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 第1章 《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 作者:窠臼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正文第1章 莫里整日感慨虎落平阳被犬欺有他的道理,虽然我很疑惑他来中国没多久怎么这么快就学会了中国成语。 瑞是我的同伴,恒久人生,漫漫长途,生前做个人类怕寂寞要结婚,越过死亡成为吸血鬼后居然也逃不过找同伴的宿命,所以当初瑞找上我要我跟他做个伴时,我并没有拒绝,因为放弃了他,谁知道经过中世纪人类的狂热猎杀后,这个世上还有多少我的同类可以遇到。 瑞是一个医生,他做这行已经三百多年,当然每隔十年他会以各种名目辞职,然后换个地方换一家医院工作,这次n城最大的医院公开招聘外科医生,瑞当时在s城工作,算算时间差不多,再待几年容易露馅,就辞了职瞬移到n城第一医院应聘,想当然了,凭借他数百年累积的工作经验自然很快被医院录取,我也就跟着他来到了这个城市。 瑞用他的退休金和上一次工作的所有薪水在n城市中心买了套房子,别怀疑,辛勤工作了几百年,瑞的退休金真的不少,不像我浑浑噩噩,身边毫无积蓄,也不知道积蓄这种东西的用途。 瑞白天要去上班,他是他那个医院最勤劳的医生,每天天不亮就上班,天全黑了才下班,个中原因,就不用我多说了吧。而我,闲闲看了近十年的电视,打了近五年的电脑游戏后,终于对这两者彻底厌倦,决定去找点别的事做。 瑞这样热衷于工作,想必工作应该有它的魅力才是,或者我也可以去试试。 于是晚间出门买了几份报纸后,我开始留意招聘信息,同时制作工作简历,最终很侥幸的在一家叫xx物流的小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月薪600。 因为从变成吸血鬼后我就没有工作过,对于薪水行情不是很了解,于是我问了下班带食物回家给我的瑞他的薪水是多少,他答我6000,我点点头拿血袋去微波炉用低火加热,一分钟后开始享用我的食物,对于那比我多的一个0,并没有多大概念。 早晨天不亮,瑞要去上班前,拉住正打算上床睡觉的我说:“你真的要去工作?” 我对他点头,预备爬进被窝,维持我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生物钟,瑞在人群中待的比我久,所以犹豫了下,他还是把我从被子里拖了出来,“上班时间是几点?” “八点半啦,”一边诧异瑞难得的罗嗦,一边再次向被窝扑去,结果中途又被瑞一把揪住,我终于怒了,“你做什么?” “你不能整天瞬间移动上下班,会引起同事怀疑,人类好奇心旺盛,露出一点破绽就会引来麻烦。”瑞皱着眉头,“太阳快出来了,”他狠狠瞪我,一边诅咒一边找出一个盒子打开,悻悻的往脸上涂抹一种他特制的,类似于人类女子用的面霜一般的东西。自己涂了还不够,接着又往我脸上抹。 “喂,喂,”我拦住他,“你有当女人的癖好,别想拉我下水。” 瑞不耐烦的抓住我抵抗的双手,用看白痴的眼光盯了我一眼,冷不防拉开窗帘,微露的晨曦透过玻璃窗照到床头,没被他涂过油腻腻的膏药的左手照到阳光,立刻一阵灼痛。 我痛得跳起来,瞬移到房间的阴影里。 阳光下,瑞施施然的双手抱胸靠着床头,英俊的脸上带着一丝恶意的微笑。 我叹气,和人类一起打了太久的电脑游戏,看了太多人类主演的电影电视剧,我几乎忘记了自己不是他们的同类。 认命的让瑞在我脸上手上涂涂抹抹,幸好那些狗皮膏药干了以后附在皮肤上并没有什么其它的感觉,摸上去也和正常的皮肤触觉差不多,不过涂抹的过程层层叠叠,麻烦之级,可以理解为什么瑞宁可在太阳出来前就早早跑去上班,又想起近几年电视里铺天盖地的美容广告,不由的对热衷美丽的人类女人敬佩之心大起,果然是跟我们构造不同的生物。 听说不生病的人类生起病来特别厉害,同理,平时不多话的人废话起来也犹如黄河泛滥,出门前,瑞又再次叮嘱了我半天不许在人群中使用瞬间移动,这还不够,又拿出他三百年来在人群中混得经验,长篇大论的要我注意这注意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我千万不能让人发现我异于常人之处。 眼看时钟已经走到八点,瑞的洪水还没有收敛的意思,我只好无奈的穿上衣服,锁上门,按好电梯,等了一会,瑞还在继续,我只好对着仍然喋喋不休的他大喝一声,“上班迟到了。” 电梯叮一下,在我们住的楼层正好停住,人群以看疯子的眼光望着我,闭嘴的瑞,神色如常,看也不看我一眼,一幅你是谁,我不认识你的悠然表情走进电梯,对着电梯里的人群微微苦笑,似乎对于和一名大清早大喊大叫的人一同等电梯是一件无奈的事,电梯里的人群纷纷对瑞抱以同情的目光。 靠! 正文第2章 早晨的公交车依旧如同我在一年前刚来时在路边观察到的一般挤得无可救药,不同是看到沙丁鱼罐头和亲自当一尾罐头里的沙丁鱼,心态是不同的,可恨的瑞,卑鄙的瑞,找房子就记得靠近他工作的医院,就没考虑我的处境。 时间过了n久,就在我夹在食物堆里,差点忍耐不住獠牙快长出来往挨着我的妙龄女子脖子上招呼去时,公交车终于到站,被人群簇拥着挤下车,我站在食物味道淡了许多站台上,呼出一口气,坐公交车真是一种酷刑。 清晨的风凉凉的吹,不用经历看得到食物吃不到的痛苦,我的心情稍微好了点,决定原谅瑞,毕竟他买房子时候我还没预备找工作的意向。 快步走到我将要任职的公司大楼门口,自动感应门开,走进一楼大厅的我冷不防倒退一步,耶稣基督,不对,那是宿敌,不能乱呼唤,万一不小心招来了,绝对是末日,万能的撒旦,我第一次有上进的念头预备工作,怎么你的考验就接二连三,这电梯口成堆的食物,那大厅墙上8:22的时间,跑楼梯是绝对来不及的,18楼啊,狼人莫里可能有这奔跑速度,可惜我不是他同类,唉! 无奈的向电梯门靠拢,人为财死,兽为食亡,我两者都不是,忍耐忍耐。 挤入人群,浓郁的人气,脉搏跳动的声音,鲜血的诱惑,哇,牙根有点发痒,不好,只得不着痕迹的后退一步,就在此刻,电梯到达一楼,不待里面的人出来,外面的人已蜂拥而入, 正好把退后一步的我独自海阔天空的晾在外面。 看看另外几部电梯上方显示的楼层和电梯口聚集的更多的人群,再看看近在咫尺的楼梯口,我捂住略微鼓起的上嘴唇,很识相的往阴暗处走去,对于亮光,还是很不习惯。 阴暗的楼梯口,一个人类也没有,我顿时欣喜若狂,情势所迫,第一天上班不能迟到,我小小的跟远在医院的瑞忏悔了下,身形一晃,已经到了18层的楼梯口,楼下16层隐隐约约的脚步声,听得我不由的冷汗涔涔,幸好快了一步。 走进公司,里头忙碌的人群对于我的出现仅只是看了一眼,立刻视线转开各忙各的,我只好先去老总办公室,不一会儿,老总大人就领着我出现在众人面前,一一为我介绍未来同事,不知道是不是这是一群年轻人的关系,每个人都是小字带头,跟中年的老总正好形成对应,这个应该是这家公司的特色吧。 在我对每个人微笑点头,介绍自己的名字后,老板开口:“小连,你就先从跑单开始做吧,年轻人要多锻炼。” 周围同事,尤其是一票女同事眼中立刻不着痕迹的浮现喜色,我有点奇怪,心不在焉的思考他们的喜色所谓何来,没留意老板是在叫我,毕竟千百年来这么称呼我的人他是第一个。 老板见我没反应,又提高声音叫了一次:“连穹。”见我转头,他又语气放缓:“大家都是这么一步步开始的,好好努力。”他拍拍我的肩膀,转身走回了专用办公室继续会客。 同事已各自回去,我无聊的走到一个空着的办公桌前坐下,没来得及思考我的工作范围是什么,三只纤纤玉手已递过来写满字的小纸条,我抬起头,只见其中一名漂亮的人类女子嫣然一笑:“麻烦你了。” 放下纸条,三名女子立刻毫不留恋的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接电话的接电话,发传真的发传真(那个会发出噪音的应该就是传真机了,突然觉得瑞早上的唠叨其实有他的用武之地)。 那三张纸条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时间地点和……???提单?箱单? 正想开口发问,一阵香风,娇媚女子再度晃到我旁边,无声无息的交给我一叠红红绿绿的纸,“这些报关单证上午要送到xx报关行,地址我贴在上面了。” 我猛然醒悟,啊,跑单,应该是跑腿的书面称呼吧。想起莫里以前仗着他的速度当过邮差,也许我可以向他取取经。 拿着三张便条和一叠红红绿绿的报关单证踏出公司,我习惯性的就往暗沉阴凉的楼梯口走去,积聚意念,打开天眼,找到xx报关行,身影一闪,正预备故伎重试,不想到背后的衣领居然被一把揪住,我大惊失色,要知道这一刹那我已经身处空间交接处了,万分之一弹指的时间我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把我拉回原地的,这家伙灵力之强,不容小觑,就不知道是敌是友。 第2章 猛然从异空间被拉回来,有片刻,我的感知力极低,而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我不利,是极容易得逞的事,当然前提是这个人有害我之意。 没错,我眼前站着的就是一个人类,而且不幸的刚才还在老总办公室有过一面之缘,那家伙一身西装革履,头发抹得齐齐整整,完全是一幅人类精英分子的样子。 但此刻,他右手拿着公文包,左手正毫不客气的抓着我的后领,令我不由的恼怒,什么时候,猎物居然有本事对猎人动起手来,而且以这样近乎轻蔑的手法。 我侧过身,既来之,则安之,好久没品尝新鲜的血液了,有一个送上门来,却之不恭。顺着他的手臂,我挨近这个人类, 隔着衣服,依然听得到脉搏的跳动,呵,温热的,新鲜的血液流动的声音,天籁啊,我沉迷的倾听了一会儿,低下头,嘴唇贴上这人类脖子上的大动脉,那条血管输送的血液氧气丰富,至为鲜美。 还没碰到那家伙的皮肤,后领已松,我的食物闪到三步开外 ,正想再接再厉,那人类已先开口:“吸血鬼老兄,麻烦獠牙收一收,我只是想拜托你送我一程罢了。” 我戒备的盯着这个人,能把我从异空间啦回来,实力绝对不弱,我暗自衡量,一旦开打,有几分胜算。 “嗯,缩回去了,”那人笑嘻嘻的凑上来,“自我介绍下,我叫秦裴冬,只会一点隔空取物的微末小技,”他叹口气,随即又露出非常恶心的垂涎表情,开始文绉绉,“那个,鄙人向来对于瞬间移动之类的高难度技术心向往之,刚才有幸见到阁下施展,一时激动,出手不逊,请见谅。”说着深深一揖。 我打了个寒蝉,笑面虎,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那人却毫不知趣的径自亦步亦趋,“正好,我要去xx大厦,送我一程嘛。” 靠,你当我出租车司机啊,正想拒绝,那家伙察言观色本领一流,没等我开口,已经放话威胁,“你们公司的椅子坐起来挺舒服,或许搭不到车我可以再回去坐一会儿,顺便赞扬一下贵公司老总的识人眼光。” “切,你说什么,老总就信什么啊,我听说你们人类社会最讲证据。”当我三岁小孩啊,这样就被你威胁去,我这几百年也白混了。 那人类靠着墙,装模作样的支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把裁纸刀,\\\"听说吸血鬼的伤口能瞬间愈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机会试验一下也好。\\\" ……可怕的人类! 算你狠,“我送你去xx大厦。”第一天上班就丢掉工作,莫里知道一定会被他嘲笑到死,闹出事情,回去一定会被瑞念到耳朵生茧。 于是我施展瞬间移动认命的把秦裴冬大少爷送到他的办公室,他友好的冲我挥挥手,“谢谢啦!日行一善,上帝会保佑你的。” 我终于了解到莫里时常挂在嘴边的虎落平阳的滋味,该死的人类,下次就不要栽在我手上。 人类走夜路多了会撞鬼,吸血鬼瞬移多了会遇到搭载的人类,所以安分守己绝对是一种美德。 我决定听瑞的话,入境随俗,照人类的正常模式过活,靠着n年中大部分时间用来做身体装饰品的双腿,在5点之前,终于完成任务回到公司。 走进门去,依旧是此起彼落的电话铃声和噼里啪啦的键盘敲打声,我把拿来的大堆箱单提单放到桌上,大部分噼里啪啦声立刻停下,妆容精致的漂亮女子和西装笔挺的男人离开座位,围到我桌前认领他们要的文件,我只有后退一步,以策安全。 不一会儿,认领完毕,有人抬头向我问话:“小连,你的手机号码多少?我们在联系表上记录下,找你比较方便。” “啊,我没有手机……”迎着同事们看外星人的表情,难道没有手机是比较奇怪的事情吗?改口改口,“那个,前几日丢了,还来不及买。” 立刻变成同情目光,看起来冷漠的同事们纷纷开口安慰:“现在小偷是多,我上个月也丢了只钱包。” “是啊,我前几天在路上亲眼看到一个小孩在拉人背包,后面跟着一群大人同伙。” ……….. 接着一群人放下工作开始讨论这个城市的治安问题。 挨到下班,讨论结束,收拾东西各自返家,正想跟在他们后面一同出去,想到早上拥挤的电梯,我认命的走向楼梯。 下班时间,公交车还是人满为患,撇撇嘴,感受的到吃不到的滋味一次就够了。 反正路不太远,我抬起脚往家的方向走去,走到半路,瑞的声音已经传来脑中:“你怎么还没回来?” “就来了,就来了,”拐进一条小巷,四周无人,我立刻用念力瞬移。身影闪动的瞬间,觉得背后一阵恶寒。 一晃眼就到了客厅,松一口气,还好还好,这次总算没有那个叫什么冬的可怕人类从中作梗。 “啊!”闪到一边,抚抚头,趁我意识还在适应中偷袭我就算了,干嘛当我小孩子一样敲我头,我抬眼瞪着瑞,恶狠狠的计算,下次你瞬移到我面前我一定要敲回来报仇,上帝的信徒尊奉有人打你左脸,你要把右脸伸到他面前,而撒旦的信徒尊奉的是,有人打你左脸,你要把他的左右脸都打回来,所以,嘿嘿嘿………我开始提前幻想敲到瑞的头的爽快感。 “傻笑什么?”瑞脸色不善的丢了包血袋给我,我接过,朝微波炉走去,客厅里瑞愤怒的声音再度响起:“你耳朵哪里去了,一早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用瞬间移动,你居然还给我瞬移回来………” 黄河裂开口子,洪水再度泛滥,我回忆起人群可怕的拥挤和昔日在国外沉默寡言的瑞。 中国真是个天灾人祸不断的国家。 半晌,洪水消退,我立刻换上忏悔的表情,附带讨好的微笑,“那个,瑞,我要借钱。” 他冷冷的看我一眼,也不问数目,走进房间,不一会儿出来,甩出一大叠带红色的纸张,然后忽略我的存在,径自走回写字台前上网查看最新的医学信息。 呃,我从中抽出几张百元钞票,喝完血,对明显无视我存在的瑞开口:“我出去买手机。” 瑞没回头,一串钥匙当头砸过来,老调重弹,“不许用瞬间转移。” 獠牙闪一下,忍住在他背后做鬼脸的冲动,打开门,我到走廊上按下电梯,不知道是不是瑞买的楼层太高,等了半天,电梯居然一点上来的迹象也没有,很不耐烦的在电梯前走来走去,半天终于一层层数字闪动,我松了口气,15楼,16楼,还有四层,19楼,20楼,我等着叮一声,21楼,靠,居然无视我的存在又上去了。。。。。。。 难道我就要靠这破电梯才能下楼不成,心有不忿,身形一闪,熟悉的,在异空间被拉回来的恍惚感。 一回神,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站在电梯里了,而那个揪着我衣领的人类,正是那该死的秦裴冬,真是阴魂不散的家伙。 瞪他三秒钟,死人类才后知后觉的放开我的衣领,朝我露出又见面了的假讪表情。 今夜月黑风高,电梯里四下无人,我很快乐的看向那个不知死活的人类,你认命吧。 大概我笑容诡异,那人类很有危机意识的后退一步,知道怕了吧。 他伸出手,现在讨饶来不及了,有仇不报非吸血鬼,我摩拳擦掌,朝他靠近。今天的霉事都跟电梯有关,终于否极泰来了,欣慰啊! “在那里,有个摄像头,”死人类指着某个角落,笑容可掬,“这个大厦是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的,一有动静就会按警铃,明天报纸会登出xx居民楼出现杀人吸血狂魔。啊!本市许久没有登出这种震撼人心的新闻了。”他一脸神往,“吸血鬼老兄,你就过来贡献点市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吧。”他居然走前一步,向我靠过来。 “不听我的话,早晚会惹来麻烦。”瑞的警告闪现脑海,呜,瑞,我知道错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打了几年游戏,人类居然已经进化到这么狡诈的程度。 思绪一片混乱,不知道是不是打太多游戏的后遗症,我居然连应付这么个小小人类的本事都没有,只好顾左右而言它:“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那人类绕有趣味的欣赏了一会我的表情,作出惊喜状,“我住在21楼,昨天才搬进来的,没想到我们居然是邻居,刚才看你在电梯口发呆,想到远亲不如近邻,早上你又很好心的送了我一程,怕你错过电梯,我就出手拉了你一把。”他一脸我很善良吧的邀功请赏。 邻居,晕,不对,我晕什么,这死小子住的那么近,半夜去他家吸血偷袭不是方便很多,省却了来回跑路的麻烦,于是我心情愉快的哦一声。 “很巧吧,我也很诧异呢,吸血鬼老兄,你有空来我家坐坐吧,顺便指点在下瞬间移动的诀窍。”他很哥俩好的揽着我的肩头走出电梯,一路走到大街上。 我很怀疑的打量着他,难道这家伙除了会隔空取物外还会读心术不成,居然三番两次的接我的意念说话。 “我要去附近的欧尚超市,再见!”拉下他的手,转弯。 这种会两种以上异能的人类太过危险,与他们接近绝对不是好事。 “再见,”还好那人类径自跟我分道扬镳,朝地下车库走去,记得电梯是可以直达—1楼的吧,他跟我出来干什么。 甩甩头,我向超市走去,在柜台买了个最便宜的手机,想了想,为了我未来免受煎熬,又在楼下买了辆自行车。 第3章 我推着自行车回家(居然不会骑,看大街上满是踏着车的人类,还以为这是比较容易的交通工具,结果………) 回到家,把剩余的钱还给瑞,他的眼睛依旧盯着电脑,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只好把那叠钱整理好,放到他脚边的抽屉里。 站起身,瑞的眼光离开电脑,看向我,眼光中居然有一丝隐忧,“我感应到我们周围有股灵力,来者不善,你自己要小心点。” 难得看到瑞这样的表情,他向来是泰山崩于前都面不改色的,我被他的郑重感染,想到几次三番遇到秦裴冬,应该就是他了。 瑞似乎心事重重,他这个样子令我十分不习惯,我只好拿出新买的手机让瑞教我使用方法,那说明书上密密麻麻的小字,看得我头晕,瑞不愧在人群中混的久,看都不看说明书,三两下就教会我使用方法,原来吸血鬼也是有天赋差别的,我看向瑞的目光顿时满是崇拜,他笑笑,从外套口袋里拿出另外一只手机对我晃晃,“以后我们就用这个联系吧!”倒! 至于自行车,嘿嘿嘿,万能的瑞也不会,我们研究了一晚上,还是谁都没学会,明天,继续,走路吧!我可怜的双腿! 正文第3章 浑浑噩噩送了n次报关资料,拿黄联(名副其实,一张黄色的大纸)换了n趟提单,取了n回数量一多就重如山的箱单,这样不需要花费脑细胞纯粹以体力为生的工作,我居然也出现了一次差错。 望着眼前横眉冷对的女子,我有点无措,船名航次错了,那是对方打印的失误,为什么要怪责到我头上涅? 很想反驳一下,但盛怒中的女人最大,我只有乖乖摸摸鼻子跑去订舱方(好奇怪的称呼??)那里请人家重新打印箱单。 客户半小时后就要来拿那份箱单,鉴于时间来不及,我只有再次使用瞬间移动,很幸运,这次平安归来,没什么意外,唉~~什么时候开始,居然活的这么窝囊了,地球果然已经是人类的天下。 把单子交给那个做操作的同事,我的手机无声震动,莫里发来一条短消息,看来大概只有我是被时代淘汰的,瑞和莫里居然不声不响的已经用手机联络了n年,我说他们也不怕聊天的内容被卫星监听去,然后一群卫道人士和科学家来抓捕的抓捕,解剖的解剖。莫里笑嘻嘻的回答我说,不怕,这年头人类中的疯子多,说的话不知所云,我们的谈话不过是小儿科,我想想那混乱的游戏世界,承认他说的有点道理,也就安了心跟他瞎扯谈。 不过这回他发来的短消息倒是挺正常的:“上班苦,上班累, 不如去混黑社会……..。”看了前两句,真是心有戚戚焉。 人类世界分黑白两道,我们这些非人类也分神仙妖魔,身为吸血鬼的我和身为狼人的莫里,按人类的标准来分,算是黑社会的一部分了,这小子最近做ceo上瘾,忙昏头了。 想到今天那喷火的操作女,我回了莫里一条短信:“跑单也是需要技术含量的。” 莫里没再发过来,他的空闲时间本就不多,我想了想,觉得下班回家有必要向瑞看齐,好好学习工作所需的知识,以免再次接收到身为食物的人类女子的鄙视目光。 在公司书架上借了几本相关书籍,好心的同事小姜抄了一串网址给我,说这行应学的知识在那个船公司的网页上应有尽有。 下班时间,同事已陆陆续续走的差不多,我翻开书开始了解所谓的物流行业。加班的小姜过来打招呼:“你还不回家?” 这两天跑的路太多,我搁置几百年没用的双腿最近使用频率太高,有明显过劳现象,实在懒得再跑楼梯,只好等这班挤满人的电梯下去,再坐下一班,于是我对小姜笑了笑继续看书。 物流是指物质实体从供应者向需要者的物理性移动,它由一系列创造时间和空间效用的经济活动组成,包括运输(配送)、保管、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及物流信息等多项基本活动,是这些活动的统一。 看起来,似乎是比较伟大的行业,不过也充分说明了人类社会的落后,所以这行才会被称为有待开发的第三利润源。 不过这跟我现在做的工作有啥关系,抓抓头,还是十分茫然,算算时间,下班的人应该走的差不多了,我跟小姜道别,坐着空空如也的电梯直达一楼,跳上一辆算不上满的公交车回家,只要经过计算,看来麻烦的事情多少都有解决的方法。 跳下公交车,走在路边,后面居然一辆私家车开过来,开车的人摇下车窗,又是那个死人类:“上车。” “你有什么企图?”明枪易夺,暗箭难防,虽然我喜欢黑暗,可不代表喜欢暗地里被人算计。 “咦!我没看错吧,吸血鬼老兄你居然露出忌惮的神情,这个神情不是身为食物的我看到你才该有的吗?”他十分惊讶的看着我,然后略带不屑的笑:“时代在变啊,老虎关在动物园供人欣赏,吸血鬼怕人也正常,”关上窗,发动车子,似乎打算志得意满的扬长而去。 一天之内居然被两个该当作食物的人类鄙视,是可忍,孰不可忍:“谁忌惮你了。”我不假思索的拉开车门跳上车。 驾驶座上的死人类一见我关上车门,立刻发动车子上路,嘴边是一抹得逞的笑意,靠,居然被这简单的激将法算计,我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正在哀怨中,向来罗嗦的死人类已经开口:“我们住的大楼前几天搬来一个道士和魔法师诶!”他一脸兴奋,“相请不如偶遇,既然碰到了,咱俩就结伴一起去拜访他们一下吧。” 我心念一动,想起瑞前几日说的那股强大的灵力,是那个道士?还是那个魔法师?我犹疑的衡量,照说瑞能感应到的,那应该是跟我们同一西方派别的魔法师了,但自从来到中国,才发现这个东方国度卧虎藏龙。 死人类还在那里喋喋不休:“正好那魔法师和道士是住一块的,一次去看他们两个也方便。”他似乎心情不错,“地球村啊,果然是地球村,道士魔法师,中西合璧。”然后转过头来看我:“奇怪,怎么吸血鬼老兄你一幅中国人的样子。” 我正在思考,一时不查,随口答道:“废话,我本来就是中国人,战乱碰巧撞上某个洋鬼子才变成吸血鬼的。” “那一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死人类一脸神往,像小孩子听床边故事,“然后呢?” 我看他表情可爱,不欺负他对不起自己,一本正经的答他,“与你无关。” 他抓住方向盘的手握紧,又松开,半晌才用和平时没什么区别的语调说:“你晚上几点有空?我下来找你,我们去探探那对中西组合的虚实。” “没兴趣,我要看书。”冲他晃晃我抱在怀里的书。要探虚实也和瑞一起去,谁知道你个死人类是不是他们一伙的。 结果死人类不愧是死人类,在我这吃了两次鳖就没风度的把我从车子里丢了出去,你知道的,会隔空取物的人通常也会隔空丢物,所以车门压根儿没开,我已经远离了他的视线范围,当然以我的能耐也不可能如他所愿降落在大楼底下的垃圾筒里,半空一转,我平安的站在地面上,死人类径自开着车往车库驶去,居然还有本事车尾喷出一堆黑烟,幸好我闪的快。 回到家,闻不到血液的甜味,看来瑞还没回来,拿出手机放桌子上,震动,打开短消息,大多数时间的瑞都惜言如金:“加班,8时回。” 看看钟,还有一个小时,我打开电脑,输入小姜抄给我的网址,先点击他叮嘱我必看的货代操作流程。 由于很多专业术语不懂,我看得云里雾里,只好认命的遇到一个不懂名词就百度搜索一下。 结果看到后面忘记前面,我有点泄气,索性关上电脑,坐在椅子上发呆。 想想我跟着瑞回来中国也有好些年了,中国的奇人异士虽然多,但大多散落各处,且多半独来独往,这个和魔法师一同居住的道士实在非常诡异。 而且这栋楼住了瑞和我两个吸血鬼已经令常人匪夷所思了,再加上一个有异能的秦裴冬,现在又来了对中西合璧(等等,我怎么也被死人类传染用这个词了???),道士在中国多半是收鬼的,而魔法师很多是兼职降魔人,我忽然有很不妙的感觉。 看看时钟,8点了,瑞还没回来,该不是遇到意外了吧,我惴惴不安的传音给他:“你怎么还没回来?” 等了片刻,我的千里传音居然石沉大海,记得瑞做外科手术时候为了专心,通常是自己封闭所有超感知能力的。 他现在应该是在手术台边吧,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有点担心,拨了瑞的手机号过去,没人接的长音,过了许久,一个女声传来,“喂,凯瑞医师手术中,您哪位?需要什么帮助吗?” 松口气,应该是医院的护士吧。 我打开客厅的灯,坐在沙发上继续看公司里借来的书,幸好看电视剧的时候有留意字幕,简体字看起来还不太辛苦。 但这专业书籍学起来十分伤害脑细胞,没看多久,我就直打瞌睡,看这书比跟猎魔人斗法要累的多,不由的十分后悔没有答应死人类去看那对中西二人组,就算是陷阱,打上一架,也好过对着这无聊的教科书。 正昏昏欲睡,忽然后领传来熟悉到令人咬牙切齿的拉扯,我甩甩恍惚感,盯着面前明显毫无愧疚的死人类,终于忍不住开骂:“你到底懂不懂礼貌啊,随随便便隔着异空间把我拉来扯去,万一我留下心理阴影你负责啊!” 第4章 没想到死人类竟然一脸无所谓的看着我:“负责?这是求婚么?娶隔吸血鬼当老婆也是很新鲜的事情!”他一脸认真的似乎在考虑可行性。 我气的踢了他一脚。 正文第4章 死人类拖着我坐电梯到24楼,对着一扇普普通通的门,开始按门铃,这门铃声并不清脆,甚至连我们在门外也能听到噪音,但门里的人就是有本事相应不理。 等了半天,我猜是没人,正预备走人,死人类一把拉住我后领,见我回头瞪他,才讪讪的放手,说不好意思,习惯了。 一个人类居然可以揪吸血鬼后领成习惯,身为吸血鬼的我郁闷真的不是一点点。不吸他几口血,我一定会吐血的。 回头,死人类居然两眼闪闪发光的盯着我:“吸血鬼老兄,有专长就要好好运用一下,太久不用会退化的,我仰慕你瞬间移动的高招很久了,你就勉为其难带上我再显示一次吧。” 他指指那扇紧闭的大门。z 我晕,他衣冠楚楚的样子,连我都知道私闯民宅是犯法的,身为人类居然教唆吸血鬼做违反人类法规的事情,这世界果然发展快速的出乎我意料,不知道死人类这么做有什么阴谋。 睬也不睬他,我转身走向电梯,还是去等瑞吧,他也该带着血袋回来了。 没走几步,死人类的声音就在背后响起:“要你带我进去,好像太劳烦您老人家了,这样吧,还是我送你进去好了,然后你再帮我开门。” 我迅速闪回他身边,卑鄙小人:“不劳烦,我带你进去。”横也是死,竖也是死,被他丢进去,还不如拖着他一同进去,有什么陷阱第一时间闪人就是。 很想如法炮制,揪着死人类的衣领来个以牙还牙,无奈身高不如他,要揪他的后领是十分困难的事情(不由的诅咒那个西洋婆子,把我变成吸血鬼时也不挑个好年龄,虽然20岁变成一个吸血鬼的确是永葆青春了,可是也抹煞了偶长高的空间,555~~)。 改而揪着死人类的领带穿门而过,原以为门内应该没人,死人类满足了他的参观欲就可以打道回府了,没想到客厅的沙发上居然坐着一个30来岁的丰姿婉约的年轻女子,见我和死人类凭空出现,吓得几乎尖叫起来。 我说几乎是因为她的神态动作无疑是一幅受到惊吓的样子,嘴张成o型,但是并没有听到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你们是什么人?”女子抖着手打手语,“要做什么?”看来她是聋哑人,死人类把手语翻译给我听。 “我们听说贵府住了法力高强的人,特来拜访,”死人类一边温文尔雅的笑,一边打手势回复那女子,小声把他的手语翻译给我听,“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敦亲睦邻罢了。” 不知道是因为微笑是人类共通的语言还是死人类有做拆白党的天赋,那女子居然不再害怕,温柔的微笑,打起手势,“我丈夫和我弟弟出门去了,半个月后才能回来,你们坐下来喝杯茶吧。” 死人类打手势回复:“那不打扰了,我们先告辞了。”y 那女子微笑,打了个告别的手语,走上前来为我们打开门。趁死人类和女子交谈,我打量了一下周围,这是一家跟正常人家没什么区别的单元,厨房和卧室门洞开,厨具寝具俨然,客厅光线明亮,既没有贴的到处都是的鬼画符,也没有六角型的魔法阵布置,不知道死人类是怎么判定这里住着魔法师和道士的。 和死人类一同走出门去,坐电梯下楼,死人类居然没回自己家去,跟着我走到了门口,我奇怪的看着他:“干嘛?” “敦亲睦邻啊,”死人类很厚脸皮的赖在我家门前不走。z “你怎么不跟那女子好好敦亲睦邻的交流一下,”我在考虑是不是就这么丢下他穿门而过,可惜袖子被死人类扯住了。 我只好拿出钥匙开门,门一开看到坐在客厅沙发上的莫里,我才知道死人类为什么死皮赖脸的非要到我家做客,大概是他在24楼就感应到了莫里的气息。奇怪,怎么我的感应能力最近好像被什么压制住了似的,都没有发挥作用,难道是打游戏对着电脑太久,照了十年辐射的后遗症? 客厅里莫里对我打了声招呼,对站在我身边的死人类理也不理,莫里和瑞从千年前就是欧洲的贵族,真正的蓝血,瑞的贵族气质表现在对人冷淡有礼,而莫里形于外的态度可以说是傲慢,对于不是他那一阶层的,他看对方的眼睛向来白多蓝少。 书房里,瑞已经回来,仍然科学狂人似的盯着电脑研究医学资讯,见我开门进来,难得放下他的宝贝医学,出来客厅。 客厅里一只吸血鬼,一个狼人和一个人类,三足鼎立,各踞一方,空气里剑拔弩张,要开打了吗?我悠哉的从冰箱里拿出瑞带来的食物,走向微波炉,2对1,吃亏的一定是死人类。我靠着厨房的门,等着微波炉加热。 三个家伙互相上下打量了半天,敌意明显上升到快火花四溅的时候,瑞居然一转身回他的书房继续浏览网页去了。剩下死人类和莫里各自坐在单人沙发上继续大眼瞪小眼。 我喝完血,死人类已经打开电视看了起来,想起我还有堆书要看,泡了杯咖啡给莫里,想起来者是客,又泡了杯给死人类,瑞的电脑边有杯茶,帮他加上水,我决定忽略诡异的气氛看我的书。 可惜上辈子我做人类时对四书五经没兴趣,过了千年还是一点长进也没有,一本物流概论看得我昏昏欲睡。 莫里终于看不过去,他是知名快递公司ceo,照他的说法算我同行,见我对本行如此无知且一点兴趣也没有,一时鸡婆个性发作:“别看了,叫那人类简单给你解释一下吧。” 我看向秦裴冬,死人类似乎对莫里的颐指气使十分有意见,但电视实在太无聊,他看不下去,见我望向他,也就合作的开始上课:“所谓物流就是从原材料到变成成品的一系列流转过程。”他指指莫里手中的咖啡(我猜他不指自己那杯是有意打击莫里的傲慢),“例如那匹狼手边的速溶咖啡,就是 从南美洲采集咖啡豆,到欧洲加工,再卖到中国来,从咖啡豆到变成速溶咖啡在超市卖的过程就是物流了。”他看我翻到第三方物流这一页,补充道:“有一种企业就专门帮人完成中间要经过的运输,储存,加工之类整个流转过程,这种企业就是第三方物流了。 “听起来像管家的职业,”我想起以前做人类时,那个总是低头叫我小少爷,总管府里一切事物指挥若定的老管家。 死人类的脸部有点抽搐,猜测道:“你以前一定是不事生产的富家子弟。” 看书的痛苦解除,我就好心的回答他的猜测:“对,我是在靖康之乱中流若出来碰到某个西洋女吸血鬼的,我母亲是孟皇后表妹。” 死人类喃喃自语:“原来马可波罗不是第一个到中国的西洋人。”z 我想起我工作的部门叫货代部,隔壁的叫船代部,就问死人类这有什么区别。 死人类有好为人师毛病,滔滔不绝的解释:“运输的船舶靠在各个口岸码头,是需要办各种手续的,那些船满世界航行,对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能都熟悉,所以自己办手续不方便,所谓的船代就是帮那些船办港口手段的。”他指指电视里带帽子拿小旗子的女人,“类似于导游。” 莫里对死人类的比喻嗤之以鼻,径自喝他的咖啡不予置评,死人继续跟我解释何为货代:“一票货送到国外,要找船舶或者飞机的舱位,代人预订舱位办出国手续的是出口货运代理(原来订舱是这个概念),有些货运到中国港口了,要办进来的手续,这个就是进口货运代理。” 莫里简洁的说:“也就是说,你现在做的工作是一份类似于二道贩子的职业。” 我点头,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死人类是在老总办公室,就问他:“你是做货代还是船代的?” 死人类用孺子可教的眼神看着我说:“我是一名broker,见我一脸茫然,他补充一句中文,“租船经纪人。” ????那是什么么?我用疑惑的眼光望向莫里。他对我咧嘴一笑:“就是拉皮条的。” 我一个趔趄,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真想不到死人类一幅绅士样居然是干这行的。 秦裴冬的表情看起来似乎很想杀人,他的右手伸了出去,估计是打算把莫里从20层丢下去。 莫里眼疾手快的闪到瑞旁边,拉着瑞的手从他手中接过餐巾纸吸走刚才瑞不小心打翻杯子滴落到键盘里的水。 我预估死人类大概抓不动瑞和莫里两个,就算抓的起,连瑞一起丢出20层楼,无辜遭池鱼之殃的瑞一定不会对死人类太客气,莫里这招借刀杀人真是太厉害了,学起来。 死人类大概也评估了一下情势,还是对着我继续讲课:“你做的货运代理主要是集装箱业务,有些货物是不适合集装箱出运的,要找散货船,当然散伙船也要找货才有生意,我就是他们之间的媒介。” 我对他点头,莫里没冤枉他,死人类的工作性质还真的类似皮条客。 正文第5章 死人类兴之所至,跟我讲了一两个时辰物流知识外贸常识,听得我由昏昏欲睡到真的睡着。 我从睡梦中醒来,是源于一阵乒里乓啦的金属敲打声,揉揉眼睛,才发现死人类和莫里已经在室内打了起来。 打个呵欠,这两个家伙从一见面就一幅八字不合的样子,炸药到现在才引爆,那根由傲慢编织而成的导火索不可谓不长,可惜连结那根导火索的叫涵养的东西,还是短了点。 第5章 看着室内四处乱飞的缝纫针,又想起死人类一直挂在口边的什么合壁,我很怀疑他是个武侠迷。 这个针在古代朝人飞去,必定会有个优雅精致贴切的名字,比如冰魄银针什么的,当然针的样子也一定超凡脱俗。 可惜我现在眼前看到的不折不扣是一把四处飞的绣花缝衣针,而且不是直线朝攻击目标飞去,真是有违暗器风范。 莫里在厅里四处闪,四面八方都是朝他飞的长针,这堆针像电影里认准目标便锲而不舍的洲际导弹,永不疲倦落地,估计是不扎到莫里身上誓不罢休,当然莫里如果有幸被这堆针命中目标,他大概就能彻底完成由狼人到刺猬的转变。 秦裴冬斜靠在门边,视线紧盯着莫里的动向,那把针便跟着他的视线随着莫里的瞬移不时打到客厅的花瓶,橱窗玻璃上,倒没有镶进墙上装修的三夹板里,死人类还算有点公德心。这也是瑞仅只坐在沙发一边观战的原因,借他人之地开战当然给人猖狂的欠扁感,但聪明人都知道贸贸然阻止一场战争,最有可能是被杀红眼的双方当成炮灰共同消灭掉,所以等他们打完,秋后算帐坐收渔利才是明智的抉择。 莫里的闪躲并不被动,他在移动间不着痕迹的不时将那把针引向死人类的方向,当然死人类也不是省油的灯,一个意念闪动针群就换方向攻击。 我想在我睡着的时候,他们一定已经打了有一会儿了,所以到现在几乎可以看到莫里和死人类额头上的薄汗渗出。 看戏是一件赏心乐事,但长久看同一场戏就未免无聊了,因此在瑞八风不动的端坐喝茶时,我只得自立救济开口:“你们俩有完没完,要打外面打去,我明天要上班呢,要睡觉了。” 话一出口,瑞脸色古怪的看了我一眼,我这才想起在座三位也都是隔天要工作的人,我这种老子上班天下第一的口气…….. 不过,俺做的可是体力活啊,这几天日夜颠倒的作息还没调整过来又跑了n堆路,需要休养生息是正常的事。 虽然我的借口不怎么滴,但好歹给了打成僵局谁也不肯认输的一人一狼一个台阶下,他们也就顺势在沙发安坐下来,各自掩人耳目的喘气。 看着凭空消失的绣花针,我有点惊叹,难道死人类这把针是顺手从他妈妈那里借来,用完又顺手隔空送了回去?? 对于我疑问的眼神,死人装做没看见,估计是我刚才在他讲课时候睡着打击到了他的表现欲。 “刚才那把针也是像凭空消失那样凭空出现的吗?”无奈我只好问没有睡着一直清醒观战的瑞。 瑞对我摇摇头,指指左右手:“从他手心里出来的。”身为医生的他也满脸困惑,照他对人类医学的理解,要想在身体里容纳那么多手指长的针,还可以随时收发自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莫里靠在沙发一边,大概是喘够了气,颇为另眼相看的打量着秦裴冬:“拉皮条的,你本事不错嘛!” “过奖,过奖,”另一头大约也是刚缓过气来的死人类立刻反唇相讥,“阁下不待在动物园,出来社会混果然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到时候失业了在下有一相熟的好友可以介绍马戏团的工作。” 莫里气的几乎把杯子捏碎,想到这是瑞的杯子,勉强忍耐,那可怜的杯子出现了头发丝一般的裂缝。 死人类看看指关节发白的莫里,似乎有点悔意:“是我失言,马戏团和动物园太辱没阁下的身份了。”莫里脸色稍稍缓和,死人类又补充一句,“阁下至少应该享受跟大熊猫同等待遇才是。” 杯子外缘的裂缝似乎粗了一点,又多了几条,莫里的头发微微竖起来,发色和瞳孔颜色都渐渐转深,汗,他该不会是被死人类气得要变身了吧。 瑞不着痕迹走上前去,拿走莫里的杯子:“我再泡杯咖啡给你。”他进厨房冲了杯速溶咖啡,把杯子递还给莫里,同一个杯子已经光亮如新,同时间,莫里发色瞳孔也恢复原状。 接过咖啡,他继续端起他的贵族架子,漠视死人类。 死人类自己跑进厨房倒了杯白开水补充他流失的口水,喝完那杯水,立刻堂而皇之的朝我伸出右手:“看戏门票钱50。” 我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靠,我跟瑞还没跟你收场地费呢,你居然好意思说要看戏费?”况且此处是瑞买,此树(花瓶里的木棉)是我摘,收门票费的也该是我和瑞吧。 “看你那样子,刚工作也没钱,这样吧!”死人类不怀好意的凑过来,“明天我在电梯门口等你,你瞬移送我去上班就当计程车费吧!” 死人类以前一定做过地痞流氓之类的,敲诈起来脸不红气不喘,我正要摇头拒绝,瑞已先发话,“天晚了,两位请回吧,我跟穹还有事要谈,不送了。” 我打了个寒颤,瑞的口气太温和,他平常说话都冷冷的听不出情绪,突然用这种温和口气说话就好比南北极出现十个大太阳,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淹没陆地,绝对死伤无数。 可怕,我求助的看着莫里,莫里对我抱以爱莫能助的目光,大抵他比我了解瑞,知道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瑞要发火春风满面,“我预定了酒店,这就回去了。”立刻很没义气的跷头。 我只好把希望的目光投向死人类,不过以他恶劣的个性,估计救我于水火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结果不出我料,死人类在我和瑞之间来回打量了半天后,似乎觉得有趣的笑了笑,对我们挥挥手,“那我就先告辞了。” 一时间客厅人去楼空,就遗下我独自一个人面对暴风雨前宁静安详对我微笑的瑞。 有道是,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听说死刑执行的时候并不痛苦(死到临头了嘛,所有知觉肯定都吓得麻木了),痛苦的是临刑前夜即将踏上死亡之路的恐惧,那时的漫漫长夜可就不只是无心睡眠那么悠闲了。 瑞还在微笑,沉默的微笑,客厅里安静的有点诡异,我毛骨悚然之余认真的思考着是不是趁瑞不注意迅速瞬移偷溜掉,去投奔没人性抛弃我的死狼莫里。 客厅的时钟滴滴答答的走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在沙发上如坐针毡,在逃跑被追杀与留下直面暴风雨之间反复衡量。 不幸我太过优柔寡断,还没盘算出最佳方案,瑞已经轻柔的开口:“你最好不要再妄想瞬移,我已经在周围都布下了结界,以你的能力是出不去的。” 晕,原来他刚才的沉默不动,不是在加重我的恐惧感,而是在无声无息的布结界,真是太阴险了。 后悔后悔,我应该当机立断跟着莫里溜掉,再不济,缠住死人类要他收留我一晚上也行。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许用瞬间转移?”瑞用对小孩子说话的温和诱导口气,我却仿佛在他背后看到熊熊燃烧的蓝色火焰,汗,一定是我前阵子动画片看太多产生了幻觉。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用这种口吻说话,我全身就会泛起一阵熟悉的恐惧感,想了又想,记忆中瑞似乎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伤害我的事,那为什么一听到他这口气,我居然会忍不住浑身打颤? 受恐惧心驱使,我乖乖回答他:“呃,很多次。” “那你有没有听进去?”语气居然更加温柔了,555~~偶有种死期将至的感觉。 “有,”不得已,我只好说谎,俺们不是上帝信徒,说谎是无罪的,“我在工作时间几乎都不动用瞬间移动的。” “还想骗我?”瑞嘴角的弧度又上升了一点,抬腿向我走过来,眼神中没有丝毫笑意。 我被这没有温度的眼神骇住,忽然开口,“瑞,你要杀了我吗?”然后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很没头没脑,瑞还不至于因为生气就对我赶尽杀绝吧,但内心却有种不知名的错觉,恍惚间似乎觉得,在某些方面,瑞并不值得信任。 瑞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的脚步停下来,沉默了一会儿,“那个人类小子是怎么回事?” 猛然想起,刚才死人类提到瞬移和计程车,冷汗涔涔流下,不知道吸血鬼有没有魂魄,如果今晚我不幸就义,死后墓碑上一定要刻上秦裴冬害我,然后夜夜化成厉鬼去索命,哼! 瑞的表情不再平和,如果你看多警匪片,就会把他此刻的神情同奉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人民警察联想起来。 我不敌他威势,只好一五一十坦白交代,每说一次使用瞬移和撞见死人类,瑞的脸就黑一分。我有点心虚,突然想到如果老实听瑞的话就不会招来秦裴冬这个麻烦,死人类现在敌友未明,|qi|shu|wang|再加上楼上暂时出外的道士和魔法师,我的头越垂越低。 募然我低下的头被瑞修长的手指抬了起来,他俯下身低头闻住了我的唇,这一惊非同小可,我顿时呈石像状僵住。 等我回过神来,瑞已起身走回了他的书房,没容我继续发呆,瑞手拿一本厚厚的古医书已走了回来。 看着我的呆愣,他眼中微微闪过笑意,然后说出跟他眼神完全相反的话:“我封住了你的能力,你现在没有任何超过正常人类的能力。” 我还没来得及抗议,瑞厚重的古医书已经丢到我怀里,“今天晚上不用睡了,给我把它背出来。” “天啊,你要亲就让你亲,还封住我能力,你叫我背书我就背,这世道还讲不讲人权啊?”瑞已经恢复平常的说话语气,我就忍不住对天哀叹。 “你本来就不是人了。”他似乎颇为幸灾乐祸的看着我,“我以为你早就认清了这个现实。” 第6章 然后笑得令人如沐春风,“不背也可以,我不勉强。” 想我自小跟四书五经有仇,背这个古医书,还不如杀了我痛快,但瑞的笑容太可怕,最后跟他讨价还价半天,结果换成背我手边的《物流概论》。 晴朗的星空,我好容易调整好一点的作息,变成可怜的不眠夜,早知道刚才应该多睡会的。 正文第6章 早晨阳光普照,拉拢厚重窗帘的室内,瑞一边在我脸上手上涂抹他自家发明的狗皮膏药,一边盯着我背书,想当然了,一个晚上怎么可能一字不漏的背出一本30万字的书,好在我选的是瑞也不熟悉的专业教科书,所以即使背得颠三倒四错漏百出,他只要不拿着书一字一句对照也是分不出来的。 胡乱背了半个小时,瑞自己手上脸上的狗皮膏药也都干透后,他看了看时钟,终于放过我出门上班去了,我坐在床边长舒一口气,劫难过去的感觉真好。 走进公司,突然觉得比起背书,上班其实称得上是件幸福事,难怪瑞天天勤勤恳恳的为了食物来源的健康往医院跑。 到了中午,一群同事吆喝着呼朋唤友出去吃饭,我照例是不与他们同去的,被叫到了,也只淡淡回答他们我有不吃午饭的习惯,好事的小姜嘀咕几句不怕得胃病,也就跟着出去了。 当然也有迷恋网络舍不得离开msn视频美女客户或者趁中午要多跟游戏培养感情的让人带饭扬言饭钱到付的。 我昨天看了一晚上书,终于对专业术语有点了解,出口的货物要支付运费,运费在装上交通工具前支付叫作运费预付,在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后再支付运费的叫作运费到付。 这种行话也只有同行听了会会心微笑,办公室里一片笑声,跟着他们一同笑,我想想昨天一晚苦读也并不是完全没意义的。 没几分钟,出去的人又陆续鱼贯而入,我正惊叹人类得进食速度之快,却见老板尾随着一班同事进来,居然旁边还跟着死人类。 “中午我请大家吃饭,顺便介绍新入股的股东,秦先生。”老板在门边宣布,死人类对我眨一下眼,便开始和周围的同事一一握手寒暄起来。 电话全都转移到手机上,老板同事开车的开车,搭车的搭车,全公司浩浩荡荡向附近的京都大酒店而去,全员到齐,我不好不去,瑞曾交代要尽量合群。 一楼几个和老板熟的已兴致勃勃和老板一同去点菜,剩下的也往包厢而去,我不想再次和大堆食物待在同一狭小空间里煎熬,便独自一人坐在大厅的长沙发上。 看着几米远的海鲜鱼肉蔬菜和那些迫不及待选菜的人类,我在角落边静静的看着我中意的食物,那是个20来岁的年轻女子,素面朝天,白皙的脖子牙齿扣到动脉不会有难闻难吃的脂粉味道。 海鲜水柜边,死人类大概对老板说了句“对菜没意见”之类的话,便从点菜人群中出来,走到我旁边坐下,忽然笑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真是条有趣的食物链。” 我回头看向死人类,那黄雀背后是手拿弹弓的小孩,在这条食物链中,死人类扮演的是什么?他会是个猎魔人吗?当然问他也不会说实话,他这样蓄意接近十分容易令对方起疑,如果是狡猾的猎魔人,大可以做得不着痕迹一点。 死人类见我沉默不语,从西服口袋里拿出一包烟,询问的看了我一眼,我对他摇摇头,他便打开打火机开始吞云吐雾,实在很难把这种瘾君子和从中世纪就兴盛流传的精明能干的猎魔人联想起来。 “你究竟要干什么?”我还是忍不住问出了明知不会得到真实答案的问题。 蓝色的烟圈一个一个在空气中飘散,死人类看着我,眼中有一抹不容错认的戏谑:“如果我说,我对你感兴趣呢?” 我大寒,想起昨天瑞平白亲了我一下,害我现在身上一点异能都没有,死人类这么恶搞,不知道有什么不良企图。又想起就是他昨夜胡乱说话,才害我背了一晚上的教科书,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我咬牙切齿的在心头发誓,一定要给死人类点颜色看看。 可惜,可惜瑞封住了我的能力,555~~天妒英才,这两个一定是上天派来专程欺负我的。 我正自怨自艾,叹息不能教训死人类,一名服务员走上前来替天行道:“先生,这里是不能吸烟的。” 死人类闻言,按熄半截烟头,起身招呼我,“还不一起去?” 原来老板和他的亲信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点完了菜过来。 老板见死人类和我走在一起,便热情的招呼我:“小连和秦先生认识啊,不早说,等下坐到我旁边来。” 此言一出,老板亲信们的怨恨目光顿时毒箭般纷纷飞来,死人类不忘火伤浇油,“是啊,是啊,我跟小连是多年朋友了,很久没见了,今天竟然有机会成为同事,实在是非常令人惊喜的意外。” 老板见死人类语气亲昵,愈加笑得欢畅,径自走在我和死人类旁边:“小连也不提,我也就没留意。” “他就是这个木头个性。”见周围同事目光不自在,死人类继续陷我于不义,“向来有什么不开心都埋在心里。” 周围有些同事已经开始目光尴尬了,有些甚至有点惶恐,汗,我以后还要怎么混啊? 老板讨好的对死人类陪笑:“这个,新人多点磨难是有的,不过秦先生也知道,我们公司向来是环境宽松的。” 看这情势,死人类来头不小,居然连老板也低声下气。 一同走进包厢,大把人挤在一起,我的獠牙蠢蠢欲动,不由的暗自埋怨瑞,他这么封住我的能力,等下穿帮露馅了,我想逃都来不及。 死人类坐在老板旁边,拉着我在他右手边坐下,微笑的对老板解释说跟我很久没见了,坐的近点方便聊聊,老板也就不勉强我坐他旁边。 包厢的空间不大,一圈食物围着我,令我十分郁闷,不知道此刻托病先行离去会不会有问题,但未来这样的聚餐场面不会少,我不可能每次都这么不出席或中途离去。 工作真是件辛苦的事,像人类一样生活,殊为不易,或许晚些在席间辞职算了,我有点自暴自弃。 “你本来就不是人了,我以为你早就认清了这个现实。”瑞昨晚的话猛然闪现脑海,我辞职的念头忽然间变得不那么强烈。瑞可以在医院中自在生存,我为何就不能坚持下去,这样贸然放弃,不正是向他证明了我的无能? 这念头以我本身的个性是不应该会产生的,我向来得过且过,能混就混,何来这样的坚持,一时间自己也十分诧异这股子坚持下去的顽固。 思虑间,菜已一一摆上桌来,老板民主的挨个询问喝什么酒,问到我,我不假思索的答他红酒,死人类在一边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小声喃喃自语:“吸血鬼本性。” 看着酒杯里盛满的红色液体,我有种久违的熟悉感,好像许久之前,我对葡萄酒就有依赖感,但脑海中却分明没有关于任何喝酒的记忆。 这种感觉十分古怪,好像是前世的记忆没有场景般的画面出来,仅仅对某种东西似曾相识。 所有的人都酒杯倒满,老板起身祝酒,我跟着站起来,高脚杯杯子轻碰两下玻璃桌台,然后一饮而尽,红酒滑下咽喉,熟悉的,安心的感觉一闪而过,来不及捕捉,我已连人带椅子摔在地上。 只见一个服务生出去,换了另一个进来,那新进来的服务生,脖子上挂的十字架若隐若现。 满桌窃笑声,死人类忍住笑把我从地上扶起来:“怎么这么不小心。” “没事,”我镇定一下心神,十字架并不致命,只是身为吸血一族看到它就跟普通人遇到尸体一样,冷不防出现,总是会大惊失色的,其实他朝吾体也相同,根本没什么值得惊恐的,(呸呸呸,我已经不老不死了,绝对不会相同,最多灰飞烟灭),想到灰飞烟灭,我忽然又看了死人类一眼,他似乎对那个服务生戴着十字架毫无所觉,这也正常,他是人类,自然对那东西没反应,我深吸一口气,坐稳对同事和老板不好意思的笑笑。 只见那可怕的服务生拿着锅子,已挨个过来在每个人的碗里勺满汤,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我尽力的不把注意力放到她带着的十字架上,只好虔诚的看着那碗汤,这一看不打紧,只觉得全身控制不住的作呕感,这汤里必定放了大蒜。 “怎么了?“死人类似乎察觉我的异状,轻声询问我。 我不想让他察觉我的不适,虽然吸血鬼的弱点被渲染的举世皆知,但毕竟未有人出来亲口证实,死人类万一心存害我之意,此时不啻提供他大好良机。(奇*书*网.整*理*提*供)于是我忍住恶心感,对他摇头。 见我不语,死人类低头喝了口汤,忽然有所察觉的对老板开口:“不好意思,我临时想起有些事急需处理,要先行离去。” 老板对死人类似乎颇为忌惮,他这样公然不给面子的在专程为他举行的午宴中离开,老板也只是笑说:“秦先生事忙,我们吃自己的,大家不必须拘束。” “小连在国外待的久,外语不错,我想借他帮下手。”死人类又借口把我叫走,不知道是不是要找个地方,单独拿我开刀。 “小连从国外回来的啊?”老板笑得和蔼,“也不提一下,你这孩子,去吧去吧。”对我挥挥手。 我就这样被死人类一路从酒店拖了出来,往地下停车场走去,因为是中午,停车场里车子寥寥,自然也不见人影,空旷诺大一个水泥地被白线切分成一块一块,像此刻毫无反击能力任由宰割的我。 第7章 死人脸色凶恶,活象我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我忍不住冷笑:“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就是,你摆什么脸色给我看?” 正文第7章 大概是长久与阳光隔绝,车库里阴暗冰冷,顶上零零落落的白炽日光灯发出惨淡的光,我的脑海里掠过无数地下车库杀人的电影场景,死人类的手伸进了衣袋,估计待会会掏出一把手枪,子弹一定是银制的。 车库出口处风呜呜的吹,一向习惯了黑暗阴冷环境的我也忍不住心头泛起一丝寒意,死人类的手已经从衣袋里伸出来了,看得到他的指关节扭曲着,完全是握着什么东西的状态。 ………..我等了半天。 结果,跟着他的右手一同出来的只是一块白手帕,我有点惭愧,居然忘记了死人类的异能,他有子弹直接以意念让它飞过来就行了,根本不需要手枪这种落后的发射工具做辅助。 “哪,手帕借你,你不用跟着我了,直接瞬移去洗手间吐吧,”死人类一脸嫌恶,“别吐在这里,会弄脏我的车。” ………. 我呆呆的看着他,这戏现在唱得是哪出?呆愣中我居然不知不觉的对死人类说实话:“拜你所赐,瑞昨天封住了我的能力,我想瞬移也不行。” 说完,忽然惊醒过来,出了一身冷汗,这下大好良机,他不动手才怪。 没想到死人类只是皱了皱眉,抱怨道:“真麻烦,那我送你去好了。”他摇了摇头,“这年头吸血鬼真是越来越衰弱,连去个厕所都要人帮助,落后到不知道酒店卫生间都备有卫生纸。” 说得好象我是没有自理能力的小孩兼白痴,见他的右手扬起来,我忍住吐血的冲动,连忙说:“不用了,不用了,我现在不想吐了。”阴暗熟悉的环境缓解了我连续遇到大蒜和十字架的不适感。然后想起他话里的语病,“什么我跟你来,明明是你一路拖着我出来的。” 死人类用看白痴的眼光盯着我:“我不拉着你,万一你大庭广众之下咻得一声不见,被监视器拍下来,我以后还要不要做人啊?” “跟你说了,瑞封住了我的能力,我怎么还能这么做?”连番遭遇脏东西又遭他嘲笑,我忍不住对死人类大声起来。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现在跑不掉了,你不用再对我强调了,我知道怎么做,”死人类安抚的拍拍我的头。 晕,他要做什么,难道这人现在才反应过来应该对我痛下杀手么?耽搁那么久就是为了确定我现在没有反抗能力? 戒慎的盯着死人类,他抱住我干什么?啊~啊,不是吧,最近桃花劫泛滥,是人是鬼统统跑来占我便宜,一回生二回熟,被瑞亲到反应慢了点,这回有了经验,我迅速回过神来,挣扎远离死人类的手臂:“你做什么?” 死人类无辜的看着我,你一直强调说你跑不掉,不是在提示我可以做点什么吗?不过这车库现在虽然没人影,保不定什么人什么车等下会进来,所以我们还是含蓄点,亲个一下就好了。”他一幅教育我的样子,“公共场所注意点比较好。” 我…….这人的脸皮也太厚了,无语~~流年不利,我要早点回家去拜拜撒旦老大,横竖死人类已经在老板面前请了假。我往车库出口处走去。 刚沿着斜坡走出车库,死人类已经开着车到我旁边,“我送你回去吧,反正顺路,”想起跟这家伙住同一栋楼不由得郁闷一下,他死缠着我瞬移带他不只一次,我搭他一回车也不为过,但我现在手无缚鸡之力,刚才那家伙又显示不轨意图,算了,委屈一点“我搭公交车回去。” “不要不好意思嘛!”死人类的头从车子里探出来,“我知道你客气,但恭敬不如从命,我拉你一把还要浪费我力气,是吧?” 我无力的走到另一头,拉开车门坐进车子,没见过这种强迫中奖坚持要当计程车司机的人,还乱用成语,恭敬不如从命应该是我说的吧,虽然我实在很不想听他的话,唉! 回到家,我翻出瑞的手机号码,立刻打电话拨过去,幸好不是那个什么护士接的,听到他喂一声我此刻真是无比欣慰:“是我,瑞,还我能力来,立刻,马上,快点。”我对着电话咆哮。 #奇#“好,”他答应的非常干脆,“等我下班回家。”z #书#“你几点回来啊?”我看看钟,现在是下午一点,等他下班回来起码还有四五个小时。 #网#“下午有一摊手术,大概到明天早上8:00可以完成。”他很冷漠的说完就挂掉了电话。 我倒在沙发上,瑞,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都是你害的,躺到床上,昨天睡眠不足,还是补眠要紧。 一觉醒来天都黑了,我觉得有点饿,一袋血凭空飞来,抬头一看,莫里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不由奇道:“你怎么会弄来这种东西,瑞给你的?” “当然不是,”莫里有点犹豫的说,“他现在做手术都来不及,自己都没空进食,哪有空关照你。” 记得电视上外科手术都是血流成河的,我有点同情饿着肚子的瑞,他真是好定力。 “那这个哪来的,”我好奇的追问。y 莫里的表情很局促:“我自有渠道,放心,安全的。” 他这样没有鬼才怪,我于是卯足了劲问他,半天,莫里才从牙缝挤出几个字来,“那个人类小子在门口给我的。” 见我怀疑的看着这个血袋,莫里无奈补充,我探过,里面没有搞鬼。z 汗,狼人的鼻子果然比较灵敏,我安心的拿去微波炉加热,却在下一秒差点打翻血袋,莫里用不可思议的声音说:“看来那人类小子是看上你了。” 我转过头去,脖子僵硬,看着莫里,机械的眨眼。z “睡觉睡觉,我累了一天一夜。”莫里走进房间,倒在我的床上,盖上被子,不一会就鼾声如雷。 我站在微波炉前,说不出什么感觉,如果你有一天某人跟你说你养的猪爱上了你,你会有什么感觉? 当笑话听过就好了,我取出血袋,不知道明天报纸会不会登出医院血袋莫名失窃案的头条新闻。 晚上的风这样舒适,星光明朗,多年养成的生物钟死灰复燃,一点睡意也没有,有多久没在月光下任意的跳跃行走了?人类的科技发展的太快,导弹监视器虎视眈眈,自己住在火柴盒一般的壳子里,也强迫所有的物种都照着他们的模式生活,我想起初来中国时在动物园偶遇的一只虎精,他安居笼中对我无奈的苦笑,说这个笼子是天下间唯一安乐所在,那络绎不绝的人类孩童来参观,饲养员来喂食,他的意识都在沉睡,只有晚间,万籁俱寂,他会出来动物园里走走,看看那寥落的绿意,和在隔壁没多远住着的鹰王,那忘记了应该在天空翱翔的上一任鹰王聊聊天。几百年前笑傲九天的鹰王和刚刚修炼没多久的虎精,在这人类提供的避难所安居,也是,木头的顶棚,坚固的笼子,即使躲不开天劫受伤,也有饲养员照料。 从人类工业革命开始,整个乌烟瘴气的欧洲,多少非人族类适应不了环境污染,奔向东方,然后现在诺大一个中国,同样步上几百年前西方走过的老路,或者,该和瑞一同回去欧洲了,伦敦几百年的烟雾也该散了吧。 早上,瑞的手术大概完成了,他顶着晨曦一脸疲惫的回来,打开门,见到我,似乎颇为诧异,“你没去上班?” 我对那上班两字莫名的厌倦,看着瑞这样兢兢业业,十分不解,但也没解释什么,只是简单的说:“我在等你。” 瑞点点头,伸手按住我的头顶,人类有个词叫醍醐灌顶,形容的就是我此刻的状态,感觉能力又回来了,我松口气,看着莫里起来对瑞打声招呼,然后好像汇报什么的样子:“我一直跟着穹,那个人类没动手,在门外遇到他,他给了我一包血叫我带给穹。”莫里叙述了一下我昨天上午的遭遇,靠,原来他一直隐身跟着我。 “这事十分可疑,”瑞深思了一会儿,问莫里,“你确定他没发现你?” 莫里摇头:“我的能力你是知道的,上次跟他在室内斗我隐藏了三分实力。”他的表情十分凝重,“似乎有股势力在暗处,你跟穹小心点。” 听了半天,我才发现自己担任了鱼饵的角色,郁闷的看看瑞,他正严厉的瞪着我:“离那个人类远一点。” 莫里忽然笑起来,嘲弄的看着瑞,说了句我以前听到过的话:“报应来了。” 那时候莫里和风无痕坠入爱河时做了不少蠢事,所有风大美女的爱慕者都被他用各种手段收拾的干干净净,瑞在一边看着曾不屑的说莫里小家子气,莫里当时就火大的说,总有一天你的报应会来的。 现在他这么说,幸灾乐祸的样子,瑞居然也没反驳,我看看他俩和时钟,犹豫了下,还是出门上班去。 同事小姜说,n城有个硬性规定,有些代理是没有直接向船公司预订舱位的资格的,而我所在的公司不巧是其中之一,所以跟大多数同病相怜的二级代理一样,我们必须到那些有直接订舱权的一级代理那里订舱拿箱单。 wy代理正是n城为数极少的几家一代之一,来了几次,漂亮的女操作已跟我混熟,见到我笑眯眯的打声招呼,说她的三联单(报关需要的资料之一)还没打印完成,请我稍等一会儿。 点个头,走出门外,这家的工作大厅安置得太紧凑,不到一百平方的空间里上百个人类跟一堆办公设备集中在一起,我站在他们中间浑身不舒服,不由的再次钦佩一下瑞,医院的空间也就那么大isuu書网,到处是人,到处是血,他居然几十年处之泰然,想想都流出冷汗。 第8章 但这充满人气的地方,却微微透出一股清冽之气,仿佛深海中暗沉冰冷的呼吸,我站在门外看着这些忙碌的人类,想找到那股气息的方位,无奈食物的味道太过浓烈,我的嗅觉不如莫里,试了半天,依然功败垂成。 “小方,麻烦帮我复印一份预录入单。”冷不防的,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透过重重人声传真机信号声电话铃声传过来,我循声望去,那是一个白皮肤,头发一半染成黑色的女子。 人类的航海史上有无数的传说,长年待在海上寂寞的水手被 海洋深处传来的优美曲调吸引,那歌声唱着甜美的爱情,遥远的故乡和温暖的家人,引诱着水手靠近,远处的歌声若隐若现,水手就这样带着向往之心,步上死亡之路。 “海妖,你不在那礁石上歌唱,怎会来到陆地上定居?”我传音给那个把蓝色头发一半弄黑,藏起鱼尾的女子。 “阁下不也一样吗?”那女子对我苦笑,“欧洲陆地的世袭贵族却来到古老的东方。”她一边分心用传音术跟我交流,一边已流利熟练的交代下不少事给她周围的男人们做。看得出她周围的女性同事对她又妒又羡的目光,不明白何以这个职位跟他们相同貌不惊人的小女子居然可以令所有男同事惟命是从。 我看着她在这陆地上也如鱼得水(汗,本来褪怯憷啵畹阃耍?真是不辱没她海上魅惑者之称,但这鱼鳞未褪的显然忘了我的特长,居然把她的看家本领用到我身上,甜笑的吩咐我:“这位先生是**物流的吧,顺路帮我送份报关资料到jd报关行吧。” 我愕然看着她,说到魅惑人心,吸血一族可是丝毫不逊于海妖的,只是老父(他老人家仙逝n年了)从小教导要行的正,坐的端,所以偶一向不去用它罢了,今日不同,如果不用,会在陆地上平白让那鱼鳞未褪的虾蟹同僚小瞧了去。 “抱歉我不知道这jd报关行怎么走。”我说完扫视了一下闻声抬头的海妖同事,果然有不少人开口:“是啊,是啊,那地方偏僻不好找,我上次也找了很久呢。”“让小陈去吧,麻烦人家不太好。” …….. 我微笑的看着他们七嘴八舌的劝说海妖,那海妖涵养不差,传音过来:“失敬失敬,阁下功力不浅。” 看那女操作还在忙碌的打印三联单,我无聊的只得继续跟海妖聊天,原来她住的海域因为人类试验原子弹,整个深海区域都不能居住,想搬到其它偏僻的海域,却发现到处不是人类潜水艇基地,就是其他海族的定居之所,他们一族只好长年在海底流浪,她因为对人类好奇,和几个要好的姐妹一同搬来陆地暂居。 我想起电视屏幕上那些偶像歌手,有些隔着屏幕还是能感觉到海洋一般神秘惑人的气质,估计是她的同类了。 闲聊中,三联单已打印出来,女操作把他们和一大叠箱单放在一起交给我,我对她微笑道别,不小心忘记收起魅术,直到我走到电梯口,那女操作脸上还带着傻笑,背后隐隐约约传来海妖的窃笑声。 该送的单子送完,该取的也都取到,我回到公司,同事们看看钟,还不到中午吃饭时间,照样一窝蜂拥上来认领他们各自的单证。 我仍然习惯性的退后一步,看着他们在大堆单子中翻找,找到的对我感激的笑笑,心头有丝暖意,大概瑞这样热衷于工作,也只是为了这种被称之为成就感的东西。 一桌子的箱单三联单提单瓜分完毕,同事们忙碌的去复印传真,有人拍拍我肩膀:“回来了啊?” 我回头一看,是死人类,他跟老板共用一个办公室,大概他出来了,老板一个人待着无聊,也跟着他走了出来,此刻正满脸和蔼可亲的看着我:“小连做了几天跑单,对我们这行也算有个大致了解了,下午开始学做操作吧,年轻人要多学点啊。” 老板目光雷达一般扫了周围一圈,终于逮到来不及假装忙碌或者也可能是假装忙碌失败的某同事:“小姜,你来给小连讲讲操作流程吧。” 小姜不敢违背老板命令,迫不得已离开msn上聊得兴起的美女客户,站起来走到我旁边:“我们做的是货运出口代理,这个货物出口过程嘛,”他清了清嗓子,很有说书人的气势,“就好比寻常人家嫁闺女。” 此言一出,老板驻足,要发传真打电话的停止拨号,已经在打电话的三言两语结束话题,键盘敲打声静默,一群同事纷纷放下工作来听小姜的伟论。 难得有此机会引来注目,小姜得意洋洋:“古时候结婚有三聘六礼,六礼是指婚礼缔结的六个步骤: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个三聘嘛,”他估计一时记不起来,开始苦思冥想,半天没想出来,同事等得昏昏欲睡,已预备继续工作了,我倒是知道三聘是什么,正想帮小姜说明下,他已经快刀斩乱麻的忽略:“总之呢,货主,也就是我们的客户,要 出货嫁女儿,会跟我们商量嫁妆聘礼,这个就是跟我们销售咨询价格,若是价格合理,就要准备婚礼了,有张货运委托书会过来,记载所有要出口的货物细节,包括品名毛重体积,收发货人地址,就是这个。”他递给我一张a4纸。 我一边看,他的说书一边继续:“我们把同样的托书以我们公司的名义打印一份传给一代订舱,一代再跟船公司订(看来二道贩子之名不假),确认配舱完毕,接着就要轿子去迎新娘了,也就是要找拖车去港区提空的集装箱,这里就用到了你天天背来的厚厚的箱单,空箱和车子一同去工厂装货,再把装满货的集装箱拉进港区,”他做个鬼脸,“古时候没拜天地前新郎新娘是不能见面的,所以先要完成婚礼手续,我们现在结婚做的就是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出口货物需要报关,海关同意盖章后,在港区的货物才能装船离开,当然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前要婚检(有人小声嘀咕,现在取消了),所以有些货物要检疫局商检通过,海关才会凭商检单盖章。” “报关完毕基本就万事ok,我们就可以坐着跟人收钱和等人跟我们收钱了。”小姜一鞠躬,预备下台,完成他的聊天大计。 “你好似忘记了出口最重要的一份单证,提单,”死人类提醒小姜。 我想起看过的物流概论:“提单好似有三个重要功能。” “收到货物的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持有人有权主张占有货物的物权凭证,”小姜搔搔头,继续发挥他的恶搞才华,“提单是货物装船后船公司签发给货主的,就像新娘子的卖身契,”话没说完,估计是此等语言有碍女性人权,女同事有人怒而向小姜砸东西,小姜回头看砸中他的头的东西是一颗桔子,高兴的捡起来忏悔道:“我有罪,这个砸得好,我认罪,再多砸我几个吧,”一边剥桔子一边继续他的反动论调“有了这张卖身契,就有货物,也就是新娘子(话未落,又一个桔子飞来,他乐颠颠的接过,又被死人类抢走)的处置权,这个就是物权凭证的意思,货装上船了,船长不能没凭没据的收下一个美女,所以签张提单给货主当作收据,当然千里迢迢把美女运到国外是要钱的,就是运费。船长怕运费被赖掉,所以那张卖身契也做合同用,了解不?” 我受教的点点头,他的解释虽然乱七八糟,但比死人类上课生动多了,一回头,见全体办公室同仁,包括死人类,皆扒伏在办公桌上做昏厥状,老板深受打击的呢喃:“我做这行几十年了,现在才知道自己开的是家婚庆公司,”垮下肩膀往他的办公室走去,小姜在他背后吐吐舌头。 结果下午他们就递了张客户的货运委托书过来,我开始了婚庆公司的全套服务生涯。 正文第8章 按部就班,从收到客户的委托书到把提单寄给客户,几天过去,我终于顺利的做完了一票货的出口,心头感觉,大概就可以用如释重负来形容。 不幸这票刚完,新的委托书又过来了。眼看着似乎有绵绵无绝期之势,正当工作果然不如去混黑社会来得有前途,至少人家两场拼杀间双方还有休整期。 “有点怀念刚开始的跑腿生涯,”我倒在沙发上吸着瑞带回来的血袋跟他聊天。 他看看我,可能觉得比起他一场手术要不眠不休劳心劳力站立十八个小时我就显得比较没用,所以沉默了一下说:“觉得累就不要出去了,最近比较乱,待在家里安全点。” 这话听来十分别扭,我横想竖想就记起几百年前我还是人类的时候,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姐妹们,家中老父也总是交代外面乱,待在家里比较好。 忆起我们楼上还有对道士和魔法师的诡异组合,距离我上次和死人类的不告而入也有十天半个月了,不知道那对中西合璧回来了没有,我问了下瑞知不知道我们楼上住了俩奇怪人物,瑞摇头,说前些日子的确感到大厦里有股奇怪的气流,他当是死人类在作怪,发现气流过几天就消失了,也就没去在意。 “你见过那道士和魔法师?”瑞走到我旁边坐下,“什么打扮?感应的到他们的能力强弱吗?” “呃,这个,”我犹豫了下,还是没告诉他和死人类一同去拜访楼上的事,只是扼要的说死人类告诉我的。 瑞听到死人类的名字皱了皱眉,见我吸完了血,他起身,“去探探虚实。”又拉住作势要瞬移的我,“别张扬,坐电梯去。” 我同他走到门口,刚才没来得及关的电视正播放新闻,新闻内容让我停下了脚步: “刚收到消息,某代理公司女职员神秘失踪,据女职员公司上级领导反应,该女向来上班按时,从未出现迟到旷工现象,此次突然无故离职,令其所在公司成员非常惊讶。 第9章 由于该女职员常用手机号码已停机,与其合租房屋的张女士为索要垫付的房租费打电话给该女工作的代理公司,公司才知道女职员已无故失踪三天,据办案民警称该女职员居处私人用品俱在,居室中有挣扎痕迹,疑是被人绑架,目前警方正在想办法联系女职员的家人,以下是女职员的照片,请知情者来电1x1x。” 见我停下看电视,瑞回过头来,他目光锐利,一眼就看出:“海妖。” “我前几天刚见过她。”我看着瑞,“似乎看不出她有仓促回海底居处的意思。” 电视播放了海妖租的房子的凌乱画面,瑞注意到镜头里一闪而过的墙面,那里留下了警察看不出的痕迹,他表情凝重,“不像是寻常人类做的。” 他当机立断:“先去那海妖的居处看看,”一面拉着我瞬间到了海妖居住的楼层,靠,刚才还跟我说不许瞬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大概是夜晚的缘故,警察和记者都已离去,我和瑞穿墙而过,海妖的居处并不大,令我们意外的是,失踪海妖的床头竟然坐着一个女子,那女子的左手紧握,贴着床单,右手手掌平摊,撑住墙面,双目紧闭,鲜绿色的头发一大半垂到地上,像是有人在拨动一般,呈波浪状此起彼伏,室内门窗紧闭,窗帘无声飘动,她的呼吸绵长而悠远,跟我同行的失踪海妖跟她相比,呼吸的节奏频率就要凌乱的多,看来这个女子,必定是她们一族中,实力地位比较高深的角色了。 瑞拉着我静静站在一边,过了片刻,那女子睁开双眼,她的眸子和头发一般清澈碧绿,神情看起来有点疲惫,看到我们,按照西洋礼节行礼:“美丝达见过凯瑞?德?尼古拉斯阁下,向您和您的同伴问安。” 瑞还了一礼:“晚安,美丝达小姐,我和我的同伴在新闻上看到贵族群中有成员莫名失踪的消息,特来探访,不知小姐刚才以意念探测,可有迹象?” 美丝达蹙着眉,她的眉毛和头发是同一个颜色,我忽然想起偶尔看过的几本人类编写的所谓的科学教材,如果那些科学研究属实,那么眼前的绿发女子完全可以不吃不喝靠一种叫光合作用的方法汲取能量,据说这个方法跟植物维生的方式类似,我看了看室内摆放的一盆盆栽,很想问问她是不是平日里不用寻找食物,饿了晒晒太阳就能充饥。 可惜这太冒失无礼,我只好把问题吞回肚子里,那女子沉默了一会儿,彷佛有丝困惑:“我已经是我们族中最擅长探询踪迹的了,所以族长才闻讯派我来此找寻莎琳的下落,但我刚才全身意念集中,却完全没有莎琳的踪迹,”然后她的表情有丝惊恐,深呼吸了一下才继续,“甚至连莎琳在此居住过的气息都被抹得干干净净,要不是我们有同族人来此看过莎琳,我会怀疑莎琳根本没有在此出没过。” 连气息都抹杀得干干净净?我和瑞骇然的面面相觑,这并不是一般的法术可以做到的。 传闻中,上千年前,人类中有个高阶的魔法修练者,只有他才有抹杀生物存在痕迹的能力,但这个魔法修炼者向来不问世事,潜心修习魔法,几百年来,无论是人类还是非人类,几乎都没有他的消息,他唯一一次现世是在九百多年前,当时异空间的魔兽误入人界,到处为祸,所有生物都没有阻止它的能力,结果是这个魔法师出现,不费吹灰之力把那魔兽送回了异空间,又担心魔兽残留的法力继续肆虐,他清除了魔兽存在的所有痕迹。 这件事在人类和其他族类的历史中并无记载,只是知情者一代一代的口耳相传,由于那魔法师从此后就再未出现,他的存在和那个魔兽就渐渐成为一个传说。 “我必须回去向族长报告这个消息。”美丝达行了个屈膝礼,“告辞了。”绿影一闪,匆匆消失。 瑞摸了摸墙头的痕迹,那痕迹似乎在渐渐转淡,从我们在镜头上看到到现在,凹凸不平的魔术符号已渐渐趋于平整,显然有人动了手脚,一定时限内这个痕迹会自动消失,但既然有这个能力让痕迹渐渐消失,自然也有能力不留痕迹,那个劫走海妖的家伙到底在想什么,这么故意留下痕迹,似乎有隐隐示威之意。 “是不是叫莫里过来一下,他的鼻子应该比那个美丝达要灵验一点。”我对思考中的瑞建议。 瑞回过神来,有点啼笑皆非:“没事少看点电视,那些人类的警匪片就适用于人类世界,你这样老把莫里当作某种低等动物对待,早晚惹火了他,到时候我也保不住你。” 我不服:“有专长就要好好利用,不用多浪费。”说完才觉得,这话好熟,好像某人对我这么说过,晕,最近天天上班看到死人类,不知不觉传染了他的说法方式,汗个。 “海妖一族世代居住在海底,他们的气息和传讯方式跟我们不同,既然她们的族中探测气息的翘楚都感应不到同类,我们就更不可能有所收获了。”瑞说话间放开了抚着墙的手掌,那墙上赫然一片平整,就跟人类寻常人家装饰过的墙壁全无二致。 “我们回去吧,”瑞拉着我瞬移,恍惚了一下,回到家中,他不忘那对中西二人组合,又拉着我走出门去。 电梯等了半天没上来,我忍不住抗议:“刚才直接瞬移到他们住的那个楼层不就得了。” “万一有陷阱就正好掉进去,”瑞瞪我一眼,我这才想起穿过超空间后的片刻会有的瞬间恍惚,如果敌人有心动手,这片刻是足以致命的。 “奇怪,上次死人类的针追莫里时,他在室内到处闪怎么就没失神被针射中。”我疑惑的喃喃自语。 瑞耳尖的听到,他似乎颇为无力的叹了口气:“莫里跟我们不同族,狼人一族最擅长的就是速度和感应力,当然不会因为这点距离的移动受到影响。” 难怪月圆之夜那群狼在月光下从一处跳到另一处,从来不会被猎枪打到,我在心中暗自羡慕。 瑞欲言又止,好像对我的无知很有意见,电梯一直没来,我们走楼梯已经到了楼上,瑞在门外站了一会,奇怪的看着我:“你确定是这里?” 我对他点头,对于咫尺之内完全感应不到魔法气息的存在我也很诧异,但门牌上分明写着我上次看到的同个号码。 虽然有点疑惑,瑞还是按了按门铃,依照我上次和死人类在里面遇到一个哑女,可能里面即使有人也不会反应。 瑞按了会门铃,我估计那魔法师和道士还没回来,但又不能说这个,刚才隐瞒了和死人类来过这里的事,到现在才跟瑞说,估计会死得很难看!汗,等下进去,那个哑女跟我打招呼,我要怎么跟瑞解释? 我在苦思对策,瑞已开口:“我进去看看,你在门外等我。” 这样正好,不用担心上次来过的事穿帮,我对瑞点头。 瑞的身影一闪,我原以为他会和那人类女子交谈一会儿才出来,但是没多久,大概也就是刚进门后的片刻,瑞的声音就隔着门板传了过来:“穹,你进来下。” 晕,那女子打手语速度什么时候那么迅速了,瑞居然这么快就知道我去过她家了,伸头缩头都是一刀,迟疑了下,瑞已打开了门,我跨进去一步,呆在那里。 只见屋子里面空空如也,人类有句词叫家徒四壁,是形容穷的,但我看到的场景比照我的记忆,也就只有这四字可以概括。 “怎么可能?”我忍不住惊讶的开口,“上次和死人类一起来时明明布置的整整齐齐,沙发上坐着个年轻女人,”怎么现在就剩下空白的墙壁屋顶,还是没有装修过的那种。 下半截的话没说出口,瑞正脸色不善的看着我:“你来过这里?”他语调寒意森森,“什么时候来的?”见我说漏嘴后眼神飘向左右,他的声音忽然变为温柔,“和谁一起来的?那个人类小子?” 瑞的神情明显是非常温柔的,如果他去做偶像歌手什么的,那些以酷出名的人类明星碰上他的微笑,统统要靠边站。 只是在这温柔微笑的目光中,我却彻彻底底的打了个寒战。 正文第9章 记得上回得罪瑞的下场是背了一晚上的教科书;上上回是被他抓住做针灸试验;上上上回是被拖去用结界封起来看他做了18小时的外科手术,在之前饿了我三天;上上上上回是被他丢到寸草不生的太平洋某孤岛,唯一回来的途径是瞬移,因为距离陆地太远,我瞬移回来头晕目眩了三个月。 …… 往事不堪回首啊,瑞的恶行简直罄竹难书,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偶一定会从对瑞的外貌迷惑中清醒过来,坚定的拒绝当这恶魔的同伴,红颜祸水,古板老父诚不欺我。 555~~最重要的是,现在要怎么办啊?撒旦大人,我信奉你这么久,这一次危机关头您再不救我于水深火热,偶就去改信上帝了,啊…….不行,教堂太危险了,改信佛祖好了。 不过大概相对于上帝的信徒,身为上帝影子的撒旦大人的追随者就少了点(你看地球上挤压的快爆炸的人类数量就可以想象其中有多少基督徒),所以每一个他的追随者他都要不遗余力的照顾到,以免一着不慎谁谁无意中受到耶和华的感召投奔光明而去,或者想不开有遁世念头加入东方佛界。 这几十年间人类的数量实在增加的太快,相对的基督徒和佛教徒也呈几何倍数上升,当然追求黑暗的也不是没有,但1:10和100:1000到底是两个概念,因此撒旦大人秉持留住每一个堕落者的原则,危机关头终于听到了我的呼唤,在瑞一步步靠过来的时候,一阵香风飘来。 第10章 瑞停下脚步,他的注意力从我身上转移开,盯着某个角落,香风越来越浓郁,前任血族族长夫人,花之精灵女王独生女,现任血族族长,恶魔瑞的母亲,梅琳达夫人,在气流般聚集的怡人香气中姗姗而来,虽然嫁给前任血族族长蜕变成一名吸血鬼,但由于出生的关系,身为血族族长的梅琳达夫人身上的黑暗气息却比其他所有血族成员都要淡得多,奇怪的是对梅琳达夫人的族长身份有所不满的血族成员却几乎没有,所以可以说比起有种族歧视的无聊人类,我们族群实在要高明许多。 瑞对于她母亲的到来持戒慎态度,他恭谨的对梅琳达夫人问安后就直来直往的询问夫人的来意,这也正常,一族之长轻易离开族中圣地来到遥远的中国的确是件怪事,不过这么一想,身为下任血族继任者的瑞长住东方也很值得奇怪。 我把好奇的目光投向瑞,不巧他正看过来,递了个“你的帐等下再算”的目光,我不由的向梅琳达夫人靠了靠。 夫人看到我,亲切的对我微笑:“穹,好久不见,”她轻轻的拥了拥我,芬芳的花香味立刻扑鼻而来。 “你和穹近百年没有回英国,我来看看你们。”她伸出手让瑞吻吻她手背,我看到她眼中闪过一丝落寞的神情,想起小时候父亲大人偶尔会抱着我感慨一句,高处不胜寒。 雍容华贵的梅琳达夫人,放弃了她的精灵家族,嫁给族长不到一百年,瑞的父亲就英年早逝,接着长子夭折,仅剩的小儿子却习惯四海为家,所有的责任都落在她的肩头,她守着族人,独自生活了几百年,花精灵女王曾多次稍讯请她回去,都被她婉言谢绝,记得有一次传讯的风精灵来时,我正在旁边,见我疑惑的望着她,她微笑的告诉我:“血族有我未完成的事。” “完成了就去花精灵女王那里吗?”我很舍不得温柔的夫人因此跟着追问。 她听到我的问题好似发愣了一会儿,然后摸摸我的头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完成,也许花费我的一生。”她眼中的温柔变成忧郁,“到时候何去何从,再说吧。” 几百年的时间,梅琳达夫人待在英国,惦记着远游的瑞,也许常常为逝去的丈夫和长子悲伤。 瑞有一个哥哥,据说和他长的非常相像,在中世纪时死在猎魔人手中,我想瑞常年远离母亲和家族,可能是怕触动夫人伤心的往事,所以夫人不召唤,他基本不回英国。 “我听狼人家族说,最近人类中那些自称猎魔者的又开始蠢蠢欲动,”她担忧的看向瑞和我,“你们要小心一点,如果住的不行就回英国来,”她想了想苦笑道,“英国好似也不安全。” 不知怎么的,瑞闻言就看了我一眼,估计他又想起死人类了,天啊~夫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我有点欲哭无泪。 看到瑞的目光,梅琳达夫人微微笑了下:“穹,瑞的脾气不太好,是不是常欺负你?”她的话中有丝掩不住的笑意,“我唯一的儿子一直拜托你照看,若是你有什么委屈了可以对我说,夫人帮你出气。” 看着梅琳达夫人慈祥和蔼的笑容,我有点悲从衷来,回头看瑞,他正温柔的看着我:“我怎么会欺负穹呢?是吧?”很和善对我微笑。 ……. 我只好把满肚子的话咽下去,人家是敢怒不敢言,偶连怒都不敢,只好笑得比瑞更甜美的回答夫人,“怎么会,向来是瑞在照顾我。” 昧着良心说话实在是件痛苦的事,我想我的表情一定非常怪异恶心,夫人居然不忍卒睹的转过了脸去。 接下去他们长篇大论的开始讨论防守的细节,我对此并不擅长,听着听着就靠在沙发上睡去。 早上醒来,梅琳达夫人已经离开,瑞说她坐早上的飞机回英国去了,室内还残留着夫人留下的花香味,温暖的气息,真羡慕瑞的母亲还在世,幼时教书的夫子曾教我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很想把这句话背给瑞听,不过这家伙虽然用障眼术把自己弄成东方人的样子,听得懂中国话,骨子里还是洋鬼子,奉行西方的自由意志,英语里是没有孝这个单词的,所以跟他讲这个估计是对牛弹琴。 而且趁他没想起我瞒他和死人类去魔法师道士处探险的事,我还是先溜走比较好。 跟瑞说声我去上班,他对我点个头,维持他的沉思状态,似乎颇为困扰的样子,在我快关上门的时候,他难得犹疑的看着我,“你自己小心点,”欲言又止。 我很想走回去问问他有什么问题,但瑞向来有事不想说的时候,问他也没用,所以我只是答应他一声,出门上班去。 办公室里,照样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偶尔有同事惨叫一声:“我的新人居然结不成婚了。”周围立刻抱以同情目光,货物退关(报关出问题,海关不放行)有时候是件颇为麻烦的事情,而且出现的频率也并不低。 我的思绪还缠绕在早上瑞的困扰里,难道这次猎魔人的行动真的是个大危机吗?死人类会不会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呢? 想到曹操,曹操就到,死人类从办公室走了出来,向我走过来,脸上有他招牌的幸灾乐祸的笑容:“我刚接到电话,小连的新人离婚了。” “啊!?”我还没回过神来,疑惑的看着他。 “你那票货到目的港了,收货人拒绝接收,因为运费照合约是收货人支付的,现在他货不要了,运费也不付了,船公司打来电话要求协商。” 买卖失败,婚姻破裂,的确是很好的比喻,看来大家都认同了自己的婚介公司成员的身份。 我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处理这件麻烦的事情,到快下班前,有忙完的同事无聊的浏览网页,忽然惊呼:“最近的失踪挺多的,前阵子听说被绑架了我们的一个同行,现在动物园又丢了一只孔雀和雉鸡。” 同事们闻言,无聊的翻翻白眼,显然对于发言者把人和动物相提并论有些不满,不过既然做完了事,也就百无聊赖的开始讨论本市新建成的动物园。 我正淹没在客户和船公司的电话中,没空理会他们的讨论,挨到下班时间,人都走的差不多了,我的麻烦才告一段落,客户也要赶回家吃饭,终于放我一马,让我回家,虽然我对于早点回家没多少热衷,天晓得瑞的困扰解决后,会不会又想起要秋后算帐,这个世上能困扰他的事情向来很少,偶尔出现一两次,他也三下五除二的彻底解决,所以我估计回去后多半凶多吉少。 上班时间一过,公交车也跟着减少,我等了半天车子,差点忍不住瞬移回去,还好终于坐上一辆。 回到家中,灯火通明,隐隐约约的谈话声透过门板传出来,最近的访客真的不少。 左瞧右瞧,四周围都没有人类出没的迹象,门里传出的也不是人类的气息,于是我毫不客气的穿门进去,定了定神,我对沙发上坐着的虎精打声招呼。 虎精的神色颇为紧张,他在沙发上架着二郎腿,时而把左腿放到右腿上面,时而又把右腿放到左腿上面。 如果以人类的眼光看,那是一个身材修长合度的青年,说到他的身材,就想起第一次在动物园看到他化成人形时,我完全无法把这个纤瘦青年和它体积庞大的原形联想起来。 一般提到老虎,正常人都会想起虎虎生威,龙争虎斗之类的形容词,想当然的,如果它化成人形,至少也该是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才是,就像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变成人形还是有个大肚子,孙猴子变成俊秀小生藏不住尾巴一般,只可叹这虎精却神通广大到丝毫不露破绽,不过听说人类是由毛茸茸的大猩猩变来的,那么虎精的表里不一也就不太值得大惊小怪了。 “鹰王让我代他向你问好。”虎精模仿鹰族的礼节过来预备跟我贴贴脸额,结果被瑞半路伸出的手截住,有点讪讪。 真可惜,记得上次不小心碰到虎精的手的时候毛皮的触感很舒服呢,难怪以前那么多人拿老虎皮当靠垫。 看看瑞,他的神色也不是很好,于是我也就没坚持贴过去,下次有机会再跟那身毛皮亲密接触好了。 虎精道出来意,本市市郊两个相邻的动物园里住了不少非人族类,可以说妖魔鬼怪俱全,因为都有人类提供住处食物兼保护健康,所以基本上各精怪相处融洽。 这些人类眼中的精怪基本上白天元神都在沉睡,晚上才出来透透气,可能因为作息跟人类不同,所以知道他们存在的人类基本上都以除魔卫道为己任,以维持自己在夜晚睡眠中的安枕无忧。 但是最近,平日里白天热闹的动物园,到了晚上却是一片清冷,照人类的想法,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但习惯了随时有同伴聊天的虎精却对最近太过安静的环境十分不适应。 “也就是说他们最近都保持沉默?”我奇怪的看着虎精,按理说张开了结界人类是听不到谈话声的,大可放心大胆的交流。 虎精对我摇摇头:“最近他们几乎足不出笼,夜晚也都处于沉睡状态。我以为他们调整了作息,白天曾几次冒险元神出壳去找过他们,奇怪的是白天他们也在沉睡。” “你是说他们的元神在沉睡?”我看向虎精,“会不会他们在养精蓄锐等待天劫?” 虎精想了想,点了点头:“有可能。” 然后他眉头深锁的看向我,犹疑了一会儿,瑞不耐烦的替他把明显不知道怎么组织人类语言的情况讲出来:“凤凰女王的小女儿和孔雀王失踪了,连寄居的躯壳一起消失。” 第11章 我想起今天下午同事的话,“动物园又丢了一只孔雀和雉鸡。”连忙追问,“凤凰族小公主寄居在什么身上?” 凤凰一族在人界消失很多年,传说中他们已不在人间,所以要待在人界必须找躯壳寄居。 结果不出我所料,虎精闻言立刻答我:“雉鸡。” 凤凰一族向来高高在上,他们尊贵的公主怎么会遗落在人界,还寄居在雉鸡身上,实在是匪夷所思,我和瑞交换了一个眼色,毕竟不是同族,有些事不好追问。 但那虎精个性耿直,已经把他知道的一五一十都说了起来,虽然许久不用人类的语言,表达的乱七八糟,我和瑞还是听懂了大概,原来凤凰一族发生叛乱,小公主是来人界避难的。 此刻凤凰女王自顾不暇,向来宠爱的小女儿在人界失踪,她尽管忧心如焚,却也不能够来人界亲自寻找,只好委托交好的前任鹰王代为找寻。 说到这个,虎精猛然跳了起来:“不对,老鹰王的天劫几百年前就过了,最近他也常常无缘无故的在夜晚元神沉睡,叫我来跟你们寻求帮助的话说完就睡着了。” “鹰王年纪大了,当然需要休息,人类的老人也是很嗜睡的。”瑞眼睛也不眨一下的说瞎话。 虎精没跟人类生活过,立刻被骗进,表情有点安心,瑞趁热打铁:“我族会代为寻找凤凰公主和孔雀王的踪迹的。” 虎精知道瑞是下任血族继任者,身为一族之长必须一言九鼎,向瑞道了谢就安心的离去了。 我有点迷惑,凤凰公主失踪可以解释为被叛乱一方虏走,但是孔雀王也跟着消失就有点奇怪了,当然照人类的浪漫故事可以理解为:凤凰公主遭遇危机,孔雀王英雄救美,结果没有成功,一同成为肉票,就是形象上有点问题,如同虎精名不副实的长的一副文弱样,孔雀王化身成人形时面貌和电影里放的钟楼怪人相比,丑陋程度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浪漫电视剧模式可以推翻,再加上孔雀一族向来自扫门前雪,那头顶向天的孔雀王要上演舍己为凤似乎有点不可想象。 “你明天开始不要去上班了。”瑞沉思完毕,斩钉截铁的对我下令。 我的第一反应是终于可以恢复我白天睡觉的美好生活,高兴了一下问:“那你呢?” “你管我干什么?”瑞眼神不善的看着我,“我做什么向来不需要对任何人交代。” 我愣了下,本能的回应他:“那你也不要管我。” 把血袋丢给我,瑞抛下一句:“随便你。”身影一晃,已消失在房内,估计是去动物园探察踪迹了,我顾不得吸血,连忙打算追上去,刚才瑞离开的背影十分僵硬,虽然看不到他的神情,我仍然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像压住了什么。 结果我的身体居然撞上了结界被弹了回来,小心眼的瑞,说一套做一套,我沮丧的坐回沙发上,既然出不去,只好静下心来开始思考精怪们嗜睡的原因,哪有那么巧同时要为了天劫休养生息的,天界还不至于懈怠到一次雷电同一处地方就解决所有精怪的修炼生涯,刚才的话当然是安慰虎精的。 我想了一个晚上,到天亮,瑞还没回来,看看钟,正是上班时间,思考了一夜困扰还没解决,我郁闷的发现自己竟然睡不着。 不对呀,我这么听瑞的话干什么,从床上爬起来,他叫我不去上班我就不去上班,那我多没面子。 打开门走了出去,原来结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解开了,我锁上门犹豫了下,还是步向电梯。 公司里熙熙攘攘的是另一个世界,我在专心忙碌中,很快把虎精带来的疑惑和瑞带来的不愉快感觉抛之脑后,工作是很好的麻醉药。 那票收货人不要的货物必须退运回来,船公司要求货主先支付部分运费,货主坚持要货退运回来再行结算,我居中协调了下,双方各退一步,货主出一份敲过公章的正本保函给船公司,船公司答应先将货运回来。 上午客户敲过章的保函已经用快件送到,昨天应允了船公司今天送保函过去,显然我再叫快递最早也要明天到了,不得已,我重操旧业,自己送保函去船公司。 在电梯口遇到死人类,他扬言也正好要出门,问了下我要去的地方,就说他开车送我一程。 我记得这家伙有强迫人坐计程车的不良嗜好,所以没拒绝的决定搭他的顺风车。 “小连”大概是公司里叫惯了,想来大庭广众下他也不好老吸血鬼老兄吸血鬼老兄的叫,死人类一边开车一边转过头来跟我说话,“你的黑眼圈很浓哦,昨天晚上是不是又出门找食物去了。” 说话间居然一直看着我而不是看着前方,我是无所谓,横竖车祸前我瞬移就是,于是自在的敷衍他:“是啊,是啊!” 大概我的表情比较意兴阑珊,死人类也没追问,转过头去预备专心开车,这时对面街道已经有辆车横穿过来,距离我和死人类面前的玻璃已经非常接近,估计正常开车的和坐车的此刻一定会吓得魂飞魄散,我仅仅迟疑了一下,基于保护每一个食物安全的原则,在预备瞬移前好心的出手拉死人类的袖子,结果这一伸手,才发现我的举动有些多余。 只见那眼看将要亲吻上我们车头的别克车,转瞬间已凌空飞到隔壁的车行道上去,远远看着,还能望到那驾驶员脸上做梦一般的神情。 幸好此刻周围车辆稀少,否则死人类这么瞎搞,估计明日的头条新闻会播报本市大白天的灵异事件。 “你常常这样随意的把障碍物丢开吗?”我有点无语的看着死人类。 “当然是没人的时候才这么做,”死人类用拜托我还要混的表情看着我说。 谢天谢地,这家伙还不算太没神经。 “如果有其他车辆在,丢开对方当然不方便,所以我通常是制造点障碍,然后危机解除,这叫做负负得正。”死人类得意洋洋的解说。 我立刻好奇的问:“例如?” “例如在快撞上的瞬间抓个气垫放在对方和我的车子之间就好了。”他很好心的顺带再补充说明一下,“那个可以防震,缓冲。” 这个不用他解释,我在电视上看到过:“那你怎么确定随时抓得到气垫的?”隔空取物也要先有那个物品的定位吧。 死人类抓抓头:“那个啊,我的车子后箱里放了两个气垫的,我每天出门前都确认他们有打足气,随时备用。”他笑盈盈的凑过来亲了亲我的脸颊,“小连关心我呢,真好。” 我郁闷的看着他似乎满脸幸福的样子,有点无力,不知道这家伙的驾照有没有考出,听说人类开车是需要这种证明能力的本子的,大概就跟以前我们要做官需要参加科举一样。 “我以前开过船哦,”死人类很厚脸皮的炫耀,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本子给我,这个是船舶驾驶执照,“我很厉害吧,因为开过船,所以对车子无师自通,看人家开过几次就知道怎么开了。” 说话间,死人类再次把几乎撞上我们的某辆机车丢到路边,我有点同情的看着机车上昏头转向的人类男孩,大白天撞邪,不知道会不会精神错乱。 “碰上警察的话,这个就派得上用场了。”死人类把船舶驾照宝贝的收回口袋。 ………. 我低着头思考,这个船舶和车子应该是两回事吧,就相当于俺们那时候考文状元和武状元的区别,不过不管考上文状元还是武状元,都可以当官就是了。 所以同理,考出船舶驾驶执照的可以开车,警察应该也不会管的,应该,是这样的吧??? 死人类继续宣扬他的丰功伟绩:“有一次我大概违规了,被警察抓到,我就顺手借用了下隔壁开车路过的驾照,然后把这里的照片安上,”他拍拍装船舶驾照的口袋,“移花接木了下,就搞定了。” 我倒在椅背上:“那你带张照片就好了吧,还带个那么大本证书干嘛?”很觉得他多此一举。 “这个嘛,”死人类再度掏出他的宝贝执照扬了扬,“当然是用来炫耀的啦。” 晕,这人什么个性啊,我想了想,还是认为有问题,“你遇到车子丢车子,怎么不遇到警察丢警察啊?”也不用偷人家的驾照了。 死人类一本正经的摇摇食指:“警察是人民的保姆,国家的保护者,混乱交通的救星,当然要好好保护,好好尊敬,怎么可以乱丢呢?” ………. 从某方面讲,死人类应该算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正文第9章 从船公司出来,死人类和他的车还在楼下,我坐上车后,他一边埋怨我瞬移还木手木脚,一边发动车子往海关驶去,所幸道路车辆拥挤,死人类终于安分守己的把车开到海关门口,没有再中途上演几出惊魂记。 他去海关大楼找他的一个朋友,基于老父从小“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教育,换我在车内等他。 死人类去了很久,我在车里等得相当不耐烦,于是伸手去开车子的门,想出去透透气,人类发明的交通工具不但速度落后,连舒适度也差,还污染环境,真不知道发明者为什么对这类废物的更新换代如此热衷。 伸手拉了拉,再拉了拉,我试了n次,车门还是紧闭,我有限的坐计程车的经验不出差错的话,估计我是被死人类锁在车子里了。 ???为什么这些家伙都热衷于把我困在某个地方?瑞好歹早上有过来解除结界,虽然过了一夜,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车内的空气加倍的闷重。 第12章 看了下窗外,忙碌走动的食物们没有注意这边的,于是我穿过车前玻璃闪到某个角落。 外面的空气并不比车子里好多少,我站在大楼的阴影下,看着对面的一棵梧桐树,那里隐隐飘来一股腐烂的气息,此刻正午的阳光太过猛烈,我不知道瑞的狗皮膏药过了一日一夜还有没有效用。 犹豫了下,我对着阳光伸出左手,手心立刻传来轻微的刺痛感,心头奇异的略过一丝情绪,来不及捕捉,我已缩回手来。 我很想再接再厉的伸出右手,太阳公公已很配合的躲进了云层,记得瑞说他曾研究过,血族不能生活在阳光下,原因跟太阳的某种辐射有关,他就是借此做出那堆狗皮膏药的,结果瑞的旷世发明居然若干年前被某个人类偷学去,改良成了人类女子的美容用品。可怜瑞说不出容于世的理由,只好白白被那偷师的人类侵害专利。 快步跑到梧桐树下,我盯着微微潮湿的泥土发呆,脚下的土跟周围的明显颜色深浅不同,我脚踏的土颜色要深一些,分明是有谁翻动过这里,应该是打算掩埋什么或是取出过掩埋的东西,不过看这腐烂的气息愈来愈浓,恶臭味中又似乎透出一股类似檀木的芳香,底下的东西应该还在。 这气味,就如同欧洲的洗手间某个人类刚刚完成他的新陈代谢,水完美的达成清洁工作而风却在那密闭的小空间暂时不能发挥威力造成的后遗症,我忍不住捏捏鼻子。 想想这旁边是海关,据说对我们这行而言是比较神圣的地方,我若伸手在树下挖掘估计不是很方便,但那檀香夹带着来不及散去的灵气却不容我弃这堆土而去,那是凤凰一族的气息,散得已经差不多,可恨追踪不是我的长项,当然撅土更加非我所长,我闭上眼,传音给莫里:“我在n城海关门前,你在附近的话过来一下。” 莫里很快回复我,说他马上过来。 睁开眼,我猛然跳了一下,原来死人类已经办完事从海关大楼出来,见我站在树下闭着眼睛,就拍了拍我肩膀,这事我小时候常做,老父有次被我吓得从太师椅上跌下来,挨了顿板子后我就不再做这类顽童做的事。 死人类不愧是武侠迷,见我吓了一跳,立刻担心的凑过来问:“没事吧?应该不会拍到走火入魔吧?” 我看着他犹豫了一会儿,可能表情比较呆滞,死人类已经伸手来摸我额头,难道走火入魔的额头温度会升高? 看他似乎是忧虑的样子,虽然装得有点假,我还是当机立断决定先抛弃敌友的疑惑,毕竟此时此刻,天底下比土拨鼠能干的就属死人类了。 简略的告诉他凤凰一族的小公主附在雉鸡身上在人界失踪,我在这棵树下感觉到凤凰一族特有的灵气,请他帮忙把土里埋的东西取出来。 死人类大概也闻到了寻常人类感觉不到的腐烂气息,所以他听聊斋故事的神情在我请他帮忙把那掩埋的东西取出来时,他点头点的很勉强。 “不如我们去找把铲子吧。”死人类沉默半晌,提议道,“晚上来挖掘比较好,现在人太多了,光天化日之下在海关门前撅土,应该会有麻烦。” “晚上灵气散尽,就探查不到凤凰公主的去向了,”我很快乐的催促他,“这附近也找不到铲子,你有专长就要好好运用一下。”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上天有眼啊。 “这话听来怎么这么耳熟?”死人类嘀咕了几句,还是伸出手去,我看了看四周,还好没有大减价和车祸现场,人类向来对周遭环境表现的比较漠然。 死人类的右手中指和食指抽搐了几下,我的注意力被他的兰花指吸引过去,一眨眼,树下就多了一只死去的雉鸡和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 绅士当然是莫里,人类社会有既定的游戏规则,所谓精英,基本配备就是西装皮鞋公文包,和网络游戏里人手一套装备原理相同,虽然那西装看上去就死死板板,不过配上莫里的贵族架子勉强可算得上相得益彰。 我有点佩服莫里的能力,居然突然在人群中现身,周围的行人包括海关保安(比照公司大楼电梯口穿制服的,那个应该是保安吧?)都没被吓到。 仰慕之余,我立刻很有好学精神的跟莫里讨教,结果死人类听到立刻很不客气的戳破我佩服的泡泡:“他是从海关大楼走出来的,只不过从你背后走来,某些动物又有些特长,行走时不会发出声音。” “啊,那个是猫吧,”我说到一半。 ……… 莫里狠狠的瞪着我,我这才反应过来,死人类心眼忒小,就为了报复我刚刚让他挖雉鸡的尸体,转眼就借刀杀人,瑞说的对,果然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两个家伙用我死去的母亲的口头禅来说应该是八字相冲,我很庆幸他们现在碰到一起没有再度开打,虽然空气中火药味浓厚的似乎随时可以引爆十万吨炸药。 莫里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是探测凤凰公主的气息还是需要克制他的愤怒,他这口气吸的非常长,以至于死人类开始频繁的看手表,我等了一会儿,莫里悠悠的把那股气又缓缓吐了出来,他吐气的时间比吸气的时间还要久。 死人类小声惊叹:“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我在一边差点倒下,还以为他频频看表是有急事要赶回去,正想让他开车先走,不用等我和莫里。 “凤凰公主不在人界了,”莫里吐完气告诉我,他看了看死人类,忽然换了个话题,“你跟瑞吵架了,我昨晚看他的脸色黑得像锅底。” 莫里不提还好,一提我又想了起来,忍不住诉苦,“他居然把我用结界封在家里!”看死人类一脸结界是怎么做的好奇眼神,我就忍不住迁怒他,“还有你,你锁上车门干什么?” 莫里笑起来:“我听说中国有本出名的小说,讲一个猴子一只猪和一条水怪跟着一个和尚去死亡之路寻宝的。” “拜托,是《西游记》,什么死亡之路寻宝,那是西天取经。”我很晕的看着莫里,洋鬼子就是洋鬼子,被风无痕强迫学会了流利的中文,结果绣花枕头一捅,芯子还是稻草。 不过想想电影里拿枪要杀人的的确有句常用台词“送你上西天”,就和留下买路财是做强盗的套话异曲同工。 这个跟莫里解释不通,他当然也有他的尊严,因此抛弃他的疑惑先讲给我听:“那个里面不是有个情节是猴子在地上用他的武器画了个圈,把他的师父和师弟放在里面的,应该跟剑气相同是起保护作用的,在里面,就是安全的。” 莫里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白他一眼:“当时我看西游记,对于那个段落唯一的印象就是画地为牢。” 显然莫里对画地为牢四字也有困惑,不过以他的个性,要问也去问风无痕,不会在这里留下机会给死人类嘲笑。 “昨天我闻到的气息更淡,所以不太确定,今天就可以确认了。”莫里这么一说,就可以知道瑞和他昨晚必定结伴去动物园了,居然不让我同去,郁闷,什么同伴啊,你俩做伴去好了。 “我去找瑞,”莫里大功告成,对我挥手道别,临走前传音给我,“孔雀王和凤凰公主去向不同,且不是同时间消失的,那孔雀王应该还在人界。” 莫里一走,死人类立刻拉我走向他停靠的车子,此刻太阳已从云层中出来,我身不由己的被他拖入强光中,只觉得一阵晕眩,恍惚中听到死人类说了句,“我听得到你们的传音,”然后是他的一声惊呼,我来不及对他听得到传音表示惊讶,就已失去意识。 接下去是一片黑暗,难道灰飞烟灭的感觉就是这无边无际的黑暗? 醒来,是在家里的床上,窗帘厚厚实实的遮住了所有外来的光线,屋子里只余昏黄的灯光。 瑞一脸阴郁的站在床旁,我只觉得这场景和他的表情无比熟悉,却偏偏说不出所以然来。 “你没事吧?”死人类见我睁开眼,立刻凑了过来。 我这才注意到房间里除了瑞和死人类,莫里夫妇也在,风大美女依然素面朝天,牛仔裤白衬衫,全身上下一点配饰也无。 看到她万年不变的蓝与白,不由的令我想起莫里刚学会中文拿出来卖弄的时候说的粗服乱头,结果被风大小姐冷冷一瞪,立刻很没品的拍马屁加上一句,但是不掩国色。 狠狠的瞪了死人类一分钟,碍于恐怖的风大小姐在场,我只得忍住浑身上下的刺痛感,对周遭关切的目光报以微笑:“我没事,睡会就好了。” 瑞和莫里狐疑的打量着我,然后眼角余光看到风无痕刚收回的兴奋表情,立刻配合的点头,“那我们让穹睡一会好了。” 他们走到客厅,我感激的看着他们的背影,祈祷某人可以跟出去。 “你真的没事?”风大小姐甜美清丽的脸还在,“不用客气的,我的医术不输给瑞,这个你也是知道的。” “知道知道。”我如拨浪鼓一般点头,“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的本事我怎么会不知道,我真的没事,谢谢关心。” 忍住把头埋进被子的冲动,我努力的看着风无痕的眼睛,以表明我说的绝对是肺腑之言。 她看起来非常失望,但还是不死心的继续游说我:“你要想清楚哦,瑞治疗人喜欢用针灸,我用的不过是汤药,要温和多了。” 我抬头看看瑞,他依旧面无表情,记得有一回不小心得罪了瑞结果接连一星期他都趁我睡着拿我做针灸试验,现在,应该不会吧? 第13章 风无痕的治疗,她的汤药是百分百用定,瑞用针灸的可能性算它一半好了,两害相权取其轻,我坚定的对风大美女期待的温柔笑容报以摇头拒绝,“我真的真的没事。” 她惋惜的看着我,翻脸如翻书,很冷漠的白我一眼:“既然没事,那我走了。” 我见她的莲步移到了门前,暗松一口气,不想她临走又回了下头,“如果有问题一定要记得找我哦。”温和甜蜜的笑容,犹如诱哄小孩吃饭的年轻母亲。 我忙不迭点头。 终于走了,女人真是罗嗦的动物,尤其这女子为恶的本事比小人有过之无不及。 当初瑞找房子,碍于n城梁上君子肆虐,特意买下这楼单元的原因就是风大小姐曾经在此楼住过。 她大小姐住过的屋子方圆百米内基本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并不是风无痕有特殊超能力和灵气,她是普普通通的人类,只不过,风家是用毒世家,据说追溯到远古时候,风家老祖宗是神农的嫡传弟子。 按理说那么久远,到风无痕这代,基本上应该早就该没落改行了,可不幸风无痕的曾曾曾祖父救到了一个通灵者,更不幸的是那人是通灵族的领袖,为报恩,通灵族发挥异能一代一代跟风家各代和其他医家翘楚精英的灵魂沟通,所有淹没在历史尘埃中的医学精华,通过这人鬼的媒介,通通得以传世。 凡精英者,多数有超过普通人的意志力,钻研一生,自然不甘心心血随自己的逝去而埋没,所以如华佗,孙思邈之流,魂灵漂流人界,不愿投胎转世,这一留恋大大造福了风家。 树大招风,风家祖先向来深懂这个道理,因此世代低调避世,子子孙孙,在医学中各精一门。 风无痕精通的正是用毒。 她住的每间房子,大门上都会用醒目的朱漆写上“骚扰本姑娘安宁者,灾难的翅膀将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嫌进出锁门太麻烦,风大美女家的大门向来是半闭半掩的。 中国的唯物主义普及的厉害,发展到小偷都不信邪的盗窃寺庙香火钱,更甭提小小民宅的区区恐吓了。 风无痕搬进新居不到三天,就半夜遭遇劫财不劫色的贼子,大美女睡觉雷打不动,钱财又向来随意放置,使得小偷满载而归,当时听莫里转述的我们都可以想象小偷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 当然福兮祸之所伏,小偷很快便乐极生悲的笑不出来,四处求医无效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之余终于想起某肥羊的无聊恐吓,天上不会没事掉馅饼,正常人当然也不会没事半夜不关门,小偷想通之后,无奈的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重金赎回赃物,上门探访风大肥羊。 眼见失物回来,平常人必定喜上眉梢,只道祖上烧高香,风大美女却是一见小偷便勃然大怒。 当然不是她大小姐正义感泛滥,她一见捧着失物上门的小偷,立刻指着对方的鼻子臭骂:“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眼睛却是长在头顶上的,见了本小姐居然不起劫色之心,只盯着财物,你要财物干什么?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娶美女,现在本小姐睡在那里,你却白白忽略掉,不觉得本末倒置?” 当时莫里在一旁听得狂汗,那小偷也是个聪明人,知道遇上了个 个性怪异的狠角色,立刻推脱:“夜色黑暗,小的没看清小姐娇媚的海棠春睡,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 风美女闻言转怒为喜:“那你现在看见了,打算怎么样?” 小偷看到莫里森冷的目光,又想起自己浑身上下白天奇痒,抓挠后晚上奇痛的惨烈境况,只得磕头:“小的凡人,不敢亵渎天仙。” 甜言蜜语三冬暖,风美女被哄得开心,终于大发慈悲,赐下解药。 同样的情况上演了无数次,风大美女乐此不疲的试验新药,社会发展到现代,所有行当几乎都形成组织,小偷当然也不例外,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一对照,同行遭遇略同,梁上君子们自然视风美女为洪水猛兽|qi|shu|wang|,誓不在同一石头上绊倒两次。 强盗黑社会之遭遇同梁上君子。 因此风美女待过的地方,向来治安良好。 眼见风无痕姗姗离去,瑞和莫里再度走了回来,两人不约而同对我报以“你侥幸”的目光。 风大美女恶名昭彰,死人类却是闻所未闻,所以对于一个美女离开视线,他自然是同其他男性人类一般表示遗憾。 “我睡了多久?”我问莫里,瑞脸色漆黑,上次他有交代让我离死人类远一点,这回死人类会出现在这里,估计我会死得很难看,想到瑞的针灸,我就忍不住抖一下。 也许,说不定,叫风美女离开,是错误的选择。 “两天。”莫里递了张报纸给我。 我很奇怪他这当口给我报纸,但莫里向来不做无谓之事,因此忍耐手臂转动时候的强烈刺痛,我就着灯光看莫里指着的新闻。 “佚名魔术师海关门前表演大变活人” 标题超大号的字看得我一阵晕眩,我死盯着死人类。 估计我眼神骇人,死人类喏喏的辩解:“当时情况紧急嘛,我只好随手抓来我家的床单把你盖住丢回你家里,然后在便条笺上写上你情况危机把纸条隔空送到瑞医生那里。” “你如何知道我正好在那里?”瑞声音冰冷。 死人类小声回答:“我开天眼和天耳,看得到我想看的,听得到我想听的” 瑞怔了一下:“不可能。”他看着死人类冷笑,“那是高阶魔法修炼者也达不到的。” “是,我只限于百里之内。”死人类老实的交代。 我在一旁听得咂舌,忘记这家伙害我受苦受难:“你还会什么?” 死人类笑眯眯的看向我:“没什么,都是微末小技。” 莫里冷哼一声:“看来这次不好对付。” 瑞使个眼色,莫里似乎是自知失言的闭上嘴。 我疑惑的看向莫里,他对我微笑:“既然你没事,我回去陪无痕了,她不知又闯出什么祸来。”却是满脸期待的样子。 莫里转身离去,瞬移得干脆利落,不愧是狼人。 “穹有我照看,既然醒来,就没事了,秦先生可以安心回家休息一下。”瑞冷淡的下逐客令。 死人类似乎是不放心的看我一眼,终于还是点点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瑞送他到门口,回来的时候拿着他的医药箱。 我汗毛直竖,那药箱里面上千根针啊,不得不干笑的开口:“那个,瑞,我真的没事,睡一会就好了。”紧张的找不到其它话,只好用对付风无痕的同一说辞。 开玩笑,我已经全身刺痛了,再摊上针灸,锦上添花可不是好玩的。 瑞走到床边,看着缩在被子里的我,忽然伸手拨开盖住我眉毛的额发,看着我的眼睛,他眼中深深沉沉,蓝色的眸子竟然略过一缕悲伤。 我大为诧异,忘记了可怕的针灸,瑞向来喜怒不形于色,活过千年,丝毫不见沧桑,但此刻,我却在他的眼中见到一丝丝倦意。 忍不住伸出双手抱住他:“瑞,我很痛。” 他叹了口气:“你永远不会照顾自己。” 背上清清凉凉,大概我睡着时候瑞已经帮我上过药,此刻药效出来,沁凉的感觉让我感动到几乎痛哭流涕,果然打发掉风美女是明智的选择。 瑞的手指沾着药,抹到我脸上,恍惚间,看到他专心的,近乎温柔的帮我涂药,我有一种错觉,好像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 “这个跟那个你每天早上帮我涂抹的东西是同一配料的?”我忍不住好奇的问。 瑞停下抹药,看了看蓝色的药膏,自言自语:“好像挺好用的,下次可以跟风无痕多要一些。” ??? 为什么会提到那个可怕的女人,想起她离去前诡异的甜蜜笑容,我忽然有很不好的预感:“难到这个?” “不错,”瑞点头,“阳光烧灼不能用针灸,迅速配药的能力我及不上风无痕。”他耸耸肩,“记得吗?上次的帐还没算。” ……… 我无力的倒在床上。 恶,恶魔瑞!!! 正文第11章 我在家睡了整整一星期,风无痕的药,效果是不错,当然也有可能血族本身体质的关系,三天后我浑身的刺痛感就消失无踪影了。 可恨的是后遗症无数,单是上吐下泻就算了,居然发展到闻到血的味道有作呕感,勉强吸几口,居然身不由己的酸液涌上喉头。 那,那我要吃什么啊,我饿得头昏眼花,很可怜的看着瑞,他正不死心的又拿了包血袋给我。 听说人类有个叫爱迪生的家伙锲而不舍的试验了一千次终于发明了电灯,难到瑞要发扬他的精神不成? 瑞的眼神不容拒绝,我很委屈的吸了几口,果然,控制不住的“呕”一声,我跳下床跑去洗手间。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小时候嘲笑怀孕的姐姐,她不时的作呕曾让我觉得女人是恶心的动物,现在,我知道错了,不但瑞很记仇,上天记帐的本事也不小,宋朝到现在,虽然我过得浑浑噩噩,但起码也有千年了吧,这时候报应才到,真是@#&*的。 从洗手间出来,瑞拿着我喝过的血袋吸了几口:“血液没有问题。”他的唇边还带了点血迹,看起来邪恶而帅气,“再试试。” “拜托,瑞,饶了我吧,我不行了。”我投降的举起双手,见瑞还是不为所动,只好呼唤莫里,“请一下你那美若天仙(心如蛇蝎)的夫人的大驾吧,我快死了。” 第14章 一个小时后,我和瑞对着半包血拉锯战进行中,终于传来了天籁的敲门声,我从未像此刻那么由衷的欢迎风美女的到来。 “知道还是我好了吧?”风美女摸摸我的头。 忍住忍住,不能掐她,这女人全身上下都是毒,我皮笑肉不笑的朝她点头,“是,我错了。” “知道就好,”她递过来一颗普通的白色药片,大小跟电视广告里的钙片差不多,我伸出手去,结果她的手又缩了回去,“咦,你怎么笑得这么假?” 天地良心,我还能对你笑就不错了,看看瑞还拿着血袋,夫子说,小不忍则乱大谋,“没,我吐多了,不舒服,笑不出来。” 风美女同情的点头,终于把药递了给我,我吞下去,瑞立刻把血袋放回我手上,他以为那是灵丹妙药啊,立竿见影的。 见我把药吞了下去,风美女打量了下我青白的脸色,很善良的开口,“你刚吞下的药也有后遗症,容易晕眩,这个是治疗的药,她给我一片红的药,这个的后遗症是会打喷嚏,再给我一片蓝色的药,这个是治疗打喷嚏的药,后遗症是手容易抽筋,又给我一片黄色的药,这个是治抽筋的药,后遗症是……” 她洋洋洒洒,我只觉得我手上的药越来越多,五颜六色,形状各异,到最后,我已经分不清什么是治什么的。 唯一知道的是,这么大把吞下去,还是有某个问题等待治疗。 风美女还在滔滔不绝,我已经听得濒临崩溃。 瑞接过我手上那把明显是蒙古大夫研制的药,哗啦一声丢进垃圾筒,平静的看着风无痕,“讲了这么多,没有最终成效,你不厌烦吗?” 风无痕笑了一下:“你不厌烦,我当然也不会。”她几乎是带点同情的看着我,“可怜的穹。”给我一颗滚圆的药丸,“这个吃下去就没事了,不会有后遗症的。” “我走了,”她对我挥挥手,“记得有问题来找姐姐。” 真的当我是幼儿园孩童,靠。 莫里为什么会看上这种怪异的女人,我喃喃诅咒,吞下药丸,喝掉血,抬起头,瑞正看着窗外,他的目光没有视点,好像在看飘忽的浮云,又好像透过浮云看着很远的过去。 然后他转回视线,看看我,眼中仿佛略过愧疚,快得令我觉得是错觉,“我去上班了。”他依旧面无表情,打开门走了出去。 我躺回床上,盖上被子,继续睡觉,混乱的,许许多多的梦境,相似的场景,相同的结局。 醒来,繁星满天,那些梦境,全无记忆。 瑞还没回来,可能又要为他的手术加班,我想起虎精的来访,昏沉沉过了那么多天,瑞对于和莫里同去动物园的查探绝口不提,正好睡不着,我起身瞬移到本市的动物园。 灯光透过树枝照到地上,不知道这个灯是哪个人类设计的,居然在绿树间设计了发绿光的灯,映着树枝,说不出的诡异。 晨眠夜起的时候,晚上瑞常常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值夜班,打游戏累的时候我偶尔会来动物园闲逛,敲敲结界,会有精怪来开门,那时候,是群魔乱舞的夜间狂欢。 而现在,这动物园,安安静静,也就是人类眼中平平常常的动物园,入夜了,动物和人类一样在沉睡。 我走到虎精的笼子前,他也在沉睡,看得出,所有的精怪,元神都陷入深度睡眠中。 鹰王的脑袋搭拉着,这曾经叱咤九天的鹰族枭雄,此刻待在空旷的笼子里,不知怎么的,就让我想起英雄末路这个词来。 自古美人与英雄,不许人间见白头。期待风无痕老去的那一天。 我在动物园里徘徊了一整夜,到晨曦初露,还是一无所获,孔雀王的同伴也在沉睡,问不出他们王的去向,凤凰公主待的雉鸡群都是些普通的雉鸡,更无从沟通起。 瑞大概回来过又出去了,桌上放着他研制的狗皮膏药,我吸取教训,乖乖的涂上厚厚一层。 无事可做,只得再去上班。 办公室里依旧忙忙碌碌,同事见了我友好的打招呼,“病好了吗?” 我一一点头,前阵子天天准时上下班,一起忙碌,便有同志感,休息几天,跑来看见这么多同事,感觉还是食物。 只可惜女同事的脖子上也是厚厚的粉底,男人的血又没女人的好喝。 我在办公桌前坐下,厚厚的船卡,每一票货经手的资料都在里面,翻了翻,基本上提单的复印件或者传真件都在里面了,小姜微笑的告诉我,死人类在我不在的时候接手把所有未完的通通跟完,至于新来的委托书,自然是交给别人做了。 饮水机在大厅,死人类拿着杯子出来倒茶,看到我,有点惊喜,“你好了吗?” 我冲他点头,看他的惊喜似乎是真心的,不好责怪他拖累我卧床一周挨瑞整又遭遇恐怖的风无痕。 再说,生病的理由也不适合宣扬,所以同事七嘴八舌的问,我也只得回答感冒发烧。 一上午都没有新的委托书过来,瑞又叮咛过上班不可以玩网络游戏,我没事做,见老板不在,于是跑去死人类那里跟他聊天。 死人类一边抽空处理业务,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说话,平心而论,他是十分英俊的男人,瑞帅得很是阴冷,看到他我老容易联想到伦敦厚厚重重的灰云,让人望着似乎是要下雨,却偏偏云层只越积越厚,压抑的,冷漠的,偶尔云层的裂缝透出丝阳光,细微的一闪,又再度隐没,已足够让人欣喜若狂。 同一个地方上班,自然时时遇到,死人类总是带着笑容,调侃的,捉弄的笑容,“你是不是在美国留学过?”我记得那张船舶驾驶执照是美国的。 死人类对我竖起大拇指:“聪明,我在加州读本科和硕士。”他很怀念的再度拿出他的宝贝驾照,“然后做了三年海员,从水手一直做到船长,厉害吧?三年哦!”立刻又洋洋得意起来。 果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我有点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生活在阳光下,又有异能傍身,他的脸和手臂都是健康的褐色。 我看看长年不见阳光的手,苍白苍白,几乎不照镜子,不过可以想象,脸应该跟手的颜色相去不远。 “要当吸血鬼的话,女孩子比较适合的,”死人类见我打量自己的手,感慨道,“不见阳光,必定皮肤白皙,且永葆青春。” “是,”我微微苦笑,“只是得拿灵魂来换。 死人类在msn上回复完,椅子旋转一圈,朝向我,“传说中,吸血鬼没有灵魂,是真的?” “是真的,凡事皆有代价。”我想起刚遇到那个西洋婆子的时候,她说,能够活下去,只是不能见光。 我不像父亲母亲那般笃信佛教,相信轮回,战乱中,能够活下去就好,那时候,不知道,会失去灵魂。 只以为长久不能见光便是活下去的代价,所以瑞很久前发明了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药时,我几乎以为那个代价付了千年,终于偿还完毕。 但和撒旦做交易,你所失去的,永远超出你的想象。 也并不见得后悔,只不过,是和以往不同的生活方式罢了。 再过千年,也会适应良好的。 我靠在椅子上,桌边有包烟和打火机,点燃一支,呛辣,苦涩的滋味,也不过是没适应罢了。 吸完一支烟,看看烟屁股,轻轻的吐出一个蓝色的烟圈,如果现在让我恢复普通人类的生活,不能瞬移,看不到瑞,我大概也会不适应很久的。 记得战乱中濒临死亡,奶妈无奈的丢下我,抱着妹妹离去,走前颇为惋惜的看着我,“穹少爷这样俊秀,只可惜战势迫人,不能存活。” 她拔下野草,五岁的小妹饿极已懂得咀嚼,昏迷的我却不能吞咽,她离去的叹息声,千年的时光中,偶尔回荡在我的梦里。 死人类再度开始忙碌,我走出门去,临近中午,同事们大半已开始吃盒饭,我无奈的只好折回老板和死人类的办公室,省得又有人对我唠叨,“就是中午不吃饭才会体质虚弱的生病。” 罗嗦的小姜。 无聊的翻翻老板桌边的报纸,角落里有则不起眼的新闻“xx动物园寻获莫名失踪的孔雀”,下附照片一张,黑白的,却也看得出正是那失踪的孔雀王,毛色鲜丽,精神抖擞。 新闻寥寥数语,大意就是昨天下午在本市市郊寻获失踪孔雀,今天上午预备送回动物园。 我想我该请个事假再去一趟动物园,但病假刚销,又请事假,毕竟不合常理。 传个讯息给莫里和瑞,他们应该会代劳,但一想到这两个家伙丢下去我去查探,事后瑞又对结果讳莫如深,我就有些意兴阑珊。 放下报纸,再度点燃一根烟,我斜靠在椅子上看死人类忙碌。 有人递了两盒饭进来,死人类终于发现到了中午,停下工作开始吃饭。 他看我不住的吸烟,不出声的吃了几口饭,打破沉默:“你这是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觉得百无聊赖,看了看外面阴沉沉的天气,给他一个答案,“间歇性情绪低落罢了。” “嗯,那没事,”他放心的夹一筷子菜,边咀嚼边告诉我,“不过是身体内的某些激素一时间分泌的过多或过少而已。” “这样啊。”想不到死人类也懂一点医术。 他吞下一口饭,用力点头,作老学究状,“通常这类情况会发生在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身上。” “啊!” 第15章 我不解的看了他一会儿,虽然常识比较缺乏,好歹我也是看电视的,没一会就反应过来,“去你的。”我随手丢个烟灰缸过去。 死人类不慌不忙的让我往他头上丢的烟灰缸转个弯回到老板的桌面上。 散落在空中的烟灰也纷纷归位。 简直神乎其技,估计他家平日里根本不用请钟点工,意念一动,家中便井然有序。 瞧见老板的身影出现在大门口,我走回自己的办公桌。 下午陆续有几张委托书过来,忙于订舱催客户要报关资料,时间很快的流去。 “发薪水了,”小姜敲敲我的桌子。 走进财务室,出纳给我一个信封,让我在登记本上签字。 我把信封放进口袋,回去继续忙碌,在家昏睡了几天,对于电话传真不断的工作十分的不适应。 旁边的操作小姐在电话中压低了声音跟订舱方为了舱位问题连珠炮似得争吵。 虽然待了没多久,但听惯了小女生对着电话软声细语,这样快速的争辩还是令我万分诧异。 一直指导我的小姜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安慰:“货运代理基本上就是个疯狂的职业,你做久了就会发现,没耐性的人会被磨出耐性,原本耐性很好的人,倒变成了急性子。 我对他微笑一下,客户在msn上催要配舱回单,打印出他那票货的船名航次提单号,我跑去发传真。 对方的传真占线,拨不过去,我只有不断的按重拨键,半天还是盲音,桌面上的电话正好在这时响了起来。 我爬爬头发,有点烦躁。 “我帮你发吧。”死人类大概忙完了,正好出来大厅溜达。 于是我不客气的对他说声好,跑回去接电话。 电话那头正是那不断催配舱回单的客户,见msn催了半天没回应打来电话,我不耐烦的告诉她正在发,[奇][书][网]但她公司的传真占线。 可能我声音过于冷淡。结果那难缠的女人倒过来指责我服务态度不好,隔着电话都听得出是故意找茬。 有次送单子去过那客户公司,我被她缠烦,暗自打定主意下班一定要瞬移到她们公司吸她几口血。 “你的獠牙快出来,”死人类指指自己的脸,小声提醒我。 他重拨了几次,还是传不过去,看我在桌旁咬牙切齿,过来接过我的电话。 有礼的跟那难缠女人问好,解释传真传不过去,死人类在电话里把船名航次提单号报给了客户。 早说过死人类有做拆白党的天赋,三两下就搞定了明显生理期的女人,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吸血鬼的直觉。 “秦先生对小连真好。”旁边忙得焦头烂额的同事羡慕的看着我。 我这才想起死人类在旁人忙碌的时候通常对方不要求是不去帮一把手的,帮我处理问题起来却很顺手的样子。 “小连跟我谁跟谁啊,”死人类见到竿子立刻顺着往上爬,很不正经的搂住我的肩膀。 不晓得这家伙又要搞什么鬼?z 我正想把他的肩膀拿开,莫里的讯息传到脑海,“瑞受伤了,你快过来。” 我一惊,连忙甩开死人类的手臂,看看人来人往的大厅,只得找个借口,小声对死人类说,“我去洗手间。” 不知道天眼天耳随时打开着,还是这家伙天生喜欢凑热闹,他闻言立刻道,“我跟你一同去。” 来不及跟他争论,我只得由他跟我一同去洗手间,留下面面相觑的同事。 谢天谢地,这幢办公楼的洗手间是独立分开的,里面单间有两层台阶,关上门,看不到里面人的脚。 眼见没人,我走进一个单间,死人类一直跟在后面,无奈,只好带着他一同瞬移到瑞医院的办公室。 瑞右手包着绷带坐在椅子上,我穿过异空间,恍惚感刚退去,头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他一记暴栗,长得高的就是占便宜,居然靠在椅子上也敲得到我的头。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准用瞬移。”瑞瞪着我,“这里有护士在的话要怎么解释?” “消除她的记忆就是了嘛!”我流利的答复。 瑞不屑的看着我:“你会吗?” ………y “不会。”不甘心的回答他,这个不是我族的特长。 他冷哼一声。z “大不了灭口嘛,反正医院那么多备用的尸体。”我喃喃自语。 瑞不睬我,他正打量着死人类,“秦先生怎么会跟穹一同过来?” 看不到嬉皮笑脸,死人类对瑞就比较严肃:“我担心小连心急慌忙半路出事。” 他看了看瑞包绷带的手,举起右手一伸一握,摊开手掌,掌心多了个银弹片。 “这是残留的,你中的应该是改良过的霰弹。”死人类把弹片放到桌子上,又看了会儿瑞的手臂,“没事了,你的伤口已经在自动愈合。” 汗,我什么也看不到,死人类那个是x光眼???z “谢谢。”瑞似乎颇为疑惑的看了眼死人类,银子弹造成的伤口不同其他,他很疲倦的靠在椅子上睡去。 莫里低声的把瑞遇袭的情况告诉我们,当时瑞刚做完手术,正把镊子递还给护士,那子弹就穿破玻璃射过来,瑞听到玻璃碎裂声,立即闪了一下,子弹正好射入左手手臂。 无疑的那颗子弹的目标是瑞的心脏,我看看银弹片,这不会是偶然。 莫里动用关系封锁了消息,所以医院表面上还是在正常运作,我和他合力把瑞抬到病床上。 死人类说他正好有事要到附近的某个办公楼去,跟我和莫里道别后径自离去。 我跟莫里说了下在报上看到孔雀王回动物园的消息,怀疑瑞的遇袭可能会和动物园最近的诡异事件有关。 莫里点头,答应再替我守着瑞一会儿,让我抽空瞬移去动物园。 因为不是节假日,动物园里的游客稀稀落落。 虎精鹰王他们的元神还在沉睡,风扫着枝头的叶子簌簌的响,我走在绿意盎然的园子里,心头却有些萧索之意。 真担心归来的孔雀王元神也陷入了沉睡。 好在这糟糕的情况并未发生,孔雀王依然如同往常一般昂首挺胸的在他的居处四处踱步。 “日安,阁下,”我把右手伸到背后贴着后脑点头,那是孔雀族的礼节。 然后我看到一个不输钟楼怪人的身影回礼。 当然在附近的游客看来,不过是一个人在孔雀笼子前因为脖子酸摸一下后脑,孔雀模仿他点头罢了。 “不知道您对最近精怪们的集体元神沉睡可有所知?”我单刀直入,盼他能解我疑惑。 “我族向来不理他族之事。”钟楼怪人毫不讳言他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精神。 我看看他周遭对我戒备的族人,想起我夜间来时他们元神也正在沉睡,考虑着措辞,“贵族可安好?” “敝族无忧,多谢阁下关爱。”孔雀王转过身去,这是明显送客之意。 他似乎知道什么,这动物园居处所有族类皆元神沉睡,唯孔雀族安然如常的度日,这实在非常费解。 “不知阁下前几日所往何处?”孔雀的正面的确漂亮,可是此刻孔雀王背过身去,我看到的明显就不太雅观。 这堂堂孔雀王举止也太失礼了,果然,孔雀王睬都不睬我,他的族人已有人开口,“我王的去向,何时需得向血族成员汇报了?” 我吸一口气,知道再待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只得转身离开。 走过虎精的笼子,他正打了个呵欠,双眼半闭半阂,才数日不见,为什么连当日来告知我这件事的虎精也陷入沉睡? 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先瞬移回医院,瑞还在睡,想起动物园沉睡不醒的众多精怪,我有些担心。 “瑞,”我不顾莫里的阻止,摇了摇他。 瑞翻个身,大约压到了受伤的左手臂,呻吟一声睁开眼,“该死的银弹头,”诅咒一声,再度陷入昏睡。 我松口气,莫里怕我再吵瑞睡觉,出声赶我去上班。 拗不过他,我只得再度瞬移回公司的洗手间,同一个地方刚才太紧张没注意,现在松懈下来,就闻到一阵异味。 日行一善,我按下冲水开关,打开门走出单间。 门外清洁的老头,大概其他的单间都已清扫完毕,拿着拖把等在我锁上的那单间门口,估计我出去了很久,老头的脸上明显写着不耐烦。 走出洗手间,遥遥还能听到清洁老头的自语声:“现在的年轻人,天天坐办公室,出门开车,吃垃圾食物,不运动,也难怪一个茅坑要蹲那么久………” 晕! 这真是天大的冤枉! 正文第12章 因为不放心瑞,我在公司待到下班时间,立刻一马当先,闪出大门。 想了想,为了不让清洁老头再度误会以至于唠叨之下毁我形象,我向楼梯口走去。 跟莫里通了下讯息,他有急事要离开医院,已叫手下护送瑞回到家中。 我怕直接瞬移到家又得挨骂,如法炮制的先到达所居大厦的楼梯口,再走一层楼到门口拿钥匙开门。 瑞已经醒来,像往常一样在他的写字台前翻看医书,我看看他裹着绷带的手臂,暗自可惜那不是硬邦邦的石膏,自从在病人石膏上签字开始流行,我就一直跃跃欲试,都没有机会,可惜了自小老父找名师指点我的水墨画画工。 “怎么那么早回来了?”瑞头也不回,“两袋血在冰箱里。” 我应一声,拿出来在微波炉里加热,递一袋给他。 第16章 “我喝过了。”他埋首书中,我这才发现瑞看得不是古医书。 那是一本魔法字典,大概历史久远,书页已经泛黄,边角明显有经常翻动的痕迹。 书中一堆奇怪的符号,夹杂着若隐若现的奇怪文字,我看着那忽明忽暗的文字和似乎随时都在改变形状的符号,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不知道瑞怎么有兴致看得津津有味,居然还边看边做笔记,他记的纸笔按说应该是人类用的普通的笔记本和圆珠笔才是。 可那咒语一写在白纸上,居然诡异的也出现了若隐若现的效果。 我不敢出声打扰,静静在一边吸血,边探究那若隐若现是不是我的视觉效应。 瑞看了一会儿,可能是同情我一个人无聊,合上书揉揉看书时一直皱着的眉心,把他的笔记递给我,“你把这些咒语背下来。” “啊!!!!”不是吧? 我不无聊的,不需要找事情来帮我打发时间。 看我有明显的抗拒之意,瑞脸色寒了下,“快背。” 我沉默的看了会儿满满的鬼画符,犹豫:“可是………” “你罗嗦什么?”他很不耐烦的把笔记塞到我手中,“晚上睡前全给我背下来。” 打开抽屉找出另一本本子,瑞二度翻开厚重的魔法巨著,继续奋笔疾书。 听说工作狂专心忙碌时被打断,脾气就跟有起床气的人天没亮被吵醒时是一样的,但看瑞这架势,彷佛不把那本魔法书看完是不会抬起头的。 我权衡再三,还是小声开口:“那个,瑞,我看不懂那些文字和符号。” 瑞翻过一页,抬起头,看我的目光非常陌生,如同我几个月前看的某部科幻电影里的女主角一觉醒来,募然发现她的丈夫是外星人。 “科克长老的基础魔法讲习时你在哪里?”瑞板着脸。 “魔法讲习???”我奇怪的看着瑞,“什么时候?” 他忍耐的闭了闭眼,“每个月圆之夜后的白天,族长居室的后花园。” 我仔细的回忆住在伦敦时候,梅琳达夫人居住的花园,但是白天,汗,白天我都在睡觉。 看瑞脸色不善,我不得不含蓄的表示,“你知道的,我的作息向来是日眠夜起的。” “月圆之夜我族通常会集体出外猎食,再加上吸收月光充盈,所以隔天白天几乎可以在阳光下行走,你居然在睡觉?”瑞额头微微暴出青筋。 我不着痕迹的缩一下:“本来是不想睡的,可是我一回到居处,生物钟作祟,也就自然而然的睡着了。”再加上有催眠一般优美的音乐,不睡着似乎很难。 “算了,”瑞似乎很无力的抚抚额头,“我教你,跟着我背。” “$#%&%*@*&%$#$%&%#@$*&%@”看也不看书,瑞清晰流畅的背出大段咒语。 “$#%&%*@*&%$#$%&%#@$*&%@”我跟着他背,发音应该还算准确。 瑞赞许的点点头。 “@*&%$#$%&%#@.......”接下去教的一段咒语又臭又长,我打个呵欠跟着背。 “不对,是#$%&%结尾,”瑞指正。 “@*&%$#$%&%#@。。。。。。。。#$%&%”我照着背了一遍。 “这两条是防御的,下面一条是攻击的,”瑞驾轻就熟的念出超长的一段。” 咦,好长的一段,好熟悉的节奏,我昏沉沉的照本宣科。 ………zzzzzzz~~~ “你给我醒来,”我眨眨眼,发现瑞脸色铁青的正用双手摇晃着我的肩膀。 等等,双手???我吓一跳。 “喂喂,”急忙抓住他的左手,“你是病人好不好?” 他松手:“你也知道我是病人,居然敢给我背到一半睡过去?” 这个…… 我不敢告诉他这段咒语就是我月圆之夜的隔天,精力充沛时,立刻睡去的有效催眠曲。 “重背一遍。”恶魔瑞靠在椅子上继续唱催眠曲。 我忍着瞌睡跟着他唱。 困! 好困!! 超级困!!! zzzzzzzzzzz~~~~ 肩膀上传来熟悉的触感,我吓一跳,清醒过来,幸好反应快,及时抓住瑞的手。 否则再摇两下,别说斩妖除魔,他这外科医生先不用做了。 认识了几百年,瑞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放弃这两个字,不幸这段咒语对我的影响也非同一般。 结果耗到半夜,瑞忍耐到了极限,开始微笑的时候,惊觉大事不好,前车之鉴累累,我毫不犹豫的闪出门去。 瑞当然不会有兴趣玩那种你跑我追的小孩子游戏,也就待在家里没有出来。 我不能去找莫里,风大小姐的恐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去他们家无疑是自动送上门当药人。 以前夜里不睡几乎都是在看电影打游戏,偶尔去动物园逛逛,参加精怪们的狂欢。 可现在动物园安静得这样诡异,自然也没必要再去。 我在大楼门下徘徊了半晌,夜风轻柔的吹着我的脸,星辰闪耀,如此美好的夜,瑞为什么非要我背那劳什子的咒语? 对呀,认识几百年,他从来不管我做什么,为什么今天却坚持要我学几乎遗忘的魔法? 瑞的周遭向来很少有意外出现,时间无知觉的流去,他的生活永远按部就班,这次他的受伤相对于我们的生活其实是非常大的意外。 而且瑞受伤,对猎魔人来说不啻是一个契机,一想到这里,我浑身不寒而栗,急急又闪身回去。 一脸着急的进门,看瑞还好端端的坐在椅子上,我放下心来。 “既然回来了,就继续背。”瑞眼皮也不抬一下的递给我他的笔记。 扫了眼,发现我背下来的那两条咒语已经墨迹固定,当然后面长长的鬼画符还是忽明忽暗的继续闪烁。 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我跟着瑞唱催眠曲,终于完整的唱完一段没有睡着。 瑞很惊讶的看着我。 “下一段,”我握握拳头,“我一定会全部背出来的。” 瑞的表情很是欣慰。 “放心,”我拍拍他没受伤的肩膀,“猎魔人来了,我会保护你的。” “?!”瑞这个表情是什么意思? 他摇摇头,“你以为凭这点微末的攻防技术就能抵御猎魔人?” “啊,如果没用,你让我背来干什么?” “自保,”瑞恶狠狠的从齿缝里崩出两个字,忽然想起来,“一点魔法的概念也没有,你怎么瞬移的?” “夫人教我的,用意念啊,”我想也不想的回答瑞。 瑞无语的看了我一会儿,“意念通常是魔法修炼者修炼遇到瓶颈无法突破的时候,才会把那个魔法贯注自己的全副灵力突破用的,你居然……….” 换句话说,就是学到死也学不会某个魔法的时候,唯一可以用一次的特例,我什么都没学,就用这个特例,好像,呃,是浪费了点。 闷闷不乐的看着我,瑞的眼神忽然严厉起来:“原来你瞬移从来不定位的,还敢瞎子一样乱闯?” “我看得见的。”我辩解,不说明一下,估计下次瑞就不会让我用瞬移了。 瑞从沙发上跳起来:“不可能,那个特例向来每个修炼者只有一次可以用。”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反正要瞬移前我想着那个地方,影像就会出来,所以说,所谓的规则,果然是用来被打破的。 瑞想了想,确定我确实没说谎,毕竟相处几百年,这个要说谎绝对瞒不了他,所以最后他只是困惑的盯着魔法书发呆。 我说到做到,跟着瑞背书到半夜,终于把他口中的低阶段魔法咒语通通流利的背了出来。 睡前,我很有成就感,大概催眠曲唱多了,这一夜睡得格外香甜。 早上起来,瑞敬业的顶着伤口去上班,据他说不动手,可以动口指挥别人来做手术。 我没其他事,自然也乖乖坐公交车上班去。 坐在车上闲来无事,我试着回忆昨天下苦功背下的大断咒语。 可是 ??? 居然,一点印象也没有,不会吧? ……… 想了又想,还是没有一点感觉。 死了,这下要怎么跟瑞交代? 还有,万一以后不幸失眠,好好的催眠曲背了大半夜又忘掉,一定会郁闷得撞墙的。 正文第13章 接下来的几天风平浪静,猎魔人没有趁瑞受伤来偷袭,瑞也没再盯着我背咒语,所以我的日子和普通人类过得没什么两样。 当然也和他们一样,渐渐觉得工作是件非常无趣乏味的事。 我正遭遇踏入这个行业以来第一次工作瓶颈。 真是恐怖的一票货,从货主到船公司到工厂到车队,没有一个环节不出问题。 先是货主更改出货计划,订好的舱位不得不取消,船公司非常通情达理的仅仅收取几十块的箱单费了事。 然后货主和工厂协商了半天,重新拟定好出货计划后,未曾重新确认价格,委托书二度传过来,此刻船公司却如同有意报复一般宣布他们爆舱,没有空余舱位来出运这票货。 这客户向来是公司比较重视的大客户,当然也不能敷衍对方,死人类仗着他和船公司老板的交情,决定去他们那里和主管沟通一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把我也一同拉去。 “操作是不能擅离工作岗位的吧?”我还有一堆事要做,对于莫名其妙被死人类拖出门实在非常不满。 第17章 “对!”死人类仍然很不专心的开车,转过头来对我严肃的点头。 “那你拖我出来干什么?” “一个出色的操作是自己有本事搞定船公司的问题的是吧?”死人类的眼神中有一丝笑意。 ……我无语,承认沟通能力不行。 一路沉默,死人类大概在忏悔伤害到我的自尊,又不知道怎么补救,所以没再开口的专心开车。 对于工作能力的问题我本身其实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人类工作是为了谋生,因此千方百计表现良好,以维持衣食供应,而我,工作的意义为何?其实并没有确切的答案,最多也不过是用来消磨时间。 很快便到了目的地,鉴于我亦是此次事件的当事人,死人类没把我撇在车里,搭着我的肩一同坐电梯到了那家船公司所在的楼层。 大概是高层已经打过招呼,所以负责这条航线的主管对于我和死人类的态度相当客气,解释了一下舱位确实不够,要甩掉别人的货来让我们的货出运的无奈,然后象征性的加了点价,也就解决了。 回来的路上,死人类静默的开车,他大概试着寻找话题已经很久,因此看到左前方一个七八岁衣衫褴褛的小孩伸出脏兮兮的小手偷拉一个摩登女子的单肩背包时,感慨了一句:“本市的治安,真的不太好。” 言毕,那女子的背包奇迹似的往前移了移,我当然知道那是死人类在搞鬼,女子立刻警惕的把包抱到了怀里。 后面跟着小孩的大群人,男男女女都有,见女子已有警惕,示意小孩转移目标。 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少,对此都表现的漠然,除了死人类动手脚的时候,有个行人不经意的扫了一眼我们坐的车。 对上那个目光,我只觉得浑身说不出的不舒服,那感觉就如同中世纪时候跟那群标榜身份的人类贵族坐在一起,知道他们有不洗澡的恶习,却碍于礼数不能坐远点,因此不得不时刻担心对方身上的跳蚤臭虫会转移阵地的排斥感。 因为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我格外留意这个行人,那是一个样貌非常普通的中年人,不知道是邋遢还是赶流行,嘴角留着拉拉杂杂的八字胡,下巴也有几搓未尽的胡渣,不高的鼻梁上,单眼皮的小眼睛却反常的炯炯有神。 似乎并未留意我隔着后车玻璃的打量,那人的目光径自的看着前方,一瞬不瞬的盯着小偷又再度盯上的目标。 想起刚才小偷盯着第一个目标时,这人的眼神是冷淡的,反而看向我和死人类所在方向的目光带点微不可见的情绪,现在这样专注的注意小偷的动静,倒是给我一种刻意之感。 “在看什么?”大概是觉得我一直往后看比较奇怪,死人类积习难改的跟着转过头来。 我因为他的问话,回身,眼角正好看到有个女子横穿过马路,不得不提醒死人类,“小心。” 于是路边再度多了一个惊惶失措遭遇灵异事件,幸运的躲过生命危险却很有可能要去看精神科的人类。 “这条路的风景不错,”我随口答了死人类一句,再度转回头去,却见那奇怪的中年人已经不知去向。 街角的小偷大概已达成目的,也四散离去。 回到公司,把原先的委托书更改一下传真给一级代理,msn上回复客户舱位问题解决,客户自知理亏,爽快的答应加价。 明天要报关,这就意味着今天必须到工厂装货完毕,把集装箱拖进港口监管区,我打电话去工厂和车队商量好装箱时间,十分庆幸车队还有备用的车子,如此仓促之下,调度还能安排出来。 下午基本没有太大的麻烦,到下班,基本一切都告一段落,死人类难得没有为业务加班加点,准时下班,和我搭上同班电梯,很善良的决定顺路送我回家。 “瑞医生怎么样了?”死人类的西装甩在后座,边开车边抽烟,我对他的驾车操守毫不抱希望,也就懒得去在意他单手开车的惊险。 “好多了。”我想了想,还是觉得没必要告诉他瑞的状况。 银弹头造成的后果不容小觑,瑞的伤口一直反反复复没有完全愈合,这也是他这几天一直没盯着我背咒语的原因,大多数时候他都靠在床头闭上眼睛专心的休养生息,无暇顾及其他。 “那就好,远亲不如近邻,有事记得来找我。”死人类停顿了一下,“晚上睡不着可以来找我聊天,别一个人在外面游荡,搞得可怜兮兮无家可归的样子。” 我怒,谁可怜兮兮无家可归了,我不是马上就回去了么! 不对,他怎么知道我常常夜晚无事到处逛的? 我谨慎的瞪着死人类:“你盯着我多久了?”这个城市和其他的都市没什么两样,人类居民门墙相隔,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往往住对面的都不认识,更别提死人类还住我楼上了,要说他敦亲睦邻实在是可信度不高。 车子正行进在一条直道,死人类惬意的双手抱胸靠在驾驶座上,车窗玻璃一半没有摇上,对面道上的司机对于他如此危险驾驶又轻松自如的神情抱以口哨。亡命之徒向来受人类年轻人的追捧。 “从我真真正正看到你的那刻起,我一直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我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我很确定我们彼此并无任何刮葛,但是在街道.电梯.超市.传来的话语,我们也许擦肩而过一百万次了吧……. 死人类念出又臭又长的一段话,我只觉得分外耳熟,似乎是n久前看到的某部电影的对白,但这跟我问他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我这样压抑,是因为缘分以往戏弄我们多年。时机尚为成熟,变成我们的命运,缘份将我推离,阻挡我的去路……..” “停”,我终于忍不住打断他的滔滔不绝,要顾左右而言他也不用做的这么明显吧,只好再重复一遍,“我是问你盯着我多久了?” 有警车呼啸而过,死人类出于对他口中的人民警察的尊重,终于把双手搁到了方向盘上,举止正常,言语也稍微恢复一点,他收起吟诗的腔调,用平时说话的语气,聊天气一般的说:“很简单,我对你一见钟情,所以处处留心,步步在意。” …… 我看了看他,暂时忘记了我们之间是猎食关系,严肃的告诉他:“吸血鬼也是有性别的。” 没准这家伙神鬼小说看太多,上帝手下叫天使的那帮家伙奉行禁欲主义,的确没有男女之分,但俺们可是撒旦的信徒,所以概念是不同滴。 “我知道,”死人类也很郑重的点头,“那不是问题,你有什么问题还是可以来找我聊天的。” 晕,听这话好像我是人类青春期间困惑多苦闷多无处诉说的无助小孩,他老兄就是那个知心姐姐的角色。 想起上次风无痕摸摸我的头说,“记得有事来找姐姐”,我气闷,怎么都当我小孩子对待? “我没那么无聊,晚上睡不着跟你有什么好聊的?”不想想本公子都活了千年了,难道还有问题要请你们这些朝菌一般的生物来解决,何况还都是我的食物。 是见过有人类养宠物对小狗小猫述说心事的,但那狗和猫好歹不是用来吃的吧? 死人类脸皮超厚:“反正你没处去了,可以过来,不聊天,我们也可以做点别的。”很暧昧的对我眨眨眼。 听得我更加郁闷,赌气道,“好,这可是你说的,我饿了便来找你,到时候脖子洗干净,不要躲。” 死人类诧异的注视我,半天,终于想起我的身份,微微苦笑的点头:“也行,我要帮你取点食物,也很方便,”手一伸,递一袋血给我。” 血袋上挂了个大大的a,袋口还留着打点滴的管子! 我无语的接过,车子正好驶到大厦的车库,跟着他走进电梯,按楼层,出来,除了再见,实在不知道对死人类这种可怕的个性,应该说什么好。 正文第14章 拎着血袋走到门口,因为不知道怎么跟瑞解释它的来源,犹豫了一下,最后我还是很不舍的把它丢进了垃圾筒。 如果不是最近莫里为了老婆的安全战兢兢的抱着舍己为人的精神和风无痕住到一块去的话(虽然俺觉得莫里住在风无痕家里的危险系数要比风大小姐遭遇袭击的危险系数大得多,但爱情是盲目滴),我倒可以先瞬移到他那里请他鉴定一下这包血的安全性。 现在么,还是算了,我留恋的回头看了好几眼垃圾筒,才走进家门。 瑞不在家,留了张字条说族里有人找,他出门跟对方会面去了。(后悔啊,刚刚丢得太快了!) 我没事做,打开魔法书预备温故而知新一下,可惜那些忽明忽暗的咒语仍然看得我昏昏沉沉。 算了,再对着这本书估计很快就会头大到下雨不愁,我放弃的打开抽屉找寻瑞摘记的基础咒语。 打开笔记本,不出所料,那密密麻麻的鬼画符果然毫无人性的再度恢复若隐若现状。 当然我对于那些咒语的发音和韵律依旧人神共泣的没有丝毫记忆,郁闷!!! 正自怨自艾,客厅传来开门声,我没来得及把魔法书和笔记塞进抽屉,瑞已经走了进来。 晕,就算他本来没想到,看我抱着这本破书,也一定会让我背两句咒语来听听的。 怎么办?怎么办?? 可恨那笔记本仓促之下忘记合上,鬼画符正朝着瑞那面张牙舞爪一亮一暗的闪烁。 唉~~真个是天要亡我!! 第18章 ! 不知道现在合上书会不会给瑞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我抱着笔记本犹豫。 结果瑞看我捧着魔法书和摊开的笔记呆坐,仅仅对我点个头,就靠在了沙发上揉着眉心,看起来筋疲力尽的样子。 毕竟他的伤还没好。 我暗自舒一口气,刚才实在太不小心了,瑞一看跳跃闪烁的符号就会发现我忘记了苦背下来的东东。 不过,好像那个古怪的咒语会背的看起来是实体的,不会背的看起来才忽隐忽现,所以,嘿嘿嘿嘿,我眼中的鬼画符和瑞眼中的应该是不同滴。 也就是说,他看不出来我已经把这个咒语忘记了,乌拉,万岁,太好了,我顿时觉得天下大同,连夕阳也美丽皎洁如月光!!! 啊,不对,那本来就是月亮! 不过,汗啊~天到底是什么时候黑的??? “一个人在那里傻笑什么?”瑞皱着眉头靠在沙发上,他的脸微微发白,虽然身为吸血鬼的我们脸色从来就没怎么正常过,但看他这个样子,明显是体力透支。 傻笑?有吗?我摸摸脸,走到客厅,扶瑞到床上躺好,他似乎非常疲惫,眼中明显流露出倦怠之色。 很想对他说,如果身体吃不消,有些事就先放一放,人类有句名言,地球不是为一个人而转动,血族也有句话讲的是谁都没有能力独自支撑这个世界。 但跟瑞同居了几百年,很久前就摸清了他的个性,这家伙,根本就顽固不化到了极点,认准了什么,就绝对没有转圜的余地。 前段时间打游戏的时候,曾在网上看到一幅形容不同性格的漫画,画几个走路的人,前方有一堵墙,有人从墙上翻过去,也有人绕道而行,还有种人直路撞过去,在墙上留下一个人形窟窿。 看着那残破的墙,我常常想,那个硬闯过去的人,拿血肉之躯去撞,即使顺利朝目标前进了,身上也不是不痛的吧?(所以说,全民普及瞬移绝对是必要的) 瑞就是那第三种个性,不幸喜马拉雅山的冰雪万年不化,他的固执也千年不变。 相处久了已经习惯了,劝他也没有用,又不能像女人一样整天唠叨他,虽然明显瑞对族长之位兴趣缺缺,但职责所在,他也绝不会借生病推脱。 只是不知道这次千里迢迢跑来中国的是族中长老会的哪个肃穆的老头子。 看瑞阂上眼快睡去的样子,我悄悄起身,不想打扰他休息,没想到手臂却被他扯住。 “?”我疑惑的看向他。 “陪我睡一会儿。”瑞的语气既非命令也不是祈求,平平淡淡的像在聊天,深蓝色的琉璃一般的眸子瞬也不瞬的看着我。 我点头,爬上床,瑞伸过受伤的左手揽住我的腰。 看了看白色的绷带,为了不压到他的伤口,我的右手迫不得已搁到背后,但实在不太舒服,又伸回来,悬空放到瑞手臂上方,很快又觉得很酸了,心里不由的佩服电影里那些从不好好养伤,顶着伤口睡觉就算了,还能makelove的强人。 可叹我现在放只手都左右为难,汗~人类果然是跟我们不同种类的生物。 大概我的手臂不知所措的一直动干扰到瑞的睡眠,他懒懒的睁开眼,看到我局促的处境,无声的笑了笑,很从善如流的把他的手搁到我的肩头,俯身亲了亲我额头,再度闭上眼睛。 感觉的到,瑞在睡梦中都带一丝笑意。 我看着他难得的轻松安详,心里忽然觉得微微的酸疼,不知道有什么事一直困扰着他,使得他终年面无表情,抑郁不乐。 记得战乱时,母亲为那些不得不弃置的金石字画心疼的掉眼泪,向来爱惜所藏如命的父亲却劝慰母亲,“汝笃信佛法,独不知放下耶!” 是不是身为血族的我们生命太过漫长,所以在没有尽头的永恒里,才不得不抓住些什么,来证明岁月不是虚空? 我把手搁在瑞的腰上,感受着瑞冰冷的气息,没多久就跟着睡去。 醒过来,是源于口袋里的手机振动感,手机屏幕的时间显示是半夜12点30分,陌生的号码。 我小心的把瑞的手搁到一边,想起公司的电话下班后都转接到手机上的,基于职业道德,我起身走到客厅按下接听键。 原来上午那票货祸不单行,集装箱的拖车司机打来电话说箱单上某个代码跟港区系统不符合,港区值班班长不允许柜子进港。 司机尝试了n次都过不去,已暂时把集装箱丢到堆场存放了,现在只是打个电话来告知我他的无能为力罢了。 靠,这货明天上午要报关,现在居然又丢回堆场了,我气得只想咬那司机的脖子,不过男人的血液不好喝,还是算了。 按捺住火气,我好言安抚司机,让他把那柜子赶快从堆场暂存处提出来,港区班长那边我自己去搞定。 瑞还是睡的很熟,看来他真的很累,我叹了口气,瞬移到公司,找出港区的联系电话,那见鬼的港区值班班长大概跟司机刚吵过一架,因此态度恶劣,更郁闷的是讲的一堆术语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忍耐的听了半天,我最终发觉突发事件只能用非常手段解决,于是在电话里用了点魅惑之术,不知道是不是隔着电话线,效果打了折扣,那班长最终答应我出一份敲公章的保函了事,不过必须送到她那里。 从公司到港区,车程要40分钟,想想我能用瞬移,也就算了,我打电话让司机等30分钟,司机重新把箱子提出来也需要点时间,在电话里答应了我。 打印出保函,我这才发现一个问题,公章在财务室的保险柜里,财务室是上锁的,这个是没关系,穿门进去就是了,但是保险柜,汗个,这个技术上有点困难。 无奈之下,我只好去求助死人类,大半夜的闯进他家,他当然正在睡觉,说真的他要是坐在椅子上等我去找他,我估计一准吓得掉头就跑。 下午说的话,晚上就实现,我还是觉得这个人有点神。 但死人类的睡癖实在是不怎么好,我摇他的肩膀把他叫醒他要是破口大骂也就算了,毕竟是我有求于他,绝对可以暂时忍耐,但这家伙一见到我,趁我没反应过来就把我压在身下…… 然后,就闭上眼继续睡觉了。 …… 这个就太过分了吧,我辛辛苦苦跑来可不是当你床垫的,看他睡得这么理所当然,我不由得怒从心头起。 呵呵!好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可是你自找的,我微微笑,獠牙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仰起头,朝着死人类的脖子,轻轻的吸一口气。 相比一般有体味的人类男子,死人类应该算蛮干净的,身上有淡淡的香皂和刮胡水的味道,比起某些人类女子的脂粉味,闻起来要舒服得多。 死人类颈上的动脉血管微微的跳动,我伸出舌微微润一下唇,凑近他的脖子。 可惜这人的警惕心真的不弱,我的獠牙还没凑到他颈上的皮肤,他已经睁开眼睛,略带一丝困意,但也不失警觉。 知道他隔空丢物的可怕能力,我抓住他的双手手臂,眨一下眼,睫毛微颤的盯着他的眼眸,无语的引诱,来献祭吧,满足我的渴望,你也会很快乐的。 死人类的黑眸闪耀了一下,瞬间像是在挣扎,然后眼中明亮的光芒渐淡,染上迷茫,如同居室里昏黄的台灯发出的光,朦胧而暧昧。 我暗笑,呵呵,无往而不利的魅术。 死人类看着我,头渐渐低下来,真好,引颈就戮,全不费功夫,我很开心的凑上去。 咦!? 这个?? 出了什么差错??? 为什么我的獠牙没有定格在死人类的血管里,为什么我的唇没有在吮吸鲜美的血液? 等一下,舌头不要伸过来,我要吸的是甘甜的血液,不是口水啊,汗,抓着死人类的手臂好像比较失策,应该抓住他的手的,现在这家伙的手正贴着我的腿抚摸。 他的眼神专注而迷离,有一刹那,我几乎反过来被他迷惑的由他去了。 但是常年打雁的被雁啄到眼,引诱人的反被人引诱去,这也太丢脸了,所以好歹凭着吸血鬼的荣誉感,我还是及时清醒了过来,挣扎着推开死人类。 不幸这人蛮力真不是一般的强,我试了半天,他竟然动也不动,依旧细细的用他的薄唇描绘着我的唇形。 没办法,只好试试,我集中精神,盯着死人类的眼睛,心里重复了n遍,“放开我”,从没想到魅术有一天要用到让猎物远离上,世风日下啊,人类居然欺负吸血鬼,还有没有天理啊啊啊~ 尝试了半天,被死人类占去便宜无数,他的眼眸才终于恢复清明。 看着他清亮的黑眸,我松了口气,可以放开我了吧? 死人类的表情有点疑惑,似乎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被他压在身下,他还吻着我。但他的疑惑没多久,随即就似乎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很无所谓的继续吻下去。 我怒,这人明明清醒了,居然还如此肆意,横竖獠牙还没缩回去,我于是很不客气的朝他的上唇咬了下去。 死人类吃痛,终于放开了我。 我趁机闪到一边,戒慎的盯着他的手,决定他的手一有动作我就移个地方。 “宝贝,你咬我做什么?”死人类无辜的看着我,随即很反省的喃喃自语,“还是离开美国的金发妞太久,我的技术退化了。“ 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结果讲了句废话,“不要拿我和那些低等的人类女人去比。” 第19章 话说出口我寒了一下,这话听来恶俗就算了,被风大小姐听到,估计下场会很凄惨。 果然,死人类低声的靠在床头笑了起来。 “那么宝贝,你是单纯睡不着来找我聊天的啦?”他边笑边说,“怎么我记得是你先用眼神诱惑我的。” 晕,居然到最后变成是我作茧自缚,怎么会这样??? 正文第15章 估计再跟死人类纠缠下去正事就不用办了,我整了整衣服,收敛神色,言简意赅的道出来意。 没想到死人类听完后居然对我摇摇头,一本正经的告诉我盗窃保险柜是犯法的,他不做那种事。 …… 我目瞪口呆,这小子的法制观念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悍了? 结果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牡丹花下死,为了美人犯法也是值得的。”一面不忘对我作垂涎状。 寒,就说嘛,那时候不告而入的私闯魔法师和道士的居处,就没见他的道德心法制观发挥作用,这时候忽然作祟了一下,摆明了是消遣我。 算了,左右不过是一份工作,既不靠它衣食,更非赖以为生,我耸耸肩,预备放弃,回去继续补眠。 某些令人郁闷的情况发生太多次的时候,当事人如果不想在郁闷中灭亡,就很容易在沉默中爆发,所以当我的后领n度传来拉扯感的时候,尽管恍惚感还在,我还是毫不犹豫的对着家教不好专扯善良有礼的鄙人的领子的某人挥出一拳。 死人类促不及防,被我击中右眼,他的右手下意识的放开了我的衬衫领子改而捂住自己的眼睛。 我很幸灾乐祸的欣赏了一会儿他的狼狈,正想哼着小曲庆祝报仇成功顺便闪人,死人类的左手已迅雷不及掩耳的伸过来揽住我的腰。 “跑不掉了吧?”死人类放下捂着眼睛的右手,双手抱着我,开心的拿脸蹭噌我的额头,然后悠闲的跟我打商量,“既然跑不掉了,那么宝贝,你要不要试试说服我帮帮你?” 我挣扎了一下,发现完全不起作用后,很无奈的叹口气,只好老实的问死人类,“要怎么试?” 他听到我的问题愣了一下,似乎他本身对于答案也很茫然,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试着,试着相信我,好吗?” 很专注很坚持的目光,几乎像是一种承诺,我受他的眼神蛊惑,不由自主的点点头。 死人类似乎颇觉安慰的松开手,没再有任何轻薄的举动,安静的穿上外套长裤。 拉着死人类瞬移到公司财务室,看着他手中瞬间多出来的公章,我忽然对于他每天加班加点忙业务产生一种荒谬的感觉。 我知道人类有种叫银行的机构,不知多少人对里面堆积的阿堵物产生过美妙的幻想,做梦都祈求着一夜暴富的实现,而眼前这个最有能力无声无息达成人类至高梦想的人却在辛苦的工作。 不知道是什么逻辑,不过想想瑞和莫里也同样工作狂,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一次,通常会匪夷所思的寻求答案,出现的频率高了,也就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我拿着公章蘸上印泥在保函上盖章,死人类冷不防的开口:“小连,你为什么跑来工作?” “问得好,真是贼喊做贼,我刚才也想到问你呢?代理行业这么无趣辛苦,明明你打劫银行既收入不匪,又无风险,为什么舍易就难?”我吹了吹保函上未干的印子,把纸张对折放进口袋。 死人类翻翻白眼:“什么叫贼喊做贼,那是心有灵犀才对,抢银行是犯法的,不是跟你说过我不做违法的事。” 我懒得提醒他自我认识他以来包括闯空门违章驾驶在内,这个人不知道做了多少跟法律抵触的事。办正事要紧。 走出财务室,我预备独自去港口处交保函,没想到死人类半夜不回去睡觉,居然以我不可过河拆桥为名,硬是跟着我跑去港区。 值班的班长是个近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正昏沉沉的趴在桌子上打瞌睡,我在窗口把保函递给她,她仅仅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就把保函丢进抽屉,然后说了句下不为例,就继续维持她的半睡眠状态。 解决了,如蒙大赦一般我立刻打电话给司机,剩下的一切照常规处理,再搞不定的话司机也不用混了。 我走出港区值班室,死人类在门口不远处等我。 昏暗的路灯交织着月光照在他修长的身躯上,背后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看起来颇有丝寂寥之意。 真不知道那么点路他非要跟来干什么,瞬移来回也就几秒钟的时间。 见我走过来,死人类低头看着我的脚下。 是的,我没有影子,这黯淡的月光下,我忽然懒得凝聚意念制造出一个影子来,没有就是没有,我几乎带点笑意的看着死人类,等着他吓得夺路而逃。 然后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独自瞬移回去,等他从惊吓中恢复过来便会发现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就剩下他一个人。 可惜我太小觑了死人类的胆量,他刚才对着我的獠牙都能自在的吻下去,别说是没有影子之类的小事了。 死人类很随意的伸出手搭在我的肩上,一脸同情的看了看我,又看看地上,很大方的说:“分你一个吧。” 然后我眼睁睁的看着他那两个影子有一个居然移到了我的脚下,还是死人类穿着西装的形状,随着月光的照射顺着我行走的方向前后左右的在地面四处移动着。 这这这这个,实在是太诡异了,结果被吓呆到差点夺路而逃的居然是我。 死人类双手放在西装裤口袋里,微笑的看我四处乱走,意图让那诡异的不属于我的影子离开却徒劳无功。 暴走了十来分钟一点用处也没有,我只好试着做出我自己的影子,希望能盖掉死人类的形状,无奈他老兄长得比我高,再加上西装的设计,我的影子几乎被他的形状覆得严严实实。 对着那大小重叠的影子,我有点欲哭无泪,这个样子明天要怎么去上班啊??? “喂,”无计可施之下我只好呼叫死人类,“随地丢垃圾把自己不要的多余东西强加给别人是可耻的行径,你要负责处理掉。” 兴味盎然的绕着重叠的影子走了两圈,死人类不慌不忙的开口道,“我觉得这个挺有艺术气息的。”一幅打算袖手旁观的架势。 云层渐渐遮没了皎洁的月光,只余下星子不知寂寞的继续闪烁,晚风清凉而怡神,渐渐吹走了我的睡意。 死人类声称他要在今晚多欣赏一会儿这独特的行为艺术,欣赏够了才愿意心甘情愿的毁掉艺术杰作。 我就这样不得不陪着他在这荒郊野地里行走。 静谧的夜,公路上几乎没有人影,不时的有集装箱拖车呼啸而过,不知不觉,我和死人类竟然走到了在距离港口两站路的北郊动物园附近。 我想起一个月前那里还是彻夜狂欢的喧闹繁华,现在却这般的安静冷清,不由的叹了口气。 “可怜的小孩,小时候一定没去过动物园,长大了又不好意思去。”死人类误会了我的叹息声,就差没过来摸摸我的头表示安慰。 我心道:“废话,几百年前有动物园么?” 而且,谁规定动物园只有小孩子可以去的,虎精跟我聊天时说过白天带着小孩去的大人不知道多少。但他说到长大,就令我郁闷一下,就是永远都维持这个状态没来得及长高,影子才没办法盖住死人类的! 泪啊,我忍不住再度叹了口气。 结果死人类继续误会,安抚的搭上我的肩,建议道:“虽然是晚上,但游人稀少,少了拥挤,我们进去逛逛也不错。” …… 算了,横竖这个晚上不陪他走个过瘾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去哪里还不都一样,我很认命的带着死人类穿过动物园把门的铁将军。 众精怪还在继续沉睡,整个动物园宁静而寥落,石子路上我和死人类的脚步声嗒嗒作响。 走过孔雀的笼子时,显然是守夜的孔雀族族人警惕的四下打量了我们几眼。 就这几眼惹来麻烦,死人类正兴致勃勃的眼光四处溜达,(我有点怀疑是他自己平日工作忙,又找不到朋友什么的陪他逛动物园,今天正好赶上了把我拖来的),见大半的动物都在睡眠中他可能觉得无趣,那孔雀族人以它原形的样子看着我们,原本对寻常人来说也没什么,但死人类不同,上次莫里来访,隔着门死人类都能感觉得到了,那孔雀族人放肆打量的目光自然不太可能被死人类忽略掉。 于是这好事之徒兴冲冲的三步并作两步就串到孔雀族的居所,隔着铁栏杆跟孔雀族守夜人大眼瞪小眼彼此对看了半天。 如果此刻有个游客或者管理员之类的正常人类路过,看到一个人和一只孔雀隔着笼子含情脉脉的互相凝望,一定会以为死人类是个疯子,尤其他和那孔雀对看了半晌后还作了个结论:“汝非凡俗之物。” 死人类的说话声很轻,接近喃喃自语,但此刻半夜三更万籁俱寂,在几米远的我都听得到他的话语,别提就和他一栏之隔的孔雀了。 那孔雀闻声立刻现出人形,略带敌意的看着我:“这个人类是谁?”然后开始责备我,“连穹,你怎么可以把我们在这里隐居的事透露给人类知道,万一给我们惹来麻烦,你们血族承担得起吗?” 死人类恍然大悟:“原来你们认识啊!” 那孔雀族人一惊,我只得无奈的对它耸肩,以表示我的无辜,刚才那守卫的孔雀族人现形普通人类是压根儿看不到人影的,它跟我说的话也是用传音的方式,死人类对他的举动有反应,就表示他本身有这个能力。 第20章 “你是谁?”守卫警惕的看着死人类。 死人类笑嘻嘻的回答:“我是穹的朋友,一个普通的人类而已。” 对着守卫疑问的目光,我迫不得已点了点头,跟他并肩走来的,想撇清也很难。 孔雀族人对我还是比较放心的,见我确认,也就安心的回去它的王身边继续守卫了。 逛了一圈动物园,死人类在他感兴趣的几个地点停留了几分钟,终于走累了坐到石凳上。 我打了个呵欠:“明天还要上班,不如回去睡觉吧。” 死人类被我传染睡意,跟着打个呵欠,点点头,搭上我的肩膀(发现这家伙很喜欢勾肩搭背,典型的美式作风)。 离去前,天上似乎有抹黑影在刹那掠过,来不及看仔细,我们已经穿过了异空间。 到了死人类的家,他三下五除二脱下西装就往床上倒,我忙不迭的拦住他,“等一下。” “作什么?”他立刻很有兴趣起来,“公事办完了,决定继续我们离开前的私事?” “啊!”什么私事,我想了想,立刻闪到一边,白他一眼,指指脚下,“把你的废弃物收回去。” “哦,”死人类很意兴阑珊的随手挥了挥,然后依旧抱着一线希望问,“真的不要继续么?” “对,”我斩钉截铁的点头,看脚下朦胧的月光下一片空白,又看看背后的墙也毫无阴影,才放心的瞬移回家。 正文第16章 我到家时,已是凌晨三点,瑞大约已经一觉睡醒,正在客厅讲电话,他最近很少用手机,也几乎不碰魔法书,据他说手机的高辐射不利于伤口复原,用魔法也比较耗费精神。 “一切都部署完毕了?很好,盯住斯瓦诺的动态。什么?我知道了,你们继续留意。”瑞挂掉电话,用眼神询问我的去向。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业务的问题,我去了趟公司和港区,省略了和死人类同去的情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瑞对我点点头,示意我先去睡,他还要打几个电话。 我的确有点困,便换上轻便的衣物走进卧室。 没想到,躺在床上盖上被子了却怎么也睡不着,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我离开动物园前看到的黑影很像鹰族的通讯员,但老鹰王的元神在沉睡,通讯员过来有什么用,这莫名其妙的嗜睡症若是让新任鹰王担忧,也该派医者来才是。 而且瑞答应了老鹰王寻找凤凰公主的动向,到现在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他承诺的事,向来是全力去兑现的,如今这样懈怠,当然不会是受伤的缘故。 还有孔雀王奇特的消失和回来后的缄默,很早前最先毫无痕迹神秘失踪的海妖,我越想越疑惑,瑞还在打电话,交代的全是远在伦敦的族人应该注意的动向。 听他的语气,似乎一场和猎魔人之间的恶战不可避免,难道是此刻我们自顾不暇,瑞才没空去理会动物园那群精怪的处境?但这也不像他的个性,况且和猎魔人之间的冲突其实也和人类不久前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没有多大区别,非人族类的境遇,从很久以前就东西方休戚相关。所以瑞绝对不会独善其身,他绝口不提这边发生的变故,最大的可能就是一切已经得到妥善的解决。 可是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瑞打完电话回来,我仍然抱着被子靠在枕头上苦思冥想。 “怎么还不睡?”他奇怪的看着我,“明天休息?” 我摇摇头,看着瑞一派自在的样子,彷佛一切都在掌握中,忍不住开口问,“凤凰公主现在到底怎么样了,你知道吗?” “她回凤凰族里去了,算算时间,凤凰女王也该平息了叛乱。”瑞轻松的回答。 不是凤凰女王得知女儿失踪才委托我们寻找的吗?难道所谓的失踪是正在回家的路上,晕死。 “你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我有点不满。 “你一直没问,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靠,原来还是我的问题。 我偷偷瞪了他一眼:“你派族人送回去的?”凤凰一族的领地我们进的去吗? “她通过一个人类的道士打开入口回去的,好像和对方达成了什么协议,中间又出了点问题,我收到消息时,她已经在凤凰女王身边了。” 那就好,瑞果然责任感旺盛,看情形孔雀族的问题也该有答案了,我喜滋滋的继续发问,“那孔雀族族长是怎么回事?” “这个还没查到。”立刻泼我冷水一盆,顺带反问我“你怎么看?” “我去过好几趟动物园,但奇怪的是所有的精怪都在沉睡,只有孔雀一族是清醒的,所以应该跟他们族长的动向有关。”我沮丧的喃喃自语,“怎么都一个个睡得人事不知,这当口若是打起来,不是一点胜算也没有?” “这你不用担心,他们的元神沉睡正是为了七天后的作战。”瑞似乎胸有成竹,“好了,你睡吧。” “你怎么知道?”我缩进被子露出一颗头,“上次虎精来没说呀。” “那是他当时也不知道,所以他没睡,估计回去后老鹰王就告诉他有关猎魔人战帖的事了,因此为了备战虎精的元神也开始沉睡。” “战帖?”那是什么东东? 瑞撇撇嘴:“天晓得,那帮猎魔人自己搞了个协会,声称是正义之师,师出有名,因此堂而皇之的印了几封所谓的战帖,发给各个族的族长,约定时间一到,决一死战。” 他打开抽屉,递给我一张红色的类似人类结婚喜帖一般的卡,卡上约定的双方交战日期,正是七日后。 “各族的日期都一致?”我呆了呆,难到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这么样无声无息的要爆发了? 瑞点头:“有时差的问题,看来他们是预备各个击破了,就看谁的部署快。” 我想起进来时他在电话里提到的人名:“斯瓦诺是谁?” “应该是所谓的猎魔人中重要的一员,”瑞的目光看向远方,带着些微的仇恨和倦意,“老对手了。” “啊,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 瑞沉默了下:“你平日里基本上不是在打游戏就是在网上看电影,要不就是去和那些精怪鬼混,提不提有差别吗?” 我语塞,好像是哦,向来都是瑞在照顾我,我似乎很少顾及到他。 歉意的不敢抬头看他,我盯着手中的战帖想找个话题继续说下去,总觉得不想这样睡觉去。 注意到战帖底下的落款写着翟林,我仰头问瑞,“这个翟林,就是他们协会的头头?” 瑞也有点疑惑:“看起来似乎是,现在应该还不太确定,只查到是个中国人,在几十年前跟法国几个著名的魔法师学过魔法,不知道什么原因几年前回来了中国,联络各界成立了 那个猎魔者协会。” “那个协会,会不会很不好对付?”我有点忧虑,“但怎么从成立以来就一直没什么大的动作。” “我一直让族人留意着他们的动向,的确没有什么大的动作,只是加入的魔法师术士甚至巫者一年年逐渐增加。我联系过各族商讨对策,基本上他们也早已知晓,只是苦于不知道对方的聚集地点和时间,现在既然他们不知死活的主动求战,能够一网打尽也好。”他眼中掠过一丝阴狠。 汗,原来对方厉兵秣马多年,早已在瑞的计算中,千年连番的杀戮和猎捕,彼此都积怨甚深,看来这场恶战是避无可避的了。 我有点郁闷,那些猎魔者为什么一直咄咄逼人呢,几百年下来,非人族类已习惯隐居在人群中,低调过活,尽量不引起人类的注意,也几乎没给人类造成过什么危害。 这几百年来,人类遭遇的浩劫哪样不是天灾就是人祸,不去好好反省自身,倒忙着奉行“非我族类,追杀殆尽”的信条。 难道这世上就剩下人类和那些无意识的动植物,世界就会太平了吗? 瑞看我不太开心的样子,伸手揉揉我的头发:“别想了,你还是过你的日子,一切有我在,安心的睡吧?” 我还是睡不着,总觉得还有什么忘记问了,但瑞似乎也很疲惫的样子,想到他的伤口还没痊愈,我摸摸他的绷带,他伸过右手拍拍我的手背,“没事,睡吧。” 看看时间,也就还有两个小时可以睡,我闭上眼,在陷入睡梦中前忽然想起楼上住过的道士和魔法师,还有海妖的去向,这个忘记问了。 但算了,那些不重要,七日后的恶战迫在眉睫,在我还是人类时,宋朝正是乱世,经历过战争带来的颠沛流离,我想所有处于战乱时候的人,都会深刻的体会到“宁为太平犬,不做离乱人”这句话的含义。 战争实在是非常可怖可憎的事情,远非网络游戏里的pk可以比拟,那些沉迷网上杀戮游戏欣赏电影中暴力美学的人类,只是有幸没有见识到真正的战争,等真正见识过了,就会发现,游戏从来就只是游戏。 而真实的战争,远远超过人类的想象,甚至连处于高位的当权者也没有主导局势的能力,我想起被掳走的徽钦二帝,对于瑞的自信满满,忽然有了深深的担忧。 人类其实是没有信义没有原则的动物,成者王侯败者寇,很多人类中的成功者,几乎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记得那时的宋王朝,最初是和金国订立盟约攻打辽国的,辽国被灭后,宋王朝惧怕金国的强达,又转而和蒙古订约攻打金国,我曾问过父亲的一位僚友,堂堂大宋,背盟弃约,是否也算国耻?那位将军只是简单的告诉我:“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第21章 对人类来说,最终的结果最为重要,过程怎样,横竖有最后的胜利者来书写历史,自然可以泥垢尽销,所有的无信无义,在文人的妙笔生花下,都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 而这猎魔人的头子,正是个人类,此时此刻,所有的精怪都元神沉睡,各非人族类也拘泥于七日之约,虽加紧了戒备,但到底不会想到偷袭,而古代的中国战场,偷袭劫寨根本是寻常事。 我一惊,从半睡半醒中艰涩的张开眼,推了推明显在打盹的瑞,简略的跟他讲了下我的担忧。 瑞听了后,表情有些凝重,“他们自诩正义,应该不会做这种事的吧?”但想想他觉得也不是不可能,顾不上披件衣服,瑞拉着我急匆匆的瞬移到动物园。 正文第17章 动物园里一片狼藉,风无痕的家族成员们忙着救死扶伤。 莫里脸色冰寒的正在听老鹰王絮絮讲述事情经过,原来老鹰王早有先见之明预料猎魔人可能会来偷袭,因此表面上假装和众精怪一同元神沉睡,暗地里嘱托了族人在万里高空监视,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召唤骁勇善战的鹰族战士前来来暂时抵御攻击,以给他足够的时间唤醒精怪们沉睡的元神。 但没想到那群魔法师却来得出乎意料的快,监视的鹰族通讯员还来不及示警,风火水三系的魔法攻击就破空而来,所以风家族人现在在救治的伤员多半是那些措手不及在元神沉睡中受重伤的精怪。 “你们怎么会过来的?”莫里惊讶的看着我和瑞,“血族的消息挺灵通的嘛!” 瑞笑而不语。 我应该得意一下自己的推测实现,但这遍地的伤员和呻吟声实在令我高兴不起来。 距离我们十米开外,虎精正横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他后背金黄色的毛发几乎全沾染上干涸的血迹,风家医者正用手沾着草药涂抹在虎精背上,暗褐色的血迹衬着金黄色的毛发,捣烂的绿色药草在黑色的斑纹中隐隐绰绰,我不忍卒睹的转过脸去。 “我没事,”虎精看到我,似乎是想试着站起来,巨大的躯体晃了晃,终究脱力的再度倒在地上。 “别动,你想刚愈合的伤口撕裂啊?”医治的风家族人呵斥。 我连忙伸过手去握住虎精的前爪,阻止他再轻举妄动。 柔软的,温润的触感,趾甲很平,可能是动物园管理的人类定期在修剪。虎精的毛皮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润,但我却不敢再伸出手去抱抱他。 老鹰王已经把战斗经过基本讲完,我有点同情他此刻化作人形的失策,如果他现在还是一只鹰的样子,估计莫里就不可能嚣张的抓着他的领子摇晃,当然除非你见到一只穿衣服的老鹰。 “怎么不早点跟我们商量?”莫里气势汹汹的揪住老鹰王的衣服,一幅要掐死老人家的样子,“我也好早点叫族人来帮忙,不至于现在伤亡这么惨重。” 瑞在一旁袖手旁观,估计是跟莫里持同一立场。 把莫里的手指一根根扳开,艰难的从莫里的掌中挣脱出来,老鹰王整整衣冠,白发白眉在晚风中飘扬,略微淡然的看着明显想再冲上去的莫里和虽然不语却眼带责备的瑞,傲然道:“这是我们东方部族自己的事,不劳费心。” 瑞踏前一步,似乎是想说什么,但看众精怪听了老鹰王的话都纷纷点头表示同意时,居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气氛僵硬而沉默。 我知道,那是属于中国式的骨气,不屑嗟来之食,去留肝胆两昆仑,莫里和瑞不会了解“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决然和硬气,他们只会认为那是无谓的送死。 老鹰王看到我了解的眼神,很是欣慰的拍拍我肩膀,沉默的转身意图去照料受伤的族人。 瑞和莫里还站在那里,我不得不开口打破这僵局,“那老鹰王,你至少该告诉我一下吧,我也是东方的一分子。” 老鹰王回头,长长的胡子和眉毛划过两个漂亮的弧度,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募然裂开一个大大的笑容,灿烂的和这满目疮痍的场景十分的不协调。 我看他脸上的皱纹都在这笑中挤压出一朵变形的花,实在是莫名其妙,不知道在这满是草药味和伤员的时刻,有什么是值得好笑的,他却已收起夸张的笑容,正色开口,“你不算,现在你是西方阵营的。” 我不服,明明我是中国人,出生在宋朝,虽然不幸成为吸血鬼,好歹俺也是炎黄子孙啊。 结果没等我抗议,老鹰王已经下了个令我吐血的结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言毕哈哈大笑起来。 周围的精怪也跟着发出会心暧昧的笑声。 郁闷!!! 瑞在中国待得比较久,自然不同于莫里眼中满是问号大有问谁是鸡谁是狗的意向,他眼中有一抹不容错认的笑意。 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再一想又觉得憋气,为什么是嫁,不是娶?不然就名正言顺的瑞可以帮鹰王他们的忙了。只是想想他这未来的一族之长若是出嫁,虽然血族向来不羁成性,但估计这事真的发生了,族中那些老古板长老脸色一定会黑过锅底。 不过伦敦郊区夜色黑暗,这么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出门猎食,风险倒是小了不少。 风家族人医术高超,没多久时间所有受伤的精怪都已救治完毕,我看了眼聚集到一处显然准备离去的风家族人,居然没发现有恐怖的风大美女的影子。 这风美女对于伤患的热爱向来犹如苍蝇见血,眼前这么多受伤的她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出现恶虎扑食,实在令我非常诧异,不禁开口问莫里:“你老婆呢?” 莫里不满的对天翻个白眼:“她告诉我接到族里通知,动物园有伤者,让我瞬移带她来,治了几个精怪嫌没挑战性,跟她的另一批族人一同跑去医治受伤的猎魔人去了。” 瑞闻言眯起眼睛,看向风家族人:“你们知道那群猎魔人的去向?” 一个穿白衣的年轻人站出来点头,应该是风家族人的领袖,说话果断而干脆:“但我们不会透露病人的相关信息,打斗是你们的事,我们身为医者只负责救治。” 瑞忽然绽开一个非常和煦的微笑,我一看他这么笑就知道不好,估计这家伙没准打算叫族人抓住某个风家人严刑拷打要问出猎魔人的下落,瑞的个性向来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恐怕风家族人危矣。 不想那年轻人察言观色本领一流,径自露出一个比瑞更加和煦温暖的笑容:“阁下应该是同行吧,但自古医者不自医,天有不测风云,何况你们跟猎魔人敌对了千年,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这正常的医院可是不收非正常的病人的。我风家虽不敢自称仁心仁术在世华佗,但只要不对家族够成威胁,也不至于丢下病人不管。”言罢,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瑞还包着绷带的左手。 瑞沉默,收起笑容。 莫里在一旁冷笑:“任你们通天本事,这天底下生病的人类多如过江之鲫(他听不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却会用过江之鲫造句,怪哉!)你们一个个救治的过来?” 那年轻人对莫里的恶劣态度并不以为意,温文尔雅的解释道,“我们只救值得救的,人类那么多,死一百个和死一万个没什么区别,但你们不同,这世上非人的高级动物已经很少了,魔法师之流也如凤毛麟角,少一个,都是这个世界的损失。” 他语调和缓,态度诚恳,我却想起了死人类见到莫里时戏言的珍惜动物要好好保护的话,同样的戏谑,同样的属于人类这个庞大族群一员的优越感。 果然,瑞和莫里听完已是眼泛怒色,众精怪何等傲气,自然是个个忿然,却又碍于刚受人救命大恩在前,不好发作,只得忍耐的再三深呼吸。 “小心,呼吸的不要这么急促,伤口会裂开。”风家女子温柔的拍拍旁边显然还很年幼涵养没修炼到家的鹰族战士。 那小鹰气得翅膀直抖,却慑于老鹰王一再摇头示意,只得发泄的低头用鹰喙啄着水泥地。 瑞和莫里这时大约想起了鹰王的傲然不肯求助,现在受到这群人类医者的无心奚落,却是哑巴吃黄连,正是应了一物克一物,莫里碍着风无痕,瑞大概也不想和风家人正面冲突,于是他们都只是克制的闭了闭眼,放任风家族人自在离去。 我看着那群捣药治疗忙活半天离去时却依旧白衣胜雪纤尘不染施施然的身影,终于了解风无痕大小姐的可怕个性缘来有自,恐怖的家族遗传啊! 动物园里一片寂静,众精怪似乎对于风家人的个性都有所不快,莫里估计也一直耿耿于怀老婆去医治敌人,但风家人这种个性让他回想起自家老婆的古怪习性,于是自我安慰的喃喃:“无痕去拿那些呆头呆脑的魔法师们做试验品也好的,”语气是阿q式的幸灾乐祸,“总比留下来荼毒这些伤员好。” 真难得莫里会对他宝贝老婆用贬义词,看来这次他的自尊心受到的创伤真的不小。 众精怪只有苦笑,然后不知谁带头,开始此起彼落的指责猎魔人的不守信用,这些精怪虽然镇日里号称大隐隐于市,其实却相当的与世隔绝,自成一个世界,在夜里聚众狂欢,很有魏晋的名士风骨,非常的天真固执,我有点理解老鹰王的为难了,即使他把猎魔人可能偷袭的料想告诉他们,也不过得到一个先以小人之心度他人之腹的指责。 天色已微微破晓,瑞和莫里合力施法维持动物园表面正常,然后在朝阳露出一缕晨曦时,瑞走到动物园值班室内,对被魔法师施了魔法睡着的动物园管理员动了点小小的手脚,估计这几日动物园应该会挂出暂时休馆的牌子。 第22章 我们不能见光,因此在阳光还不充裕前,就得瞬移回去,回头看了眼受伤的精怪们,我对虎精挥手道别。 众精怪们已各自回到居处,几乎都是筋疲力尽的颓然,唯有远处的孔雀族守卫仍然精神奕奕的守在笼前保护着他们的王的安危。 我仔细思考了下,似乎在刚才的众多伤患里并无孔雀族人的影子,正想弄明个明白,瑞已拉了我瞬移回去。 正文第18章 刚回到家,瑞就收到信息,伦敦族里不少族人居处也在昨晚受到不同程度的袭击,族人不像那些精怪一样需要沉睡来休养元神,所以仅仅是略有伤亡而已。 不过英国没有风家人,红十字会也只服务于人类,所以瑞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回伦敦去一趟。 我向来有晕机的毛病,所以瑞犹豫了一下,念出一串咒语后,我们家厨房挂抹布的地方就凭空多出了一只漆黑的倒挂蝙蝠,然后我只觉得眼前一晃,蝙蝠消失,我们面前站了个留八字胡的中年人,下巴上依旧留着乱七八糟的胡渣,正是那天死人类耍特异功能教训小偷时对我们行注目礼的那个路人。 “科克长老,”瑞略带恭谨的行礼,“族里遭遇袭击,我预备回伦敦去一趟,这段时间穹就拜托您照顾了,还请您费心指导一下他的魔法进度。” 八字胡面无表情的点头。 我在一旁呆住,虽然我和瑞很久没回族里,但好歹曾经在伦敦待过很长一段时间,对于科克长老也不是没有印象,记得那是一个头发花白,面部皱纹纵横交错的老头吧,怎么现在越活越回去的看上去就一幅40来岁的模样。 “长老真是驻颜有术。”我小声自语。 八字胡耳尖听到,不屑的哼一声。 瑞无奈的敲敲我的头:“你看看我,还是你在伦敦时候看到的样子么?” 他此刻看起来黑发黑眼,完全跟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人类没多大区别,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长老大人使得也是障眼术,只是魔法底蕴深厚,因此几乎以假乱真罢了。 只是这老头的品味也忒那个了一点,虽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来到异国他乡,尤其与猎魔人开战在即,好歹也该注意一下俺们血族在广大人类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问题嘛。 如今在人类编制的电影漫画里,我族人可是个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现在你这老头以这么普通平凡的样貌一现世,想想未来的吸血鬼电影里的狠角色不是小布小汤那样的惊世大帅哥,而是像您这样的欧吉桑,这电影还有收视率么? 想归想,但瑞都对科克长老恭恭敬敬,我当然不敢出言批评族中大长老的品味。 瑞得到老头的应允,放心的打电话订机票去了,没想到电话刚搁下,大楼外就传来直升机隆隆的螺旋桨声,随即莫里出现在我们面前,看到科克长老也在,莫里很夸张的行了个大礼。 老头对莫里比对我客气,低头回了一礼。 原来,莫里几乎是同时收到狼人族里的消息,猎魔人不但只青睐血族,偷袭不忘照顾到居住在我们族不远的狼人窝,莫里的老爹在防御中受了重伤,所以他不得不回去探视老父。 ceo不愧是ceo,一说有急事要回家,手下立刻开来直升飞机伺候,据他说便利应该和并肩作战的好兄弟一同分享,所以让驾驶员先在我们居住的大楼顶上等一会。 但我左看右看都觉得这小子对科克长老的态度有点古怪,以他向来目中无人的样子,如今突然礼下于人(吸血鬼),必定…… 果然,门外的敲门声印证了我的想法,瑞打开门,白衣蓝裤背着大背包的风大美女正笑吟吟的站在门口,我不禁抚额长叹。 莫里看着八字胡:“在下也要回族里一趟,还请长老代为照顾一下内人。” 科克长老几乎是从小看着莫里和瑞兄弟长大的,向来对他们疼爱有加,因此爱屋及乌,对风无痕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再度点点头。 瑞似乎颇为踌躇风无痕的到来,然后估计抱着风大小姐最多搞搞怪不至于害死我的念头,同情的看了我一眼,就跟莫里消失在我眼前。 直升机呼啸着离开我们的视线,风大小姐把背包甩到沙发上,对长老打个招呼,看我苦着脸,立刻不悦的发话:“你那是什么表情,不欢迎我来住是吗?” “不不不,没有这回事,”我立刻摇头澄清,“你大小姐来住,绝对是蓬荜生辉,欢迎之至。”拜托啊,她都已经大模大样的带着换洗衣物登堂入室了,我此刻的回答导致的结果不过是横着欢迎还是竖着欢迎的区别罢了,反正风美女是住定了的。 “呵呵,”风美女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开始整理她的大背包,我看着她从那个小叮当百宝袋似的背包里源源不绝的取出n个瓶瓶罐罐,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再看科克长老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本厚重的魔法巨著,正抬头以诲人不倦的目光望着我,看起来老头要在此地继续干他传道授业解惑的老本行。 “那个,”我干笑两声,看了看钟,迅速抓过瑞的狗皮膏药,“时候不早了,我也要去上班了,两位自便。” 言毕,没等他们回应,立刻逃也似的出门。 街上风和日丽,小鸟欢唱,清扫的人类拿着大扫帚刷刷的扫着路边的落叶,老头老太太吊着低矮的树枝锻炼,马路上一派祥和气息。 劳动果然是光荣的事情啊,我拍拍胸口,暗自庆幸暂时逃脱了风美女的魔掌和八字胡伪中年的魔法讲习。 “叭叭”两声,有车子在我背后鸣喇叭,“怎么走路的?”司机愤怒的对我大声叫嚷,我这才发现一时忘形的走到了马路中间,周围风一般穿梭而过的车辆和散步的行人纷纷对我投以瞩目。 我尴尬的走到路旁,正预备穿过马路到对面的公交车站,一辆车停在我旁边,死人类摇下车窗对我招手:“过来。” 人类有句话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在早上连续经历碰到魔法讲习狂老头的不友善和风大美女的平白出现后,我此刻看到死人类还是觉得挺亲切的。 和死人类在地下车库走出车子,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看看地上,落下几步,走在死人类后面,再看看地上。 死人类看我脚步放慢,奇怪的回过头来:“怎么了?” 我指指地上:“你的影子好像不对。”随着他的回头,一个方向的影子跟着他形状发生改变,另一个居然维持原状。 死人类扫了眼地面:“啊,那没什么。”挥了挥手,“解决了,我们走吧。” 我依旧停在原处不动。 “怎么还不走,等下人多了你想挤在电梯里啊?”他没好气的催促。 “你现在没影子了?”我很无奈的提醒死人类,“这样能见人么?” …….. 他抬头了研究了半天车库灯照射的方向,召回被他丢到爪哇国的影子回来干活:“这样应该可以了。” 一上午工作死人类进进出出,我总是忍不住留意他的脚下,每次都觉得他的影子很别扭,不知道是不是他乱丢垃圾的后遗症,唉,果然注意环保是应该的,人类只有一个原装的影子啊。 下午传来的两张托书,客户在msn上提示我一张出船东单,一张出代理单,我很茫然的答应,回头立刻问小姜:“什么叫船东单和代理单?” 小姜百忙之中答我:“就是船公司出的海运提单和我们货运代理出的代理提单。” 我点头,正想问两者的区别,已有同事发问:“我们公司能自己出提单吗?” 小姜摇头,随即窃笑:“不怕,总公司可以,问他们借几份就是,以前不是没出过。” 然后他开始教我,出海运单的那票货物的委托书照客户提供资料里的收发货人照搬就可以,代理单的委托书收发货人的抬头(公司名称)要写我们公司和我们在目的港代理的地址,他去资料室找了下,回来满脸沮丧,“好像在搬家时弄丢了,打电话问总公司要吧。” 结果总公司那里操作小姐态度良好,很抱歉的告诉我们她们那里今天停电,全体休息,她是唯一留下来值班接电话的,传真机趁停电罢工,所以她只能在电话里把目的港代理资料报给我们。 “反正到时候提单还要确认的,”小姜拍拍我的肩膀安慰,先传给一代再说。 到下班,事情还没处理完,我加了两个小时班,暗自庆幸少面对风大小姐和古板长老几小时也是好的。 可惜,太阳总会下山,工作也总会做完,六点半过,船公司早就下班,客户多半也知道这个,所以过了七点,基本上电话就不会打来了。 想起昨天觉得孔雀一族奇怪的安然无恙,真好,名正言顺又有了暂时不回家的理由,我决定再去动物园看看,顺便探访重伤的虎精。 收拾好文件,死人类从办公室出来,手上拿着公文包,看起来预备回家的样子,我走向阴暗的楼梯口,正打算瞬移去动物园,后领传来一阵拉扯感,某人果然积习不改,我反应迅速的脱掉外套,一身轻便的消失。 难得成功挫败了一次死人类的突袭,我呼吸着动物园残存的草药味道,心情实在不错。 跟鹰王和众精怪打了个招呼,我走向虎精那里,路过孔雀一族的居处时,特意友好的慰问了一下,他们照例爱理不理的样子,但确确实实,无一伤亡。 虎精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身上的血迹也清洗的差不多了,风族人有几个过来帮忙换药,那个和瑞对话的白衣年轻人也在,见我不时的打量孔雀一族,他也跟着看向那儿,轻声的背了一段刻在波士顿的犹太人纪念碑上一段话: 最初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然后他们抓**人,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新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新教徒;最后他们向我走过来,已经没人为我说话了。 第23章 背完,孔雀一族听到的脸色都很不好看,那年轻人径自走开,我听得莫名其妙,风家果然专出怪人。 正文第19章 磨蹭半天,我到底还是乖乖回去面对“苛刻”老头和风无痕。 刚在沙发上坐下,长老大人就开始训话:“身为未来族长的同伴,大战在即,一点魔法概念都没有是不行的,今天开始,一定要给我好好学,不要到时候打起来还拖累凯瑞。” 听了他的教训我不由的吃了一惊,心道他怎会知道我对魔法一窍不通的,难道老头有读心术?那不是连我早上腹诽他品味的话他都听到了么,一滴冷汗滑下我的额头。 “不错,我会读心术,”老头笑容可掬的对我点头,“想不到你还挺知道顾及我们血族形象的,所以我接收了你的意见。” 我这才发现他脸上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不留一点胡渣了。 “不过,”老头顿了一顿,收起笑容,“身为族中一员,又是未来族长的同伴,居然一点魔法也不会,传出去根本就是族里的笑话,你在伦敦仗着族长疼爱跷掉我所有的课我奈何不了你,之后你跟着凯瑞出了伦敦天高皇帝远我更是管不到你。现在,你给我老老实实的把所有落下的课全给我补上。” 他摩拳擦掌,颇有你小子终于落到我手上了,我一定要好好泄心头之恨的架势。 我缩了缩,想起来这老头在上课时有拿魔法书敲不开窍学生脑袋的习惯,他那书的封面可是厚厚的铁板做的啊,老头拿得动敲得动,不代表被敲的人头会不痛的说。我就是在上第一堂课时被他敲了不下于二十下才痛定思痛决心跷掉他所有的课程的。开玩笑,俺的头又不是铁打的,万一被敲笨怎么办? “你以为你很聪明么?”汗,忘了老头会读心术了,“一条咒语人家教两遍就会了,你要教二十遍才背得出。” 而且隔天就忘记了,我在心里补充。 老头狠狠的瞪我一眼:“忘了就继续背,背到不会忘记为止。” 天啊,梅琳达夫人啊,为什么派来这里的是这个教书狂的老头?分明跟我过不去嘛! 风无痕见我愁眉苦脸,娇柔的伸手挽住科克长老的手臂,“长老,慢慢来嘛,耐心一点,给穹一点时间。”不忘同情的瞥我一眼。 我感动的几乎痛哭流涕,风美女还是很善良的,知道把我从水深火热的魔法学习课中解救出来,看来平日里是我误会她了。 结果果然是我的误会,她接着温柔的注视着我,“我这里有一瓶药,吃了能增加记忆力的。”满怀笑意的递过来一个长形瓶子,“放心,没有副作用的。” 我闻言退避三舍,开玩笑,血可以乱吸,药可是不能乱吃的,这女人巧言令色,结果目标还是拿我做试验品。 眼见诱哄不行,风美女立刻扳起面孔,娇俏的美人脸绷得如同晚娘,“我是为你好,像你这样过目即忘,明显是老年痴呆的症状,要及时治疗。” 还小儿麻痹呢,“多谢,多谢,我能克服的。”还是不敢得罪她,我只好转移话题,把动物园里她族人背得奇怪的话转述给风无痕听,问她什么意思。 风无痕笑:“我这个表哥,就是喜欢故弄玄虚,其实很简单,孔雀王找到我们,说是接到猎魔人战帖,他们一族愿意保持中立,请我们告知猎魔人的下落,好去与对方商讨议和,看他们现在毫发无伤,看来孔雀王是不辱使命了。只是,这猎魔人除尽了所有非人族类,难道就会单单放过孔雀一族不成?这孔雀族也太天真了点。” 我也笑,人类的信条,不是人类是很难理解的,然后我记起瑞一直迫切想知道的,不知道能不能套出话来,“风家一直知道猎魔人的居处?莫里从来没有问你吗?” 风无痕得意的言道:“这天下,没有风家不知道的事情,只要战争和疾病存在,医生就能予取予求。”她眨眨眼,“其实决定人生死的是神明,大半医生不过负责收钱罢了。至于莫里,他敢问我么?”扬扬手中的药瓶。 我寒,赶紧转向明显偷笑的老头,“长老,我们开始学吧。”不入虎穴就进狼窝,我还能怎样。 苦背了几个小时,被无良老头敲了无数次头后我终于如他所愿背出了十几条咒语,很有成就感的倒头就睡。 早上起来,长老大人很敬业的逮住抹完狗皮膏药决定在风大美女起床前就溜出门的我,非要我把昨天背下来的咒语温故而知新一下。 想当然了,我自然如同那日早晨一般忘得干干净净,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一早刚从蝙蝠变成人他还来不及使出障眼术),但想不起来就是想不起来,我有什么办法,趁他还没来得及拦住我上班硬要我补习,我先走为上,打个招呼,身影一闪,我已经在公司的楼梯口了。 走到公司门口,才发现我没有大门钥匙,以往来时,同事基本上已经有几个在了,今天没办法,只好等在门口。 结果最早来的居然是死人类,他看我靠在门上,戏谑道:“所谓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大概就是明明可以穿门而过,却碍于正常规则,不得不与目的地一墙之隔。” 我白他一眼,早知道最早来的人是他,我哪还会傻乎乎守在门口。 “喏,”他把我的外套递给我,“怎么不等等我就走了,还逃得飞快,莫不是赶着与小情人去约会怕我打扰?” 我见他似乎语带试探,正色道:“怎么可能?我已经有瑞了。” 如果死人类表现出一副黯然样,我一定会以为他在作戏,但他只是耸耸肩,“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我吗?毕竟你来我家那晚,我们之间不是没有感觉的。” 我脸红,和瑞住那么久,他一直表现的相当规矩,有时候我会觉得也许是我误会了同伴的意思,所谓的同伴,也许就是一同作个伴吧。看看死人类,他要的,似乎就不只这些。 突然间,我觉得有点迷惑,似乎我对自己本身是血族成员的概念并不是很明确,只是机械的一天天过去,羡慕人类可以自由自在的在阳光下行走,在阳光下相爱,而身为吸血鬼,却永远必须回避阳光,甚至连情感都像埋没在土中的棺材,因为经年累月的不移动,隐秘的如同不存于世。 但我觉得这样就很好,瑞是我的同类,相处了几百年,我们对彼此的了解超过人间任何一对相爱的夫妻,其它的,都是小事。 于是我看着死人类,坚定的对他摇头。 他微微笑,伸出手来,“那么做个朋友也好。” 我握住他的手,属于人类的暖意传过来,微微颤了颤,还是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虽然很老套,但确实人鬼殊途,没有谁能长久容忍伴侣长年冰冷没有体温,也没有多少人类能习惯长久迁徙躲避熟人,所以,不管他是不是真心,我都只能给他这个答案。 上午基本上把该做的通通都已经做完,打电话给总公司索要代理提单,那边说已经让出差来本市的同事带了过来,并让我们支付给该同事两百块提单印刷费。 我有点哭笑不得,问了下小姜,才知道我们跟总公司财务方面都是独立核算的。 小姜眨眼:“总公司在s城本行业中数一数二,向来以高效率和悭吝闻名。”众同事闻言皆笑,正碰上老板出来,老板也笑,但随即严肃道,“这也是总公司成为行业翘楚而我们只能吊尾脚的原因。” 办公室笑声顿默,众人低头工作。 下午我接到电话,正是那个总公司派来本市出差的人打来的,说他已经办完了事,正在去机场的路上,让我们这边立刻叫人去机场跟他会合取提单。 不得已,我只好跟老板去打招呼,老板看了看墙上的时钟,算了下那人登机的时间和我们公司到机场的车程,发现居然凑分凑秒刚刚好,也就是说,如果途中发生堵车的话,该人就会带着我们需要的提单扬长而去,想到这个,连一向顾大局公认好修养的老板大人也骂了句脏话,“娘西匹。” 死人类忍笑,起身道,“我送小连去吧。” 总要掩人耳目一下,而且应聘时我告诉过老板我不会驾车,况且计程车又不知要等到今夕是何夕,所以我并没有表示异议。 老板点头同意。 出了门,我和死人类当然没有开车去,他声称要再度体会一下瞬移的快感,非要我带着他一块去(天知道我每次只觉得头昏眼花,从来就没有什么其他感觉,不过若是想象一下不会飞的公鸡偶尔串到了高空,立刻激动的翅膀多颤抖几下以领受脱离陆地的感觉,大概就能理解死人类了)。 我们到机场的某个无人角落时,时间还早,于是我和死人类无聊的到处闲逛。 机场人来人往,从警察到毒贩,从权贵到平民,一应俱全,自然也少不了和丐帮一般横行四海的梁上君子。 小姜在某次手机n度被偷走去报案回来后告诉我们,警察局也很无能为力,这年头贼和捉贼的比例太过悬殊,且抓住了基本上关几天就放,又不能殴打挨饿,因为有违人权,再加上本市优待残疾人的政策不忘涉及刑律,|qi|shu|wang|残疾人盗窃被抓住者是不能起诉的,因此外地不少有缺陷的梁上君子纷纷来本市淘金。 小姜挺有幽默感,没忘记郁闷之余自我安慰,说这也是政府调节贫富差距的一种手段,能买的起手机的,总不见得挨饿吧! 只是我觉得此时此刻在不远处作案的年轻女人却令我十分的眼熟,思索半天,在那女子快要得手隐入人群时,我突然记起来,那女子与某日我和死人类探访的魔法师和道士居处的女主人十分相似。 第24章 我拉拉死人类衣服,示意他看那个女子,他很快就认出来,并且确认那女子就是魔法师和道士的家人,只是怪了,为何她会做这一行呢? 正文第20章 和死人类交换了下眼神,我指指我们刚才瞬移到达的角落,再拿出手机跟他对了下时间,约定我拿到提单后等在那个角落,他先去跟踪那个年轻女人,等下再把我从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隔空拉到他那里去。 结果走了没几步,又被死人类扯了回来,好在这次他终于良心发现没有揪我的领子,否则遭他摧残了n次的衬衫领子非裂开不可。 “干嘛?还有什么问题?”z 他笑眯眯的问我:“你带钱没?” 我这才发现自己身无分文,只好伸出手去,死人类递给我钱的时候,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若是按人类的思维逻辑,我一定是那种比较没用的男人,上次是伸手向瑞借钱,这次是死人类,惭愧惭愧! 眼看那女子在我们的拖拖拉拉中即将在人群中消失,死人类一急,毫不犹豫的伸出手拉了一下,就见那女子趔趔趄趄的后退了几步,几乎没后背着地的摔在地上,isuu書网后面立刻有绅士怜香惜玉的扶住,我好笑的看到那衣冠楚楚的绅士扶住那女人的同时,不忘把她口袋里的战利品一件一件不着痕迹的据为己有,真是活生生的一报还一报。 不知就里的女子还点头表示谢意,我见死人类已经开步跟了上去,便转身往机场走去。 那送提单的总公司职员是个精悍能干的小个子,我递钱给他后,他立刻把厚厚一叠敲过章的提单交给我,不忘把写上金额的发票一同放到我手中让我去报销,我倒没有想到这一层,不禁对总公司的行事方式有了另一种认识。 回去那个角落没待多久,我立刻感觉手臂被人拉了一下,大概是上回被我脱掉外衣挣脱,死人类总结了失败经验,决定改掉恶习,不扯我后领了,真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我定了定神,发现那女子在某个小巷的尽头,脸上珠泪横流,我见犹怜的正盯着死人类簌簌发抖,还好周围没有人,不然一手扶着墙一脸恶霸样的死人类估计会被当成色狼乱棒打死。 那女子发了一会儿抖,我的凭空出现,似乎是勾起来了她对我们私闯民宅的记忆,疑惑的打起手势:“又是你们?你们要做什么?” 我和死人类对看一眼,一时间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我们又不是警察局的,难道要说路见不平抓小偷? 因为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我和死人类只好相对沉默。y 那女子却因为我们的沉默害怕起来,伸进口袋里的手摸索了一下,摸出来一个别针,神经质的搓揉着,片刻后,朗朗晴空,青天白日居然半空中诡异的出现了一团粉色浓雾,雾团落地后,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娃娃脸的少年。 “你们要对我姐姐做什么?”少年走到年轻女子身旁以护卫的姿态怒视我们,“两个大男人合起来欺负一个聋哑的弱女子不觉得可耻么?” 真是天晓得,我可是什么都没做,不过在被死人类扯过来前他做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看那女子哭得这么可怜,我不禁狐疑的看了死人类一眼。 “我走到她旁边她已经在哭了。”死人类彷佛挺冤枉的样子。 结果他弟弟耐心的跟姐姐打了半天手语,死人类在一旁看了半天告诉我,那女子是因为偷来的赃物丢了才伤心的。 这个?原本就是不义之财,自然来得容易去得也容易。这有什么好哭的? 再看看那少年,一身的运动服,实在很难令人把他与手执佛尘一身道袍的形象联系起来,还是这少年是个魔法师,最近魔法师都流行这种打扮吗?但他身上分明留着淡淡的,古老的檀香味,似乎是凤凰一族特有的。 他应该就是送凤凰公主离开人界的媒介了。z 瑞说凤凰公主已经平安回去了,但我对她回去的详细过程还是充满了好奇,眼前这个看起来明显未成年的少年真的有打开异空间的能力么?要知道平日里我们虽然瞬移时会擦过异空间边缘,但到底是没有真正进去过的,而且在掠过时感知度极低,压根儿不知道那里是兵荒马乱还是宁静祥和。 碍于和那少年是第一次见面,所以我斟酌了半天字句,结果还是抵不过好奇直白的开口:“凤凰公主怎么样了?有没有回到她的族里?” 少年愣了一下,疑惑的看着我:“你怎么会知道?”z 我见他个性率直,毫无隐瞒掩藏的坦率反问,一时间对这少年大起好感,耐心的把鹰王的委托和他身上沾染的凤凰族特有的檀香味告诉他,当然略去了瑞告诉我的确定凤凰公主平安的信息,这个若一同说了,就显得我刚才是多此一问。 刚才已经跟他姐姐确认了我们不是害她哭的元凶,加上少年显然跟凤凰小公主交情不错的样子(过了这么久他身上的檀香味我还闻得到就说明小公主不是跟他待了很长时间就是曾经贴的极近),他笑着指指从他走出来后又飘回半空中的雾团说,“就是用这个送那凤凰公主回去的。” 从刚才就一直在一旁听我们讲话的死人类感叹一句:“原来神话小说里所谓的腾云驾雾是真有其事!”他颇为向往的看着少年,我猜他下一句一定会说“带我坐一次吧。” 果然,死人类对少年露出景仰的神情,“不知在下可有此荣幸体验一下这御风而行的神奇法术。” 大概所有的少年人,都有一种得到成人肯定的心愿。我记得自己还是个人类时,每每父亲大人寥寥几句称赞我画的水墨画后,都会兴高采烈一整天,那少年也不例外,死人类夸张的仰慕神情显然成功的取悦了他,他微红着脸点头,双掌合拢旋转着做了一个动作,口中低声念叨几句,只见在半空中飘荡半天颜色渐淡的雾团缓缓变浓变大落到地上。 少年腼腆的做了个“请”的手势,姿势很不熟练,显然是第一次做这个动作。 我犹豫的看了半天那个湿漉漉的雾团,对于一大堆由雨滴聚成的东东用来载人,实在是心存怀疑,可不幸旁边站了个行动速度比思考速度快n倍的死人类,还来不及考虑出结果,已被他强行拖入雾团中。 走进去才发现,这个真的是名副其实的雾团,冰冷,潮湿,因为太厚,阳光几乎穿透不进来,所以里面虽不是伸手不见五指,却也暗的可以。我在伦敦住得久,再加上血族的体质,所以待在雾中基本适应良好,但死人类和我不同,从他捉着我不时颤抖一下的手臂就知道他一定很冷。 少年和他的姐姐在我们进去后也跟着进来,黑暗中,他抱歉的对我们笑笑,大概是为了自己提供了如此环境不良的交通工具表示道歉。 少年默念了几句,没多久,我就有一种漂浮感,这种脚踩不到实地的感觉似乎并不陌生,我凝神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有过同样的经历。 漂浮感没维持多久,大约在死人类终于抵御不住寒冷打了一个喷嚏后,我就感觉脚踩到了实地。 奇怪得是从雾团中出来,我们所在的地方竟然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客厅,死人类吸吸鼻子,问少年:“这是府上?” 少年微笑颔首。 我和死人类立刻不着痕迹的四下打量,却见这家居布置的跟我们第一次夜探时看到的并无多大区别,仍是平凡普通的居室。 “喝点热茶暖暖身子吧。”年轻女子从厨房泡好茶出来打个手势,他弟弟翻译给我们听。 死人类如获至宝,立刻接过牛饮一大杯。 我对于除了鲜血以外的液体向来没多大兴趣,只是微笑的对她摇头告诉她我不冷。 那少年大概常年在雾中待养成习惯,因此也仅仅不忍违背姐姐的好意,接过茶杯握在手中。 闲聊了会儿,从少年口中得知凤凰族小公主化成人形时是个矮矮的带婴儿肥小姑娘,死人类有点忍俊不住,“飞得起来吗?” 少年也有点困惑:“奇怪她变成原形时明明线条修长光亮四射的,怎么化身成人就圆圆球一个?” 这两个难兄难弟一般就此感慨了会儿聊斋艳女现实版的神话破灭。 我看他俩一见投机的一个反复确认对方有无看错,一个一口咬定他的审美观不会出错,实在忍不住想拖着他们去动物园看看文弱青年版的虎精和钟楼怪人版的孔雀王,但那里浩劫刚过,实在不适宜再舔新乱,只好含恨打消念头。 死人类和少年聊得熟了,话题自然而然引到少年的姐姐从事的工作上,死人类语中颇有“本是良家子,怎会入贼窝”的疑问。 我暗叹,死人类比我说话还直,就不怕得罪人家爱姐心切的好弟弟,凭空招来一团雾把他裹住丢去西伯利亚冻死他。 不想那少年却毫无世俗的道德观念,死人类的问题只是让他意外的眨眼,“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姐虽不是个中翘楚,但职业无分贵贱,她凭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有什么不对?” 死人类无语的倒在沙发上,虽然行事离奇古怪,但这小子骨子里是个道德家,你看他什么都敢乱丢就是不丢警察就知道了,挣扎了一会儿,他还是开口劝说,“毕竟不是受人称道的职业,你姐一介弱质,做这个彷佛不太好。” 少年正待辩驳,一直微笑喝茶听死人类和少年交谈的女子却出人意料的安抚的按了按弟弟的手,微笑的飞快的打了几个手势,我只觉得她的笑容和手势说不出的优雅,可惜我看不懂,用我信佛的母亲的话来描述,可以概括的说此手势和笑容大有禅意。 第25章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死人类喃喃的念给我听,我不禁想起捷克有句同样含义的名言,“大贼绞死小贼”。 死人类苦笑着摇头,显然他并不认同,但一时三刻也无从辩驳起。 那女子见我会心微笑,死人类虽然不满但也未出口驳斥,安静的拿着杯子去厨房续热水。 少年对于死人类的沉默显然有辩论胜利的成就感,因此略带得意的抬高了下巴。 为维护面子,死人类只得扯开话题,问起他们一家在我们住的同一栋大楼住了没多久就搬离的原因。 我已知是风无痕的缘故,她的大名在黑道绝对有坚壁清野的功效。 少年可能是觉得刚才他姐姐的职业被美化的太过,不好意思再说明业界有此克星,因此只是简单的说风水不好。 我笑,看看时间不早,跟姐弟俩道了别,拉着半信半疑(努力判断道士和风水师是不是同行)的死人类瞬移回到了公司。 正文第21章 把多余的空白提单交给老板,我拿着其中一份正预备打印,却被小姜劈手夺过,递了张白纸要求我先试验。 出来的数据位置和提单的格式比较了下,果然有很大的位置偏差,小姜对朝他行注目礼的打扫阿姨眨眨眼,“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办公室里一片嘘声,众人已习惯了他的卖弄,纷纷出言调侃。 阿姨笑笑继续工作。 我因他无心的一句话,想起了此刻应该远在伦敦的瑞,不知道族里的攻防布置得怎么样了?科克长老是做结界的高手,责任心又重,却碍于瑞的嘱托不得不滞留在此盯着我学魔法,我能学出点成就来老头可能还觉得安慰点,可偏偏族人求之不得的大长老单独开小灶补习碰上我却完全是对牛弹琴。父亲大人以前说过,天下的夫子都喜欢一教就会的学生,老头总对我恶声恶气,估计还是我太没天分的缘故。 下午剩下的时间,我都心不在焉的一边继续回忆咒语,一边调整打印机,以期打印出来的内容能合得上空白的提单格式。 可惜几个小时下来,打印机是调整得能打出完美合拍的提单来了,令我十二万沮丧得是那些唱歌一般的咒语就是左右背不出来! 是哪个无良的混蛋说勤能补拙的?没听过牛拉到北京去还是牛么? 等下,等下,我已经一下午连续骂了自己两次笨如牛了,应该,算对得起白费功夫的科克长老了。 嘘出一口气,我心安理得的决定回家。 在打印机设定好的位置上用铅笔画好线做个记号,对着催了我n次的死人类答应一声,我和他一同走出了公司。 坐上车才发现,最近下班搭顺风车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用死人类的话说,一个人也是这么些汽油,两个人也是这么些汽油,我坐他旁边万一出车祸他来不及抓垫子什么的,我至少在逃难前还可以拉他一把。 我心想这人总算挺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这么胡乱开车容易出车祸,还知道把俺这个救星摆在旁边救苦救难。结果他上下打量了我一通,接下去又自语道:“不过看你的反应也不是很快,独自在车祸前能逃脱的可能性都不是很大,比较可能在黄泉路上跟我做个伴。” 看看这是什么话,我当即就打消了拒绝搭乘他污染空气的落后交通工具的念头,反正他这么开车出车祸是早晚的事,到时候本大爷在一旁及时的拉他一把,不过是举手之劳,看他到时候要怎么报答俺的救命大恩! 到了家,沙发还没坐热,风大美女就殷勤的递了一包血给我,声明那包血是她独家制作,绝对是适合居家旅游拍戏就医的优良产品。 我很怀疑的钻研了会她递过来的血袋,的确闻得出血液的香味,且色泽暗红,触感温热,看起来比较新鲜的样子。但有些东西看起来是血,闻起来是血,却未必真的是血,所以我掂着这包仿冒品额头出汗了片刻后,终于想起了死人以前跟莫里打起来时用过的嫁祸计。我回了满脸期待的风美女一个笑容,然后殷勤的把那假冒伪劣产品递给科克大长老:“长老,您先请。” 老头握握拳头,用目光凌迟了我几分钟后,很有气势的揪起我的领子(汗,怎么都爱抓我的领子?)骂道,“你这浑小子,早上溜得快,现在先给我把咒语背出来,背不出来就不许进食。”然后看也不看那包血,扯着我就去拿他的宝贝魔法书。 我顿时如蒙大赦,抱歉的对风美女投了个我也很无奈的眼神,乖乖的跟着老头背咒语去了。 连续几天,老头在教我背防御魔法失败了n次后,决定不在一棵树上吊死,改弦易辙教我攻击魔法,再度失败;跟着调整方向再改教比较用不上的医治魔法,仍然失败。 如此这般,到最后几乎连点石成金的魔法都搬出来教失败后,老头对着满屋子金灿灿的摆设晃了晃,看起来彷佛老了几百岁。 我觉得非常对不起含辛茹苦的大长老,他费心换了n棵树,还是没能逃过“吊死”的命运,完全是因为我本身实在是举世罕见的特大号朽木。 老头摇摇晃晃的把满屋子的金子恢复原状,几乎是面目扭曲的盯着我,“重头再来一遍,还是从防御魔法开始学。” 加上瑞教得那回,那些基础的防御魔法我已经学第三遍了,老头大概是听到了我的想法,脸青了一半,阴森森的小眼睛眯成一条针,“明天早上再给我忘记,我就把你变成蝙蝠丢到阳光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看老头气到抓狂的样子,下意识的就相信他的承诺绝对会兑现,只得抱着瑞摘抄的那本笔记整夜重复不停的看,泪啊~想我学四书五经要考秀才的前晚都不曾这么拼命过。 到晨曦微露时分,我忍不住打了个瞌睡,低头再看那该是白纸黑字的笔记时,瞌睡虫却集体被吓跑。 只见那满满的鬼画符再度张牙舞爪一明一暗的开始跳跃,我的脑海由万咒翻腾到一片真空,前后也不过是一个呵欠的时间。 看看时钟,再过半小时,老头就会由蝙蝠变成人了,到时候就吾命休矣!我吓的一骨溜从床上爬起来,本想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瞬移去伦敦找瑞,但一来我很久没回去,实在不知道夫人他们搬到了哪里,二来瑞要是知道我把他辛苦教了一晚上的咒语忘光光,估计我的下场不会比面对老头好多少。 我想来想去,思及虎精的伤也还没好,我不可能晚上抱着他那身柔软舒服的毛皮一同睡,风大美女和莫里的窝虽然空着,但天知道这女人会在她住过的地方留下多少未知数给后来者,所以我无计可施之下,只好去投奔死人类。 大概是一天一夜没睡,又辛苦背了一晚上无聊咒语受到打击,我郁闷的只想一睡不醒,所以潜意识的就往床和被子的方向瞬移。 死人类正在刷牙,我穿着睡衣迷迷糊糊的掉到他叠的被子上时,也就轻轻的响了一声,他满口牙膏泡沫的跑出来时,我已经打开了他叠得像豆腐块一样的被子盖了半身。 看见是我,死人类惊讶的扬扬眉,就回去继续刷牙洗脸刮胡子了。 当他带着清爽的刮胡水味道出来时,我已经快睡着了,这家伙很不厚道的把我从被子里拉出来,递给我从我家隔空摸来的衣服牙刷,“快起来,上班要迟到了。” “迟到就迟到,我要睡觉!”快要睡着的时候被吵醒困意绝对比一直撑着不睡要浓厚得多,所以我挣扎了几下,在死人类以为我清醒的知道换衣服了,放心的转身离去后,我抱着换下来的睡衣,又倒回了被窝。 死人类在书房整理完资料,可能觉得过了这么久我还没穿好衣服有点奇怪,所以他又走进来预备催我一下, 我正裹着大半条被子,大半件睡衣继续维持将要睡着的状态,这家伙贼心不死的又伸手把我从被窝里拉了出来。 毕竟在人屋檐下,我只能强忍住想揍他的冲动,很轻柔坚定的告诉他:“我要睡觉。” 若是换了瑞,听了我这么百分百肯定的话后,一定就放任我继续睡觉了。 可死人类做事肆意不羁,某些时候却又古板得跟我老父有得一拼,他听了我的话,只是用更加坚定的语气回答我:“不行,你不能因为想赖床就跷班,会养成不好的习惯。”一手递过来我的衣服。 看他不容置疑的神情,我无奈,只能乖乖的离开亲爱的被子,开始穿衣服。 “你怎么一大早跑来我这里睡?”怕我衣服穿到一半睡着,死人类不忘帮我分散瞌睡虫的注意力。 不好意思告诉他我对咒语的奇怪忘性,我含糊的拿他的话来堵他,“你不是说睡不着可以来找你聊聊天的吗?” 死人类望望天花板:“在早上?抱着被子就睡,还说是特地来找我聊天?”明显不信。 “呃,”我沉默了一下,手伸进袖子,忍住瞌睡,“你不是还说,不是聊天,也可以做点别的。” 我的意思是不找你老兄说话,借你床铺用用的意思,结果死人类居然双眼闪闪发光的望着我:“你确定?” “嗯,”我非常用力的点头,很确定,我现在还是很困,要睡觉。 于是死人类考虑了一会儿,没想到还是决定弃我的睡意于不顾,很无情的说;“不行,晚上的事晚上做,白天有白天该做的。[奇][书][网]这才像样子。” 拜托,我几个月前还是白天睡觉晚上到处瞎逛上网的,瑞都没异议,碰上死人类就说我不像样子。 第26章 “居然嫌弃我。”我低声喃喃,非常不满,也不想想我几百年来都是昼伏夜出的,从来没有谁说俺的生活习惯不像样子过。 为难的看着我,死人类又回头颇为留恋的看看他的公文包,最后好像下了什么大决心一般,走到我跟前。 我笑逐颜开,呵呵,终于肯放我睡觉了么? 结果,他他他,居然低下头来吻住我的唇。 晕,我吓一跳之余,立刻推开他,色狼啊,一大早就占我便宜! 死人类奇怪的看着我:“怎么了?改主意了?” 我愣住,机械的抬头,看到墙上的钟,又瞥了眼似乎不怀好意的死人类,干笑两声,“呵呵,好像上班要迟到了!” 言毕,立刻爬出被子拿起死人类放在床头柜上我的牙刷跑去浴室梳洗。 正文第22章 这天的上班时间笑料十足,平日里爱出风头,好好先生一个的小姜同志跟车队老板夫人对帐发生严重纠纷,开始还温和的好言解说,无奈老板娘是完全不肯承认错误的死硬派。小姜同志连续一上午沟通失败后不得不痛定思痛改变作战计划,打电话给车队老板,大概是听了老板娘一上午的唠叨过于心力交瘁(吵不过对方),心有不忿的小姜同志很小人的挑拨人家夫妻,要求老板休掉悍妻。 此等小人行径自然引来全公司侧目,随即大家捧腹大笑,看了一天笑话的同事几乎都意犹未尽,明明下班时间已到,却纷纷作忙碌状竖起耳朵听壁角。 我被八卦情绪传染,不知不觉跟着留下来听后续发展,就此错过先死人类一步回家的大好良机。 他做完事出来,吆喝一声下注赌小姜同志短期内绝对无法对完那笔糊涂帐。 人类骨子里有好事好赌的天性,一经渲染,同事们个个摩拳擦掌跟着下注,当着当事人的面很不讲人权的议定以三日为限。 眼看众人的注意力被转移开,死人类得意的笑笑,搭上我的肩走出门去。 一路上我都在为无辜牺牲的小姜默哀,不小心忘记了早上的小小插曲,直到电梯到达死人类居住的楼层,我才想起来,现在似乎必须在龙潭虎穴中做个选择。 死人类目前的状态还算正常,我决定先忽略他,偷偷打开天眼,看了一下我家的状况,科克老头正捧着魔法书嘴角念念有词,眼中闪烁着算计的光芒,冷不防让我想起族中有他不中意的学生,数度被他以各种理由变成各种千奇百怪的东西,把对方变成一棵树一朵花一只青蛙也就算了,偏偏大长老为了显示他的法力高超创意独到,变成树的常常让人家长出脚,变成花的会有两只章鱼手,变成青蛙的则常常演绎动物版的三头六臂,据德高望重的大长老自己的解释那是为了避免被变的族人显得太普通被其他族人忽略,会不小心踩到受到额外伤害。 不知道他此刻正在算计着把我变成什么,我郁闷的再度把意念集中起来去注视风无痕,她大小姐正在厨房,围着我家唯一的一口锅搅拌着一陀绿油油的冒着泡泡的东西,然后大概是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从口袋里掏出瓶瓶罐罐往里面加佐料,只见气泡咕噜咕噜的冒得更大声之后,扑得一声,那锅绿色浑浊的东东就这么平白变成了浓稠的红色液体,我吞吞口水,看起来真得很像美味新鲜的人血。 估计我等下若进门去,风大小姐一定会一力推销这锅天晓得什么配料制成的伪造品。 叹了口气,相比之下,死人类看起来安全无害多了,大不了,等他变成有害我再溜之大吉好了。 计划一定,我就厚脸皮的提出要求在他家借住两天,死人类上下左右打量了我半天,在我几乎不耐烦的决定去投奔虎精时,他才微笑的点点头。 昨天背了一晚上咒语,白天上班光顾着工作听笑话,睡意还勉强克制得住,此刻看到床,我就忍不住打个哈欠,对打开公文包显然预备继续工作的死人类道了句你自便,就倒向被子睡得昏天黑地。 隐隐约约听到死人类哭笑不得抱怨:“居然有客人叫主人自便的。”然后自言自语的似乎在考虑我占据了床他要睡哪里。 我一觉睡醒就得到了答案,见死人类正好整以暇的枕着自己的手臂睡在我身旁,月色宁静,听得到他轻轻浅浅的呼吸声。 我靠过去,凑进他,他还是睡得很熟,那我就不客气了! 嘴唇触到死人类的脖子,奇怪,这家伙的警觉性也太低了点?这个到底是空城计还是埋伏? 不管了,实在很饿,从风大美女搬来后我就不怎么敢动冰箱里的食物,此刻有新鲜的看起来应该比较健康的绿色食物在旁边触手可及,不享用而在此犹疑,实在枉为一名吸血鬼。 舔舔干燥失血的嘴角,獠牙缓缓的伸出来,死人类促不及防的忽然睁开眼,我一呆,见他眼中笑意盈盈,目光清澈而明亮,分明不见半丝睡意,切,果然只有诸葛老头才会玩高风险的空城计。 “怎么了?半夜失眠?”死人类好笑的见我快速收回獠牙。 “是啊是啊,今夜月色如洗,星辰满天,这么美好的夜就这么睡掉实在太可惜了。”住在人家家里觊觎主人又被逮到,我只好顾左右而言它。 死人类看看窗外美好的月色,赞同道:“不错,的确是良宵。” 见他露出早上那种阴险的笑容,我暗自做好瞬移逃离现场的准备,一边不忘松懈他的戒心,“几百年来睡掉的良辰美景多了,不在乎今晚,”对他挥挥手,“继续睡觉继续睡觉。” “我可没有几百年的时间来浪费,”死人类低低沉沉的笑,语中竟然有丝落寞,“人生苦短,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趁他恍惚的看着月光似乎在忆苦思甜,我脚底抹油就打算闪人,bt长老和恐怖美女此刻应该睡了吧,说不定我偷溜进去还能在卧室睡上几个小时。 可惜死人类反应太快,我身影一晃,还没擦过异空间,就被他扯了回来。 扣住我双手,死人类低头叹息一般吻下来,在碰触到我的刹那,似乎听到他接近无声的说了一个名字,从来没听过的,很陌生的发音,然后他望着我的眼睛,却又似乎透过我看着很遥远的过去,令我一时间有些惘然。 接下去的几个小时直到早晨,我和死人类都没有睡觉。 做工精致的木板床在几声轻微的摇晃后,接下来几乎要塌了一般剧烈的振动几下,然后响声稍轻,但一直响到凌晨。 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几许余光照在我的手臂上,我十分不习惯的爬起来抓住角落厚的那块窗帘,刷得一声,结结实实的挡死了阳光。 室内一下子暗了很多,我不由的呼出一口气,血族这见光死的体质实在是比较适合昼伏夜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黑暗中,还是看得出死人类一贯的笑容胎死腹中。 我苦笑,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 死人类一伸手,轻而易举的把我丢到某个阳光照到的角落,我闪一下,回到安全地点。 他见很轻易的把我丢了出去,似乎更为恼怒:“连穹,你在耍我吗?”语气阴阴沉沉,可怕的程度不下于突然灿烂微笑的瑞,紧握的双手缝隙中看得到闪光,我猛然想起了那把追杀莫里的缝衣针。 天啊,地啊,撒旦,佛祖啊,我可没有莫里的移动速度,而且此刻手无缚鸡之力,说到手无缚鸡之力,突然自己也开始奇怪,昨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话说昨晚,严格来说过了12点应该算今天了,某色狼兽性大发决定染指善良纯洁无辜的区区鄙人在下我,想当然的从小受老夫教导富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鄙人在下我自然是奋力反抗捍卫贞操。可叹恶势力实在太过强悍。 眼看善良纯洁无辜的俺将要面临被吃干抹净的命运,突然间上天开眼撒旦显灵,俺体内突生神力将某人反压在身下,祈祷他的异能千万要失效,果然恶魔护佑,某人努力半天,异能还是被压制住,既然事态已经演变到擦枪走火的边缘,那么接下来以同样的趋势演变下去也是正常的吧!人类不是有条法律叫正当防卫么! 偷偷观察一下某人痕迹斑斑的脖子和胸,呃,好吧,必须承认,好像,似乎,也许,有点防卫过当! 可是,为什么昨夜威风凛凛成功打击到恶势力的我此刻居然会恢复原状呢???这又不是演电影,成功拯救世界的伟大主角,事情过去继续他平凡人的生涯。 混乱的世界的确是需要英雄来拯救的,恶势力也的确是需要正义的一方来打击的,但有没有谁考虑过,那个正义的英雄面临灾难时由谁来救苦救难呢? 见我不语,死人类唰得拉开厚厚的窗帘,冷笑的看我缩到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指缝间的绣花针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你不打算给我一个解释?” 我很苦恼的看着明显面临暴走边缘的死人类,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因的事要怎么跟他解释,或者我可以虚张声势的学电影里的注定是主角暂时还没有能力的那位一般营造一下气势,先把死人类的气势压下去。 可是可是,刚才闪得太狼狈,现在才想到虚张声势这招似乎晚了点…… 不得已,我只好小声的坦白明显听起来像说谎的实情,“我也不知道,当时只是在心中一直念,千万不要让你的超能力发作,最好有双无形的手把你制住,然后就这样了。”说完,我很惭愧的看看死人类肩膀上比较明显的痕迹,接下来为什么会发展到趁人之危我也不太晓得。 第27章 逃是绝对来不及的,那神佛退避的能力早在几分钟前就回家度假去了,我有点哀怨,为什么不留久一点,好歹送佛送到西,至少保证我暂时远离火山快爆发的某人再消失不迟啊。 结果出乎我意料,死人类听了我的话,居然抬起头看向我,目光渐渐热切,我忍住浑身的鸡皮疙瘩,戒备的盯着他的双手。 果然避无可避的,我再次被某人毫不留情的丢往阳光下,早晨的阳光渐强,我几乎听得到皮肤冒烟的声音,一溜烟又缩回阴影中。 死人类目光渐渐黯淡,似乎有点疑惑,然后大概是想起来要上班,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一伸手,摸来我的衣服丢给我,整理好公文包,居然破天荒没有搭上我的肩,独自走向大门。 临出门前,居然咬牙切齿的回过头来:“连穹,咱们今天晚上再继续,看看到底鹿死谁手?!” 不会吧,我垮下脸,还继续?!难不成这家伙受刺激过大得失心疯了? 正文第23章 我独自坐在死人类家的客厅里发了会儿呆,习惯使然,还是梳洗妥当出门去。 在公司门口徘徊了半天,因为实在没心情面对不间断的电话传真声,我稍微动了下手脚,整幢大楼的网线电话线顷刻间集体瘫痪,没多久,物业的管理人员便抹着冷汗一层层爬楼梯上来解释。 今天一天是不用上班了,老板挥手,众人收拾东西,整个大楼的楼梯在几分钟后开始沸腾,我望着蜂拥而出的众人,微笑的避开死人类闪到角落。 偷得浮生半日闲,我瞬移到动物园,突然很怀念虎精毛茸茸的皮毛,不知道他这几天痊愈了没有。 动物园门口依旧挂着园内整修,暂停游览的牌子。 精怪们各自窝在笼子里小憩,穿过铁栏杆,我挨近虎精,摸摸他的背,伤口彷佛已经愈合,结了层厚厚的痂,“会不会觉得痒?” 老虎沉重的点头:“很痒,但是抓不到。”然后乞怜的看着我,希望我能帮他抓两下。 我有点想笑,拍拍他的头,告诉他我不能代劳,一抓之下伤口会裂开,到时候我会被全天下最珍惜自己劳动成果的风家人集体追杀。 悲惨的搭拉下脑袋,老虎嘀咕着,“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不敢往墙上蹭。” 大概是觉得缩得小一点,伤口面积跟着体形减小,相对来说痒的范围也会减少,此刻的虎精看起来就比普通的猫咪稍微大一点,正好够我抱在手上。 我抱着小老虎坐到一颗大树下,不远处的河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摸着柔软的毛皮,有一种奇异的安心感。 空气中满是青草的味道,我贴贴小老虎的脸,问他:“为什么有些事发生了,却越想越找不到原因呢?” 怀中的小老虎不安分的动了动:“是啊,为什么老是很痒呢?为什么伤口要结厚厚的痂,为什么这么痒啊啊啊???”有点崩溃的声音。 我同情的望着他,“我帮你问问瑞吧,下次来的时候告诉你。” 小老虎翻翻白眼:“你下次来的时候,我的痂都可以脱落了,还需要什么原因。” 我气馁,很不开心的捏捏他的鼻子,小老虎伸出舌头舔舔我的手,非常的以德报怨。 叹了口气,我抱着虎精在树下坐了一天,思绪纷纷乱乱的纠结,偶尔跟小老虎说几句话,多半鸡同鸭讲。 天色渐沉,虎精已经懒懒的睡着,我把他放回铁笼子里,离开动物园前,不由的回头望着整齐的一排排笼子,因为随时都能瞬移离开,所以人类打造的所谓的束缚其实形同虚设。真正可以构成束缚的东西,存在于内心深处,反而看不见也摸不着,再度叹了口气,我走出动物园的大门。 刚到居住的大厦楼梯口,拐角处,一个身影一闪而过,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身影的背后似乎拖着长长的蓝色头发。 甩了甩恍惚感,我走到家门口,感受不到科克长老和风美女的气息,觉得有点奇怪,也就没拿出钥匙开门,直接闪进屋子。 瑞从阳台里走过来,看到我,对我点点头,像往常一样递给我一袋血,自然的彷佛在这几日没有离去一般。 看来他一回来科克长老就赶回伦敦去了。这个世上风大美女最乐意荼毒的对象是莫里,现在她也走了,估计莫里是和瑞一起回来的。 照说我族和狼人家族的据点主要在英伦和法国,这两人在这要紧关头不守着大本营,争相回来,那便只有一个理由,就是猎魔人的头子在中国,而且极有可能这段时间在本市。 我正预备开口询问,猛然看到桌子上摊着的那本魔法大全,立刻很尴尬的抬头看了一眼瑞,想来科克长老该把我的魔法健忘症告诉他了。 没想到瑞只是随手把书收起来放进抽屉,看着我欲言又止了半天,丢下一句“明天可能会有场恶战,你早点睡吧。”就径自走回了卧室。 算算时间,明天正好是猎魔人战帖上的约战日,只是那群人偷袭在前,难道还会如约对战么? 不过老父曾说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所以那场偷袭若是故弄玄虚也不是不可能,只是这故弄玄虚偏偏碰上了英伦出产的一板一眼,也未必能占得了便宜就是。 大约刚下飞机,时差的关系,瑞在隔壁睡得非常沉,一点声响也没有。我却独自抱着被子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莫名的心头烦闷,身为血族一员,很了解族人肆意不羁的个性和习性,我们并不像人类一样固守一夫一妻,非要两个人心灵和身体一生一世的死死绑在一起,是为道德。人类的生命本就那么短暂如浮云,悖德出轨的尚且多,拥有永恒生命的我们自然把这种所谓的道德观视为笑话。 只是我这样奇怪的失眠又是为了什么??? 绵羊数到9999只,我终于不耐烦的跳起来,靠,男子汉大丈夫,天塌下来都能当被盖,失眠算什么,我找出瑞几天前记录下来的魔法笔记,既然明天可能会打起来,尽点人事也好。 但看了会儿满满的鬼画符,我只觉得脑袋越来越沉重,终于在一个时辰后种瓜得豆的睡着了。 ……. 隔天瑞说他暂时不确定会不会打起来,如果我待在家嫌无聊的话可以先上班去,一早跑来借《魔法大全》的莫里恶毒的补上一句,“反正就算打起来,你现在这样也帮不上忙?” 我白他一眼,承认他说得是实话,但是:“什么叫现在这样?”我这样有什么不对吗??!呃,好吧,过目就忘是可耻一点,但就算是天才也是有缺陷的好不? 莫里呛咳一声,望望左右。 “科克长老把你学魔法的结果告诉我们了。”瑞面无表情的回答我。 莫里站在一边微笑,很善良很同情的看着我:“真想不到啊……” 底下的话消失在瑞突如其来的微笑中。 “那,我上班去了。”大清早就受瑞的微笑惊吓,我一时忘了他叮咛过的不许用瞬移,一溜烟的消失。 公司的大厦因为我昨天一时的心血来潮,还在持续的断电断线中,透过墙看了眼我弄断的线路,似乎维修人员已经把线都接好了,但整座大厦的电力系统确依旧瘫痪,维修的人满脸黑线,拿着仪器到处检测,显示得却是处处都有问题的信号。 远远的,死人类正和一个三十来岁的欧洲男子谈得兴高采烈,完全无视周围的混乱,两人说到投机处不忘互相拍拍肩膀表示赞同。 那金发的欧洲男人穿着淡色的休闲装,如果不是周身若隐若现的五角星芒闪耀,几乎跟欧洲街头大罢工的游街人群中的一员毫无二致。 我对魔法师有种天生的排斥感,正想举步离去,那边死人类却看到我后已经拉着金发男人走过来。 我只得留下来,听他互相介绍,那家伙一副新奇发现与好朋友分享的热切,似乎浑然忘却前日的混乱尴尬。 奇怪的是我居然在那魔法师眼中看不到敌意,一经交谈才发现,这魔法师正是上次看到的少年道士的姐夫,梁上淑女的丈夫是也。偶然路过这幢大厦,被猎奇心重的死人类撞个正着,居然也相谈甚欢。 我这才知道今天大厦的新一轮断电是死人类为了跷班搞出来的,这家伙比我狠得多,我也就象征性的网线电线弄断一处,他老人家心狠手辣的一出手几乎就掐断了所有楼层的电缆,然后很得意的嘲笑我,“电线断了就好了,没有电也开不了电脑,再掐网线分明多此一举。” …….. 我很想问他的职业观呢?道德观呢?他不是不做违法的事么? 但死人类和那个魔法师在讨论的话题却引起了我更大的兴趣。 近千年前,那个消灭了四处为祸的异空间魔兽又清除了魔兽存在痕迹的伟大魔法师,那个为众多魔法师和精怪仰慕的偶像,在这位金发老兄的研究下,却完全成了另外一个版本。 他提出了几点疑问,传说如果是真的,这样的英雄应该理所当然的被魔法界和精灵界载入史策,即使历史叙述得不详尽,也应该会被吟游诗人反复歌唱颂扬。但是这可歌可唱的历史却在所有的正史记载中皆被略微褒扬之句一笔带过,甚至在人类所著的神话传说中更是销声匿迹。当然有可能是伟大的魔法师性格低调不喜张扬,自己出手隐没了所有记载,但这千年来都没有半点消息,不能不说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毕竟魔法师再强也是人类的一员,免不了生老病死,而这样一个惊天动地的人物就这么样悄声无息的逝去,似乎是极为不可思议的事情。 第28章 金发老兄滔滔不绝,最终得出一个非常诡异的结论,就是可能千年前根本就没有魔兽,闯下弥天大祸为害人间的很可能就是魔法师本人。他几年来游走各地,探访过无数活过千年的精怪魔法师,问到的几乎都摇头表示对千年前的浩劫一无所知,而且状似没有说谎,那么所谓拯救世人的魔法师极有可能是一个天大的谎言。 “更何况,舍弟(中途问了一下,在中国是这么称呼妻子弟弟的吧?死人类答他要称呼舅舅,金发老兄倒了一下),在送凤凰公主回去时曾路过异空间,据他所说异空间是一片虚无,根本没有任何事物的存在感。”他顿了顿,改口,“舅舅(我和死人类听到几乎狂笑)应该不会骗我。” 死人类对于他的推测兴致勃勃,他提出自己的另外几种设想:“有可能所谓的魔兽在这千年内像恐龙一般由于某种原因灭绝了呢?或者异空间发生过什么事才在这千年中变为一片虚无?又或者那一片虚无正是那位伟大的魔法师为了防止后患亲自过去弄出来的呢?”他说出一连串的假设,显然对那传说中的魔法师有极深的好感,热情高涨的辩护。但连在一旁的我都看得出他的这番话完全是说着玩,自己都不信的。 那魔法师却是一脸受教样,只差他是外国人,说不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连连点头称惭愧,他专注于魔法,忽略了科学,回去要好好恶补之类。 金发老兄起身告辞,我暗叹,魔法师都这么单纯吗?居然这么轻易就被拐去研究实用科学?从此魔法界估计又会丧失一名精英分子。若是所谓的魔法师都这种素质,估计猎魔人也不足为惧。 正文第24章 大约是为了多享受一下破坏成果,死人类在金发老兄离开后并没有动手恢复电力系统。他本人的原话是“建设,尤其是重建,要比破坏困难许多,比较适合让专家来发挥作用。这方面我是外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于是难得的假期又多出了一天,在死人类接到某个电话去洽谈业务的时候,我无聊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还没到家门口,虎精的千里传音已经在我脑中回荡:“猎魔人如约来了。”他声调高昂,有着战斗前的兴奋。 我心下一沉,暗自恼怒,瑞和莫里这两个家伙也太不够朋友了,肯定是早就得到消息,却一点声响也不透露,联手摆了我一道。 我闯进动物园的结界时,精怪剑士魔法师们正陷入一片混战中。早已被人类文明淘汰了数百年的冷兵器重现江湖,配合着此起彼伏的烈火球,冰刃,空气波,现出原形作战的精怪,穿着厚厚重重的铠甲的战士,色彩斑斓,血肉横飞,平心而论,绝对不逊色于任何一场真枪实弹现场版演绎的cs。 退后一步,为所有人都在流血作战的时刻我荒谬的想起网络游戏而小小的羞愧了下。 然后,因为站在战局圈外的缘故,我看到了所有魔法师剑士巫者们不着痕迹在护卫的一个角落。 那是一个没穿铠甲的魔法师,(当然在这混战中,所有的魔法师术士和巫者都是看起来赤手空拳的,武装到牙齿的那些基本都是剑士),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同类中,他一头飞扬的黑发分外显眼。与其他魔法师不同的是,他所用的并不是风火水三系最容易召唤的魔法,而是非常高的阶层的魔法师才能召唤的光之魔法。 “从彼方而来,还彼方而去,闪耀的光辉啊,化为无坚不摧的利剑!以大气为弓,光辉为箭,承受我意志的力量,划破虚空!!恩赐我“光歼破弹”,予我“穹光之箭”,光之术啊,应我之名,激撞出更光亮的闪耀之辉吧!” 流畅的咒语念出,在娴熟的手势下,一片白光闪耀过天际,所有的魔法师都彷佛约好一般在瞬间移到了安全的地方,留在原地的精怪们反应也不慢,在白光照耀到地面的前一瞬,险险的避过。 唯一受这白光普照的,便只有自以为中立便高枕无忧的孔雀一族。 白光笼罩下来,上百只孔雀在惊吓中开屏,非常华丽旖旎的场景,却只维持了一瞬,弹指过后,光芒中闪烁的无数孔雀翎便在顷刻间灰飞烟灭,孔雀一族就此全灭。不知道孔雀王会不会因为人类魔法师的悖诺而死不瞑目? 其实严格来说,也不算食言,毕竟那黑发魔法师要对付的其实并不是缩在笼子里的孔雀一族,而是所有在战场上的精怪们。那孔雀一族只不过因为一纸和书警惕心减弱,才不幸被殃及罢了,所以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确是至理名言。 一击不成,显然身份已暴露,那黑发魔法师不再隐没在人群中,堂而皇之的召集所有的猎魔人到一头,开始布置传说中封印邪魔的五芒星阵,一连串的喃喃声中,众精怪一一被封入虚空中闪着金光的五角星中间的五边形中,五角星大小不一,视困在里面的精怪数目而定。 我眼睁睁的看着鹰族战士三三两两各自被封进五边形中,徒劳攒动翅膀,却飞不起来。 虎精独自被封在一个小小的五角星里,左冲右突,始终无法打破五边形的束缚。 在铺天盖地的咒语下,我暗自心急,看了这会儿,始终不见瑞和莫里的踪迹,要说他们会丢下精怪们不管,似乎是不太可能,但眼前闪烁的上百个五角星中,却分明没有他两人的身影,我着急之下只有暗自传音询问,想不到传出去的音讯却遇到结界反弹了回来,看来是猎魔人做的,打算隔绝外界和动物园的音讯。 要知道这五角星芒阵又被称为魔法师之星,是传说中专门用来封印所谓的恶魔的,一旦被封在里面,阵法催动,片刻间封印中的精怪们就会元神俱毁,千年修行必定毁于一旦,眼看着鹰王他们在这当口居然露出视死如归的神情,我不由的抚住了额头,拜托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见那黑发魔法师举起带着所罗门戒指的左手,我不得不从角落里走出来,“等一下。” 众魔法师闻声看过来,对于居然有漏网之鱼主动浮出水面都表示不解,我在这片刻想了无数遍诸葛亮舌战群儒的台词神情,临到发挥,却完全派不上用场,结果只能沉默的站在那里。 那黑发魔法师和其他人一样回过头来,我呆了一呆,隐隐觉得这个面容和我天天见到的某人实在非常相像,只是那张脸,平日里神情基本上都是嬉皮笑脸,不像现在这般的阴沉,所以我颇为犹豫叫了一声:“小姜?” 扬起的左手放了下来,我听到一声冷笑:“连穹,你来得正好,我跟你们血族也有一笔帐要算,既然你先送上门来,我也就不客气了。” 咒语再度响起。 “等一下,等一下。”我二度出声打断他的念咒,瑞和莫里这两个家伙,不知道摸鱼摸到哪里去了,难道是中了人家的调虎离山计?天晓得我能拖延多久。 “小老虎还在受伤中,孤苦伶仃的,我跟他待在一块儿好了。”我跑进包围虎精的五角星芒阵中,当然那个五角星是只能进去不能出来的,而且创造它的人一定是个不知变通的家伙,我挤进阵中,那五角星居然也没变的大一点,大抵这五角星芒阵创造时缔造者也没想到会有谁会自动自发跑进去受苦受难吧,所以忘记了增加五角星芒阵的弹性,我跟虎精挤在一起,当然因为出不去的关系,空间非常狭小,我连伸手缩腿的地方都没有,于是我只好厚着脸皮叫虎精再度缩小,他很无语的看了我一会儿,大概觉得我已经前来送死,他再责怪我也于事无补,很合作的缩成我昨天见到的那般大小,正好让我心满意足的抱在怀里坐到地上。 我抬起头,看着黑发魔法师再度举起了左手,叹了口气,使用哀兵战术:“小姜啊,看在我们同事一场的分上,你起码先告诉我一下怎么回事再动手吧。” 这绝对是真心话,天晓得平常办公室里笑闹无间,还会关心我老不吃午饭会不会得胃病的老好同事小姜,为什么突然间就变成了凶神恶煞的猎魔人头子了??? 小姜看了我一眼,眼中稍现一点暖意,然后微微笑的看着我:“连穹,你记得你来面试的时候,主考官是谁吗?” 难道?我看着他,忽然浑身窜起一股子寒意,“你是故意录取我的?” 小姜对我点头:“我隐在人群中,向来是收敛气息的,原本我在物流公司工作不过是为了掩饰身份,那天你瞬移到楼梯时,我就感知到了你的气息,说动老板录取你,只是想就近观察,而现在,果然不负我所望。”他微笑的望着动物园的众精怪,“我找他们已经很久了,如果不是你,可能还要多费点时间。” 我低下头,不敢去看众精怪的目光,现在拖得一时是一时,于是我只得忍耐着继续发问:“那所谓的翟林是谁?” “那是我的真实名字,”他怒视着鹰王,“鹰族对这个名字应该不陌生吧?” 年轻的鹰王垂下头,老鹰王缓缓开口,“这是我们鹰族跟你的私人恩怨,你尽管冲着我们鹰族来,何必连累这么多无辜。” “无辜么?”小姜哈哈大笑起来,“他们无辜,我的妹妹就不无辜吗?她活该成为你们鹰族的祭品?在她结婚的前一天,活该被你们鹰族抓去充当新旧族长接替的祭品?” “抱歉,”鹰王的头垂得更低了,“三百年一次,我们鹰族族长交替时,需要少女来天祭,恰巧抓到的是令妹。” 我对鹰族天祭也有耳闻,这事件三百年一次,原本对于鹰族来说三百年牺牲一个人类少女不过是小事,只是苦主此刻就站在那里,身为族长的鹰王居然也无话可说,这个世界,原本就弱肉强食,打不过人家,便只得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第29章 虎精在我怀里探头,忽然开口:“即使鹰族欠你,连穹并没有对不起你,你为什么也不肯放过他?” 众精怪点头,纷纷附合:“连穹不是我们一路的,要清算也算不上他。” 我看着这些被我连累的精怪,如果不是我,今天他们也许还在纵情肆意的狂欢,在这人类搭建的安乐窝里安稳过活,如今我引来这无数煞星,连累他们受伤,甚至不久后很可能元神俱毁,他们在危急关头,却还在为保存我做努力,我抱紧虎精,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众精怪的话,却只是惹来小姜不屑的冷笑,他愤恨的看着我,“你们血族,我一样不会放过。” 他看着我的眼神中的恨意丝毫不逊于看着鹰王的,我半是疑问,半是为了继续拖延时间,不由问到:“为什么?” “为什么?”小姜嘲讽的看着我,“你的族人没有对你说?” 见我一脸茫然,他又转向鹰王,“鹰族抓我妹妹的地方,是在哪里?” 鹰王看了眼族人,鹰族中有战士答道:“医院。”对上小姜的眼睛,直视,“就是我动的手。” 小姜死死的瞪了那个鹰族战士一眼,然后垂下眼眸:“我妹妹的血型,是罕见的rh阴型ab型血,她会住院,是因为失血过多。”然后他目眦尽裂的看着我,“那个害她失血过多的,就是你们这群贪婪的血族僵尸。” 我和鹰王一样垂下头,于我来说,血液不过是充饥品,所以血型什么的基本上很无所谓,但我也知道,族里有些自诩美食家的家伙,对于某些血型有固执的偏好,大抵rh阴型ab血非常少见,又是在少女的血管里,那族人忘形之余多吸了几口,把昏迷的女孩不负责任的往医院门口一丢了事,然后那女孩才会遇到寻找祭品的鹰族人吧。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眼看着小姜再次举起那刻着所罗门之印戒指的左手,我抱着虎精,对于死亡,竟也无话可说。 瑞,看来你来晚了!不知道当你看到这世上,竟然也有逃出你掌握的事情,你会是什么表情? 正文第25章 我其实并不畏惧死亡,只是有一种无可名状的情绪几百年来一直困扰着我,这不明来由的情绪潜伏在心底,哪怕在最快乐的时候,心头也会略过一缕莫名的悲伤。 似乎,有什么即使是永生永世的追求也是得不到的,触手可及的都是幻像,真正渴望拥有的,哪怕穷尽光阴,也只是虚空。 我不甘心,数百年的时光回忆起来仅只是一片浑浑噩噩,浮光掠影一般飘过的影像,记不起何时曾真切的笑过,哭过,爱过,恨过...... 不,不可能,那么长久的活过,我的回忆怎会如此的乏善可陈,不该是这样的,一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我没有察觉。 小姜已经开始催动阵法,五角星芒阵开始闪光,我不禁万分后悔当日的懒惰,若是不跷掉科克长老的课程,若是那时无视老头浑身散发的敌意认真的学魔法,今日当不至于如此狼狈。 随着五角星芒阵的闪光越来越强,困在阵法中的精怪渐渐开始躁动。虎精早已恢复原形,我靠着他站着,手搭在他的背上,柔软的皮毛,很熟悉的感觉,虎精安静的看着前方,平静的开口:“穹,我们不会死在这儿的,我相信。” 摸摸他结痂的伤口,远处的树叶沙沙的响着,头一次觉得阳光其实和暖而温柔,只是不能多照,我拍拍虎精:“是的,我们会没事。” 在某种情况下,会有一种预感,倏忽而来,然后兑现,毫无逻辑可寻,但这种被人类称之为直觉的东西,的确存在。 晴朗朗的阳光下,突现白雾,起初并不明显,只是前方的景物渐渐朦胧,而后开始浓烈,视线之内,有些树和石头已经隐没踪迹。众精怪停止了躁动,略带惊异的看着这奇特的场景,阳光下,厚重的白雾凝聚成团,正好把合力施法的魔法师们团团困进雾中,正如光亮中的人看不到黑暗,黑暗中的人总是把亮光中的事物看得一清二楚一般,最初薄雾飘来时,那些魔法师专注合力的催动阵法,对飘来的细小水滴几乎是不加防范的,等发现不对,已被彻底完整的裹入雾中。 听得到雾团中此起彼落的咒骂声,五角星芒阵的光亮逐渐弱了下来,看来雾团中的魔法师们已经失去了方向。 当然这区区的雾团不可能困住那些魔法师多久,等他们脱困,五角星芒阵会继续催动,而此刻虽然阵法减弱,但被困在阵内的精怪们要破阵施展魔法,也需要一段时间。 此刻哪方援军先到,便可将受困的一方彻底歼灭,毫无疑问,会施法困住那群猎魔人,那么这个没有出现的家伙,十有八九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众精怪大多也想到了这一层,都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雾团的颜色还在持续加深,我看着它从乳白色渐渐变成淡淡的粉色,忍不住微笑起来。 不远处,穿着运动服的少年冲我友好的招手,高空中,一蓝一绿两道强光呈对角线朝着雾团夹击而来,在快要照到雾团的刹那,一道耀目的白光破空而出,快一步的击中雾团,连人带水汽,顷刻间灰飞烟灭,落空的蓝光和绿光击打在一起,阳光下,绚亮的烟花一闪而没。 随着猎魔人被彻底毁灭,五角星芒阵失去了魔法依托,光芒渐淡,众精怪纷纷步出约束圈,虎精走出了几步,回头不解的打量我:“你怎么不出来?” 刚才分别发出蓝色光波和绿色光波的瑞和莫里现身在草地上,一个向帮忙制造雾团的小道士道谢,一个向我们走过来,替法力较弱的精怪脱困。 最终所有的精怪都自由的回到了他们的居处,收到消息的风家人很准时的赶来医治。 “穹?!”几乎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我身上。 “呵呵!”我在已经弱得几乎看不出光芒的星芒阵中乱走了半天,还是没法出来,只好尴尬的求助,“你们谁来帮我一下忙?我出不来!” 我发誓我说的绝对是实话,魔法师死后残余的魔法阵起码会存在7天,我可不想七天都被困在这已经看不见的阵中。 但这帮家伙在听到我的求助不约而同的集体跌倒爬起来后,居然只是瞠目结舌的瞪着我,一点行动也没有,真是太过分了,亏我刚刚还为他们奋不顾身的维护感动了半天。 眼看众精怪的石化状态还会保持一会儿,莫里忙着和风无痕聊天,风家人只会医术不会魔法,所以我只好扬声跟瑞求助。 他好笑的看我在阵中团团乱转,对看起来明显就是个高中生的道士老兄点了下头,走进阵中。 瑞看着我的眼神很奇异,很难形容他目光中隐含的东西,欣慰,黯然,试探,仇怨,欣赏,还有很多,复杂的难以辨识的情绪,令我费解。 来不及思考,他已低头吻住了我,我大惊,众目睽睽之下,好歹我是出生在礼教甚严的宋朝的,老父的教导历历在目,含蓄是俺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可没有兴趣在大庭广众下表演激情戏娱乐众人,自然是急急后退,不意那可恨的五角星芒阵如百足之虫,威力犹存,后退受阻,我只好乖乖待在原地,死瞪着不懂得非礼勿视的众精怪和风家怪人。 当瑞终于良心发现把我弄出那个见鬼的破阵后,上次见到的鹰族那个不停啄地的小战士忍不住问他们的首领:“那道白色的空气波真的是穹发出去的么?” 废话,我忍不住翻个白眼,当时不知道瑞和莫里已经过来了,他们隐藏的那么好,一点气息也不泄漏,难得有小道士出场困住那群猎魔人,不抓住机会自力救济,万一猎魔人脱困就来不及了。 老鹰王似笑非笑的瞥了我一眼:“穹念咒语的声音虽然低,但那个时候一片安静,你也该听得到才是。更何况,那道光波明显的是从他周围的气场积聚起来的。” “可是,那不是光之魔法吗?要突破五角星芒阵施展魔法,应该是只有高阶层的魔法师才能做到的吧?穹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他会走不出魔力明显变弱的五角星芒阵呢?” 问得好,我也想知道答案,为什么松懈下来,我现在回想那串在小姜施法不小心消灭孔雀一族时候听来的,临时应用的光系魔法的咒语,此刻却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忘得也太快了,连我自己都要怀疑那道消灭了所有猎魔人的白光是我发出来的。 “既然危机已经解除了就好,其他的不重要。”老鹰王一边帮受伤的战士绑绷带,一边安抚,白发白胡子飘扬在微风中,似乎是颇含深意的看了我一眼。 瑞站在那里,什么也没说,只是无声的叹了口气,我见他怅然的看着那块消灭猎魔人的地方,很想说点什么或做点什么抹去他须臾间流露的沉重感,却终究无能为力。 穿着运动服的少年依旧在不远处静静的站着,瑞跟莫里交换了一下眼神,走向年轻的道士,“我们走吧。” 少年点头,露出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忧伤表情:“麻烦你了。” “应该的,”瑞拍拍他的肩膀,“这原本就是我们的协议。” 我不解的看着他们打哑谜,这一问一答的两个仿佛都没有替释疑的意向,我只好看向莫里,他对我眨眨眼,用口型无声的说:“你跟去就知道了。” 刚才的雾团一定很耗费心力,所以瑞拉着少年,我厚脸皮的跟着他们瞬移到瑞任职的医院。 推开一扇加护病房的门,立刻闻到一阵不浓不淡的檀香味,我很疑惑的看了小道士一眼,难道凤凰公主又回来人界了吗? 第30章 病房的床上躺着一个显然已经病入膏肓的老者,鸡皮鹤发,干枯的双手正被握在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女子手中,老者慈祥的看着女子叮咛,“好好的过日子,照顾好自己。” 年轻女子无声的啜泣着,努力的凭口型辨认老者要说的话,不时的点头,我记得那女子,正是以偷窃为生的少年道士的姐姐。 那女子看到弟弟和我们,带着期望的眼神看着瑞,又看向他弟弟,少年肯定的对她点点头,她的眼中闪过一抹希望,哀求的再度看向瑞。 瑞的眼神略过年轻女子,看向病床上年迈的病人,严肃的开口:“老人家,加入我们血族必须是心甘情愿的,而且未必会成功,请做好心里准备。” 老者的目光从少年和年轻女子处转过来,出乎我们意料的,他对着瑞摇了摇头。 “爷爷,”少年着急的叫,“您这病……”却没有再说下去,和他姐姐焦虑的对望一眼,姐弟俩的目光中都有即将痛失至亲的恐惧。 “咳,咳!”老者咳嗽两声,留恋的看着孙子孙女,颇为不舍,却带着丝无可奈何,“生老病死,原本就是寻常事,谁都免不了走这条路的。” “不,不,爷爷,”少年焦急的拉住老人枯瘦的手臂,“可以的,只要加入血族就可以得到永生,你就能陪着我和姐姐了。” 老者依旧摇头:“那不是正途,咱不走那邪路。”抱歉的看看瑞和我。 瑞了解的对老人点头,表示理解他的想法。 “可是,爷爷,我们不能失去你啊!”少年和年轻女子一人拉住老人的一只手,知道老者心意已决,却仍是泣不成声的尝试着说服老人。 “爷爷已经活了很久了,比大多数人都要久,够本了,以后你们要自己照顾自己。”老人握握孙子孙女的手,“早晚都要踏上这条路的,别替爷爷担心,你们奶奶还在那头等着,不能让她久等。”老人松开一只手,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根闪着金光的羽毛,“这个,还给那个小姑娘吧,要从身上拔下来,真实难为她了。”老人把羽毛递到孙子手上,离开了凤凰公主的羽毛,他的精神明显萎靡了很多,闭上眼,安详的睡了过去。 我和瑞静静悄悄的走出了病房,身后,失去了至亲的姐弟正围着病床痛哭。 冷不防的想到了小姜,心中有丝歉然,害他失去了妹妹,他要报仇理所当然,只是他失去的妹妹不会回来,而我们需要生存下去,我实在不想因为我的缘故害死动物园的精怪朋友,所以,凝聚那道光波的时候,我几乎毫不犹豫,从来,一场战争开打,就容不得犹豫。 正文第26章 小姜死后,新闻陆续报道了几处失踪案,大概很大一部分是那天前来动物园的魔法师剑士们,警方调查后发现几乎所有的失踪案都指向同一天,已经开始归拢为同一事件立案侦察,媒体一时间渲染的轰轰烈烈,我不由的又想起了早些天莫名其妙失踪的蓝发海妖。 等等,蓝发?!脑中忽然闪过一个身影,好像就在没多久之前,我在楼梯口见过一抹蓝色长发的背影。 但在海妖一族里蓝和绿是很常见的发色,那个背影也未必就是那个失踪的海妖,如果是其他的海妖族成员,应该不至于没事跑来这栋大楼的,联想到曾经同样闹失踪的凤凰族小公主,唯一的可能就是她们来找瑞帮忙寻找同伴,毕竟陆地不是她们的地盘。 会是这样吗?难道在我的不知不觉中,我们家已经成为了非人族类报失所?我甩了甩头,瑞应该不至于有这么好的耐性吧! 这个疑惑短期间内没办法得到解答,瑞和莫里最近所有的时间几乎都用在解决人类媒体大肆报道的失踪案和消灭残余猎魔人成员上面。 莫里在循循善诱了一个小时,我还是想不起那唯一一次成功使用过的咒语后,大大的嘲笑了我半天,所以我安分守己的继续上班过正常的日子,既然帮不上忙,好歹不给他们添加麻烦吧。 最近正好是进出口货物的旺季,身为代理的我们被船公司和货主连累,围着他们团团转,办公室对于失踪了一名成员,在喧嚣过一阵后复归于沉寂,很块便有新近的人员来替补空缺。人走茶凉,姜建这个名字渐渐被整个公司所遗忘,只有我这个始作俑者偶尔不经意瞥向旁边的位子时,会想起那个一有机会就搞怪,把公司比作婚介所,丝毫没有职业荣誉感的同事。有时候会怅然的想,这样子嬉皮笑脸不知道是不是用来掩饰身份分散我戒心的手段? 所以对着处于忙碌中,最近貌似严肃了很多的死人类,我就觉得有点安心,这家伙竟然不是猎魔人,照他一板一眼的本性和诡异的超能力,要把他从怀疑名单里剔除,还真不太容易,但正是他这种个性,绝不可能对并肩作战的猎魔人成员见死不救。 想到曹操,曹操就到,死人类处理掉手边的事,看看手表,起身跟老板告假要去见一个国外来的客户,又鉴于客户是国外来的,硬要拖着我去帮忙做助手。 我正被手边一票海关怀疑走私要扣押的货心烦,见老板示意别人接收处理,要我跟死人类去谈新客户,也就乐得轻松的跟着死人类出了公司。 走到他随随便便停在大厦背后的车子前,我忍不住问他要谈什么业务,想我从开始工作到现在不满半年,基本流程是知道了个大概,但说到专业知识,多少还是一知半解,万一客户问到我,沉默不语或者胡乱回答,贻笑大方不要紧,最要紧的可是会严重破坏公司在业界的形象的。 “我们去墓园。”死人类发动车子 “大白天去墓园干什么?”拜托,俺不住棺材好多年了。 “葬礼当然是在白天举行的啊。”死人类翻个白眼,忽然觉得好笑,“差点忘了,怪不得我上回去你家觉得有什么地方很奇怪,怎么看过去你们的卧室不是放着棺材是放着两张床?那是障眼法?” “对!”我用力点头,“而且你住的大厦也是障眼法,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坟墓。”我恐吓他,“总有一天你会有进无出,活埋在里面。” “真的?”他竟然信以为真,转过头来,“怎么做出来的,跟真的一样。”兴奋的凑过来。 “喂喂喂,”我把他的头扭回去,抚抚额头,万分同情那个凭空从人行道中央被丢到街角少女,看那槟榔西施打扮的小女孩和某的士司机受到惊吓的呆滞表情,精神病院大概又有希望多两个房客交房租了,唉。 墓园里举行的正是小道士爷爷的葬礼,我想他通知了死人类而没有叫瑞和我来观礼大概是不希望触景生情惹她姐姐伤心吧,毕竟那位老人家如果愿意,是很有希望陪着他们生活下去的。 这两姐弟,姐姐做贼赚取高额的医疗费用,弟弟费尽周折要来凤凰羽毛延续老人生命,甚至冒着危险出手与所有猎魔人为敌,只是为了有机会可以继续侍奉至亲的老人。 只是机关用尽,要走的终归还是要离去。我年幼时,信佛的母亲会抱着我坐在膝头上念佛经给我听,她说人生有七种苦难,第六种,叫作爱别离,她说的时候眼中盈盈有泪光,那时候,宋王朝已接近分崩离析,长期接近权利中心的母亲比一般人更早预知了这一点,但也同样无能为力。 葬礼并不太隆重,我和死人类站在不远处观礼,石板盖上,供奉鲜花和素果,大概是不想打扰死者的安息,整个过程只听到几声断断续续的啜泣声,金发蓝眼的魔法师老兄扶着哭泣的妻子,我松了一口气,还好那位古代魔法师传说研究狂不是猎魔人的一员,不然牵扯到姐夫,瑞要和小道士达成协议也是件棘手事。 空气中飘散着浓烈的檀香味,我留意了下老人的墓前并没有常见的香烛,那这个香味是? 一个可爱的娃娃脸的少女站在小道士身旁,整个过程一言不发,只是不时摸摸他的背表示安慰。 礼成,少年从口袋里掏出金黄色的羽毛递给明显婴儿肥的少女,“这个还给你,谢谢。” 少女接过轻飘飘的羽毛,那一抹金黄渐渐融化在她掌中,“我不能久待,等下就要回去了。” 对少年挥手,她奔向我和死人类的方向,我们这才发现旁边的一棵树已经被布上了通往另一空间的结界,死人类好奇的伸了下手,并没有像电影中播放的那样整个人被吸进去,反而像有股弹力,他整个人被反弹了几尺出来。 “嘻嘻,”肥嘟嘟的少女笑起来,想起这是个丧礼现场,又收敛笑容,偷觑了下小道士,确定他没有生气,才放心的走向结界,路过死人类身旁时,忽然伸手碰了死人类一下,惊讶道:“神的祝福?!” 她自言自语的看看天空,“原来真的有神的祝福啊。” 说完这莫名其妙的话后,这个凤凰一族的小公主就走进了结界,不一会儿,结界入口和小公主一同消失在我们眼前。 我不解的看着死人类:“神的祝福?那是什么?” 死人类摊手:“我也不知道。” 我心道,你身上存在的东西居然你自己会不知道,少唬弄我了,但看他也是一脸疑惑,我想还是回去问瑞吧。 结果葬礼后,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某个研究狂不去安慰他丧失至亲的妻子,居然借故跟上了我和死人类,满脸的激动彷佛获得了诺贝尔奖。 “刚才那个凤凰小公主说你身上有神的祝福?我没听错吧?”金发老兄兴冲冲的过来摸摸死人类,“没什么特别嘛!” 第31章 死人类反手抓住他的胳膊,表情比他还兴奋,“你知道那个神的祝福是什么?” 金发老兄点头,做深沉状。 “有什么用处的?可以永葆青春还是就是指我的异能。”奇怪他说到永葆青春时居然很热切的看我一眼,害我一阵恶寒。 看死人类这样热切,金发老兄笑笑,收起卖关子的本意,解说给我们听:“神的祝福,是一种名称,或者说是一种灵魂质,”见我和死人类一脸茫然,他补充,“也可以说成是体质,它是万古前流传下来的,据说神在创在万物时,在每个物种里挑选了其中一个它最喜欢的个体,予以祝福,这个个体的灵魂不论怎么转世,都会保持上帝创造它时的物种,就是说,”他指着死人类,“你前世是人,前前世也是人,下一世还是人。” “每一世保持神创造的原形?这是物种不灭定律吗?永远有一个物种保持着?”死人类搔搔头,“那就不用担心物种灭绝了。” “那又是另一回事,没有这个物种了,那个受到祝福的灵魂找不到依附,会回去神的身边。” 我很头大的听他们讨论魔法生物学,看到树旁爬过的一只甲壳虫,“生生世世做一只虫子,这也叫祝福?” 忽然想起来,血族的体质,天长地久,永远是吸血鬼的形态,这个,跟那个神的祝福很类似呢,只不过不能转世,且数目不是唯一。 金发老兄显然也想到了这点,他笑眯眯的看着我,“穹,知道你们吸血族的由来吗?” 我摇摇头,很认真的反省了跷掉科克长老课程所造成的无知。 “据魔法史记载,你们是恶魔撒旦为了跟上帝对抗造出来的一种存在,为了证明比上帝能干,所以制作数量比较庞大,而且对象是所有生物中相对来说最聪明的人类,只是据说撒旦动手时,上帝曾派天使长来阻止,结果天使雪白的翅膀反而给了撒旦灵感,他因为背上的翅膀酷似蝙蝠,在创造吸血族时就附带了蝙蝠的体质。” 死人类像在听一出精彩评书,频频点头,我半信半疑的下决心以后回去伦敦族里闲逛时一定要去族里的图书室找历史资料来确定。 天上地下,就此一人,突然觉得有点好笑,死人类曾嘲笑狼人莫里是珍惜保护动物,间接嘲笑瑞和我,现在看看这劳什子的神的祝福,他老兄才是值得保护的对象吧! 金发老兄满脸期待的看向死人类:“能在芸芸众生里找到人类中拥有神的祝福的,真是太幸福了,”他握住死人类的手,生怕他跑掉似的,“你介意和我一起去我的研究室看看我找到的拥有神的祝福的蟑螂和狗尾巴草吗?” 死人类脸部抽搐,有点咬牙切齿,“你竟敢把我和蟑螂狗尾巴草相提并论?” “没有没有,你是人类中唯一拥有神的祝福的人,比狗尾巴草珍贵多了。”金发老兄急忙解释,“要好好保护的。”眼神跟大熊猫麋鹿研究员毫无二致。 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嘲笑人者,人恒嘲笑之,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报应不爽。 死人类微笑的婉拒了金发老兄的参观邀请,称有事要做,拉着我开车回去。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那几次听到神的祝福四个字时,他的目光总是轻微的闪过一些奇怪的光芒,头一次是黯然,然后是怀念,最后竟然带着一丝悲伤的爱恋,都只是快速的闪没。 正文第28章 晚上回到家,看到瑞又端坐在电脑前万年不变的浏览最新医学资讯,我就知道猎魔人的残余问题应该解决的差不多了。 他敲打键盘右手还是不太灵活的样子,看来上次在医院遇袭的伤口还没完全痊愈,银弹头造成的威力果然惊人,事后瑞和莫里曾查证过,最终找到了射击者,但所有的证据却一致表明,那颗银弹头是一颗流弹,枪的主人属于一个著名富翁,富翁对于贵金属近乎偏执的爱好举世闻名。据说甚至发展到手边所有的金属物品都是由金银铂等贵金属制成。那把枪的枪膛里下一发子弹就是铂质的,手术室的附近正好是一个射击场,已经建成很久,富翁常去此处练习射击,而富翁的射击技术,也跟他的狂热贵金属执着一般,烂到举世闻名。 也就是说,这一切,很可能真的只是像调查显示的,是一个巧合。 我心中隐隐有所触动,希望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否则,这一切似乎就远远没有结束,猎魔人酝酿了那么久一场战争,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被击溃,且后遗症可以解决的那么快。 是不是从头到尾,我们就漏掉了哪个重要的步骤,也许一切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我抱着头在沙发上苦苦思考,瑞见我回来,如往日般过来递给我一包血袋,我手中拎着血袋继续发呆。 我平常很少发呆,从前大部分时间专注的看电视打游戏的情景比较多,最近意兴阑珊的翻工作相关资料的情景多一点,要比起发呆次数,瑞反倒多过我许多,按科克长老说那叫沉思,切,明明都是走神,我的被他叫发呆,瑞的就是沉思,老头偏心,可见一斑。 我窝在沙发里不动,同一姿态保持了很久,反常到瑞终于觉得蹊跷,再度走了回来,“你怎么了?” 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我反射性的实话实说,“残余的猎魔人真的这么轻易的被消灭了吗?他们不应该这么没用吧?” 瑞皱眉,对于我长他人志气,灭己方威风的问题有点不满,“你怀疑我们的能力?” 见他似乎斩钉截铁,我开始犹豫,相处了几百年,我比谁都知道,身为未来血族族长的瑞,绝对不是吃素的。(汗,貌似是废话,血族吸血维生,可能吃素么?) “我只是觉得他们太不堪一击了点,”我傻笑,“不太符合电视电影里播放的正义形象!” “所以你希望我方的死伤再惨重一点?”瑞的声音有点阴森森,“就为了你那虚构的电视电影形象?” “没有啦,”我见他误会,也有点不高兴,“我只是担心猎魔人诡计多端,会布疑兵之计而已。”毕竟三十六计概括起来有一大半是故布疑阵,等对方放松了注意力,再迎头痛击。 瑞伸出左手揉揉我的头发,露出笑容,“我是那么好骗的吗?” 我见他没事笑得那么和煦就忍不住抖一下,每次他一笑,都没什么好事,祈祷祈祷,万能的撒旦啊,那个笑容是针对猎魔人的哦,绝对与我无关,我警告你哦,一定要与我无关,不然,汗,好像没有什么是可以威胁到万能的撒旦的,嗯,不然,我就去投靠上帝。 果然祈祷生效,瑞很快就收敛了笑容,眼神锐利的盯着我,“你最近还是跟那个人类小子走得很近?” 呃,我对上他的目光,不知道为什么竟觉得有些心虚,很诚实的点头,见他脸色霎时黑了一半,为免他片刻后积怒成笑,很快补上一句,“最近成了同事,上班时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 瑞叹了口气,颇为困扰的看着我,漂亮的唇抿了抿,我总觉得他要开口说,“明天你不要再去上班了。” 但他终于没说,只是沉默的看着我,蓝色的眸子在黯淡与微亮中交替,看得出在挣扎,我又觉得自己可能看错了,瑞眼中竟然飘过一丝隐约的痛苦。 我被他这样的眼光看得难受,于是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腰,把头埋入他的胸口,不想看到瑞这样的眼光,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这样的挣扎,我心头竟然跟着隐隐作痛,酸楚的感觉张满喉头,这样的不适,我有点惶然,什么时候起,竟然一切在不知不觉中变了调?我怀念迷恋电影迷恋网络游戏的日子,沉迷的时候,什么烦恼也没有,电影放完了一部看下一部,pk赢了欢呼一下,输了爬起来继续努力,偶尔跟玩家对手互骂,夜里没事去参加动物园里精怪们的狂欢。 可是此刻,精彩的电影还在不断的推出,最新版的网络游戏还在不停的上市,养伤的精怪们早已恢复了狂欢的传统,却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些都提不起兴趣,甚至连想象往日的沉迷都觉得虚幻? “瑞,”我仰头对上他的目光,“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不说话,低下头含住我的唇,轻微的噬咬,目光中有一丝闪躲和不甘,双手带着犹豫开始探索的我身体,渐渐热切,我听得到他比平常急促的呼吸声,感觉得到,我和他的身体都开始发热,但我心头却奇异的平静,不合时宜的在等待,等待他停止。 果然,在我控制不住的喘息了一声后,瑞怔愣一下,手从我的衣服里抽了出来,别过头去。 他留下的热度还在,甚至他的状况不会比我好多少,但我知道,到这里,就是极限,我们只能到这里了,有什么看不到摸不到的东西横亘在我们之间,我不知道怎么去跨过,而他,根本就无力或者说是无心去跨过。 瑞没有起身离去,也没有开口解释,我当然也没有发问,要怎么问?想做的,自然会做下去,不想做,问了,还是这么个结果,瑞素来英名神武,这个天下只有他不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事。 沉默蔓延在我们之间,他靠在我身上,一直没动,也一直没有转过头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呼吸已经恢复平稳,我想我再不开口,这样不语的也许会相互靠着到地老天荒,只得开口,选了个完全不相干的话题:“瑞,你有没有听过神的祝福?” 因为靠的很近,几乎是粘在一起,所以感觉得到瑞的身躯轻微的震动了一下,我抬眼,他的神情却是一如往常,也没问我哪里听来的奇怪名称,径自开始解释,他的解释又跟金发老兄不同: “神的祝福,是写魔法史的魔法师们附会杜撰的一个名字,那是在千年前,一个堪称魔法界第一人的魔法师创造出来的咒语,这个咒语以生命为代价,任何人类或者精怪都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咒语用来转变存在形态,”他微笑的看着我,“我是知道这条咒语的,长年以来你一直不习惯当一名见不得光的吸血鬼,我可以把你变回成人。” 第32章 他目光灼灼,对着我分明笑得十分温柔,我却莫名的毛骨悚然,“不不不,”我急忙抓住他,防止他做咒语的手势出来,“我已经很习惯了,成为一个普通人类没有了异能我根本活不下去。”开玩笑,那要以生命为代价的,不能晒到阳光和瑞永远消失根本没有可比性。 瑞看起来似乎有点失望,最近我总是在他的眼底看到浓浓的倦意,他垂下眼帘,轻声叹息,“哥哥终究比谁都爱你。” “什么?”我怀疑他的声音太低,以至于我听错听漏了什么,“瑞,我见过你哥哥吗?”我加入血族,不久之后就知道瑞有个哥哥,几百年前在一场与猎魔人的战役中死亡,这毕竟是瑞和梅琳达夫人心中的痛,族人不会提起,我自然同样不会去触动他们的伤心事。 瑞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的目光飘向远方,久远的千年之前,我忽然灵机一现,连忙发问:“千年前那个发明神的咒语的魔法师是不是就是用这个方法,把魔兽转化为其他不具威胁性的形态,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消灭了为害人界的异空间魔兽?” 瑞转过头来,哑然的看着我,然后点点头。 “啊,那个魔法师真是太厉害了,以一己之力,救得苍生,功勋之伟大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应该在魔法书上大书特书才是,怎么记载的这么零星,引来研究者的误会。”我有点为魔法师不平,那没眼光没心胸的金发老兄妒忌人家才能,居然不要脸的说魔兽就是伟大的魔法师,切,真是胡说八道。 “居然就靠一条咒语就解决了异空间的魔兽,实在是值得崇拜啊!”我感慨,果然人跟人(啊,不对,是吸血鬼)是没得比的,人家轻而易举的发明咒语消灭魔兽,我却是现成的咒语都背过就忘,想想都沮丧得无以复加。 “喂,连穹,你这样唠唠叨叨的表扬自己未免脸皮太厚了点吧?”只见莫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跷着二郎腿坐在了沙发上,身边搂着得正是风大美女无痕小姐,那女人浑身是毒,他也真不怕。 “等等,你说什么?夸奖自己?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哪里夸奖到了?难道?”我张大嘴,看向瑞。 “没错,”他点头,“那个被称为魔法界第一人的魔法师,就是你的前世?” “啊!” 不会吧??? 正文第28章 在一千两百多年前,吸血鬼和狼人家族遍布欧洲,那是两族的鼎盛时期,最繁华的时候,甚至发展到贵族的城堡里畜养了大批的花季人类少女,以供应血族和狼人的午夜狂欢。 但这个时期,也是猎魔人和两族交锋白热化的时期,万籁俱寂的夜里,常常有成群结队举着火把的村民外出寻找失踪的女儿或未婚妻,挂着十字架捧着圣水的神父尾随于后,就像落单的少女时常被血族和狼人捉去充当食物一般,落单的血族成员也常被村民逮个正着,被圣水大蒜包围下不能瞬移逃脱,结果被利锥打穿胸膛,斧头砍下头颅,数小时后烟消云散的遭遇。 同时同地,出于报复,荒野里也常常会有村民发现自家失踪的女孩子们被吸干了鲜血变成一具具干尸趟在杂草堆里。 愤怒的村民加紧了夜间巡逻,杀死了更多的血族和狼人族的成员,当然也在白天发现了更多的女孩子尸体。 情势越演越烈,恶性循环下,被教廷明令该处以火刑的巫师们在民间开始受到供奉,只要能够全家平安,村民们不吝惜的提供住处和微薄的收入供养巫师,但还是不断的有尸体发现,更令村民们惊恐的是,来偷袭的吸血鬼,竟有不少曾经是他们的亲戚或者邻居,一时间,人人自危,不知道今日并肩作战的同伴,明天会不会变成觊觎你生命之血的魔鬼。 在这种情况下,常年隐居于深山的梅林子弟,魔法师们终于和宫廷达成共识,开始在暗中着手干预。 亚瑟王座前的首席魔法师梅林早已仙逝多年,他的弟子虽然众多,却是良莠不齐,所以魔法师和巫师们的介入最多也不过是和血族狼人维持个势均力敌。 这种状况持续了近两百年,猎杀与反猎杀之间的僵局终于被血族发生的叛乱打破。 血族族长的表弟康维在篡夺族长之位失败后,和传说中梅林魔法师嫡传弟子的曾孙女艾莉斯私奔,隐居山林。 这次叛乱让血族元气大伤,同年血族族长迎娶了传说中风精灵女王的小女儿梅琳达公主为妻,与新继任的狼人族长商议后共同将午夜血宴改成每月的月圆之夜举行。 三年后,血族族长在与猎魔人世家第八代斯瓦洛公爵的对抗中身亡,风精灵公主继任血族族长之位,同年生下前任族长的第二个孩子,取名凯瑞,因为血族与精灵族混血引发早产,孩子被送到精灵族中疗养。 几个月后,得知了当年的篡位之举完全是妻子一手布置的阴谋陷阱的前血族族长表弟康维于一怒之下,误杀妻子,又因为当年私奔之时曾与艾莉斯订下同生共死的连情咒,自知命不久矣的康维无奈之下,只得把襁褓中的儿子送回血族。 梅琳达族长原谅了康维多年前自私的叛乱之举,答应抚养他和艾莉斯的孩子长大成人。这个孩子有一半的血族血统,所以为了纪念他的回归,梅林达将孩子取名为洛笛,这个发音在古精灵语言中,正是归的意思。 然而梅琳达虽然原谅了康维的过错,血族里不少因为那场叛乱妻离子散的族人却不能释怀,更有怀念昔日夜夜血宴荣光的族人更是把如今的萧索都归咎于康维造成的动乱。 虽然血族没有父债子还的观念,但生活在长久怨念中的洛笛生活还是不太好过,十六岁的少年长年裹着黑色的斗篷,父亲在族中犯得罪,母亲是族中仇敌被父亲所杀的传言,不友善的族人,教授魔法的大长老时时刻刻的刁难,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让少年将斗篷裹得更紧,彷佛隔着那一层漆黑的布,就能把自己和周围的所有敌视隔绝开来。 大概是身上流着母亲杰出魔法师的血液,少年洛笛对于魔法的学习几乎可以称为天赋异禀,尽管负责教授的科克长老素来鸡蛋里挑骨头,也不得不暗自承认这是一个天生的魔法师。 洛笛不能忍受族里长久的冷漠,喧嚣中的寂寞有时候比一个人的孤独更不堪忍受,他终于在一个月色浅浅星光黯淡的晚上,独自带着母亲留下来的魔法书离开了血族,不知所踪。 梅琳达夫人委托风精灵寻找洛笛的下落,只知道他曾在阿尔卑斯山一带出现过,依旧裹着他的黑斗篷,怀里抱中一只刚出生的小猫,之后就再没有他的下落。 梅琳达的长子菲尔吉斯已经长大,开始接受族里事务,而小儿子凯瑞因为深获外祖母的喜爱而留在精灵族中,偶尔会跟着传讯息的风精灵一同回族里探望母亲和哥哥。 血族成员们再一次见到洛笛,是在多年后的一场浩劫中,短短的一周时间,欧洲多处山脉不明缘由的山崩,沿海的陆地多次发生海啸,更令人惊恐的是莱茵河,泰晤士河,伏尔加河等多条河水发生倒流现象,海水倒灌入陆地,整个欧洲一片混乱。 传言众说纷纭,大半魔法师和巫师确信这些奇特的现象的起因是由于被封存在异空间的魔兽打破了海底的结界,出来欧洲大陆肆虐,寻找封印他的魔法师梅林复仇。 梅林已经随着亚瑟王仙逝许久,究竟他有没有封印魔兽,结界是否在海底,已无从考究,但这场天灾中,尽管谁也没有真正见到过魔兽的身影,欧洲大陆的平原和山脉中,却处处留下了巨大的兽类动物的脚印。 一时间,欧洲人心惶惶,各国的君主们招集魔法师开会商讨对策,血族狼人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破天荒不约而同的停下来,各自集中精力应付这突入起来的灾祸。 据说在各国君主聚集的商讨会议中,出现了一个裹着黑斗篷的俊美男子,他站在猎魔人世家斯瓦洛家族第九任族长奥南公爵旁边,那是一个俊美的月光都为之失色的男子,深褐色的长发,碧绿的眼眸,皮肤像是在黑斗篷里包裹了千年,透着不正常的苍白,修长的手臂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纤细苍白,隐隐看得出青色的经脉。 皇室糜烂的生活方式隐没在雍容的排场和严峻的律法里,平民百姓无从得知和了解,出席的各国君王怎样的美色没有见过,此刻看到摘下了黑斗篷的英俊男子,还是无法自控的纷纷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 男子鄙意的打量了一圈周围的色狼眼光,冷冷的告知在座位上的王公贵族,他有办法结束这场灾难,条件是各国君主必须承诺停止对血族狼人和其他非人族类的追杀。 众人惑于男子的美色,迷恋的目光流连在男子的脸孔身躯上,竟没有一个人听到那优雅的唇边吐出来的任何字句。 此时,旁边一直没有开口的奥南公爵出乎意料的弯下腰把黑色的斗篷从地上拾起来,重新裹住男子的身体,连脸都遮挡住大半。 众多穿着华丽的色狼来不及愤怒吼叫,整个会议大厅的杯盘碗碟和灯烛器械已先一步飘散到了空中,垂涎目光最明显的英格兰某大公甚至整个人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抛出了窗外。 “你们最好相信他所说的话。”奥南公爵收回伸出的双手,群魔乱舞的杯碟和照明器具纷纷归位,“这还是他教我的一个小魔法,所以要挽救整个欧洲大陆的话,你们最好遵照他的话去做。” 王公大臣不知道,但魔法师们是知道的,任何魔法都需要咒语和手势,甚至很多还需要繁复的仪式,而此刻奥南公爵仅仅伸了伸手,就有这个效果,还还只是那男子教的小魔法,那么那个男子改天换地的本事未必就是虚言了。 第33章 各国君主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在魔法师们的暗示下,纷纷颔首,承诺将出之时,另一个猎魔人世家的族长却出言阻止,“万万不可,这个承诺一下,我等不是任由那些妖魔宰割了?” 昏庸的君王们这才反应过来,犹豫起来,面对同僚的质疑和鄙夷,奥南公爵尚未开口,裹在黑斗篷里的男子已先出声,“我会让血族和狼人族签订同样的协议。” 斯瓦洛家族在猎魔人中甚为有名,奥南公爵又拥有英国和法国的大批领地,因此各国国王很快就签订了协议。 直到黑斗篷男子和公爵离去后许久,大厅里还能听得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奥南公爵已经算是出名的美人了,这来历不明的黑衣小子竟比公爵还有魅上几分,要是…….”后面的话消失在嘴边,毕竟危机解决最重要,王权在手,要什么美人儿没有? 几个小时后,独自瞬移到血族的黑衣男子达成了同样的目标。 放弃了黑斗篷遮脸的洛笛来到生活了十几年的血族时,竟没有族里成员认出他是谁,而认出了他,亲切的跟他拥抱笑容犹如阳光的男子,他却认不出对方。 “洛笛,我是菲尔吉斯,你不认得我了吗?”未来的族长大力拍他的肩,“出走了这么些年,终于知道回来看我们了?” 接下去的一切进行的顺理成章,菲尔吉斯和狼人一族族长的侄子莫里说服了两族的族人,承诺猎食时不伤害食物的性命。 协议既定,不出半天,所有诡异的自然现象同时突如其来的消失无踪,半点痕迹不留。 没有人知道洛笛是怎么做到的,但灾难的离去是好事,也没有谁去追问洛笛方法,而洛笛关于魔法师第一人的称号,也是在这场灾难后开始流传的。 为了安抚人心,众魔法师齐心协力施咒,消去了人们对这场灾难的记忆,所以人类历史中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载。为防止众低等精怪的暴乱,同样的咒语也被施加到非人一族成员中,到底高阶魔法师知道的多一点,但又怕引起恐慌,所以魔法史和精灵史记载的也只是只字片语。 “就这样解决了?”莫里停下了他的历史讲习,喝了口水,我立刻催促他,“那这场灾难到底是怎么造成的?你还是没有说明白啊!” 莫里耸耸肩:“这到现在都是个谜,只有问你了,洛笛是你的前世,既然有办法解决,当然知道来源。” 汗,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啊,如果我记得,还需要你长篇大论帮我补习历史么? “其实,”莫里踌躇了一会,看看瑞,“我一直觉得那个灾难的始作俑者就是洛笛。” “啊?!” “我仔细比对过,那只魔兽的脚印跟洛笛当时养的从东方抱来的小老虎的脚印除了大小外,一摸一样。” 瑞居然赞同的点头,“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反正我横竖不记得,随你们编排就是了,我望望天花板,“那洛笛是怎么死的?”毕竟有现在的我存在,而且瑞他们提到前世,那估计伟大的洛笛最后一定是挂了。 瑞和莫里对看一眼,一个低头喝水,一个不着痕迹的叹息了一声。 沉默就这么蔓延在我们之间。 正文第29章 “你没发现你刚才喝得杯子里装得是清水,现在不过几秒钟,颜色已经变成咖啡色了么?”瑞叹了口气,提醒莫里。 “不是吧,味道也像,我居然没注意。”莫里后知后觉的看向风无痕。 风美女安抚的拍拍他:“没事没事,刚才你跟他们聊得开心,我没事做,在你杯子里放了些转基因草药的粉末观察一下色味罢了,是不是很像咖啡?”满怀期待的看着莫里。 莫里点头,起身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客厅于是就剩下瑞和我,以及笑得温柔甜蜜的风无痕。 我打了个寒颤,为了转移风美女因为头号试验品离开而放到我和瑞身上的注意力,只得重复一遍之前的问题,“洛笛是怎么死的?” “老死的。”瑞想也不想的回答我。 “啊?!”我呆住。 “人类自古谁无死!”在洗手间折腾了半晌才出来的莫里有气无力的掉一句文,立刻被风美女敲了一记头,“少乱用古诗。”然后向往的自语,“不知道我前世是什么样子的?” “估计是图坦卡门。”看她家门上那段骚扰本姑娘安宁的,灾难的翅膀会降临就可以猜到。 “那是谁?”大小姐熟谙医术,对国外历史关注较少。 莫里干笑,一边狠狠瞪我一眼,“埃及的某个法老,”记得她老婆爱美,不忘补充一句,“据说长得很俊秀。” “哦,那我回去查查资料。”风美女闻言立刻大起兴趣。 我忍不住白了莫里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要是让这女人查到这个法老十八岁就挂了,一定会以为我诅咒她短命,她又那么小心眼…… 幸好中秋快到了,一年一度的狼人族祭典就要开始,莫里还算有良心的扯开话题,开始聊起这方面的话题,像往常一样邀请瑞和我一同去参加他们的祭典,他和瑞开始讨论邀请的名单。 风美女无聊的打了个呵欠,再度往我们三个的杯子里加了点无色无味的料,莫里讨论的兴起,丝毫不觉的拿起杯子就喝。 瑞始终没有去动他的茶杯,隔了一会儿终于拿起杯子时,风美女露出总算整到了的欣慰笑容,激动的手指都有点抖,结果瑞却把杯子递给我说,“穹,帮忙去泡杯红茶,别忘了把残留的绿茶渍洗干净。” 我应一声,不忘一同拿走自己的杯子,看到风美女失望的垮下肩膀和莫里的无知无觉,走到厨房洗手台背对着他们时,我终于忍不住嘴角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客厅里传来莫里再度站起来走向洗手间的声音。 邀请的名单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增加了当日在动物园帮我们很大忙的小道士,连带的邀请了他们一家。 奇怪的是这次的祭祀庆典居然没有像往年一样设在狼人族的聚集地法国,而是大洋彼岸的美国,莫里解释说那是因为有不少族人在今年加入了他的快递公司,而他的快递公司的总部就设在美国的关系。 讨论完毕,他们夫妻俩在快天黑时才起身离去,我无限同情的望着莫里的背影,“可怜他被下了七八次药,竟然都没有发现,还以为是那头一次下的药的药性太重,真奇怪平常的警觉心都到哪里去了?” “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瑞洗掉最后一趟被加料的杯子,“这小子由得他老婆玩罢了,横竖他那个体质也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我有点无言,原来是周瑜打黄盖,这对夫妻真是#◎%的变态。 左右无无事,我开始缠着瑞,要他讲我前世的事情,结果他轻描淡写的说那阵子他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精灵族,见到洛笛的次数少得屈指可数。 “一个性格孤僻,自卑,有严重交际恐惧症,自闭症,抑郁症,情感交流障碍的家伙。”瑞这样形容洛笛,很坦白的说这就是见过几次面的洛笛给他的全部印象,一点也不怕打击到我。 我被他一长串的术语弄得昏头昏脑,暗想瑞不愧是医生,不过,“听起来是天才常有的性格。” 瑞无声的看看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我实在厚脸皮,果然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洛笛的确是少见的天才,跟你现在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这话听来着实郁闷:“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前世是洛笛?” 他沉吟了一会儿,回答我,“千年前,族里的长老偶然与一名通灵族人相识,那通灵族因为一个赌约输给长老,答应子孙世代为我族服务?” 我立刻好奇:“什么赌约?” “当时通灵族根本不相信血族没有灵魂的体质,因此跟长老信口开河能找出我族族人的灵魂所在,他若赢了,我们代代为他们服务。” “结果,过了千年,他们还是没有成功。”我有点同情通灵族人,孜孜不倦的寻找,却不知所寻求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那洛笛,”我还是对自己的前世充满兴趣,“他的一生到底是怎么样的啊?”魔法史中寥寥片语,将他写的像一个传奇,但从莫里和瑞口中说出来,似乎也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点有一堆心理问题的天才而已!这,这么平板的人物,听起来真是一点真实感都没有。最令人郁闷的是,跟俺从外貌到个性到魔法能力都完全相反,泪~~~那个洛笛真的是我的前世吗?严重怀疑中…… “我怎么知道,那个孤僻的家伙一生中大半的时光都隐居在山野里,瑞不耐烦,“我对他没什么兴趣,管他做了些什么?” 我怒:“你对他没兴趣,那来找我干什么?”居然嫌弃俺的前世,太过分了吧! 瑞皱眉,沉吟了一会儿,“你是你,他是他,很难相提并论,你有他的那种魔法学习能力么?”不忘再加上一句,“而且长得也不像。” 专挑痛楚踩,瑞真不厚道,泪~~,我开始自暴自弃,“既然我要长相没长相,要能力没能力,你跟我待一块干什么?” 他摸摸我的头,“不是跟你说了,我对那家伙一点兴趣也没有么?”然后大概觉得打击到我有点抱歉,开始讲他知道的千年前的族里的事,大半时间都在讲他英明神武,旷世无敌聪明能干,个性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哥哥——菲尔吉斯。 我得出一个结论,“瑞,你一定有严重的恋兄情结。”才会把自己的哥哥形容得天上有地下无。 第34章 想到他的哥哥在一场与猎魔人的对抗中过世,我又替瑞难过,因为再也回不来,所以以前的好都加倍的放大,经过千年,难怪瑞的哥哥在他心中成为神祗。 瑞狠狠的敲我的头:“胡说八道什么!”他忿忿然,“你什么也不知道。”很不甘心的样子。 不想他想起不开心的事情,我急忙岔开话题,“上次我在楼梯口看到的蓝色长发的那个是不是海妖一族?” “啊,”瑞似乎才刚从往事中回过神来,“什么?” 我又重复了一遍。 “没错,她们也要参加狼人族的庆典,因为我们不方便去海底,所以她们派成员来拿邀请信函的。” “啊?”我奇怪的看着瑞,“可是那个时候离中秋还是比较远的吧?而且海妖族不是向来都嘲笑莫里他们住在英国法国,却过中国的人类节日吗?” “你看到海妖的是哪次?”难道在我不知不觉中她们已经来串过好几次门了吗?汗! 我把大概的时间告诉瑞,又问他那个失踪的海妖怪找到了没。 “找到了,那天蓝发海妖跑来就是告诉我这个信息的,可能那段时间太忙,忘记告诉你了。” “她的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挂在心里那么久了,我还是想知道来龙去脉。 “那个海妖跟一个人类私奔了,怕族里的成员反对,才抹去了所有的踪迹。跟她私奔的人类是一个化学家,配合海妖的魔法,才出现了所有气息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情况,后来化学家娶了别人,海妖就回到了族里。”瑞面无表情的讲了这么一段罗曼史给我听。 这,这是人鱼公主的喜剧版么???他编故事的能力也太烂了点。 接下去我东问西问旁敲侧击了半天,总觉得瑞和莫里似乎瞒着我什么。但他左右是这套说辞,我无从探究,只好郁郁的睡觉去。 两天后,我跟老板请了假,跟瑞一同去美国参加狼人族的祭祀庆典,令我奇怪的是,居然在庆典的前一天在曼哈顿街上见到了死人类。 正文第30章 走在曼哈顿的摩天大楼下,仰头看着灰暗的天空被高楼分隔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总是无可避免的让我感到分外寥落,所以当看到并肩迎面而来的死人类和金发老兄时,我还是觉得挺高兴的,(奇*书*网.整*理*提*供)毕竟他乡遇故知是一件喜事。 小道士陪着他的姐姐在旅馆里安歇,死人类跟着金发老兄凑热闹来参加月圆祭,借着在美国留学时玩过一阵子纽约,硬是拖着金发老兄到处闲逛。 瑞帮着莫里打理祭祀的琐事,我没什么事做,又不想被风大美女抓去当试验品,于是加入了他们的闲逛队伍。 一路上金发老兄喋喋不休的继续诉说他最新的研究进展,据他翻阅了多套已成孤本的魔法史中的记载,神的祝福的居然有两种用处,一是用来改变对方的存在形体的,但这个改变也就能维持一世;另一种是用来固定对方的存在形体的,这个固定是永生永世的。 简单的说,就是可以把一只青蛙变成人,但只有这一世,到下回投胎,还是要靠运气。这和普通的魔法又有不同,普通的魔法多半是用幻术的方式,即使把青蛙变成了人,这个人只是看起来是个人,但思维方式还是青蛙,高深的魔法师是看得出幻术的。幻术多半维持的时间不会太长,且都能找到破解的办法。而神的祝福不同,他把一只青蛙变成人后,那就是一个人,有人的思维,从内到外,到这个人老死,他还是个人的形体,不会像西游记里的妖怪一般现出原形。另一种就是一个人被施了神的祝福后,无论怎么转世,他就永远是人类,不会下一次转世变成蟑螂蚱蜢之类的东西。当然这两种神的祝福都需要以施法者的生命为代价。 金发老兄说,他找来的魔法史有几本是近两千年前的,那里就有了固定形态的神的祝福的记载了。而前一种,的确是起源于洛笛,他猜测可能洛笛发明的那种神的祝福是从固定形态的咒语里衍生出来的。 我不好意思告诉金发老兄我就是他口中念念不忘的洛笛,毕竟什么都不记得,说了有很大的机会被死人类嘲笑。 “那这家伙身上的神的祝福是哪一种?”我很有兴趣的从上到下仔细打量死人类,不知道他会不会是什么奇怪东西变的? 死人类很过分的神出手用力捏我的脸颊:“当然是第二种。我像是什么东西变的吗?” “这又看不出来的!”我拍开他的手,揉揉脸。 金发老兄证明般的点点头:“我确认过了,他的确是那种永生永世被固定的形态。” “那你收集的狗尾巴草和蟑螂呢?” “他们是被变成这个形态的,永远不会改变了,没有谁会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把无思想的动植物变成这两种东西,这两个应该是跟谁结了很大的仇怨的缘故,之前可能是人类,精怪,或者巫师,魔法师吧!”金发老兄感慨道,“不知是多大的仇怨,才搞到这样子惨烈。” “那怎么算祝福,根本就是以自己的性命来完成的诅咒。”死人类居然跟着叹息一声。 路上交通拥挤,我们几个被人流挤到一边,街头的警察混乱而忙碌。 “看这境况,大约是总统什么的要来了吧。”金发老兄一边扶起被挤倒的老乞丐,一边念叨。 我心念一动,一个念头串过脑海,却快得来不及捕捉,似乎有什么事正在酝酿,我隐约觉察到不对,却想不出所以然来,急匆匆的跟死人类和金发老兄道别后,我瞬移回去了莫里在美国的住所,没多久,瑞和莫里忙完后,相继回来,看到他们安然无恙,我才放下了心。 月圆祭是狼人族一年一度的庆典,血族仍然延续了近千年前定下的每个月一次午夜狂欢的传统,而狼人族在几百年中,传统已渐渐变化,随着族人数量的减少,月圆祭在最近的百年里已经被改定为一年一次了,因为间隔的时间比较久,所以每年气氛的热烈程度反倒是超过了血族,所有交好的族群中的精英都会来参加这个祭典,所以撇开严肃的祭祀意义,这可以说是非人一族的嘉年华。 月圆祭会持续七天,头两个晚上,像往年一样,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看着那祭祀中肆无忌惮的猎杀,我有时会感慨,洛笛当年若真制造了那场大灾难,也未必一定就是场罪过,毕竟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到了现在,似乎一切仍然是老样子,所有生物在生存之外,还有个共同点,就是贪欲,不但要好的,而且要更好的,且永远没有最好的。 小道士和他姐姐因为看不下去少女的血被当场吮吸的景象已经提前离去了,我虽然每年参加月圆祭,今年不知道为什么竟会觉得太过血腥而对桌上的食物毫无兴趣。 到了第三天,变故终于发生,我之前的预感没有出错,混乱的交通和街头严阵以待的警察,不是为了大人物的到来做准备,而是为了这个月圆祭。 荷枪实弹的士兵将整个广场围得水泄不通,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破坏结界进来的,大喇叭已经开始喊话,所有的街道都已经经过布置,瞬移没有用,fbi已经授命将打下所有的不明出现物,市民们也在几分钟前接到国家广播,对于家中突然出现的可疑人物坚决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 “秉持自由,民主……(底下是一大堆美国精神)的原则,为了不对全人类的生存够成威胁,也为了给予你们同等的生存权利,准许你们使用神的祝福这一传说中的咒语,以牺牲一半的代价,将剩余的非人类转变为人类形态,美国保证国土上所有人类的安全。现在,给予你们十分钟的时间考虑,不要妄想逃脱,瞬间转移有一定的距离限制,只要你们在美国的国土之内,fbi将不遗余力消灭所有的漏网之鱼。” 广场上霎时安静下来,然后所有参加月圆祭的非人族类开始相互询问神的祝福是什么东西,有知道的在解释,也有嚷嚷着宁死不变为人类的,有几个不信邪的已经开始瞬移,快的一闪而过,开始了在美国的逃往,速度不够快流下踪迹的,几乎都被激光打了下来,情势一片混乱,莫里因为跟梅琳达夫人和狼人族族长比较近,示意瑞他会保护两族的族长,要瑞帮忙找一下不知道去了哪里的风无痕。 瑞拖着我眼光四处浏览,就是没有看到风无痕,我不经意间目光扫过荷枪实弹的人类军队,才发现这些人不是都穿着美国军服的,有些来自欧洲,有些来自亚洲,就数目来说,估计远远超出了当年洗劫圆明园的八国联军,这才是真正的猎魔人吧!他们筹备多年,发展热武器,彼此防备,此刻真正联合起来,这才是确确实实属于人类的实力。而小姜他们,说到底不过是幌子罢了,当日瑞受到银质弹头的袭击果然不是巧合,我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对,遗漏的部分也就在这里,魔法巫术已经在人类社会的文明中失落了许久,人类的生存早已脱离了原始的精神意志,代之以高度的机械化,红外线中甚至可以看出隐形术下的形体。 人类在这百年里,科技所造就的发展突飞猛进,而我们用了千年的时间,却可耻的毫无建树。 我在一片混乱中找寻风无痕的踪迹,却不料在显然是这场围剿指挥者的fbi局长旁边看到了出乎意料之外,但很在情理之中的人。 是了,从一开始电梯口会遇到,到同一家公司上班,都不是凑巧,和莫里的打斗与其说是玩闹不如说是对狼人一族实力的试探,汤里的大蒜和服务生的十字架是的他授意,把我拉到中午强烈的阳光下不是不小心,那颗飞向瑞的子弹是为了测试,逛动物园是为了观察环境,对于小道士一家的接近不是好奇,对我感兴趣也只是为了接近我们的借口,现在回想起来到处破绽,却为什么到现在他站在了敌人的旁边才恍然大悟? 第35章 不是没有怀疑过死人类,甚至一开始根本就不相信他,他的接近,他近乎表白的话语,从来都让我留了最后一丝提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相信他的? 我仔细的回想,那是在小姜死后,觉得以死人类的个性不可能做出见死不救的事情来,但从小跟着老父学兵法的我却忘了还有弃卒保车一说。 隔着远远的喧闹人群,我的目光和死人类的对上,他的眼底出乎意料的平静,歉然的望了我一会儿,他的注意力投向了瑞。 不断的有瞬移速度太慢的非人族类被激光打下来,也有不断成功消失的,前途未知。还剩下五分钟时间,场面却已经渐渐失去了控制,死人类的目光略过我,一直注视着瑞,我看得到他指缝间闪烁的银光,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一把银针,他已经抬起手来,瑞并没有发觉,他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控制广场局势和找寻风无痕上面。同一时间,我也看到了死人类背后,就在不远处,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后心。 人是一种贪婪而软弱的动物,诱之以利,动之以情,加以威胁,不是所有的人类都能做到威武不屈,贫贱不移,富贵不动的,只要抓住人性的弱点,永远都找得到背叛者。 枪口和银针,这两个家伙聪明一世,此刻却丝毫没有察觉自身的生命正在遭受威胁。 救瑞还是救死人类,我必须在电光火石间做出决定。 正文第31章 还记得年幼时,老父时常谆谆告诫,男子汉大丈夫,要有主见,当断不断,必定反受其乱。我总是笑眯眯的点头,然后过得随波逐流。我讨厌选择,与得失无关,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做错,很多时候,后果往往不会在你的一个举动后立刻显现出来,在等待的时间里我便常常提心吊胆,恐惧着是不是就此错过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可这样子的优柔寡断自己又不能接受,于是就养成了完全靠反射来应对突发状况的习惯。 死人类的银针飞出来时,我几乎是本能的挡在了瑞的身前,瞬移的同时不忘传音告诉他,有杀手在他背后偷袭。我想他一回头就能看见那把枪的枪口,只需要意念一动,子弹就不会射中他,当然被我挡住的瑞也会没事,这样,我就不用做决定了,也不必面对可能发生的错误。 但我忘了当我瞬移挡在瑞的面前时,这就已经做了一个决定,而任何的决定,都会有一个结果。 银针的速度非常快,如果要形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比子弹的速度要快过几倍,所以即使瑞发现了不对要拖着我移开,也是完全来不及的,我到这时才知道,当时追着莫里四处跑的那把绣花针真的不过是儿戏的闹着玩。 奇怪的是此刻这样快的速度下,那把银针却还是没有射中挡在瑞身前的我,这和我拖着瑞瞬移了几米无关,在移动前,我可以感觉到银针飞来的风声,只是这把针却在距离我左胸不到一公分处硬生生的停了下来,没有往前飞,而是受重力影响,落到了地上。在针快落地的时候,我和瑞才移了开去,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了。 银针离我们很近,所以我清晰的听到了它们落到水泥地上清脆的响声,但我没有听到枪声,装了灭音器的枪管射出的子弹隔了那么远我是听不到的,抬起头,我看到死人类的衣服上缓缓的被某种液体染红,那是靠近心脏的部位,他旁边的fbi局长已经倒了下去,死人类却还是安然从容的站着,隔着喧嚣,远远的,嘴唇无声的动了动,对我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所有的军队都需要一个统率,所以每本兵书上都写着擒贼先擒王,fbi局长的被刺使局势在片刻间被扭转了过来,各国的士兵依旧尽忠职守的站在重型武器旁待命,广场上要决定离去的非人族们,要走的已经瞬移的差不多,地上有不少逃亡失败的尸体和混乱中被杀死的士兵,剩下的决定留下面对的都安静了下来。 那头忙着捉拿刺客,向美国总统报告事态,这头寂静的广场里却不合时宜的飘起了一阵歌声。那歌声空灵优美,响遏行云,从湖绿色长发的娇媚女子口中流泻而出,清如山泉,彷佛春日里花丛中穿梭而过的香风,带着无限的缠绵之意,女子的神情自在而雍容,纤长的五指在发丝间舞动,竟是在这一触即发的紧张状况中,慵自梳头唱歌。 广场外的士兵被这诡异绮丽的景象迷住,一时间目瞪口呆。那女子有着水一般的妩媚神情,却令人感觉不到海洋汹涌的气息,我不由的看向瑞,“那是谁?” “罗蕾莱。”瑞简洁的回答我,我当时拖着他瞬移时抓住了他的手臂,此刻他反握住我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的手竟在微微发抖。 我对著名的莱茵女妖罗蕾莱并不陌生,欧洲流传了无数关于他的传说,有一首著名的圆舞曲就叫《女妖与莱茵河》,塞壬因为在海上兴风作浪引诱船只触礁而被记载与希腊神话,罗蕾莱则以同样的方式使她的歌声闻名欧洲。月圆祭头天夜里我见到过海上女妖塞壬,此刻她就站在了罗蕾莱的不远处,和着莱茵女妖歌声的节奏,唱起了完全不同的另一首歌,却奇异的没有打破罗蕾莱的旋律,反而像是大海深沉的呼吸脉动,成就了最好的伴奏。 两个倾国娇媚的女子唱着不属于人间的天籁,士兵将官们在不知不觉中,已是听得如痴如醉,手中的枪放了下来,激光束被关闭,炮弹退出滑落在地上,刚才的军容整束已经变成了此刻的席地而坐。 我穿过无数的尸体和显然中了女妖催眠术傻乎乎呆坐的士兵,走向了倒在地上的死人类,中途碰上了小道士,他不发一语的跟在我后面,刚才遍寻不着的风无痕此刻凭着她医者的本能站在了死人类旁边,看到我们走过来,她无声的对我摇摇头。 小道士握住死人类的手,他的身上还残留了淡淡的凤凰一族的气息,死人类在淡淡的檀香中睁开眼,看到我,无声的笑了笑,仍然是我平常上班时看到的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 那时对着他的嬉皮笑脸常是报以警惕,此时此刻看到他熟悉的笑容,我却忍不住落下泪来。我确信他听到了我的示警,只是在快要回头的刹那,他猜到了我的举动,所有的意念都集中在收回快速移动的银针上,来不及回头,如果他当时回头,只要他当时回头,一定躲得过那颗子弹。 “为什么?”我之前并不知道那银针的速度比子弹快几倍,完全可以在穿过我的身体后射中瑞,但我想死人类是知道的,这样的速度本身就贯彻了他最为集中专注的意志,他是下定决心要置瑞于死地的,为什么在那比弹指更短的时间里偏又改变了决定? 死人类显然知道我问的是什么意思,他无力的抬手摸摸我鬓间的发,“穹,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虽然外貌完全不同,但举手投足间,总是让我忍不住想起他,要不是那个人已经完全不存在于世间,我会认为你就是他。我有时候会欺骗自己把你当成是他,只不过时间过去了太久,你忘记了我们之间的事而已。可惜那时我亲眼看到他为了救我而消失在我的面前,所以你跟他再像,也不会是他。”他似乎颇为怅然,“看到你刚才挡在凯瑞的面前,我彷佛就看到那时候的自己,经年累月的梦魇,我不想在现实中让他重现。”他最后声音已渐渐微弱,感觉得到生命一点一点的从他的体内流失,我努力的睁大眼,不想让泪水再流下来。 这时,一只柔白的手搭上我的肩膀,安慰的拍了拍,梅琳达夫人不知何时已走到了我们身边,“穹,用血誓,还来得及救他。” 没有用的,我摇摇头,死人类身上有神的祝福在,血誓无法改变他的体质使他成为我们的同类,“血誓不会成功的。” 夫人有点着急:“血誓的成功率虽然很低,只要他有活下去的意念,不是不能尝试啊?”她的声音竟然有点急迫。 我看着夫人,有点诧异她这样的热切,梅琳达夫人的温和向来只对族人和友好的朋友,她毕竟是血族族长,怎会对一个猎魔人有这样的怜悯之心?更何况这个猎魔人前一刻还意图杀死她的儿子,我有点糊涂了。 死人类嘲讽的看着夫人,夫人和他对视时眼中闪过一抹不知名的光芒,半晌,她似乎是打算再催促我,死人类已先一步开口,他握了握小道士的手叹了口气,“刚才那阵歌声让我想起了很久前的水手生涯,isuu書网那时候自由自在,什么都不知道,多么的快活,无忧无虑的只觉得放眼而去都是蓝色的海太过单调,现在却分外想念那单调的生活。” “我带你去。”小道士向来和死人类投契,握紧了他的手,另一只手挥手招来雾团,裹住了他和死人类,死人类抓住我的手,“穹,陪我一会儿。” 我点头,顾不得那群显然陷入催眠中的武装士兵会不会卷土重来,也顾不得美国国内是不是戒严到会打下这个不明漂浮物,跟着他们进入雾团中。 这一回,我竟也觉得那雾团湿冷黑暗,小道士一直握着死人类的右手,把身上残留的凤凰族的气息度给他,想起上次进入雾团,死人类打了一个喷嚏,我忍不住把他抱在怀里,他喃喃自语,“可惜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真是错过偷香的好机会。”我见他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忍不住提醒他,“我不是你要的那个人。”他于是再度陷入沉默,我有点后悔,似乎说了不该说的话。 雾团降落的地方是一个小岛,我不确定那小岛是不是在美国国境内,总之我们一直安然无恙,岛上看不到人烟,远处的海鸥飞向海洋的中心,很快的消失在天际。 第36章 死人类靠在我身上,一直看着远方的大海,他低声开口,“穹,记得千万不要去接触神的祝福,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也不要让别人对你施加。” 我疑惑的看向他:“为什么?” “那其实是一种诅咒,无论是出于好的心态还是不好的心态,总是违背了自然,结果都只有一个,就是让跟咒语有关的人生生世世远离幸福。” 他缓缓的诉说,“在22岁前,我根本不记得我的前世,和普通人一样,读书工作,实现我的梦想,当上了一名水手。大学毕业那年,22岁生日时,我突如其来的想起了我的前世,我的异能也是那时候才开始有的,一场接一场连续的梦境里,我知道了这世界上还存在人类以外的高级生物,人类把他们称之为魔。前世的我就属于一个猎魔人家族,亲手杀死了失踪后变成吸血鬼来袭击的母亲与弟弟,我前世的父亲怕我有一天失手也会步上母亲和弟弟的道路,不知从哪里找来了远古流传的魔法书,以他的生命为代价,在前世的我身上施加了神的祝福,他死前非常欣慰,至少唯一的儿子永远不会有机会变为恶魔。梦中的我看到前世的自己无法阻止他,他找来了家族的所有人困住了那个我施加咒语,前世的我就这么亲手杀死了母亲和弟弟后眼睁睁的看着父亲为自己而死,当时家族中没有人阻拦父亲,他们从始至终众口一词只说了一句话,“你不能辜负的你父亲。”这句话让那时的我想起母亲和弟弟死去时,父亲说的,不能让他们白死。 就这样一道枷锁,困住了前世的我,使我无法爱人,也走不出父亲母亲弟弟死亡的阴影,即使那时我知道自己爱上了他,但他是一名血族,宿仇和责任横亘在前世的我和他之间,无法跨越,他是一个任性自我的人,前世的我摸不透他的想法,他把自己困在他的世界里,同样看不透我,我们当时虽然在一起,却无法感觉到彼此的相爱,直到他为了救我而烟消云散那刻,那时我才恍悟永远的错失了最爱。” 死人类苦笑了一下,因为他说的是中文,所以我无从得知他口中的那个究竟是他还是她?他的手已经渐渐冰冷,微弱的叹了口气,“那么不快乐的前世,如果可以不用记起,那有多好。我宁可和洛笛一样永远的消失,好过痛苦的活着,继续不得不完成的责任。” 我骇然的看着他,他刚才说洛笛?几乎是颤抖的握紧他的手,“你刚才说洛笛?你的情人名叫洛笛?那个魔法界第一人洛笛?”应该是重名吧!死人类听到魔法界第一人应该会摇头的吧! 他点点头,气息已十分微弱,诧异的看着我激动的浑身颤抖,“你认识洛笛?” 我就是洛笛啊,这句话耿在喉头,眼看着死人类握着我的手渐渐的松了开来,我无法出声,我真的是洛笛吗?我们真的前世是相爱甚深的情人吗?为什么隔了千年,我不再记得你,爱上了别人,而你,口口声声宣扬我们相爱,却认不出近在咫尺的我? 正文第32章 小岛上的沙洁白而柔细,握在手心里,缓缓的从指缝间流泻,风一吹就化成轻烟飘去远方,从此天涯海角,辗转流离,或做浮尘,或为泥土,漫长的时光中,渐渐遗忘了这片曾与雪白浪花刻刻旖绻过的沙滩。 远处的海水卷着浪花依旧毫不歇息的拍打着海岸,并不因为几颗沙子的离去而放弃。我和小道士沉默的把死人类埋入沙滩下,洒上最后一捧沙,小道士担心他只会研究魔法史的姐夫不能在危机中护得姐姐周全,先一步回去了举行月圆祭的广场。 剩我一个独自坐在沙滩上,分不清是悲伤还是寂寞的感觉,只是迫切的想做点什么,正好这时候瑞传音过来,“你没事吧?广场的军队都撤走了,快回来。”看来事情都解决了,就说这世间基本上没有瑞解决不了的问题。难怪这次的月圆祭会挑在美国加州举行,难怪海妖会来参加,原来一切都早已布置妥当,只有我什么也不知道,傻傻的被蒙在鼓里,我突然觉得非常非常的累,有种深刻的疲惫感。 “瑞,既然没事了,那我先回家了。”想起还放在莫里那里的护照,我无声的笑了笑,既然帮不上忙,留着也没什么意思,所有的魔法几乎都学过就忘,唯有瞬间移动是无师自通,我一直想试试瞬移的距离极限,闭上眼,凝聚意念,隔着半个地球,我清晰的看到了在n城家里那张亲爱的床,回家吧!抱着熟悉的被子,看着熟悉的天花板,睡一觉就没事了。 半个地球的距离,果然不是好玩的,穿过异空间的时间不长,却有种全身都被分解成微粒般的难受感,恍惚间看到熟悉的蓝色床单,我都有点怀疑是自己的幻觉,可惜来不及确认,我就陷入了昏睡。 醒来的时候果然是在自己的房间,只觉得浑身上下从头痛到脚,从来没这么难受过,上次被瑞丢到无人岛瞬移回来因为距离长也不过睡了几天,睡醒了就生龙活虎一点事情也没有了,奇怪这次怎么会痛得好像身体被碾压成粉末又重新拼聚起来一样? “终于醒了!”瑞坐在床头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睁开眼的刹那好像见到他明显的松了口气。他的头发有些乱,白衬衫领子上有些淡淡的痕迹,看得出是几天没换洗留下的痕迹,这对向来有洁癖的瑞来说真是千载难逢的奇事。 “我睡了多久?”不知道这浑身的酸痛是不是睡多了的缘故,以前三天三夜不睡打游戏通关,破关后再连续睡个三天醒来有过这种状况,只不过没有这回那么严重而已。 “两个月,”见我明显呆掉的表情,瑞露出和煦的笑意,“你很能干嘛,隔着太平洋也能瞬移回来。” 我被他笑得毛骨悚然,只好说谎分辨,“没有啦,我不是直接从美国一下子瞬移回来的……”底下的话自动消失在他更无害的笑容里。 “我有说,你是一下子瞬移回来的吗?” 惨了!好像不打自招。 “你以为你制造了那么大的异空间波动,我们会感觉不到吗?”莫里不屑的看着我。 “异空间波动?”对了,瞬间移动的原理就是利用了空间压缩,遭了,当时没想到这一点,过远的距离会造成空间大幅度重叠引发异空间波动紊乱,也就是说,“最近有什么灾难发生吗?”我抱着忏悔的心态提问。 “全世界范围内的海啸和地震。”莫里翻个白眼,“现在可以肯定千年前欧洲的那场浩劫的确是洛笛造成的了,有些家伙不论过了多久都不会长进,永远用同一办法处理问题。” 拜托,我没想到这么远好不好,说到洛笛,突然想起瑞轻描淡写的说过伟大魔法师是老死的,但是死人类说的似乎又是另外一回事。 “瑞,洛笛的前世是不是有个情人?”我决定换个方式提问,总决定洛笛似乎是一切问题的起点,我什么都不记得,可恨他们这些知道的又讳莫如深,想起来就觉得气闷无比,好歹那是我的前世,我总该有知情权吧! 瑞眼神复杂,定定的看了我一会儿,不发一语的掉头离去。 “看来那个人类小子应该跟你说了什么吧,”莫里坐到我旁边,忽然换了个话题,“穹,你有没有发现科克长老对你比对别的族人严苛很多?” 我点头,见他并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从以前我就一直奇怪,现在我才知道是因为洛笛的缘故,前世的我太出色,虽然科克长老对于洛笛的父亲背叛血族心存憎恨,但内心深处依旧承认洛笛是他最出色的弟子。而身为洛笛转世的我对魔法却是一点天赋的都没有,想必让他很是失望。”没天分就算了,我还常常跷他的课。想必对老头的打击一定不是一般的大。 莫里摇摇头:“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穹,你应该知道洛笛只有一半的血族血统,他的母亲是人类魔法师。” “所以老头对洛笛的讨厌还有他母亲的因素?”汗,可怜的洛笛。 “我不是说这个,”莫里有点气急败坏,“你难道就不能稍微用用脑子,洛笛既然只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怎么能够转世,你该明白,只有真正的人类那些上帝的子民才是有灵魂的。” “难道?”我想了想,忽然大惊,“神的祝福?” 出乎我意料之外,莫里居然再度摇摇头,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不是神的祝福就好,我现在一想起那个诡异的魔法就不自觉的浑身发毛。 “洛笛当时离开血族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走上他父亲的老路,爱上一个完全跟血族敌对的猎魔人——第九任斯瓦洛家族族长奥南公爵。而斯瓦洛家向来是血族的宿敌,瑞的父亲——前任血族族长就是死在奥南公爵的父亲的手上,斯瓦洛家族世世代代以猎杀血族为己任,所以当时若说奥南会真心爱上洛笛,是谁也不相信的事情。洛笛跟他父亲的不同就在于他的父亲是个愚蠢自大却没有实际能力的野心家,而洛笛却一直是个所有人都摸不透的家伙,大概连奥南也不了解他,以他的能力,想要整个世界也未必得不到,他掀起了整个欧洲的动乱,目的却只是为了让人类和血族狼人族之间达成和解,看起来彷佛是完全大公无私的和平主义者,只是我见过的洛笛给我感觉却并不像,以他之后的作为来看,这个举动更大的原因似乎只是为了扫平他与奥南之间隔着的爱情障碍。”莫里笑了笑,“真是难得一见的痴情种。” 我也笑,虽然一点印象也没有,完全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但前世的我有这种作为自己想想还是觉得挺好笑的,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褒姒固然美得倾国倾城,但洛笛这毁天灭地为红颜,“那个,奥南公爵很美么?” 第37章 我一边笑一边问莫里,毕竟他见过洛笛,那想必对奥南应该也不会太陌生才是。 莫里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大概是在比较,“没有洛笛漂亮,严格来说,这千年来,我几乎没有见过比洛笛美的人。” “风无痕?”我提醒他,好歹情人眼里出西施。 莫里左右看看,见他老婆不在,难得的说实话,“也是比不上的。” 我呆了一下,喃喃自语,“美得惊天地泣鬼神,魔法能力又举世无双,这样的人,一定会遭天妒的,估计下场不会太好。”老父常年奉行中庸之道,严肃的告诫我棒打出头鸟的真理,所以对于传奇,我虽有向往之心,却是一点也不想当主角的。 莫里沉吟了一会儿,似乎头一次觉得洛笛是个很值得同情的角色,“有这样的身世,又爱上不太可能爱自己的人,的确怪可怜的。”居然一脸悲悯的看着我。 “喂喂,”我连忙提醒他,“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不记得。”所以你省点表情吧。 结果这家伙看我的眼神居然更同情了,靠! “现在人类和我们之间依旧纷争不断,看来洛笛的目的应该是没有达成了?”被他的怜悯眼神寒到,我不得不提醒莫里继续讲故事。 “对,那场浩劫过去后,没过多久欧洲各国的君主们为了巩固王权,再度故态复萌,开始大规模的追杀我们两族,来转移他们国内本身的矛盾。” “洛笛就没再制造一次天灾?”可以解释成神对世人的警告,多好用啊! 莫里用看白痴的目光打量我:“同样办法可一不可再,用多了,最终结果不是欧洲毁灭就是所有欧洲成员联合起来对付灾难制造者,洛笛不是蠢蛋。”言下之意就是骂我蠢蛋了。 我不理会他的讽刺,认识这么久了,计较这么多老早被他气死,“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两族和猎魔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依然继续展开,洛笛在一场猎杀中挡住了菲尔吉斯刺向奥南的剑,当场在奥南面前灰飞烟灭。” “不是吧?灰飞烟灭?洛笛不是一流的魔法师吗?怎么会被剑刺中?”这么简单就挂了,当得起传奇之名吗? 莫里白我一眼,偷偷看了下在客厅抽烟的瑞,见他似乎没有过来阻止的意思,又继续讲下去,“那只是在奥南面前出现的场景。” “诈死?”洛笛为什么要骗奥南?我有点疑惑。 “不对。”莫里毫不留情的打破我的幻想,“是真的死了。” 既然都灰飞烟灭了,还怎么转世?我更加疑惑了。 莫里再度偷看了一下瑞:“洛笛到底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所以他身上存在着一些灵魂素,当时菲尔吉斯的剑刺中了洛笛,发现不对,他把洛笛的灵魂素暂时的封在了他的剑上,没有跟奥南打下去,直接就瞬移去了精灵族。接下去你要问瑞了,他当时在精灵族里,菲尔吉斯做了什么我不太清楚,我知道你的前世是洛笛还是瑞告诉我的。” 瑞按熄烟,走进来,看了我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 “嗯!”都已经知道一大半了,没道理最关键的部分要忽略。 “因为母亲的缘故,我和哥哥的体内有精灵族的生命元,通过净化,完全可以拥有完整的灵魂,哥哥因为要继承血族,身上需要有黑暗的元素,所以一直没有举行那个净化仪式,他把遗传自母亲的所有精灵族的生命元与你的灵魂素和在了一起,用神泉做成了完整的灵魂,这就是你得以转世的原因。” 精灵族的生命元,似乎就是人类的灵魂一样的东西了,“那菲尔吉斯没事吧?”该不会跟神的祝福一样需要放弃生命吧?我忽然不太敢看瑞,那是他的哥哥,而且听他讲起往事时,明显的依恋的哥哥。 瑞安抚的摸摸我的头发,不知道他的温柔是不是因为我的灵魂里有一半是菲尔吉斯的缘故,“哥哥没事,这个仪式的结果只是去除了他体内素有的精灵族体质,使他成为完整的血族罢了。” “之后……”我迟疑,记得瑞说过他的哥哥是在和猎魔人的战斗中死去的。 “多年后,菲尔吉斯和奥南在一场猎杀中同归于尽。”莫里代替瑞告诉我所有事情的最终结果。 正文第33章 “那么我的灵魂有一半是洛笛,另一半是菲尔吉斯?”这算什么,原来我是拼凑出来的,想想都觉得古怪。 “你的灵魂完全是洛笛的灵魂素构成的,生命元起的只是帮助灵魂素长成灵魂的作用,就跟种子需要的阳光才会长成植物一样。”瑞善良的再度摸摸我的头,告诉我我不是四不像。 “可是阳光,太虚无缥缈了吧?” 莫里大致上理解了生命元的意思,他想了想,一本正经的帮瑞补充,“植物当然不可能光晒晒太阳就长成,还需要泥土和肥料,那些生命元就是阳光泥土和肥料了,没有他们种子就变不成植物,但是植物的本质还是那颗种子,你了解了没?”脸上写满了你再不了解我就直接送你撞墙去的威胁。 我还来不及开口,瑞已先微笑的打断了莫里的废话,“你说谁是肥料?” “啊,”莫里这才惊觉失言,那到底是瑞兄长的生命元,被他用来比作肥料……. “我还有事,先回去了。”立刻跷头。 “好了,既然该问的问完了,你好好想想该怎么跟海妖一族交代吧!你这回造成的空间压缩过度引发的海啸毁坏了她们的海底基地。”瑞阴森森的提醒我,“别忘了人家刚在月圆祭帮了我们大忙。” 我缩了缩:“那个,我不是故意的。” “如果你是故意的,那这个世界大概就不存在了吧?”他一副你别想逃避责任的表情。 “可不可以等我恢复了再说,我现在全身都痛,而且一点力气也没有。”没办法,只好要求缓刑。 可能我这个样子真的不太可能有什么建树去弥补,瑞只得收起笑容,无语的出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突然觉得自己挺没用的,忧郁的叫住他,“瑞,你当初为什么找我做同伴?” “哥哥曾经拜托过我照顾你。”他头也不回的回答。 果然是这样,早知道就不问了,现在更加郁闷了。 我在床上又躺了一星期,才恢复一点,期间风大美女医者父母心的来看了我无数次,趁我不能动弹,灌下了我无数味道古怪,后遗症目前还不清楚汤药。 瑞对此通通视而不见。z 折腾了整整一个礼拜,我终于有点力气自立救济的时候,头一件事就是爬下床逃离风大美女会出现的范围,连走路都有一阵阵的晕眩感,没几步就眼前发黑冒星星,我还是顽强的扶着门走到大马路上,发了条短消息告诉瑞我暂时跟虎精去同住一阵子。顺便去确认一下,说不定那只小老虎就是洛笛抱在手中的,传说中的“魔兽”。 小老虎果然比瑞可靠的多,对于闻讯而来的风大美女抱以威风凛凛的虎吼,吓得她倒退两步,丢下一句,“我是好心帮你恢复记忆”的话就气乎乎的走了。 在中国文化中,有句话叫九九归一,素来有万物同源的思想,也听过某历史名人说的,中医是巫术。所以对于风大美女帮我恢复记忆的能力我还是相信的。 只是,“千年前的回忆要来干什么?”即使记起来了,发生的事也改变不,洛笛比我聪明不知多少倍,最后还不是落得差点魂飞魄散的下场。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走出老远的风大美女不知什么时候又跑了回来,为被树枝刮伤的小鹰绑上绷带。 我猛然抬头看她,想起午夜里那些奇怪重复的梦,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但梦中全是混乱错落的事情,就为了不做这些梦,我坚持白天睡觉,晚上无论如何找事情打发睡意,久了,习惯后还以为是自己始终改不了久远的身为吸血鬼的习惯。 还有几百年来,偶尔几次出现的路人很熟悉的跟我打招呼,叫得出连穹,我却对对方毫无记忆的情况。 绑好绷带,风无痕狡黠的对我娇笑,“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用药来破解,让你自己想起来。” 我莫名的因她的笑容起了一丝寒意,曾经在希腊住过一阵子,当地流传了一个著名的杀父娶母的故事,我常常感慨,人的悲剧就在于太过好奇,俄底浦斯若不执意去追求真相,也许他就能作为一个英雄的国王活下去,即使预言早已实现了,因为无知也未必不见得不能幸福。 风美女此刻的笑容却带了丝引诱,像是怂恿夏娃摘下苹果的蛇。y 我受她引诱,又恐惧她那后患无穷的汤药,正在犹豫,和风美女同来的白衣人在一旁发表了他的看法:“过去了就让他过去,不要回头,” 他这么故弄玄虚我就有点印象了,此人就是上次动物园被袭击的风家族长,风美女的表哥是也。 “你在血族面前背《圣经》会不会太失礼了一点?”虎精不满的提醒白衣人。 经他一提醒我才明白听了这句话心底的不舒服由来,上帝果然是撒旦子民的克星,小小一本圣经的一句话,就能给我造成不适。 风无痕瞪了跟他唱反调的表哥一眼,跺跺脚,不高兴的被他表哥拉走。b 风家族长白衣飘飘,拉着他不情愿的表妹告诫,“别家的事,你不要去管那么多。”渐行渐远,渐渐听不到风美女争辩的声音,只听得他表哥最后说了句,“别忘了你答应过什么。” 我靠着虎精,摸摸他柔软的毛皮,不死心的继续追问他,“你真的不记得前世的事情?” 第38章 这几天他已经被我问了无数次这个问题,终于被问烦,刷得一下变成人形,接住失去了毛皮靠背倒下去的我,“你自己还不是不记得,非要我记起来干嘛?” 我有点委屈,“他们告诉我,我的前世跟一只小老虎交情不错,我就跑来证实一下嘛,说不定我们的交情是从前世就有的,那么久了,如果你能记起来证明一下,也是挺开心的一件事。” “你无聊不无聊啊?”虎精伸手敲我的头,“不论前世有什么好坏牵连,至少我们现在的交情不错,那前世有什么关系?我证明了前世我们不认识,你就会因此不来认我这个朋友了吗?” “那倒不是。”毕竟我跟虎精最初认识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那劳什子的洛笛。g “那不就结了,反正一点影响也没有。”虎精耸耸肩,变回原形,我再度靠上柔软的皮毛,昏昏欲睡,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在动物园混了一个月,虽然没有完全恢复正常,至少不是病殃殃的容易任人鱼肉的虚弱样了,整天靠着虎精发呆睡觉也不是办法,我于是跟动物园一干精怪道别回到了家里。 瑞上班去了,想起我矿工了三个多月,好歹该跟老板说一声,我打开电脑准备登陆msn解释一下,看有没有可能销假上班去。前阵子房间里的电脑因为躲闪风无痕的缘故被洒了汤药,估计是不能用了,我无奈的走进瑞的房间借用他电脑,主机刚开,msn就自动登陆,我来不及改用户名,信息提示框自动出现了科克长老发来的信息,“瑞,干的不错,这是你第三十一次挫败猎魔人了。” 如果科克老头在我面前,我想我一定会上前去摸摸他的额头,看有没有发烧什么的,三十一次,有这么多吗?我认识瑞到现在至少也有七八百年了,印象中这么长的时间里猎魔人的大规模行动一只手都数的出来。这三十一次,可能多数是在我遇到瑞之前吧,只是瑞是从菲尔吉斯死后开始接手族里的事务的,算算到遇到我也不过一两百年的时间,那段时间因为洛笛制造的灾难的缘故,在承诺的束缚下,猎魔人的行动应该不会太频繁吧,科克长老又不像是会说胡话的。 我支着下巴陷入思考,老头的第二条信息又发了过来,任务栏闪了闪,我忍不住移动鼠标点了下去,出现的话忍不住让我大吃一惊:“这是穹第三十一份工作了吧,这小子适应的怎么样?” 我呆呆的看着显示屏,第三十一份工作???这不是我第一次去工作吗?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风无痕的娇斥忽然闪过我的脑海,她说话时眼中有丝微微的怜悯。 “不要回头,回头会变成盐柱。”白衣风族长的警告言犹在耳。 我抱着头死死的盯着电脑,完全的不知不觉,的确是一种幸福,但真相的头绪既然已经出来,不弄个水落石出,又怎会甘心,我忽然有点体会到俄底浦斯的心情了。 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我模仿瑞的语气回复科克长老,“没什么,穹没事,跟之前一样。”手指控制不住的在键盘上发抖,险些打出错别字露馅。有点庆幸隔着网络科克长老的通心术不能发挥作用。 “海妖一族过几天就会派人过来了,通灵族已经开始追寻奥南的灵魂下落,要再花三十年才会有消息,你这边的事尽快了解后和穹一起先回英国吧,夫人一直念叨着你们。” 三十年?三十一次,相乘是九百三十,正好是近千年的时间,我忽然全身控制不住的发抖,回复了“是。”急忙下了线。 顾不得上次瞬移头晕目眩的后遗症还没完全去除,我再度闭上眼,凝聚意念,看到金发老兄在他的卧室里捧着厚厚的魔法史研究,身影一闪|qi|shu|wang|,我抱着痛得像被劈开似得脑袋倒在金发老兄的床上。 金发老兄听到响声放下了书回过头来:“穹?” 我对他点点头,示意他暂时别说话,此刻任何轻微的声音对我的神经来说都是一项巨大折磨。 半晌,昏眩感终于轻了点,觉得坐在人家的床上有点失礼,我站起来,摇摇晃晃的预备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你还是躺下来好些。”金发老兄体贴的拦住我,扶我在床上躺下。 “我来是为了请教你一件事,”实在没心情寒暄,我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的问金发老兄,“根据你的研究,这千年来,血族狼人两族跟猎魔人之间总共发生了几次冲突?” 金发老兄不愧是专业的研究人员,他起身走到写字台前打开抽屉,找出一本厚厚的笔记,翻了翻后告诉我,“大概三十多次吧!怎么了?” “最近一次是在美国?”我问金发老兄。 他点头。 “那前面一次呢?什么时候,在哪里?” 金发老兄翻过一页:“在中国。三十一年前。” 我闭了闭眼:“再前面一次呢?” “还是在中国,六十三年前。” “再再前面?”我几乎是无力的靠在床头。 “印度,九十三年前。” “咦!!!”金发老兄终于发现不对,不等我问,他不停的往前翻页,“法国,威尼斯,加拿大,德国,西班牙,日本,越南……..地点都不同,间隔居然都是三十年左右。” 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我只觉得浑身止不住的发冷,谜底在无意中一环扣一环的解开,但我却突然不想去面对。 “我先回去了,”走出金发老兄家,打开门时,还听得到他在背后自语,“我居然一直没发现,猎魔人的行动原来是周期性的。” 握着门把,我对金发老兄买菜回来的妻子点头招呼,忍不住苦笑,不是猎魔人的行动是周期性的,是有人操纵着这一切,循环了千年,乐此不疲。 不想回家,我独自在阴暗的街头游荡,不自觉的,竟然走到了公司的门口,既然快要回去伦敦,好歹有始有终的去辞职吧,虽然三个月没去上班,被老板开除的可能性比较大。 电梯到18楼,熟悉的**物流几个打字,恍如昨日,我走进大门,我一一跟同事问好。 他们从忙碌中抬起头来,看到我,对于我熟悉的招呼似乎都很惊讶,纷纷开口,“先生是哪位?请问你找谁?” 每个人的语气神情,都是全然的陌生。彷佛第一次见面。 正文完结 老板从办公室出来倒水,看到我,表现出和同事们同样陌生的眼神,我深吸一口气,“请问,姜建先生在吗?” 操作小姐甜美的声音依旧如昔日,因为我刚才熟稔的态度,微微带着警惕,“抱歉,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您找错地方了。” 我微笑,抱着侥幸,又询问是不是有秦裴冬这个人,得到的答案一样,还是找错了地方。 看来,不需要辞职了,我最后的看了一眼这个曾经工作了近半年的地方,和那些渐渐忽略了食物性质的同事,转身离开了大楼。 莫里现在应该也在上班,所以我搭公交车去找风无痕,上班时间的街道和公交车都很空,完全不像刚来到这个城市时候的拥挤,快要离开了,下次回来这个城市的概率应该很小了吧,甚至这个国家也是。 风大美女依旧在熬她奇怪的汤,打开门看到我,笑眯眯的嘲笑,“你终于还是忍不住来找我了哦!” 我点头,看来真的没有风家人不知道的事情,提醒她,“应该是催眠吧?你有办法用药解得开?” 她有点诧异:“你不笨嘛,总算知道自己中了催眠术了!”和莫里一样反讽的语气,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我苦笑,只得忽略,先问她最重要的问题,“你零零散散给我吃了不少奇怪的药,到现在,还缺几种。” “看来你早就知道了啊。”风美女遗憾的笑笑,“我答应了莫里不能告诉你,但是你自己想起来,就不算我违背诺言了哦!”她的笑容里有着小小的得意。 其实我也是刚猜到的,而且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即使我想起了所有忘记的事,过不了几天,还是会全然遗忘的,“你为什么会想帮我?”这是我觉得最奇怪的地方,她大小姐绝对不像是正义感泛滥的人。 “因为我研究这种对抗催眠术的药很久了,好不容易有点进展。”她倒是坦白,不介意告诉我拿我做白老鼠的事实。 接过她递来的药,我吞下去,只觉得一阵睡意涌上来,没多久就在莫里家的沙发上睡了过去。 混乱没有条理的梦头一次在白天清晰的上演,醒过来,一切历历在目。我对刚下班回来的莫里打了声招呼,感慨了一句:“原来我这么能干,做过裁缝,拉丁语老师,飞行员,画匠,律师,超市营业员……..” 莫里大惊:“你都记起来了?”责备的目光投向风无痕,大小姐耸耸肩,“我没有违背诺言,什么也没说,他自己想起来的。” 风家家规严禁悖誓,莫里是知道的,但是看我这样淡定的微笑,一项一项把做过的,本该遗忘的职业一一列举出来,莫里有生以来头一次手足无措,只得传音召唤瑞过来。 瑞身上有浓重的药水味,似乎是刚从手术台上下来,他冷静的看着我,“穹,你都知道了?” “是!”我看着他仓促间没来得及换下的白大褂,纤尘不染,衬着他闪亮的金发,走在阳光下,只需要一个微笑,不知情的人必定会以为是天使降临人间。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会突然想去工作是因为催眠,物流公司会录用毫无经验的我,是同时催眠了老板和姜建,会选择那家公司是因为秦裴冬和公司有业务联系,想必在这之前,已经催眠过秦裴冬让他记起千年前的往事了吧! 第39章 他一步步的布局,你们在背后一步步的收网。”我看向莫里和瑞,“而我,就是你们之间的棋子,按照早已编写好的剧本,照着设定演下去,直到结局,再抹去所有的一切,三十年后,重新开演。” 瑞和莫里维持沉默,并不辩解,我心头更冷,就这样默认了?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瑞得声音有丝干涩。 “从我第一次送单子见到那个失踪的海妖开始,她不应该认出我的,我当时在跟她打招呼的时候掩藏了气息,而且我是黑发黑眸的外表,她会认出我是血族,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她见过我。但是我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的记忆系统有问题,但只是怀疑,然后海妖的失踪反而有了欲盖弥彰的嫌疑,却也仅仅是加深了我的疑惑。直到无意中看到了科克长老的信息,所有的拼图终于齐全,但是我没有记忆,就拼不出整幅图,所以我跑来找风无痕。 “那么,回家吧!”瑞看着我微笑,“塞壬马上就会过来。” 我和他都清楚,此刻的我,完全没有瞬移逃跑的能力。记起来,很快又会遗忘,我看着瑞温和的笑容,遗忘也是好的,忘记了,就不会有这种浑身发冷如坠冰窖的感觉,醒来后,我还是会继续的沉湎于网络游戏,瑞继续兢兢业业的工作。只是我还是忍不住发问,“为什么,为什么同样的局在千年里一布就是三十余次,重复了那么多次你都不会厌倦吗?” 瑞没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拉起我的手,淡淡的说了句,“我们回家吧!” 沙发上,来自大海的塞壬交叠着优美的长腿,悠闲的抱着靠垫,我为无意中毁了她们一族的海底基地道歉。 “小意思,”她无所谓的摆摆手,“早就想换地方了。” 看来天下真的没有瑞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坐在沙发的另一头,感觉得到瑞在周围布了结界,他还是提防我会逃跑,别说我此刻没有能力,就算我现在有能力闯过他的结界,我也不知道有哪里可以去?天下之大,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容身之处,只能待在这里,由着他的心意,演着一处处木偶剧。 蓝色的长发在风中飘舞,塞壬轻柔的唱起了属于大海的催眠曲。 “那把我拉出战乱,使用血誓带我入血族的女子是谁?”趁着意识还清楚,我继续提问。 “是哥哥的未婚妻,吉塞亚!”菲尔吉斯的未婚妻?原来这也是安排好的。 “找到我的是通灵一族?千年来他们一直在找寻奥南的转世,每一次的寻找需要三十年左右的时间?” “是!”瑞简短而干脆的回答,感觉意识渐渐的迷离,我抓住最后一丝的清醒,再度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这无聊的重复你孜孜不倦了近千年还不厌倦,还要继续下去。 瑞沉默,就在我以为我得不到答案的时候,他低声开口,“因为我不甘心,不甘心哥哥和奥南同归于尽,奥南有机会转世再活一次,而哥哥却必须永远的消失。” 所以当日梅琳达夫人在广场那样殷切的提醒我,可以把死人类变为血族让他活下来,她是希望借我的手让身为猎魔人的奥南变为他要猎杀的对象,然后再迫使他站在阳光下灰飞烟灭,这是夫人的复仇方式,瑞不得不遵从,因为同样的仇恨,也因为夫人的期望。 只是他们不知道奥南的父亲早已未雨绸缪,在奥南身上下了神的祝福,所以他们再用千年,也无法达成复仇的目的。 意识已经模糊,我彷佛漂浮在空中,看着过去的记忆一一清晰的出现。 第一次见到瑞的时候,他把我丢到阳光下,冰冷的声音说就是我害死了他哥哥,我感觉全身都快被烧成灰烬的时候,梅琳达夫人赶来阻止瑞时说的,你答应过你哥哥要照顾好他的。瑞的手无力的放下,然后这段记忆被抹去。 很多很多遗忘的记忆在催眠下一一浮现出来,我看着瑞不断的挣扎不断的妥协,心一点一点的抽疼,我们都生活在煎熬里,瑞也好,梅琳达夫人也好,死人类也好,小姜也好,甚至完全不相干的小道士,注定都不能得偿所愿。这样的生命,这样的存在,有什么意义? 恍惚间,我看到前世自己,洛笛的寂寞与自闭,想把自己与这个冷漠的世界隔绝开来,这样就能感觉安全,但又忍不住期盼有人能够伸出手来,把自己从黑暗冰冷的世界里拉出来,提供一个温暖的拥抱。所以,冰冷的阿尔卑斯山下,压满了沉重积雪的黑斗篷被揭开,他说你真冷这样会生病的,解开自己的斗篷裹住洛笛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这个人,为了这一点点温暖,隐瞒自己的身份,到再也隐瞒不了的时候,即使毁天灭地,也要捍卫这份温暖,但终究,一切都是徒劳,他有他的责任,他的责任重过于洛笛的存在,那么算了吧,就此放弃,既然得不到完整的爱与温暖,宁可把这份温暖的感觉彻底完整的遗忘。迎向剑尖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封印住了自己所有的能力,连带封住自己所有的想望所有的记忆,心脏被尖锐的剑划破时,竟有种终于解脱的感觉,从此不存在于这个世上了,不会觉得冷,也不会觉得寂寞,多好! 看着洛笛解脱的笑容,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我会一直学不会魔法,为什么那样轻易的放弃。洛笛在那一刻其实就已经不存在了,尽管菲尔吉斯制造出了洛笛的灵魂,但我不是洛笛,一颗种子培养出来的树永远不是产生了种子的那棵树本身。 看着千年来,瑞一手导演的,一次次与奥南的转世相遇,到他死亡,同样的开头,同样的结局,不知道该同情在局中的我和奥南,还是同情永世无法复仇成功的梅琳达夫人,或者是不得不进行这一切的瑞。 最后一个片断,与封住的记忆无关,那是战乱逃难时,拥有姬妾无数的父亲一手扶着年老的奶奶,一手拉着只知礼佛对父亲宠爱哪个小妾都不闻不问的母亲。让父亲做所有他想做的事情,只求一辈子执手偕老就算是幸福,这是母亲的爱情观。年幼的我对此嗤之以鼻,此刻才惊觉自己早已步上母亲的后尘,近千年的重复布局,我真的到了这次才识破吗?真的没有办法逃脱吗?也未必,此刻在海妖族长的催眠歌声里,一切都赤裸裸的无处藏匿,内心深处只留下一句话在回荡,“瑞要怎样就怎样吧,我只要还待在他的身边就好。” 心底苦笑,我果然不是洛笛,没有他的倾城容貌,没有他的超凡能力,更没有他那样绝决的个性,又或者,我不是没有这样的个性,或者对瑞这样深切的感情,也只不过是催眠的缘故。 无所谓了,反正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那爱与不爱,又有什么关系? 歌声渐强,充斥了我的脑海,所有的画面都如碎片一般剥落崩塌,到最后,一片空白中,只余下轻灵的歌声还在飘荡,渐渐的,连歌声也变弱,直至消失,所有的一切,皆成虚无。 三十年后 伦敦的街头下着小雨,穿着长风衣的路人打着伞在街头快速的走过,不时的有人招手叫计程车。 虽然喜欢阴暗的天气,可不代表我愿意被雨淋一身湿回去挨瑞的骂。 找了个不会被人发现的角落,身影一闪,我正预备瞬移,冷不防后领被突如其来的一只手抓住。 我恼怒的转过头,眼前的人类穿着伦敦街头常见的黑色大衣,有着棕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眸,正赖皮的看着我:“吸血鬼老兄,天冷路滑,送我一程吧。” 伦敦的雨似乎下得更大了,一阵强风刮来,吹走了不少路人手中的伞,他伸手握住飞到旁边的一把,交还给跑过来的小女孩,碧绿眸子看着我,等待我回答。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