樵会因此回头找她寻求安慰。 至于朗吉纳的神情则因她的一再拒绝而微显困惑之状,好像不能理解眼前的女孩为什么坚持不吞他的饵,上他的钩?她的男人只顾工作而丢下她一人吹冷风,她不觉得寂寞吗? “我想他可能没空吧!” “我会让他有空的。” 要在几十间实验室里寻找某个特定人,物并不容易,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办公室里下旨“宣召晋见”。 “孟樵,我在你的办公室里等你。” 放下电话,她就坐在他的所长宝座上看电视,一会儿后,有人在门外要求开门,是美丝。 晓笛微笑著按下开门钮,心里很高兴,这是孟樵没有改变心意的另一明证,除了他以外,只有她能自由进出他的办公室。 “嗨!美丝,有事吗?”她笑得开心,相反的,美丝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哎呀!别这种表情嘛!美丝,真的很难看耶!”唉!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还不懂得保养自己的表情,再过两年,这个表情就会固定在她脸上了。 美抖冷然地哼了哼:“我只是想来告诉你,我认为你应该回去了。” 晓笛淡淡瞟她一眼。“哦?” “我想,到现在你应该可以很清楚的了解了,在乔瑟亚心底,研究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能理解这一点,并且与他共同分享这份兴趣的人是没有资格和他在一起的。而将近两个月里来,他有多专注于汉他病毒疫苗的研究实验,唯有我最清楚,也唯有我能帮助他,你则只会干扰他而已。” 第18章 美丝轻蔑地瞥过眼去。 “所以,邵小姐,请你尽快离开他,不要再妨碍他了!” 晓笛双手十指交叉成尖塔状顶住下颔,两眼好奇地瞅著她。 “你真以为只要我离开他,他就会回头找你?” 美丝下巴一挺。“这是自然,他的女人一直都只有我一个。” 又注视她片刻后,晓笛耸耸肩。“或许吧!再过一段时间,如果他依然如此沉迷于实验,或许我真会离开他也说不定。” 美丝闻言双眸一亮,晓笛见状不禁为她暗暗哀叹不已。 一个女人活得这么辛苦,不是太可悲了吗? 她看得出来美丝并不是真爱孟樵,只不过是在绝望中紧抓住一点虚假不实的希望,想要利用孟樵的抚慰来欺骗自己,明知道这一切假象终有破灭的一天,但她也仅能这么做,否则她不知道该如何支持下去,因为她是个外表坚强,内在软弱的女人。 美丝很快就离开了,因为她不想让孟樵知道她来找过晓笛。又过了半晌,孟樵终于来了。 “晓笛,你怎么来了?” “我带食物来喂你。”晓笛若无其事地说。 “食物?咦?”孟樵忙抬腕看时间。“哎呀!怎么这么晚了?对不起、对不起,我稍微疏忽了一点时间。不过,昨天我并没有太晚,对吧?” 昨天?晓笛白眼一翻。他仍然没有察觉自己已经一个多礼拜没有回去了吗? 慢条斯理地打开桌上的袋子,她漫不经心似的问:“孟樵,美丝真的没办法怀孕吗?” 孟樵下意识的瞄一眼晓笛的肚子。“目前没办法。” “将来呢?” “……继续努力。” “不能用别人的卵吗?” “她想要自己的孩子。” 晓笛摇头叹个气,然后将食物递给他。“快吃吧!” “你呢?” “我吃过了。”她说。“孟樵,明天莫哈其要举行面具嘉年华,你有空陪我去看看吗?” “明天?”孟樵一边吃,一边又看了一下手表。“星期六,可以啊!我等一下去对他们做点交代,然后我们就一起回去,ok?” 晓笛没应声,因为没什么好说的。 果然,一个交代又交代得再也不见人影,三个钟头后,她收拾好剩余的食物自行回去了。 路途中,她认真思索著:他罹患的恐怕是已经病入膏肓的未期绝症,比世纪手杀手病毒aids更令入绝望,到底该用哪一种“疫苗”才能有效而彻底的治疗这种几乎没有生机的病症呢? 唉!早知道她应该去学医。 第八章 晃个眼,又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孟樵依然是个长期失踪,不定期神秘出现的藏镜人,而且老年痴呆得相当严重,每次出现都以为自己是很正常的每天上下班,还得意得不得了。晓笛实在搞不太清楚他究竟是在自我安慰,还是真有那么迟钝? 搞不好是在耍白痴! 虽然实验研究员并没有真正所谓的上下班时间,至少在这所研究所里没有;有时候连续好几天不下班,有时候熬了好几个晚上才下班回去大睡三天,这都是很正常的情况。 做研究最重要的是结果,而不是上班打卡。 然而,像孟樵这样就实在很过分了,哪一个妻子能忍受得了丈夫明明就在隔壁上班,偏偏一个月见不到他几次面的? 不过,奇怪的是,过去一个多月里,虽然孟樵仍旧不变的沉迷于实验中,但其他那些对她没啥好感的研究所成员们,却已不再像前两个月那样,三不五时碰个面就拿白色的轻蔑眼球充当见面礼了,反而个个一副深陷地狱中的痛苦模样。 研究所里发生什么事了吗? “邵小姐!” 刚自电车下来的晓笛闻声回头,赫然是美丝,她手里拿著好几个纸袋子,一眼即知是轮到她出来采购食物。 不过,她叫住情敌有何贵干呢?又想催促她赶快离开孟樵了吗? “美丝小姐。” “我们一起回去吧!” 晓笛没吭声,仍在猜测美丝唤住她到底有什么用意? 并肩走在回研究所的路上,美丝欲言又止地偷觑她次之后,终于开口问:“你怎么都不到研究所里来了?” 晓笛狐疑地瞄著她。“就算去了,他也不一定会跟我回来,我去干嘛?何况那边也不是属于我的世界,去了很无聊的。”真的很奇怪,过去一碰面便会出现在美丝脸上的轻蔑与敌意,此刻不仅一丝不见,甚至还换上另一种类似祈求的渴望。 “可是偶尔也要去探探班嘛!”美丝有点急切地说。 如果不是会错意的话,她真会以为美丝在鼓励她呢! “我不想去吵到他的工作。” “但是,男人在工作时,有女人去探班会很高兴的喔!” “他才不会呢!每次都把我扔在办公室里忘了。” “不会、不会,我会提醒他的!” 晓笛终于忍不住停住脚步了。 “美丝小姐,你到底想说什么,请直说好吗?” “我……”美丝有点难堪地咬住下唇片刻。“好吧!我……我想请你帮个忙、如果你能替我出了这口气,我答应你,以后我绝对不会再纠缠乔瑟亚了。” “欸?”从敌视到祈求,前后才一个多月,怎么会相差这么多? 晓笛诧异地怔了半晌,一回神,立刻将她拉到路旁的露天座叫了两杯饮料。 “来,说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果不提美丝纠缠孟樵不放那件事,她对美丝倒是没什么反感,反倒是同情多一些。 双手捧住冰凉的冷饮,美丝螓首微垂,沉默半晌后,才幽幽地道:“一个月前,研究所里又来了两位新进研究员,其中之一是位刚满二十岁的女孩,非常美丽,而且和乔瑟亚一样是个天才,不同的是乔瑟亚很随和,她却傲慢非常,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又自私又任性,所里没有一个人不讨厌她的。” “可是她再傲慢,也傲慢不到你头上呀!你是大老板的女儿不是吗?” 美料无奈的苦笑。“菲儿是惠霖生科技最大股东的孙女儿。” “哦!那就……”晓笛耸耸肩,不语。 “如果她只是傲慢,那我也还忍受得了,可是她……” 从美丝病苦怨恨的脸上,晓笛大概可以臆测得到那个菲儿大概做了什么事。 “她故意挖你的伤口吗?”美丝悴然别过脸去,晓笛点点头。“我明白了,真恶质的女孩。”她伸手过去握住美丝的手。“你放心,我会帮你报复那个任性的女孩,不过不是为了你的条件,而是为了你,ok?” 美丝迟疑了下,徐缓地回过头来。“为什么?” 晓笛静默了几秒,才轻声道:“我可能怀孕了。” 美丝一震,晓笛马上紧握住美丝亟欲抽回去的手。 “美丝,其实你也明白,我根本不需要跟你说这么多,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能了解你的痛苦,也不想伤害你,但我真的很高兴能有乔的孩子,所以对你更加感到过意不去。” 美丝扬起讥讽的冷笑。“你都已经怀孕了,怎么可能了解?” “或许是不能完全了解,但是……”晓笛顿了顿。“我想你也看得出来,我很粗鲁,其实以前更糟糕,我不但说话像男生、走路像男生,甚至还曾经在大家的捉弄下傻傻地去追求过女孩子。直到我意识到两性间的不同后,当大家再次嘲笑我时,我也受到伤害了,为什么我会跟其他女孩子相差这么多呢?可是……” 自我解嘲地笑了一下,她又说:“想归想,我依然像个男孩子一样大剌剌地不想改变自己,害我那些姊姊们天天都为我的将来担心,不过你看看,还是有个男人胞就是喜欢这样的我,欣赏我这种个性。所以,美丝……” 她紧了紧握住美丝的手。“不能生育又如何?总有一天也会有个男人,他就是喜欢这样的你,他会欣赏你的能力,他会在你脆弱的时候安抚你,他会以他的爱心来包容你的一切,他不会以你能不能生育来评定你的价值,因为你就是你!” “我……就是我?”美丝喃喃道。 “对,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你要了解这一点,承认这一点,然后对自己有自信一些,这样即使再有人用你的缺憾来伤害你,你也不会受到伤害了。” 美丝保持缄默好半晌。 “说得倒容易,但……” “只要想去做,总有一天能做到的。”晓笛拍拍她的手。“总而言之,我会为你去教训那个幼稚的小女孩,让她知道伤害人的终有一天也会被伤害,无论她是不是天才,或者背景有多雄厚!” “小女孩?她还比你大呢!” “是喔!听起来我倒觉得她比较像个不满十岁的任性小女孩呢!”晓笛不在地轻笑。“啊!对了、我可能怀孕的事还不确定,请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乔瑟亚,ok?” “这个没问题,不过……”美丝慢吞吞地说。“我觉得你太看轻那个‘任性的小女孩’了。” “是吗?”晓笛漫不经心地端起橙汁来轻啜一口。“怎么说?” 美丝冷笑。“小女孩可不会看上乔瑟亚,而且竭尽所能想要诱惑他吧?” 橙汁砰一下落回桌面。“欸?”轻松的笑容瞬间消失了,晓笛两眼睁大,“她是想……”旋即又危险地眯了起来。“她不知道我的存在吗?” “知道又如何?”美丝嘲讽地哼了哼。“在美国,同居男女多的是,厌倦了随时可以分手,她以为你和乔瑟亚的关系就是如此。” 第19章 双眉高高扬起。“那么,她是也想和他来上一段随时可以分手的关系,还是想和他结婚?” “都不是,她主要研究的项目是优生,一般人的优生是在生育前画量排除产下缺陷儿的可能性,而她的优生则有点类似希特勒的优生人种学,你知道,天才要配天才,天才有权利享受一切优渥,至于平凡人最好全部铲除掉,否则就只能臣服于天才的支配。” 晓笛听得目瞪口呆。“她……思想变态!” “她认为这是未来人种的趋势,所以……”美丝点点头。“乔瑟亚被她视为最好的配种人选,因为乔瑟亚的iq比她更高。” “配种?!”现在是怎样?孟樵是特级品种的猪公吗? “是的,优生配种。因此,在她与乔瑟亚讨论优生配种的建议多次遭拒之后,她就开始百般诱惑乔瑟亚,意图以这种方式来得到乔瑟亚的种。” “是吗?那……呵呵呵,这下子不热闹一点可不行了!” 瞧她那双奸奸的眼神,听她那阴森森的冷笑声,标准黑巫婆的恶毒笑容,美丝不禁打了个哆嗦,暗暗庆幸惹翻了晓笛的人不是她……不对,她是,但已经是过去式了! 是的,她早就该放弃了,就在乔瑟亚拒绝她那时候,她就该放弃了! 研究所附设餐厅,但会固定到餐厅用餐的除了行政人员之外,研究员倒是没有几个,不是餐厅的食物不好吃,而是大部分的研究员在察觉到肚子娥妁时候,早已超过用餐时间了。 但新进的两位研究员却是异数,她们从不虐待自己的身体,也认为自己理该拥有特权,她们歧视其他研究员,因为他们的iq都不及她们高,除了乔瑟亚之外,任何人都不在她们眼里。 但最令人受不了的是她们讲话非常恶毒,什么话伤人,她们就专挑什么话说,而且不理会她们都不行,她们会自动跑到各个实验室去批评其他研究员的愚蠢、无知、笨拙与无能等等,因此,她们进入研究所不到一个星期便受到所有研究员的厌恶与痛恨。 “或许乔瑟亚是性无能?”琪娜端著盘子到靠窗位坐下。“也不对,听说他曾经和美丝在一起,现在换了另一个女人,所以,他应该是很正常的。” “那就只有两个可能,”菲儿在她对面落坐。“他的性欲不高,或者他有变态倾向。” 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同时在邻桌落坐的东方女孩子,更没注意到其他人对那东方女孩子投以某种期待的热切眼光──现在他们终于能了解,蔑视别人是一件多么无意义又伤人的事。 “变态?”琪娜低呼。“这样你也要吗?” “当然要,除非你能找到另一个iq比他更高的人。” “可是他根本不理会你的挑逗呀!” “所以说,现在我们必须要改弦易辙,先设法探听出他是否有什么特别的性嗜好……” “我知道。” 突如其来的回答,令菲儿与琪娜不约而同吃了一惊地转过眸去,却见一位东方籍女孩子正对她们盈盈地笑著。 “你知道?你知道什么?” 东方女孩大口咬著提斯沙烤鸭,像男孩子一样吃得喷啧有声,一点女人的味道都没有。 “我知道该如何勾引男人,特别是……嘿嘿!乔瑟亚。” 菲儿与琪娜狐疑地对视一眼。“你知道?” “清楚得很!”东方女孩喝一口饮料,再叉起另一块烤鸭放进嘴里。“只要我亲身出马,随时随地,乔瑟亚都立不过我的手掌心。” “怎么做?”菲儿脱口问。 “哎呀!你以为这种事能用说的吗?不过……”东方女孩用叉子指指菲儿。“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我可以示范给你看,能领略多少,就看你的领悟力够不够高啰!” “示范?” “是啊!”东方女孩笑著继续吃沙拉。“基本上,乔瑟亚是那种你只要勾勾手指头,对他说:来吧!他就会上钩的男人,这种男人最好勾引了,相信只要我稍微示范一下你应该就能了解了。” “只要勾勾手指头他就会上钩?”菲儿不可思议地重复。“你在开玩笑?”她早就不晓得勾过多少回手指头,连脚趾头都勾过了,可是乔瑟亚根本不理会她呀! “没有哇!或许你尝试过却失败了,那大慨是你勾错方式了。要知道,勾手指头也是有诀窍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行,否则怎会有人成功,有人失败呢?”东方女孩一本正经地说。 虽然听起来很怪异,但好像也很有道理。 “好,那你就示范给我看看!” “没问题。” 东方女孩立刻放下刀叉起身,菲儿与琪娜连忙跟在后头,没注意到餐厅里其他人全带著一脸看好戏的神情窃笑著偷偷尾随于后,如果不是没有资格进实验大楼,连厨师们都想跟去看热闹了──他们也被菲儿批评过煮的菜只配给猪吃。 愈聪明的女人,有时候反而是最愚蠢的。 地下三楼电梯门一打开,大家就瞧见在某间实验室外,孟樵脸色肃然地与几位研究员正在争执著什么,和他一起共同实验过的人都很清楚,当他露出这种表情的时候,必定是有非常严重的问题需要认真思考讨论,容不得任何人打扰,倘若不小心应付的话,搞不好兜头一桶硫酸就泼过来了。 东方女孩微笑地摆个手势让其他人停在原地,她则慢条斯理地上前去,在孟樵尚未察觉到她的存在之际,突然站到孟樵面前,并在孟樵错愕地一愣的那一瞬间,两手用力扳下孟樵的脑袋重重亲了上去。 孟樵只惊讶了两、三秒,旋即无视他人的睽睽注目,更用力地反手抱住东方女孩,比东方女孩还要热情百倍的回吻她,片刻后,他更撇下半分钟前仍在争执不休的问题和研究员,一把将东方女孩抱起来横托在怀里,迳自往走廊尽头走去,在众人的瞠视下,堂而皇之地进入办公室内…… 众人瞪了半天眼,继而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噙著掩抑不住的笑容,若无其事地各自回实验室里继续工作,只剩下张口结舌的菲儿和琪娜,两人依然不可思议地瞪住办公室那扇自动门作声不得。 “琪娜……” “唔?” “你有注意到……她刚刚到又是怎么勾手指头了吗?” “……她有勾手指头吗?” 先出来的是东方女孩,她像只偷吃了整篮鲑鱼的猫咪,满足地走向仍然耐心等待中的菲儿,懒洋洋地靠在菲儿对面墙上,意犹未竟地舔著自己的手指头,浑身上下散发著一股激情过后的慵懒风情。 “了解了吗?”在菲儿尚未来得及说话之前,她又说:“听说你是个天才,这么一点小问题,我已经示范得这么明白了,你不会笨得说还是搞不清楚吧?” 原先欲待出口的疑惑马上分类回收硬吞回去,菲儿傲然挺起下巴。 “当然了解!” “好,那么……”大拇指朝办公室那头比过去,东方女孩慢条斯理地说,“轮到你啰!” “咦?现在?菲儿吓了一跳,旋即在东方女孩近乎讥讪的挑眉注视下,咬牙咽回吃惊的迟疑。“呃,当……当然。” 又踌躇了下,她才硬著头皮走向办公室──因为不想承认她笨,恰好孟樵也在这时走出办公室,就在十几双偷窥的视线下,菲儿毅然上前模仿东方女孩的姿态,蓦然站到孟樵跟前去,双手捧住孟樵的脑袋用力往下扳,同时把自己的红唇嘟上去,没想到还不到半途便动弹不得了。 孟樵两手紧抓住菲儿的手腕,神情不悦地斥责道:“你这是在做什么?如果你想男人想疯了,请不要找我,我对你没兴趣,这研究所里还有其他男人,我相信他们都不会拒绝你!” 语罢,他即厌恶地甩开菲儿的手,快步走向东方女孩,前一刻的严峻好像假的一样在瞬间化为一片柔情喜悦,仿佛面具翻个面转过来,又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风貌了。 “晓笛,你用过午餐了吗?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到餐厅吃?” “你有空吗?” “当然有,走吧!” 愕然瞧著那两人状极亲密地一块儿进入电梯内,在电梯门阖上之前,东方女孩忽地对她挤了挤眼,并挑衅地勾了勾手指头,唇畔是轻蔑的笑,眼底是不屑的嘲讽,菲儿终于明白自己是在那个东方女孩的设计下当众表演了一出可笑的闹剧,难堪的脸色迅速转化为阴沉的愤怒。 “她是哪一间实验室的研究员?”她咬牙切齿地问。 一旁正要躲回九号实验室里避难的研究员,犹豫地与对面十号室的研究员互觑一眼,双方同时发现彼此眼底的幸灾乐祸与即将爆发的笑意。 “她……呃,不是研究员。” “她不是研究员?”菲儿惊讶地瞪过眼去,“那她是谁?谁批准她可以到这层楼来?” “乔瑟亚批准的,因为……”终于忍不住露出笑容。“她是乔瑟亚的未婚妻。”气吧、气吧!气死最好! “未婚妻?”震惊之下,菲儿不觉大吼。“他们订婚了?” “是没有正式订过婚啦!不过呢!乔瑟亚声言过她是他未来的老婆。不仅如此,而且……”九号室研究员突然往2号实验室瞄过去一眼,美丝噙著快意的笑容回身进实验室。“听说她根本没念过大学,因为考不上……” 菲儿的脸色更难看了。 “……还有,他们没有避孕喔!” “没有避孕?”菲儿怒叫。“他宁愿要一个考不上大学的白痴的孩子,也不要我这个天才的孩子?” 第20章 “恐怕……”九号室研究员咳了咳,爆笑声即将隐藏不住。“就是如此。” 菲儿铁青著脸好半晌,蓦然回身按下电梯按钮,愤然进入。 “我不会饶过她的!” 九号室研究员再次与对面十号室的研究员交换一眼兴奋的目光,然后很有默契地同时跑向其他实验室使劲拍门…… “你觉得那个菲儿怎么样?” 迫不及待地卷起一叉子匈牙利面,孟樵正待放进嘴里,一听晓笛的问话,叉子立刻掉在盘子上敲出响亮的一声铿锵,脸色绿了。 “晓笛,你……你千万别听那些传言乱讲啊!那个女孩子有毛病,老是缠著我不放,但我都没理会她呀,真的!”他气急败坏地忙著解释。“刚刚你不也看见了,我根本没……” “哦,拜托,你有完没完呀!”晓笛受不了地大翻白眼。“我只是问你一句很简单的问题,你啰唆到哪里去了?我想知道的是,大家对她的观感都很差,那你呢?你觉得呢?” 孟樵顿时松了一大口气,“早说嘛,害我紧张的!”他咕哝。“就工作状况而言,我对她的印象并不太好,研究所的研究实验虽然各自分组,但彼此多少都有些关联性,大家如果能够互相研究讨论,这对所有的实验都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菲儿她……” 他摇摇头。“她太自傲了,凡事不肯听从任何人的建议,也不愿意和其他人沟通讨论,一迳坚持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的权威,结果她那一组实验不得不完全按照她的意思去进行,再加上她只下命令,把别人当部下一样使唤,自己根本不动手,其他人因此都提不起精神来,甚至宁愿跑去帮忙其他实验,再这样下去的话,我恐怕不得不请她离开研究所了。” “这样可以吗?她可是惠霖生科技最大股东的孙女儿哟!” “那又如何?”孟樵满不在乎地拿起刚刚掉落的叉子吃下一卷面。“大不了我不干了!” “说的也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说著,她顺手摸来匈牙利面的附菜烤鹅腿。“这个你吃不吃?” “不要,我要喝你的牛肉汤。” “哦,哪!给你。” 把自己的汤推过去给孟樵,晓笛便大口吃起烤鹅腿来了。不幸的是,才刚咬下第一口,令人倒胃口的麻烦就跑来破坏肠胃消化了。 “乔瑟亚!”菲儿仿佛捉奸在床兴师问罪的妻子似的吼过来。 孟樵循声望去,不禁惊讶地瞪大了眼,因为菲儿与玛琳后头跟了一大票研究员若无其事地各自散坐在四周,那个要a餐,这个要b餐,有人点匈牙利面,也有人点红椒鸡,甚至还有人点葡萄酒。 突然间,大家全都饿起来了! “乔瑟亚,请告诉我,你不是真的想和那个女人qi書網-奇书结婚!”菲儿很无礼地用食指指住晓笛,后者视若无睹地继续啃她的烤鹅腿。 “但我是想和她结婚啊!”孟樵说,“有什么不对吗?” “她是个普通人呀!”菲儿大声抗议, 孟樵似乎有点困惑,“那很好啊!”他说。“如果她是个怪物的话,我会很伤脑筋的。” 四周骤起─片失笑声。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是天才,她是笨蛋,你们不应该在一起!过菲儿愤怒地指责。 “为什么?”孟樵仍是不解。 “那还用问吗?天才应该和天才配种,笨蛋只配和笨蛋在一块儿,这么简单的道理,你怎么可能不懂!” 淡淡瞟她一眼,孟樵低头继续卷他的匈牙利面。“我没兴趣做猪。” “什么意思?” “只有猪才需要配种,不是吗?”说完,他把卷好的面放进嘴里。“你不会认为你自己是猪吧?” 四周又是一阵窃笑声。 “我当然不是猪!”菲儿几乎是尖叫了,“我这是为了进化,人类的进化,为了加速地球的文明,这是必要的!” “现在你又变成机器了。”孟樵叹道。“人类的进化应该是自然演变而来,地球的文明也应该是循序渐进的,我们不是机器,不应该梦想按一个按钮就可以加快演变的速度,或者按下另一个按钮就可以减慢一切的进行;更不应该妄想支配人类的生命,甚至将人类分等级品种,因为人类是有感情的呀!” “感情算什么?”菲儿嗤之以鼻地道。“无聊的东西!” “只有畜生才没有感情,一切依照本能而活。”孟樵提醒地。 菲儿窒了窒,“但……在人类的历史上,不就是人类的私情在破坏文明?” “有破坏才会有进步,但是,一切需要慢慢来。”孟樵一本正经地说。“你这种揠苗助长的作法才真的是在破坏人性、破坏人类自然的演进。” “你不是生化学家吗?怎么变成道德家了!”菲儿老羞成怒的叫道。“居然跟我谈感情?谈人性?真是笑死人了!” “不,我只是个人,会肚子饿,”他举举手上的叉子,再瞄向晓笛,“也会爱人,所有人类的七情六欲吃喝拉撒睡我都有,因为我只是个平凡的人。”最后又望向菲儿,“你应该也是,但是如果你继续坚持这种摒弃人性的观念,早晚有一天你会完全变成一个没有人性的畜生!” “你竟敢骂我是畜生?!”菲儿怒吼。 孟樵叹气。“我没有骂你是畜生,我是在劝你不要变成没有人性,没有感情的畜生。” “你你你……”菲儿气得几乎讲不出话来,“你这不识好歹的家伙,你的思想有问题,你的种也一定有问题,我不要配你的种了,我要到别的地方去找比你更天才的种!”语毕,她便愤然拂袖而去。 蓦然间,一阵轰然欢呼声随著菲儿的离去震天响起。 “万岁,她总算要滚蛋了,乔瑟亚果然厉害!” 天才不一定要和天才配种,但是,天才就得由天才去对付,不过几句话而已,胜负即分。 “再一次刮目相看!”晓笛赞叹道。“没想到平常只知道做研究实验的人,居然能说出这一番道理来。” 孟樵耸耸肩,继续吃他的匈牙利面。“十年前我就深思过这个问题了。” “十年前?”晓笛惊呼,“为什么?” “因为这个研究所最原始的研究项目是长生不老,当时我就考虑到许多有关的问题,如果人类真能够长生不老,届时必然会产生谁可以生存,谁必须被消灭的问题,甚至人类还可不可以生育的疑问,否则地球人口早晚会爆炸。” “的确,除非那时候已经可以移民到外星球去了。”晓笛喃喃道。 “所以,我擅自把研究项目更改为抗衰老,延长人类寿命应该不至于产生那么大的问题,何况,我并并不是真的很专心于那个研究项目……” “啊!我知道、我知道。”晓笛眨眨眼,“你最主要的研究项目是……哩嘿,那个……” 孟樵颔首。“只要持续把成果交给大老板,他就不会多说什么。” “说的也是,有钱赚就好噜,”就在这时,她瞧见餐厅门口的美丝,后者正在笑,幸灾乐祸的笑,同时向她善意的颔首,她也点头回去:“孟樵……” “嗯!” “今天我们来好好庆祝一下如何?”庆祝同时摆脱两个麻烦的女人。 孟樵朝四周环顾一眼,大家都在举杯庆祝。 “好啊!待会儿我去交代一下,我们就可以提早离开了。” 咦?交代? 哦,拜托,不要又来了! 四个钟头后,晓笛怒气冲冲地独自离开餐厅。 够了!真是够了!她再也不想留在这边无所事事的等待他了! 不过,会在此时此刻下这种决心,并不真是因为孟樵老定为了研究实验而忘了她,所以她火大了决定好好惩罚他,而是因为她的签证快到期了,即使她不想走也不行,除非她想做个非法滞留者。 而趁这个机会,她也刚好可以替他下一剂猛药,不知道效果如何,但不试试看谁知道? 四月底,在某个温暖的早晨,恭送孟樵出门之后,晓笛便收拾好衣物,留下─张纸条,背著旅行袋离开那栋雄伟壮观的大宅。 孟樵至少要十天以后才会回来,并发觉她离开了。 走在高大的栗子树下,雪白的花球朵朵灿放,映著掌状的碧绿阔叶,飘散著淡淡的香气,幽深而淡雅,晓笛头一次觉得这个小城镇还满可爱的。 是因为即将离开,所以舍不得吗? 是舍不得,不过,她相信自己一定会再回来的! 回到了乌烟瘴气的台北,那肮脏、污浊、闷热、混乱的空气确实令人怀念得很,深深吸一口那浓浓的黑烟,实在比吸食安非他命还爽快。 可惜她没有空折磨她的肺,她尚有许多事待办。 急毛窜火的,她先去办好了签证,再与美国的二姊,以及德国的三姊联络好,然后向邵爸爸及邵晓昙仔细交代了一些事, “为什么要这么做?”邵爸爸与邵晓昙同样好奇。“莫名其妙跑到匈牙利去了三个月,也不解释清楚,回来后又搞些奇奇怪怪的事,到底是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整天担心他什么时候会蠢到害死他自己。” 害死他自己? 邵爸爸与邵晓昙相对一眼,更不解了,还有点不安。 “那家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晓笛但笑不语,邵晓昙只好替她回答。 “是个挺帅气的年轻人,笑容特别迷人,个性似乎很单纯。” “这样啊……做什么的?” 第21章 “天宇已经帮他安排好,在小妹的公司担任化妆品研究……” 还没说完,便听得晓笛─声呻吟。“哦!拜托,不必了,让他去做化妆品研究员实在太丢人了,我连听都不想听到。” 一听,邵晓昙当即沉下睑去,“化妆品研究员有什么不好?工作不分高低,何况化妆品研究员也是个正正当当的工作,只要认真工作,总能熬出头来,这样你有什么好嫌弃的?”她语气责备地说。 “人家才不是嫌弃啦!只是……”晓笛耸耸肩。“他有更好的工作嘛!” 邵晓昙微微一愣。“什么工作?”既然有工作了,干嘛还要人家替他安排? 唇角一勾,晓笛扬起一抹神秘的微笑。“别问,很快你们就会知道了。总之,如果他来找我的话,你们就按照我所说的告诉他就对了。” 邵晓昙深深凝住她片刻。 “看你的样子,我想你应该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吧?” “当然。”晓笛得意地翘起下巴。 邵晓昙颔首。“好吧!也许你已经比我们所期望的更成熟了,所以,我们会按照你说的去做,我只要你,你一定要得到幸福!” “安啦,安啦!”晓笛很有信心地挥挥手。“告诉你,大姊,虽然我是咱们四姊妹中最肉脚老么,可是我保证我撞到的未来老公比你们任何─个人都强,就这一点来讲,我可是最厉害的喔!” 邵晓昙与邵爸爸更好奇了,但他们不再多问。 “好,那我们就等著看看你到底有多厉害。” 最后,在孟樵追来台湾的前两天,荷包里塞著未来的大姊夫慷慨捐赠的济贫基金,她又离开了。 大家来玩捉迷藏吧! 一想到美国,就想到好莱坞明星,要看好莱坞明星就,就不能下去……呃!算了,实在没什么地方可去。 总之,先到二姊的住处下榻,久未见面的姊妹俩话说不完地聊了一整天。 “我是相信大姊的眼光啦!但是没有亲眼看见,我总是不太放心。”邵晓丽说。“老实告诉我,小妹,那家伙配得上你吗?” 虽然平常最爱戏弄小妹的就是她,但一旦碰上正经事,她可是比谁都还要袒护亲爱的小么妹,倘若有人敢欺负小妹,她马上会长出全身羽毛来变身为超人老母鸡,凶悍得不得了。 配得上她吗? 应该反过来问吧? “二姊,我这么说吧!如果你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你可能会反过来怀疑:他怎么会看得上我!” “胡说!”邵晓丽毫不迟疑地断然否认。“我才不会说那种话,更不会有那种想法,你是最好的,谁也比不上你!” 晓笛叹了口气。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恋妹情结呢? “好吧!不谈这个。说,他长得怎样?”好像盘问口供似的,邵晓丽继续严刑追问。“跟你搭配得上吗?不会跟你─样高吧?” 马上把手比到头上约二十公分左右,“他这么高,”晓笛得意地说,“身材、长相都很像基诺李维,不过,他的五官轮廓比基诺李维深,眼睛也比较大。” 邵晓丽两眉挑得老高,一脸“谁信你”的表情,真有这种人,早就被挖来拍电影了! “大姊说他是混血儿,是混哪里的?混多少年?” “混匈牙利的;混了二十七年。”晓笛表情严肃地说,再补加两句,“他没打算要退出,可能要混一辈子了。” 邵晓丽失笑。“你这小鬼!” “二姊,不是小鬼了,我已经十九岁了啦!”晓笛抗议。 “可是在我眼中,”邵晓丽疼爱地搔搔搔,搔乱她的头发。“你永远是我最最可爱的小妹妹。” “而你是我最最美丽的姊姊,”谄媚地说完,手伸出。“给我一百张签名照,要是我缺钱的话,就可以卖了!” “小鬼!” 一巴掌拍过来,晓笛头一低,逃了,还不忘再一次提醒她。 “二姊,记得呀!他要是找来你这边,就按照我说的告诉他,不要露出马脚喔!” “露出马脚?你忘了我是干哪一行的吗?”邵晓丽愤怒地吼回去。 “啊,对喔!哈哈,谁都可以露出马脚,就是二姊你不行,否则电影一上映,我就抢第一个去给你开汽水,黑松汽水!”又黑又ㄙㄨㄥv。 “我杀了你这个不知死活的小鬼!” 这一场可悲的姊妹相残,直到经纪人警官来把杀手邵晓丽抓走,才得以完满落幕。趁姊姊不在,晓笛好好睡了个饱,翌日,她就独自启程开始她的快乐一人行了。 ,她唯一有兴趣的是神奇山各种各样的的云霄飞车,有据称为全世界最大的云霄飞车,360度旋转至少三次以上,以及每小时60哩的速度做360度垂直急转的云霄飞车,全世界最高、最快、旋转360度的站立式云霄飞车。 还有惊险刺激程度几可比拟高空弹跳的自由落体,一种让你在两秒钟内,从10层楼高急速抵达地面,心脏却仍停留在原位保持窒息状态。 另一种是把人拉到150英尺高的半空中,再以钟摆的方式往下快速推出,你就会以时速60英哩的速度,在空中快速来回摆荡4、5次,等静止下来之后,保证你的喉咙哑上三天说不出话来。 这么可怕的东西,晓笛竟然玩一整天还嫌不够,第二天又跑去玩,结果认识了几个要到大峡谷的男女青年,随便啦咧两句便成了goodfriend,于是相约─块去爬山攀岩。 她不会攀岩,但在是她可以学,他们也愿意教,于是,她玩得更疯更过瘾了,差点错过了跟三姊约定好的时间,虽然有点可惜,但她还是匆匆忙忙的赶到德国去,免得被三姊念到臭头。 不晓得那家伙追到哪里了? 第九章 柏林洪堡特大学,简称柏林大学,是欧洲第一所现代大学,其学术声望名闻遐迩,造就出不计其数的学术人才,尤其是数学方面,学术评鉴为全德第一,邵晓婕即是要在这儿修读数学博士学位。 在得知可以安心到德国来留学之后,邵晓婕即先行回台办理手续,随即又赶回德国来上夏季课程。至于那位指导教授也因此辞掉台湾的教职,和邵晓婕一道回到德国来继续担任她的博士指导教授,直至此时,其他三姊妹才知道原来那位哈曼教授竟然是邵晓婕的真命天子。 她真是很努力在验证“会咬人的狗不会叫”这句俗话。 而这只会咬人的狗一见晓笛就张口咬,“他是学什么的?” 三姊妹三种个性,虽然她们同样疼爱小妹妹,同样关心小妹妹未来的幸福,可是她们在意的却各自不同;邵晓昙在意的是孟樵的个性,邵晓丽在意的则是他的外表。 至于邵晓婕,想当然耳,她在意的是孟樵的脑袋瓜子里有几颗有用的细胞,而且,她比两位姊姊更加计较,也许是因为她是学数学的,所以比其他人理智得多,也现实得多,当然,也有可能是反过来,总之,她很坚持的认定男人若没有脑子,就没有能力带给女人幸福。 晓笛想了一下。“他正在修生态学硕士学位。” 生态学?相当冷门的学科,不过要修硕士的话嘛…… 勉强算六十分好了。 “他有没有计画将来要做什么?” 他现在已经在做什么了! 正待回答,两眼一眨,晓笛脑子里忽地浮现一股顽皮的意念,想捉弄捉弄这个老是一板一眼的姊姊,她合上嘴眼珠子一转,计画雏形立刻出现了,其他的,就随机应变吧! “他打算让他老妈和哥哥们养。” “欸?!” “他老妈有一家化妆品公司,很有钱的。”她一本正经地解释。“还有他三个哥哥,一个赛车手,一个奥运游泳选手,还有一个太空梭驾驶,都好能干,而且很溺爱他这个矬矬的小弟弟,因为他矬得连该怎么过生活都搞不太清楚,所以,他们只好加倍照拂他,而他也很理所当然的接受他们的疼爱,所以我只要跟他结婚,他们自然也会很疼爱我,这样我不是就很幸福了吗?。” 镜片后的瞳眸险些凸破玻璃,邵晓婕震惊地瞪住晓笛,嘴巴无法置信地微张,半晌后,甫气急败坏地回身去打电话。趁三姊忙著对大姊大加责难之际,晓笛忙抱著差点笑爆的肚皮溜之乎也。 赞,总算整到她们一次了! 之所以会在人群中特别注意到那位高雅的中年女人,是因为她觉得那女人很面热,好像在哪儿见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究竟是柯林顿的老婆?还是伊丽莎白女王? 又之所以死瞪住那女人不放,是因为那女人先死瞪住她不放,并且用那种挑选猪哥牛妹的眼光端详她,眼底兴味盎然,而且还有一份若有似无的批评意味。 两人相互瞪视许久,然后,那女人笑眯眯地对晓笛招招手,她只犹豫了一下下便毅然走过去。 “你好漂亮。”女人说。 晓笛装了一下鬼脸,“我二姊才漂亮呢!” 女人更是笑吟吟:“我叫玛莉安娜,你呢?” “我叫邵晓笛,不过你可以叫我……” “晓笛吗?”女人似乎很高兴。“很好的名字。” 好在哪里? 不过,听了玛莉安娜叫她的名字,她不禁感到有点意外,外国人念中国人的名字一向念得很奇怪,尤其是第一次听,第一次说的话,可是玛莉安娜却说的很正确。不会跟别人一样擅自把她改名为“肖滴”台湾话(疯猪):起肖的母猪。 第22章 “我们以前见过吗?”愈看愈觉得对方面熟。 玛莉安娜瞳内倏闪过一丝顽皮之色。“从来没有。” “哦!”晓笛耸耸肩。“你是自己一个人来吗?” “不是,我儿子陪我来的,你呢?你是来参加大会的吗?” “我?”两眼往上一翻;“才怪,我是被抓来的!” “抓来?” 对于一个根本不喜欢念书的人,全欧科学联盟大会根本没什么意义,可是对一个在科学界探索的人,能受邀请参加这个大会却是一种特殊的荣耀,因为只有在理、化、医等各方面最顶尖精粹的人才有资格得到邀请,也就是说,被邀请的人即是被肯定为最优秀的人。 邵晓婕是陪她的阿娜答来的,晓笛则是被三姊硬抓来做插花的花瓶,因为邵晓婕自认在大姊和二姊赶来之前,她有责任必须看紧小妹,免得宝贝小妹又被那个吃软饭的家伙给拐走了。 玩过头了,好像。 晓笛苦笑地两手一摊。 “我才高中毕业而已,你想我会有资格来参加这种无聊又无趣的大会吗?” “的确,”玛莉安娜环顾四周那一堆堆口沫横飞高谈阔论的科学界人士,“非常无聊,也非常无趣。那么,你想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打发时间如何?” “好啊!”总算碰上一个“志同道合”的同伴,晓笛立刻很高兴的同意了。 于是,两人各自端了一杯饮料躲到某个隐蔽的角落里去闲聊五四三。不久,两人即发现彼此个性很合,谈话非常投机,很自然的便愈聊愈自在、愈聊愈亲切,闲聊的内容也愈聊愈私密了。 一个小时后,玛莉安娜已经知道晓笛为了躲男朋友从匈牙利跑回台湾,再从台湾跑到美国,又从美国跑到德国来了。 “你为什么说你是被抓来的?” “这个嘛……”晓笛不好意思地打了个哈哈,“因为……”她简单扼要的把原因告诉对方,然后反问:“你想如果我现在告诉她们说我只是开开玩笑而已,她们会相信吗?” 玛丽安娜想了一下︰“如果她们真如你所说那样关心疼爱你的话,我想她们可能不会那么容易就相信吧?” “我也是这么想,”晓笛耸耸肩。“那就算了,反正她们早晚会知道。” 玛莉安娜若有所思地盯住晓笛片刻后,突然问:“你为什么要这样躲你男友?是因为吃他研究工作的醋吗?” “哦!拜托,”晓笛受不了地翻翻白眼。“我才不会吃那种无聊的醋呢!” “那是为什么?” “为什么啊?”晓笛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老实说,孟樵……呃,就是我的男朋友啦!他也是个生化学家,当然,生化学家要做研究、做实验都是很正常的事,沉迷其中也是无可厚非,反正那是他的兴趣嘛!只要他高兴就好,但是……” 她叹了口气。“要是太超过了就不好了,对吧?要是超过到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那就更恐怖了,对吧?所以说,我必须想办法纠正他这个毛病,免得我下半辈子要天天为他担心,那我可吃不消!” 玛莉安娜笑了,笑容中很明显的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味道,还有安心、开心,和深得我心的喜悦。 “所以,你是想给他一个警告,希望他能自我控制不要太超过?” 晓笛弹了一下手指,“对,就是这样!”又皱了皱鼻子。“我是不敢奢望他能像一般上班族那样规规矩矩的出门回家啦!起码不要让我担心他哪一天又要沉迷到想不开拿自己的身体当白老鼠,这样我就满足啦!” “很好,”玛莉安娜赞许道。“你能这样想,这样做都很好!” “真的吗?”一听,晓笛即眉开眼笑地咧开了嘴。“你也认为我这样做会有用吗?” “当然有用!”玛莉安娜重重地点头。“而且是出乎你意料之外的有用!” 能得到这么热烈的响应和支持,晓笛当然很高兴,可是玛莉安娜的坚定口气却也使得她有点狐疑起来了。 “你怎么知道?”只听她讲,玛莉安娜为什么能如此肯定? “因为我是过来人呀!”玛莉安娜若无其事地笑道。“相信我,如果他爱你的话,这种作法对他一定有效。” “是喔!可是……”玛莉安娜愈肯定,晓笛反倒愈不肯定了。“如果他不够爱我的话,就算有效,也有效不到哪里去吧?” “放心、放心,他非常爱你,而且是爱你爱到不能没有你!”这个说得就更肯定了。 “是吗?”晓笛也更不确定了。“可是他连他爱我这三个字都没说过呀!” “咦?”玛莉安娜听得一怔,肯定的表情骤失。“他没说过吗?” “没有,没有,”晓笛拚命摇头,“他要是说过,我一定会记得。” “这样吗?奇怪……”玛莉安娜困惑地思索了一下,随即想到什么似的啊了一声。“对了,他有没有对你说过szeretlek?” 这回轮到晓笛微微一愣了。“有,常常说啊!可是我不懂那是什么意思。” 玛莉安娜蓦然绽开有趣的笑容,但她并没有立刻为晓笛揭露谜底,反而又问:“那么szeretlekkicsim呢?。” “也有啊!” “lmak?” “有,有,有!”晓笛双眼惊讶地愈睁愈大。“你怎么知道他曾经对我说过那些?还有,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玛莉安娜的笑容更深了,而且带著浓浓的调侃的意味。 “第一个呢!嘻嘻嘻,是匈牙利语的‘我爱你’。” “欸?!” “第二个是:我爱你,宝贝!” 晓笛俏脸瞬间通红。 “第三个是:我爱你太多,多到不知如何是好!” “天哪!这么肉麻的话他居然讲得出来。”晓笛赧然地用两手捂住发热的双颊。“可是,他为什么一定要用匈牙利语说呢?这样我根本听不懂嘛!”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虽然是双重国籍,但他毕竟是在匈牙利出生长大的,所以对他而言,匈牙利语才是他的母语,如果他用其他语言对你说他爱你,那也只不过是在告诉你他爱你这件事而已,唯有用他的母语对你说他爱你,他才能把感情放在里头直接传达给你。” “那他也要对我解释一下嘛!”晓笛喃喃咕哝。 “有些时候他是很迷糊的。” “也对……咦?你怎么知道?” “你告诉我的呀!” “我有吗?” “有。” “是吗?” 晓笛抓抓头发,似乎仍有些困惑,玛莉安娜蓦然别开头去无声窃笑不已。 哦!天,这个未来媳妇儿实在是太可爱了! 乔瑟亚,你总算做了一件聪明事了! 在德国法兰克福举行的全欧科学联盟大会每四年才举办一回,因此,每一次都包下一整家五星级饭店一个星期,以便各个专家学者们有足够的时间与其他同行认识并沟通。 但因为房间数是固定的,在分配上也无可避免的相当现实:名头愈顶尖的,分配到的套房就愈高级,多带几个人来也无妨;若是名气不够,还得两个相互不认识的人同住─间,额外跟来的人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由于哈曼教授只分配到一间普通套房,晓笛只好和三姊在一张单人床上挤了一整晚,第二天就吵著要回柏林,可是邵晓婕坚持不准。 “等大姊、二姊来了之后再说!” 幸好她们终于在这天先后赶到了,一见到两位姊姊的脸色,小妹妹马上变成小丸子,满脸黑线条的被三位姊姊抓到角落边边去开斗争大会了。 “你不是说他有更好的工作吗?为什么还要靠他的妈妈养?” 邵晓昙率先质问,邵晓丽排第二个大声斥责。 “你这小鬼,就算他真的长得不错,也不能喜欢他那种没出息的人呀!” “现在靠他妈妈养,将来就要靠你养了,你知不知道啊!”邵晓婕更是痛心疾首,为小妹的愚蠢而感到忧心无比。 这下玩笑真的开大了! “呃,那个,其实……其实……”完了,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解释她们才会相信呢? “这种事我原不想干涉你,但现在,我坚持要他到你的公司里去任职化妆品研究员,否则我坚决反对你们在一起!”邵晓昙断然道。 “要不,他若是真有你说的那么好看,就让他来拍电影或做模特儿好了!” “模特儿?”邵晓婕惊呼。“不可以,混在你们那种圈子里最容易学坏了,尤其是像他那种没脑筋的人,他会变心、会背叛小妹的!” “少来!”邵晓丽嗤之以鼻地哼了哼。“会变的男人怎样都会变,不会变的男人怎样都不会变,关他脑筋好不好什么事?” “当然有……”邵晓婕匆地一顿,继而疑惑地转向大姊,“等等,大姊,化妆品研究员?他是念生态学的,怎么做化妆品研究员?” “生态学?”邵晓昙呆了呆。“他不是念化工的吗。” 死了! 晓笛心头一声惨呼,旋即感到有六道热辣辣的死光同时射向她,不由得心虚地脖子一缩,终于了解何谓“自作孽不可活”的真义了。 “请问小妹,他究竟是念化工,还是生态学?” “不会是和你一样根本没念大学吧?” “搞不好只有国中程度也说不定。” “难怪要靠妈妈养,可惜他长得还真不错呢!” “这种男人最没出息了,好看有什么用!” 第23章 “所以说,男人脑筋好不好最重要!” 在一波波冷血无情的攻击下,晓笛终于觉悟她永远也敌不过三位姊姊的联手攻击,要在连天战火下保命,只有乖乖俯首认命。 “那个,我是……” “不必辩解了!” “咦?可是……” “总之,不准你再跟孟樵来往了!” “喂喂喂!你们怎么可以……” “邵晓笛?!” 天外突来一声呼唤,呼唤的名字只有一个,回头的人却有四个。 “是谁?那小子吗?”邵晓丽气势汹汹地问,好像随时准备扑上去撕了对方似的。 “不是啦!是我们总经理啦!不过,他怎么会在这儿?”晓笛奇怪地咕哝。继而脑袋一转,又有主意了,哼哼!既然是对方来自投罗网,就别怪被人利用。 “邵晓笛,你怎会在这儿?”邱正伦似乎很高兴能见到她,神情非常兴奋。 “陪我姊姊来的。”晓笛简单的为双方介绍一番,然qi書網-奇书后反问他:“你又怎会在这儿?” “我陪大学同学来的,可是……”他环顾四周。“好像很无聊。” “我也这么觉得耶!”晓笛大声说。“真想到外面去走走。” 邱正伦双眼一亮。“那我们一起出去逛逛如何?” “好啊!”晓笛马上主动拉住邱正伦向外走。“姊,我和邱总经理出去逛逛啰!”在三姊妹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地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三姊妹不禁面面相觑。 “她不是在和孟樵交往吗?怎么又跟这个什么邱总经理出去玩?” “脚踏两条船?” 邵晓昙皱眉,旋即回身。 “我要打电话去问问天宇,这个邱正伦是个什么样的人?顺便……” “顺便什么──” “顺便告诉他,婚礼飞要延期了。” 一踏出会场,晓笛便停下脚步,打算随便找个理由打发掉邱正伦。 “除非你能立刻把身上的西装换掉,否则我们还是各逛各的吧!” 没想到邱正伦竟然一声不吭地马上找了一家服饰店,换上一套轻便的休闲服,连原来的西装都不要了,以便省却提袋子的麻烦。 “这样可以了吧?” 晓笛耸耸肩,领前先行,邱正伦快走两步追上她。 “总经理,我知道你是因为一直约不到我而不甘心,并不是真的对我有兴趣,所以,今天我就陪你约一次会,这样以后你就可以不再来烦我了吧?” 邱正伦闻言,深深的注视她一眼,“起初也许真如你所说的,我不服气,所以非约到你不可。但是现在……”他沉吟。“不是了,已经不是那种想法了,现在我是真的想和你交个朋友,因为我对你很好奇,所以其他的,先不谈,ok?” 晓笛眨了眨眼,有点意外。“朋友?单纯的朋友?” “是,单纯的朋友……” 晓笛笑了。“这还差不多,我可不想做你的战利品之一,可是做朋友就没问题了。” “那我们现在要到哪儿?” “大、小伯克海姆街。” “你是想吃?还是想听爵士乐?” “no、no,no!我是想吃,还有看看爵士酒吧到底有什么特别。” “那就走吧!” 爵士乐对懂得欣赏的人而言是一种享受,对听不懂的人来讲则是一种走调的音乐,只听了一会儿,晓笛便逃之夭夭了。两人转移阵地到大伯克海姆街,挑个露天座位坐下来闲看人群,也好过虐待耳朵。 她看人群,邱正伦看的却是她。 “老实告诉我,邵晓笛,你是不是已经有男朋友了?” 咬著一根法兰克福香肠,晓笛俏皮地皱皱鼻子,“聪明!” “认识在我之前或之后?” 晓笛不禁笑了。“之后。”一说完,果然看见邱正伦满脸不是滋味。 “他和我有什么不同吗?” “他比你年轻单纯,也比你温柔体贴,而且……”晓笛顽皮地挤挤眼:“他是个混血儿,比你高,也比你帅。” 邱正伦闷闷地咕哝了一句什么。“他混哪里的?” 晓笛蓦然大笑,“你怎么问的跟我姊姊一样?他混匈牙利的,混了二十七年了,而且,他还差点成为贵公司里的化妆品研究员喔!” “可定现在不了。”邱正伦好像有点失望。“为什么?。” “干嘛?想乘机以上压下欺负他吗?”晓笛揶揄道,“当然是因为他有更好的工作呀!” 邱正伦脸微微一红。“咳咳!不是,我只是……呃,有点奇怪而已。” 晓笛哈哈一笑。“给你一点安慰,我姊姊们都反对我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 晓笛叹了口气,又忍不住笑了。“因为我跟我大姊说他学化工的,然后跟我三姊说他正在修生态学硕士,又说他靠他妈妈养……” “靠他妈妈养?”邱正偷不可思议地低呼︰“真的假的?” 歪著脑袋若有所思地注视他片刻,晓笛才说:“你帮我个忙,我再告诉你是不是真的。” 邱正伦愣了一下。“呃,可以啊!不过,什么忙?” “那家伙不太乖,所以我要给他一点警告。” “利用我?”邱正伦见她点头,马上就了解她的意思了。“没问题,请尽管利用我!” 晓笛似笑非笑地瞅住他:“你好像很高兴?” “没有啊!”又被抓到心事了,邱正伦赶紧转开话题:“你还没告诉我答案呢!” 晓笛耸耸危。“当然是假的。” “他不是念化工?” 横他一眼,“他早念化工,也在修生态学硕士。”晓笛瞠道,“不过,不是靠他妈妈养,我说过他有更好的工作,你没在听我讲吗?” “化工?生态?好像不太搭轧耶!” “怎会不太搭轧?”晓笛反驳,“化工很容易造成生态污染不是吗?” “那倒是。” “好了,我们回去吧!” “咦?这么快?” 不好意思地吐了一下舌头,“先前我姊姊正要对我‘开讲’,我是利用你暂时逃开的。”晓笛嘿嘿笑说。“不过,孟樵随时有可能去找我,所以,我想我最好不要离开太久。” 邱正伦又是一脸不是滋味了。“难道我只有被利用的价值吗?” “哦!我还忘了一样他跟你不同的地方。” “什么?” “他比你老实。”语毕,晓笛便起身先走了。 “我还不够老实吗?”邱正伦一边嘀咕一边付帐,再追上去。 呃……好像真的不是很老实…… 晓笛以为三位姊姊早该“散场”了,没想到她们仍守在会场出口附近,而且脸色比之前更难看。 邵晓昙一见到晓笛就把她抓到一边去,由邵晓丽去应付邱正伦。 “你知道邱正伦是个什么样的人吗?”邵晓昙神情凝重地问。 “花花公子一个嘛!” 邵晓昙一怔,“你知道?”随即又沉下脸。“知道你还跟他出去玩?” “我又不是要跟他交往,”晓笛辩驳道。“我们是朋友,朋友一起出去逛逛有什么不可以?” “那种人不适宜做女人的朋友。” “哦!拜托,大姊,”晓笛受不了地翻了翻眼。“你们不会连我交个朋友都要干涉吧?” “我不是干涉你,”邵晓昙一张脸反得跟木炭一样黑。“我是禁止你和那种人做朋友。” “不是吧,大姊?”晓笛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禁止?你要禁止我交那个男朋友,又要禁止我交这个朋友,下回呢?下回是不是要禁止我出门了?” “除非你太过分!” “我过分?”晓笛不可思议地指著自己的鼻子。“我哪里过分了?我只不过是……” “晓笛!” 一声熟悉的狂呼,晓笛甫始一愣,连脑袋都还来不及转过去看看是谁,眼前便黑了。 “晓笛、晓笛,我终于找到你了!”那个将她团团围住的人狂喜的呢喃。 “你……” “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那样了,我发誓,我……我……我还是去台湾做化妆品研究员吧!” “你……” “还是你要我干什么都行,拜托别这样离开我嘛!” “放开我啦!”晓笛整张脸被紧压在他胸前,鼻子都扁成一块柿干了,挣扎著好不容易才闷出声音来。“我快窒息而死了啦!” “嗄?啊,对不起、对不起,”孟樵一惊忙欣开她,边又一迭连声地道歉。“我是一时太高兴了,所以……对不起,你不要紧吧?” 晓笛直喘气,正想大骂他一顿,眼角余光好死不死的这一刹那间瞄到了三张乌不溜丢的脸,学不乖的脑细胞立刻又活蹦乱跳起来了。 嗯哼!她一个人敌不过三个人,三对三还玩不过吗? “你是医生,不会帮我检查一下吗?” “啊,对喔!我是医生。”孟樵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好,好,我帮你检查,我帮你检查!” 那三个护妹心切的姊姊终于忍不住了。 “你给我等一下!”邵晓丽一把推开孟樵,“别在这边给我演戏了,你这吃软饭的男人。” 孟樵一呆:“嘎?”他吃软饭?什么时候? “你不应该骗我们的。”邵晓昙惋惜道。 “咦?”骗她们?他骗她们什么? “总之,你想和晓笛交往,先念完大学来再说!” “欸?”孟樵更是一脸茫然。 晓笛见状,差点失声爆笑出来,忍了又忍才硬憋住,然后往邱正伦那边瞄了一下,邱正伦会意,立刻上前来状颇亲密地揽住晓笛的肩头。 第24章 “抱歉了,孟樵,我姊姊反对我和你在一起,所以呢……”晓笛装模作样地偎进邱正伦怀里。“我决定要跟他交往了!” 仿佛原子弹在大家眼跟前爆开来,爆得三姊妹花容失色地差点当场吐出呕心的血,孟樵则凄凄惨惨地傻在那儿变成人柱。 “不可以!”邵晓丽怒吼著把小妹从色魔怀里“抢救”出来。“你知道他玩过多少女人吗?告诉你,他根本不是人,你绝对不可以和他交往!” 邱正伦顿觉哭笑不得。那家伙是吃软饭的男人,而他却连人都不是! “晓笛,你……你不会真的不要我了吧?”孟樵哭兮兮地呐呐道。“不要这样嘛!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发誓以后不会了,真的,我……我决定了,我要去台湾做化妆品研究员,这样就可以保证我绝不会再犯那种毛病了,这样可不可以,晓笛?还是你要我怎样都行,可就是不能不要我,不然我怎么办?” 说著说著,他还拚命抽鼻子,瞧上去实在可怜得很,不过,看在三姊妹眼里,却更加强了他是个吃软饭的没用家伙的印象。 “很抱歉,孟樵,”邵晓昙歉然道︰“我不希望我妹妹和一个不可靠的男人来往……” “不会了,不会了,我发誓!”孟樵忙道。“我只要换个工作到台湾做化妆品研究员,这样就可以保证不会再犯那种毛病了。” 牛头不对马尾,孟樵会错意了,但这个牛头居然也满合那个马尾。 “可是……”邵晓昙疑惑地瞧著他。“你真的是念化工的?” “是啊!” “不对,小妹说你在修生态学硕士。”邵晓婕立刻反驳回去。 “我是在修生态学硕士呀!” “欸?那……”邵晓婕突然顿住,与其他二人相对无语,为什么她们没有想到念了化工也可以再修生态学? “那你现在……” “等等!”听到这儿,晓笛知道再说下去谜底就要揭开了。“孟樵,你在这边应该也有房间吧?我们是不是到你房里谈比较好?”记得他也有收到大会邀请函,如果待会儿她要被分尸,最好是隐密一点比较好,她可不想尸首不全的被披露在报纸社会版某个角落。 “咦?啊!对,对,我应该也有一个房间。” 孟樵马上跑向大厅柜台,晓笛紧跟在后,其他人亦尾随不放。 “我是欧尔尼.乔瑟亚,请问有我的房间吗?” 柜台先生查了一下。“有,麻烦把邀请卡交给我,谢谢。” “耶?邀请卡?什么邀请卡?” “就是你连看也不看一眼就扔到垃圾桶里去的那一张邀请卡。”晓笛叹道。 “嗄?”孟樵呆住了。“那……那……” 晓笛不禁再叹。“拜托,不会把你的护照给他看,只要能证明你就是欧尔尼.乔瑟亚本人就可以了不是吗?” “嗄?啊!对,我的护照,护照!” 孟樵忙待掏出护照,就在这时,从大厅那头蓦地远远传来一个惊喜的叫声。 “欧尔尼博士?!” “呃?”孟樵反射性地回头,蓦见一个颇眼熟的中年女人朝向他快步走来。“咦?是……啊!奈特博士?” 一到跟前来,那中年女人便兴奋地握住他的手直摇,“欧尔尼博士,真是太惊喜了,前两次你都没到,我还以为你这次也不会来了呢!” 孟樵有点尴尬地瞥了一下晓笛。“呃,这个,我并不是……” “你这次能来真是太好了,克劳德博士和巴登博士都很想和你聊聊呢!” “是……是吗?”可是……克劳德博士和巴登博士是谁呀? “他们对你所发表的那篇基因突变与遗传机制的论文非常感兴趣,所以……啊!巴登博士!”话说一半,中年女人突然向另一边大叫并招手。“快来,快来,你不是很想见见欧尔尼博士吗?他来了,他今天来了!” 顿时,附近所有听见的人一窝蜂全惊呼著围过来了。 “欧尔尼博士?那位在世界科学杂志上发表p53与fxon5-exon8的dna片段序列分析研究报告的欧尔尼博士?” “对了,他也曾经在世界医学报导上刊登过伊波拉与噬肉细菌的病理学报告。” “天哪!没想到他这么年轻。” “听说这次的诺贝尔病理学奖提名有他喔。” “咦──不是生化学吗?” “可能都有吧!等发表了不就知道了。” 在愈来愈多的人群包围中,四姊妹和邱正伦很快就被推挤到外围,回眸一看,难怪异香阵阵,原来是厕所门口。 瞪著那一片肉墙,四姊妹沉默良久之后,邵晓昙才出声。 “小妹。” “嗯?” “他到底是念哪一系的?” 第十章 “去洗澡!” 孟樵一放下旅行袋,晓笛立刻又拎起来扔给他。 “你臭死了!” 待孟樵一进入主卧室后,她才好奇地打开另两间客房探头进去看了一下,再瞧瞧另一间类似起居室的房间,三姊妹捺著性子坐在沙发上等她看完。 “小妹。” “干嘛啦?” “你还没有告诉我们,他到底是念哪一系的?” “他喔?”满意地到回到客厅里坐下,晓笛又拿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化工学士,病理学、医学、生物学、生化工程博士,现在正在修生态学硕士。” 话说完,三姊妹却静悄悄的没一点反应,晓笛转了好一会儿电视之后,才又听到邵晓昙的问题,声音非常沙哑,好像刚刚喝下一整瓶威士忌加白兰地。 “那他现在是……从事什么工作?” “美国惠霖生科技公司设在匈牙利的生化研究所负责人。” 沉默再一次降临,晓笛终于转到一台还可以看的节目了,忙到冰箱里拿了一罐汽水,再回到电视前边喝边看。大半天过后,这回换邵晓婕开口了,同样,她的声音也好像刚刚吞进了一只老鼠。 “那你为什么说他要靠他妈妈养?” “因为他在念书做研究方面是很厉害没错啦!但另一方面,他在现实生活方面却跟个白痴一样,居然连自己有没有薪水都不知道,所以,他缺钱的时候都嘛跟他妈妈伸手,我想,他的财务应该都是他妈妈在帮他处理的吧……” 就在这时,孟樵擦著头发出现在卧房门口了,她立刻招手叫他过来。 “喂!你到底有没有薪水啊?” “有,有,有,我问过我老妈了。”孟樵忙道。“她说我的年薪是一百一十万美金,每一项通过fda核准顺利上市的药品或疫苗等,我都可以得到百分之六的分红,还有……啊!晓笛,你的汽水掉了。” “你真的很像基诺李维耶!”邵晓丽突然冒出这么─句,说完了之后,眉头即困惑地皱了起来,好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基诺李维?”孟樵茫然地摸著自己的脸。“谁啊?” 晓笛忽地噗哧笑了。 “你在笑什么?”孟樵奇怪地问。 笑容马上又不见。“不知道。” 大家都昏头了。 “晓笛,你……还在生气吗?”孟樵小心翼翼地问。 晓笛不语,沉默地不晓得在想什么。 “晓笛,不要生气嘛!我发誓我以后真的不会那样了,我去你们公司做化妆品研究员,那就……” 三声响亮的抽气,三张嘴不约而同抢著张开,但是有一个人比她们更快: “惦惦!”晓笛漫不经心地低叱。“我正在计算你的财产有多少,别吵!” 欸?计算财产?! “可是……老妈说她把我的薪水都拿去投资了。”孟樵呐呐道。 “咦?投资?” “老妈说我又用不了那么多钱,就帮我转作投资,好像也赚了,但是……”孟樵抓抓脑袋。“赚多少我不知道耶!” “哦!那就好,我还怕你傻傻的送给某某路人a去做善事去了。” 孟樵尬地打了个哈哈。“呃,那个,晓笛,那个……我老妈回来了,她可以帮我辞去现在的工作,所以……我陪你回台湾去……” 晓笛双眉一挑,还没来得及说话,三道霹雳就迎面劈了过来。 “不准!”三姊妹异口同声尖叫,包括邵晓昙,她头一次失去自制。“你疯了,那么好的工作怎能随便辞掉?” 孟樵骇得瞪大双眼,不晓得他做错什么了。“可……可是晓笛……” 三姊妹立刻转向晓笛:“小妹!” 晓笛慢条斯理地瞟三位姊姊一眼,再瞄向孟樵耸耸肩。 “你确定以后不会那样了?” “不会了!不会了!”孟樵拚命摇头,“我发誓,绝对不会了!” “好吧!那我就再信你一次……” 孟樵顿时松了一口气,三姊妹也松了三口气,没想到晓笛还有下文。 “……就算你老毛病真的又发作了也不要紧,反正又不是没有其他男人要我,你说对不对?”配合著无所谓的语气,晓笛笑得可灿烂了。 一口气霎时又噎住,“我发誓,不会了!”孟樵心惊瞻战地再次发誓。 不过,晓笛还不打算放过他。“譬如我们总经理,你也看见了吧?他可比你成熟多了,而且他也不会像你这样一掉进工作里就天塌下来也不管,嗯!仔细想想,好像他的条件比你好呢!” “不……不要这样,晓笛,我……”孟樵满头大汗,一脸惶恐,话说得结结巴巴的。“我发誓我不会再犯那种毛病了,你……你不要吓我呀!” 第25章 晓笛冷冷地斜睨著他,不言不语,批判的眼神盯得孟樵口干舌燥,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幸好,就在他即将要把心吐出来的邪一刻,晓笛终于敕下赦免令了。 “算了,就先看看你的表现如何吧!” 孟樵再次吐出一大口气,感激涕零地抽了抽鼻子,偷偷抹了一把心酸的泪水,浑然不觉已被套上了没有钥匙的枷锁。 三姊妹看得直摇头,而后互觑一眼,同时起身。 “好了,你们好好谈谈吧!看看未来要做什么打算,不过,别乱来呀!我可不希望你奉子成婚喔!” 语毕,三姊妹前后走向房门,孟樵弯身捡起晓笛掉在地上的汽水罐。 “可是……如果我已经怀孕了呢?” 喀咚! 汽水罐又掉回地上了,三姊妹瞬间冻结成三条冰柱。 “哈哈,那个……其实我也不是太确定啦!不过呢!我的大姨妈一向很准时的,而上个月……呃,该来的却还没有来,这个月的时间还没到……” 三姊妹动作极为徐缓地转回身来,六只眼同时狠狠地攫住孟樵,仿佛母老虎盯住猎物那般凶恶,后者不由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孟樵……” “什……什么?” “你准备什么时候和小妹结婚?” “今天?” 作为一个国际转运站,法兰克福是一个很不错的购物天堂,特别是彩尔购物商廊,更是德国著名的购物街,可也是高级消费地带,没有几个钱还真不敢在里头闲逛。 “都全了吧?”晓笛一个个点著孟樵手上提的大大小小的袋子,“西装、衬衫、皮鞋、皮带……ok!都齐了,那我们回……哇靠,你的头发,拜托,多久没剪了?现在马上给我去剪!” 一个钟头后,他们从发廊里出来。 “饿死了,我们去吃东西吧!” 不久,他们已经在罗马丘广场附近的露天座坐定,晓笛面前摆了一大堆烤面包、火腿、香肠、沙拉和浓汤,孟樵却只有一大杯冰啤酒。 “你还真喜欢喝啤酒耶!” “德国的麦芽啤酒特别香嘛!”孟樵围著一圈白胡须说。 晓笛两眼一翻,兀自吃她的火腿,啃她的香肠,又她的沙拉,喝她的浓汤。 “啊!对了,还少一条领带!唉,真是有够麻烦,为什么你要答应为他们演讲呢?” “我没有答应啊!”孟樵苦著脸。“那他们就这样给我排上去了嘛!” 晓笛无奈地摇摇头,再转开话题。 “对了,大姊说要和你妈妈联络,你……” “老妈昨天晚上就去见过你大姊了。”孟樵顺手抓去一根香肠咬。 “耶?”晓笛惊呼。“我怎么不知道?” “老妈今天早上打电话告诉我的,她说她已经和你大姊谈好了,我们的婚礼一切由她负责安排,一定赶得及和你大姊一起举行婚礼。” 晓笛听得傻住了,叉著烤洋芋的叉子停在半空中。 “可是……可是你老妈都没见过我,怎么……” “见过啦!”孟樵奇怪地瞧她一眼,又拈去一块猪脚。“你不是跟老妈聊得很开心吗?” “谁说的?才没有!”晓笛断然否认。 “我老妈说的呀!”孟樵端起啤酒来喝下一大口,又是一圈白胡须。“她说她很喜欢你喔!” 他老妈说的? “你妈妈……她说她和我聊过?而且很开心?” “对啊!” 晓笛茫然地张了半天眼,蓦然想到一个人。 “等等!孟樵,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玛莉安娜。” 宾果,果然是她! “还有我三个哥哥,他们说他们也都见过你了。” 晓笛更惊诧了。“骗人!什么时候?” “大哥说……”再摸来一根香肠。“前天你一个人跑到饭店休闲室里打撞球,他一直在旁边看著你,看你打歪了就一直骂自己是笨蛋,蠢蛋、屁蛋,打得漂亮就一个人在那边得意洋洋,他说你好有趣。” 不是吧!她打撞球的时候有那么嚣张吗? “还有二哥,他说……”一口喝干了啤酒,孟樵又挥手叫侍者再拿一杯啤酒来。“前天下午你自己一个人在会场里闲逛,可能太无聊了,所以就跑到中庭去,结果在那儿碰到一个哭得满脸花的小鬼;起初你很温和的想跟那个小鬼沟通,好让你抱他去柜台等待父母招领……” 啥米,那时候也有人在看著她? “……可是那个小鬼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但愈哭愈大声、而且死不肯让你碰他,后来你一火大就表情很凶恶的吼了那小鬼一声,结果那小鬼不仅吓得不敢再哭了,还乖乖的让你抱到柜台去,二哥说你很……呃、有爱心。” 天哪,让她死了吧! “至于三哥说……啊,谢谢!”谢过侍者,孟樵立刻端起啤酒来大喝一口,然后满足地吁了口气。“昨天早上你好像要去买什么东西,三哥就跟在你后头,半路上发现有两个小混混想吃你豆腐,他本想上前帮忙,没想到你才两脚把那两个家伙踹成两个大字型,他说你好酷!” 酷? 哭死她吧! 颓然放下叉子,她已经吃不下了。 “咦?你怎么不吃了?” 晓笛眼神怪异地注视他片刻。 “孟樵……” “嗯?” “请问你哥哥会不会参加你的婚礼?” “当然会啊!还有他们的老婆和孩子都会来。” “哦!那我现在先恭喜你,礼物后补,我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呃?!” 晓笛又回到圣坦德了,就如同她自己所预测的,只不过比她想像中快了一点罢了。 婚礼之前,玛莉安娜催促儿子先回圣坦德把工作安排妥当,免得蜜月期间有哪个不识相的家伙一通电话便万里追缉而至,过去纯粹度假时是无所谓,谁爱怎么打扰都是他家的事,但蜜月期可不行,蜜月期间不需要用到上半身,只要下半身精神饱满就足够了。 不过,这一次回来,孟樵确实非常小心不再让晓笛抓到小辫子,即使是半夜,他爬也一定会爬回自己的床上安息。 至于晓笛,她的理由是要看看结婚前这半个多月孟樵的表现如何,倘若还是不行的话,她就会毫不留情地拿把大刀腰斩婚礼。 但事实上,在每一次送孟樵出门后不久,她必定会跟著出门到布达佩斯,最晚下午三、四点一定赶回来,她正在设法安排自己的生活,她可不打算未来婚后的每一天都闲闲在家等著老公回家吃晚饭,那种生活不合她的格调。 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另一方面,准备婚礼的时间虽仓卒,但因为是与邵晓昙共同在加拿大举行,所以,准备起来也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只不过婚礼比原先预计的更要盛大十倍。 光是两位新郎的亲朋好友就包括了商界、运动界、教育界、科学界,甚至美国太空总署等各方知名人物,再加上女方的娱乐界人士,一眼望去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看得人眼花撩乱头重脚轻,不用手臂半遮两眼根本就睁不开了。 终于,轰轰烈烈的婚礼过去了。 新婚夜,新婚夫妻倒没什么特别兴奋的感觉,只觉得累得半死,一半庆幸混乱终于过去了,一半庆幸一辈子幸好只混乱这么一次。可怜晓笛还得先整理隔天出发到澳洲度蜜月的行李,所有的罗曼蒂克都被打包进行李中了。 “你先洗澡吧!”她把内裤扔过去。 孟樵接住内裤后并没有立刻进浴室,他一动不动地深深凝住晓笛,直到她拉上行李的拉链,才探臂将她揽进怀里,她两手自然地环住他的腰际,仰望他。 “干嘛?” “你终于属于我的了!” “不对,你属于我的!” 孟樵笑了,修长的手轻抚在她小腹上,“szeretlek!”他呢喃般地低吟,然后俯唇深吻她,那样缠缠绵棉、温温柔柔的深吻,晓笛叹息著融化了,早已不是第一次亲吻,却仍像初次般令她心跳不已。 即使新婚的兴奋依旧不曾降临,更没有丝毫罗曼蒂克的气氛,唯有那浓醇的情意,深刻的眷恋逐渐在两人心中弥漫开来,醉了两颗心,也醉了这甜蜜的夜。 长久后,他离开她的唇,贴近她耳际。 “lmak!” 爱你太多,多到不知如何是好! 在台湾时,他就不断这么告诉她了,她却懵懵懂懂不知,从来不曾回应过他,可是这也不能怪她,她听不懂嘛! 不过,现在她懂了,理所当然要回应他。 于是,两条藕臂缠上了他的颈子,噙著顽皮的笑容,她踮高了脚尖,附嘴在他耳傍。 “?????????????!” 嗄?! “????????????????!” “你说啥?” 她说啥? 她说她爱他呀,笨蛋! 她说她一直好爱好爱他呀! 听不懂吗? 哼哼,自己去查! 终曲 同一家pub,同一个班级,同一类型的聚会,不同的是这一回出席的人数比过qi書網-奇书去四年来每一回都多。 当年的高中同学有大半都就业了,除了两、三位延毕之外,连重考的也毕业了,这一班又是女生班,所以没有当兵的顾虑,再加上订婚的,交男友的,大家都把男伴带来了,有两位顺便分发喜帖,热闹得不得了。 最令人意外的是,当年曾经和晓笛交往三天就分手的同校男同学简玉成,竟然是副班长的现任男友,因为刚退伍不久,还顶著一头驴驴的小平头。 第26章 “咦?只有邵晓笛没到?奇怪,自从第一次同学会之后,四年来一直都没有她的消息……”班长点过名后,诧异地望著大家,“有没有人知道她在干什么?啊!庄月静,你应该知道吧?” 庄月静耸耸肩。“她结婚了,还有三个孩子了!” “欸?!”众人齐声惊呼。“骗人!她并没有发喜帖出来呀!” “发了有什么用?”庄月静若无其事地说。“她和她大姊一起在加拿大结婚的,你们有谁能去观礼吗?”当然,她不能说她有去,因为晓笛把喜帖连同机票一起寄给她了。 “居然有人要娶她?”简玉成不可思议地喃喃道。 庄月静双眼一瞪:“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本来就是嘛!”简玉成满脸虚伪的无辜。“你别忘了我们交往过,所以我很清楚。她呀!很粗俗的,跟她交往好像交了一个哥儿们,好没趣,记得我曾经带她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过一回,之后差点被朋友们笑死了!” “所以,交往三天你就和她分手。” “很丢脸的嘛!” 庄月静两眼一翻欲待说什么,副班长却抢先一步大叫一声。 “我知道了,听说她表哥什么的曾经追到她公司里去,难不成她就是和她表哥结婚到乡下种田去了?也难怪才结婚四年就生了三个孩子,乡下人就是喜欢把女人当猪一样,能多生几个就多生几个,更难怪她会不好意思来参如同学会。” “哎呀!满适合的嘛!她的身体壮,种田正好!” “对,对,多生几个也没问题。” “其实,来也没什么嘛!反正大家心里都有数了嘛!” 大家七嘴八舌赞同,一半嘲讽,一半幸灾乐祸。 庄月静冷眼斜睨众人,“真是抱歉得很,要让你们大家失望了。阿笛是嫁到匈牙利去了,而且,她今天也会跟她老公一起来。” “欸?匈牙利?地嫁到匈牙利去了?少唬烂人了,她怎么可能……咦?” 随著蓦然中断的话声,副班长两眼惊讶地瞪著pub门口,大家不禁奇怪的循著她的视线看过去,赫然发现一位身著素雅孕妇装的女人噙著微笑走向他们。 生动妩媚的风情,成熟撩人的丰韵,那位孕妇看上去竟比现场所有女人都要来得性感迷人。 “嗨!好久不见了,你们大家好啊!” “邵晓笛?!”大家再次齐声惊呼。不会吧?这就是那个男人婆? “干嘛?”晓笛笑吟吟地拉拉裙子,“我穿这样大家就认不得了吗?” “你的确是变了好多。”庄月静顺势把她拉在身边坐下。“你老公呢?” “老大吵著要吃麦克鸡块,他带老大去买,待会儿就来了。” “不会是……”庄月静滑稽地挤著眼。“当年那一家麦当劳吧?” 晓笛吐吐舌头。“就是那一家!” 语毕,两人相对一眼,不约而同哈哈大笑,其他人看了不禁莫名其妙。 “邵晓笛,你真的嫁到匈牙利去了?”副班长依然不敢相信。 “是啊!”谢了班长端给她的饮料,晓笛又说:“我们住在圣坦德,就在布达佩斯郊外,环境一级棒喔!” “不是种田的?”副班长不死心地再问。 晓笛呆了一呆。“为什么是种田的?” “不然你干嘛生那么多孩子?” “啊!这个啊……”晓笛不好意思地打了个哈哈。“这个就要说到当初我怀第一胎的时候,我老公说想要女儿,我呢!就说要儿子。结果生下来是儿子,我老公就很不服气,觉得很不公平,所以就要我赶快再生一个女儿给他……” “这种事那能由他决定啊?” “试管婴儿啊!”晓笛解释。“他是医生,这种事他可以自己来。” “你老公是医生?”惊讶又嫉妒的口气。 晓笛颔首,“所以我又生了第二胎,果然是女儿。” “这样就够了不是?”班长插进来,“干嘛又生第三个?” 晓笛苦笑著叹了口气。“谁教我老公在运动方面超逊的,所以我老公的三个哥哥每次来探望我们的时候,都嘛习惯性的要嘲笑一下我老公。那一回他们来看新生儿时,也没有忘记顺便嘲笑两句,我老公一气之下,马上又决定要再来个运动超级棒的儿子……” “喂!拜托,这个就不是试管婴儿做得出来的吧?” “我老公不但是医生,还是生化工程博士。” “欸?!” “所以我又生了老三。” 大家面面相觑,简直不敢相信她所说的事。 “那请问这个又是怎么一回事?”庄月静指著她的肚子问。 “这个啊……”晓笛再次不好意思地抓抓脖子。“嘿嘿嘿!是我。既然我老公可以要个运动超级捧的儿子,那我当然也可以要个头脑一级棒的女儿,这样才公平嘛,对不对。” “哦!饶了我吧!什么公平啊!这简直是……简直是……”庄月静直翻白眼。“真是被你打败了!” 晓笛又吐了吐舌头,就在这时,一个漂亮的小男孩一路喊著冲进pub里来,不过,他在喊什么没有人听得懂。 晓笛大大地一把抓住他。“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家里说什么随便你,可是爹地的同事要说英文,在学校要说匈牙利语,在台湾就要说、中、文,你这可恶的小鬼怎么老记不住,你白痴啊你!” “好嘛,好嘛!”小男孩委屈地嘟著嘴:“人家只是忘了一了下而已嘛!” “别再忘了。”晓笛把他手里的纸袋子放到桌上。“爹地呢?” 小男孩回头一指。“哪!” 众人立刻眼睛拉过去小男孩指的方向,失笑声骤然而起,但见一个又高又帅的男人抱著一团半人高的绒毛球,挂著腼腆的笑犹豫著不知道可不可过来。 “你又买那种东西了!”晓笛愤怒地大叫。 男人瑟缩了下,“是……是小鬼说要买的嘛!” 小男孩呿了一声:“明明是爹地自己要买给妹妹的说,每次都推到人家身上来!”他不满地嘟囔,一边忙著打开纸袋子吃鸡块。“奸臣!” 失笑声再起,晓笛正想再骂,男人赶紧把绒毛球扔给儿子,自己窝到晓笛身傍坐下,讨好地掏出一个首饰盒。 “老婆,不要生气嘛!我也有买东西送你喔!”说著,他打开首饰盒,献宝地呈现到晓笛眼前去,后者见了哭笑不得地直叹气。 大家凑过眼看去,不约而同呿了一声,因为盒中的手链虽然昂贵华丽非常,但会买这种东西的人实在是没品味到极点,俗气到不行。 “老婆,你不喜欢吗?”男人可怜兮兮地问。 晓笛继续叹气,一面把手伸出来,男人立刻开开心心地把手链戴上去。 简玉成眼见晓笛那蕴含著丝丝柔情的无奈笑容,心中惊讶无比,“没想到她竟然这么美,如果当年她也是这样,我就不会和她分手了。”他惋惜地咕哝。 “你说什么?”副班长低吼。 简玉成脖子一缩,不敢再说话了。就在这时,一位仍在学校重修的同学突然惊叫了起来。 “欸?他……他不是今天到我们学校演讲的欧尔尼博士吗?” “欧尔尼.乔瑟亚是他的匈牙利名字,”晓笛漫不经心地说,一边替儿子擦拭沾染上衣服的酱汁。“你们叫他孟樵就好了。” “天哪,真是他!”那位同学不可思议地喃喃道。 “耶!你认识他?”班长代表所有好奇的人问。 “他是个世界知名的天才呀!”那位同学以崇拜敬仰节眼光热切地目注孟樵,激动的狂喊。“他今年才刚三十出头,不但拥有化工硕士学位,而且还是医学、病理学、生态学、生物学、生化工程学博士……” “哇!”众人惊讶地转眸注视正与儿子说话的孟樵。 “……现任匈牙利一家生化研究所所长……” “生化研究所所长?!”众人惊呼。 “……他所研发出的疫苗和基因治疗法……” “什么?!” 呃?! 同学激动的炫耀蓦然被一声更激动的怒吼打断了,众人不约而同转注同一方,只见晓笛愤怒地推著孟樵,两眼直冒火花。 “你要我这个生完之后再生一个儿子?!” “这个小鬼太聪明了,我不喜欢嘛!”孟樵理直气壮地指住大儿子。“所以我要一个笨笨的儿子!” “你你你……”晓笛气得差点说不出话来。“那我也要一个笨笨的女儿!” “那我还要一个很有品味的儿子!” “我也要一个很有女人味的女儿!” “那我再要一个不会跟我顶嘴的女儿!” “我也要一个听话的儿子!” 人人不敢置信的面面相觑。 现在是怎样? 餐厅点菜,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 还是母鸡生蛋,多多益善? “我不管,我还要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女儿。” 这就是天才的真面目? 愚蠢的白痴一个? 【全书完】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