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恋红尘》 序章 渡天劫 时间:中国古代。 地点:某人迹罕至的山头。 人物:一老一少两个道士。老者为师,道号天机子。少者为徒,俗名沈信,本来应该有道号,只是天机子不愿意随便给弟子起道号,而好名字又迟迟想不到,所以沈信虽然是道士打扮,却一直是以俗名为称。 事件:…… “喂,为师我要走了,你不吹首曲子表示一下吗?”天机子说道。 “好的。”沈信吹响一支小小的玉笛,笛声悠扬。 “喂,就算我要走了你很高兴,也用不着吹这么喜庆的曲调吧?” “那要怎么样?吹奏一首哀乐你比较喜欢吗?” “胡说八道,我是成仙,又不是去死,干嘛吹丧曲?” “其实也差不多,反正就是我以后都不用看你的脸色了。” “怎么会?你的天赋这么好,说不定很快也可以成仙,我们师徒大有机会在天上再会。” “少来了,我有什么天赋可言?要不是你偷偷摸摸骗我服用了所谓的仙丹,我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跟着你修真?现在又骗我会成仙,你先成了仙人再说吧。” “我成仙是一定的,你很快就可以看到。只是,听起来你好象对服用仙丹还很不乐意?” “那是当然了,你自以为是做好事,勉强别人做不喜欢做的事,你是高兴了,被勉强的人有什么高兴的?” “多少人想修真没有门路,我好心度你,你居然还挑三拣四?哼,得了便宜卖乖,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徒弟?” “不是便宜不便宜的问题,凡事要有得选择才有乐趣,若没有选择的权利,即使是便宜,恐怕占得也不舒服。你问也不问我就给我吃仙丹,你怎么知道我一定喜欢当仙人?而且即使我本来想修真,被你一强迫,兴趣全没了,你又怎么说?” “牙尖嘴利,早知道我当年就不救你回来了。对了,既然你那么喜欢选择,为什么当时你不拒绝?” “选择并不等于拒绝,我大可以选择被你救。而且当时你那么可怜巴巴地要求救我,我看你做好事心切,一大把年纪也不容易,这才答应让你救的。” “呸,我有那么不堪吗?” “这还是好听的,实际情形是我当时已经饿得连眼睛也睁不开了,根本没有力气拒绝你。你身强力壮,我年幼体弱,又有什么办法?只好被你救了。哼,说起来你第一次见我就欺负我,真是丢脸,更别说后来的水深火热。” “哈,话居然能被你说成这样,我要气死了。早知道我就不救你,让你去死好了。” “那也不尽然。你要不救我,说不定就有真的仙人来,直接度我成仙,省时省力,比跟着你窝在这荒山野岭十几年好多了。” “好了,我不过随便说了一句话,你的废话就这么多。好歹我也是你师傅,你就不能稍微尊敬我一点,不要老跟我顶嘴?” “唉,当然可以。不过,方圆几百里就我们两个人,我不跟你顶顶嘴,对你言听计从,你岂不是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嗯,说的也是。不过我很快就要走了,你以后怎么办?” “总会有办法的。”沈信叹了一口气,忽然沉默了。 说话间无数细微的金光闪过天空,逐渐汇集一个巨大的金色云团。 “这就是天劫?”沈信好奇地问道。 “废话,快点准备。”天机子飞快扔出十几件法宝,奇形怪状,发出耀眼的光芒,在他们两人头顶处形成一道光幕。当防护光幕形成后,天机子最后抛出一把宽刃剑,稳稳停在光幕上方。 沈信也放出一把小小的飞剑,守在宽刃剑旁边。那飞剑只有一尺来长,剑身细薄,和宽刃剑比起来就像老爸和儿子,看着甚是有趣。 云团中噼啪作响,一道道亮金色的闪电在其中穿梭,接着七八个金色的天雷稀稀拉拉地对着师徒两人当头劈下。 天机子一掐剑诀,宽刃剑当空飞舞,瞬间便把天雷劈个粉碎。 “很平常嘛。”沈信说道。 “少废话,一开始威力当然小了,越后来威力越大,你给我小心点,见势不妙快点逃。” 天空中再没有电光劈下,金色的云团却开始不断旋转,在旋转中又不断缩小,颜色也渐渐变亮。 天劫的天雷是一百二十八枚,随着云团的集中,后面的天雷接连不断地劈下。天机子应付得虽然吃力,但总算接下来了。沈信也帮了点忙,以他的飞剑自然不能击破天雷,但经他一阻,天雷落到光幕上已经没有多大威力,被光幕轻松挡住。 “还有八颗。”天机子叫道,心情有点紧张,这最后八颗的威力一定非同小可,而他的飞剑却已经光芒暗淡,也不知道能不能支持得住。 雷霆一声,八颗天雷猛地轰下,发出的亮光几乎让人睁眼如盲。 天机子的飞剑首先被毁,接着八颗天雷轰中了法宝形成的防护光幕。还好天机子的法宝都是好东西,虽然光幕的颜色瞬间暗淡下来,但好歹总算挡住了。 “完了?”沈信问道。 天机子还没有说话,忽然天空中又是一道炸雷,接着看到那金色云团忽然凝成一个光球快速击下。 “不好。”天机子来不及多想,将所有法宝迅速集中,飞快地向光球迎上。 一声巨响,一片白光,光球和法宝同时消失,不过还是有很多细小的金色闪电劈向师徒两人。 天机子虽然手无寸铁,但沈信的小飞剑尚在,在沈信的指挥下飞快地四处猛劈,挡住了大多数的闪电。不过沈信毕竟能力有限,有一些散乱的闪电还是击中了两人。 天机子功力深厚,被一些细小的闪电击中根本无关大碍,只是变得面目焦黑,衣衫褴褛。沈信的道行却差远了,被闪电击中之后,只觉浑身酥麻,顿时瘫倒在地。 这时云团散尽,晴空万里,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原来被雷劈是这样的感觉。不过做坏事被雷劈也就罢了,要做神仙也要被雷劈?真是没有天理。”沈信悲叹道。 “哪来那么多废话?”天机子有点紧张,抬头向天,不耐烦说道。 “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要站起来大喊三声‘我是神仙’?”沈信辛苦爬起来,问道。 “我也不知道。” “一问三不知,你怎么做人家师傅的?” “整天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你又是怎么做人家徒弟?” 师徒两人斗嘴间,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道乳白色的光柱,将天机子罩在其中。 天机子在光柱中缓缓上升,离地数丈才停住,本来焦黑的面孔忽然变得洁净无比,浑身上下也仙气缭绕。 “神仙啊。”沈信大叫。 “对了,我现在已经成了仙人。沈信,见识过天劫,相信对你以后的修行大有好处。你真的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人,我相信我们很快会再见面,师傅我在天上等你。” “哇,两个男人间说这种话太恶心了吧?再说世事难预料,你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没出息,怎么能这么说话?” “谁知道做神仙是不是真的很好?万一不好怎么办?我还得再想想,万一误入歧途就惨了。” “唉,你是不是有病?神仙都不做你要做什么?” “啰里啰唆,这么放不开放不下,你怎么做神仙?” “唉,算了,我是管不了你了。你自己保重吧。”天机子长叹一声,忽然消失在光柱里。 “你也保重。”沈信无力地挥挥手。 颓然坐倒,沈信心底一片茫然,他自幼父母双亡,是天机子将他从街头救起,并收他为徒,多年来两人的关系既是师徒,又像父子,虽然语言上总是针锋相对,但那更是他们感情深厚的表示,现在天机子仙去,陪伴沈信的就只一剑一笛,他顿时有说不出的孤独和落寞,饶他生性豁达,这时也不由潸然泪下。 “算了,日子还是要过的。随遇而安吧。”一抹眼泪,沈信忽地站起,却发现刚才那光柱还在。 “咦?师傅已经不见了,这东西怎么还不散去?”沈信好奇地走近,光柱忽然发出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将他吸了进去。 沈信本能地大力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不是吧?仙人也有拉壮丁的时候?我不要被你们捉去当仙童,放开我。”沈信大声喊着,继续挣扎。 不过光柱的威力却比沈信想象中厉害得多,沈信始终无力挣脱。 “算了,怕了你了,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沈信最后终于放弃了,却忍不住叹息连连。 “也好,好歹我也算是仙人了。”眼前一阵光亮,沈信感觉好像突破了什么东西,心里这样想着。 (序章完) 第一章 入红尘 沈信坐在一座大厦顶上,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在他清醒之后,他就已经在这个地方了,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他一点概念也没有。 “天空有点昏暗,空气有点污浊,如果这就是仙界,仙界的环境可是不怎么样。”沈信这样想着。 一切都是陌生的,高大的建筑耸天而起,奇怪的东西到处都是,饶是沈信看得开,这时也有点不知所措。 “那些来来往往忙碌的是些什么东西?哦,好像是人,可是样子太怪了。奇怪的衣服,难看的发型,这些人一点审美观念也没有吗?我明白了,短头发的是男人,长头发的是女人。不过,这些女人的衣着可太不正经了,实在是有伤社会风化。”沈信以自己的知识这样理解着,连连摇头。 但是,尽管勉强能分出男女,沈信却看不出这些人到底在干什么。还有一些巨大的甲壳虫一样的东西,不仅来去快捷,还发出隆隆声,不知道是什么怪物。 “不,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仙界。难道是地狱?”沈信又突发奇想。不过他旋即摇摇头,地狱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百思不得其解,沈信忽然觉得很好笑:不就是好奇摸了一下那光柱吗?居然一下子给扔到这个奇怪的地方来了,不让当仙人也就算了,居然搞这么多花样,现在这样子算什么?流放吗?反正也没地方说理,沈信又觉得到什么地方也一样,索性悠闲地晃荡着双脚,看热闹般看着大厦下来来往往的人流。 恍惚中沈信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才发现大厦下忽然聚集了许多人,正指指点点地向上望来。很快,一个巨大的甲克虫发出蜂鸣般的叫声跑了过来,很快便有一些衣服明显跟其他人不同的人从里面跳了出来。沈信既不知道那甲克虫叫汽车,也不知道车里出来的人叫警察。 一个中年妇女对着带头的警察说道:“就是这个人,我刚才看到一道白光在大厦上闪过,接着就看见那个人坐在那里了。”当然,沈信可以听见这妇女的话,但话是什么意思,他一点也不懂。 带头的警察拿着一个大喇叭对着他喊起来,可惜,沈信还是一句也听不懂。 “看这些人,虽然衣着﹑发型都很怪,可明显是人嘛,怎么他们说的话我一点都不明白呢?”对于自己的处境觉得迷惘,沈信苦笑不已。 无意间一回头,沈信忽然发现两个警察正蹑手蹑脚地向自己身后潜行。 “你们想干什么?”沈信皱皱眉头,凭着超人的灵觉,他知道这两个人没有恶意,却更难明白他们的举动。 “年轻人,想开点,被女朋友甩了也不要紧,小伙子长那么帅,不怕没有人喜欢。”一个警察这样说着,脚下微不可察地向前移着。 沈信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因为他还是听不懂。 “不是失恋?那就是失业了。看你的样子,是在电影中跑龙套的吧?唉,现在电影业不景气,日子自然难混了。实在不行就努力点考警察。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这一行?我们的工作苦是苦点,工资福利还是有保证的。”另一个接口说道,脚下同样有小动作。 “不知所谓。”沈信咕哝了一句,一提真气,他整个人顿时飘了起来,转身后移,瞬间落地。 沈信刚一落地,两个警察就猛地向前一扑,同时抓住了他。 “抓到了!”两个人齐声高呼。看到两个警察兴奋的模样,沈信觉得很是滑稽,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跟小孩子似的。 “好了,现在没事了。告诉我们你住在什么地方,我们送你回去。男子汉大丈夫,别一有点事就寻死觅活,那没出息。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就是新的一天。”这个警察倒像是一个哲学家,不过他的话可是对牛弹琴了,因为沈信根本听不懂。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沈信忍不住问了一句,用的是他心目中标准的官话,心中祈祷对方能够听懂,尽管他自己完全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 “不会是扮戏扮成神经病了吧?怎么说话这么文绉绉地?”那警察倒是听懂一些,却没有立即回答沈信,反而问另一个警察。 “要不就是偷渡客,装疯卖傻。够麻烦的了,先弄回局里再说吧。” 虽然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但沈信反正也没地方去,又觉得两个警察没有恶意,好奇心起,也就顺从地跟着他们去了。 下了大厦,沈信依稀明白这是一栋楼房,不由暗自惊讶不已:“在原来那个世界,最高的楼也只是七八层吧?从来也没想过房子也可以盖这么高。” 而被沈信当成甲克虫一样的汽车更是让沈信惊奇得不得了。 “这是什么怪物?叫得这么大声,里面可以坐人,哇,跑起来还很快。”沈信心中满是疑问,很想问问题,但语言不通,也只是惹两个警察的白眼。 怀疑沈信是装疯卖傻,好容易到了警察局,两个警察马上找来一个被认为最有耐心的女警察来。这女警察一付慈祥的面容,用可以欺骗所有儿童的亲切笑容对着沈信盘问了半个小时,终于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于她的各个问题,沈信只是睁大眼睛听着,却从来不回答,偶尔开口,只是那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自然用的是古代的语言。 “够了,这人是神经病,我不要再问下去了。”女警察拍案而起,头也不回地走了。 带沈信回来的两个警察苦笑着来到他的面前,竖竖大拇指:“行,连我们铁嘴钢牙纪大姐都败在你手下了,你真行。不过,你到底是什么人,麻烦告诉我们好不好?” 沈信看着眼前两人热切的面容,明白对方是有事要自己帮忙,可是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无辜地睁大眼睛,他问了一句:“何事如此紧张?” 两个警察顿时泄了气:“算了,明天找个古文专家再问他吧,或者该找精神病专家。今天先把他关起来,看看会不会有人来认领。”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正想是不是还要随便任这两个警察摆布,忽然看到一个带着手铐的彪悍汉子从一个房间冲出,悍然击倒两个拦路的警察,转眼已经冲到警局门口。沈信知道那汉子手上戴的东西叫手铐,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当时看到这一亩,一个念头闪电般出现在沈信心头:这里是官府所在的地方。不知道哪里来的灵光,他意识到那汉子是犯人,所以才得出这个结论。根据他自己的理解,衙门是一个黑暗的地方,不是他应该接触的。正好带他的两个警察看到那汉子逃走,也呼叫着冲上去,不再理会他,他一闪身已经逸出警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逃跑的汉子身上,根本没注意到他竟会化作一道白光。 人已在空中,沈信看到那剽悍汉子已经要跨入一辆出租车,一缕神思扫过那汉子,他马上察觉到那是一个极其凶残的危险人物。犹豫一下,沈信还是觉得这个人不能让他随意逃去,于是手指轻弹,一道轻微的真气击中了那汉子的膝盖。那汉子本来已经要进入车内,而且离他最近的警察也在二十米外,心中正暗喜逃出生天,却忽然双腿一软,跪倒在车门处。 已经有点绝望的警察看到有此异变,纷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车前,那汉子刚要起身,已经被十几只手同时按住。大声咒骂着,那汉子拼命挣扎,却哪里挡得住那么多警察?看到这一幕,沈信微笑一下,顿时消失在空气里。 “笑话,我都是度过天劫的人了,少说也是个半仙,如果被官府抓去,可要叫人笑掉大牙了。”沈信这样想着。不久以后沈信就知道自己其实已经足以让人笑掉大牙了,不管他后来成为什么身份,一想起自己堂堂半仙居然被人当成想要跳楼自杀的疯子,他就不由苦笑连连,有时还自我解嘲:“跳楼自杀?那也要能摔得死我才行。” 夜幕降临,沈信出现在海边,苦中作乐地倾听海浪的歌声。这一天他飘荡过整座城市,到处是他不熟悉的建筑,奇形怪状的人,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知道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岛外,他什么也不了解。他现在的处境比起原先更差,至少原先还有个安身之地,现在却是无处可去。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沈信无处问答案,也就不再多想。反正以他现在的功力,不食人间烟火,不惧寒暑,倒也没有生计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 “随遇而安吧。”沈信这样想着,取出了一支四孔玉笛,细细抚摸起来。 在他多年的修道生涯中,除了天机子,陪伴他的就只有这支玉笛了。而现在,天机子成仙了,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玉笛更是他心灵的寄托。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信对着玉笛问道。在月光下,玉笛闪耀着柔和的光芒,美丽异常,但是别说它不会说话,即使它通人性,又如何能够回答沈信的问题呢? 放开一切,沈信举起玉笛,缓缓吹奏起来。他的师傅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对于音乐一道的造诣更是博大精深,在他的影响下,沈信对于音乐也是深有研究,他闲暇的时间都放在研究师傅收集的乐谱中。既然想也想不明白,沈信索性选择了一首《渔舟唱晚》吹奏起来。什么情况下也能自得其乐,这也是沈信的本领之一。 淡淡的笛声飘荡在海边,沈信渐渐沉入到音乐的境界中,浑忘了周围一切。 一曲终了,沈信又回到现实当中。看着眼前奔涌的海浪,他忽然豪兴大发,高声唱起一首古歌曲。和海浪相应和,沈信的演唱充满豪气,虽然声音不高,却清晰地显示在海浪中,令人听得热血沸腾。 唱完一曲,沈信犹自兴致不减,对着海浪长啸起来。今宵梦醒何处?他想也不想。 “好!唱得太好了!”黑暗中忽然闪出一道人影,鼓着掌来到沈信面前。 来人身材不高,短小精悍,看到沈信一副道士打扮,不由一愣,不过还是继续鼓着掌。 “你是什么人?”沈信皱眉问道。一天下来碰到的人都是古里古怪的,沈信对这里的人根本懒得理会。 那人先是一愣,接着答道:“在下**,是一名星探。不知阁下是否对演艺界有兴趣?我可以引你入门。”他其实没听懂沈信的话,但自我介绍是人之常情,倒也和沈信的话对得上。 沈信听懂一点,知道这人名字叫做**,但什么星探,什么演艺界,完全是一头雾水,所以他的神情比白痴也好不了多少。 **倒也机灵,连忙递上一张名片。沈信一看,文字是认识的,但意思完全不懂。不过这还是让他感到一些安慰,既然这地方的文字与自己了解的一样,至少不是到了什么域外魔地。 仔细想了一下,沈信问**什么叫星探,他又想干什么。自然说得还是他自己原来的语言,或者叫做古文。 借着手势,两个人总算有了一些沟通。**见沈信没有一口拒绝,高兴得手舞足蹈。他其实是一名业余星探,生活甚是落魄,也从来没有发掘出什么新人,不过却梦想有一天能够碰到一名天才,让他一举成名,从而获得名利。这一晚他也是郁闷无限,这才跑到这偏僻的海边散心,却碰巧听到沈信的吟唱,虽然不懂音乐,但**还是被沈信感染得一塌糊涂,同时敏感地察觉到这是一颗值得发掘的宝石,深信是上天赐与他的机会来了。 其实这是由于沈信修练的心法和音乐有很大关系,只要在演唱中或是乐器演奏过程中运转真气,即可达到类似催眠般的感染效果,所以才会对**有这么大的影响,不过沈信这可是独门心法,也不是所有修真之人都懂。 梦想着一举发达,**讲解起来自然是眉飞色舞,可惜兴高采烈地讲了半天,沈信依旧是一脸茫然,根本不懂**所说,让**的兴奋也渐渐消失。 这人莫非是傻子?**有了这样的疑问,不过他马上下定决心,即使是个傻子,他也不能放过,一定要把握这个机会。首先,先带他回去。**在没有经过沈信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做出了这个决定。 通过反复对答,**开始能懂得点沈信的话了,终于发现沈信并不是傻子,而是怎么看也觉得是一个古代人。“怎么会这样?”**不由恐惧起来:“难道是遇鬼了?” 不由自主地向沈信身后望去,发觉沈信有影子,**这才松了一口气。发财的念头再度兴起,他决定无论如何先把沈信留住。只要不是傻子,演唱这么有感染力,肯定将来能大红特红,**既然这么想,自然说什么也不会放过沈信。他并不是心思细致的人,光想着发财,根本没想过为什么会有沈信这种情况存在。 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沟通,沈信终于明白**要带他回家。仔细想了想,如果一直就这么流浪,恐怕永远也不会了解自己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沈信同时感觉**没有什么恶意,终于点头同意。 看到沈信同意跟自己回去,**兴奋得手舞足蹈,沈信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颗树,摇钱树。 (第一章完) 第二章 改头换面 **带着沈信回到家中,一按开光,先打开了客厅的灯。灯光一亮,顿时吓了沈信一跳。 一整天下来,沈信见到不懂的东西太多了,这时也见怪不怪,虽然眼前满是他不熟悉的东西,他也懒得发问了。当然,语言障碍也是影响他的一大因素。 **先请沈信坐下,然后打开了电视。突然出现的人影和声音,顿时又让沈信骇然,差点要跳起来大喝一声“妖怪哪里去”。不过看到**满不在乎的样子,沈信也知道这是很平常的东西,于是选择静观其变。看着电视上闪动的画面,虽然看不懂,沈信渐渐觉得挺有趣。 **看出沈信对电视的兴趣,索性把遥控器递给沈信,示意了一番如何使用。沈信试着换台,看到一按按钮,画面就改变,更是兴趣大增,模样就像得到一件玩具的小孩。 **看得暗自摇头,自己带了这么个人回来,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你坐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说着进了厨房。沈信却完全没有听到他的说话,正自顾自地摆弄着电视遥控器。 画面不断变化,突然碰到一个台正在演古装片,沈信马上停下来仔细观看起来,那些人的造型是他很熟悉的,他现在可以确定,自己身处的这个地方,和自己原先所在的地方有关联,但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也说不上来。 电视上的对白他还是听不懂,不过下面有字幕,文字他全认识。对照着字幕,看着电视,沈信渐渐懂得了一些,不由兴奋起来。 就在沈信为弄懂了一些高兴之际,门口传来一阵钥匙转动的声音,接着一个俏丽的女孩进入屋内。 沈信连忙站起来,经过一天的经历,虽然还是看不顺眼现代人的打扮,倒也可以做到心平气和的看待了。不过那女孩却明显不习惯现实中突然看到一个古装的人,差点要叫起来,勉强平静下来,问了一句:“你是什么人?” 半是猜测,半是看电视弄懂了一点现代语言,沈信倒是没误解这个问题,连忙自我介绍:“我叫沈信。”这句话是现炒现卖,他听到**就是这么自我介绍的。 女孩依旧疑惑地看着沈信,**捧着一盘叉烧饭从厨房走出,看到女孩,连忙说道:“凤仙,吃过饭没有?我刚弄了点叉烧饭。” 凤仙应道:“我在外面吃过了。”又看了一眼沈信,女孩疑惑地问道:“哥,你怎么带个拍鬼片的人回来?” 也难怪凤仙有此一问,沈信一身道袍,头上梳着一个道士髻,正是典型的道士打扮,这种人电影电视中常见,不过永远是龙套,鬼片捉鬼更是快成他们本行,所以早先那个警察说他是跑龙套的,现在凤仙说他是拍鬼片的。 **把手中的叉烧饭递给沈信,一声长叹道:“一言难尽。” 沈信已经完全达到不近人间烟火的地步,所以并没有动叉烧饭,自顾自看电视去了,他依稀感到电视正是他了解自己处境的捷径,所以一刻钟也不想浪费。 那边**将自己遇见沈信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一遍,凤仙皱眉道:“你带他回来,难道要养他不成?” **道:“什么话?这是我们将来的希望。你也知道我是星探,只要我能让他红起来,成为当红歌星,我们就发达了。” “他会唱歌?” “会,唱得很好。”这一点**倒是完全可以打保票,他一闭眼,依稀还能听到刚才在海边听到的旋律在脑中回响,那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也是他在沈信身上下注的主要原因。 凤仙看看全神贯注看电视的沈信,再看看财迷心窍的**,暗自叹气,却没有说话。她自幼父母双亡,完全是靠**带大的,**很早辍学,混迹社会,却供着她念完大学,在她心目当中,**亦父亦兄。对于**一直以来的梦想,她完全知道,现在看到这个境况,她当然觉得是**一厢情愿,不过却也没法多说。事实很明显,沈信如果有星运的话,怎么会这么落魄?沦落到要去跑龙套? **沉思半晌,对凤仙说道:“好了,你现在还有多少钱?先带沈信去理发,再带他去买身衣服,他现在这个样子不能见人。哈,能不能发达,就看这一铺了。” 凤仙面显难色:“哥,我的钱也不多了,如果按你说的办,我们这个月支持不下来的。” **一面往外走一面道:“这不成问题,只要想想我们马上会发达,这点困难算不了什么。我现在就去找演艺界的朋友,联系让他入行。” 看看**的背影,凤仙暗自摇头,叹了一口气后,她还是决定按着**的意思办。反正自己就这么一个大哥,既然他想做梦,就给他一个机会吧。 “沈信。”凤仙叫了一声。沈信疑惑地抬起头。 “你现在不是拍电影,不用这种打扮,把头套摘了,我带你去换身衣服。”也不管沈信能不能听懂,凤仙自顾自说着,伸手去揪沈信的头发,她以为那是拍古装片的道具。 对凤仙的动作茫然不解,直到头发感到拉力沈信才明白凤仙是要扯掉他的头发,有力一下甩开凤仙的手,沈信惊叫一声:“你想干什么?” “头发是真的?”凤仙的惊讶也不下于沈信。解释半天,凤仙发现沈信根本不能理解她的话,索性什么也不说了,拉起沈信就走。可怜沈信堂堂仙人,直如扯线木偶般被支配。 出了公寓门,凤仙就近找了一家理发店,对一个相熟的理发师说道:“我这个朋友设计个发型。” “哇!”留着一头染成金色的长发的理发师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叫:“凤仙,这是你男朋友吗?这打扮算是复古还是前卫?” 凤仙没好气道:“拍电影的。” “是吗?”理发师招呼沈信坐下,解开他的发髻。 “咦?拍电影不是用发套吗?为了拍电影留这么长头发,你男朋友可真是敬业。” “他不是我男朋友。”凤仙反驳道。 沈信木然地任理发师给自己洗过头,坐到椅子上。看着面前摆着乱七八糟的工具,他什么话也说不出。不过对面的大镜子他倒是明白是什么东西,不过其照出映像之清晰程度颇让他吃惊:“这东西可比铜镜清楚了。”他大概也有很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看到镜子里披头散发,留着三寸长胡须的自己,那份新鲜劲就甭提了。 “这就是我吗?”他忍不住伸手去摸自己的胡须。 而那理发师一边跟凤仙闲扯,一边已经捞起一把沈信的头发,咔嚓一声剪去一大截。 正在镜子中自我欣赏的沈信看到理发师的动作,顿时大感意外,猛然跳了起来。 理发师愕然回头:“你干什么?”而沈信自己也是惊讶不已,不知道理发师要干什么。至于凤仙,也是同样的表情,三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意任人删剪?”这是沈信想说的话。不过想到自己连父母也记不起了,神色一黯间,沈信并没有把自己这句话说出来。心念电转,他把这一天来的所见所闻回想一遍,得出一个结论:现在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和原先自己所在的地方不同。虽然不能确切地说出理发师想干什么,他也自己猜到了,毕竟他自己的形象和墙上贴着的明星之流的照片显得格格不入。 沈信瞬间决定,不管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自己应该了解才好,而首先,自然在外表上和其他人相同,想起白天被数百人围观的经历,他犹自觉得心有余悸,现在想起来,那些人分明把自己当成了怪物嘛。 谦然一笑,沈信做个手势示意理发师继续,再次坐到理发椅上。这次沈信任由理发师处置,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影响理发师的动作,和理发师配合得恰到好处。最后理发师放倒理发椅,将沈信的胡须也剃了个一干二净。 当沈信头脸焕然一新之后,看着沈信在镜子中的映像,理发师不由赞叹一声:“凤仙,你男朋友可真帅,简直就像大明星。真奇怪他会不红,要去演没前途的道士。” 凤仙刚要反驳说沈信并不是他的男朋友,但看到镜中与不久前判若两人的沈信,只觉得心神一颤,什么也没说出来。理过发后的沈信只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五官都堪称东方人中的最佳模型,组合起来足以笑傲所有美男子,更难得的是,在他完美的相貌中,依稀带着超凡脱俗的清新气质,笑容之中更是纯真无比,令人一望而顿生好感。尤其是沈信的眼睛,璀璨如宝石,深邃似星空,如梦如幻,令凤仙几乎是怦然心动,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大哥想要借沈信发达并不完全是梦,这样的人才,没理由不红,只要他有机会进入演艺圈。 沈信看着镜中的自己,颇有点重新认识自己的新鲜感,仔细看看,自己这个形象似乎也不难看,摸着自己干净的下巴,他觉得清爽无比,对自己现在的形象很是满意。 凤仙拿钱给理发师,理发师却不肯收,让凤仙很是诧异。 理发师看着沈信,笑道:“你男朋友既然是混演艺圈的,我肯定他会大红大紫,所以他只要以后理发都来我这里,我绝对是分文不收。就让我自我满足一下吧,我只想体验一下给大明星理发的感觉。”这话半真半假,不过对沈信的信心倒是很足。 “好啊,如果他真的能成为大明星,你就是他的专用发型设计师。”凤仙也半开玩笑地说道。 “不,最好是形象设计,对服装我也很有研究。”理发师这次可是一本正经。 凤仙笑道:“好啊。” 这时沈信站起来对理发师微微一笑:“谢谢。我叫沈信。”这是他刚从电视上学到的。 理发师受宠若惊:“我叫王利,欢迎以后常来。” 顺便说一句,后来王利并没有做沈信的形象设计,但是在沈信成名之后,他凭借着与沈信的关系请沈信作形象代言人,创办了香港最大的美容美发中心,自己当老板,逍遥得很。能够请到沈信作免费代言人,那时可是梦幻一般的事情。 本来只想随意给沈信弄套衣服算了,但看到沈信真面目之后,凤仙忽然改变了主意,决定不惜血本地帮沈信包装一下,因为她觉得自己大哥的梦想似乎不太遥远了。 说是不惜血本,其实也只是相对而言,凤仙算是一个白领,但光是供那个公寓就让她的收入减去大半,她的财力有限得很。不过她也有办法,她知道有一个本地的服装品牌,做工衣料都是一流,只是名声不及著名品牌,所以价格和名牌有巨大差距,但质量上却没有那么夸张的差距。 理过发后,沈信的服装虽然看上去碍眼,但却不像原先那般引人侧目了,所以进到服装店也没有激起太多轰动。从里到外,凤仙统统给沈信换了一遍,不过沈信为了正确地穿好所有的衣服,可是一个人在试衣间折腾了好久。 等沈信最后衣着一新地再次出现,看到他的人都感眼前一亮,身高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身形挺拔结实,是完美的运动员身材,而气质更是清新脱俗,望之如玉树临风。虽然还不是很习惯新的服装,但一举一动都是潇洒自如,有一股说不出的魅力。 “怎么样?”沈信笑问凤仙。 凤仙痴痴地看着沈信,心中喃喃道:“大哥,你还真是有眼光啊,现在我也相信你会发达了。” 离开服装店,虽然钱包几乎瞬间被掏空,凤仙却一点也不在意,和沈信漫步街头时,心中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情荡漾。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懂事的女孩,知道大哥的养育之恩,她一直很用功,大学毕业后工作也很努力,几乎没有时间考虑感情问题,也没有遇见过自己喜欢的男孩。但这个夜晚,和这个纯真的年轻人走在一起时,她忽然有陶醉的感觉。 沈信却完全不知道凤仙的微妙心思,他只是急着回去看电视,对于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他迫切地想要了解。 (第二章完) 第三章 迷惘 一回到家沈信就坐到电视前看了起来,那副痴迷劲即使是最狂热的电视迷也要自叹弗如。凤仙看到他连最无聊的肥皂剧都看得津津有味,不知该说什么好。“算了,还是让哥哥来应付他吧。”凤仙这样想着,回自己房间去了,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怪**没有说清楚,她根本不知道沈信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人。 沈信自然不是对电视剧感兴趣,他只是通过字幕在研究这种他不太懂得语言。迫切想要了解自己目前的处境,他全部心神都放在电视上,连**回来都没有觉察到。**垂头丧气,明显奔波没有什么成效,也懒得多说话,自顾自休息去了。 沈信丝毫不浪费时间,一看到电视剧结束,没有字幕的节目出现,马上换台,所以一晚上他都在看着电视剧或者电影。等他看到早间节目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而现代语言的水平倒也突飞猛进。 一阵闹钟的铃声响过之后,凤仙急匆匆从房间出来,赶去洗漱。 沈信却早等在门口,一看到凤仙,马上问道:“对不起,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 凤仙戛然止步,愕然地望着沈信,一时间想不起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帅气的年轻人在自己房中。忽然想起昨晚的事,不由有种做梦的不真实感。虽然急着赶去上班,但看到沈信清澈纯真的眼神,她又不忍心拒绝他,问道:“什么问题?” 沈信字斟句酌地道:“请问,现在是什么朝代?皇帝是哪一位?” “朝代?皇帝?”凤仙不由有点怀疑沈信的精神状态,但沈信严肃的模样又让她不得不认真对待。想了一下,凤仙笑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问。不过,现在早没有皇帝了。” “没有皇帝了?”沈信的惊讶绝非小可,眼神一下子黯淡了,接着问道:“什么时候没有的呢?” “嗯,大概快有一百年了吧。你连这也不知道?”凤仙很怀疑。 沈信不理会她的问题,自顾自问道:“请问我现在在什么地方?” “香港。” “香港?”这个名词对沈信来说完全陌生。 “请问,香港离长安有多远?”沈信想到了一个自己熟悉的地名。 “长安?这是很久以前的称呼了,现在叫做西安。多远我是不太清楚,大概几千公里吧。” “蛮夷之地。”沈信喃喃道。根据他的知识,文明仅限于方圆数百里,现在身处距文化政治中心长安数千公里之外,那自然是蛮夷之地了。 “什么?”凤仙还没听过这么评价香港的人。 “有没有听过汉献帝?” “三国时候吧?那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事情了。” “一千多年?”沈信如被雷击,饶他是半仙之体也感到禁受不起。 凤仙看看时间已经不早,匆匆梳洗去了。等她出来,沈信犹自呆立不动。 凤仙急匆匆往外赶的时候,沈信拉住她又想说什么,凤仙想了一下,把沈信带到自己房间,指着书架说道:“我现在要去上班,没时间跟你多说,这里有书,你可以自己看。” 沈信愣愣地看着书架,有很多书他连书名也看不懂。翻来翻去,他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历史教材。翻过几页,他看到了一些熟悉的人名地名,渐渐看了进去,最后索性坐在凤仙床头仔细阅读起来。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突然找到有自己熟悉的东西,沈信完全沉迷在书的世界里。 “你这个流氓,躲在我妹妹房间里干什么?”一声怒喝,却是**起床后看到沈信在自己妹妹房中的自然反应。 **的这一声大喝对于沈信来说却是充耳不闻。**见沈信对自己不理不睬,更是心头火起,伸手就去拉沈信。 “少来烦我。”沈信赶苍蝇般对着**一挥手,**踉踉跄跄地被扫出门外。 不过这一瞬间**也知道沈信在干什么了,而且也看清沈信拿的是一本历史书。 “这个人还真是古怪,一本普通历史教材有什么好看的?”**一边想着,一边打量着沈信。 昨夜他回来得晚,当时又只想着睡觉,根本没看清沈信的新形象,此刻一细看,顿时喜上眉梢。 “这是我带回来的人吗?真是帅气。看他的模样,即使当不成歌星,也能当个影星吧?最不济也可以派点广告什么的。最好是多栖明星,像四大天王一般,那我可就发达了。哈,早知道这小子资质这么好,我根本不用低声下气求人嘛,这样的人才谁不想要?经纪人,我就要当明星的经纪人了。”**展开想象力的翅膀,沉浸在自己的遐想中,望向沈信的目光也肉麻得要命。幸好沈信忙着看书,根本没注意到这一点,要不然,即使他是神仙,也会感到毛骨悚然。 **陶醉半晌,不再理会沈信,自顾自去洗脸去了,临走还很贴心地替沈信关上门,免得他被干扰。多年梦想有望实现,**自我感觉像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般充满朝气,忙着去为自己的经纪人身份努力去了。 一目十行,沈信快速地翻过书页,看不懂的也暂时先不顾,反正以他现在的功力,自然是过目不忘,以后慢慢了解不迟。时间慢慢过去,等沈信看完一套历史教材,虽然还有些地方不懂,但他终于明白自己所处的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只是却来到了一千多年以后。也难怪那么多东西自己见也没见过,一千多年的时间,自然会有很多新东西出现。 “怎么可能?”对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东西自然会有无力感,即使是神仙也不例外,沈信现在的思绪就很混乱。“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沈信大感不忿:“我不就是碰了一下那道白光吗?” “是不是我说不愿意当仙童得罪了仙人,所以才把我发配到这个时代呢?”沈信试着解释自己的遭遇。 自然这个问题不会有确切答案,沈信最后暗骂一声:“妈的,先人真***霸道。” 不过骂过之后,沈信也不得不考虑,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呢? 出房门来到天台上,沈信像昨天一样呆望着楼下车水马龙的杂乱景象,虽说他总能随遇而安,但眼前的事实实在有点超过他的承受能力了,他不禁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迷惘。依着阳台,沈信的思维活跃而有混乱。 凤仙上班的地方是一家中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助手,日常工作繁琐无比,不过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只是每天下班之后都有一种疲惫感。不过今天却不同,下班后她依旧步伐轻盈,连她自己也感到奇怪。难道是为了那个奇怪的男孩吗?她脸色有点发热,不愿意承认,但内心深处,却迫切地想知道早上他那么多怪问题是怎么来的。 急匆匆奔上自己所住的高层公寓,来到门口时凤仙都有些气喘了。勉强平静一下情绪,她打开了房门。 天色已黑,房间中却没有开灯,一片漆黑,凤仙顿时有些心惊。刚想大声叫喊,忽然听到一阵笛声从阳台出传来。 笛音低沉,仿佛带着无尽的迷惘,刹那间侵蚀了凤仙的思想。现代都市快节奏的生活让人疲于奔命,没有丝毫思考的空闲,雄心理想在日复一日的机械般的生活逐渐消沉,也忘却了思考什么是人生的意义。可是,在每个现代人的心灵深处,谁不觉得迷惘呢?至少凤仙是这样。 静静闭上房门,凤仙靠在门上,静静聆听着另一个讲述着自己的迷惘,也让那种迷惘尽情地将自己包围,任心情在迷惘中飘荡。 笛声不绝,迷惘更现,那种无助,那种孤独,简直让人感到绝望。凤仙想要大喊,想要喝止,这种迷惘几乎能让人疯狂,但不知为什么,她并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听着,好像渴望着迷惘将自己吞没。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笛声于低回中渐渐消失,但凤仙却依旧感到无力,回味着那种令人绝望的迷惘。等她终于回到现实,才发现自己已经靠门坐在了地上,四肢乏力,说不出的疲倦。 “对了,是什么人吹奏的刚才那首曲子呢?”凤仙勉强站起来,打开了房灯,这才想起这个问题。 难道是他?凤仙有点异样的感觉,好像无意中窃知别人的**一样。 快步来到阳台,凤仙看到的只是沈信无助的背影,他依旧凝视着夜幕下的香港。 听到凤仙的脚步声,沈信缓缓回头,勉强笑道:“回来了?”这时他的说话已经完全是现代人的口气了。 凤仙没有说话,她感到沈信的笑容里有着说不出的苦涩,配合着俊美却又不失童真的面容,令人忍不住想要安慰爱怜。 “发生什么事了?”勉强镇定心神,凤仙问道,语气说不出的真诚,似乎还带着一丝颤音。 沈信自然感受得到凤仙的关切,但他的心事如何能说出来呢?说自己本来是一千年前的修真之人,因为渡劫莫名其妙来到一千年之后?虽然他处世经验不多,却也知道这种事情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连他自己都接受不了。 长叹一声,沈信模棱两可地说道:“我本来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却由于某种错误降临到了这个时代。” 这么说是没错,不过凤仙却误解了,很多自命怀才不遇的人都是这个腔调。结合刚才听到的笛曲,也更给凤仙这样的错觉。 凤仙安慰道:“不用泄气,以你的才华,我相信你肯定可以出人头地的。我知道你很迷惘,很孤独,但你现在有我和我哥哥作朋友,我们都会帮助你的。” 沈信苦笑不语。 凤仙继续给他打气:“真的,你的笛子吹得太好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打动人心的笛曲。” “是吗?”谈到音乐,沈信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眼中也有了光彩。 “嗯。”凤仙肯定地点头,将目光落到沈信手中的玉笛上:“咦?怎么这笛子只有四孔?” “当然是四孔了,所谓五音,正好对应。” “不对,应该是七音才对。我明白了,你这支玉笛是古笛,那可是古董了。”凤仙很快明白过来。 不过沈信却不解起来:“七音?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是吗?”这下轮到凤仙惊讶了,笛子吹得这么好,却居然没有基础的音乐知识?不过她很快有了主意:“我以前也学过一点音乐,也有几本音乐方面的书,一起去看。” 说到音乐,沈信兴趣大起,跟着凤仙来到她的房间。 凤仙兴致勃勃地拿出一本关于简谱的书,沈信专心地看了起来。很快翻过几页,沈信点头道:“我明白了,这和我了解的不同,不过原理是一样的。”沉吟着,他又摇头道:“还是有点不同,这样谱成的曲子跟我知道的曲子应该会有较大的差异。” 看着沈信深思的模样,凤仙又递给他一本书:“这是五线谱,不过我是不大懂。” 沈信同样快速浏览着,忽然道:“这个比较形象,比简谱直观好懂。” 凤仙睁大了眼睛:“不会吧?我觉得这比简谱难多了,我简谱还马马虎虎,五线谱可就不行了。” 沈信指着五线谱道:“你看这个多直观,音阶高低一目了然,光看着已经可以感受到那种旋律了。”手指随着音符移动着,沈信轻轻哼出五线谱代表的曲子。哼完一段,沈信又指着简谱道:“而所谓简谱就不同了,七个古怪的符号,根本不能一目了然地看出音阶变化。” 凤仙听出沈信的意思来了,当然也没有异议,她知道音乐家用的都是五线谱。不过对于沈信所谓的“古怪符号”一词,却忍不住要抗议:“什么古怪符号,那不是最常见的阿拉伯数字吗?” “阿拉伯数字?是什么东西?”沈信不解问道。他是真的不懂。 凤仙看着沈信,一脸的不可思议,沈信挠挠头,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错了。凤仙想要解释,但越简单的事情越难解释,话到嘴边,她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而这时沈信也觉得有点尴尬,将目光移了开去,看到书架旁边的墙上挂着一件有点像琵琶的东西。 “这是乐器?”沈信好奇心起,走近细看。 “对,这叫吉他,可以说是现在最流行的乐器了。我曾经学过一段时间,不过没什么天赋,弹得不好。”说到这里,凤仙有点黯然,当初练习弹吉他的时候还是纯真少女,对生活充满信心,一转眼已经好几年过去了,自己也每天疲于为生计奔波。 看到沈信饶有兴趣的样子,凤仙取下吉他递给他。沈信轻轻拨动琴弦,吉他发出悦耳的声音。 难得有机会充充老师,凤仙热心地讲解着吉他的弹奏方法。 沈信一点即通,修长的手指灵巧地拨弄着琴弦,一串流畅的音符欢快地滑过琴弦。 “对,对,就是这样。你以前学过?”对沈信流畅的指法感到惊讶,凤仙这样问道。 “没有,不过这并不难,很简单的。”沈信漫不在意地说道。 “简单?”凤仙无语,她当初可是苦练三个月后才能熟练地弹奏出一首完整的曲子,而沈信却一上手就可以,还轻描淡写地评价为简单,真是没有天理。她有怎能想到,沈信现在已经是仙人的修为,身体的活动简直可以随心所欲,手指更是灵巧得惊人,弹弹吉他有什么难的? 沈信完全没有注意到凤仙的神色,他已经被这件乐器迷住了,翻开五线谱,他找了一首曲子,试试琴弦,他很快弹奏起来。一首完整的曲子行云流水般自吉他中流淌出来,凤仙听得入神,不得不承认沈信有资格说这很简单。天才,对天才怎么能用平常眼光来看呢? 一曲终了,沈信对吉它更是爱不释手:“这件乐器不错。”看见凤仙正眼睁睁地盯着自己看,他把吉他递回给凤仙道:“对不起,献丑了。你应该弹得更好,让我见识一下吧。” 凤仙并没有接吉他,嘟哝道:“算了吧,我要弹就不是献丑,是出丑了。和你相比,我简直不是弹吉他,像是弹棉花。” “弹棉花?”沈信先是一愣,接着忍不住大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凤仙鼓起嘴道。沈信连说对不起,却怎么也停不下来,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不要说来到这里以后,即使在原来那个时代,他也几乎没有这么大笑过。 凤仙狠狠地瞪着沈信,却忽然自己也禁不住大笑。两个人你瞪我,我瞪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像两个小孩子一样开怀大笑。 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凤仙更是趴在床上笑得起不来。 就在两人最高兴的时候,随着一声怒吼,一个黑影忽然扑了进来。 (第三章完) 第四章 预先庆祝 “混蛋,你在干什么?”随着一声怒吼,这个身影猛地向沈信扑了过去。 沈信倏地闪向一边,顺势在这身影上作了点手脚。等他看到扑来的是**时,**已经狠狠摔在床上。 “混蛋,敢打我妹妹主意,我打死你。”**挣扎不起身,扑倒在一床被褥上,狠狠击打着,嘴里狠狠骂着。 凤仙和沈信面面相觑,不知**在干什么。 凤仙很快反应过来,脸上微微一红,上前拉开**道:“哥,你在干什么?” “别管我,我一定要打死这忘恩负义,见色起意的混蛋。”**仍然想往前扑,却突然发现眼前只是铺盖,并没有他臆想中的色狼在。 “咦?那淫棍哪里去了?”**诧异莫名。 “别丢人了。”凤仙狠狠拧了**一把。**猛然回头,这才看到站在一边微笑的沈信。 **的目光迅速扫过凤仙和沈信,颇有点疑神疑鬼,虽然他是想借沈信一举成名,但看到沈信现在潇洒倜傥的模样,不由担心起自己的妹妹来,害怕被沈信给骗了。“小白脸是最没良心的。”心中这样想着,他的目光更是锐利。 沈信是不明白**的心思,凤仙却看出来,忍不住不悦道:“哥,你胡思乱想什么?” **看到凤仙和沈信毫无异样,这才松了一口气,笑道:“没什么,你们刚才聊什么聊得那么开心?”顿了一下,他又加了一句:“他会说人话啦?” “哥,你这是什么话?”凤仙先是不满,接着就兴奋起来:“哥,你知不知道?沈信他简直是音乐天才,第一次接触吉他就弹得比我还好。” “那还用说,我**的眼光这么高,能看上眼的人怎么会差?不要看我以前没有挖掘出什么人才,那时普通的小明星我看不上。”先自吹自擂一番,**低声发出疑问:“真的那么厉害?别被小白脸骗了。” 沈信虽然不是完全明白**的意思,但也猜到不是什么好话,只能暗自苦笑。 “当然是真的了。”凤仙没好气道,虽然明白**是好意,她却不想**这么口不择言。 “能不能让我欣赏一下?”**倒是一副“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姿态。 “当然可以。”沈信接口道。听到沈信一口标准的国语,**的下巴一直掉了下来,半天合不拢嘴。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妹妹,**低声道:“有没有觉得不对劲?昨天他可是一句普通话也不会说,现在怎么说得这么流畅?” “我想,会不会是失忆?我见他昨晚看了一夜的电视,或许他找回了一些回忆?”凤仙提出一个假设。**想了想,点头道:“有道理,不然怎么解释他莫名其妙的行为呢?” 沈信没有理会兄妹间的谈话,抱起吉他沉思着。他倒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天才,只是刚才和凤仙的一阵大笑,让他记起某些快乐的往事,心情很是激动,大有不吐不快之意。 当他想到这些快乐的时候,脑中依稀有旋律流淌,他正凝神将这些旋律组织起来。如果是用玉笛,他根本连想都不用想,随意就是一曲,不过既然他用的是吉他,就难免要花点心思了。 当**和凤仙的对话告一段落时,沈信轻轻拨动了琴弦,一首优美的曲子随着他的手指奏出。 乐曲似有魔力,**和凤仙瞬间被带入了一个快乐的音乐世界,那优美的旋律充满了仙灵之气,令**和凤仙浑然忘了自我,尽情地快乐着。 如同一个故事,这段音乐只是前奏,当**和凤仙静静坐下聆听之际,沈信忽然开口唱了起来。那是他自己即兴创作的歌词,古色古香,充满了古汉语的韵味,**和凤仙并不是很懂,却也能感受到歌词中表现出来的轻松欢快,一时间完全迷失在吉它的乐声和沈信的歌喉中。 一曲终了,**和凤仙如痴如醉,沈信自己也沉浸在久违的快乐当中,久久回味。 “好,太好了。”**拼命鼓掌,他并不是有文化的人,像前一晚沈信在海边所吟唱的歌曲里面那种感受,他其实领会不了,但现在这一首欢快的乐曲却没有问题,他觉得沈信就凭着这一首歌曲也可以红透半边天。 凤仙没有**那么夸张,但失神的样子表明她更受感染,只听她低声感叹:“天!居然有这么优美的歌曲。” “老弟,我相信你绝对可以大红大紫,就让我们一起携手创造美好的明天吧。”**兴奋之下,开始胡言乱语。 “你说什么呀?”沈信对**的兴奋不解,皱皱眉头。 “对了,你是什么地方人?以前是干什么的?”**冷静下来,连忙问道。 沈信眉头大皱,不知该怎么回答。 “是不是忘了?多少应该有点印象吧?”凤仙倒是真把沈信当成失忆患者了。 这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沈信,沈信点头道:“我不记得了。” **听完也相信了,拍着胸脯道:“记不得也没有关系,以后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好了。只要你听我的,我保证你能成为大明星,不过你到时候可不能忘记兄弟啊。” 沈信不解:“大明星?什么东西?” **一瞪眼:“连大明星也不懂?” 沈信挠头道:“我不记得了。”一句话可以推托一切不好回答的问题,沈信算是明白语言的魅力了。 果然**不再过多追问,只是解释起来:“要生活,得有钱对吧?” 钱沈信当然知道,于是他点点头。 “要有钱,就得工作,对吧?” 沈信又点点头。 “但是,同样是工作,报酬却不一样,大明星就是能挣大钱的人。”**用自己的心理对比沈信,对其大力蛊惑。 “但是,大明星怎么挣大钱呢?”沈信问道。 “唱歌,演电影,演电视,这些都是很挣钱的。等你有了名气之后,拍拍广告也能捞不少。”**仿佛看到漫天金光闪烁,嘴里滔滔不绝。 “唱歌也能挣大钱?”沈信有点不信。 “当然了,只要你听我的就没错。”**大打保票。 凤仙也开口了:“真的,我相信凭你的音乐造诣,一定可以成为明星。”凤仙倒不像**那么财迷心窍,处处想着钱,不过听过**的歌后,倒是很希望他能发挥自己的特长。 沈信想了想,也是甚为意动,唱歌也是他喜欢的事,而且能够挣大钱,这倒像是神仙般的生活。反正也没地方去,这兄妹对自己挺好,倒不妨试一试。 “好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倒也很想当个明星。”沈信说道。 “不是明星,是大明星。”**兴奋不已:“好了,我们一起去预先庆祝一番。” “哥,我们没钱了。”凤仙提醒他道。 “没事,我有。”**摸出一把钞票,得意洋洋道:“而且我们很快会有更多。” “你哪来那么多钱?”凤仙大感意外。 “手气顺,赢来的。都说沈信是福星了,我现在几乎就是赌神。”**不由分说,拉着凤仙和沈信就往外走。凤仙本想表示一下对**赌博的不满,但想到说也没用,叹口气,没有说话。 来到一家西餐厅,**意气风发地拿过菜谱点菜,问到沈信,沈信本想拒绝,但又不想太过分,于是淡淡说道:“随便啦,不过我只吃素。” **奇怪地看看他,还是依了他的意思。接着**又要了一瓶红酒。 看着红色的液体注满透明的杯子,沈信好奇道:“这是什么东西?” “酒,红葡萄酒。”**已经习惯了沈信的无知,解释道。 “红色的酒?好奇怪。”沈信心中这样想着,却没有说出来。现在他完全不需要吃东西来维持营养,不过对于饮料还是很喜欢的。闻到红酒那沁人心脾的香味,虽然看着红色的酒不太顺眼,沈信最后还是学着**喝了一口。 “嗯,好酒。”作为一个半仙人,沈信的感觉器官比常人敏锐百倍不止,当然更能领会红酒的不凡之处。任酒的芳香在嘴里回荡,沈信仔细辨别着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感觉,赞叹不已。 “好喝吧?不过这只是普通至极的红酒,窖藏数十甚至上百年的红酒更是味道大佳。不过价格不是一般得贵,我们现在喝不起。”说到最后,**有点沮丧,不过马上又兴奋道:“等你成了大明星,一切就不一样了。我们到时候住豪宅,开名车,喝好酒,还有成群的美女,那可就风光了。” “哥!”听**越说越不象话,凤仙狠狠地打断了他的话。 “总之,你一定要成为大明星,我以后可就靠你了。”**最后总结道。 并不是很理解**的话,但至少沈信觉得,如果每天有红酒喝的话,相信并不是一种很难过的生活。所以两个人倒也投机,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很快一瓶红酒就见了底。这时**更是兴奋,招呼侍者拿了两支古巴雪茄过来。 凤仙抗议道:“哥,你自己抽烟也就罢了,干嘛让沈信也抽呢?烟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懂什么?不抽烟不喝酒,那叫什么男人?”**自有一番理论,凤仙气鼓鼓地不说话了。 沈信好奇地拿过雪茄,却不知道该怎么帮,有点手足无措。**先给自己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潇洒吐个烟圈,笑道:“看,就是这样。来,我给你点上。” 沈信不明白这样有什么好处,不过看起来倒是有趣,学着**的样子深吸一口,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大笑,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之一。笑过之后,他摆出烟界前辈的姿态,笑着道:“不要吸进肚子里,吸入口内,然后吐出来就对了。” 沈信第一次被呛只是因为出其不意,经**一指点,马上就明白了,第二口已经似模似样了,悠然吸了一口,他一张嘴也吐出一个烟圈。 “对,就是这样。老弟,你可真有天赋,看你抽烟的样子,十足是大明星的派头。即使你当不成歌星,当个影星也是绰绰有余。” 沈信一笑,却看见凤仙一脸的不高兴。凤仙自然不赞成沈信抽烟,不过却是过虑了,以沈信现在的功力,别说雪茄了,吸毒都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虽然沈信不明白凤仙的心理,但对她却很有好感,就想逗她开心一下。深深吸了一口烟,沈信轻轻张嘴,烟雾从嘴里冒出,却并不是袅袅上升,反而向着凤仙飘去。 烟雾飘到离凤仙二十厘米处,开始凝聚成型,渐渐变成一支酒瓶模样停在凤仙面前的桌上。 凤仙果然忘记了不快,不能置信地看着烟雾形成的酒瓶,讶然道:“你怎么做到的?” **也是诧异不已,一不留神将一口烟吞下,顿时呛得咳嗽不止,脸涨得通红。 沈信本来想说“很简单”,想了一下,笑道:“小把戏。” 这时烟雾形成的酒瓶渐渐消散,凤仙却依然欣喜地看着这神奇的一幕,觉得沈信越来越神秘。 **却没有想那么多,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大力拍着沈信的肩膀,笑道:“我们说什么也饿不着了,即使成不了大明星,我们也可以去夜总会表演,就凭老弟刚才那一手,肯定大受欢迎。” “不,我一定要做大明星。大明星才能挣大钱嘛。”沈信促狭地对**挤挤眼,张嘴又突出一股烟雾,在**眼前形成一个元宝形状。 “对,对,我们要挣大钱。”**大笑着去接元宝,烟雾马上四下散开。沈信和凤仙哈哈大笑。 在餐厅盘桓两个小时,三人这才离开。 漫步在夜色中街道,**豪情大发,高歌道:“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仓皇的脚步我不醉不归,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酒再来一杯……” 沈信也很快加入高歌的行列,两人勾肩搭背地向前而去。凤仙看着两个男人像小孩般胡闹,摇头失笑,也快步跟了上去。 (第四章完) 第五章 适应 时间一天天过去,**虽然成天奔波,却依旧没有找到带沈信入行的门路,他本来就只是一个小人物,没有什么重要关系,而且他的定位是要捧沈信作大明星,这想法对他固然是天经地义,却没有人愿意来附和他,他见的人大多数都是最后不耐烦地将他轰走。对于遭到的种种冷遇,**倒也不如何在意,离开时反而趾高气扬,暗自想道:“等老子功成名就之后,你们就知道后悔了。”这想法让他感到很爽。 不过总是努力没有回报,**回家后难免要长吁短叹一番,感慨世人缺乏慧眼,徒令天才飘零。这个时候他完全把自己和沈信完全当成一回事,那是不必多说了。 凤仙倒是没有什么变化,依然从事着自己那份薪水低微且又繁琐的工作,不过精神状态的变化却是巨大,一些相熟的朋友都打趣她,问她是不是找到了白马王子,每当这个时候,凤仙都是矢口否认,但总也不经意地于脸颊上现出两朵红晕。对于没有恋爱经历的她来说,她根本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这种心态,只是觉得只要和沈信相处在一起,就会感到快乐。 只有沈信的生活最为简单,想法最为单纯,他的性格本来就是随遇而安,并不强求什么,既然眼前的生活也很舒适,也就懒得去多想,所以每天就是看看电视,玩玩乐器,再看各种杂书,日子很是逍遥。由于他根本不需要休息,当**和凤仙休息的时候,他还一个人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借口自己精力充沛,**和凤仙都当他只是晚睡早起,并没有怀疑他是不需要休息的怪物。 顺便说一句,沈信一开始修真就被师傅灌了好几颗灵丹妙药,平白多了几十年功力,所以起点是很高的,这种全天候的运作是他早习惯的,他原先的师傅就是这样培训他的,夜晚练功,白天则学习各种琴棋书画,除了画画沈信不是很出色外,什么音乐,书法,围棋之类,沈信都是一流高手。 在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停歇的状态下,对眼前所处的世界沈信算是有个大致的概念了,国语和粤语水平都足以应付日常对话了。由于什么也不懂,他倒是表现出与自己年龄相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凤仙各种各样的书都被他看了一遍,不过到底懂得了多少,那也难说得很,不过反正过目不忘,先记下来,慢慢研究即可。一句话,现在沈信就是一台人形电脑,什么资料也往里面装。对了,说到电脑,凤仙倒是也有一台,也教过沈信使用,不过沈信显然没有多大兴趣。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现在的总体知识水平连小学生也不如,怎能要求他了解到电脑的乐趣所在? 闲暇时间,沈信就去逛书店,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地方后,他就喜欢上了。对于沈信爱看书这一点,**大发感慨,说自己当年上学时也是好学生云云。不过看看凤仙不以为然的眼神,也大概可以估量出他话的可信度不会太高。在附近的书店盘桓日久,店员也逐渐熟识了这个英俊而又好学的年轻人,不过当看到沈信抱着一本小学生数学教材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本来被沈信迷得神魂颠倒的女店员也不得不在自己罗曼蒂克的想象中加入关于智商这个大煞风景的因素。 对于沈信在知识方面的进步,**和凤仙只当是他失忆症大有好转,并没有过多怀疑。只是在欣喜之余,**不免担心一旦沈信完全恢复记忆,是不是还会留在自己家里,不过这当然只是杞人忧天。而当沈信捧着有关物理化学的书回家,大有向科学事业进军之势时,**又担心自己的造星计划失败,大叹沈信“不务正业”,沈信当然充耳不闻,毫不理会。 对于新世界的了解越多,沈信就越觉得有趣味,虽说他是成仙得道之人,但以前的生活也仅限于长安和后来修真所在的山上,对地球上其他地方完全不了解,所以不久他就对地理发生了很大兴趣,大有作一个现代游吟诗人遍游全球的兴趣。不用说,这个想法马上被**否决,勒令他回到现实,继续向大明星的方向前进。**的模样倒像一个用心良苦的父亲,竭力想要自己儿女按自己安排的道路出人头地。 本来沈信大可不理会**,但在他了解了现代社会后,却有了一些不同的想法。首先最大的感受是钱不是万能的,而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对于**和凤仙他已经有了很大感情,当作是自己家人一般,尤其在原先的世界里他只是一个孤儿,这种感情更让他觉得温暖。而进一步了解之后,他更明白**兄妹所处只是社会下层,所以**作着发财梦,而凤仙不得不辛苦工作。他对赚钱毫不在行,自然不知道该如何帮助**兄妹,但既然**说自己做大明星可以挣大钱,他也就听从**安排了。所以说,沈信只是为了**兄妹才继续留下,不然他早一个人跑去什么地方旅游了。 而在这期间,每天为**兄妹吹奏催眠曲是沈信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事。这催眠曲不仅能让人很快入睡,而且对舒缓人体神经颇有奇效,达到最佳的休息效果。每天早上起来,风仙固然是精神饱满,连**也不断感叹“这一觉睡得真舒服”。 终于有一天,**兴奋地宣布他已经和一个著名的音乐公司的老总谈妥了,可以第二天带沈信去面试。凤仙和沈信都对**的话做了保留,表现出来的只是适度的高兴,当然却一点也不足以让**放弃他那有点过度荒诞的想象力。 在**作白日梦的时候,凤仙问沈信是不是将衣服送去干洗,毕竟这种场合第一印象很重要。 “需要吗?”沈信淡淡道。以他的仙人实力,可以随时保持衣着干净,其效果比最先进的干洗设备都要好。沈信说话的时候还在想:“在现代社会做一个仙人确是不错,至少可以省下饭钱和干洗费。” 凤仙自然对沈信的话疑惑不解,不过仔细检查过沈信的西装后,她也觉得没有洗的必要。 这一晚**和凤仙都有点心神不安,睡得不是很踏实,尤其是凤仙,她甚至觉得自己第一次面试工作都没有这么紧张。只有沈信完全不当回事,看过两部电影之后,他开始看一本有关电影电视发展的书籍,他一直对第一眼看到电视时的感觉记忆犹新,对这方面的兴趣极大。 天刚蒙蒙亮,**已经起床了,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认真梳洗一番,**穿上自己最好的一身衣服,倒像面试的是他自己一般。 沈信仍然躺在沙发上看书,并不理会**,**一屁股坐到他身边,滔滔不绝地作起以“等我有了钱”为题的专题报告。沈信看看**自我陶醉的模样,忍俊不禁道:“兔子大哥,有什么事还是等有了钱再说吧。”可不是,**眼中布满红丝,显是睡眠不足,倒是真的像兔子。 **瞪了沈信一眼,很庄严地说道:“我说的可是很严肃的事,请你不要在这么正经的场合插科打诨。” 沈信顿时大笑不已:“严肃?正经?我倒觉得你的样子很像某个故作正经的最佳男配角。哈!”想起昨晚看到的那部搞笑影片,沈信更是笑得前仰后合。 “唉,你这个样子,我怎么捧你做大明星?”**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不过记得,待会儿见到那老总,可不能这么放肆,要不卑不亢,懂吗?”最后这句话**的确说得很认真。 “没事。”沈信自己又去看书了。 要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这毕竟是他最大的梦想。所以,八点钟的时候,他已经准时候在那家音乐公司门前。 (第五章完) 第六章 巧遇 不过主动权毕竟不在**手上,虽然去得早,他也得等人家安排。这一等就是一个小时,沈信很是不耐,他本来可以多看两本书的,却将时间全浪费在无聊的等待上了,不过看看**认真而紧张的面孔,他倒也明白这件事**很重要,不好意思责备他了。 好不容易等有人来招呼他们,将他们带进一间办公室。豪华的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傲慢的中年人,像看货物一般上下打量着沈信,哼了一声道:“就是这个人?” **点头哈腰道:“对。你看他怎么样?” “长得倒是挺帅,不过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人漫不经心道。 沈信一见到这老总就觉得不舒服,听了这话更觉得别扭,忍不住心想:“长得帅自然没什么了不起,不过长得像你那么丑也不见得就了不起。”看在**诚惶诚恐的面子上,他才没有将这句话大声说出来。 “可是你昨天是答应过我的。”**急忙道。 “可以试试。这样吧,本周内没有时间,下周你再来吧,我会安排一个试音机会给你。”那人笑道。 任谁也能听出他的敷衍之意,**大声道:“可是你答应过我……” 那人脸色一沉:“谁准你这么大声讲话的?” **一惊,连忙换了一副笑脸,那人却不耐烦地回手叫他出去。 沈信这时更是反感,忍不住冷哼一声,拉着**就走。**却甩开他的手,继续向那人哀求着。沈信实在看不下去,一甩手自己出了门。 出门前沈信已经感到有人正接近门前,不过他身手快,风一般掠过门前,正好从来人身前擦过,并没有碰到来人。他只急着离开办公室,不想再看到那老总的嘴脸,根本没考虑太多,这样一来,倒是把来人给吓了一跳。 沈信在门外停步,看到差点被他撞到的那人正惊讶地向他看来,不由微有歉意。 微微一躬,沈信说道:“对不起。”这才看到对面是一个英俊的中年人。那中年人本来微有不悦,但看到沈信后不由发出一声低叹。身材高大匀称,相貌英俊不凡,加上沈信自然而然的仙灵气质,配合着潇洒的动作,他顿时觉得眼前一亮。 “你好。”那青年对沈信招呼道:“请问贵姓?” “我叫沈信。”沈信回答道,接着一拍脑门:“我认识你,你是雷洛警长。” 这人当然不是警长,而是一个著名的明星,只是沈信刚好看过他主演的《雷洛传》,而他又不像追星族一般记得每个明星的名字,所以直接用剧中的人物名来称呼了。 沈信话一说完,马上也想到这个问题,又补充了一句:“那是你在《雷洛传》里的名字,在《与龙共舞》中你叫龙家骏。不过我不知道你本来的名字。” 来人微微一笑:“我叫刘德华。”上下打量着沈信,刘德华暗自诧异,居然有人只记得自己在电影中的名字而不知道自己的本名,这让他觉得有趣。 沈信连忙回答:“对,对,我知道你的名字。你是大明星。”这些都是**灌输给沈信的,不过此刻沈信说起来,看上去很有些孩子气。 “大明星?”刘德华苦笑一下,接着道:“看你的样子不错,有没有兴趣拍电影?” 沈信摇摇头。刘德华不由很是诧异。 沈信还待解说,只听办公室中一声怒喝:“滚出去,我不要看到你。”接着就看见**狼狈地被赶出来,房门被碰地一声关上了。 沈信连忙上前关切地问道:“没事吧。”**颓然摇头,心中失望至极,他一番争取下来,反而惹恼了那老总,连本来说的试音机会也没有了,心中沮丧可想而知。 刘德华好奇地看着这一幕,问道:“出什么事了?” **这才看到刘德华,精神顿时一振:“刘总。”一句话出口,他马上觉得机会来了,刘德华自己开着一家“天与地娱乐有限公司”,自己更是大明星,有他支持,沈信的前途可期,**这样想着,心中开始盘算如何向刘德华推销沈信。 刘德华微笑着向**点点头,转向沈信问道:“资质这么好,为什么不肯来演艺界发展呢?” **忙抢着道:“如果华少愿意捧他的话,他当然肯来。” 刘德华笑着指指沈信道:“可我刚才问他想不想拍电影,他却连连摇头。” “为什么要拒绝?”**简直快要气疯了,这么好的机会,沈信这个白痴居然不懂得利用。 沈信老老实实道:“是你说的要我当歌星的。” **这才明白过来,对沈信这么不知变通感到哭笑不得。 刚想向刘德华解释,刘德华已经诧异起来:“会唱歌?” **接口道:“会,而且唱得很好,简直跟你一样好。”他恨不得说比刘德华唱得更好,不过考虑到刘德华的面子,终于还是委屈了一下沈信。 刘德华一笑:“跟我一样好?那就是说也没有多好了?”语气颇有点自嘲。 **连忙道:“我其实不太懂,你是行家,可以听听他自己创作的作品。” “还是创作型?”刘德华更诧异了。 “是的,那种音乐听起来说不出的舒服。”**不遗余力地大肆吹捧。 在这过程中,沈信一直只是盯着刘德华看,对于电影电视这种艺术,他现在还是感到神奇,突然有机会见到只是在屏幕上看到的明星,他觉得很是有趣。也仅仅只是有趣而已,对于这邂逅的意义以及两人谈话对他以后的影响,他一点也没有考虑,其实是一点也不懂。 “好的,我找这里老总有点事,你们等我一会儿。”刘德华对沈信点点头,推门进入办公室。 **这时可是意气风发,一扫方才受辱的郁闷,得意洋洋道:“这次才真是要发达了。” “为什么?”沈信不解。 “你知道刘德华是什么人吗?”**问道。 “他是大明星。”听沈信的口气就知道,这都是**最近一段时间“成名论”灌输的成效。 “不止,他同时还是大老板,有他肯捧你,你绝对能红。”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找他,反而要带我到这里受气?”沈信颇有点不满。 **苦笑起来:“我哪有那么大能量?想见谁就见谁?不过现在好了,很快我就会有很大的能量了。”说到最后他又得意起来,仿佛他已经是大人物一般。 看着财迷心窍的**忘乎所以,沈信摇摇头,懒得理他了,径自站到一边去了。 过了一会儿,刘德华推门出来,回头对办公室内说道:“别说我没提醒过你,这个年轻人可是一颗明日之星,你将来不要说我抢你的人才才好。” “哈,别说明日之星,当红明星我也舍得让给你,我们什么关系?”这是那老总的回答。只是他再也没想到,这个所谓的“明日之星”,后来居然是那么有影响的人物,以至他每每想及如果一开始就将他罗织手下所能带来的巨大利益,他就恨恨地直咬牙,不过后悔也只能往肚里咽,刘德华可是给过他机会的。此为后话不表。 “现在我带你去试音。”刘德华招呼沈信和**离开,门外,刘德华的专车正在等候。 **眼前金光乱舞,他开始想象一条金光大道就在眼前。 (第六章完) 第七章 技惊四座 无论提起香港电影,还是提起香港音乐,刘德华都有着不能忽略的重要地位,属于在两方面都有巨大成功的传奇人物,是代表香港娱乐业鼎盛时期的四大天王之一。在四大天王中,只有他在歌坛和影坛同样有着不可胜数的代表作,达到了很高的成就。 这是他最骄傲的,同时也是他心中的隐隐之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成就颇带悲剧色彩。因为,无论在歌坛,还是在影坛,他都没有达到一览众山小的顶峰,两方面各自有人压他一头。在歌坛,贵为四大天王之一,他却总是被排在另一天王,有“歌王”之称的张学友之下;在影坛,他更是活在身为好友的梁超伟的阴影之下,在梁超伟已经获得多个影帝称号的情况下,他却还在为第一个影帝而付出不懈的努力。作为一个出身贫寒之人,他的天赋不是最好的,但他却是最努力的,而且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这些成就却一直得不到认可,让他颇有点心酸。 作为代表歌曲之一的“笨小孩”,正是刘德华的自我评价,同时也隐隐表现出某种不甘。而他半开玩笑说的另一句话更是表明了自己的无奈:在我没有涉足歌坛之前,听过我唱歌的人都说我歌唱得很好,但当我开始出唱片,他们又都开始说我唱得不好。平凡人中的天才,天才中的平凡人,这正是刘德华的写照。 认识到自己天赋方面的局限,刘德华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努力,除了自己在影坛歌坛的发展外,他还自组公司,发掘有潜力的年轻人,为香港娱乐业培养后备人才。这正是刘德华一眼看到沈信,就问他有没有兴趣加入娱乐圈的原因,除此之外,隐隐还有些其他的因素,但刘德华一时也不明白。本来像这种带新人试音的小事,他只要找个人带沈信去就行了,但刘德华这时却忽然有些莫名的兴奋,不想将这个年轻人交给其他人,他要亲自看看沈信的实力。或许,他已经感觉到沈信的前途无可限量。冥冥之中,缘分是最不可解释的,而现在沈信和刘德华的情况就是这样。 刘德华带着沈信和**并没有直接去试音,而是来到一个音乐室。 一进音乐室,沈信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声音中充满了欣喜。这是因为在宽敞的房间里,到处都摆满各种乐器,虽然不能确知所有乐器的名称,但出于本能,沈信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地方了,高兴得简直像到了天堂一般。 刘德华和**都不理解沈信为什么这么高兴,倒是已经在音乐室的那个乐师从沈信的眼神中看出某些只有音乐狂热者才懂的东西。 沈信快步上前,停在一架钢琴面前,有点陶醉地问道:“这就是钢琴?” “对。”乐师虽感诧异,还是应了一声。 沈信轻轻抚摸着琴身,就像是对着情人一般深情。乐师看到这情况,如同遇到知音,滔滔不绝道:“钢琴是乐中之王,不懂钢琴的人简直就是不懂音乐。” “我就不懂。”沈信羞涩的一句话就让乐师差点摔倒,不过沈信马上就加了一句:“不过我对它很有兴趣,很想了解一下它是不是像你说的那么神奇。” 乐师转向刘德华,眼神中充满疑问。刘德华解释道:“这个年轻人叫沈信,据说音乐方面很有才华,我带他来试音。” 就在这时,沈信浑然忘了一切,径自在钢琴前坐下,手指轻按琴键,钢琴发出悦耳的声音。 乐师连忙上前,想要阻止沈信,这钢琴可是他的宝贝,他不想被一个不懂钢琴的人随便摆弄。 不过当乐师看到沈信的双手时,他顿时停下脚步,沈信的手掌瘦尖,十指更是修长,看着就是从事精细工作的手。“别的不说,这双手倒是像极了钢琴演奏家。”乐师这样想着,有点恼火地看看自己有点粗短的手掌。而沈信痴迷的模样更是感染了乐师,察觉到那是一个对音乐最为热爱的灵魂。 正对着钢琴摆着一本乐谱,那时乐师最喜欢的一个德国音乐家的作品。 沈信的双手放在琴键上,脑中马上闪过前几天在书店看过的一本关于钢琴入门的书,对照着眼前的乐谱,应该如何弹奏已经成竹在胸。指法一一先在脑中闪过,等到沈信开始放手弹奏的时候,手法熟练得有如练习过千百遍一般流畅。 “这音乐好怪,不过我喜欢。”沈信弹奏完一小段,这样说道。 “这是世界名曲,有什么怪的?”乐师大声说道。 沈信微微一笑:“我以前没有听过这种风格的乐曲,所以觉得怪。” “不会吧?你练习钢琴时居然没有接触到这首曲子?这可是钢琴演奏必备曲目。”乐师大感惊讶。 “我以前没有机会弹钢琴,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钢琴。要不是前几天我在书店看了一本钢琴入门的书,我本来都不知道还有钢琴这种乐器。”沈信很老实地回答道。 “什么?”乐师和刘德华同时瞪大了眼睛,要说沈信刚才的演奏,也很难说有多出色,乐师随意就能指出很多不足的地方,不过那是针对高手来说,如果说第一次弹琴就能有这样的表现,乐师宁愿相信猴子天生会游泳。 “不可能!”乐师大叫一声。这简直是对他的侮辱,他当年为了弹好这首曲子可是经过半年练习的。刘德华也同样不能相信,两个人看沈信的样子就像看着吹牛大王,不过沈信纯真清澈的眼神很快就让他们信心动摇。 “我想可能是这样,沈信他有失忆,或许他以前学过钢琴,但是他忘记了。他并不是有意欺骗。”**虽然见怪不怪,但沈信既然是他的希望所在,他可不想一开始就让沈信背个不成实的恶名,而要解释沈信的行为,也只能这么说了。 “是吗?”刘德华和乐师有点释然,这样的解释算是合理。 沈信根本不理会**的苦心,仍旧爱抚着钢琴,忽然说道:“对了,我那首曲子好像用钢琴更能表现出味道来。”他说的是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来到一千多年以后,深感迷惘无助时吹出的曲子,他后来给起名就叫《迷惘》。 不等众人说话,沈信已经开始弹奏起来。这一次弹奏的并不完全是沈信用笛子吹奏的那曲,那毕竟是五音古曲,现在是改编过的七音曲。沈信说的很有道理,中国古典音乐和西方音乐截然不同,很少表现沉重严肃的主题,乐器也相对地不适合演奏这样的音乐,而西方乐器却更擅长表现这样的音乐。 经过刚才的试弹,沈信已经度过了熟悉期,弹奏起来颇有驾轻就熟之感,颇有点即兴演奏的意味,加入了很多新的东西。琴声在房间里回荡,顿时将在场人等带入沉思,即使是**这样不懂音乐的人也能感觉到那种令人不知所措,茫然若失的迷惘。 乐师是深谙音乐之人,尤其觉得享受之至,完全沉浸在音乐世界里。 至于刘德华,更是全身心地被打动了,数十年的甘苦一一闪过心头,多少不解疑问现于脑海,这首曲子完全牵动了他的心弦。 一曲终了,各人反应各有不同。**是最先醒神的,他摇摇头,竭力从那种茫然的感觉中脱离,同时奇怪自己居然会这么傻,想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人生只要及时行乐,哪里需要问那么多为什么呢?本来还觉得傻,但看看身边两个的反应,**才发现他的状态是最好的。 乐师目光呆滞,只懂得喃喃道:“深刻之至,深刻之至。这曲子中含有大智慧,大师之作啊。” 刘德华低头不语,看不见表情,但握紧的拳头表明,这首曲子给了他极大的震撼。良久刘德华方抬头,说了一句话:“这首曲子我喜欢。”说着这句话,刘德华望向沈信,颇有点幸遇知音之感,他本来就是一个感性的人,经历又丰富,多次失败的感情自然带给他很大伤害,而生命的意义也让他茫然,最后皈依佛教,正是因为有太多的问题,太多的迷惘,所以沈信这一曲误打误撞,正好触动了他的心弦,让他马上决定要力捧沈信。当然沈信的音乐并不是由刘德华的经历而来,只是沈信具有的天才让他将自己感觉的茫然升华到抽象的高度,令每一个迷惘的人都能生出共鸣,这才有这么神奇的效果。 “这真是你作的曲?”乐师震撼过后,忍不住发出疑问。从沈信外表来看,他至多二十岁,但居然有如此深刻的作品出现,实在是难以想象。 “你听过类似的曲子?”沈信有点误会,同时有点心虚,他毕竟是来自一千多年以前,在这一千多年之中有人有类似的创作,那也是有可能的,沈信可不想被人认为剽窃。 “没有,我只是难以相信你这么年轻却有这么优秀的作品。”乐师回答。 “是我一时之感,其中有些曲段是来自古曲。”沈信答道。 “沈信,为什么要弹这么古怪的曲子,你不是有一首很欢快的曲子吗?而且词曲皆全,比这首更好。”**自己不懂,生怕因为刚才那曲太古怪而不被看好,插嘴进来。他说的那首是沈信弹奏吉他时即兴创作的,后来被沈信取名《快乐》。 刘德华和乐师一听都来了兴趣,强烈要求沈信表演。沈信也不推辞,马上开始。这一曲的风格就轻松活泼多了,而且刘德华和乐师也第一次听到了沈信的歌声,那是一种很难忘的感觉。 刘德华和乐师本来还多少受刚才那首《迷惘》的影响,精神不太振作,但这首《快乐》马上就让他们忘记了刚才的迷惘,只是沉浸在那纯粹的欢乐当中。而沈信的嗓音,时而高亢,时而低回,都是那么的打动人心,全然没有什么高中低音之分,随心所欲之至,令人心怀大畅。 歌曲一完,乐师就兴奋地上前,拉着沈信的手,他大声道:“天才,你是天才,我算是服了。” 沈信不明白他的意思,刘德华和**也不解,乐师解释道:“行家一听就能听出来,这首曲子和刚才那首曲子绝对是出自一人之手,尽管它们的风格是如此的不同,能同时做出风格差异这么大而又这么优秀的两首曲子,不是天才是什么?我刚才还有所怀疑沈信是否有能力作出这么好的乐曲,是不是剽窃某大师作品,但如果有大师有这样的曲子的话,绝对早就举世皆知,我没有理由不知道。所以,我肯定这两首曲子都是沈信所作。” “词呢?作者也是你?”刘德华问道。 “即兴所作,怕不是很好,不过确是我自己做的。”沈信不好意思道。 “不知道好不好,因为我不是很懂。但是古韵很浓。”刘德华忽然大笑,掏出手机来拨了一个号码。那人叫任务,是一个作曲者,音乐素质很高。 “刘大哥,不要催得那么急好不好?你也知道艺术家是需要灵感的,我现在正处于干涸期,实在是做不出好曲来。”一个声音响起。 刘德华笑道:“我正是要给你点灵感,快点到试音棚这边来,有个年轻人有两首很好的曲子,简直不像是通俗音乐,或许可以让你少杀死一些脑细胞。” “又是什么招摇撞骗的年轻才子?我没兴趣。” “我可是第一个通知你的,你要不来不要后悔。我找其他人来。”刘德华笑道。 “不,不要,还是我来吧,不过你要是骗了我,我可要求更长时间休息。” “没问题,快点来吧。对了,刚才谁在说话?”刘德华听到另外有个人劝任务。 “当然是完成了,我的搭档,还能有谁?” “叫他一块来。” 任务完成很快出现了,都是三十左右模样。而在这期间,沈信已经应邀将两首曲子的曲谱以及歌词写了下来。 “曲谱在哪里?”任务迫不及待,先浏览一遍,然后坐下来弹奏起来。他选择的是《快乐》。 而完成也同时拿起了歌词。 “怎么样?”等任务弹完了,刘德华面有得色地问道。 “好,好,我现在突然感到干涸的源头浑水滔天,灵感源源不断啊。”任务犹自沉浸在新奇的感受当中,脑中闪过一个又一个的构思。 “还有一曲。”刘德华递过《迷惘》。 任务弹完之后简直要疯狂了:“天哪,这就是我来此之前的感受嘛,谁偷窃我的秘密?” 看着沈信,任务猛然扑了上去,一把握住沈信的手:“是你吗?我一直寻找的知音就是你吗?如果你允许的话,以后我就是你的助手,就是你的仆人,请让我侍奉你。” “好了,任务不要胡闹了。完成,词作得怎么样?” “这词简直就是古诗,我是很欣赏,不过怕不会被现在的人接受。”完成皱着眉头道。 “我只会这些。”沈信笑笑道。 “怎么?刘大哥要捧这个年轻人?我请求负责他的第一张专辑,光以这首《快乐》,我就可以整出一盘专辑的音乐来。”任务大胆请缨。 “我负责歌词。”完成也说道。 “我想想,沈信的才华毋庸置疑,所以我要让他一举成名,市场方面的策略,我还得和专家们商量一下。”刘德华说道。这么多人同时对沈信表示折服,刘德华也相信自己的眼光,马上决定鼎力捧红沈信。 任务完成齐声道:“我们一定将音乐做到最好。” **怯生生地插嘴道:“这么说刘总准备用沈信了?” “当然,他不愿意我就绑架他。”刘德华大声道。 “不用绑架,我们愿意。”**笑得合不拢嘴,有了刘德华大力支持,沈信想不红都难,他又看见满天钞票飞了。 (第七章完) 第八章 经纪人风波 在其他人热烈讨论如何捧红沈信时,沈信却事不关己般在室中逛来逛去,拿起这件乐器摆弄一番,拿起那件乐器端详半天,看他的神情,仿佛一个贪玩的小孩子进了大型玩具店一样。 众人讨论半天,才发现主角居然没有参加意见,刘德华连忙叫了他一声。沈信抬头看过来,好像还不明白为什么叫他。 “你愿不愿意跟我们公司签约?”刘德华问道。 **连连示意沈信答应,沈信却是一愣:“什么叫签约?” 这个问题一下子把所有人问住了,**连忙对刘德华道:“我说过,他有点失忆,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名优秀的艺人,对吧?” 刘德华看了**半天,这才说道:“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的监护人。”**这句话说得理直气壮,如果这时有人要否认他有此资格,恐怕他会拼命。 “什么关系?” 这下**不知如何回答了,半天方道:“其实我是在海边碰到他的,他什么也不记得,我就带他回家,一直是我养活他的。我偶然发现他有音乐才华,这才带他出来碰运气。” 刘德华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也就是说,其实你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你说什么?我怎么会跟他没关系?如果他要进娱乐圈的话,我就是他的经纪人。” 刘德华一笑:“这恐怕不能由你做主。” “不信你问他。” 刘德华转向沈信:“你是什么地方人?” 沈信马上以标准答案回答:“除了我叫沈信以外,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我相信这世界上也没有什么人记得我。” 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绝不像失忆者的口吻,顿时让所有人都沉默了,沈信的意思就是说他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这在现代社会可是一件严重的事情。 刘德华紧盯着沈信,想从沈信眼中看出些什么,但沈信只是坦然中带点顽皮的神色看着他。 沈信的眼神如同水晶一般清澈,立刻让刘德华打消了所有疑虑,有这样眼神的人绝对不会有坏念头,在娱乐圈混迹二十年,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错。而且,沈信的外表以及表现出的才华让他隐隐产生了一个念头,这念头一开始让他觉得荒唐,但却不由得一直去想。 “没有身份?或许这样更好。”刘德华断然下定决心。 “你愿意让**当你的经纪人吗?” 沈信不在意耸耸肩,动作说不出的潇洒:“如果他想当,就让他当吧。” 这轻松的神态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欣喜中也是讶异莫名,没有人可以这么随便地将自己的一切财政交给另一个人。 刘德华不得不进行确认:“你知道经纪人是什么意思吗?以后你的一切有关活动,财务等都交由他来处理。你放心他的才干人品吗?”这句话说得很是明显,刘德华不相信**,他也接触过这类小人物,并不是很有好感。 “随便他去折腾吧。”沈信这句话也很明显,并不觉得**有什么才干,但他还是愿意让**来当经纪人。 **脸涨得通红,大声道:“你们不要看不起人。” 这句话一出,除了沈信外,其他人的目光都很不以为然。 “请问,你对经济方面的了解有多少呢?法律是不是精通呢?这些都是一个经济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刘德华本来不是这么多事和刻薄的人,但既然他另有意图,对沈信的前途很是关心,不得不直接泼**冷水。 **一愣,支吾半天,忽然大声道:“我不懂,但有人懂。” “什么人?”刘德华紧逼道。 “我妹妹,她可是大学毕业,有律师资格,经纪人的职位只是小菜一碟。” “哦?你好像是准备搞家族事业啊。”刘德华讥讽道。 **很气愤,刚要大声抗议,沈信点头道:“凤仙不错,我也觉得她合适。” 刘德华还想说什么,沈信微笑道:“我也什么都不懂,她来比较好一点。”这一来刘德华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掏出手机,拨通凤仙的号码,先叫了一句:“马上到我这边来。” “什么事?我现在正在上班。” “不用干了,你马上辞职。” “你疯了?” “我没有疯,有一个更合适的位置等着你,沈信现在要做签约艺人了,但还少一个经纪人,你来好了。” “真的吗?那可是一个好消息。”凤仙兴奋不已,不过马上犹豫道:“不是有你吗?” “我能行还用得着你?废话少说,你快点来。”清楚地说明地点,**收线了。 在凤仙到来之前,任务和沈信已经打成一片,都是年轻人,很自然就亲近起来,而且任务是一个喜欢玩闹的人,对乐器很是精通,看着他拿着一件乐器滔滔不绝讲起来,其他人都避而远之,看出来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这种演说,但沈信却听得津津有味,不时说道:“是这样吗?好神奇啊。”更是让任务谈兴大发,将沈信当作平生知己。 凤仙很快赶到,一进门先一声惊呼,自然是因为看到刘德华的缘故,这可是她曾经最喜欢的明星。 “张小姐是吧?沈信想要你当他的经纪人,你觉得如何?”刘德华上前说道。 凤仙很快恢复镇定,严肃道:“我想先和他谈谈。” 沈信一挥手道:“没什么好谈的,你决定就好了。反正我也不懂。” 这一来刘德华不得不重新估计沈信和**兄妹的关系了,他当然看得出**只是想利用沈信,不过沈信既然自己不在乎,他也难说什么,而且凤仙看来十分可靠,倒让他颇有好感,于是就跟凤仙谈了起来。 本着对沈信负责的态度,凤仙虽然不是很懂经纪人这一行,还是想尽力为他争取优惠,不过她很快便发现刘德华的条件已经是最好,也就很爽快地不再讨价还价,双方顺利达成一致。 “希望沈信能够大红大紫,这样我们双方都有好处。”刘德华最后笑道。 “当然了,我一定尽全力帮他。”凤仙很认真地说道。 “那样最好,我们合作愉快。”刘德华和凤仙握了握手。 “能不能提个要求?”凤仙怯生生道。 “但说无妨。”刘德华笑道。 “我想要你一个签名,你一直是我的偶像。”凤仙说完,刘德华哭笑不得,自然很快满足了凤仙的要求。 一切谈妥,沈信爽快地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虽然他用不惯钢笔,但靠着原先的书**底,签名也是引起一片轰动,那龙飞凤舞的两个字简直可以做临摹的样本。 (第八章完) 第九章 市场策略 签约一完,刘德华马上开始考虑对沈信的培训和市场推广,仔细询问沈信的状况之后,刘德华发现很多方面沈信近乎白痴,有点不知该如何着手的感觉,最后只好指派好几个人专门负责沈信,自行决定应该教沈信什么,这其中就包括任务和那个乐师。 任务对现代流行音乐的发展了如指掌,乐师对西方古典音乐也是颇有造诣,两个人合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音乐老师,而沈信也是每一个音乐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什么东西一点就通,一教就会。白天是各种乐器课,晚上沈信则借来各种有关音乐的书籍来看,在任务和乐师的指点下,他没有一本书是白看的,比以前抓到就看效率不知提高多少。短短数天,沈信的音乐素养就有了飞跃,当然这是指对于西方音乐,在中国古典音乐方面沈信早就是大师了,在他的脑中记忆的有很多根本没有流传下来的古曲,那都是无价瑰宝。 很快乐师和任务就成了类似顾问的角色了,他们不用再专门教沈信什么,只要帮沈信解答他不懂的难题就行了。 在任务的推荐下,沈信先配备了一台mp3,自有任务负责下载歌曲音乐给他,晚上看书的时候正好欣赏,沈信对这样的安排很是享受。而乐师则指出,音乐只有听唱片才是最好的,所以他有空就放西方古典乐曲给沈信听。在这样的轰炸下,沈信即使是半仙之体,也不禁时时有错觉产生。不过效果也是明显的,本来对现代音乐一无所知,沈信很快已经可以跟他们一起讨论某音乐大师的某作品,或者某明星的成名曲。不可否认,一方面是沈信对音乐确实是天赋过人,另一方面他电脑般的记忆力更是重要。 而作为一个歌手,沈信的唱功也专门找人辅导。这一方面沈信以前可以说全是凭天赋,很多基础的东西都不懂,即使他懂得某种技巧,也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现在既然有了专人指导,其进境可谓一日千里。不要忘了,沈信现在已经是仙人之体,对全身上下某块肌肉的控制都可以达到随心所欲,对嗓子的控制自然更是不在话下。所以沈信演唱课的结果就是世界上又多了一个觉得自己以前完全不了解世界的人,沈信的表现完全推翻了那个辅导者对世界的看法。什么技巧沈信都是一点即通,而且只要试过两三次后就更有着几十年苦功一般娴熟,也难怪那辅导老师瞠目结舌。 而其他方面,如礼仪,形象设计,都各有专人负责,这样下来沈信一天忙得不得了,不过却丝毫不觉吃力。而且刘德华特别声明,此人非常重要,一定要给他最好的服务和培训,令不少人私下猜测是什么大人物的儿子,能得刘德华如此重视,但多方打听,却是无功而返,更增沈信的神秘感。 几天下来,每天的课程连指导的人也感吃不消时,沈信却越来越轻松,甚至有时间跑去参加演员培训班,对电影电视的拍摄他的兴趣一直很大,对于这个意外,刘德华倒是暗自欣喜,尤其在知道沈信在音乐方面的进步后,更是如此。 而另一方面,刘德华也在积极筹备将沈信推向市场,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他决定采取一个颇为冒险的做法。在娱乐圈混迹多年,刘德华见过很多沉浮,更知道现在竞争激烈,成名很难,既然想要沈信一炮而红,自然需要采取特别甚至是冒险的方法。 在刘德华确定对沈信的市场策略之后不久,不知从什么地方传出了一个风声,说是刘德华正准备不惜血本推出一名新人,但是此人姓甚名谁,什么样子都没人知道。传言越传越盛,各大娱乐媒体都大肆报道,公众也表现出极大兴趣,刘德华提携的年轻人是不少,但从来没有这么大张旗鼓的。在看到刘德华对此报道没有任何反应之后,敏感的媒体大觉蹊跷,各出法宝,想探听出一些内幕消息,却没有任何结果。有和刘德华关系好的记者私下询问,刘德华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更让媒体心痒难熬,想进一步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媒体不遗余力的挖掘下,终于有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天与地公司”的职员透露说,现在公司旗下的确有这么一个人,年纪很轻,相貌英俊,刘德华的目的是培养他成为天皇巨星。这一下更是引起媒体兴趣,倒像是解侦探谜题,发出了最大的疑问:刘德华为什么不承认这一点呢? 这个话题越来越热门,最后连**最先带沈信去的那家音乐公司的女职员也作为重要证人出现了,她指天发誓,那天她曾经看到一个有史以来最帅的年轻人去找他们老板,而后来刘德华在跟他们老板交谈后才把那个年轻人带走。更有不知名人士说,刘德华为了得到这个年轻人,是和那老板有幕后交易,付出不小代价。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年轻人太优秀。这些谣言越传越厉害,更是增加了这位不知名的明日之星的神秘感。更有一个媒体专门设了一个倒计时的栏目:神秘年轻人还有几天现身? 媒体炒得轰轰烈烈,刘德华方面反应却是冷淡,这个话题渐渐冷却下去了。而这时,却传出刘德华要举办演唱会了。 一反以前的轰轰烈烈,刘德华这次演唱会的宣传很是低调,宣传画也很简单,只是刘德华一身白色西装的肖像,比较奇怪的是,在其身后的背景是一架钢琴,弹奏着只有一个侧影,完全看不清长相。这一奇怪的举动自然又引起各方面的猜测,但同样没有结果。 在媒体一片疑惑当中,刘德华的演唱会在香港红馆举行了。 第九章完 第十章 演唱会 香港红馆。 台下人山人海,无数歌迷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而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更是气势惊人。只是,台上却只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 这就是刘德华演唱会的开场景象。 在歌迷的欢呼声稍稍降低,开始疑惑刘德华为什么还不出现之际,舞台上黑暗依旧,却有钢琴弹奏的声音响起。 乐声轻柔,仿佛是烟雾,又像是香味,在舞台深处飘出,渐渐弥漫全场。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那音乐分外空灵,如梦如幻,令歌迷们顿时有一种在音乐中漂浮的感觉。 钢琴继续鸣响着,舞台上灯光乍亮,刘德华一身雪白西装,慢步走上前台。在这样的氛围下,歌迷仿佛是在梦中与心中偶像见面,顿时发出阵阵尖叫。 刘德华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举起手中话筒,开始演唱:“走过岁月我才发现世界多不完美,成功或失败,总有一些错觉,沧海有多广,江湖有多深,局中人才了解。……” 脍炙人口的《今天》,再一次回响在红馆会场。这首歌刘德华的歌迷不知听过多少次,也有多个版本,但歌迷们忽然发现,从来没有一次想今天这么让人感动,那种好像刘德华的歌声不是从耳朵里传入,而是刘德华在自己心中演唱一般的感觉,简直快要歌迷疯狂了。“这是我和偶像直接的心灵交流,我才是偶像最知音的人。”每个歌迷心中突然都有这种感觉。 没有人再注意到那钢琴,但钢琴却在歌迷们不注意中深深打动歌迷的心弦,并将刘德华的歌声烘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感染高度,而更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在一直低低地伴唱,歌迷并不是能很清晰地辨别,但这和音却完美地与刘德华的歌声融为一体,造成梦幻般的效果。 “从昨天到今天,我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所有歌迷的支持和鼓励,这首《今天》就是我对歌迷们厚爱的回答。前路茫茫,我们一起去闯,风霜满途,只要有你们在我身边。”一曲终了,刘德华的一番真心告白又引起一阵地动山摇,掀起演唱会的第一个**。 “刘德华,我们爱你!”无数的声音这样喊着。 谁也没有注意到钢琴声并没有消失,只是变得低沉,隐隐响应着歌迷们的叫喊,混合出来的声音居然也是充满乐感,红馆变成一个音乐的海洋,所有的声音现在都是音乐。在完全没有察觉这种情形的情况下,歌迷的狂热持续高昂。 刘德华在现场气氛的刺激下也是情绪高涨,这样的演唱会他自己也不知道开过多少次了,但这一次,却让他有第一次开演唱会的感觉,那种新鲜感是他久已忘怀的。他知道,这种感觉是由于钢琴弹奏着神鬼莫测的技巧造成的,更对其充满信心。 说起来这次刘德华的演唱会在形式上也是最独特的,从头到尾,没有特殊灯光,没有伴舞,伴奏的乐器也只是一架钢琴,只有刘德华一个人在演唱,但歌迷却一点不觉得单调,反而觉得这是刘德华最好的演唱会,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即使是很久以后,观看这场演唱会的歌迷还在津津乐道。无论哪个人说起,都是这样的口吻:“虽然我不吸毒,但那感觉应该跟吸毒差不多,而且没有后遗症。建议吸毒者戒毒选听刘德华演唱会,效果很好。”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刘德华连续演唱了快两个小时,却依然没有疲倦的感觉,他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他却知道,他苦心经营的**,应该是时候出现了。 “接下来请听由我和特邀嘉宾合唱的一曲:《友谊地久天长》。愿你我情谊长存。”刘德华这样宣布。 歌迷们骚动起来:特邀嘉宾?没听说这次演唱会有什么重要歌星要来呀?而且刘德华这样说过之后,也不见有人出现,而刘德华也自顾自开始演唱,伴奏还是只有钢琴。歌迷们虽然不解,但刘德华一开始演唱,他们也就不再多想。 歌曲前面部分唱完,要到**了,刘德华忽然大声道:“有请嘉宾!” 随着这一句话,刘德华潇洒向舞台一个角落挥手,本来只照着刘德华的灯光顿时照亮了舞台那一角,那里是一架钢琴,钢琴前一个年轻人正在倾情演奏。 看到灯光照过来,年轻人并没有不适,反而适时地转过头来,对着台下一笑。 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变化,顿时把全场观众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这年轻人身上,在最前排的少女们已经开始尖叫:“大帅哥,我们爱你!”不知道这年轻人的名字,少女们用了个通称,而之所以脱口而出就叫帅哥,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确不是一般得帅,精致的相貌,深邃的眼神,迷人的微笑,什么也没说已经令众多歌迷感到喘不过气来:“天!人间竟有如此美男子?”这一部分也要归功于现场气氛,在音乐的迷梦中飘荡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歌迷们的情绪已经达到最**。 后排的歌迷听到前面歌迷的叫声,禁不住开始哄抢望远镜,而抢到望远镜的人都迫不及待地向舞台上望去,这样,在前排歌迷的叫声告一段落之后,后排的歌迷又开始尖叫。 而这时,那年轻人开始演唱了,他的声音一响起,马上引起更多的尖叫声,那些看不清他面孔的人这时也忍不住叫了起来,同时心底也在呼喊:“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歌声,竟然会真的出现。” 说到这一点,其实是沈信巧妙地利用了一点心理暗示。在一开始刘德华的演唱中,沈信一直在低低地作着和音,这声音并不是很清晰,却在歌迷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在他们脑海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而当沈信大声唱出的时候,那模糊的印象就开始发挥作用,觉得这歌声似曾相识,而一直以来听刘德华歌曲的快乐感受也同时告诉他们,这就是最好的歌声。 正是由于这样,但沈信唱完最后一节后,全场欢腾,简直像翻山倒海般惊人。 沈信这时也不坐着了,站起身来,取过放在一旁的吉他弹着走向前台。在歌迷的眼中,却像自己梦中的偶像踩着五色祥云向自己飘来。而乐器的转换丝毫不让歌迷觉得突兀,反而有一种衔接得很完美的感觉,沈信弹着吉他走向刘德华,两人相视一笑,同时面对歌迷,开始再次合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部分,两个人的配合简直是天衣无缝,听得歌迷如痴如醉。 而尽管没有任何灯光效果,但沈信和刘德华还是给人以半真半幻的感觉,似乎是身处云端的仙人悠然对着凡尘,那种奇妙的感觉令歌迷飘然若仙。 “这就是沈信。”没有任何前缀,刘德华最后高声向歌迷介绍道。 也不需要多说了,到场的歌迷都忽然记起前段时间所谓的谣传,现在当然谁也明白了,那并不是谣传,而是真的,刘德华要力捧的新人就在眼前,就是这个俊美潇洒的沈信。 “虽说是我的演唱会,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最后请大家聆听一首沈信演唱的《爱你一万年》。” 即使是吉他,沈信依然弹奏得出神入化,一阵前奏已经让歌迷们陶醉无限,甚至没有想到要挽留刘德华再唱一曲。刘德华很是满意这个结果,微笑着在一旁拍着手掌为沈信伴奏。 同一首情歌,由不同人来唱,会有不同的效果,沈信演绎出来的是一种很淡的韵味,淡到几乎没有味道,却又回味悠长。到最后沈信深情地反复吟唱“爱你一万年”的时候,全场静寂,只有沈信的声音在回荡。这情形出现在演唱会上,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这情形却真的出现了。 灯光渐渐熄灭,舞台重归黑暗,沈信的呢喃也只剩余音缭绕,在场歌迷却没有一个人出声,他们都陷入了自己的幻梦不能自拔。当然,都是美梦。 (第十章完) 第十一章 轰动 演唱会大获成功,引起了巨大反响。首先,作为演唱会的后果之一,第二天刘德华的天与地娱乐公司接到了无数个歌迷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歌迷们强烈要求马上让沈信出唱片,因为他们听过沈信的声音之后,就一直沉迷,只觉得那声音时时萦绕在自己耳边,却又不可捉摸。这种感觉既美好又难熬,他们已经无法忍受听不到沈信声音的生活,一定要买张唱片回去慢慢欣赏。 在接听超过五十个这样的电话后,秘书小姐已经受不了了,因为那些狂热的歌迷非要强迫她认真聆听对沈信天花乱坠的赞美和肉麻的崇拜,对她不是很脆弱的神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所以当她要求换其他人来听电话时,甚至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见心理医生了。 当然,刘德华对这个结果满意极了,这本来就是他要的效果,不过效果竟然如此之好,也颇出他的所料。作为一名新人,沈信只是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了一首半歌,已然有红透半边天的声势,这说明沈信不仅有才,而且有运。欣喜之余,刘得华更是信心爆涨。 而对这次演唱会,媒体也是大肆赞美,称之为“纯粹唯美的音乐盛会”,在当今动辄灯光特效,一味追求场面宏大的演唱会大战中,刘德华这个演唱会就如一阵清爽的风,让人重新思考是包装重要,还是音乐重要的问题。 由于刘得华这场演唱会一开始就笼罩着神秘的气氛,居然吸引了不少音评家的注意,而看过这场演唱会的音评人,对刘德华都不吝赞美之词,也算是意外之喜。在评论中,音评人众口一词,对刘得华敢举办如此一场堪称简陋的演唱会的勇气表示了赞赏,但同时又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场演唱会的成功只能算是奇迹,绝不能作为范例来推广。 只有一个一向以观点敏锐著称的音评家陈辉指出了重点,演唱会的成功在于那种怀旧的气氛和音乐新人沈信出色的钢琴演奏,因此,他的评论重点完全放在沈信身上,指出虽然他无从判断沈信创作方面的才华,但就凭他乐器方面的造诣以及唱功上的表现,还有那堪称完美的台风,这个年轻人绝对是未来最具现场煽动力的表演型歌手。陈辉的评论一贯如此别辟蹊径,所以这篇评论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给予重视,只是当很多年后其他人再看到这篇评论时,才发现陈辉的嗅觉确是高人一等。 “接下来该怎么办?”当相关人等聚集在刘德华的会议室,众人都提出这个问题。从事娱乐业多年,众人还没见过这种情形,一个新人还什么也没做,已经红的一塌糊涂。信心爆棚下,所有人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准备大干一场。 刘德华沉吟不语。先放出风声,说出刘德华准备捧一名新人,以此来引起媒体和歌迷的兴趣,却不让这种兴趣达到最高,这是伏笔。接着演唱会先不让沈信出面,而是在幕后用梦幻般的技法征服歌迷,到最后真正走到台前,造成轰动,这就是刘德华构思的推出沈信的策略。到目前为止,对沈信的造势计划完成得堪称完美,不过这种时候却正是关键,接下来继续成功的话可以一举将沈信捧成一线红星,但如果失败后果也将是灾难性的。究竟该怎么走下一步?他同样在考虑着这个问题。 “专辑筹备得怎么样了?”刘德华先问任务道。 “完全没有问题。”任务打个响指,得意洋洋道:“我已经有了二三十首完成的曲目了,接下来就看是选择哪些作为专辑选用了。” 完成也笑道:“歌词方面也已经完成。” “二三十首?那么多?”刘德华诧异不已。 “咳,艺术家嘛,最重要是灵感,有了灵感就有了一切,没什么希奇的。”任务说着望向沈信:“沈信就是我的灵感之源,不管怎么样,我以后跟定他了。”说话声中居然带着一股嗲劲。 沈信忽然全身一抖:“好冷啊,你们有没有觉得?” 众人大笑。 “我的意思是先推出一首单曲,看看市场反应,然后再决定专辑的问题。”完成说道。 刘德华沉吟道:“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推什么曲目呢?有没有想好?” 完成一笑:“当然是《迷惘》了。我作词这么多年,只有这一首词作得最是完美,觉得混在一张专辑中太委屈了,正好单独发行。” “哈,少臭美了,你有那么伟大吗?”任务讽刺一句,接着说道:“不过我也同意你的看法。这首曲子的风格太特异,根本没有和其他曲子共处的余地,可是不用又实在可惜,完成这个想法正好两全其美。” 刘德华最后拍板:“好,就这样吧。争取一个星期内让所有电台都有这首歌曲。” 事情一决定,众人马上就开始忙碌了。刘德华对这件事的重视非同一般,录音一完成,他先试听。当沈信的声音从唱片中传出,所有人都觉得震撼,那种效果,尽管是他们一手完成,此刻也是难以置信。不得不承认任务在编曲方面确实是有真才实料的,本来很深沉的主题,经过他的编曲,变成一种淡淡的味道,只是音乐带点引人深思的味道。不过也正是这样才更能打动人,完全符合通俗音乐的特点。 “这首歌如果不红,实在是太没有道理了。我宁愿相信太阳是方的。”任务由衷说道。 于是,在万众期待的情况下,沈信的第一首歌曲开始送交电台播放了。 (第十一章完) 第十二章 一炮打响 “听说你在刘德华的演唱会上大出风头?”凤仙问道。自从担任了沈信的经纪人,她就忙得不得了,经纪人这个角色她并不熟悉,所以忙得焦头烂额,演唱会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她才有机会向沈信问起情况。不过尽管忙得厉害,她心中却是高兴不已,觉得充实得多。 “我也不知道啦,反正那些歌迷就是一直在狂呼乱叫,最后我只好用催眠的曲调让他们安静下来。”沈信想起演唱会的情形,不由笑了起来,他根本不考虑什么商业因素,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玩。 “听说歌迷现在强烈要求你出专辑,想听你唱歌呢。”凤仙笑道。对于沈信的成功,她打心底高兴。 “催眠嘛,是有点后遗症的。”沈信沉吟道。无论他是伴奏,还是唱歌,都不自觉地有一种蛊惑力,那是来自于他修练的功法,对于普通人自然能让他们神魂颠倒,而后遗症就是听过歌曲之后,会上瘾。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信的《迷惘》已经送交各大电台了。沈信自己也听过,发现那种蛊惑力不仅是在现场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灌成唱片依然有效力,虽然没有现场听起来那么强烈,但更像是发自他嗓音的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分外具有感染力,连他自己听过都觉得很有韵味。 “嗯,我发现我自己都开始喜欢听我唱的歌了。”以前沈信都是对着大自然歌唱,听到的声音自是自我感觉的声音,灌制唱片对他是一个新的体验,而听自己的歌也同样新鲜得不得了。 “听起来不错。”这是沈信自我的评价,他还是不太明白唱片公司的运作,也懒得理会,他只想听音乐或者演奏音乐,并不考虑太多。 沈信的《迷惘》第一次在电台播出的时候,除了沈信,相关人员都紧张得不得了,虽然对这首歌充满信心,但关心则乱,没有人能坦然处之。不过这个疑虑马上就被打消了,从第二天开始,各大排行榜上《迷惘》的排名就节节上升,一周后已经排到首位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好的成效,不能不归功于刘德华的歌迷,尤其是在刘德华演唱会后打电话到公司的那些人,他们不遗余力地为沈信大力宣传,人长得如何帅,歌又唱得如何好,其状有如信奉邪教之人,谁要是不相信,他们甚至摆出拼命的架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论信或者不信,反正都对沈信这个人大有兴趣,而当沈信要推出单曲的风声传出,为了第一时间听到这首歌,受在收音机旁等候的歌迷已经不知有多少。而沈信的歌曲确实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别的不说,光是听沈信的声音已经是一种享受了,更何况音乐更是超凡脱俗,令人一听难忘。所以在沈信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帮铁杆崇拜者已经形成了,甚至在各个学校已经有“沈信歌迷会”开始筹建了。 这么好的结果不能说是出乎意料,但还是让众人欣喜不已,只有沈信自己不明白,不过看到所有人都喜气洋洋,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太坏。 “是不是该推出唱片了?”一周之后,众人开始提出这个问题。 “再等等。”刘德华沉思半天,最后这么说道。本来趁着歌曲登上排行榜首位发行唱片是最好的,但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刘德华决定暂不发行。这是一个很冒险的决定,因为现在歌迷的情绪已经完全被调动起来了,到处打听哪里能够买到《迷惘》的唱片,如果这股热潮降温之后,发行的效果可能就会差不少。而且说不定更会造成逆反心理,对沈信抵制起来。但刘德华还是觉得再等等好,因为沈信的歌曲是如此的具有魔力,他相信歌迷的情绪还有上升空间。他要趁机将沈信打造成巨星。就像一个炒股者,刘德华不想稍有盈利就将股票出手,他要等股票升至最高再出手。这种心态,已经是标准的赌徒心态了。但刘德华却充满信心,因为他手里的沈信,是大小通杀的天牌。 事实证明刘德华的决策是正确的,在到处都买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歌迷并没有放弃,反而更狂热地追寻。更多的电话打到公司,措词激烈之极,甚至有人破口大骂,还有人发出死亡通牒。这时歌迷的情绪已经疯狂。 一个月后,当局势已经快要控制不住,开始有歌迷到唱片公司示威的时候,刘德华终于发出发行的决定。在这期间,唱片早已制作完成,刘德华一声令下,顿时全港的音像店都有沈信这首名为《迷惘》的单曲出售。 不过饶是如此,刘德华还是小看了沈信造成的影响,各大音像店前排出的长龙一时成为一大奇观。而很快各大音像店都打电话到公司,要求更多的唱片,因为即使已经将唱片销售一空,还是有大量的歌迷要求购买。 对此情况欣喜之余,刘德华等也不由面面相觑,究竟潜在的购买群到底有多大?本来刘德华已经是按当红歌星的标准出片了,居然还是供不应求,当时觉得刘德华的决定冒险的人现在又觉得刘德华的决策太小心翼翼了。 一时想不明白,但也不需要想太多,马上发行更多的唱片才是正理。加班加点地工作,终于新的一批唱片马上送出,接着也是被守候的歌迷一扫而光。 这个销售热潮持续很久,而当港内热潮降温之后,从东南亚和大陆发来的信息又让刘德华等一喜,那里的音像经销商也同样要求得到这张单曲的发行权。 事实上这一现象正好说明刘德华决策的英明,本来对沈信这首单曲期待的只有刘德华的歌迷,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少男少女,这也是通俗音乐最大的消费群。在遍寻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本来不知道沈信其人,或者知道而不屑一顾的人也都对沈信有了兴趣,而每天广播的音乐排行榜播放的《迷惘》片断让他们疯狂不已,这个群体的数目滚雪团般壮大起来。刘德华的估计并没错,他预计的发行量和这一部分歌迷的数量相差无几,不过刘德华没有估计到的是另一部分歌迷,他们并不是发烧友,也过了追星的年龄,但同样也被沈信的歌曲给打动了。 这一部分人就是广大的白领阶层。在社会上,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阶层,他们一般受过高等教育,眼光都比较高,喜欢的是西方音乐,对于一般的华语通俗音乐一般都不屑一顾。在沈信风潮刚起的时候,他们自然都是一笑了之,不过又是一个被包装出来的明星而已。但是,沈信的唱片迟迟不出,少年歌迷们的疯狂最后还是勾动了他们的好奇心,想听听什么歌曲能有这么大的魔力。而一听之下,顿时一发不可收拾。这首《迷惘》表达的情绪,正好与他们的心态吻合,顿时打动了他们。于是才会有供不应求的情况出现。 对于跟一般追星的少年一样喜欢一个歌星,对于他们说来倒是比较丢脸的事,一个被采访的男青年的话颇能表现这一点,他对着镜头不屑一顾地评价少年歌迷道:“这些人根本不懂音乐,只是盲目追星,只有我们这个阶层的人才真正懂得沈信的音乐,他和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他表达的东西正是我们想要说的。”一时间白领阶层颇有点将沈信当作自己代言人的意思。 对此情况,各大媒体自然是众说纷纭,其中又是以陈辉的评论最为精彩。在评论的一开始,陈辉大肆抨击刘德华的营销手段,认为这种吊人胃口的手法太过分,对广大歌迷完全不负责。但接着文笔一转,他有哀叹的口气说道:“遗憾的是,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手法极其成功,而且听过这首歌曲,我更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吊大家胃口的实力,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完全是值得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我和广大歌迷的心态是一致的。” 接下来是从音乐的角度分析,陈辉再次发挥出他敏锐的感受力,他说道:“我曾说过沈信会成为一个最成功的表演型歌手,我现在还是这么说,而且要加上一句,他将是未来最成功的集创作和表演于一体的天皇巨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不是我的预言,而是肯定会出现的事实。从音乐来看,沈信其实不是一个通俗音乐人,更倾向于严肃音乐,但有了任务这个编曲者之后,沈信的音乐就可以为大众接受,他们将成为黄金搭档。正是由于任务天才的编曲水平,沈信的音乐才有这么大的魅力。沈信是大雅,任务是大俗,但他们却能找到一个契合点,共同完成一首歌曲。所以,不用再讨论沈信这首歌曲应该归属通俗音乐还是什么,一句话,他是雅俗共赏的。当然还有沈信本身的嗓音条件和唱功,对于这一点,我只能说,那具有魔鬼般的诱惑力。可惜的是,我已经完全被这个魔鬼迷住了。” 这个评论倒是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同,没有人否认刘德华营销策略的成功和沈信音乐的魔力。 沈信看到这个评论,是因为任务。当他看完这个评论后,任务笑道:“看到没有?人家都说了,我们将会成为黄金搭档,你可不能抛弃我。” 沈信很奇怪地问道:“你为什么一副非我不嫁的模样呢?搭档并不是夫妻,只要我们合作得好,自然一直合作下去。难道我会对你始乱终弃吗?” 任务先是笑骂一番,接着很认真道:“我入音乐这一行,完全是兴趣,我自己也知道永远成不了大音乐家。但是,认识你之后,我觉得你可以,我希望能作为大音乐家的助手而名留青史,你能收下我这个忠实地仆人吗?” 沈信哭笑不得,说道:“既然你这么热心,我当然不能拒绝,好了,去把我的皮鞋擦干净。” 众人哄堂大笑。在半开玩笑的情况下,一个为后世称道的音乐合作团体就这样诞生了。 看着各地来的要求获得《迷惘》发行权的公函,刘德华又一次沉思起来。是现在发行《快乐》的专辑呢?还是趁热打铁,发行一张mtv呢? 这个时候,各大媒体都要求能够采访沈信,却被刘德华拒绝了。沈信对于这一点倒是很高兴,他虽然入行时间不长,并没有发觉媒体的恐怖,但想想如果媒体问起自己以前的生活,那倒是不容易回答的。所以他依旧每天和乐师以及任务在一起,忙着进行《快乐》这张专辑的后期工作。 (第十二章完) 第十三章 车缘 在刘德华的策划下,沈信虽然名胜大噪,却还没有受到盛名之累。原因很简单,虽然沈信现在的名气之大无从估量,但除了曾观看过刘德华演唱会的人之外,再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而那场刘德华的演唱会虽然有录影,但在刘德华的要求下,没有人有权将它发行,歌迷们也只能凭想象来估计沈信是个什么样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否则怎么解释这反常的情形?说反常,是因为普通艺人如果成名后,自然是露面越多越好,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知名度和好感度。但在沈信身上,刘德华已经下决心反其道而行之,即使沈信已经红透半边天,他还是拒绝了很多邀请沈信出席各种活动的请帖。没有人知道刘德华在想什么。 至于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很快也就销声匿迹了,首先没有一个歌迷愿意这样想,那简直是对自己偶像的亵渎,更不要说见过沈信的人信誓旦旦地说那是一个美男子了。做出这个猜测的媒体,其电话马上就被愤怒的歌迷的声讨占满了全天时间,根本没法做事了。 而这个时候,沈信对此一无所知,他甚至还可以悠闲地逛书店。只是当他漫步街头,忽然听到某家店面的音响中传出自己的歌声,那种感觉倒颇为奇妙。 在沈信的唱片大卖特卖之后,沈信也得到了自己的第一笔薪水,他理也没理,反正有**兄妹打理,什么也不用他操心。凤仙还好说,她现在只在乎沈信的感受,对钱也不如何看重。但**就不同了,钱一到手,他的心就发热,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没钱时自然可以随意想象有钱后的状况,但真的有了钱,却有点不知所措的感觉。 首先,现在应该有辆车了。**最后决定先买车。沈信一签约,刘德华马上就给他派了一辆车,不过对于**来说,别人的车再好,也不如自己的车。 所以,这天早上,沈信还在看书之际,却发现**难得地起个大早。 “莫非有什么大灾难要发生?居然连你都可以这么大早?”沈信疑惑不已。 **得意洋洋道:“没钱的时候需要做梦,所以我才贪睡。现在我们有钱了,还用得着做梦吗?我们要去花钱,这才有乐趣。” “花钱?去哪里花钱?”沈信问道。 “问得好,钱到处都可以花,但要花得好,这可是一门学问。”**洋洋自得。 “听你的意思,你好像就是花钱专家?”沈信讥讽道。 “当然,花钱找我那是找对人了。”**很骄傲的模样。 沈信扑嗤一声笑了出来,**大怒:“你不相信?” “相信,当然相信。所谓的花钱专家,其实还有一个名称,我觉得你绝对符合。”沈信勉强不笑。 “什么名称?” “败家子。”沈信一本正经说道,接着大笑不已。 “你?”**大不忿。 “好了,要花钱就去吧,我不管你。”沈信不想跟他多纠缠。 “不,一起去,凤仙也去。” “为什么?” “我们是一家人嘛,好久没有在一起了。我们先去买车,接着去大吃一顿,这样才像话嘛。”**的表情倒是真挚无比,令沈信觉得心中一暖。 “好。”沈信答应一声。 叫起凤仙,三人在楼下的大排挡吃了点早点,这才上路。沈信只是喝了碗粥,并没有吃东西。他一开始自称素食者,后来知识丰富了,干脆自称是瑜伽高手,索性很少吃东西,**兄妹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反正问多了沈信就很苦恼地拍着头,说一句“记不得了”,这是对付一切问题最好的回答,**兄妹也没有办法。 **自己是有驾照的,所以刘德华派来的司机一来就被**赶走了,既然连经纪人也当不上,**可不想连司机这个位置也被抢走。所以沈信需要用车的时候总是**来驾驶。不过如果有人问起**的职位,他还是很傲然地回答:“我是沈信的经纪人。”对**这种言行,既然沈信不在意,凤仙劝说也无效,其他人也就只好睁眼闭眼了。 说是去买车,**还是开着车去了,当然是刘德华派来的车。一边开着车,**一边大声抱怨,市区太限制他的驾驶才华,同时眉飞色舞地吹嘘自己的驾技如何高超,简直就是车神在世。只是这情形在凤仙看来颇为不可思议,如果自己哥哥在考驾照的过程中也如此喋喋不休的话,他是如何通过考试的? 沈信现在也知道这种他原先称之为“大号甲壳虫”的东西叫汽车,不过一直以来也只是乘坐而已,并没有太多关注。但这天听着**吹嘘着开车如何过瘾,他忽然对这东西产生了极大兴趣。 “有没有关于驾驶的书?”沈信忽然问道。 “没有,我哪里还用得着看书,天生就是车王,用不着那东西。要说驾驶呢,那可真是要说天赋的。”**继续吹嘘。 “我有。”凤仙忽然说道,很快递过一本驾驶手册。 “你怎么会带着这东西?”沈信有些奇怪。 凤仙的脸微微一红:“前一段时间有个同事学开车,拉我一起去,我也有点兴趣,就买了本书。不过最近太忙了,根本顾不上看。” 沈信点点头,接过了书。接下来沈信也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书,时不时点头微笑,喃喃道:“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你在干什么?”凤仙闭目养神,沈信只顾看书,**自己吹嘘也没意思,问沈信道。 沈信一本正经道:“我在学开车。” “哈哈哈!”**忍不住狂笑起来:“你那样就想学会开车吗?别开玩笑了。哈哈哈。” “注意驾驶。”沈信淡淡说道:“不是想,我现在已经会开车了。” **虽然再没有那么夸张,但还是继续笑着。 车行很快到了,本来**的意思是要买新车,但凤仙坚持说一辆二手车也好。**嗤之以鼻:“沈信也是明星了,买二手车太掉份了。”凤仙则说不宜太张扬,沈信毕竟是刚入行,还是低调些好,这关系到形象和以后的发展,**最后也只好答应。 不过二手车也分档次,很多名牌车都应有尽有。 对着面前数十上百辆车,沈信不禁有眼花缭乱之感。他信步向前走去,忽然看到角落处有一辆黑色的轿车,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沈信一眼就看上它了。 “我要这一辆。”沈信肯定地说道。 “什么?那太老土了。你开这样的车会被人笑话的。”**根本看不上眼,那是一辆老爷车,几十年前或许很拉风,现在嘛,跟废铁差不多。 “我就要这辆。”沈信固执得跟个小孩子似的。 “哥,又不是你买车,你就听沈信的吧。”凤仙完全站在沈信一边。 **无奈点头,向车行老板走去。 “那辆车多少钱?”**趾高气扬地问道,心中有点羞愧感,觉得要买这样一辆车实在是丢人。 “你可真是有眼光,那可是历史名车,1966年的奔驰,俗名伊琳娜,现在可是汽车狂热者的宠儿呢。”老板喜笑颜开。 “别废话了,多少钱?”**打断老板的话。 老板依旧滔滔不绝地细数了此车的不凡之处,这才报了个数字。本来很不耐烦的**在听过这个数字后嘴张得老大,本来要冲口而出的一句脏话也咽回了肚里。 “多少钱?”**怀疑自己听错了,不得不确认一下。 老板笑容可掬地重复了一遍,**马上像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嘟囔了一句:“天哪,新车才多少钱?”这辆他看不上眼的破车,居然值一个天文数字。 “我们再商量商量。”**无精打采地挥退了老板。 “喂,兄弟,那辆车不适合我们,你还是另挑一辆吧。或者我来挑一辆。”**对沈信道。 沈信一皱眉:“为什么?” “因为,我们买不起。”**好不容易才抑制住不仰天长叹。 “你不是说我现在是明星了吗?我们不是有钱了吗?”沈信对金钱没有概念,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兄弟,你现在只是明星,并不是大明星,知道吗?我们只是有点小钱,还说不上富有。”这个时候,**倒是谦虚得可以。 “这样啊。”沈信依依不舍地看着那辆车,最后叹气道:“那就算了,你随便买一辆吧,我不参考意见了。” 怏怏走回车里,沈信难得地对身外之物有一种占有**。 “为什么非要那辆车呢?那是一款四十年前的车型了。现在有很多更好的车。”凤仙看到沈信不高兴,连忙安慰道。 “唉,我也不知道,我只觉得她好像是在等一个人,而那个人就是我。我不能得到她,她一定会很伤心。”沈信这样说道。 凤仙不由愣住了,沈信这么说话,好像当那车是人一样。不过她很快说道:“我们现在买不起,不等于永远买不起。你不是有一盘专辑在筹备吗?只要发行完专辑,销售足够好的话,我们一定就有足够的钱来买它了。” “真的吗?”沈信马上露出纯真的笑容。 “当然了。”凤仙肯定地点头,想了一下,问道:“你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究竟能挣多少钱吗?” “不是有你吗?我懒得想。再说我也不知道有了钱该干什么,只要有书看,有音乐听,我就满足了。”沈信这样回答。 “不,还要有烟抽,有酒喝,最好还有成堆的美女,这才是一个男人的生活。”随着**的话,一辆橘黄色的轿车停在沈信和凤仙身旁。 “怎么样?漂亮吧?”**洋洋自得,浑不顾凤仙和沈信不敢恭维的眼神。 “现在有两辆车,你怎么办?”凤仙先对**泼冷水。 “对呀。”**一拍脑门:“我忘了这一点了。” “没关系,你开你的新车吧,旧车我来开好了。”沈信忽然说道。 “你?”**一脸讶异,凤仙也是不胜惊奇。**忽然大笑:“对,我忘了你刚才已经学会开车了。” **的语气中全是嘲讽,沈信却浑不在意,只是微微一笑:“正是。” 随着这一句说话,沈信已经坐进车里,将汽车发动起来。 看到沈信真的要开车,**和凤仙都叫了起来:“别胡来。” “没事的。”沈信说着,那车猛然向前冲去。 **和凤仙同时大声叫了起来,正前方一侧的小巷中忽然有一辆摩托车窜出来,眼看正好跟沈信的车撞在一起。 **和凤仙都有点不敢看下去了,沈信却猛然一打方向盘,一个漂亮的回转将汽车调过头来,而那辆摩托车也同时急速跑了开去。 **大声骂了起来,凤仙连连拍着胸脯,沈信却若无其事地将车开到他们面前,对凤仙一笑道:“我已经出师了,要不要上来兜兜风。” **自然不放心,连连劝阻,不仅不让凤仙上车,也叫沈信不要再胡来。沈信微笑不语,凤仙犹豫半晌,忽然拉开车门,上了沈信的车。 “凤仙,沈信发疯,你不要也不正常。”**大声说道。但眼前的事实是,沈信熟练地在车行前掉过头去,径自驾着轿车远去。 “我和凤仙去酒店吃午饭,然后等你一起来吃晚饭。”沈信大笑,对**嘲讽道。 “好小子,半瓶子醋也敢挑衅车王,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大声叫嚣着,**飞快地赶了上去。 尽管**不服气,但沈信却是真的会开车,而且车技也很高,虽说比他起步早,但至少沈信比他早到达酒店也是事实。凤仙一开始上车只是一种与沈信同患难的感情驱使,但沈信驾驶的车又快又稳,倒让她这番心事白费了。 三人来到酒店坐下,**盯着沈信看了足有五分钟,沈信忍不住道:“别不服气了,有什么话说出来比较好。” “你以前是不是学过开车?”**问道,这个问题非问清楚不可,如果沈信真的是第一次开车就超过他,那对他的自信是致命的打击。 “如果要说实话呢,我的回答是没有。不过看你那个样子,这个回答会让你难受。”沈信先唠叨半天,这才最后说道:“所以,我的回答是,我不记得了。” “靠!说了等于没说。”**说道,神情沮丧得不得了。 “算了,你也不用太伤心。你也说开车是要天赋的,而天赋这东西不能强求。”沈信安慰道。 “去,谁要你来安慰我?即使我伤心,我也有办法不伤心。” “什么办法?” “酒,当然是酒了。”**一瞪眼,接着大喊道:“给我拿酒来,要最烈的。” “喂,酒后可是不能驾车的。” **一瞪眼:“我可以不开车。你不是牛吗?不是有天赋吗?你一个人开两辆车给我看。” “小肚鸡肠,你也叫男人?”沈信不屑道。 说了半天,最后的结果是光吃饭不喝酒,但临走时却带了一箱酒回去。按**的说法,这是为了应付一时之需,而沈信的说法却是,一个脆弱的男人,自信心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只有酒精才能让他感到一丝丝安慰,在幻想中找回自己的自尊。 这件事的后续发展是,此后一天,在结束上午的课程后,沈信要求请假。 “什么事?”沈信从来没有什么应酬,其他人都很奇怪。 “我刚知道驾车还需要有驾照,我要去考驾照。” 下巴顿时掉落一地。 (第十三章完) 第十四章 mtv的故事 沈信轻松通过考试,获得了驾照,不过他自己还是不常开车,因为他不喜欢在市区限速的规定,这让他丝毫感受不到开车的乐趣。 看过多部与赛车有关的影片之后,他对开车自然很有兴趣,不过不是普通的驾驶,而是各种特技,不过深入了解以后,沈信才知道在现实中是不能这么自由的,没有警察会喜欢一个标新立异的司机,在现实中玩车技的下场就是被吊销执照。沈信对开车很有点意兴索然。 而当沈信知道有替身演员这个职业之后,很是向往,恨不得马上就转行,以便享受这种难得的乐趣。当这个念头稍稍向**提起,马上就吓了**一跳,苦口婆心地劝他打消这个想法,替身演员又危险又没有钱赚,**实在想不通沈信为什么有这个行业会有兴趣。 好不容易让沈信不提这个话题,**下定决心不再和沈信谈论任何有关车的话题,免得沈信又胡思乱想。开玩笑,好不容易将沈信培养成一个未来之星,**还准备靠沈信继续发达,若让他转行,以后怎么混?且不说其危险性,报酬方面也没有保障。当然他不知道沈信几乎是不死之身,但也知道沈信并不在乎钱。沈信不在乎,他自己可在乎。 沈信的梦想被**无情地打破之后,开车继续让**来。不过**选的那辆车除了他自己喜欢,别人都看着别扭,沈信日常还是用刘德华派的车。**对此又埋怨好久,怪别人没有品位,不懂得欣赏。不过说起来他选的那辆车等于是他自己的私家车了,倒也让他欣喜不已。 偶然一个机会,沈信知道有地下赛车的事,马上向**提起,看到沈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不得不花了很多时间来劝说沈信。沈信最后并没有被**说服,但既然**不同意,他自己也没有门路,只好作罢。不过沈信问起是不是有人能够改造汽车,将车的速度提升到最高,**倒是回答是,而且傲然宣布他有这样的朋友,只是当沈信的兴趣上来时,**却冷冷回答:“但我绝对不会让你认识他。”于是沈信的另一个梦想也破灭了。 “我怎么会遇见你这样的朋友?”沈信哀叹道。 “我这是为你好,男人嘛,做事要专心,你这也想做,那也想做,怎么能成大事?等你成了大明星以后再为所欲为,至于现在,没门。”**倒是很严格的一个监护人。 沈信摇头,碰到**这样的人,实在是没办法。不过沈信的兴趣广泛,现代社会到处是他不懂的东西,他很快也就将这个事情跑在脑后。 在《迷惘》发行后不久,刘德华决定让沈信先拍mtv。本来他想请一个有名的导演,但想想还是作罢,首先成名的大导演,没有人愿做这么掉份的事,而且相熟的几个导演现在也各自有事要忙,只好找了一个新出道,还没有任何作品的年轻导演,这个年轻导演叫方令强。 方令强是一个唯美主义的导演,其偶像是王佳卫,这也是他一直没有机会导演的原因之一,艺术片的市场太狭窄了,没有人愿意投资,连刘德华也不愿意。不过这个人的确有才华,刘德华也很清楚,反正就是一个mtv,倒是可以任由他去折腾。这样也可给沈信一个面对镜头的机会,理解一下拍摄的过程,为以后进军影坛打基础。 刘德华的心意现在完全清楚了,他简直把沈信当作自己的接班人,希望沈信能够一圆他自己难圆的梦,同时成为影坛和歌坛的领军人物。这个想法有点理想色彩,但一看到沈信,刘德华心中就产生了这样的念头,而且随着沈信一步步成功,他的这个想法更强烈了。虽然从来没有对人说,但刘德华已经用行动来实现这个梦想了。 方令强接到这个任务简直是欣喜若狂,好像他可以借此一举跨入名导演行列。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mtv,方令强还是很认真地开始筹备了。从整个的构思到每一个画面的细节,方令强都考虑得很细致。 而等见到主角沈信,方令强更有信心令这部mtv成为一个经典了。 “天,你这个样子简直就是为电影事业而生,如果你不去拍电影简直是对上帝的侮辱。”这是方令强见到沈信说得第一句话。 “是吗?”沈信忍不住想笑,但看看方令强认真的神态,还是忍住了。他虽然是一个比较散漫的人,但对认真工作的人还是抱有很大的敬意,而一眼就可以看出,方令强正是这种对待工作异常严肃的人。 “当然。如果你和我合作,我们将是最好的搭档,你将是最佳男主角,我则是最佳导演。”方令强很认真地说道。 沈信笑笑:“那也得我有机会拍电影才行。现在我们好像拍得只是一部mtv吧?” 方令强也笑了:“当然,任何伟大的事业,都是从最基础的事情做起的,这部mtv就是你我的起点。我要让这部mtv成为经典。” “那就让它成为经典吧。”沈信半开玩笑地说道。他根本没想到,这个预言真的成为现实,很多年以后居然被当作他影视方面的处女作。 简单地互相了解了一下,方令强开始向沈信讲解他的构思。本来沈信很担心自己完全没有演戏的经验,怕不能应付太高难度的场面,但方令强的构思却完全打消了他的疑虑。方令强也早就知道沈信是一个新人,这个mtv本来就没有什么需要太高演技的场面,原先还有点担心新人的形象,现在则是信心极度爆棚。所以两个的第一次会面双方都完全满意。沈信还是稍有保留地喜欢这个唯美认真的年轻导演,方令强则是完全地将沈信视为好友,满心想着的是如何说服他来主演自己未来的影片。 说到摄影师,倒不用刘德华费心,方令强自己拍胸脯接了下来。虽然落魄,方令强却还是有自己的班底的,都是些不得志的年轻人,在电影理论上颇有相合之处。这次的拍摄完全是室外作业,所以方令强只需要找一个摄影师,根本就不成问题。 接下来一周沈信完全是和方令强以及那个叫常飞的摄影师一起度过的。拍摄任务很简单,要求也不高,沈信轻松应付过去。而闲暇时间,沈信就聆听方令强阐述他自己的电影理念,虽然沈信并不是完全理解和赞同,但对于电影的了解却更深化了。尤其方令强对于演技方面的介绍,更是让沈信获益匪浅,他自己后来也承认,如果不是方令强对他进行这种全方位的教导的话,他不可能那么快在银幕上成熟起来。 虽然任务简单,但刘德华为了沈信的未来,可是完全不顾血本的,所以方令强的工作环境极为宽松,待遇也是高到难以想象。在士为知己者的心态下,方令强更是卖力,竭力将这部mtv按电影的模式来做。虽然演员只有一人,助手也只有一个摄影师,但那种指挥一切的感觉,倒让方令强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万人敬仰的大导演了。 在合作愉快地气氛下,一周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结束了整个拍摄过程,沈信不禁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方令强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别心急,相信我们很快就可以再次合作。你不仅外貌出色,演技方面也很有天赋,相信我,你是为电影而生的,正如我一样。” 沈信微微一笑,暗自思忖:“别的不说,这方令强的自信倒是强得很,几乎偏执。不过好像这倒是成功必须的条件,说不定方令强真的会成为大导演也说不定。” 而当完成的mtv放在刘德华桌上的时候,刘德华也完全确定了随后的营销策略。 这个mtv是与沈信想关的所有人等在一起看的,看过之后,所有人都拍案叫绝。 在一开始,沈信是坐在山颠,环顾四周,一片茫然,和沈信初到贵境的形态颇为相似。画面没有什么特别,但气势颇为宏大,一开始就将整个mtv的意境提升到了一个不同凡俗的高度。当镜头由四周的云山雾海转到沈信面部的时候,沈信迷惘的眼神分外有震撼力。这也是方令强所说的根本不需要演技的原因,沈信根本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作,只要坐着就行了。 而紧接下来的镜头是沈信抬头向天,蓝天上飘着几朵白云。接着沈信开始在林间穿越,停留在一棵树下,看到两只鸣唱的小鸟,依然茫然。 顺着山间小溪,沈信一路前行,几乎是一部旅行片。最后,沈信到达海边,漫步沙滩,身影说不出的寂寥。而当最后,沈信停住脚步,望向海上即将西沉的夕阳时,整个mtv达到**,mtv最后的画面就是沈信凝视夕阳的背影。 整个mtv就像讲述一个故事,描写一个追求某种答案的人的旅程,最后的画面更是让人感受到迷惘的主题。这可以说是一个和歌曲本身完全契合的创意,经过方令强的处理,更是达到了完美的境界。即使没有配音,这个mtv本身也可以作为一个完整的以《迷惘》主题的小影片。 不得不承认方令强唯美主义的思想在这个mtv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所有的画面都是那么纯美,看着绝对是视觉上的享受。而沈信的表现也很出色,若不是他深邃的眼神,相信很难表现出那么抽象意义的迷惘来,而他漫步在各种场景的时候,那种灵气和周围的环境完全与环境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完美的画面。方令强喜欢沈信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沈信天生就具有一种与一切美好东西吻合的气质。 默默地看完这一段完全没有声音的短片,所有人都被震撼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刘德华良久才喃喃道:“方令强,你的确有拍艺术片的天分,如果有合适的影片的话,我一定找你。只是希望你不要像某位前辈一样把钱当废纸般挥霍就好了。” 方令强笑道:“我同时也进修过工商管理,这一点你倒是可以放心,我绝对不会超标。不过,如果我拍电影的话,我希望沈信来做我的男主角。” 刘德华看看沈信,说道:“那要他有点名气后才行,我可不想一开始就让他陷入艺术片的泥潭。票房毒药,想翻身可太难了。” 方令强这下没说什么,因为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了。 其他人这下也开始七嘴八舌地发表其意见来,任务开玩笑说:“说不定这部mtv会成为思春少女每天睡前必看,只要看过之后就能在梦中见到白马王子。” 其他人连连点头,任务又道:“不过沈信可就惨了,很可能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一大群恐龙流着口水在追他。” 众人哈哈大笑,沈信自己道:“那我只好不睡觉。”众人把这句话只当玩笑,却想不到沈信真的可以不睡觉。 看过mtv之后,刘德华自然对前途更有信心,立即宣布马上将发行沈信第一张个人专辑《快乐》提上日程。这次的计划就简单多了,什么也不用作,只要发布一条消息说沈信的新专辑要发行就行了。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刘德华忽然又有新想法,决定给沈信出一本写真集。 “不会吧?真的要培养沈信作幽怨少妇的深闺梦里人?”任务开玩笑道。 刘德华一笑:“虽然我一眼就看出沈信是可造之材,但他居然能这么迅速征服广大歌迷,却是我完全始料不及的。既然机会这么好,我们当然要借风驶尽船,绝对不能浪费一点点有利条件。我的目标很明确,沈信就是我未来最大的赌注,怎能不借机做最大程度的力捧?” 众人愕然,没想到刘德华对沈信如此厚爱。不过想想自己对沈信的观感,也就释然,不觉得有任何奇怪。刘德华如果见到沈信而不尽力培养力捧,那才是不可思议。 沈信虽然还是不能完全理解娱乐业的操作,但刘德华话里的深厚感情却让他感动不已,作为半仙之体,他当然分辨得出一个人情绪的真伪。心中感叹不已,还以为师傅得道成仙之后自己从此飘零,却不料意外来到一千年后,却遇到了这么多朋友,使自己的生活完全改变。 想到这里,沈信的语声都有点哽咽:“刘总,这怎么可以?” 刘德华爽快地一挥手:“不要见外了,如果你愿意让我高兴的话,就叫我一声大哥吧。” “刘大哥。”沈信爽快答应。 经此一事,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同,但刘德华和沈信的关系,在两个人心中,却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 关于沈信的写真集,摄影工作还是常飞来做,深受方令强的唯美标准影响,每张照片拍得都是艺术之极。沈信对搔首弄姿颇感不耐,不过还是很配合地完成了整个拍摄过程。对于他来说,这并没有多大不便。 看过写真集,刘德华对沈信笑道:“你的逍遥日子结束了,接下来有得你忙了。” “什么事?”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盛名之累,你慢慢会明白的。” 沈信的确很快就体会到了,不过那对他来说好像也没有多大影响。 (第十四章完) 第十五章 新偶像 专辑一发售,正如人们预料,很快就销售一空,相对于《迷惘》来说,基本上销量持平。这已经是一个很令人吃惊的成绩了,因为在日新月异的现代乐坛,能够持久保持影响力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先前《迷惘》的成功还可以说是媒体炒作以及刘德华的营销策略起了很大功劳,但《快乐》继续走红,就不得不让所有人重视。而且还有一点,这一切成绩都是在沈信几乎没有在大众面前露面的情况下取得的,更不得不让人重新估计沈信的潜力。在当前乐坛,这一点尤其难以想象,不靠形象,单纯依靠音乐就征服了歌迷,这已经相当于是神话。 虽然当时并不是人人都看到这一点,但多年以后回头来看,正是通过《快乐》这张专辑,沈信才奠定自己在歌坛的地位,为日后的巨大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刘德华却依然没有让沈信露面的打算,凤仙和刘德华沟通之后,对刘德华心悦诚服,完全赞同了他的下一步构想,加上沈信毫无意见,虽然歌迷千呼万唤,却始终不见沈信出来。 不过饶是如此,歌迷对沈信的狂热已经达到痴迷的境界。即使没有见过沈信,多个“沈信歌迷会”已经成立,而且通过曾观看过刘德华演唱会的人口里挖掘出了很多资料,于是有关沈信的话题在民间迅速流传。 对于沈信的第一张专辑,最先做出反应的音评人仍然是陈辉。他在评论中直言不讳:“我从来不是一个盲目崇拜的人,更早已过了追星的年龄,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对于沈信,我有着巨大的兴趣,其程度和追星族很是类似。”这对沈信来说绝对是一个值得欣喜的事情,因为这证明了他音乐的魅力之大。 在纯音乐的角度,陈辉是这样评价的:“一首《迷惘》,一张《快乐》,反映了截然不同的情绪和主题,但同样一下子就可以听出来,这绝对是同一个人的音乐。在对沈信的音乐心悦诚服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深思,这两个主题的关系是什么?是不是说人生总会有迷惘,而快乐就是简单?我们不能确定。但至少通过这两张风格不同的唱片,我们可以有这样的结论,迷惘和快乐并不是对立的,至少有沈信这个例子。所以,无论生活有多少不如意,请让我们快乐每一天。” 看到这个评论,沈信有点不知该说什么好,也许他的音乐中真的有这样的意思,不过他却根本没想过,他只是凭着一时之好来作曲,再由刘德华以及专业人士来确定如何推广,倒没想到会有这么深刻的思想在里面。至于其他相关人等,倒是很感谢陈辉不遗余力地替沈信宣传。 不管怎么说,这张唱片绝对是成功的,如果说先前的《迷惘》还只是营销的成功的话,这张专辑则普遍赢得了歌迷的心。虽然有任务天才的编曲,《迷惘》仍然是一首严肃的歌曲,其思想和风格并不是青少年最喜欢的,如果不是沈信嗓音的魔力和音乐的动听,相信很快就会被遗忘。而《快乐》则完全不同,可以说是典型的流行音乐,极大地迎合了青少年的心态,使他们完全将沈信当作新的偶像。同样,在意外加入沈信歌迷群的白领阶层之中,也没有人因为风格的变化而排斥这张唱片。或者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从好的一方面来考虑所有问题,没有人指责沈信媚俗,白领们欣然为沈信的专辑打开自己的腰包。用他们的话说,这是一个怀旧的好项目,让他们有昔日重现的美好感觉。 总之,沈信一开始就没有将自己的形象定死,而是保留了很大的弹性,为以后的发展做出保障。多少人成名后转型失败,结果黯然退出娱乐圈,但对于沈信来说,这个障碍并不存在,后面的成功证明,这一点极其重要。沈信一开始就以自己的风格影响了歌迷,而不是在歌迷心目中形象的局限下跳舞,地位完全主动。 而在沈信久呼不出的情况下,某少年杂志的编辑忽然异想天开,发起了题为《我心目中的沈信》的征文活动,特等奖的获得者将有与偶像沈信单独见面的机会,其下分一二三等奖,分别可以得到与沈信相关的各种纪念品。这个想法一开始颇有点玩笑的意味,但广大青少年却群起响应,一时间该杂志社收到了数以万计的信件。出乎意料之外,编辑们不得不考虑玩笑是不是开得太大了。 骑虎难下,编辑们最后还是决定活动继续。而几经筛选,最后特等奖获奖者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她的文章简直就是一篇优美的散文,文笔优美之至,想象更是完美。她这样写道:“他高大,英俊,相貌是典型的东方人,五官精致而且有着完美的比例,是上帝能够做出的最完美的杰作。永远文质彬彬,但他却有着运动员一样的身材,充满了年轻的活力。他的眼神深邃而动人,微笑的时候,就像全世界的花儿同时绽放,而当他忧郁的时候,却能让顽石也感伤感。对待情人,他是温柔的,亲切的,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情人典范。”此后还有大段不吝赞美的称颂,看得出来,写这篇文章的少女多情而想象力丰富,用梦幻一般的色彩勾画出了一个最完美的梦中情人的形象。 不过到获奖者名单公布后,编辑们遇到了最大的难题,他们想要用某些奖品来替代承诺的约会,却遭到了女孩的断然拒绝。这个女孩明显是沈信最狂热的崇拜者之一,即使编辑们的承诺已经可以满足所有人的愿望,她还是固执地要求见到沈信。 最后编辑们实在没辙了,只好向刘德华公司打电话求救。接电话的秘书倒是很有敏锐的洞察力,很快发现这是一个好机会,连忙报告了刘德华。刘德华听过之后,也是喜出望外,无心插柳下,这是一个很好的与歌迷沟通的机会,也正好解决了刘德华正在头疼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刘德华现在还是觉得没有到沈信抛头露面的最佳时机,但歌迷方面的反应也渐渐过烈,再下去可能就会有不满大幅度滋生。而这个突发的事件,却正好让刘德华可以缓冲。 所以,刘德华稍作沉思,马上决定同意该杂志的要求,安排时间让沈信和那女孩见面,同时还对其他获奖者做出奖励,分别赠送沈信写真集中照片若干。这本来不是什么稀罕奖品,但在万众期待却仍难见沈信身影的情况下,却是对歌迷最好的奖励。 沈信当天就接到通知,让他第二天和那女孩见面。沈信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重要,也没有多想。刘德华本来想找个人教教沈信如何应付,但看看沈信随意洒脱的形象,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也许,不用任何人教,沈信自己会应付得很好。”刘德华这样想着,脸上露出了微笑。 (第十五章完) 第十六章 少女歌迷 约定的时间到了,沈信来到一间会客室。在会客室里已经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在等着他了,少女长得眉清目秀,不过神情却有点忐忑不安。可以看得出那并不是紧张,而是满心期待的焦躁。 “你好,我是沈信。”沈信微笑着打个招呼。 “哇!”少女猛然尖叫一声。 “什么事?”沈信愕然止步,被少女惊诧的面容惊呆了。他不由自主伸手摸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突然变成了某种恐怖的怪物了吗? 但少女接下来的行动更是让他瞠目结舌,先是被他颇显滑稽的动作逗得嫣然一笑,接着少女就扑到他面前,拉着他的手左看右看。 “一模一样,居然跟我梦到的一模一样。天!”少女惊呼不断,沈信这才明白过来,他对现代女孩毫不掩饰自己感情的做法有点不习惯。 “很荣幸能够完全配合你的想象。”沈信笑道。 “不是想象,是我真的梦到的。”少女认真说道。 “好,随便你了。坐下说吧,你叫什么名字?”沈信难得有这种接待小女孩的体验,感觉颇为新鲜。 “我叫万零。沈信哥哥,能不能帮我签个名?”少女小心翼翼问道。 “当然可以。”沈信爽快答应,在少女递过来的精美笔记本的扉页上写下了“沈信”两个大字。 “哇!沈信哥哥的字好漂亮啊。” “只是一般吧。”沈信一笑,他对自己的字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不,真的很漂亮,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沈信仔细看了看,自己也觉得字好像比以前多了一些韵味。难道,渡过那该死的天劫,虽然没成仙,还是有点好处的吗?唔,这个改变倒是不惹人厌。 “书法我曾经练过十年之久,也只是勉强看得过去。”沈信笑道。 “是吗?”万零一脸的倾慕:“能不能告诉我,沈信哥哥,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一。嗯,是虚岁。” “生日呢?” “七月二十三。阴历。” “嘻,沈信哥哥说话好怪啊。” 沈信苦笑一下,暗想幸好你不是直接我出生年月日,不然可难回答了。 万零接着问道:“沈信哥哥,你平常喜欢做些什么?” “嗯,听听音乐,看看书,练练乐器,唱唱歌,大概就是这样了。还有就是看影碟了。对了,我很想开飞车,不过没有机会。”沈信倒是什么也告诉了万零。 “开飞车?那可是很危险的,沈信哥哥还是不要冒险得好。不,是我白担心,沈信哥哥做什么也一定是最出色的。” “你比我还有信心。“ “当然了,你是偶像嘛。对了,沈信哥哥,你是不是准备拍电影?什么时候有片出?” “唔,这个嘛,暂时只是有兴趣,没有什么计划。” “你喜欢什么颜色?” “绿色,草绿色。” “大自然的颜色啊。” “对。” “女朋友呢?有没有心上人?” “这个问题嘛,其实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没有几个,根本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 “沈信哥哥好单纯哦。” 谈话一直这样继续着,足足持续了两个小时。后来有人问起沈信,到底和那女孩说些什么,沈信耸耸肩道:“话家常。”事实也是如此,两个人就像关系很好的兄妹一样闲聊。 “沈信哥哥,可不可以给你我的电话号码?我有事好找你。”万零最后已经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当他们已经来到门口互相告别时,万零这样说道。 沈信笑道:“当然可以。”说着掏出一部手机,却忽然愣住了。 “多少号?”万零已经掏出笔准备记下来。 “你等等。”沈信尴尬一笑:“我的经纪人只给我手机,却没有告诉我号码。这手机我从来没用过。” “嘻。”万零觉得沈信太有趣了。 大声叫过**,沈信吩咐他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万零,然后和万零挥手告别。万零此行收获颇丰,不仅见到自己的偶像,而且获赠一张还没有发行的mtv光碟以及配套的写真集一本。 **瞪着沈信:“你怎么可以随便告诉人自己的电话号码?” “日子太寂寞了行不行?”沈信丝毫不在意。 这个意外的小插曲最后终于喜剧收场。万零回去之后又在那少年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讲述了自己和沈信见面的过程,文章中盛赞沈信亲和纯真,更是帅哥中的帅哥,算是免费又为沈信作了一番广告。尤其在文章中提到沈信很快将有一张mtv问世,同时还有配套一本写真集,这个消息顿时引起歌迷的兴趣,翘首期盼能够早日等到。 各大媒体知道这个消息居然从一本少年杂志传出,分外感到尴尬,一时间纷纷打电话到刘德华公司确认。刘德华也趁机确认了这个消息,并且确定了准确地发行时间。本来很小的一个问题,居然在各大媒体都占了不小的版面。 对沈信来说,与万零会面是他第一次跟歌迷打交道,其过程颇为愉快,也由此奠定了他后来一直与歌迷有着良好沟通的基础。 会面过后,沈信来到刘德华的办公室。 “感觉如何?”刘德华笑问。 “挺可爱的小女孩。”沈信说道。 “你习惯就好。”刘德华笑道:“对了,过两天我生日,想举办个派对,会邀请一些演艺界的朋友来,你做点准备。” “没问题。”沈信不在意道,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准备的。 看着沈信懒散的模样,刘德华摇摇头,却只是溺爱地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第十六章完) 第十七章 “球王” 莫名其妙地渡过天劫之后,虽然没有被仙界接引上天,但沈信各方面却已经跟普通的修真之士颇不相同了。这一点沈信也隐隐约约有所觉察,只是连他自己也很难说清,变化到底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真正实力到底该归于那一个层次。或许称一声“半仙”很是恰当。 对于自己变化最大的一点感受就是自己的记忆力明显增强了,不仅过目不忘,而且现于脑海的记忆如同立体电影,色彩分明而具有层次感。懂得这一好处之后,在看似睡觉的掩护下,沈信却可以心无旁骛地回味某一本书或者重看某一部有兴趣的电影。所以对沈信来说,从来没有无聊这么一回事,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和过目不忘相随,沈信更有时钟一般的能力,凡是和他所说的有关将来某个时间的事情,虽然他并不时时留意,但只要时间一到,他马上就能想起来。 刘德华的生日派对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天一早上沈信看完书起身,忽然“啊”了一声,说道:“今天是刘大哥生日。” 沈信平时懵懵懂懂,对日常生活的细节很不在意,这次倒很是让**和凤仙小吃一惊。对于人情世故分外陌生,有关事务自然是凤仙一首操办。第一次去刘德华家,凤仙很贴心地为刘德华的母亲准备了一份厚礼。刘德华是出名的孝子,能讨得他母亲的欢心可能比他自己喜欢更可贵。不过这只是凤仙的想法,在沈信心里,并没有这样的念头。当然,孝顺也是沈信赞同的美德,只是他没有孝顺的对象就是了。 沈信提前两个小时到达,刘德华喜出望外,连忙引他去见自己的母亲。沈信本来就有令人一见就生好感的相貌,加上永远挂在脸上的微笑,顿时让刘母喜不自胜,拉着沈信问长问短。 沈信态度谦和,语气温顺,无论刘母说什么都是一副认真聆听的模样,更是让刘母喜欢得不得了。人一年纪大,就分外喜欢唠叨,刘母自然也不例外,只是这唠叨起来,内容没有什么新意,且反复往来,最是让人头疼。刘德华虽然孝顺,但要让他什么也不做,只是听自己母亲唠叨,在精神上也是一大困扰。不过这一次他不用烦心了,老人家一看沈信就喜欢,破天荒地对他一挥手道:“你自己去忙吧,让沈信陪我就好了。” 刘德华固然为自己脱身感到欣喜,但更担心沈信会受不了。不过沈信却丝毫不在意,只是对他微微一笑。这倒让刘德华疑惑起来:沈信莫非是超人? 沈信是不是超人姑且不论,但应付起刘母来却很轻松,实际上刘母也并不需要有人跟她有问有答,只是需要一个人听她说话就好。沈信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静静盯着刘母,很专心听她说话的样子,偶尔再说几句感叹的话,更是直达刘母心底。不长时间,刘母已经把这个乖巧的年轻人当成最亲的人了,连亲生儿子也排在第二位。 如果换作其他人,要认真听完刘母长达两个小时的唠叨,那简直是一件痛苦的事。沈信不同,首先他是第一次听,还有点新鲜感,其次他能感受到刘母心中的慈爱之情,那是他缺乏的,自然也很有感觉,而他的反应也同样的真诚,最主要的是,他是半仙之体,对一般人困扰很大的负面情绪他完全不受影响,这个他人避之不及的工作他倒是完成得轻松愉快。 看到这一幕,刘德华不由有一个怪异的想法:“沈信其人,如果不进演艺圈的话,大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保姆,专门替有钱人家照顾上年纪的双亲,也必然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一晃两个小时过去了,外面传来喧闹声,显是宾客已至,刘母也有点疲累,这才放过沈信。 沈信出门一看,满院都是明星大腕,各自三五成堆地寒暄着,却不见刘德华。沈信为人最能随遇而安,也不着急,只是径自从路过的侍者手里取过一杯酒,慢慢啜饮,信步踱去。 来到庭院一角,沈信看到五六个人正坐着一组沙发上高谈阔论,最显眼的是一个小眼睛小个子的男人,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沈信只是偶尔听到一句,也马上被吸引住,于是就停下来听这人神侃。 好不容易听得告一段落,附近的人都是哄堂大笑。那小个子洋洋得意地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忽然像感觉到了什么,忽地转过身来对着沈信。 沈信对他微微一笑,那人却一皱眉不客气道:“你是什么人?谁准你听我说话的?” 这人口气殊不客气,沈信却也不在意,只是淡然一笑:“对不起。”转身欲行。 “站住!”那人却忽然对沈信大感兴趣:“看你的样子不像狗仔队,你叫什么名字?” “沈信。”沈信回头一笑,停住脚步。后来他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对他不客气,原来是当他是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而且他刚说的话里颇对某些人不敬,心下自然是有些紧张。 小个子大笑,上前一步拉住沈信的手:“误会误会。”接着上下打量沈信:“果然是一表人才,怪不得华仔这么神秘,至今不肯让你露面。哈,诸位,看到没有,这可是今晚的主要人物啊。” 沈信来不及说话,已经被小个子推到众人面前。所有人纷纷自我介绍,要不是沈信记忆过人,怕早头昏脑胀了,哪里还记得谁是谁,饶是如此,也让他感到难以应付,只知道频频行礼,恭称“前辈”。 好不容易听完众人介绍,沈信也将所有人全部记住了,一个个都是娱乐界有名的人物,那小个子则是有“大嘴巴”之称的曾志伟,是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一番寒喧之后,所有人都对这个俊美和善的年轻人好感大增。 曾志伟接着当仁不让地将沈信拉到身边走下,开始训导。 “小伙子身材不错,对运动有没有兴趣?”曾志伟首先问道。 沈信一听运动这个范围广大的词,不知曾志伟意所何指,含糊应道:“马马虎虎。” “足球呢?对足球有没有研究?” “足球?”沈信倒是听过这种运动,具体情形却是不甚了了。 “对,就是足球。真正男子汉的运动,你一定喜欢了?”曾志伟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其他人听到这里都窃笑不已,这是曾志伟的保留话题,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知道他这习惯的人已经纷纷逃走,怕被殃及。 只有沈信不懂,老老实实答道:“足球我一点也不懂。” “哈!你这可是太落伍了,怎么能这样?”曾志伟一副好为人师的嘴脸:“不懂不要紧,知耻而后勇,如果有兴趣,我来当你的老师好了。” 沈信还没有说话,旁边走过来一个人,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如果是为自己好,我建议你赶紧逃走,不要再听他胡说八道,否则有你后悔的。”那人是一个年轻人,叫杜文泽,正业是主持人,也参与很多电影的拍摄。 “什么话?你们愚昧也就罢了,怎么能误导年轻人?来,沈信,我来给你讲第一课。”曾志伟反驳完了杜文泽,继续教育沈信。杜文泽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沈信,自己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哀叹:“上帝保佑沈信,这么年轻这么帅,怎么会这么倒霉?”说着还划着十字。 沈信看到周围的人突然走光,很是感到不理解,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也开始领教曾志伟的恐怖之处。那张嘴实在是厉害,滔滔不绝,什么足球规则,什么球星特点,如滔天巨浪般向沈信袭来,饶是沈信刚才已经经过刘母的考验,此刻也有点经受不起了。具体情况,只要想想突然有病毒侵入电脑的情形就了解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很快就被动地进入了完全接收的状况,根本说不出一个字来。模模糊糊地,他似乎还记得自己好像答应了曾志伟很多事,只是到底是什么事,一时都反应不过来。 “好了,留下手机号码,有事我联系你。”曾志伟最后说道。 沈信糊里糊涂地掏出手机,却发现自己还是不知道号码,那天**告诉万零号码时自己并没有听到。 还是曾志伟有办法,伸手夺过他的手机,麻利地输入了一串号码,接着他自己的手机响了起来。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曾志伟迅速储存起来,说道:“好了,年轻人有前途,好好加油。我也不多留你了,还有很多人等着认识你呢。” 将自己手机收起,曾志伟对着路过的一个人大喊一声,快步迎了上去,留下沈信一个人在沙发上。 沈信好一阵子还是处于当机状态,清醒过来犹自头晕目眩,暗呼厉害。这才明白为什么杜文泽刚才那么说话了。四顾没有人注意,沈信连忙起身躲往一旁。 此时天色尚早,所有人都聚集在室外,沈信小偷般潜往客厅,想避避风头。刚才曾志伟的一番狂轰滥炸可是让他受够了,他可不想再碰到一个像曾志伟般恐怖的人物。说实话,用惊弓之鸟来形容此时的沈信绝不为过。 (第十七章完) 第十八章 触电 进了厅门,看着空旷的大厅,沈信才算松了一口气,先摸了一把冷汗。然后他缓步向大厅一侧的沙发走去,想歇歇再说。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一个悦耳的声音说道:“酒。” 这个声音响在沈信耳际,顿时让他一愣,接着看着沙发上的侧影发起呆来。那是一个美女。 沈信突然想起那天和师傅度劫时被天雷的闪电击中的情形来,此刻这感觉就跟那天是一模一样。平生第一次,沈信被一个异性打动了。这感觉如此突如其来,沈信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付。 脚步声响起,一个侍者端着酒走过来,沈信定定神,接过侍者手中的酒盘,示意侍者离去。 沈信来到那美女身旁,优雅地将酒盘放下。那美女伸手取酒,回头一笑道:“谢谢。” 目睹那美女全貌,沈信心头大震:“人间竟有如斯美女?”其实这种情况也很难说,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沈信的感受不等于所有人的感受,但这美女确是漂亮,那是没有疑问的。 看到沈信,那美女也是一愣。沈信深吸一口气,说道:“你好。我叫沈信。”这美女沈信曾在电影上见过,叫秋真真,曾得过金像影后,算是大红大紫之人。 “沈信?”秋真真恍然大悟:“哦,我知道,最近你的名气可是大得很哪。” “哪里,比不上秋小姐。我只是新人罢了。” “新人?不是所有新人都有这么好的机遇。” “但新人毕竟是新人。” 接下来沈信已经忘了究竟在说些什么了,似乎只是一些客气话和皮毛小事,但他却一直说着,整个人完全沉迷在一个飘飘然的感觉中。 两个人的谈话不知道持续了多久,刘德华的叫喊才惊动了沈信。沈信连忙起身,这才发现宾客们正陆续进入大厅。依依不舍地向秋真真告别,沈信快步向刘德华走去。 “阿信,今天我生日,需要你弹首曲子。不会不给面子吧?”刘德华开玩笑道。 “哪里,这是我的荣幸。”沈信此话发自肺腑,他对刘德华的感激确是不假。 “去吧。”刘德华指指角落里的钢琴。 对于要在刘德华的派对上表演,沈信早有准备,他计划的是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这首欢快的乐曲和当场的气氛很是吻合。 一开始还有些杂音,当沈信的演奏开始之后,整个大厅全静了下来,只有钢琴声在回荡。在音乐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人还记得什么不快,只有单纯的快乐。 一曲终了,所有人都半天反应不过来,犹自沉浸在那美妙的音符当中。当众人清醒后,顿时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那气势不下于一场正式的演唱会。 刘德华笑吟吟地拉着沈信来到大厅中心,大声说道:“借此机会,介绍我平生仅见的少年天才和大家认识,希望大家能够多支持。他叫沈信。”沈信优雅地鞠躬。 刚领教过沈信在音乐上的才华,再看到沈信的形象,所有人都惊呆了,良久才再次发出赞叹声。 刚才没有见过沈信的人纷纷上前打招呼,预约与沈信合作,沈信一一答礼。这在一般人来说是很辛苦的事,但对于沈信来说根本不成问题,态度一直很谦和,笑容也没有一刻消失过。一番喧扰之后,所有人都对沈信是赞不绝口。 **自然是刘德华切生日蛋糕,是他和沈信一起动手的,而沈信,在切下第一块蛋糕之后,马上把蛋糕恭恭敬敬递给刘母。 众人都暗赞沈信懂事,刘母更是高兴得合不拢嘴。咬了一口蛋糕,老人家忽然大声说道:“阿华,我要阿信当我的义子。” 此言一出,众人都是面面相觑,刘德华也不知如何是好。还是沈信乖巧,马上作出反应,亲热地叫了一声“干妈”。这一下所有的尴尬都消失了,更成了一个欢乐的盛会。 凭着这一声“干妈”,刘德华和沈信的关系更近一层,也更增加了沈信在来宾心目中的分量,对沈信未来的发展大是有利。 “华仔,沈信现在可是我的弟子,你可不能亏待他啊。”一个人拍着刘德华的肩膀说道,却是让沈信恐怖不已的曾志伟。 “弟子?你教他什么?”刘德华奇怪地问道。 “足球啊。”曾志伟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我看他可是百年难遇的天才,绝对可以继承‘球王’曾志伟的衣钵。” 众人大笑,刘德华也忍俊不禁道:“你也算是‘球王’?即使是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什么话?当年我可是马拉多纳唯一的竞争对手,即使现在,我也有罗马里奥的能力,‘禁区之王’,绝对不是浪得虚名。沈信有我调教,绝对可以成为娱乐圈中足球第一人。” 哄笑声更响了,曾志伟却听而不闻,只是摆出师长模样对沈信说道:“我可是娱乐圈中踢足球最好的人,也是踢足球人中最好的演员,这句话可不是谁人都可以说的。”接着对刘德华道:“你说对不对?你敢不敢说自己是唱歌的人中演戏最好的?而在演戏的人中,你歌是唱得最好的?” 刘德华强忍着笑,连声道:“是,是。不敢,不敢。” 曾志伟心满意足地看着沈信,犹如看到得意弟子的严师,其他人却是同情的目光,看到沈信有如待宰羔羊。沈信自己的感觉也是心有余悸,却不敢多说什么,怕引起曾志伟的二次轰炸,那种感觉,他可不想再有第二次。 经过曾志伟这个插曲,气氛更是活跃,只是沈信却再没机会和秋真真单独相会。 等整个派对结束,沈信心中唯一的形象却是秋真真。不过这时却早不见她的身影,只留下一心茫然的沈信。 刘德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却只是叹息一声,什么也没有说。 (第十八章完) 第十九章 千呼万唤始出来 刘德华的派对在未举行前已被炒得沸沸扬扬,可惜到了那一天,所有的记者都被拒之门外,连很熟的朋友也不例外。这个不近情理的决定惹得怨声一片,却也更激起记者们的兴趣,结果就是第二天,每一个参加刘德华宴会的明星都遇到记者采访,打听前一晚派对的情形。 这一下刘德华精心安排的情况就出现了,众明星众口一词地力赞沈信,对其作出很高的评价。知道此事又跟神秘的新人沈信有关,媒体惊讶之余,报道更是不遗余力,顿时又将沈信爆炒到一个新的高度。在娱乐界,一个新人要取得信任是很难的,而要众多各领域的资深明星都赞不绝口,简直是梦话。但现在却有一个人做到了,这个人的声誉自然一下高涨。沈信经过连续数月的窜红,这时更是如日中天,没有人不知道沈信这个名字,即使很少人见过沈信。 至此机会,刘德华终于推出了沈信的mtv以及配套的写真集,将整个造星运动推向最**。 在mtv以及配套的写真集推出当天,沈信终于在公众面前露面,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颇有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意味。而广大的歌迷在目睹沈信的庐山真面目之后,几月来的怨气顿时消散无形,没有人对唱片公司再有丝毫怨言,纷纷打电话到电视台,唱片公司,声称几个月来的等待绝对是值得的。更有甚者,在电话里痛哭失声,激动得不能自已。 这时,“沈信现象”也引发了社会工作者的关注,纷纷慨叹现代商业社会太过功利,已经达到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不过对于歌迷来说,这些言谈有如苍蝇般讨厌,没人愿意理会,他们只知道一个完美的偶像出现了,其他什么也不顾得了。 说来好笑,最感惊讶却是原先自以为准备充分的歌迷。由于沈信迟迟不现身,有为数不少的歌迷已经下意识地将沈信的形象归到“惨不忍睹”的范围,更信誓旦旦即使如此也不改对沈信的崇拜。正由于如此,他们觉得无论沈信是什么样子,也不会让他们觉得吃惊。结果,沈信在电视中一露面,马上就激起这一部分歌迷的尖叫。太意外了,沈信不仅不丑,而且英俊得不带一丝凡俗气,这顿时让这一部分歌迷大脑一片空白。倒是一直坚信沈信是美男子的歌迷经受住了考验,不像另一部分的歌迷般失态,不过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即使他们相信沈信是美男子,可是也没想到沈信的形象居然完美到超出一切现象。看到沈信的真面目,看过万零那篇“我心目中的沈信”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回忆起那些梦幻般的文字。天哪,居然就跟梦一样。这是所有歌迷的心里话。 刘德华的营销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后来的商业学家更是在其前加了一个修饰:“不可复制的”。 经过这一戏剧化的亮相,沈信的形象一下子烙印在广大歌迷的心上,沈信在娱乐界历史上神话般的地位由此确立。 不仅沈信的形象一石激起千层浪,沈信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现也是无懈可击。举止潇洒,神态自然,比久经战阵的老牌明星更有风度,言谈也是机智无比。刘德华后来在电视上看到录像时也是赞不绝口。最让人叫绝的是沈信遇到难以回答的问题时的反应,他不说“不知道”也不说“无可奉告”,只是单纯地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提问的人,一下子就让对方手足无措起来,不是觉得自己的问题其蠢无比,就是觉得自己的问题很不应该,自己先就另改话题了。 刘德华大声感叹:“我在娱乐圈也很多年了,却没有见过哪一个人面对这么多记者还有更好的表现的。哈,沈信是名副其实的天才,即使不从事娱乐业,做个新闻发布人也不错嘛,你看他从来不说什么‘无可奉告’,但他不想说的,还是一句也不被人套出来。” 任务笑道:“我觉得这帮记者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我倒像看看沈信如果碰到吴宗宪会怎么样。” 刘德华沉吟道:“吴宗宪吗?两个人碰面应该是很有趣的。不过不着急,他们有的是机会。” 记者们当时还不觉得,只是单纯地觉得沈信的亲和力很强,有问必答,很是高兴。可是回到家后仔细一想,却发现沈信看似什么也说,但真正有内容的却没有多少,如果非要凑篇稿子的话,只能是废话连篇。这时,记者们才发现沈信是一个不好对付的人。他们却没想到这是曾志伟的功劳,经过曾志伟一事,沈信痛定思痛,这才有后来新闻发布会上“舌战群记”的场面出现,只此一项,也证明曾志伟所谓的“老师”头衔并不是盲目自大。 记者们头疼之际,歌迷们却乐翻了天,整个新闻发布会简直就是机智问答,妙语联珠,更是让广大歌迷打心底接受了这个新的偶像。于是“沈信热”持续高温,而且看不出什么时候会消减。 歌迷的疯狂简直不可理喻,甚至连新闻发布会的录像都要求购买,在刘德华公司觉得不是很有理由这样做时,有人将其制成数字音像放到了网络上,顿时造成该网站迅速窜红,点击率成倍地上翻。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沈信在社会上造成的轰动到底有多大。 mtv以及配套的写真集当天就创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后面也持续保持着高销量,为刘德华公司创造了一个新的盈利神话。不过谁也明白,这样的神话是“不可复制的”。 正是出于这样的想法,沈信自第一次露面之后,就按照一般程序,开始参加各种活动,尤其是各种媒体的采访之类。好不容易有机会接触这近几个月如雷贯耳般听说的人物,一时间各大媒体纷至沓来,沈信的日程表排得满满的,没有丝毫空隙。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出现了,沈信完全没有一般艺人初入行的不适应,各种繁重的应酬活动他一件不拉,还分外地乐在其中,甘之若饴。熟悉沈信的人大惑不解,即使再热衷于名利,也不应该对这么无聊的事情也能这么轻松的,何况,沈信完全看不出对名利有多么热衷。谁也不知道,沈信一来是对这种活动感到新鲜,另外是因为他的体力和神经应付这种场面完全是小菜一碟,并不耗费多少心力。若他们知道沈信一边应付媒体一边在脑中自己给自己放音乐听,只怕他们当即就要晕倒了。 沈信不仅所有邀约全参加,而且对着每一个人都是同样地和蔼可亲,一时间和他接触的人都有“如沐春风”之感。凭着超人的甚至电脑般可靠的记忆力,甚至只见过一面的人,都会给沈信留下印象,下次见面就可以轻松叫出对方的名字。这对于分外把自己看重的人类来说,可以说是最大的恭维了,试想一个普通的小报记者只是提过一个问题给沈信,而沈信第二次见到他时已经老朋友般叫出他的名字,他岂能不觉得沈信是一个值得深交的人?所以,一时间媒体对沈信都是众口一词的赞扬,看在旁观者眼里怪异莫名,不明白沈信是什么人,居然能让魔鬼一般的狗仔队也觉得亲热。 当然,在刘德华的计划中,这番活动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沈信的名气更大,声誉也更好,可以说全是市场方面的考虑。不过沈信的表现如此之出色,倒是让刘德华惊喜不已,接着更有点担心,怕沈信太过沉迷于这种表面的繁华。不过沈信在正业音乐方面的成绩,则完全打消了刘德华的顾虑。 (第十九章完) 第二十章 意外 一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沈信自然是感触多多,再加上更接触到很多前所未闻的音乐和乐器,一时间各种旋律交替出现在沈信的脑海。就像很多人记日记一般,每有什么想法都会记录下来,沈信也一样,只不过不同的是,沈信写作用的不是文字,而是音符,这么多月下来,沈信积累的素材不是一般得多。 对于一般的人来说,也会时常有些奇怪的想法或者某种感想,一方面由于现实的顾虑,另一方面由于其他事务的分心,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将自己的想法全部记录下来。比如说在某种发明出现之后,就有很多人哀叹,其实我早有这样的构思。但对于沈信来说,却完全没有这样的事,只要是他曾经想过的事,一定牢牢记在他的脑海里,随时可以调出来。 闲暇无事,他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将自己某时一时感触得出的旋律一一记录下来,几个月下来已经有厚厚几本了。这几本曲谱沈信只是信手放在一边,可是某一天却被任务发现,顿时如获至宝,更大喊沈信不够意思。沈信解释说这只是一时的感触,并没有完全完成,要任务不要拿走。的确,有不少是完整的曲目,但更多只是一个片断,记录着沈信某一刻突发而来的感受。 但任务完全不听沈信的解释,坚称即使只是片断,交到他手上也可以变成一首完整的曲目。自从沈信的专辑大卖之后,任务完全以沈信的黄金搭档自居,沈信有什么构思,自然先得经过他,这是他的理论。这个时候,如果刘德华另外找人替代他,他绝对是会拼命的。也是看出这一点,沈信又好气又好笑下,也只得任由任务去折腾了。而任务仍不罢休,直到把沈信的废纸篓也翻遍,确定沈信再无藏私之后,这才欣然而去。 不过也不得不佩服任务,沈信一大堆混乱的旋律经他之手,马上全部转化成可以出手的曲目。以至任务放出狂言,即使需要三首专辑,他也不用花费很多时间。不过出于市场方面的考虑,还是宁缺勿滥,下一盘专辑还是慎重得好。 按刘德华的想法,沈信的重点自然还是放在音乐上,不过看到沈信音乐方面的储备如此雄厚,也不得不考虑,沈信在音乐上这么游刃有余,是不是该另外给他找点事了? 这个时候,刘德华的电影公司出了一点小麻烦。 事情很简单,按照刘德华的规划,这一年准备拍几部电影年初就有计划,前几部也完全没有差错,但到了最后一部,却出了一大堆低级失误。首先是导演,本来选中的导演突然有些难处理的私事解决不了,先撂了挑子。接着男主角方面因为剧本和报酬的问题也临时变卦,女主角因为男主角离去也借口不愿随便和人搭档而放弃了原先的约定。 一时间本来应该开始工作的团体分崩离析,只留下一个剧本给刘德华。刘德华看着眼前的剧本,不由有些哭笑不得,在电影圈中,有剧本有导演没有资金很正常,但有资金却没有人手却太过搞笑了。但这却是事实,事出突然,大多数当红明星现在各自有事忙着,想急拉人手也不可得。 就此放弃?刘德华却不愿意,已近年底,各大院线还有一个约好的档期,如果到时候没有片子上演,那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沉思中,刘德华忽然想到了方令强,虽然没有什么电影作品,但从给沈信拍得mtv来看,其人还是很有材料的,就是这个剧本明显不太适合他,但事急马行田,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导演一确定,男主角也就呼之欲出了。刘德华脑海中出现了沈信无所事事的悠闲模样,不由轻笑起来:“这小子精力充沛,正好让他有时间消磨一下。” 如果说沈信无所事事,也不恰当,不过若说每天听音乐,看影碟也算工作,怕也没有人赞同。这样一来,在沈信一无所知下,刘德华已经给他安排好了银幕露面的机会。 不出刘德华所料,在方令强刚看过剧本后,他已经眉头大皱,要求大方位地修改。刘德华当然不同意,首先时间上不允许,其次他更了解方令强的本性,如果让他全权修改,肯定改成艺术片,虽然艺术片自有其价值,但刘德华并不想为了艺术而血本无归。其实这个剧本也不能说有多出色,只是一个典型的香港搞笑风格的武侠剧,可以预计到不会很红,但也不会太差,中等制作而已,所以刘德华也并不是很看重。 方令强很是维护自己的风格,看到刘德华的态度坚决,书呆子气一犯,就想放弃。不过刘德华既然找他来,自然吃透了他的脾气,在他有机会拒绝前,刘德华先承诺,可以在大剧情和整体风格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各种艺术化的处理,而且给与他所有导演的权利,拍摄过程当中绝对不会有人来干涉。其次,刘德华顿了一下,这才告诉方令强,男主角是由沈信来演。 至高无上的导演权利,加上沈信这个男主角,双方面的诱惑顿时超过方令强的抵抗力,他思想上几经挣扎,最后还是决定执导。让他作决定的主要还是沈信的魅力,他不无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有他和沈信在,什么片子也可以拍出艺术味道来。 方令强的导演一确定,其他技术人员就不用操心了,方令强自己有一帮兄弟,而且他也不愿意和不熟悉的人合作,这样就只剩下演员方面的问题了。 见过方令强之后,刘德华又将正在摆弄萨克斯的沈信找来,告诉他要准备好,很快有一部要他主演的电影要开始拍摄了。沈信先是一愣,接着喜出望外,他对拍电影自然很有兴趣,但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不过他还是有点犹豫,从来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怕是不能胜任。 刘德华没有多说,只是告诉沈信,这部电影将由方令强执导。沈信这才完全放心,方令强执导的话,两个人已经有过一次合作机会,即使有什么难题,也很好协调解决。于是,在计划之外,沈信的电影处女作就要开拍了。 这一天,沈信刚接到剧本,正在埋头研究之际,忽然从一边传出一阵手机铃声。 这手机自沈信到手之后,从来没有想过,以至听到铃声之后,沈信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一边拿起手机,沈信一边想:“什么人打来电话呢?这倒很难猜。” 手机一通,马上传来一个兴奋的声音:“沈信吗?我是曾志伟。还记得曾答应过我的事吗?” 沈信手一哆嗦,差点把手机扔了,心中暗想:“我的妈呀,居然是曾志伟,我曾经答应过他什么事呢?希望不要太难为人。” (第二十章完) 第二十一章 授艺 “球王,找我什么事?”说话前沈信不得不先定定神,曾志伟上次给他的影响太大了,即使他是半仙,也不由有些心理阴影。 曾志伟对这个称呼没有丝毫不悦,反而高兴地说道:“既然叫我球王,还不知道我有什么事?不记得上次我跟你提到的慈善义赛啦?” 沈信略一回想,马上记起来了,当时曾志伟说的是最近有一场香港混合联队对中国国家队的足球赛,曾经要求自己参加,而自己当时已经被曾志伟给侃得晕头转向,自然是没头答应,所以一时没有印象,这一细想便想起来了。 “当然记得。”沈信回答道:“不过你没有说是什么时候,不会就是今天吧?” “当然不是今天,是明天。” 沈信不由暗自叫苦,只有一天时间,自己根本没有接触过足球,怎么能上场呢? 曾志伟这时却简洁起来,只说了一句话:“体育场见。”沈信还待要说话,曾志伟已经挂了电话。 硬着头皮见到刘德华,沈信将事情对刘德华说了一遍。刘德华一脸好笑的神色说道:“曾志伟就是喜欢足球,年轻时曾经当过职业球员,没想到老了之后还是这么爱玩。既然你答应了他,那就去吧,反正也就一两天时间,现在剧组也没完全确定下来,我还得给你找个女主角,还有点空闲。” “女主角还没有确定吗?”沈信问道。 刘德华苦恼地说道:“不用人的时候闲人一大堆,现在用得着人,反而一个有空的也没有。” 沈信想了一下,犹豫着问道:“秋真真也没空吗?” 刘德华蓦然一震,望向沈信,沈信的脸不由有点红。 “天!我居然没有想到她,没听说她有什么活动。”说到这里,刘德华看到沈信忽然一脸喜色,连忙又说道:“不过她现在可是红人,我们这个片子不一定被她看在眼里。你还是不要太过期待的好。” 沈信略微失望:“怎样也好。”接着转换话题道:“那我就先去找球王去好了。” 告别刘德华,沈信找到**,两个人很快来到体育场。曾志伟一身球衣,早就候在门口了。一见他们来,马上把他们接了进去。看到曾志伟神秘兮兮的模样,沈信不由奇怪起来。 “小心点,被你的歌迷看到你就麻烦了。” “怎么会?” “怎么不会?这个慈善赛可是打着你的招牌才有这么高人气的。” 沈信听着不对,连连追问,曾志伟这才说出实情,所谓“香港联队”,其实就是香港队外加几名娱乐界明星组成的,之所以要娱乐界明星参加,不外乎是吸引观众,好能多卖几张门票。至于门票收入,除了各人的出场费外,全部捐给慈善组织。这个事情本来跟沈信没有关系,但曾志伟好热闹,就擅自将沈信的名字透露给举办单位,沈信的名声正是如日中天,举办单位当即就将沈信的名字给放到广告里去了,吸引了不知多少歌迷也来看球赛了,门票一售而光。 听罢曾志伟介绍之后,沈信不由好笑,不过一来对曾志伟很有好感,另来慈善事业也很合沈信的想法,沈信也就一笑了之。 “不过,我可是什么也不懂,怎么上场呢?”沈信最担心的是这一点。 “这就是我要你来的目的,不培训你一下,让你在歌迷面前丢脸事小,若让人们知道你是我曾志伟的弟子可就太糟糕了。” “明天就要比赛,你今天才培训我?你以为我是天才吗?”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至少比上了场再培训你强吧?” 哭笑不得中,沈信换过球衣,随曾志伟来到草坪上。别的不说,踩在草坪上的感觉还真是不错。 “足球其实很简单。”曾志伟说着踩住一只皮球向后一带,然后任皮球滚上脚面,脚尖向上一挑,将球挑在空中。在皮球下落之后,他轮流用双脚面不停地将球击起,得意地说道:“这叫颠球,你来试试看。” 沈信看着有趣,也试了一试,不过第一次没有控制好,脚尖一挑,反而将球踢了出去。曾志伟大笑,沈信却不放弃,第二次就成功了,这一次成功之后就再没失误,两脚不停,一直颠了下去。 “咦!?”曾志伟惊讶了。 “果然很简单。”沈信笑道。 “球王马拉多纳可以用全身上下二十多个部位颠球,你再看。”曾志伟见自己的招数已经被沈信学去,马上换花样。 大腿颠球,头顶颠球,曾志伟不停地变换花样,想要难住沈信,但沈信此时对身体的控制不是凡人可比,只要见过一次,他马上就可以将曾志伟的动作重复出来。 到最后,曾志伟花样玩尽,任足球落地时,沈信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继续表演着,脚内侧,脚外侧,甚至是脚后跟,沈信都颠得似模似样,看得曾志伟目瞪口呆。**本身也是足球爱好者,这时看到沈信的脚法,也是惊讶不已,连连说道:“怎么可能?” “好,这样才像我曾志伟的徒弟。”曾志伟惊讶过后,马上自吹自擂,好像沈信真的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一样。 “不过呢,这只是基本功,足球并不是光靠颠球就行的。接下来我教你传球。”曾志伟一本正经道。 不过说起来传球也的确是足球中很重要的一环,而且易会难精,比如说“万人迷”贝克汉姆,正是凭着一招“传球精准”而享誉足坛。 在这方面,就像颠球一样,曾志伟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好夸耀的了。简单地示范完几种传球方式,曾志伟自然发挥了一番精准论,说传球精准如何如何重要,接着又是灵气论,真正的中场灵魂会让球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地方,最后还加了一句,那是要靠天赋的,不是苦练能练出来的。 曾志伟的高论没有持续多久,当他发现沈信经过简单的试脚之后简直是指那打那之后,神色简直像白痴一样。不过这也难不到曾志伟,他很快将这归功于自己教导有方。**这时候反而镇定了,他已经见识过沈信什么一教就会的神奇表现多次了,这次也就不再惊讶,心想:“这小子说不定是外星人,我还是不要太过探究他的秘密,省得反被他杀人灭口。说起来现在这样挺好,我干嘛那么傻去想那么多?”**这个想法倒是合乎明哲保身的哲理。 被沈信的天赋所震惊,曾志伟最后将他的拿手绝活也拿出来了,什么“穿裆过人”,“人球分过”,“踩单车”等等,反正是很多名称,很多花活,全部都教给沈信了。 到最后,曾志伟实在没有什么新花样了,只好拍拍沈信的肩膀道:“你出师了。不过,真正的比赛和玩球是两回事,到时候你能不能出彩就全看自己悟性了,我也没法再教你什么了。” 说着这些话,曾志伟可是有点气喘了,他毕竟不再是年轻小伙子了,这一下午折腾得他可够呛。沈信虽然玩兴正浓,可是也不能不考虑曾志伟,只好放弃继续。 “足球这运动果然很有趣。”沈信由衷说道。 “当然了。”曾志伟一听又来精神了:“我存着几百部球赛的录像带,你有兴趣可以一起看。” “好啊。”沈信也很兴奋。 不用说,这一晚,当其他人进入梦乡之后,沈信还在一个人观看足球比赛的录像。经过观看比赛,沈信也完全领会了曾志伟的意思,在球场上玩花活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是一项团体项目,没有配合,光靠个人赢不了球。不过他马上想到这只是一场表演性质的比赛,实在不需要太过认真。 (第二十一章完) 第二十二章 上半时 第二天上午,沈信和曾志伟来到球场,和香港区队的球员以及其他应邀的明星见面。这些明星当中就有杜文泽。 想起那天杜文泽的警告,沈信不由笑了起来,问道:“杜大哥,你不是警告过我不要理会球王吗?怎么你也来参加了?” 杜文泽一脸苦相:“我就是自己深有体会才劝你的,没有痛苦的经历怎么有资格劝人呢?不过看来我也是白说了,你还是掉进泥坑了。” 曾志伟白眼一翻:“什么话?足球是一个多么快乐的世界,我拉你进来,你应该感谢我才对,怎么还这么多怨言?” 杜文泽笑道:“问题是我们应该支持的那支队却太孱弱了,看了实在憋气啊。” 曾志伟一下子泄了气:“可不是嘛。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沈信看得莫名其妙,刚想问是什么事,杜文泽抢先道:“再提醒你一件事,看球就看外国球队,这样可以感受足球的快乐而不必感受痛苦。” 沈信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里面还有很多他不懂的东西。 上午的训练也就只是互相认识一下,练练传球,只是一场友谊赛,没有多少人在意,而且对手是中国国家队,对付香港队还是很有把握的,既然没希望赢,香港这方面反而放松。 “你想打什么位置?”比赛开始前,主教练问沈信道。这个时候才确定阵容,也证明了各方面对这场比赛的轻视态度,不过主教练也是明白沈信的号召力,这才破例询问。 “后腰。”沈信干脆地答道。这倒不是信口开河,他虽然接触足球时间不长,也敏锐地觉察到这个位置的重要性和趣味性,可攻可守,很是合乎他的口味。 于是沈信在上场名单中就被列为后腰。 哨声一响,比赛开始了。上半场香港联队出场球员,除了守门员和其中一名前锋外,所有人都是娱乐界明星。而另一名前锋,却是自称球王的曾志伟。 中国国家队首先开球,球一开出,中国队马上全线压上,而香港联队则本能防线收缩。这也难怪,虽然中国队在国际足联的排名不高,但好歹也算亚洲强队,尽管要加上“二流”这个形容词,还是比一帮演艺界明星要强得多,就像豺狼虽然敌不过虎豹,但对付绵羊还是绰绰有余是一个道理。 沈信这时可就有点手足无措了,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其他人比他稍强一点,不过也强不到哪里去,虽然看上去防守的人很多,但防线却是处处漏洞。 不得不说,曾志伟还真是一名进攻型选手,在所有人回防的情况下,他还是一个游荡在锋线上。但是,在香港联队被压制得连球也传不出来的情况下,他尽管大声呼喝,却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即使是球王马拉多纳,没有了中后场的支援也是孤掌难鸣,更何况一个曾志伟呢。 在一边倒的情况下,中国队攻势如潮,很快沈信就有一个致命失误,在禁区前沿一个不小心,他被一个中国队球员一晃而过,接着在其他香港联队球员的补防令得香港联队的防线出现空当之际横传,让另一名中国队球员有机会起脚打门。尽管香港联队的守门员奋力扑救,皮球还是应声入网。 中国队1:0。 尽管只是一场表演赛,也没有人责怪自己,沈信还是觉得自己的表现太丢人了。曾志伟这时却大声鼓励他:“没事的,是人就会有失误。要相信自己,我们一定会扳回来的。” 一个中国队的球员正好听到这句话,不由笑了起来:“是吗?恐怕太难了。” 沈信迅速吸口气,平定一下心神,决心再不让人轻易晃过自己。 香港队开球,不过传球两次就被中国队断下,接着发起了攻击。球传边路,中国队的右中场带球快速突破,直插底线。沈信快速回防,卡住禁区关键位置。该右中场边路起球,足球直飞禁区,这次沈信一下就判断出球的落点,并抢在中国队球员前面迎上足球,一个头槌将球击出禁区。 飞出禁区的皮球落在一个香港联队球员的脚下,看到中国队球员逼上,马上大脚开出。曾志伟在前面大叫一声好,拍马向前飞奔。 不过他只来得及高兴一半,当他看到皮球径自向边线飞去后,也只得停下脚步,懊恼地大叫一声。 不过这一来沈信倒是信心大增,将敏锐的感觉发挥到极致,几乎没有人能骗过他,所有其他人的意图都被他一一看破。 充分发挥出后腰的特点,沈信全场飞奔,拼命抢截,在敏锐感觉和对身体绝对的控制之下,沈信抢断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任何人带球到他面前都只会被他抢断,绝没有人可以过他。而每次抢断之后,沈信都是一脚长传,既然看出自己这方都是乌合之众,沈信也就只有长传冲吊这条路走了。 当沈信开始长传之后,香港队的处境大有改善,沈信的传球准确无比,直接就交到曾志伟或者另一名前锋脚下。曾志伟的“禁区之王”倒也不是乱吹,至少无论在禁区什么地方得球他都可以射门,当然准确度是另外一回事。而另一名前锋毕竟是职业球员,速度还可以,意识也不错,更是对中国队造成了一定威胁。不过中国队的实力毕竟比香港联队的明星们高得多,这威胁也有限得很。 而且在香港队开始有进攻之后,中国队的后防线也不像刚开始压得那么靠上了,香港联队的防守反击也没什么效果了。而这时,中国队借着香港队进攻造成的防守空当,反而打了一次漂亮的反击,取得了第二个进球。 中国队2:0。 香港联队再次中圈开球,比分变成2:0,又只是一场表演赛,中国队也不再狂轰滥炸,退缩防守,场面变得沉闷无比。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却有了更多的得球机会,由于中国队的紧密防守,香港联队变得无所适从,于是纷纷将球交给沈信。沈信的传球精准,这时谁也看出来了。 沈信一次次将球吊入禁区,曾志伟和另一名前锋一次次被抢断,丝毫没有得分机会。而对中国队来说,沈信也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重闸,数次反击都被沈信洞察先机,抢断成功。 在胶着的战况中,上半场终场哨响。 (第二十二章完) 第二十三章 进球 按照原先的计划,中场休息之后,所有的娱乐界人士都要被替换下场,换上香港区队的成员,虽然和中国国家队的实力还是有差距,但总算是职业球员,好歹有得一拚。这是一场表演赛,换人名额并没有限制。 这话并没有错,但曾志伟一听就大怒,说什么也不答应:“其他人我不管,反正我是不需要替换的。” 曾志伟来头极大,而这场比赛也只是表演赛,主教练也不想另起风波,答应了曾志伟的要求。 但曾志伟并不依此为满足,看到主教练让步,又指着沈信说道:“还有他,他也不能替换。” 这次主教练连犹豫也没有犹豫,上半场终场前沈信的表现完全被他看在眼里,足以胜任后腰,即使沈信强烈要求退场,他说不定还要挽留一下。曾志伟第二个要求马上被答应下来。至于其他明星,这场球赛只是走个过场,露露面就算,并没有再像曾志伟这么执著的人。 沈信这时只觉得刚摸到点门路上半场就结束了,实在感到不过瘾,曾志伟的话正合他的心意,自然是举双手赞同。 一切定下之后,曾志伟拉着沈信到一边说道:“你的传球很准,但是你的传球方式不对,你知道吗?” 沈信摇头道:“不知道,尽管我也觉得有点问题,却不清楚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曾志伟顿时大为得意:“问题就是,你不能光传球给人,你要传空当。” “传空当?” “对,且不说我们前锋站的位置不一定能有机会射门,即使有机会,恐怕也会被对方给破坏。你当然看得出来,他们人高马大,身体素质可是比我们好太多了。但是你传空当就不同了,这里比的是意识,而不是身体。比如说,我向后跑,将他们的后卫带出禁区,这时你突然传球到禁区,而我又恰好赶到,面对面对着守门员,你想机会是不是很大?” 沈信脑中闪过多个画面,都是他昨晚看过的球赛里面的镜头,顿时明白,点头道:“当然,你是‘禁区之王’嘛。” 曾志伟大笑。 十五分钟休息结束,比赛进入下半场。哨声一响,香港队开球回传,经过两次传球,球到了沈信脚下。 沈信一抬头,两个中国队球员已经逼上前来。中国队的意图也很明显,2:0的比分不能确保胜利,所以一开场即全场压上,准备继续扩大比分。沈信瞬间判断出两个中国队球员的逼围有一个漏洞,脚随意动,他并没有浪费时间,突然加速从两人中间穿过。 沈信的判断完全准确,两个中国队球员没有来得及阻止他,被他轻松抛在身后。而此时,曾志伟已经跑到最前沿,埋伏在中国队的后卫身后,示意沈信往禁区传球,而他则一副随时冲刺的架势。 沈信没有犹豫,抬脚就是大力一脚,皮球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径自向禁区飞去。 球的去势很快,而中国队的后防线又压得向上,所以当皮球落在禁区弧附近,跳跳蹦蹦地向球门而去的时候,中国队的后卫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不过守门员还是及时做出判断,弃门而出,直奔皮球。 这时,蓄势已久的曾志伟如脱弦之箭,也拍马向足球追去。看台上球迷静至雅雀无声,开场以来,香港联队第一次有这么好的机会,顿时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守门员倒地扑球,曾志伟也同时赶到,右脚外脚背一拨,趟过了守门员。震天动地的欢呼声中,曾志伟带球直扑空门。 回防的后卫向曾志伟拼命追赶,但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看着曾志伟拔脚怒射。 这时全场的气氛达至最高,球迷的欢呼声如同雷鸣,但这欢呼声却突然转成叹息,接着嘘声四起。 原来,在百无一失的情况下,曾志伟的一脚怒射却没有能打进球门,反而击中门柱飞出底线。也难怪球迷们嘘声四起,这球即使是不会踢球的人也不应该射失的。 曾志伟对全场嘘声大为不满,大声辩解道:“那么大个球门,谁踢不进去?怎能表现出我球王的脚法?看到没有,我说打门柱就打门柱,这才叫技巧。” 自然没有人附和他,香港联队的球员虽然没有抱怨,却也忍不住好笑。还是沈信比较善良,安慰曾志伟:“其他不说,光看你趟球过人,拔脚怒射的英姿,相信马拉多纳也不过如此。” 曾志伟顿时老怀大慰:“知我者,沈信也。不愧是我的高徒。” 中国队开出球门球,比赛继续进行。被曾志伟的一脚激起斗志,加上香港区队也是职业球员组成,其众志成城之后,中国队虽然实力占优,也一时占不了多少便宜。而且中国队现在对沈信的传球也是甚为忌惮,不敢太过压上,一时间场面变成平分秋色之局。 沈信这时完全成了中场核心,所有人得球后都先找他,渐渐进入角色的沈信也发挥出了超人的水平,盘带过人的场面层出不群,护球更是一绝,没有人能够从他脚下将球抢走。 曾志伟的体力这时明显出现问题,他不再前后跑动,而是如同他自称的外号一样,赖在禁区不出来,即使不得不出来,他也是像散步般悠闲,看得众人又好气又好笑。既然这样,沈信传球的目标也就多选另一个前锋,香港区队原先的正印前锋。 尽管中国队这时加强了对沈信的防守,往往沈信一得球就有多人上前紧逼,沈信还是多次传出威胁球。 比赛进行到六十分钟,中国队进攻当中丢球,得球人快速传球给沈信。沈信带球狂奔,连续两个人球分过,已经逼近禁区。一个假动作晃开防线,沈信一个直塞,将球塞入禁区。前锋快速启动,在其他人反应之前脚弓轻推近角。角度很刁,可惜力量太小,守门员的反应也很快,单手将皮球托出。 球出底线,香港联队的角球。第一个角球。 一看到香港联队获得角球,曾志伟忽然又活跃起来,快步来到禁区想要争顶。发角球的自然是沈信,他的脚法已经赢得了香港联队的一致认可。看到小个子的曾志伟也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沈信不由一阵好笑。 这时,曾志伟已经被挤到前门柱处,后面还有人紧密防守。对着沈信一阵大叫,曾志伟拼命守住自己最后的防线,不想完全被人挤到禁区外。 沈信忽然起了一个顽皮的念头,想要开开曾志伟的玩笑。助跑两步,沈信开出角球。 角球开出之后并不是直飞禁区中央,而是在前门柱前一米处落地,接着一个反弹,正好冲着曾志伟而去。不过这反弹的高度不够,只有一米高左右,很是难以控制,不过这却难不倒曾志伟,只见他猛地一个鱼跃,接着头皮一蹭,皮球顿时变向飞向球门。 看到沈信发出的角球,球迷先是一阵叹息,这球的质量真是太差了。不过接下来曾志伟漂亮的鱼跃还是赢得了一些掌声。接着,曾志伟的头球攻门居然擦着门柱飞向网底。守门员的反应不能说不快,但是这种半高球是最难防的,而且又是紧擦门柱,尽管守门员已经碰到了皮球,却还是阻止不了皮球进网。 香港联队扳成了1:2。 全场先是静止,接着发出海啸般的欢呼声。“沈信,我爱你。”“曾志伟,球王。”的叫声不绝于耳。 曾志伟落地后先是一动不动,听到欢呼声突然敏捷地跃起,回头确认球确实是进了,这才开始用手不断拍着前额,同时满场飞奔。 沈信紧随曾志伟之后,猛地将曾志伟抱起,来到球迷看台前。球迷纷纷对两人挥手示意,欢呼不断。 “球王,你是真正的球王。”不管刚才那球是曾志伟的真本事,还是他瞎猫碰上死老鼠,沈信这句话倒是发自肺腑,那球的确是进得漂亮。 其他香港联队的球员也纷纷上前祝贺,场面一时如同过节一般热闹。反观中国队方面,却是人人沮丧。 (第二十三章完) 第二十四章 奇迹 哨声一响,中国队中圈开球,比赛继续进行。 虽然比分仍然领先,这时中国队却觉得太丢面子,一下子全都压过半场。不过香港队毕竟也是久经战阵,虽然是弱队,防守却也严密得很。也许正是由于实力弱小,所以更习惯防守,加上中国队只凭血勇之气,毫无章法,一时间中国队占据胜势却难得胜果。 助攻一球,沈信更是信心大增,当从禁区开出的皮球落在他的脚下时,他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并马上采取了行动。 对着防守球员,沈信先是右脚轻轻绕过皮球,引得那人重心移向右边,这才用左脚外脚背横拨皮球,轻松突破第一个防守队员。 沈信带球飞速突破,两个中国队的球员也飞快上前,沈信倏地止步,引得两个防守球员也跟着一顿,他一个穿档,已经将球传出,同时自己斜向左侧插去。在防守队员后面的是曾志伟,他和沈信倒是很有默契,得球后毫不停顿,一脚传球,落点却是空当,而沈信也没有辜负他,球到人到,带球直扑禁区。眼见沈信去势无人能挡,最后一个防守队员只得采取犯规战术,在禁区外将沈信拖倒。 裁判的哨声响起,直接任意球。 “我来,我来。”曾志伟兴奋地上前。 中国队迅速拍好人墙,曾志伟摆好皮球,后退两步,忽然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沈信低声问道。 曾志伟解释道:“中国队的人墙明显有漏洞,不过我不是左脚球员,没法抓住这个漏洞。” 沈信一笑:“我可以用左脚,你能不能告诉我漏洞在什么地方?” “真的吗?”曾志伟一下子高兴起来,凑到沈信耳边嘀咕起来。 其他人看到两人嘀咕半天,然后是曾志伟作势发球,不过曾志伟只是一个幌子,他只是从球前跳过,真正罚球的是沈信。 沈信的目光扫过人墙,暗自估量着角度以及球飞出的弧度,在曾志伟跳过皮球的一瞬间突然出脚。 皮球应声而起,在空中急速旋转而去。丝毫没有理会中国队的人墙,皮球环绕而去,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皮球望向球门。 守门员猛地斜向上跃起,伸手向皮球探去,可是皮球所取的角度实在是太刁了,挂角而入,他根本没够着。 球场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球迷狂热得有如中国队得了世界杯一般。而沈信,马上被曾志伟扑倒在地,接着所有香港联队的球员都扑了上来。还好沈信见机得早,在曾志伟压到自己身上之前先闪向一边,起身看到所有人扑倒一片的景象,不由出了一身冷汗。 接着就听到曾志伟的怒喝:“我们踢得是足球,不是橄榄球,你们都压着我干嘛?”曾志伟的声音底气十足,看来没什么大碍,沈信这才松了一口气:“不愧是球王,这么大的打击都没事。” “沈信,你敢阴我?”好不容易爬起来,曾志伟的神色甚是不善。 “不敢不敢。”沈信顾左右而言其他:“球王风采就是不一般,经你一提点,连我这等初出茅庐的新手也能任意球破门。” 曾志伟顿时神气起来,忘了刚才的不快:“那当然了,我是谁?” 比赛继续进行,双方的心态大不相同,香港队奋力扳平,已然是心满意足,开始全线退守。中国队先赢后平,大是不忿,但是对于密集防守无法破解,进攻也是光打雷不下雨。 双方互有攻守,或者说香港联队在中国队的狂轰滥炸下,比赛已经要进入加时阶段了。香港队后卫球员进取得球,飞快分边,边路球员快速突破,中路球员也迅速上前接应。对于反击得心应手,香港队这一系列的战术娴熟得很。不过中国队也不慢,退防很快,当那个带球的边路球员越过中圈的时候,中国队的后卫们已经进入禁区。 看到有对方的防守队员上前防守,香港联队带球的边路球员迅速将球转移到中路,交给沈信。沈信眼观八路,根本没有停球,抬脚就将皮球吊往禁区。 曾志伟这时完全将“禁区之王”的本色发挥到了极致,别看他个子不高,还是迅速起跳,做出狮子甩头的动作。不过沈信一直精确的传球这次却有了失误,球传得太高了,曾志伟根本顶不到,那个漂亮的甩头动作自然也显得有些滑稽。 而与曾志伟同时,守门员也跃起够球,不过并没有将球抱住,只是奋力将球击出。曾志伟和守门员在空中相撞,谁也没有犯规,只是落地后曾志伟个子矮小,顿时踉踉跄跄地被撞向一边。 而这时,被守门员击出的球却正好落到香港联队的一名球员脚下,二话不说,那人抬脚就射。不知道是判断错误,还是该球员的脚法就是那么臭,这一脚射门差的离谱,远远偏离了球门。不过错有错着,这一偏,皮球顿时冲着背对着皮球的曾志伟而去。 曾志伟还搞不清是什么状况之际,皮球已经击中他的臀部。他的臀部条件反射般一扭,顿时将皮球带向球门。 这一系列的变化发生在一瞬间,当所有人眼睁睁看到皮球被曾志伟的屁股送入球门,中国队的球员固然是气愤不已,香港联队的球员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球场静寂半晌,这才发出巨大的声浪,不过并不是欢呼,而是大笑,这样的进球实在是太滑稽了,从来没有听说过。 而曾志伟回过头来也没有庆祝,只是满场找是什么人暗算他。自然没有人承认,射门的那个球员早躲得远远的。曾志伟恨恨不已,最后还是沈信出来安慰他:“球王马拉多纳可以有二十多个部位颠球,可也没听说他可以用臀部进球,真要比起来,他还真是没法跟你比。” 这话当然好听,不过看曾志伟的神色,似乎还是耿耿于怀。 中国队的士气彻底被曾志伟的进球摧垮了,而且时间也没多少了,中国队中圈一开球,马上裁判哨响,全场比赛结束,香港联队3:2赢得了比赛。 哨声一响,球迷固然欢声雷动,在场的球员也是情不自禁,将获胜功臣曾志伟高高抛起,庆祝活动持续了很久。 (第二十四章完) 第二十五章 余波 比赛结束,自然有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不过这个新闻发布会一开始就很不愉快了,中国队的主教练一进门就是面沉入水,而当一个不识相的记者让他谈谈对比赛的感想时,他更是冷横一声,拂袖而去。同样情况也发生在香港联队的主教练身上,他倒没有不高兴,相反,他高兴得难以形容,只是他这种高兴却是不方便表露出来。对于记者让他评论比赛,他只是含混地说道:“这只是一场娱乐性的慈善比赛,谈不上什么技战术,不过,这是一场精彩的比赛,无可否认。”接着接着就难以再从他嘴里掏出什么话来了。 新闻发布会冷场,幸好有一个记者想起什么,大叫了起来:“进球功臣不是曾志伟和新进红星沈信吗?我们去采访他们去。”记者一哄而向更衣室冲去,这导致曾志伟和沈信一出门就碰见了大批记者。 而香港队的主教练在记者们离开后,只是对手下的球员说道:“大家表现不错,应付记者的苦差事还是交给明星们吧,他们对这个比较拿手。”所有人都点头称是,快速离开了。 于是沈信和曾志伟就作为代罪羔羊而被留下了。 曾志伟毕竟不同凡响,虽然一场球赛下来颇为疲累,很想回家休息,但一谈到足球,马上滔滔不绝,连沈信的一部分问题也由他来回答,自然少不了吹嘘一番他如何慧眼识才,如何因材施教。 看到记者们皱起眉头,沈信暗暗好笑,原来曾志伟的恐怖是大小通杀,并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有不良反应。 记者们好不容易才等曾志伟的话告一段落,某著名体育报纸专门负责采访国家队的记者对沈信提出问题道:“你足球踢得这么好,有没有想过加入这个行业呢?” 沈信笑容可掬道:“我现在在娱乐圈混得很好,暂时不考虑。” 那个记者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道:“可是你的确有天赋,不踢足球不是太浪费了吗?” 沈信露出很好笑的神色:“这个也是没办法,人生总是充满取舍,不可能样样都得到。比如说,我刷马桶也刷得很好,很有天赋,但我还是不得不放弃这方面的乐趣。” 其他记者哈哈大笑,提问的记者满脸通红。 接下来的问题就与足球无关了,完全是有关沈信个人的,事业发展啊,感情归属啦,五花八门,沈信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倒是随口就来,丝毫没有犹豫,不过究竟有多少信息在他的回答里面,就要等记者们回去整理采访笔记才知道。 好不容易打发走最后一个记者,曾志伟已经快睁不开眼了,靠着沈信才能站立,最后是沈信送他回家的。 “人老不由人,我当年可是很厉害的。”曾志伟临别时犹自咕哝道。 “人是很有趣的人,足球也是很好玩的东西。不过,相对于足球运动员来说,我和他们同场竞技可是有点胜之不武。”沈信这样想着,决定再也不参加这项运动了。 曾志伟最后的感慨也让他很是有感触,衰老和自己应该是无缘,但有限的生命和无限的生命究竟哪个更有意义呢?沈信不知道,也不想多想,他觉得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沈信完全不知道,这场足球赛在大陆也有直播,中国国家队的输球更是引起轩然大波,愤激的球迷在网络上大喊“解散国家队”,同时也有“沈信进国家队”的呼声,玩笑中不乏真正的期望。各中超俱乐部自然也对沈信充满兴趣,但打听之后才知道沈信并不是普通人,而是声名如日中天的演艺明星,球星的吸引力恐怕打动不了他,也只能废然作罢。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不过却在大陆本土极大地提升了沈信的名气,原来只有歌迷才知道的沈信,现在在球迷当中也成了知名人物。 不过沈信对此一无所知,他从球场回来马上就投入到了对剧本的揣摩当中。 但是,他刚打开剧本,就听到手机响了。这是第二次,沈信没有像第一次那样还先发楞,马上就拿起来了。他本来以为来电的是曾志伟,因为只有曾志伟给他打过电话。不过从手机中传出的是一个银铃般的少女的声音,他马上听出这是那个叫万零的小歌迷。 “沈信哥哥,你的球踢得好棒哦。” “是吗?你怎么知道?” “我有去看。门票好贵的,我恐怕好几个月没有零花钱了。” “哎呀,那可太严重了。你怎么不找我?我可以帮你搞到票的。” “怎么好意思?不过我觉得很是值得。原先可有些讨厌的男同学说你是绣花枕头,不是真正的男子汉,现在我倒要看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沈信哥哥,你今天在球场的表现太有男子汉气概了。” “快别这么说,我听了会脸红的。” “嘻,沈信哥哥还是这么纯。” “到底你是大人还是我是大人?这么说话听起来太怪了。” “没什么不好啊。我很喜欢沈信哥哥现在的样子。” “是吗?那我就一直这样好了。” “对了,沈信哥哥,我有事情找你。” “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平时很喜欢写些东西,其中有一些是歌词,我想让你帮我看看。其实只是我自己感觉是歌词,可能很差,你愿意看看吗?” “当然愿意了。而且,如果写得好的话,我可以考虑采用,到时候你就会有收入,不用担心零花钱了。” “嘻。能挣钱当然好了,不过我想你不会选用我的歌词的。” “为什么?” “因为,我写的是女孩子的歌词。沈信哥哥当然不能唱女孩子的歌了,对不对?” “当然,虽然我不是真正的男子汉,但唱女孩子的歌也太丢脸了。” “沈信哥哥好风趣。” “不过,我也是演艺圈的人了,如果歌词真的很好的话,那我就帮你推荐给女歌手,你还是可以挣到钱的。” “钱不钱的,现在还无所谓,我就是想让你看看。当然,如果能够被采用的话,我会很高兴的。我先谢谢你了。” “那么客气干什么?你不是叫我哥哥吗?哪有妹妹跟哥哥客气的?” “你真的当我是妹妹吗?” “当然了,我现在这个电话只有两个人打过,另一个是个糟老头子,再就是你了。” “嘻,我可真是荣幸。不过,时候不早了,我就不耽误你时间了。” “也好,不过以后再有球赛这样的事,就不要再花冤枉钱了,找我就好。” “既然这样,你开演唱会一定要记得给我票。” “知道了。” “再见。” “再见。” 放下手机,沈信微笑着摇摇头,这个小女孩还真是古灵精怪,不过也很好,自己的情绪也被她感染,变得愉快多了。 (第二十五章完) 第二十六章 入戏 再没有人打扰,沈信开始专心看起剧本来。剧名是《秘藏侠情》,一看就知道是老套的寻宝武侠剧,剧情也并不复杂,讲述的是一个少年浪子的故事。作为江湖上名声很响的赏金猎人,男主角是一个活泼调皮的少年,故事正是从他接到一个新的委托开始的。委托他的是江湖中一个有名的世家,被追捕的人从他们手中偷去了一件宝物。浪子接受委托之后,很快找到了要追捕的人。但是,出乎他的意料,这个人居然是一个美女,而且浪子对她一见钟情。 在不知美女底细的情况下,浪子先出手帮她对付了另一帮敌人,然后两个人认识了。这时美女讲出了所谓宝物的真相,是关系到一处宝藏的所在地,而这宝物,本来是她家之物,是被那世家给抢去的。 浪子完全相信了美女的话,两个人于是结伴去寻宝,一路上经过重重险阻,打退了多批敌人,终于到达了宝藏所在地。 等宝藏到手,美女突然出手,将浪子打倒。谜底此时揭开,一切都是圈套,就是要借浪子来破开机关,幕后主使是那个世家的主人,而美女则是他一个手下。 当然,这并不是结局,就像大多数港片一样,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大团圆结局,最后爱情战胜了一切,浪子和美女携手击败了阴谋,带着宝藏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看完剧本,沈信掩卷长思,说起来好像不难,但作为新人的他,却觉得不知该如何把握这个角色。 这时,他想起了一句话:要想演出深入人心的角色,有两种方法,一是完全投入到角色当中,把自己当成将要扮演的角色,一是用高超的演技模拟角色的各种感情和表情。 自己应该用那种方式呢?沈信刚这么一想,自己先忍不住笑了,就凭自己现在的水平,哪里谈得上什么演技呢?那么,就只剩下融入角色一条路了。想到这里,沈信蓦地省起,现在自己的脑海里可是像立体电影般模拟出任何形象的,这应该是自己学习演技的一个有利之处。 闭上眼睛,沈信开始回想剧本中的场景和对白,渐渐在脑海中形成一幅幅生动的画面。一见钟情,一路惊险,都不再是死板的文字,而是像电影般流畅活泼。在他的想象中,自己看着自己按照剧本作出相应的动作,说出相应的话,颇有点古怪的感觉,不过他很快发现,自己并不是完全能够把握这个角色,很多时候动作生硬,表情更是连自己也看着别扭。 “不行,我如果真演成这个样子,那拍出来的电影我都不要看。”沈信深深叹息,困扰起来。 这一晚沈信回想起很多部自己看过的电影,却对自己一点帮助也没有,光觉得看电影很有趣,却没想到演电影这么难。这是沈信来到二十一世纪之后遇到的第一个难题,而且一筹莫展。 不过苦思一夜,沈信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找写剧本的人来,细细了解与剧本构思有关的一切。 打电话给刘德华,刘德华先告诉了他一个好消息,那就是秋真真同意加入剧组了。这个好消息自然让沈信欣喜不已,更是觉得自己不能把电影演砸了,马上提出要见剧本的作者。 刘德华一听就明白沈信想干什么,倒是很佩服他的专业精神,马上叫人去找作者,并带他去见沈信。 剧本的作者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面色苍白,身材瘦弱,很是有点颓废艺术家的气息。他叫马天成。马天成是一个自由工作者,这个剧本是他第一次创作,能够得到赏识他很感喜出望外,现在被找来却又有点忐忑不安。 “是这样的,我被决定要出演这部片子的男主角,可是我觉得比较难把握这个角色,所以想和你探讨一下这个人物,以及这个剧本。” 一听到沈信诚恳地提出这个要求,马天成顿时来了精神,从最初的构思,到细节的确定,他是滔滔不绝。沈信细心地听着,更提出很多问题,都是剧本中没有的,而按照人物的性格行为应该有的,比如说曾经的经历啦,出生的身份啦,总之是要将这个人物的所有的方方面面都搞清,这样才方便沈信把握。 两个人一讨论起这些问题,浑然忘了其他一切,沈信提出的问题有些是马天成自己也没有考虑到的,然后两个人重新构思勾画,力图让这个人物完全活过来。到最后,虽然剧本大致没动,但方方面面剧本内容以外,却有更多细节被挖掘出来,形成完美的一个框架,沈信也终于完全了解自己想要扮演的人物,本来觉得很难演绎的场景突然简单起来。 当最后的一个问题也被解决,沈信和马天成才发现天色已黑,他们居然一忙就是一整天。 “很抱歉,耽误你这么长时间。”沈信自己不需要吃饭,可不因此认为所有人都懂辟谷。 马天成倒是毫不在意:“难得有人这么认真地看待我的作品,辛苦一点也无所谓。”话是这么说,咕咕叫的肚子却没有给他留情面。 沈信忍不住笑了起来,马天成脸色微红,最后也跟着一起笑,两个人最后一起哈哈大笑,虽然是刚认识,经过一天的合作,两个人倒像多年好友一样。 尽管自己并不需要饮食,沈信为了表示对马天成的感谢,最后还是陪他一起去餐厅搓了一顿。在这过程中,马天成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是香港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因为不善于人事应酬,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只好当自由职业者,自由职业者听起来拉风,但其中甘苦,也是冷暖自知。言下颇感唏嘘。 沈信虽然在目前的世界是一帆风顺,但在原先的世界里他也颇有一段坎坷的遭遇,听过马天成的遭遇,顿时对马天成有知己之感。 细细想了一下,沈信诚恳地说道:“如果我说要帮助你,那是看不起你,但是以后你有好的剧本而没有门路,我是可以帮你找人看的。说起来,我现在也算是有些关系了。” 马天成眼圈都红了,恨不得大喊三声来表示自己的心情。不过最后两个人还是什么废话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喝完了一瓶红酒。不过在两个人心里,或许从此刻已经将对方当成知己了吧。 告别马天成,沈信继续回家做梦,这次他的梦出奇得顺利,就像整部影片已经拍摄完成,他在观看一样。只是,当最后他突然发现原本模糊的女主角突然清晰地变成秋真真,他才突然一惊,清醒过来。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是有信心完成这部影片了。沈信这样想着。如果这次成功的话,这个方法还可以继续用。 不过,这个方法也只有沈信这样的怪物才能最有效的使用,普通人怎么能够在自己脑海中放立体电影呢? 在沈信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准备好之后,剧组开始集合,影片要开始拍摄了。 (第二十六章完) 第二十七章 功夫明星 剧组汇合之后,先举行了开拍仪式。这是中国特有的仪式,不外乎祈求神灵保佑,一切平安,虽然带着迷信色彩,却也是很有意思的。沈信对这种活动分外觉得有趣,自己已经是渡过天劫的人了,却还在求神拜佛,按说自己也应该是神佛的一部分才对呀。想到这里,他不由心中一动,想到一个问题,自己原先跟着师傅修行的时候,一切以突破天劫为目的,并不完全理解自己的能力有多大,都是以日常生活方便为目的。而现在随着接触到的东西越来越多,才发现自己的潜能无比巨大,至于自己的能力到底达到怎样一个程度,真是说也说不明白。且不说度过天劫之后虽然没有成仙,感觉上却比原先更高一个层次,单是原先的修行水平在现代社会就有着无数的发展可能性,不过即使是仙人,也有其极限,沈信虽然一时想法如潮,却也不能一一试验。暗叹一口气,沈信心里说道,算了,还是先拍电影好了。 除此以外,还有另外一件事也值得一提。自从第一次见过秋真真之后,沈信一直念念难忘,不过他爱好既丰富,想做的事很多,倒也不太困扰他。而且他也单纯地认为那只是一种对美丽事物的好感,并没有多想。但第二次,也就是这一次在开拍仪式上见到秋真真,他本来以为已经能够坦然面对了,却仍是不可避免地像第一次般出现了当机状态。看到这一幕,秋真真也是惊讶莫名,她当然知道自己是美女,但像沈信这般一见她就如此失态的情况,却也是第一次见到。其实这个事情也很难解释,反正冥冥之中的某种关系,使沈信全然无法自主。 不过方令强倒是很欣赏这一点,联想到剧中自有一见钟情的场面,他不由喃喃道:“拍摄的时候也不需要沈信有什么演技了,只要他能重现自己此刻的表情就足够了。”方令强是一个工作认真,追求完美的导演,看到沈信这个样子,相信他已经做好准备,自是欣喜莫名。更加强了他和沈信能够成功的信心。 当沈信醒神后,自不免觉得尴尬,不过拍电影嘛,很多人都有一种入戏的感觉,也没人觉得如何过分。不过沈信一直失魂落魄,还是让人觉得异样。这种情形一直维持到来到拍摄场景为止。 在此之前,方令强先召集了所有人马,将自己的想法和大家沟通了一下,接着确认了一下所有人对剧本的研究,这就要开始拍摄了。 而一到拍摄场地,沈信就开始活跃起来,简直一刻也停不下来。这个情形如果被刘德华等熟悉他的人看到,一定会大跌眼镜,因为这和他们印象中颇有些文静的沈信大大不同。即使是不熟悉的人看到,也觉得沈信活跃得有点过头,甚至行走,说话的语气,都有点异常。 还是马天成最先看出了原因,感叹道:“对,就是这个样子,这就是我要塑造的人物形象。”他曾和沈信探讨过剧本,设想过在各种情形下这个人物的表现是什么样子,一眼就发现沈信现在正是按照他们原先设想的情形行事。简而言之,沈信此刻完全进入了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不过设想一下,如果有一部电影的人物出现在正常人面前的感觉,也就能理解其他人对沈信行为的不解了。 方令强看到沈信的样子,也禁不住叫了一声好,他本来也想跟沈信谈谈,他缺乏演戏的经验,最好的方法就是融入角色,现在看来,沈信完全不需要他提醒,已经自行领悟到了这一点。对于沈信的悟性赞叹之后,方令强更觉得接下来的拍摄会一直顺利。 不过还是有一点让方令强难以决断,就是关于武打场景的设计,首先他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有点不知如何措手,而请来的武打设计也有点摸不透他的思路,其次,对于沈信初次拍戏,能不能完成高难度的动作也存在疑问。 不过这个问题马上就得到了解决。看到搭好的场景,沈信在心中重复多次的对剧情的设想一下子涌上心头,他回想着剧本的内容,想象应该如何展开,同时干净利落地做出了很多武打动作,其身手之敏捷,动作之匪夷所思,顿时让在场人等再次大跌眼镜。 而沈信已经完全入戏,根本看不到其他人诧异的目光,自顾自一个人打来打去,嘴里还念念有词。所有人都从一开始的不理解到最后围拢观看,不时发出叫好声。在其他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有着和方令强相同的疑惑存在,万一沈信没有任何武术功底,那么拍摄其打斗场面绝对是一件苦差事。不过看到沈信的现场表演,所有人的疑虑完全消失,看沈信的身手,简直不在成龙李连杰之下,这个片子里面的打斗完全不会有问题,甚至有人开始考虑,是不是可以将这部片改成一部动作片,以免浪费沈信的身手。 沈信此刻却没想到自己一时兴起,居然会引发这么多的联想。他之所以兴致这么高,一方面是由于看到场景而兴奋,另一方面却是由一开始的想法而生起探探自己潜力的念头。 他原先跟随师傅修行,重视的是自身真气的累积和精神修养的提高,对武术并没有多少研究,也就是说,他是一个高手,但却并不是一个武林高手,什么刀法剑法,他都一概不懂。但是,不知道是他原本已经能够随意控制自己的身体而不自知,还是经过天劫之后得到的新能力,他忽然发现这些东西他也是一学就会。在此之前,他第一次学开车就能够超过**,第一次上球场就能力挽狂澜,都是在被动情况下达到的,现在这种情形,却是他刻意想知道自己究竟能够做到多好。 秋真真对沈信也是颇有好感,在娱乐圈混过的人难免都是戴着面具做人,沈信身上却是纯真之气逼人,自然容易引起好感,加上他谦和的性格和完美的容貌,任谁也不会对他反感。她之所以会接这部戏,很大程度上也是觉得和沈信合作是一个很愉快的事情。 不过她毕竟对沈信了解不深,看到一个文质彬彬的人突然变得身手如此好,也是惊讶不已,忍不住鼓掌叫好。 (第二十七章完) 第二十八章 顺利出师 沈信表演的时间越久,围观的人越多,到最后干脆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活,来看他的个人表演了。最后连本来和武打设计正在研究动作设计的方令强也被惊动了,他看到所有人都不干活了,不由皱起眉头,他可不喜欢自己的手下如此散漫。不过等他明白是怎么回事以后,顿时喜上眉梢。对沈信他是一见就觉得有前途,所以才有一番豪语,不过他算是看到沈信的潜力,对沈信当前能力的判断却是过低了,他把沈信只是当作一个有潜力的年轻人,却不知道沈信的能力是完全超乎他的想象的,即使沈信告诉他一切,他也会只当是开玩笑。不过他却明白,以沈信目前表现出的身手来看,这部戏拍摄起来会轻松,那是可以确定的。 这时沈信也停止了即兴表演,先对秋真真一笑,颇有点卖弄的意思,这才向方令强跑过来,笑道:“方导,我有些想法。” 方令强正高兴得不得了,一挥手道:“什么想法?” 沈信一笑:“对拍摄电影我不太懂,只是一时的念头,请你多指教。”接着,沈信兴奋地讲起自己对这幕场景拍摄的想法,这想法的确是突如其来的,当沈信发现自己也可以像功夫片的主角一样轻松完成各种难度动作时,一时间所有看过的功夫片的场面纷至沓来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而配合上剧本的剧情,对武打场面的想象层出不群。 沈信一边指着搭好的场景,一边解说某人如何动作,自己如何应付,接下来又如何,滔滔不绝。而且,为了增强说服力,他还伴以实际的动作,就像一个武林高手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兴致一起,马上当场示范。一番解说下来,本应大汗淋漓的沈信却是面不改色,倒是听他说的人眼睛发直,说不出话来。 沈信看所有人都不说话,不由有些心虚,忙追问道:“怎么样?我的想法是不是太幼稚了?” 方令强深吸一口气,沈信给他的震撼太强烈了,虽然他不擅长功夫片,但作为一名香港导演,无论如何对这方面都有着一定的了解,所以他一下子就看出沈信的构思简直是天马行空般具有创意。沈信是个天才,天生就是要吃电影这碗饭的,他以前这样认为,现在更加确定了。 并没有直接回答沈信的问题,方令强先望向武打设计,想听听他的意见。 武打设计收到的震撼却比他更大,好不容易开口,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这些想法比我自己的构思要好不知多少倍,既然有这样的高手在,还要我来干什么?”此话一出,相当于说沈信对武打设计的构思比他自己更强,顿时又引起一阵轰动。即使是沈信,听到这话也不由一阵兴奋。 方令强却很快冷静下来,本来因为他自己并不擅长武戏,所以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想法,想尽可能地简略这方面的内容,但沈信的表现却让他有了新的想法。而这个新的想法却要推翻他以前的大方向,令得他也不得不认真考虑。而这时,马天成也兴奋地叫了一声:“导演,我也有话要说。” “别急,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方令强这时倒是表现出了一个大导演的气质,马上决定重新部署拍摄。 叫了马天成和武打设计,自然也少不了沈信,方令强召开了一个临时会议。他先整理了一下思绪,这才说道:“依目前的情形,我觉得有必要重新考虑一下对整部影片的构想。天成,你先说。” 马天成兴奋道:“我的想法是由沈信的构思而来,看了他对打斗的设计,我想如果加上一些小动作效果会更好,而且我也想出一些新的台词。”说着,他开始解说,在某个动作之后,如果沈信这么说是什么效果,或者在打斗完毕,应该做个什么动作,灵感倒是源源不绝。 “这样更能表现出人物的活泼调皮,也能加强整部片子的喜剧风格。”马天成最后说道。 方令强想了一下,说道:“和我的想法一致,这样我们能够拍出一部更完美的片子。对于武打方面,你有什么想法?”最后这个问题是问武打设计的。 武打设计叹道:“这些动作是我想不出来的,不过我还是可以在技术上提供一些意见,让整个场面更加连贯协调。”接着他将沈信原先的构思重复了一遍,看沈信没有什么补充,这才讲出自己的设想,如何将沈信的构想形成一个整体。武打设计的意见是很重要的,沈信是妙想天开,根本没有考虑到实际拍摄的问题,武打设计才将其变成可以实现的计划。 方令强将各方面的意见综合了一下,开始和马天成商讨剧本的变动,最后确定了拍摄的总体构思。 接下来很是花了一点时间对其他人讲解剧情。沈信这时也颇花了一点时间适应自己的古装形象,想想几个月前自己就是古装,现在却看着古装别扭,沈信自己也觉得好笑。“世事难预料,谁能想到会是这样呢?”沈信暗自想。 不过,第一个场景的拍摄还是很快开始了。 蹄声隆隆,二三十个马贼奔入一个城镇的大街,大街上顿时一阵慌乱,人人奔走。 而带头的马贼一声狂笑,大喝道:“弟兄们,这个地方现在是我们的了,看上什么就拿什么。如果有什么人敢阻止我们的话,哼哼,那就干掉他。”众马贼轰然响应。 而就在这时,忽然从旁边的房屋顶上传来一声怪叫:“阿欧,演出开始了?”接着沈信一身古装打扮,从房顶上坐起来。可以看出,他原先是躺在房顶上晒太阳的。 马贼头目一声大喝:“什么人?干掉他。” 众马贼呼喝着向前,沈信蓦然从房顶跃起,投入到马贼群中。接下来就是沈信构想的武打场面,沈信人不落地,穿花蝴蝶般穿梭在马贼群中来去,等他最后停在马贼头目的马背上时,所有马贼都被打落马背,而且没有一个马贼还能从地上爬起来。 这时自然有欣喜地老百姓出现,沈信却只是潇洒地用手指一抹鼻子,转身纵马而去。当后来此片一炮而红之后,这个潇洒的动作成了很多年轻人模仿频率最高的镜头。 这就是整部片的第一个场景,重点突出沈信顽皮,侠义的形象,而经过武打场面和各种小动作,配合不多却很简练的台词,一个精灵古怪却又武艺高强的年轻人的形象已经很完美了。 最难把握的还是武戏,沈信倒是没问题,其他人却不是很适应,不过也没有拖很长时间,总之,第一幕戏算是圆满顺利地拍摄完成了。 全剧组的人都很高兴,出师顺利,这是一个好兆头。沈信自己也很满意,万事开头难,既然自己轻松开始了第一次的拍摄,对以后的发展自然可以抱乐观想法。 方令强更是高兴,这种风格他并不擅长,但现在拍摄下来的成果,即使是这方面的行家怕也难以挑剔,于是他更有了进一步的想法。对于沈信来说,完成第一幕是一个开始,但在方令强的构想中,他只是过了第一关,接下来第二关,是对感情戏的把握。这是方令强喜欢和擅长的,虽然这只是一部轻松风格的搞笑片,关于爱情只是蛋糕上的奶油,但方令强还是想尽力展现这一点。一个调皮浪子和一个身份神秘的美女,感情方面尽可以有何大的发挥空间。 沈信这时却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处在一种单纯的兴奋中。 (第二十八章完) 第二十九章 感情戏 第一幕的场景拍摄完毕,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方令强,等候下一步的通知。方令强却在发呆,双目中异光闪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下意识地挥挥手,方令强盗:“今天就到这里吧。”转身大步走到一边。 演员们纷纷散去,普通工作人员开始收拾道具之类的东西,一时间没有人敢去打扰方令强,方令强此时却是思潮起伏。 作为一个导演,方令强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了解自己的长处在于感情戏的处理上,对商业片的运作他一点也不擅长。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一方面的欣赏,看到沈信突然表现出来的才艺,他深深觉得自己有重新考虑整部影片构想的必要。 刘德华知道,他自己也知道,这部片的风格并不适合他,一切都是赶鸭子上架。本来刘德华也就没要求他拍得多么好,只要不太烂就行,算是给沈信一个亮相的机会。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方令强本来也只是打算在画面上下点功夫,搞笑方面求稳,突出感情戏,拍摄一部不太难看的影片即可,反正导演和主演都是新人,谁能要求更多? 但是,沈信强烈的喜剧天赋改变了方令强的想法,还有马天成,绝对是一个够格的商业片剧本的创作人员,一看到沈信的动作设计,马上就能设想出很多富有搞笑意味的桥段来。这一切,使得本不擅长这一风格的方令强也觉得这部片子有很大的可能成功。他基本上不需要多做什么,只要把握好节奏和整体即可。 这和方令强原先的构想大有出入,不过方令强还是表现出一个大导演的魄力,并没有花太多时间在这方面,马上决定推倒重来,按照剧本本来的风格走,尽可能地突出搞笑风格。这一方面他相信马天成的创意。 不过方令强还有一个方面比较困扰,按照原剧本,感情戏基本上是可有可无的,没有深度,他改编后的剧本突出感情戏的想法,在新的风格下完全不能够展开。如何处理剧中的感情戏,这才是方令强最难决断的。完全放弃自己的风格,走纯商业片的道路,虽然可以想象自己会成功,方令强却不愿这样做,没有风格,自己还有资格称导演吗?可是,突出感情戏,却和整部片的风格冲突。 方令强沉吟着,难以决断。这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兴起,何不尝试一下商业片和文艺片的组合呢?这是一个完美的理想,既能得到票房的保证,同时也能体现自己的风格。只不过,这种成功的例子实在是太少了,尤其是这种投资小的影片。 不过,一旦方令强起了这个念头,那诱惑就一下子大到他无可抵御。不能太强调感情戏,但也不能让这一方面的戏份完全成了过渡,要尽可能在最小的剧情中挖掘出感情的深度,方令强连续下着决断,同时迅速地将整个剧情想了一遍,眼前豁然开朗。 忽地站起身来,方令强叫人马上把沈信,秋真真和马天成以及武打设计叫来。 五个人一碰头,方令强压抑住兴奋,先开始讨论接下来的剧情,也就是男女主角初次见面的那一幕。一谈到这里,沈信先滔滔不绝,不时看着秋真真,一脸的沉醉。那种痴迷的眼神,足以让人担心他会变白痴,秋真真倒还不觉得如何,马天成却不由担心起来,一个演员能够入戏当然好,不过能入不能出,后果也是堪虑的。他和沈信一见如故,自然不想沈信有什么伤害。不过这种事外人也是白担心,他有什么办法呢? 担心归担心,一谈到剧情,马天成也是创意不断,至于武打设计,只是最后总结一下,归纳一下沈信的想法。秋真真对自己的戏份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她的表演很简单,对于曾得过影后称号的她完全不成为难题。 这一幕戏的讨论很快结束。方令强这时才神情一肃,开始讲述自己对整部片子新的想法,他特别强调要在有限的场景和剧情中,将两个主角之间的感情得到最大程度的挖掘。这是方令强的拿手戏,他侃侃而谈,所有人都听得很认真,频频点头。沈信的反应尤其不同,一方面听着方令强的讲解,一方面马上在自己脑中现出全新理解的画面。 所有人都很认真,对剧本的讨论一直持续了很久,等最后方令强满意之后,天色已经全黑。不过这些人都有点艺术工作者的狂热劲头,没人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反而都很兴奋。 草草结束了晚饭,众人各自分开。马天成走得尤其匆忙,他接受了方令强的指示,要在最快的时间内将剧本修改好,这种临时修改剧本的情况并不少见,加上这是马天成的处女作,他不仅毫无抱怨,反而有些兴高采烈。 沈信自然无眠,短暂地静坐之后,他开始细想方令强关于感情戏的讲解,充分将自己代入要扮演的角色来思考,自得其乐中,一夜过去。 天色刚亮,沈信就被敲门声惊动,原来是马天成到了。一看就知道彻夜未眠,马天成的模样很是憔悴,一进门就将一叠打印出来的文件交给沈信:“剧本改好了,先给你一份。累死了,我要睡会儿先。” 沈信接过剧本,一边看一边随口问道:“一夜没睡?” 不过却没有回答,沈信回头一看,不由哑然失笑,只见马天成已经一头栽倒床上,呼呼睡去。 根据新改变的剧本,关于男女主角初会的一场戏很快开拍了。 一座典雅的酒楼,秋真真独坐在二层靠窗处望着窗外出神。 脚步声响,沈信出现在楼梯口。一眼看到秋真真,沈信不由一怔。接下来的动作非常搞笑,沈信既不是讶异,也不是惊艳,反而一本正经地揉了揉眼睛,似要确定自己是不是眼花,这才向秋真真望去。沈信在搞笑方面的才华毋庸置疑,第一次拍到这里,已经有人忍不住笑场,只好重新拍过。 接着沈信确确实实地看清秋真真之后,顿时目瞪口呆,嘴里喃喃一句:“怎么可能?”然后就是像现实中他见到秋真真一般,成了一副白痴模样。这一幕也同样是搞笑效果十足,虽然没有重拍,不过在场人等忍笑忍得可是很辛苦。 接下来是一段武戏,追踪秋真真而来的杀手们蜂拥向上,喝斥沈信让路。沈信却头也不会,只是痴痴地看着秋真真,轻而易举地将杀手们一举击溃。对于这幕戏,武打方面的设计很有趣味,沈信痴痴的表情很搞笑,也很情真,感情方面表现得很完美,沈信的演绎完全达到了方令强要求的效果。 接下来自然是男女主角的对话,马天成的台词也设计得很好,轻松完成了拍摄。值得一提的是,沈信对感情把握得很好,从失态中恢复到原先的调皮性格,但他的一言一行都表现出了情根深种的分寸,让方令强拍节叫好不已。 对于影片要求的搞笑风格,这一幕戏完全合格,方令强也同样满意,沈信的表情和眼神,完全达到了那种“一见钟情”的深度,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剧情过渡,他的表现,任谁看了也觉得是一个情种的样子。 于是,沈信又过了一关。不过,方令强还是不满足,接下来马上拍得是一幕纯粹的感情戏,也是他认为最难把握的一场戏,他相信,只要沈信能过这一关,整部片对他来说再无挑战性。 这时的剧情发展是男女主角联手对付几帮敌人之后,躲入了细雨中的一个树林,两个人面对面坐在树丛中,头顶上是一片硕大的芭蕉叶。细雨迷离,两个俊男美女单独相处,已经是一个极美的意境了,方令强和摄影师也没有浪费,将这一幕戏拍得美轮美奂,堪称唯美极致。而在这样优美的意境下,最难把握的是男女双方的心态和感情。情节主要是对话,只不过男主角这时已经隐隐觉得事有蹊跷,但情根深种的他却是不能自拔,完全敞开心扉。而女主角由于对付最后一帮敌人时男主角曾舍身救她,本来一心只想利用男主角,这时却不由有些迷茫,一方面感动于男主角的深情,另一方面又困扰于自己接受的使命。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显示出沈信和秋真真的演绎功力,沈信的情况还比较简单,已完全入戏的他不用装也是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秋真真的心情却复杂得要命,不过凭着深厚的功底,她依然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角色,将那种矛盾的心理演绎得入木三分。 于是,一幕画面美不胜收,剧中人却关系怪异,气氛颇有点诡秘的戏就这样拍摄完成了。 “好,太好了。”一拍完整幕戏,方令强先忍不住大声喝彩:“沈信,这幕戏充分表现出了你的天分,我一定要和你合作,拍一部最完美的文艺片出来。记得,如果要拍文艺片,一定要找我。”看他急切的模样,恨不得马上和沈信签下终身契约。 沈信却依旧沉浸在剧情中,漫不经心地应了两句,像赶苍蝇般挥了挥手,算是对方令强的回答。在场人等看着这一幕,不由大笑起来,连秋真真也不由莞尔。沈信看到秋真真的笑容,更是一副痴呆样。 方令强自己也摇头失笑,回头准备下面的拍摄工作去了。 (第二十九章完) 第三十章 心障 接下来的拍摄顺利得不可思议,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沈信入戏太深,连拍摄完毕之后, 也依然时不时情不自禁地与秋真真以剧中的名称相称,更是如在戏中般对秋真真一往情深。秋真真对沈信本来就有好感,尽管演戏经验丰富,但随着与沈信交往的深入,这时也不由有些分不清戏里戏外了。看到两人几乎形影不离,工作人员也觉得如同金童玉女,般配得不得了,根本没有什么话说。 只是这情况被娱乐记者知道后,马上传出沈信和秋真真的绯闻。不过也很难说这是谣传,至少沈信方面的情况并不是虚构,他现在几乎已经完全沉迷在秋真真的魅力之中了。至于对绯闻的反应,沈信既不知情,知道了也不会在乎,秋真真是经历这种事情太多了,也不当回事,反倒让媒体的人无法继续发挥了。 对沈信来说,快节奏的拍摄过程对他来说却是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且不说以他的功力,这样的活动量只是小意思,即使真的很辛苦,他怕也是甘之若饴。对于一个从来没有感情经历的少年人,这样的情形自然是可以理解的,至于以后的风波,在这个时候,是谁也不会想到的。 总之,《秘藏侠情》的拍摄越来越接近尾声,所有剧组人员都是兴高采烈,因为沈信和秋真真的默契已经达到完美的境界,没有人觉得还会有什么障碍。按照目前的拍摄进度,即使不能算是历史上完成拍摄最快的电影,至少也是最快之一,能够顺利完成一件困难的工作,自然没有人会不满意。 不过这时候沈信却对自己感到怀疑了,一开始他并不懂,只是以一种单纯地追求美好事物的心态接近秋真真,但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对秋真真的感情超过了欣赏的尺度,而是一种全神投入的感情,这种感觉让他觉得不知所措。尤其随着剧情的深化,他也渐渐分不清自己喜欢的是剧中的秋真真,还是现实中的秋真真,这份迷惘更深了。 回想师傅教给自己的一切,却没有这方面的教导,沈信又没办法请教其他人,于是尽管他在剧中很好地完成着自己的演绎任务,却不知在现实中自己该怎么对待自己的感情。 “师傅,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但沈信发现自己即使在静坐时也不由得想起秋真真亦笑亦嗔的面孔时,不由在心底这样呼唤。但是,没有人来回应他。 沈信的迷惘深深埋在心底,并没有在人前表露出来,所以表面上看起来他和秋真真还是那么默契,拍摄还是继续顺利进行。不过,这个默契终于在最后一幕戏前有了裂缝。 根据剧情,这时是最后发现了宝藏。虽然一路上感动于男主角的深情,女主角甚至抛开一切地与他度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但在这紧要关头,还是一直以来受到的培训战胜了感情,女主角对男主角刺出了致命的一剑。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沈信需要代表男主角作一段长篇告白,说明他早就知道女主角另有图谋,却依然痴心不改,愿意为女主角不惜一死。这是方令强设想中感情戏的最**,充分表现出男主角调皮外表下那颗真挚不改的心,他想象着这一幕在银幕上展现出来的时候,观众们一定会被深深地打动,也完成了对男主角的整体塑造,使其成为一个永远的银幕形象。 这一幕戏当然有难度,但方令强却相信沈信一定可以顺利完成,一直以来沈信的表现已经完全征服了方令强,即使是在最微不足道的场景中,沈信也能恰如其分地表现出自己的深情,相对于那些需要高演技的场面,方令强不相信这一幕单纯的真情留露的戏能够难住沈信。 其他人的想法也跟方令强一样,很多人觉得这幕戏肯定是一次通过。 不过事实的发展却出乎他们的意料,沈信这时完全进入不了那种无怨无悔的状态。对白没有感情,表情呆板僵硬,沈信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 当被迫叫停叫了很多次之后,即使是对沈信另眼相看的方令强,也压抑不住话中的火气,大声吼了起来:“沈信,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沈信这时大脑却是一片空白,为了一段爱情而舍弃自己的生命,自己能够吗?这和他一直以来修行的理论完全违背,虽然只是演戏,却造成了他无比的困扰。 目光呆滞地看着怒气勃发的方令强,沈信勉强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说道:“今天停拍一天,我需要静一静。”不等方令强回答,他已经转身离开了拍摄现场。 方令强张口结舌,倒不是觉得自己的威严受损,而是觉得沈信的精神状态大是可虑。而沈信这时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不要来找我,我需要想一想。” 方令强还待说话,秋真真淡淡说了一句:“他看来很困扰,不是其他人能帮得上忙的。我想,我们还是听他的,等他回来。” 方令强叹口气,道:“可是,如果他一直这个样子,接下来的戏怎么办?” 秋真真苦笑:“有什么办法?他现在的样子根本进入不了剧情。” 众人相对无言,齐齐叹息,不知事情怎么会变成这般模样。好在前面拍摄顺利,倒是不怕等上三两天,只希望沈信能够快点恢复过来。 而沈信,一回到房间马上关起门来,什么人也不见。 (第三十章完) 第三十一章 故地重游 一回到房中,沈信就开始静坐,他的心神慌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对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谁也会有这种情况,仙人也不例外。 沈信希望通过静坐能够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是,他的念头是如此之多,根本就做不到。先是将自己莫名其妙来到二十一世纪后的遭遇想了一遍,沈信不由苦笑,一开始还可以说是随遇而安,游戏红尘,虽然什么也不懂,倒也过得挺快乐。但是,当生活中突然出现秋真真之后,沈信的所作所为已经不能用游戏来形容,如果说他原先还是以一个外来人事不关己的态度生活的话,现在他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了。他所困惑的也是这一点,无论怎么说,自己都不应该是这个时代的人,可是自己偏偏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一部分。怎么办?他不知道。 心中喟叹不已,沈信不由想起自己在一千多年前那个时代的生活,简单而单纯,甚至自己了解的世界也就只有生活的小山周围,从来没有想到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更不要说整个世界是个球体,称之为地球。 思绪到此渐渐稳定,沈信忽然想起自己看到过的地球仪,简单一个圆球,勾画出了自己生活的星球的全貌。随着这个想法,沈信脑海中渐渐出现地球仪的样子,而当沈信仔细去看地球仪的时候,地球仪忽然越来越大,渐渐变得像真实的地球一样,山川河流,岛屿海洋,样样历历在目,倒像是沈信临空下望一般。 “咦?”沈信惊讶地叫了一声,发现自己真的身在空中,眼前的地球正在缓缓转动。不暇多思,沈信忽然觉得正转到自己面前的一片区域有着自己熟悉的气息。心中一想,地球马上停止转动,沈信缓缓落到接近地面处。 没错,就是这个地方,虽然历经千年风霜,地形面貌大改,沈信还是马上认出这正是他当年修行的小山。 也不想自己怎么会突然来到这个地方,沈信凌空向自己记忆中的道观飞去,那是他随师傅修行的地方。看准目的地,沈信降落在一片丛林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这里正是道观所在,只是当年沈信的师傅曾经对其下了禁制,寻常人是看不到也进不去的。眼眶有点湿润,沈信心中叫道:“我终于回来了。” 随手破开禁制,沈信步入道观,一切依旧,除了少了自己师傅。时已天黑,但月色明朗,即使不掌灯,以沈信目前的修为也足以看清屋中一切。 书桌,书架,藤椅,木床,瑶琴,所有的一切顿时勾起了沈信的回忆,虽然只是大半年没回来,不知道是不是时空颠倒的缘故,沈信倒觉得像是离家数十年的游子。 心神激荡的沈信扫视着物中的摆设,忽然发现书桌上有一封信,他连忙拿了起来。封皮上是六个大字:沈信吾徒亲启。 “是师傅写的?”沈信心中充满了疑惑,取出了里面的信纸。 信是这样写的: “臭小子: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不是被天雷劈死,就是已度劫成仙,反正你是看不到我了,想跟我顶嘴也不成,哈哈,乖乖听我说话吧。 修真一道,不外乎斩断尘缘,度劫成仙,我既然准备度劫,也就做好了一切准备。但是,无论结果如何,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这个爱顶嘴的臭小子。我一生独来独往,却对你一见就喜欢,也算是缘,而你表现出来的天赋也不负我一片苦心。按说,你的修行应该不用**心,可我就是觉得不放心。 也许是我错了,但是我总觉得你尘缘未了,尽管你的表现已经达到无欲无求的境界。 说起来我又多嘴了,但是我还是要劝你一句话:不要刻意地避开红尘,也不要刻意地堕入红尘,一切随缘,顺其自然,率性而为。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你我师徒仙界再会可期。(也许我会被天雷劈得粉碎,那么这句话就当是我最后的自吹吧。哈,反正你也反驳不了我了。) 唠叨老头子师傅。” “师傅!”沈信暗叫一声,忍不住泪如泉涌。虽然他时常跟师傅顶嘴,但他和师傅的感情之深,实在是外人难以了解的。此刻,通过师傅最后的一封信,沈信更是了解到师傅对自己的情深意重,怎能不有感于心?一时间沈信回想着和师傅一起的点点滴滴,情难自禁。 好不容易稳定心神,沈信不由喃喃自语起来:“顺其自然,率性而为。师傅,你难道已经预先看到徒弟的困境,所以才这么说吗?”当然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沈信也不需要回答,通过这两句话,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不需要考虑太多,只要自己喜欢的事就可以去做。就像对秋真真的爱恋,管它与修行的心法有何冲突,只要自己愿意,有何不可?沈信的心一下子豁然开朗,再没有半分阴影。 确定了自己的想法之后,沈信不再迷茫,同时也确定了自己确实是来到了一千多年以后,要不然,不会见到自己师傅的信。 “怎么会这样?玩笑也开得有点太大了。”沈信苦笑着暗想。 虽然曾在这道观度过不少日月,但沈信既然知道外面世界大而精彩,可想而知,他此时已不愿留在这里度日了。也许这就是沈信师傅所谓的“堕入红尘”吧,不过沈信既然被命运抛到眼前的境地,似乎也不需要刻意地逃避。 沈信缓缓地折好师傅的信,同时又发现桌上还有一个师傅修炼好的百宝囊。所谓“百宝囊”,只是俗称,其实是道家修炼的盛物法宝,其容量相当于一个仓库。而且沈信师傅修炼的这个百宝囊,还具有变换形体的功能。 “变成什么样子好呢?按现在人的习惯,我总不能在腰间挂个布囊上街吧?”想想自己提个布囊上街的样子,沈信自己也觉得好笑。最后,沈信决定将百宝囊的外形变成一个普通的皮夹子,这是很普遍的一个东西,完全不惹人注目。当然,外表的改变完全不影响百宝囊可装万物的特性。 将百宝囊的外形变成一个皮夹子,沈信先将师傅的信郑重其事地收好,这才放眼四顾。因为禁制的作用,虽然历经千年,屋中的一切都完好,就像沈信当日陪师傅离开时一样。沈信的师傅是一个奇人,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关于字画乐谱之类的收藏是多不胜数,还有他自己的作品也不在少数。沈信现在更知道,很多他师傅的收藏,在二十一世纪已经完全失传。像字画这种孤本的情况不论,光是沈信师傅收藏的乐谱拿出去就足以震撼考古界。 沈信知道,在当今的现代社会,这种小道观已经完全被排斥在正常生活之外,他既然决定不在这里生活,也就决心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带走。除了自己师傅的遗物之外,其他东西都可以捐给博物馆,尤其是乐谱,现代社会音乐已经发展一大行业,能够将这些乐谱让更多热爱音乐的人欣赏,也是一件好事。 沈信这样想着,将所有的东西都收进皮夹子。在皮夹子里另有天地,即使是字画也可以保存完好,不用担心被破坏。至于那架瑶琴,是沈信师傅最喜欢的,沈信当然也要拿走,作为师傅最后的记念。 将一切收好,看看实在没有什么要拿的了,沈信这才最后留恋地看了小道观一眼,准备离去。 也就在这时,沈信才想起:“咦?我怎么能够瞬间飞遁千里?” 其实,早在沈信被传送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他已经具备一个仙人的能力了,飞遁千里只是小事情一件。不过一个人的能力有时还是受知识的限制,沈信既然从来没有想到这方面的事,也就不知道自己这方面的能力。其实他还有更多方面的能力自己一无所知,可谓身入宝山不自知,如果被一个真正的仙人看见,只怕要笑破肚皮。说起来沈信其实是一个意外流落人间的仙人,不过没有人知道。 沈信一想到这一点,思绪马上回到自己原先呆着的屋子,只是一动念,他忽然就恢复了在那屋子里静坐的姿势。沈信虽然惊讶,但很快就明白了,他现在的能力已经能够达到空间转移了,太远不敢说,在地球上,只要他想,没有地方是他一下子去不了的。 沈信这时明白了,将他带到二十一世纪的那道白光非同小可,肯定让他脱胎换骨了,不过这时的沈信对成仙的兴趣不大,也懒得深究,既然想通,准备率性而为,他脑中唯一的想法是,明天一定要拍好最后一幕戏。 将最后一幕戏在自己脑中放过数十遍,沈信确定自己可以完美地演好这一幕戏后,这才放弃一切思虑,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这一静坐足足持续了七八个小时,沈信睁开眼时,天已经大亮。 (第三十一章完) 第三十二章 杀青 自从沈信来到二十一世纪,因为感兴趣的事情太多,不肯浪费一点点时间,所以静坐从来没有超过一个小时,而那已经足以让他精神饱满,精力充沛,这次一下子静坐了七八个小时,沈信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神清气爽。 从床上跳下来,沈信接了杯水漱漱口,这才打开房门。房门一开,沈信顿时愣住了,只见以方令强为首,几乎所有剧组成员都在门外了。 “大家早上好!”沈信想起昨天的事,心中暗叫惭愧之余,连忙绽露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沈信的饱满精神反而让其他人有点不能接受,马天成试探地问道:“阿信,你没事了?” “当然没事了,只是前一段时间工作太繁重了,所以昨天心情有点差,现在完全没有问题了。”沈信当然不能将自己的心理变化一一道出,那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事情,只好这样解释。 不过这解释完全让众人满意,从开拍以来,最活跃的就是沈信,工作量不是一般的大,如果他一点反常也没有,反而让人奇怪了。 “好了,拍摄工作继续。”方令强也高兴起来,毕竟这是他的第一部戏,好不好且不论,能够顺利完成是最重要的。倒是秋真真的反应有点奇怪,不过全剧组一片欢腾,也没有注意到。 重新开始拍摄这一幕,沈信很快就进入状态了,一番告白说得是情深意重,连旁边的剧组人员也是感动不已,方令强更是喜出望外,以为这幕戏终于要成功了。可是意外又出现了,这次出现问题的是秋真真,在沈信说完台词,该她说话的时候,她却愣愣地不出声。 “真真,你怎么了?”方令强有点恼火,男主角刚正常,女主角又不对劲了,这怎能不让人觉得好气又好笑?尽管到目前为止拍摄是出奇地顺利,有点小问题也无关大局,方令强还是觉得有点不高兴。 “没什么,我需要静一静。”秋真真明显地精神恍惚,不在状态。方令强看到这样的情况,叹口气,不说话了。 “真真,你没事吧?”沈信关切地拉住秋真真的手,秋真真浑身一颤,连声说道:“没事,我歇一下就好了。”轻轻摆脱沈信的手,秋真真走到一旁坐下来。沈信不由愣愣地看着秋真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方令强不由担心起来,如果秋真真也像沈信一样要求休息,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不过还好,秋真真只休息了几分钟,就示意自己没事了。 重新设好镜头,拍摄继续。这次很顺利,沈信和秋真真的默契终于回来了,一幕戏跌宕起伏,很是动人。 “卡!”方令强一声令下,这幕戏算是完成了。 一把拉住沈信,方令强激动得连话多说不利索了:“好,太好了。如果不是武侠剧,而是一部纯粹的文艺片的话,光凭这一幕戏你就有资格问鼎影帝。可惜,太可惜了。” 在方令强唏嘘不已时,沈信却只是淡淡一笑:“有机会的,方导。”方令强顿时一脸憧憬。 沈信此刻的心神完全不在戏上面,他想的是另外一回事,不知道为什么,尽管这一幕戏完成得很好,他还是觉得自己和秋真真之间好像多了一层隔膜,不像以前那般毫无隔阂了。作为一个从来没有感情经历的年轻人,他茫然不解,更不知该怎么办。 在秋真真方面,也有着同样的茫然。从与沈信合作以来,沈信混淆了现实和演戏,秋真真何尝不是如此呢?她同时被戏里的沈信和戏外的沈信所打动了。但是,沈信前一天的表现却刺伤了她,让她以为沈信不是真的喜欢她。这当然是一个误会,不过双方面都不是很了解解决的途径,也就只能误会下去了。 “算了,感情的伤还没受够吗?何必再庸人自扰?缘分岂能强求?有一场戏的缘分也就足够了。”当秋真真这样想时,两人的距离就远了。 沈信感受到了这种距离,但想起师傅所谓的“顺其自然”,也就没有补救,何况,他根本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又如何补救呢?于是,在其他人看来毫无异样的情况下,沈信和秋真真的心就此擦肩而过。 这幕戏是全剧最后一场比较有难度的戏,接下来的戏就简单多了。幕后指使一切的元凶终于露面,庆祝终于独吞宝藏,而杀死男主角的女主角却脸色苍白,默默无语。只不过,当元凶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女主角却出手对付他了,男主角一往情深最后还是感动了她,让她决定摆脱元凶,追求自己的生活。女主角的行动却也在元凶的意料中,自然难以奏效,不过男主角的复活却最终让正义战胜邪恶,全片喜剧收场。 这一系列都是武戏,当最后元凶伏法,结束了整部戏的时候,整个剧组一片欢腾,庆祝任务完成。 这个时候,刘德华也百忙之中前来助兴,问起拍摄过程,方令强一脸兴奋,夸称这绝对是一部卖座好片。对于方令强的话,刘德华自然有所保留,但既然方令强如此乐观,他也没有理由非要悲观。 说起最后这幕戏,还有个与刘德华相关的小花絮。作为一直在幕后把持一切的元凶,地位很重要,戏份却很少,自然需要一个撑得起场面的人来扮演,刘德华为了加重沈信处女作的分量,曾经要求自己来出演这个角色。不过这个提议一出,顿时所有人笑成一片,大家众口一词:“华仔,你的形象实在不适合演坏人,如果你真的要演这个角色,你的亮相恐怕是全片最搞笑的剧情了。即使这是一部搞笑片,也不需要搞笑成这个样子吧?” 刘德华拼命做出几个凶狠的表情,结果只能引起更多的笑声,最后自己也笑得不行了,这才作罢。 不过刘德华毕竟关心沈信,所以还是在拍最后一幕戏的时候赶到现场,却正好碰上全剧杀青,所有人狂欢的场面。 在一片欢腾中,沈信的第一部戏,就这样拍摄完了。 (第三十二章完) 第三十三章 专辑 庆祝之中,当沈信和秋真真四目交接的时候,两人都不自觉有点尴尬,但是一个已经决定避开,一个只想顺其自然,两人都没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于是,当最后剧组成员各奔东西的时候,两个人也只是轻轻握手,互道珍重。 这个场面被一个敏锐的记者看到,充分发挥了想象力,在媒体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无言的结局》的文章,为沈信和秋真真的绯闻事件画了一个句点,无意中也道出了其中的某些真相。 电影拍摄完毕,沈信作为一个演员的工作完成了,但接着又不得不为配乐奔忙,作为一个被传为“音乐天才”的新偶像,自己第一部影片的配乐工作自然非他莫属。而且,沈信对于一切跟音乐相关的事情都感兴趣,自然也很乐意地接受了这项工作。倒是刘德华担心沈信的身体,劝他不要太劳累,不过沈信自己清楚自己的情况,并不太在意。 另一个人因此叫苦不迭,那就是自誉是沈信“黄金搭档”的任务。沈信自信可以完成影片的配乐,不过毕竟从来没搞过,有些东西还是不太清楚,于是就当仁不让地将任务给调来了。一跟沈信一起开始配乐工作,任务算是了解什么叫做“工作狂人”了,沈信自己没事,任务先自累坏了。 “不就是一部老套的武侠电影吗?配乐有什么好讲究的?难道你还想凭这部烂片得影帝不成?”任务劳累之下,也是口出恶言。不过沈信完全不在乎,什么影帝之类的事情他从来没想过,只是单纯地享受那种创作的乐趣,于是任务在发了一通牢骚之后,也就无言了。 在原先修行的时候,沈信也曾听师傅讲述他当年纵横江湖的往事,很是意气风发,不过沈信那时也只是听过就忘,并不太当回事。但不知是怎么回事,现在沈信回想起师傅说的话,不禁有一种热血豪情在胸中激荡,尤其是刚拍完一部武侠剧,这种感情灼热得似要沸腾。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灵感有如火山爆发,层出不群,他生怕这灵感会突然消失,所以一刻也不浪费,没日没夜地工作着。这对他是家常便饭,却因此苦了任务,恨不得将一天分为四十八小时,工作二十四小时,休息二十四小时。 也不知道过了几个日夜,配乐工作才最后完成,当时已经是早晨。任务这时再也受不了了,只说了一句话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而他那句话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许叫我,否则别怪我翻脸。”他实在是累得不行了。 沈信却不同,他的精神仍然极端兴奋,甚至整个配乐完成,他仍然感到灵感源源不断。在钢琴前坐下,他心中充满了纵马江湖的豪情。一首接一首,带着中国古典音乐韵味的乐曲不断从琴中流淌而出,后来被音乐人评价为“充满浪漫江湖情调”的专辑《侠骨柔情》就这样诞生了。 当沈信最后将完成的曲谱放到一边,觉得终于将心中的激情发挥得差不多时,已经是午后了。他这时已经决定在《秘藏侠情》上映前先发这张古色古香的唱片,当然,最后的编曲还得任务来做。不过看任务现在的情况,没有个三五天,怕是歇不过来。 “可怜的孩子。”尽管心中有点愧疚,沈信看着任务,还是不由得调笑了一句。 出了门,沈信四处闲逛着,心中很想找点事来做,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忽然,从某个地方传来一阵喧闹声引起了沈信的注意。沈信快步来到近前,才发现那是一个舞蹈室,一帮年轻人正在里面练舞。沈信这时并不知道那是现在最流行的街舞,但却很快被那种激烈的节奏和多变的舞姿给迷住了。 沈信不知道看了多久,终于被那些年轻人发现了。 “阿信,怎么这么悠闲?”这些年轻人也是刘德华娱乐公司的签约艺人,知道沈信的身份。 “是不是打扰你们了?”沈信有些不好意思。 “当然没有了,我们跳舞本来就是给人看的,没人看才是最失败的。” “嗯,很有意思的舞蹈。” “喜欢就一起来,很简单的。”街舞小子们发出邀请。 “好啊。”沈信爽快地答应,他本来就觉得闲得不带劲,正好加入到练舞的年轻人当中。 街舞小子们的邀请本来是半真半假,街舞并不真是简单的事,所以看到沈信答应不由有些讶异。即使如此,但沈信开始舞动的时候,他们还是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模样。 不过很快他们就觉得可笑的是他们自己了,沈信的表现完全是一个高超的街舞专家,即使只是普通的舞姿,在他跳来也是分外具有力感和美感。沈信完全是现炒现卖,但凭着天生对音乐的敏锐以及对身体绝对的控制力,他的舞技很快赢得了普遍的赞赏。当沈信最后开始完成各种高难度的舞姿,包括以头抵地,身子如同陀螺般旋转的时候,所有人都停下来,大声叫好,为沈信呐喊助威。 沈信越转越快,最后整个人影简直就是一团黑影,根本看不出那是一个人来,叫好声也戛然而止,所有人惊讶之余,反而说不出话来了。 当沈信最后蓦地停下,一跃而起时,街舞小子们纷纷上前,由衷地说道:“阿信,你是街舞之王,我们服了。” 沈信不好意思道:“这叫街舞吗?我第一次玩,怕要让你们见笑了。” 所有人的嘴顿时可以塞下好几个鸭蛋:“什么?第一次?” 沈信点头道:“是啊,很有意思,以后还得多多指教。” “算了,别想那么多,沈信是天才,你们没听说过吗?”终于有一个人安慰一帮沮丧的兄弟。 沈信这时也发觉气氛不对了,暗自告诫自己以后说话要小心,同时笑道:“都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又都同时喜欢这种活动,我们何不一起出去大餐一顿,畅快一叙?” 这个提议自然赢得了一致的认可,于是所有人找了一家豪华酒店,美美地饱餐了一顿。所有人都比沈信入行早,所以沈信以晚辈的身份坚持要自己付帐,其他人争论了半天没有效果,也就同意了。不过,当最后付账的时候却闹了个笑话,沈信身上从来不带钱,最后还得打电话向凤仙求救,一时传为笑谈。沈信对此一笑了之,凤仙却是哭笑不得。 接下来,沈信除了和任务商讨新专辑之外,就整天和街舞小子们泡在一起。他对街舞的造诣最后完全征服了那帮人,被认为是“不可复制的街舞之王”。当最后大家都很熟悉之后,那帮街舞狂热者半真半假地说道:“阿信,幸好你不仅仅是街舞有天赋,要不然我们可就没法混了。” 任务最可怜,刚从前一段配乐的噩梦中醒来,马上被强行拉着加入对新专辑的制作,恨不得玩失踪来逃避,不过听听沈信的新作品,他又舍不得了,只好一边哀叹命苦,一边卖命地操劳。倒是完成比较轻松,中国古典乐曲本来就很讲意境,沈信将每首乐曲的意境一解说,完成马上就有灵感,很快完成了配词的任务。完成在文学方面的造诣很是高超,尤其擅长古典风味的歌词创作,这盘专辑算是投其所好了。 在这期间,任务和完成都有点神秘兮兮的,一个时不时来一番武打动作,一个却喜欢摆个造型作秀,当沈信问他们干什么时,他们一本正经地回答:“找灵感。”让沈信哭笑不得。 万零创作的歌词这时也交到沈信手中,沈信自觉对现代诗词不是很了解,也全部交给完成,让他判断是不是够水准。完成看过之后很是赞赏,自行跟万零去交流,倒把沈信完全给撇开了。 当《秘藏侠情》的后期工作完成之后,沈信的新专辑《侠骨柔情》也做好发售准备了。电影由于档期的问题,并不能马上上映,专辑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一制作完毕马上投入市场。 这时沈信的名声已经是不胫而走,只是普普通通地做了一番宣传,专辑已经销售一空。对于广大歌迷来说,凭着沈信这个名字已经足以让他们购买这盘专辑了。而且,在专辑的歌词上有着沈信的剧照,一时间还增加了歌迷们对沈信第一部影片的期待。 这种情形不由增加了刘德华的疑虑,他看了《秘藏侠情》之后,觉得很是不错,不过现在沈信的名声太响了,不知道歌迷对沈信有着怎样的期待,如果觉得沈信在影片中的表演不能达到他们的预期,恐怕会对沈信未来的发展有害。想到这里,刘德华暗自苦笑,一开始怕沈信不红,现在沈信红得发紫,却也带来新的烦恼。不过这种情况完全是不可控制的,也只好听天由命。 沈信反倒什么想法也没有,每天游来荡去,甚是逍遥。这情形看在任务眼里,不由又是牢骚不断。但是,在沈信逍遥的外表下,内心却觉得空荡荡的,好像少了什么东西,这感觉如此奇特,如此难受,让他总是不安。 (第三十三章完) 第三十四章 鲜花和戒指 为什么会这样?他被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终于有一天,当他突然想起秋真真和他在剧组分手时那苍白的脸色,这才好像领悟了一些什么。 这时沈信本来正在听一张钢琴曲的唱片,但突然之间什么也听不到了,只听到秋真真说的“珍重”二字。 “真真。”沈信喃喃道,忽然明白自己缺少的是什么了。 关掉唱片,沈信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对着空荡荡的大厅发呆。和秋真真有关的一幕幕情形电影般从脑海中呈现,这并不夸张,他记忆之鲜明,比电影更真实,更有立体感。随着往事的重演,沈信也再一次领略到了当初的心情,那种甜蜜的感觉,顿时侵蚀了沈信的心房。不过,当最后秋真真苍白的脸出现时,沈信的心没来由地觉得一痛。 “我明白了。”沈信自言自语道:“也许,我已经错过机会了。但是,我还是得做点什么。” 就在这时,房门响处,凤仙回来了。 “凤仙,你回来就好,我有事问你。”沈信好像看到了救星,急忙叫道。 “什么事?”凤仙从没见过沈信如此急切,很是诧异。 “如果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那我该怎么办?” “什么?”凤仙不由有些误解,脸色一红:“你怎么会问这个?” “你别管,你只要告诉我该怎么办就行了。”沈信这时的心情真的很急切。 凤仙隐约感到自己误解了,心中有些酸楚,也有些失落,不过还是回答道:“你可以跟她约会,送她礼物,跟她拍拖。” “不是,不是那样。”沈信打断凤仙的话,沉吟着说道:“不是那种喜欢,而是已经觉得不能没有她,想要永远跟她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那样啊。”凤仙没来由一阵心酸,但还是答道:“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可以向她求婚。” “求婚是怎样的?要不要父母之命,媒酌之言?我可是无父无母。”沈信很认真地思考起来。 “当然不要了,现在什么社会,哪里需要那些东西。”尽管心情不佳,沈信的话还是让凤仙觉得好笑。 “那应该怎么样?我一点也不懂。”沈信很无助。 “你没看过电视里面的情形吗?鲜花,戒指,那就是求婚需要的东西,不过对方是不是接受,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凤仙很小心地提点着沈信。 “嗯,那不是问题。”沈信沉吟着,忽然跳了起来:“凤仙,给我信用卡,我要出去。” 凤仙讶异地看着沈信,想要说什么,却没说出来,拿出一张信用卡给沈信:“你所有的钱我都给你存在这里面。” 沈信一把接过,看也不看,将凤仙拉到一副地图面前,急切问道:“告诉我,最好的花店和最好的金店在什么地方?” 凤仙指着地图告诉了沈信,沈信连声道谢,头也不回地直奔房门而去,留下凤仙一个人瞠目结舌。 在房中沈信还理智地觉得不能太过分,一出门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按照凤仙所说,他心中一动,已经来到那家花店前。花店的小姐看到一个人如同自天而降一样出现在店门处,差点昏过去,不过发现来人是一个千里无一的帅哥,这才稍感安心。 “请问你需要什么?” “花,我要花。”沈信忙不迭说道,小姐的声音悦耳动听,容貌也不错,但沈信此时却是无暇欣赏。 “我们店里的花种可是齐全得很,不知道先生需要什么样的花呢?” “我也不知道。”沈信有点紧张:“不过我要去求婚,你看应该用什么花?” 这句话顿时让卖花小姐一阵失望,但仍然回答道:“求婚自然是玫瑰花,九十九朵怎么样?” “你看着办吧,这是信用卡。”沈信倒是将一切权利交给了这位小姐。 那小姐的动作很麻利,很快就将沈信的信用卡递回,同时给他的还有一大束花。沈信一手接卡,一手接花,嘴里还在说谢谢,人已经到了门外。 那小姐看着沈信的背影,目光迷离:“好帅哦,可惜已经有求婚的对象了。”就在这时,她忽然想起什么:“沈信,刚才那个帅哥是沈信,我怎么没认出来呢?唉,至少可以让他给我签个名的。不过,他要求婚的是什么人呢?” 在这小姐陷入沉思之际,门外却有一个人差点惊叫起来。那时急切的沈信一出门转弯,马上空间转移去了金店,没想到被这个人看到了。 这人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马上就不见了,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天哪,大白天的也能遇见鬼?”一边说还一边画十字。 沈信此刻却已经将鲜花收入百宝囊,疾步走入一家金店。若不是他形象不凡,光凭这一幅急切的模样,也足以让警卫们盘问半天了。 “戒指,我需要戒指。”沈信来到柜台前,这样叫着。 人长得帅就是有好处,若是普通人这样子,只怕纵使不被扫地出门,也得遇见老大白眼,但沈信还是得到了很好的服务。 “不知先生需要什么样的戒指呢?”小姐的声音甜的发腻。 沈信先递上信用卡,这才说道:“我要的是求婚用的戒指,这里面的钱你随便用。” “哦?”小姐扬起眉毛,拿着信用卡划过读卡器。 看到卡上出现的金额,小姐的嘴顿时成了“o”型:“天哪,又帅又有钱,怎么求婚的对象不是我?” 怀着恼恨的心情,那小姐介绍了一枚不算最好的戒指给沈信,沈信反正也不懂,付钱拿戒指走人。这小姐的心里是这样想的:“不知道谁这么有福气,碰到这么一个完美的男人。我也不能让你太得意了,戒指偏不给你最好的。”且不论此小姐的心态正常与否,倒是无意中替沈信省了不少钱。 而沈信,鲜花和戒指都有了之后,他先回家,驾驶着车来到一家有名的酒店前,这才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真真吗?我是沈信。现在有没有空?我想跟你聊聊。”不知道为什么,沈信忽然觉得很紧张。 “好啊。”听着声音好像有些犹豫,但秋真真最后还是答应了。 (第三十四章完) 第三十五章 求婚 沈信候在酒店的门口,倒像是酒店的服务人员。他心乱如麻,只觉得从来没有这么心烦过,这种感觉很新鲜,同时也让他感到不安。 秋真真并没有让他等很久,很快就赶到了。当沈信看到秋真真从车里出来时,不由呆住了,比起上次分手时,她的脸色更白,隐隐带有不健康的味道。 快步迎上,沈信不由自主地说道:“你瘦了。”当这句话说出来时,他仿佛又回到与秋真真合作时的状态。 “是吗?”秋真真笑得很苦涩,迈步向酒店走去,沈信连忙跟在后面。 到了酒店,两人找了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坐下,点了酒菜。 两个人颇有点相对无言,沈信在见到秋真真之前,曾觉得自己有千百句话要说,但真的面对面了,却一句也说不出来。酒菜送上,两个人却都没有动菜,只是启瓶饮酒。 酒店的格调不错,唱片播放的也是西方古典乐曲,分外衬出两人无法言明的心情。 “你新出的专辑很不错,我也买了一张。”秋真真终于开口道。 “是吗?”沈信拙劣地应道。心中愧疚渐生,沈信觉得自己此前对秋真真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比如说自从剧组解散后秋真真在干什么,他就一无所知。尤其此刻秋真真说的话表明她对沈信还是很关心的,更是让沈信觉得难过。 简单地交换了一句对答,两个人重新陷入沉默。沈信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忽然从百宝囊中取出花束递向秋真真:“送给你的。” 沈信取花的动作快速无比,看在秋真真眼里如同变魔术一般,而当秋真真看清是什么花束后,脸上更是显出难得的笑容。不过,这笑容代表的喜悦却很淡,淡得沈信顿时觉得心中一凉。 “花很漂亮。谢谢。”秋真真接过了花。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我觉得少了你,生活忽然暗淡无光。”沈信忽然下定决心,急急说道。 秋真真现出一丝苦涩的笑容,示意沈信不用再说了。但是,沈信已经决定不再犹豫,她的示意并没有效果。将戒指托在手中,沈信单膝着地,深情地看着秋真真说道:“真真,嫁给我吧,没有你,我真的不行。” 秋真真脸上现出一丝红晕,眼中也有喜悦的光芒,但一刹那后,她还是黯然地摇摇头。 “为什么?”沈信问道。 “缘有深浅,不能强求。我觉得我们的缘分只是银幕上的,在现实中,你和我不可能。”秋真真缓缓说道。在她的心里,何尝不希望能跟沈信白头偕老呢?只是,沈信先前的行为已经让她误解了沈信的诚意,而沈信自从剧组解散以后连个电话也没有,此刻突然求婚,怎能让秋真真觉得理所当然? 不是秋真真不喜欢沈信,反而正因为喜欢,她才拒绝。不能得到自己喜欢的人真心的爱,她宁愿自己痛苦,断然拒绝。而且秋真真入行多年,早看惯了聚散百态,深知娱乐圈多变的感情,既然喜欢沈信,倒不如自一开始就埋在心底,反可以保持真挚不变。 对于这一点,沈信的行为自然给了秋真真过多猜测的理由,但是,这也是难以避免的。对于一个几乎是与世隔绝长大的人,怎能强求他精通人情世故呢? 看着秋真真,沈信忽然觉得心很痛,哑声说道:“我知道我很多事情都不懂,但我可以学着去做,我会要你成为世上最快乐的女人。说到缘分,谁能决定呢?” 秋真真强忍感动,狠心说道:“不用说那么多了,你还年轻,轻易许诺不是一个好习惯。” “我是真心的。”沈信此刻恨不得掏出心来给秋真真看。 “你了解我多少呢?同样,我对你也不了解,互不了解的两个人,你觉得能够生活在一起吗?”秋真真淡淡道,尽管她的心里完全不这么想。 沈信认真说道:“了解可以慢慢进行,但爱是一种突发的感情。我爱你,自然会想要了解你,你不能用这个作为拒绝的理由。” “可是我觉得应该了解你一些之后再作决定,如果你能够让我完全了解你,也许可以答应。”秋真真看着沈信痛心疾首的样子,心肠变软,口气也松动了许多。 听了秋真真好像漫不经心的话,沈信却忽然怔住了,脸上现出犹豫的神色。他自然是想到自己奇特的来历,这真相要怎样才能让秋真真了解呢?他不由苦笑起来。 对于秋真真来说,沈信这个表情却让她可以决定该怎么做了。 “我想,我们不必要再说下去了,如果不是有需要,我们也不必再见面了。”秋真真淡淡说道,同时心如刀割,她知道,沈信听完这句话显出的绝望神色,将永远留在她的记忆里。可是,这句话是不能不说的,她现在不说得这么绝情,以后恐怕会抵抗不了沈信。 “花真的很美。”秋真真捧着鲜花转身而去,只留下沈信一个人愣在当场,任戒指从手中掉落。 他想大声呼喊,留住秋真真,但是,怎样才能让她了解自己呢?话到嘴边,沈信终于没能说出口。 不知过了多久,沈信这才起身,缓缓向酒店门口走去。 “先生,你的戒指。”酒店的服务生很尽责,同时提醒沈信道:“先生,你的账也还没有结。” 沈信茫然地接过戒指,将信用卡递了过去。 当服务生将信用卡送回来时,沈信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不动。 “先生,你的信用卡。”服务生一边看着门外,一边说道:“外面下雨了,先生要不要把雨伞?” 沈信缓缓摇头,迈步步入细雨中,这雨,和戏中那幕密林私语里的雨差不多,可惜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淋雨了。 沈信仰首向天,任雨丝打在自己脸上,好像这样可以减轻自己心中的痛苦一样。 (第三十五章完) 第三十六章 飚车 “咔嚓”,忽然从旁边一辆车中闪过一道白光,那是娱乐记者在使用照相机。说起来这并不是沈信的错,娱乐记者根本不知道他也在酒店里,他们是跟着秋真真来的,只是秋真真没有给他们机会,却赶上失魂落魄的沈信。 即使沈信不知道娱乐记者的厉害,也知道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不是很合适出现在娱乐杂志上。不过这时沈信根本没心情理会这些记者,只是快步进入了自己的车子。那车子,还是刘德华派给他的车。 发动了汽车,沈信一踩油门,车顿时如离弦之箭般蹿了出去。 “天!发生什么事了?沈信怎么这样开车?”还像抓拍一张沈信照片的某娱乐记者对着绝尘而去的车子发起愣来。 “少废话了,可能有大新闻,快上车。”另一个记者发动汽车,快速向沈信消失的方向追去。 不过沈信却不是这两个想要挖掘新闻的记者能够追上的,他的车子即使在闹市也是高速驰过,顿时引起恐慌一片。 当一个人精神上的痛苦难以承受的时候,极端的做法是用**上的痛苦来缓解,沈信此刻的心态与此颇有点相似,他只觉得将汽车的速度提升到最高,在那种疯狂般的高速中才能减轻自己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尽管沈信在痛苦中将自己的潜能完全发挥,在闹市开飞车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所到之处无不引起交通混乱,一时间交通警察拼命用对讲机联络,说是有一辆疯子驾驶的汽车正在闹市穿行。这个情况也有天气的原因,细雨迷离,出行的车辆行人少于平常,不然后果究竟如何,实在不堪设想。 沈信这时却完全不知道自己造成多大的骚乱,他已经根本不考虑跟现实有关的一切,只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开飞车中。在细雨中穿梭在一片车流中,沈信的精神振奋起来,稍稍忘记了自己的痛苦。 就在警方得到消息出动之际,一辆高级跑车忽然出现在沈信所驾之车的旁边。两辆车高速齐头并进,一时间成为街头奇观。 “停车,我是警察。”一声厉斥从那辆车中传出。 沈信这时也发觉了那辆车,转头望去,只见驾车的是一个年轻女子,容貌秀丽。 “警察?”沈信淡淡一笑,笑容很苦涩,他本来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又岂会觉得警察有权力让自己听服?更何况,他现在的精神状态很不正常,更是连理都不想理那个美丽的女警察。 不过这女警察的出现倒是让沈信想起自己一直梦想却从来没机会尝试的赛车了,所以他很快又加了一句:“警察很了不起吗?能追上我再说吧。”随着这一句话,沈信的车飞速向前。 “别嚣张,看我将你逮捕归案。”女警察说着也以不比沈信慢多少的速度追了上去。说起这个女警察,在警界也是一个名人,她叫方容,出身富家,却投身警界,颇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作风泼辣,又有背景,年纪轻轻已经是高级督察,甚至更高级的官员也怕她三分。她其实是路过,但一看到沈信疯狂飚车的模样,马上觉得可能和什么重大罪案有关,这才追了上来。看到沈信对自己毫不在意的样子,方容自然吞不下这口气,一时间沈信像某影片主角一样玩飞车的梦想在现实中实现,而且还有高级督察陪玩。 警方此刻也是全面出动,如临大敌,当时却像无头苍蝇,根本不知道该往何方去,关于沈信行踪的报告一会儿一变,浑然没有头绪。就在这时,方容的电话打到,说自己正在追踪疑犯,已经进入环海公路。警方这才派出警力往方容指示的方向去。 一上了环海公路,车辆稀少,更是有让沈信发挥的空间,浑不顾雨天路滑,沈信将车的速度提到最高。这情形看在方容眼里自然有些恐怖,但天生不服输的她却也不甘示弱,同样以最高速度追了上去。两车一前一后,在高速公路上展开了追逐,尽管方容竭尽全力,但始终比沈信落后十米左右,令她恼火不已。 在快速的飞驰中,沈信接近了一个急转弯处,一眼望去,沈信马上决定转向的角度和所取的位置。此时沈信的反应就像电脑一样灵敏。根本没有减速,沈信急打方向盘,汽车在公路最外围处急转,完美地绕过转弯处,继续以最高速度向前奔去。 方容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她一心想要抓住沈信,也同样没有减速就转弯,可是她没有沈信那么完美的计算结果,弯是绕过了,车子却不能笔直向前,反而拐向一边。等她将车头的方向校正,继续沿着公路奔驰时,沈信的车子已经消失在雨中,看不到一点影子了。 “该死的混蛋。”方容一边驾车飞奔,一边恨恨不已,甚至口出粗言。稍微考虑了一下,方容请求了紧急支援,强烈要求直升机出动。事到如今,方容还是不知道所追何人,但既然敢公然挑衅警方权威,沈信很自然地已经被她列为最危险的犯罪分子。警方不知详情,以为方容掌握了什么重要证据,于是很快一架直升飞机出现在天空,向着环海公路飞去。沈信如果知道这个结果,怕也要偷笑警方小题大做了。 在警方的飞机出动的同时,一家电视台突然在正常的节目中插播了一条重要新闻,新闻的内容自然是关于一辆在闹市飞奔疾驰的无名汽车。这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新闻最后提及这辆车子的主人很可能是新近冒出的娱乐新人沈信,顿时引起了普遍的关注。 这家电视台正是在酒店前对着沈信拍照的那两个记者所在的电视台,他们紧跟着沈信离开酒店,却再也找不到沈信车子的踪影。不过随后传来有一辆疯狂的车子在闹市引起混乱,他们马上联想到是沈信。沈信现在的名气大到极限,几乎家喻户晓,有关他的新闻自然是大新闻,电视台得到他们传去的消息,很快将其作为重要新闻播出。这个决断是英明的,该电视台的收视率一下子提升了好几个百分点。 在这个新闻的最后,播音员宣布事情一有新的进展马上公布,更是激起观众的期待。该电视台的效率很高,几分钟后已经得到警方出动直升机的消息,并马上播出。一时间观众们纷纷猜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关于沈信的身份是某犯罪集团重要成员的谣言一时喧嚣直上,也不怪观众们想象力过于丰富,他们不知道内情,警方既然连直升机都出动了,对付的能是普通人吗? 而这个时候,将心中激愤发泄得差不多的沈信却感到极度的孤独。一个人开车奔驰在高速公路上,连原先一直追着自己的美女警察也不见踪影,他忽然觉得自己所作的一切都是毫无意义。 “怎么会这样呢?”沈信不知道答案。在细雨中,沈信的车子渐渐慢了下来,心情也逐渐阴沉。在创作《迷惘》时的那种灰暗心情重新涌上沈信心头,沈信甚至比原先更绝望。 “算了,本来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也没必要考虑太多,一切的一切,都是毫无意义,还是离开吧。”沈信回想着发生的一切,苦笑着下了决定。 就在沈信有了决断之际,天空中传来空气波动的声音,一架直升飞机出现在沈信头顶处。 “车里的人听着,你已经无路可逃了,停下车,否则后果自负。”直升机中传出一个威严的声音。与此同时,方容驾驶的汽车也在后面追了上来,娇斥不断,喝令沈信停车投降。 沈信对此淡然一笑,听而不闻,忽然脚踩油门,汽车重新以最快的速度飞驰起来。天上直升机,地上跑车,顿时也紧追不舍。 在沈信的奔驰中,他眼前渐渐出现了一片海洋,那是环海公路的拐弯处,直接面对的却是一片海洋。 “就是这里了。”沈信喃喃道,同时将油门踩到底。 拐弯处已到,沈信并没有转动方向盘,任由车子向着海洋驰去。 天上的直升机和地下的方容,同时目瞪口呆地看着沈信的车子忽然凌空飞起,直直向大海落去。 “这个人疯了。”这是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的一致看法。 (第三十六章完) 第三十七章 归去来 车飞起的一刹那,沈信眼前一片白芒,脑海一片空白,只是喃喃说了一句“别了”,算是对这个自己莫名其妙闯入的世界的告别。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下意识感到自己正在进入另一个空间,他真的要离开了。 就在一瞬间,沈信脑中还来得及想到师傅所提到的“尘缘未了”。“或许,现在我已经斩断尘缘,可以前往仙界了吧。”沈信想道。 不过事实上是他的尘缘还是未了,在沈信已经突破空间,将要进入新的世界的一刹那,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这是沈信身上与将要离开的世界沟通的唯一工具,一下子将他在这个世界的记忆全部唤醒。**,凤仙,刘德华,还有让他爱恨难分的秋真真,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忽然全部掠过心头,给沈信以强烈的震撼。 “不,我还不能离开。”秋真真的绝情尽管让沈信心碎,但其他人对他的厚爱却让他不能安心离去。 “至少,也应该帮他们做点事再走。”沈信这样想着,忽然发现眼前重新出现清晰的世界,而他自己正驾车飞越一片海域,以当前的形势看,马上就要掉到海里去了。 不暇多想,沈信运转仙力,将汽车带着飞向前面的陆地。这片海域并不是纯粹的大海,而是两个岛屿之间的小海域。所以,沈信的汽车稳稳地掠过海面,落在对面的海岸上。 汽车落地了,沈信的思绪还是很乱,刚才的经历让他想起带他到这个世界的那次经历,两次经历惊人得相似,让他相信自己已经掌握了成仙的秘诀。他现在完全了解了,只要自己觉得尘缘已尽,想要前往仙界就能去,只是,目前他还不想去,现在所处的世界里,还有着他的牵挂。 沈信这样想着,忽然发现手机还在一直响着。这时他才想起,什么人打来的电话呢? 摁动按钮,沈信接通了电话。 “沈信哥哥,你没事吧?”手机里传出一个焦急的少女声音,是万零,沈信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沈信定定神,回答道:“当然没事了。你怎么这么问?” 万零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才说道:“我刚才看电视,看到说有一个人开飞车被警察追,他们怀疑是你。今天天气这么差,我怕真是你,你会有危险,所以打电话问问你。他们说的不是你,对吗?” 沈信先是一阵感动,更觉得自己回来是对的,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关心他,他不能一走了之,不过万零最后的问题却让他感到难以回答。同时沈信也不由为现代社会通讯的发达感到吃惊,自己的事居然这么快就被电视台报道了。 沈信的犹豫马上被万零觉察到了,她连忙问道:“沈信哥哥,怎么了?” 沈信叹息一声,回答道:“电视上说得没错,那个人就是我,不过我现在已经在海边停下了,没什么事了。” 万零惊讶地叫了一声,说道:“沈信哥哥,为什么那么做呢?那样很危险的。你知不知道,我刚才担心死了。” 沈信暗叫惭愧,只能说道:“凡人都会做错事,我自然也不例外。不过我现在已经知道错了,也就没事了。” 万零还要说什么,沈信却忽然听到车外传来一声娇斥:“车里的人出来。”原来是女督察方容驾到。 “好了,警察来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说。”沈信连忙说道。 “沈信哥哥小心。”万零最后这样说,沈信挂断了电话。 开车门走出车外,沈信不由有些好笑,跟电影中的场面有些相似,一大堆警察如临大敌地围住了他的车子,当先一人正是曾和他一起飞车的美女督察。不过他却不知道,因为他一系列的活动,尤其最后飞越海域,已经让警方把他当成不可理解的敌人,所以才如此郑重其事。 最让警方怀疑的是沈信的车子曾经有很短暂的时间突然消失,接着又再出现,然后在最不可能的情况下飞过了海面,在另一侧着地,这已经完全超出人们的理解范围。而这一切,都有飞机上摄影机拍下的镜头为证。 沈信正因为不知道这些,所以表现得很轻松,任由警察给自己戴上手铐,再被推上警车。 警车呼啸着进入一家警局,沈信不由更是觉得好笑,那正是他初抵贵境时被带去的那家。 “看来我已经是二进宫了。”沈信心中自嘲地想道。 当沈信被带进一间会客室的时候,沈信忽然看到那天以为他要跳楼自杀而将他带到警局的两个警察。 “嗨!”沈信这时反倒觉得他们很亲切,亲热地打个招呼。 “你们认识?”方容很是怀疑。 两个警察细细地打量沈信半天,连连摇头:“没印象。”他们明显对音乐娱乐不是很热衷,要不然即使认不出沈信是当日被怀疑要跳楼的小道士,也应该知道这是当前最红的歌星。沈信暗自好笑下,也没有说破。 “姓名?”方容在沈信面前坐下,冷冷问道。 “沈信。” “沈信?”在场人等都是一愣,这个名字最近可是听得多了。 一个警察突然叫了起来:“真的是沈信,我买过他的专辑,真的是他。”一群人忽然骚动起来,甚至有人上前要求沈信给他签名。 “啪”,方容狠狠地一掌拍在桌上,指着乱哄哄的一群警察喝道:“看看你们像什么样子?还有没有一点执法人员的尊严?都给我出去,这个人交给我来处理。” 警察们看来很怕方容,一个个低着头出去了。方容忽然叫住最后一人,命令道:“你去把有关沈信的所有资料调出来,所有资料,明白吗?”那人应声而去,房间里只剩下方容和沈信两个人。沈信听到这个命令,不由哭笑不得,暗自思忖:“我哪有什么资料可以查找?所有资料也就是没资料。” “沈信是吧?你的名字我听过,大明星啊。”方容的语气中很有些讥嘲的味道:“但是,香港是一个法制社会,大明星犯法也一样要受到惩罚,你对今日之事有何解释?” “不就是超速驾车吗?我愿意认罚。你也知道,艺人生活中的压力是很大的,有时候有些疯狂的念头也正常。我是心情不好,所以开车才会快了那么一点点。”事到临头,沈信也完全不在意了,他早已想通,这次的事情的确是他错了,无论什么惩罚他也认了,除此以外,他并没有什么错误。虽然他并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但他也是受害者,并无半分愧疚。 “只是快了一点点吗?”方容讥讽地笑着,接着逼问道:“你最后将车开向大海,又是为了什么?” 沈信耸耸肩,这个问题他还真不好回答,只好信口开河:“你也看到了,我最后差点掉落大海,那是意外。” “是吗?”方容差点笑出声来:“可是你最后居然奇迹般飞过海面,又有什么解释?” “柯受良还曾经飞越黄河呢,这只是飞车特技的一项,没什么好奇怪的。”沈信答得很轻松。 “胡说八道,直升机上的摄影机拍得很清楚,你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到达对岸的。而且,事实上根本就不可能有人飞过那片海域。”方容紧紧盯着沈信,想发现什么破绽。 沈信却一点也不动容:“可能吧,我也不清楚,你觉得是怎么回事呢?” 方容正要回答,突然刚才她要求去查找沈信资料的那人匆匆进来,凑近她说了几句话。 “什么?”方容听完不由惊叫起来。不用说沈信也知道那是怎么回事,警局中资料再全,也不会有他的资料。他这时也了解在现代社会没有身份很麻烦,不过他这时也懒得想,见步行步就好了。 方容挥手示意那人离开,似笑非笑地看着沈信。沈信毫不示弱地看着她,跟她大眼瞪小眼,说实话,若不是沈信刚受感情打击,对一切美女都有点敬而远之,这时候的场面倒也是赏心乐事。 “你是外星人。”方容忽然一字一顿道。 “靠!”沈信心中暗骂,差点伸出最不该伸出的那根手指,看在对方是一个美女的面子上,他忍了。 “你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怎么不去写科幻?”沈信讥讽道。 “谢谢你的提醒,我会考虑。不过关于你今天的所作所为,总应该有个解释。”方容忽然笑容可掬。 沈信摇头失笑:“不是什么事都有解释的,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不解之谜呢?” 方容冷笑一声:“少给我讲那些莫名其妙的话。警局没有你的档案,你的行为又没有合理的解释,最后更有不可思议的能力,这样的情况下,你觉得能蒙混过关吗?” 沈信本来没必要说这么多,但他回到这个世界后,心情还是很空落,需要有个人陪着聊聊天,这才有和方容的一番对话,看到方容言辞渐渐激烈,问题更加尖锐,他只能用典型的电影对白来应答:“我要见我的律师。” 方容冷冷地看着沈信,更是觉得沈信可疑,但不等她继续追问,门外已经传来一阵喧闹声。 (第三十七章完) 第三十八章 保释 “我是沈信的律师,我要求保释他。”进来的是凤仙,门外还有刘德华。 说起来不可思议,但确实是事实,在电视中传出沈信在闹市开飞车的时候,凤仙顿时觉得不妙,但却没有沈信的手机号码。而且打电话到公司,才发现沈信的号码只有**知道,平常沈信几乎不使用手机,也就没人记得他的号码。而**这时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鬼混,电话根本打不通。自然还有曾志伟和万零知道,但其他人却不知道这个情况。 所以,在沈信几乎仙去的时候,刘德华和凤仙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却是没有办法联系得上沈信,若不是万零小姑娘挂念着他的沈信哥哥,沈信几乎就一去不返了。不过,等沈信被警方带回警局时,凤仙和刘德华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马上拍马赶到。 对于凤仙的要求,方容冷若冰霜道:“这个人是重要疑犯,拒绝保释。” 凤仙也冷冷道:“我的当事人只是一个普通艺人,怎么会是重要疑犯呢?请你作出解释。” 方容表情严肃:“在闹市开飞车不是普通的娱乐运动,我怀疑他是在掩护某些方面的犯罪活动。而且,根据他在飞车行驶中的表现,我更怀疑他不是地球人,而是对地球别有用心的外星人。” 看到凤仙和刘德华,沈信心中感到亲切的同时,也恢复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忍不住调侃道:“漂亮归漂亮,方督察你这么乱说话,我一样可以告你毁谤的。” 方容却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样子:“随便你怎么样,但我对你的调查会一直进行下去。” “你是在开玩笑,方督察。”凤仙不客气道:“凭着你一厢情愿的猜测,是不能够扣留我的当事人的。” 方容想了一下,说道:“好吧,如果答应我两个条件,我可以允许你保释。”这句话是对沈信说的。 沈信点点头:“说吧。” “第一,随传随到。第二,我要对你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证明我对你的猜测不是无中生有。” 凤仙马上接口:“反对,这是对我当事人权利的侵犯。” 不等方容说话,沈信先开口道:“凤仙,没必要那么认真。话说回来,免费检查身体也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方督察,你的条件我完全答应。” 方容顿时显出不可思议的神色,她这样说很有些试探的味道,看沈信答应得如此爽快,她对自己的判断也开始怀疑起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她放弃。 其实沈信这么说也并不是一时冲动,经历了归去来之后,他发觉自己的修为更深一层,可以将功力完全收敛,就像一个普通人一般,同时更觉得自己的功力如江河般永不枯竭。他其实也很想知道,现在的他,究竟和普通人有什么不同。对于现代的医疗方法,他很有兴趣,却没有机会参与,这次也算满足一下好奇心。他自信可以表现得像正常现代人一样,所以这番话毫无犹豫,可谓掷地有声。 既然沈信爽快地答应自己的条件,方容也没有在留难的理由,只好放沈信走。当然,严密的监视是少不了的。 刘德华一直没有说话,从凤仙嘴里,他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样的经历他自己也有过,所以很了解沈信的心情。即使已经离开警局,刘德华也只是拍拍沈信的肩膀,叹息一声。 这已经够了,沈信完全领会了刘德华的意图,心中充满了感激。 “对了,那个女督察为什么说你不是地球人呢?”凤仙不解地问道,刘德华也同时表示出关切。 沈信不知道该怎么说好,暗悔这次真是玩大了。对于刘德华和凤仙,他不想砌词推托,只能沉默以对。 看到这种情况,刘德华和凤仙想起沈信神秘的来历,都觉得方容的怀疑非是空穴来风。 “阿信,你老实回答,你是不是地球人?”刘德华很认真地问道。不论沈信是什么人,他都不会怀疑沈信有什么坏心思,但这个问题还是要问的。凤仙同样也有这种想法。 叹息一声,沈信诚恳地说道:“关于我的来历,实在是一言难尽。不过对于刘大哥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是地球人,更是中国人。”对历史越了解,沈信对自己祖国的认同感就越强,后面这句话绝对是发自肺腑,不能不说的。 “这就够了。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站在你的一边。”刘德华拍拍沈信的肩膀,不再纠缠这个问题。 “我也一样。”凤仙也诚挚地说道。 看到刘德华和凤仙如此通情达理,沈信更感觉到自己决定回来是对的,同时也对差点离开有点后怕。 不过说到对刘德华的回答,沈信也暗自苦笑不已:“虽然只能这么回答,却也不免不尽不实。地球和中国这两个修饰词都没什么,只是自己现在这个情况能不能称之为人,实在是个问题。” 一路无语,等车在沈信和凤仙等所住的公寓前停下时,刘德华说了一句:“别担心,事情很快就会过去的。谁也会犯错,但最重要的是要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今晚先什么也不用想,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刘德华的话象是大哥对小弟弟所说,沈信也像一个小弟弟对大哥的教诲一般认真聆听,点头应是。 “我一定会吸取教训的。”看着刘德华驾车远去,沈信在心中对自己这样说道。 (第三十八章完) 第三十九章 心伤 当沈信拿着信用卡急匆匆地离开之时,凤仙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看到自己暗恋的情人去向其他人求婚,其内心的酸楚可想而知。但是,知道沈信的遭遇后,她更强烈的感觉是对沈信失败的怜惜。 所以,当两个人回到公寓之后,凤仙温柔地帮沈信拿掉外衣,劝他好好休息一下。 在决定留下来的时候,沈信同时决定要改变以前游戏人间的态度,要认真地对待生活。在这样的心态下,他看问题的角度和深度和以前完全不同了。以前从来没有注意或是不理解的很多东西,他现在都一下子清楚了。比如说凤仙的心意。以前凤仙对他也是这么温柔体贴,但是他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透彻地看到在这表面之后隐藏的深情。 自从凤仙担任了沈信的经纪人后,因为沈信什么也不懂,也没兴趣懂,所以一切事务都一直是凤仙在操劳。除此以外,沈信日常生活也一直是凤仙在照顾,他自己不拘小节,所有麻烦事最后都得凤仙处理。以前沈信并不觉得这些事情有什么特别,但现在却突然明白了凤仙一直以来的付出和辛苦。 认识凤仙以来的所有情形一幕幕出现在沈信脑海中,沈信忽然觉得很感动,拍拍凤仙的肩膀,沈信柔声说道:“没事了,我不会再做傻事。倒是你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一句简单的话,凤仙却觉得眼角忽然湿润了。 “够了,他已经知道我的心意,这就足够了。”凤仙心中对自己说道。默默无语,两人只是单纯地互相看着,却突然觉得两人的心灵前所未有的接近。 最后凤仙还是坚持要沈信先休息,下午的担惊受怕她犹自心有余悸,不看到沈信休息她就觉得不安心。沈信为免她担心,也只好答应,虽然他并不需要睡眠这种休息方法,他还是作出去睡觉的姿态。 虽然沈信已经算是功成名就了,但他还是和**,凤仙一起住在原先的公寓,沈信还是习惯睡沙发。这情形当然有些怪异,不过沈信的怪癖很多,久而久之,**和凤仙也就习惯了。 **这时候还是没回来,不知溜到什么地方去寻开心了。自从沈信成名之后,他的钱包也鼓了起来,倒是在家的时间少,出外的时间多,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所以沈信和凤仙也不在意。只是凤仙想起下午有事的时候居然找不见**,不免心中颇有怨言。 虽然这一晚沈信还想睡沙发,但凤仙却不同意,坚持要沈信去**房中好好休息一下,沈信虽不免感到好笑,但既然明白凤仙的一片深情,也就只好顺从了她的意愿。不过等到凤仙休息之后,沈信却又悄悄地起来了。 在经历了感情的折磨之后,他觉得精神上很疲乏,想要静坐一会儿,却老是想起秋真真飘然远去的身影,让他心如刀割,无所适从下,那情形倒像是失眠。仙人失眠?沈信自己嘲笑着自己。 最后,沈信只好来到浴室,想要通过沐浴来解决这个问题。将浴缸放满水,他设了一个阵法,将水温维持在一个最舒服的温度,然后缓缓躺进浴缸。 这一招果然有效果,当他收起全身功力,全身放松地躺在热水中时,心神也渐渐安定下来。 回想着与秋真真之间的点点滴滴,沈信时而感到甜蜜,时而感到苦涩,当想起最后秋真真离开时的情形,心中更是刻骨铭心地痛。 一遍遍回忆着,一遍遍感受着,任所有的经历都转化成一段段或快乐或哀伤的旋律,沈信就这样度过了一夜。 大清早,沈信犹处在一个不清醒的状态,忽然听到大厅里传来吵闹声。 披了一件浴衣,沈信连忙走出浴室,却原来是**刚回来,正和凤仙争论着什么。**一副醉汹汹的模样,看来是在什么地方狂欢了一夜。 斜眼看着沈信,**怒道:“真是女生外向,你看沈信不是什么事也没有吗?用得着对我这么凶吗?” 沈信一听就知道跟昨天的事有关,对凤仙挥挥手道:“算了,过去的事不用再提了。”凤仙张了张嘴,终于什么也没说,但看得出来,她对**很是不满。 “咦?”**这才发现沈信是从浴室中出来的,不由大是惊讶:“大清早洗澡,你看来真的是有问题。” 沈信没好气道:“非要是大清早洗澡吗?洗了一个晚上行不行?”不等**再说话,沈信已经将他推进房间。而**一躺到床上,马上呼呼睡去。 “唉,我哥哥真是不长进。”凤仙说道。 沈信一笑:“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们不都知道吗?算了,他想怎样就怎样吧,反正咱们现在也有钱,他不要太过分就行。” 话说到这里,沈信忽然发现凤仙的脸色很难看,连忙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凤仙摇摇头:“没事,只是昨天晚上睡得不太好。” 沈信马上想到肯定是自己昨天的事在困扰着她,不由埋怨道:“只是一件小事,何必那么劳神费心呢?” 凤仙疲倦地笑着:“不是小事,你有没有想到,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对你的名声大有损害,可能会影响你在娱乐圈的发展?” 沈信急了:“有什么比你自己的身体更重要?先不要想那么多,去休息一下吧。” 凤仙微微一笑道:“没事,一直不都是这样吗?” 沈信又是心疼,又是感动,又知道凤仙外柔内刚,性子好强,也不好继续劝说。“一定得想个办法,不能让她这么操劳下去。”沈信想着:“凤仙可不是仙人。” 不知道警方,主要是方容怎么想,沈信和凤仙决定先到公司去。经过媒体,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沈信昨天经历的事,虽然知道的不是很确切,但都是圈内人,也猜到个**不离十。所以,当沈信道达公司时,刘德华和任务,完成等与他关系密切的人都在等着他,见他到来,众人纷纷表示安慰和鼓励。 沈信对众人一一致谢,然后就一个人一头扎进音乐室。所有人想当然地认为沈信肯定为眼前未决之事困扰,也就没人去打扰。沈信在音乐室一呆就是一整天,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只是一直听见乐器声终日不断,柔情似水般流淌在琴声中,情深处令人心神荡漾,忧伤处让人黯然神伤。 任务终于首先发现沈信并不是在困扰,好像是在工作。“不会吧?沈信昨天不是还要死要活的吗?怎么今天就能开始工作了?”带着解不开的迷题,任务探头探脑地出现在音乐室门口。 “喂,你在干什么?看上去好像老鼠想偷吃一样。”沈信看到任务,开玩笑说道。 “昨天的事,你没事啦?”任务发现沈信的精神状态真的很好,忍不住问道。 “一件小事,你还担心我会自杀吗?”沈信心中一黯,那是他心中难以言说的痛,所以才要借音乐来逃避,不过表面上自然若无其事。 “媒体和警方方面准备怎么应付?”任务又问道,他觉得沈信一定是有解决的办法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考虑得再多也没用。”沈信毫不在意道。 “靠!”任务不由口出粗言,还以为沈信是大将风度,原来是没神经。 “好了,别废话了,快来参详一下,这能不能作为下一盘专辑发行。”沈信一把把任务拉进音乐室。 在沈信演艺事业面临最大危机的时候,沈信却和搭档忙着在准备新专辑,那就是沈信的第一盘情歌专辑,后来以《心伤》为名发行。 刘德华和凤仙却不能那么坦然和悠闲,一直在研究着种种对策和公关手段,可是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最后他们也只能静观其变。 (第三十九章完) 第四十章 化解 一连两三天,方容都没有找沈信,但媒体却已经将这件事炒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为沈信在歌坛上奇迹般的崛起,已经足以勾起人们的兴趣,而当沈信身份成谜的消息不知从什么人嘴里传出后,更是产生了极为戏剧性的效果。不管怎么说,一时间“沈信事件”成了最大的热门,沈信的知名度也达到了最高。 这时候,曾志伟也给沈信打了个电话:“徒弟啊,你是不是有点太猖狂了?不就是超速驾车吗?居然轰动得跟美国总统的绯闻似的。” 对此沈信只能苦笑以对。 三天后的一大早,凤仙就接到方容的电话,要求沈信马上赶到一家医院去。凤仙将消息转告沈信,神色间颇有点不安。沈信微笑着说没事。 一出门,沈信马上发现自己车后迅速跟上来一辆车,紧紧跟着不放。那是警方派来的监视人员,既然怀疑沈信的来历不明,他们的表现自然很紧张。这些人已经连续监视沈信三天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身份,沈信虽然毫不在意,凤仙和**却有点不堪其扰,若不是沈信劝阻,**怕早跟他们起冲突了。 “应该想办法解决一下,警方如果这么阴魂不散,倒也是一件麻烦事。”沈信开始用世俗的心理考虑起问题来。 来到医院,什么话也来不及说,沈信就被两个医生模样的人带进了一个房间。x光透视,脑电波测试,所有现代化的工具都被在沈信身上用了一遍。 在这过程当中,凤仙和方容两个人一直候在门外,虽然理由不同,但两人都有点焦虑。先是冷冷地互不相让地对视着,接着两人同时冷横一声,都摆出一副不将对方放在眼里的模样,将目光转向一边。两个各擅胜场的美女怄气,看起来颇有点诡异,也颇赏心悦目。 好不容易房间的门终于开了,沈信和一个医生同时出现在门口。 “怎么样?”凤仙和方容同时开口问道,只不过凤仙问的是沈信,方容问的是那个医生。 “医生说了,我的身体很健康,大概可以活到一百岁。”沈信笑道,向凤仙作个“一切ok”的手势。凤仙悬着的心顿时放了下来。 方容脸色一沉,对结果表示怀疑。 那医生一摊手,歉然道:“对不起,方督察,经过检查,此人除了各方面的情况都比普通人好得多外,实在没有什么异常之处。整个情况表明,他的身体简直是一个优秀运动员,但也没有太过人之处。” 方容不说话,但望向沈信的目光却还是不能释疑。她一直以直觉著称,曾凭着这一异禀破获很多毫无头绪的疑案,而沈信同样也给了她强烈的非同凡人的感觉,所以才不会因身体检查的结果完全放弃对沈信的怀疑。 沈信看出了方容的心思,上前微笑道:“方督察,能不能找个地方好好谈谈,我想我能解开你心中的疑惑。”这种事情对于以前的沈信来说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但既然他决定为了关心自己的人留下,他也就不得不为关心自己的人考虑。出于这种考虑,他决定主动和警方配合,以求能获得警方的理解,否则,被警方长时间地当作怀疑对象,做人还有什么乐趣?他可以无所谓,身边其他人却都是普通人。 方容怀疑地看着沈信,沈信的笑容却是诚挚的。 “好吧,回警局。”方容终于决定接受沈信的好意。 一回到警局,沈信马上被方容带进自己的办公室。凤仙经沈信劝说留在了外面。 “你有什么话说?”方容冷冷看着沈信:“别以为检查结果没有问题我就相信你没问题,如果你的话不能让我满意的话,我会将对你的调查一直进行下去。” 沈信一笑:“既然我主动和你接触,就是希望能和你抛开敌意,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你这么咄咄逼人,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方容紧盯着沈信,看不出沈信有什么意图,终于说道:“好吧,有什么话你说。” “首先,我向你承认,我的确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有着一些特别的能力。”沈信平静地说道。 方容却是全身一震,虽然她有所怀疑,但毕竟无凭无据,此刻听到沈信的话自然觉得震撼。 “包括带着一辆车飞越海面?”方容定定神,问道。 “是。”沈信坦然承认,接着说道:“不过我一点恶意也没有,不会对社会有任何危害,你没必要因为我有点超能力就对我这么敌视。警方的作用是维护社会治安,而不是挖掘超能力者。不是吗?”最后一句颇有些调笑的味道。 “单凭你的一面之词,很难让人信服。毕竟,你的能力太骇人了。”方容说道。 “这不成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了吗?”沈信开个玩笑,接着真诚地说道:“我是在一个与现代社会完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的,进入现代社会是意料之外的事情。而在这里,抛开我那点小小的超能力,我只是一个喜欢音乐的年轻人,想要在音乐方面做点事情,这对其他人完全无害,你也没必要对我提防。” 方容沉吟不语,沈信又说道:“这次引起的麻烦是我的错,我一定会有所交待,并保证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我只是希望警方以后不要故意找我的麻烦,尤其是不要影响我身边所有人的生活。方督察,你觉得怎么样?” 看到沈信如此坦诚,方容有点想笑的感觉,但沈信眼里的纯真却让她心头一震,不敢笑出来。 有点被沈信打动,方容沉吟着说道:“好吧,如果你能够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并且答案能让我满意,我就同意你的要求。” “什么问题?”沈信看到问题快要解决,不由欣喜不已。 “问题就是:那天你为什么要制造那么大的混乱?”方容忽然很紧张,不知道沈信会有什么样的答案。 沈信笑了,笑容很苦涩,他忽然站起身,向门口走去。 “喂,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你这样走的话,我还是会怀疑你和某种犯罪活动有联系。”方容大叫起来。 “我想,你应该找些八卦杂志看看。”沈信在门口停下,头也不回地说道,语声低沉。然后,他就推门出去了。 “八卦杂志?什么意思?”方容沉吟着来到门口,沈信和凤仙已经离开。 看到一对警察正凑在一起不知在聊些什么,方容叫了他们中的一个过来,那是一个追星的年轻人。 “方督察,什么事?”那人问道。 “最近八卦杂志上有些什么新闻?”方容问道。 “嗯,不外乎是关于刚才离开的那个沈信,他现在可热门了。咦?方督察你问这个干什么?你不是从来不关心这些事情的吗?” “少废话。”方容有点明白沈信的意思了,她一挥手道:“去,将所有刊载有关沈信消息的杂志报纸都给我买来,我要看看有什么东西值得这么大张旗鼓。” 那人领命而去,方容返身回了办公室。办公室外的人却都在窃窃私语,猜测她此番举动的用意。 方容对此毫不知情,知道了也无所谓,她只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别人的看法她从来不放在心上。 (第四十章完) 第四十一章 脱难 杂志和报纸很快买回来了,方容急切地马上看起来,让买报纸的警察诧异不已。方容以前从来不关心这些八卦新闻,听到同事们聊起来也是嗤之以鼻,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傲姿态,今天是发生什么事了?居然让她也看起八卦新闻来了?摇摇头表示不解,那警察退出门去。 关于沈信的新闻出乎意料的多,让方容看得张口结舌,第一次对艺人们觉得同情起来,娱乐记者的手段实在是太可怕了。因为有沈信身份不明的传言,所以很多报道都从这方面做文章,一类是东方玄幻,说沈信是什么鬼魂附体,僵尸复活,创意足以拍出一个鬼片系列。另一类是科学幻想,什么沈信是来自某个科学实验基地,属于新一代的智能机器人,或者沈信是用科学家基因制造的克隆人,种种设想不一而足,足以构成一部《科幻构思大全》。沈信的时间完全激发了记者们的想象力,相比起来,方容说沈信是外星人实在小儿科。 抛开这些不说,关于方容最后问沈信的问题,新闻倒是从各个方面做出了详尽的回答。首先,当日跟踪秋真真并拍下沈信照片的两个记者最先出面,结合前一段时间沈信和秋真真的绯闻,做出了沈信要求重续前缘,却被秋真真拒绝的推论。这种说法不能说很让人信服,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出乎意料,一家鲜花礼品店的女店员忽然出来作证,说沈信当天曾在该店购买玫瑰花九十九朵,并亲口说是要去求婚。接着金店的女店员也证明沈信曾购买戒指一枚,更有当日在现场的酒店领班讲述亲眼目睹的沈信和秋真真在酒店会面的情形。种种情况结合起来,一个完整的故事马上被记者们构思出来,其跌宕起伏,匪夷所思处,远超事实。 虽然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众记者各执一词,内容丰富之极,但方容并没有兴致一一欣赏,只要了解沈信为什么发狂一般在闹市开飞车,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失恋之后狂性大发,造成这么大的轰动,说起来真是好笑。不过好像是真的,实在没有什么值得注意之处。三流电视剧的剧情,无聊。”方容从一个警察的角度作出这样的判断。 “不过说起来沈信也是明星了,居然跟个小孩子似的,失恋之后居然有自杀的举动,还真是匪夷所思。”方容这样想着,脑海忽然出现沈信的面孔,想了想,她又加了一句:“不过也很难说,从他的相貌上也看不出他到底是一个成年人还是一个少年。还真是有趣。” 手指轻叩桌面,方容沉思起来,然后忽然掏出手机,拨通了凤仙的电话。 “张律师吗?我是方容。有些事情想跟你谈谈。” “什么事?”凤仙的语气冰冷。 “是关于沈信的。你觉得是跟你说好呢,还是直接找他?” “有什么事跟我说就好了,能不打扰他就不要打扰他。”凤仙连忙将事情揽下。 “是这样的,经过沟通,我决定接受沈信的说法,除了超速驾车这一项外,警方对他的一系列指控取消。” “太好了。”凤仙想不到方容如此宽容,顿时高兴起来。 “不过,这个事情影响很大,你们也应该对警方的做法有所表示,不能有损警方的形象。你觉得怎么样?” 凤仙的声音有些犹豫,不过最后还是答应道:“我们会商量,等事情告一段落后,会有一个记者招待会,到时候希望能让你满意。” “那就这样吧,希望不要对警方有什么误会。” 方容挂断电话,不由失笑,轰轰烈烈的一个事情,最后黯然收场,警方想不形象受损,恐怕很难。不过沈信的说法也有理,没必要非要逼迫他,且看他如何应付记者吧。 这样想着,方容来到门外,叫过买杂志报纸的那个警察,指着自己办公室的一堆报刊杂志说道:“送给你了。”那个警察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应对之际,方容已经轻松地出门了。 而在凤仙那边,在接到方容的电话后,她马上和刘德华碰头,商量如何善后处理这件事。 顺便说一句,这时候沈信的情形却很好,虽然沈信超速驾驶是一个反面新闻,来历更被设想得恐怖异常,在歌迷中却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大大出乎刘德华和凤仙他们的意料。其实说穿了一点也不奇怪,歌迷们已经被沈信的歌迷得神魂颠倒,关于沈信的什么说法也作善意的理解,小小一个超车事件根本不会对他们的偶像造成任何损害。而且,关于沈信来历的种种传言虽然颇有荒诞恐怖之处,但对照沈信阳光纯真的形象,也只能让歌迷觉得有趣而已,当这方面的炒作达到**时,歌迷已经将沈信超速驾车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正是因为这样,在有关沈信的新闻已经达到天花乱坠地步的时候,歌迷最关心的却是沈信自己是不是状态很好,纷纷打电话,写信给天与地公司,表达了对沈信的支持。 方容知悉这一点后,也暗自庆幸沈信没有恶意,要不然凭着煽动歌迷,他也能够制造足够大的混乱。现代社会,明星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 本来刘德华和凤仙最担心的是警方对这件事紧咬不放,接到方容的电话后,这方面的疑虑也完全消失了。在最近已经很难得一见的喜气洋洋中,关于沈信应该如何结束这个事件的构想很快得到了通过。 没有了警方的阻力,沈信事件很快有了结果,超速驾车证据确凿,也只是罚款了事,同时扣除了沈信一些驾驶积分。整个事件算是喜剧收场,唯一让沈信感到无可奈何的是,此后他驾驶的权利受到很大的限制,其他人对他太不放心了。 (第四十一章完) 第四十二章 慈善大使 在《秘藏侠情》上演前一周,天与地公司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由沈信出面对此前所有事件作一总结。由于整个事件太轰动了,最后举行发布会的场地处是人满为患。 在万众瞩目中,沈信坐到台前,开始讲话:“对于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我本人深表遗憾。对于这件事情,我本人的决定随后由我的经纪人张凤仙小姐宣读。在此之前,我首先要感谢广大歌迷对我的支持,在我做错事后还对我如此宽容和厚爱,实在是太感谢了。” 这一番话顿时在现场激起一片议论声浪,什么?沈信当众认错?是不是听错了。 沈信没有理会记者们的反应,继续说道:“除此以外,我还想表达一下对警方的敬意,虽然事实上只是一件小事,但由于我的冲动,的确是给市民们带来了极大的骚扰。在这样的情况下,警方所采取的行动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正表明他们对市民的关心和负责。尤其是高级督察方容小姐,她在休息的过程当中,一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投入了行动,是警方对市民负责的最好表现。为向方容小姐以及他的同事们表达最崇高的敬意,我个人决定对警方赠送锦旗一面。” 沈信说得一本正经,凤仙却在后面听得暗自好笑,这完全是为了配合方容所说的不得有损警方形象的要求,只是如果方容看到这一幕,却不知是不是会笑出来。 而这时,沈信的讲话也进入到最后阶段:“关于整件事,都是我一个人的错误。凡人都会犯错,但这并不是我逃避责任的理由,为了表示我的忏悔,我做出了一些决定,由张凤仙小姐宣读。” 说着,在沈信的示意下,凤仙款款来到台前。沈信居然有这么美丽的一个经纪人?记者们又是一阵骚动,感到对沈信资料的挖掘严重不足。 “由于本次事件,关于我的当事人沈信先生,传出了很多谣言。沈信先生的意思是,如果这些谣言只是单纯地想制造一些快乐的话,倒也无伤大雅,只不过,如果把传言当成事实的话,就有点贻笑大方了。所以,沈信先生才有下面的一系列举动。” 凤仙的话也是反响强烈,要知道前一段时间对沈信的报道,颇有太过分之处,而凤仙的表示却等于沈信对此持很宽容的态度,倒让习惯与发生负面新闻的明星针锋相对的记者们不知如何是好了。 凤仙顿了一下,接着说道:“首先是关于沈信先生身份的种种谣言,其不堪一驳之处,也不一一列举了,对此沈信先生的反应是将自己珍藏的古籍,大多数是已经被列为失传的中国古乐谱,以及一些珍贵字画,全部捐献给香港艺术馆。这批古籍已经送交艺术馆,至于其价值,正由众多专家在鉴定,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各位朋友都是新闻界人士,相信不会错过这个新闻的。” 这番话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现场气氛热烈到了极点。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批古籍的话,那么且不说沈信身份如何,其身价地位肯定会因此一高千丈,影响力大大增强。 至于所谓古籍,当然是天机子当年的珍藏了,沈信早有将其捐献出来的想法,此刻不过是借机会了却心愿。当然,如果能够因此而获得某些名利的话,他也不完全反对,虽然他并不热衷名利,但毕竟名人可以省却很多麻烦,他既然决定留下,也就不能完全不考虑这些事情。 正因为如此,当刘德华和凤仙决定将这一项作为重点来宣传,他并没有反对。 “除此之外,沈信先生还将进行一系列的慈善活动,作为对社会的回馈。主要内容是对孤儿院的捐款,以及对孤儿的慰问活动。”说到这里,凤仙的口气变得很严肃:“沈信先生曾经有过一段苦难的童年,对往事颇不愿回忆,唯一可以告诉大家的是,他也是一个孤儿,所以才选孤儿院作为最先捐助的对象。他自己是受到一名好心的人收留,培养他长大,并教他音乐,他希望能有更多的孤儿也能健康成长。至于收养沈信先生的那位好心人,只能告诉大家说是一个奇人,而且已经离开人世,为尊重他的遗愿,在这里也不便公开他的姓名。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关于沈信先生来历不明,完全是无稽之谈。” 这一番话模棱两可,倒是足以让记者们发挥想象力,编织出一部《现代苦儿流浪记》的故事来,虽然还有疑点,但也足以反驳所有对沈信身份怀疑的人了。 凤仙的话也不是胡乱编凑,沈信的遭遇确实像凤仙所说,只是那是发生在一千多年以前的事,倒也不是所有人能想到的。而关于对孤儿的看法那一段,也是沈信的真实感受,他正是由于经历了坎坷的童年,所以才一心随天机子修行,没有兴趣回到凡尘。而当他知道这世上还有孤儿院这样的机构时,马上决定大力资助。 有一点比较好笑,天机子看出沈信尘缘未了,但未了的尘缘居然发生在一千多年以后的世界,却也不是他能料到的。 凤仙最后说道:“对于关心沈信先生的歌迷,也不用担心,沈信先生虽然最近遭遇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音乐方面的工作还在正常进行。相信很快就会有一盘新的专辑跟大家见面。关心他,想了解他,请听他的音乐,那里有他的一切。” 对于歌迷来说,最令他们高兴的就是最后一段话了,尤其知道这盘专辑叫《心伤》,是一盘情歌专辑后,更是如此。 整个新闻发布会很成功,沈信知错能改,在歌迷当中的形象更是变得真实可靠,少男少女将他当作可靠的邻家大哥,青年们也将他当作可以托付的朋友,沈信的形象没有受到丝毫的损害,反而有所提升。这是预先谁也想不到的。曾志伟更因此给自己的得意弟子起个绰号叫“福神”,盛赞其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什么事情最后也能转化成对自己有利。说这话的时候,曾志伟趾高气扬,好像那也是他的功劳一样。 第二天,关于沈信捐献的那批古籍的新闻也出来了。经过专家鉴定,那批古籍属于先秦两汉,由于此前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资料,所以具有无法估量的价值,对研究那段时间中国历史文化将会有巨大的帮助。除此以外,那些古乐谱都堪称是中国音乐的巅峰制作,随着这批乐谱的整理出版,对中国文化有什么样的影响,真是难以估计。对于捐献古籍的沈信,艺术馆方面自然不吝赞美,简直有将沈信誉为文化伟人的趋势。一时间沈信在专业报刊和娱乐杂志上都成为焦点人物,风头一时无俩。 对于沈信变魔术般变出来的一大批古籍,刘德华还不觉得如何,**和凤仙却惊讶到了极点,他们清楚地记得沈信一身道装去他们家的时候可是身无长物,怎么突然成了珍藏家了?对此,沈信只能托词说以前失忆,记不得放在什么地方,现在想起来才拿回来,然后顾左右而言其他,蒙混过关。 至于对孤儿的慰问活动,沈信第二天就开始了。有几家媒体专门派出记者跟随,倒让本来诚心诚意的活动变成了做秀。不过沈信倒也无所谓,自顾自跟孤儿打成一片,有过同样的经历,倒让他和孤儿们很容易沟通。又是唱歌,又是跳舞,沈信倒像是去了游乐场。尤其最后发现孤儿院还有一个小型足球场后,他还跟孤儿们踢了场球才走。 多事的媒体什么也不放过,连沈信捐献给孤儿院的财物所值也打探得一清二楚。数目不算大,但当媒体同时列出沈信入行以来的大概收入后,即使最刻薄的人也无法说什么了,沈信几乎将自己的全部家产都捐出去了。由于沈信慷慨捐献一批价值连城的古籍给艺术馆,自然也有人联想沈信本来就是大富翁,不在乎一点点钱。可是很快又有消息传出,尽管现在沈信红得发紫,他却还在跟自己的经纪人兄妹合住在一个低级公寓里,生活跟苦行僧差不多。 总之,有关沈信的种种新闻,在此后一大段时间里依然是热门。当关于沈信的点点滴滴融合起来之后,所有人的看法都是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歌迷更崇拜沈信,却是必然的结果。对沈信的行为完全无法理解,最后媒体只好用“高风亮节”来形容。 对这样的形势,刘德华和凤仙,还有公司的相关人员都很高兴,每个人都喜欢沈信,看到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上升,自然觉得欣慰。只有**一个人觉得不满,他本来还想跟着沈信住到高级别墅中去,现在全泡汤了。不过对于他的抱怨到底有没有听,他自己也没有把握。 沸沸扬扬中,沈信的银幕处女作《秘藏侠情》上演了。 (第四十二章完) 第四十三章 票房奇迹 在沈信事件的影响下,《秘藏侠情》的宣传已经成为多余,广大歌迷翘首期盼沈信首度亮相银幕且不说,光凭现实中男女主角的感情纠葛已经引起公众极大的兴趣。所以,当《秘藏侠情》第一日在各大院线上映时,已经达到一票难求的热度。 沈信在电影中的表现也没有让众多购到门票的幸运儿失望。喜欢动作片的,可以欣赏沈信不亚于成龙和李连杰的身手以及富有创意的各种高难度动作;喜欢喜剧片的,自有大段的笑料任他们开怀;而喜欢文艺片的,经方令强精心操作,由沈信和秋真真倾情演出的感情戏也是感人至深,令他们可以尽情地宣泄自己的情怀。即使不喜欢文艺风格的人,联想到现实,对电影中的感情戏也别有一番感受在心头。总之,无论观看的是什么人,都从这部片子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对广大的沈信歌迷来说,这部电影等于是反映自己偶像的镜子。当最后男主角说出那段深情的告白时,电影院中简直是哀鸿遍野,敏感的歌迷们把这形象当成了沈信自己,大为动情。 还有细雨密林那一幕戏,也受到一致的好评,被称为电影史上的经典场面。这也难怪,经沈信提议,这一幕特意增加了一首插曲《雨中情》,配合上方令强要求的唯美画面,几乎可以单独作为一首mtv发售,情景交融下,简直就是有情人的梦想,怎能不让人动情?这一首插曲后来收进沈信的《心伤》专辑,成为一首传唱很久的经典情歌。 在这样的情况下,可想而知票房大收。最后在年终票房排行榜上,《秘藏侠情》居然名列第三。一部中等制作的影片能够名列三甲,被认为是机缘巧合下的神话,但沈信以此片一举奠定自己在电影方面的地位,也是不争的事实。 还在继续热炒沈信的媒体自然对这部影片评论如潮,不甘寂寞的陈辉也在自己的专栏发表了一篇文章,由音评人转为影评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陈辉首先开门见山说道:“一部电影能否成功,或者能取得多大的成功,原因是多方面的。《秘藏侠情》并不是烂片,但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却完全是因为意料之外的市场效应。” 对于《秘藏侠情》的成功,陈辉归结为两点:“首先,沈信前一段时间在歌坛上的表现已经激起了歌迷对这部影片的期待。尤其是那盘《侠骨柔情》的专辑发售之后,更是让人迫不及待地等候这部影片的上映。我正是这样。老实说,我对武侠片基本没有兴趣,但听过这盘专辑,我也忍不住想看看影片到底是什么样子。其次,前段时间的沈信事件也起到推波助澜的效果。如果说沈信是借该事件炒作这部影片,当然是有失厚道,不过确然起到了炒作的效果,也是事实。凡人都有窥人**的毛病,相信只是受沈信事件影响,单纯为看热闹而观看这部影片的人也不在少数。” 接着陈辉从技术的角度分析了这部影片:“虽然我认为该片取得的成功超过其应得,但正如我开篇所说,这并不是一部烂片,甚至可以说是一部极为优秀的影片。首先,武打场面流畅而富有创意,在视觉上已经是很大的享受。其次,情节不拖沓,搞笑桥段也设计得很好,整个故事轻松幽默,娱乐性十足。以上两点已经足以成为一部优秀的商业片,但本片的优点还不止此,感情戏也很有深度,令人观后感慨良多。正是由于感情戏方面的表演,这部片才超越了纯粹商业片的范畴,具有了文艺片的某些特点,成为一部优秀的影片。” 最后陈辉总结道:“总之,这部影片不能称之为最好的影片,但绝对是极好的影片之一。特别是沈信的表现,完全在我意料之外,作为一个新人,实在不可能要求得更多。不过,大家也都清楚,沈信为此付出的代价,让我们对其敬业致以敬意的同时对其以后的发展寄以厚望。我和广大沈信的崇拜者站在一起。” 《秘藏侠情》的热潮同时影响到了沈信唱片的发售,很多此前没有购买《侠骨柔情》专辑的影迷,看过影片之后也转为歌迷,只为听听那首片尾主题曲《跃马江湖道》。那是沈信《侠骨柔情》专辑中的主打歌曲之一。一部电影的两首歌曲分属两张专辑,或者说因为一部电影而出两张专辑,沈信也算是第一人了。 电影票房步步上升已经让人高兴不已,而因此引起《侠骨柔情》的热卖,让众人不可思议之余更是欣喜若狂。沈信事件本来不是一件好事,但结果却如此之好,分外让人感叹世事无常。 几乎所有与沈信有关的人都从《秘藏侠情》的热播中得到了好处,方令强借此跨入了优秀导演的行列,马天成则水涨船高地成为一线剧作者,算是其中的佼佼者,其他人也是各有所获,即使普通职员也能从年底分红中多拿点钱。一时间,所有人欣喜之余都认可了沈信“福神”的绰号,那是曾志伟给沈信起的。 而沈信却是唯一不快乐的人,影片和唱片即使再成功,也不足以抵消心中的痛。在《秘藏侠情》持续高温的情况下,他却在马不停蹄地慰问着孤儿,还忙碌地与任务制作着《心伤》专辑,只有在忙忙碌碌中,他才能暂忘那个记忆深刻的身影。 看到这种情况,刘德华不由有些担心。这一天,看到沈信还是工作狂的模样,他就对沈信说:“别老是忙着工作,妈说好久没见你了,想让你去看看她。”这当然是借口,不过沈信并没有拒绝的理由,想起有好一阵子没有见到刘母了,他心中也颇为歉然。 见到沈信,刘母果然高兴得不得了,开口就问:“怎么好久不见你来?最近很忙吗?” 刘德华知道母亲喜欢沈信,怕她为沈信担心,所以并没有让她知道沈信前一段时间的事情。 沈信惭愧之余,只得含糊地应了一句。 刘母叹口气,接着说道:“年轻人有理想固然好,但也不能为了工作什么也不顾。”絮絮叨叨,老人家的话听起来自然是老生常谈,但听在沈信耳里,却有前所未有的温暖感觉。一时间,沈信几乎相信刘母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忍不住叫了一声“妈,你别担心。” 就这样,沈信一直陪了刘母一整天,当他离开时,心情已经开朗许多了。接下来几天,录音之后,他都会到刘家盘桓一番,当《心伤》这盘专辑的制作接近尾声的时候,沈信的心态基本上恢复了正常。只是心里阴影是难免的,他已经将感情列为禁区,不敢轻易敞开心扉了。 (第四十三章完) 第四十四章 神秘邀请 这一天,沈信刚从录音棚里出来,就看到**兄妹正在争执着什么。 “怎么了?”沈信上前问道。 “太过分了,这简直是欺负人嘛。”**脸涨得通红,愤愤不平地说道。 “哥,你别乱想,人家也不一定是恶意。”凤仙反驳道。 “到底什么事?”沈信听得莫名其妙,倒是有了兴趣。 **将手中的东西递给沈信道:“你自己看,是不是对着和尚骂秃驴?” 沈信接过一看,原来是一份印刷精美的请帖,上面写着:“沈信阁下:闻君系车中英杰,技艺非凡,不胜向往。近日有一慈善车赛,以车会友,盼君前来。如能惠临,则荣幸之至。唐子凡。”在请帖中是一张特制的金卡,说明是可以凭此卡去赛道试车。 看完请帖,沈信问道:“唐子凡是什么人?” 凤仙回答道:“他是一个富家公子,据说在世界各地都有他的产业,不过却不知道到底从事什么行业。在本港,他是一个传奇性的人物,交友广阔,挥金如土,在慈善事业中也颇为活跃。这次慈善车赛,就是由他赞助主持的,所有收入都将捐献给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用途。” “听起来倒是挺有趣的。”沈信沉吟着说道。 “有趣?他分明是在揭你疮疤,我的意思是最好骂他一顿,这才解气。”**还是很愤慨。 “你才是接我疮疤。”沈信没好气瞪**一眼:“人家跟我又不认识,怎么会专门针对我?” **喃喃道:“树大招风,你现在名气那么大,谁知道他想干什么。” 沈信想了想道:“反正最近没什么事,去看看也好。” 凤仙一下警惕起来:“你不是还想飞车吧?” 沈信自嘲地笑道:“看来做过一次贼,就再也不是好人了。” 凤仙脸一红:“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信笑笑道:“我知道你的心意,不过你放心,不会有事的。嗯,我去跟刘大哥商量一下。” 刘德华一听沈信的话,反应跟凤仙一模一样,明显是受沈信事件刺激留下了后遗症。 “放心吧,没事的,这次既然是专门的赛车,想来不会有警察来抓我吧?”沈信开玩笑道。 刘德华也笑了:“当然不会有警察,但这可是专业的赛车,你可以吗?” 沈信笑道:“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就当是散心好了,又不是非要得冠军。” 刘德华点头道:“也好。”他最近难得看到沈信高兴,既然沈信想要赛车,倒也不算是什么坏事。 一旦作出决定,刘德华的作风马上雷厉风行起来,索性将自己最好的跑车借给沈信。 “这是我那辆跑车的钥匙。”刘德华说道:“你见过的,那辆车虽然我也很少开,但保养得很好,算是一流跑车了。” “当然了,我就是要借你这辆车,要不然我为什么要跟你提这件事?”沈信开玩笑道:“如果我自己有那么好的车,就偷偷去了,你反对也不成。” “少废话,如果不是你非要充好人,把自己的钱都捐给孤儿院,你早可以开最好的车了。现在这样,怨得着谁?”刘德华一瞪眼道。 沈信苦笑。 “好了,既然想参加,就好好跑,不说得冠军,但成绩太差也没面子不是?”刘德华拍拍沈信的肩膀说道:“不过还是要担心,安全第一。” “我知道。”沈信从刘德华的话里听出他发自内心的关心,很是感动。 从刘德华办公室出来,凤仙和**已经等在外面。沈信的意思是他一个人去就行了,但在凤仙一再示意下,**还是不情不愿地自动请缨,要求跟沈信一块去。 “好了,你怎么脾气这么大?是不是更年期到了?”上了车,看到**还是一副不爽的模样,沈信开玩笑道。 “什么更年期?我一个爷们没有那东西。”**没好气。 “别这么说,我可是听说了,男人也有更年期,周期还挺长。症状嘛,大概就是你现在这样。”沈信一本正经道。 “去你的。”**终于笑了:“我是觉得那姓唐的不怀好意。” “算了,看看总行吧?如果有什么不对,我们不参加就是了。”沈信说道。 两个人一路急行,很快来到车赛举行的赛道口。那是一段新建的高速公路,还没有开通,大概就是要等到车赛后才开通吧。 在赛道口上有专人守候,看到沈信和**的车,远远地就示意他们停下。 **很想上前摆摆威风,却被沈信一把拉到了后面。沈信拿出那张夹在请帖中的贵宾卡递给守在赛道口的人,说道:“我想去熟悉一下车道。” 那人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很快地检验了一下贵宾卡,恭敬说道:“请小心。”挥手放沈信的车进入赛道。 缓缓驾驶着跑车,沈信一边前进,一遍留意着赛道的情况。从某一段直道的距离,到某个拐弯处的角度,他巨细无遗地全部收入脑中。 熟悉赛道的过程同时也是沈信熟悉跑车的过程,当他从赛道返回的时候,已经开始在心中计算着在什么地方应该将速度保持在多少,某个拐弯处最好的角度是多少,同时粗略地估计到底要用多少时间才能跑完全程。 沈信的情况跟电脑差不多,经过在赛道上一个来回,他已经掌握了赛道所有的数据,即使赛前不再来,也不会影响他对这条赛道的了解。 看到沈信返回,收在路口的那人马上放行。沈信来到赛道外停下车,问道:“怎么没看到其他人,就我一个人来熟悉赛道吗?” 那人躬身答道:“距离赛车还有一个星期,很多车手都还没到。” “哦?也就是说有很多外地车手了?” “是。虽说是慈善赛车,收入全部捐献慈善组织,但唐先生自己掏腰包设立了很高的奖金,邀请的都是一流好手,并不单纯只是为了慈善,而是借此一会天下高手。” 这一回答倒是颇出沈信意料,本来他以为参加的只是些明星之流,单纯为了名人效应,现在才知道错了。不过真的有这么玄乎吗?他还是有点怀疑,不由问道:“到底邀请的有些什么人?” 那人看出沈信的想法,一笑道:“欧美各国,黑白两道,都有好手前来。他们在普通人印象中可能并不有名,但无一不是车中豪杰。”在他的口气中不乏骄傲的成分。 沈信听了甚是向往,不过却又另有了一个问题:“既然你这么说,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只是说到天下高手,怎么会有我的名字呢?我为什么会被邀请呢?” 那人一笑:“很简单,证明阁下也是高手。” 沈信连连摇头,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高手,别人怎么会知道呢? “对了,唐先生自己也参加吗?”沈信换个话题问道。 “当然。与车中高手切磋,是唐先生最大的心愿。其实唐先生本来今天也准备来试车的,但一个久违的老朋友来了,才临时改变计划。”那人态度恭敬,倒是知无不答。 “能不能问你一下,你和唐先生是什么关系?”沈信看这人好像对唐子凡很了解,谈吐也不凡,好奇问道。 “我是他的助手。”那人答道。 “从阁下身上可以看出,唐先生定非凡人,不管为什么我会被邀请,我倒是很期待跟唐先生见面。见到唐先生代我问好。”沈信说道。 “一定。” 当沈信驾车离开之时,想着这件自己找上门来的怪事,觉得很是有趣。 (第四十四章完) 第四十五章 车赛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沈信将大量的时间花在准备车赛上。守赛道那人一句“一会天下高手”,很是激起他的豪情壮志,决定要在车赛上好好表现一番。 说是准备,但沈信却没有再去那赛道,只是随便找个地方熟悉跑车的性能。几天下来,不敢说人车如一,倒也达到车随意动了。而关于那赛道的资料,却早存在他脑子里,当他熟悉了跑车的一切情况之后,他便在脑海里一遍遍重复模拟着赛车的情况。这种方法,对于能够随心所欲操纵身体每一部分的沈信来说,就跟普通车手在赛道上一遍遍试跑的效果是一样的。 所以,当车赛来临的时候,沈信已经将赛道和跑车的所有秘密了然于胸,充满了信心和斗志。看到沈信这样子,刘德华和凤仙除了对赛车稍稍有点担心外,总体上都是颇为欣慰,他们很久没有见到沈信这么精神饱满了。 赛车当天,当沈信来到赛道的时候,那里已经是人山人海,大小记者在其中占了很大的一个比例。车手们都整装待发,果然是黑白黄,什么人种都有。这一点至少说明他们的确是来自世界各地,是不是高手,却要等赛后才知。 “沈信先生对吧?我是唐子凡。”说话的是一个二十五六的英俊青年,举止潇洒,很有点贵公子的风度。 沈信看着唐子凡,忽然长叹一声:“唐先生就是唐先生,果然。” 这句话颇有点莫名其妙,唐子凡听了却甚是高兴,微微一笑道:“沈先生的名字也是久仰了。” 沈信张口欲言,却忽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女人声音:“沈信,这边来。” 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沈信看到一个车手正将头盔摘下,却是美女督察方容。 “哈,我可不想见着母老虎,咱们稍后再谈。”唐子凡马上溜之大吉。 沈信却是被点名叫到的,没法逃避,只好硬着头皮上前。 “嗨。”沈信强笑着打个招呼,虽然对这美女没有什么恶感,但她警察的身份还是让沈信不想多接触。 “那天被你逃掉我很不服气,今天再来过。”方荣挑衅般扬扬眉。 “哈,今天可是高手云集,你找我算是找错人了。”沈信可不想成为方容的目标。 “谁说的?他们再高,能把赛车当飞机吗?”方容笑道。 “方督察,我错过一次,你不用老揪着不放吧?”沈信苦笑道。 “除非,你能用真本事赢我一次。”方容调皮地笑着。 “如果我输了呢?” “输了证明没出全力,我会找机会再挑战你。” “那我可是没有出头之日了。”沈信唉声叹气。 “也许,看你能不能让我满意了。好了,不和你多说了,快去准备吧,车赛要开始了。” 在沈信和唐子凡说话的过程中,本来有几个记者跑近沈信,想要采访他,但看到沈信被方容叫到一边,记者们马上全躲开了,好像方容是瘟神一般。这倒让沈信想不明白了,不过车赛很快开始,他也没时间再继续考虑这个问题。 号令一下,众多赛车同时启动。不过这个时候各人车子爆发力的优劣一下子表现出来了,只有两辆车脱颖而出,将其他车子甩在后面。沈信一眼看出,那是唐子凡和方容,并且马上明白,他们的车子一定是特制的。 唐子凡和方容一马当先地向前奔去,沈信却和其他车手混杂在一起,无法超出。刘德华借给沈信的跑车算是不错了,但在来自世界各地的好手里面,更好的车比比皆是,沈信在车这方面完全没有优势。 这样的情况是沈信预先没有料到的,但他一点也不担心,因为他知道这条赛道弯道甚多,他有的是机会。他相信,单说弯道的话,没有人能胜过他,因为没有人有他电脑般精确的计算和操作。 在一片混乱中,沈信的车夹杂在其他赛车中接近了第一个弯道,这是唐子凡和方容已经转过弯道了。 不需要任何额外动作,沈信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极点,眼前的跑道在他眼中也被分割细化到精确的地步,当其他车手纷纷放缓车速的时候,他却蓦地加速,在拐弯前追到最前列。与他并列的只有两辆赛车了。 在跑车达到预先算计好的最佳转弯处时,沈信急打方向盘,赛车顿时急急转过弯道。这是沈信的赌博,他必须在这个弯道处脱离其他赛车,要不然根本来不及追赶唐子凡和方容了。 巧到了极点,也险到了极点,沈信的跑车以最精确的角度躲开其他两辆并行的赛车,在拐过弯道之后刚好超出他们半个车身,取得了唐子凡和方容之外的最先位置,但对其他赛车只是获得了微弱的优势。 被沈信超过的另外两辆赛车自然不愿轻易放过他,不约而同地紧追不舍。沈信的跑车在直道上并没有优势,无法将之完全甩开。尽管如此,沈信还是将跑车的速度加到最快,寸步不让地一直与这两人竞争着。对赛道的熟悉无人能比,他知道,第二个弯道马上就要到了,而他的机会,就在弯道上。凭着对弯道的自信,他相信,只要在第二个弯道不被超过,他完全可以在转弯后取得绝对的优势。当然,在弯道前绝对不能被超过。 在到达第二个弯道前,沈信没有给其他人机会,他仍然保持着微弱但是稳定的优势,而一到弯道上,马上变成沈信的天下。 丝毫没有减速,依旧是完美的角度,沈信潇洒地转过第二个弯。这个时候,他终于完全摆脱了紧紧追赶的两辆车。他们没有沈信那么有自信,弯道前不得不稍作减速,结果自然再没威胁沈信的机会。 尽管如此,唐子凡和方容还是拥有极大的优势,沈信的跑车性能比不上他们两人,落后距离又不是微小的差距,想要扳回劣势,实在是难上加难。不过沈信并没有放弃,他知道前面的弯道还有不少,虽然没有绝对把握反败为胜,但缩小与唐子凡以及方容的差距,却不是空想。 直道,弯道,弯道,直道,跑车在沈信的驾驶下,以最完美的方法完成着赛程,与唐子凡和方容的差距越来越小,却始终追不上他们。很明显唐子凡和方容才是棋逢对手,他们互相之间的竞争也极度白热化,轮流领跑,但无论谁取得领先都不能持久。在他们后面不远,沈信在苦苦追赶着。 离最后一个弯道越来越近,沈信心里不由也有些紧张,如果在这个地方还是无法取得领先的话,他根本就没有机会了。但要超过唐子凡和方容,谈何容易?不过这个弯道是双弯道,两个弯道相连,很难预料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出现,沈信倒也没有完全绝望。 看到前面两人在弯道前采取的速度,沈信顿时精神一振,感觉到机会来了。唐子凡和方容明显不是很熟悉这个弯道的情况,或者是轻视了这个弯道的难度,他们的速度有点太快了,转过第一个弯后一定会有短暂的停顿,不能马上转第二个弯。 沈信当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他采取的速度永远是最佳,前面两人转过弯道时,他也开始进入弯道。 速度不快,沈信轻松地转过第一个弯道,一打方向盘,车子速度没有减低多少,车头正好对准第二个弯道。这时沈信才蓦地将油门踩到底,跑车加速开始转第二个弯道。而不出他所料,唐子凡和方容都遇到了麻烦,同时停下了车,当他开始转第二个弯时,那两人刚刚掉过车头。 三人其实是同时开始转弯,只是沈信的速度是由中等开始加速,其他两人却相当于重新发动,起点上顿时差了许多。所以,当沈信转过弯道,开始将车速提升到最高,脱弦之箭般冲向终点时,唐子凡和方容还在蜗牛般慢速转弯。 对这种情况,唐子凡虽然被超越,还是不由自主地大喝一声:“好完美的弯道转向。”方容却恰恰相反,娇斥一声:“沈信,你给我等着。”分明很不服气。 最后的直道,终点已然在望,沈信难得地领先了,心情说不出的愉快。不过,他的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唐子凡和方容的赛车比他优越太多了,两个人很快追上逼近了沈信。 正常情况下,沈信自然是有败无胜,但沈信却还有办法,他让跑车跑在赛道的最中间,隐隐压制着唐子凡和方容的超车。如果其中一人超车,沈信完全可以及时地挡在他的前面,令其功败垂成。当然,如果两个人同时加速,沈信就只能压制一人了。不过,这倒是一个有趣的心理问题,既然无论谁先超车都会被沈信阻挡,白白让另一人得利,倒让唐子凡和方容谁也不愿当出头鸟了。 眼看着终点就要到了,沈信有望奸计得逞,唐子凡和方容似乎获得了默契,同时加速分两边对沈信发起冲击。 沈信于是被迫作出取舍,虽然稍有点犹豫,他还是选择了阻击唐子凡。在唐子凡被阻的一瞬间,方容终于超越沈信,取得了领先。 终点到了,方容第一个通过。沈信这时控制得恰到好处,在最后给了唐子凡一个超车的机会,不过这样的结果也只是让唐子凡有机会和他自己同时通过终点,算是并列第二吧。 (第四十五章完) ps:唉…… 一声长叹,无尽悲凉 第四十六章 赛后 唐子凡和沈信同时跨出车门,相视而笑。 唐子凡看上去丝毫不因为被沈信阻击而不满,反而像老朋友般开玩笑道:“女士优先?” 沈信先是一愣,接着马上答道:“当然,尤其是美女。” 两个人同声大笑,充满了相得的味道。 “有没有空?一会儿找个地方一叙。”唐子凡邀请道。 “好。”对唐子凡很有好感,沈信没有丝毫犹豫。 “有个朋友对你很有兴趣,想让我介绍你们认识。”唐子凡补充了一句。 沈信点点头,虽没有问,心中却想道:唐子凡如此不凡,他的朋友自然也不是一般人,只是却无法猜到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而这时方容却又像两人走来,唐子凡马上避而远之。 “沈信,知道厉害了吧?”方容洋洋得意。 “早知道了,要不然我会将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你吗?”沈信笑道。 方容也笑了:“算你识相。不过我也知道能赢你是靠车好,技术还是你强,说起来其实是你赢了,而且是靠真本事。这次我服了。” 沈信心虚地道:“那么,我以后不会有麻烦吧?” 方容白了他一眼:“你这人,开个玩笑也不行吗?还真当是回事。可以告诉你,这个荣誉你或许不在乎,我们警方可是很重视的,所以谢谢你的合作,我们会记得你的。” “听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好事。”沈信狐疑地道。 “那你就担惊受怕去吧。”方容给他抛个媚眼,娇笑着去了。 颁奖仪式颇为隆重,得了冠军的方容固然是眉开眼笑,唐子凡和沈信也是笑容可掬,倒是大团圆的喜庆局面。记者们的相机忙碌个不停,现场气氛很是热闹。而当方容和沈信都宣布将自己的奖金捐献慈善机构的时候,更是轰动全场。不过说穿了也不奇怪,方容本身是富豪之女,哪里将一些奖金放在眼里呢?倒是冠军的头衔还有点价值。至于沈信,在“高风亮节”的虚名下,也不能表现出贪婪不是?再说沈信参加赛车纯粹是为了好玩,也并不想得奖什么的。不过某人因为沈信这个决定暗骂不已,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其他世界各地来的车手什么也没捞到,本来不会有什么好脸色,但唐子凡却依然每人送了一件礼物,具体是什么不清楚,但看到车手们收礼后马上活跃起来,可想而知当是价值非小。 颁奖一完,方容马上驾车扬长而去,沈信也想走,记者却蜂拥而至。 “沈信先生,你为什么会参加这次赛车呢?” “慈善事业,人人有责。” “对没能获得冠军是不是很遗憾呢?有什么感想,可以说说吗?” “重在参与,没有什么好遗憾的。说到感想,你不觉得冠军很漂亮吗?” 随口应付着记者,沈信谈笑风生。也难怪记者们非找他,唐子凡早早溜之大吉,方容明显不是什么好的采访对象,其他车手且不说在本地没有名气,架子也大得不得了,还不如找好脾气的沈信随便侃上两句,凑上一篇稿子就算交差了。 等好不容易记者们兴尽而归,沈信才看到唐子凡再次出现。 “都说沈先生是连狗仔队都喜欢的人,果然不假,那帮记者也只有你才能应付得如此轻松愉快。”唐子凡佩服地说道。 “唐先生怕记者吗?” “当然了,我也是名人。”唐子凡理直气壮,话倒也不假,没有几个名人不害怕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的。 沈信摇头表示不解,他还是不能完全理解现代人的心态。 “好了,终于曲终人散,我们也可以好好聊聊了。”唐子凡拉着沈信走向一边。 “伊琳娜?”沈信浑身一震,突然停住了脚步,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出现的车。那就是他当日在车行看中的那辆66年的奔驰车。 “对,她是有这个昵称。怎么,你也喜欢这种车吗?”唐子凡问道。 “当然了,若不是没钱,我早就去将她买下了。”沈信梦呓般说道,上前细细抚摸着车身,一副痴迷的劲头。 “哈,沈先生果然是爱车之人,这样的神态我可做不出来。”唐子凡大笑:“不过,我们是不是找个地方再细谈呢?” “对。”沈信醒过神来,这才发现奔驰车中还有一个人在。那人的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相貌像雕刻般吸引人,眼神锐利如鹰,一看就知道是经历丰富的人,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魅力。 “上车吧,我知道你叫沈信,我叫杨天。”从言谈中更可以一下就了解,杨天是一个行事爽快,决不拖泥带水的人。 “好。”沈信来开后车门,坐进车里。杨天发动汽车,伊琳娜绝尘而去。 唐子凡还要驾驶他的赛车,并没有跟沈信一块走,不过他的车也很快追了上来。 一上车,沈信就觉得杨天不是一般人,不仅仅是气质非凡,而是修习过某种特殊功法的感觉。当然功力和境界比沈信差远了,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那也是绝顶高手的水平了。 “我在西藏长大,修习的是密宗功法。”杨天好像看出沈信的心理,自动解释道。 “哦。”沈信对这方面一点不了解,密宗毕竟在他那个时代还没有,而现代社会这方面的资料也很少。想了想,沈信说道:“我练的是道家修真。”人家既然自报家门,他自然也不好意思守口如瓶。 “功力很高啊,我根本看不透你的深浅。”杨天笑道。 “也不算什么啦,我只是一个艺人。”沈信怕麻烦,连忙解释自己的身份。 “嗯。”杨天不说话,继续开车了。 (第四十六章完) 第四十七章 奇人 杨天驾着车子最后停在一处豪宅大院。 “哇,跟皇宫一样。”沈信半开玩笑惊叹道,他被宅院房屋的豪华惊呆了,相比之下,他和凤仙**所住的公寓就跟茅草屋一样。事实上唐子凡的豪宅在香港富豪中也是享有盛名的。 “别开玩笑了,你可是大明星,注意身份。”唐子凡一边调侃着,一边将沈信和杨天引入屋中。 “喝什么酒?”等众人坐下,唐子凡问道。 “还用问?”杨天不客气道。 “那就还是老规矩吧。”唐子凡不以为忤,吩咐下去。 酒很快送上,本来好像什么也无所谓的杨天顿时精神大振。沈信看出那是红酒,但也不明白杨天为何如此激动。不过酒瓶一开,浓烈的芳香弥漫全屋时,沈信也不禁动容,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窖藏好酒”了,自己以前喝过的红酒跟这酒根本没法比。 杨天飞快地摆好三个酒杯,一一斟满酒,自己先举起一杯一饮而尽,这才浑身舒坦地说了一句:“好酒。” “看你的样子,简直像是从非洲逃难来的,有那么惨吗?”唐子凡优雅地举起酒杯细啜着,笑问杨天。 “你还别说,真差不多,我这次的经历糟透了,所以才跑到你这里避难,至少三个月内,我是什么活也不接了。” “看来好像真的很糟,很久没见你这个样子了。那就留下吧,正好我最近也很闲。”唐子凡同情地说道。 沈信只顾细细品味着好酒,心中赞叹不绝,并没有注意到唐子凡和杨天的对话,他们说的他不懂。 “酒怎么样?”唐子凡转向沈信问道。 “好酒。”沈信由衷地说道:“从来没想到酒也可以酿成这样,相信玉浆琼液也不过如此。”这倒是他的真心话,仙人能喝到这么好的酒,应该也会感到满足,只不过他并没有喝过琼浆玉液,也不知道此话是否夸张。 唐子凡指指杨天,对沈信说道:“说到唱歌表演,你自然是专家,我们也不敢胡乱置评。不过,要讲到生活享受,你还得多请教杨天,他可是这方面的权威。” “是吗?”沈信好奇起来,享受也有权威? “当然。”杨天当仁不让地说道:“作为一个男人,尤其一个过着冒险生涯的男人,美酒和美女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两方面,我都是专家。” 这论点听起来跟**差不多,但杨天傲然的姿态却表明他的境界比**高得多了。沈信虽不见得同意他的说话,但也完全能够感受到,杨天这样的人根本是随心所欲,不受任何道德和世俗观念约束的,如果硬以普通人的观点去评价他,将是一件很荒诞的事。总而言之,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杨天是一个奇人。 看看沈信,似乎也能洞察沈信的心思,杨天一笑,指着眼前的酒瓶,对沈信开始讲解红酒的历史,酿造工艺,以及最好的饮用方法,简直就是一个红酒专家的专题讲座。沈信固然听得目瞪口呆,连唐子凡也露出自叹弗如的神情。 “酒,就是杨天的生命。”唐子凡感叹道:“也难怪他有这么深刻的研究。”沈信没有说话,但明显对杨天渊博的酒类知识佩服得不得了。虽然他过目不忘,能够在短时间吸收最多的知识,但即使他有杨天的知识,也绝对不能像杨天那般饱含深情地发表这么动人的演说。 沈信颇有些佩服地看着杨天,杨天对他的目光坦然接受。唐子凡却又笑道:“其实要了解杨天这个人是最容易的,除了美女和美酒,他另外还有一个爱好,如果连那个爱好也知道了,杨天其实也就没有秘密了。” “哦?”沈信大感兴趣:“什么爱好?” 唐子凡笑得很奇怪:“也没什么,杨天就是分外看不惯某个岛国的岛民,尤其是一些靠右边的角色,喜欢跟他们作对罢了。我这么说没什么不妥吧?”他最后这样问杨天。 杨天头也不抬,懒洋洋地说道:“那也能说是爱好?那只是每一个有能力的中国人都应该做的事。我既然能力比一般人强上那么一点点,自然应该多做点事。不过也没什么好谈的。” 看杨天似乎对这个话题不想多说,沈信和唐子凡也就不再深入这个话题了,不过沈信已经不象初抵贵境时那么懵懂,完全理解了唐子凡的话。 忽然明白了唐子凡话的意思,知道为什么说明白这三件事就算了解杨天了,美女和美酒就是杨天的生活态度,无所谓对错,而对某岛国的态度才是真正重要的,代表着杨天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无论其他方面如何,关系到这个问题上,每一个中国人的立场都应该是同样坚定不移的。 对杨天油然而生敬意,沈信举杯向杨天敬酒:“为同是中国人,干杯。” 杨天和唐子凡先是一愕,接着相视一笑,同时举杯轰然应允。三人突然就好像熟识多年一样。 气氛热烈地再尽一杯酒,杨天忽然对唐子凡说道:“你最近忙什么,还是不务正业?” 唐子凡摇摇头:“你错了,我终于找见我的生活道路了。” “哦?”杨天一扬眉,表示很有兴趣。 “赛车。f1赛车。” 杨天不以为然地摆摆手:“算了,别做梦了,你那两下子,在业余赛车界混混也就罢了,职业赛车?别去丢那人。” “真的一点希望也没有吗?”唐子凡神情很委屈。 “真的。”杨天丝毫不留情面:“当然你如果只是想过把瘾倒也可以,不过还是不务正业。” 唐子凡忽然笑了:“幸亏我不是要当车手,要不然可真被你打击坏了。” “那你想干什么?”杨天反问道。 “车队,我是想搞一支中国人的f1车队。你想想,如果我能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带一支车队登上车队总冠军的地位,再捧出一个中国车王,那是多么风光的事。光宗耀祖,不外如是。”唐子凡的口气倒像是在朗诵诗歌,一脸沉迷。 “嗯,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杨天沉吟起来:“不过,你真的想好了?” “不仅仅是想,我已经开始跟某个车队在联系了,很快就会有答复。现在还做不了什么,要看看他们的条件再说。” “哈,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有想法的。”杨天笑道。 “现在还是商业机密,不能随便透露出去的。”唐子凡一本正经道。 “什么是f1赛车?”沈信本来只是静听,但听到赛车,不由敏感起来,忍不住问道。 唐子凡和杨天好笑地看着沈信,仿佛他问的是一个很幼稚的问题。 沈信不好意思道:“我没听过,对不起。” 唐子凡和杨天互相看了一眼,都有些惊讶,沈信如果说连f1赛车也没听过的话,那么可想而知根本没有经过专门的赛车训练,对比先前车赛中的表现,他们不得不重新评估沈信的实力。 杨天试探地问了沈信一些问题,是有关赛车方面的专业知识,沈信都一无所知。而问到沈信为什么能够将赛车操纵得那么好,沈信也说不出所以然,最后唐子凡和杨天只能将这归结为沈信天赋过人。杨天本身也是有异能的人,但沈信的能力却也是他望尘莫及的,最后连连叹服。 “好了,如果你的车队能请到沈信当车手,相信你的梦想也就不完全是做梦了。”杨天最后说道。 “别开玩笑了,沈信可是大明星,让他转行做车手?怎么可能?”话是这么说,但唐子凡闪烁的眼神表示,他的心里未必没有这样的想法。 沈信没有说话,神色却很是向往。 接下来唐子凡详细地向沈信说明了有关f1赛车的一切,沈信更是感兴趣。当每个人都是几瓶红酒下肚,气氛热烈的时候,唐子凡大谈自己对未来车队的构想,兴奋的整个脸都在发光。沈信听得也是心潮汹涌澎湃,向往不已。不过唐子凡的车队还是空中楼阁,沈信也有合约在身,一切都只是想象而已。 天色渐黑,酒量最小的唐子凡最先人事不省,他没有异能,对上杨天和沈信岂能不倒?杨天这时也有些醉意,却想乘着酒兴去找点乐子。沈信什么事也没有,不过还是谢绝了杨天的邀请,任杨天自己离开,他也漫步出了唐子凡的家。 (第四十七章完) 第四十八章 情未了 并没有什么目的,沈信只是想随便逛逛。夜幕下的香港很美,沈信虽然对这座城市并不是很熟悉,因为他来到这里之后没有太多时间四处游览,但是这时却感到自己跟这座城市的关系很近。这种感觉,即使在原先的世界里,他也从来没有感受过。 来到一家电影院前,正碰上开场前观众进场,看到人头涌涌的景象,沈信好奇地驻足观看。 《秘藏侠情》?哈,原来是自己的影片。不过沈信很快有了一个想法,想要看看自己的影片到底怎么样。说来也很有趣,虽然沈信自己已经有一部电影作品了,但他真正上电影院看电影的次数却不多,他很想体验一下这种感觉。除此以外,他还有一点冲动,想要看看那个魂绕梦牵的人。 本来想买票入场,但没想到这部片子太火了,临到进场,沈信自己都没有票买。沈信看看紧闭的售票口,不由哑然失笑,是苦笑。 但这个小小的阻碍不足以影响沈信看电影的决心,没有票也要进场,他忽然有一种按捺不住的冲动。小小的施个障眼术,沈信轻松闪进电影院。反正自己的电影,看白戏也算不了什么,沈信还在自我安慰。 电影很快开始了,沈信没有座位,只好躲在一个角落里,不过这时他才发现像他这样的人也不在少数,不过他已经没有余暇去理会了,他很快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 电影中的情节沈信自然熟悉,因为他自己曾参与其中。但这么完整地看这部影片,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不由有些奇特的感觉。一幕幕画面闪过银幕,对沈信来说,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每一个画面都曾经是他生活的一部分,当电影情节和沈信的回忆交叉起来的时候,他的思绪开始混乱。 开场的情节轻松而富有喜剧风格,电影院时不时响起影迷的哄笑声。对沈信来说,这些情节代表的回忆也是甜蜜温馨的,但越甜蜜温馨,越衬托出沈信现在的哀伤和痛心。痛并快乐着,这就是沈信现在的感受。 情节继续发展,很快就到了细雨密林的那一场,当《雨中情》的旋律响起的时候,沈信不由闭上了眼睛,同时心如刀割。歌声中似有化不开的浓情蜜意,但此情此景犹历历在目,伊人却已远去,沈信一念即此,就不由黯然神伤。 接下来沈信已经完全顾不上看电影情节的发展,只是沉浸在回忆里。这是他最近以来拼命地回避的一个行为,因为自从完成《心伤》这盘专辑后,他就不想再想起这些事情,那种心痛,实在太让他感觉熬煎。但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在电影院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里,他抑制不住地想投入到这种心痛中,哪怕那是灭顶的浪潮,他也顾不得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电影院响起一片抽泣的声音,这才惊动了茫然的沈信。那是接近尾声的一幕感情戏,多情的影迷在为银幕上的偶像哭泣。沈信这时想到的却是,正是从这场戏开始,自己和秋真真越走越远,不由百感交集。 电影终于结束了,片尾主题曲响起的时候,影迷们开始退场,沈信却一动不动,他还想最后看一眼这些代表他一段难忘经历的画面。 银幕重归黑暗,所有的悲欢离合也一起归于沉寂,沈信不得不离开,心情却忽然开朗了。 算了,人生总要经历一些事情的,现在,就让这件事情过去吧。不是遗忘,事实上沈信根本忘不了,但他已经决定将这段回忆放在记忆中最深的角落,永远封存起来。 从电影出来,沈信又在街头徘徊了好久,这才回家去。“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沈信心中冒出一句经典电影台词。 《秘藏侠情》落画,票房方面的优良表现让天与地公司的职员都喜上眉梢,刘德华乘胜追击,推出了沈信的新专辑《心伤》。 且不说这是沈信第一盘情歌专辑,光说与其有关的种种传闻,已经足以激起众多歌迷的购买**了。“想了解沈信?那就请听他的音乐。”简单的宣传,却具有难以估量的蛊惑力,沈信奇迹般地崛起,已经可以称之为娱乐界的童话,加上其人神秘的身份,轰动的感情经历,想要不红透半边天也难。所以,跟前面的销售情况类似,沈信的唱片继续大卖。 而在这种情况下,刘德华也为沈信安排好了下一步的行动。《秘藏侠情》在香港的火爆引起了其他地方的极大兴趣,纷纷要求引进这部影片,最先获得拷贝的是台湾方面。所以刘德华为沈信安排的就是到台湾做宣传,借着新片和新专辑的发售,扩大沈信在台湾的影响力。 除了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外,沈信最重要的就是参加由吴宗宪主持的《我猜》电视栏目。 吴宗宪也是娱乐界的奇人,尤其在主持电视节目方面有着不可动摇的强势地位,凡他主持的节目收视率必然奇高,《我猜》更是号称凡有华人处都为热门节目。这一方面归功于吴宗宪的现场调控能力,另一方面也在于吴宗宪在娱乐界混迹多年,人脉关系广,总是能请到当红明星的缘故。像沈信现在这样的情况参加《我猜》,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于是,在一个细雨迷离的星期天,沈信单身飞抵台北。凤仙本来想跟他一起来,但沈信拒绝了,他希望凤仙能够有机会休息一下。在沈信的坚持下,凤仙最后只好答应了。 台湾的冬天雨比较多,这样的夜晚并不少见,不过沈信却由此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作为一个艺术家,他天生对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敏感,而雨,却是自然界最能激发艺术家灵感的现象之一。 所以,当沈信漫步在细雨中的台北街头,回忆着自己的奇特经历,感受到的是一种时空交错的奇妙感觉。 这种感觉,直到他到达《我猜》录制现场,还没有完全消退。 (第四十八章完) 第四十九章 我猜 当沈信到达录制现场的时候,其他相关人等已经都在了,吴宗宪首先上前招呼他。 刘德华和吴宗宪私交很好,而沈信和刘德华的关系又是亲密无比,自然连带地让吴宗宪另眼相看,而且沈信容貌既讨人喜欢,生性也和善,马上就赢得了吴宗宪的好感。所以,当沈信恭敬地称吴宗宪“宪哥”的时候,吴宗宪高兴地连连拍着沈信的肩膀表示亲热。 吴宗宪和曾志伟一样,有着“大嘴巴”之称,如果得罪了他,那可是捅了马蜂窝,但要是能赢得他的好感,却也能得到他无微不至的帮助。沈信和他一见如故,算是在娱乐界赢得了一个重要的关系。 吴宗宪和沈信寒暄半天,这才把其他人介绍给沈信,这时他已经当自己是沈信的大哥一样维护着沈信了。除了拍摄组的电视台成员外,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与沈信一起上节目的嘉宾了。除了沈信以外,其他嘉宾分别是新加坡的“小天后”温馨,吴宗宪主持节目的搭档之一的诺诺,还有影星陈晓春。这个组合并不是很强大,尤其诺诺的出现,明显是拉夫的结果,不过沈信不了解电视台的情况,也就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简单地打过招呼,众人对沈信的第一印象都很好,他们听沈信的名字听得多了,但当面相见,却都是第一次。众人看着沈信似乎还是稚气未退的模样,都觉得很有趣的样子。 录制过程很快开始了,一开场自然是三个主持人吴宗宪,阿亚和杨成琳的活泼亮相。 喊过口号之后,介绍现场观众,出乎沈信意料,居然有一个团体打着“沈信助威团”的旗帜。不过在这意外中,沈信也颇有点沾沾自喜。 等到开始介绍嘉宾了,吴宗先煞有介事地说道:“说起第一位来宾,那来头可是大了去了。在香港,他的名气比特首还要大,更是歌坛影坛齐头并进的风云人物。他就是有史以来最帅的帅哥沈信。” 全场掌声雷动,吴宗先又幽怨地嘟囔了一句:“他一出现,我就只能算是第二帅了。”顿时一片哄笑声。 镜头转向沈信,沈信先向三个主持人问好,这才很认真地说道:“宪哥,你知道吗?刚才你介绍我的时候,我感到很紧张。” “为什么?”所有人都感到不解。 “因为,我还以为你会说我是有屎以来最大的一沱。”沈信心有余悸地说道。 “哈!”全场笑成一片。阿亚摇头失笑:“太幽默了。” 吴宗先也笑得不行,接着问道:“第一次来台北,是有新电影和新专辑,要不要现场来一段?” 不等沈信说话,“沈信助威团”先是一阵鼓噪。 沈信也不推辞,低低地吟唱了一段《雨中情》,他并没有特意地将自己的真力贯注到演唱里,但也足以将现场听歌的人迷得神魂颠倒了。 沈信的声音完全消失,现场的人才醒神,纷纷拼命鼓掌。阿亚更是作着夸张的姿势,连声道:“救命啊,这歌声这么迷人,我以后听不到怎么办?” 吴宗先推了阿亚一把:“不是小孩子了,很丢人耶。” 看着沈信,吴宗先一本正经说道:“唱得很好,差点就快赶上我了。不过不能骄傲知道吗?年轻人最要紧是脚踏实地。” 沈信忍着笑连连点头,其他人却都笑做一团。 阿亚讥讽道:“差点比得上你?你有唱过歌吗?” 吴宗先不满道:“什么话?我‘本土天王’的名号岂是虚得?”作趾高气扬状。 沈信接口道:“当然当然,宪哥绝非浪得虚名,你的歌我都有听,电影我也有看。” “是吗是吗?电影也有看?”吴宗先很高兴:“哪一部?” “《神探两个半》。” 吴宗先差点摔倒,却马上欣喜地对阿亚说道:“听到没有,我们演的片子还有人在看,沈信都在看。” 阿亚很害羞的样子:“算了,那么丢人的事就不要提了。” 杨成琳这时也插了一句:“沈信,那么烂的片子你真的有看吗?” “真的真的。”沈信连连点头。 “可以问一下,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看的?”杨成琳很认真地怀疑着。 “很难说,看过很多遍了。”沈信作回忆状:“你也知道的,我们艺人有时候工作繁重,压力太大时难免会有点精神衰弱,导致失眠,一般就是这样的情况下看宪哥的片子和听宪哥的歌,效果很好,比吃安眠药还管用。” “喂,喂,什么话?”沈信话没说完,吴宗先已连声喝止,其他人却笑成一片。 “阿亚,你听听,他就这样糟塌咱们的经典之作。”吴宗先想拉个同盟军。 阿亚头转向一边:“一失足成千古恨,往事就不要再提了。”黯然神伤。 “接下来,第二位来宾可是了不得了。新加坡‘小天后’温馨。”吴宗先终于放过沈信。 温馨一一问好之后,吴宗先说道:“其实我的意思是,今天的嘉宾有燕紫一人就好了,其他人没什么事就退场吧。” 吴宗先此话一出,诺诺马上拍案而起:“吴宗先,你这叫什么话?” 陈晓春酷酷地来了一句:“给我一晚叉烧饭,我帮你干掉他。” 诺诺犹疑一下:“真的吗?” 陈晓春肯定点头:“我说话算数。” 诺诺再考虑一下,摇头道:“太亏了,我不觉得吴宗先值那么多。商量一下,半碗行不行?” 陈晓春很为难地说道:“这个价格很合理,可是半碗叉烧饭我怕吃不饱。你就吃点亏,一碗好了。” 现场笑成一片,诺诺和陈晓春像在拍电影。 “喂,我有那么不值钱吗?”吴宗先忍无可忍,大声问道。 “你觉得呢?”诺诺和陈晓春反问道。 吴宗先考虑了一下,伸出两个手指头:“至少两碗。” 摄制现场顿时又是一阵哄笑。 这是《我猜》栏目的特色,每次介绍嘉宾吴宗先都会故弄玄虚一番,今天来的诺诺和陈晓春与他很熟,自然更是热闹。 吴宗宪介绍过诺诺和陈晓春之后,很不解地问他们:“人家两个是俊男美女,你们两个非要掺和进来,我觉得很不搭凋耶。能不能说说你们的想法?” 诺诺摇头道:“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长得丑不是我的错,但随便说话可就有问题了,我夸他们吧,会说我自卑,乱拍马屁。批评他们吧,又会被当作酸葡萄心理。唉,做人,难啊。” 陈晓春说道:“我只能说,没法混了。连帅哥们也玩失恋,怨不得我这么惨。我还是继续唱我的《算你狠》好了。” 吵吵嚷嚷过后,开始进入“真的假不了”阶段,自然还是请来三个身份奇特的人,通过问话来判断其中一个假冒者。 不用问话,沈信凭着灵敏的感觉一下就确定了二号是假的。不过,等一番喧扰之后,嘉宾被要求作出选择时,他并没有选二号,反而选了三号,吴宗先问起他的理由时,他也讲得煞有介事,很有把握的样子。 只是这样一来,他反而影响到了温馨,她一会儿拿起三号的牌子,一会儿拿起二号的牌子,不知该选那个好。 “选二号。”沈信不想温馨为难,低声劝告道。 温馨怀疑地看看沈信,沈信肯定地点头,于是,稍稍犹豫一下,温馨选择了二号。 诺诺和陈晓春也选择后,到了最后揭盅的时候了,倒计时之后,二号走下台来。二号是假的,选择三号的沈信自然被例行的冷气狠狠地吹了一番,不过他冷热不惧,倒也没什么反应。 温馨得他提醒,逃过小小一劫,却奇怪他自己为什么不选二号。 当温馨低声提出这个问题时,沈信一笑:“娱乐节目嘛,大家开心就好了,都猜对了还有什么意思?你不看宪哥看到我被冷气吹多开心?” 温馨一听这个理由,不由掩嘴轻笑起来,不经意间流露的美态顿时让沈信一呆。 而这个时候,吴宗宪却又插了进来:“喂,你们两个,现在可是在上电视,怎么可以旁若无人地打情骂俏呢?” 沈信连忙正襟危坐,心中却是啼笑皆非,吴宗宪总是不放过这种开玩笑的机会。温馨见惯这种场面,也是一笑了之,不过沈信却敏锐地感觉到她面部的体温有所升高。 “燕紫,娱乐圈是非多,人品复杂,不是所有人都是我这么正派痴情,你可要小心,不要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给骗了。”吴宗宪好像看出什么来了,继续开着玩笑。他话是对温馨说的,眼睛却在盯着沈信,好像在示意沈信就是那个“别有用心的人”。 沈信知道这个时候一定要配合吴宗宪,装作不知吴宗宪的言外之意,连连点头表示同意道:“宪哥的话发人深思,确是金玉良言。” 沈信装疯卖傻,吴宗宪反而无从发挥了,只好对温馨说道:“接下来这个栏目最能体验人性了,你马上就可以看到某些人的真面目。” 随着吴宗宪一声令下,《我猜》栏目的招牌“特色美女”亮相了。五个不同的美女一一登台亮相,自然少不了吴宗宪的调侃。这时沈信已经成了吴宗宪的目标,每一个美女上台都要问问沈信觉得如何。沈信这时也表现出顽皮的性情,对吴宗宪别有用心的问题,他连连点头,做出痴迷状:“不错,不错。”自然现场又是一阵哄笑。 吴宗宪看沈信如此配合,接着神秘兮兮地说道:“看上哪一个了?我可以帮你约她。” 沈信也悄声道:“你知道的嘛,就是那一个了。谢谢,麻烦你了。” 两个人煞有介事,像在演舞台剧,其他人都忍俊不禁。 最后五个美女一起上台亮相,吴宗宪还在继续开沈信的玩笑:“别管节目不节目,如果真的让你选一个,你会选谁?” 沈信作为难状:“宪哥,这个太难了,能不能不选?” “不行,一定要选。”吴宗宪毫不松口。 “噢,真要选的话,我觉得阿亚姐很不错。”沈信好像很难启口般说道。 阿亚顿时大喜,摸着自己的脸,连声问道:“真的吗?真的吗?” 沈信连连点头,阿亚的姿态更是夸张。 吴宗宪冷哼一声,哂道:“已经是有老公的人了。” 阿亚如梦初醒,很惋惜地对沈信说道:“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虽然拒绝你我也很伤心,但是,真的对不起了。”说到这里,阿亚作个很夸张的仰头动作,以示决心。 杨成琳也不甘寂寞,不满道:“为什么不选我?我觉得我跟你比较配耶。” 沈信又是连连点头:“对,对,成琳也很好。” 吴宗宪大喝一声:“不象话,你是到我们家皇帝选美来了?”不过杨成琳却很不客气地将他推开,喝道:“别打岔!”然后与沈信脉脉含情地对望着。 吴宗宪只能幽怨地吟诵:“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唉。” 插科打诨一番,接下来就是走过场,录制节目很快完成了,三个主持人都过了一把戏瘾,很是高兴。沈信第一次上电视节目,算是一个愉快的经历。 众人互相打着招呼,就此分手。温馨和沈信告别时,忽然低声问道:“你会在台北呆多久?” 沈信答道:“两三天吧,没什么事我很快就离开。” “明天有没有空?出来聊聊。”温馨发出邀请。 沈信想了一下,答应道:“应该没什么问题。” “那么,明天联系。”两个人交换了电话号码,这才分手。 由于刘德华的关系,吴宗宪摆出东道主的姿态来招待沈信,一起的还有陈晓春。 三个人找个酒店包厢坐下,吴宗宪先一人面前给放了一瓶红酒,对沈信恶狠狠道:“敢在我的节目里挑衅我的,你算头一个,来,把它干了。” 沈信微微一笑,酒场文化也算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他了解这里面的意思,所以二话不说一口喝了下去。 喝酒爽快的人自然容易被接受,陈晓春和吴宗宪很快和沈信熟络地像是多年老朋友。酒到酣处,更是无话不谈,自然沈信是听得多,说得少,他毕竟入行不久,很多东西都不懂,听起来很是有趣。当然,不是所有的话题都有趣,但关于没趣的部分沈信却没有普通人应有的感受,也就归结为有趣了。 酒喝了一瓶又一瓶,沈信依旧是面不改色,吴宗宪不服气起来:“看来红酒是不够劲,换白酒。” 不等其他两人搭话,吴宗宪已经叫了一瓶高酒精度的中国特产“二锅头”。 “算了,我不来了。”陈晓春知道二锅头的厉害,先放弃了。 沈信知道自己喝多少酒也不碍事,但吴宗宪和陈晓春就不同了,他们只是普通人,酒喝太多对身体不好,所以他决定制止吴宗宪。 二锅头送到,吴宗宪挑衅地看着沈信,沈信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只是开了酒,仰头一口就喝干了一瓶二锅头。 这一饮如长鲸吸水,连应有的咕嘟声都没有,一瓶白酒就见了底。陈晓春和吴宗宪看得眼都直了:“这还是人吗?” 沈信放下酒瓶,微微一笑,还是没有说话。 “算了,认栽了。”吴宗宪垂头丧气:“还是喝红酒吧。” 没有了较劲的想法,气氛反而更亲切些,三人继续闲聊着,身边的空酒瓶越来越多。 最后,吴宗宪和陈晓春都颓然醉倒,只有沈信还能端坐。 在这种情况下,沈信不得不反客为主,负责将吴宗宪和陈晓春带回家。 将吴宗先和陈晓春安置好,沈信还运转真气替他们驱除了体内的酒精,这才来到阳台坐下。望着夜色中的台北,沈信体内的酒精也开始发挥作用,他只觉得脑中晕晕乎乎的,思绪也超越了时空,不知身在何地。 (第四十九章完) ps:最后回望新书榜,第二十名,这已经是最好名次了。西风终于转身决然而去。夕阳如血,西风的背影是如此地落寞。 第五十章 约会 第二天上午,沈信参加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宣传了一番自己的唱片和电影。中午时分,他开着吴宗宪借给他的轿车,来到温馨下榻的宾馆前,拨通了温馨的电话。 他虽然对温馨有好感,但也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温馨会对他一见钟情,他敏锐的感觉也告诉他,温馨找他另有事情。不过,能够和这样秀外慧中的美女交往本身已经是一种享受了,沈信当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迫切地想知道温馨要谈的是什么事情,沈信很难得地积极了一回。这种行为自然表现出某些感情,但沈信自己却有点不愿承认。 不管怎么说,沈信来了,而且打了电话。而一接到沈信的电话,温馨马上就出现了,说明她早就在等着沈信。 看到温馨出现,沈信连忙迎上前去,并殷勤地为她打开车门。 但就在这时,沈信忽然发现附近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举起了手中的相机。 “娱乐记者!”不用多想,沈信马上想到这一点。忽然有个顽皮的念头,表面上沈信什么表示也没有,很快驾车离去了。 有几个不死心的记者想跟踪,但很快就被沈信轻松甩掉了,再怎么说,沈信也曾经与专业水准的车手较量过,区区娱乐记者,哪里会是他的对手? 不过即使没有进一步跟上沈信,那些记者也够高兴了,能够拍到沈信和温馨在一起的照片,这可是大新闻呀。可是,他们高兴得太早了,等他们回去,将照片输入电脑后,顿时目瞪口呆。照片上根本没有沈信和温馨,甚至完全不像是照片,反而像卡通画,画上面是一只卡通老鼠,笑得贼忒兮兮地,手里还抓着一只气球,气球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我叫米奇。“米老鼠?!”娱乐记者们都傻眼了。 说穿了也不奇怪,沈信难得心情好,就弄了个障眼法,与他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而沈信在摆脱记者的跟踪后,则在温馨的提议下,驾车来到一家格调高雅的咖啡馆。 两人坐在窗前的一张桌子旁,午后的阳光洒在两人身上,分外让人感到温暖。 两人在咖啡馆坐下,都有种很轻松的感觉。沈信其实并不喜欢和咖啡,只是浅尝即止,不过咖啡馆的格调他还是很喜欢的。 温馨用小匙搅拌着咖啡,忽然笑道:“你的音乐我很喜欢,很迷人,就像是梦中的声音。” 沈信并不奇怪温馨开口就谈到音乐,他在温馨提出约会的时候已经感到温馨像是有什么难题需要自己帮忙,联想她的身份,自然是与音乐有关,温馨的话只是证明了他的猜测。 “我只是新人,还需要前辈多多指教。”沈信谦虚道。 “前辈?”温馨笑了起来:“我看上去很老吗?” 沈信笑道:“跟年龄无关,主要是资历方面的差距。” 温馨摇头道:“别管什么资历不资历的,我是有事情想要你帮忙,如果你这么客气的话,我就不好意思提要求了。” “那好吧,温馨,你有什么难处?”从见到温馨起,沈信就由一种莫名的好感,虽然有过前车之鉴,不想再次陷入感情的泥潭,但也愿意跟温馨保持一种比较亲近的关系。 “我的歌唱事业进入了一个瓶颈,很难突破,想要另外找点灵感。”温馨很认真地说道。 “噢,我能帮什么忙呢?”沈信问道。 “我想让你帮我作首歌,看看会不会有感觉。”温馨提出要求,颇有点不知如何说起的为难。 也难怪,在娱乐圈,如果不是关系很好的话,没人会帮别人做这样的事。而她只是跟沈信见过一面,自然觉得难以启齿。不过她也是没有办法,身在困境,自然得想办法突破。与其他音乐人合作自然是一个自然的想法,而沈信,正是她觉得最合适的人选。虽然沈信出道不久,但他别树一帜的音乐已经引起了所有音乐人的注意。她相信,如果沈信为她量身打造一首歌曲的话,一定会有特别的味道。所以,当她和沈信巧遇在《我猜》录制现场之后,就兴起了这个念头。 本来这种事情她自己是很难开口的,但她对沈信的第一印象就很好,感到沈信是一个很好沟通的人,这才下决心冒昧地提出要求。不过沈信到底会如何答复,她还是一点把握也没有,话一说完,不免紧张得可以。 “这个嘛,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我没有为别人做过曲,而且你还是有‘小天后’之称的当红女歌手,我可不敢保证一定会让你满意。”沈信倒不觉得这要求有什么过分,不过也还是聪明地没有大包大揽。 听到沈信一口答应,温馨马上松了口气,连忙说道:“只要你肯做就行了,你已经出了三盘专辑,我还没见你有很差的作品出现。”温馨对沈信的信心倒是很足。 “嗯,就怕差的作品就是从这一首开始。”沈信开玩笑道。 “你自己看着办吧,大不了不好我不要。”温馨也很轻松。两人相视而笑。 这本来是温馨的主要目的,看沈信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她的心情马上阳光灿烂,与沈信的谈话也很是轻松愉快。两个人畅谈音乐,指点世界,在咖啡店盘桓良久。 最后依旧是沈信开车将温馨送回宾馆,两人在宾馆前告别。沈信本来决定再有娱乐记者来捣乱就给他们一张唐老鸭的图画,可惜这个构思却因为没有人配合而作废。 (第五十章完) 第五十一章 为人作嫁 在台北呆了两天,沈信很快就回到香港。一到香港,他马上把任务和完成招来,商量如何完成对温馨的承诺。 任务拍着胸脯道:“你即兴所作的曲子,我还留着很多没有用过,不就是一首歌吗?绝对没有问题。” 完成却不像他那么乐观,摇头道:“温馨是女歌手,而且成名已久,要做一首和她以往风格不同,却又能让她的歌迷接受的好歌曲,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任务大声道:“她只是要求做一首歌,并没有非要大红大紫,再说我们又不是她的班底,怎能管得了那么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完成已经狠狠地给了他一脚。 “干什么?”任务很是愤怒。完成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用嘴角向着沈信的方向努了努。 任务忽然想通了,马上改口:“不,既然你答应了人家,我们就一定要当作是自己的事一样认真完成,没有更好,只要最好。”一边说着,任务一边暗骂自己笨:“很明显嘛,沈信和温馨的关系值得考虑,自从飞车事件之后可没见他这么高兴地做一件事,这是一个兆头。还是完成机灵,比我强多了。” 看任务一边说一边观察自己的脸色,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只是帮朋友个忙,你用得着这么夸张吗?” 完成这时却露出深思的神色:“我有个想法。” 沈信马上高兴起来:“快说来听听。” 完成笑道:“你还记得万零吗?她做的歌词可是不少,大可从中选择一首。她是女孩子,风格自然合乎温馨的要求。不过她做的词很多,具体用哪一首,还是你来做决定吧。” 沈信这才想起这件事来,的确,万零曾把一批歌词交给他,不过他自觉不是很懂现代格律,就全交到完成手里了。现在听完成提起,他顿时有了兴趣。 当完成将厚厚的一叠稿件交给沈信后,沈信马上就翻看起来。万零所作的歌词果然很多,而且采取的是组诗的格式,总题叫做《我眼中的世界》。虽然沈信在现代诗歌方面的创作能力还是不足,但欣赏却一点问题也没有,他很快发现万零的文笔完全超越了她的年龄,老到洗炼,完全不感稚嫩。 不过正由于万零的歌词数量多,质量也都精良,要想从其中选取一首,却也有些难度。沈信左思右想,实在难以取舍。 一直到了晚上,沈信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他还在想着万零所作的歌词。“这个小女孩,还真是不简单。”沈信由衷地赞叹着。脑中闪过一首首歌词,沈信自动地给他们谱上曲,在自己的心里先听为快。 到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沈信已经将所有的歌词都谱上曲了,这种先有词再谱曲的方式他是第一次采用,既感新鲜,又缺乏自信,所以他很快赶到公司,想听听任务和完成的意见。 迫不及待地将任务和完成拉到音乐室,沈信将歌曲一首首弹唱给他们听,任务和完成自然听得瞠目结舌。 “这是你一个晚上的成果?”两个人难以置信,却也没有其他解释。 “灵感来了,就是这样。”沈信一不留神,差点泄漏了自己不用睡觉的秘密。顾左右而言其他,他连忙问道:“你们觉得怎么样?” “嗯,很好,简直能做一盘完整的专辑了。”任务说道。 完成关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你选好用哪一首了吗?” 沈信这下也为难了,在这么多歌里面挑一首其实不难,难的是要放弃其他歌曲,而无论放弃那一首,都让他觉得遗憾。 “任务,你是说可以做盘专辑,对吗?”沈信忽然问道。 “对。不过你当然不能唱,虽然你唱的也不错,但这样发行出去会笑死人的。”任务说道。 “我不能唱,温馨可以呀。” “不会吧,你是说给她做一整盘专辑?你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这次完成也忍不住了。 沈信耸耸肩:“也无不可吧?而且人家也不一定答应。对,就这样,把所有歌曲都给她,让她自己选择好了。如果她选好一首歌,那就给她一首歌,她愿意出专辑,就让她去出。这下什么难题也没有了。” “沈信,你是疯子。”任务和完成喃喃道。 “你们怎么啦?”沈信完全不能理解:“即使只是为了万零,我也有理由这么做。如果能够出专辑,她的歌词被采用,对她也有很大好处嘛。”这句话倒也不假,虽然沈信很少和万零见面,但却时常通过电话联系,跟亲兄妹的感情差不多。 这个理由也同时得到完成的赞同,对万零的才气很欣赏,沈信为了万零这么做,他当然不反对。只不过为了一个词作者,而将整盘专辑送人,怎么想也觉得怪怪的。 “温馨吗?”沈信拨通了温馨的号码。 “沈信?有什么事吗?不会是答应我的事已经做好了吧?”温馨这么问着,自己也不相信会有这么快。 “是这样的,答应你的事,现在很有点为难之处。”沈信说道。 “你不想做了?”温馨的声音充满了失望。 “不,不是那样,事实上歌我已经做好了。”沈信连忙解释。 “是吗?”温馨又高兴了:“那还会有什么问题?” “问题是,现在有十几首歌曲,我不知道该选择哪一首给你。你看这样好吗?我把乐谱和歌词全给你传去,你自己来决定选用哪一首好了。”怕再引起误解,沈信将话一口气说完。 “十几首?”温馨深吸一口气,这才答道:“莫非你是做批发生意的?怎么一下子有这么多歌曲出来?” “这个问题随后再谈吧,你先看看歌曲是不是合适。”沈信寒暄几句,挂断了电话。 温馨的反应也很快,第二天就打电话给沈信了。 “怎么样?”沈信急切地问道。 “很不错。不过也的确很难选择。”温馨的声音听起来很犹豫。 “是吗?”沈信不知该说什么好:“可是总得用一首吧?”他是太想万零有露头的机会了,不免关心则乱。 “沈信,你看可不可以,将所有的歌曲都卖断给我,我很想用这些歌来制作下一盘专辑。”温馨犹豫半天,最后这样说道。 “真的吗?那太好了。”沈信的声音很高兴,倒像是自己得到了什么好处一样。 温馨奇怪的不得了:“沈信,你没事吧?怎么这么高兴?” “其实我本来就想这样,可是怕你觉得我多事,所以没敢开口。现在你决定全部选用,太让我高兴了。”沈信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反而让温馨更迷惑了,还有急着送专辑给人,反怕被拒绝的事? 不过温馨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马上进入正题:“既然你同意了,那么可以找你的经纪人来谈谈价格利润方面的事了吧?” “这个嘛,我怕是做不了主。”沈信的声音变得犹豫起来。 “不会是想狮子大开口吧?”温馨心情很好,开起玩笑来了。 “你误会了。”沈信连忙解释:“作曲方面我完全可以当是免费奉送,只是歌词是我一个小妹妹所作,我还没跟她谈起这件事,不知道她的意思是怎样。” “什么?曲子算是奉送?”温馨完全不敢相信,居然会有这么大方的人? “有问题吗?不过是小事情,我们也算是朋友了不是?”沈信作曲来得容易,也就不当回事,根本没想到这样白白为人作嫁的事情在娱乐圈内实在是难以想象。 “当然。”温馨感慨万端,在重新认识沈信的人品之后,心底隐隐觉得很开心,接着说道:“你都这么慷慨了,我还能有什么问题?只要你那小妹妹同意,歌词方面的酬劳一定按最高标准。”犹豫了一下,她又确认了一句:“曲子方面真的不需要报酬吗?” “你当自己做的都行。”沈信听说温馨肯用万零的歌词,已经觉得赚大了。他的想法自然跟常人不同,尤其跟某个已经对他没有经济头脑而愤慨不已的人不同,如果被他知道沈信这件事后,一定会忍不住口出粗言。 “还有,你说的那个小妹妹,她也在你们公司工作吗?”温馨的心情自然是急切的,很想完全了解事情的全部。 “没有,她还在上学。”沈信将万零的情况介绍了一下。 “是吗?那可太厉害了。能不能介绍她给我认识?我想以后她做的词都可以交给我。她很有才气。” “这个嘛,我不敢保证一定成功,但是可以跟她说说。”沈信觉得这对万零来说应该是件好事,不过他还是觉得应该听听万零自己的想法。 “如果她同意就好了。跟她沟通过后,记得一定要第一时间让我知道结果。”温馨最后说道。 沈信接电话的时候,任务和完成也在场,在旁听了沈信的电话后,终于服气了,感叹道:“情种就是情种,动起情来确实不能以常理来论。先有飞车事件,再来专辑奉送,果然都是大手笔。”为了不刺激沈信,他们这番话是悄悄说的,可惜还是逃不过沈信的灵耳。可是沈信听见又如何呢?还是要装作没听见,要不然就尴尬了。 (第五十一章完) 第五十二章 少女心思 晚上,估计万零没有什么重要事情做的时候,沈信拨通了她的电话。 “沈信哥哥?真的是你吗?”万零听到沈信的声音高兴得不得了。 “当然是我了,你还有另外一个沈信哥哥吗?”沈信开玩笑道。 “只是不敢相信,你那么忙。有什么事吗?”万零问道。 “嗯,是有点事。你不是给我送来好多歌词吗?现在有个歌手想要采用,所以想跟你商量一下。” “真的吗?真是太好了。是哪个歌手?” “温馨。” “哇,新加坡小天后啊,我可太有面子了。”说到这里,万零高兴忽然中断,犹豫着问道:“她真的肯用吗?” “那当然了,有你小才女给她作词,她也荣幸得很呢。”沈信笑道。 万零顿时大发娇嗔:“沈信哥哥笑人家。” 沈信继续笑道:“总之你的歌她是用定了,只是报酬方面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钱不钱的无所谓啦。”万零的口气有点老气横秋的感觉,接着她忽然想到什么,急问道:“对了,曲是由谁来做?做得怎么样?如果曲不好的话,可就浪费我的辛苦了。” 沈信的声音一顿,这才说道:“你这么说我好心虚,曲子是我做的。” 万零马上笑了起来:“这样我就放心了,沈信哥哥作曲,那自然没问题了。” “还是听后再说吧,不然将来你再后悔就迟了。”沈信笑道。 “不用了,我相信你。其实其他歌词也没什么,我最怕那首《白马王子》和《两情相悦》的曲做差了。” “是吗?我也正好觉得那两首歌词很有水准,作曲的时候也很是花费心血。”沈信倒是跟万零很有感情上的默契。所谓《白马王子》和《两情相悦》,都是万零《我眼里的世界》组诗里面的歌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两情相悦》,那是一首设定为男女对唱的歌词。 “早知道沈信哥哥一定会看出这两首歌词的不同来,果然。”万零嘻嘻笑着,忽然又道:“沈信哥哥,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要求。” “说吧,我一定答应。”沈信对万零可是宠爱得不得了。 “嗯,那首《两情相悦》,如果温馨要采用的话,我想由你来和她对唱。” “为什么?” “因为,那本来是我想象出来跟沈信哥哥合唱的,不过我的嗓子不好,自然就只能想想罢了。不过,如果有机会发行的话,我当然希望沈信哥哥的部分还是由你自己来唱。”万零的话语里,突然表现出一些超越其年龄的深情来。 “唔,我跟温馨谈谈吧,不过不知道她会不会同意。”沈信感觉出来万零声音的异样,不知道该如何应付,只好就事论事,装作没有察觉。 万零也马上恢复正常,笑道:“只要沈信哥哥答应就好了,虽然温馨是小天后,但若沈信哥哥愿意跟她对唱的话,她肯定求之不得呢。” “我们好像是借着人家的名字在互相吹捧呢,你说是不是?”沈信开玩笑道。 “怎么说也好,反正她不会知道。不过,沈信哥哥,等她的专辑出来,一定记得要送我一盘。我好几个月没有零花钱了,到时候一定不够钱买。我好穷啊。”万零很认真地抱怨着。 “别傻了,如果专辑真的出来,你自己已经有很多钱了。别忘了,歌词可全是你做的,报酬不会低。”沈信难得地扮演了一次财经专家。 “嘻嘻,倒也是,不过,能省则省吧。”万零也变成小财迷了。 两个人再闲聊几句,沈信挂断了电话。想起万零隐约表现出的情意,沈信不由暗暗心惊,虽然他超然物外,不在乎世人的看法,但“勾引少女”这个衔头,他还是有点承受不起。不过转念一想,或许只是青春期少女自然的幻想,没必要太当真,更用不着伤脑筋。 第二天一到公司,沈信马上拨通温馨的电话,告诉她已经跟万零谈妥的情况。温馨自然很高兴,尤其听到最后沈信很无所谓地说“至于报酬的问题嘛,你看着给点就好了,我们兄妹都是很好打发的人”,更是忍俊不禁地大笑起来。 “不过,另外有件事要告诉你。”沈信想起万零要求自己跟温馨合唱《两情相悦》,不由有些难以启齿。但当时已经一口答应,现在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对温馨说出。 听完沈信的话,温馨反倒比他更轻松:“原来是这件事啊,亏你还真当回事。其实我看到这首歌曲已经在考虑是不是继续找你帮忙,现在你自己提出来更好。” “不是我,是我的小妹妹非要我跟你一块唱。”沈信连忙辩解着,心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撇清些什么。 “有什么不同吗?”温馨毫不在意:“反正说到底也都是我在沾你的光。不过,既然已经受了你那么大的好处,也不在乎再多欠一些人情了。” 沈信知道她说的是专辑的事,不过他自己对此倒是毫不在意,只是觉得温馨善解人意的话让他避免了尴尬,心里颇有点异样的感觉滋生。 “帮人帮到底,既然这盘专辑从头到尾都有了你的影子,那也不在乎再多帮我一点。”温馨忽然认真地说道。 “什么事?” “我正在筹备一个演唱会,如果你肯来的话,肯定能多吸引一些歌迷。我现在人气这么差,希望你能帮我聚点人气。”温馨半开玩笑半认真说道。 “开玩笑吧?我帮你聚人气?你老人家提携我这个新人还差不多。”沈信笑道。 “怎么说也好,来不来吧?” “嗯,可能需要考虑一下。” “还有什么好考虑的?就当到新加坡观光旅游也好。你上次不是说从来没有到过新加坡吗?保证你不虚此行。”温馨一副生怕沈信不去的样子。 想起温馨介绍的新加坡风情,沈信自然很是向往,不过他所谓的要考虑,并不是因为自己不想去,而是觉得应该听听刘德华的意见。他虽然跟刘德华亲如兄弟,但毕竟还有着签约艺人的身份,也不想太过自把自为。 不过温馨知道他的顾虑后却完全不当回事,只是笑道:“你果然是新人,什么也不懂,我敢保证,如果你刘大哥知道这件事的话,肯定举双手赞同你来。” 沈信也不是完全不知道这是一件好事,但他还是觉得主动问问刘德华比较好。 温馨最后笑道:“那我就在新加坡恭候大驾了。”刚要挂电话,她又想起一件事,问道:“对了,你有没有跟你的万零小妹妹提起专门为我作词的事?她怎么说?” 沈信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哎呀,我忘了。”其实他并不是忘了,只是当时万零表现出来的感情让他觉得心惊,没有来得及提就结束通话了。 “你这人,怎么办事这么不让人放心呢?”温馨自然是开玩笑,语气也亲昵得不像普通朋友。 “算了,反正错也错了,还是等你的专辑出来再说吧。”沈信苦笑以对:“也许你们应该见见面再说。” “也好,那就过后再说吧。”温馨说声再见,关掉了电话。 (第五十二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三章 剧作家 沈信想了一下,决定先去找刘德华。 当沈信来到刘德华办公室的时候,刘德华其实也正想找他。自从沈信从台北回来之后,行动就有些诡秘,不知在忙些什么。刘德华问起任务和完成,那两人却支支吾吾地什么也不肯说,最后才长叹一声,说道:“刘大哥,你还是直接问沈信吧。并不是所有事情我们都清楚,乱说话可就成了长舌妇了。” 这番话听得刘德华莫名其妙,自然更急切地想找沈信谈谈,不过他觉得沈信如果当他是大哥的话,有什么事自然会找他商量,才没有断然采取行动。 不过在沈信去找他的时候,他却也被好奇心折磨得够呛,一见面就来了一句:“沈信,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沈信了解刘德华的心情,也不意为忤,一五一十地将所有事情都说了出来。 正如温馨所料,刘德华听完之后,对沈信去参加她的演唱会极表赞同。原因也不难理解,沈信虽然在香港呈一统之局,但在其他地方却依旧是新人,能够将影响力尽量地扩大,自然是件好事。而参加温馨的演唱会,借着温馨的名气和人气打开新加坡市场,也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通常这样的活动都需要繁琐的沟通和安排,现在温馨自己提出来,不啻于是天赐良机。 不过刘德华也不是完全没有顾虑,从沈信的一系列行动来看,他对温馨恐怕是颇有好感,有秋真真的前车之鉴,他很怕沈信再有什么闪失。不过作为过来人,他知道感情这种事情不是外人能干涉的,只好希望沈信能够记得他说过的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其实他也很希望沈信能有一段圆满的感情,不要像自己一样终生为情所伤,但他确实也帮不上什么忙。 正是出于这种种考虑,所以刘德华原则上表示同意沈信去新加坡,但也表示了某些担忧,沈信心领神会下,连连保证不会出问题。 于是,在不经意下,沈信下一步的活动也安排好了。 连续忙碌了几天,沈信的精神反倒比此前好多了,看在知情人眼里,自然会跟温馨联想起来,不过沈信自己却不肯承认。 从刘德华的办公室出来,沈信心情很好,不过却反而一时不知道该去做什么好。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一个人在叫他的名字。 回头一看,来人原来是马天成。自从《秘藏侠情》开拍之后,他已经是天与地公司旗下的一员,由于《秘藏侠情》的火爆,他的行情现在也俏得很。 在沈信事件期间,他也表现得很是热心,虽然没有办上什么忙,但沈信也颇为感激他的一番心意。说起来马天成可是把沈信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两个人某些方面兴趣相投固然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他相信曾志伟所说的话,沈信是福神,只要跟着沈信,他就不愁没有扬眉吐气的机会。事实不摆在面前吗?以前他写的东西贴钱都没人看,现在只不过跟沈信合作了一次,已经有人来求他写剧本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天成很有自知之明,并没有因此而头脑发热,当足自己是大作家。不过,通过这件事他的信心大增也是事实,他已经放出豪言,要为沈信定身制作一部大片,将沈信推向国际舞台。虽然没有人真的把这句话当真,马天成自己却认真得不得了。 不过当沈信看到他时,却深信他还没有完成伟大的创作,因为,他的神情实在是沮丧得可以。 “喂,沈信,还记得你答应我的事吗?”马天成阴沉着脸说道,不过那脸色倒不是摆给沈信看的,只是他的心情太差,根本挤不出其他表情来。 “什么事?”沈信刚想发问,却突然想起是怎么回事了。 那次慈善赛车之后,沈信偶尔跟马天成谈起唐子凡和杨天,顿时引起了马天成的兴趣。 “天,你居然跟杨天在一起喝过酒,你知道杨天是什么人吗?”马天成激动得不得了。 “不知道。”沈信坦白地说道。 “他可是一个传奇人物,简单来说就是现代的陆小凤或者楚留香,最多的就是奇遇和冒险故事。如果我能跟他聊聊,绝对可以写出媲美‘007系列’的剧本来,你也就有机会冲击国际电影市场了。唉,你怎么不早说?”马天成捶胸顿足,好像错失了什么重大的机遇,又像是见不到杨天就死不瞑目一般。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马天成曾要求沈信帮忙引荐杨天,但沈信一直忙得没有时间,迟迟没有去拜访唐子凡和杨天,马天成的愿望也就一直没有机会实现。沈信倒是给唐子凡打了电话,表达了一下这方面的意思,唐子凡说那得看杨天的心情。马天成一听更是不敢轻举妄动了,谁知道杨天什么时候心情好?他本来还想自己找上门去,现在却只能老老实实等沈信来介绍了。 马天成这一突然出现,沈信反倒知道该做什么了,在演艺圈之外,他基本上没有熟识的人,唐子凡算是一个。想起他关于f1赛车的构想,沈信不由心热起来,不知道他进行得怎么样了。于是,不等马天成多说,他自动给唐子凡打了个电话。 “沈信吗?我在家。正好有件事要通知你,你自己打电话太好了。快点来,有东西给你看。”唐子凡的声音听起来很愉快。 “我想带个朋友一起去府上拜访,就是上次我跟你提到的,他是一个剧作家,想要了解一下杨天大哥的经历,作为创作的素材,杨天大哥在吗?”沈信字斟句酌地说道。 “杨天?他还在睡觉。至于想要了解他的经历,要看他是不是有心情聊天了。你的朋友酒量怎么样?不能喝酒最好不要来。想让杨天说真话,那至少要十瓶xo。”唐子凡可能是在开玩笑,但沈信凭着自己的感觉,觉得完全有可能。 “好了,有什么事情来了再说吧。”唐子凡最后说道。 沈信收起手机,似笑非笑地看着马天成,意思自然是:你也听到了,没有好酒量就不要逞能。 马天成犹豫半晌,忽然一仰头:“为了我的‘东方007’,我豁出去了。” 沈信哈哈大笑,马天成的模样倒像是革命志士奔赴刑场般的慷慨激昂。 等沈信和马天成感到唐子凡家的时候,杨天正好起床,披着一件睡衣在客厅里抽烟。 跟沈信打个招呼,杨天懒洋洋地看着马天成:“你就是那个什么剧作家吗?怎么跟吸毒的一个模样。” 马天成一听差点摔倒,心里说道:“靠,我不就是有点文质彬彬吗?到这家伙眼里居然成了瘾君子的形象了。” 腹诽不已,表面上马天成却是恭恭敬敬:“不敢,我就是一个写手,希望能写个好一点的剧本,没有成‘家’的奢望。” “别管是什么,既然你敢来,那就证明还是很有冒险精神的。废话少说,上酒来。”杨天一拍茶几,大喝了一声。 “不会吧?真的非要先喝酒不可?”马天成也不是不会喝酒,只是他听过很多关于杨天的故事,先入为主,分外地心惊胆战。 沈信看着不忍,想要说什么,唐子凡却拉着他向外走去,笑道:“难得杨天心情好,你就不要耽误你剧作家朋友的好事了。让他们喝酒聊天,我正好给你看点好东西。” 沈信想想也觉得有理,就跟着唐子凡去了,心里想着:“唐子凡说有东西给我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第五十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四章 唐子凡的梦想 唐子凡带沈信去的是他的车库。十几辆各种样式的豪华轿车摆在面前,沈信看得眼都有点花。不过,沈信还是一眼看出一辆与众不同的车。那好像他最喜欢的被成为“伊琳娜”的那辆轿车,但感觉上却觉得稍稍有点不同。 “伊琳娜?”沈信不很自信地问道。 “也是,也不是。”唐子凡笑道:“她不是原装车,而是仿古造型的新车。就我所知,全世界可能就只这么一辆。为了获得制造权,可是花了我不小代价。” “为什么要这样?”沈信觉得唐子凡的做法很让人费解。 唐子凡耸耸肩:“就为了好玩。就像你住在一所古色古香的建筑里,也想同时享受现代化的便利是一个道理。这车的造型跟伊琳娜是一模一样,但核心机件却是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性能堪比任何一辆一流的跑车。开上这辆车,我既能怀旧,又可以享受速度的快乐,不是很好吗?” 沈信一听,眼睛马上亮了起来,但还是问了一句:“原先那辆车呢?”他担心唐子凡喜新厌旧,把原先的车给卖给别人。 “她当然还在。你放心吧,我是不会把她给人的。她在另外一个车库,单独一辆车。”唐子凡看出沈信的担心,笑道:“说实话,不是必要,我都舍不得让她出行,她太老了。” 沈信点点头,看着仿古造型的跑车,很是沉迷。 “怎么样?”唐子凡问道:“要不要出去兜兜风?” “好。”沈信毫不犹豫地答应,还加了一句:“我来开车。” 说走就走,沈信驾驶着仿古跑车,很快出了唐家宅院。 唐子凡没有说谎,这辆车的性能的确一流,亲切的感觉,流畅的操作感受,都让沈信欣喜不已。 “去哪里?”沈信问道。 “上高速公路,去海边。”唐子凡看出沈信渴望狂飙的心理,体贴地提议。 沈信一笑,蓦地加速,跑车瞬即远去。在公路上高速驰过,沈信充分感受到了速度带来的巨大快感。和上次飞车事件时候不同,他今天的心情很好,也就更享受驾驶的乐趣。 “这种感觉就像飞。”唐子凡喃喃说道。虽然不是他亲自驾驶,但能感受这么快的速度,他还是很满足。 当沈信过足飞车瘾后,将车停在了海边。两人步出车门,面对着咆哮不已的海浪,一时无语。沈信想起初抵贵境时的情况,感觉恍若隔世。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怎么样?这车不错吧?”唐子凡忽然问道,语气中有说不出的骄傲。 “好车。”沈信由衷地说道。自从来到现代社会,也许由于某种天性,他最喜欢的就是汽车,而唐子凡这辆车,是给他感觉最好的。 “总体说来算不错了,不过如果说起速度,她就不能跟f1赛车比了。”唐子凡感叹道。 “又来了。”沈信微微一笑:“对了,你的f1车队收购得怎么样了?” “很顺利。不过这事急不得,还得慢慢来,经营f1车队是项很庞大的工程,有许多因素需要考虑。”唐子凡神色郑重地说道,看来对这件事真的很认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沈信点点头:“虽然我不懂,但可想而知,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沈信对汽车的热爱,唐子凡对f1车队的野心,都是那么的诚挚和不加掩饰,使两个人很容易就亲切起来,虽然相识不久,感觉却是莫逆。 唐子凡从车中的酒柜拿出两瓶红酒,递给沈信一瓶说道:“坐下说吧。”那酒柜是他特意加上去的,他既然有“花花公子”之称,自然是很讲究享受的。 两人在海边席地坐下,对着海平面举瓶痛饮。 “我父亲是一个很传统很爱国的中国人,一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香港一直是在外国人的统治下,最大的愿望就是中国能够崛起于世界之林。”唐子凡忽然讲起故事来。沈信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说起他父亲,但也能听出唐子凡对其父亲的尊敬和敬仰,同时相信那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 “可惜没能等到英国人退出香港那一天,我父亲就去世了。”唐子凡说到这里,微微叹息。 “不过他老人家如果泉下有知,也应该含笑了。”沈信对时事政治虽不关心,但也知道香港回归大陆是近年来一件大事,看唐子凡的伤感模样,忍不住安慰一句。 唐子凡没有搭言,举起酒瓶喝了一口,这才说道:“父亲对我期望很高,希望我能成为一个有用之人,为中国的强盛作点事。可是,我却只是一个花花公子,辜负了他老人家的一片心意。”说到这里,他脸上显出自嘲的笑容。 “不是呀,你不是一直在作慈善事业吗?这就是很大的作为了。”沈信继续安慰道。 “嘿。”唐子凡笑道:“那算什么?只是捐点钱罢了。别人不知,我岂会忘记?这并不是我父亲期望的。可是说实在的,搞工厂,做生意,我一点兴趣也没有。我一直在问自己,我到底该做什么才能对得起父亲。” 这次沈信不说话了,他发现唐子凡需要的只是一个倾听者,能让他将心里话一吐为快。 “直到我这两年迷上赛车,了解了f1赛车之后,我才知道该怎么做。” “你想要将f1车队作为自己的事业?”沈信问道。 “对。”唐子凡忽然慷慨激昂起来:“对车和车赛我都很有兴趣,这是其一。更主要的是,f1赛车在世界上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如果我能成功,那么就将会让整个世界重新认识中国。我想,那将是我对父亲期望的最好回报。” 沈信原先对唐子凡只是觉得亲切,听过这番话,敬意却不由油然而生。为唐子凡的话所感染,沈信也突然觉得热血沸腾,举起酒瓶笑道:“我祝你成功。”两个人一碰酒瓶,各自喝了一大口。 (第五十四章完) 第五十五章 承诺 唐子凡沉吟着,忽然又道:“想要成功,我非需要你的帮助不可。” 沈信惊讶起来:“我?我能做什么?” “车手。”唐子凡的样子一点不象开玩笑,很诚挚地说道:“我要你做我的第一车手,帮我拿个总冠军回来。也不需要多,一个就好。” “真的?”沈信又惊又喜,简直就要跳起来。可以这样说,除了音乐之外,他最喜欢的就是赛车了,而当他了解了f1赛车后,那更是他一个极具诱惑性的梦想。所以沈信一听唐子凡这么说,第一反应自然是兴奋。不过他很快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是签约艺人,并是自由身,要跑去当车手只怕难以成行,不由气馁起来,废然长叹。 唐子凡仿佛看穿他的心意,笑道:“关键只在于你自己愿不愿意,其他问题都好解决。而且也不是现在就要你去赛车,我们大可从长计议。我需要你一个承诺。” “我当然愿意了。”沈信叫了起来。一想起能驾驶着漂亮的f1赛车驰骋在赛道上,他就心生向往,恨不得能马上美梦成真。说起来,他对赛车的狂热可比唐子凡对车队的野心更强烈。 “那就好了,来,干杯,预祝我们未来的合作愉快。”唐子凡听沈信答应,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两人轰然碰瓶痛饮。 兴奋之余,沈信这才疑惑地问道:“你为什么要找我呢?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值得你如此青睐的地方。”潜意识里,沈信觉得自己有实力挑战任何车手,所以一开始只觉兴奋,现在冷静下来才觉得事有蹊跷。 唐子凡忽然笑起来,说了一句好像与沈信的问题毫无关系的话:“其实我和方容是亲戚,她是我表妹。” 沈信想起唐子凡一见方容就躲的情状,不由微笑起来,原来两人有这层关系。一个难缠的表妹让表哥头疼,也不是很奇怪的事。不过沈信不明白这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看沈信茫然,唐子凡继续解释道:“方容性子很野,对赛车也很狂热。我们平常关系很好,虽然她时常让我头疼,但我一准备举办慈善赛车,就想到了她。当我邀请她参加的时候,她很高兴,马上一口答应。但是,她提出的另一个要求却让我奇怪起来,她指明一定要邀请你来。” 沈信算有点明白了,原来自己先前感觉莫名其妙的邀请是这样来的。 唐子凡微笑着继续说道:“我只知道你是正当红的歌星,自然不明白方容的意思。为了让我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邀请你,她给我看了一段录像,你可知道是什么录像?”说到这里,唐子凡似笑非笑地看着沈信。 沈信苦笑,还能是什么录像?当然是他飞车时被飞机拍下的不可思议的镜头。连带想起一个不愿想起的人,沈信的神情有点黯然。 唐子凡对他那段时间的情况也有所了解,理解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好了,不要再多想。”喝口酒,他继续原来的话题:“看过那段录像,我自然觉得太难以理解了,而方容也告诉我说,她曾怀疑你是外星人,可是体检又证明你完全没有异样。一方面她仍对你有所怀疑,另一方面,当日你在高速路上甩掉她也让她耿耿于怀,想找个机会找回面子。哈,这个理由她当然不会说出口,不过瞎子也看得出来。有录像为证,我自然也想看看你到底有何不凡。于是我就邀请你参赛了。” 关于那个什么邀请的问题,沈信算是完全明白了,但那并不足以证明他有征战f1赛场的实力,唐子凡对他的推崇还是不可理解。 “你不会也当我是外星人吧?”沈信开玩笑道。 “当然不。”唐子凡笑道:“我岂像方容那么没见识,看见不理解的东西就想到外星人?不过,你是高人,这是肯定的。” “高人?有多高?”沈信不由笑问。 唐子凡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杨天也是高人,他的深浅我已经不知道了。而他又看不透你的深浅,你有多高,可以想象。不过我还是不知道。” 沈信大笑,唐子凡的说法太有趣了。笑过之后,沈信又态度认真地问道:“可这高人应该跟赛车没什么关系吧?” 唐子凡也认真说道:“你可知杨天说过一句话?他说如果他去f1车坛,绝对是总冠军的有力争夺者。即使是最差的车队,最差的赛车,他也有这个信心。” 沈信摇头,他当然没听过,也不理解唐子凡为什么又提起杨天。 唐子凡解释道:“你别以为杨天信口开河,他对f1赛车了如指掌,我对f1赛车的兴趣也是因他而起。从赛车,到车队,到车手,没有他不了解的。尤其是车手,他的点评绝对是恰如其分,如果他说一个人有前途,这个人的潜力必定很高。” 沈信有点明白了,想来杨天对自己有个不错的评价,所以唐子凡才如此看重自己。可是杨天怎么会知道自己呢?一个有潜力的车手也不值得唐子凡如此郑重其事吧? 沈信将这两个疑问提出来,唐子凡微笑:“首先,杨天对你的评价不只是不错。其次,他知道你,是因为你那段录像他后来也看过了,并且表现出极大兴趣。而那天的慈善赛车,他更是从头看到尾,如不是因为你,他才不会有兴趣去看那么无聊的赛车。” 沈信明白来龙去脉之后,更好奇杨天对自己的点评是怎样的。唐子凡也没有卖关子,继续说道:“那天赛车之后,对于你,杨天只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在赛车方面,他比我强’,顿了一下,他又加了一句,‘强很多’。这是他的原话。可以想象,他自己具有总冠军的实力,而你比他强很多,真是令人浮想联翩啊。杨天对当车手没有兴趣,觉得约束太大。我要搞f1车队,想拿总冠军,不找你找谁?” “可是我什么都不懂啊。”沈信没想到杨天对自己如此推崇,倒有点心虚起来。 “不懂可以学啊。”唐子凡微笑:“杨天看重你,自有他的理由,他说你的操控是最完美的,什么时候加速减速,或者什么时候转向,都精确到秒,简直就像电脑控制般精确,单以车手素质来说,你定是当世第一。我相信他不会错。现在你怎么谦虚我也不听,只想知道你是不是愿意帮我一把?” 沈信刚才的应允有点脱口而出的冲动,现在唐子凡需要他一个确定的答复。 沈信想了想,肯定点头:“好,如果你真的收购了车队,我答应你一定为你助阵。”知己难求,杨天和唐子凡如此看重他,也着实让他感动,加上对自身对赛车兴趣很大,沈信没有理由拒绝唐子凡的请求。或许会有现实的障碍,但那将是以后的事,现在完全没必要杞人忧天。 沈信此言一出,两人算是达成一个严肃的约定,再不纠缠这个问题,转向其他相关话题。 天色近晚,沈信和唐子凡回到唐子凡的家中,发现杨天一个人在自斟自饮,马天成却人事不省地躺在一旁的沙发上。 “我治好了这小子的失眠。”一看到两人回来,杨天就若无其事地说道。 沈信和唐子凡听完这话,先是一楞,接着忍不住大笑起来。 杨天颇有点欣赏地看着马天成,笑道:“这小子还真有点骨气,敢跟我拼酒。不过遗憾的是,他的酒量实在是太差了点。” 唐子凡莞尔:“他区区一个普通人,怎能跟你一个密宗高手比?你也太挑剔了点。” 沈信关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问道:“杨大哥,马天成既和你拼过酒了,那他要求你的事又怎么样了?” 杨天耸耸肩:“他爽快,我自然也不会拖拉,当然透露了点东西给他。不过,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等他醒来还能记得多少,就不是我能确定的了。” 沈信苦笑,马天成还真敬业,为了从杨天嘴里套点资料出来,简直是拿命在拼。 杨天一口喝干杯中酒,起身上楼,说道:“天色已黑,我也要出去活动活动了。” “他干什么去?”等杨天上楼了,沈信悄悄问唐子凡。 唐子凡苦笑:“谁知道?他的交游遍及各个阶层,兴趣也广得很,高兴起来,什么事也做得出来。” 沈信听完,更觉得杨天其人神秘。跟马天成一样,他忽然也很想多知道一些有关杨天的事情。 可是马天成的状态,实在不宜再多逗留,于是他很快告别离开。 唐子凡亲自将他们两个人送上车,最后还不忘说一句:“千万记得你答应我的事。” (第五十五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六章 观光旅游团 先将马天成送回去,沈信这才回家。 凤仙习惯性地等着他,看他回来,这才放心地回房休息去了。沈信心中对凤仙不免有些愧疚,但在但在不知该怎么应付之前,也就只能顺其自然了。 思绪转到下午与唐子凡的谈话,沈信不由思潮起伏。 唐子凡的父亲,虽然未见其面,但通过唐子凡一番包含深情的介绍,一个可敬的长者形象已经跃然浮现于沈信的心头。自从沈信来到现代之后,为了了解自己的处境,他曾对本应是自己未来的历史下过一番功夫。近代中华民族的多灾多难,多次引起他的感叹。对唐子凡父亲的想法,他虽然没有那么深的感受,却也完全可以理解。于是,对这个从未谋面的长者,沈信油然而生一种敬仰之情。 同样,唐子凡谈及自己梦想时候的真诚态度,也给沈信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不仅是一个孝子,也是一个爱国者,且正准备为了自己的祖国作点事情。不论其他方面如何,单凭这一点,已经赢得了沈信的尊敬。 思前想后,沈信更感到自己对唐的承诺是一个重大的责任。不过,他一点也不后悔,还很期待。自从他差点仙去,最后决定回来之后,他已经当自己是这世界的一份子,同时也有接受所有责任的准备。 而当想到与f1赛车有关的资料时,沈信更是难以压抑自己的兴奋。据说f1赛车最高时速可达370公里,简直就像是飞一样,相比之下,一般的跑车就像是龟爬。速度带来的快感,对沈信有着难以想象的诱惑。 这样胡思乱想地过了一夜,沈信一早来到公司,却发现“街舞小子”组合的两个成员已在等着他,且神色古怪。 “阿信,听说你要去新加坡?”一见沈信,其中一个问道。 “是啊,怎么了?” “能不能带我们一起去?”两个人眼中充满了殷切的期盼。 “想去新加坡你们自己去就行了,为什么要我带你们去?”沈信疑惑起来:“莫非你们另有所图?” 那两个街舞小子尴尬一笑:“阿信,你是不知道,我们最近没什么活,无聊死了。而你是要去参加温馨的演唱会,所以……你应该明白我们的意思了吧?” 他们虽没说得很明,但沈信还是听明白了,这帮小子不仅想公费旅游,还想趁机捞点外快。想到这里,沈信不由好笑起来。 沈信刚想说话,手机却适时地响了起来,沈信拿起一看,正是温馨,果然是说到曹操,曹操就到。 “沈信,决定了没有?什么时候来?”沈信一接通电话,温馨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听起来她可比沈信要急多了。 “决定了,尽快去。本来如果只我一个人,现在动身也没问题,不过现在有你一群歌迷也想去,这就需要多点时间准备了。”沈信一边说一边似笑非笑地看着两个街舞小子。两个街舞小子却丝毫不以为忤,反而是很期待的样子。这倒让沈信纳闷了,莫非他们真是温馨的歌迷? “我的歌迷?是什么人?”温馨问道。 “你应该听说过,就是我们公司属下的那帮跳街舞的小子。他们仰慕你好久了,说什么也要去看看你。你说该怎么办?”沈信说这番话自然是在开街舞小子的玩笑,但那两人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就差说出“就是就是”了,沈信看得有趣,差点要大笑起来。 “哦,是他们啊,我也闻名好久了。”温馨玲珑剔透,闻弦歌而知雅意,马上说道:“若不是他们的名头太大,怕不好请,我一定邀请他们来我的演唱会表演。”说到最后,温馨还故意地叹口气。两个街舞小子听到温馨对他们如此评价,顿时沾沾自喜起来。 沈信看火候差不多了,赶紧说道:“我和他们关系不错,如果需要的话,我倒可以负责说服他们。” 温馨那边还没有说话,两个街舞小子已经迫不及待地连连点头,表示同意了,看得沈信又好气又好笑。 “如果能带他们来,那可就太完美了。至于酬劳方面,自然会让他们满意。我等着你们,快点来啊。”温馨最后又催了一句。 听到温馨的话,两个街舞小子,一个无声地欢呼雀跃着,作出各种激烈的舞蹈动作表示高兴,另一个却一本正经地仰首向天,还在胸前划着十字。如果可以放声大笑的话,沈信一定会笑得喘不过气来。 “对了,既然这么多人来,那也不妨多带一个。你应该不会拒绝我这个要求吧?”温馨说道。 “你想让带谁?”沈信问道。 “你说呢?”温馨笑着反问。 “万零?”沈信犹豫着道。 “对了。”温馨很高兴地说道:“就是她了,我很想见见这个小才女。” “这个啊,我可以试着跟她说说。”沈信也很想带万零去,不过能不能成行却没有把握,所以又加了一句:“不过,她还在上学,不一定能够有时间去。” “若她来不了,那可有点遗憾。”温馨的语气真诚,绝对不象是在客套。 “我尽力试试。”沈信连忙劝慰。 “对了,任务和完成如果有时间也一块来吧,我的合作伙伴们也想跟他们交流一下。他们想从任务和完成那里挖出点你的秘密了来。”温馨又发出邀请。 “好的。”沈信一边说一边暗自好笑,这哪里是去参加演唱会演出,倒像是温馨先前所说,整个一观光旅游团。 和温馨的通话一结束,沈信挥手制止了两个街舞小子的欢庆,问道:“去新加坡,刘大哥同意吗?” 两个街舞小子什么也没说,只是用手指同时指了指沈信。 “又是我?”沈信大叫起来:“难道我是旅游团团长?”沈信把心中的想法也叫出来了。两个街舞小子却很赞同地点着头。 摇头失笑,沈信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而且平时和街舞小子的关系融洽,也就只好去找刘德华了。 刘德华听了倒也不反对,反正街舞小子没事闲着也是资源浪费,去给温馨助助威也是好事。至于任务和完成,就是沈信不说,刘也准备让他们休息一下了,前段时间可让沈信给折腾坏了。趁此机会去渡渡假也不错。 公司这边的事情谈妥,沈信连忙拨响了万零的电话。 “你好,沈信哥哥。”万零的声音听起来无精打采。 “怎么好像很不开心?出了什么事吗?”沈信连忙关切地问道,对于这个精灵的小女孩,从第一次见面他就有一种怜爱的情绪。 “也没什么啦,就是要期末考了,整天在复习功课,烦死了。” 沈信这才放心,想当然地说道:“你这么聪明,功课当然没问题了。小小考试,不用放在心上。” “沈信哥哥错了,我一点也不聪明,快笨死了,功课差得要命。”万零好像很高兴能抓住沈信的错误,笑得很开心。 “是吗?”沈信尴尬起来,不过还是不太相信,能够写出那么优美文章和歌词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笨人呢? “当然是了,你以为当个笨女孩是很值得骄傲的事吗?算了,不说这些了。对了,沈信哥哥,你找我什么事?” 沈信犹豫一下,还是将事情说了。本来以为万零会推托,没想到她一听就高兴起来:“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你不是要准备考试吗?”沈信小心翼翼地提醒,他可不想被万零的父母当成引诱女儿不务正业的罪魁祸首。 “反正认真复习也考不好,倒不如出去散散心的好。”万零却对考试毫不在意,反而转过来安慰沈信道:“放心吧,我的父母很开通的,也没有期望我能有多好成绩。就这么说定了,我去跟他们说。” 万零挂断电话,估计是去找父母了。没过多久,沈信就接到万零回过来的电话,说是她的父母已经同意。 于是第二天,以沈信为首的一众人等,就以观光旅游团的形象浩浩荡荡奔向新加坡。万零出现在沈信等面前时,赫然是一副旅行家的打扮,一身运动装,背个行军背囊,倒也有点英姿飒爽的气势。不用说,众人很快都喜欢上这个可爱的女孩,争着宠他,反倒是沈信被晾在一边。 (第五十六章完) ps: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画外音:靠,一不留神一年就又过去了,人家一点准备也没有呢。唉……)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七章 遭遇歌迷 到达新加坡已是晚上,温馨亲自接机,不过考虑到虽然旅程不长,但飞行总是会让人疲累,而且第二天还有的忙,她送众人到酒店后就离开了。任务﹑完成,以及街舞小子,一进酒店就不肯出来了,他们不是第一次来,游玩的心情并不迫切,而且也要考虑明天的事情。 只有万零,带着初抵贵境的猎奇心理,怎么也等不到第二天,兴致很浓地非要拉沈信出去游逛一番。沈信一方面不想违逆万零的心意,另一方面也对新加坡颇为好奇,加上他本身没有疲劳这种事情,也就欣然答应了。 老实说,自从飞车事件后,沈信对娱乐媒体的警惕心大起,什么时候也很小心,他不想再因为意外成为娱乐头条。不过这次因为身处异地,警惕心不免有所减弱,而且,他遇到的也不是娱乐记者。 信步走出酒店,沈信和万零漫步在夜幕下的新加坡街头,两人都是第一次来,而新加坡的夜景也很有特色,一时间两人都是兴致盎然,乐在其中。 走不多远,两人拐进了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道。虽然是晚上,但街道上***辉煌,俨然有不夜城的风采,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往来的多是青年男女,更多是情侣模样,倒也是值得一观的养眼风景。 沈信还没有这种逛街的经历,感觉上倒也颇为新奇。而万零则跟所有的女孩子一样,看到什么好玩好看的东西都要驻足观赏把玩一番,沈信也不觉得烦,反而像一个宠爱妹妹的大哥一样,万零想干什么都依她。不过,万零赏玩归赏玩,每当沈信问她是不是要买点什么东西,她却总是摇头。 两个人兴高采烈地走过半条街,心情都很愉快。 “沈信信。”一个陌生声音忽然在沈信身旁响起。 下意识回头,沈信马上知道事情要糟。 果然,他一回头,马上就被周围的青年男女包围了,沈信这个名字仿佛有一种魔力,那个估计是沈信歌迷的人开口一叫,马上应者如云,沈信这时再叫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真的是沈信吗?不会吧?他怎么会来新加坡?” “你也太孤陋寡闻了吧?你没听说吗?温馨马上就要开演唱会了,他是特邀嘉宾。” “哦,他本人看起来比照片和电视要帅多了,这种风采,根本是照片和电视没发展现的。” “哪个女孩又是谁?不会是沈信的女朋友吧?” 一众青年男女围住沈信和万零后,马上叽叽喳喳开始评头论足起来,让沈信哭笑不得。而到最后,身份鉴定告一段落后,众男女齐声要求:“沈信,我们是你的歌迷,给我们签个名吧。” 沈信暗暗叫苦,原因却与其他明星不同,他从不认为给歌迷签名之类的是苦差,单单是他一个人,他签上一整天也无所谓,只是如此突如其来的遭遇,却会让万零的游逛计划泡汤了。 不过看万零的神色,倒是一点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好,反而很有趣地看着眼前的场面,甚至还推波助澜地递给沈信一支签名笔。那大概是她准备让温馨签名用的,不过没想到居然用在沈信的身上了。 以沈信的修为,自然可轻松摆脱这些歌迷,但他却不想让这些热切期盼着的歌迷伤心,而且他们的要求也不高,不就是一个签名吗?既然万零都没意见,当然要满足了,没有了歌迷,哪来的歌星? 沈信接过万零手中的签名笔,开始为歌迷签名。只见他笔走龙蛇,运腕如飞,连续在不同的物件上签下“沈信”二字。得到签名的歌迷又是一阵欢呼,一阵惊叹,自然是为沈信漂亮的书法而惊讶。沈信一边带着迷人的微笑为歌迷签着名,一边不无自嘲地想道:“这倒好,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直没有时间练习书法,今天就算是复习一下基本功吧。” 沈信算是想得开了,但签完名后,歌迷仍恋恋不去,也不免让他有点急了。 “这是我妹妹。”将万零介绍给众歌迷,一解歌迷心头之惑后,沈信半开玩笑地祈求道:“时间不早了,大家是不是也各自回家呢?或者,可能还有事要忙?就当帮帮忙好了,要签名,我全部满足。可是,这样时间一长,被记者截到我就麻烦了。你们说对不对?” 对沈信的飞车事件,即使是远在新加坡,歌迷也是耳熟能详,听到沈信谈到对记者的看法,歌迷都是会心一笑,当然,都是不含恶意的。歌迷们也都很通情达理,能够意外碰到沈信,并得到他的亲笔签名,已经心满意足了,听沈信的说话,更觉得沈信随和可亲,笑了一阵之后,也就各自散去了。 沈信和万零总算脱身,连忙急急逃离现场。 “唉,在新加坡逛逛街也能被歌迷认出来,歌迷真是太厉害了。哼,再有这样的事情,不要怪我杀人灭口啊。”沈信在一个稍微偏僻的地方停住脚步,开起了玩笑。 “嘻。”万零当然不会当真,只觉得沈信这时候的表情很有趣,笑道:“这说明沈信哥哥的名气大嘛,而且刚才也看得出歌迷是真的喜欢沈信哥哥的。沈信哥哥这么受欢迎,我真是高兴。” “还高兴?差点你就逛不成街了。”沈信瞪瞪眼,眼中却是充满怜爱的感情。 “嘻。”万零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两个人继续游逛,但有了刚才的经历之后,不免有如惊弓之鸟,行动间颇有鬼祟之感。这样一来,倒是再没有歌迷发现,进而骚扰他们,却差点被警察当做行为不轨的疑犯抓起来。 等两人兴尽而归,回想这一夜的遭遇,不由觉得很是滑稽,在电梯里放声大笑。 虽然两人对任务他们闭口不谈这晚的经历,但第二天新加坡报纸的娱乐板块赫然登出“当红歌星沈信亮相新加坡,夜市惊魂”的标题后,他们终于明白什么叫纸里包不住火了。不仅任务他们,连温馨也知道了。在逼着沈信自己将经历一一道出之后,众人都是大笑不已,颇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沈信心中恨恨,也只能苦笑了之。 不过这个意外事件也算是为温馨的演唱会做了会免费广告,歌迷的热情更是如火,演唱会的门票已经被炒到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高价。 在这天上午,演唱会进行了彩排,主要是为了让沈信和街舞小子熟悉一下过程。至于任务和完成,两个人品着咖啡与新加坡的同行们闲聊着,相比起来,他们才真的是来度假的。 虽然第一次和温馨合作,但街舞小子的舞台经验丰富,对所有要求都是一听就能心领神会,首次彩排已经和温馨以及她的合作者们很合拍了。沈信更不用说,敏锐的艺术触觉和超人的表演天赋,让他即使即兴表演也能赢得采声如雷,小小彩排,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尤其是准备作为演唱会压轴节目的《两情相悦》,更是令观者叫绝。第一次试唱,沈信和温馨的配合就有说不出的默契,无论是两个人的声线表情,还是唱功动作,都让人感到天衣无缝。而当两人合唱歌曲最后的**部分时,那异乎寻常的感染力,饶在场众人已经是见多识广,很难被感动了,还是感动得一塌糊涂。至于万零,那份投入和痴迷就更不用说了,听完歌后就跟失了魂一般,大概是由于歌曲中自有她梦想的缘故吧。 万零的才华本就为温馨赞叹,而本人又是温婉可爱,温馨一见她就喜欢上了,而万零也很喜欢温馨的歌,两人一见如故,虽只认识一天,关系却亲密得不得了。至于沈信这个哥哥,再次尝到被遗忘的味道。 中午休息了一下,下午正式预演了一次,结果出乎意料得好,于是正事由此算是告一段落了,众人都只等演唱会的到来了。 一旦没有事忙,任务和完成以及街舞小子,马上就活跃起来,观光旅游团马上恢复本来面目,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地谈论着自己准备到什么好玩的地方,或者去玩什么好玩的东西。只有沈信一朝被蛇咬,不免连井绳也怕起来,生怕再次造成意外的混乱,他宁愿在酒店呆着。 对他这种心态,众人自然戏谑一番。任务更是大开玩笑:“幸好我们不是沈信,没有那么大的盛名之累,自可以大摇大摆出去玩。唉。做人做成明星,还真是可怜。”沈信笑骂声中,众人一哄而散。至于万零,也被温馨带着不知干什么去了。 于是,观光旅游团的团长,就被孤零零地抛在酒店了。 (第五十七章完) ps:今天有点事,可能下午没空,两章就一起发了。再次祝福所有读者。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八章 不一样的演唱会 虽然已经亲身参加过刘德华的演唱会,而且更看过很多明星演唱会的录像,但由于刘德华的演唱会是反潮流的,简陋得可以,而通过录像观看的演唱会缺乏那种身临其境的直接感触,沈信对演唱会的感受其实不是很深。所以,当温馨的演唱会一开场,他就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彩排时已经有过了,本来已经叹为观止,但在真正的演唱会现场,沈信才深刻领悟到演唱会所能达到的煽动效果,隐约对自己将来的第一场演唱会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 和刘德华演唱会的简朴不同,事实上刘德华那样的演唱会没有几个人敢开,温馨的演唱会极尽奢华之能事,一开场即是声势惊人。在华丽壮观的灯光特效中,盛装的温馨和扮相各异的沈信以及街舞小子们亮相舞台,在热舞劲歌中,先收先声夺人之效。 沈信这次的角色可不是伴奏者了,而是伴舞,且是领舞。一身黑衣舞于其他舞者之前,沈信的舞姿显得落寞而神秘,颇有点寂寞高手的味道。在温馨的歌声中,众伴舞者也是各展所能,在歌迷享受温馨歌声的同时,向他们展示着另一种艺术的魅力。不说歌唱,光看这些舞者的舞姿已经是一种高度的视觉享受了,尤其是沈信,既随心所欲,更如行云流水,充分将这种艺术的特色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境界。当然温馨的歌唱也是一流,而且以沈信为首的一众舞者更知道她才是主角,自然不会喧宾夺主,只是以她为中心,通过舞姿对她的歌唱作出衬托,在沈信完美的把握下,歌舞如同一体,却又能突出温馨的形象,顿时形成了一种更加具有震撼力的效果,让演唱会一开始即达到一个小**,歌迷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说起来,沈信的领舞完全是在街舞小子的推荐下获得的,他的歌唱已经是名声在外,舞蹈方面的造诣却知道的不多,街舞小子即是其中体会最深的,所以在一开始温馨先是不信,见识过后却是说什么也不肯放过沈信了,其要求的强烈更在街舞小子之上。在这双方面的压力下,虽然沈信此前没有在舞台上展示舞技的经验,还是被推到了领舞的位置。对于街舞小子们来说,有沈信这样技艺高超的领舞者,他们的表演会轻松得多,对沈信知之甚深,更心悦诚服,自然没有理由放弃这么好的选择。 而沈信确实也没有辜负他们,虽然第一次以舞者的身份亮相舞台,但即使是外行,也能看出他的与众不同。对音乐和节奏天生敏感,更能将身体的每一部分都随意控制,他的一举一动本身已经包括了一种美感。更何况,他的一身行头,已经显示出他特殊的身份和地位。 于是,众舞者众星伴月般将沈信和温馨的突出在舞台中心,而一歌一舞,沈信和温馨的表演配合默契,相得益彰,形成视觉和声觉上的完美组合,让歌迷享受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快感。 享受之余,众歌迷自然对沈信好奇心大起,纷纷猜测此君究竟是何方神圣。但没有一个人能想到他就是沈信,毕竟沈信刚出道,参加公众演出不多,歌迷们只知道他在音乐方面造诣非凡,却怎么也想不到他的舞技也是如此炉火纯青。 首曲即震动歌迷,此后的演出自然一直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而当温馨开始演唱万零的得意之作《白马王子》时,现场歌迷的热情简直如同火山爆发般不可抑制。这本来是温馨下盘专辑的主打歌曲,在演唱会上推出,也算是一种广告手段吧。 这是一首节奏很缓的歌曲,为了效果,所有舞者都退场,只留温馨在台上。而沈信这时摇身一变,又成了伴乐者。在温馨给歌迷介绍这首歌的过程中,钢琴声已经隐约响起,衬得温馨的说话也如音乐般动听。而当温馨开口演唱后,琴声更是将其魅力发挥到极限,与温馨的歌声达到了一种如梦如幻的效果。歌词由万零所作,只是一个怀春少女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憧憬,就像一个最美的梦,沈信的作曲将歌词这种梦幻的感觉用音乐的方式表达出来,已经很是能打动人心了,而现场表演中,琴歌和谐,更是达到了完美的境界。 表演由极动转为极静,歌迷们刚从狂热的情绪中稍稍缓和,马上就被投入到一个如仙境般不真实的艺术境界中。全场忽然变得寂静,只有那缥缈的琴声和催眠般的歌声在飘浮,所有在场歌迷都如同脱离了现实,到达了一个梦寐以求的完美世界。 一曲终了,现场仍然寂静半晌,方有如雷般的掌声和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响起。这次**是如此持久,温馨不得不长时间地说了很多与歌迷沟通的话,另外还得沈信配合地弹奏了一曲舒缓的音乐,才安抚了歌迷激动的心情。 而作为压轴节目的《两情相悦》,也同样不出所料,现场反响出乎意料得好,将演唱会持续两三个小时的**送上了顶点。 此曲一出,沈信换成歌者形象款款出场,还是被一眼认出就是那个神秘舞者。本来有歌迷已经在嘀咕传说中的嘉宾怎么还不露面,现在才知沈信一直就在他们眼前。这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阑珊处”的意境,顿时掀起歌迷尖叫的新**。 而回想刚才沈信精彩的舞蹈表演,联系上沈信此前在音乐方面出神入化的演绎,顿时将沈信的名字深深刻在每个现场歌迷的心中。而沈信的歌者形象也没有让歌迷失望,他俊美的容颜,优雅的风度,是那么地令人心折,甫一露面已经让众多歌迷激动得难以自控。 当然,真正震撼到歌迷的还是沈信和温馨的对唱。两人轻轻牵手,脉脉含情地对望着,已然让众多歌迷有着观看一部最能打动人心的爱情故事片了,而当歌声响起时,歌迷们更是如痴如醉,堕入一个爱情的美梦中不能自拔。 沈信的嗓音充满了蛊惑性自不必言,连温馨的演唱也被衬托得有如多情人的呢喃,这歌声又充满了仙灵之气,仿佛就在眼前耳侧,却又不可捉摸。这种感觉却更能激发歌迷自己的想象,在歌声中各自编织着自己最美的梦。有感情经历的人固然会回想起自己最美好的回忆,没有感情经历的人却更能作出最美的憧憬。 而在特殊的灯光效果下,沈信和温馨一时间也像是来自仙界的使者,讲述着人间乐园的美好,用歌声诠释着什么叫最完美的爱情。 是的,这不只是一首歌,更是一出戏,还是一本书,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叫爱情。梦幻般的爱情,如同一个魔咒,蛊惑了所有在场的歌迷。 全场演出结束,所有歌迷都有点失魂落魄,那动人心弦的歌声似乎还一直飘荡在耳边,且直达心底。想来这些歌迷会有一阵子不能从这美梦中醒来,但对人生多一些美好的期望,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不是吗? (第五十八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九章 新加坡风情 从演唱会现场出来,沈信和温馨以及万零同车前往下榻酒店。沈信回味着刚才目睹演唱会场景,场面之宏大,灯光的奇妙,都令人赞叹不已,而他在演唱会开始时的突发奇想,也渐渐成为一个完整的构思。他决定,自己的第一次演唱会,就按这个想法进行。虽然可能有点荒诞,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但他本质上只是一个大孩子,好玩心起,这个想法的诱惑让他根本不想想及其他。 温馨虽然不言,但对演唱会的成功还是很满意的,从歌迷对两首下盘专辑的两首主打歌的反应,大可以乐观想像下盘专辑肯定会大卖。这些还不算什么,最主要是通过沈信为她所打造的专辑,对今后自己的发展的方向有了全新的构思,没有什么比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更能让一个艺人心动的了,因为那代表着持续走红,代表着一切。正因为这样,她心中的激动可想而知。 至于万零,她的想法大概是最单纯的了。在整个演出过程中,她都在前排最好的位置上观看着,作为两首当场最轰动歌曲的作词者,受到的震撼自然比其他人更为深刻。而且,在心底,隐约有那么一点窃喜和骄傲。尤其那首《两情相悦》,虽然臆想中是由她自己来和沈信对唱的,但温馨也是她最喜欢的女歌手,能由她来演唱是最好不过了。而看到两人的配合是那么得完美,将一首歌演绎得完美之极,她投入之余,也算是心愿得偿了。即使在回酒店的路上,她犹自沉浸在刚才演唱会的气氛中。 “温姐姐,你的歌唱得太棒了,尤其是最后一曲,怕也只有你能跟他合唱得那么和谐,如同一体了。”万零兴致勃勃地说着,看了一眼沉思的沈信,又加了一句:“沈信哥哥的舞也跳得真好,没有人能比得过他。” “真的有那么好吗?我还担心唱得不好,会被你骂呢。”温馨笑着跟万零开玩笑,对万零的话,尤其是和谐一语,颇有点喜滋滋的感觉。不过看到沈信一脸沉思的神态,似乎对这边的对话一点也没有听到,心中又隐隐有点失望的感觉。 万零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依旧滔滔不绝地回味着刚才的演唱会,温馨笑吟吟地听着,却没有再开口。 回到酒店,众人谈到刚才的演出,都很兴奋,庆祝了一番之后,众人也就各自回房了。毕竟,演唱会是很累人的,从精神到**,经历一场演唱会,都要承受很大的消耗。 沈信和温馨也把万零送回房去。万零精神依旧亢奋,不过在大喊大叫地度过一个演唱会后,她也实在累得不行了,在沈信的劝慰下,乖乖地去休息了。 最后,当沈信和温馨一起来到自己房间之后,温馨笑道:“没想到演唱会的效果会这么好,说起来可真要谢谢你。可以说这成功全是你的功劳。” 沈信连连谦虚:“哪里哪里,这次演唱会就象是一部戏,你自己才是主角,成功只是你自己的表演出色吧。而我,只是一个跑龙套的,顺便沾了你点光。” 温馨微笑:“是吗?那好,你什么时候开演唱会,我也去跑跑龙套,沾你点光。” 说到演唱会,沈信眼睛一亮,想起自己的构思,更是有点心痒难熬,不由透漏了点口风:“说到演唱会,按刘大哥的想法,会在明年年初举办一场。不过,我想是不需要劳动你的大驾的。” 温馨忽然没来由有点生气,语气有点生硬地问道:“为什么?我不够资格跑龙套吗?” 沈信听出她的不悦,微笑解释道:“当然不是,如果我的演唱会需要嘉宾,我一定用最隆重的礼节欢迎你。不过,我的第一次演唱会,我想搞得与众不同点。”说到这里,他眼中显出憧憬的神色:“那将是我一个人的演唱会。” “一个人的演唱会?”温馨不解,不过再要问下去,沈信只是调皮地摇着头,笑曰“天机不可泄露”。 温馨看着沈信好像很得意的样子,不由失笑,沈信现在的样子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当前人气最高的歌星,倒像是恶作剧的顽童。从一开始认识沈信,就觉得他与众不同,却说不出是不同的是什么,现在温馨却突然认识到,沈信最吸引人的正是那一尘不染的眼神和纯真的气质。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时候,但在进入社会之后,却终究会变,尤其在娱乐圈,更是不可能永远保持这样的心境,但沈信已经名头震天,却出奇地依然有着这样的心境。这样想着,看着沈信纯真的笑容,温馨心中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时候不早,温馨起身告别。沈信送到门口,温馨忽然回头,顿时与沈信面面相对,若不是沈信反应灵敏,身手不凡,差点撞个满怀。突如其来,沈信望着近在咫尺的玉人,也觉得心中一荡。而温馨微笑着,忽然快速地凑上沈信嘴唇上轻轻一吻,笑嗔一句:“你呀,真是一个可爱的大孩子。” 沈信遭此突袭,又再次感受到那种被电击的滋味,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温馨已然飘然远去,他还没回过神来。 演唱会完了,沈信带队的观光旅游团还是在新加坡逗留了好几天才走。在演唱会次日,当沈信和温馨再次见面时,两人谁也没有提及前一夜的事情,也许是都不知该如何发展,索性就当是一个香艳的插曲好了。 演唱会成功,在新加坡再没有工作要做,众人都玩得很开心。尤其是万零,根本就是毫无心事,那种最纯粹的快乐,看在其他人眼里,都艳羡不已,依稀想到各自曾经纯真的年代。即使是沈信,也不由回想起当日在山上的寂寞而又快乐的日子,那时侯,他是最单纯的。 不过和万零熟悉之后,沈信才了解到万零在学校的成绩真的很差,那天万零自言很笨,并不是开玩笑。说起来万零除了在文学方面表现出过人才华外,在其他功课方面的成绩都是乏善可陈。不过她的父母很开通,并不强迫她学习没兴趣的东西,她自己的理想则是当一个作家。 在温馨谈到要和万零签约的时候,万零表现出很大兴趣,不过考虑之后,还是决定不马上签约,只是承诺如果有了好的词作,一定给温馨优先采用。这个想法沈信很支持,因为无论万零的天赋如何出众,过早进入社会,拔苗助长,并不是一件好事。而温馨,她和万零的感情早如同姐妹一般,能得到万零的承诺已经很高兴了,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另外的想法。 除此以外,在新加坡最值得提起的还是温馨的演唱会,在各大媒体的娱乐板块上,次日的头条都是有关温馨演唱会的新闻。对温馨演唱会的成功,都是众口一词的赞美,而到最后,又都不约而同的将重点集中在沈信的身上。除了对其歌舞的赞扬之外,称其为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娱乐新人外,更提到沈信此前在街上遭遇歌迷的事件,盛赞他是最有风度的艺人。总之,在新加坡的媒体上,没有丝毫对沈信的贬意,都是一致好评如潮。 而当在这样的背景下,沈信特意召开的一个记者招待会,他的幽默和谦和,更是赢得了新加坡媒体的一致好感,在新加坡的媒体心目中,沈信算是确立了一个美好的形象。 而在歌迷心中,沈信的形象更是完美,歌舞的造诣非凡先不必说,其亲和力更是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可以这么说,除了香港是沈信的大本营之外,新加坡是他第二个拥有最忠实的支持者的地方。 总之,沈信的新加坡之行,可谓收获丰富,愉快非常。 (第五十九章完) 第六十章 岁终 回到香港后,观光旅游团解散,众人忽然变得很忙,各自有工作要做了。只有沈信,忽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闲人。 这也是刘德华对他的照顾,作为一个新人,甚至是一个当红歌星,沈信这一年的成绩已经足够骄人了,出于对沈信的保护,不想他过早透支自己的才华和精力,所以再没给沈信什么任务。只是他不知道沈信其实是超人,这么一来,反让沈信闲得发慌。 在这期间,沈信参加最多的就是各种公益活动和社交聚会,以及各种音乐典礼。而对沈信来说,这些活动一点压力也没有,就像出门散步一般轻松。不过,意外之喜是,除了刘德华期望的扩大知名度以及赢得公众好感之外,更结交了一大帮演艺界的当红明星,虽然沈信过快的冒出速度令有的人觉得不爽,但沈信谦和的态度所向无敌,见过沈信之后,没有人再对他有敌意。而且沈信的音乐范围跨度颇大,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风格,与所有人都难说和他有竞争关系,这也是沈信在社交中的一个优势,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谁愿意平白树敌呢? 闲暇无事,沈信就去唐子凡家消磨时间,那里经常能见到一些有趣的人,倒也是一个好去处。马天成比他去得还勤,而且就是为了结识那些千奇百怪的奇人,据他说是在收集创作素材,不过他承诺的巨著却迟迟没有面世。 不过沈信比较遗憾的是,在他去新加坡期间,杨天离开了香港,使他没机会进一步跟这个他一直觉得神秘的高人交往。 唐子凡现在跟沈信的交情堪称莫逆,看出沈信对他那辆原装伊琳娜情有独钟,就提出要送给他。不过沈信想了想之后,还是拒绝了。且不说他不想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光想想得到此车后的遭遇就可以让他退避三舍。经过飞车事件,他对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自然心有戒心,不过他要是自己小心,娱乐记者本事再大也是无可奈何,根本抓不到他。但如果开上这辆在香港绝无仅有的伊琳娜,那岂不是成为最明显的目标?以后恐怕永无宁日。再来一次飞车事件?免了,一年之中进了两次警察局,已经够倒霉了,他可不想成为那里的常客。 听过沈信的理由后,唐子凡同情地拍拍沈信的肩膀,改口说就当他是两辆伊琳娜的保管者,沈信可以随时到他这里来开车去玩,并当场将两辆车的钥匙各给了沈信一把。这倒是一个好主意,沈信欣然接受了唐子凡的好意。所以此后沈信经常出去兜风,想开快车就用那辆改装的,想四处闲逛就用原装的。这样一来,沈信既可以过过驾驶瘾,又不用担心记者盯梢,倒也逍遥快活。在沈信的谨下,慎没有人把这辆招摇的车跟他联系起来。于是,在短时间里,沈信算是遍览香港风情,对这座他已经呆了近一年却还是不太了解的城市做了一个深入的调查研究。自然,他对现代社会,对人生,都有了一些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也有不少感悟,但要具体到表达出来,却一时还是比较模糊。所以,这段时间他也没有什么新的音乐作品出世。 岁终年末,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沈信和**兄妹总算搬出了原先所住的公寓,单门别户地购买了一座小别墅。一切都是**一手操办的,据他说是物美价廉,不过也着实大大地破费了一笔。而且说起来是三个人合买,其实用的却都是沈信的钱,为此**和凤仙曾大吵一通,最后闹到沈信面前。**振振有词,说自己赚的那部分钱拿去投资了,所以才需要沈信先垫付自己那部分,并不是非要赖沈信不可。凤仙知道他的脾性,对他这话很是怀疑,但沈信无所谓的一句“随便怎么也好,我有钱,还不就等于大家有钱?”,让她感动之余,也没话好说了,只得私下警告自己哥哥不要太过分。不过看**的样子,他是不是真的听到还是个问题,更不要说照着做了。 整个事件,比较可喜的就是沈信有了自己的卧房,不用再在客厅睡沙发了。不过说起来沈信好像很怀念自己在客厅睡沙发的经历,住进宽敞的卧室反而很不适应。 对于沈信来年的发展,虽然没有对沈信说,但刘德华却早有规划。首先是影视方面,他准备让沈信拍三部电影,另外再加上一部电视剧,题材待定。按说沈信现在的名声人气,已经不用再拍电视剧了,但刘德华考虑到电视剧比较锻炼演技,沈信资历尚浅,还是需要磨练一下的。而且电视剧面对的观众群更广,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至于电影方面,刘德华的意思是打造系列精品,让沈信从一开始就向优秀完美的方向迈进,绝不能什么烂片也演,既影响声名,也影响才华的发展。 而在音乐方面,刘德华放心地准备让沈信自由发挥了,通过一年的了解,刘德华明白沈信在音乐方面没有人能指导,只能任他自己去自由发挥了。而且,只要给予沈信自由的空间,刘德华相信沈信自然会有上佳的表现,过去的一年已经提供了足够多的例证了。 总之,刘德华已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沈信的身上,他要沈信继续他的梦想,将他没有实现的愿望,都一一实现,也同时为此作出了一系列的安排。可以说,遇到刘德华,是沈信的幸运,但反过来来说,遇到沈信,何尝不是刘德华的幸运呢?一切好像无法解释,只能归结为冥冥之中的缘分了。 而在这时,一直关注着沈信发展的音评人陈辉在自己的专栏发表文章,对沈信的一年作了一个总结。 在文章中,他这样说道:“对我来说,过去的一年很是让人难忘,因为我亲眼目睹了一个巨星的成长历程。不用说名字,大家都知道是谁。先让我们来看一看今年获奖的音乐作品吧。 最佳单曲:《迷惘》。 最佳专辑:《快乐》。 最佳mtv:《迷惘》。 再来看看这些曲目的作曲者和演唱者吧,那都是同一个名字:沈信。 对,没错,就是沈信。作为一个新人,一年之中出了三盘专辑,盘盘大卖,这绝对是一个奇迹。而且还得说一句,每一盘专辑的质量都对得起它的销量。除此以外,还不得不提提他在电影方面的表现,作为处女作的《秘藏侠情》,只是一部小制作的商业片,而经过他的演绎,不仅在商业上创造了票房奇迹,更为这部片注入了艺术的魅力,提升了这部片的艺术档次。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怎么称呼,我想不出,称之为巨星可能为时尚早,但也只能这么称呼了,而且可以预见,他成为巨星所需的时日不会太多。 说起来我可能比大家幸运,因为我从第一次见他露面就看出他的潜力,并预言了他的成功。大家看看我过去的专栏评论就知道了。事实上,在这一年中,看到他走过的没一步,我都感到很快乐,那感觉就象看着自己的孩子成长一样。 对于新的一年,最大期望当然是他在各方面都能取得巨大成功。不过现实点来说,他应该还是将精力集中在一个主要方向,毕竟人的精力有限。如果让我选,我会选择音乐,不仅仅是因为我是音评人,更因为音乐有更大的空间容纳沈信的天才。依我的观察,沈信在音乐方面的天才应该比现在表现出来的更惊人才对。不相信我的话?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沈信来年的发展吧。同时记住我说过的话。” 陈辉对沈信的忠告自然是金玉良言,不过沈信的情况却不是他能了解的,沈信不仅有各线开花的才华,更有足以应付各线作战的体能,所以他对沈信的期望未免还是有些保守,尽管这时所有人都认为他夸张。 转眼新年将到,除夕这天,沈信和**兄妹是在刘德华家度过的。不用说,刘母见到自己的干儿子自然是喜不自胜。难得地,刘德华也推掉所有应酬,准备过个舒舒服服的年。 吃过年夜饭,众人还凑了一桌麻将,让刘母开心不已,老人家已经没有什么娱乐了,麻将算是一样。刘德华没有上桌,只是坐在母亲身边帮着出谋划策。而沈信也不惜利用自己的异能作弊,连连放炮,让刘母庄上连糊。老人家高兴的样子,大家看了也觉得欣慰。 震天动地的鞭炮声中,午夜的钟声敲响,新的一年到来了。沈信回想这一年的遭遇,忽然觉得难以分辨是幻是真,一时间感慨万千。 (第六十章完) (第一部完) 篇外章 岁终年末,《仙恋红尘》剧组在唐子凡的豪宅召开了一次记者招待会,由唐子凡和杨天主持。 唐子凡春风得意,容光焕发,杨天却正好相反,一进门就趴在桌子上睡了。 望着云集的记者,唐子凡笑眯眯开口道:“大家可能还不知道吧?我很快就要成为一家f1车队的老板了。这在《仙恋红尘》里可是一件大喜事啊,哈哈,哈哈!”他忽然放声狂笑。 “切!早就知道了。”众记者齐声喊道,同时都是一脸的不屑。 “啊!?都知道了?消息传那么快?可恶啊!”唐子凡尴尬地止笑,一脸恨恨之色。不过他很快恢复正常,神秘一笑:“我还另外有一个赚钱的构思,你们肯定是不知道的。不过呢,这个可就不能先透露给你们知道了。哈!”他又得意起来。 记者们对唐子凡的态度大是不满,大声鼓噪起来。 唐子凡毫不理会,顾左右而言其他,最后实在被记者纠缠得不耐烦,他索性拉起睡觉杨天:“喂,老杨,这招待会可是我们两个人主持,你也来说两句嘛。” 杨天一脸不耐之色:“有什么好说的?我说什么也是黑白两道都敬重的‘无冕之王’,在这部小戏里居然是龙套角色,实在有够郁闷。要不是这里的酒还不错,我早就翻脸走人了。哼!” 唐子凡满脸堆笑:“不要这么说嘛,你的戏份是有点少,不过角色可是很重要哦。最要紧的,下一部里,可是要和你最讨厌的岛民来场争斗的。” 杨天嘟囔道:“小打小闹,没意思。”俯身又睡了。唐子凡顿时有点尴尬。 “砰”,房门忽开,一个二十岁左右,英俊中带点邪异的年轻人出现在众人面前。 “吼,吼吼!”这年轻人旋风般卷上主席台,仰天大叫。唐子凡看到这年轻人冲来,先拉杨天躲向了一边。 记者们则是瞠目结舌,不知道这年轻人是何方神圣。 “沧桑,才是男人的味道。”年轻人忽然摆个酷酷的姿势,声音低沉地说道。 “你到底是什么人?”终于有胆子大的记者问道。 正在耍酷的年轻人,忽然变成嬉皮笑脸,笑嘻嘻答道:“这个问题问得真好,充分说明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一眼就能看出我的卓越不凡。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秦歌,是沈信的孪生弟弟。大家当然看得出来,虽然他是主角,而且确实比我大了那么一点点,但要论到英俊和才华,我可是比他强一点点哦。” 众记者面面相觑:“沈信的弟弟?这可太新鲜了。” “咣当”一声,又有不速之客到来,在众人看清之前,已经将秦歌一脚踹飞。 定睛细看,出现在主席台上的是一个妙龄美女,身着短裙,正对着飞出去的秦歌戟指怒斥:“冒名行骗的混蛋,居然败坏主角名声,真是死有余辜。” 而秦歌,被这少女一脚踹到了一个角落,面朝下落去,落地时一动不动,眼见是凶多吉少了。 众记者大惊失色:“天,难道记者招待会改成凶杀案现场了?” 那少女这时转向众记者,却先绽露了一个迷人的笑容:“大家好,我叫典娆,是沈信的表妹。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支持我表哥的演艺事业,小女子这里先谢了。” 看清典娆人比花娇的容颜,众记者才如梦初醒,纷纷举起手中相机,一时间白光连闪,“咔嚓”之声不断。 这时候,已经被众人遗忘的秦歌,却忽然在地上翻个身,愤愤说道:“若说我是冒名行骗,你又算什么?沈信没有弟弟,哪来的表妹?” “混蛋,还敢强辩。”典娆怒喝一声,飞身来到秦歌身前,一脚踩在他面门处。众记者看到这凶残的一幕,不由都感不寒而栗。 “不要听这混蛋胡说八道。”回头转向记者们,典娆又是一脸的亲切笑容。 “天哪,这两个小祖宗怎么来了?”杨天酒醒了大半,皱眉问道。 唐子凡苦笑回答:“他们说自己是下一部的重要人物,要先出来跟大家见见面,混个脸熟。” 杨天叹息无语。 而那边,看着一动也动不了的秦歌,忽然闪出典娆脚底,飞身站起。一脸怒容,秦歌大喝道:“你是女人我才不打你,不要以为我是怕了你。” 典娆满脸不屑:“打又如何?” 秦歌怒极反笑:“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实在是忍无可忍,现在无须再忍了。亮兵器吧。”说话间他掣出一把雪亮的长刀,寒气逼人。 典娆怜悯地看着秦歌,摇头叹息道:“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用这么老土的兵器,真是可怜。唉,让你长长见识,看看我的武器吧。”双手一动,不知从什么地方,典娆给拿出了一管ak47。 不等众记者反应过来,刀光闪烁,枪弹飞舞,现场乱成了一片。 唐子凡二话不说,拉着杨天转身就走,还不忘喊一嗓子:“记者招待会到此结束。要命的赶紧逃吧。”以身作则,他和杨天很快消失不见。 众记者也不甘落后,纷纷夺门而出。而典娆和秦歌打得兴起,也顾不得其他了。 出门逃出百米,唐子凡和杨天才站定回望。唐子凡的毫宅已经是烟尘滚滚。 “渔阳鼙鼓动地来,九重城阙烟尘生。”唐子凡曼声长吟。 “你不是傻了吧?房子要完了。”杨天酒全醒了,头却还是晕乎乎的,惊叹于唐子凡的超脱。 “哈,有这两个小霸王在,我岂能不防着一手?放心好了,我早就给房子上了保险了。而且我也早看这房子不太顺眼,现在好了,连拆迁费也省了。”唐子凡一脸的精明。 “靠,你还真是奸诈。”杨天没有其他话好说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藏酒我可早就转移了,你不用担心没有酒喝。”唐子凡善解人意地又加了一句。 杨天彻底无语。 震天一声响,唐子凡的豪宅颓然崩坍。 (篇外章完) 第一章 游戏 新年刚过,沈信就迷上了电脑。准确地说,他只是迷上了电脑游戏,而且只是为浩如烟海的游戏中的一款着迷。这款游戏就是大名鼎鼎的《反恐精英》,英文简称cs。 话说从头,事情得从马天成自诩为可媲美“007系列”的旷世巨著开始说起。在接近年关之际,他终于拿出一部自称是“东方之鹰系列之一”的大片剧本来,刘德华看过之后颇为赞赏,当即拍板要作为沈信新年第一部银幕作品,于是,这个剧本就交到了沈信的手上。 据马天成说,剧本是根据杨天的真实经历改编的。作为一个现代奇人,杨天神通广大,交游广阔,其经历之丰富和匪夷所思,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而在马天成这部作为“东方之鹰系列”开山大作的剧本里面,讲述的是以杨天为原型的男主角只身与南美毒枭的生死搏斗。故事起因是由于男主角的情人,一个国际女刑警,在追捕毒枭的过程中突然神秘失踪。这样引出男主角,经过一系列地斗智斗勇,最终生擒毒枭,救回情人。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场面却颇为宏大,剧情也很丰富,尤其涉及到现代武器的种类和型号之多,虽然沈信身怀异能,也看得有点头晕。而且在马天成的剧本中,各种武器都用代号表示,自然更是看得沈信一头雾水。沈信对武器的认识本就只停留在冷兵器时代,电影是看的多了,武器也见过不少,但只是看热闹,并没有很深刻的认识。面对着ak47,mp5这些字母加数字,他怎么知道是什么东东? 在匆匆将剧本过了一遍,将剧情了解之后,依照前例,沈信去找马天成研究剧本。 这一天一早,沈信先到唐子凡家,开着原装伊琳娜出去兜了一圈,当是晨运,这才来到马天成家。马天成刚刚起床,洗漱之后,正要打开电脑。 看到沈信,马天成马上问他自己的剧本怎么样。沈信随口夸了两句,接着提出要看看有关剧本中所提到的武器的资料。 马天成问了沈信几个问题,沈信一无所知,顿时让他头疼起来。他的资料倒是有不少,但杂七杂八,从什么地方得来的也有,且多是一些纯数据型的资料,若是一个武器发烧友,对武器有着一定的认识,自然把资料给他看就行了。可是,看沈信的表情,在现代武器的知识方面近乎为白痴,马天成不知该怎么办了。他自己对现代武器的兴趣已经持续好多年,才有今天这样的知识和认识,他不了解沈信的潜力,自然不认为沈信可在短时间内达到自己的水准。 不过当马天成的目光落到电脑上时,顿时有了主意。他兴高采烈地招呼沈信坐下,笑道:“想了解现代武器嘛,太简单了,我们来打游戏。” 沈信眉头一皱:“打游戏?” “对。”马天成颇为自己的突发灵感沾沾自喜:“郑重向你介绍一款游戏大作《反恐精英》,简称cs,它将是你在武器方面最好的入门教材。” 于是,本来对电脑不是很有兴趣的沈信就这样被拖下水了。 说到电脑,沈信也不算白痴,但也只不过知道如何开机关机,外加上网浏览网页,其他方面基本不懂。所以马天成很快发现,他不仅要教沈信打游戏,在此之前还得负责对沈信进行一番电脑的基础普及教育,他不免哀叹自己自找苦吃。还好沈信的悟性极高,什么东西一听就懂,一教就会,才没有让马天成的郁闷发展成为暴怒。 总算进入正题,马天成的精神也振奋起来,开始滔滔不绝地向沈信讲授自己对cs这个游戏的了解和感悟,看到沈信必恭必敬地听着自己的讲解,他倒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唔,诲人不倦的感觉不错,尤其弟子是这么有名又这么谦逊的明星。”马天成这样想着,差点要仰天大笑一番。 花了半个小时,从武器特性,到基础操作,再到战略战术,马天成算是将自己的本事倾囊相授给沈信了。而挂在马天成嘴上的一连串cs专用名词,什么爆头啦,蹲点啦,听得沈信一楞一楞地,看在马天成眼里,也是一乐。 在马天成示范了一局与电脑机器人程序的对战后,他向沈信发出邀请:“怎么样?来单挑一局?” “好。”沈信的兴趣算是被马天成完全给挑起来,毫不犹豫答应了。马天成有一台台式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正好两个人联机对战。 马天成很快建网,等沈信一加入,对战马上开始。马天成从老巢出来,飞快向沈信一方扑去,心中暗自得意:“最近忙着写剧本,cs可是好久没玩了,沈信你别怪我心狠手辣呀,我也是憋太久了。” 正想得得意,马天成和沈信在一个开阔处面对面相遇。欺负沈信是新手,更压抑不住那种想要击倒对手的渴望,马天成手法熟练地连蹦带跳地向沈信迎面冲去,同时痛快地扣动了扳机。他选的是匪徒专用的ak47,光听着那响亮清脆的枪声,已让人感到很爽了。 可是马天成却有点小看沈信了,虽然是cs初哥,他的操作却颇为老练,左扭右拐,居然躲过了马天成大半部分的射击,马天成一梭子子弹扫完,他依旧活生生地。马天成惊诧之余,来不及换弹夹,顺手抽出手枪继续射击。不过这时已经迟了,沈信终于射出了自己的第一颗子弹。 只一声枪响,马天成仰天便倒。 “爆头!?”马天成看着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实在难以相信自己居然会被沈信这个菜鸟给打败。再一看沈信所用的枪,是mp5,最普通的武器,那个郁闷啊,实在是不用提了。 “再来!”马天成大叫一声,心中想道:“真是有够倒霉,沈信这个新手运气这么好,居然瞎猫碰上死老鼠般给打了个爆头出来,害我大丢面子。这第二回合我一定要胜得漂漂亮亮,才能让沈信认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 他的想法是不错,但结果却更让他郁闷。他出于小心,不再冒进,结果,在一个拐弯处刚探出头,便看到沈信正向自己冲来。不等他有机会做出任何反应,沈信抢先开了枪。又是爆头,一击毙命,看着沈信好像意犹未尽地对着自己的尸体还补了两枪,马天成简直要吐血了。谁让他连“鞭尸”也教给沈信了呢,沈信没什么恶意,只是好奇地过过瘾罢了。 马天成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什么也没说,第三回合马上开始。这一次马天成丝毫不敢小觑沈信了,即使不承认他是高手,也得承认他的运气好吧,而谁能知道,这一回合他的好运还是会继续呢?连输两个回合,马天成也顾不得自己自诩的高手身份了,决定采用蹲点的方法来扳回一局。 选择了一个极佳的埋伏地点,马天成一边耐心守候,一边暗自思忖:“就算你沈信是天才,一点即通,枪法如神吧,毕竟经验尚浅,不会想到我这一招吧?” 沈信并没有让马天成等很久,很快就从马天成身前跑过。马天成压抑不住自己心情的兴奋,连连扣动扳机,将子弹疯狂地倾泻在沈信的身上。事出突然,沈信猝不及防下,顿时身中数枪。不过他的反应也是够快,在枪声一响起的时候已经倒退着向来路而去。虽然马天成没有浪费一点点时间,但沈信好像背后长眼一般,成功在被马天成击倒之前退走了。 没有将沈信一举击毙让马天成很是遗憾,不过很明显沈信的hp已经接近底线,这一回合可以说是胜券在握了。别的不说,能挽回一点面子是马天成最得意的。 就在他一边得意,一边考虑是不是要追出去的时候,眼前人影一闪,沈信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虽然没有想到沈信在hp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再度杀来,但马天成的身手也是不凡,第一时间就举枪射击,一点三发。可是沈信明显是有备而来,在马天成第一颗子弹射出时,他已经凌空跃起,同时也开枪了。 马天成的第二颗子弹没有机会出膛,因为,跟前两个回合一样,沈信一枪就结果了他。连续三次被爆头,马天成实在是受不了了,大叫一声,跳了起来。 (第一章完) ps:有关cs中的武器: ak47:cs中匪徒专用的强力冲锋枪,威力巨大,同时后座力和噪音也是最大的。 mp5:cs中最便宜的主打武器,杀伤力较小,但胜在稳定,后座力小。 ap:狙击枪,cs中最强有力的武器,绝对的一击毙命。 有关cs的情节只是过渡情节,但是却是很重要的一个过渡情节,不喜欢的看看热闹就好。 正如正餐前需要开胃小菜,故事**之前也需要一点铺垫,故事肯定会越来越有趣,往下看就知道了。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章 马天成的郁闷 马天成一下跳到沈信的面前,话都有点说不利索了:“还说你是新手?你居然连续爆了我三次头。” 沈信一脸无辜地看着马天成:“我当然是新手了,在今天之前,我甚至还不知道有cs这个游戏。爆头是你教我的,你说这样能一击毙命,我只是按你说的做,难道我做的不对吗?”话是没错,可是他没说他的鼠标操作可以精确到点,那是其他人根本达不到的境界。要说起枪法,他认第二,怕没人敢认第一。 对这番话马天成自然无法反驳,因为那的确是他教的。憋了半天,马天成才又冒出一句:“你,你居然用mp5打败了我。” 沈信还是很认真地说道:“是你说的,这枪几乎没有后座力,最适合新手用了。‘价格便宜量又足,我们一直用它。’这也是你说的。果然不错哦,你看看我现在的钱可不少了。” 马天成不用看,也知道这个事实,沈信连胜三个回合,钱自然往上长,自己这边连战连输,却快穷死了。 “其实呢,是这样的,我不太习惯用笔记本电脑,所以才会输给你。这样好吗?我们换一下电脑。”没有话说,马天成自然只能想办法挽回败局了。看到沈信这边的资金充足,他索性耍起了赖皮。 沈信倒也无所谓,“哦”了一声,依言和马天成换过电脑。马天成欣喜若狂地坐下,马上选择了一把ap,这是最强有力的武器,他自己那边的资金已经不足够支持他买这么昂贵的武器了,这才是他要求换电脑的目的所在。 买好枪支弹药,马天成飞快跑出老巢,兴冲冲地选好狙击地点。他一边瞄着沈信可能出现的地点,一边恨恨地想:“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会把我放在眼里吗?依我那点钱,对手枪,看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样。” 他这样想着的时候,沈信已经出现在他的瞄准镜里。在有机会细观沈信行动的情况下,马天成才知道沈信是多么的狡猾,行进路线永远是z字形,七扭八怪地,让人很难估计到他下一步的动向,而时不时的上蹿下跳,更是让狙击手头疼,不知该望哪里射击。 马天成还是一个颇有风度的狙击手,没有一定的把握不愿盲目开枪,就在他一犹豫间,沈信已经敏锐地察觉到他正在瞄着自己,只见沈信连身也不转,迅速倒退着离去,在马天成的瞄准镜里消失了。 这样一来,马天成陷入了两难境地,追上去吧,且不说神那神乎其神的枪法,自己的枪也不适合面对面的对战。继续蹲守吧,沈信既发现自己的狙击目的,恐怕不会再给自己机会了。第一次,马天成对自己完全没有信心,握着鼠标的手也沁出冷汗。 最后,猜测沈信可能会从另一边包抄,马天成决定赌一把,一念及此,他马上掉转枪口,用瞄准镜锁住来路。他心中暗暗发誓只要看到沈信就开枪,管它是不是瞄准?绝不再因为优柔寡断而坐失良机了。 只是,出乎意料地,沈信根本就不再给他看到自己的机会。在马天成紧张的守候中,他突然听到清脆的枪声想起。 “奇怪,沈信在射击什么目标?”这是马天成的第一个念头。当迅速减少的hp让他意识到自己正是沈信的目标时,一切已经来不及了。马天成再一次看到自己倒在地上,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死因,而那把花费巨大的ap,一颗子弹也没射出就没了。 目光有些呆滞,马天成连叫“不可能”,即使沈信用mp5,也不可能穿透墙壁的,何况,沈信的武器只可能是手枪,他根本连mp5也买不起。他现在当然明白自己是被隔墙射来的子弹击毙了,只是这接着而来的疑问还是让他想不通。 目光转向屏幕的右上角,那图标赫然是一把手枪。“沙漠之鹰!?”马天成彻底无语,狙击手被对手用手枪给击毙,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看到马天成向自己看来,沈信有些得意地说道:“我的钱不多了,只好买一把好一点的手枪了。幸好你告诉过我了,这是唯一具有穿透墙壁能力的手枪,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对付你的ap了。果然是不错,我连你也没看到就赢了。” 马天成现在算知道什么是作茧自缚了,他是把所有有关cs的知识都教给沈信了,包括穿透墙壁对付蹲点者以及这个地图最好的伏击地点和反击地点,但也没想到沈信能这么快应用在自己身上。不过也不能怨沈信不是?谁叫他只留给沈信买手枪的钱呢?要是沈信能买起mp5,他岂能穿透墙壁赢自己? 心中自怨自艾,马天成什么也不说了,又在电脑前坐下。他现在已经不当沈信是一个新手,甚至不当他是一个与自己棋逢对手的平行高手,而是当沈信是一个水平远超自己的强者。想要胜过沈信的念头已经没有了,他只要能够赢上一个回合,稍稍慰抚一下自己受伤的自尊,也就心满意足了。 战局在继续,马天成屡战屡败,屡败屡战,那个不算奢侈的要求,却始终不能满足。沈信一旦度过新手适应期,马天成根本一点机会也没有。 很快,五十个回合到了,整个战局结束,系统开始退出网络。马天成脸色苍白地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比分,沈信对他是47:3,从头到尾,他一个回合也没赢过,甚至连赢的希望也没有看到过。 沈信完全沉浸在游戏中,兴高采烈,一点也没有想及其他,但当目光落在马天成身上时,还是马上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头了。 不过不等他说话,马天成已经霍然起身,大喊一声:“我再也不玩cs了。”接着就头也不回地回房去了。 (第二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章 路遇 对于马天成的反应,沈信一时想不明白,加上兴致正浓,也就没有理会他。没有对手了,他就和游戏所带的机器人程序对战,这次与先前和马天成的对战不同,他不只用mp5,什么枪他都想试一试,对手人数也由一个逐渐上升到七个。虽然机器人程序的智能在他看来不值一哂,但一挑七,倒也趣味盎然。一时间沈信颇有点自得其乐。 就这样,枪换了一把又一把,地图也换了好几个,等沈信将所有的枪都用得炉火纯青之时,已经是中午了。 退出游戏,沈信犹自沉浸在游戏的快乐中,大感回味无穷。 站起身来,沈信向马天成的房间走去,这才重又想起马天成先前冲动的反应。他这时有点明白其中缘由了,作为一个新手,自己轻松击败了马天成,一点面子也没给他留,他又那么自信自己在cs上的造诣,也难怪他火气那么大了。 当时沈信只是感到接触到这个游戏的新奇和兴奋,加上年轻人自然而然的好胜心理,只想赢马天成,并没有多想其他的,现在冷静下来再看这件事,沈信不免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心中对马天成颇有点歉意。 敲了敲门,马天成没有反应,沈信推门进去,才发现马天成躺在床上,还在一个人生闷气。 “好啦,不就是一个游戏吗?用得着这么认真?起来吧,我们去吃西餐,我请客。”沈信虽然满心歉意,看到马天成像个小孩子似的,也不由好笑。 马天成犹自余怒未消,只是以冷哼作答。沈信也不再说话,只是笑吟吟地看着他。在沈信真诚的目光下,马天成的怒气也无法持续下去了。苦笑一声,马天成说道:“你知道吗?以cs来说,我虽然不是一流高手,也被不少人击败过,但也从来没有输得这么惨过。而且,你还是一个新手,这种感觉真是难受。沈信啊,你真是让人看不透。” 沈信昂首做骄傲状:“当然啦,我是天才嘛。”这话只是为逗马天成一笑,效果也很佳,马天成的脸色很难再阴沉下去了。 看到马天成终于恢复正常,沈信笑道:“算我错了好不好?我为你摆宴赔罪。” 马天成一扫阴霾,从床上一跃而起,大叫道:“我不要吃西餐,我要吃鱼翅和龙虾。” “好,好,什么都依你。”沈信只要好朋友高兴,其他什么也无所谓了。 开车出门,沈信想起刚才在游戏中用过的枪支,对一些不了解的东西提出了疑问,这倒是马天成的强项,他马上滔滔不绝起来。马天成讲得尽兴,沈信听得入迷,气氛顿时热烈起来。 就在两个人谈得最开心的时候,汽车拐过一条偏僻的街道,忽然一个年轻人从一侧窜出,眼见就要撞在车上了。 虽然事出突然,加上沈信和马天成聊天分心,但沈信的反射神经毕竟远超常人,一时间脚踩刹车,同时拉动手刹,总算将车瞬间停住。饶是如此,那年轻人还只是紧擦着车头窜过,经历这么惊险的场面,沈信都有点冷汗直冒,马天成惊魂之余,更是破口大骂。 两个刚要下车,已经又有一群凶悍的大汉从车前跑过,直向刚才那年轻人追去。沈信和马天成见此情景,马上明白有不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了,连忙下车赶了过去。 沈信和马天成的动作算快了,但当他们赶过去的时候,那帮大汉已经追上那个年轻人了。很快对着那年轻人拳打脚踢,众大汉下手颇为凶狠,那年轻人倒也身手敏捷,可是寡不敌众,马上就被打倒在地。 马天成看到这种场面,知道和黑社会有关,不免心惊起来,暗打退堂鼓,沈信却丝毫不惧,一个箭步冲了上去,马天成想要劝阻,却已经来不及。说起来,沈信对黑社会的了解也仅限于电影,不知道黑社会的猖狂和恐怖,另一方面,知道他也不在乎,难道他一个仙人,还会被区区黑帮给吓倒吗?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那帮大汉以众凌寡,出手狠辣,已经激起沈信心中的激愤。 根本连“住手”也懒得说,沈信欺近那些大汉,一手一个,全部给扔到一边去了。他的手法用得很巧妙,手抓之处正是颈部大动脉,那些大汉落地前已经是处于半昏迷状态了。 被围殴的年轻人从地上爬起来,沈信才发现他长相颇讨人喜欢,而且身体壮实,很有点男子汉的气派。尤其一双眼睛极其有神,显得聪明无比。 “怎么回事?你不要紧吧?”沈信关切地问道。 那人拱手为礼,叹息道:“谢谢援手之德,不过这件事情你们管不了,最好还是当作什么也没看见,免得惹祸上身。” 沈信还有点不服气,马天成却知道自己所料不差,果然牵涉到黑社会的内幕,连忙对沈信连施眼色,要他不要再管闲事。 沈信领会了马天成的意思,却不打算听他的,对这个不知名的年轻人,他一见便有好感,怎么能眼见他有难而袖手? “走吧,找个地方,你先沐洗一下,我们慢慢谈。”沈信伸手去拉那年轻人。 那年轻人待要甩开沈信,却一转头看到沈信的车,不由楞了一下。 “伊琳娜?香港居然有这种车型,可真是没想到。”年轻人一边这样惊讶地叫着,一边情不自禁地向车走去。 “你也喜欢这车?”沈信听他口气也是好车之人,顿时高兴起来。 “当然了,汽车是我最大的爱好,尤其是这种车,66年的奔驰,绝对是车中经典,可惜现在已经不多见了。我居然能亲眼见到一辆,真是象做梦一般。”那人用行家的目光欣赏着眼前的车,就像那是他的梦中情人一般。 好像梦呓一般,那人一边欣赏,一边从嘴里吐出一系列的数据,不住啧啧赞叹。马天成听了还不觉得如何,沈信却听得心领神会,知道那是伊琳娜的相关技术数据,由于对车的特殊爱好,他对与车有关的东西可是下了一番苦功的。听到那人对伊琳娜如此了解,自然也是车中狂热者,沈信不由大兴知己之感。 “我叫沈信。这位兄弟贵姓大名?”沈信来到那人身边,再次伸出自己的手。 那人醒过神来,不好意思握了一下沈信的手道:“哦,这车太少见了,我一时失神,见笑了。我叫林晨。”接着一皱眉头,细细打量着沈信,忽然恍然道:“沈信?果然是你。唉,我早该认出你来的,你的名气太大了。” 沈信一挥手,不在意道:“什么名气?没什么了不起的。既然都喜欢汽车,就是有缘了。别的不说,一起吃顿饭不算什么吧?” 林晨犹豫一下,看到沈信那诚挚的眼神,实在不好拒绝,终于点头同意了。马天成对沈信的行为自然不敢苟同,但一方面他并不想打击沈信的兴致,另一方面也想到说不定可以从林晨嘴里挖点黑社会的内幕,那是他身为剧作家最好的素材呀,也就没多说什么。 三人找了一家酒店坐下,林晨先去洗了洗脸,再整理了一下衣饰,回来时已是神采奕奕,一表人才。沈信自己无所谓,林晨算是客人,点菜就交由马天成负责了。马天成也不想给沈信省钱,凭着自己的爱好将那些价格昂贵的大菜点了一堆。 “林晨,你对汽车很了解吗?”沈信比较关心的是这个问题。 林晨脸上显出傲然之色:“不是我自吹,至少在香港,无论是各种车的了解,还是对车的改造上,我都是首屈一指。而且这些都还不是我最强的,我最强的是赛车。在地下赛车中,我从未遭过败绩,除了最近这一次。”说到这里,他的神色忧郁起来,长长叹了一声。 沈信这才知道遇上了自己一直觉得神秘的地下赛车手,而且还是改装车的高手,顿时大感兴奋。 在沈信的连续追问下,林晨将地下赛车的内幕透露了一些给他们,不仅沈信听得入神,连马天成这个自诩见多识广的人也觉得眼界大开。 不过一旦谈到他今天遭人围殴的事情,林晨就会三缄其口,什么也不肯说。他大概觉得,即使是沈信的名气和身份,也还是解决不了他的难题吧。 沈信听出林晨有难言之隐,也就不再多问了。想起唐子凡的梦想,说不定这个林晨倒是一个很好的人选,可以协助唐子凡,于是沈信问林晨道:“对f1赛车有没有兴趣?” 林晨正想到自己的麻烦,有点愁眉不展,听到沈信这个问题,却一下又来了精神,大声道:“有没有兴趣?我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当f1车手了,车手不行,试车手也好。”说到这里,他忽然自嘲地一笑:“不过,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有这种机会。” “为什么?”沈信反倒替他不服气起来。 “为什么?”林晨苦:“一没文化,二没门路,我连混口饭吃也难,f1车队怎么会要我?别说我,整个中国,也没出过f1车手,虽然现在上海有一条f1赛道。” 沈信听出林晨话中的苦涩之意,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别气馁,有机会的。”林晨只当沈信是安慰他,并不当真,笑笑不说话了。 (第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章 引见 这时菜开始连续送上,马天成和林晨马上放开大嚼。沈信没有吃东西,只是叫了一杯橙汁慢慢啜着,虽然被马天成讥笑为长不大的小孩子,沈信也毫不在意。 马天成点菜时唯恐不够多,吃起来却真吃不了多少,最后拍拍鼓鼓的肚子,对着还有大半的美味佳肴兴叹。不过林晨的表现却让沈信和马天成大开眼界,他吃饭的速度并不快,但却一停也不停,在马天成已经吃不下的时候,他还在风卷残云般扫荡着桌上的饭菜。 到了最后,沈信和马天成什么也不做了,只是很有点目瞪口呆地看着林晨将一整桌的饭菜渐渐全扫进自己肚子里,暗自诧异他的肚子怎么能装下那么多东西,尽管他看上去确实很壮实。 看看桌上实在没什么可以下肚的东西,连最后一碗汤也被他喝掉了,林晨这才心满意足地用纸巾擦了擦嘴。一抬头看到沈信和马天成瞠目结舌的样子,林晨不好意思道:“作车手对身体素质要求很高,我的饭量一向很大,这次更是两天没有吃东西,倒让两位见笑了。” 沈信自己不用吃饭,不过对这番话却很理解,因为他知道赛车对体力的消耗真的很大,f1赛车一站下来对车手体力的消耗更是不亚于一场激烈的足球赛。 马天成却怎么也想不通,指指桌上的空盘空碟,再指指林晨的肚子,连连摇头,一脸觉得不可思议的表情。他的动作神情,看在沈信和林晨的眼里显得滑稽无比,两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笑过之后,林晨起身对着沈信和马天成深深一躬,说道:“谢谢两位的盛情了。不过,我的事你们还是不宜过问,免得牵累自己。我告辞了,大恩大德,有机会再报了。” 林晨说完这番话后,转身欲行,沈信却抢先拉住他,笑道:“怎么能说走就走呢?我还要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呢?” 林晨一皱眉:“什么人?” 沈信笑问道:“你听说过唐子凡这个人没有?” “唐子凡?”林晨沉吟道:“这个人我知道,是个富家公子,好像对赛车挺有兴趣的,去年曾举办了一个什么慈善车赛。” “你知道他就好了。他不仅仅是对赛车感兴趣,他正准备收购一支f1车队来经营呢。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将你介绍给他。” 林晨自然马上来了精神,但想想自己的身份,颓然摇头。 “没事的,我知道你的麻烦可能比较大,但再大的麻烦也有解决的办法。相信我,只要唐子凡愿意帮你,什么麻烦也能搞定。”想起神秘的杨天,沈信这番话说得既真挚更充满自信。 林晨对沈信的话自然半信半疑,但f1车手这个称呼对他的诱惑是那么大,他再无拒绝的能力。 看到他被打动了,沈信招呼一声,马上和马天成一起,绑架般把林晨拖上了车。马天成本不想多事,但也和沈信一样,对杨天有一种盲目的信心,只是把林晨介绍给唐子凡,他倒也乐意顺水推舟。 清晨沈信到唐家的时候唐子凡还没有起床,这时再去,正好碰到他百无聊赖地在客厅品酒。看到沈信,唐子凡夸张地大叫一声:“哇,大明星驾临,真是蓬芘生辉啊。”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笑骂道:“少假惺惺了。废话少说,有个朋友介绍给你认识。” 唐子凡笑道:“沈信,你来的可真是时候啊,刚送走一批朋友,正无聊呢。”说着目光自然而然落在林晨身上。马天成已经是他家中的常客,沈信说的朋友自然是这个从未谋面的年轻人了。 不知唐子凡从林晨身上看出了什么,他忽然眼睛一亮,一步上前握住林晨的手,热情说道:“我是唐子凡,幸会幸会。” 林晨明显有点拘谨,也连忙自我介绍。听到林晨的名字,唐子凡更是热情,连连招呼众人就座。 对唐子凡的热情,沈信反倒有些不适应了,他还没说林晨是什么人,怎么唐子凡就将他当成了座上宾了呢? 唐子凡看出他的疑惑,得意道:“你当车手是比我强,但说到眼光嘛,你经验不足,自然要差上许多了。这位朋友,不用介绍,我一眼就能看出是一个好车手。而林晨这个名字,哈,我早有听闻,如雷贯耳啊。” 林晨连连谦虚,沈信却有点佩服唐子凡了,且不说他消息灵通,这一番举动,却是大有笼络人的功效。 “对了,大明星,最近在忙什么?”唐子凡给三人都斟上酒,又开玩笑问沈信。 “什么狗屁大明星,再这么说话,我可不来了。”沈信和唐子凡已经很熟了,言谈自然毫无顾忌,不过还是老实回答了唐子凡的问题:“有部新戏要开拍,正在研究剧本。不过有些资料不好找,有点头疼。” “什么资料这么难找?”唐子凡漫不经心问道。 “是一些有关现代武器的,新戏是一部枪战动作片,设计这些方面的东西很多。都是马天成的鬼剧本。”沈信也开起马天成的玩笑。 “沈信,你这话可是不地道,我呕心沥血为你定身打造的大片剧本,你不领情也就算了,还说风凉话?”马天成大声叫屈。 唐子凡听完沈信的话却是微微一笑:“沈信啊,你也太不把朋友当朋友了,需要什么资料找我不就行了?不相信朋友,活该你头疼。” 沈信大喜之下,也不理会唐子凡的调侃,急忙问道:“你这里有我要的资料?” 唐子凡将沈信拉到一边,很神秘地说道:“什么资料都有。不妨告诉你,我这里有一台堪称亚洲第一,世界一流的超级智能电脑,里面的资料应有尽有。是杨天搞的。所以说,你只要会使用电脑,就不愁找不到需要的资料。不要告诉我,你是一个电脑盲。” 沈信一笑:“这个问题嘛,前一天可能还是,现在我已经脱盲了。” 唐子凡大笑:“你这话的真实性真是可疑,不过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你自己去吧,我和林晨谈谈。” 说话间唐子凡叫进一个人来,吩咐他带沈信去电脑机室。这个人就是沈信参加慈善赛车时见过的那个助手,他叫蓝江。在蓝江的引领下,沈信高兴地去了,暗自猜测着,这所谓的超级智能电脑,是个什么样子。 (第四章完) 第五章 智能电脑 蓝江带着沈信,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是一个地下室。说是地下室,里面却是***辉煌,丝毫没有地下室应有的沉闷和昏暗。更让沈信惊讶的是,这里除了房间正中的一天体积庞大的电脑外,周围更是布满了各种高科技仪器,很多沈信连名字也叫不出来。 站在电脑前,沈信不由有点傻眼,感觉就像一个乡下穷小子突然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要说这场面沈信也不是没见过,在科幻题材的电影里,多的是这种场景,但在现实中突然看到这一切,还是让沈信目为之眩。 唐子凡的话还真是不夸张,是不是真的是亚洲第一暂且存疑,看这阵势,世界一流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蓝江自然看到沈信瞠目结舌的神态了,但他仍是恭恭敬敬地等候沈信吩咐,既没有不耐之色,更不曾有丝毫讥嘲。 “这些东西,都是干什么用的?”好不容易醒过神来,沈信问道。 蓝江就像一个导游一样,领着沈信在屋中兜了一圈,对每一件仪器设备,他都尽可能地用最通俗的话解释给沈信。对于沈信来说,这就像一次有关电脑的科普教育,眼界大开,尽管还有很多东西一时不懂,但蓝江说的话他却一字不漏地全部记下了。这些都可以留待以后慢慢研究,沈信对自己这样说,他对电脑的兴趣,是越来越大了。 讲解花了颇长的时间,等蓝江退出房间,任沈信自己折腾的时候,沈信一刻也不耽搁地坐在电脑前,开始忙碌。 虽然是早上才真正对电脑感起兴趣来,但此刻沈信的操作速度,却是连最老练的电脑工程师也自叹弗如。只见一连串的字母流水般被输入进去,屏幕上马上列出一系列的相关资料供沈信阅览。说起来,沈信的问题可不是一般得多。也许正因为他有着过人的异能吧,一旦对什么东西感起兴趣来,他就想把其方方面面都弄得明白透彻,所以一件常人觉得很普通的事情,他的问题可能会问到人发疯。而这电脑只是电脑,当然不会有发疯的情况出现,有问必答,而且也不愧是智能电脑,无论沈信提出多么怪诞的问题,都能给一些相关资料来给他答疑。 “电脑,真是好东西啊。”沈信不由由衷感叹:“这一番资料查询下来,可比询问马天成强多了。”马天成在军事武器方面的知识算够丰富了,但他是人,自然有人的缺点,对于一些自己不太感兴趣的方面,就不那么在行了。而沈信是一个想要知道一切秘密的人,对马天成的回答,有时候未免觉得不满足。而他的问题,有时候涉及的是很冷僻的资料,自然不是容易得到答案的。这也是他回答唐子凡时说头疼的原因。其实要单说拍电影,从马天成处得来的资料已经够用了。 但这台电脑里面的资料是如此之丰富,无论沈信有什么疑问,最后都能得到令他满意的资料。很多苦思不解的疑问瞬间得到解答,沈信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也难怪他要大发感叹了。不过也只有他能够短时间内从这台电脑上获得这么多资料,得到这么大的满足,因为他输入问题和浏览资料几乎不需要时间,如果换做常人,只怕一天下来,连他提过的问题都输入不完呢。 将自己想了解的有关武器的知识吸收得差不多,甚至连武器发展史也看过之后,沈信开始转攻电脑专业,自然电脑一一解答了他疑惑。只是可怜一台号称亚洲第一的智能电脑,居然要为沈信做最基本的电脑入门教育,不免有点惹人发噱。而且也幸好沈信身边没人,要不然看到电脑屏幕上如同中了电脑病毒一般疯狂刷屏,而沈信还一本正经地盯着屏幕看,别人不把他当疯子,自己先要疯了。 在一番疯狂般的与电脑的问答后,心满意足的沈信总算一时想不到什么问题要问了,这才兴尽而起。 待要离开电脑机室,沈信还有点恋恋不舍的感觉,他对这太电脑可是太喜欢了。对于他来说,这台电脑就是一部最完美的《百科全书》,甚至想在自己家里也装上一台。不过看看架势也就清楚了,这样的电脑甚至不是有钱就能装得起来的。而沈信,甚至钱也没有多少,大多数都作了慈善捐款了,这个诱人的念头,也只能想想罢了。 依依不舍间,沈信看到电脑旁的一台设备,脑中突然产生了一个荒诞的想法。蓝江给他讲解过,他当时有点不明白,现在当然知道那是一台用来接收无线电波的仪器了。在了解了一些现代科学的理论后,他不免联想到自己的神识好像和无线电波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当他看到这台仪器时,他突然想知道如果自己发出一丝神识进入这台仪器,电脑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想想应该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毕竟神识是由自己控制的,没有丝毫恶意,沈信终于将自己的构想付诸实施了。 正对着那台仪器,沈信小心翼翼地发出一丝探查的神识进去,神识一进入那仪器马上就消失了,沈信感觉到应该是被电脑接收了,但看屏幕,却什么反应也没有。微微有点失望,沈信还想再试一次,但就在这时,手机却突然响起。 “什么人打来的电话?难道是温馨?”沈信这样想着,掏出了手机。 自从去年自新加坡回来之后,他和温馨就再没见过面,不过在电话上倒是经常联系。现在两个人几乎是无话不谈,从音乐到工作到生活,都有他们永远谈不腻的话题,颇有知己之感。只是,有一个话题他们是从来不谈的,那就是感情,在这方面,两个人很有默契地从来不涉及。他们只象是普通的好朋友,尽管心里都明白事实并不是这么回事,但是谁也不想捅破那层窗户纸。在娱乐圈内,一旦涉及到感情,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他们都是有体会的,也就暂时只能这样了。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的交情日益加深。 在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努力下,有关他们的关系,已经有着多个版本广为流传。而在对待记者这件事上,充分显示出了他们的默契,两个人无论被问及什么,都是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内情在所有人眼里都还是一个谜。连当事人也在谜中。 “沈信哥哥,过年好。”手机里传出的却是万零的声音。这个小姑娘,自从新加坡之游后可是很久没有联系了,乍一听到她的声音,沈信心中不由生起一股难言的喜悦。他和万零的感情,恐怕比某些亲兄妹还要深厚,尤其在新加坡之游之后。 (第五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章 意外 “过年好。玩得还开心吧?”受万零的影响,沈信的声音也是轻松愉快。 “还好啦,就是一想到马上就要开学了,就觉得没意思了。唉。”万零老气横生地叹起气来。 沈信当然理解她的心情,可是也不能鼓动她不去上学呀,而且他说什么也是万零的“沈信哥哥”,对她自然还有一种难以推托的义务。所以,沈信故作威严地说道:“话不能这么说,书当然是要好好念的。你一定要好好学习,知道吗?” “嘻。”万零一点也不被他的语气吓住,反而开心地笑了起来:“沈信哥哥,你无论怎么装,这样说话还是怪怪的,一点也不符合自己的形象。” 沈信只能苦笑,他从第一次见万零是就是一种很亲和的形象,现在更是宠爱她,在她眼里自然一点威严也没有。可是若不是这样,他和万零的关系也不可能象现在这般融洽亲厚。真要他板起面孔说教,别说万零不当真,他自己也觉得滑稽。刚才的话已经是大违心性,既然没效果,沈信也就只好放弃对万零进行思想教育的念头,转而谈及一些轻松的话题。 万零谈兴很浓,嘻嘻哈哈地将自己过年的情形事无巨细地都给沈信讲述起来,对万零宠爱有加,即使万零说的事情再平淡不过,在沈信听来,也都是一乐。 等两个人已经结束通话了,沈信还沉浸在万零所传达的那种单纯的快乐中。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小姑娘自有她独特的魅力,总能让与她接触的人感到愉快。 对于沈信来说,万零的存在对他还有更深刻的意义,若不是她的一个电话,自己说不定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了,现在想起来,那绝对是一件让人遗憾万分的事情。认识万零以来的种种情形在沈信的脑海一一闪过,沈信想到第一次见到万零的场面,他不由微笑起来:“或许,这就是缘分吧。”是啊,本来是身处两个不同时空的人,居然能相遇相识相知,到今天就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一般亲密,这在他们相识的当时,恐怕任谁也想不到吧? 而一旦想起万零甜甜地叫出“沈信哥哥”的模样,不论何时何地,沈信都会发出会意的笑声。此刻沉浸在回忆中,沈信也正显出快乐的笑容。 却在他笑得最开心的时候,他忽然听到电脑处传来轻微的滋滋声,蓦然回头,他看到电脑的屏幕一下变成了黑屏。 “电脑出故障了?”这是沈信的第一个念头,大惊,连忙跑出去找蓝江。对于电脑,他的知识算是丰富了,但事出突然,他又没有维修的经验,自然也是束手无策。 他心里还有一个念头,这么庞大复杂的设备,造价昂贵自不必说,说不定里面有多少重要的资料储存,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的罪过可就大了。尽管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口难辩呀。 蓝江迅速赶到,听到沈信的话马上脸如土色,充分说明了沈信对这台电脑重要性的估计一点没错。不过当蓝江冲入电脑室后,马上松了一口气。沈信紧随蓝江进去,却有点傻眼了,电脑屏幕又亮了,而且看上去毫无异样。 蓝江还不放心,迅速展开了一系列的操作,对整台电脑作了一个完整的检查。一切正常,他的心,由于沈信的话已经提到嗓子眼了,这时才完全放了下来。 搞定这一切,他疑惑地向沈信望去,暗忖如果这只是一个玩笑的话,那么开得一点也不不高明。 沈信看出蓝江的意思,不免只能苦笑,怎么会这样?他自己同样也搞不清楚。 “会不会是你眼花?”蓝江善意地替沈信做了个解释。 “也许吧。你确定电脑一点异常也没有?”沈信还是有点不放心,他自然确信自己没有眼花,堂堂一个仙人,居然会有幻觉,这简直是最好笑的笑话了。 “我肯定。这台电脑一直是我在管理,可以说对它最熟悉不过了,只要它有异常,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问题,我也能一眼看出。现在它的状况,是最完美的状态。”蓝江的语气充满了自豪,也间接证实了他这番话的可信性。 “那就真的是我眼花了。”沈信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自嘲地笑笑。既然电脑正常,那也就没什么了,带着疑惑,沈信和蓝江离开了电脑机室。 出门才发现天色已黑,沈信在电脑机室可是呆了整整一下午。回到唐子凡的客厅,唐子凡三个人正起劲地谈论着什么。看三个人脸色都是红通通的,桌旁的空酒瓶摆了一堆,沈信对这样的气氛一点也不奇怪。 带着酒意,唐子凡起身来到沈信的面前,怪模怪样地行个礼,笑道:“‘福神’之称,果然名不虚传,象林晨这样高人,你都能出门就碰上。哈,我不佩服你都不行了。” 听到唐子凡叫出曾志伟给自己起的绰号,沈信不由莞尔。 唐子凡拉沈信坐下,不等唐子凡开口,马天成已经迫不及待地讲起有关林晨的故事来,神色兴奋,滔滔不绝。 原来,林晨出身贫寒,跟很多同龄人一样,他在辍学之后,很快加入了帮派。不过他在汽车方面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打仔的生涯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因为这方面的天赋得到老大的赏识,赢得了一定的地位和身份。事情是发生在一次黑帮火拼中,他们这边落于下风,连老大都差点被人家干掉。 紧急关头,林晨挺身而出,拉着老大冲出重围,并强行砸开路边的一辆车的车门,驾车带老大脱离险境。在这过程中,他的车技得到了极佳的展示。而且,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开车,以前他根本连汽车也没有碰过。一切说明,他是一个汽车方面的天才。 林晨的老大躲过大难,自然把林晨当成自己的福星。而且,他也颇具慧眼,并没有放过林晨表现出来的天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林晨被送去修习驾车,而林晨也没有让老大失望,很快就成为一个优秀车手。还不止此,只要与汽车有关的东西,林晨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悟性和创造力,在改装车和修理车方面很快也赢得了专家的一直推崇。 林晨的老大如获至宝,带林晨闯入地下车坛,凭着林晨的车技在各种车赛中所向披靡,不仅林晨在地下车坛赢得了超高声誉,被称为“小天王”,而且他所在帮会的名气也水涨船高,由默默无名变得小有名气。可以说,林晨在小混混心目中的地位和引起的崇拜,不亚于舒马赫在f1车迷中的影响。 马天成说到这里,沈信不由向林晨望去,他先前听林晨的介绍,已经觉得林晨不是普通人了,但也没想到林晨居然混得如此风光,不禁有些惊讶非常。在沈信的注视下,林晨居然显出一丝羞涩来,这在黑道出身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也说明林晨和一般的小混混确是不同。 但是,怎么会发生今天沈信和马天成看到的那一幕呢?他既然这么有名声地位。沈信心中不由生起疑问。 (第六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七章 恩怨 马天成继续说下去,这才讲到今天林晨所遭遇的围殴。林晨所在的帮会只是一个很小的帮会,能混出点名气完全是靠林晨。这一点看在别的帮会眼里,自然生出挖角之心,但林晨是一个很有义气的人,自然一一回绝。大多数帮会老大倒是颇为敬重林晨的为人,林晨也由此在地下车坛名声更响。 不过无论什么事也有例外,有一个老大被林晨拒绝后,竟然恼羞成怒,想要好好整一下林晨。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请来了一个高手,扬言要与林晨一决高下。林晨的老大自然乐意奉陪,他对林晨充满信心。双方各自投下了巨大的赌注,展开一场豪赌。 结果,很不幸,林晨输掉了。这时候他的老大也顾不上江湖义气了,因为赌注实在太大,一声不吭留下林晨来应付对方,他带着林晨这些年来为他赚的钱跑路了。对方老大找不见林晨的老大,就把火气全发在林晨身上,扬言如果林晨不能付清其老大输掉的钱,就要将林晨废掉。可怜林晨一个被老大抛弃的小混混,空有地下车坛“小天王”之名,他去什么地方搞那么多钱来?他也不愿意转投现在这个老大,所以才会有今天沈信看到他被人围殴的一幕。 沈信听到这里,对林晨不由大是同情。不过林晨自己想的却是另一件事,只见他脸涨得通红,大声说道:“要不是那日本人不守规矩,我才不会输给他。” 此言一出,其他三人都是一楞:“日本人?”很明显刚才林晨对唐子凡和马天成并没有提及此事。 林晨犹豫一下,还是很肯定地说道:“是,他肯定是日本人,一眼就能看出。虽然他并没有说出真名,只用‘野狼’作为称呼。” 唐子凡忽然显出欣喜之色,喃喃道:“事情好像很有趣嘛,杨天在就好了,他对小日本可是一点好感也没有,会有兴趣教训教训一下那叫什么野狼的小子的。” 林晨继续说道:“要论车技,我是绝对不输给野狼的,不过他驾驶的是一辆改装过的吉普车,表面上看起来不起眼,却是动力十足,装甲厚实。”说到这里,他望向其他三人,神色肃穆地说道:“尤其是后面这一点,我就输在这上面。由于我的车不够坚固,在到达终点前已经被撞成一堆废铁。车都没了,我还拿什么跟人家比。所以说,这一次啊,输得那叫一个冤枉。”说到这里,林晨眼中犹自有不服之色。 众人恍然,怪不得林晨不服气呢,这种事情谁碰上也觉得窝囊。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唐子凡笑着望向沈信。 “什么?”沈信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地下赛车呀。”唐子凡笑道:“江湖事自然还是用江湖手段解决好,林晨输在车赛上,我们就帮他在车赛上赢回来,这很正当嘛。本来杨天是最好的人选,现在他不在,只好劳烦你了。不过,如果你没有兴趣就算了。” 最后一句话明显是在吊沈信的胃口,沈信也马上上钩了,大声叫了起来:“我没说不愿意啊,我有兴趣得很。别说杨天不在,他在也得让我,我比他更厉害,这可是他说的。”想到能有机会参与神秘的地下赛车,沈信兴奋之下,也顾不得谦虚了。 唐子凡大笑:“放心吧,只要你有空,这件事不会少了你的份。” 马天成也听得很兴奋,只有林晨,尽管很高兴唐子凡肯为他出头,却还有些担心,犹豫道:“那日本人的车子很强。” 唐子凡拍着林晨的肩膀,笑道:“你不是改装汽车的高手吗?需要什么尽管开口,一定要改装出一辆比那日本鬼子更强的车。而且输了也不打紧,我用钱帮你摆平这件事总行吧?就当高兴一下。不过话是这么说,你可不能因此不把改装车当回事。” 林晨神色坚决,点头道:“谢谢唐子凡大哥的厚爱,别的不敢说,只要工具和材料具备,我改出来的车绝对不会比那日本人的差。你就放心吧。”林晨是一个对汽车和赛车狂热的人,这一点从他对自己原先老大的跑路毫无怨言,却念念不忘要报赛车失败的一箭之仇就可以看出。除了赛车,其他事情在他眼里都没什么重要,所以这番话说得慷慨激昂,掷地有声。 唐子凡赞许地拍拍林晨的肩膀,转向沈信说道:“等林晨的车一改好,我们就给对方那个老大下战书,希望你到时候不要没空才好。” 沈信想起自己的身份,说不定很快就要出发拍戏去了,不由废然长叹。 唐子凡一笑:“也别气馁,我们尽量赶快吧,一定要让你赶上好戏。”顿了一下,他半开玩笑问道:“你对日本人,不会有什么好感吧?” 这句话看似开玩笑,但其含义却让人不敢只当成玩笑,从唐子凡眼中的神情就可看出,他其实是很严肃的。 对此,沈信轻松一笑:“日本人?好感?恐怕他们自己也会觉得自己讨厌,谁对他们有好感?” 众人哈哈大笑,提起日本人,所有真正的中国人,看法永远是一直的。 天色实在不早,沈信一再叮嘱唐子凡到时候一定不能忘了自己,和马天成起身告辞。至于林晨,唐子凡已经当他是自己人了,看林晨神色,也是很乐意追随唐子凡的,沈信在这件事上已经没有发言权了。 回家路上,马天成固然喜不自胜,沈信也是浮想联翩。马天成的兴奋自然是可以理解的,作为一个剧作家,还有什么比获得比别人更多的内幕资料更让人欣喜的呢?林晨作为一个黑道帮会的风云人物,他讲出的事情自然不是人人皆知的。其他不说,光林晨自己奇迹般的生涯已经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了。也许是觉得唐子凡的身份和实力更可靠吧,即使不能帮助自己,也不会受到牵连,对沈信不愿说出的很多东西,林晨都一五一十地讲给唐子凡听了,马天成叼陪末座,也得以听闻这些内幕。 马天成此刻念念有词,若有所思,已经开始考虑是不是要以此构思一个新的剧本了。 相对于马天成只是为新资料新构思而高兴,沈信的情况就要复杂多了。首先,他通过唐子凡的电脑获取了很多自己感兴趣的资料和信息,不仅满足了自己的求知欲,对有关新戏情节的把握更接近真实,他对自己的下一部戏的兴趣和信心都是大增,甚至有恨不得新戏马上开拍的渴望和冲动。一时间满脑子都是看过电影中的枪战镜头,颇有热血沸腾之感。而他的思绪还不仅止于此,很快就又转到林晨提到的地下赛车了,同样有着恨不得马上能进行的想法。 在同时想着这么多事情的情况下,沈信居然能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地驾车回家,也算是个奇迹了。不过考虑到他仙人的修为,似乎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同样,如果沈信需要睡觉的话,这一夜他一定会做梦不断,内容也不外乎就是枪战和车赛。 不过,即使沈信没有睡觉,这一晚的情况也和做梦差不多,他满脑子都是有关新戏和地下赛车,想到可能会赶不上地下赛车,心中还颇有点忐忑不安。当然,关于cs,也是他这夜反复想到的内容。 在想象的空间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沈信就接到刘德华的电话,要他马上赶到公司去。 (第七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八章 动画小组 沈信不象普通人还需要洗漱和吃早点,所以很快就出现在天与地公司,而刘德华这时候已经在办公室等着他了。 “马上准备让你开一场演唱会,没问题吧?”刘德华一见沈信,劈头就来了这么一句。 对于开演唱会这件事,刘德华年前曾给沈信提过,沈信当时已经有自己的想法,满口答应,并声称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搞定,只是过年这段时间似乎太逍遥了点,沈信都有点忘了这事。刘德华这么说,或许也是有点担心沈信荒废正业吧? 不过一旦提起这事,沈信可是胸有成竹,他微微一笑:“刘大哥,这件事我有自己的考虑,只要你告诉我什么时候举行演唱会就好了,我会做好的。” 听沈信这么说,刘德华算是松了一口气,沈信有信心,说明他并没有忘记正事,对他来说,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不上心,那是最难容忍的。不过他还是不放心,追问了一句:“你到底准备怎么办?这可是你的第一场演唱会,说不重要也不重要,但要说重要也是很重要的。对于灯光特效,歌曲选配,伴舞组合,都需要通盘考虑,大意不得啊。” 沈信还是笑着,象是一个淘气的小顽皮:“什么也不用大哥操心,我一个人就可以了。请放心,绝对不会搞砸,而且会轰动得不得了。” 沈信顽皮的样子看在刘德华眼里,不免涌起一种温馨的感觉,就象看到自己心爱的弟弟想要在大哥面前玩点什么花样一样。而接下来,无论刘德华怎么问,沈信都一点内情也不肯透露,刘德华问得多了,还很神秘地来上一句“天机不可泄露”,那模样看得刘德华又好气又好笑。 尽管还是担心沈信玩出格,最后刘德华也只能无奈地苦笑:“算了,你想怎样就怎样啦。唉,你也是成名之人了,还这么贪玩,真是让大哥头疼啊。” 沈信什么也不说,只是不停地笑。说起来,刘德华对沈信的感情可谓复杂,一方面当他是弟弟一般,另一方面又将他当成自己的化身,所以一方面他对沈信要求严格,希望能让沈信达到自己没有达到的艺术高度,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梦想,但另一方面,一旦沈信固执地想要作什么事,他却会忍不住满足沈信,因为他对沈信太喜爱了。 现在这情况正是这样,他当然希望由自己一手把关,替沈信安排一个轰轰烈烈的演唱会,但沈信这么一坚持,他就只能放弃自己的想法了,任沈信去折腾了。 而在沈信方面,对于如何搞演唱会的想法是从参加了温馨的演唱会后产生的。对于温馨演唱会的宏大和豪华,他一直记忆犹新,当然他不会照样搬来就算,而是有自己的新意。并且,他也不打算运用现实中的手段,而是准备用自己的超能力来达到同样甚至更好的效果。对于这么显示自己超能力的后果,沈信也不是没有考虑,不过这个想法太有趣了,他忍不住想要试验一下,而且,他只是想要娱乐大众,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 两个人又交谈了一会儿,确定了演唱会举行的时间,因为沈信新年的第一部电影就要开拍,所以演唱会决定很快举行,而一旦演唱会结束,沈信马上就奔赴新战场,开拍新戏。 将一切确定之后,刘德华站起身来:“这件事我就不管了,事情那么多,偷偷闲也是好的。来吧,介绍几个新朋友给你认识一下。” 刘德华带着沈信来到另外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占地宽广,摆放着十几台电脑和相关的仪器设备,倒和唐家的电脑机室有些相像之处,顿时让沈信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此刻,正有十几个年轻人,各自把持着一台电脑在忙碌着。 刘德华招呼一声,那些年轻人纷纷起身向两人致意。看到沈信,这些人都露出很兴奋的模样,都是年轻人,自然对沈信熟悉得不得了,只是这样当面相见,却是第一次。 经过刘德华介绍,沈信才知道这些年轻人都是很出色的电脑高手,是刘德华特意招来为沈信新年第一部电影做电脑动画的。之所以选用马天成的剧本,刘德华就是看中其中的大场面,立志为沈信打造一部大片。这个电脑动画小组,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成立的,要负责将电影中需要的动画场面作到世界水准。招聘的这些年轻人,虽然技术和经验方面有所欠缺,但朝气和干劲却不输任何人。刘德华的意思是从现在起打造自己的电脑动画队伍,争取能尽快培养出一批堪可大用的人才,这样,以后发展的道路才能更宽广。 可以想象,第一部片可能效果不是最好,但刘德华已经作好了买教训的准备,为了长期发展,付出一定的代价也是值得的。而且,手中有着沈信这样一张好牌,刘德华倒不担心新片会惨淡收场,至少,在亚洲范围,票房还是会有保障的,收支平衡应该不难作到。正是在这样的想法下,刘德华还耗费巨资从国外进口了一套电脑动画的一流引擎,在他来看,这些都是必须的,高投入才能有高产出嘛。 沈信愉快地和众人打着招呼,都是年轻人,而沈信又一点架子也没有,自然和这些电脑高手很快就熟络起来。 沈信这两天正对电脑感兴趣,而电脑动画又是当今电影中的一大潮流,自然对这项技术有着很强的求知欲。于是,寒暄一过,他马上就提出了很多问题。那些电脑高手们,自然很乐意向像沈信这样的当红明星展示他们的强项,双方就着电脑动画这个话题,很快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刘德华看到沈信这么快就跟电脑动画小组的成员们打成一片,看来以后的合作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微微一笑,忙其他事去了。其实,他只是关心则乱,沈信的魅力是具有普遍杀伤力的,倒不是说他的帅气,而是模样讨好,性格更得人好感,和什么人合作会有问题? 沈信津津有味地听着电脑高手对电脑动画的讲解,因为他已经具备了很多有关电脑的知识,所以听起来毫不费劲,反倒觉得象听故事般有趣。以前光看着电影中的场面宏大壮观,却不知道原来电脑动画制作过程是如此繁琐,而且耗费之巨大,即使是沈信这样没什么金钱概念的人,听了也不由咋舌。 了解了电脑动画的生成原理后,沈信不由想,这样可太麻烦了,如果由修真者来做,事情可就简单多了。修真者有一种异术,叫做幻境制作,凭借一定的阵法,就可以将脑中想象出来的东西储存起来,需要的时候再展示出来,而且不仅仅是画面,声光俱全,就跟现实一样,比电脑动画先进太多了。 沈信当然也懂这些,但他毕竟不能把所有事都做了,尽管他是仙人。在这些方面,他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呀,还是由电脑高手们来做比较好。尤其天与地公司是一个团体,需要有自己专门的人才和团队,长远来看,这样才是最好的。 不知不觉,在热烈的气氛中,沈信和众电脑高手已经聊到了中午。经沈信提议,众人一起出门,找了家高档酒店大搓了一顿。最后自然由沈信买单,而且凤仙早为沈信准备了一张基本上全球通用的金卡,沈信这次也没再闹出笑话。 (第八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九章 玉情 吃完午饭,沈信将动画小组的成员们送回去,他们各自忙碌去了,沈信的新片开拍在即,他们有很多事要做。沈信对动画了解得差不多了,也不想再打扰他们,自行去找凤仙去了。 来到办公室前,沈信看到凤仙正在电脑前忙个不停,不由皱起眉头。他多次劝过凤仙,用不着那么劳累,可是凤仙就是不听,当场点头应是,回头又是我行我素。说起来,在工作上凤仙可是兢兢业业,甚至是有点死心眼,按说她是经济人,不需要什么事都管的,但她自觉对沈信责任重大,事无巨细都要自己过问才安心。实际上沈信很喜欢凤仙的这种态度,不过考虑到凤仙的健康问题,还是不要这么拼命得好。 沈信此来本是找凤仙有事,看到这幕情景,不由有了另外的想法。他伸手敲门,马上听到凤仙清脆的嗓音:“请进!” 沈信并没有立即进去,只是笑嘻嘻地探出头:“大律师,有没有空?我想买点东西,希望你能陪我去逛逛。”这话半真半假,要买东西是真,不过沈信原先并没有拉凤仙一起去的意思,只是想听听她的意见,后面这个邀请是看到凤仙忙碌的身影后突发的念头。 对于沈信来说,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邀请,尽管他从来没有邀请女孩子出游的经历,但在凤仙听来,却好像有特殊的含义,惊讶地“啊”了一声,她的脸一下子红了。 她暗恋沈信的事不敢说尽人皆知,但有心人却早都看在眼里了,**对此还很担心,旁敲侧击地提醒她不要喜欢花心的娱乐明星。但事实虽然如此,在凤仙自己来说,却一直把这件事当成自己心底最大的秘密。此刻沈信突然提出这个前所未有的要求,凤仙顿时有一种心思被窥破的感觉,惊讶是理所当然的。 “啊什么啊,去还是不去吧?”沈信看到凤仙脸红,也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不过事已至此,退缩是不可能了,只好假装没有看到她的脸红,索性蛮横地耍起赖皮来。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至少避免了可能的尴尬。 凤仙醒悟到自己的失态,也发觉事情不像自己想象那样,心底隐隐有些失望,接着收拾文件掩饰着自己的真正想法,她嗫嚅道:“还有事要做。”说着看了一眼电脑。 本来沈信也已经觉得对凤仙的邀请不太合适,心里颇有打退堂鼓的意思,凤仙这句话却勾起他最先的想法,说什么也要拉凤仙出去,不让她在这么忙碌劳累了。 什么话也没说,沈信只是一个箭步窜到办公桌前,作势欲关凤仙的电脑,那样子就像一个不讲理的顽童,说什么也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凤仙又好气又好笑,也明白沈信是一番好意,再说能与沈信一起去逛逛倒也是她最喜欢的事了,于是半嗔半喜地推开沈信,答应了他的要求。沈信作个鬼脸,脸上露出狡计得逞的狡狯笑容,让凤仙无奈摇头,心中却莫名有一丝甜意。 沈信带凤仙从公司后门出去,并没有开车,而是和凤仙步行离去。不过这和通常的逛街可是大有不同,沈信拉着凤仙的手,左转右拐,专走偏僻小路,倒像是有什么不轨企图的模样。而沈信一脸警惕的神色,看在凤仙眼里更是惹人发噱。 沈信时快时慢,虽有暗中输了一点仙力给凤仙,让凤仙并不觉得太累,但凤仙最后还是忍不住了,实在搞不清沈信到底要干什么,她问道:“你不是说是让我陪你逛逛吗?这也叫逛?我看象是蹩脚的小偷,要是有警察看到,你可又要进警局了。”说到最后,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显是想起沈信也算是有案底的人了。 沈信停下脚步,一本正经说道:“逛有很多种,这一种叫走马观花,讲究的就是浮光掠影,一览而过。至于偷偷摸摸,这叫情调,不是任何人都可享受到的。今天你算是有福了。” 凤仙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放声大笑,这对一向温文有礼的她来说,可是大大破例了。 沈信微笑着看着凤仙,拉着她继续前行,心中暗暗高兴。这一番做作本就是要逗凤仙一笑,他看出凤仙不仅工作操劳,精神上更是老绷得紧紧的,实在担心她的健康。难得今天有机会带她出来,自然要让她好好放松一番。看到凤仙这么开心,沈信早把带凤仙出来可能带来的麻烦抛之脑后,只要凤仙高兴,她做什么也可以。作为来到现代社会最早认识的两个人,他对凤仙和**一直有着很深的感情。 既然逗凤仙开心的目的达到,沈信也不再装模作样,和凤仙象普通人一般地闲逛起来。从公司出来时,沈信已将可能被人跟踪的因素考虑在内,前面一段路早把盯梢的娱乐记者甩开了,而且沈信一直注意着周围,准备一有不对劲的情况就马上开溜,这时倒是不担心有人来打扰。 又行一段路,凤仙看到沈信真的是逛街的模样,又觉得不对了:“喂,你到底想干什么?不是要买东西吗?怎么老半天也不见你买?” 沈信一脸委屈:“陪我逛逛也不行吗?难道我那么惹人讨厌?再说了,你可是我的经纪人,这么说话,小心我开你啊。” 凤仙又禁不住笑起来。沈信却在这时停住脚步,抬头望向一家店铺,笑道:“到了。” 凤仙顺着沈信的目光望去,不由讶然道:“玉器店?你要买玉器?” 沈信很严肃答道:“当然了。看你年还没过完,就忙着工作起来,大概是中邪了,我买块玉给你辟辟邪。” 话没说完,沈信自己先笑了,凤仙刚笑骂一句,已经给沈信拉进店里去了。 一进玉器店,沈信便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望着琳琅满目的玉器,信步走了开去,边行边欣赏。对于中国的修真者来说,玉是一种有灵性的东西,很多法术都要用到。沈信在修行过程中也曾用过不少玉符之类的东西,虽现在都没有了,但对玉器的了解和鉴赏,他可是一流的行家。一眼望去,所有玉器的品质都一目了然。这家玉器店的货色上乘,很有些不错的玉器,让沈信赞赏不已。 “唔,这块玉不错,我觉得很配你,你看呢?”沈信忽然停下来,拿起一块护身符问凤仙。 凤仙对玉器没什么了解,不过也一眼看出沈信所拿非凡品,通体晶莹,似有灵性,一下就喜欢上了。拿着护身符摩娑着,凤仙有点爱不释手,不过等她目光落到价格标签上,顿时吓了一跳,忙把护身符递回给沈信,摆手示意不要。 沈信奇怪地看着她:“怎么?不喜欢吗?” 凤仙低声道:“好贵的,还是不要了。” 沈信微笑摇头,说道:“钱不就是用来花的?你喜欢就好了,贵点算什么?我有钱。”挺胸凸肚,沈信做大亨派头,又惹得凤仙失笑不已。 不等凤仙再有机会反对,沈信已招手叫过营业员,吩咐把那块护身符包起来,一会一块算帐。 接着沈信又为刘母和刘德华各选了一块上等好玉,难得出来购一回物,送点东西给他们,也算是一番心意。 最后才轮到沈信此行的最主要的目的,另外又选择了十几二十块玉质纯净,却由于做工和样式不讨人喜欢的玉。对沈信将要进行的事来说,最关键的是玉的品质,其他方面都无关重要,所以选择这些玉质不错,却由于缺陷而价格不高的玉是最合适的。 从玉器店出来,沈信又拉着凤仙逛了好长时间,天黑才回家。看到凤仙那种似喜似忧的模样,沈信也不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不过,能够让凤仙休息一天,还玩得很开心,他的心里还是很满意的。 (第九章完) 第十章 幻境 一回到家中,沈信先带着所有的玉饰物进了书房。把要送人的四块玉先拿出来,他分别输入了一些静心安神的小阵法进去。对于修真者来说,这些阵法的效用微乎其微,但对于普通人却是大有好处,至少比那个“今年过年不送礼”的东东要好不少。这也是沈信对自己最亲近几个人的一片心意了。 等完成这项工作后,沈信心中很是得意,他很久没有作过这种工作了,但不仅没有生疏感,反而由于功力境界的提高,分外地得心应手。想了一下,他又拿起要送给凤仙的那块护身符,另外加了一个复杂的阵法进去。这个阵法是用来保护护身符的佩带者的,这样一来,即使凤仙将来有可能发生什么意外,她也可以凭着这个护身符逃得大难。当然不是希望凤仙有事,只是沈信对凤仙一直以来对自己照顾的回报。 把这些都做完,沈信这才来到客厅,将送人的几块玉器交给她。送礼的事,自然还是由凤仙负责,她现在就是沈信的代言人。 看到凤仙欣喜地将护身符戴上,双颊微红,眼中似有说不尽的情意,沈信不由觉得心中一颤,再次困惑起来,自己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个对自己情深意重的女孩? 带着这个解不开的死结,沈信又回到书房,暂且抛开心事,开始为演唱会准备起来。说到沈信对演唱会的构想,关键之处就在于幻境的制造。沈信懂得一种异法,只要借着一种特殊的阵法,他就可以将脑中幻想出来的场景存储在玉符中,并可随时调用出来。这正是他下午去购买玉器的原因。 关于演唱会应该选用的曲目,沈信此前和任务,完成讨论了很多次,已经完全确定下来了。不仅如此,为配合最大程度调动现场气氛的目的,各首歌曲之间的搭配也考虑得很完美。现在沈信要作的,就是要考虑每一首歌应该用什么样的幻境来配合了。 对于这个问题,沈信也早有考虑,他的初步构思是用制作mtv的形式来制作。所以,在刘德华以为沈信都淡忘了演唱会的时候,沈信其实已经就这个问题和方令强探讨过了。沈信当然没有直接说明自己的目的,只是以求教的语气问方令强,如果某一首歌要拍mtv,应该怎么拍。 方令强对沈信的好感自不必说,沈信如此好学,他分外喜欢,自然言无不尽,将自己所有有关导演方面的技巧和感悟全部毫不藏私地教给沈信了。 一方面是方令强的教诲,一方面是沈信自己的悟性,沈信对整个演唱会的场景在此之前已经在脑中排演了很多次了。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将自己构想好的场面输入玉符中,以保证演唱会时可随时调用,达到娱乐歌迷的效果。 画面已经深深烙印在沈信的脑海,通过加工几块送礼用的玉饰品,沈信对自己在阵法上的运用也是信心百倍,所以这件听起来很神秘的事情,他完成起来却是很轻松。 说到幻境,不仅仅是幻术,最后的视觉和听觉效果将会和电影一般真实,而且还是立体的。这其实也只是最基本的表现。更神奇之处在于,它其实和现实没有什么两样,比如幻境中有一座山,你进入之后就会象真的爬山一样,完全真实。 正因为如此,沈信才敢这么大打包票,一个人就想去开演唱会。音乐伴奏的问题当然要考虑,但通过幻境,沈信一个人就可以将所有工作都包办下来。 兴致勃勃地将自己构想的场景及相关的声响输入玉符,并随时修改着不满意的地方,沈信得到了很大的满足,这种满足只有在一个人进行一件很有创造性的工作时才会获得。沈信以前在创作音乐时才有这种感觉,现在制造一个满意幻境的满足并不下于写出一首好歌。 等一切搞定,沈信再想不到还有什么需要加入和改进的,这才兴奋地将所有输入阵法的玉符收入百宝囊中。 这时的沈信,兴奋犹自难以自抑,接下来该干什么?想了想,他打开电脑,兴致勃勃地玩起了cs。电脑是凤仙早就给他购置的,只是他此前一直对电脑兴趣不大,所以电脑已经完全闲置了好久了。当然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游戏光盘是拿马天成的,那天送马天成回家,沈信顺手牵羊了。看马天成的模样,在cs上的自信完全被沈信一上午的表现给摧毁了,或许永远,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碰也不会碰这个游戏了,光盘早看着不顺眼,沈信愿意拿走,他也乐得眼不见为净。 没有对手,沈信还不习惯上战网,只好和游戏自带的机器人程序对战。机器人现在对沈信来说毫无挑战性,只是凭着尚存的新奇感,沈信才一遍遍重演着一人单挑七个对手,自己毫发无伤的战绩。 自得其乐中,沈信手中的枪换了一把又一把,地图也换了一个又一个。等沈信终于度过新鲜期,对整个游戏都了如指掌时,天色已经大亮。 又一个不眠之夜过去了,沈信兴趣索然地关掉电脑,不由哀叹一声:“唉,无敌的日子真是寂寞啊。” 其实这个游戏的内涵还是很吸引他的,只是没有实力相当的对手,沈信自然觉得英雄无用武之地。他也不想想,在这款拟真度极高的游戏中,他超强的场景模拟能力和精确无比的记忆系统已占了无人能及的优势,加上精确到像素的鼠标操作,完美无暇的键盘控制,反应时间近乎为零的神经系统,什么人还能跟他抗衡? 沈信对这方面的问题完全不考虑,只是单纯地抱怨着没有对手。在好玩这方面,他确确实实只是一个大男孩。 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椅上,沈信很罕见地什么也不想做,都怪cs让他沉迷,他满脑子都是有关游戏的内容。 忽然之间,沈信想到了唐子凡家的那台智能电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那天突然的黑屏,接下来却开始臆想起来:“智能电脑,顾名思义,应该是具有自己思维能力的了。不知道会不会玩cs?如果会的话,肯定比现在游戏带的机器人程序要强多了。唔,游戏也不过就是程序嘛,即使智能电脑不会玩cs,也肯定很快能明白程序的运作原理。哈,跟智能电脑对战,它可以控制整个程序操作嘛,一定是个很厉害的对手。不知道我和他对上了,会是什么样一个情况。肯定很有趣,哈!”想到得意处,沈信不由笑出声来。 (第十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一章 异变 沈信的这个想法,一开始只是逗自己开心,实际上他也觉得荒诞,不过细思下去,他却觉得这个想法很有诱惑性。智能电脑,这个科幻中常见的名词,本身就能引发无比丰富的想象空间。 “就是,没试过,谁知道会不会有事发生?而且,即使没什么事发生,也没什么大不了嘛,就当做个试验好了。但是,如果真的有事发生,哈,那可就有趣了。”沈信说服着自己,其实也没用多长时间,他很快就跳起来,拿起游戏光盘,跟凤仙打个招呼,出门一闪身已来到唐子凡家门口。 唐子凡还没起床,沈信也没想惊动他,只是通过蓝江进了电脑机室。沈信先问过电脑是不是有异常,蓝江的回答还是没有,沈信这才放心。对于上次电脑的突然黑屏,他还是不能释怀。和上次一样,蓝江看沈信再没有其他问题,自己就退出去了。 沈信很有点做贼心虚的心理,看看四周,这才偷偷摸摸地拿出光盘,将cs游戏装到了唐子凡的智能电脑上。唉,堂堂亚洲第一,世界一流的智能电脑,刚被当电脑知识普及的顾问,现在更成了沈信的游戏机。唐子凡如果知道,大概会吐血吧。 游戏很快安装完成,沈信这时也不多想其他了,很快进入游戏,与电脑对战起来。 和沈信美好的愿望相反,一开始,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虽然是智能电脑,但游戏的感觉和沈信家中那台普通台式电脑没什么两样,电脑的机器人还是那么不堪一击。 复制了几场完胜之后,沈信又觉得无聊起来:“唉,什么智能电脑,还不是唐子凡吹牛,这电脑有什么厉害的?”气急之下,他浑忘了前一天还夸这电脑就是不错呢。 但是,就在沈信下决心要退出游戏之前,战况突然发生了变化。轻松地干掉六个对手,沈信面对着最后一个敌人,只想一枪结果了他,然后退出游戏,去找点更有点意思的事去做。 不知道是不是沈信的态度太过漫不经心,沈信向来百发百中的枪法这次却失效了,一枪射去,对方居然什么事没有。 沈信本来还不当回事,但就在他一楞神间,对手开枪了,接着沈信就发现自己躺在了地上。同时,右上角的图标显示,沈信是被爆头的。 自从开始玩这个游戏,沈信还没有被击败过,被爆头更是第一次,沈信惊讶之余,反而来了精神。一反刚才想退出游戏走人的想法,他兴致勃勃地继续跟电脑又开始了一个回合。这一次,他算是发现电脑的厉害了,机器人的智能一下子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加上人多势众,相互配合下,沈信几乎没有赢的机会了。 形势急转直下,沈信由先前的东方不败变成了现在的西方失败,不要说取胜了,连多干掉对方一个人都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行。 战局又进行了十几个回合,沈信最好的成绩也就是干掉了对方六个人,然后被对方最后一个狙击手给击毙。现在沈信算是充分体会到马天成和自己对战时的痛苦了。不过他却因此更觉得这个游戏的趣味,以更大的热诚投入到了游戏当中。 在沈信的全心投入下,终于偶尔也能胜上一个回合,让沈信从这个游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经过努力得来的胜利,可是比轻松挑掉孱弱的对手有趣多了。 一局终了,沈信对电脑的战绩是5:45,除了一开始连胜三个回合,后面四十多个回合沈信就赢了两次。 “智能电脑果然不同凡响。”沈信态度大改,对智能电脑重又赞赏起来,心中暗想:“再来一局的话,我可不敢一挑七了,太恐怖了,单挑一番还差不多。” 就在沈信兴致正高,期待着与电脑的单挑时,游戏却突然退出了。不是退出刚才的战局,而是退出了整个游戏,回到了桌面。 “靠!”沈信郁闷起来,不由爆出一句粗口:“难道是盗版游戏?马天成也太没品味了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是让沈信更惊讶,没有任何操作,电脑屏幕上突然打出来一行字:“沈信信哥哥?” 看到这行突如其来的字,沈信忽地站起身来,虽然他算是仙人了吧,此刻却也是一脸难掩的惊讶。 沈信信哥哥?这几乎是万零对沈信的专用称呼,一台电脑,就算是智能电脑吧,又怎么会突然打出这个称呼? 要说沈信的遭遇算是奇特了,身为一个修真者,他自然听多了妖魔鬼怪,而经过现代科学知识的陶冶,对电脑有了自己智能,进而进化成人的情节,他也算是知道不少。可以说,再怎么荒诞稀奇的事也不会让他奇怪了,但对于这行莫名其妙的字,他的惊讶不解可是达到了极点。 深吸一口气,沈信沉身再次坐下,回了一行信息过去:“你是谁?” 这么问有点奇怪,不过事情本身已经够奇怪了,也不能怪沈信口不择言。 “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感觉我本来是一个人的,一个年龄不大的女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是一台电脑。对了,我记忆中还有一个叫‘沈信哥哥’的人,跟我关系很近的,是你吗?” 只是干巴巴的文字吧,让人看了却好像能够感受到电脑的困惑和不解。 本来已经很惊讶的沈信,现在的思绪更是乱得可以,这个描述用在万零身上是最合适的,但一台智能电脑,怎么会和万零有关系呢?还几乎十足十地当自己是万零? “你到底是不是沈信哥哥?”电脑又发问了。 沈信苦笑不已,回信息过去:“我是沈信,你为什么叫我哥哥?” “我也不知道,但我心里一直就是这么想的。”电脑仿佛更困惑了。 沈信心念电转,想要想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电脑,万零,万零,电脑,他脑子里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名字,思索着可能发生什么联系。忽然之间,他想起了前一天下午电脑黑屏的事,难道,事情就发生在那一段时间? (第十一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二章 典娆 细想自己所做过的事,沈信最后确定肯定是自己发给电脑的那缕神识出了问题。事实上问题就是出在沈信这个突发奇想的举动上,沈信发出的神识确实被电脑当信息给接收了,但是,由于沈信的动机只是探索,所以神识中并没有任何内容,电脑没法理解和处理,就当一段程序给存储起来了。 本来结果就是这样了,沈信也没看到电脑有什么异样。但是,万零一个意料之外的电话,完全改变了整个事件。那段被电脑存储起来的神识,由于是沈信发出,尽管已经在电脑里了,却和沈信的脑部活动有着共同的频率,能够感应到沈信的思想。 沈信接完电话后,对万零有一段时间的追忆,这段记忆就完全被那缕神识接受。本来毫无内容的一段信息,突然有了内容,就被智能电脑当成了病毒,启动了杀毒程序。但神识却因为新得到的信息变得有了自己的意识,其状况跟用催眠将一段记忆输入给一个白痴一样。 也是由于沈信是仙人,所以才会有此异变。而有了自己意识的神识,作为外来的一段程序,开始与原先电脑中的控制程序争夺起电脑的控制权来。其争夺开始的时候,正是沈信看到电脑黑屏的时候。 电脑和神识的争夺并没有持续很久,在沈信跑去找蓝江的时间内已经完成,神识完全控制了整台电脑。神识控制电脑的方式很奇怪,就是与电脑原程序合而为一,由此产生了一个具有万零般意识的电脑。 但是,由于沈信在想象中没有将万零的所有资料全输给那缕神识,所以电脑这个意识是很不完整的,以至形成一种类似失忆般的意识状态。 过程很复杂,但在沈信想来,却只是一刹那的事情。也许事情并不是这么回事,但暂时沈信也只能这么理解了。 只是,算是想通了之后,沈信更是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这个可以说是由自己而来的“生命”。 “你给我介绍一下我自己的情况好不好?”电脑发过来一个让沈信无法回答的问题。 “这个呢,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呢。”沈信一边想着,一边先回了条消息。 “怎么会?我既然叫你哥哥,自然和你有关系,你怎么会不知道?”看过这段话,沈信仿佛看到一个委屈的少女正站在自己面前,不由心中不忍起来。说起实话,他还真的是难脱责任,谁让他没事消遣智能电脑呢? 索性心一横,沈信把电脑当成了另一个万零,开始安慰起来:“别急别急。我现在想起来了,你其实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美丽少女,和我很亲近,就象是亲兄妹一样。所以,虽然我们并没有亲属关系,但你一直是叫我哥哥的。” “哦,是这样啊。”电脑好像理解了,接着却又问道:“那我叫什么名字呢?” 沈信顿时又头疼不已,总不能也叫万零吧,尽管电脑的意识的来源完全是她。 想了一想,沈信回信息说:“以前的事并不重要,反正你也记不得了。这样好了,你自己想个名字,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吧。”这个回答也是沈信真正的想法,既然电脑有了意识,自然应该有个称呼,总不能电脑电脑地称呼吧。 “哦。”电脑好像在沉思。 很快,电脑又打了一行字出来:“典娆,我以后就叫典娆。沈信哥哥,你看这个名字好吗?” 从字面上也可看出来,现在典娆的精神可是有点兴奋。 “电脑,典娆,听着还真是有趣。”沈信这样想着,回信息道:“好啊,我以后就叫你小娆好了。” “好的,沈信哥哥。”典娆回答。 “对了,刚才打游戏打得好好的,怎么突然退出了?”沈信怕典娆再有什么难回答的问题出来,忙转守为攻。 “哦,你是说这个呀,那是我突然有一种感觉,觉得你很亲切,怀疑你是沈信哥哥,所以退出来问一下。果然没错哦,你真的是沈信哥哥。嘻。”典娆很快回复了。 原来如此,沈信终于明白了,典娆现在本身就是电脑,要退出一个程序自然易如反掌。只是,听电脑谈感觉,这感觉总是觉得怪怪的。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沈信又头痛起来,这台智能电脑是唐子凡的,现在突然多了一个能控制电脑的典娆,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说好。实在想不出办法,沈信决定先是不要告诉唐子凡的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很难想象所有人对这么怪异的事情都能安之若素。 既然这么决定,沈信不得不告诫一番典娆:“你知道吗?这件事情其实很怪。所以,最好不要让别的人知道你的存在,以后的事情,我们慢慢来,好不好?”沈信同时苦笑,这事真的要慢慢来,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典娆。 典娆回复的信息是:“我知道,要不是觉得你是沈信哥哥,怕再看不到你,我是不会让人知道这件事的。我一直感觉沈信哥哥是最可靠的人,果然没错。嘻。” 看到这段文字,沈信松了一口气,觉得暂时应该不会有问题了,但典娆象万零一样,对他信心十足的态度,却让他对典娆更多了一份责任,不能不考虑到底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沈信正沉思,典娆的信息又来了:“沈信哥哥,你能经常来陪我吗?我有好多话对你说。”典娆的语气跟万零象极了。 “当然会。我一有时间就来。”沈信连忙承诺,说实话,他对典娆到底会怎么样,心里也是很感兴趣的。 “我可以陪你打游戏。”典娆又说道。沈信自然更是高兴,终于能找到一个跟自己匹敌的cs高手,是他最满意的了。 两个人的聊天正在继续,忽然从室外传来一阵喧闹声。沈信连忙和典娆告别,出门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典娆乖巧地和沈信说再见,并没有强留,只是语气很是有点恋恋不舍。 (第十二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三章 归来 出门一看,沈信才知道喧闹的原因是由于杨天的到来。年前听说杨天去大陆了,沈信还颇遗憾了一阵子,这时看到他,自然有一份惊喜。 杨天并不是一个人,同行的还有一女四男,都是身材高大,依沈信的推测,应该是俄罗斯人。那女的身材高挑丰满,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美女,含笑挽着杨天的手臂,似乎和杨天关系亲密。其他四个俄罗斯壮汉,却在不断地大叫着,沈信听不懂,不过却明白过来,此前他在电脑机室听到的喧闹,完全是由这四个壮汉发出。 在沈信之前,唐子凡一身睡衣,好像是刚起床,正和杨天说着什么。 杨天看到沈信,同样高兴得不得了:“沈信也在,这可太好了。”接着,他忽然转头对四个俄罗斯猛男叫了几句俄语。那帮俄罗斯人听完之后又是一阵叫嚣,目光都落在沈信的身上,既有挑衅之意,更多是不屑。 沈信听不懂俄语,自然大惑不解,杨天笑着解释道:“这帮俄罗斯爷们,喝起酒来谁也不服,我刚才跟他们说,你一个人就能让他们全趴下,他们想和你较量一番。” 沈信不由苦笑起来,要说喝酒,他自然无所畏惧,只是他不喜欢与人争执,杨天这个任务可让他有些为难。 而自从沈信一出现,杨天身边那俄罗斯美女就很有兴趣地看着他,这时忽然对杨天说道:“是你的朋友吗?他长得好漂亮啊。”说的居然是字正腔圆的京片子。 话是好话,但沈信听到居然被用漂亮来形容,那份尴尬就别提了。 杨天也同样感到好笑,替沈信解围般开口:“介绍一下,我的朋友沈信信,他可是大明星哦。”这番话是用汉语,那美女自然听得懂,微笑着打量了一下沈信,对众壮汉翻译了一下,顿时引起了一阵惊呼。 接着杨天转向沈信,笑道:“这是卡娅,俄罗斯美女。其他人的名字就不说了,俄国人的名字又罗嗦又难记,喜欢叫他们什么就叫他们什么好了。” 这时的杨天,跟沈信记忆中杨天可是大不相同了,一扫往日整天酒不离手的颓废模样,整个人都像散发一种迫人的气势。那帮看上去谁也不服的俄罗斯壮汉,对杨天却都是很敬服的模样,杨天真正的威风,可以想象。 沈信看着这一切,不由想这才应该是杨天的真正面目,否则,怎么会有马天成创作的《东方之鹰》问世。 唐子凡招呼一声,所有人呼啦一下全涌进了唐子凡家的客厅。众人坐好,唐子凡喊了一声,蓝江马上把整箱正宗的伏特加给搬进客厅,众俄罗斯壮汉顿时大喊“乌拉”。也幸亏是唐子凡,其他人纵使有伏特加,只怕也没有这么多,而对上善饮的俄罗斯人,不整箱上酒,怎么能够他们折腾? 看俄罗斯人兴高采烈奔酒而去,唐子凡向沈信示意一下,拉着杨天上楼了,沈信连忙跟上。卡娅看看杨天,似在询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杨天否定地摆摆手,她只好留在客厅。 来到二楼书房,唐子凡不等杨天和沈信坐下,先急着道:“老杨,多年关系了,你可不要害我啊。这帮俄罗斯人什么来头?” “他们是什么人你就不用管了。”杨天笑道:“肯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都是有正当身份的。” “那样最好。”唐子凡不知看出什么来了,还是不能释疑。 “放心吧。”杨天拍拍唐子凡的肩头:“只是打扰一天,他们有事做的,明天就要各自忙碌去了。” 唐子凡这才像完全放心了。 杨天看着唐子凡,忽然开玩笑说道:“他们不仅不会给你带来麻烦,而且可以替你解决麻烦。你有没有什么棘手的事,他们可以帮忙的。就冲你那箱伏特加,他们也是义不容辞。” 唐子凡连连摆手:“免了。只求他们不影响到我的名声就好了,你也知道,我马上要收购f1车队了,还是身世清白得好。” 唐子凡说得严肃无比,杨天听了却只是笑,还调侃道:“资金有没有欠缺?我可以介绍几个俄罗斯大亨给你认识。” 唐子凡更是大摇其头:“拜托,我是正当地经营车队,不是洗黑钱,你放过我好不好?” 看到唐子凡好像很可怜的样子,杨天和沈信都哈哈大笑。 不再理会唐子凡,杨天转向沈信:“最近忙什么?那个剧作家怎么样了?” 沈信想起马天成,忍不住先笑起来,才回答道:“马天成的剧本写出来了,马上就要开拍。主角是以你为原型的,由我主演。” 杨天大笑:“不简单啊,那小子真会写剧本?”接着又道:“演我你可就亏了,我哪有你帅?” 听杨天说得有趣,沈信不由失笑。 “对了,最近有一件事,你肯定有兴趣。”唐子凡忽然插言。 “哦?”杨天扬了扬眉毛。 沈信一听就知道是那件与地下赛车有关的事,很想知道杨天会有什么反应。 唐子凡将与林晨有关的情况一一述明,杨天听得眉头大皱:“真是日本人?居然在香港这么嚣张?哼,真是不想混了。” 唐子凡微笑:“怎么样?有没有兴趣玩玩?” 杨天沉吟一下,摇头道:“最近有事,顾不上这种小角色,由他去吧。” 唐子凡大笑:“你没兴趣是最好,就是有兴趣也轮不上你。有位兄弟已经提前预约了。” 杨天也是聪明人,一点即透,马上问沈信:“小兄弟有兴趣?” 沈信摩拳擦掌:“地下赛车可是听过很多了,却没有亲身尝试过,实在想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滋味。” 杨天想了一下,问唐子凡:“准备什么时候进行?” 唐子凡笑道:“当然是尽快了,林晨现在正忙着改装赛车,车一改装好,马上就下战书。大概就在这几天。” 杨天也笑了:“这样是最好。既然沈信有兴趣,我即使不参与,也应该去捧捧场,助助威。”望向沈信,问道:“地下赛车,规矩可不同于寻常赛车,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有信心吗?” 沈信耸耸肩,没说话,倒是唐子凡开口了:“废话,没有把握我们干嘛趟这淌浑水?尤其对手还是个讨厌的岛民。我相信沈信。”说着还鼓励般拍拍沈信。 杨天不满起来:“我只是随便问问不行吗?你这么多话。难道我会不相信沈信吗?别忘了,他可是我钦定的具有车王水准的高手。” 唐子凡笑着拍拍额头:“你不这么说,我还差点忘了,那个叫林晨的小伙子也不错,就是不知道潜力究竟如何,还需要你法眼鉴定一下。” 杨天起身:“回头我看看。” 说笑间,三人鱼贯下楼。 (第十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四章 虚拟美少女 看到他们三人,那四个俄罗斯壮汉马上呼喝起来,沈信虽听不懂,但也看得出那意思是要跟他拼酒。 杨天一笑:“不要丢脸啊。俄罗斯人最敬重的就是善饮之人,弄点颜色给他们瞧瞧。” 有杨天这句话,沈信算是心里有底了。来到俄罗斯人面前,马上有人递给沈信一瓶刚开的伏特加,沈信也不废话,仰头对准瓶嘴,一口将整瓶酒喝了个底朝天。 笑盈盈地将空酒瓶放在桌上,沈信面不改色,气不长出。 众俄罗斯壮汉眼睛都看直了,好长时间说不出话来,有一个比较搞笑的哥们,居然拿起那空酒瓶研究起来,看是不是真的空了。 最后,等俄罗斯大汉们醒过神来,马上又大声叫嚷起来,纷纷对沈信表示惊服。沈信酒量既好,态度更亲和,马上被俄罗斯人当成了自己人,竞向对他敬酒。沈信来着不拒,酒到必干,那惊人的爽快和酒量彻底地把几个俄罗斯大汉给震住了。气氛一时热烈无比。 杨天和唐子凡在一边看着,都对沈信赞叹不已,喝酒只是小事,但沈信表现得那么潇洒自如,随和从容,却尽显大将风范。连卡娅也点头道:“这个小兄弟不简单。” 见识了俄罗斯大汉围攻沈信的场面,唐子凡暗自摸了一把冷汗,幸好是沈信,换做是他,怕早就给灌趴下了。 有沈信支撑场面,唐子凡不用管那些俄罗斯爷们,转而跟杨天和卡娅聊起天来。酒自然是少不了的,唐子凡出于礼节,先向卡娅敬了一杯,卡娅嫣然一笑,端起一大杯烈性伏特加,居然也是一口喝干。 唐子凡大惊失色下,更是暗暗后悔,自己这不是没事找事吗?说不会喝酒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骑虎难下,唐子凡反被卡娅给灌醉了。不过也不能怪唐子凡,俄罗斯爷们善饮就不说了,谁知道俄罗斯女人,而且是美女,居然也如此厉害呢? 等俄罗斯壮汉都被沈信放倒时,唐子凡也醉得不省人事了,场面成了沈信和杨天,以及卡娅三人的酒会。而等沈信离开时,夜色已深,所有人,包括杨天和卡娅,都已经进入醉乡了。 沈信想起一众俄罗斯大汉被自己灌倒前,醉意上涌,却还争先与自己勾肩搭背,争相用俄语叫着“兄弟”,“好样的”的场面,不由觉得很是有趣。 第二天沈信再到唐子凡家,杨天和几个俄罗斯人已经不在了,沈信也没有多问,虽然是古代来的人,但他在尊重阴私这方面,却比现代人强多了。和唐子凡打个招呼,沈信直奔电脑机室,唐子凡只以为他有什么资料需要查询,根本没想到他的智能电脑居然已经有了意识。 接下来几天,沈信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唐子凡的电脑机室里度过,每天和典娆打打游戏,聊聊天,倒也其乐无穷。 在这过程中,典娆展现出的渊博知识让沈信赞叹不已,不过想到她本身就是电脑,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不过,典娆说话的语气越来越有人情味,而且越来越象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却不能不让沈信百思不解。一个知识这么渊博的人,怎么在态度语气上只是一个妙龄少女呢? 当沈信将这个疑问提出的时候,典娆的回答让他差点昏倒:“是你说我是一个少女的嘛,十六七岁的少女,不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吗?我可是按照你说的,查阅了很多资料,才能够模拟成这样的。” 彻底无语,沈信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这倒象是拍电影,典娆只是按剧本饰演自己的角色,又象是制造机器人,机器人的意识完全按输入的程序设置。只是,若说是演电影,典娆可是完全把饰演角色当成自己真正身份了,若说是机器人,她可是在完全自主的情况下,对沈信的指令毫无疑问地接受了。这笔糊涂帐究竟该如何算?饶沈信是仙人,也不免想得头昏脑涨,最后还只能抛开不想了。 这一天,沈信习惯性地来到唐子凡家,一进电脑机室,就听到一阵悦耳的音乐,接着看到屏幕上显示出一幕美丽的风景。 绿草如茵,天空湛蓝,而且不是静止的画面,是活生生的立体图像。沈信看得入迷,暗自思忖:“这是什么?屏保吗?画面真是美丽,音乐也很动听。” 而就在沈信这样想的时候,画面上忽然多了一个少女。眉目如画,长裙曳地,少女正迎风轻舞,说不出的美丽动人。 同时,从与电脑相连的音箱中也突然有声音传出:“沈信信哥哥,我漂亮吗?”声音和陌生,不过很是悦耳动听。 沈信先是一楞,接着忽然想到是典娆在搞鬼。细细打量屏幕上的俏丽少女,完全是一个真正美女的模样,沈信由衷说道:“漂亮,小娆实在是太漂亮了。”说这话的时候,沈信完全是把那美女当成了典娆,只觉一种暖暖的亲情在心中流淌。那感觉,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妹妹,甚至是自己的女儿一样。 “嘻。”音箱中又有声音传出:“沈信信哥哥喜欢就好了。我这两天从网络上下载了好多好东西,给你看看吧。” 说话间屏幕上的少女俏皮地眨眨眼,接着一个转身,马上换了一套装束。沈信还来不及赞叹,少女的形象又变了。 典娆一个转身就换一套衣服,看得沈信眼花缭乱,倒象是在欣赏一场服装表演。而且典娆的花样还不是一般得多,已经换过几百个形象,还是没有重复。 最后,典娆终于停止变相,改为眼巴巴看着沈信:“沈信哥哥,怎么样?”神色中居然有点紧张。 沈信微笑道:“当然是最漂亮了,人是,衣服也是。”画面上的典娆马上兴奋的小脸都发红了,一副欣喜雀跃的模样。 “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沈信问道。 “当然了,资料都是从网络上下载的,画面完全是我自己设计的。对了,除了大量的服装资料,我还下载了很多美女图片,我的形象就是综合她们的特点生成的。嘻,还不错吧?”典娆的声音充满了骄傲。 沈信点点头,却不由失笑。典娆和电脑本来就是合而为一的,要下载点东西自然易如反掌,制作个动画也是轻而易举。只是,若让唐子凡和杨天知道自己的智能电脑中突然多了一批时装和美女图片,却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表情。想到有趣处,沈信差点要大声笑出来了。 (第十四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五章 莲藕化人 而这时,屏幕上的典娆,表情却突然变得幽怨无比:“可惜,只能在电脑里孤芳自赏,实在是太寂寞了。” 孤芳自赏是没错,但听典娆自己说来,却不免给人滑稽的感觉。沈信很想笑,但典娆语气里面的感伤却让他笑不出来,甚至有想哭的感觉。 认真想了想,沈信安慰道:“会有办法的,科幻里不是有很多这样的情节吗?有了意识的电脑最后都会很厉害的。” “可是,我不想当厉害的电脑,我要当一个不厉害的人。”典娆的样子象赌气的小孩。 “哦,当个机器人也不错,那样你就可以跟普通人一样出去了。”沈信想着科幻的情节,为典娆设计未来。 典娆突然一跳,大声道:“我才不要当机器人呢。现在的科技水平,能制造出象真人一样的机器身体吗?不能。造个能移动的机器躯壳,就说是机器人,那只是丑陋的机器罢了。难道我能用那种不堪目睹的形象出去吗?”越说越急,屏幕上的典娆一副气呼呼的模样。 爱美天性,典娆既被设定为一个十六七岁的美少女,自然没办法接受自己会变成一个机器人。如果那样,她宁愿躲在电脑里孤芳自赏。这一点沈信自然能够理解,可是既想出来,又不想变丑,怎么可能呢?典娆能够变成一个和她在电脑里一样美丽的少女,想想也觉骇人听闻了。 “不过,有时候我觉得我好像可以离开电脑。”典娆发完脾气,也知道她的想法是荒诞的,先岔开了话题:“当我离开电脑后,我可以看到电脑,看到屋子里的一切,甚至想到屋子的哪一个角落,就到哪一个角落。但是,我就是看不到自己。” 说到这里,典娆顿了一下,用疑问的目光向屏幕外望来,好像是在问沈信有没有听明白。 而沈信,听到典娆的话却觉得脑袋里“嗡”地一声,似把握到了什么关键的东西,连忙追问:“你继续说,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典娆露出思索的神色:“那感觉,就象是我是尘埃一样,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但是却能看能听。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害怕,所以我很少出去,即使出去也只敢在屋子里,而且时间也不敢太长。” 听着典娆的讲述,沈信越想越觉得惊讶,这好像是修真者元神出窍的情形,或者说得通俗点,就像是灵魂的存在状态。难道,典娆不仅仅是有了意识,而且达到了灵魂不灭的状态?沈信突然觉得心乱如麻。 “怎么了?沈信哥哥。你看起来好像不舒服?”被沈信的表情吓了一跳,典娆顾不上想自己的问题了,忙关切地问道。 “我没事。”沈信摆手示意无碍,继续思索着。典娆本来就不是电脑生成的程序,而是外来的入侵者,但她最终取得了电脑的控制权,可以说和电脑合为一体了。这是沈信原先的构想。但典娆现在说的话却让他有了新的想法,典娆并没有和电脑合为一体,而只是把电脑当成寄存体,就象有的人死后,灵魂会附着在某种物体之上一样。只是,典娆的本领可比一般人大得多了,她不仅仅只是依附在电脑里,而且能够完全控制电脑。 想通了这一点,沈信更确信典娆的存在是类似灵魂的存在。要制造一个完美的机器人躯壳,沈信是没有办法了,但让一个没有**的灵魂复生,沈信却知道不少秘法。象传说中的哪咤,就是借着莲藕人体复生的,这种方法,沈信也懂得。 想到典娆或许可以凭借这种异术获得生命,一时间沈信也觉得心情紧张,毕竟这事非同小可,而且典娆和灵魂到底能不能算是一会事,也在两可之间。 沈信的脸色忽阴忽晴,倒让典娆紧张得不得了,禁不住又出言询问。 沈信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要试一试,既然典娆是因他而来,他自然有责任为她谋划一个比较美好的前景,而目前,能够象一个正常人一样,是典娆最大的愿望,他没理由不想办法满足。 “我真的没什么。”沈信先笑着安慰典娆,接着缓缓说道:“我只是想到一个办法,或许能让你成为普通人,而且也不会变丑,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行得通。” 没等沈信说完,电脑里的典娆已经兴奋得不得了了,嘴里欢呼连连,竟一口气连翻几十个跟头,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她快乐的心情。 沈信看得目瞪口呆,连忙又道:“只是一个想法,不一定有效的,你还是不要高兴得太早了。” 典娆一个跟头翻到屏幕前,一点失望也没有,反而绽露了一个迷人的笑容:“有你在,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你是沈信哥哥啊。” 沈信无语,更觉得自己责任重大。事不宜迟,沈信决定马上着手这件事,就此跟典娆告别。典娆自然不舍,但关系到她能不能成为正常人模样,惜别中倒也充满了期待。 恋恋不舍地挥手,典娆忽然从电脑屏幕上消失,接着连那美丽的风景也不见了,屏幕变成了通常的界面,电脑看上去只是一台普通的电脑。 在离开之前,沈信已经有所决定,准备还是用哪咤复生为例,就用莲藕来作为典娆化身为人的中介。所以,沈信接下来就驱车赶往蔬菜市场。 经过细心挑选,沈信终于选好一大堆合用的莲藕,兴冲冲地奔回家去,却一进门就碰见了凤。虽然凤对沈信的异行也算见怪不怪,但突然看到他抱着一堆莲藕回家,还是被惊得目瞪口呆。尤其看到沈信并不是将莲藕送到厨房,而是直奔卧室,那种惊愕更是达到了顶点。 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沈信到底要干什么,凤开始怀疑沈信的精神状态是不是有问题了。 而在沈信来说,这种事情实在是没有办法解释,解释也解释不明白,索性什么也不说,自顾自去忙碌了。 回到房中,沈信选个合适的角落,先布了个阵法。这个阵法,简而言之,跟现代的温室原理差不多,只是既然是为了培植能让灵魂复生的人体,其复杂深奥之处,现代科学是没法解释的。甚至连沈信自己也说不清原理,但他懂得应该如何进行,这已经足够了。 阵法布好,沈信拿过自己选购的莲藕,开始将其布成一个人偶的形状。这一步其实很关键,关系到最后人偶的形体是不是能够达到完美,联想到典娆对外在美的执着,沈信一点也不敢马虎。 好不容易将莲藕摆好,沈信这才将仙力注入阵法,阵法运行之后,就会缓慢地改变莲藕的物理性质,最终达到与人体相似的结构。 看到阵法运行完美,沈信才松了一口气。这种秘法他没有用过,而且成功与否关系重大,他自然紧张得不行。 接下来就等莲藕转化了,等这种转化达到一定程度后,将典娆的“灵魂”用特殊功法输入到莲藕体内,经过“灵魂”和莲藕体的结合过程,最后才能达到复生的目的。莲藕的转化需要时间,沈信暂时也没有什么好做的了,只能等待。 当沈信将一切进行顺利的消息告诉典娆时,典娆的高兴自然可以想象,看她兴奋地四处乱跳的疯狂模样,沈信不由担心她会突然将电脑屏幕撞个洞出来。 (第十五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六章 就绪 新年刚过,温馨就先推出了自己的新专辑。由于有前一年的演唱会做铺垫,可以说推出前已经是万众瞩目了,一经推出马上反响强烈,销量节节上升。尤其是那首两人对唱的《两情相悦》,已经在大街小巷广为传唱了。 这个好消息,温馨自然第一时间就通知了沈信,沈信听后也替她高兴。两个人现在的关系已经不需要再说什么客套话了,对于这个话题也只是泛泛地谈了谈,马上就转到更有趣的话题了。说起来,在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上,他们的默契实在是非同一般。 对于沈信先前提到的演唱会,温馨自然很有兴趣,只是问起来,沈信只说快了,关于具体情况却一点也不肯透露。温馨自然又想起去年沈信在这个问题上的固执,没想到已经要举办了,沈信还是不肯说,笑骂沈信不够朋友后,也不再提这个话题了。 在沈信的演唱会举行前,有关《东方之鹰》拍摄的计划也提上了日程。出于冲击国际市场的目的,刘德华请的导演是一个叫诺曼的美国人。而根据剧本,除了男主角之外,本来所有角色就都是外国人,演员自然也都是来自欧美。 这个叫诺曼的导演,在美国也是小有名气,本身的实力也算很强,只是他没有出过什么大红大紫的猛片,所以虽然资格也比较老了,却一直半红不黑。 刘德华选择诺曼是经过细心筛选的,看中的就是他熟悉好莱坞那套运作,且本人在导演方面也确实很有一套,准备将这部《东方之鹰》完全按好莱坞的风格来做,作为沈信冲击国际市场的探路石。而且,由于这个导演本身不红,酬劳方面也是很优惠的,算下来和请本土导演差不多,这一点也是刘德华考虑的因素之一。 诺曼本身,其实并不想来,但他赋闲已久,刘德华的出价也让他满意,最后就当是来中国走穴演出,准备随便应付过这部片,赚点钱就算了。正如大多数美国人,总以为自己才是世界的中心,诺曼虽然在美国没什么名气,但来到中国,态度却傲慢的可以。 刘德华并不在意这一点,有本事的导演一般都有点脾气的,倒是担心沈信会觉得受不了。不过刘德华却是多虑了,沈信自然不太喜欢诺曼盛气凌人的态度,但他为人和善,不涉及原则问题,他一般也是一笑置之,倒也没什么问题出现。而且沈信自踏入娱乐圈后,一直在学习英语,虽然不敢说象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一般纯熟,日常的交谈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也是他赢得诺曼好感的原因之一。 影片中其他的演员,也或多或少有点这种自以为是的态度,但和沈信几天相处下来,却都被沈信的谦和所吸引,包括诺曼在内,所有人都对沈信赞不绝口。刘德华到此时才真的松了一口气,至少,在公关方面,将沈信推出去是毫无问题的。现在就看他的新片能拍到什么程度了。 因为演唱会的举行是早就安排好的,剧组也还有待磨合,暂时这帮成员就先在香港住下了。 关于沈信的演唱会,刘德华由于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着联系剧组成员,倒也顾不上过问。偶尔问起,沈信也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态度,刘德华也就懒得再多说。 而且,在刘德华的心里,也很欣赏沈信的自信和坚持。首先,他一直认为,一个不自信的人,是永远也成功不了的。或许,自信的结果可能会带来失败,但一个自信的人,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成功。而坚持,正是他自己能达到目前这个成就的原因所在。看到沈信有自己的想法,而且能够一直坚持,他有一种看到儿女长大成人的欣慰感。 除了刘德华之外,公司相关人等都对沈信一个人就想开演唱会觉得不解,不过,既然连刘德华也点头了,他们自然也没办法说什么。至于想从沈信嘴里套出点消息,结果可想而知。 到了沈信演唱会举行的这一天早上,沈信观察到莲藕体似乎已经转化到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程度了,先自喜上眉梢。而接下来,他又接到了唐子凡的电话,通知他晚上赛车。 “喂,你有没有搞错?”沈信哭笑不得地大叫起来:“老兄,今晚我可要去开演唱会的,你居然告诉我赛车就在今晚?” 唐子凡若无其事说道:“两件事可以都进行嘛,演唱会后再来赛车,另有一番风味的。愿来不来,车已经改装好了,你要不要试试?” 沈信权衡一下,也只能妥协了,暗骂唐子凡,他还是打个招呼,驱车赶往唐子凡家了。 在去唐子凡家的路上,沈信想到自己将要进行的事情,也不由好笑,开完演唱会再去地下赛车,倒象是东方佐罗,过着双面生活。不过他的思想本就不受世俗观念的束缚,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很快来到唐子凡宅前,沈信看到的只有唐子凡和林晨。 “杨天呢?”沈信随口问了一句,他记得杨天曾说过要为他助阵的。 唐子凡一耸肩:“谁知道?他最近忙得不见人,我给他留言了,希望他晚上能回来吧。” 沈信点点头,杨天的事不是他能管的,也就不再多想,把注意力转到门前的那辆吉普车上。看上去只是极普通的吉普车,但沈信却知道这车绝对不简单,看林晨谦虚中带点骄傲,看着车的眼神充满激情就知道了。 事实上也确是如此。林晨既敢夸口自己的改车技术,自然是真的有两套,此前也确实改装过不少好车出来。但是,他原先的老大的实力并不是很强横,财力也有限,从不曾提供过可以满足他一切要求的条件,所以每次改车都难免有遗憾。而这次不同,唐子凡不仅用人不疑,而且什么要求也答应,这辆车就是在这么优越的支持下改装完成的,是林晨在改车方面的巅峰之作。 所以,林晨才会显出那种骄傲和兴奋的表情。 “我可以试试吗?”沈信迫不及待想知道这辆车到底有什么不凡之处,林晨的表情更进一步增强了他的渴望。 “当然了,要不然叫你来干什么?”唐子凡笑着示意沈信可以上车了。 “我陪你一起去。”林晨一直默默无语,这时忽然说道。 (第十六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七章 一个人的精彩 林晨和唐子凡的想法不同,在唐子凡看来,这只是一个小游戏而已,输赢都无所谓,既然沈信想娱乐一下,那就玩玩不妨。但对林晨来说,这却是一场复仇之战,心中分外看重。现在车改好了,是他自己最佳的杰作,对于击败野狼,报上次的一箭之仇,他是信心满满。不过这信心却只是对车产生的,对车手,也就是沈信,他还有那么一点点疑虑。他虽然是先认识沈信,却只知道沈信是明星,并没有了解太多。所以,他怀疑沈信是不是能够战胜野狼,也是很正常的。 林晨的心理可谓复杂,提出这个要求时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事情对他很重要,也必须先作到心中有数才好。 沈信和唐子凡却没有那么多想法,沈信固然自信无比,唐子凡对他的信心说不定比他的自信更强,听到林晨的要求,也只是以为他想给沈信解释一下车改装过的性能,都欣然应允。 沈信一发动汽车,马上就感觉出不同来了,这车的动力强劲得不象话,估计从静止到最高速,也就需要几秒的时间。 飞速启动,沈信驾着车漂亮地转过唐子凡豪宅,直奔高速公路而去。 林晨是曾被誉为“小天王”的地下赛车高手,眼力自然非凡,从沈信一系列熟练的动作中,已经相信沈信绝对是不次于自己的赛车行家,原先的疑虑一扫而空。心情大好,林晨开始给沈信讲解自己是如何改装这车的,不仅引擎是特制的,车外层更是加了抗击打力强的材质。 当然,抗击打力的加强会牺牲一点速度上的优势,不过针对的是野狼,这样的车才是最合适的。 沈信知识丰富,悟性又强,一点就通,对车和林晨都赞不绝口。 等沈信试了一圈车回来,林晨已经对沈信完全信服了。虽然出于自尊,他不太愿意承认沈信比自己更强,但是至少与他不相上下,却是他不得不承认的。 “野狼,你等着吧,今晚你就嚣张不起来了。”在沈信和唐子凡兴高采烈高谈阔论之际,林晨想到的却是给自己带来耻辱的野狼。 沈信试车回来,并没有再多待,很快就返回公司了。关于演唱会,他还想再听听别人的意见,最后确定一下。对于这场演唱会,其实他是很重视的。 晚上八点,沈信一个人的演唱会开始了。 歌迷如海,***辉煌,不等沈信露面,现场已经是一片欢腾。 沈信还是没有出现,现场灯光却突然一下全熄,只剩下歌迷手中的荧光棒是唯一的光源。出其不意下,歌迷都是阵阵尖叫。 就在此时,舞台深处隐隐有金色光芒闪现。接着,光芒越来越亮,渐渐现出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模样。没错,就是宫殿,除了体积小得多外,与古代最豪华的宫殿实在没什么两样。而且,宫殿会动,由远及近,宫殿缓缓来到舞台正中,体积也越来越大,几乎要占满整个舞台。 歌迷们被震惊到目瞪口呆:是灯光效果吗?也太逼真点了吧?沈信到底想干什么? 也难怪歌迷会有这样的想法,宫殿的确是逼真过头,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轮廓,甚至连宫殿上的雕饰也惟妙惟肖,让人有着直接欣赏一座完美的古建筑的感觉。而且,这宫殿居然会发光,淡淡的一层金色光晕笼罩着宫殿,更是增加了一种神秘气氛。 在歌迷一头雾水的情况下,殿门忽然大开,沈信带着神秘亲和的笑容出现在门口,优雅地对着歌迷们一躬。 一身纯黑礼服,沈信的一举一动都有着说不出的潇洒从容,加上如此不寻常的亮相,现场气氛之热烈,可想而知。 沈信接下来并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忽然回身一纵,已跃上殿顶。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沈信的装束忽然变成古代儒生打扮,仰头向天,朗声长吟。 歌迷们算是彻底被惊呆了,且不说沈信一跃上殿顶的超凡轻功,光这个气势雄宏的场景就足以让他们说不出话来了。 看着双手背带后面,站立于辉煌宫殿之上,飘飘若仙的沈信,歌迷们心醉神迷之间,不由自主地顺着沈信的目光方向望去。更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原本是屋顶的地方,赫然变成了深邃的星空,一轮皎洁的明月正当空照下。 惊讶之下,所有歌迷突然都具备了高音歌唱家的实力,不遗余力地高声尖叫起来。 而这时,沈信又回身一笑,缥缈的音乐忽然响起。随着音乐,沈信翩翩起舞,不是街舞,而是中国古典意味的慢舞。 这一切都美好至难以置信,歌迷除了震撼还是震撼。 音乐越来越响,沈信边舞边唱了起来。歌词正是他刚才吟诵的《水调歌头》,宋代大词人苏轼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曲却是沈信自己新作。 沈信歌舞双绝的名声,在去年温馨的演唱会之后已经被广为传播,歌迷们自然都有耳闻,此刻看到沈信的载歌载舞,才知道什么叫盛名之下无虚士。沈信的舞不仅仅只是一种技巧的展示,更不只是单纯的视觉刺激,而是一种与音乐和意境浑然一体的艺术,充满了不可言传的韵味。歌迷们虽说不出个究竟,但都完全被眼前的一切迷住了。 一个富有古典意境的场景,一首纯粹的古典风味歌曲,在沈信的歌舞演绎下,自形成了一个魅力无穷的幻境让,所有歌迷都沉醉,真幻难辨,一时浑不知身在何处。 一曲终了,沈信跃下宫殿,再次来到台前,同时恢复了礼服打扮。 歌迷们醒过神来,自然又是一阵欢呼喝彩。而接下来沈信的表演继续精彩,且不说为了达到最好的现场效果,沈信在歌曲搭配上曾下了一番苦功,就单凭每首歌都各有真实度几乎百分百的幻境配合,已经让现场的歌迷大呼过瘾了。 歌迷们不只是在观看一场演唱会,更是在欣赏一幕幕的经典mtv集锦,甚至还是在观看一场场各具韵味的电影。而且,所有的画面都是立体的,还是互动的。如果歌迷还能理智思考的话,一定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幻觉了,但现场气氛是如此地感染人,没有人再有能力考虑眼前事物之外的东西,都全身心地投入到对沈信表演的欣赏中了。如果这是梦,没有人愿意再醒。 沈信一个人的演唱会,成功非常。 现场气氛持续热烈,到沈信演唱那首已经成为经典的《心伤》时,更是将歌迷的情绪调动起来。 配合着忧伤的前奏音乐,这次出现的幻境是细雨街头的场景。飘雨的黄昏,陌生的街灯,这就是歌迷看到眼前场景时的感受。沈信缓步进入幻境,落寞地在街道上徘徊着,看上去那么凄凉,那么无助。不等沈信开口演唱,现场已经是唏嘘一片。 (第十七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八章 幸运歌迷 终于等到沈信演唱了,他还没有唱完第一句,已经有多情的女歌迷带着哭腔大喊:“沈信,我爱你!” 忧伤的嗓音回荡在演出现场,沈信在雨中踱来踱去,任雨水落在自己身上,仿佛在讲述着一个凄凉的爱情故事,让所有的歌迷都感到有心碎的感觉。幻境太真实了,旋律太忧伤了,沈信的演唱也投入了,歌迷们都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放声大哭的不在少数。 而沈信自己,也同样感到了心碎,有想哭的冲动。本来在《心伤》专辑发行后沈信已决定不再唱这首歌,不想再想起与这首歌相关的一切,但开始准备演唱会的时候,他忽然改变了主意。毕竟是他少有的情歌,而且倾注了太多的感情,永久尘封,似乎也太浪费了。而且,经过新加坡之行,他觉得心情好了许多,似乎可以坦然面对已成往事的一切,所以最终决定还是选用。 然而,他错了。为了达到最好效果,他制作幻境时唯恐不够真实,但正是这么真实的幻境,才重又勾起他久已遗忘的痛。他以为他能坦然面对,其实他不能,此刻愁肠牵动,曾经的痛再次呈现,且比以往更痛。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歌声自然分外伤感,也分外地具有感染力,他自己是克制住了哭出声来,但多情的歌迷却纷纷潸然泪下。 这个意外是沈信没有想到的,心情激动下,下面的演出几乎无法继续了。不过好在他还算理智,经过几首其他风格歌曲的缓和,总算把那种撕心裂肺的痛给压抑下去了。到演唱会接近尾声时,他终于完全恢复平静了。 最后的**还是那首温馨演唱会的压轴曲目《两情相悦》,虽然温馨演唱会上已经用过了,但沈信有新的演绎,且另有一个目的,也就毫不犹豫地选用了。 沈信这时已能够笑容满面了,来到台前,他轻松道:“接下来这首歌大家一定都喜欢,因为,这是一首男女对唱的歌曲,叫《两情相悦》。” 歌迷们顿时发出海啸般的欢呼,这首歌曲实在太有名了,最近红得不像话。很多人其实不是温馨歌迷,但作为沈信的歌迷,为了听听偶像的这首歌,也专门买了一张温馨的专辑,沈信的魅力可见一斑,这首歌也完全配得上沈信的名气。 沈信顿了一下,等歌迷稍稍平静了一点,才又继续说道:“不过,我可是单身前来的,没有人来和我对唱。”故作犹疑状,沈信又说道:“这个问题可有点难办。” 歌迷一下子沸腾了,纷纷自告奋勇,能与偶像同台演唱,那是怎样美好的一件事啊,没有人想放过这个机会。比较搞笑的是,连众多的男歌迷也踊跃不已,场面惹人发噱。 “对了,大家可是提醒我了。”沈信效果达到,笑道:“就从现场选择一位歌迷来和我一起演唱吧。可是选谁呢?” 歌迷们自然人人争先,让沈信也不好意思再做作下去了,索性好像很随意地一指最前排的一个少女,说道:“就你吧,我看你好像是最热情的,就选你好了。” 那少女兴奋得小脸通红,在一众歌迷的嫉妒眼光下快步来到台上。不过,这个少女也确是最热情的,即使在众多狂热的歌迷中也引人侧目,沈信选她,别的歌迷遗憾之外,倒也没有太多怨言。 “来吧,美丽的歌迷小姐。我喜欢你。”沈信笑着迎上少女,轻轻抱了抱她。这一举动自然又引起一阵骚动,不少歌迷居然吹起了口哨。 那少女羞涩地将脸埋在沈信的胸前,低声说道:“沈信哥哥,我的歌唱得不好。” 沈信哥哥?没错。这个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沈信最忠诚的歌迷万零。凭着与沈信的交情,沈信平生第一次开演唱会,她怎么会不来捧场呢?至于邀请她上台,也不是沈信一时冲动,是早有预谋,要给万零一个惊喜的。万零一直有个愿望,想和沈信合唱一次《两情相悦》,沈信自然是知道的,正好借演唱会给她一个圆梦的机会。 至于效果如何,就不用说了,看万零亦嗔亦喜的神色就知道了。 对于万零提出的问题,沈信微笑安慰道:“我可是你的沈信哥哥啊,相信我,我绝对会让你比大明星更出风头。” 这段对话是在很短的时间,很隐秘的情况下进行的,台下的歌迷都没有发觉。当沈信拉着万零的手来到台前接受歌迷欢呼的时候,万零心中仍是忐忑不安,只有想到沈信肯定会有办法时,才稍感安心。 这时,沈信和万零身后的幻境再变,绿水青山,晴朗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美丽得宛若世外桃源。小鸟鸣唱,山涧流淌,大自然的声响一样不少,光意境已经让所有歌迷陶醉了。更何况,隐约之中,天上似有仙乐传下,更让歌迷恍惚觉得自己身处已是九天仙境。 而这时,更让歌迷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只见沈信潇洒地信手一招,一朵飘荡在山顶处的白云竟然应手而落。 白云降到沈信和万零面前,并没有落地,而是轻轻漂浮在他们脚边。 歌迷们固然惊讶万分,身在其中的万零,其感受到的震撼却更深一层。第一反应,她喜悦地看着眼前美丽的白云,忍不住想要拍手叫好。接下来却是疑惑地无法形容,这白云,真的是白云,怎么可能?她根本不能理解眼前发生的事情。 万零将疑问的眼神投向沈信,沈信却只是微微一笑,牵着她的手步入白云之中。在万零的惊喜呼声中,在万众歌迷瞠目结舌地瞩目下,白云缓缓向半空升去,同时也向着幻境深处飘荡。 等最后白云停下,沈信和万零已经身在山顶之上,俯视着碧水青山,两人飘逸的姿态宛若仙人。 沈信和万零回过头来,对着台下幻境外的歌迷微笑挥手,终于让一众惊讶地连嘴都合不上的歌迷回过神来,接着尖叫和欢呼自然是不绝于耳。 (第十八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十九章 梦未醒 音乐声越来越响,歌迷听得清楚,那确实是来自天上。沈信和万零手挽手站立云头,飘逸的歌声也开始传给歌迷。和温馨演唱会的韵味完全不同,这次的《两情相悦》完全没有凡俗之意,简直就是神仙伴侣的仙音。听过温馨专辑中这首歌的歌迷,马上感受到了其中的不同,很快就喜欢上这个新的版本。 沈信的演唱告一段落,该轮到万零开口了,沈信鼓励地望着她,示意她不要紧张,当是娱乐就好了。 在沈信鼓励的眼神下,万零终于抛开了一切的顾虑,开始演唱。 这首歌万零当然会唱,而且熟得不得了。虽然她的嗓子不够好,但唱功上还是有一定水平的。所以,尽管一开始由于紧张还稍有点不太流畅,但越到后面,万零的歌声就越显示出一定的水准。 这里面自然有沈信的功劳,他轻轻的和声不仅衬托了万零不太出色的嗓子,还间接缓和了万零的情绪,带动了她对节奏的掌握。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万零的演唱最后倒也似模似样,颇有点明星风采了。 至少现场歌迷是这种感觉,从他们给予万零的一致的喝彩就知道了。 在歌迷心中,已经完全接受了万零作为自己的代表了。 尤其到了最后两个人的合唱部分,沈信和万零的默契达到了最高,那种相互映衬的歌声听来分外有味道。而且那歌声也是象背景音乐一样,是从九天上飘落下来的,听得众歌迷如痴如醉。 一曲结束,音乐隐去,沈信和万零的歌声却还在轻轻回荡,让歌迷们情不自禁地随着歌曲的节奏鼓起章来。最后,等歌曲完全结束了,现场再掀热浪,各种各样的声音震耳欲聋,歌迷的热情接近疯狂。 在这样的情况下退场自然是不合适的,尽管演唱会已经接近尾声。幸好沈信早有准备,听见歌迷尖叫不断,他微笑一下,驱使着白云向前到舞台正中。这样歌迷可以看得更清楚,只见沈信忽然拉着万零坐下。 歌迷不知道沈信要干什么,一时间倒沉静了许多。 轻拥万零端坐云头,沈信的表情逍遥得很,接着忽伸手掏出了一支萨克斯。 舒缓的音乐响起,歌迷马上被迷住了。万零就更不用说了,偎倚在沈信的身上,她只觉得好梦成真,再无其他奢求了。而万零偎依着沈信的甜蜜模样,也不知羡煞了多少歌迷。 沈信吹奏的是萨克斯名曲《回家》,此时此景,正是吹奏这首曲子最合适的时机。在沈信梦幻般的乐技下,所有歌迷突然都生出浓浓的思家情绪,恨不得马上就回到家里,但沈信的魅力却又让他们欲走难离。 嘴里犹自吹奏着萨克斯,沈信忽然凭仙力带起万零,轻飘飘飘下云头,落于舞台正中。青山绿水的幻境同时隐去,那座开场时出现过的宫殿又缓缓从舞台深处现出。 一切恰到好处,当宫殿在沈信和万零身后停下的时候,沈信正好吹完最后一个音符。 “演出到此结束。诸位,今晚好梦。”潇洒一躬,沈信和万零牵着手向宫殿大门走去。 殿门自己打开,沈信和万零就那样走了进去。而在他们身后,殿门又缓缓关上。 就在歌迷还感到若有所失,不想就此离开的时候,沈信忽然有点气急败坏地从殿门中挤出个头来,拼命向歌迷挥手示意。 接着,沈信终于消失,宫殿也急速射向后台。 歌迷们先是目瞪口呆,接着想到沈信最后滑稽的动作,都开怀大笑起来。一笑之后,对于这晚,他们再没有其他要求了,只想带着由沈信吹奏的《回家》所引起的对家的渴望回家。 带着万零,沈信迅速从后台撤离,开玩笑,他可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实在是耽搁不起。 当然,首先是要送万零回家,所以沈信发动汽车,马上向万零家开去。而万零,此刻却只是呆呆地望着前方,似乎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一无所觉。自从离开演出现场她就一直是这个样子,好象一个午夜梦醒的人,思绪却完全停留在梦境里。 “太美好了。”良久,万零嘴里才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沈信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怜爱地看了看万零。今晚这件事他也不知道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但他对万零的深厚感情,却让他想要满足万零所有的梦想。 车停在万零家门口,万零依依不舍地下车,这才记起刚才看到的种种奇景匪夷所思,忍不住问沈信:“沈信哥哥,今天那些场景是怎么回事?” 沈信早知道这个问题在演唱会后是难以避免的,所以也早有准备。听到万零这么问,沈信微笑道:“只是立体投影,外加一些特技罢了。没什么稀奇。” 这个回答自然含混得可以,换做其他人自然还会继续追问,但万零不同,她对沈信的信心近乎盲目,根本就没想到沈信会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换句话说,沈信作出什么事情她也不会觉得惊讶,因为,那是她的沈信哥哥。 而且,一晚上的经历本身就象是一个美梦,此刻的万零也分不清自己是不是还在梦中。而在梦中,人是无所不能的,不是吗?那么所有的一切也就不值得奇怪了。 目送着万零进家,沈信这才收拾心情,驱车奔往唐子凡家。想到即将开始的车赛,他的心中隐隐充满了期待。 到了唐子凡家,沈信惊喜地发现杨天和卡娅也在,他果然是守约前来为沈信助阵了。此外也就是唐子凡和林晨了。 卡娅对沈信很有好感,也听说他此前刚举行了一场演唱会,所以还问了沈信一句:“演唱会开得怎么样?” 沈信眉飞色舞,作个一切ok的手势,笑道:“出乎意料得好。” 卡娅笑着祝贺了他一番,其他人对演唱会这事却没什么大兴趣,只是问沈信是不是可以出发了。尤其是林晨,想到可以有机会一雪前耻,他的心情比谁都迫切。 沈信还有什么需要准备的吗?当然没有。寒暄数句,众人马上分头上车,赶往约定地点。 沈信驾驶的自然是改装过的吉普车,同行的是唐子凡和林晨。而杨天和卡娅,另外有一辆车。 约定地点是一条偏僻的街道,灯光昏暗,明显是警力难及的地界。不过就是在这样荒凉的街道上,此刻却聚满了形形色色的人。 当先望着沈信等开来的是一名粗壮的大汉,虽然西装革履,拼命装出一副绅士派头,但难以掩饰的剽悍之色却显示出他黑道老大的身份。与他并列的是一个全套赛车手装备的人,年纪约二十七八,个头不高,身体却很健壮,大概就是所谓的野狼了。 在这老大和野狼的身后,还有十几二十个打手模样的人,看出来的眼神都是虎视眈眈。 除了这些人外,现场更多的是各种奇装异服的少男少女,头发也各自染成各种奇异的颜色。大概是所谓的太保太妹了。他们本就一刻也不安生,看到沈信等开来,更是马上发出了巨大的噪声。 (第十九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十章 车场决胜 沈信等将车开到近处,齐齐下车,来到那老大和野狼面前。那些太保太妹自是那老大拉来支撑场面的,拼命叫喊恐吓,想要给沈信等来个下马威。 可惜这套把戏看在沈信等眼里,却只让他们觉得好笑。唐子凡踏前一步,刚想说话,突然有一个小太妹尖叫起来:“那个人是沈信耶。” 本来各自拼命折腾的太保太妹们一下静了下来,四处张望:“沈信?他在哪里?你是不是看错了?” 等在最先认出沈信的小太妹指出沈信所在后,所有的太保太妹们都疯狂了,拼命叫着沈信的名字,就要扑过来要签名。 这一幕奇景不要说沈信等,就连那老大和他的打手们也看呆了。这个俊秀的年轻人是什么人?居然能让自己手下这帮无法无天的太保太妹如此激动疯狂。他们不是追星族,自然不了解沈信这个名字在年轻人中间是这样的一个神话。 而在沈信来说,本来应是敌对的一帮人突然变成了疯狂歌迷,让他一时间也是直发愣,难道自己的歌迷范围都扩大到了黑社会?这也太搞笑了点。如果这么多太保太妹都涌上来要签名,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幸好,有人替他解围。看到手下人如此丢脸,那老大脸上有点挂不住了,阴沉着脸,猛然一声大喝,制止了一众太保太妹向沈信索要签名的企图。 看得出那帮太保太妹对这个老大是很畏惧的,一时没有人再敢向前一步,都乖乖地退到后面去了。 不过,偶像的魅力毕竟是巨大的,虽然这帮太保太妹不敢找沈信要签名了,却忍不住还是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 “真的是沈信,可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他好像今天应该开演唱会才对。” “你是傻子呀?这个时间,演唱会早结束了。可惜门票太贵了,要不我也去看,这可是他第一次开演唱会啊。” “对了,我有他一张照片,如果能让他在上面签名就好了。大家帮我找机会啊。” 如此等等,太保太妹的窃窃私语一直在进行,那老大脸色铁青,也只能装听不到。 场面又恢复了一开始两方对峙的局面,那老大沉声冷笑:“唐子凡老板,你的大名我是久仰了。不过,你身娇肉贵,掺和我们江湖中事,可是有点不太合适。”皮笑肉不笑,这老大的态度殊不庄重。 唐子凡也不在意,懒洋洋一笑:“就当玩玩也好,林晨现在是我的人了,我自然要替他了结这件事。实际上,这件事如能完满解决,对大家都有好处,不是吗?” 那老大又冷笑一声:“你准备如何?” 唐子凡笑容可掬:“江湖事,自然是以江湖方式解决。这件事既然是因赛车起,自然也应以赛车终。” 那老大精神大振:“唐子凡老板如此想,自然是最好了。但是赌注应该怎么算?林晨可是欠着我一大笔钱的。” 唐子凡沉吟道:“林欠你的钱,这件事另有曲折,也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算了,就当是他欠的吧。你看这样可好?我们各出一人一车,一场定输赢。如果我输了,林晨欠你的原数奉上,另外再加一百万港币。如果你们输了,林晨此后与你们再无瓜葛,你们不得再找他麻烦。” 说是商量,唐子凡的语气却只象是礼貌地通知那老大,丝毫不让觉得有可商讨的余地。 不过唐子凡的条件已经够优惠了,那老大也就不太介意唐子凡的语气,转头看看野狼,野狼点头后,他对唐子凡笑道:“我们这边自然是野狼出赛,不知道唐子凡老板要派谁上场呢?林晨吗?他可是野狼的手下败将啊。哈!” 他笑的是得意,不过随他大笑的只有那些打手,而那些作为撑场面的太保太妹们,却根本没有注意他和唐子凡的对话。少了众太保太妹的附和,那老大的笑声终于变得尴尬起来,反倒让沈信和唐子凡等看了笑话。 唐子凡也懒得再多说,只是指了指沈信:“林晨是不会上了,免得说我们欺负你,我们这边是个新人。”这样说,一方面是照顾林晨的情绪,另一方面却是为了刺激一下对手。 随着唐子凡的话,沈信上前与众人打个照面。那帮太保太妹,注意力本就全在沈信的身上,看到居然是由沈信出面与野狼赛车,顿时发出一阵震天的欢呼,让那老大听得郁闷无比。 野狼也不明白沈信到底是什么人,不过敌意自然是难免的。冷冷看看沈信,野狼哼道:“小白脸,滚一边去。”伴随着的是一脸的不屑。 这一来,沈信倒没太在意,这样的话根本就伤不了人。倒是一帮太保太妹不高兴了,虽然没有大声叫骂出来,但人多势众,小声的嘀咕合起来也是一股不小的声浪。野狼更是不明白了,以前他也算是这帮太保太妹的崇拜对象,怎么只是骂了沈信一句,就惹起这么大的反感? 沈信看得有趣,很配合地对着太保太妹们挥挥手,当足他们是歌迷一样,顿时又引起一阵欢呼。 目光落到野狼身上,沈信微笑着忽然问道:“听说你们日本有一名f1赛车手,好像混得还不错,你比他如何?” 野狼和那老大都是一楞,显然是为沈信叫破野狼日本人的身份惊讶,而太保太妹们的大声鼓噪,也表明他们以前并不知道野狼是日本人。 野狼发了一下楞,马上恢复镇定,淡淡道:“你说的一定是伊藤琢磨,他是我国最好的车手,也是我的偶像。”听到野狼自认日本人身份,现场又混乱起来,不过在那老大的威严之下,一时间也没有其他意外发生。 “伊藤自摸?你的偶像?”沈信故意听歪了:“你们日本人好像满喜欢自摸这一套的。好吧,今天就让你好好地自摸一把吧。” 这话野狼有点听不懂,毕竟他是日本人,但所有中国人都是听得懂的。那老大的脸色先难看起来,太保太妹却是一点脸面也不给他留,笑得前仰后合,形象极是不堪。别的不说,在他们听来,沈信这番话着实够幽默。 老大冷喝一声,才勉强止住了众太保太妹的哄笑,当然,间或地低笑自然还是难免。 野狼也明白沈信的话不是什么好话了,狠狠地一挥拳头,就象作出什么举动来。 唐子凡却适时地冷哼一声:“赛车就赛车,那么多废话干嘛?条件没异议的话,马上就开始比赛了。我没时间听一些人胡言乱语。” 听到唐子凡的话,那老大和野狼才想起什么是正事,犹自气恨不已,野狼威胁地望望沈信向自己的车走去。 而那老大,也开始给沈信讲解整个赛车的路线。地下赛车经常在这里举行,路线野狼早就熟悉,也不需要再多听一遍。而沈信现在对香港的地理形势也是了如指掌,很快就明白是要经过一条特定路线,绕上一个圈,最后再回到出发点就行。当然,谁先到算谁胜。 听完那老大的讲解,沈信也没有浪费时间,马上将改装过的吉普车开到与野狼的车并行的位置。 “喂,讨厌的小子。”野狼忽然对着沈信大叫着:“普通赛车没意思,我们再加个条件。” (第二十章完) 第二十一章 陷阱 “好啊。”对野狼的节外生枝,沈信微笑以应。 “除了不得直接伤害对手身体之外,用任何手段阻止对方先到终点都是可以的。”野狼挑衅般向沈信扬扬拳头。 沈信早听林晨说过与野狼赛车的情形,对野狼这个提议自然也不觉得惊讶,还是淡淡道:“好啊。” 唐子凡和杨天对沈信信心十足,根本就不考虑沈信有可能输的情况,野狼的做作,在他们看来只是一目滑稽剧。他们本来唯一担心的是沈信没见过与黑社会老大打交道的场面,怕他会不适应。但沈信的表现是那么出色,他们接下来就只准备看一出好戏了。 林晨对沈信的信心没那么足,但对车的性能却毫不怀疑,想了想,他上前对沈信说道:“小心点,车绝对没问题。” “我也没问题。”沈信微笑回答林晨。 看到丝毫没有威吓到沈信,野狼颇有点看不透沈信深浅了。不过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遛遛。他实在也没什么花样要出了,只能大喝一声:“那就马上开始了。” 两辆吉普车并排在一条线上,发动机轰隆隆地转了起来。太保太妹这时将自己壮人声势的特性发挥到了极限,可惜,他们并不是为野狼加油,在稀稀落落的“野狼加油”的助威声中,更嘹亮的是“沈信加油”的鼓励声音。 那老大的脸色自然又难看得可以,不过,对这个场面,老实说,他也是无可奈何。 唐子凡和杨天相视而笑,这个场面可说是意外之喜,偶像的魅力还真是无处不在。卡娅也很惊讶地说道:“这个小兄弟,还真是惹人喜欢。” 一声号令之下,两辆蓄势待发的吉普车箭般窜了出去。赛车正式开始了。 伊藤琢磨在f1车坛以作风剽悍著称,这个野狼当他是偶像,作风上自然颇有相似。两车开出还没有一里地,野狼已经狠狠地与沈信撞了好几次车了。幸好林晨改装过的吉普车坚固无比,要不然,就凭着这凶狠的撞击,普通车早就被撞成废铁了。 在剧烈的互相冲撞中,沈信和野狼都疯狂地将赛车的速度提升到了最高,在昏暗的街道上急速飞驰而过。赛车引擎巨大的噪声也同时打破了夜晚的宁静。 两个人互不相让,车子性能也相差无几,一时间难分轩轾,基本上一直是齐头并进的局面。 然而,在经过一条分外昏暗的街道时,这个局面突然被打破了。 沈信一边计算着自己赛车的行进速度,尽量用最优越的方式完成着比赛,同时也时刻注意着野狼的动向,这同时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搏斗。 但是,行到街道中央,沈信却突然感到车身猛地向下一沉,象是要掉下去一样。事出突然,沈信虽反应灵敏,快速打方向盘转向一边,但经过这一下突然的阻挡,本来已达到极速的赛车一下子熄火了。 沈信一边重新发动汽车,将车转回正道,一边转头向后望去,在路面中央,忽然出现了一个大洞。就是这个洞,差点让沈信完成不了比赛,若不是吉普车经林晨改装后坚固无比,就凭这一下,也能让车报废。 “陷阱!?”沈信脑子里不由冒出这个念头。而这时,已经高速疾驰,远在百米之外的野狼,却是阵阵狂笑,听起来分外刺耳。 再无疑问了,这确是事先安排好的陷阱,沈信算是彻底明白了,心底充满了愤恨。 “高兴不要太早,比赛才刚刚开始呢。”沈信心中冷笑着,快速向着野狼追去。也许是受刘德华影响,沈信虽总是给人以随和的印象,但性格却另有执拗的一面,是绝对不会轻易认输的。野狼的这个卑鄙伎俩,反而更增强了沈信堂堂正正击败他的渴望。 这个意外是阻碍了沈信比赛,但也让他明白了林晨改装的这辆车到底有多好,所以他重新上路后再无疑虑,只是尽可能地将速度马上提起来。野狼的优势已经很明显了,但沈信毫不着慌气馁,前面马上就是拐弯,而完美的转弯,正是沈信最拿手的。 沈信是全速追赶,而野狼在到达转弯前却不得不减低速度,沈信终于在转弯处追上了野狼。 这个时候,沈信刚到达转弯处前,而野狼已经开始转弯。沈信明白这是一个机会,既然有只要不直接伤及对手,任何手段都可以使用的规矩,沈信也没必要对野狼客气。 速度丝毫不减,沈信对着野狼的车身就拦腰冲了上去。看到沈信好像是拼命一般地冲来,野狼也不禁冒起了冷汗,这个人,莫非是疯子?他优势在握,自然就不想这么拼命了,可是,他正在转弯,又有什么办法避开呢? 不过沈信的想法却不是野狼能了解的,他根本不是拼命,而是要借机反超野狼。 沈信选的角度其实非常巧妙,当时是冲着野狼的车身去的,但由于他和野狼还有着一段距离,实际上等他追上野狼时,仅仅只是自己的左车身擦着野狼的车尾。 这样已经足够了。在寻常情况下,这样的轻擦不会对车造成太大的影响,但由于沈信的赛车是以最高速度行进的,这摩擦带来的力道可就大了去了。 野狼眼见马上就要转过弯去了,但沈信的车这么一擦一带,顿时将他的车带得偏离了正确方向,而他虽然减速,但车速还是快得可以,这样一来,身不由主下,他驾着车一头冲向了路边。 至于沈信,早把这一切计算在内,经过和野狼车尾的摩擦,他本来的高速也由此减低不少。迅速打着方向盘,就以减低下来的速度,他开始转弯。 一切恰恰好,沈信的车紧擦着路边拐过了转弯处的最外端,方向正冲前方,沈信脚踩油门,瞬间又将速度提升到极限,绝尘而去。 这一切都发生在很短的时间,而且一环紧扣一环,也只有象沈信这样具有电脑般精确思维的人才能办到。沈信行险一搏,瞬间扭转了局面。现在变成了他一路弛去,丢野狼一个人去哭天怨地。而野狼这时一连串的诅咒出口,用的是一种沈信不懂的语言,间接证明了他确是非我族类。 (第二十一章完) 第二十二章 戏弄 沈信驾着车飞速向前,优势在握,野狼一点机会也没有。本来就准备这样一冲到底,让野狼跟着吃风,但听到野狼一连串的咒骂,沈信却不由打心底生出一股厌恶感,忍不住想要戏耍一下野狼。 从反光镜中看到野狼还在努力追赶自己,沈信于是稍稍减缓了一点速度,给了野狼一个追赶的机会。 又是一个转弯处,在沈信开始转弯时,野狼以达到极限的速度追了上来。恰恰是前一个转弯处的翻版,只是两人的位置正好调了个个。 一切全在沈信的计算之内,野狼追上来的时机和沈信预想的几乎分毫不差,而且,也正如沈信所料,野狼采取的居然也是沈信已用过的战术,狠狠地撞向沈信的车身。 但是,野狼毕竟不是沈信,他没有沈信电脑般的计算能力,这一撞完全是凭着一股血性之气,在沈信已控制局面的情况下,哪里会给他得逞的机会? 野狼的如意算盘,自然是想凭着自己车的坚固装甲,一撞将沈信的车撞废,或者,至少也和沈信两败俱伤,那样他至少不算输。 带着这样的想法,野狼驾着赛车咆哮着冲向沈信,眼中闪动着凶残和兴奋的光芒。 透过车窗,沈信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不由冷冷地笑了。丝毫不慌,沈信忽然急速地将方向盘转向右边。 没有任何预兆,在野狼的赛车冲到沈信车前时,沈信的赛车忽然向右开始转向。高速飞驰的赛车,突然转向,恐怕难免还有向前的惯性。但沈信这个转向却没有,基本上左后轮原地不动,整个车以此轮为轴,就那么向右向后转去。 时机掌握得恰恰好,当野狼就要撞到沈信的赛车,沈信的车子却借着这一转险险避过。而当野狼的赛车以达到极限的速度狠狠冲向路边时,沈信的车子却还在继续转着,就那么原地转了一圈回来,车头,依然对准正前方。 哈哈大笑,沈信挥手对着不知撞到什么坚硬东西的野狼说道:“哥们,再见了。”接着一踩油门,发动机轰隆的声响中,沈信的赛车瞬间启动,很快就飞驰而去。 通过这一手,沈信算是彻底摧毁了野狼在赛车方面的自信,完全是凭借着技术和计算,沈信将野狼简直是玩弄在股掌之上,这样的差距,还谈什么争胜负? 沈信此时心怀大畅,自然懒得再理会野狼会有什么想法,自顾自向终点奔去。 而这个转弯处已是最后一个转弯,剩下全是直道,沈信完全不用考虑其他,只要飞奔就好了。本来是势均力敌的车赛,现在变成了沈信一个人的兜风出游。 而正由于已接近终点,很多不甘寂寞的太保太妹们也早赶到此处,想最先知道是谁占上风。沈信漂亮地戏耍野狼的一幕,完全被他们看在眼里,大饱眼福之余,更觉得沈信的实力不可思议,对沈信的崇拜简直要达到顶点了。 旋风一般卷过终点,沈信的赛车一个漂亮的急刹,停在了众人面前。沈信潇洒地推门出来,还没说话,已被擅长起哄的太保太妹们的尖叫吓了一跳。 对于这个结果,唐子凡和杨天都早有预料,以沈信的实力,对付一个野狼自然是小菜一碟,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稀奇的,林晨却掩饰不住自己的喜悦和兴奋。如果由他自己出赛,林晨虽觉得自己绝不次于野狼,但胜的把握也不过八成,更不要说象沈信这么漂亮地将对手甩到不知哪里去了。对沈信的车技,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林晨只有自叹弗如,心悦诚服。 而在那黑道老大一边,除了一众以沈信为偶像的太保太妹兴高采烈之外,自那老大之下,人人是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至于那老大,脸色更阴沉地能刮下一层黑炭来。 看到那老大的神情,林晨高兴之余,不由又担心起来。这老大出名地不讲道理,输得如此惨,恼羞成怒下,说不定还会有事发生。他自己自然是不怕,但却害怕沈信等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到时会吃亏。 不过看唐子凡和杨的神色,却是完全的泰然自若,根本连看都懒得看那老大一眼,只是对沈信祝贺着。至于沈信,这一点小场面,根本不被他看在眼里,就凭区区一个黑道老大,难道能掀起多大风浪不成? 林晨虽不真正了解自己这方的实力,但看到这场景,心里也稍稍放松了些。 在沈信这边,对这个结果最惊讶的要数卡娅了,她原先只知道沈信是个偶像明星,没想到赛车也这么厉害。尤其沈信已经到了,野狼的车连影子也看不到,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愣了半晌,卡娅才问沈信:“你怎么可能领先这么多?那个野狼呢?” 沈信耸耸肩:“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开车,居然一头撞到了路边,也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东西,现在可能在修车吧。” 众人大笑,唐子凡和杨天都很喜欢沈信的态度,或许有点张狂,不过事实摆在面前,沈信的实力完全不是区区一个野狼所能抗衡的。而且,对于一个小小的岛民,实在没必要谦和为先,尽管中华民族是最谦和的民族。 杨天看看卡娅,忽然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告诉你,这个沈信可不是简单的人,你最好对他尊重点,不要招惹他,不然出了事我可不负责。”卡娅细想着杨天的话,更觉得沈信不简单,微笑点头:“我喜欢他。” 在沈信等这边一片欢声笑语,那黑道老大一边却人人丧气之际,姗姗来迟的野狼终于也回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虽然野狼的车速也不慢,所有人却都觉得似乎有点没精打采的感觉。 脸色阴沉地一步跨出车门,野狼的目光第一时间盯在了沈信的脸上。沈信微笑以对,成王败寇,野狼还有什么值得他注意的呢? 沈信的态度更惹恼了野狼,紧盯着沈信,他忽然低声用日语叫嚣了几句。沈信听不懂,但也根本不需要懂,看野狼的神情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了。 沈信这边自然是人人气恼,最先反应的是林晨。本来就对上次输给野狼不服,林晨看到野狼输了之后犹自口出恶言,不有怒火上升。一步上前,林晨指尖直指野狼鼻子:“愿赌服输,你赛车输了不认,放***什么狗屁?” 野狼并没有回答,冷哼一声,忽然飞起一腿向林晨当胸踹去,看起来身手似乎不错,大概是练过空手道之类的功夫。林晨在普通人中也算强壮有力了,但对上野狼这样的高手,却是连闪避也来不及。 (第二十二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十三章 显威 当然,野狼的身手再强,在沈信和杨天眼里也是不值一哂。甚至用不着沈信和杨天出手,有人比他们更抢先一步,那就是卡娅。 野狼的一脚又快又狠,但卡娅却比他更快更快更狠。身形一动,在野狼将要踹中林晨之前,卡娅抡起的一腿已经狠狠扫中了野狼的面部。身形壮硕的野狼也经不起这一腿,扑通一声,整个人如同一块沉重的石头般摔到在地,一时间甚至连爬都爬不起来。 “俄国人?”野狼惊讶地叫出声来,同时挣扎着动起来。卡娅毫不留情地一脚踏中野狼的胸部,野狼顿时又动弹不得了。 一脸的阴狠之色,一连串的日语又从野狼嘴里冒出来,自然不会是恭维卡娅。 卡娅明显听得懂日语,脸色顿时一沉。 “长得讨厌也就罢了,嘴里居然也不干不净,你还真不是一般得讨人嫌啊。”卡娅巧笑倩兮,脚却向下狠狠踩了下去。 清脆的咔嚓声起,野狼的惨叫声起,卡娅看似轻松的一脚,已经踩断了他的大腿骨。 “对不起,我用力大了点。没想到你这么脆弱,真是抱歉。”卡娅这样说着,语气里一点抱歉的意思也没有。她浑不理会野狼充满仇恨的眼神,对脸色一下变得更难看的那黑道老大也是熟视无睹。 卡娅这一下算是把所有人都给震住了,刚才她一出手,众人只是惊讶于她身手的高明,一众太保太妹中,为她喝彩叫好的也不在少数,但看到她对待野狼的干脆和狠辣,所有人都不得不重新认识这位美女。太保太妹们也都静了下来,没人再发出半点声音。不过看他们的神情,很有点崇拜卡娅的味道。 沈信这边,除了杨天视之为理所当然外,其他人也或多或少都惊讶得不得了。沈信也不得不思索,杨天和卡娅,到底是干什么的。 在这样的情形下,那老大的处境就有点尴尬了,说什么野狼也是他带来的,被卡娅这么摧残,于情于理,他都该站出来说话。但野狼输了车赛在前,态度不恭敬在后,真要说起来,也不是那么理直气壮。而且,最主要的,卡娅的身手已经让他心生怯意。他那边虽然人多势众,却是乌合之众,上不了大场面。更何况,看那帮太保太妹的情况,真要冲突起来,他们不定是站在那一边。 那老大进退两难间,在地上哀号的野狼忽然对着他叫喊了一句什么。本来犹豫着的老大,这时忽然一咬牙,对身后的打手们做个手势,好像是要用武力为野狼出头。 看到这场面,林晨不免紧张起来。但其他人却只觉得好笑,在那老大及其手下有进一步行动之前,杨天已经迎上前去,冷笑道:“怎么?玩不起吗?现在想来点狠的?”说着将右手在那老大面前晃了一下。 其他人没看到杨天手上有什么,沈信却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枚套在中指上的戒指,上面是一只鹰的模样。 杨天这一个动作,看似没有什么意义,但效果却让所有人咋舌。只见那本来一脸煞气的老大,忽然就蔫了下去,他后边的打手们更是噤若寒蝉,连头都不抬起来。 结结巴巴地,那老大指着杨天:“你就是,你就是……‘东方之鹰’杨天?” 杨天冷哼一声:“我还以为所有人都忘了我了呢,原来你还知道我这点名号。既然知道是我,你准备怎么办呢?” 那老大冷汗直流,连连躬身:“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老人家。” 老人家?沈信差点笑出来,这称呼也太逊了吧?不过杨天的表现却也让他印象深刻,一个手势,一个眼神,就可以让一个不可一世的黑道老大服服帖帖,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枭雄气质吧。冷酷的眼神,雄霸的气势,都深深烙印在沈信的脑海里,现场观摩,他终于知道自己要扮演的是怎样的一个角色了。 看到那老大魂不附体的样子,杨天不耐烦道:“看看你自己,也算是个老大吗?愿赌不服输就不说了,居然跟小国岛民混在一起。要不是老子心情好,马上就干掉你。现在我不想看到你,给我滚。” 此话一出,那老大以及众打手如蒙大赦,纷纷鼠窜而去。而那老大此时还表现出一点义气,把爬都爬不起来的野狼也带走了。野狼在那老大叫破杨天身份后就老实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眼中闪动着诡异的光芒。 而杨天,看到那老大带着手下离去,眼中却现出深思之色。 这时候,那帮看热闹的太保太妹们却还都没有离去,看着杨天,满脸都是仰慕之色,大概已经把杨天当成偶像了。要不是杨天的样子实在太酷,恐怕他们早一拥而上,索要签名了。 没有什么事好做了,一行人最后都又回到了唐子凡家。说起刚才的事,人人感到兴高采烈,虽然对手只是小角色吧,但无论如何,胜利永远是值得高兴的。 尤其是林晨,自从老大跑路,他自己遭追杀以来,心情就数今天最舒畅了,什么气也出了。 而且还不止此,经过杨天法眼鉴定,他的潜力已经得到了认可,被认为是可具有一流f1赛车水准的人。唐子凡对杨天的话信之不疑,更目睹了林晨在汽车方面的表现,对他青睐有加,已经决定大力栽培他了。 只是,参加f1赛车的车手需要专门的驾照,只颁发给次一级赛车中表现优异的人或者试车手,林晨想要直接参加f1赛车是不可能的。唐子凡的计划是先让他去次一级赛车中锻炼,或者去某个车队担任试车手,在争取驾照的同时积累经验。 但即使这样,林晨也很满足了。对于一个几乎没上过学,只是靠地下赛车混饭吃的人,突然之间有了加入f1车队的希望,对于他来说,已经是梦幻一般的事情了。他现在心里想的,是如何才能不辜负唐子凡的一番厚爱。 在众人或含蓄或奔放的欢腾中,杨天一脸严肃地作沉思状,不免就显得突出了。终于,所有人都发现他不对劲了。 众人一下都静了下来,不等众人发问,杨天已经先开口了:“事情有点不对头。” “什么不对头?”众人都不解,唐子凡代大家问出了这个问题。 “我和卡娅都听地懂日语,刚才那日本人叫嚣的话很有问题,我怀疑他是属于日本某个组织的成员。”卡娅点头表示同意。 “老杨,这么高兴的时刻,你不要扫大家的兴好不好?”唐子凡皱着眉头,觉得杨天似乎太捕风捉影了。 “还不止此,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黑道成员的话,他怎么会有那么好的车?林晨改装那辆吉普车的花费你清楚吧?野狼,就是那个讨厌的车手,他象那么有钱的人吗?”杨天缓缓说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唐子凡问道,也觉得事情似乎不简单。 “这里面有阴谋。一个日本人,跟香港的黑帮老大混在一起,会有什么好事?而且,看起来那野狼似乎不仅仅是那老大的手下,还能指挥动他。”思索半天,杨天断然说道:“打电话叫方容来,看她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第二十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十四章 疑虑 听出事非寻常,唐子凡也不敢儿戏,马上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一听到那边接起电话,唐子凡立刻说道:“方容,马上来,有事找你。”不等那边方容接口,他已经挂掉了电话。 众人都转头看唐子凡,这电话打得够简明扼要。唐子凡笑道:“对方容就要用这种方法,要是说明是什么事情,她可能还会摆摆架子,但你什么也不说,她好奇心起,马上就来了。哈。”他说到最后,自己先笑起来。 众人啼笑皆非,想不到打个电话唐子凡也能掰出一番理论来。只有沈信想到唐子凡一见方容就躲的情状,猜想他是真的被方容整怕了,这句话着实是经验之谈。其实也不是真的怕,但做大哥的碰上一个刁钻的小妹,头疼是少不了的。 不出唐子凡所料,众人没等多长时间,门外就传来一阵高跟鞋敲击地面的清脆响声。接着,方容的声音也传了进来:“唐子凡,你知不知道我很忙?要是没有什么重要事情,你自己可要小心了。” 唐子凡并没有回答,只是向着屋内众人做个鬼脸,众人都莞尔。 沈信没有说话,却从方容的语气和唐子凡的反应中感受到了他们表兄妹之间的深厚感情。 话音未落,方容已经一步跨入唐子凡的大厅,看到这么多人在,先是一愣。 目光在沈信身上打了转,方容的表情有点惊讶,接着她就向杨天走去,笑得很甜:“杨大哥,什么时候回来的?过年了,也不说来看看小妹。”接着就紧挨着杨天坐下,亲热得不得了。 杨天也一反往常的冷漠,态度象极一个疼爱妹妹的忠厚兄长,很快便把方容逗笑了。 沈信不由对方容的态度感到奇怪,即使是对着她表兄唐子凡,也没见她这么亲近过。 唐子凡看出沈信的心意,一笑之后,对他解释道:“方容天生好胜,从来不服人,但对杨天,她可是打心底地佩服。她初入警界时,杨天曾帮她破过几起重大案件,这才能在警界立足。说起来我这个表哥可是什么忙也没帮上,难怪她对我不客气。” 唐子凡言下似乎唏嘘不已,表达的却是对杨天的敬重,沈信由此更感到杨天其人不凡。 寒暄一番,杨天这才将刚刚发生的事情对方容讲了一遍。方容静静地听着,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但从她越来越严肃的脸色来看,她也觉得事情大有蹊跷。 将一切讲述完毕,杨天问道:”小容,你是负责特种案件的,最近有没有发现黑道方面有什么不正常的?” 方容摇头:“没有,最近江湖上风平浪静,从来没有过的和平安宁。”顿了一下,她又沉吟道:“或许,这正是最不正常的,黑道没理由这么安宁的。” 杨天插话道:“很可能有人在幕后操纵着黑道,意欲有所图谋。” 方容蓦地望向杨天:“你是说外来势力?”听她的意思,似乎已经明白杨天的话意所指,只是想确认一下罢了。 杨天严肃点头:“我认为很可能是这样。现在没什么证据,也不好断言。不过狼子野心的岛民,始终是贼心不死。你一定要注意一下这方面的事情。要是有什么发现,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我绝不能容忍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胡来。” 方容点头:“我知道该怎么做的,杨大哥请放心。” 正事谈完,杨天一摆手:“别让一帮宵小坏了我们的兴致,难得今天沈信大出风头,庆功宴是少不了的,让我们一醉方休。我也要看看,沈信到底是什么样的酒量。” 这算是杨天对沈信的挑战了,沈信听到杨天的话,不由一笑,欣然应允,他对今晚发生的一切,同样满意得不得了。一个完美的演唱会,一场胜得干净利落的车赛,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不开心?在这样的情况下,什么要求他也可能答应。 方容熟知杨天的一切,知道他对什么人也没有这样重视过,由此看出杨天很看重沈信,倒让她对沈信也要另眼相看了。 杨天和沈信先干一大杯,气氛顿时轻松活跃起来,众人都是开怀畅饮,唐子凡的存酒数量马上急剧下降。 方容也加入到庆祝的行列,陪喝了两杯红酒。不过她始终对杨天所说的事情感到不安,很快就起身告辞了。 本来从头到尾,方容和沈信一句话也没说,但临走之前,她却忽然望向沈信,似笑非笑地说了一句:“这下你可又有把柄握在我手上了,大明星。当红明星参与地下赛车,可是一个不错的娱乐头条呢。” 沈信苦笑一声,方容好像又盯上他了,心中不甘示弱,马上反驳道:“美女警官酒后驾车,同样也很有娱乐性。” 对于沈信暗指她喝过酒了,再开车就是违规,方容不屑地说道:“怎会有这么愚蠢的行为发生在我身上?我有那么笨吗?告诉你,我可是坐出租车来的。哈!”得意一笑,方容扬长而去,留下沈信摇头苦笑不已。 唐子凡和杨天看到这一幕,忽然相视一笑,似乎看出点什么特别的意义来。 方容走后,卡娅也马上告辞而去,看她的神色,似乎在为什么事情焦虑不安,杨天拉她到一边,安慰她一番之后,她的神情才稍为安心点。对杨天又说了几句话,她自行离去了。 没有了女人在场,一帮爷们这才放开痛饮起来。沈信心情愉快,又没什么事,自然奉陪到底。精神最兴奋的林晨率先栽倒,接着唐子凡也紧随其后倒下。到最后,沈信和杨天拼了个不分胜负,还是因为杨天最喜欢的那种酒没有了。 颇为遗憾地,杨天和沈信约定下次有机会再比过,这才自顾自休息去了。 将众人一一安置好,沈信才有闲抽身去找蓝江。这时他和蓝江已经很是熟络,知道他家和唐子凡家是三代的交情,到了蓝江这一代,更是与唐子凡关系莫逆,虽然蓝江总是自称是唐子凡的助手,实际上和唐子凡比兄弟还亲。唐子凡有什么重要事情,都是交给蓝江一手去办的。 所以,沈信既然和唐子凡成了好朋友,也完全把蓝江当自己人,而蓝江,也同样喜欢这个名气大得惊人,却谦和待人的明星。 和蓝江打过招呼,沈信进到了电脑机室。一进门,电脑中马上是熟悉的场面,典娆迫不及待地出现了,好象她一直都在等着沈信一样。 (第二十四章完) ps:新的一周,更新继续,希望大家也继续支持这本书。谢谢!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十五章 融合 “沈信哥哥,怎么现在才来呀?”典娆一脸的委屈,不过语气中更多的却是见到沈信的喜悦。 沈信连忙解释说有事,将晚上发生的事情讲述一遍,听的典娆很是向往,更伤感自己不能象普通人一样到处走。 看出典娆心意,沈有心卖个关子,话题一转,假装严肃说道:“有件事情要告诉你,很重要的。我要说了,你一定要作好心理准备哦。” “什么事情这么神秘?”典娆先皱了一下眉头,想了一下,忽然一个前扑冲到了屏幕正中心,惊喜地说道:“是不是有关我可以变成人的事情?真的可以了吗?太好了,沈信哥哥果然有办法,这么快就成功了。” 看典娆这么高兴,沈信也顾不上再演戏了,点点头笑道:“莲藕体转化的情况非常好,现在已经接近完成了。我现在就带你去和它融合,等莲藕人体成形,你也就拥有自己的身体了。” “会不会很丑?”典娆高兴之雨,忍不住又担心地问道。 典娆最关心的还是这个问题,沈信不由摇头失笑,回答道:“当然不会,只要你进入莲藕体之前凝神想象自己想要变成的模样,将来就会是那个模样。如果你变丑了,那可是因为你自己将自己想象得丑了。自己小心哦。” 顿时放下心来,典娆肯定地点头:“我一定会想象自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绝对不会将自己想丑了。好棒喔,可以想变成什么样,就变成什么样。嘻!” 随着典娆的说话,她在电脑中生成的虚拟美少女忽然迎风飞舞起来,如同飞天一般,显得飘逸无比。沈信看着电脑屏幕,心中觉得那少女就象是自己将要回家的亲生妹妹,不由也是心情激动。 “现在就可以带我去吗?”典娆终于从兴奋中冷静下来,迫不及待地问沈信。 沈信疼爱地看着她,点点头:“当然。” “那还等什么?快,快带我去。”对这件事期盼已久,典娆分外地急不可耐。 沈信刚要指导典娆该怎么做,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连忙问道:“对了,在你离开后,电脑会变成什么样子?” 典娆惊讶地看着沈信,好象觉得沈信的问题很奇怪。沈信看出典娆的意思,却不明白这有什么奇怪的。 俏皮地眨眨眼,典娆笑道:“电脑就是电脑,还能是什么样子?我和它本来就是两回事,只是我暂时住在这里罢了。” 典娆这么一解释,沈信更明白典娆的存在是一个很奇异的现象,她或者可以解释为是一个灵魂,但这个灵魂却可以以电脑为寄体,而且还可以操纵电脑做一切电脑能够做的事。而一旦她离开电脑,电脑就又是原先的样子了。 既然明白典娆离开对唐子凡的电脑没影响,沈信的心完全放下来了。他和唐子凡怎么说也是好朋友,如果因为典娆的离开导致唐子凡号称亚洲第一的智能电脑变成废铁,那怎么也说不过去。 放下顾虑后,沈信马上从口袋中取出一片玉符,笑着对典娆说道:“现在,你到这里来。我带你回家。”沈信这时的语气不自觉地满含神情,象是对离家已久的亲人的期盼。 说到沈信手中的玉符,是他专门为典娆准备的,输入的是类似捉鬼道士拘禁鬼魂的阵法,也有不良修真者用来炼化用不当手段夺取的元婴。当然,沈信既然对典娆毫无恶意,这个阵法的意义也就只剩保护她了。 而典娆,她可以说是完全由沈信的神识所化,天生对沈信有着一种深深的依恋和信任,自然对沈信的话没有丝毫怀疑,一听完沈信的话,马上就照着做了。 典娆的存在是看不见的,她的动作,即使沈信是仙人,也没有办法看到。但沈信另外有办法能感知,通过玉符中阵法的波动,已经知道典娆进入了玉符。 仔细检查了一番,确认一切安妥,沈信马上离开唐子凡家,和典娆的心情相似,他也很兴奋,而且隐隐也有一点点不安。毕竟,这样的事情,他从来没有经历过,也不敢担保肯定没有意外。 用过瞬间转移,沈信再次现身时已经是在自己的卧室了。 取出玉符,沈信柔声问道:“小娆,你能看到吗?你要进入的,就是你眼前这个莲藕体。”在落地的同时,沈信已经随手解开了禁制,即使普通人现在也可以看到他一手炮制的莲藕体了。他不知道现在典娆是怎么听和看的,但相信她一定能做到。 果然,虽看不到人,典娆的声音却清晰地传到沈信的耳中:“哇,好丑啊,我才不要这样的身体。沈信哥哥,你骗我。” 典娆的语气一开始是娇嗔不依,最后更变得幽怨,听得沈信又好气又好笑,连忙哄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这个莲藕体只是雏形,正在转化中,最后成形是按照你自己的意识来的。现在当然不好看,但只要你想着自己是美女,最后你就会变成美女的。” “真的吗?”典娆的语气还是有点怀疑,既担心自己会变丑,也有借机撒娇的意味。 “当然。”沈信肯定地点头:“你进入莲藕体中之后,就会象睡着一样,所以在进入前一定要集中精神想象自己的模样。而一旦你进入莲藕体,我就会用法力促使你和莲藕体融合。等莲藕体最后成形,你的意识也就和它合而为一。也就是说,只是睡上一觉,你醒来后就是你心目中的美女形象了。” 睡觉对于典娆来说,是一件完全陌生的事,但她也没兴趣去了解更多,既然沈信说得如此肯定,她的顾虑全消,只想着如果自己能够以一个美少女的形象出现,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这么一想,典娆自然没什么问题要问了,只急着要赶紧进入莲藕人中。沈信微笑着倒数三下,马上感到莲藕人有变异产生,证明典娆已经进入。 丝毫不敢怠慢,沈信连忙依着秘法以仙力驱动阵法,使莲藕人的转化进入第二阶段,既身体和意识融合的阶段。 说起来莲藕人和机器人差不多,都只是一个身体,完全没有意识,不同的是,莲藕人具有可塑性。当然,没有意识或者灵魂,也可以单独培育出莲藕人,不过只有身体没有意识,结果跟纯粹的白痴差不多。实际上在莲藕体完全成形后再输入意识,也能令灵魂元神获得新生,不过那时侯体型可就不能由自己选择,只能莲藕人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了。 象典娆这种分外爱美而具有少女意识的情形,自然不能等莲藕体完全成形后再输入意识,那样沈信肯定要被骂死了。对于典娆,只能用这种方法,在莲藕体未完全成形前输入意识,通过融合来达到目的。在融合的过程中,意识会影响到莲藕体的最终成形,所以沈信才一再强调,要求典娆一直想象自己想要变成的模样。 当然这还需要沈信用仙力来驱使阵法,才能达到完美的目的。 飞快地将一切需要做的维护工作都做完,沈信才松了一口气。看着眼前的莲藕人,表面上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但沈信知道,等莲藕人转化成功,一个前所未有的超能美少女就要出现了。 实际上这时的莲藕人,和前一段时间的莲藕人相比,还是有差别的。就象是一个植物人和一个熟睡的正常人的差别一样。 一切顺利,沈信微笑着,看着眼前正在发生变化莲藕人,心中充满了期待。那情形,和一个等待自己儿女出世的父亲差不多。 (第二十五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十六章 麻烦 将这一切做完,沈信的心神才完全集中到了即将开拍的电影上。在此之前,一方面担心赶不上与野狼的赛车,一方面又有典娆这个事情分心,他难以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倒不是说他不重视,只是下意识地不是那么全身心投入。 现在不同了,所有的事情都获得了圆满的结果,他心情放松下,终于能心无旁骛地来设想拍摄的状况了。 回想着剧本内容,联系上前一晚看到杨天显示的威风,沈信对自己即将要扮演的角色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从接到剧本开始,他第一次觉得这个角色他可以演得很成功。在此之前,由于缺乏相关的阅历,加上性格的差异,他一直很难把握到这个人物的精髓。 带着满满的信心,沈信一早来到公司,突然发现麻烦上门了。还没到公司门口,远远地他就看见一长溜轿车已经在公司门前排起了长龙。而通过这些车的主人,他确认来的都是各大娱乐媒体的记者。 不用多想,沈信马上意识到这件事肯定与前一晚的演唱会有关。当时只觉得好玩,觉得有新意,就那么搞了,现在沈信才意识到这件事影响太大,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虽然擅长应对记者,沈信这时也只能选择躲避了。没有从正门进入,沈信绕到后门处,看到四处无人,这才溜了进去。 但是,沈信的麻烦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反而只是开始。他躲得开记者,却躲不开公司的同事,包括任务和完成在内,每个人都一见面就问他,昨晚的演唱会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问得沈信头疼起来,不过在他砌词搪塞之下,也算混过去了,但他马上意识到一个问题,其他人好应付,但对上一直当他如弟如徒的刘德华,他又该如何回答呢? 忐忑不安,沈信最后还是急急赶到了刘德华办公室。刘德华这时正满脸焦虑地在办公室内踱步。 看到沈信进来,刘德华一下子冲到他的面前,指着他说道:“你……” 沈信等着刘德华的下文,刘德华却忽然长叹一声,继续踱了开去。 沈信莫名其妙,刘德华再次踱到他面前,却又是一句“你……”,接着又是一声叹息,再次踱开。 沈信本来满心不安,不知道刘德华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心中惴惴不已,但看到刘德华这个样子,却不由想笑。 “刘德华大哥,你到底想说什么?我一点也不明白。”强忍住笑,沈信问道。 “坐。”刘德华挥手示意沈信,接着自己也在办公桌前坐下。他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并不是在演戏。 自从去年的飞车事件之后,刘德华已经认识到沈信不是普通人,尽管他完全想象不到沈信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一开始沈信要求一个人去开演唱会,刘德华还没有联想到什么,但昨天沈信的演唱会开过,那根本难以解释的奇景马上被广为传播,刘德华听到之后,马上就知道这不是什么新科技,而是沈信自己玩的把戏。 对于被记者一大早就找上门来,刘德华也不是没见过,但深知此中另有隐情,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了。这些还都是次要的,他最担心的是沈信到底想不想在娱乐圈奋斗下去,象他自己一样,他对沈信付出的心血是不是值得。 在此之前,尽管知道沈信可能身怀异能,但沈信日常的表现完全是一个积极上进的演艺新人,刘德华也没多想这方面的事情。但经过昨晚沈信的演唱会,刘德华觉得沈信颇有点哗众取宠的味道,很是轻浮。联想到沈信不是普通人,刘德华不由担心起来,如果沈信只是用一种游戏的态度对待演艺事业,那他的一番心血可就白费了。 这是刘德华担心和焦虑的事情,但直接以此指责沈信吧,却也理不直气不壮,沈信无论如何,也只是想开一个成功的演唱会吧,没什么可以批评的地方。但刘德华又总觉得沈信的态度似乎有可疑之处,所以觉得有必要和沈信谈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沈信坐下来之后,看到刘德华的脸色时阴时晴,不由又不安起来,到底是什么事,让刘德华如此不高兴? 良久,沉思中的刘德华终于开口了:“阿信,你我的关系,多余话不用说了,我只想问你,你究竟把音乐和电影只是当兴趣呢?还是准备作为奋斗一生的事业?” 沈信闻言一怔,他满以为刘德华会追问昨晚演唱会的事,没想到刘德华一开口,却是一个好象很空泛的问题。 虽然不理解,但沈信也知道刘德华是不会无的放矢的,还是认真考虑了一番才回答。 “要说我进娱乐圈嘛,一开始自然全是因为兴趣。”沈信说道:“不过我进入娱乐圈后,对音乐和电影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够继续研究下去。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的,我是这么想的,大概也算是当作事业了吧。” 这个问题,沈信在飞车事件前或许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现在,他既然已经决定留下,自然想以自己最喜欢的工作为职业,为事业。 沈信的态度真挚无比,他一向如此,刘德华听完完全没有不相信的理由。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的,这句话隐隐激起了刘德华的某种情结,让他激动起来。他一直是这样努力着,但努力的结果却一直得不到广泛的承认,在已经功成名就的情况下,他依然付出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其中不乏渴望被承认是最好的心态。 在遇到沈信之前,刘德华一直是这样的心理,但遇到沈信之后,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梦想,或许可以通过这个年轻人来完成。他对沈信一见即生好感,既而不遗余力地栽培他,非是无因。 混迹娱乐圈多年,看惯沉浮,刘德华深深知道,没有坚持,没有勤奋,即使能够煊赫一时,也只能是昙花一现,根本无法持久。对于沈信一直以来的表现,他是满意的,但爱之愈深,责之愈切,所以才会有一开始见到沈信时的那一幕。 不过,听完沈信的这句话,刘德华的疑虑完全消失了,沈信,还是那个沈信。 “好了,没事了。”刘德华微笑说道。感觉心里好象放下了千斤巨石,刘德华分外轻松。他自己也奇怪,担心沈信不务正业,那份紧张倒比某年金像奖争夺最佳男主角更让他紧张。 沈信看刘德华轻松了,自己也放松了,笑道:““我去见见记者吧,他们可能已经不耐烦了。” 刘德华本想自己出面摆平这件事情,但想到沈信对付记者颇为拿手,也就任他去了。 在沈信离开之前,刘德华很严肃地说了一句话:“既然想把爱好当做事业,有时候,不必要的风头,还是不要出的好。” 都是聪明人,话不需要说的太明,沈信自己已经觉得玩过火了,自然是虚心受教。 看着沈信的背影,刘德华在想,要不要现在给沈信谈谈关于他未来发展的构想呢?想了半天,刘德华还是决定先不说,沈信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成熟,很多事情,自己领悟了,比别人的提点要强。 对付记者,沈信自然有一套。由他出面,众记者都被迎到一个会议室。沈信还没坐好,众人已经七嘴八舌地问起问题来,问的最多的当然是那么神奇的场景是怎么产生的。 沈信正襟危坐,貌似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就是立体投影技术,另外加了一些幕后的特技操作。” 这个回答过于笼统,自然难满足喜欢追根究底的记者,马上更多的问题又出来了。 沈信这时却是一脸愕然:“怎么?你们居然不知道这样的技术?难道这技术现在还不流行吗?” 众记者大声回答:“我们都没听说过。” 沈信顿时歉然地望着众记者:“实在是对不起了,既然这是最先进的技术,我实在不方便透露其中的奥秘,抱歉,诸位的问题我回答不了。” 这一手太极惹得人人不满,沈信却胸有成竹,笑道:“除了事关机密,其他一切问题我都满足大家要求。比如说,我马上就要参加一部高投入的大制作影片了,难道你们就一点兴趣也没有吗?” 这部片的消息自然早传出去了,但既然没开拍,众记者也是知之不详,此刻沈信一提,马上把他们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了。 将自己即将开拍的新片相关内容不厌其烦地给记者们讲解了一通,沈信总算过了这一关。 自然还有不肯放过沈信,想要挖掘一些有关演唱会资料的记者,但沈信根本不给他们机会。而且,沈信很快就动身参加电影的拍摄去了,记者们即使不死心,也是没有办法。 (第二十六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十七章 巴西狂欢节 在沈信动身之时,典娆犹自是熟睡未醒的模样,不过看得出来,转化融合正在进行中,外表已经越来越象一个少女了。一切顺利,沈信心中也颇感安慰,反正他无论到了什么地方,随时都可以回来照看的,想来离开一段时间也没有多大问题。 考虑到典娆爱美的心性,沈信也预先为她准备好了一切可能需要的东西,从衣服到鞋子,各种样式的他都准备了好多套。这自然花费了沈信不少费用,但沈信一想到典娆是自己一手创造出来的,心情就很激动,完全象一个即将当父亲的人,费用问题他连想都懒得想,反正他也不缺钱。 衣服之类,沈信都是按照万零的标准买的,买的时候自然是拉凤仙一块去,坦白说,沈信在服装方面还是很欣赏凤仙的品位的。 至于凤仙,沈信突然购买这么多女性服装,又让她百思不解,只觉得沈信的行为越来越匪夷所思了,不过她对沈信可谓死心塌地,也默默地接受沈信的这种古怪行径。只是,难免会想,沈信难道有易装癖?这个想法颇让凤仙担心沈信的精神状态。 沈信当然看出凤仙的疑虑,但这件事是真的解释不清,也就只好任她去想了。 剧组集合完毕,马上出发去南美取景拍摄。整部影片的情节大都在南美发生,这一步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剧组的第一站是巴西前首都里约热内卢,这并不是影片拍摄的要求,而是沈信想去参加巴西狂欢节。 自从来到现代社会,沈信在音乐上投入是最多的,不过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是西方古典乐曲,流行音乐方面,了解的范围仅限欧美。 但是,虽然没有接触过,沈信也知道南美音乐是音乐中的一大流派,最大代表就是巴西的桑巴舞曲和阿根廷的探戈舞曲了。加上对足球的爱好,沈信对这两种音乐都早有向往,就象他喜欢巴西和阿根廷的足球一样。 这次到南美取景,沈信自然而然想到了这个问题。恰好,导演诺曼对巴西的了解很深,一经沈信提起有关巴西,他马上滔滔不绝起来。最后,诺曼还说了一句:“巴西的音乐文化,最集中的表现就是狂欢节,有机会一定要参加一次。” 沈信一听马上来了兴趣,细问之下,发现一年一度的巴西狂欢节就在这几天,立即下定决心要去赶赶热闹。 刘德华听闻此事,马上举双手赞成,对沈信在音乐上的发展,他完全是放任自由,同时无论沈信有什么要求,他都会尽力满足。他相信,对于沈信这样的天才来说,一个宽松的环境才是他发展最需要的。所以,虽然从去年温馨演唱会以后伸沈信再没有新作品问世,刘德华也没有说什么。而当现在沈信提出狂欢节的事,他马上意识到经过南美音乐的陶冶,沈信可能会有更新的突破,自然是大力赞成。 就这样,剧组成员沾沈信的光,额外得到了一笔到里约热内卢观光的经费。不过说起来这笔经费也算是沈信应得,他的演唱会只有他一个人表演,所谓的立体投影也只是他自己的异能所产生,根本就没有成本一说,门票收入又奇高,简直就是纯利润。抛开老被娱乐记者骚扰一事,这个演唱会在商业上简直是完美。 来到里约热内卢是晚上,狂欢节是第二天进行。沈信初次来到南美,只是在街上闲逛了一阵,已经对这个美丽狂野的国度产生了很深刻的印象。 诺曼曾参加过一次巴西狂欢节,一路上不掩其烦地将其盛况对沈信津津乐道,更是增加了沈信对这个盛典的向往。 巴西狂欢节,作为一个全民性质的欢庆节日,是在全世界都享有盛誉的。这个狂欢节最大的特点就是音乐和桑巴舞蹈,几乎所有人都会在这一天涌上街头,热歌劲舞。诺曼的介绍主要也就集中在这方面,他丝毫不吝惜赞美之词,动作手势更是夸张,让沈信觉得大是有趣,恨不得欢庆马上开始。 一夜无话,第二天起床,剧组所有成员,匆匆用过早餐,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大街,准备一睹狂欢节的盛况。 沈信尤其迫切,但虽然早经诺曼的介绍,真看到那热闹欢腾的场面,他还是惊呆了。原先听诺曼的讲解,沈信只觉得跟一个大型游乐活动差不多,真看到现场之后,沈信不由暗骂诺曼真是一点文学细胞也没有,他描述的,根本难及现场气氛之万一嘛。 时间尚早,大街上却已经满是欢闹的人群。这还不算,男的个个奇装异服就不说了,女的人人以三点式泳装亮相,已经让众人大饱眼福,啧啧称赞不已。 对于沈信来说,这些都还不是主要的,最让他惊讶的是,在巴西,似乎每个人都是舞道高手,那种发自心灵深处的奔放和野性,看得沈信心折不已,对巴西文化有了进一步的感受。 巴西是南美大陆最热情狂野的民族,桑巴舞正是这种民族性的集中体现,激情四射。沈信曾经练过街舞,对这种舞蹈风格并不陌生,一下子就被迷住了。 狂欢节最大的特色就是全民飚舞,所有人,男女老少,会跳舞不会跳舞的,都会在大街上狂放一回。 和沈信同行的剧组成员,在这种气氛的感染下,早迫不及待地加入到了狂欢的行列。即使是诺曼这个平日颇严肃的人,也是卖弄般地挤进了狂舞人群当中。 作为一个世界知名的狂欢节,这一天专门从外地赶来的游客也不少,很多不懂舞蹈的人,也笨拙地随着桑巴舞曲的节奏扭动起来。没人会嘲笑他们,这样的场景才能体现出巴西狂欢节的魅力。 沈信一直旁观,以一个行家的眼光欣赏着桑巴群舞,细细品位其与街舞的异同,一时间竟沉迷起来。 正由于沈信看得入迷,他根本没有发现,由于所有人都加入到了狂欢中,他一个人静立一旁,反倒显得突兀了。 如果在狂歌劲舞的人群当中,无论沈信多帅,多有明星气质,怕也不会得到多少人的注意。但他这么孤零零地远离狂欢人群,马上就被很多人注意到了。 沈信典型的东方美男子形象,这时也一下子引起一阵惊叹。不过,沈信沉迷在对桑巴舞的研究中,竟然没有发现这个异况。 沈信的这种状态,终于因为一个不速之客而打断了。突然发现一个金发美女舞动着来到自己面前,沈信愕然之余,也发现自己和整个氛围的格格不入了。 “嗨!”那美女打个招呼,接着试探问道:“日本人?”说的是很正宗的英语。 “no!”沈信断然回答,接着很严肃说道:“我是中国人。”当然用的也是英语。 “哦,中国,神秘的国家。”那美女眼中泛起涟漪,向往地说道:“我喜欢中国。” 听过这句话,沈信原本因被当成日本人而带来的不快一下烟消云散了。 歉然一笑,那美女接着道:“我没见过几个亚洲人,分不清你们的模样,认错了还请见谅。”她很聪明,从沈信的态度上发现这个错误很严重。 沈信还能说什么呢?且不说这个错误是人之常情,那美女的态度也让他有好感,自然只有连连表示不必在意。 那美女又嫣然一笑:“我叫苏珊,欢迎你,来自神秘中国的朋友。” 沈信连忙报上自己姓名,苏珊又说道:“怎么?不想感受一下我们国家欢庆的节日吗?请允许我以一个新朋友的身份,郑重邀请你加入我们,一起来感受欢乐。”说着,苏珊作了一个邀舞的姿势。 美女的邀请,沈信自然乐得接受,更何况,对这种节奏激烈的舞蹈,其实他也很想尝试一下。 见沈信一开始只是呆立一旁,苏珊还以为他不谙舞技,邀请他也只是好奇。但沈信一开始跳起舞,苏珊就不由赞叹连连。 (第二十七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十八章 奇遇 一开始沈信的动作还不够娴熟,毕竟这是第一次跳这种舞,节奏上把握不是很完美,但苏珊一眼就看出来了,沈信的身手是一流舞蹈家的身手。 而且,经过短时间的适应,沈信很快就跳得象桑巴老手一样好了。凭着街舞的功底,以及天生对音乐敏感的特质,沈信很快就赢得了在场人的一致赞赏。 苏珊明显也是舞道高手,看到沈信如此高明,也将自己最擅长的本事全部使出来了,两个人按着桑巴舞曲的节奏开始对舞。 帅哥美女,舞技又如此精湛,沈信和苏珊想不引起注意也难。巴西人天生就是舞道行家,尤其对桑巴舞,即使不是一个优秀的表演者,至少也是一个合格的评论家,看到沈信和苏珊的表演,都赞叹不已。 很快沈信和苏珊就成了这一群人的焦点,自认为舞技高超的以他们为中心,与他们合舞,相形见绌的人则停下来为他们呐喊助威。场面一时间热闹之极。 沈信和苏珊的表演在继续,忽然,旁观的一个人大声叫了起来,接着其他人纷纷响应。霎时群情涌动,气氛更是热烈。 众人说的都是葡萄牙语,沈信听不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看场面,所有人都兴高采烈,想来不是什么坏事。 看出沈信的疑惑,苏珊边舞边解释道:“他们想选你当国王,而我则是你的王后。”说着忽然一笑。 “国王?王后?”沈信一下子懵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呀?怎么连国王和王后也出来了? 苏珊嫣然一笑,却没有再说什么,自顾自舞动着飘走了。 沈信一脑子想不通,但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担忧的,也就继续着表演。 而那些最激动的人众,这时候却忽然散了开去,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沈信更迷惑,问苏珊,苏珊却摇头微笑,什么也不肯说。 表演继续,不过时间没过多久,沈信忽然看到一辆装扮得五颜六色的彩车开了过来,然后在一片欢呼声中停在了他和苏珊身边。 沈信还在莫名其妙,已经被一群狂热的群众包围起来,接着簇拥着他和苏珊上了彩车。在这些人群里,沈信看到诺曼,居然也起哄般地向他挥手致意。 沈信是什么也不明白,糊里糊涂地上了车,车马上开动,在众多的热情人群簇拥下开始了欢游全城。 这时苏珊才告诉沈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在巴西狂欢节期间,最大**就是选出舞技最好的一男一女,称为国王和王后,然后欢游全城。本来这都是预先选定的,今年的国王和王后各有其人,但沈信和苏珊的表演征服了所有观看到他们表演的人,有好事之人趁机起哄,说他们才是更合格的国王和王后。 或许那人只是开玩笑,但他这么一说,骨子里流动着的桑巴舞激情的巴西人却应声而动。是啊,只有能将桑巴舞表演的如此精湛的人才有资格做狂欢节的国王和王后。 狂欢节本来就是全民欢庆的节日,这个念头一起,众人马上付诸实施,这辆彩车就是临时造就的。而一旦这个事情开始进行,场面就越来越控制不住,最后成了当年狂欢节最轰动的花絮。 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这句话在这件事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沈信毫无准备成了狂欢节喧宾夺主之人,听过解释之后不免哭笑不得,但也没理由反对。狂欢节,本来就是图个高兴嘛,能让这么多人感到快乐,倒也符合他艺人的身份。他这时也明白诺曼为什么袖手旁观,而且还是很高兴的样子了,这难说是好事,但也绝对不是坏事。最主要的,快乐就好。 至于苏珊,出于巴西人对自己狂欢节的骄傲,很是享受这份难得的突如其来的荣誉,兴奋得不得了。临时造就的彩车难言华丽,但这种群众自发性的活动,已经证明了沈信和苏珊的受欢迎程度,格外让她感到高兴。 沈信这时也知道该怎么做了,在彩车上向一路上看到的人群挥手,倒也象那么回事。后面碰到的人一开始自然是莫名其妙,知道真相后也纷纷加入了游行队伍。这一现象,成为当天狂欢节的一大奇景。 喧闹的一天终于结束,沈信和苏珊这时已经很熟了遂相约来到一家正宗的巴西烤肉店。巴西有很多民族风味浓厚的东西,足球和桑巴舞都算,而说到饮食,最大代表就是烤肉了。虽然近乎不食人间烟火,但在苏珊的一再邀请下,沈信还是稍稍品尝了一下这种风味食品。 更深入地互相了解之后,沈信和苏珊都很惊讶彼此身份。苏珊是里约一家电影学院的学生,已经参加了几部电视剧的拍摄,在巴西算是小有名气的。她坦言最大的愿望是能去美国好莱坞拍戏,所以一直在学习英语,要不然她的英语也不会这么好。 既然知道对方也是演艺圈的人,两个的关系更融洽了许多。了解了一下沈信的成绩,苏珊颇羡慕他的全能,同时也遗憾还没有毕业,要不然也可以考虑到中国拍戏去。 对苏珊这个想法,沈信自然很支持,声称如果苏珊到中国去,一定有办法给她好剧本和好角色,顿时让苏珊高兴起来。沈信这句话也不是胡乱说的,他已经了解到刘德华的思路,就是要走国际路线,以后公司的电影少不了西方人的角色,苏珊只要自己有一定功底,他是能够为她争取到好角色的。 不过,由于好莱坞的强势,中国电影的魅力就小了许多,包括片酬方面都和美国有不小差距,这也是影响中国电影发展的一个方面。不过象苏珊这样的新人,能够去中国拍戏也是一件好事,如果剧本角色都不错的话,至少比好莱坞跑龙套强。苏珊这样想着,欣然和沈信达成了协议。 沈信最关心的其实是音乐上的问题,通过一天的经历,他对巴西的文化已经着迷极了,难得碰上一个正宗的巴西美女,还是演艺圈的人,他自然不会少了这方面的问题。 和所有巴西人一样,苏珊对自己国家的文化骄傲得不得了,看到沈信对自己国家文化感兴趣,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关于音乐,苏珊自己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对巴西的名歌了如指掌,很是向沈信推销了一大批专辑。沈信虚心聆听,一一记在脑中,准备一有时间就去买来听。这可都是研究巴西音乐的好资料。 从苏珊的介绍里,沈信更了解到,巴西音乐最主要的当然是桑巴舞曲,但在巴西中部,另有一种格调忧伤的音乐,也是很有风味的。苏珊也介绍了一些这方面的专辑,沈信自然不会放过。 最后尽欢而散,两人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相约以后再联系,沈信这才回到下榻的酒店。 按图索骥般,沈信很快就上网购买了苏珊所提到的专辑。考虑到阿根廷音乐也是南美的一大流派,沈信同时也按自己的了解下了一批定单,主要是探戈舞曲。 回想着这一天的遭遇,沈信如同做梦一般,实在是太奇特了。谁知道他在狂欢节会有这样的奇遇呢? 想想苏珊的言谈,很容易就可以感觉到她是一个正宗的巴西人。在巴西人的生活中,足球和桑巴舞是必不可少的,就象是他们的血液中已经在流淌着这两样东西一样。苏珊和沈信虽没有提及足球,但可想而知,她要么不是球迷,要么就是最狂热的球迷。当然,他们的文化当中,也确实有值得他们骄傲的理由。 巴西人的性格中,是有着这么强烈的倾向的。出于对巴西足球队的欣赏,沈信对巴西一直都很关注,尤其一点,巴西球员都很热爱国家队,无论多大牌的球星,只要国家队召唤,马上就会毫不犹豫地接受。这样的行为,也反应了巴西民族性的一个特点。 从苏珊谈及自己国家音乐和文化的骄傲也可看地出来,她深深为身为巴西人的自豪,就象沈信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自豪一样。沈信忽然发现,一个民族最大的魅力和向心力,原来是来自文化。 文化,一个很广泛的名词,沈信一念即此,思绪变远远地飘了开去。 (第二十八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二十九章 改观 毕竟剧组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拍摄《东方之鹰》,所以沈信只在里约热内卢待了一天,第二天就赶往拍摄现场了。不过此行已是收获丰富,沈信没有理由不满意。尤其在开拍的当天,沈信收到了自己订购的音乐专辑,那份高兴就甭提了。 拍摄之余,沈信的业余时间全放到了听音乐上,巴西的桑巴舞曲和阿根廷的舞曲,是他研究的重点。说起来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巴西和阿根廷是南美最大的两个国家,国土毗邻,但民族性格却是截然不同,且各有千秋,从足球上就可以看出。反映在音乐上,这种区别也很明显,桑巴舞曲狂野奔放,探戈舞曲却沉郁优雅。整天沉浸在这两种完全不同风格的音乐中,沈信感到其乐无穷,甚至将这方面的影响带进了新片的拍摄中。 而说到电影拍摄,沈信在出发前已经将自己要扮演的角色琢磨了个通透。最让他感到困难的不是主角的主性格,也就是影片要展现的机智勇敢,还有对敌冷酷有决断的这方面,通过上百部相似影片的比较,还有对杨天的实地观摩,这方面他已经掌握得很好了。他感到头痛的是感情戏,经过与秋真真的离合,他对感情戏颇有点排斥。 本来在这部戏里,就如大多数好莱坞大片一样,感情戏只是点缀,近乎没有,他不应该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一旦真正进入角色,就象沈信对刘德华所说的那样,他要拍就要拍到最好,一种近似偏执的对完美的追求,让沈信不由自主地,连最细微的场面也想达到最佳。这时候,难题就出现了。 实际上这部影片中有关感情的戏就只两场,分别在开头和结尾,稍稍细腻一点,而且看诺曼的意思,也不准备多下功夫,看得过去就好。 单纯作为感情戏,沈信即使单靠演技也能演得很好,但要和整部影片的风格一致,就有点难度了。 在沈信的心目中,他即将要扮演的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对爱人来说,他是最温柔的情人,对朋友来说,他是最忠实可靠的兄弟,对敌人来说,他却是最冷酷可怕的对手。这几方面,单独来说,沈信都可以很完美地把握,但要将其融合在一个人身上,却是沈信最感困难的。如果只是分开来演,同一个角色,在不同场合让人感觉是两个人,那就是笑话了。 所以沈信一直在琢磨,如何才能将这个角色演活,不同方面的表现只是一个人性格的两个方面,而不是被当成两个人。 为了这个目的,沈信不厌其烦地在自己脑海中反复比较了很多类似影片的角色,最后才算是让自己满意了。 他的自我挑战还是很有效果的,在拍完片头的开场之后,已经赢得了诺曼的赞赏。那是一场男主角与女主角合力战胜强敌的情节,在这样一场戏里,从动作到表情,沈信都表现得恰如其分。尤其值得赞赏的是他的眼神,在对敌当中,一望向女主角,马上就能让人感到那种发自内心的温柔。而一旦对上敌人,他的眼神就变得可以让人血液凝固的冰寒。而这一切,都是很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没人能指责沈信的表演不合理。 “可惜呀,沈信,你是一个中国人。”诺曼赞叹完沈信,忽然感叹了这么一句。可以说是毫无恶意,只是认为美国才是影坛老大,诺曼觉得沈信的才华得不到最好的利用,才这么说。 沈信听完之后,只是微微一笑,礼貌地纠正道:“错,我很骄傲我是中国人。” 诺曼从沈信的眼神中看出沈信的坚决,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耸耸肩,继续工作去了。 接下来的拍摄更是顺利,诺曼经过第一场戏的拍摄之后,突然意识到沈信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宝贝,他简直就是所有导演最梦寐以求的男主角。在思想有了这样的改变后,诺曼一改只是来中国淘金的念头,不再得过且过了,看那劲头,颇有点打造精品的意思。 沈信当然也不会让他失望,一旦入戏,沈信的表现更让诺曼惊叹。沈信的身手已经足以媲美最好的动作演员,什么艰难的场面他都能轻松应付,这让这部以动作场景为主的影片的整个拍摄过程都缩短了不少。而且,沈信的演技也同样精湛,用诺曼的话说,具有挑战奥斯卡影帝的实力,如果片子好的话。言下之意,这部《东方之鹰》还不够格。 沈信对所谓的奥斯卡影帝倒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只想演好自己的角色,拍好自己的影片。 “沈信,你的功夫比成龙还好。”完成了一幕难度很大的动作戏后,诺曼又这样说道。在他心目中,沈信的地位越来越高,他也越来越喜欢这个年轻人。而那种遗憾沈信不是西方的意思,也越来越强烈了。因为他知道,即使是中国最好的演员,在闯荡好莱坞的时候,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如果换做一个西方人,那结果就大大不同了。 沈信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通常对表扬他就是这么应付,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实力,既不妄自菲薄,也不盲目乐观。不过在心里,对诺曼赞叹的这句话,他却不由毫无恶意地自言自语:“成龙?说到功夫,李小龙再生也不是我的对手。” 只是自己给自己开玩笑,沈信对这些前辈没有丝毫不敬,相反,他对他们努力取得的成就都感到很敬佩。尤其是李小龙,凭着自己一个人的努力,在好莱坞为华人电影打出一片天地,简直就是神话般的伟迹。看看英文字典,那个“kungfu”就是李小龙加进去的。 由于沈信自己具有常人所没有的异能,所以沈信在对待自己的成绩时,都是要先打个折扣的,而对前辈们的成就,他的敬仰却是发自肺腑的。没有自己的异能,他们一定得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辛苦。这方面刘德华给沈信作出了最好的榜样,所以他一直很认真,很勤奋,沈信在各方面精益求精,可以说是刘德华身体力行的熏陶的结果。 老实说,马天成的剧本只是一个老套的“孤胆英雄”模式,并没有多大新意,但同时这种老套模式又经久不衰,也是刘德华选用的原因之一。故事没有新意,但主角是中国人,影片是中国人出资,这意义已经不同了。刘德华就是要给西方人树立一个中国英雄的形象,这种老套的故事容易让西方人接受。 剧本的大情节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中规中矩,但具体到细节上,还是有些让人耳目一新的地方。诺曼肯拍摄这部影片,剧本中的这些亮点也是一方面原因。 (第二十九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章 团队 在沈信赢得诺曼的赞扬之后,诺曼的态度变得兢兢业业,每一场戏都要求得很严格,但无论他要求多么严苛,沈信总能达到他的要求。 随着影片的拍摄,沈信对南美音乐的研究也逐渐显出效果。连续几天,诺曼发现沈信的动作中多了一些很有韵味的东西,却一直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沈信,你最近在忙些什么?怎么一拍完戏就找不见你了?”诺曼似乎漫不经心地问道。 “没干什么呀,就是听音乐,桑巴舞曲,我喜欢,探戈舞曲,我喜欢。”沈信唱歌般回答道。 诺曼忽然眼前一亮,似乎找到了原因。细细回想沈信拍摄中的表现,诺曼忽然明白沈信给他的韵味是什么东西了。 就象不同的舞蹈有不同的韵味一样,沈信在不同的动作戏中,那表现也是不同的风格。比如说行走间,明显地带有探戈优雅的风格,而一旦激战或打斗开始,却时不时能够表现出那种桑巴舞的激情来。 这样一来,沈信演出的动作戏都是观赏性和艺术性并重的精华,可谓是动作片的艺术化版本。在这方面,已经有“暴力美学”作为总结,但要达到沈信这么高的境界,似乎还没有先例。 仔细回味着沈信拍摄的一切场面,诺曼再想到如果最后的配乐也来个南美风格,这部片几乎就是一部完美的精品了。 第一次,诺曼开始抱怨马天成的剧本太烂了。此前,他甚至不准备承认自己是这部电影的导演,只想拿到钱后走人。反正中国和美国那么远,没人会知道他曾在中国拍过这么一部戏。私心里,他觉得这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带着对中国电影的偏见,他认为怎么也拍不出经典来,也就懒得在剧本上挑刺了。 但现在不同了,他意识到,沈信的才华这么出众,完全是可以出经典的嘛,可惜拍摄已经开始,对剧本的大幅度改编完全不现实,真要认真,也只能在大框架不动的情况下做细微修改。诺曼后悔不已,不过还是想尽力挽救一下这部影片,所以在后面的拍摄中更加强了要求,力求达到可能范围里的最好。 对于诺曼的要求,其他演员也没什么意见。说起来,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的想法都和诺曼差不多,一开始,他们都只当是一个淘金机会,但随着与沈信的相处,也意识这可能是一部不错的影片,都严格要求自己,力求出彩,至少,也要做到不给片子抹黑吧? 所以,这后面的拍摄是越来越精细了,在诺曼指出沈信的动作戏韵味十足后,另有奇妙的构思出来,沈信的表现完全激发了大家的创造力。虽然不能整体提升这部影片的品位,但一些新的构思,还是让这部片子的趣味性大大提升了。 在这样的氛围下,剧组简直就成了最团结最友爱的创作群体,所有人都尽力想着,到底如何才能让这部影片拍得更好。群策群力,在众人纷纷出谋划策之下,马天成剧本的很多薄弱环节得到了弥补,整个剧情更趋合理,也更有趣。 这也要归功于沈信的人格魅力,对于一开始众人对中国电影人的轻视,他并不为此争个脸红脖子粗,而是靠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自己应有的尊重。 英语过关,与其他人交流完全没有问题,沈信在剧组刚开始集结时,已经让所有人感到友好了。而当沈信在演艺方面的才华一一展露之后,所有人都以他为荣,并不甘落后地想将自己的一部分也做到最好。说白了,大家都是靠演戏混饭吃的,没有人不愿意自己演的电影大红大紫。原先的怠慢也只是觉得没有前途,真正看到光明,所有的积极性一下都被调动起来。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整部片的拍摄结束,虽然难言完美,但每个人都很满意,更期待电影的发行上映。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他们拍的最好的一部电影。 而说到拍摄过程,众人都是众口一辞,觉得从来没有这么愉快过。到全剧杀青,所有人即将各奔东西时,每个人都觉得欲走难离。这一个月的拍摄,实在是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就连一向不苟言笑的诺曼,也在庆功会上说了一句:“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美好的拍摄过程,谢谢大家的合作了。” 庆功会后,其他演员都各自回家,只有沈信和诺曼回到香港,他们还有影片的后续工作要做。 在沈信离港拍摄的过程当中,无论多忙,沈信每天都会回去看典娆一次,虽然典娆看起来状态越来越好,但直到沈信返回香港,她还是没有醒来。对于典娆醒来的具体时间,沈信也没有把握,不过既然一切顺利,他也没有理由担心。 一听到沈信回来的消息,刘德华马上拍马赶到,第一时间观看了样片。在观看的整个过程中,刘德华一言不发,只是眼中似有异光闪动,不知道在想什么。倒是诺曼一改往日傲慢,滔滔不绝地赞美着沈信。 看完样片,刘德华也只是拍拍沈信的肩膀表示嘉许,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就离开了。沈信看得分明,刘德华并非对影片不满意,实际上影片的效果可能超出他的预计,但对于这个结果,他的喜悦还是有克制性的,似乎另有心事。 很想问刘德华到底有什么事,但不等他开口,刘德华已经快步离开了,只留下沈信一人满腹疑窦。 刘德华直接回到办公室,关上门,一个人陷入了沉思。正如沈信所估计,他有心事,而且是一个从来没有提起,却一直在他心底的秘密。 (第三十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一章 憧憬 对于沈信的新片,刘德华的确很满意,如果单单只是当作一部单独的影片,他没有理由不满足。但是,这部影片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此。实际上,这部影片的成败关系到刘德华的一个梦想,拍摄的成功也只是迈出了实现梦想的第一步,所以即使对这部影片的效果很满意,他还是只能表现出有所保留的高兴。 是的,刘德华有一个梦想,或者说,所有经历过港片兴衰的电影人都有一个梦想,就是重振港片雄风,在电影上超越美国,战胜大鳄好莱坞,或者至少也要能和它平起平坐。 无可否认,在电影方面,好莱坞是当之无愧的老大,无论从数量和质量,都不是其他国家地区所能单独抗衡的。但作为与港片兴衰的见证人,刘德华在遗憾港片衰落的同时,更多是对未来的憧憬,希望有一天能够美梦成真。 作为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板,更是一个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明星,刘德华觉得自己应该是有能力为港片,为中国电影做点事的,但要如何进行,他却一直没有方案。 走民族特色的路线吗?但虽说民族的才是国际的,但在好莱坞的强势下,任何其他国家特色的影片只能热闹一时,完全撼不动它的霸主地位。《卧虎藏龙》即是一例,轰动一时,并且引起了一群跟风之人,但一样重归沉寂,并没有对好莱坞造成什么影响。至于跟风者,在国内已是骂声一片,更是降低了中国电影的形象。 在这方面作的好的是周星弛,《少林足球》和《功夫》两片对好莱坞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算是港片走向世界的杰出代表了。但同样无可否认,单走功夫路线,并不是长久之计。且不说同一题材的影片容易引起审美疲劳,更难出新,即使能保持这个影响力,在这样狭窄的题材中,要扩大中国电影的影响力,也是难上加难。 总之,只凭着这样的努力,暂时是撼不动好莱坞的。 当然,最终还是有走这一步的,没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即使能赢得认可,也不是真正的中国电影。但是,在中国电影势弱的今天,也许需要剑行偏锋,才能迅速达到重新崛起的目的。 另外还有过一种尝试,就是导演和演员直接去好莱坞发展,想通过最直接的方式为中国电影赢得尊重。 但很遗憾,结果也是一样,演员和导演除了钱不少赚外,也没有扩大多少中国电影的影响力。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好莱坞的强势,无论多大牌的演员和导演,到了好莱坞,都得按人家的规矩办事,拍什么片,演什么角色,完全不是他们能做主的。这样一来,导演和演员的优势得不到发挥,更被好莱坞看轻,最终只能铩羽而归。 刘德华对这些情况都是了如指掌,深深感到,要挑战好莱坞的权威,需要从加强自身作起,不仅要有好演员,还得有不次于好莱坞的制作,当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对好莱坞造成冲击。 但这说起来容易,真要做起来何其难啊。首先,好莱坞大投入的大制作影片,就不是中国电影所能抗衡的。且不说能否拿出那么多的钱投到一部电影上,光是想想能否收回成本已经可以吓退一大堆人了。 具体到技术上,首先动画技术就不是中国电影行业所能比拟的。而且,在好莱坞强势的同时,中国电影却在萎缩,整个行业不景气,也直接造成了人才的匮乏。从导演到演员到剧本创作人员,都出现了断层。作为一个资深电影人,刘德华深深感到担忧。 要拯救香港甚至中国电影,他知道靠他一个人不行。作为一个歌手和演员,他在亚洲算是红透半边天了,但放到西方,影响力微乎其微。作为一个老板,他的财力也是有限。在港片生存日益艰难的时候,刘德华的梦想也只能深深埋在心里 但是,沈信的出现却让刘德华有了一个新的想法,那就是通过造星来带动港片的复兴和中国电影影响力的扩大。中国人,却能对西方造成巨大的影响,这样的一个电影明星,不仅可以带动香港电影业的复兴,更能将港片的影响力扩大到亚洲之外。 这个想法也近乎天方夜谭,但有了沈信,一切都不一样了。细思之后,刘德华觉得此事大有可为,于是开始为沈信设计前途。 自觉已达演艺巅峰,刘德华其实知道自己已经很难突破了,之所以一直在坚持,内心更多是对命运的一种抗争。在见到沈信后,刘德华忽然意识到,沈信是可以作为他的代言人去获得那些他没有获得过的荣誉的。所以一开始看到沈信,刘德华只是下意识地想培养沈信做他的接班人,并没有想及其他。但随着沈信天赋的一一展现,他忽然发现,沈信正是完成他那个宏大梦想的最佳人选。潜力无穷,天赋超人,这简直就是上天送给刘德华的最好补偿。 忽然之间,刘德华觉得和这个重振港片雄风的梦想比起来,个人的荣辱根本算不了什么。也正因为如此,他去年以来,已经减少自己在演艺方面的事务,专心经营起公司,准备一心一意地培养沈信,以及一大批得力的人手。 这个决定一下,刘德华顿时轻松无比,他并不是完全淡出演艺圈,而是不想再拼命打拼了,就象他最崇敬的一位前辈明星一样,一年拍上一两部自己喜欢的电影就行了。这样既轻松,更有可能出精品,真是他最完美的生活了。而且,在沈信的身上,他更看到希望。 通过去年沈信的表现,沈信在亚洲的知名度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已经不需要再为了扩大知名度而追求拍摄的数量了,重要的是出精品来巩固自己的地位。所以才有刘德华不惜重金建立动画小组,更高薪请来诺曼。诺曼拍的电影刘德华都看了,正是典型的好莱坞大片风格,气势恢弘,大气磅礴。这正是国内导演所缺乏的一种能力,也许是因为习惯了小制作,即使给上钱,中国导演也很难拍出好莱坞那种气魄的电影。刘德华请诺曼,也是别有苦衷。 刘德华选择马天成的《东方之鹰》作为沈信新年的开山之作,并不是没有理由的,首先,这个剧本中除了男主角外,其他人都是西方人,很容易为西方人接受,也借西方配角衬托了沈信的地位,算是对西方电影市场的一次试探。在刘德华的一生中,曾经历过多次成功或者不成功的尝试,这只是其中一次而已。而每当看到沈信的进步,刘德华就更有信心。 在刘德华来说,这次尝试即使失败也没多大损失,凭着沈信在亚洲的影响,已足以保证收回成本了。 看过样片之后,刘德华对这部电影的前景更为看好,这才要一个人静静地想想,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第三十一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二章 争执 在《东方之鹰》中,刘德华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就是所有对白都是以英语完成。固然,一方面是因为外国佬大多不懂汉语,更主要的是,这样的影片对西方观众对剧情的欣赏毫无影响,有利于沈信树立自己的形象。英语是国际通行语言,英语国家也都是大市场,这种尝试并非不可行。 对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的中国来说,这是一种悲哀,但也只有这样,也才能最快地将沈信的形象推到西方,才能形成对抗好莱坞的势力。只有沈信的形象深入人心,才能借他的影响力宣传扩大中国电影乃至中国的影响。或许刘德华的想法是错的,但他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凭着一颗热爱电影,热爱中国电影的拳拳之心。 正是因为对沈信有这么大的期望,所以在沈信的演唱会后,刘德华才会那么担心他误入歧途。沈信一句要做就做最好,深深打动了刘德华的心,从此对沈信更有信心。看过样片之后,刘德华对沈信的表现非常满意,他不仅在说,而且在做。刘德华忽然觉得,自己为沈信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抛开顾虑,展望前程,刘德华踌躇满志,想得很远,远到无法捉摸,但梦想是如此之美,令他沉醉。 刘德华的这些想法,一时也只埋在心里,并没有对沈信说。沈信一开始担心刘德华有什么难题,后来见刘德华恢复常态,也就不再想这件事,只是一心投入到电影的配乐工作上了。由于整部电影的场景基本上都是在南美,而且沈信也不经意间将对南美音乐的感悟表现在片子中了,所以理所当然,配乐的风格是以桑巴舞曲和探戈舞曲的风格为主。 这一来,沈信这段时间对南美音乐研究的成果就表现出来了。电影的场景他已经很熟悉,很容易就在脑中回忆了一遍,接下来的配乐就象火山喷发,灵感强烈得无以复加,沈信这项工作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完全归功于沈信超强的学习能力,经过拍摄期间的学习,他听过的南美音乐的数量很是惊人,而且随时都可以自动重现,这些都是常人所难以达到的。另外,他对音乐的天赋也是常人难及,凭着初接触到南美音乐的新鲜感,他很快就掌握到了南美音乐的精髓,并且能够自己进行创作了。 因为沈信几乎不需要休息,可以全天候工作,工作效率更是常人百倍,他最需要的其实是灵感。只要灵感一到,他一夜间作出一部交响乐也没有问题。 配乐结束,沈信先自己欣赏了一遍,心中很是满意。不过,灵感似乎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他又趁兴创作了一首歌曲。回想着巴西狂欢节当日的种种情形,以及与苏戏剧化的遭遇,几乎不用他想,旋律已经自己涌流出来。 沈信意犹未尽,自己又填了首词。自从踏如娱乐圈,他就再没有自己作词了,所有词作都是由完成来做。这主要是因为沈信受先秦两汉文化的影响,词作过于古典化,不适合现代流行歌曲的风格。沈信试过用现代语言创作,但做出来的词浑然没有味道,后来也就索性全交给完成了。反正完成在作词方面很有一套,功底相当深厚。 但这一次,沈信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创作激情,忍不住自己又来了一首。乐曲旋律自然是桑巴舞曲的风格,但沈信写完歌词之后,却觉得自己的词和乐曲完全不搭调,不由摇头苦笑,看来自己作词,实在是不行啊。不管了,沈信对自己说,还是让完成去头疼吧,这家伙,前一段还颇幸灾乐祸地问,为什么最近没有新作问世,让他却头疼也好。这样想着,沈信不无恶意地笑了。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相关的后续工作中,沈信的配乐是最先完成的,其效率和效果又引起诺曼的一阵惊叹,不得不再次调整他对沈信的看法。 在此之前,诺曼自然听说过沈信在歌坛也是很有成绩的,但中国流行歌坛对西方人来说近乎没有印象,他也不如何把沈信的歌手和作曲者的身份开在眼里。 南美音乐在西方颇有市场,诺曼对这种风格也是很有欣赏水准。听过配乐之后,他完全被震惊了, 那种对南美音乐灵魂的把握已经让他无法置信,一个中国人怎么可能作出这么正宗的南美风格的音乐?而且还不止此,在与影片场景情节的吻合上也是天衣无缝,达到了乐中有景的境界,在节奏上的把握也是恰到好处,张驰有度,实在是配乐中的典范作品。诺曼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最后完成的影片中,配乐是绝对关键的一个因素,沈信的配乐既完美地衬托了电影,却一点也不会喧宾夺主,这就是配乐的作用,但只有沈信才做到这么完美。 这时在诺曼心目中,沈信简直就是演艺之神在世,这一点,倒和方令强的观点近似了。 “中国人,实在是太神秘了。”诺曼最后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而在沈信的刺激下,诺曼已经很高涨的热情再次得到提升,对所有的工作都要求起精益求精。他现在这样的劲头,在他来之前应该是怎么也想不到吧?当时他只想捞上一笔,然后拍屁股走人,最后再忘掉这部注定没有前途的影片。 而经过沈信的一系列表现,诺曼现在态度大改,一再声称,他一回到美国,就要强烈地向自己的同行们介绍这部电影和男主角沈信。这样说的时候,诺曼一脸的骄傲,已经当足沈信是他的得意弟子,《东方之鹰》也成了他最得意的精品电影。沈信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傲慢的美国老头终于低下高傲的头,变得谦虚起来。 在诺曼的严格要求下,最先受到冲击的是刘德华新成立不久的动画小组。原先看过动画小组的作品,诺曼还敷衍似地盛赞不错,这时却一改原先的评价,直斥为不堪入目。按诺曼原先的想法,动画特效嘛,中国人是不行了,差不多看得过去就行了。但听过沈信的配乐,再联想到沈信在电影中的完美演艺,他实在是不能容忍这么差的动画效果来配合。 诺曼前后天壤有别的态度,看在动画小组成员的眼里,其委屈可想而知。 平心而论,动画的效果算不错了,但要和世界一流水准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不过也要考虑到现实因素,首先设备条件有限,其次中国本土在这方面本来就水平不高,这帮年轻人已经是其中的佼佼者了,但斗志雄心有余,经验和水平却有所欠缺,虽然没有达到一流水准,但他们也确实尽力了。 而这时的诺曼,却是用好莱坞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作品,自然没有多高评价。和所有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一样,一旦牵扯到自己作品的质量,诺曼就变得不讲理起来,他根本不听动画小组的解释,只是强烈要求动画小组改进自己的动画。 动画小组的成员,一开始由于自己的作品实在是不够一流,还很心虚,只是委婉地解释实际原因。但在诺曼一再拒绝听任何理由之后,也不由心头火起,双方的言辞逐渐过激。 本来动画小组的成员也都懂英语,但一旦激动起来,还是用汉语来得畅快。一个动画小组的代表用粤语酣畅淋漓地驳斥了诺曼一番,这才对沈信说道:“阿信,你翻译给他听。” 诺曼这时已被对方的滔滔不绝唬得一愣一愣的,可是听不懂,也是欲驳无从。沈信苦笑着把动画小组的意思转达,虽尽可能把话说得婉转,但诺曼听完还是大发其火,指责动画小组的工作态度不端正,乱找理由,就是不想办法把工作做好。 这样的指责动画小组怎么能接受呢?于是更激烈的言辞也出来了。 沈信竭力劝解着双方,还是无法避免现场的火药味越来越浓。 (第三十二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三章 飞来的表妹 夹在中间,沈信左右为难,只能在心底暗自苦笑。双方的意思他都能理解,作为一个导演,谁不希望自己的作品尽善尽美呢,诺曼的心理很正常。但从动画小组一方来说,他们也确实尽力了,据沈信的了解,他们在一定要超越好莱坞的信念下,经常是通宵达旦地在工作,效果不佳,也实在是实力有限。要他们短时间内超越自己,也是很不现实的。 争吵的结果,最后是惊动了刘德华亲自来解围。但刘德华在了解情况后,也是一时束手无策,只能劝双方都先消消气。作为出品人,刘德华自然希望电影的效果能够达到完美,但他更明白自己手下这帮年轻人的实力,他们委实已经尽力了。对眼前这个争端,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是能够作出合乎诺曼要求的动画来,但实话说起来,那确实太难了。 想了想,刘德华还是决定从动画上着手,看看是不是有办法改进。他来到动画小组成员的面前,还没有说话,带头一人已经抢先说道:“和世界一流水准相比,我们的动画是不够好,但也不象那美国佬说得那么差吧?什么不堪入目,那家伙的话实在太伤人了。”语气甚是委屈。 刘德华自然只能好言安慰。 而这时,诺曼又在一旁火上浇油般叫了一声:“如果动画效果达不到我的要求,我拒绝承认这部电影是我的作品。”虽然这个威胁近乎没有威力,但诺曼高傲的态度和坚决的语气,却表现出他在这个问题上绝不妥协。刘德华同样只能先安慰一番。 最后,好不容易等双方都冷静下来,刘德华把动画小组的成员叫到一旁,问道:“如果设备再好一点,是否能够作出更好的动画?” 带头一人为难道:“刘德华大哥,不是我们不努力,这件事真的很难。老实说,硬件方面算是很好了,但那动画引擎却是不尽如人意。如果只是提升硬件的话,我们或许能够稍做改进,但要提升到世界一流,还是做不到。” 刘德华沉吟不语,国内动画技术的欠缺,也是影响电影发展的一个因素,他之所以成立这么一个小组,也就是为了打造自己的动画队伍,为了以后的发展。听完这番话,刘德华也知道短期是难见效了,他买的这套引擎,不是最好的,实际上最好的引擎买也买不到,暂时也只能用它了。 “还是从硬件着手吧。”刘德华最后说道:“我马上就联系购买更好的设备,动画效果,能提升一点算一点吧。” 刘德华刚说到这里,房门忽然大开,一个十七八岁的靓丽女孩出现在门口。众人都不认识她,一时间都有些发愣。 那女孩一身牛仔服,清爽无比,乌溜溜的眼珠在每个人脸上都打个转,忽然冲到沈信的面前,甜甜地叫了一声“表哥”。 沈信这时正考虑着一件事,听过刘德华和动画小组的对话,他不由考虑,是不是要用自己的异能来帮助一下他们。但这样做的话,说不定会有麻烦,他正在犹豫。 那女孩出现的时候,沈信只是扫了一眼,仍在思索着,突然被叫了一声“表哥”,他下意识地反问:“你是什么人?” 众人见那女孩叫沈信表哥,刚觉得恍然时,突然听到沈信这么说,又开始疑惑了,一时间所有人都不说话了,只是看着房中间的沈信和那女孩。沈信自己也一头雾水,表哥?自己在这个时空怎么可能有亲人? 沈信话音未落,凤仙紧随在那女孩身后也出现了,刚好听到沈信的话,讶异莫名地问道:“你不认识她吗?我今早在家里发现了她,她自称是你的表妹,专门从美国回来探望你的。” 沈信好象明白了点什么,但不等他再开口,那女孩已经叫了起来:“表哥,你怎么把我给忘了?我是典娆啊。” 这句话一出,沈信就知道自己刚才的感觉是对的,细细打量一番典娆,他忽然伸开双臂:“原来是你啊,典娆。噢,都长这么大了。来,表哥抱抱。”典娆嘻笑着一头冲入了沈信的怀中。 在旁观的人看来,这是一对久别重逢的表兄妹,但沈信和典娆心里却明白,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不过戏假情真,两人此刻的激动,与久别重逢的表兄妹并无二致。沈信有着创造生命的骄傲,典娆却是为获得生命高兴,对沈信更有着深厚的依赖和眷恋。 也难怪沈信没有一眼看出典娆的身份,首先他根本没估计到典娆今天能够醒来,其次当时他心中有事。而且,现在的典娆和电脑动画上的虚拟形象也是大有不同,年龄也比预计的要大上一两岁,已经足以让他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更何况,典娆开口一句“表哥”,早把沈信的思路岔开了。 沈信和典娆的激动也感染了周围的人,象是看到一幕皆大欢喜的喜剧,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场面感人之致。 事情说起来也不复杂,在这天上午,在沈信没有预计之前,典娆清醒过来了。一睁开眼,发现自己有了和正常人一样的身体,照照镜子,果然是一个美少女,她一下子兴奋地跳起来。通过在电脑中的钻研,典娆对服装也是很有品味的了,从沈信为她准备的服装中细细挑选了一套她最满意的,她这才走出沈信的房间。 来到客厅,典娆更是难抑兴奋,居然就在客厅里翻起跟头来。由于莲藕体是沈信用仙力催化的,典娆的身体也近乎仙体,虽然功力没有多高,但在境界上,却比普通的修真者更高。与普通人比起来,那更是无法比拟的高手。 这时,凤仙正好在,本来不知道有典娆这个人,但典娆在客厅这么一折腾,就把她给惊动了。 凤仙来到客厅,看到一个疯丫头般的女孩正在客厅翻跟头,顿时傻眼了。还是典娆聪明,早听沈信介绍过,一眼就认出了凤仙。在凤仙开口发问前,她已经先跑到凤仙面前笑道:“你一定是凤仙姐姐了,我叫典娆。” 凤仙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叫自己姐姐的女孩,犹豫着道:“我是张凤仙,不过,我不记得见过你。” 典娆笑了起来:“你当然没有见过我了,我是沈信哥哥的表妹,是在美国长大的。这次我是特意回来看他的。” 凤仙更疑惑了,没听说过沈信有这样一个表妹,但典娆所说也很有理,至少能一下认出自己,说明还真是了解实情的。 不等凤仙有时间想清楚这些问题,典娆已经连珠炮般提出了一大堆问题,什么“沈信哥哥去了在不在啊”,“他去了什么地方啦”,让凤仙根本来不及回答。 而一旦知道沈信这个时候应该在公司,典娆更是迫不及待地要求凤仙带她去找。于是,糊里糊涂下,还没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凤仙就把典娆带来了。接下来,就是戏剧性的场面了。 听凤仙解释了一遍,沈信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由有点责怪地问典娆:“也不好好休息一下,怎么这么快就跑出来了?”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只有他和典娆能懂。他担心典娆的身体毕竟是刚刚完成转化,说不定还有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虽然经过检查,发现典娆一切正常,但关心典娆,他还是忍不住说了这么一句。 沈信这么一说,典娆顿时泫然欲滴:“怎么这么说嘛?人家不是想你吗?”看那样子,沈信如果再要责怪,她就要哭出来了。这样一来,众人都纷纷指责沈信不近人情,连觉得事有蹊跷的凤仙也站在典娆一边。沈信哭笑不得,只能低头认错,典娆马上又高兴起来。 (第三十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四章 启发 经过典娆这个插曲,原先剑拔弩张的紧张场面顿时变得一片祥和。刘德华微笑地看着沈信和典娆,也暗自替他高兴,他自然也以为典娆真的是沈信的表妹。 忽然想起刚才正和动画小组商量的事,刘德华刚要询问一下众人买什么样的设备比较好,典娆突如其来的话却又让场面变得尴尬了。 事情的起因是典娆一转头间,正好看到一台电脑,而电脑上的画面正是被诺曼称之为“不堪入目”的动画。 下意识地,典娆忽然走近了电脑,接着叫了起来:“哇!好丑的动画啊!这是什么人做的?” 一边说,典娆一边已经在电脑前坐下。 动画小组的成员们都是年轻人,看到这么美丽的女孩,自然都在偷偷打量,并评头论足。一听到典娆如此评价他们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动画,顿时受到了严重打击,那份沮丧,比被诺曼指责要强烈多了。而面对典娆这样美女,即使他们有怨言,也只能强作笑颜,哪里敢表现出来呢。 看到典娆一手鼠标,一手键盘,已经开始操作电脑,动画小组其中一个成员想阻止她不要乱来,一步上前。但已经迟了,典娆的手快得不似人类,在那人来得及说话之前,已经把动画改得面目全非。 一边修改着动画,典娆一边还在说:“什么人这么笨?很简单的一个事情弄得这么复杂,既浪费资源,效果也不好。其实只要这样就好了嘛。”说着,她迅速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操作。 本来想阻止她的那个人,正好看到典娆的操作过程,顿时如被雷击般张大了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再看一会儿,他忽然招手示意动画小组的成员过来观看。 其他那些成员都围了过去,接着忽然都低呼起来,接着也是什么也不说,但都凝神细看着典娆的操作。 沈信和刘德华,以及诺曼,都没看出典娆的举动有什么特别,但看动画小组成员的脸色,很明显典娆给了他们很大的震撼,也知道肯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自己没有看出来,都好奇地上前观看起来。 而典娆这时浑没注意到自己已经是众人关注的焦点,自顾自操作着,同时还自言自语般地讲解着。 典娆嘴不停,手不停,在电脑前一直忙碌着,其他人看得莫名其妙,因为从画面上看,根本没看到有什么改进嘛,但动画小组的成员们却都兴奋不已,互相看看,同时点头,似乎看出了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其中一人还很夸张地一拍脑门:“就是,我们太笨了,怎么连这么简单的方法也没有想到呢。”其他人没有这么夸张,但看脸上的表情,似乎都在赞同着这人的说话。 看到这个场面,沈信忽然想起,典娆本来就是和电脑一体的,她自然对电脑的运行最熟悉不过了,而且从先前她自己为自己设计的形象以及相关的场景来看,似乎是一个动画大师呢。虽然看不出有什么厉害之处,但想来对动画效果的提升会有帮助。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典娆现在终于在面貌变成了普通人,但由于她的意识曾和电脑融合过,对电脑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所以才一看到电脑就自动开始操作起来。这情形,就跟沈信见到乐器的感觉差不多。 经过一阵忙碌,典娆终于停下,接着仔细欣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满意地说道:“好了,这样就好多了。看看,是不是比原先好看多了。” 沈信和刘德华面面相觑,不知道好在哪里。画面被典娆改得五彩缤纷,甚是刺激人的视觉器官,但要说起美观,还不如原先的动画。诺曼面无表情,但撇嘴的动作表示他实在不敢恭维。 本来沈信对典娆很有信心,看到这里,也忍不住想要出口责备典娆了。典娆抬头看沈信,兴高采烈地,象是想让沈信夸她两句,但看到沈信的脸色不由一愣,接着委屈地说道:“难道不好看吗?” 沈信看典娆的模样,也觉得不忍心,但有关工作,这种玩笑是开不得的,也只能硬着头皮指出典娆的错误了。不过他刚想到这里,还没来得及说话,动画小组的成员之一已经抢先开口了:“不错,典小姐果然高明,我代表我们小组的所有成员向你表示感谢。你在动画方面的造诣实在是令我们敬佩。” 这人的说话顿时引起沈信和刘德华,还有诺曼的一阵惊叹。可是再怎么看,也看不出典娆改动过的动画好在哪里。 动画小组那人也没有急着给众人解释,只是转向诺曼,严肃地一鞠躬,说道:“诺曼先生,对不起,刚才我们和你争吵,是我们错了。你说得对,我们的动画是作得不好,是我们的技术不到家。我们所找的理由,事实上不成立,我向你道歉。” 他可能过于兴奋了,这番话还是用汉语,诺曼马上向沈信望去。沈信这时还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看动画小组的态度,明显刚才那场激烈的争吵有可能和平解决,心中也是很高兴,连忙把那人的话翻译给诺曼听。 诺曼听后也是激动非常,所谓道歉他一点也不在意,只是连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们可以将动画做得更好?” 动画小组那人肯定地点头:“是。我们会在最快的时间内修改完毕,效果绝对比现在高不止一个档次。到时候再请诺曼先生点评。” 诺曼的反应更是激烈,一步上前,紧紧握住说话人的手,诚恳地说道:“电影是一门艺术,而艺术就是要精益求精,或许我的态度很差,但我也是为了完成一部完美的影片。既然你们有办法将动画做到更好,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我们无论想法有什么不同,目标却是一致的,小小的争执,不应该影响到我们的友谊和合作。我也向你们道歉,我的态度真的很有问题。” 先前争吵的两方各自检讨了自己的错误,一场风波顿时烟消云散。 (第三十四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五章 天才 说到电脑动画,要想作到完美真实,最关键在于细节的描绘。细节越多,画面就越真实完美。但是,细节越丰富,同样的一个画面,一个场景,需要占用的电脑资源就越多,所以,动画最后的效果还是要受到电脑性能的限制,如果一个画面的细节达到一定程度,就不可能再丰富了,因为如果超过电脑的负荷,动画就无法完成运行,根本不成其为动画了。 不过,即使在同样的硬件条件下,还是有很多技术可以优化动画的,世界一流水准的动画和刘德华公司动画小组成员的作品相比,优势就在于技术上。 技术的优劣,引擎是一个方面,刘德华购进的引擎不是最好的,也就限制了动画小组的工作成果。 但是,在同样的硬件条件和引擎下,还是有很多技巧可以改进动画的。这些技巧动画小组的成员们也不是不懂,但要结合到完美,最大优化动画,他们却作不到。正如一个普通画家和大师之间的差别,不是技巧,而是意识。 典娆本身可以说就是电脑,对电脑的运行简直是再熟悉不过了,由她来做,自然可以将操作优化到最大,能够用两个步骤完成的,她绝对不用三个步骤。而在资源节省的情况下,动画效果改进的余地就大多了。 所以说,典娆令动画小组的成员震惊,并且肃然起敬,就是因为她给这些人上了一课,如何最大化地利用资源,而且不影响甚至可以增强效果。 至于为什么典娆改动过的动画更难看,只是因为她不懂这是要用在电影上的场景,只是单凭自己一个少女的喜好来改动。场景变得五颜六色,别人看着别扭,她却觉得很有意思。 刘德华从动画小组的态度中看出典娆好象很不一般,连忙问道:“怎么突然之间就能够达到诺曼的要求了呢?”看看典娆,刘德华不太肯定地问道:“难道典娆有什么特别的东西给你们看到了?” 被问到的那人叹口气道:“我们一直以来自命是电脑高手,谁也不服,但今天见识过典小姐的技术后,才知道什么是天外之天。依我估计,世界一流的动画高手,也不外如是。看她一席操作,胜过我们自己琢磨十年啊。” 刘德华听得目瞪口呆,他知道这些年轻人一向是目中无人的,一谈起电脑,谁也不放在眼里,现在居然如此推崇典娆,典娆的高明可想而知。同时刘德华又是心动不已,动画高手本就难找,难得她还是沈信的表妹,这样的人才,说什么也不能放过。 这样想着,刘德华不由微笑起来:“曾志伟还真是有先见之明,他给沈信取的外号确实再贴切不过了。在公司最需要动画人才的时候,他的表妹就来了,还正好是动画高手。一个难题就这样解决了,真是不服不行啊。” 微笑上前,刘德华对典娆说道:“典娆是吧,我和你表哥是好朋友,不知道你现在在什么公司上班呢?” “我没有工作。”典娆摇摇头,接着又补充道:“我刚大学毕业,还没开始找工作呢。” 刘德华一听大喜,很明显,只要沈信帮忙说上句话,这个人才就到手了嘛。沈信在一旁却是听得目瞪口呆,暗想:“典娆,你也太能掰了吧?睁着眼说瞎话,这样也行?你又在哪里上过大学了?” 沈信这样想着的时候,刘德华已经继续问道:“我叫你小娆好吧?在什么地方上的大学呢?” 典娆毫不犹豫回答了一所美国大学的名称,又让沈信好一阵说不出话来,典娆这谎,可是越撒越大了。 “我学的是电脑编程专业。”典娆又补充了一句,神色骄傲得不得了。 老实说,她所说的那所大学,在场人中,包括诺曼,都没有听说过,估计有也是不出名的大学,分外让人奇怪典娆为什么那么自豪。只有沈信明白,典娆自豪是因为提到电脑,说到电脑方面,谁能比她这个本身就是电脑化身的人厉害? 刘德华对典娆所说的大学有没有名气丝毫不在意,他只在乎一个人的真正实力。听典娆说学的是电脑专业,他更感兴趣,连忙又问道:“我们公司正好缺乏你这样的人才,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上班?你表哥可是在这里哦。”为了笼络典娆,刘德华启用了沈信这张王牌。 “能和沈信信哥哥一块上班当然好了。”典娆单手托着下巴想了想,接着说道:“不过也要看你能给我多少钱了,嘻嘻。”说到最后,眼中都有小星星在闪动,看得众人好笑不已。 沈信看典娆说话有点过头了,连忙喝止:“小娆,不要闹了,这是刘德华大哥,你也就大哥好了。跟大哥说话,不要这么没礼貌。”幸好典娆是美女,要是其他人这么说话,一定被人耻笑了。 典娆先不满道:“我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吗?”不等沈信反应,她已经跑到刘德华面前,甜甜地叫了一声大哥。这样一来,沈信可是没话说了。 想了一下,沈信对刘德华说道:“典娆是我表妹,就是我们自己人,公司有需要她帮忙的事,说一声就行了,至于正式上班,还是不要了。” “为什么?”刘德华奇怪地问道。 “因为,她年纪还小,我不想她这么早就要辛苦工作。”沈信答道。其实在他心里,是怕典娆受不了约束,不如先这样,等她对什么工作真的感兴趣了再说。要说辛苦,那是没有的事,典娆几乎可以和沈信一样不知道劳累。 “哦,说的也是。”刘德华点点头,接着笑问典娆:“小娆,今年多大了?” “唔,我护照上的生日好象是十七岁,还要几个月才满十八。”典娆思索着回答道。 沈信一听又晕了:“什么叫‘好象是’?典娆又在哪里有了护照了?” 刘德华却并不在意这个细节,笑道:“那么,就这么说定了,我们需要你帮忙,你一定得来,至于酬劳,肯定会让你满意。” 沈信没说什么,典娆却高兴得不得了,忽然紧紧抱了一下刘德华,笑道:“谢谢刘德华大哥。” 刘德华看到典娆这么高兴,忽然解下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递给典娆,笑道:“这声大哥也不能让你白叫,喏,这个送给你。” 沈信来不及说话,典娆已经一把抢过金表,爱不释手地欣赏起来,接着连声感谢。沈信无奈地摇摇头,对刘德华说道:“大哥,你太娇纵她了。” 典娆马上白了沈信一眼:“表哥一点也不好,我还是喜欢刘德华大哥。”众人哈哈大笑,沈信默然无语。 “才十七岁,就大学毕业了,真了不起。”凤仙忽然说道。对于今早典娆的突然出现,她一直觉得奇怪,这时有发现这个漏洞,忍不住说了出来。 “我是天才嘛。”典娆好象很骄傲的样子,又惹得众人一阵大笑。在这样的情况下,凤仙也不由觉得自己多疑,这么可爱的女孩,怎么会有问题呢? 热闹一番,动画小组的成员们先各自忙碌去了,看到前景光明,每个人都很兴奋。 刘德华笑着一挥手:“你们表兄妹好久不见,一定有很多话说,我一个老头子,就不掺和你们的事情了。” 沈信知道他另外有事要忙,也没有强留,倒是典娆又说了一句:“什么老头子?刘德华大哥比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还精神。” 众人自然都笑了,这女孩人美嘴甜,实在是讨人喜欢。 (第三十五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六章 心灵感应 刘德华转身去了,典娆撒娇的对象改为凤仙,姐姐叫得不停,让凤仙喜欢得不得了。在典娆的柔情攻势下,凤仙很快就抛开了一切疑虑,真的当典娆是妹妹一般了。 时近中午,沈信带头出门,典娆依偎着凤仙在后面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三人先后来到一家高级餐厅,准备用点午餐。本来沈信和典娆都不需要进食的,但一来有凤仙在,另外人逢喜事,多少食点人间烟火,也是一大乐事。 三人坐下点了菜,沈信忽然觉得这个场面不应该少了万零,马上给她打了电话。听到万零答应马上赶到,沈信想象着她和典娆见面的情形,忽然觉得很有趣。典娆的意识是沈信的神识所化,而这一切都与万零有关,真不知道两个人见面会是什么样一个情形。 万零来得很快,才刚上,她就到了。站在餐厅门口,万零四处张望,看到沈信,先是一喜,接着看到典娆,忽然呆住了。 本来正和凤仙说笑的典娆,在万零出现的一刻,象有心灵感应一般,忽然停止说话,蓦地向万零看去。一看到万零,典娆马上站起身来,快步迎了上去。 万零的表情忽然变得很精彩,既惊且喜,也向典娆走去。两个人打个照面,互相看看,什么也没说,就那么拉着手回来了。看她们的情形,根本就不象从没见过面的陌生人,倒象是很久没见的老朋友。 “你一定是万零妹妹,我叫典娆,是信哥哥的表妹。”因为典娆为自己设定的年龄比万零大了一两岁,这时便以姐姐自居了。而之所以知道万零,是因为在和沈信聊天中,沈信已经把一切都告诉她了。 万零好象很高兴有典娆这么个姐姐,欣喜说道:“你好,典娆姐姐。”典娆顿时高兴地合不拢嘴。 “你好,凤仙姐姐。”万零又转向凤仙说道。凤仙同样很高兴,本来她只有**一个兄长,现在突然多了两个美丽可爱的妹妹,手足无措之余,心底却是欣喜万分。 等万零的目光再转到典娆身上,她忽然很疑惑地问道:“典娆姐姐,为什么我今天刚见到你,心中却觉得你很熟悉呢?”说到这里,她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那感觉,就象是看到另一个自己。” 也难怪万零会有这样的感觉,典娆本来就是由沈信对万零的思忆而来,气质上自然相近,其中奥妙,实在是难以表明。 万零的问题算是很难回答了,不过典娆却早有对策,只见她一本正经说道:“这是缘分。” “哦,说得也是。”万零很信服地点点头。 沈信一直没有机会开口,本来他还以为要费一番口舌来为万零介绍典娆的,现在什么都不必说了。对典娆巧妙地回答了万零的问题,沈信也不得不服,却不由自问:“这样也行?根本就什么也没说嘛。” 沈信细细打量万零和典娆,发现两人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万零文静,典娆却活泼得多,因为典娆可以说是沈信一手创造的,心里颇觉对她有很大的责任。看出典娆的性格是不甘寂寞,而且神通广大,沈信想想唐子凡对方容的态度,不由担忧自己会步唐子凡的后尘。 “自作自受,今后有的头疼了。”沈信自嘲地想道。 “才不会呢,我会很乖的。”正和万零聊得开心的典娆,忽然白了沈信一眼,颇有怨气地这么说道。 “什么?”沈信吃了一惊,典娆这话说的,好象是看破了他的心思一样。 看到沈信吃惊的模样,典娆颇有些得意地笑了,接着调皮地指指自己的头,说道:“这里,能够感觉到你的想法。” 沈信更是惊讶,在道家修真里面,是有“读心术”和“搜魂术”之类的异术,但且不说典娆不会,即使会,以他现在的修为,典娆也不应该能看破他的心思呀。 沈信沉吟未决,典娆已经又说话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就是能感觉到。”其实也不奇怪,本来典娆的意识就是沈信的神识接受到沈信对万零的思忆而成,化身成人之后依然保留了能够接收沈信思想的特性。 看到沈信皱眉沉思,典娆更调皮起来,笑道:“你也可知道我的想法。我才不象你鬼鬼祟祟,老把人家当坏人,你自己感觉吧。” 说话间,典娆望向沈信,当沈信凝神和她对望时,忽然觉得两个人的意识融合在了一起。沈信完全能够感受到典娆内心对自己的依赖和亲爱,就象自己是她的兄长,或者是父亲。这还不算,最让沈信受益非浅的是,通过这一意识的融合,典娆来自只能电脑的全部资料,也同样传达给了他,就象联网的电脑互相拷贝一样。 事情只是发生在一瞬间,但这一过程结束后,沈信和典娆都与先前完全不同了,两个人的知识经历,都互相进行了交换,他们的感情更深了。 这一切,是沈信无法解释的,但他也毫不在意,很多事,探根究底是一件很无聊的事。只要开心就好了,何必想那么多呢? 沈信和典娆象打哑谜般的对话,只有他们两个人明白,万零和凤仙却听得莫名其妙。万零忍不住问道:“典娆姐姐,你和沈信哥哥在干什么?” 典娆回神一笑,先又白了沈信一眼:“现在知道人家是乖孩子了吧。”在沈信苦笑点头之际,她又对万零说道:“没什么,我跟信哥哥玩了个游戏。”见了万零之后,她就改口叫“信哥哥”了,以示与万零的区别。她知道自己的产生和万零有莫大关系,但现在见了面,她才知道根本还是两个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更有了自信。 三个女人一台戏,沈信几乎被遗忘了,那三姐妹倒是都开心了,言谈投机无比。吃过午饭,沈信以为可以回去了,但在典娆提议下,他还是被迫陪她们去逛街购物去了。说起来,这好象也不是沈信一个人的不幸。 万零这时已经收到温馨给她的报酬了,算的上是一个小富婆,但既然有沈信这个冤大头,自然一切开支都由他报销。在典娆的怂恿下,万零和凤仙也彻底站到女性联盟一边,沈信的苦状,可想而知。不过老实说,沈信看到他们那么高兴,其实自己也很欣慰。尤其是典娆,虽然她的刁钻让他有些头疼,但一想到典娆的出世是他一手促成,心中就有一种自豪感。 大采购之后,精力无限的典娆又要求去游乐场玩。说起来,她其实是第一天到这个世界来,很多东西她都知道,但真正用人的眼睛去看,却是第一次,好奇兴奋得不得了,那份热切,比起沈信初抵贵境,有过之而无不及。 到最后,天将擦黑,四人才兴尽而归。 将万零送回家,典娆最后跟着沈信和凤仙又回到她的出生地。 (第三十六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七章 夜话 这时候,小别墅的住户就只剩下沈信和凤仙了。新年刚过,**就声称要自己去开公司,席卷了凤仙一部分积蓄去投资了。客串了几个月经纪人,**算是过足了瘾,发现经纪人并不象自己想象得那么有趣,他索性把所有事务丢给凤仙,自己去当老板去了。反正现在钱也有了,何必当个累死累活的经纪人呢?他这时发觉当老板更过瘾。 据**自己说,他的公司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此话不知是真是假,但他十天半月地不见人倒是真的,至于忙什么,凤仙和沈信都不清楚。 沈信本身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凤仙日常开支又小,两个人都是很好将就的人,只要**不做什么违法之事,他的生意是赚是赔,两人都是毫不在意。 回到家中,凤仙邀典娆晚上和她一起睡,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妹妹,她现在是越来越喜欢了。 典娆同样喜欢凤仙这个姐姐,不过说到睡觉,她却是连连摇头。在她的意识和身体融合的过程中,她已经睡够了,发现现实世界这么好玩,她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白天,哪里肯把时间浪费在睡觉上。 本来莲藕人体是普通修真者也能施展的异术,沈信本身已经有仙人修为,为了典娆不要变丑,整个转化过程中他都不惜耗费自己的功力,甚至将自己的一部分真元输入给莲藕体。在这样的情况下,典娆不仅如愿以偿地成了她自己臆想中的美女,还平白增强了修为,一出生就是仙人的境界。当然,说到功力,她和沈信的差距就大了,但这只是量上的差别,说到境界,她和沈信是一样的。不用休息,这只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情。 不过对凤仙她当然不能这么说,她只是说很久没有见到她的表哥了,有很多话要说,要和沈信彻夜长谈。沈信明白典娆的心理,也帮腔道:“对,这么长时间没见面,小娆一定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讲给我听。” 既然沈信和典娆都这么说,凤仙也没有其他话说了,道声晚安,她径自去休息了。 凤仙刚一走开,典娆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沈信面前问道:“信哥哥,我早想问你了?刘德华大哥今天想请我去公司上班,你为什么不同意呢?” “你很想工作吗?”沈信笑着反问。 典娆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说道:“也说不上来是不是很想,可是,不工作哪来的钱赚呢?” “这就是了,如果你签约了却发现工作一点不好玩,哪又怎么办呢?不是让大家都难堪吗?现在你先逍遥一段时间,真想工作了再说。如果不想工作,就一直这样也好。只要你高兴就行,至于钱嘛,我给你就是了。”沈信解释道。 典娆又想了想,说道:“可是不工作就有钱花,似乎不太好耶。而且,如果我也挣钱,你也挣钱,不就有更多的钱了吗?” 典娆说得一本正经,沈信却听得又好气又好笑,无论如何,听到一个美丽女孩张口闭口都谈钱,那感觉总是怪怪的,偏偏这女孩还一脸的天真,让人生不出恶感。 “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沈信忍不住问典娆。他自己对物质方面的需求很小,很不明白典娆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 沈信以为自己这下把典娆问住了,结果却是大大意外,典娆一听到这个问题就兴奋起来,滔滔不绝地说道:“钱当然有用了,有了钱,就能买好多漂亮的衣服,好多高档的化妆品,还可以买漂亮的汽车,漂亮的房子.” 沈信完全听傻了,这些自然是一般女孩的追求,但他没想到典娆也是如此,而且尤其是说到化妆品,他更有好笑的感觉,典娆已经是仙体了,不知道那些化妆品有什么用。 “而且,即使什么也不做,想想自己有好多钱,也是很惬意的事情。”典娆最后又加了这么一句。 其实仔细想来,这一点也不奇怪,首先典娆的意识是有意识地按沈信所形容的少女形象生成的,典娆为了模拟得象,更是收集了许多这方面的资料,她的想法和一般女孩相同,也是不足为怪。至于最后那句,就更正常了,作为电脑的化身,她天生对数字敏感,说想想自己有很多钱,感觉就是不错,也只是喜欢那个数字罢了。 沈信好不容易从惊讶中回过神来,看着典娆,摇头失笑:“好,就算你说的有道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不过,我的意思还是暂时先就这样,你先到公司帮几天忙,看看是不是适应,然后再做打算。只要你表现好,不用签约那么不自由,刘德华大哥同样还是会给你钱的。也算是能赚钱。” 沈信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其原因在于他看多了凤仙的辛劳。对于典娆,他的感情更为复杂,当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一般,自然不想她也象凤仙那么辛苦。就象天下父母心,不求儿女飞黄腾达,只要平安就好。 自然这份担心有点多余,典娆既然已经和沈信是同一境界的修为了,无论做什么都会很轻松,但或许是典娆的形象太惹人疼爱了,沈信不禁当她是普通人,或者就象是对另一个万零一样。 “好吧。”典娆想了想,终于答应。一方面是因为这样又能挣钱,还能自由自在,颇合她的心意,另一方面,更因为她天生对沈信就有信赖感。 将这个问题抛开,沈信又想到一件事,问典娆道:“小娆,我都忘了问你了,说到电脑,你到底有多精通?” “多精通?”典娆傲然抬起头说道:“可以说我就是电脑,电脑能做的一切,我都能作到,而且绝对是最简练最直接的方法。”想了一想,她又说道:“其实我还发现,我要操作电脑,根本用不着键盘鼠标,单凭意识就能控制。今天在公司,我之所以用键盘鼠标,一来是我想试试这样的操作是什么样的感觉,另外,我也不想吓坏他们。你说,我是不是考虑得很周到?”典娆一脸期盼表扬的样子,沈信既觉得好笑,也不得不夸奖道:“当然了,小娆是最聪明的。”典娆顿时高兴起来。 表扬完毕,沈信想想典娆所说的话,不由惊讶起来,问道:“用意识控制电脑,要怎样才能做到呢?” 典娆调皮地眨着眼,说道:“不需要怎样啊,只要你想就行了。” 沈信还是不明白,细问之下,才明白和他用神识探知一样,只要神识进入电脑,就能控制电脑按照自己的意图操作。仔细想了想,沈信觉得自己也应该能做到,只是他一直缺乏这方面的想法,没有尝试而已。当然,即使他能做到这一点,说到效果,还是比不上典娆,因为对电脑运行的了解,他根本达不到典娆那种水准。 明白了典娆就象是一台移动电脑,而且随时可以和所有的电脑联络上,沈信终于知道自己无意间创造的这个生命有多了不起了。尽管如此,在心底深处,沈信还是当典娆是个小女孩。 “好了,既然你在电脑上这么厉害,我就来给你讲讲有关电影中动画的作用。” “好啊。”典娆高兴地答应一声,接着疑惑地问道:“我今天在公司不是做得很好吗?为什么你好象一点也不喜欢呢?” 沈信苦笑道:“这就是我要给你讲解的原因,你难道没发觉吗?你今天改过的动画一点也不好。” “怎么会?”典娆一脸的不服气,对沈信直翻白眼。 (第三十七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八章 身份问题 沈信也没有多说废话,直接将自己记忆中的一些经典的动画场面通过神识传达给典娆,同时说了一句:“这才是好的动画,你自己看吧。” 典娆聚精会神地欣赏着沈信传来的动画,不由惊叫连声,什么“太美了”,“好棒喔”之类的话,不绝于耳。 终于将沈信传达的经典动画看完,典娆困惑地问道:“为什么我做的动画,没有这么美丽呢?怎么说我也是最能操纵电脑的人,没理由比其他人差呀。” 看到典娆终于认识到自己的动画和一流水准的差距,沈信笑了:“要说操作电脑,世界上肯定没有人比你更厉害。但是,要做出最好的动画,不是会操作电脑就可以的。” 这样说着,沈信开始给典娆讲解有关动画在电影中的作用,以及相关的电影知识。 说到拍电影,沈信自己虽然只拍过两部片子,但由于他对电影很感兴趣,同时又有着超强的学习能力,不耻下问下,对电影的知识了解简直是举世无双。先有方令强,后有诺曼,在对他欣赏之余,更是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对电影的感悟全部传给了沈信。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其实已经具备了一个导演的资格,从他在自己一个人的演唱会上的表现就可以看出,虽然可能实际操作上还有点欠缺,但要单讲理论,绝对是无人能及。 而且,沈信给典娆上这一课,更是方便得多,典娆的学习能力和他相当,更能和他进行纯意识的交流,两个人的沟通简洁而有效。比如说,沈信讲到某部片的动画场景为什么好,马上典娆就能自己调出来那场面看一看,这样的效果,自然比纯语言的讲述有趣有效鲜明得多。 典娆听了沈信的一番见解,算是眼界大开,她对电脑的了解举世无双,但说到电影,她可是刚入门的水平。在沈信声情并茂的见解下,她对沈信的批评建议完全信服,很快对电影和动画特效的了解就上了一个台阶。 这也要归功于典娆的意识中继承了一部分沈信对艺术的敏感和悟性,在她与沈信一样过人的学习能力下,她这一会儿学到的东西,普通人终其一生也未必能学得完,领悟得到。 讲解告一段落,典娆将沈信所说的话细细回味了一遍,再想想白天在公司的场面,不由有些不好意思:“原来,我的动画效果那么难看,一定让他们笑死了。”接着又恨恨道:“那个人还夸奖我,感谢我,一定是在讥讽我。哼,明天我一定要让他们好看。” 沈信好笑起来,又连忙解释道:“你的动画是没做好,但是呢,那些人也不是讥讽,他们的感谢倒是真心。并不是感谢你将他们的动画改好了,而是通过你的操作,让他们学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这个时候,沈信当然明白典娆给动画小组的震撼在什么地方了。 典娆这才高兴起来,笑道:“就是,那些人太笨了,好多简单的东西都被他们搞得很复杂。我一定要好好教教他们才行,也让他们知道,我才是电脑第一高手。” 沈信已经意识到典娆很好强的性格,自然连声附和,而且,这其实是一件好事,如果典娆能够调教整个动画小组成员的水平上一个台阶,对整个公司都是一件好事。 两个人接着电影动画这个话题一直继续下去,很快一个晚上就过去了,典娆固然是脱胎换骨,沈信也由此对电影有了更深的认识,先前他自己也没有这么深入地整理过自己这方面积累的知识。可以说两个人都是受益非浅。 第二天早上,沈信和典娆犹自意犹未尽,谈兴正浓的时候,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门开了,进来的是凤仙,手里拿着一个邮政包裹,一脸的疑惑:“从美国来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是寄给谁的。阿信,你有邮寄了什么东西吗?” 沈信听了也是一头雾水,连连摇头,他想不出有什么东西是需要从美国邮寄的。 典娆却从床上一跃而起,落到凤仙面前,伸手接过了邮包。一边拆着邮包,典娆一边兴高采烈地说道:“是我的身份证件,原来已经到了。” 凤仙还不觉得如何,沈信却是心中一震,典娆的身份证件?她什么时候有这些东西了? 就一会儿工夫,典娆已经将邮包拆开,把里面的东西摆了一床。沈信和凤仙一看,不由大是叹服,那简直就是一个证件大全。 按照时间顺序,从出生证明到入学通知书,从毕业证到旅游护照,各种各样的证件都是应有尽有。沈信算是明白典娆前一天所说的什么“护照上的年龄好象是十七岁”是怎么回事了,原来典娆早把自己的身份安排好了,所有的证件不用说都是假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弄来的,不过,她既然能够操纵电脑,通过互联网络搞到这些东西也不是难事。 沈信看着摆满一床的各种证件,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这时典娆却通过意识的直接对话偷偷告诉沈信:“你不是告诉我说,你曾经在身份不明上遇到过麻烦吗?我和你一样,都是没有正当身份的人,所以,未雨绸缪,我事先就把一切证件弄好了,免得象你一样被人怀疑。放心吧,这些证件都是专业人士的作品,没有人能辨出真伪,而且,我的身份是美籍华人,想来也不会有人千里迢迢去追查我的身份吧?” 沈信放心了,也彻底无语,典娆神通广大自不必说,考虑事情这么周全却不免让沈信有点心虚,如果典娆把这份心机放到调皮捣蛋上,他可是有苦头吃了。 沈信这样的想法是自然而然产生的,等发觉不对时,已经迟了,典娆可是能够感知他思维的,对他的想法知道得一清二楚。 沈信还想解释,典娆却早已经撅起了嘴,泪汪汪地说道:“都说人家会很乖的啦,还这么怀疑人家,信哥哥,你太让我伤心了。”说着就要哭出声来。 凤仙不明就里,但无论如何,看典娆的表情那么可怜,自然就先站到典娆一边了。更何况,典娆说着,一转身已经投入了凤仙的怀里,叫道:“凤仙姐姐,信哥哥他欺负我。”凤仙再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埋怨沈信道:“阿信,你怎么回事?又让小娆生气了。” 沈信摇头苦笑,这种事情可真是百口难辩,只能温言劝慰典娆。 在凤仙的帮助下,沈信总算获得了典娆的谅解,不过她还是警告沈信:“信哥哥,不许你再胡思乱想,说我的坏话,不然,我就真的捣蛋给你看。”沈信自然连声保证绝对不会了,头疼是有点,但经典娆这么一闹,沈信忽然有了一种真正的家的感觉。 不过这个意外也掩盖了另外一个破绽,凤仙根本没有想及,典娆先到,护照才来,她又是怎么来的呢?如果真要问起来,这个问题可不是那么好回答的。 (第三十八章完) ps:嗯,通知大家一下,春节期间更新不会间断,还是每天都有更新。不过,听从了一些书友的意见,从明天开始,每天改为更新四千到五千字之间的一章。 更新次数少了,但单章节字数多了,应该更适合大家阅读。别的话就不多说了,如果喜欢本书,就请大家继续支持! 在这里,西风给大家拜早年了!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三十九章 大姐头 (从今天开始,春节前后两周每天就更新一次了,不过每章四千多字,内容可是没有缩水。请大家继续支持西风,西风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早年!) 匆匆用过早餐,三人赶往公司。凤仙有自己的事做,沈信和典娆却是直奔动画小组工作室。 动画小组的成员都在,正在吃从外面叫来的便当,看样子好象是熬了一个通宵,每个人的眼睛都红红的,但精神却都很兴奋。 看到沈信和典娆到来,众人都纷纷上前打招呼,带头一人对典娆尤其恭敬,一脸感激地说道:“典小姐在电脑上的造诣实在高明,经你一提点,我们马上就开了窍。这不,你们可以看看,我们做的动画可是比昨天优良多了。” 沈信和典娆向电脑看去,屏幕上显示的动画果然明显好看多了,而且隐隐有了某种艺术的韵味。沈信不由暗自赞叹,动画小组这帮年轻人还是有真才实料的,一旦在技术上有了突破,他们的作品也是值得期待的。而且从这件事上也可看出,他们对待这份工作的态度也是很认真甚至是狂热的。沈信对他们的好感更是强烈。 不过典娆的反应却和沈信截然相反,看过动画之后,她只是撇撇嘴,还是那一句话:“好丑啊!”顿时让所有动画小组的成员面面相觑,哭笑不得。 而且,随着这一句话,典娆又向电脑走去。那带头的人连忙阻止,笑道:“典小姐,我知道你是动画高手,不过你好象对动画在电影上的应用不是很了解,这些工作还是让我们来吧。” 从昨天典娆的表现来看,这人所说的话自然没错,典娆的高明表现在对动画的优化上,但论到制作水准高超的动画,她明显缺乏艺术方面的水平。 不过他可不知道,一夜之间,典娆已非昔日吴下阿蒙,水平已经远超一流。别的不说,这人这句话可是大大挫伤了典娆的自尊心,忍不住冷哼一声。 看到典娆好象突然很生气,动画小组的人都觉得心中不忍,一时间都尴尬起来。 还是沈信来解围了,他先对典娆安慰了一下,这才对动画小组的成员说道:“小娆昨天回去,可是狠狠地补习了一番这方面的知识,让她试试也好,你们来看看她是不是有进步。”说实话,沈信也很想知道,在他花了一夜工夫的指导下,典娆现在在动画上究竟是怎样一个水平。 动画小组的成员自然不相信一夜工夫,典娆的水平能有多大提高,但他们已经觉得刚才让典娆生气有些过分了,也就没有再反对,当然也没有抱多大希望。 典娆这时被激起了心中的傲气,存心要给动画小组的人一点颜色看看,也就没再说什么,当仁不让地在电脑前坐下。 动画小组的成员们,虽然对典娆能做出多好的动画不抱希望,但也希望能够从典娆的操作中学上两手,这时也纷纷围上来观看。一众电脑高手围观,典娆在当中象表演般操纵着鼠标键盘,那场面倒也壮观。 为了一出被动画小组小觑的恶气,典娆可是使尽浑身解数,只见她的手快到肉眼难及,根本看不清她的操作,而屏幕上的动画也很快变得面目全非。 动画小组的成员面面相觑,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连典娆在干什么也看不清楚,更不要说学上两手了。 而在典娆来说,她的意识远远快于电脑,通过键盘鼠标的操作,难免总是会有延迟,速度上还是让她感到太慢了,尽管这台电脑的中央处理器已经很先进了。 最后,典娆索性用神识侵入电脑,用自己的意识代替了中央处理器,对电脑进行了完全的控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只要想到什么,电脑就会按她的意识运行,由于典娆有仙力为底蕴,那速度顿时快了许多。世界上速度最快的电脑,大概也不外如是。 这时候在旁观的人看来,电脑就象被病毒入侵,根本没看到典娆有什么动作,电脑屏幕上的画面却在迅速地变化着。 刚有人想要提醒典娆,却因为画面这时变得清晰而说不出话来。典娆这时已经不是在改造动画小组的作品,而是重新进行了创作,所以一开始画面看着很凌乱,也没有什么美观可言。但就在一瞬间,整个画面已经起了变化,不仅变得美观,而且在意境上比动画小组的作品不知高了几个档次。 这当然要归功于沈信一夜的教导和典娆自己在艺术上的悟性,沈信先前已经给典娆解释了这部电影的剧情,以及需要用到电脑动画的场景。典娆在将沈信介绍的东西消化后,又通过对自己拥有的相关的艺术资料的学习,已经对应该采用的动画有了自己的理解和想法。这时她用自己的意识来操纵电脑,就是将自己的理解通过电脑动画来表现出来。 动画小组的成员们看到那越来越优美的画面,以及那难以言说的优美意境,联想到与电影情节的配合,更是自叹弗如,一个个惊讶得合不拢嘴。沈信虽然没有过多惊讶,但对典娆一夜之间能够有这么大的进步,心里却是欣慰无限。 典娆终于停止了对电脑的控制,整个动画已经完成。站起身来,典娆骄傲地一笑:“看到没有,这才是优良的动画,你们该知道谁才是高手了吧?” 动画小组的成员们浑没有听到典娆的话,只顾紧盯着电脑上开始播放的画面,一个个目瞪口呆。 他们的表情是对典娆最大的安慰,看到自己终于真正震撼到了这帮小看自己的家伙,典娆不由得意起来。 但就在她刚高兴地向沈信走去的时候,突然觉得一阵头晕,不有啊地一声叫了出来。 “怎么了?”沈信连忙上前扶住典娆,同时将一股仙力度入典娆体内。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典娆一时好胜,用自己的意识操纵电脑,而且为了尽快完成动画,自然是丝毫没有考虑对功力的消耗,这一番辛苦下来,她的功力有点消耗过度了。要知道,她的功力完全来源沈信在莲藕体转化过程输入的仙力,虽然境界颇高,但却是不够深厚。 沈信一探查,马上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由又是心疼又是好气:“小娆,那么好胜干什么呢?又不是要争什么东西,用得着这么拼命吗?” 典娆感受到沈信发自肺腑的关心,顿时忘了自己的不适,笑道:“信哥哥,我没事,就是想让你知道,你教我的东西,我都有用心学。你看看动画,是不是比昨天好多了?” 沈信转头向电脑屏幕望去,正好看到这段动画最关键的部分。不要说动画小组的成员了,连沈信看过之后,也是惊叹不已,甚至开始怀疑:“这真的是典娆做的吗?”他当然还记得昨天典娆恶搞的结果。 说起来,典娆所做的动画单论画面已经比原先动画小组的作品要强多了,不仅画面优美,而且更是充满了难以言说的艺术感,那差别就象普通的风景照片和艺术大家笔下的山水画的差距一样。而且不仅如此,不单单是画面,连贯成动画,也同样是衔接完美,那强烈的效果,让人顿时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看着这动画,顿时让人想起了那句话,艺术就是要来源于生活,然而更高于生活。典娆的动画既让人感到真实,同时更具有艺术的魅力。 沈信的感觉尤其强烈,他一晚上的辛苦没有白费,典娆不仅完全领悟了他讲解的一切,而且隐隐有青出于蓝之势,这动画的效果,比他自己想象得还要完美。可以说,在这方面,典娆极具天赋和创意,配合上她世上无敌的电脑技术,在电脑动画方面,根本没人能比她作得更好。 “唉!”动画小组的成员们好不容易从那种艺术的震撼中清醒过来,齐齐发出了一声长叹。 “典小姐,我们服了,你无论在电脑技术上,还是在动画艺术上,那境界和造诣,都不是我们所能念及的。”动画小组中的一人代表所有成员道出了心声。他们都是心高气傲,从不服人,但却不是心胸狭窄之辈,一旦认识到典娆的高明,纷纷坦率地承认自己的不足。 典娆小小的虚荣心大大地得到了满足,看到动画小组纷纷臣服,她脸上的表情又得意又神气,看得沈信既觉得有趣,又觉得好笑,典娆很多时候就象小孩子一样。他同时想到万零,万零和典娆的区别也就在这里,无论多么成功,万零肯定是不会象典娆这么骄傲的,但不论如何,在沈信的心目中,这两个人,都是他亲爱的妹妹。 而动画小组的成员,在对典娆极尽赞美之词后,终于又有一个代表严肃地说道:“典小姐,我们对你的才华和技能实在是打心底仰慕,不知道你能不能屈尊指导一下我们?” 典娆乌溜溜的眼珠马上转个不停,沉吟道:“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我有什么好处呢?” 沈信还来不及喝止,那人已经接口说道:“如果典小姐肯将自己高超的技术传授一二,我们愿意各自以一半的薪水奉献。”其他人没有说话,但都纷纷点头表示没有异议。典娆的动画效果强烈地震撼到了他们,作为动画工作者,能够在自己的专业上取得进步是最有成就感的事情,相比之下,区区一半的薪水,实在算不了什么。 典娆一下高兴起来,眼睛里又有小星星在闪烁了:“每个人一半的薪水?加起来应该有不少钱吧?” 众动画小组成员纷纷笑答:“也不算多,只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典娆还想说什么,沈信连忙制止了她,接着转向众小组成员说道:“都是自己人,说什么钱不钱的就见外了。小娆是我的表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酬劳方面刘德华大哥会付。” 将典娆拉到一边,沈信告诫道:“这些人都是我的同事,也可能是你的同事,他们工作很辛苦,薪水也不算高,你就不要剥削他们了。他们既然对电脑有兴趣,你能够教他们的就尽量教,要讲酬劳,那就不好了。而且你怕什么,只要你能将他们教好,能够把动画作好,刘德华大哥怎么会少了你那一份酬劳?别忘了,他才是老板。” 典娆用手指指着腮帮想了想,说道:“也是,要挣就挣大钱,收他们一点点薪水也太小气了。好了,就听你的吧。” 沈信无语,典娆这么说,好象跟他的初衷并不吻合,不过也没办法,典娆这个毛病好象也不是那么好纠正的。 典娆神气地来到动画小组成员面前,说道:“钱嘛,我就不收你们的了。技术嘛,也不是不可以教给你们。但是,刚才好象有人说我不懂动画,这句话我可还记得哦。”说着,她似笑非笑地扫了刚才说话的那人一眼。 这句话如果由其他人来说,自然显得小心眼,但典娆的技术在那里摆着,确实是高人一等,别人也没话说。而且典娆还是一个美女,这样的情形反倒显得赏心悦目,动画小组的成员们不仅不觉得有什么,而且还很配合地纷纷谴责刚才说这番话的人。 那人在群情涌动的情况下,很诚恳地表达了自己的歉意,让典娆更是得意。在那人心中,能够得到典娆注意,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那人也够风趣,自我批评了半天,最后更是一脸沉痛地说:“大姐头,我错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并且多多指点一下我们,让我们这帮井底之蛙能够知道外面的天空是多么广阔。” 典娆听到这个称呼,先是一阵惊愕,接着忽然笑了起来:“大姐头?我喜欢这个称呼。好了,你们以后就是我的小弟了,我一定会照顾你们的。” 动画小组的成员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个个生性活泼,这时见典娆高兴,也推波助澜起来,一起高叫:“大姐头,请多多指教。” 典娆看到这样的情形,更是高兴得忘乎所以。 沈信对这样的情形,自然有些担心,怕典娆会让众人产生反感。但他的担心明显是多余的,动画小组的成员们个个兴高采烈,并没有丝毫不悦, 事实上这是由于沈信和众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他心里,只当典娆是自己妹妹,浑然忘了典娆在其他人眼里不仅是一个电脑高手,更是一个美女。能够与美女同事,已是一大赏心乐事,更何况,这美女还是一个能够帮助自己在专业上更上层楼的大师呢。 所以,沈信担心典娆会刺伤众人自尊心的想法是错误的,典娆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这时怕已超过沈信了。对能够与典娆一起工作,他们的欣喜和心悦诚服,完全是发自内心,没有丝毫虚伪的成分。 (第三十九章完) ps:强烈推荐:《律政之王》。书号:43107。一个特别的刑事辩护律师,一个特别的传奇……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章 拜服 典娆的思想,有时很复杂,有时却单纯得很,这时候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已经忘却了所有的不快,高兴得不得了。动画小组的成员看出这一点,正要打铁趁热,借机想请教几个高招的时候,诺曼忽然推开门进来了。 昨日动画小组信誓旦旦可以将动画做到更好,诺曼自然高兴,但欣喜之余,心底却也不免还是有些疑虑,所以也一早赶来,想看看动画小组的工作是不是有什么进展。 诺曼进门时,正好看到现场热烈的气氛,马上明白这是一个好兆头。快步上前,诺曼难得地笑容满面,问道:“什么事这么高兴?是不是动画的创作有进展?” 动画小组的成员什么也没说,只是将诺曼拉到电脑前,将典娆制作的动画放给他看。 “唔,不错,画面果然大有改进。”诺曼刚看到第一个画面时,这样说道。但接下来,他忽然“咦”了一声,再顾不上说话,只是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脑屏幕看着。而随着动画的进行,他脸上更露出了痴迷的神色。诺曼这样的神情,比什么样的赞美都有效果,充分说明了典娆的动画是如何地具有艺术魅力。 而看到诺曼这表情,所有动画小组的成员都露出骄傲的神情。自从与诺曼合作以来,诺曼不经意间总是会流露出轻视的态度,对动画小组成员的自尊心大大地造成了伤害,昨天的争吵,原因也非止一端。 不过也难怪诺曼傲慢,美国的动画技术在世界上首屈一指,自然对中国的动画技术看不上眼,而且美国人总有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想法,对其他国家地区的人自然有一种优越感。虽然是不经意,但动画小组的成员们却对他的态度很是不满,不过动画小组的成员也知道自己的动画技术确实不是很高,也就只能忍下这口气。 而现在,诺曼居然被动画给震住了,动画小组的成员顿时觉得大大解气,尽管动画并不是他们的作品。同时,他们对帮他们出气的典娆,也分外多了一份敬意和佩服。 动画持续了好几分钟才完,而看完动画的诺曼也没有立即说话,只是亲自动手,将动画调到最初状态,开始了第二遍的欣赏。 这一次,诺曼更是投入,眼睛盯着电脑屏幕,嘴里不时发出各种表示惊讶赞赏的感叹词。 “什么叫艺术?”诺曼这样嘟囔着:“看看这动画就知道了,这样的动画就是艺术。这动画给人的感觉,就是艺术的魅力。” 动画已经结束了,诺曼还是紧盯着最后的画面不放,一脸的沉醉。 其他人这时也不敢去打扰他,只是任由诺曼自己沉迷难返。 蓦地醒神,诺曼一下冲到动画小组成员面前,抓住那带头之人的手热烈地摇晃起来。那人一脸惊愕,刚要说话,诺曼已经抢先开口了:“对不起,请接受我的道歉。不仅仅是为昨天我过激的态度,更是为我一直以来对中国的偏见。老实说,来中国之前,我并不认为中国人在电影方面有什么过人之处,即使是在西方影响最大的功夫片,我也觉得并不比我们美国人自己制作的强多少。尤其在电脑动画方面,我更是打心底觉得中国落后。” 说到这里,诺曼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一直以来我的态度都过于傲慢无礼,请你们多多谅解。唉,是我太无知了,中国堂堂五千年文化,岂是徒有虚名?对我错误的看法,先有沈信先生以他的勤奋和天才给我当头一棒,他的演技和对电影的深刻理解已经给我上了一堂教育课。接着,你们更用你们在动画方面的才华震撼了我。” 动画小组那人想要说什么,已经被诺曼先给打断了:“老实说,我昨天对你们的要求实在是苛刻了点。且不说你们的硬件设备并不是最好,光你们用的那个动画引擎已经限定了你们的发挥。那引擎,虽然在市面上算比较先进了,但真正最优秀的引擎,却不是能够凭金钱买到的,那都是各大动画室的技术秘密。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们能将动画做到这样的水准,我只能说,中国人,实在是了不起啊。”说着,诺曼对众人竖起了大拇指。 一番长篇大论,既表明了诺曼对中国的态度,更证实了他的坦率,本来对他没有多大好感的动画小组,这时也不禁有点喜欢这有什么说什么的美国导演了。为诺曼的气魄所打动,动画小组的成员都觉得自己一时意气颇为小家子气。 沈信和诺曼关系本来就不错,这时也很佩服诺曼知错能改的态度,要知道,在美国,诺曼也算是个有点地位的导演,他能这么坦诚,实在难得。至于典娆,对诺曼有点夸张的态度大觉有趣,不由笑出声来。 冷静下来,众人细思诺曼的话,人人心中都充满了自豪。动画小组的成员尤其如是,抛开个人恩怨,诺曼先前的态度也不是不可理解,毕竟,中国在很多方面还是落后的,包括动画技术。想到这动画并非自己所做,动画小组的成员有点气馁,但更多的却是忽然被激发的雄心,决定要好好跟典娆学习,一定要凭自己的实力让世界对中国的动画技术刮目相看。 而沈信对诺曼这番话,也是另有理解,一时百般滋味在心头。对呀,中国是有着五千年悠久灿烂文化的大国,但为什么现在在世界范围内却得不到自己应有的光荣和地位呢?从诺曼先前的态度可以看出,对日益强大的中国,世界上真正能正确认识的,还是不多。 重新想起与苏珊相处的情形,沈信更觉得,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仅是经济和军事,文化才是最核心的东西。中国的文化不能说不辉煌,但那荣耀更多是属于古代文化。说到近代和现代,中国文化提供给世界的,可以说是乏善可陈。实际上所谓五千年文化的说法,带有一定的误导性,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和古代文化已经出现了断节,现在中国现代社会的文化,更多是受西方影响,与中国古代灿烂文化的关系几乎完全断绝了。 不是吗?社会上所谓哈日,哈韩,不都是文化上的表现吗?这种现象引起了众多关心自己祖国命运的人的关注,但是,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中国的现代文化,实际上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要想中国富强,单单有军事和经济上的实力是不够的,更需要有一个能影响到世界的强大文化作为背景。 这一切,看看中国东面那小小岛国的态度就清楚了。在中国盛唐子凡的时候,岛国以能学习中国文化为荣,现在呢,区区跳梁小丑,也敢大放厥词。这样的对比说明,现在中国的文化,对世界来说,绝对没有盛唐时候那么强势。 想起苏珊谈起巴西文化的骄傲,联想到现在社会上一些人以中国文化为耻,作为一个中国人,沈信感到很悲哀。说到文化这个概念,实在是太空泛了,沈信更多想到的是电影和音乐,这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同样不得不说,能够代表中国人形象的优秀作品,实在是太少太少了。众多娱乐圈的明星,受到西方影响的,远远多于受中国自己文化影响得要多很多。 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沈信想得很深,也想得很远。第一次,他感觉到身为中国艺人的责任,第一次,他开始思索,自己到底应该为中国的电影和音乐做点什么。在不经意间,沈信的想法和刘德华的雄心,踏入了同一轨道。 在沈信胡思乱想的时候,由于诺曼的一番真心告白,现场气氛变得前所未有得融洽。这时的诺曼,在轻松高兴之余,甚至半开玩笑地埋怨起来:“不过我也不得不批评诸位几句,既然你们有这么高明的技术,为什么不早表现出来呢?害得我空担心着急了这么长时间。” 诺曼这么一说,动画小组的成员们才猛然醒悟到这里面还有一个大大的误会,连忙解释道:“诺曼先生,其实我们的水平真的有限,能够有这么优秀的动画出现,完全是我们大姐头的功劳。”说着,众人簇拥着典娆来到诺曼面前。 “大姐头?”诺曼皱眉念叨着这个称号,浑然不能理解是什么意思。不过典娆他昨天是见过的,这时听说动画是她完成的,不由更是惊讶。细细打量了典娆一番,诺曼实在是难以置信,这个看上去尚未成年的女孩,居然能做出那么优秀的动画? 动画小组的成员们看出诺曼的心思,都纷纷点头,表示绝无虚假。诺曼这时候再怎么惊讶,也不得不相信了。 典娆饶有兴趣地看着诺曼不停变换的脸色,大觉有趣,不禁更是“咯咯”地笑个不停。诺曼自己也哑然失笑,忽然一步上前,以一个绅士的风范拉起典娆的手轻轻一吻,然后庄重地说道:“典小姐实在是不凡,你的美丽就不用说了,连天使都会觉得嫉妒。而你在动画方面的造诣,更是要让最优秀的动画大师也觉得惭愧。秀外慧中,你简直就是造物主最完美的作品。请允许我,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导演,为你献上最真诚的赞美。” 沈信暗自好笑,什么造物主最完美的作品?典娆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完美不敢说,至少在沈信心里,是很得意自己这个意外的创造的。 事出突然,诺曼的动作语气先是让典娆一愣,等明白过来诺曼的意思,典娆顿时高兴得有点忘乎所以,忍不住就象狂妄一番。 还好沈信已经提前预感到了她的反应,提前通过意识交流提醒她:“谦虚一点,低调一点。” 被沈信这么一打击,本来兴高采烈的典娆顿时愕然,不过她对沈信无比信服,也就老老实实地接受了沈信的警告。嫣然一笑,典娆很老成地说道:“无论是电影,还是动画,我都只是一个新人,还望前辈大师能够多多提点。”以典娆电脑般的知识,英语自然是流利无比,这番话也说得着实够客气。 诺曼听到典娆的话,心中不由大喜,他在美国一直有种怀才不遇的感觉,突然被人称之为大师,而且还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他也难以掩盖自己的兴奋。美国人固然骄傲自大成性,但对谦虚而有本事的人,同样是很敬重的。看典娆在动画方面这么优秀,为人态度又这么谦虚,诺曼顿时象喜欢沈信一样喜欢上典娆了,对她更是不吝赞美。 典娆这时自然更是谦虚,和诺曼谈得煞是投机。而趁着诺曼不注意,典娆还偷空对沈信做个鬼脸,意思是说,这样够谦虚了吧? 沈信自然明白典娆的意思,不由好笑,不过说起来典娆还真是鬼灵精,要是调皮捣蛋起来固然让人头疼,但如果蓄意讨好一个人,那也是很容易的事。 认识到典娆在电脑动画上的过人才华,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的工作肯定会顺利得多,没有人不对前途大感乐观。即使是最悲观的人,这时也是对前途充满信心。在这样的心态下,所有人都感到轻松无比,场面也更是热闹。 (第四十章完) ps:推荐《青春艳曲》,作者星羽,书号:43453。 讲述一个男孩是怎样练成的故事。 只要有了爱,就会有希望,就会有童话、诗篇和永远青春的歌声……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一章 圆满 就在众人最高兴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插入:“什么事这么高兴?说出来让我也分享一下。”说话的是刘德华,因为这部电影的成败关系到他自己的梦想,所以他对其关心无比,也是一早就赶来了。不过他毕竟是一个公司的老板,另外有事要忙,一耽搁之下,这时才有空过来看看动画小组的成果。 在门外,刘德华已经听到房里的欢闹声,心中先自多了几分期盼。 而一进门,刘德华最先感受到的就是现场那种热烈而融洽的气氛,与昨天的剑拔弩张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对现场众人亲密如一家人的场面,刘德华自然感到诧异,但更多的是高兴,这样的情形,肯定是有好事。 听到刘德华的话,众人都转过头来,纷纷和刘德华打招呼。这次上前的诺曼自己,根本不需要用语言来回答刘德华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诺曼所用的办法,他直接拉刘德华去看典娆所做的动画。 而在刘德华开始看动画前,诺曼已经忍不住感叹起来:“刘德华,你的手下太能干了,简直是无价的财富啊。我相信,有了这样一帮得力的手下,你的公司一定可以很快兴盛起来,甚至会比好莱坞的大公司更兴盛。” 刘德华听了诺曼的话自然高兴,不过对于诺曼前后巨大的改变,还是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诺曼也没有进一步解释,只是示意刘德华认真观看动画。 和诺曼一样,刘德华一看到动画就被吸引住了,再没心思留意周围的情形。动画的效果比任何语言都有说服力,刘德华马上就明白了,诺曼的转变是受到动画效果的震撼。 一声不吭地看完动画,刘德华也象诺曼一样失神,等好不容易回过神来,他先长吸一口气,这才转向那帮动画小组的成员,满面笑容地说道:“天哪,你们居然做到了,好莱坞的技术,一定也不过如此。请允许我对你们表示祝贺。” 但让刘德华感到惊讶的是,动画小组的成员个个面显惭愧,纷纷摇头。刘德华还没明白过来,不过他也知道事情肯定另有曲折,他手下这帮人的实力他清楚,如果不是动画摆在面前,他也难以相信他们一夜之间能够脱胎换骨。 看到刘德华不明白,动画小组的成员们也不说话,只是一齐指了指笑吟吟呆在一旁的典娆。 “小娆!”刘德华的惊讶并不比刚看到动画时小,典娆昨天的表现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尽管动画小组的人说她的技术高超,但在画面上的欠缺也同样让人震撼。昨天还把动画搞得一塌糊涂,今天就能做出世界一流水准的动画,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对了,就是我。这动画是我做的,刘德华大哥,你说是不是很棒啊?”典娆说着已经跑过去抱住了刘德华的胳膊,拼命地撒起娇来。 本来对着诺曼时典娆就想骄傲一通的,可惜被沈信给阻止了,现在碰到了大哥一样的刘德华,典娆更忍不住想表现一下,一脸的期盼,她渴望着刘德华的表扬。 “棒,太棒了!”刘德华既然肯定典娆是动画的作者,这句话绝对是发自真心,他从事电影工作多年,象这么优秀的动画,不敢说是头一次见,至少也是见得不多。而且典娆分明还是未成年少女,居然就有如此高深造诣,什么样的赞美也不为过。 听到刘德华的话,典娆更是得意起来,象想要气气沈信,她又冲沈信吐吐舌头,让沈信又好气又好笑。 “小娆真是好样的。”刘德华拍拍典娆的头以示嘉许,然后向沈信走去,将他拉到一旁。典娆一个人沉浸在被表扬的兴奋里,乐不可支,让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阿信啊,兄弟归兄弟,不过这件事你一定要帮忙,不然别怪我不客气哦。”刘德华半真半假地说道。 “刘德华大哥,什么事?”沈信莫名其妙。 “当然就是小娆的事了,还能是什么事?”刘德华一脸严肃:“象她这么优秀的动画人才,正是我们最缺乏的,你要是不说服她加入我们公司,我就跟你翻脸。” 看刘德华的脸色,沈信差点要大笑起来,这件事在他看来确实有点滑稽。不过刘德华的心情他完全能够理解,在港片曾经辉煌过的背景下,尽管现在电影业不景气,人才匮乏,但从导演到演员,想要找的话,还是能够找出不少优秀者来。但是,在电脑动画方面,这个问题就严重多了,从事电脑行业的人不少,但优秀的人才却难找,至于出类拔萃的,更是凤毛麟角。也难怪刘德华见猎心喜,非要拉典娆入行,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刘德华雄心壮志,典娆就是万事具备后的那阵东风,他怎么可能放过呢?甚至不惜用翻脸来要挟沈信。当然,玩笑的意味更浓。 强忍着笑,沈信尽量严肃地说道:“刘德华大哥,你这么说就见外了。小娆是我表妹,不也就是你的妹妹吗?大哥有事,妹妹帮帮忙也是应该的,你不用这么客气的。” 听沈信这么说,刘德华松了一口气,笑道:“关心则乱,是我考虑不周。不过小娆这样的人才,谁也想要,也不能怨我心急着忙。” 沈信笑道:“大哥的意思我了解,小娆的事你就放心好了。我还没有告诉你,她这次来香港就不走了,以后就跟我住在一起。这样的情况下,她又和咱们是一家人,还能不尽力帮忙吗?” 刘德华完全放心了,也笑道:“这就好,等她生日一过,我就给她提供一份最优厚的合同。” 沈信连忙说道:“刘德华大哥,小娆还小,暂时还是不要签约的好,只要有事帮忙就行了。我觉得,还是让她自由自在的好。” “也行。”刘德华沉吟道:“不过,酬劳方面怎么算呢?” 沈信笑道:“都是自己人,你看着办吧。” 沈信自己对金钱不在意,自然这么说,对刘德华来说却成了一个难题,而正好偷听到他们谈话的典娆也不干了。 浑然不理会沈信警告的眼神,典娆猛地扑到刘德华的面前,撒娇道:“刘德华大哥,我可是电脑天才哦,你想要什么样的动画,我都可以给你做出来。而你,一定要给我很多很多钱才行啊。” “很多很多钱?”刘德华被典娆天真的语气逗笑了:“好吧,你想要多少?只要我有,我就全给你。” “我要……我要……”典娆咬着手指,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具体数字来。 要是别人这么说话,早被当作贪婪之徒,遭到唾弃了,但典娆自然而然的天真活泼,却只让人觉得可爱,这样犹豫着,更是让人看得有趣,没人对她有不好的观感。 “好了,等你想好之后再告诉我吧。”刘德华怜爱地拍拍典娆的头,递给她一张金卡:“这是预付的一部分酬劳,当作你的零花钱,你先拿着吧。等你完成了工作,我再把其余的酬劳给你加进去。” 沈信看出刘德华确实是喜欢典娆,再说也不是外人,就没有再说话,对典娆的贪财,他也没有办法了。 “谢谢刘德华大哥。”典娆喜滋滋地接过金卡,爱不释手地玩弄了半天,这才小心地收了起来。看她的模样,倒象那不是一张金卡,而是易损易破的工艺品,顿时又惹得众人大笑起来。 喧哗过后,动画小组的成员先告辞休息去了,虽然精神振奋,对前途充满信心,但毕竟他们是普通人,彻夜未眠之后,他们的确需要休息了。 刘德华和诺曼也同样高兴,眼见一件工作就要顺利完成,而且结果可能会出乎意料得好,他们都是欣喜万分。在这样的心情下,虽然事情很多,刘德华还是抽空与诺曼,以及沈信和典娆吃了一顿午饭。 诺曼这时对中国的态度大改,对中国文化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兴趣,对这方面提出了很多的问题。让他大跌眼镜的事情又发生了,能够完全解答他问题的,居然还是典娆这个已经让他惊讶过一次的女孩。 别的不敢说,但要说到知识的丰富,恐怕是没人比得上典娆了。对于诺曼的问题,沈信自己也能回答,但知道典娆喜欢被表扬,就把这个机会让给她了。果然,被典娆的渊博所折服,诺曼把所有想的到的赞美词都用在典娆身上,典娆顿时开心得不象样子。不过在她的影响下,诺曼对中国文化更是叹服,心生向往,他对典娆的赞叹,倒也不是敷衍之词。 在典娆的协助下,动画小组的工作进展迅速,整个后续工作也因此出乎意料地顺利,最后完成的电影不仅画面优美,配乐迷人,而且整体效果好得很,所有的因素都浑然一体,韵味十足,堪称精品。 不过,相对于其他方面来说,这个时候最影响电影总评的,怕就是马天成的剧本了。只有在这时,众人才发现马天成的剧本其实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不过已经来不及了。总不能将整部影片推倒重来吧? 别的人即使有这样的想法,也只是埋在心里,诺曼却一直耿耿于怀,时不时总要提上一下,慨叹开拍当时太草率了,不然,这部影片会拍得更好,如果在剧本上多下点工夫的话。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还真是没有后悔药吃,当时他纯粹是玩票心态,怎么可能想到事情的发展是如此地出人意料呢? 不管怎么说,影片的后续工作总算圆满完成了,看过样片,所有人都满意得不得了。整体而言,即使将剧本不够完美的情况考虑在内,这部影片仍然称得上是一部上佳之做,如果单从商业利益考虑,更是高品质,虽然还没有上演,但所有人都对它的前途看好。 这些,从诺曼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虽然他一直慨叹本可以更好,其实也只是一种精益求精的艺术家态度,说起效果,这部影片早远远超出他原先的估计。要不然,他怎么会把这部电影整天挂在嘴上,言必称这是他的代表作呢? 工作完成,诺曼最后要回美国了,沈信和刘德华亲自送他去机场。在机场,诺曼和沈信,刘德华握手告别,忍不住又老调重弹,说道:“这部影片,剧本实在是有点弱,不然,绝不止只是一部优秀的商业娱乐片。不过,我对它还是很满意的,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回去后一定要向同行们好好宣传一下。沈信是一个优秀的演员,电影是一部优秀的电影,我一定要让美国的同行们知道这一点。” 听诺曼这么说,刘德华不由大喜。中国电影在西方没有市场,缺乏资深人士的推荐也是一个主要原因。诺曼虽然算不上大导演,但那也是因为时运不济,实际上水平还是有的,而说到人脉关系,更是与大导演们相差无几,有他肯大力宣传,那么至少是一件好事。 对于诺曼怅然若失,总觉得还是不够满意的心态,刘德华忙安慰道:“追求完美是艺术家的天性,你的想法我能理解。不过,实际上再优秀的作品,也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遗憾,你也不必太介意。不如这样,等我们有机会再合作,一起搞一部最完美的作品出来。” 诺曼一听大喜,紧握住刘德华的手说道:“我早这样想了,难得你也想到了。不如就这样说定,如果有合适的影片,你一定要来找我。”说着,他看看一边的沈信,笑道:“只要剧本不错,又有沈信来当男主角,我不给钱也要来。当然,还有个要求,如果用到动画特效,一定也要请典小姐主持。” 三人相顾大笑,算是订下了一个约定,就此尽欢而散。 (第四十一章完) ps:《欲海风云》,作者:孤傲流星,书号:49105。新作盟出品。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二章 沉淀 刘德华的话并非虚言敷衍,而是真的有再和诺曼合作的意向。虽然《东方之鹰》上映还早,但成功几乎可以预期,对未来充满信心,他已经开始策划下一部影片了。如果继续走国际化路线,诺曼当然是导演的第一人选。从《东方之鹰》的拍摄来看,诺曼在电影导演上的功底完全是一流水准,在国内缺乏这样类型导演的情况下,再次和他合作也是很完美的构思。 尤其,现在在最弱的动画上,也有典娆这样的天才少女填补空缺,有了典为后盾,动画这方面已经不用操心,而一帮动画小组的成员,在典娆的指点下,水平也是突飞猛进,一个优秀的团队已然诞生。 所以,这时刘德华信心爆棚,雄心更壮。 当典娆带着动画小组开始忙碌的时候,沈信终于也有时间来考虑新专辑的事情了。此次南美之行,除了完成电影的拍摄外,最大的收获就是在音乐上了。对电影的配乐工作,沈信完全是凭着对南美音乐的第一感觉来完成的,因为有电影情节场景的限制,其实很多对南美音乐的感悟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这在他创作《巴西狂欢节》的时候已经体现出来了。 而经过典娆出世这个小插曲之后,沈信又有时间对来自南美音乐的体验进行思考和沉淀了,将一些本来很感性的东西理性化后,一盘南美风格的新专辑就有了雏形。 这方面的工作,他都是白天在公司的音乐室里完成的,到了晚上,典娆自然会来和他探讨各种各样的问题,他就根本没有时间来考虑音乐上的问题了。 老实说,他们的学习能力都是很强的,基本上看到过什么东西都可以象电脑般永远保存,但是,有很多讲究悟性的东西,就不是说懂就能懂的,他们也需要时间来领悟,比如艺术方面就是这样。 这些需要思索和探索的东西,就是他们共同的话题。 也许是相伴相随的吧,除了学习能力过人之外,典娆和沈信还有一个共通性,那就是对什么东西都感兴趣。对典娆来说,也许是因为她虽然知识丰富,但实际上很多东西都算是第一次见,新鲜感的作用吧。 在这样的情况下,从电影到音乐,到电脑操作,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两个人有着说不完的话题,经常通宵畅谈,也不觉得厌倦。而且通过这样的交流,两个人不仅互相学习到了很多东西,而且两个人的感情也更深了。典娆本来就对沈信有着强烈的依赖感,这时候更是将沈信当成自己最亲的亲人,所谓的表哥只是个幌子,在她心里,沈信如兄如父,是她最敬重的人。这情况说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因为两个人看起来都年龄相差甚微,但实情就是如此。而在沈信来说,当与典娆更加熟识之后,当将现实中的典娆和他一直臆想中的典娆在意识中统一成一个人之后,那种创造生命的骄傲和自豪,也是强烈到无以复加。他对典娆的感情,也就是如对妹对女。两个人本来就都不是普通人,这样的关系虽然匪夷所思,但其实也不算太奇怪。 通过与典娆的交流,沈信终于明白了,在电脑方面,他永远也比不上典娆,就象在音乐方面,典娆永远也达不到他的境界一样。这都是讲天赋的东西,即使沈信是仙人,即使典娆什么也讲给他听,沈信还是达不到典娆那种几乎和典娆融为一体的境界。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沈信并没有多大感伤,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甚至连仙人这个境界也是糊里糊涂就达到的,他根本不在意。更多的想法,完全是为典娆这么出色感到欣慰。 说到个人生活,沈信大多数时间是用在对自己收藏的南美音乐的回味和欣赏上,不需要刻意去追求什么,当他在这方面的积累做到够多时,灵感自然而然地来了。而灵感一到,他立即开始创作,几乎是一天之内就完成了一盘专辑所需要的歌曲的作曲。 在这些曲子中,由于他对桑巴舞曲最感兴趣,所以有一半的歌曲是以这种风格完成的,《巴西狂欢节》就是其中的代表。而另一半歌曲,沈信又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探戈舞曲,一部分是巴西那种格调忧伤的小调,这两种风格颇有近似之处,但差别也很明显,沈信同样忙得兴致盎然。等作品最终完成时,他对自己能够完全把握这两种风格感到非常满意,觉得自己的作曲能力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 当沈信把自己的新作拿出来的时候,最高兴的是任务了,沈信这么长时间没有什么新作品出来,他都有点望眼欲穿了 ,甚至担心沈信是不是江郎才尽了。看到沈信终于又有新作出现,而且一出就是一盘专辑的量,他放心的同时,更是欣喜若狂。说到编曲,任务自己有一套先不必说,在他看来,为沈信编曲是最简单的事情了,因为沈信的音乐永远自然流畅,只需要加一些技巧即可,没有费尽脑汁的必要。当然,对别人任务是从来不这么说的,他的话是这样的,之所以他和沈信的合作这么天衣无缝,是因为他和沈信心灵相通,这种现象叫做艺术上的双胞胎。 任务是高兴了,完成却开始愁眉苦脸,那首《巴西狂欢节》的歌词还没有搞定,沈信又拿出这么多乐曲来,简直是要逼他发疯,他其实最擅长的是带点中国古典文学风味的歌词,现代诗词风格也颇有造诣,但说到南美风格,却未免要他难看了。 而且沈信在这方面却是一再强调,歌词一定要有南美风味,甚至说加点葡萄牙语更好,完成简直都要昏倒了。葡萄牙语?他这辈子还没听过这种语言呢。 不过完成毕竟是敬业之人,虽然觉得沈信的要求过分,但带着一张苦瓜也似的脸,他还是尽力在琢磨了。 其他的乐曲,他听过之后大概都有点谱了,虽然还的花心思来完善,但总不是漫无头绪。但是,作为主打曲目的《巴西狂欢节》,也许是有沈信那首自己都不满意的歌词先入为主,完成怎么也找不到灵感。 而沈信,却偏偏盯着这首曲目不放,一再问完成准备怎么来填词,什么时候能完成。 在沈信的紧逼下,完成颇有点想砍人的冲动,觉得头都要裂开了。而就在他最抓狂的时候,他忽然来了一个想法。 “有了,阿信,我知道该怎么应付这首歌曲了。”完成一脸的容光焕发,一跃而起,兴奋得忘乎所以。 “哦?”沈信很感兴趣,看完成的模样,就知道他的想法肯定很有新意。 “说唱乐,这首歌可以作成说唱乐的风格。”完成强抑着兴奋,一字一顿地说道。 “唔,这个主意够新鲜。”沈信这样说着,开始沉思起来。 说起说唱乐,在西方现在是一个很流行的风格,中国也有很多艺人在走这种路线。沈信当然听过不少这方面的歌曲,但他一直不当那是正宗的音乐风格,所以也没有太过注意。但此刻听到完成的话,联想到自己所作曲子的风格,倒也蛮符合说唱乐的要求的。这种风格,如果要沈信着重发展的话,自然不是什么好主意,沈信的优势根本不在这上面。但是,如果只是作为一种尝试,一首游戏之作,倒也无伤大雅。而且,最主要的是完成既然这么说,那么他一定能够将歌词做好了。 “就这样吧,不过歌词你可得做好。”沈信最后对完成笑道。 完成这时一扫先前的沮丧,很得意地说道:“我也是艺术工作者,也讲究灵感,既然我有这个提议,我就保证能做到最好。你等着瞧好吧。” 说起来这次的工作是很难的,但对完成来说,其实也是一次挑战自我,突破自我的尝试机会。如果这次能够圆满完成任务,对他以后的创作也是大有裨益。所以,完成在接受这件工作的时候,可以说是苦乐参半。 于是,任务和完成各自分头去忙活了,留下沈信一个人去沉思。 对南美音乐的沉思告一段落,沈信隐隐感到把握到了一点什么,觉得自己好象可以在音乐上因此而有更大的突破,但那感觉却毫不实在,让他完全捉摸不透。对此,沈信倒是一点也不心急,他已经明白到自己的欠缺,也知道自己正在进步,这种感觉的产生就代表着他对音乐的感悟渐深。虽然现在还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只要自己一直努力下去,这种感觉就会很实在了。 从莫名其妙地来到二十一世纪,沈信对音乐的研究就一直没有停止。 在他开始推出成名曲《迷惘》和第一张专辑《快乐》的时候,所凭借的,完全是他在先前那个时空对中国古乐的造诣。因为中国古乐的遗失,沈信所学习的乐曲,在现代已经完全找不到了。而且由于沈信在音乐方面的天赋,他对这种风格精髓的掌握,即使是他师傅天机子,也是自叹弗如。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一方面的确是功底深厚,而且有着特殊的功法来加强自己演唱的感染力,另一方面,他所擅长的风格,本身已经是意境深远,在现代音乐人多师法西乐的背景下,以使人耳目一新的清新,给歌坛带来了新的气象。沈信一炮而红,红透半边天,绝对非是偶然。 但是,这种风格毕竟是远离尘世的仙灵之乐,是属于修真者的音乐,虽能影响一时,却终不是世俗人所能了解欣赏的。而要想用音乐打动影响到别人,光靠这种风格是不够的。当沈信逐渐深入红尘之后,接触到风格截然不同的西方世俗音乐时,他已经感觉到了,所以后来的音乐已经是他新学习的结果,跟先前的音乐完全不同。一系列戏剧性的事件后,先有《侠骨柔情》,后有《心伤》,固然是他自己心理历程的写照,但音乐上却是直接受西方音乐的影响,他的风格也逐渐偏向现代。这些音乐在境界上完全不能与先前的音乐比,但沈信来做,已经先比其他音乐人高了一个层次,所以照样是与众不同。而这种风格,更为现代人所熟悉和喜爱,所以沈信持续走红,也是必然的。 所以沈信出的几盘专辑,在风格上并没有完全的一致和延续性,而是分属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一种风格是西方古典音乐,包括钢琴曲,交响乐等等,一种是纯出世形态的中国古典乐曲。 此前,沈信对这两种风格的把握都已经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但就象水火不容,当他选择一种风格时,就得完全抛弃另一种风格。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两种风格是可以融合的。 但是,在研究南美音乐之后,沈信突然又有新的感悟,觉得似乎可以把这两种风格结合起来,然后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来。 他也说不清那到底应该是怎样一种风格,但却模模糊糊感到那是一种前所未有,全新的风格。这种想法让沈信觉得激动,就象修真者向往的度劫一样,这好象就是他在音乐上的天劫,度过去,他的音乐造诣就能更上一层楼。对于沈信还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想法更让他觉得兴奋的呢? 当然,沈信更明白,这个突破不是想完成就能完成的,艺术上的东西都是相通的,没有足够的阅历和知识积累,是不可能形成突破的。所以,沈信一方面为这个模糊的想法激动着,另一方面,思想上却更谦虚,准备更广泛地学习,尽可能多地了解各种风格的音乐,期望能将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更加深化。在这个突破到来之前,他将准备尝试各种风格,争取对每种主流的音乐风格都能有深刻的认识。而当一切积累完成时,相信突破也就会水到渠成的到来了。 展望着美好的前程,这个似乎是为音乐和演艺而生的年轻人,尽管已经是仙人修为,也不禁感到一阵欣喜和期盼。 (第四十二章完) ps:推荐一本好书:《无责贵族》,作者:余心,书号:47722。玄幻类异世大陆。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三章 故人重逢 在影片终于完成,送走诺曼的这一天,沈信回到公司时,典娆正兴高采烈地和动画小组的成员们在玩cs。 与沈信一样身手高明,甚至更有过之,典娆在cs上的造诣也是动画小组成员完全不能抗衡的,她的杰出表现,终于让动画小组的成员在游戏上也对这个大姐头俯首称臣。 说起来典娆和沈信一样精力充沛,又不象沈信一样需要花时间来研究音乐,她大多数时间都是和公司的人混在一起,什么热闹也少不了她。虽然只是短短几天,她已经在公司混得比沈信人气都高,沈信不由想到,美女的魅力还真是无敌。 看到沈信进门,典娆干净利落地将最后一个对手爆头,然后欢呼一声,接着向沈信迎了上去。 沈信笑着招呼一声,典娆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口了:“信哥哥,你知道吗?现在我不仅是他们的大姐头,而且很快公司就要聘任我担当动画方面的荣誉顾问了。”看她的模样,似乎这个荣誉顾问是个很了不起的头衔。 沈信倒一点也不知道这个消息,对典娆的兴奋也颇不能理解,讶然道:“顾问就顾问吧,怎么还来个荣誉顾问?” 典娆听沈信如此问,反而更高兴,解释道:“顾问是正式的,需要付工资的,而荣誉顾问呢,重在荣誉,不需要付工资。”按照自己的理解,典娆的解释颇有幼稚之处。 沈信却更不明白了,又问:“既然荣誉顾问不给钱,你干嘛还那么高兴?” 典娆顿时一脸不屑,说道:“信哥哥,你动不动就谈钱,还真是庸俗,唉,亏你还是大明星。” 被典娆这么一抢白,沈信彻底无语,好气又好笑,同时奇怪,这丫头怎么一下子变了个样? 典娆看沈信不说话了,又得意洋洋道:“说到荣誉顾问呢,最主要是自由,我不需要承当什么义务的,只要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指点一下他们就可以了。更主要的,这是荣誉啊,还有什么人有这种待遇呢?这可是花钱也买不到的。” 沈信算明白过来了,同时暗赞刘德华这一手高明,看出典娆虚荣心强,就用这个来取悦她。看典娆的模样就知道了,她现在满足得很,只要公司需要,她不给钱也是肯帮忙的。想到这并不是坏事,沈信也很高兴。在他心里,只要典娆高兴就好,其他现实的因素,他根本不予考虑。 “对了,信哥哥,你也有个荣誉的头衔,我都忘了告诉你了。”典娆忽然想起什么事,拿出一叠类似文件的东西给沈信。 沈信一时也莫名其妙,接过那叠东西,细看之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那是香港艺术馆发来的请贴,说明是在近期会举办一次馆藏珍品的公开大展览,特邀沈信出席。而尤其指出一点,就是沈信去年捐献的一批珍品会单独列为一个展厅,同时还希望沈信能当众演奏一首他捐献的古乐。要知道,古乐曲都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记录的,光将其翻译成现代乐谱就很费事,而且古乐五音,用现代乐器演奏很难把握那种神韵,艺术馆方面希望沈信能借此机会演示一番古乐曲的魅力。在艺术馆方面来看,沈信既是这批乐谱的原主人,本人又是当红艺人,正是表演的最佳人选。 而说到典娆提及的荣誉称号,却是艺术馆授予了沈信荣誉会员的身份,这也是对沈信无偿献出这批珍宝的回报。作为艺术馆的荣誉会员,沈信身份超脱,不需要履行一般会员的义务,却享有会员的所有权利,包括任何时间都可以随意观赏艺术馆的一切珍藏。 沈信知道所谓荣誉称号的来历,不由大感好笑,不过正如典娆所说,这是一种荣誉,是花钱也买不到的,沈信自己倒也觉得很荣幸。说到艺术馆方面提出的表演要求,沈信考虑了一下,决定接受。联想到前一段时间关于文化的思考,他觉得这正是一次很好的宣传中国古音乐的好机会,算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宣传,实在没有理由拒绝。 艺术馆的邀请,沈信就此接受了。而在艺术馆展览之前,沈信却另有一个重要的聚会要参加,那就是金像奖的颁奖典礼。 说起金像奖,沈信自己其实只拍过一部电影,那就是他的处女作《秘藏侠情》。但是,就是这部说不上多么优秀的影片,凭着票房方面的骄人成绩以及艺术上的一些特色,居然也入围了好几项奖项。 自沈信出道以来,一直是媒体的宠儿,去年的飞车事件先不必说,今年刚过年,已经有了一个谜一样的演唱会,其神秘之处,是媒体仍在争论的。别的不说,沈信的新闻永远是畅销的保证,在这样的情况下,金像奖的入围名单一出来后,媒体自然不肯放过这个新闻制造者,期盼着沈信再有什么意外的惊喜带给媒体,对沈信又是一阵热炒。对于沈信这部曾喧嚣一时的处女作,争论的焦点是沈信能不能得奖。更有甚者,居然在讨论这部影片能得多少奖,包括沈信是不是能获得最佳男主角的奖项。一时间媒体方面倒是热闹得很。 对于媒体的炒作,沈信的心态倒是颇为坦然,对所谓获奖并没有想太多。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淡泊名利,另一方面更因为他有自知之明,在音乐方面,他还是很有自信的,但在电影方面,他自认还有很多欠缺的地方,与很多前辈相比,那差距还是很明显的,还是把自己当成完全的新人。尤其,这部《秘藏侠情》,在票房方面固然取得了不凡的成绩,但单就影片来说,实在难言经典,想靠这样的影片获奖,无疑是天方夜谭。 正由于有着这样的想法,沈信前往颁奖现场的时候,心态可以说是很平和的,完全没有什么激动和奢望。 与沈信一起前往的当然还有典娆。天生好动,更是精力充沛,这么热闹的场合,怎么能少得了她呢?即使沈信不带她去,她自己也会赶去凑热闹,她也是神通广大,别人哪里管得了她。沈信知道这一点,更希望她高兴,自然自动邀请过她了。看到沈信一本正经地向她发出邀请,很尊重她意见的模样,典娆的骄傲和兴奋可想而知。 颁奖典礼当晚,沈信去得不算晚,但当他到达现场时,现场还是已经高朋满座,人声鼎沸了。虽然近年来香港电影有下滑的趋势,金像奖也给人萧条的感觉,但作为华人电影的顶级奖项,金像奖的盛名仍在,此晚明星云集,那场面也是蔚为壮观。 说巧不巧,沈信一进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个他最想见到,又最不想见到的人。只是一个背影,但沈信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她,那就是曾让他饱尝失恋滋味的,又让他魂绕梦牵的秋真真。 现场不敢说是人山人海,但也可以说是人头涌涌,不过沈信一旦看到秋真真,其他人在他眼里就完全不存在了。 一身纯黑色的晚礼服,后背却整个裸露,白皙如玉,秋真真只是一个背影,已经足以让沈信失魂落魄了。自从去年那场颇为轰动的飞车事件之后,沈信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她了。不过虽然尽力逃避有关秋真真的消息,沈信还是知道一点有关她的情况,在沈信的飞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她很是沉寂了一段时间。这里面也许有一些沈信死忠歌迷影迷的压力因素,所以沈信还颇内疚了很久。无论如何,作为他第一个喜欢的人,秋真真给他的感觉是最独特的,即使两人有缘无份,他还是希望秋能够快乐幸福,一切都好。 不过,尽管有一段时间没有露面,但新年一过,秋真真还是重新出现了,在沈信远赴南美拍摄《东方之鹰》的时候,秋同时也有一部新的电影面世。沈信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他也曾为秋真真的新片祝福,只是却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遇到她。或许他应该可以想得到的,但他对与秋真真有关的一切的那种逃避心理,让他没有多想。 而这时,突然看到秋真真的一刹那,或许沈信要埋怨自己的记忆力太强了,因为光是看到一个背影,与秋真真有关的一切记忆就鲜明而顽强地出现在他脑海里,让他重尝那种甜蜜而又苦涩的难忘滋味。一个失败的初恋,总是会给人永远这种感觉的。 沈信这种微妙的感觉,很快被与他心灵相通的典娆感知。完全不明白沈信的心理,但典娆也明白沈信突然的心理变化是因为对面的秋真真引起的。好奇之下,在喧扰的人群里面,典娆也一下子把目光投到了秋真真的身上。 留意了一下秋真真,典娆也不由心中惊叹:“好漂亮的姐姐啊!”同时也飞快地在记忆里,搜索着,找到了与秋真真有关的一切资料。不过或许她毕竟是意外产生的意识,对这种男女关系很是不了解和不理解,虽然大概地知道了秋真真和沈信之见的瓜葛,却还是懵懵懂懂,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看着沈信苍白的脸色,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典娆不由担心起来,低声问道:“信哥哥,你怎么了?” 沈信这时猛然回神,深吸一口气以平息自己激动的心情,连忙回答典娆:“没什么。”不过,那沙哑的声音,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典娆知道他的修为,并不为他的健康担心,但沈信的神态,却让她没来由地觉得心底不安。 秋真真这时正和一帮相熟的朋友在聊天,看得出来,她现在的生活应该是很愉快,因为她一眼就可看出心情很是轻松。 沈信和典娆继续向前,很快就来到秋真真身后。秋真真是背对沈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与她聊天的人们却第一眼就看到了沈信,顿时都是一愕。他们和秋真真交好,自然对沈信与秋的感情纠葛知之甚详,看到沈信突然到来,两个绯闻主角就要不期而遇,想到不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他们都心里忐忑起来。 秋真真从对面人的神态上也察觉有异,蓦然回头,正好和沈信打个照面。 沈信本来觉得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但真的与秋真真面对面了,突然觉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手足无措之极。而秋真真,也真的完全没有想到会和沈信这样相遇,那眼神,可真是复杂得可以。看到沈信,她的眼里先是一阵惊喜,接着又回归平淡,而当她看到沈信身边的典娆,眼中的神采又忽然变得黯淡了一些。 这些变化几乎都是在一瞬间完成的,等秋真真开口时,她的语气已经平静得跟没事人一样了。 “嗨!”还是秋真真最先恢复镇定,微笑着对沈信打个招呼。 “嗨!”沈信机械般回应,犹自没有从那种失魂状态中清醒过来,一时间,只觉得百般滋味上心头,是苦是甜,着实难以说清楚。 秋真真看到沈信这个模样,也没来由心中一痛,但她作出先前的选择自然有她的理由,而且她既然已经决定了,就没有想过要回头,这时也只能无视沈信的失态。 将一切的心理波动完全掩饰,秋真真继续微笑着说道:“听说你刚拍完一部新片,还好吧?” “哦,那是一部好莱坞风格的枪战片,效果还可以。”沈信勉强回过神来,尽力平静地回答,同时也反过来问道:“你的新片也完成了,感觉怎么样?” 秋真真无所谓地耸耸肩:“拍摄还算顺利,不过影片的风格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感觉上并不是太好。”并不是每个艺人都有选择拍摄自己喜欢的角色和影片的权利,秋真真虽然很红,有时候还是要按合约,拍摄一些自己不喜欢的影片。艺人的甘苦,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哦。”沈信应了一声,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这个话题,秋真真简单的言语,却勾起了他很多的联想,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时间场面有些尴尬起来。 (第四十三章完) ps:新作盟作品推荐:《妖魔异界录》,作者:白蝶,书号:37115。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四章 说唱乐 这个时候,其他无关人等都远远避了开去,虽然暗地里都很关注这边的对话,但表面上人人都装出不注意的样子,任由沈信和秋真真自由谈话而不受打扰。说实在的,对这个意外的会面,还是有不少人感到不安,沈信去年那场大闹,也算留下了一个不良记录,让人觉得不可靠。不过看到现在,沈信和秋真真的会面还是很温和,很平静的,看来不会有激烈的场面出现,担心的人心里也觉得安慰了一些。当然,对这样的结果,媒体或许会觉得不够刺激也说不定。 在几秒钟的沉默之后,还是秋真真先打破寂静,好象漫不经意地扫了典娆一眼,笑问沈信道:“这个漂亮的妹妹是什么人?” 沈信刚要回答,典娆已经抢先开口了:“我叫典娆,是信哥哥的表妹,刚从美国回来看他。”听她的口气,倒象是接受警察盘问一般,回答得无比详细。 说起来典娆一直是在抱着看戏的态度旁观沈信和秋真真的对话,一开始虽然不明白,很觉得有趣,但越到后来,越不理解,而且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很憋闷,听到秋真真问起她,忍不住插起话来。 典娆这么一插话,气氛倒是一下活跃了不少,顿时冲淡了沈信和秋真真之间的尴尬。 “哦,你是沈信的表妹?”秋真真的语气中似乎有松了一口气的意味,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典娆,她笑问道:“小娆的形象很好,是不是也想到娱乐圈发展呢?” 本来沈信以为典娆会想想再回答,没想到典娆马上就说:“不,我不会进娱乐圈。我对娱乐圈没兴趣。”语气颇显天真,但同时也很坚决,显示并不是典娆一时所感,而是她真实的想法。 “为什么?”秋真真一下子感到奇怪了。同样奇怪的还有沈信,虽然不知道典娆到底应该干什么,但想来以她活泼好动的性格,多姿多采的娱乐圈应该对她有一定吸引力才对,怎么她会这么斩钉截铁地表示毫无兴趣呢? “因为,我只想演我自己,不想演别人。”典娆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脸颊,眨动着大眼睛想了半天之后,这样回答。 沈信和秋真真一时都说不出话来,典娆的话听起来很简单,但在他们听来,却是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对于典娆有这样的认识和看法,两个人都感到惊讶,沈信更有一种自豪的感觉。 秋真真脸上的笑容忽然敛去,微不可察地叹息一声,接着对典娆说道:“难得你有如此想法,真是了不起。不过,怎么说呢?你很幸福,也很幸运。”看她的神色,颇显酸楚,听她的语气,同样有唏嘘之感,倒象是在感叹自身身世。 沈信无言以对,心中同时也有刺痛的感觉,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典娆听出秋真真对她的赞赏,顿时又开心起来,但开心之余,又为现场的气氛觉得不解和憋闷。她是真的不明白沈信和秋真真的心态,所以虽然想开口,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而就在这个微妙的时刻,刘德华拍马赶到,才算没有让尴尬继续下去。 刘德华在娱乐圈是元老了,其成绩有目共睹,其勤奋更是有口皆碑,可以说无论新人还是旧人都对他敬重三分,他这一来,自然让气氛轻松活跃起来。秋真真跟刘德华也是熟人了,一番笑语之后,她先自告辞,与沈信的纠葛在她心里激起一阵涟漪,此刻也完全平静了。而沈信此刻,也自觉得心情复杂,又一次看着秋离去,那伤痛似乎有些清淡,却是情到深处情转淡,其实留在心底的印迹更深了。 不过很快,沈信就没有余暇想到这方面的问题了。他现在是当红的明星,而且在圈内的口碑甚好,人缘颇佳,没有了秋真真在前面挡着,来打招呼的人络绎不绝。只要不是面对秋真真,沈信自然应付得自然得体,面面俱到。在这样的情况下,其他人固然人人满意,觉得沈信其人才华出众,待人更是有礼,心里很高兴能够与其为友,沈信自己也在应酬中调整了心态,由秋真真带来的惆怅也被冲淡了许多。虽然这种淡忘只是暂时的,但沈信一时也放松了许多。 刘德华却是另外一种感受,如果说沈信走红是他一手捧出来的,那么沈信人缘这么好,完全是归功于他自己的人格魅力。在娱乐圈发展,才华固然重要,但人脉关系也是很关键的,沈信这么受欢迎,可以想象他的前途无可限量,刘德华一时不由又是豪情如虹。对于自己当初的慧眼识才,刘德华这时更是骄傲自豪,几乎溢于言表。 在刘德华这么想的时候,沈信已经和所有熟识的人打过招呼了,而且还借机认识了一些新朋友。虽然这些关系一时之间难以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但相互之间相约有机会合作,至少是拉拢了感情,以后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好说话。 看上去沈信似乎恢复了正常,秋真真的出现并没有给他任何阴影,但典娆的一个问题就差点让他露出马脚,证明他只是在强颜欢笑。 典娆对沈信和秋真真之间复杂难明的关系一直很迷惑,同时也很感兴趣,看到秋真真离开了,不由偷偷问沈信:“信哥哥,你的心里好象很乱啊,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和漂亮的秋姐姐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关系?” “没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沈信连忙否认,同时脸色却突然变了一下,还画蛇添足地又加了一句:“就是普通朋友。”这样说的时候,沈信回忆起刚才秋真真的种种神情,不由觉得心中一动,但苦笑一声,他自己先否定了这个可能性。 “哦!?”典娆似懂非懂,却也没有继续追问,只是心里不免偷偷在想:“真是搞不懂啊,这个叫秋真真的姐姐一出现,信哥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看来这个关系好象很复杂的样子。” 由于典娆是所有人都没有见过的,和沈信又寸步不离,许多人都以为她是刘德华将要推出的娱乐新人。这种问题一出,不仅是典娆,就连刘德华也是矢口否认,态度坚决得不得了。笑话,对于刘德华来说,明星虽然不能说是遍地皆是,但有潜力的新人却也是层出不穷,相对于一个动画大师来说,这方面的资源可谓丰富。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动画方面如此出色的人才,虽然她形象很好,刘德华也绝不会要她去当明星,那简直是暴殄天物。谁要是有这样的想法,想要怂恿典娆去当明星,刘德华一定跟他急。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刘德华和典娆的态度完全一致,在否认典娆会涉足娱乐圈之后,更是庄重宣布,这个美丽的女孩,将是天与地娱乐有限公司以后动画方面的荣誉顾问。别人不觉得这个头衔有什么特殊,典娆自己却得意得不得了。其他人虽然不了解典娆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但既然刘德华如此看重,自然也是格外尊重典娆,何况,典娆的美丽也让众人惊艳呢。一时之间,典娆倒是极大地满足了小小的虚荣心,觉得自己这么受欢迎是一件很high的事情。 一阵骚动过后,颁奖典礼正式开始了,主持人之一正是沈信的师傅曾志伟。虽然只是曾自封,但长时间交往下来,沈信为曾对自己的关怀和热心所感动,也默认了这个关系。 对于即将颁发的奖项,沈信本来就没有奢望,自然显得毫不在意,而且秋真真的出现极大地扰乱了他的心神,这时更是漠不关心。 尽管如此,他却不得不认真对待自己在金像奖颁奖典礼上的另一项任务。作为去年异军突起,一举获得众多音乐奖项的音乐新人,在这样的场合,不表演一番是说不过去的。且不说这里面代表的荣誉,光是想想有机会能够展现一下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新突破,就已经让沈信感到心动了,所以他对金像奖委员会的这个邀请是欣然应允。 至于表演的内容,沈信已经预先选定了《巴西狂欢节》,对于这首无论在音乐还是歌词还是形式上都完全是全新的歌曲,沈信分外想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反响,他都等不及专辑发行,就忍不住想先在金像奖上表演一通。 说起这首歌,歌词可是在金像奖颁奖典礼的前一天才被完成搞定的。为了这首歌词,完成整个人都象走火入魔一般,那形象真是见之伤心,思之落泪,分外凄惨。 不过,饶是如此,在对完成很同情的情况下,沈信还是对歌词不太满意。 “唔,感觉还是差一点。或者,用葡萄牙语来做,感觉会好一点。”沈信最后摸着下巴这么说道。 本来已经精疲力尽的完成,顿时一屁股坐到地上翻起了白眼,虽然没有说什么,但那眼神分明在告诉沈信:“你去死吧,还葡萄牙语?我连汉语都快不会了。”想及自己的辛劳,完成都要吐血了。 其实完成的词已经做得很好了,但一方面沈信自然而然地追求最完美,而且思绪似乎还停留在巴西狂欢节的那个场面,觉得汉语似乎和狂欢节的气氛不太搭调。 被完成白眼一瞪,沈信自己也觉得过分,连忙对完成道歉。完成自然也不是真的生气,因为只有象沈信这么严格要求自己的艺人,才能得到更高的发展,他欣赏还来不及呢。一场风波,根本还没起就已经烟消云散了。当然,对于沈信这样的大户,完成自然不会放弃敲竹杠的机会,一顿丰盛的大餐是跑不了的。 任务的编曲本来完成得很顺利,这时也趁机叫起冤来,和完成合伙狠狠敲了沈信一笔。 对于沈信来说,只要自己身边的人都快乐,区区小钱他是根本不在乎的。于是一切都喜剧收场。 说到葡萄牙语,完成是不懂,但沈信自己通过与典娆的意识融合交换,这时已经是语言专家了,虽然要完成完整的创作有困难,但简单的葡萄牙语还是难不倒他。在确认完成的歌词合格之后,根据自己的感觉,他另外在歌词中加了一些葡萄牙语的词,与完成认真探讨之后,这首歌曲才算正式定型。 不管怎么说,这首个终于按时完成,赶上了金像奖的颁奖典礼。 由于秋真真的意外出现,沈信平和的心态被打破了,金像奖颁奖典礼前面的部分,他一点也没注意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真正到了需要他表演的时候,他还是很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并没有丝毫懈怠的意思。这也是沈信的可贵之处,无论生活中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一旦涉及到工作上的事情,他从来不把情绪带入。 在沈信表演之前,舞台灯光大多已经变暗,但却留中间一块地方灯光强烈,那是留给沈信表演的区域。沈信一身黑衣亮相,出场前已经先有一阵节奏激烈的桑巴舞曲作为前奏。前奏未完,沈信已经踏入光圈范围,先来了一阵他新学的桑巴舞作为开场。 这种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盛誉的舞蹈,虽然会跳的人不是很多,但懂得欣赏的人却不少。沈信这一阵劲舞,先已赢得了阵阵喝彩。 (第四十四章完) ps:《飚车biaoche》,作者:巴黎路人,书号:46649。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五章 旧情 自去年温馨演唱会后,沈信歌舞双绝的名声已经不胫而走,知道沈信舞跳得好的人不少,但真正欣赏过沈信舞技的人却不多。此番沈信一亮相,众人才知道盛名之下,果然是无虚士。沈信的舞蹈,外行人看了固然觉得热闹,鼓掌不停,真正懂行的人更是能体验到沈信对这种舞蹈精髓的把握,那更是不吝赞词。 舞未停,歌又起,沈信的说唱风格又让众人目瞪口呆。沈信的音乐名气很大,但众人从来没有听说过沈信原来也懂说唱乐,而且那种风格与正流行的说唱乐的风格完全不同,却另有一种难以形容的韵味。一时之间,众人都感到沈信在歌坛上的崛起绝非偶然,他在音乐上的早已可以说是深厚无比,什么风格他也擅长。 其实真要说起来,沈信在说唱乐上的苦功也非一日两日了,虽然没有想过要重点发展,但他对这种风格倒是蛮有兴趣的,平时没事的时候,开玩笑的时候,都用这种曲调来作为载体。就象吴宗宪在《我猜》节目上常做的那样。所以沈信其实是很了解这种音乐的风格的,只是一直没有起意尝试,这次在完成的提议下,他决定尝试之后,更是偷偷地下了一番功夫,能够获得在场众人的认可,说明他的努力还是很有成效的。 至于说到桑巴舞,在巴西狂欢节上沈信已经度过学徒期,后来虽然没有再刻意练习,但已经掌握到其精髓,他在脑海里复演几遍,已经胜过常人长时间的练习了。此番有机会在金像奖上表演,别人固然看得过瘾,他自己也觉得满足,就象重新参加了一次巴西狂欢节的感觉。 桑巴风格的说唱乐,饶是现场都是娱乐圈的明星,也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沈信歌舞俱佳的表演下,这首《巴西狂欢节》马上赢得了一致的认可。在一众佳宾观众的热烈鼓掌下,现场气氛急剧升温。 当沈信的表演结束的时候,掌声如雷,众人纷纷出言赞赏。连沈信的师傅曾志伟,这时也忍不住出来凑热闹。 热情地搂着沈信的肩膀,曾志伟大笑着说道:“徒弟啊,看你现在桑巴舞都跳得这么好了,想来球技也定然大进。我‘球王’的衣钵有你做传人,看来是选对人了。师傅我的心里啊,欣慰啊。”言下感慨,虽是调侃,却也算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想法,沈信的表现确实让曾志伟高兴,曾志伟这时的心态,真是老怀大慰。 沈信在这样的场合下,也表现出他讨人喜欢的一面,对曾志伟所说的话,他诺诺连声,恭执弟子礼,周到得不得了,固然是给了曾志伟面子,却也激活了现场气氛,看得众人大笑不已。 在沈信表演期间,出于对沈信和秋真真关系的迷惑,典娆一直关注着秋真真的表情。看到沈信的出现,秋真真先是脸现迷惘之色,等看到沈信精彩的表演,她的表情更是象痴了一般。而等沈信的表演结束,她蓦地醒神,却是发出一声微不可察的叹息,接着就低下头,典娆再看不到她的表情。 “唔,信哥哥和秋姐姐的关系还真是奇怪,实在是搞不懂。”典娆是越来越糊涂,决定不再理会这件事了。 颁奖典礼继续进行,沈信意外地获得了一个奖项,那是《秘藏侠情》为他赢得的最佳配乐奖。说到配乐,也确实是《秘藏侠情》的一大亮点,无论是风格还是节奏,都和剧情浑然一体,为电影增色不少,而且更不用说,其中的两首插曲后来都成为流行经典,沈信获得这个奖项其实也不算什么太出人意料的事情。 沈信得到这个奖后,原先与他同为《秘藏侠情》剧组成员的朋友们都纷纷前来祝贺,其中自然少不了方令强和马天成。这两个人都是这部电影的最大受益者,马天成先不说,方令强今年已经有了好几部片约,成为最抢手的当红导演之一,一扫往日无人问津的窘态,方令强现在可是春风得意。尤其在现在电影业并不是很景气的背景下,他的抢手更是难得可贵,心中对沈信和刘德华的感激也是难以言表。 祝贺沈信获奖之后,方令强更是直接提出要求,希望能在今年再和沈信合作一次。按他的说法,就是要弥补《秘藏侠情》准备不充分所造成的遗憾,和沈信强强联合,打造一部经典的电影出来。 这个问题沈信自然先得听听刘德华的意见,刘德华只是稍做考虑,马上爽快答应。他为沈信设计的影片,都是以冲击欧美市场为目的的商业大片,可以预想票房绝不会差,但要获得更高的声誉,沈信还需要有另外方面的表现,方令强强调艺术的导演风格,倒是对沈信发展的一大补充。从《秘藏侠情》可以看出,方令强的导演手法还是很有自己风格的,很有艺术韵味,刘德华没理由拒绝这么有利的要求。 不过,说到时间,那可能就要拍到后面了,大约要到年底才有机会,因为此前的日程,刘德华差不多都替沈信安排好了。方令强其实只是要刘德华和沈信的一个承诺,一个约定,并不在乎是什么时候,于是众人先预先庆贺了一番将来的合作成功愉快。 在这一阵热闹之后,颁奖典礼到了另一个阶段,沈信突然又听到自己的名字被人提起。愣了一下,沈信才明白过来,他又获得了一个奖项:最佳新人奖。老实说,获得这个奖项,沈信自己比先前获得最佳配乐奖还惊讶。 出于对名利的淡泊,沈信对金像奖其实并不太了解,只知道那是对华人演员的最高荣誉。所以,他一想到金像奖,自然考虑的是最佳男女主配角奖,技术方面的奖项,他也在注意配乐这一项,根本没有注意新人奖这个奖项。而在其他人来说,此刻已然把沈信当作巨星看待了,也不太重视这个奖项,所以也没人告诉沈信,他其实是这个奖项的最有力的竞争者。 于是,糊里糊涂地,沈信获得了自己一生当中第一个重要的电影奖项。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某些人的故意安排,颁奖嘉宾居然是沈信爱恨难分的秋真真,当沈信快步上前领奖的时候,两个人再次四目相对,那份复杂的感情,真是难以表述。 对于这个情况,沈信说不上来是喜是愁,虽然表面上平静,但复杂至极的眼神,却泄露了一切。而秋真真,虽然已经决定割断与沈信的关系,但在这晚一再与沈信面对面的情况下,也不禁感到自己感情的矛盾,浑然不能保持先前镇定的心态。 不过,说起来秋真真还是够能把持自己,尽管心情复杂,表面上还是什么也看不出来。迎着上前来的沈信,她也只是微笑以应:“恭喜!” “谢谢!”沈信接过奖像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向秋真真的眼睛望去,秋真真眼里的讯息看得他突然心跳不已。 长吸一口气,沈信这才来到台前,开始发表获奖感言。 “作为一个电影方面的新人,我能够获得这个奖项,是对我努力的肯定,我很骄傲和自豪。在这个快乐的时刻,我最想感谢的,是刘德华大哥。他不仅发掘了我,给了我进入娱乐圈的机会,更以他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教会了我一个艺人应该怎么做。他不仅是我入行的领路人,更是我人生路上导师。这个奖项,首先是你谆谆教导的结果,谢谢你,刘德华大哥,在我心里,你是我永远的大哥。”沈信这样说着,举起奖像向刘德华的方向致敬。 刘德华的心情同样激动,他一边接受着周围人的祝贺,一边沉浸于那种看到自己儿女成材般的骄傲和快乐中,这个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对沈信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感谢过刘德华大哥之后,我同样要感谢的还有《秘藏侠情》剧组的全体成员。我想,我能获得这个奖,也是对我们整个剧组的褒奖,因为,一部好的电影,永远都是一个团队合作的产物,不可能是一个人的功劳。所以,这个奖项,应该是属于我们大家的。”沈信慷慨陈词,在现场又赢得了一阵喝彩。 接下来沈信更是不厌其烦地对剧组的成员一一感谢。 众人先是觉得奇怪,但很快发现,沈信的感谢里,似乎一直在逃避一个本应该出现的名字。这个名字不是别的,正是现在正在沈信身边的秋真真。秋真真其实是最先发现这个现象的,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她的脸色突然苍白起来。 而其他人注意到这个情况后,更是好奇得不得了,不知道沈信想搞什么鬼。一时间现场的嘉宾都窃窃私语起来,似乎在期盼着一场好戏。 而沈信,却似乎对这个情形熟视无睹,只是自顾自感谢着剧组每一个微不足道的普通工作人员,就是不提秋真真的名字。等沈信的感谢终于告一段落的时候,现场一下子静寂下来,等着看沈信准备怎么收尾。 刘德华和曾志伟,这时候却担心起来,怕沈信作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毕竟沈信是有过前科的人,这种意外,不得不考虑在内。 曾志伟已经向沈信走去,准备他一有什么不合适的言谈,马上就打断他的话。不过似乎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沈信已经又开口说话了。 “剧组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我的老师,我的朋友,能够第一次演电影就得到认可,他们都是功不可没。”沈信继续说道:“不过要说到对我帮助最大,也就是最直接影响到我这部戏成败的人,还得数我在戏里的搭档,也就是此刻正站在我身边的秋真真小姐。” 突如其来的一个转变,顿时又引起现场的一阵骚动。本来正接近沈信的曾志伟,也愕然地停住了脚步。 “秋真真小姐,是我在《秘藏侠情》剧组中最感激的一个人。她不仅演技精湛,教会了我很多演技方面的东西,更激起了我对自己的信心,加深了我对人物的把握,这才有了我在《秘藏侠情》中的成功表现。可以说,没有秋真真小姐,我是不会有那么出色的表演的,也就没有资格获得这个奖项。”沈信继续着自己的演讲,浑不顾现场已经乱成一片。虽然没有说明,但了解整个事件的人,都明白沈信讲这番话的用意,都象看清楚秋真真会有怎样的反应。 而沈信这时,已经自然而染地转向秋真真,诚恳真挚地说道:“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想和你分享这个荣誉。谢谢你,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说着,他手里握着奖像,轻轻拥抱了一下秋真真。 在沈信的获奖感言突然改变的时候,秋真真的脸上已经现出又惊又喜的神色,看上去分外美丽动人。而等沈信拥抱她的时候,她更是激动的难以自抑,似乎泪水都要涌出。因为,沈信的臂弯给她的感觉,是那么的可靠。 强忍着泪水,秋真真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道:“太过奖了,我对你的帮助有限。你的成功,更多是靠你自己的努力。” 沈信没有立即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秋真真美丽的面庞,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良久,沈信才轻轻说道:“希望能有机会再合作。”这象是一个邀请,更象一个约定。 “好啊。”秋真真也缓缓点头,同样是紧盯着沈信不放,似乎想要从沈信的脸上,看到他的心里。 两个人就这么互相看着,谁也没再说话。 而现场已经混乱到了极点,这一幕,可以说在电影里也不常见,能够现场目睹一场离合的戏,所有人都感到激动和不虚此行。 而原先《秘藏侠情》剧组的成员,包括方令强大导演在内,早先已经分外遗憾沈信和秋真真的良缘难成了,现在看到两个人又象在剧组时一样款款情深,欣喜之余,更是热烈鼓掌。 只有典娆看着沈信和秋真真,撅起了小嘴:“还说没有特殊关系,哼,骗人。” (第四十五章完) ps:vip作品推荐:《逆流而下》,作者:七夜茶,书号:39812。都市生活类,四十多万字的公众版,有兴趣可以看看。 大家过年好!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六章 邂逅 戏剧性的一幕过去了,颁奖继续进行,但沈信的心思已经完全不在这上面了,后面的情形他根本不了解,连谁获得了最佳男主角也没留意。 颁奖结束之后,自然还有一番热闹,不过也不必细表。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曾志伟和杜文责决定参加沈信即将开拍的电视剧的演出。沈信即将开拍的电视剧是足球题材,叫《青春足球》,深合曾志伟的胃口,杜文责正好没事,也决定参加。双方一拍即合,都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曾志伟,有机会现场教诲自己的得意弟子,那份高兴就甭提了。 不过这么一耽搁,沈信再想找秋真真,已经不见人影了。不过经历了刚才的一幕,他重新获得了信心,倒也不把这个意外放在心上。只是,当第二天沈信再联系秋真真的时候,才知道她已经出发拍摄另一部戏去了,而她的手机,这时却怎么也打不通。 无奈,不解,沈信的心情不由又变得糟糕起来。不过想到他们之间的事情又已经成为娱乐媒体热炒的话题,称之为“金像奖再续未了情”,他似乎也可以理解秋真真现在的心态了,算是稍感安慰。 而这时候,香港艺术馆的公开展览要举行了,正好让他散散心。 这天一早,沈信就驱车赶往艺术馆。并不是他自己急着要去,而是典娆热切想去看看艺术馆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典娆这时已经有了自己的驾照,不过对于买一辆什么样的车,她还没有决定,所以一直也就任沈信担任她的司机了。 车到艺术馆门前停下,沈信和典娆下车来到馆前。这个时候因为时间尚早,门口并没有人在,甚至连肯定会来的采访记者也不见一个。不过说起来,这样的展览其实也吸引不到多少人,对这些艺术品感兴趣的人,可比对歌星演唱会感兴趣的人少多了。 而说到让众多明星感到头疼的狗仔队,却早已经放弃跟踪沈信好久了,不仅劳而无功,甚至有时候还会被沈信捉弄,他们也懒得再理会沈信了。沈信要真想一个人去干点什么事情,又岂是他们能够跟踪的?狗仔队自然不知道沈信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但现实告诉他们,想从沈信身上挖新闻,实在是太难了,除非他自己愿意。 沈信牵着典娆的手向大门走去,典娆象个小女孩般一蹦一跳的,幸好周围没人,要不然光凭这一点,想不吸引人目光也不行。 “沈信!”一个女声突然响起,沈信听出是一个熟人的声音,而且是一个他颇不愿招惹的熟人。 止步回头,沈信和典娆同时看到了方容。方容此时一身警装,分外地英姿飒爽,警帽拿在手里,露出一头齐耳的乌黑短发。而她白玉般的脸庞,此刻迎着初升的太阳,竟象是会发光一样。 典娆是初次见到方容,第一影响自然是漂亮,而且,她更感兴趣的,是方容的警装。漂亮的女警察,这是让她很感有趣和过瘾的一个职业。沈信却不同,他已经见过方容多次了,却从来没有一次向今天一样,感觉到方容原来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女。 或许是因为以前见到方容的场合和心情的影响,沈信一直觉得方容是美女,却也不是很留神,今天却不同,虽然有秋真真的事影响,但总的来说,他的心情愉快,而且也没有其他的事分心,顿时发觉到了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一些东西。看到巧笑倩兮站在自己面前的方容,沈信觉得她美得不可方物,一时之间,竟不由发起愣来。 方容看到沈信的失态,自己也有些发愣,不过很快回过神来,忍不住打趣道:“大白天的,做什么梦啊?大明星。” 沈信这时也醒过神,不由一笑,受方容感染,他也轻松起来,开玩笑道:“罪过罪过,好象是今天才长上眼睛,以前竟然没有发现方督察是如此地美艳动人,真是不可饶恕。不过我也已经赎罪了,刚才看到方督察的一刹那,我的心脏都差点罢工了呢。” 沈信的态度贵在坦诚,这番话说来虽是玩笑,但态度却是诚挚无比,方容虽觉得似有些无礼,却也不忍苛责。 而细思沈信话中的意思,方容先是脸微微一红,接着却忍不住笑出声来:“你的嘴还真是够甜,我先谢谢你的夸奖。不过,无事献殷勤,似乎不是什么好事,不是吗?”一颦一笑,在沈信的眼里,这时的方容都是那么地美丽动人。 忍不住又要发愣,还好没有再次失态,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不,绝对不是献殷勤,而是真心话。你绝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警察,这一点毫无疑问。” 这一次方容可是真的忍不住了,一阵爽朗的笑声响起,既表现出方容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强人气概,同时也是悦耳动听之极。 目光转向典娆,方容刚想问沈信她是什么人,典娆已经抢先自我介绍了:“方姐姐好,我叫典娆。”指指沈信,她又补充了一句:“我是信哥哥的表妹。”从沈信的记忆里,她很容易就知道了方容的身份。而通过心灵感应,她也觉察到沈信对方容突发的好感,也自然地对方容感到亲切友好,什么都告诉方容。 “表妹?”方容疑惑起来,沈信自己的身份尚且成谜,还是她一手操办,才没有让这件事情闹大,现在怎么又跑出个沈信的表妹来? 沈信早知道这个问题,只是没想到会突然遇上方容,而且更没想到典娆一下子就什么都说了,现在想改口,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希望,看在唐子凡的面子上,方容能够网开一面,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太多。关于典娆,那是比他自己身份更难解释的一件事情。 不过方容虽然疑惑,却没有机会把这个疑问提出来,因为典娆已经好象很熟络的样子跑过去搂住了她的胳膊。对典娆这么漂亮又这么天真可爱的女孩,实在是没有人能硬起心肠拒绝她的好意的,方容也不例外,只能任典娆好奇地打量着自己。 “方姐姐,你好威风哦,这身警装你穿上去真是太漂亮了。”典娆欣喜地摸摸方容的警装,接着说道:“看方姐姐这么威风,害得我也想当警察了。方姐姐,能不能让我也过过警察的瘾。”望着方容,典娆一脸的期盼,好象一个想让大人给自己买心爱玩具的小女孩。 方容听了典娆的话只是一愣,沈信却是大大头疼起来,且不说典娆自己的身份特别,光是她的性格,如果去当警察的话,说不定会惹出多大的事来。可是,若要强行要求她不要去,却也有些说不过去。 不过还好,方容替沈信解决了这个潜在的难题,只见她苦笑一声,然后劝告典娆道:“小娆是吧?当警察绝对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也绝对不过瘾。你如果只是想过瘾的话,还是不要啦。” 典娆又是用手指指着脸颊,扑闪着大眼睛,疑惑地问道:“怎么会?我看电影上的美女警察都是很威风的,我觉得当警察一定很过瘾。” 方容苦笑:“那是电影,现实中的警察绝对没有那么诗情画意,看你根本不了解警察这个职业,还是不要陷进来的好。”顿了一下,看到典娆一脸的失望,方容也不由觉得很对不起这个好象很喜欢做梦的女孩,连忙问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呢?难道一点不好玩,不过瘾?”不知不觉,她也用上了典娆的用词。 典娆美梦破碎,无精打采地看了沈信一眼,撅着嘴说道:“我没有工作,因为信哥哥不让我工作。不过我可有好多钱的。”说到最后,她的眼里又在闪动着金色的小星星,还炫耀般地拿出刘德华所给的金卡给方容看。 方容看看典娆天真的模样,先不由自主地笑了,接着望向沈信,颇有些责怪意味地说道:“为什么不让小娆工作呢?一个成年人,还是要有个正当的职业才好。我知道你是大明星,你有钱,可是这种态度不好。” 这次轮到沈信苦笑了,见方容很严肃的样子,他连忙解释:“不是我不让小娆工作,实际上是因为她还有几个月才满十八岁。而且,她也不是纯粹没有工作,现在她都是我们公司负责电脑动画的顾问了,很厉害的。”为了不让方容误解,他可是把什么都说了。 “电脑动画?”方容却一下来了兴趣,问典娆道:“小娆,你在电脑方面很厉害吗?” 典娆正把金卡收回口袋,不知又在想什么,听到方容这么问,随口答道:“无所谓厉害不厉害啦,其实我自己就是电脑。” “啊!?”方容一下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对典娆这番话也是难辨真假。 “谦虚点,低调点。”沈信一边在意识中告诫着典娆,一边对方容笑道:“小娆在电脑方面是天才神童,算是很厉害啦。” 而接收到沈信告诫的典娆,这时又趁热闹般通过意识回了沈信一句:“什么谦虚低调,我听你的话好象也没有这些东西。”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连忙通过意识对典娆说道:“别人当然可以夸奖你,可是你自吹自擂就不好,知道了吗?尤其,千万别再提什么自己就是电脑之类的话。” 也不知道是不是明白了沈信的意思,反正典娆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撅着小嘴站在一边,好象很不高兴的样子。 方容自然不知道沈信这时在和典娆通过意识交流,只是单纯地对沈信提到的关于典娆在电脑方面的才能感兴趣。 “小娆,是真的吗?你真的很精通电脑?”方容转而向典娆发问,很明显这个问题对她很重要。 典娆还没有回答,方容又加了一句:“尤其是网络方面,小娆你精通网络吗?” 典娆好象还在跟沈信怄气,对方容的问题回答道:“信哥哥说我如果说自己很厉害就是自吹自擂,我只好说自己不厉害啦。”沈信听了这句话一阵狂晕,差点一头栽倒。典娆此时的语气,就象一个把什么秘密都说完了,最后还加上一句“信哥哥说过不让说的”的小孩,实在让他哭笑不得。不过也怨不得典娆,实际上典娆的心理年龄也很难用普通人的标准来鉴定,而且,对于典娆来说,沈信如父如兄,时不时撒撒娇,也是人之常情,无论多大的人,在自己父母面前都是小孩,和这个情况道理相同。 方容不了解内情,听完典娆诉苦的话,自然又是对沈信一阵白眼。沈信这时也是没话好说了,索性不说话,看典娆还能说出什么来。 看到方容对沈信不满的神色,典娆顿时高兴起来,倒不是真的对沈信有什么意见,只是很喜欢捉弄沈信的感觉,说起来也是撒娇的一种方式。 方容看出典娆的高兴,趁热打铁道:“小娆,不用管你表哥怎么说,你实话实说就好。你看这样好不好?你要真的想当警察我不赞同,不过要是只想过过瘾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典娆的兴趣上来了,沈信觉得不对劲,想要劝阻,却已经来不及了。 “当然,前提是你在电脑网络方面很精通才行。”方容笑道:“我们警方现在正缺这方面的高手,对很多涉及网络的案件都很头疼,如果你能帮我们的忙的话,就可以顺便过过警察的瘾了。” 典娆歪着脑袋想了想,欣然道:“好耶,我终于也能当警察了。” 方容还不放心,又追问了一句:“你真的精通网络?” “什么话?”典娆的自尊心可又受到伤害了,很骄傲地说道:“在电脑上,我要是认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还好,没有再说自己是电脑,可这话说的,也同样够狂傲的。沈信只能苦笑,看来要典娆谦虚低调,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 (第四十六章完) ps:新作盟作品推荐:《国无边疆》,作者:业余探索者,书号:48751。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七章 文化向心力 在典娆和方容的对话过程中,沈信一直想插话,但方容一瞪眼,典娆同样不理会,沈信只能识趣地躲到一边。等到方容和典娆谈妥了,他更是没话好说,木已成舟,还能说什么呢?只能期望典娆不要闹出太大乱子才好。 看典娆和方容达成协议,两个人亲热得不得了,沈信无聊之下,却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连忙问方容道:“方督察,你的美丽遮蔽了我的心灵,都忘了问你一句,你怎么会在这里呢?难道你也对艺术馆的珍藏有兴趣?” 方容一笑:“你叫我方督察,难道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居然问这么幼稚的问题。你可知道,艺术馆有很多珍贵的收藏,平时都是在严密保管下的,这样的公开展览,难保不会有心怀叵测的人觊觎,凭他们的保安力量自然难以应付,所以才会求助我们警方。我只是领头的,另外还有不少同事也在为这次展览尽责。艺术馆的珍藏都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绝不允许被人偷盗去的。” 沈信这才明白方容的出现是怎么回事,也难怪,艺术馆的好东西自然是不少,没有警方的协助,这样的公开展览确实是风险不小。 而方容这时又瞟了沈信一眼,接着说道:“听说其中有一批珍品是你去年捐赠的,单独列为一个展厅呢。” 沈信一本正经:“能够为国家做点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看看方容,他忽然很疑惑地问道:“我只是奇怪,我这么大的贡献,为什么连个好市民奖也没有捞到呢?” 方容本来还对他前面的话肃然起敬,听完后面一句却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还真够厚脸皮,好市民奖也是可以要求的吗?再说了,你名气还不够大吗?要好市民奖干什么?” 沈信也笑了:“得不得也没什么,只是想不通为什么连拒绝的机会都不给我,这不是剥夺我出风头的机会吗?” 方容更是大笑不已,接着肃容道:“说起来我还真有点佩服你,那么大批珍贵的文物,你说捐献就捐献了。要知道,这些东西可有大批的收藏家眼馋啊,如果你卖给他们,可是一笔大大的收入啊。”说到这里,她似笑非笑地看着沈信,似乎是想知道沈信会不会后悔。 沈信却一点后悔的意思也没有,毫不在意地一摊手,说道:“这种有关艺术和文化的东西,应该是属于所有人的。我一个人收藏有什么意思?只有让更多人有了解和学习的机会,它们的存在才有价值。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捐献给国家是最合适的。再说了,不捐献又如何?这些东西都算是国宝,盗卖国宝可是违法的。我可是好市民,绝对不会做违法的事。”说到最后,沈信重又提起好市民,分外让方容觉得好笑。不过沈信对这件事的看法态度,倒是颇让她喜欢。 沈信看看偷笑的方容,接着说道:“而且,即使把这些东西卖给所谓的收藏家,又能得到什么呢?很多钱?那对我有什么意义呢?我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 听到沈信这番话,方容不由收起了笑容,想及自己对沈信的了解,不由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钱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对于普通人来说简直不是问题,任谁也能回答出一大堆有钱人的好处来,好车好房醇酒美人,如此等等。但对于这些普通人渴望追求的东西,沈信虽然不能说是可有可无,但也确实没有多重要。他对自己目前的状况已经很满意了,很难说这些东西对他有多大的吸引力。 “好象,你要那么多钱真的没什么用。”方容最后认输了,苦笑着这么说道。 沈信顿时洋洋得意起来:“就是嘛,我既然要那么多钱没用,又何必辛苦做违法的事来得到那些钱呢?”顿了一下,他又说道:“现在知道你们警方的失职了吧?象我这样的好市民,居然没有奖拿,真是没有天理啊。”最后还拉个长音,差点让方容笑岔了气。 不过,在这当间,一直旁听着方容和沈信对话的典娆却不明白了,她拉拉沈信的衣袖,不解地问道:“信哥哥,钱怎么会没用呢?很多很多钱,又为什么不要呢?”对她来说,钱可是很有用的东西,那意味着可以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且,作为一个天生对数字敏感的人,她想想一个天文数字般的金钱数,也已经是很愉快的事情了。所以,她分外不理解沈信的话。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沈信一脸严肃地回答:“所以,不义之财不可贪。你想要钱可以,但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挣钱。对于你自己来说,你只要帮助公司做好动画,就会有很多钱了,别再胡思乱想。” 一边难得严肃地对典娆进行着说教,沈信一边在心里暗叫“好累啊”,不过对典娆,他是不得不这样做,毕竟典娆神通广大,真要乱起来,那也是足够头疼的事。而且,典娆可以说是他一手创造出来的,出了什么事自然有他一份责任在,他怎么敢有松懈呢?现在,沈信算是能体会“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意思了。 看沈信一本正经地对典娆说教,方容不明白两个人的关系,自然只觉得很搞笑,因为她从来没见过沈信这么严肃的样子。 而典娆,在细思之后,虽然不是很能理解沈信的意思,也乖乖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信哥哥。”天生对沈信充满了信赖和信服,她即使不理解沈信的话,也知道沈信是为她好,所以才会这么听沈信的话。 沈信看出典娆并没有听懂,也是没有办法想,对于典娆这个好名又好利的女孩,他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幸好典娆对他说的还肯听从,不然,恐怕会更让他头疼。 就在沈信还在考虑怎么才能让典娆变得正常一点的时候,从艺术馆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 沈信抬头一看,一群人正向自己涌来,当先一名老者,老远就叫了起来:“沈信先生怎么还不进去?我们可等你好久了。”却是艺术馆的馆长亲自来迎接沈信了。 除了馆长之外,其他人也都是有身份的人,个个都是艺术馆的高级会员。 对于沈信去年捐献一批珍品给艺术馆的举动,在鉴定完那些捐献物品的价值之后,众人的感动可想而知,也由此对沈信大生好感,可惜沈信捐献之后,却从没有在艺术馆露过面,让艺术馆的众会员颇为遗憾没有见到过他。 借此次公开展览的机会,总算邀请到了沈信,众会员一早就在等着沈信的到来了。谁想到沈信来是来了,却一到门前就跟方容聊个没完。左等右等,因为还有些问题要请教沈信,看他似乎还是没有意思进去,众会员虽然觉得自己的举动颇为无礼,还是不得不上前打断沈信等的谈话。 艺术馆的馆长和其他高级会员,都是传统的敦厚长者的形象,学识渊博且为人谦和,很合沈信的胃口,一见便好感大生。同样,且不说有沈信慷慨捐献艺术珍品的举动在先,光是沈信的谦虚有礼,已经赢得众人的一致好感。 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却是一见如故。众人纷纷自我介绍,沈信一点也不觉得麻烦,与众人一一见过,礼数周到无比,更是令众人欢喜,一时间气氛融洽无比。不过这样的场景却让典娆觉得憋闷,当沈信被艺术馆的众会员簇拥着向馆内走去的时候,她却在和沈信打个招呼后,自顾自与方容到一边聊天去了。 对于典娆的这个举动,沈信也没有强求,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和想法,不能要求典娆也和他自己一样。实际上他也很希望典娆能多交几个朋友,象普通人一样生活,对于典娆和其他人的交往,他心里并没有什么反对的念头。只是,和方容交往,典娆最终肯定会被拉去警方帮忙,这个想法让他有些不安。但细想之下,沈信也坦然了。首先,这种事情很难处理,难道能够强行阻止吗?且不说是不是有效,沈信已经知道这种事情自己做不出来。其次,即使典娆去警方帮忙,实际上也不是坏事,只要典娆高兴,也就由得她去好了。 这样想着,沈信进入艺术馆展览的大厅。一眼望去,沈信立即发现每个分列的展厅都是各有主题。还只是简单地浏览了一下,沈信已经觉得眼界大开,暗赞艺术馆的收藏果然丰富,也难怪需要警方来保护,这样的收藏,不惹人眼红才怪。 沈信这时也感受到自己荣誉会员的好处了,无论到了哪一个展厅,都有专门对其研究的高级会员为他讲解。这时他才了解到,对于每一个主题,都各有至少一个对其有专门研究的高级会员。在这些会员的讲解下,沈信算是知道什么叫学识渊博了,自觉学到了很多东西,沈信的收获,可比普通人的盲目游览大多了。 经过和典娆的意识融合交流,沈信这时的知识已经算是够丰富了,但具体到艺术馆的珍藏,他也只是能知道个大概。而对这些珍藏深有研究的高级会员却不同,虽然在知识的广度上不能和沈信相比,但具体到自己研究的领域,他们是绝对的权威,即使是一件很微小的东西,各种掌故琐闻,也是一说就是一大堆。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对艺术馆的会员们的专业大为叹服,同时也虚心地请教了很多问题。 虽然沈信没有那些专业的会员们在某一个主题上那么专业,但贵在知识广博,他什么也了解一些,只是不够深入,而且他本人虚心好学,悟性又够强,不仅对会员们讲解的东西听得心领神会,提出的问题总是恰倒好处,更是赢得了众人的好感。这些将大部分时间花在研究上的会员,平时最苦恼的就是没有倾诉的对象,给别人讲自己的发现只是对牛弹琴,突然有了沈信这么一个能了解他们的人,顿时纷纷引沈信为自己的知己。 而在整个观览过程中,沈信除了广博了自己的见闻知识外,最大的感触就是众会员的骄傲自豪之情,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专业成就,更是为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文化。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精神,是文化。这是沈信的结论。综观世界历史,一个民族的兴盛和衰落,无不是从文化开始。而象中国这样五千年不间断的文化,更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现象,一念及此,沈信油然而生一种民族自豪感。 一番游览下来,居然花了两三个小时,而众会员还觉得意犹未尽,恨不得拉沈信再转一遍。也难怪,对于他们自己来说,那些珍藏品不仅仅是一件物品,加上相关的种种资料,每件珍品都是一个优美动人的故事。但是,能够听懂这些故事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们通常都感到寂寞。而当沈信到来后,他们才发现,原来沈信是知音之人,自然舍不得就这样放过这么好的一个听故事的人。 不过,这次公开展览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沈信捐献的那批珍品,对于那批珍品,众人颇有些问题需要沈信帮忙解答,虽然还想让沈信听自己讲故事,但毕竟事情有轻重缓急,最后众人还是先跟着沈信来到他自己捐献的珍品所在的展厅。 这时已经是时近中午,那个展厅人并不多,事实上这种专业的展览,也的确吸引不到多少人。沈信捐献的所有珍藏,古籍和乐谱是分开来展览的,在一册翻开的乐谱前,此刻正有一对中年夫妇在驻足观看。 听到众人的脚步声响,那对夫妇马上回过头来,与沈信等打了个照面。只是看了一眼,沈信马上觉得心中一凛,惊觉到这对夫妇不是普通人。而且,沈信的直觉同时告诉他,这对夫妇甚至不是中国人。 那男的四十岁上下,个头不高,衣着虽然很讲究,但他脸上的傲慢神态,配合着那张五官不算太端正的脸,有一种让人讨厌的感觉。那女的也是差不多年纪,挽着那男的手臂,显得说不出的温顺。一切的一切,都让沈信瞬间断定了这对夫妇的国籍,尤其那女人的态度,更是某个国家的特色。 在确定了这个问题之后,沈信心中不有大生疑虑,作为一个纯中国文化的艺术展览,有什么吸引这些岛民的地方呢?难道他们另有所图? (第四十七章完) ps:《尖兵悍装》,作者:大醉,书号:37323。卫雨晨,一名无意间拥有超级进化力量的学生…… 一种名为罗姆的急速进化生物出现在茫茫宇宙中。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八章 古乐 心中这样想着,沈信却没有让目光再停留在那对夫妇身上,而是快步走到那对古籍前,针对众会员提出的问题,详细地讲解了每一册古籍的来历和内容。跟随天机子日久,他对这些古籍熟得不得了,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一时间听得众会员频频点头,觉得茅塞顿开。沈信的讲解简练而富有表现力,众会员心领神会之余,更是大赞后生可畏,小小年纪居然对中国古籍就有如此深厚的研究。 不过,众会员最关心的还是那些乐谱的问题。经过这么长时间,他们也整理出不少,但在转化成现代的曲谱后,经人吹奏出来竟然浑没有韵味,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这些古曲竟然是这么难听的?作为对中国文化骄傲和自豪的他们,当然完全不能接受这种思想,只想找来沈信,想听听他的见解。 沈信听完他们说的话,不由微微一笑,他现在在音乐上学通古今,自然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在来艺术馆之前,他已经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这时自然是胸有成竹。并没有直接回答众会员的问题,他只是缓步来到那些乐谱前面,凝视着那些历经千年风霜的乐谱,他缓缓说道:“现在的人,对中国古乐实在太少研究了,都跑去学习西方音乐,却不知中国古乐比之西方音乐,不仅毫不逊色,而且犹有过之。其原因,就在于两种风格的不同。” 此言一出,本来就已经在洗耳恭听的众人,更是都竖起了耳朵,想聆听沈信进一步的讲解。沈信在这么说的时候,同时注意着那对夫妇的反应,那女的还不如何,那男的虽然表面看着全不在意,眼中闪烁的异光却表明他不仅正全神贯注地听着沈信的讲解,并且心怀叵测。 看出那人对自己的说话很关注,沈信更确定他是不怀好意。不过沈信完全不把他放在心上,也没必要这时拆穿他。看看周围的众会员,都静静地等待他的解说,沈信一笑继续道:“西方音乐讲究直接,直抒胸臆,是要用自己的思想直接影响人。而中国古乐却不是如此,中国古乐讲究的是意境和韵味,其魅力在于似有似无之间,有感悟的人自会觉得回味无穷。中国古乐只有五音,但表现力和感染力却绝不在七音之下,究其原因,就在于音有尽而意无穷。这时中国古乐的神髓所在,达不到这一点,就难明白中国古乐的神韵所在。” 沈信的解释很是缥缈,众人一时都难解其意。而那对夫妇,也同样显出思考的模样,再象装出漫不经心的模样,已经是很难了。 看到众人都皱眉思索,沈信又叹道:“不过要达到把握这神髓,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相比之下,西方音乐就很好入门,所以现在的人都舍难取易,学习西方音乐了。但要说到大道艰深,还得数我们中国的音乐。而现在,不仅大师级的中国音乐家少,就连肯在这方面下功夫的人也不多。但我们要相信,中国古乐,以及可能由此而出现的现代中国音乐,才是世界上最好的音乐。” 不论是不是明白了沈信解释的意义,众会员都为沈信后面这段话大大喝彩,他们都是正宗的中国文化的代表,最大的骄傲和自豪就是来自于对中国文化的信心。听到沈信如此说,更感到这个年轻人不仅才华出众,态度谦和,更是堂堂的炎黄子孙。一时间现场气氛热烈,众人都是不停地鼓掌。 而对于沈信关于音乐的评论,这时也有一个对中国古乐颇感兴趣的会员提出自己的看法,只见他若有所思,点头道:“沈信先生年纪虽轻,见识却是不凡,虽然我不是很理解你的意思,但对你说到的韵味,却是大大有同感。经其他人演奏出来的这些古乐,最缺乏的就是韵味。我感觉,这是最难把握的东西。” 其他人也频频点头,赞同这人的说法。这时,沈信一直留意的那对夫妇中的男人却跳出来唱反调。一开口就颇为刺耳,不过汉语还是很标准的,他高声喝道:“空口无凭,你所说的什么韵味完全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怎么能证明这些古乐谱确实有点价值呢?” 听到这人的说话,众会员都是眉头大皱,这摆明有挑衅的意味,顿时都对那人怒目相视。那人却浑不在意众人的目光,只是紧盯着沈信不放,眼神中挑衅的意味,与那晚与沈信赛车的野狼如出一辙。 沈信自然不把他当回事,心中还在暗笑:“哈,还以为你多有涵养呢,原来这就沉不住气了。”表面上沈信当然不会这么说,只是淡然一笑:“这位先生的话很有道理,空口白牙,确实是难以令人信服。” “哦!?”那人一扬眉毛,态度上更是咄咄逼人。 沈信还是不动声色,继续说道:“今天我来,正是应艺术馆诸位前辈的邀请,来为大家演示一番中国古乐特有的韵味。为了证明我不是随口胡言,同时更是为了让大家知道中国古乐的超凡韵味,接下来我就为大家演奏一曲。” 此言一出,现场顿时一阵轰动,老实说,众人都有些为沈信担心,因为他们听过别人演奏,那曲调实在难言优美,沈信能够作到自己所说的那么完美吗?而那对夫妇,也是不屑地撇着嘴,显然也认为沈信在吹牛。 沈信当然不是吹牛,他话一说完,已经翻手取出自己的玉笛。自从得回天机子修炼的百宝囊后,他所有的东西一般都放在囊中,而那个百宝囊被他变成一个皮夹子的模样,平时也不显眼。 就是取出玉笛这么一个动作,沈信同样完成得干净利落,不要说其他普通人,就连那对已被沈信看出不是凡人的夫妇也没看清沈信是从什么地方,又是如何取出玉笛的。他们的脸上顿时显出警惕讶异之色。 沈信对他们的反应,只是用眼角的余光看在眼里,同时微微一笑。他这样做,也算是对这对夫妇的一个警告吧,不要打这里东西的注意。不过,想来也不会有多大效果,那个男的一看就知道是狂傲之辈,不是那么容易被吓住的。 沈信明白到这一点,心中另有计较,也不把他放在心上。微微一笑,对众人展示了一下自己手中的玉笛,沈信说道:“大家请看,这就是演奏中国古乐用的古乐器,只有四孔。就是要用这样的乐器,演奏古乐才是最合适的。” 在众人点头表示看清玉笛的造型后,沈信接着翻开了一册乐谱,说道:“在这里的乐谱,并不是所有的都适合用笛子来演奏。但也很凑巧,正好有一曲就是笛曲,接下来我就为大家演奏这一曲。大家可以品味一下,是不是与西方音乐大不相同。” 沈信当然是不用看乐谱的,每一册乐谱他都记得烂熟,之所以翻开那册乐谱,也只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是哪一首乐曲而已。 将玉笛凑近嘴边,沈信微笑着对在场众人示意一下,开始吹奏起来。 笛声响起,并没有那中振聋发聩的效果,只是象暖洋洋的春风吹过,众人都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而随着笛声的继续吹响,众人更是觉得心中一片详和,什么也不愿想,只想任思绪随着音乐飘荡而去。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人似乎都感觉到了乐曲想要表达什么,但又很难确切地把握到那意义。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情随着音乐起伏,众人都感到一阵愉快顺畅的感觉。 正如沈信所言,这种音乐并不是直接告诉听众,自己到底想要表达什么,而只是给人以想象力,任听众去感悟,去想象。正是由于如此,一百个人听这样的乐曲,就可能有一百种不同的感受。一时间,在场众人都沉浸在各自的思想领域里,浑然忘了周围的一切。连那对本来心怀叵测且对沈信颇有不屑的夫妇也不例外。 而在笛声继续不停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都聚集到了这个展厅,他们中间,甚至有很多是路过听到沈信的笛声,不由自主地走近来的。其中自然少不了典娆和方容,她们本来是在外面聊天,后来在沈信吹奏的音乐感染下,也是不由自主地进来倾听。所有后来进到这个展厅的人,反应和先前就在的人是一模一样,很快就投入到沈信的笛声所营造的氛围里不能自拔。 典娆和沈信能够心灵相通,感受尤其强烈,一时间如痴如醉,达到了完全的沉迷状态。方容一开始还好点,还有时间惊讶一下沈信在音乐上不凡的造诣,但很快,她也完全把这些念头抛在脑后,只是单纯地欣赏起起来,任沈信的笛声将自己带到一个梦寐以求的美丽世界。 一曲终了,所有人却都犹自觉得那音乐还在耳中回荡,久久不能从那种音乐的痴迷中清醒过来。整个展厅,虽挤满了人,但同时却静至落针可闻。场面有些诡异,更让人感叹沈信的笛曲是具有魔力的。 沈信对这样的效果很是满意,他说要证明古曲的韵味和感染力,他确实做到了,看看现场的情形就知道。这正是中国古乐的魅力,西方音乐固然能够激起人一时的感动或冲动,但要说到回味无穷,还得数中国古乐。 而且,中国古乐并不是没有主题,只是那主题是在若有若无之间,其影响到听众也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就象现在这个情形,可能所有人都没觉得自己听过这首曲子之后有什么大的变化,但沈信要讲述给他们听的意义,却已经悄悄地印在他们的潜意识里。 沈信收起玉笛,环视四周,发现那对夫妇是最先从沉迷中清醒过来的人,这当然是因为他们有着超越常人的修为,能够抵御一些外来的影响。这时候,他们再向沈信望去,自然不敢有丝毫不屑的成分,但他们异光闪烁的眼神,更说明他们突然爆发的野心。沈信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不由暗自叹息一声,看来不给他们点厉害,他们是不会知道进退的。 笑嘻嘻对着眼前所有听众一鞠躬,沈信说道:“乐道精深,我自己也只是刚入门,不敢说完全能够掌握这些乐曲的神髓,只是力求能给大家一个直观的印象,让大家知道,我们中国的音乐,绝对不比西方的音乐差,有机会,大家可以共同研究一下。” 说到这里,众人已经开始从音乐的意境中回神,纷纷鼓掌表示赞赏。沈信一笑继续:“一个人的力量是很微弱的,但团结起来,那力量却是无穷的。要研究发展我们自己的音乐,靠我一个人当然不行,需要更多的志同道合的中国人一起努力。我是一个艺人,一个歌手,愿意先行一步,为了发扬壮大我们中国的音乐,用一生来完成这个梦想。” 众人更是掌声如雷,更有人大喊:“中国人万岁!” 那个对中国古乐很有兴趣的会员更是排众而前,握着沈信的手,激动地说道:“说得太好了。就是太少人肯下工夫研究咱们自己的文化了,不仅仅是音乐。我希望,你能够做出一番成绩来。象你这样的年轻人,中国有多少也不会让人嫌多。” 沈信自然客气一番,众会员这时不仅视他为知己,更将他看做未来,一时间沈信成了所有人的宠儿。沈信连连谦虚,并承诺自己会尽快将这些古乐谱用现代人看得懂的记谱方式翻译出来,更会写些关于中国古乐的文章来教导对这方面有兴趣的人,这才与众人尽欢而散。这时候,那对夫妇已经消失不见了。 (第四十八章完) ps:新作盟推荐:书名:磁电武王,作者:陈飞狼,书号:47981。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四十九章 夜盗 在离开艺术馆前,沈信又和方容见了一次面,当然,典娆也在场。方容犹自在回味着刚才的乐曲,看到沈信,不禁感叹道:“你不只是捧出来的明星,从你刚才吹奏的乐曲来看,你在音乐上的造诣实在是不同凡响。” 典娆更是兴奋不已,大叫道:“信哥哥好棒喔,笛子吹得那么好。” 沈信做汗颜状:“说什么我都是出过好几张专辑的人了,你们不要当我是音乐白痴好不好?”方容和典娆顿时大笑不已。 玩笑一番,沈信肃容问道:“方督察,刚才我在艺术馆碰到一对夫妇,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呢?” 方容点头道:“你说的一定是那对日本夫妇了。他们都是日本花田汽车公司驻港的高级汽车工程师。不过除了他们是日本人外,我没有看出他们有什么异样。” 沈信想了想,没有再多说什么,如果他所料不差的话,这件事不是方容能够应付的。说不得,他又得当一次佐罗了。 下午,沈信和任务及完成讨论了一番有关新专辑的相关事项,将专辑的事情最终确定了下来,这一天的工作就算结束了。而天黑之后,沈信就带着典娆在所有熟人面前神秘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去干什么。 而这时,在霓虹闪烁的香港夜景下,沈信和典娆已经悄悄潜伏在艺术馆的附近。香港的夜色很美,典娆饶有兴趣地看着周围的景物,倒也不来打扰沈信的思绪。沈信这时却一点欣赏夜景的意思也没有,只是不断地回想起上午那位艺术馆会员的话,太少人关注自己祖国的文化了,为什么会这样?沈信悲哀着,同时在思索着,如何才能激起国人对自己文化的自信和创造力。 典娆此来,其实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只是被沈信很神秘的一句“有刺激好玩的事哦”就给吸引来了。一开始她看着周围的夜景,还很是兴致盎然,并没有急着追问到底有什么事,但时间一久,不由不耐烦起来,怀疑沈信到底要做什么。 眼见午夜将过,而沈信还是一副沉思的模样,既没有刺激的事情发生,连沈信也不和她说话,典娆终于忍不住叫了一声:“信哥哥,好玩的事情在哪里?你骗我。”想不出沈信为什么要这么对她,典娆的语气又是委屈又是气愤。 沈信被典娆突然的大叫从沉思中清醒,看到典娆气恼的神色,不由哑然失笑,连忙安慰道:“别着急,心急吃不上热豆腐。要想刺激好玩,就得有耐心。放心吧,应该差不多时间了。”沈信对即将发生的事还是信心十足的,以他强烈的感应能力以及对日本人的了解,今晚,一定是会有事情发生的。 典娆半信半疑,还想说什么,沈信却在这时耳朵一耸,听到了从艺术馆内传出的一声异响。虽然声音几乎微不可察,但沈信不仅听得很清楚,而且分辨出那是方容的惊呼。听情形好象方容遇到了什么意外状况,沈信心里也是一阵着急,丝毫没有浪费时间,他听音辨位,意念锁位的同时施展瞬间移动的异术,眨眼间已经来到方容的身边。 方容这时状似昏厥,正向着地面上倒去。而在她身前,正有两个黑衣人准备对她再次出手。沈信飞身上前,先伸手扶住方容,接着一挥手将那两个黑衣人扫到数丈之外。那两个黑衣人也是反应奇快,毫无抵抗能力地被沈信给扫开,马上意识到沈信不是他们所能抵抗的,甫一落地马上弹起,箭一般向远方窜去。 沈信这时已经通过神识探知方容只是被击昏,其实并无大碍。心下稍宽,感觉到那两个黑衣人正想逃走,他想也不想,条件反射般凌空抓了两抓。那两个黑衣人,本来已经逃出数丈之外,但突然之间感到好象被一条无形的绳索所牵引,身不由己地飞起,象风筝一般无法自主,接着更被狠狠地拉了回去,重重地给抛在地上。这两个黑衣人也是自命高手,谁知道到了沈信手底简直就是他的玩具。 沈信看也不看那两个黑衣人,只是对刚刚赶到的典娆说了一声:“交给你了。”典娆这时的功力境界也是非同小可,由她来对付那两个黑衣人沈信完全放心。通过意识融合和交换,典娆也同时学到了沈信所精通的各种异术,包括各种禁制和瞬间移动,之所以会比沈信来慢一步,一来是因为她毕竟是刚刚学得这些本领,还达不到沈信近乎本能般的反应,另外,她正和沈信斗气,也没留意到方容的惊叫,等从沈信的行动发现事情不对头的时候,已经慢了一拍。 不过她来得也算是恰到好处,正好赶上那两个黑衣人被沈信凌空抓回。听到沈信说的话,典娆欢呼一声,马上扑了上去。想也不想,典娆尽情地将自己所懂得的禁制手法一下子全用在那两个黑衣人身上了。自从学会这些手法,她一直觉得手痒,可是又不能随便找个人就试验,沈信是绝对不会同意的。现在,终于有了试验对象,典娆看到在自己的禁制手法下,那两个黑衣人完全没有还手之力,顿时高兴起来,心情大觉畅快。 沈信这边同时也已经将自己的仙力输入方容体内,助她疗伤并清醒。方容自己也算是个高手,修习过中国传统武术,所以虽然遭到意外的重击,也只是被打晕,换做普通人,只怕早一命呜呼了。 一边将仙力属于,沈信一边低头细看方容的脸色变化。在朦胧的月色下,方容的面容如玉,红唇娇艳欲滴,沈信突然觉得心神一颤,有种不能自抑的感觉。 幸好这时典娆收拾完那两个黑衣人后赶到,刚想开口询问方容状况如何,突然感受到沈信突如其来的冲动,似乎有些明白沈信的心理了,典娆笑嘻嘻凑上前去说道:“方姐姐其实是很漂亮的,不比那个叫秋真真的姐姐差。不是吗?”一边说,典娆一边看着沈信的表情变化,好象觉得很有趣的样子。 被典娆这么一说,沈信蓦地醒神,先呵斥一声:“别胡说!”接着才在心里暗叫惭愧,居然在这个时候对方容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好感。 典娆看出方容没有什么事,也放心了不少,经过一上午的相处,她已经和方容是很要好的朋友了,分外担心她的安危。听到沈信欲盖弥彰的话,典娆也没再说什么,只是笑嘻嘻做个鬼脸,同时撇撇嘴,显示对沈信的不屑。 沈信当然明白典娆的意思,不过也是无可奈何,他虽然是仙人,但在感情上却从来没有过把握,现在这个情形,已经让他不知如何是好了。 而在这时,在沈信的帮助下,方容终于从昏迷中清醒了,眼还没睁开,感觉自己正被一个人搂在怀里,方容抬手就是一掌拍向沈信的面门。沈信正处于分神的状态,被方容这么突然一击,下意识地松手后退,方容顿时又向地面落去,拍向沈信的一掌自然落空。事出突然,方容不由又是一声惊呼。 沈信一松手已觉得不对,听到方容的叫声,连忙又伸手拉住方容攻来的那只手,先拉方容站稳,这才叫道:“方督察手下留情,是小的我。”典娆在旁看热闹,已经觉得事情的发展很是有趣,这时听到沈信叫出来的话,更是“哈”地一声笑出声来。 方容先站稳脚跟,细看眼前情景,才有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过看看四周,她还是不由疑惑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接着忽然想起什么,叫道:“对了,刚才有两个想要进入艺术馆偷盗的黑衣人袭击我,我一定要抓他们回来。”说着就要行动起来。 沈信见方容刚刚醒转就如此风风火火,不由暗自苦笑不已,连忙一把拉住她说道:“那两个人我已经帮你擒下了,在那边。”说着指了指被典娆制服的两个黑衣人。 方容看清那两个人确实无法逃脱,这才心神大定,同时更奇怪沈信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看出方容的疑惑,沈信连忙解释道:“记得白天我跟你说的话吗?我一直觉得那对夫妇心坏叵测,害怕他会对艺术馆有什么图谋,所以趁晚上过来看看。哈,还真是好心有好报,给了我一个什么救什么的机会。” 方容听完,自然明白沈信对自己关心的一片心意,心底也是颇为感激。不过一方面她不想把这种感情表现出来,一方面沈信最后那句什么救什么的话也听得怪怪的,所以她最后的反应也就是笑了一声,并没有多说什么。 快步来到那两个黑衣身前,方容细细打量,果然是白天沈信就在怀疑的那对日本夫妇。细思这个事件背后所代表的意义,方容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这两个人是什么人?身手如此高明?”方容沉吟着问道,其实也不是要沈信回答,只是自己在整理自己的思绪。老实说,她对自己的身手算是很自信了,却在这两个人手下两一招都挡不了,也着实让她感到惊惧。 沈信听到方容的问话,苦笑一声回答道:“我怎么知道?大概就是所谓的什么忍者之流吧。” 典娆关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听到方容说这两个黑衣人身手高明,她马上跳出来说道:“有什么高明的?我一个人就能打赢他们两个。他们可都是我抓住的,方姐姐你要感谢我哦。”看她的模样,就象是一个期盼大人夸自己聪明的小孩子。 方容讶然望向典娆:“是吗?小娆实在是太厉害了,比姐姐我可是强多了。”心念电转,她不由又在想沈信和典娆到底是什么人了,居然有这么厉害的能力。虽然没有看到沈信和典娆是如何对付那两个黑衣人的,但光想想他们能够擒获那两人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典娆却不知道方容内心的想法,只是单纯地沉浸在被表扬的快乐里,欢快地跳了起来。 “这两个日本人怎么办?”沈信问道,自从与野狼赛车之后,他对日本人算是讨厌到了极点,这时更是掩饰不住一脸的厌恶之色。 方容听到这个问题却是脸色凝重,两个堂堂的高级汽车工程师,却同时是身手高明的忍者,还是驻港代表,一切的一切,都让她感到事非寻常。依照一般的法律程序,说不定最后这两个人会被无罪释放,现在的律师太厉害了,在方容心里,是绝对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但要私下处理,且不说与自己的身份不符,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难题。 方容沉吟间,沈信却在一直观看着她的脸色变化。看到她眉头大皱,沈信先是感到无论是什么表情,方容看起来都是那么美丽动人,接着又从这个表情想到凤仙,凤仙忙碌的时候就经常是这个样子。 明白方容遇到了难题,沈信更不想她象凤仙一般成为工作狂,忍不住想要减轻一下方容的心理负担,活跃一下气氛。老实说,他自己不象方容有那么多的束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并不觉得这两个日本人的问题有多难处理。 看到方容皱着眉头不说话,沈信顽皮心起,忽然问道:“方督察,先别忙着考虑正事,关心一下自己吧,你刚刚遭到袭击,没什么事吧?” 方容探看自己状况,毫无异样,摇头道:“我什么事也没有。”接着一笑:“谢谢你的援手和关心。” (第四十九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章 难题 这一笑又是看得沈信心中一动,笑道:“真的没事吗?我看你好象有些跟以前不同哦。” 方容莫名其妙:“我好好的,有什么不同?”顿了一下,她又说道:“你好象很希望我有事的样子,到底有什么企图?” 沈信连忙摇头:“当然不是啦,只是我看你的样子好象怪怪的,似乎是有点不太正常。”说着,沈信一本正经地指指方容胸前:“你看,这里好象都被打肿了,真的不痛吗?” 方容听明白沈信的意思,先是脸上一红,接着就大发河东狮威,狠狠一脚踹向沈信,同时大喝道:“连我你也敢调戏,是不是又想进警局喝茶了?” 方容的身手再快,也快不过沈信,沈信轻轻一晃,已经飘向一旁,很轻松地躲过了方容的夺命一脚。落地后沈信又是一笑:“没什么事就好,开个玩笑嘛。” 方容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恨恨地看着沈信,眼中有寒光闪烁。 沈信不由象典娆一般委屈起来:“开个玩笑也不行吗?”方容还是不说话,脸色越来越阴沉。 沈信有点慌了,这玩笑难道真的开大了?想起典娆和方容关系不错,他求助般向典娆望去。 典娆却好整以暇,一副等着看热闹的模样,对沈信的求助,她只是很无奈地一摊手:“对不起,信哥哥。这次真的是你太过分了,我也帮不了你。” 沈信不由冷哼一声:“落井下石,算你狠!” 典娆仍是笑嘻嘻的模样,耸耸肩,不说话。 没人帮腔,沈信只得自己找台阶下,一眼望向那两个被典娆制住的黑衣人,沈信突然觉得他们的脸色有点不对。 一步来到那两人身前,沈信细看他们脸色,不由倒吸一口凉气,那两人脸色发黑,面容扭曲,简直是就剩下一口气了。若不是被典娆的禁制所制住,一动也动不了,他们这时大概要四肢抽搐不停了。 一挥手解开两人身上的禁制,同时顺手点晕他们,沈信回头问典娆:“小娆,你对这两个人干了什么?” 典娆嘻嘻地笑了起来:“别岔开话题,信哥哥,方姐姐可还在生气哦。我能对那两个人干什么?不就是用你教我的禁制手法对付他们吗?” 沈信“哦”了一声,同时更不明白,自己的禁制手法,哪一种会有这么强烈的效果呢。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连忙又问:“小娆,你是用哪一种手法对付他们的?” 典娆瞪大了眼睛:“哪一种?我用的不止一种啊,你教我的禁制手法我全用上了。”这话不错,难得有机会试验自己的禁制手法,典娆还不是什么都往这两个黑衣人身上用。 沈信一听却差点没晕倒,他教典娆的禁制手法少说也有几十种,典娆居然就都用在这两个人身上了。那些禁制手法各有神效,组合起来会有什么威力,连沈信自己也不清楚,典娆居然就那么对待这两个日本人了。还好他们不是普通人,在典娆的试验下居然存活下来,要不然,典娆可就成了杀人凶手了。 暗暗捏了一把冷汗,沈信心里那个后怕呀,虽说是两个日本人啊,但想想典娆居然差点杀了人,也着实让他感到心里不好受。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典娆看出沈信的神色不对,连忙问道。 沈信苦笑一声:“记住,千万不要再把所有禁制手法都用在一个人身上了,那样会出人命的。” “哦。”典娆好象有点明白了,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怎么处理这两个人?”沈信没办法消除方容的怒气,只好把话题又拉回老路。 方容经这一问,也顾不上再和沈信斗气,沉吟道:“我也不知道。不如这样吧,先带他们去我表哥家,听听杨天大哥的意见再说。”尽管不再对沈信怒目而视,但也不代表她完全消气,这番话的语气冰冷得可以。 沈信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看出方容余怒仍在,他想还是溜之大吉为妙。从地上捞起两个日本俘虏,他对典娆说道:“我先走了!你带方督察一起来。”话音未落,他已经和两个日本人一起消失不见了。 方容本来还在气沈信刚才的玩笑,却突然发现沈信说不见就不见了,惊愕之下,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典娆看到方容的惊讶表情,不由笑了起来,一蹦一跳来到方容面前,献宝似地说道:“是不是很神气啊,方姐姐?我也会哦,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带你一起去。” 方容这时已经搞不清楚是不是在做梦了,只知道机械地点点头,任典娆抓住自己的手。 沈信先行一步,并没有直接进唐子凡的房子,落地时只是在院中。此时已经是凌晨,唐子凡的大厅里却仍然亮着灯。沈信快步来到门前,才发现杨天正坐在大厅里喝闷酒,一口一大杯地痛饮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也是眉头深锁。 看到杨天这副从来没见过的神情,沈信倒开始纳闷了,什么事能让杨天这么烦恼? 推门进到大厅,沈信笑问道:“杨大哥,这么晚还不休息,在想什么呢?” 杨天抬头看到沈信,先是一笑,接着叹口气:“一点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看到沈信手里提着的两个黑衣人,他连忙问道:“什么人?” 沈信抬手将两个黑衣人丢在地板上,笑道:“岛民。”他的回答是够简洁的,不过杨天当然一听就明白,冷冷扫了那两人一眼,杨天不由冷哼一声:“妈的,贼心不死。” 沈信和杨天的对话声并不大,却不知怎的,居然还是惊动了唐子凡。 一身睡衣出现在楼梯口,唐子凡对着沈信大笑道:“沈信,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干什么?半夜三更,私闯民宅,即使你是大明星,这个罪名你也是逃不掉了。” 沈信和唐子凡的关系非浅,早就谈笑无忌了,听唐子凡这么说,他根本懒得理。撇撇嘴,沈信说道:“唐子凡,你唬我没用,还是先担心自己吧。方容随后就到,她有大麻烦了。” 沈信这么一说,唐子凡果然也是眉头大皱,一般说来,如果方容有麻烦,那也就意味着他会有麻烦。 不等唐子凡有机会询问详情,一声欢呼,两条人影闪过,典娆带着方容也破空而至。 看到典娆和方容同时现身,唐子凡和杨天都是惊讶不已,不过他们更关心的是沈信刚才提到的方容有麻烦这件事,所以,几乎是同时,唐子凡和杨天的第一个问题都是:“小容,出什么事了?” 方容此刻犹自未从刚才经历的不可思议的瞬间转移中回过神来,听到唐子凡和杨天的问题,她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先来到几前,自己倒了一大杯红酒喝了下去。 唐子凡和杨天看出方容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也没有急着催她,静等她自己开口。一杯酒下肚,方容的脸上现出一丝红晕,仔细整理了一下思路,才将整件事情讲述了一遍。 本来这件事没有什么奇怪,想偷窃文物之类贵重物品的案件也是很常见的,但事情牵扯到日本人,就分外让人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而且,对于日本人在中国犯案,所有真正的中国人都希望能将他们绳之以法,可惜,事情的结果往往不是那个样子。法律永远是有漏洞的,只是,遇到日本人,谁也不希望他们能够逃脱。 方容最后说道:“且不说这件事后面可能另有隐情,光是他们对我们的国宝觊觎之心,已经让我不能放过他们了。但是,你们也知道,走正当渠道,这两个人很难定罪,毕竟,法律上是要求证据的。” 众人都默然,他们也有同感。唐子凡和杨天同声低骂了一句:“该死的日本鬼子!”这才皱眉深思应该怎么办。 杨天想了半天,忽然说道:“事情不对头。小日本一直对我们的古代文化很是向往,老实说他们想偷窃我们的文化典籍之类的东西也不奇怪。但是,一个大公司的驻港代表居然是高级忍者,而且下手偷窃艺术馆的珍藏,这事情可就有些奇特了。难道,小日本有什么另外的阴谋?” 方容早想过这个问题,结合前一段时间沈信和野狼赛车后杨天的猜测,更是觉得事有蹊跷。点头表示同意杨天的看法,方容问道:“杨大哥,我也这么认为,事情可能比我们想的更严重。你有什么建议?” 杨天看看被沈信丢在地上的两个俘虏,忽然站起身来,喝道:“把这两个人弄醒,我要严刑逼供,看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妈的,小鬼子是越来越嚣张,越来越不象话了。这次我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他们。” 这样说着,杨天脸上现出冷酷的神色,可想而知,他所谓的严刑逼供,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沈信和典娆一直只是静静地听着众人的对话,典娆不懂,脸上现出迷惑的神色,沈信却对杨天等的意思了解得一清二楚。他明白杨天和方容的猜测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但说到严刑逼供,他却另有想法。 看到杨天似乎要马上就对那两个人用刑,沈信一笑上前:“杨大哥,对付忍者,严刑逼供怕也未必有用。不过,如果只是想知道他们的阴谋的话,我有办法。” “哦!?”众人的目光一下都落在沈信的身上。这时众人都想到刚才典娆的突然出现也是很不可理解的事情,顿时都明白沈信一定还有他们所不了解的异术。 沈信既然已经把自己的本事表现出来了,这时也不在乎多表现一点。反正在场的人都是他信得过的,倒也不用担心有麻烦。 “好,就让我们见识一下老弟的手段吧。”最先说话的是杨天,他算是众人当中对沈信的潜力比较了解的一个,自然完全相信沈信说的话。方容和唐子凡也点头,好奇地等着看沈信如何进行。 沈信微微一笑,来到两个俘虏身前,将自己的双手分别放到他们的前额处。 在众人诧异好奇的注视下,沈信开始闭目运功。沈信所用的功法,叫做“读心术”,有或者叫“搜魂术”,是一种可以将对方所有思想记忆都读取出来的异术。本来沈信虽然懂得这种异术,却从来没有对人用过。或许是因为是来自过去,每个人对自己的**都是很看重的,沈信对每个普通人都很尊重,自然从来没有起意要读取他们的记忆思想。 但今天这个情况不同,且不说对付的是两个日本人,沈信根本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负疚。就事论事,现在臆想中的情况可能很糟糕,沈信即使是不情愿,也不得不用上这种异术了。谁知道如果放任自由,小日本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虽然如此,在正式开始使用这种功法前,沈信其实也没有把握,因为毕竟是第一次用。但一旦开始运功,沈信突然发现这是很容易的事情,比他相象得要容易多了。 其实一点也不奇怪,且不说他现在是仙人境界,运用这种功法比普通修真者要高明许多,光是与典娆的意识融合,已经让他对这种异术的运用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对电脑的了解,沈信可以象读取电脑里面资料般轻松地就可知道这两个俘虏的所有记忆。就象黑客入侵一个根本不设防的网站般,沈信完成这项工作就是这么轻松自如。 但是,轻松的只是过程,随着对这两个俘虏的记忆的读取,沈信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了。 其他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也猜想得到,能让沈信这么严肃起来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而且,事情可能严重到了极点。 (第五十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一章 叛逃者 终于,沈信完成了全部的读取过程。睁开眼,他缓缓站起来,脸色前所未有的凝重。 “怎么样?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没有?”最先开口的是典娆,她根本不了解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只是单纯觉得很好玩。当黑客,入侵电脑,这些事情她干得多了,但是对手毕竟只是电脑。而现在,沈信居然这样对付一个活生生的人,典娆分外觉得有趣,很想知道沈信到底从这两个人的记忆里得到了什么消息。 其他人没有说话,但脸上的神色都表明,他们有着与典娆同样大的兴趣,尽管出发点完全不同。 沈信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思绪,这才开口说道:“方容已经说过了,这两个人都是花田汽车公司的高级工程师。而花田汽车公司,却是村上财阀旗下的产业,对不对?” 沈信这么一问,众人先是一愣,接着由杨天作答:“对。村上财阀想干什么?”正如唐子凡先前对沈信所说,杨天和日本一些势力的恩怨颇深,对日本方面的情况无比了解。他知道村上财阀是日本右翼势力的一大支柱,听沈信这么问,马上敏感地意识到一切都是村上财阀在幕后操纵。 唐子凡和方容对这方面的事情也了解一些,明白沈信绝对不是无故问起这个问题,点头表示同意杨天的看法,同时更急切等待着沈信的进一步解说。只有典娆不明白他们在讲什么,看沈信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自己一个人生起闷气来。 沈信这时也顾不上典娆了,只是继续解释道:“根据这两个人记忆中的信息,证明确实有一个巨大的阴谋在进行中,而主持这个阴谋的,就是日本的村上财阀。”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在这个阴谋当中,花田公司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他们在香港的办事处完全是一个幌子,根本就不是为了汽车的销售,而是为了对中国进行渗透。汽车业务之外,他们更重视的是培养间谍,拉拢黑道势力,不仅不遗余力地收集有关中国的一切情报,更密谋在关键时刻在中国制造混乱。我上次赛车赢的那个叫野狼的日本人,也是这个阴谋中的一个环节,不过他只是小角色。” 说到这里,沈信的神情更严肃:“这两个人也算是高层人员了,不过他们所知也是有限,并没有完全的资料来证明这个阴谋到底牵连有多广。但是,即使以这个不完全的情报来看,这个阴谋也是非同小可。”沈信说着吐出一连串的人名和帮会名称。 对这些名字,唐子凡还算不太了解,一时也没觉得如何,但方容和杨天的脸色却同时变得很难看。他们当然明白,如果沈信所说的一切属实的话,这件事真的很棘手,即使他们现在已经知道这个阴谋,也同样觉得束手无策,因为,所牵连的人物帮会,实在是太骇人听闻了。 日本人在这方面已经拥有的势力,实在是超过了所有人的想象。 方容的脸色忽阴忽晴,接着霍然起身,说道:“不行,我要阻止这个阴谋发展。我绝对不能容忍他们这么胡来。” 本来应该对日本人最痛恨的杨天,这时却表现得分外得冷静,挥手示意方容先坐下,他说道:“别意气用事,小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日本人经营日久,其影响不是一时可以铲除的,这事急不来。而且,你身为执法人员,办事需要依足手续,更是什么证据也得不到。更不要说,他们的势力已经足以影响到你的前途了。现在,是思考的时间,而不是行动的时间。我们的确要好好想想了,对付日本人,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 杨天的话方容不能不听,依言坐下,脸上的神情还是恨恨不已。而这时,沈信又想到一件事,转向杨天,他问道:“杨大哥,有件事想问你,卡娅他们来香港,究竟有什么事情?” 杨天正想着有关日本人的事情,闻言一愣,接着笑道:“本来是不关你们的事,我也不想把这件事说出来。但既然你问起来了,大家都不是外人,说出来也不妨。” 沈信点头,表示很想知道,杨天笑道:“说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卡娅他们并不是普通人,而是俄罗斯的情报人员。至于他们为什么会到香港来,是为了一个叛逃的情报人员,根据情报,他最后出现是在香港,但这么多天来,却一点消息也找不到。刚才你来的时候,我也正为这件事头疼。按说不应该啊,香港才有多大?我又是香港通,可是就是一点线索也没有。”说到这里,杨天又皱起了眉头,什么事情都往一块凑,饶是他久经风浪,也觉得难以应付。 不过杨天毕竟不是凡人,很快就先将一切烦恼抛开,笑道:“说起来我和卡娅也是老相识了,我刚出道的时候,就和日本人火拼上了,结果差点没命,最后还是卡娅救了我。这次的事情,本来与我无关,但我正好在北京碰见他们,而且他们来的是香港,也就顺便帮她一手。” 方容这时也来了兴趣,看了沈信一眼,依旧余怒未消地说道:“没事你问这个干什么?难不成那两个日本人告诉你那个叛逃的情报人员下落了?” 沈信见方容终肯对他说话,笑道:“方督察垂询,敢不如实招供?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不过在日本人那边,的确是有一个俄国人。” 杨天闻言精神大振:“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沈信摇头:“真的说不清楚,这两个日本人也不知道那人底细,只隐约知道那是一个俄国的重要人物,对他们很重要。具体到那人的身份,实在没有什么消息。” 杨天皱眉沉吟半天,忽然拍案大叫:“应该是没错了,绝对是他。妈的,也难怪我一直找不到这个人,都是被俄罗斯的笨蛋误导。他们一口咬定那人是美国方面的间谍,早知道与日本人有关系,我早把他挖出来了。南辕北辙,怎么可能找到正确的道路?” 杨天感叹声中,沈信小心翼翼地说道:“你确定真的是吗?我可是一时所感,并没有把握。” 杨天沉吟道:“应该**不离十,不过,如果能确认一下更好。妈的,小日本就是不让人安生。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卡娅方面的事情先可以解决了。”顿了一下,他又说道:“但是,如何才能接近日本人的老窝呢?现在我们抓了他们两个人,他们的防备一定严密。要快点行动,不然就更难得手了。”看看地上的两个俘虏,杨天苦笑道:“如果他们象这样的高手多上几个,我和卡娅他们一起上也没有把握能够全身而退。” 方容这时候想起沈信和典娆的神通广大,忍不住说道:“不是有两个非人类在吗?杨大哥都不用出手。”说完才发现把典娆也骂了,忙向典娆歉意地一笑。典娆倒是完全不在乎,实际上正如方容所说,她确实是非人类。看到方容对自己微笑,典娆倒是欣喜还有个人记得她,哪里会对方容生气呢? 看到方容还是不肯放过自己,沈信也是无可奈何,不过见方容怒气全无,他也放心不少。 “怎么样?沈信兄弟,你有办法吗?”杨天这时也捉摸不透沈信的深浅了,听方容如此说,先问沈信自己的意见。 沈信一笑,看来今天想藏几手也不行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只能法宝尽出了。对杨天的问题,沈信想了想答道:“现在我也说不上来,不过我可以先探察一番他们那边的动静。” 众人好奇起来,问他如何做到,沈信却只是微微一笑,做个手势示意大家不要打扰他,径自闭上了眼睛。这一手其他人看着神奇,典娆却知道是怎么回事,早在她还只能寄存在电脑中的时候,她已经会这一手了。看到众人都紧盯着沈信,典娆不由暗自嘀咕:“还说叫我做人低调,你还不是到处卖弄自己的本事。” 且不说典娆对沈信的腹诽,先说沈信看到的情形。他闭眼的同时,已经发出一缕神识,瞬间来到花田公司的办事处。对于香港的地形地貌,现在沈信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这一缕神识所至,正式那办事处所在的大楼,方位尺度丝毫不差。在沈信的脑海里,马上出现了一栋大厦的模型。 四周查探一下,沈信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看到其中一个房间还亮着灯,他的神识马上延伸过去。 探入一看,那是一间办公室模样的房间,在硕大的办公桌后,此刻正坐着一个秃头中年人。这中年人看上去应该是日本人,神色好象很焦虑的样子,不知道正为什么事情担心发愁。而正对着办公桌,有一组沙发,沙发上此刻也正有一个半躺半卧地在喝酒。那人装束和长相乍一看很象日本人,但沈信马上就意识到不是,因为仔细看来,那人并不象东亚人种,倒是典型的中亚人的面孔。这些差异不细看是看不出来,但沈信的眼神锐利,一眼就发现了哪怕是最微小的差别。 沈信看着眼前的情形,不由在心里暗自揣测这两个人是什么人。而就在这时,那个喝酒的人忽然大叫起来:“妈的,我叛变国家,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难道就是为了给你们日本人当清洁工吗?”恨恨不已,那人接着就是一连串的粗口。 正在沉思的那个秃头中年人听到喝酒人的话,只是微微抬起眼光,不屑地扫了那人一眼,淡淡说道:“难道能怨我们吗?是你自己把事情搞砸了,提前暴露,还被人一直追踪,我们有什么办法?要不是我们早就安排好你经过中国境内到香港的途径,你连香港也到不了就被抓回去了。知足吧,能够安安稳稳地坐在这里喝喝酒已经不错了。” “哼,过河拆桥。”那酒徒愤然:“看我没利用价值了,就想不管我,你们当初可不是这么许诺的。” 秃头也不生气,只是用平淡的语气说道:“不是我们不想办法,只是现在的形势实在不利。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几个前同事现在正在满香港地找你,要不是我们还有点能量,你早就被抓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一直对现状不满,觉得回国受审比较有乐趣,我们也乐意成全。” 喝酒者默然半晌,嘟囔道:“没有信用的日本鬼子。”接着自顾自喝起酒来。 那秃头听到这句话反而笑了:“别着急,会有办法的。你的同事们也不可能在香港一直待下去,等他们一离开,我们就想办法把你送到其他国家去。到时候你有钱有闲,想干什么也可以。” 那酒徒没有回答,只是一个劲喝酒。那秃头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看着窗外,那焦虑越来越明显了。沈信停留了一会儿,看出实在探不出什么了,这才收回了神识。 回神一笑,沈信对众人描述了一番自己探到的情形。 (第五十一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二章 擒叛 “没错,就是他了。”杨天断然说道,他现在是完全确定了。其他人听杨天这么说,都有点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肯定,一时反而忘了追究沈信怎么会知道这些情况,只是见他发了一会儿愣,居然就有情报献上。 看到众人不解,杨天笑道:“忘了告诉你们了,这个叛变的情报人员是俄国人,可是他并不是俄罗斯人,说起来他是属于中亚人种。听沈信所说,从外貌到对话,应该就是他没错。” 沈信反而分外小心,沉吟道:“还是搞清楚得好,你见过这个叛徒吗?” 杨天一笑:“本人我是没见过,不过见过照片。你能把他的相貌拍下来吗?那样我就可以确认到底是不是。”他这句话算是开玩笑,根本没想到沈信确实有这样的能力。 而这时方容却对杨天所说的话提出异议:“有照片也不一定能确认,现在整容技术那么发达,说不定他早整过容了。” 杨天摇头表示不可能:“这个因素我当然有考虑,不过可能性并不大。首先,那家伙办事不机密,提前就被卡娅他们发现了,虽然侥幸逃脱,但在卡娅他们紧追不舍下,他根本就没有时间考虑整容的事情。高明的整容医生也不是那么好找的,而且也需要过程和时间,这些他都没有,他应该没有整过容。” 听杨天这么说,沈信一笑:“杨大哥这么确定就好了,我来张照片给你看。” 在众人又都好奇地看过来的时候,沈信招呼典娆过来,拉住了她的小手。典娆和他心灵相通,已经知道他要干什么。心领神会下,典娆先将沈信传送过来的关于那个喝酒人的图象接收,接着更在沈信仙力所助之下将其传送到地下室的智能电脑上,同时指挥电脑打印出来。 “好了,我去拿。”典娆感觉到图片已经打印出来,兴高采烈地说道。对发生的一切她其实并不太了解其意义,也没有兴趣去了解,在她看来,一切都只是一个好玩的游戏而已。随着典娆的说话,典娆一晃身就不见了。接着,众人还没从她突然消失造成的惊讶中缓过神来,她已经又出现了,同时手里还拿着一张打印出来的图纸。 “杨大哥,给你。”典娆笑嘻嘻地将手里的图纸交给杨天。虽然不知道杨天是什么人,但看到沈信对他很敬重,典娆也就跟着叫起大哥来。 杨天虽然见多识广,但典娆和沈信的表现还是让他吃惊不小,不过正事要紧,他一时也顾不上追究。仔细看看典娆给他的那张图片,杨天确认无疑,的确就是卡娅他们在找的那个叛逃特工。 “既然知道就是他,现在该怎么办呢?”沈信提出他自己的疑问。 杨天笑了起来:“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把他抓回去,这是卡娅他们此行的任务。不过留给卡娅头疼好了,估计要抓这个人也不容易。” 沈信沉吟道:“要抓这个人,其实也不难,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这么做。”说着,沈信疑惑的目光落在杨天身上。 对于国际形势,沈信也算了解一点,但是,具体到日俄冲突,对他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他对卡娅很有好感,但却不知道帮助卡娅是不是应该。毕竟,这些政治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了,沈信对其没有多大兴趣,更不想无缘无故地陷入。 沈信的高明,现在是连杨天也觉得不可思议的,听他如此说,自然是有办法的了。对于沈信的疑问,杨天笑答:“要说这件事呢,跟咱们中国是一点关系也没有,说不上有利,也说不上有害。不过话说回来,能够让日本人不爽快,也就算是对中国有利了。而且,卡娅是我的老朋友,不牵扯到与中国的利益关系,我还是愿意帮她这个忙的。”说到这里,他更肃容道:“我的为人大家都清楚,危害到中国利益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即使卡娅对我有过救命之恩,但要以此来要求我做对不起中国的事,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沈信兄弟如果有顾虑,可以不帮这个忙,如果相信我杨天的为人,且没有什么危险的话,你就帮卡娅一次吧。”说到这里,杨天又笑了:“卡娅对你很看好的,说如果你的电影想发行到俄罗斯的话,她会帮你打通一切关节的。” 先前气氛还有点沉闷,等杨天最后一句话出来,众人都乐了。方容抿嘴笑道:“可以考虑啊,沈信说不定会成为俄罗斯美女的梦中情人呢。”众人更是大笑。 沈信听完杨天的话却是另一番感受,既然对中国,对自己没什么害处,他已经决定帮忙把那个叛逃特工抓来了。点点头,沈信对杨天说道:“杨大哥这番话说得好,我相信杨大哥的为人,这个忙我就帮了。请稍等,我马上把他抓来。”众人虽然知道他神通广大,还是奇怪他口气之大,听他的意思,好象就是到街口叫外卖一般轻松。 唯一觉得沈信不是夸大其词的自然是典娆,她甚至拉着沈信的手,可怜巴巴地说道:“信哥哥,这个让给我玩好不好?”看她的样子,倒象是一个和哥哥抢玩游戏机的小女孩。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忍俊不禁。 典娆一作出这样的模样,沈信自然就不会让她伤心,不过如果让典娆一个人去,他还是不放心。想了一下,沈信笑道:“怕了你了,这样吧,一起去。” 牵着兴高采烈的典娆的小手,沈信神识探路,正好发现那叛逃的特工刚好从那办公室里出来。 机不可失,房门在那人身后缓缓关闭,沈信和典娆已经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那人背后。百忙之中,沈信还不忘探视一下那秃头的动向,只见他这时已经离开座位,正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一脸的焦躁不安,那情形就象是热锅上的蚂蚁。 沈信和典娆站在那叛逃特工的身后,只听见那人正醉醺醺地说道:“妈的,日本人最不讲信义了,幸好我还留着救命的资料,没有什么都告诉他们,不然,肯定被他们给卖了。” 沈信听这人如此感慨,不由心中好笑,而就在他刚笑出来的时候,典娆已经闪电般出手。这次典娆没有大甩卖,什么手法都用,而是用了一种最简单直接的禁制,那人顿时应手而倒。而在他落地前,沈信已经飞身将其捞在手里。 几乎没有花多少时间,沈信和典娆刚从唐子凡家里消失,马上就又出现了。而在沈信的手中,杨天和卡娅一直在寻找的人人事不省,已经是任人宰割的模样。 唐子凡和方容就不用说了,连杨天也不得不叹服:“老弟呀,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觉得你深不可测,现在才发现,原来我还是低估了你。我杨天生平从不服人,今天对你,我也不得不说个服字。” 对杨天的夸奖,沈信只是淡然一笑,他并不是刻意卖弄自己的本事,只是想帮朋友的忙。而且,对于日本人,他心中的厌恶感是越来越强了,这样做,也是一种对日本人的发泄吧。 “现在好了,卡娅已经快要神经崩溃了,终于可以回去交差了。”杨天搓着手,一脸满意地说道:“我马上联系她,让她把这人运走。” 捞起手机,杨天拨个号码,开口只有一句话:“货到手,速来!”马上就把电话挂了。 见杨天说话如此简明扼要,众人都有些忍俊不禁,方容不由笑道:“杨大哥,你在发电报吗?” 杨天自己也笑了:“很多事是不能在电话上说的,现在科技太发达了,谁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而且事不关己,我只是看卡娅的面子才帮这个忙的,俄国人也不算什么好人,能不招惹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第五十二章完) ps:先更新一章,下午强推换榜后另外有一章更新。从明天开始,强推期间每天三章更新,敬请留意和支持!谢谢大家了!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三章 送别 深更半夜,卡娅一行却是转瞬即到。这一情况,既表明他们对这件事的看重,也表现出他们作为特工人员的干练。 看到卡娅等进门,杨天什么也没说,只是指了指被沈信丢在地板上的那个俄罗斯叛逃特工。这时,为了避免节外生枝,那两个日本忍者已经被另外扔到一个角落,并没有被卡娅等看见。 事关重大,卡娅等也没多废话,在卡娅的示意下,那三个男特工马上上前检查起那个叛逃人员来。经过一番认真检查,总算验明正身,那三人转向卡娅,齐齐点头,表明确实无误。 还是没有说话,卡娅只是做个手势,那三个男特工马上行动起来,将什么也不知道的那个叛逃的家伙抬起来,很快就消失在门口。 等那三个男特工出去了,卡娅才有时间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杨天简单介绍了一下,只说是从日本人那里抓到的,至于如何得知这个消息,又如何得手,杨天只是含混带过。 卡娅关心的只是结果,对过程也不如何关注,杨天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不过对于这个叛逃人员居然和日本人有关系,她分外地感到忧心。听杨天说完之后,她若有所思,有点忧心忡忡地说道:“事情有点麻烦。这家伙知道的事情不少,如果都透露给日本人,我们又有得烦了。” 对于俄罗斯和日本之间的纠纷,沈信一点也不感兴趣,不过,对于卡娅,或许是由于杨天的关系,他还是有那么一份好感的。听卡娅如此担心,他不由插嘴道:“放心吧,这家伙对日本人很不信任,自己留了一手,应该没有把所有事情都说给日本人。我想,最关键的情报,他一定还留着。他准备向日本人讨要更高的报酬呢。” 听沈信如此说,卡娅神色一振,顿时大为轻松:“那就好,其他的资料也无所谓,只要最关键的没有泄露就没什么大问题。”不过,对于沈信居然如此了解内情,卡娅欣喜之余,也不免疑惑起来。 沈信看出卡娅的疑问,马上后悔自己多嘴了。正如杨天所说,卡娅毕竟是俄罗斯人,很多事情还是不要给她知道得好,比如说,对在场的所有中国人,他都可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秘密讲出,但要说象信任他们一样信任卡娅,那是不可能的。 沈信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时候,杨天来给他解围了。微微一笑,杨天的眼神居然变得温柔起来,对卡娅笑道:“很多事情你不必完全知道,有所了解就行了。说到我这位兄弟,我早跟你说过,他并不是普通人,也不仅仅是一个明星,他的本事可是够大的。今天这件事能够成功,完全是他的功劳。至于他如何做到,说给你听你也不懂,还是不要问了。你只要知道你们欠他一个人情就行了。” 对于杨天,卡娅是绝对信任的,听他如此说,果然没有再纠缠这个话题。只是,这番话更增大了她对沈信的兴趣,忍不住又打量了沈信一番,卡娅忽然笑了起来:“中国人,永远是那么神秘,的确不是我能了解的。漂亮的明星弟弟,谢谢你的帮忙了,我会记得你的。而且,等你的电影出来,我是一定要看的。对了,你的歌也很好听。” 这番话说得很诚恳,表明了卡娅并不是虚言敷衍,不过那个形容词实在用得别扭,沈信自己固然哭笑不得,其他人更是忍俊不禁。尤其是典娆,完全不给沈信面子,居然哈哈地笑出声来。 见典娆很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沈信不由狠狠瞪了典娆一眼。典娆吐吐舌头,一声不吭了,不过满眼都是笑意,明显还是在对沈信被称做漂亮感到好笑。对于这样的情况,沈信也是无可奈何,暗叹一声:“靠!难道人长得帅也是罪过?居然因为这个被人嘲笑,郁闷!” 其他人将沈信和典娆的活剧看在眼里,也是哑然失笑,这一幕在他们看来实在是有趣。尤其是唐子凡,很快就明白沈信和典娆的关系类似自己与方容的关系,什么也没说,只是拍拍沈信的肩膀以示安慰,大有同病相怜之意,更让沈信哭笑不得。不过老实说,他现在确实是能够体会唐子凡面对方容时的感受了。 卡娅也通过这个小插曲注意到了典娆,不由讶然问道:“这个美丽的小妹妹是什么人?我可是没有见过哦。” 方容除外,杨天和唐子凡经卡娅一提醒,才想起自己也不知道典娆的身份。一方面是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有他们分心,另一方面,既然是沈信带来的人,他们自然完全信任,根本没有想到要先验明典娆的身份。 现在诸事暂定,又有卡娅提起,众人都望向典娆,想知道她到底是什么人。沈信怕典娆另有什么惊人之论出来,连忙介绍道:“表妹,她是我的表妹,刚从美国回来。她叫典娆,学电脑的。” 介绍完了,沈信才发现自己讲表妹这两个字是越来越流利了,连他自己都开始相信典娆是他的表妹了。正所谓真幻难辨,沈信暗自苦笑,自己和典娆这个关系看来是摆脱不掉了。 “哦。”众人作恍然大悟状,其实一点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方容,在看着沈信和典娆的时候,眼中现出沉思之色,表明她还是把握到一些别人没有注意或是不知道的内情。沈信自然看出她的心意,不过他现在对方容是完全的信任,也不在乎被她知道些什么。 卡娅抬起手腕看看表,对众人歉意一笑。不需要说什么,大家都知道她身份特殊,既然任务完成,肯定是不能久留了,都理解地回以微笑,纷纷道别。 卡垭的目光最后停留在杨天身上,杨天上前和她拥抱一下,眼中难得地现出离思之情。卡娅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任由杨天抱着她,但在她眼里,却是充满了不舍和无奈。一个深吻之后,两个人蓦地分开,卡娅转身快步离开了。 “天,再见了,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还能重会,但我会一直记得你。你保重!”卡娅在门口停住脚步,没有回头,语气里充满了离别的伤感。 “保重!”杨天声音低沉地回答,神色上看不出来什么,但很明显,他的心情和卡娅并无二致。 卡娅离开了,众人经过一阵沉默后,忽然想起还有两个日本人要处理,一时之间,都感到事情很棘手。 (第五十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四章 封印 “那两个俘虏怎么办?”沈信首先开口问道。经过这一番波折,日本人的阴谋更明显了,那两个人身份不低,更是常人所不能抵抗的高级忍者,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就此放过的。更何况,沈信在擒获他们时大显身手,把自己的秘密让他们泄露出去,沈信是无论如何也不情愿。不过,究竟该把他们怎么样,沈信一点办法也没有。 “实在不行就干掉算了,妈的,小鬼子干掉一个少一个。”杨天从与卡娅分别的伤感中恢复过来,马上显出冷酷的枭雄本色。 不过,细想之后,杨天还是叹了口气:“还有个女的,这事情就难办了。我可以毫不皱眉地干掉一百个日本鬼子,不过要我杀一个没有还手之力的女人,即便她是一个日本忍者,我也下不了手。” 杨天说话的时候,一开始并没有留意到典娆的表情,等他说完了,才发现典娆一脸的惊讶,立即觉得自己的话很是不妥。微笑一下,杨天连忙补救道:“我只是开玩笑,小娆别当真。” 典娆的想法却和杨天感觉到的有所不同,听杨天这么说,她立即笑道:“杨大哥,你刚才的样子好酷哦,我崇拜你。” 此话一出,众人都愕然,沈信尤其觉得头疼,如果典娆迷上暴力,他可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待要对典娆教育一番吧,沈信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其实这倒是他多虑了,典娆说这番话的时候思想其实很单纯,只是觉得杨天的说话神情好玩而已。至于杀人之事,她其实根本不了解其真正意义。 沈信对典娆的担心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思绪很快回到当前的难题上。他向方容望去,方容缓缓摇头:“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可能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了。这两个人我绝对不会带回去,因为对于他们的所做所为,我们根本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指控。如果就这样放过他们,我不甘心。私下解决吧,随便怎么办,就当我不知道。” 方容这么一说,算是把皮球完全踢给沈信和杨天他们,众人都是眉头大皱,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看到众人都很为难的模样,典娆既觉得沉闷,更觉得不解,忍不住说道:“那两个人不是好人,居然想对方姐姐不利,我讨厌死他们了。他们这么坏,当然不能放过他们,我看把他们关起来好了。” 在典娆单纯的思想里,方容是她有好感的人,对方容不利的人自然是坏人,对那两个日本忍者,她是一点好感也没有。说到解决的办法,也是来源于她自己的经历,自从能够象正常人一样在这个世界生活之后,她一想起自己被困在电脑里的日子就觉得恐怖,自然以为关起来就是最严厉的惩罚了。 对于典娆对她的关切和亲密,方容自然高兴,但说到处理那两个忍者的办法,方容也只能苦笑:“小娆,你对姐姐这么好,姐姐好高兴。不过,要把他们关起来,那可不是容易的,关到什么地方去呢?监狱肯定是不行了,说不定很快就得放他们出去。” 典娆听方容这么说,居然也皱眉思索起来,认真地想着,究竟可以把那两个人怎样关起来。自然,以她单纯的思想,很难想出什么好的办法来,最后也是徒劳无功。 不过典娆这么一打岔,倒是让沈信有了想法。看看杨天和唐子凡,他问道:“两位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唐子凡摇头,处理这种事情可不是他的强项,他一点辙也没有。杨天同样是没有办法,颓然摇头。 沈信想了一下,笑道:“我倒有个办法,就是象小娆说的一样,找个地方先把他们关起来。不过,这个法子能用一时,用不了一世,想起把他们关一辈子,也和把他们杀掉差不多。不过,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也只能先这样了。” 众人精神一振,连忙问道:“关到哪里去?” 沈信一笑:“也是一种异术,叫封印,其结果就象让他们冬眠一样。暂时先就这样吧,等有了更好的处理办法,再把他们放出来好了。” 众人还是不理解,不过沈信既然这么说了,就代表他有把握,一时都没有更好的法子,最后都点头同意了。 沈信来到那两个犹自昏迷不醒的忍者面前,也不知道做了什么手脚,那两个人突然就不见了。 这次连典娆也不懂了,迷惑地问道:“信哥哥,他们到哪里去了?”其他人没有说话,但不解是共通的。 沈信笑笑:“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去了什么地方,但如果需要,我能够把他们再弄回来,这就够了。很多东西,我也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很难解释的。” 众人见这个问题总算暂时解决了,一时都松了口气,对沈信的神通广大,大家都算习惯了,既然他这么说,也就没有再继续追问。反正沈信是自己人,他的本事再大,对他们也没有坏处。 将眼前的问题解决,更头疼的是如何应付日本人已经显露出来的阴谋。杨天首先说道:“我们对以后的事情也要好好考虑一下,别的不说,光今晚日本人就失去了两个高级忍者,还被人劫走一个叛逃特工,这对他们肯定有大的触动。他们的下一步计划很值得注意。” 一句话提醒了沈信,什么也没说,他马上展开神游,借神识去查探日本人方面的动向去了。 轻车熟路,沈信的脑海里马上现出那栋大楼里面的情形。和沈信刚才看到的死气沉沉大有不同,现在大楼里面是***辉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冒出来,现在满大楼都是剽悍的大汉。尤其有一个会议室模样的房间,现在更是挤满了人,毕恭毕敬地站在沈信刚才已经见过的秃头中年人面前。 大楼里面可以说是戒备森严,但对于沈信的神识来说,这些戒备都是等同虚设,看上去很是好笑。 重点关注那间会议室,沈信马上就进入到房间里面,想看看到底有什么事情在进行中。 首先看到的当然是那个秃头,他的身份地位明显比其他人高,因为在他不耐烦地走来走去的时候,其他人都是屏息静气,连头都不敢抬。 终于,那个秃头停了下来,一脸的难以置信,他叫了起来:“怎么可能?难道你们都是死人?居然被人把那俄国人给劫走了,你们一点都不知道?而且,更离谱的是,事后居然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难道满大楼的电视监控设备都失效了?” (第五十四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五章 敌情 (居然上了周点击榜?????真是象做梦一样。哈哈!西风仰天狂笑中…… 在此诚恳感谢所有支持西风的xdjm,你们的支持永远是西风最大的动力。 没有什么好说的,拼了,更新是西风唯一能做的了。西风将继续努力,也请大家继续支持西风,谢谢!) 其他人头低得更低,没有人敢说话。那秃头大骂一通之后,又思索道:“还有一件事也不正常,山城木和井下虹是我们目前最强的高手了,去偷个艺术馆的珍藏,居然到现在都没有消息,难道他们也出事了?”这番话更象是自言自语,因为没有人能够回答他。沈信听到这番话,猜测所谓山城木和井下虹,大概就是他擒获的两个日本忍者的名字。 “怎么可能?”秃头最后大叫起来:“难道香港居然有人能够对付得了他们的联手?还是,我们的计划被中国方面知道了,派出高手来对付我们了?” 这时终于有个人大胆地说话了:“我想先生可能过虑了,我们的计划很隐秘,中国方面应该是完全没有觉察。不过说到山城先生今晚的行动,我担心他们会碰到杨天。杨天是一个高手,这一点已经得到过证明了。”看那人的模样,似乎是个高级助手的样子。 那秃头沉吟起来:“杨天?那个被称做‘东方之鹰’的中国人?他怎么会和这件事有关系?” 那个助手回答道:“根据我们的情报,杨天和香港警方一个高级女督察关系密切,而艺术馆方面这次展览是请警方协助治安的。如果有那女督察出面,杨天的出现也不是不可能。” 那秃头脸上突然现出阴狠之色:“杨天,这个人已经给我们制造过很多麻烦了,难道这次又要破坏我们的计划?不行,这个人一定得除掉,太讨厌了,每次都让我们头疼。” 那个助手见那秃头肯听自己的话,脸显喜色,又说道:“而且今天山城先生从艺术馆回来后,曾提到那个叫沈信的中国人好象不是普通人。” “沈信?”那秃头皱起眉头想了一下,不屑地说道:“这个人我知道,去年曾因为一件失恋的事闹得满城风雨。哼,为了一个女人就那么冲动,实在是没出息,我不相信他有什么过人之处。一个普通的明星而已,没必要理会他。”沈信听到自己在这秃头心目中居然是这种形象,不由哭笑不得,不过说起来,去年那件事的确是很没面子。 又沉思了一下,那秃头说道:“最难解释的是那个俄国人的失踪,实在是太离奇了。通知下去,加强戒备,虽然不能够确定是不是北京方面的动向,但我们要作好万一的准备。” 马上有人出去传达他的指示了。刚才说过话的那个助手问道:“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计划还要不要继续进行?” 那秃头一挥手:“暂时先按兵不动,看看动向再说。山城木现在还没有消息,估计是凶多吉少,能够对付他们的人,不是我们这些人能够应付的。我会和总部联系,听听总部的意思再说吧。” 说到这里,他的脸上又现出恨恨之色:“那个该死的俄国佬,到最后都没有把最机密的资料给我们,要不然,被抓回去就被抓回去吧,我才懒得管他的死活。” 那个助手又提议道:“他的被劫,肯定与俄国人有关,我们是不是监视一下俄国方面的动向。” 那秃头冷笑:“能够神不知鬼不觉从这里劫走那俄国人的人,是我们能够对付的吗?反正我们知道是和俄国人有关,这就足够了。这次被总部责骂是肯定的了,我们还是先稳住香港的局势再说,其他事,还是交给总部去头痛吧。” 那助手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了。那秃头又道:“杨天,这个人留不得,我一定要总部重视这一点。” 场面沉默下来,那秃头最后疲倦地打个哈欠,说道:“就这样吧,一切行动都暂缓,明天看看形势再说。希望山城他们是被警方抓到,这样我们就要回旋的余地了。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再出乱子,不要说你们,我自己怕也要被总部重责了。明白吗?”说到最后,那秃头的声音突然高了起来。 其他人都噤若寒蝉,齐声应是。所有人接下来都有秩序地离开,各自奔赴自己的岗位,只留下那秃头一个人在会议室。那秃头沉思了一阵子,最后也离开了。 沈信停留了更长一段时间,看到实在没有什么值得留心的了,这才收回神识。 将他看到听到的情形说了一遍,众人都先是心情轻松了一下,接着心情又都沉重起来。轻松是因为日本人方面暂时不会有什么举动了,沉重是因为日本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隐患。 “妈的,日本人就是祸害,一日不除,中国一日不安。”杨天喃喃说道:“不解决日本这个问题,中国永远都称不上真正的强大。正所谓,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 对于杨天的这个论点,倒是没有人反对,实际上也正是如此,连在家门口的日本都收服不了,何言成为世界强国呢?不过,如何收服,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 沈信想不出头绪来,想到那秃头的话,先为杨天担心起来。对于沈信的担心,杨天只是一笑,不屑地说道:“小日本想收拾我,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我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哼,想对付我,他们也得能付出那代价才行,妈的,惹急了我,我要他们好看。” 虽然还是不放心,但想来杨天和日本人争斗这么多年,肯定有自己的一套,沈信也只好暂时把心放宽。 “卡娅那边会不会有问题?”想起那秃头示意要请总部对付卡娅他们,想想山城木之类的身手恐怕不是卡娅能够应付,沈信也有点为卡娅担心。 杨天同样是毫不在意:“卡娅也是老特工了,有自己的一套办法,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 典娆这时想到的却是方容,有点忧心忡忡地说道:“方姐姐,原来还有这么多坏人,你自己要担心哦。” 典娆自己算是神通广大,但举止和言谈却是有点幼稚,方容听完不由笑了起来:“谢谢你的关心了,小娆,不过我怎么说也是堂堂香港特区的高级督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你是没有见过,姐姐有时候也是很威风的。” 听方容这么说,沈信不由插嘴说道:“当然了,美女督察大现神威,魅力横扫天下,那是最厉害的。” 方容扑哧一笑,瞪了沈信一眼:“油嘴滑舌,有失你自己身份啊,大明星。”经过这一晚的事情,她对沈信的认识更深了一层,早就不再为一开始沈信的口不择言生气了,这时的神色也友好得可以。 沈信终于看到方容再展笑颜,自己心里也松了口气。或许是受唐子凡感染吧,他心里其实对方容也是又喜欢又头疼,真要让方容生起气来,他也头疼得很。 “我们警方可真是失职,要不是有今天的意外发生,对日本人的阴谋完全是一无所知。现在算是知道了,却还是没有办法,想起来还真是郁闷。”方容忽然收起笑容,这样感慨道。 “知道总比不知道好,放心吧,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和你一起对付日本人的。”杨天神色庄重地回答方容。 方容一笑:“谢谢杨大哥,有你在,我就觉得有主心骨。”方容说着站起身来,作出告辞的姿态。 沈信没有说什么,只是对典娆施个颜色。典娆心领神会,马上笑着挽起方容的胳膊说道:“方姐姐,我送你回去好了。” 方容自然明白这是沈信的一番好意,忍不住笑了一下,不过对于典娆,一方面这女孩的确讨人喜欢,另一方面更有电脑方面的天才,她也乐得能与典娆搞好关系,也就欣然接受了沈信的这番心意。 典娆卖弄般地带着方容消失了,房间里只剩下三个男人,想到这晚算是解决了几个难题,但最关键的问题还是没有办法,一时间气氛又沉闷起来。 (第五十五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六章 遇阻 为了缓和气氛,沈信开口对唐子凡说道:“对了,好久没见,你收购车队的事情怎么样了?” 唐子凡苦笑:“我正想和你说这件事的。泡汤了。” “泡汤?”沈信不由奇怪起来,唐子凡以前一直很有把握的样子,怎么突然就泡汤了呢?他连忙又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无巧不巧,也和那个村上财阀有关。”唐子凡很火大的样子:“日本人就是喜欢煽风点火,破坏别人好事,一群卑鄙小人。本来我和那个车队已经谈得差不多了,那个村上财阀却突然来搅局,所有条件都比我提的要高,那车队乐得有人抬价,事情就拖下来了。” “村上财阀也要经营车队?”沈信问道。 “可能是吧,毕竟它下面还有个汽车厂,这方面的考虑也不能说是不正常。但最可气的是,他们本来是准备另组新车队的,就是因为是我要收购那家车队,他们就跑来搅局。到最后,谁也没有得手,那家车队照常经营。今年是不行了,看明年吧。”唐子凡最后叹息一声。 “就这么被他们欺负?”沈信替唐子凡不服气起来。 唐子凡神色严肃地说道:“当然不是,正因为有日本人的搅局,我更要把这件事做好。但是,就是因为日本人的出现,事情更复杂了,我才要考虑得更严密,更细致。日本人有自己的汽车厂,那实力是我不能比拟的。我如果要经营车队,就得把所有因素都考虑进去,从引擎到轮胎,这些东西都得靠别人,我们没有优势啊。幸好有你肯帮忙,不过这件事也是急不来,我得认真想想。妈的,说什么也不能比日本人差呀。”唐子凡最后也学杨天来了句粗口。 沈信默然点头,他虽然算不上大行家,但也知道经营一个车队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唐子凡的想法是正确的,没有周详的考虑,技术方面又没有优势,的确是很难胜过日本人。 “我们要是有自己的汽车厂和技术队伍就好了,什么都是国产,不用看外国人脸色,那样的成功才是最爽的。”唐子凡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沈信和杨天只能苦笑,这个想法,只是一个梦想。 “那你准备怎么办?”沈信问道。对于唐子凡的梦想,他有着同样热切的期盼,听唐子凡说车队搞不成,他的失望程度不在唐子凡之下。 “还能怎么办?”唐子凡耸耸肩,无可奈何地说道:“暂时就只能当回我的花花公子了,反正已经当了很多年,也不在乎多这一半年。” 沈信和杨天都笑了,只是那笑容未免苦涩意味浓厚。 “林晨呢?你把他怎么安排了?”沈信想到林晨本来是车队的预备车手,现在收购车队的事泡汤了,他自然很关心这个年轻人的未来。 唐子凡笑了:“我是不会放弃的,车队的事还要继续。至于林晨,他也需要进一步的磨练,我安排他到f1车队担任试车手,等我收购好了车队,说不定他直接就可担任主力车手了。” 沈信点点头,头一次觉得唐子凡不愧是龙的传人,表面上虽是花花公子,骨子里还是有一股韧性,不为一时的挫折所打倒。 这一晚,虽然没有想出具体的办法来,但共同的对未来的困惑,使他们的心更近了。 典娆颇花了一段时间才回来,沈信也没有问为什么,典娆和方容在一起,想来同为女孩子,自然有她们共同的话题。带着一份沉重的责任,沈信和典娆也很快离开了唐子凡家。 第二天,沈信又找时间探察了一番那栋日本人所在的大楼的情况,警方没有发布任何与山城木有关的信息,更是让那秃头不安,也让他更谨慎,一再严令手下收敛,不许搞出任何事来。看来暂时是不会有什么事了,沈信才算稍感安心。 虽然担心杨天和方容,但沈信想到他们也都不是普通人,应该可以自己应付危机,而且他的本职毕竟是演艺,很快他也就只能暂时抛开这方面的顾虑,全身心投入到即将开拍的电视剧上。 这一天,沈信一早起来就直奔公司,因为这天是《青春足球》剧组成员碰头的日子,电视剧马上就要开拍了,有一些关键的东西需要确定下来。 这次可没有典娆陪同了,因为典娆在方容的游说下,已经在警局也挂了给顾问的牌子,这些天都和警方的人在合作侦破一件与网络有关的案件。看她喜滋滋的模样,很以自己能同时挂两个顾问的名号自豪,沈信在提醒她自己注意不要太张狂之后,也就由她去了。只要典娆高兴就行,其他的沈信也并不如何在意。典娆也确实很高兴,能过过当警察的瘾,她这个顾问倒是当得不亦乐乎。 沈信来到公司后,最先见到的两个剧组成员是曾志伟和杜文责,这两人都是他刚入娱乐圈时认识的,相互之间的关系很好,尤其曾志伟还是沈信的挂名师傅,这次能合作,大家都很高兴,一见面就亲热得不得了。说起即将开拍的电视剧,杜文责还不如何,曾志伟却是眉飞色舞,忍不住一见面就大谈球经,扬言要和沈信联手打造一部真正足球题材的经典电视剧。 这部起名叫《青春足球》的电视剧,是天与地娱乐公司和内地的一家电视台联合摄制,导演也是内地一个新锐导演,演员方面,除了沈信和曾志伟以及杜文责外,其他人也都是来自内地。说起来这也是刘德华为沈信在内地打响名气的一个举措,毕竟内地的市场不容忽视。 说到电视剧的剧情,是讲述一支高中足球队参加一个虚拟的全国足球联赛的故事。这支球队本来是默默无闻,但在一个对足球极其狂热的体育老师的带领下,通过一帮热爱足球的年轻人的不懈努力,历经种种波折磨难,最终捧起了全国冠军的奖杯。 不用说,体育老师的角色自然是非曾志伟莫属,是一个很张狂却一直不得志的角色,很有喜剧感。至于杜文责,饰演的是一个球迷角色。考虑到杜文责的喜剧才华,这个角色同样也是一个很搞笑的角色,本来对中国足球失望之余,他已经决定再也不看中国足球了,但一个偶然机会,他观看了这支高中球队的足球比赛,由此对这支球队着迷。他终于发现,在中国,还是有真正的足球的,尽管只能算是业余足球,但却有着真正的足球精神和魅力。这个角色的定位是一个生活富裕的人,在对这支高中球队着迷之后,他一直不遗余力地支持着它,靠着自己的财力,帮助球队度过了好几次难关,最后终于目睹球队获得全国冠军。 既然是足球题材,关于足球的内容自然丰富。在这部电视剧里,曾志伟的角色为球队设计的阵型是433,而且随着对手的情况而变化,既可以是主攻,也可以是主防。作为电视剧的主角,也是球队的灵魂,剧中的主要球队成员有三个,一个后卫,一个中场和一个前锋,一条黄金中轴线,类似于现实中的荷兰三剑客。沈信自然出任他最喜欢,而且曾经出过一次风头的后腰,也是球队的队长,绝对的核心人物。 剧本方面,也是合作的方式,主要是由一个内地的剧作家和一个香港的漫画家执笔。 在曾志伟的滔滔不绝中,沈信和杜文责算是经受过考验的人,也不仅有点吃不消。不过,很快其他剧组成员也到了,这才止住了曾志伟的足球理论演讲。 (第五十六章完) ps:“这是一个完美的世界,这是一个只存在于梦境的江湖!”颠覆传统的新网游神话——《网游之远古神话Ⅻ》疯狂大移民中!! 书号:43095。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七章 英式足球理念 (习惯性来更新,抬头一看,哈,居然还在榜上,那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谢谢……大家的支持!(西风没见过世面,一激动,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 这次碰头的剧组成员,内地的是那个导演和剧作家,香港方面就是沈信等三个演员和那个漫画家,拍摄还是要到内地完成的,现在只是协同思想,把整个剧本的思路和风格确定下来,以及安排好整个拍摄的进程。 众人来到会议室,刚刚一坐下,那个剧作家和漫画家就发生了争执。争执的关键问题,是关于电视剧的风格问题,也就是说,到底是以哪一方面的内容为主。 作为足球题材,这个问题似乎是不需要讨论的,因为很明显,这部电视剧的名字已经表明,青春和足球才是主旋律。但这问题一到那剧作家那里,就引起了他的反对。 作为一部主要市场是内地的电视剧,那剧作家首先考虑的是观众口味的问题。老实说,内地近年来的电视剧,很是受港台电视剧的影响,而且那风格,还是多年前流行的风格。而且观众的欣赏水平,也颇为不高。比如说琼瑶的《还珠格格》,在台湾播放时,那收视率让琼瑶欲哭无泪,但一旦放到内地,居然收视率狂高,顿时让琼瑶破涕为笑。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那剧作家坚持要在电视剧中多加感情方面的内容。他强调说,这样才能更吸引观众,才能有更高的收视率,毕竟,足球是很专业的东西,单纯讲足球的故事会很枯燥,非要这样的话,最终肯定会造成观众的流失。 漫画家的意见却恰恰相反,他本身就是一个资深球迷,对剧本的考虑更多是从艺术出发。漫画本来就讲究人物形象鲜明,剧情紧凑,悬念不断,而要做到这些,情节自然要集中在足球上。 刚一开始讨论,两个人就各执一辞,争执不下。两个人的话都不能说没道理,但实际上因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根本没法达成一致,一时间火药味十足。 关键时候,曾志伟挺身而出,制止了两个人的争吵。先示意两个人都冷静一下,接着曾志伟问了那剧作家一个问题:“你是想写一个优秀的足球电视剧的剧本呢?还是想写一个庸俗的挂着足球招牌的青春偶像剧的剧本?” 曾志伟不仅资格老,在这部电视剧中更是出任监制,说出的话自然够分量,那剧作家一下就听出曾志伟不同意他的看法,一时间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曾志伟不再理会那剧作家,将目光转向其他人,大声说道:“既然我是这部电视剧的监制,我就先来说说我的看法。老实说,我之所以参加这部电视剧的拍摄,完全是被它的题材所吸引,如果它不是足球题材,而只是青春校园剧,我是一点兴趣也不会有的。足球是神圣的,如果不是准备重点突出这个方面的话,请不要打这个招牌。中国足球的形象已经够差了,不要再给它摸黑。” 说到这里,曾志伟大手一挥:“我的个人意见,剧本应该完全围绕足球这个主题,主要情节都要以球赛为主,这样才算一部合格的足球电视剧。与足球无关的一切,尤其是什么感情戏,一律砍掉,一点也不留。” 听到曾志伟的观点如此激烈,众人都有点接受不了了。曾志伟却一点也不理会众人的感受,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什么才是真正的足球。 完全是曾志伟个人表演时间,接下来没有一个人能插上嘴,光听曾志伟一个人演讲了。从足球的起源开始,曾志伟先谈阵型,从424到442再到433,接着再谈球队,从历史上的皇家马德里到利物浦再到当红的切尔西和巴塞罗那,当然也不会放过当红的球星小罗纳尔多和兰帕德,最后又返回到球王贝利和马拉多纳。 几乎没有停歇,曾志伟的讲话连绵不绝如江河,听得众人目瞪口呆,晕头转向。包括那个漫画家,虽然欣喜曾志伟和他观点一致,却也被曾志伟的长篇大论给轰得找不见北了。看到那剧作家和导演发愣的神情,沈信暗自好笑,这种滋味,他已经尝试过不少次了,现在算是能适应了。另一个有免疫力的是杜文责,现场也就他和沈信还能坚持。 好不容易曾志伟的演讲告一段落,他最后终结说:“就我个人观点而言,在这部电视剧里面,绝对不是要展现什么现代都市的年轻人的生活,尤其不是要讲他们的感情故事,而是要展现出对足球的狂热和激情。足球是男人的运动,需要的是强悍和坚持,这是英式足球的论点,也是我的论点。什么才是真正的足球?这是我们的电视剧要解答的一个问题,请考虑下我提出的问题,然后再在剧本中把答案写出来。这就是我要说的,大家有什么意见吗?” 那剧作家好不容易回神,刚想说什么,已经被曾志伟打断了话头:“你想说什么?不就是考虑收视率吗?这部电视剧的主演是沈信,他现在的人气不需要我多说,大家都知道。我相信,即使是一部纯足球题材的电视剧,有他坐镇,也是不需要担心收视率的。”说到这里,他忽然望向沈信,笑问道:“徒弟,光听我说了,你怎么不说说自己的看法呢?到底想要什么样的作品?千万不要走骑墙路线,要么足球,要么都市,你自己来说吧。” 沈信会喜欢足球,可以说完全是受曾志伟的影响,而在喜欢之后,凭着他特殊的能力以及长时间的浸淫,已经算是很渊博的足球专家了。具体到风格上,他最喜欢的是荷兰的全攻全守,但要说起足球精神,他还是和曾志伟一样,最欣赏英式的足球理论。足球是男人的运动,其精神就在于激情和豪迈,这是沈信的看法。 听到曾志伟点名要他表态,沈信站起来,恭恭敬敬说道:“我完全同意师傅的看法。为了刺激收视率而在这部电视剧里加感情戏完全是无意义的,最终只能拍出一部庸俗的都市剧。什么是真正的足球?什么是支持球员坚持的动力?这些都是我们要表现的。对足球的狂热和激情,对荣誉的渴望和追求,这才是真正应该被突出的方面。不要谈什么收视率,如果单纯是为了收视率而放弃了本应该表现的主题,我拒绝出演这部电视剧。不管什么代价。” 沈信的态度很坚决,谁也看得出这绝对是真心话,绝对不是空言。说起来沈信才是这部电视剧的真正灵魂,他的态度马上结束了一切的争论。剧作家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开始和漫画家讨论起剧本的具体构思了,虽然还需要时间来润饰,但主题已经确定,就是要以足球为绝对的主题,一切情节都为这个主题服务。 曾志伟再和导演商谈了一番具体的拍摄构想,这次碰头算是结束了。 最后告别时,曾志伟对沈信笑道:“徒弟啊,你在球技上青出于蓝师傅固然欣慰,但最让师傅我高兴的是,在技战术素养和足球理论上,你也完全可以继承我的衣钵了。你是我最得意的弟子,师傅这心里欣慰无限啊。” “都是师傅教诲有方。”沈信很恭敬地回答。对于曾志伟,他也确实有一份真诚的感激之情,这样的恭敬是绝对的发自内心。 看到沈信的尊敬神态,曾志伟更是高兴:“唉,人生一世,得徒如此,尚有何憾?哈,不多说了,到时候我们有的是时间交流。现在师傅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打个招呼,曾志伟和杜文责匆匆而去。 (第五十七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八章 新剧本 电视剧要开拍了,沈信的新专辑却还没有录音,自然想在此之前将专辑的是搞定,所以接下来沈信并没有时间休息,而是马上去找任务和完成了。 来到音乐室,任务和完成都在。这次专辑的准备工作,最轻松愉快地就是任务了,他几乎是娱乐般地就把工作做好了。一方面是因为这次的音乐是一种全新的感觉,他自己在编曲的过程中就是一种享受,另一方面更是因为沈信自己的音乐已经很完美了,他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伤脑筋的问题。现在,他正在一边悠闲地哼着巴西桑巴舞曲的小调,一边忙着其他的音乐工作。 至于完成,这次可是把他给累惨了,整整一盘专辑的南美风格的歌词,沈信又追得那么紧,差点让他神经崩溃。不过也还别说,沈信的紧逼还真有效果,完成在压力下被迫绞尽脑汁,终于是把歌词给做好了。而且,经过这一经历,完成感觉自己好象凤凰涅磐一般,整个思路和创作的感觉都比以前强了许多。前一天,在将所有的歌词都完成之后,完成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后一点疲劳的感觉都没有了,而且感到创作的**前所未有的强烈,思路更宽广,灵感更敏锐,这是入行以来好久都没有的事情了。他心里清楚,正是在沈信的紧逼下,他的潜力得到了挖掘,虽然很难说到底有多大进步,但在境界上,他已经比以前上了一个档次。对于沈信,且不说已经狠狠敲诈了一笔,算是弥补了对自己的逼迫,就说这艺术上的更上层次,完成对沈信就充满了感激。 在沈信进门的时候,完成正在构思着一首新的歌词。他心里暗想,也别光老实被动地为沈信的音乐填词,也要弄几首词来让沈信作曲,如果能把沈信给难住,才算是报了一箭之仇。这想法当然一点恶意也没有,只是相熟的朋友之间的玩笑罢了。 看到任务和完成都很轻松的样子,沈信自己心里也高兴,和他们两人合作这么长时间,相互之间在音乐上已经形成了默契,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团体了,不仅是形式上,在心理上也是如此。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录音了,三人就新专辑的特点畅谈了一番,都对其前景看好。这时,在他们心里,充满了那种只有辛苦过的人才能感受到的成功的快乐。 就在三人谈论得最兴高采烈的时候,忽然来人叫沈信,说是刘德华找他有事。 沈信快步赶去,刘德华却是在会议室。在场的人不少,除了刘德华之外,其他的都是天与地公司的剧本创作人员,其中也包括马天成。自去年以《秘藏侠情》出道以来,马天成除了今年沈信刚拍摄完的《东方之鹰》之外,另外也写了好几个剧本,虽然算不上大红大紫,但反响也还可以,于是,顺理成章,马天成现在也算是天与地公司的骨干剧作家了。 沈信一进门看到这场面,就知道肯定与自己的下一部电影有关。刘德华的思路沈信现在也摸得差不多了,看刘德华把所有的剧本创作人员都招来,就知道下一部影片肯定非同小可。正值青春少年时,兴趣广泛无比,沈信又是精力充沛,对这么多迎接不暇的工作,他不仅不觉得劳累,心里还隐隐有着某种期待,希望能够是一次重大的挑战。 沈信对众人打过招呼坐下,刘德华也没有多说题外话,马上就进入正题,目光扫过所有人,他笑道:“沈信现在已经是我们公司的招牌和支柱,这一点已经用不着我多说。所以,对于他的作品,我们一定要打造精品。乐观点想,虽然《东方之鹰》还没有上演,但可以相信它一定是一部成功之作。亚洲方面的市场情况就不用说了,肯定有赚无赔。按我的估计,这部影片应该是可以对西方的欧美市场也造成一定的冲击。” 说到这里,刘德华顿了一下,目光再次扫过一周。 也难怪刘德华口气这么大,《东方之鹰》虽然要在暑期强档才上演,但看过样片的人,无一不认定此片必红。且不说该片有着“东方007”这个招牌,足以吸引到足够多的眼球,就说电影的质量,从演员的表演到画面到配乐,无一不是一流水准。而且,沈信自己的号召力也是不容小觑,虽然只拍过一部电影,但那部电影已经把他的名气打响了,加上在乐坛的非凡成就,他本身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卖点了。各方面因素综合起来,这部电影想不红也难。 听过刘德华的话,所有的剧作家都纷纷点头,按照他们在电影行业多年的经验,这个估计应该没有多大偏差,冲击一定会有,但究竟有多大就难说了。马天成作为该片的剧本创作者,这时分外兴奋,偷偷地向沈信做个胜利的手势。沈信想起诺曼一再提及的剧本不够好,不屑地撇撇嘴,大拇指向下做个手势。这当然也只是开玩笑。马天成和沈信的关系再好不过了,当然不会当真,只是回了沈信一根中指。 两个人偷偷地在做着小动作,刘德华继续开口说道:“我的目标就是要让沈信的形象深入西方观众的心里,所以,虽然《东方之鹰》的影响力到底能有多大很难预料,我们还是要及早准备下一部影片。我的想法是,要通过一连串的精品电影,以沈信为重点,在西方市场打开一个缺口,和好莱坞争这个大蛋糕。” 众人都有点惊愕,谁也没想到刘德华的想法这么深远。只有沈信没有太多的惊讶,他通过自己的经历,已经开始对中国电影和音乐有了自己的思索,算是和刘德华有共同的思路,虽然这件事他也是第一次听说,但并不觉得如何值得大惊小怪,在他看来,作为他的大哥,刘德华如果没有这样的魄力和作为,那才是怪事。 至于刘德华,一直注意着沈信的反应,看出沈信不仅不惊讶,而且神色间很是赞同,他自己也欣慰,沈信毕竟是成长了,能够独挡一面了。 “所以,今天趁沈信还没有出发去拍摄电视剧,我们大家一起坐下来商量商量,沈信的下一部影片,剧本应该如何创作呢?”刘德华等众人消化了他刚才的话后,继续说道。 众人一时都沉默,听刘德华的意思,普通的剧本他根本看不上眼,但好的剧本一时之间又哪里来的构思呢? (第五十八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五十九章 构思 看众人都在皱眉苦想,刘德华又加了一句:“我的初步构思,继续走大片路线,不拍则已,要拍就要拍出气势来。先声夺人,我要影片拍摄前就轰动起来。” “大片?到底要多大?”本来有点愁眉不展的马天成,在听到刘德华这句话后,似乎有了什么想法,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多大?当然越大越好。至少,我们的影片绝对不能比好莱坞的一些经典影片差,如果能够拍出连好莱坞也望尘莫及的经典来,那是最好。”刘德华瞪了马天成一眼,似乎觉得他说的是废话。 一向谦虚的刘德华,态度突然变得有点张扬,自然也是有他的理由的。首先,经过两部电影的拍摄,沈信在演技方面已经有臻至大成境界的水准,看过他在《东方之鹰》中的表演的人,都对他的演技赞不绝口。而且沈信还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刘德华自然对他放心,觉得沈信无论什么样的角色都是可以应付得来的。其次,在一直是中国电影最弱的电脑特技方面,有了典娆这个超级天才作为支撑。不仅是她一个人,她更带动了整个动画小组成员水平的提升。有了这么一个优秀的动画队伍,刘德华在这方面已经没有任何顾虑了。 刘德华已经隐隐感觉到典娆和沈信一样是具有异能的人,但既然她是中国人,而且是愿意为中国电影奉献的人,刘德华也就根本懒得理会这些因素,那不是他要考虑的。他考虑的是,如何才能提升中国电影在国际上的地位。 正是在对自己实力的信心之下,刘德华才会有这么豪迈的宣言发出。既然在技术上已经不逊色与好莱坞,沈信的演技又已经很高,为什么不把目标订的高一点呢?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剧本的创作反而成了最难把握的一个方面,因为好剧本不是那么容易就出来的,这也是刘德华特意招集所有剧本创作人员开会的原因。由于要兼顾东西方观众的不同口味,这个剧本尤其难求。而没有好的剧本,所有的演技和动画,都将是毫无意义,充其量只能算是噱头。 刘德华对马天成的话一说完,现场一下子静了下来,所有的剧作家都开始深思,看看能不能找出什么灵感来。他们都知道刘德华是从来不拿工作开玩笑的,既然他这么说了,那么他一定是认真的。但且不说灵感这个东西可遇不可求,光是要达到刘德华的标准,已经让众人觉得太艰难了。中国的电影,很少这种大场面大制作的作品,也就限制了这方面的创作和构思,众人一时间根本没有任何想法能够说出口。 而这时候,刚才突兀地插了一句的马天成又开口了:“我倒有一个构思。”众人的目光一下全落在他的身上,马天成入行以来的成绩有目共睹,众人都对他在商业题材上的把握比较欣赏,马天成也赢得了一定的声誉。但是,对于刘德华所提出的要求,马天成如果能够达到的话,对于其他剧作家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马天成的水准远远难言大成,根本操作不了那么大的题材。这一点,从《东方之鹰》的剧本最后成为众人诟病之处就可看出。 马天成何其聪明,马上看出众人都当他是在口出狂言,连忙笑着解释道:“刘德华大哥想要的剧本,当然不是我现在这个水平所能写出来的。我所说的有个构思,并不是我自己有创作的题材,而是有一个现成的经典作品可以利用。那绝对是连好莱坞也无法制作出来的大片。” 听马天成这么说,众人一下都来了兴趣,只是一时之间却也想不出马天成所说的经典指的是什么。刘德华本来最感头疼的就是剧本问题,听马天成这么说,当然高兴,连忙问道:“你指的是什么经典?说来听听。” 马天成并没有马上回答刘德华,而是转向沈信,对沈信说道:“你现在站起来,作出目视远方的姿态,带上沉思的神色。最好深沉一点。” 沈信并不理解马天成的意思,但他和马天成交好,相信马天成肯定有他的理由,也就依言而行了。这么做的时候,他还有种觉得有趣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有在和最好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有。那种默契,是人世间最难得的。 沈信站起来,后退几步,然后按照马天成的要求,眼睛望向臆想中的远方,作出沉思的神态。这对于已经成功拍摄了两部影片的沈信来说,完全是小事一桩,根本不需要花费什么精神就能做到。 其他人也都不明白马天成的意思,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和沈信在演戏。马天成却已经顾不上理会他们,只是紧盯着沈信,然后忽然拍案而起:“象,实在是象极了。”接着又迫不及待地追问众人:“你们觉得如何?是不是很象?不仅仅是形象,那种气质也是一模一样。” “象谁?你到底在说什么?”其他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由刘德华问出这个问题。 “莱因哈特。”马天成仍然紧盯着沈信,梦呓般说道:“莱因哈特皇帝。沈信简直跟他一模一样。” 对于马天成提到的这个名字,所有的剧作家都是耳熟能详,刚开始是没有反应过来,听马天成这么一说,在细细打量了一番沈信的形象神情后,都是拍案叫绝,对马天成的想象力和眼光大为叹服。 沈信的外形先不用说,俊秀的容貌,颀长的身材,完全符合莱因哈特的描写,而说到气质,沈信做沉思状的时候,其神情颇有点王者之气,与莱因哈特的雄才大略,气吞山河的气质也是完全符合。 说到这种王者之气,其实也要归功于沈信刚拍完《东方之鹰》。在该片中沈信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个很霸气的人物,当沈信被马天成要求摆个姿势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选择刚拍完这部影片中的姿态,恰恰与马天成心目中的形象相符。当然,东方之鹰的角色和莱因哈特完全不同,但沈信本身的气质更趋向于文雅一类,在他本身气质的中和下,其形象居然与莱因哈特的描写完全符合。 “《银河英雄传说》,这就是我所说的经典,也是现成的大片剧本。综合考虑刘德华大哥的话,我觉得这是最合适的选择。莱因哈特皇帝的角色,绝对适合沈信来扮演。这样的形象如果演好了,绝对是电影史上的经典。”在众人的惊讶赞叹声中,马天成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对,这个主意不错。”众人理解了马天成的构想之后,纷纷出言赞成支持。这些人既然是以文学创作为生,当然都看过这部名气很大的架空巨作,而看过沈信刚才所做的姿势之后,他们心目中的莱因哈特的形象突然和沈信重合起来,自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没有人反对马天成的这个提议,甚至都开始热切展望,沈信来出演莱因哈特的话,会是怎样一个情形? 在听完马天成的话后,刘德华一直在沉思,眼中闪动的光芒显示,这个构想让他心动不已。 马天成见刘德华没有立即表态,又加了一句:“《银河英雄传说》不仅故事架构符合大片要求,那场面更是宏大。如果能把其中的经典战役完美的表现出来,绝对是电影史上的震撼之作。我想,这是连好莱坞也做不出来的效果。” 这句话终于促使刘德华抛开所有其他的想法,一拍桌子喝道:“好,就选它了。马天成,你的脑子还真灵啊,居然一下子就想到了。哈!”在刘德华最后的笑声中,充满了豪情壮志,既然有这么完美的剧本构思,那么一部经典的作品也就指日可待了。对于马天成所提到的宏大场面,他并不觉得有什么难度,自从典娆来了之后,他已经相信只要是电脑特技方面的问题,没有她解决不了。 (第五十九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十章 尴尬 在众人兴高采烈,一片欢腾之时,沈信却是一头雾水,有点搞不懂他们到底在说什么。刘德华大笑之后,望向沈信,很严肃地说道:“阿信,事情就这么定了,你自己要做好准备。我现在就开始筹备这部影片,大概你拍完电视剧就要拍这部电影。对了,你看过《银河英雄传说》吗?”看沈信的神情,似乎根本不了解自己所说的一切,刘德华不得不问这么一句。 沈信摇头,这也是他一直摸不着头脑的原因,因为他根本不了解“莱因哈特皇帝”是何许人也。不过也不奇怪,沈信来到现代社会之后,一直忙着音乐和电影方面的事情,即使看其他方面的书,也是以专业著作为多,象《银河英雄传说》这样的架空,他还真是没有时间看。 看沈信摇头,马天成顿时来了精神,先是一声叹息,惋惜沈信居然错过了这么一部好书,接着才开始为沈信介绍:“《银河英雄传说》是一部史诗般的架空巨著,场面宏大,人物鲜明,实在是难得的经典作品,你没看过实在是太可惜了。它是日本著名作家田中芳树的代表作,流传甚广。” 本来听得津津有味,但听到最后一句,沈信不由皱起了眉头:“日本人写的书?”他刚跟两个日本忍者交过手,先前又和一个日本人赛过车,老实说,对日本人他是一点好感也欠奉。 听到沈信的话,本来都很高兴的众剧作家和刘德华都是一愣,没想到沈信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这样。抛开田中芳树的日本人身份,这本书确实堪称经典,但一经沈信提到田中芳树的身份,在场的都是中国人,想到中日之间的种种情状,不由都尴尬起来。 “怎么?你对日本人很反感吗?”刘德华连忙问道。 “只是有点讨厌罢了。”沈信看出众人的尴尬,不愿把场面搞得更僵,这样说道。不过有个原则问题一定要坚持,他接着又说道:“日本人的角色,我是绝对不会出演的。”语气平淡,但沈信的态度却很坚决,在这件问题上,绝对是没有情面可讲的。 不过听沈信说完这句话,在场的人都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还是马天成出面解释:“阿信,你放心,在这部书里面,绝对是没有日本人这样的角色的。作为一个虚构的历史,在《银河英雄传说》里面,根本连日本人的影子都没有。里面的两个主角,一个是莱因哈特,属于西方人种,另一个叫杨威利,是个中国人的形象。” 看沈信的神态犹是不甚情愿,马天成继续劝说:“根据我的了解,田中芳树和通常中国人心目中的日本人形象是完全不同的。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他对中国的文化一直很仰慕,对中国古代历史也很精通。除了《银河英雄传说》之外,他还有不少以中国古代历史为背景的历史,都写得很好。” 马天成说到这里,先喘了一口气,沈信还是没有表态。 “算了,跟你说也说不明白,你还是自己先看看书再说吧。要不要我送你一套?”马天成自己也累得不行了,感觉到这个解释的工作实在是出力不讨好,只能这样说了。 刘德华也劝说道:“阿信,不要意气用事,还是先看看书再下结论。” 刘德华都这样说了,沈信自然不能不听,想了想,他说道:“好吧,我就先看看书,不过我可不担保一定会演。虽然我是签约艺人,但如果不合我的口味,我是说什么也不会演的。” 刘德华苦笑:“难道我会逼你吗?你要是实在不愿意,我们就找另外的剧本好了。不过,象这么优秀的故事,可不是说找就能找出来的。”言下之意,还是希望沈信能多考虑。 其他人却没有刘德华这么担心,以他们的理解,只要沈信看过,自然是会答应出演的。因为,这部真的很经典,而且也真的和日本人没有什么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沈信突然觉得很憋闷,忍不住起身向众人告辞。说到《银河英雄传说》,沈信这时已经跟典娆一样,可以随便在电脑上下载东西,倒是不用劳烦马天成赠书了。 众人也能理解沈信的心理,以刘德华为首,都没有再多说什么,任由沈信离开。 看着沈信的背影,刘德华和马天成同时产生了一种感觉,沈信在成熟,不再象表面上看来那么单纯了, 他开始有自己的思想和看法。 通过电脑网络,沈信很轻易地就找到《银河英雄传说》并下载下来。但是,刚才那种突如其来的憋闷却一直萦绕心头,他根本就没有心思看。说不上来到底是因为什么,沈信突然只想出去随便走走。 信步走到大街上,沈信环顾四周,却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就在沈信犹豫不决的时候,一辆漂亮的跑车忽然驶来,接着“嘎吱”一声停在他身前。 沈信愕然回望,看到的是笑容满面的方容。 “大明星,有没有空?请你和咖啡。”方容笑得很迷人,对沈信发出了邀请。 而沈信这时看清楚是方容后,突然觉得心情畅快了许多。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方容的笑颜之后,刚才的憋闷一下子没有了。 心情好,沈信不由就想开开玩笑,望着方容,他故作惊讶地说道:“方督察,你什么时候调去廉正公署了?” “廉正公署?”方容先是一愣,接着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亏你想的出来。老实说吧,即使我真调到廉正公署,你也是不够格去那里喝咖啡的。这只是一个私人邀请罢了。” 沈信又作如释重负状:“不够格是最好,想来那里的咖啡一定不怎么样。而且,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喝咖啡。” “少废话了,到底是接受不接受我的邀请吧?”方容大发娇嗔。 “接受,接受。”沈信连声答应着:“美女有约,岂敢不从?不过还是让我请好了,也不喝咖啡,一起喝被绿茶好了。”沈信现在在物质方面最大的爱好就是各种饮料,其中最合他口味的就是绿茶,所以才有此一说。 “好吧,绿茶就绿茶。我知道一家茶楼,那里的绿茶很有味的。”方容点头同意沈信的提议,接着又笑道:“我都忘了,你是大明星,囊中多金,本就应该你请客才对。” 沈信一本正经说道:“错,我其实空挂个明星的头衔,其实穷得是一贫如洗,所以这种场合才不得不硬撑。面子问题,要是我真的腰缠万贯,我才乐得让你出资呢。”说笑声中,沈信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第六十章完) ps:新作盟推荐:《青春艳曲》。作者:星羽。书号:43453。讲述一个男孩是怎样练成的故事。 ……最难忘,那青春的牧歌与恋曲……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十一章 茶话 就在这时,旁边一辆车中突然白光一闪,那是守侯在天与地公司门前的娱乐记者手里的照相机发出的。本来沈信很难被他们发现的,但今天沈信有点心神不宁,一时居然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记者们其实并不知道车里是什么人,但既然和沈信有关,那就是大新闻,急忙抢着拍下了照片。 方容这时正准备启动跑车,察觉到有娱乐记者在场,不由脸色一沉。 看到方容怒气冲冲地下了车,沈信大觉不妙,连忙也跟着下车。只见方容三步并做两步地赶到那娱乐记者所在的车前,厉声大喝道:“你们是哪家杂志的记者?没看到是我吗?马上给我把照片删了。” 让沈信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记者不仅乖乖地按方容所说把刚拍的照片删除,而且还很惶恐地说道:“对不起,方督察,我不知道是您在这里。只是混口饭吃而已,请不要为难我。对不起了。” 而方容这时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冷哼一声。那人看方容还是很生气的样子,连忙把自己的相机递到方容面前说道:“真的已经删除了,一点也没有剩下,知道是您在,借我两个胆子我也不敢偷拍您的照片。” 方容瞥了一眼,看到的确是一张照片也没有了,这才容色稍缓。不再理会那些记者,方容径自返回车内。而那辆娱乐记者所在的车,不等方容走出多远,已经抢先启动,不知溜到哪里去了。 沈信又是惊讶又是佩服,忍不住说道:“方督察果然神威盖世,一声呵斥,连娱乐记者也得乖乖听话。” 方容一笑,无比地落寞,说道:“记者们最烦人了,我刚加入警队的时候没少吃他们的苦头。要不是后来我狠狠地收拾了他们几次,他们才不会这么老实呢。” 沈信默然,方容以女子之身加入警队,其中的甘苦自知,想来肯定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也怨不得方容以泼辣著称,不是这样的性格,怎么能在警队坚持下来,并且达到现在的职位呢? 不过沈信倒一点也不觉得方容泼辣,尤其在这一刻,他只觉得方容惹人怜爱。 “爱心泛滥,实在是一个大错。”沈信猛然醒神,自我解嘲地在心里这样说。 想起典娆应该是和方容在一起的,沈信连忙问起。方容回答道:“今早小娆是去了警队,不过今天警队没有什么需要她帮忙的,她在那里呆了一会儿就大叫无聊,说是要去找她的表妹。我不知道她的表妹是谁,你应该知道吧?”方容说到这里,似笑非笑地瞟了沈信一眼。 沈信不由苦笑,方容这样的表情,自然是看穿他和典娆其实并不是表兄妹了。不过对于方容,他也不觉得有隐瞒的必要,虽然方容不问他是绝对不会说,但如果方容问起,告诉她真相也无妨。 至于典娆所说的表妹,沈信不用想也知道是万零。表面上没有表现出来,沈信心里着实感到好笑,典娆一出世,又是表哥,又是表妹,关系混乱得一塌糊涂,也不知道要如何收场。 到了茶楼,方容果然熟悉,两个人很快找了一个幽静的包间坐下。这是一家典型中国传统风格的茶楼,四周的摆设都是古色古香,沈信顿时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虽然他已经完全适应了现代生活,但此刻,在这种古味十足的氛围中,他就象一个久别故乡的游子重新回到了家。 泡了一壶茶,沈信慢慢地啜饮起来。方容的介绍没错,这家茶楼泡茶的功夫不错,一口茶喝下去,沈信顿时感到神清气爽。 方容却不同,根本没有碰茶杯,只是径自叫了一大堆茶点,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沈信悠闲地品着茶,只觉得仿佛回到原先山上的生活,与世无争,其乐融融,想到仙迹渺然的天机子,不由有点黯然神伤。 思绪很快回到现实,沈信向方容望去,方容正忙着吃东西,根本没时间理他。不过也不怪方容这样,时近中午,她忙了一上午,也是饿了。看着方容不甚雅观的吃相,沈信不由有点痴了,同时心里暗想:“美女就是美女,即使是这样的吃相,也有其楚楚动人的地方。” 好不容易将眼前的东西一扫而光,方容这才有心情和沈信说话。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方容笑问沈信:“你不吃点东西?” 沈信一时不察,习惯性地回答道:“哦,我修炼瑜珈,不需要经常进食的。” 方容一口茶刚入口,听到沈信这么说,扑哧一笑之下,整口茶都喷到了地上。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方容说道:“瑜珈?你一个道家修真者,练的哪门子瑜珈啊?” 沈信这才想起方容可是了解他一些底细的,不是凤仙兄妹那般好欺瞒,不由有些尴尬。笑了笑,沈信说道:“哦,知道了?其实修真和瑜珈差不多,有异曲同工之妙。” 方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沈信:“原来你还真的是修真者。我以前只以为那是传说中的东西,并不以为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人。那晚看到你的表现,可是吓了我一跳。后来我问杨天大哥,才知道你原来就是所谓的修真者。” “当然不只是传说,我不就是一个现实的例子吗?”沈信笑着,就想把这个问题敷衍过去。 方容却不肯放过他,笑盈盈地看着他,说道:“你好象很怕被问起这方面的事情,有很多见不得人的秘密吗?” “怎么会?”沈信无所谓地一摊手:“只要方督察垂询,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话虽如此,脸上的神色却表明了他的意图:能不问最好别问。 沈信脸上的神情是如此有趣,方容忍不住又是一笑:“既然知道你没有什么坏心思,那么你是什么人也就不重要了。别说你不想说,你就是想说,我还不一定想听呢。哼!”最后冷哼一声,方容脸上难得地现出小女儿的神态。 “那是最好。”沈信顿时松了一口气。 方容本来真的是不准备刨根问底,但看到沈信的表情,却不由好奇起来:“奇怪,看你的样子,好象真的有很多见不得人的秘密。你为什么那么怕被问起修真的事?” 沈信发现自己好象表现得过火,反而引起方容追问,只能插科打诨地说道:“因为你我的身份地位悬殊,我怕你是应该的,并不关修真与否的事。” “哦?”方容继续问道:“我和你的身份地位有多悬殊?” 沈信一摊手:“哪还用说吗?你是高级督察,在武侠里可就是六扇门里的高手了。你是美女神捕,我就相当于江湖卖唱的,你一句话就能定我的生死,我当然害怕了。” 看沈信说的煞有介事,方容更是笑个不停。 (第六十一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十二章 投机 沈信继续说道:“而且,第一次见你的场景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你的威风一直让我记忆犹新,忍不住见到你就害怕。” “见你的大头鬼!”方容忍不住笑骂:“江湖卖唱的会有你这么风光吗?我又什么时候威风过了?那次的事,难道是我的错?你超速驾车,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沈信一脸委屈:“我是犯了点小错,可是你也用不着对我那么凶吧?你对我的伤害,可一直留在这里。”说着,沈信把手放到了胸前。 “少来了!”方容笑道:“说起来也不能怪我对你不客气,因为你既犯错在先,更是一个娱乐明星。而我对明星一直没有什么好感。” 沈信苦笑不语,方容又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大概知道一点吧,不过还是不要谈这个话题的好。”沈信回答道。自从沈信进入娱乐圈以来,由于一开始就有刘德华的支持,所以他可以说是一帆风顺,见到的都是娱乐圈美好的一面。但是,尽管没有经历,他也知道娱乐圈黑暗的一面,方容既然说对明星没有好感,自然是和这方面的事情有关了。难得心情好,谈这些事情未免扫兴,所以沈信才要求方容不要再说。 对沈信的态度,方容只是一笑,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回到刚才所说的事情,方容说道:“当时你飞速飚车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你有犯罪嫌疑,所以不顾一切地就追了上去。后来虽然知道你并不是罪犯,但知道你是明星后,对你这种不负责任的作法,马上心生厌恶。” 沈信苦笑:“你肯定在想,呸,什么狗屁明星,不过是凭张小白脸欺骗少男少女罢了,本小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了。” 方容一愕:“你怎么知道?我真的是这么想的。” 沈信耸耸肩,说道:“因为,我真的就是这种人。” 听沈信这么说,方容不由大笑起来:“你这人,还真是脸皮够厚。” 嬉笑一番,方容很认真地说道:“不过你飞车过海那段,还真是让人不可思议。我的态度可能凶了点,其实也只是想探探你的底。那时侯我可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其实你再凶也是很美的。”沈信插嘴说道。 “油嘴滑舌。”方容斜了沈信一眼,继续说道:“后来经过你的解释,虽然不能完全释疑,也算是不再把你当犯罪嫌疑人了。而当我知道你那么疯狂的真正原因后,更是觉得好笑。你的行为,简直就象是幼稚的孩子,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撒泼。” “我真的很幼稚。”沈信想起当时的情形,只能苦笑。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我才完全不怀疑你,一个孩子,能有多大的危害。”方容笑道,对沈信颇有嘲讽的意味。 “原来幼稚还有这样的好处,也算是意外之喜了。”沈信自我安慰。 “等你后来进行一系列的慈善活动的时候,我一开始只当你是做秀,不过是为了挽回名声罢了,心中对你颇有些不屑。不过当我知道你居然捐献了一批无价之宝给艺术馆后,不由大吃一惊,这才觉得你可能真的与其他的明星人物不同。” “过奖过奖。”沈信对方容拱拱手,突然又问道:“可是为什么好市民奖还是没有颁给我呢?” “我是在说正经的,你不要插科打诨好不好?”方容大发娇嗔,沈信一时又看得痴了。 见沈信不再说话,方容才继续道:“本来我是从不听流行音乐的,但对你这个人的看法改变后,你的唱片当时又那么红,我最后还是忍不住买了一张来听。” 不知道为什么,沈信和方容在一起,总是忍不住想开开玩笑,或许是方容平时比较严肃,所以沈信想看看她的另一面。听到方容这么说,沈信叹息一声:“肯定是听不入耳了,对不对?唉,象方小姐这样的人物,至少也要听听探戈舞曲之类的才合身份,听流行音乐,实在是太不够品位了。” 方容忍不住瞪了沈信一眼,接着抿嘴一笑:“一般说来还真是这样,不过你的音乐给我的感觉不同,我蛮喜欢的。”见沈信又想说什么,方容先喝止道:“不要插嘴,听我说。” 沈信做出很老实的模样,不再说话,方容这才又道:“尤其是那首《迷惘》,是我最喜欢的。我喜欢那种空灵的感觉,虽然迷惘得几乎叫人绝望,可是我就是喜欢。有时候,听过这首歌后,似乎能让自己变得更坚强。”说到这里,她的眼里忽然变得一片迷蒙。 沈信这时却是说不出话了,他忽然感到,在方容坚强泼辣的外表下面,或许隐藏的只是一颗脆弱多情的心。 “其他的歌也不错。我最不喜欢的是《心伤》,太伤感了,有种令人万念俱灰的感觉。这感觉很可怕,我只听过一次,后来再也不听了。”方容从那种迷蒙中恢复过来,继续点评。 “其实我自己也不喜欢。”沈信坦言。这倒是真的,每次唱这首歌,都会让他沮丧得不行。不过想起金像奖颁奖典礼上的一幕,他的心情突然变了,对未来充满了期望。虽然,一直联系不上秋真真让他很不安心。 “你想到什么了?居然笑得这么开心。”看到沈信好象突然高兴起来,方容奇怪地问道。 “没有什么。”沈信连忙否认。 为了岔开话题,沈信接着就问起了有关方容的事情。对于沈信提出的问题,方容倒是言无不尽,把自己的经历都说给沈信听。 说起来方容是典型的香港人,在香港出生,她的父亲是著名的富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她全家移民到了美国,那时她刚十岁左右。 在美国长大,方容成年之后却觉得始终无法融入美国的社会,她更喜欢小时侯在香港的生活。正好有唐子凡在香港,几经考虑之后,她终于决定回到香港来。 本来以唐子凡的财力和她父亲的名望,她可以从事商业的,但或许是性格原因,她一点也不喜欢商业。从小活泼好动,更修练了多年的中国传统武术,她最终决定投身警队。 和大多数人所想的不同,在她的警队生涯中,无论是唐子凡的影响力还是她父亲的名望,都对她一点帮助也没有,很多时候,这更是她的负担。真正对她有重大帮助的是杨天,也只是协助她破了几件大案而已,她现在的成就,更多是靠她自己的努力和打拼。 由于出色的成绩,方容的升迁很快,更博得了泼辣之名,连香港特首也知道她的名气。正由于这样,她现在掌管的是特种案件的处理,有便宜行事的便利。这也是她可以一手将沈信的飞车事件掩盖下来的原因,她有这个权力。同样,私下处理那两个日本忍者,也只有她敢那么做。 方容笑谈往事,显得洒脱无比。但沈信却能够听出看出,在她的笑容背后,深藏的是女强人的艰辛。 两个人品茶谈心,言谈竟是十分投机,不知不觉,一个下午就这样过去了。等两人察觉到时间的流失时,天色已经近晚。 (第六十二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十三章 爱情它是个难题 从茶楼出来,沈信问方容想去什么地方吃晚饭。他自己是不需要进食,不过倒是从来不忘记别人需要。方容想了想,忽然大叫一声:“大排档。” 沈信对方容这个回答颇感讶异,堂堂高级督察,和大排挡也太不搭调了。方容只是斜了他一眼:“有什么不可以?我喜欢就行了。”接着又感叹起来:“我小时侯最喜欢去大排挡吃东西了,就是为了那种感觉。难得今天有心情,我请你,我可是有好久没有去大排挡吃过东西了。” 既然方容这么想去,沈信自然没有反对的道理,更何况他也喜欢大排挡那种气氛,于是两个人就选了一家大排挡进去了。沈信这次也陪着吃了一点,不过也只是浅尝即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久没有来大排挡了,方容的胃口颇佳,各样的东西都吃了不少。 方容风卷残云般地吃了大堆的东西,看得沈信目瞪口呆,而看到方容高兴得跟小女孩似的,沈信又不由哑然失笑。想来方容这不为人知的一面,也只有他有机会看到。 等两个人从大排挡出来,方容忽然变得沉默起来。在夜色下,她的神情显得无比地落寞。 “陪我去海边坐坐吧。”两人步行不久,方容忽然提议。 沈信也想去吹吹海风,欣然应允。两个人于是马上驱车前往。来到海滩上,两个人先静静地在海滩上散了一会儿步,这才最后找了个地方静坐观海。没有了平时的泼辣干练,方容只是静静地望着海平面,看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 幽幽开口,方容开始讲起自己小时侯在香港的生活来,当时的童真幼稚,现在细细想来,却是那么得回味无穷。听着方容对往事的回忆,沈信早忘了方容高级督察的身份,只当她是一个需要关心和怜爱的普通女孩。 最后,方容终于说到了现在,却突然住口不语了。成功和荣耀,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过程是分外得艰辛,而成果的背后,也隐藏着深深的落寞。从方容的神情里,沈信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突然间有一种冲动,他只想把方容尽情地楼在怀里,尽自己的努力来怜她爱她。 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让沈信一惊。摸额头,似乎有冷汗渗出,暗暗奇怪,自己今天怎么会有这么冲动的想法?其实说穿了也不奇怪,男女之间的感情,无所谓理由,无所谓原因,只是一时一地的突然的感动而已。沈信不是无情之人,相反,还很多情,在此夜此地,突然爆发出对方容的怜爱,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在此之前,其实他对方容已经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了。 心里隐隐觉得不妥,沈信暗暗收摄心神,不敢再有一丝绮念。他成功了,但他和方容的谈话却突然变得隔阂起来,最后更是归于沉默。 海风骤起,两人终于踏上归程。 “先送你回去?”方容问道,语气平淡。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好了。”沈信要想回家,可是转眼就到,不用方容送的。 “或者,去我家坐坐,听听音乐。”方容又说道,似乎包含着某种期待。 “好啊。”沈信下意识地回答,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可是已经来不及反悔。 方容沉默地驾驶着跑车,最后来到自己所住的公寓前面。看到眼前的公寓大楼,沈信又奇怪了,且不说方容的父亲就是大富翁,光是凭着与唐子凡的关系,她也不应该还在租房子住。沈信问起方容为什么不去唐子凡家住,相互之间也好有个照应,方容只是淡淡回答:“一个人习惯了,与人一起住不方便。” 简单的一句话,却惹起沈信的诸多联想,那种对方容的无比的怜爱,更是在他心中汹涌澎湃。 进房坐下,方容果然有不少探戈舞曲的唱片,她随便挑了一张放了起来。沈信打量四周,摆设很简单,在高雅中透露出一种孤芳自赏的清冷味道。听着忧郁的探戈舞曲,沈信的这种感觉更是强烈。 “跳支舞吧,我可是探戈高手。不要告诉我说你不会啊。”方容好象恢复了一点往常的挥洒自如,对沈信如此说道。 “我当然会,而且也是高手。”沈信也试着缓和着那无言的尴尬。 沈信这句话当然不是吹牛,虽然没有专门练习过,但在研究南美音乐时已经有所涉猎,想要立即演示出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在探戈舞曲的伴奏下,在客厅明亮的灯光下,两个翩翩起舞。方容也没有说谎,她在探戈舞上的造诣也是很高。两个人算是棋逢对手,配合默契,这一曲探戈,当真是将探戈的魅力发挥到了极限。 对于探戈的共同爱好,使得两个人的心更近,一曲舞罢,谈话重又活跃起来。 从探戈舞曲出发,两个人又谈起了音乐,在这方面,沈信是绝对的权威。无论说到什么音乐,沈信都能侃侃而谈,颇有其师曾志伟的风采,一席话下来,方容对这个她曾鄙夷过的娱乐明星的了解,又深入了不少。 谈话是愉快的,可惜时间的流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夜色渐深,沈信不得不起身告别。沈信此时已经完全了解到了方容那不为人知的寂寞,很不愿就此离去,留她一人去承受那漫漫长夜,但于情于理,他都无法在耽搁下去了。 对于沈信的起身告辞,方容默默无语,只是静静地送他到门口。无言来到门前,沈信正要伸手拉门,却忽然被方容拉住了胳膊。沈信讶然回头,看到的是方容期盼的脸色。 “不要走好不好?”方容忽然开口,又急又快地说出这个请求。或许是由于激动,她的声音很是异样。 对于方容这个意外的请求,沈信只觉得脑中轰地一声,一下子变得完全空白,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虽然在感情方面他很幼稚,他也能理解这个请求所代表的含义。 毫不容易收摄心神,沈信的思绪却也乱得可以,忽然闪过很多人的面孔。几乎是下意识地,沈信轻轻拨开了方容的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 深吸一口气,沈信向方容望去,刚想说什么,却被方容突变的脸色惊呆了。 脸色煞白,方容的表情更是凄绝,沈信突然觉得心都要碎了。那种感觉,和他创作《心伤》时一模一样,只是那时是他被别人拒绝,现在却是他拒绝别人。但在他心里,这种感觉是相同的。 心中瞬间痛到无法自抑,沈信一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为什么会这样?沈信扪心自问:我不想伤心,也不想让别人伤心,但为什么最终的结果却与我的愿望相违背呢? (第六十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十四章 终于做出这个决定 一时间百感交集,沈信忽然醒悟到,在这个本不属于他的时空里,他是越陷越深了。就象现在这种情况,正是因为他的思想受到现代社会的影响。在现代人的生活里,感情是一个很令人迷惘的话题,沈信从遇到秋真真开始,就一直象一个现代人一样看待这个问题,结果自然象很多现代人一样陷入到感情的旋涡,完全无法解脱。对待方容,他同样有着深深的困惑,虽然他对方容有情,但究竟能否算**情,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沈信毕竟不是普通人,当他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时,他同时也就想开了。现代人对感情的迷惑,更多是因为想得太多,实际上感情这东西恰如人生的意义,想得越多就越困惑,越想探讨其意义就越迷惘。而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对感情的思考更受到太多其他方面因素的干扰,于是,在这个本不应该过多赋予理性色彩的问题上,现代人越来越无法自拔。 而正确的态度或许就是不要想得太多,放开胸怀享受感情的每一个瞬间,品味人生的每一分钟。 就如此时此刻,方容的态度已经很明显,沈信也不是对方容无动于衷,又何必考虑那么多,白白错过一个让双方都可能快乐的机会呢?很幸运,沈信和方容都没有很多现实方面的因素要考虑,单从感情上来说,只为了一个到底是否算是真的爱情的顾虑就放弃这个机会,沈信觉得自己未免太傻了。 无论在他原先的时空,还是在现在的时空,沈信都算是超然物外,其行为和思想不是普通人所必须遵守的法律和道德所能限制的,虽然此前受到现代社会思想的影响,但一旦他想开了,这些顾虑就完全被他抛之脑后。而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的心情突然感到很放松,就象原先有千斤巨石压在心头,现在一下子卸下了一样。 “率性而为,顺其自然”,沈信这时又想起师傅天机子的教诲,深深感到这才是他应该持有的人生态度。当这样想的时候,沈信同时做出了一个决定:“从今往后,宁肯因过错而承受应有的后果,也绝不让错过这样的事情发生。” 沈信的所有思虑几乎是在瞬间就完成,但这段时间已经足以让方容也作出自己的决定。虽然沈信甩开她的手是下意识的,但相爱中的人总是敏感的,这样的动作已经让方容大感受伤。忽然变得很漠然,方容脸色恢复正常,语气平淡然而又很决然地说道:“你走吧!”随着这一句话,方容已经转过身去。 方容此时的神情,比之刚才的凄绝更让沈信感到心痛,不过他已经有了决定,完全能够及时挽回本不应该有的决裂。带着一份歉意,沈信微笑着伸出手去,在方容转身而去之前轻轻拉住了她的手。方容的手柔若无骨,沈信忽然有一种莫名的喜悦在心头,不仅仅是为了能够让方容的伤心变成快乐,更是为明确把握了自己的心。 对于沈信拉她的这个动作,方容的反应却是头也不回,狠狠地一甩,想要摆脱沈信。不过沈信此刻已经不会让她这么走了,而且以沈信的修为,她想要摆脱,何其困难。 方容一下没有甩开沈信的手,刚要再来一次,沈信已经轻轻一拉,将她拉了回来。两个面对面站着,方容还来不及说出什么,已经被沈信紧紧地抱在怀里。 方容对沈信的行为先是一愣,第一反应是想要挣扎,但一抬头与沈信的目光相对,她忽然感到全身发软,什么也说不出来。沈信的眼神仿佛会说话,他不需要开口,方容已经完全明了他海一样的深情,那绝不是做作,而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是沈信放开心胸后对方容毫无保留的欣赏和怜爱。 刚才还在恼怒沈信的拒绝,现在在沈信的目光下,方容忽然变回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和沈信对视片刻,她不仅没有挣扎,反而软弱地闭上了眼睛。 凝视着方容近在咫尺的玉容,认识方容以来的种种情形一一在沈信的脑海里闪现,百感交集中,沈信抑制不住感情的澎湃,忽然对着方容娇艳欲滴的红唇深深地吻了下去。 方容一开始只是被动地接受着沈信的激情,但很快就变成双手紧搂住沈信的脖颈,与沈信忘情地吻在一起。 这一吻持续了很长时间,等到两个人唇分之际,他们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深情地对望着,相互间的心意,全在不言中。严格说来,这是沈信的初吻,很难说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但沈信很清楚地感受到,那滋味很醉人。 看到方容眼里隐约闪现的喜悦,沈信深深感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忽然微笑起来,他拦腰将方容抱了起来。方容还有些害羞,想要挣扎时,沈信已经轻咬着她的耳垂,柔声问道:“你的卧房在什么地方?” 欲拒无从,方容的脸忽然变得如玫瑰般娇艳,将头深深埋在沈信的胸前,她的手指微不可察地指了一个方向。方容的心意沈信现在当然很清楚了,所以他也不在拖延,很快按照方容的暗示进入了她的卧房。 轻轻推开门,沈信看着方容布置典雅的卧房,心情更是轻松快活,抱着方容一跃而起。在方容的惊叫声中,两个人重重地落在方容的床上。两个人紧抱在一起,在床上翻滚了一阵,这才停了下来。 再次对望,沈信忽然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方容听到沈信如此问,先是一愣,接着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怎么知道?你是男人耶,而我只是一个女人。”心情轻松,方容的表情也变得调皮起来。 沈信低头作沉吟状,再抬头时自己也笑了:“那么,也就只好这么办了。”说着,沈信再次接近方容。方容娇笑着想要逃避,却终于还是被沈信得手。 当沈信和方容都抛开心障,只是全身心地投入到眼前的幸福当中的时候,他们终于达到了两情相悦的境界。 娇吟声起时,一室皆春。 激情过后,方容偎依在沈信的怀里沉沉睡去,没有了往日的泼辣干练,也没有了此前的孤单寂寞,她现在只是一个幸福满足的小女人。沈信同样有着幸福的感觉,怜爱地看着沉睡中犹自笑得很甜蜜的方容的脸,他不由地伸手轻抚着她的短发,又低头轻吻着方容如玉般的脸颊。 方容在睡梦中低声咕哝了一句什么,身体扭动着,又向沈信的怀里钻了钻,紧紧抱着沈信,还没有醒来又沉沉睡去了。 (第六十四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十五章 方向 沈信微笑一下,思绪开始转向上午与刘德华等讨论的下一部影片上。和电脑类似,他已经将《银河英雄传说》的内容收录,却还没有浏览,现在心情好,他趁机将这本书看了一遍。 《银河英雄传说》的内容在沈信的脑海里一闪而过,沈信很快就把有关的一切了解了。不得不承认,抛开作者国籍身份这个因素,《银河英雄传说》的确是一部大气恢弘的经典巨著。将搜索到的有关田中芳树的资料也过了一遍,沈信忽然感慨起来。作为一个日本人,田中芳树和沈信一直以来印象当中的日本人确实不同,他不仅深深仰慕中国的文化,而且在对中国文化上的造诣也是很深。他根据中国历史创作的多部,也都是很优秀的作品,丝毫没有日本人在沈信印象当中的卑劣气息。 难道我对日本人的看法是错误的?不然为什么日本人中间会有田中芳树这样的人物?沈信不由产生了这么一个疑问。仔细将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日本人的一切重新过了一遍,沈信断然否决了自己刚才的想法。无可否认,田中芳树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但沈信对日本人的看法也是同样正确。沈信的结论是:作为个人,日本人中不乏优秀者,但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民族,日本人却是卑劣的。田中芳树个人的优秀,完全无法掩盖所谓大和民族整体民族性的卑劣,就象作为龙的传人的中华民族,虽然出过不少不肖子孙,但这种个人的卑劣却无损于中华民族整体的优秀和杰出。 从这个观点出发,沈信的思绪又远远地飘了开去。忽然明白了自己中午的时候为什么会感到憋闷,沈信这时同样也有着一种压抑感,不过却可以理智地来看待这个问题了。他的这种憋闷,来源还是此前他一直在考虑的文化问题。即使现在了解到《银河英雄传说》确实不愧为巨著,沈信还是对拍摄这样的影片感到心情沉重,为什么中国人自己没有这样优秀的作品出现呢?为什么中国没有更伟大的文化巨人出现呢?这疑问让他很压抑。 和典娆意识交流之后,沈信的知识之丰富已经是世上罕见,看问题自然也看得很广很深,对待文化这个问题他思考了已经有一阵子,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看法。 在五千年的悠长岁月里,中国文化曾有过各种各样的辉煌。先秦时期已经有百家争鸣,此后更有唐子凡诗宋词元曲以及明清,这些都是中国文化各个辉煌时期的代表。而无论形式如何,其深层次的文化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形式的不同只是这种精神在不同时代形势下的反映。 但这一切,现在已经改变了。经过几千年的原地打转,中华民族陷入了一个循环的怪圈不能超脱,终于在清末成为一个政治经济落后的民族。西学东渐,原有的文化几乎被完全抛弃,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从此割断。 在当今中国社会,可以说是存在着两种思想,一种是传统文化的思想,没有继承和发扬广大,这种文化是精华和糟粕并存。而另一种是一种超越现实条件的超前思想。无论哪一种,都不符合当今中国人的形象和精神。 一句话,当前中国文化的弱势,正是由于缺乏一种与世俱进,能够展现当今中国人真正面貌的文化精神,中国人缺乏一个总体的抽象的正面形象。在文化的各种形式中,缺乏真正能代表当代中国人的形象。 没有这样的精神,没有这样的形象,造成不少人崇洋媚外,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要圆。这是悲哀,五千年沉淀下的悲哀。 正如拿破仑所说,中国是一头沉睡的雄狮,而直到现在,这头雄狮还没有真正地苏醒。中国没有强大到一览众山小,也不是一些盲目崇洋的人眼中的弱者,它的潜力巨大,但要真正赢得自己应得的地位,任重而道远。看清自己的地位,确定自己的目标,才是中国人现在最需要做的。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人已经创造了很多奇迹,但这远远不是中国人所有的实力,一旦雄狮猛醒,中国可以更强。最关键之处,就在于要从文化上重塑中华民族的精神,重新获得对自己文化的信心。沈信坚信,虽然现在国际上最强势的是美国,但真正代表人类发展方向的,还得数中国人。中国才是世界未来的真正领导者,这是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坚持的信条。 沈信的这种想法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在自己所知的基础上通过理性思考所得。在他心目中,这种代表世界未来的想法,绝对不是什么西化,西方文化在现今的确算是优秀,但绝对代表不了未来。真正代表未来的,是中国人的文化。 但是,这并不代表排斥一切外来文化。一种强势的文化,不仅仅要要强大的影响力,既能影响到本国人民,更具有世界性,而且需要有兼容性,其他文化的优点和长处都可以吸收,继而融合到本国文化中。中国古代文化曾具有这样的特点,但从近代以来,这种特点渐渐消失了。而当沈信考虑到一种代表未来的中国文化时,他想到的是,这样的一种文化,首先是在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上,不仅要将传统文化的精华抛弃糟粕后继承,更要吸收其他文化的优点,形成一种新的文化。《银河英雄传说》是一部优秀的,虽然是日本人的作品,但只要不宣扬日本人那种卑劣的优越感,完全是可以拿来为自己所用的。这一点,在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中已经阐述得很明确了。 所谓吸收其他文化的优点,和盲目地接受其他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关键处就在于吸收者要有自己的核心的文化精神。就象一棵大树,要想枝繁叶茂,主干的粗壮结实是必不可少的。中国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和近年来屡屡创造的奇迹,都证明中国人是有着这样一种精神的,但遗憾的是,这样的精神并没有通过各种艺术形式,也就是文化的各种具体表现而呈现出来。 具体到这种文化,这种精神应该是什么样子,沈信其实也并不清楚,但沈信已经模糊地感觉到了它的威力,那将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归根结底,文化才是一个民族的根和凝聚力所在。 文化的兴盛,自然不是一个人所能决定的,那至少需要一代甚至是数代人的努力才能做到。虽然沈信是仙人,但他也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努力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在这个问题上,他深深感到自己的无力,但并不沮丧,因为他看到了希望,在现实中,他已经见到这种一个强大文化所应具有的精神了。 想想几个与他熟识的人,包括刘德华,唐子凡和杨天,甚至马天成,都有着各自个人的梦想。而当这些梦想汇合起来,就形成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中华民族的强大。正是因为看到这些人的努力,沈信才对中国的前途充满信心。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当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为自己的国家自豪和努力的时候,中华民族的强大也就指日可待了。 正是在这样的想法下,沈信开始再次思考自己的责任和目标。是的,靠他一个人振兴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天方夜谭,但以他的才华和地位,是可以起到一个带动的作用的。具体说起来,沈信的作用也就在音乐和电影方面,如果能因他而带动这两方面的发展,形成一个繁盛的产业,那么,凭着中国人的智慧和勤奋,一个能够代表中国人形象和影响力的文化也就会成型了。 在此之前,沈信在娱乐圈只是因为兴趣,而现在,他却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既然阴差阳错,他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时空,作为一个中国人,他也就欣然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对于这个似乎有些沉重的责任,他并不觉得是负担,因为,即使是从古代来的,在他的血液里,流淌的已经是中国文化的精神。 思绪再回到《银河英雄传说》上,沈信忽然不再排斥出演这部影片了。在他看来,作为这部经典作品的两个主角之一,杨威利正是一个代表着中国文化精神的形象,虽然他要饰演的不是这个角色,但他可以预计到,如果这部电影能够拍摄成功的话,这个形象将是对中国人的一个正面宣传。而且,在他心目中,已经为这个角色选好了演员,那是他心目中另一个典型的中国人的形象。这两种形象虽然看上去不同,但在沈信的心目中,那都是中国人,抽象意义上的中国人应该有的形象。 从沈信个人的兴趣来说,他其实更喜欢的是音乐。在此前他也感觉到自己好象有很大的突破空间,但是那感觉却是很模糊,现在他终于知道这种模糊来自于什么地方了,那就是因为他还没有确立自己音乐的核心精神。一旦这种精神确立,所有的音乐形式都只是为了表达这种精神,不同的音乐形式表现力的侧重不同,只有在一种核心的文化精神之下,才能浑然一体地融合,这是沈信的感悟,也是沈信即将努力的方向。 (第六十五章完) (ps:行文至此,该有的东西应该算是都有了,本书的基调也基本定型,此后的情节发展不会再有什么超越。曾有书友批评说本书没有主线,不知道现在能否理解西风自己的想法呢?在西风看来,在振兴民族文化精神的主题下(尽管是一个虚幻的主题),主角的一切行为还是围绕一个中心进行的,并没有跑题。具体到情节上,娱乐圈的发展是主线,但支线情节也还是要有的。 关于文化这么一个大题目,西风一个小小写手当然没资格评头论足,但所谓抛砖引玉,也算是个人的一点浅见。总结一下,西风的意思是这样的:一种文化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核心精神,这一点绝对是要坚持的,但具体到形式内容上,也是不妨吸收其他文化的一些有益的东西的。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又叫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所以,《银河英雄传说》还是要拍的,最重要的是因为有杨威利这个角色。有书友提到《星际浪子》,不错,黄易先生的这部作品也很好,但对于本书所谓的主题,显然并不如《银河英雄传说》切题,因为《星际浪子》里面并没有中国人的形象。 而所谓主题,即如文化之核心精神,对于一本书,即使是一本yy书,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觉得乏味,也请谅解一下。 同时,正如西风已经说过的,这只是一部yy之作,所以能不较真最好还是不要较真的好。 废话一堆,顺祝大家阅读愉快!)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十六章 新的起点 沈信的一夜就在这样的思索中度过,当他早上离开的时候,方容犹自熟睡未醒。沈信其实也不想这么仓促离开,但是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也只能先放下儿女私情了。 不过沈信在离开前还是先弄了一束鲜艳的玫瑰花放在方容的床头。怜爱地看了半天方容沉睡的幸福模样,沈信才微笑着离开。 及早赶到公司,沈信第一时间向刘德华表态,说自己愿意出演《银河英雄传说》。马天成也在场,对于沈信的态度,他并没有多少惊讶,从他的想法来看,没有人能拒绝这么优秀的一部作品。 刘德华的想法却完全不同,虽然沈信的表情态度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他却觉得沈信好象成熟了许多。微笑着,刘德华问了一句:“想通了?” 沈信回答道:“是的,我想通了。”说着自己也笑了。两个人互相看着,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看得马天成莫名其妙。不需要说得太明,沈信和刘德华通过眼神,已经相互了解了各自的想法。具体到细节上会有差异,但总的目标,两个人都是一致的。这种事业上的默契,使两个人本已深厚无比的感情更上一层楼。 大笑过后,刘德华豪情满怀地一挥手:“好,既然阿信没意见,我马上就联系各方面筹备这部影片。”说到这里,他忽然一皱眉:“不过,这个剧本的改编恐怕比较困难吧?《银河英雄传说》毕竟是一部,而不是一个剧本。” 马天成自动请缨:“刘大哥,交给我吧。” 刘德华看着马天成,似笑非笑:“交给你没问题,不过我要的是英文剧本。”这样的尝试在《东方之鹰》中已经有过,当时马天成可谓吃尽苦头。而现在这个改编,难度比起自己创作有过之而无不及,刘德华自然想先听听马天成的看法。 马天成听到这句话,果然现出心有余悸的模样。不过他最后还是一咬牙接了下来:“没问题,我豁出去了。” 刘德华点点头:“好,那就交给你了。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要是改编得不好,我可是不答应啊。”话是这么说,刘德华的目光里还是透露出对马天成的欣赏,在他看来,年轻人就是要有这么股劲头才会有出息。虽然现在马天成还难称优秀剧作家,但只要他能保持这样的精神,终究是会出头的,刘德华还是很看好马天成的才华,相信他只是缺乏经验,经过一番磨练,还是很有前途的。 马天成欣然应允,他也看出刘德华的意思,心里颇以刘德华的严格要求为荣。再顾不得和刘德华及沈信寒暄,马天成自己找《银河英雄传说》用功去了。 沈信自己也有其他事要忙,接下来他要进行新专辑的录音,这项工作在他出发拍摄电视剧之前是必须完成的。 对于录音,沈信是驾轻就熟,不过也还是花费了他很长时间,这毕竟是一件技术活。 当沈信从录音棚出来的时候,他发现手机上有条未读的短信。打开一看,原来是方容发来的,内容是这样的:“我很讨厌把花采摘下来这样的行为,不过念你一片苦心,姑且容忍一次。老实说,花还是蛮漂亮的。” 沈信哑然失笑,或许这就是方容式的温柔了。 正当沈信笑的时候,典娆一蹦一跳地来到他的面前。好奇地打量着沈信,典娆笑道:“信哥哥,看你满面春风,莫非是有什么喜事?” 沈信不由更是好笑,虽然典娆的外表也算是成年人了,但一举一动总觉得象小孩子,连现在这么说话,都象是小孩子愣充大人。忽然想起自己马上要离开香港,沈信连忙将事情说给典娆听,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内地看看。 最近这几天,典娆已经不整天跟着沈信了,她自己经常一个人到处跑,沈信很多时候都不知道她在忙什么,不过说到去内地拍戏,沈信相信典娆一定有兴趣。果然,典娆一听沈信这么说,马上两眼放光,很明显对这件事的兴趣很大。但是,让沈信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典娆经过短暂的兴奋后,沉吟一下,拒绝了沈信的要求:“信哥哥,我还有事要做,这次就不陪你去了。” 沈信讶异起来:“有什么事这么重要?” 典娆神气地道:“不要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只知道玩,我现在可是很重要的。” 看典娆愣充大人物的样子,沈信不由笑了:“有多重要?” 典娆回答道:“多重要?给你说说你就明白了。首先,我可是公司电脑动画方面的荣誉顾问,那帮小子既然叫我大姐头,我也不能不提携他们不是?刘德华大哥说了,他重金购买的那个引擎不好,要我帮忙给修改完善一下。”说到这里,她忽然压低声音:“其实要我一个人做的话,很快就可以弄好的,不过为了让动画小组的那帮小子有个学习的机会,我只负责指导,具体工作都由他们完成。这样对他们有好处,等这个引擎完善了,他们的水平肯定会上一个档次,不象现在这么菜了。” 看到典娆很得意的样子,沈信想起的确听刘德华这么说过,连忙道:“这件事的确很重要,难怪你都不跟我去看热闹。你肯这么认真,我真高兴,不过注意不要太劳累。” 听沈信这么说,典娆顿时高兴起来,又道:“这算什么?小事而已,一点都不累。而且我的工作也不止这一件,方姐姐也邀请我去给警察们帮忙,他们笨死了,小小的网络问题也解决不了,来几个菜菜的黑客就让他们束手无策。” 沈信苦笑不已,典娆在电脑方面自然是无人能敌,能让警方头疼的自然不是菜菜的黑客,只不过在典娆眼里怕是没有人算是厉害的黑客。 “好,好,你这么忙,那这次就不用去了。”沈信对典娆说道:“不过你重要归重要,千万不要骄傲,更不能盛气凌人,知道吗?” “做人要谦虚,要低调,对吗?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典娆调皮地笑笑:“对别人我当然会,但在你面前还用得着这么做吗?”说话间沈信已经感受到典娆对自己的依恋之情,同时也知道典娆小小的虚荣心大受满足,难怪会这么热心。不过考虑到典娆的神通广大,兼之更有仙人之体,沈信倒也不替她担心。 而在沈信这么想的时候,典娆又说道:“对了,还有一件事也很重要,差点忘了告诉你。”说到这里,她一挺胸,骄傲地说道:“现在我已经是万零妹妹的家庭教师了,负责为她辅导功课。”看她的模样,这个称号好象也是很光荣似的。 沈信这一惊非同小可,对于万零的资质他可是很了解,除了文学方面之外,她其他方面的水平都很差。最关键的是,万零对其他方面的功课都没多大兴趣,典娆虽然神通广大,但这种事情很容易弄巧成拙的。 看出沈信的担心,典娆神秘一笑:“放心吧,信哥哥,我既然敢揽这个瓷器活,那就说明我有金刚钻。我知道万零妹妹不喜欢上学,不过我有办法让她学好功课。” 看典娆神神秘秘的样子,沈信既感好笑,又有些担心,叮嘱道:“万零功课不好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能教就教,千万不要勉强。” 典娆又是一笑:“我知道,我的办法管保万无一失,你就放心吧。” 典娆这么有信心,倒让沈信好奇起来,不过不管他怎么问,典娆都不肯说出她有什么办法,沈信无可奈何之下,也只好废然作罢。想想典娆和万零相识以来,由于先天性的因素,几似孪生姐妹,早就亲热得有如亲姐妹一般,沈信倒也不算太担心会有什么大问题,也就随典娆去了。 不过想到日本人居心叵测,而一旦有什么事,方容就是首当其冲,沈少不了要叮嘱典娆一番,让她多留意方容的情况,必要时可以保护一下方容。典娆虽然时而天真得可以,但说到功力,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人能够伤害到她,保护方容,她倒也绰绰有余。 典娆自己对沈信的这个委托也是欣然接受,她和方容的关系可谓亲密无比。 当一切就绪后,在沈信的新专辑《巴西狂欢节》上市热卖之际,沈信和凤仙悄然离开香港,奔赴大陆去了。家中没人了,典娆也不担心没有地方去,方容和万零都强烈要求她去做客,倒是抢手得很,看典娆的模样,也是很受用这种得宠的状况的。 (第六十六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六十七章 时空迷惘 沈信和凤仙的目的地是西安。在《青春足球》这部电视剧里面,正是以西安的一所高中为背景的。现在电视剧并没有开始拍摄,沈信这么早赶去,是另有任务的,那就是提前体验一下生活。 说起来沈信自己算是大陆人,只不过却是一千多年前的,对于现在的大陆是怎样的一个情况,他其实不甚了了。所以,对这趟旅行,他自己还是很感新奇。 尤其是,在《青春足球》中,他扮演的是一个即将高考的高三学生,他将要混到高中里面当一名插班生,更是让他觉得有趣。在他原先的年代里,并没有学校这样的机构,他倒是很期待在学校里能够有什么样的经历。 飞机在西安降落,自然有预先安排好的接待人员来接他们。沈信这次旅行安排的很隐秘,倒是没有意外的事情发生。将沈信和凤仙带到一家酒店,告知沈信学校方面的手续已经办妥,接待人员就自行离去,任由沈信和凤仙自由行动。 沈信和凤仙对于这个城市都很有兴趣,他们在安顿好一切之后,马上就上街闲逛去了。 对于沈信这次的邀约,凤仙的态度倒是坦然了,虽然上次沈信邀她逛街曾让她感到莫名的惊喜。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凤仙只想把对沈信的暗恋藏在心里,成为自己最大的秘密。对她来说,能够经常陪在沈信的身边,已经别无所求,未来会怎么样?她并没有想过。 两个人象无所事事的人一样,只是漫无目的地穿梭在大街小巷,倒也兴致盎然。 香港本身只是一个岛,凤仙从来没有到过大陆,自然觉得很有意思,加上西安悠久的历史,在她看来更是别有一番感受。至于沈信,长安是他在原先那个时代最熟悉的一个城市,来到这里自然是感慨万端。西安虽然早没有汉长安的影迹,甚至连唐长安也早毁于战火,但相近的地理位置,还是让沈信感到一种熟悉的感觉。 而在这种感觉下,沈信突然感受到那中时空错乱的迷惘。蓦地站住,沈信开始思索自己一直以来无暇顾及的问题:自己的经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样的问题当然不是马上能得出答案的,正如一个简单的“我是谁”的问题难到无数哲人,沈信现在也被这个问题困扰起来,徒劳无功的思考中,沈信的脸色忽然变得难看起来 困惑迷惘中,沈信下意识地一下握住凤仙的手,甚至连他自己也没觉得。 凤仙只顾看着左右,并没有注意到沈信的脸色变化,察觉到沈信的动作之后先是感觉到娇羞,抬眼望向沈信才觉得不对。 “怎么了?”凤仙放弃了本想抽出自己的手的想法,任由沈信紧握着,紧张地问道。 凤仙的话惊动了沈信,他回过神来,先长吸一口气,这才说道:“没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一些荒诞的事情。” 凤仙还是不放心,仍旧紧盯着沈信。沈信这时却在心里自嘲,自己还真是爱胡思乱想,这样的问题怎么能想出个所以然呢?或许,等他有一天象天机子一样飞升之后,可以在另外一个世界找到答案。而现在嘛,既然身在红尘,还是不要多想这个问题的好,最关键是把握好现在。 想通之后,沈信才发现自己紧握着凤仙的手,而凤仙虽不说话,眼睛里却满是对他的关心和担忧。 现在再想放开凤仙的手,未免太着迹了,沈信这样想着,同时感慨万千。作为他来到这个时空第一个认识的女孩,凤仙对他执着的一往情深他早有所觉,只是他一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才将这件事拖了下来。 沈信自己也曾经苦恋未果,自然能理解暗恋一个人的痛苦,对于凤仙一直以来无怨无悔地追随,他此刻突然感到很感动。当初他差点破碎虚空的时候,虽然是被万零一个电话给拉了回来,但真正让他决定留下的,却是因为他自己觉得欠情太多,无法心安理得地离去。在他所欠的情里面,凤仙的一份更是够重。正是有了凤仙无微不至的照顾,他才能毫无顾虑地投入到自己喜好的工作中,不用顾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虽然曾经困惑过,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凤仙,但现在沈信已经不同了,关于感情,沈信完全想开了,对于凤仙的痴情,他能回报的也只能是真情。 凤仙是一个很传统的女孩,尤其是在感情上。沈信如果真的要考虑与凤仙的关系,说不定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幸好有现在这个突发的事件,这个问题已经不用他考虑了。想到这一点,沈信忽然觉得这个意外来得恰到好处,正所谓缘来挡不住,既然阴差阳错下事情开始了,那么,就让它继续吧。 这样想着,在连声保证自己什么事也没有之后,沈信不仅没有放开凤仙手的意思,反而抓得更紧。凤仙稍感放心,感觉到沈信的手传来的信息,脸不由又红了起来。象征性地挣了挣,沈信自然不肯让步,凤仙也就只好任由沈信牵着自己往前走去。 对于沈信的表示,凤仙隐隐觉得心喜,但在欣喜背后,她不免觉得困惑,沈信到底想干什么?在她心里,她一直觉得沈信是不会看上她的。 沈信看出凤仙的心思,但是却不便说破,他明白凤仙的脸皮很薄,现在还不是时机点破。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开始了,也不用急在一时,现在这种有情似无情的情况也别有一番韵味。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幸福快乐,沈信虽然没有说出来,却在心里这样对凤仙保证着。 快乐地度过一个下午,天色近晚两人才返回酒店。用过晚膳之后,凤仙就躲到了自己房间,不知道又忙些什么去了。沈信苦笑摇头,对于凤仙的这种认真,他既欣赏又不忍心,凤仙实在是操心太多了。而在下午那个意外事件之后,沈信此刻的心情更多了一份怜爱。 不管管不管用,沈信还是敲门叮嘱凤仙早点休息,然后才回到自己房间,开始忙碌自己的事情。 对于即将要进行的体验生活,沈信的态度也是很认真的,先将自己所了解到的情况在脑中过了一遍,觉得应该考虑的都考虑到了,他才开始上网查资料。 作为对他此前对文化问题思索的延续,他想到,要真正了解中国文化的内涵,还是得从中国的文化典籍以及各种艺术作品中去挖掘。而说到他最喜欢的音乐,要想表达出他所想象的精神,自然要了解一下中国音乐最有成就的戏曲。 沈信现在深深感到自己的局限,尽管他是仙人,但要说到继承和发扬中国音乐,他的底蕴还不够。他所了解的古乐,都是先秦两汉时候的,而此后中国音乐的发展,在他来说近乎空白。要想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在,恶补一番自己这方面的知识是势在必行。 虽然通过意识的交流,典娆已经把她所有的资料都给了沈信一份,但对于沈信现在想了解的东西,典娆自己也不懂,沈信还得靠自己来搜集了解。毕竟再强的电脑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资料都储存起来,尤其是文化方面的东西,需要了解的方方面面实在是太多了。 沈信兴致勃勃地连上网络,以为现在信息传播这么发达,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资料太容易了。然而结果却让他很失望。 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收获,至少介绍戏曲的文字资料是找到不少,关于中国戏曲的种类和历史以及特点他是了解得够多了,但是,对于他最迫切需要的具体的剧目音像资料,可以说是一无所获。毕竟戏曲不是很流行的东西,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多少人爱听爱唱了,网络上没有多少这样的资料也是可以想象的。 想想自己怕是要根据文字资料一一去收藏自己想要的音像资料了,沈信不由有些郁闷,最主要的是,他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去寻找。他要的不是一些散碎的资料,而是最全面最完整的,这就有难度了。 (第六十七章完) 第六十八章 又是cs 将所有的文字资料研究了一遍,沈信没有什么好做的了,忽然想玩cs,他通过意识召唤了典娆。典娆接收到沈信的召唤,很快就通过网络连接出现在沈信的电脑屏幕上。她的功力不够深厚,不能应付这么长距离的纯意识交流,所以还是通过她最擅长的方式来和沈信通信。 “信哥哥,没什么事最好不要烦我,我现在很忙。”典娆笑嘻嘻地对沈信说道,好象看出沈信很无聊的样子。 沈信为之气结,什么时候起,居然连典娆都成了大忙人,他自己反而是无聊的打扰别人工作的人了?不过想想自己也确实是无聊了,倒也无法反驳典娆的话。 “什么事这么忙?现在什么时候了。”沈信苦笑着说道。 典娆没有回答他,反而细细打量了他一番,笑了起来:“咦,你好象真的是没有事做,很清闲嘛。难道内地就没有什么好玩的?” 沈信无精打采地说道:“也不能说没有好玩的,只是我现在没心情。无聊了,想和你切磋一下cs。” 典娆一本正经地说道:“对不起了,信哥哥,我现在正在辅导万零功课,真的没有时间。只好等下一次了。” 沈信更郁闷了:“算了,我一个人玩好了。” 典娆被他的模样逗笑了:“好可怜啊,没有人理你吗?凤仙姐姐呢?” 沈信没有好气说道:“她又不是你这样的超人,现在这么晚了,当然要去休息。再说了,即使她没有休息,又能怎么样?我拉她来打cs吗?” 典娆大笑:“当然不是了。不过她要是没有休息的话,可以和你聊聊天嘛。看你现在的样子,是需要美女姐姐打打气。唉,一个年轻人,怎么没有一点朝气呢?” 沈信更是气结,刚要说什么,就见屏幕上从典娆身后闪出一个人向他招手:“沈信信哥哥,好久不见了,你好吗?”原来是万零。 看到万零,沈信的心情好多了,笑着说道:“还不错。听说典娆成了你的家庭教师了,她教得怎么样?” 万零看看典娆,典娆急道:“不要告诉他。” 沈信冲着典娆直瞪眼,典娆却丝毫不理会。万零笑了笑,好象很为难的样子,最后说道:“典娆姐姐很聪明,辅导我还好啦。” 沈信更看出这里面有问题,故作严肃问道:“小娆,不要胡闹,到底是怎么回事?” 典娆却一点也不被他吓到,只是嘻笑道:“放心吧,信哥哥,没什么需要担心的。我既然是万零的辅导老师,肯定会让她进步的,你就等着大吃一惊吧。”说着,典娆轻搂着万零,好象对万零说了些什么,两个人顿时笑作一团。 沈信看着两个好象孪生一般的漂亮女孩,心中顿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这感觉,对于他一个来自其他时空的人,显得尤其难得。 “好了,不和你多说了,我们要用功去了。”典娆最后说道。万零向着沈信挥手告别,两个人在沈信的电脑屏幕上消失了。 沈信摇头失笑,觉得自己今天实在是有点反常,平常很少有这么无聊的时候的。正考虑究竟该做什么好的时候,典娆忽然又出现在电脑屏幕上。 “对了,忘了告诉你了,虽然我不能陪你玩cs,但你可以上战网去玩嘛。我有一个帐号,你想玩我给你。”典娆说道。 “战网?”沈信也听说过可以上网和其他玩家对战,不过却没有玩过。在和典娆对战之后,想想马天成被他欺负的惨状,和普通玩家的对战,他提不起兴趣来。现在听典娆这么说,他一样觉得没有什么兴趣。 “嗯,战网上也有一些不错的对手,虽然不是很强,但比和机器人程序对战要有趣些,我想。”典娆看出沈信的心思,笑道。她甚至可以通过电脑作弊,自然没有人是她的对手。 沈信还是没有多大兴趣,典娆却已经把帐号资料给他了,挥手道:“帐号给你,想玩就去吧。我先走了。” 典娆一晃身不见了,沈信看着收到的帐号资料不由好笑,典娆的网名居然是“白雪公主”。 闲着也是闲着,沈信最后决定上战网看看去。用典娆给的帐号登陆进去,沈信一眼看到一个刚建好的网络,马上加了进去。 那网络是一个网名为“龙城飞将”的人所建,一对一的模式。两个人简单地通过信息打个招呼,马上就进入了对战。 战局一开,沈信马上发现这个对手不简单,以沈信的反应和操作,两人狭路相逢,居然一番恶战之后还是被他给逃走了,没有能将他一举击毙。虽然这一回合最后还是以沈信的胜利为终结,但那对手已经给沈信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而到了第二回合,沈信一时不察,居然被对手伏击,根本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对方给爆头了。双方战成一比一平。 对手的强悍反而激起沈信的极大兴趣,开始认真地对待这个对手了,一时间硝烟弥漫,双方法宝尽出,战况甚是激烈。 无论和马天成,还是和典娆对战的时候,沈信都是只将cs当游戏,而当对上这个“龙城飞将”,沈信突然感觉到这简直就是两个战士之间真枪实弹的较量。随着游戏的进行,沈信随时都有一种危险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在这样的感觉下,胜负显得很重要,沈信的神经一直绷得紧紧的,丝毫不敢松懈。 沈信的反应和操作自然是超一流,但对手也几乎同样出色,即使是沈信胜,也总是遍体鳞伤,在胜利的喜悦背后,沈信更多是劫后余生的后怕。这样的感觉出现在一个游戏里很奇怪,尤其是沈信居然会有这样的感觉,充分让沈信认识到对手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cs玩家,很可能现实中也是铁血战士。只有真正的杀手或者战士,才能给人这样的感觉。 第一局结束,沈信大比分获胜。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很默契地开始了第二局的较量。 经过第一局的战斗,对手也充分认识到了沈信的厉害,但不得不说,那对手是一个很顽强好胜的人,虽然很明显沈信的高明给了他很大的压力,但他并没有被沈信的身手给击垮信心。他的态度变得更谨慎,意志也更顽强,战术变化多端,很快便让沈信也头疼于他的难缠。 双方都感受到对方给自己带来的压力,也同时都更斗志昂扬,在这样的气氛下,两个人都是超常发挥,时有惊人之作出现,打得难分难解。对手难求,两个人兴奋地将战局一直持续了下去。 也不知一共战了多少局,时间已经在午夜,当沈信以微弱的优势再胜一局之后,对手忽然发了一个告别的消息过来,然后就下线了。沈信本想和他约定有时间再来切磋,但还来不及说,对方已经不见了。 虽然对于没有能和这个顽强高明的对手交流一番微微感到失望,但沈信这一次战网之行也算是过足瘾了,那种战斗的感觉,是他从来不曾有过的。回味着刚才的战斗,沈信感觉自己以前真是小觑了天下高手。 心满意足下,沈信的心情开朗多了,不再为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资料郁闷了,开始对已经收集到的资料研究起来。 (第六十八章完) 第六十九章 上课了…… (不好意思,来迟了。这一章是平常两章的量,中午有事就不发了。今天晚上20:00以后还有一章。) 对于沈信体验生活的任务,接待方安排得很周到,第二天早上,还不到八点钟,沈信已被人带到他即将要进入的班级的门前。那人还想亲自带沈信进去,沈信摆摆手示意不用了,他不想搞得太郑重其事,毕竟对于班级里其他的学生来说,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因为他的到来影响到别人,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那人也没有坚持,自行离去了,沈信推开教室门走了进去。还没到上课时间,但是此时教室里已经坐满了人,而且每个人都在埋头苦读,甚至连沈信的进入都没有人理会。沈信看到这样的场景,反而松了一口气,稍微停顿了一下,他看到最后排还有一个空位,就要举步往那边去。 糟就糟在沈信这么一停顿,在第一排的一个女生,本来没有留意到沈信的进来,但因为沈信的这一停顿,她下意识地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沈信。无巧不巧,这女生还是一个音乐发烧友,一眼就将沈信认出来了,只是她怎么也想不通沈信怎么会在自己面前出现,不免半信半疑,只低低地叫了一声:“沈信!?” 她的语气怯生生的,并没有惊动其他人,但却被沈信听到了。本来举步欲行,沈信听到这个叫声马上习惯性地停了下来,然后又习惯性地对那女生微笑着点点头。 这一个亲切的微笑,仿佛是沈信的招牌表情,那女生一下子确信无疑了,又惊又喜,忽然大叫一声:“真的是你!?” 这一声叫得可就有点高了,将全班人低低的朗读声一下都压了下去。所有人的目光先向那女生望去,然后又都落在沈信的身上。 沈信自然只能微笑以对,其他人还不如何,最先发现沈信的那个女生却有些激动,忽然站起身来,一下子冲到沈信的面前。在这个女生作出这个举动的同时,也有不少其他学生认出沈信,一时间教室里群情涌动,眼见就要形成混乱的局面。 沈信本着低调的做人态度,自然不想因此而打扰了这些学生的正常生活,看到场面有些失控,马上当机立断,先向后退了一步,然后大喝一声:“stop!” 已经冲到沈信面前的那女生愕然止步,其他人也一下子停止了议论,不知道沈信这个举动是什么意思。 看到场面得到了控制,笑容马上回到了沈信的脸上,他一步来到那女生面前,变戏法般从自己的百宝囊中摸出一本自己的写真集递给了她。那女生先是不明所以,等看清自己手里的东西,而且还附有沈信的亲笔签名,不由惊喜地“呀”了一声。 在那女生低头欣赏沈信龙飞凤仙舞的签名的时候,沈信并没有停留,而是象跑场般绕教室一周。在每一个学生面前,他都是微笑致意,然后送上一本写真。在来西安之前,他已经预先估计到怕会有象在新加坡遭遇歌迷那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已经预先做了准备。也幸好有百宝囊这个东西,不然沈信任什么时候也抱着一大堆写真,可就有点太搞笑了。 沈信的动作快得不得了,等那个最先得到写真的女生抬起头来时,他已经发完一圈写真了,全班同学人手一本。所有人都呆望着沈信,既奇怪他敏捷的身手,更疑惑他小小的口袋怎么能装下这么多东西?沈信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就象魔术师一样,充满了神秘的味道。不过这样一来,即使是不喜欢音乐的人,不知道沈信的人,也对他产生了好感。 而沈信,再次来到教室的最前方后,先示意仍然呆立一旁,犹自不能相信自己眼睛的那女生坐下,然后对着全班学生鞠躬道:“大家好,我是香港演员沈信,这次来是为了拍一部足球电视剧。出于了解学生生活的需要,我可能要和大家共度一段时光,在这期间我希望能和大家相处愉快。初次见面,请大家多多指教!”顿了一下,他又说道:“大家如果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对我提,只希望大家能当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就好。” 所有人这时候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一些沈信的歌迷的带动下,全班一阵轰动,场面热烈。无论如何,有个演员到他们班来插班,这绝对是一件新鲜事。更何况,无论是不是沈信的歌迷影迷,沈信的名字他们都是听过的,一时间所有人都兴奋起来。 沈信看到学生们的热情,反而头疼起来,如果真让这些人叫起来,那么他想低调也不成了。这时,一个高大的男生忽然从最后排站了起来,快步来到沈信的面前。他友好地与沈信握握手,笑道:“欢迎你的到来!我叫高辉,是这个班的班长,你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我。” 沈信点头表示感谢的时候,高辉已经转向全班学生,示意大家噤声,他严肃说道:“沈信来我们班的确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不过大家也应该明白他的身份特殊,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混乱,所以大家还是帮忙尽量保密一下。” 学生们从兴奋中冷静下来,都点头称是,沈信的影响力谁也明白,能够和他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可以说梦幻一样的事情,没有人想因为自己的不慎而失去这个机会。 沈信松了一口气,一个他觉得是最大的难题,就这样轻松解决了。而高辉这时又向沈信笑道:“你就坐我旁边吧,我旁边正好有个空位。”沈信自然老实不客气地接受了他的邀请。 沈信来到最后排坐下后,教室里算是基本上恢复了原状,不过还是有人比较兴奋,不停地与身边的人说着什么,教室里一片嗡嗡声。 这时候,上课铃声响起,一个中年女教师推门走了进来。教室里一下子静了下来,但难免仍有余音回荡,那女老师顿时脸如寒霜,从一副高度近视眼镜后射出了严厉的光芒。 一声不吭地走上讲台,那女老师把手中拿着的教案本扔在教桌上,忽然叫了一声:“同学们哪……” 这一声叫喊是如此尖利,直接刺激着沈信的耳膜,促不及防下,沈信差点有跳起来。定神看看四周,所有学生都没什么异常反应,沈信才知道他们已经习惯了。自嘲地笑了笑,沈信不由慨叹环境真是磨练人啊,看这些学生都是普通人,居然能在这么尖利的叫声中一样若无其事。同时,沈信不由还突发奇想,觉得这女老师没有去当歌唱家实在是浪费了。若不然,就凭她这一嗓子尖叫,怎也能获得一个满堂彩。 沈信胡思乱想之际,那女老师继续说着话,同时表情变得沉痛无比:“同学们哪,高考迫在眉睫,你们居然一点压迫感也没有?这样的状态怎么能考出好的成绩来呢?还没进门我就听到你们的喧闹声,青春宝贵,你们就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吗?” 随着这女老师的话,她的声音也转而也沉重起来,与先前的尖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状况更让沈信感到了她嗓音的广度,实在是有挑战世界最强女高音的潜质。 这女老师的话虽然语重心长,但很明显也是老生常谈,可能不知道已经说过多少次了,沈信从周围学生不以为然的神情中就可以看出来。而且今天的情况有些特殊,这种神情更是明显。换在平时,尽管并没有真的听进去,所有学生怕也要低下头,噤若寒蝉,作出恭聆教诲的模样吧?但由于沈信的到来,这些学生兴奋之下,虽然都低下了头,但更多是在忍住不笑出来。 敏感的女老师也察觉到气氛的异样,不过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按照她自己的思路,她忍不住更想对这些不知上进的学生谆谆教诲一番,一篇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地从她嘴里涌出。所有的内容自然都和高考有关,而且引经据典,那叫一个内容丰富。 别的学生还是很镇定的样子,沈信却有点听得目瞪口呆。如果先前他只是惊叹于女老师的音质的话,现在女老师的演讲水平更是让他佩服到五体投地。此前他只觉得他的师傅曾志伟的嘴巴厉害,现在才知道是坐井观天,实在小觑天下英豪,这个女老师的演讲水平绝对不在曾志伟之下。想想只是一个普通的女教师,居然有这么高的演讲水平,沈信不由慨叹天下能人异士何其多啊。 虽然对高考的重要性其实不是很了解,但在这女老师的连番轰炸下,沈信也被催眠般地接受了女老师的观点。一时间想到如果高考不成功就是一个失败的人生,沈信莫名地觉得巨大的压力压上心头,深深感到如果不好好学习真是罪孽深重。 气不长喘,面不改色,这女老师的演讲维持了足有十分钟才告一段落。在如此磅礴的气势下,所有人终于都被压倒,再没有人能笑得出来,也没有人敢跟这女老师对视一眼。应该出现的场景终于出现了,所有学生都是一脸忏悔,那女老师终于满意了。 “好,现在开始上课。”女老师心情舒畅,语气也变得柔和了,虽然沈信对音乐的造诣很深,但还是搞不明白,一个人的嗓音怎么能有如此丰富的变化呢? 这女老师是教物理的,所谓的上课其实也就是习题讲解,尤其是对高考极具针对性的习题讲解。题海战术是大陆教育的一大特色,这女老师明显深谙其道。 对于物理,沈信自己原先有一段时间曾经很感兴趣,加上来此之前曾恶补过大陆的高中教程,对于那女老师的讲解倒也听得津津有味。不过他这只是兴趣所使,一想起纯粹为了应付考试而进行庞大的题海战术,沈信也感到心寒。 回想着刚才女老师的话,沈信深深感到了一个大陆高中生身上的巨大压力,就为了一个高考,就将宝贵的青春消耗在题海中了。根据他自己的体验,沈信觉得一个宽松的环境才是培养人才的最好氛围,这样想着,他对大陆的高中生充满了同情。 讲解完一道力学题,女老师的目光忽然落在第一排的一个女生身上,先叫她站起来,然后问她在干什么。而这个女生正是第一个认出沈信的那个,在那女老师严厉的逼问下,她有些惊慌失措地说道:“我……我没有干什么呀。” “那好,你将我刚才所讲的内容说上一遍。”女老师的语气平淡,眼神却更犀利。 那女生其实也真的没干什么,无非就是在课桌下偷偷翻阅了一会儿沈信的写真集。但就因为这样,她根本没有注意那女老师的讲解,这时听女老师这么说,一时间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唉,你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女老师一声长叹,脸上表情痛心疾首:“都火烧眉毛了,居然一点紧迫感也没有,一点上进心也没有?这样的心态,这样的状态,你还能期望今年的高考能有好成绩吗?” 那女学生其实成绩不错,今天的事也确实不能怪她分心,毕竟沈信是她最喜欢的歌手,偶尔的精神不集中也是难免的。听到女老师的语气越来越严厉,那女生顿时委屈无比。 女老师演讲的劲头又上来了,眼见一场狂风暴雨就要落到那女生头上。 看到这一幕,沈信大觉形势不妙,归根结底,这件事是因他而起的,如果因此而让那女生受责骂,他自己心里实在难安。 在那女老师发飙之前,沈信忽然举起手叫了一声“老师”。 正在兴奋中的女老师被人打断自己即将脱口而出的一番激情演讲,顿时一脸不悦地向沈信望了过去,看到沈信是一个生面孔,那老师先是一怔,然后问道:“你是什么人?我怎么没见过你?” 同样,所有学生的目光也都落在沈信的身上,他们都不知道沈信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在众目睽睽之下,沈信都有点紧张了,硬着头皮说道:“我叫沈信。”刚犹豫着该怎么自我介绍,那女老师已经接口了:“新来的插班生吧?还习惯吧?你有什么问题要问?”和颜悦色,那女老师很高兴自己的学生多了一个。 既然那女老师已经为沈信确定了一个身份,沈信也懒得多费口舌来解释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的本意就是要为那女生解围,看到那女老师似乎已经忘了那女生,沈信索性也就以学生的身份说话了:“是这样的,老师,我觉得你刚才讲解的那道题似乎还有一个更好的解法。” “是吗?”女老师很高兴看到这么用心的学生,热心地说道:“那好,你自己上来解给大家看吧。” 那女老师不知内情,所有的学生却知道沈信是什么人,听他居然说有更好的解法,不由都惊讶地连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沈信敢这么说,当然不是心口开河,他真的刚想到一种新的解法。听那女老师这么说,沈信也不客气,快步来到讲台上,抄起一支粉笔,刷刷地将自己的解答快速写在黑板上。不是沈信吹牛,他的解法的确比女老师刚才讲解的要简练。 “嗯,不错。”那女老师目不转睛地看着沈信解题的全过程,频频点头:“这个方法果然新鲜。” 沈信放下粉笔,微笑着转向那女老师,那女老师却还在看着沈信的粉笔字,虽然只是一些数字和符号,但那优美的笔法还是尽显功力。忽然觉得自己的字有些不堪入目,那女老师忽然抄起板刷,将自己的字全部擦去,只留下沈信的解答。 学生们先是莫名其妙,明白女老师的心态之后,不由都偷偷笑了起来。 女老师这时却不理会学生了,只是端详着沈信的字,然后说道:“沈信是吧?你这手粉笔字可是漂亮得很啊。” 沈信耸肩一笑:“说不上太好,不过我曾经练过十年的书法。”听沈信这么说,所有的学生都低声惊呼,沈信的表现和话语都让他们叹服不已。 女老师用看自己得意弟子的眼神看着沈信,满意地说道:“看的出来,你肯定是一名好学生,高考在即,你要加油啊!” 沈信恭身受教,台下却是笑声一片。女老师示意沈信可以下去了,然后皱眉对着其他学生说道:“有什么好笑的?这样的学生就是你们的榜样,你们要好好学习他这种精神才行。” 笑声反而更大了,不过却没有人向那女老师说破沈信的身份。 沈信回到座位,高辉笑着对他竖竖大拇指:“厉害,够义气!” 沈信微微一笑:“应该的。” 经过这样一个小插曲,那女老师已经忘了刚才要责骂那个不认真听讲的女生,一场风波过去了。 (第六十章完) 第七十章 下课后 下课了,所有的人都起身自由活动,作为对沈信不想张扬的意愿的尊重,并没有人借此机会来打扰他。不过也有例外,最后还是有一个人不顾高辉严厉的目光的阻止,昂然走到了沈信的面前,那就是刚才被那女老师责骂的女生。 “谢谢你帮我解围,你不知道,老师的责备可是很严厉的。”那女生诚恳地说道。 沈信自己也很歉然:“是我不好,打扰了大家的正常生活。” 其他人虽没有上前,却也留意到这边的对话,有几个活泼的学生马上大声说道:“哪里有?我们高兴还来不及。” 那女生一笑,又道:“不过你还真是厉害,不仅歌唱得好,而且学习也这么出色。那手书法更是漂亮,把老师都给震住了。”这话是不错,那女老师的书法在整个学校都是数一数二的,今天算是碰见高手了。 沈信看到众人并没有怪他的意思,自己也笑了:“其实只是个人爱好,说不上多好。你喜欢也可以做到。”以沈信的看法,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他这番话说得可谓真挚。 那女生苦笑起来:“喜欢的东西不少,可是快要高考了,根本没时间。” 沈信默然,这一句话虽然简短,却让他想到应试教育的弊端所在,在力求全面发展的要求下,所有人都在拼命弥补自己薄弱的环节,对自己擅长喜欢的却一再放在第二位,多少本来有天赋的人就是这样消磨掉了自己的优势。 看到沈信沉默的样子,那女生又笑了:“好了,不说这些。我好象听说你的新专辑要发售了,是不是真的?” 沈信忽然一拍闹门:“笨,我怎么没想到?本来可以送你们专辑的,送什么写真嘛。”他走的时候专辑刚在香港上市,大陆都没有,一时疏忽,他竟然没有想到那是一份更好的礼物。 看到沈信这个样子,所有的人都笑了,更有人大声说道:“这有什么?送完写真还可以送专辑嘛,我们不嫌多的。” 沈信也笑了:“对,也是。不过话说在前面,到时候可一定要给面子,千万不能不要。” 轰笑声再起,众口一词:“当然不会不要,白要谁不要?” 高辉看到眼前和谐的气氛,忽然提议:“沈信此来到我们班,可以说是缘分啊,不如我们到时候一起合影留念,就当我们的毕业照好了。” 这个提议一出,马上赢得了一致的赞同,没人不觉得这不是一个好主意。看众人高兴,沈信也欣然答应了。短短时间,沈信和这些一个班的学生算是已经打成一片。 一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中午放学后,在别的人去吃午饭的时候,沈信却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闲逛着。绕着校园转了一圈后,沈信最后来到了学校的操场。 烈日炎炎,操场上却是热闹无比。一群不同年龄的少年正在操场上不知疲倦地奔跑着,或是打篮球,或是踢足球,一个个兴高采烈,毒辣的太阳似乎对他们丝毫没有影响。 看着这些单纯而快乐的身影,沈信大有感触,更觉得《青春足球》这个题材不错。在职业化体育日益商业化的情况下,业余体育却更能表现出真正的体育精神。尤其在中国,真正能代表自己全民体育水准的,只有业余体育。 青春,激情,拼搏,沈信看着操场上忘我运动的少年们,脑海中不停闪现着这一类的字眼。 这其实只是很普通的一个场面,所有全国的中学里都可以看到,但看在沈信的眼里,却是一种不同的感受。被这种纯粹意义的体育活动所感动,他脑海里似乎又有新的旋律在流淌。这次的旋律和以往他所作的乐曲有所不同,在技巧和结构之下,一种模糊却极能激励人的精神在顽强地表现着自己。 知道这就是所谓的灵感产生了,但沈信现在却不急着创作。因为他知道,这种精神他暂时还觉得很模糊,似乎还需要一定的沉淀才能更确切地把握。 在此之前,沈信的音乐创作只是凭一时所感,讲究一气呵成,灵气可谓十足,但在深度上却难显大气。不过这样的创作也不是没有收获,正是经过这样创作的磨练,沈信现在才能感受到自己的成长,并且可以严肃地思考自己究竟应该创作什么样音乐的问题。 沈信就这样呆坐在操场旁,浮想联翩,陷入了个人的思绪里。这种状态,直到高辉吃过午饭来找他才打破。 经过一上午的相处,两个人已经是很熟悉了,并肩坐下,两个人畅谈了起来。所谓畅谈,其实主要是高辉一个人在说,沈信大多时候只是扮演听众的角色。话题一开始是有关高考的,沈信详细了解了这方面的情况后,更深切地感受到大陆学生身上沉重的压力。从小学到高中,十年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说起来一点也不亚于古代的十年寒窗,却只是为了上一个大学。多少热情,多少梦想,就在这个漫长的过程慢慢被消磨掉了。 而即使是大学生,也很难保证自己所学可以致用,中国实在是太大了,问题也实在太多了。在教育上,问题同样是明显的。 沈信在感受到这一点的时候,同时更感到中国要想强大任重而道远。而说到教育,这是一个大问题,是保证一国未来的根本,但想要改进,困难不是一般得大。沈信自己当然解决不了,而且也不是他能管得了的,但沈信相信,只要中国文化的精神得到加强,全民一心,凭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智慧,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沈信这样想着,一时间心情沉重,一时间又对未来充满信心。 觉得话题太沉重了,看高辉也是很郁闷的样子,沈信忙转换话题,问起他平常有些什么爱好。高辉叹口气回答他说:“原来还经常踢踢球,现在根本没时间了。偶尔有点空闲,也就是联网打打cs。” “cs?”沈信眼睛一亮。 “是啊,你也喜欢吗?”高辉看看沈信,沈信点头,他又继续说道:“我的水平也就是个业余中游,比起职业高手来差远了。” “职业高手?”沈信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名词,很是惊讶。 “是啊,你不知道吗?现在有专门以游戏为生的职业玩家,他们都有严格的训练,所以水平比起业余选手可是强多了。” 沈信想起前一晚碰到的“龙城飞将”,不由暗自思忖:“难道这个人就是职业高手?” “你知道战网上有一个叫‘龙城飞将’的高手吗?”沈信将自己的疑问提了出来。 “当然知道。”高辉兴奋起来:“不过他不是职业高手,尽管他比很多职业高手在战网上的排名都高。” “是吗?”沈信疑惑起来,这个“龙城飞将”,究竟是何方神圣? “当然是了。国内高明的职业玩家的网名我都知道,没有一个人用这个名字。他可以说是现在国内风头最劲,也最神秘的cs高手。据说和他交过手的人,都在游戏中感受到真正的死亡的威胁。” 沈信想着自己与其对战的感受,点头同意了高辉的说法。说起cs,高辉的心情好多了,滔滔不绝地给沈信讲了很多趣闻。不过关于这个神秘的“龙城飞将”,还是什么资料也不知道。 (第七十章完) 第七十一章 校园情 (一天三更实在是太累了,不是指码字,而是每天三次定时定点都要上线一次。所以,和昨天一样,在不减少更新字数的情况下,更新改为两次,早上和晚上各发一章。大家谅解并继续支持,这样西风才有继续吹下去的动力。 嘿,忽然发现强推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可惜要结束了。) 下午还是照常上课,英雄惯见是常人,所有同学都和沈信熟悉了,反而没有人再把他当明星看待,只是当他是一个好朋友,好伙伴。一下午过得平淡无奇,放学后,沈信混在一群同班的同学里出了教学楼。 随意望向一边,沈信不由一呆,在傍晚的阳光下,凤仙正俏生生地站立一旁等候着他。微风徐来,吹动了凤仙的长发,显得风姿绰约。 在人来人往的教学楼前,凤仙的美丽和高雅分外引人注目,吸引了众多的目光,每个路过的人都会暗自猜测她是什么人。不过凤仙对这一切都毫不在意,在她眼里,只有沈信一个人,看到沈信混在学生中间出来,她不由嫣然一笑。 这一笑更显妩媚,看得沈信也是怦然心动,暗自奇怪自己以前居然没有注意到凤仙的美丽是如此地与众不同。其实也难怪,他此前为秋真真一叶障目,自然难见整个森林,而当他放开心胸后,才能更真切地领悟到所有美好的东西。 快步上前,沈信向凤仙打个招呼,目不转睛地盯着凤仙,凤仙顿时有些脸红。刚想对沈信抱怨一下他的无礼,忽然呼啦一声,凤仙促不及防下,一下子被一群学生包围。 这些学生都是和沈信一个班的,凤仙是完全得莫名其妙,沈信却隐隐想到了这些人想干什么。 果然,在将凤仙团团围住之后,这些人开始评头论足起来。 “这个一定是沈信电视剧中的女主角。”一个人用无可置疑的肯定语气说道。 “对,而且和沈信一同出演电视剧,她肯定会一炮而红。”另一个人大胆地作出预测。 “还等什么?”又有人提议:“赶紧请她签名啊,不然等她红了之后可就没机会了。” 七嘴八舌,凤仙还没弄懂是怎么回事,已经被伸到眼前的笔记本弄得眼花缭乱,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等着她签名。 凤仙连连摆手,示意自己不是什么明星,可是没有人肯相信她。她求援般地向沈信望去,沈信却耸耸肩,摊摊手,表示无能为力,恨得凤仙牙痒痒的。 和沈信算帐可以等到以后,最关键的还是先解决眼前的难题,在屡次抗议无效之后,凤仙只能无奈地拿起签名笔,硬着头皮开始为众人签名。凤仙的签名自然没有沈信那么漂亮,不过这时候也没有人太在意这个细节。和沈信同窗一天,所有人都当他是好朋友了,这一幕戏剧般的场景,大概玩笑的意味更浓。 凤仙好不容易给所有人都签完名,手都酸了,这时沈信才开口劝众人离开。沈信的话还是很有效果的,加上已经得到凤仙的签名,心满意足的同学们对沈信告别一声,这才嘻嘻哈哈地离开。 沈信笑盈盈地看着凤仙,凤仙心头不由无名火起。一下冲到沈信的面前,凤仙恼怒地说道:“看热闹很过瘾是吧?居然让我出丑,哼!”说着别过头去不理会沈信了。 凤仙难得有生气的时候,在沈信现在看来,她即使是生气也别有一番风情。微笑一下,沈信柔声说道:“不就是想让你感受一下当明星的滋味吗?现在知道明星也很辛苦了吧?”最后这一句更是充满了玩笑的意味,沈信虽然爱看凤仙生气的样子,但让凤仙一直生气下去也不是他心之所愿。 沈信的意思凤仙当然听出来了,但是仍然余怒未消,忍不住说道:“辛苦的是别的人吧?你也是明星,我怎么不知道你很辛苦?哼,所有的辛苦还不都是我一个人扛。”这当然是气话,平常凤仙是绝对不会这么说的,只是今天觉得沈信有捉弄她的意思,恼羞之下不禁有些口不择言。 听凤仙这么说,沈信只觉得怜惜之情大生,如果说一个成功的男人之后总有一个默默无闻的女人的话,那么在他身后的这个女人就是凤仙。想起一直以来凤仙的操劳,沈信温柔地看着凤仙说道:“知道你太辛劳就好。正因为这样,你有时候也应该让我也辛苦一点,不要总是什么事也自己包揽。你可知道?我会心疼的。” 沈信这句话脱口一出,凤仙顿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一直以来的辛苦都是值得的,幸福的感觉弥漫到了全身。看着沈信多情的目光,听着沈信温柔的话语,凤仙心中一片温暖,早忘了刚才的不快,心里一点生气的感觉也没有了。 沈信一直盯着凤仙,忽然情不自禁地说道:“也难怪他们会误会,你这么漂亮,又这么有气质,一点也不比明星差。” “比秋真真呢?”凤仙听到沈信的话,这样反问了一句。作为对沈信秋恋最知情的人,或许是下意识里她一直拿自己和秋真真比较,所以此刻才会毫不考虑地问出这个问题。等她意识到这个问题问的不是时候之际,话已经收不回来了。 听到凤仙的反问,沈信不由一怔。自从金像奖颁奖之后,他再也没有联系上秋真真过,现在已经刻意地不去想她了,但凤仙这一句话又让他想起了这个他曾经魂绕梦牵的人。 爱恨难分,不过现在沈信已经想开了,在他看来,恋爱的最高境界是两情相悦,单方面的热情从来不会有好结果。现在的他,已经不会再有一开始被拒绝的那种绝望的冲动了,他发现自己真的是对秋真真一点也不了解,根本就不知道她是什么想法。一切顺其自然,他这样想着,算是对这段恋情作出了自己的决断,只是此刻心里还是稍稍有点酸楚。一次失败的初恋,无论如何都会让想起的人感觉复杂。 沈信这样想的时候,脸色自然有些变化,更让凤仙后悔自己不该提起这件事。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凤仙开口道歉,心里后悔极了。 “没什么。”不等凤仙说完,沈信已经抢先截断了她的话:“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在我心里,你和她都是很美的,虽然是不同的类型,但同样是那么美。”说完这句话,沈信没有再停留,举步向前走去。 这次轮到凤仙发怔了,沈信的这番话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能够听沈信亲口说出的。沈信的情意表现的是如此明显,凤仙都有点站立不稳,觉得就要被快乐的浪涛所淹没。 好不容易稳定了情绪,凤仙这才快步向沈信追去,心中充满了对幸福未来的憧憬。 在外面用过晚饭,天色近晚时,沈信和凤仙来到学校的操场漫步。沈信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他想,或许只有在这个地方,才能体现出年轻人蓬勃向上的朝气。运动是一剂良药,不仅能强身健体,更能让忘记一切不快,代表着一种能够激励人的精神。 这样想着,沈信和凤仙已经来到一组双杠前。 “在这里坐会儿?”沈信提议道。 凤仙左右看看,犹豫说道:“没有坐的地方啊,难道坐在地上?” 沈信笑了:“当让不是了,你没看到这里有个双杠吗?” “双杠?”凤仙吃惊地问道,连连摇头:“我不要,太高了。” “有我在,你怕什么?”沈信更是抑制不住笑意,不等凤仙再说什么,他已经拉着凤仙的手轻轻跃向双杠。 在凤仙的惊叫声中,沈信带着她无惊无险地落在双杠上,扶着她坐好。 凤仙虽然坐稳了,却还是惊魂未定,埋怨道:“你这人,怎么就一点也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呢?我从小就怕高,双杠这东西我碰也没碰过。” 沈信温柔地揽住凤仙的纤腰,笑道:“你胆子怎么这么小?我都说了,有我在,你什么也不用怕。” 凤仙向沈信望去,在沈信的眼神里,不仅有她从不曾奢望的深情,更有一种让她心安的诚恳,心中一热,她不仅不怕了,而且还很享受这样的处境。 在这样的情形下,凤仙自然无法再责怪沈信,只能白他一眼,说声“算了,懒得理你”。 夜幕降临,两个人忽然都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望着眼前苍茫的一切,天地间一片温馨。 在一片宁静中,凤仙忽然幽幽一叹:“这种感觉真好,好像是又重新回到了当初上学时那种无忧无虑的年代了。” 沈信听出凤仙话中的慨叹之意,不由一笑:“只要你愿意,现在也可以象那时候一样无忧无虑。” 凤仙并没有直接回答沈信的话,只是幽怨的看了沈信一眼,仿佛在说:还不都是为了你?沈信一阵感动,也不再说什么,紧紧地搂住了凤仙的肩膀。夜色中,相爱人的情意在轻轻流淌。 (第七十一章完) 第七十二章 校际球赛 这么规律悠闲的生活到了周末才有所改变,这时沈信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新的角色,隐隐有真把自己当一个高中生的错觉。根据体验生活的目的,接待方安排了一场校园足球赛,沈信自然要参加。这场球赛的目的也不外乎就是让沈信和其他参加电视剧拍摄的演员熟悉一下真正校园足球的氛围。 和沈信一同参加比赛的还有另外三个年轻演员,他们都是大陆的高中学生,只是来自不同的地区,这时刚刚才到。出于打造一部真正的足球题材的电视剧的目的,在选择演员上剧组也是煞费苦心。这三个人都不是职业演员,但在足球上都颇有点功底。用曾志伟的话说,悟性好的话,演技可以很快领悟,即使不是整体水准上升,应付某个具体场景还是很好办的,但球技就不同了,没有扎实的功底,拍出来的比赛就太假了。在一般的电视电影中或许不要紧,但在这部球赛占极大比重的电视剧中,那绝对就是致命伤。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会选择这三个演员,他们其实一点演戏的经验也没有。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其他三个演员见到沈信的时候,对沈信在演艺方面的成绩和地位表示佩服,在演技方面谦逊的同时,对沈信的球技持保留态度。 他们都是各自学校的足球精英,有着这样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也曾听说过沈信与中国国家队比赛的事,毕竟没有亲眼目睹,当真正看到沈信的时候,他们都怀疑起来。沈信的长相气质都太文雅了,很难让人相信他会是一名足球骁将。 对于这些人的看法,沈信是一笑置之,凡人太注重外表了,实在难以第一眼就看出一个人到底是怎样的人。误解发生的多了,沈信已经完全不在意,他相信,用行动说话才是最好的办法。 简单地寒暄几句,几个人马上就随高中校队入场准备比赛了,他们这时的身份都是该高中校队成员了。对手是附近一所大学的校队,也是特意安排好的,就是为了让比赛有更多的实战意味在。 到场观看比赛的人自然多不到哪里去,毕竟只是一支高中球队,不能奢望太多。但是,即使人数不多,但观看比赛的人群带起的气氛却不输于正式比赛。尤其是以高辉为首的“沈信啦啦队“更是引人侧目。在这样的气氛下,沈信更感到中国足球的糜烂是一件难以让人忍受的事,从小小一个高中就可以看出足球在中国人心中的地位,这样的基础居然不能发展出一支哪怕只是在亚洲称雄的球队,实在是让人感到郁闷。 在高中校队入场的同时,大学校队也开始入场。虽然只是一场纯业余的比赛,但参赛双方都依足了正式比赛的规矩,显得态度都很认真,只是简单的一个亮相,已经激起一片喝彩声。 这时,沈信首先被大学校队的一个球员给吸引了目光。那是一个高瘦的年轻人,态度显得老练沉稳。凭着敏锐的直觉,沈信一下就感受到了他的与众不同,且不说他看似偏瘦的身形下却是结实的肌肉,就凭他那坚毅的表情,已经让他比别人更有一种慑人的特质。 “这个一定是对方球队的核心人物。”沈信偷偷对几个同来的演员说。那三个人点头同意,这个对手一看就是个难缠的角色。 果然,沈信话音刚落,那个引起他注意的人已经排众而出,来到高中球队面前,与高中球队的队长握手致意:“我叫丁自强,是这支球队的队长。” 简单地互相致意之后,随着裁判的一声哨响,比赛正式开始。沈信马上发现,这个叫丁自强的人和他一样,也是踢后腰位置的。 相对来说,大学球员比高中球员无论是身体还是战术修养上都要胜出一筹,但高中球员贵在敢打敢拼,也丝毫不显弱小。也不知道是球队风格属于慢热,还是心里有着对高中球队的轻视,大学队一开场显得漫不经心,在高中球员疯狂的拼抢下,很快变得被动起来。 这样的形势自然有利于沈信的发挥,大学队的攻势不强,他的防守任务就轻松多了,而在进攻方面,他精准的传球更是给大学队极大的威胁。虽然由于和队友不熟悉,他得球的机会不是很多,但就凭着有限的几次触球,沈信很快便助攻一次,高中球队以1:0暂时领先。 失球后的大学队如梦初醒,开始反扑起来。只是这样被动的反攻难免显得有些焦躁,在对高中队得势不得分的情况下,还差点被高中队再度偷袭得手。不过这局面只是暂时的,当丁自强发挥出作为队长的作用后,在他频频的大声呼喝中,大学队的攻防渐渐变得有序起来。 这样一来,双方实力上的差距就显现出来了,高中队在屡屡错失扩大比分的情况下,锐气渐失,形势开始有利于大学队一方。 不过这时反而更有利于沈信展现自己的足球才能了,不知疲倦地满场飞奔,他是当之无愧的中场铁闸,同时还是中场发动机。几次奋勇救险,加上几乎每次传球都能制造出杀机,他同时赢得了队友和对手的关注。 这时高中球员们都默认了沈信的关键,每每有难处理的球,都是第一时间传向沈信。而作为对手,大学球队也给了沈信最大的注意,一旦他脚下有球,马上就有人上前夹击,作为中场核心,丁自强对沈信自然是丝毫不敢懈怠。 于是,在中场就经常出现沈信和丁自强的强强碰撞,在互有胜负的对阵中,两个人都对对方开始敬佩起来。说起来丁自强的动作完全算不上华丽,但绝对简练有效,过人就是很简单的变向加突然加速,但除了沈信,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挡住他这一招。而且他视野开阔,传球又快又准,丝毫不粘球,一旦有队友出于更好的位置,他的球马上就会传到。或许从观赏的角度来说不是最完美,但从实用的角度来说,绝对是够让对手头疼的。 不仅在进攻上有特点,在防守上丁自强也是异常强悍,快准狠,他将这些必要的条件发挥得淋漓尽致,经常把沈信铲得人仰马翻,不过在他精到的技术下,绝对是不伤人不犯规。 对手的强悍激起沈信前所未有的斗志,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他也同样变得强硬起来,不过即使他再悍勇,在旁人看来,也还是少不了骨子里那种飘逸的特质,让人联想起沈信自己最喜欢的雷东多。 在沈信和丁自强的带动下,场面变的异常激烈,不过却丝毫不显粗暴,倒是一场难得精彩的比赛。在这种完全超越自己预期的紧张刺激面前,观众们也是丝毫不吝啬自己的掌声和欢呼,而在这样的气氛下,球员们越战越勇也是很自然的。 虽然有沈信的一夫当关,不过整体实力的差距还是放在那里,在局面一度僵持之后,高中队最终还是没能阻止对手扳平比分。 上半场结束,双方战成1:1平。有进球,有对抗,上半场比赛让观看者大呼过瘾,而闻讯赶来的观众也有很多,场面更是热烈。即使不知道沈信是什么人,光凭上半场的表现,也已经让沈信成为瞩目的焦点。以高辉为首的他的“同班同学”,更是大声为他加油喝彩。 下半场比赛开始了,双方都是毫无顾忌地大打进攻足球,只是一场业余比赛,胜负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踢得高兴。正是由于这样的想法,下半场的比赛一开场就精彩无比,双方象篮球比赛一般频频交替得分。 沈信由于上半场的表现已经赢得自己队友的认可,这时已经成为公认的核心,得球机会大增,也更有机会展现自己的实力。那边丁自强也不甘示弱,也施出浑身解数,要与他一争高低。在他们两人的带动下,两队的攻防转换快得惊人,令观众眼花缭乱之余更是大呼过瘾。彩声如雷,不仅送给自己的球队,也送给对手。 随着比赛的进行,沈信和丁自强虽没有直接说过话,但相互间球技的比拼已经让他们同时赢得了对方的尊重,双方互起惺惺相惜之意。 精彩的比赛终于结束了,大学队毕竟技胜一筹,最终以6:4获胜。不过这时比分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关键是这是一场精彩的比赛,不仅进球多,场面华丽好看,球员们同时也踢得分外爽快。 如果这是职业球队的正式比赛,接下来双方球员大概要互换球衣了,不过这只是业余比赛,就没有那过程了。当然,相互间寒暄一番还是必不可少的。终场哨声刚响,丁自强就向沈信走来。沈信好象早就在等着他,微笑迎上前去。 “难得碰到你这样的对手,今天的比赛实在是过瘾。怎么称呼?”丁自强笑问。 “沈信。”沈信笑答,他和丁自强有着同样的感受,与丁自强的对抗可以说是一种享受。 “沈信?”丁自强听到这个名字忽然皱了皱眉:“好象很耳熟的样子,可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了。” “可能吧,我其实还真略有薄名,因为我是一个香港艺人。这次来主要是要拍一部有关足球的电视剧,所以才会参加今天的比赛,其实我并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对丁自强的赞赏和信任让沈信毫不隐瞒地说出自己的身份。 “艺人?对了,我想起来在什么地方听过你的名字了。”丁自强忽然笑起来,定神细细地看了一阵沈信,又道:“真的是不简单啊,难怪你能够带领香港区队让中国队铩羽而归,你的球技实在是高。” 沈信笑道:“只是敢拼敢做吧,也没有什么。你不也是同样吗?” 丁自强大笑:“我们先就不要互相吹捧了,不如找个地方一起聊聊怎么样?” 看丁自强的态度很诚恳,虽然沈信隐隐觉得丁自强好象不单纯因为他的球技作出这个邀请,还是爽快答应了。在他心里,也同样对这个丁自强感到好奇,觉得他不应该只是一个大学生那么简单。 (第七十二章完) ps:通知大家一下,明天上架,vip发两章共8000字的免费章节,是vip会员的书友支持一下,捧捧场,先谢了!详情另发一章作品相关,有兴趣看看。 第七十三章 新朋友 两个人约好时间地点,就先各自分开去沐洗换装了,这么激烈的一场比赛下来,要说不累,那是假的,沈信现在已经能自由控制自己的功力,在比赛中没有使用自己的仙力,体能的消耗也很大。不过还是比普通人要强,他只要稍稍打坐一番就可以完全恢复。 两个人再次见面已经是在校园外一家饭店,与沈信同行的还有凤仙,她在沈信回去的时候还在忙碌,是被沈信硬拉来的。 三个人在饭店内坐下,凤仙习惯性地打点一切,接过菜谱,她先递给丁自强,示意由他来点菜。丁自强看看沈信和凤仙,微微一笑,对沈信说道:“你女朋友?很漂亮。” 凤仙一听马上就涨红了脸,刚要开口否认,已经被沈信一把攥住她的手。促狭地对凤仙眨眨眼,沈信笑道:“没听到在称赞你吗?还不谢谢人家。” 凤仙嗔怪地瞪了沈信一眼,对沈信这个举动却是心喜不已,乖乖地向丁自强道了声谢谢。 丁自强拿起菜谱也不客气,很爽快地点了些菜,要了两扎啤酒,就算搞定了。 将菜谱递回给服务员,丁自强似笑非笑地看着沈信说道:“你的名气可是够大的,我也是早有耳闻。居然能在一所高中里碰到你,实在是没有想到。”沈信作汗颜状,丁自强又说道:“不过看你的举止,实在很难相信你居然是一个大明星。” 沈信听到这里,连忙说道:“所谓名气,不外乎是商业化炒作的产物。其实说白了我也就是一个普通艺人。” 凤仙还添油加醋的说了一句:“而且有时候还跟小孩子似的。”这样的话不是她的风格,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也想开开沈信的玩笑。 听到凤仙这么说,沈信也马上回了一句,好象抱怨般说道:“喂,现在可是有外人在,你不要揭我的底好不好?” 凤仙抿嘴一笑,没有说话,只是昂然转头不理会沈信了。沈信作出委屈的神色,其实心里颇有点高兴,他就是觉得凤仙太正统了,能够时常开开玩笑,对她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心理可以放松许多,不用时常把神经绷得紧紧的。 丁自强看着眼前这两人斗气般的对话神情,不由哑然失笑,对凤仙评价沈信象个小孩子,倒是马上认可了。 “象你这么谦虚的明星还真是不多见。”等沈信再把目光投向丁自强,丁自强这么说道。 对丁自强的评价,沈信很认真地说道:“其实艺人也就是一种职业,和其他职业没有什么不同,要想获得认可,一样是需要经过努力的。名气和收入可能比其他职业要高点,但认真说起来,明星也不外乎只是一个普通人。” 听沈信这么说,丁自强明显露出讶异的神色,显然是没想到沈信会有这样的看法。而不等丁自强有什么评论,沈信已经接着说道:“而且就我个人理解来说,名气和收入高并不代表着明星应该高高在上,反而更应该代表着一种更大的责任。” 丁自强明显更有兴趣了,笑问道:“什么样的责任?” 沈信说道:“名气大,自然代表着一种影响力,所以明星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社会产生一些或正面或反面的影响。明星如果能够认识到这一点,那么他就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更深入地说,他甚至应该为社会作出一些表率。” “你的想法实在是太理想化了。”丁自强在赞赏沈信想法的同时,也表示出了这个构想的虚幻成分。 “也不尽然。”沈信摇头表示自己不同意丁自强的看法:“其实演艺界还是有不少能够成为模范的成功人士的,只是总体上给人以反面印象而已。而且,或许要求一个艺人能够以身作则不太现实,毕竟明星也只是个人。但是,至少在自己的本职上,在自己的演艺中能够给社会以正面的影响,也算是艺人尽到责任了。” “哦?你这么看吗?”丁自强再次问道,好象越来越觉得沈信有趣。 “当然了,无论是思想还是精神,纯理论的东西总是乏味的,而趣味性才是最大众化的。通过音乐或者影视或者文学这样的形式来传播,那可是会事半功倍的。” “那么,你觉得应该表达这样一种思想和精神呢?”丁自强思考了一下,很小心地问出这个问题。 沈信好象也要思考一下,不过在丁自强热切的注视下却忽然一笑,然后很正经地回答道:“我不知道。” 丁自强顿时气结,凤仙偷偷扭了沈信一把,低声说道:“你这人,怎么跟谁也乱开玩笑呢?” “高兴嘛。”沈信回了凤仙一句,这才对丁自强正色道:“说实在的,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具体应该表现什么我还真是说不清楚。不过我想,如果能体现出一个人在自己本职工作中的勤恳,还能够传达一些比较美好的正面的东西,那就是一个艺人最大的成就了。” 丁自强沉吟不语,忽然一拍桌子感叹道:“说得好,你的话简直要改变我对明星的看法了。今天能碰到你这样一个明星,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什么也别说了,先干了这一杯。”说话间丁自强已经举起扎啤杯,咕咚咕咚地将一大杯啤酒喝下去了。 凤仙明显没有见过这种场面,看着丁自强豪饮的情状,她看得眼都直了。回头又看到沈信也正要端起酒杯,她忍不住想制止。 不过沈信已经想到她会这样了,抢先端起酒杯,对凤仙笑道:“我的酒量你还不放心?拜托,不要叫人家笑话好不好?居然对我没信心。哼!” 凤仙气得狠狠在沈信后背上扭了一把,沈信已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好!爽快!”丁自强对沈信直竖大拇指,连声赞叹。对于中国人来说,酒场上的表现经常是一个衡量一个人是不是够意思的标准,沈信爽快的举动已经完全赢得了丁自强的好感。 听到丁自强的赞赏,沈信一笑之后趁机问道:“还没有请教你在大学是学习什么?”这个疑问是他从见到丁自强就开始有的,丁自强的气质和普通大学生的区别实在是太明显了,沈信想不注意都难。 丁自强大概已经把沈信当作可以深交的朋友,所以马上就坦然回答:“其实我是一个军人,原先是在一所军校毕业,现在来这里,只是为了进修计算机专业。” “军人?”沈信恍然点头,对,就是军人才有这么让人过目难忘的气质,想到这里,他慨叹道:“难怪你的球风那么干净利落,原来是军人,实在是不愧这个称号啊。” 丁自强笑道:“其实也就是一介武夫,大概是不能被你们这些搞文化的人看上眼。”可能是受沈信作风的影响,他也开起玩笑来。 沈信这时却严肃起来:“错了,我从来都认为,共和国的军人是最值得敬仰的人。为了证明我这句话是认真的,我也要敬你一杯。” 凤仙这次也懒得劝阻了,但是沈信还是示威般将酒杯举到她面前让她看,凤仙白沈信一眼,嘟哝了一句:“小孩子!”沈信差点把酒给喷了。 酒逢知己,这第二杯酒下肚之后,气氛就更亲密了。沈信拍拍凤仙的后背以示安慰,这才又问丁自强道:“计算机专业?研究什么课题呢?” 丁自强也不隐瞒,坦白说道:“主要是与军事有关的内容,毕业论文是有关一个系统程序。” “哦?”沈信也来了兴趣:“具体是什么内容呢?”自从迷上cs之后,更有典娆这样的高手随时可以请教,沈信现在在这方面也算是学识渊博了,只是实践上可能会差点,对丁自强所说的问题,他即使没有指导的本事,想要理解想来是不难。 听沈信这么问,丁自强忽然现出苦恼的神色:“可能是我有点自不量力,选的是一个高难度课题,即使在世界范围来说,也算是顶尖难题。我一开始只是不服气,不认为有解决不了的难题。没想到现在碰到一个瓶颈,竟然完全没有突破口。”说到这里,他又叹了口气。 “说来听听。”沈信算是喜欢挑战,听丁自强这么说,反而更感兴趣。 也许是这个问题太困扰他,而平时又没有人可以交流,听沈信这么问,丁自强马上打开话匣子,将自己研究的问题和遇到的难题一下子和盘托出,完全没有保留。 对于凤仙来说,这番话跟听一门不熟知的外语差不多,光那一大堆专业名词就听得她头晕。而更让她惊奇的是,沈信居然完全听得懂,而且还时不时和丁自强就某个细节探讨一番,让她觉得沈信完全无法理解。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不能减少她对沈信的情意,结合沈信前面所说的话,她更觉得沈信是一个可以令她自豪的人。 到谈话告一段落的时候,沈信也感觉到丁自强的困扰,他完全能够理解丁自强遇到的难题,但如何解决,他也是束手无策。 丁自强经过和沈信一番话,虽然还是没有什么头绪,但心情明显舒畅许多,他最后总结道:“这个问题如果能够解决,将是我们在这个课题上的一大突破。不过真的很难,即使能够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还要经过实践的证明。那更是一个烦琐和高费用的过程。唉!”说到这里,不知想到了什么,他又是一声长叹。 听丁自强这么说,沈信反而心中一动,想到了典娆,他暗自思忖,不知道凭典娆的本事,是不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呢? 实在不忍看到丁自强沮丧的模样,沈信脱口而出:“这个问题的确是很难,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真的吗?”丁自强的精神一下子兴奋起来,连忙问道:“你有什么好提议?” 沈信摇头:“我自己是没有办法,不过我有一个朋友在这方面很厉害,我可以问问她,看她会不会有好办法解决。” 听沈信这么说,丁自强的兴奋马上消失了:“哦,这样啊,那先谢谢了。” 对丁自强的态度,沈信也并不在意,首先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和能够了解他和典娆这样的存在,其次典娆到底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他也没底。根据丁自强的看法,这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那么他对沈信的说法不太乐观也是可以理解的。 接下来丁自强好象不想再提这个让他郁闷的课题了,开始问起沈信在娱乐圈发展的情况。沈信大概是讲了讲自己的情况,然后提起找不到自己想要的资料,那份沮丧,倒是和丁自强遇到难题时的表情有些类似之处。 不过他这个问题在丁自强看来根本就不是什么难题,听他说完,丁自强马上笑道:“你不是大陆人,自然觉得无从下手。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交给我好了,我来帮你办妥。” 沈信大喜,不过还是有疑虑,又加了一句道:“我要的可是最全面,最完整的各种戏曲的资料,你真的能帮我办到?” 丁自强大笑:“你的胃口还真是不小,不过我说什么也是地头蛇,这点问题还难不倒我。” 听丁自强这么有把握,沈信算是放心了,两个人再痛饮一番,交换了联系方式,这才尽欢而散。 (第七十三章完) 第74章 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和丁自强分手后,沈信和凤仙马上返回酒店。先将凤仙送回房间,沈信一回到自己房间就通过意识召唤了典娆。和上一次一样,甚至比上次更快,典娆瞬即通过网络出现在沈信的电脑屏幕上。 “信哥哥,是不是又想玩游戏了?今天我可是有空哦,陪你玩一晚上也没有关系。”典娆笑嘻嘻地看着沈信,好象在奇怪沈信为什么老是这么有空闲。 对典娆的态度,沈信先是觉得奇怪,但看看时间,顿时哑然失笑,现在已经是很晚了,那边大概只有典娆这样的夜游神才不考虑休息的事,难怪她会有空。 “不,今天我不想玩游戏,之所以找你,那可是有正经事。”沈信想明白之后,一本正经地对典娆说道:“不是只有你才是大忙人,我也是很勤奋的。” “勤奋?正经事?”典娆看着沈信笑了:“听你说出来好象蛮搞笑的。” 沈信又为之气结,典娆好象越来越不当他是长者了。看沈信模样,典娆好不容易才忍住笑,问道:“到底是什么事呢?说来听听。” 沈信想到丁自强为这个问题头疼的样子,也顾不上再跟典娆斗嘴,连忙尽量简明扼要地把事情解释了一遍。典娆听着他的讲述,眉头也渐渐皱了起来,最后说道:“听起来果然是很复杂。” “连你也没有办法?”沈信挑衅般说道,倒象是和典娆在斗气。 听沈信这么说,典娆马上精神起来:“什么话?对我来说,一切和计算机有关的问题都完全不是问题。这点小小的问题就能难倒我吗?哼,小看人!”说着,典娆神气地嘟起小嘴。 沈信连忙又问:“那就是说你有办法了?” “当然了,我是谁?”典娆仰天打个哈哈,说道:“没什么大不了的,你等我消息吧。”随着这一句话,她已经迫不及待地从屏幕上消失了。 对典娆的反应,沈信先是一愣,接着不由失笑,自己急着想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一番话可是刺激到典娆敏感的自尊心了,难怪会有这么大反应。不过这样也好,和典娆斗斗嘴倒是不寂寞,很有亲情的温馨感觉。 等待总是很烦人的,连沈信也有这样的感觉,不一会儿他已经怀疑时间是不是过得越来越慢了。百无聊赖地来到阳台上闲逛着,沈信突然注意到凤仙的房间还亮着灯,而且隐约可以看到凤仙忙碌的身影。心知凤仙又在忙碌她的事务了,沈信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从小父母双亡,兄长**又不务正业,凤仙一直以来都是靠自己勤奋在努力拼搏,虽然现在当沈信的经纪人已经用不着这么拼命了,但她习惯性地还是事无巨细都要自己操劳一番。虽然沈信一再告诫她,她听完也觉得有理,但一旦成了她自己一个人,还是会操劳。 正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凤仙这种工作狂的时候,信息传来,典娆那边有回音了。沈信来到电脑前,屏幕上并没有典娆的身影,有的只是大段大段典娆传来的资料。 在外人看来那可能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乱码,但沈信很快就发现那是一整个程序的源代码。一看就被吸引住,沈信马上坐下来细看起来。以难以形容的速度将这段程序看完,沈信不由拍案叫绝。一段优秀的程序,在懂行人的眼里,就跟一篇优秀的文章一样,其精妙之处虽然难为外人欣赏,但在真正的内行眼里,那感觉犹如痛饮醇酒。 沈信在单纯欣赏方面也算是专家了,典娆这段程序他虽然编不出来,但欣赏还是毫无问题,他马上就察觉到,虽然这只是一个大的框架,具体到细节方面还有待补充,但对于丁自强所困扰的问题,这个程序已经完全解决了。细细品味着这段程序的精妙之处,沈信不禁连连叫好。 “怎么样?服气了吧?”典娆这时候才笑嘻嘻地出现,挑衅地看着沈信。 “服气了,完全服气了。”沈信由衷地说道:“小娆实在是太厉害,这么难的问题都能解决。” “不过即便是这样的程序,也只能够应付现在的科技水平和普通人。至于象你和我这样的超人,再有怎样的计算机和程序,也是完全不设防的。”听到沈信的夸奖,典娆又高兴起来,忍不住还要再加强一下。 “知道了,女超人。”沈信一边把典娆传来的资料保存起来,一边说道:“天底下就数你最厉害。哼!”忍不住想刺刺典娆,沈信最后加了一声冷哼。 “信哥哥,听你这么说,好象是在讽刺我哦?”典娆一指顶着腮帮,好象思考般地说道。 “什么好象,本来就是。”沈信笑道。 “过分哦,信哥哥,人家刚帮你一个大忙。”典娆气急起来,从屏幕上狠狠向沈信挥出一拳,威力当然全无,但态度却是很受伤的样子。 “好了,不开玩笑了。说真的,你确实很厉害。”看典娆生气了,沈信也不忍心再刺激她,连忙安抚起来。 典娆这才稍稍消气,本来还想给沈信一点脸色看,但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她疑惑地问道:“信哥哥,你怎么会想到这样的问题的?这好象是军事上才用得着的。” 沈信回答道:“是军事上用的就对了,是一个朋友要求帮忙的,他是一个军人。” “朋友?”典娆想了想,肯定地说道:“你这个朋友绝对不是普通人。你知道这样的资料属于什么保密级别吗?说出来吓你一跳。这个程序都是我从其他地方弄来的,不过里面的漏洞我也修改了不少。这绝对是当前世界上最先进最完美的。” “知道了,世界第一的女超人。”沈信这次是真的由衷赞叹,典娆在电脑方面绝对是不做第二人想。至于典娆说到丁自强不是普通人,沈信仔细想过之后也觉得有道理,他是一个军人是没错,但恐怕不是一个普通军人那么简单。不过这个问题沈信也只是想想就算了,他觉得丁自强究竟是什么人并不重要,只要他知道丁自强是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就够了。 也许是还在气刚才被沈信挖苦的事,在沈信这样想的时候,典娆乌溜溜的眼珠一转,忽然笑嘻嘻说道:“信哥哥,我最近才听有人说你是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本来还不相信,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哦。” “什么?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沈信听了这句话差点跳了起来,心中又好气又好笑,自己什么时候成了这样的人了? 看沈信有些气急的样子,典娆马上乐了,一本正经说道:“对呀,你就是这样。你想想看,前两天的时候,你放着正经事不做,却要拉我一个辛苦工作的人去打游戏,是不是游手好闲?” 沈信无语,这样也算? 典娆不等沈信开口,继续说道:“而今天呢,你要知道你是一个艺人,一个明星,不做你的本职工作,居然跑去搞什么程序设计,那是你应该管的事吗?这不是不务正业是什么?哈,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一口气将这段话说完,典娆自己先高兴得忘乎所以了。 “败了,我没什么好说的。”沈信苦笑道:“听你这么一分析,我也觉得我是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了。没什么可以辩解的,你看着办吧。” 沈信作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模样,典娆更是乐不可支:“这等人留他何用?拉下去铡了。” 沈信象学生要求发言一般举手道:“能不能提个要求,最起码也要用虎头铡,狗头铡可太没面子了。” 听沈信这么一说,典娆笑得前仰后合,戏再也演不下去了。 “好了,你去忙你的正事吧,我要继续不务正业了。”沈信想到应该及早把这段程序传给丁自强,看典娆这么高兴,趁机这么说。对典娆的高兴,他更多是一种欣慰的感觉,细细想来,大概他原先跟天机子斗嘴,天机子也是这样的心情了。 “哼!”听沈信这么说,典娆马上又嘟起小嘴,不屑地说道:“以为不和你玩就真的没事做吗?我才不象你那么无聊呢。你不跟我玩,我就去当蝙蝠侠。” “蝙蝠侠?”沈信一听这名字就有一种不祥的感觉,典娆不是想搞出什么事来吧? “是啊,正义的化身,犯罪分子的克星,那就是我的外号。方姐姐可是老夸我厉害呢,不象你,就会打击我。恒!”典娆神气地说道,同时示威般地挥挥小拳头。 “自己小心点。”虽知道典娆一定不会有事的,沈信这句话还是不由说了出来。对典娆的行为,他也能够理解,性情活泼,精力充沛,是要找点事做才好。这段时间犯案的人,只怕要自求多福了。 “知道了。”典娆对着屏幕挥挥手:“不和你多说了,我要去行动。”在沈信哑然失笑之际,典娆已经从屏幕上消失了。 典娆离开后,沈信看看时间的确是很晚了,不禁有些犹豫这时候打扰丁自强是不是合适。想了一下,他还是决定立即给他打电话,或许是受刘德华的影响,他养成了雷厉风行的作风,今天能做的事绝不拖到明天。 电话一接通,那边马上传来丁自强讶异的声音:“沈信?这么晚了有什么事?” 沈信也懒得解释,直接说道:“开电脑,上网,有东西给你看。” 网络果然够快捷,不一会儿沈信已经将典娆传来的程序传过去给丁自强了。 估计丁自强需要时间来领悟,沈信就先把电话挂断了。不过让他惊讶的是,没过多长时间,丁自强已经给他回过电话来了,沈信接起电话,马上就听到丁自强兴奋的说话声:“沈信,我真是服了你了,你怎么能这么快就把这么大一个难题给解决了?” “你已经看完了?”沈信也有点想不通,丁自强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怎么能这么快就把那么一大段程序看明白呢? “当然没有,不过我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只是那个关键的问题难住了我而已,其他东西熟得很。这程序我自然用不着全看,大概浏览了一下,我已经把握到关键了。”丁自强先解释了一下,这才很有点不耐烦地说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沈信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是我一个朋友帮忙,她在这方面很有天赋,这是她的研究成果。” “是吗?你真有这么一个朋友?他实在是太厉害了,这么困难的问题也能解决。我太佩服他了,你一定要介绍他跟我认识。”丁自强的声音又是难以置信信又是兴奋。 “好的,没问题。”沈信一口答应,心中却在苦笑,自己本来是怕典娆太辛苦才不让她工作,没想到她现在比上班还要忙,不过看她的模样,倒是比自己好要逍遥,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 听沈信答应得爽快,丁自强完全放心了,接着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千万要当真啊。时候不早了,我也不多浪费你时间了,你的事我会尽快帮你搞定,到时候再联系。”听他那么兴奋的声音,这个晚上怕是会全部用来研究这段程序了,一个不眠之夜可以预见。 (第74章完) 推荐几本好书: 速度与质量并重,创意和勤奋的化身,黯然**是也。强烈推荐黯然新书《超级玩家》,书号:51809,大家千万不要错过! 起点总收藏榜前200强的牛书一本:《虚拟王朝》,作者:红虎,书号:27586,火爆上架,稳定更新中…… 《**天之修罗传》,很有味道的玄幻作品,作者:生一,书号:48273,大家去看看哈。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七十五章 夜游 忙完这一阵之后,沈信才有时间再来考虑刚才想到的有关凤仙的问题。走到阳台上一看,凤仙的房间果然还亮着灯,沈信不由叹口气。 想了一下,沈信最后来到凤仙门前敲了敲门。凤仙很快来应门,看到沈信,奇怪地问道:“什么事?” “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又在忙什么?”沈信看到凤仙略显疲惫的神色,不由皱起了眉头。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日常需要处理的一些事务,不做完总觉得不安心。”看到沈信有责怪的意思,凤仙倒象做错事的小孩子,很是歉然。 “唉!”沈信叹息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凤仙就是这么死心眼。 “你呢?你为什么也不休息?”害怕沈信再要责怪,凤仙抢先反问道。 凤仙这么一问,沈信倒有了一个想法,笑道:“我吗?我就是觉得无聊,所以想出去逛逛。你要一起去吗?” 和沈信相处这么一段之后,再听到沈信这样的邀请,凤仙是不会再脸红了,反而想起自己对沈信“小孩子”的评价,看沈信现在的模样,活脱脱就象一个小孩子,忍不住抿嘴一笑。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沈信借题发挥,一瞪眼说道:“不许笑,一句话,去还是不去?” 好容易忍住笑,凤仙脸现犹豫,说道:“这么晚了,还要出去逛逛?能去什么地方呢?” “随便啦,看你喜欢,你想去什么地方也成。”沈信无所谓地说道,他是没想好去什么地方,不过也真是随便去什么地方也行,反正无论什么地方他也能去。 “真的什么地方也可以?”凤仙好象看到一个可以驳回沈信的机会,连忙问道。 “当然了,我什么时候说过空话。”沈信懒洋洋答道,从他的摸样就可以看出,他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 “那好,我突然想飞到天上去,也可以吗?”凤仙笑盈盈地看着沈信,觉得要把他难住了。可能是这两天受沈信态度的影响,凤仙偶尔心情好了,也会和他开开玩笑。 “飞上天?我想想。”沈信低头作为难状:“不过,飞上天有什么好玩的呢?” “我不管好不好玩,我就是想飞上去看看。”凤仙看沈信为难,大觉有趣。 觉得沈信神情犹豫,好象是要打退堂鼓,凤仙又加了一句:“只要你能带我飞上天,我就跟你一块去。如果做不到嘛,那么……”话刚说到这里,已经被沈信打断了。 “真的吗?真的只要能飞上天,你就肯跟我一起去?”沈信好像只听到凤仙的前半句话,喜出望外地问道。 “当然了,我什么时候说过空话。”凤仙对沈信好像很有把握觉得不解,不过也根本不相信沈会有那么大的本事,尽管她也知道沈信好像有一些普通人所没有的本领。觉得沈信可能又想搞什么花样,她故意学着沈信刚才的口气说道。 沈信低头好象在考虑,凤仙暗自好笑,这怎么可能呢?但她这个念头刚起,沈信已经一步跨到她的身侧,伸手揽住了她的纤纤细腰。 “你干什么?”凤仙被吓了一跳,同时觉得一阵娇羞,身体有点发软。 “干什么?你说干什么?你不是想飞上天看看吗?”沈信一本正经说道:“那么,现在就让我们来飞吧。” 凤仙还来不及说什么,就感觉到自己已经被沈信带着缓缓从地面上升起,然后凌空飘向窗户,就象一片随风漂浮的羽毛。而房门,在他们身后,已经自己关上了。 “啊!?”凤仙一声惊叫,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过她毕竟是淑女,即使是惊叫也完全不显狼狈。 凤仙的叫声未息,已经被沈信带着飞出了窗口,接着她眼前一花,再能看见事物的时候,已经是远离城市,来到一座青翠的山头。 “啊什么啊?胆子这么小,居然也想飞?现在知道怕了吧?”沈信一边带着凤仙漂浮在空中,一边调侃道。 而凤仙这时已经顾不上理会沈信的话,只是望着眼前的一切,喃喃道:“这……这怎么可能?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受到惊吓,凤仙的说话都不利索了,因为眼前发生的一切完全超出了她的理解,如不是带她飞行的是她暗恋已久,信任无比的沈信,她怕早被吓晕过去了。不过即使如此,象这种毫无着力处般飘荡在空中,还是给了她很大的震撼。 “怎么回事?这个问题蛮难回答的。”沈信故作严肃状说道:“不过事到如今,我也不好再瞒你了,就跟你说真话吧。其实事情的真相很简单,我是一个妖怪,而且是专吃美女的那种。” “真的?”凤仙先是一惊,接着看到沈信嘴角隐含的笑意,反而一下子放松了:“即使你是妖怪我也认了,毕竟这样的事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遇上的。不过,我不得不说,作为一个专吃美女的妖怪,你的审美观可是够差的。” “黑灯瞎火,没看清楚。”沈信作沮丧状:“不过既然你都认了,我也就认了吧,将就点,就是你好了。” 凤仙放声大笑,银铃般的声音远远传了开去。这时候她已经什么都不怕了,大胆地低头向下面望去,月色下的山头尽显朦胧,让她感到一种原始美的震撼。而这种飘荡在空中,感受随风而逝,同样也是一件令人心旷神怡的事。尤其带着她盘旋在空中的正是沈信,她暗恋已久的情人,这种感觉更是让她心醉。 对沈信倾心已久,此刻凤仙才感到她一直以来的憧憬不仅仅是幻想,在这样的心境下,她什么也不愿去想,也懒得去想,只想沉醉在当前这难得的美好感觉当中。 沈信是什么人?沈信为什么能飞?那对她来说根本不重要。幸福只是一种感觉,不需要多问,也不需要多想。 沈信灵敏的感觉瞬间感受到了凤仙的心境,也不由欣慰一笑。自从认识凤仙以来,他就知道凤仙是一个好强勤奋的女孩,虽然由于性格内向,行事不象方那么张扬,但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韧性与方一般无二。正是由于这股子韧性,她才能默默将一切事务都承担下来,并且整理得井井有条,但同样是因为这样的性格,让她的心理承受了很大的负担,超负荷工作就不说了,更大的压力来自于这样的处境无法说于人知。如不是她的神经够坚强,说不定早神经崩溃了。但即使是如此,长久下去,对她的健康也是很不利的。 沈信带她出游只是临时灵光一闪,但目的并不是为了单纯逗她一乐,而是要通过这种她从未经历过的经历,让她的心情得到彻底的放松,将以前郁积的所有压力烦恼和不快全部发泄出来,这样才能保证她以后的幸福快乐。不然,即使有沈信经常提醒她不要太执着,只怕也不会有什么用,她内心里郁积的东西太多了。 正是由于沈信是这样的想法,看到凤仙忘乎所以地高兴着,浑然忘了那让她操心不断的事务,沈信心中的快乐可想而知。 象凤仙一样敞开胸怀,沈信也不再考虑其他,只是带着凤仙向前飞去。飞过山林,然后飞过小溪,眼前的一切在凤仙看来是那么得新奇。且不说这样的月夜山林的景象是都市人难得一见的,光因为这一切都是从空中俯视,已经是难以想象了。更何况,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才是最让人着迷的。更不要说,这是两个有情人的同游。总之,一切的美好感觉,现在都一一闪现在两个人的心头。 这样过了不知多长时间,当沈信最后带凤仙落在一棵大树上的时候,凤已经完全陷入到这迷梦一般的快乐当中。 “自由得象风一样,这种感觉太美了。”凤仙偎依在沈信怀里,喃喃说道。看她的神情,此刻纯真如情窦初开之少女。 “好玩吧?”沈信怜爱地看着她,心中一阵自豪,让凤仙快乐,他现在做到了。 “好玩,如果这是梦的话,我希望一辈子都不要醒来。”凤仙闭上眼睛,好象是怕眼前的一切消失。 “不,这不是梦,只要是你想的,就完全可以实现。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沈信笑道。快乐就是如此简单,可惜沈信以前不知道,害凤仙苦等了那么久,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幸福从现在开始并不晚。 凤仙听着沈信多情的话,脸色红如樱桃,只是眼睛倦懒,说什么也不肯睁开了。 看着眼前的一切,沈自己却是有点感伤,千年风霜,这里已经不是他当年所生活的模样了。尤其想起仙踪渺然的天机子,那份感伤分外强烈。不过他想的更多的是那时侯的快乐,就象凤仙所说的,那是象风一样的自由。 不过一切俱往矣,沈暗自想,最重要的还是把握现在。看看自己怀里似乎已经要沉沉睡去的凤仙,沈心里一片温馨。 仿佛是要为这一幕更增添一点朦胧的色彩,一片浮云飘过,遮蔽了天上窥看的明月。 就这样抱着凤仙,沈信忽然陷入了更深层次的冥想中,在这样的状态下,似乎天地间的秘密都可以窥看得到,而对他以往所学到领悟到的东西,似乎理解上是更上一层楼了。而凤仙,在这样意境优美的地方,在自己最深爱的人的怀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进入了梦乡。 “信哥哥,不好了,杨天大哥出事了!”一个遥远的声音忽然将沈信从沉思中惊醒,那是典娆的声音。 “杨天出事了?”沈信的第一反应是怎么可能,虽然杨天的功力在他眼里算不上什么,但杨天的胆识和阅历,都是他深深赞佩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出事呢? 沈信还想再听听典娆怎么说,但是,典娆的功力实在是太弱了,就刚才一句话大概已经耗掉她不少功力,在他思索的过程中,再没有任何讯息传来。 “不行,一定得马上查问清楚是怎么回事?”沈信这样想着,抱着已经睡着的凤仙从树上站起。 “出什么事了?”迷迷糊糊醒来的凤仙被沈的脸色吓了一跳,一下子清醒了。 “没什么。”沈信不想让凤仙太受惊,连忙说道:“我们回去吧。” 凤仙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看沈信的脸色也知道事态严重,什么也没再说,乖乖点头同意,尽管她甚是不舍这个让她如此回味无穷的地方。 将凤仙以最快的速度送了回去,借口有事出去一下,沈信马上赶回香港。他第一落脚的地方自然是自己家中,但不出所料,家里一个人也没有。也懒得再费功夫联系典娆,反正他脚程快,他想了想,直接就奔唐子凡的家而去。 这次他算是找对地方了,除了唐子凡外,方容和典娆都在。典娆脸色有点苍白,是用功过度的症状。 来不及说话,沈信先来到典娆面前,将一道仙力输入她体内,然后才望向方容和唐子凡:“天哥出什么事了?” “具体情形我们也不清楚,唯一知道的就是他失踪了,什么联系方式也联系不上。”方容脸色凝重,缓缓说道。唐子凡什么也没说,只是点头表示同意方容的说法,他的脸色比方容更难看,或许是他预见到杨天可能是栽在什么人手里了。 (第七十五章完) ps: 黯然**新书:《超级玩家》,书号:51809,先睹为快,精彩不容错过……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精彩请看病书生的《醉卧美人膝》,书号:52568。 眼波流转处迷倒万千少女,兄弟挺立时征服无数佳人。掌灯西方玄幻作品《左手恶魔右手爱神》,书号:53605。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七十六章 打探 “到底是怎么回事?”沈信又将这个问题问了一遍,同时心里感到极度不妙。 看了看方容,方容示意由他来说,唐子凡缓缓开口道:“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俄罗斯人。大约在你去大陆前后,从俄罗斯方面传来消息,说是那个你抓回来的叛徒被人劫走了,连卡娅也神秘失踪。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追查,俄罗斯人束手无策下,只好请杨天出面。” “卡娅失踪?”沈信听完又是一愣,同时想到杨天是非去不可了。而且焦急归焦急,他还有心情想到,这岂不是《东方之鹰》剧情的现实版本? 看出沈信的想法,唐子凡点头道:“就是因为这样,杨天不去是不行的。其他俄罗斯人他可以不管,但卡娅有事,他是不可能置之不理的。接到俄罗斯方面的消息后,他马上就出发了。为了保密起见,卡娅他们把那个叛徒带到了捷克的首都布拉格,杨天就是去了那里。” 方容接口说道:“一开始我们虽有些担心,但对天哥还是充满信心,不认为他真的会出什么事。但是刚刚接到俄罗斯人的消息,卡娅无恙归来,但对杨天的下落一点也不知道。我们马上通过各种手段联系天哥,结果,什么消息也没有。他就象从这地球上消失了一样。” 沈信沉吟不语,他知道杨天有很多联系的方式可以随时与香港方面联系,而现在他什么消息也没有,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 “我们发现事态不妙,当然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换做我们,即使是现在就动身,要赶到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时间不等人啊。”唐子凡感叹道:“而且,我们去了也未必有什么用处。” “我明白。”沈信说着站起身来:“事不宜迟,我马上就去找卡娅,了解一下详情再做打算。天哥有事,我是不会不帮忙的。” 唐子凡和方容都点头同意,有沈信出动,只要杨天现在无恙,应该是不会有什么事的。这时典娆刚从功力消耗过度消耗中恢复过来,马上不甘寂寞起来,叫道:“我也去!” “不行!”其他三个人几乎是同时喊出这句话,典娆顿时变得很委屈。沈信连忙解释道:“这次不是去玩,而是事关天哥的安危,你还是不要去的好。”典娆还是不甘心,不过看看沈信严肃的脸色,也不再坚持,乖乖点头同意不去了。 “你们等我消息。”沈信最后对唐子凡和方容说道:“天哥最好是没事,不然,哼!”一想到杨天可能会出事,沈信的脸色难得地阴沉下来。 “卡娅现在是在布拉格的大使馆里。”方容叮嘱道。 “知道了。”沈信答应一声,马上便消失了。 曾有一段时间沈信对地理特别感兴趣,所以他对世界各大城市可谓了如指掌,尤其是其经纬度,更是烂熟于胸,所以他要到布拉格也就是一念之间的事。 既然知道卡娅是在大使馆,沈信要找到她也不用太费事。只是不想因突然显身在卡娅面前暴露自己特殊的能力,所以沈信来到大使馆前先给卡娅打了个电话。电话一接通,接电话的是卡娅,沈信只说了一句:“我是沈信。听说天哥出事,我想了解一下情况。我现在就在你们大使馆门前。” 卡娅听完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立即迎了出来。没有进大使馆,沈信和卡娅就近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开始谈话。 和上次叫到沈信时的热情洋溢大大不同,现在的卡娅一脸忧伤,说不出的憔悴。沈信心中一黯,自觉杨天可能凶多吉少,但还是不能不问。 对于沈信的问题,卡娅自己也是一脸茫然:“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天我们都在大使馆,根本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但我突然感到眼前一暗,接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一直昏迷,后面发生的事我根本就不知道,都是同事们刚告诉我的。” “他们怎么说?”沈信急着问道。 卡娅一字一顿说道:“他们说,对于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他们也完全不清楚,因为对方根本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他们只知道,我和那个抓回来的叛徒在一种完全无法理解的情况下突然都不见了,而在一张桌子上钉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叫杨天来。” “原来如此。”沈信算是了解为什么俄罗斯不得不请杨天出马了。 “我们的人研究事态以后,因为完全找不到线索,只能向杨天求援。”说到这里,卡娅露出高兴的神情:“而杨天也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就赶了过来。他一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后,马上就表态能够将我救回来。也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反正他离开不久后,我就因一个神秘电话指明地点,被我的同事接了回来。但是,杨天从那以后就再没有消息。” “对手是什么人一点线索也没有吗?”沈信沉吟着问道,虽然隐隐感觉到了对手的身份,他还是想确认一下。 “没有。”卡娅摇头:“最大的可能当然是日本人,不过没有证据。”说到这里,她忽然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有一个细节,不知道是不是能说明什么。” “什么细节?”沈信急忙问道,这个时候,即使是最微小的线索也不能放过。 “在我昏迷的最初阶段,意识并没有完全消失,大概要归功于我以前严格的训练,抗击打能力比较强。就在那时候,我隐隐听到好象有人在说:找不到山城和井下。” “山城?井下?”沈信想起被自己封印了的两个忍者,一切都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日本人在背后搞鬼。确认了对手,沈信并不觉得心情轻松,他知道杨天和日本人的过节很深,这一次日本人有备而来,杨天的处境堪虞。 “那么,天哥就一点信息也没留给你们。”沈信最后问道,这才是关键,如果什么信息也没有,即使想帮助杨天,怕也是无从下手。 “有一点,他最后传来消息是在维也纳,当时他是想确认我是不是已经安然回来。”卡娅这样说着,声音忽然有点象哭。 看着卡娅的神色伤感,沈信也不知该说什么好,找杨天的下落要紧,他很快就告别卡娅,奔赴维也纳了。 维也纳是奥地利的首都,但真正使它闻名世界的却是它“音乐之都”的名号,音乐艺术在这里不断发展,世界知名的音乐家云集于此,使这座城市到处充满了浓郁的音乐气息。一年一度的新年音乐会更是文明遐迩。如是在平时,这一切大概可以激起沈信对这座城市的最大兴趣和热忱,但此刻他心中另有要事,却是无暇顾及其他了。 即使沈信第一个到达的地方就是维也纳的国家歌剧院,他也只是稍稍看了一下那壮丽的建筑,马上就开始了对杨天的搜索。 他现在的境界,完全可以通过神识对整座城市进行地毯般搜查,他也真的就这么做了。以他对杨天的熟悉程度,任何与杨天有关的东西都会让他有所感觉。但是结果很让人失望,即使他的神识搜遍全城,也找不到有关杨天的任何线索。 “难道是落入日本人手中了?”沈信这样想着,怀着万一之希望,用神识潜入了日本大使馆。这次倒没让沈信失望,他很快在大使馆的一间静室里看到五个形象各异的和服老者。 那是一间布置得极其有唐子凡代风味的静室,香炉上烟雾缭绕,静室里一片清香。而那五个老者,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此刻都在闭目静坐。 沈信隐约感觉到这就是他要找的人,但也不能确知。正犹豫是不是要这么等下去,恰恰有一个年轻人在这时候赶到门前叩响了房门。正对着房门的是一个分外瘦小的老者,但明显在五人中是领头者,听到房门响,他马上叫那个年轻人进来。 一看那年轻人的神色,那瘦小的老者马上皱起了眉头:“还是没有任何线索?” “是。”年轻人的神色更见惶恐:“我们已经将附近的所有地方都搜查过了,但是除了一个摔烂的手机外,没有任何线索能够指出那中国人的下落。” 瘦小老者沉思起来,然后忽然对那年轻人一挥手说道:“你先下去,告知其他人,绝对不能懈怠,搜索继续进行。” “哈依!”那年轻人答应一声,如蒙大赦一般奔了出去。 等那年轻人一走,这瘦小老者望向他左首一个矮胖的老者,忽然说了一句:“你错了。” 那矮胖老者脸上似有不服之色,但马上敛去,低头也是一声“哈依”。 看出那矮胖老者不服,瘦小老者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我知道山城和井下是你最得意的两个弟子,也能理解你对他们下落的关心。但是,事关大和民族的前途,有时候个人的小小牺牲也是难以避免的。” 那矮胖老者又是一声“哈依”,接着说道:“我现在知道了。先前之所以会对杨天手下留情,并因此让他有脱逃的机会,一来的确是关心山城和井下,从杨天的表情来看,他是知道他们下落的。因为想从他嘴里知道这些情况,所以才没有下杀手。”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才又说道:“但我最没有想到的却是他竟然能在我们的天罗地网中逃脱,并且让我们到现在都找不到他。这令我很想不通。会不会他已经死在什么偏僻的地方了?”最后这一句纯属猜测,而且他的语气也是很不自信。 那瘦小老者缓缓摇头:“千万不要让这样的念头产生。这正是我说你错的另一个原因,你小看杨天了。而我的看法是,永远都不要小看任何中国人。杨天作为中国人中的佼佼者,如果你还有小看的意思的话,你的错误可能就会是血的代价。”说到最后,这老者的语气变得很严厉。 “哈依。我知道错了,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矮胖老者惶恐地说道。 “我有强烈的感觉,这次我们又被杨天给耍了,他一定还在附近,而且安然无恙。说不定他们这时正在嘲笑我们呢。”瘦小老者缓缓说道。其他人都露出恨恨之色,不过明显不能理解那老者为什么如此肯定。 瘦小老者解释道:“杨天和我们打交道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的机智是大家都知道的。这次他能从我们中有人关心山城和井下的下落,有可能不会下杀手着眼,并因此成功从绝无可能的局势下逃脱也表明了他过人的洞察力。这样的人,我们怎么能有哪怕只是一点点的轻视心理呢?小心应付还难免会有错失。说他会死在荒郊野外更是笑话。密宗我们了解多少?怎知道他不是用什么秘法躲了起来?要知道他受创甚重,已经无力再战,要不然就凭他暗我明,我们早吃大亏了。” 众人的脸色都严肃起来,点头认错,战意因这瘦小老者一席话而高涨。 “中国,中国文化,令人一想起来就矛盾万分。”瘦小老者忽然将话题扩大,感慨道:“当年隋唐时期的中国是多么强大繁荣啊,就连我们今天也还在受着那时文化的影响。可惜,现在他们已经没有那时侯的强者风范了。要不然,我们怕只能仰望它的存在,岂敢有半分不敬之心?” 另外一个老者明显不服:“中国只是一只病老虎,我们绝对用不着怕它。” 那瘦小老者缓缓摇头:“你错了,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有韧性的民族,他们只要一息尚存,我们就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正如杨天,一旦你不能将他一举置于死命,你就得时刻担心他的反扑。所以,不动手则已,一旦有机会,绝对不能给他任何机会。对中国也一样。”众老者听得神色一紧,都连声应是。沈信却是心里一寒,这老者貌不惊人,但却明显是心狠手辣,而且见解也是高人一等。 那老者继续说道:“我们应该清楚,虽然现在在各种争端中我们极其主动,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真的比中国人强大,只能表明我们的目标比中国集中。”听瘦小老者这么说,其他老者皆不解,不过也没有人发问,只是静等那瘦小老者解释。 而那瘦小老者的解释是:“就象三国时候关羽大意失荆州一样。那时侯的形势和我们现在与中国的关系类似,东吴北进之势为荆州所阻,要想逐鹿中原,关羽这一关是非过不可,所以它可以举全国之力来完成这件事。而西蜀呢,它不仅要应付东吴,而且要将更大的精力放在对付曹操上。这样就造成东吴全力进攻,而西蜀却不能全力防守的局面。荆州之失,不仅仅是关羽的问题,整个局势已经表明了西蜀的失败,关羽的错失只是加快了这个过程。” 听着瘦小老者如此侃侃而谈,沈信不由感叹日本人对三国的研究果然是有一套,这一切从其他老者频频点头更得到明证。 “现在我们和东吴的情况类似,而中国就是西蜀。”瘦小老者继续说道:“我们只是一个岛国,地小人多,所以危机感和竞争意识比中国人要强,而上陆更是我们唯一的目的,只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的问题就解决了。但中国呢,它实在太大了,问题太多了,我们只是它要面对的无数问题中的一个,这样就造成了我们可以全力攻,而它只能被动守的局面。这局面对我们有利,但是并不代表我们强大于中国,诸位切记这一点,不然,一旦错失这个机会,让中国发展起来,那么我们根本是无力与之对抗。在我看来,唐代是中国最强大的时候,国力强盛足以威慑所有企图不轨的人,而极具感染渗透力的文化更能将这种威慑深入到人的心里。如果让中国再达到那样的境界,我们将丧失自己的一切,包括文化。” “而现在,我们的计划在按部就班的实现,绝对不能出现任何意外。而杨天就是一个可能会造成意外的因素,我知道我如此重视杨天你们有些不理解,但经过被他逃脱这件事后,你们应该能够理解我刚才那番话。此事绝对不是小事,诸位切默等闲视之。”瘦小老者最后总结道。 瘦小老者的这一番话听得众人汗流浃背,纷纷反省自己的错误看法,更严肃地来看待杨天这个问题,没人再敢把这件事当儿戏。 看到众人的战意和警惕都被自己激起,那瘦小老者一笑,又闭目入定了。其他人也有样学样,静室里恢复了静默。 看到没有什么好打探的了,沈信的神识也悄然退出。先用意念锁顶那静室,这样那方面有什么新的消息他都可以第一时间得知,沈信这才稍感安心地沿着多瑙河向上游走去。虽然杨天仍是下落不明,但既然连那日本老家伙都相信杨天没事,沈信没有理由不对杨天更具信心。那老者怀疑杨天有异术,但沈信知道杨天绝对不会飞天遁地,如果无恙的话,他肯定还在附近。既然一时也没有好办法,那么也不妨等等看。有自己在,沈信相信杨天只要一出现,他马上就能将他救走。 对杨天的担心算是告一段落了,但那日本老家伙的话还是给了沈信很大的震撼,日本唯一的目的 就是上陆,直接就将目标对准了中国。但中国却不能将日本这个问题当成最大的问题,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精力绝对不能全放在这个问题上。这个观点绝对是没错。但日本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也是肯定的。 这是有一个难题,但沈信不相信中国人会解决不了。至于日本老家伙所说的计划,沈信也算了解不少,他根本不认为那能够对中国造成多大威胁。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对中国来说总是一个不利的因素。沈信觉得应该有人来打压一下日本人的嚣张,他一时想不出什么办法,不由更是怀念杨天,有杨天在,大概会有办法吧? (第七十六章完) ps: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精彩请看病书生的《醉卧美人膝》,书号:52568。 眼波流转处迷倒万千少女,兄弟挺立时征服无数佳人。掌灯西方玄幻作品《左手恶魔右手爱神》,书号:53605。 逐沉的《狐媚公子》,书号:51953。一个被一群妖媚狐狸精养出来的男人。他,不是狐狸精。他是狐媚公子——箫升。这样一个“颠倒众生”的人物出现在人间,对于那些红尘佳丽,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 第七十七章 妖琴 暂时将这个问题放开,沈信浏览着多瑙河特有的风光,心情开始变得轻松活跃了。作为一个音乐爱好者和创作者,在这样一个充满音乐气息的城市里,那感受绝对是很强烈的。不过相对来说,维也纳其实更应该称之为“严肃音乐的店堂”,流行音乐在这里是没有地位的。沈信这时更是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其实根本算不上一个音乐家,只能算是一个通俗音乐歌手。不过正如所有具有自信的人,认识到自己的局限并不让他气馁,反因此更激起雄心。 “总有一天我要站在这里的最高点,不仅仅是为了赢得认可,而是为了征服。”沈信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着,来到了一座横跨多瑙河的桥梁前。不想再望前走,沈信就靠在桥栏上,依旧进行着自己对音乐的思考。 就在沈信刚停下来时,忽然有一阵琴声从不远处传来,顿时让沈信觉得心神一震。震动他的,首先是那琴声完全不是西洋乐器的风格,准确地说,那是中国古琴特有的琴声。还不止此,不仅琴是中国古琴,连那音乐也是中国古乐的风格,但却是沈信从未听过的曲调。作为一个在中国古乐方面极具造诣的人,沈信一下就听出此曲的不凡之处。在维也纳这样的欧洲城市里,居然会有中国古乐,而且是沈信从未听过的古乐,这岂不是太让人惊讶了吗? 带着迷惑,沈信向着音乐传来的地方望去,入眼处却是一个流浪汉打扮的街头艺人,乐声正是从他手上一把样式古怪的琴上传出。 一眼就被那琴给吸引住了,沈信快步来到那街头艺人身前,目光一直盯着那琴。那琴的样式绝对是沈信没有见过的,但沈信同样可以肯定,那绝对是出自中国人之手,而且还是一件年代久远的古董。沈信正暗自揣摩这琴究竟应该属于哪个朝代,那街头艺人看到沈信上前,以为是生意来了,难得来个听众,他不由更是卖力,除了起劲地弹着琴外,居然还扯开嗓子唱了起来。 他唱的是一曲沉郁的斯拉夫小调,旋律优美,嗓子也不错,只是在沈信听来,这和那古色古香的中国古乐曲实在是不搭调。沈信这样想着,目光仍紧紧盯着那琴。那街头艺人一番卖力的表演算是白费工夫了。 沈信盯着那琴一直看,忽然更发现一个奇特之处,那就是那街头艺人虽然做出弹琴的样子,但那动作和那乐声似乎并不吻合,似乎琴声并不是那艺人弹出来的,而是自己鸣响的。至于那街头艺人的动作,更多是在掩盖这个奇怪的事实。得出这个结论,沈信不由更对这把琴感兴趣了。不过就在这时,琴声和歌声忽然戛然而止。 沈信抬头向那街头艺人望去,只见他一脸悻悻之色,爱理不理地给了沈信一个白眼。一开始看到沈信接近,那艺人自然想象沈信是为他的音乐才华打动,卖力表演也只是为了让沈信能够慨然解囊。但他卖力表演半天,沈信居然一点掏腰包的意思也没有,这艺人自然气恼有加,不仅停止了表演,而且要将沈信一直看着的那琴收起来。 看着那街头艺人的表情和动作,沈信也知道自己有点失礼了,不过他的心神完全被那琴吸引住了,这样的错失也难免。直觉这琴绝对不简单,沈信自然不会任它从眼前就这么消失,看那街头艺人懒洋洋不想说话的样子,沈信索性直问道:“这琴是哪里来的?”他现在是语言学家了,这句话用的是德语,那对他来说并不是太难的事。 那街头艺人已把沈信当成一个吝啬鬼了,听他这么问,根本理都懒得理他,只是在沈信第二遍问的时候才不耐烦道:“关你什么事?” 沈信心里好笑,这位哥们也太势利了吧,不过就是一时失误没有给点小钱,居然就给人脸色看。不过他懒得计较,既然这位哥们这种态度,他索性就有话直说:“我很喜欢你这把琴,你能不能卖给我?” 听沈信这么一说,那街头艺人倒是来了精神,先将沈信细细打量了一番,这才继续懒洋洋道:“这可是我的传家之宝,你居然想买?你能出多少钱?”沈信的样子不象富豪,那艺人看不透他的深浅,所以先用这话来应付,他不是拒绝,只是想探探沈信的虚实。 这琴是他的先辈从中国带回来的,已经传了好几代,传家是不错,但是是不是宝贝,那艺人其实也不确定。他也不是没有打过卖掉这琴的主意,尤其是他现在这么落魄,但是他所遇见的人没有一个能确认这东西到底值不值钱。 要知道古董这东西需要鉴定和确认年代之后才能估算价值,既然没有人能作出鉴定,那么这样一把琴也就没法估价,说不定即使卖破烂,也不见得有人会要。 那艺人自我安慰般地认为没有人识货,同时觉得这琴既然来自中国,那么应该不会一钱不值,他就一直留着,算是静待有缘人。 这时他看到沈信居然有兴趣买他的琴,不由感到机会来了。尤其沈信看上去是中国人,那艺人更觉得自己手里的琴是宝贝了,恨不得漫天要价,不过也怕要价太高吓跑沈信,所以先探探沈信的口风。 沈信一下就听出这人的意思,不过他对金钱一向没有什么概念,既然觉得这琴合眼缘,也就不会吝啬。不过他也摸不透出多少钱合适,索性把皮球又踢回去,问那艺人道:“你想卖多少钱?” 那艺人前思后想,决定无论如何不能放过这个机会,索性咬着牙喊出了一个高价。 “好,就这么说定了。你跟我来,去银行开个户头,钱到你再把琴交给我。”沈信想也不想就同意了,因为这个要求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他就不考虑昂贵与否的问题。 看沈信答应得如此爽快,那艺人不禁有点后悔要价太低了。不过和要价相比,他更关心能够到手的数目,他要的价格已经是他难以想象的一个高价,细想之后还是觉得这样的价格已经不错了。尤其是当他想到沈信说不定只是逗他开心,相比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个数目更是令他满足。 就近来到一家银行,在那街头艺人开帐户之际,沈信先给方容打了电话,告知杨天暂时无恙,只是下落不明。方容还在唐子凡家,将沈信说的话告知唐子凡后,两个人都算是稍感安心点了,方容也就告辞回去了。而这时沈信才又打电话给唐子凡,让他将那街头艺人索要的数目替自己打入那艺人的户头。听到沈信这时候居然有心情研究古董,唐子凡都有点不知说什么好了,但不管怎样,他还是按沈信的要求办了。 一番周折之后,转帐总算完成了。那街头艺人一听到自己的户头真的多了他要的那么多钱,一下子就傻了,呆呆地将手中的琴给了沈信,那艺人紧紧攥着手里的存折,只知道傻笑了。不要说再多要了,现在他已经感到是在做梦了。 沈信和这街头艺人交易结束,马上就近来到维也纳森林。在一块绿树环绕的草坪上坐下,他开始研究手里的古琴。这时他更惊异地发现,这琴不仅造型高雅,年代久远,更难得的是入手即给他一种轻灵的感觉,仿佛是活物一般。 信手一拨,琴音响起,虽只是一个单纯的音符,却已让人心醉,仿佛那琴音一下就挑动了人的某种情绪。这样的效果更是让沈信惊叹,暗自高兴,今天可真是得到宝了。 就在沈信高兴万分之际,忽然一个声音直接在他心底响起:“你是仙人?”那声音沧桑沉郁,讲的是古代汉语一种方言,沈信完全听得明白,但突如其来,他不由一下子惊得跳了起来。不过他马上意识到这是有人在通过意念直接和他交流,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人,但心神马上安定下来。 不过对于这个问题,他可是有点不知该如何回答。“或许应该是吧。”沈信苦笑着这样回答。 “奇怪,这一解怎么还会有仙人?”那个声音好象是自言自语地说道:“仙人不是应该都到仙界去的吗?” 这个问题更是让沈信难以回答,即使他愿意解释,千言万语,他一时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不过,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那声音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重要的是,如果你是仙人的话,应该可以放我出来吧?” “放你出来,你在哪里?”沈信对这个要求感到莫名其妙。对话了半天,仍然确定不了对方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沈信自己其实也有点郁闷。 “我在什么地方?我不就在你手上吗?”那个声音反而更奇怪。 “手上?你在我手上的这把琴里面?”沈信差点把手里的琴扔掉,虽然修真者见多识广,但真碰到这种古怪的事,沈信还是有点难以接受,毕竟在现代社会呆久了,他渐渐有些淡忘那些希奇古怪的逸闻。 “什么在琴里面?我就是那琴。”那声音说道:“或者说,我原先就是那琴。唉,在这里面呆太久了,我都快受不了了,你如果有能力的话,还是赶紧放我出来吧。” “我还是不懂。”沈信摇头,如果说是什么东西被禁锢在琴里面他还可以接受,但一把琴居然会说话,那是他也难以接受的。 “事情是这样的。”那声音开始讲故事:“原先我实实在在就是一把琴,和其他的琴没有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我的主人是一个修真者。在他度过天劫的时候,我一直在他身边,但是,他上仙界的时候并没有带我,而是将我抛下了。”说到这里,那声音有些伤感,停顿了一下,这才接着又道:“不过也幸亏他扔下我,就在他扔我出手的一瞬间,他将一道仙气度给了我,而就因为这一道仙气,我就不再是琴,而是一个有意识的琴。” “琴妖!”沈信心里这样下结论道,不过却不敢说出来,怕伤了那琴化意识的自尊,听他自己的口气,似乎很避讳妖这个称呼。 “那不是很好吗?你怎么会出不来呢?”沈信这样问道。 那声音苦涩地笑了:“也还是因为那道仙气,在给了我自主的意识后,它同时也将我封闭在这个空间,无论我如何努力修炼,始终是突破不了它限定的这个狭小空间。” “好可怜啊。”沈信不由同情起这个无名的琴妖来。听他的口气,他在那琴里已经待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真够他受的。说起来他的情况和典娆被困在电脑里有点类似,但是比典娆更惨,至少典娆还可以上网络遨游。 那琴没有理会沈信的感慨,自顾自道:“从那以后,为了能知道一个能帮我的人,我流落过很多地方,但一直没找到,所以还是只能呆在琴身里面。最后被带到这里以后才算安定了,以为世界上再没有仙人,而这里有我所喜欢的音乐气息,我就呆下来了。本来已经心死,但没想到今天居然让我碰上一个拥有我一直记忆犹深的仙人气息的人,所以我才发声召唤你过去。那个可怜的家伙还以为是他的演唱的魅力,真是好笑。”说是好笑,那声音接着却是一声叹息,然后象刚想起来般叫道:“你到底是不是仙人?有没有能力放我出来?能就快点,我受不了了。” 听这声音如此凄惨,沈信不仅不为他催迫的口气生气,反而更同情他,二话不说,一道神识已经探入琴内。这一探沈信不由叹口气,里面实实在在是有一道禁制,而且是仙人境界的禁制,难怪那琴妖突破不了,境界的差距不是功力的深厚能够弥补的。当然这限制只是对琴妖有用,沈信要破开这禁制可谓不费吹灰之力。已经深深同情起那琴妖的遭遇,不等他再做恳求,沈信在一遇到那禁制时就顺手解开了。 就在禁制刚一解开,沈信虽然看不到,却马上感到一股妖气从琴里袅袅升了起来。在沈信的极力注目下,那本是无形的妖气渐渐凝聚成有形之物,先是一团烟雾状,接着慢慢显示出一个人形。当那烟雾完全不见的时候,一个英俊得几乎邪异的年轻人赤身**地出现在沈信的面前。 “哇欧!”那年轻人一声怪叫,忽然凌空跃起,如同一个风车般连翻数十个跟头,他的速度是那么快,肉眼简直都看不清他的动作,只能看到一团光影。 好不容易等他落地了,他仰天就是一阵狂笑:“哈哈哈,实在太好了,我终于能见天日了。” 虽然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一个人被困多年,终于能够自由,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看着这年轻人状似疯癫的模样,沈信还是有点目瞪口呆的感觉。 而那年轻人,浑然不顾沈信的惊讶,只是尽情地用各种方式表达着他难以言表的快乐心情。等这种疯狂告一段落,他才来到沈信身前一揖:“多谢兄台解困之恩!” “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沈信见这年轻人总算恢复正常了,自己也松了一口气。 仔细看看沈信,那年轻人笑道:“既然你能解救我出来,说明你真的是仙人,可是为什么你不去仙界,反而留在人间呢?” (第七十七章完) ps:新书推荐:《异世界之我不做皇帝》,作者:逍遥傲琴,书号:55998。 《白客帝国》,作者:生一,书号:56111。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七十八章 我叫秦歌 这个问题算是他第二次问了,沈信还是不知道该如何让他明白,想了一想,沈信含混说道:“尘缘未了。” “尘缘未了?”听到这个说法,那年轻人明显很感兴趣:“在我原先的主人仙去的刹那,他给了我意识的同时,也将他的一些意识给了我,所以我虽然不能出来,却还是可以象一般修真者一样修炼。而在我主人给我的意识里面,我认识到修炼的目的就是成仙,一直也没有怀疑过。但有你这样一个不同的例子,我倒有点怀疑仙人是不是很有趣了。你仙人不做,说是尘缘未了,这个尘缘一定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了。是不是?”说到最后,那年轻人热切地看着沈信,等待他的解答。 沈信不由苦笑不已,本是为了应付这年轻人的问题才含糊答是尘缘未了,没想到由此引出一个更难回答的问题。尘缘,说起来简单,但真要认真解释,却又从何说起? 那年轻人等了半天不见沈信回答,而且还露出很为难的样子,忽然叫道:“不用你说了,我自己来看。” 话音未落,沈信已经感觉到一股外来的意识要入侵自己大脑,以沈信的境界,自然可以将这年轻人的意识拒之门外,但想想这年轻人其实只是对世界上的一切好奇,并无恶意,沈信也就由他去了。当然,有关自己**的一些东西,沈信是不会随意让他搜索到的。 在那年轻人通过意念搜索沈信记忆的时候,沈信甚至能听到他还在不停地嘟囔着:“这是什么?音乐?没兴趣,再好的东西玩上上千年也觉得乏味,这个不要。这又是什么?电影?哇,这个有趣,要了。哈,原来有这么多。有意思!” 接下来那年轻人的话语可就不成句了,只听得他一个人大呼小叫,各种惊叹词不绝于耳,显得甚是自得其乐。 通过纯意念的接触,沈信发现那年轻人的功力很高,上千年的修行果然是非同凡响。如果那年轻人的境界和沈信相当,沈信根本没有资格给他当对手,不过现在是沈信的境界明显比他高一个档次,尽管那年轻人功力深厚,也完全挡不住沈信一招,他被一道小小的禁制困了上千年就是明证。 很快将沈信意识里所存的电影一扫而光,那年轻人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欣赏起来。这样一来就精彩了,虽然他身体一动不动,但脸上那表情却是多变之极。沈信看着这年轻人那活泼生动且富有感染力的表情,不由暗自心想,能作出这么复杂丰富的表情来,这年轻人还真是一个难得的演艺天才。 在沈信颇有乐趣地紧盯着那年轻人看的时候,那年轻人却忽然动了,只见他蓦地站起身来,单臂向天,忽然大喝一声:“我要横扫世界,我要称霸宇宙!” 沈信先是觉得这年轻人的举动古怪,听到他大喊的口号又差点笑出声来,这么张狂夸张的动作和表情,也亏这家伙能作的出来。 在沈信这么想的时候,那年轻人已经将目光转向他,一脸庄重地对他说道:“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小弟,我做老大,一定会照顾你的。来吧,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将这个世界征服。” “切!”那年轻人的表情越庄重,沈信越觉得滑稽,在笑得要满地打滚的同时,忍不住比了一跟中指给他。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想吗?”那年轻人并不生气,只是表情显示,他对沈信这样的反应感到惊讶无比。 “鬼才对这个有兴趣。”沈信继续笑个不停,对那年轻人这样回答。 “你仙人不做,留在这个世界难道不是为了称王称霸?”那年轻人百思不得其解,一脸的困惑。 “打打杀杀有什么乐趣?”沈信好不容易严肃起来,对那年轻人说道:“世界上好玩的事有很多,不只是称王称霸,甚至可以说称王称霸很无趣。依你的实力,或许可以横扫世界,但到时候你会发现那其实并不很有趣。” “是吗?”那年轻人有点动摇了,不过还是觉得对沈信的观点很难理解。 “而且,我根本不给你将来后悔的机会,如果你要称霸的话,先要过我这一关。”沈信很严肃地说道,他现在发现了,这家伙简直是一个火药桶嘛,真要任他自由自主,说不定他会搞出什么事来。 看出沈信态度坚决,再怎么说沈信也是救他出来的人,而且功力也确实能遏制住他,那年轻人不再坚持了。不过,他还是很不明白,一个人喃喃道:“除了称霸世界,还有什么有趣的事呢?看了那么多电影,没有发现啊。小弟想做老大,老大想干掉其他老大,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难道不是吗?” 听着这年轻人的自言自语,沈信又差点要狂笑,他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家伙是黑帮片看太多了,难怪想要做老大。 “而且我也想过了,我们是什么身份?怎么能象他们那么没追求?要做就做最大的,所以才要横扫世界,称霸宇宙,你居然没兴趣,真是搞不懂。”那年轻人不理会沈信,自己一个人把话说完了,摇摇头表示不理解,接着还叹了一口气。 看着这年轻人的模样,沈信实在也懒得解释了,只是说了一句:“慢慢你就会知道什么事情有趣了,其实这世界上好玩的东西还是很多的。” “好吧,我就信你一回。”那年轻人想了一下说道:“我以后就先跟着你了,看看是不是有比称霸更好玩的。不过丑话说在前面,如果找不到好玩的,我还是要称霸当老大,我管你同意不同意,哈!”一说到称霸,那年轻人的神情马上兴奋起来。 “知道了。”沈信无可奈何答应一声,同时觉得头疼起来,自己怎么会碰上这么麻烦的一个人呢? 忽然发现那年轻人还是**,沈信没好气道:“喂,其他还好说,你先找套衣服穿上吧。” “穿衣服?为什么要穿衣服?”那年轻人感到很奇怪:“难道我的身材不好吗?” 沈信连话也懒得说了,那年轻人还站起来上下打量着自己的身体,然后说道:“我觉得我的身材比电影里那些明星都完美耶。你看这肌肉,这体型,这比例,无一不是最完美的代表,我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体模型嘛,穿衣服干什么?”说到最后,他自己先露出很陶醉的表情。 “靠,自恋狂!”沈信忍不住骂了一句。也不管那年轻人同意不同意,沈信自己给他弄了一套衣服,然后逼他穿上。 不情不愿,那年轻人最后还是按沈信的吩咐穿上了衣服。仔细看看,沈信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自恋的家伙有自恋的资本,个头比沈信要高出半头,身材挺拔,说是玉树临风也不为过,而相貌嘛,也很是帅气,也算是难得的美男子了。不过在他的神情中,似乎带着那么一股邪异之气,让他整个人显得妖异得紧。 “怎么样?穿上衣服也不影响我的翩翩风度吧?”本来不太高兴,但仔细自我欣赏一番,那年轻人又找到了自夸的资料。 “你自己都有答案了,还问我干什么?”沈信好笑地问道。 那年轻人对沈信这个回答似乎很满意,哈哈大笑,状极得意。 “对了,说是我以后就跟你一起了,有个问题我不得不先确认一下。”那年轻人忽然停住笑,很认真地对沈信说道:“究竟是你当老大还是我当老大?” 沈信几乎要无语了,这家伙真是黑帮片看多了,连这也要分个老大小弟,懒得多说,他随口道:“你看着办吧。” 沈信是随口敷衍,那年轻人却是很认真地在考虑。右手拇指和食指叉开托在下巴处,那年轻人沉吟半天,这才重又开口:“事情是这样的,看在你曾解救我脱困的份上,这个老大我是不好意思跟你争了,而且,你的功力境界似乎比我要高那么一点点,所以就这样决定吧,以后你是老大,我就是你最忠实的小弟。” 这番话那年轻人说得诚恳无比,沈信却听得直想笑,无所谓道:“随便你。” 看沈信好象并不很高兴的模样,那年轻人左右看看,似乎明白了什么,将放在一边的那样式古怪的古琴拿了起来,他恭恭敬敬地送到沈信的面前说道:“初见老大,没什么好孝敬的,这把古琴质地还不错,老大又是爱好音乐之人,正好送给你当见面礼。区区小礼,不成敬意,还望老大笑纳。” 沈信摇头失笑,这琴是谁的还真不好说,不过沈信为它花了一大笔钱也是真的。这家伙大概也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来个顺水人情。不过不管怎么说,有这一个手续,算是真的拥有了这把琴,倒是让沈信欣喜无比。仙器难求,是乐器的更是如此,沈信相信只要通过一段时间的揣摩,他可以用这把琴奏尽天下乐曲,想想也觉得是很有乐趣的事情。 如那年轻人所说,沈信将那琴毫不客气地“笑纳”了,然后还拍着他的肩膀说:“好了,难得你这么懂事,以后我会照顾你的。” 沈信这句话自然是调侃,那年轻人却很认真地低头回礼:“谢谢老大!”这样的场面顿时让沈信忍不住一阵大笑。 笑过之后,沈信忽然想起一件事,对那年轻人说道:“既然你以后就跟我混了,总得有个称呼吧?自己想个名字。” “噢,对。”那年轻人一想也是,事不宜迟,他马上沉吟起来:“象我这样英俊挺拔,威武不凡又曾历经风霜的超凡人物,一定要起个响亮的名字才好。不然可就太没面子了,唉,丢不起那人啊。”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就想个名字嘛,这家伙也能整出这么多话来,实在是够能吹的。 “对了,有了,我就以琴为姓,以曲为名,这个名字够味。”那年轻人忽然大喝一声,说不出的雀跃。 “琴曲?”沈信忍不住又笑了:“喂,这名字听不出来有什么出奇之处啊。” “什么琴曲?”那年轻人大声反驳:“错,我的名字应该是秦歌才对。哈,这名字不错,从今往后,我就叫秦歌。等我称霸宇宙的时候,这个名字将永垂不朽。” “靠!你就吹吧。”在秦歌的狂笑中,沈信这样说道。不过说到秦歌这个名字,沈信念叨了几遍,也觉得满有味道的。 “我是秦歌!”秦歌继续大叫着,仰天摆个姿势,回头问沈信道:“老大,我这个姿势还可以吧?” “好,不错。”沈信伸伸大拇指,心中却在想:“这家伙这么爱现,还蛮适合在演艺界混的。” 说也凑巧,就在秦歌耍酷这一刻,天空中突然闪过一道闪电,接着轰隆一声霹雳震天响起。正洋洋得意的秦歌马上就蔫了,头一缩,嗖地一声就躲到了沈信的后面。 看到秦歌探头探脑的样子,沈不由好气又好笑,忍不住调侃道:“就这么点胆子,还想横扫世界,征服宇宙?” 秦歌威风全无,心有余悸地说道:“天雷之威,神仙也难挡,我当然会怕,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另类修行者。” 秦歌这么一说,沈信想起以前听说过的很多有关妖怪的传说,忽然同情起他来。一个另类修行者的称呼,颇显出秦歌对自己身份的忌讳,因为他正是很多修真者乐意歧视和打压的对象。和秦歌相处这么一段时间,虽然总觉得秦歌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总的来说还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沈信马上下决心一定要帮助秦歌,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也好。拍拍秦歌的肩膀,沈信笑道:“天雷有什么好怕的,我不是你的老大吗?有什么事我都帮着你。” 本来还在担心地看着天空的秦歌顿时喜出望外,连连作揖:“谢谢老大,谢谢老大。”那模样甚是惹人发噱。 感动之余,秦歌对沈信更是殷勤:“对了,老大,你好象是在找什么人?有没有头绪?要不要我帮着找?”从沈信的意识里他感受到了这一点,不过当时并不在意。 一提到这个话题,沈信不由又有点忧心忡忡了,日本人那边还没有消息,真担心杨天是不是能支撑这么长时间,尤其是他还受了重伤。 虽然不觉得秦歌能帮上忙,但有个人从精神上分担一下也好,沈信还是将事情尽可能清楚地对秦歌讲了一遍。 秦歌听完大觉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现机会,大拍胸脯道:“没问题,这个问题就交给我好了,我来帮你找他。”不等沈信说话,秦歌已经运起自己特殊的功法,开始满维也纳搜索起杨天的下落来。 虽然感到秦歌大概也只能无功而返,但沈信也不想阻拦他,反正这家伙功力深厚得紧,有点事做也好,否则以他喜欢闹事的性格,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来。 正因为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沈信对秦歌的努力其实不抱多大希望。但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很快他便听到秦歌欣喜的叫声:“哈,我找到了。” “什么?”沈信一下子跳了起来,同时心情变得紧张起来。 (第七十八章完) ps: 新书推荐:有时候,爱比恨更难宽恕……《异世界之我不做皇帝》,作者:逍遥傲琴,书号:55998。 不是黑客是白客,他的帝国是什么样的呢?请看《白客帝国》,作者:生一,书号:56111。 第七十九章 复原 沈信的紧张也是可以理解的,首先他怕秦歌又是随口开河,让人空欢喜一场,其次,他更怕秦歌找是找到了,但是却只是尸体。在这样矛盾的心理下,他接着又问了一句:“找到了?你知道要找的是怎样一个人?” “废话!”秦歌不耐烦说道:“你描述得那么详细,傻子也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了。不过我能找到他,与知道他是怎样的人无关。” “无关?”沈信更是怀疑了:“哪你是怎么找的?” “音波,我用的是音波震荡搜索的。根据音波遇到不同物体传给我的不同感觉就可以知道哪是什么东西。”秦歌现在也是一口的现代语言,颇有点赶时髦的意思。而说到这里,他更是得意地一笑:“别看你是仙人,在对音律的感觉上,你不一定能比上我。” 沈信心里信了七分,哪里有心思和他比这个,急急问道:“那天哥现在在什么地方?” 秦歌没有回答,只是直接将一个类似坐标的数据传给了沈信。沈信一明白哪是什么地方,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多瑙河底?” “是啊。”秦歌回答道:“而且他的状况看上去很糟糕。” “靠,哪你还那么多废话?”沈信大急之下,以最快的反应冲向那个地方,同时忍不住骂了秦歌一句。 “是谁废话多?”秦歌耸耸肩,无可奈何道:“看来这个老大不太讲理,我怎么这么命苦?”嘴里嘟囔着,他也连忙跟了上去。 一人一句话,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潜入多瑙河底,沉入厚厚的淤泥里。在淤泥之下,坚硬的河床上赫然变成了一个佛龛的轮廓,而在这个轮廓里,此刻正嵌着一个人形。不用亲眼看到,只要神识一探,沈信马上就知道那正是他百寻不见的杨天。 先顾不上想杨天是怎么会来到这里的,沈信连忙用神识细查杨天状况。第一感觉是生机全无,沈信的心顿时开始往下沉,但他很快察觉杨天虽然是几乎没有任何生命应该存在的气息,但在他丹田处却有着一丝微弱至几乎无法感觉到的生机,让他和纯粹的死亡的不同。 抱着最后的希望,沈信连忙招呼着秦歌将杨天从那个应该是被他用功力硬生生撞开来的人形坑中拉了出来。虽然沈信和秦歌在这样的地方丝毫没有气闷不适,但沈信很担心杨天是不是还能支撑下去。 一声低啸,两个人同时行动,瞬间回到了原先他们所呆的维也纳森林的那个草坪上。将杨天平放在那草坪上,沈信再次探察杨天的状况,终于完全放心了。杨天的状态不象活人,但也绝对不是死人,他更象是处于道家所谓的“胎息”状态。虽然不理解怎么能做到,但沈信完全明白杨天现在是怎么一回事了,他似乎是通过某种的怪异的功法瞬间将自己的功力耗尽,然后破而后立,在这样全无知觉的情况下开始第二次生命,从而得到更高的功力境界。这只是沈信的猜测,不过大概离事实也不远了。 可以想象,这样的功法自然是危险性极高,杨天在这个时候练,怕不是自己心甘情愿,而是为形势所迫,不得不兵行险招。这一点从杨天重至难以想象的伤势也可以看出。结合着沈信自己从日本人那里探来的消息,沈信几乎可以在脑中显现出一幕惊心动魄的血战场面,最后杨天借那矮胖老者对他两个弟子的关心打出缺口,然后不惜耗费自己已经油尽灯枯的功力逃入多瑙河底,用这样的方法逃过一难。 杨天的这个想法不能不说是大胆而有效,他在河底和周围环境几乎融为一体,连沈信的大范围搜索都没有察觉,更不要说日本人了。这样想来,大概也只有秦歌这样的怪胎才能准确地将他找出来。 想到这里,沈信不由对着秦歌竖竖大拇指,而秦歌反而很不在意地耸耸肩说道:“小case。” 沈信暗自好笑,又向杨天望去,一道仙力输入,先将他满身的伤势疗治了一番,这才任由杨天自己继续“沉睡”。杨天的这种功法是如此诡异,一旦进入现在这样的状态,外人是无法将他唤醒的,除非想让他变成白痴。而且也几乎不能被移动,沈信将他从多瑙河底弄出来,似乎已经对他有点不良的影响,这让沈信察觉后颇感后悔。不过事已如此,也没法好想,只能凭自己的仙力稍稍助他一臂之力,希望他能尽快苏醒过来。而在此之前,沈信大概只好就这么守侯着了。 于是,沈信和秦歌就变成了杨天的守护神。秦歌本来极是好动,一般情况下如果让他这么守着,恐怕他早就要闹腾起来了。不过幸好沈信记忆中的电影够多,他对这方面又感兴趣,大多时间都放在研究电影上,倒也显得很安分。不过很明显现在他的热情还是更多放在黑帮片上,对其他题材颇感无趣。 而沈信则是不停地尝试着演奏那古琴,越来越觉得那简直就是乐器之王,依沈信现在的修为,无论什么乐器的特色他都能用这把古琴模拟起来,而由于古琴自身仙器的特点,模拟出来的乐音比本来的乐器更美妙。秦歌兴致好的时候,也会一时兴起为沈信表演一番他在演奏方面的才华,他表现出来的琴技绝对比沈信还要胜上一筹。想想也难怪,正如沈信在电脑方面与典娆的差距,即使他能达到人琴合一,又怎比得上秦歌本身就是琴那么高明呢? 明白到这一点之后,在“有潜力成为一个最好的演员”之后,沈信对秦歌的评价更不得不加上“天生就是一个最好的演奏家”这个头衔。只是在秦歌自身来说,这些头衔似乎都没有当老大那么有意思。 沈信和秦歌在维也纳森林里自得其乐,静侯杨天苏醒的过程中,由于森林里时时有仙乐传出,一时也成为街头巷尾津津乐道的逸闻趣事。在这样的传闻带动下,自然少不了想要一探究竟的好奇之人,只是秦歌和沈信又岂是他们能够发现的?于是这一系列事件的结果,就是为艺术创作着提供了很多现代遇仙记的素材,维也纳森林也因此成为了一个神秘的带有仙气的地方。 除此以外,还有几队日本人派出来的搜索队对这个地方感兴趣。对着这些明显是忍者的日本人,沈信还不如何,在杨天苏醒前他不想另生争端,但秦歌却忍不住手痒,就拿这些人来玩游戏。在一连串的捉弄之后,那些忍者都被秦歌给整得面无人色,把这一段经历完全当成是噩梦,终其一生都是闻之色变。在他们看来维也纳森林哪里是有仙气的地方,分明就是恶魔的大本营嘛。两种不同的传闻造成的结果就是,维也纳森林因此显得更神秘。 在将杨天安置好之后,沈信第一时间就将杨天无恙的消息传达给了卡娅,卡娅在电话里已经是喜极而泣。接下来沈信自然少不了要把这个消息也告诉唐子凡和方容,对本来日夜提心吊胆地怕杨天传来噩耗的他们来说,这个消息不啻为一个天大的喜讯,虽然没有卡娅反应那么强烈,但心中的喜悦一般无二。最后沈信给凤仙也去了个电话,当然具体是什么事是不能告诉她的,毕竟她什么内情也不了解,解释起来很麻烦,但至少沈信要让她知道自己没事,让这个对自己一往情深的红颜放心。 终于这一天杨天有了要苏醒过来的征兆,沈信心中的喜悦自然是难以言说。回头刚要和秦歌分享一下这个喜讯,沈信却奇怪地发现秦歌正煞有介事地在丛林中走来走去,同时嘴里念念有词。 “喂,你又在搞什么?”沈信不由好奇地问道。 “我在学习如何当一个好小弟,又如何当一个好老大。”秦歌一本正经地回答道:“老实说,跟着你这样的老大我很没有成就感,所以不得不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觉得跟着你有前途,我就当回我的小弟角色,如果没前途,哼,我可就要另立门户了。” 沈信摇头失笑,秦歌又很严肃地说道:“态度决定一切,我觉得,不想当老大的小弟,绝对不是一个好小弟。” 秦歌的话语表情实在是有够搞笑,沈信忍不住就想仰天大笑,却在这时杨天有了动静。 先是听到杨天骨骼一阵猛响,等沈信回头看时,杨天已经睁开了眼,大概是听到了动静,却又不了解到底是在怎样一个环境里,沈信可以感觉到杨天瞬间将真气布满全身,摆出蓄势待发的姿态。 暗自佩服杨天的警觉性够高,沈信更多是对杨天复原的高兴,忍不住欣喜地叫了起来:“天哥,是我,你没事啦?” 杨天看到沈信并不惊讶,扫视四周没有什么要担心的,更是心安,笑道:“阿信,果然是你来了。哈,这次小鬼子又是白费苦心了,即使他摆出天罗地网,我杨天照样是再次逃离生天。接下来该轮到他们尝尝苦头了,哈哈!”一跃而起,杨天仰天长笑,状极欢畅。 本来对杨天的功力很不屑一顾,但看到此刻杨天豪猛神勇的姿势神情,秦歌不禁油然而生一种敬服甚至是艳羡的心情。大概在他心里,他想要扮演的就是这么一个角色吧。 在杨天大笑的过程当中,沈信已经敏锐地察觉他不仅功力尽复,而且似乎更上一层楼,不由打心底为他高兴,看到杨天的大笑终于告一段落,沈信微笑说道:“恭喜天哥神威更胜以往!” 杨天微微一笑:“你也来调侃我?唉,我这次可是阴沟里翻船,丢大人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沈信虽然已经大致得出整个事件的始末,但还是想听杨天自己解说一下。 “你应该已经知道不少了。”杨天笑道:“整件事都是小鬼子搞出来的,那个俄罗斯叛徒的失踪和那两个日本忍者被你封印,漫无头绪下,小鬼子就把两件事联系在一起了。他们想不到是你,就把整件事算在我头上了。”看到沈信有点纤然,杨天豪迈地一挥手:“不要说那些没营养的话,老实说,能够让日本人认为这两件事是我干的,我感到很荣幸。” 沈信也就因此不再废话,问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他们找不到我,就把目标对准了卡娅,派出高手袭击了卡娅所在的大使馆,小鬼子方面也是有高手的。”杨天接着说道:“他们找到了那叛徒,虽然那小子已经成了白痴一个,还是被他们弄走了。没有找到他们自己的两个忍者,他们更怀疑是我把那两个人不知怎么处理了。加上我和他们宿怨极沈信,他们就借卡娅设了一个套来对付我。” 说到这里,杨天忍不住叹息一声:“实在没想到啊,这次他们可是不惜血本,连他们方面退隐已久的五个元老高手都出动了,其他配合的年轻高手更是不计其数。我心存轻视之意,终于陷身重围,几乎难以脱身。” “我们刚发现你的时候,你的伤势之重,几乎令人不忍目睹。”沈信点头道,想起当日情景,他还是为杨天捏了一把冷汗。 杨天自己却是丝毫不在意:“哪又如何?最后还不是给我逃了?我看到其中一个老家伙对被你封印的两个忍者很关切,就估摸他不会下杀手,最后果然让我从他那里给找到了突破口。嘿!”低笑一声,杨天忽然又叹道:“不过当时情况实在是危急,逼得我不得不把保命的本事也拿出来。那是一种瞬间将自己的潜能激发到极限的功法,对自身损耗极大,不过当时也顾不上了。我瞬间突破他们的包围之后,最后只能在力尽之前潜入多瑙河中,预料到他们应该是找不见我。” “险着,实在是险着。”沈信不由感叹道:“且不说日本人还是有可能找到你,就说没人理会,你在那河底也是很危险的。”想到如不是秦歌意外发现杨天的下落,杨天不知道还要在那里躺多久,沈信不由觉得心有余悸。 杨天潇洒一笑:“当时形势危急,也只能出此下策。而且我预料到我这一边一旦没有消息传出,你肯定不会置身事外。而你一旦出马,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听出杨天对自己的信心和信任,沈信不由有些感动,同时也很汗颜,因为杨天并不是他自己找见的。不过用不着沈信来解释,早就不甘寂寞的秦歌终于找到一个插嘴的机会,他岂肯放过?在沈信开口前,他已经抢着说道:“其实能发现你,完全是我的功劳,如不是我聪明,老大他也没办法找到你。” “靠,连老大的风头你也抢。”沈信笑骂着踢了秦歌一脚,对杨天点点头,表示秦歌说的没错。 在秦歌说话时杨天已经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发觉秦歌是一个象沈信一样让他看不透的人,杨天不由也是惊讶无比,连忙对沈信说道:“这位是?” “他是……”沈信想要为秦歌做个简要的介绍,话一出口才知道不知该怎么说,不由有些尴尬。 幸好秦歌自己有话要说,看沈信尴尬,他幸灾乐祸一笑,对沈信说道:“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有话直说就好了。” 沈信狠狠瞪了秦歌一眼,秦歌笑嘻嘻地装没有看见,然后一本正经地对杨天说道:“其实我就是老大的孪生弟弟,我叫秦歌。我们自由失散,最近才难得重逢。也难怪老大说不出口,其中辛酸一言难尽啊。”说到这里,秦歌感慨万分,眼中似乎还隐有泪光闪烁,饱含神情地望向沈信,叫了一声:“大哥,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沈信听得心底一阵恶寒,同时又忍不住感到好笑。一个典娆,一个秦歌,似乎都是攀亲的高手,典娆还只是个表亲,秦歌倒好,直接就是亲兄弟了,还是孪生。 “对,他是我的小弟。”沈信对杨天点点头,含混地这样说道。 对于沈信和秦歌的关系,杨天不能说完全没有疑问,但和沈信这么长时间的交往,他对沈信可谓信任有加,既然沈信这样说,他也就不再纠缠这个问题了。而且,他还有别的事情要考虑。 “好了,既然我现在已经复原,小鬼子的阴谋没有得逞,那么接下来就轮到我来给他们吃点苦头了。”杨天这样说着,忽然笑了:“正所谓因祸得福,我这次不仅逃过一劫,还因此功力大增,也该小鬼子倒霉,我要拿他们活动活动筋骨了。” “带上我,带上我!”惟恐天下不乱的秦歌自然不甘寂寞,鼓掌表示赞同,进而自动请缨:“天哥这个想法真是好啊,我早就想这么做了。不过那些日本人太孱弱了,根本不够看。”说到这里,他想了想又道:“不过弱也有弱的玩法,我要玩死他们。哈!”大概想到什么有趣的点子,他一下子变得兴高采烈起来。 “你们和日本人交过手了?”杨天奇怪地问沈信。 沈信还没有开口,秦歌已经抢着说道:“不算交手,只是有些想进来搜查的人被我们哄走了。老大不让我露面,只是装神弄鬼地吓唬了一下他们。”说到这里,他瞪了沈信一眼,显然对沈信不让他放手对付日本人感到不快。 “哦,原来是这样。”杨天点点头,沉吟一番,他又说道:“既然你们没有和日本人打过照面,那么这次也还是不要露面的好。既可以不让他们了解到我们的真正实力,也好增加一点我的神秘感,从心理上给他们一点威慑。你们说好不好?” 沈信有些担心:“天哥你全复原了吗?” 杨天傲然笑道:“上次我是被他们有心算无心,这次又怎么会再给他们机会呢?而且我功力大进,更是不用担心。再说你们只是不露面,看看热闹还是可以的嘛,难道这样也会有问题?” 沈信想想也是,也就不再反对。秦歌在一边却不干了,眼见一次大显身手的机会因杨天一句话而剥夺,他忍不住大声抗议,自然被沈信无情地驳回了。 “哼!”落寞地坐在一边,偷偷对杨天冷哼一声,秦歌小声地嘟囔道:“早知道就不救你回来了,居然只顾自己出风头,可恶!” 沈信笑骂:“不许无礼!”杨天听了却只是莞尔一笑,觉得沈信这个孪生弟弟似乎很有趣。 (第七十九章完) 第八十章 挫敌 月圆之夜,多瑙河畔,杨天和沈信已见过的那五个日本元老高手呈对峙局面。双方都极力想将对方置于死地,这样的约会可谓一拍即合。那五个老者还都是和服打扮,脚蹬木屐,此刻望着杨天,都是一脸的杀气。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杨天恐怕早已身首异处了。 而杨天对这场面却有点熟视无睹,只是自顾自摆弄着手上的戒指,看着戒指上那雄鹰的雕像,他居然好象在发呆,浑然没有大战当前的紧张。 杨天心情这么放松其实也很自然,他自然知道对方除了这五个老者之外,潜伏在侧的忍者更不知有多少,意欲做那在后的黄雀。但相对于他身后的沈信和秦歌,那些人恐怕至多能算是捕蝉的螳螂,而且他们要捕的蝉,恐怕也会变成一只鹰。 “杨天,你果然没死,我心里万分欣慰啊。”那领头的瘦小老者这样说道,杨天的神态实在是太悠闲了,他不得不抢先打破沉默,虽然知道这样更从心理上让杨天占据上风,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就你们那点实力,大不了让我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杨天懒洋洋回答道:“废话少说,既然我没事,那么你们就有难了。如此良宵,就让我们将旧帐一一清算吧。” 那瘦小老者感受到随着这句话而来的巨大压力,不由暗呼厉害,对杨天更具戒心,不过表面却还笑道:“上次你能逃脱只是侥幸,这次你以为还会那么幸运吗?” 杨天懒散地一笑:“鹿死谁手,尚在两可之间,既然你那么有信心,何必说这么多废话呢?空言无益,是骡子是马还得拉出来遛遛。”随着这句话,杨天的真气瞬间提起,衣服无风自动,显然已经是蓄势待发。 战局是一触即发,那上次被杨天利用的矮胖老者却又忍不住插了一句:“杨天,你究竟把山城和井下怎么样了?” 想起上次这矮胖老者就是这么急切地想知道那两个忍者的下落才被自己利用的,杨天听他又这么问,差点有笑出声来,回答了他道:“关于他们的下落,我只能告诉你他们没死。不过具体到他们在什么地方,告诉你你也去不了,还是不要多问了。” 大概是以为杨天还想利用他吧,对杨天的这个回答,那矮胖老者显得分外愤怒,吹胡子瞪眼,他大喝一声道:“好,算你杨天狠,我现在不问了,我要亲手为他们讨回公道。”听他的语气,这次是下定决心毫不留情了。 “好啊,你既然这么有兴致,我绝对奉陪。”杨天这么说着,话音未落,他已经平贴地面向前掠去。瞬间落至那矮胖老者面前,杨天铁拳狠狠地挥出,劲风骤起,顿时将那矮胖老者压得喘不过气来。 看杨天动起手来,那五个老者自然都不敢怠慢,不仅那首当其冲的矮胖老者奋起迎战,其他四个人也迅速向前,将杨天团团围住。 经过这一次险死还生的经历,杨天的功力已经不可与以前同日而语,境界更是高了一层,虽然此刻是以一敌五,他同样是挥洒自如,一点也不显困窘。 难得在现实中看到这么精彩的对战,潜伏在侧的沈信大感心旷神怡,看得津津有味。但在秦歌看来却是另外一回事,只是略微看了一眼,他就觉得场面沉闷得要让他打哈欠了。无聊地叼着一根草根,他忍不住又抱怨起来:“人没我帅,功夫更是差得可以,居然把出风头的机会给抢走了,郁闷!不是我说你,老大,你居然不帮我,再这样下去,不要怪我另立门户啊。” “闭嘴!”沈信正看得精彩,没心情顾及秦歌,教训他道:“功力高有什么了不起?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有精神,要有气度,那才叫大家风范。没有这些,你功力再高也是难让人敬服。天哥是我最敬佩的人,不是你能比拟的,你还是老实点跟他学习吧。” “精神?气度?哪是什么东西?跟抢我风头又有什么关系?”秦歌犹自不服,一个劲地嘟囔着。 “唉,服了你了,什么也不懂。给,先学学历史吧。”沈信为了中止秦歌无休止的唠叨,将一大堆有关的历史资料以及杨天生平一股脑地传到秦歌的意识中。 “我不要!”秦歌刚叫了这么一声,已经被接踵而来的资料压得没有余力顾及其他,沈信比他要强,他想抗拒也是有心无力,只能乖乖地去学习沈信传给他的资料了。 这样一来,沈信总算可以静心观战了,至于秦歌,他已经象变成一个木头人,双眼呆视前方,机械地接受着沈信给他的资料,已经没有余力来烦沈信了。 而这时战局也已经发生了变化,杨天目标直指那矮胖老者,越战越勇。通过上次的交手,他已经察觉到五个人中这矮胖老者功力最弱,所以这次仍是先拿他开刀。对于其他四人的攻势,杨天只是采取守势,并不在他们身上花费太多心力,他的绝大多数精力都放在全力进攻那矮胖老者身上。 那矮胖老者和杨天差距是很明显的,虽然有着其他四人的援助,但从一开始他就被杨天压得喘不过气来,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情况更是严重。在长时间的僵持之后,那矮胖老者终于挡不住杨天暴风骤雨般的攻击了,好不容易硬挡住杨天踢出的一腿,杨天的铁拳已经同时毫不客气地击中了他的面门。 断线风筝般远远飘飞了开去,那矮胖老者连惨叫也没有发出,已经象一块石头般重重地摔落在地面上。听那沉闷的响声,那矮胖老者估计不死也是重伤。 局面瞬间由五对一变成了四对一,剩下的四名老者不由一阵气馁,杨天的神威出乎他们的意料,对他们的自信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对手只剩下四个,杨天的表现更是潇洒,虽然这四名老者的攻势如潮,他却是安之若素。以五对一尚不能奈何杨天,现在只有四个人,又能对杨天造成什么威胁呢? 或许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虽然杨天一时还无法对剩下的四人再有毁灭性的打击,但那瘦小老者还是不得不另想办法了。忽然一声低啸,那瘦小老者终于对潜伏在侧的己方高手发出了召唤的讯号。 随着这一声讯号,沈信顿时发现眼前出现了一幕奇景。从土里,水里,树林里,忽然有不知多少人冒了出来,除了有两个跑去照顾那被杨天击飞的矮胖老者外,其他人都向杨天扑去。而且,人尚未至,各种各样的暗器已经抢先向着杨天飞出,一时间犹如蝗虫过境,无数的暗器几乎要遮断沈信的视线。 与这些人的行动相配合,那四名老者先是对杨天奋力一击,务必要将他阻在原处,接着又各自退向后方,留杨天一人成众矢之的。 这一番行动可谓周密,一举将杨天毁灭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没有沈信和秦歌在旁接应的话。可惜的是,沈信和秦歌都在。尤其是秦歌,在这一幕发生的时候,他正好将沈信传递的信息接受完毕。本来还想抱怨沈信强迫他学习这些东西,一眼看到眼前那惊险的一幕,他顿时顾不上其他了。 害怕沈信也要和他抢这么风光的机会,秦歌抢先出手了。说是出手其实也不妥当,秦歌实际上只是动动意念就改变了场中一切。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异样,那些暗器都还是直冲着杨天而去。但让那些日本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暗器似乎都失去了准心,尽管方向不错,但却都只是紧擦杨天而过,没有一枚暗器击中杨天。杨天嘴角的一丝笑意更是让这些人心中一寒,觉得事情要糟。 这当然是秦歌的杰作,将所有暗器都带离它们的轨道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在秦歌的意念指挥下,那些暗器以更犀利的势头向着那四名元老高手飞去。突然从看热闹的身份变成众多暗器的靶子,那四个老者促不及防下都是手忙脚乱。而刚应付过这一轮攻势,休整完毕的杨天又拍马杀到,他们不得不继续苦战。 后面现身的那些忍者看到眼前的局面变得这么难以理解,都是面面相觑,不过第一反应还是要上前助战。 可是秦歌又怎么会给他们这个机会呢?在那些人只是想到,还来不及向场中扑去的时候,一阵妖异的旋风已经卷地而起,刹时包卷了除与杨天恶斗的那四个老者之外的所有人,将他们通通带向多瑙河。 在这样的怪风里,所有的忍者都感到无从抗拒,糊里糊涂,晕头转向地地就被带着向前自动跳到了河水中。一时间扑通之声不绝于耳,场面蔚为壮观,连那两个救助那矮胖老者的忍者带那矮胖老者也不例外。 于是在这莫名其妙的怪风过后,场面又恢复了杨天一个人对战四个元老高手的局面。 对自己玩的这一手分外得意,秦歌忍不住曼声长吟道:“远来一群鹅,嘘声赶落河,下河捉鱼医肚饿,吃完回家玩老婆。” “靠,什么乱七八糟的。”沈信对秦歌的本事也是很佩服,但听到他吟的这首歪诗,禁不住一阵狂晕。 “这叫后现代主义,你不懂。”秦歌一本正经地说道。沈信关注场中局势,无暇理会他,只是顺手比了一个中指给他。 在这时,场中局势再变。刚才的意外场面已经摧毁了剩下四人的信心,在威风凛凛的杨天面前,他们更是没有还手之力。原先以五对一,明显是五人一组的合击阵法,现在少了一个人,阵法的威力全无,四人也只能各自为战。在杨天的持续狂攻下,四人渐渐溃不成军了。 “一切到此为止吧。”杨天忽然一声大喝,同时身形如电,攻势连发,在一脚踹中一个对手的下阴的同时,他的铁拳同时挥中了另一人的太阳穴。那两人都惨叫着飞了出去,落地时已是无力再战。 剩下两人心胆俱寒,更不是杨天对手,很快又有一人被打倒,杨天要面对的就只剩下那领头的瘦小老者了。 “杨天,你够狠!”那老者暴喝一声,同时全力出手,虽自知难敌,也还是在坚持。 “恩怨到头,总该有个了结,就在此时吧。”杨天也是一声怒吼,狠狠地迎上那瘦小老者的攻击。 双方都是全力一击,高下立判,杨天稳如泰山般原地没动,那瘦小老者却被击飞出去,人尚在空中,已经先吐出一大口鲜血。 “今天我们认栽了,后会有期吧。”那瘦小老者落地时都站立不稳,但还是吼了这么一句,接着拼命地向远出掠去。其他三个先前被杨天击倒的老者也同时开始逃逸。 看着狼狈奔窜的几个对手,杨天并没有追赶,只是眼中显出沉思的神色,同时嘴角逸出一丝冷笑,似乎想到了什么。 沈信看到一切喜剧收场,顿时松了一口气,看到杨天如此神勇,他自己也很高兴。只有让杨天自己亲手击败多年夙敌,那感觉才是最美的。 而就在沈信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秦歌忽然从暗处跳了出来,大喊一声:“杀光日本人!” 这一声口号是如此地惊天动地,顿时给正在逃窜的四个老者又一打击,在秦歌特有的以音克敌的异术下,他们雪上加霜,逃奔中同时身形一颤,显然受创非轻。 这还不算,先前被秦歌的妖风卷入多瑙河的那些人中有一些刚好从河中爬出来,顿时又被这一声大吼给震回了河里。他们大概还想趁杨天不备作点小手脚,但根本立足都不定,就被秦歌一嗓子给震得不辨东西了,哪里还能有别的想法? 一阵水花翻溅,那些人都随水而逝,整个世界总算清静了。如果再给那些人机会的话,他们大概是打死也不会从这里上岸了。今天的遭遇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诡异了。 沈信和杨天也同时被秦歌这一嗓子吓了一跳,沈信不由皱眉道:“你又发什么疯?” 秦歌兴高采烈道:“你不是让我学习天哥的精神和气度吗?这就是我学习的结果。横扫世界的事咱们慢慢再研究,当务之急最少也应该把日本鬼子干掉。日本鬼子太可恨了,我要干掉他们!”说到这里,秦歌又想振臂高呼,以发泄心头的兴奋之情。 幸好这时杨天已经快步来到秦歌面前,要不然真不知道秦歌还会疯出什么花样。对秦歌竖竖大拇指,杨天笑道:“不愧是沈信的孪生亲弟弟,功力实在是高深莫测,不过说到杀光日本人,既没有可能,也没有意义。” “谁说没可能?为什么没有意义?”秦歌大是不服。 看秦歌一脸的激昂,沈信暗自苦笑,连忙将他喝止。秦歌对他还是比较尊重的,虽然还是不服气,但还是先住口了。 “天哥说得有理。”沈信安抚了秦歌,转向杨天说道。接着,他更将那天听到的哪个日本老者的话对杨天说了一遍。 “厉害啊,小鬼子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还真是透彻。”杨天听完不由感叹:“不过他也太小看中国人了,国家不能全力对付他,个人可以啊。比如说我,我完全可以把全部精力用来对付他们嘛。” “是不是要对付日本人?千万别忘了我啊。这次我说什么也不放弃这个出头的机会了。老大你再阻止我,兄弟也没得做。”秦歌听出杨天的意思,顿时忘记不快,兴奋得忘乎所以,但还不忘警告沈信不要妨碍他的行动。 沈信无言苦笑之际,杨天却摇头笑道:“是要对付日本人,不过不是用武力。”顿了一下,他冷笑道:“既然小鬼子喜欢玩阴的,那我也给他们来点阴的,看看到底谁够黑。” “天哥已经有计划了?”沈信听杨天说得这么肯定,马上问道。 “计划是没有,不过有个构思,这还需要和卡娅商量一下。你应该知道,现在俄罗斯有很多高明的阴谋家,而且对日本人他们肯定感兴趣。哼,这次日本人实在是玩得过火了,我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好啊,如果用得着我,我肯定绝不推脱。”沈信觉得杨天的计划肯定是不会错,慨然说道。 “那是当然,放着你这样的重大战力不用,那简直是资源浪费。”杨天笑答。两个人相视而笑,知己之情尽在不言。 而秦歌这时反而对杨天的话不感兴趣了,一个人躲在一边,他百思不解地叹息道:“不能杀人放火,不能奸淫掳掠,哪还有什么意思?” 对秦歌的高论,沈信和杨天先是相顾愕然,然后忍不住放声大笑。 (第八十章完) yy之王撒冷大大新做《艳遇谅解备忘录》,书号:58519。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高中毕业生,突然得到一枚神奇的戒指,里面隐藏着一百位泡妞高手的灵魂,随时可以为他所用。他的人生将会如何转变呢? 不好看你来k我 第八十一章 欢喜冤家 由于杨天和卡娅有事商量,沈信和秦歌将他送到布拉格,就此与他别过。 “老大,我们现在去什么地方?”秦歌等杨天一走开,马上这样问道。 “回家!”沈信肯定地回答道,同时心里感到一阵温馨,对这个时代,他是越来越有归属感了。 “回家?”秦歌却是很迷惑的样子,对他来说,家似乎是跟将他困了上千年的那道禁制相同的感觉,完全不能理解沈信说这句话时表现出的快乐。 不过沈信也不理会他同意不同意,在他有机会反对之前,沈信已经拉着他回到了香港的家中。想到首先应该给秦歌安排个身份,他马上通过意识对典娆发出信息:“马上回家来!” 通知了典娆后,沈信马上在沙发上坐下来等她。而秦歌却一刻也无法安生,在客厅里不停地走来走去,还不时对客厅的布置提出批评。 “摆设太简单了,家具也太普通了。”根据自己的理解,秦歌滔滔不绝地说道:“就说家具吧,不用纯金,至少也应该镀金吧?没有气派。还有这地毯,不说一米厚才行,怎么也得有半米吧?” 对秦歌的高论,沈信听得大是摇头,不过也懒得理他。秦歌的演讲还在继续:“居然连个佣人也没有?这也太寒酸了吧?厨师至少得一打,仆役没有一个连算是拿不出手。数量固然重要,也不能忽视质量,即使是打扫卫生的,我要求至少也要五官端正。” 听秦歌说到这里,沈信再也忍不住了,刚要喝令他住口,却看见秦歌突然住口不语,只是呆愣愣地望着客厅中间发呆,嘴巴张得老大,令沈信有一种要将数十个鸭蛋给他塞进去的冲动。 不等沈信回头,他已经知道秦歌为什么突然变傻了,因为随着一串银铃般的娇笑,典娆已经一阵风般冲入了他的怀里。 “信哥哥好棒哦,一出马就把天哥给救回来了。”典娆撒娇般地在沈信怀里扭动一阵后,才离开沈信站了起来。 而刚和沈信分开,典娆还来不及再说什么,突然觉得劲风扑面,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出现在她的面前。自然是刚回过神来的秦歌赶着来献殷勤。 笑得贼忒嘻嘻地,秦歌开口问道:“美女,怎么称呼啊?” 先是被秦歌的身手惊得一呆,等看清秦歌的面貌之后,典娆突然觉得这个人很讨厌。秦歌自然是够帅气,但他笑容未免太轻佻了些,让典娆没来由地觉得很不舒服。而听到秦歌的话后,典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而秦歌浑然没有察觉到自己在典娆眼里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见典娆没有回答,他居然很放手地伸手想要拍拍典娆。典娆本来就是一肚子不高兴,看秦歌这个动作更是火大,二话不说,她忽然出手叼住秦歌的手腕。典娆借势一拉一摔,秦歌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已经被典娆一个漂亮的大背摔给狠狠摔在地上。 这还不算,不等被摔倒的秦歌有什么反应,典娆的脚已经老实不客气地踏上了他的脸,遮住了他那张让典娆看得分外不爽的脸。 说到功力,秦歌自然不应该这么不济事,但一来他对典娆毫无戒心,根本没有想到典娆会突然出手,也就丝毫没有防范之心,二来对典娆学自方容的擒拿术他更是一无所知,于是促不及防下就被典娆一招得手。而对着典娆这样的美女,即使被她用脚踏着,秦歌也是使不出重手的,只能暗叫命苦,乖乖地一动不动。 说到秦歌一见典娆就发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典娆是美女,更让他心动的是典娆与生俱来的仙灵之气。他原先的主人是仙人,自己更是由一道仙气催生意识,对这种气息的感觉尤其敏感,所以才会对典娆一见即生好感。 可惜他的想法典娆并不了解,而他黑帮片看的多了,言行颇有古惑仔风范,顿时惹怒了典娆。于是秦歌一腔的热诚就被典娆这样给扼杀掉了。 看不到秦歌那让自己觉得可憎的面目,典娆才觉得好点,转头问沈信道:“信哥哥,这个讨厌的家伙是什么人?” “我不是什么讨厌的家伙,我叫秦歌,是……哎哟。”听到典娆的话,本来已经听天由命的秦歌也忍不住了,他说什么也不能让典娆对他有这样的看法,忍不住开口辩驳,但他话没有说完,典娆已经脚下用力,顿时将他的后半句话给堵回肚里,而虽然伤不到他人,典娆这一脚却有点让他伤心,于是忍不住哀叫一声。 “闭嘴!我又没有问你,谁许你说话的?”典娆脚踩秦歌的同时更呵斥了秦歌一句。秦歌一腔情意得到这样的回报,不由满腹辛酸,委屈无比,叹息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将这一幕从头看到尾,沈信除了目瞪口呆外做不出其他表情来了,他也曾想过多次秦歌和典娆相遇会是怎样一个情景,但他做梦也想不到居然是如此地具有戏剧性。 看到典娆又将疑问的目光投向自己,沈信自己醒神失笑,有了秦歌和典娆,以后的日子大概是不愁没有热闹了。 对秦歌的惨状也看不下去了,沈信连忙说道:“放他起来吧。他确实是叫秦歌,算是朋友,不要为难他了。” 听到沈信这么说,虽然还有点不情愿,典娆还是依言放秦歌起身了。典娆的脚一松开,秦歌马上弹簧般跳了起来,对着典娆展露了一个他认为自己最迷人的微笑,他想解释一下这一切的误会。 可惜典娆已经将他划入黑名单,根本就不给他机会,对他的热情,只是冷哼一声,马上就别过头去,连看也不看他了。 秦歌大感无趣,忽然想起一件事,马上将矛头对准了沈信:“老大,你刚才说我是什么?算是朋友?这叫什么话?我们可是甘苦与共的兄弟啊,你怎么能忘了呢?”说着秦歌已经是泪汪汪的模样。 沈信心中苦笑,秦歌这家伙实在是太爱演戏了,就这么一点小事他也能整得这么煞有介事,为免麻烦,他赶紧说道:“对,是我说错了,我们是兄弟,好兄弟。” 沈信的反应算是够快了,但秦歌还是不满意,继续抱怨道:“语气一点也不诚恳,完全是敷衍,哼,你以为我听不出来吗?我怎么会这么命苦,碰到你这样的老大?说到这里,为了一泄心头的郁闷,他忽然仰天叫了一声:“天哪!” 这一嗓子实在是太凄厉了,不仅沈信听得直皱眉头,典娆更是忍不住戟指怒斥:“闭嘴!不许鬼叫鬼叫的,”秦歌过足戏瘾,听典娆这么说,乖乖不说话了。 而典娆,越看秦歌越觉得古怪,忍不住问沈信道:“信哥哥,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疯疯癫癫,实在是不象话。” “算是兄弟吧。”沈信以此为开场白,刚要继续解释秦歌的来历,已经看到秦歌愤怒的眼光射来,心叫乖乖,他连忙改口:“兄弟,他是我货真价实的兄弟,还是孪生的。”听沈信这么说,秦歌才露出比较满意的神情。 将有关秦歌的一切讲给典娆听,沈信最后说道:“有关他的身份,还需要你帮他弄好一切证件。”这算是典娆最擅长的本领之一了,又是沈信亲口要求,典娆自然欣然应允。 只是虽然答应为秦歌办理身份手续,但看着秦歌,典娆还是觉得不顺眼,忍不住又说了一句:“难怪这么惹人烦,原来是妖怪啊。” 这一句话算是戳着秦歌的痛处了,他一下子变得很激动,大声叫了起来:“抗议,我严重抗议!什么叫妖怪?你这是对我们另类修真者的歧视。我郑重要求你收回你刚才的话并对我们另类修真者道歉。” “闭嘴!”典娆对秦歌的激愤不屑一顾,先喝止了秦歌的长篇大论,这才冷冷道:“抗议无效,道歉要求驳回,我也不会收回我刚才的话。” 说完这句话,典娆不再理会秦歌,和沈信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只留秦歌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大厅中央。 秦歌还想继续抗议,但典娆已经不由分辨地问道:“姓名?”大概是学警察办案吧,她的声音里有一种故做威严的味道。沈信不由暗自好笑,典娆算是逮住过警察瘾的机会了。 “不是知道了吗?还问?”秦歌对典娆的行为却很是不解。 “不要说废话,还有说话声音要大点。再问你一遍,姓名?”典娆可谓威风十足。 “秦歌。”知道胳膊扭不过大腿,秦歌屈服了。 “性别?”典娆依足形式,继续问道。 “废话,自己看。”秦歌刚不耐烦地说完这一句,看到典娆开始瞪眼又老实了:“男!” “年龄?”典娆的问题继续不停。 “比你大点,比老大要小点,大概就这样吧。”秦歌想了想,然后这样回答。 “嗯,那就算你二十吧。“典娆替秦歌确定年龄后,继续问道:“文化程度?” 大概觉得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吧,秦歌又现出沉吟的神情。一直在看热闹的沈信这时也忍不住想要开开玩笑了,开口调侃道:“小学文化,不过中途辍学,现在是个小混混。” “哦,半文盲啊。”典娆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还加了一句:“难怪。” “什么小学文化,又难怪什么?”秦歌一下子又跳起来:“怎么可能?象我这样相貌,这样的气质,怎么也得有个大学文凭吧?哼,不要求若干个博士头衔已经太委屈我这样的人才了。半文盲,哼!” “哪来那么多废话?”典娆习惯性地呵斥一声:“我说你是半文盲你就是半文盲,没有情面讲。当然你不服可以上诉,但上诉一律驳回。” 不等秦歌再反驳,沈信也凑热闹说道:“大学文凭?还若干个博士头衔?如果真那么厉害的话,你当什么矮骡子啊?世道有那么不景气吗?” 在沈信和典娆你一言我一语的打压下,秦歌无言可对,不过他也有办法,突然间变得很委屈,他一下子扑到沈信的面前,抱着沈信的大腿眼泪汪汪地说道:“老大,我可是你的亲弟弟啊,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呢?” 见秦歌这么赖皮,沈信也没有办法了,只好温言安慰,好不容易才让他安静下来。 不开玩笑了,沈信和典娆认真地替秦歌安排了一个妥帖的身份,这件事算是就这么搞定了。 忙完这件事后,沈信最后将有关杨天的一切也都告诉了典娆,对她说道:“这件事就是这样,方容和唐子凡就由你转述好了。离开大陆好几天了,电视剧可能马上就要开拍,我得马上赶去。” 典娆点头表示明白,沈信又转向秦歌说道:“跟我走。” “不,我不要跟你走。”秦歌头摇得象拨浪鼓:“我要和小娆在一起。”这家伙算是够痴心的,典娆的盆盆冷水似乎对他一点效果也没有。虽然典娆这半天一直对他是怒目而视,他反倒觉得典娆更迷人了,沈信要让他离开典娆,他说什么也不愿意。 而典娆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呼却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忍不住又喝道:“呸,小娆也是你叫的吗?你这可是讨打哦。”说着典娆对秦歌威胁地挥挥拳头。 “不叫小娆,难道叫娆娆?我没意见,你喜欢就好了。”秦歌摆出很大度的姿态,典娆却气得想揍他。 沈信看时间有限,不能再让闹剧继续了,示意典娆安静后,很严肃地对秦歌说道:“不去不行,你一定得跟我在一起。”笑话,这家伙可是个火药桶,不把他带着身边沈信还真是不放心。 “为什么?”秦歌很委屈地问道,觉得沈信的要求好过分。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这次是典娆不耐烦了:“信哥哥叫你去你就去,有什么好问为什么的?婆婆妈妈,没有男子汉气概,信不信我把你的性别改成人妖?” 听到典娆的话,秦歌顿时面目发黑,而沈信也适时地摆出老大的派头:“居然问为什么?我可是你的老大耶,你是小弟,怎么能不听老大的话呢?少废话,走!” 在双方面的压力下,秦歌终于不得不屈服,但虽然答应跟沈信走,他却还是摆出一步一回头的不舍模样,那神情实在是惹人发噱。 看到秦歌夸张的样子,连典娆也不由想到:“这个叫秦歌的家伙还真是搞怪,好玩!” (第八十一章完) 第八十二章 重逢之亦幻亦真 带着不情不愿的秦歌,沈信很快回到了西安。第一个要见的人自然是凤仙,所以沈信和秦歌很快就出现在酒店内凤仙的门口。 沈信一伸手叩门,凤仙马上出现在门口,看到沈信却是明显的一呆。接着,凤仙的表情变得很古怪,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却明显是激动无比。 沈信莫名其妙地看着凤仙难以捉摸的表情,暗忖难道是出什么事了?不过他根本来不及发问,凤仙已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随着这一声大哭,她更一头撞入沈信怀里,紧紧抱着他,好象怕他突然不见了一样。 沈信又是惊讶又是不解,连忙抱着凤仙进入房内,同时用手轻拍着她的后背,柔声安慰着:“有什么事说出来就好了,不要哭。” 紧跟着沈信,秦歌也进了房间,顺手把房门关上了。对眼前这奇怪的场面,他不由顺着自己的思路开始思索:“老大莫不是对这美女始乱终弃,要不然怎么这美女一见他就又哭又闹?虽说人不风流枉少年吧,但老大这事办得可是够拖泥带水的,不鄙视一下真的是不行。”虽然沈信看不见,他还是很认真地对着沈信的背影比了一个鄙视的手势。 而在秦歌胡思乱想之际,凤仙终于止住了哭声,只是依旧抽噎不已。呆呆地看着沈信,她眼里的深情看得沈信的心没来由突地一跳。 “你真的回来了?不是又是在做梦吧?”凤仙梦呓般喃喃,伸手轻抚着沈信的脸:“如果还是梦,就让我一直梦下去吧。” “什么梦不梦的?”沈信是越来越糊涂了,忍不住打断了凤仙的话:“我不是好端端的在这里吗?你莫非还有什么怀疑?” 难道是凤仙神经失常?这想法让沈信心里一寒,忍不住狠狠捏了一下凤仙的脸颊:“感觉到了吧?这当然不是梦。” 凤仙却是毫无反应,沈信不由更是恐慌,凤仙连痛觉也没有了?问题可是严重了。幸好这时凤仙忽然欣喜起来,摸着自己脸颊上被沈信捏过的地方说道:“好痛啊。” 沈信这才算放心点了,不过却有点没好气了:“痛你还笑?我还以为你有问题了呢。” “当然要笑了,因为我高兴。你终于又回来了,这不是梦,我哪里还在乎这小小的痛楚呢?”凤仙大胆地迎上沈信的目光,难得敞开心扉地说道:“你知道吗?我真的很怕,怕你再也不出现,那我以后可怎么办呢?”说到见到沈信,她的语气情深意重,说到怕沈信不见,她的语气又凄凉得令人心碎。 对凤仙这番话表现出来的情意沈信自然是感动得很,但说到为什么凤仙会有这样的说法,却是让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怎么回事?”百思不得其解,沈信不由皱起了眉头:“我不是前两天还给你打过电话的吗?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回来了?” “不是的。”凤仙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微微一红:“那天我做了一个怪梦,醒来后你就不见了。联想到那个怪梦,我真的担心你就这样一去不返。虽然接到你的电话,但没见到你人总是不安心,而且,我最近神思恍惚,也搞不清楚哪些是梦,哪些是现实了。而一想到你可能再也不会出现,我就很怕。” “什么怪梦?”沈信隐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过还是难以相信那会对凤仙有这么大困扰,甚至感到啼笑皆非。 “很奇怪啊,我从来没有做过那么奇怪的梦。”凤仙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梦见你会飞,还对我说了很多很奇怪的话。” 凤仙大概觉得那实在太荒谬了,所以说不下去了,而沈信却再也忍不住了:“谁告诉你哪是梦?有那么真实的梦吗?我现在告诉你,那是事实。” “怎么可能?”凤仙一脸的不相信:“你真的会飞?那你飞一个给我看看。” 沈信心里又好气又好笑,本来是想借那次的夜游解开凤仙的心结,没想到凤仙太正统了,居然接受不了那是事实,把那当成梦境里的事情,还因此困扰于他会不会回来的问题,居然发展到一看见他就放声大哭的局面。 对于凤仙的神情,沈信自然无法不铭感于心,尤其刚才大哭的那个场面给他的印象太深了,但凤仙这么死心眼,也难免让他有些好笑, “飞呀。”凤仙看沈信沉吟不语,又急切地说道。她倒不是逼迫沈信,只是自己也很想知道那晚到底是不是在做梦。 看凤仙如此急切,沈信反倒调皮起来,一本正经地说道:“飞我当然会,而且我也能让你感受飞的感觉。你要不要试试?” “对呀,那晚梦里你就是带着我一起飞的。”凤仙点头,接着又讶异地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梦里的事?” 沈信听到凤仙还是一口一个梦,更是忍不住了,忽然抬手托住了她的下颌。 “你想干什么?”凤仙在沈信不怀好意的目光下显得惊慌失措,下意识地想避开沈信咄咄逼人的目光。 “让你感受飞的感觉。”沈信一本正经地回答后,忽然俯身轻轻咬住凤仙的红唇。 刚叫了一声“不要”,凤仙就被沈信的嘴堵得再也说不出话了。虽然如此,由于心里大羞,凤仙还是尽力挣扎着。不过沈信却一点也不肯放松,不仅更用力地抱住她,还同时舌尖顶开了她的牙齿。 嘤咛一声,凤仙终于停止了挣扎,同时身体突然变得很僵,而在一片咿唔声中,她慢慢沉醉到前所未有的迷醉当中。 良久唇分,沈信坏笑着看着凤仙:“怎么样?是不是感觉象在飞?” 凤仙脸上红晕未退,只觉浑身发烫,媚眼如丝地横了沈信一眼,娇声笑骂道:“你坏死了。” “坏?”沈信笑得更暧昧:“这怎么能算坏呢?而且,真正的坏你还没有见识过呢。”随着这一句话,沈信忽然把凤仙放倒在床上。 凤仙又是娇羞无比,酥胸急剧起伏,显示出她内心的激动,看沈信装模作样地想要进一步行动,她忍不住大叫起来:“光天化日,你可不要乱来啊。” 沈信本来就只是想看看凤仙荒急娇羞的样子,听到凤仙这么说,也就依言马上停止行动了。挠扰头,沈信作出沉思的神色说道:“说得也对,大白天的,是有些不方便。” 听沈信这么说,凤仙稍稍放宽点心,忍不住又白他一眼:“知道就好,大色狼!” 凤仙这么说,自然是以为没事了,但沈信一句话又差点让他晕倒。 “白天不行,那么晚上呢?”沈信仿佛很认真地问道:“晚上有没有空?” “你去死!”凤仙再也忍不住了,拿起一个枕头狠狠向沈信砸去。沈信一手接住,刚要再说什么,忽然眼角扫见秦歌正一个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还低着头,好象在寻找什么东西。 “喂,你又在搞什么鬼?”想起居然忘了秦歌在场,他不由暗叫惭愧,同时更奇怪于秦歌的举动。 “没搞什么鬼,我是在找东西。”秦歌一本正经地回答。 “找什么东西,你丢东西了吗?”沈信更是奇怪。 “我没丢什么东西。”秦歌回答道:“我只是想找一条地缝,好让我能钻进去。老大,这样的事情你自己可以不脸红,我做小弟的可是实在看不下去了。没有别的办法好想,我只好找条地缝钻了。对了,老大,你神通广大,能不能帮我找找?” “去,少在这里皮里阳秋,有这么跟老大说话的吗?”沈信被秦歌逗得笑了起来:“来,过来见见你凤仙姐。” 秦歌依言上前,不过却不是叫凤仙姐姐,而是开口就叫了一声“大嫂”,顿时又让凤仙红了脸。 “大嫂,我叫秦歌,是你货真价实,统叟无欺的小叔子。我大哥实在是不象话,我代他向你赔罪了。”秦歌很不客气地就把与沈信的兄弟关系发扬广大了。 “好,你好,我叫凤仙。”凤仙连忙客气地和秦歌打个招呼,只是想起刚才的一切都被这个自称是自己小叔子的人看在眼里,她那份娇羞更深了,不由狠狠瞪了沈信一眼,接着她说了一声“我去洗把脸”,就急急忙忙躲进了洗手间。 正在暗想对凤仙的举止是不是有点过火之际,沈信忽然听到秦歌一本正经的声音:“老大,我有东西送给你。” “是吗?”沈信反倒奇怪了,这家伙又有什么花样? “yes,plenselook!”从秦歌嘴里先冒出这么一句不伦不类的英语,接着他手一翻,亮出一块小纸板,上面写着“无耻”二字。 一看到这块纸板,沈信马上就皱起了眉头,紧紧凑了上去。很认真地看了半天,沈信作恍然状笑道:”这两个字是‘道歉’对吧?唉,都是自家兄弟,何必搞这么隆重呢?难道你随便说一句‘不好意思’我就不接受你的歉意吗?再说了,找不见地缝也不是你的错,你就不要太自责了。”说着他还拍拍秦歌的肩膀:“这孩子,真是懂事。” 在秦歌瞠目结舌的当儿,沈信已经从他手里接过那纸板,顺手揉成一团,抬手扔进了废纸篓。 秦歌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这时凤仙正好从洗手间出来了。一个人静了会儿,凤仙这时恢复了常态,对沈信说道:“看到你光顾高兴了,差点忘了正事。曾监制和导演他们都已经来了,今天正在举行开拍仪式,找不见你,他们可着急了。他们现在正在学校操场上,你快去看看吧。” “呀”了一声,沈信一拍脑门站了起来:“这可是不敢耽搁的,我马上去。”心想自己大概是逃不脱曾志伟的一番唠叨了,不过自己确实有点怠慢,也算是自作自受。 这样想着,沈信当先向那高中操场奔去,秦歌却一时还没有回过神来。发呆半晌,秦歌方才冒出这么一句:“靠,真是强啊,还真没看出来老大是文盲。” 沈信和秦歌感到学校操场的时候,剧组已经完全就位了,看热闹的人虽然不少,但都被相关的保安人员给挡在外面。远远可以看到剧组的人都在忙碌着,曾志伟和那导演在交头接耳地商量着什么,其他工作人员也各自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自己的工作,只有那些演员暂时无事可做, 都在操场上玩着足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第一男主角下落不明缘故,整个剧组的气氛让人感觉颇有点沉闷。 通报了自己的身份,沈信和秦歌马上被放入场内。而得到消息后,曾志伟和那导演已经当先向他们迎了上来。 想起最近几天的经历,沈信依稀也有凤仙那种难辨真假的感觉,看到曾志伟和那导演也颇感兴奋。来到曾志伟面前,沈信刚恭敬地叫了一声“师傅”,已经给曾志伟老实不客气地狠狠一拳砸在自己胸前。 “好小子,让你来打头阵,你居然给我玩失踪。老实说干什么去了?”曾志伟看似很生气,却难掩对沈信的欣赏和喜爱。 “我……”沈信一开口就发现这又是一个难回答的问题,难道说自己跑到维也纳去跟日本人打架吗? 不过还好有秦歌分散了曾志伟的注意力,先把这个问题搁置了。看到曾志伟对自己的老大很不客气的样子,秦歌心里很不是滋味,马上问沈信道:“老大,这老头是什么人?干嘛对他怎么客气?” 一听这个称呼,曾志伟先不乐意了,大声叫了起来:“老头?我很老吗?你见过这么青春焕发的老头吗?” 沈信暗自好笑曾志伟的反应激烈,却也不得不做和事老,连忙对秦歌喝道:“小歌,不要乱说话。这位青春焕发的老先生,就是我的师傅,你也叫声师傅好了。你可是我小弟,不要让人笑话没礼貌。” 虽然还是不明白曾志伟到底是什么人,但既然沈信这么说了,秦歌也就老老实实地叫了声“师傅”。也还别说,一旦秦歌想要作出诚恳的样子,那老实的模样还真是让人欣赏。 秦歌本来就相貌不俗,虽然一开始言语上冲突到了曾志伟,但这么一谦虚下来,还是马上就得到了曾志伟的好感。 “好,好,既然阿信推荐,我就先收下你这个弟子了。”曾志伟笑眯眯地看看秦歌,又问沈信道:“你还没说到底干什么去了?” 看到沈信这个做老大的脸上有为难之色,以当一个好小弟为临时目标的秦歌马上挺身而出了。 “师傅,你就别怪我老大了。”秦歌态度诚恳,煞有介事地说道:“你可知道一对孪生兄弟自幼失散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吗?难得老大也象我惦记他一样惦记着我,一知道我的下落马上就赶去找我,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不是?他心情激动,考虑事情难免不太周到,大概有点失职,但如果你们能体谅到我们兄弟间真挚的感情的话,相信你们会原谅他的。”说到这里,他忽然慷慨激昂起来:“难得今天有这么好的机会,就让我来宣布吧,世界上因种种原因失散的亲人当中,终于又有一对破镜重圆了。” 一番长篇大论,在场人都听得目瞪口呆,大约算是了解到秦歌和沈信的关系了,还颇有点感动的意思。只有沈信在暗自好笑,秦歌这家伙还真是爱演,连这么庸俗的桥段都能搞得这么煽情,还一再重复。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也算是为自己的缺席找了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想到这一点,沈信索性配合起秦歌来,既然这家伙爱演,那就让他过足瘾好了。仿佛对秦歌的话很感动,沈信动情地将手放到秦歌肩膀上,很亲切地叫了一声:“弟弟!”倒颇有点声泪俱下的意思。 看到沈信如此配合,秦歌更是兴奋,很激动地回头望着沈信,他把自己的手搭上沈信的手说道:“大哥,虽然山重水复,但我们总算又见面了。”两个人默默对望,同时点点头,想想这段时间两个人一起经历的种种,倒有点戏假情真的味道。 不过这场面在别人看着可就有点不对味了,曾志伟首先大叫起来。 “肉麻,太肉麻了!”曾志伟皱着眉头叫道:“就算是兄弟重逢,你们也用不着这么肉麻吧?你们可是两个大男人啊,这么亲热会让人误会的。” “师傅,你这么说就不对了。”秦歌首先诚恳地反驳:“什么叫肉麻?我们这是真情流露。” “对,还有情不自禁。”沈信马上补充了一句。 “而且,我们兄弟可都是堂堂男子汉,虽有着宽阔的胸怀,对某些倾向不提倡的同时也不反对,但我们自己是没有这种倾向的。请不要用有色眼镜来看待我们真挚的兄弟之情。”秦歌庄严地宣布。 “现实不同于肥皂剧,虽然无可否认,感情在肥皂剧中已经变得太过泛滥和虚假,但同样无可否认,人间自有真情在。请不要用看肥皂剧的庸俗眼光来看待我们发自内心的真诚。”沈信接着也加油添醋一番。 两个人一唱一和,这一番话说得流畅无比,更是让现场围观的剧组成员目瞪口呆。 “停!”终于又是曾志伟最先忍不住了,看沈信和秦歌还有继续表演下去的意思,他都有点受不了了:“拜托,我们这是要拍电视剧,不是要说相声,你们不要这么嘴贫好不好?” “好,就如师傅所愿。”沈信和秦歌齐齐恭身向曾志伟施礼,接着相视而笑,忽然握手致意,又齐声说了一句:“合作愉快!” 在场人等一律狂晕。 (第八十二章完) 第八十三章 演技派新人 和沈信已经很熟悉,曾志伟对他反而不太留意,但对秦歌这个初次见面的年轻人,曾志伟是越看越觉得有趣。等沈信和秦歌的闹剧告一段落后,他忽然问秦歌道:“会演戏吗?” “演戏?”秦歌一听马上来了精神,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作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好象在说:“还用问吗?” 这个富有表现力的表情马上更激起曾志伟的兴趣,他哈哈笑道:“不错,现在哭一个看看。” 秦歌听到曾志伟的要求,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瞬间面容扭曲,现出很痛苦的表情来,虽然没有眼泪留出,但那眼神中已经透露出欲哭无泪的深切哀伤。 这当然比曾志伟要求的更有难度,马上赢得了曾志伟的认可:“好。现在笑一个。” 曾志伟的话音刚落,秦歌马上仰首向天,做哈哈大笑状,不仅能让人体会到他发自内心的欢快,更有一种豪情满怀的感觉。 “愤怒,沮丧,犹豫,气急败坏,如释重负……”曾志伟越看越惊讶于秦歌表情的丰富,要求也滔滔不绝地涌出,但不论他如何要求,秦歌都能马上找到符合他要求的表情来。而且不仅表情动作完成得完美,那速度更是快得几乎象不需要反应时间。 在沈信和秦歌到来的时候,全剧组的人就已经围上来欢迎,先是目睹了沈信和秦歌现场表演的小品兼相声,现在更是看到了一幕从来没见过的精彩的哑剧表演。屏息静气地看着秦歌变换万千的表情动作,他们都忘了其他,都是在演艺圈混的人,他们当然都明白秦歌的演技是多么得了不起,欣赏敬佩之心油然而生。 一开始还只是看热闹,到了后来,沈信也不得不对秦歌的天赋表示叹服,这家伙简直就是天生的演技派,虽然他大多数表情动作都是从以前的电影里找来的模仿样本,但能够模仿这么丰富的桥段,已经是难得可贵了。而且更不要说他那瞬间的反应,曾志伟一提到要求,他马上就能作出相应的表情动作来,那是连沈信也望尘莫及的能力。曾志伟的要求沈信自然也能做到,但要象秦歌一样瞬息万变,只怕也是很有难度了。 连沈信也佩服起秦歌来,其他人自不必说,到了最后,曾志伟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花样,只好叫了暂停。秦歌好象还意犹未尽,脸上显出得意洋洋的表情。而周围看热闹的剧组成员,这时才如梦初醒,一阵雷鸣般的掌声马上送给了秦歌。秦歌更是大感满意,今天这风头出得过瘾,尤其是没有人来抢戏,更是让他欣喜。 “会踢球吗?”曾志伟在演技上给了秦歌一个高分,马上又对秦歌提出了另一个课题。 “会。”秦歌这时候很有点狂妄了,信手从地上捞起一个皮球,他抡起就是一脚踢出。 “砰”一声,皮球在秦歌大力一脚下如同二踢脚般“嗖”地一声就飞上了天。被秦歌的动作完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他,也同时随着冲天而起的皮球仰首向天望去,而那皮球这时候已经变得有如乒乓球般大小。而更要命的是,由于秦歌开出皮球的速度太快,下意识地追随皮球的轨迹,众人向上看的动作未免都有点过猛,在众人还都为秦歌这惊天一脚目瞪口呆之际,一连串的“哎哟”声也适时响起。那是因为用力过猛造成的脖颈拉伤,幸好都只是一时的不适,有这样反应的人很快就都恢复了正常,不然一来就造成剧组伤病减员,那秦歌的罪过可就大了。 而当众人从愣神中清醒,不由都齐声低呼:“哇,厉害啊,大力金刚腿!?” 秦歌看到众人惊讶的表情更是得意,傲然一笑,忍不住就想再吹嘘一番。而就在这时,忍无可忍的沈信狠狠地在他头上敲了一记,然后低声骂道:“笨蛋,我们要拍的是《青春足球》,不是《少林足球》,你明白不明白?什么也不懂,胡乱卖弄什么?” 秦歌捂着头怕沈信再敲,嘴里却不服气道:“不就是一个小皮球吗?哪有那么多讲究?” 这话一出,曾志伟先不乐意了:“我说徒弟啊,你这么说可就显得浅薄了。足球博大精深,可不是一个小玩意,这方面你师兄已经得我真传,但看来你还得多多磨练才好。不过有我这个明师在,你迟早也会精通的。” “博大精深?有多大多深?”秦歌连遭沈信和曾志伟的打压,不免有些怨气了。 “唉,看来不给你上上课是不行了。说到这个足球啊……”曾志伟慈祥地看着秦歌,真的准备要开始新的一轮足球演讲了。 别的人尚且不如何,沈信首先觉得大事不妙,曾志伟的口才他领教过多次,每每想起都感到心有余悸,看到曾志伟又有长篇大论的苗头,他连忙不等曾志伟开始就先打断了曾志伟的话头。 曾志伟的兴致遇阻,自然有些不高兴,沈信看出了这一点,连忙赔笑道:“师傅,教导师弟这样的小事就不用你亲自操劳了,由我来点醒他就好了。你看如何呢?” 曾志伟想了想,点点头:“也好,正好让我可以看看你最近有没有进步。” 听到曾志伟首肯,沈信二话不说就把还在莫名其妙的秦歌拉入球场一边的禁区附近。 “只是小小皮球对吧?那好,我现在就让你知道这小皮球有什么讲究。”沈信微笑着对秦歌说完这句话,接着将一个足球踢向场边一个演员:“麻烦你把这个球给开过来。” 那人点点头,将球摆好,象发任意球般发了一个高球给沈信和秦歌。他在电视剧中也是一个重要角色,脚下功夫颇为不俗,这一球开得也很有水准,直接就送到了沈信和秦歌的身前。 在那人开球的同时,沈信又对秦歌说:“除了不许用手,你可以随意用什么部位来接这个球。明白没有?明白了就跟我来抢,看看谁能抢到。” 秦歌觉得这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点头同意。皮球自高空盘旋而下,沈信和秦歌同时向前迎去。 要说对落点的判断,沈信和秦歌可谓不分轩轾,但沈信胜在意识前,不先抢球,他先卡位,当皮球落下时他已经将秦歌挡在身后,秦歌几次想要冲前未果后,沈信已经轻巧地接住了皮球。 感觉到秦歌不依不饶地在自己身后想冲出来,沈信更是想搓搓他的锐气,并没有将球停在脚下,沈信一接到球马上又轻轻挑起。 于是在全场人的注目下,一场精彩的颠球表演上演了。沈信一边与秦歌进行着身体对抗,一边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颠球技巧表演着足球的华丽。无论以前有没有见识过沈信的球技,在场人等都有点被沈信随心所欲的表演惊呆了,如果说足球分层次的话,沈信的表演绝对是最华丽的一种。 瞠目结舌之余,所有人忽然拼命鼓掌,为沈信的表演大声喝彩。 这喝彩无疑是对秦歌的一个刺激,怎么冲也冲不到前面,更不要说抢下沈信的球了,这让秦歌觉得很没有面子。 忽然决定蛮干了,秦歌看到皮球正要落到沈信的脚背上,他忽然一闪身到了沈信身侧,狠狠一脚向那皮球踹去。 秦歌这个动作当然不太合适,但沈信也不太和他计较这些,虽然他一直占据主动,但在秦歌牛皮糖一般的贴身进逼下,他一时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摆脱,秦歌这个动作正好给了他机会。 于是,在秦歌向皮球凌空出脚的瞬间,沈信先脚尖稍稍用力将皮球凌空挑向自己身后,同时猛然一个转身摆脱了秦歌。这一系列动作不仅仅连贯流畅,在时机把握上更是恰到好处,在秦歌一脚踢空的同时,沈信和皮球都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球到人到,沈信不等皮球落地,凌空就是一脚抽射。皮球应声划出一道弧线,漂亮地挂角落入球网。沈信的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如同行云流水,优美而具有力感,顿时又引起一阵叫好声。沈信本只是为了教训秦歌要谦虚点,却因此赢得了剧组演员们的一致推崇,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而在众人为沈信叫好加油的同时,秦歌却一屁股坐在地上,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么会被沈信如此戏弄呢? “怎么样?现在知道差距了吧?”沈信笑嘻嘻上前对秦歌说道,他倒不是存心打击秦歌,只是象秦歌这种有超能力且无法无天的人,没有一些让他敬服的东西是没办法约束他的,为了减少可能出现的潜在麻烦,沈信先给他来个下马威。而且在沈信来说,他对足球的热情不在曾志伟之下,对秦歌轻视足球的态度也是有些生气。 本来就有些气闷,听完沈信的话秦歌更受刺激,他不服气地一下子跳了起来:“什么嘛,不就是一时被你讨巧吗?现在再来,我就不信赢不过你。” “好啊。”沈信笑道:“不过输了可不许哭啊。” “呸,鬼才会哭。”秦歌不屑地说道,打起十二分精神要赢沈信一次。 接下来就不是争球了,而是一对一的攻防对抗,沈信带球进攻,秦歌负责防守。如果说刚才秦歌还有些不服,认为足球只是小游戏的话,现在他算是明白足球的变化多端了。别的不说,沈信层出不穷的假动作已经让他有些晕头转向了。 打定主意要借这次机会彻底让秦歌心服,沈信在进攻中完全不遗余力,将一个皮球玩出了万千花样。无论动作多么突然和激烈,皮球始终象粘在沈信脚上一样,那完美的球感令所有人大为叹服。而沈信挥洒自如的潇洒风采,更是让人体会到足球最为飘逸的一面。秦歌先不说,其他人倒是从沈信身上领悟到了足球的魅力。 一次次被突破,然后眼睁睁看着皮球被沈信用各种脚法,各种角度送入球网,虽然有着超人的能力和神经,秦歌终于也受不了了。 “我明白了,这游戏进攻方有利,怪不得你老占上风。”秦歌自以为找到了门路,大声说道:“我要求换位,我来进攻,你来防守。”话是如此说,秦歌这时的底气已经没有先前足了。 对秦歌的要求,沈信还是笑答一声“好啊”,心中暗喜总算让这小子明白了一点什么叫天外有天,这对他以后肯定有好处。 自以为进攻很好把握,秦歌喜滋滋地与沈信开始了新一轮的争夺,先前从沈信身上偷学了不少假动作,他感觉是蛮帅的,很想借这次机会卖弄一番。 但他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在沈信的贴身进逼和凶狠铲抢下,他根本没有机会来卖弄自己新学的花俏动作。于是,攻防换位的结果就是秦歌由一次次被突破变成被沈信一次次铲到在地。 对心比天高的秦歌来说,这个打击未免有点太大了,当他竭尽全力还是无法突破沈信的防守,再一次被沈信狠狠铲翻,他索性就躺在地上不起来了。 “怎么样?还要继续吗?”沈信笑嘻嘻地上前问道。 “老大,算你厉害,我服了,我玩不过你。你还是饶了我吧。”秦歌终于认识到在足球上他和沈信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索性认输了事。 看到秦歌的态度,沈信不仅不觉得高兴,反而觉得很窝火,在他看来,虽然先前秦歌对足球的轻视让他生气,但现在秦歌这种轻言放弃的态度更让他觉得气愤。没有坚持到底的精神,怎么能称之为一个合格的男子汉。 看着摊倒在地的秦歌,沈信缓缓开口了:“足球是男人的运动,华丽只是它的外衣,它的真正内涵是血性。没有坚韧的精神,没有澎湃的激情,足球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听到沈信这么说,秦歌讶异地望向沈信,暗自惊讶:“老大一个文盲也来给我上课,无聊。” 沈信丝毫不理会他的不屑,继续说道:“在足球场上,你可以没有高超的技术,但你不能没有勇敢拼搏的精神,你可以没有强健的体魄,但你不能没有拼至最后一刻的信念,因为这些才是足球真正长久不衰的魅力所在,也是一个球员的真正价值所在。现在你认输了,我倒要问问你,你有什么?你是男子汉吗?你有永不言输的气势吗?你骨子里有没有男儿当有的血性?” 或许是联想到现实中一些让人郁闷的事实,沈信这番话本来只是对秦歌说的,但到了后来却象是对某些人的拷问。对这一连串的质问,秦歌听得目瞪口呆,不得不皱眉细思沈信话里的意思。 而同样的一番话,在旁观者眼里也别有一番感受。说到《青春足球》的剧情,正好有一个场景与现在这个场面类似。一直完美球队的建设自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夺得全国冠军之前,这支球队也走过一段弯路,最终才达到团结的局面。第一道坎就是新人和旧人间的磨合,难得有两个刚升入高中的球员天赋和技艺都不错,却是目空一切,看不起原先球队的成员,更是不守战术纪律。作为球队队长,剧中的第一男主角,就因此而特意设置了一场球技大比拼,在将两个桀骜不驯的球员用球技征服后,他同样有一段有关足球精神的话来教训这两个球员。那场面恰象现在沈信对秦歌所做的一切。 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沈信拷问秦歌的时候,那些有戏份的演员也是别是一番滋味。他们本来就都是足球爱好者,拍这部电视剧也只是由于对足球的热爱,听到沈信的话不仅受到强烈的感染。 于是,在首当其冲的秦歌还没有什么表示的时候,围观的人先齐声叫了起来:“男子汉怎能没有血性?没有血性的人不配踢足球。我们是热血的男子汉,足球是我们的运动。”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顿时让秦歌吓了一跳,输给沈信也就认了,怎么能让旁观的这些普通人也看不起呢?实在是受不了这个想法,秦歌猛然又跳了起来,大叫一声道:“不要以为你是老大就了不起,我秦歌在足球上还就是不服你,再来!” 看到秦歌变得振作,沈信暗自高兴,于是新的一轮较量又开始了。这一次自然秦歌还是完全处于下风,但他是打死也不肯说认输了,那股死缠不休的坚韧劲,最后连沈信也觉得头疼。 当最后沈信觉得时间实在是拖得太长了,再这样下去可就要耽误正常拍摄计划的时候,秦歌对足球的态度已经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对这么快结束与沈信的较量觉得很是遗憾。 这样的意外情况对剧组不能说没有影响,但曾志伟和导演更看到是这影响好的一方面。首先沈信和秦歌的一番争斗,已经将整个剧组对足球的热情完全激发出来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想象以后的拍摄会很顺利。而且,秦歌的到来,正好可以为剧组解决一个演员人选上的困难,曾志伟和导演都开始在打秦歌的主意了。 说起这个人选上的困难,是因为这个角色是一个既需要球技又需要演技的人,两全其美的人选实在没找到,暂定的演员曾志伟和导演都不满意。现在看到秦歌能演戏,而球技经过一阵对抗后也颇能上台面,曾志伟和导演都很想让他来扮演这个角色。 看到沈信和秦歌结束了足球实战对抗,曾志伟笑眯眯来到秦歌的面前:“徒弟啊,足球上虽有欠缺,但你在演技上还是很有实力的,有没有兴趣参加我们的拍摄啊?” “演戏?”秦歌眼睛一亮,想了一下然后要求道:“不过我不演好人,我要演大反派。” “大反派?”曾志伟顿时有些傻眼:“可是徒弟啊,我们这部电视剧里面没有大反派。” “没有大反派?那还演个什么劲啊。”秦歌的热情顿时没有了:“不能杀人放火,不能奸淫掳掠,一点意思也没有。”沈信一听就晕了,秦歌还把这当口头禅了。 对秦歌的说法,曾志伟是没有办法了,其他人也是目瞪口呆,曾志伟最后只能找沈信帮忙了。 “好了,好了,老大你不用说了。”不等沈信开口,秦歌先发制人地说道:“考虑到这部电视剧与足球有关,虽然没有反派演,我也就认了。就这一次,下不为例,再有不是反派的角色就不要找我了。” 听到秦歌答应,曾志伟和导演都很高兴,只是对秦歌热衷于演反派,他们是怎么想也想不通。 (第八十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八十四章 再续前缘 (大家节日快乐!) “徒弟啊,说起来足球你也算入门了,师傅很想知道,如果让你选的话,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位置呢?”演技方面曾志伟是不需要再问秦歌什么了,秦歌已经表明他只喜欢大反派了,所以曾志伟又来考较他足球方面的问题。 “后卫,钢铁后卫。”秦歌这次的回答同样是肯定无比。 “为什么?”曾志伟又惊讶了。也难怪,在足球里面,越靠前的位置越吃香,很少有人天生就喜欢打后卫的。 “因为如果说进攻是彰现足球华丽一面的话,防守更是获得胜利最坚固的基础。而后卫,正是防守中最关键的环节。”秦歌的一番话听着好象是直接从什么地方拷贝来的。 曾志伟对秦歌的回答很是满意:“好啊,你居然已经有足球理论的基础了,看来很有潜力成为我最得意的第二弟子啊。不要满足,继续努力,你一定能赶上你师兄的。” 秦歌乖乖受教,沈信却觉得他的回答大是可疑,忍不住悄悄问他:“你什么时候有这么深刻的足球讲解的?” “什么深刻不深刻?我只是应付考试罢了。”秦歌漫不经心地答道:“其实我是想让那些刚才在场边起哄的人是尝点苦头而已。被你欺负也就罢了,居然被他们小看,实在是太郁闷了。我明天就要考验一番他们,看他们是不是真的很有血性。” “靠!”沈信忍不住又骂了一句:“你小子还真黑啊!”脑中现出一幕幕对手被秦歌铲得人仰马翻的悲惨景象,沈信不由暗叹剧组其他演员可要有苦头吃了。 “哪里哪里,都是老大教诲有功。”秦歌这次倒是很谦虚地把高帽给沈信戴了。 接下来就是剧组成员碰头,研究剧本的改动和第二天的拍摄计划。说巧不巧,秦歌要扮演的还正是一个后卫的角色,秦歌一听就乐了。这个角色可以说是剧中的第二男主角,场上作风顽强勇猛,场下却是一个很调皮的角色,这个巨大的反差正是角色最难把握的地方。不过换成秦歌来演,所有人倒是对他充满信心,这家伙别的不说,演技上绝对是没有问题。至于足球方面,他和沈信最后时刻的对抗也给了大家足够的信心。 至于原先预定要演这个角色的人,另有角色给他,而看过秦歌的表现,他也心悦诚服地认为秦歌比他更合适演这个角色,倒也没有其他的波折。 一番喧扰之后,剧组成员各自分头活动,最后一天清闲了,从明天开始,整个剧组的工作就要进入最紧张的阶段。 沈信和秦歌自然是马上回头去找凤仙。三个人畅谈一番,等秦歌和凤仙完全熟悉之后,最后来到一家餐厅用餐。秦歌本来是不需要进食的,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根本没有一般修真者应有的对太油腻食物的不适应,反而对大鱼大肉感兴趣无比。一顿饭下来,他一个吃得是沈信和凤仙加起来的若干倍,沈信不得不想,妖怪就是妖怪,不能以常理来论。 而秦歌兴致颇高,不仅食欲强,话也多,各种奇谈怪论听得凤仙大笑不止。 他的这种表现,最后连沈信也奇怪了,忍不住问道:“喂,你是不是吃错药了?被我折腾了一天,你好象应该是比较郁闷才对,怎么亢奋得跟吃了兴奋剂似的?” 秦歌不屑地扫了沈信一眼,答道:“老大你还真以为我是经不起挫折的小孩子啊,其实我才是世界上最饱经沧桑的男人,什么世面没见过?这点小小的打击,对我来说就象天上的浮云,根本是毫不实在,又象那掠过海洋的清风,激不起一点波澜。”为了表明他的不在意,在这样说的时候,他还轻轻作个云淡风清的手势。 看他那么煞有介事,沈信和凤仙都忍不住好笑。 而秦歌反倒象个没事人,吃饱喝足,他斜依在座位上,斜眼看着沈信说道:“老大,真还别说,这世界上好玩的事情还真是不少。” “那当然了。”沈信对他作个鄙视的手势:“只是你没见过世面罢了。”同时心里暗忖,这大概才是秦歌真正兴奋的原因吧,一个人孤独修行了上千年,突然来到热闹的尘世间,真是想不高兴也不成啊。 对沈信的话语和动作,秦歌只是一笑置之,并不在意,马上笑道:“可惜看到你跟大嫂丽影双双,我这心里未免有点伤感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心上人才会来到我的身边。真有那么一天,我也就别无所求了。”不知道是不是想换个角色过过戏瘾,秦歌这个时候很有点忧郁诗人的味道了。 他一口一个大嫂,虽让凤仙脸红不已,但认真说起来也未尝不是甜在心头。所以凤仙对这个莫名而来的小叔子倒是默认了,而且也很关心他。听秦歌如此感慨,她忍不住说道:“小歌你这么人才出众,肯定会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你的心愿不愁实现不了。” “难啊,我喜欢的人她不喜欢我,喜欢我的人我又未必喜欢她。简单一个情字,难倒多少千古才人,说起来真是令人肝肠寸断啊。”秦歌越演这个多愁善感的角色越上瘾。 凤仙听得莫名其妙,刚要继续劝慰秦歌,暗自好笑的沈信已经拉拉她的手,悄悄告诉她说:“这家伙喜欢小娆。” “是吗?”凤仙先是一愕,接着笑道:“好象还挺般配的。” 沈信苦笑道:“不是你觉得般配就般配的,小娆蛮讨厌他的,你不看他一副沮丧的样子吗?” “哦,这可难办了。”凤仙马上也觉得棘手,很有点同情秦歌了。 沈信和凤仙对话的声音很低,但又怎么能逃过秦歌的耳朵呢?听到凤仙的话,他演戏的劲头又上来了,做仰天悲呼状,他长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生死相许。唉!” 虽然知道不应该,但看到秦歌这番做作,不要说沈信,就连一向矜持的凤仙也不由失笑。 饭后回到酒店,沈信先指导了秦歌一番关于演戏方面应注意的问题,虽然秦歌在演技方面无可挑剔,但具体拍摄流程他还是很陌生的,所以这一番指导也是必不可少。身具异能,秦歌的学习能力自然也是超强,很快便把沈信说的东西都领悟了。而当台词背熟,要拍摄的镜头也模拟了好几遍之后,秦歌便觉得无聊了。 沈信先是给他看足球赛的录象,秦歌不屑道:“这有什么好看的?足球就是要真刀真枪地上阵演练才有意思,看录象,没兴趣。”不过这个话题倒是让他想到明天有机会摧残今天小瞧他的人,他一个人嘿嘿地阴笑了起来。 音乐自然也是秦歌不感兴趣的,沈信实在给他找不出什么好玩的了,只好使出最后一招,教他玩cs。 “哟,可以杀人哦,这游戏我喜欢。”秦歌倒是一点即通,一通即迷,不过这话却听得沈信心惊肉跳。 看秦歌很着迷地上网寻找对手蹂躏去了,沈信起身去找凤仙了。对于凤仙早上表现出来的错乱,他一直耿耿于怀,虽然一阵嬉笑之后凤仙恢复了常态,但未免在心中不在疑惑那梦境到底是幻是真。不解开凤仙这个心结,沈信自觉颇难心安。尤其是凤仙还因此为他大哭一场,更是让他觉得有一份责任。当然他对凤仙也自有很深的情意,那是不必细说了。 开门看见沈信,凤仙不由惊讶地叫了一声:“坏蛋啊,你还真来了?”大概是想起早上沈信说过的话,凤仙这句责问脱口而出,等意识到这个问题大大不妥时,已经先羞红了脸。 凤仙的神情是这么诱人,沈信马上毫不犹豫地抓住了她的手。凤仙没有拒绝沈信的这个动作,只是马上把头垂了下去,用低至难以听清的小声说道:“你又想使什么坏?” 沈信听出凤仙不仅没有丝毫拒绝的意思,反而是大有情意,心中顿时一荡。凑近凤仙身旁,他轻吻着凤仙晶莹的耳垂,柔声说道:“我不是想使什么坏,我只是来告诉你,所有你认为是梦的,其实并不是梦。你一定要记得这一点,因为从现在开始,梦境要重演了。” 凤仙眼中射出怀疑的神色,沈信并不急着为她解答,只是轻轻捏捏她的耳垂,问道:“有感觉吗?” “当然有了。”凤仙被沈信的动作弄得浑身发软,说话的声音也更低。 而沈信也不再浪费时间,一把揽过凤仙的腰,将那晚的一幕再度演示给凤仙看。 当沈信最后带着凤仙在上次停留过的大树上歇下的时候,凤仙终于对自己的幸福确信无疑了。眼中饱含快乐,凤仙喃喃道:“原来真不是梦,原来是真的。天哪,世界上还会有比我更幸福的人吗?” “幸福吗?现在说还为之过早。”沈信微笑看着凤仙娇羞的面容,语带双关地说道。 “你坏死了,就知道欺负人家。”凤仙自然不依。 一阵打情骂俏之后,沈信忽然感叹道:“其实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所以我才想带你到这里来,每次来到这里,都会给我一种特别的感受。” “怎么可能?”凤仙有理由怀疑,她想起认识沈信以来种种,不仅觉得沈信全身都是谜。 “是真的。”沈信很认真地回答了凤仙的质疑后,开始为凤仙讲述他在这山上生活的种种情形。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在沈信看来都是故事,一时间绘声绘色,让凤仙听得入迷,对那种世外桃源的生活很是向往。 经过这样的一番交谈,不知不觉间,两个人达到了心心相印的境界。 而就在气氛最融洽的时候,沈信忽然心有所觉,忍不住皱眉喝道:“什么人?出来!” 沈信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大喝,还没有把窥伺的人喊出来,先吓了凤仙一跳。 “你这人怎么这样?知道人家胆子小还老吓唬人家。”凤仙忍不住埋怨道:“荒山野岭,哪来的什么人呢?” 可是凤仙错了,不等沈信呼喝第二遍,已经有一个人笑嘻嘻地出现了。他不是别人,正是秦歌。 “老大,大嫂,真是凑巧啊。我觉得无聊出来走走,没想到居然碰上了。哈,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秦歌仰天打个哈哈,就想就此蒙混过关。 沈信和凤仙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无聊出来走走?那也用不着跑到这荒山野岭吧?还凑巧碰上,凑巧个鬼! 看到沈信和凤仙只是紧盯着他,明显是不相信他的话,秦歌还是面不改色:“逛逛不行吗?凑巧有什么不好?你们不会怀疑我有什么不良企图吧?”说到最后,他还颇有委屈的意思。 凤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不是不行,也没什么不好,只是你这么行踪诡秘,我们还以为是有妖孽。”想到沈信上次说他自己是妖怪,凤仙忍不住瞪了沈信一眼。 凤仙本只是说笑,却没想到秦歌的反应出乎意料得激烈,只见他眼睛一瞪,喝道:“什么妖孽?谁是妖孽?” 看秦歌气势汹汹,凤仙不由目瞪口呆,沈信却知道是凤仙无意中触到了秦歌的痛处,连忙对秦歌说道:“你都叫凤仙大嫂了,难道你大嫂会对你有恶意吗?拜托你自己不要那么敏感好不好?” 接着沈信又安慰凤仙道:“没事的,秦歌就是这样,不要在意,他有时候是有点古怪。” “怪什么怪?你到底想说什么?”秦歌忽然又激愤起来。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秦歌也太过在意自己的身份了吧,妖不能说,怪也有问题? 不过对秦歌的态度沈信更多是同情,想了一下,他很认真地对秦歌说道:“好了,这里没有人知道你是什么人的。即使知道又怎样?没有人会因此对你有什么看法的,大家都是自己人。所谓别人误解,只是你自己想不开罢了,谁又真正在意你是什么身份呢?关键是你的表现能不能得到别人的喜欢。” “是这样吗?”秦歌听完沈信语重心长的话,好象心情好点了,点头说道:“老大的话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那么我就不耽误你和大嫂缠绵了,我要去找点自信,”扬扬手,不等沈信再说什么,他已经消失不见。 “找自信?”沈信望着秦歌消失的地方,很有点摸不着头脑:“自信这东西也可以找得到吗?”百思不得其解,秦歌已经不见,也没办法找他问了,沈信只好先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 低头望向凤仙娇媚的容颜,沈信笑道:“如此佳景良辰,是不是该找点什么事做呢?” “你想干什么?”虽然完全洞察沈信的心意,凤仙还是不得不问这么一句,她心里隐隐有些恐慌。 “荒山野岭,我们又是孤男寡女,你说我们能干什么?”沈信的笑容凤仙越看越奸诈,可是心里却起不了半点反抗的念头,只能微弱地抗议道:“不行,这里不行。” “那只有回家了。”沈信抱着凤仙站起身来,微笑道:“是你自己说的,这里不行,那就是回家就可以。不许反悔哦。” 凤仙还来不及说什么,已经被沈信带回了酒店中她的房间。不需要太多语言,不需要再有忧伤,两个人的心意此刻都完全为对方所明了。 在经过本不必有的长时间的蹉跎之后,在朦胧的灯光下,在温馨的气氛中,两个本来相隔千年的有情人终于彼此拥有了对方。 (第八十四章完) 第八十五章 快乐拍摄 早上,沈信回到自己房间想叫秦歌一起去拍摄场地,发现秦歌正精神亢奋地奋战在cs中。 “哦,这就是你要找的自信啊?”沈信好笑问道。秦歌在cs上同样天赋出众是不用说了,尤其那股狠劲和杀气更是连沈信都不具备,想要找个能胜过他的人实在是太难了,如果这都需要找自信的话,秦歌就是天底下最自卑的人了。 “不是。”秦歌头也不回地回答道:“我是自信没找着,反而受打击了,所以才要靠杀人来发泄一下。” 这个回答出乎沈信的意料,那个“杀人”的字眼更是让沈信吃了一惊,不过马上想到他说的是在cs里杀人,这才稍稍安心。对秦歌所谓的“找自信”是怎么回事,沈信还是很纳闷,不过怎么问秦歌也不说,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暂时埋在心里。 一起来到剧组,沈信自己去和导演以及剧本创作人员商讨自己对今天要拍的几幕戏的看法和建议,秦歌却是直接找与自己演对手戏的人了。借口要先预演一番要拍摄的场面,秦歌把自己昨天告诉沈信的想法付诸实施了。将对手一个个铲得人仰马翻,秦歌心情大悦,虽然他下脚很有分寸,绝对是伤不到人的,但是摔个屁股疼之类那是难免的了。 虽然对秦歌不是没有怨言,但秦歌态度谦恭,笑容满面,倒是没有人好责怪他。毕竟这是排戏,而且拍的是足球,如果没有点不怕吃苦的精神,怎么能演好呢?在这样的想法下,其他人倒很佩服秦歌的敬业。只有秦歌暗自偷笑,这才叫得了便宜还有乖卖。 而沈信那边,导演对他新设计的几个场面也很是认可,马上把演员叫过去重新部署。秦歌阴谋得逞,得意忘形之下,更提议应该先将所有要拍摄的场面都预演一番,等一切都合格后再正式拍摄。他还补充说,话剧就是这样的。 导演还没说话,曾志伟先举手赞成,认为这样虽然准备工作烦琐一点,但更能保证拍摄的效果。对秦歌越看越顺眼,大概是爱乌及屋吧,曾志伟觉得秦歌的脑子蛮灵,想法也很有创意,对他赞赏有加。只有沈信暗自摇头,秦歌也在偷笑不已,他只是想整整那些敢嘲笑他的人而已。 有曾志伟表态,导演也就同意了。剧组其他工作人员倒没有什么,可以说这样反而减少了他们的工作量,但相对地,演员的工作可就繁重了。不过或许是沈信昨天一番煽情的表演的影响还在,没有人好意思提出反对的意思,因为任何人表现出哪怕一点懈怠都可能遭受到轻视,那可是让他们觉得耻辱的。 尤其是当秦歌将沈信昨天说的话挂在嘴边,当成了口头禅之后,更是没人敢不打起十二分精神了。 “你是不是男子汉?有没有血性?是的话就表现出来,有的话就拿出来。”秦歌的话听起来自然刺耳,可是他以身作则,表现认真,如同吃苦耐劳的老黄牛一般,没有人能挑出他的毛病,也就只好让他继续说下去了。而且很快入戏后,每个人都被自己要演的角色和场面吸引住全部心神,也就都顾不上理会这个喋喋不休而又认真的家伙了。 看到众人开始表演后,秦歌对演戏的嗜好又有新的突破,不时指出某人表情不到位,某人动作太僵硬。这倒是他的强项,更没人能提出异议,反到是被批评的人都很感激他的提点。 在秦歌不停地指出某人表演上不到位的同时,沈信关注的却是与球赛相关的方面,从球员的动作到整个场面的把握,他都严格提出了要求。 他们两个人指出的问题都很关键,而且建议也是恰到好处,倒是赢得了在场人等的一致认可。连导演和曾志伟都在暗暗商量,看来以后有关方面应该先征求一下这两个人的意见比较好。 这样的排演一演就是一上午,工作量可谓超大。沈信和秦歌的要求比导演还严苛,他们是超人无所谓,别人可不是啊,这一上午可把那些演员们给累坏了。 不过到中午休息的时候,秦歌又表现出他温情的一面,跑前跑后地为每个人送上饮料和食物,还恳切地对每个人提出了慰问,顿时让人忘了他一上午的作威作福,所有人都觉得这家伙蛮不错的,工作认真,一丝不苟,虽然在拍摄场上有点让人受不了,私底下倒是一个很够意思的朋友。 这样一来,本来可能会影响到剧组团结气氛的一个因素也消除了,对秦歌没有看法后,所有演员忽然觉得这样拍戏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因为是《青春足球》,所有的球员演员都是青春年少,正值精力充沛之时,一件事如果让他们觉得有趣,那么他们是不计较劳累的。当他们觉得拍戏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后,那劲头更是十足。 这样的气氛是任谁也希望但又没有把握肯定能达到的,但在秦歌无心插柳下,终于实现了。而认真说起来,这样的气氛也有沈信前一天表演的功劳,演出的人或多或少都对足球热爱,对中国足球的现状也很是失望,沈信的话是说到他们心坎上了。而既然对那些职业球员的毛病不满,他们自然不能也表现出那些毛病不是?于是或自愿或被动,没有人愿意被指责不卖力。 曾志伟看到秦歌一番收买人心的举动大有成效,对这个徒弟更是另眼相看,同时也对整个剧组的面貌大是赞赏:“年轻就是好啊,你看这帮小伙子的劲头,如果能把这股劲头在电视剧中表现出来,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青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只沈信看到秦歌自掏腰包买饮料食品大是奇怪,不由问了一句:“你哪来的钱?”他倒不是吝啬,只是怀疑秦歌搞什么歪门邪道,那是他一直怕秦歌会犯的毛病。 对他的质问,秦歌并不在意,只是拿出张金卡晃了晃:“喏,这就是我的经济来源。” 沈信一眼认出那是他自己的金卡,更是纳闷:“你什么时候拿的?我怎么不知道。” 对沈信的一再逼问,秦歌不耐烦起来:“唉,我们谁跟谁呀?我们可是兄弟,谈钱不太伤感情了?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不也就是我的?问那么多干嘛?”绕口令般说完这句话,他索性不理会沈信,又忙着扮演爱心天使的角色去了。 沈信摇头失笑,看得出来秦歌已经开始喜欢目前的生活了,他心里很高兴。 经过一上午的排演,不仅演员们的士气高涨,精神集中,在沈信和秦歌的额外指导下,演员们的表演也都到位了。这样下午的拍摄就进行得很顺利,所有的镜头都是一气呵成,而且效果非常出色。正因为电视剧的篇幅长,所以在细节上是很难象电影一样要求精益求精的,所以通常电视剧总是难求完美。但这次不同,象话剧一样先排练再拍摄,那效果可就完全不同了。曾志伟和导演现在都有信心拍出一部质量绝对优良的作品了。 而通过与秦歌一整天的相处,杜文责对秦歌的喜剧天分很是赞赏,两个人很快便成了好朋友,谈得很是开心。 “你喜剧天赋这么高,可以考虑走喜剧路线。”杜文责很认真地对秦歌提议,他看出秦歌对演艺圈的一切并不太了解,特意善意地为秦歌做个参谋。 “不,我不要当搞笑明星。”秦歌一口拒绝:“我要演大反派。” “大反派也可以搞笑的。”杜文责被秦歌认真固执的态度逗得大笑,忍不住又说道:“拜托了,老弟,你形象这么好也要演反派?哪岂不是抢我们这些没有形象的演员的饭碗吗?你不是想让我们一辈子都演龙套吧?” “我不管那么多,我就是要演大反派,这是我的原则。杀人放火,奸淫掳掠,这是我的梦想。”秦歌说着一脸的憧憬。他的话当然没有人当真,现在除沈信以外,所有人都当他是天生幽默,这一番话也只是起到活跃现场气氛的作用。 第一天的拍摄圆满结束,等剧组解散之后,曾志伟和导演特意将沈信和秦歌一起邀请到剧本创作人员面前,商量着应该其他场景是不是应该还有什么改动。 沈信提出的建议集中在球赛上,由于他对足球的认识深刻,各方面的理论齐全,那比赛的资料更是数不胜数,所有经典比赛的经典场面都在他脑子里。所以他举例都是随手拈来,旁征博引,在让众人大开眼界的同时,更激发了剧本创作者的灵感,剧情因此变得更完美。在这部电视剧里,大大小小的比赛有十多场,在沈信的启发下,剧本创作者们浮想联翩,如何将剧情安排得简繁有序,且张力十足,那是他们的工作,本来这不是有心就能作到的,但有了沈信这个完美的顾问后,一部出色且严谨的作品可以预见。 秦歌却几乎没发表什么意见,对这些他不太懂,也没有多大兴趣,他只是对演戏有兴趣,更喜欢现场教别人如何提高演技。 这样忙碌的日子一直继续着,有了第一天成功的先例,接下来的拍摄也都很顺利。气氛融洽活跃,大家都是灵感不断,电视剧的拍摄似乎是越来越是一种乐趣,而不仅仅只是工作。 至于演员们,这时更是以沈信和秦歌为领军人物。 沈信的受欢迎完全是靠自己的人格亲和力,秦歌却是一手大棒有手糖果,玩得甚是高明。 在第一天折磨了一番对手之后,秦歌后面更多将兴趣放在演戏上,再没有那么暴虐的行为。 在他颇为刻意地示好下,人们很快忘了他曾经的不良行为,与他熟络起来。 口才方面颇有曾志伟风范,更善搭讪,一旦秦歌想和剧组成员搞好关系,他很快与所有人打得一片火热。而由于记忆力好,经过不长时间,他对剧组每个成员的资料已经都了如指掌。可以说随便拉一个人过来,他都能象熟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和对方大话家常。于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时不时或有心或无心的关心,没有人能不对这个亲切活泼的年轻人产生好感。 而且更不要说秦歌更是剧组的快乐源泉,每天他的夸张言行都能额外给大家带来了很多欢乐。在这样的情况下,秦歌想不受欢迎也难。 由于不象沈信有那么多别的事情要考虑,秦歌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电视剧的拍摄和与人沟通上,那受众人喜爱的程度似乎更有凌驾于沈信之上的趋势。 对秦歌赢得剧组成员的认可,沈信自然是满心高兴,但对秦歌颇有点做作的示好,他不无恶意地想,难道这家伙是狗仔队的另类翻版,对别人的**有着另类兴趣? 除了秦歌与剧组成员关系的极大改进外,沈信还发现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每天剧组结束拍摄之后,秦歌都会神秘失踪一段时间,而当他回来时,总是灰头土脸的模样。问他有什么事他也不说,只是马上开电脑上网找人pk。而一阵疯狂地砍杀后,他虽然总会大叫一声“爽”,但那声音却是无精打采地,让人听了感觉凄凉。接下来他就会到一边发呆,什么人也不理。每天都是这样,看得沈信分外的莫名其妙。不过既然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而秦歌问也不肯回答,他也只好由秦歌去了。 与秦歌的喜怒无常相比,凤仙倒是一直心情舒畅,整个人象脱胎换骨般,给人一种清爽无比的感觉,走路轻盈得象一阵风,脸上的表情也总是快乐无比。 剧组的生活按部就班,波澜不惊,只有这一天,难得高考前夕有点空闲,沈信的同班同学来剧组探望他,算是一个意外的事件。 好久不见,众人都有一种莫名的喜悦,马上气氛热烈地聊了起来。而就在沈信和这些同学闲谈之际,喜欢出风头的秦歌也过来凑热闹。 从来没有见过秦歌,但秦歌一露面,马上引起了沈信那些同学的兴趣,且不说秦歌不俗的相貌,他那天生的与众不同的气质已经让人一看就注目了。于是,在凤仙身上发生的一幕又在秦歌身上上演了,众人纷纷围住秦歌要求签名。 相对于凤仙的手足无措,秦歌的表现可是淡定得多。他可是注定要成为大反派的人,岂能被这点小小的场面吓住?虽然几乎是名不见经传,但秦歌却是一副大明星的派头,对众人的要求,他毫不推脱,马上就开始了自己生平的第一次签名活动。 带着沈信觉得颇有些伪善的和善笑容,秦歌不仅一一为所有的人签名,而且在问过对方姓名后,还别出心裁地给每个人都赠言一句。 沈信好奇地上前,想看看他会有什么赠言。第一个送出的赠言是:“人可以没有一切,但绝对不能没有梦想。”中规中矩,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沈信不由点点头,对秦歌来说,这不算离谱。但第二句可就让沈信有点晕了,秦歌的赠言是这样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爱说不说吧。”不仅是沈信,连收到赠言的人也是忍俊不禁。一时间所有人都觉得秦歌有趣,倒是都喜欢上这个人了。 接下来的赠言也是大同小异,不知是从哪里剽窃来的名人名言层出不穷,但都给秦歌改得似是而非。这样的赠言说不上能激励人,但绝对是第一时间给人以欢乐,可以说这不是签名赠言,更象是一场纸上的单口相声。沈信一直担心秦歌一高兴把自己的口头禅给写出来,比如说写成“人可以不杀人放火,但绝对不能不奸淫掳掠”,那可就成大笑话了,不过还好,不知道是秦歌没有想到还是他自己有分寸,反正他并没有让沈信担心的事情发生。 一阵欢声笑语之后,那些同学有高考要考虑,终于恋恋不舍地对沈信和秦歌挥手告别。而秦歌也热情地与众人挥手,似乎颇为回味刚才的风光。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刚想调侃两句,秦歌却象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脑门,沮丧地说道:“唉,本来是好好的一个扮酷的机会,没想到居然弄得如此搞笑,这样下去,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反派啊?”一脸郁闷,秦歌转头而去,留下沈信一个发呆不已。 (第八十五章完) 第八十六章 痴情反派 对于秦歌与剧组所有人都打得火热的内情,沈信终于有一天也得到了答案。 一开始沈信对秦歌在闲聊中总是对其他人的感情生活旁敲侧击虽然感到奇怪,却并没有太在意,只有这一天看到秦歌拉着几个同龄在讨论如何追女孩的话题时,才隐约猜到了他的目的。在这样的场合,秦歌一反常态,几乎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听着其他人七嘴八舌地谈论他们自己的看法。但无论哪些人说什么,秦歌都是一个劲摇头,明显这些人的说法不能让他满意。 沈信想了想,也凑热闹加了进去。但他一出现,马上所有的人都闭口不言,接着打个招呼就都溜了,只剩下一个秦歌与他面面相对。 “你不是大反派吗?这些儿女私情就放一边先,不要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啊。”看到秦歌沮丧无比,沈信不由有些同情,连忙安慰他。只是他心里也奇怪,只是见过一面嘛,秦歌干嘛对典娆这么死心塌地? 而秦歌却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说话,只是突然上前拉住他说道:“老大,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当帮帮忙好不好?教我两手泡妞的绝招,我迫切需要啊。” “泡妞绝招?”沈信听到秦歌的要求不由好笑,反问道:“我象泡妞高手吗?” “当然了。”秦歌理直气壮地回答:“不是象,而是就是,看你对大嫂的手段就知道了。那天我偷跟着你和大嫂就是想偷学两招,没想到被你发现了,结果什么也没学着。”说到这里,他好象还很委屈。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这才知道原来那天秦歌的突然出现还有着这样的目的。 “后来我是不敢再偷跟着你了,只好来请教这些小虾米。可他们又懂什么啊?说来说去就是那几招,如果那些三脚猫的伎俩也管用,我还用得着这么抓狂吗?”说到这里,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沈信:“老大,我可是你最忠心也是唯一的小弟啊,你不会看着我一个人孤苦到老吧?拜托不要藏私,把绝招教我两手。” 对秦歌这么动情的要求,沈信自然不能无动于衷,但他自己也没有好办法可以教给秦歌,只能无奈地说道:“我和凤仙只是互有情意,才能这样和谐,真要他不喜欢我,我也没办法。你的忙,我是帮不了。”说到这里,沈信想起渺无音信的秋真真,同样感到很无奈。 “是这样吗?”秦歌听完沈信的话,顿时一脸的失望:“看来是没什么搞头了,小娆她明显不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啊?” 说到这个问题,沈信更是头疼,剃头挑子一头热,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典娆和秦歌都是自己人,这个问题可真是难办了。 实在想不出办法,沈信只好对秦歌说道:“你还年轻,感情的事先放放吧,也许会有转机呢。” “什么年轻人?我可是有着上千年沧桑的真正男子汉。”秦歌顿时不乐意了:“不要用外表来判断一个人,我的千辛万苦,那可都是藏在心里的。” “好,好,算我说错了。”沈信苦笑道:“可你既然都这么沧桑了,怎么能看不开感情这点小问题呢?” “小问题,我呸!”秦歌大冒光火:“早看出来你是个花心大萝卜了,你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了解我对小娆的一片痴心,一往情深呢?要知道就象小娆非我不嫁一样,我是非她不娶的。”听秦歌的语气,倒还真有那么一点一往无前的坚决。 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更是无奈:“唉,如果小娆真非你不嫁倒好了,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她不嫁我还能嫁给谁?要是有人敢跟我争,我就把他撕成八块,然后丢到太平洋里去。”秦歌这句话更是坚决,还有那么一点阴狠,让沈信听得冷汗直冒:“乖乖,问题好象严重了。” 为了平息一下秦歌的火气,沈信连忙用轻松的口气说道:“不过说起来,一个大反派为情所困好象是很丢脸的事。” “丢脸的大反派也还是大反派不是?”秦歌有些沮丧:“我只能做一个为情所困的大反派了,我喜欢小娆。”说是要做大反派,但那可怜巴巴的模样,一点反派的气势也没有。 这样的谈话自然不会有什么结果,在秦歌经常落寞地吟哦着:“我有一个梦想……”的同时,日子继续波澜不惊地这样继续。 而这一天,沈信和秦歌结束了一天的拍摄后,回到酒店却被告知凤仙正在酒店的咖啡屋里等他们。秦歌对咖啡没有兴趣,本是不想去,但他最近精神不稳定,留他一个人实在是不放心,沈信还是拉他去了。 两人赶到咖啡屋的时候,一眼就看见凤仙正和一个背对着门口的男人在说着什么。沈信倒是马上从背影认出那是什么人,但秦歌却没见过这个人,一看到这个场面,本来就心情不太爽的他更是心头火起,马上就冲了上去。 沈信一个没留神,再要拦阻已经来不及了,秦歌的手已经狠狠抓住了那人肩膀。 “小子,你混哪里的?敢挖我老大的墙角,你是不是活腻了?”将一腔郁闷完全发泄在这个人身上,秦歌说话的同时手上用力,虽然没有将自己的妖力用上,也足以让那人感觉痛彻心肺了。 虽然被秦歌出其不意地抓住肩膀,但那人也同样反应敏捷,蓦地一翻手腕,他的手已经搭在秦歌的手腕上。在这同时,那人不知道用个什么身法,轻轻一晃已经摆脱了秦歌的掌握,接着顺势一招擒拿,马上把秦歌的手反扭到他自己身后。 和上次对上典娆一样,由于对擒拿一无所知,秦歌一下子就被对手给制服了。当然这只是表面,如果秦歌使出自己的真正本事,所有的擒拿法根本就起不了作用。不过他这次没想到对方是个高手,哑巴亏也算是白吃了。 而不等冲突进一步发展,沈信已经快步上前将两个人分开了。看到沈信的到来,本来吓得花容失色的凤仙顿时安心了。 “丁兄莫见怪,这个是我兄弟,他不认识你才会有此误会,还望海涵。”沈信先安抚了秦歌,这才对那被秦歌偷袭的人说道。而那个人,却是丁自强。 丁自强看到沈信也很高兴,对刚才的事只是不在意地摆摆手:“小事一桩,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说真的,你这位兄弟的手还真是够劲,差点把我的膀子都捏碎了。” 对被丁自强反击得手,秦歌颇感面上无光,不过经沈信介绍后已经知道是误会,而丁自强又那么大度,他有火也发不出来了。而且知道丁自强是一个军人后,他马上把郁闷抛开,对这个职业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军人好啊,我喜欢。”秦歌一脸的向往:“杀人盈野,尸积如山,哀鸿遍野,血留成河,想想就是过瘾啊。”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是一阵狂晕,凤仙更是马上狠狠瞪了秦歌一眼。这家伙说的都是战争最残酷黑暗的一面,难得他还能说得如此陶醉。不过沈信想想也就释然了,秦歌的审美观本来就极具病态,这样的想法也才符合他大反派的身份。 “秦歌兄弟,我看你是误解。战争从来不是我们军人的目的,我们军人的目的是要保家卫国,以战止战。永久的和平才是我们最大的梦想。”丁自强惊讶过后,对秦歌这样说道。他大概是想说服秦歌,但却想不到秦歌的思想神经都是与常人不同的,根本听不进去他这一套正统的回答。 “你是正面形象,我是大反派,这个看问题嘛,那观点自然是不同,也没什么好说的。”秦歌懒洋洋地对这个话题做一总结,接着很有兴趣地问道:“你刚才反攻我的那一手是什么功夫?好象蛮厉害的嘛,能不能教我两招?” 丁自强笑了:“那是最普通的擒拿手,实在没什么了不起的。你要学,应该可以有更强的功夫。过如果你喜欢,这擒拿手我当然可以教你。” “是吗?还有更强的?”秦歌马上对丁自强普通的擒拿手不感兴趣了:“我要学就学最强的。”看他摩拳擦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变得战意昂然。 沈信不想再听秦歌废话,先瞪他一眼,然后问丁自强道:“丁兄突然到来,不知道有什么要事呢?” 丁自强笑道:“还不是为了谢谢你,你上次可是帮我大忙了。另外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介绍你上次说的那个朋友给我认识一下?” 沈信听他的意思不是简单的认识那么简单,不由有些为难,想了想说道:“其实那个人是我表妹,叫典娆,她现在在香港。” 沈信的话里带有一点推脱的意思,丁自强也听出来了,不过还不等他有机会说什么,秦歌已经勃然大怒地站了起来:“好你个丁自强,居然敢打小娆的主意,信不信我现在就跟你生死决斗?” 沈信气得说不出话来,这都哪里跟哪里吗?秦歌的精神实在是不正常。 而丁自强虽然不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但也马上从秦歌的神情话语里了解是怎么回事了。 微笑摆手,丁自强先示意秦歌稍安勿躁,然后说道:“秦歌你误会了,我没有什么其他意思,只是佩服典娆在计算机方面的才华,想跟她交流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本来这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秦歌却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劲,马上想到另一方面去了,继续怒喝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在讥刺我不懂计算机,跟小娆没有共同语言吗?” 对秦歌这样的胡搅蛮缠,丁自强也只能瞠目以对,实在没有办法了,他只好苦笑道:“真的没有其他意思,我马上就要结婚了。” “还没有结婚你就想搞婚外恋?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没有责任感的男人了。吃着锅里的,还看着碗里的,你有没有廉耻?”秦歌完全把丁自强当成了假想敌,什么也往歪里想,还越来也激愤。 丁自强这次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还好沈信把火冒三丈的秦歌拦住了:“不要胡闹了,也不嫌丢人,让小娆看到你这个样子,你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本来就没有什么机会了。”秦歌一听到沈信的话就蔫了,无精打采地对丁自强鞠个躬说道:“对不起,让你见笑了,我心情不好。我先走了。”不等其他人有什么话要说,他已经抢先离开了。 看着秦歌郁郁而去,其他三人都是面面相觑,既觉得好笑,可又笑不出来。 还是丁自强先打破沉默,笑着对沈信说道:“典娆是你表妹对吧?本来就是只想见见,现在既然不方便,那就算了。你代我谢谢她,就说有一个共和国的军人对她致以最高的谢意。”为了活跃一下有些沉闷的气氛,他还指着秦歌消失的地方,作个心有余悸的表情。 看到丁自强这个表情,沈信和凤仙都笑了。 “算了,你不要和那家伙一般见识,他最近不正常得很。”沈信因秦歌的一番胡闹,对丁自强颇有歉意。 丁自强不在意地摆摆手,凤仙接口说道:“还没有说到正题呢,人家丁自强这次来可是给你带了礼物来的。” “是吗?”沈信一想到上次丁自强答应的事,马上高兴起来,只是还是有点怀疑会不会这么快。 丁自强微笑点头,凤仙又说道:“整整一大箱,我看你怎么看得完。” 对凤仙的担心,沈信一笑置之,他不怕资料多,就怕不够多,连连对丁自强表示感谢。 丁自强还是微笑以对:“我们都这么熟了,就不要太客气了。而且比起你帮的忙来,我为你做的只是一件小事,实在不值一提。等你这么久,就是想见见你,现在既然见过了,我还有事,就先告辞了。” 依稀感到丁自强有什么话想说却没说出来,沈信和凤仙站起来将他送走了。 (第八十六章完) 第八十七章 联欢会 回到房间里,沈信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摆在显眼处的大箱子,打开一看,里面满满的都是暂新的光盘,每章上面都各自表明内容。粗粗看了一下,沈信已经叹为观止,不仅各类剧种都是应有尽有,相关的知名曲目也是数不胜数。 可以想想这么多的资料先前不可能都有光盘资料,从光盘的暂新度来看,也可以看出那都是最近才赶出来的。能够这么快搜集到这么完整的资料,而且整理成光盘,可以想象是花费了很大人力物力的,在对丁自强感激的同时,沈信不禁也暗自揣测,这个丁自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即过,相对于丁自强的身份,沈信对光盘上的资料更感兴趣。想要放张光盘来看看,沈信一回头却发现电脑正被秦歌占用,而且出乎沈信意料之外,他不是在打游戏,而是在下载资料。更让沈信纳闷的是,秦歌此时一扫刚才的激愤郁闷,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 好奇地凑近一看,沈信更惊讶,原来秦歌下载的是有关武术的各种资料。资料五花八门,各种擒拿手就不用说了,传统武术秦歌也没有放过,什么太极拳,八卦掌之类都被秦歌一股脑地下载下来。而且也不止是中国武术,什么泰拳和跆拳道也是秦歌不肯放过的。这些都是他已经下载完的,而他正在下载的却是李小龙的截拳道。 “你想干什么?”沈信不由奇怪地问道,在他看来,秦歌的这个新倾向似乎有那么一点让人不安的地方。 “研究武术嘛,这可是我们的宝贝。”秦歌头也不回,乐滋滋地浏览着已经下载完的资料:“我要当一个武功最高的大反派。” “用得着吗?你已经是武功最高的反派了?”沈信好笑道,实在想不通以秦歌的功力研究这些武术有什么用。 “哼,没有见识,光功力高就是高手了吗?当然不是。光靠功力是难以让人心服口服的,我要从各方面都把对手打得服服贴贴的才行,这叫大家风范。”秦歌摆出很有学问的样子。 “话是不错,可是你哪来的敌人呢?”沈信反驳道。 “谁说没有?那个丁自强不就是潜在的一个吗?我要发奋了,如果他敢打小娆的主意,我就用擒拿术卸掉他的四肢,看他还能不能在我面前威风。”秦歌对刚才的事犹自耿耿于怀。 沈信总算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由好笑地问道:“用不用这么夸张?你也太草木皆兵了吧?” “有备无患而已。”秦歌不在意道:“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我要去发奋了,懒得理你。”快速将资料扫描完,秦歌“哼哼哈兮”地练双节棍去了。 接下来的拍摄还是顺利进行,只是沈信不免变的越来越忙,将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研究戏曲上,他几乎连陪凤仙的时间也没有了。不过凤仙并不怪他,对凤仙来说,只要能时时陪在他身边,已经是心满意足了。除了为沈信打点日常一切外,凤仙每晚为沈信炮的那杯绿茶更是表明这种心意。 而每当看到凤仙对沈信情意款款的模样,秦歌总是会呆呆地发会儿愣,大概在他心里,他希望有一天典娆也能对他这么温顺吧。 说到秦歌,他同样也忙得不得了,整天对着空气中的假想敌人作出各种凶狠毒辣的动作,他正在为成为天下第一的邪派高手努力。 不过和沈信忙得顾不上理会秦歌不同,秦歌倒是时常有时间来对沈信的研究评头论足一番。 沈信研究戏曲的目的当然不是要发扬光大这种艺术形式,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戏曲在现代社会已经完全没有发展空间了,即使他是仙人,也完全没有办法挽救一种走向死亡的艺术形式。他要做的,只是挖掘出中国音乐的核心,然后再在这基础上吸收所有现代音乐的优点,然后创造出一种新的音乐风格来。作为中国音乐的最高发展形式,戏曲正是沈信最需要的资料宝库。 但就象传统文化精华与糟粕并存一样,戏曲同样也是有两面性,沈信要做的,就是要把中国音乐最有生命力和最有感染力的部分挖掘出来。只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沈信才能保证自己的音乐是中国人自己的音乐,而不只是对西方音乐的简单模仿。就象李小龙的截拳道一样,你可以说他不是中国的传统武术,但同样应属于中华武术,因为它的根在中国。 沈信对秦歌研究的武术没有什么兴趣,秦歌对他研究的戏曲倒是兴趣颇大,只是没有对武术那么狂热就是了。所以,偶尔心情好,秦歌都会来和沈信一起研究一番,同时发表一番自己的高论。 也还别说,秦歌的点评并不是信口开河,反而是经常能给沈信很大的启发。这样的次数多了,沈信都不得不感叹秦歌果然不愧是由灵琴所化,对音乐的感性比自己都要强。 任何一段戏曲,秦歌只要听完一遍以后马上能够指出总体感觉如何,哪一段比较好听,哪一段不堪入耳,精确入微,比沈信自己的感受都要深刻和清晰。 不过秦歌是纯粹的感觉派,要让他理论说明,那就不是他所长了。而且他只是一个高明的评论家,要让他推陈出新,他既没兴趣,也没有那才华。 但只要有这样的点评已经足够了,沈信已经觉得那是对他很大的助力了,只要能够将手头掌握的资料完全透彻地了解,沈信相信自己就已经有能力作出突破了。而秦歌,正是对他理解这些戏曲资料大有裨益的关键人物。 看过的戏曲片段多了,秦歌也对戏曲有了很多了解。可能是出于他反派的本能吧,他最喜欢的还是大花脸,时不时还来上两段戏曲唱词。而每当人们看到秦歌高歌“宁可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舞枪弄棒时,没有一个人能忍住不笑出声来。 时光如流,很快在西安方面需要拍摄的镜头已经全部拍摄完毕,剧组就要离开西安了。在拍完在西安的最后一个镜头后,所有人都欢呼雀跃,那场面不比全片杀青时的热烈差。也难怪,剧情最繁复,对演员要求最高的一段已经拍摄完毕,剩下的剧情集中在比赛上,对演员来说,那已经是很容易了,而且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磨练,本来都是新人的大多数演员也开始成熟起来,他们更有理由相信未来是一片坦途。 坎坷之后的欣喜总是分外强烈,真要离开西安时,所有人都有点恋恋不舍。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剧组决定最后在西安开个联欢会。这个提议一出,马上赢得大家的一致赞同,这么长时间郁积下来的情绪是需要发泄一下。 全剧组联欢,每个人都要出个节目,而沈信甘当绿叶,自动提出要为每个演唱的人伴舞。这个提议一出,马上所有人都高兴起来,报名唱歌的人分外踊跃。沈信的名气在剧组是最大的,而且他能歌善舞也是众所周知,想想能让他伴舞,实在是一件过瘾的事。人同此心,自然唱歌的人就多了。 秦歌不甘寂寞,也是毛遂自荐要为大家表演武术,却马上被全剧组成员一致否决。虽然他人缘不错,但大家已经看腻了他每天的疯癫,实在不想再看,在这个问题上实在是没有情面讲。 秦歌马上黑了脸,但接下来众人的提议更让他不爽。不知道是谁提议由他和沈信一起来个双人伴舞,结果马上得到了全票支持。想想两个人的不同风格,一起来伴舞肯定是另有风味,所有人都很想看。 而秦歌自己,对这个提议他是一口回绝,表示事情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可惜他的坚决吓不倒人,他固执的结果就是遭到了全剧组的集体恐吓,尤其在剧中和他演对手戏的人更是扬言要告他蓄意伤害。一桩桩在球场被秦歌摧残的案例被提出来,众人忽然发现这家伙原来挺阴险的,一时间更是群情激动。 在这样的情形下,秦歌终于知道什么叫众怒难犯了,乖乖就范,并承诺绝不敷衍了事,一定会认真表演,这才得到了一次被宽恕的机会。 其他人满意了,秦歌自己却委屈得可以,忍不住向沈信抱怨道:“靠,天下还有这么滑稽的事吗?一直以来我对他们多照顾啊,简直当他们是我的小弟了。可他们怎么就这么没规矩呢?不听老大的话也就算了,还威逼老大按他们的意愿行事。我的人品有那么差吗?” 看秦歌百思不解,神情郁闷,沈信安慰他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看开点吧。再说了,你不是也经常让老大我头疼吗?我可是什么也没说。” “你现在说了。”秦歌恨恨道:“你就知足偷笑吧,我可是天下最好的小弟了。还不满足?哼!”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秦歌既然答应了伴舞,也就很谦虚地向沈信请教有关舞技的问题,以他的武术功底,不长时间已经是似模似样了。 联欢会晚上八点在学校操场举行,还没开始,闻讯赶来看热闹的人已经让操场人满为患了。 联欢会自然少不了主持人,曾志伟是当仁不让,同时还拉上杜文责。 妙语连珠,曾志伟和杜文责一开场就给联欢会带起了一个小**。演员们的表演也各有精彩,但最引人注目的,怕还得数伴舞二人组。 风格迥异,却有相得益彰,而且几乎是从头舞到尾,沈信和秦歌想不引人注目也难。等到后来,所有的掌声几乎都送给了他们。沈信的舞姿可以说是仙灵飘逸,秦歌却是妖异诡秘,那种来自最深层的气质表现得如此完美,几乎要让所有的观众以为到了异世界,那仙与妖的世界。 这样的气氛出在一个业余的联欢会上是所有人没有想到的,大呼过瘾之余,更是掌声如潮。 而这样热烈的气氛,到最后沈信和秦歌合演《正邪之战》时达到了最**。 所谓《正邪之战》,是沈信临时赶就的一个古装戏曲小品,算是他这么长时间研究戏曲之后的一个尝试。 开场亮相,沈信和秦歌符合各自气质的古装造型先赢得了一个满堂彩。而作为序幕和剧情介绍,沈信和秦歌又各自来了一段戏曲唱腔。虽然是很老套的艺术形式了,但在沈信和秦歌的编排下,这段唱腔丝毫不显冗长沉闷,反而是这个小品的一大亮点。 沈信的唱功就不用说了,一段唱腔完成得干净利落同时又让人回味无穷,最后一个长腔更是赢得了长久的掌声。 秦歌这次算是第一次有机会演他最喜欢的反派了,显得兴奋不已,妖气十足。他的嗓音与他的形象很配合,同样是邪气得紧,而他的演唱,也是风格另类,不过也是别有韵味,让人耳目一新。一段唱词完毕,秦歌也有无数的喝彩声。 文戏过后,紧接着就是更紧张刺激的武戏,真刀实枪,沈信和秦歌展开了一场大战。沈信的武器是剑,轻灵飘逸,同时显出正义无敌的宗师风范。秦歌用刀,攻击却是丝毫没有章法的妖异,各种奇招异术层出不穷。 这样的打斗并不是事先有设计的,全靠临场发挥,不过沈信是已经经过武打戏的磨练,而秦歌也算是修炼武术多日,在天衣无缝的默契下,打斗反因此显得灵气十足,精彩无比。一番激烈的拼杀,不仅观看者大呼过瘾,沈信和秦歌也觉得很是享受。 只是沈信对秦歌的妖异风格却怎么也想不通,说什么秦歌研究的也都是正统的武术,怎么最后的结果居然是如此邪恶的刀法呢?百思不解,沈信只能将这个问题归因于秦歌本身的邪恶了。 作为压轴戏,《正邪之战》前面的表演都很正常,但临到结尾处,因秦歌又另起波折。 在一场激烈的打斗后,按剧情应该是沈信将秦歌打倒在地,然后沈信在最后来段唱腔就圆满结束了。但就在沈信将秦歌打倒后,来到台前刚要演唱,秦歌却又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 音乐已经响起,沈信却没法唱下去了,因为全场人都开始哄笑。快步来到秦歌面前,沈信问道:“你又搞什么鬼?按剧情你已经挂掉了。” “怎么可能?”秦歌很狂傲地一笑:“我们反派的生命力都是最强的,怎么能轻易就挂掉呢?那实在是太丢脸了。我们内心的潜台词是:我们不想死。” “算你有理,可你这个反派不死,我们的戏怎么结束啊。”沈信又好气又好笑。 “可以不结束嘛,为什么非要结束呢?”秦歌摇头表示不解,接着曼声长吟:“我有一个梦想……” 他话没说完,沈信已经手起剑落,同时喝道:“废话不要那么多,倒!” 秦歌这次倒是听话,随着沈信的剑锋应声而倒,不过也只是多让现场哄笑了一阵,戏已经没法再演下去了。现场气氛也不适合再来重演,于是一个小型的联欢会就在一阵哄笑声中结束了。 虽然戏没有演完,沈信对这个尝试的效果还是很满意的,至少证明旧酒装上新瓶也未尝不会受欢迎。不过他的目的当然不是推销旧酒,而是要连酒也换成新的,这个尝试只是第一步,下面的路还有很长。 不过现场的反应坚定了他的信心,虽然路很长,但他会一直走下去。目望夜色苍茫,沈信陷入沉思。明天,将是新的一天,剧组要奔赴北京开始下一阶段的拍摄了。 (第八十七章完) 第八十八章 匹夫有责 按照《青春足球》的剧情,在西安拍摄的部分主要是有关球队在预选赛中的经历。在一系列的冲突和波折后,球队在开局不利的情况下奋起直追,先在小组赛中获得了附加赛资格,然后在附加赛中干净利落地战胜对手,最后以一支新生强队的姿态昂然挺进了十六强。 这十六支球队是从全国范围内选出的,将最终参加在首都北京的决赛阶段的比赛,为了获得代表最高荣誉的冠军奖杯,他们将展开激烈的角逐。 这是《青春足球》的后续剧情,也是剧组即将前往北京拍摄的原因所在。 而在临走之前,沈信并没有忘记自己曾经许下的诺言,参加了他体验生活所在的那个班的毕业留念的摄影。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秦歌也不请自来地强行加入了这个行列,于是在这个班的毕业照片上,就莫名其妙地多了两个本不应该存在的人。 不过也还别说,秦歌这个不速之客居然大受欢迎,很多人都邀请另外和他单独合影,他也来者不拒,几乎在所有人的相册里都留下了他邪邪的身影。 至于沈信承诺要送给这些同学的专辑,早在此前已由凤仙为沈信办妥,也因此在合影之后更多了一项为专辑签名的任务。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沈信对这个班倒也很有感情,所有的要求都完全满足,只是象秦歌那样的赠言,却不是他好意思送的。 将这一切事务完成之后,沈信和秦歌终于随剧组一起奔赴北京了。在稍事休息之后,剧组马上开始了新一轮的拍摄,虽然最艰难的一段已经过去了,但毕竟整部电视剧还没有完全完成,也没有人敢因此有懈怠之心。 在这一轮的拍摄中,因为按剧情已经是接近尾声,为了将前面累积起来的情绪都一次释放,所有的情节都集中在比赛中,将要一气呵成地达到整个剧情的**。为了这个目的,曾志伟和导演都对演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如果这段剧情拍摄不好的话,达不到观众的预期,那将是一个最大的败笔,全剧也就可能因此而变得无意义。对此,曾志伟提出的要求是务必要 在银屏上展现一支经历过风雨之后的完美球队的风采,不仅是看着好看,而且要具有专业水准,这要求当然有些难度了。 不过曾志伟既然敢提出这个要求,也就证明他对剧组这帮成员的信心。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正如电视剧中的球队是经过小组赛和附加赛才最后成熟起来一样,经过前面地狱般的艰苦拍摄后,这支演员队伍也同样得到了成长。有沈信这样的人指导球技,又有秦歌这样的怪才指导演技,所有本来算是业余水准的其他演员此时也依稀有了专业演员的风采,在球技和足球意识方面他们更是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这样的演员队伍要应付任何比赛场面的拍摄都是游刃有余,更何况他们更在此前的经历中获得一种难得可贵的坚韧不拔的精神,更是没人对曾志伟和导演似乎有些过高的要求提出异议。实际上他们精益求精的劲头也不在曾志伟和导演之下,他们都已经是拿职业球员应付重大比赛的劲头来对待拍摄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虽然要求提高了,但拍摄的进行依然很顺利,随着拍摄渐渐接近尾声,剧组更是时常充满了欢歌笑语,一场艰苦的跋涉就要到达终点了,任谁也是做梦都会笑。 忙里偷闲,沈信还和凤仙一起去北京故宫游览了一番。这是沈信第一次见到一个历经风霜而依然屹立的古建筑群,作为一个来自更古时候的人,他的感慨尤其强烈。这么历史悠久的一个民族,其实在世界上应该拥有更多的荣光才对,他默默无语地看着这辉煌的建筑,暗暗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而这一天,结束了一天的拍摄,沈信趁着暮色走出拍摄现场,想要就近逛逛时,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喂,沈信吗?有点事想跟你单独谈谈,现在有空吗?”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出,但那份郑重其事的语气却让沈信有点愣神。 虽然一下子就听出来那是谁,但沈信一时间搞不懂他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打来的,疑惑地问道:“丁自强?你在什么地方?” “是我。”丁自强呵呵笑道:“我就在离你不远的地方,要是你没什么意见的话,我马上就过去找你。” “你不是应该在西安吗?”沈信刚说完这句话,自己也觉得废话太多了,丁自强既然说就在附近,当面问就好了,何必在电话里喋喋不休呢?所以他马上改口道:“我没什么事,你过来吧。” 沈信话音未落,离他不远的一辆汽车的车窗就被摇下来了,接着丁自强笑容满面地探出头来:“不要怪我无聊,我只是怕你太忙,担心吃闭门羹,还是先问好再来得好。现在既然你同意了,那就上车吧,我们找个地方说话。” 沈信心里奇怪不已,不过也不急着问丁自强,只是先给凤仙打个电话告知自己有事,这才上了丁自强的车。 “到底有什么事?居然让你从西安赶到了北京?”沈信奇怪地问道。 “不是赶过来的,我其实还在你之前到。”丁自强笑着回答:“不过现在不适合说这些事情,我们找个地方再说。去全聚德吧,那里的烤鸭可是世界闻名的,我已经订好了位置。” 丁自强的话更让沈信觉得可疑,不过既然丁自强这么说了,他也就默默地先不问什么了。 两个人很快驱车赶到最近的一家全聚德饭店,丁自强当先上楼,示意自己已经预定了包间之后,马上有人来把他和沈信带到了一间雅座里。 招呼沈信坐下,丁自强笑道:“你先坐会儿,我马上回来。”接着就一溜烟地走了。 沈信满腹疑窦,却是不知该问谁去。对于全聚德的烤鸭,他自然也早有耳闻,但对于他一个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来说,他对烤鸭的兴趣更多是在其历史悠久上,对烤鸭本身他可以说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丁自强一去就是很长时间,沈信几乎已经不耐烦了他才重又出现,不过他这次的亮相更是让沈信吃惊,他终于明白丁自强刚才是干什么去了。 再次出现的丁自强已经不是刚才的便装打扮了,而是很正式地换了一身军装,别的不说,肩膀上代表上校军衔的肩章已经让沈信目瞪口呆了。 “今天要说的事比较正式,所以我想用这套正式的服装来表明我的态度。”丁自强很认真地说道:“并没有丝毫卖弄的意思,其实在我心里,一直是将你当成好朋友的。” “知道了,丁上校。”沈信苦笑道:“你可是瞒得我好苦啊。” 丁自强笑道:“不是故意瞒你,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表明身份罢了。你不早知道我是军人的吗?我现在不是告诉你我是什么人了吗?” “算你有理。”沈信笑道:“不过你还是坐下来说话吧,看到一个威武的军官站在面前,我的心里有些发毛。” 丁自强摇头失笑,应沈信要求坐下,看到沈信对自己的态度依然是原先那么亲热,他的心里也另有一份欣喜,正如他所说,他一直是当沈信是朋友的。 等丁自强坐下之后,沈信这才又笑问道:“到底是什么事这么重要,居然要搞得如此隆重?” 对这个问题,丁自强稍稍犹豫了一下,似乎有点不知从何说起,沉吟一番,他才开口道:“我是一个军人,一个共和国的军人。” “我知道啊。”沈信笑了起来:“我还因为这个给你敬过酒呢。” 丁自强并没有笑,继续说道:“自从共和国成立以来,虽然也走过不少弯路,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整体还是向着一个光明的方向发展。” 沈信点头同意,他不能不同意,二十年来中国创造的经济奇迹已经说明了一切。 看到沈信同意自己的看法,丁自强这才接着道:“虽然如此,但由于家大业大,更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中国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对未来我们可以抱乐观态度,但形势并不是一片大好。”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露出忧患之色。 沈信继续点头表示同意丁自强的看法,同时隐隐感到丁自强此行的目的。 “睡狮未醒,中国要强大还是任重而道远,这就需要中华民族的全体有识之士来共同努力,才能建设出一个美好的未来来。”丁自强说到这里,问沈信道:“你认为呢?”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正应该如此。”沈信严肃地回答道。 “好象你的身世有些不明之处,是不是这样呢?”丁自强试探地问道,大概是要彻底让沈信表明态度。 “我是中国人。”沈信继续很严肃地回答道。他的回答自然并不是正面的,但这已经足够,从丁自强满意的神色就可以看出。 如释重负,丁自强笑道:“我早知道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说这么多也只是为了确认一下,并不是我对你有什么怀疑。”说完这句,他又认真说道:“不知道你有没有意识到,在你自己的行业领域内,你已经隐隐有执牛角之势,所以我不仅仅是代表个人想向你提个要求,希望能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场合,利用你的影响力为我们的祖国做点事。” 沈信听完这个要求不由微微一笑,丁自强的想法和他正想做的事可谓不谋而合。看到丁自强似乎迫切地想让他表态,沈信笑道:“不用你说,我也在考虑这个事情。不过暂且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做。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靠音乐来表达一种能代表中国人面貌的精神,希望能在给大众娱乐的同时激励大家来为我们的祖国一起努力奋斗。” “这已经足够了。”丁自强感叹道:“如果每个人都能有这样的想法和行为,我们的祖国强盛就是指日可待了。” 说到这里,丁自强更有些激动,忽然叫道:“酒逢知己千杯少,既然我们谈得如此投机,不来点酒是不行了。” “还来?”想起上次和丁自强在西安一起喝酒的事,沈信不由笑了起来。 “当然。”丁自强答道:“上次你有女朋友在身边,喝的又是啤酒,实在是不尽兴,今天我们喝白酒。” “白酒?”沈信吓了一跳,他自己没事,但是有点担心丁自强。 “当然了,同样是北京特产,65度的红星二锅头。”丁自强挑战般地对沈信眨眨眼。 沈信微笑不语,说到喝酒,他怕过什么人来?而看沈信没有异议,丁自强招呼一声,马上菜流水般送上,两瓶二锅头也摆到了桌面上。 拿过两个扎啤杯,丁自强二话不说就把两瓶二锅头各自倒进了扎啤杯中。将其中一杯递给沈信,他笑道:“一人一瓶,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沈信微笑着接受了丁的挑战。丁自强这时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犹豫着说道:“关于上次谈到你的表妹,我还有几句话想说。” 沈信隐隐觉察到他的意图,可是又不能什么也不让他说就拒绝,笑道:“有什么话就说。” 丁自强笑道:“上次我已经觉得你有拒绝的意思,但今天我也豁出去了,拼着被你当面拒绝一次,我也要把心里话说出来。”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道:“对于令表妹在计算机方面表现出来的才华,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只能用惊艳来形容她。而你自己也说,每个人都应该担负起自己对祖国的责任,既然她有这样的才华,为什么不让她为国效点力呢?老实说,象她这么优秀的人才,我们现在实在是匮乏啊。” 既然丁自强挑明了,沈信也只能正面回答,苦笑一下,他说道:“说到小娆,虽然只是表妹,但我一直是当亲妹妹一样看待她的。她今年刚刚十八岁,我实在不想让她牵涉进这么严肃的事情里面。而且她的性格也不适合需要老老实实做的工作。” “十八岁?那可是天才少女啊!”丁自强不由大是惊讶:“这可真是太厉害了。”感叹过后,他又叹口气:“唉,我不知道她这么年轻,刚才的要求实在是太冒昧了。算了,就当我没说过好了。” 看丁自强一脸歉然,同时也难掩失望,沈信又笑道:“她是一个做什么都凭自己兴趣的人,真要让她认真从事某一项工作她肯定做不来。不过如果你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倒是不妨让她帮点忙。实际上她现在就是在做业余顾问。” “业余顾问?”丁自强有点不明白沈信的意思。 沈信微笑着将典娆现在的情况说了一下,听说典娆是天与地公司电脑特技方面的顾问,同时又身兼香港警方的网络专家的事情,丁自强不由更是佩服。 “原来她这么厉害,我还真是没想到。”丁自强感叹道:“真是天才啊。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就找她。最好你还是介绍我们认识,这样我们日常也好交流一下,应该是很有裨益的。”说到这里,他忽然响起上次见到那个一提典娆就失常的家伙,连忙又说道:“而且在秦歌那边,你一定要替我解释一下,我都是要有家室的人,可不能让他有什么误会。” “当然没问题。”沈信慨然应道,同时心里却在苦笑,一方面是因为典娆似乎越来越抢手了,和他的初衷是渐行渐远,另一方面却是想到了秦歌,那个莫名其妙的家伙似乎还是一个火药桶。 不知道沈信心里的想法,丁自强只看到沈信欣然应允的一面,顿时高兴起来,就想举酒敬沈信一杯。只是他刚握住酒背的把柄,房门却忽然大开,接着一个人旋风般卷了进来。 “老大,你太不够意思了,这么丰盛的宴席居然叫都不叫我一声?你这样的行为对得起小弟吗?真是要强烈地鄙视一下。”来人老实不客气地在沈信身边坐下,同时向沈信做个不屑的手势。 (第八十八章完) 第八十九章 龙城飞将 这个不速之客除了秦歌当然不可能是别人。 沈信正奇怪秦歌怎么会在这里出现的时候,秦歌的目光已经转到了餐桌上。看到最中间那只烤鸭,他忽然眼睛一亮叫了起来:“哇,这就是北京烤鸭吧?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来尝尝。” 在沈信和丁自强还来不及说什么的时候,秦歌已经老实不客气地抢过沈信的筷子,对着那只烤鸭下手了。一手面饼,一手烤鸭蘸酱,然后飞快地卷好,秦歌迫不及待地塞进了嘴里。 丁自强目瞪口呆,沈信苦笑不已,秦歌却丝毫不理会他们,只是一边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好吃”,一边一刻不停地忙着将那只北京烤鸭拆皮卸骨。 转眼间一只烤鸭已经只剩下骨头,秦歌却是意犹未尽,马上就注意力转到其他菜上面。运筷如飞,秦歌根本不考虑沈信和丁自强是不是也需要进食的问题,风卷残云般瞬间就让餐桌上的菜消失了一大半。 等秦歌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沈信和丁自强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在他们相对苦笑之际,秦歌却忽然打个饱嗝,似乎被噎住了。 大概是想找水喝,秦歌一抬头看到沈信面前的扎啤杯,二话不说就端了起来。沈信想阻止已经来不及,秦歌举起酒杯就是一阵狂饮。 咕咚之声不绝于耳,等秦歌放下扎啤杯的时候,杯中已是空空如也。面不改色地一屁股坐下,秦歌舒服地又打了一个饱嗝,然后拍着自己的肚子,很惬意地说了一声:“舒坦!” 沈信倒还不如何意外,丁自强却是掩饰不住得惊讶,几乎合不拢嘴,他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就没有觉得不对劲?” “有什么不对劲?”秦歌斜着眼睛看了一眼丁自强,似乎觉得他这个问题很是奇怪。不过这句话刚说完,秦歌忽然叫起来:“咦,好象是有点不对头。”抬头望向沈信,他疑惑地问道:“老大,难道我刚才喝的不是白开水?” 此言一出,沈信和丁自强都差点摔倒,喝前没看清也就不说了,但喝完居然还迷糊可就有点说不过去了。白开水和65度的二锅头在口感上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沈信都懒得回答秦歌这个问题,秦歌却突然跳起来:“哇,果然有问题,嘴里好辣,肚子里面好烫。” 沈信和丁自强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好,难道这家伙是反应迟钝的长颈鹿,周一脚踩到水,周日他才能感觉到? 一阵大喊大叫,胡蹦乱跳之后,秦歌最后终于又在椅子上坐下了。伸展手脚,他呈大字形斜躺在椅子上,懒洋洋地说道:“也还别说,浑身暖洋洋的,又觉得轻飘飘的,这感觉还蛮舒服的。” 秦歌终于折腾完了,丁自强还是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秦歌,暗自揣测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而沈信却想起一看到秦歌就引起的疑问,忍不住问道:“你怎么来了?” 秦歌斜他一眼,似乎在回味着那飘飘然的感觉,爱理不理地答道:“还不是你的人品有差,做什么事也不让人放心?大嫂怕你在外面打野食,所以让我来监视你。” “去你的。”沈信忍不住骂了一句,也懒得再问了,反正这家伙神通广大,是他自己摸来的也说不定。 而秦歌这时候忽然又觉得口干,眼睛望向丁自强的酒杯,忍不住又伸手去拿。 丁自强连忙抢过酒杯,苦笑道:“这可不是白开水,而是烈酒,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哦,这就是酒啊,感觉真的不错。”秦歌好象这时候才明白,也就不坚持要喝了,只是眼睛忽然落在丁自强的军装上,他忽然大叫起来:“哇,这是军装吗?看起来蛮拉风的,能不能让我也穿一穿?” 丁自强还没有说话,沈信已经喝止秦歌了:“不要胡闹了,军装也是可以随便混穿的吗?” 秦歌点点头:“也是。”又望向丁自强:“没事打扮得这么威风干嘛?看你的军衔似乎蛮高的,你到底是什么人?” 丁自强张嘴欲答,沈信已经抢先说话了:“算了,你还是不要说的好。你一个上校的军衔已经让我心里打鼓了,再有更高的来头可就不是我能承受的了的。还是现在这样好,我还可以把你当普通朋友。” 丁自强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明白沈信已经猜到他的来头,尽管具体是什么样的来头沈信并不清楚。不过这并不重要,在秦歌来之前两个人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而沈信现在仍是当他是一个朋友,这已经足够了。 “我要跟你决斗。”秦歌醉眼朦胧,忽然这样对丁自强叫了起来。 “你又发什么疯?”沈信没好气地喝道,而丁自强却是一脸苦笑,他们都想起了上次见面时发生的事。 秦歌听完沈信的话却是忽然跳了起来,庄严地宣布:“不要以为我是和你争风吃醋,根本没那回事。只是上次被你反击得手,实在是我平生耻辱。为了一雪前耻,我这段时间一直在勤学苦练擒拿术和武术,就是要找机会和你再决胜负。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的话,请认真接受我庄严的挑战吧。” 看到秦歌如此地煞有介事,沈信和丁自强面面相觑。而秦歌却还是强摆着挑战的姿势,似乎丁自强不答应,他就一直那么站下去。 微一沉吟,丁自强笑道:“既然你如此看重我,我不答应你就是不给你面子,好吧,我就接受你的挑战。” 沈信还来不及说什么,秦歌已经上前和丁自强互击三掌,定下了一决胜负的约定。 “择日不如撞日,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那就今天,那就现在吧。”丁自强看着秦歌好战的眼神,似乎要确定一下他是否还保持清醒,毕竟一整瓶二锅头不是开玩笑的。 “笑话。”秦歌对丁自强的话大是不满:“区区一点小酒岂能对我有不良影响?我可是千年……”他大概是想说千年修行的另类修真者,不过话还没说已觉不对,连忙改口道:“……流传的中华武术的优秀传人,怎么会有事呢?你还是担心我用醉拳打败你好了。” 沈信暗自好笑,丁自强已经先去换回便装,然后结帐离开。出门找了一家健身馆,又要了一间单独的健身室,秦歌和丁自强依足武林比武的规矩,互相施礼后就展开了搏斗。 秦歌说的果然不是大话,虽然他学习的武术种类繁多,但并不影响他在擒拿术上的专业,不仅手法娴熟,其狠辣和诡异犹在丁自强之上。这样一来,丁自强可就从一开始就落在下风。 不过丁自强明显是一个顽强的人,虽然处于劣势,但他并不气馁,紧密防守的同时,一旦秦歌稍有松懈,他马上就会展开反击。秦歌对这样的对手也是赞佩有加,虽然威风使尽,但想要击败丁自强,却一时也无计可施。 在旁观的沈信看来,这一场纯粹的擒拿比拼着实是凶险无比,虽然两个还是恪守以武会友的宗旨,下手颇有分寸,但已经足以让沈信感到惊心动魄了。 一番激烈的搏斗之后,丁自强终究只是凡人,难及秦歌后力绵长,最后力尽落败。不过虽然获胜,秦歌对丁自强的顽强也是印象深刻,一扫初次见面时对丁自强的不良印象,他对丁自强居然变得客气起来。 “厉害!”丁自强对秦歌竖竖大拇指,由衷地说道:“如果你来当军人,一定是一个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猛将,和你这番较量,我时刻都能感受到你那的威胁无处不在。” “那是自然。”秦歌昂然道:“我的目标可是要做天下第一的大反派的,没有点让人害怕的东西,怎么能行?” “大反派?”丁自强不由愕然以对。 “他是想演大反派。”沈信连忙解释道,然后狠狠瞪了秦歌一眼,这家伙,实在是有点得意忘形了。 秦歌懒洋洋一笑,转向一边去了,沈信对丁自强笑道:“其实我最佩服的还是你顽强的斗志,从第一在球场上见到你我就印象深刻了。当时我就在想,只有军人才会有这么强悍。” “是吗?”丁自强笑了:“共和国从一开始就是在跟自己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搏斗,没有顽强的斗志怎么行?很幸运我成为一个军人,并继承了老一辈的优良传统。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不是靠斗志就行的。”说到这里,他眼中又显出忧患之色,接着叹道:“但不论如何,保家卫国始终是我们军人的责任。”说到这里,他忽然长吟道:“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语气并不如何强烈,但丁自强这句吟哦听在沈信耳里却是一震,那正是他要寻找那种有关民族精神的感觉。中华民族是一个内敛的民族,也是一个深沉的民族,它的激情并不是强烈外向的,但就象丁自强的吟哦一样,是悠长而坚韧的。这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历史不间断最深层的原因。感觉到这种精神,沈信联想到自己最近的思考,一时不由陷入了沉思。 而本来躲到一边的秦歌,听到这句诗却想到了其他。 “龙城飞将?网上有个人就叫这个名字,那家伙打cs是一把好手。”秦歌赞赏道:“虽然不是我对手,但也算是可以了,在对战中能让我感到威胁的,他算是第一个。”听他的语气,能让他感到威胁已经是一项极大的荣誉了。 而丁自强听到秦歌这句话的反应也是出乎沈信和秦歌的意料,只见他忽然站起来,紧盯着秦歌说道:“你是‘白雪公主’还是‘千年沧桑’?” “废话,我这样子象公主吗?”秦歌懒洋洋回答,接着“咦”了一声:“你怎么知道我的网名是‘千年沧桑’?” “因为,我就是‘龙城飞将’。”丁自强一字一顿说道:“cs是我最喜欢的游戏,因为它的拟真度高,简直就跟实战演习一样。我时常有空就会上网去玩一玩,为了磨练那种敏锐的感觉和瞬间反应能力。” “哇,你就是‘龙城飞将’?”秦歌也很是兴奋:“我应该早感觉到的,刚才和你搏斗时候那感觉就跟与你打cs的那感觉一模一样,顽强坚韧,杀机暗伏。哈,实在太好了,不如我们约个固定时间,有空就来切磋好了。” “好啊。”丁自强欣然应允,接着叹道:“我也早该发现的。你这家伙刚才在擒拿时的阴险诡秘,实在是和你在cs中的表现如出一辙。” 对于丁自强的评价,秦歌大觉脸上有光,自觉自己在大反派的成长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而丁自强接着又道:“在网上我遇见过两个能够让我真正感觉到象在实战中一样紧张的人,一个是你,一个是‘白雪公主’,不过‘白雪公主’我已经好久没有碰见过了。”言下似乎很是遗憾。 听完丁自强的话,秦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连眼泪似乎都要笑出来。对秦歌突然的激烈反应,丁自强先是吓了一跳,接着更是不解。而秦歌想说什么,却笑得说不成句,只是手一直指着沈信。 丁自强刚想问秦歌到底在笑什么,沈信已经来到他面前摇头失笑:“世界真是太小了,难怪秦歌会觉得好笑。不瞒你说,‘白雪公主’就是典娆。” “哦。”丁自强恍然大悟,自己也笑了,不过马上皱眉道:“不过‘白雪公主’似乎不是一个人,我前一段时间,对了,就是第一次见到你之前的那个晚上曾遇到她一次,那感觉跟以前不同。似乎那次的对手更多是把游戏当游戏,缺乏杀气。” 听丁自强提到这件事,沈信不由苦笑起来:“那次是我用典娆的帐号登陆的,你碰到的那个没有杀气的人就是我。” “你是‘白雪公主’?”丁自强先是一愣,接着不由大笑。而秦歌还是笑得见眉不见眼,这就是他大笑不止的原因。 三人互相看着,忽然觉得这件事很有些滑稽的味道在里面,不由都齐声大笑。 经过这个插曲,三个人顿时觉得距离拉近了。沈信忽然想到在维也纳的遭遇,很觉得有提醒一下丁自强的必要,于是就把那瘦小老头说的话改头换面地对丁自强说了一遍,只说是有日本人说,他并没有提及那老头的身份。 听完沈信的话,丁自强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日本是一个问题。我们可以暂时不理会它,但它绝对是贼心不死。不过作为一个国家,任何事都得统筹考虑,所以有时候不能把这个问题当成最大问题也是难免。我们的问题还是要尽快强大起来,如果我们国力强盛,又全民一心,区区一个岛国,能有什么威胁?不过现在最需要的是时间,还有需要更多的人来一起努力。” 沈信默然,说起来只是一句简单的话,但真要实现,还是要有很长的路走。 “在其位则谋其职,我是一个军人,虽然我不认为战争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但如果需要战争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站到第一线上。”丁自强的话语表现出极大的信念,接着三人互相看看,忽然齐声长吟:“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三人哈哈大笑,丁自强又狠狠说了一句:“如果谁要是胆敢小觑我们中国的话,他们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这是历史已经证明的,而且将继续证明。” 看到秦歌也有些慷慨地加入了这一行列,沈信笑道:“你不是大反派吗?干嘛和我们混在一起?说起来似乎日本人才是反面角色。” 沈信本来只是开玩笑,秦歌听了却象是受了极大侮辱,火烧屁股般跳了起来叫道:“日本人算什么角色?他们永远只是丑角。我们反派虽然杀人放火,但同样也是坦荡的堂堂男子汉,敢作敢当。日本人是有些小聪明,但连自己做过的事也不敢承认,那只是小人行为,他们永远也称不上真正的角色。” 说到这里,秦歌忽然将头一抬,摆个酷酷的姿势说道:“把日本人和我一起相提并论,那只是对我的侮辱。就看我这风采,我这气度,那绝对是日本人不能同日而语的。现在我问你们一句,只有象我这样有气派的人才算是大反派,日本人只能算是龙套角色,你们服是不服?” 沈信和丁自强互相看看,强忍着笑意连连点头:“服了,我们服了。” 秦歌满意地点头,把他和日本人放到同一个水平面上,在他看来是比被典娆无视更丢脸的事。 (第八十九章完) 第九十章 奠定 在沈信离开香港奔赴大陆的同时,他的新专辑《巴西狂欢节》也火暴上市。作为沈信在沉寂数月后的新作品,这张充满南美风情的新专辑一上市即被翘首期盼的歌迷抢购一空。 而沈信的最新力作也确实没有让苦苦期盼的歌迷失望,专辑中的歌曲首首精彩,让所有购买专辑的歌迷听得大呼过瘾。 热销造成流行,一时间这盘专辑里的歌曲都成为时尚,大街小巷的众商家也以播放沈信专辑里的歌曲为时髦。 最流行的当然是那首主打曲目《巴西狂欢节》,既因为沈信在金像奖上已经小小地出了一把风头,将这首歌的知名度打响,也因为它是时下流行的说唱风格。这首歌的流传之广,在整个流行音乐史上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但让歌迷印象深刻,评价更高的却不是这首歌,而是专辑中其他相对不太知名的歌曲。无论是桑巴风味也好,还是探戈风格也罢,甚至是那些巴西中部流行的忧郁小调,都让歌迷们百听不厌,回味无穷。一句话,整盘专辑浓郁的南美风情迷醉了所有的人。 对于流行音乐泛滥的当代社会,能够听到这样让人耳目一新的歌曲实在是一大幸事,几乎所有的歌迷都想让沈信把这风格保持下去。更有音评者因此断定,这种南美曲风在中国流行乐坛上还不多见,而且也难有人能象沈信一样精确地把握其精髓,沈信将会把这作为将来的发展方向。 只有一向习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陈辉又有不同看法。 自从去年年底发表了对沈信崛起的回顾和对来年的展望后,由于沈信迟迟没有作品问世,陈辉虽然一直关注沈信的动向,却始终没有在自己的专栏里评论过沈信。而当这盘专辑上市后,陈辉还是迟迟不开口,一直等到对沈信的新专辑的讨论接近一个尾声的时候,他才在专栏里发表自己的看法。 “对于沈信,相信没有人比我更关注他在音乐上的动向了。他的专辑一上市我就有听,但到现在才发表看法,也是有我的理由的。”陈辉在文章里是这样开头的。 接着他又说道:“从市场反应来看,很明显主打曲目并不是广大歌迷最喜欢的,似乎其他歌曲更具有魅力一些。这样的情况在其他人的专辑中也有,但在沈信这盘专辑里面,问题却似乎有些不同。就我个人感觉而言,相对于其他歌曲,《巴西狂欢节》似乎少了点什么,或者说,其他歌曲比《巴西狂欢节》多了点什么。我隐隐感觉到这就是其他歌曲跟《巴西狂欢节》的不同之处,但是却把握不到那到底是什么,所以才久久不敢评论。而看过很多同行的评论,也只是泛泛而论,没有人把握到其中要点。这个疑惑直到最近才有所改变,虽然不能完全确定,但我依稀觉得事情只能有这么一个解释。” 接下来陈辉详细地讲述了自己的看法:“如果只是把沈信当成一个流行歌手的话,我的话可能会显得滑稽,但如果将对沈信的评价抬高一点,这个解释就完全说得通。就我的感觉来说,我觉得包括《巴西狂欢节》在内,连带沈信以前所有的歌曲,似乎都是沈信凭着自己的天才和灵感的创作,灵气十足,流畅无比。但单就音乐而言,还是脱离不了流行音乐的范畴,可以说内涵和深度都有限,之所以这么畅销流行,更多是因为沈信特殊的嗓音和唱功。而虽表现出不同的风格,他的前几盘专辑的不同其实还是很表层的。 而这盘新专辑的其他歌曲,我感觉到比以前多的东西,就是一种代表个人风格的精神。似乎还很模糊,但我却清晰地感觉到了。大约这才是与以前专辑最大的不同之处。 老实说,对于纯商业的流行音乐,这样的精神似乎并没有必要,因为严肃的东西必然不会很有趣,尤其对大众来说。但如果作为一个音乐工作者,甚至说高一点,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这种精神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的推论成立的话,我可以大胆断定,沈信以后的音乐将会延续这种精神,并进而形成自己独成一家的音乐风格。不仅仅是形式和曲风的不同,而是来自最核心的音乐精神。 当然这样的结果可能是沈信未来的专辑会让一般的歌迷觉得不好听,但从音乐角度来说,那将是沈信自己一次重大突破。” 对沈信做出这样的判断之后,陈辉又对沈信未来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现在猜测沈信会走纯音乐道路似乎言之过早,不过对照沈信以往给我们带来的各种惊奇,我对我自己的看法还是很有信心的。 而且从这盘专辑也可以看出,多了自己的精神风格后,沈信的音乐并没有变得晦涩难懂,甚至比以往的音乐更多了几分值得回味的余地,我们似乎有理由期待沈信可以做得更好。 或许,大胆地预测一下,作为艺术最高境界的雅俗共赏,沈信也不是没有可能达到的。如果真的达到那样的程度,我只能说,亘古以来最伟大的音乐大师诞生了。” 洋洋洒洒,陈辉的评论足有数千字。如果是沈信自己看到了,大概也要佩服他敏锐的音乐触觉,因为他的评论几乎贴近事实。《巴西狂欢节》的创作的确是凭着一时的灵感,而接下来沈信完成其他歌曲时已经在思考有关文化精神的问题,他的思考在音乐创作中表现出来也是很正常的。 陈辉的说法没有多少人赞同,或者说是没有多少人理解他的意思,但对于他所说的沈信可以做到更好的说法,却激起了歌迷对沈信未来的更大期待。 而在期待中,沈信更新的专辑没有出来,他的第二部电影却在暑期强档隆重推出了。作为一部刘德华精心为沈信打造的大片,在上映前已经对大众进行了强大的广告攻势。这部电影的卖点实在是太多了,首先是打着“东方007”的招牌,其次还有最佳演艺新人的沈信担任主角,更不要说还有着浓郁的南美风情,以及号称“更胜好莱坞一筹”的电脑特技效果了。 尤其是南美风情这一点,在沈信的新专辑热卖的同时,更激起了广大电影爱好者的期待,电影中的南美,应该是怎样地如诗如画呢?剧情似乎稍嫌老套,但越是这样老套的剧情,似乎越能让人久久回味。 种种卖点结合起来,形成的是对公众无休止的广告冲击,最后连最不关心电影的人也知道有一部叫《东方之鹰》的电影要上映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东方之鹰》还未上映,已经是万众瞩目。结合沈信上一部电影的好成绩,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这将至少是一部在商业上绝对成功的影片。 当公众的期待达到一定程度后,《东方之鹰》终于在各大院线同时上映了。积压下的期待一下子迸发出来,观众如潮般涌入电影院,第一天的票房就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 而电影的效果也同样没有让所有人失望,甚至超过所有人的预期。 那优美的风景画面先不必说,枪战打斗的画面更是美伦美奂。尤其是在画面的处理上,似乎更多一些符合中国人审美观的特色,让所有观众马上对这部电影的认同感。而紧张的剧情和完美衬托气氛的配乐,更是让所有观众从头到尾都是全神贯注。 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沈信自己的表演。如果说他的处女作的窜红是有更多场外因素,他自己的表演难言大成的话,那么这部《东方之鹰》绝对是他走出个人风格的完美体现,显示出他在演技方面已经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对表情和动作的把握就不必说了,沈是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最难得的是沈信塑造的人物形象绝对是他自己才能塑造出来的,具有最强烈的个人风格。 大概随便就可以举出电影史上很多与之类似的形象,但细细揣摩之后,人们却发现沈信的人物形象还是绝对地与众不同,但与任何其他人塑造的形象相比却又绝不逊色。 这不仅仅是在人物的表情和动作上,尽管不可否认,沈信的表情都很到位,能充分地反映出他的人物性格和思想,动作也是绝对地潇洒漂亮,不亚于任何一位以功夫片著称的巨星。但沈信的人物出色还不止于此,恰如他的音乐被陈辉指出已经有了自己的核心精神一样,他的这个人物塑造最出彩的地方也在气质上,那才是他塑造这个人物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很难说明那是怎样的一种气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是只属于沈信自己的风格和气质,在此前绝对没有人表现出来过,而且以后也很难有人模仿不了。 人们对这部电影的预期被完美地实现了,自然因此对这部电影的评价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档次。而良性循环下,《东方之鹰》的持续走红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在沈信奔赴北京的时候,票房已经在排行榜上进入三甲。 这样的成绩让刘德华喜出望外,他对沈信未来的信心更足了,《银河英雄传说》本来就紧锣密鼓的相关筹备工作更是加快了节奏。 在新专辑和新电影的连续攻势下,沈信的知名度和获得的评价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果说他此前的成功还有人怀疑只是昙花一现的话,那么从这个时候起,已经没有人再能否定他天皇巨星的地位和实力。而很多年后再看,沈信也正是以这个时期为分界线,从此奠定并牢固把持着自己在音乐和电影方面绝高的地位。 这些情形沈信其实并不了解,他是一个永远向前看的人,在他的声名扶摇直上的时候,他正考虑着自己的下一盘专辑。 自那天和丁自强见过面之后,他一直以来觉得难以把握的那股深层的精神似乎越来越明朗了。精神这东西说来很抽象,沈信也无法完全把他的意思用语言来描绘出来,但是在他的意识里,他确确实实是感觉到了,而且觉得完全能够将之通过音乐来展现出来。在达到这样的境界后,他现在所需要的就是灵感了。 灵感也很快来了,并没有让他过久地苦思冥想。 让他达到这个突破的是电视剧拍摄最后一幕的时候。在剧情中经过先输后赢的人生大悲喜之后,所有人都激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尽管只是在拍电视剧,却都象是自己真的刚刚经历过这样一幕一样。 回想起拍摄电视剧以来的种种,很多人都泪流满面,泣不成声。高举着电视剧里代表最高荣誉的奖杯,所有的演员都是精神亢奋,如果说这一幕一开始还只是为了拍摄的话,那么拍摄已经结束,大家还是高举奖杯就表明他们真的经历过剧中的一切了。在剧中人物成长的同时,他们自己也成长了,那个奖杯不是虚拟的,在他们心目中,他们也获得了自己的奖杯。 正是因为这样,所有人的激动不仅仅是因为完成了拍摄,那其中更有一种骄傲和激情:我们成功了,我们做到了。 这样的场面让所有人都望之激动,沈信也不例外。而当这种激动转化成艺术上的激情时,沈信的灵感也突然来了。 从拍摄《东方之鹰》起,沈信就时时为一种代表坚强和拼搏的精神所激动,而后来对足球的思索和理解,尤其是在西安的中学里感受到对体育的纯粹的热情之后,更为之加入了一道激情,接下来与日本人的种种冲突又多了一份理性,种种的种种,仿佛是一道道丝线最后凝聚成一根粗绳一样,最后凝聚成了一种让沈信久久激动的向上的激情和精神。 无数的旋律在沈信脑海中一直回响,沈信心情澎湃,具体的音乐还没有出来,他已经先为其起好了名字,名字就叫:钢铁男儿。 电视剧的拍摄结束了,虽然都对这段经历很难忘,剧组所有成员还是就此分手,各奔东西了。大陆方面的成员马上各回各家,香港方面的人员也同机飞往香港。 对秦歌这个新徒弟很是欣赏,曾志伟颇有栽培他的意思,大概是看刘德华有沈信,他想培养秦歌与其分庭抗礼。虽然沈信也是他的徒弟,但只是在足球方面,在演艺方面,沈信几乎完全是受刘德华的影响。他的意思是想依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来将秦歌打造成和沈信一样的巨星,那样他说起来也是很面上有光的。比如说这次拍的《青春足球》如果受欢迎,他完全可以说秦歌是他一手挖掘出来的。 虽然没有实际意义,秦歌肯定是会加入刘德华的天与地公司的,但至少在形式上是很有面子的嘛,在曾志伟看来,这个门面工夫不做是不行的。 秦歌对曾志伟的意思完全没有领会,只是强烈表示,演戏可以,但非反派不考虑。那坚决的态度,让曾志伟仰天长叹,好好的一个苗子,怎么就这么不通人情呢?反派有什么好的?他是百思不得其解。 而沈信这时候已经没有余暇顾及其他了,一直为前所未有激烈的灵感所驱使,他已经完全沉入了自己的音乐世界,等飞机降落之时,新的音乐已经接近完成了。 (第九十章完) 第九十一章 舍你其谁 一下飞机,沈信和曾志伟等告别之后,马上直奔公司,他要和任务及完成商讨一下有关他最新创作的事。本来也想拉秦歌一块去,趁机向刘德华引见一下他,但看秦歌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典娆的急切,他想想还是算了,任他和凤仙先回家去了。 来到公司,沈信还没有见到任务和完成,先碰到了刘德华。知道沈信是这天返回,刘德华好象一直在等着他,看到他马上二话不说把他拉进自己的办公室。在刘德华的办公室里,马天成也在。 沈信对刘德华的热切和激动有些不解,莫名其妙地问道:“华哥,有什么大喜事?” 刘德华微笑不语地看着沈信,沈信更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马天成却忍不住了,上前狠狠给他一拳道:“你是消息闭塞还是神经短路,《东方之鹰》票房大收,你居然一点无动于衷?” “是吗?《东方之鹰》已经上映了吗?”沈信好象感到很奇怪。也难怪他不知道,在最近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处于一种创作的冲动中,几乎和所有人都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 只是他的这种状态不是他人能了解的,刘德华和马天成听完他的话都直翻白眼,不知该说他什么好。马天成更是直接对刘德华说道:“华哥,我强烈怀疑这小子精神不正常,在他进行全面检查,证明意识清楚之前,他不适合进行任何演艺活动。” 刘德华哑然失笑,他对沈信的淡泊名利算是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小子还真是荣辱不惊啊。相比之下,自己多了一份执着,却少了那么一份淡然。不过最近已经好多了,刘德华自从决定把自己事业的重心转移到经营公司后,他的心情已经坦然多了,随着公司业务声名的蒸蒸日上,他的心情更是有一种不羁于名利的洒脱。所以他也才能从沈信一句话联想到这么多。 对马天成的话,沈信只是轻踹他一脚:“去你的。” 马天成不满地嘟囔道:“你是不正常嘛,谁象你这么没神经?连自己最新的电影上映也不知道。处于朋友的关心,你还是检查一下得好。” 沈信没好气道:“早检查过了,还是在警方的协助下完成了。我,一切正常。你对警方得出的结论也有怀疑吗?” 沈信指的当然是去年飞车事件后被方容怀疑的事,马天成知之甚详,忍不住又道:“所以我才更怀疑,你好象从那时候起就变了个人。” “居然被你发现了?”沈信作惊愕状,接着阴笑一声:“揭我老底?小心我杀人灭口。”仰手做个威胁的手势。 “好了,不要闹了。”刘德华出面才结束了两个的对话,他笑道:“阿信,除了《东方之鹰》的市场凡响不错外,还有一件喜事要告诉你,《银河英雄传说》的剧本已经完成了。我觉得还不错,你看看如何?”说着刘把一叠稿件递给了沈信。 沈信接过稿件,没看内容先看了看马天成,很惊讶地问道:“这么快?” “那当然了。”马天成得意洋洋地说道:“我现在可也是才思泉涌,灵感不断,誓不让你一人专美,我也是速度派。” 这次轮到沈信对他翻白眼了,接着沈信顾不上再和马天成斗嘴,找个地方坐下,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刘德华和马天成也不打扰他,两个人品着咖啡静等沈信说观后感。从沈信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已经完全被剧本吸引住了,两个人都很满意,马天成还多了一分得意。 沈信是真的对剧本非常满意,翻开第一页就被吸引住了全部心神。剧本分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不论哪个版本都是用很典雅的文笔语句,尤其是对白更是让人回味无穷。整体框架也是近乎完美,虽然是改编自,但不仅完全贴合了电影所要求的特点,而且整体上也不比原著逊色。 沈信一开始还只是慢慢翻阅,细细品味,后来越看越兴奋,稿件哗哗地被他一览而过。这阅读速度可就超过刘德华和马天成的理解范围了,马天成还依稀有一点受伤的感觉:“阿信这小子也太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了。” 剧本写到同盟军反攻帝国失败就没有了,沈信疑惑地抬头:“没有了?” “先就到这里吧。”刘德华笑着解释道:“根据的情节架构,想在一部电影里完全把所有的东西表现出来近乎不可能,所以我们准备拍成一个三部曲的形式。这是第一部的剧本。” “哦。”沈信点点头,回味了一番剧本的内容,忽然对马天成笑道:“我要恭喜你了,从这剧本来看,你是大有进步了。从你以前的剧本看,你在大提架构上的功力还是可以的,但细节和桥段就不是你擅长的,文笔也差。现在看来,这方面你已经有了重大突破了,我想你是有资格称为剧作家了。” 听到沈信的话,刘德华欣喜点头,他也发现这一点了。他是一个喜欢提携后进的人,马天成是和沈信一起出道的,对马天成的进步他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不过马天成的反应就有些奇怪了,他没有太多欣喜,更没有再借机自吹自擂,反而有些惭愧的意思。沈信刚想问他什么地方不对,他已经小声说道:“这剧本不是我一个人完成的,而是与人合作。” “是吗?”沈信和刘德华都好奇起来,齐声问道:“是谁?” “你看看剧本最后的落款。”马天成忽然变得羞涩起来。 沈信和刘德华将剧本翻到最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这么一行字:剧本改编者:马天成,万零。 “万零?”沈信惊讶地叫了起来。刘德华一时没有想到万零是什么人,稍一思索后终于想了起来,顿时也是惊叹一声。 “剧本的大体架构是我完成的,细节方面都是经过她的润饰和修改。”马天成头也不抬地说道:“尤其是英文剧本,那都是在我们共同完成中文剧本之后由她一个人翻译润饰的。可以说这个剧本有一大半功劳是她的。” 刘德华还不觉得如何,他对万零不熟,只当她是一个天才少女理解。沈信却是惊讶到无以复加,万零的底细他是清楚的,虽然在文学上颇有天赋,但玩玩小散文还可以,这么大部头的剧本改编不是她能够操作的。但事情是明摆着的,马天成这么说肯定是真的。沈信于是发现,不是他不明白,这世界真是变化快。 “也不用沮丧,天成,你的实力我们还是很清楚的。”刘德华安慰马天成道:“你欠缺的那些方面都是可以通过努力弥补改进的,我们的路还很长,你不要急,慢慢来。这次的剧本改编可是一个很艰难的课题,你能够做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是很好了。” 沈信也说道:”cs你是绝对的菜鸟,但剧本创作嘛,我觉得你还是有点长处的,算不上是一无是处。” 听到刘德华和沈信符合各自身份的安慰和鼓励,马天成默默点头,他这次的改编进行得艰难无比,让他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但同时也获得了信心,因为他发现自己还是很擅长架构方面的控制,所欠缺的也就是学识和阅历了,而这些,正如刘德华所说,完全是可以通过努力获得的。 不过对沈信的话,马天成还是忍不住反唇相讥道:“谁是菜鸟?我可是你入门老师,你这么不尊师重道,担心遭天谴。” 马天成敢开玩笑,说明没什么问题了,沈信转而问刘德华:“华哥,剧本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其他方面安排得怎么样了?”被马天成的剧本激动着,沈信也开始对这部电影迫不及待了。 “唉。”一听沈信这个问题刘德华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其实最顺利的就是天成的剧本,其他方面或多或少都有点问题。” “是吗?”看刘德华的模样,沈信的兴奋程度也马上降低了不少。 “是啊。”刘德华颇有些头疼地说道:“首先演员方面问题就不少。导演不用说了,我还准备用诺曼,那老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人也不错。和他联系之后,他一口答应。”说到这里,刘德华微笑了一下:“阿信,你还别说,那老头可就是看上你了,一听是你主演说什么也要执导。当然了,天成的剧本也不错,老头很赞赏。” 沈信和马天成相视而笑,能用自己的努力和才华得到认可,总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刘德华只笑了这么一下,接着说道:“演员方面,唯一确定的就是希尔德的扮演者。就是上次和你合作《东方之鹰》的那个女演员,她希望能再次和你合作,据说是上次的合作和愉快。” 马天成暧昧地笑了,沈信狠狠瞪了他一眼。 “不过其他演员一时就难以确定了。”刘德华摇头道:“尤其是杨威利的扮演者。” 沈信听到这个难题却是微微一笑,他早有心目中的人选。他刚想说话,刘德华却话题一转道:“而且资金方面也有些困难。初步估计下来,整部影片的拍摄费用恐怕会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赞助尤其关键。但是现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没有什么进展。倒是有很多日本厂商愿意赞助,不过条件实在是难以让人接受,我都回绝了。” “什么条件?”沈信问道。 “他们希望杨威利的角色由日本演员出演。”刘德华苦笑道:“这样的条件,你说我能接受吗?” “当然不能。”沈信和马天成都斩钉截铁地说道。笑话,让日本人来扮演杨威利,那还不如干脆不拍好了。 “关于杨威利的扮演者,难道华哥你就没有什么好想法吗?”沈信暂时不说破自己的意思,试探地问刘德华道。 “没有。”刘德华愁眉不展:“不过初步打算,一定要请一个成名已久的,能撑住场面的老明星。不过也很难,尤其要符合杨威利气质,还得有超群的演技,还得有空档,暂时还没有目标。” 沈信忽然笑了,还笑得很大声,马天成和刘德华一时间都用诧异的目光看他。 “是吧?我说得没错吧?这小子是不正常。”马天成恨恨道:“说到这么大的难题,他居然还笑的出来。” 沈信闻言止笑,很严肃地说道:“这个的确是难题,不过我有解决的办法。” “什么办法?”马天成和刘德华齐声问道。 “不是有现成的人选吗?”沈信故意卖着关子:“华哥难道没想到那个人?他可是我认为最适合扮演杨威利的演员。” “谁?”马天成和刘德华都不耐烦了。 “在香港影坛,有这么一个人,他以勤奋高产著称,并且获得过两次金像奖影帝称号。”沈信说到这里,一本正经地看着刘德华,很认真地说道:“这个人就是你每天照镜子都会看到的那个人,也就是我心目中最适合扮演杨威利的人。” “哼,原来你小子耍我。”刘德华终于明白沈信的意思,忍不住笑骂一句。 沈信却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很认真地看着刘德华说道:“华哥,我是说真的。在我心目中,这个角色非你莫属。你这么多年的演艺生涯,一直没有能够真正表现你实力的角色和影片出现,这实在是一个遗憾。而现在,杨威利这个角色就象是为你定身打造的,他是应该属于你的光荣和辉煌。” 看到沈信如此认真,刘德华也不得不认真考虑他的话了。马天成从沈信一说破自己的看法就沉默了,双目异彩连闪地看着刘德华,不知道在想什么。 刘德华从一开始打算拍《银河英雄传说》起,就一直在考虑杨威利这个角色应该由谁来演,所有的演员都几乎被他过了一遍,他却惟独没有想到他自己。或许是在影坛上不得志惯了,他既然定位《银河英雄传说》是一部大片,就习惯性地将自己抛开不考虑了。而现在听到沈信的话,他却不由怦然心动,觉得杨威利这个角色对他自己有着莫大的诱惑力。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很冷静的人,虽然从演员的角度觉得自己很希望能出演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个老板的身份,从商业和艺术角度来看,他不得不衡量自己是不是能够胜任这个角色。 看到刘德华沉吟不语,沈信又加了一句:“你行的,华哥。”或许是旁观者清,沈信更能看出刘德华需要突破的不是自己的演技,他的演技已经足够好了,只是需要突破一道心障,认为自己只能靠勤奋而不能靠才华的心障。实际上在沈信看来,刘德华已经在演技上达到一定的高度了,但相应地在心态上,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高度。所以沈信不仅对刘德华提出这个提议,还极其主动地鼓励着他。在他心里,他觉得如果没有杨威利这个角色来领衔刘德华的演艺事业,那将是一个莫大的遗憾。 沉默半天的马天成这时也开口了:“华哥,原谅我的无知,我居然没有看出你正是扮演杨威利当仁不让的第一人选。不过这正说明你是最合适的,在平时默默无闻,一旦需要发光就是光芒万丈。你就是杨威利的现实化身,不用再犹豫了,你要不答应出演,我就誓不罢休。” 刘德华哑然失笑,忽然慨叹一声:“我老了。” “老什么老?华哥绝对一点都不老。”马天成继续说道:“老刘,老刘,力气大如牛……” 话未说完,马天成已经被沈信踹到一边:“去你的,华哥又不是刘姥姥。” 马天成也不生气,笑嘻嘻道:“我只是形容华哥的精力充沛,容光焕发罢了。” 看到沈信和马天成的嬉闹,刘德华沉思半天,忽然又笑了:“这个问题嘛,容我再想想。”在一种久违的热情鼓舞下,他忽然觉得自己象年轻了许多,觉得杨威利这个角色象魔咒一样诱惑着他,只不过他暂时还没有下决心。 听到刘德华这么说,沈信和马天成相视一笑,留刘德华一个人去沉思,他们先退了出去。他们都相信刘德华是最适合的人选,同时也肯定他抵抗不了杨威利这个角色的诱惑,除非他已经完全不热爱演艺,但这更是不可能的。 (第九十一章完) 第九十二章 异想天开 从刘德华的办公室里出来,马天成另外有事先走了,沈信正要继续去找任务和完成,手机却在这时响了起来。沈信连忙接起,马上就听到凤仙急切的声音:“信,你快回来吧,秦歌和典娆一见面就打起来了。” “什么?”沈信一听就晕了,这两个可都是非人类,真要闹起来可是大麻烦。 “我马上回来。”沈信对凤仙说了这么一句,也顾不上去找任务和完成了,马上施展瞬间转移向家里移去。 在家门口现身,沈信快步进入院内屋内,一看之下不由啼笑皆非。说是打起来也没错,但实际上只是典娆一个人在打,秦歌却是包头鼠窜,狼狈不堪。不过这也够看了,客厅并不大,秦歌能逃避的地方也不多,典娆紧追不舍,逮住什么东西就狠狠地丢向秦歌,等沈信到来时,客厅已经是一片狼籍。不过说也奇怪,无论秦歌怎么狼狈,他就是不往外逃,还时不时挤眉弄眼地对典娆说着什么,这样的行为更激起典娆的怒火,于是追斗就一直进行着。 看到其实没什么事,沈信稍感放心,同时又好气又好笑,大喝一声:“住手!” 一听到沈信的喊声,秦歌抬头看到他,马上欣喜地向他本来。 “老大,你可来了,你要为我主持公道啊。”秦歌一溜烟躲到了沈信的身后,还不忘先拉个同盟军。 “你给我出来。”典娆在沈信面前止步,并没有立即和沈信打招呼,只是忿忿地对着沈信身后的秦歌喝骂。 “我就不出来。”秦歌耍赖皮般说完这一句,接着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只是因为爱你我才不伤害你,不要以为我怕了你。哼,女人!” “不怕你就出来打呀,扭扭捏捏,你也算是男人?”典娆一听秦歌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又要大打出手。 “慢来,慢来。”沈信连忙拦住典娆,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先说清楚好不好?” “信哥哥,你一定要把这个流氓赶走,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了。”典娆一说起来就是眼泪汪汪,看得沈信心疼无比。秦歌倒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时不时瞟上典娆一眼,好象很得意的样子。 “这个家伙一点公德心也没有,每天晚上也不管人家有没有休息,他就一直象只野猫似的在人家窗前鬼叫鬼叫的,烦死了。再这样下去,我是会神经衰弱的。”典娆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瞪着秦歌。 在典娆的讲述下,沈信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由大是好笑。原来自从见过典娆之后,秦歌情根深种,虽然在大陆拍戏,但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溜回香港去骚扰典娆一番。 第一天,秦歌带着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一把破破烂烂的吉他,来到典娆窗前引吭高歌。这家伙还玩深沉,选了一首《莫斯科郊外的夜晚》来唱。 “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只是风儿在轻轻唱。”秦歌深沉深情的演唱刚到了这里,已经是一声“哎哟”叫了出来,因为他的面部突然被不明飞行物击中。如果说**上的打击还是秦歌能忍受的话,那么接下来传出的声音就沉重地打击了他的精神。 “深更半夜,什么人在哪里鬼叫?你不睡别人还要睡,在这样下去我可要不客气了。”典娆毫不客气地打击了秦歌的演唱热情,秦歌的第一次殷勤算是白献了,就此铩羽而归。这也就是他对沈信说要去“找自信”的那一夜,遭受这样的打击后,他于是去cs中发泄。 经过第一天的失败,典娆以为秦歌应该不会再来了,但她错了。第二天,秦歌抱着“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坚定爱情信条,依然准时地出现了。痛定思痛,他决定改唱中国民歌,精心选择了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 可惜曲目有变,结果却没有变。还没有等他唱到皮鞭,他心爱的姑娘的皮鞭已经劈头盖脸地抽下来了,而且不是他期望的“轻轻地”,简直是狂风暴雨般的沉重猛烈。经过顽强的抵抗和坚持,秦歌还是没能唱完一曲,已经被典娆赶出了家院。 不过也还不得不佩服秦歌的韧性,经过两天的挫折,第三天他又以一个百折不回的爱情斗士的形象出现了。这次他更是有备而来,经过细细研究,他选择的是刘德华的情歌。他暗自心想,这可是老大的老大,典娆说什么也不会不给面子吧? 他的估计对了一半,典娆难得有耐心地听完一曲,还打开窗户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秦歌暗自欣喜,以为他的诚心终于打动了典娆的芳心。但还没等他高兴完,典娆已经一脚踹中他面门,将他再次打倒在地,同时戟指怒斥:“歌是不错,可你唱的是什么啊?好歌也得好歌手来唱,你这种下九流的业余歌手,唱歌跟狼嚎一般,也配唱这么好的歌吗?简直是暴殄天物。”于是可怜的秦歌再次遭到了沉重的打击。 经过三天的挫折,秦歌决定结束注定辉煌不了的演唱事业,开始专攻诗歌朗诵。于是,典娆每夜还是不得安宁,被迫听着秦歌情义绵绵的长篇朗诵。而且秦歌也学聪明了,根本不让典娆找见他人在什么地方,只是他的声音却是无处不在。 这样的诗歌朗诵一直持续着,典娆简直是快要发疯了,可是找不见秦歌也没有发泄的地方。正好今天秦歌回来了,典娆马上把这么多天郁积下来的怒火一次性发泄了出来。 其实单就今天来说,秦歌其实也没做什么,只是一见到典娆就看得有些沉迷罢了。但他这种陶醉的神情在已对他狠之如骨的典娆看来已经是绝对地不可饶恕了,于是一场大战就此开始。 听完典娆的讲述,沈信好笑得不得了,怪不得那几天一拍完戏就看不到秦歌了,原来是去执行他的“泡妞行动”了,也难怪每次回来都无精打采,原来是受打击了。 回头再看秦歌,本来在典娆讲述的过程中还似有羞愧之意,现在却是昂首挺胸:“爱一个人就要不怕艰难,不怕困苦,那怕是上刀山,下油锅,我是绝对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的。即使你的拒绝象崇山峻岭一般不可攀越,我的熊熊情火却仍象大兴安岭的烈火一样不可抑制,即使你的冰冷象千年冰山一样不可消融,我的热情还是象广阔大海一般汹涌澎湃。” 沈信听得目瞪口呆,这家伙,也太能掰了吧?而典娆已经掩起耳朵大叫起来:“信哥哥,你可都听到了,这简直不是人所能忍受的嘛。” 沈信强烈地对典娆表示了同情,不得不承认,秦歌的深情朗诵实在是一种折磨。 在沈信怒目相视之下,秦歌终于停止了长篇朗诵,但还是最后来了一句:“爱一个人并不是我的错,错的是那个人她不爱我。” 典娆又是一阵气怒,沈信也笑到不行,这叫什么理论嘛。不过他说起来也是一家之主了,只能和稀泥:“好了,事情到此为止吧。秦歌你就不要卖弄你的文采了,小娆你也不要展示你的武力了。家和万事兴,和气为贵。”说到这里,沈信不由苦笑,依稀觉得自己也象秦歌一样口不择言了。 典娆和秦歌互相看着,然后同时哼了一声,一人一边走开了。 沈信刚松口气,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沈信哥哥!” 沈信回头才发现除他以外,另外还有观战之人,其中一个是凤仙,另外一个却是万零。 “万零?”沈信颇有些惊喜,首先是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万零,其次是刚才听到马天成的话,他也正想找万零看看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就变得这么厉害呢? 看到沈信惊喜的神情,万零更是高兴了,马上就向着沈信跑来。 “停!”沈信作个暂停的手势,细细打量起万零来。 “怎么了?”万零的欢笑戛然而止,同时止步莫名其妙地问道。 “你真的是万零?”沈信好象认不出万零来了。这也不是做作,而是沈信真的发现万零与以前不同了。和上次见面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间隔,万零的个头长高了,也更成熟了。但这并不是让沈信奇怪的地方,沈信最奇怪的是万零眼神的变化。 从沈信第一次见到万零起,沈信就知道这是一个喜欢做梦的女孩,从她时常象带着一层迷雾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但现在不同了,万零的眼神里虽然依然有着那迷蒙的薄雾,但却更显清澈,有着一种饱经世事的睿智。对于万零这么大而突然的变化,沈信自然是满腹疑窦,忍不住先叫她站住看个清楚。 “我当然是万零呀,你不会连我也不认识吧?”万零的语气委屈,同时眼神也似乎恢复到沈信原先熟悉的神情。 “不会吧?”沈信故作惊讶道:“万零哪有你这么漂亮,哪有你这么聪明?看起来就象是换了一个人。” 听完沈信的话,万零颇有欣喜之意,一头冲到沈信的怀里,只是同时又用小拳头捶着沈信的胸脯,娇嗔不依道:“沈信信哥哥这话可太伤人了,难道我在你心目中一直是一个笨笨的丑丫头吗?” 沈信微笑不语,轻轻抱了万零一下又放开,然后依旧疑惑难解地说道:“真的是大有不同啊,怎么可能一下子有这么大的变化呢?” 万零还没有说什么,在一边的典娆先说话了:“那可全都是我的功劳啊。”听她的语气,不仅完全从刚才被秦歌激起的怒火中清醒了,而且还很得意。 “是吗?”沈信闻言想起典娆先前说要为万零辅导功课的事,难道她真的有什么好办法? “是啊,全是娆姐帮我的,要不然我这么笨,肯定是不行的了。”万零老实点头,承认了典娆确是辅导有功。 “先前一直神神秘秘的,现在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吧?”沈信微笑问典娆道,同时隐隐觉得事情怕是不简单。 果然,典娆一开口就吓了沈信一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就跟我和你通过意识交流一样,我先把万零催眠,然后再我把自己知道的东西传给她,结果就成了。”说到这里,她还又加了一句:“我可是很民族的哦,没有强迫万零学习她不喜欢的东西,都是先征询过她的意见我才决定传什么知识给她。” 典娆漫不在意地说完这番话,神情更是充满了对表扬的期待,沈信却是先倒吸一口凉气,同时说了一声:“胡闹!”他和典娆都不是凡人,所以才能通过意识直接交流,而万零却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典娆这么做的结果,很有可能让她变成一个白痴。虽然现在万零好好的,表明典娆的尝试成功了,沈信却是一想起来就觉得心有余悸。 典娆一听就不高兴了,嘟起小嘴不说话了,万零连忙问道:“沈信哥哥,难道你不想我变聪明吗?娆姐可是为了我好。” 沈信的话是一时所感,脱口而出,现在也知道语气重了,听到万零这么说,更是啼笑皆非。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解释,秦歌已经也凑热闹般站了出来:“老大,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刚才的话有欠妥当。这样的话你怎么能说得出来呢?我强烈要求你向小娆道歉,不然不要怪我不认你这个老大。” 说完这句话,秦歌讨好地对典娆笑了笑,典娆哼了一声没有理他,沈信却是不客气地一脚将他踢飞:“够了,现在还不够乱吗?你也来凑热闹。你不认老大,我还不认你这个小弟呢?” 秦歌四觑无人同情,只能把目光投向凤仙:“大嫂,大哥他不要我了。” 凤仙算是所有人中对秦歌最好的了,连忙安慰他一番。 顾不上理会秦歌,沈信对典娆笑道:“不要怪我语气重,实在是你的做法很危险。你知道万零她只是普通人。” 典娆听完沈信的话一笑:“信哥哥太小看我了,我怎么会没考虑呢?只是我发现万零与我的脑电波的频率很有相近之处,大概就跟我和你的情况差不多,所以我才起意尝试的。而且我也不是一开头就把所有东西都传给她,是通过一系列的过程才完成的。我怎么会害万零呢?你说是不是?万零妹妹。” “嗯。”万零肯定地点头,明显对典娆信任无比。 “还真没想到,万零妹妹在文学方面实在是天才。”典娆继续说道,充满了对万零的赞叹:“我把所有有关语言和文学的资料一传给她,没多久她就融会贯通了。什么马天成啦,完成啦,自诩是文学老手,都被万零唬得一愣一楞地。哈,实在是太好玩了。好象万零还帮马天成完成了一个剧本。” 沈信这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由也得感叹典娆这个办法异想天开,不过明显效果也很好。当然其中关键处还在于两个人的脑电波的相似性,对其他人用这个办法可是不行,强行使用大概只能增加这个星球的白痴数量。 经过这一番解释,所有的事情算是清楚了,风波也过去了。 沈信看看一片狼籍的客厅,摇头叹息,如果时不时都来这么一场闹剧,他得考虑客厅里是不是需要摆家具了。 想是这么想,当前最要紧的是收拾整理,沈信摆出老大的姿态对秦歌说道:“今天之事可全都是因你而起,而现在这个打扫战场的任务,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知道了,老大。”秦歌很委屈,不过还是老实地去收拾了。他行动飞快,手脚麻利,很快将一整间客厅收拾得井井有条。 “你还别说,这小子料理家务还真有一手,如果失业的话,可以考虑去当个保姆。”典娆不无讽刺地说道。 “我不要当保姆。”秦歌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如果是我们的家的话,我可以考虑承担家务活这一项。” “你做梦吧。”典娆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转头不理会他了。秦歌顿时又装模作样地捶胸顿足,长吁短叹。 “你就知足吧。”沈信拍拍秦歌肩膀:“我记得你上次说什么家具摆设应该换成黄金制品,现在知道老大是为你考虑了吧?如果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黄金做的,你的小命可就难保了。” “有道理。”秦歌点点头,接着忽然又道:“可是地毯还是应该铺得厚一点啊,这样我从高空摔下来就不会那么疼了。” 对秦歌这样的要求,沈信只能瞠目以对。这家伙,脑子的构造绝对是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第九十二章完) 第九十三章 一辈子的浪漫 对凤仙在大陆的见闻颇感好奇,典娆和万零拉着凤仙到一边闲聊去了。沈信看看没什么事了,对秦歌说道:“我现在要去趟公司,你没什么事也一起去吧。先让华哥见见你,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反派角色可以给你演。” 刚听到沈信的话时,秦歌向典娆那边看看,大有一口拒绝的意思,不过听到最后,他的眼睛又亮起来了,马上一口答应:“老大,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没有反派演,我可是要造反的。”演反派似乎已经成为他根深蒂固的渴望,一听就兴奋起来。 “知道了,整天图谋不轨,亏你好意思说自己是个好小弟。”沈信说着就要拉秦歌动身。 而就在这时,脚步声响,一个中年人走了进来,一眼看到沈信,马上火冒三丈地向他走来。 来人正是凤仙的长兄**,沈信已经好久没看到他了,见他衣冠楚楚,虽然品位不高,倒也有些气度,不由笑道:“**,看样子你最近的生意不错,很风光嘛。” **却是脸沉如水,低喝道:“禽兽,我真后悔把你带进家门。”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所有人都不知道此话从何说起。凤仙一跺脚,不满地叫了起来:“大哥,你又在胡说什么呀?” 秦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虽然他时常对沈信有所不满,但怎么说那也是他老大,怎么能任这么一个貌不惊人的凡夫俗子侮辱呢?他一个箭步上前,指着**的鼻子说道:“你什么人?居然对我老大如此大言不惭,信不信我打得你连你老妈也不认识?” 不等**说什么,典娆已经一脚把秦歌踹开了。秦歌莫名其妙地看着典娆,不知道自己又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典娆没好气说道:“你掺乎什么呀?这是凤仙姐姐的大哥。” 秦歌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老大的大舅哥,靠,这些家务事可是很麻烦的。老大,你自己解决吧,我做小弟的就不掺乎了。”话音未落,他一溜烟地穿门而出,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紧盯着沈信,看也不看其他人,一挥手道:“所有闲杂人等都给我退出去,我有事要跟这忘恩负义的小子谈。凤仙,你也出去。”难得地,**的语气神态显得威风十足。 万零还有些莫名其妙,看看沈信,看看一脸杀气的**,颇有些不知所措。典娆却是聪明,看出事态不妙,她拉拉万零衣袖,小声说道:“这些事怕是我们管不着,走人了,让信哥哥去头疼吧。嘻。”有点幸灾乐祸,典娆步秦歌后尘,拉着万零也躲了出去。 只有凤仙没动,虽然**要求她也出去,她还是很坚定地留了下来。勇敢地看着**,凤仙说道:“没有什么事是我不能知道的,大哥,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看看凤仙,**的眼神转柔,叹息一声,却没有对她说什么,接着再看向沈信,他恨恨道:“好小子,你忘了是谁收留你,是谁带你进入娱乐圈的了吗?不要自己风光了就忘了从前。居然有此禽兽之形,你对得起我们吗?你难道就不惭愧吗?” 听**一口一个“禽兽”,沈信完全是莫名其妙,忍不住说道:“拜托把话说清楚好不好?你到底想说什么?” 越看越觉得沈信是在装糊涂,**冷笑道:“你以为你做的事就没人知道吗?你来告诉我,你对凤仙做了什么?” 此话一出,凤仙羞的面红耳赤,沈信也恍然大悟。其实是他自己不知道,他和凤仙在大陆的几次逛街都被跟踪的娱乐记者拍到了,在职业嗅觉的驱使下,有关沈信和自己美丽的经纪人的绯闻一时间也颇热门。这样的消息为**得知后,他不由担心起自己妹妹的将来。一听到沈信回来的消息,他马上上门问罪。 明白了**的意思,沈信不由好笑:“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可是我不懂,难道我喜欢凤仙也有错吗?” “好,你终于承认了。”**算是逮住把柄了,继续问道:“作为一个男人,你既然喜欢凤仙,难道不应该担起自己责任,不应该对凤仙有一个交代吗?” “你说吧,什么样的责任?我应该怎么交代?”沈信明白**的意思后,反而变得很坦然,实际上他自己问心无愧,也没什么好怕的。 “我要你和凤仙马上结婚。”**紧盯着沈信,一字一句地说道。 “好啊。”沈信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其实在他现在看起来,婚姻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但如果**非要坚持,他也无所谓。 沈信答应得如此爽快,反让**吃惊了,没有了刚才的火气,他变得犹豫起来:“你小子答应得这么爽快,莫非想玩什么花样?”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虽然此刻不适合开玩笑,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么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回答才好?我是不是先百般推脱,然后才在你的威逼之下屈服?” “不要岔开话题。”**一挥手道:“是你自己答应的,我没有逼你。既然你同意了就不要反悔,现在我们就来研究一下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沈信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一直没有说话的凤仙却突然说道:“大哥,你对我的关心我很感激,不过我是不会和沈信结婚的。” “为什么?”沈信和**同时惊叫出声。 “因为,我觉得婚姻只是一个形式,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的人他也喜欢我。”凤仙勇敢地应上**责难的目光,继续说道:“我喜欢沈信,我知道他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婚姻并不能保证他喜欢我一辈子,而没有结婚也不意味着他不喜欢我。我想,我不需要非要用这样一根绳索把我和他绑在一起。” “可是你总得为自己将来打算吧。”**又叫了起来。 “没什么好打算的,我很喜欢现在和沈信的关系,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下去。”凤仙轻声但坚定地继续说道:“都说女人在拍拖中是最幸福的,而我的梦想就是和沈信拍拖一辈子,不要结婚。能够一辈子都和自己喜欢的人拍拖,我想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了。而结婚,我不喜欢,大概能绑住他的人,可不一定能绑住他的心。我觉得那只是一种负担,我不想要。” **听着凤仙的话,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当然知道虽然他这个妹妹表面看去很柔弱,但却是执拗得可以,她一旦决定的事没有人能驳回。发了半天怔,**忽然叹息一声:“算了, 凤仙,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我不管了。” “谢谢大哥理解。”凤仙很激动,**同样也是心潮澎湃。 “我有事先走了,你自己保重。”**无精打采地对凤仙说完这一句,转身欲行,却又对沈信威胁道:“你小子对凤仙好点,如果让我知道你对不起凤仙,可别怪我不客气。” 沈信点点头,没有说话,在他心里,只是充满着对凤仙理解的感激。他曾经有一次想过要结婚,那是想和秋真真,其实那只是因为他的思想受到了现代人的影响。等他抛开一切烦琐的社会束缚后,他已经把结婚归结到毫无意义的事情里面了,虽然如果凤仙同意他也会去做,但终究是一件让他觉得麻烦的事。象现在这样,凤仙先拒绝了,他真的很感动。 婚姻好象是一种保障,但实际象他和凤仙的这种情况,根本不需要那所谓的保障,只要两个人心心相印,拍拖一辈子才是最浪漫的事。 **自顾自走了,沈信看着凤仙,眼里满是难以描述的情意,他对这个一直以来默默支持自己的红颜说道:“谢谢你!” “现在才说这种话?”凤仙先调皮地对沈信眨眨眼,然后才认真地说道:“我不需要你的甜言蜜语,也不需要你有什么表现,只要求你心里有我就行了。” “我知道。”沈信继续深情望着凤仙,说道:“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和你拍拖一辈子,这样我们就永远在拍拖。” 情到深处,语言已经是多余了。凤仙默默地将头埋到沈信的胸前,感觉到的是幸福,沈信紧紧抱着凤仙,心里也是一片甜蜜。 两个人完全沉醉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浑然没有注意到窗户外有两双窥探的眼睛在闪烁着。 “好浪漫啊。”典娆看着沈信和凤仙的亲密景象,忍不住这样感叹,眼睛里同时射出憧憬的光芒。 “其实只要你想,你也能得到的。”秦歌伏在离典娆不远的地方,痴痴地看着典娆:“我们也可以拍拖一辈子,而且我们的一辈子会很长很长。” 典娆依旧望着窗户里面,并没有理会秦歌的话。秦歌见典娆没有直接回绝,顿时胆子大了起来,伸手揽向典娆的纤腰,同时对典娆说道:“其实我才是最痴心最深情的,不象老大那么花心。居然被大舅哥打上门来,真是丢脸。” 眼见就要揽住典娆的腰了,而典娆还是没有反对的意思,秦歌不由已经开始陶醉了。然而就在他最陶醉的一刹那,忽然一阵大力传来,秦歌被狠狠的一脚踢中胸脯,顿时自窗台上落向地面。 “天哪!”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长空,充分地说明了秦歌再次受挫的沮丧和不甘。 这一声惨叫也惊动了凤仙和沈信,两人急忙赶到窗户口一看,不由哑然失笑。从二楼的窗户上落下,秦歌这时正俯卧在地面上,而地面已经被他砸出了一个大字形的坑。 蓦地一翻身坐了起来,秦歌一脸凄苦:“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唉,多情自古空余恨,我又为什么是那痴心人?” 看到他这个时候还要心情感叹,即使他的表情是如此可怜,看到的人还都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而典娆这个时候还不忘数落一下他的罪过:“无耻卑鄙下流龌龊,居然想趁机占我便宜,当我是那么好骗的吗?” “你说我象云,捉摸不定,其实你不懂我的心。”秦歌并不生气,反而作出情深款款的模样:“虽然花心大少满街游走,而我这最痴情的人却在被遗忘的角落,但我失望却并未绝望,相信有一天你是会被我的深情打动的。” “懒得理你。”秦歌话没说完,典娆已经掩起耳朵,接着拉万零走开了。 万零临走前还对秦歌笑道:“其实你朗诵还是蛮有才华的,不过我更佩服你从二楼摔下来还一点事也没有。嘻嘻。”虽然受典娆的催眠而凭空长了许多学识,但秦歌这样的表现还是在万零的理解之外,不由颇感好奇。 秦歌对万零的话却是听而不闻,只是痴痴地看着典娆的背影,忽然长叹:“人生不如意事,十之**。没什么好说的,一声长叹两行泪,落魄凄凉啊。”拉个长腔,他似乎完全沉醉到了自己不得志的角色里面了。 “好了,废话少说。”沈信来到秦歌面前,指指他摔出来的大坑说道:“你破坏公物的行为我就先不追究了,不过现在上工的时候到了,马上跟我一起去公司。” “老大,你有没有人性?一点也不怜惜你的小弟刚刚心灵受创,你居然逼我现在上工?我抗议,我要投诉,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下去了。”不停的叫唤声中,秦歌被沈信强行拉走了。 (第九十三章完) 第九十四章 哪个是反派 来到公司,沈信先带秦歌去见刘德华。刘德华早知在《青春足球》剧组里多了这么一个新人,耳闻其人特立独行得可以,早就对他很有兴趣了,这次当面见到自是好生高兴。而看到秦歌形象不俗,气质特异,刘德华第一眼看到他就先生三分欣赏之意。只是看到他象个委屈的小孩一样垂头丧气地跟着沈信进来,心里却也纳闷得很。 沈信急着去找任务和完成,简单地介绍秦歌给刘德华认识后,警告一下秦歌不要乱说话,他就匆匆走了,让秦歌自己去跟刘德华沟通交流。 任务和完成都在音乐室里忙碌,看到沈信都很兴奋,很久没有见到沈信了,一眼看出沈信肯定是有新的作品出来了,他们几乎马上就和沈信一样急切了。 沈信也没有多废话,马上就在钢琴前坐下,将自己新创作的乐曲给任务和完成弹奏起来。 一开始还是很沉稳的风格,但渐渐那曲调就变得激昂高亢起来。任务和完成几乎是马上就被吸引住了,随着乐曲的旋律而感到一阵热血沸腾。 不过乐曲中的激情并不是只是单纯的令人冲动,在整个旋律中,似乎另有一个声音,一直将这种激情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乐曲是令人兴奋的,但同时又带有一点让人反省的味道,不是内行和专家是察觉不到的,但无论什么人听到了,都会觉得虽然这乐曲使自己热情奔放,但这种热情绝对不会强化成难以控制的盲目冲动。 这正是沈信这么长时间来研究的结果,他通过乐曲将那种他认为是中国特色的激情完全表现出来了。这种激情绝对不是燎原猛火,不会让人激动得忘乎所以,但却更深沉,更沉稳,是一种更持久的激情。它不会使人在激情过后感到空虚和疲乏,而是即使激情的同时给人思考的余地,这种思考不会减弱激情,而是逐渐将这种激情提升,无限度的提升。 这种激情是很抽象的激情,有对生活的热爱,有对困难的蔑视,有对美好的赞扬,还有对黑暗的不屑,总之,这是一种赞颂一切美好的赞歌。 但这只是一个背景,沈信的乐曲更集中于另一个主题,那就是他所起的名字:钢铁男儿。在赞颂美好的背景下,那铿锵的曲调更是在讲述着有关一个百折不挠的钢铁男儿的故事,体现着一种为了理想而持续不断的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激励着人将自己的血性和激情投入到自己的生活中。 一曲终了,包括沈信在内,三个人都是很激动的样子。 “好!”任务首先挑起大拇指:“好你个沈信,果然是有一套。依我说,这是你创作的最有男人味的音乐了。” “而且还让人深思,这是大家风范啊。”完成比较沉稳,更能感受到音乐中那不太浓烈的内省意味。 沈信自己也很满意,只是听到任务的话不免觉得别扭,忍不住笑骂:“难道我以前创作的是女性音乐吗?” “那倒不是,不过也还别说,脂粉味确实有那么一点。”任务一本正经地说道:“以前还不觉得,听完这一曲才发现。” “一边去!”沈信不由好笑:“就是想夸我现在的创作,也用不着把我的过去踩在脚下吧?” 先嬉闹一番,沈信才认真问道:“你们觉得这曲子怎么样?” “好,当然好了。”任务首先表态:“我刚才的话绝不是为了恭维你,而是真的有那样的感受。听着这首乐曲,我仿佛又回到了我的青春岁月。这种激情,这种热血的感觉,依稀让我记起了我和我老婆拍拖的日子。”任务流露出怀旧的神色。 “又来了,我的乐曲难道就让你想起这么庸俗的事情?”沈信更是想笑。 “也难怪,那就是我最热情奔放的时候啊。我还能想起什么?”任务反而觉得沈信太吹毛求疵了。 “很好的曲子,既有激情,又不冲动,是难得的积极向上的乐曲。”完成很认真地分析道:“应该算是上上之作。不过如果要作为流行音乐发行的话,应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编曲交给我了,没问题。”任务大打保票:“我和沈信这对艺术双胞胎的默契哪还用说吗?只要他做得出来曲,我就能给他包装到最好。” 完成却是苦笑:“你的编曲没问题,我作词可是有问题。多少年没有这么激情过了,听完这一曲我才发现自己似乎有些老了。让我创作符合这乐曲的激情歌词,实在是有点难度。” “老完啊,不是我说你,你进步实在太慢了,完全赶不上我们双胞胎的步伐。”任务很严肃地对完成提出了批评,同时不忘自夸一下:“我第一次见到沈信就发现他潜力无穷,所以一直努力在跟随着他的进步,到现在也没有被他拉下。而你呢,老完?故步自封,不思进取,难怪现在觉得力不从心。如果这样好的乐曲没有好的歌词配合,你将如何自处呢?” 任务说得头头是道,好象还真有那么点道理,完成却听得不是滋味了,冷冷反驳道:“我和你怎么能相提并论呢?你的编曲只是技术活,很好提高的。而我作词可是典型的艺术工作,完全是靠悟性的,不是说提高就能提高的。艺术,你懂吗?” 任务和完成居然斗起嘴来,沈信听得大是好笑,连忙打断了他们:“好了,说正经的,到底行不行?行的话我们马上开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它搞出来。” “不是吧?那么急?”任务和完成可顾不上斗嘴了,齐声惊问。沈信要求快,那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快,任务和完成想起上次和沈信合作《心伤》时的经历就心有余悸,那项工作完成后他们可是经过很长时间才恢复的。 “当然要快,我不是开玩笑。”沈信认真地说道:“这是我感觉最有可能突破自己的一次机会,绝对不能马虎。” “啊!?”任务一头栽倒在沙发上,完成也是颓然坐倒,两个人心中只有同一个念头:“惨了。” “聪明的就马上工作吧,不要浪费时间了。”沈信好笑地看着任务和完成,对他们提出了忠告:“不要等到了紧急时再努力,那可是很累的,我告诉你们。” “乐谱,乐谱,我要开始研究了。”沈信的话非常有效果,任务马上跳了起来。完成也是一样,虽然没有任务那么夸张,也是立即皱眉思索起来,不再懒洋洋地叫苦了。 忙碌了一阵,将乐谱整理了出来,任务和完成马上凑在一起研究去了。沈信这时想起秦歌不知道怎么样了,马上又返回到刘德华的办公室。 出乎沈信的意料,刘德华的办公室居然静寂一片,没有沈信想象中的喧闹声。这倒让沈信奇怪了,难道秦歌那家伙转性了?居然能如此耐得住寂寞。 推门进去,沈信不由哑然失笑,原来秦歌正捧着一本《银河英雄传说》的在看。而在他手边,另有一叠沈信不久前刚看过的剧本稿件。大概是他刚看完剧本,现在正在研究原著吧。难得看到秦歌如此认真严肃的模样,沈信不由觉得十分有趣。 刘德华正坐在办公桌后沉思,马天成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来了,正饶有兴趣地看着正在阅读的秦歌。 “这小子是你孪生弟弟?”马天成看到沈信进来,连忙问道,一脸的不可思议。 “是啊,我们失散已经很久了,这次去大陆总算把他找回来了。”事到如今,沈信也只能把这个谎话维持下去了。 “你弟弟不错,蛮有演艺天赋的,依我看,不在你之下。”刘德华接口说道,对秦歌满是赞赏,不过旋又皱眉:“不过他说非反派不演,这品位倒是独特得很。我很想让他在《银河英雄传说》中演个角色,可是他这样的要求,不知道该让他演谁好。” 对秦歌的这种癖好,沈信其实也是蛮难理解的,不过秦歌的执拗他也了解,实在没有办法想。对刘德华的意见,他也只能耸肩苦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就在这时,一直沉静着的秦歌忽然有了反应。终于看完全本的《银河英雄传说》,他站起身来仰天就是一声大叫:“莱因哈特,莱因哈特皇帝,我喜欢这个角色。从现在起,我就是莱因哈特皇帝了。” 且不说他蓦地一声大吼已经吓众人一跳,听完他的话众人更是目瞪口呆,这家伙,胃口也太大了吧?居然开口就要演一号男主角?他当他自己是谁? 而秦歌自己却丝毫不觉得自己要求过分,很满意地望向众人,他先对沈信打声招呼:“老大,你来啦?”然后就自顾自地很感激地转向刘德华说道:“华哥,很感谢你这么看重我,居然给我这么合胃口的角色。莱因哈特简直就是为我而创造的角色嘛,我同意出演莱因哈特了。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众人听得一阵狂晕,只是说让他看看剧本,谁又说让他演莱因哈特来着?对秦歌的不知天高地厚,沈信终于忍不住喝道:“你演莱因哈特,那我呢?”他不是自重身份,只是觉得秦歌有点太狂妄了,索性用老大的身份来压压他。 “老大你?大可以演那个杨威利嘛。”秦歌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跟我演对手戏你大概是没什么机会风光的了,你可要想清楚啊。” “呸!”沈信更是好气又好笑:“杨威利是华哥的,我不会演那个角色的。” “这可就没办法了。”秦歌一摊手:“好象再没有什么角色好给你演了。要不,你是老大,在电影里也当我老大好了,你觉得那个很快就嗝屁的老皇帝怎么样?虽然没什么光彩,但总也算是个老大吧。” 沈信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秦歌对剧情倒是蛮熟悉的,可是这提议也太损点了吧? 看到两个人的这一幕,刘德华也是暗自好笑,马上出来打圆场:“先不要争,我们来认真讨论一下吧。” 把目光转向秦歌,刘德华笑道:“你的才华和天赋我不否认,不过毕竟是第一次上银幕,这个莱因哈特的角色大概是不能给你演的了。而且我们已经确定了人选,那人就是你大哥沈信,你还是另外选个角色吧。” “是……吗?”秦歌好象很惊讶,语调拉得很长,同时变得沮丧了。 “有什么好不高兴的?”沈信没好气说道:“莱因哈特是反派吗?” “我和你的观点不同,我觉得他应该符合我心目中的反派形象。”秦歌一本正经地说道:“而且即使他算不上反派,我喜欢这个角色,勉为其难地演一演也没什么。我虽然很有原则,但也不是完全不知变通。”听秦歌的意思,好象让他演莱因哈特还是一种很大的牺牲,这番话说得慷慨激昂。 “切!”沈信懒得理他了。 “其实演其他角色也不错,比如说尤里安,挺适合小歌的。”马天成对秦歌满有好感,好心地提议道。 “那个脂粉气的小白脸?”秦歌一脸的不屑:“我才不会演呢。话说在前面,莱因哈特不是反派我还可以凑乎着演一演,其他不是反派的我一律拒绝。” 秦歌的话是如此坚决,众人倒是觉得为难起来。 “反派?好象奥贝斯坦算一个,不过小歌太年轻了,演起来怕不太合适。”马天成倒是很实诚,认真地帮秦歌挑起角色来。 “奥贝斯坦?阴险毒辣的家伙,我喜欢。”秦歌倒是来了精神,不过旋即犹豫道:“不过我演他会不会太帅了点?到时候可不要怪我抢镜头啊。” “少在哪里自恋了。”沈信不耐烦说道:“奥贝斯坦不适合你演,倒不是因为你帅,而是你太年轻。” “年轻也有罪?”秦歌不服气了:“不能演奥贝斯坦也就算了,你们一定得给我挑个好角色。实在不行,我强烈要求修改剧本,为我量身打造一个角色。相貌要帅帅的,性格要坏坏的,美女要多多的,下场要怪怪的。” “靠!你以为你是谁啊?居然要求为你加角色?还这么多要求?”沈信没好气道:“当你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天皇巨星啊?” “老大,你不要老是打击我好不好?我说什么也是你的小弟啊。跟着你吃不饱穿不暖也就算了,居然连精神上也这么压抑,这样下去,我不如死了算了。”秦歌委屈起来,马上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劲来。 “好了,不要闹了。”对秦歌说来就来的委屈,沈信也没有辙,只能温言安慰:“这么多角色,你再想想喜欢哪个,不要总想着一步登天,先从小角色演起嘛。” “龙套,又是跑龙套,这样下去,我什么时候才能出头啊。”秦歌一脸的委屈,好象他已经打拼多年一样。 “有了。”皱眉思索的马天成忽然叫了起来。 众人把目光投向他,他笑容满面地对秦歌说道:“有个角色很适合你,而且也是重要人物啊,你一定会喜欢。” “哪个?哪个?”秦歌忙不迭地问道:“是反派吗?” “罗严塔尔。”马天成一字一句地说道。 “罗严塔尔?”众人先是一皱眉,接着齐声叫好。 “对,我怎么没想到呢?‘金银妖瞳’,满切合小歌气质的。”刘德华看看妖气十足的秦歌,越来越觉得有趣。 “罗严塔尔?”秦歌回忆了一下有关罗严塔尔的剧情,连连点头:“嗯,不错,我喜欢。”说完这一句,秦歌忽然大叫起来:“想造反做老大的小弟,实在是太让人兴奋的角色了,我没什么意见,我就演这个角色,可是要先说定啊。”看他的神情,好象是生怕有人会跟他抢似的。 “想造反的小弟?”沈信是习惯了秦歌的说话风格,刘德华和马天成却是想不到罗严塔尔在秦歌心目中是这样的形象。 “当然了,他最后不是想干掉老大莱因哈特吗?”秦歌理所当然地说道:“虽然不成功,但这份理想还是值得赞扬的嘛。而且他的美女多多,下场也满high的,我喜欢。”卖弄似地,他还来了句英文。 “是啊,罗严塔尔是想造反,想干掉老大。”沈信冷冷地看着秦歌:“我看你也是那么想的吧?” “不是没成功吗?老大你何必那么紧张呢?”秦歌浑不在意,笑嘻嘻道:“再说了,不想做老大的小弟不是好小弟,我想想也不行吗?”接着他还振臂高呼:“造反有理,意淫无罪!” “靠,你以为你是小白啊,这么牛叉。”沈信没好气又骂了秦歌一句。虽然沈信的意思是要秦歌不要太嚣张,秦歌却是不太理会,开始搔首弄姿地装扮起他心目中的反派罗严塔尔来。 玩笑归玩笑,对于秦歌出演罗严塔尔,不仅是沈信觉得不错,马天成和刘德华也是越看秦歌越觉得满意。罗严塔尔是剧中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只是无论是形象上还是性格上都对演出者是很大的挑战,所以到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的演员。而秦歌的出现一下子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无论外貌和气质,秦歌都很符合,只要演出时注意庄重一点,那就完美了。看着秦歌自顾自地卖弄着演技,所有人都暗暗点头赞许。 难题又解决了一个,虽然还有不少问题在等着考虑,刘德华却对《银河英雄传说》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秦歌自己同样也满意得不得了,因为一开始只把注意力放在莱因哈特身上,他没有太留意罗严塔尔这个角色,现在重新回忆起故事里的内容,他对这个角色的喜爱远远超过了莱因哈特,那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角色。现在即使沈信要和他换角色,他也肯定是不干。 (第九十四章完) 第九十五章 宣传计划 确定秦歌在《银河英雄传说》中出演罗严塔尔似乎是一件让大家都满意的事,也让大家对未来都多了那么一份期待。 不过具体到沈信来说,《银河英雄传说》的筹备工作自有刘德华去忙碌,他自己的重心还是放在自己的新专辑上。大概是因为感受到突破前的那种兴奋吧,沈信本来荣辱不惊的心态也起了变化,颇有点患得患失起来。不过也难怪,对于音乐的爱好使得这种突破近似修真者的天劫,他的忐忑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并没有影响到他整体的淡泊和工作的效率,对他的修行倒也不算是太大的影响。 也正是有了这种想要做到最好的心理,沈信不仅对自己严格,对任务的编曲也是百般挑剔。本来他以前是不太过问任务的编曲的,现在却是和任务一起忙碌,对他的成果提出各种批评和要求。这样的要求,即使是号称与他双胞胎的任务也有点吃不消了,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乐曲日趋完美也是很让人欣慰的。任务在抱怨之余,对自己能作出这么优秀的作品也是很有自豪感。 不过唯一让人不解的是完成似乎失踪了,从那天起就再没有露面,而且也完全联系不上。 “这家伙,不是知难而退,临阵脱逃了吧?”任务开着玩笑,不过却也不太担心,完成的敬业犹在他之上,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完成可能是闭关努力去了,大可以乐观期盼他的新作问世。 沈信和任务的观点相同,也觉得这次的作词很有难度,对完成的行为更多是朝着好的方面想,期待着他能有与乐曲完美配合的歌词出来。 沈信忙碌起来自然是什么也顾不上了,不过还是察觉到不是他一个人,近来似乎所有人都很忙碌。秦歌自不必说,自从接下罗严塔尔这个角色,他就整天搔首弄姿地熟悉着角色,同时还不忘对典娆继续骚扰,他的忙碌可想而知。而有他的存在,相应地典娆也就清闲不了,除了逃避他的骚扰外,有关《银河英雄传说》的动画也在预先试验制作中。不过从沈信的观点来看,典娆似乎对秦歌的讨厌并不象表现出来那么强烈,他们的一追一逃更象是一种游戏而不是真的冲突。这倒是让他欣慰点了。 而这一天,沈信和任务忙碌过一阵子,刚从音乐室出来就接到刘德华的通知,让他马上到办公室去。 沈信来到刘德华的办公室,一看刘德华严肃的神态就知道是有重要的事。 习惯性地打声招呼,沈信刚坐下,刘德华就严肃地说道:“阿信,有件事要和你商量,你听完先不要急,认真考虑一下再回答。” 沈信更觉得事不寻常,点点头没有说话。 “是这样的,《东方之鹰》在本地已经落画,票房成绩非常理想,绝对是今年最佳影片的有力争夺者。”刘德华笑着说道:“所以,接下来我们该考虑将这部电影推出去。欧美方面有诺曼帮助穿针引线,不过也不急在这一时,我们暂且不考虑。我们当前的计划是把它推到亚洲其他国家。” 沈信继续点头,他理解刘德华的意思,这部影片本来就是要冲击国际市场,这样的考虑没有什么不对。但他因此却更难明白刘德华一开始的严肃,这里面没有什么问题呀。 而刘德华似乎看出他的心思,微笑一下解释道:“要想走向国际,首先我们应该占领的是亚洲市场。而在亚洲市场中,日本是占有很大的比重,我们绝对没有理由忽视它。” 沈信隐约明白了刘德华的意思,不由觉得他有些过虑了,用自己的电影挣日本人的钱,这是一件好事,他不会反对的。在此之前他的专辑也卖到了日本,他在日本也是很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他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看到沈信没有什么表示,刘德华接着说道:“而现在,我们正需要钱来筹备《银河英雄传说》,就更不能忽视日本这块大肥肉。正好有日本公司要求引进这部电影,我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 “我没什么意见,华哥你觉得合适就好。”沈信连忙表态。 “不仅仅是把电影送出去,我希望你也能赴日本做做宣传,扩大一下你在日本的影响力。”刘德华紧盯着沈信,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 “这……”沈信一下子为难起来。他知道刘德华是为他好,绝对不会害他,可是这个要求还是有些超出他的承受能力,他一想起要去日本就觉得不舒服。 “我知道你会有这样的反应。”刘德华体谅地看着沈信,接着又道:“不过我们能不能换个角度想这个问题,不是让你去讨好日本人,而是通过你的魅力征服日本人。我们放眼长远,是要以世界为目标的,但如果连日本这个市场也占不了的话,我们又怎么能有更远的目标呢?” 沈信默然不语,刘德华的意思他不是不懂,只是心里还是有些抵触。 “而且我想趁热打铁,马上就开始拍摄《银河英雄传说》,但是资金方面实在是欠缺,日本赞助商的条件又太苛刻,我们还只能靠自己。”刘德华继续说道:“要想尽快在国际上树立你的形象,连续不断的推出震撼性的作品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我着急的原因。如果这次你能赴日宣传,而且《东方之鹰》能有好的票房的话,我们的资金就可以自给自足了,我们的计划就不会受影响。” 听到刘德华的话,沈信不由一惊:“华哥,你考虑清楚了?全靠自己,那可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风险?要想目标远大,岂能怕冒风险?”刘德华微微一笑:“而且风险也不是很大,虽然还有些困难,但事实上事情还是向着好的一方面发展,我们要对未来有信心。首先,我对你就很有信心。” “华哥!”沈信叫了一声,再也说不下去了,人生一世,还有什么比这种交心的信任更让一个男人觉得可贵的呢? “所以,尽管知道你会有抵触,我还是要对你提这样的要求。”刘德华严肃地说道,接着又颇有些伤感地感慨道:“人生就是这样,有所追求,有时候你就得放弃一些东西,还得做一些你自己不喜欢的事。但是如果是为了一个更远大的目标,我觉得是值得的。这样吧,我也不要求你马上回答我,你考虑一下。” 沈信被刘德华这一番话完全感动了,马上接口说道:“不用考虑了,华哥,我同意你的看法,其他事情你安排吧,到时候通知我就行了。” 听沈信这么说,刘德华不由露出欣慰之色。而沈信这时却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马上又说道:“我同意华哥的一切安排,但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你能够答应。” “什么要求?”刘德华有些奇怪了,沈信可是从来不挑三拣四的,突然有这样的要求,他倒是很有兴趣。 “我希望你能同意出演杨威利这个角色,如果少了你,我觉得《银河英雄传说》就要逊色不少了。”沈信认真地说道。 “原来是这个要求啊。”刘德华哑然失笑:“你这是赶着鸭子上架嘛。” “就是这个要求。”沈信变得象秦歌一样执拗:“你不答应我的要求的话,我就不同意去日本。” “唉,怕了你了。”刘德华笑了起来,接着疑惑地问道:“你真的觉得我合适吗?” “当然。”沈信肯定地点头:“我想这应该会是你超越自己的一次辉煌表演。” 听沈信如此肯定,刘德华陷入了沉思,杨威利的角色对他的吸引力是巨大的,但他对自己能否演好这个角色却不是完全没有疑虑,所以他才一直没有表态。而现在,沈信对他的信心也让他有点跃跃欲试了。 “怎么样?”沈信看出刘德华心动了,笑着问道。 “好吧,我就豁出去了。”刘德华终于慨然点头:“想想能和我最欣赏的小弟演对手戏,我也觉得是一大乐事呢。” “我一定甘当绿叶,一定将华哥衬得跟朵花似的。”沈信故作谦逊地说道。 “谁要你衬托?你要不拿出所有的本事就是看不起我,我要你全力表现自己,我就不信我一个老演员能让你比下去。”沈信的话果然有效果,一下子就刺激起刘德华的雄心来。 “那好吧,等我们开始拍摄了,就来看看谁是第一男主角。”沈信为刘德华雄心再起大感高兴,下了挑战书。 “不用看,我是不会让你的。”刘德华一瞪眼。两个互相看看,突然心里充满了相得之情,相顾大笑起来。 谈完正事,沈信就告退了。出门之前,他看到刘德华闲适地靠在椅背上,很悠闲的样子。大概是要求沈信的这件事在他看来很重要,所以他很严肃地看待,颇有些不安心,而当沈信答应后,他心落回肚里,所以此刻才能如此地轻松。 只是此时此景在沈信看来,却似乎感觉到那是刘德华和杨威利两个人的重合,刘德华那闲适的样子很贴合杨威利的性格和举止。当然,和剧本比较起来,这场面似乎少了一个人,少了一个金发美女的身影。如果连这个身影也有了的话,那就完全是杨威利的场景了。 再看看刘德华桌上的咖啡杯,沈信暗笑一声,如果那也换成红茶就更完美了。 沈信这样想着,带着欣喜的神情回到音乐室,任务这时却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觉得自己实在也是有点太难为他了,沈信也就没有急着去找任务,而是在沙发上坐下来,回想着刚才看到的一幕。 而就在他再次在脑海里出现金发美女这个词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一个人来。这个人在形象上是很适合杨威利的那个金发妻子的,只是不知道她有没有空,愿不愿意来中国拍戏。 巴西狂欢节是沈信回忆中很快乐的一件事,一旦想起这个金发美女,他倒有些觉得不好意思起来,自从回来以后他从来没有和她联系过。 想到这一点,沈信倒有些激动起来,《银河英雄传说》的筹备一直是刘德华的事,他从来没有帮上什么忙,如果这个金发美女能请来,倒也算是自己对这件事的一点贡献。 说做就做,沈信拿起手机,马上拨个国际长途。 而那边也没有让他等多长时间,马上就听到一个悦耳的声音:“沈信吗?中国朋友你好!”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沈信马上高兴起来:“苏珊,是我,最近好吗?” “不好。”苏珊的情绪马上低落了:“毕业了,可是没有工作做。电视剧都只能演小角色,演电影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 沈信一听倒是有些高兴,这样要说服苏珊就容易多了。 “我们这边有部电影要开拍,有个角色我觉得还是挺适合你的,你有没有兴趣来?”沈信小心翼翼地问道,毕竟苏珊对中国不了解,愿不愿意来还真说不准。 “真的吗?”苏珊的反应出乎沈信意料得激动:“那太好了,我早象去中国游览一番,现在可算有机会了。而且还有电影演,实在是太完美了。赞美上帝!” 苏珊如此急切,沈信反而有些接受不了了,忍不住说道:“你不要考虑一下?不了解一下我们这边的情况?” “有什么好了解的?”苏珊理所当然地反问道:“我相信你,相信中国人,不要多说了,我马上动身去中国,到时候你要来接我哦。” “当然,当然。”沈信连连点头,苏珊如此爽快,他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只希望她能让刘德华看得满意,不要让她空跑一趟才好。 苏珊自己忙碌着去张罗来中国的事了,沈信只有先挂了电话。想想刚才的事,他不由有些好笑,只是一时所起的念头,没想到事情却是如此得顺利。 而就在沈信还在想着苏珊的事情的时候,他眼前忽然一道亮光闪过,接着就看到典娆出现在面前。 “你干什么?这本事不能随便使用的你知道吗?”虽然看到典娆很高兴,沈信还是不由批评了她一句:“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我有急事。”典娆并不生气,解释道:“而且我还要躲秦歌那个跟屁虫,实在顾不得那么多了。” “什么事这么急?”一听到秦歌的名字沈信就笑了,不过典娆很忙他知道,但事情能急到要用瞬间转移,那可是他不能理解的。 “天哥回来了,他说要和日本人开战,请你去商议一下。”典娆一字一句地说道。 听到这个消息,沈信忽地站了起来,这件事果然是非同小可,怪不得典娆如此着急。 (第九十五章完) 第九十六章 筹谋 看到沈信的反应,典娆甚是得意,这才向沈信说明了原委。原来典娆今天又被秦歌纠缠不休,所以又开始了一轮捉迷藏的游戏,而当她躲到唐子凡家的时候,正好碰到杨天进门。 一看到典娆,杨天劈头就是一句:“去把沈信找来,我要和日本人开战。”典娆听到他的话也没有耽搁,马上就赶来找沈信了。 “开战?”沈信捉摸着这个杀气十足的字眼,有些不明白杨天要干什么了,难道他真的要和日本人真刀实枪地厮杀一番? 不过这问题也只是一闪而过,反正见到杨天就会有答案,何必费脑筋呢?沈信马上就动身前往唐子凡家,典娆在后面紧紧跟随。 杨天和唐子凡坐在客厅里,已经开了两瓶红酒在痛饮了。看到杨天无恙归来,作为他的老朋友,唐子凡分外激动,也不顾自己的酒量问题了,和杨天频频举杯,场面甚是热烈。 一眼看到沈信在厅心出现,杨天眼都没眨:“坐,酒!” 沈信依言坐下,唐子凡马上为他斟了一杯。沈信举杯一饮而尽,然后问道:“天哥,你想怎么做?” 杨天微笑答道:“你恐怕真以为我要和日本人硬拼了吧?我只是怕你不马上来才这么说的。其实还是我上次的意思,日本人要玩阴的,我们也就给他来阴的。而且这次可是大场面啊。” 沈信一听大有兴趣,连忙问道:“到底准备怎么做?” 杨天微微一笑,没有马上回答,反有些躲避话题般说道:“盟友我都联系好了,计划也大体完整了,不过现在就是还少几个关键方面的人才。” “什么方面的人才?我能不能帮上什么忙?”说话声中,久违的方容出现在门口。她自然也是杨天一回来就联系的,不然也不会来得这么快。 看到方容,沈信不由有些惭愧,自从当日一别,他时时有事要忙,除了为杨天的事奔忙时见过一面外,居然到现在都没有和方容联系过。想到这里,他马上对方容送上一个歉意的微笑。 他的笑容够诚恳了,看在方容眼里,方容却只是翘起娇俏的下巴不出声地冷哼一声,仿佛在说:现在才知道献殷勤?本大小姐不理你。 沈信摇头失笑,方容就是这么有个性,不过那也正是方容最吸引他的地方。杨天和唐子凡将这个细节看在眼里,都是相视而笑。典娆更是觉得有趣,浑不顾沈信警告的眼神,嘻嘻地笑出声来。 这个细节并没有影响到刚才的话题,对方容的问题,等方容一坐下,杨天马上回答道:“这件事怕小容也帮不上什么忙,不过你自有你的事情要做。”说到这里,杨天傲然一笑:“如果我们这次的计划能成功的话,绝对是对小鬼子的一次重大打击。为了防止他们狗急跳墙,小容还是得多注意江湖上的动向。” “我明白,现在我一直在注意着。”方容点头:“不过最近实在是平静得很。” “哼,那只是他们没有收拾掉我,现在在全神戒备我的反攻罢了。”杨天冷笑道:“他们大概以为我会使用武力,我就偏给他们一个意外惊喜。这次我是一点武力也不准备用,就是要跟他们玩阴的。” “天哥说的没错。”方容点头道:“日本人可能就是这么想的。不过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准备怎么对付日本人?还缺少哪方面的人才?” “电脑方面的,网络方面的人才。”杨天回答道:“也就是俗之谓黑客。不是普通的那种,而是要超级厉害的。这方面的人才我知道一些,不过一经联系下发现全都用不上,不是被政府部门征去,就是下了监狱。唉,还是功力不够啊。” 杨天愁眉不展,沈信和方容却是哈哈大笑。眼前就放着一个最厉害的黑客,难得杨天居然还要摆出愁眉深锁的模样。 对沈信和方容的大笑,杨天是百思不解,刚要发问,典娆已经一下子跳了出来。 “我,我。”典娆象抢着回答问题的学生,拼命地吸引着众人的目光:“电脑网络我最在行了,有什么问题就找我吧。” “你?”杨天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沈信更是忍不住对典娆道:“不要老这么张扬好不好?你自己不说,难道我们就不知道?” “当然了,你不看天哥现在都不相信我吗?”典娆并不服气,还拿出杨天来做挡箭牌。 沈信苦笑不已,方容先说话了:“天哥,如果是电脑网络方面的问题的话,找小娆是没错了,她肯定能行。”和典娆已经很熟了,虽然不了解典娆到底有多厉害,但典娆表现出来的能力已经完全征服了方容,所以话说得非常肯定。 “是吗?”杨天说着转向典娆:“我要求的是潜入一家银行的系统里面,并修改一些转帐信息,你能做到吗?” “没问题。”典娆很骄傲地回答:“即使把整家银行搬空也没问题。天哥你很缺钱用吗?”最后这个问题是典型的典娆风格,众人听了都是莞尔一笑。 “当然不是,我只是要和村上财阀开点玩笑罢了。”杨天微笑回答道:“不过这个玩笑可是恶意的,而且我也不会有任何歉疚。” 听杨天这么说,所有人的兴趣都来了。沈信忽然想到自己马上也要到日本去宣传了,马上对杨天说道:“不知道我能不能帮上忙?我最近正好要去日本。” “是吗?”杨天奇怪了:“你去日本干什么?” 沈信连忙把刘德华说的一番话说了出来,解释了他此行的目的和势在必行的必要。 听完沈信的话,杨天忽然陷入了沉思,似乎在考虑着什么重要的问题。众人不敢打扰他的思路,都是静静地等候着杨天自己说话。 杨天这一想就是大半天,眼中异彩连闪,分外看得众人心急。 “好,实在是太好了。”杨天忽然喃喃地说道:“这样一来,整个计划就更完美了。小鬼子们,你们风光的日子就要过去了。哈哈!”说到最后,他更是一阵狂笑。 杨天的神态看得众人心痒痒的,方容忍不住说道:“天哥,你就不要卖关子了好不好?你的计划到底是什么?” “是这样的,原先我只是和俄罗斯的一些金融大鳄联系了了一下,准备借村上财阀开刀,趁机对日本的股市进行一番骚扰。现在有沈信出现,我的计划就更大了,不仅仅是要扰乱那么简单。” 听完杨天的话,虽然还不知道他的具体计划是什么,已经让众人觉得那是一个很大的计划了。而杨天也没有继续卖关子,很快就把自己最新考虑的计划说出来了。 众人听完都是面面相觑,杨天的计划不仅大胆,而且颇有匪夷所思之处,众人一时间都难以接受。 “这个计划完全是配合沈信修改的。”杨天看到众人的惊讶,微微一笑后继续说道:“这个计划最关键之处就是沈信的配合,借着他在日本的影响力来获得最大的收获。如果事态能够象我们估计的一样发展的话,村上财阀的末日就到了,而沈信更是将成为日本人心目中的英雄人物。虽然成为日本人心目中的英雄人物算不上什么荣誉,但也算是一件乐事吧。你觉得如何?”最后一句话他是问沈信的。 “很好啊。”沈信总算完全理解了杨天的意思,微笑道:“想想能在日本人地头上正大光明地对他们发发威风,我也觉得是很有趣的事情呢。” “不过千万不能搞砸了啊。”杨天叮嘱道:“这可是计划中最关键的地方。虽然我原先的计划只是骚扰,但多了你这个因素,单纯的骚扰我已经没兴趣了。” “没问题。”沈信虽然觉得自己的任务很有些难度,还是很坦然地接受了:“不要忘了我的本行是什么,演戏不算太大难度的事。” “而且这幕戏可是够刺激的。”杨天笑着接口:“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下,不要过火,分寸要把握好。” “知道了。”沈信点头应是。而其他人这时也完全沉浸在杨天计划可能带来的美好前景中,一时间都没有说话。 “天哥,你真了不起,你的计划太厉害了。”方容将杨天的整个计划从头到尾想了一遍,由衷地感叹道:“实在是高!不过我是帮不上什么忙了,只能负责香港方面绝对不会出什么漏子。” “那已经足够了。”杨天笑道。 而唐子凡更是喜上眉梢:“我的f1车队,我的世界冠军。天哪,有了杨天的计划,我的梦想就要成为现实了。” “而且还不用你花一分钱,你真是赚到了。”沈信笑着说道。 “感觉就跟公款花费一样,实在是有些爽到了。”唐子凡陶醉地说道。 “去,那叫**,你不是就这点出息吧?”方容讥讽道。 “我只是说说罢了。唉,看来我得结束我的逍遥生涯了。”唐子凡颇有点不舍地说道:“从今往后,我也要有自己的事业了。” 方容又道:“难得有个改邪归正的机会,你好象还很不乐意?” “人生大喜大悲得太快,实在是让人觉得太刺激啊。”唐子凡感叹道:“我一点准备也没有。” 众人大笑,典娆乌溜溜的眼珠转个不停,忽然说道:“天哥的计划原来就需要我帮这么一点忙啊,太小儿科了。” 杨天一听就惊讶了:“你还觉得小儿科?”不过想到典娆也是神秘莫测,他又笑道:“对你来说可能没什么难度,不过在整个计划中可是很重要的,你可不要小看啊。如果没有你这一环,我们的计划就没有成功的可能了。” 听到说自己如此重要,典娆马上高兴起来,嘴里哼着小调,典娆就在厅心轻舞起来。 众人都被她天真烂漫的神情动作逗笑了的时候,典娆却忽然神色一动,接着低呼一声:“糟了,又叫那家伙发现了。”言犹在耳,她已经一溜烟地不知道跑什么地方去了。 除了沈信意识到是秦歌要来之外,其他人都是莫名其妙。而就在他们愣神之际,就象典娆消失一般突然地,秦歌出现在厅心。 “咦,老大你怎么会在这里?”秦歌张嘴刚要叫典娆的名字,却一眼先看到了沈信。 沈信苦笑:“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秦歌一转头看到杨天不由一撇嘴:“抢我风头的家伙。”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看到沈信警告的眼色,马上换上笑脸:“天哥,你也在啊。怎么样?想好如何对付日本人没有,我可是一直在等你的消息啊。”接着又喊出他自己的口号:“杀光日本人!” 方容和唐子凡瞠目结舌地看着秦歌,这家伙是什么人?居然一来就高呼口号,似乎是精神不太正常。而沈信也懒得对秦歌再说什么了,没有说话。最后反是杨天招呼起秦歌来。 虽然秦歌对他的态度一直不恭敬,但杨天对这个小子却颇有好感,想起和他一起在维也纳的经历,连忙微笑道:“坐下说话,我们已经有计划了。” “是吗?”秦歌欣喜坐下,却没有再问杨天的计划,反而左顾右盼道:“小娆呢?我刚才感觉到她在这边的,怎么不见她人影?” “还用问吗?”沈信笑道:“当然是躲你躲走了。” “老大,你不要这么坦白好不好?”秦歌一脸受伤的表情:“你知不知道实话有时候很伤人的?就让我保留一点幻想不好吗?” 看秦歌一脸的伤心欲绝,众人瞠目结舌之余,也隐约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倒挺同情他的。只有沈信知道秦歌这表情至少有七分是装出来的,这家伙实在是太喜欢演戏了。 秦歌伤心中忽然看到桌上摆着的酒瓶酒杯,也不管那是什么东西,端起一个杯子就一饮而尽。 “喂,那是我喝过的。”唐子凡看到秦歌喝的是他的半杯剩酒,连忙阻止,秦歌却比他更快,他话还没说完,秦歌已经喝了个底朝天。 这还不算,听到唐子凡的话,秦歌一瞪眼说道:“哪又怎么样?我又不嫌你脏。” 众人先是一愣,接着哄堂大笑。 秦歌自己却不笑,反而仔细回味着这酒的味道:“嗯,芳香浓郁,回味悠长,不错。” 看到秦歌一副好象很懂酒的样子,唐子凡马上也喜欢他了,立刻又为他斟了一杯:“再来点。”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秦歌却马上问了一个大外行的问题。 唐子凡差点摔倒:“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你就乱喝?还装行家?” “人家伤心,想找点事做罢了,看到似乎是喝的东西就喝了,谁管它是什么东西?”秦歌反而有理了。 “好了,不要委屈了。这是红酒,你觉得还可以吧?”杨天又来替秦歌解围。 “这也是酒?跟二锅头完全不同嘛。似乎味道不错,我再尝尝。”秦歌一边说着,一边举杯痛饮。 喝完这一杯,他马上拿起酒瓶给所有人都斟上,然后还很殷勤地劝酒:“来,大家都尝尝,不要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好了。” 杨天和唐子凡哑然失笑,这家伙还真是不客气啊。不过对秦歌都很有好感,他们都依言与秦歌碰杯。 方容却只是微微一笑,没有举杯,反而站起来说道:“我有事先走了。” 看到方容告辞,沈信也连忙站起来:“我送你。” 两人向着门口走去,依稀还听到秦歌嘟囔道:“花心老大,真是想不鄙视都不行。” (第九十六章完) 第九十七章 两情若是久长时 沈信和方容从唐子凡家出来后,先在方容的跑车前面停了下来。 一路出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这时也依然保持着沉默。 细审方容的表情,沈信看到她似乎若有所思,最后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有什么难解决的事吗?” “怎么可能?我象是有解决不了的难题的人吗?”方容冷冷反驳一句,接着嫣然一笑:“我只是太高兴了。” “高兴?高兴什么?”沈信很奇怪,方容的表情还真是难捉摸。 “高兴天哥终于有了一个周详的计划。一些作为中国人都想做却一直没能做成的事,现在都可能会成为现实,我当然高兴了。”方容这时的样子十分开心。 “哦,原来是这样啊。”对杨天的计划,沈信也是很兴奋,不过对方容的兴奋,他还是故作失望地说道:“我还以为你高兴是因为看到我了呢。” “看到你有什么好高兴的?”方容不屑地撇撇嘴:“说到这个,我还没问你呢,怎么一直不给我打电话?” 这个问题一下把沈信给问住了,说是太忙也是说不过去,如果心中有这个想法的话,他一定会有时间的。事实上沈信是对电话这个东西很没有感觉,除非颇不得已,他基本上是不用电话的。在他的感觉里,虽然远隔千里也能通过电话联系,但那对话的感觉总是让他觉得虚假,所以才很少使用电话,尤其是和方容,他近乎本能地对电话联系有排斥感。 这种想法他自己清楚,但要想让方容明白,似乎就不太简单了。沈信于是一时语塞。 “哈,早知道你是回答不出来了。”方容得意一笑:“不过本小姐完全不在乎,你爱打不打。” 看出方容颇有捉弄到自己的快感,沈信忍不住反驳道:“又不是只我没有给你打电话,你又何尝给我打过呢?” “是啊,我是没给你打过。”方容坦然承认:“你知道为什么呢?” “为什么?”沈信老实问道。 “因为,我想不出要给你打电话的理由。”方容笑盈盈说道。 “什么?怎么会没有理由呢?”沈信作不解状,然后叹息道:“难道我错了?我想我们应该有很多话题要聊的?” “别傻了,本小姐是那么容易被你骗的人吗?”方容一笑,继续说道:“被你骗一次也就够了,难道还会一直被你骗?你不是真把本大小姐看得那么笨吧?” “你被我骗?你是被我骗了吗?”沈信不由一阵好气:“应该是我被你骗了吧?” “我只是想让你心里好过点才这么说的。既然你这么认真,我也实话实说,我不否认其实是我骗了你。”方容很无所谓地说道:“有什么办法呢?刚好有些寂寞,又刚好碰上你,也只有骗你来陪陪我了。不过你千万不要因此自做多情哦,不然你可是会后悔的。” 沈信细看着方容一本正经的表情,忽然发现她眼中正有促狭的光芒闪烁,不由哑然失笑:“原来如此。不过既然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让我陪你,那么现在我寂寞,想要你陪我,你要不要呢?” “当然不要。”听出沈信在调侃,方容傲然道。 “不要拒绝?知道了。”沈信说道:“那就如你所愿。”说着沈信已经揽过方容。 方容气急,刚要狠命挣扎,沈信已经笑了起来:“不要继续说谎了,我可是会‘读心术’的,你不想我把你的谎言揭穿吧?谎言被揭穿可是很难堪的,我预先告诉你。” “你敢对我使用那种邪术?”方容想起沈信确实有此异术,不由恨恨起来。 “是你逼我的。我有什么办法?”沈信做无奈状:“不过我这次换个方式,不用对付日本人的那种了。” “你想怎么样?”方容看出沈信很认真,颇有些惊慌了。 “既然你言不由衷,口不对心,我就从你的小嘴开始,探索一下你的内心到底在想什么。”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在方容有机会反对之前,他已经吻住了方容的嘴。 这一招果然有效,一下就试探出方容的心意,几乎没有反对的任何举动,方容很快和沈信沉浸到了那醉人的深吻中。 等这激情一吻结束,沈信还是没有放开方容,只是低头近在咫尺地问方容道:“现在我再问你一遍,我要你陪我,你要还是不要呢?” “当然不要。”方容心软嘴硬,还是断然这样说道。 “哦,是不要拒绝嘛,了解。”沈信促狭地继续曲解着方容的意思。 “你,无耻!”方容又气急了,狠狠给了沈信一拳。 沈信坦然接受,只是继续微笑看着方容。在沈信似乎能融化一切的深情目光下,方容的神情终于软化了,然后忽然幽幽地叹息一声。 沈信一时也有些发愣,对方容突然的表情转变感到茫然不解。不等他发问,方容已经幽幽开口:“不知道算不算缘分,从第一次见到你已经觉得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你的飞车事件,等了解内情后我只觉得你是一个幼稚的大孩子。而后来通过你的音乐和你的行为,却又觉得你不是那么简单。尤其经过艺术馆那件事后,我更觉得你神秘。这种对你的好奇感终于促使我做了一件我以往从来不会做的事。” “我知道,你欺骗了我纯真的感情嘛。不过我不介意,我感情丰富得近乎泛滥,不在意被你欺骗那么一点点。”方容突然的多愁善感让沈信有点不知所措,连忙用轻松地语气说道。 “人家是认真的,你不要插科打诨好不好?”方容嗔怪地瞪了沈信一眼,继续说道:“那天晚上我很高兴,觉得和你离得很近。可是等第二天醒来发现你不在的时候,那心情却是空落落的,感觉你和我,原来是两个世界的人。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 方容的话让沈信心头一震,两个世界的人,这句话仿佛正刻画出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如果是以前,这样的话可能会让沈信觉得气馁,但现在他是不会让幸福从指缝中溜走的。微一沉吟,沈信笑道:“两个世界有什么不好?我们就象那牛郎织女,虽然相隔千里,但心中那份情意总是会把我们拉到一起。而且我们可比牛郎和织女幸运得多,我们一年可以相会很多次哦。” “少臭美了,谁跟你是牛郎织女?”方容白了沈信一眼,然后说道:“不过说也奇怪,虽然有这样的感觉,但每次想到你,我还是觉得心里很塌实,让我完全不理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有什么难理解的?”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这说明我虽然不给你打电话,但你却一直在我心中。我的情意虽远隔千里,但却深深地温暖着你的心。什么也别说了,缘分哪。” “去你的,油嘴滑舌。”方容轻捶着沈信的胸部,忽然笑了:“说起来你那个叫秦歌的小弟,在这方面蛮象你的。你对小弟可是教导有方啊。” 听出方容语气里的讥讽之意,沈信心里那个冤枉啊,哪里是他教导秦歌,分明是秦歌影响了他嘛。不过堂堂老大受到不良小弟的影响,似乎不是什么有光彩的事,想了想,沈信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了。 而这时,方容却又变得很认真,看着沈信,她又幽幽说道:“再次见到你,我似乎明白了,你是心中另有天地的人,不是一个女人可以用所谓柔情栓住的。而我,也不是那种肯用柔情栓住一个男人的女人。所以,你明白吗?我们可能就只能象现在这样了。” “了解。”沈信刹那间明白了方容的意思,对方容的个性独立倒是很佩服。想着一切顺其自然是最好,他对方容笑道:“不过我们既然不是牛郎织女,那么是不用等到七月初七了。今天天气不错,似乎有一个美好的夜晚在等着我们。” “切!”方容蓦地从沈信怀里站直了,不屑地说道:“说你幼稚,你还是真天真,真以为我刚才说的都是真的吗?那只是用来骗你这种幼稚之人的说词。现在本小姐有事,懒得跟你多说了。” 看方容作势欲走,沈信一把拉住她,颇感不解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刚才我感到的是谁在心中念念不忘某个美好的夜晚呢?” “你去死,说是不准你用妖术了。”方容羞红了脸,狠狠一腿横扫沈信。 沈信不避不让,任方容一腿将自己扫倒,只是他倒的方向却颇奇特,居然是直直地倒向了方容。 方容看到沈信一根木头般向自己倒来,反而手足无措了,没办法,只能先把沈信扶住了。而她刚扶住沈信,沈信已经凑到她耳边,柔声说道:“我送你回家。” 耳根一阵发烧,感觉到沈信轻柔的话语象是清风般直达心底,方容忽然什么硬话也说不出来了。而沈信这时,想到的却是一句宋词: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那正是他和方容关系的写照。 经历了杨天归来这一事,似乎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因他的计划而解决。沈信从自己的本行出发,忽然发现刘德华一直忧心的资金问题也是根本不成其为问题。 为了及早让刘德华安心,沈信这天一早就来到刘德华的办公室。 刘德华看到沈信很高兴,沈信却更有另外的惊喜带给他。首先,沈信将有关苏珊的事情对刘德华说了一下。虽然不能马上让刘德华见到人,但沈信通过典娆的帮助,已经将苏珊的形象通过电脑打印出来了。沈信对苏珊的记忆是那么鲜明,而那些照片又是从各方位展示了苏珊的风采,刘德华一看就大有兴趣。 “嗯,形象不错,这表情也丰富,这舞蹈更是大有功底。如果真是如你所说,她是一个演员的话,出演《银河英雄传说》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刘德华还没有见到本人已经先同意了沈信的建议。 将这个问题解决,沈信更是轻松。在刘德华面前坐下,他笑道:“华哥,最近我好象很顺的样子,你最担心的资金问题,现在好象我也能给你解决了。” “是吗?”刘德华一听就来了精神:“怎么解决?” “我给你拉来一个大客户。他可是中国人哦,还是本土香港人。他对咱们这部电影很有兴趣,所以愿意投资赞助,就看华哥你同不同意了。” “少废话,直接说是谁吧。”刘德华一瞪眼,对沈信卖关子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不过沈信的轻松自然也是好兆头,说明沈信对这件事是大有把握。 沈信笑嘻嘻地掏出手机,拨通了唐子凡的电话号码。电话通了,他自己并不接,只是将手机交给了刘德华。 刘德华茫然不解地接过了电话,里面是一个陌生的声音,这是因为他并没见过唐子凡。 “华哥啊,我叫唐子凡,我可是你忠实的影迷啊。”唐子凡一开口就是狂拍马屁,当然是照顾沈信的面子:“听说你这次要开拍新片,资金上有些困难,我倒是可以解囊相助的。不知道华哥意下如何?” 沈信听得啼笑皆非,态度恭敬点好,但用得着这么夸张吗? 刘德华同样听得不太对味,不过唐子凡的名字他是听过的,知道那是一个有钱人,倒也顾不得理会唐子凡夸张的语气了。 “过奖。”刘德华想了想,很认真地问道:“资金方面嘛,我们是有些困难。不过我想问一下,不知道唐先生准备赞助多少呢?” “这个问题嘛,蛮难回答的。”唐子凡的语气变得很犹豫:“我自己也说不好。不过我可以这样保证,只要你开口,我都可以满足。甚至如果你愿意,这部电影我可以独家赞助,所有资金全有我来出。”经过似乎感到为难的转折后,唐子凡的语气一下子变得狂妄起来。 刘德华听得目瞪口呆,这家伙的口气也太大了吧?他不由把疑惑的目光转向沈信,沈信暗自好笑唐子凡的口气象暴发户,不过还是肯定地对刘德华点点头,表示唐子凡的话还是可信的。 刘德华半信半疑,不过宁杀错莫放过,马上笑道:“那可是要感谢唐先生的盛情了。不如这样吧,电话里说不方便,我们约个时间详细谈谈怎么样?” “没问题。”唐子凡爽快答应,马上和刘德华约好时间地点。 “这个唐子凡到底是怎么回事?”刘德华还是满心困惑,一挂电话就问沈信。 沈信偷笑不已,他自然是先和唐子凡说好才来找刘德华的,不然唐子凡也不会一上来就那么热情。 对于刘德华的问题,沈信回答道:“唐子凡的名字你可能也听过,花花公子嘛。他最近对自己名下的那些产业没什么兴趣了,想找点新鲜的东西玩玩。他的产业不少,不过都准备近期脱手,到时候他就有很多现金了。我和他是朋友,看他手头有钱,却没有找到合适项目投资,就拉他来投资电影。这家伙对电影其实也没多少兴趣,纯属友情赞助,所以肯定是不会干涉我们具体拍摄的,这一点华哥你是绝对可以放心。” 刘德华闻言点头,沈信这么说也是说得过去,而且唐子凡不干涉具体拍摄,那更是好事一件。 “他的话真的可靠吗?他真的有那么多钱?”刘德华提出了自己的最后疑问。 “那家伙喜欢吹牛,不过具体说到咱们的拍摄,他的资金应该是绝对够用了。而且他最近正发愁结束产业后该怎么办,那么多钱总放在银行也不是办法,所以我才对他一提这件事,他马上就一口答应。依我来看,这件事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华哥你就尽管对他提要求吧,他肯定答应的。” 沈信暗损唐子凡一通之后,把这个皮球抛给了刘德华,这些具体到金钱商业的事务,他总是觉得很无趣。关于唐子凡把自己名下产业全部结束,那倒是真的。不过不是为了拍电影,而是为了配合杨天的计划。 沈信觉得杨天的计划没有必要牵连到刘德华,也就瞒过这一节。反正只要杨天的计划成功,那么钱是不成问题的。现在让唐子凡出面,也只是为了让刘德华停止对资金的忧心,可以把精力投入到更有意义的事情上去。比如说,沈信就希望他能细心揣摩一下杨威利这个角色,最后演出一个银幕经典来。 而当刘德华和唐子凡会谈愉快,终于一释心头之疑的时候,沈信又忙着去整理自己的新专辑去了。那才是他自己的兴趣所在。 (第九十七章完) 第九十八章 万事具备 在沈信和任务将编曲的工作完成的时候,完成终于出现了。万事具备,就等完成这东风了,看到他的到来,沈信和任务都高兴得不得了。 对于沈信和任务的兴奋,完成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径自将自己闭关多天后的劳动成果抛给他们。沈信和任务也顾不上说什么,马上开始欣赏起完成所作的新歌词来。他们的急切也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沈信,在他看来,这盘新专辑是他有生以来最重要的作品,他实在是不能容忍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瑕疵,更何况歌词这么重要的环节呢。 在完成傲然的目光下,沈信和任务很快将完成的新作浏览了一遍。沈信还在默默回味,任务已经先迫不及待地对完成赞美起来:“老完,还真有你的。上次我是说错了,你的进步还是蛮大的嘛。啊,字字珠玑,不同凡响,也只有你这样的歌词才能配得上我们那样的乐曲。珠联壁合,一盘经典专辑可期。” 完成不屑地对任务作个鄙视其前倨后恭的手势,他更关注沈信的看法。沈信却是良久不语,不是说完成的歌词做得不好,而是好得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从字里行间,他依稀能看到完成自己的风格,那与乐曲想配套的慷慨激昂,更是典型的完成风格。完成其实一直最擅长的就是古典武侠味道的歌词。 不过这新作的感觉还是让沈信稍稍有点异样的感觉。怎么说呢,就象是他自己的乐曲经过任务编曲一样,虽然完全能感受到歌词中完成的风格,但依稀似乎还有另外一个更高明的人的印迹。在以前,完成的歌词的语言风格颇有点特立独行的味道,虽然也是别有风味,却不是大众化的风格。现在这些歌词却完全没有那样的痕迹,语言似乎更直白,但那韵味却是一点不少。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的话,那就是灵气十足,完全没有斧凿的痕迹。 看到沈信一直没有说话,任务先沉不住气了:“喂,阿信,你倒是说句话啊。不是老完这样的作品都不能让你满意吧?那我可得说句公道话,你可是有点太挑剔了。” “就你废话多。”沈信先没好气瞪了任务一眼,这才对完成说道:“恭喜你了,在我突破自己以前,你先突破了。你的这些新歌词,简直就是颠峰之作,我实在是叹服。现在我担心的是,我的乐曲怕是有些埋没你的歌词了。” “哪里。”完成谦虚着,眼睛却瞟了任务一眼,很是得意。 “不过,我还是有点疑问,这歌词是你一个人完成的吗?”沈信最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 完成听到沈信的问题先是一愕,接着大笑:“果然是瞒不过你。没错,这不是我一个人完成的,大体是由我完成的,不过在细节上,那是经过高人润饰指点的。” “哦!?”沈信和任务都是好奇心大起。 “这个人你可是很熟悉的啊。”完成卖关子般看着沈信。 “莫非又是……”沈信说到这里又停住了,不可能,不会那么凑巧的。 “说啊,继续说下去啊。”完成催促着沈信,接着笑道:“你应该已经猜到了,只是不敢确认。我来告诉你吧,你想得没错,那个人就是万零。” “哦。”任务倒是理所当然地点点头,似乎他知道什么内情。沈信的惊讶却是非同小可,他刚才是想说万零来着,毕竟万零和完成很熟。不过他还是不能相信,万零居然现在是文学万能,不仅能协助马天成完成剧本,而且还能为完成修改歌词。尤其是经过她之手之后,马天成和完成的水平明显是上了一个台阶。沈信不由暗想,难道典娆无心插柳下,居然制造出了一个文学大师来?还是全能型的? 看出沈信的惊讶和不解,完成笑道:“不要说你,我也惊讶得不得了。万零这个小姑娘,我和你差不多是同时候认识的,当时只觉得她在文学上有天赋,又和你关系不错,所以颇提点了她一下。不过今年以来,她的水平一下子就涨了一个档次上去,现在我们对她都只能仰望了。” “你们?”沈信对这个用词提出了新的疑惑。 “对,我们,除了我还有马天成。最先感到到万零奇迹般的进步的是我,我时常和她探讨有关歌词创作的问题,当时她的一些见解和作品已经让我惊叹了。而当有一天马天成沮丧地来找我,说是他已经没有自信再进行剧本创作的时候,我才知道在剧本创作方面她也让马天成同样叹服。”完成说到这里唏嘘不已:“果然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一个万零,年不足二十,已经让我们高山仰止了。在对她的敬服下,我们索性坦认自己的不足,摆出谦虚的态度学习,结果是大有长进啊。这样才有马天成的新剧本和我的新歌词。” 完成一番话听得沈信目瞪口呆,大概连典娆自己也没有想到,经过她催眠的万零居然有这么大成就。 而完成又继续说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万零已经是我们的艺术顾问了,她学识既渊博,想象力也丰富,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文学天才啊。更难得的是,小小年纪已经有大家风范了。”沈信暗自为万零欣喜,只是还不由同时想到一个搞笑的想法,万零现在大概是被完成和马天成当成了一部活的百科全书用了。 “所以,阿信能看出这些歌词的不凡之处实在不足为怪。”完成最后有些惭愧地说道:“因为这其中万零的功劳很大。不过我也不是光看热闹的,这同时也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老实说,我现在其实也是比原先大有进步了。” 大概是怕沈信误会他只是盗窃万零的劳动成果,所以完成最后还加了这么一句。沈信完全能看出歌词反应出来的脉络,当然明白完成其实还是歌词创作的最大贡献者,并没有对完成有什么看法。 任务却不同,忍不住讽刺道:“老完啊,我还以为你真的有进步了,原来是靠人家小姑娘啊,丢脸!”说着得意洋洋地将鄙视的手势反馈给完成。 “有什么丢脸的?”完成愤然反驳:“能者为师,我请教人家小姑娘有什么错?不象你,本来作曲只是阿信的功劳,你却老往自己脸上贴金。” “我和你不同嘛,我的只是技术活,本来就是要锦上添花的。”任务反得意起来:“你不是艺术工作者吗?怎么也这么没出息?” 看到两个人又斗起嘴来,沈信又好气又好笑,连忙喝止:“废话少说,既然歌词和编曲都完成了,我们马上开工,录音!” 听完沈信的工作狂宣言,任务和完成马上都没有力气再争吵了,只能握握手,互祝好运。在他们看来,沈信现在当和魔王无异,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人。 沈信这么着急当然有他自己的原因,他马上要赴日本宣传,而他更想在此前完成新专辑,不赶时间真的是不行。至于为什么非要在此前完成新专辑,他也是另有考虑的。 录音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沈信却还没忘去打探一番日本人方面的新动向。自从杨天归来之后,他已经用意识锁定他曾经探索过的那间日本人的办事处,那里凡有什么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灵敏的意识。 这一天,沈信正翻着一张娱乐报纸,看到上面提到他即将赴日宣传的事。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感到从意识里传来的消息里有他的名字出现。好奇心起,他马上将注意力转移到日本人那方面。 说话的正是他上次见过的那秃头和他的助手。 只见那秃头手里同样拿着一张报纸,冷笑道:“好,他们终于上钩了,这个叫沈信的人终于要去日本了。” “是啊,都是前辈高明。”那助手阿谀地说道:“我们只是由一家电影公司出面,说要引进他们的影片,就已经把他给勾引住了。等他去了日本,还不是任由我们摆布。” 那秃头大是得意,沈信却听得心里一惊,难道自己赴日宣传也是日本人的阴谋?可他又实在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值得日本人如此注意的地方。 “说起来还要谢谢你的提醒。”那秃头反过来也对那助手说起好听的:“上次你提到这个沈信的时候,我还不觉得他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不过我事后详细地了解了这个人,发现他很有可疑之处啊。” “还是前辈厉害,我只是觉得这个人似乎不对劲,可是看不出来有什么异常。”那助手继续拍着马屁。 “他的崛起和后面一系列的怪事很值得玩味啊。”那秃头说道:“而且根据情报显示,他和杨天来往密切,这更是令人注意,杨天那个人高傲得很,能够被他看上眼的,一定有不同寻常之处。尤其是,这个沈信现在的影响力已经传到我们日本。在我们本土的年轻人中,对他崇拜的可不在少数啊。这让我们不得不提防他。” “可他一个小小的娱乐明星,能对我们有什么威胁呢?”那助手不解。 “不要小看明星啊,他们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可是很高的。”那秃头感叹道:“在现在的社会,利用好了,一个明星比千军万马都管用。而且一个杨天就让我们的整个计划暂缓,也就不能不把一切的小事都当大事来看。”说到这里,他狠狠道:“都是那些老家伙不济事,准备那么周密,居然连一个杨天也收拾不了。” “据说是遭到意外。”那助手小心地说道。 “什么意外?只是他们自己笨。”秃头不耐烦说道:“这次害得我们已经准备得很充分的计划要搁浅,他们应该切腹谢罪。” 那助手见秃头火冒三丈,顿时噤声不言。 “不过也确实有些奇怪的地方,杨天从那以后就没有消息,不知道在搞什么鬼。”那秃头稍微冷静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就借这个沈信来试探一下。东京那边已经为他准备了一个大场面,如果他是杨天一伙的,如果他对我们大日本帝国有什么看法,哼,我们就要给他一个终生难忘的回忆。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艺人,那么倒是不妨利用一下,他在中国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嘛。” “什么大场面?”那助手小心翼翼地问道。 “也没什么,就是通常的记者轰炸。”那秃头冷笑道:“我们请的都是最有经验的专家,一定要让他丑态出尽,我就不信他一个小明星能经受住考验。而且,我们还有野狼这张牌。必要时候,和黑社会有染,也是一个杀伤力不大不小的指控啊。当然,这只是预防他反对我们大日本帝国的预备措施。如果他没什么政见的话,我们大可以帮他拉拢过来嘛。只是无论如何,这个下马威是必须的。” 说到这里,两个日本人心照不宣地嘿嘿冷笑起来。他们的对话接下来就没什么有意义的了,沈信也就悄悄退出。对自己被日本人如此看重,还生出拉拢之心,沈信只觉得一阵好笑,这简直是痴人说梦。 说到日本人给他准备的下马威,也只是另一个笑话,沈信完全不放在心上。对照杨天的计划,他忽然发现日本人的计划其实是满配合杨天的想法的,沈信更是偷笑不已。这次日本人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在了解到日本方面只是想要借沈信来试探杨天动向,其他方面一时都暂时停止进行了,所有与杨天计划相关的人都放下心来。现在完全可以用沈信来吸引日本人的目光,而其他人则有条不紊地进行杨天的计划了。 万事具备,赴日这事情却还有另外一个麻烦,从杨天嘴里隐约得知他的计划,秦歌也对这个计划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听说沈信要赴日宣传,他马上软磨硬泡地要跟沈信一块去。这对沈信来说可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即将要进行的是一个很周详的计划,一点也不能马虎,带上秦歌这个随时可能爆发的火药桶,那实在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可是不带他首先说不过去,其次把秦歌留在香港似乎也不够稳妥,万一他在香港闹出什么事怎么办? 在沈信头疼之际,还是刘德华来替他解围了。已经把最大的难题都解决得差不多了,刘德华可谓春风得意,近来的心情好得很。与秦歌相处这么些天,也算了解了秦歌的性格,他的提议一下子就激起了秦歌的兴趣。 刘德华的办法很简单,只是很委婉地对秦歌说,现在有好几部戏都缺演反派的演员,如果他要去日本,那么那几部戏就拍不下去了,所以希望他能留下来帮忙。先被戴了几顶高帽,秦歌已经乐晕了,而且还有反派演,他顿时把去日本的事抛在脑后。而且更不要说他不去日本,每天都可以看到典娆了。这个安排似乎很完美,秦歌马上对沈信的赴日之行不感兴趣了。现在即使沈信强烈要求,怕他也是要断然拒绝了。 沈信对这个结果当然很满意,只是有一点不解,刘德华给秦歌安排的都是一些近乎没有台词的龙套反派,很难理解秦歌为什么会有那么大激情。沈信只能这样理解,秦歌实在是想演反派想得有点饥不择食了。 不过虽然质是不高,但刘德华为秦歌安排的量还是满大的,几乎有十几部电影电视剧都有秦歌露面的机会。这样一来,连典娆也放心了,秦歌去拍戏,她可是能安静几天了,要知道她在杨天的计划里可是很重要的一环,这样的安静是很难得可贵的。 (第九十八章完) 第九十九章 离别总是感伤 杨天的计划是一个很周详很庞大的计划,沈信一听完就预感到它的实施将造成很大的影响。将自己在大陆曾认识一个叫丁自强的神秘人物的事情说给杨天听,沈信问杨天是不是应该对丁自强通报一声。毕竟事情的发展谁也难以估计,如果连累中国受到影响就不好了。 杨天沉吟片刻,同意沈信和丁自强联系,不过一再叮嘱千万不要让中国官方插手,否则事情可能会更复杂。在杨天看来,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他和日本人之间的私人恩怨而已。 沈信也同意杨天的看法,所以决定只是旁敲侧击地让丁自强知道会有这么一件事,但具体到细节,那是不会让他知道的。 这一天,沈信一接通丁自强的电话,丁自强马上应机了:“喂,沈信啊,最近忙什么呢?” “没什么,就是弄新专辑的事情。”沈信笑答一声之后,故做神秘地说道:“最近我学了一点异术,好象是能看透未来。而根据我看到的,最近可能有些不太好的事情发生,所以想把这些事情说给你知道一下。” “什么事?”丁自强敏锐地感到沈信不会这么无聊,这么说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连忙问道。 “在我们东边,有那么一个岛国,时常会有点地震和火山爆发之类困饶的那个。”沈信还是神神秘秘地说道:“根据我的预测显示,那里最近可能会有一些动荡,希望你能注意一下。” “动荡?什么动荡?”丁自强的声音紧张了。 “大概就是金融方面吧。股市可能会不稳,也可能有那么一两家大财阀会倒闭,大概社会动乱也是少不了的。”沈信轻描淡写地说道。 “沈信,你不要吓我,你说的这些都不是小事啊。”丁自强严肃地说道:“坦白说吧,你想干什么?” “我?我不想干什么,我只是适逢其会,恰好知道这么件事而已。”沈信还是很轻松地说道。 “你不要卖关子了,到底从什么地方得来的消息?”丁自强却是急得不行了:“到底是些什么人想搞事?他们具体想干什么?” 看看火候差不多了,丁自强对这件事已经很认真看待了,沈信也就笑着透漏了一点风声:“其实也真的没什么。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与那岛国的某财阀有些私人恩怨,而他最近手头比较紧,所以想从那财阀手里弄点零花钱。” “哦!?”丁自强听出一点意思,静候沈信的下文。 “而我另外还有一个朋友,他想弄个f1车队玩玩,可是自己手头没有技术力量支持觉得很不爽,听说那岛国的汽车工业还发展得不错,所以他也想弄个汽车制造厂什么的玩玩。大概就是这么点要求,没想要搞什么事。”沈信隐晦地说明了自己这方面的计划。 “就这些?”丁自强大概了解了沈信的意思,不过什么具体的情报也没有,他很是不满足。 “我的朋友的计划就是这样。”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接着故意叹口气又道:“不过有一点比较遗憾,我朋友的计划不知道怎么泄露出去了,一些国际上的金融炒家知道后,对那岛国这块肥肉也是蛮感兴趣的。” “什么?”丁自强一下警觉起来,沈信这句话显示的信息可是非同小可。 沈信听出丁自强的紧张,连忙又道:“不过那些人我们也管不着是不是?人家可都是大亨级的人物。而且事不关己,我们也没必要理会。说实话,我只是怕你错过看热闹的机会,所以才通知你一声,没别的意思。说实话,这可能是大场面,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看到的。” “沈信,不要开玩笑了,你说的是真的吗?”丁自强沉默了一会儿,最后严肃问道。 “当然是真的。”沈信一本正经说道:“而且就在近期,我都要赶到那岛国去看看热闹了。” “沈信,你要知道,这样的风波,那结果可是很难预料的。”丁自强严肃说道:“而在现在的形势下,我们承受不了太大的动荡啊。” “所以我才要通知你,无论那边发生什么事,都最好袖手旁观,我的朋友们会处理一切。”沈信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首先保证我们自己不受影响,那个没有责任感的岛国,随他们自生自灭吧。” “沈信,感谢你预先告知,我们这边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丁自强沉默一下,接着说道:“但是,你们真的准备好了吗?不会到时候收拾不了局面吧?” “那你放心,我们绝对有把握。”沈信自信满满,对未来可是大有信心。 “好吧,我还得消化一下你说的话。有什么进展和需要帮忙的随时联系。”丁自强叮嘱了这么一句,挂了电话。 将可能发生的事通知了丁自强,沈信觉得全身心都放松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事分心,他可以开始全心全意地来扮演他那至关重要的角色了。 在沈信的忙碌赶工下,他的新专辑终于在他离开香港前录制完毕,只要一声令下,马上就可以上市。 沈信这时可是踌躇满志,正如他对丁自强所说的,他即将面对的是从所未见的大场面,这让他一向冷静的心神也有那么一点激动。 而在离开香港之前,沈信又和方容见了一次面。都知道沈信此行不是表面上看来那么简单,两个人的心情都有点沉重。虽然对杨天的计划充满信心,但人在局中,自然无法感到完全坦然。 “自己小心点,那可是日本人自己的地头,出事了可是没有人照顾你。”方容难得温柔地说道。 方容这难得的表情看在沈信眼里,反而让他的心情一下子轻松起来。愉快一笑,沈信说道:“谢谢关心了。不过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清楚?没有人能伤害到我,日本人更不行。” “我是担心你搞砸天哥的计划。”听到沈信的调笑,方容马上恢复本色,警告道:“如果你出了什么漏子,到时候可别怪我不客气。” “你还是泼辣点比较有味道,温柔不适合你。”沈信好象没有听到方容的话,只是痴痴地看着方容瞬间变得咄咄逼人的神情,颇有点色不迷人人自迷的味道,不过听他话里的意思,更象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你莫不是有受虐倾向?”方容没好气说道:“喜欢泼辣?信不信我马上揍你一顿?” “没有这样的倾向,我也不对你提这样的要求。“沈信连忙否认,接着认真说道:“对我自己,我倒没什么好担心的,不过对于你,我真的是有些放心不下。” “无事献殷勤。”方容心中喜之,表面上还是很不屑。 “你也了解,一旦天哥的计划成功,很可能会逼得日本人狗急跳墙,到那时侯你首当其冲,可能会有危险啊。”沈信不理会方容的不屑,继续说道。 “切!”方容蔑视地说道:“我怎么说也是高级督察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岂能小阴沟翻船?”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沈信还是很认真:“再说了,人家担心嘛。” “呸!”方容没好气说道:“警告你不要这么肉麻啊,对这么肉麻的话我可是绝对过敏。”沈信的语气让方容有点受不了了。 “好了,不开玩笑了,临走我有点东西送给你。希望笑纳。”沈信看方容急了,也马上变得严肃起来,把一个小盒子递给方容。 方容疑惑地打开,里面是一只漂亮的戒指。 在沈信期待的目光中,方容不屑地撇撇嘴:“你不是想这个时候向我求婚吧?我可是已经警告过你的了。” “我知道,我知道。”沈信连声说道:“这不是求婚戒指,只是一点小小心意。” “那还差不多。”方容先点点头,接着又皱起了眉头:“即使不是求婚戒指,你也不用搞得这么简陋吧?样子这么难看,品位这么低俗,我怎么好意思戴出去?” 沈信顿时拉长了脸:“唉,有什么办法呢?我穷啊,那些高贵典雅的戒指实在是买不起。” “又哭穷?是不是想要我打赏你点?”方容一瞪眼。 “那倒不用。”沈信低头道:“不过我可是辛苦工作了这么多天才买下的这枚戒指,你能不能不要太计较它的价值?其实它的价值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这片心意啊。” “辛苦工作多天才买这么样一枚戒指?”方容惊讶地张大了嘴:“你们明星这么辛苦啊。” “是啊,世道不景气,只是混口饭吃。”沈信很沮丧的样子:“现在能体会到我的心意又多重了吧。拿好啊,不要掉了。” “好了,没人要问你借钱,你少装杨白劳。”方容忍不住大笑:“算了,不为难你了。虽然这戒指实在是寒碜了点,不过……” 她话没说完,沈信已经接上了:“不过看我这么诚心,你就勉为其难地收下吧。而且你若仔细看的话,其实这戒指也不难看。” “好了,我收下就是了,你不用再演戏。”方容小心地将戒指戴上,仔细端详一番:“真的不是太难看,而且让人感觉很舒服。” “那当然了,里面有我的心意嘛。”沈信不忘表功。不过这戒指还真不是表面那么简单,沈信是对其进行加工过的,里面多加了几个防御阵法,就是为了预防方容遇到危险设计的。 方容虽然不理解那么多,但对沈信的这番心意,其实也是心里暗喜,只是以她的个性不肯说出来罢了。 在这一切都安排妥当后,沈信终于踏上赴日之途,同行的还有唐子凡的助手蓝江。蓝江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绝对地忠实可靠。而且在他普通的外表下,其实他是一个很多才多艺的人,很多方面都很出色。此行他是沈信的日语翻译和保镖,可以说沈信对外联系都由他负责。 杨天和唐子凡亲自将沈信送到机场,互道珍重。对于他们已经开始展开的计划,他们都充满了信心,不过这离别嘛,始终是让人有些感伤。 看到气氛凝重,沈信笑道:“其实事情根本没什么刺激的,完全不用担心。不过想到天哥对我的期待,我还是很有点不安。” 杨天哑然失笑:“你就不要妄自菲薄了,如果计划失败,那肯定是其他方面出问题了。对你,我是一百个放心。现在我们的一切进展顺利,兄弟,你就大胆地往前走吧。” 唐子凡却是另一套说辞:“兄弟,为免你的后顾之忧,我决定,即使你不幸殉职,我也会在我未来的车队给你留个名字的。留芳百世也好,遗臭万年也罢,我们是不会忘记你的。我们永远缅怀你。” “去你的。”沈信忍不住给了唐子凡一脚。众人齐声大笑中,沈信和蓝江登上飞机,开始了新的旅程。 (第九十九章完) 第一百章 开门红 飞机降落在东京,出现在沈信面前的场面正是他预想之中的。 由于沈信的这次宣传行动大张旗鼓,他还没动身已经吵得沸沸扬扬,所以此刻等候在机场外的日本歌迷是人山人海。大多数人自然是用日语拼命喊叫,不过也有那么一小部分歌迷,居然用的是半生的不熟的汉语。 这小部分人的声音当然极其微弱,不过沈信自然是听得一清二楚。这是一个好兆头,沈信不由微笑起来。 在蓝江的引领下,沈信昂然走向已准备好的汽车。 不过还是有意外事情发生了,虽然有着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还是有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不知怎么突破了封锁线,拼命地向沈信跑来。几个警察在后面毫不放弃地赶来,那少年头也不敢回,最后甚至只是盲目地向着沈信的方向飞奔。 蓝江已经要拉着沈信上车,沈信却微微一笑,拒绝了马上上车。他甚至向那那少年走近几步迎上前去。在那少年几乎精疲力尽,就要一头栽倒的时候,沈信已经一把把他掺住了。 “你没事吧?”沈信微笑问道。他用的是汉语,那少年懵然不懂,不过一抬头看到是沈信,那份欣喜若狂就甭提了。 沈信不是不懂日语,但他决心是一句日语也不说,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原则问题。甚至连这次带来的《东方之鹰》,他也是用的汉语版本。单纯从市场考虑,当然是用英语版本好,但沈信决定毫不迁就日本人,就是要摆明这是中国人的电影,想完全看懂,拜托你去学汉语。沈信对刘德华也是这么说的:“我要让日本人再次开始学汉语的热潮。” 沈信的自信自然是刘德华不能理解的,但那同样也是他的梦想,所以最后还是按沈信的意思办了。 而现在,沈信面对着一个日本少年,同样也是贯彻了这个原则。他的这个意思,蓝江也是清楚的,看出他笼络人心的意图,蓝江马上上前帮他翻译,尽管只是做作,沈信其实完全用不着,但场面工夫还是不能少。 听过蓝江的翻译,那少年马上回答没事,接着用日语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堆。不用说,自然是一个歌迷见到自己偶像时说的那一套,沈信也故作亲切地对那少年回了一大堆偶像应该说的话。最后还与那少年合影留念。 那些追赶这少年的警察赶过来想把那少年带走,沈信已经预先示意蓝江把他们挡住,直到签名合影都结束后,沈信这才把那少年交到警察手里,并一再叮嘱要好好照顾。 对沈信的一番做作,蓝江暗自好笑,对他说道:“你的亲切和善是没错,不过对一个日本小孩这么亲热,可是很容易被人误解的。” 沈信很认真地说道:“要瓦解一个国家的防御,最有效是从人心入手。从这个小孩开始,我要改造日本人。” 沈信和蓝江上车,没有去酒店,而是直接开到了一个记者招待会的现场所在地。大概是日本方面比较着急,又或者他们要对沈信进行疲劳攻击,根本不给他休息的时间,直接就要开始拷问。 沈信对日本人的意图自然是了然于心,表面上装做毫不知情,他微笑着坐上了主席位。 刚一坐好,沈信的眼中忽然射出一道厉光,霎时间扫过下面密密麻麻的记者席。他的这一眼自然有讲究,那是专门来探测一个人是否心安理得的。这一眼下来,几乎所有人眼睛都下意识地避开了沈信的注视。沈信不由好笑,果然是大场面啊,来的这么多记者没有一个不是意图叵测的。 在沈信的目光注视下,现场渐渐安静下来,接着蓝江上前一步,对所有记者进行了一番致辞。当然都是最光冕堂皇的那一套,或者说是最索然无味的一套。这些话蓝江自己也说得别扭,但为了下一步的行动,他也是硬着头皮。沈信微笑看着蓝江,很同情他的境遇。 说完这些开幕词后,到了自由发问时间,现场忽然又静了一下。沈信敏锐地观察到所有人都几乎微不可察地望向记者席第一排,接着一个中年记者忽地站了起来。 一看这记者的造型,沈信就知道来者不善,不过他又岂会有半分在意?微笑一下,沈信问道:“这位先生有什么问题要问?” “听说你的身世颇有不明之处,在这么一个很多你的崇拜者关注的场合,你能不能解释一下?”那人稍作思索,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哪有这样的事情?”沈信漫不经心地回答道:“那都是小报记者的炒作,哗众取宠而已。”接着他忽然笑容尽敛,很庄重地说道:“我是中国人。”故意要刺激一下在座的各位记者,他这句话着意加重了语气。 “中国?哪个中国?”那记者果然上当,忽然问出了这么一个敏感问题。从他们来看,一个艺人明星,在政治问题上是最容易犯错和出丑的。 “哪个中国?”沈信用嘲弄的目光望向那记者:“你这个问题真是有趣。我不知道是该怀疑你本人的素质呢,还是该怀疑贵国的教育水平?” 那记者脸色一沉,但不等他开口,沈信已经接着说了下去:“只有一个中国,先生,这是常识。” 不理会那记者一下变成猪肝色的脸色,沈信又说道:“这位先生好象不知道他参加的是什么样的记者招待会,问的问题实在是莫名其妙。麻烦你先想清楚再来发问,下一位。” 又一个记者站起来,还是紧接前面那人的问题:“关于是否只有一个中国,我有另外不同的看法。” “我对你的看法没兴趣,下一位。”沈信连说第二句话的机会也没有给他。 “沈信先生,对于你的态度,我强烈表示不满,我能理解为你是对我们日本的蔑视吗?”又一个记者霍然站起。大概是出于让沈信出丑的目的,这帮记者是无孔不入,索性就给沈信扣起帽子来。 “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下一个。”沈信笑容不改,心中也是同样高兴,日本人越来越沉不住气了。 “不,我坚持要你回答。不回答这个问题,我想我们在座同行都是不安心的。”那人固执地说道,同时对周围记者们说道:“你们说是不是?” 记者群顿时群情激动,似乎沈信要是不回答这个问题,他们马上就要采取过激行动了。 “好啊,既然你们愿意探讨一下这个问题,那么我也就说说我的看法。”沈信似乎毫不在意地说道:“说到一个国家,其实跟一个人差不多。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曾经做过很对不起邻居的事,事后却百般推卸责任,甚至为此狡辩。敢做不敢当的这样一个人,人品可谓卑劣,你觉得他能赢得邻居的尊重吗?” “沈信先生,拜托你把话说清楚。”那记者挑衅般说道。 “而且还不止此,每当碰到有什么困难时候,这个人最先想到的只是自己如何能逃过一难,甚至是如何从这一难中获利,却丝毫不顾及邻居们的处境和感受。这样不负责任,卑鄙无耻的人,难道我会对他有好感吗?”沈信并不理会那记者的话,自顾自说道。 “沈信先生,我强烈怀疑你在影射我们国家。你敢承认这一点吗?”那记者算是抓住了一个要害,就想就此叮住不放。 沈信笑了:“老实说,有了第一位记者那样愚蠢的问题,我对诸位的理解力实在是不抱多大希望。”不理会所有记者都变得难看的脸色,沈信对着开口发言那记者说道:“不过说到你刚才问的这个问题,我可以告诉你,你还真理解对了。我不是在影射贵国,而是根本就是在说贵国。” 说到这里,沈信脸色一沉:“对自己过去做过的事不肯正视,不敢承认,还百般粉饰,这就是贵国对待历史的态度。如果象人一样分君子小人,贵国肯定难入君子一类。而现在呢,无可否认,贵国的经济和商业都有独到之处,但在几次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却和对待历史的态度如出一辙。这让人感觉到,贵国所有的只是小聪明,而作为一个最重要的类似人格的精神上,贵国却是低下之至。” 那记者被沈信这一番长篇大论轰得有点晕头转向,他是猜到沈信可能会对日本有微词,可是没想到沈信说的如此直接彻底,一时间竟然是没有马上接口。 而沈信也不放过这个机会,继续说道:“贵国还想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还觉得亚洲不配贵国身份。实际上要我说,不是亚洲配不上贵国,而是贵国配不上亚洲,如果可以的话,我倒希望亚洲能少一个没有品格的国家,那对整个亚洲都是好事。而说到常任理事国,我只想提醒一句,贵族身份是花钱可以买到的,但贵族气质却不是能买来的。贵国即使有贵族身份,如果不改变自己的态度和做法,那么,贵族气质是你们永远也不会有的。” 沈信这算是指着日本人的鼻子在骂了,但沈信出口不带脏字,而且所说又都是有凭有据,一时间现场突然沉默了。 而在这样的形势下,终于有性子激烈的一个记者跳了起来。没能力与沈信正面理论,他索性用日语大骂脏话。 听到这记者的满口脏话,沈信脸色不由一沉,这家伙实在是看着讨厌。也没见沈信有什么动作,他已经悄悄向那正骂得开心的记者发出一丝仙力。而那记者正骂得痛快,突然觉得全身一麻,接着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还不由自主地四肢抽搐起来。那模样可怜之极,仿佛是羊角疯发作。 “可怜哦,有羊角疯还这么容易激动。唉,拜托,有羊角疯就不要逞英雄嘛,小心出人命。”沈信冷笑说道。 “污蔑,这是最卑劣的污蔑!”当那羊角疯患者被抬出场外,现场再次恢复常态时,终于有一个记者正面反击了。 “是吗?我有什么地方说得不对吗?”沈信漫不经心地说道:“我不象贵国那么没风度,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我是都会承认的,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慢慢讨论这个话题。”说到这里,他忽然微微一笑:“不过我还真是奇怪贵国记者的作风,难道随便来个外国人,你们就非得人家谈谈对你们国家的看法?不说好听的还不行?我可只是一个艺人,是来宣传我的电影的,而到现在为止,居然没有一个问题切中主题,你们说是不是很奇怪。” 沈信暗自好笑,本来第一个问题还是有关他的,没想到接下来话题全变味了。不过这也只能怪日本人弄巧成拙,急着想要把沈信套住,却反被沈信巧妙利用,在痛骂一番后,还怪他们问的不是问题。 “沈信先生,我很怀疑你此来的用心。”又一个记者咄咄逼人。 “有什么用心?”沈信懒洋洋说道:“我是艺人,当然是要做本职工作的,这有什么奇怪呢?” “从你刚才的话已经表明你的态度,对于你有着这样恶劣看法的一个国家,你居然还要来宣传你的电影,你有什么解释呢?” “这个呀,我只是好奇。“沈信微笑道:”如果说政府是一棵大树的话,那么一国的民众就是培植这大树的土壤。我很想知道是怎样的土壤,才长出贵国这么一棵异类的树来。”说到这里,沈信耸耸肩:“我承认我曾有过一点幻想,希望这棵大树是一个意外,土壤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很遗憾,我的第一观感让我很失望,从各位身上就可以看出,贵国政府不敢面对过去,不肯承担责任的态度,和诸位的态度是如出一辙的。” 说到这里,沈信叹息一声:“不过我感觉年轻人还是很可爱的,希望我能让他们明白,在现在这样的政府下,日本是没有任何前途的。那么,我也算是为喜欢我音乐电影的人有个交代了。” “我强烈抗议你对我们国家的看法,并要求你道歉。”那记者愤然说道。 “贵国有个盟友是喜欢挥舞民主和自由两根大棒吓唬人的,我本以为你们也应该有这么一点精神。”沈信很失望地说道:“难道一点点真话也不能说吗?我实在是和各位没什么好说的了。道歉?我不认为说真话是应该惭愧的一件事。我坚持我的看法,我不会道歉的。” 众记者群情激愤,沈信却是熟识无睹,自顾自说道:“中国有句古话,上梁不正下梁歪,用在贵国很是适用。有自以为是却生性卑劣的政府,就有自充精英,却用民脂民膏供给自己奢华的财阀。可以说,贵国所谓的精英一族,从政府到社会最上层的财阀集团,都是腐烂的一群。在这些人的领导下,日本实际上已经走向死亡。” 沈信的话如同火上浇油,现场更是乱成一团。连蓝江也觉得局面难以收拾,沈信却只是冷笑以对。 在这样的情形下,还是有记者先冷静下来了,对沈信大喊道:“你要为自己的话负责,你现在的攻击是针对整个日本人民的。” “对于诸位的理解力,我实在是没什么信心,随便你们怎么理解吧。”沈信无所谓地说道:“不过为表示我与贵国的不同,我是敢做敢当的,就另外再透漏一点内幕给你们吧。贵国有个村上财阀对不对?” “对,那是我们大和民族的骄傲,是我们日本的支柱。”那记者傲然答道。 “可是我就是听说了这么一个消息,说是村上财阀的财政极其不稳。”沈信笑吟吟道。 “什么叫不稳?”那记者愤然。 “不稳的意思,就是说似乎资不抵债,好象要破产了。”沈信一字一句说道。 “破产?村上财阀要破产?”在场记者反而一下子冷静下来了。那怎么可能?所有人瞬间都把沈信当成疯子,没有人再激动得要跟他拼命了。 “好了,大家终于安静了。看来我的电影宣传是没人感兴趣了,那么招待会也就到此结束吧。”沈信冷冷道:“飞行很累的,我想我需要去休息了。” 记者们还是没说话,他们一时间都对沈信觉得完全看不透,这么把自己放到与全体日本人对立的地位上,对他有什么好处?不论他是单纯的艺人也好,别有企图也罢。 沈信自然懒得理会他们的看法,自己和蓝江就从主席台退走了。 而就在他们要离开的一瞬间,终于又听到一个记者的叫喊声:“沈信,你这是对村上财阀的诽谤,你要为自己的话负责。” 沈信头也不回,冷笑道:“走着瞧吧。” 走出现场,沈信和蓝江马上上车,飞快开往一家酒店。对这天发生的一切,沈信满意地点点头,现在他算是把地雷已经埋下去了,什么时候爆炸?那似乎是很值得期待的。 (第一百章完) 第一零一章 住院 这次记者招待会是通过某电视台直播的,出于公众对沈信这个神奇崛起的演艺巨星的关注,收视率极高,所以沈信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表现马上就通过电波被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 直播的安排当然有村上财阀的人在幕后主使,而他们本来的目的不外乎是想让沈信出丑,然后通过电视把沈信的丑态传送到沈信的歌迷影迷中,从而减低沈信在日本的影响力。对于沈信日益扩大的影响力,村上财阀也是别有戒心的。不管怎么说,一个中国人能影响到日本人,那总归不是一件好事。 村上财阀可谓用心良苦,不过事情的发展却有点出乎他们的意料。沈信的态度是那么直接,对日本的指责是那么单刀直入,猝不及防下,出丑的反而是众记者。 而沈信从头到尾表现得潇洒自如,不仅控制着整个局面,还隐隐有着那么一点“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一时间反而让他的崇拜者们更倾倒了。就这些人来说,虽然不见得完全赞同沈信的观点,但对偶像的崇拜永远是盲目的,他们只看到沈信潇洒慷慨的一面,对沈信话语里对日本的指责蔑视反而不太关注。而且本来沈信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演艺明星,崇拜的也只是他演艺方面的成就。而这次记者招待会却让他们看到了沈信的另一面,一个人独对这么多责难的记者,还最终让众记者哑口无言,这种现实中难得一见的慷慨场面,一时间几乎更让众崇拜者把他当成了英雄而膜拜。 总而言之,沈信通过这场记者招待会,即使没有更让自己的偶像地位牢不可破,至少也是没有影响到他在日本歌迷影迷心目中的形象。这一点,对于村上财阀的计划来说,那已经是绝对的失败了。 沈虽然没有完全确知这方面的情况,但也预感到事情不会很糟。所以,和蓝江一起入住酒店后,沈信的心情非常愉快。在这样放松的心态下,他和蓝江一起来到窗口前眺望,对东京的市景评头论足起来。 对沈信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表现佩服得五体投地,闲话过后,蓝江忍不住赞叹道:“从来都没有这么痛快过,当着日本人的面指着他们的鼻子骂,他们居然被骂得哑口无言,实在是过瘾。” 沈信淡然一笑:“单纯地出气不是我们的目的,这样的戏也只是开始,下面还有更精彩的场面。不过这场戏却也是必须的,需要先给日本人一个提示,那么我们后面的戏才能演下去。虽然可能有点过火,不过也许这样更好。所有的注意力就全集中到我们身上,天哥他们的行动就更不为人注意了。” “是啊。”蓝江感慨道:“现在子凡他们已经开始在股市上行动了,不过很小心,暂时还没有人注意到。” “那就好。”沈信点头道:“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玩。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加柴,柴加得越多,到时候火就会越旺。” 两个人想到将要到来的盛况,都是憧憬不已,相视而笑。 沈信考虑到蓝江可能会有些疲累,毕竟他只是普通人,一路上还得照顾沈信,提议他去休息一下。蓝江欣然接受,暂去小憩了。 沈信等蓝江离开,又向窗外望去,就在这时候,电话响了。 “阿信,你在搞什么鬼?”从电话里传出来的是刘德华焦急的声音。 “没搞什么鬼呀。”沈信想到刘德华对这件事一无所知,不由有些歉然,不过想到刘德华还是不知道得好,他也不觉得自己隐瞒他是一个错误。 “还没搞什么?你在记者招待会上说的都是什么呀?”刘德华大概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然后就马上打电话,语声很是急促。 “只是一时愤慨,多说了两句。”沈信解释道:“我不是有意要破坏记者招待会的。” “我不是说这个。”刘德华对沈信没有理解他的意思更感气愤:“你说的那些话是没错,可是你也不看看是在什么地方?那可是日本人的地头,你说得这么尖锐,万一日本人恼羞成怒怎么办?你就不考虑一下自己的安危吗?” 听出刘德华的意思不是怪他说的话不对,而只是单纯担心他的安全,沈信不由对刘德华的用心很感激。这才是一个好大哥,不管小弟有什么不对的,总是会在他身后支持他,而且总是最先考虑小弟。 “华哥,你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的。”沈信想让刘德华安心,连忙说道:“我不是盲目发泄,而是要配合几个朋友和日本人玩个游戏。你忘了吗?我可是有些异能的。” “那倒也是。”刘德华稍稍安心,想起沈信确实不是普通人,不过还是很疑惑地问道:“玩什么游戏?用得着这么凶险吗?而且你的异能能保证你的安全吗?” “放心吧,没问题。”沈信笑道:“至于什么游戏,很快就会有发展的。你什么也不用担心,事情绝对没有什么凶险。” “放心?我能放心吗?”刘德华喝道:“你是在玩火。日本人连观点稍微正统一点的自己人都不放过,你一个外来人,他们能对你客气吗?” “没事的。”沈信连连安慰,最后好不容易才让刘德华暂时放心了。 等沈信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忽然发觉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头。在他想来,他这么闹了一通,村上财阀方面至少应该有些反应才对。比如说煽动一些激进分子来闹事,这本来是沈信意料中应该出现的,但却什么迹象也没有。 而且更奇怪的是,酒店周围安静得异乎寻常,即使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似乎也不应该这么安静的。沈信隐隐觉得事情可能另有曲折,不过他也懒得去理会了,现在无论什么意外都是他欢迎的。因为他的目的就是把事情闹大,把水搞混。 等到了晚上,还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沈信反感到寂寞了。和蓝江一起用了点晚餐,他自己喝了点红酒,沈信决定出门去看看。 出门来到酒店外,沈信依稀发现暗处各有人潜伏,不仅是在窥探他的行动,也阻止着无关人等的靠近。 “日本人到底在搞什么鬼?”沈信反而疑惑了。 “怎么样?要不要四处去走走?”蓝江看出沈信有点烦躁,这样提议道。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逛的,不过老是什么事也不发生的话,也只能逛逛去了。”沈信有些不解,难道自己低估了日本人的耐心? 就在沈信这么想的时候,从一边的街道上突然走来一个人。沈信瞬间感受到那人带来的杀气,连忙望了过去。 野狼!那人居然是沈信在香港地下赛车时见到过的野狼。 对于野狼的意外出现,沈信反感到精神一振,暗想日本人还是出招了。 蓝江也看到了野狼,马上全神戒备,野狼却似乎根本没有看到他,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沈信。一步一步地来到沈信的面前,野狼冷冷地用汉语说道:“我们又见面了,可恶的中国人。” “是啊,最近还好吧?”无论野狼杀气如何足,沈信自然一点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倒象老朋友般跟他打起招呼来。 “好?我好得起来吗?”野狼嘴角现出一丝讥诮的笑意:“自从赛车输给你,腿又被那俄罗斯妞踢断,我已经近乎废人了。在社团里我本来已经快升到中层了,现在却只能从头做起。连最不起眼的小角色也敢对我呼来喝去。” 虽然对野狼所谓的社团没有了解,沈信也能从这番话里感受到野狼的遭遇不堪。不过对这个他一见面就没有好感的家伙,他是一点同情也没有。听完野狼的话,沈信又是一笑:“看来你最近的日子实在是不怎么样,好可怜啊。” “可怜?我用不着你可怜。”野狼忽然眼中异芒闪动,精神也随之亢奋起来:“老大已经对我说了,只要我能干掉你,我就能恢复原先的地位,甚至能额外提升。你就认命吧,我不会放过你的。” 沈信冷冷一笑,没有说话,蓝江却忍不住了:“说话前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你当自己在讲笑话吗?即使是讲笑话,你的笑话也很拙劣。” “小角色,懒得理你。”野狼傲然对蓝江一挥手,然后猛然探手入怀,掏出一把手枪指住了沈信:“小子,从输给你那天起,我就一直等着这个机会,今天你是逃不了了。”哈哈一阵狂笑,野狼就要扣动扳机。 但甚至不用沈信动手,在野狼有机会开枪之前,蓝江早一个箭步上前。在野狼掏枪时已经全神戒备,蓝江出手的机会选择得非常好,正好在野狼扣动扳机的刹那飞起一脚踢中野狼的手腕。 枪声乍起,只是子弹却射向了天空。而蓝江同时飞身上前,将野狼手中的手枪抢了过来。 “哼,就这么两下子,居然也敢拿出来献丑。”蓝江看到野狼两手空空,再没什么威胁,忍不住冷笑道。 野狼手枪被夺,也是一愣神,但马上神情变得更疯狂,突然仰天狂笑起来。 蓝江莫名其妙间,沈信却觉得事情不对。不过还没等沈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野狼已经猛然扑上来,将他紧紧抱住。 对这个意外,沈信先是一愣,等看到野狼腰间冒出火花,他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甚至还有时间想,人体炸弹不是中东流行吗?小鬼子什么时候也学会了? 沈信自然不会将野狼毁灭性的攻击放在眼里,可是他忘了现场还有个蓝江。蓝江对沈信的实力并不是很清楚,看到野狼和沈信抱在一起,摆明是要同归于尽,他心里顿时急了,不是想办法躲开,而是猛然冲上前去。 他的这个行动自然没什么实际意义,但却表明对沈信的关心。沈信心中感动,想要摆脱野狼,野狼却抱得死死的,时间已经来不及,蓝江也已经扑上来,沈信忽然抬脚踹向蓝江。 几乎是蓝江被沈信一脚送出几十米的同时,一声剧烈的爆炸声响起,现场一阵硝烟弥漫,一时间什么也看不清楚。 蓝江一头摔倒在几十米外,但他却根本顾不上看自己是不是受伤,眼睛一直盯着爆炸发生的地方。 一落地马上窜起来,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所以蓝江更是着急。马上赶向爆炸发生地,蓝江觉得沈信恐怕是凶多吉少,忍不住叫了一声:“阿信,你千万不能有事啊。” 没有人回答,硝烟散尽,现场只有沈信一个人躺着不动,而野狼,已经是粉身碎骨了。 蓝江看到沈信居然还有个完整的人形,大感出乎意料,连忙赶了过去。 “阿信,你没事吧?”虽然奇怪沈信为什么会这么好运,蓝江还是连忙问道。 “我没什么事,只是这感觉实在让人不舒服。”沈信感到自己身上血迹斑斑,不由一阵恶心。 蓝江误会他是受了内伤,更是着急万分。 “救护车,叫救护车。”沈信忽然叫了起来。 “对。”蓝江马上掏出手机,拨通了急救号码。等打完电话,蓝江关心地说道:“你撑着点,救护车马上就到。” “我没事,救护车是给那日本小子叫的。”沈信没好气道:“我根本就没有受伤。咦,那个日本小子哪里去了?” “日本小子?”蓝江一边讶异于沈信居然没事,一边苦笑回答:“哪里还有日本小子,已经挂掉了,连囫囵尸首都没有。你以为这样的爆炸还能留下活口吗?”当然他不得不想,沈信自己是一个例外。 “是吗?”沈信站了起来:“那就叫警察来,救护车没有必要叫了。” 说完这句话,沈信就想走,但现场一阵尖锐的笛声响起,一辆救护车飞快赶来。 “你来应付吧,我先去洗个澡,换换衣服。这感觉糟透了。”沈信对自己现在的状况很是不满意。 “不行啊,你这么一走,对这件事怎么解释呢?现在救护车都来了,你不上医院是不行了。”蓝江一把拉住他。 “医院?我讨厌医院。”沈信皱眉道:“不去行不行?” “当然不行。”蓝江又好气又好笑,沈信现在的样子象怕打针的小孩,连忙说道:“这件事可是闹大了,你不去医院躲躲,麻烦可就多了。而且你一定要装出重伤的样子,这样才能把事情闹大。” “好吧。”沈信勉为其难地说道:“我要头等病房。” “知道了。”蓝江好笑地说道。而他这句话一说完,那些医生护士们已经急急赶了过来:“伤者在什么地方?” 蓝江刚要指沈信,忽然觉得手里一沉,沈信已经装出晕过去的模样倒在他怀里。 “我们刚刚遭到犯罪分子的炸弹袭击,伤者伤势很严重。”蓝江煞有介事地叫着,招呼医生护士七手八脚地把沈信抬上救护车。 一阵忙乱之后,救护车飞快地开往医院,沈信生平第一次住院了。 (第一零一章完) 第一零二章 温馨护理 作为一个重伤号,沈信被迫地被一众医生护士搬来搬去,最后送入了急救病房。 对沈信在那么激烈的爆炸中居然能幸存,所有人已经感到很惊讶了,而对沈信身体检查之后,这种惊讶更甚。沈信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受伤的地方,从医学上来说,这些医务人员根本理解不了看到的一切。 本来可以宣布沈信毫发无伤,但奇怪的是,沈信的意识却是一片空白。经过各种最先进的仪器设备检查之后,医生遗憾地宣布,沈信变成了一个植物人。根据他的看法,那场剧烈的爆炸虽然对沈信的身体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但却严重地损害了沈信的大脑,他再次清醒过来的几率近乎为零。 这当然是沈信自己玩的把戏,以他的能力,模拟一个植物人是轻而易举。而且这也是迫不得已,首先正如蓝江所说,这件事肯定会有很大的影响,在另一个当事人野狼当场死亡,而且尸骨无存的情况下,他毫发无伤怎么也说不过去。另外更是因为他嫌麻烦,要把这件事炒热,他在医院呆一阵子是很难避免了,但什么事也没有赖在医院,似乎也说不过去。 想来想去,还是扮植物人比较合适。这样连应付探访的人都免了。只要有蓝江把关,他大可以在病房里为所欲为,静等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沈信的这一番心思,蓝江却是一点也不了解。对沈信的生还已经暗呼侥幸,他还真以为沈信的植物人状态是真的,那份激动和自责,看在沈信眼里,不由暗呼惭愧。 一阵喧扰之后,沈信终于如愿住进了头等病房。所有的医生护士忙碌之后,都一一退走,只剩下蓝江一个人。 蓝江这时候是心乱如麻,想起唐子凡和杨天的嘱托,他不由暗生愧疚,不知道该怎么向他们汇报这个消息。 沈信好不容易等医生护士都走了,连忙坐起身来,低呼一声:“靠,这帮医生护士也太敬业了吧?害我憋得这么辛苦。” 蓝江反被吓了一跳,猛然跳了起来,他惊喜地叫道:“你醒来啦?” “嘘!”沈信竖起一根手指示意蓝江不要声张。 “你醒来就好了,不然我可担心交不了差。”蓝江看沈信完全是没事,马上放心了。 “什么醒来?”沈信笑道:“我根本就没事,那脑电波图是我骗他们的。这下应该是没有什么人来打扰我了,不过可能你是要更忙了。” 蓝江对自己是不是要更忙并不在意,只是对沈信说的话感到难以理解,一时间看沈信的眼神象看着一个怪物。 “难道唐子凡没有告诉你说我是一个超人吗?”沈信苦恼地说道:“居然累你如此担心。” “他什么也没对我说。”蓝江先摇摇头,接着忽然笑了:“他就是那样一个人,自己了解的,就以为别人也了解。他太粗心了。不过现在我也算知道了。” 顿了一下,蓝江忽然又道:“我一直以为天哥是最厉害的,现在看来,你应该比他还强。” “不谦虚地说,在功力上我是比他强一点点。”沈信很认真说道:“不过天哥的为人却是我最佩服的,那跟功力高低无关。” “是啊。”蓝江也感慨起来:“这次的计划他居然能想出来,实在是厉害。现在知道你的底细,我对未来更有信心了。” “未来,未来是很好玩的。”沈信想想此事可能带来的后果,不由微笑起来。 说话间门外忽然传来一真嘈杂声,蓝江忙迎了出去。沈信侧耳听了一下,原来是日本警方来调查情况,沈信顿时没了兴趣。有蓝江挡着,沈信放心地扮演起自己植物人的角色,不用担心有人来打扰。 在床上躺着实在太无聊,沈信索性坐起来,先给刘德华和杨天都打过电话,表明自己安然无恙,沈信这才开始忙碌自己的事情。 细细想了想一天的遭遇,沈信想到明天可能会有两条重要消息和他自己有关,不由隐隐有些窃喜。虽然淡泊名利,但这次的事情不同,他的轰动越大,就越能配合杨天的计划,他自然也是有所求而来。不过沈信还是没有想到,不用等到第二天,这一天晚上他的名字已经很轰动了。正如他所预料,他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表现以及此次记者招待会意外的反响,都引起了村上财阀方面的极大愤慨和警惕,他们一致认为沈信是一个危险分子,打算一劳永遗地解决这个麻烦,这才有野狼的暗杀。而且还不止此,在听闻沈信居然没死之后,他们更是宣传说沈信是一个黑帮分子,继续从名声上打击沈信,务必要沈信声名扫地。 这一切沈信都不知道,他只想到有关杨天的计划现在算告一段落了,而且一切顺利,心情好得不的了,在研究了一番音乐之后,他又开始玩起游戏来。一个植物人有这么多事做,他算是第一人了。 而就在沈信正兴高采烈地打着游戏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一个低沉却急切的声音:“我要见沈信,他现在怎么样了?” 这是一个悦耳的女声,沈信一下子就听出是什么人来了,不由一阵感慨。那是曾邀请他去新加坡担任演唱会嘉宾的温馨。在年初时他们还曾电话不断,不过后来由于各有事忙,加上沈信对电话这个东西不太感兴趣,联系也就少了。 而现在,在异国他乡,沈信突然听到这个声音,不由想起愉快的新加坡之行,还有那似乎别有深意的一吻。 在沈信这么想着的时候,门外蓝江已经对温馨解释起沈信现在的状况来。因为不了解沈信和温馨的关系,他只是把刚才对警察的一番说辞照搬,说沈信现在已经是一个植物人。 随着蓝江的讲述,一阵低微的抽泣声响起,接着沈信就听到温馨低沉但却坚定的声音:“我要见见他。不管他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都要见他一面。” 蓝江自然想阻止,但温馨是一个女人,他没法用强力,而且温馨的决心坚定得出乎他意料,争执中他已经被温馨推开,接着他就眼睁睁看着温馨进入了病房,还马上把房门给关上了。 暗自苦笑,蓝江也只能把这个烫手山芋交给沈信了。 而沈信本来在打游戏,但想到如果让温馨看到一个植物人在打游戏,那可是一大刺激,也不知道她受得了受不了,所以在温馨进门时,他已经快速收拾好一切,老老实实地躺下装他的植物人了。 虽然装作什么知觉也没有,沈信还是留了一条缝来观察温馨的一举一动。本来他以为温馨会反应激烈,说不定会大哭出声,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发生。在门外已经开始抽泣,温馨进门时脸上还带着泪痕。不过她一看到躺在床上的沈信,马上就把泪痕摸干了。 静静地走到沈信床前,温馨只是怔怔地看着沈信,并没有什么激动的表示,那神情,仿佛是看着沈信在睡觉一般。接着,温馨在沈信床边坐下,还是那种痴痴的眼神,她用手轻轻抚摩着沈信的脸,忽然发出了一声微不可察的叹息。 被温馨这么对待,沈信其实很觉得别扭,不过实在是怕温馨受到惊吓,他想想也就先忍了。而温馨的动作终于停了,接着温馨忽然低声哼起歌来。 这歌又让沈信的心情很是复杂起来。那旋律是他很熟悉的,正是他和温馨合唱过的那首《两情相悦》。这首歌是他仅有的与女歌手对唱的一首情歌,而且当初合作时候也是很愉快的,一听到这久违的旋律,沈信想起当日种种,自己也是一阵迷醉。 实在是装不下去了,等温馨的歌声告一段落后,沈信忽然轻轻地动了动,接着慢慢张开眼睛。 他的前戏还是有效果的,温馨并没有受到惊吓,只是惊喜却是难免的。 “你醒啦?”温馨还是很矜持的样子,不过眼中欣喜的光芒却泄露了她内心的激动。 “是啊,我终于醒了。”沈信微笑道:“听到你多情的歌声,瞎子也会开眼,何况我只是闭上了眼呢。” “你醒来就好了。”本来还好好的,听完沈信的话,温馨却突然扑到他身上,号啕大哭起来。 “别哭,别哭,我好好的,你哭什么啊?”沈信对温馨突然的激动感到手足无措。 “我还以为你醒不来了。”温馨哭泣的声音小了,但依然哽咽地说道:“我以为我的心思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了,那可就是一辈子的遗憾了。” 沈信没敢问是什么心思,隐隐觉得一段意外的情缘要开始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我就是一直想着你。”温馨抽泣地说道:“我欺骗自己说是友情,我欺骗自己说是一时的好感,可是我就是忘不了你。甚至只要是和你通个电话,都会让我或激动或不安好一阵子,到后来我连电话也不敢给你打了。可是还是不行,我还是老想着你。” 对温馨这番话虽然早有预料,但真到温馨说出来,沈信还是不由一阵激动。什么话也说不出,他只是紧紧地楼住了还在抽泣的温馨。 “这次我正好来东京开演唱会,你来东京的消息我也预先知道了,可是我莫名地害怕看到你或听到你的声音,所以我也没跟你联系。”温馨继续说道:“不过我还是一直留意着电视,看到你在记者招待会上的发言,我就隐隐觉得不妙,所以更留意新闻。结果,最让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看到你被歹徒袭击的新闻,差点就晕过去了。我什么也顾不得,马上就赶来了。还好,你没事。”说到最后,温馨的声音终于由激动变得平静。 沈信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这么轰动了,电视台都播出了他的消息。而对于温馨对他一直的关注和知道他遇刺之后的焦急,他更是感到由衷的感动。 “我本来是不会把这些话说出来的。”温馨表情恢复平静,但语气却更坚定:“可是这次事件让我明了了我的心,我不能再自己欺骗自己了。我知道这是一生一世的缘分,躲是躲不开的,而现在我也不想再躲了。” 温馨的话说得很明白了,她直视着沈信,似乎在等沈信回答。沈信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这段感情来得太突然,他的心情实在是激动又复杂。 看见沈信不说话,温馨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又低低地哼起歌来。还是《两情相悦》,还是让沈信心醉的旋律,沈信不由又发起怔来。 沈信先是怔怔地听着,当温馨唱完自己的部分,忽然停止了歌唱时,沈突然有了演唱的冲动。在温馨又开始盯着沈信不放时,沈信已经完全沉浸在那旋律里,似乎又回到当日,不由自主地就接着唱了下去。 沈信的歌声还是那么神情,顿时同样让温馨一阵迷醉,什么也没说,她忽然开始为沈信的歌唱低低做着和音。 先前的默契似乎又回来了,不用说话,只是一个眼神,两个人就能达到完全的相知相悦。在沈信唱完自己的部分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合唱起最后的**部分。那种纯粹的音乐交流,似乎更能让两个人了解彼此的心意,到最后,歌声轻轻飘荡,两个人的目光却再也分不开了。 歌声终于停了,温馨望着沈信,痴痴地问道:“我的心意已经在歌声里了,而你在歌声中的心意,我可以理解为你真实的心意吗?” 沈信一阵激动,其他方面先不说,光他和温馨在演唱上的默契就已经是一种难得的享受了。对于这样一个音乐上的知己,又对自己这么情深款款,沈信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轻轻拉起温馨的手,沈信诚挚地说道:“语言是会骗人的,但音乐不会,歌声也不会。你既然能感受到我歌声里的意思,那么,你大可相信那是一个承诺。” “真的吗?”温馨忽然变得象个小女孩一样雀跃,接着又皱眉道:“可是我不敢确信,这实在象是一个梦。” “天色虽晚,但要做梦还早得很。”沈信微笑道:“你不是那么早睡觉的人吧?” 温馨看着沈信,象是要真的确认是不是在梦中,却忽然嫣然一笑:“我都忘了,你现在是病人,不能太劳累的。好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私人护理,现在听我的话,老老实实休息了。” 沈信刚要声明自己没有病,却被温馨老实不客气地推倒在床上。 沈信一再的声明无效后,也只能乖乖地扮回自己病人的角色。而温馨,则温柔地伴在他身旁。虽然很感动于温馨细心专业的照料,沈信还是暗自叫苦,这一下可是没自由了。可是谁又能想到装病会变得弄假成真呢? (第一零二章完) 第一零三章 造势 沈信预料中的事情在第二天出现了,各大报纸果然都登出了有关他的两条重要消息。一个新近崛起的中国偶像巨星,在来东京宣传自己电影的记者招待会上对日本口出不逊已经让人大跌眼镜,而随后遇到刺杀变成植物人更是让所有人觉得事非寻常。 在现代社会发达的通讯下,通过报纸电波,沈信一下子成了当前最令人瞩目的人物。如果有当日最有影响人物排行,沈信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不仅是他的歌迷影迷,即使是最不关心社会新闻的人,也知道有沈信这么一个人,知道有这么一件事。虽然各人对这件事的看法不同,但沈信在日本的知名度急剧上升,却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而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事件更是让这件事掀起了轩然大波。 在沈信遇刺的消息传出后,最先行动的是他的歌迷影迷们。不知道事情真相,不知道什么内幕,他们只是本能地对刺杀沈信的凶手刻骨仇恨,尽管那是他们的同胞。而更牵挂他们心怀的是沈信虽然没死,却变成了植物人。在对沈信的关切下,沈信所在的医院第二天一早就挤满了蜂拥而至的歌迷影迷,送来的花篮标语更是不计其数。 这一来蓝江的工作量可是大增,不仅要为沈保守秘密,并阻止所有想接近沈信的人,还得以代言人的身份对这些热心的崇拜者进行安慰。当然,对各大报纸的报道的不满,也是蓝江必须传达给沈信崇拜者的信息。 在村上财阀的支持下,一些报纸在登出有关沈信的两条消息的时候,还同时提及刺杀沈信的是一个黑社会成员,并隐约暗示沈信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艺人,而是有着黑社会背景的。 这样的消息自然是为了进一步打击沈信的声名,即使沈信现在已经是植物人了,村上财阀方面还是不能原谅他前一天的大放厥词。 而这绝对是一个可以大做文章的话题,不仅是村上财阀在做,蓝江也在做,他不仅明言这样的报道绝对是无中生有,更暗示是某些对沈信有看法的势力的阴谋。 在蓝江郑重的声明下,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村上财阀方面的估计。抹黑的报道并没有减少沈信的崇拜者对沈信的敬慕之心,反激起部分狂热崇拜者的不满。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沈信在前一天的记者招待会上是那么地慷慨激昂,没人相信他会是一个黑道中人,即使是演戏吧,他的见识可不是随便是人就有的。 尤其是在蓝江的暗示下,不少崇拜者把自己对沈信遇刺的不满和对这些报纸的报道的愤慨用自己的行动表示出来了。 于是,一些戏剧性的事情就发生了。 首先是有几家报纸的窗户被被不明身份的人打碎不少,虽然没有抓到人,但谁也知道,那是狂热歌迷所为。接着更有递送过程中的报纸被劫,接着全被付之一炬。这同样也只能是沈信崇拜者干的。 各种小冲突也不少,不过这样的事情只是小事,也没人会真放在心上,结果也就不了了之。 村上财阀方面本来以为事情就这么了结了,沈信已经人事不省,名声也被悄悄地玷污了一下,大概是掀不起什么波澜了。虽然有些小冲突,但村上财阀还是很满意事情就此结束。可惜,村上财阀还是低估了沈信的影响力,接下来的事情更充分地让他们认识到沈信到底是多么有号召力的一个人。 让已经开始平息的时间重起波澜的,首先是温馨的新闻发布会。她来东京其实也没几天,预先安排的演唱会也还在排演中,还没有举行。 而就在各大报纸渲染沈信遇刺消息的时候,温馨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庄重宣布演唱会取消。已经预定好的演唱会取消,这可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但温馨的理由却让所有人哑口无言。 “我知道这个时候才宣布取消演唱会是对我所有歌迷的不尊重。”温馨表情严肃地说道:“但是也请大家体谅一下我的心情。昨天,我的一个朋友,一个同样是演艺界人士的朋友,在初抵东京不久就遭到暗杀,现在变成了植物人。我的心情很难过,这直接影响到我的状态,我觉得,这样的状态根本不适合演出,虽然很对不起歌迷,但也只能遗憾地宣布演唱会取消了。我觉得这样的状态下还坚持开演唱会,恐怕是对歌迷更不负责。” 在场记者默然,他们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温馨没有指明,但谁也知道这个朋友不可能是别人,当然就是当前最受瞩目的沈信。对于这件事,所有人都知道是另有内幕,一时间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温馨的这个决定。 而温馨的话还没有完,接着她话题一转,愤慨地说道:“如果说我朋友的遇刺只是让我伤心的话,那么他在遇刺后遭遇的一切更让我对日本这个国家感到心寒。对他的遭遇没人同情,警方还不顾他现在的身体状况,硬指他和黑社会有联系。如果不是他已经是植物人,我想他现在可能已经被警方拘禁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啊,难道我们做艺人的来演出就一点保障也没有吗?难道我们为歌迷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被人暗杀,被人污蔑吗?肯定地说,我这个朋友绝对不是什么黑社会成员。这简直是最大的笑话,如果你肯花点时间了解一下他出道以来在各方面的表现的话,你会发现他是最有爱心,最有责任感,又最有才华的人。这样的人,怎么会是黑社会成员呢?我对日本舆论表现出来的冷漠和残忍感到很愤怒,难道一个人即使变成了植物人,也还是难逃这些流言蜚语的侮辱吗?” 参加温馨新闻发布会的都是普通娱乐记者,不象沈信面对的都是村上财阀安排好的右翼激进分子,在温馨愤怒的发言和冒火的眼神面前,他们都不由自主地低头沉默了。对于日本政府和右翼势力的所作所为,他们也不是没有微词,只是在他们的淫威下选择了沉默,昨天沈信的发言虽然有些过激,但也不能说对他们没有触动。但这是一个敏感话题,他们既然无法面对,也就只能沉默以对。 “一方面是我的心情有问题,另一方面我对这个国家发生的事情感到心灰意冷,所以,我决定取消演唱会。商业方面有我的经纪人来商谈如何解决,我个人是绝对不会再在这里演出了。召开这个新闻发布会,只是为了对支持我的歌迷一个交代,请大家体谅一下我的心情。”温馨语气坚决地说完这段话后,接着说道:“其实最主要的事情是我要去照顾这个已经成为植物人的朋友,我实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应付演出。大家体谅我,并与我一起为我这个朋友祈祷吧,希望他早日苏醒过来。” 温馨的新闻发布会就在她一个人的发言中结束了,从头到尾,只有她一个人说话,而关于她的决定,居然没有人提出反对,实在是一次奇怪的新闻发布会。 而温馨这个新闻发布会,当然是前一晚上和沈信见面后的决定。虽然后面也知道沈信其实没事,但温馨对日本人的行为还是很愤慨,决定要为沈信讨个公道。沈信当然是极力反对,他可不想这个红颜知己也要面对威胁和危险。 在沈信的一再劝慰下,温馨本来已经勉强答应不去冒险的,但第二天一早的报纸顿时又让温馨火冒三丈。没有对凶手的谴责也就罢了,没有对遇刺者的同情也就算了,报纸居然还落井下石,指沈信为黑道分子,颇有幸灾乐祸的意思,这让温馨觉得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次连沈信也拦不住温馨了,实际上他还没有来得及了解是怎么回事,温馨已经安排好自己的新闻发布会了。 经过了温馨的新闻发布会后,这件事又被吵热了,连带着温馨的名气也是大涨。在新闻发布会上一直沉默,但回头一想,众记者忽然发现温馨最后一段话似乎大有文章。 于是,在报道温馨演唱会取消的时候,众记者更是渲染了一番温馨对沈信的情深意重,感叹这是多么完美的一对啊。虽然字里行间似乎没有对沈信遇刺事件的评论,但很明显,让这么一段完美爱情遭遇挫折的正是这一事件,即使普通人也为他们感到遗憾,颇有迎合温馨的意思,在一起为沈信祈祷了。 沈信的崇拜者就更不用说了,被温馨的一番话激起心中极大的不满,矛头直指各大右翼报纸和警方,爆发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一时间这倒也成为社会学家探讨当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话题:论娱乐明星在当代社会的重要性及其影响的广泛性。 而这一方面的事情还没有结束,从香港方面传来的消息更让村上财阀方面警觉。虽然沈信第一时间通知了刘德华自己没事,重要的相关人等也都了解事情真相。但还是有人不了解,比如说曾志伟,他一听说自己最得意的弟子在日本遇刺并变成了植物人,那份焦急和气愤就不用说了。而日本报纸指责沈信是黑帮分子的报道更是火上浇油。 是可忍,孰不可忍,曾志伟马上决定对日本方面提出严重抗议。刘德华虽然知道沈信没事,但对沈信遇刺这事也是极度气恼,当然和曾志伟一拍即和。在刘德华和曾志伟牵头下,于是形成了一个全香港娱乐界人士对日本右翼势力的抗议浪潮。 这个时候沈信的人缘就表现出来了,虽然出道不算久,但几乎凡是见过他的人都对他有好感,对他这次的遭遇也是非常同情。有刘德华和曾志伟出面号召,一呼百应,马上形成了难得一见的娱乐界的集体行动。沈信的歌迷和影迷就更不用说了,强烈要求政府不能坐视,一定要日本方面作出一个解释。 在这样的情况下,日本方面也不由感到了一定的压力。村上财阀一开始实在是没想到沈信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有这么大,等意识到自己的失策时,已经是为时过晚。 而最让他们感到不安的是,在这样的一系列事件中,沈信在日本民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越来越大了。首先,作为商业化典范,在香港方面爆发为沈信求公道的浪潮后,加上此前有关沈信的新闻已经很热,各大娱乐媒体都是不遗余力地将这个事件炒作到最高。在为追求更高销售和更高收视的商业目的下,不仅有关香港方面的抗议活动都有报道,而且有关沈信的一切消息也全部被挖掘出来。 从沈信一开始的神奇崛起,到他后来与秋真真的绯闻事件,以及后来一系列的慈善活动,各大媒体的资料几乎就是一部完整的沈信传记。而当这一切资料综合起来后,所有人忽然发现沈信是现代社会难得的一个正面楷模,在对现代社会普遍有一种不满和失望情绪的日本民众中,这样的形象近乎神话,沈信几乎因此被当作做人的典范,所有人,凡是不是激进的右翼分子,几乎都为沈信的人格折服,在真心真意地为沈信祈祷了。 这样的结果实在是出乎村上财阀方面的意料,他们现在唯一感到安慰的就是沈信已经是植物人,没有办法再来利用这让人恐怖的影响力了。一时间整件事轰动一时,与之相关的日本政府各方面在村上财阀的影响下态度却是很暧昧。虽然这样的态度让很多人不满,但他们自己认为,沈信已经被废了,这样的事情迟早会冷却下来的。他们的想法是没错,不过事情随后的发展却是让他们大吃一惊。不过在这时,谁也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在沈信被越炒越热的同时,他和温馨的绯闻也被炒得沸沸扬扬,一时间竟被当作娱乐圈内完美爱情的典范。水涨船高,温馨在日本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都是狂升,尤其是沈信自己的崇拜者,马上为温馨的真情感动,视之为沈信最适合的伴侣。 而此时在东京某大医院的某头等病房里,上演的却是一出闹剧。 沈信象一个真正的病人一样躺在床上,被迫接受着温馨的温柔。 “乖,来吃点水果。”温馨亲热地就将削好的水果递到沈信的嘴前。 “我不要吃水果,我想起来玩。”沈信可怜巴巴地说道。 “听话,你现在是病人,不能随便乱动的,等你病好了再玩。”温馨强迫沈信吃掉水果,还这样说道。 沈信一嘴水果,含糊不清地说道:“我没有病,我好好的。” “唉,你的病是在脑部,恐怕自己是不太清楚。”温馨可怜地看着沈信:“你还是先休息一段吧。” 沈信一口吞下水果,再也忍不住了,大叫道:“我说温馨啊,你是不是有当护士的癖好?没见过你这么有照顾病人嗜好的人。” “又乱说话了,什么叫照顾病人的嗜好?我只对一个病人有兴趣,那就是你。”温馨一本正经地回答了沈信的问题,接着嫣然一笑:“好不容易抓住你一次,当然不能这么快放你走。你知道我是多么感谢这次机会吗?只有当你是个病人,好好来照顾你,才能表现出我的全部心意。而一旦你痊愈了,你大概就要离开,我可不想又看不到你。” “那你也用不照真的当我是病人嘛,做个样子就好了。”沈信为温馨的话感动,但自由的渴望更强烈。 “怎么能那么说呢?我可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过态的,说是要好好照顾你。如果我做不到,我心里多愧疚啊。”温馨理直气壮地说道。 沈信为之气结,现在满世界传的都是对他和温馨恋情的赞美,他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么强大的舆论压力了。不过还是当前的自由最重要,他只能抛开一切,愁眉苦脸地对温馨说道:“可是被人照顾是很痛苦的,你能不能放我一条生路?我倒想是你生病,可以由我来照顾你。” “是啊,我也很想。”温馨叹口气,接着说道:“可是问题是现在你是病人,你还是乖乖地躺回病床上去吧。” “我倒真想成为植物人了。”沈信无奈地一声长叹,接着闭上眼睛,真的象是植物人一般了。 “嘻!”被沈信滑稽的样子逗笑,温馨自顾自去忙着料理家务了,倒是自得其乐。 (第一零三章完) 第一零四章 预兆 “馨馨。”沈信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又觉得无聊了。本来他是想沉默地抗议一下,结果发现他不理会温馨后,温馨只顾着忙碌地整理着屋里一切,还很自得其乐,他只有再次先开口了。为了自由,为了能起来玩,他还加了一个亲切的昵称。 “干嘛?”沈信的过分殷勤反引起温馨的高度警觉:“告诉你,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不过,你要是想起来嘛,那可是不行。哼哼!”温馨最后警告性地冷哼两声。 “可是真的很无聊耶!”沈信的意图被拆穿,无奈地说道:“这样闷着有什么意思?不如这样吧,我们出去唱歌怎么样?”说到自己的提议,沈信满脸期盼地看着温馨。 “没兴趣。”温馨一口拒绝:“唱歌嘛,我已经唱腻了,现在我就想守在你身旁,看着你,就好了。”看得出来,温馨对现在这个家庭主妇的角色很满意。 “可是我想唱啊。”沈信不死心,继续说服着温馨:“你看这样好不好,就找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我们聊聊天,唱唱歌,不比这么死气沉沉强吗?人生有很多乐趣的,不是吗?” “哦,这么说也不是不可以。”温馨做出沉思的神态:“不过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可是不太好找哦。现在满东京都是对你关注异常的人,一出去可就全完了,你想清楚啊。” 看到温馨口气松动,沈信不由大喜,大打包票说道:“没问题,只要你同意,我们去什么地方也好,绝对没有人打扰我们的。” “是吗?”温馨怀疑地看着沈信,然后想了想才说道:“城市嘛,大多都是那样,我也觉得乏味了,不如找个清净幽雅的地方,看看大自然的风光。比如说西双版纳那样的自然风光,我可是想观赏很久了。” “切!”沈信不屑地说道:“西双版纳有什么好的?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肯定比西双版纳还好玩。” “吹牛!”温馨更不屑:“我就不信你能带我到什么好地方去。再说了,你现在连医院门口都出不去,你还想去什么地方啊?” 沈信神秘一笑:“你呆会儿就知道了,不过,你最好先让我起来。” “好吧。”温馨想了想同意了,接着又警告道:“不过你可不要玩花样啊,不然我可要将你的住院期延长一个月。” “收到!”沈信一跃而起,落地时已在温馨身边。在温馨的一脸愕然中,沈信拉着她走向一堵墙,同时笑道:“现在,就让我来表演一个魔术给你看。我可是多才多艺的哦。” 说话间沈信和温馨来到墙的面前,沈信停下脚步,嘴里念念有词,象个做法的道士。温馨茫然不解,愣愣地看着沈信装模做样。 沈信看火候差不多了,忽然叫了一声道士专用术语,接着挥手对着墙上下舞动起来。仿佛是在作画,随着沈信的动作,在墙上忽然显示出一道门来。 “来吧,我带你到一个神奇的世界。”沈信向温馨发出了邀请。 温馨已经看呆了,听到沈信的邀请,她忽然一声欢呼:“太棒了!我喜欢这神秘的气氛。走吧。”不等沈信说话,她已经当先推门进去了。 沈信微微一笑,也紧随温馨进了门。在他们身后,那门先是自己关上,然后忽然从墙上消失了。屋中似乎什么有没变,除了少了两个人以外。 温馨一脚踏入门里,还没看清门里的情形,先觉得脚下软绵绵的,既象是厚厚的地毯,更象是棉花堆。感觉很不踏实,她脚下一用力,忽然一个趔趄,就要摔倒。 温馨自然而然地发出一声惊叫,而叫声未止,沈信已经伸手扶住她笑道:“小心点!” 温馨在沈信的帮助先站直,这才有心情观看周围景色,接着又是一声惊叹发出。 从温馨眼中望出,她所站的地方居然是一朵白云,怨不得那么软和。而从白云上望出去,湛蓝的天空就在头顶上,而下面则是青翠的山林和翠绿的草地。小鸟在林中欢快地鸣唱,而野生的山羊和梅花鹿则悠闲地在草上林间漫步。 “好美啊。”温馨迷醉地看着眼前一切,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只是马上被眼前的美景所吸引:“这简直就是仙界了,我梦想中仙界。看,天空是多么得蓝,空气是多么得清新,而眼前一切,又是多么得祥和。我喜欢这个地方。” “要不要下去看看?”沈信微笑问道。这是他上次演唱会时准备的一个幻境,不过没有用上。现在也是被温馨的温柔逼得没办法,只好用这一招了。 “要,当然要。”温馨迫不及待地说道:“我喜欢那只梅花鹿,你帮我抓过来。” “好啊。”随着沈信答应一声,白云轻轻飘过山头,最后落向一片草地。白云快要及地时,两个人从白云上轻轻跳下,落到了软绵绵的草地上。 不用沈信动手去捉,只是轻轻一招手,那只被温馨看中的梅花鹿就乖乖地跑了过来。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温馨,那小鹿的神态在温馨看来实在是太可爱了。 迫不及待地来到那小鹿面前,温馨马上跟它嬉戏起来。那小鹿一点也怯生,很快就和温馨玩闹起来。对温馨来说,这简直就是从没有想到过的奇遇,作为从小在都市生活的一个女孩,能看到这样优美的自然风光已经是很难得了,而与野生的动物一块嬉闹,那更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乐事。 沈信终于逃离了那可恶的病房,心情也是一片愉悦,看到温馨和小鹿嬉闹得不亦乐乎,他也自然而然地露出了微笑。 说是唱歌唱腻了,但其实唱歌已经是温馨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这不,跟小鹿玩累了,她轻靠沈信坐在草地上时,不由自主地又哼起歌来。 温馨这么一哼歌,倒让沈信想起一件事来。他马上把秦歌那把灵琴拿了出来。 “哇,好奇怪的琴啊。”温馨一下子就被那琴奇异的造型吸引住了。 “错。”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它不是奇怪,而是神奇。不信你听。” 随着这句话,沈信轻轻拨响了琴弦。那声音果然是神奇,虽然只是一架琴,但那乐声却是包罗万象,什么乐器的声音也有,不象是一架单独的琴,倒象是一个大型乐队。 温馨更是马上对这架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沈信说道:“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丰富的声音产生?” “因为这不是普通的琴,而是所有乐器之王。”沈信微笑说道:“无论是什么乐器的声音,它都可以表现出来,而且还能自动调音,为你的歌唱作出最佳的伴奏。” “是吗?是吗?那快来试试。”温馨更急切了,马上又开始唱另外一首歌。 温馨作为专业歌手,其会唱的歌曲可谓多矣,而风格更是千变万化。但也不知道是沈信自己的本事,还是那琴真的有沈信说的那么厉害,无论她唱什么歌,那灵琴总能作出最恰当的伴奏。比如说她唱民歌,那乐声就是民族乐器的综合,她唱西洋歌剧,那乐声也相应地作出西洋乐器的伴奏。即使是温馨想挑战一下沈信和灵琴的极限,颇唱了不少异类风格的歌曲,那伴奏也是一点都不勉强。 最后温馨实在是江郎才尽,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歌曲的风格能够让沈信和灵琴为难,这自得其乐的个人才艺展示会才告一段落。 温馨是满意了,沈信却还意犹未尽,最后还来了一首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通过灵琴,这首经典的乐曲得到了最完美的演绎,温馨是知音人,听得如痴如醉,最后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是紧紧偎依在沈信的怀里,满足到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 “信,这么美好的意境,这么甜蜜的气氛,你不想做点什么吗?”温馨温柔地看着沈信,刚才的一番演唱是如此地情景交融,她有点情动了。可恨的是,沈信现在的表现,完全不是一个合格的情人。 “做什么?”沈信故作莫名其妙:“我是病人耶,我只是来疗养的。据说是任何剧烈的活动现在都不适宜我,我还是老实点好。” “你去死!”温馨涨红了脸,忽然将沈信推到了一边。 气恨恨地站起身来,温馨给了沈信一个白眼。沈信并没有说话,只是轻轻伸出脚一勾,温馨马上站立不稳地滚到了地上。温馨还没反应过来,沈信已经将她平放在草地上,很温柔地俯视着她。 “你,你想干什么?”温馨本来想的大概也不过是稍微亲热一点的举动,现在看到沈信忽然显出有进一步行动的姿态,她反而有些慌了。 “不是你要求的吗?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沈信微笑道:“既然美女有命,我岂敢不从?只好舍命陪美女,赢得千古风流之名。” “呸,是色名吧。”温馨刮刮鼻子表示不屑:“死色鬼,亏我那么辛苦照顾你。” “你不说我还忘了,所谓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现在是我报复的时候了。”沈信故做苦大仇深状,向温馨凑了过去。 “喂,这是什么地方,你不要乱来啊。”温馨看沈信真要有所行动,不由更是惊慌起来。 “嘿,这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会有什么人来救你的,你就认命吧。”沈信威胁地说道。 “算了,你早就是我的人了,我也就迁就你一下。”温馨忽然笑了:“不过,下不为例啊。” “能过了今天这一关再说吧。”嬉笑声中,两个人在草地上滚做一片。 有了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幻境,温馨自己是乐不思蜀了,而沈信每天和温馨研究一下音乐,尝试着那灵琴的潜在功能,日子过得非常愉快,也有点忘记现实的意味了。 不过即使是他们忘了,还有很多人没有忘,杨天的计划还是在默默进行着。这一天,在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后,杨天开始了正式的攻势。 杨天的攻势,首先是表现在发生在村上财阀内部的一件怪事上。象往常一样,一早村上财阀的各大相关产业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工作了。而当这些勤奋的工作人员打开自己的电脑时,出现的并不是熟悉的界面,而是一个诡异到极点的动画。 首先是一阵悠扬的音乐,接着一个裸男出现在屏幕上。象一个健美冠军一样,那裸男作出各种健美动作,还不时对着屏幕外做着各种挑逗的表情。最后,在作完各种各样的健美动作后,那裸男站直身体,嚣张地叫道:“全世界最完美的男人,全世界最温柔的情人,现在,他已经在你们面前出现了。”说完这一句,那裸男接着摆出一个思想者的姿势,声音低沉地说道:“来吧,我就是你的梦中情人。” 先是已经被这诡异的画面所震惊,接着那裸男来者不拒的统吃口气更是让所有看到这个动画的人目瞪口呆,几欲晕倒。 第一反应是遭到黑客攻击,所有人都马上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但是奇怪的是,所有工作人员的电话和手机都莫名其妙地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联系工作繁忙而毫无成效。最后通过各种手段,终于有人来检查是出了什么问题,但遗憾的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付眼前的这种场面。 连关机都关不了,所有的技术人员都束手无策。在这样的情况下,村上财阀的工作人员只能眼睁睁地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那裸男的表演,听着他那嚣张的叫嚣和低沉诱人的表白。 到最后所有男人都对这个裸男恨之如骨,不仅是他的出现耽误了所有的工作,更因为他那完美得让所有男人妒忌和自卑的身体。而所有的女人,都有点魂不守舍,只知道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这裸男,浑然忘了自己的丈夫或情人。 一句话,通过这个莫名其妙的事件,这裸男成了村上财阀工作人员瞩目的焦点,男职员视之为眼中钉,女职员倒真当他是梦中情人。当然也不排斥另类爱好的人同样对他有莫大的兴趣。 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裸男不是别人,正是喜欢出风头的秦歌。整个事件都是典娆搞出来的,只是到了最后一环,却被秦歌偷偷地做了手脚。 对村上财阀所有的电脑进行攻击,是杨天计划中的一环,一直是由典娆负责的。本来这里面没秦歌什么事,但秦歌最后还是掺和进来了。 在开始为刘德华给他安排的龙套反派忙碌后,秦歌一时间的确是没多少时间来骚扰典娆了。不过也正是这情况,反而给了他另外的灵感,他也改变了对典娆的态度。一反总是不停地对着典娆海誓山盟的作风,他好象是下定决心做一个温柔好情人了,异乎寻常地沉默着,他只是为典娆鞍前马后地奔波,不是递茶倒水,殷勤得不得了。 而当典娆因此不再排斥他后,他更是将戏演足,索性用自己厚实的功力来协助典娆的工作了。也还别说,他的协助还是很有效果,让典娆轻松了许多。在这过程中,秦歌也从典娆身上学得了不少关于电脑的知识和操作,制作动画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典娆的计划,这次攻击的目的就是让村上财阀的工作瘫痪一天,而典娆本来准备的动画是沈信的演唱会专题。不过典娆还是被秦歌此前的老实蒙骗了,她以为播放的是沈信的画面,却不料被秦歌给偷梁换柱了。 在秦歌心里,他是这么想的,老大的风头出得够足了,这种小场面就用不着他出面了。再说了,这可是要被村上财阀骂的事情啊,根本不符合老大的正面形象。想来想去没办法,只有做小弟地来替老大背黑锅了。在这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思想指导下,秦歌慷慨地替沈信承担了这个骚扰任务,用自己的形象替代了沈信的演唱会。 而除了村上财阀的工作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对此事都是一无所知,在外界看来,村上财阀一切正常。 不过秦歌偷梁换柱的做法最后还是让典娆知道了,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而得知这一切之后,典娆实在是没有什么词语好形容秦歌,只能称之为“变态狂”。秦歌对这个称号可是委屈得很,做情深款款状,他对典娆说:“其实我那个动画本来是做给你看的,你没看到最后那句广告词吗?那其实是我对你的真情告白。”秦歌此言一出,马上引起在场人等一致的不适,典娆的回答是好一顿爆打。秦歌不仅对典娆爆打毫无怨言,还作出一副“为情生,不惜为情亡”的模样,再次让所有人吐血。 此是后话不表。单说当天的奇怪事件在百般无奈下终于惊动了最高层,那已经是晚上的事情了。而当这时人们再看,却是一切正常,那个裸男就象风一样吹过,然后就无影无踪了。 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但经历了这件事的人,却都隐隐觉得不妙。说不清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但他们都感到,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他们的预感没错,暴风雨即将来临,而这个事件,只是一个前奏。 (第一零四章完) 第一零五章 苏醒 在村上财阀的工作人员被迫观看秦歌裸男表演的这天,与其有业务来往的公司根本没有发觉事情不对,因为在他们看来,一切财务结算之类的事情一直在正常进行。 只是在与村上财阀关系最密切的那家银行,同时也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天一早,那公司就收到一张村上财阀发来的传真,要求将这天所有来往的款项都全部集中到某个户头上。这个要求有点不合情理,那银行经理查了一下,发现那户头是一个瑞士银行的户头,更是感到奇怪。 这经理还很有责任感,马上打电话和村上财阀方面联系。电话好久才打通,接着接电话的人在听完那经理的讲述后很不耐烦,说既然已经有通知了,还打电话问什么?那人的口气殊不客气,简直把这经理当上门乞讨的,算是让这经理大大地受了一肚子气。 气急之下,那经理也懒得再说什么,反正事不关己,随便村上财阀想干什么吧。 就这样,这一天村上财阀所有的来往款项,无论是从别家公司付款,还是自己公司的付出款项,都集中到了那个瑞士银行的户头上。 不过那经理还是很疑惑,首先这样的要求不合规矩,其次当天是村上财阀往来款项最多的一天,这样下来,那个户头上存进去的款项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在那经理对村上财阀的行为百思不解的时候,更让他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他稍稍留意了一下村上财阀最近的转帐,发现有关村上财阀的转帐似乎都在自动进行中。 即使没有那张通知传真,所有的款项来往也已经全自动存入了那个户头,根本没有经过银行相关人员的操作。没有人为这样的转帐负责,谁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 那经理更是感到不可思议,马上对有关村上财阀的款项来往进行了调查。结果让他目瞪口呆,村上财阀往那户头上存钱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半个月前,这样的转帐就一直在进行了。只是因为以往的款项没有这么多,所以才没有引起注意。而且和这天的转帐一样,都是自动完成的,没有人记得自己曾经经手过这样的转帐。 对这怪事百思不解,更隐隐感到有什么不妙的事情要发生,那经理默默收好那张村上财阀发来的传真,在叮嘱手下不得张扬这件事后,静静等待着怪事进一步的发展。 波澜在第二天便被掀起,因为有头一天遭到黑客攻击的事情,村上财阀理所当然地认为本应该在前一天结算的业务应该都没有结算。但和各大有来往的公司一联系,那结果却是让他们目瞪口呆。本应收到款项的公司没有收到应得款项还可以理解,因为他们前一天没有工作嘛,可是自己公司已经显示支付过就让他们想不通了。而本该支付款项给村上财阀的公司也一致说已经将所有款项支付,但村上财阀的财务上却一点进项也没有。 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蹊跷,但一开始也没人太认真,毕竟这样的事情太匪夷所思。但仔细核对下来,尤其是和银行联系过后,所有人都开始恐慌了。该付出的款项都没有到了对方公司户头,而该收进的款项也没有到帐,这一来一去,公司的亏损就大了。 这责任最后落到了那银行头上。但银行的表现同样让村上财阀跌破眼镜,不仅往来手续清楚,更有发自村上财阀的传真为证。早知道事情不对头,那银行经理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说什么也不肯把黑锅背在自己身上。 对于那个瑞士银行的户头,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银行方面咬定那是村上财阀自己的户头,村上财阀却对这个户头一点也不了解。银行方面自然早把这件事算做村上财阀自己在搞鬼,而村上财阀却怀疑是银行方面再挖自己的墙角。 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村上财阀和那银行因此起了极大的财务纠纷。 如果说这纠纷还可以慢慢解决的话,那么立即完成与来往公司的结算却是迫在眉睫。于是,村上财阀陷入了奇怪的困境,一时间竟然顾不上其他了。 这一切自然是杨天计划的一部分,也自然是由典娆完成。让村上财阀和那银行狗咬狗只是计划的第一步,接下来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而沈信,按照计划应该结束自己的植物人生涯了。 于是这一天,沈信接到了唐子凡的电话。 “喂,植物人的生活还愉快吧?”唐子凡笑道:“亏你自己好意思那么悠闲,我们可是忙死了。不过你的悠闲生活也该结束了,马上给我醒过来,我们需要你。” “唉,有什么悠闲的?我都快闷死了。你是不知道,这样的生活实在别扭,我迫不及待要出去呢。哎哟!”沈信刚想对唐子凡诉诉苦,已经被温馨狠狠地扭了一把。 “说什么?苦闷?我的媚眼还真是抛给瞎子看了。”温馨不满地低声嘀咕:“难道有我陪你,你还觉得苦闷?” 为了不被温馨再次摧残,沈信强颜欢笑地对唐子凡改口道:“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回事,我的植物人生涯蛮快乐的,我甚至有一辈子常做植物人的想法。不过还是正事要紧,既然计划需要我出面,那么我马上就从植物人状态中苏醒过来,随时待命。” 对沈信前后不一致的说话,唐子凡一开始是不解,接着联想到最近的新闻报道,马上恍然大悟,不过他还是故意曲解了沈信的意思:“哦,怪不得你非要住院不可,原先我还在奇怪呢,原来你是看av看多了,对日本病房情有独钟啊。你够阴险,居然能想到用这样的法子,实在是居心有够不良。唉,作为男人,我理解你的选择。不过作为朋友,我可不得不说你两句,好好一个孩子,怎么一到日本就变坏了呢?还想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唉,对于你的堕落,我是既惋惜又同情啊。” “你原先是不是这么想的?是不是因为我的出现破坏了你寻欢的计划,所以你才觉得闷?”温馨恨恨说道,同时将这种情绪通过手上的动作来表现出来。 沈信对唐子凡恨得牙痒痒地,大声骂道:“唐子凡,你这个以自己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小人,居然对我落井下石,我要和你决斗。”一着急,沈信连秦歌的用词也用上了。 “唉,兄弟一场,你怎么这么说我,我可是很伤心啊。”唐子凡先是抱怨一句,接着做恍然大悟状说道:“对不起,我忘了,根据报纸报道,应该是有温馨美女陪着你,我对你的情况是误解了。“ 听到唐子凡这么说,沈刚松口气,唐子凡又语重心长地说道:“沈信啊,我能理解你好事被人破坏的心情,不过温大小姐情深意重,你也不要欲求不满,得陇望蜀了。你的那种爱好,能戒还是戒掉吧,那不是正常人应该喜欢的。还有啊,方容可是牵肠挂肚地盼着你,你这样算是什么意思呢?唉,无耻啊!”最后这一句,算是唐子凡以方容表哥的身份为方容出气。 唐子凡此番话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沈信顿时又被温馨掐了几把,沈信不敢说话,只是心里不由暗骂唐子凡陷害自己,他自己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居然还来给别人上道德课。不过沈信怕唐子凡还有什么更毒辣的话要说,也只能把此仇此恨忍了。 而唐子凡调笑了沈信一番后,也终于正经起来了:“好了,不开玩笑了。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事情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你不来加把火还真是不行。就请你牺牲一下,暂且把儿女私情放一边先。” 沈信点头答应,唐子凡阴笑连声地挂了电话,让沈信又感到牙痒痒地。 对于唐子凡的要求,沈信其实是很欢迎的,他实在是厌烦了在病房中的生活。不过,他虽然忍不住想引吭高歌以示欢快,但在温馨威胁的目光下,沈信还是不得不把这个渴望埋在心里,对离开这个病房作出很留恋的模样。 对最近的事态发展,沈信也马上了解了,想来他的苏醒应该是一件引人注目的事,就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吧,趁机煽风点火。 考虑了一下之后,沈信叫来蓝江,让他把自己苏醒的消息传播出去,同时联系一些观点没那么激进的媒体来召开记者招待会。 蓝江对杨天的计划也是很清楚,知道这件事很重要,马上就跑去安排了。 而与沈信渴望出去不同,温馨对这间病房倒是发自内心的留恋。 “真的要离开吗?”温馨恋恋不舍地看着病房的一切,对沈信说道:“出去以后,我还能看到你吗?” “当然了。”沈信对温馨这么粘人很头疼,但同时也有点欣喜,连忙安慰她道:“你不看报纸上都替我们祝福了吗?始乱终弃可是要遭人唾骂的。而我现在可是一个分外爱惜自己声名的人,是绝对不会作出这种事情的。” “哦,只是为了名声啊。难道除了这以外我就再没有让你留恋的了?”温馨大是不满。 “算了,你不要发牢骚了好不好?”沈信笑道:“在此之前,我是病人,你是护士,由你照顾了我好长时间。现在我病好了,而你有可能因为此前的言行被人敌视,并进而有人身危险。所以,为表对你一直以来照顾的感激,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贴身保镖了。” “真的吗?”温馨一下子高兴起来:“那就是说我可以一直和你在一起了,实在是太好了。” “当然是真的。”沈信微笑道:“不过有一点和通常的保镖不同,我不是跟着你到处走,而是我到什么地方都要你在我身边,这样我才能保护你。” “到底谁是谁的保镖啊?”温馨先是抱怨,接着忽然兴高采烈地抱着沈信的胳膊说道:“不管那么多了,能跟你在一起就好。不过说好了啊,我可是不准你什么也不说就溜走的。” “知道了。”沈信拍拍温馨的头。 “早知道你是个花心大少,果然是没错。”温馨认真说道:“或许我不能留你一辈子,但我要抓紧每一次和你相聚的时刻。” 沈信一阵感动,刚要说什么,却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沈信本以为是蓝江安排好记者了,没想到一开门却看到一个日本警察。 “你好,沈信先生。”那警察不苟言笑地对沈信说道:“我是为你遇刺的事情而来的。” “你们消息还真灵通啊。”沈信由衷感叹道:“我这清醒还没有半小时,你们居然就找上门来了。” “沈信先生,我们注意你好久了。你变成植物人的事,似乎很有些奇怪啊。”那警察冷冷道,明显对沈信有敌意。事实上村上财阀方面也不是对沈信变成植物人完全没有疑虑,这警察是一直呆在医院附近关注情势的,所以才能第一时间赶到。 “是啊,很奇怪,不过还好我醒了。”沈信也懒得对这警察客气了,没有招呼他,自顾自回到房里。 那警察自己跟进去,还是紧盯着沈信不放,不客气地说道:“沈信先生,你对你遇刺这件事怎么看?” “我怎么知道?”沈信耸耸肩,不在意道:“调查罪案是你们警方的职责吧?你怎么反而调过头来问我这个受害者呢?” “因为事情很奇怪,根据现场来看,那是根本不可能有正常人存活下来的。”那警察冷冷道:“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没事吗?” “你好象很希望我死是不是?”沈信没好气说道。“当然不是,不过我怀疑你是有着特殊能力的人。在这方面,你可是有前科的啊。”那警察冷笑道。 “有特殊能力有罪吗?”沈信反问道。 “当然不是,不过当这个有特殊能力的人对我们日本很仇视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警察说道:“我怀疑你另有身份。”对于沈信的表现高深莫测,日本人方面算是把沈信的身份想岔了。 “有什么身份?”沈信表面不耐烦起来,心里却是在暗笑,恐怕这警察想破脑袋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那就要我们进一步调查了。”那警察说道:“现在我是以怀疑你是一个黑帮分子,你的遇刺跟黑社会的仇杀有关的原因来见你,请你跟我回警局协助调查。”那警察大概是从村上财阀方面得到了什么自以为是的资料,口气硬得很。 “我也很想配合你调查,可是恐怕我的身体状况不太适合。”沈信冷冷道。 “我不认为你的身体状况有什么不妥,你看上去一切正常。”那警察进逼道:“如果你再搪塞的话,我就认为你是在阻挠警方的正常办案。” “我还是拒绝。”沈信不客气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那警察蓦地站起身来,一副手铐就向沈信手腕上套去。 温馨一声惊叫,沈信更是恼怒,也不见有什么动作,那警察的手铐却什么也没有拷住。那警察一愣神,不知道沈信是怎么躲过去的。而沈信不给他第二次机会,一把握住他手腕,一连串的动作令人眼花缭乱,那警察醒过神来已经被沈信拷在了窗户上。 “你拒捕。”那警察一字一句说道。 “少废话,再让我不爽的话,我还杀人灭口呢。”沈信不耐烦说道,他现在另有重要的事做,很讨厌节外生枝。而温馨却是一点也不害怕,只是诧异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走了,我们还有事做,不要理会这个不知好歹的人。”沈信把胳膊伸给温馨,温馨笑吟吟地挽住。 那警察还要叫唤,蓝江已经一步冲了进来,焦急问道:“出什么事了?我听到有动静。” “喏,自己看。”沈信指了指那警察:“你看看怎么能让他安静下来吧。鬼叫鬼叫地,让人心烦。” “好的,我有办法让他不叫。”蓝江一个箭步就冲那警察过去了。 “袭击警察可是一项很重的罪名,你们自己要清楚。”那警察还在威胁。 “知道了。”蓝江冷冷说道:“我有法律硕士学位,对这个的了解不比你差。不过在我们被法律程序影响到之前,拜托你闭嘴。” 随着这句话,蓝江手起掌落,一掌劈在了那警察颈部。那警察叫也没叫出来,眼睛翻白,头马上垂下去了。 “你杀人了?”温馨惊叫道。 “哪里,我只是让他休息会儿。这家伙,盯了我们好多天了,一定很累。”蓝江很通情达理地说道。 “算了,不用理会这家伙,我们这对让人艳羡的仙侣是时候登场亮相了。”沈信说着在温馨的陪伴下昂然向记者招待会现场走去。 (第一零五章完) 第一零六章 邪恶预言家 在此前一系列的事件中,沈信和温馨的名气不仅被炒到一个新的高度,他们的遭遇也获得了很广泛的同情,为他们祝福,希望沈信能及早醒来的人不在少数。即使是在蓝江邀请来的众多娱乐记者中,抱这种态度的人也很多。而其他人,即使不为沈信和温馨祝福,至少对他们也没有什么敌意。 所以,当沈信和温馨步入临时改成的记者招待会现场的时候,本来还半信半疑的众记者马上爆发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沈信和温馨的表现也恰如其分,微笑着回报了众人的热情,然后在主席台就坐了。 在自己落座之前,沈信先殷勤地扶温馨坐下,简单的一个动作,却是情意尽显。温馨欣然接受了沈信的殷勤,还热切回望,眼中的深情能令千年冰山也融化。虽然不乏做戏的成分在内,但有着对音乐的共同爱好和默契,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的感情也确实是水乳交融,深切之至。 这些细节都被众记者看在眼里,马上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有感情比较丰富者,居然眼角都有湿润感了。这是一出现实的爱情悲喜剧,现在算是大团圆结局,所有人都有点感动的意思。不了解事情的真实内情,众记者都只是真心地为沈信和温馨有情人终有好结果高兴。 这样的场面可谓温馨,但沈信此来的目的却不是为了表演爱情肥皂剧。和温馨一起落座后,沈信微笑着开口了:“短短几天,对我来说却是一段难忘的回忆。首先,虽然有意外遇刺事件,并让我因此当了一段时间植物人,但最终我还是逢凶化吉,又恢复正常了。而且,通过这个事件,更让我感受到了公众对自己的关心,那才是一个艺人最大的财富,我真的很感谢大家。”说到这里,沈信望向温馨:“当然,让我最感幸福的却是温馨小姐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没有她,我想我说不定就从此一睡不醒了。我想,不需要说得再明白了,大家为我和温馨小姐祝福吧。” 记者席一片欢呼,沈信这算是当众确认了他和温馨的关系,这可是大新闻啊。即使接下来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光这一条也可以回去交差了。可是众记者完全没有想到,沈信的这个表态,只是一个小小的新闻,相对于他即将抛出的爆炸性言论,几乎是完全微不足道的。 说完这一番话,沈信和温馨的手已经握在一起,状极亲昵。但是,等现场热烈的气氛稍稍降温后,沈信的脸色却忽然严肃起来。 望向记者席,沈信象是拿不定主意般说道:“有感于诸位的热情,有一些话我本来已经决定不说了,但现在却觉得不吐不快。可是,真要说出来,似乎又会让大家为难。” 此言一出,众记者一下沉默了,从沈信话里的意思来看,他似乎又要说什么过激言辞了。让他说还是不让他说?众记者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 沉默良久,终于有一个记者被职业的敏感战胜了理智,开口说道:“沈信先生不妨说来听听。” 有人带头就好,所有记者也都默默点头。 沈信心中暗喜,表面上却先叹了一口气。 “事情从头说起,我这次遭到刺杀,虽然有一些不实报道指控我是黑帮成员,但那拙劣的伎俩想来是瞒不过大家雪亮的眼睛,我也就不多说了。而真正的原因,相信大家也都清楚,不外乎是我此前记者招待会上的话分外刺痛了某些人,某些不负责任的人。”沈信以这样的开场白开始了自己的讲述:“我只是一个外来人,对日本无论有好感还是没有好感,可以说日本的前途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当日在记者招待会上之所以态度那么激烈,其实是被贵同行逼的。” 说到这里,沈信暂停了一下,所有记者都没有说话。他们都是老记者了,当然知道当日参加沈信记者招待会的是什么人,对沈信这番说话,他们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中国有句话叫做吃一堑,长一智,经过后来的刺杀事件,我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多嘴了,日本有没有前途,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从沉睡状态中一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再也不对日本的问题说三道四了。”沈信缓缓说到这里,接着忽然语气一变:“可是,我现在实在是有点忍不住又想多说两句。为什么呢?因为我一醒来,温馨小姐就给我讲述了我昏迷这么长时间所发生的事,媒体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公众对我遭遇的同情和祝福,都让我感到很开心。我是可以从此沉默,不再发表任何看法,但是,我这么做,实在是觉得对不起关心我,支持我的朋友。眼睁睁看着一个人走上绝路,却一声不吭,我做不到。” 沈信这一番话慷慨激昂,倒是把记者一下子全吸引住了。沈信很满意被全场瞩目的这种效果,接着表情更沉痛,语气更沉重地说道:“尤其是,我曾经提到的某财阀,已经开始出现崩溃的征兆了,而所有人都还蒙在鼓里。什么叫财务纠纷?那是有人看到大难将至,为自己一个人逃生而造的假象。不客气说,那个财阀已经是一艘快要沉底的船,而他的船长已经准备抛弃所有的船员和乘客,他只想着自己一个人逃生。擦亮自己的眼睛吧,不要再被这个可耻的船长欺骗了。”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沈信这番话也和指着村上财阀董事长村上老先生鼻子骂差不了多少。尤其是沈信上次曾指明这个财阀有问题,更是让众记者不能把他的话当成笑话。不过村上财阀可是老集团了,日本人对其有着根深蒂固的信心,并不因为沈信这一番话而动摇。 “沈信先生,你的话让我很感动,但是,你是不是有点言过其词了?”终于有一个记者客气地问道。 “言过其词?绝对没有。”沈信断然回答道:“而且我只是说出了日本问题的一个方面,还有更多更大的问题我都没有说。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日本的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一旦爆发,那结果将是灾难性的。”说到这里,沈信作出悲天悯人的姿态,缓缓说道:“我知道报告坏消息从来是不受欢迎的,但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我不特别指明什么,我只是提醒诸位注意一下,某财阀的所谓财务纠纷只是冰山一角,很多问题将很快随着这一事件的发展暴露出来。不要等问题出来再想办法,防患于未然才是最重要的。” 众记者听得目瞪口呆,他们有点摸不透沈信的想法了,难道他是在开玩笑?还有什么更严重的事情?不过想想沈信第一次提到村上财阀财务不稳时大家也只是当笑话,结果没几天就出现所谓财务纠纷,而现在沈信的话当然听起来很荒诞,但谁又能保证沈信的话不会真的实现呢? 被这个心理所控制,众记者突然感到心情莫名地沉重起来,现场气氛也变得很沉闷。 “我知道我的话肯定不会受欢迎,可是出于对一直以来支持我同情我的日本民众,我觉得有责任说出上面一番话。”沈信总结道:“现在我的话说完了,诸位可以不信,可以认为荒诞。但是,历史已经证明,而且历史还将证明,该来的,它终究会来。谢谢大家参加这个记者招待会,从现在起,我将冷眼旁观,不再对这些事件发表什么看法了。” 沈信说着和温馨一起起身,在蓝江的陪同下离开了记者招待会现场。回到了病房,沈信和温馨收拾了一下东西,由蓝江结束了所有出院的手续,他们要离开了。 “这个家伙怎么办?”蓝江指着被打晕的那个警察说道。 “我来处理吧。”沈信让蓝江护送温馨先行一步,他自己留下来对付那警察。 沈信之所以控制这个警察,其实并不是因为他的无礼,而是看出这家伙一得到他苏醒的消息就赶来的,大概是立功心切,他还没有来得及通知村上财阀方面。而沈信要召开的记者招待会,是不欢迎任何意外的,所以沈信索性就把他给拷起来,再由蓝江打晕,让他没机会在记者招待会结束前通知村上财阀。 现在记者招待会已经结束,留着他也没用了,沈信自然要处理掉他。其实对付这个人也简单,沈信稍稍想了想,先用一种异术将此人有关被打晕拘禁的记忆摸掉,然后随便在医院外找个地方就把他丢下了。想来这人醒来会很疑惑自己为什么会到那个地方,不过那是他自己头疼的事,沈信是没心情理会了。 将这个人处理掉后,沈信快步赶上蓝江和温馨,他们已经看好一家酒店,将要去那里下榻了。 沈信这样一来,算是从公众媒体面前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的下落,但有关他对日本前途的恐怖预言,却是不胫而走。由于前一段时间的热炒,沈信的知名度实在是太高了,这个预言一时间传遍大街小巷,接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村上财阀方面。 村上财阀现在可是有点焦头烂额了,和银行的纠纷他们已经很被动,首先有关他们遭到黑客攻击,在别人看来有点匪夷所思,当天其他公司谁也没有觉得不正常呀。而关于那个神秘的瑞士帐号,银行坚持是村上财阀自己的帐号,并出示了一系列的转帐证明,显示出村上财阀一直都往那个帐号存钱的。 村上财阀百口难辨,虽觉得事情实在是古怪到了极点,可能是有什么阴谋,打扮却一点头绪也抓不到,不知道该怎么应付。 而就在这个时候,沈信这个被医生评定为“康复希望近乎为零”的植物人突然苏醒过来了,还一醒来就给村上财阀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虽然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对自己的财务检查和与银行方面扯皮上,但对沈信强烈的指控,在公众舆论的压力下,村上财阀还是不得不出面召开新闻发布会。 大概是把所有的怨气都集中在沈信身上了,村上财阀方面的发言人异乎寻常得愤慨,对某来自外国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娱乐明星进行了最激烈的反驳,称其“居心叵测,煽风点火,大有唯恐日本不乱之势”。最后这人干脆直接给这某明星一个定论,送他一个绰号“邪恶的预言家”。 在这个时候,沈信和温馨继续在某东京酒店过着逍遥的生活,他的任务恰如村上财阀的发言人所说,就是要时不时地煽风点火,现在他又在等待新的时机了。 对于沈信的所作所为,温馨其实不是很了解。如果说此前还没有注意到沈信是另有目的的话,通过与沈信一起参加的这个记者招待会,她可是大大地有疑问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虽然没有再逼沈信躺到床上装病人,削水果还是在继续。温馨把自己削好的水果递给沈信,看到沈信隐隐若有所思的样子,不由心中疑惑。 “没什么。”沈信回神一笑:“跟日本人玩个游戏。” “什么游戏要玩得这么过火?”温馨细看着沈信的神情,忽然笑了:“你还别说,人家那绰号可是起得不错。你现在的笑容看起来可真是邪恶得可以。莫非你真的是魔鬼的化身?” 对温馨调笑似的问题,沈信很严肃地回答:“你错了,我不是魔鬼的化身,我就是魔鬼本人。而说到邪恶,嘿嘿,我最邪恶的是喜欢美女。尤其是象你这种。” “切!我会怕你?我最擅长的就是以柔克刚,任你多邪多恶,我照样可以把你炼成绕指柔。”温馨很神气地说道:“不信的话,走着瞧了。” “信,我为什么不信?”沈信苦笑道:“你扮护士是最恐怖的一种,那简直是我最大的噩梦。” “没良心,我那么辛苦照顾你,你还不满意?”温馨双手叉腰,大发娇嗔。 “好了,你照顾过我,现在轮我来照顾你好不好?”沈信说着从后面搂住了温馨。 在沈信的动作下,温馨感到全身发热,晕生双颊,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经过村上财阀发言人出面对沈信的驳斥,公众对村上财阀的信心又回来了。生活依旧平静,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和通常一样,一些有关某公司的流言总会通过起股票在股市上表现出来。但即使有沈信的邪恶预言,也只是让村上财阀的股票涨幅减小,并没有对其股票有多大影响。而且一旦有村上财阀的发言人出面保证村上财阀的财政毫无问题,马上引起了其股票新一轮的暴涨。 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村上财阀自身到股市散户,没有人觉得村上财阀会有什么问题。很多人都在这时争着来购买村上财阀的股票,他们大多是投资短线的,想趁村上财阀股票的暴热来赚上一笔。 可惜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头一天村上财阀的股票还是暴涨的情况下,这一天一开市,该股票却大幅下跌。 没有人能理解这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呆呆看着股市的大屏幕,束手无策地看着村上财阀的股票一路下跌。从股市方面来看,大有有人在幕后操纵的嫌疑,可是却什么有查不出来。总的被抛出来的村上财阀的股票是一个大数目,稳定而持久地对村上财阀的股价进行着打压。 跌停!这是村上财阀的股票这一天的最终结果。仿佛是灵异事件出现,所有人都有些疑神疑鬼,已经开始被遗忘的沈信的邪恶预言,再次浮现在每个人的心头,并固执地久久停留。 (第一零六章完) 第一零七章 日本烧烤 即使有人在村上财阀的股票开始下跌的第一天还保持幻想,从第二天开始,所有的幻想都开始变成了恐慌。不要说反弹,村上财阀的股票连一点止跌的意思也没有,毫不客气地又上了跌停板。 在村上财阀的股票连续下跌的过程中,不仅沈信的预言再次广为流传,给日本人更多恐慌的理由,而且有关村上财阀的各种小道内幕也不胫而走。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大财阀,村上财阀和各大右翼势力以及当今内阁都关系密切,内中猫腻是少不了的。这些内幕如果在平时传出来,也只是增加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但现在形势不同,已经对村上财阀的实际情况半信半疑,这些或真或假的信息进一步打击了普通股民对村上财阀的信心。 于是,村上财阀的股票的跌势欲演欲烈,大有将跌停板坐穿的意思。 这自然是杨天计划的一部分,早在沈信离开香港之前,唐子凡已经把自己名下的产业全部结束,然后将得来的现金全部投入了股市。在丝毫没有引起注意的情况下,在沈信到达日本的时候,唐子凡手里积累的村上财阀的股份已经达到了一个可观的数字。 不过唐子凡虽然算是一个富翁了,凭自己的财力与村上财阀抗衡无疑是不可能。所以,接下来才有村上财阀和银行的纠纷。那个瑞士帐号是唐子凡注册的,通过典娆的操作,这个引起纠纷的事件不仅让村上财阀陷入了一定的困境,而且让唐子凡获得了下一步操作的资金。 毫不犹豫,唐子凡马上把新得来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到了股市,这才有村上财阀股票暴涨的事情。不过那也只是最后给日本人的一点惊喜,接下来唐子凡就毫不客气地利用手里的股份对村上财阀开始打压。股价一路下跌,正是唐子凡的杰作。 而且此事最难的开头,一旦村上财阀的股票的跌势已定,不仅是唐子凡,日本股民也加入到了对村上财阀打压的行列。他们是完全被眼前的形势吓坏了,实在对村上财阀没有什么幻想了。而当这样的心态成为共识后,已经没有人再能激起他们的信心。盲目的力量才是最可怕的,恶性循环已经形成,想要力挽狂澜实在是艰难无比。 出于与村上财阀的良好关系,日本政府对其遭遇自然是极其关注,虽然形势极其不利,但政府还是通过各种手段对其扶助不止,他们太明白村上财阀的重要性了。 但是,无论怎么努力,村上财阀的股票还是一路下跌,根本看不出什么时候才会到底。 如果说村上财阀的股票一路下跌还只是影响到一部分人的话,那么当杨天从俄罗斯邀请来的盟友也出手的时候,感到恐慌的就是整个日本了。村上财阀在日本的影响极大,它的股票一直下跌,自然会影响到整个股市。而一旦俄罗斯的大鳄出手,他们的目标可就是不是村上财阀一支股票了,而是直接对准了整个股市。 于是,在村上财阀的下跌还在震撼着所有日本人的时候,股市指数也连连受挫,开始了与村上财阀股票一样的命运。 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谁也没有预料到的,事情的突如其来让村上财阀和日本政府都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政府的呼吁和激起民众信心的宣传毫无效果,所有人都只记得沈信说的话,都被日本当成了即将要沉底的难船,而政府部分却只是不负责任的船长,他们想到的只有他们自己。 这样的恐慌,不能说没有沈信此前一直渲染日本是一个没有前途的国家的功劳。事实上,正是因为有他的一路铺垫,所有事情才能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并如此强烈地震撼到每一个日本人。而有关他的讲话,已经被发展成更有强烈预言味道的“警世录”,在市井广为流传。而沈信此人,更是让所有的日本人感到高深莫测。 日本政府和村上财阀此时自然也都知道是有人在阴谋搞鬼,但除了能够料想到沈信也是这个阴谋的一部分外,连对手是谁,他们也都不清楚。自然杨天嫌疑最大,但他们很难相信杨天一个人就要这么大能量。而且整个事件中匪夷所思的事情太多了,简直就不是他们能理解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什么好办法来解决当前危机,右翼势力只能把矛头对准沈信,在报纸上大骂他是魔鬼的化身,是邪恶的代言人。 然而,这样的漫骂痛快是痛快了,却对局势一点帮助也没有,甚至间接让恐慌欲演欲烈。如果说正常的经济危机和股市危机还是人们能够承受的话,一旦沈信被描绘成魔鬼模样,那宿命感马上就涌上了所有人的心头。人怎么能跟魔鬼对抗呢?所有人都感到深深的无力感。 不过虽然势头不妙,但股市大盘还是很稳固的,虽然没有止跌反弹的意思,但也顽强地守住了最后一道关口,暂时还不会崩盘。这样的形势算是日本人最后的一点安慰了。 但是那只是普通人的看法,在最懂行的行家来看,这却是更不妙的一点。他们隐约看出,大盘之所以还坚挺,并不是日本人努力的结果,更象是对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舍不得一下把整个股市玩崩溃。这样的情况似乎预示着更大的阴谋,在一种世界末日般的绝望情绪下,股评家们都一直沉默了。 这样的情形是杨天预计中的,之所以不直接将日本股市玩崩溃,那也是另有目的的。沈信对此了如指掌,也就每天看戏般关注着股市指数的变化。 而这一天,久违的丁自强给他打来了电话。自从沈信遭到刺杀以后,丁自强曾多次打电话联系沈信,但沈信觉得事情还没有到可以给丁自强说明的时候,所以一直没有接。这一天火候已经差不多了,沈信决定接他的电话。 电话一接通,沈信马上听到丁自强凝重的声音:“沈信,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没想干什么啊……”沈信还想继续用轻松的语气来谈论这件事,已经被丁自强打断了话头:“不要再告诉我说你什么也不知道,也不要说事情与你无关,你的表现已经证明,你是这个计划中很重要的一个角色。现在来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的发展你不是都看到了吗?”沈信不为丁自强的急躁所感染,依旧笑嘻嘻说道:“我可没有什么重要的,所谓烦恼皆因多开口,我随便多说了两句,居然就被打成植物人了。还好我命大,又醒过来了。现在我也没什么好做的,就是看热闹。” “你们到底要玩多大?”丁自强不理会沈信的故做轻松,继续问道:“一定要把日本置于死地吗?那对我们可也不见得完全是好事。” “当然不会。”沈信笑了起来:“日本人的人性是差点,不过说到工作,他们可是世界上工作狂最多的民族,这样的好劳力,全部灭掉多可惜。更不要说他们还有钱有技术,一下子毁了实在是浪费。” “那你们想怎么做?”丁自强已经肯定地把沈信这个阴谋背后集团的代言人了:“你们什么时候可以收手?” “那得看形势发展。我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将日本这个国家控制在对我们自己无害甚至有利的地步下,制造恐慌是第一步,接下来我们要让他们感到有安全感,这才是我们的目的。不过时机还没有成熟,恐慌不到达一个程度,他们是不会感到和平安定的可贵的,所以还得再等等。”沈信终于也认真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你能保证把事情控制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丁自强对沈信的自信感到十分不解,在他看来,沈信现在完全是在玩火,烧到自己可能不会,但烧死日本人可是大有机会。而沈信却说只是让日本人尝尝火烤的滋味,保证不烧死日本人,这在丁自强看来是很困难的事。 “阴谋的艺术,艺术的阴谋,重要是要把握好平衡,我会注意的。”沈信继续笑道。 “唉,希望你不会自大过头。”丁自强对沈信的把握殊不乐观,想了一想,他又问道:“我有什么能帮忙的。” “暂时应该没有,你保证我们尽量不受影响就好了。”沈信想了想,又道:“不仅要让日本人恐慌,更要让他们觉得孤立,这样才能更大的触动他们的灵魂。你能不能在这方面做点文章?” “应该没问题,日本人在亚洲从来是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以往多次金融危机,他们都是受益者,别人也拿他们没办法,现在轮到他们自己吃苦头,应该是没有人不乐意看到的。”丁自强笑道,显然心情很是畅快。 “那好,就这样吧,有新情况我再向你汇报。”沈信笑道:“我待会儿还要参加一个访谈,就先不跟你说了。” “汇报?”丁自强一听就来气了:“打电话求教都找不到人,你还向我汇报?” “唉,你怎么这么心急呢?事情总要留点悬念才好,你不知道什么叫犹抱琵琶半遮面吗?”沈信又笑了:“反正最后总是会给你答案的。” “你敢不给?我跟你急。”丁自强在挂电话又加了一句:“你真是一个邪恶的阴谋家。” 对丁自强这个意外的告别词,沈信愣了一下之后不由大笑。 沈信说要参加一个访谈,那倒不是敷衍丁自强,而是他真的有这么一个约会。在日本股市的情况越来越糟糕的情况下,自然大多数人都只为自己的前途忧心忡忡,但也有那么一些比较清醒的人,通过这个事件意识到自以为强大的日本其实有多脆弱。 邀请沈信参加访谈的正是这么一个人,他是一个电视台的主持人,在以往他就是以政治观点左倾而闻名,曾受过右翼分子的威胁。说起来也不能不佩服这个人,在沈信现在行踪隐秘的情况下,他居然通过香港的关系最后联系上了沈信。 这个人之所以找沈信,是因为通过此前沈信的两个记者招待会,他发觉沈信是一个很有见识的人,而且好象还无所不知,出于对日本状况的担忧,他想和沈信谈谈,看能不能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日本解脱困境。 这样的机会也是沈信一直在等待的,火是烧得差不多了,现在是时候给日本人指点一条生路了,也就欣然答应。 为保安全,其实主要是为保证温馨不受干扰,沈信一直行踪诡秘,深居简出。这次参加访谈也一样,他根本不给任何意图叵测的人发现他行踪的机会,等访谈时间一到,他马上就出现在访谈现场,至于他怎么到的,没有人知道。 对采访者来说,沈信是怎么到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来了。几乎没有客套,访谈马上就开始了。 对着镜头,沈信脸色沉重:“我又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同时感到心情非常沉重。在此之前,我曾指出有关日本的一些潜在危机,并因此并指责为‘邪恶预言家’。可是,尽管有我的警告,事情还是发生了,我很抱歉,因为我已经无能为力。” “这不关你的事。”那主持人叹息道:“日本的问题是自己的问题,你能指出这些问题已经是难得可贵了,不用自责不能解决日本的问题。日本的问题要解决,还得靠日本人自己。” “对。”沈信立即赞同:“一个人,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最关键还是得靠自己。” 从这个话题出发,沈信和这主持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从古到今,从政治到社会民俗,两个人谈得甚是投入。而在这期间,沈信表现出来的渊博知识和深刻的见识,不止一次让那主持人叹为观止。 沈信这样做自然不是为了卖弄自己的学识,而是为了一个更切实的目的。访谈进入尾声,那支持人叹道:“沈信先生根本不象是一个娱乐明星,更象是一个无所不通的学者,今天的访谈真是高兴。” 沈信谦虚一下,那主持人忽然问道:“关于日本的历史和问题我们已经分析得差不多了,但最关键的还是如何解决好现在的危机。对此沈信先生有什么高见吗?” “请原谅我更正一下你的话,在我看来,最关键的不是解决目前的危机,而是解决贵国的整体认识和态度的问题,如果贵国不在这方面有个改过自新的态度,这次危机过去了,下次可能更激烈。”沈信彬彬有礼然而却很坚决地说道。 “此话怎讲?”那主持人并不为沈信的话生气,反而现出很感兴趣的神色。 “都说是只有一个地球,但依现在的现实来看,我们更需要提倡只有一个亚洲。”沈信缓缓说道:“就象一个大家庭,每一个成员都应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亚洲这个大家庭也是一样,每个国家都需要为这个家庭付出,然后才能要求回报。如果有人自以为比别人聪明,自以为高人一等,最终的结果就是被所有其他成员唾弃。贵国现在的情况正是这样。” “是啊,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那主持人倒是毫不讳言地感叹起来。 “如果贵国不能将自己的位置摆正,而是还想靠小聪明混的话,那么结果不会有什么变化。从这次危机就可以看出来,有什么国家对日本表示友好和提出帮助的吗?没有!说明什么问题呢?这需要日本人自己想清楚。”沈信很严肃地说道。 “那么,你认为应该如何做呢?”那主持人虚心问道。 “老实说,贵国即使现在来反思,似乎也有点迟了。”沈信微笑道:“你们顽劣的形象已经深入到了亚洲每个国家的心里,要想改变过来,那绝非一日之功。不过能想到总比想不到好,肯做总比不肯做强,只要有诚心,事情还是会有变化的。” “可是如果这次危机如果度不过去,那么我们即使想改过也没有机会了。”主持人苦笑道。 “凡事总是有前因才有后果,贵国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不过如果真能把亚洲真正当成自己的家,并肯付出自己的努力,担负自己义务责任的话,自然会有人守望相助。”说到这里,沈信微笑起来:“作为贵国的对照,我可以提供一个国家的形象作为参考。与贵国在历次亚洲金融危机中总是第一个想到自己不同,它首先想到的是大局,并肯牺牲自己的利益来维护整个大局的稳定,因此赢得了世界的认可和尊重。我想,这个国家的表现已经能给贵国一点启发。” “我知道,你说的是你的祖国。”主持人说道:“五千年的文明古国,那雍容大度的气质是发自骨子里的。日本就没有这么高的气质。” 沈信对主持人的话表示赞同,最后总结道:“还是那句话,肯做总是好的。而日本人的前途,还是掌握在日本人手里,就看你们怎么做了。我言尽于此,希望能对贵国有所帮助。 一番访谈就此结束。沈信在离开现场时心想:“打过巴掌,是时候给日本人点甜头了。” (第一零七章完) 第一零八章 再聚 沈信的访谈播出后,在日本激起了极大反响。那主持人所主持的本来不是什么热门节目,但由于这次所邀请的嘉宾是沈信,居然收视率高到了不可思议。而沈信在访谈中所说的话,更是一石惊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争论。 反思成为主题,所有关心或不关心政治的人,都因眼前的危机和沈信的话开始对日本的所言所行进行思考。如果说沈信的话直接折服了所有人,那是不可能的,但给日本人极大的触动却是真的。 当然,受到触动的不包括那些右翼极端分子,不过即使是这些人,现在也不敢对沈信有什么不恭之词了。前一段时间由于把沈信描绘成魔鬼化身,已经给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恐慌,现在有关沈信的话题他们都是三缄其口,尽管他们心里对沈信恨之入骨。 不过虽然对沈信所说的话不是全盘接受,但几乎所有日本人都与沈信有一个共识,现阶段唯一能够帮助日本的,只有中国。 这个愿望日本政府当然不肯直接说出口,他们静等中国热心来援。可是他们失望了,和以往表现出来的绝对热心不符,中国迟迟没有对日本的危机表态。这让日本民众更是绝望,中国都不帮助自己,那么谁还可能来帮忙呢? 在极端的绝望下,日本的社会动荡起来,各种冲突和争端日益增多,日本内阁忙得焦头烂额,却是没有什么成效。日本全国渐渐都陷入困境。 而这个时候,沈信觉得应该差不多是时候扮演救星的角色出场了,感觉到还是面对面与杨天等说清楚的好,他决定回香港一趟。 在动身前,沈信先把温馨交由蓝江保护,这才使出瞬间转移。在转移的一瞬间,沈信突然想起典娆,有很多天没有见到她了,沈信倒是颇想念她。而一想到典娆,沈信同时也想到秦歌,不知道这一对活宝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 出于这个想法,沈信马上改变了直接去找杨天的计划,而是马上感知到典娆的位置,转移了过去。 沈信落地时是在唐子凡的智能电脑室前,马上就听到从电脑室里传出来对话的声音。 “哇!好痛快啊!一秒种几百万上下,实在是刺激好玩啊!”这是典娆兴奋的声音。 一听到这个声音,沈信不由微笑起来,可以想象,由于典娆对数字的敏感,在唐子凡操作股市的过程中,典娆一定也早成了炒股高手,并且乐此不疲。 在沈信这么想的时候,沈信同时听到了秦歌的声音:“俗,实在是俗!搞来搞去就是钱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接着典娆不耐烦地反驳道:“你懂什么?无知!钱不钱的先不说,这有关数字的学问,那是一门艺术。艺术,你懂吗?” “艺术?我懂耶!”秦歌笑嘻嘻的说道:“我就是艺术的化身,艺术的精灵,所以我才有这么高雅的气质,你没有发现吗?” “高雅?是低俗吧?”典娆不屑地说道:“你懂什么艺术?” “我懂音乐艺术,我懂表演艺术,我还懂欣赏艺术。”秦歌不厌其烦地卖弄着:“比如说,透过你功利庸俗的外表,我能看到你美丽可人的心灵,这就是艺术的眼光。” “呸!”典娆骂了秦歌一句:“就会说好听的,我觉得你倒是懂欺骗艺术。” “是什么艺术也好,总之我们都是对艺术爱好的人。”秦歌也不生气,继续说道:“你知道象我们这么懂艺术的人不是那么好找的,既然我们都是艺术家,是不是应该更好地沟通一下,好好地培养一下我们的感情呢?” “什么艺术爱好者,你先把数学学好再来跟我讨论吧。”典娆不屑地说道。 “数学?我数学学得不错啊,不信你考我啊。”秦歌大概是大拍胸脯了吧。 “考你?我又不是没考过,你连一加一什么情况下不等于二都不知道,还敢说自己数学学得不错?”典娆调侃地说道。 “败了。”秦歌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无精打采:“拜托,你那叫数学题吗?那是脑筋急转弯好不好?” “脑筋急转弯又怎么样?你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可知智商有限,还要和我探讨艺术,你觉得合适吗?”典娆倒是不放弃打击秦歌的机会。 “笨也不是我自己愿意啊,你这叫歧视,我强烈抗议!”秦歌开始喊口号了。 “抗议无效!”典娆习惯性地将秦歌的抗议驳回。 沈信听到这里暗自好笑,这两个冤家,还是这么喜欢斗嘴。不想打扰他们,沈信也就没进门,闪身来到唐子凡院里。他落脚的地方比较偏,正好看到方容正在阳台上若有所思。由于方容看的是另一边,所以虽然沈信看到了她,她却没有看到沈信,只是自顾自地思考着什么。 沈信顽皮心起,无声无息地来到方容身后,然后一下揽住方容的腰,笑嘻嘻道:“我回来了。” 方容的反应却是出乎沈信的意料,他话还没说完,方容头也不会就是一招擒拿,反身将沈信背摔在地。 “是我!”沈信落地后大叫一声。这一声叫得非常及时,方容在一脚踏住他之前终于收住了脚。沈信不由苦笑,自己的遭遇简直就是秦歌初见典娆时的情形嘛,如不是及时叫了一声,那简直就是一模一样了。 想起秦歌被典娆老实不客气地一脚踏住脸面,大概就是出自方容此时施展的一招吧,摸摸自己的脸,沈信看看方容尖尖的高根鞋底,不由一阵后怕。 “怎么一见我就大出杀招啊?不想见到我吗?”沈信看看方容,笑着问道。 方容的表情却是很冰冷:“谁知道是你?” “发生什么事了?”沈信对方容的冷淡难以接受。 “还好意思问?你和那新加坡女歌星是怎么回事?”方容恨恨道:“出双入对,不知羞耻!哼!” 说到这个问题,沈信不由苦笑:“那是意外。” “是啊,那是意外,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日本女护士可就要遭殃了。”方容还是很不客气。 沈信一听这话就晕了,实在是忍不住,他大叫一声:“唐子凡,你给我出来,我要和你决斗!” “关我表哥什么事?是你自己不知检点。”方容难得地替唐子凡辩解了一次。 “我们是天仙配你忘了吗?”沈信微笑着向方容凑过去:“你要相信我。” “我相信你去死!”方容好象忽然变的很恼怒,一拳朝沈信挥去。说巧不巧,她使用的正是戴着沈信赠送的戒指的那只手。 这一拳挥出,那效果是方容所没有想到的,一道耀眼的白色光柱随着这一拳飞出,狠狠地击中了沈信的前胸。 一声低沉的蒙喝,沈信断线风筝般地飞到了楼下。方容还是不解地看着自己的手,楼下已传来砰地一声,那是沈信落地了。 这一声惊醒了方容,连忙跃到楼下探视沈信的情况。 “你怎么样?”方容顾不得跟沈信怄气,将沈信扶起问道。 “你够狠!”沈信有气无力地说道:“差点就要了我的命。” “哪里有?”看到沈信似乎情况不妙,方容倒着急了。 “怎么没有?你知道我送你的戒指不是一般戒指吗?”沈信说道:“那是我另外加了道术的,由你的精神能量控制,当你的精神能量达到一定程度,比如说情绪激动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自动发动。我是想让它来保护你,没想到居然被你用来对付我。我是自作孽啊。” “我不是真的想要用这个对付你的,我根本不知道它有这个功能啊。”方容为自己辩解着,接着看到沈信的情形似乎越来越不好,不由更是心慌:“你不是功力高深吗?怎么连这么一下也挡不住?你真没用啊。” “我怎么会想到你会这么恨我,居然激发了戒指里的阵法?”沈信声音微弱地说道:“我根本没有提气防身,跟普通人差不多,怎么能挡得住呢?” “那现在怎么办?我送你去医院。”方容说着就要抱沈信起来。 “不用去医院了,我在医院已经受够了。我现在需要一张双人床就好了。”沈信还是故做无力。 “双人床?为什么要双人床?”方容很是不解。 “因为我需要你自己来为我疗伤。”沈信这句话就露出马脚了,根本一点事也没有嘛。 “你去死!”方容已经把沈信抱起来了,一听这话马上就把沈信丢到了地上。 沈信精神抖擞地一跃而起,刚要继续和方容调笑两句,就听到旁边忽然传来一阵怪叫。 “无耻啊,老大你可真是无耻!”那是秦歌的声音,接着他又用朗诵般深情的语气感叹道:“如果说全世界只剩下一个无耻的人,那自然是老大你了,而若说全世界无耻的人加起来有一个极限的话,老大你就是达到极限的那个人。老大啊,你就是那无耻的化身,你就是那无耻的代表!” 听到秦歌如此深情的朗诵,沈信的反应是一瞪眼:“去,有你这么夸老大的小弟吗?我还没有说你呢,连一加一什么时候不等于二都不知道,实在是连老大我的脸面丢光了。” 此言一出,典娆先是一愕,接着嘻嘻笑了起来。秦歌却是不干了,大叫起来:“老大,你这就不仅仅是无耻了,简直是卑鄙,你居然偷听我和小娆的绵绵情话?” 沈信给秦歌一个白眼,没有说话,典娆却马上一脚踢飞秦歌,叉腰叫道:“谁又跟你说什么情话了?还绵绵?你这才叫不知羞耻!” 秦歌落地一声长叹:“多情总被无情伤,人世间最悲哀的事,大概莫过于此了。” 正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杨天和唐子凡也闻声赶了出来。 “哈,老弟你回来了。”杨天一看到沈信就是一声大笑,接着竖大拇指道:“你在东京表现得不错,我们都很佩服啊。现在我们的计划可以说是完美异常。来,进屋里说话。” 沈信刚要按杨天说的进屋,唐子凡却惟恐天下不乱地叫了起来:“等等,我刚才似乎听到有人要和我决斗,是谁这么大胆子?” 一听唐子凡这话,沈信顿时火冒三丈,上前一把就抓住了唐子凡的衣襟:“你还好意思说,多方陷害我,我和你有仇吗?” “放开手,放开手,有话好说嘛。”唐子凡一点也不害怕,很轻松地叫了一声:“表妹啊,你也来了?” 唐子凡此言一出,沈信不由向方容望去,方容什么也没说,只是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沈信马上蔫了,换成了满脸笑容:“只是好久不见,开开玩笑。你看,你衣服上有点灰尘,我帮你掸一下。” 唐子凡得理不饶人:“那决斗的事又怎么说啊?” “决斗?你听错了,唐兄,没有人要和你决斗。”沈信心里恨得牙痒痒地,表面还是笑容可掬:“我的意思是,现在我们计划进行的差不多了,是时候让你出面跟日本人正面决斗了。” “是这样吗?”唐子凡顿时乐开了花:“这句话说得不错,有史以来最英俊,最潇洒,最富有的f1车队老板就要闪亮登场了,实在是可喜可贺啊。老实说,我现在这心都在扑通普通地跳,就象我初恋时的感觉。” “切!”唐子凡的话引起的是全场的不屑。沈信终于抓住一个报仇的机会,讥讽道:“初恋?我倒奇怪了,难道唐兄你恋爱过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唐子凡很潇洒地一挥手:“不要看我现在这么成熟,我也是年轻过的。” 此话当然更是被一致给予白眼,唐子凡也不在意,摆出东道主的架势:“大家里面请!” (第一零八章完) 第一零九章 酒会 随着唐子凡一声招呼,众人都一拥进了客厅,只有方容留在院中。看着手上那貌似不起眼的戒指,她此刻才感到沈信送她这枚戒指的深意,念及以往种种,虽是不轻易动感情者如她,一时也不禁痴了。 而其他人这时却没有留意到方容的异样,多时不见,众人都沉浸在重聚的欢愉中。一进门,不等唐子凡吩咐,秦歌先叫道:“我去拿酒。”话音未落,他已经一闪身不见了。 沈信有些诧异于秦歌的勤快,唐子凡已经苦笑起来:“沈信大明星,我可是有理由要向你抱怨一下。你这个小弟简直就是个酒桶嘛,我的存酒近期消耗之大,那是你难以想象的,而这消耗的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落进了你那小弟的肚里面。你看着办吧,反正我的损失你要负责,大不了给你打个八折。” 沈信明白了秦歌勤快的原因,不由失笑,至于唐子凡的抱怨,他理也懒得理,随口就回绝了:“冤有头,债有主,你自己想找谁找谁去。不过我可告诉你,秦歌那家伙脾气很大的,手下很硬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你这是威胁我了?”唐子凡一瞪眼,接着叹气道:“怕了你们兄弟了,一个个都跟小混混似的不讲理,亏你们还是明星。真是耻辱啊。” “耻辱?什么耻辱?”说话的是秦歌,他正好回来,把酒瓶酒杯先摆了一桌,还殷勤地为众人把酒都斟上了。 “说你是耻辱!”典娆专门给秦歌难堪,把唐子凡的话学给他听。 “老唐,这可就是你的不是了,兄弟喝你几瓶酒是看得起你,你居然还要抱怨?别人请我喝我还不喝呢,你就不能把这当成兄弟对你的照顾?”口里指责着唐子凡,秦歌还是举杯频频,也不管别人喝不喝,他是酒到必干,等这番话说完,一瓶酒已经下肚了。 众人都看呆了,连沈信也不由佩服秦歌,难得这番话说得如此理直气壮,还不影响喝酒的速度。 唐子凡苦笑:“还都是我的不是了?难道我应该求着你来喝酒,才算对得起你吗?” “求就不用了,大家兄弟,那多见外。”秦歌很大度地说道:“不要小家子气地诉苦就好了。你不要以为离了你我就找不到酒了,提醒你一下,你有没有发现你最喜欢的那种酒有几瓶不见了?” “是啊,我也疑惑。”唐子凡说到这里,忽然明白了:“是你干的,你居然偷我酒?” “我不否认。”秦歌懒洋洋说道:“所以说你态度要好点,不然喝了你的酒,你连人情也落不下。我是看你这个人不错,所以喝酒还来找你,不然我就光找酒,不找人了。” “服了,我是服了。”唐子凡喃喃道:“我现在终于知道错了,兄弟们原谅我吧。” “好了,知错能改,还是不错的兄弟嘛。”秦歌很有风度地挥挥手:“来,老唐,给大家斟杯酒,认个错,大家肯定会原谅你的。” 唐子凡沮丧到了极点,众人却是哈哈大笑。 “小娆,来给我按摩一下,我最近太忙了,浑身不舒服。”秦歌又干了一大杯酒,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躺下,对典娆招招手。 “你去死!按摩我是不会,松骨我倒是懂点,你是不是骨头痒?”典娆瞪眼说道。 “那就算了,我虽不是一个完全贪图舒服的人,可是我也不是受虐狂。”秦歌马上打退堂鼓了。 “再说了,我最讨厌一身酒气的酒鬼了。”典娆说着狠狠瞪了秦歌一眼。 “唉,有什么办法呢?现实充满失望,想多了叫人绝望。”秦歌的表演欲又上来了:“我爱的人她不爱我,我找点酒精的麻醉也不行吗?我又不象某些不良老大,花天酒地,还跑到日本去快活。哼!”说到最后,秦歌的矛头又对准了沈信。 沈信无奈苦笑,这么多对自己不满的人,自己算是难以抬头做人了。 还好有杨天解围,等众人的喧闹告一段落,他终于问起正事:“老弟,说说看,日本现在的情况怎样?” 沈信将情况一一讲述了一遍,最后这么总结道:“反正就是一片混乱,谣言满天飞,人心惶惶,终日不得安宁。” “快了,应该差不多到时间了。”杨天对唐子凡笑道:“你现在大概是时候动身了。” “是吗?”唐子凡精神振作地说道:“我已经准备好了,人生能有几风光?这可是大好机会,我绝对不能浪费。” “要是急的话,我直接就能带你去。”沈信微笑提议道。 “去,我才不要。”唐子凡一口回绝:“我干嘛要那么赶时间?我舒舒服服地坐飞机去,一路上还可以顺便在想象的空间里构思一下以后的风光,这是多么美好的意境啊。被你一下子带过去有什么好的?意境全没有了。” “你自己臭美吧,懒得理你。”沈信不说话了。 “子凡说得也没错,不需要赶得那么急。”杨天皱眉说道:“可是子凡你想过没有,你说不定也是日本人榜上有名的人物,担心被人暗算。你没有沈信的幸运,不会有红颜知己的照顾,也不会有日本人为你祝福,你自己可得想清楚。” “是啊,这是个问题。”唐子凡皱起了眉头:“难道让我过街老鼠一般偷偷摸摸?那也太有损我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形象了。” “去,你就少臭美了。小命要紧啊。”沈信实在忍不住了,一个秦歌,一个唐子凡,都是这么能吹的人物。 “我去,我去。”忽然有一个人极度踊跃地表态,是秦歌。喊完这两句,他先歇了一口气, 这才接着说道:“看到老唐刚才也认错了,大家也都原谅他了,我也决定表示一下我对他的关心。你看他一个人不是危险吗?有我在,怕什么?老唐,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贴身保镖了。” 唐子凡先听得啼笑皆非,接着倒是眼睛一亮。秦歌的身手他也知道是不在沈信之下,有这么一个人贴身保护,完全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嘛。想到得意处,他不由哈哈大笑:“秦歌啊,以前的事就甭提了,现在是我们兄弟联手打天下,没什么好说的,好酒一人一瓶,美女一人一个。” “好耶!”秦歌刚叫了一声,忽然看到典娆的脸色不对,马上改口:“好酒全归我,反正你酒量不行,美女你全带走吧,我要小娆一个人就行了。” “呸!”典娆马上对秦歌一个冷脸,秦歌也立即相应地摆出一个受伤的表情。 众人一阵哄笑,这两人的表演还真是一幕现实的滑稽剧。等众人笑够了,沈信问道:“秦歌,你走了,演戏怎么办?” “都演完了,现在我又失业了。”秦歌先漫不经心地回答一声,接着神情一变,唉声叹气说道:“我现在已经是香港演艺界风头最劲的演员了,每天媒体骚扰,烦得很。树大招风,也是没办法,正好趁机出去散散心。” 秦歌这一番话唬得众人一愣一愣地,这家伙,有那么厉害? 还是典娆对秦歌知根知底,看众人颇有惊讶之感,马上就把秦歌的老底给翻出来了:“要说风头最劲呢,似乎也没错,不过在演员前面啊,还的加个龙套做修饰。” 众人不由大笑,秦歌却满不在乎:“龙套是龙套,演员是演员,你见过龙套角色得奖的吗?就凭我最近这十几二十部影视剧的拍摄,明年的最佳配角是非我默属了。你们到时候就知道龙套和配角的差别了,哼,你们都不懂表演艺术。” 秦歌的自吹自擂,自然没有人太当真,不过沈信倒是因此了解到秦歌现在确实是香港最抢手的演员。虽不是主角,只是最抢手的龙套配角演员,但秦歌风头之盛,倒也不逊色于一些正派明星。 秦歌这么红当然也是有理由的,首先是通过刘德华,他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而一旦拍过几部戏,那名声更是大振,首先秦歌不挑剔,只要不是好人的角色,秦歌是来者不拒,不管戏份多少,也不管有没有台词。其次秦歌的演技精湛,导演什么要求都难不住他,更是赢得了业内人士的认可。而且还有一点,秦歌把上次拍摄《青春足球》时与剧组成员打成一片的优良作风也保持下来了,又亲切又勤快,秦歌一时间已经被当成业内的楷模人物。 在这样的情况下,秦歌别的不说,先已在演艺界混了个脸熟。在这一个时期拍摄的影视剧,或多或少都能看到他的身影,这在香港电影史上也是趣事一件。 众人闲话一番,算是决定了由秦歌陪同唐子凡一起前往东京的事,看秦歌和唐子凡的模样,颇有点臭味相透的意思,痛快地畅想着到了东京的风光场面。 而这时候方容才进来,一声不吭地在典娆身边坐了下来。其他人看出她似乎和沈信有些别扭,都识趣地没有说什么。典娆却是茫然不知,看到方容自顾自摆弄着手上的戒指,不由好奇心起:“方姐姐,这戒指很奇怪哦,好象不是一般的戒指,能不能给我看看。” 方容还是没有说话,爽快地将戒指颓下给典娆。典娆拿着戒指玩弄了一番,忽然笑了:“果然是不一般,有趣哦。”说话间她已经将戒指对准了秦歌的方向,然后不知道用个什么手法,曾让沈信也吃到过苦头的白光一闪,轰地一声击中了秦歌。 秦歌正端着一杯酒细细品位,被这白光一击,马上摔出去好几米远,而他坐着的沙发,已经成为一堆破烂。 “我的沙发!”唐子凡高叫一声,心痛不已,那是他辛苦收藏的一套很有纪念意义的老沙发。 “我的酒!”秦歌的声音低沉沮丧,手里只剩下个杯底。 “哇!这么厉害?”这一场闹剧的始作俑者却也是一脸惊愕。 早在典娆对准秦歌的时候,沈信已知道不妙,不过一时没有来得及出手,已经让典娆把白光发了出去。幸好对准的是秦歌,不然后果更严重。 看到典娆自己也目瞪口呆,沈信连忙出手抢过戒指,警告了一句:“小娆,这不是闹着玩的,小心出事。” 典娆这时却忽然明白过来:“哦,我知道了,这个戒指是你给方姐姐的。果然厉害哦,还有没有,给我一个。” “你要这样的戒指干什么?”沈信对典娆的要求大是头疼,谁知道她会干出什么事来呢? “当然不是用来对付普通人,只是某些皮糙肉厚的家伙,似乎需要这样的东西才能对付。”典娆说着瞟了还在惋惜他一杯好酒的秦歌。 秦歌一下子就跳起来了:“老大,我强烈反对小娆这个提议。我始终认为,武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要想解决问题,还是坐下来喝点好酒比较有诚意。小娆,你说呢?” 典娆别过头去不理秦歌,沈信微笑劝慰典娆道:“这不是玩具,是给你方姐姐防身的,你还是不要玩得好。”说罢沈信又将戒指递给方容:“还是小小礼物,不成敬意,希望笑纳。” “哼!”方容也是没给沈信好脸色,但还是接过了戒指,并且马上戴到了手上。 沈信看到方容这个动作,心里这才松了一口气。而方容却马上转向典娆:“你怎么能一下子就放出那种白光呢?” “很简单啊,就是输入一点灵力进去就行了。”典娆理所当然地回答。 “可是我没有灵力啊。”方容不由苦笑起来,典娆居然说简单,那是当足别人是她自己。 “对哦,方姐姐不懂。不过很简单地,你要不要学,我可以教你。”典娆和方容的感情很好,倒是真心诚意地为方容着想。 “好啊,现在就教我吧。”方容很高兴地答应着,接着看看屋里其他人,又道:“算了,我们姐妹另外找地方聊吧,不要理会这些无聊的男人了。” “好啊,好啊。”典娆连声答应着,就要拉方容走。 方容已经起行,杨天叮嘱了一句:“可能就是最近会有些事情发生,小容你自己也小心。” “知道了,我已经都安排好了,不会有什么差错的。”方容答应一声,已经被典娆拉着去了。 “来吧,没有了女人在,今天我们一醉方休。”秦歌一声欢呼,马上换酒杯斟酒。 “让你醉?那怕要我所有的藏酒才够。”唐子凡嘟囔了一句。 “老唐,不要那么小气嘛,现在我们可是合作伙伴了,让我们为我们的合作愉快干上一杯!”说话间秦歌已是一口一杯。 “好,合作愉快!”杨天也欣然举杯,众人同声喊着这句话,将自己的一杯酒干了。只是对秦歌来说,这已经是第二杯了。 (第一零九章完) 第一一零章 破产风波 对日本突然爆发的金融危机,中国方面异乎寻常地沉默,而日本其他周边国家更是幸灾乐祸,大多各扫门前雪,没人理会日本的瓦上霜。 在这样的情况下,日本的局势越来越恶化,越来越动荡不安,社会上的冲突此起彼伏。自然有不少极端分子把这样的形势完全归咎于那个来自中国的“邪恶预言家”,并想对其进行惩罚,可惜,除了偶尔那一次访谈外,根本就没有人再见到过他。大家都知道他还留在东京,可是就是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这样的情况,更是让极端分子们憋闷不已。 极端分子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日本人,或许是战后和平的日子太久了,而且太舒服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太多的想法,只单纯地想要恢复到危机前的生活。在这样的心态下,极端分子的宣传似乎也没有多大效果,而“让中国人来”的呼吁也似乎渐渐地大声起来。 可是中国人暂时还没有来,局势也还在继续恶化。 这时候,当前政府内阁一直支持村上财阀的恶果也显示出来了,政府方面投入的资金犹如打水漂一般,几乎马上就被不知名的大鳄们吞噬殆尽,村上财阀的股票已经近乎等同废纸了。这样的情况当然不符合村上财阀真正的现状,可是在所有人对村上财阀的信心都变成绝望后,村上财阀似乎已经是扶不起来的阿斗了。 政府只是单纯地扶助村上财阀,对当前的局势再没有更多的办法,这样无能的表现也终于激起了日本民众的极大愤慨,一时间要求内阁下台的游行示威日日有之。这种不满的累计有如一个火药桶,最终在一个导火线的事件后完全爆发了。 事情的起因是一家报纸揭露了村上财阀和执政内阁之间的暧昧关系,各种行贿受贿的证据一一罗列,并且详实无比。而村上财阀多次利用内阁的力量牟利的行为,也是赫然登了出来。 这样的报道让所有日本民众都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原来他们视之为领导者的人们,竟然是这样的卑劣无耻。无比的失望,加上对**的不满已经到达了一个极限,日本终于出现了强烈要求执政内阁下台的浪潮。 这样的形势是日本天皇也无法挽回的,和往常一样,这个一直躲在幕后的阴谋家也只能牺牲内阁了。 旧的内阁坍台,新的内阁上任,虽然可以认为是换汤不换药,日本的政客水平都差不多,但在形势的逼迫下,他们有些面子工夫还是要做的。为表自己与上届内阁的不同,新内阁一上任就把矛头对准了村上财阀。 其实要说新内阁对村上财阀有什么成见也不见得,但既然对危机一点办法也没有,也只好拿村上财阀当替罪羊,至少可粉饰一下本届内阁的廉明形象。而且村上财阀本是危机的源头,却一直到现在什么辙也没有,还连累一个内阁倒台,在很多极端分子心目中,董事长村上老家伙实在是早该以死谢罪的。 在新内阁作出这样的决定之后,村上财阀可就倒霉了。没有了政府的支持,那股价更是一落千丈,这还不算,政府派出的调查小组也进驻了村上财阀,对其财政展开了最彻底的调查。 调查的结果可以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但实际上似乎也早在人们预料之中,根据调查显示,村上财阀的财政混乱已经达到一个骇人听闻的地步,几乎让财政调查完全无法展开,在经过繁复的计算和审核后,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是:村上财阀资不抵债,可以宣布破产了。 这样的结果自然让日本民众失望透顶,对村上财阀居然能一直以日本的骄傲闻名感到极大的耻辱,针对村上财阀的暴乱时有发生。 只是这时候再怎么使用暴力也是无用的了,村上财阀的破产似乎无可避免,在发泄完毕之后,手头还有着村上财阀股票的人还不得不考虑,自己最大的资产已经变成了废纸,此后该将何去何从呢?对现实的绝望和对未来的迷惘,一时间成为日本社会最流行的心理状况。 不管怎样,事情的发展不以这些升斗市民的意向为转移,村上财阀最终还是决定要宣布破产。 这一天,村上财阀一早就要宣布自己的破产,虽然知道事情无可挽回,但还是有不少人闻讯赶来,在他们来看,能够当面唾骂一番村上财阀,也算是稍解心头之恨。 经过了冗长的解释和各种资料的列举,终于到了最后阶段,那发言人咳嗽一声,就要正式宣布村上财阀的破产决定。 “等一等!”就在这时,从旁听席上传出来一个声音。众人回头看时,只见正有一个二十出头的中国男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我反对村上财阀的破产决定,这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来人很严肃地说道:“听你说了半天,只说村上财阀财务混乱,根本就没有彻查,怎么就能这么仓促地决定破产呢?一宣布破产,那些拥有村上财阀股份的普通股民,他们的损失由谁来负担?没有任何交代就宣布破产,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沈信,那是沈信,他又为我们普通股民说话了。”一个人大叫起来。 “沈信,你想办法救救我们吧,你一定有办法的。”病急乱投医,这人简直当沈信是上帝了。 现场一片混乱,人人争着向沈信提出自己的要求。 那发言人却是一言不发地看着沈信,眼里是冷酷而仇恨的眼神,现在沈信对整个村上财阀上层来说都是最大的一个噩梦。 沈信不理会那发言人,只是向着一帮把他视为救星的普通市民微笑着打着招呼。 在这混乱告一段落后,那发言人终于对沈信说话了:“我不管你是谁,我也不管你想干什么,但我要说,这是我们村上财阀自己的事情,你无权过问。” “是吗?”沈信的笑容充满了讥诮:“可惜我还真有过问的权利。” “我不和你废话,这是整个董事会的决议,没有讨论的余地,如果你没有什么有意义的话要说,那么我就要宣布决定了。”那发言人冷冷道。 “停!”沈信没有说话,却另有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国男人在他身边站了起来:“本来不想说话,看来是不说不行了。问你一下,什么叫董事会的决议?没有董事长在场,谁许你开董事会决定这么重要的事情的?” 那人一脸严肃,倒也有那么一种傲人的风采,这番话也说得口气很大,气势凛然。 “笑话,谁说董事长不在场?这个决定就是由村上老先生自己作出的。”那发言人语气冰冷地说道。 “村上老家伙?他早没资格当董事长,他的那点股份,根本就达不到标准嘛。本来我也懒得理会他,他想当董事长就让他当去吧,省得我自己操心。可是他实在太不象话了,把我的投资搞得乱七八糟也就不说了,居然不负责任地要宣布破产,这不是给我脸上摸黑吗?我实在不能让他胡闹下去了,决定现在就把他从不属于他的董事长宝座上拉下来。郑重说明一下,村上不是一个名正言顺的董事长,他没有权利做任何决定。如果他曾经作出什么决定,那也是完全无效的。”那中年人很威风地说道,仿佛村上老先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而他自己则是有权利教训这个孩子的人。 这番话长篇大论,不过却让现场的普通民众精神一振,听起来事情似乎还有转机,他们都热烈为这个不知名的中国人鼓掌,希望他能为众人带来一条生路。而这人对村上老先生毫不留情的责骂,也是让他们大呼痛快。 那发言人却是愤怒得可以,大喝道:“你不要在这里胡闹,再乱说话,我就要叫保安了。” “保安?那是不用叫了。先叫两个懂点经济的人来吧,我这里有股权证明书,你们很快就可以发现我的股份比村上老家伙要多。”那人漫不经心地笑着:“虽然只是多那么一点点,可是已经足够我可以教训他不要擅做主张了。” 此言一出,所有在场的普通民众都大声欢呼,事情真的还有转机。那发言人也不敢再纯以看捣乱者的身份来看待眼前这个中国人了,一方面叫人去找经济专家,一方面很凝重地问道:“请问阁下到底是什么人?” “我叫唐子凡,中国人。”那人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有关我在村上财阀的投资,我所有的证明都在这里,等验明之后,我将直接去找村上老家伙,先痛骂他一顿,然后在撤掉他的董事长职位,然后在召开新的董事会,我是不会让财阀破产的。只要在我们财阀有投资的,我一定要保障他们的利益。” 唐子凡这番话说得可谓狂妄,不过那些日本民众更关心自己的利益,一下子已经把他和沈信当成上帝派来的使者,他这个风头出得可谓有气势。 一阵喧闹声中,唐子凡频频向众人挥手致意,摆明自己就是来出风头的。在他最得意的时候,一个人来到他身边:“唐先生,事关重大,请到里面去谈。” 唐子凡颇恋恋不舍地与众人告别,与沈信一起随那人去了。 然而就在唐子凡刚一转身之际,忽然听到一声大喝:“该死的中国人,我要干掉你!” 说话声中,一个日本人冲人群中冲出来,手里挥舞着一根大棒向唐子凡砸去。 事出突然,唐子凡一点反应也没有,周围的日本人倒是看到了这个情况,只是瞠目结舌下,也一时没有人有什么动作。 眼看那人的大棒就要砸到唐子凡了,忽然从唐子凡身边闪出一人。来人年方二十,英俊潇洒,带着邪邪的笑容,忽然用手迎上了那来势汹汹的大棒。这人当然就是秦歌。 没有众人意料中的巨响,没有众人想象中的骨折,秦歌随随便便就把那大棒架在空中定型了。 接着秦歌对着那偷袭的日本人一笑,忽然反手一掌将他击倒在地。 “不懂礼数的东西,你妈妈就没有教你什么叫待客之道吗?不懂事,真是叫人生气。”秦歌接下来的举动让所有人看得目瞪口呆,他一边骂着,一边对着那偷袭的日本人拳打脚踢。 等秦歌发泄完毕,再看那偷袭的日本人已经是面目全非,不过秦歌力道掌握得好,倒是不用担心出人命。 “不好意思,实在是太冲动了。不过男人嘛,是要有点这种气势的。”秦歌说着习惯性摆个酷酷的姿势。 这一来就坏了,秦歌还没有耍完酷,已经听到有人惊叫:“健美裸男!” “是他,他就是那天捣乱的那个健美裸男。”更有人继续确认。 一听到这样的叫声,秦歌马上就后悔自己不该乱出风头了。刚才还在怪风头全被唐子凡出了,他现在却只想怎么能不引人注意。他用自己的裸男形象换掉沈信演唱会的事情众人都还不知道,那时是一时兴起,后面想起来却是有点忐忑不安,毕竟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现在居然当众被人叫破这一点,他差点马上大起杀人灭口之心。 而被人认出来其实一点也不奇怪,秦歌一开始没露头还不说,他这一番卖弄身手,已经是全场瞩目了。他当日的裸男形象在村上财阀内部给人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人群中有村上财阀的人,一眼就看出他的真面目。如果说一开始还有疑问的话,等他摆姿势,那就完全没有疑问了。他那搔首弄姿的形态,天下可谓就此一家,别无分号。 一听到被人叫破身份,秦歌就没心情再扮酷了,随便敷衍一下,落荒而逃了。众人看得莫名其妙,随即哈哈大笑,至于那被秦歌痛揍一顿的小子,就那么被扔在地上,居然没有人管。 沈信和唐子凡倒是都知道后面发生的骚动,不过有秦歌在,他们自己也懒得理会,自顾自随那带路的人来到一间办公室。 相关人员很快到齐,接着马上对唐子凡出示的各种证明文件进行鉴定和核算。这一番工作持续了不短的时间,最后那带头的人对唐子凡说道:“没错,所有的文件都是合法的,阁下确实是村上财阀的股东。而且从我们刚刚核算过的结果看,你的股份也确实超过了村上先生,你才是村上财阀的第一大股东。” 此言一出,众人都是一阵骚动,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有唐子凡这么个人嘛,居然不声不响地就成为了村上财阀的第一大股东。 唐子凡得意非凡,微笑问道:“那么,我想我现在有资格提出见见村上先生本人了吧。老实说,除了公事,我还带有一个朋友的私人问候给他。” “当然可以。他现在还在董事会的会议室,我来带你去。”刚才那带路的人赶紧说道,表情更显殷勤。 (第一一零章完) 第一一一章 接收与改造 村上财阀的董事长村上老先生此刻坐在会议室里,也是思潮起伏。他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却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诡异的事情,几乎还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本来很繁盛的一家大公司,现在居然要宣布破产了。 他自己自然是不愿意,但且不说连他自己现在也搞不清楚公司的财务状况,政治上的压力已经逼得他不得不这么做了。他自己清楚,那些政客们已经把村上财阀这块肥肉当成了囊中物,谁也想分一杯羹,他不宣布破产,这些油水怎么能进他们的腰包?不管怎么说,也算一种解脱吧,村上最后叹口气,这样想道。破产的只是公司而已,他自己的财产也足以颐养天年了。 刚想到这里,村上老先生就听到门外一阵喧闹声。而他还没听清楚是怎么回事,门开处,一群人已经涌了进来。 村上老先生刚脸色一沉,想要发火,忽然发现来的人中间有几个陌生人,不由一愣。 不等村上老先生开口,那带头的人已经说话了:“村上先生你好,我叫唐子凡。我此来是通知你一下,你已经不是公司的董事长了,我才是。所以,你有关公司破产的决定是废纸一张,我已经否决了。哈,可能让你失望了,不过也是没办法。” 村上一听这话就急了,如果破产不成,那帮政客岂不要吃了他?可是还是没有轮到他说话,另有一个人排众而前:“村上先生,这位唐子凡先生已经出示了一切他的证明,我们验明无误,他的股份确实比你要多一点,所以他才有资格成为最新的董事长。” 村上一阵头晕,有些心力交瘁的感觉。唐子凡看着他的样子,没有丝毫怜悯,他知道就是这个老家伙,曾经多次对杨天下达追杀令,让杨天几乎每次都是险死还生,而且也就是这个老家伙,破坏了他收购f1车队的计划,更是这个老家伙,暗中资助策划了很多针对中国的阴谋。 看出村上的穷途末路,唐子凡丝毫不放过痛打落水狗的机会。 看出唐子凡来者不善,村上心中一阵无力,软弱地问道:“唐子凡?这是你的名字?你是中国人?” “对,我是中国人,刚从中国来,还带来一个朋友对你的问候。”唐子凡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谁?什么问候?”村上隐隐觉得不妙。 “我的这个朋友叫杨天,他让我对你说,对于你这么多年来的照顾,他这一次算是全部回报了。”唐子凡一字一句说道。 “杨天?你是杨天一伙的?”村上好象明白了点什么,一听就是怒火中烧,同时觉得热血上涌,突然向唐子凡扑了过去。 唐子凡凛然不惧,只是冷冷看着村上。有沈和秦歌在身边撑腰,他怕谁来? 不过唐子凡这番临危不惧的慷慨姿态算是白摆了,村上根本没有来得及冲到他面前,刚跑了两步,忽然眼睛翻白,接着四肢一阵抽搐,就那么倒了下去。 唐子凡觉得莫名其妙,先看看沈,沈摇头表示自己什么也没做。唐子凡再看秦歌,秦歌已经摇头晃脑地叫了起来:“唉,老人家,心脏不好就不要这么冲动嘛。你看看,一下子就挂掉了,没什么搞头了吧?” “少废话,大家帮忙,把村上先生送到医院去。”唐子凡还是表现出了一定的仁慈,招呼众人去救助村上老先生。 在终于有人把村上送走之后,唐子凡招呼过一个工作人员说道:“现在我是董事长了,你马上联系所有董事来开会,就说我有重要的事要宣布。” 等那人去了,唐子凡又另外叫过一个女职员:“村上先生的遭遇我很不安,你帮我去看看情况。如果没死就送束花,死了就送个花圈,礼数一定要周到。”唐子凡说的是一本正经,那女职员听得目瞪口呆,不过还是顺从地去了。 终于只剩下沈和唐子凡以及秦歌三个人了,唐子凡摩拳擦掌地说道:“哈哈,现在村上财阀是我们自己的了,大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用客气啊。” “小人得志!”沈微笑着刺了唐子凡一句。 唐子凡浑不在意:“得志不猖狂,犹如锦衣夜行,有什么意思?” 秦歌却一反常态地沉默,颇有点鬼鬼祟祟的意思,沈不由奇怪:“你怎么了?对了,刚才听到什么‘健美裸男’的叫声,不是说你吧?”秦歌没有回答,沈更是觉得不可思议:“真的是你,你没事玩什么裸奔啊?还奔到日本来,你是不是有病啊?” “老大,我错了还不行吗?你不要再说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秦歌沮丧得可以:“我真没想到我现在这么受欢迎,如果被小娆知道了,我可就死定了。” “到底怎么回事啊?”沈奇怪地问道,同时发现情形果然有些不对头,来往的人群都对秦歌指指点点,男的表情奇怪,女的颇多仰慕。 秦歌苦着脸把自己的恶作剧说了一遍,沈和唐子凡先是面面相觑,接着哈哈大笑,这实在是太好笑了。 “老弟,我实在是服了你了。”唐子凡拍拍秦歌的肩膀:“我就没有你那么大勇气,你让我干我也不敢干。厉害!”说着唐子凡对秦歌直竖大拇指。 沈却是哭笑不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秦歌这风头出的够高。 而秦歌听了唐子凡的话却一点也不高兴,反而变成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来来往往的人那不怀好意的目光,让他一点安全感也没有。 在一番等待之后,众董事终于都如约赶来,对于村上财阀命运的突然转机,他们都是惊诧莫名。 唐子凡招呼着众人进了会议室,自己先毫不客气地做到了董事长的位置:“村上先生刚才不知道犯了什么病,已经给送到医院了。现在我们不用管他,反正他在我的股份也比他多,我当然就是新的董事长了。对于这个决定,没什么意见吧各位?” 众董事面面相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唐子凡已经继续了:“既然我是董事长了,我就来宣布几点。首先,我已经否决了有关本公司破产的决议,这一点没有什么讨论的余地。现在我的计划是,先对公司的资产财务进行一次最严密最彻底地调查,彻底地弄清楚现在本公司到底是怎么一个样子。不管调查结果如何,我是绝对不允许本公司破产的,资产不足我可以另外追加投资,但一定要保住我们这个牌子。嗯,大概就是这么多了,大家领会一下就好了,现在散会。有什么事都要等到调查结束再说了,你们等候通知吧。” 这一作风连沈都有点受不了了,这么快就算开完会了?唐子凡只是微微一笑,对沈解释道:“和小鬼子们没什么好谈的,就是要给他们个下马威。而且不这样怎么能试探出他们是不是暗怀鬼胎呢?你不懂商业,不要乱插嘴。” 沈苦笑不已,索性不说话了。 而随着唐子凡这番说话,有两个董事已经拍案而起,用日语叽里咕噜地叫骂开了。他们对唐子凡要做什么根本不感兴趣,只是冲着唐子凡的身份就是怒火中烧,这番话也是不中听得很。 “懒得跟你们说,现在我是董事长,做事还用通过你们吗?”唐子凡不耐烦地对那两个人挥挥手:“你们想干什么干什么去吧,我眼不见心不烦。不过你们最好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们,不然见一次打一次。” 那两个人还有再喋喋不休,唐子凡一声令下,一脸郁闷的秦歌已经上前了,什么也没说,一手一个,象抓小鸡般把那两个人就给抓起来了。手里提着两个人,秦歌轻松自如,顿时让所有董事看得惊讶不已,不过还有让他们更惊讶的,秦歌找了半天,不知道该把那两个人怎么办,最后干脆打开窗户就把两个人扔下去了。 众董事面面相觑,胆小的已经是浑身哆嗦。唐子凡感叹道:“看看,一个公司破产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啊,大家真的是要慎重考虑才好。我都及时来否决这个决定了,还是有两个董事已经绝望地跳楼自杀了。唉,真是不幸啊。不过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补救了,现在还是节哀顺便,考虑以后该怎么做吧。” 说到这里,唐子凡扫视众董事一眼:“刚才我话其实还没有说完,不管情况怎样,我们绝不裁员,一定要让我们的员工有安全感,而且薪水也绝对不扣除减少。这一点请大家放心。现在就让我们为一个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吧。” 先大棒后糖果,剩下的董事都老实了,唯唯诺诺地接受了唐子凡成为新董事长的事实。 有中国人入主村上财阀成为新的董事长,这件事很快就成为热门新闻。不管是什么人,即使是对中国极端敌视的人,这时也颇希望这个中国人能力挽狂澜,因为形势实在是太差了,没有人希望日本就此走向衰败。而经过当日曾在现场目睹整个事件的人,对沈和唐子凡的信心更是盲目,一口咬定他们一定能够解决这场危机。 不过在这样的热烈期盼中,村上财阀方面却显得有些沉默,据说是在展开新的财务审查和资产盘点。 至于村上老先生,不得不说一句,他实在是有些可怜,医生最后鉴定是中风,他老人家大概是要以老年痴呆者的形象来结束自己的余生了。说起来人生真是无常,在一个月前他老人家还是生龙活虎,在吃过女体盛之后还有兴致找两个援交的女高中生玩玩3p什么的,现在居然就成这副模样了,真是可叹。 而说到被秦歌丢到楼下的那两个董事,其实只是一个玩笑,并没有伤到他们。只是这情况当时其他董事不知道,已经把恐怖的形象留在了他们的心里,使他们根本连闹事的心也起不了,倒也让唐子凡省了不少心。 在村上老先生成为痴呆之后,他的所有股份就由此转入他的独生子手里。这个年轻的村上先生,是一个典型的不学无术的花花大少,他老爸一变痴呆,财阀又落入外人手中,他所有的股份在他看来就是一堆废纸,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好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唐子凡一去找他,说要购买他手中的股份,他乐得跟什么似的。说起来唐子凡的开价可是够低的,但那是和鼎盛时候的村上财阀的股价比,和现在的市价来比,可是高得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村上可就乐开花了,简直当唐子凡是傻瓜,更怕唐子凡反悔,很快就开了转让股权的协议书。在他看来,什么也没有手里的现金可靠,何况唐子凡付的都是美金,这一番交易算是皆大欢喜。 唐子凡自己也是满意到家了,有了村上手上的股份,现在他在村上财阀的份额已经达到了一半以上,可谓一人独大,现在就是有人想反对他,那也是不够分量。而且还有更让唐子凡满意的,那就是这里面其实没用他自己什么钱,基本上除了那次村上财阀财务纠纷所弄到的那部分资金外,其他全是后面操纵股市弄来的。这样的情况,就相当于平白无故地得到一个大财阀,他怎么能不高兴呢?更不要说有了这个公司之后,完全可以在日本呼风唤雨,一泄多年来对日本人的怨气。 有了这么强的资本,唐子凡就大刀阔斧地开始对村上财阀的内部进行改造。所谓村上财阀的财务混乱,有很大一部分是典娆给搞混的,现在唐子凡成董事长了,那要将所有资产和财务的事情弄清楚是很简单的事。 不过这并不是唐子凡计划的全部,他要借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对村上财阀进行完全的改造。在资产重组的幌子下,唐子凡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完成了内部机构的改编和重整,使村上财阀的一切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在这期间,股市行情既没有好转,但是也没有继续恶化,所有人都关注着村上财阀方面的一举一动,似乎只要村上财阀方面有些什么动静,就能影响到整个股市乃至整个经济形势的好转。村上财阀现在是万众瞩目,这种杨天一直刻意制造的形势终于出现了。 就在这个时候,唐子凡出面隆重地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 (第一一一章完) 第一一二章 未来动向 虽然是唐子凡以村上财阀的董事长身份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但主持者却还多了一个沈信。按唐子凡的说法,是他没有见过这么大场面,需要沈信来替他震场子。 对唐子凡这个说法,沈信暗自好笑,这理由鬼都不信。他已经领教过唐子凡厉害的一面,而唐子凡现在居然装菜鸟,在他看来实在是有够搞笑。不过沈信也知道这个事情他是泥足深陷,不出面交代一下怕是不行,也就欣然答应了。只是唐子凡到底想搞什么鬼,他心里还真是没底。 在众多记者的热切期待中,沈信和唐子凡闪亮登场,和沈信一贯的谦逊平易不同,唐子凡容光焕发,精神抖擞,依稀还带有那么一点张狂。 “大家好。”唐子凡先开口说话:“我叫唐子凡,是村上财阀新任的董事长,初来乍到,不胜惶恐,有失礼之处大家海涵。”说是新人,说是惶恐,唐子凡的神色却表明,你们爱理不理,我就是这样。 沈信看得暗自好笑间,唐子凡继续说道:“首先声明,我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之所以牵涉到贵国的事件中,绝非心之所愿,完全是被形势所迫。”说到这里,唐子凡先扫视一眼记者席,看到一阵骚动,心中先是一阵暗喜,这才接着说道:“我的动机其实很单纯,却被很多别有用心的人误解,这让我很无奈。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正中来为大家解释一下。在今年以前,我其实只知道村上财阀这个名字,具体是什么情况,其实我一点也不了解。很多人会问,既然你连村上财阀的情况也不了解,你手里那么多股份是怎么来的呢?这其实是另有原因的。” 故意卖个关子,唐子凡这时突然停顿了一下。 “什么原因?”有性急的记者已经发问了。 “原因嘛,就在于村上财阀先跟我过不去。”唐子凡耸耸肩继续说道:“我其实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家境也不错,就是混日子而已。但是,出于某个意外的事件,我突然对f1赛车有了点兴趣,想闹个f1车队来玩玩。这是我的兴趣,也是我准备当成事业的一个事情。可是就在我兴致勃勃准备这件事的时候,村上财阀却来找我的茬,他居然对我已经谈好的一支车队报出一个更高的价格。” 唐子凡说到这里,底下又是一阵骚动,关于村上财阀想收购一支f1车队的消息他们也听过,只是没有想到与村上财阀竞争的就是眼前这个中国人。 “如果村上财阀真有诚意也就罢了,偏偏是在我退出之后他又收回报价,另外提出一个比我的报价更低的价格。这价格那车队自然无法接受,于是事情就黄了,我没有收购成,村上财阀也没有收购成。这个事情让我很生气,我觉得村上财阀完全是跟我过不去。”唐子凡很愤慨地说道:“而且我还发现一点,财大气粗是很重要的,村上财阀这种行径,那车队居然一点辙也没有。我一方面是很生气,一方面也因此发现村上财阀是很强大的一个集团,于是我就开始变卖我的产业,进而收购村上财阀的股份。为什么这么做呢?其实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获得村上财阀内部一定的话语权,然后通过村上财阀的力量完成对该f1车队的收购。当然我可以凭自己的实力收购,可是谁又能保证村上财阀不再跳出来搞事呢?为了安全起见,我决定单方面与村上财阀合作。” 唐子凡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沈信却听得不是味,这家伙,摆明就是一个搞风搞雨的无聊客嘛。记者们就更不用说了,目瞪口呆,实在难以相信这就是村上财阀新董事长的风采。 唐子凡却根本不理会众人的目光,自顾自继续说道:“我对村上财阀有兴趣的一点就是,它在汽车工业方面具有很强的技术优势,而我收购f1车队,不仅仅是想出名想挣钱,更想获得一个世界冠军来证明亚洲人的实力。在这方面,我不得不说,日本空有世界一流的汽车技术,却从来没有世界一流的车手,更不要说世界冠军了,实在是目光短浅,不成大器。” 唐子凡一番话滔滔而出,听得众记者更是惊诧不已,这家伙难道是疯子?这话可够狂妄的,似乎世界冠军他想拿就能拿似的。 “我这人生性懒散,一边收购着村上财阀的股份,一边又有另外的事情分心,暂时也就将这个事情有点遗忘了。等我几乎已经将这个事情抛在脑后的时候,突然得到我朋友,也就是我身边这位沈信先生的通知,说是村上财阀要倒闭了。我听到这个消息,一看真实情况我就怒了,村上财阀简直是把商业当儿戏嘛,怎么能说破产就破产呢?把我的投资搞得一塌糊涂也就算了,反正我也不在乎这么一点,可是对普通的股民有什么交代呢?而且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里面的猫腻不少,分明是把所有人都当傻子嘛。”唐子凡似乎在说单口相声,一个人说个不停,这时还先叹口气,才又接着说道:“不过事不关己,我也懒得操心,就想把自己的股份抛出算了,反正亏是亏定了,也就不想说什么了。” “可是你并没有那么做,为什么呢?”又有记者质问。 “还是因为我的朋友沈信。我对贵国的形势没什么兴趣,他却有,尤其是经过植物人事件后,他觉得似乎对贵国的普通市民似乎多了一份责任,知道我拥有不少村上财阀股份后,他就一直劝我来帮助贵国一把。”唐子凡微笑解释道,接着话题一转:“对于贵国政府的态度言行,我是早就不满的了,帮助贵国,我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我是一个友情至上的人,实在是拗不过我这个老朋友,也就只能勉为其难地来当这个董事长了。”看唐子凡的神情,这个董事长的位置似乎是一个很讨厌的角色。 “这么说,很难相信你是真的想要挽救村上财阀了。”又有记者说话,似乎还是挑衅的口吻。 “是的,对挽救村上财阀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唐子凡说道:“因为它的形象已经低劣到了极点,已经不是人力能挽回,而且我自己对它也很讨厌。” 此言一出,现场一阵悲叹,似乎唐子凡一点要帮忙的意思也没有,所有人对未来更是悲观。 “那么,你召开这个记者招待会是什么目的呢?就是为了给困境中的日本在伤口上洒一把盐?”更有记者不忿地当场质问。 “这个问题问得好。”唐子凡笑容可掬:“我说的是对挽救村上财阀没有兴趣,所以我最近在忙着整理村上财阀内务的同时,也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顿了一下,唐子凡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决定,从今天起,村上财阀的名字将不再存在,而是经过资产重组后的一个新集团,它的名字叫做唐风。” 全场静至落针可闻,这消息实在是太震撼了,没有人能立即反应过来。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因为由于日本方面的恶劣态度,中日关系实在有够不友好。这个问题你们自己反思就好了,我就不多说了。不过我想,有关中国唐代,是中日都有美好印象的一个朝代,那么就用这个能沟通中日共同信念的名字作为纪念吧。希望这个新的集团能够给大家带来一点信心,忘掉那恶劣的村上财阀了。”说到这里,唐子凡郑重说道:“现在我更正一下最开始说的话,我是以唐风集团董事长的身份向大家问好。” “那么,改名后的唐风集团,和以前的村上财阀就一点关系也没有了?”又有记者问道。 “也不能这么说,至少公司的员工暂时还都是老员工。”唐子凡笑道:“我们抛弃的只是村上财阀的一些龌龊的做法和以往的臭名声,有些比较优良的东西我们还是会保留的。我们此前内部已经决定,不裁员,不克扣薪水,我们也已经做到了。有关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也已经完全审查清楚,除了某个神秘的瑞士银行的帐号吞噬了不少公司的资金外,其他方面还是情况良好。至于这个瑞士银行帐号,村上老先生已经成了一个白痴,我们也无法得知事情真相了。不过,可以让大家有信心的是,即使少了那部分资金,唐风集团的总体状况还是很良好的,而有关那部分资金,我个人已经决定用自己的钱来弥补这个空缺,希望能激起大家对我们新的唐风集团的信心和支持,要度过危机,我们一起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村上老先生这个黑锅算是背定了,而他已经变成了白痴,想要反驳也做不到。 现场又沉默了,听完唐子凡的话,所有日本记者都不知道该怎么对待这个似乎对日本一点责任感也没有却又野心勃勃的中国人。 “请问唐先生,对于唐风集团以后的发展,你有什么具体的构想?”这是全场记者的心声,他们迫切想了解唐子凡的想法。 唐子凡似乎一直在等着这个问题,胸有成竹地回答道:“对于贵国的前途,老实说我一点也没有兴趣。不过唐风集团是我自己的产业,而我对待自己的产业一向是很有责任感的,所以说,如果唐风集团能与贵国的前途挂钩,我对贵国的前途也是很有责任心的。说到对唐风集团未来的构想,首先第一条要宣布的就是,从今天起,我的朋友,我身边的这位沈信先生,即将成为唐风集团的终生形象代言人。”唐子凡此言一出,全场哗然,沈信自己更是惊讶得可以,唐子凡从来没有对他这么说过。 而就在沈信惊讶的表情刚出来,唐子凡已经又加了一句:“这个事情,已经得到了沈信先生的同意。为了表示对他的重视和敬佩,董事会已经决定,这算是沈信先生以自己的形象入股,占有本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至于这部分股份,自然是由我自己来转让给他。” 记者席顿时一阵轰动,沈信苦笑着对唐子凡低声说道:“算你狠,居然又把我拖下水了。” 唐子凡一耸肩道:“事情本来就是你搞大的,不拖你下水,我怎么能安心?别装出一副上当受骗的样子,百分之五的股份,那可是很大的一个数目。” 在记者席终于变得稍微安静之后,唐子凡笑着说道:“正如我一开始说的,我只是初来乍到,要取信于人,实在是有些困难。但我这位朋友不同,他一直以来的表现是有目共睹,他的见识,他的责任感,他为当前危机所做的努力,都应该深深地烙印在大家的心底。他是怎样的人已经不需要多说了,我只说一句,我也正是冲着他的为人才来经营唐风集团的。而如果经营不好,首先我就过不了他这一关,所以大家尽可放心,我是绝对不敢有丝毫懈怠的,至少,我绝对要比原先那个不负责任的村上财阀要做得好。” 众人细想唐子凡的话后,忽然都热烈地鼓起掌来。正如唐子凡所说,他自己的为人是众人所不知道的,但沈信的所言所行,却早为所有日本人熟知,骂他沽名钓誉的固然有之,但在这种危机时刻,更多人是为他表现出来的或真或假的义举感动和敬服。唐子凡这一番话,算是彻底地将沈信的形象树立给日本人看了,也将沈信的命运牢牢地和唐风集团挂钩。 对于沈信来说,他感受更深的是后一点,不由暗骂唐子凡是老狐狸,这样一来,唐风集团有什么不好的地方,那责骂可都要自己来承担了。唐子凡大概也是想到了这一点,那笑容灿烂无比,怎么看怎么象偷吃成功的狐狸。 看到现场气氛被自己营造得热烈无比,唐子凡大是满意,接着说道:“请沈信先生担任形象代言人,只是我们公司所做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还有更具体的目标,首先我会保证所有的以往的产业都作到不亏损,接着我还有两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对唐风集团的信心已经被激起,记者对唐子凡所说的两件重要的事都大感兴趣。 “第一,我会继续做我最有兴趣的事,那就是收购或者重组一支f1车队,这将是唐风集团重点经营的一个方向。”唐子凡难得郑重其事地说道:“有自己的汽车工业,有自己的技术力量,我的目标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制造一个世界冠军出来,至少是一个车手总冠军,甚至是车队总冠军,志当存高远,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这个目的一定是可以达到的。到那时,就是东方傲视西方的时候。” 唐子凡的话可谓气势十足,现场顿时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而相对于这件事还只是一个构思,另外一件事却已经在紧锣密鼓的筹备当中了。”唐子凡继续慷慨激昂地说道:“而这件事,是与沈信先生紧密相关的,那就是我们集团将花巨资为他打造一部国际巨片。而这部电影,将改编自田中芳树先生的《银河英雄传说》。” 记者又轰动了,《银河英雄传说》当年可是轰动一时的巨作,可惜其场面宏大,没有人敢生心将其搬上银幕。现在居然有人要做这件事,对记者们的刺激不谓不大。 “我们的口号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的。”唐子凡满意于现场的气氛,继续说道:“预先透露一下,在这部史诗般的巨片里面,沈信先生将出演主角之一的莱因哈特皇帝。而原著中的宏伟场面,也将有最优秀的电脑特技专家来完成,一定要拍成一部电影史上里程碑式的巨作。这将是对我们唐风集团最好的宣传,也是我们未来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大家就一起来为我们集团和我们集团的形象代言人来加油喝彩吧。” 细看沈信的神情动作,所有人都有了和马天成一样的感悟,沈信简直就是为莱因哈特这个角色所生,实在是太神似了,于是不约而同地迎合了唐子凡的呼吁,掌声如雷响起。 “从我刚才所说的话可以看出,我对于唐风集团的前途是充满信心的。”唐子凡最后总结道:“而现在唐风集团和整个日本的命运已经系在一根线上,关心日本的命运,就请支持唐风集团。我相信当前的危机一定可以过去的,而明天会更美好。我的话到此为止,请大家和我一起努力吧。” 记者招待会到此结束,但它的影响却才是刚刚开始。 (第一一二章完) 第一一三章 新势力新形象 认真说起来,即使没有唐子凡和沈信的这次记者招待会,中国人入主村上财阀,在日本已经是一件影响深远的事。堂堂具有影响日本动向的村上财阀,居然落入到堪称日本夙敌的中国人手中,已经说明了日本在明暗斗争中的失败。 对于这个事件,反应最强烈的自然是右翼分子,尤其是新内阁的政客们。一般右翼分子的不满还只是习惯性的对中国的盲目仇恨,而那些政客的愤懑,则有更实际的理由。村上财阀如果宣布破产成功,对整个日本而言,那当然是一大损失,但对这些政客而言,那却意味着是数不尽的财富。谁也知道,村上财阀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在股市上已经扶不起来,那资产还是很可观的,一旦宣布破产,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入自己腰包。可是这个美妙的计划居然被一个中国人给破坏了,这些政客们的郁闷可想而知。相对于这些人,普通的市民民众的想法就单纯多了,他们也关心自己的利益,考虑的更多的是中国人能够让自己的生活恢复到以往的平静祥和,对唐子凡倒是褒多于贬。 在对唐子凡的不满下,内阁大员们自然不择手段地想要阻止唐子凡的改组行动,还在妄想村上财阀破产的美妙光景。但是且不说唐子凡的一切证件都是那么地滴水不露,他们根本找不到能够攻击的漏洞,他们甚至连唐子凡的人影也找不见。更要命的是,唐子凡入主村上财阀,接收的不仅仅是村上财阀的资产,所有机密资料也是全部掌握。在这些政客闹得实在不象话的时候,唐子凡稍稍向媒体透露了一些资料,马上逼得两个内阁成员引咎辞职。其他人的屁股自然也不干净,被唐子凡这手杀鸡给猴看的手段一闹,也就只好暂时收敛了自己的行径。 这些还算是头脑比较理智的,有些不理智的已经叫嚣着这是中国人的阴谋,并且宣称要用战争来解决问题。且不说这套战争狂人的理论几乎没人理会,二战后几十年的和平生活已经让大多数日本人只想过自己富足的小日子,光是现实中的挫折,已经让这些战争狂热分子被浇了一头冷水。 首先是针对唐子凡的暗杀行动就遇到了很大的阻碍。在村上财阀内部和记者招待会上,唐子凡或多或少地都表现出对日本的不屑,态度更是颇带狂妄,早让许多激进分子看做眼中钉。在叫嚣着要反攻中国的口号下,唐子凡首当其冲地成为右翼分子的第一目标。但是,现实是让人失望的,事实证明,刺杀唐子凡简直是痴人说梦,因为他身边有个秦歌在保护。抱着到日本来出风头的念头,秦歌在日本的遭遇颇多郁闷,心中自有一股怨气,而当那些不开眼的日本人想要刺杀唐子凡的时候,他们算是撞到了枪口上。 在沈信的教诲下,秦歌自然不会真的杀人,不过打个半死那是必然的。而被秦歌修理过的刺客们,不管他们来之前是如何的激情满怀,如何的慷慨激昂,不仅最后都被打得不成人形,而且更严重的是从心理上垮掉了,秦歌凶神恶煞的形象已经深深烙印在他们心上,终其一生怕也难以消除了。所以,刺杀唐子凡的结果就是,在日本从此多了许多恐惧症患者。这个事情秦歌自然要负主要责任,但以他要做第一反派的心理,恐怕也难以让他有什么负疚感。 而在此之后,在右翼分子刚叫嚣着要用战争解决问题的时候,中国方面忽然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军事演习。 这次军事演习据称是规模宏大,但外界却是知之不详。就连自以为地球上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逃过他们眼睛的美国人,也只能稍微窥见一斑,那还是整个演习已经结束,似乎是中国人故意示威,才让美国人看到那么一点。不过就是美国人看到的这一点,已经让世界震惊了,那场面,绝对是前所未有的宏大。 如果说这场面还只是让人震惊的话,那整个演习的隐秘和迅速,只能让所有人都失语,不知道中国人玩的是什么魔术,居然从头到尾都没有人注意到,但却是如此大规模的行动。对于这个事件,外界众说纷纭,但一致的看法是:这是中国人将自己神鬼莫测的古兵法与现代科技结合而成的一次尝试,从其结果来看,这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强力的战争艺术,这样的中国人,恐怕没有人能够与之对抗。 而不管外界怎么说,中国方面只是淡淡的表示,一个小演习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中国方面这样淡泊的态度,更是让所有人觉得讳莫高深。 对于狂热的日本右翼分子来说,中国方面的这个回应可谓当头棒喝,不需要说什么,这个行动已经是一个警告了:凭你也想玩战争? 而作为局中人,沈信对这个事件的内情似乎稍微多了解了那么一点。他并没有直接去打探,但丁自强却给他发了一个短信:“支持一下。谢谢你,谢谢典小姐。”从这一条短信来看,典娆在这个大型的军事演习中,似乎也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总而言之,一系列的事件下来,全日本都默认了唐子凡的入主,不论是欣然还是被迫。当然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在看到已经无法阻止唐子凡在日本坐大,还是有铤而走险的亡命之徒,这部分人主要以沈信见过的在香港的那个秃头为首。抱着武士道的牺牲精神,虽然知道阴谋已经失败,他还是悍然在香港挑起了事端。 对于这件事,沈信是通过媒体了解的。据报道称,某日在香港发生黑道分子的大规模暴乱活动,其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都是近年罕见。不过,对此警方早有预防,在高级督察方容的带领下,警方打了漂亮的一战,将整个暴乱的损失完全控制在最小。在整个事件中,方容督察的英勇机智极其令人震撼,在市民当中极大地提升了警方的形象,受到了特别嘉奖。 而作为余波,警方还在这个事件中发现幕后主谋是两个日本人,可惜他们已经在被捕后服毒自杀,内幕无从了解。不过即使是如此,香港特区政府还是对日本政府提出了严重抗议。 抗议只是一个表面工夫,了解内情的人都知道,在整个事件结束后,日本对中国已经无法保持那种咄咄逼人的进攻姿态,而只能逆来顺受地接受中国的强大。其关键处,首先是随着香港的事件的最后结果,前村上财阀所进行的阴谋已经完全破产,没法对中国有什么不良影响了,其次,却更在于唐子凡的唐风集团已经在日本形成了极大的影响力。 这种强大的影响力,还是通过金融态势来表现出来的。在唐子凡和沈信的记者招待会后,出于对沈信的信心,马上有大量股民将资金投入股市,支持村上财阀重组后新上市的唐风集团。在这样近乎盲目的股民的推动下,唐风集团的股票节节上升,也间接带动了整个股市的行情转好。这里面自然还有杨天幕后操作的功劳,在他和那些俄罗斯来的大佬的预先协定里,已经说明不能把日本股市置于死地。 不过事情还是有余波,那些俄罗斯的大佬们捞足了还是不满足,居然不顾与杨天的协议,想要进一步分一杯羹。在他们看来,他们是出了大力的,居然让唐子凡占了利益的最大份,他们很是不满。对于俄罗斯人的这种表现,杨天似乎也不反对,只是冷冷说道:“协议到此为止,后果自负。” 俄罗斯人被先前的成功冲昏了头脑,自以为没有杨天他们也能把日本股市视作囊中物,继续对日本股市进行着扫荡。但结果让他们清醒了,没有了杨天,他们什么也做不了。在杨天的暗示下,沈信和唐子凡只需一个声明,已经可以让唐风集团的股价飚升,同时在带动起众多日本人的热情后,股市已经是牢不可破。 在吃过苦头后,俄罗斯人终于老实了,他们单干的举动虽然亏了不少,但先前的收获实在可观,他们其实也不吃亏。只是这事件却更让俄罗斯人认识到杨天的厉害,再也不敢有丝毫小觑之心。 股市的回升和金融形势的好转是缓慢的,不过事态总是向好的方面发展。在日本新内阁终于认识到唐子凡已经在日本扎根,再也无法动摇的时候,他们也只好对其示好。这样的态度是被迫的,可是他们也没办法,对于一个一句话就能让整个股市动荡不安的人,你还能有什么其他法子?而在新内阁的态度老实之后,中国方面也终于对日本发出援助的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日本的金融危机的结束只是时间问题。 而在日本的影响日益扩大的同时,唐子凡的态度也越来越嚣张,对日本内阁给予了很大的压力。内阁无力与唐子凡抗衡,只能有条件地接受了唐子凡的各种要求,对历史,对周边国家的态度大有改变。虽然有些惺惺作态,但日本这一届内阁的声誉却由此达到最高。对于那些既好名又好利的日本政客来说,这样的好名声也算是一个安慰了。 总之,在日本局势好转的同时,唐子凡的唐风集团也完全坐稳了日本大财阀中的第一把交椅,而且和其他财阀相比,唐风集团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关键之处,自然是在于它有一个日本人敬之为神的形象代言人。从一开始预言日本的危机起,沈信已经给日本人留下了一个神秘的印象,而当局势似乎已经无法挽回的时候,有他和唐子凡出面,马上扭转了整个局势,这在普通人看来,那就是神仙才有的能力。如果说先前右翼分子宣称沈信是恶魔的话,现在的沈信在日本人心目中就是天使,对他的尊崇和爱戴可以说远超对那个老不死的天皇。 而唐风集团宣布的一系列举措也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当生活渐渐安定下来的时候,人们都在翘首期盼唐风集团号称要夺世界冠军的f1车队什么时候组建,而沈信的《银河英雄传说》又是什么时候开拍。这样的瞩目自然使唐风集团的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而唐风集团也没有让人们失望,它的一系列行动不仅稳定了局势,还表现出一种村上财阀没有过的勃勃向上的态势。在日本人看来,只要唐风集团有着这样的态势,未来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等一切终于渐趋稳定,沈信自己又召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这次他不是以唐风集团的代言人,而是单纯以一个艺人的身份出现,所谈的话题更是完全集中在他的本行上,再没有什么有关政治和金融之类的。 “说起来真是好笑。”沈信这样开始了自己的讲话:“我本来是作为一个艺人来宣传自己的电影的,却莫名其妙地被卷入到一场金融风暴里。说实话,那不是我应该重点关注的,这么长时间下来,我都快忘了我是一个艺人了。现在终于想起来,我再次来宣传一下我的电影吧。” 沈信的话引起一阵大笑,那不是普通的笑,而是逃过大难,如释重负的笑,一经沈信提起过去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所有人都是感慨万千。 在沈信来到东京之后,第一天就由对日本不满的言辞和接下来的遇刺事件,他的电影的引进和上映完全被搁置了。那家先前说引进电影的公司,甚至一声不吭地就终止了与刘德华方面的谈判。这情形自然让刘德华和恼怒,觉得日本人一点诚意也没有。 不过这还是金融危机没有出现前的事情,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不需要沈信自己宣传,已经有电影公司拍着队来要求获得这部电影的播映权。其他不说,甚至连电影质量都不用考虑,就以沈信现在在日本如日中天的神者地位,那票房收入也可以预想是一个天文数字。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和刘德华反而不着急了,反正《银河英雄传说》的资金有唐风集团撑腰,那是不用忧心的了。沈信之所以召开这个记者招待会,只是想将自己的形象回归到艺人身份,毕竟那才是他的本行,那才是他最后要获得成功的行业。 沈信的记者招待会非常成功,问题和回答完全集中在电影方面,现场气氛轻松活跃。沈信在自己的本行上表现得更是专业,从剧本到拍摄到电影理论,他都是随手拈来,妙若天成,充分让现场记者认识到了什么叫成功绝无侥幸的道理,就以沈信而言,就凭着他的见识,不论做一个演员还是一个导演,那都是很具有实力的。而且抛开了一开始谈论政治问题的沉闷乏味,沈信更展现了他个人随和和幽默的个性,马上赢得了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好感。这样的沈信,和先前那个极富责任感的沈信相融合,最后给日本人的是一个更丰满的形象,对沈信的爱戴和拥护更是上了一个层次。 在这样的情况下,《东方之鹰》在日本的火爆完全可以预料。在首日上映的时候,那狂热的场面更是比香港有过之而无不就及。而日本是一个比香港更要广阔得多的市场,《东方之鹰》票房的增长只能以疯狂来形容。 通过这一轮的上映,不仅《东方之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更让沈信的影响力渗透到了每一个人的心中,结合沈信现实中的表现,人们已经把电影中那个潇洒飘逸的英雄主角和沈信当做一人,那份崇拜更是在狂热中多了几分理智,却也更深入。现在沈信在日本人的心目中是绝对不可亵渎的偶像,谁要是敢对沈信口出不逊,那么等待他的必然是一个可悲的下场。 在赴日之前,沈信曾对刘德华夸口说要教日本人学汉语,这个目的通过《东方之鹰》的火爆上映终于实现了。可以说大多数观看电影的人都听不懂沈信的中文对白,但沈信的神情动作自有其独特魅力,汉语也在他嘴里完全展现出其博大精深的魅力。在对电影的热爱下,在对沈信的崇拜下,日本掀起了学习汉语的热潮。 不是强迫性的教育任务,不是被迫的学习,这股学习汉语的热潮来势汹汹,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这种潮流,中国对日本的强势地位开始形成。 (第一一三章完) 第一一四章 告别东京 《东方之鹰》尚未落画,沈信的音乐新专辑《钢铁男儿》已经在东京火爆上市。不用说沈信自己的影响力已经足以保证专辑的销量,单从音乐的角度来说,这专辑已经有着无法抗拒的魅力。从《东方之鹰》已经了解了沈信在音乐方面的才华,那动听诱人的配乐完全勾画出了电影要展示的神秘的南美风情,《钢铁男儿》光作为沈信的音乐专辑已经足以让所有爱好音乐的人心动。 有《东方之鹰》的热播在前,那效果不亚于铺天盖地的广告轰炸,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此专辑想不热也难。更不要说沈信此前的专辑已经培育出一大批忠心的歌迷,所以专辑一上市就是热销,那也是意料中事。作为一本汉语专辑,沈信信的《钢铁男儿》最后在日本的销量达到一个骇人听闻的数字,简直堪称神话。 专辑的热卖进一步推动了日本人学习汉语的热潮,沈信音乐的魅力更触发了爱好音乐的日本人对其探索的热情,而沈信神秘的嗓音也因此归功于汉语本身的语言魅力,学汉语热潮在继续升温。 而且很巧合地,《东方之鹰》和《钢铁男儿》在主题上似乎很有契合点,结合上沈信现实中的表现,一时间更是将沈信的形象深入到每一个人心里。 在整个亚洲来说,日本绝对是一个消费大市场,通过沈信的电影和专辑,已经在日本为中国电影和音乐树立了一个新形象,间接地带动了中国电影和流行音乐在日本的影响力。在这种广阔的市场前景下,中国电影和流行音乐的发展,已经可以预见会很蓬勃。 抛开一切与娱乐无关的因素,沈信的日本之行从纯商业角度来说也是一次完全成功的范例。先有金融危机中的一系列表现,接着更有电影中的英雄演绎和音乐专辑的激情发挥,通过现实和艺术的结合,沈信已经将一个立体化多元化的现实英雄形象展现给日本人看了。 日本人是一个很崇拜英雄的民族,而现代社会缺乏英雄,更需要人为地制造英雄,沈信可谓恰逢其时。其实也说不上完全做作,沈的行为可谓是发自自然,只是却正好迎合了日本人的这种需要,其真情演绎的结果就是,他成了日本人的偶像。 凭着一系列事件所造成的完美局面,沈信其时在日本可谓如日中天,风头一时无俩。 现在再来看杨天的计划,不能不说杨天确实是慧眼独具,一眼就看穿了事情的后续发展。沈信在日本的声名鹊起,大概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更可能他一直就是这样策划的。 作为一个庞大计划的策划者,杨天虽然没有抛头露面,不能算是主角,却也算是一个优秀的导演。而如果需要为杨天的计划整体做一个结论,那么只会有两个字:成功。 在这一系列的成功中,唯一的不协调音是秦歌。在所有人都为成功欢呼的同时,只有他郁闷得要死。说起来他实在应该高兴,因为按照他爱出风头的性格,现在他算是在沈信之后排名第二了。 说到秦歌的风光,就不能不提他当日被叫破“健美裸男”的身份。其实在当日已经有不知名的村上财阀的职员偷偷将他的英姿拍下来了,大概是想要拿回去偷偷欣赏。而等这个神秘的“健美裸男”突然在现实中现身,而且还被探知是香港新近冒起的演艺新星,那人突然发现,他拍下来的短片现在好象很值钱。 商业化社会就是有这么个好处,什么也可能拿来赚钱。在知道秦歌的身份后,他那不知名的崇拜者就专门开了一个网站,名字就叫“健美裸男”,专门提供让秦歌当日大出风头的短片下载。也还别说,这网站一炮打响,日点击和下载量都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 那网站的火爆带来的结果就是,那网站的创始者固然是大赚,秦歌自己也因此声名鹊起,成为不少年轻人心目中的另类偶像。尤其是在网上,他的名气大概比沈信还要大那么一点点,其各种形态的裸照更是热门。而他那句“来吧,我就是你的梦中情人”也成为名言,一时广为流传。 在这样的情况下,秦歌日常所受到的骚扰也是令人瞠目结舌。本来他早有退避之心,可惜他还得担负保护唐子凡的职责,也不是想躲就能躲的,而唐子凡其人好动,他也因之抛头露面的机会更多。这时候出风头就不是什么有趣的事了,秦歌更多的是尴尬。 如果说每天陪伴保护唐子凡是不得已的话,那些慕名而来的仰慕者更是让秦歌不厌其烦。每天都有很多无所事事者守在唐风集团门口,就为一睹秦歌风采。一看到秦歌出现,这些人就是指指点点地评头论足。甚至还有大胆者,直接就跑上来索要签名:“裸男兄,我对你完美的身材和坦荡的作风仰慕已久,麻烦你帮我签个名好吗?” 如果是女性也就罢了,偏偏这种要签名的人还是男士居多,这情形就分外让秦歌郁闷。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没好气地吼一声:“滚一边去,你个老玻璃。还有,我叫秦歌,请不要乱称呼。” “哇,你的神情好酷啊,我爱死你了。”来者偏偏还要刺激秦歌。这样的情况在秦歌自己看来,实在是难言有趣。 而在公司内部,秦歌路过任何地方引起的回头率更是达到百分之百,男士他还可以威吓一番,只是却不能避免被女士们品味一番。 “从外表上看起来还真看不出他的肌肉那么强壮呢。这么完美的男人,真是令人喜欢啊。”花痴般的话语是经常被秦歌的灵耳听到的。 “是啊,如果不是被人提醒的话,他穿上衣服我还真认不出来。”更有人这样附和。 秦歌忍不住想要吐血,这话也太暧昧了吧?如果被典娆听到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现在的人怎么这样?恐怖哦,受不了了。”秦歌忍不住嘟囔起来。 “你这么受欢迎,应该高兴才对。”唐子凡开玩笑道:“我还羡慕你的声名呢,可惜啊,我没有那么大魅力。” “闭嘴,老唐,你就不要再刺激我了。”秦歌忽然一把抓住唐子凡,威胁般说道:“我不管你有什么不裁员的承诺,我现在要求你马上把这些花痴给赶走,不然我就不管你了。” “好了,不要天真了,难道把这些人赶走就有用吗?”唐子凡安慰着秦歌,同时苦笑道:“你的名气大了去了,尤其在网上,甚至有人出价要与你共渡**,你难道不知道吗?你能把所有的印迹都消除吗?算了,依我说你就认了吧,这风光也不是什么人都会有的。” “可是小娆怎么办?小娆,她一定不会原谅我了。”秦歌状若白痴,惹人同情,不过唐子凡也实在帮不了他。 沉思半天,秦歌忽然跳起来,咬牙切齿道:“不要毕我,我现在就去做整容手术,看这帮花痴是不是还认得出我来。” “切!”唐子凡不屑地说道:“你还真白痴啊。你一整容,其他人是认不出来了,小娆就能认出来吗?等你的形象小娆只能永远在回忆里找到,你可就全完了。” “那可怎么办啊?我现在可是不敢见小娆了,谁知道她能不能受得了这个刺激?”秦歌一脸沮丧,还很善解人意地只想到典娆。 “依我说,你还是见见小娆好,要打要杀全由她。如果有气不让她出,问题会更严重。”唐子凡一本正经说道:“你就做好准备吧。” “也只能这样了。”秦歌一副认命的神情,又很郁闷地叫了一声:“不要逼我杀光日本人。” 在秦歌处于这样不稳定的精神状态时,最后一起针对唐子凡的暗杀出现了。这次日本人吸取了以前的教训,没有找普通人,直接派出了忍者高手。可惜忍者们没有想到自己的对手是秦歌这样的非人类,而且还是精神郁闷的非人类,于是他们就遭殃了。 “该死的日本人,就是会给我添乱。”秦歌在一口气将来袭的日本忍者全部废掉之后,犹自郁闷不已。在这样的心态下,他索性摸上了与前村上财阀关心密切的忍者组织的老窝。 这件事沈信和唐子凡当时都不知道,等他们知道的时候,秦歌已经发泄完毕并心满意足地回来了。对于沈信和唐子凡的询问,秦歌只是做个“ok”的手势,说已经搞定了,不会再有人来烦唐子凡,就什么也不说了。 直到很久以后,沈信才从秦歌嘴里探知,那个忍者组织所有的高手都被他用重手法废掉了功夫,变成了废人,所以他才那么有信心没有人还会来袭击唐子凡。就因为秦歌一时的郁闷,日本很大的一个忍者组织就这么完了。 而说到自己遇次,唐子凡现在在日本也是举足轻重的人了,自然不会善干罢休。他遇袭之后第一时间就是对内阁和警方的一通责骂,在骂得他们狗血淋头之后,还威胁说再有这样的事件他就将资本撤出日本。 唐子凡此言一出,股市马上一阵动荡。没有赶上日本上次危机,但各大觊觎着日本这块肥肉的金融投机者们现在却很关注日本方面的动向,一听唐子凡的话,他们马上很配合地行动了,表现得很乐于见到唐子凡的撤走。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日本的政客们只能屈服,在他们一再表示绝对不会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唐子凡才满意而归。 充分认识到唐子凡左右局势的能力,更认识到即使干掉唐子凡也不能挽回现在被动的局面,日本方面终于暂时放弃了这些激烈手段,暗自策划其他的阴谋去了。 在一切告一段落后,沈信决定回香港了,也到了和温馨说再见的时候。从沈信一到东京两人就几乎一直在一起,现在这快乐的时光就要过去,两个人都是临别依依。 “此地一为别,何日君再来?”温馨强作欢笑,却难掩眼中的伤感。 “什么时候也行,只要你想。”沈信微笑道:“不过最好不要是日本,我不喜欢这个国家,更不喜欢这里发生的事情。” “为什么?”温馨先这样问道,接着想起了沈信所做的一切,那不是她能完全了解的,她也没有多少兴趣了解,所以马上就改变话题,幽幽说道:“我和你不同,我最难忘的事情就是发生在日本。” “恐怕不是日本吧?”沈信调笑说道:“我记得好象是在另外一个世界,那里并不是日本。” “去你的。”温馨脸色微红,不屑地驳斥道:“我所说的难忘和你色狼的定义是不同的,我最留恋的是在病房照顾你的时候。” “我的表现有那么差吗?”沈信挠头说道:“居然让你一点印象也没有?还只记得照顾我这个不需要照顾的人?实在有够失败。” “你只是色狼,懂得什么?”温馨一瞪眼,然后自己也忍不住好笑。 “就是因为是色狼才觉得失败,为什么我做色狼都做得这么失败呢?实在是失败中的失败。”沈信一本正经说道。 “不和你说了,你就知道插科打诨。”温馨说完这一句,神色转黯:“我知道你是不会只属于我一个人的,那也是我一直抗拒你的原因,可是最终还是没有能抗拒得了。不过我知道在病房中的那段时间,你是完全属于我的,这已经足够了。有了这段回忆,我的人生就算圆满了。” 温馨的话给了沈信莫名的触动,忍不住紧紧地抱住了她:“不要说傻话,我们的日子还长得很,你用不着这么快下结论。其实你想的那些有什么重要的呢?只要我们在一起永远能够两情相悦就好了。相信我,那段日子再难忘,也绝对不是我们幸福的全部,总有一天我们会有更大的幸福,我向你保证。” “你的话可靠吗?”温馨问道,旋即摇头:“不要回答我,我宁愿相信你,因为这即使是一个谎言,也是很美的一个。” “这不是谎言,而是承诺。”沈信认真说道:“相信我,没错的,因为这是偶像的选择。” “呸,那是广告。”温馨终于笑了:“无论如何,只要你记得我,我就永远记得你。将来?谁说得准呢?” “多疑的小女人。”沈信刮刮温馨娇俏的鼻子:“你会明白的。这段时间你连经纪人的电话也不接,你不想混了是不是?” “人家还不是为了你?”温馨嘟起了小嘴,不过又笑着说道:“演唱我是不会放弃的,这样,即使没有你,我还有歌,我们共同的歌。” “你就怀疑吧你,不过我可提醒你啊,怀疑可是很容易衰老的。”沈信笑道。 “我才不会遂你心愿的,那样你就把我当黄脸婆甩了。”温馨得意地一笑:“走着瞧吧,看看谁厉害。不要忘了,我们可是媒体最看好的一对啊。” “这正是我要对你说的,你记得最好。不过要说起厉害,当然是你厉害了。”沈信温柔地说道:“我已经被你炼成饶指柔,威风不起来了。” “哼!”这是温馨最后对沈信的回答。将温馨送走,沈信收拾心情,开始准备开始新的生涯了。莱因哈特的角色,在他的脑海里活跃起来。 (第一一四章完) 第一一五章 秦歌的原则 送走温馨,沈信就要动身回香港,却忽然从门外闪进一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了他的面前。这人的动作吓了沈信一跳,定睛细看才发现是秦歌,不由又好气又好笑:“你见鬼啦?干嘛这么神出鬼没地?” “老大,你一定要帮帮我。”秦歌没有回答沈的问题,只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沈信。 “又怎么了?”沈信刚问完这一句,忽然明白了,忍不住笑道:“不就是怕小娆知道你的风光吗?这没什么大不了吧?” “你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可事关我和小娆的幸福啊。”秦歌先是恨恨说道,接着又用哀求的目光看着沈信:“老大,你不会不管我吧?没有你帮忙,我可就死定了。如果小娆不理我了,我可怎么办啊。人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我死了算了。”秦歌说着几乎要一把鼻涕一把泪了。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我帮你还不成吗?”沈信摇头不已,秦歌这一套装可怜的手法他还真是没办法。只是他怎么也想不通秦歌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典娆很可怕吗?沈信自己从来不觉得。 有了沈信的保证,秦歌才似乎松了口气。沈信这时也顾不得再多想,招呼秦歌一声,先行一步就回到家中。算是为秦歌着想,沈信动身前已经通过意识告诉典娆自己和秦歌回家的消息,叫典娆在家里等候。在沈信看来,如果这事真象秦歌想的那么棘手,那么在自己家里怎么也好说。 沈信一晃身回到家中,秦歌也不比他慢多少。沈信自顾自到沙发上坐好等典娆,秦歌却是东张西望,一脸的魂不守舍。 仔细看了周围半天,没有发现典娆的踪影,秦歌似乎安心点了,走到了沈信面前,似乎想说什么。 就在这时候,忽然从窗口处传来一声冷笑。沈信还不觉得如何,秦歌已经猛打个机灵,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望去,在那地方站着的,正是他想见却又怕见的典娆。 “小娆!”秦歌的表情有趣得很,嗫嚅着叫出了这么一句。 典娆那一声冷笑分明是笑给秦歌听的,但当秦歌向她招呼的时候,她却理也不理秦歌。 “信哥哥,你回来啦?东京是不是很好玩啊?哦,忘了说了,这次的成功,我的功劳可不小啊。”典娆自顾自一边对着沈信说着话,一边已经跑过去挽住了沈信的胳膊。 “哦,当然少不了你的功劳,你是最厉害的嘛。”沈信微笑回答着典娆,分外强烈地感受到典娆对他的亲情。他当然也知道这是典娆在给秦歌颜色看,可是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帮秦歌,只好静观其变。 看到典娆只顾着和沈信说话,浑然无视他的存在,秦歌的忐忑不安,变成了忿忿不已。猛然站到典娆面前,他叫了一声:“喂,难道我是隐形的吗?居然当我不存在,是可忍,孰不可忍。” “哦,人气之星也回来啦?听说你最近可是风光得很啊。没能远迎,真是失敬。”典娆好象现在才看到秦歌,也没有秦歌预想中的暴怒,发而是笑吟吟的。 不过一说到他的风光,秦歌可就有点蔫了,无精打采地说道:“那是意外,小娆,你要相信我。” “听说现在某人可是网络人气第一啊。”典娆又不看秦歌了,只顾着对沈信说话:“好象比你的名气还大得多。而且我还听说还有很多人对此人兴趣大得很,愿意花巨资来与他共渡**。这些人还是男女都有,实在是恐怖哦。信哥哥,你有没有听说?” 沈信苦笑,这样的问题,让他如何回答呢? 秦歌却是脸上挂不住了,沉声说道:“小娆,你要打要骂都由你,拜托你不要这么热嘲冷讽好不好?我这心里听着难受。”说着他还真苦起脸来。 “是吗?你觉得难受?”典娆终于肯看秦歌了:“好象你对这些风光还不满意?” “什么风光,那都是他们谣传的,真的不关我的事。”秦歌一脸委屈地说道:“你是知道的,我心里只有你。” “呸!”典娆断然喝止了秦歌的深情告白,接着一皱眉说道:“你这个暴露狂!变态!恶心!和你说话我都全身起鸡皮疙瘩。你离我远点,我不要和你说话,也不要看到你。” “小娆,你原谅我,我真的不是存心的。”秦歌拉着长腔就喊起来了,那声音之妖异和凄凉,连沈信都听得直皱眉头。 “走开啦!找你的网上情人去吧,哼!”典娆毫不为秦歌的可怜所动,躲到了沈信的另一边。 秦歌突然不说话了,也不再看典娆,只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沈信。那眼神分明在说:老大,拉我一把,真的是不帮忙不行啦。 暗自佩服秦歌的演技,沈信也无法承受秦歌的眼神,只得出言劝解典娆:“小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秦歌他已经知道错了,你就不要难为他了。” “哼,他最讨厌了,本来我是要放你的演唱会给那些日本人看的,也算净化一下他们丑恶的灵魂,没想到居然被这个讨厌的家伙破坏了。”典娆说起来也是愤然:“不放你的演唱会也就算了,居然把他丑恶的形象给放上去了。哼,简直是不知廉耻。” “小娆,那是我思念你的时候顾影自怜的写照啊,我本来是想让你看的,没想到居然被不知名的无良家伙给利用了。你不能怨我啊,如果你看过我的录象的话,你就会知道我最后那句只想对你说的道白是多么得深情了。”秦歌看到典娆终于肯跟他说话了,马上就开始献上媚词。 “去,不要恶心了。”典娆厌恶说道:“我是不说你什么了,不过你以后不要对人说你认识我啊,我丢不起那人。” “小娆,我对你一片痴心,你不能这么对我啊。”秦歌大叫起来:“难道我这么一个小小的错误,就抹杀了我们这么长时间的感情吗?你实在是太绝情了。” “又来了?谁跟你有什么感情?”典娆生气了,指着秦歌说道:“自作多情的家伙,从今以后我不要看到你。” 秦歌见事情又变糟了,不由又将求援的目光投向沈信。 沈信苦笑不已,还是劝解道:“好了,秦歌,你暂时不要那么深情了好不好?我听着都肉麻。小娆你也不用这么快下结论,给秦歌给改过的机会嘛,说不定他以后就变好了。” “可能吗?”典娆极度地怀疑,不过沈信说话她可不能不听,所以还是作出思考的神色。 秦歌一直看着她,好象是等待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脸上又是焦急又是期盼。 “这样吧,如果你能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放过你这一次。”典娆终于说话了。 “你说,你说,无论是什么条件我也答应。”秦歌答应得异常爽快和急切。 “我的条件就是,从今以后你要作个好人。”典娆一字一句地说道:“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笑得贼忒嘻嘻的样子,更讨厌你整天叫嚣着要做坏人。如果你能改过自新的话,从今以后做个好人的样子,或许我就会考虑原谅你一次哦。” 听着典娆的条件,沈信暗皱眉头,这个要求怕是秦歌难以答应的了。虽然沈信已经是如此想了,可是秦歌的反应还是让他大吃一惊。 在听到典娆的要求时,秦歌本来是弓身向前的,脸上充满了期待,但一听清楚典娆的要求,他忽然站直了身体。 典娆讶异地看着秦歌,秦歌已经断然做出了回答:“不,这个条件我不能答应,我做不到。” “为什么?”典娆先是被秦歌突然的坚决吓了一跳,接着更是不解。 “因为,不做好人是我的原则。”秦歌坚定地说道:“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所以才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我一定要坚持这个原则,不然我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分别?” “切!”典娆不屑地说道:“当坏人也是原则?你还真是够白痴的。” “原则就是原则。”秦歌还是这么回答,接着很哀伤地说道:“当一个最大的反派是我的梦想,而你是我的另一个梦想,你为什么非要逼我选择呢?” “我才懒得理你什么梦想。”典娆也坚持自己的条件:“如果你不答应我的条件,我就不原谅你。” “那好吧,就让我们的缘分到此为止吧。”秦歌一脸严肃,声音却充满了伤感:“这样也好,我就可以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事业上了。等有一天我以一个经典的反派形象出现,你就知道我是什么样的男人了。” “你不是说真的吧?”典娆乌溜溜的眼珠乱转,上下打量着秦歌。 “除非你肯不提条件就原谅我。”秦歌似乎看到了希望。 “很稀罕你吗?居然还跟我讨价还价?我是不会妥协的,你看着办吧。哼!”典娆也执拗起来。 “如果我因为你的一句话就放弃了我的原则,那么我的人生还有尊严可言吗?”秦歌缓缓说道:“我什么条件也能答应你,就是这个条件不行。” “你跟你的原则见鬼去吧,我再也不理你了。”典娆一转头对沈信说道:“信哥哥,我先去公司,华哥好象想让你去一趟。”话一说完,典娆闪身走人了,留下沈信和秦歌面面相觑。 秦歌的执着出乎沈信的意料,刚想打趣秦歌两句,沈信突然被秦歌眼中的哀伤惊呆了。秦歌什么也不说,却忽然唱起歌来,唱的还是沈信的歌,就是那首叫《心伤》的情歌。 这首歌的曲调本来就够忧伤了,秦歌妖异的嗓音演绎下,更让沈信闻之心伤。实在忍不住了,沈信大喝一声制止了秦歌的演唱。 “拜托,你不要这么刺激人好不好?心脏受不了的。”沈信苦笑说道。 秦歌却忽然扑到了沈信的面前,一把握住沈信的手:“老大,我真的很心痛啊,小娆她不理解我。” “是,小娆是不理解你。不过不是还有老大我吗?我理解你。”沈信见秦歌哀伤欲死,连忙安慰道。 “老大,你真好。”秦歌先是很感动,接着又要求道:“救人救到底,送佛上西天,既然你这么理解我,能不能扮成小娆安慰我一下,这样我的心里会好过一点。” “去死!”沈信一听吓了一跳,连忙将秦歌推开:“你不是神经失常导致变态吧?” “我只是想保留一点美好的回忆,因为从今天起我和小娆就形同陌路了。”秦歌很动情地说道:“我需要保留一点对她最美好的回忆,然后全心扑到我的事业上。我相信,有一天小娆她是会理解我的。” “其他的我不管,不过你这个忙我是帮不上了。”沈信落荒而逃,远远还听见秦歌失望的叫声:“老大,帮帮忙啦。” 沈信一边逃一边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却越想越糊涂,他感到有点难以理解秦歌的想法了,这家伙,为什么那么固执呢?他的坚持似乎毫无理由,不过那份执着却让人相信他的决心。 对秦歌和典娆这笔糊涂帐,沈信越想越糊涂,最后决定再也不过问了,两个都是非人类,他们的事情还是由他们自己解决好了。 这样想着,沈信忽然想起典娆临走时对他说刘德华想见他,连忙就奔公司去了。在沈信回来前,通过唐风集团的名义,唐子凡已经把先期资金拨给刘德华了。也不知道刘德华把《银河英雄传说》拍摄的预备的工作做得怎么样了,沈信倒是很期待会有惊喜。 来到公司,沈信看到到处一片忙碌,却发现刘德华并不在他的办公室。随便走到一个办公室前,沈信刚要找个人问问刘德华在什么地方,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沈信!” 那明显是一个外国人的声音,汉语说得异常生硬,不过沈信却听得很是耳熟。回头一看,沈信是又惊又喜,站在他面前的赫然是巴西美女苏珊。 怎么也没想到回在这样的情况下碰到苏珊,沈信又是高兴又是疑惑地问道:“苏珊,你怎么会在这里?” (第一一五章完) 第一一六章 重逢却是无言 苏珊的汉语实在是说得不怎么样,所以沈信的问话是用葡萄牙语说的。不过让沈信奇怪的是,尽管明显很多时候都是辞不达意,苏珊却非要坚持用汉语来回答他的问题。 还好沈信的听力够灵敏,理解力够强,听苏珊结结巴巴地说了半天,他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因为签证的原因苏珊虽然一接到沈信的电话就忙活开了,但还是费了不少时间才弄妥到中国来的手续。 也许是太急切到中国来了,苏珊一直到了飞机场才给沈信打电话,可是电话却没有打通。飞机已经要起飞了,她也来不及多想,在没有和沈信联系上的情况下就上了飞机。等她到了香港,下了飞机,再给沈信打电话,还是打不通。这一下苏珊可着急了,还好她懂英语,通过一个机场人员,她终于让那人明白她是来找大明星沈信的。 联系沈信当然是不行了,那机场人员干脆就直接联系了天与地公司,正好刘德华在场,马上想起沈信曾说过有这么个人,随即派了人来,这才把苏珊接到了公司里。 而在沈信在东京搞风搞雨的时候,苏珊就一直呆在香港,不仅浏览了一番香港的风光,还开始学习汉语了,她对这门难学的语言兴趣很大。 沈信听完这些不由暗叫惭愧,他差点都要忘了这事了。仔细想想,苏珊跟他联系的两个时间,一个是他在去往东京的飞机上,一个是他遇刺住院的时候,两个时间他的手机都关机了,难怪联系不上。 不过他却奇怪刘德华给他打电话时为什么没有提到这件事,不然也不至于突然遇到苏珊这么尴尬。苏珊仿佛看出他的想法,得意地说道:“刘先生是好人,是我不让他告诉你的。我就是要当面问清楚,你就是这样对待远方来的朋友的吗?嗯?” 似乎故意要让沈信难堪,苏珊最后还故意用鼻音发出一声质问。沈信真的是有些尴尬了,连连道歉。 苏珊看到沈信窘迫的样子,似乎觉得很有趣,不由笑了起来。就在苏珊正笑得开心的时候,忽然从她身后冒出一个人来,却是典娆。 “苏珊,你不要为难我表哥了,他最近忙得很。”典娆扭了一把苏珊的脸笑道:“象你这样的美女,到那里也有人抢着效劳的,没有他,你不是也好好到了吗?” “可是我就是不忿他居然忘了和我的约定。”苏珊搂着典娆,两人嘻笑起来,似乎已经是好朋友了。 沈信看着两个人那么高兴,自己也觉得欣慰,看苏珊的模样就知道在香港过得蛮愉快的,不算白跑,他也算对得起朋友了。 和苏珊说了几句话,典娆忽然来到沈信身前,对他低低地说道:“信哥哥,虽然见惯了洋人,可是老实说,我总觉得金发碧眼的样子怪怪的。听说你再拍新电影也会扮成这样的模样,那可是太有趣了。”典娆说着上下打量着沈信,似乎在想象沈信将会是个什么样子。 沈信一听典娆这么说反是一怔,一直以来他只关注莱因哈特的性格和气质问题,对外表反而不太留意,现在想来,自己扮成西方人种,似乎也是很奇怪的感觉。 苏珊看到他们两个嘀咕着什么,声音又小,语速又快,一句也没有听懂,不由急叫起来:“你们在说什么?不是说我坏话吧?” “哪里有?我只是和信哥哥说象你这样秀外慧中的美女,是一定会成为大明星的。”典娆笑嘻嘻地说道。 苏珊听完先是一喜,接着神色黯淡地说道:“什么大明星?有角色演就不错了。”说到这里,她望向沈信:“沈信,你帮我问问刘先生,我是不是能在那部新的电影里面演个角色?剧本我看过了,我很喜欢。” “怎么?这么长时间了,华哥还没有跟你谈这件事吗?”沈信自己反倒奇怪起来。 “没有。”苏珊的神情更沮丧了:“他什么也没说,只说要等你回来。我也不敢问,如果他说不行就惨了。 苏珊楚楚可怜的模样,再加上苏珊本来就是沈信拉来香港的,沈信不由觉得自己有责任为苏珊达成心愿,马上拍胸脯保证道:“你放心,我肯定会让华哥给你安排一个好角色的。” “那可就太好了,我等了这么久,就是想要一个机会。你放心,如果我能出演的话,不管是什么角色,我都会尽心尽力。”苏珊大喜过望,连连保证着。 “哈,信哥哥在华哥面前说话可有分量了,有了他这句话,你就等着走红吧。”典娆亲切地挽着苏珊的手臂,接着说道:“现在麻烦你给我签个名吧,不然等你红了可就不认帐了。” “怎么会?我一定不会忘记是你教我中文的。”苏珊也亲热地回应着典娆。 “不过,签名一定要是用汉字,不然我可不答应哦。”典娆忽然加了一句。 一听这话,苏珊马上就皱起了眉头:“这个,太难了吧?” 看着苏珊愁眉苦脸的样子,好象是家庭作业没有完成的小学生,沈信和典娆忍不住都笑起来。 急着想见刘德华,沈信问清楚刘德华正在一间会客室里接待什么人,连忙就赶了过去,留下典娆和苏珊在那里聊起天来。 “华哥,我回来了。”沈信叫着刘德华的名字就进了会客室。一进会客室,沈信第一眼先看到刘德华,亲热地打个招呼,但一转头看到刘德华正在接待的客人,他却不由愣住了。 秋真真!刘德华现在的客人居然是沈信好久不见的秋真真。 “嗨!”沈信深吸一口气,平定了一下心情,微笑着对秋真真打个招呼。 “你好,好久不见了!”秋真真却丝毫没有什么激动或欣喜的表示,只是淡淡地打个招呼。 秋真真的冷淡先是让沈信心头一痛,接着忽然想明白自己和秋真真其实一直都有着一层隔膜,这层隔膜让他们有过一次不欢而散,也让他们上次在金像奖颁奖典礼上重逢的喜悦变成音信全无,也才有了现在的无言以对。 事过境迁,现在沈信的心情也和以往不同了,他不再象第一次失恋时那般冲动,也不再象金像奖后没有秋真真消息那么不安。 想起自上次金像奖颁奖典礼后,两个人算是越走越远,沈信却突然放开了心怀。他现在已经明白男女之间最融洽的关系就是两情相悦,而他和秋真真却似乎从来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事到如今,似乎也没有强求的必要了。 秋真真现在的冷淡可能另有原因,也可能是听到他和温馨的绯闻。不管是什么原因,已经有三个不同风姿的红颜知己,沈信已经感叹上天待他是何其不薄,再也不想再牵扯到这种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里面了。 既然和秋真真是互不了解,那么又何必非要纠缠不休呢?沈信这样想着,同时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沈信的这些想法几乎都是在一瞬间完成的,等他再望向秋真真,他的神情忽然变得轻松,只是在心理上,他已经把自己和秋真真完全隔离了。 秋真真似乎也看出了这里面的微妙,神色在一刹那间有些幽怨,脸色也同时有点苍白,不过却马上恢复了正常。 “阿信,你回来就好。”刘德华站起身来笑道:“我已经和真真商量好了,她将会在我们即将开拍的《银河英雄传说》中扮演莱因哈特的姐姐。同时还有一个好消息,真真与原先的公司合约期满,刚刚跟我们公司签约,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沈信微笑说道:“我们终于又有机会合作了。” “是啊,终于又有机会合作了。”秋真真机械地重复了一遍沈信的话,语气平淡,却似乎有着莫名的幽怨。沈信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不过他已经决定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了,硬着心肠假装什么也没有察觉。 刘德华也看出现场气氛颇有微妙之处,不过这个事情他也是无能为力,只能苦笑以对。 而秋真真却似乎受不了这沉默中带点尴尬的气氛了,忽然站起身来对刘德华笑道:“谢谢华哥照顾,我真的很喜欢这个角色。戏分不多,也很适合我现在的情况。对剧本我没有什么意见,要开拍了通知我,我现在有事先走了。” “好啊,剧本你拿上一份,我们估计很快就要进入正式拍摄了。”刘德华笑着把剧本给了秋真真:“很期待你的演绎哦。” “华哥的杨威利才是最值得期待的,我赌你能再拿一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秋真真似乎心事重重,不过还是和刘德华开着玩笑。 “谢你吉言,自己小心了。”刘德华和沈信将秋真真送到门口,秋真真头也不回地走了。在这过程中,沈信一言不发,他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心头似乎还有那么一点轻松的感觉,好象终于卸下什么包袱一样。 “阿信,你跟真真是怎么回事?和温馨又是怎么回事?”刘德华回过头来,收起笑容,很严肃地对沈信说道。 “华哥,这些都是我的私事,也不是什么大事,你就不用过问了。现在,我们还是来谈谈影片拍摄的事吧。”沈信这样说着,心里感慨着,这些事情不是他不愿意跟刘德华说,而是他自己也觉得不知道该怎么说。 或许是因为沈信语气里的坚决,或许是更能体会沈信的意思,刘德华叹口气后,就不再谈到这个话题了。 “哈,还真有你的,这次在日本干得不错,算是让我们中国人在日本扬眉吐气了一回。”刘德华转而说起高兴的事,兴致勃勃:“有了唐风集团的赞助和帮忙,事情马上就顺利多了。田中芳树方面顺利得到了电影改编权,全是由唐风集团出面搞定的,我只要负责具体拍摄计划和人选就行了,实在是太轻松了。” “我正想问这个问题,人选方面都定了吗?”沈信提起电影也是兴致大增,连忙问道。 “基本上没有什么遗漏了。”刘德华先想了想,这才回答道:“本土演员就你和秦歌,加上我和秋真真,其他人选都来自西方,是由诺曼一手选定的。资料我都看过了,虽然都是不太出名的演员,不过形象都不错,很符合剧本要求。而且据诺曼说,他们的表演功底也颇深厚。本来我是想请几个当红的明星,不过诺曼说是不用了,一方面这几个人选绝对能够胜任我们影片的角色,另一方面也可以节省预算。诺曼倒是很为我们打算,他的为人我们也早清楚了,我想,他的话应该是可以相信的吧?”大概是心情太好,刘德华的语气轻松得很。 想起那个倨傲却有很真诚的美国老头,沈信不由笑了,他对诺曼的印象不错,上次和他合作得也很愉快,倒是有点想这老头了。 不过沈信却马上想到了苏珊的问题,听刘德华一句也不提,他心里也打鼓了,连忙问道:“华哥,那苏珊怎么办?你不准备用她吗?” “苏珊?”刘德华听到这个名字似乎愣了一下,接着笑了起来:“不是说好了吗?你不是想让她演我的秘书吗?我已经对她进行过测试了,她的表演功底很扎实,欠缺的也只是经验而已,这在拍摄的实践中可以慢慢提高的,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怎么?你有什么疑问吗?” “没有。”沈信听完刘德华的话,松了一口气:“我只是听苏珊说她不敢问你,怕你不用她,所以害得我也担心起来。现在有华哥这句话就成。” “苏珊可是你推荐的人,我敢不用吗?”刘德华打趣道:“你现在是什么人,那是大款兼大腕啊。啧啧,唐风集团百分之五的股权,终身形象代言人,说出来都吓死人。” “华哥,你也来笑我。”沈信有点脸红,大声地抗议起来。 “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不过你说什么也是大明星了,怎么能动不动就不好意思呢?人家还以为你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呢。”刘德华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不停地和沈信开着玩笑。 不过等这番话说完,刘德华却突然神色严肃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事。 “阿信,真真最近好象是有什么心事,大概是有什么难题了,她刚一签约,就从公司预支了不少钱,不知道是做什么用途。”刘德华颇费思量:“她从来没有被传闻说有什么不良爱好,突然用到这么多的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沈信的心突然一跳,表面却是漫不经心地说道:“能有什么事呢?应该没有什么事。”这样说着的时候,沈信更强烈地感受到自己与秋真真之间的隔膜,无论是什么事,如果秋真真当他是个可以相信的人的话,一定会告诉他的。而现在秋真真却什么也没有对他说,心意似乎已经很明白了。想到这里,沈信隐隐感到有酸楚之意,更多的却是解脱,秋真真再不是他解不开的心结。 “真的很难想通。”刘德华还是苦思不解:“现在想来也奇怪,真真自出道以来就以冰冷美人的形象著称,外界都盛传她有心理疾病,但有关她身世的资料却很少。她可以说是演艺界的一个谜。”说到这里,刘德华忽然笑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她成为一个好演员,她的演技在国内女演员中绝对是数一数二,我可是很欣赏她的,她有望和你一起成为我们公司的两大台柱啊。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有些不合规矩,我还是马上按她的要求先预付了她要求的数目。” “反正我们现在有个大后台。”沈信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不过却不愿多想,马上用玩笑岔了开去。 “是啊。”想不通也就暂时不去想了,刘德华笑道:“唐风集团,好大的名头啊。” 沈信和刘德华相视而笑,现在资金是完全不用愁了,人员也齐备,对未来实在是没理由不感到信心十足。 (第一一六章完) 第一一七章 女作家 和刘德华闲谈一番,沈信起身告辞。在谈话中,刘德华并没有问沈信在日本的行为,他似乎已经了解到沈信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些事既然沈信不说,他也就不问,在他看来,以他和沈信的情谊,很多问题是不需要多说的,他只要知道沈信还是他原先认识的那个沈信就行了。 在沈信告辞的时候,刘德华笑道:“忘了告诉你了,公司里还有一个客人,她很想见你,你大概见到她也会很高兴。” “是谁?”沈信想不到刘德华说的是什么人。 “你去找马天成就知道了。喏,他们就在那个房间。”刘德华微笑着给沈信指了指方向。 沈信好奇地走到那房间前,还没推门,已经听到马天成在大谈剧本创作理论。 更是好奇是什么人在听马天成大言不惭,沈信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沈信哥哥!”沈信一进门就听到这么一声叫喊。是万零,他这才反应过来,刘德华说的原来是万零。 “啊,是万零啊,好久不见了,来,哥哥抱抱。”见到万零,沈信也是高兴得不得了。 “好啊。”万零高兴地扑到了沈信的怀里,紧紧偎依着他。沈信也怜爱地拍拍万零的头,对这个他第一个认识的歌迷,他总是觉得很亲切,尤其是他经历中的很多关键时刻都和万零联系在一起,使这个女孩更是在他的记忆里有着特殊的位置。 “喂,你不要这么没礼貌好不好?这可是当前香港最红的畅销书作家,你不要用对待歌迷的态度对待她好不好?”马天成却对着沈信大喊起来。 “一边去,要你管?”沈信对着马天成爱理不理地挥挥手,不过突然想明白马天成话里的含义,他不由惊讶起来:“什么最红的畅销书作家?你说的是谁?” “还能有谁?就是你当不懂事小姑娘一样看待的万零小姐。”马天成得意得仿佛是他自己很红一样:“现在知道你有多失礼了吧?愚昧的家伙。” “万零?”沈信是真的奇怪了,连忙把万零推开一点细看着:“你居然是作家了?” “其实也不算啦,只是出了一本比较好卖的书。”万零有点害羞,不过似乎也有那么一点得意。 “真是没想到啊,你居然都出书了?”沈信犹自不能相信,在他的记忆中,万零似乎还没有毕业吧? “是啊,自从娆姐给我辅导过后,我就觉得见识和眼界都比以前长进了,所以就试着写了一本书,没想到还很畅销,都是娆姐的功劳。”万零谦虚地说道。 “厉害,厉害!”沈信连连说道,也不知道是说典娆,还是说万零。 万零有点脸红,马天成却是分外的得意,对着沈信说道:“现在知道什么叫做天才了吧?不要以为会唱几首歌就了不起,万零比你可是强多了。” “你小子好象是在找茬?”心情忽然很开朗,沈信和马天成开起玩笑来。他和马天成从认识开始就很投缘,这也是表达友情的一种方式。 “怎么?不行吗?”马天成不甘示弱地一瞪眼:“就冲着你对我们搞文学的人的歧视,我都可以要求和你决斗了。” “决斗?和你吗?好象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哟。”沈信微笑道。 “不要以为我们读书人好欺负,士可杀不可辱,我和你拼了。”马天成装模作样地要和沈信动手。 万零看得有趣,不由在一边掩嘴偷笑。 “决斗?谁要决斗?”说话间忽然从门里闪进一个人来,一进来就四处张望,一副惹是生非的模样,却是刚遭到感情挫折的秦歌。 “一边去,我要找的是你老大,你小喽罗不要掺乎。”马天成和秦歌也是很熟,看到秦歌惟恐天下不乱的模样,不由讽刺了他一句。 此言一出,马天成算是捅了马蜂窝了,秦歌马上就上前站在沈信旁边,对着马天成摩拳擦掌。 “老大,是这个不开眼的小子对你不服气吗?”秦歌很严肃地请教着沈信:“依我看,这小子根本不值得老大出手,就交给我了。无论你是要红烧还是要清炖,我都能满足你的要求。” “红烧?清炖?”马天成大叫起来:“你当我是菜啊?” “对了,而且还只是小菜,上不了台面的那种。”秦歌很神气地说道:“你自己也可以提要求,我尽量满足就是了。说吧,你想要几分熟?” “你还来真的?谁怕谁呀?来就来。”马天成忽地上前,也作出迎战的姿势。 “好了好了,玩笑开过就算了。”被秦歌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坏了,万零连忙打圆场。 “不行,今天我一定要和这小子见个高低。”秦歌不知道是不是要把在典娆那里受到的挫折在马天成身上找到平衡,说什么也不肯罢休。 “小歌啊,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子只能算是小混混,怎么能算大反派呢?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子可是让我有点面上无光啊。”沈信的劝解则从另一方面说起,充分显示了对秦歌的了解。 沈信这话果然有效,秦歌一听马上问道:“老大,那要怎样才算大反派呢?” “你自己不是也说了吗?反派也要有气度有风度,而关键处就在于不是以武力让人屈服,而是要以德服人。明白没有?”沈信一本正经地对秦歌进行着教诲。 “明白了,就是不要把人打死,而是只打个半死,要让他有机会说服气。”秦歌自以为是地解释着“以德服人”,然后对马天成叫道:“算你小子走运,今天就不要你的小命了,我要打到你服为止。” “停!”沈信先忍不住叫了起来:“拜托,你这叫以德服人吗?你这叫恶霸行为。” “那怎样才算是以德服人呢?”秦歌挠头不解。 沈信看秦歌如此好学,也是好笑,一本正经提点道:“针对你的对手,你要让他在所有方面都对你口服心服,这样就叫以德服人。” “各方面都让他心服口服?”秦歌沉吟着,忽然对马天成说道:“好,我就先来和你比肌肉。” “比肌肉?”马天成低头看看自己瘦骨嶙峋的手臂,先变成了苦瓜脸。 “闭嘴,你这个没有悟性的家伙。”看到万零惊讶得合不拢嘴,沈信实在是又好气又好笑,连忙阻止了秦歌的胡闹。 “老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要怎么才好?”秦歌反而不满意了:“你干脆说吧,我该和这小子比什么?” “你要让人家心服,自然要和人家比他的强项,象你这样以自己的强项对别人的弱项,那是胜之不武的,明白了吗?”沈信谆谆诱导着秦歌。 “哦,我明白了。”秦歌作恍然大悟状,不过马上又皱起眉头:“可是比他的强项,这家伙全身没有半两肉,他有什么强项吗?” 马天成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什么话?我是君子动口不动手,满腹经纶平天下,你小子一介武夫不要太嚣张。” “哦,听你这么说,似乎识字?”秦歌好象现在才明白这个问题。 马天成一听鼻子差点气歪了:“什么叫识字?我现在是堂堂剧作家了。” “剧作家?那就是还懂点文学了?”秦歌继续说道。 “对头,这就是我的强项。”马天成傲然说道。 “哈,小子,你今天是不服也得服了,我就来和你比你的强项。”秦歌忽然变得兴高采烈:“来吧,说要比什么。” “中国人嘛,先比对联。”马天成看到秦歌的兴奋,完全不能理解,不过自然是不甘示弱。 “就算你是对断肠吧,我也是绝对不亚于唐伯虎,小子,你等着吐血吧。”秦歌挑衅地说道。 “你就吹吧,牛都给你吹上天了。”马天成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句。接下来的场面更是搞笑,两个人还先摆个太极推手的姿势,这才开始对对联。 沈信一开始对秦歌的兴奋也是不理解,但回头一想秦歌对着典娆滔滔不绝的情话,以及他给人赠言的似是而非的名人名言,不由暗叹马天成算是遇上对手了。 看到秦歌和马天成两个人很认真地在切磋着文学,沈信倒也觉得很有趣,不过他更关心万零现在的情况,就拉她到一边说话了。 “你怎么有时间写书?现在不用上学了吗?”沈信奇怪地问道。 “我辍学了。”万零若无其事地说道。 “为什么?”沈信可是大吃一惊。 “因为我对上学一点兴趣也没有,学校教的那些东西枯燥死了,一点意思也没有。”万零很平静地说道。 “可是现在就不上学了,你准备干什么?”沈信这么说着,心里在想,莫非是典娆的游手好闲影响到了万零?那典娆可就成反面典型了。 “干什么?”万零好象觉得沈信的问题很奇怪:“上学也是为了将来找工作,我现在已经有工作了,自然就不用上学了。” “你有工作了?”沈信刚问完这一句,忽然明白了:“哦,你是准备当个职业作家了。” “也不算是,不过大概意思也差不多。”万零笑道:“其实去年我给温馨姐姐写的歌词已经给我挣了不少钱,我当时就有点不想上学了,不过当时还没有什么自信,就暂时还留在学校。”说到这里,万零忽然很开心:“可是娆姐一来就不同了,她不仅教我很多东西,还鼓励我走自己的路,我才下决心辍学的。” 沈信听得目瞪口呆,百思不解,典娆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居然被万零当成偶像一般,沈信忽然感叹起来,不是他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本来典娆和秦歌都是因他而出现的,但现在他却感到对这两个人并不了解。 “现在还好啦,帮助马天成完成了一个剧本,帮助完成修改了一下歌词,他们都有给我酬劳,我现在可是小富婆哦。”万零很认真地说道。 “是啊,我现在可快穷死了,你能不能借我点钱花?”沈信故作窘迫状。 “嘻,沈信哥哥笑人家。”万零不好意思地笑了,接着忽然想起什么,连忙对沈信说道:“我刚出版的那本书,还有些很搞笑的事哦。” “什么搞笑的事?”沈信好奇地问道。 “大概是运气好吧,我的书一上市就很畅销,结果,那家出版社的编辑忙死了,还打电话向我抱怨。”说到这里,万零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抱怨什么?”沈信却是莫名其妙。 “抱怨说他收到很多求爱信,还接到很多求爱的电话,让他什么正经事都做不了,都快烦死了。”万零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那些人都把他当成我了。” “哈哈,原来是这样。”沈信也觉得好笑,不由大笑起来。 “还有更搞笑的,那个编辑说,有个人给他打电话,很认真地对他说道,即使我长得象猪八戒,他也愿意娶我,因为他太喜欢我的书了。”万零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个家伙是谁?这么没眼光,难道没听过什么叫文如其人吗?”沈信作摩拳擦掌状:“实在气死我了,这是对万零小姐最大的污蔑嘛,如果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我一定好好教训他。” 本来已经渐渐止住笑,看到沈信这个模样,万零不由又是一阵开怀大笑。 “其实那人说得没错,我是长得不好看。”最后不笑了,万零忽然这样说道。 “谁说的?谁要敢这样说,我打扁他的头。”沈信连忙安慰道:“在我心目中,你是很美的。没听说过吗?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可爱而美丽。而你,是既可爱又美丽。” “真的吗?”万零欣喜中颇带怀疑地问道:“沈信哥哥真的这么认为?” “当然了,我怎么会欺骗你?”沈信觉得有些不对,不过这是他的心里话,也是不能不说,为了改变一下气氛,沈信开玩笑道:“象我万零妹妹这样的才女,一定要找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那才配得上。不知道是谁家的儿郎这么有福气啊。” 沈信的话并没有让气氛轻松,反而更有些尴尬,万零的眼神里忽然又有了一层沈信很熟悉的那种朦胧感,接着喃喃道:“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希望吧。” “对了,你出版的是什么书这么畅销?”沈信又转移话题了。 “散文,散文集。”说起自己的书,万零似乎也来了兴趣:“一开始出版社是不太看好这本书,结果市场反响却很好,所以那编辑虽然抱怨,却也高兴。” “哦。”沈信点点头,散文集也能成畅销书?他也觉得奇怪,不过出版这个行业他不太懂,也就懒得深究了。 “由于这本书卖得比较好,所以那出版社已经跟我签约了,我马上还有一本书要出版。”万零似乎很骄傲的样子。 “是吗?”沈信也佩服万零这么快能写出两本书:“是什么书?还是散文集?” “不是,是,言情。”万零笑道。 “言情?”沈信一皱眉,他对这个题材没有多大兴趣,刚要说什么,他忽然看到万零眼神中有隐藏的笑意,马上说道:“小滑头,跟我也耍花枪,不是言情那么简单吧?” “嘻,居然被你看出来了。”万零马上承认了:“不过也确实是按言情写的,只是和普通的言情嘛,有那么一点点区别。” “什么区别?”沈信笑问道。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等书出版后可以去买一本看看。”万零一本正经说道:“我现在可是要靠这个吃饭的,你是大明星,不会连支援一下我也不肯吧?” “当然肯了,你的书一出版,我就全买下,除了谁也不让看。”沈信手一挥,很有气势地说道。 沈信这个夸张的姿态,马上又惹起万零一阵笑声。 而在这个时候,秦歌和马天成的声音越来越大,沈信和万零走过去一看,原来两人的比拼已经到了关键阶段。 一开始是对对联,接着两个人对诗词,现在两个在轮流引用着名人名言。一听两个人比的内容,沈信马上就知道马天成败定了,窜改名言可是秦歌的强项,由此可知他的库存量。 果然不出沈信所料,一方面是资料没有秦歌丰富,另一方面更因为肺活量不够秦歌大,马天成终于气喘吁吁地认输投降了。 “哈,以德服人,现在你服不服?”秦歌趾高气扬地对马天成说道:“如果不服的话再来,你一句,我两句,免得说我欺负你。哈哈!” 听其言,观其行,沈信在心里对秦歌下了判决书:这孩子真是没救了,这辈子大概就是个这样子了。 而马天成面青唇白,连气也喘不过来了,只能俯首称臣:“服了,我服了,你简直就是文学辞典,我比不过你。” “吼,吼吼!”秦歌得意地挥着手臂走了,一边走一边还嘟囔着:“以德服人,以德服人!” 马天成好不容易缓过气来,沮丧地说道:“我是没信心了,先有万零就不说了,人家毕竟是文学爱好者,现在居然连这个小混混般的秦歌也比不过,我还是另外找份工作好了。文学这一行,不太适合我搞。” 听马天成这么心灰意冷,沈信却忍不住想笑,连忙安慰道:“你就不要被那小混混给蒙了,他那全都是用来唬人的,你要相信他比你强,你可就上当了。” “是吗?”马天成很怀疑地说道。 “当然了,秦歌就是靠那些东西装学问的,你今天和他比这个算是亏大了,还不如和他比肌肉呢。”沈信笑道:“再说了,知道那么多东西并不见得就是懂文学,你去让秦歌写篇文章,看他能不能写出来?创造力才是你的强项,你不要妄自菲薄了。” 沈信这么一说,马天成算是又恢复信心了,不过说到秦歌,他还是打心眼里服气,那家伙肚子里装的东西可实在太多了,这方面无论如何他是比不上了。 (第一一七章完) 第一一八章 以德服人 回到香港之后,沈信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当然事实上环境已经变了,他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演艺明星了,在外界看来,这时的沈信更多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由此有关沈信的各种传闻也喧嚣直上,沈信依旧是最热门的新闻人物。不过,这一切似乎是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沈信对其漠不关心,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即将开拍的《银河英雄传说》上。 沈信习惯性的神出鬼没,现在比以往对他更感兴趣的娱乐记者还是拿他没办法。在万般无奈下,媒体把目光投向秦歌,这个家伙是不放过任何一次出镜的机会的。于是秦歌就成了最受欢迎的被采访者,找他录节目的人络绎不绝。 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有利于秦歌的发挥了,很快有关秦歌访谈的内容就随处可见。而且秦歌在访谈中热情得很,问无不答,答无不尽,实在是最配合媒体的明星了,其在记者中的人气也是高到不可思议。 不过等把秦歌所有的访谈内容一对照,所有的人都是目瞪口呆了,关于同一件事,他对这个记者说是这样,对另外一个记者说的却是另外一回事,每次都说得那么情真意切,好象是掏心窝子的话。当时每个记者都感激他的盛情,兴高采烈地当成内幕发了出去。现在这么一对照,所有人才发现,这家伙的话一点可信度也没有,简直就是对记者的愚弄。关于同一个事件秦歌一个人就有几十个说法,比之整个娱乐媒体的谣言都要丰富许多。如果说原先记者们即使不知道真相,至少也算有点了解的话,现在他们可就整个人都糊涂了,如堕云里雾里。 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记者找上门去跟秦歌算帐,质问究竟是怎么回事。秦歌也不生气,先拉记者坐下来,然后开始解释。但这解释慢慢就变味了,秦歌太能营造和谐的谈话气氛,整个节奏把握得非常好,一旦发现记者某方面的兴趣,他渐渐就引导记者自己来谈,他反倒变成了一个听众。这样的气氛让人高兴的忘记其他,忍不住就把自己的心里话全说出来了,直到被秦歌彬彬有礼地将采访者送出门外,采访者还是兴高采烈,觉得收益非浅。 不过这个情况一到写稿子的时候就变化了,想来想去,记者也想不出秦歌说的话里有什么值得写的内容,反倒是自己讲了好多自己的**给他听。这发现让记者大吃一惊,浑身冒汗,这家伙,简直就是魔鬼嘛,他不当记者实在是浪费了。 不过总是一次采访,不写出来实在是浪费了,于是记者大笔一挥,改写随谈了,题目叫作:《新晋演艺新星秦歌对本记者的一次采访》。题目够另类的,不过也算是一次成功的尝试,销售效果良好,更引起人们对秦歌的兴趣。 只是这样的情况一多了,秦歌算是成了狗仔队最害怕的人了。不同于曾志伟,尽管他的长篇大论令人头晕,但终究还是有真实的内容在里面。也不同于沈信,沈信是只讲认为记者应该知道的,其他套不出什么来。 秦歌的风格是综合的,他的滔滔不绝类似曾志伟,不过不以气势取胜,有如细水长流,更象绵绵春风,大令听者陶醉。而且他也不象沈信那样有些事缄口不说,什么事也是有问必答。只是他回答的绝对不是事实,而是他荒诞的想象力的产物,其内容五花八门,细节详细无比,当场令听者深信不疑,不过事后却发现纯属乱弹。和秦歌谈过话后,写篇搞笑的文章是可以了,但如果你的目的是想从他的嘴里套出什么,那纯属妄想。 而等记者们发现秦歌的记忆力同样超人时,他们算是彻底地被打败了。一个记者头一天被秦歌套出了自己有只宠物狗,第二天秦歌就亲热地问那只小狗怎么样了。简直是记者**窥探家,记者们算是怕了他了。 秦歌如此风采,算是不负他为曾志伟挂名弟子的头衔,不过认真说起来,实际更多是在典娆献殷勤中磨砺出来的。而说到他如此下工夫对待记者,也有沈信的意思,就是用各种传言彻底把水搞浑,让想挖掘事件真相的人完全摸不照头脑。在秦歌而言,这是他彻底贯彻“以德服人”信条的行为,香港的狗仔队不是一直以反面角色出现吗?秦歌现在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就是要让他们也心服口服。也还别说,他做到了,现在他在狗仔队心目中的恐怖指数,比起泼辣的高级督察方容犹要高出若干个百分点。 这么一番热闹下来,固然是轰动一时的沈信的各种事件都沉寂了,秦歌却也是名声大噪,成为受公众喜爱的明星。秦歌的红更所红在场外,受到各大访谈节目的追捧,凡他参加的访谈,收视率都直线上升,一时间也是知名的公众人物了。 而在这时候,《青春足球》也开始热播了。已经在各大访谈节目中混了个脸熟的秦歌更是受到观众的追捧,他在现实中的形象和电视剧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电视上更多了球场上铁血的一面,受到喜爱他的观众的追捧也是自然的。而且他在电视剧中的形象更丰满,更讨人喜欢,于是电视剧还没有播放几集,秦歌的人气已经是急剧上升,成为与沈信对抗的人气之星。 在沈信回到香港不久,诺曼带着他的队伍也来到了香港。从他的助手到一众演员,那场面也是浩浩荡荡。沈信和刘德华为表重视,也是亲自到机场接机,然后一起回到公司。这样的场面自然难逃记者法眼,一时间也是极为轰动的消息。 时隔半年,再次相见,那场面也是激动无比。诺曼一看到沈信就两眼放光,大概是想象着这部电影会有着怎样的经典。在众人一一自我介绍,互相寒暄之际,秦歌却冷眼旁观,嘟囔道:“靠,一群洋鬼子。” 沈信和刘德华却在和诺曼说着话,诺曼兴奋不已,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拍摄构想,最后还不忘加一句:“这次我们一定要拿出一个精品出来,绝对不能比好莱坞的同行差。” 沈信和刘德华频频点头,这也是他们的想法。秦歌却在一旁对诺曼越看越不顺眼,一个洋鬼子老头,想不通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客气。 “喂,老头,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秦歌终于忍不住上前,斜着眼看着诺曼。看出来诺曼不懂汉语,秦歌用的也是英语,只是难免还是妖气十足。 “什么地方?这是中国香港啊。”诺曼一看到秦歌马上为秦歌独特的气质所吸引,也不为他不客气的称呼生气,只是对秦歌的问题未免有些奇怪。 “这就对了。”秦歌不客气地揪住诺曼的大胡子:“既然知道这是中国,你还敢这么嚣张?还敢这么无礼?” “嚣张?无礼?”诺曼一头雾水。 沈信好气地要秦歌不要胡闹,秦歌却一挥手:“老大你歇着,这洋鬼子老头交给我就行了。” “中国话都不会说,你就敢到中国来混?”秦歌更无礼地拍拍诺曼的脸:“胆子不小啊。” 诺曼有些明白秦歌的意思了,不由苦笑起来:“不是我不想学中国话,实在是中国话太难了。” “难就不学了?你这是什么态度?”秦歌一瞪眼:“你不学中国话,难道在中国我们反要学英语来迁就你?虽然我英语说得不错,不过我就是看不惯你这自大的态度。看你胡子一大把,怎么这么没出息?” 沈信和刘德华面面相觑,苦笑不已,这一切都是从何说起?他们本来担心诺曼生气,但说也奇怪,秦歌越是无礼,越是不客气,诺曼反而好象对他更有兴趣。 “其实我也不是一点中国话也不会说。”诺曼回答秦歌道,接着他一本正经地清清嗓子,然后说道:“你好,我喜欢中国。” “哦,不错。”秦歌点点头:“这就对了嘛,会讲就大胆地讲出来,说得不好也没人笑话你。看你这么诚恳,以后我就负责教你中国话了。” 说到这里,秦歌才发现所有人都不说话了,尤其是那些随诺曼一块来的人,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在他们心里,一定在想,这个妖异的家伙是什么人,说别人嚣张无礼,他自己才是嚣张无礼到家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另类帅哥啊?”秦歌对所有人一瞪眼:“这是中国,你们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难道就不觉得丢脸吗?会说英语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有本事跟我比说中国话啊。靠!” “咳,以德服人,以德服人!”沈信见秦歌越来越不象话,也懒得和他说道理,连忙用这句已成为秦歌口头禅的名言提醒他。 也还别说,这句提醒还真有效果。秦歌马上就变了态度,一脸微笑:“哈,诸位,只是看气氛太沉闷了,所以给大家开个玩笑。不过呢,话其实也没错,你们是应该学点中国的文化,对你们的进步有好处。说到这里呢,我再多说两句,大家都是来拍电影的,那么至少在电影方面都是有所了解的。不客气地说,我们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大家要有个心理准备。当然你们可以不服,可以觉得委屈,但我是以身作则,大家要以我为榜样,如果你们能够在某方面胜过我,那么我无话好说,但如果你们达不到我的水平,那么,就按我的要求来。” 众人瞠目结舌,对秦歌的来头更是捉摸不透,这口气大过天的张狂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沈信也受不了秦歌的态度了,干脆一脚踢飞。刘德华这时也上前说道:“欢迎大家到中国来。刚才这位先生,也是剧组的一个成员,他是一个以生命热爱电影艺术的人,有些太投入了,大家不要见怪。”算是对秦歌有所了解了,为免以后还有类似的情况出现,刘德华先给他扣了一顶电影狂热者的帽子,在这样的头衔下,大概秦歌什么出格的行为也是可以解释的。 “好,不错。”诺曼先说话了,眼睛一直望着秦歌:“这个就是罗严塔尔的扮演者吧?形象是不错,气质也很相似,如果能够稍微稳重一点就好了。” “稳重是吧?”秦歌不屑说道:“有什么难的?”这句话说的时候还是平常的秦歌风格,不过话一说完,他整个人的形象就变了。 秦歌还是那个秦歌,只是在旁观者看来,那是活脱脱变了另外一个人。没有了那种平常的痞气,没有了外在的张扬,秦歌看上去很庄重,而且给人一种很冷酷的感觉。在这样的外表下,他闪烁的眼睛射出丝丝妖异的光芒,让人能感觉到他的野心和狂傲。这种表现在表演上是很有难度的,因为这种不是通过外在的夸张来表现的,而是在没有什么动作时要让人感觉到。不过秦歌是天生的演技派,要作出这样的姿态也不算难。尤其是他现在可是“全身心扑在事业”上的男人,在这方面下的工夫不谓不多,更是达到让人过目难忘的境界。 如果说刚才秦歌的一系列表演只是让诺曼为首的新来者感到奇怪和好笑的话,现在秦歌给他们的印象就是震撼。这样的突然之间的变化,充分地表现出了秦歌在表演上的天赋和功底,他们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 “天,实在是太象了。”诺曼夸张地做个手势:“这简直就是剧本中的那个罗严塔尔的再现嘛,稍稍再化点妆就好了。”说完这句,诺曼还对沈信说道:“沈信,这个人在表演上绝对不亚于你啊。” 沈信微微一笑:“算是不错了,不过你不要太表扬他,这家伙很容易骄傲的。” “不,他真的很好。”诺曼和诚恳地说道:“我不表扬他对不起我的良心。” “老头,不错嘛,还挺有眼光的。”秦歌的痞劲又上来了,揪着诺曼的胡子说道:“我是不演主角,专演配角的,就是喜欢给主角们压力,哈,抢戏是最爽的事情。” “大家听到没有,不要被这家伙给吓住,给抢戏啊。”诺曼很配合地对着自己带来的班底叫了一声。 那些人齐声应诺,气氛热烈之极。要说秦歌这一通胡闹也不是没效果,他的嚣张半真半假,加上突然露出在表演方面强大的一面,却也真给了其他演员一定的压力。这样,在电影还没有开拍前,所有演员先心里加了把劲。看秦歌对诺曼都是那么不恭敬,其他人可想而知自己表现不好秦歌会有什么反应。诺曼现在是大度得不得了,简直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其他人可不觉得自己能象诺曼一样坦然承受秦歌的无礼。 不过秦歌所说的那段话,却不是说给这些外来的演员听的,在他看来,那些人也是配角乃至龙套,他的目标是直指沈信和刘德华。 沈信和刘德华相对苦笑,有了秦歌在,他们想不努力也不行了,这家伙分明就是找茬来了嘛。不过秦歌肯定不承认这个说法,他的说法是“以德服人”理论的扩展版:要想让他服气,主角们的表现自然要让他看得过去才行。 (第一一八章完) 第一一九章 美丽的银河在燃烧 沈信和刘德华都是诺曼的老相识,认识了秦歌后,中国方面的演员就苏珊和秋真真没有介绍给他了。苏珊是马上就被介绍给诺曼了。诺曼和刘德华已经沟通过多次,自然早知道有这么个人,尤其是还有在巴西狂欢节上的奇遇在前,也算是老熟人了,一见之下也是很感亲切同时大为欣赏。想起当日在巴西狂欢节上的经历,诺曼没说话已经先是满脸微笑。 苏珊自己却是颇多惶恐,虽然从诺曼到其他他带来的演员在好莱坞并不算太出名,但也足以让苏珊觉得有点高不可攀了。好莱坞的狂傲是众所周知的,她本来怕这些人难打交道,没想到却是这么随和,不仅喜出望外。 而沈信给她要求到的角色,也是比她想象的要重要得多,一方面感激沈信的照顾,另一方面也更下定决心要演一个好的角色出来。 不过秋真真却是没有出现,对于这一点,沈信觉得奇怪,却也没有发问。倒是刘德华解释了,说是秋真真另外有事,来不了,不过绝对不会影响到正式拍摄就是了。对秋真真的职业操守和表演方面的功力,刘德华倒是放心得很,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只是沈信自己心里,却象莫名其妙地多了根刺。 在一片热闹之际,典娆和马天成才姗姗来迟地出现了。这两个人也是诺曼的老熟人了,诺曼马上就抢先迎了上去。 “马先生,恭喜你,这次你可是贡献了一部优秀的作品。如果我们的影片成功,你的功劳是第一要承认的。”诺曼先对马天成一片赞扬,算是对上次一直不满马天成剧本的一点道歉。 马天成连连谦虚,神情却是欣喜不已。而这时诺曼却又转向了典娆:“典小姐可是越来越漂亮了,希望你的电脑特技也是更上一层楼,对于我们的新电影,你的技术同样是很重要的一环,我迫不及待想看到你在这方面的表现了。” 沈信和刘德华连忙上前,诺曼已经开始大谈他在这方面的设想了,典娆很认真地听着,似乎在捉摸是不是能达到诺曼的要求。 而对这个场面,秦歌却看得有点不爽,暗骂一声:“老色鬼外加马屁精。”转身去找演员们聊天了。 要说到搭讪套近乎,秦歌也是高手了,不一会儿就和那些新来的演员打得很热乎了。不过还是闹出点笑话来。 在碰到那个即将出演奥贝斯坦的演员,秦歌不由想起自己曾想演这个角色来着,先是一声感叹:“啊,你个阴险毒辣的家伙。” 那演员一听就有点想生气,可是秦歌语气里似乎更多羡慕和赞叹,却让他的好奇心更胜过生气的感觉。 “你大概误会了,我们都是好人。”另一个演员帮着说话。 “怎么会误会?如果你吃不透阴险毒辣的内涵,你怎么能演出阴险毒辣的角色?”秦歌振振有辞地说道:“而如果你完全什么叫阴险毒辣,即使你自己不阴险毒辣,也有阴险毒辣的潜力。所以我叫你一声阴险毒辣的家伙,你应该看做是我对你的祝福,祝你演出成功。”说完这一句,秦歌还很认真地说道:“我喜欢阴险毒辣的家伙。” 秦歌自己大概会觉得这是他发自肺腑的话吧,不过其他人却当是他的幽默,都哈哈大笑起来。而秦歌一看到刚才为奥贝斯坦扮演者帮腔的那个演员,眼睛就是一亮,一把握住那人的手:“哈,亲爱的战友,我可是等候你多时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就并肩作战,为征服世界而努力吧。” 那人是扮演罗严塔尔的战友,与罗严塔尔有“帝国双璧”之城的米达麦亚的,一听秦歌亲热的话语,看到秦歌热切的眼神,倒也瞬间有了与秦歌生死与共的感觉。 “是啊,老朋友。”米达麦亚的扮演者也热情地回应了秦歌的友好表示。这样一来,倒是把秦歌被刘德华指明的“电影狂热者”的身份确定了,这家伙,很明显已经入戏了嘛。 “不过要说起来,我们在第一部中的戏份并不多,希望能快点拍到第三部吧,那才是你戏份最多的一部。你居然想造反,你这个阴险的家伙。”米达麦亚的扮演者对秦歌开起了玩笑。 “还不是被奥贝斯坦这个更阴险的家伙陷害,真要造反,我岂能一点准备也没有?”秦歌也很认真地回答道,还不忘瞪那个奥贝斯坦的扮演者一眼。现在众人都看出秦歌本性似乎很纯真,也不以为意,反倒是气氛被秦歌搞活跃了不少。 不过被米达麦亚的扮演者这么一说,秦歌想了想,也觉得自己的戏份太少,要想抢戏,似乎不够强力。想到这里,秦歌的劲头又来了,直接就冲着诺曼跑了过去。 “我说老头啊,我提个建议,我们先拍第三部好不好?”秦歌习惯性地揪着诺曼的胡子。 “先拍第三部?为什么?”诺曼很奇怪。 “因为前两部我的戏份太少,实在不够过瘾。不如这样,先拍第三部,让我先过过造反的瘾,然后失败后我再回来演我老老实实当小弟的部分,这样心理比较平衡点。”秦歌说得理直气壮,为了加强表达效果,更是不停地揪着诺曼的胡子。 诺曼听得目瞪口呆,这叫什么理由?而且老被揪胡子也实在太不舒服了,连忙回答道:“这个不行,当然要从第一部开始拍。” “可以的啦,你是导演嘛,想想办法嘛,总会想到的?”秦歌不依不饶地继续要求着:“导演最大,你说先拍第三部,谁敢不听?我帮你摆平他,你就答应吧。” 诺曼的胡子被秦歌拉得直直的,连摇头也做不到,却还是固执地反对:“这个不可能。” 沈信也不能继续看戏了,阻止道:“适可而止,小歌不要再胡闹了。” “固执的老头。”秦歌失望地丢开诺曼的胡子,接着忽然笑了:“不过我倒蛮喜欢你的固执的,说明你有原则。我也是有原则的。”说着看看正在看热闹的典娆,哼了一声,高昂着头走开了。 “无聊的家伙,丢脸!”典娆忍不住也骂了秦歌一句,秦歌却似若未闻,继续和演员们拉关系去了。看他的模样,倒让沈信有些担心了,这家伙,莫不是阴谋在剧组搞点什么小动乱? “好了,诺曼先生的意思我们都了解得差不多了,现在,小娆就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给诺曼先生看看,看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的。”刘德华看秦歌一闹,诺曼的话头被打断了,这样说道。 “已经有作品出来了?那一定得看看。”诺曼的精神也来了。 “大家等着看吧。”典娆骄傲地一笑,接着忙碌开了。墙上的投影屏幕现出,接着开始了一段动画的播放。 浩瀚的银河,星光闪烁不定,整个显得一片安宁。一开场的动画尽显星空的壮丽,在场人谁也没有说话,但那美丽的场面已经深深地吸引住了他们。接着,镜头拉近,最后在屏幕中心缓缓出现了一个要塞的模样。在场人都熟悉剧本,马上意识到这正是在整个《银河英雄传说》故事中占有很重要地位的那个要塞。 要塞的模样就不用说了,完全没有斧凿的痕迹,似乎是记录片一般的真实。如果说这样的画面让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的话,那么接下来的场面就让他们惊呼出声。 在要塞的形象刚让众人大呼壮观的时候,从屏幕的一角,忽然出现一支大规模的星际舰队,排着整齐的队形,舰队浩浩荡荡地向要塞杀来。 接下来的场面更是惊心动魄,很快来到要塞前面,万炮齐射,一阵阵眩目的白光闪烁不停,弹药暴雨般倾泻向要塞。 在这样激烈的炮火中,白光散尽,要塞依然安然无恙。接着,要塞开始还击了,同样是很强力的攻击,一道白光射出,首当其冲的一艘战舰马上化为飞灰。 激战开始了,通过动画,整个战斗的惨烈和壮观被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头到尾,所有人都一直将目光牢牢锁定屏幕,其他什么也顾不得了。 激战最终以要塞胜利告终,失败的舰队只剩下几艘战舰,仓皇地逃往银河深处。 画面定格为最后要塞方面欢呼胜利,众人却一时间还没有从那种被这么壮观场面所震撼的状态中恢复过来。 等好不容易清醒了,诺曼的第一句话就是:“美丽的银河在燃烧。” “对,就是这种感觉。”其他人纷纷符合。 沈信和刘德华微笑着,心里的震撼却也不比其他人小,这动画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看了,但这次依然让他们觉得激动不已。这样的动画绝对是世界一流,甚至是超一流的。 “好,这动画效果比我设想得还要好。”诺曼赞不绝口:“现在我对技术支持和演员方面都没有什么问题,不如我们马上召开一个座谈会,谈谈具体拍摄计划怎么样?”诺曼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模样,看上去就象一个冲动的少年。不过也不奇怪,电影是一门艺术,而艺术最要求的就是激情,当诺曼感到自己有生以来最经典的作品不再是梦想时,他的激动和渴望可想而知。 诺曼这么迫切,倒也很合沈信和刘德华的口味,马上点头同意。于是在招呼工作人员送上咖啡和甜点之后,所有剧组人员都坐下来开始听诺曼讲解他的构思。 秦歌却永远不是一个随大流的人,这时候他却跑去骚扰典娆去了。典娆正在笔记本电脑整理着刚才那段动画,刚才的投影就是从这里发出的。 “有原则的坏蛋,你又想干什么?”典娆斜着眼睛看着秦歌的走近:“我们不是缘分已尽,恩断义绝了吗?” “典小姐,你的话说得很对,我也没有什么意见。不过你毕竟年轻,不够成熟,大概是很难避免把生活中的情绪带到工作里来。”秦歌的表情很严肃:“我就不同,我从来不把生活中的事情和工作混为一谈。我过来是想跟你探讨一下你的动画的问题。依我个人观点来看,你的动画是很优秀的,不过细节上似乎还有待商榷。” “你懂什么?”秦歌一本正经的神情已经让典娆觉得别扭,说话的内容和语气更是让典娆觉得很不舒服,语气也就不客气了:“动画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还来指责我。哼!” “动画我其实也懂一点点的。”秦歌不苟言笑地说道:“我曾经有一部作品在网上广为流传,人气可是高得很。当然和典小姐的大作不可同日而语,不能相提并论,不过也说明我并不是很无知的人。” “你还好意思说?”典娆一听就知道秦歌说的是什么作品,不由怒从心头起。 “就事论事,典小姐切莫生气。”秦歌还是很正经:“我只是想说明,我对动画还是有一点点评的资格的。比如说典小姐刚才的作品,我就觉得白璧微瑕,如果能改正一下更好。” “懒得理你,我的动画有什么瑕疵?”典娆倒不是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只是秦歌这态度这语气,怎么看也是别扭得不得了。 “比如说,那个色调有点太暗。”秦歌不为典娆的神情所动,自顾自说着自己的意见。 “那又怎么样?我还要让它更暗一点。”典娆赌气般地将总色调调得更暗。 “唉,你怎么一点批评也听不进去呢?这可不是正确的态度。还有那个要塞,有点太刺眼,应该暗一点才好。”秦歌还是煞有介事地提着自己的意见。 “我就偏让它更显眼。”典娆又把要塞的色调调亮了点。 这样的对话在进行着,秦歌越说什么不好,典娆就越要加强。不知不觉,动画的整个效果已经改动颇多。不过说也奇怪,动画并没有因此变得面目全非,反而显出一种更强烈更优美的效果来。 沈信虽然在细心听着诺曼的意见,也提出了一点自己的想法,但出于对秦歌和典娆两个人的关心,他也一直留意着秦歌和典娆的动向。听明白是怎么回事,沈信也有点不知道秦歌的葫芦里在卖什么药,不过等最后看到改动过的动画效果后,沈信终于恍然大悟。 “靠,秦歌这小子可是越来越阴险了,居然学会了欲擒故纵。”沈信对秦歌也是佩服起来了。秦歌大概是想到典娆是不会听他的意见的,可能还会更变本加厉,所以他一直在说反话,这样一来,典娆激烈的反应反而顺了他的意思。从整个画面效果的改良来看,秦歌的意见也不是无的放矢。 沈信自然看到效果了,也不得不再次佩服秦歌在艺术上的敏锐感觉,此前沈信在音乐方面领教过了,没想到在美术方面秦歌也是如此,一眼就能看出毛病来。经过他这一点评,动画的质量更是高了,简直就是一件艺术精品。 典娆却是没有发现秦歌的阴谋,看到最后的画面,不由对秦歌撇嘴说道:“知道自己的无知了吧?我什么也不听你的,这画面不是好看许多了?” “是啊,的确好看许多了,典小姐厉害。”秦歌低头认输,转身走了…… “你个阴险毒辣的家伙。”虽然秦歌好象很沮丧,沈信却一眼看出他内心的欣喜,不由在心底把这句话送给了他。 (第一一九章完) 第一二零章 游戏 在诺曼等到达的当天,通过一个座谈会,有关影片拍摄的一切事宜,已经完全确定下来了。不过筹备工作方面还有点工作没做完,诺曼他们也需要先熟悉一下香港方面的情况,所以还得休整几天才能开始拍摄。 有秦歌的狂言在前,更有典娆动画的震撼在后,剧组所有成员一方面觉得大有可为,已经先有了上进心,而秦歌这个号称“抢戏是最爽的”的家伙,也给了他们很大压力,两方面情况结合起来,不努力是不行了,于是剧组的整体风气一开始就是积极向上的。 为了不让典娆太小觑了秦歌,沈信悄悄地点醒了她,那天秦歌其实是在说反话。典娆也是聪明人,一听就知道是上了秦歌的当了,不由嘟囔着骂了一句:“这家伙,还真不是好人来的。” 这样一来,反让典娆对秦歌有了兴趣,想看看他还有什么花样。不过让典娆奇怪且失望的是,秦歌在面对他的时候,总是一本正经的模样,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让她很是郁闷。她不死心,用尽所有办法想让秦歌变得象以前那么轻浮,一眼就能看穿他心思。可是秦歌却象是换了个人,总是那么得严肃,无论典娆怎么试探,他就象是一个老古板一样不苟言笑。 “你一个坏蛋,学人家装什么好人啊?”典娆终于泄气了,对秦歌这么说道。 “因为我有阴谋。”秦歌这么说着,脸上还是很严肃的样子。 “真是无聊,当个坏人都当得这么死气沉沉。有够闷的。”典娆不想和秦歌说什么了。 秦歌对此的反应却是耸耸肩,然后说道:“我去看电视剧了。” “电视剧什么好看的?”典娆更是不屑,觉得秦歌的品位似乎比以前每况欲下。 “《青春足球》,很好看的,你有时间也看看。”秦歌淡淡说了一句,转身走了。 典娆却是更郁闷:“这家伙,自恋到家了,连自己拍的电视剧也不放过。” 其实是典娆不知道,这时候《青春足球》已经掀起了一股收视热潮。 一开始吸引人的只是沈信的名气,还有后来秦歌窜红后带来的广告效应。但随着电视剧的进行,居然有越来越多的球迷加入到观众行列中来,因为这部电视剧在足球方面是很严谨的,比赛设计的也是跌宕起伏,其精彩程度绝对不亚于真正的足球赛事。 而看得多了,更有资深球迷忽然发现这不仅不是一部肤浅的足球电视剧,而且在足球理论方面都有着自己独特深刻的见解,于是即使是不喜欢看电视剧的人,也因为喜欢足球而喜欢上这部电视剧了。 总是会有狂热的人。在反复观看已经播出过的部分,终于有观众将电视剧中的足球理论和战术以及球员特点整理了出来,赫然发现那绝对是很严密的按照现实来的。 这是一个重大发现,那观众由此将自己的发现传到网上,更是激起更多的人来观看这部电视剧和讨论与电视剧有关的内容。 在这个时候,有关《青春足球》在网上已经形成了一股讨论的热潮,网上对剧中人物的形象的争论,关于球队战术和球员特点的评论扑天盖地。由此也多了很多以这部电视剧为名的网站。 从来没有一部电视剧,能够达到这么轰动的效应。沈信的正面形象固然由此更深入人心,秦歌也凭着这部电视剧一举成名,成为新生的演艺新人。最热门的话题是,到底沈信和秦歌谁才是电视剧中球队的核心。 连锁反应下,有关足球的话题也是热门无比,虽然中国足球实在够烂,但中国人对足球的喜爱还是那么强烈。 秦歌看自己的电视剧,其实也是有原因的,一开始他拍《青春足球》的时候,其实还不懂足球。现在看到网上关于足球理论和战术的讨论,倒让他对足球的兴趣大了起来,于是也加入到收看电视剧的行列。也还别说,他还真看出门道来了,现在也算是一个足球专家。 “不就是足球嘛,有什么好看的?”典娆最后还是好奇,来看秦歌到底在玩什么花样。 “足球就很好看了,你不懂。”秦歌很严肃地说道。 “我不懂?”典娆被激怒了:“我就来和你比一比,看谁的足球水平高?” “你?”秦歌摇摇头:“老大说了,要让别人服气,就得跟人家比他的强项,跟你比足球,我是欺负你。虽然我是反派,可是我不欺负你。” “见你的大头鬼。”典娆更生气:“和我比强项?那你肯定是比不过的。不过也可以这样啊,把我的强项和你所谓的强项加起来,然后我们来比比看。” “什么叫加起来?我数学学得不好,你就不要难为我了。”秦歌这时的表情正经得很。 “你还真是愚昧啊。”典娆摇头失笑:“我的强项是电脑,你的强项是足球,两者结合起来,那是什么?” “是电脑足球。”秦歌回答道。 “去你的,什么电脑足球,是足球游戏。”典娆得意说道:“怎么样?敢不敢来?” “好啊。”秦歌表面上还是淡淡的语气,不过却难保心里也是很激动的样子,对了,怎么忘了电脑游戏了呢?cs有点玩腻了,玩玩足球也不错嘛。 说干就干,两个人马上忙碌起来。对市场上的足球游戏,两个人都觉得太差了,干脆自己来设计。秦歌提供数据和创意,典娆操作电脑,两个人合作下,于是一个暂新的足球游戏就出来了。 这些都是沈信无意中发现的。这一天,他正在品着茶听音乐,忽然听到不停的大呼小叫声从典娆的房间里传来。好奇之下,他连忙跑去看,一看之下,却是哑然失笑,原来是典娆和秦歌在联网游戏。 典娆和秦歌的表现两个极端,典娆噼里啪啦地按着键盘,还不停地大喊大叫,疯狂得不得了。秦歌却是正襟危坐,目不斜视,不知道该叫大将风范还是改叫神经短路。 看看电脑屏幕,沈信却突然发现那是一款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游戏,足球游戏。兴趣忽然更大,沈信凑过去看。一看比分,沈信奇怪到了极点,居然是0:0。 这时候游戏时间到了,全场结束,比分0:0。 “哼,闷死了,就知道防守,谁也进不了球。”典娆恨恨地把键盘一扔,觉得无聊得很。 “防守才是一支强队的根本,一支球队的衰败,往往就是从防守的溃败开始的。”秦歌象个足球专家,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整天那么严肃累不累啊?”典娆实在是感到无趣到了极点,对秦歌喊道:“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很烦?” “人总是要长大的,要成熟的,不能说我烦,只能说我现在成熟了。”秦歌的样子古井不波。 沈信实在是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若不是秦歌在其他场合表现还正常,光凭这几句话,他都要觉得秦歌神经不正常了。不过对于秦歌在典娆面前装得这么酷,他还是觉得很不解。 听到沈信的笑声,秦歌和典娆才发现沈信的存在。 “老大,你怎么又这样?实在是太过分了。”秦歌一下子露出了真面目,眼看就要有一大串形容词从嘴里冒出来,不过看看典娆,秦歌又严肃了:“老大,你好!” 沈信将秦歌的变化看在眼里,不由更是好笑。而典娆却没有留意秦歌前后的变化,只是马上向着沈信叫了起来:“信哥哥,你快来帮我修理这个坏蛋。哼,说是和我比足球,却玩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进球,很闷啊。” “好,我来试试。”沈信也来了兴趣,马上就坐下和秦歌玩了起来。 了解了一下操作,游戏马上开始。一进入游戏界面,沈信最先惊讶的是游戏画面的精致,从球场到球员,都精细到了极点。而一旦游戏开始,沈信刚惊讶于游戏的拟真度之高,凡是现实中有的,游戏里面几乎都有。 很快集中到游戏上,沈信的球队和秦歌的球队展开了激烈的比赛。也难怪典娆叫闷,秦歌的风格绝对是意大利风格,那防守,就象钢筋混凝土般牢不可破。沈信在足球上的造诣也是很高的,一旦熟悉了操作,马上就对秦歌发起了猛攻。 在沈信的猛烈攻击下,秦歌终于顶不住了,终于被沈信攻入一球。典娆马上兴高采烈地大叫起来,仿佛这是真的比赛,又仿佛她是一个狂热的球迷。 不过秦歌的防守反击也不是摆设,在沈信进球后刚送一口气的时候,凭借着一次漂亮的快速反击,秦歌扳平了比分。不过即使是这样,秦歌的脸上也是毫无表情。 典娆的兴奋减退了,不过却还是一直为着沈信加油。不过这以后明显秦歌更专注于防守了,沈信得势不得分,也终于没能改写比分,最终双方以1:1握手言和。 “不错,小歌在足球上好象很有一套嘛,这水平,强!”沈信由衷地赞扬了秦歌一句。这游戏的确很好,完全能反应出游戏者的战术思维和技术水平,秦歌的技术水平是不用说了,沈信明显感到秦歌自己在足球上的理解也提高了。 “哪里。”秦歌难得听到沈信的表扬,刚要自吹自擂,看看典娆,又只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 “对了,这叫什么游戏?”沈信想起这个问题,连忙问道。 “《青春足球》。”典娆得意地回答道。 “《青春足球》?”沈信纳闷了,什么时候有这么一款游戏了? “是我设计的,我说叫《青春足球》,就叫《青春足球》。”典娆解释道。 经过一番解释,沈信总算明白了,不由哑然失笑,典娆还真是厉害啊,只是为了和秦歌赌口气嘛,结果居然就设计了个游戏出来。秦歌自然也不错,从游戏的整体构思和电脑只能来看,他对足球的了解也是很深刻了。 想到典娆在模拟现实上表现出来的实力,沈信倒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不过这个事情还很遥远,他暂时也就不想了,转而谈起另外一件事:“这个游戏真的不错,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把它做得更完善呢?” “对,对。”秦歌难得地激动起来:“放到网上去,让更多的人来玩,这样我们也多一个娱乐项目嘛。” “没头脑的家伙,这种事有什么好激动的?”典娆嗤之以鼻:“干脆我们正式发行,不是可以挣钱吗?” 秦歌想要反驳,想了想,什么也没说,反点点头,又变成很严肃的模样。这样子让典娆更生气,本来想激他多说几句话,结果什么效果也没有。难道这家伙真的脑子有毛病了?典娆这么想着,倒有点担心秦歌了。 “挣不挣钱无所谓,不过有个玩的总是不错。”沈信笑道:“我们先把这个游戏完善一下再说吧。” 一个决定就这么做出来了,马上三个人就开始忙碌着完善这个游戏。 本来只是典娆和秦歌之间的玩笑,结果就成了这样。在把游戏做好后,沈信和秦歌商量之后,觉得靠这个赢利也没什么意思,干脆就通过一个网站提供下载,把这个游戏免费提供给喜欢足球的人玩。为了吸引人,还专门把《青春足球》中的场面剪辑了一个广告出来。 反响实在是太强烈了,由于是免费下载,还跟正在热播的《青春足球》有关,很快这个网站的点击就达到一个惊人的数字。而经过试玩,所有人都对这个游戏赞不绝口,其拟真度和对玩家技巧的表现都达到一个很合理的地步,马上就成了最热门的游戏,此后更成为电子竞技的一个主要项目。 这件事的发展,虽然没有给沈信和秦歌带来什么实际效益,但却让他们的名气因此更大。如果要说谁是中国足球的代表,大概选择沈信和秦歌的人会比选择国家队的人要多。而他们免费提供游戏的行为,也是获得了极大的赞扬。 (第一二零章完) 第一二一章 情之为劫 在《青春足球》这款游戏完成制作后,秦歌与典娆的关系就变得很是有趣。 时不时地,两个人总是会切磋一番足球,不论结果如何,两个人总是互不服输。秦歌一如既往地进行着防守反击,并且有变本加厉的趋势,而典娆则是全攻性选手,防守基本上不在她考虑范围内。 风格是截然不同,比赛也总是异常激烈。不过在对上典娆的时候,秦歌的防守反击一般就只剩下防守了,他很少对典娆反击,也基本上完全没有进球。相比之下,典娆还偶尔有进球,并因此获得胜利。不过在秦歌变态的防守下,这样的情况很少见,总的来说,还是平局居多。 典娆经常是趁兴而来,想彻底地打败秦歌,然后扫兴而去,没有达到目的。这也可以算是两个人目前关系的一个写照。 而在游戏之外,两个人更是玩起了捉迷藏,如果典娆某时间对秦歌兴趣稍大,秦歌就会变成一个不苟言笑的严肃形象,对典娆逗他说话爱理不理。而一旦典娆觉得没意思,不再理会秦歌时,秦歌却变得很主动,随时守侯在典娆身边,虽不再象以前一样口花花,还是很正经的模样,时不时对典娆来番说教却是免不了的。秦歌的说教自然是典娆觉得不服气的,激烈的反击就表明了她的态度。但无论她怎么发火,怎么生气,秦歌都是那副很正经的样子,还很有涵养地表示自己对典娆的态度并不在意。这样的反应只会让典娆更恼火,自然更是看秦歌不顺眼,于是态度就更激烈,而一旦典娆的态度一激烈到一定程度,秦歌就一耸肩走人,留典娆一个人去生闷气。典娆多数时候是气不过,于是反过来又成了她对秦歌穷追猛打的局面。 秦歌和典娆这样的情况自然被沈信看在眼里,暗暗好笑之余,沈信也放心了,这样总不用担心两个人再闹出大乱子了。 万事具备后,《银河英雄传说》终于要开拍了,沈信这时候已经全身心地准备投入到这个新的挑战中。 在外界格外注目的情况下,《银河英雄传说》的开拍仪式却极为低调。在刘德华和沈信看来,这部影片已经没有炒作的必要了,名气已然在外,再多的商业行为只会对影片的拍摄起反面影响。所以,剧组近乎全面封闭的情况在拍摄时候出现了,全剧组的人都不被允许接受采访,连秦歌也不例外,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把精神集中到影片的拍摄上,竭力打造一部豪华经典的影片。 不过,为了应付媒体的追踪,剧组在开拍前还是先给了记者们一点甜头。在开拍仪式上,由刘德华出面,让记者们泛泛地了解了一下影片的投资情况和拍摄计划。而作为礼物,所有到场采访的记者还另外获得了一系列沈信以莱因哈特造型出现的照片。 说到莱因哈特的造型,就不能不提到沈信和影片中莱因哈特在外型上的差异,从肤色到头发到眼睛,都是截然不同的。在现在这么先进的化妆技术下,这些问题当然都可以解决,不过让人担心的是,沈信这么改头换面后,是否能为广大影迷所接受? 这个问题并没有人提出来,但从刘德华到诺曼,不能说一点担忧也没有。 不过等沈信在化装师的帮助下终于以全新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所有的人一下都放心了。眼前的沈信,虽然完全是按照莱因哈特的形象化妆的,但在符合了影片拍摄的要求之余,却也没有因此而让熟悉他的人感到陌生。如果非要用一个称呼来表示沈信的这个形象,那么只能说是沈信版的莱因哈特。既是沈信自己,又是符合影片要求的莱因哈特,这就是所有人的观感。 这种效果大概也要归功于沈信那与其他明星截然不同的气质风范,无论他以什么形象出现,都是带着自己的烙印的,那是他最与众不同的,也是他成为巨星的资本。所有的巨星,都有那么一点别人无法完全模范的东西,沈信现在已经有了这样的特质。 一经看过沈信的新形象,剧组内部是完全放心了,这才大胆地将沈信的一些照片发布给媒体。外界一直也在关注沈信的形象问题,这些照片也算是给热切期待的歌迷一个定心丸。这一招还是很有效果的,对于沈信的新电影,关注和期待的人更多了。以狂热崇拜者的话来说,即使为了看看沈信的莱因哈特形象,也是值得等待这部影片的拍摄完成和上映的。 除了沈信以外,另外两个需要用化妆改变形象的人是秦歌和秋真真不过,他们的形象不太被人担心,毕竟不是主角,戏份很少。尤其是秦歌,他夸张的风格已经深入人心,大概扮成什么形象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妥。只是没有把秦歌的照片发布,在秦歌看来是剥夺了他一次出风头的机会,因此他大大不满,嘟囔着说因为他是新人,又一次被歧视了。他的牢骚似乎没完没了,幸而有典娆及时出现,才让秦歌结束了他的个人演讲。一看到典娆,秦歌马上改口,自夸他是成熟的男人,不会在乎这么点小事的。 剧组的集合时间到了,所有人都是整装待发,不过秋真真是剧组集合的最后时刻才到的,看上去似乎忧心忡忡。问她有什么事情她也不说,只是一再表示应付拍摄她是绝无问题。而做完保证后,她就开始坐在一边发怔,除非是为了拍摄的事情,没有人愿意去打扰她。 沈信对秋真真的神情很是不解,不过秋真真看到他和看到其他人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示,他也没法了解秋真真到底出了什么事。 而人员到齐后,影片马上开拍了,沈信也就随即没有时间考虑这个问题了。 关于这部影片,由于涉及到大量的电脑特效,而且是双主角,拍摄过程是很复杂的。根据刘德华的意思,也根据剧本的顺序,剧组先拍的是有关沈信,也就是有关莱因哈特的部分。 电影一开始自然是帝国和同盟会战的场景,电影在这一点是完全符合原著的。因为是莱因哈特崭露头角的一幕戏,对于电影来说也是第一场,所以所有人都很重视。 对莱因哈特这个角色揣摩以久,一开拍沈信马上就进入状态,他的表演赢得了满堂彩。 第一个出场的并不是沈信,而是他最忠实的朋友齐格飞。在齐格飞在步入战舰后,沈信扮演的莱因哈特正在看着窗外。 “阁下,在看星星吗?”随着齐格飞的这句问话,沈信扮演的莱因哈特才回过头来。只是很简单的一个镜头,却是很关键的,如果这个镜头不能做到让观众眼前一亮的话,似乎就算是失败了。不过沈信的表演却是那么地符合要求,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但看到沈信回头这一下的人,都承认沈信的这个亮相有着极其令人振奋的效果。 精彩的亮相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沈信的表演更是让人击节称赞。从与齐格飞交谈过程中的纯真到与同盟对战中的雄才大略,莱因哈特的各种独特的气质都被沈信表现得淋漓尽致。尤其在最后被杨威利破坏自己完美计划后,莱因哈特要求齐格飞给杨威利发信息的一段,沈信的表演赢得了所有人的交口称赞。 在沈信的演绎下,莱因哈特性格的两个极端在这一幕中得到了完全的体现,可以说沈信完全把莱因哈特这个虚构的人物演活了,所有人都是过目难忘。 而与沈信搭档,扮演齐格飞的演员是诺曼带来的。在正式开拍之前,他和沈信已经有过交流,在现实中已经是互相了解,并且互相都很欣赏。这对正式拍摄也是很有影响的,由于有了现实中的沟通,沈信和这演员在拍摄过程中的默契也非同一般,所有拍摄几乎都是一气呵成。 当然,也得佩服诺曼并不是单纯的任人唯亲,而是选择的演员都有真才实学,这个扮演齐格飞的演员在镜头前的表现可谓专业无比。 而在沈信这么精彩的表演下,即使是一心想挑刺,秦歌也只能哑口无言,暗自承认老大毕竟是老大。 在这一场景之后,其他场景自然没有什么难度了,沈信已经算把莱因哈特这个人的最深刻的特点把握住了,实在是没有什么表演要求能难倒他的了。说到举止,沈信从《东方之鹰》开始已经具有了自己的特色,现在更是进一步发展了这方面的优点。看他的神情举动,都是带有强烈的贵族气质,而在他眼睛里不时闪过的火花,则表现出他反叛的和野心勃勃的另一面。 不过意外总是有的,拍摄并没有能一直顺利下去。 问题还是出在与秋真真的对手戏上,但出现问题的原因却和拍摄《秘藏侠情》时稍有不同。 这幕出问题的戏是莱因哈特和齐格飞去见他姐姐的时候,在面对着秋真真的时候,沈信突然觉得表演的感觉很差,怎么也找不到那种莱因哈特应有的感觉。 事实证明,秋真真并没有说大话,在这幕戏里面,她的表演可谓炉火纯青。虽然基本没有多少发挥演技的余地,但凭着有限的戏份,通过表情和话语,她已经将一个风华绝代却有命运坎坷的美女形象表现出来了,而且对着自己弟弟应该有的温情,也是那么得到位。尤其是不知道秋真真生活中出了什么事,她的神情颇多忧郁,倒是和角色很符合,这一点很得诺曼的赞赏。 不过这情形看在沈信眼里,却觉得好象有什么地方不对味。看到秋真真的忧郁,沈信自然而然地有那么一种酸酸的感觉。虽然似乎莱因哈特也应该有这样的感觉,但沈信却知道那感觉不对,事实上绝对不应该是这样的。 现实和剧情的交错,让沈信的心里突然感觉到很矛盾,本来很好的表演感觉,一下子全没有了。和秦歌不同,沈信更多时候是用代入角色的方法来表演的,这让他的表演远比秦歌来得深刻,但同时也让他会因现实和剧情的错位而感到困惑和遇到难以排解的心理难题。而且一旦心理上有波动,他就会对自己的表演没有信心。象今天这样的情况就是,他自己觉得感觉很差,就几乎演不下去了。 秦歌是最先发现沈信的异常的,他是纯粹的感觉派,一下子就感觉到沈信心理上的异常变化。 不过似乎明白沈信的问题是出在什么地方,秦歌倒是什么也没说,只是对拍摄的状况更是注意。除了秦歌以外,沈信的异常大概只有面对面的秋真真或许会感觉得到,其他人根本没有发现沈信有什么不妥。 看着秋真真的微笑,不停告诫着自己这是在演戏,沈信竭力想找回原先那种感觉,但却只能越来越感到浮躁不安。在该沈信说自己的对白的时候,他突然觉得郁闷无比,忽然站了起来。 这一下所有人都觉得不对了,诺曼连忙叫停,然后问沈信发生了什么事。沈信知道现在自己是没办法继续拍摄了,先前那种不快一直萦绕在心头,让他根本没办法集中精神。什么也没说,沈信只是用手势表示自己有些不舒服,然后就快步离开了拍摄场地。 对于沈信意外的表现,诺曼是茫然不解,以他看来,沈信前面的表演基本上还是很到位的,这个突如其来的离场可是让他想不通了。唯一能了解的沈信心境的,大概就是刘德华和秦歌,刘德华是知道沈信和秋真真的内情,而秦歌则完全是靠敏锐的感觉察觉到的。 对诺曼和其他人的莫名其妙,刘德华连忙上前解释:“沈信有点不舒服,暂时休息一下。没事的,他一会儿就好。”说到沈信是不是很快能恢复状态,刘德华其实也没有把握。只是他完全了解沈信现在可能的心境,并不想逼他过甚。 至于秦歌,倒是从秋真真看着沈信离去的背影发怔的神情更确定了自己的想法,马上也随着沈信溜了出去。 步出拍摄现场,沈信最后来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坐下。心乱如麻,沈信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说是对秋真真旧情未了,好象也不是那么回事,自从上次见过秋真真之后,他已经把这个心结解开了,不会再为秋真真的冷漠伤心或不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他越看秋真真,就越觉得心里不舒服,本来很好的状态,一下子就变得无法自主自己的情绪了。 在沈信胡思乱想,丝毫把握不到要点的时候,忽然从面前冒出一个酒瓶来。 “老大,看你现在的样子,似乎很需要这东西。”说话的自然是秦歌。 “我什么也不需要。”沈信很不耐烦地说道:“我只需要安静。” “不是安静,是安宁,你需要的是心理上的安宁。”秦歌好象很有学问的样子,纠正着沈信的用词,接着又叹息道:“有时候,联想力和记忆力太丰富也不是什么好事。” “你到底想说什么?”沈信奇怪于秦歌的话语和神情。 “说你是老大,你有时候也要向我学习,不要把工作和生活混淆,两者的差别要分清楚。”秦歌很得意地说道:“你看看我,我就是那成熟男人的典范,是不会有你一样的烦恼的。” “你知道我的烦恼?”沈信发问道。 “当然知道了。”秦歌好象看得很透:“情之为劫,最是让人黯然神伤。你的情形你自己清楚,就象我遇到小娆一样,那是你命里之情劫。” “情劫?”沈信念叨着这两个字,仿佛痴了一般。 “无论是否得到她,在你的心里,永远有着她的一席之地,那感觉,是绝对的不同。”秦歌摇头晃脑地说道:“可能升华,可能转化,但你绝对做不到对她的漠然和遗忘。你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如何选择,就看你自己了。” “升华?转化?”沈信又念叨着,忽然觉得有点想开了。对于秋真真,他是可以不再象以前那样觉得不能拥有就天地失色,但也绝对不是可以把她当成一个陌生人的。就象秦歌说的,那是他的情劫,是不可能完全无所谓的。他之所以今天会这么失态,就是因为他想把秋真真的存在从自己的记忆里抹去,完全当成一个不相干的人,但事实证明,他做不到。 对于能否获得秋真真的真情,其实沈信已经不在乎了,但如何对待秋真真,却还是一个难题。不过秦歌的话却让沈信豁然开朗,既然这段情没有结果,就让它转化成另外一种情吧。剧中秋真真扮演的是莱因哈特的姐姐,那么,就当她是自己的姐姐吧。 想通这一点,沈信自己好象一下子轻松了。回头一看,秦歌却还在笑嘻嘻地看着他,似乎能看出他在想什么。 “我说小弟啊,你今天怎么这么有学问了?”沈信笑着问道。第一次地,从秦歌的表现里,沈信感觉到秦歌好象真的和自己有着兄弟关系一般。 “我其实一直是这么有学问的,只是老大你象一大堆沙砾,把我这黄金给淹没了。”秦歌笑嘻嘻说道。 “污蔑,这是典型的污蔑。你的老大有那么不堪吗?”沈信心情大好,也和秦歌开起玩笑来。 “人贵有自知之明,老大你居然看不到这一点,本来不是那么不堪,也变得那么不堪了。”秦歌连连叹息:“老大,再这样下去,我做小弟的也没面子了。没有资格当老大的老大,造起反来也不是那么有劲了。” “难道我为了照顾你造反的情绪,还要更加努力不成?你个阴险毒辣的家伙。”沈信好笑起来。 “当然了,没有合格的对手,那还有什么意思?”秦歌说完这句话后,不等沈信再反击,马上又说道:“没事就好,喝完这瓶酒,你就可以上工了,一定要表现得好一点。唉,不是我说你,无故旷工,老大你还真不是个好榜样。” “我马上回去。”沈信霍然站了起来:“现在我没事了,我不能让整个剧组等我一个人。” “老大,不要急嘛,你走了,这酒怎么办?”秦歌叫了起来,可是沈信头也没回地自顾自己走了。 “已经开了,不喝浪费。老大不赏脸,我一个人喝点闷酒好了。”秦歌嘟囔着开始灌酒了。说是喝闷酒,但从秦歌的神情看来,其实倒是快乐得很。 (第一二一章完) 第一二二章 突破 “姐姐,我回来了。”这是沈信返回拍摄现场的第一句话。他突然找到了那种最适合莱因哈特心境的状态,这一声叫得情真意切,算是完全把握到了精髓。 对于沈信的突然返回,所有人都高兴起来,在诺曼的指挥下,原先打断的拍摄继续进行。这次沈信的表演完全到位,一口气就拍完了整个场景,诺曼满意得不得了。至于秋真真,不知道她是不是意识到沈信的变化,但至少在表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她的表演只是按剧情的表演,丝毫不泄露自己真正的心意。 沈信在拍完这一幕后,自己是打心底出了一口长气,他现在已经有完全的信心可以将莱因哈特这个角色演成经典。而当沈信这么想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回到现场的秦歌已经上前祝贺他:“老大,你表现得真是不错,应该好好庆祝一下才好。不过不好意思哦,本来给你庆功的酒让我给喝了。” “你现在才说?”沈信先是一瞪眼,对秦歌今天的行为却是很感动,接着就由衷地说道:“谢谢你了。”说起来今天秦歌可算是给沈信帮了大忙了,一下子点中了沈信的心结所在,让沈信的思想有了新的突破,以后大概是再不会受到情之一事的困扰了。而说到秦歌突然那么有学问有见识,大概是因为他从典娆身上得到的感悟吧。联想到秦歌可是有上千年道行的人,而且随灵琴也是漂流四方,那阅历可谓丰富,倒让沈信对秦歌有些莫测高深的感觉。不过却和以往不同,有了这感觉之后,沈信这时候反而不再为秦歌担心,因为通过今天的表现,秦歌已经证明他是令老大放心的好小弟。 对沈信真诚的感谢,秦歌的回答却是完全的个人风格,耸耸肩,他很嚣张地说道:“要抢戏就是要抢表现最好的演员,如果你自己已经表演得很差了,我抢起来岂不是也没劲?” 秦歌的痞劲似乎一如既往,但沈信已经察觉到秦歌的另一面,这时的感受也是大有不同。 经过这么一个波折后,沈信的状态算是达到了最好,后面的戏都演得激情四溢,不仅其他人看了觉得满意,他自己也觉得这是最痛快的一次拍摄。 在沈信表演的过程当中,所面对的其实就是对手戏的演员,真正要表现在电影里的大场面,那还得要典娆带领动画小组的人来完成。但在表演过程中,他电脑般的模拟想象力,已经将已经有的场面都展现在自己脑海里了,那感觉和真的莱因哈特没什么两样。 所以,沈信表演不仅仅是形象和举止与莱因哈特的吻合,而且把莱因哈特那种并吞天下的霸气也是发挥到了极致。几乎所有人都说,这简直就是莱因哈特本人。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说明了沈信的表演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拍完沈信自己的部分,轮到刘德华登场了。和沈信一样,他一开场的表演也是重头戏。不过和沈信的拍摄几乎一直顺利不同,刘德华在第一场的时候就遇到了难题。 剧情还是那场会战,刘德华扮演的杨威利在莱因哈特完美的歼灭计划中找到一个漏洞,并抓住这个漏洞胜利脱逃,由此使得莱因哈特未能竟全功。就是这么一场戏,却让刘德华感到感觉不对。 相对于莱因哈特的锋芒毕露,杨威利这个角色是平凡中显惊奇,应该说表演难度更大。刘德华一开始迟迟不肯答应沈信出演这个角色,也是有这方面的考虑的。不过在答应出演之后,按照一向的习惯,刘德华马上很勤恳地为这个角色做了一番研究的努力,功课可谓做到十足。不过一旦开拍,刘德华的表演却显得勤勉有余,可惜灵气不足。 拍完这一个场景,诺曼不由皱起了眉头,他觉得刘德华的表演虽然看上去不错,却难以和沈信前面的表演相媲美。只是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却让他也有点摸不着头脑。演技这个东西,真的很难瞬间提高,尤其是象刘德华一样已经达到某种高度,那进步更是难得的了。 沈信一直相信刘德华能够把握好这个角色,但现在也发现刘德华在这方面的困难和困惑。不能说刘德华没有下工夫,但这工夫明显难以补偿他在灵气方面的欠缺。 看看刘德华,他明显也对自己不满意,可是与诺曼一样紧锁的眉头,说明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提高才好。 在这样的气氛下,所有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只有秦歌不甘寂寞,在众人都沉默之际他忽然叫了起来:“华哥,你表现得不够洒脱。” “洒脱?”所有人都皱眉想了起来。这个问题可是难把握了。刘德华也是困惑得可以,洒脱这个抽象的概念,不是说达到就能达到的。 沈信看着这个场面,想了想,忽然把刘德华拉到了一边。 “秦歌说得对,华哥就是缺乏洒脱的感觉。杨威利可以说是一个很闲散的人,基本上没有压力他什么也不会做,你刚才的表演有些太刻意了。”沈信说道。 “我也想表现得洒脱,可是感觉老是不对啊。”刘德华苦笑:“大概是我的功力不够吧,这个角色不是我能演绎的。” “绝对不是。”沈信断然否决了刘德华的说法,在他看来,几十年的演艺生涯,刘德华已经具备了所有巨星应该具备的条件,之所以一直得不到承认,一直没有很经典的表演出现,那大概是他自己心态上的问题。 “或许是你太刻意了。”沈信这样想着,继续说道:“你很想演好这个角色,可是自己这个想法太执着,反映到表演上,就达不到挥洒自如的境界。” “可是不想把这个角色演好,我又怎么能演好呢?”刘德华更是苦笑不已。 “将所有有关杨威利的资料都过一遍,当足自己是杨威利,然后无意识地去演就好了。”秦歌也来凑热闹,按自己的理解给刘德华献计。 “这样吗?”刘德华想了想,将刚才的动作对白重复了一遍。 沈信和秦歌大皱眉头,似乎效果还不是很好,是没有刻意表现的痕迹了,不过那表演也太没有感情和韵味了。 “对了,我想到了。”沈信忽然想通了:“不能太刻意,也不能完全无意识,其实一切微妙,就在有意无意之间。” “哈,我也明白了。”秦歌先是一皱眉,接着兴高采烈地回答道:“这就是一个表演大师的最高境界,表演不是完全刻意的行为,也不是单纯的无意识模拟,而是在模拟和刻意之间的平衡。” “有意无意之间?平衡?”刘德华不由又皱起了眉头,似乎很难理解这个要求。 沈信和秦歌一下子都紧张了,能不能把握到这一点,可能会关系到刘德华表演的成败。可是这个要求,说难不难,说易却也不易,一切都看能不能领悟了。 在沈信和秦歌热切的注视下,刘德华自己却是想到了很多。这种有意无意的要求,他是第一次听说,不过却让他想到,他自己以前的表演可都是刻意的时候多。虽然电影作品丰富无比,但得到广泛认可的却寥寥无几,所以他一直有着求得认可的心理,这是支持他一直努力的心理支柱。但现在看来,这似乎也是阻碍他表演提高的一个方面,太执着了反而发挥不出自己真正的实力。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刘德华继续想着自己遇到沈信以后的事,有了沈信,他自己不需要再证明什么了,他现在在事业上的追求可谓洒脱了。可是为什么一到表演的时候就这么刻意呢?刘德华微笑起来,大概是多年养成的毛病。想通这一点,刘德华想到这部影片本来就是要衬托沈信的形象,自己的成败没有多大意义,他忽然完全放开了。 一旦想开这一点,刘德华忽然觉得自己在表演上其实一直都没有发挥出自己真正的实力,现在才能够随心所欲地表现自己。感悟到这一点,刘德华终于明白了,自己在演艺的境界上更上了一层楼。对杨威利这个角色充满了信心,刘德华忽然笑了。 看到刘德华的微笑,沈信和秦歌都觉得有戏,不过却还是不敢过早高兴。而刘德华好象看透了他们的心思,笑道:“洒脱?我可以做到。”这个笑容和以前已经不同了,绝对是那种云淡风清的微笑,沈信和秦歌都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随着这句话,刘德华又开始重复刚才的表演。表面上看着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军人,刘德华不仅把杨威利的那种很困惑很无奈的感觉都演绎出来了,而且更将杨威利骨子里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洒脱也表现得淋漓尽致。相伴相随地,杨威利睿智的智者形象也得到了完美的演绎。 “好!”沈信和秦歌同时叫了出来,太精彩了,这活脱脱就是剧本中的杨威利的形象嘛,难得刘德华能演得这么神似。 “应该就是这样吧?”刘德华微笑问道。 “就是这样了。华哥,这才是你真正的实力,你是最好的。”沈信感叹道。秦歌更是大拍马屁:“华哥的表演入木三分,比自诩是第一主角的某人都强,我看好你是本片最佳男主角。” “去你的,想造反得到第三部,你现在急也没用。”沈信笑着先给了秦歌一脚,接着才认真对刘德华说道:“华哥,这个角色绝对是你全面超越自己的一个机会。从你刚才的表演来看,你的杨威利将在电影史上留下浓浓的一笔。” “或许吧。”刘德华一笑,洒脱无比。 对于刘德华终于突破自己,最高兴的人其实是沈信。不仅仅是刘德华对他有知遇之恩,也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关系犹胜兄弟,更因为刘德华是沈信心目中一种中国人形象的代表。天赋可谓不是绝高,但勤奋却是过人,刘德华几十年如一日的奋斗,是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学习的一种精神。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象刘德华一样努力,中国的强盛可谓指日可待。 这个形象和杨威利的形象正好相对,但其实却是中国文化的两个不同的方面,都是对中国人形象的最好总结,在沈信看来,这都是对中国最好的宣传。 恰如佛家所谓顿悟,刘德华仿佛一下子参透了表演的秘诀,这以后的表演都是行云流水,那份潇洒,不在沈信之下。这样一来,拍摄就进行得更顺利了。在沈信信和刘德华这么重量级的表演面前,所有演员都觉得受益匪浅,现场受教,对他们自己的表演也是大有裨益。不论是什么角色,都有着很好的发挥,所有演员都表现得近乎完美。 秋真真就不用说了,刘德华誉之为“国内最好的女演员”,已经说明她的地位,而在这部影片中,她的表演也完全不辱没这个称号。 至于秦歌,他的表现也让人大跌眼镜,他的表演居然一点也不夸张,中规中矩。在这第一部里他并没有多少戏份,不过即使是这样,秦歌凭着自己的演绎,还是让罗严塔尔这个角色有着让人不能忽视的特点。虽然没有太多的发挥余地,但秦歌凭着自己的演技,还是圆满地塑造了一个正在崛起的帝国名将的形象。对于这一点,秦歌自己比所有人都要满意,在他心目中,这只是开始而已,要抢戏还得到第三部才行。看他时不时一个人偷笑出声,大概已经在遐想着造反的辉煌场面了。 其他演员的表演也各有各的精彩,总之是皆大欢喜。值得一提的是苏珊,虽然是第一次演电影,但在刘德华的提点下,她的表演也是很到位的。诺曼更是对她赞不绝口,认为她完全具有好莱坞一线女星的实力。不过对于这个以前可能会让苏珊高兴得忘乎所以的称赞,苏珊现在却觉得并没有太多的兴奋。 剧组顺利的拍摄情况,让以打造精品为目的的诺曼喜上眉梢,整天都是笑呵呵的。几乎难以让人相信,诺曼现在就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人家,和他以前在好莱坞的傲慢和铁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最奇怪的一点是,通过第一天的无礼,秦歌不仅没有被诺曼列上黑名单,还依稀有成为诺曼宠儿的势头。不过这时秦歌在剧组已经是第一活跃的人物,不仅额外制造很多欢笑给大家,那后勤也是跟得很紧,递茶倒水,忙个不亦乐乎,倒也没人对他的特殊地位提出异议。 (第一二二章完) 第一二三章 受刺激了 作为整部影片来说,《银河英雄传说》的第一部其实情节并没有完全展开。但即使如此,以刘德华和沈信为首的演员,通过自己各自的表演,还是展现出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大时代。原著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角色,活生生地被反映到了银幕上,为观众提供了遐想的广阔天地,也为下一部剧情的展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诺曼所带来的是一个完整的导演班子,包括摄影师等在内的都是和他有着多年合作关系的伙伴,相互间的默契非同寻常。而且这些人的水平也是一流,整部影片的拍摄效果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在《东方之鹰》的拍摄中,诺曼用的也是这些人,从《东方之鹰》的票房已经看出,他们的工作完全得到了认可。而现在,根据他们自己的说法,《银河英雄传说》的第一部,那水准是比《东方之鹰》更高的。 而作为整体,典娆带着动画小组的人们努力完成的电脑特效,也是影片一个重要和不可分割的部分。 在导演要求上,诺曼充分表现出了自己擅长大场面的特点,而他的要求能一一实现,自然是典娆为首的动画小组的功劳。作为全剧开山之作的大会战,是诺曼强烈要求表现的重要场面。典娆也没有让他失望,整个场面既大气恢弘,同时在细节上也是精美异常。不论是大规模的舰队行动,还是单战舰的具体形体和行动,都表现得让人惊叹。 每一个看到整场会战场面的人,都被那壮观和近乎真实的场面惊呆了。 沈信自己也不例外。 在拍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想象模拟,沈信已经自己预演了可能的场面,同时也让自己的心情和莱因哈特的激情达到了一致,并将这种激情用来激励着他的音乐细胞,他已经在开始考虑配乐和主题曲的问题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当沈信看到典娆制作的电脑特效后,那份震撼还是那么得强烈。这才是真正大气势的制作,用什么壮丽的形容词都不为过。在这样的感叹中,沈信创作的激情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认真考虑起来,这是一部史诗般的影片,配乐自然同样要求恢弘大气,对沈信说,这也算是一个很巨大的挑战。不仅是因为沈信从来没有创作过这种风格的乐曲,更是因为作为配乐和主题曲,更多要迁就电影,这也是一个难题,尤其是沈信在走自己的音乐路线,这个挑战更显得艰巨。 不过在音乐上沈信是从来不怕困难的,越难的事他越有兴趣,这个挑战对他来说,反而因此更让他兴趣盎然。 被激情激荡着,沈信的新旋律层出不穷,他现在已经不是完全凭着激情创作了,这些旋律都需要整理和再创造的,新乐曲一时还没有成形。不过即使是这样,沈信也已经确立了乐曲的主题,而且也想好了名字,就叫做《美丽的银河》。 虽然只是一首单曲,但那内容在沈信想来已经是很丰富了,不仅要有对自己生活的银河系的热爱和激情,还要有能表现莱因哈特霸气的野心勃勃,最后更不能少了那份符合影片格调的浓重的历史气息。这样的乐曲,如果作为流行音乐发行,大概会让人觉得过于严肃,但作为电影的主题曲,却是恰到好处。 大概是沈信和刘德华的完美表演刺激到了秦歌,而由于剧情的限制,他想抢戏也不够资格,所以秦歌很有点郁闷的感觉。这一天,马天成正好遇到了秦歌,就被沈信无意间提到了他们一段对话。 “小马啊,好久没见啦。”秦歌一开口就是笑容满面。 “你又想干什么?”马天成一脸警觉,对这个变态的家伙,他算是服了。 “不要紧张,不要慌张。”秦歌笑嘻嘻安慰马天成道:“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你这么害怕干什么?难道是你做了什么亏心事?” “我哪有什么亏心事?我这人可是光明磊落,坦荡得很。”马天成神气地说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自己有鬼才是真的吧?” “我当然是有事。”秦歌笑着回答,接着问道:“最近忙什么呢?有没有什么新剧本出来?” “暂时没有。”听说秦歌有事,马天成的回答更小心了。 “怎么会没有呢?华哥身为老板都那么勤奋,你怎么能这么游手好闲呢?”秦歌一脸失望地批评马天成道:“小马啊,不要怪我说你,年轻人,怎么就没有一点上进心呢?” 马天成一脸郁闷:“懒得跟你说,你不明白。”莫名其妙地被秦歌扣了一顶游手好闲的帽子,马天成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而且他已经了解到秦歌的厉害,算是打算结束和秦歌的对话了。 “你不说我怎么会明白呢?”秦歌却是不依不饶,接着又加了一句:“小马啊,我看过你所有的剧本了,创作范围还是蛮广泛的嘛。” “有什么事你就说吧,不要跟我打哑谜。”马天成忍不住了。 “我就是想知道你最近在创作什么剧本而已,关心一下也不行吗?”秦歌自己倒委屈起来,好象是觉得自己的好心被人误解了。 马天成倒被秦歌打动了,连忙说道:“创作是没有了,不过有几个构思。” “有构思是吗?”秦歌一下子来了精神:“有没有比较另类的?我喜欢另类。” “另类的?没有。”马天成摇摇头:“都是很正统的创作,没有另类的。再说,我暂时对另类创作也没多大兴趣。” “你,你怎么这样?”秦歌却是一下子就生气了,指着马天成的鼻子说道:“作为一个剧本创作人员,作为一个天与地公司的正式职员,你对公司的发展就一点责任感也没有吗?真是气死我了。” “你说的是没错,可是我没有责任感又从何说起啊?”马天成可是被秦歌突如其来的指责给闹糊涂了。 “你难道一点也不知道吗?”秦歌很沉痛地说道:“在我们公司,有着一个潜力无比巨大的演艺新人,但是,因为没有合适的角色,没有合适的剧本,他一直被埋没着。他现在需要一个好剧本,需要一个好角色,这正是你应该考虑做的。说什么不喜欢,说什么我不明白,拜托你拿出点职业精神好不好?有责任心就马上为这个优秀演员量身打造一个剧本出来。不是我说你,难道你的薪水和稿费是白拿的吗?” 马天成算是明白了点,不由又好气又好笑,故意说道:“我们公司有被埋没的优秀演员吗?我不知道耶!再说了,真有这样的人,华哥他们怎么会坐视不理呢?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玩笑?谁跟你开玩笑?”秦歌一跳三尺高,更是一副很火大的样子:“怎么一点理解力也没有呢?难道非要我说得很明白?我看你是装糊涂,老实说,你是不是又想对穿肠了?不要逼我。”最后一个长音听得马天成心神大颤。 “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马天成连忙劝慰好象要暴走的秦歌,接着仔细打量着秦歌说道:“你说的这个人是谁?我真的不知道。不会是你自己吧?你哪里有被埋没?好象你最近红得很。” “红有个屁用,作为一个演员,要靠其他方面混名气,那是耻辱。”秦歌恨恨说道:“没有能拿得出手的电影和角色,没有经典的代表作,一个演员永远不可能得到认可。”说到这里,秦歌长叹一声,大发感慨:“人世间什么是最痛苦的?我认为,没有自己喜欢而且够劲的角色演,作为一个演员,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恨天天不语,恨地地无声,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又有谁知道我这么优秀的演员空等闲白了少年头呢?” “怕了你了,有话好好说行不行?”秦歌长吁断叹,马天成可是有点受不了了。 “我一直在跟你好好说,是你自己没有悟性。”秦歌一瞪眼,接着语重心长地说道:“不要以为我是求你,我是给你机会。就你一个人会写剧本吗?当然不是。我为什么找你?就是看你人还不错,所以想和你合作一次,给你一次发达的机会。” “听起来你是蛮照顾我的。”马天成苦笑道。 “那当然了。”秦歌理所当然地说道:“象我这样的人才,只要有一点点阳光,那么我就会变得灿烂。现在我是缺少那么一点点阳光,所以需要你帮帮忙。可预先告诉你啊,帮忙趁早,现在不帮忙,等我真成名了,你再想沾光那可就不容易了。”马天成无话可说,只能苦笑,秦歌接着说道:“机会我是给你了,能不能把握就看你自己了。” “大帽子就不要扣了,我答应帮你写个剧本还不行吗?”马天成算是怕了秦歌的威逼利诱了。 “哈,太好了。”秦歌一下子高兴了:“小马啊,真是一个不错的兄弟,你放心,等我发达了,我是不会忘记你的。”一边说着,秦歌已经把手亲热地搭在马天成的肩膀上。 “以你为主角,我帮你搞个剧本。谢谢就不用了,你不要找我麻烦就好。”马天成说道。 “什么话,我象找麻烦的人吗?”秦歌先自恃清白地说道,接着又告诫马天成:“记住啊,我可是非反派不演的,而且没有对手不好玩,你一定要设计几个厉害的对手给我玩。哈,这才有趣嘛。” “这个要求啊……”马天成刚要说难,一看秦歌的神情,连忙改口:“一定满足你的要求。” “yeah!”秦歌兴奋地一挥拳头,大叫一声。从他的表情看,似乎只要马天成答应给他写剧本,他就有出头的机会了,这时很有点一泄心中闷气的感觉。 无意间注意到这件事,沈信大觉好笑,后来又说给刘德华听,刘德华也是笑得不行。也亏得秦歌能想出来,居然用这样的法子逼马天成给他写剧本,看来这小子还真是演戏演上瘾了。 不过要说起来,秦歌的这个想法还很符合刘德华的打算。在此之前,刘德华对秦歌的演技是没有什么好挑剔的,不过他夸张过火的性格却让刘德华不太放心让他演主角。但通过《银河英雄传说》的拍摄,已经证明了秦歌在表演上的火候还是把握得很到位,刘德华正想给秦歌安排一个担纲主角的机会。 只是从秦歌喜欢演反派的角度考虑,刘德华手头没有合适的剧本,而新开剧本,却也不知道用什么题材好。现在好了,有马天成揽下秦歌的剧本,这个事情暂时刘德华是不操心了。就让马天成自己去头疼吧,刘德华最后这样想道。 影片的整体拍摄总算结束了,沈信开始忙着电影的配乐和主题曲的创作。这种结构庞大的音乐作品的创作,对他自己的音乐创作能力而言,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和提高的机会,一时间倒是顾不上其他了。 秦歌倒是恢复了没事做的状况了,无聊之余,更渴望能及早出头,在典娆之外,马天成不幸成为了秦歌的另一个骚扰对象。实在不堪其扰,马天成最后不得不向沈信求救。 沈信苦笑不得,只得警告秦歌,秦歌却是两眼泪汪汪:“小弟想出头,自然得加油。我只是想演个好角色罢了,作为一个演员,我这样想有什么错呢?马天成自诩创意无限,却这么长时间没有给搞个剧本出来,明显是敷衍我。他对我有歧视,我自然要让他知道错误。”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秦歌真是拿自己当演员了,这也实在不好说什么。没办法,细想之后,沈信只得好言劝慰秦歌一番,解释说马天成也是想慢工出细活,不想拿不好的剧本充数,这 才是对秦歌的要求认真的表现云云。沈信好不容易才让秦歌答应了暂时不去骚扰马天成,但秦歌还是恨恨不已,声言如果马天成最后的剧本不让自己满意的话,马天成可是要小心了。 秦歌的这一表态,倒让沈暗自为马天成捏了一把冷汗,只能祈祷马天成会有好的作品出来。 (第一二三章完) 第一二四章 宿命 《银河英雄传说》拍摄一结束,影片的后期制作也马上紧张地开始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拍摄,参加拍摄的所有人都对这部影片寄予厚望,对它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不过毕竟是还没有得到过市场检验,那心里依稀也有点忐忑不安。尤其是刘德华,在他心目中,在这部影片里的演出绝对是他自己的颠峰之作,骄傲之情荡漾在心中,不过同时却也怕和以前一样得不到承认,那份期待和不安就不用说了。 就是在这样矛盾的心态下,刘德华既是主演之一,又是老板,他对影片的后期制作可谓异常关注。而诺曼作为导演,则是一心要打造精品,也是要求严格得很。有了这两方面的压力,相关人员自然是拿出十二分的精力认真地进行着电影的后期制作,力求将这部作品制作到最好。 作为影片配乐和主题曲创作的当仁不让的第一人选,沈信这时候也很是忙碌。此前对秋真真的状况一直感到很困惑,现在沈信一忙碌起来,倒是顾不得多想了。不过秋真真一拍完自己的戏就离开了剧组,连刘德华也说不准她干什么去了,沈信自己即使是想也很茫然。 在剧组一片忙碌之际,最悠闲的人则要数秦歌了。相对于其他人的心态,他自己的想法倒是单纯得很,只是一味地觉得自己是怀才不遇,满腹怨气下,根本没想到其他。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现在秦歌对电影的兴趣可是大了去了,不仅仅是关于演技,所有与电影相关的方面他都感兴趣。所以,在剧组成员忙着后期制作的时候,从剪接到配音,所有场合都能看到秦歌的身影。看他的劲头,似乎当足自己是导演助手,什么事情他都要插上一手。 沈信这时候却只是一心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搞自己的音乐创作的情况下,当影片其他后期制作差不多完成时,沈信终于也拿出了自己满意的音乐作品。 有关《银河英雄传说》的拍摄算是告一段落了,但就在沈信刚要松一口气的时候,他得到消息,唐子凡回来香港了。 正好无事一身轻,沈信也关心唐子凡的唐风集团现在搞得怎么样了,当即就赶到唐子凡家里去了。 没有其他人,唐子凡就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悠闲地拿着一杯好酒在静静品味着。看到唐子凡这副模样,倒让沈信有了一个想法,人的性格似乎是天生的,就象唐子凡,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这副不急不躁的样子。 一看到沈信来到,唐子凡马上叹息一声:“唉,我现在才知道当名人实在是不容易。尤其是我这样的巨头,可谓手操生死大权,那压力实在是大啊。老实说,我现在就一个感觉,累!” 沈信却是一听唐子凡这话就乐了,忍不住说道:“去你的吧,只是山中无老虎罢了,要不哪轮得到你这臭猴子来抱怨?” 和唐子凡几乎是熟到无可再熟,沈信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已经坐下来,自己倒酒喝了。 对沈信不客气的话语,唐子凡也不反驳,只是摆个更舒服的姿势,这才说道:“不当家不知道当家的难,你一个小明星知道什么?不过现在总算诸事理清,我终于也轻松了。唉,这大概就是功成名就的感觉吧。” “轻松?你怎么能轻松呢?”沈信也顾不得嘲讽唐子凡的故作姿态了,只是对他怎么悠闲感到不解:“你不是唐风集团的董事长吗?怎么能这么清闲呢?” “你难道还不明白吗?”唐子凡反问道:“其实我就是为力挽狂澜而生的英雄,平凡的生活不适合我,一旦诸事平定,我自然是要退隐山林的。” 对唐子凡的自吹自擂,沈信都懒得反驳了,只是向他比了一个中指。唐子凡也不生气,自顾自笑道:“不管怎么说,你得承认我是拿得起放得下吧?现在一切集团事务都由蓝江处理,根本没有问题,我只要从大局上把握就行了。”说到这里,唐子凡笑了笑又道:“其实我以前的产业也都是蓝江照顾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沈信恍然说道:“你就是一个吃闲饭的。” “什么话?”唐子凡没好气瞪沈信一样:“真是没见识,你难道没听说过什么叫用人不疑,什么叫无为而治吗?我这才是一个真正的领导者的风范。” “天哥呢?”沈信不理会唐子凡的自我吹嘘,自顾自问道。自从从日本回来,他一直没有见到杨天,只是听方容说,在他回来的同时,杨天却动身去了日本。 “老杨?他自然和蓝江一起留守东京了。”唐子凡觉得理所当然般地回答道:“对付小鬼子,他比我劲头大,这也算是投其所好了。” 唐子凡说得轻松,沈信却了解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东京毕竟是日本人的地头,虽然现在自己这方占优势,但谁能担保没有日本人在暗地策划什么阴谋呢?蓝江算是个高手,不过他还得兼顾唐风集团的业务,恐怕一个人也难以应付所有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杨天留守东京也是很正常的,首先他是一个高手,其次更与日本人暗中争斗多年,经验丰富。有了杨天这样的高手坐镇,即使有什么事,应该也是摆得平的。 听完唐子凡的话,沈信点了点头,对日本方面,暂时算是放心了。 而唐子凡,在说完杨天的事后,话题马上转到了自己最感兴趣的事情上面:“真要说起来呢,小鬼子在汽车方面的技术还真是不错。在我走以前,一个专门研究f1赛车引擎的技术小组已经成立了,大概能赶上明年的赛事。”说到这里,唐子凡一笑:“还是有自己的技术队伍好啊,万事不求人,我们在竞争f1赛车总冠军的路上,可谓有了一个光明的前途。” “不务正业,贪慕虚荣。”沈信看唐子凡一脸憧憬的模样,忍不住给他下了一个总结。 “什么话?我这叫为国争光。”唐子凡不乐意了:“再说了,人总得有点爱好不是?不能说我财大势大就没有业余爱好吧?”说到这里,唐子凡自己又陶醉起来:“什么也有了,钱更是不缺,现在我们要弄支f1车队实在是太容易了。” “林晨现在怎么样了?”一提起f1赛车,沈信马上想起来这个出身黑道,名闻地下车坛的年轻人。上次说起他的时候,唐子凡说要送他去f1车队锻炼,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林晨?”唐子凡一听就笑了起来:“那小子表现实在是不错,在次一级赛事中表现异常出色,很有夺冠的希望。如果能够夺冠的话,他自己的f1驾照今年就能拿到。一旦他拿到驾照,明年我们的车队一定留一个位置给他。” “不错。”沈信放心了,满意地点点头,林晨是他引见给唐子凡的,现在听到林晨的发展前景很好,他自己也是很高兴。 “对了,说到f1赛车,你是不是还记得我们曾经有一个约定?”唐子凡微笑着问道。 “当然记得,你忘了我也不会忘。”沈信回答道,他怎么会忘记呢?在音乐和电影之外,f1赛车是他自己最感兴趣的事。只是想到f1赛车需要特别颁发的驾照,沈信不由有些泄气,他没有时间去争取那个驾照,最后无奈地说道:“不过除非你能帮我弄到f1赛车的驾照,否则我是没机会参加f1赛车了。如果你能帮我马上搞定驾照的事,我马上开始比赛也没问题。”不提到赛车还罢,一提到赛车,沈信就有一种很激昂的情绪。 “你没忘记就好。”唐子凡好象是随口应付般地说道。不过虽然表面看上去漫不经心,从他眼中闪现出的欣喜,却让沈信怎么看怎么觉得唐子凡象要偷吃小鸡的老狐狸。 难道唐子凡觉得弄张f1驾照很容易?那可不是可以弄虚作假的。百思不解,沈信问道:“看你的样子,似乎这件事并不难?可是据我听说,f1驾照可是很难获得的。而且,我也没时间去参加其他级别的赛事获得认可。” “这个你就放心吧,不用你操心。”唐子凡笑道:“山人自有妙计。” “去你的山人妙计。”沈信笑骂一句,不过也放心了,虽然唐子凡看上去总是什么时候也不着急,但在正经事上是不开玩笑的。有了唐子凡这句话,他大可憧憬f1赛车的风情。 心情好,沈信顺便拍了唐子凡一记马屁:“难得你这么年轻,心态有这么成熟,实在是难得啊。”唐子凡大笑,沈信却又不解说道:“可是说到这个f1赛车,应该不需要这么着急吧?值得你千里迢迢跑回来一趟?唐风集团难道就没有更重要的事?” “唉,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唐子凡忽然叹息一声:“形势所迫,不急是不行了。你忘了我曾经许诺给日本人一个f1冠军吗?现在唐风集团的命运已经和这个许诺挂上钩了。我们不拿冠军是不行的,而且要尽快拿。这样我们才能让所有的日本人心服,从心理上征服他们,我们能做到的,他们自己做不到。不要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心理因素很微妙的,现在这情况,居心不良的右翼分子对我们虎视眈眈,就等着我们自己犯错误。而我们呢,当然不能被动地等着他们跳出来,我们要主动进攻。这个f1赛车,就是一个重要的战场。现在整个舆论对我们有利,我们要趁胜追击,让日本人对我们心服口服。等我们做到这一点,日本就是我们坚固的根据地了,不用再怕有什么乱子。如果我们不能把握好这个机会一举征服日本人,现在的成功到时候恐怕也就只是过眼烟云,徒混得一时热闹罢了。” 唐子凡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沈信听得连连点头。这道理他不是不懂,只是这方面的问题他没多大兴趣,平常很少想到而已。现在唐子凡这么一说,他马上就理解了。 “而且,抛开这些大的方面不说,能够夺得一个f1赛车冠军,对我们唐风集团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唐子凡这时候的神情绝对是一个资深商人才有的:“一个冠军,那是多大的广告效应啊,比什么都强,到时候,我们的汽车就大举进攻欧美市场了。你也明白,现在唐风集团已经不能把主要目标放在中国市场了,那是自己打自己,所以我们要想办法开拓新市场,懂不懂?” “你以为你的见解有多深刻啊?”沈信被唐子凡的神情逗的大笑:“我当然理解你的想法,就是想挣洋人的钱嘛。” “知道就好。”唐子凡也笑了:“所以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林晨从长远来说是我重点培养的对象,但是要他第一年就能夺得车手总冠军,那无疑是天方夜谭。只有你,我才有这个信心。当然最好是车手总冠军和车队总冠军一起拿,不过那有点太过分了,我只要求你保证给我一个车手总冠军就好。”说到这里,唐子凡又补充了一句:“老杨的意见和我一样,这些事情都是我们详细研究以后决定的。” “我自己是没有问题。”沈耸耸肩说道:“可是还是老问题,驾照怎么办?” “驾照的问题比较困难,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想。只要你答应,这就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我会尽力替你去办的。”唐子凡回答道:“哈,说起来缘分真是奇妙啊。我和老杨梦想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尝到过梦想成真的味道,但有了你,老杨先是夙愿得偿,我也是梦想就在眼前,而且前景比我想象得还要完美,这感觉实在是美。” “是啊。”沈信回想自己来到现代社会一年多的遭遇,也觉得是象做梦一样。 “现在我们的梦想是都满足或者即将要满足了,是时候轮到我们创造机会让你风光了。”唐子凡笑道:“不要推辞,推辞也没用,我们已经决定了。” “风光?”沈信一听就笑了:“我现在已经够风光了。” “不够。”唐子凡断然说道:“你现在那点成就,算得上什么风光?我们要让你站在世界之颠,那才是真正的风光。” “站在世界之颠?”即使以沈信的淡泊名利,听到这个说法也不由怦然心动。 “对,这才是你应有的风光。”唐子凡难得严肃认真地说道:“中国人在世界上需要一个代表,我们也需要。现在看来,只有你有这个实力和影响力。从我们来说,无论是唐风集团也好,还是华哥的天与地公司也好,都是与你荣辱与共的。不用说,我们的梦想是在同行业中达到世界第一,但没有你,我们要做到这一点很难。有了你,我们才有这个梦想,等你站在世界之巅的时候,我们也随之傲视世界了。所有中国人将以我们为荣,你也将是中国人的骄傲。” 沈信眼中异彩连闪,却是没有说话。唐子凡接着又道:“想想看,除了你,谁还能做到这一点,而你若不这样做,你自己又如何自安?接受这个安排吧,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宿命。” 听到唐子凡这句话,沈信却忽然小了:“我说老唐啊,你是不是受秦歌影响了?怎么张口就是长篇大论,好象是秦歌念情诗一样。” “少插科打诨,我是认真的。”唐子凡不耐烦地说道。 “我也很认真。”沈信收起笑容,很严肃地说道:“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不过只要对我们的发展有利,无论是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你。至于是不是站在世界之巅,会不会是中国人的骄傲,那暂时不是我考虑的。我只希望能用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还有大家的梦想。” “有你这句话就成,我和老杨有很多安排,都需要你来做的。”唐子凡笑道:“事情很多,可以慢慢来,我们并不着急。但是有一件事是马上要做的,那就是要在国内澄清你的名声。” “澄清我的名声?”沈信听得大皱眉头,觉得很是不解。 “当然了。”唐子凡认真说道:“你不是真糊涂吧?一点也不知道我们的所作所为在很多人眼里的看法是和我们自己不同的吗?” “什么看法?”沈信还是不懂。 “日本事件的事情我们自己当然清楚,甚至你的朋友丁自强也清楚。但是,作为大多数,普通人并不是都理解我们的做法的。”唐子凡解释道:“从不知情的人来看,我们的所做所为很明显是在帮助日本人,这让国人如何看待我们?当前是没有人说什么,但如果我们不及早把我们的态度表明的话,恐怕误会是在所难免的。今后我们如何处理和国内的关系,如何处理和日本人的关系,都是很复杂的。如果在被日本人反对的同时,还得不到国人的理解,我们的处境可就尴尬了。”顿了一下,唐子凡又说道:“我们自然是在利用日本人,但如果没有一定的表示的话,恐怕很难得到国人的认可。我们还不如何,你的名声可是不能受影响啊,你的名气这么大,要臭起来可也快得多。” 沈信默然咀嚼着唐子凡的话,不得不承认自己对这方面确实是有欠考虑。大概还得归因于出道以来虽然出过几次轰动事件,但沈信还是一直有着很高的美誉度吧,换做另外一个人有这样的行为,大概早就是骂声一片了。想到自己前一段时间还免费提供了一个游戏给大众,大概也对自己的名声会有好处吧,沈信不由为自己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感到捏了一把冷汗。他是淡泊名利,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如果被自己同胞误解的话,那大概是最痛苦的。 (第一二四章完) 第一二五章 沈信基金 “我现在该怎么办?”沈信忽然想到,唐子凡既然这么说,就一定已经有办法了,连忙问道。 “还要我提醒你吗?”唐子凡笑了:“你别忘了你现在可是有着百分之五的唐风集团的股份的,那可不是小数目啊,你都是大富豪了。” “对,你不说我倒忘了。”沈信哑然失笑,他自己从来不关心钱的事,唐子凡不提,他从来没想到自己的身份已然不同了。老实说,从外人来看,沈信通过帮助日本人而得到这么多钱,确实是有令人怀疑之处。沈信一想到这个就浑身冒汗,暗骂唐子凡把自己坑了。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想办法解决了。说到这个股份,沈信还真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又问唐子凡道:“你的意思是我把这部分钱捐献出来?” “当然不是了。”唐子凡摇头:“我们现在已经是大财主了,不能只着眼于捐款这样的小儿科事情。” “那该怎么办?”沈信实在是想不出来,在这些事情上,他实在是不在行。 “你听说过诺贝尔奖金吗?”唐子凡笑着问道。 沈信刚要给唐子凡一个中指,却忽然体会到唐子凡这么问的深意,沉吟道:“你的意思是我们也成立一个这样的奖金?” “对,就用你的名字,我们成立一个沈信基金。”唐子凡说道:“象诺贝尔奖金一样,用每年你得到的股息来发放奖金,可以奖励国内在各行各业中做出特殊业绩的人,也可以资助各种需要帮助的人。反正总的意思就是,你要把从日本挣来的钱,用在中国人身上。你没有什么意见吧?” “当然没有。”沈信坦然答道:“反正我要那么多钱也没用,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是最好。”这话绝对是不错,沈信在物质方面的要求不高,自己通过电影和唱片的收入都用不完,唐风集团的股份对他来说基本上没什么意义。 答应完了,沈信又想到一个问题,马上问道:“可是这个基金总得有人来管理吧?我自己是不行了,首先没兴趣,其次也不在行。你来管理吗?” “我?”唐子凡一听就大皱眉头:“我可是未来f1车队的大老板,哪里有那么多闲工夫管你这个基金的事?” “都是你提出来的,你不管,谁管?”沈信同样大皱眉头:“你这么做,不是太不负责任了吗?” “我来纠正一下你的话。”唐子凡笑道:”首先,这不是我提出来的,是老杨的意见,其次,我绝对负责任,我自己管理是不行,但我已经给你找好了管理的人。“ “谁?说!”沈信也懒得和唐子凡磨嘴皮子了。 “我记得好象某个与你有亲戚关系的贪财少女,似乎蛮适合搞这种与金钱打交道的事情的。”唐子凡并不为沈信的态度所动,继续很悠闲地说道。 “典娆?”沈信一听就更是眉头深锁了:“你知不知道她有多忙?而且她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她还需要经验吗?”听唐子凡的语气,似乎典娆天生就是懂这个的:“而且忙什么忙?她事情多是真的,不过大多数都是很快搞定,其实她一天工作的时间并没有多少。” 沈信不能否认这一点,可是总是觉得典娆来负责有点不放心。 “唉,你怎么这么愚昧呢?”唐子凡反倒看不惯沈信的犹豫了:“典娆一个人不行,你不是还有一个优秀的经纪人吗?两个人一块来管理,这总可以了吧?” 沈信一听也是,有凤仙从旁照应,典娆负责帐目,所有事情应该都没有什么问题。不过虽然觉得唐子凡说的不是没有道理,沈信还是不服气唐子凡指出的都是自己身边的人,忍不住说道:“为什么你盯着的都是我身边的人呢?你自己就不能帮我找两个?” “唉,我可是唐风集团的老总耶,有人当然先考虑我的集团了。”唐子凡理所当然地说道:“而且,你身边能人那么多,不能人尽其材,岂不是人才浪费?” “张口老总,闭口董事长,不知道你自己到底干过什么?”沈信好笑地说道。 “这你就不懂了,虽然我是董事长,但我也不能把所有的事都做了呀。我只管最重要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搞定我的f1车队,然后拿它一个世界冠军。”唐子凡很有理地说道,接着叹息一声:“你是不知道,身为f1车队老板,那成绩压力是很大的。” “有什么压力?”沈信不屑地说道:“你就是一个天生懒散的家伙,不过也不得不承认,你的命好,有懒散的条件。” “什么命好?”唐子凡委屈地叫了起来:“我现在负责的部分,真的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得到一个总冠军,那将是我们给予世界的一个震撼,也是对我们集团和我们国家最好的宣传。你知道吗?一场f1赛事,全球观看直播的人有十亿。这是多大的影响力啊,如果你能拿到总冠军,简直就是世界知名。那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那就是站在世界之巅的感觉。如果你在娱乐圈的发展也能达到这个水平的话,你简直就是世界第一人了,谁能跟你相提并论?更不要说我的唐风集团和华哥的天与地公司了,那时侯都将因你而扬名世界,中国也将会因此得到更高的国际地位和更高的声誉。当你站在世界之巅的时候,你的影响将是天翻地覆的,你明白吗?” 这一番话唐子凡说得是慷慨激昂,沈信也听得同样惊心动魄,如果说一开始听到唐子凡提到的“站在世界之巅”还只是让他吃惊的话,现在唐子凡的话简直给他的是震撼。从一开始接触到赛车,沈信就对f1赛车充满了向往,对其技术细节方面也了解了很多,但他从没有从商业角度理解过,现在听唐子凡这么说,绝对是有振聋发聩的效果。 虽然不好名,但沈信也知道一个f1赛车总冠军的影响力绝对是超乎想象的,而相关地,如果他能够得到世界总冠军,他也将影响到整个世界。 沉默良久,沈信最后还是没有说话,只是肯定地点点头,然后郑重地和唐子凡握了握手。这一次,他答应唐子凡的不仅仅是担任车手,更是担任起自己的责任,接受了自己的宿命。 通过与唐子凡的一番谈话,沈信对自己身上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老实说,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丝毫压力,反而是多了一份莫名的自豪。任何人,当他有机会有能力为自己的祖国作出自己的贡献事时,都会有这样的自豪。 在和沈信谈过话,唐子凡又去找刘德华深谈了一番。通过沈信这个纽带,唐风集团和天与地公司正式结成了伙伴关系。虽然所处的是不同行业和领域,但唐子凡和刘德华却因为都有着一颗中国心而站到了一起,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要在自己的行业里创造中国人的辉煌。 有着这样的共同目标,刘德华和唐子凡很容易就找到了共同语言。而当唐子凡提到关于成立沈信基金的事,刘德华马上举双手赞成。 回想从认识以来和沈信关系的演变,刘德华也是感慨万千。一开始他遇到沈信时,只是出于爱惜人才的目的才将沈信收到自己公司来。而后来,通过相互之间的相处,那情谊更是亲如兄弟。等到拍摄《东方之鹰》的时候,事业上共同的目标更让他们的关系更上一层楼。而现在,经过拍摄《银河英雄传说》,沈信的提示更让刘德华在演技方面突破了十数年没有突破的瓶颈,达到了演艺的最高境界。在刘德华心里,沈信简直就是他的另一个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隔阂。 对于沈信日本之行带来的后果,刘德华也不是没有考虑过,不过国内舆论也还算平静,他暂时也没有多想。现在既然唐子凡提到这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那当然是最好的了。 对于沈信的淡泊名利,刘德华是早有感受,现在这个沈信基金虽然是一件很出风头的事,刘德华倒也不担心沈信会因此而被浮华所迷惑。 沈信和刘德华再次见面时,甚至没有说到这个基金是怎么回事,而是直接就讨论应该怎么做。两个人的默契,由此可见一斑。 按照唐子凡的意思,这个基金的影响当然是越大越好。沈信和刘德华商议后,决定就这个基金的成立进行一番宣传。多方对照,沈信和刘德华决定举办一次慈善演出,然后在举办一个聚会,算是对这个基金成立的庆祝。 为了最大限度地宣传这个基金,慈善演出并不仅仅只是沈信一个人。在作出这个决定后,刘德华马上向全娱乐圈的明星们都发出了邀请。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来,不过这个意思还是要传到。 说到邀请明星,沈信和刘德华现在可谓登高一呼,应者云集。刘德华的声望自不必说,沈信此前的人缘也是超佳。这一点在沈信在日本遇刺之后已经得到了完全的体现。而现在,经过日本事件,沈信和刘德华的声望更高。这是因为沈信在日本声望日隆的过程中,带动了日本的汉语热,紧随而来的,就是一股港片和中国唱片的流行热潮。这个热潮,不仅扩大了中国电影和音乐在日本的影响,最主要的是因此而带动了整个娱乐圈的繁盛。沈信现在已经是娱乐行业进军日本市场的领头羊,那地位和影响力是不用说了。而其他明星也因为本行业的日渐繁荣而获利非浅,对沈信和刘德华的邀请自然是欣然而来。 这样一来,除了实在是抽不开身来的明星,香港的明星几乎都到齐了。在沈信遇刺事件中团结过一次的娱乐圈,这次又因为沈信的缘故而聚到了一起,说到明星阵容这么齐整,绝后不敢说,空前倒是可以肯定的。 而说到随后的聚会,邀请的除明星外,更有许多香港知名富豪。说起来也颇让沈信和刘德华觉得意外,这个聚会得到了全香港知名富豪的热捧,不仅邀请的富豪都欣然应允参加,更有一些人不请自来,强烈要求参加的。其实认真说起来也不奇怪,如果说沈信以前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明星,并不被这些富豪们看在眼里的话,现在沈信在他们心目中的分量可是大大不同了。 日本事件的影响很大,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事,对于在这个事件中大出风头的沈信,一时间更是风云人物。虽然最后入主村上财阀,并马上改名唐风集团的是唐子凡,但谁也能看得出沈信和唐子凡的关系非浅。唐子凡的唐风集团现在具有左右日本政局的能量,谁人敢小觑?即使抛开沈信和唐子凡的关系,凭着唐风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那也是很庞大的财力。更不要说,虽然不了解真正的内情,但凭着商人敏锐的直觉,这些富豪们已经察觉到沈信的不凡之处了。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谁不抢着来和沈信结纳? 虽然事情出乎意料,但却是好事,沈信和刘德华因此额外多发了很多请贴。 由于有着这个意外的事件,沈信基金还没有正式宣布成立,已经是名声在外了。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沈信牵头举办的慈善演出成为时下的大热门,不仅门票一售而空,要求直播的电视台也是纷至沓来。香港本地的电视台自不必说,大陆方面也有几个颇有影响力的地方台提出直播要求,日本也有。 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受欢迎的,沈信和刘德华欣喜之余,自然是一一答应电视台的直播要求。由于电视台的热捧,这个慈善演出的人气更是大增,其热闹程度几近与春节晚会。而说到质量,几乎全香港的知名艺人都来献艺,那精彩程度更是没话说。 在几乎没有怎么广告的情况下,沈信牵头的这个慈善演出居然被媒体自动炒到了最热,实在是意外之喜。 (第一二五章完) 第一二六章 义演 到了演出当天,作为演出现场的香港红馆是人满为患。出了一小部分是纯属捧场性质的富豪外,更多的是痴心的追星族。难得香港的明星聚得这么齐,无论是谁的崇拜者都可能在现场见到自己的偶像,追星族们的疯狂也是早可预见的。 这样的场合自然少不了沈信的足球启蒙者,一直以他师傅自居的曾志伟。事实上曾志伟也是当人不让的主持人的第一人选。一登台亮相,曾志伟先是对自己的得意弟子沈信大肆夸奖,不说天上少有,至少地上是只有这么一个。说到曾志伟的夸大其词,是所有人早已经习惯的,但这次他对沈信的夸赞,却是赢得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别的不说,光是成立基金这件事,那就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出来的。 曾志伟的单口相声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很快便让开舞台给表演的人。在曾志伟刚一闪开的刹那,舞台上的灯光就马上变暗。接着,在一片黑暗中,忽然从舞台深处传出星光闪烁。那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星空马上激起了一片赞叹。 不过这根本就不是全部,在所有人还在惊叹于星空的壮丽的时候,更匪夷所思的场面出现了。剧烈的轰鸣声中,大群的星际战舰出现在星空处,接着展开了激烈的大战。这场面是所有人都从未见过的,过分惊讶,反倒没有人能够叫出声来了。 而沈信,依然作莱因哈特的造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舞台的一侧,凝神与观众们一起观看着那虚拟的星际大战。从观众角度看来,沈信和星空中的大战浑然一体,似乎是处于另外一个世界。虽然只是简单的一个亮相,但配合上舞台深处的星际对战,已经给了所有观看的人足够的遐想空间。 战斗在继续,沈信也没有说话。而在这时候,从舞台后面又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开始朗诵一首长诗。星际战争的场景,沈信的傲然姿态,加上这个富有磁性的声音朗诵的史诗,浑然一体地表现出了一个壮观的场面,让所有人顿时陷入了历史的迷思当中。 说到舞台深处所展现的星际大战的场面,这次可不是沈信制作的幻境了,而是典娆通过电脑特效制作出来的效果。说起来这在电脑特效中也是很先进的技术了,但相对于沈信的幻境,至少是能够让人接受的,不象沈信上次演唱会的真相,到现在都不敢说出真相来。而朗诵史诗的,自然是喜欢并且擅长这个的秦歌。不得不承认秦歌在朗诵方面确实是有一套,那长长的诗句在他嘴里丝毫不显冗长累赘,反而因此更显示出了更多更深沉的感情,分外让人感到历史的凝重。 不过说到这方面的才能是秦歌先天的天赋,还是在对着典娆念情诗的过程中磨练出来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而说到秦歌朗诵的史诗,却是万零的作品。沈信所做的《银河英雄传说》的主题曲《美丽的银河》的英文歌词就是找万零写的,而万零同样很喜欢《银河英雄传说》,在做完歌词之后,犹感意犹未尽,又加写了这么一首长诗。而这首长诗一被秦歌看到,朗诵的瘾当时就上来了,对着沈信一个人就来了个个人诗歌朗诵会。沈信一听感觉很是不错,于是最终决定将这首诗歌的朗诵交给秦歌,算做第一个节目。 朗诵持续了颇长的一段时间,等秦歌的朗诵结束时,沈信这才回过头来面向台下的观众。这个亮相和电影中的亮相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如雷掌声马上在此时响起。 在一片掌声中,凝重得带有历史气息的音乐响起,沈信开始演唱《美丽的银河》。他演唱的是中文版本,是由完成作词的。老实说起来,这首歌曲作为流行音乐来说实在过于深沉,不过在沈信对嗓音和唱功的完美把握下,却是通俗而不庸俗,既不缺乏流行音乐的易懂性,同时也带有某些高雅音乐才有的深刻韵味。 一曲终了,彩声掌声不绝于耳。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对《银河英雄传说》未来的上映充满了期待。 沈信的表演当然是成功的,从现场观众的热烈反应就可以看出。演唱结束,舞台灯光乍亮,星空和星际大战马上消失了,舞台上只剩下沈信一个人。而随着灯光的亮起,万零和秦歌也走上前台,与沈信一起面对观众。 万零对沈信的景慕已非一日,虽然此时做为一个作家已经是声名鹊起,但对沈信的那份心意,却是从来没有变过。对于沈信成立基金这样的大事,她自然是少不了要捧场的,不仅仅是为沈信作歌词,作长诗,亮相也是必要的。当沈信介绍这就是新近红透半边天的女作家万零时,台下一片惊呼,万零的名字算是听得不少,但谁也没有想到她会是这么年轻,这么漂亮。 相对于万零的心意,秦歌的出现算是不太识趣了。不过他的原则是宁杀错,莫放过,每一个抛头露面的机会他都是不肯放过的,这样的场合不露露面,那比杀了他还难受。而且与万零为广大观众知名而没有见识过真面目不同,秦歌的形象是大家早已熟知的。一看到他,所有人最先想到的是他的“健美裸男”事件,还没有说话,已经先引起一片轰笑声。不过说到他就是刚才的诗朗诵者,倒是让现场的人都吃了一惊,没想到这夸张滑稽的小子居然还有这么一手。 谢幕完毕,沈信肃容道:“有多大能力,就有多大责任。现在世界上还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能够以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对我来说,那是很让我自豪的。甚至可以这么说,能够帮助人让我感到快乐。以我的名义成立这个基金,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能奖励一些对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贡献的人,因为他们使我们的世界更美好。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付出自己的努力,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富强,我们的世界就会更美好。谢谢大家今天来捧场,让我们一起为一个更美丽的世界而努力吧。” 这样的话自然有老生常谈之嫌,但沈信说来却是丝毫不让人感到厌烦。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沈信的态度自然真挚,另一方面更是因为沈信的行为。从出道以来沈信一直持续做着慈善事业,这次更是把自己资产中最大的一部分用来帮助和奖励,那份看淡金钱,勇于承担自己对社会责任的态度,可不是人人都能达到的。 沈信说的话,不一定人人信服,不一定人人肯照做,但沈信自己的态度行为赢得一致的认可,却是必然的。所以,沈信此话说完,台下马上就是一阵更热烈的掌声。 沈信说完这番话,马上就退到舞台后台去了。还有很多的明星等着表演,他不能耽误太多时间。除了沈信这番话显得有点过于严肃之外,整个演出的气氛都是轻松活泼的,各大明星轮流登台,精彩节目也是层出不穷,不论是现场观看演出的观众,还是只能通过电视收看直播的观众,看过之后都大呼精彩过瘾。 这次演出的影响力是如此之大,几乎是直播的电视台也没有预料到的。事后再看收视率,都是创记录得高,一时间这个结果也是轰动新闻,喧嚣一时。 在演出快要结束的时候,秦歌也以另外一个节目再次登上了舞台。作为配合沈信的第一个节目,他的诗朗诵也算是大出风头。不过对于秦歌来说,他总觉得自己的朗诵只是绿叶,很想当一次红花。软磨硬泡下,他终于获得了一次独唱的机会。 不过秦歌毕竟是秦歌,他的行为不是别人能够捉摸透的。就说独唱吧,他偏偏不肯依常规好好地唱,自称演唱的歌曲叫《一辈子的失恋》,他大肆窜改歌词,搞得很是滑稽。 说到这首歌,秦歌倒是唱得深情无比,妖异的嗓音也蛮符合歌曲风格的,无比动人,一时倒也让听者感到动情,颇有点闻歌伤感的味道。这本来是很不错的效果,可是一听到秦歌演唱的歌词,观众们的伤感的情绪就全没了,转而哈哈大笑。 秦歌自己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依旧很深情地演唱着:“我想我会一直失恋,一辈子都在失恋。我想我会一直失恋,这样失恋一辈子。” 轰笑的观众看看秦歌伤感的神色,再听听秦歌忧伤的演唱,顿时觉得自己轰笑是很不应该的,转而又有了伤感的情绪。不过这伤感的情绪实在难以持久,认真听秦歌的歌词,听不到两句,观众们就忍不住想笑。一时伤感一时轰笑,在秦歌的演唱过程中,观众就一直处在这两种情绪的交替中。能够达到这样的演出效果,大概也只有秦歌了,对他的表演,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说确实有独到之处。 看到秦歌如此独特的演出,沈信的第一反应是哑然失笑,接着是无语,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而在沈信身边观看演出的典娆却是分外看不惯秦歌的这个节目,轻声骂道:“无聊的家伙,这种歌也唱得出来。”只有刘德华反而看出了一些不同的东西,暗自想道:“小歌这家伙嗓子不错,以前居然没有发现。嗓音很有特点,演唱也很有功力,倒是可以考虑让他在歌坛发展。” 在一连串的精彩节目后,慈善演出结束了,对于所有人来说,这都是一次别样精彩的演出。 在慈善演出之后,刘德华安排的是一个慈善聚会,参加的人不是明星就是富豪。安排这个聚会,一方面是为了让沈信基金得到大家的认可,同时也希望能让这些富豪们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点钱来。这个聚会是以沈信的名义召开的,沈信理所当然地就是主人了。虽然是第一次以这种身份参加这种聚会,但以沈信天生的超然气质,加上也是惯见这种场面,倒也是应付的面面俱到,滴水不露。 明星们倒大多是沈信的熟人,也就不用人介绍,沈信随口答话地就应付过去了。倒是很多富豪,沈信此前只听过其名,却没有见过其人,这一番互相介绍和客套,可是花了不少时间。不过沈信从出道以来就是以善于应酬著称,自然表现得很是完美,所有人都觉得沈信对自己关注无比,马上就对沈信有了亲近之意。而且以沈信今时今日的地位和声望,他的态度还是一贯的谦和,所到之处自然人人如幕春风,全场尽欢。 如果说沈信此前的声望和影响力还是仅限于民间的话,那么通过这个聚会,他的影响力可就扩大到一个比较高的层面。别的不说,从各大富豪纷纷慷慨承诺愿意为沈信基金稍尽绵力就可以看出。说是稍尽绵力,总体下来那数字也是令人咋舌不已。 在应酬过所有来宾之后,沈信要面对的就是他的师傅曾志伟了。此前由于准备慈善演出,曾志伟是和沈信见过面,却是没有来得及说什么。现在看到沈信终于清闲下来,曾志伟二话没说,上前就是一拳擂在沈信胸前。 “师傅果然是老当益壮,这一拳着实有力,弟子我怕是受内伤了,要先去吃点金创药了。”被曾志伟这么给了一拳,沈信苦着脸说道。 “少废话,师傅要好好教训教训你。”曾志伟板着脸说道:“你小子真是不知道轻重啊,东京是什么地方不知道吗?你在那里乱叫什么?幸好你命大,不然可就真的嗝屁着凉了。你师傅有这么一个得意弟子容易吗?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曾志伟的语气虽然听上去是责怪沈信,但沈信却听出那只是曾志伟关心他爱护他的一片心意,不由大是感动。从认识曾志伟以来,沈信虽然觉得他总是言辞夸大,举止夸张,但对自己那份关切却一直都是发自内心的。尤其是在沈信在装植物人的时候,他曾通过电视看到曾志伟暴怒的场面,当时已经甚是感激,现在经曾志伟再提起这件事,不由更是激动万分。 没有回答曾志伟的问题,沈信只是突然出手把曾志伟矮胖的身躯抱住,然后猛地举到了空中。只有用这种激情的方式,沈信才觉得能够表达此时此刻他对曾志伟的感激之情。曾志伟却是被沈信的举动吓了一跳,在空中还扭来扭去地大叫:“不要乱来。哎哟,弟子啊,师傅年纪大了,实在是经不起折腾,你还是放我下来吧。啊,头好晕。” 沈信听到曾志伟这么叫,这才把曾志伟放下来,微笑回答了他刚才的问题:“师傅放心,弟子做事还是有分寸的。” “有分寸?有什么分寸?”曾志伟小眼睛一瞪:“差点变植物人,你以为很好玩?” 沈信微笑不语,曾志伟刚要继续教训沈信,忽然看到人群中闪出一人,却是他另一个挂名弟子秦歌。一看到秦歌,曾志伟马上就忘记沈信了,对着秦歌大叫道:“秦歌小子过来。” 秦歌看到曾志伟,本来是打算跑路的,只是不幸还是被曾志伟看到了。被曾志伟这么一叫,他只好乖乖过来施礼:“师傅在上,弟子秦歌给你请安了。” “刚才我还在说你师兄,在东京实在搞得过头。”曾志伟对秦歌说道:“可是你呢?你比他还过分。你自己来说说,你那个‘健美裸男’是怎么回事?” “师傅啊,你要明白,弟子我可是被人陷害的。”秦歌一提这件事就伤心,差点就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日本人变态我是知道的,可是我也没想到他们这么变态啊,不仅不放过美女,连帅哥也不放过。虽然说我是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吧,可是也不至于让他们偷拍偷窥呀。恨天天不语,恨地地无声,难道一个人长得帅也有错吗?” “吃一堑,长一智,要吸取教训,知道吗?”曾志伟语重心长地教诲道:“你现在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要自重身份。要不然,你的名声臭了,我不是也没有面子吗?” “知道了,师傅。”秦歌先老老实实答应一声,接着又愤慨地说道:“偷窥也就罢了,他们还偷拍,偷拍也就不说了,他们还放到网上去赚钱,赚钱就赚钱吧,他们居然不给我分成。实话说,我的胃口也不是很大嘛,四六不行就三七嘛,我并不是很在乎钱,但这个表面工夫还是要做的。可惜,什么也没有,不仅没有分成,居然连份感谢信也没落下。你说我怎么就这么衰,居然碰到了如此没有职业道德和义务感的变态?”说到最后,秦歌的神情更是激愤:“我讨厌变态,我尤其讨厌这种没有职业道德,没有义务感的变态。” 秦歌这么一篇感慨,不仅沈信听得连连摇头,觉得实在没有话好对秦歌说了,就连曾志伟也是目瞪口呆,一时说不出话来。不过曾志伟毕竟是大风大浪闯过来的人,很快就恢复了常态,什么也没说之前,先狠狠瞪了秦歌一眼。 沈信一看就知道大事不妙,这明显是曾志伟受到刺激,想要发飚的前兆。想到曾志伟和秦歌各有各的恐怖,还是留他们两个人切磋得好,沈信连忙溜之大吉。 刚从曾志伟和秦歌身边走开,沈信忽然听到门口处一阵骚动,走过去一看,原来是美女督察方容驾到。 (第一二六章完) 第一二七章 畅销小说 在所有人的目光中,方容一身警装,昂然走了进来。沈信连忙迎了上去。 “我是代表警方特意来庆祝沈信基金的成立的。对你这种热心社会公益的行为,警方十分赞赏,希望我们能够一起为香港的明天更美丽而努力。”方容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 “谢谢警方支持。”沈信先例行公事地回答完,然后笑道:“方督察可是越来越漂亮了,不知有男朋友没有?我要和他决斗。”说着沈信还摩拳擦掌,作跃跃欲试状。 大庭广众之下,被沈信这么一说,还外带装模作样,方容的脸上似乎有些挂不住了,虽然什么也没说,但却是冷冷地看着沈信。 沈信一看势头不对,连忙改口,耸耸肩说道:“当我什么也没说过好了。”看他的意思,似乎就要转身走了。 “站住!”方容一身冷喝,接着闪电出手,就把沈信的手腕给抓住了。 历史又在重演,所有人都没有看清是怎么回事,沈信已经被方容当众一个背摔狠狠地摔在地上。 这还不算,上次侥幸没有踩中沈信的那只脚,这次也老实不客气地踏住了他的胸部。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你居然敢调戏本督察,是不是还想再进一次警局?”方容面寒如霜,声音低沉地喝道。 “河东狮!”沈信无奈地嘟囔了一句。 “你还说!?”方容脚下用力,又喊了一声。 “玩笑,纯属玩笑。”沈信举手投降了:“我不是有意冒犯方督察的。” “哼!”方容冷哼一声,不过终于还是松脚放开了沈信。 这时周围已经围满了人,一个个被眼前这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基本上在场的人都是有头有脸,什么时候这种场合有过这样的场面?不过牵涉在这个事件里的两个人,一个是警方的高级督察,一个是最近风头正劲的风云人物,倒是没有人敢插手。 而且沈信和方容的对话声音都很低,基本上就他们两个人能听见,别的人其实连事情发生的原因也是一知半解,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劝解。 在方容送脚的瞬间,沈信一越而起,脸上丝毫不显尴尬,还是笑容满面。一边挥手掸去身上的尘土,沈信一边扫视四周,却正好看到人群中的秦歌。秦歌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加入到看热闹的行列,此刻正仰首向天,无声作狂笑的姿态,状极得意。大概是在说:老大啊老大,你也有今天? 沈信先威胁般对秦歌做个拉脖子的手势,然后微笑说道:“为了吸引大家注意,顺便活跃一下气氛,我和方督察切磋了一下擒拿术。哈,方督察果然厉害,我甘拜下风。”说到这里,沈信顿了一下,然后肃容说道:“一个安定繁荣的社会,警方的功劳绝对是不容忽视的。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大家也都清楚,如果没有以方督察为首的警方成员的努力,恐怕就会有一场大的动乱。现在我们在这里开怀畅饮,享受和平安乐的生活,自然也要同时想到,这样的生活是有着警方的一份功劳的。趁本人的基金成立之际,请允许我向方督察代表的警方致以十二万分的敬意。”沈信才说到这里,乖巧的典娆已经把两杯酒送到了他的面前。 沈信接过酒,接着把其中的一杯递给了方容,脸上充满了道歉的意味。 “算你识相。”方容没有被别人觉察到地白了沈信一眼,接过了他手里的酒。 两个人举杯一饮而尽,周围礼貌性地响起了一阵掌声。 “警方的责任就在于维持社会的安定,而社会的繁荣却要靠在座大家的努力。”方容也笑着对周围的人说道:“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在警方自己不懈努力的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警方的工作,这样我们才能让香港跟安定,更繁荣,谢谢大家了。” 方容的话自然又带来一阵掌声。表面看来,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但实际上通过媒体报道出去,明眼人自然能看出其中的奥秘。 方容最近在警方的风头可谓正劲,而且以不喜欢各种应酬著称,这次居然可屈尊参加沈信举办的这个聚会,算是给足了沈信面子,同时证明了沈信的地位已经是不容所有人忽视。 有了警方这一个举动,沈信在娱乐圈和整个社会上的地位都截然不同了。连带着刘德华的天与地公司的声誉也是扶摇直上,虽然在实力上不算是娱乐业的老大,但却有着老大都没有的影响力和声望。 不过方容毕竟身份不同,在这样的场合似乎不便多待,说完上面的一番话后,她马上就告辞了。沈信是当晚接待客人的主人,这时即使想送方容回家,碍于身份也是无法脱身,只能把方容送走即回。 “小心点,再有这样的行为,不要怪我打花你的明星脸。”方容临走前警告道。 “知道了。”沈信摸着自己的脸,心有余悸地说道:“大庭广众的,你就不能稍微给我留点面子?” “有什么面子好给你留的?没有直接带你回警局,扣押你二十四小时已经算给足你面子了。”方容没好气地瞪了沈信一眼。不过话虽如此说,她也很感谢沈信的一番做作。这算是沈信为方容的安全所做的一点尝试了,连沈信这样的当红名人也是说打就打,方容这样的作风,怕是没有人敢轻易招惹了吧?当警察的,仇家是少不了的,能够因此让方容的麻烦少一点,沈信也觉得自己算是为方容做了点事。 所以,虽然表面上还是很凶的样子,方容心里却是怒气全消,依稀还有那么一点甜滋滋的意思。 “全是小的不好,愿打愿罚,小的全无怨言。不过,这个还是留到私下请罪的时候好了。”沈信故作谦恭,最后一句话却露出狐狸尾巴。 “算你识相。不过私下请罪,哈,再说吧。”方容大笑,一脸欣悦中,飘然远去。 沈信目送方容离开,回到聚会举行的地方时,发现已经又有人在等着他了。这个人却不是别人,正是他处女作的导演,他的老熟人方令强。 “方导,好久没见了。”沈信表情夸张地马上握住方令强的手:“您现在可是大红大紫啊,我们什么时候再合作?可怜地,你就拉我这小演员一把吧。”对方令强,沈信的感情可谓深厚之至,他从来没有忘记,正是方令强第一个看出他自己在演艺方面的潜力。即使不说这份知遇之情,两个人合作的《秘藏侠情》的经历,也是一段难忘的回忆。所以沈信的态度虽有夸张之处,那感情却是真挚无比。 方令强也很激动,他今年可谓一炮走红,在新晋香港导演中是傲视群雄,经历过多年的不得志,那份成功的喜悦就不用说了。看到沈信,方令强自然同样想到《秘藏侠情》,那是沈信的成名作,也是他导演事业的分水岭。此刻两人重逢,那份感慨和喜悦就不用说了,所以方令强也马上紧紧回握沈信的手,两个人的知己之情,一切都在这个动作里表现出来了。 不过激动归激动,对沈信夸张的言辞,方令强也是忍俊不禁:“你,小演员?快拉倒吧,你都快飞到火星上去了。倒是我是一个小导演是真的,这次正是要求你拉我一把,屈尊到我的影片里担任男主角。” 方令强也变得如此幽默,沈信不由大笑起来,感叹成功对一个人的重要,甚至连性格也会因之改变。寒暄一番后,沈信很认真地说道:“方导,我们不是还有一个约定吗?今年我们要合作一部影片的。现在这个片子有没有着落?你可不要放我鸽子啊,我可是望眼欲穿地盼着与您合作呢。”这番话也不是乱说,沈信拍完《银河英雄传说》之后,天与地公司暂时还没有给他安排新的影片,这时也是闲得很。 对沈信的问题,方令强一笑:“你记得就好,我怎么会忘记呢?我来找你,正是想和你商量这件事。” “是吗?”沈信的精神不由一振,他现在正处于事业上饥渴的时候,尤其是现在他在社会上的名气大过他自己本身在事业上的成就,更是让这种饥渴达到了某种激烈的程度,对所有有关他事业的事情,他的兴趣都是异乎寻常得大。所以他马上就又问道:“什么片子?什么时候开拍?” 沈信急切的心理在方令强看来很让他欣慰,沈信还是那个他当初见到的纯真少年,并没有因为名气大了而变得傲气,对新电影的渴望更表明他本质上还是一个好演员。不过对沈信的问题,方令强并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反过来问沈信:“最近香港文坛冒出一个新作家叫万零的,据说你和她很熟,是不是有这么回事?” “没错,我跟她熟得不得了。”沈信一想起万零就想笑,当初他和万零初次见面的时候,从来没想到两个人的关系会变成今天这么亲密,更想不到万零会有今天的成就。不过对方令强提到万零,沈信却是有点不明所以:“万零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方令强自己反而奇怪了:“她最近刚出了一本书,畅销得很,我看过以后很喜欢,想要拿来改编成电影。可是我和她不熟悉,直接找她未免太过冒昧。既然你和她很熟,正好引见一下。我可先说好,这就是我准备和你合作的影片,你一定得帮忙啊。” 从方令强的神色语气来看,万零这本书可谓非同小可,不然他不会那么慎重了。 “没问题,引见绝对是小事一件。”沈信满口答应着方令强,只是未免还是有些奇怪:“万零的书能改编电影?我记得她出的可是散文集啊。”这个问题沈信是不得不问,实在太奇怪了,散文改编电影会是怎么一个样子? 沈信问得很认真,方令强却是“哈”地一声笑了出来,差点把满嘴酒喷到沈信脸上。沈信更是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的话有什么好笑。 “莫非你真的是生活在火星上?地球上的事你一点也不了解嘛。”方令强好不容易忍住笑:“你说的散文集是万零的第一本书,那都是很早的事情了。现在我说的是她的第二本书,叫《千年迷梦》,是一本。刚上市不久,不过一上市就火了,畅销得很。” “哦,原来如此。”沈信终于明白了,不由暗叫惭愧。那天万零跟他说过的,说是最近有本要出版。不过从那以后他一直很忙,就没顾上留意这方面的事,倒把这件事给忘了。只是即使此刻想到这一节,沈信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出一本书红一本,万零可是太厉害了。 “走,我带你去找她。”听说到万零的新书这么红,沈信也好奇得不得了,马上就拉方令强去找万零了。 万零这时候正在和典娆躲在一个角落里聊天,在沈信看来,她们越看越象双胞胎了。 经过介绍,万零和方令强马上就互相认识了。方令强固然很高兴,万零也颇多兴奋:“方导演,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了。今年你很红就不说了,去年沈信哥哥的《秘藏侠情》也是你导演的。” “是啊,那是我拍得最愉快的一部片子。”人都有虚荣心理,方令强也不例外,听到万零这个当红作家很熟悉他的事情,方令强也觉得大有面子。 这一来气氛就更融洽了,方令强和万零马上就她的畅谈起来。说起里面的人物情节,两个人难得地有很多共同语言,热切的讨论中,沈信和典娆反被晾在一边了。 对于万零的这本,沈信没有看过,自然插不上嘴。旁听了半天,也就依稀明白那是一个发生在埃及的爱情故事,而且穿插了很多历史和文化的内容,并且充满了悬疑的味道。明白到万零的有这么丰富的内容,沈信对其畅销似乎也能理解了。 而讨论了半天,方令强最后终于对万零提出要把她的改编成电影的意图。 一听到方令强这个要求,万零的眼睛马上亮了起来:“能够改编成电影当然是最好了。方导真的觉得可以吗?”听万零的意思,似乎很没有自信。 “当然可以。”方令强理所当然地回答道:“我自己就很喜欢,实在是太完美的一个作品了。而且,这本书里的男主角的气质太符合我选择的演员了,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你都选好演员了?”万零可是惊讶了,接着又忐忑地问道:“你选的是谁?” “还能有谁?不就是最近红得冒火的某大明星嘛。”方令强微笑说道,不经意地瞟了沈信一眼。 “沈信哥哥?”万零一下子跳了起来:“实在是太好了,我的能让沈信哥哥当男主角简直太完美了。”这样叫了一阵,万零才冷静下来,很认真地对方令强说道:“方导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没有意见。” 方令强之所以找沈信引见,就是因为太喜欢万零的,不想有另外的麻烦影响到与万零的商谈。不过事情顺利到如此地步,还是出乎他的意料,万零甚至问都没有问有关版权费用之类的实际问题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不过这自然是好事,方令强也不会煞风景地非要讨论这些事情,于是在融洽无比的气氛中,方令强和万零达成了一个有关改编电影的协议。 对于方令强对万零的表现出来的热情,沈信很觉得奇怪,加上他就要成为这部由改编而来的电影的主演,他马上决定一有时间就找这本来看,看看到底有什么出奇之处。 (第一二七章完) 第一二八章 召唤 作为对沈信基金的宣传,沈信的义演是很成功的,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剧烈反响。而在义演之后的聚会,也同样有着很好的效果,各大富豪纷纷解囊,捐来的款项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作为沈信基金的第一个活动,这些额外捐来的善款已经马上被投入到对内地因穷困失学的儿童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凤仙和典娆也马上接管了基金的日常事务,在她们的努力下,一切显得井井有条。如果对凤仙来说这还只是工作的话,对典娆而言似乎更象是一个有趣的游戏,在了解了基金的操作之后,马上就把所有繁重的事务一人承担了。而且看上去,典娆不象是为凤仙分担烦劳,倒象是从她手里抢得了一个好玩的玩具。秦歌就不用说了,他就是一个不用付薪水的钟点工,什么事情需要他,他马上赶到,其任劳任怨的程度,堪称业界典范。 学习诺贝尔奖金的榜样,沈信基金也设立了各种奖励的项目。单项奖金是比不上诺贝尔奖金,不过那奖励的内容却是丰富得多,几乎囊括了社会上所有行业,只要是在社会某行业中有贡献的人,都是在奖励范围内的。而且,作为沈信基金的一个重点发展的潜力方向,沈信基金已经宣布,只要是有建设意义的事情,都可以向沈信基金提出资助要求,而一旦得到沈信基金专门小组的认可,那么所有的资助都是无偿的。 这样的服务项目,自然需要一个相应的足够庞大的团体来应付,不过一切都是刚开始,大可以慢慢来。总之,沈信基金的名声是足够大了,而相应的各项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一切都很顺利。 事情证明,杨天通过唐子凡给沈信的这个建议绝非无的放矢。在此之前,虽然国内对沈信没有大规模的质疑和责问,但难免会有人对沈信的所作所为不以为然。而经过沈信基金成立这一事件,尤其是在刚一成立之后就有大规模的捐助活动,而且所有相关资金运行都很透明的这一情况,沈信的名气更大,名声更好了。这一点,从网上有关沈信的热门帖子就可以看出。几乎所有人都是众口一辞地称赞沈信的行为,认为这才是一个有责任的中国人的形象。 事实上,正是通过沈信基金,沈信才在国内赢得了非同一般的认可,并为自己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固的基础,从此以后,在国内的形象,沈信就不只是一个明星那么简单了。 而作为和沈信相熟以久的老朋友,丁自强也在这个时候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自从日本事件之后,丁自强和沈信就没有再联系过,大概也难免和国内的大多数人一样,对沈信的目的和为人有着某种程度的怀疑吧。 “祝贺你的基金成立,感谢你为国内所做的事。”丁自强并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进入正题。 “只是稍尽绵力罢了,你也应该知道,我要钱是没什么用处的,能用来帮助人,尤其是帮助自己的同胞,那是最合适的。”沈信笑着回答,他从来都是这么觉得,并不认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有多么得高人一等。在他看来,能够把自己也需要的东西送给更需要的人,那才是最难得可贵的。而他自己,只是把自己不需要的东西给需要的人,在境界上,那可就差点了。不过这只是他自己的看法,其他人对他的佩服和景仰,也是发自肺腑的。试想,能够觉得金钱没有用的能有几人?光是这份胸襟,已经是让人五体投地了。 丁自强对沈信自然也是佩服得很,听到沈信这么说,忽然感叹道:“老实说,作为一个朋友,我对你是绝对的信任。不过有些时候,当从大局考虑时,也不得不将朋友的情谊先放在一边,这一点,希望你能够理解。” 丁自强的话自然有些晦涩,但沈信完全能够理解,马上笑道:“岂能事事顺意,但求无愧于心。你的意思我明白,作为担负着很重要的责任的人,大局永远是最重要的。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希望你能够明白,我是一个中国人,在用自己的方式为自己的国家的繁荣昌盛做着努力。能够明白这一点,我也就于心已足。”沈信的意思也很清楚,大概很多时候他的做法是国家很难正面支持的,但至少应该能得到国家的认可,这样他也就满意了。 丁自强是聪明人,马上就听出了沈信的意思,当即说道:“此前由于种种原因,对你的做法难免会有些误解之处。现在既然一切都很明了了,也就不用多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我绝对是全力帮忙。” “暂时嘛,应该是没有什么劳烦你的了。”沈信笑道:“不过有你这句话,我就觉得满足了。我们最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帮助,而是精神上的支持,对我们来说,这很重要。”沈信这么说,算是把与自己有关人等都包括在内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就放手做自己的事情吧。现在可能有些方面是不能公开地支持你,但适当的时候,你的作为绝对会得到应有的评价。”丁自强承诺道。 和丁自强的一番通话之后,沈信心情的激动难以言说,从这时开始,他不再觉得自己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个小团体在默默努力了,而是在整体的中国人的支持下前进。这感觉,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绝对上最可贵的。还有什么能比自己的行为能得到自己国家的认可和赞誉更为可贵的呢? 义演之后,沈信基本上处于无事可做的状态,他的大部分时间也就花在与凤仙和典娆一起打理基金的事务上。这一天,沈信意外地接到了刘德华的电话。 “阿信,事情似乎不太妙。”刘德华的声音听起来忧心忡忡:“真真突然又从公司帐户上调走了一笔钱,却没有说是做什么用途。我按你的意思,也没有多问。不过事情总是蹊跷,我接着给真真的经纪人打电话,他却是吞吞吐吐地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自然不好逼他,所以告诉你一声。不如你来打电话问问他,或许他会告诉你点什么?” 听完刘德华的话,沈信也没来由地觉得心里不安。如果秋真真的事情需要金钱解决的话,那倒也问题不大,反正有沈信自己在,金钱应该完全不是问题。可是听刘德华这么说,秋真真的麻烦明显有难言之隐,难道是出什么事了? 沈信的心马上变得沉甸甸的,和刘德华通话结束后,马上找来了凤仙。同为经纪人,凤仙和秋真真的经纪人也很熟悉,知道对方的号码,马上就拨了一个电话过去。 拨号声不停地响着,沈信很紧张地看着打电话的凤仙,却连自己也不明白在紧张什么。受沈信的感染,凤仙也变得紧张了。 电话很快通了,可是没等凤仙开口说话,那边已经先说了:“让沈信接电话。” 凤仙一听这句话先是一愣,但什么也没说,马上把电话交给沈信。对方自然是从号码上看出这是凤仙打的电话,也自然更知道凤仙是沈信的经纪人,可是开口就要沈信接电话,这要求怎么看也让人觉得有些怪异。 “阿叔,什么事?”沈信一接过电话马上问道。秋真真的经纪人年纪已经比较大了,沈信也很熟悉,所以这么称呼。沈信的心里也是充满了疑问,这样问的时候,心里很是忐忑不安。 “电话里说不清楚,你能不能马上来一趟?真真的情绪很不好,我怕他会出事。”对方的语气很是焦躁不安。 听到秋真真的经纪人这么说,沈信马上被他的情绪感染,也变得焦躁起来,连忙问道:“你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美国纽约。”秋真真的经纪人回答道,接着又报了一所医院的名称给沈信。 “医院?你们怎么会在医院?真真到底出什么事了?”沈信差点要大声叫起来了了,一口就问了这么多问题。 “电话里真的说不清楚,有时间的话,你还是马上动身来一趟吧。”秋真真的经纪人这样说着,忽然伤感起来:“算我求你吧,你来一趟好不好?虽然,可能已经来不及也说不定。” “好,我马上就去。”沈信被秋真真的经纪人的语气吓坏了,也顾上多问,马上答应了。 “真真现在的情形,大概就只有你能安慰她了。”秋真真经纪人的语气里又是欣慰又是感伤:“唉,造化弄人,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这是秋真真的经纪人的最后一句话,更是让沈信有摸不着头脑之感。 一收起电话,沈信心念电转地在想着秋真真到底可能会出什么事的时候,凤仙已经接过电话,温柔地问道:“要去纽约是不是?” “是,不去不行啊。”沈信一想到秋真真经纪人那说话的口气,就觉得心里憋得慌,如果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这辈子都觉得心里不安。 从沈信的脸上已经看出事情可能非同小可,凤仙微叹道:“遇事冷静,无论什么事,都有办法解决的。”大概是看出沈信的心情很是激动,更了解秋真真在沈信心目中自有其与众不同的地位,虽然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凤仙还是先给沈信提个醒。 “我知道。”沈信平息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顺势抱了一下凤仙。自从两个人的关系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之后,沈信对凤仙对他的深厚情意有了更深的了解,有凤仙为他照顾一切,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只要想到凤仙,他就从不会觉得孤单。他时常在想,能在这里遇到凤仙,是他一辈子的福气。 就象现在,凤仙只要一句话,就让他觉得安心了许多。 不过事情似乎透着说不出的诡异,沈信也没时间和凤仙多说,脑中现出纽约的经纬度,沈信马上瞬间转移到了纽约。 对那现代化的大都市风情熟视无睹,沈信只是径自向着秋真真经纪人所说的那家医院而去。秋真真的经纪人已经把相关的资料都告诉沈信了,所以沈信毫不费力地就直接找到了他所说的那间病房。 沈信收拾一下不安的心情,敲响了病房的门。来应门的正是秋真真的经纪人,一看到沈信马上大吃一惊:“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依他的看法,沈信要到,怕怎么也得一两天吧,刚放下电话没多久,沈信就找上门来,这也太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了。 沈信没时间跟他解释,马上问道:“真真呢?她现在怎么样了?” “真真现在还没有什么事,不过我担心,她的精神怕是支撑不了多久了。”一提到秋真真,经纪人马上变得愁眉苦脸:“不过,你来了总比不来强。进来说吧。” 听到说秋真真暂时没事,沈信先松了一口气,跟着秋真真的经纪人进了病房。一进到病房里,沈信的目光马上落在一张病床上,那里躺着一个病人,瘦得皮包骨头,更是奄奄一息,连男女也分不清楚。不过那并不是秋真真,沈信因此更觉得安心多了。 秋真真这时正坐在病床边呆视着床上的病人,脸色苍白得可怕,神情也是恍惚得可以。对周围发生的一求似乎都熟视无睹,置若罔闻,秋真真连沈信的到来也完全没有觉察到。 虽然瞬间就明白发生在秋真真身上的事与自己想的颇有出入,但沈信一看秋真真的神态就知道她的经纪人为她担心不是虚张声势,现在的秋真真,确实是有让人担心之处。从她迷离的眼神和呆若木鸡的神情就可以看出,她现在正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 不过对于秋真真怎么会变成这样,沈信却是一点也不了解,更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 想了一想,沈信觉得还是先给秋真真打个招呼的好,所以他急步上前,轻轻叫了一声:“真真,出什么事了?” 对沈信的话,秋真真却似乎完全没有听到,仍然只是呆呆地看着床上的病人。 秋真真的这神态,这反应看在沈信眼里,让他不由觉得心里一酸。在拍摄《银河英雄传说》的时候,沈信已经试着把对秋真真的感情转换成一种弟弟对姐姐的亲情,他也不知道成功没有,他只知道,他对秋真真其实是关心无比,虽然他很少主动去打探有关她的消息。 秋真真的精神似乎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这让沈信更是觉得担心,他小心翼翼地在秋真真的身边坐下,轻轻拉起了秋真真的手。 秋真真还是什么反应也没有,但入手冰凉,已经先让沈信吓了一跳。连忙度了一道仙力过去,沈信先试着为秋真真调理一下经脉。那结果更是让沈信觉得一阵阵害怕,秋真真现在的状态几乎类似植物人,精神和体能都近似油尽灯枯,能够支撑她不倒的,似乎只有一点点莫名的希望和一缕淡淡的思恋。 虽然不知道秋真真为什么会这样,但看到秋真真居然是处于这么可悲的境地,沈信心里顿时一痛。没有其他办法好想,沈信先出手制住了秋真真的睡穴,人为地终止了秋真真似乎一直机械地重复着某种让她自己绝望的思绪。 一被沈信制住睡穴,秋真真马上就垂头向病床上一头倒去。沈信连忙伸手扶住,接着把她抱起来平放到另外一张病床上。将秋真真安置好,沈信又运转自己的仙力,将仙力输入到秋真真体内,为她把郁积的经脉一一打通。 连番施为下,终于有了效果,秋真真的脸色稍显安宁,呼吸也平和得多了。这时候的沈信才算是真正地松了一口气。 (第一二八章完) 第一二九章 内情 安顿好秋真真,沈信这才有时间回头去看另一张病床上的病人。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人,但按照刚才看到的情形来看,这应该和秋真真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刚才沈信的精神完全集中在秋真真身上,其实是没有太注意这个人,这时再细看,沈信不由大吃一惊。 在沈信忙碌之际,秋真真的经纪人却是感到莫名其妙,一直好象想对他说什么。不过沈信这时候是没时间理会他了,一看到那病人不堪目睹的惨状,沈信连忙来到他病床前,象对待秋真真一样,将一道仙力输入他体内进行探察。 这一探察的结果,更是让沈信瞠目结舌,那病人身上的病之多之怪,以他的见识,还是不免觉得匪夷所思。大概是由于生病的缘故,可能也有治疗过程中的反应,这病人不仅瘦弱无比,连头发都掉得一根不剩。不过即使他如此惨,沈信还是觉得,他能活到现在,简直就是个奇迹。 当然,对沈信来说,要治疗这个人的病也不是没有办法,但他现在暂时是顾不上的。相对于这个病人的病,沈信更想了解到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有了沈信的仙力护体,那病人暂时是不会有什么事了,沈信这时候才又问了秋真真的经纪人一句:“阿叔,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沈信一见到那经纪人就想问的话,现在一切都算暂时平静了,他终于可以放心地问了。 “唉。”什么也没说之前,秋真真的经纪人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事到如今,也是不必瞒你了,虽然真真一直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件事。你看到的这个病人,其实是真真的妹妹,就秋静。” “妹妹?”沈信一听这个称呼又是一惊。再回头看看那病人,他还是怎么也难以相信那本来应该是一个花龄少女的。 “对,她就是真真的妹妹,而且是亲妹妹。”秋真真的经纪人继续说道:“秋静自幼多病,但谁也没想到她的病会这么严重,而且病况之复杂,也是世界罕见。先天性心脏病,外加脊髓也有毛病,已经足以让一个正常人丧命了,更不要说她其他大大小小的毛病还有不少。”说到这里,秋真真的经纪人又是长叹一声:“老实说,她能活到现在,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对于秋真真的经纪人所说的这句话,沈信深表赞同,他自己刚才也有这样的想法。虽然对病人有些残酷,这说法却绝对是事实。 “说来也是幸运,秋静虽然有这么多病患缠身,却也一直没有出什么大事。”秋真真的经纪人继续说道:“真真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姐妹两个人都跟着母亲。那时侯秋静尚在襁褓之中,虽然时常有些小病,也只是被当作一般的体弱多病,并没有人太担心她。”经纪人解释了一下秋静当时的情况,接着继续说道:“本来母女三人虽然不算过得很富裕,但也是和睦安宁的生活。可惜,大概是她们姐妹命运多桀,这样安宁的生活也没有能持续下去。在真真十五岁那年,她母亲也因为操劳过度,因病去世了。这样一来,就剩下了她们姐妹两人相依为命了。” 对于秋真真的这些经历,沈信也是第一次听闻,大感命运无常,对秋真真更生怜惜之情,那些曾经因为被拒绝而带来的反面情绪,此刻荡然无存。在沈信的心里,此刻只有满腔难以言说的情意。 在沈信有着这样的情绪的时候,秋真真经纪人的讲述还在继续:“我大概就是那时候碰见真真的,一眼就看出她有成为超级明星的潜力,极力鼓动她进入娱乐圈。”说到这里,经纪人颇以自己的眼光自豪,但马上又叹息道:“当时真真和秋静的生父也因为酒后驾车出车祸身亡,就剩下她们姐妹两人,而且秋静身体一直不好,真真就只有把所有的责任一个人承担了,若不是这样,她怕也不会轻易答应我的要求。” 说到这里,秋真真经纪人的眼中闪现出缅怀以往的神情:“真真在演艺方面的天赋和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她很快就在娱乐圈崭露头角了,我也因此而算是一个很有名的经纪人。按说这时候应该是她们姐妹有好日子过的时候了,可就在这时,秋静却有生以来爆发了一次最严重的病患。经过医院抢救,秋静的小命算是保住了,但检验的结果却让我和真真都无言,秋静的病况是让人无法直面的严重。” 沈信这时也不由嗟叹不已,秋真真的命运实在是太苦了点。 “恰如晴天霹雳,真真在声名日隆的情况下,却享受不到哪怕一点点快乐的感觉,从此她变得更拼命,但收入却大多数花在秋静的治疗上。”秋真真的经纪人语气哀伤:“和秋静相依为命,只要有一丝希望,真真是不会放弃给秋静抓住的。可惜呀,现代的医学还没有发展到能够将秋静的病完全治好的地步,甚至都不能阻止她的病情恶化。而且即使是没有效果,那治疗费用却是大得惊人,真真多年辛劳,却是没有多少钱花在自己身上,大多数都被医院给侵吞去了。她就象一个溺水的人,拼命想抓住哪怕是很微弱的一点希望,可惜却是事与愿违。” 听到秋真真的经纪人的讲述,虽然只算是平凡生活中的一点涟漪,在沈信心中却是掀起滔天巨浪,这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啊,尤其是发生在秋真真身上,让沈信有忍不住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秋真真的经纪人也是激动异常,稍微平和一下自己的情绪,他才又接着道:“秋静是最近才转到这个医院的,大概就是她和天与地公司签约前后。那时侯真真手头已经没钱了,实在是急得不得了,幸好华仔够意思,预先垫付了不少钱,不然真真就不知道该怎么好了。” 秋真真的经纪人比刘德华年纪大不少,而且也是娱乐圈的老手了,这一声“华仔”倒也叫得恰如其分。 而沈信知道事情原来还有这一番曲折后,对刘德华自然也是感激万分,若不是刘德华肯这样做,因此耽误了秋静的治疗,等得知内情后,真不知该如何面对秋真真了。虽然现在才知道这个消息比较晚,但既然还来得及补救,就不算太晚。不过沈信自己心里,还是觉得捏了一把冷汗。 秋真真的经纪人继续说道:“多年的治疗并没有让秋静的病情好转,尤其是她的心脏病,更是渐渐严重了。到了最近,实在是没有什么办法好想了,只有进行心脏移植,这家医院是这方面的权威,虽然费用实在是高得吓人,但为了秋静,真真还是义无返顾地选择了这家医院。” “手术没有成功吗?”沈信声音低沉地问道。 “没有成功?”秋真真的经纪人苦笑起来:“怎么说呢?心脏移植算是很成功,不过却因此引发了其他方面的病症。这也是秋静病况的复杂之处,单单针对一方面的病况,可能会有办法,但一旦这么多病集中起来,就很难医治了。这么多年来,就是因为病况复杂,才一直没有动大手术的,这次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不得不进行心脏移植。而果然不出专家预料,连锁反应发生了,秋静的病况马上就恶化,据医生说。怕是拖不了多久了。”说到这里,秋真真的经纪人一声长叹,尽显感伤。 沈信知道这一切之后,在对秋真真更加怜惜之余,却也因此更觉得自己有一分责任帮助秋真真。幸好还来得及,不然他可真要一直内疚下去了。 沉默了一会儿,秋真真的经纪人继续说道:“本来即使没有这件事,秋静的病也是不治之症,可是真真却不这么想。自从被医生宣布秋静已经没希望开始,她就一直在自怨自艾,觉得是自己没本事,不能救秋静。而且秋静这次来美国是她一手促成的,她甚至觉得是自己害了妹妹。这样的心情越来越严重,她的情绪和状态也就越来越差,她刚才的样子,你也看到了。” 听到这里,沈信和秋真真的经纪人一起叹息,这么严重的心理负担,放在谁身上也是难以承受的。而且感叹之余,沈信更多了一分自责,他对秋真真的情况知道得实在是太少了,一点也不了解秋真真的苦处,这让他也有些自怨自艾起来。 看看此刻熟睡的秋真真,沈信心里象打翻了五味瓶,浑不知是何滋味,但那苦涩,却是感受最深的。事情闹到这样的地步,沈信自己对秋真真不够了解不能说不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可是这又怎能怪得了他呢?在他刚喜欢秋真真那时候,很多事都不懂,还是在对所有事情都望好的一方面考虑的纯真时刻。而秋真真对自己这样的情况,是从来没有对沈信说过的。等到沈信被秋真真拒绝的时候,那内情大概复杂得多了,沈信只顾着自己的感受,更是对秋真真不愿去想,算是更没有机会去了解秋真真的情况了。 这些是原因,但却不是沈信能原谅自己的理由,看着秋真真,沈信只觉得心疼到无以复加,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表达此刻他的痛苦和后悔的情绪。 而秋真真的经纪人这时候又说话了:“本来即使是事情到了如此地步,我都不知道是不是该向你提起这件事。即使是华仔打电话来,我都没有告诉他。作为真真唯一的亲人,秋静一直都是在病房里度过的,为了避免她被人骚扰到,真真一直是将她有这么个妹妹当成是最大的秘密的。”说到这里,他的神情更苦涩:“你不知道,要保守这么一个秘密,看到真真人前欢笑,人后落泪,我的心里一直也很苦。” “阿叔,你是个好人。”沈信安慰道:“好人是有好报的,谢谢你把这个消息告诉我。” “谢谢你这么说。”秋真真的经纪人勉强笑了一下:“虽然说是凤仙正好打电话过来,才让我一时冲动就把事情告诉你了,但其实有没有这个电话,我迟早都会忍不住把事情真相说给你听的,因为你是真真唯一喜欢过的一个人。不论你是不是能理解,能不能原谅真真此前对你的态度,但我总觉得有这样一个必要让你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很苦命的人。” “真真她喜欢我?怎么会?”沈信虽然还是在自怨自艾中,还是被秋真真的经纪人的这句话给刺激了一下,想起与秋真真相关的一幕幕,沈信的嘴角不由也是一丝苦笑。虽然说秋真真的情况和沈信原先想的不同,但若说秋真真喜欢自己,她的经纪人怕是误解了。 “你应该体谅真真。”秋真真的经纪人似看出沈信心思,叹息着说道:“她的父母很早就离异,这事件对她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而进入娱乐圈后,更是让她看惯人与人之间的丑恶关系。这一切造成的后果就是,她对人对事都习惯性地抱怀疑态度,对你的好感,在她来说算是例外中的例外了。” 沈信默然点头,现在想来,秋真真的态度也不是不可理解。 秋真真的经纪人继续说道:“真真的生活其实是谁也想不到的苦,她不仅在电影里演戏,在生活中也一直在演戏,所有的一切,在她看来都只是为了生活,为了给秋静看病而必须的工作。只有在和秋静在一起的时候,她才能真正感觉到一点点生活的美好。而秋静的情况又是那样,她感受到的美好也就有限得很。这是她一直不让外界知道秋静的事的原因,也是她一听到秋静没希望之后就崩溃的原因。在秋静的身上,寄托着真真所有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一旦秋静没有希望了,真真也就瞬间垮了,万念俱灰,再也坚持不住了。” “哪有关我的又是怎么回事?”对于秋静的病,沈信另有看法,倒是不太担心,只是被秋真真的经纪人提到秋真真其实是喜欢他的,不知道为什么,沈信的心一直怦怦直跳。 “唉,你还不明白吗?”秋真真的经纪人苦笑起来:“女人的心虽然难捉摸,但具体到真真,我敢保证,你是唯一让她有过喜欢这种感觉的男人。可以这么说,在秋静之外,你是唯一能让她感受到生活中原来还有美好的一个人。” “可是,她拒绝了我。现在她也不理我。”沈信这么说着,苦涩又涌上心头。没有激动,没有愤懑,沈信感觉到的,就是单纯的苦涩。能不能让秋真真喜欢已经不重要,沈信希望的是自己能让秋真真重新看到人生的希望。 “你不说我也想说。”秋真真的经纪人忽然激动起来:“你从来就没有想过真真为什么要拒绝你吗?你知道吗?在你玩飞车的时候,秋静正躺在医院的急救室吗?她当时的情况可是万分危急,真真也是焦急万分。真真那时的心情又多差你知道吗?她都要急疯了。可是你一点也不了解。”说到这里,秋真真的经纪人一声长叹,似乎对沈信很失望。 “是我的错。”沈信此刻想起当时自己的所作所为,满心惭愧,叹息着认错了。 “其实也不能完全怪你,真真自己也有错,她实在是太多疑了。”看到沈信惭愧的神色,秋真真的经纪人又心软了:“看惯了背叛和离弃,她实在是对人没有信心,随便一点点犹豫就会让她失望万分。连我其实她也不是完全信任的,虽然我一直都是真心帮助她的。不过我不怪她,对她,我就当是自己亲生女儿一般,谁会怪罪自己的儿女呢?说到这里,秋真真的经纪人也向秋真真望了一眼,当真是充满了慈爱。 看了秋真真一会儿,秋真真的经纪人这才又道:“当了真真这么些年的经纪人,我对她是最了解的。在拍摄《秘藏侠情》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她对你其实已经动情了。本来这是一件好事,可惜有了你中途离场的一幕,顿时又让她有了心理阴影,那种对人对事的不信任感,再次成为她的主情绪。虽然你后面终于回来了,但在她看来,你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而且你从来没有表现得主动过,这让她对你实在是不敢完全信任,虽然她真的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说到这里,秋真真的经纪人顿了一下,这才有接着说道:“关于你和她后来闹得沸沸扬扬的那次见面,我是不知道内情。不过可想而知,当时真真的心情很不好,正是最多疑的时候,你的态度怕也有不到之处,于是就发生了那么些不愉快。不过你现在自然能理解真真的心情了,她真的很不容易。” 沈信默然,秋真真的经纪人说得没错,他现在是能理解了,可是事情还能挽回吗?他已经不是当时的沈信,秋真真也不是当时的秋真真了。 (第一二九章完) 第一三零章 无情却是多情 “娱乐圈从来没有真正的爱情,真真早就明白了这一点,即使是信誓旦旦,山誓海盟,还是可以转头就翻脸不认人,这样的情况,怎能让真真放心一个同样是娱乐明星的人呢?真真疑心很重,又有点神经质,让她更是难以相信任何人。”秋真真的经纪人说道:“你不了解情况,自然难以做到最好,让真真误解也是正常的,不过如果因此说真真不喜欢你,那大概就错误得离谱了。” 沈信听着秋真真经纪人的话,再想想与秋真真会面的始末,也不禁感到自己的态度颇有暧昧之处,难怪秋真真会拂袖而去。不过根据现在沈信了解到的秋真真的性格,她离去时说的话也是可圈可点,似乎未必是完全无情。想到这里,沈信的一颗心顿时跳得厉害。不过想到金像奖后一直联系不上秋真真的事情,沈信不免又是满腹疑窦。 当沈信把这个疑问向秋真真的经纪人提出的时候,又惹得他苦笑不已:“不该说的也说了这么多,倒是不妨把所有事情都讲给你听,可是你难道就一点也不明白吗?真真对你的感情可是对任何人都没有过的。” “愿闻其详。”沈信现在对秋真真的事情是越来越感兴趣了,既然秋真真的经纪人肯说,他就洗耳恭听了。这里面,实在是有太多他不了解的事情了。 “真真在演艺方面的天赋和才华是绝对没人怀疑的,不然她也不会成为香港最优秀的女演员。不过很少人知道,她其实只是演戏当成工作,从来没有在演戏上投入过多的精力,从来都是演完就算。”秋真真的经纪人缓缓开口说道:“如果你肯留意一下她的过去的话,你就会发现她的绯闻很少,近乎没有。而且即使有这样的绯闻,也是传过就算,根本没有什么值得追究的价值。究其原因,就在于她从来没有有过这样的念头。” 对于秋真真经纪人的说法,沈信只觉汗颜,现在他突然发现他对秋真真的关注其实远少于秋真真对他的关心,那份惭愧和自责就不用说了。 “而和你演《秘藏侠情》是一个例外,那绝对是她从所未有的真情流露。”秋真真的经纪人说到这里,又是一声叹息:“那是她绝无仅有的最快乐的一次拍摄,虽然其中还有你突然离场的插曲,却已经是她最美好的回忆了。从她不时将这拍摄中的趣事讲给秋静听就知道了,以前她根本不对秋静谈她自己拍戏的事。我说她喜欢你,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我通过观察和了解,只能得出这个结论。而且正是因为她太喜欢你,在金像奖颁奖典礼上才会对你说的话那么激动。也正是因为太喜欢你,她才又一次拒绝和你再续前缘。” “这又是怎么回事?”秋真真经纪人的话让沈信时而惆怅,时而兴奋,但这句话实在让他费解,他忍不住又发问了。 “你还不明白吗?”秋真真的经纪人无限惆怅地说道:“正因为她太喜欢你,而且她在感情上又太脆弱,绝对经不起任何背叛和欺骗,所以她才不敢和你有任何发展。以她看来,大概是没有结果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且不说她不能确定你在感情上是否能够真的坚定不移,就说你的条件和身份吧,已经让她觉得毫无安全感了。”好象怕沈信还不明白,秋真真的经纪人还接着解释道:“你那么帅,又是娱乐圈中的明星,还红得发紫,这样的人,怎么能保证不会有始乱终弃的情况呢?而每次拒绝接听你的电话,她都要犹豫好久,已经说明一切了。情到深处情转薄,大概就是这样了。唉。”说到最后,秋真真的经纪人又是一声长叹。 沈信听完这番话也是感慨万千,忽然想起秦歌的话:人长得帅难道也有错吗?这让他又多了一份哭笑不得的感觉。不过从秋真真方面来说,有这样的想法并没有错,不是吗?事情已经证明,沈信自己是一个多情的人,而且不愿意伤害任何人,没有秋真真,他也已经是情债满身了。 “而且,我说了这么多,难道你就没有从另外一个方面考虑她拒绝你的原因吗?”秋真真的经纪人忽然又道:“你就没有想过她是不想拖累你?虽然你很红,虽然你前途无量,但你毕竟是娱乐圈的新人,要想获得更大的成就,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真真接受你,那会是怎样一种情形?你大概是可以接受真真的,可是能肯定你会接受秋静吗?为了秋静,真真宁愿舍弃你。而且,即使你愿意做出这么大的牺牲,真真又是于心何忍啊?秋静的情况已经摆在面前了,虽然真真一直没有放弃希望,但她也明白,秋静就是一个无底洞,只要秋静一天健在,就得不停往里面扔钱。真真自己是心甘情愿,可是她不能保证,更不愿你也来承担这个责任。权衡之下,她宁愿一个人承担这个苦,甚至为此舍弃自己的感情。她的心里,大概是没有人比她更苦了。” 秋真真经纪人的话如暮鼓晨钟,狠狠地敲在沈信心上,让他除了心痛,再没有别的感觉。秋真真的经纪人所说的,都是很现实的理由,很现实的原因,这是沈信从来没有想过的。他是一个超然物外的人,根本不了解这些平凡人才有的感觉。可是通过秋真真的经纪人的讲述,他什么都清楚了,秋真真的苦,此刻就如针锥一般刺在他的心上。 什么也听不到了,除了静静躺在病床上的秋真真,沈信也是什么也看不到,对着有如天使般安详的秋真真,沈信只知道一遍一遍地在心里埋怨着:“真真,你怎么那么傻呢?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你原来一个人承受着这么多的苦?”同时更多是自怨自艾:“唉,我真是傻瓜啊,从来只看到事情的表面,就没有想到过事情的真实和表面完全是两码事。”想到自己一直以来从没有真正关心过秋真真的生活,只知道凭着自己的意愿行事,怪秋真真不接受自己的情意,怪秋真真不肯跟自己联系,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乱来,沈信只觉得一阵阵的惭愧。自己对秋真真的感情,与秋真真对自己的感情相比较,沈信惭愧欲死,感到自己是那么得渺小。 “现在秋静是没有希望了,真真也觉得了无生趣。已经有两天了,真真一直不吃不喝,只知道呆呆地看着秋静。而秋静自从手术后就一直昏迷不醒,连句话也没有跟真真说过。想要道歉也没有个对象,真真的情况可想而知了,尽管这并不是她的错,她却认为是。”秋真真的经纪人的口气绝望无比:“一直以来,秋静都是支持真真继续生活的支柱,现在支柱已倒,我真的很担心真真是不是还有继续下去的勇气。演艺生涯大概是不用想了,没有了秋静,她哪里还有这样的心思?我更担心的其实是怕她连普通人的生活也没办法过,这样一来,姐妹两个可就全完了。”长嗟断叹中,秋真真的经纪人又道:“所以说无论凤仙是不是打电话来,我其实都会通知你这个消息的。毕竟你是真真唯一喜欢的人,如果没有了秋静,大概只有你还有希望挽救她。虽然不知道是不是足够让她有信心活下去,但总归是个希望。”说到这里,秋真真的经纪人又叹息起来:“你不知道,你和温馨的绯闻一传出,真真可是受了很大打击,接着就变得更沉默寡言了。加上秋静的病情一直恶化,真真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提到这个,更是让沈信觉得不安。不过既然事情还没有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他对未来倒是充满信心。无论如何,他一定要救回已被医生宣布没有希望的秋静,至少这样可以给秋真真一个生活下去的理由。 这时候秋真真的经纪人却忽然严肃起来,直视着沈信说道:“我知道感情这种事情很难强求,事过境迁,真真对你的态度也确实有不好的地方,我更是不能勉强你喜欢她。不过,事情非同寻常,就当我求求你,你就是装个样子也好,能不能表现出喜欢她的样子,这样大概能让她稍稍觉得安慰。如果你能帮助她度过这个难关,就是对她最大的帮助了,我也会很感激你的。” “不用阿叔求我,我肯定会帮助真真的,也不用装我喜欢她,因为那根本用不着装,我真的很喜欢她。我从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她了,这样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被秋真真的经纪人的语气所感动,沈信蓦地站起身来,也敞开了自己的心扉。这样说的时候,沈信心中可谓心潮澎湃,眼中更有泪光闪烁,这种激动的情绪他已经很久没有过了。在被秋真真拒绝后,他曾经以为他可以忘了她,但他没有做到,他又想把这种感情转化成另外一种感情,他曾经以为他做到了。但在此时此刻,在了解了一切内情之后,沈信突然发现,他还是没能做到,秋真真其实一直在他心中,所谓的感情的转化,其实只是他自己在欺骗自己。 这个发现让沈信心碎,但依稀又有着一点欣慰,他明了了自己的心,而且,他还有希望。 不要说人的一生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在沈信心里,包括秋真真在内,还有凤仙,方容和温馨,那都是他喜欢的人,虽然每个人给他的感觉不同,但这感觉都有着同一个名字:爱情。在这么多人里,如果非要他说出最喜欢哪一个,或者干脆让他只能选择一个,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人在他心里都是那么重要。就如此刻,心中激情荡漾,沈信觉得只有大声地说出自己对秋真真的喜欢,才能表达出自己的真正心情。 以前沈信以为秋真真不喜欢他,还可以用种种方式来掩盖自己真正的情感,但现在知道了事情另有曲折,秋真真无情的背后更藏着海样的深情,那激动可想而知,不这样大声宣告自己此刻的感受,岂不是太过压抑自己的情感了吗? 对于沈信的想法,秋真真的经纪人自然不能完全了解,但从沈信的神情和语气,他完全可以理解这绝对不是随口乱说,马上也激动得老泪纵横:“这就好,这就好。唉,希望还不算万吧,希望真真能被你的真情打动。”他自然还是当秋静已经没希望了,对秋真真的情况还是不乐观。 “不晚,绝对不晚。”沈信斩钉截铁地说道:“不仅真真会没事,秋静也会没事的,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从一开始的一见钟情,到后来的求婚被拒,再到后面的各种曲折,沈信和秋真真的情路可谓坎坷,对沈信的信心和心理的影响也可谓巨大。虽然沈信从来没有表现出来,但这件事绝对不是完全没有给他阴影的。现在好了,了解到事情原来有这么多他不知道的内情,秋真真其实对他更是情根深种,沈信心中阴霾一扫而光,对未来的强大信心也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 秋真真的经纪人自然是不能理解沈信的信心的,甚至是百思不解,但这总归是一件好事,所以尽管心中颇有怀疑,他的脸上却露出欣慰的笑容。 “阿叔,你真的是个好人。”沈信再次地对秋真真的经纪人表示了自己的感激。 “唉,怎么说呢?我有今天,不也是靠真真在娱乐圈的成就吗?作为她一直以来的经纪人,我为她做什么也是应该的。”秋真真的经纪人也动了感情,看了一眼熟谁的秋真真,又道:“现在我什么也不想了,只希望真真能够没事就好。” “您就放心吧,她绝对会没事的。”沈信对秋真真的经纪人也是很感亲切,尤其是他对秋真真发自内心的关怀,更是让他将其当成自己的亲人一般,所以马上再次作出保证。 秋真真的情况沈信已经了解,其实说起来没有什么大碍,不过如果真的失去了秋静,那情况可就难以预料了。所以,问题的关键其实还在秋静身上。 来到秋静病床前,沈信细察着她的情形,考虑着应该怎么对付她满身的病。秋静身上的病实在是太多太怪了,也难怪现代医学对她完全束手无策。不过对沈信来说,要治疗秋静的病,不敢说是手到病除,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大难题,关键是看能让秋静的状况好转到怎样一个情况。 秋真真暂时是不用理会了,她熬煎了这么久,休息一下也是好的。沈信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秋静身上,探察结果表明,秋静的病况实在是太复杂了,任何针对某一种病患的治疗,都难保不会引发其他病患的恶化,所以针对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治疗方式是不行的了。 思来想去,沈信觉得虽然有很多种方式可以采用,但最稳妥,最有效的大概还是得用类似典娆的莲藕体转化的那种方式,从整体上对秋静的体质进行改造。 这当然也不容易,尤其是秋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沈信是不能直接把自己的仙力传到秋静身上的,只能通过特殊的阵法激起秋静自身的生命力,然后通过这种生命力来改造秋静的体质。这样改造的结果,和典娆的仙人之体自然是没法比,但至少让秋静恢复到一个健康人的水平。 决定一下,沈信马上开始了行动。围着秋静所在的病床,沈信小心翼翼地布下一个阵法,好象一个大帐篷一样把秋静罩在里面。考虑到秋静的体质状况,沈信布的这个阵法可比当初对付莲藕体的那个要温和得多,可以预想时间可能会很长,但就秋静的体质而言,也实在难以苛求太多。 虽然说整体改造需要很长时间,但沈信的阵法布好没有多久,秋静的状况已经大为好转。和原先奄奄一息的模样完全不同,秋静的呼吸现在悠长而平静,表情也是安详得多了,尤其难得的是,在她几乎没有肉的脸上,居然也显出一丝红晕,很明显是一个好兆头。 秋静的变化如果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但沈信的眼力岂同寻常?而且他还是一直在关注着秋静的状况的,当然马上就看出这变化所代表的意思。秋静的状况良好,大可以期待以后会更好,沈信的心里顿时轻松而喜悦。 对于沈信的一系列动作,秋真真的经纪人却是看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在沈信不停地有着动作的时候,秋真真的经纪人还不敢打扰他,等他的动作终于告一段落,这才大胆地问了一句:“你在干什么?” 对于秋真真经纪人的问题,沈信自然是没法对他解释的,所以干脆就不解释,只是微笑说道:“阿叔放心好了,秋静的情况会变好的,而真真,她绝对是没有任何可以担心的。”不等秋真真的经纪人有机会再发问,沈信接着又道:“阿叔,你也够操劳费心的,不过现在这里有我来照顾,你也不用老守着了。这样吧,你现在去休息一下,这边有我就好了。” “好吧,那我就去休息一下,有什么事叫我就好了。”秋真真的经纪人自然不是完全没有疑问,不过一方面他确实累了,真的很需要休息,另外沈信诚恳的笑容也让他安慰,欣然接受了沈信的好意。在他看来,有沈信照顾着秋真真姐妹,实在是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等秋真真的经纪人离开休息去了,沈信又详细地探察了一番秋静的状况,确定一切良好之后,他才放心地来到秋真真的床前。 看着秋真真安详的睡态,沈信觉得她从来没有象今天这么美过。与秋真真相识以来的情况一一浮现心头,沈信心中只有汹涌如波涛的爱意,他什么也不愿去想,只是一直紧紧攥着秋真真的手,一遍一遍在心里对秋真真说着三个字:“我爱你!” (第一三零章完) 第一三一章 心声 凝望着熟睡中的秋真真,沈信心中一片怜爱之情难以自抑。听完秋真真的经纪人的讲述,沈信的情绪一直难以平复。如果说以前沈信身边的人让他看到生活美好的一面的话,那也是因为他们本身的生活就很美好了。即使以凤仙的辛苦操劳,至少她还有一个兄长**可以作为依托。 相比之下,秋真真的经历就坎坷和阴暗了许多。但是,就是在这样的艰难困苦中,秋真真却还是表现出了让沈信觉得很震撼的人性美好的一面。恰如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秋真真表现的是人性在黑暗中闪亮的光辉,即使她自己经历了人生的种种不幸和坎坷,却依然对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和追求。她的要求并不高,不过是希望秋静能够象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甚至为了这个不高的要求,她甘愿自动放弃女人认为最重要的爱情。 可是命运又是何其残酷呢?就连这么个小小的愿望也不让她满足,当最后的希望也成为奢求时,谁又能怪秋真真不够坚强呢?她要承受的不幸实在太多了。 想到这些,沈信分外强烈地感受到秋真真的内心的痛苦和人格的伟大,也同时觉得自己亏欠她太多太多,和秋真真相比,沈信只觉得自己渺小到微不足道。 熟睡中的秋真真有如一尊大理石雕像,充满了庄重和神圣,在沈信此刻看来,更美得象天使一般。沈信恨不得她能马上醒来,能让自己亲口对她说出自己的忏悔和对她无限的怜爱。但是秋真真却只是一直熟睡着,并没有醒过来。沈信其实也知道休息才是秋真真现在最需要的,从她的经历可以想象,她大概有很长时间没有睡得这么甜了。所以沈信虽然急着有很多话要对秋真真讲,却也只能暂时埋在心里,就那么痴痴地看着睡梦中的秋真真。 在沈信的凝视中,秋真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好梦,忽然脸上绽露出一丝笑容。对于沈信来说,秋真真这抹难得的笑容就象是穿破乌云的阳光,是阴霾中的光亮。看到这抹笑容,沈信的心里也忽然有快乐的感觉,对于他来说,怎样才能弥补自己的无知对秋真真的伤害呢?怎样才能表示自己对秋真真无比的歉疚和怜爱呢?大概就只有让秋真真从今往后都永远幸福快乐了。就象现在这样,如果能让秋真真永远有着这样的笑容,大概就是沈信最伟大的成就了。 看着秋真真睡梦中的笑颜,沈信更情动,压抑以久的情绪忽然难以遏制地爆发出来,沈信忍不住将嘴唇凑上去,在秋真真白玉般的脸颊上轻轻一吻。这一吻有如蜻蜓点水,但在沈信来说,却似乎有着让他无比沉醉的感觉,如果要为这种感觉下个定义,那就只能是幸福。 在沈信还在沉浸在这种感觉当中,觉得浑然忘我的时候,一声突如其来的尖叫打破了他的思绪。 “你是什么人?你想干什么?”尖叫是从沈信身后的另一张病床上发出,自然是出自秋静之口。 沈信被这声尖叫吓了一跳,蓦然回头,他才发现秋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正满脸戒备地看着他。 想到自己刚才偷吻秋真真可能被秋静看在眼里了,沈信不由有些尴尬,连忙解释道:“我就沈信,是你姐姐的朋友。” “沈信?”秋静的尖叫又起,又吓了沈信一跳。 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为什么会让秋静有这么大反应,沈信马上问道:“你听过我的名字吗?” “当然,我听得多了。”秋静眼里明显充满了敌意,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你是一个大坏蛋。” “大坏蛋?”沈信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不由苦笑起来,自己有那么坏吗? “你当然是大坏蛋了,不然也不会让姐姐为你哭那么多次。”秋静很不客气地说道:“你就是一个大坏蛋!” 听秋静这么说,沈信算是有些明白了,不过明白之后却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很想说他其实是一个好人,但想到自己与秋真真之间发生的一切,这话他实在是说不出口。自了解秋真真相关一切之后一直萦绕在沈信心头的自责这时忽然更强烈了,沈信觉得自己似乎连头也抬不起来。 无言以对,沈信沉默半天,最后叹息一声:“你说得没错,我确实不算是好人。” 听沈信这么说,秋静的神情反而显得放松了,不再对沈信横眉冷对,反而饶有兴趣地打量起沈信来。沈信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了,万众瞩目的场合他也从不怯场,但此刻面对秋静的目光,沈信却突然有一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难怪。”秋静打量了沈信半天,忽然这么说道。 “难怪什么?”沈信连忙问道,被秋静一言不发地看了半天,那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为了摆脱这种尴尬场面,他当然得想办法找些话说。 “我是说难怪姐姐会喜欢你。”秋静这么说着,眼中异彩连闪。 沈信闻言又是苦笑一声,还依稀想到秦歌的一句名言:人长得帅难道也是一种罪过? 不过沈信这么想却是误解了秋静的意思,因为秋静马上又说话了:“我这么说,并不是说姐姐喜欢你是因为你帅气,当然你也确实很帅气。我想,姐姐是不会轻易被一个人的外貌所迷惑的,她喜欢你,更可能是因为她被你的气质所吸引。完全能够看出来,你绝对不是那种成熟老练的人,但你这种难得的纯真和无邪,对姐姐却更有吸引力。” 沈信再度苦笑,暗叹自己难道真的就这么幼稚?居然连一个初次见面的小丫头也看得出来。 似乎看穿了沈信的心思,秋静马上又道:“我这么说,并不是说你幼稚,而是说你本性很纯真。不世故,不虚伪,没有被社会污染,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说实话,我现在也有点喜欢你了。” 沈信汗颜不已,不过却对秋静讲得头头是道感到讶异,忍不住问道:“好象你懂得不少啊,你今年多大了?”从秋静的外表,还真是难以判断出她的年龄,只是从她是秋真真的妹妹来看,她的年龄应该不会大。 “我?”秋静先反问了一句,接着脸现苦涩之色:“很快就到我十九岁的生日了。”提到生日,她的神情更显暗淡:“每年我生日的时候姐姐都会很开心,也一定会想办法让我快乐。可是,大概这样的机会不多了,今年都不知道是不是还能赶上。我想,如果我赶不上这个生日,姐姐一定会很伤心。” 听秋静的意思,她似乎不是担心自己的命不长久,更多是为秋真真担心,怕她承受不了。这样的态度让沈信对秋静有了更深的了解,感动之余,也是心中恻然。 秋静的感伤神情完全表现在她的脸上,在她几乎瘦得看不见肉的脸上,这样的神情颇有诡异之感,不过沈信却只看到一种难得可贵的真情。 而说到秋静的病,却是沈信最有把握的。不忍看到秋静继续这么感伤下去,沈信连忙笑着安慰道:“静静,你放心好了,你绝对能赶上今年的生日。不仅如此,你还会有更多的生日可以过,你一定会陪你姐姐很多年的。” 沈信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不过秋静脸上却没有一点欣喜的意思。事实上秋静只是不屑地对沈信翻翻白眼,接着说道:“我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情,不需要你来安慰我,你当我是小孩子吗?老实告诉你,早在我手术前,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哪怕是再也醒不过来我也不在乎。”说到这里,她又是一脸伤感:“只是我实在很怕,怕我醒不过来,姐姐会受不了。” 沈信无言感动,刚想说什么,秋静却突然叫了起来:“对了,我姐姐怎么了?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大概是刚想到秋真真为什么也躺在病床上,秋静一下子焦急起来,声音里面充满了不安。 “你姐姐没事,真的,一点事也没有。”沈信看秋静急得象要哭出来,连忙安慰道:“你姐姐只是劳累过度,有我在这里照顾,她就先休息一会儿。你说话不要太大声,不然吵醒她就不好了。”沈信这样说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感动和激动,秋静和秋真真的姐妹情深给了他太多震撼了,什么叫人间自有真情在,他算是了解了。 沈信的话让秋静稍稍安心了点,不过却也不是完全没有怀疑。沈信连忙扶她坐起来看了看:“你看,你姐姐睡得多香,笑得多甜。怎么可能会有事呢?” 认真看了半天,秋静算是彻底安心了,这才重又躺回病床上。不过看过秋真真的情况后,秋静却马上又想起另外一件事,顿时对沈信的态度又变得很激烈:“我姐姐在睡觉,你刚才想干什么?又对她做了什么?”这时的秋静,又把沈信当作一个坏人看了。 再次被秋静问到这个问题,沈信已经很坦然了,虽然秋静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女,他还是很认真地说道:“我没有做什么不应该做的事,或者说,从我对你姐姐的感情来说,我所做的并没有过分之处。” “是吗?”秋静虽然病弱无力,那眼神却是咄咄逼人。 “当然。”沈信坦然答道:“我真的很喜欢你姐姐,这感情一直从未变过。以前很多事情我不知道,所以才和你姐姐有些误会。现在我什么都知道了,我没有其他想法,只是想让你姐姐幸福快乐。还有你,你也应该从此快乐起来,不然你姐姐也很难快乐的。你们都已经苦够了,从今以后,我不会让你们再受苦了。” 一说到这些,沈信马上就感到心潮澎湃,语气也是真情尽显,这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 “你喜欢我姐姐?这是真的吗?”秋静已经不再责问沈信刚才的作为了,只是对这个问题有疑问:“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让她哭那么多次?” “因为我太笨了,我什么也不懂。”被秋静这么一问,沈信又是惭愧,又是自责:“是的,我说我喜欢她,其实我真的很想说我爱她,可是我说不出口,因为我觉得我不配。我从来没有真正地关心过她,只知道凭着自己的意愿行事,要求这要求那,却从来没有顾及过她的真正想法。让她伤心,让她流泪,是因为那时候我什么也不知道,也什么也不懂。现在我知道一切,也懂得了很多,只希望还不是太晚,让我有机会弥补我的过失,有机会表达我的爱意。如果你姐姐愿意的话,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去爱她怜她。” 沈信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秋静说这么多,但他的心情实在是太激动了,迫切需要一个听众来倾听他的心声,让他压抑已久的情绪得到释放,也就顾不得秋静是不是能听懂,是不是能理解,就此将自己的心情一一表露。而随着他的这番话说出,他的情感也越来越浓烈,潮水般的深情瞬间涌上心头,他忽然无语哽咽了。 在沈信说这么多话的时候,秋静只是静静地听着,脸上似乎没有什么表情,也没有插嘴说话。等沈信说完话半天,沈信自己的情绪也稍稍平息了一下之后,秋静才忽然说道:“其实,你这个人还真是不错的。唉,都是我牵累了姐姐,不然她也用不着放弃你这么好的人。” 从一开始的“大坏蛋”到现在的“好人”,沈信算是得到了秋静的认可,不过这时的沈信已经自怨自艾到了极点,对秋静的话矢口否认:“不,我不是好人,我是坏人。”说完这句话,沈信突然觉得怎么这么象秦歌的口吻,那感觉实在是有点怪怪的。 “还不错啦。”秋静忽然嫣然一笑,“能够这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你这个人坏也坏得有限了。” 秋静的笑容自然是难言美丽,但在沈信看来,这却是最让他感动的一个笑容,心情也好多了。这时再想到秋静表现出来的思想的成熟,沈信不由疑问顿生。 (第一三一章完) 第一三二章 真情流露 “你十九岁?怎么懂得这么多事情?”沈信不由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一听到这个问题,秋静的脸上笑容尽敛,语气苦涩地说道:“生病时间长了,自然就想得多了,想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到很多东西。我也很想象同龄的女孩们一样单纯快乐,可惜,大概我是没有什么机会了。”简简单单一句话,却似有着无比的辛酸,让沈信莫名地心痛不已。 回想起在金像奖颁奖典礼上遇见秋真真的情形,沈信突然想到秋真真当时对典娆说的一句话:“你很幸福,也很幸运。”如果说当时这句话还只是让沈信有所感触的话,现在他才感觉到这句话里所包含的是多么沉重的内容。和典娆相比,秋静的情况实在是太惨了点,负担太多了,幸福快乐太少了。幸而秋静还有秋真真这么个姐姐,这大概是她最大的幸福和安慰了。从秋静对秋真真的感情也可以看出,姐妹两个的情况只能用一句话来说明:相依为命,姐妹情深。 而这样的情况,对秋真真而言却是更显残酷,需要有多大的毅力才能这么一直坚持下来呢?沈信不敢想下去了。如果自己和秋真真易位而处,自己能做到秋真真已经做到的吗?沈信扪心自问,实在难以肯定地回答。这样的心态,让沈信在对秋真真的怜爱之外,更多了一份敬重的心理。 在沈信自己思潮起伏的时候,秋静却想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她很认真地对沈信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你和我姐姐说起我的话,你千万不要说我懂得这么多哦,就说我是一个小孩子好了。” “为什么?”沈信不由觉得奇怪。 “因为在她面前,我总是装得很幼稚的样子。”秋静咬着手指头说道:“想得越多,当然就越痛苦,而我如果表现出痛苦的话,姐姐就会更痛苦。姐姐已经为我做了很多了,我不想额外再给她这些难受的感觉。我表现得幼稚一点,好象对自己的状况一点也不了解,自然就象很快乐的样子。我快乐了,姐姐也多少会有点安慰,这样的情况当然比较好了。” 秋静的表情这时可谓很单纯的样子,但她所说的话却让沈信久久无言以对。从秋真真的经纪人嘴里,他了解到了秋真真为秋静所做的一切,已经让他很感动了。而现在,通过秋静的一番话,他更了解到这样的感情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理解的一种深情,沈信忽然有想哭的感觉。 听秋静的话语,实在很难相信她只是一个花龄少女,为了自己的姐姐能感到安慰,居然自己忍受着病痛,还装出没有感觉的样子,这需要多大的毅力才能坚持做到啊?沈信这样想着,对秋真真姐妹两个都是莫名地敬重无比。这就是人性的光辉和魅力所在啊,沈信这样对自己说道。 “一定不要说哦,不然我一定跟你没完。”秋静并不知道沈信心里的想法,只是单纯地想要沈信帮忙保守这个秘密,而说完这一句,她忽然又是神色一黯:“虽然大概也瞒不了多久了,但能让她高兴一刻是一刻。可怜的姐姐,都是被我拖累了。希望我不在了,她会感到轻松些吧。” 秋静最后的话让沈信忍不住流泪,连声说道:“我不会说的,你放心好了。” 秋静听到沈信的保证,这才表现得很安心。沈信激动过后,忽然又微笑起来,这都是为什么呀?明明前景一片光明,却偏偏搞得这么伤感。不过即使是想到这些,沈信自己还是很难被被秋静和秋真真姐妹两个人的感情感动。 只是这感动之余,沈信更强烈地渴望让秋真真和秋静姐妹两人的苦难结束,再也不要看到这么悲惨的事。 看到秋静突然安静了,沈信笑着问道:“现在我当然不会对你姐姐说,可是如果你康复之后,你还是要这么装下去吗?那时候我是不是可以说了呢?” “康复?”秋静明显地嗤之以鼻:“你还真当我是幼稚啊?我这情况还有希望康复?” “当然,不仅仅是希望,而是正在发生的事实。”沈信笑得更灿烂:“你没有觉得自己和以网有些不同了吗?”沈信之所以笑得这么开心,是因为现在未来完全掌握在他手里,只要他能让秋静康复,那么无论是秋真真还是秋静,从此都将与愁苦告别,从此幸福快乐。能给予自己喜欢的人幸福快乐,沈信的心情自然好到无以复加。 “感觉有什么不同?”看秋静的样子,似乎想要矢口否认,不过就在这一瞬间,她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马上这否认就说不出口了。闭上眼感受了半天,秋静才重又睁开眼,疑惑地说道:“这是怎么回事?好象感觉真的不同了。”好象在思索着该怎么说,秋静接着语速转缓:“以前一直让人难以忍受的病痛好象全都消失了,我现在只感到全身暖洋洋地很舒服。这是怎么回事?”说到最后,秋静又把疑问的目光投在沈信身上。 “这就是说,你很幸运,碰到了本世纪最伟大的一位巫医。”沈信随口胡诌道:“你现在的感觉说明,你的病情已经大有好转了。而我以本世纪最伟大的巫医的身份郑重向你宣布,不需要多久,你就会完全康复的。” “完全康复?”秋静念叨着这句话,显出难以置信的神色。对于沈信自称巫医,她反而没有太留意。大概是绝望已久,突然遇到这么一个天大的好消息,秋静的神情半是激动,半是不敢相信。 “就是完全康复,你将会比任何人都更健康。”沈信郑重地承诺:“具体是什么医疗方法你就不用问了,但我绝对可以让你好起来。为了你的姐姐,你一定要听我的话。” 秋静很想说不相信,但她身上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感觉却告诉她,这一切并不是梦。想到自己居然也有可能和正常人一样健康,秋静不由热泪盈眶,喃喃道:“姐姐,我终于要好起来了。等我好起来,你就不用一个人那么苦了。” 看着秋静激动的表情,沈信心中却只有快乐,因为他知道,苦难马上就要过去,幸福就要降临,而作为一手促成这结果的人,他自然是快乐无比。 秋静抽抽噎噎了好久,沈信也没有说什么,他了解秋静现在的心情,大概只有哭才能让她郁积已久的情绪得到完全释放。等秋静终于不哭了,情绪也平静多了,沈信才试探问道:“静静,要不要吃点东西?” 秋静摇摇头,没有说话,却忽然打个哈欠。 “累了就休息会儿吧,现在什么也不要想,等你再醒来,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沈信温和地对秋静说着。秋静现在对他似乎是信任无比,听他怎么说,马上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在沈信的仙力暗助下,秋静很快就进入了熟睡状态,她刚才和沈信的一番谈话实在让她感到劳累了,而且更因对未来有了希望,彻底地没有了心理包袱,这一觉可谓睡得香甜之至。 看到秋静安然入眠,沈信这才回到秋真真床前,继续守侯着。他也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是他就是想着么守着,甚至直到天荒地老也没关系。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在沈信的静心守侯下,秋真真终于有了反应。先是身体动了一下,接着秋真真缓缓睁开了眼。 一直在等着秋真真醒来,但真的秋真真醒了,沈信反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心中自有千言万语,但话到嘴边,沈信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不知道秋真真看到自己到底会有什么反应,沈信索性什么也不说了,只是微笑看着秋真真。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沈信的意料,当秋真真看到他的时候,根本没有预料中的冷漠或者惊讶,秋真真只是对着他淡然一笑:“你又来了?” 沈信讶异无比,虽然没有说出来,心里却不由想道:“为什么要加‘又’呢?” 秋真真的态度之好是沈信完全没有想到的,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只是点点头。而随着沈信这个动作,秋真真忽然从床上起来,一头冲进沈信的怀里,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抱我!” 沈信茫然不知所措,不过双手还是依秋真真之言抱住了她。秋真真在沈信怀里似乎觉得很舒服,身体扭动了一下,接着又说道:“抱紧点。” 沈信现在完全成了秋真真语音控制的机器人,只知道按照她说的去做,至于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他一点也不明白。 第一次和秋真真这么亲密,沈信想起此前的种种情形,顿时有恍若隔世之感,百感交集下,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不过这时候也完全不需要语言,沈信低头看看秋真真,她正一脸满足的表情,这已经足够了,能够让秋真真忘却所有的坎坷和不幸,就是沈信最大的幸福了。至于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对沈信来说,那完全不重要。 舒服地偎依在沈信怀里,秋真真连眼睛也懒得睁开,只是嘴里还在喃喃着:“这种感觉真好,每当我想你的时候,你就会来。什么也不说,就这么抱着我,已经让我觉得很幸福了。嗯,这次感觉尤其好,就想是真的和你在一起一样。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想你。” 听到秋真真这么说,沈信依稀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由又有想哭的感觉。说什么也是多余的,沈信只是把秋真真抱得更紧,迟来的幸福终于还是来了,如果可能的话,沈信希望就这样抱着秋真真,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和满足。 可惜不速之客总会有,而且总是那么不合时宜,在沈信和秋真真各自沉浸在自己或真或假的满足中的时候,敲门声忽然响起。 秋真真对这讨厌的声音置若罔闻,沈信却不能不说话了,马上应道:“请进!” 房门开处,进来的是秋真真的经纪人,看到沈信和秋真真的亲密模样,他脸上不由露出欣慰的笑容。 敲门声秋真真可以置之不理,等她的经纪人站在了面前,秋真真却不能完全无动于衷了。只是在秋真真的脸上,那表情似乎颇多迷惘,用手掠掠头发,秋真真很疑惑地问道:“阿叔,你怎么会在这里?” 秋真真这个问题实在是让她的经纪人感到奇怪,不过他一眼就看出秋真真的精神好多了,不由大为高兴,马上欣喜地说道:“真真,你没事了?昨天你可把我给吓坏了。哈,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秋真真的经纪人自顾自地高兴着,秋真真的表情却越来越显茫然,抬头看沈信时,沈信只是微笑着做个鬼脸。 “哇!”秋真真蓦地从沈信怀中冲出,大叫一声:“难道这不是做梦?” 沈信和秋真真的经纪人互相看了一眼,同时明白到秋真真的状态,不由都有想笑的感觉。看到秋真真疑神疑鬼的样子,沈信好笑之余更是心疼,连忙说道:“刚才你是在做梦,不过等你看到我的时候,梦已经醒了。” 秋真真还是不能相信,伸手把自己的手指放在嘴里咬了咬,她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奇怪,说不上来是惊是喜,依稀还有着怅然若失的味道,她喃喃说道:“原来真不是梦。” 在这么说的时候,秋真真又同时想到一件事,不由又叫了一声:“如果不是梦,静静哪里去了?” 急着从床上猛地扑下,秋真真差点一头栽倒,还好沈信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她。秋真真也顾不上理会沈信,一个箭步就冲到了秋静的床前。 “静静!姐姐对不起你啊。”秋真真的声音里充满了悲伤,不过这悲伤却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她马上就“咦”了一声,显然很是惊讶。让秋真真惊讶的,当然就是秋静现在明显好转的状态。事实上秋静状况的好转并不是很明显,尤其是在外表看来,但秋真真对秋静的熟悉是无人能及的,任何微笑的变化她都看得分明。虽然这是好事,但秋真真对这样的好转明显没有心理准备,一时间不由愣在当场,甚至再次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第一三二章完) 第一三三章 新的开始 看出秋真真充满希望又害怕失望的表情,沈信心里分外感到不忍,连忙上前解释道:“静静的情况现在开始好转,要不了多长时间,她就会没事的,完全可以象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是吗?那实在是太好了。”秋真真的表情瞬间变得很激动。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接着她忽然向沈信望了过去,脸上神色冷漠地说道:“你怎么知道?” 对于秋真真的态度变化,沈信在知道了她的一切之后完全能够理解,尤其是刚才秋真真自以为是在梦中所表现出来的深情,更是让沈信难以忘怀,自然对秋真真一点见怪的意思也没有。事实上沈信还很希望秋真真能对他更严厉点,这样他才觉得算是稍稍补偿了自己对秋真真的过失。 不过对秋真真的问题,沈信还是不得不回答,苦笑一声,沈信解释道:“静静刚才醒了一次,我和她聊了一会儿,她精神不错,不过还是多休息得好。” “聊天?你和静静聊天?”秋真真好象觉得不可思议:“你和她聊些什么?” 看到秋真真好象很紧张的样子,沈信忍不住想让气氛轻松点,微笑道:“其实也没有聊太多,只是被她骂我是个大坏蛋,曾让什么人哭过很多次。” “谁?谁为你哭过?”秋真真马上接口说道,光听话语好象她只是单纯地问问题,但语气却象是否认自己为沈信哭过。而且这么说的时候,秋真真的脸上似乎还有点脸红的意思。 已经知道秋真真多疑且敏感,沈信自不愿过分逼她,连忙说道:“我也不知道是谁,静静没说。” “哦。”秋真真似乎放心了点,却又同时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马上又问道:“你怎么来了?你怎么知道秋静的事?” 沈信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秋真真的经纪人接口说话了:“真真,你不要怪沈信,其实是我叫他来的。” “阿叔!”秋真真猛叫了一声,还恨恨地跺了一下脚,似乎是在责怪她的经纪人不该让沈信来。这一个动作尽显小女儿情状,顿时让沈信觉得心中一暖,这说明秋真真也有活泼的一面,倒是让人欣慰的一个事情。 “唉,算我多事,我不管了。”秋真真的经纪人也发现现场气氛的微妙,也知道这种事情不是他能帮上忙的,索性甩手离开了。 秋真真的经纪人一走,现场气氛就更显微妙。秋真真对沈信自非无情,可是她一直以来已经当足自己放弃这段感情了,现在沈信突然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那份矛盾的心理就不用说了,她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让她爱恨难分的人。本来她还可以象以前一样故作冷漠,但无奈的是,在这之前,在她以为只是做梦的时候,她已经把自己对沈信的情意完全表露了,现在要否认已经来不及。而且,真要让她自己选择,她也难以马上做出决定。 两人默然对望,那眼神里的讯息都复杂得很,沈信本来有很多话想对秋真真说,但此时此景,却是不太适宜。 长叹一声,沈信最后终于说道:“真真,你真傻。”顿了一下,沈信又道:“我也很傻。” “傻?”秋真真脸上露出一抹苦笑:“怎么说也好,我只在乎静静。只要静静没事,其他我都不在乎。” “静静绝对会康复的,我向你保证。”沈信肯定地秋真真说道,接着有叹一口气:“我知道静静对你来说是最重要的,可是如果静静真的好了,你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其他呢?” 对秋真真来说,沈信的空口白话本来不是那么容易让她相信的,但秋静的情况明显是好了许多,她也不能否认这个事实。而事实上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怎么也不肯放弃这个希望的。不过说到沈信后面含混的一句问话,秋真真却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秋真真并没有直接回答沈信的问题,却忽然吟了这么两句诗。 从秋真真的语气里,沈信能够听出秋真真对这份情绝对是难忘的,而且刻骨铭心之至,只是说到未来,怕她只是一片迷惘吧。 为了能让秋真真更坦然面对她可能想逃避的感情问题,沈信索性点明了话题,问道:“我真是想不通,刚才你看到我怎么会当是在做梦呢?难道你经常做这样的梦?” “不许说。”秋真真一听到这个就急了,脸也涨得通红。这一个表情比什么都强,顿时让沈信明白到了秋真真的心意。 了解到这一点,在沈信来说已经足够了,知道秋真真的性格,这时候绝对不能太刺激她,沈信于是马上转移话题,叹息道:“秋静的事,你为什么一直不对我说呢?如果你早说的话,我一定会帮忙的,你也用不着那么苦。” “帮忙?你会吗?”秋真真忽然很软弱地问道。 “当然了。”沈信很肯定地回答道:“你没看到阿叔一跟我说,我就马上赶来了吗?我以前可能对你不够了解,但我其实一直很关心你的。” 沈信的语气是如此真诚,即使以秋真真的多疑,也是深信他绝非说假话。但越是这样,越让秋真真感到迷惘,她眼神一片迷蒙,喃喃说道:“我现在知道了,可是有什么用呢?那时候我很怕,怕你知道了一切会离开我。索性我就不让你知道这一切,反而能保留一份美好的回忆。或许那是虚幻的,但至少它很美,在我的心里,有这么一份美好的回忆,已经足够了。” 秋真真此刻的软弱在沈信看来是另外的一种美态,美得让他心痛无比。不想再看到秋真真这个模样,沈信急忙说道:“当初你问我说是否能够让你完全了解的时候,我犹豫了,其实那并不是我有意隐瞒什么,只是因为我身上有些怕你难以理解的事情。” “什么事情?”秋真真的神情忽然又转冷。 “其实我不是普通人,我是一个有着特殊异能的人。”沈信对秋真真的神情转变无可奈何,苦笑着解释道:“我怕你会当我是怪物,所以才犹豫该不该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说也不行了,因为我就是用这种异能为静静治病的。我可以很有把握地告诉你,静静绝对是可以成为正常人的。” “这是真的吗?”秋真真的神情且喜且疑,在沈信再次肯定地点头时,她双手紧紧握在一起,闭上眼睛喃喃道:“老天,你终于也有开眼的时候了。” 看到秋真真这么高兴,沈信自己也感到欣慰。而当秋真真的情绪稍一平复,她马上转向沈信,很平静地说道:“谢谢你!” “谢我?为什么要谢我呢?”沈信苦笑:“难道你就不能看做这是我应该做的吗?我其实很想说,我喜欢你当我是在你梦里出现的那种感觉。为什么梦里可以,现实中就不可以呢?” “可能吗?”秋真真的语气充满了疑问:“事情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你我都已经不同了。” “是,我承认这一点,你我都和那时有不同。”沈信激动地说道:“但有一点一直没变,我那时喜欢你,现在还喜欢你。静静曾经是你生活的全部,我能理解,但现在她已经有了康复的希望,你为什么不肯考虑一下自己的事情呢?” 听到沈信这么激动的话语,秋真真也不能完全无动于衷,不过她还是难以决定,最后只是软弱地说道:“等静静完全好了以后再说好不好?”这不是拒绝,可以说是逃避,也可以说是留个缓冲的余地。或许沈信如果不在面前,她可以作出拒绝的决定,但现在沈信就在眼前,她是不可能硬起心肠的,尽管她对沈信的诚意是那么得怀疑。 沈信心中暗叹,秋真真的心理阴影太重了,这份情又牵扯到太复杂的因素,也难怪她难以做出决断。不过知道秋真真不是对自己无情,沈信其实已经满足了,现在也就不再强迫她马上表态了。 两个人都沉默了,秋真真开始忙着为秋静料理杂务。沈信什么也不做,只是痴痴地坐在一边看着秋真真发呆,无论秋真真在做什么,无论秋真真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都一直盯着秋真真不放。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在沈信似乎可以看穿她心意的目光下,秋真真忽然觉得有些恼怒。 “我没看什么啊。”沈信答应一声,顾左右而言其他:“今天天气不错。”他知道秋真真其实不是真的恼了,只是无法直面这段感情而已,在这么说完之后,他依然故我地一直看着秋真真。 这种情形其实秋真真也未尝不在心里觉得有一丝欣喜,警告无效下,秋真真最后只是嗔怪地瞪了沈信一眼,然后又自觉失态,连忙自顾自忙碌去了,不再看沈信一眼。 沈信虽然觉得秋真真的态度实在让人憋得难受,但话说回来,这样的情况未尝不是一件乐事,大有此处无声胜有声的意境。如果说此前秋真真的事是沈信心中一个难以言说的遗憾的话,那么沈信现在已经决定不让自己的人生有任何遗憾了,不论秋真真怎么拒绝,他都绝不再退缩,因为他知道,他需要秋真真,秋真真也需要他。 秋真真的心理阴影时间太长了,自然不是短时间能摆脱的,但沈信相信,这一天总会到来的,对未来,他有着前所未有的信心。 一片静默中,沈信和秋真真各自自得其乐。而不知过了多少时间,熟睡的秋静终于也有了动静。秋真真一直注意着秋静的状况,马上第一时间坐到了她的身边,轻轻拉起秋静的手,秋真真柔声叫道:“静静,感觉好点了吗?”一切关爱,尽在这普通的一声问话中是,沈信马上又领略到那种感动的感觉。尤其是同时想起自己对典娆的感情,沈信更是感慨万千。 秋静缓缓睁开眼,一看到秋真真也是喜色难掩,大声叫了起来:“姐姐,你没事吧?我上次醒来你正在睡觉,可让我有些担心呢。” “姐姐一点事也没有,你的情况这么好,姐姐就是做梦也会偷笑。”秋真真爱怜地看着秋静:“你一定得快点好起来,那样姐姐也就安心了。”说到最后,秋真真的声音已经哽咽了。 秋静反而不象秋真真那么激动,咬着手指头,她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当然会好起来的,在你睡觉的时候,有个坏蛋帮我看过了。” “坏蛋?”秋真真听到这个称呼,下意识地向沈信看了过去。沈信苦笑不已,耸肩摊手表示无奈。对沈信这样的表情动作,秋静马上偷笑起来。 意识到自己好象不应该看沈信,秋真真马上回头去看秋静,尽量平静地说道:“静静不要乱说话,他并不是坏蛋。” “是吗?我的看法可是略有不同哦。”秋静调皮地笑着:“姐姐你不知道,在你睡着的时候,我看见他……” 秋静刚说到这里,沈信已经是一声断喝:“不许说。”这件事他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他现在和秋真真关系颇有微妙之处,说出来尴尬怕是难免的了。 看到沈信这么情急,秋静吐吐舌头,不说话了。而秋真真却在一直捉摸着秋静的话,念叨了几遍“我睡着的时候”,她忽然有些明白了,虽然觉得这样对沈信不符合自己的想法,她还是忍不住狠狠地瞪向沈信。 沈信委屈地摊摊手:“我真的什么也没做。” “哼!”秋真真和秋静同时冷哼表示不屑,姐妹两个人的默契倒是非同一般。 “哈,大喜的日子,我们就不要说这些不合时宜的话题了。”沈信被秋真真和秋静的目光逼视着,实在是浑身不自在,连忙岔开话题:“比如说,我感到我们现在就象是一家人一样,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我觉得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切!”秋真真和秋静又是同时用鼻音表示了强烈的鄙夷。秋真真好象还觉得这样的表示不够表达自己真实的心意,马上又加了一句:“一家人?谁会和你是一家人?妄想!” “我只是说象嘛,你们觉得不象就算了。”沈信无所谓地说道:“个人感觉不同,哈!” 秋真真自顾自和秋静说话了,不再理会沈信,似乎觉得和他说话都是浪费时间。秋静一边和秋真真说着话,一边却不停地看着沈信,沈信作个很委屈的样子,顿时让秋静大笑不已。 “有什么好笑的?”秋真真怜爱地看着秋静,虽然表面上漠不关心,其实她心里也有些关心沈信,直接去看沈信她当然是不肯了,所以间接地问了一句。 “没什么,只是我觉得姐姐和这个坏蛋的关系似乎很有趣的样子。”秋静这么说着,依然吃吃地笑个不停。 “不要乱说话。”秋真真故作严肃地对秋静说道,其实心里却是高兴得很,秋静象这么开心的时候可是不多。 第一三四章 闹剧 就在秋静还在笑个不停的时候,房门忽然打开,接着旋风般卷进一个人来。秋静的表情马上变成了惊讶,嘴也完全合不拢了。 “老大,你怎么突然跑到美国来了?是不是要教训一下美国佬?哈,我早等着这一天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说话。开飞机,撞大楼,我可是样样在行啊。不是跟你吹,就是你喜欢这医院,我也可以马上帮你搬回去。”说话的自然是秦歌,一见到沈信就是豪言壮语一大堆。 沈信还没有来得及说话,秦歌的眼睛已经落在秋真真身上,一看之下,秦歌马上夸张地上前:“真真姐,几天没见,你这整个人可就象脱胎换骨一般。这精神嘛,可是愉快多了,容光焕发之至,实在可喜可贺。赏心啊,悦目啊,真真姐的风姿简直是天仙境界。”不知道是那根筋不对,秦歌今天是见人就献殷勤,说这番话时还摇头晃脑,搞笑之极。 沈信自不用说,秋真真在拍摄《银河英雄传说》的时候也见过秦歌,对他这番表演还不觉得如何。秋静可就不同了,她什么时候见过此等人物啊?那份惊讶就甭提了。 而秦歌的眼睛也没有放过这个躺在病床上的少女,一看到秋静,秦歌突然眼睛一亮,马上扑上前去:“美女你好,贵姓大名啊?能不能留个联系方式?我们有空可以一块吃顿饭嘛。” 沈信正好站在秦歌旁边,听到他这一番话,抬腿就踹了他一脚,然后喝骂道:“不要胡言乱语,这是真真的妹妹,叫秋静。” “真真姐的妹妹?啊,难怪,果然是有其姐必有其妹啊。”挤眉弄眼地,秦歌对秋静做个鬼脸,接着转向沈信委屈地说道:“老大,我什么时候胡言乱语了?要知道,我所说的话可是字字发自肺腑啊。” “住嘴!”沈信懒得和秦歌多说,作个噤声的手势,接着用只有秦歌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你是怎么了?今天怎么跟发春的野猫一般?” “什么话?”秦歌白了沈信一眼:“待人热情,是我一向做人的原则,请不要用肮脏的心理来推测我纯洁的行为。懒得跟你多说,简直污染我的心灵。” 沈信气结,秋静却觉得秦歌这个人很是有趣,见秦歌好象忽然不高兴了,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能不能问一下,你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居然说我是美女。”说到这里,秋静调皮地摸摸自己的光头:“有没头发的美女吗?” 一听到秋静主动发问,秦歌马上来精神了:“我叫秦歌。请恕我指出你刚才话里的语病,依我的看法,这个美女和有没有头发,其实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说到这里,秦歌摆出很严肃的姿态:“在数十年前,曾经有一位大家写过一篇很有名的,在这部里,就有一个角色美女是个尼姑。这个尼姑是如此之美,竟惹得某采花大盗见色起意。” 秦歌还想继续说下去,沈信已经当头给了他狠狠一记:“还说你不是胡言乱语?”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说到这个真是该死。”秦歌并不生气,马上改口:“其实我的意思就是说,光头的美女她也是美女,而且还别有风姿。至于说到我的眼睛,和别人是有那么一点不同之处,但绝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不同之处就在于我有一双鉴赏家的眼睛,凡是一切美好的东西,我都是懂得欣赏和赞美的。因为我一直在追求和寻找所有的美好,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叫作美的鉴赏家。” 秦歌侃侃而谈,顿时又逗得秋静娇笑不已。沈信和秋真真互相看了一眼,也是暗自好笑,有秦歌一来,倒让秋静更高兴了不少。 不过就在秦歌的话刚说完,还在左顾右盼地自鸣得意的时候,房门开处,已经又有一个人进来了。来人有如鬼魅般掠至秦歌的身边,伸手就扭住了他的耳朵,接着一声娇斥:“流氓,可让我逮住你了。” 沈信一看来者正是典娆,不由大觉头疼,难道秦歌和典娆觉得事情还不够乱吗?居然还跟着来凑热闹。 沈信这么想的时候,被典娆扭住耳朵的秦歌却依然昂首做问心无愧状:“什么叫流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这眼光和品位可就有差异了。我侥幸天生慧眼,能够看穿一切被掩盖的美,又有着能欣赏一切造物主完美作品的品味和能力,怎么能和流氓相提并论呢?欣赏,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你不懂不要乱说。你的说法完全是人身攻击,是对我人格的侮辱。” “少废话。”典娆不耐烦地打断了秦歌的话:“我说你是流氓你就是流氓,难道还需要讨论吗?对你我还不了解?听其言,观其行,我对你的结论就是:你就是流氓。鉴定完毕!” “你这叫**,我不服,我抗议。”秦歌大声说道。 “你可以不服,你可以觉得委屈,但是很遗憾,你就是一个流氓。”典娆很严肃地说道:“我提醒你一句,从现在起,你可以不说话,但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野蛮女警察?”秦歌大叫:“我要找我的律师来投诉你,你的做法实在是太过分了。” 从典娆出现,秋真真和秋静姐妹就看得目瞪口呆,莫名其妙之极,不过看到这时候,已经知道是一出闹剧了,都是哑然失笑。 秋静先忍不住笑出声来,问典娆道:“你真的是警察?他真的是流氓?” “当然都是假的。”秦歌抢先回答道:“我是货真价实的美的鉴赏家,她则是如真包换的警察,你要相信她就惨了。” “信你还不如信鬼。”典娆冷哼一声,不再理会秦歌,径自走到了秋静的床前,和秋静聊起天来。难得有个同龄的朋友聊天,秋静马上就兴高采烈起来,倒是顾不上理会秦歌了。 “唉,难得有个高兴的时候,又被小娆给败兴了。”秦歌垂头丧气地哀叹道:“没什么搞头了,走人!” 看秦歌作势要离去,沈信忙拉住他,他还有些事情要和秦歌说。 把秦歌拉到一边,沈信在说正事前,忽然想起秦歌刚才的表现,忍不住先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刚才怎么能一眼看出秋静是女孩子?她现在的模样不会让你有任何有关美女的联想吧?” “凭感觉喽,异性相吸你懂不懂?”秦歌没好气地给了沈信一个白眼,接着更担心地说道:“居然连这样的感觉都没有,老大,我可是担心你现在的某取向问题啊。不过不管怎么说,我们是兄弟,我是不会歧视你的。只是有一条老大一定要注意,兔子不吃窝边草,你千万不要打自己人的主意啊。” “去你的。”沈信没好气地打断了秦歌的话,他实在是奇怪,自己只是随便问个问题嘛,这家伙哪来这么多话?不过说到秦歌敏锐的直觉,沈信是不得不打心底佩服。 “你们怎么来了?”沈信转入正题。 “还不是听大嫂说的,大嫂说你来了美国,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她都快担心死了。”秦歌说着瞪了沈信一眼:“我还真是佩服你啊,居然能让大嫂那么死心塌地。”说到这里,他还模仿某广告来了一句:“花心老大,好福气啊!” “一边去,我不是痔疮患者。”沈信哭笑不得地给了秦歌一拳接着问道:“你和小娆又是怎么回事?怎么一进门就掐上了?” “其实也没什么,我最近不是红了吗?难免会有些应酬,由此结识了几个异性朋友,结果就让小娆大动肝火。”秦歌很无辜地说道:“现在她整天跟着我,连正常的社交活动我都没办法参加了。唉,我咋这么命苦呢?连跑到美国来也躲不开她。” 秦歌长嗟短叹,沈信却听得目瞪口呆,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交了几个异性朋友?” “是啊,有什么好奇怪的?”秦歌白了沈信一眼:“有花心老大,就不能有多情小弟吗?”说到这里,秦歌自鸣得意地说道:“家里不开饭,在外面叫个便当也不行吗?” “靠!”沈信狠狠地骂了一句,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看到沈信的神色不对,秦歌马上笑了,很有风度地拍拍沈信的肩膀:“老大,你就不要摆出这副臭面孔了。我只是很小娆开开玩笑,是绝对不会跟你一样荒淫糜烂的。笑话,对你的花心我是坚决鄙夷且唾弃的,我怎么会跟你一样了呢?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秦歌的话让沈信骂也不是,不骂也不是,只能苦笑以对,不过倒也让他放心了。如果秦歌真的移情别恋,还真是一件难解决的事情。 “秋静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你不要随便挑逗她啊。”沈信想起秦歌刚才一见到秋静就献殷勤,顺便警告了秦歌一声。 “切!”秦歌一脸的不屑:“你不是当明星当傻了吧?现在的女孩子哪有那么好骗?再说了,一看就知道秋静小姑娘的生活很苦闷嘛,我帮她解解闷有什么不好?我的为人坦荡,是不怕说什么的。不象老大你,居心叵测,动机不良,心怀鬼胎,鬼鬼祟祟。”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沈信一听秦歌滔滔不绝,连忙打断:“不要动不动就长江黄河的,很恐怖耶。” “知道了。”秦歌恭聆教诲,接着忽神神秘秘地对沈信说道:“老大,我发现你的花心有变本加厉之势耶,从刚才我看到的情形推断,老大你很有突破情劫的希望啊。” 说到这个,沈信心里也颇有些感慨,忍不住把秋真真吟的诗拿来回答秦歌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听到沈信吟诗,秦歌的反应异乎寻常得激烈。 “哇!哇!哇!”秦歌连着大叫三声,一声叫得比一声高,顿时引得人人侧目。 “花心老大也学着多情起来,还吟诗弄文,实在是不可思议啊。”秦歌感叹着,忽然又疑神疑鬼地说道:“莫非是我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你了?哈,我可真是造福人类啊。” “闭嘴!”沈信没好气打断秦歌的自吹自擂:“先不要说造福人类了,你不看人家都对你怒目而视吗?先注意点公众道德吧。” 秦歌四处看看,果然有不少人在望这边看,沈信觉得是被秦歌的大叫吸引了,秦歌的看法却是大大得不同。 “切!”秦歌不屑地伸出中指向四周比画一下:“美国佬自命不凡,原来是这么没见过世面。靠,不就是一个半超级帅哥光顾一下嘛,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这么简单就被震住了,美国人真是没前途。” 沈信苦笑不语,不用说,那半个帅哥肯定是指自己,秦歌这自恋狂,实在是让人没话好说。 “对了,你有一部新电影开始筹备了,华哥想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抽出时间来。”将所有不满的目光全部瞪回去了,秦歌这才对沈信说道。 沈信一听就知道是和方令强有关的那部,不过目前的形势实在不允许他离开,沉吟半天,沈信才对秦歌说道:“暂时我怕是回不去,你跟华哥说,我可能还得再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 说完这段话,沈信又把有关秋真真和秋静的事情给秦歌说了一遍,请他转告凤仙和刘德华,让他们不要担心。 “知道了。”秦歌一听就明白,答应一声,接着可怜巴巴道:“老大,你帮忙拖住小娆一会儿好不好?她最近实在是看得太紧了,我的私人空间全没了。今天我有一个重要约会,可是再不能让她破坏了。老大,千万拜托了。” 看着秦歌可怜的样子,沈信忍俊不禁,笑道:“你们的事,我早就决定不管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没义气的老大。”秦歌大为失望,接着忽然又笑了:“你不帮忙,我就没办法吗?须知天无绝人之路,又道事在人为。不和你多说了,现在我赶时间,再见!”在沈信还来不及再说什么的时候,秦歌一晃身已经不见了。 (第一三四章完) 第一三五章 迷梦 秦歌离开后,沈信马上返回病房。这时典娆已经和秋静打得一片火热,窃窃私语中,不知道典娆说了句什么,顿时逗得秋静哈哈大笑。也是难怪,秋静大概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朋友,而且象典娆这样的同龄朋友更是难得,一见如故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而且典娆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已经把大大小小的玩具摆满了秋静的床头,更让秋静高兴得忘乎所以。两个人的经历都是和常人不一样的,或多或少都还有着小孩一般的稚气,很普通的东西她们也能玩得兴高采烈。从这个方面来说,两个人倒是很有相似之处。 相比而言,典娆的生活当然要丰富多彩得多,随便说一两件趣事就让秋静向往不已,虽然认识没有多长时间,秋静已经当典娆是最好的朋友了。对秋静的遭遇,典娆也是发自内心的同情,不遗余力地想让秋静高兴,而能帮助别人,在典娆看来,也是很愉快的事情。 本来已经对康复完全绝望,秋静的心态倒是平和得很,再次有希望活得跟正常人一样已经让秋静觉得喜出望外。但是,在听过典娆说起种种好玩的事情之后,秋静也不由有了更多奢望,恨不得马上能够变得跟正常人一样,也能经历一下典娆所说的好玩的事情。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秋静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对现实有什么不满,有典娆陪着,她已经很高兴了。 而秋真真这时候却是一句话也不说了,实际上是因为典娆和秋静聊得太开心,她们的话题秋真真完全插不上嘴。这并没有让秋真真觉得有什么不好,最后她索性就只坐在一旁看着秋静和典娆玩闹,光是这样,已经让她的神情充满着欣喜和慈爱。 沈信看到这一幕也很是欣慰,秋静实在是太需要这样的气氛了。不好意思破坏当前的温馨,沈信也学秋真真一样静坐不语了。想起秦歌刚才说起自己的新电影要开拍的事,沈信马上掏出一本书来看。 那书正是万零所写的《千年迷梦》,在此之前沈信已经看过一遍,当时看完顺手塞进了百宝囊,现在正好拿出来重温一遍。以沈信的记忆力,这时书里所有的内容自然已经被他牢牢记在脑子里,不过他觉得翻书有时候也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也并没有完全放弃象正常人一样阅读的习惯。 虽然是第二次看,但沈信再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震撼,对万零的才华深感叹服。 认真说起来,这本是很奇特的一本,按照万零的说法,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实际上言情这个概念却不能完全概括的所有特点。 故事确实是以爱情为主线,讲述的是一个中国的音乐家去开罗旅游,却意外地在那里碰见了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的女孩。当年他们是青梅竹马,但因为某特殊事件造成的离别,从很久前就失去了联系。意外的重逢让两个人都很惊喜,故事由此展开。 这个女孩此时已经是一个考古学者,正要对某法老陵寝展开搜索。意外的重逢让音乐家想起年少种种,重新对女考古学者燃起熊熊情火,而为了能获得女考古学者的青睐,他义无返顾地加入了探索法老陵寝的队伍。 探索的结果出人意料,不小心触发了法老陵寝的千年魔咒,一下就把音乐家和女学者都卷入到了数千年前的一场阴谋和爱情交杂的古埃及的历史争斗中。在现实和魔幻般的历史两个场景里,一个有关爱情的故事被描写得跌宕起伏,动人心魄。 这还不是全部,在这本书里,还充分表现出了万零渊博的学识,有关埃及古国的历史和现实,资料都是详实无比,而且穿插得当,既丰富了书的内容,却一点也不影响故事的精彩,更丝毫不显冗长累赘。通过优美的文笔,万零将自己在文学方面的天赋和才华发挥得淋漓尽致。 再次翻开这本书,沈信马上就沉浸在所描写的故事里面。在他看来,那绝对不只是简单的文字,通过万零的描写,加上他无比丰富的空间想象能力,在他脑海里,有关爱情的温馨场面和有关阴谋战争的惊心动魄的场面此起彼伏。这一次的阅读不仅仅让沈信再次体会到万零描写的故事的精妙,更让沈信由此对埃及的历史也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决定有时间要好好研究一下。 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和万零的里,浑然忘我间,沈信都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等他终于满足地将这个纯思维的享受告一段落的时候,他突然感到有一个目光正瞬也不瞬地一直盯着他看。 下意识地回头,沈信迎上的是秋真真复杂的眼神。对秋真真的心思,沈信很是清楚,却是始终无能为力去改变。这恰好是个机会,为了让秋真真能更轻松地看待各种问题,沈信促狭地对她眨了眨眼,意思是说:“哈,这次可让我逮到你了。”要想让秋真真突破心障,沈信觉得还是从她对自己的情意入手比较好。 虽然两个人的关系经历了各种波折,但从拍摄《秘藏侠情》时培养起来的默契还在,秋真真一下子就明白了沈信的意思。不过事情的发展却是颇出沈信意料,秋真真对沈信这个神情,一点也没有回避闪躲的意思,反而直面着他,露出了一个坦然且歉然的微笑。 这个微笑自然是很美的,但却让沈信突然觉得心头一凉。秋真真的这个微笑的意思他很明确,那就是说秋真真已经做出了某种决断,但同时也很明显的是,这个决断绝对不是他喜欢的那种。 秋真真的神情和态度让沈信有些失望,不过却一点也不肯因此而放弃他自己的想法。已经不再是原先的那个莽撞少年,沈信现在的思想成熟了许多,对于秋真真的犹豫和拒绝,他都是能理解的,再不会因此而伤心,更不会绝望。秋真真越坚决,也只是越让他有着更不肯放弃的心理。他明白,秋真真对他的拒绝一方面是难以确知他的心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多年的单身生活已经让她习惯,对如何面对两个人的感情发展,她大概也会有不知所措的感觉吧。 想到这里,沈信也是一笑,耸耸肩,做个“走着瞧吧”的姿态。他是不肯放弃,但是也知道不能操之过急,秋真真的心障要解开,除了沈信自己的深情外,大概还需要时间来帮忙。 对于沈信的反应,秋真真也是很感欣慰,感激他没有因此有什么过激行动,如果沈信有那样的行动的话,她大概会更不知所措。只是沈信表明绝不肯放弃的态度,也有些让她为难,不经意间,一丝茫然中掺杂欣喜的情绪爬上她的心头。 虽然这交流没有什么结果,但通过哑剧一样的方式,两个人就能如此沟通,也让两个人觉得有些欣喜,最后相视一笑。 和秋真真沟通完毕,沈信回头再看典娆和秋静,已经是另外一番光景。典娆充沛的体力是不用说了,她简直就不需要休息,不过秋静就不行了,这一天经历太多让她兴奋的事,兴奋过后,现在已经是倦极思眠。 按照典娆自己设定的年龄,她应该比秋静要小一岁,但从她的举动来看,她更象是一个大姐姐。看到秋静困了,她马上很体贴地替秋静整理好一切,让她放心安心地入睡了,连秋真真都插不上手。 等秋静入睡了,典娆才突然想起秦歌,马上问沈信道:“信哥哥,那个流氓干什么去了?” “流氓?”沈信一听就笑了:“你是说秦歌吧?他已经回去了。怎么他都成流氓了?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我没干什么呀。”典娆无比委屈地说道:“说那家伙是流氓又不是我随便污蔑他,是他自己实在不象话嘛。你不知道,他最近可是搞出很多事来,都没顾上跟你说。现在大家都对他很头疼,华哥怕他出事,所以叫我看着他。你以为我想管他啊?我都快被他气死了。哼!”说到最后,典娆冷哼一声,一脸的愤愤不平。 沈信听到这里也是眉头大皱,秦歌这家伙能量太大了,他要真想搞事,那可就麻烦了。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给他找点事做,比如说让他去演他最喜欢的反派,大概是可以分散他的注意力的。而且这个事情还得快点,时间一长,谁知道秦歌会玩出什么花样?那家伙的大脑和一般人绝对不同。 想归这么想,对秦歌和典娆的关心,沈信自己是决定再也不过问了,那实在让他太头疼了。索性不理,看他们能变出什么花样来。 典娆发了一通牢骚后,也马上站了起来:“我要回去了,看看那流氓是不是又有新的麻烦。唉,如果再出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华哥了。”这么说着,她对沈信和秋真真招呼一声,马上就离开了。 和典娆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但秋真真以前其实是不太了解她,现在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相处,尤其是典娆逗得秋静开心无比,秋真真倒是一下子很喜欢她了。看着典娆离开了,秋真真马上对沈信说道:“小娆真的很可爱。” “是啊,不过有时候也让人头疼。”沈信说着,脸上露出那种溺爱儿女的父母才有的欣喜神情,典娆给他的感觉就是这样,虽然时时让他头疼,却并不因此而让他减少对典娆的疼爱之情。 对沈信的说法,秋真真却是另外一番理解,微笑道:“调皮点也好啊,更让人觉得可爱。唉,什么时候秋静也能象小娆一样活泼了,我就心满意足了。” “她会的,她一定会的。”沈信看看秋静已经大为好转的状况,肯定地说道。对他这个保证,秋真真虽然没有说话,却是连连点头,神情充满了期待和欣喜。 “你刚才在看什么书?”看了秋静一眼,秋真真转头问沈信。 秋真真一提,沈信才想起秋真真还不知道自己有部新电影要开拍,连忙把书给秋真真递了过去:“《千年迷梦》,最近很畅销的,而且马上就要改编成电影了。” 秋真真接过书看了一眼封面,忽然惊讶地叫了一声:“作者是万零?” “你知道她?”沈信感到很奇怪。 “我听过这个名字。”秋真真一边翻开书页,一边问道:“这个万零,是不是去年和你一起去新加坡的那个?” “是啊,你怎么知道?”沈信更奇怪了,万零和他一起去新加坡,这个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 对沈信这个问题,秋真真并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幽幽地叹息一声。随着这一声叹息,秋真真的神情变得有些心力交悴。 不需要说什么了,沈信霎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秋真真对他的关注是远超他对秋真真的关注的,虽然和他一直很少联系,但大概他在演艺界的举动,秋真真都是知道的吧。而从秋真真最后那个憔悴的神情可以看出,在对他的感情难以自拔这件事上,秋真真已经是很累了,难怪她还是决定逃避,她实在是没有足够的力量和勇气再次涉入感情里面了。 这一发现让沈信心碎,却也更明白他已经无法再逼秋真真做什么决定了,那实在是秋真真难以承受的心理之重。或许,还是顺其自然的好,沈信想道。 在沈信这么想的时候,秋真真已经翻开了手里的书。她看书的速度自然没有沈信快,不过一开始却也是一目十行地浏览着,似乎有些漫不经心。沈信看着埋头看书的秋真真,只能在心里再次许下一个心愿:无论事情演变成什么样子,最好秋真真能从此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 而这个时候,秋真真忽然“咦”了一声,似乎看到什么让她惊讶的情节。速度马上变慢了,秋真真现在是很认真地在阅读了。从她的神情看,她对这本书的兴趣似乎一下子大了起来,但要说是喜是忧,却是难以分辨。 看着秋真真的神情变成这样,倒让沈信觉得奇怪起来,到底是什么情节,能让秋真真觉得如此有吸引力呢?对书的内容这时可谓熟悉无比,沈信扫了一眼,已经知道秋真真正在看着的是什么段落。那是男女主角一起在古埃及冒险的一段,故事自然是很精彩,沈信自己也很喜欢,但是能让秋真真的神情变得如此古怪,却是让沈信百思不得其解。 沈信很想问秋真真是怎么回事,但秋真真专注的神情却让他不好意思打扰,只能暂时把这个疑问埋在心里。 而这时候秋真真看得是越来越仔细,不仅翻页的速度越来越慢,而且时不时还翻回原先已经看过的段落前后对照,似乎在确定着些什么。这样情形持续了一段时间,秋真真忽然停止了阅读,将书合上,脸上现出思索的神情,似乎在回味着什么。 沈信现在的情况就象是在观看一幕哑剧,可是却不知道到底演的是什么,心里的焦急可想而知,可是秋真真的神情却让他不敢发言询问,怕打断她的思路。 秋真真思索了半天,似乎终于想明白了什么问题,忽然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怎么了?”沈信终于有机会把这个问题问出来了。秋真真的神情实在是太奇怪了,似乎万零的书给了她很大触动,而那触动却是沈信自己没有的,所以沈信很急切地想知道答案。当然,在这里面,也有着想要进一步了解秋真真的意思。 “没什么,这书写得很好,让我突然有些感触而已。”秋真真避而不答沈信的问题,反而反问了一个问题:“好象,万零还只是个孩子?” “差不多吧,她十七岁,跟秋静年龄相仿。”沈信这样回答着,却对秋真真问这个问题的意图茫然不解。 “哦。”秋真真听完沈信的回答却是若有所思。 看到秋真真似乎对万零很有兴趣,沈信又道:“说起来我和万零也是认识很久了,但我从来没想到她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实在太让人不可思议了。”说起万零,沈信也是很开心,一想起初次见到万零的情形,他就忍不住满脸笑容:“你没见过她,她真的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眼睛,总是给人迷蒙的感觉,好象她是一直生活在梦中一样。” “可以想象。”秋真真又叹息一声:“千年迷梦,这本书的重点就在迷梦上啊。” “是吗?”沈信不由挠挠头,他也看过这书了,可是并没有秋真真那样的感觉,大概是同为女性的缘故吧,秋真真似乎更能理解万零的意思。 “你不明白,你真的不明白。”秋真真一字一句地说道:“可是我明白。梦真的很美,可是当梦让人沉迷的时候,同时也就会很沉重。”说到这里,秋真真的神情变得伤感:“只要十七岁啊,这样的梦对她而言,实在是有些太难以负担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沈信是越来越莫名其妙了。听秋真真的意思,万零似乎是一个心理负担很重的人,可是怎么会呢?在沈信的记忆里,万零一直是一个快乐的女孩,虽然不象典娆那么活泼吧,不过却从来也没有忧伤焦虑这些负面情绪的。再仔细想想,最近看到万零的时候,万零似乎庄重成熟了许多,不过这似乎也没有什么,经过典娆的催眠,她的知识见识都比以前要高多了,成熟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啊。 思前想后,再把《千年迷梦》的情节想了又想,沈信还是什么也不明白,只能茫然摇头。 “你不懂的,虽然我希望你能懂。”秋真真的表情很平静,无忧无喜,似乎只是述说着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很明显不想再谈这件事,秋真真马上转了话题:“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见见万零。” “当然没问题。”沈信马上打包票,对万零,他是一百个有信心。 听沈信这么说,秋真真点点头,没有说话,却突然打了个哈欠。又一天过去了,秋真真现在也是很累。虽然这一天碰到的都是好事,但有时候高兴过度也是很累人的,现在秋真真的疲劳感更甚。 看到秋真真这个模样,沈信马上劝她先休息。而他自己,现在再要留在这病房已经不合适了,只能自己去找其他地方住了。当然,他的心神还一直留意着这边的动静,有什么事情他绝对能第一时间赶到。 (第一三五章完) 第一三六章 约定 接下来的生活就平淡安静多了,不过幸福的感觉是绝不缺乏的。只要看着情况越来越好的秋静,无论是秋真真还是沈信,心里的快乐都是难以用语言描述的。 秋静自己自然也是快乐无比,虽然离一个健康人的标准还很远,但和多年病魔缠身的情况相比,那差距就叫云壤之别。在第一次能够靠着自己的力量站起来,并且能够蹒跚着走上几步的那天,秋静哭得希里哗啦的,虽然这是好事,但秋真真和沈信看着,也是欣喜中有着莫名的辛酸。 当秋静基本上能够象普通人一样自由活动的时候,另一个可喜的现象也出现了,那就是她头上重新长出了头发。虽然现在头发还很短,看上去很滑稽,但已经足以让秋静欣喜得满脸是泪了。多年来一直病患不断,从没停止的各种医疗带来的结果是,她的头上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长出过头发来了。任何一个女孩都是爱美的,尤其是秋静这样的情况,不仅从死亡线上逃了出来,还有着重新成为一个美丽少女,想让她不要表现得太激动,简直是不可能的。 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很让人高兴的,即使是再不了解情况的人,看到秋静居然重新长出头发,也马上能够明白秋静的病情确实是在好转中了。 秋静的情况在好转,沈信和秋真真的关系也更融洽,虽然不是沈信期望的那种融洽。在一片详和中,生活可谓其乐融融,虽然秋真真和秋静都不认可,但情况确实象沈信所说的,很“象”是一家人的情形。 沈信和秋真真现在几乎什么都不干,只要秋静有精力,他们所有的时间就都花在陪伴秋静上。自从那天见过典娆后,秋静倒是一直对这个和善可亲的女孩念念不忘,甚至还有秦歌,一说起他,秋静就止不住想笑。不过遗憾的是,典娆和秦歌一直都没有再来。 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遗憾,有沈信和秋真真陪着,秋静过的已经是她有生以来最愉快幸福的生活了。尤其是沈信一再保证一旦秋静恢复正常,马上就能和典娆再见面,去和她一起经历那些她所说的好玩的事情,更是让秋静什么奢求也不再有,一心一意地沉浸在当前的幸福当中。 陪伴秋静之余,沈信和秋真真谈得最多的就是有关《千年迷梦》的话题。这个话题倒是两个人都有兴趣,说起来也是兴致盎然。不过对于沈信一直疑惑的有关秋真真提到的“迷梦”问题,秋真真却是一直避而不谈,让沈信的疑惑一直得不到解答。 时光如梭,虽然秋静的恢复很缓慢,但终于也差不多达到一个普通人的水准了。完全的康复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健康,还需要很长时间,但至少从外表上看,现在的秋静已经和正常人没有分别了。这个时候再停留在医院里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所以沈信和秋真真的经纪人马上办理了出院手续。 从沈信到来那天起,秋静已经拒绝了医院方面的一切护理,所有事情都有沈信和秋真真一手包办,所以医院方面对秋静的情况一直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到了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医生和护士们想不注意秋静的情况已经是不可能了。在他们看来,一个已经被诊断为绝无希望的病人,现在居然在短短时间内变得跟正常人一样,这简直就是违反科学的事情。 在这样的惊讶中,美国的医生表现出了执着的一面,对秋静进行了全身体检不算,还执拗地非要问沈信发生了什么事才让秋静能够奇迹般的复原。这个问题是非问不可的,不然医生们实在是不安心,全身体检表明,曾经困扰秋静的种种病患,现在已经是完全得到了控制,要根治也是很简单的事情,只不过需要点恢复的时间。这样的医学奇迹是美国医生所不能了解的,他们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在他们看来,如果能够将这样的奇迹变成现实,简直就是医学上重大的突破,得个诺贝尔医学奖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医生们的态度是很诚恳的,不过对沈信来说却是有点烦,事实上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原理,只知道这样做是有效果的,对一帮纯科学理论培养出来的医学家,他能解释出什么来?最后实在无奈,沈信索性说是耶酥的母亲显过灵。 这样的解释实在有够荒唐,不过实在找不到其他解释,医生们也就只能接受这个解释了。“哦,原来是这样。”有虔诚的医生还当场划起了十字:“感谢圣母玛利亚!” 虽然对虔诚的教徒还是很尊重的,但沈信看到这医生的举动,还是很搞笑地想到秦歌的话:“美国人真是没见过世面,没前途。” 离开医院后,沈信和秋真真并没有马上离开纽约。难得来美国一趟,更难得秋静现在能够象正常人一样观光,不留点时间在纽约游览一翻实在说不过去。 在美国流连了几天,沈信和秋真真带着秋静逛遍了整个纽约城,沈信和秋真真先不说,秋静算是过足了瘾。而这一天沈信和秋真真带着秋静去游乐场玩,更是让秋静乐疯了。 游乐场好玩的东西多了,而秋静大概从来没有机会玩过,什么也觉得新奇,什么也想玩,简直高兴得忘乎所以。秋真真对秋静自然是百依百顺,不过担心她刚刚有所好转的身体,叮嘱她不要玩的太疯也是必然的。不过这话在秋静听来是左耳进右耳出,似乎根本就不当回事。 幸好有沈信在,随时关注着秋静的情况,虽然秋静一直玩得很疯狂,却是什么事也没有出。 秋静的体质毕竟不够好,到中午的时候,她已经玩得很累了。吃过点东西,秋静嘴里叼着根吸管喝着饮料,还没有喝完,已经在秋真真怀里呼呼大睡了。 将秋静安置好,沈信和秋真真就坐在她旁边聊了起来。想起自从秋静醒来之后,她好象并没有刻意地装出幼稚的模样,而秋真真却一点怀疑也没有,沈信不由觉得奇怪。当然秋静的表现是可以理解的,她既然已经有希望康复了,自然是不用再装来混秋真真开心了,而且高兴之余,她大概是没时间想这个问题了。但让沈信不解的是,如果秋静此前一直装得幼稚,而现在突然变化了,秋真真怎么会完全无动于衷呢? 想了一下,沈信试探地问道:“真真,你有没有发现最近秋静好象跟以前不一样了?” “有啊。”秋真真马上回答:“她比以前健康多了。” 对秋真真这个回答,沈信不由气结。秋真真看着沈信的窘态,忽然莞尔一笑:“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秋静现在比以前表现得聪明了是吧?” “大概可以这么理解吧。”沈信苦笑答道,实在没想到秋真真也来捉弄他。虽然表面看起来似乎是好事,但想到秋真真似乎完全不考虑感情问题的态度,沈信心中怅然若失。 而听到沈信这么说,秋真真的表情也变得沉重了,叹息一声说道:“我和静静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她是怎样的我难道会不清楚?我早知道她的心思,只是一直没有说破罢了。她在骗我,我也在骗她,一直就是这样子。”说到这里,她的神色更苦涩:“如果不这么骗,又能怎样呢?” “为什么要这样?”沈信很是不解地问道。 秋真真一脸苦笑:“静静也是一片好心,我拆穿她又有什么好处?在静静看来,她一定觉得是她拖累了我,而且根本帮不上我什么忙,只有出对病情毫不在意。她会认为这是她唯一能够安慰我的事,而且很可能这就是她觉得自己的生存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一面,我如果说穿了,让她知道连这一点安慰也给不了我,她怎么能坚持下来呢?”说到这里,秋真真一声喟叹:“人活着,总要有点让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东西在,不是吗?” 沈信再次无言,从秋真真和秋静姐妹两人身上,他感悟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真是说也说不清楚。 “静静太傻了。”秋真真继续说道:“其实她根本不明白她自己有多重要,如果没有她,我想我很难坚持这么多年,现实实在是太让人失望了,只有她才是我唯一的避风港湾。现在想起来,如果抛开我和她一起生活的经历,我的人生其实就是一片空白。煊赫的明星生涯?那在我看来只是毫不实在的浮云。” “真真!”秋真真的话充满了疲倦的味道,让沈信禁不住动情地叫了一声:“人生还很长,不要那么快下结论好不好?有我,有你,还有很美好的未来在等着我们。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幸福就不只是幻想。” “信,何必那么执着呢?”秋真真轻轻说道:“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生活,当这两种生活其实并不融洽的时候,为什么非要纠缠在一起呢?我真的很累了,不想再继续了。而且你难道不知道吗?还有很多更值得你去爱的人在等着你。” 秋真真的话似乎意有所指,不过沈信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只是注意到了秋真真的再次拒绝。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当你累了的时候,有个美梦可以一直守望,已经是足以让人满足了。”秋真真不看沈信,自顾自说道:“静静的病有望痊愈,我已经心满意足,不再有其他奢求。现在我就只想守着自己的这个梦直到永远,你不要再逼我好不好?” 秋真真的语气很平淡,不象是在拒绝沈信,反倒象是乞求,听在沈信耳里,那感觉分外让他感到心碎。秋真真的心理沈信岂是不明白?正因为他现在太明白了,反而什么要求也难以做出了。他可以不舍地追求,但面对心力交悴的的秋真真,他又怎么忍心? 可是难道就这样放弃,任秋真真去过她自己臆想中的生活?沈信实在是不忍且不舍,难以决断下,沈信不由一声长叹。 “好吧,我不再提这件事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沈信前思后想,终于决定了。这不是意味着他要放弃,事实上他对自己的承诺是永远不放弃,他已经错过一次,已经绝不想再犯第二次过错。不过秋真真目前的状态实在是不适合,他不得不暂时将这段感情搁置。 “谢谢!”秋真真轻轻说道,对沈信的决定似乎很感激。 “不过,我也有一个条件,希望你能答应。”沈信直视秋真真,似乎要看到她心里去,坦然说道。 “什么条件?”秋真真问道,有些不安。 “我还记得,在今年的金像奖颁奖典礼上,我们似乎有一个约定。”沈信说道:“我希望我们能够完成这个约定。 当时沈信曾提到有机会再合作,秋真真也答应了,现在沈信再提到这件事,两个人都觉得那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我们不是已经完成了这个约定了吗?”秋真真的神色犹豫不定,最后这样说道。 沈信知道秋真真说的是在《银河英雄传说》中的合作,不过他绝不认为那是符合约定的。 “那怎么能算?”沈信很干脆地说道:“你根本就是友情客窜而已。” “那你说要怎么合作?”秋真真机械般地问道,同时感到心乱如麻。 “不是有现成的合作机会吗?”沈信微笑起来:“《千年迷梦》,你也很喜欢的。我还没有顾得上告诉你,这部改编电影的筹备工作已经完成,导演还是方令强,你和我都熟悉的。” 沉默半天,秋真真声音很低地问道:“有这个必要吗?”语气是那么得不肯定,似乎不仅仅是问沈信,也是在问她自己。 “当然了。”沈信肃容答道:“你要守着自己的梦生活,我不反对,可是我也需要一个梦来让我回味。我很想在现实中有机会弥补我曾经的过失,既然这是不可能了,就给我一次银幕上的机会吧,一个完美的电影故事,这是我的梦想,好让它成为我们共同的美好记忆。”说完这句话,沈信忽然很紧张,他实在不知道秋真真是不是肯答应。 秋真真的表情很复杂,很明显内心挣扎得很厉害。沈信看到她这个表情,又是一阵心痛,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这样逼秋真真的。可是不这样又能怎样?沈信实在是不愿意放弃本来可以很幸福的未来,只是为了让秋真真自己心安。 秋真真内心的挣扎当然不只是为了要不要和沈信合作,只是她自己也很清楚,越和沈信纠缠,她可能陷得越深,将来可能对沈信更难抗拒。可是就这么直接拒绝沈信,且不说实在显得过于绝情,事实上她也觉得这是一个很诱惑的机会。 秋真真的表情就在沈信的注视下一直变化着,最后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肯定地点点头:“好吧,我答应你。不过在出演之前我想见见万零,如果她不同意,我可是不出演的。” “没问题。”在沈信看来,有关万零的问题都完全不是问题,马上连声答应。 对秋真真终于答应和自己合作,沈信心中是有那么一点欣喜,可是怅然的情绪却更甚,难道自己和秋真真的缘分就只剩下银幕上这一点了?这想法让他感到很郁闷。 经过这一次的谈话,沈信和秋真真有了新的默契,从此两人都闭口不谈感情方面的事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个人就象普通的好朋友,倒是无话不谈,相互之间的了解似乎更加深了。 在纽约逗留了几天,终于到了回香港的日子。秋真真和沈信离开香港这么久,想要马上回去也是可以理解的。而秋静,那份迫切却比他们两人更甚。一听说要回香港,秋静马上就变得兴高采烈,虽然在纽约玩得很愉快,但说到离开,秋静一点留恋也没有。从她的表情就可以看出,香港在她心目中似乎更有吸引力,她甚至是满脸期盼的神色。 这其实也很正常,从小在香港长大,任何人都会对其有故土之情,方容就是一个例子。而具体到秋静身上,情况就更复杂。她是在香港长大没错,但她真正了解到的香港,可能并不太多。所以,说到回香港,既让她有回家的感觉,同时也有着新奇的兴奋,她现在可是能象正常人一样生活了,香港该是多么好玩的一个地方啊。 尤其是想到典娆,想到典娆所说的好玩事情,秋静简直是连一分钟都不愿意耽误。 尤其是上了飞机,秋静的这种心理更强烈,简直连一秒种也安静不下来。在她看来,这飞机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怎么还不到啊?”这几乎是秋静一开口就说的一句话。而这样的次数一多,秋静更是焦躁起来,颇有典娆风采,闹得四邻不安。 秋静久病初愈,又是久别回乡,这样的心理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飞机上的乘客人人侧目也是难免的。 在沈信和秋真真看来,秋静无论做什么都是应该的,根本就不理会其他人的看法。如果一个病了很多年,而且刚从死亡线上爬回来的人的情绪都要压抑的话,那简直是太没有天理了。所以只要秋静高兴,只要她不把飞机从天上给整地上去,沈信和秋真真是打定注意让她疯狂到底了。 当秋静实在闹得有些过头的时候,终于有人大声抗议了,而且还一下子吓到了秋静。沈信一下子火就上来了,索性学秦歌的模样,将所有不满的目光一一瞪了回去。怎么说也是一仙人,沈信一怒,马上就没有人敢吭气了。 这一来所有人都郁闷了,不过秋静高兴,沈信觉得做什么也是值得的。当然这样的情况是对其他人不够友好些,不过沈信自己心里可是一点不安也没有,因为他知道秋静需要这样的发泄,才会对心理有好处。现在他已经把秋静和典娆一样都当成自己的妹妹了。 (第一三六章完) 第一三七章 风格 飞机在机场一降落,马上有天与地公司的人来接机,沈信已经将自己这天回来的消息预先通知了刘德华,这也是刘德华早就安排好的。 说起来刘德华也是着急,《千年迷梦》的筹备工作已经算是差不多完成了,沈信却是迟迟不归。虽然了解到内情后完全是可以理解沈信的心情的,但从公司角度考虑,刘德华的焦急也是难以避免。 所以沈信要回来的消息一通知到刘德华,刘德华马上就派人专门守在机场,一见到沈信马上把他带去公司。 说到《千年迷梦》,沈信既然是导演方令强钦点的男主角,这一安排是没有任何商讨余地的,而且事实上沈信得到的是一致的赞同。至于女主角,经沈信提议,秋真真也马上为刘德华和方令强接受。 从刘德华来说,这未尝不是他想做的事情,将秋真真挖来正是为了与沈信形成两大台柱,现在能合作自然更完美,至少在商业上已是一大卖点。而且如果电影够红的话,更是不亚于对天与地公司的一次宣传。从哪一方面看,刘德华都觉得这应该是一次完美的联袂出演。 说的方令强,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决定了。先不说在金像奖的颁奖典礼上他曾经看到沈信和秋真真的约定,本身就带着成人之美的想法,就单从演员素质上说,也是毫无挑剔之处。秋真真的演技之精湛已是业内公认,而和沈信更有一次成功的合作,无论怎么想,都可以预期这次的合作应该更成功。可能稍有点迷信,方令强是很信奉曾志伟有关沈信是福星的说法的。 沈信和秋真真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一下飞机马上就直奔公司,秋静也就跟着一起去了。在此之前,一方面是由于病,一方面是秋真真出于对秋静的保护,不想让媒体知道秋静的情况,其实秋静很少有抛头露面的机会。虽然在香港长大,真正出外见到香港风情的机会却是不多。所以,一下飞机秋静就更有些激动了,看到什么也新奇得不得了。 这情况到了天与地公司更是明显,秋静对公司里的一切都好奇得不得了。沈信为她介绍着公司相关的情况,她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若是其他人这样,恐怕早就有人来干涉了,但一看秋静身边是沈信和秋真真,都只是和他们打个招呼,任秋静想干什么干什么。大多数人都暗自讶异,这活泼过头的女孩是什么人?居然有沈信和秋真真一起来陪伴。 沈信和秋真真自然是没时间也没办法给他们解释,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他们很快在一间会客室见到了刘德华和方令强。 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刘德华对秋真真的遭遇颇多同情,对其为人,也是敬重有加,虽然尊重秋真真的意愿,不准备把这件事公开,但刘德华个人还是表现得很重视这件事。这一点从刘德华对秋静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通过秦歌传话,刘德华也算了解情况了,一见面就很热情地对秋静招呼一声,然后将已经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她。 秋静这时候就象是个小孩子,一看到有礼物拿,马上兴高采烈地一个人到一边去确认刘德华送给她的到底是什么,一下子就安静了。对秋真真,刘德华倒是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简单的一句:“欢迎你回来!” 秋真真却一看到刘德华就有些脸红,对于刘德华问也不问就把大笔款项交给她的做法,她一直铭感于心,马上对刘德华道歉,并承诺尽快多拍片,希望能够及早把这笔钱给还上。 听秋真真这么一说,刘德华马上就笑了:“钱的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的后台那么硬,我是绝对不敢逼债的。而且你的后台那么有钱,我逼债也是找他。” “后台?”秋真真是真有点莫名其妙了。 “是啊,难道你自己还不知道?”刘德华故作惊讶:“说起来他可是不得了了,又有钱又有势,最近风头可是出足了,现在我都要看他的脸色行事呢。这不,他一甩手走了这么长时间,整个剧组都在等他,我还是什么话也不敢说。唉,谁叫人家财大气粗呢。” 听刘德华这么一说,秋真真总算明白了,难得地掩嘴轻笑起来。沈信却是大大不服,委屈地叫了起来:“华哥,你也来耍我。”沈信的神态象极了整天委屈的秦歌,更是惹得众人大笑。 快乐是最容易感染人的,这么一来,现场的气氛可是够轻松了。方令强从一见面起就有点插不上话,不过从他的神情可以看出,对这次和秋真真的重会,他可是感慨良多。等众人的寒暄告一段落,他才上前和秋真真握握手,感叹道:“真真,我们终于有机会再次合作了。” 对方令强,秋真真也是印象深刻,听他这么说,也马上想起一起经历过的那场难忘的拍摄,无言感慨,也很是激动。 一下飞机,沈信马上就通过意识感应通知了典娆自己回来了。秋静想见典娆,秋真真想见万零,沈信更同时嘱托典娆马上带万零到公司去。在沈信和刘德华等见面不久,典娆和万零也就赶到了。 通过典娆,万零已经知道了秋静的情况,对她也是很同情和好奇,所以一进门和众人打个招呼之后,目光就自然而然地向秋静望去。典娆和秋静早就熟识,更是直接就走了过去。 秋静看到典娆自然是无比高兴,马上就把手头刚拿出来的礼物丢到一旁,欢呼一声,接着兴高采烈地和典娆抱在了一起。同时秋静还不停地叫着:“你看,我真的好了,我也可以象你一样行走和奔跑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让所有人都有心酸的感觉,幸好乌云散尽,困难都过去了,所有人又同时感到宽慰。 秋真真自己尤其感慨,不过她还记得是自己说要见万零的,马上走上前去亲昵地拍拍万零的头,招呼道:“你好!” 对秋真真万零可是不陌生,且不说秋真真本身就是很有名气的女明星,光是她和沈信的种种纠葛,已经让万零对她难以忘怀了。看到秋真真,万零先是一愣神,接着就笑了:“你好,真真姐。”对秋真真,她其实也是很欣赏和喜欢的。 两个人互相看着,秋真真眼中却突然多了一丝伤感,柔声道:“小小年纪,可真是苦了你了。” “苦?”万零一听到这句话可就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接着笑道:“怎么会?我快乐着呢。”这样说的时候,她似有意又似无意地向沈信的方向看了一眼,眼中似乎又是一片迷蒙。 秋真真还是很温和地看着万零,似乎想看穿万零的心思,忽然又道:“我看过你的书了。” “是吗?真真姐也看我的书?”万零一听很有点兴奋,接着又谦虚地问道:“真真姐,你觉得我写得怎么样?” 秋真真没有直接回答,却是象吟诗一般感叹道:“梦很美,迷难破,真难啊。” 秋真真的话其他人听得莫名其妙,万零却是象被电到一般,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良久才说道:“真真姐,你明白我的意思啦?” “不敢说全懂,明白了一点。”秋真真看着万零,就象看着秋静,柔声说道:“所以我想和你谈谈。” “谈谈?谈什么?”万零好象忽然对秋真真很戒备,大概是觉得她的心思被窥破,很是不安。 “现在你的要改编电影了,我有可能是女主角,不过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能把握这个角色,需要你的帮助。”秋真真微笑道:“我们谈谈,如果你觉得我不合适,我就不演了。” “怎么会?”万零被秋真真的温柔安抚了,笑得很轻松:“如果要我选,真真姐绝对是第一人选,就怕真真姐不肯演才对。” “找个地方吧,我们好好谈谈。”秋真真拉起万零的手说道。万零这次没有犹豫,很爽快地答应了。 秋真真和万零手挽着手出去了,典娆也拉着秋静不知道干什么去了,不过从秋静兴奋的神情大概可以想象是典娆有什么好玩的事情要介绍给她。 屋里只剩下三个大男人,却是面面相觑。刘德华率先打破沉默:“你们听明白了真真和万零的对话了吗?我是没听懂。难道我真的老了?理解力退化得这么厉害?” 方令强耸耸肩说道:“我也是半懂不懂,好象是在说书里的人物吧。” 沈信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懂,但在心里却隐约觉得有某种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在他看来实在是荒诞,也就抛开不理了。 说起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想不通也就不想了,方令强最先把话题转移到即将开拍的《千年迷梦》上。从一开始慧眼独具地看上这本书,到现在电影要开拍,方令强大概对其已经研究得很透彻,各种拍摄构思都已成竹在胸,一开口就是滔滔不绝。 方令强的思路很古怪,决定把这部影片拍成一部很另类的风格,最主要的部分就在于他准备在电影里加入大段类似歌剧对唱的场面。这在印度影片里比较常见,但作为中国电影来说,却是很少有人尝试,沈信和刘德华一听之下,觉得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方令强一看就知道两个人并不太赞同他的看法,不过他对此是早有准备,各种论据准备得十分充分,从经典影片的引用到对具体场面的构思,方令强都说得头头是道,即使刘德华和沈信不认可他的观点,但也不得不承认方令强的想法确实是有其独到之处。 而且仔细想过之后,沈信和刘德华又都觉得方令强的想法不错。首先从这部影片的整个故事而言,也很适合用这种方式表现。更主要一点,这很符合沈信自己的特点,可以将他在表演和歌唱方面的才华都充分体现。方令强大概也是想到了这一点,重点指出了这对沈信的重要性。为了能与沈信一块合作一部优秀的影片,方令强也是煞费苦心。 沈信自己还不觉得如何,刘德华先觉得事有可为,对沈信的发展,他的兴趣从来都是最大的。 在方令强种种极具诱惑性的展望下,沈信和刘德华终于被说服了,觉得这样的电影未尝不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而方令强一看到沈信和刘德华频频点头,马上更是精神大振,各种有关具体拍摄的计划和构思泉涌而出。 从方令强这时的话里就能看出方令强的敬业了,他对这部电影的准备工作进行得可谓精细和充分,无论哪一方面都考虑得很周到。如果说一开始沈信和刘德华点头还只是觉得方令强的想法比较有独创性的话,现在他们更觉得有方令强在,这部影片很有可能是一部经典之作。 从整体而言,既然场景是在埃及,那么自有大段的经典可以借鉴,方令强认为画面方面的风格最好还是阿拉伯风味,不准备太过特异。他的所谓另类,更多是在小范围内的腾挪,具体到某场景,尽量在细节上表现出与别人截然不同的风格。而且作为故事中很重要的一个场景,古埃及的争斗也是波澜壮阔,方令强也准备在这方面做点文章。诺曼先后两部影片已经给了他很大启发,对于其中的大场面,方令强也有自己的想法,准备大胆地尝试一下。 刘德华最后完全被方令强折服了,很激动地说道:“方导,你现在就是大导演,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公司一定全力支持你。” 有刘德华这一句话,方令强算是获得了在剧组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且最难得的是刘德华完全不从艺术上干涉他的构思,方令强顿时激动不已,豪情满怀。 说到刘德华对方令强这么看重,最重要的一点是刘德华看到了方令强的进步。在和沈信合作《秘藏侠情》之前,方令强大概是只重视一部影片在艺术上的价值,更看重名而不是利,所以票房是不是好他大概是不太在意的,他更在意口碑。但从和沈信合作了一部商业上很成功,而且艺术上也颇有特色的电影后,方令强的想法变了,他现在是两条腿走路,商业和艺术并重了。这当然不容易,不过却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的转变。一部名利双收的影片,自然是所有导演的梦想,不过真要敢这么想,却也表示出方令强是一个很有自信的人。 而且并不是空口说白话,方令强很明显已经考虑了很久,想法已经很成熟了。从《千年迷梦》来说,丰富复杂的剧情给了他很大的腾挪余地,他大可把自己在艺术上的功力施展出来。不过这毕竟只是自己的爱好,是他自己的风格,可是若完全以自己的风格展示,恐怕在票房上不一定得到认可。正是因为同时也很重视商业上的表现,方令强自己决定加入了不少商业片的因素。 颇具深度的内涵,加上商业外套包装,表面上是迎合市场的口味,骨子里却是自己的坚持的风格,这就是方令强的整体想法。对这个想法,刘德华倒是不一定真的看好,但至少是一个尝试的方向。尤其是方令强难得可贵的自己想到了,刘德华分外佩服他,这才决定不遗余力的支持他。在刘德华看来,方令强这么有思想有才华的导演,既有自己的风格又肯变通,绝对是难得可贵。刘德华自己心里已经决定,即使一两部影片不卖座,方令强也是要重点保护的,这就是人才,这就是财富。 方令强对刘德华的支持的感动也是发自内心的,不说是有刘德华给机会他才出头,就说刘德华尊重他在导演方面坚持自己的风格,已经让他铭感于心了。在这样的心态下,他更是下决心要拍一部经典且绝对没有人尝试过的影片。 在方令强谈兴犹浓,灵感十足的时候,秋真真和万零回来了。万零的神色很古怪,似乎哭过,却又是一脸的坚决。而秋真真似很无奈,却又带着一丝佩服的意思。这些都是很细微的表情,常人根本就注意不到,刘德华和方令强就没有太留意,但沈信却是一眼就看出这些蹊跷之处,不由暗暗纳闷,到底秋真真和万零说了些什么呢? “经过我和万零商量,我决定出演《千年迷梦》了。”秋真真很郑重地宣布,似乎这个决定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作出的。 三个男人都是一愣,刚才秋真真说如果万零不同意,她就不演,他们都以为只是玩笑,现在看来,秋真真其实是认真无比。秋真真的表情表现出了自己的决定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让人很是纳闷,沈信尤其觉得内情耐人寻味。 在一片沉默中,方令强是最先反应过来的,马上上前热烈地与秋真真握手说道:“真真,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和沈信就是双重保险,影片的质量绝对是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如果这部影片最后得不到承认,那只能是我自己的过错了。” 秋真真微微一笑:“每一部影片我都会认真去演,不过这部影片绝对尤其认真。如果我演得不好,万零第一个就不会放过我。” “怎么可能会演不好?”万零这时对秋真真的信心近乎盲目,很认真说道:“我希望真真姐能演一个经典的女主角出来,我支持你成为最佳女主角。” “我呢?我是不是也能得奖?”沈信微笑上前,对着万零问道。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他只好不想了,看到万零认真的神情,他忍不住想开个玩笑。 “你?”万零看着沈信的神情很是奇怪,不过很快就笑了:“你就得看自己的临场表现了,我什么也不能保证。” 沈信马上做个很失望的表情:“不公平,为什么真真的表演你就可以保证,我就不行呢?”看他的神情,简直要象秦歌一样大叫歧视了。 众人一阵大笑,万零连腰也直不起来:“这个自然是有原因的,不过我不告诉你。” 沈信做个很倒霉的样子,众人更是大笑不止,不过有关《千年迷梦》的拍摄,大体就这么定下来了。 (第一三七章完) 第一三八章 和谐 (大家都去支持一下新书吧,点推实在是太难看了。这样好不好?大家把票票都投给新书,只要新书能上首页新书榜,《仙恋红尘》就改为一天解禁一章,直到解完。新书书号:74695,书名:《桃源梦记》。) 在方令强提到要在《千年迷梦》中加入大段对唱的情节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谈到有关对唱曲词的问题,在他看来,有沈信在,这个问题是不需要考虑的。这是对沈信的信任,也是让沈信哭笑不得的,他的时间于是就全花在赶着作曲上了。因为有关《千年迷梦》的其他准备工作都接近完成,他这一部分的工作显得分外关键,沈信也因此变得很忙。 在看万零的时候,沈信已经对埃及和阿拉伯的文化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这时也正好在研究阿拉伯风格的音乐的时候对这些东西进行了一番深入的了解。从历史到文化到现状,沈信通通进行了一番研究,等他完成作曲的时候,已经是半个伊斯兰教徒和一个资深的阿拉伯学者了。尤其让所有伊斯兰教徒都可能惊叹的是,沈信把《可兰经》都可以倒背如流了。 有关阿拉伯风格的乐曲,沈信自己的资料算不上丰富,不过也够用了,足以让他管中窥豹,了解到阿拉伯音乐与众不同的地方。以沈信特有的对音乐的敏感,他很快就能把握的其中最精髓的东西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作曲本来可以很顺利,但沈信还是想试着在音乐中加入自己研究中国音乐的成果,在阿拉伯风格下坚持一点自己的风格,这就有点困难了。不过总算一切顺利,虽然算不上完全满意,沈信还是尽快地将自己的作品拿出来了,从自己当前的水平而言,沈信觉得还是过得去的。 乐曲沈信一手包办,歌词自然还是由万零来作,也就她有着这么深厚的功底,可以做出阿拉伯风格的歌词来。而且还有一点,万零现在也是万事通的学者了,她甚至可以用阿拉伯文直接写作,做词这样的工作,没有人比她更合适了。 大多数时间,沈信都是和万零呆在一起,彼此交流着对阿拉伯文化的研究和理解,在这个基础上各自完成各自的工作。 一旦和沈信在一起,万零是一点当红女作家的风采也没有,依稀仍是初见沈信时那个单纯的歌迷。虽然现在万零的学识和名气都与那时截然不同了,但对着沈信,她似乎永远只是一个单纯的追星族,对沈信的依恋和崇拜从未改变过。 在共同的创作中,沈信难得地发现自己和万零居然已经达到心灵相通的境界,虽然对待同一个问题,一个是用音乐来表示,一个是用诗词,但一旦乐词融合起来,却是那么得融洽,那么得和谐,简直达到浑然一体的境地。 当这一天终于完成了所有的作曲作词之后,沈信和万零都觉得有一种难得轻松的感觉。这是很自然的,这次的工作,对两个人来说都是一次没有经历过的挑战,能够顺利完成,实在是让人无比欣慰。万零没有沈信那么过人的精力,这一番辛苦下来,几乎已经是精疲力尽,不过单从神情来看,倒是更多兴奋和喜悦,不知道是为自己的作品,还是为和沈信的合作。 “万零,你听听这段这么样?”沈信一边看着万零作的词,一边拨动了刚弄来的一把阿拉伯弦琴。好象是一个他曾经很向往的游吟诗人,沈信边弹边唱,似乎是在街头卖艺一般。 沈信的演唱自然还是万零熟悉的那么动人,尤其是他唱的是万零作的词,更让万零别有一番感受在心头。静静地聆听着,万零并没有说话,只是那眼睛里又现出沈信熟悉的迷蒙神情,似乎在沈信的音乐和演唱中已经进入了梦里。 沈信吟唱完毕,静候万零点评,万零却是久久不语。看着万零痴迷入神的表情,沈信不由怜爱地轻声嘀咕了一句:“唉,爱做梦的小丫头,虽然已经是成名作家了,居然还是这样。” 对万零宠爱有加,沈信其实还是很喜欢万零现在这样的表情的,不忍心打破万零的梦游,沈信也就不说话了,信手拨弄着那弦琴。 “这感觉真是太美了。”万零好象还是沉浸在梦里,却出声喃喃道。 “什么更好?音乐,还是歌词?”沈信微笑问道。 “当然是音乐了,只有沈信哥哥才能作出这样不同凡响的乐曲来,简直就是仙乐。”万零完全清醒过来,微笑着说道。顿了一顿,她又调皮地笑了起来:“不过,如果我狂妄一点的话,我会说歌词和音乐都一样好。将音乐和歌词结合起来,再由沈信哥哥来唱,那就是完美的天作之合。” 说到这里,万零还是很调皮的样子,似乎在等待沈信说话。沈信微笑道:“其实要我说,还是你的歌词作得好,灵动活泼,完全没有斧凿的痕迹,我的音乐,似乎有点过于刻意了。” 沈信这样的话当然是对万零的赞扬,不过万零却似乎觉得这并不是她想要的回答,虽然仍在微笑,她的神色却有些黯淡,显得很是落寞。 看到万零这个表情,沈信没来由心里一痛,觉得那似乎和自己有关。对于万零的心思,他并不是没有感受,但他始终认为那只是一个追星少女对自己偶像的遐想,只是青春岁月的少女心思,绝对不会持久的,所以他一直都不太当回事,只是当万零是一个妹妹一样。 现在看到万零这个样子,沈信不由暗暗心惊,不过他想到万零已经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作家了,以后生活会更丰富精彩,大概是会将这段感情只当成一段青春回忆的。 落寞只是一瞬间,在沈信思潮起伏之际,万零已经恢复常态,笑道:“不谦虚地说,歌词算是做得不错啦,不过和音乐比起来,还是差上那么一点。所以,我还得继续努力才行。” “好啊,你现在已经这么红了,我看你到底能红成什么样子。”沈信微笑着开了一句玩笑。 “红成什么样子?”万零好象在想,最后笑道:“大概比最红的辣椒好要红一点。” 气氛由此又融洽起来,沈信微笑道:“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你完全可以来电影里配唱这一段歌曲,你的唱功还是很不错的。” “不行啦,不行啦。”万零连连摆手:“上次你开演唱会已经差点让我出丑了,我才不要再来一次。”说到这里,万零作出心有余悸的神态,不过眼睛里迷蒙的光芒却表示,她其实很怀念那次的经历。 “你不唱怎么行?”沈信看出万零的心思,连忙打断她的回忆:“如果你不唱,那么谁还敢唱?” “温馨姐姐喽。”万零恢复正常,理所当然地回答道:“如果我可以要求的话,就让温馨姐姐来吧,上次她和你唱那首《两情相悦》唱得那么好,这次也一定没有问题的。就让她来好不好?” 从语气到眼神,万零的所有神态都表现出一种企求,沈信怎能忍心拒绝?更何况温馨也确实是一个很合适的人选,沈信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方面他还是可以做主的,不论是刘德华还是方令强,有关到音乐方面的事情,那都是绝对相信沈信的。 听到沈信答应了,万零的神情欣喜不已,自从上次经历了温馨的演唱会,大概她已经把温馨当成了代替自己唱歌的人了吧,对温馨她可是念念不忘。于是在不经意间,连与沈信对唱的人选也确定了,温馨那边应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肯定是会答应的。说到唱歌,秋真真是完全的不在行,另找人配唱也是必然的,这倒是不会让秋真真有什么想法。 沈信和万零完成了作词作曲的任务后,《千年迷梦》的整个筹备工作算是就此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埃及方面有关的事项也已安排妥当,剧组马上集结,就要奔赴开罗去了。 这个时候,沈信才终于有时间了解有关秦歌的事情了。而听完刘德华无奈的描述后,沈信自己也是啼笑皆非。自从《银河英雄传说》拍摄完毕之后,秦歌就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无意,他连续闹出了几件很不太名誉的事件,一时间竟成了艺人的反面典型。 对于媒体的负面报道,秦歌自己是完全不在乎,大有将这反面形象进行到底的意思。不过刘德华可就在乎了,怎么说也是和沈信关系密切,而且更具有很大的演艺潜力,秦歌这样的行为对他的发展可实在不利,于是就对他严加注意。秦歌算是稍有收敛,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我行我素。刘德华苦口婆心地给他讲半天,他只是振振有辞地说道:“生活太苦闷了,总得找点事做吧?你不让我演反派,我就在现实中当个反派。哼!” 对秦歌这理论,刘德华哭笑不得,更是无可奈何,于是一方面安抚秦歌,说很快就有反派给他演,另一方面也加紧催促马天成,要求他尽快为秦歌写个剧本出来。 听完刘德华的讲述,沈信只有一个念头:可怜的马天成。不用说,除了刘德华的催促,秦歌的骚扰也是马天成难以承受之重,沈信自己有时候都受不了。 对于秦歌这样提要求的方式,沈信还有一个想法:会哭的孩子吃奶多。秦歌这么一闹,算是让刘德华和马天成都怕了,为了少点麻烦,秦歌的剧本应该会很快出来。事实也正是如此,刘德华马上就告诉沈信,马天成为秦歌所写的剧本已经接近完成,一旦剧本拿出来,马上就组织剧组开拍,现在大家都急着为秦歌找点事情做了。 听到刘德华有这样的安排,沈信这才算安心,不然他还真不放心秦歌。想想最近见到秦歌的情形,沈信自己也忍不住想笑。现在想来,秦歌大概是怕他责骂,所以往往是一见到他就溜了。即使偶尔给当场遇上,他也是随便打个哈哈,然后顾左右而言其他地说句“今天天气真好啊”,然后就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听完刘德华对秦歌的安排,沈信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找一下秦歌,将这个消息告诉他,安抚一下,不要再搞出什么事来。秦歌这次倒是没躲,听完沈信说的事,他两眼放光,怪叫连连,兴奋得忘乎所以,似乎演电影就是他最大的追求。 “没事就不要惹事,你再这么下去,老大我也很为难的。”沈信最后警告秦歌道。 “老大啊,你怎么就不体谅我呢?”秦歌两眼泪汪汪:“你是花心大少,我不是啊。就喜欢小娆一个人,可是小娆她还不喜欢我,我只有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上了。现在我就是一个工作狂人,可是居然两工作都不给我,你说我有多郁闷?郁闷的男人,做出什么事来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沈信哭笑不得,只能连连安慰,说很快就有事情做了,秦歌这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结束了自己的哭诉。 安抚完了秦歌,沈信这才想到,其实典娆才是真正能克制秦歌的人选,无论有理无理,典娆永远对着秦歌永远都是占上风。至于自己,沈信一想就想笑,虽然秦歌口口声声叫着老大,但这老大在他心里究竟有多大分量,那大概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虽然大多数时候沈信都是有理的一方,但在秦歌的无理搅三分的作风下,他的话其实对秦歌根本没有触动。想通这一点,沈信索性就更不理会秦歌的作为了,他想干什么干什么去吧,有典娆看着,他是飞不上天的。 因为一回到香港就忙着作曲,沈信这段时间连秋真真也没有见到,不过想来她的情况应该不会太差,只要想到秋静今天的健康,怕她什么时候也会高兴得笑出来。 秋静这时候却是和典娆打得一片火热,堪称美女二人组。说是美女,其实也不错,秋静在健康恢复的同时,也依稀展现出了一个青春美少女的风采。 说起来算是苦尽甘来吧,现在的秋静可谓幸福无比,那种深刻的感受,没有她那样悲惨的经历的人们,是永远也感受不到的。最让她欣喜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不仅体质越来越好,而且体形也日趋完美,一个标准的美女胚子这时完全出现了。大概是习惯光头了,秋静对留长头发觉得很不适应,所以还是一个短发的形象,却因此具有分外清爽的气质。 刚刚认识秋静的人还不觉得如何,沈信是看过秋静在病床上的可怜模样的,这时不由大叹造物之神奇,居然短短时间就让秋静有如此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对比当初病床上皮包骨头的惨相,看看今天秋静容光焕发的风姿,那对比简直是异乎寻常的强烈。想到这一点,沈信不由有些佩服秦歌的色眼独具了,居然那么早就看出秋静有美女的潜质。 虽然如此说,但对秦歌自诩的“美的鉴赏家”,沈信还是不敢苟同。相比之下,沈信倒是比较认可典娆“流氓”的说法,秦歌这小子还是很具有流氓潜力的,至少在眼光上他还是很有一套的。 (第一三八章完) 第一三九章 初抵开罗 剧组集结完毕,一切就绪,马上就开拔出征了,目标直指埃及首都开罗。 从剧组的组成来说,演员基本上都是新面孔,但方令强的班底却都是老熟人,大多都是参加过《秘藏侠情》拍摄的,此番与沈信以及秋真真见面,想及上次拍摄时的状况以及此后的经历,所有人都有唏嘘之感,也是另有一番热闹。 虽然沈信和秋真真之间的波折所有人都知道,刚一看到两个人又在一起,所有人的表情都有些古怪,不过毕竟上次合作很愉快,这尴尬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气氛就变得融洽无比。对于沈信和秋真真的银幕复合,大多数人都是心中欣慰的。其实在上次的合作过程中,所有人已经觉得两个人是很般配的了,虽然此后的事情颇多波折,但看到沈信和秋真真重新走到了一起,他们都暗自为这两个人祝福。 不过谁也不知道,其实沈信和秋真真现在的关系很是复杂,其中难言难明之处,连当事人也未必说得清楚。表面上看起来沈信和秋真真相处得很融洽,即使不象情人,至少也是老朋友的模样,但其实两个人却是各有心事。 秋真真的心事明显复杂得很,一路上都时不时现出心事重重的表情,沈信相对而言却比较单纯些,只是觉得似乎这是他和秋真真的最后绝唱,颇有些伤感的情绪。不过这些心事两个人都隐藏得很好,除了他们自己,倒是没有被其他人注意到。 在飞机上,沈信和秋真真坐在一起,表现出很熟络的样子。虽然都有着各自的心事,但对即将到来的拍摄,两个人都是兴致很高,话题也就集中在这方面。沈信这时候把自己这段时间研究的结果搬了出来,对有关开罗,有关埃及,有关阿拉伯的话题是侃侃而谈。 这一番言谈下来,所有人都听得如神,即使有对埃及了解的人,也绝对是达不到沈信如此深入的程度,一时间众人都有眼界大开的感觉。 尤其是秋真真,正如她所说,她对待这部电影的态度非常认真,也是很塌实地进行了准备。不过她再下苦功,也是难以象沈信那么深入地研究与电影有关的东西,她的准备其实更所集中在对人物的刻画上。此刻听到沈信谈到这么丰富的知识内容,秋真真对整个故事的感悟更深了,对人物的把握似乎也更深一层。 在谈完有关的历史人文话题之后,沈信又和秋真真探讨了一番有关表演方面的话题。在这方面,秋真真有着丰富的银幕经验,倒是也给沈信很多难得的提示,对具体到拍摄中应该怎么表现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这样的情形似乎是个不错的兆头,但在沈信和秋真真心里,却觉得两个人虽然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了解,但在表面投机的背后,却是两个人作为情人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或许只有好朋友的缘分吧,这是两个人忽然都产生的念头。不只是秋真真在逃避,沈信自己也觉得似乎对秋真真的感情在改变,崇慕之情日盛,但想要拥有的感觉却似乎变淡了。 一路上倒也不寂寞,飞机最后终于降落到了开罗机场。不过一出机场,剧组却遇到了意外的阻塞。这阻塞的原因不明,但场面却是浩荡无比,首先光看热闹的人就是人山人海,此外还有大堆警察如临大敌地维持着秩序,而在正中间最引人注目的却是规模浩大的豪华车队。 从这场面就看出有非同寻常的事情发生,想要离开一时半刻恐怕是办不到了,剧组的成员索性也加入到看热闹的行列中。 看了半天,所有人还是莫名其妙,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沈信是语言通,自告奋勇去打探消息了,一番打探下来,结果虽让所有人觉得有些意外,但其实也在情理之中。根据沈信得来的消息,原来这么大规模的活动是因为有一个阿拉伯国家高层峰会正要在开罗举行,各国首脑代表恰好与沈信他们差不多时间赶到,才正好把沈信他们堵在机场出不去。 知道是怎么回事后,大家都明白这事情急也急不得,而且这样的场面也是难得一见,干脆就继续看热闹了。 一个个身着阿拉伯服装的各国政要及其随从趾高气扬地在机场来去,追随的保镖如云,那场面可谓蔚为壮观。本来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就处处充满着新奇,有这热闹看,更是一大乐事。电影还没开拍,剧组成员们先看到了一幕现实的戏剧。 喧扰了很久,等各国来参加峰会的人都安全离开了,道路才开始开放给普通人。剧组成员这时候才终于能离开机场了。 酒店是预约好的,剧组一出机场就直奔预约的酒店而去。说巧不巧,等剧组成员们都赶到那家酒店,才发现颇有不少政要也是下榻在这里。其他不说,光酒店前排成长龙的各种豪华轿车已经是一大盛景。除此以外,在酒店附近,还有人数众多的保镖在巡逻,看到任何人要进酒店,都得先被他们查问一番。这情形,马上让沈信想到了香港黑帮影片的镜头。 剧组也没能逃过被盘查的命运,还好沈信精通阿拉伯语,一番交流之下,终于被放行。本来那些人都对这一行人满怀敌意,但知道他们是中国人后,那态度明显缓和了不少。这情形不仅又让沈信想道,难道又是被某岛国的臭名声给连累了? 这个意外事件绝对是事先没有想到的,等折腾完毕,剧组成员终于安然入住之后,所有人想到刚才的经历,都不由哈哈大笑起来。沈信对这情况倒是不如何在意,不过想到居然和财大气粗的阿拉伯大亨们住在一起,那感觉总是让他感到怪怪的。 旅途劳累,加上还有这意外的事情发生,除沈信以外,剧组其他人都劳累不堪。用过晚饭后,所有人各自去休息。沈信在用餐的时候觉得秋真真的状况似乎不太好,这时就去找她看是怎么回事。 沈信进门的时候,秋真真正在一个人发呆,脸色有些发白。 “怎么精神这么差?”沈信一看到秋真真这个样子,不由皱起了眉头。 “没什么。”秋真真勉强一笑:“就是感到有些压力。” “有什么压力?”沈信想让气氛轻松一点,微笑着说道:“你又不是没拍过电影。” “是不是第一次拍电影,不过这次的感觉不同。”秋真真感慨道:“以前只是逢场作戏,为了钱而已,演过即算,反而很轻松。这次却是想演一个好角色,不仅要过自己这一关,还得过万零那一关,自然心里有些忐忑。” “万零?”沈信笑了:“她应该不会太在意的。” “你不懂,你还是不懂。”秋真真旧话重提,优势一声叹息:“这不只是一部电影,更是一个梦。是我的,也是万零的,一个可以回味一生的梦。” 秋真真的表情和言谈实在是太奇怪了,沈信不由问道:“你和万零到底说了些什么?为什么神神秘秘地不肯说出来?”这个问题一直是沈信自己想不通的,这时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没什么。”秋真真的表情却在瞬间恢复了平静:“无非是有关人物角色的理解,她是原创者,我自然得听听她的意见。我们讨论的结果算比较一致,万零也就支持我演这个角色了。因为这个角色对万零而言很重要,所以我有压力。” 沈信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秋真真的话说得很清楚,可他就是不明白。这个角色对万零很重要?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沈信很想再问问是怎么回事,但秋真真却很明显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而且她的精神似乎也不适合探讨这些问题。沈信于是就随便和秋真真闲谈起来,话题自然转到秋静身上,秋真真的精神马上好多了,神情也愉悦了许多。 尽量引导秋真真不去想有关她感到有压力的事情,沈信在和秋真真谈了一会儿秋静的话题后,又拉她去窗前观看开罗的夜景。 在来开罗之前,沈信对开罗的地理也是下过一番工夫的,即使是在晚上,他也能如数家珍地将开罗的名胜一一指出来给秋真真看。开罗其实就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古老的建筑和现代的建筑融合在一起,结合上沈信指点江山般地畅谈古今,更是让秋真真觉得有如进入一个迷梦般的世界。 秋真真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聆听着,对沈信此刻的表现,让她觉得沈信既陌生又熟悉,另有一种吸引人的魅力。这感觉让她知道,其实她是深陷情网,无法自拔。 她其实很清楚,她接受沈信邀请参加《千年迷梦》是一场赌博,或许能摆脱能一直让她困扰的感情问题,但也可能让她自己陷得更深。她知道自己在玩火,这样的情形持续下去的结果无法预料,可是她实在没有办法,无论是接受还是拒绝沈信的这份感情,对她来说都是一个难以决断的问题。 她本来已经准备任随命运摆布,就象一条小船飘荡在命运的河流上,随便把她带到什么地方去。她太累了,累得不想作出任何决定,就想这样漂流下去。可是沈信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却完全打乱了她的情绪,使她不知道该怎么好。如果沈信面对她的拒绝能够坦然接受或者象上次那么激烈,她或许反而解脱了。但可惜沈信却是不肯放弃,让她再度地不知如何是好了。现在她不想想太多,只想将自己尚存的激情一次燃烧干净,不在现实中,而是在电影虚幻的世界里,这是她对万零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承诺,至于那结果是烧到她,还是烧得其他什么人,她已经顾不得了。她只知道,她需要这么一次机会。 一番谈话下来,时间已经不早,沈信看看秋真真的神色,神色又转忧。本来是想让秋真真放松,但实际上效果甚微。很难想象这样的情况下秋真真能够休息好,能够有精力应付明天的拍摄。 “不早了,你休息吧。”沈信试探着说道。 “好啊。”秋真真似乎是随口答应,神情却表示她似乎又在想着什么不开心的事。 “我来帮你入眠吧。”沈信看出如果他不做点什么的话,秋真真肯定是难以得到良好的休息,这样说道。 “你想干什么?”秋真真顿时一脸戒备。 “我有那么不堪吗?”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动不动就拿我当坏人。” “哼,你当我不知道,你趁我睡着的时候做过什么?”秋真真依然不放心地说道。 “要做什么还用等你睡着吗?”沈信笑道:“什么时候不能做?” “那就是说你还是想做什么了?”秋真真逼问道。 “对。”沈信说着,忽然拦腰把秋真真抱了起来。 “你,你放开我。”秋真真是真的急了,眼泪都要流出来。 “唉,乖一点,你知不知道你很重的?这么一挣扎,我可是很累哦。”沈信把秋真真平放在床上,为她拉上了被子,柔声说道。 “你,你想做什么?”秋真真紧紧抓着被子,虽然沈信没有进一步的动作稍稍让他安心,但还是觉得没有安全感。 “我就是想唱首歌给你听罢了,你干嘛这么紧张呢?”沈信微笑道:“难道我的歌声很恐怖吗?不要忘了,我怎么说也是得过音乐奖项的人。” “唱歌?唱什么歌?”秋真真迷惑了。 “《摇篮曲》。”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 秋真真想笑,可是沈信已经开始唱了,还真是《摇篮曲》。秋真真想抗议说“我不是小孩子”,可是说也奇怪,一听到沈信的歌声她就觉得眼皮发沉,浑身放松下,她根本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就进入梦乡了。 看着秋真真终于酣然如梦,沈信不由叹息一声。大概秦歌还真说对了,秋真真确实是他命里一劫,任他有通天本领,对秋真真却也是无法可施。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还是等命运来决定吧。 (第一三九章完) 第一四零章 现场演唱会 (通知:从今天开始,本书改为每天解禁一章,作为一个开始,今天下午还有一章。) 轻轻为秋真真带上门,沈信来到了走廊上。在开罗这样充满着梦一般感觉的城市,沈信本该觉得新奇而且兴致盎然的,但有着和秋真真的复杂难明的关系,却让他有些落寞。这样的情绪困扰着他,他一时间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就在沈信这么犹豫着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阵悠扬的音乐从某个酒店的房间中传出。那房间沈信看不见,但音乐却是清晰可闻。以沈信对音乐的造诣,当然马上就分辨出那绝对是最正宗的阿拉伯音乐。 对阿拉伯音乐的研究也要好一阵子了,但沈信在阿拉伯音乐的搜集上,其实也只能说够用,远远谈不上丰富和全面。比如说现在他听到的这段音乐,就是他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而且不仅仅是新鲜,乐者的技艺也是精湛无比,那音乐的境界也颇高雅,沈信一听就入了迷。 反正一时也没有其他事情要做,沈信索性就依在门上,静静聆听起来。这一曲演奏的时间很长,沈信完全沉迷在音乐中,对时间的流逝倒是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等这一曲终了,沈信才突然醒神,忍不住在心中喝彩起来,这一曲从音乐本身到演奏者自己的演绎都是自有其魅力,沈信是知音人,尤其能够领悟到其中绝妙之处。 被这一曲完全迷住了,沈信不由对其弹奏者的兴趣也是大增,闲着也是闲着,他忽然生起去认识一下这位高人的想法。这么晚了还有兴趣玩音乐,想来也是一个雅人,很是值得结交一下的。这样想着,沈信迈步向刚才音乐传出的方向走去。转过一个转角,沈信刚一眼看到刚才音乐传出的房间,却突然已经被两个膀阔腰圆的大汉拦住了去路。 “黄皮小子,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滚开!”其中一人很轻蔑地看着沈信,用英语对沈信喝道。 沈信一愣神,难道这地方是什么禁地?不过不等他有时间想清楚,两个大汉已经不耐烦地出手要赶他走了。 一左一右,两个大汉的配合倒是很默契,凶狠地向沈信扑了上来。本来依稀对自己或许是真到了了不该到的地方有些歉然,但两个大汉的态度却让沈信有点生气。从他们的出手就可以看出,他们根本就不把沈信的生死放在心上,如果沈信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被这么一夹击,大概不死也得重伤。 实在是看不惯这两个大汉的态度,沈信决定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惩戒。一晃身间,沈信恰到好处地躲开了两个人的攻击,还顺手一带,两个大汉的凶狠攻击就冲着自己的同伴去了。这两个人攻击的威力完全显示出来了,几乎是同时击中对方,又几乎同时闷哼一声,他们倒头就栽倒在地了。从他们的情况看,一时半会儿是爬不起来了。 沈信看着那房门,暗自思忖是不是还要去打扰人家,很明显那里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就在沈信还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大概是外面的打斗惊动了里面的人,门开处一个中年阿拉伯人走了出来。 一眼看到沈信,那阿拉伯人皱眉说道:“你是什么人?” 从那人的态度殊不和善看来,沈信的拜访大概是不会受欢迎了。沈信想到这一点,马上笑道:“我是一个音乐爱好者,听到刚才这边有很优美的音乐传出,想来拜访一下演奏者。当然,只是一点点兴趣,如果不方便就算了。请恕我冒昧。” 沈信的言谈和谦和的态度明显给那阿拉伯人很好的印象,而沈信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尤其让那人觉得很惊讶。上下打量了一番沈信,那人微笑道:“对不起了,我们不接待身份不明的人。” “我叫沈信,中国人。”沈信自我介绍一下。 “中国人?”那人明显是很有兴趣的样子。 从那人的话里听出自己是不会受到接待了,沈信微笑说道:“对。虽然不能和这么好的音乐家结识实在是遗憾,不过既然不方便,还是不打扰了,有机会再说吧。”客气地打个招呼,沈信转身就走。 而就在沈信一转身之际,刚才互相击中对方而摔倒的两个大汉终于能爬起来了,对沈信很不服气,他们从后面就要向沈信扑去。沈信听风辨位,当然马上就感知到这两个人的行动,不过这次不用他出手了,因为刚才和他说话的阿拉伯人已经抢先喝止了那两个大汉。 那阿拉伯人的地位明显特殊,一听到他的叫声,两个大汉马上乖乖地放弃了对沈信的攻击意图,走到一边守着了。 虽然没回头,沈信对后面发生的事情却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更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面住的不是一般人。联想到白天碰到的场面,沈信依稀也可以确定那大概是什么阿拉伯国家的要人了。一想到这里,沈信就一点兴趣也没有了,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预期的拜访没有成功,但刚才意外听到的一曲对沈信还是很有启发性的,让他对阿拉伯音乐的了解似乎更深了一层。有了这样的理解,沈信想到自己所作的曲,似乎还是有很大改进余地的,于是马上就投入到对自己音乐作品的修改上。灵感来了是挡也挡不住,沈信一口气把自己的作品都,让其中的阿拉伯风味更浓,风格也更灵动活泼。斧凿的痕迹去了之后,所有音乐的整体也更完美了。等这一番忙碌下来,一个不眠之夜已经过去了。 心情愉快地出门和剧组其他成员会合,沈信意外地发现秋真真的状态也很不错。不知道是不是有沈信帮忙,她昨晚休息得很好的缘故,秋真真现在整个人都显得容光焕发,看到沈信先是嫣然一笑。沈信是不太明白,但秋真真却知道自己突然以把所有的顾虑都抛开了,其他的事情她现在想也不想,就只想着和沈信在这段拍摄中有一段美好的经历。即使这只是个虚无的梦吧,也要让它是一个完美的梦。 秋真真的想法虽然不是其他人所能探知的,但她的状态是谁也看得到的。尤其是沈信,看到秋真真绽露迷人微笑的一瞬间,他恍惚间似乎看到的是百花齐放的春天。和沈信很自然地走在一起,秋真真现在当足了沈信是自己的情人一般,这情形看在剧组其他人眼里,倒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所有人都是精神抖擞地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当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剧组的拍摄顺利无比也是可以想象的。沈信和秋真真完全入戏,所有场景几乎都是一次性完成,偶尔一次重拍还是因为工作人员的技术失误。如果是其他影片,方令强大概会为这样的低级失误大光其火吧,但现在气氛这么融洽,方令强也只是微笑着对沈信和秋真真说道:“不好意思,麻烦你们再重遇一次吧。”这里面一点生气的意思也没有,反倒是对沈信和秋真真的调侃。 对着方令强善意的玩笑,沈信和秋真真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相视一笑。重拍对他们来说什么影响也没有,还算是多给他们一次温馨的机会。这个意外的事件完全没有打乱沈信和秋真真的状态,他们现在几乎是戏里戏外都和谐无比,随便什么场面都是说出戏就能出戏的。 有了沈信和秋真真这样的状态,方令强对他们表演的细节几乎完全不加注意,注意力完全放在其他方面的配合上。在他看来,沈信和秋真真现在需要的就是自由发挥,任何人为的干扰都只是对他们状态的骚扰,绝对是要不得的。对沈信和秋真真的表演状态完全放心,方令强更担心的是由于其他方面的不到位而影响到影片的总体质量。 拍摄紧张顺利的进行着,到傍晚的时候,这一天的工作已经是收获颇丰。不过还不到下班的时间,稍事休息后,所有人马上又都开始忙碌起来,还有一幕戏等着拍摄呢。 这是全片中第一个对唱的场面,相关的剧情是男女主角多年离别,终于重逢,男主角心中重燃情火,趁着夜色来到女主角窗前用音乐吐露心声。这是方令强设想的比较吸引人的一个亮点,而且还是他第一次尝试,虽然全天拍摄顺利,但到了这个镜头,方令强还是有些紧张。 不过紧张的只是方令强而已,沈信自己却是一点这样的感觉也没有。在他看来,这样的场面其实只是给了他一个机会向秋真真表白自己的心声。几乎和剧中人的感情完全一致,沈信只需要演他自己就行了,这样的状况,也实在有利于他的演唱发挥。 方令强一声令下,拍摄开始,沈信马上登场。他的状态是那么得好,一开始演唱方令强悬着的心就放下来了,神情轻松了许多。现在他都快忘了自己是一个导演,而且正在拍摄一部电影,他几乎是在欣赏沈信的个人表演了。 不只是沈信一个人演唱,秋真真也有大段的唱词作为回应。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秋真真的演唱实在是达不到标准,不过事实上她也不需要演唱得多好,只要从表情到动作配合上唱词,然后能够把人物的心理刻画出来就行了。表演可是秋真真的强项,而且她状态正佳,几乎是没有什么难度,女主角那种颇感矛盾的心理完全表现得入木三分。 乐曲是阿拉伯风格,歌词也是,虽然两个人现场演唱用的是汉语,但那阿拉伯风格的味道却是很浓。沈信完全沉浸在剧情里,对周围的情形没有注意,所以他才没有看到,在他演唱的过程中,拍摄场地周围已经围拢了很多看热闹的开罗人。 说到看热闹的开罗人,大概都是觉得新鲜吧。来埃及和开罗拍摄的西方人不少,但中国人却几乎是没有过的。而且这个中国人居然演唱的是阿拉伯风格的歌曲,那份感觉对这些看热闹的人来说,的确是很新鲜。 等这一幕戏拍完,方令强固然是兴奋无比,因为他想到了这一幕在上映时该是多么得吸引观众,剧组其他成员也是一阵喝彩,既有对沈信和秋真真表演的赞赏,同时更感到轻松,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了。但剧组人的欢呼还没有歇,一阵更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就从现场周围传来。 讶然回望周围,剧组成员才发现拍摄现场已经被看热闹的人围得水泄不通,而那掌声和欢呼声正是由这些看热闹的人发出。尤其让沈信哭笑不得的是,在掌声中还依稀夹杂着一些呼叫:“再来一曲。”更有人大声喊:“听不懂歌词啊,强烈要求用阿拉伯语演唱。” 这些人的叫声自然是大多数用的阿拉伯语,还有少数是英语,虽然剧组其他成员不见得能听懂,沈信却是听得一清二楚,不由苦笑不已,难道自己是在开街头演唱会?不过剧组其他成员虽然听不懂或者根本就没有听清,但也看得出来这些看热闹的人的意图。事情再明白不过了,这些看热闹的人一点让开的意思也没有,剧组虽然结束了工作,却是根本无法离开。 在剧组其他人面面相觑的时候,沈信来到场中,很有风度地对着所有看热闹的人挥手致意。沈信的这个举动更是引起看热闹人的好感,要求他演唱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 看出来不满足一下看热闹人的愿望是不行了,沈信也不再推脱,马上拨动手中的弦琴,来了一首正宗的阿拉伯民歌。不仅仅是阿拉伯韵味十足,沈信这次索性用阿拉伯语来演唱。 其他不说,光是沈信地道的阿拉伯语已经引起了一阵惊叹,刚才要求用阿拉伯语演唱的人这种惊讶的感觉更甚,他们那样的要求更多是在起哄,没有人真的想到沈信居然能说这么流利地道的阿拉伯语。 不过这惊讶很快就被另外一种情绪给压到了,在沈信边弹边唱中,所有人很快就完全沉醉于那音乐的迷人世界了。对看热闹的人来说,这首歌是老歌了,几乎是耳熟能详,但由沈信演唱出来,在他们熟悉的阿拉伯风味之外,似乎更另有让人回味之处。这感觉首先是因为沈信在演唱中加入了自己的特色,更主要一点是为了摆脱麻烦,沈信特意加强了自己演唱中类似催眠的蛊惑力。 在沈信的倾情表演下,这一曲可谓精彩之极,迷倒了在场的所有人。这次轮到剧组的成员听不懂歌词了,但这个时候,能不能听懂已经不重要了,在沈信特意的蛊惑中,所有人都只觉得感动直达心底。秋真真尤其是如此,刚才在拍摄中与沈信心灵相通的感觉还在,再听到沈信这么深情的演唱,她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至于看热闹的人,刚才听沈信演唱中文的时候,他们只是觉得好听,所以拼命鼓掌,现在沈信原汁原味的阿拉伯演唱,却让他们听傻了,反而静到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一曲终了,所有人都依然沉醉,一时间全场更是鸦雀无声。沈信对这个效果很满意,但这并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带剧组尽快离开,不能再被这么耽搁下去了,不然可就要影响到整个拍摄计划了。所以,在剧组成员也还在沉醉在音乐中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明白,这个时候是最合适走人的时候。如果等看热闹的人醒过神来,恐怕现场演唱还得继续下去。 类似佛门的狮子吼,沈信低低地叫了一声:“诸位,该走了,你不是想我一直演唱到天亮吧?”听到沈信这一声叫喊,剧组成员们才蓦然醒神,不用沈信再提醒,各自拿着自己的东西一轰而散。看热闹的人一时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剧组成员们已经突破重围,落荒而逃了。 在离开的一瞬间,沈信忽然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熟人。说是熟人也不恰当,但是沈信认识,这个人就是昨天他在酒店碰到的那个阿拉伯人。从他的神情来看,他似乎比其他人还要沉迷得厉害。对这个人,沈信很怀疑他就是演奏音乐的那个人,其实是很想认识他的。不过当务之急是带着剧组成员回家,沈信也就暂时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 被热情的开罗人吓坏了,剧组成员都害怕再碰到刚才那种场面,一直跑出很远才松了一口气。这时候再想到刚才的遭遇,所有剧组成员都觉得很是滑稽,不由齐声哈哈大笑。 方令强笑得都快喘不过气了,辛苦地勉强说道:“沈信的魅力就是大啊,连听不懂中文的埃及人也抵抗不了他的魅力。现在我倒开始担心了,如果法老也听到你的歌声,怕也要从金字塔里面出来了。” “哇,这个玩笑可是开不得。”沈信夸张地大叫起来:“我们不拍木乃伊。”剧组成员看着沈信的故作姿态,又是一阵轰笑。 在其他人大笑不止的时候,沈信却来到秋真真身边,悄悄问道:“你觉得我唱得怎么样?” “还好啦。”秋真真微笑道:“不过说到应付刚才的场面,应该由我出面比较好。” “为什么?”沈信不解地问道。 秋真真抿嘴一笑:“因为你唱得好啊,你唱得越好,听众就越不想让你走。我就不同了,我一开口,就把他们吓跑了。” “不早说。”沈信又做一个很夸张的神情:“那样我们就不用逃得那么狼狈了。” “谁叫你想不到呢?”秋真真故意叹口气:“看你好象很聪明,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不是没想到,而是有另外一个问题。“沈信一本正经地回答:“你就没想想?这个法子好是好,可万一闹出人命怎么办?”说到这里,沈信好象是心有余悸的模样。 “少来啦,我哪有那么不堪?”秋真真实在忍不住了,狠狠扭了沈信一把,接着却是难掩一脸笑意。沈信连声道歉,但在他脸上,同样也是快乐无比的笑容。 (第一四零章完) 第一四一章 王子有请 (新书上传十万字,仍无人问津,做为一个写手,最郁闷的事情莫过于此。西风现在就处于这种悲惨的境地。 大家想看《仙恋红尘》,西风解禁快点就是了,但是,就当是爱心奉献,大家都去看看西风的新书吧,是好是坏,也要看过才知道不是?连看也不去看看,西风实在是太伤心了。新书书名《桃源梦记》,有点烂,书号:74695,下面传送门也开了,顺便看看去吧,西风泣求中。) 晚饭之后,沈信正和秋真真房里和她聊天,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沈信开门一看,居然是他昨天晚上和今天傍晚都碰见的那个阿拉伯人。 “你好,我叫阿穆尔,想和你聊聊音乐的事情。”那阿拉伯人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着,用的是阿拉伯语,神情中依稀有很渴望的意思在。 “现在吗?”沈信回头看看秋真真,有些犹豫。和这个阿拉伯人探讨音乐固然对他有很大吸引力,但他又实在不想离开秋真真。 秋真真这时候表现出很善解人意的一面,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但很明显那阿拉伯人是有事要找沈信,所以她马上故意打个哈欠,说道:“太累了,我要休息了。” 对秋真真的这个表态,沈信大是感激,也真的很想从阿穆尔身上了解更多有关阿拉伯音乐的事情,他对秋真真歉然一笑,就带着阿穆尔回自己房间去了。 “我其实是一个音乐家。”一坐下来,阿穆尔就迫不及待地说道:“我一直都致力于对阿拉伯音乐的研究,但是却从来没有听到过象你那么神奇的音乐。如果说音乐有精灵的话,你已经把它抓住了。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说到这里,他还怕沈信不理解,连忙又加了一句:“今天傍晚你在街头演唱的时候,我也在场,当时我就听入迷了。等我醒过神来,你已经不见了,幸好我们昨天见过面,要不然可真找不到你了。” 沈信微微一笑,还没有开口,阿穆尔又歉然道:“昨天不知道你身份,不知道你在音乐上有这么高才华,态度可能不够友好,希望能够原谅。” 阿穆尔谦恭的态度和对音乐的热爱都赢得了沈信的好感,加上前一晚上阿穆尔的态度其实也很好,沈信马上回答道:“昨天是我自己太冒昧。说到音乐,我其实也只是一个爱好者,尤其对阿拉伯音乐,我也是刚接触,还需要你多多指教。” “刚接触?”阿穆尔惊讶无比,更是难以置信:“依我看来,你这方面的造诣没有几十年功夫是不可能的。”说到啊这里,他看看沈信,又感叹道:“不过你年龄这么轻,这更不可能。我没什么话好说了,只能说你是天才。” 沈信微笑着谦虚一番,马上和阿穆尔开始进入正题,对于阿拉伯音乐,他现在的兴趣也是大得很。事实证明,阿穆尔绝对是一个狂热的音乐家,尤其是对自己民族的阿拉伯音乐,那份热爱和骄傲是刻在骨子里的。正因为这样,沈信在阿拉伯音乐方面的见解和认识更是让他叹服。 而沈信自己也从这番谈话中获益非浅。无论是那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有着只要纯粹的该民族成员才能领会和感悟的东西,虽然沈信对阿拉伯音乐算是很了解了,但和真正的阿拉伯人相比,却还是有些差距的。正是因为如此,通过阿穆尔的言谈,沈信对阿拉伯文化尤其是音乐的了解更是深入了。这些东西虽然对沈信来说不是拿来就能用,但却从意识的最深层加深了沈信的见识,扩大了他的视野,对于他日后的发展可谓大有裨益。 在热烈的气氛中,沈信和阿穆尔都没有注意到时间是怎么过去的。直到窗户上出现了东方第一缕光亮,阿穆尔才一声惊叫:“天,一晚上居然就这么过去了?” 沈信看到这情形,却只是微微一笑,这一晚上可是过得很有意义。 “对不起,实在是耽误你太多时间了。”阿穆尔很是歉然:“你今天还是要继续拍摄吧?” “对。”沈信回答道:“不过没关系,我精力充沛得很,有兴趣继续聊。” “不了,实在是太晚了,不敢再耽误你了。”阿穆尔虽然意犹未尽,却还是这样说道。 “晚?”沈信哑然失笑:“太阳刚刚升起来,一天才刚开始,早得很呢。” 阿穆尔意识到自己的语病,也是一笑,不过还是坚持要告辞。沈信也就不再强留,送他出门而去。 刚送走阿穆尔,沈信回头就撞见了秋真真。望着阿穆尔的背影,秋真真讶然问道:“你和他谈什么了?谈了一晚上?” “是啊。”沈信微笑道:“他是一个音乐家,和我探讨音乐上的事情,一不留神就过了一夜。”说到这里,他故作神秘地说道:“我有一个发现哦,原来阿拉伯人的脑子里并不全是石油的。” “你自作聪明吧?”秋真真好笑地说道:“谁告诉你阿拉伯人脑子里装的是石油?” 沈信自己也笑了,问秋真真道:“怎么样?昨天休息得还好吧?不过如果你想梦见我的话,恐怕是会失望了。”说到这里,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昨天没空,没时间去赶到你的梦里。” “少自己臭美了,谁会想到要梦见你?”秋真真不屑地说道。 “难道是我记错了?”沈信疑神疑鬼地说道:“我记得好象有个人真看到我的时候都以为是在做梦,还夸我每梦必到呢。” “你还说?”秋真真的脸顿时有点红,瞪了沈信一眼。沈信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揽住秋真真的纤腰。秋真真似想摆脱,但犹豫一下,还是没有拒绝,她现在大概就当自己是大胆扑入爱火中的飞蛾吧,不管结果怎样,她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这一天的拍摄还是继续着现代都市的情节。因为剧情的关系,总的拍摄计划是分古代部分和现代部分两大类,现代部分是先拍的一部分。本来按照拍摄计划,是想把所有现代部分都拍完,然后集中精力拍摄古代部分。 但是,在拍摄到全剧最后结尾部分的镜头时,沈信却提出一个要求。沈信的这个要求是和整体的拍摄计划有冲突的,因为他要求把这个结局部分留到最后再拍。如果按他的意思来,那么在拍摄完整个古代部分后剧组还得单为这个结局部分再回到开罗一次。 对整个剧组来说,这样做绝对是一个麻烦事。方令强看着沈信,一时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答应,毕竟这会增加成本和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真真,你自己说呢?”沈信索性把秋真真也拉入自己一方。 秋真真白了沈信一眼,不过神情却更多是欣然,她马上就对方令强说道:“方导,这个提议其实也不错,依我自己感觉,我觉得现在拍结局的戏状态不够。你大概会怕资金超出预算吧?沈信现在可是有钱人,多出部分算他的就好了。” 有了秋真真这句话,方令强终于下决心了,答应了沈信的要求。在他看来,秋真真的话没错,现在就拍这一幕戏,很难要求沈信和秋真真的情绪都达到剧情要求。按沈信的要求做虽然可能成本增加,但如果从保证影片质量上来说,却是最合适的。而且即使没有这些好处,方令强其实也很难拒绝男女主角共同的要求。 看到方令强答应,沈信自己高兴无比。他的想法其实很单纯,作为全影片的拍摄**,这个结局部分一定要放在最后才完美,算是为他和秋真真戏里戏外的感情完美的交代。 而对于秋真真话里对自己的调侃,沈信也是很欣慰,秋真真越是这样轻松,就越说明昔日的阴影离她越来越远了。不过对于说到自己是有钱人,沈信不由嘟囔了一句:“我其实是最穷的,所有的钱都不是我自己的。” 对于沈信哭穷,全剧组人一阵大笑,谁也不会相信他的抱怨,尽管他的话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真实的。 方令强答应了沈信的要求后,全剧组人都轻松无比,因为这算是平白无故地多了半天假期,所以那气氛很是快乐。大概很多人都想到可以借这个机会逛逛开罗城吧,作为古代和现代风格的建筑和文化的融合,开罗是不缺乏观光的地方的。 就在全剧组人都兴高采烈的时候,意外的事件却出现了。首先是从拍摄现场外围维持秩序的剧组成员中突然传了几声惨叫,接着一群凶神恶煞般的大汉冲了进来。 如果说这些大汉们凶狠的表情还只是让人感到惊讶的话,那么他们手里的手枪给人的就是恐怖的感觉了。看着乌黑的枪口对着自己,胆子小的人已经大声地哭了起来。秋真真还算镇定,只是却也不由下意识地向沈信靠近,更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臂。 看到这个场景,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难道遇到恐怖袭击了?不过对于自己这个小小的剧组能被恐怖分子盯上,所有人都是百思不得其解。 在这样的关头,方令强还是表现出了自己作为剧组首领的风范,虽然自己也有些害怕,他还是上前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方令强说的是英语,当先那大汉明显是听得懂的,冷冷一笑,那大汉说道:“我们不是找你。” “不管你们是找谁,我们这里不欢迎你们,你们马上给我离开。”方令强厉声说道,在这一点上,方令强还是表现出了一个艺术工作者通常都会有的执拗,他根本就没想到,这些人既然手中有枪,又怎么会听他的话呢? 果然,那大汉听到方令强的话,马上二话不说,将手里的枪掉过头来,用枪柄狠狠地向方令强头部砸去。 从这些大汉出现起,沈信一直冷眼旁观,看到其中有两个正是那天晚上他碰到阿穆尔之前有过冲突的人,不由心里打了突,觉得事情恐怕是与自己有关。 在沈信刚这样想的时候,那带头的大汉已经对方令强下手了。沈信当然不能让他伤害到方令强,马上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及时地架住了那大汉的手臂。 “不是找他,是找我了?”沈信冷冷对那大汉说道。 “没错,就是他。”和沈信有过冲突的一个人叫了起来。 “就是你啊?”那带头者本来对沈信的出手不满,但听完另外那大汉的叫声,忽然变成笑容满面,接着很严肃地说道:“你好,中国人,我们王子邀请你过去一叙。” “王子?”沈信不由皱起了眉头。昨天和阿穆尔聊了一晚上,话题都集中在音乐方面,沈信倒是没有机会问起阿穆尔的身份。不过阿穆尔既然自称音乐家,而且神情气质都绝对不是一个王子应该有的,现在这大汉这么说,沈信自己倒是糊涂起来了。难道事情和阿穆尔没有关系?但阿穆尔却明明认识那两个和他冲突的大汉,而且还能命令他们。 沈信胡思乱想之际,那带头大汉已经对他介绍了所谓王子是怎么回事。这个王子,是来自某阿拉伯王国,此行正是作为该国代表来参加阿拉伯联盟峰会的,至于为什么要找沈信,其实那带头大汉也不清楚。 沈信明白了一点,又糊涂了一点,但有一件事是很明白的,那就是大概他不去是不行了。如果只是沈信一个人,沈信大可以拒绝,但关系到整个剧组,沈信就不能这么任性了。而且剧组可能还要在埃及呆很长时间,如果不能把这件事顺利解决的话,那么麻烦恐怕还在后头。从这帮大汉有恃无恐地公然用枪威胁就可以看出,那王子绝对是个无法无天的人。 想到这里,沈信已经决定赴约了,马上对那带头者说道:“没问题,我跟你们走,不过你们得稍微等待一下,我们要收拾一下东西。” 那大汉不耐烦说道:“我们王子很着急,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沈信冷冷扫他一眼,那眼神如同千年寒冰,直让那大汉直觉得寒意一直延伸到心底。不知道为什么,那大汉突然变得很气馁,老老实实说道:“好吧,不过你最好快点。” “你们刚才没有伤到我们的人吧?”沈信想起刚才的惨叫声,又问了一句。 “随便教训了他们一下,他们居然敢挡我们的路,实在是狗眼看人低。”带头大汉感觉到自己刚才对着沈信有些示弱了,这时分外的趾高气扬,想要挽回一些面子。 对此沈信只是冷冷一笑,并没有说话。没有出人命是最好的,要不然沈信可就没耐心等到见到那王子再说了。 不再理会那些虎视耽耽的大汉们,沈信回头对方令强说道:“对不起了,导演,事情好象和我有关,我得去一趟。现场的事情就留给你处理了,尤其是受伤的,请尽快帮他们医治吧。” 沈信和那带头大汉的对话用的都是英语,方令强已经听出是怎么回事了。对沈信表示的歉意方令强并不在意,只是对沈信的人身安全担心,叫道:“不要去,很危险的。谁知道他们想干什么?” 对方令强的关心沈信心中感激,不过事非寻常,也不是客气的时候,所以沈信只是马上说道:“方导你放心,我肯定是没有事的,你还是忙其他的吧。” “不行。”方令强执拗地说道:“如果你有什么事,我怎么跟华哥交代?而且我自己也不安心啊。” “不要说了,事情就这么定了,不然,这些人岂会善罢甘休。”沈信断然说道:“我肯定是会没事的,你们就不用担心我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就是不要再插手这件事。” 随着这句话,沈信不管方令强怎么想,先指挥着剧组其他人行动起来了。 在剧组一片忙碌之际,忽然一个平静却坚定的声音在沈信耳边响起:“我和你一起去。” 那是秋真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沈信旁边,对沈信的决定她没有反对,但却是有要求的。 听到这句话,沈信心头不由一震,虽然他是有心把秋真真带在身边,这样他才能随时保护她,但这要求由秋真真提出,那含义就绝对不一样了。 回头望向秋真真,沈信心中一片温馨,这个举动比什么话语都强,充分表明了秋真真的心意。而秋真真也完全不回避沈信的目光,直视着他,她的脸色苍白,在眼神里也有着担心和害怕,但更多的却是坦然和深情。 “好,一起去吧。”既然秋真真都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意了,沈信也不惺惺作态,一口答应了。 方令强自然更是担心,沈信却不再给他开口的机会。剧组成员很快收拾好东西离开了,方令强虽然不情不愿,也只能随着众人离开,在他眼里,充满了忧虑。沈信一再表示自己和秋真真肯定会没事,但是这根本安慰不到方令强。 (第一四一章完) ps:新书传送门就在下面,都去看看吧。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二章 表演(下) 目送剧组成员们离开之后,沈信和秋真真被一众大汉簇拥着上了一辆加长的凯迪拉克。沈信感觉到秋真真的身体似乎在颤抖,连忙安慰道:“不要怕,就当看戏好了,有我在,你肯定会没事的。”想到居然让秋真真受惊,沈信对那个没见面的王子不由恨得咬牙切齿,决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我不怕。”秋真真紧紧偎依在沈信怀里,坚定地说道。虽然声音还是有点颤抖,但很明显沈信的话给了秋真真很大安慰。 沈信紧抱着秋真真肩头,不再说话了。如果不是这场面实在不够罗曼蒂克,现在的气氛其实可谓温馨。 带头的大汉一声呼喝,汽车马上发动,很快就回到了酒店。在众大汉的护送下,沈信和秋真真很快又被带到一间豪华套房里。那间套房,正是沈信那天听到有音乐传出来的房间。 还没开门,沈信已经听到房间里有歌声和音乐声传出,不由心中奇怪,这王子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还有这爱好。 房门开处,沈信第一眼看到的是在房间中间载歌载舞的几个浓妆女子,接着看到的是几个伴奏的乐者,阿穆尔正是其中之一。沈信一看到阿穆尔是伴乐者,马上彻底地排除了他可能是王子的推测。 而说到这个神秘的王子,沈信也马上就看到了。在正对着门口的一张豪华靠椅上,正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阿拉伯男子。一脸大胡须,眼神犀利,这王子的相貌倒是很威武,只是此刻他明显心情不佳,那神情可是烦躁无比。 在沈信进门的时候,阿穆尔马上向沈信望了过去,虽然没有说话,但他脸上歉然的神情却表明他对沈信可能遇到的情况感到很遗憾。看到阿穆尔的神情,沈信马上意识到这件事可能与他有关,但明显邀请的方式是他所不赞同的。 对阿穆尔,沈信倒是马上原谅了他,通过前一晚上的闲聊,沈信已经知道他是一个好人。不过对那王子,沈信却是很生气,于是在对着阿穆尔微笑一下之后,他冷冷的目光马上落到了那王子身上。 而那王子,也在沈信一露面就一直盯着他看。等沈信的目光和他的目光相撞的时候,他忽然大叫起来:“停,停,表演的是什么呀?难看死了。你们都给我出去。” 听到这王子的一声叫喊,歌舞表演马上停止,那些跳舞的女子和伴乐者都是连滚带爬,几乎是逃命一般地立即离开了这套房。不过阿穆尔却是例外,他虽然也马上把自己的乐器收起,却是站到了那王子身后,并没有走。 带沈信来的大汉对着那王子行礼说道:“王子殿下,你要的人已经带来了。” “你就是阿穆尔说的那个中国人?”王子傲慢地看着沈信:“听说你在音乐上很有一套,是不是有这么回事啊?” “好象是吧。”沈信依然是轻搂着秋真真,似乎漫不经心地回答道。阿穆尔在王子身后不断地给沈信施颜色,似乎是要他不要得罪王子,但沈信本来就是来教训王子的,是不会理会他的好意的。 对沈信的态度,那王子倒是没觉得什么,只是听到沈信的回答,马上就叫了起来:“那就给我表演,马上表演,我现在很烦,正需要娱乐。” 听到王子这么说,阿穆尔马上拿起一把乐器,似乎是想送给沈信让他演奏,但沈信却挥手制止了他。 “对不起,王子殿下,我不准备给你表演什么。”不理会愕然止步的阿穆尔,沈信直视着那王子说道:“你邀请我来的方式让我很讨厌,而对一个我很讨厌的人表演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我给钱,我给你很多钱。”王子好象是急不可耐,倒是不太理会沈信言辞中的意思。 对于王子这句话,沈信连回答也懒得回答了,只是淡然一笑,同时紧抱了秋真真一下以示安慰,要她不要害怕。 沈信笑容里讥讽不屑的意思实在是太明显了,这次那王子可是觉得大大受到了侮辱。 “放肆!”王子勃然大怒,大声地叫了起来。 而随着王子的这一声喊叫,一直站在沈信身侧的那带头大汉马上一个箭步上前,挥拳直击沈信的面门。沈信不慌不忙,揽着秋真真一晃,已经躲过了这大汉的凶狠一击。这还不算,沈信同时已经一掌劈中那人的后颈,而在那大汉猛地向下扑倒的时候,沈信的膝盖已经在等着他了。 被沈信的膝盖狠狠击中脸部,那大汉哼也没哼半声,直接就飞出去半米远。沈信本不是这么辣手的人,但今天的遭遇实在是让他感到气愤,更要对那王子来个下马威,所以才会有这么凶狠的出手。 在沈信动手的同时,其他站着没动的大汉们也表现出了自己警觉的一面,整齐划一的一个掏枪动作,所有人都把枪口对准了沈信和秋真真。 那王子本来被沈信凶狠的出手吓了一跳,但看到自己的手下已经用枪指住了沈信,不由又微笑起来,那笑容看起来就想一只阴险的老猫看着一只可怜的小老鼠。在他的笑容里,更有一中凶残的快感,似乎在想象该如何折磨沈信才有快感。 “身手很不错嘛,现在怎么不动了?你再来两手我看看嘛,我真的很喜欢看。”王子嘲讽地望着沈信,他身后的阿穆尔却是一脸绝望的表情。 “很喜欢看?”沈信微笑道:“那就继续看吧。”说完这句话,沈信和秋真真忽然从场中消失了。 说是消失,其实并不对,只是沈信的动作太快,几乎是肉眼难以追及的速度,所以才让人有这种错觉。 沈信对付的是众持枪威逼着自己和秋真真的大汉们。身在局内,这些大汉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沈信和秋真真突然消失,接着就是一阵劲风扑面,他们根本来不及做什么反应,已经觉得手中的手枪突然被人抢走了。 旁观者清的王子和阿穆尔稍微好点,他们还依稀看到了一条人影,不过即使是如此,沈信的表现还是让他们感到难以置信。 等众人再看到沈信和秋真真的时候,他们还是站在刚才的那个地方。沈信根本就不看其他人,只是微笑望着秋真真:“亲爱的,你觉得我玩的这一手还中看吧?”这样说的时候,在沈信的右手上,赫然摞着一堆手枪,就象一座宝塔直指向屋顶。 第一四三章 使者? 王子的态度让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倒突然想和他继续开开玩笑。回头看看秋真真,沈信微笑着说道:“亲爱的,王子殿下对我们不向他提苛刻的条件感到很愤怒。我实在是想不出该提什么要求,你有什么好提议?” 听沈信一口一个“亲爱的”地叫着,秋真真不由先嗔怪地白了他一眼,接着却更对沈信后面的话感到不可理解。在沈信的解释下,秋真真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本来还是有点不信,但看看那王子的恼怒之色却绝对不是装的,不由也是大感好笑。 “说吧,我什么条件都会答应的。”那王子看出秋真真在怀疑,很慷慨地说道:“我可是王子殿下,绝对不会空口说白话的。” 秋真真把目光转向沈信,沈信连忙给她翻译了一遍。秋真真这下不再怀疑,不过却先是对那王子摇头表示自己没有什么要求,接着又对沈信说道:“现在我什么也不需要,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好。” 沈信心中感到温馨,握住秋真真的手轻轻捏了一下,什么也不必说了,一切情意尽在不言中。 不过刚说完这一句,秋真真却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连忙对沈信说道:“我们剧组在这地方很不熟悉,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可以请这王子给我们提供些便利?” 这一句话算是提醒了沈信,剧组确实是有些难题,于是马上转向那王子说道:“为了表示我对王子阁下你的敬意,有一个可能比较困难的要求要向你提出,你可要有心理准备啊。” “说吧。”王子这时候倒显出几分贵族风采:“越困难越好,我绝对是可以满足你的。” “你既然是贵国王子,当然身份是很高贵了对不对?”沈信连声问道:“虽然是在埃及,但埃及方面一定很看重你是不是?” “那当然,我在整个阿拉伯世界里都是举足轻重的。”王子现出很高傲的神色。 “这样就好办了,我们正在拍摄一部电影,需要埃及方面的一些协助。可惜,在这地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力,很多协助都不太到位。”沈信解释一番,然后要求道:“我们当然没有王子殿下的面子,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王子肯出面通融一下,让埃及方面能好好协助一下我们的影片,就算是帮我们大忙了。” “就这么个要求?”王子又大叫起来。 “大概就是这么个要求。”沈信微笑说道:“怎么?有困难吗?” “困难?你简直是在开玩笑。”那王子傲然答道:“这样的事我说一句话就行。”说到这里,他不由更是苦恼:“你怎么就不能提点实质性的要求呢?这些根本就不算什么嘛。” 沈信微微一笑:“对你当然不算什么,对我可就是很重要了。每个人想法是不一样的,王子殿下。” 王子直视着沈信,似乎想搞清楚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看见沈信的微笑是那么得坦诚,他试探地问道:“你为什么不提钱的要求呢?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我是很有钱的人。” “钱?”沈信算是第二次听到王子提起这个了,不过这次他并没有讥讽,只是很潇洒地耸耸肩:“钱我并不缺,而且即使我想要钱,我也可以通过工作来挣。不劳而获,不是我的追求。” 王子愣愣地看着沈信,似乎是从来没有见过象沈信这样的人,那模样很是困惑。 “你叫什么名字?”王子忽然问道。 “我叫沈信。”沈信微笑说道。看王子好象搞不懂中国名字是怎么回事,他还一本正经地将自己的英文称呼拼给王子看。 “是你?”王子还没觉得如何,阿穆尔却大叫起来。 “他是谁?”王子奇怪地问阿穆尔道。 “王子殿下,你也知道的,今年日本动乱的时候,有个中国人最后象救星一般地出现了。”阿穆尔恭恭敬敬地回答道:“那个中国人就是叫这个名字,而且,他也是一个电影明星。” 日本事件可谓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轰动一时,阿拉伯世界即使不是很了解,至少也是有耳闻的。所以阿穆尔这么一说,王子也是悚然动容,蓦地站起来说道:“真的就是你?” “是我。”沈信苦笑道:“我就是那个中国人。不过我这次来只是拍电影,顺便看看阿拉伯风光,如果王子能让我们拍摄顺利的话,就算是帮我们大忙了。” “拍电影?拍电影有什么意思?你已经有那么高的声望了,还用得着做这种事情?”王子一脸不屑:“你可以当一个政治家。” 听那王子这么说,沈信顽皮心起,忽然带秋真真凌空飞起一丈多高,飘飘若仙地向后飘落。秋真真被他出其不意地来了这么一下,先低声惊叫了一声,接着则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奇感觉。和沈信在一起,这种感觉是不会缺乏的,这样想着,秋真真不由露出了微笑。 两个人轻飘飘地落地,沈信潇洒地摆个黄飞鸿专用的姿势,微笑道:“中国功夫你没有听过?中国电影你没有看过?” 王子先是惊讶,接着茫然摇头:“没有看过,不过看起来很是值得一看。” “这就对了。”沈信和秋真真重新回到座位,对王子说道:“多看看中国电影,对你有好处,多听听音乐,对你也有好处。当政治家有什么意思?电影和音乐才是有乐趣的事情。唉,说这么多,你大概是不会懂了。” “我是喜欢听音乐啊。”王子一听沈信这么说就不服气了:“我本来就是请你来表演音乐的。”说到这里,他好象很委屈。 沈信不由摇头失笑,这王子还真是有点搞笑的意思。 王子看见沈信笑了,忽然说道:“不喜欢当政治家也行。你身手这么好,而阿穆尔更说你在音乐方面比他更厉害,不如这样吧,钱你是不缺,可是更多的钱你也不会拒绝吧?我要聘请你当我的宫廷乐师和保镖,想要多少钱,想要什么特权,我都给你。”说完这句话,他眼睛里充满希冀地看着沈信。 沈信听到王子又提出这个要求,忍不住想要大笑,还好及时忍住了。淡然一笑,沈信说道:“我对你说的那些都没有多少兴趣,拍电影和搞音乐只是爱好而已,也不想用来赚多少钱。王子殿下,你还是不要说这个的好。” 王子一脸失望,看上去倒是发自内心。 看王子一脸的不满意,沈信又好气又好笑,想到王子大概是作威作福惯了,受不得半点委屈,想及他请自己来的方式,不由觉得有责任教训他一下。 这样想着,沈信紧盯住那王子,不客气地说道:“王子殿下,你已经算是天之骄子了,不要不知足。请恕我说句不好听的,不是什么都是你应该拥有的,你的有些行为,可是实在不配你的王子身份。” “哼。”王子本来被沈信拒绝就不高兴,沈信这么一说,他马上用鼻音回应。不过他也考虑到沈信怎么也打不动,表现出来的功夫又是他绝对不能抗衡的,虽然不满,却也不敢太过分。 “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不服气。”沈信微笑说道:“你的意思大概是说我不了解你们阿拉伯国家的情况,自觉自己的一切行为都是理所当然的,对不对?” 王子的心思大概就是这样,被沈信这么一说,他马上就是一愣。沈信接着说道:“不过你错了,我对你们阿拉伯的情况还算了解。别的不说,我先问你,你是不是伊斯兰教徒?” “当然。”王子很庄重地回道:“我是最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真主在上,他是最明白我的。” 看王子神色庄严,沈信微笑道:“那么我就和你来谈谈《可兰经》,看你是不是真的虔诚,那可都是真主说的话哦。” “你懂《可兰经》?”王子很惊讶地问道。 沈信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学他刚才的样子,作出庄严的神色,缓缓背诵了一段《可兰经》出来。 王子看上去应该真的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至少他对《可兰经》是很熟,一听就知道沈信背诵地绝对是《可兰经》,不由先是一阵惊讶。而旁边的阿穆尔,惊讶犹在他之上。 沈信不停地问着王子问题,而对王子的每一个回答,他都用《可兰经》上面的话来回答。不是直接反驳王子的看法和观点,而是引导王子用《可兰经》来衡量自己。 除了问话方式的特点之外,沈信更在自己的话语里加入了一点小小的法术,叫作心灵拷问,通过这个法术,可以把对方最深层的反面情绪都给激发了出来。任何小小痛苦,在这个法术下都可以变得很强烈。 ps:西风奄奄一息的新书急需大家的爱心援助,帮忙点点下面的连接,谢谢!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三章 使者?(下) 这一来王子殿下可就有苦头吃了,不多时已经是额头大汗滚滚,那神色更是痛苦到了极点,似乎在承受什么难以言说的心理痛苦,而且叫都叫不出声来。沈信对《可兰经》的背诵在继续,模样象极了传教士,王子的痛苦也在持续。 沈信这么做其实也是有点故意,对王子手下打伤剧组成员,怎么说王子也上难辞其咎,而且很明显王子对他的兴趣还很大,不让王子吃点苦头,可就难保他不会再来生事。而且王子还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这一番心灵拷问如果说让他痛苦的话,对他的灵魂倒是很有好处的。 而秋真真却不知道沈信在干什么,看到那王子突然痛苦得无法形容,更是觉得不解。实在忍不住了,她悄悄问沈信是怎么回事。沈信觉得对王子的折磨也差不多了,于是就停了下来,一本正经地对秋真真说道:“我是在告诉王子,以他的所做所为,真主很是讨厌他。他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因为得不到真主的喜爱,就感到万分痛苦。宗教的力量就是大啊。”说到最后,沈信还装模作样地感叹了一句。 虽然沈信表情很严肃,但他眼里的笑意一下子就暴露了自己的意图,秋真真一听就知道他是在胡诌,狠狠瞪他一眼,同时自己也大大觉得好笑。 而阿穆尔却是另一番光景,从沈信一开始背诵《可兰经》,他的表情就变成了木呆呆地,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等沈信已经停止了背诵,他还是如同木雕一般站立不动,看不出来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来他很关注王子,现在却对他的痛苦视而不见了。 王子受到的折磨也在继续,两眼呆瞪着前方,表情扭曲,似乎是沉入了一个可怕的噩梦里面。 沈信和秋真真看着王子和阿穆尔两个的状况,都觉得很有点诡异的感觉。沈信都觉得自己是不是搞得有点过火了,阿穆尔终于首先回过神来。 “啊,真主啊,你终于没有抛弃我们。”阿穆尔庄严向天,虔诚地祷告着:“你再次派出使者来传达你的旨意,给我们这些迷途的人指明方向,真是我们的福音啊。” “使者?”沈信一听就愣了,阿穆尔莫非有些神经失常?对阿穆尔其实很有好感,如果这样让他疯了,沈信自己也觉得很过意不去。 “你,就是真主的使者。”阿穆尔转头望向沈信,很严肃地说道:“否则你怎么能这么熟悉《可兰经》?而且你对阿拉伯音乐的了解,更是我不能理解的。只能这么说,真主给了你额外的灵感,就是让你来传达他的旨意的。你的音乐不是凡尘应有的,那应该是真主的音乐才对。”阿穆尔说得情真意切,忍不住热泪盈眶,最后对着沈信庄严宣布:“你就是真主的使者,请把真主的意旨告诉我们这些虔诚的教徒吧,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做?” 沈信算是彻底懵了,这都哪里跟哪里啊?平白无故就被当成了真主的什么使者,这玩笑可是有点开大了。秋真真不明所以,不过沈信一解释,她也明白了,那感觉更是怪异。 沈信倒是理解阿穆尔所说的有关他音乐的见解,在这方面,他确实是比所有音乐家都有更高的领悟力和表现力,不过他更明白,这和真主扯不上半点关系?至于他对《可兰经》的熟悉,那更是搞笑了,随便看过什么他都能过目不忘,这也和真主没有关系吧? 而秋真真虽然越来越觉得自己其实不了解沈信,觉得沈信的神通广大是她完全想象不到的,但要说到沈信一个中国人和伊斯兰的真主有什么关系,那更是她说什么也接受不了的。 沈信和秋真真面面相觑的时候,阿穆尔却是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表情,只是继续热情地表现着对真主的崇拜和对沈信这个莫名其妙的“真主使者”的尊敬。 在阿穆尔的不断祈祷中,王子殿下也终于从自己的噩梦中清醒了。犹自满头大汗,王子的表情好象是很惭愧的样子。而一听到阿穆尔不断念念有词的唠叨,王子的反应更是激烈,他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一把抓住阿穆尔问道:“你在说什么?” 阿穆尔被王子的神情吓了一跳,有些结巴地说道:“王子殿下,我们终于又等到了真主的使者,为我们指点迷津的使者阁下已经降临人世了。” “使者?”王子也有些迷惑,不过却不是完全不信,紧接着问道:“使者在哪里?” 阿穆尔拉着王子转向沈信,再次庄严宣告:“这就是真主的使者。在时隔千年之后,真主终于又记起我们这些虔诚的教徒了。” 沈信苦笑以对阿穆尔的虔诚,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在他心里,其实更是茫然得紧。 而那王子听完阿穆尔的话,却没有直接说他是胡说八道,这更让沈信觉得不安。阿穆尔疯狂不要紧,不要王子也不正常了。 在那王子心里,其实也是颇感震撼,沈信一段心灵拷问,算是让他将自己以前的所做所为都回忆起来了。这本来已是类似催眠的效果,而由于王子本身也是很虔诚的伊斯兰教徒,那效果就更强烈了,让王子算是进行了一次心灵的净化。 从沈信来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种法术而已。但在王子而言,却只能让他感觉到这是超出他理解的事情,而根据他受到的教育,也只能认为是真主显灵了。不过对于沈信是真主使者的话,王子却也不敢象阿穆尔一样确认,只是也不敢马上否认。现在沈信在他眼里显得太神秘了。 看到王子似乎还在犹疑,阿穆尔更是热情洋溢地大声说道:“王子殿下,难道还用怀疑吗?他对《可兰经》的理解是那么得透彻,而他对我们的音乐了解得又是那么深刻,还有什么人能做到吗?尤其他还不是我们阿拉伯人,这些更是让人匪夷所思,除了真主的力量,还有什么其他解释。他就是真主派来的。”说到最后,阿穆尔自己先深信不疑了,那话说得铿锵有力。 宗教的力量是巨大的,一旦阿穆尔认定沈信是真主的使者,他马上就变成了沈信最忠实的追随者。这一点,从他的神情就可以看出来。 阿穆尔的态度也强烈地影响到了那王子,他抬头望向沈信,恭敬地问道:“请问你为何那么熟悉我们的经典《可兰经》?”看得出来,他已经有些被阿穆尔的话打动了,所以虽然不确认,却也马上恭敬得不得了。 沈信苦笑不已,这个问题实在是有些不好回答,只好随口答道:“喜欢而已。” “听到没有?王子殿下。”阿穆尔马上接口说道:“他喜欢,他为什么会喜欢?因为真主给了他启示。” 这一句话算是彻底地给沈信确定了身份,沈信一看王子变得庄严的神情就知道不对,可是不等他说话,王子已经恭敬地向他行礼了:“拉赫曼,真主最虔诚的信徒,恭聆真主使者教诲。” 对拉赫曼王子这么严肃的态度,沈信可是有点不知所措了,本来是想教训一下他,结果他一下子变成了自己的虔诚追随者,这反差实在是有点大了。 秋真真反而看得觉得有趣,尤其是沈信那发愣的神情,更让她想起一开始见到沈信时沈信那纯真的模样,一时间心里很有点甜丝丝的味道。当幸福来临时,所有苦涩的回忆都会变成清茶一样的味道,清香四溢。 而就在沈信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拉赫曼和阿穆尔却摆出恭敬神态的时候,忽然从门外传来一阵骚动。 (第一四三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二章 表演(上) 目送剧组成员们离开之后,沈信和秋真真被一众大汉簇拥着上了一辆加长的凯迪拉克。沈信感觉到秋真真的身体似乎在颤抖,连忙安慰道:“不要怕,就当看戏好了,有我在,你肯定会没事的。”想到居然让秋真真受惊,沈信对那个没见面的王子不由恨得咬牙切齿,决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我不怕。”秋真真紧紧偎依在沈信怀里,坚定地说道。虽然声音还是有点颤抖,但很明显沈信的话给了秋真真很大安慰。 沈信紧抱着秋真真肩头,不再说话了。如果不是这场面实在不够罗曼蒂克,现在的气氛其实可谓温馨。 带头的大汉一声呼喝,汽车马上发动,很快就回到了酒店。在众大汉的护送下,沈信和秋真真很快又被带到一间豪华套房里。那间套房,正是沈信那天听到有音乐传出来的房间。 还没开门,沈信已经听到房间里有歌声和音乐声传出,不由心中奇怪,这王子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还有这爱好。 房门开处,沈信第一眼看到的是在房间中间载歌载舞的几个浓妆女子,接着看到的是几个伴奏的乐者,阿穆尔正是其中之一。沈信一看到阿穆尔是伴乐者,马上彻底地排除了他可能是王子的推测。 而说到这个神秘的王子,沈信也马上就看到了。在正对着门口的一张豪华靠椅上,正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阿拉伯男子。一脸大胡须,眼神犀利,这王子的相貌倒是很威武,只是此刻他明显心情不佳,那神情可是烦躁无比。 在沈信进门的时候,阿穆尔马上向沈信望了过去,虽然没有说话,但他脸上歉然的神情却表明他对沈信可能遇到的情况感到很遗憾。看到阿穆尔的神情,沈信马上意识到这件事可能与他有关,但明显邀请的方式是他所不赞同的。 对阿穆尔,沈信倒是马上原谅了他,通过前一晚上的闲聊,沈信已经知道他是一个好人。不过对那王子,沈信却是很生气,于是在对着阿穆尔微笑一下之后,他冷冷的目光马上落到了那王子身上。 而那王子,也在沈信一露面就一直盯着他看。等沈信的目光和他的目光相撞的时候,他忽然大叫起来:“停,停,表演的是什么呀?难看死了。你们都给我出去。” 听到这王子的一声叫喊,歌舞表演马上停止,那些跳舞的女子和伴乐者都是连滚带爬,几乎是逃命一般地立即离开了这套房。不过阿穆尔却是例外,他虽然也马上把自己的乐器收起,却是站到了那王子身后,并没有走。 带沈信来的大汉对着那王子行礼说道:“王子殿下,你要的人已经带来了。” “你就是阿穆尔说的那个中国人?”王子傲慢地看着沈信:“听说你在音乐上很有一套,是不是有这么回事啊?” “好象是吧。”沈信依然是轻搂着秋真真,似乎漫不经心地回答道。阿穆尔在王子身后不断地给沈信施颜色,似乎是要他不要得罪王子,但沈信本来就是来教训王子的,是不会理会他的好意的。 对沈信的态度,那王子倒是没觉得什么,只是听到沈信的回答,马上就叫了起来:“那就给我表演,马上表演,我现在很烦,正需要娱乐。” 听到王子这么说,阿穆尔马上拿起一把乐器,似乎是想送给沈信让他演奏,但沈信却挥手制止了他。 “对不起,王子殿下,我不准备给你表演什么。”不理会愕然止步的阿穆尔,沈信直视着那王子说道:“你邀请我来的方式让我很讨厌,而对一个我很讨厌的人表演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我给钱,我给你很多钱。”王子好象是急不可耐,倒是不太理会沈信言辞中的意思。 对于王子这句话,沈信连回答也懒得回答了,只是淡然一笑,同时紧抱了秋真真一下以示安慰,要她不要害怕。 沈信笑容里讥讽不屑的意思实在是太明显了,这次那王子可是觉得大大受到了侮辱。 “放肆!”王子勃然大怒,大声地叫了起来。 而随着王子的这一声喊叫,一直站在沈信身侧的那带头大汉马上一个箭步上前,挥拳直击沈信的面门。沈信不慌不忙,揽着秋真真一晃,已经躲过了这大汉的凶狠一击。这还不算,沈信同时已经一掌劈中那人的后颈,而在那大汉猛地向下扑倒的时候,沈信的膝盖已经在等着他了。 被沈信的膝盖狠狠击中脸部,那大汉哼也没哼半声,直接就飞出去半米远。沈信本不是这么辣手的人,但今天的遭遇实在是让他感到气愤,更要对那王子来个下马威,所以才会有这么凶狠的出手。 在沈信动手的同时,其他站着没动的大汉们也表现出了自己警觉的一面,整齐划一的一个掏枪动作,所有人都把枪口对准了沈信和秋真真。 那王子本来被沈信凶狠的出手吓了一跳,但看到自己的手下已经用枪指住了沈信,不由又微笑起来,那笑容看起来就想一只阴险的老猫看着一只可怜的小老鼠。在他的笑容里,更有一中凶残的快感,似乎在想象该如何折磨沈信才有快感。 “身手很不错嘛,现在怎么不动了?你再来两手我看看嘛,我真的很喜欢看。”王子嘲讽地望着沈信,他身后的阿穆尔却是一脸绝望的表情。 “很喜欢看?”沈信微笑道:“那就继续看吧。”说完这句话,沈信和秋真真忽然从场中消失了。 说是消失,其实并不对,只是沈信的动作太快,几乎是肉眼难以追及的速度,所以才让人有这种错觉。 沈信对付的是众持枪威逼着自己和秋真真的大汉们。身在局内,这些大汉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沈信和秋真真突然消失,接着就是一阵劲风扑面,他们根本来不及做什么反应,已经觉得手中的手枪突然被人抢走了。 旁观者清的王子和阿穆尔稍微好点,他们还依稀看到了一条人影,不过即使是如此,沈信的表现还是让他们感到难以置信。 等众人再看到沈信和秋真真的时候,他们还是站在刚才的那个地方。沈信根本就不看其他人,只是微笑望着秋真真:“亲爱的,你觉得我玩的这一手还中看吧?”这样说的时候,在沈信的右手上,赫然摞着一堆手枪,就象一座宝塔直指向屋顶。 第一四三章 使者?(上) 王子的态度让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倒突然想和他继续开开玩笑。回头看看秋真真,沈信微笑着说道:“亲爱的,王子殿下对我们不向他提苛刻的条件感到很愤怒。我实在是想不出该提什么要求,你有什么好提议?” 听沈信一口一个“亲爱的”地叫着,秋真真不由先嗔怪地白了他一眼,接着却更对沈信后面的话感到不可理解。在沈信的解释下,秋真真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本来还是有点不信,但看看那王子的恼怒之色却绝对不是装的,不由也是大感好笑。 “说吧,我什么条件都会答应的。”那王子看出秋真真在怀疑,很慷慨地说道:“我可是王子殿下,绝对不会空口说白话的。” 秋真真把目光转向沈信,沈信连忙给她翻译了一遍。秋真真这下不再怀疑,不过却先是对那王子摇头表示自己没有什么要求,接着又对沈信说道:“现在我什么也不需要,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好。” 沈信心中感到温馨,握住秋真真的手轻轻捏了一下,什么也不必说了,一切情意尽在不言中。 不过刚说完这一句,秋真真却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连忙对沈信说道:“我们剧组在这地方很不熟悉,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可以请这王子给我们提供些便利?” 这一句话算是提醒了沈信,剧组确实是有些难题,于是马上转向那王子说道:“为了表示我对王子阁下你的敬意,有一个可能比较困难的要求要向你提出,你可要有心理准备啊。” “说吧。”王子这时候倒显出几分贵族风采:“越困难越好,我绝对是可以满足你的。” “你既然是贵国王子,当然身份是很高贵了对不对?”沈信连声问道:“虽然是在埃及,但埃及方面一定很看重你是不是?” “那当然,我在整个阿拉伯世界里都是举足轻重的。”王子现出很高傲的神色。 “这样就好办了,我们正在拍摄一部电影,需要埃及方面的一些协助。可惜,在这地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力,很多协助都不太到位。”沈信解释一番,然后要求道:“我们当然没有王子殿下的面子,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王子肯出面通融一下,让埃及方面能好好协助一下我们的影片,就算是帮我们大忙了。” “就这么个要求?”王子又大叫起来。 “大概就是这么个要求。”沈信微笑说道:“怎么?有困难吗?” “困难?你简直是在开玩笑。”那王子傲然答道:“这样的事我说一句话就行。”说到这里,他不由更是苦恼:“你怎么就不能提点实质性的要求呢?这些根本就不算什么嘛。” 沈信微微一笑:“对你当然不算什么,对我可就是很重要了。每个人想法是不一样的,王子殿下。” 王子直视着沈信,似乎想搞清楚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看见沈信的微笑是那么得坦诚,他试探地问道:“你为什么不提钱的要求呢?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我是很有钱的人。” “钱?”沈信算是第二次听到王子提起这个了,不过这次他并没有讥讽,只是很潇洒地耸耸肩:“钱我并不缺,而且即使我想要钱,我也可以通过工作来挣。不劳而获,不是我的追求。” 王子愣愣地看着沈信,似乎是从来没有见过象沈信这样的人,那模样很是困惑。 “你叫什么名字?”王子忽然问道。 “我叫沈信。”沈信微笑说道。看王子好象搞不懂中国名字是怎么回事,他还一本正经地将自己的英文称呼拼给王子看。 “是你?”王子还没觉得如何,阿穆尔却大叫起来。 “他是谁?”王子奇怪地问阿穆尔道。 “王子殿下,你也知道的,今年日本动乱的时候,有个中国人最后象救星一般地出现了。”阿穆尔恭恭敬敬地回答道:“那个中国人就是叫这个名字,而且,他也是一个电影明星。” 日本事件可谓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轰动一时,阿拉伯世界即使不是很了解,至少也是有耳闻的。所以阿穆尔这么一说,王子也是悚然动容,蓦地站起来说道:“真的就是你?” “是我。”沈信苦笑道:“我就是那个中国人。不过我这次来只是拍电影,顺便看看阿拉伯风光,如果王子能让我们拍摄顺利的话,就算是帮我们大忙了。” “拍电影?拍电影有什么意思?你已经有那么高的声望了,还用得着做这种事情?”王子一脸不屑:“你可以当一个政治家。” 听那王子这么说,沈信顽皮心起,忽然带秋真真凌空飞起一丈多高,飘飘若仙地向后飘落。秋真真被他出其不意地来了这么一下,先低声惊叫了一声,接着则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奇感觉。和沈信在一起,这种感觉是不会缺乏的,这样想着,秋真真不由露出了微笑。 两个人轻飘飘地落地,沈信潇洒地摆个黄飞鸿专用的姿势,微笑道:“中国功夫你没有听过?中国电影你没有看过?” 王子先是惊讶,接着茫然摇头:“没有看过,不过看起来很是值得一看。” “这就对了。”沈信和秋真真重新回到座位,对王子说道:“多看看中国电影,对你有好处,多听听音乐,对你也有好处。当政治家有什么意思?电影和音乐才是有乐趣的事情。唉,说这么多,你大概是不会懂了。” “我是喜欢听音乐啊。”王子一听沈信这么说就不服气了:“我本来就是请你来表演音乐的。”说到这里,他好象很委屈。 沈信不由摇头失笑,这王子还真是有点搞笑的意思。 王子看见沈信笑了,忽然说道:“不喜欢当政治家也行。你身手这么好,而阿穆尔更说你在音乐方面比他更厉害,不如这样吧,钱你是不缺,可是更多的钱你也不会拒绝吧?我要聘请你当我的宫廷乐师和保镖,想要多少钱,想要什么特权,我都给你。”说完这句话,他眼睛里充满希冀地看着沈信。 沈信听到王子又提出这个要求,忍不住想要大笑,还好及时忍住了。淡然一笑,沈信说道:“我对你说的那些都没有多少兴趣,拍电影和搞音乐只是爱好而已,也不想用来赚多少钱。王子殿下,你还是不要说这个的好。” 王子一脸失望,看上去倒是发自内心。 看王子一脸的不满意,沈信又好气又好笑,想到王子大概是作威作福惯了,受不得半点委屈,想及他请自己来的方式,不由觉得有责任教训他一下。 这样想着,沈信紧盯住那王子,不客气地说道:“王子殿下,你已经算是天之骄子了,不要不知足。请恕我说句不好听的,不是什么都是你应该拥有的,你的有些行为,可是实在不配你的王子身份。” “哼。”王子本来被沈信拒绝就不高兴,沈信这么一说,他马上用鼻音回应。不过他也考虑到沈信怎么也打不动,表现出来的功夫又是他绝对不能抗衡的,虽然不满,却也不敢太过分。 “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不服气。”沈信微笑说道:“你的意思大概是说我不了解你们阿拉伯国家的情况,自觉自己的一切行为都是理所当然的,对不对?” 王子的心思大概就是这样,被沈信这么一说,他马上就是一愣。沈信接着说道:“不过你错了,我对你们阿拉伯的情况还算了解。别的不说,我先问你,你是不是伊斯兰教徒?” “当然。”王子很庄重地回道:“我是最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真主在上,他是最明白我的。” 看王子神色庄严,沈信微笑道:“那么我就和你来谈谈《可兰经》,看你是不是真的虔诚,那可都是真主说的话哦。” “你懂《可兰经》?”王子很惊讶地问道。 沈信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学他刚才的样子,作出庄严的神色,缓缓背诵了一段《可兰经》出来。 王子看上去应该真的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至少他对《可兰经》是很熟,一听就知道沈信背诵地绝对是《可兰经》,不由先是一阵惊讶。而旁边的阿穆尔,惊讶犹在他之上。 沈信不停地问着王子问题,而对王子的每一个回答,他都用《可兰经》上面的话来回答。不是直接反驳王子的看法和观点,而是引导王子用《可兰经》来衡量自己。 除了问话方式的特点之外,沈信更在自己的话语里加入了一点小小的法术,叫作心灵拷问,通过这个法术,可以把对方最深层的反面情绪都给激发了出来。任何小小痛苦,在这个法术下都可以变得很强烈。 ps:西风奄奄一息的新书急需大家的爱心援助,帮忙点点下面的连接,谢谢!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在朝如君,在野如神。一声令下,即可令天下大势骤变;所到之处,无人敢不臣服。这就是被后世称为“无冕之王”的白夜的威风。 第一四四章 意外的结果(上) 屋里的几个人都向门口望去,骚动声音却一下子又消失了。 “我去看看。”阿穆尔说道。不过他还没有走出两步远,那房门却轰地一声被冲开了,接着两个人影闪过,扑通一声落在地上。 拉赫曼和阿穆尔看得分明,那是两个一直守在走廊口的保镖,却不知道是被什么打晕,而且给丢了进来。 拉赫曼可是有点慌张了,虽然表面上还很镇定,但眼睛却一直看着门口,他大概以为是什么仇家上门了吧。 接下来的情况却是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在众人的目光都一直看着门口时,一群人杀气腾腾地冲了进来,当先一人却是方令强。 “方导,你怎么来了?”沈信和秋真真马上迎了上去。以方令强为首,来的都是剧组的成员,其中不乏有武师出身的人,更多是身强力壮的小伙子。 “你一上来就没有消息,我们不放心,说什么也不能让出事啊,我们就上来看看。”方令强很有点威风凛凛的意思:“我们中国人到哪里也不能随便被人欺负啊,哪怕是什么王子。”说到这里,方令强才看清屋里面的形势,不由奇怪起来:“怎么会这样?你们没事吧?” 就在这一两句话之间,跟随方令强来的一众剧组成员已经全进了屋内。那些刚才被沈信打倒的大汉们可就遭殃了,本来就昏迷不醒,现在更是不知被老实不客气地踩了多少脚。首先是光顾冲进来,剧组成员并没有顾及到踩到什么东西,其次就冲着这帮人去剧组捣乱,剧组成员们也不会吝啬给他们点苦头尝尝。 方令强的一番话让沈信大大感动,本来只以为方令强只是一个书生,没想到居然这么有血性,尤其他表现出来对沈信的关心,尤其让沈信铭感于心。秋真真也是同样的心情,什么也没有解释之前,先对方令强说道:“方导,你是个好人,也是条好汉。” 方令强得意一笑,不过马上皱起眉头:“你还没说是怎么回事呢?” 这句话是问沈信的,方令强看到原先气势汹汹的一众大汉都躺倒地上,而屋中清醒的两个阿拉伯人都是呆若木鸡,实在是有点想不通是怎么回事。 沈信看着眼前情形,忍不住想放声大笑,方令强也是够强悍的,居然这么就冲进了一个阿拉伯王子的房间。还想把两个被打晕的保镖扔进来,大概就是所谓的投石问路吧。 不过现在实在不是笑的时候,还是先让方令强他们安心为好,所以沈信马上指着拉赫曼说道:“这位就是邀请我来的拉赫曼王子,大家先认识一下。” 拉赫曼却是什么也说不出来,看看方令强他们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临时改就的武器,简直是简陋无比。而就是这样的一帮人,居然打晕了自己的保镖,还悍然冲进了自己的房间,这简直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看着这些人,他莫名地有些恐惧感。 剧组成员听沈信一介绍,马上都看着拉赫曼,神情殊不友好。拉赫曼这时却是恢复了常态,居然是笑容满面地说道:“对不起,只是一点小误会,居然累你们这么大阵仗,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且不说沈信已经被他当成真主的使者,就是眼前这阵势,他也明白那绝对不是他能占到便宜的。 方令强还是不明所以,沈信先把拉赫曼的话翻译一遍,接着解释道:“王子殿下其实人不错,他已经答应为我们帮忙疏通埃及方面的关系了,这样我们的拍摄就会更顺利。人家既然已经这么帮忙了,我们就不要难为他了。”沈信这么说着,实在是难掩一脸笑意。 方令强听到这个消息马上高兴起来,他正为这方面的事情头疼呢,现在有了沈信这句话,可是什么问题也没有了。不过看着躺到一地的众大汉,他还是不明白,又问道:“这些人怎么了?” “集体羊角疯吧?我也不是很清楚。”沈信微笑着开玩笑道。 方令强一脸愕然,秋真真笑道:“是被我打倒的。”心情好,她也摆个女侠的姿态,倒也似模似样。 方令强先是一愕,接着明白两个人都是在开玩笑,不由大笑起来。其他剧组成员也都大笑,本来很担心沈信和秋真真的安危,现在看到他们不仅没事,而且还有心情开玩笑,可想而知事情没什么严重的,都觉得很是开心。 屋里乱七八糟地实在不象样子,沈信马上施法把所有被打晕的保镖都给弄醒了。那些保镖们这时表现得都很有职业水准,一清醒就跳了起来,顺手还向平常配枪的地方摸去,显得很是有警觉性,不过当然他们什么也摸不着。 没有摸着枪,而且一眼就看到虎视耽耽的一群人正站在自己面前,那些保镖马上作出戒备的姿态。 沈信似笑非笑地看着拉赫曼,看他会如何处理。拉赫曼这时表现得倒是很有风度,先大声喝止了众保镖的蠢蠢欲动,接着又喝令他们出去。保镖们还有些不放心,可是一看沈信在,他们马上全蔫了,拉赫曼的命令又是他们不敢反抗的,于是他们只能乖乖地带着一脸不服气出去了。 看着拉赫曼这样的表现,沈信也是大为满意,看起来拉赫曼也不是完全不通人情嘛。心情放松,沈信对拉赫曼打个招呼,就要和剧组的成员一起离开。拉赫曼却是大叫着向沈信冲了过去:“你不能走!” 众人愕然,方令强等马上又戒备起来。拉赫曼却是先对他们一笑:“不好意思,你们是可以走的。不过我和真主的使者还有话谈,他是不可以走。” 沈信对方令强等翻译了一下,同时也才又想起刚才的事,不由好笑中又很无奈,看来拉赫曼还是真当真了。 看出来拉赫曼没有恶意,而且沈信也一再劝说,方令强等终于决定先离开了。拉赫曼示意一下,阿穆尔马上殷勤上前:“我带你们出去。有关与埃及方面的事情,也由我帮你们疏通好了。放心,我们王子在埃及影响力很大的,你们的事情绝对没有问题。” 方令强等离开了,拉赫曼很友好地说道:“使者大人,时间已经不早,不如一起吃顿晚饭,顺便教导一下我有关未来的事情。” 拉赫曼现在就象是变了一个人,态度彬彬有礼,依稀有着那么一点贵族的风范。沈信本来想否认自己是什么真主使者,可是看到拉赫曼的态度,知道现在说什么也不管用,也就暂时不说了。 不过沈信还得先问问秋真真的意见,温柔看着她,沈信问道:“亲爱的,拉赫曼王子想请我们享受一顿阿拉伯的大餐,你的意思如何呢?” 秋真真嫣然一笑:“你想去就去呗,问我干什么。” “这个表面工夫还是要做的,以免你说我不尊重你。”沈信故作委屈地说道:“你心里不一直这样埋怨我吗?” “谁有工夫理你?”秋真真这样说着,心里却是很甜蜜,沈信确实是比以前懂得尊重和理解她了。 拉赫曼准备的晚餐可谓丰富,不过沈信自己可是不需要,只是浅尝即止。而秋真真一天中经历了这么多事,颇有点疲倦,虽然精神还很振奋,但胃口也不太好,也没有吃多少。 至于主人拉赫曼王子,他明显有心事,几乎就没有动那些菜肴。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倒是主宾频频举杯,酒喝了不少。阿穆尔明显是拉赫曼的心腹,而且很受宠信,这样的场合也只有他一个人陪着,不过拉赫曼不说话,他也是不敢胡乱开口的。 一直到酒也喝到七分醉,拉赫曼才开口问道:“使者大人,真主的意旨究竟是怎样的呢?” 沈信苦笑道:“我一直想跟你说了,我根本不是什么真主的使者。如果真主选使者,怎么会选一个中国人呢?直接选一个阿拉伯人不是更好?” 沈信自以为这下问住了拉赫曼,但拉赫曼却想也不想就回答他了:“真主的意图怎么能是我们这些凡人猜透的呢?他这么做,一定是有意义的。” 沈信愕然,更是无话可说,看来拉赫曼已经对他“使者”的身份深信不疑,想要改变他的看法可是有点困难了。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声令下,即可令天下大势骤变;所到之处,无人敢不臣服。声令下,即可令天下大势骤变;所到之处,无人敢不臣服。 第一四四章 意外的结果(下) 阿穆尔也在一边插嘴说道:“现在想起来你在日本事件中的表现,根本不是凡人能够做到的,虽然为什么真主会想要帮助日本人我们不理解,但既然你能帮助日本人,也一定能够帮助我们的。” “我能帮助你们什么呢?”沈信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摆脱这个莫名其妙的身份,只能这样反问道。 “你要帮助我们重塑阿拉伯民族的荣光。”拉赫曼庄重地说道:“阿拉伯民族光芒暗淡已经很多年了,实在需要真主的帮助。”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很有些伤感地说道:“比如说这次我们阿拉伯联盟的峰会,其实是想帮忙解决伊拉克的问题。美国人实在是不受欢迎,也实在是太霸道了,伊拉克需要我们的帮助。可是就是这么一个问题,居然都达不成一致,峰会纯粹是没有任何意义。” 说到这里,大概是酒后吐真言吧,拉赫曼伤感的意味更浓:“我并不是从来就是象现在这个样子的。”随着这么伤感的一句,拉赫曼开始讲述起自己的故事来。 作为王子,拉赫曼一出生就尊贵无比,而且受过很好的教育。他曾经留学英国,拥有博士学位。通过留学,他开阔了自己的视野,所以格外难以忍受阿拉伯世界的现状。他回国的时候是雄心勃勃,很想有一番作为,改变整个阿拉伯世界的现状。可惜现实永远是让人失望的,他的一腔雄心在一系列挫折后终于被消磨掉了,从此他开始放纵,开始堕落。于是,在沈信碰见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很不合格的王子。 本来拉赫曼已经很久没有想到这些事情了,可是今天沈信的一番心理拷问却让他重新回忆起过去,同时深深感到自己现在处境的悲哀。他相信沈信是真主的使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希望沈信是,这样他的困惑有人可以解答,他的心灵才能有解脱。 听完拉赫曼讲述的故事,阿穆尔感慨连连,可想而知是为拉赫曼的不得志感慨。沈信自己却是默然无语,对拉赫曼这样身处高位却犹然无法自由的情况,他是很同情,同时却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够帮助他。 “使者大人,你能不能给我指点一下迷津?”拉赫曼最后问道:“我现在真的很痛苦,很彷徨。” 喟叹一声,沈信说道:“自己的事情,只有自己能够解决。阿拉伯人的事情,也只有阿拉伯人能解决。我一个外人,实在是帮不上忙。” “阿拉伯人自己解决?”拉赫曼喃喃道:“可是阿拉伯人根本不团结,富有的生活消磨了他们的斗志,根本没人还记得祖辈的荣光。” “以真主的名义,让所有阿拉伯人重新燃起信念。”沈信看着拉赫曼的神情很有些悲观,顺口安慰道。 “以真主的名义?”拉赫曼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这就是真主的意思吗?” 沈信暗叹一声,自己实在是多嘴了一句,看拉赫曼的样子,他已经把这个当成一个信条了。 “还说你不是真主的使者?”拉赫曼望向沈信,庄严地说道:“有你这句话,我现在有信心来振兴阿拉伯世界了。” 看到拉赫曼眼里射出狂热的光芒,沈信不由暗叫不妙,如果拉赫曼因为自己这么一句话而激起拉赫曼的野心,并进而在阿拉伯世界有什么举动的话,那影响可就大了去了。 不能再让拉赫曼这么狂热下去了,沈信这样想着,连忙说道:“我真的不是什么真主的使者,只是一个音乐人和演员。你不是想让我来表演音乐吗?现在我就满足你这个要求。然后我就要走了,你们不要再让我为难。” 对沈信的要求不置可否,但说到音乐,拉赫曼的眼睛却又亮了:“好啊,就让我欣赏一下你连阿穆尔都赞不绝口的绝技吧。” 沈信微笑一下,从百宝囊中取出了灵琴。对沈信的行为已经见怪不怪,虽然不理解他怎么突然变出一把形态古怪的琴来,却也没有人说什么。 为了安抚拉赫曼因酒精作用而分外激昂的情绪,沈信选择了一首很舒缓悠长的阿拉伯乐曲。 沈信轻轻拨动琴弦,音乐声起,清新的感觉顿时就象春风一样拂过每个人的心房。 微笑看着一直没有说话的秋真真,沈信问道:“亲爱的,你要不要来唱首歌听听?” “算了吧。”秋真真看了一眼凝神细听的拉赫曼,扑哧笑道:“人家王子殿下可是当你是真主使者的,如果我来唱歌,恐怕他要当我是地狱来客了。” “吓吓他也好。”沈信苦恼地说道:“这个什么真主使者的身份,实在不是个好角色。” “你自己解决吧,我懒得理你。”秋真真白了沈信一眼,静静偎依在他身边,也在全神贯注地听着那优美的琴声了。 随着沈信弹奏的乐曲,拉赫曼一脸祥和,似乎想到什么美好的回忆,脸上居然是很深情的模样。而阿穆尔作为一个音乐家,那感受更是深刻,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倒是沈信的音乐是地狱的勾魂之曲。 从沈信自己而言,这一曲却更是为了弹给秋真真听的。难得有这么一个意外的事件让两个人的距离如此之近,他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借机吐露心声的机会。虽然是通过音乐,但乐声中的浓浓情意却是什么人也听得出来的。 身在局中,秋真真的感受自然更是深刻。沉醉在乐声中,她痴痴地看着沈信,往事一幕幕掠过心头。现在的沈信看起来可比她初见时要成熟得多,所以她再次见到沈信的时候尤其觉得那份陌生。现在却不同了,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再次相处,她对沈信的了解已经更深了,在沈信与先前大有不同的外表下,不变的却还是那颗童真和善良的心。本来这种感觉还很模糊,但在这样的情形下,在这样的音乐声中,秋真真记忆里的沈信形象和现在沈信给她的印象终于重合了,在她心目中刻画出一个全新的形象来。 这感觉很好,秋真真完全痴迷于这种感觉中,她知道,现在她已经是完全无法抗拒沈信了。不过她不后悔,她也不担心,就象她自己说的,只要一个美梦就够了。现在这梦是如此之美,或许还可以更美,她实在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了。 一曲终了,沈信和秋真真默默对望,不需要说什么,乐声余音中,荡漾的情意已经尽在两人的眼中。 “真主啊,感谢你让我听到这么优美的音乐。”拉赫曼忽然喃喃起来:“音乐居然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怕也只有真主你的神力才能做到了。这种感觉,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阿穆尔也接口说道:“如果说不是真主显灵,打死我也不相信有人能演奏出这样的音乐来。” 沈信苦笑不已,阿穆尔简直是着魔了,什么时候也把“真主使者”挂在嘴上。 看来是不能再呆下去了,不然直接被阿穆尔捧上灵坛就不妙了,沈信连忙起身告辞。 “使者大人,难道你要抛弃我们吗?”拉赫曼大声说道:“我同意阿穆尔的看法,只有真主显灵,才能让你有这样的才华,即使不肯告诉我们真主的意旨,难道让我们多陪你一会儿也不行吗?” 沈信实在受不了了,大声说道:“我不是真主的使者。” “好,就算你不是,就当我是个朋友聊聊天好不好?”拉赫曼转而用友情攻势了,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和沈信有什么友谊好说,但还是很诚恳地说道:“我真的很需要有个人来指导。” “我指导不了你什么。”沈信苦笑答道。 “你对阿拉伯音乐那么高造诣,对《可兰经》的理解又是那么透彻,应该对阿拉伯世界其他方面也很了解吧?”拉赫曼忽然改变话题,这么问道。 沈信想了一想,点头说道:“对阿拉伯文化我很有兴趣,其他方面也知道不少,不过要说到指导你,那可就是班门弄斧了。” “那就一起来谈谈嘛。”拉赫曼鼓动道:“我现在需要一个外人来谈谈他对我们世界的看法,旁观者清,这样才能让我看到自己民族的问题所在。怎么样?你不会拒绝一个可怜的朋友吧?” 沈信倒是也很有兴趣和阿拉伯人聊聊他们的文化,毕竟这文化是他们自己的。但是看看秋真真,他又犹豫了。 秋真真虽然听不懂他和拉赫曼的谈话,但却看得出来他的犹豫,嫣然笑道:“我不管你想干什么,但今天我是不会离开你的了。” “聊天也行?”沈信问道:“你又听不懂。” “我听懂干什么?”秋真真又笑了:“能看到你就好。哈,你居然被阿拉伯人看上了,真是有趣。” 沈信作个很倒霉的表情,秋真真更是娇笑不已,那神态看得沈信心神荡漾,想起秋真真当初的冷漠,恍若隔世。 拉赫曼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阿穆尔更是崇敬地看着沈信,沈信实在是觉得不能就这么走开,虽然说起来他和这两个人本来什么关系也没有。因为有着这样的心态,而且也得到了秋真真的允可,沈信终于决定和拉赫曼好好聊聊。 饭菜马上撤走,酒却大量送上,拉赫曼大有和沈信煮酒论英雄的意思。 谈话一开始,沈信马上就发现拉赫曼其实是一个很有见识的人,在很多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不过也正因为这样,他的观点他不为很多阿拉伯人接受,也让他的雄心得不到发挥。 说到沈信自己,对如何改变阿拉伯现状自然是没有什么好办法,但他对阿拉伯历史的了解却不是任何学者能赶上的。说到引用资料,他甚至连最偏僻冷门的书籍都是倒背如流。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深了拉赫曼和阿穆尔对他的认可,他们算是认定他是真主的使者了。 等一席谈话结束时,拉赫曼已经颓然醉倒,由阿穆尔招呼保镖送回房中。 而沈信挽着秋真真离开的时候,心里却在想着,希望拉赫曼把今天发生的一切当梦就好了,他自己可实在不想当什么真主的使者。 (第一四四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五章 绝唱 离开拉赫曼,沈信先把秋真真送了回去。这么劳累刺激的一天,她的身体和精神都很疲劳,不过说的心情,却是从所未有的好。在沈信温柔如水的歌声中,她很快变进入了梦乡。从她的神情来看,这时的梦即使不是有生以来最美的,至少也是最美之一。 看到秋真真安然入睡,沈信又痴痴看了她的睡姿一会儿,这才起身去找方令强。方令强大概是全剧组唯一一个还没有睡的人,他实在是有些担心沈信。今天的事虽然好象是结果圆满,他还是有很多疑问在心头。 沈信也没有浪费时间,马上把自己与拉赫曼打交道的过程讲了一遍。当然,有些地方还是隐瞒了,他只是说自己是练过中国武功的,而且正是靠着武功赢得了拉赫曼的尊重。对于这一点方令强倒是没有太多怀疑,沈信早在拍摄《秘藏侠情》的时候已经表现出自己在中国功夫上的造诣,方令强倒也相信他一个人足以对付拉赫曼的那些保镖。 看到方令强相信了自己的话,沈信这才松了一口气,接着对方令强为了自己而亲身冒险的行为进行了高度赞扬和诚恳感谢。对于沈信的这番话,方令强不在意地笑笑,接着说道:“老弟啊,且不说我是导演,把你们带出来就有责任完整地把你们带回去。就说你自己,你可是我一眼看准的第一男主角,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我的艺术梦想不就完全破灭了?为了我的梦想,不要说只是一个阿拉伯王子了,就是阎王老子,我也要和他搏上一搏。” 听方令强说得这么有趣,沈信不由大笑。方令强自己也笑了,接着又感叹道:“其实我这么做算不了什么,不过那些和我一起去的兄弟却是很值得你感谢的。他们一听我说起这个想法,马上就群起响应,如不是我还要看是不是会功夫,身体够不够强壮,说不定所有人都会去了。” 沈信听了也是感慨万千,那些随方令强去救援他的,多是剧组的普通工作人员,平时多默默无闻,但关键时刻却有这么热血,不仅让沈信自己也为身在这么一个团体而骄傲。 这样感慨着,沈信突然想到一件事,连忙对方令强说道:“对了,方导,那几个受伤的人怎么样了?” 方令强拍拍沈信肩膀说道:“你放心,他们只是皮肉之伤,没什么大碍。” 沈信稍稍放心,不过还是说道:“这些人,还有跟你一起去救我的人,都应该额外给予奖励的。这一点不用剧组管,我自己出资给他们,不然我心里实在是不安。” “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方令强一脸理所当然地说道:“反正你有钱。” “我很穷。”沈信大声反驳道。说完这句话,沈信和方令强互相看着,忽然忍不住都大笑起来。 和方令强交谈一番,方令强知道真的没什么事了,也就放心休息去了。沈信则回到自己房间去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 第二天一早,剧组又开始忙碌了,这次他们可是要经历大阵仗了。拉赫曼并没有吹牛,有了阿穆尔给予剧组的特别证件,剧组在埃及可谓畅通无阻,什么样的麻烦都没有,需要协助的地方也是得到了极其让人满意的结果。 这一段时间拍摄的是有关故事的古代部分,在意外触发某种魔咒之后,男女主角被送回到一千多年前的埃及。在这个年代,正是阿拉伯帝国崛起世界,伊斯兰教开始盛行的时期,而埃及就成了阿拉伯帝国征服的对象。 战争纷乱的年代,男主角摇身一变,成为埃及的末代国王,女主角却成为一个民女,两个人就此失散。国家的存亡,情人的下落,时刻牵动着男主角的心,于是一段穿越千年的爱情故事展开了新的情节。 情人一直杳无音信,在和阿拉伯人的战争中,埃及人也是节节败退,男主角可谓倍受煎熬。 尤其是在一次惨败之后,男主角的心情更是到达冰点。不过就在他最绝望的时候,女主角适时出现,将他救出。有情人再次相逢,加上爱人的鼓励和支持,男主角终于奋起精神,决心要在这个异时空把握自己和爱人的命运。 故事的主情节就是围绕着战争和爱情展开。在战乱的衬托下,这段爱情既因为战争的残酷和影响巨大而显得渺小和微不足道,但同时又难得地展现出在最黑暗最残酷时候人性的温馨和美好的一面。这样矛盾的感觉正是方令强极力要展现的一个主题。 沈信和秋真真也并没有让方令强失望,两个人的表演都是可圈可点。沈信扮演的男主角这时的心情很是复杂,既要为埃及王国的命运担忧,还要为自己和女主角的是不是能回到现代费神,何去何从,是一个让他很困扰的问题。不过这对于沈信来说却不是什么难题,这些复杂的情绪都在他的举止言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充分展现出了他在表演上的才华。 至于秋真真,女主角的心态她也是把握得极为到位。因为男主角舍身挡子弹的行为,女主角的心理由此完全转变,由先前的犹豫不决变得绝对坚决,从此不管形势多严峻,她都是坚定不移地站在男主角身后,为他呐喊助威,更默默承担了自己应该承担的所有事务。 在两个人对自己角色把握得都极其到位的情况下,两个人的感情戏更是感人至深,即使是剧组的工作人员,也常常被他们表现出来的战争中的深情感动到眼眶湿润。 大概是吸收了诺曼或者说是好莱坞大片的优点吧,战争场面方令强也把握得颇是大气,整个场面都是说不出的气势磅礴,算是本片的另一个亮点。 这样的拍摄对演员来说绝对是很辛苦的,即使是沈信和秋真真的表演毫无问题,也挡不住其他人犯错。于是重拍就成了家常便饭,在对影片质量的要求上,方令强是绝对不给任何人情面的。 不过即使是再辛苦,即使身体再劳累,对沈信和秋真真来说,这些都只是细枝末节的事情,根本影响不到他们的幸福心情。在他们看来,所有的这一切不仅仅是一部电影的拍摄,更是一个将他们之间的爱情展现出来的机会,只有在电影情节这样严峻的考验下,才能让他们毫无忌惮地将自己的深情表现出来。在拍摄的过程中,戏假情真,他们彼此的心更接近了,那情也显得更深。 能有这样机会,实在是他们难得的幸福,怎么劳累他们都是毫不在乎的。在整个拍摄过程中,沈信和秋真真都一直分不清戏里戏外。不过对他们来说,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情意都能让对方感受得到。 这段拍摄时间很长,行程和拍摄都安排得很紧,剧组所有成员都算是吃足了苦头。不过再艰难的旅程也有结束的时候,这一天,终于拍摄到了古代场景的最后一个镜头。 尽管男主角在女主角爱情的激励下奋起抗争,但历史的潮流还是无法阻挡,经过两年的艰苦战争,埃及人最终还是没能挡住阿拉伯人的铁骑。 终于到了最后决战的时候,场景也回到开罗,这将是整个故事有关古代部分的最后绝唱,也是男女主角爱情的绝唱。 大决战开始了,男女主角互相扶持地站在开罗城头,看着潮水般涌来的阿拉伯战骑,神情凝重。退路是已经没有了,一声令下,埃及战士奋勇地冲上战场,与阿拉伯人开始了激战。战况激烈而残酷,当夕阳照在开罗城头的时候,埃及战士已经是死伤殆尽,败局已定。 战况的惨烈激起了男主角心中的血气,决定与埃及王国共存亡。虽然身边的卫士已经不足千人,他还是决定出城迎战,即使是要死在这个异时空,他也希望自己死得壮烈一些。 出战之前,男女主角告别的一段是很重要的情节,几乎没有什么对话,那情意都在两个人的眼神里表现出来。这是方令强很关注的,但沈信和秋真真的表演根本没有给他什么挑毛病的余地。戏演到这个份上,无论上感情上,还是在表演的默契上,沈信和秋真真都达到了心灵相通的地步,已经不需要什么感情的酝酿和对情节的理解了,他们只要演好自己就行。 告别之后,男主角带着自己最后的卫队出战了。女主角缓缓吹响了手中的长笛,为最后奋战的埃及战士吹响了战曲,在男主角的精神鼓励和女主角的乐曲感染下,虽然自知没有胜利和生还的希望,埃及战士还是悍然向阿拉伯铁桶般严密的战线发起了最后的攻击。 最后一战的场面分外惨烈,这也是方令强极力要求展现的。他认为,越是表现出战争的残酷,才越能衬托出男女主角爱情的美好。在对爱情主题的表现上,方令强是象所有艺术片的导演一样执拗。 男主角虽然悍勇,但形势已经完全不可挽回,当他身边最后一个卫士也倒下,终于成了他一个人孤军奋战的局面。 这是男主角最后展现自己英勇的机会,但结果已经确定,他的表现也只是为整个故事增添了一点凄凉的色彩。 最后的结局终于到了,在奋然击倒一个对手之后,男主角终于被几枝长矛同时刺中,然后颓然从马背跌落。他的落地激起一片尘土,但更触目惊心的是他浑身的鲜血。 凭着最后的意志,男主角最后抬头向开罗城头望去,在如血的夕阳下,一个绝代佳人的落寞身影分外显得凄凉。 缓缓放下手中的长笛,女主角凄然一笑,忽然拔出一把匕首,狠狠刺中了自己的心脏。在倒地的一刻,女主角的眼睛也一直望着男主角倒下的地方。两个人的眼神相遇了,在难以掩饰的凄凉下,他们的表情却同时有着深深的欣慰。他们虽然没能把握到自己在这个时空命运,但是他们完全把握到了对方的心意,这在他们看来已经是值得了。 穿越了阿拉伯战骑的阻碍,两个人的心忽然无限地接近,紧紧盯着对方的眼睛,他们忽然同时显出了微笑,接着又同时开口说话了。虽然他们这时都已经发不出声来,但那嘴型却很明显,他们说的都是同样的三个字:“我爱你!” 这是方令强极力展现的一个场面,各种技术手段都运用上了,就是要表达出那种穿越了时空,跨越了所有距离的爱情境界。 (第一四五章完)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五章 绝唱(下) 而在接下来的剧情里,男女主角的表现让所有的阿拉伯人也震惊了,虽然埃及已经是囊中之物,他们却突然感受不到任何征服的喜悦。这一幕凄艳的场面让所有在场的人感到震撼,本来喧嚣震天的战场突然静到落针可闻。 阿拉伯统帅这时也是仰首向天,喃喃地说着什么。忽然一声大喝,阿拉伯统帅发出了一个号令全军致敬的命令。于是整个战场都是直举向天的武器,那是阿拉伯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向男女主角致敬。 这一场景持续了一段时间,阿拉伯统帅又下达了一道命令。这次完全是征服者的号令,阿拉伯铁骑潮水一般涌向开罗城时,男女主角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就和埃及王国的荣耀一起湮没在历史的尘烟中了。 这样的一段剧情,从感情的细腻的场面的壮观,方令强都要求得一丝不苟,那份紧张就不用说了。全剧组成员也都是如临大敌,不敢有丝毫怠慢,这个时候如果犯下什么错可是吃不了兜着走。在对影片质量的把握上,方令强绝对是不会对任何人客气的。 一阵紧张的忙碌后,拍摄总算圆满结束了。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欢呼声霎时响彻拍摄现场。这样的剧情,这样的拍摄,都给了所有人极大的压力和紧张感,现在大功告成,所有人都觉得是如释重负。 沈信和秋真真同样是很高兴,不过神色却是有些疲倦。这幕戏实在是消耗太多感情了,当沈信和秋真真再次走到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手自然而然地握在一起。戏是结束了,但那份心灵相通的感情,却深深地烙印在他们的灵魂里。从现在起,那将是他们永难磨灭的回忆。 方令强也是抑制不住满腔的兴奋和感慨,全剧就要圆满结束了,基本上他对影片的要求都达到了,心里的感受实在是难以言说。不顾他现在是很不受沈信和秋真真欢迎,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和他们一个一个握手,嘴里还不住地说道:“天哪,终于结束了,你们的表演太精彩了,精彩得远超我的想象。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对方令强的感谢,沈信和秋真真都能理解,其实他们也很感谢方令强,如果不是方令强想到要拍这样一部电影,他们即使能重新走到一起,但也绝对达不到现在这样的感情境界。 相互之间已经不需要再多说什么,沈信和秋真真只是把彼此的手窝得更紧,同时望向方令强,又同时笑道:“方导,等你得了最佳导演奖,可是一定要请客啊。” 方令强连声应道:“那是一定。”沈信和秋真真又是相视一笑,两个人现在的沟通绝无任何阻碍,默契更是非同寻常,这实在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 就在剧组一片欢腾的时候,又一个不速之客来到。来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到的,一直在静观剧组的欢庆,直到沈信和秋真真与方令强的对话告一段落时,他才走上前来。 “使者大人,我现在才明白你说的话的意思了。”那人微笑着开口。 沈信和秋真真闻声望去,不由同时一愣,来者竟然是拉赫曼王子。 “王子殿下,你又想干什么?”沈信苦笑道。从拉赫曼的神色来看,大概他还是念念不忘沈信“真主使者”的身份,这让沈信马上开始头疼了。 拉赫曼却没有直接回答沈信的问题,只是向远处望去,在那里,影片中扮演阿拉伯铁骑的人群还没有散去。 从拉赫曼的神情就可以看出,那是他很向往的的场面。而紧接着拉赫曼说的话也证明了这一点,他并没有看沈信,仍然是看着那些阿拉伯骑兵模样的人,缓缓说道:“电影的确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就象我刚才看到的场面,分外能激起我对我们阿拉伯荣耀的渴望。这样的场面,比任何文字记载都有效果。我想,我应该让所有的阿拉伯人都来看看。他们现在的样子,配不配是真主的臣民,配不配称得上阿拉伯人。” 听到拉赫曼的说话,沈信不由觉得有些恐怖了,不由大叫道:“王子殿下,你不是还想着征服世界吧?” 拉赫曼说刚才一番话的时候,似乎很有点沉浸在阿拉伯往昔荣耀中的意思,不过一听到沈信的话马上回过神来。对着沈信疑问的目光,拉赫曼淡然一笑:“你不会当我是那么愚蠢的人吧?有点头脑的都知道,现在世界靠武力征服世界是不可能的。而按照阿拉伯世界的现状,这样的想法更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并不想着征服世界,只是想要阿拉伯人在全世界得到它应该有的认可罢了。” “哦,这样还好点。”沈信点点头说道。从与拉赫曼的交往中,沈信对他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恶感,还有点莫名的好感,如果拉赫曼是一个战争狂人的话,他一定会觉得遗憾。 看到沈信的态度平和了,拉赫曼马上又道:“不过我的这个想法,可是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实在很需要使者大人的帮助。”这样说的时候,拉赫曼的神情苦恼之极,而看向沈信的眼神似乎又充满了希冀。 一听到拉赫曼又提到这个身份,沈信也象他一样苦恼了。 ps:“看的人少,一个是名字没起好,简介没吸引力有一定关系吧。”这是一位书友对西风新书的评价。不知道是不是有道理,反正新书的处境可怜得很,55555555,大家都去看看吧,如果真的不好看,请告诉西风一声。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六章 兄弟(上) 苦笑一声,沈信问道:“王子殿下,这是你们阿拉伯人的内部事务,我能帮上什么忙呢?” 拉赫曼一脸理所当然的神色,振振有辞地说道:“你是真主的使者,就不能说和我们阿拉伯人无关,而既然你带有真主的意旨,自然是能够帮助我们的。” 沈信忍不住反驳道:“我不是什么真主的使者,也没有什么真主的意旨。” 拉赫曼一脸的伤感,缓缓说道:“如果真主都抛弃了我们,我们还有什么希望呢?如果你带来的真主的意旨是这个的话,我已经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了。” 听拉赫曼一口咬定自己是真主的使者,沈信实在是哭笑不得,不过一方面他一时想不到该如何推脱这件事,一方面拉赫曼发自内心的伤感也让他感动,他忽然说不出话来。 方令强和秋真真却是听得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奇怪的王子和沈信在说些什么。看沈信和拉赫曼的谈话告一段落,方令强试探地问道:“阿信,这王子是不是有事求你?如果不是太困难就答应他吧,虽然他原先是不够友好,不过这次拍摄他还是帮了大忙的。”剧组有成员被拉赫曼的人打伤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不过事后拉赫曼帮了那么大忙,方令强已经不和他计较了。而且方令强更想到自己这方面也是狠狠教训过拉赫曼的人了,而拉赫曼事后并没有什么其他反应,倒让方令强觉得他的心胸蛮开阔的。这时看到拉赫曼以一个王子的身份来求沈信,他不由很是同情起拉赫曼来。当然,方令强并不知道拉赫曼的要求是什么,但是从拉赫曼的表情完全可以看出他是有求于人。 听方令强这么说,沈信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忍不住叹息一声。他这一叹息,方令强更是莫名其妙,拉赫曼究竟有什么要求,居然让沈信这么为难? 还是秋真真猜到了几分,悄悄告诉了方令强沈信被当成真主使者的事情告诉了他。一听到这个,方令强先是目瞪口呆,接着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几乎要直不起腰来,方令强对沈信说道:“这也太滑稽了点吧?你有哪点象阿拉伯人的偶像?” 听方令强这么说,沈信对着他一摊手,一脸无奈地说道:“我自己也觉得不象啊,可是他们非要说我是。” “没什么好说的了,阿信,只能说你的魅力太大了,连阿拉伯的王子也挡不住。”方令强继续笑着:“哎哟,不能再说这个了,肚子痛。” 在方令强的大笑中,拉赫曼的脸色却难看起来,忽然对方令强说道:“有什么好笑的?”本来他和沈信的对话都是用阿拉伯语,现在对方令强说的却是英语,很明显是对方令强的态度不满意。 方令强一看拉赫曼的神色,也知道自己的态度有些过火了,他可以觉得这事情滑稽,可是事情关系到拉赫曼的信仰,那问题可是很严肃的。 “没什么,我只是顺利拍摄完了电影,特别高兴而已。”方令强自己虽然不信仰宗教,但也绝对尊重别人的信仰,知道这个事情开不得玩笑,他马上就收起了笑容。他这么一说,拉赫曼的脸色才好点。 看到拉赫曼不再追问这个问题,方令强松了一口气,接着对拉赫曼又道:“还得感谢你的大力帮忙,要不然我们的拍摄怕不会有这么快和这么好的效果。” “小事情。”拉赫曼的神情毫不在意,他更在乎沈信的态度,所以马上就向沈信望去。 方令强虽然解释得让拉赫曼满意了,可是他自己还是一想到这件事就想笑,但又不能在拉赫曼面前笑出来,于是马上就找个借口离开了。等他走出去很远了,才听到远远传来他笑声,在他看来,这事情实在是有些滑稽,当然,那笑声也有着完成一项工作后的喜悦,正如他对拉赫曼所说的。 从拉赫曼的脸色看出他的态度很严肃,秋真真不由紧紧握住沈信的手问道:“怎么办呢?” 沈信苦笑一声,先用眼神安慰了一下秋真真,这才对拉赫曼说道:“不要再说我是什么真主的使者,你还是说我应该怎么帮助你吧?如果能帮上忙,我绝不推辞。” 一听沈信这么说,拉赫曼的神色马上一振,兴奋地说道:“你只要跟我一起去参加一次我们阿拉伯联盟的峰会就好。让那些没有见识且头脑僵化的人看看你的表现,他们就会知道真主的意思了。” “你还是非要我当什么真主的使者啊?”沈信不由皱起了眉头。 拉赫曼微微一笑:“如果你真是真主的使者,你就不会不帮助我们的。” “可是我不是啊。”沈信苦笑道。 “不是?怎么可能?”拉赫曼忽然笑得很狡猾的样子:“只要我们都承认你是,你自然就是了。” 从拉赫曼的这个表情来看,沈信突然觉得拉赫曼其实并不一定真是把自己当成真主的使者,只是他需要这么一个人,而自己比较符合要求,所以他非拉自己出来帮忙。当然,从拉赫曼的态度也可以看出,他实实在在也是很佩服和尊敬沈信的,即使沈信并不是真主的使者,在上一次的会面中,沈信已经从各方面都让他感到心悦诚服了。抛开宗教的原因,沈信在他看来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物。 “你有野心,很大的野心。”沈信直视着拉赫曼,一字一句地说道。沈信这么说只是为了试探拉赫曼的态度,事实上他对有野心的人并不反感,因为很多不可能的事情都是有野心的人干出来的,当然有坏事,不过也有好事。现在沈信想知道的,只是拉赫曼的野心是哪一种。 “对,我不否认。”拉赫曼马上就回答了,而且态度坦白得很:“从上次见过你之后,我已经很详细地研究过你的历史,也研究了一点有关中国的资料。从研究的结果来看,你是一个很神秘的人,这是我最直观的看法。你既然能够在日本事件中力挽狂澜,那么也就可以对我们阿拉伯人有所帮助。你是不是真主的使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以帮助我们。” 沈信哑口无言,如果拉赫曼能够不这么坦白,他或许还可以拒绝,现在拉赫曼说得这么率直,他反而无法将拒绝说出口了。 看到沈信的神色动摇,拉赫曼继续说道:“除了你的神秘之外,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自然是你对我们阿拉伯世界的了解,而从你对我们音乐的造诣来看,我们的文化也是你很喜欢的。即使你不是真主的使者,就为了一个你也喜欢的民族,难道你就不肯帮上点忙吗?” 沈信的表情也很严肃了,阿拉伯是一个很奇特的民族,在世界历史上也有着很重要的地位。说实话,看到阿拉伯世界的现状,沈信也不是完全没有遗憾的。 不等沈信说话,拉赫曼已经又说话了:“说实在的,以前对中国我也有一点认识,但并不够深入,最多也只了解它曾经是一个很辉煌的大国,而现在在国际上的影响也在日渐增强。但通过我这一段时间的研究,我发现中国和阿拉伯世界有着很多相似之处。”说到这里,他直视着沈信:“不是吗?我们都是曾经影响到世界文化的民族,但现在在世界的地位都与我们应有的地位不符。在我们寻求阿拉伯民族应得的荣耀时,中国不也在努力恢复它在世界的地位吗?我们的追求是一样的,如果你热爱你的祖国,就应该能理解我的想法。如果你能够理解我的想法,想来你就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拉赫曼的一番话说得激情四溢,其态度的慷慨激昂深深地打动了沈信。是啊,如果说每一个中国人都在为自己国家的强盛努力,为什么阿拉伯人就不能为自己民族的兴盛拼搏呢?这样的感情,其实是相通的。想到自己的朋友们,那些在各自领域内为中华崛起而奋斗的朋友们,沈信突然觉得自己和拉赫曼的心理距离拉近了。都是热爱自己国家,自己民族的热血男儿,虽然不是一个民族,但并不妨碍互相之间的理解和尊重。 尤其还有一点,拉赫曼现在的态度和沈信初见他时判若两人,不能不说是因为沈信对他心灵拷问的结果,而沈信既然激起了拉赫曼遗忘已久的雄心,而又不给予他要求的帮助的话,在沈信自己看来,也是一件很让他过意不去的事情。 这样想着,沈信终于迎上了拉赫曼的目光,肯定地点头:“好吧,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和你一起去参加那个峰会。不过,我绝对不承认自己是真主的使者。” ps:新书最后一周,今晚冲榜,兄弟们有时间的话明天帮忙投点票票。谢谢了!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六章 兄弟(下) “无所谓啊。”拉赫曼看到沈信终于肯答应,不由喜出望外,对沈信不承认是真主使者并不觉得有什么。从他的神情看来,似乎只要沈信肯出马就是大功告成,根本不需要沈信承认是真主使者。 “你究竟有什么打算?”沈信满腹疑窦地问道。 “只要你把自己对阿拉伯世界和《可兰经》的理解说出来,就已经足够了。”拉赫曼自信地说道:“到时候你承认不承认都不要紧,只要能让那些顽固且怯弱的家伙信服就好了。” “你还是不肯放弃这个念头啊?”沈信哭笑不得地问道。 “我的目的是要阿拉伯世界团结起来,重新获得自己应得的荣耀。”拉赫曼很认真地说道:“而你就是将我们整合起来的关键,如果能够达到这个目的,你自己是不是真主使者有什么重要?只要我们承认你的地位就行了。而且,虽然我知道你对名利不太重视,不过成为我们阿拉伯世界最受欢迎的客人你应该不会反对吧?朋友当然是越多越好的,而且我们也肯定会是最好的朋友。” 拉赫曼这番话说得倒是极为诚恳,不由沈信不相信他的真诚。想想拉赫曼的话也确实没错,多几个朋友有什么不好呢?尤其是拉赫曼这样的朋友。不过对于拉赫曼突然如此有礼和诚恳,沈信却不由想到,究竟是这家伙本来就是一个不错的人,还是被自己的法术给改造了呢?这个问题还真是难以确认。 有了沈信的承诺,拉赫曼满意而去。剧组成员们也再次入住开罗,还有最后一幕戏要拍摄,倒也不用沈信专门去给拉赫曼帮忙,顺道而已。 对拉赫曼做出承诺后,沈信对这个事情也不得不认真起来。如果说先前研究阿拉伯文化和历史只是兴趣的话,现在更多了一份责任。将自己脑中有关阿拉伯的资料过了一遍,又额外找来很多资料作为补充,沈信忙得就象一个要应付考试的学生。当然,通过阿穆尔,沈信可是找到了很多不易为外人知的内幕资料,对阿拉伯的现状的了解可谓是深刻之至。加上沈信旁观者清,又有着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的渊博知识,对阿拉伯世界的看法也算是高人一等了。现在如果说到阿拉伯问题,他大概也是一流的专家了。 在这期间,沈信也了解到了在他拍摄电影期间拉赫曼曾做了些什么。自从被沈信的心灵拷问折磨过后,拉赫曼可就象变了一个人。原先对其他国家在伊拉克问题上的暧昧态度他只是暗自生气,在峰会上基本上冷眼旁观,但这时候可就不是了,一反常态地变得很活跃,他的态度很是激进,强烈要求把美国人从伊拉克赶出去。拉赫曼的激烈态度先是惹得其他国家代表一阵惊讶,接着更因此引起了极大争论。其实在阿拉伯国家内部并不缺乏激进分子,只是一直很受压抑罢了,现在有拉赫曼带头,马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峰会于是变得很热闹。 不过这些激进的人都是资历不足之辈,虽然激起了峰会的波动,但却根本影响不到大局。拉赫曼之所以要请沈信出马,也是逼于无奈,希望能通过沈信让自己的想法被那些保守者接受。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拉赫曼自然要大大宣扬沈信的使者身份,通过宗教的力量来让所有人信服。 明白了现状,沈信明白到自己的作用只是用来联合各阿拉伯势力的一条线,虽然有被利用的嫌疑,但沈信不在乎,他现在已经当拉赫曼是一个朋友,而为朋友做事,从来不会让沈信觉得难堪的。 经过悉心准备,沈信终于自信满满地如约到达拉赫曼的房间,准备和他一起去参加阿拉伯联盟的峰会。拉赫曼现在也是容光焕发,精神大振,一见面就对沈信很诚挚地说道:“无论此次我们的计划能不能成功,你对我的友谊是我绝对不会忘记的。如果你能忘记我们之间的不快,能够认为我还是一个不错的人,我希望我们从今以后就是兄弟。” “好啊。”沈信微笑答道:“只要你还是今天这个样子,我就永远当你是好兄弟。”这话里隐隐有着对拉赫曼的警告,拉赫曼自然听出来了,不过他却只是微微一笑,显然对自己很有信心。 于是,两个人就再没多说什么,只是用阿拉伯的礼仪互相致意,算是成为了阿拉伯意义上的兄弟了。 沈信和拉赫曼到达峰会现场的时候,各国代表已经是全部在座了。大概是被拉赫曼最近一系列行动搞得很是紧张,即使是不赞同他意见的人,也是及早来到现场,不想错过任何拉赫曼的言论。 事实上这次峰会本来已经应该结束了,按照惯例,这样的峰会也就是一个形式,总是在一阵吵吵闹闹之后毫无结果地散去。但是由于这次有了拉赫曼的突然爆发,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拉赫曼的态度是那么激烈,他的国家在阿拉伯世界也是举足轻重,在拉赫曼摆出不得出结论誓不罢休的姿态后,没有人敢怠慢,尽管很多人都不看好他的前景。不过即使是如此,在很多人都是敷衍着想要及早结束这次会谈的情况下,拉赫曼也是表面风光,他最关心的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所以拉赫曼最后才不得不请出沈信来,即使沈信不是什么真主的使者,他也要把他捧成真主的使者,尤其是见识过沈信在阿拉伯问题上的认识之深刻,他对沈信的信心可谓十足。 拉赫曼自诩的在阿拉伯世界很有影响的说法,也在沈信一路上的见闻中得到了证实。根本就是无视所有的关卡守卫,他横冲直撞地就那么冲进了会场,也没有人敢来拦阻,虽然很多人看到和他一起的有个中国人都很奇怪。 而拉赫曼一进会场就先停了一下,似乎是故作姿态。不过还别说,这姿态作得很有效果,现场马上有很多人起立对着他欢呼起来,并不断大声地叫着他的名字。可以看出,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举动,拉赫曼已经赢得了一大批追随者。 沈信完全明白这一点。事实上他更看得出来,拉赫曼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赞赏他的追随者上,也表现在反对他的人们身上。很多人看到拉赫曼的时候都是眉头一皱,明显对他最近的言行很感头痛,这也间接证明了拉赫曼最近风头甚劲。 在众目睽睽之下,拉赫曼表现得威风十足,很有风度地对着众追随者挥挥手,接着在把沈信安置到最前面的一个坐席后,他就昂然登上了主席台。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七章 一语惊人(上) 拉赫曼登上主席台,环视台下,那神情依稀有着所谓的帝王风采,很有些慑人之处。沈信看到这一幕情形,不由暗自想着,人真是奇怪的生物,一旦心灵发生了变化,那举止也就截然不同了。就说拉赫曼吧,当沈信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是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如果说当时拉赫曼是一个堕落颓废的反面典型的话,现在依稀就是一个大有作为的朝气楷模。 在沈信这样想着的时候,拉赫曼开口了,语气中充满了缅怀的感情:“曾经,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叫做阿拉伯帝国;曾经,有一种影响力巨大的文化叫做阿拉伯文化。那是阿拉伯人最强盛的时候,也是最让真主为我们自豪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是无愧于真主的臣民的。” 说到这里,拉赫曼有些激动,大声继续道:“没有我们阿拉伯人,哪来欧洲的文艺复兴?甚至连他们的《圣经》,都是通过我们才再次见到的。那时侯我们不仅是征服者,更是世界文化的传播者,欧洲的复兴,我们是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的。那时侯我们的祖辈是多么得骄傲和自豪啊,真主也在一直保佑着我们。” “可是现在呢?”拉赫曼顿了一下,逼问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的阿拉伯人,这才说道:“现在我们提起阿拉伯人,除了石油和恐怖主义,还能让人家想起什么?或者说,除了石油储藏量,我们还有什么能够拿出来说的呢?你们说。” 全场静寂,没有人接口。拉赫曼缓缓又道:“世界上已经没有人把阿拉伯人当回事,除非是为了石油。这是我们的光荣吗?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吗?不,这是我们的耻辱。这些也不说了,当我们自己的兄弟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我们却是袖手旁观,甚至连口头上的支援都吝啬地不肯给。是的,我们自己是没什么事,可是真主在上,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兄弟也可以舍弃,那么真主还有什么理由继续保佑我们呢?没有了真主的保佑,你们以为我们还有前途可言吗?还是你们已经决定不再侍奉真主了呢?” 拉赫曼这一番话说得极为尖锐,终于有人忍不住反驳道:“真主是一直会保佑我们的,我们都是虔诚的信徒,真主是明白的。” 听到这个声音,拉赫曼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是吗?难道以你的所作所为,还敢说自己是真主的信徒?真主教导你不顾兄弟死活的吗?” 那人勃然大怒:“拉赫曼,你不要太过分,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拉赫曼神色一肃:“我没有开玩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就我而言,我觉得我们的所作所为已经不配成为真主的信徒,不配再让真主保佑我们。” 在拉赫曼尖锐的言辞下,所有人又再次沉默,如果说他们可以眼看着伊拉克的混乱而无动于衷,那也只是表面,在内心里,作为伊斯兰教徒,他们难免多少都有些惭愧的意思。 看到没有人说话了,拉赫曼接着又道:“是的,我们已经不配得到真主的庇护和保佑,但仁慈的真主,万能的真主,他并没有因此而抛弃我们。为了给我们以启示,或者为了给我们最后的机会,他终于派来了他的使者。” 拉赫曼此言一出,本来静寂的现场忽然一片骚动,纷纷追问:“真主的使者?他在哪里?”从现场气氛来看,这绝对是一个石破天惊的言论。 拉赫曼并没有马上回答这些人的问题,只是继续说道:“真主没有抛弃我们,难道我们反而要抛弃真主吗?如果连真主使者的话也不听,那么,我想我们已经认识到我们已经抛弃了真主。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希望大家能慎重对待。你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更有着关系到我们未来的重大责任。何去何从,大家自己决定吧。” 下面的人这时候已经无暇理会拉赫曼到底在说些什么了,只是不断追问拉赫曼:“你刚才说什么真主的使者?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终于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拉赫曼才微微一笑,接着说道:“刚才大家也看到了,和我一起来的有一位来自中国的兄弟。现在我来介绍他给大家认识。” 拉赫曼这么说着,殷勤地招呼沈信上台和他站在一起。沈信知道自己登台的时刻到了,也就没有丝毫推辞,马上来到了拉赫曼的身边。对着台下人微微一笑,沈信用阿拉伯语说道:“大家好!我叫沈信。” 沈信这一上台,台下马上炸锅了,马上有人出言责备:“拉赫曼,你想干什么?为什么拉个中国人来参加我们的峰会?” 拉赫曼微笑不语,只是示意一下,马上有他的手下把一份份的资料发到每一个代表手中。 在场人等算是都被拉赫曼牵着鼻子走了,一看到有资料,马上所有人都埋头看了起来。这一下,现场又安静了。 一阵悉悉索索翻阅资料的声音过后,终于有人抬起头来,疑惑地问拉赫曼道:“你这是什么意思?给我们看有关日本危机的资料有什么用?这些我们都知道啊。” “是吗?”拉赫曼笑容可掬地问道:“你们都知道了?那么你们现在应该知道这位来自中国的兄弟是什么人了吧?” 拉赫曼此言一出,马上全场轰动,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沈信身上,沈信也恰到好处地及时对着众人微笑致意。 “难道资料上说的那个中国人就是他?”刚才发言的那个人惊讶地问道。 “对了,这就是我带他来的原因。”拉赫曼彬彬有礼地回答道。 “什么意思?”那人又问道:“他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拉赫曼微微一笑说道:“从我发给大家的资料可以看出,沈信在日本危机的表现几乎是象神一般得不可思议。资料上已经介绍了,他是一个娱乐明星,而现在他在日本的人气堪称第一,没有人能和他相提并论。” “可是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那人紧逼问道。 “你难道还不明白?”拉赫曼好象很遗憾的样子:“他的所作所为近乎无法理解,而能达到这样的地步,你认为是怎么回事呢?就我而言,我认为是真主给了他超人的能量。” “什么?”在场人都是一阵哗然,拉赫曼的话实在让他们吃惊了。 “真主为什么要给一个中国人超人的能量?”一直发问的那人继续问道。 “这个就不是我们常人所能猜度的了。真主的心思,只有真主才知道。”拉赫曼和严肃地说道:“我说是真主给了他超人的能量,并不是随口说的。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沈信的阿拉伯语说得非常好。有多好呢?至少比我要好不少。” 拉赫曼这么一说,更是让众人觉得不可思议,在他们看来,一个中国人说阿拉伯语并拉赫曼自己都要好,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哪又说明什么呢?”刚才说话那人不服气地说道:“有很多外国人都会说阿拉伯语。” “不仅仅是这样啊,亲爱的兄弟。”拉赫曼大概是很欣赏这个人如此配合他的说话,态度也变得很亲热:“除了阿拉伯语说得好外,他对阿拉伯的历史和文化的了解更是我望尘莫及的。这样说,你觉得一点不奇怪吗?” “也不能说很奇怪,很多外国学者都研究阿拉伯文化的。”那人执拗地说道,好象是打定主意要跟拉赫曼抬杠。 拉赫曼一点不生气,继续说道:“我还没有说完,说到真主,我很想问问大家,你们是真主虔诚的教徒吗?” “当然。”在场人众口一辞地说道,事关自己的信仰,没有人敢有丝毫怠慢。 “嗯,我相信大家都是。”拉赫曼满意地说道:“可是我还想问问大家,即使以大家这么虔诚,有几个人能把《可兰经》倒背如流呢?那是真主的语言,大家一定都很熟悉的。” “拉赫曼,你在开玩笑。”先前说话那人大声地叫了起来:“即使是我们最博学的长老,也是做不到的。” “我一点不开玩笑。”拉赫曼很严肃地说道:“我问大家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即使最博学的长老都无法做到的事,沈信可以做到。他不仅可以一字不差地背诵《可兰经》,而且对着其中的教义的理解更是所有人都达不到的。你认为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那人张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来,拉赫曼继续断然说道:“你不要告诉我说,你想说他是一个异族的伊斯兰教徒,对着伊斯兰文化和教义一直在研究。”那人还是没说话,不过眼神里表现出的意思,大概就是拉赫曼猜测的了。 “你才是开玩笑。”拉赫曼直视着那人,冷冷说道:“你说了这么多,难道就没有注意到沈信的年龄吗?就算他从小受的是伊斯兰的教育,他能达到今天这样的成就难道就不值得惊讶吗?” 拉赫曼这么一说,众人才注意到这个问题,本来刚才还觉得那人反驳拉赫曼的话很有道理,现在才觉得根本是不值一驳。就是啊,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如果能达到拉赫曼所说的那种程度的话,简直是近乎神迹了。 ps:都去支持一下西风新书吧,连接在下面。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七章 一语惊人(下) 在全场一阵骚动,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时,拉赫曼继续说道:“而且很明显的是,沈信并不是受伊斯兰教育长大的。正如我所说,沈信是一个明星,虽然我们不了解,但他在音乐和电影方面已经有着非同凡响的成就。哦,对了,我都忘了说了,沈信自己演奏的阿拉伯乐曲,那是所有阿拉伯的音乐家加起来都比不上的,依我说,那是真主自己的音乐。” 说到这里,拉赫曼顿了一下,等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这才又道:“请把我刚才所说的有关沈信的话都综合起来,然后认真想一想,这样一个才华出众的人,这样一个将阿拉伯最博学的学者和最有才华的艺术家融为一身的人,难道不是依靠真主的力量才能做到吗?” “拉赫曼,你到底想说什么?”全场人都按照拉赫曼的要求沉思了半天后,终于又有人问拉赫曼。 “我想说的就是,沈信就是真主派来拯救我们的使者,他的话,我们完全可以看作真主的意旨。”拉赫曼一字一句地说道。 拉赫曼此言一出,现场马上象烧沸了的汤锅,各种叫声不绝于耳,保守者更是大叫拉赫曼是一个亵渎真主的恶棍。 “静一静。”拉赫曼叫道:“听我说了这么多,除了这个结论外,你们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结论?” 拉赫曼这么一说,现场又静了,如果真如拉赫曼所说,这个沈信绝对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可是,光凭你自己说,我们怎么能知道真假?”有人叫道:“拉赫曼,那不过是你编出来的瞎话吧?” “总算有人说到正题了。”拉赫曼大笑:“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你们可以来试验一下嘛。沈信不就在这里?你们大可以尽你们的力量提问题,如果能有一个问题问倒他,就算我是胡说八道。” 拉赫曼的口气是如此狂妄,所有人一下子都有些愣神。只有沈信自己在暗自偷笑,拉赫曼这叫语不惊人死不休,一下子就把所有人震住了。不过说到问问题,沈信自己是绝对不怕的,有《可兰经》做基础,什么问题他也不怕。 “不用问问题那么麻烦,你不是说他懂阿拉伯历史和文化吗?就让他讲讲阿拉伯的历史吧。”有人这样对拉赫曼说道。 “好啊。”拉赫曼笑道,接着对沈信做个手势,意思是说:全看你的了。 沈信微微一笑,先用阿拉伯语对着众人说道:“拉赫曼说我是真主的使者,其实我根本不这么认为。拉赫曼所说的只是他的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我也是这么想。说到我来的目的,只是以一个对阿拉伯文化和历史很感兴趣的旁观者,作为一个阿拉伯世界的朋友,想要对诸位谈谈我的看法。我很愿意接受诸位的考验,不过不是为了让大家承认所谓的使者身份,而是为了得到一个说话的机会,能够让我谈谈对阿拉伯民族的看法。这个资格只有诸位一致认可才有意义,所以我愿意接受你们的任何请求,也愿意回答任何问题。” 此言一出,场内又是一阵不小的骚动,沈信直认并不认可自己的使者身份,反让人对他的兴趣更大。 而沈信接着又道:“说到阿拉伯历史,我很有兴趣,而且自认还是比较了解的,既然大家有兴趣,我就来谈一谈我的看法。” 在这样一个开场白后,沈信开始畅谈阿拉伯兴起的历史,从伊斯兰教都没有产生的时候谈起,一直到伊斯兰教的兴起和阿拉伯帝国的兴盛,一直到近代现代,沈信是滔滔不绝。在这个时候,他的风格和曾志伟还有秦歌倒是类似得很。 沈信一开口,所有人就惊讶于他阿拉伯语的标准和流畅,而且和普通人的日常口语不同,更带着一种文学体的典雅,顿时让所有人都是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也难怪,沈信的阿拉伯语多是从书面语言学得,自然而然地就有着文学化的特点。 如果说沈信所用的语言只是让在场人觉得惊讶的话,那么他的演讲中所涉及到的内容之丰富,资料之详尽,还有看问题的深度,就只能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了。这一番言论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等最后沈信微笑着将演讲告一段落的时候,所有人还都在觉得被沈信这一番演讲冲击得晕头转向,一时喘不过气来。 等沈信的演讲结束了一会儿,才有人开始对沈信刚才的演讲提出了一些看法,算是对他的责难。但这根本难不倒沈信,对于阿拉伯历史和文化乃至现状的了解,沈信自信当世无人能出其右,对于没一个问题,他都是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引经据典地叙述一番,然后再谈自己的看法。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博学已经从气势上压倒了所有人。虽然提问题的人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刁钻古怪,但沈信始终是面带微笑,侃侃而谈,所有人最后都是哑口无言。 到了最后,终于所有能问的问题都问的差不多了,拉赫曼才开口道:“现在大家还有什么话说?” “可是他不是阿拉伯人,是绝对不能够让我们信服的。”有人有气无力地抗议道。 “真主的意图,我们最好是不要妄加猜测。在我看来,沈信的表现就是真主力量的表示。我们只能接受,绝不能怀疑和反对。”拉赫曼严肃地说道:“如果你们不服的话,我们还有一个办法来测试,就是来考较一番沈信对伊斯兰教义的理解。如果他的理解比我们任何人都深刻,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计较他的身份呢?” (第一四七章完) ps:都去支持一下西风新书吧,连接在下面。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八章 过关(上) 拉赫曼的这句话倒是赢得了不少人的认可,尤其是那些已经成为他追随者的人,本来对他拉沈信出来很有些疑虑,现在看过沈信的表现后,却又马上站到了拉赫曼一边。 “这个问题,我们恐怕是不足以胜任。”有个人说道:“最后还是请资深长老来,他们才是最有资格评判一个人是不是真正的伊斯兰教徒。” 这个人这么一说,拉赫曼马上回答道:“我也是这么想,那么,请埃及的长老来吧,我们马上开始。” 拉赫曼的态度更是让所有反对他观点的人惊讶,可是现场气氛实在是太热烈了,所有人对沈信的兴趣都是无比得大,即使不认可他是真主的使者,也想了解一下他对伊斯兰教义是不是真的有拉赫曼说得那么厉害。好奇心,所有人都会有的,拉赫曼的一番表演,算是把沈信的魅力发挥到了最大。 埃及方面的代表马上出发去找长老来了,其他人却都在看着沈信,暗暗评头论足。沈信和拉赫曼也来到场下休息,静候长老们的到来。 拉赫曼并没有和沈信说话,只是开始闭目养神,一方面是对沈信信心十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要考虑一下,究竟该如何利用好当前的局面。眼看沉寂多年的梦想有希望实现,他自己心里的激动可想而知,不过却又不能表现出来,实在是难为他了。 沈信自己也是感触多多,信奉宗教者总是比较容易找到联合的契合点,他现在也觉得拉赫曼很有机会借这个机会把所有阿拉伯国家联合起来,就象他随口说的一样,以真主的名义,但这联合能有多大影响,又能有多持久,怕就要看拉赫曼自己的运筹帷幄了。说到自己,沈信既不为他此行觉得骄傲,他自己知道自己事,他绝对不是什么真主的使者。不过如果这个身份有利于帮助拉赫曼的话,他倒也不一定会很抵触,毕竟拉赫曼现在已经是他的兄弟了,虽然只是很虚无飘渺的兄弟。 在静静的等待中,终于从门外传来一阵喧哗,门开处,三个阿拉伯长老走了进来。长老的身份自然是很高贵的,在场各国代表都起身致敬,沈信和拉赫曼也站了起来。长老们并没有太理会众人的尊敬,马上在人群中找到了沈信。 “你就是那个自称真主使者的人吗?”带头一名长老鹰隼般的目光一下子落在沈信脸上,很严肃地问道。 “不,我没有自称是真主的使者。”沈信彬彬有礼地回答道:“只是对伊斯兰教的教义还算有些了解,希望能得到长老的指点。” “好,很好。”那长老不知道看出了什么,眼中忽然闪过一道亮光。 说完这句话后,三个长老马上就向主席台走去。在主席台上,已经摆好了四张椅子,那是为沈信和三个长老准备的。 沈信当然也没有客气推却,即使他自己不在乎,拉赫曼却是很在乎,他说什么也要过了这一关才行。 好象是做谈话节目,沈信和三位长老是主持人和嘉宾,台下的各国代表则成了现场观众。 没有寒暄,没有客气,三位长老马上进入正题,对沈信提出了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和刚才的问题可就大不一样了,牵涉到宗教教义,那问题可是晦涩得紧,而且三位长老明显对这些问题都熟悉得很,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台下众人听得都觉得喘不过气来。 不过这却根本难不住沈信,且不说他对《可兰经》倒背如流,来此之前,他已经将所有有关的资料也背得滚瓜烂熟。对于每一个问题,他都是先背诵完一段相关的章节,然后再引用各种经典来阐述自己的看法。 事实上有关宗教教义的问题,很多是没有固定答案的,大多是摸棱两可,沈信和三位长老更象是打禅机。不过即使是如此,沈信也很快让三位长老惊讶起来了。他们都是很年长且学识渊博的人,且是经多见广,本来是不容易那么惊讶的,但沈信以小小年纪而能达到这么高的水平,实在是他们理解不了的。 不过这惊讶并没有让三位长老就此放松对沈信的逼问,问题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偏门,连在场的代表们也有些听不大懂了,尽管他们都自称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不过他们毕竟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最后就连拉赫曼也有些担心了,怕沈信会被问倒。不过他的担心明显是多余的,即使是再难的问题,沈信也能通过《可兰经》做出回答,有时候根本不需要正面回答,一段《可兰经》的章节已经足够,更让三位长老觉得沈信莫测高深。 这样的盘问一直持续着,沈信的态度越来越坦然,三位长老却隐隐都显出佩服到五体投地的神色。 最后,终于四个人的对话告一段落。在场的人都有些紧张,不知道三位长老会说什么,拉赫曼尤其是紧张得要命。 在一片肃穆中,带头的长老缓缓站了起来,大声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我敢肯定,虽然这个年轻人的身体不是我们阿拉伯人,但他的灵魂却是一个真正的,纯粹的穆斯林。或者还可以这么说,他是最理解真主的人。虽然很难说他是不是真是真主的使者,但至少有一点,以他对伊斯兰教义的理解,他对阿拉伯问题的所有意见都是值得重视的。我的话完了,大家自己决定吧。” 说完这一席话,三位长老一言不发地当即离开了现场。 留在现场的人都是面面相觑,长老的话给了他们很大的震撼。在阿拉伯国家里,长老们是有着很超然和崇高地位的,无论在什么问题上,他们的意思都是所有人不敢忽视的。现在居然有三个长老认可沈信的见识,那实在是让这些人惊讶不已,现在他们再看沈信的时候,已经不敢再有丝毫怠慢之处。 “现在,大家还有什么话说?”拉赫曼强自压抑着心中的兴奋,再次登上了主席台,庄严地向众人问出了这个问题。 ps:继续无助地为新书广告,下面就是连接,有空的兄弟去看看啦。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八章 过关(下) “我想,我们是可以听听这个中国人的意见。”终于有一个人说话了。其他人并没有马上赞同,但也没有人反对。有那三位长老的评价,谁也不敢再小觑沈信,只是对于他要说的话,自然还是有所保留。 沈信应邀登上主席台,也是神情严肃地开口了:“谢谢大家终于给了我一个说话的机会。不过我要说的并不是告诉大家该怎么做,只是谈谈我自己的一些想法。” 说到这里,沈信顿了一下,这才开口道:“大家已经知道,我是一个中国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很有些相似之处,那就是历史都比较长,而且古代文化也很灿烂辉煌。进入近代以来,中国也有一段时间很落后,被西方列强欺负得很惨。但是,在中国人的团结一心下,终于赢得了自己独立自主的地位,现在也正在高速发展,日渐赢得世界的任何,重塑辉煌。”说到这里,沈信眼光扫向台下:“说这么多,意思就是,中国能做到的,阿拉伯的兄弟也应该能做到。和悠久的历史和璀璨的文化相比,阿拉伯民族现在在世界上赢得的尊重实在是太少了。” 沈信这话一说完,台下马上是一片热烈的掌声。鼓掌的当然是拉赫曼的追随者,现在他们已经和拉赫曼完全站在同一阵线。即使是不赞同拉赫曼观点的人,听到沈信这番话也是觉得无可挑剔,作为曾有过辉煌的民族的后裔,他们当然也希望自己的民族能够再度辉煌。 “而要重新赢得自己应有的地位,当然是要靠所有阿拉伯兄弟的努力。”沈信缓缓说道:“我不敢说自己是真主的使者,但我想真主有一个意思是很明确的,他希望他所有的臣民和教徒都能团结一心。而如果能做到团结一心,阿拉伯民族的辉煌也就不远了。” 这句话更是没错,即使是想反对沈信,也没人能找得到漏洞,难到能说真主希望他的教徒自相残杀吗? 沈信看到两段话已经把在场人的注意力都集中起来了,这才继续说道:“中国有个原则叫做求同存异,共同发展,我想这也应该使用于阿拉伯国家。都是真主的教徒,都是真主的臣民,有什么恩怨是解不开的呢?即使有着种种分歧,在大方向上也应该有个共同的目标。如果我说真主的意思是要所有阿拉伯人都能互相救助,互相扶持,应该是没有人会反对吧?” 沈信的话自然不算是太有新意,但在他现在说来,却是分外的有分量,所有人都在考虑,究竟应该如何对待他的这席话。 “作为阿拉伯联盟的峰会,这次的会议似乎又要没有任何结果了。”沈信算是开始进入正题,严肃地说道:“如果以我的理解,真主是很不喜欢这样的结果的。当一个兄弟正在水深火热的时候,其他阿拉伯兄弟却是什么也不做,真主可能会很伤心。如果大家都还记得真主是如何保佑阿拉伯兄弟的话,还是请对需要援助的兄弟伸出援助之手吧。我的话到此为止,大家看着办吧。” 刚才那位最德高望重的长老对沈信的评价是,他是最了解真主意思的人。现在沈信借着真主的名义说出这番话,算是没有人敢不当回事。尤其是和拉赫曼站在一条战线上的人,更是激动得忘乎所以,大声叫着要让美国人从阿拉伯世界滚出去。 而在拉赫曼而言,听过沈信的话却另外有一番感受。抬手示意台下安静,他缓缓说道:“现在我们先不讨论应该如何帮助我们的兄弟,我只问大家一句,以真主的名义说话,我们是不是应该帮助我们的兄弟?” 这个问题是一个前提,如果有人反对帮助伊拉克,那么其他什么也不用说了。或许有人觉得事不关己,但经过有沈信这么一个神秘人物的出现,现在问题已经关系到信仰了,没有人敢再表现得无动于衷。 “大家来表决一下,是不是要帮助伊拉克的兄弟。”拉赫曼缓缓举起自己的右手:“我自己同意帮助。” 现场一片静默,这个时候,气氛中似乎多了一点宗教的神秘意味。沈信知道这是一个关键时刻,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后面的事情大概就好办了,而一旦有什么变故,恐怕前面的努力就要付诸东流了。 事不宜迟,沈信一想到这一点,马上就开始行动了。其实也不是做什么,无非就是发挥他的强项,用《可兰经》来催眠在场的人。 沈信对《可兰经》自然是熟悉无比,马上就找到一段适合现在这场合用的章节,然后马上大声地朗诵起来。 在场的人都是穆斯林,一听到沈信的朗诵,马上就被吸引住了。而在沈信刻意的用特殊功法影响他们心灵的情况下,这份触动就更强烈了。 终于有人抢先说道:“伊拉克也是我们的兄弟,不帮助它我们有愧于真主。”有人带头,马上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在一片欢腾中,所有人都赞成了这个说法。沈信的朗诵声低了下去,脸上却多了一丝微笑,事情已经完全在掌握中了。 “这个问题既然得到了一直认可,我们就可以具体来谈谈如何帮助我们的兄弟了。”拉赫曼也是一脸兴奋,不过还是很理智:“正如我们的使者大人所说,求同存异,我们目标一致了,在具体方式上,我们大可慢慢研究,不过有一点自然是要确认的,既然都同意帮助伊拉克,那至少要作出点实际行动来。” 现场的神秘宗教气氛似乎更浓厚了,所有人都毫无异议地接受了拉赫曼的说法。在这些人现在看来,他们的行为是受到真主指引的,那份狂热尤其明显。对于拉赫曼再次提到沈信的使者身份,这时候都没有人提出不同意见了。 沈信当然不在乎什么使者身份,他只是高兴于终于对拉赫曼有所帮助,而且从整体来看,对阿拉伯人也会大有好处,他更是心中欣慰。在各国代表讨论着如何救援伊拉克的时候,沈信的思绪早已经飘离到《千年迷梦》最后的拍摄上了,在峰会上的任务已经结束,后面的事情就不是他能管得了的了。 有了沈信的意外介入,这次的阿拉伯联盟的峰会有了一个谁也料想不到的结果,从来是没有任何团结迹象的阿拉伯世界,终于有了一个难得的联合行动。拉赫曼激烈的主张虽然没有赢得一致的认可,但至少在伊拉克问题上所有的阿拉伯国家都有了一个一致的主张,那就是伊拉克的事务应该由伊拉克人自己来决定。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由阿拉伯联盟所有国家共同签署的声明已经郑重发出,强烈要求美国人从伊拉克撤出去。这样的声明虽然一时难以对美国人的行为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但阿拉伯世界一致的态度是从来没有过的,马上引起了世界的震惊。眼光高明的人已经看出,随着阿拉伯世界的这一联合,世界的发展将更向多元化转变。当然,对于幕后的沈信,普通人了解得并不多,西方国家也是不甚了了,不过在阿拉伯国家高层,沈信却是神秘的代名词。 在外界为阿拉伯国家最新动向猜测和骚动之际,沈信却是无暇顾及,他马上已经投入到了影片的最后拍摄中。 在那天离开峰会现场时,拉赫曼再次很诚恳地对沈信表示了强烈的谢意,并再次庄严宣称他将是沈信永远的兄弟。对于这个承诺,沈信倒也觉得很是感动,同时也祝贺了拉赫曼终于能够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抱负。 对于沈信参加阿拉伯联盟的峰会,包括秋真真在内,剧组成员都有点担心。不过最后沈信安全归来,而且表示一切圆满,众人也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在脑后。在阿拉伯世界这次峰会轰动一时的时候,他们也暗自猜测沈信在其中扮演的是怎样一个角色,不过沈信自出道以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太多了,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太了不起的。喧嚣一阵后,沈信在剧组还是那个讨人喜欢的好演员。 关于剧组最后一幕的拍摄,其实就是故事的最后结局。在经历了古埃及王国衰败的历史场景后,男女主角虽然在异时空死亡,却又在现代社会复活。 场景还是他们被传送前所经历的场景,男主角甚至一睁开眼就发现黑帮老大的子弹就在眼前。不知道为什么,这子弹这时候在男主角看起来是那么得慢,他伸手就把子弹握在手中。 眼前的场景熟悉而又陌生,男主角一时间都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在那个古老时空最后奋战的激情似乎还在激励着他,在那个时空,他最终没有能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这悲愤到现在终于又有机会发泄了。 几乎是本能地一跃而起,男主角挥拳痛击黑帮老大的面孔,顿时打了他个满脸开花。而接着,男主角浑不顾周围有好多把手枪指着自己,对眼前的黑帮成员一个个展开痛击。枪声响了,男主角似乎中枪了,但他的行动却一点也没有停止或者缓慢下来,依然奋勇地将一个个对手击倒在地。到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对手,他甚至不需要动手,因为那人已经完全被他吓呆了。 手里握着枪,那黑帮成员的手却一直在哆嗦,根本就扣动不了扳机。男主角冷冷地看着他,最后一记凶狠的勾拳结束了整个战斗。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四九章 礼物 这是全剧最后的场景,按照方令强的构思,是要把男主角经历了古埃及历史之后所感受到的那种血性表现出来,所以完全是按照动作片的风格来完成的。沈信的身手自然是不用怀疑,而且动作场面也是完全由他自己设计的。他在动作设计方面的才华,经过《秘藏侠情》和《东方之鹰》的拍摄磨练,已经臻至大成之境,绝对不亚于一流的武打设计。 而到了实地拍摄时,沈信更是先和所有涉及到的演员先沟通了一番,这才开始正式拍摄。效果非常得好,几乎是一次性就完成了,从沈信到龙套黑帮,都表现得很完美。别的不说,单就这个场面来说,也是很完美的动作片典范。 而在这个华丽的动作场面之后,则是一段温馨的感情戏。同样是经历了古埃及时空的悲欢,女主角在回到现代后却有点神思恍惚,等她清醒过来,男主角已经把所有的黑帮分子都放倒在地了。 看着眼前神威凛凛的男主角,想及古埃及两个人共同经历的磨难,女主角激动得难以自抑,急忙向着男主角冲了过去。 而这时候,男主角凭着一口不忿之气支撑的精神终于松懈了,才发现自己居然身中数枪,浑身是血,不由颓然向地上倒去。 不过他并没有来得及倒在地上,因为女主角已经及时地将他抱住。 最后的场面就是男女主角互相对视,经历了古代和现代两段悲欢,一切情意都在他们脸上和眼里了。 沈信和秋真真自己的感受却更复杂,让他们激动的不仅仅是剧情,更有现实中的感情。凝望着秋真真,沈信回想起和秋真真一路走来的种种坎坷,那感情自然是复杂得可以。不过一切苦难都成了过去,现在想起来,一切都是很甜蜜的。 秋真真自己也是同样的感受,由最初的喜欢到拒绝,再到后来的拒绝到接受,感情在她来说更象是一杯茶,苦涩过后尽是清香。 正由于这样,所以沈信和秋真真拍这一幕戏时根本没有什么难度,自然而然地,两个人表露出的感情已经让在场人击节称赞了。 在两个人深情对望中,沈信认真地说道:“在那个古代世界,我没能保护好你,简直是我一辈子最大的耻辱。幸好我们还有机会,我们又回来了。在这个世界里,我会用一生一世来爱你,来保护你,绝对不会让你再受到任何伤害。” 这是台词,也是沈信自己的心声,所以一说出来就带着深厚的感情,感人至深。身在局中的秋真真自然感受尤其深刻,还没开口,已经是泣不成声。 “我爱你,我们再也不要分开好不好?”沈信问道。 “好。”秋真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也爱你。” 两个人的目光再次相遇,没有犹豫,没有彷徨,坚定是他们共同的态度。永不分离是他们共同的心愿。 激情似火,两个人终于热烈地吻在一起。这是银幕上最后的激情,在生活中却是幸福的开始。这一刻,可以见证永久。 拍摄圆满结束,剧组成员纷纷鼓起掌来,既是为电影拍摄的成功高兴,也为沈信和秋真真有情人终于抛开隔阂而祝福。 热烈的场面中,沈信和秋真真站起身来,秋真真难得地忽然觉得有些羞涩。沈信却不同,心情好到无法形容,忽然装磨作样地在身上摸起来,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众人看得莫名其妙,沈信却是一言不发地继续着自己的动作,摸了半天,似乎是没有找到,他问秋真真道:“你带手机没有?我的找不见。” 秋真真摇头:“我的也没带。” 沈信马上转向方令强:“方导,方不方便借手机用一下?我想叫辆救护车。” 在场人哄堂大笑,方令强笑骂道:“你健壮地象头牛,叫什么救护车?” “可是我满身是血的,不去检查一下不放心。”沈信看着自己身上血迹斑斑的衣服:“我晕血。”话音未落,他仰面就倒。 秋真真就在他身边,连忙扶住他,他却借机欺入秋真真怀里,喃喃说道:“抱紧我,这样让我感觉好点。” 全剧组人又大笑起来,秋真真脸一红,手一松,沈信普通一声就掉在地上了。 “不叫救护车真的不行了。”沈信爬在地上微弱地叫道:“我怕是摔断骨头了。” 一阵长久不息的轰笑声中,《千年迷梦》的拍摄到此结束了。 结束拍摄之后,剧组本来准备第一时间要赶回香港,却被意外地告知他们暂时还不能离开。问及原因,却是语焉不详,一时间颇让剧组的人感到不安。 沈信也觉得事情有蹊跷,不过一方面他想到有拉赫曼这个关系,另一方面更有信心在任何情况下保护剧组,他也就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并竭力安慰着剧组成员们。经过沈信的安慰,剧组成员想到沈信连阿拉伯王子也能制服,倒是对未来不太担心了。 闲着也是闲着,而且难得有这么好的机会,于是剧组摇身一变成了观光旅游团,每天徜徉于开罗的旅游胜地,倒也是乐得逍遥。 这样过了几天,剧组还是没有被批准离开,沈信和秋真真却意外地接到了一张请贴。请贴是拉赫曼发来的,特意邀请整个剧组都去参加一个纯阿拉伯风味的宴会。 对于这个邀请,沈信和秋真真不说,剧组其他成员却是很兴奋,能够参加一个阿拉伯王子的宴会,怎么说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在请贴上标明的时间,剧组浩浩荡荡来到宴会举办的地点,马上得到了国宾一般的待遇。拉赫曼王子精神抖擞,容光焕发,亲自出来接待他们,然后把他们带进了宴会现场。 很热情地招待了剧组成员一番,拉赫曼最后特别把沈信和秋真真带到了一间特意安排好的房间。 看到拉赫曼高兴的样子,沈信也觉得欣慰,很明显现在拉赫曼是春风得意,他这个便宜兄弟也算没有白当。 经过拉赫曼解释,沈信才知道剧组一直被拒绝离开原来是他搞的鬼,就是为了抽时间来邀请他们来聚会,顺便要感谢一下沈信。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沈信苦笑不已,这次剧组所有意外都是因为他产生的,他都不知道个该说什么好了。不过还好事情都是喜剧收场,也算是不太让他汗颜。 “亲爱的兄弟,真的很感谢你对我的帮助。”解释完毕之后,拉赫曼笑容满面地对沈信说道:“没有你,我大概就一辈子那么堕落下去了,更不要说现在这么有信心能够将我的抱负施展出来了。” “那是真主的意思。”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大概真主也会喜欢你的。” 拉赫曼大笑:“先前我说你是真主的使者,现在我更怀疑你就是真主改扮的。”说到这里,为了表示不是亵渎,他又认真地说道:“依我先前的状况,能够让我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大概也只有真主的力量能够做到。” 沈信苦笑道:“你还是让我当真主的使者好了,真主这个名号我更吃不消。” 秋真真虽然听不懂他们的交谈,不过也很明显地发现了拉赫曼与那天看到时盼若两人,忍不住问道:“王子殿下,最近有什么事这么高兴?”正是由于拉赫曼野蛮的邀请,才让秋真真和沈信的关系有了突破进展,秋真真对拉赫曼依稀有着莫名的感激,所以才会有兴趣关心他的事情。 秋真真的话当然拉赫曼也不懂,等沈信翻译后,他大笑说道:“当然是喜事了。虽然这次峰会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至少我们阿拉伯各国的关系融洽了,态度也在趋于一致,这样下去,情况是会越来越好的。想想阿拉伯光辉的前途,我真是高兴得难以形容。” 沈信再把拉赫曼的话翻译给秋真真听,秋真真马上对拉赫曼表示了祝贺。拉赫曼的心情明显是很好,谢过秋真真的祝贺后,他对沈信说道:“亲爱的兄弟,为了感谢你对我还有我们阿拉伯人的帮助,我有礼物送给你。” “礼物?”沈信一听就笑了起来:“我不需要什么礼物,有你这份心意,我已经很满意了。” 拉赫曼微笑起来:“我知道你不缺什么,不过这份礼物很特别,你一定会喜欢的。” “是吗?”听拉赫曼这么说,沈信倒也好奇起来。 拉赫曼微笑不语,招招手,马上守在一边的阿穆尔就把一份证件似的东西递到他的手上。 第一四九章 礼物(下) 拉赫曼把这个东西送到沈信面前,沈信疑惑地接了过来。 那的确是一份证件,不过沈信自己却从没有见过这样的证件。翻开一看,里面是英文和阿拉伯文两种文字。什么也没看清时,沈信先被上面密密麻麻的印章吓了一跳。数了一下,那印章足有十多个,几乎所有阿拉伯国家都有印章在上面。 秋真真也好奇地看了过来,不过却是一点也看不懂。 “这是什么东西?”秋真真问道。虽然她说的是汉语,拉赫曼却马上明白她的意思,笑着解释道:“那是一份特别的证件,是由我们阿拉伯联盟的所有国家确认的,沈信从今以后就是我们阿拉伯世界最受欢迎的客人。无论是他到那一个国家,凭着这个证件都会得到最高待遇的招待,以表示我们对他的尊敬。” 沈信把拉赫曼的话解释给秋真真听,然后笑着把证件递给她:“听到没有,有了这个证件,你就可以在阿拉伯世界畅通无阻,喜欢就拿着。” 秋真真白了他一眼,并没有接那证件,只是笑道:“我要在阿拉伯世界畅通无阻有什么用?我又不是什么真主的使者。” 沈信从秋真真的眼神里看出她依恋的心意,不由也是心中温暖,转向拉赫曼笑道:“兄弟,这份礼物可是够重的,我实在觉得烫手。” 拉赫曼微笑道:“是你应该得到的。而且我还是有要求要对你说的。” “哦?”沈信扬扬眉毛表示疑问。 “那天最后表决的时候你不是朗诵了一段《可兰经》吗?根据我们在场人的共同感受,那似乎就是真主自己的声音一样,让我们完全得到了一种纯精神上的陶冶和快感。”拉赫曼先解释了一番,接着说道:“所以根据我们一致的决定,我们强烈要求你专门制作一张《可兰经》的cd,好让我们时刻都能听到来自真主的教诲。” “这个啊……”沈信不由苦笑起来,那天本来是想助拉赫曼一臂之力,没想到这些人还听上瘾了。 “这个要求并不仅仅是为我们自己。”拉赫曼忽然又严肃起来:“事实上我们真的需要有这样的cd,因为我们需要用它感染所有的阿拉伯人,而不只是少数人。当所有人都对真主充满信心的时候,阿拉伯人就再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了。” 被拉赫曼的神情感染,沈信自己也严肃起来,点头答应了。只是这时候他却不由想到,如果由秦歌来朗诵,效果是不是会更好?那家伙的妖气可是更能感染人。 “另外,如果可以的话,你不妨多做几首阿拉伯风格的乐曲。”拉赫曼继续说道:“那天听过你的乐曲后,似乎一直都在我脑中回响,很想再多听听。当然,你是肯定不肯来每天弹奏音乐给我听了,不过有cd听也不错。你肯帮兄弟这个忙吗?”这样说着,拉赫曼似乎想到那天的事,神情有点惭愧。不过在他眼里,更多的却是对沈信的回答充满着期望。 “好啊,没问题。”沈信一口答应,其实他现在也很想做几首阿拉伯乐曲来尝试一下,倒不是完全是为了拉赫曼。说到那特殊证件,沈信自己大概是不会使用的了,不过作为一个纪念品倒也不错,沈信也就欣然收下了。 拉赫曼一听沈信答应就是大喜过望,连连对沈信致谢。 而沈信看到拉赫曼欣喜的神情却不由觉得想笑,连忙说道:“我们不是兄弟吗?不用这么客气。” 一听沈信这么说,拉赫曼更是连连点头:“当然,我们是最好的兄弟。”说完这一句,他忽然一拍脑门说道:“差点忘了,刚才那个证件是我们所有阿拉伯国家送给兄弟你的,却忘了我自己的礼物了。这礼物是我个人给你的,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不过却是一点心意。” “又是什么吓人的东西?”沈信微笑说道:“其实我真的什么也不需要。” “你看看就知道了。”拉赫曼微笑着招呼阿穆尔,阿穆尔马上抱了一大堆文件过来。 沈信满腹疑窦地打开文件,却一看就差点跳起来,虽然他是见多识广,但拉赫曼的这份礼物却也是他实在没有想到的。 “怎么样?还算过得去吧?”拉赫曼微笑看着沈信,似乎对沈信的反应很满意。 “油田?”沈信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能置信地问道。 “什么东西?”秋真真却是不明所以,看沈信那么吃惊,忍不住问道。 “拉赫曼似乎要送咱们一块油田。“沈信先回答秋真真,这才又向拉赫曼望去。 “什么?”秋真真也被吓到了,虽然知道阿拉伯盛产石油,虽然知道拉赫曼是个王子,可是拿块油田送人,这也太让匪夷所思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略表心意。”拉赫曼迎上沈信难以置信的目光,微微一笑说道:“我们既然是兄弟,送什么不都是很应该的吗?而这只是一块油田,看你那么吃惊,实在有**份了。真主的使者就这么点见识吗?”说到最后,拉赫曼可能是心情实在太好,还开起玩笑来。 “我不能要。”沈信把所有文件向拉赫曼面前推去:“再说了,我要这油田也没用啊。” “不管有用没用,总是我的一点心意嘛。”拉赫曼微笑道:“虽然是兄弟,你帮我那么大忙,我如果什么表示也没有,实在也是说不过去。你要不要都是一样,从现在起,这块油田所有的收入都将归入你的名下。” 沈信苦笑不已,连连摇头,就说他对拉赫曼帮了大忙吧,这礼物也确实太让他感到过分了。 秋真真更是看得目瞪口呆,几乎以为是在做梦,居然看到一个人要送油田给人,这实在是太疯狂了。 在沈信的一再推辞下,拉赫曼苦劝无效下,只得暂时放弃这个念头,不过他最后还是表态说道:“我说把油田送给你,油田就算是你的了。现在我先替你保管着,你什么时候想要了,说一声就行。” 沈信苦笑着点点头,算是先把这个话题抛开了。不过虽然油田是不能要,但沈信还是强烈感受到拉赫曼的真挚之情,也是分外感动,更决定只要力所能及,还是应该帮助一下这个异族兄弟的。 说完了这些,拉赫曼又把阿穆尔也叫过来坐下,开始和沈信说起有关音乐之类的轻松话题。现在几个人之间什么隔阂都没有了,话题又轻松,一时间气氛融洽,算是宾主尽欢。 (第一四九章完) 第一五零章 梦的圆满 第150章梦的圆满 就在气氛最热烈的时候,沈信的手机却响了起来。一看号码,沈信发现那是丁自强打来的。意识到事情可能很重要,不然丁自强不会在这个时候打来,沈信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看到沈信脸色似乎不对,秋真真连忙问是怎么回事。沈信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解释,只能歉然一笑,示意以后再给她解释。接着对拉赫曼和阿穆尔告罪一声,沈信就躲到一旁接电话去了。 一接通电话,丁自强的声音马上就传过来了:“沈信,你最近在埃及干什么?” “没干什么呀,就是拍电影。”沈信笑着回答道,一想到丁自强这个神秘的朋友,他就觉得很高兴,因为对他来说那就代表着自己国家的声音。 丁自强却明显心情没有沈信这么轻松,马上接口道:“拍电影?你开什么玩笑?拍电影需要拉赫曼王子客串吗?” 沈信一听就知道是有人把这边的消息传达给丁自强了,不过对于这件事情,他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也不知道丁自强为什么这么着急,所以他依然很轻松地回答道:“我是在拍电影啊,不过电影拍完了,又有王子请客,就顺便来蹭顿饭了。” “不要开玩笑了,沈信。”丁自强的声音里充满了疑惑和焦虑:“现在中东方面的动向已经引起了世界关注,我们也很关切。据说有一个中国人在整个事件里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可是外界却是知之不详。我猜想你就是那个中国人,是不是?是的话你就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嗯,大概就是我吧。”沈信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含糊其词,接着解释道:“不过我其实也就是适逢其会,凑热闹去参加了他们的一个峰会。整个事件我是在场,可是我并没有做么,主要是拉赫曼王子以自己的表现赢得了所有与会国家的认可,然后他们就达成了一个协议而已。” “阿拉伯国家真的团结起来了?”丁自强似乎很希望这是真的,可是却又充满了疑虑。 “暂时看起来是这样的。”沈信回答道:“不过事态的发展很难预料,或许会有波折也说不定。我只能说,如果拉赫曼能一直保持现在的影响力,那么事情的总态势肯定是好的。” “也就是说还不能确定了?”丁自强沉吟着道:“阿拉伯国家如果联合起来,肯定是世界政坛上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实在是不容得我们不关注。”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然后问沈信道:“你和拉赫曼王子是怎么回事?你怎么能认识他?” 一说到这个,沈信就想笑,毫不容易忍住笑,沈信这才对丁自强解释道:“其实我是先认识他一个助手,他那个助手说我的琴弹得不错,他就派人去把我绑架来,想让我弹琴给他听。我当时对他的行为很气愤,就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不过这个人还不错,被我教训了一顿以后,居然觉得我还值得交往,于是我们就成了朋友了。” 沈信这一番话自然不尽不实,不过事情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丁自强听完之后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最后才感叹道:“沈信,你真是神秘啊,这样的事情也能碰得上。不过不管怎么说,有这样的关系总是一件好事。现在我们还有暂且观望,如果有什么需要和中东方面沟通的,希望你能够帮忙。” “当然没问题。”沈信一口答应,对丁自强是很敬服,对国家更是热爱,如果自己能帮上忙,沈信是绝不推辞的。而说到和阿拉伯国家联系,沈信绝对是一点困难都没有,且不说他手里已经有着拉赫曼给予的特别证件,随时能够和任何一个阿拉伯国家的高层联系,就说和拉赫曼的关系也已经够用。想到拉赫曼自称自己兄弟时候的诚挚样子,沈信不由笑了,不过不是觉得好笑,而是真的对这个意外的关系觉得很亲切。 “对了,你现在在国内的名气也是狂涨,简直是第一偶像。”丁自强听沈信一口答应,心情也好了许多,和沈信话起家常来:“不仅仅是追星族喜欢你,就连普通老百姓也当你是一个好模范。这样下去,你都快成十大杰出青年的有力竞争者了。” “哈,你就不要捧我了,我就是一个小演员和小歌手。”沈信笑道。 “小演员?小歌手?”丁自强不屑地说道:“你那规模巨大的沈信基金是小明星能够筹办的?虚伪的家伙。不过还别说,现在那基金可是够火的,照这样发展下去,的确是可能成为中国人自己的诺贝尔奖。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我祝你的名气越来越大,事业越来越兴旺。” “那可真要谢谢了。”沈信微笑道。本来沈信很想问问丁自强自己的基金现在到底是怎么个火法,可是还有拉赫曼在等着,也就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说起来自从电影开拍,他就一直没有听到有关香港方面的消息了。 挂掉电话,沈信一回头才发现秋真真正站在自己身后。虽然没有说话,但从秋真真眼神里传出的讯息却在询问:“什么人的电话?” 沈信微笑着揽住秋真真的纤腰,解释道:“一个国内的朋友,是大陆一个军官。” 简单几句话,沈信把丁自强的来历说了一下。秋真真并没有听太懂,只是隐约知道丁自强的身份不简单,而沈信自己也很不简单。不过对于这些她其实并不太关注,她只是怕沈信自己有事。现在知道沈信并没有什么事,她也就放心了。 等到沈信和秋真真回到刚才的地方,拉赫曼并没有多说什么,马上又开始和沈信畅谈起来,气氛一点都没有受影响。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过沈信和拉赫曼的聚会却是尽欢而散,告别的时候也都是心情舒畅,对他们两个人来说,他们现在的关系虽然让人觉得有些奇特,不过那感情却也是很真挚。 一再叮嘱沈信不要忘记承诺自己的事情,拉赫曼一直把沈信他们送出了大门才返回。 天色已晚,剧组要离开也只能等待明天了,于是再次回到原先下榻的酒店。剧组成员各自散去,沈信却和秋真真一起回到了她的房间。 再次站在窗前凝望夜幕下的开罗,沈信和秋真真的情形依稀是初到开罗那天晚上的翻版,不过现在两人的心情,却是和那时侯大不一样了。夜色下的开罗很美,沈信和秋真真的心情也是前所未有的好,紧紧偎依在一起,两个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在这样的情况下,光是彼此的相互拥抱,已经足以让两个人觉得心醉。 一片温馨中,沈信忽然发现秋真真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似乎又想起什么困扰或者不快的事情。怜爱地轻抚着秋真真的长发,沈信问道:“想什么呢?这样的夜景,难道还不能让你忘记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我没想什么不愉快的事情。”秋真真微微一笑,解释道:“我其实只是想一个有关梦的事情,也就是迷梦的问题。” “千年迷梦?”沈信也笑了,一说到这个,他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自己和秋真真刚拍摄完的电影。 “对。”秋真真点头道:“就是有关千年迷梦。”说的这里,她的目光变得迷离,缓缓说道:“所谓梦迷千年,不外乎就是一个情字。有人赞美,有人诅咒,但实际上这个迷梦从来没有人能参透。” “为什么要参透呢?”沈信自己也感叹起来:“不需要想,只要感受就好了。” “可是人自诩为万物之灵,总是想什么事情也有个解释的。”秋真真继续沉吟着道:“我曾经很迷惘,很彷徨,可是说到沉迷于这个梦里面的,我相信我绝对不是最深的一个。” 秋真真的话语似乎意有所指,不过沈信却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微笑一下,沈信问道:“难道现在这个问题还在困扰你吗?” “当然没有了。”秋真真迎上沈信的目光,笑着说道:“我不需要参透它了,我只要知道我已经拥有它就行了。尽管这种拥有的感觉很虚无,不过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为什么很虚无呢?”沈信作出很不解的样子:“是不是还缺少什么实际行动?” 秋真真似乎看穿了沈信的意图,嫣然一笑答道:“感觉本来就是很虚无的,和有没有什么具体行动并没有关系。” 沈信顿时很失望:“哦,原来这样啊。我还以为你在向我暗示什么呢。” “去你的,是你自己想歪了,我哪有暗示你?”秋真真白了沈信一眼,脸色却是微微发红。 “原先没有,可是现在却好象有了。”沈信很喜欢看到秋真真这个样子,继续打趣道。 “男人啊,你的名字叫无耻。”秋真真好象是懒得理会沈信了,自顾自吟哦道。 沈信微微一笑,马上接口说道:“女人啊,你就是爱口是心非。” 这样的对话让两个人都觉得好笑,不由一起笑出声来。 等笑声告一段落,沈信忽然很严肃地望着窗外感叹道:“开罗的确是一个很美丽的城市,尤其是我在这里曾有过一段梦一般美丽的经历,似乎更让它在我心中的美丽变得强烈了。” “我也这样觉得。”秋真真也向窗外望去,在这一刹那,城市的美丽和记忆的美丽融合了,从此开罗在她心目中就和一段难忘的经历再也分不开。 “明天,将是崭新的一天,而我们的梦,也会变得更美丽。”沈信再次望向秋真真,忽然这样说道。 “为什么要等到明天呢?”秋真真奇怪地问道:“现在我已经觉得这个梦很美了。” “no,还不够美。”沈信很认真地说道:“因为我们还有件事没有做,这个美梦还不够完整。” 秋真真刚想问是什么事,但马上就知道不用问了,沈信眼睛里的讯息她已经全都明白了。 在沈信情意绵绵的注视下,秋真真忽然觉得身体有些发软,只能低声地说上一句:“无耻的男人啊。” 沈信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忽然用手指挑起秋真真的下颌。秋真真也没有再逃避,勇敢地迎上沈信多情的眼神。 两个人的目光近在咫尺地相遇了,无须再说什么,那曾经纠缠不清的关系现在都只是浓浓的情。 周围静极了,两个人几乎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声。这样的气氛格外让两个人动情,沈信终于 缓缓地将嘴唇凑上前去,秋真真也同时将双臂绕到了沈信的脖子后面。默契的行动下,两个人忘情地吻在一起。 一个热烈的吻让两个人浑然忘记了一切,只沉浸在那似乎无边无际的甜蜜中。过去,未来,他们根本都没有在考虑,他们只想把握现在,感受现在。而现在这种感觉,对他们两个人来说就是永久,就是幸福。 或许是经历了太多的波折,沈信和秋真真分外能感受到现在幸福的可贵。就象酒越陈越香,沈信和秋真真现在感受到的幸福也是发酵过一般浓烈,散发着无比诱人的芬芳。在这样的感觉中,两个人都醉了…… 经过和拉赫曼的聚会,沈信他们已经知道这段时间的滞留是由于拉赫曼的原因。而聚会过后,拉赫曼那方面已经没有问题,剧组离开开罗的手续也就顺利无比地完成了。 带着一个圆满的梦,沈信和秋真真在第二天随同整个剧组离开这个让他们永难忘记的美丽城市。 相对于沈信和秋真真的幸福,剧组其他成员也是分外高兴,虽然有过被拉赫曼的手下用枪逼着的不愉快经历,但总的来说,这也是一次让他们感觉很好的旅行。现在终于能回家了,所有人都是兴高采烈。 在机场的时候,沈信曾经想试试拉赫曼给的特别证件是不是真的有效,不过仔细想过之后还是放弃了。如果没有什么效果也就罢了,但要是真的有效,恐怕就要引起轰动了。现在沈信急着回家,可是不想惹出什么事来了。 尤其是沈信想到丁自强说到他现在的身份还不太为外界人知道,如果因为这件事引得万人注目,那简直是自找麻烦。有了这样的考虑,沈信最后还是选择与剧组其他成员一起按普通乘客的身份登上了飞机。 一旦上了飞机,对所有剧组成员来说就是在回家的路途上了,于是话题更多就集中到了香港上。这次离开的时间颇长,没有说起回家还好,一但马上就要回到香港了,所有人都是归心似箭。 秋真真这种情绪尤其强烈,想到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秋静,她几乎觉得飞机向蜗牛一样慢了。沈信自然理解她的心意,事实上他也很想念秋静,还有典娆。不过他最担心的还是秦歌,这么长时间没有他的消息,希望他不要搞出什么事才好。 (第一五零章完) 第一五一章 秦歌的发展 飞机在香港一降落,剧组成员马上从机场蜂拥而出,他们都急着回家。而在机场外面,天与地公司的一辆豪华大巴正在等着他们。刘德华最近很忙,但对于《千年迷梦》剧组圆满结束拍摄回来,他还是及时地派来了迎接的人员。 剧组成员争先上了大巴,司机马上在一片喧闹声中发动了汽车。而在司机发动汽车的同时,他同时开始播放一张唱片。 沈信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唱片里放的是什么歌,他先安置好秋真真,这才有心情坐下来观察窗外的香港街景。一年多了,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把香港当成了自己的家,此刻他就象一个游子回到久别的故乡一样,心情既激动又感到温馨。 然而就在这时,司机所放唱片里的歌声传入了沈信的耳中。那是一个很熟悉的声音,歌曲却是从来没有听过:“我就是流氓,我就要张狂;你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闪一边:叽叽歪歪唠唠叨叨的家伙,实在是让人烦;该干嘛干嘛去,你真是欠扁……” 如果说这歌词只是让沈信觉得奇怪的话,那演唱者的声音就让沈信觉得很匪夷所思了,因为他一下就听出来了,那是秦歌的声音。 顾不上不应该打扰开车的司机,沈信猛地冲上前问道:“请问这是什么歌曲?” “《我就是流氓》啊。”司机头也不回地回答道:“本公司当红新人秦歌首张专辑的主打歌曲。” 沈信一下子愣了:秦歌居然出专辑了?还是这么怪异的风格? 不过不管沈信相信不相信,唱片中的秦歌还在继续演唱着:“我是流氓,帅气的流氓;我是流氓,快乐的流氓……” 听到这里,沈信实在是忍不住想放声大笑,真是不是他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而那司机还在继续给沈信解释:“你有很长时间不在,不知道这个情况。秦歌这张叫《我就是流氓》的专辑上市还没有多久,销售也就是中上水平。不过不得不说的是,他的歌实在是太流行了,几乎大街小巷都放的是他的歌。” 沈信彻底无语,秦歌还当流氓当上瘾了,居然发专辑都是打着这招牌,还红了,实在是牛叉啊。 剧组其他成员一开始都没有注意,被沈信和司机这么一问一答,对这歌的兴趣反而都上来了。仔细听完秦歌的这首歌,轰笑声响彻车顶,这歌词实在也太搞笑了。不过抛开歌词不说,乐曲和秦歌的演唱还是很有水准的,不过要分类成什么风格可就难了,只能大概而言,从乐曲到秦歌的演唱都是另类精彩。 秋真真注意到这首歌也是哑然失笑,想起了在纽约病房时秦歌还为典娆叫他流氓不满,没想到一转头他居然出了盘打着流氓旗号的专辑。 汽车在公司门前一停下,沈信就拉着秋真真马上向公司里跑去,他实在是急着要见见本公司的当红新人,看看他到底是在搞什么鬼。 沈信和秋真真一路跑进公司,没走出多远,沈信已经听到一个房间里传出秦歌的声音。还真象他歌里所唱的,那声音就是张狂。 不知道谈话对方是什么人,只听到秦歌在说:“现在服气了吧,反派就是要有反派的风采和气度,你看看我的表演,连最后死都死得那么帅,这才叫难得呢。” 接着另外一个人的声音哂道:“不就是演了个坏蛋吗?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兴奋的?我可先告诉你啊,你这部电影一上映,不红还好点,如果红了,你一辈子也洗不掉你的坏名声了。”此人一开口,沈信马上听出是马天成。 而秦歌对马天成的话明显不屑,只听到他嗤之以鼻道:“洗掉干嘛?永远也洗不掉,那才是我们反派的追求。哼,你不要用老大来压我。我的表演是给成熟的人看的,有自己思想和想法的人,是能够看穿我真正男人才有的内涵的。至于那些不成熟的人,就让他们去痴迷于老大那个小白脸吧。” 一听到这里,沈信还不如何,秋真真已经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了。 而秋真真这么一笑,马上被秦歌听到了。还没见到他人,已经听到他在大叫:“什么人?什么人在笑?” 沈信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当即和秋真真一起走向房门,却正好和冲出来的秦歌相遇。 “哇,老大回来了?怎么也不通知一声,好让我去接你啊?”一看到沈信,秦歌马上就热情如火。接着看到秋真真,他的表情更是夸张:“真真姐,你也一起回来了?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不过不是说我,是说秋静,她早念叨着你该回来了。” 说完这两句,秦歌看看沈信和秋真真之间的情形,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先偷偷对沈信竖竖大拇指,接着就掩嘴作无声大笑状。 沈信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冷冷地看着秦歌。秦歌自己也觉得无趣,顾左右而言其他地说道:“今天天气不错,挺风和日丽的,我们下午没工作,这的确挺好的。”这样说着,他的目光左右看着,似乎又想开溜。 “你不用想去上自习了。”沈信冷冷道:“我就是特意来找你的,你想跑没门。看你目光闪烁,行为鬼祟,莫非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哪里有?怎么会?”秦歌见躲不过去,马上作出一副坦然的模样:“君子坦荡荡,我事无不可对人讲,绝对不做亏心事。” “是吗?”沈信似笑非笑地看着秦歌说道:“我刚才好象有人在说什么小白脸,不会是说我吧?我的脸很白吗?” “绝对没有的事。”秦歌面不改色地一口否定:“如果有的话,也绝对是对老大你的污蔑。就看老大这体型,这风采,那绝对和绣花枕头的小白脸是两码事嘛。”说到这里,秦歌作出一脸的崇慕之色看着沈信:“在我看来,老大你就是才艺和美貌并重,英雄和侠义的化身,实在是所有人的楷模啊。就说你的魅力吧,那是迷尽天下少女,也伤尽天下少女心啊。” 说到这里,他好象低声咕哝了一句什么,连沈信也没有听清楚。 “你最后说什么?”沈信估计不是什么好话,连忙逼问道。 秦歌还没有回答,马天成从他身后出来了,举手举报道:“我听见了,他说的是可怜的无知少女。”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紧盯着秦歌问道:“你这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就冲着你诽谤老大,我是不是该对你有点表示?” “哪里有?”秦歌一脸委屈:“你不要听小马胡说,他和我有私人恩怨,这是公报私仇。”说到这里,他夸张地大叫起来:“老大明鉴啊,小马他是在陷害我。” 看到秦歌打死也不会承认的模样,沈信不由失笑:“可我明明听见你刚才在说,有思想的人都会欣赏你的成熟,而我只能骗骗不成熟的人,这又怎么解释呢?” 对于这个似乎很尖锐的问题,秦歌却是泰然自若地回答道:“老大,做小弟的照顾你面子,所以不想多谈这个问题,你为什么非要逼我呢?真话有时候很伤人的,老大,我不想刺激你脆弱的心理,这个问题你还是不要问的好。” 一句话不仅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隐隐讽刺了沈信一句,秦歌胡搅蛮缠的功力由此可见一斑。 听到秦歌如此回答,秋真真和马天成不由笑出声来,沈信自己也是哭笑不得。 没有再对秦歌说什么,沈信拉着秋真真的手,和马天成寒暄着进了房间里面。秦歌也没有趁机溜走,反而大义凛然地跟了进去,只是他并没有坐下,而是站在房间中间,似乎如果沈信不肯罢休的话,他就要拼个鱼死网破。 沈信和秋真真与马天成互相说着这段时间各自的生活,一回头看到秦歌这个模样,不由都大笑起来。 沈信看着秦歌,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你摆这么个样子干什么?暗地毁谤老大也就算了,难道老大我连说句话的权利也没有了?你看看你这个样子,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一个好小弟吗?” “有什么样的老大,就要什么样的小弟。”秦歌愤然说道:“我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有什么不对的,那也全是老大你的责任啊,你应该反省,你应该惭愧。” 看着秦歌的样子,沈信苦笑道:“好了,是我的不是,你是好小弟,我是坏老大。这样行了吧?可以坐下来谈谈了吧?” “这还差不多。”秦歌终于坐下来,还不忘继续嘟哝一句:“我当然是天底下最好的小弟了,尽管跟的是一个不仗义的老大。” “这可是很明显的诽谤哦。”沈信故意板起脸说道:“以前的事情我可以不计较,这句话可是要惩罚的。” “说吧,怎么惩罚?”秦歌不再激烈地反对,好象是认命般地说道。 “嗯,你不是君子坦荡荡吗?”沈信沉吟着说道:“那么就把你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说一遍吧,看看有没有让我丢脸的事。” 一听沈信说到这个,秦歌马上兴奋起来:“老大,你这么问就对了。对小弟自然应该关心点,虽然你实在很做作,虚伪的痕迹很明显,不过心意我马马虎虎还是心领了。”先废话一堆,秦歌才又接着说道:“说到最近我的作为呢,可是会让你脸上大大有光的。我主演的第一部电影已经拍摄完毕,而且我的表演可是大大地出彩,绝对是不会让你觉得丢脸的。” 秦歌说到这里,沈信望向马天成问道:“真是这样吗?” 马天成还没有说话,秦歌已经示威似地向他挥舞着拳头,似乎是说如果马天成不说好话就要他好看。沈信自然看到秦歌这个动作,一脚踹开他,又继续对马天成说道:“不要理这家伙,有什么就说什么。” 马天成强忍着笑说道:“其实他自己说得也没错,他演得确实是很出彩,甚至连导演都觉得控制不住他的表演,最后只好让他自由发挥了。不过整体拍下来效果很好,他的那个角色演的确实很到位。尽管他的表演不太正统,但却是让人耳目一新之余,更将人物刻画得很成功。” 听到马天成这么说,沈信不由更有兴趣了,连忙催他说得详细一点。经过马天成一番解释,沈信才知道了事情的所有经过。原来在沈信出发拍摄《千年迷梦》不久,秦歌第一次担任主演的电影也就随即开始拍摄了。 剧本是马天成写的,选的是港片传统的黑帮题材,名字叫做《不回头》。在这部影片里面,秦歌终于扮演到了他最喜欢的反派角色。不知道是不是愿望实现让他欣喜过望,他从一开始的表演就疯狂得可以,导演觉得完全无法把握他的风格。在几经研究之后,不想放弃秦歌那难得一见的表演风格,就只好整个剧组都迁就他了。这里面当然也有刘德华的意思,他觉得秦歌既然有这么好的才华,如果非要限制就有点浪费了。反正这只是秦歌主演的第一部电影,而且成本也不高,就当是给秦歌机会了。 秦歌也确实不负众望,将一个误入黑道,却从此不回头的黑道人物演得形象无比,算是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初次主演。 至于沈信刚才听到秦歌和马天成谈话中说到的场面,是秦歌在电影里面的最后结局,那场面之惨烈堪比《英雄本色1》里面小马哥的结局。不过和小马哥的正面形象相比,秦歌的下场可谓是大快人心的反派结局。而马天成担心的也正是这一点,秦歌的反派演得太出彩了,恐怕是会惹来一片骂声。 听完马天成的介绍,沈信和秋真真固然是惊喜皆有,秦歌自己也很满意马天成的话,对他连连示好:“小马,算我错怪你了,你真是个好人,居然把我的优点都看在眼里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给你一个热情的拥抱,算是我对你过去有成见的一点补偿。” 这样说着,秦歌真的就向马天成抱去,马天成连忙一脚把他踹开:“不要逼我,我最讨厌男人跟我拥抱了,尤其是我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 秦歌闪过马天成的一脚,也不生气,笑嘻嘻说道:“你不要后悔哦,等我成名了,我的拥抱可就不是说想要就能有的了。哼,到时候不要怪我不理你。” 秦歌的话自然又是让众人大笑不止,看他的模样,似乎被人骂得狗血淋头他才觉得过瘾。 (第一五一章完) ps:偶的新书,过了新书期了……连接在下,去看看吧。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一五二章 “堕落” 一片笑声中,沈信终于想起了在大巴上听到的歌曲,连忙问秦歌道:“我听说你居然也出专辑了,那又是怎么回事呢?” 听到沈信的话,秦歌的第一反应是愤慨:“强烈抗议老大歧视,愤怒批评老大不爱护小弟,什么叫居然?我出专辑还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说完这一句,他的态度却马上变的沮丧:“不过那专辑实在没什么好说的,老大,你尽情地鄙视我吧,我堕落了。” “堕落?”沈信对秦歌的这句话完全不解,马上反问道。 “是啊,我现在已经有大反派堕落成流氓了。”秦歌一脸哀伤地说道:“当我爱的人她不喜欢我的时候,当我爱的人她不理解我的时候,除了堕落,我还有什么其他选择呢?” 秦歌的演技自然是没话说,此言一出,配合着他的表情,马上赢得了所有人的同情。 沈信想到秦歌和典娆之间的事情,也不由感叹自己这个不逊的小弟确有值得人同情的地方,连忙安慰道:“你不是成熟男人吗?这点挫折算什么?你放心,老大我支持你,你一定不要再堕落了。” “不,我就是要继续堕落。”秦歌先执拗地说了这么一句,接着很庄严地说道:“当只有从堕落中我才能有快乐的时候,当堕落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当堕落成为我生命意义的时候,我为什么要回头呢?为什么我还要过那种没有任何乐趣,没有任何意义的生活呢?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堕落才是我的使命。”说到最后,秦歌还象一个预言家一般宣称:“堕落吧,这样你的灵魂才能永沉黑暗。” 说这番话的时候,秦歌的神情庄严如殉道者,不过他的神情再严肃,也难以阻挡在场的其他三个人哈哈大笑。 “你就继续堕落吧,以后不要说认识我,更不要说我是你的老大。”沈信一边大笑,一边对秦歌这样说着。 秦歌自己却不笑,看着沈信,他继续说道:“既然连老大也这么说,我就继续堕落了。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我这个小弟,我是永远当你是我老大的。即使是我的灵魂在最黑暗的地狱底层,我也会从心底叫出:老大,堕落真的是很快乐的事情。” 秦歌自顾自地表演着,沈信他们却笑得连气也喘不过来了。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沈信又向马天成问是怎么回事。马天成解释一番,沈信才知道事情还是起因于那次慈善义演。 在那次义演中,秦歌的演唱引起了刘德华的兴趣。于是在秦歌拍摄电影之前,为了安抚他的情绪,就问他是不是有兴趣出唱片。一听刘德华这么说,秦歌倒是很有兴趣。 不过,就象他执拗地象演反派一样,在唱片风格上他也执意要另类风格。说到作曲,那完全是他自己的作品,连编曲都是他自己一手完成的,不过在此之前他曾请教过任务也是有的。而说到歌词,除了那首主打歌《我就是流氓》是他自己作的外,其他歌词却是出自完成手笔。 说到作词,马天成就忍不住想笑,对沈信说道:“你这个小弟现在可是谁见谁怕啊,就怕有一天会被他缠上。我被他逼着写剧本你是知道的,那叫一个惨啊。后来完成的遭遇跟我差不多,成天被他追在屁股后面要歌词。可怜完成什么时候写过这样的歌词啊,差点就让你小弟给逼疯了。” 听马天成这么说,沈信不由把目光转向秦歌。秦歌却根本不理会沈信有些责备的眼神,仰头向天,将自己的态度完全表明了:我是流氓我怕谁?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间,秦歌却转向马天成说话了:“我说小马啊,你这么说可就不地道了。什么叫差点被我逼疯了?那叫获得了灵感。没有我在后面给你们压力,你们能有这么多这么好的新作品问世吗?不感激也就算了,还说风凉话,哼,以后再也不逼你们了。”看秦歌的意思,似乎他逼马天成和完成是多大的面子和功劳似的。 秦歌的这番说话自然又激起一阵笑声,而笑过之后,马天成也才有机会详细询问沈信和秋真真在开罗的见闻。 对马天成,沈信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将自己大概的行程经历对马天成讲了一遍。虽然有关重要关节沈信没有说出来,但光是表面的这些经历已经足以让马天成惊讶了,看他的样子,似乎还触动了他的灵感,马上就要构思什么新剧本了。 至于秦歌,虽然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话,但那感触却比马天成更深。他是知道沈信身份和能力的,虽然沈信说得不够完整,他也能够大概地勾画出事情的全部真相。 尤其是说到沈信和秋真真初见拉赫曼那段,秦歌的眼中可是异彩连闪,显得很是向往。大概是遗憾自己没有机会经历这么有意思的场面,秦歌羡慕之余,更是偷偷对沈信做个鄙视的手势。而想到这场面完全可以把沈信和秋真真换成他和典娆的时候,秦歌的这份遗憾可就更深了,不由一阵嗟叹。 不过等沈信说到参加阿拉伯联盟峰会的时候,秦歌却是连连摇头,依他的性格,自然是觉得沈信自己不够风光,浪费了大好的出风头的机会。 等沈信好不容易把事情的始末说清楚的时候,他忽然想起自己对拉赫曼的承诺。而一想到这个承诺,沈信也就想到秦歌是一个很适合的人选,于是笑着对他说道:“不要说老大不照顾你啊,现在可是有个机会让你大出风头的,就看你能不能把握机会了。” 一听这个,秦歌的精神马上就来了,连声问道:“什么事?只要老大一声令下,我可是上刀山下油锅都没话说的。” 沈信微笑一下,将拉赫曼想让自己灌一张有关《可兰经》的cd的事情说了出来。最后沈信还补充道:“这可是展现你朗诵才华的大好机会,你不参加可实在太浪费了。而且,你要想到这张cd可能面对的是所有阿拉伯人,那风头可是够你出的。” 沈信以为秦歌会很喜欢这样的机会,但秦歌的反应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还没等他说完,秦歌的头已经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沈信疑惑地看着秦歌,暗忖这家伙难道转性了的时候,秦歌已经大叫起来:“老大,你实在是太让我失望了。我本以为你只是文盲,没想到你还是法盲。你这个样子,怎么能当人家老大啊?” 一听秦歌这话,沈信可就愣了,法盲?这可从何说起啊? 看沈信似乎不明白,秦歌又叫道:“老大,国家有关禁止传播邪教的法令你不知道啊?象你这样的行为,就是标准的邪教做法。我虽然是反派,我虽然是堕落的反派,但是我还是有自己的原则的。关于这些偷偷摸摸搞邪教的做法,我是坚决拒绝并且强烈鄙视的。” 终于听明白秦歌的意思,沈信不由失笑:“谁告诉你这是邪教了?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什么时候变成邪教了?” 秦歌振振有辞:“伊斯兰教不是邪教,不过你的做法却是邪教的做法,我是绝对不会跟你同流合污的。如果有一天你犯事了,我绝对要跟你划清界线,转作污点证人。老大,不要说小弟没义气,实在是你的作为太为人不齿了。” “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当我没有你这个小弟好了。”沈信没好气地说道:“老大的形象已经全被你诋毁光了,我没什么好跟你说的了。” 一看沈信有些生气,秦歌马上就变成笑容满面:“老大,邪教真的没什么意思嘛,何必因此伤了我们之间的和气呢?说到你的开罗之行,我对你那个特别证件倒是很有兴趣,不知道能不能给我欣赏一下?” 沈信早就习惯了秦歌的斗嘴,哪里会真的生气?一听秦歌这么说,他马上笑了:“就是一个纪念品,我是不打算用它的。至于它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大作用,我也没试过。你想欣赏当然没问题,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送给你也行。” 一边说着,沈信一边把那证件掏出来给了秦歌。秦歌一把将那证件抢过去,爱不释手地摩挲了半天,然后忽然仰头向天发起愣来。看他一脸傻笑的样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秦歌一表示出这个表情,沈信可就觉得不妙了,连忙一把把证件抢回来问道:“你没事发什么愣啊?不是想干什么坏事吧?” 秦歌醒神一笑:“怎么会?我只是想到有这个证件,那我就可以在阿拉伯世界畅通无阻,那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情啊。” “就这些?”沈信怀疑地继续问道:“你现在已经可以在世界上畅通无阻了,还用得着这证件?而且我看你的样子好象想偷吃的狐狸一样,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秦歌耸耸肩,不在意道:“我只是对阿拉伯国家的风俗很感兴趣罢了。”说到这里,秦歌马上兴奋起来:“据说阿拉伯的酋长都很有钱,而且还可以娶很多老婆。钱多美女多,还是男子的权威至上,实在是男人的天堂啊。”说到这里,他露出很向往的神色。 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马上没好气地给了他一脚:“你就这点出息啊?实在是丢脸。就这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成熟而专一的男人?” 一听到沈信这么说,秦歌就不乐意了,一脸不高兴地说道:“想想也不行吗?知识渊博,想象力丰富,难道这也是我的错?我只不过比常人多了一点点联想的才华,你不要这么妒忌好不好?”说到慷慨激昂处,秦歌振臂高呼:“意淫无罪,造反有理!” “又来了。”沈信狠狠瞪了秦歌一眼:“你整天想着造反,有哪一点象个好小弟?” 对沈信的责问,秦歌自有自己的解释:“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老大你要有心理准备。当老大实在不象样子的时候,也就不能怪小弟以下犯上了。”说到这里,秦歌忽然很夸张地叫了起来:“不过说起来造反当老大还真是过瘾,想到我在电影里把自己老大干掉的那幕戏,实在是演得有够过瘾。我很想多演一次,可惜导演不让。唉。”秦歌最后一声叹息结束,脸上表情是那么得遗憾。 沈信实在是受不了了,冷冷说道:“干掉以下犯上的小弟也是很过瘾的,我也很想试试。” “不会吧?对我这么好的小弟你居然都能生出这种想法?”秦歌大声叫了起来:“老大,你的心理可是极度的不正常啊。” 沈信刚要反驳,却在这时从门外传来两个少女的声音。一个叫的是“信哥哥”,一个叫的却是“姐姐”,很明显是典娆和秋静到了。 一听到典娆的声音,秦歌马上就有些蔫了,无精打采地,再没有和沈信斗气的劲头了。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倒也不好意思说他什么了。 而叫在典娆和秋静的叫声还没有停歇的时候,她们两个人已经出现在门口。沈信一回来就通知了典娆,不过大概是有事情耽搁,她们到这个时候才到。 一眼看到沈信和秋真真,典娆和秋静都是高兴得忘乎所以。秋静是对着沈信有礼貌地叫了一声“信哥”,然后再叫着“姐姐”扑入秋真真的怀里。典娆却正相反,她是先对秋真真招呼一声,然后就兴高采烈地迎上了沈信。 秋真真在外面这么多天,可以说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自己的妹妹,现在看到秋静更健康地出现在自己眼前,顿时激动得有些哽咽了。秋静也是压抑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姐妹两个人抱在一起,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不过那份浓浓的亲情谁也能感受得到。 相比之下,沈信和典娆可就只有快乐而没有感伤了,一把挽住沈信的胳膊,她马上问起沈信在开罗是不是玩得开心。 等这欢聚的场面告一段落,典娆才终于看到秦歌。一眼看到秦歌,典娆马上嘟起小嘴,对着秦歌喊道:“喂,流氓,你怎么还有闲工夫在这里啊?我们那边的垃圾可是有好几天没有倒了。” “倒垃圾?”秦歌翻着白眼说道:“倒垃圾是我堂堂流氓应该干的事情吗?” “那你还想干什么?”典娆不屑地说道:“再说你又不是没干过。” “我以前干过没错,可是我现在不干了。”秦歌这样说着,一脸向往地说道:“杀人放火,奸淫掳掠,那才是我的本行。哈,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来了,开飞机撞大楼也是很有趣的嘛。”一想到这个,秦歌马上就扑到沈信面前:“老大,把那个证件给我吧,我要去阿拉伯训练飞行员。想想看,如果有上百架飞机一起撞大楼,那是何其壮观的景象啊。” 沈信还没有说话,典娆已经跳过去给了秦歌当头一拳:“越来越不象话了,你还想开飞机撞大楼?先把垃圾去倒了先。” 秦歌被典娆当头一击,马上愁眉苦脸地坐到了一边,再不提开飞机撞大楼的事了。 众人看着这场面先是一愣,接着哄堂大笑。而在一片笑声中,秦歌哀伤地唱道:“我是流氓,倒霉的流氓,我是流氓,郁闷的流氓……” (第一五二章完 第一五三章 坏男人的眼泪 不再理会秦歌,沈信开始问起典娆有关沈信基金的事情来。这是沈信现在比较关心的,尤其是在听丁自强谈起过后更是如此。 而典娆一听沈信谈起这个马上是眉飞色舞,高兴得不得了。秋静也是频频点头,一副有荣与焉的模样。 “信哥哥,你听了一定很高兴。”典娆很兴奋的说道:“现在我们的基金的名声可是大得很,不仅已经帮助了很多人,连我们设立得奖项也是很热门呢。” 这个沈信早听丁自强说过,并不觉得太意外,不过有关细节他还是问得很详细,他很想知道现在自己得基金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在这个时空呆得越久,他得责任感就越强,也就越想能帮助到更多的人。而要帮助他人,这个基金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沈信自然很是关心。 典娆的说话速度很快,虽然事情牵扯到很多方面,很复杂,但马上沈信就对事情的发展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而听过典娆的介绍,沈信实在是满意得不得了,尽管现实和他设想得还有差距,不过作为一个开始,已经是不可能再好了。 按照唐子凡的提议,从一开始基金就是由凤仙和典娆负责的。而凤仙和典娆也完全没有人所有人失望,从接手以来一直把各项工作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尤其是秋静加入了以后,这个完全是美女组合的团队就显得更是完美。秋静因为长久生病,在各方面的知识和阅历当然都有欠缺,不过难得的是她学习的态度很端正,而且经过沈信对她体质的改造,她的精力也是比常人要充沛,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她已经是凤仙最得力的助手了。 凤仙经过这么长时间担任沈信的经纪人,加上她原先法律专业的基础,在操作基金业务时是很老到的,虽然事情实在是多,不过有典娆负责处理所有数据相关工作,她只要从大局上掌握就行了,而且日常工作更有秋静帮忙,一切工作都显得有条不紊。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沈信基金的第一项工作,先期的捐助工作进行得很顺利,算是把沈信基金的声誉提升起来了。 而这只是基金第一阶段的活动,其设立的有关奖项能不能得到人们的认可却是更为关键的。凤仙深知这一点,所以并没有因为先期顺利而有丝毫懈怠,紧接着就开始了相关的工作。不过就在这项工作一开始,却是另有意外的事情发生,是任何人都没有想到的。从沈信基金一开始宣布要设立自己的奖项起,马上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并且有成千上万的人成为基金义务的宣传员,并自愿负责起为基金委员会提交有资格的候选人资料的工作。有了他们的支持,基金相关的事务可就一下轻松了许多。 本来在沈信一开始谈出这个设想的时候,凤仙并不是没有疑虑,不过她习惯性接受沈信的一切想法,也就没有说什么,而是积极地进行了筹备。而这项工作不仅很有成效,反响更远比她设想的要大,也算是她的一个意外之喜。 按照沈信的设想,被授予奖项的人来自各行各业,相关的调查和最后确认是一个很繁重的工作,而且是不是有人能不能得到人们认可也是一个问题。不过在得到广泛的义务支持后,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 说起来事情自有其前因后果,在沈信的慈善义演之后,他的基金已经是名声在外,加上凤仙操持的一系列捐助活动也跟得很紧,直接导致的就是沈信基金的大热,全国各地很多人都关注着这个基金的一举一动。 而说到那么多义务工作者,就不能不提到沈信等免费提供《青春足球》试玩的那件事。一个完全免费的游戏,结果成为了足球类竞技的首选,算是直接为沈信做了广告。而且随着玩游戏人的增多,各种各样的反馈信息也通过沈信的网站发回。典娆和秦歌对这个游戏的兴趣都很大,接受了合理的建议,再通过两个人的合作,终于让这个游戏变的日趋完美。当然,完善后的游戏还是免费的。这样,在这个游戏的名气越来越大的时候,沈信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并赢得了众多游戏玩家的热爱。 除此之外,沈信基金一系列的捐助活动也让沈信在国内获得了很多赞誉。将有关沈信的所有事情综合起来,结果就是越来越多的人认可了他的为人,愿意和他一起将这个慈善基金做大。 作为一个交流平台,沈信的网站尤其热门,各大论坛也相继成立,成为一个很有影响力的网站。相关论坛不仅有游戏专区供游戏迷们交流,还有电影和音乐专区供沈信的歌迷和影迷畅谈。当然,最有意义的还是有关沈信基金的专区,所有人对该基金的建议和候选人的推荐都是受欢迎的。这样,剩下的工作就是通过这些人的发言筛选出有希望的候选人。 这样的结果是自有热心人来提供各方面的消息,基金成员只需要专心审查候选人的情况就行了。在成立了基金自己的审查机构之后,紧接着凤仙更在全国热心的义务工作者中选择出优秀者作为沈信基金各地的通讯员,各有专人负责,那网络可就涵盖了全国各地,可谓信息灵通无比。 在这样的基础上,基金的工作可就显得透明而高效,进一步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而现在的总情况就是,各大奖项已经是各有不少有力的候选人,相关人选谁更有资格得奖也成了热门话题,整个活动被搞得轰轰烈烈。 同时基金的另一项工作也是很有进展,那就是针对民间有新意投资项目的资助。在这方面,基金成员在慎重为先的前提下,也已经赞助了几个项目,虽然不是很轰动,不过如要有成效也是一个很值得考虑的发展方向。 一句话,现在沈信基金的名声很大,而且各方面工作也进入正轨,如果第一次的颁奖能够圆满,那么它的前途可谓无量。正是因为第一次的颁奖很重要,现在全部的工作人员都很忙碌,希望能将目前的势头保持下去,使沈信基金成为中国的一个品牌奖项。 将所有情况都讲完后,典娆得意地看着沈信,很明显事想让他夸奖一番。沈信自然没有让她失望,实际上沈信对她们的工作实在太满意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自然是毫不吝惜赞美之词,不仅对典娆,也对秋静,更对整个基金的所有相关人员。听到沈信的夸奖,典娆的得意自是不必多说,而秋静的脸却一下子红了,不是觉得不好意思,更多是一种骄傲和兴奋。试想一个本来只能整天躺在病床上让人照顾的病人,突然能够为关心自己的人做点事,而且还能帮助到象她曾经一样需要帮助的人,她简直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 而说到凤仙,她的确很忙,不过精神上却是振奋无比,没有了以前的精神包袱和负担,她现在生活得前所未有得愉快。而有典娆和秋静帮忙,她也着实没有太让人担心的事。有关沈信的经纪人事务,现在刘德华已经另派人接收,不需要劳烦她了。虽然凤仙自己其实更喜欢经纪人的职务,不过她知道这个基金对沈信很重要,而且基金事务确实很多,也就只能放弃经纪人的身份了。 了解了基金的事情之后,沈信满意之余,忽然想起没有看到万零,连忙问典娆万零在干什么。一听沈信问起这个,典娆就很困惑地说道:“我都不知道她在忙什么,据她说她最近忙着作词,可是也不知道是给谁作的。我都劝她不要太忙了,可她就是不听。” 沈信听完也是很奇怪,万零又作词了?他还真想不到是为什么人。 而一直没有说话的秦歌,在听到典娆这么说的时候,却突然笑出声来。本来秦歌不说话已经没人在注意他了,他这一笑马上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有什么好笑的?”典娆首先不客气地说道:“你还不去到你的垃圾去?” 秦歌笑嘻嘻地说道:“倒垃圾我是不会了,不过说到零妹妹,我可是知道她在忙什么。” “你怎么知道?”典娆冷冷地看着秦歌,接着却忽然想到一件事,不由惊呼道:“她该不会是为你作词吧?”看秦歌得意的神情,这个可能性不能说是没有,不过典娆怎么想也是想不通。 “为什么不会?”秦歌得意地反问道:“我这么有潜力有魅力,零妹妹又不是没有见识的人,自然是看在眼里了。为了我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和魅力,零妹妹帮帮忙算什么?”说到这里,秦歌分外得意,居然还来了一段戏曲唱腔:“天下只有一个零妹妹。” 秦歌这一唱可不要紧,马上就有两个人同时开口呵斥:“闭嘴!零妹妹也是你叫的?”说话的是典娆和秋静,她们都和万零交好,自然知道万零的心意。听秦歌这么说,似乎和万零很亲密的样子,她们马上就气愤了。 而对典娆和秋静的愤慨,秦歌根本就不在意,斜眼看着她们说道:“我为什么不能叫零妹妹?要知道我们可是最有共同语言的人。”说到这里,他一声悲叹:“同是天下悲情人,都喜欢上了不应该喜欢的人,我们可谓是同病相怜。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叫她一声零妹妹,又有何不可?”无论什么时候,秦歌都是振振有词,不过此刻看起来却依稀有那么一点可怜。而说到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他先看看典娆,又看看沈信,态度很是奇怪。 听秦歌这么一说,其他人是不好再说什么了,连典娆也是冷哼一声,没有接着说他什么。不过典娆毕竟还是觉得奇怪,顿了一下忍不住又疑惑地问道:“就你那流氓作风,万零会给你作词?她准备给你写什么歌词?” 秦歌一听更是得意:“要说零妹妹,那绝对是有见识,尽管喜欢某花心大少略显幼稚,她还是完全能够理解我沧桑的深情,所以要专门给我制作一本专辑叫《坏男人的眼泪》。哈,这个名字够酷吧?有了这盘专辑,我可就要大红大紫了。”说到这里,他还向沈信做个不屑的手势。 看到秦歌得意的模样,典娆没好气说道:“还大红大紫?你不被人打闷棍就不错了,一个流氓也装情种。” 一听典娆这么说,秦歌马上就蔫了,悲叹道:“世人总是肤浅,看不穿我深沉的内心,小娆你为什么也这么没眼光呢?唉,说来说去,都是我太成熟了,而你太年轻,什么也不懂。你放心,我会耐心地等你长大的。” “你死心吧,我才不会看上你这个流氓的。”典娆恨恨道:“不要以为装可怜我就会同情你。” 看到典娆的态度,秦歌好像很伤心,不过还是很傲然地说道:“身为一个反派,就要有反派的觉悟,我不怕打击,不怕孤独,无论前方是什么,我既然选择了,就要不回头地走下去。你们是不会明白的,不过我不在乎,我不需要理解,不需要同情,我只要知道我在做什么就行了。” 秦歌突然这么一番说话,不仅典娆有些愣神,连沈信也觉得秦歌好像在说明着什么。联想起秦歌一向以来的行为,沈信突然对这个整天叫嚣着要党反派的小弟有了更深的了解。 和典娆一样,秦歌从一从灵琴里出来看到的就是沈信,自然在心理上对他有着认可,觉得他是最值得敬佩的人。不过秦歌和典娆还是有些不同,首先他有着桀骜的心性,对沈信自然不是说服就服的。从他一开始的话里也能看出来,他其实是有着自己想法的。不过这事情到后来有了变化,一方面是他也觉得跟着沈信的生活挺有意思,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喜欢上了典娆。 由于种种阴差阳错,从一开始秦歌对典娆的心意就没有得到认可,因此陷入了苦恋中。而典娆在对秦歌总是不屑一顾的同时,对沈信却是依恋无比,顿时让秦歌有了与沈信比较的心理。当然也不只是因为这个,作为他自称的另类修真者,他其实一开始就和沈信一直有着一比高下的意思,不过当时并不明显就是了。现在有了典娆这个因素,他更是要证明自己绝不比沈信差。可是一方面是由于天生的爱好,他是不想也不可能成为沈信那样的人的。这样的情况下,秦歌终于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来和沈信比比高低。 从一开始因为兴趣跟着沈信去拍电视剧,到后来逼着马天成给他写剧本,正是表明秦歌态度的转变,他就是要在典娆面前证明他自己是不比沈信差的。即使他想做一个好人,要想超越沈信也是近乎不可能的,而且秦歌绝对不想当一个纯粹的好人,那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所以,按照着他自己的爱好,他就开始从反面来与沈信竞争,要成为一个与沈信齐名的反派角色。 对沈信秦歌是没有敌意的,所做的一切完全是为了证明给典娆看。这从他说无论如何也不做好人就可以看出,他是打定主意要和沈信竞争了。而即使是竞争不过沈信,他也绝不做和沈信一样的人。只有与众不同才是他的追求,才是他生存的意义。所谓堕落,所谓不在乎别人看法,其实都是他这种态度的表现。 可以说秦歌所做的一切都有典娆的影响在里面,所以典娆的态度才让他这么受伤,不过他的态度也因此更明显,无论典娆喜不喜欢他,他都要按自己的心意做一个独特的存在。在他特立独行,桀骜不逊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深情的心。所谓坏男人的眼泪,恰是他自己悲苦的写照。 突然之间明白秦歌的心意,让沈信感慨万千。这个小弟,自从收了他以来,沈信也不知道为他头疼了多少次了,但现在,沈信只觉得秦歌可敬可叹。 在沈信这么想的时候,秦歌已经又说话了:“哼,你们不理解不要紧,有零妹妹理解我就好了。我现在就找他去,告诉她那个花心的家伙回来了。” 秦歌举步欲行,沈信一声大喝叫住了他:“等一下。” “老大,什么事?”秦歌疑惑地问道:“我可是一心扑在事业上的男人了,你没什么重要事不要烦我。” “我不是有事忙的人吗?”沈信微笑说道:“我现在要去研究《可兰经》,你跟我一块去。” “老大,我不要啦。”秦歌大叫起来:“我讨厌邪教,你不要逼我。” “讨厌也不行,我就是看中你了。”沈信断然说道:“你要是还当我是老大,就听我的。” “如果有选择的话,你让我去当恐怖分子好不好?”秦歌可怜巴巴地说道:“搞邪教宣传,我真的是不行的啦。” “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哪来那么多话?”典娆在旁边帮腔,不客气地对秦歌说道。 “我还是去倒垃圾好了。”秦歌唉声叹气地说道:“一入邪教可就难回头了,老大你不是想害死我吧?” 秦歌一口一个邪教可是让沈信纳闷了,不过他要秦歌去并不是真的为了《可兰经》的事,也就不理会他的抗议了。 听沈信说的要马上和秦歌去忙,秋真真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她和秋静这么长时间没有见,正好说说话。甚至还没有等沈信和秦歌离开,秋真真和秋静已经先走了。 秋真真姐妹一离开,典娆也马上说道:“我去看看凤仙姐,她好象还有事情要做。”说完这句话,典娆也马上离开了。 马天成看到没什么事了,也自顾自看书去了,现场就剩下沈信和秦歌面面相对。 在沈信的逼视下,秦歌终于屈服了,叹口气说道:“老大,我就跟你入邪教吧,谁叫我是天底下最好的小弟呢?不过有一条我说什么也是不答应的,那就是我绝对不当殉道者。”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狠狠道:“你想殉道也不行,人家不收你这样的教徒。”说话声中,秦歌就被沈信拉走了。 (第一五三章完) 第一五四章 交心 第154章交心 说到沈信非要拉着秦歌去,也是因为他想帮秦歌一个忙。对于秦歌对典娆的苦恋,沈信是没有什么办法了,但对于秦歌的事业,沈信还是能给予一些指点的。 明白了秦歌的苦心后,沈信并不觉得秦歌这么做对自己有什么不好,反而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有了这样的心事,就不用担心秦歌再在其他方面的行为了,而且秦歌的天赋和才华是毋庸置疑的,能够真正投入到影坛和歌坛也是一个很有前途的明星胚子。或许秦歌是得不到典娆的青睐了,不过能让他在事业上风光也算是对他的一点安慰。 这样想着,沈信才想给他一些实际性的帮助。说到秦歌,他是完全的感觉派,从表演到音乐,都是这样。刚才在大巴上沈信也听过他自己做的音乐了,就象沈信的早期作品,灵气或者说是妖气十足,不过在整体上可就有些欠缺了。这也是所有纯天才型的艺术家都会遇到的情况,沈信自己也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自然明白秦歌的缺点所在。既然秦歌叫他老大,既然秦歌真的有心思在演艺界发展,沈信自然想要秦歌能够更成熟和完美一些。 而说到对秦歌的提点,沈信也是完全按照秦歌的性格来因材施教。秦歌既然是典型的感觉派,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耐心,你让他去枯燥地研究音乐和表演,他绝对是没有任何兴趣的。 正是了解到这一点,沈信才选择了另外一种方法,他并不是告诉秦歌说他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而是直接通过音乐来让秦歌感悟。 而说到用音乐让秦歌感悟,沈信其实也是想听听秦歌的意见,他要弹给秦歌听的音乐都是自己的新作品,是为了完成对拉赫曼的承诺所做的。这些音乐是他一直在构思的,与以往的任何作品都不同。在拍摄《千年迷梦》的之前,沈信对阿拉伯的历史和文化进行了研究,而通过这番拍摄,他的理解更深了。 中国人无论研究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或民族的历史都会有特别的感触,因为那兴衰都是阶段性的,不象中国文化和历史是一直从五千年前延续下来的。沈信也是如此,从电影涉及到的那部分历史看,分外让他感受到历史的沧桑变迁。在这样的感触下,流行音乐的范畴已经容纳不下沈信的感悟了,他决定搞点纯音乐的东西出来。当然如果作为商业操作来说,他的这个举动无疑于自讨没趣,不过既然是针对拉赫曼的,也就无所谓了,正好让沈信作为一次演练的机会,看看自己的音乐究竟能作到什么程度。 从一开始拍摄电影开始,到遇到阿慕尔,沈信的想法一直在变化,而当最后接受拉赫曼委托的时候,他的整个想法算是固定下来了,就是要搞点与以前不同的音乐出来。总体构思也随着他想法的变化而变化,到现在算是完全成型了。在整体上沈信是考虑得很成熟了,不过具体到细节,他还是要靠临场发挥,所以才需要秦歌来听听,希望秦歌能以他特有的敏锐感觉给点专业意见。当然,这同时也是对秦歌的一次现场教导,肯定能给他一些有益的提点,对他自己的音乐创作有所帮助。 沈信和秦歌直奔音乐室,正好碰见任务和完成也在。看到沈信两个人先是一喜,而看到秦歌两个人又都各自发愁了。 从任务和完成的这个反应,沈信完全能够理解秦歌对他们的逼迫有多可怕。不过秦歌对他们两个人的反应却是明显得看不起,傲然道:“我不用求你们了,现在我也改走创作型路线了。哼!” 而一听秦歌这么说,任务和完成明显松了一口气,顿时让沈信摇头失笑。任务还不如何,完成已经抢先说道:“你自己创作最好,老实说,我实在是有些跟不上潮流了。你要求的那些另类歌词,实在是让我够头疼的。” “没有与时俱进的创作态度,迟早是要被淘汰的。老完啊,不要说我没有提醒你。”秦歌对完成这么说着,好象还很可怜完成似的。对秦歌这个说法,完成苦笑不已,不过也没有再说什么。 沈信并没有说太多废话,简单介绍一下自己行程,马上就坐下来取出灵琴。从一开始得到灵琴起,沈信就一直在研究它,现在已经算是得心应手了。而有了灵琴之后,其他乐器算是没有什么用处了,因为灵琴的效果可以达到任何乐器的境界。 对沈信手里的灵琴,秦歌自然是一点惊讶也没有,事实上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灵琴的奥妙了。不过对任务和完成,这个乐器可就有些新鲜了。争着把灵琴抢过去,任务和完成爱不释手之余,更是对灵琴的来历问长问短。 沈信还没有说话,秦歌已经抢着回答了:“其实我们本来就是音乐世家,你看我们兄弟两个都是音乐天才就知道了。而说到这琴,那可是我们的传家之宝。自小我和老大失散,这琴一直是我保管着,我们也是靠着这琴才得以重逢重识的。而为了表达我对老大的兄弟之情,我就把它给了老大。你们自己知道就好了,千万不要说出去。” 看到秦歌旧事重提,又把“孪生兄弟论”挂在嘴边,沈信不由又是一阵好笑。而且秦歌本来就是胡说八道,还煞有介事地要任务和完成不要说出去,实在是太搞笑了,沈信差点就要笑出声来。 不过那琴确实一看就是年代久远之物,说是传家之宝,任务和完成也没有什么怀疑。对灵琴的造型赞赏了半天,任务和完成又把灵琴交回给沈信。按照惯例,他们都知道沈信是有新的作品要出来,都分外地期待。 沈信本来就是来演奏音乐的,自然不会让任务和完成等太久,马上就开始了演奏。在沈信地操纵下,灵琴简直就是最地道地阿拉伯乐器,音乐声一起,已经将那种特有地风味表达得很让人赞佩。 任务和完成自不必说,马上就被音乐迷住了。就连秦歌也不例外。他本来是准备接受沈信邪教的洗脑仪式的,结果沈信根本就没有提到这件事,反而演奏起音乐来,让他感到很奇怪。不过他对音乐的感性是沈信自己也比不上的,很快就感受到沈信演奏的音乐的不凡之处,也就顾不上多想,只知道欣赏和陶醉了。 沈信的作品并不只是一首,而且也不象流行歌曲只有短短的一段,而是类似西乐的钢琴曲之类的大作,这一来演奏的时间可就长了。不过在沈信优美的音乐和完美的演奏技巧下,尤其是加上灵琴独特的表现力,在场的三个听众根本就没有感受到时间的流逝。 等沈信演奏完了,把疑问的目光投向三个人的时候,他们还在静静品味着。完成和任务比秦歌要早恢复,马上就是赞不绝口。不过任务最后还是很疑惑,忍不住问道:“阿信,你要去参加音乐大赛吗?这乐曲可不是流行音乐的格式。” 沈信微微一笑说道:“这不是用来制作流行歌曲的乐曲,而是要发行到阿拉伯国家的纯音乐。这次大概是不会挣钱了,不过也算是我自己尝试的机会。我很想知道,作为一个真正的音乐家,我是不是也能表现得够格。” 任务和完成一听就低头沉思起来,和沈信合作了这么长时间,他们对沈信制作的流行音乐都是佩服到五体投地。不过要是作为纯音乐,他们就得考虑一下再来评价了。 在任务和完成开始沉思的时候,秦歌说话了。一开口他根本就没有说什么流行音乐和纯音乐的区别或者什么,而是直接就对沈信的新作提出了很多看法和建议。这些都是针对具体的细节和表现手法,沈信听得连连点头,暗自佩服秦歌的感觉敏锐,马上就能发现这么多问题。不过说到整体,秦歌可就没有什么挑剔的余地了,他最后只是淡淡说道:“整体结构堪称完美,老大你已经把握到了一部大作的灵魂。不过具体到细节,还是有待提高啊。” 秦歌的话是这么说的,不过沈信能够从秦歌的眼里看出,自己的这些作品对秦歌的影响是很大的,以他的悟性,大概已经吸收到了不少的精华。这样想着,沈信倒对秦歌的下一盘专辑很有兴趣。《坏男人的眼泪》?真是值得期待啊。 秦歌发表了看法之后,任务和完成就很难再有新鲜的见解了,实际上秦歌在音乐上的见识绝对是超过大多数音乐界人士的,即使是高雅的音乐家,能超越他的人也是少之又少,这样的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对于沈信突然转行改搞纯音乐,却是让任务和完成有些觉得不安,他们觉得,如果沈信改行专门搞纯音乐的话,实在是流行音乐的一大损失。 沈信自然看出任务和完成的心思,微微一笑说道:“我绝对不会改作单纯的音乐家,毕竟只有通俗的才是大众的,我是不会忘了这一点的。我的目的就是娱乐大众,所以主要方向还是流行音乐。不过呢,单纯的通俗音乐毕竟限制个人的提高,我搞点纯音乐的东西,也是为了提高自己,希望能让自己的境界和水平有所提高。” 听到沈信这么说,任务和完成算是松了一口气,连连表示赞同沈信这样的尝试。 而秦歌的反应却是另外一个样子,对沈信的表态,他不冷不热地说道:“老大啊,你这是在逼我,难道我就不懂什么纯音乐吗?”这样说着,他傲然的态度表明他很不服气。 沈信已经完全洞察了秦歌的心理,自然不会为他的话生气,反而很赞赏地说道:“这样才对嘛,你就是要好好表现自己才行。我很看好你,你要加油!” 沈信这么一说,秦歌马上疑神疑鬼起来:“奇怪,老大怎么突然这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了?你突然这么爱护小弟我,我可觉得有点难以接受了。”说到这里,他还戒备地看着沈信,似乎沈信是什么怪物。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不过还是解释道:“我原先实在是不了解你,误解你了,现在我才明白,你确实是一个好小弟。而且,我可以肯定地说,你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是吗?你真的这么认为?”秦歌并不因沈信的话放松警惕,反而更戒备地说道:“老大,你这个样子,做小弟的很没有安全感啊。我隐藏地那么好,你居然都看穿我的想法了?” “去你的。”沈信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哪有隐藏?所有的想法都摆明了的,只是我一直没有留意罢了。”说到这里,沈信诚挚地说道:“小娆那边我是帮不上忙了,不过你要想在事业上发展的话,我是绝对支持你的。而且,小娆虽然说是不喜欢你,可是她也没有喜欢别人啊,你还是有希望的,努力吧,做老大的一定支持你。” 沈信这么一说,秦歌可就愣了,大概是没想到沈信居然把他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吧。不过秦歌毕竟是秦歌,对这样的场面他可是有自己的一套,虽然心里感动,他却是不肯说出来。顾左右而言其他,秦歌说道:“老大啊,你这么说,这么做,我可是很不放心啊。除了长得帅外,我好象就没有其他优点了,难道老大你是有所企图?不要怪我做小弟的不给面子啊,你的某些想法我是真的没法配合。” 秦歌这么一说,任务和完成先笑了起来,沈信也是忍俊不禁。不过沈信现在可是完全了解秦歌了,并不会他夸张不羁的言词而改变自己的看法,所以他还是很诚恳地说道:“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对你有误解,不过现在我已经把这些误解都纠正了。无论你是什么样,无论你想干什么,我都支持你,而且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成功的。” 听到沈信的话,秦歌突然说不出话来,他平时可是能言善道,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会有这样的情况,不过今天不同,他实在是太感动了,而感动到了极点的时候,他可就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老大啊,我怎么就碰见你这么个老大呢?”秦歌好不容易憋出这么一句话来,那神情实在是感慨到了极点。 对秦歌感动的神情,沈信自己也是有感于心,微笑回答道:“你自己不是说过吗?不想当老大的小弟不是一个好小弟,我就等着你自己来当老大了。你不要让我失望啊,不然我可是觉得很没有面子的。” 沈信这么说,秦歌的精神马上一振:“这可是你说的,不要怪我抢你的风头。不过实话实说,即使你再对我好,我的原则也是不变的,我的格言是:造反有理,你到时候不要怪我。” “我怎么会怪你呢?”沈信微笑说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高兴还来不及。” 愣愣地看了沈信半天,秦歌忽然长叹一声,转身就走。 沈信不由一愣,连忙问道:“你干什么去?” “老大,你不用管我了。”秦歌头也不会地挥挥手:“我是一个不回家的男人,你还是不要理会得好。” 说话声中,秦歌已经从门口消失了。 对沈信和秦歌的对话一直觉得莫名其妙的任务和完成,这时才问沈信是怎么回事。沈信微微一笑说道:“从今天起,秦歌就是演艺界一个不容忽视的实力派新人了,他的前途真是无可限量啊。” 对于沈信的话,任务和完成是不太了解,不过说到秦歌的天赋和才华,他们还是很佩服的,都点头称是。 沈信的表演已经完结,任务和完成都是有家室的人,看看时候不早,也就一起告辞了。沈信并没有挽留,时间不早了,他也得回家看看,凤仙他也是好久没见了。 回到家中,居然一个人也没有,凤仙和典娆自然是很忙,这个时候还没有结束工作。而秦歌且不说也是有的忙,而且更号称“不回家的男人”,自然很难在家里看到他。 沈信看到没人,也就径自一个人坐下开始思考起来。这次埃及之行,他的收获实在是太大了,和秋真真的圆满结果只是一方面,在思想和见识上,他也是上了一个新台阶。 这时候沈信坐下来,满脑子想的都是有关伊斯兰教和《可兰经》的事情。以前沈信自然也知道宗教的力量是很大的,但没有见识和经历过,那认识其实也谈不上深刻。现在通过和拉赫曼的交往以及参加阿拉伯联盟的峰会,他对此有了更感性的认识,并且更深入地理解到所谓的宗教文化是怎么回事。 说到伊斯兰教,沈信说不上好感还是恶感,不过有了拉赫曼这个关系,他更多体会到的是要对拉赫曼负责。拉赫曼的想法不能说不对,而他要求沈信做的也是很有道理的,在一个宗教国家不利用宗教的力量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不过沈信在理解拉赫曼的同时,并不准备把宗教做为愚弄人的骗局,就象秦歌所说,搞成邪教似的东西。在沈信接受拉赫曼委托的时候,他已经是另有想法。 说到被当成“真主的使者”,沈信是一直排斥这个身份的,因为他觉得那实在是有些亵渎神灵。不过现在沈信要为拉赫曼制作一张《可兰经》的经文cd,他却是当足自己是“真主的使者”,所谓真主真正的意图,谁又能真正了解呢?沈信要做的也就是将自己对《可兰经》的理解传达给阿拉伯人。按照沈信自己的想法,他更多是要传达一些美好和向上的东西。要想通过这件事改变现在阿拉伯民族内部矛盾重重的现状,即使对沈信来说,那也并不是很有把握的事情。不过在沈信看来,这是一件很值得一试的事。 (第一五四章完) 西风新书 《桃源梦记》。 《仙恋红尘》西风新书 《桃源梦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五五章 现实问题 沈信沉浸在自己的思想里,浑然没有觉得天色很快就黑下来了,也忘了注意周围的一切。而最后将他惊动的,却是有人“啪”地一声打开了房间里的灯。 沈信下意识地抬头,看到的正是凤仙。一眼看到家里坐着个人,凤仙并没有看清楚是沈信,不由惊叫一声。沈信又怜又气,连忙叫了一声:“是我。” 沈信这么一叫的同时,凤仙也看清楚是他了,先是不好意思地一笑,接着忽然就扑进了沈信怀里。两个人真的有很久没见面了,相见之前还有这么一个小小的误会,凤仙的感情再难抑制,忍不住哽咽起来。 沈信也是同样的心理,两个一时间什么也不说,就那么紧紧地抱在一起。等两个人激动的心情都稍稍平复,凤仙嗔道:“你一个人躲在黑暗里干什么?害人家吓了一大跳。你不知道我胆子小吗?” 听凤仙这么说,沈信不由微有歉意,连忙解释道:“我回来后看见没有人,就坐下来胡思乱想了,没注意到天黑了,也没注意到你回来。” 和沈信相识已久,凤仙自然知道沈信这毛病,想起以往沈信还有更过分的表现,她不由笑出声来。 而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后,凤仙却又忽然问道:“真真呢?她不是和你一块回来了?” 听凤仙问起秋真真,沈信笑道:“她和秋静一起走了,她们姐妹很久没见了,自然要先团聚一下。” “哦。”凤仙应了一声,好象是非常满意,接着又把头埋在沈信肩膀处。 对于凤仙的这个反应,沈信不由十分奇怪,连忙问道:“你好象对真真有什么想法?” 凤仙淡淡一笑,似乎有些伤感,不过还是马上回答道:“没有什么想法。我只是知道在你心中,她比我要重要,如果她在,我就没有机会和你在一起了。现在她不在正好,我总算能让你想起来了。” 凤仙这么一说,沈信心中不由酸酸的,从一开始就认识凤仙,凤仙就一直是这么柔顺和自卑。沈信和秋真真的那段绯闻从头到尾凤仙都知道得很清楚,也因此在心里一直有着和秋真真比较的心理。本来沈信和秋真真似乎已经结束了,而凤仙也赢得了沈信的心,凤仙已经不再想这件事了。但是,却在此时出现了秋真真的意外事件,而沈信一知道有关秋真真的事就赶往美国,那情形之迫切,又让凤仙想起了这个不愉快的想法。 想明白凤仙的想法,沈信轻抚着凤仙的长发叹道:“傻瓜,你难道还不清楚我的心思吗?在我心里,你和她是不分轩轾的,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听我的话,以后不要有这样的傻念头了,你在我心里,绝对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 “真的吗?”凤仙仰头向沈信望去,似乎又是惊喜又是不敢相信。 “当然。”沈信肯定地说道:“当日在西安我们不是相互间都了解得很清楚了吗?你可以把那一刻当成永远,我向你保证,那并不是梦。” 沈信肯定的语气彻底驱散了凤仙心头的阴影,她欣喜地点点头,那神情说不出得惹人怜爱。 沈信也看得心动,但是这时凤仙却又说话了:“你这么说,我真的很高兴。可是,你难道就没有想过吗?这样下去怎么是个结局呢?” 对凤仙的话,沈信有些不解,连忙问是怎么回事。凤仙幽幽一叹:“你不说我也知道,除了真真之外,还有温馨和方容,这么多人都喜欢你一个,你难道就没有想过该怎么收场吗?” “收场?收什么场?”沈信好象有点越听越糊涂了。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凤仙不由嗔道:“我是可以不要求和你结婚,只要你心里有我就行了。可是其他人呢?你准备怎么对待她们?上次去日本你和温馨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方容已经很生气了,现在更多了真真,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个问题吗?还是你根本不把我们放在心上?”说到这里,她又补充了一句:“方容的事,是小娆告诉我的。” 听完凤仙的话,沈信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苦笑起来。凤仙的意思其实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之所以沈信没有听懂,其实并不是他装糊涂,而是他根本没有往这方面想。沈信一开始来到现代社会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很受现代人婚姻观念的影响,不过方容那件事已经让他把这些束缚抛开了,从那以后,他考虑感情的事已经是用一种很超然的观点,其想法和大多数普通人是截然不同的。 大多数人考虑感情的时候,自然是有着结婚的想法。但沈信现在已经完全把结婚这个词抛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要说婚姻能够保证感情,那绝对是扯谈,而如果只谈感情,根本就用不着婚姻。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想法,沈信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好几个女友是什么不道德的事情。在他心目中,既然这几个人都和她有过不同的但却同样难忘的经历,那么非要逼着他选择一个实在是太残忍了。为什么不能有情人皆在一起,非要人为地制造别离呢? 沈信自己是这么想的,却忘了其他人并不是象他一样洒脱,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他的行为。现在凤仙终于提出了这个问题,沈信忽然也觉得很难解决。凤仙大概是能理解沈信的,但正如她所说的,其他人呢?这确实是个问题。不是感情问题,而是观念问题。沈信这么想着,不由也觉得头疼起来。 “怎么?很为难吗?”凤仙看沈信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不由有些担心了。 “没什么。”沈信摇摇头表示没事,不过却还是叹息一声:“我忽然发现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实在太难,要怎么样才能让两个人彼此都完全了解对方的心意呢?”沈信这么说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感而发。从他和秋真真的分分合合就可以看出来,很多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情,都是因为互相了解不够,因误会而造成的。 听着沈信说的话,凤仙深深地望进他的眼里,柔声说道:“我并不是很了解你的意思,不过我看得出你很困扰。但是,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吧,你不说出来,我要怎么才能了解呢?” 对于凤仙这种柔顺的态度,沈信忽然感到一阵莫明的感激。最让沈信喜欢凤仙的,真是她这样的性情,那是温柔和体贴融为一体的,总是让沈信一想起来就觉得温暖。 和凤仙默默对望着,沈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然后缓缓说道:“其实你说的问题在我的考虑内根本就不是问题,虽然这并不能阻止其他人把它当成问题。其实何必想那么多呢?感情是相互的,只要你喜欢一个人,同时也能感受到那个人的热情,就已经足够了。非要考虑得太多,实在是自寻麻烦。”说到这里,沈信停顿了一下,接着又沉吟道:“我所说的或许并不适合所有人,但就我们的情况来说,我觉得是很适合的。对我来说,你们都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各自代表着一段美好的回忆。我不想让这些美好的回忆只能是回忆,想让它成为永久,这有什么不对呢?当你有一个梦想的时候,当你有能力实现这个梦想的时候,其他任何一切都不需要再考虑,只要你不伤害到任何局外人,那么,你的所作所为只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不需要有什么负担的。” 沈信这么说着,并不是要说服凤仙,而是通过语言整理着自己的想法。很多事情他已经是当成自己本能般地在思考了,现在非要亲口说出来,也是麻烦的一件事。不过正如凤仙所说,不说出来,别人怎么能了解呢?所以虽然他感觉到他的想法实在是难以让现代人接受,他还是说出来了。 听完沈信的话,凤仙久久不语,或许是在消化沈信的意思。沈信暗自苦笑,自己的想法恐怕是过于荒诞了,想来凤仙是很难接受的。 沈信这个想法刚一产生,凤仙就笑了,笑得很灿烂。沈信且惊且喜地看着她,她微笑着开口了:“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就是说你不想伤害我们中间任何一个人,所以不想放弃任何一个。” 沈信点头:“需要抉择的事情有很多,但这件事是不需要的。如果非要逼着我这么做,只怕是对谁也不是一件好事。而且为什么不可以呢?我不仅有信心让你们每一个人都幸福快乐,而且这并不妨碍任何人。” 凤仙看着沈信,甜甜地笑了:“我相信你,或者说,即使你说的是假话,我也愿意相信你。”说到这里,她忽然又笑了:“我算是被你说服了,不过还有其他人等着你去说服,那可就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你自己去想办法吧。” 沈信也笑了,在他看来,前途虽然未仆,但大可充满信心。看着凤仙,他很认真地说道:“现在我们都还年轻,都有着各自的事情要忙。等我们的工作和事业有了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我们就不要这么劳累了。到时候,我们会到一个美丽的地方,过着安宁幸福的生活。那地方,将是我们自己的天堂。” 听着沈信的许诺,凤仙的眼睛亮了起来,梦呓一般说道:“只要能和你在一起,什么地方也是天堂。” 凤仙的话让沈信莫名地觉得动情,拦腰就把她抱了起来。轻吻着凤仙的耳垂,沈信柔声说道:“那么,现在我们就一起到我们的天堂去。” 在沈信亲昵的动作和多情的话语下,凤仙只知道羞涩地将头埋在沈信胸前,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第二天沈信来到公司,还是没有见到刘德华。刘德华最近实在是太忙了,几乎是处于分身乏术的状态。 从日本事件以来,整个香港的演艺事业都是蓬勃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天与地公司的规模也在扩大。刘德华早就以善于挖掘和勤于培养新人著称,这个时候更是将这一点发扬广大,挖掘了不少有潜力的新人出来。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娱乐公司,天与地公司现在的业务可谓繁忙之极,而刘德华自己也是同样忙得不可开交。 不过刘德华现在的心情却是前所未有得好,不仅是因为天与地公司的业务蓬勃,更因为他自己在演艺事业上的突破。从《银河英雄传说》的拍摄中,刘德华终于顿悟般地领悟到了演技的最高境界,实现了从匠师到大师的晋级,实在是他最得意的事情。在几十年的压抑之后,刘德华终于晋升为第一流的演员,这是他最感骄傲的一次成功经历。这件事将他多年的心障一扫而光,现在他可谓心情畅快之极,所以虽然现在他忙得要命,但那精神,却是从所未有的好。 正是因为心情这么好,他不仅忙着公司的事务,居然还忙里偷闲地参与了秦歌首次主演的电影《不回头》。早在沈信的处女作《秘藏侠情》拍摄的时候,刘德华就想在里面客串一个重要角色,可惜当时因为形象问题没有能够实现。 这次秦歌首次担纲出演《不回头》,刘德华的心情和那时侯对沈信一样,很想让秦歌一炮而红,为了增加这部影片的分量,他再次提出要客串。这次可没有上次的形象问题了,秦歌的角色已经是第一反派,刘德华正好扮演正面的警察角色。虽然整体戏份不是很多,但以刘德华的身份地位,已经足以撑起整个角色。据所有参加拍摄的人员称,刘德华和秦歌的对手戏是很让人回味无穷的。 这些都是沈信通过其他人了解的,刘德华他却一直没有见到。不过关系到了他和刘德华这样的地步,是不需要见面也能互相了解和理解的,他明白刘德华在努力,刘德华也同样放心让他自己放手而为。 所以,沈信就每天忙着制作他的音乐和揣摩《可兰经》,按照秦歌的说法,他是深受邪教毒害,已经是不可救药了。 (第一五五章完) 第一五六章 引线 这一天,沈信在公司碰到了一个意外却又不算意外的人,那就是苏珊。在拍摄完《银河英雄传说》之后,诺曼和其他的西方演员都回家了,苏珊却一直留在了香港。通过在香港一段时期的生活,她已经喜欢上这个东方的神秘国家和这座美丽的城市了。当然,这里面也有着事业上的原因,她在这里看到了更多的机会。 由于沈信的推荐,更由于苏珊在《银河英雄传说》中的不俗表现,苏珊已经完全赢得了刘德华的认可。而作为中国难得一见的南美演员,苏珊的演出机会自然也不会少,虽然多是客串性质。 认真说起来,现在苏珊和沈信去日本期间的秦歌差不多,基本上是在赶场,虽然每个角色的戏份都不多,但总体上镜的机会却是不少。在刘德华而言,这是为了给苏珊更多的磨练机会,让她更快地成长起来。而苏珊自然是明白刘德华的苦心的,事实上这么多的机会也是出乎她自己意料的,她同样也很珍惜,不论戏份多少,她都尽可能表现得尽善尽美。不仅在演艺才华上,也在职业道德上,苏珊在香港演艺界已经赢得了很好的声誉。 说起来沈信和苏珊也是老朋友了,此番见面,自然各有一番欣喜。看到苏珊容光焕发,沈信自己首先就觉得欣慰,苏珊毕竟是他邀请来的,现在看起来这个邀请很是合苏珊胃口,他实在是为苏珊高兴。 互相说起自己最近的经历,两个人的谈话从一开始就很热烈。苏珊大概一直在坚持学习汉语,她的汉语现在说得越来越流利了,也是她已经完全融入中国人的生活的一个明证。 问起苏珊的情况,沈信发现她还是一个自由艺人的身份。对于这一点,沈信也能够了解,毕竟中国不是苏珊第一选择发展的地方,她原先是想去好莱坞的。不过这样长久下去毕竟不是办法,所以沈信试探地问苏珊是不是有兴趣在香港长期发展下去。 一说到这个,苏珊就有些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看到苏珊这个样子,沈信不由大是奇怪,连忙笑着说道:“我们是朋友,你尽可把香港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有什么话直说不妨。” 在沈信的微笑鼓励下,苏珊还是犹豫了半天,这才问沈信说道:“你觉得我唱歌唱得怎么样?” 苏珊此言一出,沈信顿时有恍然大悟之感,不由哈哈大笑起来。大概是来香港之后看多了多栖明星,苏珊本来是只想做个演员的,现在也想学秦歌一样进入歌坛了。不过老实说起来,苏珊当歌星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首先出身巴西,她的桑巴舞可是一绝,已经足以算是一大优势了。而说到在中国发展,她的巴西身份也是很吸引人的。 沈信这么想着的时候,苏珊看到他大笑却是有些忐忑了,颓然说道:“当我没说过好了。” “为什么要当你没说过呢?”沈信更是笑个不停:“你这个想法很好啊,我绝对支持。”说起苏珊的嗓子和唱功,只能算是中上水平,不过作为一个流行歌曲的歌手,已经是足够了。沈信这么说的时候,是真的觉得苏珊可以在歌坛尝试一下。 听到沈信这么说,苏珊一下子高兴起来,连声问道:“你真的觉得我可以吗?” “当然。”沈信肯定地说道:“我甚至可以马上找人帮你写词作曲。”沈信想到的自然是任务和完成,他们合作起来,足以捧起苏珊。 这件事大概是想了很久,却没有对人说过,现在听沈信这么一说,她激动得忘乎所以,一时间反而说不出话来了。 看到苏珊激动的模样,沈信自己也高兴,不过想到了一个问题,他不得不提醒苏珊:“你要想试试唱歌当然没问题,不过你要是不签约的话,恐怕发展会很受限制的。”这个问题很关键,没有签约,谁也不愿捧一个随时可能远走高飞的人。 苏珊一听沈信这么说,马上接口说道:“我当然会签约,就和天与地公司签。” 听苏珊说得这么肯定,沈信不由又奇怪了:“既然你愿意签约,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呢?如果早点签约的话,你的机会肯定更多。” 听到沈信的问题,苏珊不好意思地一笑:“我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嘛。从拍摄完《银河英雄传说》之后,我就再没看到你。没有你的建议和帮忙,我就觉得心里没底。现在有你这么说就好了,我决定就在香港发展了。” 不知道心里是不是还在向往着好莱坞,但至少苏珊这么说的时候,可是真心诚意的。在她看来,香港至少是目前最适合她发展的地方。 刘德华不在,沈信索性先不理会签约的事情,直接带苏珊去找任务和完成了。把苏珊想进入歌坛发展的事情一说,任务和完成马上拍手叫好。 任务首先说道:“阿信啊,你这次可是算选对人了,我们就缺苏珊这样一个歌手。” 一听任务这么说,沈信和苏珊可就都奇怪了,尤其是苏珊,虽然沈信答应帮忙让她很高兴,她可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受欢迎。 看到沈信和苏珊不解,任务笑着解释道:“你难道不记得年初时你发行的那张《巴西狂欢节》了?当时可是很热门啊。而且象这一类型的音乐太少,很多人都希望能听到更多这样的音乐。你后来就改路线了,没有把这个类型的音乐做下去,其他人却也没有实力走这个路线。不过苏珊不同啊,她本身就是南美人,完全适合走这个路线,正好弥补你自己所留下的空缺。” 任务这么一解释,沈信算是明白了,不过还是有些疑虑:“南美风格是不错,不过要完成一整盘专辑,你能够做到吗?” 任务和沈信熟悉得不得了,一听沈信这么说就笑骂起来:“你不要眼睛只看着天上,我任务也不是浪得虚名之人。且不说你上次专辑完成之后还有一些乐曲没有用上,就单说我的才华和实力,那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是这样吗?”沈信故意和任务开玩笑:“难道你真的还有两把刷子?” 任务一听可就是大大不满了,把完成也拉到他一边说道:“老完,你都听见了?在阿信心目中,原来我们就是两个混饭吃的人。”说着,任务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可怜模样,倒是很有秦歌的风采。 完成也是一声长叹:“哀莫过于心死,阿信既然这么想,我已经没什么话好说了。” 看到任务和完成一唱一和,沈信不由大笑起来,任务和完成依然很幽怨地看着他,不过很快这假装的生气就装不动了,他们也随着沈信一起笑了起来。 虽然基本上汉语的听说已经过关,不过象刚才这样的场面,苏珊可就不是完全能理解的,不仅有些提心吊胆,直到沈信他们都大笑起来,她才松了一口气。 看到沈信他们都笑得很开心,苏珊小心翼翼地问道:“各位,我的事情到底怎么样?” 沈信回头看看苏珊,苏珊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和不安。 “没问题。”沈信一口答应道:“我已经和这两个家伙说好了,如果因为他们而出了什么问题,我就帮你打扁他们。” 苏珊听沈信说得这么夸张,顿时明白事情是绝对不会有问题的,不由也开心地笑起来。而任务和完成可就有点不满意了:“阿信,你这做法实在是有些过分啊,怪不得秦歌老鄙视你,你实在是有被鄙视的理由。” “懒得理你们,这么一个美女交给你们了,难道出了什么事还得人家美女负责吗?”沈信不屑地对任务和完成说道:“亏你们还自命男子汉。” 任务和完成并不为沈信的言辞所动,齐声道:“美女自然是要爱护和欣赏的,不过某些人的行为嘛,那也是绝对要鄙视的。” 一阵笑声中,苏珊的前途就暂时这么决定了。至于说到具体的发展,沈信还得见过刘德华再说。 此后不久沈信就见到了刘德华,不过那场合却是不适合他们讨论这些事情,因为那是一个记者招待会。沈信回来的也算是正是时候,正好赶上《银河英雄传说》的首映,而刘德华也是刚从其他地方赶回来,和沈信都没有说上几句话,直接就一起去了首映式现场。 从一开始筹备起,有关《银河英雄传说》的新闻就没有停过。而当影片终于成功拍摄完毕之后,已经是万众期待了。广告词中说的是“有史以来场面最宏大的史诗巨片”,已经是让人浮想联翩了,而联袂主演的沈信和刘德华的人气更不用说,《银河英雄传说》未映先红了。 而相关的广告,并不仅仅是空洞的广告词,在这次首映式之前,各种相关剧照和一个由典娆剪辑的广告短片也已经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发送出去了。 剧照就不用说了,那个短短的广告片已经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虽然只是几分钟的短片,但那宏伟壮观的场面已经让所有人感到瞠目结舌,同时又觉得热血沸腾。在电脑动画方面,典娆的功力是更深了,从这个短片就可以看出来。 有了这样的基础,广大影迷几乎是盼星星盼月亮般地等着《银河英雄传说》的首映,媒体更不用说,几乎每一天都有相关的新闻报道。 而到了首映式这一天,在记者招待会的现场前,闻讯赶来的影迷不知道有多少,就是希望能看到沈信和刘德华,同时也希望能在第一时间看到这部期待已久的电影。记者们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早就在等着这一天呢,且不说是《银河英雄传说》的首映式,光是能同时采访到沈信和刘德华就是特大的新闻了。 在万众注目的情况下,沈信和刘德华同时出现在现场,面对着记者回答着各种问题。 说到电影,沈信和刘德华口径一致地说是一部很完美的电影。这样的说法自然有自夸之嫌,不过依沈信和刘德华的为人,却也不由得众人不信。从整体风格到具体场景,到演员的演绎,沈信和刘德华都是赞不绝口。他们自然不是浮夸的人,可是这部电影实在是太让他们满意了,他们觉得不这么说,简直就对不起剧组所有的工作人员。 沈信和刘德华这么一说,自然更是激起人们对电影的极大兴趣。而在这个时候,却有记者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众所周知,《银河英雄传说》是以莱因哈特和杨威利的冲突贯穿全书的,也就是说,在电影里两位的对手戏是很大的看点。现在我想问一下两位,你们觉得这部电影里谁的表演更出色?” 一听到这个问题,现场马上就静下来,都想听听沈信和刘德华会怎么说。 首先开口的是沈信,只见他微微一笑,这才说道:“说到我和华哥的表演到底谁更出色,这个自然要留待观众来评判。但就我而言,我觉得华哥这次的表演绝对是超一流水准,即使与任何巨星相比,也是毫不逊色的。”沈信这么说好象是把刘德华直接放到火上烧,因为这样的赞美,如果得不到一致认可的话,很可能就会影响到刘德华的名声。不过沈信这么说的时候,却是信心十足,他现在已经算是电影业里的行家里手,当然有着独特的眼光。在他看来,刘德华的表演无论是从观赏性还是表演深度上都是完美的,也就不吝惜于赞美之词。在他心里,其实也替刘德华一直得不到认可抱屈,现在当然不肯放过这个机会替刘德华宣传。 听完沈信的话,众记者的目光都落在刘德华身上。刘德华泰然自若地接受了众多目光的关注,也是微笑着说道:“到底我表演得怎么样,一向不是由我说了算,还是等大家看过电影以后再说吧。不过我还是得说一句,这是我个人感觉最完美的一次演出,绝对是我真正实力的表现。好还是不好,这就是我刘德华自己的水平。”说到这里,刘德华顿了一下,这才接着说道:“要说到我和阿信在这部电影中谁的表现更出色,我个人认为是他。不过如果厚脸皮一下的话,我可以说我自己也不比他差多少。” 沈信接口说道:“华哥实在是谦虚,要说起功力老到,其实是华哥更厉害。我的人物比较容易出彩,实际上表演难度不是很大。如果在银幕上我显得能够和华哥媲美的话,那也只是沾了角色的光。要说到真正体现表演完美境界的,还是华哥的表现。” 在众目睽睽之下,沈信就这样和刘德华两个人互相吹捧起来,让所有的记者都看傻眼了。这还是一直谦逊的刘德华和沈信吗? 沈信和刘德华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他们都想让对方在这部电影里的表现得到认可,自然是不吝任何赞美。虽然这些言谈和他们一直的为人不太吻合,但要认真说起来,那也绝对没有过甚之处,他们只是在叙述事实罢了。 经过刘德华和沈信的这么一番渲染,《银河英雄传说》算是激起了更大热潮。而就在这样的火热中,《银河英雄传说》在各大院线同时开始上映了。 (第一五六章完) 第157章 前景看好 结束了首映式,沈信和刘德华这才有机会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沈信此前只知道刘德华是去大陆洽谈商业上的事务,但具体是什么事务,他其实并不清楚。在这方面沈信的兴趣小得很,了解个大概就算了,并没有多问。 不过这天一见面,沈信马上看出刘德华的精神很振奋,这当然是表示他此行是大有收获,沈信也不禁替他高兴。 从首映式现场一出来,刘德华马上亲热地将手搭在沈信肩上,两个人就那么边走边谈地离开了。不过这时候他们谈的还是有关即将上映的《银河英雄传说》,两个人对这部电影都是很有感情,同时又都对其前景信心十足,几乎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一时间他们都没有顾上问彼此最近的状况。 等两个人终于找到一个地方面对面坐下,刘德华才笑着问道:“这次埃及之行还愉快吧?听说你的生活也是很丰富多彩呢。” 沈信也是微微一笑说道:“还可以吧,我觉得还是很有趣的一次旅行。”说完这一句,沈信这才详详细细地把自己在埃及所遇见的事情对刘德华叙述了一遍。 刘德华大概是早从其他人方面了解到一些情况,对沈信奇特的遭遇并没有表示出多少惊讶。不过在沈信终于叙述完毕之后,刘德华还是慨叹一声:“说起来还真得佩服你师傅曾志伟的眼力啊,他早就说你是福星,现在看来果然如此。如果不是你这么有福气的人,谁能因为这么一件事而赢得一个王子的友谊呢?” 对刘德华的话,沈信不由莞尔一笑,曾志伟这个说法还是在他飞车事件之后提出来的,现在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没想到刘德华居然还记得。不过这个时候再想起那时候的心情和相关情形,沈信自己也不由感慨起来,只是短短一年多,居然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细想起来,沈信自己也觉得自己的经历够奇特,或许真是如曾志伟所言,他确实是有福之人。 这一切的一切,实在不是他刚来时候能想到的,而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沈信比那时侯更能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同时也更成熟了,能够意识到并且勇敢地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 在沈信自己心中暗自感慨的时候,刘德华也沉吟起来,接着说道:“按照你的说法,现在你在阿拉伯国家也算是很有影响力了,要不要利用这种影响力试着在那边拓展一下市场呢?比如说,你现在就有着那王子的委托,可以考虑用音乐作为一种武器。” 听刘德华这么说,沈信想了一下回答道:“华哥,这确实是一个机会,不过我却不想尝试。” “为什么?”刘德华奇怪地问道。 沈信微笑着解释道:“华哥,阿拉伯民族是一个很奇特的民族,与我们最大的不同是他们天生就有着自己的宗教信仰。你也明白的,一旦牵扯上宗教,再简单的事情也会变得很复杂。作为对拉赫曼委托的答复,我只是在尽自己的义务,算是对朋友的帮忙,不想牵涉到商业上的事情。要不然,我大概会被扣上亵渎真主的罪名。”说到这里,沈信不由又想起自己“真主使者”的身份,轻轻笑了起来。 听沈信说完这番话,刘德华不由哑然失笑,用手拍着额头说道:“哈,都是最近忙商业上的事情忙多了,什么事情也往这方面考虑,还真是有点过分了。你说得对,我们不应该好高骛远,我们还有更重要的目标要实现。” 说完这一句话,刘德华又慨叹起来:“通过这次拍摄《银河英雄传说》,说起来我的心境和以前是大不相同了,不过有时候,有些想法几乎是习惯性地就冒出来了。唉,我还是没有真正做到洒脱啊,大概就是人常说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吧。” 听刘德华好象很苦恼的样子,沈信轻笑起来,这只是刘德华心情好的表现吧,纯粹是在开玩笑。想到刘德华说的最近一直在忙商业上的事情,沈信连忙将话题转向这边,问他到底在忙些什么。 一说到这个,刘德华的精神马上振奋起来,兴高采烈地对沈信谈起他去大陆所协谈的事情。具体细节沈信也没多大兴趣,不过听了半天,他也明白到是和大陆方面形成了很紧密的合作关系,只要是天与地公司出品的电影或是唱片,都能在最快的时间送到全国每一个市场。不仅是大陆方面,在这之前,东亚和东南亚各国的关系网络都已经铺好,按照刘德华的说法,他随时都可以将自己旗下的每一个明星推广到亚洲范围。 作为公司的经营来说,这些关系网络并不是直接就有效益的,但有了这个关系网络,天与地公司发展的前景可就广阔多了。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沈信也完全体会到了刘德华那种兴奋的心情。现在香港的乃至全国的娱乐行业都有明显的高涨势头,刘德华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发展的机会,他所做的,正是要把天与地公司做的做法。刘德华的设想当然是让天与地公司成为这个行业的领头羊,而只有在有了这么强有力的领导者的情况下,才能激起这个行业最大的潜力,形成一股重要的力量。 这可以说是刘德华最大的梦想了,现在有了这么重大的突破,也难怪他会兴奋不已。 将自己此次大陆之行的事情讲完,刘德华最后对沈信笑道:“不过事情能够如此顺利,还是多亏你在内地的影响力够大。你都不知道,我只要提出你的名字,什么阻碍都没有,一路绿灯。真是不得不说,你就是福星,现在连天与地公司都沾上了你的福气了。” 刘德华再次提到这个说法,沈信不由失笑,不过按他自己的想法,之所以刘德华会这么顺利,大概是有丁自强暗中的帮忙吧。 感慨一番,刘德华最后很严肃地说道:“现在我们的发展前景是一片大好,主动权完全是掌握在我们手中,只要我们自己不犯错,那么什么人也抢不走我们的优势。”说到这里,刘德华又笑了:“都忘了说了,不仅是在亚洲市场我们占有强势地位,就在美国市场,我们也成功地打响了第一枪。” 沈信一听就知道刘德华说的是有关《东方之鹰》的事,这个情况他自己也了解,对刘德华的话,他是十二万分的赞同。早在诺曼第一次回国的时候,他就对美国的同行们推荐着这部影片和影片的主角沈信。诺曼在美国娱乐行业内部还是很有声望的,他的意见也很受重视。不过具体到《东方之鹰》被美国方面引进,却也是颇多周折。 看过影片之后,尤其是了解到这部影片在东方的票房成绩后,对这部影片有兴趣的人不在少数,但说到价格,却是没有人肯出个高价。在骄傲的美国人看来,他们出的价钱已经够高,而且还是看在导演是诺曼的份上。 在刘德华看来,美国人出的价格低得近乎侮辱,如果只是就影片来说,他绝对是一口回绝。不过事情关系到他在西方打响沈信名气的计划,他最后还是答应了美国人苛刻的条件。在答应美国人的条件的时候,刘德华表面上一直在微笑,心里却在暗暗下决心,总有一天要傲然地看着现在这么高傲的美国人,让他们俯首称臣。 由于刘德华所要求的价格不高,美国方面引进《东方之鹰》的公司在广告方面就比较慷慨了,效果也确实不错,作为一个新人,沈信的《东方之鹰》的成绩已经足以让人自豪了。 正是了解到刘德华在这件事上其实是受了委屈的,沈信此刻才能深深感受到他骄傲的心情。在刘德华来看,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的成功,更意味着已经在美国本土市场上打开一个缺口。接下来,就该是中国电影反攻的时候了。 刘德华和沈信早已知心,这些事情是不需要反复向沈信说明的,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解释这么多,沈信已经完全了解到他的心意了。 眼中现出沉思的神色,刘德华又缓缓说道:“要想整体和好莱坞抗衡,光靠少数几个人是不行的,但如果没有足以服众的一个领头者,那也是不行的。现在有了你,这个领头者算是众望所归,虽没有人能和你竞争,但你一个人也足以造成这个行业巨大的吸引力。所以,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快地将自己的力量壮大,只有我们有了足够多的人才和优秀作品,我们才能真正地扬眉吐气。” 刘德华这么说,其实并不是在对沈信解释什么,而是在整理他自己的思绪。正如他所说的,现在前景是一路看好,但也因此更不得不避免犯错误。一旦因为小小的失误而丧失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那绝对是让人追悔莫及的。 刘德华是这么说的,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早在遇到沈信之前,刘德华就以肯给新人机会而著称。而现在行业前景和公司业务这么好,刘德华更是把这个优点发扬广大了,现在光看看天与地公司旗下那么多签约的新人就知道。 不过这也意味着风险,市场总是充满竞争的市场,一旦不能人尽其用,就是人才浪费了,更可能影响到总体的发展。所以,刘德华虽然对前途很乐观,但具体到眼前的局势,他却很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绝对不是懈怠的时候。 说完这一番话,刘德华陷入了完全的沉思,等他似乎想明白一切之后,他的脸上忽然显出豪情满怀的神色。 “我刚才说到要开拓阿拉伯市场实在是激动过头了,你还是按照你的意思办吧。”刘德华先说了这么一句,接着才道:“现在我们最紧要的是要保持在亚洲的影响,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才能谈到更长远的计划。” 沈信点头表示同意,刘德华接着说道:“今年确实是很幸福的一年,不仅意外地整个行业都开始蓬勃发展,而且我们公司也绝对没有浪费机会,今年是我们精品最多的一年。你的几部电影就不少了,秦歌的《不回头》也是绝对精彩。除了这些堪称经典的作品外,我们其他人员也表现得很出色。现在看看票房排行榜,我们绝对是一枝独秀。”说到这里,刘德华感叹道:“什么时候我们能在全世界都把好莱坞压倒,就算是我们真正的春天来了。当然不是说单我们公司,只要我们中国电影总体能有这么个趋势,我就别无他求了。” 刘德华一番话充分表现出了自己对本土电影的热爱和期望,沈信也是深深感动,马上接口说道:“有华哥这样的人在,中国电影绝对是有希望的。你所说的情况,或许不久就会成为现实。” 这么说的时候,沈信一直看着刘德华,两个人都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为了他们梦想的目标,他们绝对是可以不惜一切劳苦的。 两个人互相看着,突然齐声大笑。沈信这时看着刘德华,心中也是很有感触,在刘德华终于在演技上突破瓶颈的同时,他的整个人也同时变得更有大家风范。 大笑一阵,刘德华说道:“已经快到年底了,我们还是后劲十足,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过犹不及,今年我们就以《不回头》和《千年迷梦》作为我们表演的结束吧,我们要把劲攒足了等待明年。明年,将是重要的一年。”刘德华这么说着,眼中流露出憧憬。 沈信默然点头,好的开始固然重要,但能将良好的势头保持下去却更重要。在这一点上,沈信和刘德华的看法绝对一致。 看到沈信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刘德华看着沈信微笑问道:“说来是不用我提醒,不过我还是不得不问一句,今年剩下时间不多了,你自己有什么打算?” “华哥看着安排吧。”沈信不在意地耸松肩说道:“我没什么想法。”对于具体到实际情况的操作,沈信自己既不在行,也没有多大兴趣,一直以来就是把所有事情都交给刘德华的,现在也不例外。 看到沈信漫不经心的样子,刘德华不由失笑,说起来沈信现在可是红得发紫了,可他此刻的模样却依稀仍是当初刘德华看到的青涩模样。这样的反差,实在是让刘德华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对沈信能一直保持这种荣辱不惊的心态,他既欣慰又佩服。 “这样吧,就按照我原先的设想,你准备个人的巡回演唱会吧。”刘德华想了一下说道:“你年初的演唱会只开了一场,而且还是在香港本地,这样的规模实在是不符合你的身份。本年度剩下的时间你就巡回演唱好了,也算是休息一下。”刘德华这样说,自然听起来不是很合理,巡回演唱算是休息?不过对沈信来说,这却是最恰当的写照。 听刘德华有调侃自己的意思,沈信又是莞尔一笑,而不等他说什么,刘德华已经接着说道:“不过具体到你要请什么人,要用到什么人,那就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刘德华这么说,一方面自然是因为他相信沈信的能力,觉得他自己完全能把自己的演唱会筹备好,这从年初他那场轰动的演唱会就知道了。而另一方面,刘德华也对沈信懒散的态度觉得好气又好笑,想找点事情让他费费脑筋。说沈信不勤奋不用功,那自然是不对,不过一旦他没有具体的事务忙,他的样子可就让人觉得很懒散了。 一听刘德华这么说,沈信自己的思维马上就活跃起来。对于刘德华一直调侃他,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那是刘德华心情好的标志,看到刘德华精神如此之好,沈信自己的高兴也是难以形容。在沈信心目中,刘德华一直是他最尊敬的长者,这份感情,从开头到现在从来没有变过。 所以,沈信这时候更多考虑的是有关演唱会的事情。这次他当然不敢象上次那么冲动地利用自己的超能力了,不过其实也根本就用不着,现在有了典娆和秦歌,他们三个人组合起来,已经足以利用现有科技制造一场轰动了。 一想到这一点,沈信不由浮想联翩,如果由秦歌用灵琴来伴奏,那绝对不全世界的音乐家都集合起来的效果都要好。早在和秦歌初识的时候,沈信已经领教过秦歌在乐器方面的厉害,即使现在他已经算是差不多掌握了灵琴的妙用,对秦歌他还是不得不叹服。 而有了秦歌的伴奏,典娆利用电脑生成瑰丽的特殊效果也是必不可少了,不然,岂不是太对不起秦歌的伴奏了?按那家伙的性格,他非大叫受辱不可。 沈信的这些想法是一听到刘德华说的话,自然而然地就产生的。不过当他具体想到实际操作的时候,不由觉得有些不太现实。且不说秦歌想着铆足劲要单飞,正忙着自己的新专辑,就说典娆吧,以她现在头衔之多,怕已经是分身无术了。 虽然这个想法让沈信觉得有些失望,不过关于邀请什么人一起演出他倒是突然确定了。这个人当然是非温馨莫属了,且不说两个人在音乐上的默契非同一般,就说两个人的日程表也有惊人的吻合之处。 由于在拍摄《千年迷梦》前万零曾提出想要让温馨来负责影片中女主角的演唱部分,沈信一早就联系过温馨了,温馨这段时间正好有空。而接下来,温馨也正好是想进行一个巡回宣传的活动。 关于演唱会的事情,沈信这时候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而这个想法里面正需要一个女角色来配合,他当即已经在心里确定了温馨的名字。 第一五八章 不应该是这样 在刘德华的期待中,沈信点头笑道:“华哥这么说,就这么办好了。具体到细节,就由我自己考虑,不用华哥费心了。” 一听沈信这么说,刘德华就知道他已经是成竹在胸,马上就把这件事抛开不想了。沈信虽然没事的时候看着漫不经心,但一旦有什么事交给他做,他一定会做好的。在这一点上,刘德华对沈信是完全放心。 而沈信自己,在回答完刘德华的话后,忽然想起有关苏珊的事,连忙对刘德华说起这件事。 对于苏珊,刘德华也是很熟悉的,毕竟两个人曾在《银河英雄传说》中合作过。听到沈信说起她想当歌手,刘德华连连点头:“不错,她有这个潜质,歌舞双绝,在现在的演艺界还是很有优势的。其实我早就在考虑她的问题了,不过她一直不肯签约,事情就拖下来了。当时她一直说要听听你的意见,我还以为是托词,真实原因是她不想在中国长期发展。现在看起来,她说的完全是真的,她还真是听你的话啊。” 听刘德华语带调侃,沈信不由苦笑起来:“华哥,你又来耍我。苏珊是我请来的,她对这个地方又不熟悉,想了解一下我的看法也是很正常的。而且,让她决定留下来的并不是我说的话,而是她看到了我们的发展前景。” 沈信这么一说,刘德华也严肃起来,点头表示同意。正所谓栽下梧桐树,不怕没有凤凰来,现在中国娱乐行业正在走向繁荣,自然会有世界各地的人才肯加入。在这方面,诺曼和苏珊是代表,但长远看来,肯来中国发展的绝对不止他们两个人。 这样想着,沈信和刘德华都对未来更有信心了。 该说的事情差不多都说了,刘德华自有事情忙,沈信也得认真考虑一下即将来临的巡回演唱,于是两个就匆匆告别了。 一考虑到巡回演唱,沈信就想到了已单方面确定的女歌手温馨。想起和她在日本那段时间的相处,沈信心里的感觉就象她的名字一样。 不过在想到温馨的时候,沈信也突然想到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凤仙曾问过他的,他究竟该如何面对这么多红颜知己。沈信自己是想得很清楚了,但一想到要让温馨她们也能理解自己的想法,沈信就觉得有些头疼。 不过这些事情都还是可以慢慢考虑和解决的,沈信此刻觉得最不安的是他想到了方容。认真算起来,他和方容在一起的时间是最少,这当然也有着机缘不凑巧的原因,不过总体说来,沈信似乎对方容不够关心。 想起那天凤仙曾提到说方容很不高兴,沈信当即决定去看看方容。当然这是早应该做的,不过一方面沈信忙起来是顾不上其他,一方面沈信其实是有点怕见方容。这种心理很难理解,但沈信确确实实是有这样的心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不过这心理沈信有是有,但却并不影响他去见方容的打算。所以,在这天傍晚,当方容结束了一天的繁忙,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她就听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方督察,有没有空?请你喝咖啡。”似乎是上一次方容邀请沈信时候的翻版,沈信对着方容也是用上了这句开场白。 沈信似乎是有点怀旧,不过方容明显地不准备配合他这种小资心态。回头看看沈信,方容只是冷哼一声:“没心情。”然后转身就走。 方容的神情明显是不高兴,沈信自己也是觉得理亏,不由暗自苦笑,很快追了上去。将方容拦在路中央,沈信叹息道:“当日的此情此景,我还觉得历历在目,难道在方督察心里,我们已经等同陌路了吗?” 沈信的感叹中自然不乏做戏的成分,所以看上去有点搞笑的意思。方容本来只想就那么冷冷地看着沈信,最终却还是没有能控制住情绪,在沈信可怜的注视下,她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在沈信看来,方容的这个笑容不亚于穿破乌云的阳光,只是这么相视一笑,两个人霎时就象回到了当初。 这么好的机会,沈信当然不会放过,马上就上前作势欲抱方容。他们两个人所在的地方正是通衢大道,来往的人多不胜数,一看到沈信做出这样的姿势,方容不由有些吃惊。 “你敢?”方容看见周围来往的行人已经把目光投向他们,低声对沈信呵斥起来。 “只要方督察喜欢,我就豁出去了,没什么敢不敢的。”听到方容的话,沈信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一下,不过在说完这句话后,他已经要把方容抱在怀里了。 方容又气又怒,狠狠地把沈信推开:“我会喜欢?真是见鬼了。你到底想怎么样啊?” 说到最后一句,方容的语气里依稀有了软弱的意味。沈信突然有点明白了他为什么有点怕见方容了,就是因为怕看见方容这样的软弱和无助。大概从小到大,方容只在沈信一个人面前完全表现过自己软弱的一面,而一向泼辣的方容在沈信面前表现出来的软弱,让沈信从一开始就对方容有着更多的怜惜。在这样的心态下,他最不愿意伤害的就是方容,但念及他自己的所为,还是对方容造成了伤害,这样就让沈信有愧疚的心理,以至于有点怕见方容。虽然沈信自认为并没有怎么伤害方容,但知道方容会这么想后,他还是觉得不安。 看着方容的表情似乎很矛盾,沈信也开不出玩笑了,叹口气说道:“很久没见,我们是应该好好谈谈了。我并不想对你如何,只是想一起坐会儿,聊会儿罢了。” 方容直盯着沈信的眼睛,似乎想看穿他的心底。在来之前沈信是心中有愧,不过这时他想到没有任何问题是解决不了的,他反而很坦然了,因为在他心里,方容绝对是有着她应有的地位的。正是因为确信自己的心其实是很牵挂方容的,沈信这时才这样坦然。 在沈信坦然真挚的目光下,方容终于软化了,微叹一声说道:“不用喝咖啡了,还是去上次那家茶楼吧。”一句话把方容的心思完全暴露了,她其实对沈信一直是念念难忘,不然不会想到那家差楼去。 沈信一听方容的话不由一阵高兴,有方容这样的态度,事情明显就有了周旋的余地。这种感情上的纠葛他自己觉得很厌烦,不过为了方容,他还是这样做了。 不由分说,沈信一把拉过方容的纤手向汽车走去。方容这时却是有点害羞,想挣脱却又挣不开,纠缠间已经被沈信送上了汽车。 两个人很快来到上次一起来的那家茶楼,也就同时选择了上次的那个房间。 按照吩咐,马上就有清茶和茶点送上,不过沈信和方容这次却是谁也没有动手。 “似乎很久了,其实却不太久,为什么我们之间会变成这个样子呢?”沈信先开口了,似乎是在问方容,又似乎是在问他自己。 “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还不清楚吗?”方容神色平静,淡然笑道:“当初我觉得你和其他人不一样,所以才喜欢你,现在发现其实你和他们也没什么区别,我还有什么好指望的呢?” 方容的语气越平淡,沈信的心里就越难过。不过这时的他是绝对不肯因方容的态度而打退堂鼓的,想了一下,他很认真地说道:“很多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我承认我喜欢的人不止你一个,但无论是哪一个,我都是一样的喜欢。你们每个人都各自和我有一段共同的难忘经历,这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无论让我放弃哪一段,我的生命都不再完整。我的经历很特殊,在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很重要的,因为这让我感受到了快乐和幸福。我也同样希望,能让每一个和我有关系的人快乐幸福。”说到这里,沈信直视着方容,缓缓说道:“你在我心里,绝对有着特殊的意义。看到你不开心,我真的很伤心,希望你能理解我的想法,让我们一直快乐下去。” 听着沈信的话,方容变得很茫然,摇头说道:“不一样的,我们不一样的。” 沈信看着方容,心里又有着那种无力感,方容是很倔强的那种人,如果她一开始对某种看法有意见的话,那么她就很难接受。不过沈信并不是为方容不接受自己的看法而难过,他只是看出方容的样子实在是不快乐,所以才难过。 两个人忽然都没有话说了,他们彼此的心意都了解得很清楚,已经不需要再通过语言来交流了。沈信完全可以看出方容心里的挣扎,正是因为她其实一直在喜欢着沈信,所以她才会拒绝沈信。 很想说点什么来让方容理解自己,但沈信却总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或许他以前真的是太忽视方容的感受了,总以为她是女强人,能够一个人承担一切。现在事情很清楚了,在感情上,方容其实是很脆弱的,尤其是得来不易,更让她觉得失去时的伤痛。 默默对望中,沈信终于又说了一句话:“不管你的想法如何,我只觉得只有我们在一起,那么我们两个才会真的快乐。而不论你如何拒绝,我都是绝不放弃的,我会一直等着你,直到你认识到我们怎样才能幸福为止。” 方容的嘴唇颤动了两下,却是没有出声。好象忽然决定了什么,方容站起身来就走。 沈信心中叹息,连忙追了上去。方容一直没有回头,直到她已经叫到一辆出租车,这才对沈信说了一句:“你最近不要来找我,我很忙,心里也很烦。”随着这一句话,方容跨入出租车,出租车很快消失在街头。 凝望着出租车消失的方向,沈信呆呆地发起愣来,这世界上最难把握的是人心,尤其是他人的心,这是他此刻的想法。不过不管怎么说,他已经决定是不会放弃的了,方容的凄苦他一想起来就觉得心中象针扎,他无论如何不能让这种情形持续下去。 虽然有着这样的决心,但沈信一时间也是没有办法可想,给方容打了几次电话都被挂了,他也就只能暂时把这件事放在心底。在这期间,温馨终于结束了她的其他事务,奔赴香港来和沈信一起完成《千年迷梦》中的演唱了。 在沈信的这些红颜知己里,温馨大概是最活泼的一个,而且有着日本事件中的绯闻做底,她丝毫不掩盖自己和沈信的关系,在机场就直接扑进了沈信的怀里。沈信一边抱着温馨以示安慰,一边苦笑不已,有方容的事情为例,他分外觉得感情成了一大负担。 温馨却丝毫没有注意到沈信神情的不对,只是自顾自地喃喃说道:“我们终于又见面了,而且我还没有老。” 即使沈信是满腹心事,听到温馨的话也不由啼笑皆非,连忙说道:“不要说傻话了,难道你以为我们会几十年不见面吗?” “谁说得准呢?”温馨抬头看着沈信,忽然笑了:“听说你在埃及过得很愉快,而你在日本过得很不愉快,这里面的差别难道还不足以让我死心吗?” 沈信再一次面临着感情的难题,不过很明显温馨的态度比方容要洒脱得多,倒是让他安心不少。 看着温馨顽皮中似乎有些伤感的神情,沈信连忙说道:“如果我不是想到你,怎么会请你来唱歌呢?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我们还要一起去大陆巡回演唱。” 听沈信这么说,温馨微微一笑:“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来的呀,不然我理都不理你。”说到这里,她仰头哼了一声。 看温馨故做不屑一顾状,沈信不由又想起方容,顿时神色一黯。 温馨这次可看出沈信的不对头了,连忙问沈信怎么了。沈信没有回答,只是拉着她向外面走去。 温馨疑惑地看着沈信,沈信却直到上了车才对她说了一句话:“相信我。” 沈信这话说得没头没脑,温馨却似乎一下就听懂了,忽然笑得很开心:“我当然相信你了,因为我能听到你的心声。” 沈信蓦地回头看着温馨,温馨什么也没说,只是淡淡一笑,不过那心意沈信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两个人对视着,沈信突然之间觉得心情好了许多。这才是两个有情人应该有的境界,他这样想,方容就是和他缺乏这样的默契。 (第一五八章完) 第159章 别也难 对于香港,温馨当然并不是第一次来,但有沈信陪着,那却是第一次,她的神情兴奋得很。 虽然时间还早,但温馨毕竟是坐飞机来的,旅途劳累,要录音怎么也得到明天了。按照沈信的意思,温馨应该去休息,不过温馨却执拗得象个孩子,说什么也要沈信陪着她逛逛。 逛是不行了,且不说温馨真的需要休息,那嗅觉灵敏的狗仔队也是够麻烦的。沈信平时能不被狗仔队抓住,很大原因也是因为他自己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现在有了温馨,那目标更是大了,沈信很难相信自己和温馨出去象普通人一样逛街会不被发现。 权衡再三,沈信只能选择折中的办法,带温馨去酒店喝点东西,混到饭时,再用上一餐,然后就把温馨送去休息。 不过即使是这样,沈信和温馨的这顿饭也还是遇到了不速之客。沈信和温馨坐下还没有多久,马上就听到有人在叫“信哥哥”。这样的称呼是典娆专用,不用看也知道是她来了。 沈信头也没回,果然典娆很快就出现在他面前。笑盈盈地看着温馨,典娆说道:“信哥哥,这位就是小天后姐姐吧?歌唱得好,人也长得够漂亮。” 温馨一看典娆友好的态度,再听到典娆夸奖的言辞,连忙笑道:“不用给我戴高帽子,倒是妹妹你一看就不是平常人。我猜想,你肯定是那位沈信一直夸不绝口的电脑天才。” 温馨这么一说,算是对了典娆的胃口,典娆顿时笑开了怀。对于典娆的出现,温馨还不觉得如何,沈信却觉得典娆有点不对劲。看典娆笑得正开心,沈信问道:“你怎么来了?万零有没有来?”万零是沈信和温馨都认识的,而且和典娆熟得不得了,所以沈信这样问道。 典娆笑道:“万零是没有来,不过有其他人来哦。” 沈信刚要问是什么人,已经觉得感觉不对,回头间正好看见凤仙和秋真真。对于凤仙怎么会跟秋真真在一起,沈信是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不过对于她们两个人的出现意味着什么,他却是一清二楚。 有了方容的例子,沈信分外觉得在感情上的纠缠是很无聊的事情,所以他看到凤仙和秋真真先是一愣,接着马上变得很坦然了。他自认没有做错什么,而这件事总得有个了结,正好当事人都在,倒是一个快刀斩乱麻的机会。 沈信这样想着,马上对凤仙和秋真真微笑着招呼了一声。其实不用他招呼,有典娆在,凤仙和秋真真就是直冲着他们过来的。 凤仙和秋真真快步来到桌前,对着温馨上下打量起来。很出乎沈信的意料,凤仙和秋真真的眼神友好得不得了,根本没有他想象中的不融洽气氛出现。 温馨其实和凤仙以及秋真真都认识,此刻看到她们同是出现,也先象沈信一样愣了一下,不过她也很快镇定下来,对着凤仙和秋真真笑了起来。 沈信这时完全成了旁观者,三个和他有关系的美女自顾自地聊起天来,居然没有人来理他。沈信苦笑着望向典娆:“你凑什么热闹?” “我没有啊。”典娆眨巴着大眼睛,很无辜地说道:“我又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只是仙姐和真真姐想找你,我就帮忙找了。” 典娆这番话说得理直气壮,面不改色,沈信却想笑得不行,就看凤仙和秋真真只顾和温馨说话,连看都不看沈信一眼,就知道她们根本没有事要找沈信嘛。 沈信是不明白三女为什么能这么融洽,不过这毕竟是一个好现象,至少不用让他再费神解释什么感情。 无奈地看看三个浑然当他不存在的美女,沈信只能苦笑。而典娆看到他的表情,也忍不住掩着嘴笑了起来。 一看到典娆笑,沈信又想起万零来,说起来她和温馨也是老朋友了,这场合应该有她到场才完美。 将这个想法对典娆一说,典娆马上皱起眉头:“恐怕她没空,最近她忙得都看不见人影了,不一定有时间。”说到这里,她不由恨恨道:“都是秦歌那个流氓害人不浅。” 典娆这么一说,沈信反倒觉得不请万零来是不行了,虽然她通过典娆成了活着的百科全书,但她的体能毕竟是常人的体能,这么长时间的劳累实在是她的健康隐患。于是,沈信更严肃地要求典娆去叫万零来。 典娆明显很不情愿,百般推脱,让沈信奇怪不已。到最后沈信实在没办法了,就要自己去找万零。沈信这一作态,典娆看看那边假装无视沈信的三个美女,马上阻止了沈信,一口答应自己去找万零。 从这个细节,沈信完全看出几个美女是联合起来对付他了。颇感处于下风,沈信在想,他是不是该和秦歌也组成个联盟? 典娆一走,气氛就颇为尴尬了。三女还是互相聊着天,但无视沈信的举止可就有点太做作了。看出来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成了最不受欢迎的人沈信索性什么也不说,静等万零的到来。 既然连沈信都能找到,典娆要找万零自然不是什么难事。不过这也让沈信等了颇长时间,毕竟典娆不是随时都敢用瞬间转移的。 一看到万零在门口出现,沈信先是一喜,接着却是一惊。喜的自然是这么长时间没有见到万零,今天终于有机会看到她了。但让他感到吃惊的万零的脸色和神情,万零的脸色苍白如纸,神情似乎忧郁到了极点,任谁看了也觉得心疼。 沈信尤其有这种感觉,自从认识万零以来,他一直当万零是自己的亲人一般,这时看到她那么忧郁,实在是又奇怪又难过。 “万零,怎么成这么个样子了?”沈信快步迎上万零,拍拍她的头,温和地问道。 看到沈信,万零也是又惊又喜,先叫了一声“沈信哥哥”,这才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没什么,只是最近太忙了。” 万零这么一说,沈信马上就和典娆一样的想法了,有些恼怒地说道:“秦歌这家伙是不象话,居然连你他也敢逼。我回头一定好好教训他。” 万零听到沈信的话却是连连摇头:“不管他的事,是我自己愿意做的。其实他人不错,你们都误解他了。” 说秦歌人不错,万零大概是头一个了,沈信还是在心里想着这个结论可是有待商榷,典娆已经大声地叫了出来:“那家伙是个流氓,不是什么好人来的。” 典娆对秦歌的成见太深了,开口就是流氓,万零对此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说话。但从万零眼里的神情看,她并不同意典娆的说法,甚至有点惋惜典娆会这么看秦歌。不过即使有这么个插曲,万零眼里的忧郁并没有减少,甚至更浓了。 沈信是没有办法好想了,只能马上把万零拉入席内。在座的三女都是万零认识和熟悉的人,看到万零到来,都是高兴得和她打着招呼。对于万零的忧郁,每个人都能看出来,所以都尽力逗她开心。不过这一切都没用,即使是万零笑得最灿烂的时候,也难掩她眼中的忧郁。 一番热闹之后,终于连饭也吃过了,众人不得不离开这家酒店了。不过这时沈信被抛弃的态势更明显了,除万零之外,其他四女都是闭口不谈沈信,只顾讨论着应该去什么地方玩。 这还不算,等她们决定了,更邀请万零一块去。万零忧郁地摇摇头,表示她一点也不想去。 不过众人都看出她有心事,而且是很重的心事,都说什么也要拉她去。即使是沈信,虽然欣喜于万零是唯一一个没有对他直接无视的人,也希望她能去散散心。 在众人的劝说下,万零终于同意去了,不过又先说道:“我会去,不过不是现在,我有话要和沈信哥哥说。” 其他人看出万零的态度坚决,也就不强求,自己先去了。典娆在临走之前对万零招招手说道:“我一会儿来接你。” 只剩下万零和沈信两个人了,沈信隐隐觉得不妙,万零要说的怕不是什么好事。不过事到如今,什么事发生也得撑住了,沈信于是微笑问道:“有什么事要跟我说?” 万零紧盯着沈信不说话,眼睛里忽然又是沈信最熟悉的迷雾,甚至连她的忧郁也看不见了。这样看了沈信半天,万零才幽幽叹道:“我要离开香港了。” “离开香港?为什么?”沈信虽然早有心理准备,还是大吃一惊,他想不通万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 万零微笑起来,不过却似乎笑得很凄凉,然后才说道:“沈信哥哥是大明星,自然知道演戏有入戏太深的说法,我现在的情况也类似。先是一部《千年迷梦》,接着又为秦歌做歌词,这些都耗费我太多心力了。我觉得力不从心,所以想去外国散散心。” 听万零这么说,沈信不由心底恻然,典娆的异想天开是成就了万零,可是似乎也给了她太多超越她年龄的压力。万零的语气里似乎还有着其他的意思,不过沈信忙着感慨,一时间并没有注意。 沉默了一下,沈信又问道:“你准备去什么地方?” 万零微笑道:“法国,我准备去法国。在所有作家里面,我最喜欢的几个都是法兰西作家,如果我的心情能好点,我就去进修法国文学。”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接着说道:“现在我了解到的东西是不少了,但我总觉得自己还差点什么,能够去听听法国大师的讲解也是好的。” 本来对万零的状态很是担忧,但听过万零这么一番说话,沈信倒觉得有些放心了,从万零的话里来看,她的精神还是比较振奋的,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什么时候走?”沈信问道:“决定了没有?到时候我去送你。” 简单的一句问话,万零的反应却很奇怪,她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一直深深地望向沈信的眼睛,似乎要在这一眼将沈信的形象完全地刻在她的脑海里。 看着万零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沈信突然觉得那眼神里有让他心慌的东西。不过他这感觉刚一产生,万零已经说话了:“我会尽快走,现在秦歌要的歌词我也帮他做好了,已经没有什么事让我牵挂了。不过,我不要你送我。” “为什么?”沈信再次奇怪地问道。 “我也说不上来。”万零缓缓摇头说道:“不过我就是想一个人静一静,不想看到任何熟人。” 沈信很想开玩笑问万零,难道连她的“沈信哥哥”也不可以吗?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心情沉重,根本说不出来轻松的话。 万零这时候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沈信出神,良久,她忽然叹了一口气,然后转身就走。 沈信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要把万零拉回来,但就在他刚想还没有做的时候,典娆已经冲了进来,一把拉住万零就走。 “快点吧,大家都等着你了。”典娆自顾自对万零说道:“不要说那么多废话了,说来说去,没有一句涉及正题。” 典娆的话一下子让沈信明白过来,隐隐知道万零是为什么而忧郁了,但就因为他知道了,在这个时候他又犹豫了一下。万零的心意他不是不知道,但他一直当万零是小孩子,对万零表现出来的感情只当是不成熟的想法。现在他突然发现,万零不仅可能一直都是诚心诚意,更可能因此而承受着他从没有想到过的煎熬。但是,他明白归明白,虽然心更痛,他还是犹豫了。一方面他觉得自己很难将对万零的感情转变成男女之情,另一方面他也忽然想到了方容,他不想给予万零那样的伤害。尤其想到万零走的时候态度很坚决,似乎是有了决定,沈信更不想这个时候打扰她的心情了。 就在沈信犹豫的一刹那间,典娆已经拉着万零走了,沈信只听到万零最后一句话:“沈信哥哥保重,千万不要来送我。” 听到万零这个声音,沈信突然间痴了,他就呆呆地站在那里,任由那种突如其来的心痛将他淹没。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觉得这样会让他好过点。 第一六零章 不一样之处 (西风新书《桃源梦记》需要大家的支持,请将票票都投给新书吧。谢谢!) 沈信就那么一直站着,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这才举步离开。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的心情很茫然,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他习惯性地就回到了公司。 在公司里面走过,沈信的神思有些恍惚,依稀感觉到一些什么,却又完全不实在。这样走出了很远,他刚来到一间房间前,忽然从里面冲出来一个人,差点撞在沈信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那人连声道歉,却一抬头发现是沈信,不由叫了起来:“阿信,我们可是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 即使沈信再恍惚,听到这样的叫声也清醒了。向说话的那人望去,沈信发现那是街舞小子组合里面的一个成员。 “是啊,真的好久不见了。”沈信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你们好吗?” “还好,还好。”那人答应着,在他身后,更多属于街舞小子组合的人出现了。看到沈信,这些人都想起去年和他一起去新加坡的事,都很兴奋,七嘴八舌地埋怨沈信这么久不来看他们,实在是不够意思。 “我比较忙。”沈信苦笑着说道。 “切,这根本不是理由。就你忙吗?我们也很忙。”街舞小子和沈信也是很熟悉的,这时候拼命地跟沈信开玩笑。 沈信本来这时候是没心情开玩笑的,但看到街舞小子们,却让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一想到这个想法,沈信马上问道:“你们很忙吗?” “当然了,我们快忙死了。”街舞小子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唉,真是遗憾。”沈信故意唉声叹气。他这样做是为了分散一下注意力,不想被那莫名的感伤困扰,但他的心情实在是太糟了,这一声叹息实在是够让人同情的。 一看到沈信这个样子,街舞小子终于发现沈信的神色似乎不太对劲,连忙问是怎么回事。 本来只是想开开玩笑,这一下却有点弄假成真了,看到街舞小子们真心的关切,沈信已经没法再假装下去,只能苦笑着说道:“我没有什么,是你们要更忙了。” 听沈信这么说,街舞小子们的兴趣反而上来了。对于他们来说,更多的工作就意味着更多的机会,现在天与地公司来了很多新人,虽然说明公司的发展态势好,但无形中也给他们不小的压力。所以一听沈信似乎有事找他们,他们顿时都高兴起来,七嘴八舌地问是怎么回事。 沈信这时没有多少心情说话,只是尽可能简短地解释道:“我很快要到内地开巡回演唱会,到时候需要你们去助阵。”说到这里,沈信又加了一句:“什么条件都可以提,我只有一个条件,谁也不许叫累。” 听完沈信的话,街舞小子兴奋得不得了,去年新加坡之行他们都记得很清楚,算是愉快非常,现在能够和沈信再次合作,他们相信也会很愉快。 对于沈信后面加的那句话,倒是没有人在意,工作就要有工作的态度,跟随刘德华日久,他们都习惯了这样的说法和做法。相对于不许叫累,他们更在意沈信所说的什么条件都可以提,那可是意味着待遇绝对是向最高看齐,这让街舞小子们顿时欣喜不已。 不过众人也明显看出沈信神情不对,这句本来应该是笑话的话说得一点都不好笑。为了安慰沈信,他们故意唉声叹气:“听你的话,跟你去内地简直就是跟恶魔下地狱了。我们好惨啊。” 沈信勉强挤出一丝微笑:“你们知道就好,不要到时候怪我没有提醒你啊。” 这样说着,沈信还是一点精神也提不起来,于是很快就告别了。街舞小子看他心情很差,也就没有强留。 沈信这一路走去,老是觉得心里怪怪的,最后实在是什么也做不了,只好找个地方静坐起来。这一坐时间可就长了,等他再清醒,已经是第二天早晨。这时他的心情似乎平静了,但在心底,那种怪怪的感受却还在,让他觉得好象是少了些什么。 不过这时候沈信已经顾不上研究自己的心情了,因为他要赶着去和温馨一起录音。 沈信赶到现场的时候,温馨还没有到。这倒让沈信奇怪了,不要说温馨,连凤仙和秋真真似乎都在躲着他,他一个也没有见到。 在沈信的静候中,温馨终于来了。一看到温馨,沈信连忙迎了上去。 互相打个招呼,沈信问道:“你们几个昨天干什么去了?后面连个消息也没有。” 温馨一本正经地回答道:“说了你也不明白,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去干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说了什么。” 看出温馨有点故弄玄虚的意思,沈信微笑问道:“哪请问你们说了什么呢?” “我们说过什么?”温馨做出回忆的神色,但就在沈信全神贯注得在听的时候,她却突然笑了起来:“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一听温馨这话,沈信不由气结,不过同时也很好奇,他们三个人到底说了些什么呢?听温馨的意思,她们说的话好象很有意义似的。 不过不等沈信再有机会问,已经从门外传来一个他很熟悉的声音:“老大,你在吗?我有事找你。” 话音未落,秦歌已经从门里闪了进来,一下子冲到沈信的面前。刚要向沈信说什么,秦歌忽然发现温馨正好奇地看着他。 温馨秦歌是没有见过,一看到一个陌生的女孩站在沈信旁边,他不由随口就来了一句:“唉,又一个可怜的无知的少女要上当受骗了。” 沈信一听差点晕倒,秦歌越来越肆无忌惮了,还真是有他自己说的流氓风范。狠狠瞪了秦歌一眼,沈信喝道:“不要胡说八道,你不认识温馨吗?” 沈信这么一叫,秦歌也发现温馨不是普通人,一拍脑门,他很夸张地说道:“哇,原来是天后妹妹。本来是该一眼就认出来的,不过你和老大站在一起,就被老大拖后腿了,导致你的光芒似乎也暗淡了不少。唉,难怪我没有认出来。不过也实在是我自己眼拙,失礼之处请莫见怪。” 虽然被秦歌又讽刺了一句,沈信却顾不上理他,只是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感到很是诧异。 温馨大概也是听说过秦歌其人,一看秦歌的作风马上就猜出来了,立即抿嘴笑道:“听说最近香港歌坛出了一个怪杰叫秦歌,风头一时无俩。莫非你就是这位特立独行的怪杰?” 一听温馨也知道自己的名字,秦歌马上高兴起来,连连谦虚道:“正是区区在下。”秦歌如此谦虚,更是让沈信觉得大跌眼镜。 温馨微笑道:“你的专辑我有听过,风格确实很特别。叫《我就是流氓》嘛,名字和歌词都很趣怪。” “哈,你还真听过?”秦歌一听就更得意了,马上就来了两句:“我是流氓,善良的流氓;我是流氓,温柔的流氓。”大概他平时唱顺了嘴吧,他这一唱就是流畅无比。 沈信听得直摇头,温馨却是很奇怪,一听秦歌唱完马上就问他:“好象不对哦,专辑里的歌词不是这样的。” “是啊是啊。”秦歌连连点头:“你说的是没错。不过呢,今天情况不同,老大喜欢装好人,我就替他撑撑场面。认真说起来,我其实是执着的,永不回头的流氓。” 秦歌这么说的时候,那态度可是认真得很,沈信和温馨都不由笑了起来。而说完这么一大段之后,秦歌又对温馨说道:“我的新专辑《坏男人的眼泪》也完成了,很快就会上市,还希望你到时候能够光临指导。” “好啊,我一定会听的。”温馨欣然答应,接着笑道:“《坏男人的眼泪》?这名字可是有些古怪。” “没什么古怪的。”秦歌一本正经地回答道:“我只是实话实说。我可不象有些人,本来不是好人,非要打扮成好人的样子。哼,欺骗未成年少女,诱拐无知异性,这种人最可恶了。”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秦歌这番话的矛头所向,就连温馨也听得一清而楚,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信自己对秦歌的大放厥词算是已经适应了,听完这番话只是苦笑道:“难道在你心目中,你的老大就是这样的人吗?” “不是你还有别人吗?害得痴情少女夜夜哭泣到天明而熟视无睹,也就你这样的人能做出来。”秦歌好象是有感而发,滔滔不绝地说道:“好小弟要看到老大的缺点并且随时指正,这样才能让老大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优良的作风。如果你需要的是一个溜须拍马的小弟,对不起,我做不到。”说到这里,秦歌慷慨地说道:“我就是我,一个坏男人,一个流氓,但我就是要做我自己,我绝不虚伪,绝不粉饰自己,也绝不粉饰太平。老大你就不同了,整天宣扬什么美好啦,希望啦,现实中有哪些东西吗?那都是骗人的。我的世界是黑暗的,于是我选择了永沉黑暗。最可恶的是,你所说的那些美好的东西,你自己却没有表现出来。” 在秦歌滔滔不绝的时候,沈信却是大有感触。从秦歌的一番话可以看出,他和沈信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正如他所说,他有自己的观点,有自己的看法,也就相应地有他自己才有的作为。这是很傲然的姿态,笑骂由人,我行我素,而他就是他。从精神上来说,秦歌是完全自由的,他只是在游戏红尘罢了,任何人任何事其实都影响不到他。 不过说到沈信,情况就不同了,或许一开始他也是抱着游戏红尘的态度,但随着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他现在是在现实中越陷越深,已经无法做到象秦歌一样洒脱了。秦歌是无欲则刚,沈信却是有所求而来,他想让祖国强大,他想用音乐将一些美好的信息传递给大众,希望能对整个世界都有帮助。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已经不能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明白到这一点,沈信突然之间有点羡慕秦歌的洒脱了,至少秦歌绝对没有他那么多烦恼。不过虽然如此,沈信也不会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想法和努力的。任何事都得有人来干,不是吗?沈信最后这样想着。 仔细想着秦歌最后的话,沈信忽然觉得他似乎意有所指,连忙问道:“你说的话好象不是字面上那么单纯,既然你敢作敢当,那就痛痛快快地把话说清楚吧。“ 一听到沈信的问话,秦歌就是一声长叹,接着很忧郁地说道:“零妹妹走了,她很不开心地走了。一个能够理解我的人这么一走,我的心情也差了许多。老大,不要怪我今天话多,我觉得零妹妹不开心,你是要负很大责任的。你不是一个好老大。“ 对秦歌的指责,沈信默默无语,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自己明白,万零这么一走,在他心里已经里留下了一道很深的烙印。 想到万零一再声明不要他去送,而且这么快就离开了,沈信不由一阵伤感。在这一刻,他隐隐感到,他似乎又在犯着错误,但他却不明白,到底错在向左走,还是错在向右走。 温馨似乎感觉到沈信心情的变化,默默地挽住了他的手臂。而秦歌看到沈信的模样,却忽然大声地长叹一声,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心情虽然不好,但工作还是要继续的,沈信稍稍平复了一下有些烦躁的情绪,马上就和温馨投入到为《千年迷梦》的配音上。有过多次合作,尤其在日本的时候沈信和温馨曾经整天地在一起对歌,他们的默契实在是不同寻常,那配音的过程也进行得很顺利。 对沈信所做的那些阿拉伯音乐,温馨喜欢得不得了,在她看来,为电影里面配唱完全不是工作,而是一项娱乐。 沈信的配唱也完成的不错,但是尽管在工作的时候还没有什么感觉,一旦他歇下来,一个似乎娇弱无力的倩影总会执着地出现在他心底,这让他感到很困扰。 (第一六零章完) 第一六一章 轰动和蕴积 万零的离开对沈信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就从那天起,他的心情一直好不起来。他开始发现,他对这个世界还是很不了解,并开始对很多问题展开思考。这思考很痛苦,可是不思考这些,沈信就会更痛苦。 而在沈信的心理发生了这么大变化的时候,因为《银河英雄传说》的上映,他的形象乃至整个天与地公司的形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正如沈信和刘德华所预料,这部他们信心十足且寄予极大期望的影片所造成的轰动是很大的,甚至超出了他们的预期。在上映的头一天,各大院线场场爆满,已经在票房上预示了这部影片的强劲。如果说第一天的上座率还只是前期广告的效果的话,那么持续增长的票房则说明这部影片的真正魅力,上映还不到一周,票房收入已经达到了一个夸张的数字。在这样的情况下,众多影评人一致做出了一个好象惊人其实却有点多余的估计,那就是:《银河英雄传说》将在年终的票房排行榜上名列第一。说惊人,是因为这部影片才刚刚上映,而多余则表现在谁也能看出这个事实。 票房的表现只是一方面,在资深影评人眼里,他们更多是从艺术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影片。不过对影片最大的亮点,却是众说纷纭,无法达成一致。有人说,这部影片最让人惊讶的是那宏大壮观的场面,进而对天与地公司的动画特效小组的人致敬,认为他们在为中国动画行业做出带头作用;还有人认为,这部影片让人感触最深的是那丰富且条理分明的剧情,毫无疑问,整个故事是气势磅礴,波澜壮阔的,但要把这么一个故事通过银幕反映出来,那就是导演乃至所有剧组成员的功力的体现了;更有人说,这部影片成为一个商业上的成功典范,自是有着各方面的原因,但使它成为一部经典的,却是因为有着沈信和刘德华两个人的表演,在他们看来,只要看沈信和刘德华的表演,已经使这部影片足以成为一部经典了。 每个影评人乃至每一个普通观众,对着这部影片都有着自己的看法,且互不相让,一时间各大媒体都在重点关注这部影片,那讨论或者说是争论可谓热火朝天。不过虽然争论多多,但在对这部影片的总体评价上,那是惊人得一致,谁也可以很肯定地说,这绝对将是一部经典的影片,绝对是港片乃至中国电影历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经典。 在相关的讨论进行到一定时候,争论的焦点突然集中在沈信和刘德华两个人身上,到底谁的表演更精彩,谁的表现更是超群不凡,这是一大热门话题。单就来说,这个争论已经存在了,莱因哈特和杨威利本来就各自有着自己的追随者。现在整个故事被搬上了银幕,这个争执也就上升到沈信和刘德华的崇拜者之间的争论。这个争论,正好说明了一点,沈信和刘德华的表演还是很符合众多《银河英雄传说》书迷心目中的形象的。 支持沈信的人自然是喜欢莱因哈特的人,沈信的表演在他们看来就是真实的莱因哈特在银幕上的再现,那赞美之词是如潮而来。从沈信的一举一动,每一句台词,都成为众多影迷津津乐道的话题。支持刘德华的人也承认沈信的表现不错,但又认为,在人物的塑造的深度上,刘德华是高出一筹的。所谓争论,应该说都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但这也说明沈信和刘德华两个人受欢迎的程度。 在沈信而言,此前他还只是被当做是有潜力的新人,即使是他的《东方之鹰》的火暴,也还是被看做炒作的结果,尽管谁也承认那是一部优秀的影片。但有了《银河英雄传说》之后,沈信已经完全被当作可以与任何巨星抗衡的实力派巨星了。只用了三部影片,沈信就赢得了这么高的声誉,在整个电影史上,这也绝对是一个奇迹。正是因为这样,媒体更纷纷猜测,这将是沈信有机会拿金像奖影帝的一个大好机会。 媒体这样的猜测却引发了另一个争论,而且更是热门,那就是沈信和刘德华谁更优秀的争论的延续。拥护刘德华的人坚持声称,刘德华将凭借这部影片里的超凡演出而再拿一次影帝。在众多刘德华的拥护者而言,刘德华在《银河英雄传说》中的表现绝对是他的巅峰之作,除了一贯作为他招牌的勤奋和认真外,这个形象更多透出一种绝对的灵气,那是大师和巧匠之间最大的区别。可以这么说,通过《银河英雄传说》的表演,刘德华终于在表演方面达到了大成之境。而这样的影片,这样的表现,刘德华如果得不到金像奖最佳男主角,那简直是电影史上的一大遗憾。 支持沈信的人同样不甘示弱,又提出很多论点来支持自己的说法。 在拥护沈信的人提出的诸多论点中,最有力的一条就是沈信这一年并不仅仅是只有《银河英雄传说》这么一部影片,他的《东方之鹰》也很优秀。靠着接连两部影片的出色演出,沈信更有机会问鼎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 刘德华的拥护者无法反驳这个论点,但他们同时又认为,不能用数量来弥补质量上的差距,单就《银河英雄传说》而言,刘德华的表现是要比沈信高上那么一点点的。他们自己也承认,这个差距并不是很大,但毕竟是差距。因为有着这样的看法,他们坚信刘德华才是最佳男主角的头号热门。 在这样的争执越来越热门,结果就是沈信和刘德华两个人的光芒完全掩盖了其他群星。无论演技多好,总还是要凭着电影来表现的,没有能与《银河英雄传说》相抗衡的影片,拿什么和这两个人争呢? 而具体到《银河英雄传说》整体上,从媒体到普通观众,都是众口一词,这部影片绝对是本年度最佳影片。唯一有点异议的,是有人提出了《东方之鹰》。这些人自然是沈信最铁杆的追随者。不过在资深电影人眼里,《东方之鹰》比《银河英雄传说》要差很多,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影片。 如果说沈信和刘德华谁更优秀的话题还值得争论一下的话,那么,有关谁是香港电影娱乐行业的领头羊,那是谁也没有异议的,天与地公司已经是当之无愧的行业老大了。 有沈信做招牌,已经是很大的一个亮点,至少作为新人,没有人能与沈信相提并论。而且还不止此,沈信即使是和所有成名已久的巨星相比也毫不逊色的。尤其是他还年轻得很,有的是发展机会,他的崇拜者相信,他成为中国第一人也是为时不远。 除了名气特别大之外,沈信的成就也是所有人望尘莫及的。电影上算是他的弱项了,但已经上映的三部影片,部部都是票房大收,号召力绝对不是任何人可比。而除了处女作《秘藏侠情》稍嫌不够档次外,其他两部在艺术上都是有着强烈的特点的。而说到音乐,沈信的成就就更大了,出道一年多,专辑出了多盘,盘盘畅销,风格绝不重复,而且也与所有歌手绝无类似。这在当今信息如此发达,而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又是如过江之鲫的情况下,绝对是一个奇迹。怎么说呢?想模仿沈信的人不是没有,但实际情况表明,没有人能模仿得了,沈信就是沈信,别人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神似,即使是形似,那也是很难得的了。 在这样的情况,光凭沈信一个人,已经足以使天与地公司的名声大过其他人。而且这只是一个方面,在其他方面,通过刘德华多年的努力,也已经是实力雄厚,只是不为人注意罢了。在沈信把所有人目光吸引到天与地公司身上的时候,所有人才发现,天与地公司的实力在香港已经是一流水准。 而结合想到天与地公司和唐风集团的关系,那资金之雄厚,更不是其他公司所能比较。在这样的情况下,天与地公司一下子声名鹊,俨然是无人可与抗衡的局面。 在秦歌和苏珊的专辑推出之后,天与地公司的名气更是大到无人可忽视的地步。秦歌不算是绝对的新人,他抛头露面的机会太多了,已经广为人知。不过还是没有人能想到,他在演唱方面也有着惊人的才华。而且他选择的方向也是所有歌手都没有想到或者说不敢尝试的,专辑《我就是流氓》一出,顿时给整个歌坛带来一股全新的风潮。听惯了各种风格的流行音乐,一般风格的流行音乐已经很难引起歌迷们的反响。老歌手还有群众基础这个优势,新歌手想出头可就困难了。 而秦歌别出心裁的反面形象一出,喜欢不喜欢另论,所有人都承认这个形象绝对另类新鲜。不过对这个形象,一时间能接受的人还是不多。所以尽管秦歌的歌曲流行到了大街小巷,甚至凡是喜欢流行歌曲的人都能来上两句,但那销量却明显与它的流行程度不符合。 不过作为一个歌坛新人,这样的成绩已经足以让所有人满意了,除了秦歌自己。正是觉得自己的第一张专辑的成绩太逊,没法和沈信相媲美,他自己很快就操作完成自己的第二张专辑《坏男人的眼泪》。 由秦歌自己作曲,歌词是万零做的,这张专辑在艺术上是完全超过上一张的。市场反响也证明着这一点,喜欢秦歌第一张专辑的人都已经是他的铁杆,第二张无论如何也是不肯错过的。而除了这些可以算是老客户的人外,新加入进来的歌迷也不少。这张专辑不象上一张的风格那么夸张,但还是延续上一张的风格,所以老歌迷也没有觉得反差太大而不适应,而由于风格更趋大众化,吸引了更多新歌迷的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 秦歌的第二张专辑一上市就是热销的趋势,在正在高涨的音乐市场上,他算是又放了一把火。在有关电影方面的讨论集中在《银河英雄传说》上的时候,有关流行音乐的讨论集中在了秦歌的两张专辑上。这讨论继续的结果就是,秦歌的名声也变得很大,尽管褒贬不一,但秦歌是不会在乎的。 而除了歌坛上的发展之外,秦歌在《银河英雄传说》中的表现也是人们乐道的一个话题。通过《青春足球》,秦歌已经赢得了不少拥护追随者,而接下来他在《银河英雄传说》中的表现自然也引起这些人的注目。除此以外,秦歌也沾了角色的光。在《银河英雄传说》中,罗严塔尔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喜欢这个角色的读者不在少数,虽然第一部中罗严塔尔的戏分不算多,但这并不妨碍喜欢这个角色的观众对秦歌的关注。秦歌的表演也没有让他们失望,他们欣喜地看完秦歌在第一部里面的表现后,对秦歌后面将如何演绎这个角色充满了期待。 正是因为这样,虽然总体上无法和沈信以及刘德华比,但在这两人之后,秦歌是第三个被寄予极大关注的演员。说秦歌已经是一线红星自然是夸大,但要说他是新人里第一有潜力和有实力的,那应该是没有人反对。 苏珊则是另外一种情况,虽然她也象秦歌一样参加了不少影片的拍摄,在业内赢得了认可,但从公众名气上却是不能和秦歌比的。不过说到她的专辑发售,却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首先苏珊是一个外国美女,这在吸引眼球上首先是一个优势,其次苏珊这盘专辑走的是南美风格的路线,年初沈信发售的《巴西狂欢节》的热潮还没有完全消退,苏珊的这本专辑可谓恰逢其时。所以,苏珊的这盘专辑一上市,也是取得了不菲的市场成绩,而在专业人士的眼里,这盘专辑的南美风格更地道,也是难得可贵的优秀作品。 苏珊的这盘专辑能够这么快出来,当然是因为公司比较重视。刘德华就是要尽快为本公司打造几个招牌明星,苏珊各方面都表现出一定的优势,所以便成了重点照顾的对象。而具体到实际操作,任务和完成且不说,沈信自己也是出了不少力,为这本专辑的迅速上市出了一把力。 这也是公司整体实力的体现,能够在这么短时间推出新人,而且歌曲的质量也是不俗,绝对不是普通公司能够做到的。有了这样的实力保证,任何机会都不会被刘德华他们错过。 而有了苏珊和秦歌的突出表现,天与地公司的实力更是让所有人刮目相看。在比较当红明星的整体实力上,天与地公司可能并不算太突出,但要比较后备人才的鼎盛和潜力,天与地公司绝对傲视所有香港同行。 可以说,在未来战略上,刘德华的高瞻远瞩已经为天与地公司赢得了极大的优势。这才是刘德华敢于豪情壮志地提出要与好莱坞竞争的最大本钱,可以预想,这是一场持久战,但雄厚的后备队伍让刘德华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第一六一章完) 第一六二章 联袂 在《银河英雄传说》一片火暴之际,沈信却一直在忙于各项事务,剩余的时间也一直用在对人生和社会进行着思考。这样思考到底有多大用处,沈信一时也不明白。但这样的思考至少让沈信认识到一点,人生永远不会是完美的,因为人们时常面临着很多的选择,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这样。就象他和秦歌一样,当他选择自己的人生方向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他永远不可能象秦歌一样洒脱了。 认识到这一点后,沈信最大的变化就是对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更加珍惜。方容方面且不说,对凤仙他们三个,沈信已经完全把她们当做自己最宝贵的财富。不过让他困惑的是,这三个人互相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倒似亲姐妹一般。困惑归困惑,这毕竟是好事,他也没有太过探根问底,而在他的心目中,对这三个红颜知己都是一视同仁,有了方容的事情,他不想再失去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三女对他的态度也似乎没有多大改变,或者说甚至更温柔和体贴了,这充分让沈信感受到什么是幸福。 虽然心头仍有莫名的阴影,但沈信的心情也渐渐恢复了平静。 秦歌自从那天骂过沈信之后,态度也变得很奇怪,不再对沈信热嘲冷讽,一时间反倒让沈信有些不适应。不过不管怎样,沈信总觉得自己对秦歌负有一份责任,尤其在他认识到现在的每一份拥有都值得珍惜之后,他更是密切关注着秦歌的发展。 在这样的心理下,秦歌的第二张专辑发售之后,他把秦歌的两张专辑都找来听了听。听完这两盘专辑,沈信受到了不小的震撼,秦歌想要表达的东西,或许只有他能理解。 在第一盘专辑《我就是流氓》中,秦歌完全是一个叛逆和特立独行的形象,表现出了蔑视一切的情绪。这纯粹是对整个现实世界的反抗,在秦歌的眼里,这完全不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而在这样的世界里,只有做一个坏人才是合适的,好人永远只是被欺负的对象。不过尽管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坏人,秦歌的形象却不是那种坏到底的形象,而是有着自己想法和原则的,所以他的音乐算是很激烈的风格,却也不至于使人望而却步。 通过这盘专辑,沈信完全能够想象,喜欢秦歌这种风格的人,是一定会受到秦歌影响的。单从这个角度来说,秦歌的影响力已经超过了一般的流行歌手。 而秦歌的第二盘专辑更是不凡,如果说第一盘专辑还只是一个反叛年轻人的外表的话,那么这盘专辑就更深入到内心。表面上看这是一盘情歌专辑,事实上从每一个音符和每一句歌词都表现出了一种对感情向往同时又很绝望的情绪。不过这并不是这盘专辑的所有,在这盘专辑里,依然有着秦歌上一盘专辑的烙印,即使感情上不得志,即使他对感情是这么得执着,但他绝对不放弃自己的信念和追求。整盘专辑似乎有着两条线,一条是对感情的失望,一条是对自己信念的执着,这第二条线似乎很模糊,但在沈信听来,无论如何微弱,那声音都执拗地表现在每一首歌曲当中。 这是沈信自己的理解,事实上不可能所有听歌曲的人都能有这么强烈的感受。而说到这盘专辑的畅销,就不得不提到秦歌的才气了,无论他要表达的东西是什么,至少在形式上秦歌是绝对不脱离流行音乐的范畴的,他做的曲绝既让人一听就觉得很新鲜,而在多听几次后依然觉得很有味道。 在《坏男人的眼泪》中,沈信也能感觉到自己那次给秦歌听自己创作的阿拉伯乐曲的效果。秦歌自己的悟性是不用说了,但能这么快把自己的感悟通过这盘专辑表现出来,还是让沈信惊叹不已。尤其有一点,这盘专辑的风格和沈信的《心伤》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在境界上却比《心伤》要高。沈信的《心伤》是一种纯粹的哀伤,让人不忍卒闻,虽然沈信尽力把这种哀伤减低了,但还是难逃过于悲伤的格调。而秦歌的歌曲就不同,虽然伤心是同样的,但由于秦歌更展现了自己执拗和不放弃已经坚定地走自己的路的情感,那哀伤可就是另外一种风味了。 听完这两盘专辑之后,沈信对秦歌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依稀对这个好象从来都没有正经过的小弟还有一点佩服的意思。尤其是具体到感情上,沈信分外佩服他的洒脱和执着,在这一点上,沈信觉得秦歌远比他成熟。 不过这也是沈信有点妄自菲薄了,事实上他的情况和秦歌不同,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而一个成熟男人,不仅仅要有自信和执着,更需要有宽广的胸怀和海纳百川的气魄,沈信在这方面已经做得很完美了。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胸怀和气魄,沈信在音乐上才能吸纳其他人所有的优点,从而让自己的作品永远有着独特的烙印。 具体到秦歌的这两盘专辑上,也给沈信很大的触动。在他看来,艺术的繁荣,是需要各种形式,各种风格的作品的,正所谓百花齐放才是春。而秦歌的歌曲,绝对是音乐花园里独特而灿烂的一朵。 有了这样的感触,沈信对自己即将开始的巡回演唱有了更多的想法。在他原先的想法中,他想借着这个机会把自己对传统中国音乐的研究表现出来,所以准备完全采用纯中国音乐风格的歌曲。而在形式上,他并没有想太多,还是准备采用一贯的演唱会的做法。不过有了秦歌这方面的表现,他的想法就更上一层了,决定在形式上也做些创新。一个人再优秀,再努力,那也总是有单调之嫌,他想把演唱会搞得更丰富和热闹些。 乐曲的风格还是按照原先的想法,就是要纯粹的中国风格,不过在形式上,沈信已经决定突破一场演唱会只是单纯地演唱歌曲的窠臼。他的思绪飘得很远,中国文化有很多方面,不仅仅是音乐,不仅仅是戏剧,而这一切,都需要继承弘扬和发展。在这样的想法下,沈信决定把自己的演唱会搞成舞台剧的形式。 当然具体到歌曲,那还是绝对的流行音乐,不过与以往其他人甚至沈信自己演唱会不同的是,这些流行音乐将围绕着一个主题,表现一个故事。也就是说,单就每一首歌来说,都是流行歌曲,不过这么多流行歌曲并不是简单的混杂,而是要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乐观点想,这样的形式既不会让人觉得沉闷,更能把演唱会想要表达的内容发挥到最高。 有了这样的构思后,沈信的思维就更活跃了,在他看来,可供选择的不仅仅有传统的戏曲节目,连现代的一些经典的武侠的桥段也可以拿来使用。这样一想,沈信自己都觉得演唱会肯定会有趣。 不过内容一丰富,靠沈信一个人似乎就有点不够了,于是沈信一下子又想到自己最初的想法,决定把秦歌也拉去。有了他和秦歌,再加上温馨,三个人足以撑起一片天空了。而且还有街舞小子那么多人,龙套角色也就非他们莫属了。想到这里,沈信不由微笑起来,原先说街舞小子会很忙,还不乏有玩笑的成分,现在看起来,他们只怕真的会忙到很惨。 有了这样的想法,秦歌的意见自然不能不听,沈信于是马上去找秦歌。现在秦歌几乎是很少和沈信见面,看到沈信那表情复杂得可以,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沈信自己是顾不上理会秦歌最近的变化了,他心里只有将要举行的巡回演唱会,于是一见面把自己的想法说给秦歌听。在沈信的叙述过程中,秦歌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话,不过从他闪烁不定的眼神来看,他对沈信的这个构想有着极大的兴趣。 “不错哦,似乎有着很多演反派的机会。”一直到听完沈信的讲解,秦歌才说了这么一句。这句话倒是典型的秦歌风格,似乎说明他对沈信的态度已经恢复正常了。 “那么你有没有兴趣?”沈信微笑问道。 “有,当然有,而且兴趣很大。”秦歌先兴奋地回答之后,才又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我可是有条件的。” 看到秦歌的模样,沈信忍不住想笑,于是故作无奈地说道:“有什么条件你就提吧,唉,有什么办法呢?现在你可是大牌。” 一听沈信的话,秦歌就高兴起来,笑道:“虽然我对老大你的为人实在是不敢恭维,不过老大你这句话可真是公允,我对你宽大的胸怀以及雪亮的眼光,实在不能不表示一点点佩服了。” 秦歌的话让沈信一听就感到啼笑皆非,不过他也懒得和秦歌作口舌之争,只是笑骂道:“我知道,就连你那一点点的佩服,也是装出来的。我是有史以来最失败的老大,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听沈信这么说,秦歌只是嘻嘻一笑,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马上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第一,我的角色我做主,我想演什么就演什么,不想演就不演,你不能强制性地给我派任务。” “好啊,没问题。”沈信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他对待秦歌的态度,恰如刘德华对他的态度,就是尽可能给予自由和宽松的创作环境,这样才能保持创作者的灵气和激情。而通过秦歌的两盘专辑,也证明了他自己的实力,沈信没必要在这方面强制他。 听到沈信答应了自己的第一个要求,秦歌马上精神大振,接着说道:“其次,我强烈要求增加自己的戏份,不能老让我当跑龙套的。” 沈信一听就没好气,当即说道:“你没听明白吗?在我们的表演中绝对没有跑龙套的一说,你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之一。” 秦歌笑嘻嘻说道:“总得说清楚,至少我的戏份要和你相当才行吧?万一你怕我抢戏,因此而减少了我的戏份,那我多冤枉啊。” 秦歌的自信满满只能让沈信苦笑以应:“你放心吧,如果你能够抢戏,说明你已经够资格造反了,我只会为你高兴。” 听到沈信的说话,秦歌先是很诧异:“老大,你真的是胸怀宽广啊,我对你的敬意依稀又多了那么一分。”说完这一句,大概是这一段时间太沉迷演唱吧,秦歌马上觉得嗓子痒痒的,当即就引吭高歌:“天上布满星,月牙儿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受苦人把冤伸。难忘那一年,北风刺骨寒,走投无路入虎口,给地主去放羊。……” 秦歌还想继续唱下去,沈信却越听越不对味,连忙喊停:“打住,你唱的这是什么啊?” 秦歌嘻嘻一笑:“这是很久以前的流行歌曲,老大你孤陋寡闻,没听过也是很正常的。” 沈信还真没听过,对秦歌也没什么话好说了,这家伙,绝对就是喜欢走偏门,这样的歌曲也不知道他在哪个角落找到的。 不过对秦歌的兴高采烈,沈信还是有点不满意:“你成天喊冤叫苦,难道我真的亏待了你吗?” “也不算啦。”秦歌很认真地想了想,这才回答道:“其实老大你这个人还算不错,为人和善,功力又高,实在是好老大的典范。在我心中,你就是那指路的明灯,你就是那黑暗中的光明。” “停!”沈信听不下去了:“少拍马屁,既然我这么好,你又成天叫冤,还把我骂得狗血淋头?” 一听沈信的话,秦歌马上就委屈了:“老大,你也不想想,就因为你太好了,才象一座大山压在我头上。站在你身边,我永远只能黯淡无关,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小弟,我怎么能一直活在你的阴影之下呢?我当然要努力,我当然要奋起。而首先,我就需要从战略上忽视你,为了加强我自己的信心,我自然得找你一些弱点,一些不足之处而安慰自己。不然,你若是完美了,我哪里还有活下去的勇气呢?更不要说造反了。” 秦歌振振有辞,沈信却是哭笑不得:“那你自己想想就好了,用得着成天挖苦我吗?” 秦歌还是很有理地说道:“就因为老大待我太好了,所以我才不得不把这些话说出来,我也是希望老大你能变得完美嘛。虽然这样做对我自己不利,但我岂是那种小心眼的人?那样的人,不算是一个好小弟。唉,老实说,这样做的时候,其实我真的很矛盾。”说到这里,秦歌居然唏嘘不已。 沈信无语,这理由也太强了吧?不过还没完,秦歌接着又道:“尤其是老大你待我这么好,我如果不从另外的方向找点勇气,找点理由,我怎么能坚持着一直要造反的理想呢?你既然赞同我做一个好小弟,那就得支持我这方面的想法。” 沈信再度苦笑,看来自己还真是给自己找麻烦,不支持秦歌,他会有意见,支持他,自己可觉得满不是味的。 想是这么想,不过沈信还是微笑着对秦歌说道:“这次巡回演唱会可就是你造反的好机会,戏份只多不少,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到这里,沈信又加了一句:“你的角色你做主,那么,从曲到词你都要一个人完成了。” 秦歌想也没想,神气地说道:“这个绝对没有问题,你等着瞧好吧。” 秦歌的信心十足,让沈信也没法再表示担心,只能希望这家伙不要胡来,能老老实实地完成自己的戏份就好了。至于沈信自己,作曲当然是没有问题,作词方面本来万零是最合适的人选,但她已经走了,就只能找完成了。 想到万零,沈信心中又是那种很复杂的情绪,这让他的神情变得有一些怅然。 看到沈信表情的突然变化,秦歌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不过他这次却没有挖苦沈信。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突然把话题引到具体演唱会的表现方式上了。对于沈信来说,这倒是让他马上将注意力转移到这个话题上面,没有让那种伤感的情绪继续困扰他。 而一旦两个人就这个话题展开讨论,两个人兴趣的不同就完全表现出来了。首先沈信从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他构想的剧目大多是来自传统的戏曲和其他的古典文学。而秦歌的表现完全是一个时髦青年,他的话题更集中在当代的一些作品上。 这个时候,秦歌见识的博杂可就表露无遗了,他可以对很多很有名的作品一无所知,但又对某些几乎完全没有名气的作品侃侃而谈。即使沈信见多识广,对秦歌这么怪异的知识范围,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按照他们的构思,整个巡回演唱会的剧目是绝不重复,一个城市就是一次崭新的演出。这对演员的要求自然要高得多,但两个人都是超人,根本就没有把这当回事。 (第一六二章完) 第一六三章 出行 (西风新书正在强推,大家都去支持一下吧,点击一下也好。书名:桃源梦记,地址: 。谢谢了!) 说到高兴处,秦歌突然提出要把黄易先生的《大唐双龙传》也加入进去。沈信还没有来得及发表意见,秦歌已经滔滔不绝地大谈自己的想法了。在他看来,他当然是当之无愧的“少帅”寇仲,而沈信也是完全符合徐子陵的形象的。在秦歌的讲述中,他似乎已经完全把自己代入了寇仲这个角色,兴奋得忘乎所以。大概他已经在想,这个角色他是很容易就抢过沈信的风头的。 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不由哑然失笑,秦歌想抢戏的爱好似乎已经渗透到血液里面,简直成了他最大的渴望,一谈到这个就这么兴奋。 不过沈信这时却突然想到其他的事,顾不上和秦歌多说了。在秦歌头上敲了一记,沈信唤醒了他的白日梦,笑道:“你就慢慢陶醉吧,不过也顺便想想自己该做的事,我要先走了。” “哪怎么行?”秦歌急了:“我们还没有讨论结束呢。” 沈信微笑道:“你先好好考虑考虑,我也考虑一下,等我们都考虑成熟了再来讨论。我现在另有事要做,暂时就不和你多谈了。” 秦歌沉吟着道:“倒也是,免得说我又影响到你,刺激你的虚荣心。那我就再想想,最好是由我来当导演就好了,哈!”说着他又陶醉了。 看出秦歌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沈信就不再理会他了,自顾自去了。沈信这时想到的是他答应拉赫曼王子的事情,有关音乐的事情,他已经把音乐全部完成了,但还没有录音。而说到《可兰经》,最近他似乎有了更多的理解,也准备一块录出来。马上就要奔赴大陆演出了,这些事情都应该在离开之前完成。本来这事是不应该拖的,但由于最近心情的关系,使他没有来得及完成。 关于录音,沈信这次却是不想麻烦公司的录音人员,他有一个很奇特也很有趣的想法。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在任何人都不知道他下落的情况下,他试着布了一个阵法。这个阵法绝对不是任何修真者能理解的,是沈信自己琢磨出来的。在娱乐圈混了这么长时间,加上他兴趣广泛的原因,他已经完全了解了录音棚的原理。根据他自己的了解,他试着自己按照这个原理来用自己的仙力来布置更有效更完美的录音棚。 将阵法布好,沈信试了试音,对效果感觉非常满意。至于录音方面,他也同样可以用自己的仙力来完成。将阵法另外加了隐形和隔音的特效,沈信接着满意地坐到阵法中间,现在他可以保证自己没有人打扰,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录音当中了。 想了想,沈信决定先完成有关音乐的录音。那些旋律是早已经刻在他脑海里的,他可不需要什么乐谱。拿出灵琴,他试着弹奏了一小段其他乐曲,找了找感觉,觉得状态不错,于是录音就开始了。 在这阵法中间,沈信似乎是处于一个另外的世界,一开始弹奏乐曲,他马上把影响自己心情的所有事情都抛在脑后,很快就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在这样轻松的心情下,他的音乐显得灵动无比,完全是他刚来时候那种飘渺的味道了。在按照声学原理布置的阵法作用下,各种应有的声音效果也出来了,沈信虽然还没有耳闻最后能录成什么样子,但可以想象,这样录出来的音效,绝对不比在录音棚中录出来的结果差。 在音乐的世界里,时间是毫无意义的,沈信就是这样的感觉,他浑然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只是尽情地享受着音乐带来的快乐。象这样单纯而快乐的心境,似乎已经离开他很久了,而现在终于又被他找到了。 余音袅袅,沈信依然沉浸在刚才的乐曲中,在半即兴的弹奏下,不仅没有使已经很完整的乐曲走形,更让乐曲听起来多了几分灵气,他对自己实在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想起拉赫曼似乎还是真的喜欢音乐,而且在音乐上也是颇有欣赏水平的,沈信完全能够想象得到他如果听到这样的音乐会是怎样的表情。对拉赫曼的承诺算是完成了一半,沈信自己也很高兴,对拉赫曼,他也很难说清楚自己到底当他是什么关系,不过有一点很明确,沈信至少是把他当一个朋友,而且是好朋友来对待的。 完成了音乐的录音,沈信稍稍放松了一下,马上就开始录制《可兰经》了。经过在埃及时候对《可兰经》的研究,加上最近一段时间沈信有关人生和世界的思考,沈信看待所有问题似乎都更深入了些,相对地,对《可兰经》他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不管那到底是不是真主的语言,至少有一点,在那里面,确实有着真理在的。而现在,沈信就是要按着自己的理解,把对《可兰经》的理解表现出来。 在这样的想法,沈信开始缓缓朗诵起《可兰经》来。经过刚才的音乐弹奏,他的精神已经完全进入纯阿拉伯文化的世界,此刻朗诵起阿拉伯文的《可兰经》,虽然里面加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和想法,却也是纯粹的阿拉伯思想和观念,绝不会让阿拉伯人感到那是外来的思想。 沈信要表达的东西自然有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团结和友爱和互相理解,这个思想,无论对哪一个民族来说,都是很难得可贵的。 虽然看似老生常谈,但只要看看阿拉伯世界的现状,就会让人知道这绝对不是无病呻吟,阿拉伯人绝对需要这样的老生常谈,尤其需要能够影响到他们想法的人来进行这样的老生常谈。当然,沈信不会无端地将自己的这些想法强加于人,他无论怎么表达自己的想法,那前提都只有一个:以真主的名义。虽然他一直排斥自己真主使者的身份,但现在所做的事却是在真主名义下进行的,想想也觉得好笑,不过沈信也想到了,只要他自己能够帮助到阿拉伯人,那么就不算辱没这个身份,实在没理由有什么心理负担。 长长的《可兰经》一路朗诵下来,沈信想要表达的东西都通过他魔幻般的声音通过《可兰经》的章节内容表达出来了,虽然确实是花费了不少时间,但沈信对这个结果还是满意得不得了,觉得自己的辛苦没有白费。 等最后一章也朗诵完了,沈信满意地结束了整件工作。现在终于可以对拉赫曼有个交代了,沈信这样想着,心情一片轻松。 从阵法中出来,沈信将录制好的cd收好,这才发现已经是星光满天的夜晚景色,他这一阵忙碌,耗费的时间可真是不少,尽管他自己根本没有察觉到时间的流逝。 挥手将先前布置的阵法破去,沈信刚举步欲行,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沈信拿出手机一接听,马上惊讶地叫了起来:“方容?” 打电话的的确是方容,不过她的第一句话就表明她的来意和沈信想的不同:“为什么不接我表哥电话?” 一听方容这么说,沈信就知道肯定是唐子凡给他打过电话。不过在他方才录音的时候,那阵法已经完全与外界隔离,沈信当然就根本不知道唐子凡打电话的事。 想明白这一点,沈信连忙解释道:“我刚才有事在忙,没有注意到电话。” “是啊,你确实很忙。”方容的语气里充满了感慨,似乎是有感而发。 沈信一听方容这么说,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在他而言,他真的可以说是很忙,但在对待方容的事情上,这并不能成为他的理由。 而方容的感慨并没有持续很久,马上就说道:“虽然你很忙,但你如果不忙的时候,能不能给我表哥回个电话?他好象有事找你,而且事情很重要。” 方容这样的语气更是让沈信觉得难过,忍不住叫道:“容,不要跟我这么说话好不好?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的语气我听着很别扭?” 方容沉默了,接着说道:“对不起,我心情不好。” 沈信喟叹一声:“容,不要折磨自己,也不要折磨我了,难道我们彼此能从这样的折磨中找到幸福吗?” 方容又沉默了,良久没有说话。沈信想起与方容相识以来的种种情形,百感交集,轻轻说道:“我知道你心中有疑难,可是为什么非要用这样的问题来折磨自己呢?我也不说什么了,我只希望一点,如果我再打电话给你,希望你能接听,而不是一看到是我的电话就挂掉。” “有意义吗?”方容终于开口了,却是问沈信这样一个问题。 不等沈信回答,方容又说了一句:“不用打电话给我了,我最近心情真的很差,不想听到你的声音,也不想看到你。如果你有时间,还是听听我表哥有什么事吧。”说完这句话,方容就把电话挂掉了。 握着手机,沈信一阵发愣,方容这次的态度可是比上次要坚决得多,难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 不过虽然心情又变得很差,沈信还是记得方容的话,唐子凡有重要的事情找他。连忙翻看了一下电话记录,果然有很多未接电话,其中以唐子凡打来的居多,其他的可能是唐子凡四处打听之后,和沈信熟悉的人都来电话询问,可惜沈信一个也没有接到。 来不及多想,沈信就按唐子凡的号码拨了过去。电话很快就接通了,沈信马上就听到唐子凡急切的声音:“沈信,你搞什么鬼?这么长时间都联系不上你?” 沈信苦笑道:“大哥,刚才方容已经骂过我了,你就不要再来提这个了。还是直接说吧,你有什么事这么急?” 听沈信这么说,唐子凡不由叹息一声:“你小子,真是对不起方容啊。可怜她……” 唐子凡刚说到这里,沈信已经忍不住又打断他的话了:“我都说不要提了,你还提?信不信我挂你电话?”本来心里就觉得沉甸甸的,听唐子凡还要提这个话题,沈信就觉得郁闷无比。 唐子凡一听沈信的语气就知道他的心情不好,而且也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要找沈信,于是就先把这个问题抛开了。沉吟着,唐子凡叹息道:“阿信啊,事情有些不妙。” “什么事情不妙?”唐子凡的话没头没脑,沈信听得一头雾水,不过从唐子凡的语气里,他也能明白确实是有些严重的事情发生了。 “电话里说不清楚,你最近有没有空?最好是亲自来一趟。”唐子凡却没有继续解释,而是对沈信这样说道。 对唐子凡这样的说法,沈信倒是马上就能回答:“你在什么地方?我现在去也没问题。” 唐子凡又叹气了:“我知道你神通广大,可是这不是赶时间的事情,不仅需要你来,还需要你能耽搁几天时间。” 沈信一听就觉得有些麻烦,他马上要巡回演出了,可能是没时间了。想到这里,他又问道:“需要我什么时候去?去什么地方?” 唐子凡说道:“我现在在上海,需要你一周内来,可能还要耽搁一周时间。” 沈信沉吟起来,在巡回演出中,上海也是重要的一站,如果要两件事都不耽误,那就最好把巡回演出的第一站安排在上海。这里面可能会有些麻烦,但绝不是没有办法想。这样想着,沈信一口答应:“好吧,我将在一周内赶去。你能不能透漏点消息,到底是什么事?” “首先自然是有关咱们的f1车队的,不过问题还不仅是这个事情。”唐子凡说着又叹了一口气:“还是等你来再说吧,电话里确实说不清楚。“ 既然唐子凡这么说,沈信也就不好多问了,只能寄望于及快赶到上海,好向唐子凡问个清楚。 有了唐子凡这个意外的电话,沈信就更忙了,先把事情和刘德华说过,整个巡回演唱马上就提上日程,并把上海作为巡回演出的第一场。正如沈信所预料,麻烦是有,不过还是最后确定下来了。 而有关各地演出的剧目及相关筹备工作,一时间却是完成不了那么多了。沈信和秦歌只能忙碌着先把上海站的剧目准备了个差不多,这就动身前往上海了。 同行的除了温馨和街舞小子们,还有典娆。上次沈信的大陆之行典娆没有去成,一直耿耿于怀,这次说什么也是要同行了。不过虽然典娆的角色很重要,但各方面工作都已经上了轨道,现在的通讯又这么发达,她不在现场也并不太影响工作的进行。 一行人都是兴高采烈,只是沈信却有些不安:能让唐子凡这个懒散的家伙也叫不妙的,究竟是什么事呢? 第一六四章 瓶颈 沈信就是这样在一路忐忑中赶到了上海。而在上海机场,闻讯赶来的歌迷和影迷已经静待多时了,一看到沈信等一行走出机场,马上便是山呼海啸般的声浪。 沈信自己心中有事,秦歌却放松得很,左右看着,嘴里一直在嘟囔:“都没有标志,到底哪些是我的歌迷呢?” 一听到秦歌的话,沈信就不由莞尔,想起了来之前秦歌说的话。秦歌当时是很认真地向沈信要求:“广告上一定要吧我的名字标上,不然到时候我的歌迷因为不知情而错过我的表演,岂不让他们遗憾。”沈信忍不住好笑,秦歌下一句话却就露出狐狸尾巴:“而且,我可是要和你打对台的,如果没有我的歌迷支持,我的声势岂不是小了许多?” 现在是刚到上海,秦歌居然马上旧话重提,明显是对这个事情念念不忘,实在是不能不让沈信觉得有趣。不过也还别说,经过秦歌这么一搅和,沈信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 虽然急着去见唐子凡,但面对众多歌迷,沈信还是很耐心地在机场外面停留了一阵,为一些幸运的歌迷签了名。秦歌的心情和耐心更好,难得遇到自己真正的歌迷,他倒是很享受这份荣光,最后离开的时候还意犹未尽。 沈信等一行赶往预定下榻的酒店,唐子凡已经在等着他了。一看到唐子凡,沈信顿时有一种上当的感觉,因为从唐子凡的神情来看,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事在困扰他。 唐子凡似乎看出他的想法,走近苦笑道:“不要以为没事,事情很严重。我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岂能做出苦脸给人看?这里说话不方便,找个地方细谈吧。” 沈信一听也觉得在理,将所有事务交与随同的工作人员处理,他马上就和唐子凡走开了。秦歌看到唐子凡也很高兴,本来想和沈信一起去,却被典娆和温馨拉去逛街了。 来到一个僻静的房间,沈信和唐子凡坐下来后,沈信马上问道:“到底有什么事情那么严重?” 唐子凡难得地显出一个很烦恼的神情,叹息道:“事情多了,千头万绪,都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信一听更觉得别扭,唐子凡说话从来没有这么不痛快过。懒得和唐子凡进行这样打哑谜似的谈话,沈信直接问道:“你不是在忙着收购f1车队的事吗?进行得怎么样了?” 这次唐子凡倒是爽快了,一摊手无奈地说道:“泡汤了。” “又泡汤了?”沈信不由惊讶起来:“看你说得那么有把握,怎么会泡汤呢?” “还不是日本人在搞鬼,他们就是不想我们在日本站稳脚跟,任何与我们相关的事情,他们都想插上一脚。”唐子凡苦笑道:“尤其是有关f1车队的事情,现在已经是我们和日本人争斗的关键环节了。他们明的不行,就来暗的,在这方面他们比我们起步早,要搞点事也很容易。” 沈信有点明白,不过还是有些地方不明白,又问道:“不就是一支f1车队,怎么会变得那么关键呢?” 对沈信的问题,唐子凡苦笑以应道:“你难道忘了我和你在日本对日本人许下的诺言了?我说一定要拿个f1冠军的。” “哦,你说这个啊,我当然记得。”沈信回答道:“可是不就是暂时没有收购到f1车队,你用不着这么急啊。” “不是我着急,是不着急不行。”唐子凡很无奈地说道:“现在我们能不能在日本继续发挥作用,能不能继续影响到日本的走势,成败的关键就在f1车队的成就上面。” “不懂。”沈信摇头,接着又道:“愿闻其详。” 唐子凡解释道:“你也知道汽车工业是我们集团的大产业,这个产业能不能盈利就直接影响到我们集团的前途。而因为我们的身份,要想把现在的影响力继续保持下去,不仅要做到盈利,而且一定要做行业老大。” 这个道理沈信自然懂,点头表示明白。唐子凡接着又道:“可是因为我们的情况特殊,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很有难度了。”顿了一下,唐子凡说道:“首先,我们现在等于已经放弃我们中国的市场了,这本来是原先村上财阀的很强力的一个市场,放弃后我们的处境已经很不妙。我们现在只能把目光放到欧美市场上,可是在那里我们的传统优势没有多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要想做大,只能另外想办法了。” 这个沈信也能理解,平白放弃了自己最大的一块市场,对发展的确是不利,而说到放弃,那是绝对不得不做的。 “有什么办法呢?”沈信皱眉问道。 “当然是广告了。”唐子凡忽然笑了,和先前的苦笑不同,这次他的笑容显得很轻松。 “广告?”沈信不由更是眉头大皱:“什么广告能让我们异军突起呢?” “当然是最有效的广告了。”唐子凡笑着继续说道:“美国人为了给自己的军火商做广告,就在全世界范围时不时搞点战争,这是大手笔,我们做不到。” “废话。”沈信没好气说道。 唐子凡并不生气,继续笑道:“但我们可以采用这种思维,要广告,就要大手笔。”说到这里,他收起笑容,很认真地说道:“对汽车制造商来说,最好的广告就体现在f1赛车上,如果我们能够得到f1冠军,那所有的问题就算解决了。不仅向日本人证明我们确实有实力完成自己的承诺,而且也能让我们在欧美市场的占有率有质的提升。” 唐子凡绕了半天,沈信总算明白他的意思了,也觉得他说得有理。 看出沈信理解自己的意思了,唐子凡苦笑道:“反对我们的日本人当然也看出这里面的奥妙了,所以说什么也不给我们这个机会,他们当然要想办法搅黄我收购车队的事了。” 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又忍不住问道:“可是你连f1车队都没有收购下,谈这些岂不是纸上谈兵?” 唐子凡这时候却是轻松得可以,笑道:“不能收购车队,我们还有另外一条路走。” “什么路?”沈信问道。 “我们自己组建车队。”唐子凡紧盯着沈信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自己组建车队?”沈信不由皱起眉头,他对f1赛车也算了解了,知道那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想了一想,沈信先问了一个关键问题:“要新组建车队肯定要得到f1赛事主管的同意,你现在才这么说,会不会太迟了?” 唐子凡又笑了:“我岂是没有先见之明的人?我早就是准备两条腿走路的,这件事我已经和f1赛事的主管谈过了,原则上没有大问题,只要资金到位,通过就没有什么大问题。”说到这里,他忽然笑不出来了:“今年后半年我们集团的赢利可是大幅度缩水,加入f1赛事的巨额资金将是我们的一笔大投资,如果我们明年得不到冠军,那所有努力就都白费了。可以这么说,我们现在是在进行一场赌博。虽然输了对我们自身也没有什么损失,但在面子上实在下不来。不是我们自己的面子,是中国人的面子,要知道,现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就代表着中国。而为了不至于丢脸,现在是时候让你出马了,车队总冠军是不敢想了,你至少得拿个车手总冠军回来。” 沈信沉吟不语,唐子凡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想让沈信明年担任车手出战f1赛事。且不说这和他自己在娱乐圈的发展有冲突,光是相关的具体事项已经让沈信觉得头疼了。想了一下,沈信先抛开冲突的方面,选关键问题问道:“我的驾照呢?f1可不是地下赛车,没有驾照我怎么能参加?” 对这个问题,唐子凡明显成竹在胸,微笑道:“这次我叫你来,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要你答应,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听唐子凡似乎很有把握,沈信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转而问道:“那组建车队的事呢?所有方面都筹备好了?” 一听沈信问到这个问题,唐子凡可就笑不出来了,叹息道:“哪有那么完美?现在唯一确定的就是引擎,也不能说很完美,只是在稳定性上绝对一流,动力上就不能保证是最好了。其他的问题也还都好说,最难的就是我们太缺乏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了,这实在让我头疼。” 沈信差点跳起来:“就是说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你还想拿冠军?” 唐子凡摊摊手:“不是有你吗?就是因为情况太差,所以才迫切需要你出马。” 沈信不由苦笑起来,唐子凡也太看得起他了。不过根据沈信自己的了解,他更明白f1赛车是一项集体合作的运动,从赛车到车队工作人员的配合,都是很重要的环节。现在赛车没有,连车队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唐子凡就想拿世界冠军,简直是在说笑话。 似乎又看出沈信的想法,唐子凡微笑道:“其实事情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糟糕。既然现成的有f1赛车经验的人不好找,我们就走些歪门邪道了。杨天有些朋友都是在汽车方面很有研究的怪才,他已经在联系了。说到赛车,也绝对是一辆不太差的赛车,不过要想夺冠军,怕也只能靠你自己的个人发挥了。” 沈信也头疼起来,不过这些事情是急也急不来的,他也只能先考虑唐子凡的想法有没有可能实现。 在沈信考虑的时候,唐子凡又说话了:“还有一个现实难题。这个新组建的f1车队我想设在中国,可是在操作上遇到了一些困难,我好象并不是太受欢迎,这个想法被有关部门一口就给拒绝了。”说到这里,唐子凡不由苦笑起来。 沈信一听就知道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车队不能设在中国,那么唐子凡的努力可就算没有什么意义了。 想到这里,沈信连忙问道:“你准备怎么办?” 唐子凡苦笑道:“如果实在不行,我就只能把总部扎在香港了,不过说实话,香港实在太小了,并不是最理想的总部所在。” 看唐子凡似乎很沮丧,沈信忽然想到丁自强,心想或许他会有办法,沈信连忙安慰道:“不一定没有办法。” 一听沈信的话,唐子凡马上精神一振:“你有办法?” 沈信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丁自强,唐子凡沉吟道:“或许他有办法,不过要让他肯帮忙,就不是件简单事了。” “试试看吧。”沈信自己也是没有绝对把握。 看到沈信似乎被自己的话影响变得有点愁眉不展,唐子凡连忙安慰道:“事情也不都是坏事,至少你现在的名气越来越大了,这对我们在日本的地位也是很有利的一个方面。你最近的新电影反响很大,如果能够在日本再掀起一轮热潮,暂时我们还是不会有什么太不利的情况出现。”说到这里,他又叹息道:“不过从长久来说,我们还是很需要你拿一个f1冠军回来,这样我们才能进入持续的良性循环。唉,如果不能尽快得个冠军,把我们集团的汽车销售业绩拉起来,情况可就可能不妙了。” “赌博啊。”沈信喃喃道,事情实在棘手,他不由重复起唐子凡的说法了。 “有什么办法呢?”唐子凡苦笑道:“谁叫我们向日本人承诺过呢?谁叫村上财阀的主要经营放在汽车上呢?” 沈信也苦笑,这是没有办法的事,现在只能尽量想办法解决了。f1赛车,f1冠军,原来只是沈信和唐子凡的爱好,现在却变成了事情的关键,他们更多感受到了责任。 想深一层,如果不能取得f1冠军,那么不仅唐风集团的发展不利,而且也会影响到沈信基金的发展和天与地公司的繁荣,这更让沈信觉得自己的义务所在。这和国家民族没有多大关系,但却关系到沈信自己和他许多好朋友的前途,如果就这么败了,沈信实在不甘心。虽然暂时还没有想到什么有效的好办法,沈信却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力把这个不太现实的目标实现。 (第一章完) 第一六五章 柳暗花明 唐子凡看看沈信,笑着问道:“明天下午有没有空?” “应该没什么事。”沈信想了想回答道。根据他的行程安排,他第二天上午有一个新闻发布会,剩下的时间就是对演唱会的排演了。不过排演在他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如果唐子凡有重要的事,他当然可以当作没事。 “哈,那就好。”唐子凡一下子高兴起来,说道:“有空就去看看f1赛车上海站的比赛吧,明天下午两点。”说着,唐子凡把几张门票递到沈信面前。 一听说现场观看f1赛车,沈信自己也是眼睛一亮,虽然对赛车一直有兴趣,当真的实地观战,他也是第一次。毫不客气地收起门票,沈信对唐子凡突然间的轻松感到很奇怪,又问道:“看你的样子,似乎你已经不发愁了?” “有什么好发愁的?”唐子凡耸耸肩说道:“大不了我们到时候也学村上财阀宣布破产,然后我们走人就是了。日本那地方实在不是什么有趣的地方,离开我也不会觉得遗憾。” 一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能说出这么没出息的话?难道我们的梦想就这样破灭?而且还给我们中国人脸上抹上一把黑?” 唐子凡还是很轻松地答道:“首先,事情很麻烦,不是我想做好就能做好的。其次,在所有的因素中,我唯一有把握有分量的牌就是你了,你不表态,我还能怎样?如果你不肯出力,我就只能打退堂鼓了。” 唐子凡这么一说,沈信才知道他是在逼自己表态。不过沈信这时已经下定决心,当然是说什么也不会退出的,所以当即就毫不犹豫地表态道:“我绝对不会让最糟糕的那种事情发生,只要能有资格参赛,我一定为你拿一个车手总冠军回来。”这样说的时候,沈信自己其实也没有把握,但他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只要有信心,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看到沈信很郑重地这样说,唐子凡也严肃起来:“有你这句话,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只能舍命陪君子了。只要你肯搏,我唐子凡不怕赔上全部家产。” 对唐子凡的话,沈信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对他点点头。这当然不是同意唐子凡赔上家产,只是对唐子凡破釜沉舟的勇气的赞赏。 互相看着,沈信和唐子凡又不约而同地笑了,接着把手握在一起,齐声说道:“一起努力!” 说完这一句话,唐子凡接着又说道:“既然你没什么意见了,那么过两天跟我一起去见伯尼,车队的事情得最后确认一下。” 沈信皱眉道:“伯尼?”他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你不会连伯尼也不知道吧?”唐子凡夸张地笑道:“就是f1赛事的掌门人啊。其他方面我都沟通好了,就等他点头。到时候就看你的了。” 沈信明白了,却不由同时苦笑,看自己的什么?自己在f1赛车上毫无建树,有什么好看的? 唐子凡却不理会沈信的想法,自顾自说道:“有了你,再加上林晨,我们至少车手是有了,哈!” 沈信见唐子凡信心满满,似乎为自己弄张驾照是很容易的事,不由大是奇怪:“我记得我已经问过你一次了,而你没有回答,我的驾照真的没有问题?” “嘿,你见到伯尼的时候就知道了。”唐子凡微笑道。 看看时间,唐子凡站起来说道:“我还有其他事情忙,先就不聊了,记得明天去看车赛。” 唐子凡走后,沈信一个人却陷入了沉思,唐子凡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发愁,也弄得他头大如斗。不过仔细想来,唐子凡的f1车队乃至冠军梦想实在是有些太不实在了。将自己了解的有关f1赛车的事情想了又想,沈信实在想不出一支到现在都没有形成的车队怎么能得到明年的冠军。 在沈信的沉思中,典娆和温馨逛街回来了。不过看看沈信的样子,她们自觉地放低声音,不去打扰他。她们以为沈信在考虑将要举办的演唱会,却想不到沈信此刻脑子里一点有关演唱会的想法也没有。 到了晚饭时刻,终于不叫沈信不行了,于是就由温馨打破了沈信一个人的冥想。沈信被温馨这么一叫,沈信算是回过神来了,不过思绪却还一直停留在刚才的思考中。 看到沈信似乎魂不守舍,温馨连忙问道:“想什么想得那么出神?” “没什么。”沈信微笑回答道:“只是在想有关f1赛车的事。” “唐子凡跟你说的就是这个事情?”温馨和唐子凡在日本见过面的,想到一来上海唐子凡就来拜访沈信,马上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了。 “嗯。”沈信回答着已经坐下来了。 沈信和温馨的对话声音并不高,但却逃不过已经先到达餐厅的秦歌和典娆的耳朵。典娆还没有说什么,秦歌已经抢先发表自己的看法了:“f1赛车?我喜欢。紧张,刺激,男子汉的运动,实在是太适合我了。” “你一个流氓少掺乎?”典娆马上不屑地白了秦歌一眼。 一看到这对欢喜冤家,沈信马上笑了,心情感到无比得放松。看到两人似乎又要开始舌战,他连忙先问了一个问题:“你们对f1赛车了解吗?” “不也就是赛车吗?有什么值得了解的?”秦歌满不在乎地回答道。 一听秦歌的回答,沈信马上把他打入黑名单,这家伙明显是什么也不懂,所以他的眼睛只看着典娆。 看到沈信似乎很认真,典娆想了想才回答道:“f1赛车很复杂,光赛车部分就能出厚厚一本辞典,车队战术也是博大精深,不知道信哥哥说得是哪一部分呢?” 一被典娆问到这个问题,沈信马上苦笑起来,暗想:“哪一部分?哪一部分也需要考虑,现在唐子凡的车队就是个空壳,什么也没有。”不过典娆的问题不能不回答,所以沈信还是立即说道:“就说说赛车吧?你对赛车了解吗?” “嘻!”典娆忽然笑起来:“信哥哥似乎忘了我是什么人,居然问这么好笑的问题。” “就是。”秦歌也在一边落井下石:“老大的头脑是越来越迟钝了,难道是老年痴呆症发作?” “一边去。”沈信和典娆同时对着秦歌呵斥一声。被这两人一呵斥,秦歌马上不吭气了,埋头大吃起来,似乎要把自己的怨气发泄到那些可怜的盘中餐上。 听到典娆的回答,沈信自己也觉得自己似乎太愚昧了,居然忘了身边还有这么一个高人在,所有的担心都是瞎操心。认真想了想,沈信认真问道:“小娆,你知识的渊博和在电脑上的高明就不用我说了,闲在我问你,你能不能设计出来一辆性能优越的f1赛车出来?” 典娆一听就皱起了眉头:“设计是没有问题,不过这还得结合具体的生产条件,即使我能设计出最好的赛车,如果制造不出来也是白搭。” “这当然没错。”沈信点点头,接着说道:“依你的了解,根据现在的生产水平,你能设计出来什么样的赛车呢?” “当然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赛车了。”典娆调皮地笑了:“你别忘了,我可是有着世界上最全面的资料的,即使现在没有,我想有也就能有。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人能比我更厉害吗?不过,这可是很耗人的,短时间怕是不行了。你也知道,我很忙的。” “那倒也是。”沈信想了想,这才又道:“赛车最重要的是什么?” “引擎。”典娆想也不想就回答道:“对于f1赛车来说,引擎就是它的心脏,一部好的引擎就相当于半部好车了。” “对。”沈信也感叹起来,这也是他的了解。想到唐子凡所说的话,现在已经研究出来的引擎似乎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沈信不由产生了让典饶帮忙的想法。 “不需要设计整辆车,只需要引擎部分,你能很快完成吗?”沈信又问典娆,现在他面临的问题实在是严重,他不得不求助典娆这样的女超人。而之所以希望能尽快完成,是他想试试看典娆在这方面的表现是不是也象在其他方面一样厉害。 “应该是没有问题。”典娆想了想回答道:“如果需要,我一夜之间差不多就能完成计算。不过,我的功力实在是太弱了,经受不起这么长时间的消耗。” 沈信一听典娆这么说,马上想起那次因为杨天的事典娆被迫联系自己的事,那次可就让典娆吃过苦头了,不由也觉得这是个问题。 就在沈信还在考虑自己助上一臂之力是不是会好点的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秦歌却忽然抬头说道:“我。”因为嘴里还塞满食物,他的说话实在是有些口齿不清。 “你什么你?”典娆没好气地对秦歌说道。 秦歌一口把嘴里的东西全部咽下去,这才拍着胸脯又道:“我是说我年轻力壮,精力充沛,有使不完的劲储藏在我强壮的身体里。如果小娆你想借用一点的话,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听秦歌这么一说,沈信不由失笑,秦歌的眼光不错,居然看出这是一个大好的献殷勤的机会,忍不住就毛遂自荐,主动要求用自己的功力来帮助典娆。不过仔细想想,这家伙可是有着真正千年修为的妖怪,那功力的高深可是比沈信都要强出不少的,有他帮忙,沈信自己也放心得多。而且,对于秦歌一直的苦恋,若说沈信完全无动于衷,也是不可能的,他也很有心思帮秦歌一把,这次的事情在他看来也是一次机会。 沈信这样想着,典娆已经一口拒绝:“我才不要你帮忙,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就算我需要帮忙,也有信哥哥,不用你操心。” 秦歌一脸委屈,不过不是对典娆,而是对沈信。沈信微微一笑,先对秦歌示意已经明白他的意思,这才对典娆笑道:“小娆,我要你做的事很重要,恐怕是要让你劳累了。不过,如果有秦歌帮忙,我想事情会轻松得多,你能不能帮我这一次?” “为什么你不帮我,反要这流氓来?”典娆不满地嘟起小嘴。 “因为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忙。”沈信为了帮秦歌,只能无奈地找个理由。事实上这确实也没错,他不仅要考虑演唱会,还有其他方面的事情要考虑和解决。 “可是我对这小子不放心。”典娆拒绝的态度不那么明显了,不过还是犹豫不决。 “怎么会不放心呢?”秦歌多有眼色,马上大表忠心:“你就是我心目中的仙子,你就是我最崇慕的偶像,对你,我是绝对没有任何坏心思的。你这么说话,可是太伤一颗痴情的心了。” 典娆并不理会秦歌,还是继续对沈信说道:“而且,我一看见他就觉得讨厌,实在受不了那刺激。” 秦歌马上又接口了:“我知道,象我这么突出的形象是很容易给人造成压力的。你的感觉我理解,那就叫惊艳,不过你可以放心,美的东西是越看就越有味道,你慢慢会习惯的。唉,居然给你这么大的压力,我实在是心里不安。其实在我心里,你也是一样美的。” 秦歌的喋喋不休,听得典娆实在是受不了,忍不住叫他住嘴。 秦歌马上转向沈信:“老大,你不会见死不救吧?” 沈信忍不住想说,你哪里有快死的意思?你简直就是不怕死。不过对秦歌这个小弟的痴心,他实在也是感动,于是还是劝解典娆说道:“就当帮我忙,就一次好不好?” 典娆转头看秦歌,秦歌这次识趣地做出很老实的模样,典娆终于点头说道:“好吧,不过就这么一次,下不为例。” 秦歌张嘴刚想说什么,沈信狠狠一瞪,顿时让他把话马上就咽回肚里了。 一顿饭也吃不不短时间,决定一下,很快就结束了晚餐。晚餐后,几个人马上聚集到典娆房中,看秦歌协助典娆进行引擎的设计。 (第一六五章完) 第一六六章 福双至 一回到房间,典娆马上盘腿坐好,象修真者修练时的姿势一样。看得出来,她即将进行的工作将是很繁重的,她的表情也因此变得凝重。 而典娆刚一坐好,秦歌就马上就坐到她的旁边,并毫不客气地抓起了她的纤纤小手。 典娆刚要发怒,一股浑厚的真气已经通过秦歌的手传到她体内。想起自己正要进行的工作很重要,典娆也就顾不上和秦歌怄气了,连忙闭目运功,开始象电脑一般运转了。 正如典娆所说,虽然她现在没有最全面的引擎资料,尤其是各大引擎商的重大机密资料,但只要她想要,这些都是唾手可得,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当然功力的消耗会很大,不过有个秦歌这个自命精力充沛的家伙,这一方面的考虑也可以忽略。 而秦歌拉着典娆的手,不由一脸陶醉,一边将自己的真气源源不断地传送到典娆体内,一边喃喃道:“好白好白,好嫩好嫩。” 典娆只顾着运功,无暇理会秦歌,沈信却听得有些别扭了,忍不住低喝道:“闭嘴,不要胡言乱语。” “唉,老大,莫非你真是老糊涂了?”秦歌反而觉得沈信碍眼:“这是我和小娆的两人世界,你掺乎个什么劲啊?难道你觉得窥探别人**是很过瘾的事?那实在不是什么正常爱好啊。” 听秦歌这么说,沈信忍不住好笑,不过虽然他刚才对秦歌那么说,他对秦歌的痴情还是有信心的,知道他不会乱来。想想也觉得自己实在没必要在这里盯着,他招呼温馨一声,两个人马上离开了典娆的房间。 返回到沈信的房间,沈信这才想起从吃饭时候起,温馨似乎就没有说过几句话。连忙向温馨望去,沈信问道:“怎么了?有心事?” “没有啊。”温馨嫣然一笑:“只是你们说的事我不懂,我就不好插嘴说话了。”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唐子凡要弄一支车队,想让我去当车手。”沈信微笑说道,温馨直言不懂,但并不代表她不关心沈信的动向。 “什么?”温馨吃了一惊:“那你在娱乐圈的发展怎么办?” 对这个问题,沈信自己也很无奈,只能说道:“只好暂缓了。不过我去当车手也就一年,明年这个时候我就又回娱乐圈来了。” “唉!”温馨叹口气,明显是为沈信的前途担心,离开娱乐圈一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沈信看出温馨的心事,微笑问道:“怕我再回来的时候没有饭碗?我也很担心啊。如果我到时候失业了,你会不会还喜欢我?”说到这里,沈信做出诚惶诚恐的模样。 “不要胡说,你怎么会失业?”温馨先反驳,接着又笑道:“这么说不吉利的。” 沈信先感到一阵温馨,同时继续问道:“不要管吉利不吉利,你先回答我,如果我到时候回不了娱乐圈,你是不是还会喜欢我?” “嘻!”温馨突然笑了:“我才巴不得呢,那样你就守在家里,由我来养你。我绝对会负责哦。” “算了,我还是想办法不失业吧。”沈信一脸心有余悸的模样:“一想起在东京装病人,我就浑身冒汗,闲人实在不适合我。” “哼!本小姐的温柔可只是对你一个人哦,你居然还不满意?”温馨撅起小嘴:“没良心的男人。” “爱心泛滥的女人。”沈信微笑抱住温馨说道:“你的温柔可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的啊,我已经是承受能力够强了,也有点吃不消。” “那你还敢挑逗我?”温馨白了沈信一眼,顿时让沈信觉得心跳加快。 “因为我的意志力薄弱,受不了勾引。”沈信笑道,同时吻住了温馨温热的双唇。 两人缠绵一番,温馨这才又对沈信说道:“无论你做什么,我都是支持你的,虽然我不理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相信你是有自己的理由的。在日本是这样,现在你要去赛车也一样。我只要知道一件事就行了,那就是你心里有我。” 沈信无言感动,这样的理解是他永远不会嫌多的。就在沈信刚想说什么的时候,他的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沈信接起电话,从电话那头传来的是阿拉伯语:“噢,我的兄弟,你一定就是真主的使者,不然怎么能够如此打动我那颗伊斯兰的心?” 不用多说,打电话的当然是沈信的阿拉伯兄弟拉赫曼了。 听到拉赫曼的声音,尤其是听到他说的话,沈信忍不住就想笑:“喂,你不要老把这个称呼挂在嘴上好不好?我不想因为冒认使者而被真主惩罚。” “怎么会?”拉赫曼固执地说道:“真主应该奖励你才对,因为你已经把他的旨意传达给我们了。而有你的音乐和《可兰经》cd,真主派使者来过的事迹将记入史册。” “好了,不说这个了。”沈信笑道:“居然有心情打电话给我,有什么喜事吗?” “当然了。”拉赫曼一本正经地说道:“喜事有很多,但最大的喜事就是收到了你发来的cd,我刚刚听过,实在是太感动了。上次你在埃及的时候,虽然也给过我这样的震撼,但只听过一遍,似乎让人觉得就象梦一样,那感受还不是太深刻。现在有了cd,我就可以听过一遍又一遍了。我只能说,你让我感觉到真主就在我的身边。” 拉赫曼的声音充满了虔诚宗教徒才有的诚挚,让沈信一时无言以对。 顿了一下,沈信问道:“现在阿拉伯世界的形势怎么样了?”对于上次的峰会到底有没有效果,有什么样的效果,沈信其实也很关心。 拉赫曼一听这个问题就开心地笑了:“势头很好,虽然很多事是急不得的,但总的发展势头,却是前所未有得好。这当然得感谢你,或者说,我们要感谢真主。你的cd也来得恰到好处,我要让它传遍整个阿拉伯世界,作为真主对我们的指导。” 沈信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本来是作为对拉赫曼个人的礼物,现在拉赫曼却要让所有阿拉伯人都来听,说不定自己真的会被所有阿拉伯人当成真主的使者也说不定。 而电话那边,拉赫曼又说话了:“作为真主的使者,你发来的cd可以说是代表真主的恩赐,是真主送给我们的礼物。而作为对真主的回报,我也想诚恳地请求你,请收下我那微薄的礼物吧。” 一听拉赫曼又提到这个,沈信不由苦笑,刚要拒绝,却忽然想起了唐子凡说的话。在拉赫曼看来,这么一块油田应该算不了什么,对于沈信而言,这块油田也没有什么意义。不过考虑到自己和唐子凡他们正在进行的事,这块油田却是可以发挥很重要的作用的。在能源问题困扰整个世界的时候,这绝对是一块人人垂涎的肥肉啊,利用得当,简直是一件无往不利的利器。 这样想着,沈信不由沉吟起来,一时难以决断,因为要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实在让他觉的不好意思。 而拉赫曼却不知道沈信的想法,还以为沈信又要拒绝,急着又道:“你既然是真主的使者,就当能体谅我们教徒的心理,如果你不接受,我们就以为是真主要抛弃我们了。而且,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沈信问道。 “阿拉伯民族自己既不团结,在国际上也没有朋友,这实在太限制阿拉伯民族的发展了。”拉赫曼说道:“而中国也是。我的意思是,希望能够慢慢和中国方面建立起比较亲密稳定的友好关系。这个事情,还需要你来帮忙,为了阿拉伯民族的明天,我相信你是会这么做的。” “为什么找我?”沈信奇怪地问道:“外交上的事情,你可以通过你的外交官员去进行啊。” 沈信觉得奇怪,拉赫曼却觉得理所当然,当即就回答道:“因为你是真主的使者,有你在,比什么外交官员都强。我也知道,你应该有这方面的关系,在日本事件中,已经体现出这一点了。当然,这事情急不来,不过我们是很有诚意的,希望你能把这种诚意通过真主的力量让中国了解。” 一通高帽子戴下来,沈信想要拒绝也不可能了,只能再度苦笑。不过想深一层,这也未尝不是好事,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界,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多几个朋友当然不是什么坏事。阿拉伯人现在在世界上的名气并不好,拉赫曼也认识到了,所以他才说需要时间,而且希望别人能理解他的诚意。如果这是他的真心话,沈信倒是和乐意帮他这个忙。而说到探测别人心意,沈信也是自有自己的办法,觉得拉赫曼的话还是可以相信的。 这样想着,沈信又往自己肩膀上扛了一份责任,不过现在所有的事情都胶结在一起,他是那一头也放弃不得了。 “怎么样?我的兄弟。”拉赫曼最后又打出友情牌。 “我可以试着帮忙,不过不敢保证会成功。”沈信字斟句酌地回答道。 “有你肯帮忙,当然毫无问题,真主在保佑着你。”拉赫曼对沈信的信心比他自己都足,说完这一句,他接着又道:“既然你都这么帮忙了,那么礼物是肯定要收的,如果你不收,我就派人给你送到家里去。” 听拉赫曼这么说,沈信不由好笑,还没有听说过有人逼别人收礼的,而且礼物还是这么怪。不过想虽然这么想,沈信还是立即回答道:“你就不用派人给我送了,我想想,尽快给你答复。” “好的,我等候你的消息,兄弟。”拉赫曼的声音听起来象是别人送礼给他似得高兴。 挂掉电话,沈信不由想到,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似乎冥冥之中真的有人在把握着世间一切。 而沈信这样想的时候,温馨已经靠在他身上,温柔地问道:“拉赫曼王子?” “对。他又要送我油田。”沈信苦笑回答,对温馨能知道是拉赫曼并不感到奇怪,他在埃及的经历所有的熟人都知道,拉赫曼王子也为他们所熟知。 “哇,油田耶!”温馨夸张地大叫:“阿拉伯人还真就是石油多。” “你喜欢?喜欢就送给你。”沈信微笑道。 “我要石油干什么?”温馨吃惊过后,很无所谓地说道:“除非那油田能保证你永远都喜欢我。” “不用油田,我也保证永远都喜欢你。”沈信说着轻轻抚摩起温馨嫩滑的脸蛋。 “那我就什么也不需要了。”在沈信的抚摩下,温馨舒服地闭上眼睛,说话也变得象梦呓一般。 一早起来,沈信最先去的自然是典娆的房间,他急着想知道典娆这一晚上有什么结果出来。一进门,沈信就看到典娆正在电脑前忙碌着,正在整理着什么东西。而秦歌这时候却是趴在床上,犹自很痴迷地看着典娆的侧影。在他看来,典娆是永远都看不腻的。 沈信先看看典娆脸色,似乎毫无异样,说明这一晚上的工作对她并没有什么影响,这才放心。看见典娆似乎忙完了,沈信连忙问道:“怎么样了?” “当然是大功告成。”典娆得意地回头一笑:“有我出马,还能搞不定吗?不信你看。” 随着这句说话,典娆已经在电脑中调出各种各样的数据给沈信看。那些沈信自己也是半懂不懂的,不过他也能看出来,那构造是很复杂的。想到自己看到的资料上说过,一台f000个零件组成,现在看来是一点不假。 当各种相关的零件终于最后组合成一台完美的引擎时,典娆笑道:“这就是我最后的作品,绝对是当今世界上数一数二的优秀引擎,不信你可以试试看。” 话是这么说,沈信现在当然是没法试,不过他可以把资料交给唐子凡,让唐子凡去试。而对于典娆,不论这个引擎最后证明到底好不好,现在沈信当然是毫不吝惜赞美之词,让典娆脸上马上现出快乐的笑容。 这个笑容,更是把秦歌的魂都给勾走了。 (第一六六章完) 第一六七章 上海站的结果 沈信的夸奖让典娆格外得高兴,很快就按沈信的要求把所有的资料都汇总并刻录出来交给了沈信。沈信接过光盘,不由想道,难道自己真的是福星?或者真是真主的使者?要不然为什么每次一有困难事,马上就有人来帮忙呢?就说眼前这个难题吧,在和唐子凡交谈的时候,两个人还都是愁眉不展,但只是一夜时间,居然已经有了这么有利的帮助。按照这样的势头,倒是可以乐观点看未来,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 沈信这么想着的时候,从电脑前站起来的典娆一回头却看到了正痴痴地看着她的秦歌。没来由地脸上一红,典娆马上对秦歌大发脾气:“你怎么还在这里?谁允许你躺在我床上的?” 对典娆的不客气,秦歌已经习以为常,听到典娆的话既不生气,也不惭愧,完全是无动于衷,还是一直盯着典娆看。 典娆更恼火了,叫道:“听到我说话没有?还不给我起来?” “小娆,你也要体谅一下我嘛。”秦歌终于懒洋洋地开口了:“昨天你忙了一晚上,现在居然更是容光焕发,这是谁的功劳?换言之,是谁在做最劳累的事?当然是我了。你居然这样对待一个任劳任怨的崇拜者,于心何忍啊?当然,如果是别人,管他是多么殷勤,管他是多么辛苦,都随他去了,那叫活该。可是我不同啊,小娆,你可知道,为什么我这颗沧桑的心跳得如此的青春活跃?” “你才是最活该的那个。”典娆没好气地说道:“不要再花言巧语,我是不会相信你的话的。” “唉,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秦歌叹息一声,接着道:“不过你不理解我也没关系。但现在我浑身酸痛,而且是因为帮助你引起的,你是不是应该有所表示,用你那双小手来帮我按摩一番?你手艺不好我也不怪你,我并不是太挑剔的人。而且你也不用当我是情人,只要当我是老大一样就好了。” “你想得美。”典娆气得上前一把拖起秦歌,扬手就抛向门口。 “你不给我按摩,我找别人去。”秦歌在门口站定,无所谓地说道:“反正多的是专业人士,我不怕没有人接生意。” 说着,秦歌就要拉门而去,典娆却突然大叫一声:“回来!” 秦歌大喜回头:“你终于同意啦?这实在是太好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嘛。对了,你也不需要刻意地太温柔,在我而言,不要出人命就好。” “少做梦了。”典娆不屑地说道:“还没睡醒?我叫你回来是另外有事。” 秦歌一下子就蔫了:“唉,为什么总是好梦难圆呢?算了,不说了。你有什么事快说吧。” 典娆歪着头想了想,这才说道:“信哥哥说想要我设计一辆f1赛车,而且要快,这在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我还需要你再帮帮忙。有你帮忙,我就可以很快设计出来了。” “不太好办啊。”秦歌作为难状:“我其实很忙的,而且这样做更是大耗功力,而且还得不到同情,感觉不到温暖,我实在想不出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 “那你是不愿意喽?”典娆一瞪眼,接着跑过去站在沈信旁边:“信哥哥,你来帮我好不好?” 对典娆的要求,沈信自然不能不答应,连声应好。 沈信一说话,秦歌可就不乐意了,大声地叫了起来:“老大,你没事不要掺乎好不好?我和小娆温馨的两人世界,全被你破坏了。如果你觉得这样很有趣,那我就在你和各位大嫂温存的时候去观瞻了。哼,我和小娆本来可以有很多温存的机会,都是因为你没有实现。” 一听秦歌这话,典娆马上怒气冲天:“谁跟你两人世界?谁和你有温存的机会?胡言乱语,你这可是自作孽,不可活。” 秦歌一看典娆脸色,连忙大叫:“不要啊,小娆,要出人命的。” 典娆冷笑道:“昨天我才发现你的功力是那么高,不禁后悔以前下手还真是太轻了。你觉悟吧,今天我是不会饶你了,你最好有心理准备。” “老大,救命啊。”秦歌叫着望向沈信,那神情却在表示:还不走?还看?不要逼我! 沈信微微一笑,起身闪人了,这件事他管不了,也懒得管,只好如秦歌意,自动消失算了。而沈信刚一出门,就听到屋里乒乒乓乓地打起来了,嘴里念着“阿弥陀佛”,沈信快步离开了凶案现场。 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也没有什么新鲜的,沈信等都经历过很多次了,很轻松就应付过去了。在下午一点多的时候,沈信和温馨,秦歌和典娆,都已经在上海国际赛车场的看台上就座了。对于即将要举行的f1赛车,除了温馨是纯粹看热闹外,其他三个人倒是都大有兴趣,尽管这兴趣的出发点不同。 唐子凡也准时到了,就在他们旁边。在比赛开始之前,他掏出几副耳塞递给沈信,微笑说道:“把这个戴上。” 沈信有些莫名其妙,不过还是都接了过来。将三副耳塞分别递给温馨等三人,只有温馨似懂非懂地戴上了,而典娆和秦歌却是顺手放在一旁。 唐子凡看到沈信自己也没有戴耳塞,露出一个很奇怪的笑容,沈信更觉得这里面有古怪,可是却想不出是什么。不过等比赛开始的时候,沈信终于知道了。 赛车一启动,一阵惊天动地的轰鸣声就响了起来,简直能震破人的耳膜。沈信他们的座位都在前排,那首当其冲的感受更是强烈。虽然沈信绝对是能够应付这样的噪声的,但突如其来这么一下,还是让他震动不小。这都是由于f1赛车那超级强劲的引擎引起的,这样的声音简直就象是在坦克大战一样,抛开它对人耳膜的刺激,倒是很让人振奋,难怪总说f1赛事是世界上最让人热血沸腾的赛车。 秦歌和典娆与沈信的情况差不多,都是先一惊,接着就若无其事。不过秦歌的情绪明显因此高涨了许多,忍不住还是大喊大叫。在巨大的引擎噪音中,他的话没有几个人能听到,但沈信和典娆却听得一清二楚,他叫的是:“哇,太刺激了,我要战斗,我要征服世界!” 听到这个叫声,沈信不由微微一笑,他自己也受到这声音的刺激,觉得豪情满胸,更不要说秦歌这样有着惟恐天下不乱性格的人了。 当然,对秦歌的表现,典娆的反应却是一贯的态度:“疯子!” 温馨看到沈信的脸色似乎变了一下,也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虽然戴着耳塞,她也能感受到那噪音是多么得巨大。她本就生性活泼,原先虽然只是来看热闹,现在居然也对这项运动感到很有意思。 唐子凡一直在注意着沈信的脸色,看他只是一开始受了点震动,接着就完全恢复正常,不由大是佩服。而沈信接下来表现在眼神里的对f1赛车的渴望更是让他满意,就是要这样的沈信,才能完成他那个似乎很不现实的目标。这也是他带沈信来现场观看赛车的原因,他相信,只要是真正喜欢赛车的人,在现场看过f1赛车后,是绝对压抑不住自己对这项运动的热爱和激情的。而一个激情的沈信,才是他最需要的,他需要有这样一个人来为他赢得世界冠军。 在这样的场合,交谈是不可能的,于是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就集中在赛车上。 二十辆赛车在起跑线上猛地冲出,一眨眼工夫已经要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从静止到加速到100公里/小时,f1赛车只需要2.3秒,可以想象那爆发力是多么得强劲。由极静变极速,只在数秒间,这期间的反差之大,如果不是亲眼目睹,绝对是感受不到它给人的震撼之大的。 如果说刚才轰鸣声刚起的时候,沈信感受到的只是战争的号角的话,那么沈信现在的感受就完全是奋战中的勇士那种心理了,他深深感到,这才是一个真正车手应该从事的赛车。 沈信也赛过车,但那些比赛和f1赛车比起来简直是太小儿科了,光是f1赛车这气势,已经把其他所有赛车都压得黯淡无光了。 秦歌感受到的兴奋大概比沈信还要强烈许多,毕竟他的性格要好战得多,这样的赛事尤其合乎他的胃口,这一点从他从头到尾一直不停地在叫喊就能看出来。 这样的比赛绝对是激情四溢的,无论车手是什么样的人,但在这样的赛车中,所有的赛车都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疯狂。那高速奔驰当中的赛车,简直就象要飞起来一样,绝对是难以表述的视觉刺激,沈信和秦歌犹觉得如此,普通人就更不用说了。这其实也并不夸大,f1赛车的引擎绝对能让f1赛车飞起来,如果车身装有翅膀的话,那动力绝对是足够了。 和所有人一样,沈信从比赛开始之后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赛道和赛车,那种超级的速度和壮观的场面,使他忘记了一切。 上海赛车场是在2002年动工,于2004年开始承办f1赛事的。用于f1赛事的赛道总长是5.451公里,而完成整场比赛每个车手要跑够53圈,一般来说这大该需要一个多小时。 而在沈信不知不觉中,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了,车手们的疯狂却还在继续。沈信这时候也不得不佩服车手们的体质了,因为他完全能够理解这项赛事对车手身体要求到底有多高。每一个优秀的f1车手都是世界上最强壮的运动员,这话是一点不假。 在比赛接近尾声的时候,沈信的目光更多地停留在一辆红色的赛车上。那是属于法拉利车队的,那是属于“车王”舒马赫的,在众多中国的f1车迷眼里,这就是有史以来战绩最辉煌的战车。而在整个f1赛车史上,法拉利是一支绝对不容忽视的劲旅,舒马赫更是毋庸置疑的车王。 与舒马赫争夺最激烈的是雷诺车队的阿隆索,他是近年来唯一从车王手中夺走一次总冠军的人,来自西班牙的年轻小伙子。 越快到终点,舒马赫似乎越沉稳,并不在乎自己的速度是不是最快,只是保持着平稳的前进。这让沈信有些奇怪,尤其是看到本来一直领先的舒马赫居然被阿隆索超过而一点反应也没有,他都替舒马赫着急。 唐子凡似乎看出沈信的想法,微笑解释道:“这一站已经是最后一站,舒马赫只需要有积分就能稳获总冠军,他已经不需要拼命了,只要能安全到达终点,他就又是总冠军了。”唐子凡不知道沈信到底能不能听到他的说话,但他觉得有必要和沈信解释一下,当然,沈信是完全能听到的。 沈信听完这才恍然,同时也明白了阿隆索为什么那么拼命了,这个分站冠军舒马赫不在乎,但阿隆索需要证明自己并不比舒马赫差,他很在乎。 在一阵欢呼声中,阿隆索第一个完成比赛,成为上海站的分站冠军。而紧随其后,舒马赫的赛车也到达了自己的终点。两个人走出赛车,向着欢呼的人群挥手致意。本算是胜利者的阿隆索的神情似乎有些落寞,更多是服,但本年度的赛事已经结束,要证明自己,只能等待来年了。他还不知道,除了舒马赫,明年还有另外一个强劲的对手将要加入。 舒马赫几乎面无表情,却是一脸傲然,当他向着看台挥手的时候,似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那一刻,沈信感觉舒马赫仿佛就是君临天下的车中之皇。 “就是要这样的对手,拼起来才过瘾。”沈信这样想着,浑然忘了现实中种种可能导致他无缘f1赛车的因素,只是单纯地沉浸在由f1赛车激起的激情中。 而车王舒马赫这时也并不知道,未来让他最难忘的对手,这时正在看台上看着他再一次加冕。 (第一六七章完) 第一六八章 沈信的礼物 “怎么样?感觉如何?”唐子凡笑意盎然地问沈信这句话的时候,他们已经远离了上海国际赛车场,把那战争般的喧嚣抛在了身后。不过从沈信的神色看,刚才的经历对他造成的震撼仍在,所以唐子凡才以这样的问话开始。当然,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秦歌和典娆以及温馨。 唐子凡刚说完这句话,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看不到沈信了。不是沈信消失了,而是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一双脚遮住了他的视线。顺着近在咫尺的那双脚向上望去,唐子凡看到的是秦歌正气焰嚣张地俯视着他:“小唐,f1赛车果然有趣,我感觉很好。听说你正在搞什么f1车队,别的不说,这个车手位置是我的了。” 先不说其他的,秦歌对唐子凡的称呼先让唐子凡啼笑皆非:“小唐?你叫我小唐?” “有什么不妥吗?”秦歌站在桌子上,斜眼看着唐子凡,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称呼有什么问题。 “算了,你想叫什么叫什么吧。”唐子凡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在这个问题上和秦歌纠缠了,秦歌的厉害他也是领教过的。于是他抛开这个问题,只是接着问道:“你想参加f1赛车?” “废话,不然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么多?”秦歌一脸不爽地说道:“行不行一句话,怎么一点都不爽快?你知不知道我这样说话很累的?” 唐子凡更是哭笑不得,还没说够三句话,秦歌已经叫着不爽快了,莫非他以为f1赛车就是他的玩具?想玩就玩?不过他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而是笑道:“你也知道累?知道累就下来说话,你这样说话累,我看着你也累。”这句话唐子凡实在是忍不住要说出来了,秦歌那么突兀地站在桌子上,不要说自己看他不方便,光是引得所有人侧目,已经让他觉得受不了了。 “哦,不好意思,我实在是太兴奋了。”秦歌说着从桌子上跳下来,亲热地楼着唐子凡的肩膀说道:“这样是不是好点呢?现在该说说我加入车队的事了吧?” 一听秦歌又说这个,唐子凡不由苦笑:“你想参加是好事,不过事实上不是那么容易的。“ “有什么困难吗?”秦歌一脸不解地说道:“我这不都答应你了吗?”从秦歌的神情看,似乎他自己一答应,应该就没有什么难题了。 对秦歌这句话,唐子凡可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和解释了,很明显秦歌什么也不懂,这麻烦可是大了。幸好有典娆在,已经抢先喝止了秦歌:“不懂就不要乱说话,害得我们也跟着没面子。” 听到典娆这么说,秦歌并没有生气,反而恍然大悟地说道:“对了,你是行家,正好教教我啊。”说着,看典娆并没有直接拒绝,他马上坐到典娆旁边去了。 看到这一幕,沈信和唐子凡交换了一个既会心又无奈的笑容,这才有机会继续进行刚才的谈话。 看看唐子凡,沈信回忆了一下刚才看到的场景,点头说道:“不错,现场观看f1赛车,那感觉绝对是不一样。我真的很期待这样的比赛。” 听沈信这么说,唐子凡微微一笑,他的目的就是要让沈信自己的斗志昂扬起来,现在看来,效果不错,而沈信说完这一句,却是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光碟递给唐子凡:“累你这么费心,送你张光碟看看。” “什么光碟?”唐子凡疑惑地问道:“不要告诉是你自拍的小电影。”说到这里,他似笑非笑地看看秦歌,大约是想起了秦歌的“健身裸男”事件了。 “谁有他那么变态?”这是沈信的回答。而秦歌的回答却是:“我自拍后,谁还敢自拍?” 众人啼笑皆非,典娆更是毫不客气地给了秦歌一击:“不知羞耻。” “是有关赛车引擎的,小娆的作品。”沈信最后对唐子凡解释道。 “是吗?哎呀,我怎么把小娆给忘了?真是低级失误。”唐子凡狠狠一拍脑门,懊恼地说道。 “不是有我帮你想起来了吗?你就不用伤心了。”沈信微笑说道:“除此以外,我还有礼物要给你,不过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什么礼物?”唐子凡连忙问道。和沈信交往这么久,他习惯了沈信的意外之喜,这时隐隐觉得有什么大好事要发生了。 “对石油感兴趣吗?”沈信微笑问道。 “石油?”唐子凡皱起眉头:“我要石油干什么?” “没兴趣算了。”沈信耸耸肩,无所谓地说道。在场的人中,大概只有温馨能够明白他的意思,不由偷偷地笑了起来。 看到温馨的笑容,唐子凡隐隐觉得这事有古怪,不由更是性急,大叫起来:“阿信,有什么话你直说好不好?这样大卖关子可不是对待朋友之道。”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送块油田给你,所以我的问你一下,看你喜欢不喜欢。”沈信笑道:“这油田在中东,也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千里迢迢地去挖。既然你没什么兴趣,那就不说了。” 一听沈信这话,唐子凡一下子跳了起来:“你,你开什么玩笑?” “开玩笑?我不开玩笑的。”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的样子象开玩笑吗?” “那你是说真的?你真的有块油田?”唐子凡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也不是他没有见过世面,只是有关油田的事实在是非同小可,他实在是难以置信。 “当然是真的了。”沈信笑道:“是有这么块油田,只是我觉得麻烦,又没有什么用,所以我很犹豫是不是该要。” “你神经病,油田怎么会没有用?”唐子凡看沈信象看怪物:“别的不说,那都是钱啊,我们现在正缺钱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你……”唐子凡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么说,你有兴趣了?”沈信微笑问道。 “当然了,那还用说?”唐子凡叫道:“有了油田,我们的资金情况可就大大好转,不用捉襟见肘了。你也知道的,我们现在要做的事很多,资金周转很困难啊。” 沈信还没有说什么,秦歌已经在一边点评道:“财迷,守财奴,庸俗,没品位。”他滔滔不绝地还想说下去,典娆已经瞪了他一眼:“说谁呢?” 典娆一瞪眼,秦歌马上想到另外一个问题,似乎这个评价对典娆更合适,他连忙噤声不语。 而那边,听唐子凡说有兴趣,沈信无所谓地说道:“那就这么定了,油田归你了。”看他的口气,似乎送给唐子凡的不是油田,而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礼物。 “到底是什么油田?蕴藏量多少?日产量又是多少?”唐子凡兴奋起来,问题一个接着一个。 “谁知道?”沈信摇头说道。 “你,你还真是没神经啊。”唐子凡又差点跳起来:“什么都不知道就说自己有块油田?你当今天是愚人节,还是你当自己是上帝啊?” “小唐,不有性急嘛。”沈信看唐子凡急了,反而开起玩笑来:“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很没有礼貌?人家送东西给你,你说谢谢就行了。象你这样,不仅连声谢谢也没有,还挑三拣四,小心以后没有人送东西给你。” 被沈信这么一调笑,唐子凡自己先不说,其他人已经忍不住笑了起来。尤其是秦歌,看见沈信学他一样叫唐子凡“小唐”,他笑得格外响亮。 而唐子凡自己,这时候却顾不上想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了,他刚刚想到,沈信既然这么说,他肯定是有油田在手,他的油田是从哪里来的呢?想到这里,他忽然想到沈信的埃及之行,对沈信的经历也是了如指掌,他忽然想到了,忍不住喃喃道:“拉赫曼王子还真是大手笔啊,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够大。” “哈,你终于猜到了。因为我本来不想收,所以什么也没问。”沈信笑道:“既然现在你有兴趣接收,那么就由你去问他好了。对了,你可以想和阿穆尔谈谈,他是拉赫曼的助手。”沈信说着把阿穆尔的联系方式给了唐子凡。 知道所有一切都不是开玩笑,唐子凡的神情也郑重了许多,眼睛里闪现出沉思的神色。想了半天,他对沈信说道:“把丁自强的联系方式也给我,我也要和他谈谈。” 沈信一边把丁自强的联系方式给了唐子凡,一边打趣道:“看你的样子,似乎想做和平大使嘛。” “差不多。”唐子凡也笑了:“机会难得,如果不把握可就太愚蠢了。哈,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我们索性就玩大点。” “你不是想干什么恐怖的事情吧?”沈信有点怀疑地说道。 “你到时候就知道了。”唐子凡也卖起了关子:“反正不是什么坏事。哈,不多说了,我有事要忙,先走了。”说走就走,唐子凡这次可是爽快到了极点。 看着唐子凡的背影,沈信不由微笑起来,他完全能够想象,有了这块拉赫曼送的油田,唐子凡肯定能把它的价值发挥到最高。正如唐子凡所说,这绝对不是什么坏事,至少对中国人来说,这绝对是好事。 唐子凡的兴奋只是针对这一点,他还不知道沈信送他的光碟也是一份不菲的礼物,想着唐子凡明白到那光碟的效果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沈信不由笑得更是开心。他当然不能完全理解到典娆设计引擎的威力,不过依他对典娆的了解,他完全有理由相信,那绝对是会让唐子凡大吃一惊的。 沈信这样想着的时候,秦歌却在嘟囔:“没义气的小唐,连个车手位置也不给我留,以后喝酒再也不通过他了。”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却忽然想到正事,这次来上海本来是要开演唱会的,现在居然很少想到这方面,实在是有些不务正业了。一念及此,沈信连忙问秦歌道:“对了,演唱会你准备得怎么样了?你可是打包票你的角色你做主的。” 一听沈信这么问,秦歌马上委屈起来:“老大,你又不是不知道?昨晚我可一直都在帮助小娆,哪有时间弄这些?” “我不管。”沈信理也不理秦歌的抱怨:“如果你完成不了你的词曲,那就只能跑龙套了。” 秦歌还没有说什么,典娆忽然开口了:“我忽然对f1赛车很有兴趣,想要继续研究一下。秦歌,你今天继续帮我。” 听到典娆难得地没有叫他流氓,秦歌不由大喜,但一想到如果帮助典娆,他就更没有时间作词作曲,那神情不由有些为难。不过秦歌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摆架子的机会,所以他马上为难地说道:“小娆,按说你的忙我不应该不帮,不过你也看到了,我真的很忙。除非你有什么实质性的酬谢,否则我很难放弃我的事业而去帮你的。”说到这里,他眼里的神色又是得意,又是希冀。 典娆却是完全不吃秦歌这一套,根本不和秦歌讨价还价,她只是转向沈信叫了一声:“信哥哥。”她什么也没说,但沈信自然知道她用意,连忙应了一声。 但不等沈信说什么,秦歌已经抢先对典娆说道:“小娆,我决定帮你了。虽说事业就是我的生命,但为了你,我是连命也不要的。”一边对典娆表着忠心,秦歌一边威胁似地对沈信挥挥拳头,意思是说:一边去,不要破坏我的大好机会。 沈信好笑间,自然不会和秦歌争什么,不过还是提醒他:“如果你准备不好的话,第一场演唱会可就没你多少事了。” 秦歌默默无语,显然内心里挣扎得十分厉害,不过最后还是一咬牙说道:“那就不要算我了,你看着办吧。唉,谁叫我是那么痴情的人呢?”说到这里,他居然唏嘘不已。 沈信和温馨暗自好笑,典娆却马上站起来说道:“那还等什么?我现在就开工。” 典娆当先而去,秦歌马上跟上去了。 现场只留下沈信和温馨两人,沈信笑道:“没有了秦歌,我们可就有得忙了,现在我们也要开始工作了。唉,实在是仓促,根本就没有准备好就开始巡回演唱了,如果被人知道,恐怕要笑掉大牙。” 温馨微微一笑,没有说什么。虽然沈信说的是真的,但她一点也不为这样的事担忧,有沈信在,永远没有什么事是值得担忧的,这是她的真实想法。 (第一六八章完) 第一六九章 筹备 沈信说来得仓促,没有准备好,并不是随便说说,而是真的没有准备好。按他自己的设想,他的整个巡回演唱每一场都是新内容,而整体下来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筹备好的。不过唐子凡的事情来得突然,他虽然没有准备好,也只能急着赶过来了。 说到具体的构思,他和秦歌以及完成三人是在一起讨论过的,不过最后并没有达成完全的一致。而要完成所做的歌词,也是并没有完全作好。可以说,所有事情现在都得临时来赶就。 沈信原先的构思是一场演唱会就是一个舞台剧,不过在和秦歌以及完成的讨论中,他却发现这样的形式并不是太好。一方面是因为整场演唱会只是一个故事还是有点单调,另一方面却是因为构想中的故事太多,一场一个,实在是用不过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完成提出了一个新的构想,那就是一场可以有好几个故事,然后综合来表达一个大主题。比如说作为第一站的上海,完成设想的就是有关中国古代的几个爱情故事,比如说《许仙和白娘子》,《梁山伯和祝英台》,还有《西厢记》,《红楼梦》等。他的意思是把这几个故事各自成章地演绎出来,然后最后成为一个完整的有关中国古代的爱情故事篇。 不仅是这样说,完成也是这样做的。在沈信出发之前,他完成的歌词也就是有关这方面的。如果沈信要有新的想法,那么歌词可就赶不上了。一想到这个,沈信就不得不苦笑,这是和完成合作以来唯一一次被完成将军。以前都是完成为曲作词,现在却成了沈信需要为词谱曲了,而且现在看来,整场演唱会的构思也只能按他的意思来。 不过老实说沈信其实也听赞同完成想法的,只是这样一来,秦歌可就没有太多机会出场了,因为这里面没有太多第三者的戏份。正是因为怕秦歌不高兴,沈信才迟迟下不了决心,不过现在好了,秦歌因为典娆难得的给他好脸色,已经自动退出了第一场的演出,倒是让沈信完全没有了这方面的顾虑。 正因为沈信自己也有着和完成相似的想法,所以有关作曲,虽然他还没有开始,但并不能说心中一点谱也没有。 和温馨回到房间,沈信马上把完成所作的词拿了出来。虽然这些词两个人都已经看过不少遍了,但这次再看到,两个人还是难以掩饰对这些词的赞赏。在沈信看来,这绝对是完成最巅峰的作品,比他以往所有的词都高出一个档次。这些此最明显的特点是对感情的理解的深刻和刻画的细腻,而且并不因为这样的特点而有失总体的大气,沈信觉得这才是难得可贵的,充分说明了完成在作词方面已经达到大师级的水准。 温馨同样对这些词赞不绝口,再一次细细评味一番,她不由感叹道:“词若有情,必是千古第一有情人,词若能唱,必是千古绝唱。” 沈信微笑接口道:“我也这样觉得。难怪完成自己也说,这是他一时有感所作,作完之后再也找不到那灵感。只能这样说,这是完成妙手偶得,乃是来自九天的灵感,非是出自人手也。” 对于沈信说的话,温馨先是点点头,却又摇摇头,不知道在赞同什么,也不知道在反对什么,而最后,她更以一声叹息结束了这一系列莫名其妙的动作。 沈信看得奇怪,刚要问温馨是什么意思,温馨已经抢着说道:“词作得这么好,我真担心你的曲会表达不出词的意境,你还不赶紧努力?不是要到时候进行诗歌朗诵吧?那可就贻笑大方了。” 沈信一听,马上就把刚才的想法抛开了,温馨说得对,如果作的曲不够好,那么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拿出去唱了。这样一想,沈信难得地感觉到了压力。 不过老实说,沈信的压力其实很小,一方面他自己在感情方面已经有着丰富的经历,另一方面他还有灵琴的帮助,要作出能和这歌词搭配得当的乐曲,实在也不是什么难事。尤其此刻在他面前还有温馨,一看到她,他已经感到灵感如泉,正在望外涌出。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已经顾不上说什么了,而是马上拿出灵琴,先闭目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才拨动了琴弦。 对这架灵琴,温馨并不陌生,所以也丝毫不觉得讶异。静听着沈信弹奏的乐曲,温馨马上就沉入了那美妙的音乐世界。和沈信在音乐上的默契,温馨绝对是第一,不仅是因为两个人在音乐上的共同爱好,更因为两个人的感情已经是水乳交融。 所以,当沈信的乐曲弹奏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温馨已经看着手中的歌词,开始低低地吟唱起来。两个人几乎不需要互相说什么,那配合已经达到了完美的境地,沈信弹着琴,温馨唱着歌,同时体会到乐曲和歌词中那种深入到骨髓的千古深情,两个人一时间都觉得象痴了一般。 歌词足有几十首,要作的曲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完成的,不过沈信的灵感却也是源源不绝,一点也不停顿,那乐曲声就一直持续着。温馨这时候已经不再看歌词了,事实上那些歌词她也烂熟于胸,也不需要再看了。几乎是一听就知道沈信的曲是为那首词所作,她闭着眼睛也能和上沈信的乐声,随时将自己的歌唱部分加入到沈信的演奏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个人不仅能够体会到两人之间那绵绵不绝的情意,且更深刻地体会到了音乐和歌词浑然一体带来的艺术美。同时有着这两方面的心心相印,两个人不用互相看一眼,不需要互相说一句话,已经将相互之间的心意了解得很清楚,同时更沉浸在那种两情相悦的至高境界。 沈信的这一演奏持续了很长时间,温馨也一直在用歌唱回应着沈信的表演,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也浑然不觉得劳累,就那么一直沉浸在这由美妙的音乐和美好的爱情组成的世界里。 等所有的歌词都被温馨唱了一遍,沈信犹自觉得意犹未尽,在最后还又加了一大段灵琴独奏。似乎和那些歌词没有关系,但其实却是对歌词中所有的意义的总结,这一段曲子完全是沈信信手发挥,灵气十足,那种飘渺的感觉能让所有有情人听了都感觉到飞翔的滋味。 温馨是有情人,而且就在她的情人身边,那份感觉尤其强烈。这时候她已经没词可唱了,实际上她也完全唱不出来,她现在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就这样伴着沈信,直到天荒地老。 沈信的表演终于结束了,但不仅温馨,连他自己一时也说不出话来。这乐曲可以说是他自己所做,但同时又不是他自己所做。可以说是和歌词一样,都是妙手偶得,沈信在完成了这么长时间的弹奏后,也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曲和完成的词所共同营造出来的氛围里。在他心中,此刻只有一句词:问世间情为何物?这是千年的疑问,沈信自己也是没有答案,这样想的时候,他更莫名地心中多了一丝怅然。 沈信和温馨就这样沉浸在各自的思绪里,一时间都没有开口说话。却在这时,房门被砰地一声推开,接着秦歌一脸愤然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看也不看沈信和温馨两个在干什么,秦歌忽然振臂高呼:“我要去抢银行。” “什么?”即使是秦歌的破门而入,其实也没有太多干扰到沈信和温馨的情绪,不过秦歌接着这一声喊却是一下子把什么氛围都破坏了,沈信和温馨也不能再无动于衷,齐声喊了出来。 看到沈信和温馨终于有了反应,秦歌这才沮丧地在一边坐下,颓废地说道:“小娆说我的钱太少,所以不喜欢我。我不去抢几家银行,什么时候才能有钱啊?” 一听秦歌这么说,温馨不由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沈信却忍不住想笑。对于典娆的性格,他是最了解不过了,这样的话还真可能是她说的,不过她的意思嘛,可就和秦歌理解的是两样了。 秦歌这时候却是一点也不理会沈信和温馨的想法,只是一个人在那里嘟囔个不休。这样嘟囔了半天,他忽然站起身就向门口走去。看他一脸坚定,似乎真的是要去抢劫银行。 本来还只是想看笑话,一看到秦歌来真的,沈信连忙叫住了他:“站住!” 秦歌依言止步,回头看着沈信,一脸誓不回头的坚决说道:“老大,事关小弟一生的幸福,你就不要怪我不听你的话了。既然小娆这么说了,我说什么也得干一次,你要真当我是你的小弟,就不要拦阻我。” 沈信实在是忍不住想笑,虽然事实上这事情很严重。看到秦歌一脸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神情,沈信强忍着笑开口说道:“我不是要拦阻你,是想和你好好算算,究竟怎样才算有钱?你要抢几家银行才能达到目的?如果你实在忙不过来的话,我可以帮帮忙。“ 听到沈信这么说,秦歌固然是一脸疑惑,温馨也是难掩惊讶。轻轻拉拉沈信的衣袖,温馨悄声问道:“你真的要帮秦歌抢银行?” 沈信很想说不是,不过看秦歌正半信半疑地看着自己,这句否认的话这时候实在不能说出口,只能轻轻地握握温馨的手表示事情另有曲折。表面上沈信却是豪气干云,大声说道:“那当然了,秦歌是我的好兄弟,为了他的幸福,不要说抢银行了,再危险的事情我也要帮他。” 秦歌本来还在疑惑,听到沈信这句话却是彻底地被打动了,忍不住感激地说道:“老大,你真是我的好老大。” “好了,我们是兄弟,废话就不要多说了。”沈信一挥手说道:“你说说看,怎样才算有钱?” “这个……”秦歌低头想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说起来秦歌其实比沈信更不在乎金钱,在这方面近乎是白痴,要说怎样算是有钱,他是一点概念也没有。 “小娆随便说一句你就当真,连怎样算有钱也不知道,你就想去抢银行?”沈信这样问着秦歌,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可是,小娆是这样说的嘛。”秦歌一脸委屈地说道:“我又怎么知道多少钱她才满足?”说到这里,秦歌很认真地想了想,最后决定道:“反正我就是要抢一家银行,抢完之后问她够不够,不够我就再抢。老大,你说过你会帮我的。”说完最后一句,他眼巴巴地看着沈信,表情可怜得很。 “对,我是要帮你。”沈信肯定地点头,接着说道:“不过我想问清楚,你是想让我帮你抢银行,还是想让我帮你想办法让小娆喜欢你?” “这不是一回事吗?”秦歌挠挠头,不理解沈信的意思。 沈信看看秦歌的表情,不由又笑了,接着问道:“你觉得小娆象是贪财的人吗?” “当然不是。”秦歌昂然答道:“小娆怎么会是那样的人?虽然你是我的老大,但这么诽谤我的心上人,我还是要跟你拼命的。” “那她为什么非要你有钱才喜欢你?”沈信笑着又问。 “我怎么知道?”秦歌大声地叫了起来:“我要知道的话,还用得着请教你?到底是为什么呢?”最后这句话他大概是问自己的,因为他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苦恼。 “我来告诉你吧,因为这是因为她喜欢电脑。”沈信微笑说道。 “喜欢电脑?那和喜欢钱有什么关系?”秦歌不相信地说道:“这根本扯不上嘛。” “当然扯得上。”沈信认真地说道:“电脑处理问题,最后都是归结为数字,这也就是小娆的兴趣所在。她不是喜欢有钱,她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她只是喜欢那个数字。” “是这样吗?”秦歌还是不能相信。 “当然了。”沈信肯定地回答道:“小娆说你要有钱,你就想去抢银行,你就不想想,按照小娆喜欢数字的性格,你抢多少钱能满足她这个爱好呢?” “是啊,我想全世界的钱加起来也不一定能够让她满意。”秦歌喃喃说道,表情失落无比。 “而且还有一个可能性更严重。”沈信看秦歌开始接受自己的想法,微笑着继续说道。 “什么后果?”秦歌急着问道。 “你知道如果数字大到连电脑也无法处理,那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吗?”沈信问道。 “我当然知道了。”秦歌不耐烦地说道:“除了死机,还会有什么情况发生?” 沈信笑了:“这不就对了,你去抢银行,要么是结果还不能让小娆满意,要么就是这种结果,你想要哪一种呢?” “哇!”秦歌忽然一声大叫,接着又蹦又跳,象是发了疯一般。不仅是温馨看得莫名其妙,连沈信也觉得想不痛,秦歌怎么突然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好不容易停下来,秦歌这才看着沈信说道:“你的意思岂不是说,如果我真的能弄到很多钱的话,最后会害死小娆?” “不是没有可能。”沈信严肃地说道。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秦歌突然又开始捶胸顿足,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看得沈信和温馨都大觉同情。 而秦歌却还在不断地说着:“难得小娆会向我提出条件,我怎么能不满足呢?可是满足她的条件又会害了她,我到底该怎么做?”说到最后,他忽然眼睛一亮,望向沈信说道:“老大,你既然这么说,就一定有办法对不对?快告诉我,我该怎么做?”看他的样子,恨不得马上对沈信严刑逼供,让沈信说出自己的办法。 沈信微微一笑:“办法当然有,虽然不一定有效。” “说,快说。”秦歌一脸的急不可耐。 “当然就是投小娆所好了。”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你去抢银行是绝对不行的,但你可以培养自己和小娆一样的兴趣嘛。比如说你可以研究一下天文学,那里面可都是天文数字,小娆一定会喜欢。还有和数字相关的各门科学,你都可以研究以下嘛。等你和小娆有了更多的共同兴趣,更多的共同话题,她说不定就会喜欢你了。” “天文学?数学?电脑?”秦歌嘴里念叨着,脸色越来越差:“我讨厌这些东西,我不想学。” “可是小娆喜欢啊,哪有什么办法?”沈信一摊手,无奈地说道:“不管你喜不喜欢,你最好还是学一学。而不管你听不听我这个建议,银行你是绝对不能去抢的,我绝对不允许。” “银行当然是不抢了。”秦歌点头说道:“我不想害小娆。不过你说的这些,我都不喜欢啦。我是用感情思考的艺术家,不是科学家,你让我去学这些,实在是太难为我了嘛。”说到最后,秦歌显出欲哭无泪的模样。看得出来,沈信提到的那些科学还真是让他头疼。 “唉,没办法,你自己看着办吧。”沈信倒是越来越想帮秦歌的忙了,刚才那番话也是发自心底,不过秦歌要实在没兴趣,他也没办法了。 在沈信和温馨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劝解秦歌的时候,秦歌却忽然站起向门口走去。 “你去干什么?”沈信看着秦歌的脸色,又觉得不对劲了。 “没什么,老大,我是不会去抢银行了。”秦歌头也不回地扬扬手:“我只是想先去学习一下二进制。” (第一六九章完) 第一七零章 支持 秦歌刚出门,典娆就进门了,看到秦歌头也不回的背影,她不由疑惑地问道:“那家伙出什么事了?” 沈信看到典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不由苦笑道:“你还问?他要去抢银行。” “抢银行?”典娆先是不解,接着却突然笑了起来:“不会吧?这家伙还真当真了?我只是随便说说,他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看到典娆好象很轻松,沈信不得不说道:“小娆,你喜欢不喜欢秦歌是一回事,但你要知道秦歌可是真的喜欢你的。你可能只是随便说说,他可就当真了。以后注意点,不要信口开河,秦歌要是乱起来,那麻烦可就大了。” 典娆想了想,点头道:“我知道了。”说完这句,她又忍不住恨恨道:“我也就说说他没钱吧,他就想去抢银行。什么事也往坏事上想,还真是有做坏人的潜力啊。他怎么就不想想从正道上挣钱呢?”说着,典娆也显出很郁闷的神情。 典娆这么一说,沈信也觉得好笑,不过对于秦歌的心态,他还是比较了解的,连忙对典娆解释道:“你说到钱,秦歌当然就往这上面想了。他你又不是不知道,对金钱根本就没有概念。你说从正道赚钱,他可是从来没有想过。就说他拍电影,出唱片吧,他根本就是为了兴趣,从来没有想到钱,怎么能怪他一提到钱就想到邪门歪道上去呢?” “倒也是。”典娆想了想,也同意了沈信的看法,接着又对秦歌下结论道:“这家伙,还真是够白痴的。” 听典娆这么说,温馨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了,连忙劝道:“小娆,这么说秦歌可是不太好哦,他说什么也是对你痴心一片的。” 典娆一笑,不依地对温馨说道:“馨姐,你也帮那流氓说话。” “真的,现在这么痴情的人可是不多了。”温馨认真地对典娆说道,还看了沈信一眼,似乎在说,和秦歌比,你可就差远了。 沈信有点气结,不过他自己也清楚,在痴情和专一方面,他是比不上秦歌的。不过什么事情也是有例外的,他自己的情况和秦歌不同,那也是没办法强求一致的。 对温馨的话,典娆只是一笑:“是啊,尤其是痴情的流氓,那更是不多见。”沈信和温馨听了都不由一笑。 而说到这里,典娆忽然望向沈信,担心地问道:“信哥哥,那家伙不会真的去抢银行吧?”这么说着,典娆的表情还真是有些不放心。 看典娆真的担心了,沈信也不好意思再开玩笑,连忙说道:“一开始他是想去,不过我已经劝过他了,应该不会有事。” “哦,那还好点。”典娆点点头说道:“如果他真的去抢银行,被人抓住可就糟了,那家伙,什么也不懂。” 说完这一句,典娆忽然转向温馨笑道:“馨姐,我们去逛街吧,人家说上海的夜景是很美的,而且有很多好玩的地方。” 温馨刚要点头答应,沈信已经忍不住叫了起来:“小娆,你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了,现在还想出去逛?” 温馨被他一提醒,这才发现时间已经是不早了,都怪沈信的音乐太迷人,她根本就没觉察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典娆却是一点不在意:“都说是夜景了,时间当然不是白天。有什么关系吗?我精力充沛得很。” “可是温馨需要休息。”沈信苦笑着说道,提醒典娆温馨可不是超人。 典娆看看温馨,温馨倒是想去,可是她更想到明天还有事做,现在真的是该休息了,只能摇摇头。 “要不,信哥哥你陪我去吧,你不需要休息吧?”典娆转而把目标对准了沈信。 沈信苦笑说道:“我是有时间,可是我还有事,你又不是不知道,演唱会我还得赶紧准备,不然到时候拿什么出来表演?” 典娆一听顿时泄气了:“算了,你们都有事,就是我是闲人。” 看到典娆很沮丧,沈信也觉得过意不去,连忙劝慰道:“不是还有个人没事吗?他已经宣布退出第一场的演出了,正好有空。” “你说那流氓?”典娆疑惑地看看沈信,又低头想了想,最后说道:“也不是不可以,我去找他。”说完这句话,典娆对着沈信和温馨招呼一声,转身去了。 沈信和温馨再说几句话,也就让她去休息,自己回自己房间去了。他还要忙着把下午作出来的曲子整理出来,的确是没时间陪典娆去玩,倒不是搪塞典娆。 刚回到房间坐好,沈信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拉赫曼打来的电话,沈信想起下午刚介绍唐子凡去跟他联系,心想莫非是和这件事有关?他连忙接起了电话。 “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怎么这么大的事对我提都不提呢?”电话那头马上就传来拉赫曼的声音,还半真半假地埋怨着沈信。 沈信连忙解释道:“你也知道的,我只是一个演员和歌手,商业上的事情我不懂,所以我才让我的朋友和你谈。并不是不跟你提,只是我们不是已经说好了吗?我让他先找阿穆尔,也就是不想麻烦你亲自操劳这么小的事。” “不,我说的不是这件事。”拉赫曼在电话那头放声大笑:“那些事,有阿穆尔就足够了,我说的是另外一件事。” “另外一件事?”沈信反而奇怪了,还有什么事和拉赫曼有关呢? “f1赛车。”拉赫曼大概估计沈信是猜不到的,所以提点了他一下。 “f1赛车?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呢?”沈信有点明白,却更糊涂了。 “你难道不知道吗?”拉赫曼大笑:“我可是阿拉伯世界里对f1赛车最热衷的人,在阿拉伯世界里,没有人比我更热爱这项运动,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这项运动。” “是吗?”沈信倒是真的不知道,不过此刻听拉赫曼这么说,他还是很高兴,至少,他们之间又多了一些话题。 “当然了。”拉赫曼笑道:“你难道不知道f1赛车在中东也有一站吗?我每年都去看的。”说到这里,拉赫曼又笑了:“所以我才说你不够兄弟,连你要参加f1赛车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如果因为这样误了去给你加油打气,那岂不是我的罪过了?” 终于明白拉赫曼的意思,沈信自己也笑了:“是唐子凡告诉你的?难道他没有告诉你,这只是一个想法,并没有完全确定下来?” “唐子凡不是这么说的,他说的是,事情已经基本上确定了,可以说是十拿九稳,还要我等着看你的表演呢。”拉赫曼笑道:“如果象你说的,事情没有什么把握,他怎么敢说得那么确信?” 沈信不由暗骂唐子凡,这家伙就是爱吹牛,什么事还没做已经闹得是满城风雨。不过对着拉赫曼,他当然不得不顾及唐子凡的脸面,只能含混带过。 而拉赫曼也完全不在意这方面的问题,接着他的话就转到另外的话题了:“和唐子凡通过电话后,我知道这个消息可是又惊又喜。惊的是你居然在赛车方面也上这么有才华和天赋,喜的是我们阿拉伯世界终于也要出一个车王了。” 拉赫曼越说越高兴,沈信却听得不对了,连忙打断他的话头说道:“什么叫我们阿拉伯世界也要出车王了?我可不是阿拉伯人,而且说是车王,现在可是有点太早了啊。” 沈信的问题不可谓不尖锐,但拉赫曼却丝毫不在意:“不管你是什么人,你有着穆斯林的心,我是绝对当你是自己兄弟一样,当你是阿拉伯人的自己人。再说了,你可是真主的使者啊,怎么说也绝对不是外人。”沈信苦笑间,拉赫曼信心十足地说道:“而既然你是真主的使者,有了真主的保佑,还有什么事是你做不到的?一个小小f1赛车,你绝对没有问题。” 宗教的力量是盲目的,对这句话沈信总算是有了更深的了解,从拉赫曼的语气来看,他对沈信的信心是绝对的,根本就不知道沈信自己其实也还心里没底。 而表达了自己对沈信完全的信心之后,拉赫曼继续说道:“我们是兄弟,又都喜欢f1赛车,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你的。你要参加f1赛车,那就意味着你是我们在f1赛事中的代表,我会号召所有阿拉伯人来支持你。你就放心大胆地前进吧,在你身后,有无数的穆斯林在为你祈祷,祈祷你夺得冠军。” 拉赫曼说得斩钉截铁且激情四溢,沈信自己却听得头皮发麻:“乖乖,一不留神居然就有成了无数穆斯林的代表,这麻烦可是越来越大了。”本想辩解一番,可是从拉赫曼的语气里他完全能体会到,无论什么说辞现在都不管用了,因为拉赫曼根本就听不进去相反的言辞。 叹息一声,沈信最后选择了什么也不说。他心里倒是突发奇想,如果他得不到f1冠军,拉赫曼是不是还会当他是真主的使者呢?这倒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不过沈信自己更知道,他是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的,也只能在理论上探讨一番而已。 在沈信的沉默中,拉赫曼继续说道:“听唐子凡说,你在获得驾照方面好象有些困难?” “是啊。”沈信回答道:“我根本没有f1车手要求的相关经验,这是个难题。” “不要担心,我的好兄弟。”拉赫曼笑道:“有我在,一定帮你办好这件事。我已经跟唐子凡说了,如果实在不行,就用我的名义给f1赛事赞助。不就是一张驾照吗?我用钱买也要给你买下来。” 听拉赫曼这么说,沈信不由苦笑,石油大亨果然是财大气粗,这说话就是不一样。不过说到用钱买,那可不是沈信所愿,除非万不得已,不然他是不愿意这么做的。不是还有唐子凡吗?沈信想道,就看唐子凡有什么好办法了。从唐子凡一直以来信心满满的态度来看,这在他而言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沈信这么想的时候,拉赫曼又说话了:“好了,兄弟,我就不多说了。一句话,需要什么支持我都毫不犹豫,只要你开口。我现在就等着明年巴林站的时候在巴林恭候你的到来了。相信真主,你肯定会夺得冠军的。” 沈信挂了电话,还是半天没回过神来,这事可是越来越有意思了,只是一件好象是纯私人的事,却似乎把他所有的关系都牵扯在内。 夜已深,没有什么人来打扰沈信,沈信急着要把自己下午作的乐曲整理出来,也就顾不上就这个话题多想,他很快全身心投入到音乐工作里面。 不仅仅是整理乐曲,他还得同时考虑正式表演时的现场效果以及其他人配合的问题,需要考虑的事情是很多的。沈信现在就象是一个导演,务必要让所有表演都按自己的想法和设计来,什么都要考虑到。不过这工作辛苦是辛苦,但那乐趣也是很大的,沈信一开始工作,马上就顾不上其他了。 不知不觉间,一个晚上已经过去了,看到已经整理完毕的乐曲,再想想已经构思得很完美的整个表演过程,沈信油然而生一种满足感。 或许这一天注定沈信是要继续忙碌的,还不等沈信有时间休息一下,一个访客已经一大早就来拜访了。他不是别人,正是唐子凡。 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唐子凡明显也是休息不足,大概也忙了一晚上,不过具体是忙什么,沈信可就不明白了。 在沈信疑问的目光逼视下,唐子凡淡淡吐出一个名词:“引擎。” 沈信一听就知道这是和典娆设计的引擎有关,连忙问道:“引擎怎么了?” 唐子凡没有回答沈信这个问题,反而上前一把抓住沈信的衣领喝道:“小娆在哪里?我说什么也要拉她进我们车队。” (第一七零章完) 第一七五章 幻之游 演出结束了,沈信和温馨的心情却还沉浸在刚才的表演中。就象秋真真是沈信在电影上的知己一样,温馨就是沈信在音乐上的知音人,由于这种艺术上的相知,加上两个人现实中的心心相印,虽然只是一场演出,在他们心中也是别有一番滋味。所有表演中的感情交流,都和现实交融在一起,从而使两个人的心更近,恋更深。现在表演结束了,但那情意却已经深深烙印在他们心中,让他们犹自心潮澎湃。 这个时候,秦歌却忙着向典娆献殷勤。对于刚才表演中的那些特别的场景效果,他的印象尤其深刻,忍不住要问怎么能达到那么神奇的效果。他这个时候还不知道一切都是沈信搞出来的,其实不关典娆的事。 典娆没好气地看了秦歌一眼,说道:“那不是我的功劳,是信哥哥的作品,你还是问他好了。” 秦歌虽然一心只想和典娆在一起,但刚才的那些场景实在让他太惊讶了,一听典娆这么说,他马上就跑去问沈信了。在他的眼里,这时可是有点佩服沈信了,不是一向以来的不屑和故作谦卑的模样了。 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反而有些不习惯,同时哑然失笑。这其实是很简单的,尤其是秦歌本身已经有着那么高的功力,不过秦歌没有接触过幻境,也难怪他那么惊讶。不过沈信也懒得细细给秦歌解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就直接把有关幻境制作的东西一股脑全给秦歌通过意识输入过去。 内容非常丰富,秦歌一时间也顾不上在饶舌,只顾专心地接收沈信传递给他的信息了。一直过了很长时间,秦歌才忽然说道:“原来如此,很简单嘛,老大还搞得这么神秘,哼!”这句话算是彻底恢复了秦歌本色。 一旦了解到幻境是怎么回事,秦歌就顾不上理会沈信了,马上跑到典娆面前得意地说道:“小娆,我可是刚刚学会一些有趣的东西。现在你说吧,你想到什么样的地方去玩?我马上就可以满足你的要求。” 对秦歌这么嚣张的姿态,典娆先是习惯性地给他一个白眼。不过说到想到什么地方去玩,典娆倒是有些心动,单手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她最后说道:“我想到草原上去骑马。” 一听典娆肯提要求,秦歌马上就高兴起来,承诺道:“一点问题也没有,你跟我来。”一把拉起典娆的手,秦歌还不忘对沈信招呼一声,然后就急急忙忙地走了。看典娆的神情似乎不太乐意,不过大概去草原骑马对她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她最后虽然不情不愿,还是跟着秦歌去了。 看到秦歌和典娆的情形,沈信不由失笑,依稀有着很欣慰的意思。转头望向温馨,沈信温柔地问道:“你呢?你现在想去干什么?” 温馨眼里满是诉不尽的柔情,想也不想就回答道:“我现在很想念我们在日本时候去的那个地方。” 一听温馨这么说,沈信也忍不住笑意更浓,对他来说,那也是他和温馨交往中一个特别的片段,在他心里有着很重要的地位。经温馨这么一提,顿时勾起沈信对那段时光的温馨回忆。 “行不行?好不好?”温馨看沈信光笑不说话,忍不住催促道。 “一点问题也没有,你跟我来。”沈信学着秦歌的腔调,拉着温馨的手转身就走。而他对秦歌故意的模仿,逗得温馨也是一阵大笑。 进入幻境对沈信来说自然是易如反掌,不过只是不想无谓地引起不知情人的恐慌,所以才需要避人耳目。回到下榻的酒店,沈信很快就让旧事重演,和温馨再一次出现在两个人都念念难忘的那个幻境。 人依旧,景物也依旧,而两个人的心情,也是和那时一般。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景色,温馨心中忽然生起难言的感动,紧紧地挽住了沈信的手臂。 “为什么这里还是白天?”温馨心中一片祥和,却忍不住提出了这个疑问。 “哦,你想要黑夜啊?这容易。”沈信随口应了一声,接着挥了挥手,四周忽然变成一片黑暗。 “啊!”温馨惊叫起来。虽然习惯了沈信神鬼莫测的表现,温馨对突然来临的黑暗的反应还是和所有普通女孩子一样。 “不是你说想要黑夜吗?”黑暗中传来沈信的声音,先让温馨觉得心中一暖。不过想到自己刚刚受到的惊吓,温馨接着却是忍不住一阵气恼:“我只是奇怪这里为什么是白天,并不是想要黑夜,你到底听懂了没有?” “哦,是我理解错误。”沈信的笑声传来,接着就象刚才突然变得黑暗一样,温馨眼前的一切重现光明。 “为什么会这样?”被眼前突然变化的光暗所震惊,温馨忍不住喃喃问道。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我就是主宰,我想让它变成什么样,它就会变成什么样。”沈信微笑着,语气却是一本正经。 沈信的语气让温馨难以怀疑,不过却因此更生对沈信身份的疑惑,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沈信反问了一句,不由苦笑:“我也不知道我该算是什么人,按照事实来看,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沈信声音中有着莫名的落寞,让温馨没来由地心中一颤,忍不住把沈信挽得更紧。 “其实你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快乐,而且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温馨望向沈信,深情地这么说道。 “当然。”沈信微笑迎上温馨的目光:“我当然是喜欢你的,早在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就是已经刻在我心上了。” “骗人。”温馨忍不住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一个花心大少,见一个喜欢一个。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你。只要能拥有你,哪怕是只有一刻,我也满足了。” 听到温馨这么说,沈信不由叹口气,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是很喜欢温馨,不过他还喜欢其他人,他本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有过方容的事后,他发现别的人其实不是这么想。什么也没说,沈信只是紧紧地将温馨拥入怀内。 沈信突然之间的心情变化,温馨马上感受到了,为了缓和气氛,她忽然笑道:“其实你不说我们也知道,你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是不会象你一样这么多才多艺,更不会有你那么多奇怪的本事。所以,我们早就不用看普通人的眼光看你了。” “你们?”沈信不由讶异地问道。 “是啊,就是我们。”温馨调皮地笑道:“我们的意思,就是包括我,有真真姐,还有凤仙。” “那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这么重要?”沈信想起那次在配唱的时候温馨说的话,忍不住旧事重提。 “其实也没说什么。”温馨笑道:“就是交流了一下我们对你的看法,而我们的结论是,你不是人。” “我不是人?”沈信一听不由吓了一跳。 “是啊,至少不是普通人。”温馨被沈信的表情逗得咯咯直笑,接着说道:“我们都知道你肯定是喜欢我们的,不过到底你最喜欢谁,那就不知道了。” “我到底最喜欢谁?”沈信自己也苦恼起来,想了半天,最后说道:“我也不知道。” “哼,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温馨接着说道:“所以我们的决定就是,我们绝对不会因为你伤了我们姐妹的和气,至于你最喜欢谁,这个问题还是等你自己来回答。我们可都是不会放弃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沈信不由苦笑,自己看来成了她们三个人竞争的目标了,实在是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不过对他来说,温馨三人的决定却是解决了他的一大难题,使他不用在这方面多费什么心思。最喜欢谁?他不知道,他也觉得没什么重要。重要的是他喜欢这些红颜知己,而这些红颜知己也理解他,对他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此时此刻,面对着温馨,沈信突然发现什么也不用说了。通过音乐,通过刚才的表演,他们的心已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正所谓此处无声胜有声,光是互相看着,他们已经能够体会到彼此浓浓的情意。 在沈信深情的目光下,温馨忽然变得有些害羞,低垂着头说道:“天气这么好,景色这么美,我们去逛逛吧。” “逛?荒山野岭,有什么好逛的?”沈信疑惑地问道。 抬头望向沈信,温馨突然看出他眼里促狭的笑意,不由更是大羞,狠狠甩开沈信的手叫道:“就知道你满脑子都是坏心思,根本就不理会人家的心情。这么美的景色,不瞧瞧看看,岂不是浪费?要知道都市人可是很难看到这么美的自然景色的。” 沈信只是想开开玩笑,看到温馨有些着恼,连忙拖着她的手站起来笑道:“逛就逛吧,干嘛发那么大火?走了。” 随着这一句说话,沈信将一道仙气输入温馨体内,温馨顿时觉得身轻如燕,不由欣喜地又笑又跳。 轻盈地象一阵风,两个人很快就飘过河流小溪,一时间都沉醉在大自然最美丽的景色里…… 早上出门,沈信发现已经有一个久别的故人的在等着他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意外相识,后在唐子凡帮助下进入职业车坛的林晨。看到沈信,林晨只是微笑不语,不过眼里的神色却表示他对重新见到沈信感到很高兴。 和林晨的稳重不同,沈信是一看到他就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和林晨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但因为两个人曾一起对付过来自日本的车手野狼,已经让他觉得象两个是老朋友了。而对赛车共同的爱好,更是让两个人都有知己之意,此时意外地见到林晨,沈信的高兴完全溢于言表。而看到沈信真情流露,林晨也是再难掩饰自己的激动,两个人忍不住就抱在一起,互相拍着对方的后背表示着欣喜。 就在两个人都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时候,从他们身后却传来一个大煞风景的声音:“喂喂喂,你们在干什么?这可有点视觉污染的意思啊。” 沈信和林晨愕然回头,看到的却是面有得色的秦歌。一看秦歌春风得意的神情,沈信就知道前一晚他和典娆过得很是愉快,不禁也替他高兴。不过想到秦歌刚才那么暧昧的话,沈信忍不住就反击道:“什么叫视觉污染?我们是老友重逢,情不自禁。你怎么这么有空?一日之计在于晨,你怎么不去学习你的会计学?” 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的得意就全消失了,大声抱怨道:“老大,一大早地你不要败我的兴致好不好?怎么哪壶不开你提那壶啊?好不容易有个好心情,全给你败坏了。” 对秦歌的抱怨,沈信不由失笑:“又不是我逼你去学的,是你自愿的。看你这个样子,莫非是想打退堂鼓?那样的话连老大我也很没面子哦。” 秦歌本来是很沮丧,一听到沈信这么说,反而精神起来:“什么话?我是半途而废的人吗?别的不说,就说为了小娆,我也要把这件事做好。哼,你是小看我,我这么优秀,这么出色,能被这么点小事难住吗?拿个棒槌就当针,可笑。” “希望吧。”沈信笑道,虽然秦歌嘴上说得硬,但从他神情中完全能够看出,这件事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 “不说这些了。”秦歌一挥手,象是要把这件让他头疼的事赶走,接着又问沈信道:“这位你久别的老友是什么人?身体蛮结实的嘛。”说着,秦歌就上下打量起林晨来。而林晨也是又惊讶又好笑地看着秦歌。 (第一七五章完) 第一七六章 谈判 听秦歌这么问起,沈信才想起他认识林晨的时候秦歌还在那灵琴里,连忙替他们互相介绍了一下。 对林晨,沈信只是简单地介绍说是职业车手,不过效果很明显,这个职业马上激起了秦歌极大的兴趣。而对秦歌,沈信根据他喜欢出风头的性格,着实大大地褒扬了一番,说是演艺界最新最红的新人。对沈信的夸奖,秦歌很是受用,一脸受之无愧的神色,不过那高兴也同样明显。 虽然根本没有听过秦歌的名字,林晨听完沈信的介绍还是对秦歌表示了很大的赞赏,顿时让秦歌觉得这个人不错,马上就和他热乎起来。 不过秦歌的高兴没有持续很久,因为很快就传来典娆的声音:“秦歌,你怎么还在这里闲聊?上课时间到了。”一听到典娆的声音,秦歌的脸马上变成了苦瓜,不过还是很快就跟着典娆走了。从秦歌的神情动作,沈信完全能够体会到他现在苦乐参半的心情,也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同情他。 不过秦歌不在了,沈信倒是有机会问起林晨的近况。对于沈信的问题,林晨回答道:“自从我们和那日本人赛完车后,凡哥就送我去参加低级赛事,现在赛季结束了,正好听说你也在上海,就顺便来看看你。若不是碰到你,我是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机会的。”这样说的时候,林晨眼里满是诚挚和感激。 沈信连忙说只是小事,接着问起林晨在职业车坛的情况。虽然语气谦虚,不过一听沈信问起自己的发展情况,林晨眼里忽然闪过一丝骄傲的神情。沈信的眼光多锐利,一下子就把这瞬间的骄傲看在眼里,联想到唐子凡曾提到林晨很有希望夺冠,他忍不住高兴地问道:“赛季结束了,那么你是不是拿到冠军了呢?” 林晨看上去很有点不好意思,语气淡淡地说道:“运气不错,最后一站,我跑了个第一,也因此得到了冠军。” 沈信连忙恭喜林晨,林晨一下高兴起来,接着说道:“凡哥说我有个这个冠军,f1的驾照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他的车队也组建得差不多了,我明年可能就有机会参加f1赛车。哈,简直就象是梦一样。” 看林晨这么高兴,沈信倒是不好意思告诉他唐子凡的车队还只是空中楼阁了。而且从林晨的语气看,他对唐子凡的信心可是很足的,沈信即使这么说他也不会相信。想到这里,沈信忍不住在心里骂起唐子凡来,这简直就是诱拐人口,一句话就把林晨给拐进车队了。 这些话当然不能当着林晨的面说出口,沈信又问道:“对f1赛车,你有什么看法?” 林晨感叹道:“以前只在香港,坐井观天,颇感自负,现在经过一年的职业赛车,我才觉得自己欠缺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不过我自己也努力得不错,虽然说不是有多强,但在f1赛车中,我觉得还是能取得一席之地的。凡哥跟我说了,明年让我担任车队的第三车手,如果表现不错的话,后年就可以正式参加比赛了。” 听林晨这么说,沈信皱皱眉头道:“第三车手?那可是没有多少机会参加正式比赛的。” 相对于沈信觉得有点委屈林晨的态度,林晨自己却很坦然:“我只是一个新手,是没资格要求那么多的,而且我自己也觉得还不足以完全胜任那么漫长的赛季,凡哥的安排我觉得很合理。现在赛季结束了,我准备先回香港看看,然后就要开始准备新的赛季了,我绝不能让凡哥和你失望。” 听完林晨的话,沈信也不由佩服起他来,看看林晨比年初时看到的更强壮的身体,沈信完全能够想象到他这一年来的努力和辛苦,忍不住说道:“好好干,我看好你,支持你。” “谢谢!”林晨微微一笑:“我本来只是一个混混,能有今天全靠你和凡哥照顾,我怎么能不上进呢?我也只有尽量用好成绩来回报你们的厚爱。”说到这里,他试探地问道:“听说你明年也要参加f1赛车,是真的吗?” “嗯。”沈信点点头:“如果驾照的问题能解决的话,我应该会参加。” “有凡哥在,应该没什么问题。”林晨对唐子凡信心十足,接着对沈信说道:“你能来太好了,我们就有机会并肩做战,让全世界看看我们中国人在f1赛车上的表现。” “一起努力!”沈信也很激动,伸出手去,和林晨重重握在一起。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忽然齐声大笑起来。明年,会是很刺激的一年,这是两个人共同的想法。 两个人又闲谈了一阵,林晨就起身告辞了,快一年没有回家了,他急着回香港。沈信也没有强留,因为他还有另外一个约会要赴,那就是唐子凡先前说的,和f1掌门人伯尼的会面。 出门联系上唐子凡,两个人很快就在一间装潢考究的房间里见到了伯尼。三个人互相客套一番之后,马上分宾主坐下,而接下来的话才是正题。 虽然只是刚见面,也只是短短的几句话时间,沈信已经对伯尼得出了结论,这绝对是一个老奸巨滑的人。事实上也不难理解,如果不是这样的人,也很难成功地把持着f1赛事。不过对上这样一个对手,沈信倒是开始担心唐子凡了,伯尼很明显是一个难对付的人,唐子犯是不是能说服他? 这样想着,沈信转头向唐子凡望去,唐子凡却笑得很自信,似乎是胸有成竹。沈信和唐子凡一坐下,马上便有人送上热腾腾的咖啡。在没有进入正题前,这场面倒是温馨有加。 沈信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向伯尼望去,伯尼也正好向他看来,微微一笑道:“沈先生的歌唱得非常好,演唱会也很有新意,那场面颇为壮观,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实在是了不起。”一边说,伯尼一边还挑挑大拇指。 听到伯尼这么说,沈信不由有些愕然,忍不住向唐子凡望去。唐子凡笑着解释道:“你昨天的演唱会,我和伯尼都去看了,他很喜欢。” 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沈信再度转向伯尼微笑道:“伯尼先生过奖了。” “不,不,真的是很出色。”伯尼连声说道:“沈先生果然是了不起的明星。” 沈信还来不及再说什么,唐子凡已经接口说道:“伯尼先生,你觉得沈信在中国的影响力怎么样?” 对唐子凡的问题,伯尼明显一愕,不过还是马上说道:“这个我只能说不是很了解。不过从昨天的场面看,沈先生在中国的影响可谓非常大。连演唱会现场外都有那么多没票的歌迷聚集,实在是有国际级明星的风光了。” 伯尼的语气里似有敷衍之意,沈信听了只是微微一笑,而唐子凡却马上又道:“依伯尼先生看,如果沈信把这种影响力带到f1来,是不是能够帮助f1赛车在中国的推广呢?” 沈信有点明白唐子凡的意思了,而伯尼更是兴趣大增:“唐先生,此话怎讲?” 唐子凡微微一笑说道:“伯尼先生,你还记得我对你提起过的有关两个人车手资格的事情吗?林晨已经在低级别赛事中得了一个冠军,资格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只需要伯尼先生尽快颁发驾照给他就好。而我所的另一个人,就是你眼前的沈信,如果你能特别颁发一个驾照给他的话,那么他的影响力可就能够帮助到f1在中国的推广,更能扩大f1在中国的市场。” 对唐子凡这个提议,伯尼不能说完全不动心,不过却很明显不足以让他下决心。思考了半天,伯尼缓缓摇头道:“唐先生,这个办法可能不好。你也知道的,如果这样办法驾照给沈信先生的话,可能会引起很大争议。” 口气虽然缓和,但伯尼拒绝的态度却很明显,不过唐子凡却是毫不在意,只见他微笑着继续说道:“伯尼先生,你这么说,明显是不知道沈信先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哦?”伯尼扬扬眉毛问道:“他不是明星吗?” “是,他是明星。”唐子凡点点头,接着说道:“不过他这明星的影响力有多大,你还是不清楚。” “说来听听。”伯尼看看沈信,明显兴趣又上来了,问唐子凡道:“我到底有什么不够清楚的地方?” 忽然站起身来,唐子凡站到了沈信旁边,微笑着对伯尼说道:“是的,沈信先生是一位大明星。而作为明星,他的影响力不仅仅只是中国,在日本他同样有着无数的忠实崇拜者,他的一举一动都完全牵挂着这些人的心,如果沈信能够参加f1赛车,不敢说这些人都会成为f1车迷,但至少他们都绝对会关注这项赛事。而且还不止此,东南亚就不用说了,沈信的地位同样是很高,而最关键的是,沈信对阿拉伯的富豪们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听唐子凡说到这里,伯尼实在是难以掩饰自己的惊讶,忍不住问道:“阿拉伯的富豪?” “对。”唐子凡肯定地点头:“别的不说,阿拉伯世界最近风头甚劲的拉赫曼王子,就是沈信的莫逆之交。为了表达他对沈信的友谊,他甚至送了一块油田给沈信。” “是吗?”即使是伯尼城府这么深的人,也是惊讶得合不拢嘴。 “当然。”唐子凡又笑了:“我是绝对不欺骗我的合作者的,所说的话都是绝对的事实。说了这么多,你当然能够看出来,如果沈信加入到f1中来,将会给f1带来绝对的冲击,亚洲市场将是f1最有潜力的市场。” 听完唐子凡的话,伯尼不由沉默了,他得好好想想。f1赛车现在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可谓巨大,但正所谓盛极必衰,在现在的繁荣下,在欧美市场已然饱和的情况下,持续繁荣才是他最关心的事,而亚洲市场,正是他构想中重要的一环。正是因为这样,唐子凡的话才给伯尼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不过仔细想后,伯尼还是觉得难以决断。听唐子凡说得这么热闹,但实际上沈信是不是有那么厉害,他难免还是怀疑。 而唐子凡却是早已料到他的心思,并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反而很悠闲地问道:“伯尼先生,你刚才说争议,不知道争议何来?” 伯尼望着唐子凡,似乎想不通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不过还是老实回答道:“这对其他车手不公平。你也知道,关于你的新车队,已经是激起很大的争论了,不过毕竟车队对我们的发展影响很大,我还是支持你的。” “公平?”唐子凡忽然笑了:“对车手有点不公平,或许。不过你为什么不从大局上考虑呢?如果沈信的加入能够带来巨大的商业收益,是不是非要拘泥于这个虚幻的话题呢?” 伯尼的思想看来很有些挣扎,沉吟着说道:“可是对于你所说的一切,我觉得还有待考证。沈信先生能不能有那么大影响力,不是空口说白话就可以的。” “伯尼先生,你的说话真是让我生气。”唐子凡一摊手说道:“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一个只会夸夸其谈的人吗?” 看到唐子凡的神情,伯尼连忙道歉,不过说到沈信的驾照,他还是一点不让步。 唐子凡却是一点也不在意伯尼的坚持,笑道:“我既然敢这么跟你说,就是有把握。说到沈信的影响力,你觉得有待考证。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 随着这一句说话,唐子凡从公文包取出一大叠文件给伯尼。伯尼疑惑地接了过去,很快看了起来,而在他看的过程中,他的脸色也越来越严肃。 唐子凡得意一笑:“伯尼先生,我没有骗你吧?你看到的只是一部分,还有更多的你没有看到。” 伯尼好象很震惊,先是自我平静了一下情绪,这才向唐子凡看了过去:“实在是太难相信了,这么多人都承诺只要沈信加入f1,他们就肯定赞助你们车队。对了,你说什么?还有更多的?” “是啊。”唐子凡悠闲地说道:“你看到只是中国和日本厂家的意向,而且绝对不是全部。在我看来,还有一个更大的赞助者你没有看到,那就是来自阿拉伯的赞助。如果你能颁发驾照给沈信,马上就会有大笔资金赞助到整个f1来。” 唐子凡的话给了伯尼很大的震撼,他一时间什么也说不出来,还拿出手帕擦擦额头。单是唐子凡的说话当然很难有这样的效果,不过唐子凡拿出的意向书合起来已经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他不能不考虑,如果唐子凡说的是真的,他到底该怎么办? 沈信一直没有说话,不过也佩服唐子凡装神弄鬼的本事。这么一番做作下来,唐子凡算是把伯尼完全掌握了,想来一个驾照的问题,绝对是没有什么困难了。 在伯尼沉思中,唐子凡又开口了:“对于我的新车队,其他车队的反对也不外乎是害怕多一个人分奖金,可是如果我的车队带来的赞助高过我自己的分红,那其他人还会有意见吗?” 唐子凡的声音不高,不过听在伯尼耳内却是一震,他忍不住马上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唐子凡自信地点点头:“我和拉赫曼王子谈过了,如果实在需要,他个人就可以给f1巨额赞助,不过虽然他也是一个车迷,但这赞助却不是为了这个原因。” “那是为什么?”伯尼情不自禁地问道。涉及的事情太重要了,数额也太大了,他实在是难以假装漠不关心。 “是为了沈信。”唐子凡一字一句说道:“只有沈信加入了f1,他才会这么慷慨,完全不是为了什么其他目的,只是为了友谊。”说到这里,唐子凡微笑起来:“伯尼先生,我觉得我们之间也应该是有友谊的,我能相信这种友谊吗?” 听唐子凡这么说,伯尼连连点头:“当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那么,现在请你来告诉我,我的要求能不能实现。”唐子凡并不为伯尼的客气所动,又逼了一句:“我同时也很遗憾地告诉你,现在这些朋友可都有些不耐烦了,毕竟牵扯到巨额投资,迟迟决定不下来那可是大忌。而这一切,又都和沈信先生有关,我实在是很想听你一句实在话。” 唐子凡这番话完成了对伯尼最后的冲击,他稍一沉吟,马上抬头说道:“如果你说的一切都能实现,那么沈信先生的驾照完全没有问题,他明年一定能够出现在f1的赛道上。” “有伯尼先生这句话,我可就放心了,我们的朋友也可以放心了。”唐子凡笑开了花,上前握住伯尼的手又道:“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第一七六章完) 第一七七章 挑战 伯尼和唐子凡互相握着手,齐声大笑,不过在这笑声背后,却是各自有着自己的想法。 等这高兴的劲头过了之后,伯尼看着身材似乎单薄的沈信,忽然又生出一个疑问。望向唐子凡,他问道:“唐先生,不要怪我对沈先生没有信心,可是你自己看,沈先生的身体素质适合参加f1赛事吗?”话说得倒是客气,不过那怀疑却是确定无疑的,如果沈信一参加比赛就因为身体不行出问题,简直就是f1历史上最的笑话了。事关f1声誉,伯尼也顾不上这么问是不是够礼貌了。 对伯尼的疑问,唐子凡只是微微一笑,连话也没说。他的回答是用行动的,猛然转身,他对着沈信胸口就是一拳。为了让伯尼信服,唐子凡这一拳可是下足了力气,那一瞬间,伯尼都在担心沈信要被唐子凡的一拳打倒了。 不过事情和伯尼预料的完全不同,看似弱不禁风的沈信挨了唐子凡一拳,几乎是纹丝不动,反倒是唐子凡被反震得踉跄后退。看唐子凡这么喜欢卖弄,居然招呼都不打就对自己出拳,沈信是很想让唐子凡吃点苦头的,不过考虑到唐子凡的身体状况,沈信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怎么说也是朋友,弄伤他就不好了。 因为有着这样的想法,沈信其实就是凭着自己的身体硬挨了唐子凡一拳,不过即使是如此,唐子凡也是尝到了苦头。就象伯尼的观感一样,沈信的身体看上去并不是很结实,但实际上他的肌肉是很发达的,唐子凡全力一击,不仅没有能撼动沈信,反到是自己的手被震得生疼。 看到唐子凡好不容易站稳了,还不住地挥着手,作出呲牙咧嘴的模样,伯尼是完全被惊呆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经过唐子凡这么一番表演,伯尼对沈信的身体素质倒是没什么怀疑了。 握住刚才打沈信的那只手,唐子凡好一真揉搓,这才渐渐恢复过来。对沈信瞪了一眼,他对刚才那一幕还是心有余悸。沈信却是又好气又好笑,这难道能怪他?分明是唐子凡下手惟恐不狠才有这样后果的。所以沈信看到唐子凡不满的眼光,也是狠狠地反瞪了回去。 唐子凡也想明白了这一点,只能自认倒霉,转向伯尼,他微笑道:“伯尼先生,你大概还不知道,沈信还是一个功夫明星,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不够强壮,但实际上他的身体素质绝对可比一流运动员。刚才你也看到了,他只凭肌肉的反弹就让我大吃苦头。这样的身体,参加f1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为了表示诚意,他又对伯尼说道:“伯尼先生,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自己来揍他一拳。” 对唐子凡殷勤的招呼,伯尼连连摇头,开玩笑,唐子凡刚才的惨状他刚看过,怎么会自己去找没趣?微笑一下,伯尼说道:“不用试了,我相信沈先生完全能够胜任f1赛事的要求。好了,沈先生的驾照完全没有什么问题了,我们还是花精力来谈谈其他的事情吧。唐先生,对于你提到的多项赞助,我很有兴趣。” 伯尼这么一说,算是让唐子凡和沈信彻底放心了。尤其是沈信,他此来本来就是为了驾照的事情,现在这个问题解决,而商业上的事他又没多少兴趣,马上就告辞了。 唐子凡和伯尼也没有挽留沈信,他们之间还有很多具体的业务要谈,实在是没时间多做闲谈了。 对于唐子凡的能力,沈信现在是彻底放心了,这家伙别看平时似乎什么时候都不着急,遇到事还是做得很周到的,这一点从他将伯尼的心理完全掌握就可以看出来。所以沈信离开的时候,心情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回到酒店,沈信发现到处是冷冷清清,和他一块来的人几乎一个不见。先是觉得奇怪,不过仔细一想,沈信马上释然了,演出结束,没有什么事了,而且马上就要离开上海,这些人大概都是去什么地方游览去了。 不过虽然大多数人都不在,沈信倒是意外地发现还有一个闲人在,而这个闲人就是秦歌。沈信看到秦歌的时候,秦歌正一个人坐在那里看报纸。这情况显得很是奇怪,因为秦歌这么老实的情形实在是难得一见。 沈信来得很突然,秦歌一点也没有发现,只是自顾自看着那张报纸在偷笑不已。沈信不由大感奇怪,马上走过去问道:“什么报纸这么有趣?” “老大?”秦歌一看到沈信就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把报纸藏起来。沈信更是奇怪得不得了,笑道:“什么事这么神秘?莫非是有你的绯闻了?” “什么话?”秦歌不屑地说道:“我这么正派的人,怎么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你不要用那色狼之心度我之多情之腹。” “少来了。”沈信也没好气地说道:“那为什么一见我就要藏报纸?你以为我没看见吗?不是见不得人的事,你怕什么?” “谁怕了?”秦歌被沈信一激,马上就上勾,将自己手中的报纸递给沈信说道:“你自己看吧,看完就知道你自己错得多么厉害了。哼!” 沈信倒是真的好奇,连忙接过报纸看起来。这一看,沈信马上就了解到是怎么回事了,不由哑然失笑。原来报纸上的一版有一条新闻,说的是新晋演艺红星秦歌主演的《不回头》火暴上映,引起了巨大轰动,算是一举成名云云。秦歌的名气倒是早就有了,不过在电影上,这么风光还是第一次,难怪他会一个人看着报纸偷着乐。 明白是怎么回事,沈信却还有不明白的,一看那报纸,原来是香港报纸,沈信不由奇怪地问道:“你怎么能有香港报纸?我们可是在上海啊。”也难怪沈信奇怪,这报纸还是当天的,实在让他纳闷。 而秦歌一听这话就对沈信更不屑了:“谁象你什么也不关心?这可是我第一主演,我不留心点怎么行?说到报纸,难道我自己不会去买吗?” 一听秦歌的话沈信就明白过来了,原来这家伙实在关心自己第一部影片上映的情况,居然偷偷跑回香港去买报纸了。虽然秦歌平时看着什么也不在乎,但其实他对自己的事业还是很在意的,想到这一点,沈信不由哈哈大笑。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秦歌生气了,大声说道:“我可是事业型的男人,谁象你那么没上进心?” 看到秦歌认真了,沈信连忙收笑说道:“没什么,我只是为你的电影的火暴感到高兴。你能有这么好的成绩,老大我真的很欣慰啊。” “真的吗?”秦歌怀疑地问道。 沈信肯定地连连点头,秦歌对他的诚意再无疑问,也马上高兴起来,问道:“老大,你刚才干什么去了?那个叫林晨的小子呢?” 沈信回答道:“林晨回香港了。我刚才和唐子凡一起去见f1的老大了。” “是吗?”秦歌显得兴趣十足,问道:“你真的要去参加f1赛车?” “是啊,已经确定了。”沈信笑道:“怎么,你也想去参加?” “想倒是想,不过我现在的发展还是放在演艺圈的好。”秦歌倒是很认真地在考虑着:“当个业余爱好,赛车其实也不错,不过要当职业车手,我暂时没有兴趣。” 难得见秦歌这么认真,沈信不由又想笑。而不等沈信笑出来,秦歌已经对着他问道:“老大,你想清楚了?如果你去参加f1赛车,那岂不等于几乎要离开演艺圈整整一年?”秦歌这话倒是说得没错,整个f1的赛季是从三月中旬到十月下旬,跨度是七八个月,加上赛前准备,差不多就是一年。 “是啊。”沈信答应着,同时很奇怪,秦歌这家伙这么一下子变得好象很懂f1似的?这样想着,沈信笑道:“是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不过也没有办法,以为这件事是当务之急。不过我可是有点不明白了,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赛车了?又懂得这么多?” 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就得意起来:“以前我是没注意还有赛车这一行,现在我知道了,而且很有兴趣,凭我的能力,还不是马上就是专家了?你当然知道,我的悟性可是在你之上的。” 看到秦歌得意洋洋的自夸着,沈信不由苦笑,暗想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秦歌恐怕永远都不会变得谦虚一点。 而秦歌自夸一番之后,却又变得很沮丧:“老大,你一去就是一年,我可真是舍不得你啊。” 秦歌的语气倒是充满了诚挚之情,不过却因此更让沈信感到毛骨悚然,下意识地躲开一点,沈信笑道:“喂,看清楚了,我可不是小娆,你不要这么肉麻好不好?” “我是说真的。”秦歌的语气依然诚挚无比:“你看看,我的事业刚刚起步,你就要离开演艺圈,我岂不是没有挑战的对手了?你也知道,没有对手,那是很寂寞的感觉。” 一听秦歌这么说,沈信才明白秦歌的意思,原来他是怕在娱乐圈没有对手。秦歌这一番话倒是说得真诚,不过也显得很是狂妄,沈信一时间倒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老大,你不要走好不好?娱乐圈要有你在才有意思嘛,你不会让我孤独求败吧?”秦歌可怜巴巴地说道,倒象是沈信一走,他就成老大了,而且他还很不想当这个老大。 “少来了,你现在很强吗?”沈信好气又好笑地说道:“我不在了,才是给你出头的机会。你不是一直想造反吗?这可是大好机会,如果你把握不好,不要说独孤求败,恐怕只能是败完又败。” “可是,和其他人竞争真的没什么意思啊。”秦歌很委屈地说道:“没有了你这样的强劲老大,我造反又有什么意义?” 沈信又没话说了,原来秦歌造反还看对象的,不是合资格的老大,他连造反的劲也没有。不过这倒也不是什么坏事,有了秦歌这样不甘寂寞的人,娱乐圈的热闹可以想象,而对整个娱乐事业的发展而言,也是很有益处的。沈信这样想着,对秦歌笑道:“你想错了不是?我是要去参加赛车,不过我退出的也只是影视界,我还可以出唱片的。你不会只想在电影方面造反吧?难道你不想在音乐上也胜过我?” 沈信这么一说,秦歌倒是来了精神:“你的意思是说,在音乐上我还有你这个对手?” “废话。”沈信没好气说道:“不要说音乐上,就是在电影方面,你难道就能比所有人都强?我可告诉你,香港电影界可是藏龙卧虎,不是你说没对手就没对手的。” “除了老大你,我秦歌惧过谁了?”秦歌傲然说道:“哼,你别看不起我,只要你真的离开一年,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可就不是现在的我了。” 秦歌这个态度倒是让沈信高兴,因为当秦歌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自然会更努力,而他的才华和天赋那么高,倒是很有希望成为一颗巨星。香港乃至中国的娱乐业要发展,当然少不了需要更多的巨星出现,只有群星璀璨,才能保证整个行业的繁荣昌盛,而多一个秦歌,自然是好事。这样一想,沈信倒是对秦歌有了更大的期望。 看到秦歌信心满满,沈信索性就更给他加一把劲,故意说道:“不要光说大话,实力要用行动来表现的。我肯定要离开一年,而在这一年中,如果你被别的人比下去,那可是很没面子的哦。” “怎么会?”秦歌丝毫不为沈信的言辞所动,仍然很傲慢地说道:“我怎么说也是老大你的小弟,更是小娆的老公,怎么会那么没出息?” “小娆的老公?”沈信一听到这个称呼就晕了,同时觉得汗毛倒竖。虽然秦歌的胡言乱语他也算习惯了,但这个说法却还是让他感到难以接受。 “怎么?你好象有什么意见?”秦歌对沈信的反应大大不满,斜着眼对沈信说道。 “没有,我什么意见也没有。”沈信苦笑道:“不过小娆自己怕是会大大地有意见。” “怎么会?”秦歌这时候可是自信得很:“我对她那么好,而且是一心一意地对她一个人好,她怎么会不感动?怎么会不接受?我还没有告诉你,现在我们不知道多恩爱,小娆对我不知道多体贴。” 看着秦歌说着说着就自我陶醉起来,沈信想想典娆对秦歌的态度,不由苦笑不已,秦歌还真是有自我催眠的本事。而秦歌一旦陶醉起来就是滔滔不绝,沈信实在忍不住了,打断秦歌的话头,怀疑地说道:“有你说得那么美好吗?从我的观点来看,小娆好象对你是很不满意的。而且不管怎么说,你们的情况实在是不象是恩爱的样子啊。” “什么话?”对沈信打断自己的话,秦歌很不满意:“难道我们的恩爱也要让你看到吗?哼,打情骂俏是一种情趣,只有我们这些痴情又多情的人才懂,你一个花花公子,不懂就不要乱说。” 沈信只能苦笑,这个话题他是不敢和秦歌讨论,因为秦歌这方面的理论太丰富了,真要让他打开话匣子,大概三天三夜他连停都不会停。 沈信不说话了,秦歌却想突然想到了什么,犹豫着对沈信说道:“老大,我突然有个想法。反正你花心的名气也这么大了,为什么不把花心进行到底呢?” “把花心进行到底?你什么意思?”秦歌的态度让沈信很是奇怪,因为秦歌在他面前从来是肆无忌惮,象这么犹豫的情况,那是从来没有过的。虽然知道秦歌大概不会有什么好话,沈信还是不由自主地接上他的话。 “我的意思是说…”秦歌刚说到这里,忽然一挥手:“不,不是这样的。我是想……”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了。 沈信听得莫名其妙,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秦歌紧盯着沈信,忽然问道:“难道你一点感觉也没有?” “什么感觉?”沈信更是不解。 看到沈信真的是一头雾水,秦歌忽然叹口气,挥挥手说道:“算了,还是等你自己感悟吧。我一个外人,想帮忙也是有心无力,你想怎样就怎样吧。”这样说着,秦歌看沈信的眼神完全是恨铁不成钢。 秦歌这么奇怪的表情,倒是让沈信哭笑不得了,因为他实在不知道秦歌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不等沈信再有机会发问,秦歌已经转移了话题:“老大,我的《不回头》你看过没有?” “废话,刚刚才上映,我在哪里能看过?”看秦歌明显是不想继续刚才的话题,沈信知道是没办法再从他嘴里掏出什么来了,问多了大概只能让他胡说八道,心中可就有些郁闷了,语气也因此很不客气。 不过对沈信的口气,秦歌倒是一点都不在乎,笑嘻嘻说道:“想不想看?” 看秦歌得意洋洋的样子,沈信很想说没兴趣,不过对秦歌的这部电影,老实说他还真是很感兴趣,想看看秦歌的表现到底怎么样,所以拒绝的话到嘴边,他就是说不出来。 “嘿,我就是喜欢老大坦白这一点,从来不说口不对心的话。”秦歌看出沈信心思,一拍大腿大声说道:“一看老大的神色,我就知道你想看。没办法,谁叫我是小弟,而且是最忠心的小弟呢?老大这个愿望我一定满足。” 在沈信瞠目结舌中,秦歌站起身来,笑嘻嘻说道:“老大,小弟请客,我们一起去看电影。” (第一七七章完) 第一七一章 忌讳 看到唐子凡突然之间这么激动,沈信不由觉得好笑,连忙把他的手挥开说道:“小唐,有话好好说,你不要这么没头没脑地好不好?谁知道你想干什么?” 唐子凡闻言一笑,放开了沈信的衣襟,不过还是警告道:“不要说我不给你面子,如果你不让小娆参加车队,我和你没完。” “到底怎么回事?”沈信问道:“你再这么说话,我可就真的不客气了。” 唐子凡一瞪眼:“谁对谁不客气还说不定呢。我说要小娆,就是看中她在电脑上面的优势了,有了她,我们的技术力量就增强一倍不止,你说我能不能放过她?” “小娆有这么厉害吗?”沈信不由笑了,典娆有今天,作为她的监护人,沈信自己也觉得很骄傲。 “当然了。”唐子凡理所当然地说道:“就说那引擎设计吧,都说小日本的技术不错,都说小日本工作狂人多,浪费了这么长时间,浪费了大量金钱,也不过设计了一个二流的引擎出来。而小娆呢?只不过两天时间,已经设计出一个足以与世界一流引擎生产商的最好产品媲美的引擎。你说,我不找小娆,找谁?” 唐子凡说得慷慨激昂,沈信却听得有些不对劲,忍不住问道:“你说什么?你原先设计出来的只是二流引擎,那你还骗我说不错了?” 唐子凡难得地脸一红:“不是怕你不肯来吗?如果不是引擎不够好,其他方面条件也有限,用得着你出马?你看我对你多有信心,即使什么条件也不具备,我也相信你能拿冠军回来。”一开始有点心虚,但说到后来,唐子凡又振振有辞了。 沈信不由苦笑:“好你个唐子凡,为了拖我下水居然是不择手段。我现在什么也不说了,不过你给我记好了。” “那又怎么样?”唐子凡面不改色地说道:“你是答应过我的,要帮我拿一个总冠军回来,如果你不肯帮我,就是食言,就是不守信用。你这样的行径应该如何评价,你自己说吧。” “好了,我又没说不行,看你废话那么多。”沈信没好气说道:“我是答应你出马,但小娆的事,我帮不了你,你自己找她去说吧。” “我说话要管用还用的着找你?”唐子凡的嗓门比沈信还大:“不就是因为她只听你一个人的话,我才不得不找你吗?你放心,我绝对不亏待她,只要她愿意,多少钱我也给。我有钱,我出的起任何价钱,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不由苦笑,看来典娆爱财是谁也知道了,除了秦歌不肯承认外,倒是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看唐子凡的模样,正是要从典娆的这个性格下手。 就在沈信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时候,门口人影一晃,秦歌已经面无表情地站在唐子凡的面前。 “早,坐。”唐子凡和秦歌关系不错,看到秦歌也很高兴,连忙招呼他坐下。 “你刚才说什么?”秦歌却一点不给唐子凡好脸色:“你很有钱吗?有钱很了不起吗?信不信我把你的钱全抢光,然后把你扒光丢到下水道里去?” 唐子凡一听就愣了,今天秦歌是犯什么毛病啊,一大早就给人脸色看。秦歌却还没完了,继续说道:“牛气烘烘,不过是暴发户而已,没水准,没品位,我一脚把你踹出去,看看你钱多有什么用。”说着,秦歌还真的要动手了。 看到秦歌这么认真,沈信连忙喊住了他。对秦歌的行为,沈信倒是有几分了解,大概是昨天典娆说他没钱,他还记在心里,一听唐子凡说钱,他马上就起了反应。说起来唐子凡还真是无妄之灾啊,沈信想着不由笑了。 唐子凡却是什么也不了解,看着秦歌直发愣:“我说秦歌,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居然对我这么不客气?” “我当然认识你了,你不就是那个叫唐子凡的暴发户吗?”秦歌还是没有好脸色,径自说道:“就是认识你我才给你一点面子,没有把你直接扔出去,不然,哼哼。”话没说完,意思却很明显,如果对方不是唐子凡,只怕现在已经在门外躺着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唐子凡苦着脸问沈信道:“我没做错什么吧?” “你当然做错了。”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你错在不该提钱,而且还把钱和小娆联系在一起。” “为什么?我不过说要给小娆一点钱罢了,这也不行?”唐子凡不解地反问。 这次沈信连回答也不回答他了,因为秦歌的行动已经告诉唐子凡,他又说错话了。根本没有打什么招呼,秦歌已经把唐子凡一把从沙发上拎起来,然后扔在地上,狠狠道:“小唐,你不要逼我。” 唐子凡还是不明所以,不过也知道今天的秦歌是不能招惹的,连忙摆手:“好了,秦歌,算我错了,我什么也不说了行不行?” “哼!”秦歌冷哼一声,又威胁似地挥挥拳头,这才拉唐子凡起来。 唐子凡规规矩矩坐好,这次是什么也不敢说了,生怕一说到什么就触到秦歌的禁忌。沈信看着不由好笑,连忙问秦歌道:“你刚才在干什么?怎么知道小唐来了?” 秦歌没好气道:“谁知道是他?我只是恰好路过,正好听到有人谈钱,于是就进来看看。我最讨厌人张口闭口都是钱了,本来看小唐人不错,没想到居然这么庸俗,哼!” 唐子凡很想说明自己并不是秦歌说的那样的人,不过还没张口,已经被秦歌一眼瞪回去了:“老大不小的人了,什么也不懂,有钱就什么也能做吗?没见识。”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唐子凡和沈信说起来能把白的说成黑的,可一遇上秦歌,他就什么辙也没有了。想了又想,他最后觉得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闭嘴,于是他就什么也不说了。 看唐子凡老实了,秦歌也觉得没意思,于是起身告辞:“老大,小唐,你们慢慢聊,我先去用功了。” “用功?用什么功?”唐子凡实在是好奇不过,又多了一句嘴。话一出口,唐子凡马上后悔了,因为秦歌已经狠狠地望向他说道:“你管那么多干什么?自己没事可做吗?” 在唐子凡瞠目结舌的当儿,秦歌昂然出了沈信的房间。 “我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唐子凡百思不解,只好问沈信道。 沈信微笑说道:“不要问为什么,只要记得我告诉你的话。不要在秦歌面前提钱,更不要问他在用功做什么,尤其一点,千万不要把钱和小娆联系起来。” “真是奇怪了。”唐子凡皱着眉头说道:“这两个人怎么这样?一个提到钱就高兴,一个人提到钱就发火,真是搞不懂。” 还没等唐子凡说完,他就觉得脖子上一紧,已经让一个人给捏着脖子提起来了。一看来者又是秦歌,唐子凡不由暗叫倒霉,这家伙不是走了吗?怎么还在? 秦歌却是一脸的愤慨:“小唐,你小子刚才又说什么来着?” 唐子凡求救的目光投向沈信,沈信只是摊摊手表示无奈,意思是说:看,倒霉了吧?谁叫你不听我的。 唐子凡实在是快发疯了,只能对秦歌低头认错道:“又是我错了,我不该乱说话。你先放开我好不好?我真的怕了你了。” “哼!”秦歌又是冷哼一声,转身走人了。 一直等秦歌走了半天了,唐子凡才吁了口气,问沈信道:“我今天怎么这么倒霉?一出门就被人欺负。” “谁知道?”沈信耸耸肩说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你不记住我告诉你的话,以后你还会继续倒霉。” “记住了。”唐子凡垂头丧气地说道:“秦歌是疯子,不能以常理衡量。”说完这句话,他忽然警觉,连忙四处看看,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到唐子凡一副惊弓之鸟的模样,沈信不由失笑:“放心吧,你骂他疯子也没有关系,就是不能犯我提到的几条。对了,你今天来就是为小娆的事情吗?” “不,还有件事。”沈信这么一说才提醒唐子凡,他其实还另外有事要找沈信,只不过被秦歌一闹,他已经几乎全忘了。现在想起来,唐子凡连忙说道:“昨天回去我和拉赫曼王子以及丁自强都联系过了,拉赫曼那边没什么问题,不过丁自强还要跟你谈谈才肯答应我的要求。我今天来,一是为小娆的事,一是想让你和丁自强沟通一下。” “你对丁自强提什么要求了?”沈信奇怪地问道。对唐子凡,沈信现在也是有了深刻认识了,这家伙,绝对是物尽其用,对丁自强不知道有什么奇怪的要求提出。 “也没什么啊,都是正当要求。”唐子凡似乎看出沈信心思,连忙解释道:“我的意思就是想在中国开一家石油公司,然后把咱们的车队总部扎在中国。丁自强好象是不太相信我的为人,一定要和你谈过才行。”说到这里,唐子凡委屈地说道:“我的为人有那么差吗?为什么他不相信我?” 看到唐子凡这个表情,沈信不由好笑,耸耸肩说道:“谁知道呢?不过从我个人角度来看,你的为人尚可。” “只是尚可吗?”唐子凡不由大叫起来。 沈信顾不上再理会他,想着丁自强会怎么说,他已经拨通了丁自强的电话。 丁自强很快就应了电话,一听是沈信,他开口就问道:“我和你的朋友谈过了,现在我只想问你一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沈信一听,毫不犹豫回答道:“我们搞石油公司,不是想赚钱,搞f1车队,也不是想赚钱。说得好听一点,我们就是想为国争光,说得不好听,我们就是想做广告,然后把在日本生产的汽车卖到欧美去。你也知道,我们已经放弃了国内这块市场了,不打开欧美市场不行。” 沈信这么爽快的回答,明显是丁自强没有想到的,因为他马上沉默了。沉思了半天,丁自强又道:“石油公司我们欢迎,不过f1车队在国内很有阻力,怕不是那么容易被接纳。” 一听丁自强这么说,沈信不由苦笑起来:“不是非要车队总部扎在中国,可是我和我的朋友都是中国人,希望夺冠能够为中国争光。如果我们把车队总部扎在国外,即使夺冠了,我们怕也没有多少光彩,甚至会觉得尴尬。我们这种感情,你能够体会吗?” “你们真的有把握夺冠?”丁自强明显很怀疑:“不要忘了,你们的车队到现在都没有成立。” “没有金刚钻,怎敢揽瓷器活?”沈信轻松地笑道:“我们既然敢这么说,自然是有把握的。”事实上这时沈信是一点把握也没有,不过事到如今,不硬着头皮上也不行了,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失败,不仅仅是他自己名声不保,就连杨天和唐子凡也得黯然收场,而这是沈信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是这样,事情也不是不可商量。”丁自强沉吟着道。 “不是可不可以商量的问题,我们需要的是支持。”沈信断然说道:“我们可以把阿拉伯的油田都交给国家,只要求能给我们车队一个名分,还有必要的支持。” 沈信这么说,绝对不是一时冲动,事实上正如他所说,油田和车队都不是用来挣钱的,利益根本就不在他考虑之内,而他知道国家很需要石油,油田送给国家,他觉得也是很合适的。如果不是车队的事情有麻烦,他甚至不会用这个来讨价还价,直接送给国家也是很可能的。 听到沈信这么说,丁自强明显被震撼了,半天没有说出话来。最后,丁自强终于慨然说道:“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不帮忙实在是说不过去。不过国家是不能要你的油田的,只要你们经营的时候能够多想着国家的利益就好。” “这个你不用和我说,回头跟唐子凡说就行了。”沈信微笑道:“我已经把油田事务都交给他处理了。” 丁自强也笑了:“好,那回头我再跟他具体谈。”说到这里,他话题一转,问沈信道:“你的油田是拉赫曼送的?他为什么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我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沈信笑着解释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 丁自强苦笑道:“朋友就送油田?阿拉伯人未免也太大方了。” “他们石油多,有什么办法?”沈信继续笑道。和拉赫曼的关系实在是太复杂,他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好含混带过。 “你觉得阿拉伯人的前途怎么样?他们能团结起来吗?”丁自强换个话题,继续问道。 “对这个问题,我持谨慎的乐观态度。”沈信不敢把话说满,字斟句酌地说道。 丁自强又沉默了半天,最后说道:“我明白了。”说完这一句后,他又说道:“叫你朋友随后找我,我一定尽力让他的要求满足。” 和丁自强结束通话,沈信微笑望向唐子凡说道:“怎么样?有什么话要说?” “达到目的就好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事情是怎样的,废话我也就不多说了。”唐子凡无所谓地说道:“现在我们一起去找小娆吧?” “你还要找她?”沈信倒是佩服起唐子凡来:“难道你不怕秦歌找你麻烦?” 怕,当然怕。”唐子凡一想起刚才的事就心有余悸,不由苦笑,不过他接着又说道:“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现在很明显没有小娆是不行,我只能豁出去了。” 沈信一听就觉得有问题,板着脸问道:“小唐啊,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你老这样藏着掖着的,我实在是很难帮你。” “不要叫我小唐。”唐子凡先生气地叫了一声,接着叹气道:“还不是引擎的问题。” “小娆不是设计好了吗?还有什么问题。”沈信奇怪地问道。 唐子凡又叹一口气,这才说道:“小娆设计的引擎是不错。我昨天回去一看你给的光盘,马上就把资料传到日本去了。经过那帮日本研究人员鉴定,各方面都很完美。不过他们认为还有改进的余地,因为他们新设计出一种节能的方案,希望能加到引擎上来。而这样的工程如果交给他们,大概又得很长时间,只好来找小娆了。”说到这里,唐子凡看着沈信:“你也希望我们的赛车有一台完美的引擎,不是吗?如果能将小娆设计的引擎和日本人的节能技术结合起来,那我们的引擎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也实在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怎么说唐子凡也是为将来打算,自己不帮忙可就说不过去了。 “好吧,看你说得那么可怜,我就帮你去找小娆一趟吧。”沈信微笑回应着等待答复的唐子凡,又道:“可怜的小唐,唉,不未雨绸缪,只能临时抱佛脚。” “再说一遍,不要叫我小唐,听得酸死了。”唐子凡大声抗议着,跟着沈信出门而去。 (第一七一章完) 第一七二章 加盟 沈信和唐子凡一出门就直奔典娆的房间,还没进门就听见有人在大呼小叫,除了典娆的声音外,还有秦歌的。 沈信和唐子凡推门进去,典娆和秦歌都没有顾上理会他们,依然各自坐在一台电脑前忙碌着。沈信和唐子凡走进一看,不由哑然失笑,原来两个人在玩游戏。不过这次可不是沈信熟悉的cs或者足球了,而是赛车,而且还是f1赛车。凭着对f1赛车的熟悉,沈信一眼就看出典娆和秦歌操纵的都是f1赛车的款式,秦歌驾驶的是红色的法拉利,而典娆的车却是沈信没有见过的。 不仅赛车是f1款式,等沈信看过一会儿,更发现那赛道竟然是昨天他们刚一起看过的上海站的赛道。沈信讶然望向唐子凡,唐子凡也发现这个秘密了,那惊讶比沈信更甚,嘴巴张得老大,却说不出话来。 而这时,秦歌和典娆的较量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也不知道是凭着技术还是凭着赛车,秦歌最后比典娆先到达了终点。不过虽然获胜,秦歌却没有丝毫得意,反而是马上问典娆:“怎么回事?还是不行?” “嗯。”典娆点头:“引擎的动力不够,但如果再增加动力的话,那稳定性可就差了。”说到这里,她忽然展颜一笑:“不过整部赛车还是不错的,搭配得相当完美,可以说比现在所有的赛车都要稳定。游戏中自然意外情况少,但如果用到实战,这部赛车绝对是能大出风头的。” “那是。”秦歌趁机说道:“小娆出品,必是精品。不过就我来说,我觉得你的赛车不够漂亮。” “你懂什么?”典娆不满地斜了秦歌一眼:“且不说你的欣赏水平,单就赛车来说,漂亮绝对是第二位,有竞争力才是第一位。” 秦歌和典娆的对话在继续,沈信微笑着听他们斗嘴,并不着急,唐子凡却耐不住了,忍不住叫了一声。 “小唐?你还敢来?”秦歌一看到唐子凡,马上摆出戒备的姿势:“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不想干什么。”唐子凡先安抚秦歌:“我只是想就引擎的事情请教小娆点问题。” “有什么问题问我就好了,现在我也是行家了。”秦歌昂然挺胸,却被典娆给推到一边:“你不要乱掺乎。”转向唐子凡,典娆皱眉问道:“引擎有什么问题吗?” 听典娆问起,唐子凡连忙把自己刚才对沈信说的话对典娆又说了一遍。听到说日本人手里有一种新的节能方案,典娆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又问了唐子凡几个问题后,她开始沉思起来。 “不错。”等典娆再开口,她明显十分高兴地说道:“如果能够成功地将这种技术应用到引擎上,那么在携带相同燃油的情况下,我们的赛车就可以比其他赛车要多跑上一圈,这实在是太有力的优势了。不过,我还得好好想想。”说到这里,她的眼睛望向了秦歌。实际上典娆所谓的想,可能是包含着大量的繁复运算,这同样要消耗很多的功力,她需要秦歌的帮忙。 秦歌当然看出典娆的意思,连忙上前:“我帮你。” 唐子凡这时的注意力却集中到了秦歌和典娆刚才玩的游戏上,他指着电脑屏幕问道:“这是什么游戏?我怎么没见过?” 秦歌忍不住笑道:“你怎么会见过?这是我刚和小娆一起弄出来的。不过还很简陋,赛道只有一条,赛车也就两部。小娆自己设计了一部赛车,想测试一下性能,就想到了这个办法。” 唐子凡又惊讶地合不拢嘴了,典娆在电脑的能力他也有所了解,可是还是没想到已经达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短短一天时间,不仅设计出一种崭新的赛车,还为测试赛车设计了一个游戏,这实在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不过和沈信在一起久了,其他好处没有,至少是对待匪夷所思的事情的抵抗力是增强了,惊讶过后,唐子凡马上就恢复了正常。 看到唐子凡对这个游戏很有兴趣,秦歌马上开始为他演示。将游戏退到最开始的界面,分别是有关两种赛车的各种数据。虽然只是游戏,但有关赛车数据的详细程度却绝对不亚于任何车队自己的数据库。 大概是为了证明他自己现在也是行家,秦歌马上就开始给唐子凡讲解起有关的设计构思和具体的数据。 这一番讲解倒也似模似样,不过沈信明显地能感觉到秦歌现学现卖的痕迹,不由好笑。不过还别说,秦歌还真是把沈信的话听进去了,就说这些有关数据的东西,以前秦歌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现在为了典娆,他居然一夜间能了解这么多,也算是难得了,他自己所说的用功,倒不是随便说的。不过可想而知,那过程大概不是太有趣,不然秦歌也不会被唐子凡一问用功做什么就失态的。 对这个便宜小弟,沈信是越来越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了,不过有一点,他对秦歌的认真和坚持实在是不能不佩服。 唐子凡既然对f1赛车情有独钟,那了解自然也是深刻,尤其是在他这半年的忙碌中,可是对有关的专业知识下了一番苦功,所以秦歌的讲解他基本上都能理解,而且随着秦歌讲解的深入,他更发现典娆设计的这部赛车确实是有其不凡之处。等秦歌把有关赛车的所有事项一一向唐子凡说明之后,唐子凡连连竖大拇指,对典娆的设计赞不绝口。 不过让唐子凡惊讶的事情还没有完,看到唐子凡完全被自己的讲解慑服,秦歌更得意了,又开始给他讲解游戏的设计和操作。 赛道只有一条,不过天气情况却可以选择,那就是晴天和雨天,在这两种情况下,那路面情况是完全不同的。这就设计到比较广泛的知识了,秦歌明显是力有不逮,讲解得很是晦涩。还是典娆懂得多,在他说不清楚的时候,就帮腔解释几句,唐子凡理解起来倒是没有什么困难。 难得和典娆有这么融洽的时候,而且基本上还他自己在出风头,秦歌那个高兴就不用提了,明显已经忘了唐子凡先前被自己收拾过,对这个表现优异的听众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 秦歌是越解说越得意,唐子凡却是越听越惊,这个游戏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说是对现实完全的模拟自然是太过,但想到这只是典娆一天之内完成的,那结果已经是让人惊讶不已了。设想一下,如果典娆有时间把这个游戏完善一下,那绝对可以作为f1赛车的最佳模拟器。这样的一个模拟器在现实中会有多大用处,唐子凡是完全能够想象得到的,一边听着秦歌的讲解,唐子凡一边想着如果把这个游戏做为实战演习来看,那是怎样一个情形。 在秦歌对唐子凡讲解赛车和游戏的时候,沈信也和典娆在一边交谈着,终于知道这个游戏是怎么来的了。在昨天下午,典娆已经把赛车设计出来了,不过究竟效果如何,她自己也说不好。她晚上想约温馨出去玩,被拒绝后她就去找秦歌。秦歌对这样的邀约自然是欢迎之至,于是两个人就一起出去了。 一不留神,两个人就逛到了下午刚去过的上海国际赛车场了。在那里典娆突发奇想,想要完全按照上海赛道的情况来设计一个软件用来测试她设计的赛车。有了这个想法后,在秦歌的帮助下,她很快就付诸实施了。 而经过软件的设计,在秦歌的提议下,更加入了法拉利赛车的数据,软件从而最终成为了游戏。不过还别说,这游戏的效果确实是不错。 沈信听完典娆的讲述,也是暗暗点头,早在典娆设计《青春足球》这个游戏的时候,他已经发觉典娆的能力可以用于实地模拟,现在典娆只是把这情况变成了事实而已。 而在唐子凡那边,他对秦歌的讲解也不是一点怀疑也没有,为了证明这个游戏是不是象秦歌说得那么神,他最后还想实战一把。秦歌和典娆已经玩过了,这次就换沈信和唐子凡来对战。沈信自己的悟性是不用说了,秦歌只是稍稍提点了一下操作,他已经了然于胸。唐子凡要差点,不过经过一会儿的试验,他也终于可以上手了。 游戏开始,唐子凡驾驶着法拉利赛车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在瞬间动力上,明显法拉利赛车要比典娆设计的赛车优越。不过沈信很快也发现典娆设计的这辆赛车的优点了,那就是完全的得心应手,无论是加速减速还是转向,操作手感都是那么流畅,几乎就是想到就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没多久沈信已经超越了唐子凡。 而一旦超越了唐子凡,沈信就再也不给他机会,他自己通过前一天的现场观战,对上海赛道的了解绝对不是唐子凡所能匹敌的。而典娆设计的赛道和现实的赛道情况是那么吻合,沈信得以把自己这个优势发挥到极限,所以从这时开始一直到结束,唐子凡只能被动地被沈信套圈,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等沈信以绝对的优势结束游戏的时候,典娆和秦忍不住歌同时叫了起来。只不过典娆叫的是沈信,而秦歌说话的对象却是唐子凡。 看到沈信获胜,典娆自然是不吝赞词:“信哥哥好棒哦,这辆赛车真是适合你。” 而秦歌看着唐子凡却是一脸不屑:“小唐,表现太差了,糟蹋了一辆好车。” 沈信很高兴,唐子凡却也不生气,笑着说道:“我只是老板,阿信才是车手,如果连我也能赢他,他怎么去争世界冠军?这样的结果才是最好的。” 说完这句话,唐子凡微笑看着典娆说道:“我现在郑重以未来将要成立的f1车队的老板身份向你发出邀请,希望你能加入我们的行列,为了世界冠军一起努力。”吃过秦歌的苦头之后,唐子凡这次是只字不敢提钱了。 对唐子凡的邀请,典娆明显很有兴趣,不过看看沈信,她又犹豫了。沈信当然明白她的意思,现在她已经在同时忙着很多事情了,再加上唐子凡这方面的事情,她恐怕是有点忙不过来了。 不过沈信自己也明白,现在有关f1的事情是头等大事,只能牺牲其他方面了。想到这里,沈信对典娆说道:“小唐真的很需要你,你就帮帮他吧。至于其他方面,比如说基金的事,你就先不用管了。”这样做当然会使基金的事务受到影响,不过沈信也是没有办法想。 “那怎么行?”典娆先不同意了:“我们好不容易把基金搞成现在这个模样,不能前功尽弃的。” 沈信苦笑:“事有轻重缓急,基金的事就先放一放吧。也不算是前功尽弃,不是还有凤仙和秋静照顾吗?”沈信说得没错,但典娆还是连连摇头,基金的事务她比沈信清楚,少了她,那事情可就复杂多了。 沈信和典娆的对话进行不下去了,唐子凡不由看得着急,从他的角度看,典娆的加盟绝对是至关重要的,不过他急也没用,他说不上话。 就在这时候,秦歌说话了:“我来好了。” “你!?”其他三人都是很惊讶。 “我是说基金方面的事情,赛车还是由小娆负责。”秦歌解释道:“基金的事情我也了解一些,小娆那部分工作我可以暂时负责,保证不出什么问题。” 秦歌的话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众人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好,沈信倒是能猜到秦歌的意思,那就是把自己昨天的提议付诸实施了。不过沈信知道归知道,对秦歌这个提议还是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接受,他同时也知道秦歌对这些事情是没有兴趣的。 典娆皱着眉头看了秦歌半天,好象是不认识他似的,愣了半天,最后才说道:“可是你什么也不懂。” “你可以教我嘛。”秦歌微笑道:“我悟性这么好,又这么勤奋,难道还有我学不会的东西吗?而且即使是只为了你,我也绝对要好好做好这份工作,所以你也不必担心我的工作态度。” 秦歌此言一出,沈信忍不住摇头,秦歌就是秦歌,实在很难要求他严肃,刚认真了一下,又故态复萌了。 不过典娆这次倒是没有对秦歌恶言相向,反而是有点不知该说什么好的模样。在秦歌的注视下,典娆最后终于点头:“好吧,这也是一个解决的办法,从现在起,我就教你会计。” “没问题,我一定当个好学生。”秦歌一边忙不迭地点头,一边对沈信和唐子凡挤眉弄眼,状极得意。沈信和唐子凡倒是能理解他的心情,现在典娆对待秦歌的态度,和以前可是天壤之别。 有了秦歌的自告奋勇,典娆加盟车队最大的障碍已经消除,唐子凡很快就和典娆达成了一致。在整件事中,唯一作出牺牲的就是秦歌了,不过看他高兴的神情,他把这当享受也说不定。沈信不由暗自感叹,幸或不幸,果然就在人的一念之间。 (第一七二章完) 第一七三章 演出开始 看唐子凡和典娆谈得高兴,沈信也把秦歌拉到一旁说道:“看来你最近是要很忙了,我就不好意思浪费你时间你了。即将开始的演唱会,你不用参加了。” 沈信是一番好意,但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就急了:“那怎么行?广告上可是有着我的名字的,如果看不到我,我忠实的歌迷岂不要伤心?我绝对不能让他们失望的。” “可是你的节目到现在都没有落实,到时候你表演什么啊?”沈信无奈地问道。他倒不是不想让秦歌出演,只是秦歌现在的情况他最清楚,让他出演实在是难为他。 “我当然有节目演了。”秦歌得意地一笑:“昨天晚上我灵感一来,已经把自己的戏份完成了。不多,就一个节目,到时候可还需要你配合一下,不然我的表演没有对手可就太寂寞了。” “你真的行吗?”沈信担心地问道:“你要学的东西很复杂的,而且你又没有什么兴趣,再考虑演出的事情,是不是会影响到你的学业?”沈信的心情其实很好,所以顺便开开秦歌的玩笑。 秦歌一听反而更有理由了,只见他苦着脸说道:“你知道我不喜欢就好,还不都是为了小娆?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我才需要娱乐一下,放松一下,找点另外的事情来分解一下我的郁闷。你不让我演出,让我整天对着我不喜欢的东西,那岂不是要我的命?” 秦歌的话听其实是那么理直气壮,沈信也实在没有理由拒绝他,只能答应他,顺便在精神上对他表示支持。 和秦歌说好后,沈信马上去找温馨,秦歌没有太多表演,演唱会的重担就都压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说到伴舞的街舞小子,倒是没有多大问题。虽然没有预料到有这么多意外事情发生,但沈信一开始就把整个巡回演出定位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特意加强了他们在民族舞蹈方面的训练。现在的表演虽然没时间多次排演了,但在沈信的构思里,他们就只是烘托现场气氛,所以准备就让他们即兴发挥了。当然,再即兴也不能超出民族舞蹈的范围。 说到让街舞小子练习民族舞蹈,那还得说是秦歌的功劳。在沈信一提出这个要求,街舞小子们可就有点不太乐意。而这时候秦歌就来给他们上课了:“现在是什么社会?多元化社会。现在什么最重要?人才。你们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不多学两手伴身的技能,怎么能混下去?别的不说,只要你们如果能多精通几种舞蹈,那就是人才了。不思上进,怎么能成为我们公司的顶梁柱?你看看我,已经这么多才多艺了,还是在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以我为榜样,你们惭不惭愧?” 被秦歌一番话唬得一愣一愣地,街舞小子们都说不出话来了。而秦歌接着还卖弄似地展示了一番自己在舞蹈上的造诣,更是让街舞小子们无法反驳秦歌任何的意见,只能乖乖地去练习民族舞蹈了。 秦歌自从领悟到“以德服人”的乐趣后,一直是乐此不疲,对任何人的要求都是向他看齐。他既然敢这么说,自己自然是有一套,倒是没人能对他提出反驳意见,连自己的本行都比不上秦歌这个业余选手,他们还有什么话好说? 不仅仅是街舞小子,秦歌教训的人多了,几乎遍及天与地公司的所有成员。不过也还别说,在秦歌无处不在的压迫下,天与地公司的整体风貌都是焕然一新,没有人敢有丝毫懈怠。秦歌和沈信不同,他可不考虑自己各方面都比普通人要强过许多,只是单纯地要求所有人都向他看齐,如果谁要是被他看上,那可就倒霉了,不过如果能挺过秦歌这一关,那水平也是突飞猛进。所以秦歌的形象一直是被恨着同时被爱着。 通过秦歌短时间的训练,街舞小子的水平虽然难言高超,不过也确实似模似样了。在这样一个仓促的演唱会上,当然不能要求他们多出彩,依沈信的想法,能够看得过去就行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演唱会最弱的一环反而是温馨了,她没有沈信那么强的记忆力和在脑子里模拟表演的特异功能,而她的角色却象沈信一样重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准备好,实在是太难为她了。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沈信才需要她突击准备。 不过尽管时间仓促,温馨自己反倒一点不觉得有压力,按她的想法,只要有沈信在,她就一定不会有问题。这倒也不是盲目信任,而是因为她和沈信的默契实在非同一般。比如说即使她记不住曲谱,但只要有沈信的伴奏,她一样能即兴演唱出来。 经过突击,在演唱会终于要召开之前,总算一切事情都准备得差不多了。虽然难言完美,但在各种事件的干扰下取得这样的结果,沈信自己也算是满意。 早在沈信等到达之前,有关他演唱会的广告已经随处可见,而那门票,在演出前更是一售而空。沈信的演唱会,有温馨和秦歌作为重要佳宾,确实是有着异乎寻常的吸引力。秦歌虽然整天夸口自己的歌迷如何如何,但他在内地的影响力实际上甚微,因为他毕竟是新人,而且专辑发售也没有多长时间。不过温馨就不同了,且不说她和沈信的绯闻是那么得吸引眼球,光说她自己的歌后身份,已经足以吸引到众多歌迷到场。这在她以往的演唱会上已经得到验证,这次的情况也不例外。 所以,这次演唱会的盛况也是业内罕见,演出的当天,不仅场内人满为患,就连场外也挤满了没有票却依然来捧场的痴心歌迷。只是不知道这里面是不是有秦歌的歌迷,如果有的话,他真的要伤心了。 在歌迷的欢呼声中,一阵妖异的琴声中,演出开始了。一开场是沈信和温馨合唱的一首叫《问情》的对唱歌曲。整场演出要表现的主题就是中国风格的爱情,这首歌正是为了表达这个主题,就是要作为主旋律贯穿始终。 沈信和温馨的演唱自然少不了街舞小子的伴舞,虽然舞技只是尚可,但在一阵仙舞缭绕的氛围中,倒也显得仙气逼人。说到现场效果,沈信本来是想让典娆来负责,但事情的发展出乎他原先想象,最后他也只能把自己的老把戏使出来。这在效果上比什么电脑特效更强,不过弊端是事后难以自圆其说。本来沈信也不是没有顾虑,但想到既然有典娆,无法让她来主持,但把功劳推到她头上还是可以的,也就采用了自己原先使用幻境的办法。 而在幕后伴奏的却是秦歌,虽然他准备不充分导致几乎没有出场机会,但倒是让沈信有机会发挥他在乐器上的特长。对于这次的幕后角色,秦歌倒是没有抱怨什么,典娆现在对他的态度大改,他已经无暇顾及是不是出风头的事情了。 说到秦歌在乐器上的造诣,那是沈信也觉得望尘莫及的,大概是因为本身就是由琴所幻生,几乎和灵琴就是一体,才能有这样的效果。 现场的反应也证明了这一点,沈信和温馨还没有开始唱,光是秦歌的一阵琴声,已经足以让所有歌迷失魂落魄了。 在仙雾缭绕中,在秦歌优美的乐曲的伴奏下,在街舞小子赏心悦目的伴舞下,沈信和温馨简直就是亘古以来的仙侣模范,光是造型已经让众歌迷击节赞赏了。这当然不是全部,演唱才是沈信和温馨的拿手好戏。虽然有秦歌超凡脱俗的伴奏在前,但沈信和温馨的随后的演唱也没有被秦歌比下去,他们一开口,歌声和琴声已经是浑然一体,那种天衣无缝的配合,让所有的人都如痴如醉。 一首《问情》,似要把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和对情之问责都包含在内,有快乐,有痛苦,有迷惘,有顿悟,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是一首让所有人都听得入迷的情歌。不得不提的是,从歌词到乐曲,那都是绝对的中国风格,没有丝毫的外来气息。很多歌迷事后都说,从来没想到中国本土音乐也能做到这么动听的地步。这大概算是对沈信最大的赞美和祝贺了。 演出刚开始,只是一首总领整场演出的歌曲唱完,现场气氛已经热烈到了极点,而这仅仅只是序幕。 在《问情》之后,是本场演出的第一部分,整个故事取材于传统戏曲的《白蛇传》。这个时候,沈信自己制作的幻境就更显得变幻莫测了,无论情节到了什么地方,场景都会马上切换到那里,而且切换过程如行云流水,丝毫不让观众感到突兀。而说到效果,简直就是让人瞠目结舌,别的不说,当西湖绝美的风光突然显现在舞台上时,现场的惊叹声已经是久久不绝。 场景只是沈信的道具,只是沈信表演的舞台,事实上在对场景的惊叹过后,让歌迷更沉醉更叹服的是沈信和温馨的表演。 在美丽的西湖畔,沈信和温馨分别作为许仙和白娘子相遇了。在情节上和传统戏曲没有什么区别,但沈信和温馨的表演却是让人耳目一新,从歌词到乐曲,都是现代流行风格。 沈信和温馨的表演也不仅仅只是歌曲演唱,在场景和秦歌伴奏的配合下,这更多是在讲述一个故事。 情节一直按着传统戏曲的模式进行着,每个重要的环节都不拉,几乎算是一个全新版的《白蛇传》。沈信和温馨的表演当然不可能涵盖所有情节,但经典情节却是一一再现,而在各经典情节之间,过渡也很自然,通过场景的变幻,所有的冲突和变化都让现场观众一目了然。 这不仅是演唱会,更象是mtv,甚至说是电影。所有的元素都不缺,在短短的时间内,一个故事已经是很完整了。而且沈信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并没有冲淡演唱会的主题,他和温馨的演唱并没有因为强调故事而变得乏味,事实正相反,正是在整个故事背景的衬托下,他和温馨的演唱才更动情,才更让观众感到感动。可以这么说,整场就象歌剧,有精彩的故事,有不凡的演唱,不过和西方歌剧相比,却在场景上更完美,在风格上更趋向中国特色。最重要的是一点,这里演唱的歌曲都是通俗风格,那娱乐性和大众性比什么歌剧都强,而这一点,作为商业演出是最重要的。 故事到了最后,当然是水漫金山,然后白娘子被永镇在雷峰塔下。虽然是很老套的故事,但效果还是那么得好,充分说明老套也有老套的好处。在水满金山的场景出现的时候,因为沈信和温馨前面的表演已经完全投入的观众忍不住惊呼出声,几乎是完全进入剧情了。 作为表演来说,这后面的戏就是温馨一个人的了,成了她一个人的独唱。沈信的作曲和完成的歌词在这一段情节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温馨的演唱也因此得到了开场以来最热烈的掌声。当然,幻境的作用也可小觑,看到温馨站在大浪顶端,那份震撼已经让所有人都失语了。 而当最后场景变成雷峰塔,温馨从舞台上消失,只有一阵最后的伤感所化成的歌声从后台飘出的时候,多情的观众已经泣不成声。可以说,沈信和温馨在第一部分的演出是完全成功,不仅象一般演唱会一样调动着现场观众的气氛,同时也用自己的表演感动了观众。 这样的效果当然不能不提到秦歌的伴奏,不仅在整个过程中都完美得配合了沈信和温馨的演唱,最后部分的演奏更是让现场歌迷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大概也是了解到这个结局部分的重要,他的表演不遗余力,效果当然也是很明显,不夸张地说,他倾情演奏的乐曲即使顽石听了也会恻然。 (第一七三章完) 第一七四章 继续演出 当白娘子和许仙的故事随着幻境的消失而再次湮没的时候,沈信和温馨第一部分的演出也就结束了。而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缓冲阶段,是街舞小子的表演时间。 这个过渡阶段,沈信在总体筹划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所以这个时候是另有特别的乐曲送上,而沈信对街舞小子的要求是即兴,他们自然也有自己特别的表演。 在对街舞小子地狱式训练的过程中,秦歌已经和他们很熟悉了,在伴奏中也就特意根据他们的特点,让这段乐配舞配合得很完美。 秦歌的乐器演奏确实是有一套,在他乐声的伴奏下,街舞小子们感到对节奏的把握是前所未有得好,虽然民族舞蹈他们并不是很熟悉,但在节奏的完美把握下,他们的表演也是美伦美奂,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经过街舞小子表演的缓冲,沈信和温馨表演的第二部分马上开始。这次当然还是一个故事,不过却是取材于《红楼梦》。作为一部宏篇巨著,《红楼梦》那么丰富复杂的情节自然不是沈信和温馨在短短时间能完全表现出来的,事实上那也和整个演唱会的风格不符,他们的表演只集中在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上。 和第一部分的表演不同,这次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而只是一些片段的集合,类似经过剪辑的电影片段。不过即使是如此,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还是得到了最佳的表现。 这其中最感人的一段当数“黛玉葬花”,歌词就是直接来自于《红楼梦》,不过乐曲却是沈信新作。场景配合得恰到好处,温馨还没有演唱,光是看到那配合情节的幻境,听到秦歌凄凉的乐曲,现场已经是一片寂然,似乎也完全融合到了剧情中。 而当温馨开口演唱的时候,那份莫名的凄凉更是深入到了每一个人的内心,无论是不是看过《红楼梦》,光凭着温馨这一个片段的表演,已经让所有人记住了林黛玉这个悲情美女。 “黛玉葬花”是最感人的,最温馨的自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共读《西厢记》的场面。两个人有情似无情的复杂心理,被沈信和温馨演绎得入木三分,也赢得了观众们的赞赏,在热烈的掌声中,固然有着对沈信和温馨精彩表演的赞赏,但更多的却是因为剧情而情不自禁。这样的效果,即使是一部电影也是足以让表演者感到自豪的,而沈信和温馨所做的仅仅只是演唱,这样的结果更是难得。 早在预先筹备的时候,沈信就已经把相关的幻境当做一个很重要的部分,而现场反应证明,他的考虑是对的,他的准备也是足够充分。这一点在贾宝玉最后怅然离去的时候表现得特别明显,当已遁入佛门的贾宝玉在漫天大雪中转身而去的时候,那一刻,天地都象是在哭泣。这一场景分外震撼了现场的歌迷,全场静至没有声音,只有沈信似吟似唱的声音在讲述着一个悲凉的故事。 经过街舞小子的缓冲,第三部分的表演也马上开始。连续两个故事都是悲剧,第三个换口味了,变成了《西厢记》。在沈信稍感夸张的表演下,这个故事更有点喜剧味道,现场也由原先的沉寂变得活跃了,甚至是笑声不断。 按照剧情和故事风格,沈信的幻境也是变换了风格,所有的场景的格调都是一种很轻松的风格。在这样的场景下,不仅歌迷们看得舒服,沈信和温馨也马上从表演的前两个部分那种悲剧气氛中摆脱出来,整个表演包括演唱和肢体动作,都显得活泼灵动。秦歌也完全把握到了这种变化,那伴奏显得变幻多端,灵气十足。 虽然这个故事也有沉闷的地方,但总体而言,风格还是很轻松的。尤其是在沈信刻意地搞笑下,这种倾向更是明显。当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时候,现场欢呼声不断,歌迷们分外为最后的结局高兴。戏假情真,沈信和温馨此刻也分外能感受到彼此的心意,在全场歌迷的欢呼声中,他们眼中的情意似乎要将对方完全融化。 经过《西厢记》的调剂,沈信和温馨最后的表演部分却又回到了悲剧路线。说到这个悲剧,那大概是中国最有名的爱情悲剧了,不是别的,它就是大名鼎鼎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在此之前,这个故事不仅在传统戏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连电影电视也多次演绎,甚至还有一部名闻遐迩的小提琴协奏曲也是表现这个故事的,由此就可以想象这个故事的流传是多么深远。 沈信把这个已经广为人知的故事重新搬上舞台,自然要有点自己的东西出来。而这一点,他也算是做到了。从一开始出场,那场景就是特别得清新,让人看得心旷神怡。 作为故事的开头部分,风格也是类似刚才的《西厢记》那种轻松风格。如果不是知道这注定是一出悲剧,光看沈信和温馨的表演,怕会得出这是一个很温馨的爱情故事的结论。 事实上这正是沈信刻意要表达的效果,前面越轻松,越温馨,才越能表现出最后结局的残酷,才能给人最大的震撼。沈信当然不是光为了赚歌迷眼泪,而是迫切地想要证明,中国人自己的故事也可以很感人。这一点,在各种文化碰撞的今天,已经为太多国人所遗忘了。 通过表演,沈信的目的达到了,在他和温馨浑然忘我的表演中,到最后甚至连他们自己也完全沉浸在他们营造出来的美好氛围中。 当晴天突然一声霹雳,这段感情遭到意外的打击的时候,那份震撼让所有在场的歌迷都是呆如木鸡。即使是他们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但这样的结果真的来临的时候,他们还是觉得受不了。 而达到这样的效果,就不能不说沈信和温馨的表演实在是打动人心。当然,辅助的幻境和秦歌的伴奏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句话,在所有人的努力下,在各种手段的综合下,沈信最后利用音乐造成了对歌迷们最大的震撼。 最后当然就是最浪漫主义的“化蝶”了,这个时候,舞台上已经看不见沈信和温馨。在一片阳光灿烂的景象下,只有两只漂亮的蝴蝶在翩翩起舞。这样的场景,配合上沈信和温馨从后台传来的歌声,恰如一个美丽的迷梦。这也是沈信想要表达的主题之一,在音乐和歌词中,都加入了“庄生梦蝶”的那种迷惘,不仅是对爱情,也是对人生。 不过只是现场表演,当然不能期望歌迷能第一时间理解到沈信这么多的想法。事实上这时候歌迷的心情都很单纯,只当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不过说到具体的心理,他们其实也很矛盾。在他们心里,既有着对梁山伯和祝英台殉情的怅惘,却也有着对最后神奇化蝶,从此永不分离的向往。在这两种心情的交织下,所有歌迷一时间都沉默了,只是在心中静静回味着这个奇特的故事,回味着这个爱情故事对自己造成的震撼。 “化蝶”一幕之后,沈信和温馨的表演算是结束了,接下来就是最后一个单元了,那就是秦歌自己设计的表演《厉若海与庞斑之战》。 这是来自于黄易的武侠巨著《覆雨翻云》中的一个故事。在《覆雨翻云》中,厉若海可谓天下奇男子,虽然有着“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美誉,却是终身未娶,一生只以打败天下第一高手“魔师”庞斑为目标。唯一的一段情,也是若隐若现地隐藏于全书庞大的结构中。而即使是他一生唯一的目标,最后也是以他败于庞斑为最后结局。在《覆雨翻云》中,厉若海当是第一悲情人物。 秦歌的表演,选择的是厉若海在原著中最辉煌,也是最悲情的一段,就是要用他最后败于庞斑手下这一幕来刻画这一悲情形象。 对于秦歌为什么会看中这个角色,沈信也是百思不解,不过也隐隐能够感到,在厉若海这个角色身上,有着和秦歌性格相似的地方。大概厉若海这样的人物就是秦歌心目中的偶像吧,沈信只能这样想,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秦歌选择这个角色,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和沈信完全不同,秦歌的爱好就是另类,这或者也是秦歌喜欢厉若海的一个原因。 说到秦歌的这个想法,沈信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因为他感觉这和整个演唱会的风格相冲突,不过在秦歌的坚持下,他也想通了。如果说另类,他的这个演唱会已经算另类了,在他看来,他这样的演唱会是一个尝试,但秦歌的想法又何尝不是一个尝试呢?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和想法,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否定别人的想法,这是沈信的观点。在对待秦歌的态度上,沈信尤其是这样,因为他认识到,秦歌的想法或许很另类,但确实是对他自己想法的一个有益的补充,有时候甚至很有启发性。 尽管如此,沈信还是担心秦歌的表演会被骂,所以这一切都是在他和温馨的表演之后才进行的。沈信和温馨的表演已经达到了普通演唱会的表演时间,秦歌的这个演出就算是赠送的额外奖品了,即使是不受欢迎,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沈信这么多想法,秦歌并不知道,否则他又会大叫沈信没见识,或者大叫沈信对他有歧视了。事实上秦歌自己只是单纯地沉浸在自己构想的这个节目上,一听到沈信终于答应,他高兴得忘乎所以。 在秦歌表演的一开始,完全就是他的独角戏。这时候沈信反而变成了伴奏者,在幕后为秦歌弹起灵琴。与此相随,场景也是变换万千。 说起来秦歌算是大肆地篡改原著了,不过在有限的表演时间里,加上他另有表现的主题,也很难要求他完全依照原著。 秦歌一出场先仰首向天,摆个酷酷的姿势。这一亮相赢得了不少采声,依此推断,秦歌的歌迷虽然不多,但现场却也不是没有。不过沈信看着秦歌的表现,却是有些哭笑不得,说是厉若海,他现在这个样子倒象是浪翻云,就差要朗声吟出“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了。 秦歌这样的姿态当然不完全是做作,事实上这正是为了配合他表演的目的。在摆出这么一个姿势之后,他的脸上马上显出沉思回忆的神色。在他身后,配合着他的表情,展现的是他追忆中的那段情缘。花前月下,一幕幕回忆令人嗟叹,而那已成往事。 在这回忆的过程中,秦歌还有几首独唱曲目,更是将这段回忆演绎得令人伤感无限。如果说沈信和温馨的表现是为了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话,秦歌的表演就纯粹是个人风格,连厉若海这个他喜欢的形象,也只是他理解中的厉若海,并不等同于原著。很难说那种风格好,但有一点可以说明,因为沈信和秦歌本来就不是同一类人,而他们表演的目的也是各不相同。 秦歌的表演和演唱自有其特色,经过几首歌唱下来,他赢得的欢呼和掌声也不在少数。而这个时候,他的回忆就告一段落了,接下来就是一段打戏了。 扮演“魔师”庞斑,自然是沈信的任务了。一想到秦歌一早就说需要他帮忙,而且说没有对手太寂寞,沈信就忍不住要苦笑。 说起来下面这段表演已经完全脱离了演唱会的范畴,因为那几乎就是武侠片里的镜头。一开始沈信觉得这样做很荒唐,但秦歌说了,只要歌迷喜欢,是不是演唱会的风格有什么关系呢?看秦歌的样子,他似乎觉得他的表演一定能受到欢迎。 沈信自己想想也是,自古成功在尝试,为了让秦歌高兴,他也不在乎会不会被骂,就答应了秦歌。 如果不考虑这是什么场合,沈信和秦歌的打斗倒是很精彩。一切符合原著,并没有过多的动作,完全是一招决胜负。不过就是这一招见,沈信和秦歌已经演绎出别样精彩来了。 完全是幻术,秦歌居然按原著的剧情变幻出一匹马来,沈信屹然屹立在舞台中心,秦歌举着丈二红枪就冲了上去。光是看到秦歌纵马冲向沈信这一幕,已经让歌迷们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当然有人想到演唱会里这么会有这样的场面?不过沈信和温馨前面的表演已经让所有歌迷经历了大喜大悲,倒是一点也不介意多看一出戏剧。 一冲到沈信面前,秦歌的动作就变成了慢动作,而沈信也配合着以慢动作应付。两个人的交手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那激烈和精彩并不因速度的减慢而有所不足。这一场面,如果放在任何一部武侠片里,那都是绝对经典,可惜却被沈信和秦歌就这么滥用了。 不过倒也值得,看到最后秦歌纵马而去,而沈信还是屹立场中的时候,所有歌迷都为刚才看到的精彩一幕而大声喝彩。 沈信毕竟只是客串,真正的主角是秦歌。场景忽地一换,变成了秦歌屹立不倒,双目无神地仰首向天,他还不忘来上一句:“花开堪折直须折……” 诗还没朗诵完,秦歌已经就那么僵立不动,似乎是在告诉观众,他已经挂了。 秦歌这一煽情的表演还颇有效果,引得现场一片轰动。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幕,但秦歌表现出来的形象还是很让人震撼的。说起来秦歌的表演还真不能说是不符合沈信原先设想的主题,因为他表现的还是一个“情”字。他最后朗诵的那首诗,正是表达了内心对过往一段情感的追忆。不过要说后悔,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那绝对不符合秦歌乃至厉若海的性格,他更要表现的是厉若海不畏强敌,勇于挑战的一面。 这也就是秦歌最后的露面了。演唱会毕竟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的,当沈信和温馨唱响结尾主题曲《情梦》的时候,所有的表演就要结束了。 和开头时的《问情》不同,这首《情梦》算是为整场表演画上了句号。如果说开头时的《问情》的意图在于问世间情为何物的话,现在这首《情梦》就是在回答这个问题,所谓情,无非就是一梦千年而不醒的迷梦。 这不是结论,事实上这个问题永远没有结论,但这是沈信自己的感悟,感情若梦,不是理性能够解释的。 在如梦如幻的现场气氛中,在沈信和温馨有如来自九天一般优美的歌声中,演出结束了,歌迷们尽兴而归。这样的演唱会自然会引发很多疑问:这还算是演唱会吗?不过沈信自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设想,并且娱乐了歌迷,这样的问题他是不会回答的。而说到歌迷,他们现场看到了自己的偶像,还目睹了一场精彩的演出,这到底算不算是演唱会,在他们心里一点意义也没有。他们只知道,这个晚上他们过得很快乐。 (第一七四章完) 第一七八章 不回头 秦歌这个提议看似荒唐,实际上却也是有他自己的理由的。所谓得志不猖狂,正如锦衣夜行,看到报纸上说得那么热闹,秦歌自己也觉得心痒痒,很想亲自去现场看看。本来他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看到沈信也有意,顿时觉得理直气壮起来,而且当然不会放过拉沈信下水的机会。 而在沈信而言,对秦歌这部电影,他也很想看看,既然今天没事,秦歌又这么热心,他也没什么理由好拒绝。所以稍一沉吟,沈信也就答应了。 对电影的上映时间,秦歌自然是了如指掌,虽然沈信答应一起去让他很高兴,不过一看时间没到,他不由有些急不可耐了。这个事情可就不是沈信能帮忙的了,爱莫能助,沈信也只能看着秦歌急急的模样暗自好笑。 本来想趁这个时间和秦歌讨论一下下一场演唱会的事,但和秦歌说了两句之后,沈信就放弃了这个念头。秦歌现在全部精神都放在他自己的电影上,根本没心思说及其他。 在沈信和秦歌各自沉默地想着自己事情的时候,随着一声欢呼,温馨和典娆回来了。一看到典娆,秦歌马上两眼放光,急急迎上前去,他接过典娆和温馨手里大包小包拿着的东西,然后笑道:“小娆,今晚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去看电影。” “看电影?看什么电影?”典娆没好气道:“不是让你去结算帐目吗?你还有空去看电影?” 一听典娆的语气,秦歌的兴奋就降低了不少,不过还是笑着说道:“帐目我已经结算得差不多了,我可是工作之余才想到娱乐的。别的不说,现在我可是要去看我自己演的电影,小娆你也一定要去。这可是我的处女作啊,你不捧场怎么行?” “处女作?”典娆嗤之以鼻:“你已经演过多少电影怕你自己也记不清,还处女作?” “那些小角色小场面怎么算?”秦歌不在意地说道:“这次可不同哦,绝对是我的代表作,你不看会后悔的。” 典娆还没有说话,温馨已经接口笑道:“是真的吗?我倒是很有兴趣。” “馨姐可真是有品位,有眼光。一起去吧,保证你是不虚此行。”秦歌现在最不怕的就是人多,一看温馨有这个意思,马上就把她也拉了过来。 “好啊。”温馨微笑点头,然后看着典娆。 在秦歌热切的注视下,在温馨温言劝慰下,典娆终于勉强地点点头:“好吧,我也去。不过我可事先说好啊,如果不好看,我就打破你的头。”最后这句威胁是对秦歌说的,不过看秦歌兴奋得难以自抑的表情,这话他是不是听到实在是个疑问。 事情就此说定,在当天傍晚时分,某家香港电影院也因此就多了四个不速之客。根本没有买票进场的想法,秦歌带头,四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在该电影院找了一个角落来观看秦歌的“处女作”了。用秦歌的话说,他不在乎这么一点点票房收入。 还别说,秦歌的这部电影的确很热门,四个人没票还真找不到空座位。不过这也难不住沈信,找了一个视角比较好的角落,他平空使个法术,就为四个人用仙法布置了四个很舒服的靠背椅。虽然看不见,但一旦坐上去,那舒服的感觉可是实实在在的。 秦歌和典娆倒是不如何惊讶,温馨却是讶异无比,直到已经坐上去半天了,还忍不住担心地说道:“会不会掉下去?” 温馨的话当然只能引得其他三人一阵大笑,而秦歌笑过之后,看看现场人满为患的观众,忍不住感叹起来:“来的人还真是不少啊。” 秦歌的表情是洋洋自得,沈信却笑道:“看来本公司的广告策划还是很有一套的,一看就知道广告做得不错,效果实在太好了。” 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可就不乐意了:“什么话?我的电影还需要广告吗?只要把我的名字往出一打,马上是观者如云。我这叫人格魅力,老大你懂不懂什么叫人格魅力?”说到最后,秦歌还生怕沈信不懂,居然这么问沈信。 沈信都懒得理秦歌了,反是实在看不下去的典娆狠狠敲了秦歌一记:“少臭美了,你当你自己是谁啊?” 秦歌被打,也不生气,反而继续说道:“不过我的魅力还是不够大,如果这部电影是我和小娆一起演的,我们两个人加起来,肯定要逼得这电影院扩建了。” 沈信和温馨听了秦歌这话,不由相视一笑,这家伙,还真是能吹。不过典娆可就是另外一种心情了,知道打也没用,她只是没好气瞪了秦歌一眼:“你就做梦吧,我才不会和你演这种虚情假意的电影的。” “什么叫虚情假意?我们是真心相爱好不好?”秦歌大大不服,抗议起来。 这次典娆连话也懒得说了,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作为回应。 在秦歌的插科打诨中,电影终于开场了。 电影的情节大致是这样的:秦歌所扮演的主角,身份本来是一个警察的儿子。他的父亲因为办案公证而被某黑社会老大仇视,并在一次行动中被这个老大手下暗杀。因为这个老大的势力很大,警方也奈何不了他,最后这件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认为自己的父亲完全是白死了,主角深感世态炎凉,最终决定靠自己来为父亲报仇。为了这个目的,他也加入了黑社会。在黑社会中,他从最底层干起,凭着自己的阴险毒辣,很快就崭露头角。当他的势力最终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终于成功地将杀父仇人乃至对方的整个帮会连根铲除。 这个连警方也一直奈何不了的黑帮的覆灭自然引得警方弹冠相庆,不过他们高兴得太早了。在报完杀父之仇后,主角并没有因此而歇手,反而趁机一跃成为新的黑帮老大。他可比原先那个老大更黑更狠,一时间让警方大是头疼。 而在剧中刘德华的角色是主角父亲的同事,在一开始主角为父报仇的过程中,他曾帮主角不少忙。但等主角摇身一变成为黑帮老大时,他又开始为维护警方的信仰而站到了主角的对手位置上。 在整部影片中,刘德华和秦歌主演的两个角色的对手戏是很大一个看点。而电影的最终结局就是刘德华的角色最终战胜了秦歌的角色,在激烈的枪战中,秦歌扮演的主角最终被击毙。 除了刘德华,在片中出演女主角的也是沈信的熟人,那就是苏珊。 秦歌扮演的角色是一个因为父亲惨死而内心充满黑暗的人,所以他心狠手辣,完全不择手段,在为父亲报仇时是如此,成为犯罪头子之后也是如此,算是完全典型的反面角色。不过在苏珊扮演的角色身上,他却难得地还保留了一点温情。在偶然的机会认识到苏珊扮演的歌女之后,两个人就此一直相伴。 一看到剧中出现苏珊,而很明显是剧中女主角,典娆忍不住嘟囔了一句:“连洋妞也不放过,无耻!” 听到典娆似乎在吃醋,秦歌不由一阵高兴,还笑嘻嘻说道:“小娆,你是在说花心老大吧?我也早看他不顺眼了,你这句话骂得真好。” “少胡扯,我是在说你。”典娆毫不客气地将矛头直指秦歌。 “只是演戏而已。”秦歌委屈道:“小娆你不会连这点也看不出来吧?你当然知道我心里只有一个人的。” “哼!”这又是典娆的回答。 剧情被秦歌和刘德华演绎得很精彩。刘德华且不说,自从《银河英雄传说》之后,沈信已经觉得他的演技达到反璞归真的境界。在这部影片里,尤其体现了刘德华的这个特点,虽然是一个很正统的角色,虽然并没有太多出彩的机会,但这个角色却被他演绎得入木三分,令人过目难忘。而秦歌的表演只能用妖异来形容,邪到了极点,也坏到了极点,绝对是影片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人。从动作到对白,秦歌的表演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将角色极端的性格发挥到了最大。尤其值得提到的一点是,在动作上秦歌是绝对得简练,但又是那么得具有视觉魅力,不单纯是一种华丽的动作表演,更将主角的冷酷和残忍都表现在自己的一举一动中。可以这样说,即使是作为一部哑剧,秦歌的表演也绝对是让人震撼的。 当然,加上声音秦歌的表演就更完美了。作为全剧的最**,也可以说是全剧的点睛之笔,秦歌有一段对白尤其给人最强烈的冲击。 按照剧情,苏珊扮演的角色最后身患绝症,在全片要结束的时候,这个角色的生命要即将要到尽头。而全场的**就是两个主角最后告别的一场戏,警察已经将两个人所在的地方团团围住,喝令男主角投降。女主角已经奄奄一息,却忍不住劝男主角出去投降,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在这个场景下,秦歌的表演很是精彩,对于女主角的要求,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后缓缓站起身来说道:“人生总是充满了选择,也因此充满了多变性。但我讨厌选择,因为每一次选择都使自己的人生走向一条不可知的路,而我却喜欢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我很少选择,一生中只选择了两次,一次是走上黑社会这条路,一次是选择了你。我不否认,我并不知道我的选择是对还是错,但我知道,这是我自己的人生,是我自愿选择这样的人生的。”说到这里,他又是一笑:“我从来都认为现实是黑暗的,是没有光明的,所以我选择了这条黑暗之路,而且从没有想过回头。如果我的选择是对的,就让我一直黑暗下去,即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在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接着叹息道:“如果我的选择是错误的,那么就让我用自己的错误来照亮光明吧。无论如何,不管我是对是错,这都是我自己选择的,我既然选择了,就会一直走下去。我的格言就是:永不回头,哪怕最后的结果是最惨的,我就是不回头。” 这段话后,苏珊扮演的女主角只说了一句话:“我没看错你,你真的是一个男子汉。”随着这句话,女主角就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不过在她嘴角,还带着一丝满足的笑意。 接下来就是全场最后一个场面,打定主意绝不回头的男主角,在警察的一阵乱枪中被干掉了。不过作为最后的一个镜头,秦歌还留了一个大大的特写,虽然按剧情是被打死了,他的眼睛却依然睁着,脸上还挂着一个诡异却坚定的笑容,似乎是在诠释着影片的主题。 按照秦歌的角色在剧中的所作所为,他最后的下场可谓是大快人心,但有了秦歌前面的一段话,加上最后这个奇怪的表情,倒让人一时之间难以痛快地叫出死得好了。 就连典娆也是如此,本来看秦歌得意的样子很不顺眼,但看到最后,她也很难说这个结局是大快人心。虽然主角的所作所为确实是天人共愤,但最后那执拗顽固的态度,却是给了人很强烈的震撼。 沈信也有着这样的感觉。在电影上放到秦歌大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的时候,他留意到秦歌自己也很沉迷这一段,不由想到,这大概真应该算是秦歌自己的心里话,无论在感情上,还是在事业上,秦歌都表现出同样的执拗和顽固。正如影片中的对白,很难说秦歌这样的态度好还是不好,但他选定一条路就绝不回头的执着,却是人性中的一个亮点,很是让人佩服。 电影演完了,现场却是一片静寂,充分说明了这部影片给观众们的震撼。而主题曲也在继续,那是秦歌自己演唱的《不回头》,与影片的名字相同。如果说影片的剧情让观众感到震撼的话,那么这首歌就是让这种震撼继续。在秦歌别具特色的演唱风格下,整首歌曲也还是在表达着同一个主题:绝不回头。 不过看到这个份上,实在也是该离开了。在观众们还没有离场时,沈信他们已经悄悄地离开了,当然,说到心情,他们现在都很复杂。 回到先前所在的地方,秦歌看看都是沉思模样的其他三个人,得意地问道:“怎么样?我的处女作还不错吧?” “很好,真的很好。”沈信由衷地说道,抛开其他不说,秦歌的演技实在是太强了。不过沉吟一下,沈信颇有点惋惜地说道:“不过你的电影的风格太另类了,怕是得不到主流媒体的认可。” “我要他们认可干什么?”秦歌毫不在意地说道:“只要能得到观众的认可,觉得好看就好了。甚至观众们说不好看也没关系,只要小娆理解我就行。对了,小娆,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你还真是有当坏蛋的潜力。”典娆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喃喃说道:“我毫不怀疑,如果你真处在电影里主角那样的情况,你肯定就会那么做。” “那是当然,我的表演完全是本色演出,绝对不象某人只是虚情假意骗人眼泪。”秦歌得意地说道,顺便又讽刺了沈信一句。对此沈信也没有太留意,因为秦歌的表演给他太大的震动了,他还在咀嚼着秦歌的那句话:无论对还是错,我就是绝不回头。虽然和秦歌的人生态度不同,但沈信也接受了秦歌的这个观点,他也同时对自己说,自己的路是自己选的,既然选择了,就绝不回头。这样想着,沈信觉得心情豁然开朗,以前若有若无的心理负担,现在全都烟消云散了。 而在那边,典娆和秦歌的对话还在继续。一听秦歌说自己是本色演出,典娆马上哼了一声:“我早知道,你就是喜欢苏珊对不对?怪不得在电影里演得那么肉麻。” 一听典娆这么说,秦歌可就顾不上得意了,马上扑到典娆面前,委屈地说道:“小娆,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我是本色演出没错,不过我喜欢的人是你啊,你如果能把电影里的苏珊当成你自己,你的感觉就完全对了。” “关我什么事?”典娆好象不在意地将目光移开,接着说道:“不过你还真就是一个坏蛋。” “这倒没错。”秦歌好象很骄傲地说道:“那次你居然要我做好人,现在知道那是多么错误的一件事了吧?” “知道了。”典娆点头道:“我真的不该相信你。” “你当然应该相信我。”秦歌大叫:“我对你可是一片痴情,一往情深啊,难道你就一点感觉也没有?” “感觉?当然有啊。”典娆很认真地说道:“我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莫非你有皮肤病?”秦歌疑神疑鬼地说道:“那可是很麻烦的,你还是尽早治疗得好。” “你才有病?”典娆忽地站起身来,气乎乎地说道:“只要让你消失,我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不要啊,小娆,会出人命的。”秦歌大叫着一溜烟不见了,典娆马上追了出去。 屋里只剩下沈信和温馨,两个人面面相觑,接着相对而笑。秦歌和典娆这么一闹,因为刚才看电影而引起的种种情绪都被滑稽的感觉驱走了。 (第一七八章完) 第一七九章 想起 象秦歌一样决定绝不回头之后,沈信又将自己在现代社会的经历想了一遍,以确定自己今后该走的路。无可否认,他现在在这个时空已经投入太深了,即使是想抽身,那也是不可能的。而且沈信现在也绝对没有抽身的想法,他更所是望前看,怎样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朋友们实现梦想,是他考虑的关键。 这样想着的时候,沈信忍不住象秦歌一样吟诵道:“我有一个梦想……” “你的梦想是什么?”温馨听到沈信这么说,马上微笑着问道。 “我的梦想很多,但合起来却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我希望这个世界能越来越美好。”沈信说道,同时想到现实,不由又想,这真的是梦想,甚至是幻想。不过就象秦歌说的,无论是否可能,只要是自己选择的路,就要不回头地走下去。沈信既然已经这样决定,无论这个梦想是多么得不现实,他都要继续为这个梦想努力。他最强有力的武器就是电影和音乐,而要让这两种武器发挥最大的威力,他首先要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他的存在。 而要达到这个目的,f1是一个很好的途径。现在,f1赛车的成败,不仅仅关系到杨天和唐子凡的梦想,也对沈信的梦想有着决定性的重要性。沈信这样想着,更生出一定要拿个冠军的决心。真的,一个冠军真的很重要。展望未来,虽然前途还是一片混沌,但沈信的信心和斗志却是极度高涨。 温馨没有象沈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为沈信所说的话而感动,蜷伏在沈信怀里,她忍不住向往地说道:“一个美好的世界?那实在是太让人欣喜和不可思议了,我喜欢这个梦想。”并没有问沈信如何能做到,她只是沉浸在自己对美好世界的向往里。 沈信抚摩着温馨柔顺的头发,心中也是一片温馨,这种感觉,是支持他前进的最大动力。他再次想到,能在现代社会碰到这么多朋友和红颜知己,上天待他实在是不薄,而他也只能以不负此生来回报这种恩情。 沈信的梦想是美好的,不过现实是永远有着各种烦琐的事情。沈信本来以为伯尼答应给他特别颁发驾照,唐子凡就没有什么事需要烦心了,已经准备当天离开上海奔赴下一个演出城市。但一大早,唐子凡的一个电话打来,沈信一时又不能走了。 虽然没有说具体是什么事,但唐子凡的语气却很急很怒,沈信顾不上多问,连忙就去找他了。而在沈信匆匆出门时,正好被秦歌看见,秦歌一看沈信神色,就觉得有什么有趣的事情要发生,于是也就当仁不让地跟了上去。 沈信和秦歌来到唐子凡所说的地方,发现那是一个类似汽车修理厂样的建筑设施。在这个地方,虽然时间还早,却已经有着很多人在忙碌。而说到这些忙碌的人,可是什么人都有,阿拉伯人,印度人,东南亚人,沈信一看都有点晕了。 而秦歌也是不住嘀咕:“唐子凡这是干什么?难道想要研究亚洲人种的不同?” 秦歌是什么也不知道,沈信一愣神之后,倒是隐约想到是怎么回事了。唐子凡曾经说过,因为有着f1经验的技术人员不好找,所以准备找些江湖上的异能人士。不过虽然沈信听他这么说过,但现在看到这些五花八门的人,也是诧异不已。 那些人一看就是桀骜不驯之辈,也不知道唐子凡是从哪里找来的,反正一看就是不好管理的人,想到要靠这些人来辅助自己得f1冠军,沈信不由头疼起来,更有点同情唐子凡,他的日子怕是不太好过。 唐子凡很快出来迎接,看到他们,二话不说先把他们引到一间办公室样的房间。 招呼沈信和秦歌坐下,唐子凡笑着问道:“我的兵马,颇雄壮否?”看似开玩笑,但唐子凡的语气里却有着那么一丝无奈。 “雄壮?“沈信也不客套,直接苦笑说道:“我只看到一群乌合之众。你不是就想靠他们打天下吧?” “唉,有什么办法呢?”唐子凡一声长叹,接着说道:“不过粮草倒是挺充备的。” 这句话沈信倒也理解,唐子凡的意思是说,有了沈信加盟,那么多赞助商的支持下,经费是不缺的。不过沈信却因此有些不理解了,忍不住问唐子凡道:“既然你粮草那么充备,为什么不找些有经验的业内人士呢?岂不比这些随便拉来的人强?” 唐子凡一瞪眼:“你以为我是白痴?你以为我不想啊?可是事实是,那些有经验的人士不是钱多就能挖过来的。你想想看,我们的车队刚组建,除了我们自己,谁相信我们有争夺冠军的实力?不是所有人都是为钱的,荣誉也是一个方面不是?我们的吸引力实在是不够大啊。” 唐子凡这么一说,沈信倒也能理解,不由陪他一块叹息。而唐子凡的话还没完,他接着又道:“倒不是完全不可以挖,可是现在有日本人在关注着我们的举动,只要我们对某人有兴趣,马上就哄抬物价。我们当然出的起价钱,可是从长远来看,这样的做法有弊无利,只能算了。再说了,我们现在不能太多场外新闻,让所有人都关注到我们就不太好了。我们就是要示敌以弱,然后异军突起地拿到冠军,那样才够震撼,才更让让全世界对我们印象深刻。” 唐子凡自鸣得意,沈信却不敢苟同他的想法,苦笑说道:“不是示敌以弱,而是真的够弱的。一群完全没有f1经验的人,怎么能奢望他们可以胜任f1车队间的竞争?” “这你就不懂了。”唐子凡一本正经地说道:“菜鸟有菜鸟的好处,就是斗志昂扬。就说我们随便拉几个有经验的人来,你能保证他是全心全意地为我们干活?现在这些人不同,他们虽然没有f1经验,但都是各自国家汽车方面的怪才,那水平也是很高的。而且还有一点,这些都是杨天找来的,他们本来都是干歪门邪道的,现在都有归隐之意,但你也能理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们想金盆洗手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组建车队,请他们来帮忙,就是给他们一条新路走,你说他们能不卖力?昂扬的斗志可是一个团队成功的前提,现在我们已经有前提了,就看你怎么表现了。” 唐子凡的话是不错,不过沈信却难以放心,又说道:“可是用斗志来弥补技术上的缺陷,那是不是太想当然了?” 唐子凡一听沈信这么说,马上就苦起脸来了:“谁说不是?我叫你来,也就是因为这件事。对了,还有一件事,你知不知道?我们又有一件事让日本人搅黄了,实在是郁闷无比啊。” “什么事?”沈信连忙问道。 “是这样的,我原先的想法是你担任第一车手,第二车手找一个有点经验的二流车手来。”唐子凡解释道:“本来人已经找好,但昨天这小子却反悔了,因为另有一个日本车队出更高的价钱把他挖去了。” 沈信曾听林晨说唐子凡想让他担任第三车手,对唐子凡现在说的这个想法,他倒是没什么惊讶,不过对于这个临时的变卦,他也觉得很郁闷。 “本来也不是没有商量的余地,但我实在是看不惯那小子坐地起价的作风,所以就由他去了。”唐子凡说到这里,感叹起来:“求人不如求己啊,我算是明白了,要想成功,还是得靠自己的后备人才。” “你准备怎么办?”沈信不理会唐子凡没来由的感叹,马上问道。 “还能怎么办?”唐子凡苦笑道:“只能让林晨上了。我本来还想让他历练一年的,但现在形势有变,只能让他提前上阵了。我找你来,就是想问问你,你觉得林晨怎么样?现在是不是能上阵了?” 这个事情可以说很重要,所以沈信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认真想了一下自己见到林晨时的情况。林晨和年初沈信碰到的时候是有些不同,身体更强壮,也更自信,沈信经过一阵思考,终于肯定地点头:“我想他应该没问题。” “那就好,就这么定了。”唐子凡吁了一口气说道:“其实这样做也是有好处的,正好更能让林晨得到锻炼,如果他能坚持下来这一年,大概也就可以独挡一面了。对了,你不可能一直参加f1赛车吧?”唐子凡这样问的时候,不知道是期盼沈信能一直在f1待下去,还是在担心沈信不会待下去。 “我当然不能一直当车手。”沈信苦笑道:“我的正行毕竟是电影和音乐,我当车手只是权宜之计,如果一切顺利,我就当一年车手。” 对沈信的回答,唐子凡倒是没有太多失望,只是马上沉吟起来:“这样也好,让林晨明年就正式参加比赛,经过一年历练,等你退出时,他应该就能挑起大梁了。” 沈信却还想到另外一个问题:“林晨直接参加正式比赛,那么第三车手的位置怎么办?” “那还不好办?”唐子凡现在倒是轻松起来:“反正不是正式车手,找几个有潜力的中国或者华裔试车手就行了。我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培养自己的后备力量了,只要你明年能帮我拿一个冠军,替我们车队打响名头,我保证车队绝对会上正轨,再不会有现在这么狼狈的情况出现了。” 唐子凡的语气冲满自信,倒让沈信也对他信心十足了,不过明年,恐怕是很艰难的一年。 沈信在考虑,唐子凡也在考虑,不过他的思绪已经转到刚才的问题上。望着沈信,唐子凡苦笑道:“作为一个团队,技术队伍是很重要的。刚才你也看到了,那些杨天找来的人确实还不错,不过他们却没有一个人够资格担任总工程师的职位。你说用斗志弥补经验和技术的缺陷不行,那倒是不假。不过如果我们有一个合格的总工程师,那这个团队基本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可惜的是,现在没有合适人选啊。”这样说着,唐子凡倒是难得地显出无比苦恼的神情。 对唐子凡的说法,沈信很是赞同,一个合格的领导者,是完全可以提高一个团队的战斗力的。但唐子凡都没有人选,沈信自己也找不出这样的人来。而这样的人才,就更不要想用钱来挖墙角了,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在沈信也觉得很头疼的时候,唐子凡喃喃说道:“唐风集团,或者说是前村上财阀倒是有两个合适人选。“ “那为什么不找他们来?”沈信一听事情似有转机,马上振奋起来,不过对唐子凡奇怪的表情,他可是大大不解。 “不是不想找他们,是实在找不到。”唐子凡无奈地说道。 “找不到?为什么找不到?”沈信问道。 “因为这两个人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唐子凡苦笑道:“谁也不知道他们去哪里了,他们就那么不见了。” “是吗?”沈信既觉得惊讶,又无可奈何。 “一个叫山城宏,一个叫井下彩,还是夫妻两个。”唐子凡继续说道:“他们曾经在日本的一支f1车队里担任过这样的角色,不过后来退出了。按他们的履历看,实在是很适合的人选,可惜找不见人。” 唐子凡自顾自感叹着,沈信却忽然跳起来:“山城宏?井下彩?” 看到沈信这么激动,唐子凡倒吓了一跳:“你发什么疯?日本人的名字就是这么怪,你有什么意见?” “我不是对他们的名字有意见,而是对他们的名字有印象。”沈信看着唐子凡苦笑道:“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找不见他们两个了。” “为什么?”唐子凡一点头绪也没有,下意识地问沈信。 “因为,那两个人被我关起来了。“沈信一字一句地说道。 听到沈信这么说,唐子凡先是一愣,接着忽然想到了,忍不住笑起来:“你说的莫不就是那对日本夫妻?” “就是他们了,还能有谁?”沈信点头以应,同时也是难掩笑意。沈信说的当然就是曾到香港艺术馆盗窃宝物的那对夫妻,当时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沈信就把他们封印起来了。这么长时间过去,沈信对他们已经遗忘,若不是被唐子凡提醒,他已经早把这件事抛到九宵云外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唐子凡边笑边点头,难怪他找遍档案也找不找这对夫妻的下落,原来就是被沈信给关起来的那两个人。 互相看着,沈信和唐子凡忽然觉得这件事颇有滑稽的意思,忍不住放声大笑。这一笑不要紧,可把秦歌给惊动了。 本来是抱着看热闹的心理来的,但一听沈信和唐子凡的对话,秦歌就觉得很无聊,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他一个人就静静地在一边沉思起来。沈信和唐子凡后面的谈话,秦歌是一点也没有留意,不过等他们大笑的时候,秦歌可就一下子被从沉思中惊醒了。 “什么事这么好笑?”一看沈信和唐子凡的神情,秦歌顿时精神一振,大概是以为又有什么热闹可看了。 被秦歌这么一问,沈信才想起这件事秦歌并不知情,马上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对他讲了一遍。一听完沈信的讲述,秦歌马上显出不屑的神色:“什么嘛?两个日本人留着干什么?直接干掉就完了。难道对畜生还有讲什么仁义道德?” 沈信还没有说话,唐子凡先开口了。如果是两个普通日本人,随便怎么处理也好,但很明显现在这两个日本人还有利用价值,秦歌要直接干掉,唐子凡可就不答应了。 “小歌啊,你年轻人不知世道艰难,难道就不知道居家度日要以节俭为本吗?”唐子凡语重心长,对秦歌教诲道:“节约节俭,那可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啊。” 秦歌一听就不明白了:“我说小唐,你说的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我说杀两个日本人,和你说的节俭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了。”唐子凡一本正经说道:“你要知道,一张手纸,一个痰盂,那都是有利用价值的,不能随便抛弃。” “我说的可是日本人,不是什么手纸和痰盂。”秦歌不耐烦了。 “有什么区别吗?”唐子凡反问道:“在我眼里,它们都是一样的东西。你要杀日本人我不反对,不过这两个日本人可比手纸和痰盂的价值还要大一些,我是不会在还没有使用前就让你这么浪费掉的。” 饶了这么大一个圈,唐子凡总算让秦歌明白他的意思了。不过秦歌却还有些不理解:“这两个日本人能当手纸用?” “当然不是了。”唐子凡忍不住大笑:“不过他们确实是有点用处。”这样说着,唐子凡才把需要利用这两个日本人的地方说给秦歌听。 (第一七九章完) 第一八零章 收服 “明白了。”听完唐子凡的话,秦歌点点头,不过马上却又问道:“可是他们听得懂人话,肯替我们效劳吗?” 秦歌这么一说,沈信和唐子凡可就面面相觑了,就是啊,两个日本忍者,能乖乖听唐子凡这个新老板的话吗?沈信和唐子凡刚才只为突然找到这两个日本人感到高兴,现在才发现事情很是棘手。 “秦歌说得没错,这两张手纸不是那么好用的。”唐子凡一脸沮丧。沈信沉吟不语,不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他当然有办法给这两个日本人洗脑,让他们成为绝对服从命令的机器人,可是他不想这么做,在他看来,即使是对日本人,这样的手段也不可取,如果非让他选择,他宁可象秦歌说的,直接干掉他们了事。 在沈信和唐子凡都沉默之后,秦歌却突然兴高采烈起来:“你们都愁眉苦脸干什么?对付日本人,我可是有一套。你们刚才说什么?这两个人是忍者?哈,就是对付他们才有意思。你们不用担心了,一切交给我就行。” 秦歌这么一说,沈信和唐子凡才想起他曾在日本一个人挑过忍者总部,难怪他现在这么张狂。不过说到眼前这件事,却是和秦歌曾干过的事是两个性质,沈信和唐子凡对他倒也不抱太大希望。 秦歌却丝毫没有理会他们的想法,只是继续摩拳擦掌地说道:“老大,还等什么?快将两个日本人放出来啊,我要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以德服人。”说到这里,他更是情绪高涨:“我已经不是唯武力是从的蛮汉,而是以德服人的宗师,你们很快就知道了。” 看到秦歌又提起这句口号,沈信不由好笑,不过还是依言放出了两个日本忍者。关了这么久,就当是放风,也该让他们重见天日了。 也没见沈信有什么动作,只听连续“扑通”两声,已经有两个人凭空出现在房间里,接着重重摔在地板上。 秦歌是没有见过这两个人,唐子凡却一眼认出他们正是先前他见过的那两个日本忍者。一看到这两个人出现,唐子凡先是想起一句古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本来是不抱什么希望,但一看到这两个人出现,唐子凡倒是突然热切期盼秦歌能够把他们给收服。 而秦歌早就跃跃欲试了,一看到这两个人出现,他马上就冲上前去,一眼看出这两个人是被用特别手法制住,他挥手先解开了两人的束缚。 对秦歌这么就解去沈信对两个日本忍者的禁制,沈信倒也没有说什么,有他和秦歌在,两个小小的忍者掀不起什么风浪。 而那两个日本忍者,倒是显出极高的警觉性,一被秦歌解开禁制,他们马上恢复知觉,还没睁眼,先摆出一个防御的姿态,大概他们的意识还停留在被沈信制住的那一刻。 而秦歌也不说话,就那么微笑着站在两个忍者面前。山城宏和井下彩摆着防御姿势,一睁眼看到三个陌生人,他们不由一愣。 “你们是什么人?”山城宏沉声问道,一时间搞不清楚沈信等的身份,他还是很警觉的模样。 山城宏这句问话用的是日语,秦歌一听就觉得甚是不爽,当即喝道:“说人话,不要说这中鸟语。”说完这一句,他才接着又笑道:“我们是中国人,难道你没看出来吗?” 即使没看出来,秦歌一说话,山城宏也听出来了,而听到秦歌不客气的话,山城宏更是脸色一沉,嘟囔着骂了一句日语。 秦歌本来就不爽,听这日本小子居然骂人更是火大,二话不说,秦歌上前就是一个大嘴巴抽了过去。秦歌的功力多深,这一巴掌可就把山城宏给抽地上去了。秦歌还不罢休,对着躺在地上的山城宏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一边痛揍着山城宏,秦歌一边还在骂:“你妈妈没有教育你要知恩图报吗?居然这么忘恩负义,没有我,你怎么能见到今天的太阳?我最讨厌的就是忘恩负义的家伙了,简直不是人。尤其是你们日本人,整个国家,整个民族,都是忘恩负义的东西。今天我不痛打你,实在对不起上天的好生之德。” 听着秦歌一个人的怒骂,沈信有点好笑,不过要说到秦歌的话,那也确实没错。日本人绝对是世界上最忘恩负义的民族,远的不说,就说二战后中国政府曾出于人道免除了他们巨额的战争赔款。可是中国人的仁慈换来什么呢?就是被日本人象疯狗一样的仇视。这样的民族,实在不是用卑劣就能形容的。 在秦歌对山城宏的痛打中,山城宏是毫无还手之力,不过他旁边还有一个井下彩,看到秦歌出手凶狠,她尖叫一声就向秦歌扑去。秦歌头也不回,随手向后一掌,马上将井下彩摔到一个角落了。在秦歌出手的同时,他顺便又把刚给井下彩解开的禁制加了上去,井下彩落地时已经不能动弹了。 狠狠地教训了山城宏一顿,秦歌这才意犹未尽地住手了,不过还是恨恨地看着山城宏,不停地嘟囔着:“生气,真是让人生气,居然有这样的畜生长得人模人样。”在他看来,这样的人渣实在应该干掉才好。不过他也同时想到唐子凡说的话,也在考虑让这讨厌的家伙能发挥出比手纸和痰盂更大点的作用。 山城宏被秦歌一阵痛打,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不过他眼里本来就有的仇恨,现在却是更浓了。他大概想起被沈信封印前的事情,可惜当时没有看清沈信的相貌,现在大概是把秦歌当成假想敌,所以他的怒火全集中在秦歌身上。 对秦歌的作为,沈信一点没有要拦阻的意思,被秦歌的话引起一系列联想,他深深感到,绝对要把日本这个疯狗般的国家牢牢控制住才好,否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它咬上一口。而现在有了唐子凡和杨天,这件事算是开了一个好头,为了能将这种势头维持下去,实在是值得努力啊。 沈信更想深了一层,虽然他自己现在在日本有很大的影响力,但以这个民族忘恩负义的特点来看,如果不能更切实地将他们的命运把握在自己人手里,后果还是难言美好。这样想着,沈信更觉得自己在f1的成就的重要性,同时也对秦歌的作风大大赞赏,忍不住都想夸他两句。 “这是什么地方?”山城宏贼心不死,忍不住又问道。看他的神色,他的记忆还停留在被沈信抓住的那一刻,大概是希望他的同伙能来救他。 秦歌一下子就明白了山城宏思维的落后,忍不住大笑:“你问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中国上海。” “上海?”山城宏明显惊讶了。 “其实你问的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秦歌看出山城宏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上海,微笑说道:“你还不如问问日期,那对你思考问题会更有帮助。“ “日期?现在是几月几号了?”被秦歌嘲弄的笑容弄得莫名其妙,山城宏忍不住按他意思问了。 秦歌微笑着将当前日期告诉了山城宏,山城宏一脸的难以置信,大叫一声:“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秦歌耸耸肩说道:“还有你更想不到的事情在后面呢。” “发生了什么事?”秦歌的神情越轻松,山城宏就越觉得恐惧,隐隐觉得恐怕有什么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一会儿跟你说。”秦歌不客气地拍拍山城宏的脸说道。不再理会山城宏,秦歌站起身来,对沈信笑道:“老大,你觉得我做得还好吧?” “不错。”沈信微笑道:“不过接下来你要怎么以德服人呢?” “我是这样想的,这家伙明显离开人世间太久了,要说服他恐怕得费一阵子工夫。”秦歌一本正经说道:“我先给他上上时事政治课,让他明白到现在的世界已经不是他想象中的世界了。” “唔,想法很有建设性。”沈信点头表示赞赏。 秦歌一脸得意,接着又道:“接下来我要给他上上历史课,让他明白到为什么日本人是最卑劣的。这样一番下来,我相信他是愿意为我们贡献一点比手纸要大的价值的。” 秦歌说得把握十足,唐子凡却听得连连摇头:“还是算了吧,日本人的心理不是能以人来衡量的,你大概是白费工夫。” “试试看吧。”秦歌忽然也叹口气:“如果我不成功,我就不管是不是浪费,我一定要干掉他们,实在是看着他们就生气。” 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唐子凡虽然不抱什么希望,也不反对秦歌试一试。 秦歌再度来到山城宏面前,山城宏马上就是一脸的戒备,通过刚才被揍的经历,他完全知道自己不是秦歌的对手,而秦歌他们的对话更预示着秦歌要对他有所行动,一时间他可是紧张得可以。 不过他再戒备,也是挡不住秦歌的攻势。秦歌先是微笑看着他,忽然眼中厉芒一闪,沉声喝道:“你是猪狗不如的畜生。” 秦歌这一眼,这一声自然不单纯是为了发泄,而是有着特别的目的。被秦歌一瞪,山城宏的意识顿时一阵迷糊,不由自主地跟着秦歌说道:“我是猪狗不如的畜生。” 就凭着这一句话,秦歌马上证实山城宏已经被他催眠了。而秦歌催眠山城宏的目的,其实只是为了尽快把自己的要让他知道的事能够更快地传递给他。 证实了山城宏已经被催眠,秦歌也不浪费时间,马上不说话了,集中精神通过意识把山城宏所不知道的事一下子全传输到他脑子里。这样做对山城宏的意识当然是很大的负担,不过秦歌又怎么会在乎呢?即使把这小子整成白痴,他也一点愧疚都不会有。 不过山城宏毕竟是忍者,修为还是不错的,居然挺过来了。但他脸上的神情可就难看了,既痛苦不堪,又显得难以置信。 等这一过程告一段落,山城宏已经是脸色泛白,喘息个不停,很明显秦歌给他的信息太让他震惊了。秦歌也暂时没有进一步行动,只是就近观察着山城宏的表现。 而山城宏一边喘息,一边还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 “不管可能不可能,这是事实,你们的忍者总部都被我挑了。”秦歌不客气地打破了山城宏最后一丝幻想。 “我要杀了你。”山城宏的表情突然变得很狰狞,猛地向秦歌冲过来。而秦歌只是随意地一挥手,马上把山城宏重新扔到了地上。 “唉,时事不能让你清醒,只好给你上历史课了。”秦歌哀叹着,接着脸色一肃说道:“不要东张西望,不要开小差,现在是上课时间。” 同样的程序,秦歌还是先催眠,然后意识传送资料给山城宏。这一下山城宏的表情可就精彩了,一开始似被震动了一下,但马上又显出很固执的模样。 看到山城宏这个表情,秦歌摇摇头,继续传送。山城宏在秦歌持续传送资料的情况下,终于受不了了,只见他的表情越来越痛苦,突然在地上打起滚来,还不断哀号:“不要啊,不要啊。” 沈信和唐子凡看得莫名其妙,不知道秦歌到底在干什么,不过对于这个日本小子所受的痛苦,他们倒是一致认为是罪有应得。 看起来秦歌传送给山城宏的资料可谓庞大,因为秦歌已经站起身走开了,他还在一直哀号个不停。 “你到底对他做了什么?”沈信忍不住问道,秦歌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连他也有点不明白了。 “没干什么啊,历史课嘛,就是教他点历史知识。”秦歌笑嘻嘻说道:“你还别说,日本人的历史知识还真是贫乏,更是错误不断,我教他的东西他还真是没学过。” “什么历史知识能让他那么痛苦?”沈信奇怪地又问。 秦歌回答道:“一开始嘛,我是让他知道中国人民是多么得宽厚仁慈,而日本人是多么得卑鄙无耻,并列举了大量的史实,这对那家伙稍稍有点触动。不过这家伙可是够顽固的,即使他受到了触动,他还是顽固地坚持他那大日本帝国的想法。实在没办法了,我只好把日本人在战争中的作为也讲给他听。就是这样,你看他现在经受的,就是日本人在战争中的经历。” “怎么可能?”沈信大是怀疑:“没人性的事日本人干多了,你说那些,就能让这家伙这么痛苦?他可不象是什么有良心的人。” “日本人怎么会有良心?你不是在开玩笑吧?”秦歌嗤之以鼻地说道:“这小子更不会。他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我让他变成了被迫害的一方,让他亲身感受到中国人民曾经经历的痛苦。哼,杀人很爽,被杀是不是也很爽呢?我就让他感受一下。” 秦歌这么一说,沈信算是明白了,这种纯意识的交流,如果功力比对方高的话,是可以在对方脑子里形成各种幻象的,秦歌这一招还真毒,是够山城宏受的。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连日本人自己都经受不起这样的幻象的话,怎能怪曾真的经历过这些苦难的民族对过去的难以忘怀呢? 而秦歌的表情,随着他自己的讲话,也渐渐在变。一开始他的语气还很轻松,但说到后来,他的情绪却激愤不已,最后更是大声喊道:“真应该干掉所有的日本人。”这句话他曾经说过不少次,但这次说出,却让沈信和唐子凡觉得心头一颤,因为这次秦歌的语气里有了更多的感情在。 是啊,有些历史是可以忘记的,但有些历史,不仅要记住,更要牢牢刻在灵魂里。如果忘记这些,一个民族的灵魂也就要丧失了。 沈信和唐子凡默默无语,同时却又感触良多,历史实在是有太多沉重的东西了。而且不仅如此,秦歌这一声大喝,却连山城宏也惊动了。突然停止了满地乱滚,山城宏茫然地抬起头说道:“杀掉所有日本人?” 看到山城宏这个表情,沈信等三人都是一愣,齐齐向他看了过去。而说完这句话,山城宏突然跪倒在地,声嘶力竭地叫了起来:“日本人该死,日本人实在不是人啊。“ 这一声惨叫,先不说光声音就够凄厉,那内容更是让沈信等愕然。就连秦歌也不例外,老实说,他自己对自己的行动也不是很有信心。说到目的,秦歌其实只是看这日本小子实在不顺眼,想要教训一下他而已。而现在居然有这么意外的效果,秦歌自己也愣了。 “老天啊,为什么要让我生而为日本人,还是一个什么也不了解的日本人?现在我才知道,日本人真的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啊。”山城宏却一点也不留意现场的其他人,自顾自痛不欲生地忏悔着:“日本人都应该下地狱,我也不例外。只有这样,才能洗清我们身上的罪孽啊。” 对山城宏突然这么激情,沈信等都有点不知所措。唐子凡尤其觉得不可思议,日本人骂自己不是人,还真是第一次听到。沈信和秦歌现在倒是有点明白山城宏的转变了,秦歌所做的事实在是没有轻重,一旦把所有战争最残酷的事情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实在是让最坚强的人也能神经崩溃的。而一旦经历了无止境地被日本人屠杀和虐杀之后,连山城宏这样的忍者也是无法承受了。 山城宏叫得声嘶力竭,一直在痛骂不休,只是目标由中国人变成了日本人。等这一轮发泄下来,他已经筋疲力尽,趴在地上一动也动不了了。不过即使这样,他的眼睛却还是一直睁得老大,满是恐惧和追悔。 “行了,我想这小子应该比手纸要有点用了。”明白自己终于是成功地做到以德服人了,秦歌最后难掩喜色地下了结论。 (第一八零章完) 第二部结束语 万零(微笑):大家好,我是万零。在《仙恋红尘》第二部里,我应该是最幸福的一个人了,生命的突然转变就象是脱胎换骨一般,我实在是说不出得高兴,那感觉简直就是丑小鸭突然变天鹅一样,嘻嘻!难得作者还给我一个和大家公开见面的机会,在此我特意前向大家问好,并代表作者向支持本书的读者表示感谢。 秦歌(突然冒出来):不要提那个该死的作者,他不仅到现在还让你处于痛苦的单恋中,而且还让你远远看不到希望。你还感谢他?你感谢他什么?你应该唾弃他,辱骂他,甚至毒打他,直到他答应修改剧本为止。说实话,如果不是我以死相胁,作者怎么会让我和小娆这对有情人总成眷属呢?(一脸陶醉) 万零(掩嘴一笑):我和你不一样哦。你是大牌,自然有权利要求,而我只是一个小角色,有戏份就不错了,哪敢奢望那么多?再说了,我觉得现在这种情形也不错哦,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回报的,自己满足就好了。我很喜欢现在的感觉,嘻! 秦歌(叹息着):唉,可怜的零妹妹,你实在是太容易满足了。(话题一转,得意地)说到我是大牌,那倒是一点不错,毫不夸张地说,我就是《仙恋红尘》第二部中的灵魂,没有我,就不会有第二部啊。我真是太厉害了,哈,哈哈!(狂笑声中,秦歌突然‘哎哟’一声,被什么东西给击中了,回头一看,委屈地)小娆,你又打我?不要忘了我们现在可是绝代侠侣,你这样做可是破坏我们的形象哦。 典娆(不屑地):是你口无遮拦,自己找扁!你刚才说什么?你是灵魂?那信哥哥又是什么? 秦歌(揉着头,嘟囔着):他就是一条线,串情节而已,而我才是支撑起全书天空的人。 典娆(怜悯地看着秦歌):你还真是愚昧啊,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你知不知道?在你刚你出场的时候,已经有读者强烈要求让你挂掉了,你能存活下来都不知多幸运,还敢自夸是灵魂人物? 秦歌(难以置信地):怎么可能?怎么会?谁这么残忍,谁这么没人性,居然提出这么惨无人道,违背天理的要求?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大叫一声之后,他忽又得意一笑)我知道你是想打击我,可是不管你们怎么说,作者还是了解我的价值的,不然他怎么会给我这么多戏份?这才是最说明问题的,哈,哈哈!(狂态毕露) 典娆(叹息着):你能存活下来,只是因为随便挂人不符合本书的风格,不然你早就被牺牲了。而给你这么多戏份,更说明作者已经要抛弃你了,你的光亮在第二部中已经放尽,到第三部的时候,你想还会有你什么事吗? 秦歌(猛地跳起来):怎么能这样?我不服,我抗议。要挂也得挂老大吧?他明显就是混饭吃,强烈要求挂掉他,让我来做男一号。(振臂高呼中) 典娆(没好气一脚踹飞秦歌):大家不要理会这个无聊的家伙。在这里,我代表作者说明一下,《仙恋红尘》共分为三部,第二部是最长也是最复杂的一部,老实说,这实在有点超越作者的能力范围了,让他不时感受到什么叫笔力维艰。不过情况还算不错,在大家的支持下,虽然说不上好,但总算是完成了。 万零:在第三部,也就是终结篇里,情节会更集中,风格也会更轻松一些,希望喜欢本书的读者能继续支持。 典娆: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第二部中,主角在感情上的转变大概是被诟病最多的,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从一开始出场那么多女角色,本就注定会是这样的结果。当然作者自己没有把握好火候也是真的,不过那是他水平有限,而水平这东西,可不是说提高就能提高的,也只能写成现在这样了。就我个人而言,作为信哥哥最亲的妹妹,我是不好多发表什么看法的。不过有一句要说的是,无论合不合理,无论你喜不喜欢,感情这件事其实就象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既然书中的角色都很高兴,也就没必要非要用各种理论,各种自以为高深的理论来为难他们。这本就是一部荒诞的书,没有合理的可能性的。 万零:对于主角在娱乐圈外发展的情节,也有很多人觉得不满。不过做为一本书,当然是需要多方面的发展才能形成丰富的情节。最主要的是,没有人会认为单纯的娱乐圈发展能够达到神的地步吧?这样的成功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要达到作者自夸的神的地步,自然是需要很多机缘巧合才行。虽然大多数时间作者是不考虑合理与否的问题,但至少在这最关键的一点上,他还是觉得应该稍稍有点合理因素在的。可以说故事很荒诞,但只要大家觉得有趣就好。如果有人觉得很无趣,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众口本就难调,更不要说作者的能力本就十分有限了。 秦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又突然冒出来,站在典娆旁边)小娆刚才说的话太对了,别人只看到我们水火不容的一面,又有谁真正了解我们水乳交融的甜蜜呢?哈,小娆,我就喜欢你的坦白。 典娆(一字一句地):本来这是你最后亮相的机会,我真的是很想给你留点面子,可是我实在忍不住啊。识相地就自动消失,不然要你好看。(话没说完,典娆突然一腿踢出) 秦歌(不知道在哪个角落,委屈地):说是自动消失,你干嘛又踢我一脚?你骗我…… 万零﹑典娆(毫不理会):闲话到此为止,更新将会继续保持速度,喜欢本书的朋友请继续支持,作者他会努力的。 帷幕落下,隐隐还有一个叫声在回响:不要走啊,你们给我说清楚,到底谁才是第二部的灵魂?我不要自动消失,我强烈要求要做男一号! 第一八一章 万事具备 秦歌一边说着,一边得意地看着沈信和唐子凡。沈信没说什么,心中隐隐对秦歌还有些佩服。唐子凡却是不同,一听秦歌这么说,他马上翻起了白眼:“我又不是疯人院院长,我要一个白痴干什么?我需要的是一个正常健康的总工程师,你把人都整疯了,对我还有什么用?你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我可是不管你善后的事情。” 唐子凡这担心倒也有理,因为山城宏现在的模样怎么看也不象是正常,尤其最后一动不动地呆望着墙壁,看上去和神经病人实在没什么两样。这样的人能够胜任车队总工程师的位置?只怕连生活都难以自理。 不过担心归担心,唐子凡内心里却也希望秦歌能替他解决总工程师这个难题,所以虽然语气颇多讥讽,眼里却还是充满希望。 对唐子凡说的话,秦歌毫不在意,轻松说道:“你还真是没见识,我堂堂一个以德服人的大师,能把人整成疯子?你就等着瞧好吧,绝对给你一个合格的总工程师。” 秦歌还想继续吹嘘一番,唐子凡却忽然对着他身后发出了一声惊叫。秦歌这时是背对着山城宏,一看唐子凡的脸色,就知道是山城宏有什么异动,连忙回身望去。这一看秦歌也是吃惊不小,只见山城宏正盘膝坐好,一脸沉痛,扬手就向自己天灵盖劈去。 山城宏自然是想自杀,不过秦歌怎么能允许他这么做呢?他既然已经向唐子凡夸下海口,自然要证明山城宏比手纸强,如果让山城宏自杀成功,那秦歌也就太没面子了。 这样想着,秦歌已经一步上前抓住了山城宏的手。山城宏看也不看秦歌,只是声音低沉地说道:“不要拦我,我实在是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生而为日本人,我罪孽深重,只能以死谢罪。” “糊涂,愚蠢。”秦歌毫不客气地骂了起来:“死就能解决问题吗?现在你应该想想,怎么才能替你自己,乃至替你们国家赎罪。即使你死了,你们的罪孽也还在,能算是解脱吗?” “那我该怎么办?”虽然山城宏已经不是被秦歌催眠的状态,但却是本能地就接上了秦歌的话头。 “哈,你还真是有福气。”秦歌笑道:“幸好你碰上的是我,如果换做其他人,你早死一百遍了。我可是拥有世界上最博大的胸怀和最仁慈的心肠的,决定给你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不仅如此,我连你该如何赎罪也想好了。” “怎么做?”山城宏又问道。 “唉,你离开太久了,很多事情都不知道。”秦歌叹道:“不过我刚才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村上财阀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叫唐风集团。而唐风集团的老板就是对面那个看上去笨笨的家伙,他现在组建了一支f1车队,正缺少人手。如果你愿意,我是可以替你说说,让你加入他的车队。” 唐子凡和沈信听得啼笑皆非,秦歌还真是有一套,居然还摆出大卖山城宏面子的架势。尤其当唐子凡听到自己被叫做“笨笨的家伙”的时候,更是苦笑不已。 “f1车队?”山城宏先是眼睛一亮,接着叹息一声,并皱起了眉头。 “是啊,你以前不只当过车队的总工程师吗?”秦歌笑道:“现在我可是给你机会啊,你不要不把握,这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若不是我们中华民族是最宽大的民族,若不是我秦歌是最宽容的男人,你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机会。” “可是,加入f1车队和我赎罪有什么关系呢?”山城宏听着秦歌的滔滔不绝,眉头皱得更深了。 这个问题让沈信和唐子凡都觉得有些难以回答,但对秦歌来说却绝对不是问题。只见他一瞪眼,对着山城宏喝道:“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呢?难道就看不出我的一番苦心?” 此言一出,不要说山城宏,连沈信和唐子凡都听得莫名其妙,苦心?还真是没看出来。 秦歌却是顾不上理会沈信和唐子凡,只顾着语重心长地对着山城宏进行着教诲:“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虽然以你们日本人的所作所为,实在不值得宽恕,可是谁叫我是这么仁慈的人呢?唉,我总是太心软,心太软啊。”说到这里,秦歌又叹息一声,接着才道:“我本来看你已经有点回头的意思了,这才想帮你,没想到你还是这么忘恩负义,居然问我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为了让你有活下去的勇气,为了让你有个赎罪的机会,我一直在苦想,好不容易才想出了办法,你却这么对我。你,你对得起我吗?” 秦歌说得可谓声情并貌,沈信和唐子凡都听傻了,这家伙,还真是敢吹啊。而山城宏的态度也让他们大跌眼镜,居然对秦歌说道:“我知道你是好心,可是我就是有点不明白啊。加入车队,就能替我自己赎罪吗?” “当然了。”秦歌肯定地点头,接着拉山城宏走向窗户:“为了让你能明白,你来看看外面。” 外面自己就是忙碌的车队成员和各种材料,沈信和唐子凡都不知道秦歌要让山城宏看什么。 而山城宏也是不明所以,看了半天才问道:“这些都是什么人?” 秦歌好象就等着他问这句话,马上回答道:“这些都是车队工作人员,他们之中有阿拉伯人,有东南亚人,还有东亚人。总之,除了日本人,亚洲人基本上都有。“ 听秦歌这么说,山城宏更是不明白了,不过他这次可是不敢问了,他现在也开始怀疑自己的理解力,秦歌的话好象说得很明白,可他就是不懂。 秦歌也看出山城宏不明白,又开始给他上课了:“我们都知道,欧洲有个欧盟,我们亚洲为什么不能有个亚盟呢?其他行业领域我们不管,但我们车队可就是以这个为目的的。你想想看,如果亚洲人能够团结一致,还用得着看西方人脸色吗?还用得着你们日本人整天跟在美国后面献殷勤吗?你看看我们车队就知道了,我们就是一个小范围的亚洲联盟,正为着要获得f1冠军而努力。想想看,当我们梦想成真的时候,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啊。” 山城宏算是有点明白了,还频频点头表示同意。不过沈信和唐子凡可就愣神了,秦歌也太能吹了吧?这样也行?唐子凡不由苦笑,没想到本是临时凑成的乌合之众,居然愣给秦歌拉起这么大一面旗帜。不过仔细想想,唐子凡倒也觉得秦歌的说法很有煽动性,倒是不妨利用一下。这样想着,唐子凡不由又笑起来,只是这次却是为了高兴。 沈信也和唐子凡有同样的想法,对秦歌佩服得不得了,这家伙脑子里装的东西,和别人就是不一样。 秦歌本是信口胡吹,看将山城宏蒙住了,更是谈兴大发,语重心长地说道:“为什么没有日本人呢?就是因为在亚洲人心里,你们实在不配是亚洲联盟中的一员。其中原因我就不说了,你自己明白。而现在,我看你还不错,所以想让你也凑点热闹。等我们夺了冠军,你和你们日本人脸上也有光不是?当然,这只是试用性质,能不能让大家原谅你们,你们还是得拿出行动来。我为你如此地煞费苦心,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秦歌长篇大论,听得沈信和唐子凡晕头转向,不过效果也很明显,山城宏明显被打动,只是神色间却还有点犹豫。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秦歌又加了一句:“你要是没兴趣,只管去自杀吧,这次我是不拦你了。唉,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啊。” 秦歌刚说到这里,山城宏却猛地抬起头来,只是不是看秦歌,而是看唐子凡。从秦歌嘴里知道唐子凡才是老板,山城宏直接问了他一个问题:“我是日本人,如果加入你的车队,你能放心吗?” 这个问题倒是问得关键,唐子凡一听就在心里苦笑:“放心个鬼,最不让人放心就是你们日本鬼子了。”他当初还以为山城夫妻是普通日本人,所以才起意招揽,现在知道他们有忍者身份,自然难感安心。 不过这样的想法唐子凡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表面上他还是微笑着说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如果山城先生愿意加入我们车队,并表示出诚意的话,我对你绝对放心。”行不行是另外一回事,表面功夫还是先得做到。 而不等山城宏说话,秦歌已经又对他说了一句:“看看,这就是我们宽大为怀的风范。你别看这家伙笨笨的,他的为人还是很诚恳的。不过,我们唐老板这么诚恳,你也应该拿出点诚意才行。” “拿出诚意?”山城宏明显一愣。 “对啊。”秦歌谆谆诱导着:“你想想看,你自己是最让人不可信任的日本人,又是日本忍者,这怎么说也是一个不安定因素啊。如果你想闹点事,普通人怎么会是你的对手?” 山城宏明白了,叹道:“我明白。为了让大家放心,我现在就自废武功,绝对不会有什么伤害力了。” 山城宏说着就想动手,秦歌已经把他拦住:“千万别冲动,自废武功就不用了,我自有办法让是使不出武功。不过就是委屈你了,以后你就只能和普通人一样了。” “那才是我希望的。”山城宏神色肃然:“明白了这么多事,我只想能好好做人,能够象普通人一样生活,已经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明白就好,改过就好。”秦歌嘴里说着,手上也不停,很快就用特别的手法将山城宏的武功封制了。山城宏试着走了几步,微笑道:“感觉还不错。”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沈信和唐子凡算是彻底放心了,山城宏即使不能成为助力,至少也不会是祸源了。 而山城宏这时却想起他的妻子来,看看缩在墙角的井下彩,他连忙问秦歌道:“井下她没事吧?” “当然没事。”秦歌笑道:“不过如果想让我放她的话,她也得和你一样处理才行。” “好吧。”山城宏沉默了一下,点头同意了。他也知道这是必须的,不然怎么能取信于人呢? 山城宏一点头,秦歌马上遥遥射出一丝真气,解开了井下彩身上的禁制。 而井下彩一恢复行动能力,马上一跃到山城宏身边大叫一声:“山城,你怎样了?不要听这个人胡说八道,我们怎能忘记以前接受的教诲?” “唉,愚昧的女人。”秦歌不等山城宏说话,已经先用妖力控制了井下彩,接着就将曾用在山城宏身上的幻象传输给井下彩。 井下彩的功力比山城宏还不如,当即就完全被秦歌控制,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山城宏自己吃过苦头,自然明白井下彩的痛苦,连忙大叫道:“不要啊。” 秦歌却是一瞪眼:“什么不要?你老婆比你还愚昧,不给她上课是不行的。不让她好好学习,她怎么能跟上你前进的思想呢?” 对秦歌的话无言反驳,山城宏看着一脸痛苦的井下彩,不由也痛苦起来。 “好了,给你个面子,今天她的课就上到这里。”秦歌又开始卖乖了,看看井下彩吃的苦头也差不多了,他顺手一掌劈晕了她。算是仁慈了一下,不过说到井下彩的武功,秦歌也还是毫不客气地给封制了,他既然要把这两个人给唐子凡,自然不能让他们有一点危险性,不然岂不是故意在害唐子凡? 看到井下彩被秦歌一掌劈倒,山城宏连忙抢着抱起她,同时居然对秦歌还很感激。 秦歌摆摆手:“感谢就不用了,只要你们以后好好干就行了。现在我先带你们去个地方休息,完了你自己来找那笨笨的老板报道,他会告诉你该做什么。唉,象我这么宽厚善良的人,你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我真羡慕你们的好运气。” 秦歌带着山城宏夫妻离开了,沈信和唐子凡忍不住相视而笑,本来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没想到被秦歌这么一闹,很轻松就解决了。 “一下子就解决了两个难题。”沈信笑道:“首先是你不用为总工程师苦恼了,其次我也终于不用再考虑如何处置这两个俘虏了,倒是皆大欢喜。接下来就看你的了,唐老板。” 唐子凡先傲然一挺胸,表示绝无问题,接着却有点担忧地说道:“虽然这两个人的武功被封了,可是毕竟是忍者出身,他们要是心怀叵测,我们岂不是要倒霉?” 唐子凡这么担心,沈信倒是一点不在乎,微笑道:“放心吧,秦歌那小子奇怪的本事多了,他肯定有办法让这两个人一点坏事也干不出来。你还是想想该怎么利用他们吧,安全问题不用考虑了。”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唐子凡点点头,接着忽然笑了:“还别说,真没想到秦歌这小子这么黑啊,我算是开了眼界了。” 沈信自己也很惊讶,不过他现在对秦歌是一点担心也没有,还对唐子凡开起玩笑来:“现在知道最不能得罪的人是谁了吧?你以前对秦歌好象不太客气,我可真为你担心。” 说到秦歌的手段,唐子凡倒是一想就觉得脊梁发凉,不过对沈信的说法,他却是嗤之以鼻:“我这么好的人,秦歌怎么会对付我?我和他关系不知道多么铁呢。倒是你要小心,整天用老大的名义压着秦歌,小心他哪一天心情不好,就把你这老大给喀嚓掉。哼!” “唉,你还真是笨笨的啊,小唐。”沈信摇头说道:“我若没有两下子,能当秦歌的老大吗?他想造反也不是一天两天,什么时候成功过了?这样的事你也担心,真是有够笨。” 一听沈信的话,唐子凡就跳了起来:“早跟你说不要叫我小唐?还笨笨的?这样下去,我真是不要活了。” “又不是我说的。”沈信无辜地说道。 “该死的秦歌,老乱给我派名号,我和他没完。”唐子凡想起秦歌这个罪魁祸首,气得牙痒痒地。不过想到秦歌的厉害,而且秦歌还刚帮他解决了一个难题,左思右想,唐子凡最后也只能叹息一声,放弃了找秦歌算帐的念头。 经过秦歌对山城宏夫妻的收服,唐子凡最大的一个难题已经解决,在和沈信互相调侃了这么一通之后,他马上集中精神考虑以后该怎么办。车队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培训和演习,尽快达到f1的高效标准才是关键。这一切自然得等山城宏来报道才能开始,想起山城宏档案里对他的高度评价,唐子凡对这方面倒是不太担心了。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赛车的开发,毕竟赛车才是直接争胜的工具。在这方面,唐子凡几个月前成立的一个专家小组一直在为这个问题努力,虽然收效甚微,但也算是有很丰富的经验了,而且现在更多了典娆这个万能顾问,两方面一配合,唐子凡顿时也觉得这个问题不算什么了。 觉得事态越来越好,唐子凡想及前途就是一阵兴奋,忍不住对沈信说道:“现在可真是万事具备,就等你这东风吹过来了。” (第一八一章完) 第一八二章 演出结束 按照沈信原先的计划,他的巡回演出是很轻松的,但因为出了唐子凡这么个意外,一下子让整个行程都紧张起来。而且沈信的巡回演出和一般的演唱会不同,每到一个地方都是全新的内容,因为有了唐子凡的事情拖累,沈信根本就没有做好预备工作就上路了,可以说是实在无奈。上海的演出虽然效果不错,但那词曲却都是临时赶出来的。一想到后面的演出也要这个样子进行,沈信就不由有些头疼。 不过事情的发展却是出乎沈信意料,似乎是一顺百顺,一旦唐子凡方面的事情解决了,演出方面的事情也变得很顺利。而让这个好消息成为现实的关键就是完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突然灵感大发,创作速度快得异乎寻常,沈信刚从唐子凡那里回来,就收到完成寄来的资料。说是资料,是因为完成传过来的不仅仅是歌词,而是一个完整的演唱会节目单。以歌词为基础,完成传过来的是一个有关整个巡回演出的总体方案,除了音乐,所有演唱会应该考虑的因素,完成都替沈信考虑到了。 说起来应该也不奇怪,因为在出发之前沈信曾和完成谈过自己的想法,也得到了完成的赞同。现在完成所做的,算是在沈信原先构思的基础上完善了沈信的想法,虽然速度是有点出人意料的快,不过却也不是不可理解。 不过即使是如此想,看到完成为自己设计的演唱会的风格和内容,沈信也不由拍案叫绝,称奇不已,因为那实在比他原先构思得更要完美,而且完全合乎他的口味。 可以说完成已经替沈信把大部分准备工作做好了,沈信现在所需要做的就是配乐和实际排演。而且不只是一场演唱会,完成的构想包括了沈信全部的演出,从每一场演出的主题到具体的节目安排,都是周到无比。而这些单场演唱会的主题结合起来,就是一个总的主题,就是沈信自己设想的弘扬民族文化。 这个总体的构思加上具体到位的歌词配合,算是替沈信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沈信本来还有点担心,现在却是突然发现自己可以清闲了。 虽然和完成合作很长时间了,但沈信从来没有见过完成有这么高水平的发挥,而且速度还是这么快。欣喜之余,沈信忍不住通过电脑网络问完成:“老完,这次怎么这么快?而且还这么有水准?简直就是脱胎换骨,难道你吃了什么奇怪的药?” 完成的回答先是一个鼻音,接着才说道:“告诉你别从门缝里看人,那会把人看扁的。我完成是什么人?岂容你小觑?是金子总是会发光,只有那些有眼无珠,把金子看成石头的人才会惊讶。” 沈信可是一点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完成了,听完成话里带刺,忍不住苦笑:“老实说,我还真是没想到,真是有点有眼不识泰山了。” 听沈信这么说,完成的表情却有些奇怪,想了一下,他问沈信道:“你觉得我的设想和歌词怎么样?” “棒,实在是太棒了!”沈信连竖大拇指:“不仅歌词一字难易,就连你的构思我都想不出有什么地方能改动的,我决定就完全按你的设想来了。” 沈信的赞叹是毫不掩饰,完成脸上不由露出喜色,同时喃喃说道:“真的很厉害啊。” “是啊,太厉害了。”沈信接口说完,却不由一愣:“老完,你这么自卖自夸,还真是不害躁。” “哼,我喜欢,你管的着吗?”完成一昂头走了,通话就此结束。 有了完成这么丰富的歌词内容,再加上整体构思上也很完整,沈信就不再需要在这些方面多花心思了,于是就把全部精神都集中到作曲上。说也奇怪,沈信一看完成的歌词就有着心灵上的震动,那乐曲可以说是源源不断地自己就出来了。所有乐曲都似随手就可拈来,沈信不由感叹,灵感真的是太重要了,尤其象他现在已经几乎是可以随心所欲地作曲,一有灵感马上就能作出曲来,灵感的作用就更显得重要了。 一气呵成地将下一场演唱会要用到的歌词都谱上曲,连主题曲也做好,沈信才又回过头来欣赏完成的歌词。越看越有味道,沈信不由又是一阵赞叹,以前还真是没有发现完成有这么高的才华,任何一首歌词都不仅只是文字优美,而且似乎本身就有着音乐的旋律,也难怪沈信一看就是灵感迸发。 本来秦歌说的是他的角色他做主,但完成已经做好的歌词里却已经把秦歌的部分也包括进去了。沈信看过之后觉得还是很适合秦歌的风格的,很想就这么决定下来,因为他不象破坏那个完美的整体风格。不过沈信知道秦歌的执拗,还是先问了他的意见。 秦歌看过歌词之后的表情很是奇怪,先是愣了好一阵子,接着才一脸感动地说道:“知音,真是我的知音啊。” 沈信听得莫名其妙,连忙问道:“什么知音?” 沈信问得算诚恳了,秦歌却只是一扬头:“你不懂的。” 沈信气结,秦歌却不给他太多时间反驳,已经先说道:“这些歌词很合我的口味,我同意用了。音乐你有时间帮我一块作了吧,我最近很忙,没时间。我现在就有事要忙,先走了。” 话音未落,秦歌一溜烟不见了,留下沈信一个独自苦笑。说秦歌忙,其实也不假,光是接手原由典娆负责的那些工作已经让他很头疼了,而为了典娆他又不能松懈,实在是有够辛苦的。 经过一番准备工作,沈信对整个巡回演出算是胸有成竹了,而在上海的事务也都已经结束,于是就到了沈信他们离开上海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离开的人数和刚到上海时的人数相比,可就少了一个人了,她不是别人,正是被唐子凡临时调用的典娆。为了尽快让f1赛车出来,典娆现在已经完全投入到唐子凡派给她的任务当中,一时之间是不能和沈信他们在一起了。 不过虽然很忙,但沈信他们离开的时候,典娆还是去给他们送别。 别的人还好说,秦歌却是依依不舍,看着典娆,可怜巴巴地说道:“小娆,我要走了,你一定记得每天想我啊。不需要多想,一天三次就好了。而我可是每时每刻都在想着你。” “我为什么要想你?”典娆奇怪地问道:“我连你是谁也不知道,请问你贵姓啊?” 典娆语气颇多调侃,秦歌顿时大觉受伤,苦着脸道:“小娆,你不是这么健忘吧?我们前两天可是刚在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你难道就一点都不记得了?” 听着秦歌话说得这么暧昧,典娆忍不住心头火起:“什么叫一个美好的夜晚?文盲就不要乱说话,再口不择言,小心我扁你。” 典娆对秦歌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秦歌一点不害怕,反而凑上去笑嘻嘻说道:“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我有办法让你想起来。你看,现在我们要分别了,你不觉得应该有个什么仪式才合适吗?提示你一下,有首歌的名字可是叫《吻别》哦。” “吻别?”典娆作出一个要晕死的表情,接着狠狠道:“你不是高烧烧坏脑子了吧?” “当然没有。”秦歌很自然地回答道:“你还没吻我,我怎么会高烧?” “你去死!”典娆忍不住狠狠一脚向秦歌踢去。 秦歌轻松避开,刚要再说什么,典娆已经又先发制人地开口了:“婆婆妈妈,罗里罗嗦,你到底是不是男人?” 秦歌一听这个就不高兴了,不甘示弱地反驳道:“凶神恶煞,不懂温柔,你到底是不是女人?” 典娆懒得再和秦歌斗嘴,撇撇嘴说道:“没有阳刚气的男人,懒得理你。哼!”随着这一句说话,她已经转过头不看秦歌了。 秦歌也恨恨道:“没有温柔气息的女人,可我就是喜欢你。哼!”也学着典娆的模样转过了头。 他们两个人自得其乐,却没注意到已经让周围的人全都笑翻了。 离开上海后,就再没有其他方面的事情让沈信分心,演出也就顺利地一场接一场进行着。 在上海的那场演出是以中国古代爱情故事为素材的,效果很好,算是坚定了沈信自己走这种形式的决心。接下来的一场,还是来自中国脍炙人口的各种故事,不过却是以“精忠报国”为主题的。 和上场相比,在风格上截然不同,更倾向于男儿热血,但贯穿全场的却仍是中国本土特色的音乐,这一点是沈信绝对坚持的。沈信,秦歌和温馨三个人,在这场演出中的演出时间差不多,沈信和温馨倒不觉得和上场有什么不同,秦歌却为有这么长的露面时间欣喜不已。 不过说起来秦歌的表演也是很出色,首先是因为他演绎的都是比较另类的人物,已经先把他自己的热情点燃了,而他在演唱上和表演上强烈的个人风格也因此得到了最大的发挥。整场演出下来,他得到的掌声绝对不少于沈信。 沈信的表演也是发挥得淋漓尽致,他演绎出来的是最正统的爱国主义热情,算是和秦歌的另类相映成趣。 至于温馨,她的演唱主要是以赞美祖国山河壮丽为主。三个人各尽其职,最终完美地形成了一个整体,对“精忠报国”这个主题作出了最好的音乐诠释。 经过了这一场演出,沈信等三个人之间的配合达到了很默契的程度,接着就表演了整个巡回演出中最飘逸的一场,叫作“唐风宋韵”,是以展现唐诗宋词的艺术魅力为主题的。 在这样的一个演唱会上,已经不再是用故事的形式了,而是一种很洒脱的风格,几乎就是随意穿插着唐诗宋词脍炙人口的诗句词句。不过在总体完美的架构下,整个演出却是一点不显松散,在大型幻境的配合下,所谓的唐风宋韵被发挥到了极限,让所有在场的观众都有时空错移的感觉。 当然,给人感触最大的还是那来自中国本土文化的璀璨魅力,无论是词还是曲,都是典雅的中国风格,让人百听不厌,同时感触良多。 告别了唐诗宋词,接下来演唱会的主题就是一个很壮烈的主题了,那就是儒家道德中提倡的“士为知己死”。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古代不知道有多少,忠诚和侠义贯穿其中,流传甚广。而在这些故事中,最多的却是刺客的角色,比如荆柯刺秦王,专诸刺王僚,无不是这种类型。 正因为这样,这场演出算是整个巡回演出中最合秦歌胃口的一场了,因为那些性格激烈的角色才是他最喜欢的。一下有这么多这样的角色可以让秦歌过瘾,他的活跃可想而知,而他的表演效果,也是绝对地出彩。沈信这时候也是大大佩服秦歌的演技,只要他喜欢,什么角色他都能演得活灵活现,无论是豪情还是悲愤,火候上秦歌都把握得恰到好处。 正因为这场演出更适合秦歌的风格,秦歌在这场演出里算是初次尝到抢戏成功的滋味,看到歌迷们为他热烈欢呼时,他那份高兴劲就甭提了。对秦歌的大出风头,沈信的感觉也是高兴,他马上就要去赛车了,秦歌要想撑起一片天,就得从现在开始。 经过了前面的表演,沈信算是把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都重新演绎了一通,而到最后一场演出的时候,为了对整个巡回演出做个总结,他选择的主题就是已成为秦歌口头禅之一的“我有一个梦想”。 通过整个巡回演出,沈信的梦想已经很明显地让所有关注他演出的人看到了,那就是让中国的文化事业再度灿烂。而在以此为主题的演唱会上,所有的词曲都是精心准备的,既是对传统灿烂文化的继承,却也加入了不少新内容。就象沈信意识里一直在渴望的那样,是继承和发展的产物。 当然这个问题沈信自己还在研究和探索中,难言完美,不过却已经显示出了中华文化发展的广阔前景和其应有的魅力。沈信所谓的“我有一个梦想”,其实不单单只是梦想,他为此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而且也将继续努力,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个梦想是如此得美丽。 这个演出的风格是秦歌不太感兴趣的那种,所以他自愿减少戏份,台前重又变成沈信和温馨为主力,而秦歌又躲到幕后演奏乐曲了。不过即使是不太喜欢这样的风格,秦歌凭着敏锐的感觉,在演奏风格上的把握还是让人叹为观止。一轮如梦如幻的乐曲下来,秦歌为沈信和温馨所作的配合也是达到了尽善尽美,算是表现出了他自认不凡的职业道德,并没有因为不喜欢而胡来。 在整个演出过程中,沈信等的演出一直受到各方面媒体的热切关注,不仅仅是因为沈信的名气,更是因为这些演出与众不同的形式和主题。而随着一场又一场演唱会的火爆,有关沈信的这个巡回演唱会也成了很热门的话题。 认真说起来,沈信在整个演出过程中演唱的歌曲大可以出很多张唱片,只是为了一个演唱会,他就把这么多作品给拿出来了,实在让人感觉有点浪费。不过在沈信而言,他本来就不是想靠这个挣钱,而是在为一个梦想努力地尝试着,对是不是浪费根本一点感觉也没有,在他心里,只有着对这次巡回演唱会成功的喜悦。 而说到沈信他们的表演,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雅俗共赏的大境界,不仅每场演出吸引到众多歌迷,现场气氛热烈,而且演出后更为众多媒体津津乐道,并赢得了众多专业人士的好评。在演出还没有结束,已经有众多歌迷强烈要求把演唱会的实况制作成光盘发售,有些是因为没有机会到场观看而想看,更多却是觉得在演唱会上没有听得过瘾,想要有珍藏版的光盘可以购买。 不仅仅是普通歌迷,连正统音乐家也有不少人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纷纷赞扬沈信弘扬本土音乐乃至文化的行为。而说到沈信的音乐,更是众口一词地叫好。如果说沈信的专辑以前还只是面对普通歌迷,经过这一次的巡回演唱,他的名声已经传到了严肃音乐界。 沈信这次的巡回演唱会是绝对得成功,不仅仅是商业上取得很好的成绩,从纯艺术角度看,沈信也因为这次经历而在音乐方面有了更广阔的思路。还有不得不说的一点就是,他也从这时开始被认为是中国本土音乐的代表。若要沈信自己选,他大概更喜欢这个称号而不是天皇巨星。 不过这些情况沈信暂时是顾不上去理会了,演唱会一结束,他马上就返回了香港。为了他即将要开始的赛车生涯,他还得和刘德华沟通一番。 (第一八二章完) 第一八三章 暂别 午后的阳光洒满室内,在这样的季节里,分外让人感受温暖,而沈信坐在室内,心情也很是愉快。他这个时候还在想着与温馨分别时的场面。 和上次在东京时的离别不同,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共同演出,温馨对沈信的感情再无疑问,因而也就再没有那种患得患失的心理,即使是要和沈信离别,她也显得很快乐。 吻别之后,温馨凝望着沈信,笑意盈盈地说道:“我真的是不该怀疑你,你还就是那个单纯的大男孩,所有的感情和想法都一点不掩饰,我要看穿你实在太容易了。” 感受到两个人那毫无隔阂的融洽,沈信自己也笑了,不过对叫做“大男孩”,他还是不服气地反驳道:“也不知道是谁长不大,那么大人还喜欢玩过家家。过家家也就算了,还喜欢扮护士,让别人扮病人。幸亏这次你的毛病没发作,不然我可真要望风而逃了。” 温馨也不反驳,只是笑道:“单纯点有什么不好呢?我就喜欢你这一点。虽然你的本事有多高我一点也摸不透,不过我却能一眼就看清你的心。这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不过我可一点也不喜欢扮病人。”沈信微笑着看着温馨,心里同样感到温馨。 “还说?”温馨白了沈信一眼:“若不是你假装受伤,怎么能害得我一点颜面也不顾?居然还反打一耙,实在是让我气不过。哼!” 看到温馨撅起小嘴,沈信忽然不说话了,只是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心里只有对东京经历的甜蜜回忆。温馨也不再和他斗嘴,静静沉浸在这没有一点伤感的离别气氛中。虽然离别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但一旦两个人都明确了对方的心,小小的感伤已经完全没有什么存在的余地了。在东京的经历是他们共同的财富,现在他们感情这么融洽,那段经历的回忆更成了他们共同的美丽。回忆着往事,展望未来,他们心里除了幸福,已经再容纳不下其他的想法。 沈信刚想到这里,刘德华的声音响起,打破了他的回忆:“你已经想好了?” 这个时候沈信已经是坐在刘德华的办公室里,准备和刘德华好好谈谈他去f1车队当车手的事。 除了沈信和刘德华,另外一个在场的人是秦歌,不过他从一进门就沉默地坐在那里,一点也没有平时张牙舞爪的张狂。根据沈信的观察,这是他在恶补有关财务上的知识。从典娆手里接过她以前经手的事务,秦歌就开始变成这个样子了,一有空就在一个人琢磨。效果如何沈信也不确定,不过从秦歌接手以来,还没有出过什么纰漏,大概可以算是秦歌努力有功了。 沈信一进门就开门见山,将自己的想法对刘德华说了一遍。而听完沈信的解释,刘德华马上就沉思起来,现在才反过来问沈信。 看出刘德华自己也有决断,沈信肯定地点头说道:“是的,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对沈信刘德华一直是采取很宽容的态度,他想干什么刘德华也不会反对,虽然这件事实在是出乎刘德华的意料,但看沈信态度坚决,刘德华也就什么也不说了。不过对于沈信就此放弃自己在演艺圈的发展,刘德华还是觉得很是惋惜,忍不住叹道:“可惜啊,现在正是你在娱乐圈最炽手可热的时候,你离开的时机实在是太不凑巧了。” 刘德华对沈信的期望,沈信是完全清楚的,看到刘德华很遗憾的样子,沈信连忙安慰道:“我也只是离开不到一年,明年这个时候我肯定就回来了。我只是答应为唐子凡拿个世界冠军回来,然后他的事我就不管了。” “一年啊,说长是不长,不过说短可也不短。”刘德华叹道:“在你名气最响的时候冷却这么长时间,谁也难预料会发生什么事情。现在的娱乐业,实在是太发达了,想要持久保持影响力,很难啊。” 刘德华的顾虑不能说没有道理,沈信听了也是默然无语,不过正如秦歌所说,既然认定自己的路,就要不回头地走下去,去f1车队是势在必行,沈信并不因为这样的顾虑而放弃自己的想法。 “对了,你刚才说什么?”刘德华沉吟着,却突然精神一振地问道:“你说你肯定能得世界冠军?” “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怎么了?”对未来沈信自然不是完全得有把握,尤其是对f1了解越多,他更能体会到赛车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这件事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实现的。但是从头到尾,事态的发展都很良好,他自然也因此而多了一分乐观。 “如果你真的有把握的话,那么你暂时的离开就不是什么问题。”刘德华兴高采烈地说道:“因为只要你能得到冠军,我就能给你制造一个最轰动的复出来。哈,绝对是惊天动地啊。” “怎么说?”沈信顿时来了兴趣,连闭目养神般的秦歌也睁开了眼睛。 “利用电影啊,我们可以以这样的事迹为素材,拍出一部辉煌的电影啊。”刘德华越说越兴奋:“想想看,如果你能夺得冠军,那将是多么轰动的一件事?如果我们趁热打铁,马上就拍这么一部电影出来,绝对是想不火都难。到时候可就不是我们去想方设法打入国际市场了,而是国际市场想要我们进入了。你们说是不是?”说到最后,刘德华期盼地看着沈信和秦歌。 沈信和秦歌互相看看,突然齐声叫了起来:“高,华哥实在是高,这样的想法都能想出来。要说轰动,那简直就是一定的。” 被沈信和秦歌狂拍马屁,刘德华忍不住失笑:“少给我戴高帽子?你们真的觉得这想法不错?” “我想没有什么问题。”沈信沉吟着道:“当然前提是我真的能拿到冠军。”这么说的时候,沈信自己其实是思潮起伏,刘德华的话给了他很大的震动,这是他原先没有想到的。按照他原先的想法,是想过要借着在车坛的成功扩大他自己的影响力,并进而用音乐和电影来扩大中国对世界的影响。但是沈信还只是想着打名气,并没有想到这件事本身就可以作为电影素材,可以直接利用,刘德华这么一提,顿时让他浮想联翩,对未来更有信心了。不过正因为此,沈信也更感觉到夺一个冠军的重要性,而且还要快,最好就是在明年,这样才能造成最大的轰动效应。 而对刘德华的问题,秦歌的态度却是完全的个人风格,自觉理所当然地说道:“华哥想的怎么会有错呢?别的不说,就凭老大那张小白脸,加上一个f1冠军的头衔,绝对能迷倒一大片小姑娘。管她是什么国家,什么民族,肯定都逃不过老大的魔爪。” “少在那里大放厥词。”沈信没好气地瞪了秦歌一眼:“你既然把自己吹得那么厉害,我走了之后,娱乐圈不就是你的天下了?你还不满意?再胡乱对我人身攻击,小心我就不走了,一定让你当一辈子小弟。” “我会怕你不走?”秦歌先是不屑地说了一句,接着又笑嘻嘻道:“老大怎么会那么没肚量?我只是在形容你的英明神武罢了,你怎么又理解错误?不过说到我能不能成名,还得看华哥是不是肯捧我了。华哥,你说一句话吧,老大都说要我在他走后撑起一片天,你不会一点不考虑他的意见吧?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很有影响的人,虽然是炒作出来的,但意见还是很好的,很值得考虑的。” 看到秦歌口口声声不把沈信放在眼里,而最后却又拿沈信作为谈判砝码,沈信和刘德华都是哑然失笑。 不过对秦歌的言行已经见怪不怪,倒是没有人真的和他较真。对秦歌的问题,刘德华马上就回答道:“你和阿信就是我们公司的两大台柱,说什么我也得大力支持啊。现在阿信要离开一阵子,不捧你,我捧谁啊?除非是你跳槽,那我是实在没办法捧你了。” “跳槽?我怎么会做那样的事情?”秦歌笑道:“别人不说,小娆先就把我给吃了。一想到会让小娆生气,我就一点这样的想法也不敢有了。”这样说着,秦歌还作出很怕怕的神情,惹得沈信和刘德华又是一阵大笑。 有了刘德华的承诺,秦歌算是放心了,搞笑一番,他又继续他的财务学习去了。沈信这时想到另外一件事,认真地对刘德华说道:“华哥,我去当车手,拍电影电视是不可能有时间了。不过在赛车之余,我却又更多的时间研究音乐了,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我想我也不算是完全离开娱乐圈,至少我还可以出唱片。” “对,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刘德华眼睛一亮,微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更敢打保票了,你暂时的离开不会影响到你在娱乐圈的发展。甚至如果乐观点,我敢说你明年这个时候会更红。” “希望如此。”沈信当然能理解刘德华的意思,虽然口气谦逊,但心里却因此而更多雄心壮志。 虽然对沈信的决定很理解,而且目前看起来沈信的演艺事业也不会因此而受影响,甚至可能更火爆,但刘德华对沈信在这个时候离开,还是有着那么一丝不舍。两个人的谈话到了最后,刘德华忍不住又提起这个话题。 “唉,想到明年我们的计划里面会没有你,我就觉得很遗憾。”刘德华真诚地说道:“就象我刚才说的,你和秦歌都是我们公司的重要人物。秦歌的才华自然不容否认,我也看好他。可是毕竟他是独木难支,实在不如你们双星辉耀来得灿烂。” 刘德华的感慨未完,一直没有反应的秦歌却忽然说话了,先白了刘德华一眼,他才说道:“什么双星辉耀?没有了老大这个累赘,我才能更大显身手,光芒更亮呢。哼,没见识。” 对秦歌的口无遮拦,和他熟悉的人都已经习惯了,看到秦歌这个狂妄的态度,除了大笑外,沈信和刘德华实在难有其他反应。而秦歌在说完这句话后,又开始冥思了,沈信和刘德华也就没有多理会他,谈话继续进行。 对刘德华的看重和惋惜,沈信自然都是能理解的,而且更是感激莫名,不过说到刘德华的遗憾,沈信倒是有些不以为然。微笑一下,沈信说道:“华哥,你这么说可是太妄自菲薄了。没有我算什么?不是还有你在吗?你若肯多拍几部戏,那影响可比我和秦歌大多了。什么叫宝刀未老,什么叫业界楷模,你一露面,就什么争议都没有了。” 听完沈信的话,刘德华忍不住哈哈大笑:“阿信你也来耍我,说话跟秦歌一个样。我都这么老了,还能有什么作为?” “谦虚,你这完全是谦虚。”沈信笑着继续说道:“在拍《银河英雄传说》之前,我就跟你说过你能行,你就是不信。现在怎么样?还不是一样火得要命。要说你不是《银河英雄传说》的第一亮点,我第一个不服。” “你在拍马屁才是真的。”刘德华更是大笑不止:“不过说到演电影,我倒是很有些动心,实在是太喜欢那种感觉了。” 对刘德华这句话,沈信倒是没有说什么,他完全能够理解刘德华对自己演艺事业的热爱,而一旦刘德华自己也决定要继续,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说到实力,沈信一直是相信刘德华的,尤其是经过《银河英雄传说》的拍摄,刘德华现在绝对是不亚于任何人。以刘德华现在的实力,加上他多年沉淀下来的影响力,沈信相信即使是只有刘德华一个人,也足以撑起天与地公司的一片天。 而且还不止此,以秦歌为代表,天与地公司的年轻人也在成长。沈信相信,即使没有他,在刘德华的手下,明年的天与地公司会更火,那是刘德华苦心经营多年的成果,现在借着沈信这股东风,已经是到了该收获的时候了。 这样想着,对于天与地公司的未来,沈信是绝对地有信心。 而经过和刘德华这次交换意见,沈信自己也算是彻底地没有了包袱。对一手将他捧起来的刘德华,沈信是分外感激和尊敬他,尤其是重视他的任何意见。如果刘德华对他去参加f1车队的决定有异议的话,那将是他很感为难和遗憾的。幸运的是,刘德华的态度是如此开明,并没有给沈信任何负担,这让沈信感激的同时,更深深感受到两个人不是兄弟,却胜是兄弟的深厚感情。这对沈信来说,就是他来到现代社会最大的收获。 离开香港这么长时间,因为要和刘德华谈的事情很重要,所以沈信一回来就直接去找刘德华了。而见过刘德华之后,沈信的心情变得无比轻松,在离开刘德华办公室之后,他又顺便和公司比较熟悉要好的人各自通了通风,把自己要暂时告别演艺圈的决定告诉了他们。这些人自然包括任务和完成,听到他的决定之后都是惊讶无比,不过他们也算是习惯沈信行事的天马行空了,倒是没有人有什么特别的意见。 (第一八三章完) 第一八四章 相见欢 这些事情都告一段落后,沈信最后才心情愉快地去找凤仙和秋真真她们。凤仙这时候却是忙得不可开交,时近年底,有关沈信基金的第一次颁奖马上就要出结果,她实在是没时间。沈信也想帮帮忙,不过却是什么也不懂,最后只能苦笑着罢手。而对于沈信要去赛车,凤仙还是习惯性地接受沈信的一切决定,并没有多说什么,在她看来,只要沈信不是要离开地球,其他事情她是一点反对的必要也没有。 相对于凤仙,秋真真这时候可就清闲多了。自从上次和沈信拍完《千年迷梦》,她就得到刘德华特许的假期,一直在照顾秋静。在病床上待了这么多年,让秋静重新回到普通人当中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秋真真有很多事情要做的。 不过幸运的是一开始有典娆照顾,后来秋静更马上跟着凤仙成为助手,她融入正常人的生活比秋真真想得要快许多,也容易许多。沈信回来的这个时候,秋静已经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秋真真也因此轻松了。 在和刘德华的交谈中,沈信已经了解到秋真真马上有一部专门为她制作的影片要开拍,她马上也要忙碌起来了,更感觉到两个人这次见面机会的珍贵。离开影视圈后,他们要时常见面可就不太现实了。 经过《千年迷梦》的拍摄,沈信和秋真真的感情同样经过了考验,现在两个人的心里都是毫无芥蒂。尤其是秋真真,在现实和剧中的两份感情融合的结果,就是她对沈信感情的真挚和深厚再无怀疑,虽然她曾经害怕感情,逃避感情,但现在她却是在享受着感情。这一点,从她和沈信见面时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 对自己的感情完全不加掩饰,秋真真一看到沈信就惊喜地叫了一声,然后马上冲入了沈信的怀抱。沈信也是没有丝毫犹豫,对着秋真真娇艳欲滴的红唇,他当即就深深地吻了上去。两个人的感情经过了那么多的波折,使他们分外感到现在这份甜蜜的来之不易,一旦两个人抛开一切疑虑,他们的反应就是象现在一样。情不自禁,至死不悔,这大概就是他们共同的心声了。 一阵忘情的热吻之后,秋真真最后满足地偎依在沈信怀里,这才喃喃道:“你终于回来了。” “是啊。”沈信也感叹着:“我回来了,怪不得人要说常回家看看,家的感觉就是不错。尤其是,当有一个人在家等着你的时候,这感觉就更好。”的确,秋真真现在的样子,真的让沈信感到是一个守侯家中,等待丈夫归来的温柔好妻子。 “可惜的就是,我喜欢的人不是一个常回家看看的人。”秋真真笑道:“实际上,他是一个不喜欢回家的男人,我只能怨自己命苦了。” 一旦放开心头的包袱,秋真真也是很活泼的样子,也对沈信开起玩笑来。对比以前的沉默和冷漠,沈信尤其喜欢她现在的样子。秋真真说得确实也没错,沈信一去这么长时间,实在不象是常回家的男人。不过各人身份不同,职业不同,沈信这样的行为也是没有办法。而且秋真真这么说,打情骂俏的成分可比抱怨多,沈信倒也用不着太当真。很想看到秋真真再活泼点,沈信索性故作疑惑地说道:“你说的是秦歌吧?他可是自命的不回家的男人。不过这个问题我们是管不了的,要管也只能是小娆管。” “有什么样的老大,就有什么样的小弟。秦歌这个样子,你是要负责任的。”听到沈信把问题转移到秦歌身上,秋真真忍不住白了沈信一眼。不过想到秦歌搞笑的样子,她说完这句话,已经忍不住先笑了。 而对于秋真真的说法,沈信自己却是委屈无比:“那怎么算?又不是我要收他当小弟的,是他自愿的。而且说实在的,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到底谁才是老大,他可比我厉害多了。”说到这里,沈信自己也忍不住好笑起来。他和秦歌的关系,还真是一塌糊涂。 “对了,静静现在的情况还好吧?”抛开秦歌的话题,沈信最后问起秋真真最关心的秋静。 一提秋静,秋真真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忍不住骄傲地说道:“静静实在是一个好孩子,不仅聪明,做什么事也很认真。她现在的表现,连凤仙也赞不绝口呢。” “是吗?那实在是太好了。”沈信听了也为秋真真高兴,因为他知道秋静的未来一直是秋真真最关心的,秋静能够幸福快乐,也就是秋真真最大的安慰了。而事实上沈信对秋静也很怜爱,对她现在能够成功地象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他也是打心底高兴。 “你真的要去参加f1赛车?”互相讲述了离别后的情况,秋真真最后这样问沈信。 “是啊,你有什么意见吗?”沈信看着秋真真,不知道她能不能接受自己的想法。 “我能有什么意见?”秋真真笑道:“你本来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也早习惯了。现在你问我意见,我可是觉得很难回答啊。” “还敢翻旧账?”沈信看着秋真真很是调皮地眨着眼,忍不住说道:“都是你,什么也不告诉我,害我一直痛苦莫名,现在才好点。哼,你不说我还倒忘了。” “痛苦?你有吗?”秋真真反问道:“痛苦的应该是我才对吧?我一方面得操心静静,一方面还得牵挂你,不知道多辛苦呢?你还说风凉话?” 一说到过去,两个人心里都有些苦涩,不过幸好一切都过去了,那苦涩也因此显得是另外一种味道。 就那么互相看着,两个人忽然都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沉浸在各自的思绪里,虽然沈信已经很久没有想到要结婚的事情了,但现在他的感觉,却是一种家的甜蜜。 “对了,你知道万零最近的情况吗?”秋真真忽然问沈信,听她语气,似乎另有所指。 “知道一点,我给她打过电话。”沈信有些奇怪,不过还是据实回答:“她好象最近情绪不错,很开心的样子。看来巴黎的生活还挺适合她的。” “开心?”秋真真笑得有些苦涩:“或许吧,不过我不认为她会真的开心。” “你到底想说什么?难道万零不开心吗?”秋真真的话让沈信有点糊涂了,所以他马上追问了一句。 “没什么,我只是随便发发感慨。”秋真真忽然恢复常态,淡淡地应了沈信一句。 秋真真的态度让沈信觉得事情好象另有蹊跷,不过一想到万零,他的心里就莫名地觉得很烦闷,倒让他一时之间不敢再提及这件事情。 沈信自己是很难说明他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态,这种情形也只能让他感叹,人的心果然是最难捉摸的,即使他现在的修为这么高了,却还是不能完全掌握到自己的心。他也因此明白天机子为什么要说他尘缘未了了,因为他太容易感动和感伤,根本就无法把握到自己的心。而把握到自己的心,是修真者最重要的修为,不达到这样的境界,是没办法突破自己的。 沈信算是明白到修真的道理了,不过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事,他在现实中越陷越深,要想脱身,要想把握自己的心,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说现在,他就有一种冲动,想要静心下来去细细回味一番自己在现代社会的经历,试着去感悟,去把握自己真正的内心,但是他不能够。且不说他现在正面对着秋真真,即使是他只自己,怕他的思绪也会飘到f1赛车上去。 明白到这一点,沈信索性接受现实,抛开所有一时想不明白的事不去想,他现在只想把握和秋真真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而说到未来,他更多考虑的是他即将开始的f1生涯。 “你知道吗?我们主演的《千年迷梦》已经上映了。” “是吗?反响怎么样?” “当然是很火啦。你是没见到方导,现在他整天都笑的合不拢嘴,逢人就说这是他导演得最完美的一部影片。对你,他更是不吝赞词。” “哪里哪里,应该是女主角更出彩才对吧?我记得万零就是这么说的。” 在沈信和秋真真的缠绵中,这样的对话也在继续着。 秋真真并没有说谎,就在沈信回港的同时,作为天与地公司年终最后的奉献,他和秋真真主演的《千年迷梦》已经公开上映了。而说到方令强,也就象秋真真形容的,现在可谓是春风得意,喜上眉梢。 作为当红导演,方令强这一年的作品多多,不过说到他自己最满意,最期待的还是这部影片。在他看来,这才是他自己的代表作。脱离了传统艺术片导演的执拗,也不是纯粹的商业片,他的理想是在商业和艺术之间把握平衡。此前他导演的影片虽然票房都不错,但他都不是很满意,因为他觉得并没有把他在艺术方面要表达的东西表现好。 而这部和沈信合作的《千年迷梦》,算是了结了他的所有遗憾,在他看来,这是他最成功的一次尝试,不仅是符合商业片的要求,更是他自己导演风格的展现。因此在该片相关人等中,方令强是最关心它的成绩的。 而事实证明,方令强的尝试是很成功的,所以方令强才喜不自胜。 沈信是刘德华力捧的对象,而方令强又是刘德华最欣赏的导演之一,先期广告上,天与地公司对《千年迷梦》已经下足了工夫。 而除了正常的广告之外,这部影片本身就有着各种各样的卖点,比如说是当红导演方令强的最新力作,比如说是最炽手可热的演艺巨星沈信的作品,还是他和秋真真的再次联袂等等。加上在沈信今年主演的三部电影里面,前两部都是票房大收,好评如潮,更是引得影迷们分外关注他今年最后的一部作品。影片还没有上市,已经引起轰动无限。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部影片未映先红,票房上的成功是可以预见的。不过方令强关心的不仅仅是票房收入,他更想知道的是,他在艺术上的尝试是不是能够得到认可。 老实说,当方令强开始设想这样的风格的时候,他自己是热情澎湃的,不过最后完成后,对于可能引起的争论,他可是有点忐忑不安了。 不过影片上映不久之后,方令强可就完全放心了。不仅是影迷们大加赞赏,资深业内人士也是赞不绝口。尤其是影片中大段的演唱场面,影迷们看过不仅不觉得沉闷,反而很是欣赏这种方式。而资深人士对这方面内容的评价,也大致是认可的,虽然他们认为这并不是可以大规模运用的一种手法。因为说到这方面的成功,就不能不提到沈信的作曲和演唱,当然温馨的配唱也是功不可没。而如果不是沈信作曲和演唱,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接受了,这才是反对者的想法。 不过方令强却不在意这些反对的意见,因为他本来就是为沈信打造的这部影片。他最担心的就是沈信出面也不能让人接受这种手法,现在既然这种手法在这部影片中得到了认可,他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事实上,除了这一点引起小小的争论外,影片其他方面得到的赞誉可就是完全一致,几乎没有人再挑什么毛病。从场面到剧情到剪接,媒体和影迷的评价都是绝对一流。 作为一个奇特的故事,《千年迷梦》的剧本尤其受到了一致好评,情节剧情可谓丰富复杂,但却是紧扣一个“情”字,通篇都没有离开这个主题,看过更是感人至深,作为的原作者和剧本的改编者,万零一时也是声名鹊起。 而《千年迷梦》的窜红,加上此前秦歌主演的《不回头》的热烈反响,媒体一时又多了一个炒作的话题,那就是将沈信和秦歌作为比较对象。这个话题本来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因为很明显秦歌只是一个新人,各方面都不能和沈信相提并论。不过这个话题却还是显得很热门,因为现在秦歌已经有了一批死忠的崇拜者,虽然人数不算太多,但那份热情却是够高,一时间大有不把秦歌捧起来绝不罢休的势头。 说到秦歌,可以说喜欢的人不少,但唾骂的人更多,因为他演的角色之坏已经深入人心,不是所有人都只是单纯地把电影只看作是电影。这当然算是从另一个方面展现了秦歌演技的高超,不过对他的名声有负面影响却也是真的,马天成曾经表示过的担心,真的成为了现实。不过从秦歌本人的态度来看,他对这一点是毫不在意的,甚至有点沾沾自喜。按他自鸣得意地说法就是,一个真正的演员就是笑骂由人,而他只管走自己的路。 不管是不是真的有道理,反正秦歌就是这样的态度,并且以傲然崛起的势头出现了。 沈信和秦歌双星辉映,是刘德华的愿望,而在这个势头刚刚出现就因沈信离开被打断,这才是刘德华最遗憾的地方。而说到秦歌,虽然说是不在乎,但他却是下定决心要在沈信不在的这段时间奋起直追,一定要在沈信回来之前确保有和沈信一争的地位和成就。 对于刘德华和秦歌的想法,沈信都很明了,不过刘德华的遗憾他暂时是没法给予安慰了,只能寄望于尽早归来。而对秦歌的想法,沈信是一百个赞成,他也很想看到秦歌大红大紫的一天。 (第一八四章完) 第一八五章 就绪 沈信在香港本来不准备多耽搁,因为他早和唐子凡约定,要尽快赶去上海和车队其他人员汇合。不过事情总是难如人料,他最终还是在香港意外地多停留了几天。 说起沈信意外的被延误行程,还是因为秦歌。虽然秦歌表面上并没有说什么,但从他摩拳擦掌的姿态看,他是铆足劲要把握好沈信离开影视圈的这段时间大干一场了。对秦歌这样的态度,沈信和刘德华都十分欣赏。 赞赏之余,刘德华更想深一层,沈信不在,秦歌就是他最得意的王牌,为了让这张牌能发挥最大的效果,自然还是得靠炒作,于是他自然地就想到要把秦歌捧得更高。在这样的思路下,刘德华下决心趁沈信要离开的消息还没有传出前,为秦歌正蒸蒸日上的声名加上一把火,使他的人气更旺,这样即使沈信离开会有什么负面效果,也是可以拿秦歌的崛起缓冲一下。 刘德华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具体的方法就是准备在年底为秦歌再出一盘专辑,并准备用一首沈信和秦歌的合唱的歌曲作为主打歌曲。这样算是沈信暂时离开的告别语,也算是借沈信的名气拉秦歌一把,使秦歌能够再上层楼。 刘德华的想法,沈信自然是赞成的,因为他也希望让秦歌能独挡一面,只是一首歌,他没理由不拉小弟一把,虽然这个小弟从来就没有把老大放在眼里,成天想着要造反。而秦歌本人,对这个安排倒是也没有什么过激的表示,欣然接受,不过他说的话却还是一点不领情:“做老大的本就应该照顾小弟,你现在才想到这么做,算是有点迟了。不过想到总比没想到好,我就马马虎虎接受你的心意了。” 沈信哭笑不得,但还是很认真地和秦歌一起准备这首歌曲了。不过沈信最后却是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因为歌词自然是找完成所做的,而曲秦歌却执意要他自己来作。用秦歌的话说,老大的作用也是用来吸引眼球的,而真正要达到征服歌迷的目的,还是得靠他自己的魅力。 秦歌既然这么说,沈信也就懒得多理会他,在录音前,他的时间就是和秋真真或者是忙里稍稍有闲的凤仙一起度过了。为了配合沈信的行期,完成和秦歌都在赶着作词曲,不知道是他们的水平都提升了,还是他们突然灵感大发,反正那速度是很快的,而且质量也很高。完成的词就不说了,沈信和秦歌看过都很满意。而秦歌的进步也很明显,他拿出的音乐作品也是很不错的,沈信只是帮忙稍稍润饰了一下,就算是没有问题了。 说到这首歌,名字叫做《情义》,从歌名和歌词,都是为了表达一种难得的肝胆相照的兄弟情义的。而这种情义的表现,则是体现在两个人各自为着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却又互相关照和支持上。通过歌词,这种情义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还隐隐表现出一种豪情,一种虽然今日离别,但他日相逢会有更美风景的豪情。 尤其是后面一点,沈信和秦歌都很满意,因为这正好吻合沈信离开,秦歌送别的意思,而那种浓浓的情义,也让沈信和秦歌各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完成有了这么好的作品,秦歌自然不想被他比下去,煞费思量之后,他拿出的音乐作品也是让人赞叹不已。沈信一听就很感动,因为音乐是不会骗人的,虽然秦歌平时对沈信殊不客气,但在他这首乐曲中,还是表现出对沈信有如弟弟对大哥的那种崇慕,更隐隐有为沈信祝福鼓劲的意思。 听完乐曲之后,沈信没说什么,一切尽在不言中,他只是感动地拍拍秦歌的肩膀,秦歌的表现还是一如既往,嘟囔道:“老大,不要那么天真好不好?很多东西都是可以骗人的,你不要什么都当真。再说了,你老这样子,让我怎么造反啊?” 话是这么说,秦歌看着沈信的眼神却是真的有点不舍。不过这样的感情秦歌自己是不会承认的,一感觉到自己的失态,他马上就顾左右言其他地掩饰过去了。 有了词曲,沈信和秦歌要做的就是录音了。在巡回演唱会上,他们合作多了,单单一首歌曲的录音实在算不了什么难事,他们很快就完成了。当然,这只是一首歌,要出专辑,还是有很多工作要做的。不过这就和沈信没关系了,他把一切留给秦歌自己去操心,他很快就奔赴上海去了。在那里,唐子凡他们都在等着他。 亲自送沈信去机场,秦歌还不忘搞笑,依依不舍地看着沈信说道:“老大,你可要快点回来啊。” “少来了,我又不是小娆,你不要这么肉麻。”沈信笑得不行,秦歌的神情实在是太滑稽了,于是这样回答。 “其实我就是这个意思,你快不快点回来都没关系,你能不能让小娆快点回来?”秦歌苦着脸说道:“我真的很想她。” 沈信哑然失笑,拍拍肩膀对秦歌说道:“你放心吧,小娆一定会很快回来的。不过,你不是因为把帐目搞得一塌糊涂才这么希望她快点回来吧?” “什么话?”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就象受了多大侮辱,差点就要跳起来:“我可是最忠诚最可靠的男人,交给我的事还有做不好的吗?你居然这样说,实在是有伤我的自尊。要不是看你答应我小娆会很快回来,我一定要和你决斗。” “决斗?”沈信忍不住好笑:“你还是打赢小娆再说吧。哈!” 有秦歌在,什么时候都不会让人感到沉闷,象这次送别,被秦歌这么一搞,沈信上飞机的时候那心情可是愉快得很。而除此之外,沈信更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他和这个简直象是拣来的小弟之间,真的是有兄弟的情义在的。 沈信一下飞机就直奔他和秦歌曾经一起去见过唐子凡的那个地方,而早知道他要去的唐子凡,已经是在那里恭侯了。和上次沈信见到的颇有不同,这个地方这时已经被打理得井井有条,有点一个车队驻扎地的气象了,而不是上次那么乱起八糟的样子。 除了唐子凡,等着沈信的自然还有典娆,这么长时间不见,一看到沈信,她马上就兴高采烈地迎了上来。 亲热地挽着沈信的手臂,典娆表功般说道:“信哥哥,我可是已经把赛车设计好了,就等着你来试车了。“ 沈信微笑应道:“你设计的赛车,当然一点问题也没有,还用得着试?”只是简单的一句话,顿时让典娆高兴得连眼都眯成一条缝了。 而沈信在这么说的时候,目光却一直停留着现场忙碌着的工作人员。说不上意外,不过还是让沈信比较惊讶,他看到山城宏夫妇也是很认真地在工作着。 看到沈信的神情,唐子凡低声笑道:“你还别不服气,现在这夫妻可就是工作狂,想挑毛病都挑不出来。若不是知道他们是忍者,身体方面不用操心,我都要担心他们会很快成为医院的顾客了。” “是吗?”沈信不得不表示一点惊讶,虽然他相信在秦歌的影响下,这两个人是可以为我所用,但竟然这么卖力,也让沈信觉得不可思议。 “进去说。”唐子凡一边当先引着沈信进房间,一边简单地介绍了山城宏夫妇的近况。典娆难得看到沈信,自然是不肯放过这个和沈信亲近的机会,也就一直伴着沈信跟在唐子凡身后。 经过唐子凡的解释,沈信大致上是了解了山城宏夫妇现在的状况了。在被秦歌修理过的第二天,山城宏夫妇就来唐子凡这里报到,正式成为车队的一员。 一开始唐子凡自然是心存疑虑,但很快他的疑虑就消失了。 能让唐子凡解除防备,自然是因为他们的表现太出色了。首先是这对夫妇对f1确实是非常了解,经过一番交流,唐子凡已经确信他们可以胜任总工程师这个职位。而且他们夫妇很有默契,两个人几乎不需要说话就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意,互补之下,由他们共同出任总工程师,那效率和效果更是要好许多。 除了这对夫妇出色的能力这一方面,能让唐子凡对他们完全信任,更是因为他们的态度。从报到开始,虽然他们只字不提有关中日关系之类的话题,但从他们眼中泄露出来的,却是完全的悔过心理。表现在工作上,他们的态度都很严肃,除了和车队有关的话题,他们其他什么都不说。态度严峻,要求严格,而且绝对地以身作则,即使是车队其他成员都是桀骜不驯之辈,也很快对这对夫妇服气了。因为他们不仅拥有对f1丰富的知识,对车队管理很有一套,而且在工作的态度上完全是狂热无比,其他人都是自愧不如。 正是因为这样,现在唐子凡对车队的状况完全满意,在不苟言笑的山城宏夫妇带领下,车队不仅整体素质提升很快,而且更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没有人敢在工作的时候有什么懈怠。说到这一点,唐子凡就难掩对山城宏的佩服,只要和车队事务有关,他都了如指掌,而且任何事都亲力亲为,算是绝对地为车队鞠躬尽瘁了。 一边走,一边说,等沈信了解完这些情况的时候,他们已经到达了一间宽敞气派的办公室。 分别坐下,沈信笑道:“山城夫妇是厉害,不过你自己也不错,居然这么快就把车队搞得象模象样,我对你也是佩服得不得了。” “那当然了。”唐子凡得意一笑:“这可是有关我一生梦想的事,我怎么会马虎呢?当然要尽善尽美才好。不仅仅是车队,其他方面的事情我也办得很好。” 唐子凡这么一说,沈信才想到关系到车队的事情其实是很复杂的,连忙问起这方面的情况。 唐子凡自己早就想吹嘘一番了,难得沈信主动问到,他马上就口若悬河地讲了起来。等他说完,沈信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只能竖起大拇指对他表示赞佩,因为抛开唐子凡自吹自擂的不实之词,整件事他都完成得很漂亮。 首先是沈信和林晨的驾照都顺利得到了批准,而新车队的组建也是得到了其他车队的一致认可,新赛季本车队参加比赛的事情算是完全确定了。 而说到得到其他车队的一致同意,其实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正如唐子凡所预料,其他车队并不想多一个人来分他们的利润。不过也象伯尼一样,等唐子凡亮出自己拉到的巨额赞助,这方面的阻碍才逐渐消失了。说是逐渐消失,是因为还有两支日本车队提出抗议,说什么也不同意唐子凡的新车队加入。 这个问题最后还是靠伯尼出面才解决,因为唐子凡能给f1赛事带来更多的利润和更大的影响力,他自然是站在唐子凡这一边的。在伯尼的压力下,更多是因为两支日本车队考虑到唐子凡仓促组建的车队难有什么作为,这方面的阻力最后也算是摆平了。 为了用赞助扫平一切阻力,唐子凡也是努力得很。拉赫曼王子给沈信的礼物他是老实不客气地已经收下,并且已经和国内商谈好一切条件,算是共同开发。除此以外,他还顺便从拉赫曼那里拉了一笔数字不小的赞助。虽然说起来算是拉赫曼的友情支持,但按唐子凡的想法,拉赫曼绝对不会吃亏,这赞助倒也拉得理直气壮。 一切手续都已经齐全,唐子凡在国内的第一家公司也已经成立起来,经营的当然是和石油有关的产品。而因为这块油田的利益巨大,唐子凡所提出的条件又是那么优惠,终于将国内反对f1赛车的阻力也消除了,车队终于顺利成立了。 考虑到车队的成立有着这么多障碍,能够最终成立,唐子凡实在是功不可没,而再想到给予唐子凡解决问题的时间其实并不充足,实在是让沈信佩服唐子凡的效率。在花花公子的外表下,唐子凡其实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沈信最后不由这么想。 唐子凡精神兴奋,等把所有的事情都说给沈信听完,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还意犹未尽,一直伴着沈信的典娆已经嘟起小嘴说道:“喂,你别老说那些东拉西扯的东西。说了这么半天,居然一个字也不提赛车,难道没有赛车你也能拿冠军?” 典娆的不满自然是嫌唐子凡只字不提她的功劳,唐子凡一听就明白,连忙笑道:“怎么敢忘记你的贡献呢?阿信,不是我胡说啊,这辆赛车能出世,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功劳是小娆的。如果你能拿它得到冠军,千万不要忘记这里面也是有着小娆心血的。”最后一番话,唐子凡自然是对沈信说的,而且说得慷慨激昂,听得典娆高兴无比。 沈信有些好笑地拍拍典娆的头:“听见没有,如果得了冠军,你的功劳可是不小,这么说,你满意吗?” 沈信话里的调笑意味,典娆当然听出来了,不由一阵娇嗔不依。不过说到对她的夸奖,她可是受用得很。 而唐子凡也不只是泛泛地夸奖典娆,很快就将相关情况也对沈信讲了一遍。首先是关于赛车引擎,典娆原先设计引擎的时候,并不知道唐风集团旗下的专家小组已经有了一种新的节能技术,而一旦得知这个消息后,她马上就把这种技术应用到引擎设计上,并很快设计出一种全新的引擎来。这个引擎,本着“稳定第一”的宗旨,在动力上可能不是最好的,但稳定性绝对是一流,而且说到那种节能技术,更是让引擎有了自己最大的一个优势。在相同的载油亮下,这种引擎可以让赛车比使用别的引擎的赛车多跑上一两圈,实在可以算是一种强力的秘密武器了。 引擎的变动并没有影响到典娆设计的赛车,她的设计经过专家小组的鉴定,得到了一致认可。当然不能光从理论上来判断一辆赛车优良与否,赛车的性能还是要通过实践才能得到正确的评估。 车队刚组建,大规模的试车自然是不现实的,因为根本没有其他车队已经拥有的那么多相关设施。不过这一点典娆也有办法,具体说起来,还是归功于她和秦歌一起设计的那个游戏。 将有关f1的19条车道的情况数据累计起来,典娆很快就将所有的赛道在电脑上模拟出来了。这时这个程序可就不只是游戏了,而是一个用来测试赛车性能的专业软件。涉及到的问题自然是很复杂,但有典娆在,问题就不成其为问题了。 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程序,而且典娆还在不断地完善中,车队算是有了一个比较省力而且又很科学的测试赛车的武器。在这个程序的协助下,赛车的性能得到了新的提升和改进,现在已经投入生产的就是最后定型的赛车设计。可能在实际的赛车中还会暴露不足,但从目前看,这辆赛车的性能堪称一流。而能不能得到冠军,就看沈信自己的发挥了。 听完唐子凡的解说,沈信再次对典娆做出了夸奖,不过这次可是一点调笑的意思也没有,完全是由衷的。赛车是一个车手最看重的,而即将采用的正是典娆的设计,沈信心中的激动可想而知。更何况典娆是沈信最疼爱的妹妹,沈信自然更是不吝赞词。 (第一八五章完) 第一八六章 亮相 经过唐子凡的一番解说,沈信对车队的最新情况算是完全了解了。一切情况良好,沈信最未来更充满了信心。 起身出门,唐子凡想要介绍沈信和车队的工作人员认识一下。说起来车队现在的热情很是高涨,但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让他们见到车队的车手,也保不定他们早在暗自嘀咕了。 不过沈信刚一出门,就碰见了林晨。不知是不是因为意外地获得了主力车手位置的缘故,林晨现在整个人都显得容光焕发,精神抖擞。 “想不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沈信微笑道:“你的假期还愉快吧?” “还好。”林晨也笑着说道:“本来我就是准备这个时候报到的,不过一来就听说自己要作为主力车手出战,还真是吓了我一跳。”事实也正是如此,原先唐子凡就是准备让他担任试车手,就是要这个时候来,准备为新赛季备战。而现在虽然林晨成了主力车手,但因为他没有f1经验,这赛前准备期他也是一样要经历的。不过对林晨来说,虽然任务是一样的,但心情却绝对是不同。 沈信仔细打量着林晨,在他身上看不出一点有压力的意思,倒让沈信也佩服起他来。熟悉f1赛车的人都知道,那对车手的要求不是一般得高,林晨能象现在这么沉着,在心理上算是够资格了。至于技术和经验,那只能慢慢来。 对林晨现在的状态很满意,沈信微笑着伸出手道:“新赛季我们就要并肩作战了,希望我们能同心协力,获得一个好的成绩。“ “没问题。”林晨欣然应诺,紧握沈信的手说道:“车队的未来就是我的未来,我一定努力。” 和林晨寒暄一番,沈信和他马上随着唐子凡去见车队的工作人员。林晨来得早,早和其他人熟悉了,沈信却是第一次和这些人正式见面。说起来山城宏夫妇也是老熟人了,不过要说起了解,恐怕对沈信他们也是一头雾水。 在互相介绍中,沈信明显能够看到所有工作人员都露出不太相信的意思,这也难怪,一个沈信,一个林晨,都是完全没有f1赛车经验的人,若说靠他们就能得到冠军,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对此状况,沈信只是微微一笑,现在当然说什么也没用,但离新赛季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相信他一定能赢得这些人的认可。这是很重要的,如果连自己人都没有信心,那怎么能够创造奇迹呢?沈信这样想着,看了看林晨,林晨好象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是微笑回应。虽然没有f1经验,但林晨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这也算是一个优势吧。 和车队成员见面只是一个小场面,接下来唐子凡还给沈信安排了一个更大的场面让他亮相,那就是新赛车的推出仪式。 说起来这可比f1其他车队要晚了许多,因为此前除了唐子凡的车队,所有车队都已经让自己的新赛车亮过相了。不过唐子凡的车队是一支新车队,很多准备工作暂时都滞后,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而在新赛车推出之前,通过媒体,唐子凡已经把车队的名气炒得分外响了。效果自然不错,作为中国人自己的f1车队,那轰动效应不是一般。除了车队车手是什么人还暂时保密外,有关车队其他方面的事情已经被各大媒体一一刊载,并为众多喜欢f1赛车的人所熟知。 而之所以暂时保密车手名字,也只是唐子凡想造成一个更大的轰动,要等沈信报到之后才揭开谜底。 把事情炒得这么热,唐子凡充分表现出有风使尽帆的特点,大有不成功变成仁之势。这样的情况,与其说是唐子凡对沈信充满信心,倒不如说是他孤注一掷。事情闹得这么大,一旦成功自然是风光无限,但如果达不到预定的冠军目标,恐怕就是被嘲讽的对象了。不过唐子凡不在乎,越是这样,他越感到这件事的刺激和乐趣。人都有赌性,只是赌的东西不一样,唐子凡这次就是拿沈信和自己的前途在赌。这样做自然是自动把压力往自己身上压,但也正因为压力大,唐子凡才更觉得兴致盎然。 对唐子凡的做法,沈信倒也没有什么意见。虽然他为人低调,但那只是性格使然,并不代表他反对一切高调的行为。象现在这件事,高调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那意味着会影响到更多人,一旦梦想成真,那对国人的精神刺激也就更大。当然,这样想的时候,沈信比唐子凡更要理智点,因为能不能得冠军,还是要靠他自己努力,成功与否,可以说是把握在他自己手上,他感觉命运还是把握在自己手上。而唐子凡,他更多要靠沈信才行,到了关键时候,他一点力也使不上,居然这么敢这么不留余地,也算是超级大赌徒了。 林晨的想法大概是最单纯的,他并不考虑是不是一定要成功,而失败的后果又是怎样。他只是在想着,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出来,不辜负唐子凡的心意。在他看来,f1赛车是一项长久的职业,并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大战,所以相对于沈信和唐子凡,他的心情是最轻松的。 在媒体已经将唐子凡的车队这件事快要炒烂的时候,新赛车推出仪式给了他们一个新的话题,正式推出赛车那天,来采访的媒体记者如云而集。 在众目睽睽的期待中,唐子凡闪亮登场,同行的还有沈信和林晨。 在这个场合看到沈信,众记者稍稍有点意外,不过也早知道他们两个人是好朋友,倒也没有让记者们太惊讶。不过等唐子凡一开口,众记者可就是惊讶到目瞪口呆了。 望着台下人头涌涌的记者群,唐子凡大是得意,这充分说明他在商业炒作上的效果。春风满面,唐子凡笑道:“能有这么多媒体前来采访,实在是我们车队的荣幸。今天,借着我们赛车的推出之机,也正式介绍我们车队的两位主力车手给大家认识。说起来他们大家应该也不算陌生,尤其是这位沈信先生。这两位就是我们新赛季的两位主力车手:沈信和林晨。” 唐子凡的话刚说完,台下可就炸开锅了。虽然对唐子凡的车队将让什么人来担任车手作过这样那样的猜测,但从来没有人想到沈信,他这一亮相,媒体记者都是大跌眼镜。 林晨也还罢了,毕竟已经是一个冠军的得主了,这一年中的体育报道没少提他,也算是车坛名人。沈信却是不同,如果说记者们不认识沈信,那是不可能的,可是把沈信和f1赛车联系起来,就让他们有点难以接受了。一个娱乐圈的当红明星,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了f1车队的当家车手,这反差实在是太大了一点。虽然娱乐圈中有不少明星喜欢赛车,但真正要成为一个f1车手,怕他们想都不敢想。 正是因为这样,记者们喧闹一番之后,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了沈信身上。对这个场面,唐子凡自然是高兴得很,因为他一直对这个消息秘而不宣,就是要制造这样的效果。而说的林晨,他更感谢沈信在这样的场合吸引了所有注意力,因为他自己并不是一个擅长应付媒体的人,能逃过媒体无孔不入的追问,是他现在最满意的事。 当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沈信身上的时候,各种问题都随之而来,沈信早有准备,彬彬有礼地一一作答,作风一如既往。 “沈信先生,在你演艺事业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你突然转入f1车坛,相信所有人都会觉得惊讶。请问你作出这样决定的动机是什么?”一个记者率先发问。 沈信看了唐子凡一眼,微笑道:“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是为了一个约定。” “约定?”那记者追问道。 “对,一个约定。”沈信点头道:“我和唐子凡先认识很久了,以为对赛车共同的爱好,我们曾经有一个约定,那就是他如果组建车队,我就要担任车手。这个约定是很久前的事了,当时我觉得这只是一个梦想,没想到这么快他真的就成立车队,我只好按照承诺来为他效力了。” “只为了一个这样的承诺,你放弃了自己的演艺事业,是不是有些得不偿失呢?”那记者继续问道。 “我没有想过那么多。”沈信耸耸肩说道:“一诺千金,这是我们中国人喜欢说的,既然承诺过,就一定要做到,这是我的想法。”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而且我也没有放弃我的演艺事业,只是暂时离开演艺圈,我最后还是要回来的。” “是吗?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呢?”那记者精神一振。 “大概是一年以后吧。”沈信笑道:“其实说离开也有些不恰当,因为电影电视剧是没有办法参加拍摄了,但音乐方面的影响并不是很大,我想,我明年会有不少的音乐作品问世。” 说到这个,记者们更来精神了,马上就有人问道:“沈信先生,你的音乐作品确实是很优秀。不过说到数量,今年似乎比去年要少很多,请问这是什么原因?而明年,你的计划是怎样的?” 沈信很认真地回答道:“今年发生的事情比较多,使得我没有太多时间研究和创作,所以音乐作品比去年有所减少。不过明年相信会比今年要好许多。” “那么你什么时候推出新专辑呢?会是什么风格呢?”那记者又问。 沈信笑了:“现在我还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等赛车开始吧,看看赛车能不能给我什么灵感。” 那记者还想问什么,唐子凡插了进来:“不好意思,打断一下,我们现在的活动是有关f赛车的,你们能不能多问一下这方面的问题?现在沈信的身份不是演艺明星,而是f1车手了。” 唐子凡这么一说,在场的记者都是哑然失笑,大概是沈信原先的身份太深入人心了,一问到沈信问题,马上就把整个新闻发布会的气氛改变了。 而刚才发问的那个记者反应也很快,马上就改变话题继续问沈信道:“沈信先生,请问你和唐子凡先生的约定究竟是怎样的?就是为他效力一年这么简单吗?” 这一句话算是抓住了关键,该记者这么一问,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沈信身上,看他如何回答。唐子凡自从以车队老板身份出现,态度一直高调无比,而最后选择的车手却是沈信,让众记者想到,这个决定肯定不是表面上看来这么简单。 而不等沈信回答,唐子凡先开口了:“当然不是那么简单。我费了这么大劲才让沈信先生答应这个约定,怎么可能是只要他效力就行呢?不瞒大家说,我在日本的时候曾经答应要获得一个f1冠军给日本人看,而现在面对国内媒体,我不妨再把这句话说一遍,我就是为了冠军才邀请沈信先生加盟的。” 唐子凡此言一出,全场哗然。一支新建的车队,从老板到车手到工作人员都是菜鸟,竟然象得冠军,无论怎么说也是太让人吃惊了。看唐子凡洋洋得意,没有人夸奖他壮志凌云,倒是有不少人怀疑他是不是神经有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人的目光又都望向看上去似乎比较正常的沈信。 对唐子凡如此大夸海口,沈信倒也能够理解,他就是怕沈信不够卖力,不够重视这件事。不过这倒是唐子凡多虑了,沈信一旦做一件事,就肯定要做到最好,是不用他这么激将的。 沈信对唐子凡的做法有些好笑的时候,记者已经又追问他了:“沈先生,唐先生说的是真的吗?你刚才说只离开演艺圈一年,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明年一定能夺冠呢?” 既然唐子凡已经把话说死了,沈信索性也就放开胸怀配合他了,不过他还是不习惯象唐子凡那么夸大其词,只是淡淡说道:“事在人为。”虽然话是稍嫌不够有气势,但那信心十足的语气却是比唐子凡的话更让人信服。 有了沈信这一句话,现场记者可都兴奋了,因为这绝对是一条足以吸引人的大新闻。标题他们都已经想好了:演艺巨星转战f1车坛,豪言夺冠! 新闻发布会后,沈信大步走出了发布会现场。在外面,已经公开亮相的赛车正沐浴在冬日温暖的阳光下。 旁观者如云,记者们更是亦步亦趋地跟着沈信。不过沈信这时候眼里就只有典娆设计的,刚新鲜出炉的赛车。不知道是不是沈信和典娆在审美观上很相似,沈信一看到这辆赛车就喜欢上了。他看着赛车,那眼神就象是一个剑客看到一柄绝世宝刃一般。似乎和赛车心心相通,沈信不由想到,从现在开始,这辆赛车就是他的伙伴和武器,是他走向世界的保证。 快步来到车前,沈信抚摩着赛车,最后抬眼望向远方。耳边似有惊天的轰鸣声响起,眼前也象是出现了他曾见过的群车并争的热血场面,沈信一时间豪情满怀,忍不住在心里叫着:我来了! (第一八六章完) (第二部完) 第一章 反响 备战 随着唐风车队新赛车的推出仪式,沈信转战f1车坛的消息也通过各大媒体迅速地传达给每一个人。这么出人意料的事件,自然引得惋惜一片,惊愕无数。不过对于喜欢沈信的歌迷影迷来说,这新闻伴随的另一条内容,才是他们最感兴趣的,那就是有关沈信不夺冠不回来,或者说是一夺冠军就回来的条款。在这些人当中,喜欢沈信的歌和电影的人自然多过f1车迷,但他们却因此开始关注f1赛事,不是喜欢f1,而是期盼沈信能早日夺冠回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唐子凡对伯尼承诺的事情初步得到了实现,新赛季还没有开始,沈信已经激起无数对f1并不了解的人加入到对新赛季的期待当中。同样的情况也在日本,东南亚发生,阿拉伯方面倒是没有太大动静,不过以拉赫曼为首的阿拉伯世界的高层却也很是关注这一事件。虽然外界所知不详,但这些高层人物都知道沈信不是平常人,他们共同颁发的特别证件就是证明。对于沈信以一个演艺明星的身份转战f1车坛,除拉赫曼外,其他人都是愕然以对。不过在拉赫曼对沈信表示了强大的信心之后,其他人也是半信半疑地开始关注沈信的动向了。如果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中国人能够在第一年夺得f1车手总冠军,想不承认他是真主的使者都不行了。 沈信的名气如日中天,这一事件自然得到媒体的极力炒作。而媒体炒作的结果就是,新赛季尚在筹备当中,在亚洲已经掀起一轮讨论f1赛车的热潮。这一情况被伯尼所知之后,乐得合不拢嘴,他深深感到,力排众议让唐子凡的车队和沈信加入f1大家庭,实在是他有生以来最英明的决断。他甚至在想,就因为这一英明决定,他大概就要永远作为一个英明领袖者的形象载入f1史册了。 相对于普通歌迷影迷对沈信的痴心期待,以及对他无比的信心,专业人士对沈信何时回归影视圈,却是普遍持悲观论调。所谓隔行如隔山,沈信在电影和音乐方面是天才,不见得在赛车上也是天才。即使他赛车也是天才,恐怕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夺得冠军,在f1赛车历史上,最年轻的冠军是西班牙人阿索,也是经过几个赛季锤炼,并借着规则的改动才得以登上冠军领奖台的。 当然沈信的回归也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认识到自己不是万能的,觉得自己不适合在车坛发展,最后铩羽而归,老老实实地当他的娱乐明星。这在大家看来似乎是最可能的,不过却没有多少人敢公开这么说,因为沈信的崇拜者现在已经是绝对不允许这么有辱他们偶像形象的言论出来的。如果有人敢这么说,他大概得每天换家里的玻璃,或者只能亲密地与大自然接触了。 不过在这样悲观的气氛下,却是有人为沈信在娱乐圈的发展做了一个总结,似乎是在盖棺定论。从刘德华的演唱会露面以来,沈信先以一首单曲《迷惘》窜红,接着更以《快乐》专辑奠定自己的地位。此后他在音乐和电影两方面同时发展,一部处女作《秘藏侠情》不仅正式他在电影方面的潜力也是巨大,更创造了一个票房上不大不小的奇迹。而且还不仅仅只是这样,与《秘藏侠情》相伴随的一系列事件,促生了沈信又一盘专辑《心伤》。一个新人,第一年有三盘专辑,一部电影,而且无论是在商业上,还是艺术上,取得的成就都是非同小可,沈信顿时让人刮目相看。虽然他的作品数量稍嫌不够多,但他的巨星地位已经是无人否认。 借着第一年窜起的势头,沈信在第二年的成就更是上了一个层次。虽然这一年他只有两盘专辑问世,但一盘《巴西狂欢节》,完全是才气横溢,无论别人服还是不服,但他们都得承认,这样的音乐只有沈信才能做出来。可以说,沈信凭着这盘专辑,已经从一个单纯的歌手转型为优秀制作人。而随后的《钢铁男儿》,虽然在商业上的成功有着场外因素的原因,但无人否认的是,沈信正在日渐形成自己的风格。这种有着自己独特风格的音乐,更让所有喜欢沈信音乐的人着迷,可惜就在他们等待着沈信最新专辑的时候,他们却听到了沈信要离开的消息。不过沈信承诺在赛车的同时会推出新专辑,算是给了他们一点小小的希望。 相对于沈信第二年在音乐上的创作减少,沈信拍摄的电影却比上一年多了。年初一部《东方之鹰》,不仅让沈信脱胎换骨,由有潜力的新人变成一线巨星,而且还算开创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系列片的先河。说到这个,就不能不说,这确实是巨星才有的魅力。而接下来《银河英雄传说》就更不用说了,整体水准一流,沈信的表演更在水准之上。如果说先前两部影片还不足以使沈信在电影方面的成就和他在音乐上的成就相比的话,那么通过《银河英雄传说》,他就可以说是在影坛和乐坛同时高歌猛进了。 不过《银河英雄传说》的成功也让人为沈信担心,因为盛极而衰,很多人都是在到达巅峰之后就再无出色表现的。尤其沈信还这么年轻,更让人担心他会因为过早的成功而象很多少年成名的明星一样陨落。不过在岁终之际,沈信却以一部《千年迷梦》打破了所有的担心。在这部影片中,沈信表现出了他对人性复杂一面的深刻了解和超强的把握能力,堪称是他第一代表作。在沈信四部影片中,他扮演的可以说是四种完全不同的类型,而每一个他都把握得十分出色,除了称赞沈信戏路宽广,演技精湛之外,就只能说沈信前途无量了。 将沈信的演艺路程回忆了一遍,最后的结论是:沈信离开演艺圈,实在是中国影坛和歌坛的一大损失,而这损失有多大,只能让历史来评定了。无可否认,对沈信的离开,做结论的人的态度是悲观的。而他的悲观,还隐隐有着另外一个担忧,沈信出道以来,无论是在娱乐圈的发展,还是在其他事件中的表现,都是辉煌灿烂,几乎就是完美的典范。而如果沈信这次在f1车坛失手,那失败的不仅仅是他在车坛的发展,更可能因此连累到他无暇的名声。如果这种情况成为现实,即使沈信重回娱乐圈,他的发展前途也是将大大受到损害。 当然这样的担忧是不受欢迎的,是不敢公开发表的,但按实际情况说,有这种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私下里,很多人都在评论,虽然沈信一诺千金的行为值得赞赏,但他这个决定绝对不明智,要知道,虽然他在娱乐圈的名声虽然如日中天,但他的成就远远达不到一览众山小的境地,这个时候本应该好好巩固自己在娱乐圈的地位,他却放弃机会,转到他并不熟悉的f1车坛,实在是极大的冒险,极愚蠢的选择。 说起来实在是有趣,除了沈信和相关知情的几个熟人如唐子凡和刘德华等,很少有人想到如果沈信夺得冠军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即使大多数期待沈信回归娱乐圈的痴心崇拜者,也只是单纯的想到,只要沈信夺冠,他就可以回来了。事实上如果媒体炒作的时候把这个可能性算在里面,那讨论肯定更是火爆,不过遗憾的是,没有人敢这么想,也没有人敢这样预测。于是或明或暗,有关沈信这个选择的评价大都是负面的,虽然并不影响因此掀起的f1热,但却使得专业人士对这个话提三缄其口,沈信影响到的,还只是普通人。 不过就象所有事件中都会有人得利一样,秦歌在这一轮热潮中算是收获颇丰。在沈信要离开娱乐圈一段时间的新闻出来不久,他就在年终推出了自己的新专辑《情义》。主打曲目是沈信和秦歌合唱的就不说了,其他歌曲也是围绕着兄弟情义这个主题的。在连续两张另类专辑之后,秦歌这张还算中规中矩的专辑也算是引起了小小的惊讶。很多人都猜测,莫非秦歌要放弃先前的叛逆和桀骜的形象,转型成好男人?不过这都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秦歌,象沈信就不这么想。依沈信对秦歌的了解,他相信这只是秦歌调整的一个过程,下一盘专辑他肯定会有惊人之举,对秦歌这个奇怪的小弟越来越觉得有趣,沈信甚至很期待秦歌的下一盘专辑。 借着为沈信送别的东风,加上整盘专辑的水准不俗,秦歌这盘专辑一上市就是热销势头,在岁终年末的唱片市场上独领风骚。很多因为沈信离开而觉得天与地公司的势力大大削弱的人,这时也不得不修正自己的看法,坦白承认天与地公司实力实在是让人看不透。谁知道除了秦歌,刘德华手下的那么年轻人还有多少是无名气却有实力的呢? 不过在自己转战f1车坛引起巨大反响的时候,沈信却是一点不了解这些情况。赛车推出仪式之后,他马上进入全封闭状态,两耳不闻窗外事。这是他一贯的特点,一点开始某件工作,就会全身心地投入。而且这次他要面对的情况和以往还大有不同,f1赛车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漫长的赛季,他还担负着夺冠的重任,他全封闭的状态也就因此比以往更长。在外界看来,沈信好象是突然从地球上消失了,自唐风车队新赛车推出之后,就再没有半点他的消息。 车队的工作人员可谓来自五湖四海,都是在江湖上混过的人,一般来说是很难让他们服气的。正因为这样,看到担任车队主力车手的沈信和林晨都是没有经验的人,虽然嘴上不说,但他们眼里依稀都有着瞧不起的意思,而心里大概更是在打鼓,这样的车手,这样的车队,会有前途吗? 工作人员普遍有着这样的心态,自然不是好事,不过沈信和林晨加入到车队后不久,通过他们在试车中的优良表现,很快就将车队成员的心态转变了。当然,想让这些人相信沈信和林晨能得总冠军是不能的,毕竟这样的事情有些让人匪夷所思,虽然有着唐子凡的豪言在前,他们还是很难相信。 不过依他们的看法,沈信和林晨是有足够实力在f1车坛立足,这就已经足够了,因为事实上夺冠的压力只在沈信和唐子凡身上,其他人大多只是象找个稳定点的职业,能够养家糊口就行了。能不能夺冠在他们看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车队看上去能长期在f1车坛混下去,他们能有口安稳饭吃,就已经很安心了。闯荡了这么多年,他们最想要的就是安定富足的生活。 当然,好事谁也不会嫌多的,能得到荣誉是最好。不过在他们看来,人还上脚踏实地比较好,那么离奇的想法,还是不要多想得好。 一旦车队的工作人员对沈信和林晨的实力安心,他们的劲头也就上来了,为了配合沈信和林晨,他们一直在辛苦地演习着维修站的操作。这当然也得说是山城宏夫妇的功劳,对维修站工作熟悉无比,要求又是格外得严格,沈信都有点佩服他们了,在他看来,如果新赛季夺不了冠军,那责任绝对不是在山城宏夫妇,因为他们的工作实在是做到家了。 不过对于车队夺冠前景,山城宏夫妇的态度可就奇怪了。他们既不象沈信和唐子凡那么信心十足,也不象一般工作人员那么固执地认为不可能,似乎这些并不是他们要考虑的,他们只是在尽自己力量调教一支合格的队伍。 而看到车队工作人员这么认真,沈信和林晨作为冲在最前线的主要战力自然也更是不敢偷懒,他们的备战也在热火朝天地进行着。 第二章 继续备战 赛季开始 作为车手,沈信和林晨备战的第一步就是熟悉赛车。赛车就是他们用来获得成绩,打败对手的武器,如果不能做到对其百分之一百的熟悉,那简直就已经预示着失败。沈信自己的认真就不说了,林晨更是很快以他的勤奋和努力赢得了所有人的一致认可。 当然,除了勤奋和努力外,林晨的天分和才华也是众人首肯的。虽然是新手,但他的表现却很老到,没过多久他就已经把赛车的性能把握得很透彻了。看过林晨一天比一天进步的表现,车队对林晨的一致看法是,潜力很大,前途无量,不过就是欠缺经验。 所谓欠缺经验,自然就是因为林晨没有参加过f1赛事,无论是赛道还是赛车中遇到的具体情况,他都是很陌生。林晨自己也明白这是他欠缺的地方,所以在熟悉赛车之余,他更多时间都是用在熟悉赛道上。他参加低级别赛事也算是经历过这些赛道了,不过和那些征战f1车坛多年的前辈相比,他的了解就实在太肤浅了。幸而唐风车队有典娆,配合林晨的需要,在这方面给林晨提供了极其有效的一个熟悉途径。 这个途径当然就是典娆设计的那个半是游戏半是测试软件的程序,在经过设计赛车时的测试之后,典娆最后又把它改成了游戏。而这时候就不仅仅只是一条上海赛道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完善和补充,典娆已经把f1比赛使用的十九条赛道都加了进去。除了赛道的完善之外,赛车方面也是极其丰富,所有参加f1赛事的车队的赛车也都可供选择。其他车队的赛车自然没有本车队赛车的资料那么详细,不过这并不重要,只要似模似样也就足够了。 有了这个游戏,林晨除了熟悉赛车性能之外,大部分时间就是在游戏中度过的。在游戏中,林晨不仅可以继续通过游戏练习自己的操作,更可以通过游戏熟悉各条赛道的情况和赛车过程中种种突发事件。而在这过程中,林晨也在不断地思考着,在不同的情况下,他应该如何操作和应付。因为典娆设计赛道完全是按实际状况来的,林晨的熟悉过程和思考结果,都是很有意义的,现在准备得越充分,到时候正式比赛时才能从容应付所有可能的情况。 为了让游戏不仅仅是游戏,更能对实战提供演习机会,最后这个游戏更是使用了独特的类似f1赛车的方向盘来操作。说起来这可是一个大投资的游戏,不过有典娆在,倒是没费多少时间和资金。尤其是现在沈信也来了,在沈信远比典娆浑厚的仙力的支持下,完善整个游戏根本是小菜一碟。 通过这个游戏,林晨很快地提高着自己的水平,倒让车队其他人员也好奇和手痒起来,忍不住也想试试。这些人以前都是玩车的,不管以前喜不喜欢游戏,现在都对这款游戏有了兴趣。经过短时间的尝试,这些人也很快上手,并深深地迷上了这款游戏。不仅仅是因为游戏性,更因为他们发现游戏的拟真度实在是太高了,熟悉游戏,对他们熟悉赛道,加强维修站演习的实战性都很有帮助。 于是在车队内部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旦休息下来,大家都在争抢为数不多的游戏位置。而没抢到游戏位置的人,也不沮丧,兴致勃勃地站在一边观战和点评着。 不只是是活跃了车队气氛,在业余时间为大家提供了消磨时间的途径,这个游戏的热门最后还产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效果,那就是因此催生了一个专门研究进站战术的专家小组。 和沈信及林晨一样,除了山城宏夫妇,车队其他工作人员在f1赛车方面也都是菜鸟。在沈信和林晨熟悉赛车的同时,他们也在熟悉着f1的一切。本来他们只是被动地接受着山城宏夫妇传授的知识经验,算是囫囵吞枣,但经过这个游戏,他们自动的热情算是完全被激发了。 虽然没有f1经验,但这些人都是原先各自国家的汽车高手,对汽车的热情都很高,理解也各有独到之处,但因为他们对f1赛道的情况一点不了解,所以这些经验都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不过现在有了这个游戏,他们对f1的了解很快就加深了,凭着对赛道情况的了解和他们自己各自不同的经验,他们对车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战术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唐子凡倒是很有效率,一看到这个苗头,马上就把其中的佼佼者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研究车队进站战术。进站战术是车队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以前唐子凡不是没想过,但因为只有山城宏夫妇懂,也就没办法成立小组,现在有了人手,他自然想到要物尽其用。 以山城宏夫妇为首,这个专家小组很快就研究出多套有效的战术来,而且在演习中一一演练,所有人都信心十足,表示一定要做到最好。这样的情况让所有人对车队的前景看好,车队的士气一时极为高涨。 能有这个意外之喜,典娆自然是功不可没,沈信和唐子凡都是对她赞不绝口,让典娆高兴得要飞起来了。 而说到沈信的备战,他却是有自己独特的方法。象林晨一样熟悉赛车性能是必不可少的,甚至连赛车游戏他也参加得很多,但这并不是他采取的最主要的手段。 和林晨不同,沈信一来就表现出了让所有人吃惊的实力,他在试车过程中的表现完全没有人能挑出毛病来。在觉得沈信深不可测下,车队成员倒是一致认为沈信的实力绝对是可以争夺冠军的。这当然对车队的士气更是一个激励,本来没有什么想法的人也开始有了想法。 说到自己独特的训练手段,其实还是沈信最熟悉的幻境。有典娆采集到的有关各赛道的具体数据,沈信很轻松地就把十九条赛道制成了幻境,可谓不出门就能跑完十九条赛道。 每当夜深人静,其他人都休息的时候,沈信就开始自己独特的训练。很多时候同行的还有典娆,两个人就一人驾驶着一辆按实际数据虚拟出来的赛车,以最大音量放着各自最喜欢的音乐,高速奔驰在虚拟的幻境中。 虽然大多数时间沈信和典娆在幻境中总是过得很快乐,但沈信创建幻景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单纯的游戏,他实际上在强化自己对赛车的感觉。沈信各方面的素质是比普通人要高,但参加f1赛车的人可都不是普通人,单说赛车,沈信也难说优势有多大。尤其一点,沈信自己并没有尝试过这么长时间的赛车,虽然身体肯定能够承受,但注意力是否能够一直集中,反应是不是能够一直那么迅速,相关的系列操作能不能永远那么流畅,这都是问题。沈信自己的训练,就是要让自己适应所有的这些情况。 为了实现自己对唐子凡的承诺,为了尽快得到冠军,沈信自己也在拼命了。 和游戏比起来,这样的训练更能让人切身感受到赛道的真实状况,沈信也更能找到实战的感觉。不过美中不足的是,没法象游戏一样有很多对手,大多数时间只是单纯地一个人测试最快成绩,实在是让人感到不是很完美。而也正因为幻境有着这样的缺陷,所以沈信和典娆时不时地也与车队其他人进入游戏较量一番。虽然大多时候这些人都是他们的手下败将,但那种类似真正比赛一样狂热的气氛还是让每个人乐此不疲。 在无数次的试车中,沈信对现在这辆赛车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它的灵敏度非常高,操作起来如臂使指,感觉实在是说不出来的爽快。 而通过在幻境中的不断演习,沈信也发现了不少实战中应该注意的问题,那都是赛车游戏不能反映出来的。毕竟游戏只是游戏,拟真度再高,和实战还是有差别的。沈信的发现总是很有价值,在他不断反馈的意见的作用下,车队的备战工作完成得更充分了。 对于林晨,沈信在幻境得到的经验也是弥足珍贵的,见解弥补了他经验不足的缺点。通过语言的传授自然不能让林晨象自己经历过一样印象深刻,但林晨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一旦沈信说到什么,他就会真的自己去尝试一下,虽然很辛苦,但为了以后的发展,那都是值得的。 沈信自己也曾经想过,是不是应该让林晨也去幻境中尝试一下?不过细思之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并不是沈信小气,而是沈信觉得这样做没有意义,林晨还是按照他自己的办法来提高比较好。 备战进行得如此紧张,沈信几乎已经忘了时间,若不是凤仙打电话,他连春节来临都不知道。这情况让沈信有些惭愧,不过还好凤仙提醒得及时,他得以通过电话对熟人一一拜年。相对于沈信对不同人有着不同的祝福,他得到的祝福倒是惊人的一致,所有人都希望他在新的一年里能夺得f1车手总冠军,并尽早回到娱乐圈来。在对沈信最适合发展的行业上,正如对沈信的祝福,所有人都认为沈信还是应该把演艺事业当成第一目标。 有了这些知心好友和亲人的鼓励,沈信的信心更足了,而在赛季越来越近的情况下,车队的状况也是越来越好。 不过在唐风车队的成员感觉越来越好的时候,他们在外界得到的评价却没有相应的提升,甚至受到颇多歧视。这方面表现最明显的是各大赌博公司开出的有关f1赛车的赔率。 这一天沈信见到唐子凡的时候,唐子凡就正在一个人生闷气。沈信很奇怪地问唐子凡原因,唐子凡只是扔给他一张报纸:“自己看。” 沈信看完报纸,不禁哑然失笑,赌博公司经营的项目还真是五花八门。 首先针对车队总冠军,所有十一支参赛车队都有赔率列出。唐风集团自然也在其中,但那赔率可是奇高,算起来是被看做十一支车队中最差的一支,难怪以夺冠为目标的唐子凡如此得大动肝火。 除此以外,有关车手冠军的赔率上,也表现出了唐风车队的不被看好。沈信和林晨夺车手冠军的赔率都高得离奇,分列倒数一二位。沈信看来是车手中最不被看好的一个,甚至有一个很离谱的赔率是赌沈信不能坚持完赛季前三站的,而且赔率还低得可怜,实在是有点太不把沈信放在眼里了。似乎还象这个赔率开得不够过瘾,赌博公司同时另开一个赔率赌沈信能够坚持完整个赛季的,那赔率可就高了去了。 沈信只觉得好笑,唐子凡却是气愤不已,大声叫道:“这些该死的洋鬼子,也太目中无人了。小看我们车队也就算了,居然把我们的第一车手贬成这样,我咽不下这口气。” 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才知道他是为自己抱屈,虽然心中有些感动,不过他却懒得理会这些琐事,只是微笑道:“没什么奇怪,我们可都是新人,被人看低是正常的。只要我们努力,等我们成功了,他们就知道错了。” “我才没有你那么宽宏大量。”唐子凡狠狠道:“错是可以随便犯的吗?我要让这些家伙付出点代价。” “什么代价?”沈信刚问出口,一看唐子凡摩拳擦掌的神情就有点明白了:“你不是想要去赌吧?你别忘了你现在是堂堂大老板,赌博可不是什么有光彩的事情。” “有什么关系?拳王还搞强奸呢,我为什么不能赌博?”唐子凡一仰头:“我又不是什么好人。” “靠,你倒和秦歌越来越象了。”沈信忍不住比个中指给唐子凡。而唐子凡却毫不在意,看他的神情,似乎已经在盘算着怎么跟赌博公司算账了。 该来的总会来,经过这个小插曲之后,新的赛季终于如约而至。按照f1赛程,新赛季首站是澳大利亚的墨尔本,这座美丽的城市也就因此成了沈信他们征程中的第一站。 第三章 抵达 排位赛 在预定的比赛前,唐风车队的所有成员,包括沈信和林晨,浩浩荡荡地来到墨尔本。除了山城宏夫妇,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参加f1比赛,那份紧张和兴奋就不用说了。 作为车手,沈信和林晨一开始还比较清闲,但其他工作人员可就辛苦了,一到达就忙个没完没了,因为为了应付比赛,他们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唐子凡在后备工作方面可是在意得很,如果因为这些方面的失误影响到成绩,那他可就要自杀谢罪了。 作为f1首站的比赛场地,墨尔本赛道坐落在一个名叫“阿尔伯特”的公园中,赛道的中间就是一池碧绿的湖水,使得整个赛道的风景看上去都非常怡人,而整场比赛就是要围绕湖水以顺时针方向进行。 沈信虽然在幻境中见过这赛道很多次,但真正来到现场,他还是很惊叹于这美丽的景色,暗想怪不得几乎所有的车手都热爱在这里的比赛。 每一站的f1赛事,都是分为三个部分,即自由试车时间,排位赛和正式比赛,分别在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举行。 沈信来的时候正是星期五,也就是车队的自由试车时间。 本来试车应该是林晨的事,因为他本来就是唐子凡预定的试车手。不过世事难料,他现在已经是主力车手,就没有机会参加试车了。因为按照f1的相关规定,这个任务就只能交给试车手们去完成。而和林晨一样,沈信自己也只能是观众。 试车还没有开始,沈信站在赛道旁边一边看着,一边想着有关这条赛道的资料。从技术角度来说,在这一站的大奖赛中,汽车的可靠性比在任何别的分站赛中都显得重要,这不仅因为赛道的弯道等方面设计的难度本就有着这样的针对性,更因为这条赛道常年对外开放,因此赛道会显得比较滑,尤其是在星期五的时候,很可能在自由试车过程中导致赛车旋转。 这样想着,沈信不由笑了,说到稳定性,沈信对自己的赛车可是充满信心。 自由试车开始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赛道上。说是自由试车,其实就是为了让各车队看看自己的赛车在这条赛道上的表现,算是实地测试。而说到唐风集团的赛车,沈信自己已经在幻境中测试过无数次了,倒是一点不担心它会有什么问题。 车队其他人员虽然不象沈信那么确定和有把握,但看过赛车的表现后,也都满意地松了一口气。 虽然不能真的上场即使赛车,但沈信和林晨此来也不能说是一点意义没有,通过现场观看试车的情况,对他们备战可是大有裨益。毕竟都是第一次参加f1赛车,能多了解一点总是好的。他们一边看着各队赛车在赛道上的表现,一边就所看到的情况讨论着,从赛道的特点到各种可能遇到的情况,他们都一一做了设想。明天就是排位赛,虽然不是正式比赛,但却可以影响到正式比赛的发挥,如果有什么没有考虑周到的,现在就是最后的弥补机会了。 说起来整个车队都是新人,只能用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虽然先前的准备颇为充分,这时候所有人还都是一点不敢懈怠。尤其是沈信,他肩负着夺冠的任务,现在他心里的感觉就象一个初上战场的年轻战士。 等试车结束,讨论也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的时候,沈信又想起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根据数据统计显示,在澳大利亚的第一站比赛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预示着整个赛季的冠军走势,大多数澳大利亚站的赢家最后都成为了全年度的总冠军。沈信望着阿尔伯特公园中间的湖水,暗暗在想,自己是不是会为这个说法提供一份新的证明呢? 自由试车后的第二天,进行的就是排位赛,认真说起来,这已经是正式比赛的一部分了,因为排位的高低对正式比赛有着很大影响。墨尔本赛道上,排位的高低还不足以决定正式比赛的结果,不过在有的赛道上,排位可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而即使如此,一个好的排位在墨尔本赛道上也是很大的优势,而且排位赛是车手们正式比赛前唯一的一次热身机会,即使取不上好成绩,也是一次难得的调整机会,所以没有人会轻视排位赛。 对沈信和林晨来说更是如此,他们都没有实战经验,排位赛就是正式比赛前的临阵磨枪。 按照相关规定,排位赛的排位是按照上赛季最后一条赛道的成绩进行的。沈信和林晨都没有参加上赛季的f1比赛,就只能以最末的位置发车了。 而说到排位赛的具体过程,则是按时间进行的,也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所有车手参加,历时十五分钟,按照个人最好的单圈成绩,成绩最差的六个选手被淘汰。第二阶段剩下的全部选手参加,也是十五分钟,以同样的方法再淘汰六个。最后阶段则是剩下的十个选手参加,历时20分钟,同样按照最快单圈成绩来决定前十位的发车位。 虽然前一天试车的时候再一次目睹了f1赛车的盛况,不算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真正等到沈信坐入赛车,等待着排位赛开始的时候,他还是觉得很激动。观众和真正参赛的选手,那感觉是绝对不一样的。 在沈信全神贯注的守侯中,第一阶段比赛开始了。瞬间做出反应,沈信的赛车利箭般射了出去。沈信对自己这个开始还是很满意的,虽然他的排位实在太差,很难冲出去。这并不是正式比赛,比的是单圈最好成绩,十五分钟时间足以绕赛道跑上好几圈了,他倒也不着急。第一阶段是淘汰六个人,沈信只要有一圈跑得不错,保证自己不是这六个人里面的一个就行了,根本没必要象正式比赛那般寸土必争。所以,在第一阶段的排位赛中,沈信更多是在适应赛车的感觉。 十五分钟时间其实不长,但在赛车中,却是极其考验人的。墨尔本赛道的设计绝对是以追求高速度为目的,这就让参赛的车手将要承受更大的消耗。不过对于沈信来说,消耗的问题倒是没有什么重要,他更在意地是自己在赛车中的实际表现。 只要求自己不被淘汰,沈信并没有刻意地去追求最快的速度,稍稍加力跑了一圈,其成绩已经足够保证他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的资格了。 第二阶段比赛开始后,沈信的心态也在调整,不仅仅只是考虑不被淘汰,而是开始试着把握与其他人竞争的机会,试着去按正式比赛一样去对待排位赛。这样的场景他自己是模拟过很多次了,不过实地尝试却是第一次,既然正式比赛前只有这么一个练兵的机会,他自然得把握好,一点也不浪费。 有了这样的想法,沈信的态度变得积极起来,很是奋勇地跑了好几圈,最好的成绩在所有车手中都是名列前矛,稳获参加第三阶段比赛的资格。 不过等第二阶段排位赛结束时,沈信还是有些遗憾,因为林晨被淘汰了,他的成绩和第十名相差无几,却以微弱的劣势被涮下去了。 不过遗憾只是一刹那,沈信很快就想到林晨这样的成绩也算不错了,毕竟是第一次参加f1比赛,没有第一阶段就被淘汰已经算是发挥正常了。而且从林晨不服输的神情来看,大概这次失败会对他更有激励作用。 只剩下十名选手了,真正到了竞争最佳发车位的时刻,如果说先前两个阶段是在比谁更差,现在则是要看谁是最优秀的了。 这样想着,在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时间间隔中,沈信驾驶着赛车进了维修站,其他方面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得重新加油了。 按照规定,参加第三阶段的十部赛车在排位赛结束后不得另行加油,只能用排位赛结束后的载油量开始正式比赛,这就要求这次的加油量不仅要能保证一个有竞争力的单圈成绩,还得考虑到正式比赛时的载油量是不是足够。沈信能够参加第三阶段的比赛,也让车队工作人员不得不细加考虑,究竟该加多少油才合适? 载油量的计算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载油多了可以多跑几圈,可是会影响到速度。而载油量少了,虽然速度能保证,却是不能持久,使的进站次数增加。如何才能让载油量合理,是所有f1车队研究的课题,当然针对不同的目的和情况,那策略也是多样的。 象现在,沈信的打算就是在以轻载油量换取速度。不过即使他的载油量比其他人少,但由于赛车的引擎比较节能,实际上坚持的时间不会比其他人少,这也使沈信对采取这样的策略很有信心。 加完油后,沈信马上驾驶着赛车来到发车区,气氛越来越象正式比赛,沈信的精神也前所未有得振奋。 而其他车手,看到沈信最后居然能够出现在第三阶段比赛的队伍中,那惊讶也是很明显的。要知道,从来没有人把这支新的车队和他们的车手看在眼里的,从赌博公司的态度就可见一斑。在所有业内人士看来,中国人是靠钱才混进来的,实力不足一提,那态度也是轻视得可以,现在沈信出人意料地坚持到了排位赛的第三阶段,实在是让他们大跌眼镜。 不过即使是如此,大多数人还是对沈信不屑一顾,大概是认为沈信运气不错吧,只有车王舒赫和他最大的对手阿索似乎对沈信都多关注了一点。对舒赫和阿索的关注,沈信倒也能够理解,对于他们这些有实力竞争冠军的选手来说,任何意外和黑马都是不受欢迎的,对于意外中的沈信的好成绩,他们都开始有了戒心。 不过无论是不屑还是关注,沈信一点都不在乎,他只想比赛,只有在赛场上,才能真正看出一个人是不是有实力。 第三阶段的比赛也很快开始了,这次十个最后坚持下来的车手可就都互不相让了,为了在正式比赛中获得一个优势发车位,他们可都使出了全部的劲头。 因为已经在着赛道上跑了半个小时,再结合上以前他在幻境中的经验,沈信现在可谓是驾轻就熟,心情居然变得很轻松。 在这个时候,沈信载油量少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虽然引擎的动力绝对不如舒赫和阿索,但沈信的赛车达到最高速时,那速度绝对不逊色于任何人。不过因为这并不是正式比赛,而且为了避免过早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自我感觉已经取得一个很不错的单圈成绩后,沈信就放慢了速度。 可以说是很平淡,但也可以说是杀机四伏,最后排位赛总算全部结束了。沈信的感觉不错,他的成绩排在第四位。第一位和第二为分别是阿索和舒赫,作为两个都拥有冠军头衔的高手,他们的较量从第一站的排位赛就开始了。 第四位的发车位置,算是一个不错的成绩,沈信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现在油箱里剩下的油也刚刚好,发车时应该不会比其他人速度慢多少,而坚持时间也不会少,这已经足够让沈信对明天的比赛充满信心了。 对自己满意,沈信同时想到了林晨,他大概多少会有点不满意。为了安慰林晨,沈信很快来他面前。不过在沈信说话前,林晨已经抢先开口了:“不用担心我,我没什么问题。这次排位赛的失败,还是因为我经验不足,我会吸取教训的。明天正式比赛,你等着看我的表现吧。” 林晨心态平稳,心理状态良好,沈信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只能点头表示赞许。 两个人互相看着,充满了战友般的知己之情,他们都清楚,他们之间并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友好的协作关系。在其他车队的两个主力车手或明或暗都在竞争着的时候,他们这样良好的关系也是一个优势。 一切尽在不言中,沈信和林晨忽然都伸出拳头,互相以拳面相击,算是共勉。这样做的时候,他们都同时想起,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 第四章 正式比赛 险胜 如果说此前沈信对正式的f1赛车还有雾里看花般的感觉,那么经过排位赛后,一切看法和想法就都很实在了。在他现在看来,这就是一场游戏,而他已经完全了解游戏规则,并有着赢得游戏的实力。 说到竞争对手,沈信认为最强的无疑就是舒赫和阿索,不过能参加f1赛车的车手都是顶级高手,实际上在实战对其他人也是不能掉以轻心。这样想着,沈信笑了,在所有车手当中,或许只有他自己是混进来的,其他人谁不是身经百战?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才让沈信觉得刺激,甚至想到他第一次玩cs就打败马天成的事。 责任,乐趣,对荣誉的渴望,这所有的一切汇合起来,就形成沈信对冠军的雄心。 想地更远一点,沈信甚至开始考虑车队总冠军的事。这个想法可就疯狂,因为车队总冠军代表着综合实力,并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了。要达到这个目标,作为另一名主力车手,林晨的发挥同样重要,而且更要看车队工作人员在实战中的支持是不是有力。 没有经过正式比赛,这一切都尚在未知,不过沈信倒是很有信心。首先林晨给他的印象很深,潜力巨大,态度端正,这都代表着林晨的前途无量。在沈信看来,经过几站的实战锤炼,林晨的水平一定能够上一个档次,会更有竞争力。而说到车队在维修站的表现,沈信也是满意得很,虽然只是一帮业余选手,但那效率并不亚于任何车队。 这也是沈信突然信心十足的一个原因,因为维修站的效率甚至可以帮一个车手瞬间扭转战局,这方面的支持既然到位,沈信自然没理由不对未来抱乐观态度。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沈信陷入了沉思。 星期日下午两点钟,当f1赛车引擎特有的巨大喧嚣声再度在阿尔伯特公圆响起的时候,沈信参加的生平第一场f1正式比赛也即将开始。 再次来到赛道的发车区等待比赛开始,沈信已经没有多少激动的意思了。他在前一天已经度过了学徒期,现在他的心态和那些老手完全没有什么两样。 全神贯注地等待信号发出,沈信进入临战戒备状态,为了这个启动赛车的动作,他在实际中和意识中都曾进行过无数次的演练,现在就看看是不是有效果了。 信号一起,赛车轰隆轰隆地冲出发车区。沈信的位置不错,启动操作也很完美,所以一发车就占了个好位置。对起步时的操作,沈信基本满意,不过他自己清楚,要想赢得胜利,他还需要有更好的表现。 瞬间从0速度提升到急速,那种刺激是沈信最喜欢的,不过这时候他顾不上体会这感觉,因为很快就是第一个弯道了。 在阿尔伯特公圆赛道上,第一个转弯处离出发点并没有多远,而且是一个先左转后右转的双弯道,这就让比赛从一开始就充满着挑战。 说到弯道,是沈信最擅长的,也正是他期待的,因为弯道对他来说就意味着机会。不过对其他人来说,他们可就不象沈信那么期待弯道了,尤其这时候比赛刚开始,状态尚未调整到最佳,每个人在这个弯道上都很小心,绝对是打起十二分精神应付。 在沈信之前的阿索和舒赫也不例外,临近弯道时,他们都开始减低速度。以f1赛车的高速,加速和减速几乎都是瞬间完成,这点时间本来是不可能被人利用的。但沈信却是身有异能,且早有准备,充分利用到了这一点。在阿索和舒赫减速的同时,他却在加速,并成功地从两个人右侧外道超出。 在弯道前把速度提升到这么高,实在无疑于是在找死,所有人看到沈信这一个动作,都是这样的念头。不过沈信既然敢这么做,就有他自己的理由。在幻境中已经重复过很多次这样的训练,他对自己充满信心,赛车的稳定性也让他没必要担心其他。 沈信弯道前迅速左转,赛车稳稳地驶入短暂的过度赛道,然后冲下下一个转弯处,这时沈信已经成功地领先两个主要竞争对手半个车身。不过这么一点领先却也难言优势,因为他是在外道,而舒赫却稳稳占据内道。 不过有利的地方是沈信这个时候的速度比其他人都快,而且很快就是下一个弯道。采取和刚才相同的战术,沈信的减速的时间还是比舒赫和阿索稍慢那么一点,成功地最先一个转弯,并在转弯时占据了内道,既挡住了舒赫的去路,更确保了自己的领先。 这样的时间差其实很微小,能把握到并利用到最完美,也只有沈信才能做到。 转弯之后,沈信更是将所有对手甩在身后,前无阻碍,简直就是一片坦途。 沈信一开场就异军突起,杀到领头羊的位置,大概是可以让很多人跌破眼镜的。不过这只是开始,结果还是很难预料,不仅沈信自己不敢松懈,其他人更不会因此放弃。沈信知道这一点,所有并不为这个小小的优势而自满,而是极力要将这个优势更扩大。 前面没有阻碍,自然是有利发挥,沈信一边留心着后面车手的追赶,一边把自己对赛道的熟悉和赛车的稳定灵活发挥到了极致。 由于有着所有车手中最敏锐的感觉,能对形势做出计算机般精确的估计,沈信一旦领先,他的所有操作都是最完美的,绝对没有一丝一毫浪费时间的地方。 于是场面就变成沈信一直在领跑,舒赫和阿索在后面紧追不舍。舒赫和阿索似乎很有默契,相互之间很少摩擦,只是将目标对准沈信,不过即使是这样,他们却还是一直追赶不上。 这情况一直维持到沈信第一次维修站,而一旦沈信进站,舒赫和阿索可就毫不客气地将他抛在身后了。这是自然的,而按照沈信的估计,他们差不多也该进站了,小小的反超,一旦他们进站,他马上就能追回来。 事实上维修站是另一个战场,同样的操作如果能比对手节省哪怕0.1秒,那也是极其有利的优势。沈信一进站,已经准备就绪的车队工作人员马上就有条不紊地开始了工作。两个等待多时的工作人员利落地举起40公斤重的加油管开始为赛车加油,旁边还有数人手持灭火器防止意外发生。 看到这一幕,沈信不由暗自欣慰,自己车队的这些工作人员越来越有专业的味道了,不仅是看着象,而且在效率上也是如此。这一点从他们加油的熟练就能看出来。 按照沈信自己的估计,这次进站绝对是没有浪费时间的,等他的赛车再度吼叫着冲向赛道的时候,他的两个主要对手也不比他领先多少。 不过这一次进站之后,按照车队战术,沈信赛车的载油量加大了,在速度上可就比不上他的两个对手了,他开始由领跑者变成了追赶者。 即使是在舒赫和阿索进站之后,沈信也还是没有改变这个命运,他还是只能紧追在阿索和舒赫身后。尤其遗憾的是阿索的情况,在阿索从维修站出来的时候,沈信也恰恰赶到,不过却是比他慢了一步,只能眼睁睁看着阿索成功地抢先进入赛道。 这个突然的改变并没有影响沈信的心情,因为他的载油量加大本来就预示着这个结果。按照他的估计,只要不落后太多,在两个对手第二次进站的时候,就是他的机会来了。 赛车继续着,沈信既没有机会超上去,却也没有把拉下来,成功地把持着自己第三的位置,后面的对手已经被他们三个给甩开了不少。 而沈信的估计没错,等舒赫和阿索再次进站的时候,他的表演时间就来了。在两个对手先后离开之后,他又回到了最初一个人领跑的局面了。在维修站花的时间自然只有几秒,但这已经足够沈信疯狂地扩大自己的领先优势了。他的载油量是经过计算的,不仅比其他人要多,而且因为特别的节能技术,足够沈信比其他人多跑上好几圈了。这时候经过比赛的消耗,载油量已经不太影响赛车速度,在没有了前面两个对手的阻挡,沈信可就是放开速度飞奔了。沈信甚至有心情想到,现在赛车似乎轻盈得象鸟儿一般。 当舒赫和阿索从维修站出来之后,看到沈信丝毫没有进站的意思,他们不仅都开始怀疑沈信第一次进站到底是加了多少油了。 在心情放松的情况下,沈信发挥得更稳定,因为他的载油量少了,而舒赫和阿索却是刚加完油,在速度上沈信甚至有了优势,所以他很快就把和舒赫和阿索之间的距离拉开了。 在舒赫和阿索在第二次进站后已经跑了两圈的情况下,看到沈信仍然是疯狂地在领跑,丝毫没有进站的意思,他们可就都心里没底了,都在怀疑唐风车队的战术是不是安排沈信只是一次进站了。 沈信的表现进一步巩固了他们的这个想法,第三圈,第四圈,沈信还一直在不知疲倦地奔驰在赛道上。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认定沈信不会再进站了。而沈信领先优势是那么大,舒赫和阿索都有点失去信心了。 不过赛季漫长,一个半个分站冠军旁落不是什么大问题。在对本站夺冠失去信心后,舒赫和阿索都开始考虑亚军的问题。按照规定,每一站只有率先完成比赛的前八名车手会有积分,分别是冠军10分,亚军8分,第三名6分,此后车手的积分就分别是从第四名的5分到第八名的1分了。既然冠军得不了,能得个亚军也算是占据有利位置了。 在这样的想法,舒赫和阿索不再一心一意地追赶沈信,反而把注意力集中到对方身上。 他们相互掣影响到他们对沈信的追赶,沈信优势更是明显。 不过就在这时,沈信却在全场人惊愕的目光中驶进了维修站。 沈信第一次进站后的载油量自然不足以保证完成全场比赛,不过这时却也离比赛结束也没有多少圈了。 说起来沈信第一次进站的时候选择的载油量很不正规,不过能够用一个不太正规的载油量算计到舒赫和阿索,以唐子凡为首,车队成员怕都要笑歪鼻子了。 这时候离比赛结束已经没有多长了,也就不需要多加油,够维持比赛就好了,所以沈信在站内几乎没花什么时间就再次杀上战场。 看到沈信进站,舒赫和阿索都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义愤填膺的情况下,他们又都放弃了相互之间的争执,又开始默契地互不干涉,只是一心追赶沈信了。 这个时候,大家的载油量都差不多,沈信赛车动力不足的缺点可就显露出来了。在比赛越来越靠近结束的时候,沈信的领先优势渐渐被缩小,不过沈信先前的领先优势实在是巨大,一时之间,沈信虽然没有多少优势了,却还是领先。 领跑并被疯狂追赶,这就是沈信在澳大利亚站比赛中的最后几圈的写照。终于到了最后一圈,沈信还是在领跑。 而最后一圈也很快要结束了,等沈信率先驶入最后直通终点的冲刺直道上时,他的领先优势已经所剩无几。 最后阶段了,三个遥遥领先于其他对手的人都不再有什么顾虑,将速度毫不犹豫提升到最高。而笔直的冲刺赛道,也提供了极速飚车舞台,使得他们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这最后一段,就是纯粹速度的比拼。沈信的赛车大概是最弱的一个,虽然他有领先优势在手,但鹿死谁手,实在也还是难以预料。 场面是如此激烈,虽然只是短短的时间,但已经足以让所有在现场目睹亲历的人失语,更成为f1赛车史上经典场面之一。 终点在望,沈信虽然一直领先,但速度已经达到极限还不能阻止舒赫和阿索的渐渐赶上,也不禁有那么一丝担心了。 冲刺,冲刺,等就要到终点的时候,三辆车几乎是并驾齐驱,用一张大的地毯就可以把他们全都盖住,这时候,离得稍远一点,都无法分辨出谁在领先。 三辆赛车咆哮着同时冲过了终点,现场一片喧闹,不过却没有欢呼,以为没有人知道冠军是谁。观众们都在纷纷在问着自己的同伴,到底是谁第一个到达的?不过他们的同伴和他们一样茫然。 无论是舒赫还是阿索,都是有着自己忠实的车迷的,但这样的结果,他们都不知道是该惋惜还是该欢呼,因为他们不知道是谁赢了。 至于沈信,他这个时候应该是没有多少车迷的,毕竟他只是第一次参加f1赛车。 而不要说观众,就连舒赫和阿索也不知道谁是冠军,三辆车的差距实在是太小了,他们根本搞不清楚他们最后到底超过沈信没有。 只有沈信自己清楚,他赢了,虽然赢得极少,赢得极险,但他还是赢了。 最后的结果出来,是现场终于轰动了,因为是沈信赢得了新赛季f1的首站比赛。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从没有听过,但从这天起,这个名字将一直在他们耳边响起。 一个从来没有参加过f1比赛的人创造了奇迹,虽然沈信自己也觉得赢得不够爽快,不过这并不重要,冠军就是冠军,他在f1车坛现在也变得引人注目了。 第五章 赛后 团队的压力 赛车冲过终点,沈信潇洒推车门而出,并很有风度地向着周围看台上的车迷挥手致意。不过说到效果可就有些惭愧了,不仅没有多少人回应,回应的人中还以嘘声居多。这倒是在沈信意料之中,作为车坛新人,和其他领域内的新人是一样的,要想获得认可是很不容易的事。即使他现在获得了一个分站冠军,也是难以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 这一点,从离沈信不远处的阿索的神情就可以看出。作为曾获得过一次车手总冠军的年轻才俊,被沈信这样夺走一个分站冠军,实在是让他不服气。虽然他并没有直接说什么,但眼神里的讯息很明显,似乎在警告沈信:好运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要想得总冠军,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对阿索锋芒毕露的表态,沈信只是淡然一笑。在现代的任何竞技体育中,竞争都是主旋律,在他进入f1车坛前,他已经把这一点了解得很透彻,阿索的反应自然是在他的意料之中的。如果阿索没有这样的反应,恐怕反而会让沈信觉得乏味和奇怪了。 相对于阿索的不服和张扬,老车王舒赫的反应却是淡然得多,虽然也隐约对这一站分站冠军落入沈信手中感到有些遗憾,但他的态度却是洒脱得很,甚至有心情对沈信表示祝贺:“年轻人,干得不错。” 舒赫的反应让沈信不由小小吃了一惊,因为他曾目睹舒赫去年在上海站夺冠时的霸者风采,现在舒赫这么和蔼,倒让他有些不太适应了。不过虽然有些吃惊,沈信还是很礼貌地回答:“运气而已。” 谦虚是沈信的习惯,不过老车王明显对他的谦虚不以为然,马上又道:“运气当然很重要,但是更主要的是你的实力也很强。” 听到舒赫这么说,沈信又是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么。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就是这样,在中国,谦虚是美德,但在西方,就很可能被认为是不诚实和没有自信。尤其是舒赫,辉煌的成功自然给他带来极大的自信,让他分外看不惯没有自信的人,对沈信似乎很没有自信的说法,他自然是很不认可。 这些沈信心里都很明白,但他既不想改变自己的为人,也不想多做解释以免显得矫情,只能一笑置之。 看着沈信淡淡的微笑,舒赫倒忽然觉得这个年轻人让他看不透了,不禁心中暗自警惕。不过毕竟是老车王,这时也显出他的长者风采,善意地提醒沈信一句:“这一站你发挥得不错,不过你不要忘了,一个赛季是很漫长的。” 简单的一句话,却既是对沈信的鼓励,同时隐隐有着挑战的意味,虽然沈信在竞争中先拔头筹,但好戏还在后面。 对舒赫惺惺相惜的态度,沈信心中感动,点头微笑道:“谢谢车王提醒,我会继续努力。” 这样说的时候,沈信也没有忘记舒赫所表明的挑战态度,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有丝毫压力。既然来参加f1赛车,他已经有着成为众矢之的的觉悟。所以舒赫的态度也和阿索的不服一样,只会让沈信更有激情,更有斗志。同时沈信也因此有着一点小小的骄傲,这两个最强的对手,已经不再视他如无物。即使是阿索不太友好的态度,也表现出他对沈信的警惕。因为阿索的神情分明有着心理战的意思,而对一个和自己不是一个档次的对手,没有人有兴趣玩什么心理战。 这一站的胜利并不仅仅是积分的问题,更让沈信自豪的是,他现在已经被这两个车手当成了同等级别的对手,虽然这会让以后的比赛更艰难,但沈信却因此更感乐趣,也更觉斗志昂扬。 比赛终于全部结束,林晨的表现也没有辜负他前一天的表态,他第八个通过终点,获得了一个积分。虽然这一分似乎显得微不足道,但在排位极为不利的情况下,能获得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而且更重要的是,林晨一直在进步,这才是他最让人对他抱以信心的原因所在。 赛后自然是例行的颁奖,沈信傲然以冠军的身份登上领奖台。在香槟如雨般洒落的狂欢中,沈信脸上露出童真的笑容,如果说f1赛车是一个游戏的话,那么这个游戏一开始就很有意思,让他更期待以后的比赛。 而这个时候,本来在f1赛车中默默无闻的他,也算是意外地获得了一些在场车迷的青睐。他在赛车中的表现是一方面,而他在领奖台上潇洒自如的神态,也为他赢得了不少印象分。有不少人以前根本就没有留意过沈信这个人的车迷,突然之间对这个来自中国的年轻车手有了好感。因此在现场也突然多了一些为沈信鼓励加油的叫声,只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沈信的名字,或者是不知道该如何拼读沈信的名字,于是叫声多为“中国人加油”。这样的加油助威,不禁让沈信哑然失笑。 在颁奖的喧闹之后,沈信接着参加了赛后例行的新闻发布会。很多记者本来以为冠军不是舒赫就是阿索,已经事先把稿子都写好,就准备比赛一结束稍加修改就可以传回去了,但因为沈信的异军突起,他们不得不把已经写好的稿子作废。 不过对记者们来说,意外总是受人欢迎的,沈信这个在赌博公司中赔率最低的车手意外夺冠,绝对是很有炒作的价值。所以现场气氛极为热烈,所有人的注意力一开场就全集中在沈信身上。 在所有人就座后,对沈信的提问马上就开始了。首先一个记者大概是比较熟悉有关唐风车队的事情,开口就问道:“沈先生,据闻你在参加f1赛车前是一个歌手和演员,请问是这样吗?” 沈信微笑以应:“没错。而且我到现在还认为那才是我的主业,赛车我只是暂时的和业余的。我迟早还是要回大娱乐圈的。” “是吗?”那记者继续问道:“你自称是业余的选手,却获得了本赛季f1赛车的第一个分站冠军,你觉得应该怎么解释呢?” “这个很难说。”沈信耸耸肩说道:“如果非要我说,我只能说是今天的天气比较适合我。” 现场一片笑声,那记者又问道:“按照我所了解的消息,你似乎曾经说过今年一定能夺得车手总冠军。现在你已经夺得了第一个分站冠军,你觉得你是不是更有把握夺总冠军呢?” 这个问题可就有些煽风点火的味道了,因为至少舒赫和阿索都在场,沈信稍一不慎就会引起公愤。虽然沈信不怕被别人视做竞争目标,但引起别人的讨厌可就非是沈信所愿了。不过即使这样,沈信也不愿意违心地说一点想法也没有。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沈信身上,连舒赫和阿索也不例外,虽然他们尽力表现得漠不关心,但眼神里泄露的讯息却表明他们对沈信态度的关注。 在众目睽睽之下,沈信微微一笑,反问那记者道:“对于我是不是能夺得总冠军,请问记者先生你的看法是怎样的呢?” 那记者被这么一反问,倒是先愣了一下,不过他马上就回答道:“依我个人观点来看,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嗯,我觉得你的看法很有道理。”沈信的情绪并没有因为这记者坦白的态度而有什么波动,反而是很坦然。这个回答模棱两可,倒让所有人都摸不透沈信的想法了,而这个问题也就随之被跳了过去。在沈信而言,这句话也算是真心话,是的,认为他不可能得总冠军的看法总是有其道理的,但实际上,很多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跳过这个问题之后,其他问题可就是五花八门了,不过再没有更尖锐的问题出来,沈信自然应付得滴水不漏。而最让沈信感到亲切和感动的,是现场有几个记者居然是来自国内的,包括大陆媒体和香港媒体。 这些记者都是体育记者,沈信以前完全没有接触过,不过在异国他乡,能够看到自己的同胞自然是让人高兴的事。而且这些记者都是专门跟踪报道和沈信有关的消息的,更是让沈信感到有些受宠若惊。 而这些记者,也是激动得忘乎所以,因为沈信的意外夺冠,他们甚至比沈信自己更激动。说到提问,他们比其他国家的记者更踊跃,而且完全是用汉语完成,在其他国家记者听得一头雾水的时候,沈信和这些国内记者倒是分外感到同为中国人的骄傲和自豪。 新闻发布会后,众记者心满意足,兴高采烈地去完成各自的稿子去了,沈信也随之回到车队。 而一回到车队,沈信就被眼前的场面惊呆了。虽然说新赛季第一站就夺得分站冠军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车队成员们的兴奋在沈信看来还是有点过头。尤其是唐子凡,他居然在人群中间载歌载舞:“我,一个人跳舞,从清晨到日暮。……” 唐子凡的舞姿还是不错,充分说明他“花花公子”的头衔不是浪得虚名,不过那歌声可就让人不敢恭维了。不过也实在没有人在意这些,全车队的人都在兴奋和激动中,都是拼命地为唐子凡喝彩鼓掌。 看到唐子凡一个人在哪里表演着,还颇自得其乐,满腹疑窦的沈信终于忍不住上前拍拍他肩膀:“喂,小唐,你可是堂堂大亨,注意点形象好不好?” “阿信,你回来啦?”唐子凡一看到沈信就更兴奋了,也不计较沈信叫他“小唐”,自顾自说道:“去什么狗屁形象,我实在太高兴了。高兴就要表现出来,这样做人才有意思。大家说对不对?” 最后一声是问车队其他人的,那些人也没有让唐子凡失望,马上齐声大声地回答:“对!” 车队团结的面貌由此可见一斑,不过沈信却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唐子凡这个老板实在是没有什么体面可言。 “你到底高兴什么啊?”沈信终于忍不住又问道。虽然做为一支新车队,一个分站冠军确实是足以让人兴奋的事情,但沈信总觉得不太对劲。尤其是唐子凡,他的目标可是总冠军,怎么因为一个分站冠军就高兴成这样? “冠军,冠军啊。”唐子凡状似疯癫,又开始引吭高歌:“oleoleole,earethechampiohechampion。” 在唐子凡的带动下,居然全车队的人都开始合唱了。 “停!”沈信一声断喝,大合唱戛然而止。 “拜托了,老大,只是一个分站冠军,你不要这么得意忘形好不好?”沈信望着唐子凡,想要让他明白赛季才是刚刚开始。 “我知道是分站冠军啊。”唐子凡并不因为狂欢被沈信喝止而不满,笑着说道:“不过一个分站冠军也就足够了。大家认为呢?” 和刚才一样,唐子反一呼百应,周围人群又是齐声应是。这场面看起来倒是颇显出唐子凡的领袖魅力,让沈信觉得大是奇怪。 “只是一个分站冠军就满足了?你还真是没追求。”沈信忍不住又给唐子凡泼冷水。 “什么话?我们是那么容易满足的吗?”唐子凡的反应出乎意料得激烈,老气横秋地对沈信说道:“不要以为一个分站冠军就了不起了,我告诉你,如果你得不到总冠军,那我们全车队的人可都饶不了你。” 同样是一声号令,应者云集,唐子凡此话一出,周围人马上就接上说道:“对,得不了总冠军,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 全车队的目标如此一致,而且矛头直指自己,让沈信实在是想不明白,什么时候起,自己已经被这些人看成理所当然的总冠军了?虽然有信心是好事,但从周围人的目光里,沈信似乎看到很多不怀好意的目光,不由心中暗自嘀咕起来,忍不住问道:“到底有什么事是我不了解的?” “不明白是吧?”唐子凡笑嘻嘻地搂着沈信的肩膀,把他拉到一边说道:“其实事情很简单,那就是你能不能夺得冠军可关系到大家的收入和福利,所以大家都很热心。你的成功与否,可是足以影响大家的前途啊,所以大家都很关心你。” “不明白。”沈信摇头,同时大感不妙。 “你会明白的。”唐子凡笑道:“还记得我让你看的有关赌博公司的赔率吗?你夺冠赔率这么高,当然是惹人心动了。我已经和车队所有人都商量好了,把他们应得的收入都压到赌你夺冠上了。不只是总冠军哦,第一站分站冠军也在下注的名单上。你这一夺冠,大家的收入可是成倍地往上翻,你说大家能不高兴?而如果你得不了总冠军,那他们的收入可就基本上打水漂了。这么说,你应该明白了吧?” 唐子凡的口气够轻松,沈信却是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老天,你还真是去赌博啊,还把所有人都拉去?我真是服了你了。”终于明白车队人员集体狂欢背后的原因,沈信却是冷汗直冒。天,这还是正常的世界吗? “什么话?你看问题的角度真是有问题。”一听沈信的话,唐子凡就不乐意了:“你为什么不换个角度看呢,这代表大家都对你有信心。而支持是需要行动的不是?大家可都是让全部身家来表示对你的支持和信心,你还说这种话,实在太让我们伤心了。” 唐子凡假的真不了的伤心沈信可以不管,但听到车队成员都加入到唐子凡的赌博队伍中,沈信不能不想,如果他夺不了冠,后果会是怎样呢?是不是会被这些人乱刀砍死呢? “会,绝对会。”沈信的心事被唐子凡看得一清二楚,他肯定地对沈信说道:“如果因为你得不了冠军而影响到大家血本无归,那你的下场可就是最悲惨的那种,你自己最好留点神。” 沈信无言,看看犹在狂欢的人群,不由喃喃道:“疯子,你们是一群疯子。” “人生多乏味,时不时疯狂一下才有乐趣。”唐子凡得意地说道:“人生得意须尽欢,不要想那么多啦。你第一站的冠军可是给了我们很多额外收入啊,别的不说,我那一份和你一人一半。怎么样?够兄弟吧?唉,现在真后悔,本应该多下点注的,还是对你的信心不够坚固。我惭愧,我实在惭愧啊。”唐子凡一副追悔莫及的神色,却是难以辨明到底是因为对沈信信心不足,还是因为没能借机多赢一点。 “你自己疯也就算了,还拉这么多无辜的人,实在是太过分了。”沈信一想到全车队人员能不能有收入可就全看他的表现了,不由第一次感到自己肩膀上的重担实在是太重了,忍不住又抱怨了一句。 “什么无辜?”唐子凡一瞪眼:“这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看好你,你应该觉得骄傲才对,当然更应该付出更大的努力,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我们。不要怪我给你压力啊,有压力才有动力,你自己说,你现在是不是更有干劲了?” 沈信苦笑,是的,自己现在确实更有干劲了,想到要被乱刀分尸,是人就会有干劲。对唐子凡的做法,沈信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评价,默然之际,林晨微笑着上前:“祝贺你啊,阿信,你今天的表现实在精彩。“ “你的表现也很好。“沈信微笑回应,暗自心想:还好,车队总算还有一个正常人。 不过接下来林晨的话可就变了:“不过不要骄傲啊,赛季还很长,下注赌你能得总冠军,也是有我一份的。你要是得不了冠军,我可就什么也没有了。” “天哪!”沈信心中一声惨叫,最后一个正常人也不正常了,这世界全疯了! 唐子凡却不理会沈信在想什么,看他什么话也不说了,转头对着所有人喊道:“大家一起去狂欢,我请客!” 这一声喊更是受人欢迎,纷纷出主意该去什么地方。唐子凡广纳众议,最后确定了活动项目,众人群起响应,一起冲了出去。连沈信也不例外,他糊里糊涂地就被兴高采烈的人群拉着走了,连目的地是哪里都不知道。 唐子凡已经疯了,沈信对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他还有一点不太明白,唐子凡到底疯到了什么程度?换言之,他到底下了多少赌注在这疯狂的赌博上面?不过一时之间,这个问题怕是没有答案了。 第六章 成长 力量 冠军的魅力 集体狂欢,场面可谓壮观,不过沈信却是没有多少时间来感受这气氛,因为他的电话实在是太忙了。 要么不响,要么响起来没完没了,这就是沈信可怜的手机的命运。从凤仙开始,所有和沈信有关系的人都有电话打来,纷纷对他获得墨尔本站的分站冠军表示感谢。沈信接电话都接得有些头晕了,最后连回答的话都几乎变得一模一样。不过还好拉赫曼和丁自强这两个身份特殊的人没有来电话,不然沈信就更要觉得晕了。 而在这些电话当中,自然少不了温馨和秋真真的电话,她们虽然各自也很忙,但还是很关注沈信在f1的表现。最让沈信没想到的是,方容和万零也有电话打来。 方容的话很简单,只有一句:“祝贺你!”不过这么一句话也就足够了,说明她还没有忘记沈信,还在关注他,这已经让沈信感到满足了。而万零可就要活泼许多,一开口就是:“沈信哥哥好棒哦,居然第一站就获得了冠军。”接下来更是滔滔不绝,沈信听得几乎插不上嘴,却完全能够体会万零的激动和对他的深情,这让他的心突然一颤,浑然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还好万零话多,没有让他这样的情绪有机会表露。 狂欢过后,众人尽兴而归,马上就都休息去了。赛季还很长,一时的轻松是可以的,但并不能因此而放松自己的工作,明天还有事要做,没有人敢懈怠。至于这是不是因为冠军关系到各人的收入,使得众人更有责任感,那就不得而知了。 终于等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沈信才有时间有机会整理自己的思绪。从一开始接触到f1赛车,最让沈信激动的就是整个比赛中所表现出来的激情。从观众变成f1车手中的一员,并进而获得了自己生平第一个分站冠军,沈信心中的这种激情终于转换成了音乐上的灵感。 乐曲还是模模糊糊地没有成型,沈信却已经为它想好了名字,按照沈信现在的情绪,他起的名字叫做《力量》。虽然很简单,但却绝对是一个铿锵有力的名字,沈信自我感觉,只有这样一个名字才能表现出自己现在的想法和情绪。 围绕着这个主题,沈信不仅仅表现出了f1赛车给他的激情,而且在乐曲中加入了对这个主题的思索。一旦他的思路展开,那灵感和旋律都是如潮而来,让沈信自己都有些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一个有超人能力的人,如果把他的超能力去掉,也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一个普通人,如果有了坚持和执着,却也足以让所有人感到敬畏。一个人的奋起是从自己的精神开始,颓废也一样。力量的来源不在于人的**能量,更在于人的想法,人的精神。一句话,力量源自内心。 不仅仅是个人,团队乃至民族乃至国家,都需要一种强有力的精神才能有力量。而一个团体的精神,不外乎是所有个人精神的综合,只有在精神上永远奋发向上,才能拥有持久强大的力量。 沈信这样想着,同时借着灵琴将自己的想法通过旋律表现出来。很长时间没有作曲了,这时候他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现在作曲简直是处于一种随心所欲的境界,只要心中想到,那想法就可以通过乐曲来表现出来。 而且不仅如此,沈信甚至发现自己已经可以掌握到音符自身的魔力了。在此前,他或多或少都倚赖自己的特殊唱法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通过音乐传达给别人,而现在他却已经不需要了,光是靠着音乐本身的力量,他已经可以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沈信先是讶异,接着终于明白了,毫无疑问,这突然的变化是因为他自己成长了。在这么长时间的沉淀之后,在经过多种风格音乐的陶冶和尝试之后,沈信终于突破了自身的局限,开始进入到一个更高的音乐境界中。 毫无来由,沈信突然很感动,感觉到一种幸福,这样的情绪,只有在艺术领域内突然达到一个根本没有梦想过的境界才会有。沈信想唱,想跳,想要把自己所有的激动和兴奋都表现出来,而他并不需要这么做,音乐已经替他说明了一切。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完全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知疲倦,没有烦恼。精神和音乐精灵一起飞舞着,沈信如痴如醉。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只也有这时,他才明白到他自己以前的肤浅,音乐的精髓他其实一直都没有把握到。 不过沈信并不为自己以前的肤浅感到羞耻,人的成长总是要有过程的,没有以前的肤浅,他也到达不了现在这样的境界。正是因为以前的沉淀让沈信熟知各种音乐风格和流派,他现在才能如此地随心所欲。当然灵琴的神奇也给了沈信很大的帮助,随时可以用不同的乐器特点来适应自己的音乐。 一旦音乐上完全成熟的沈信全身心地投入到对新乐曲的创作中,他就不仅突破了流行音乐的束缚,而且突破了所有音乐之间的隔阂,所有的旋律都是随手拈来,整体绝不属于任何一种已知的音乐流派和风格,却又自有其独特风味,可谓妙手天成,浑然一体。这是沈信从来没有梦想过的音乐境界,但他终于达到了。 丝毫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当沈信最后完成了所有的作品,心满意足地回到现实世界的时候,才发现天色已经大亮。而当沈信清点他所创作的新乐曲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一个晚上,他从来没有创作过这么多这么精彩的乐曲,不要说作为流行音乐发行了,即使是作为严肃音乐,也是一组庞大的音乐组合。即使沈信此前有什么疑问,现在也可以完全释疑了,他确实已经达到了一个更高的音乐层次,不仅仅是技巧上,而且是从精神上。 不知道该怎么利用这么多乐曲,沈信一时间竟有些烦恼了,不过这烦恼却是幸福的烦恼。按照乐曲的原貌来发行是不行了,沈信也不准备那么做,明白到自己的突破后,沈信反而觉得自己更应该先在通俗音乐上发展,因为他此时更明白到自己的不足。 仔细想后,沈信决定择其精华来作为新专辑的内容,至于选择哪些部分,还是让任务来做好了。歌词嘛,自然还是由完成来作。他们两个,大概又有得忙了,沈信这样想着,依稀可以想象他们两个人听到这个消息会是什么样子。 沈信刚把一切想好,典娆已经在外面叫了起来:“信哥哥,准备好没有?我们该出发了。” 前一天结束了澳大利亚站的比赛,车队在这里自然没有什么理由待下去,是时候集体离开了。不过说到沈信和典娆,他们的目的地却和车队其他人员不同,他们并不是要奔赴赛车的下一站马来西亚,而是要回国,回首都北京。 这当然是有理由的,而且是一个很充分的理由,那就是作为沈信基金的重头戏,第一届“沈信奖”颁奖仪式要在北京举行。本来这个颁奖应该更早点时间举行,不过由于是第一届,凤仙等没有经验,事情又太多,就把时间给延误下来了。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沈信奖”的形象和影响力,虽然沈信并不是知道得很详细,但他也了解到这个颁奖很是受欢迎。毕竟中国人自己没有过这样的奖项,光是形式已经很吸引人了。 为了配合沈信在f1赛车的行程,颁奖日期正好和沈信的赛车时间错开,这一站比赛结束后,沈信正好有时间回去参加。本来以沈信自己的看法,他去不去参加都行,但因为是第一届,沈信缺席实在是说不过去,沈信最后还是同意抽时间回去。 在沈信和典娆搭飞机回国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短短一天时间里,他在全世界的名气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随着现代社会发达的通讯网,沈信在f1赛车新赛季的第一站获得冠军的消息已经传递到了世界上每一个关心f1赛车的人面前,而且引起了极大反响。 说到反响,就不能不说人长得帅实在是一个极大的优点,虽然沈信此前并不为很多f1车迷注意和熟悉,但经过第一站的意外夺冠,他的照片广为流传,英俊的相貌和明星气质顿时为他赢得了一大批潜在的拥趸。 虽然在秦歌嘴里,沈信只是半个帅哥,但这已经足够了,在沈信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支持者已经多了起来。或许这又证明秦歌的一种看法,这些人实在是没见过世面,连沈信这样的人也迷。 这还是说国际上的情况,在国内的反应更要疯狂一些。第一个好消息就是很多纯粹的f1车迷也开始支持沈信了。因为从来没有过风光的f1车手是中国人,而大多数车迷熟悉f1赛车的过程正是车王舒赫崛起和强盛的时候,所以在很多车迷心中,舒赫就是f1赛车的代表,他们就是舒赫最坚定的支持者,那份多年以来培养起来的感情是很难动摇的。即使本赛季多了一支中国车队,多了两个中国车手,若说在这些人心目中支持的第一人选,他们怕也会选择车王舒赫。 不过这情况经过沈信第一站的夺冠已经有所改变,尤其是沈信和舒赫亲密交谈的照片发表之后,更是让给沈信的形象加了不少分。很多原本不太在意沈信的车迷也对沈信大生好感,其原因除了沈信表现出来的实力外,更因为沈信没有和他们曾经的偶像有冲突,而且还很融洽,算是为他们扫除了新旧偶像之间的心障。 而说到爱乌及乌,只是因为喜欢沈信才关注f1赛车的人来说,沈信第一站的表现算是让他们大感骄傲,感受过f1赛车的刺激后,对沈信取得的成绩更是敬佩有加,那份痴迷劲可就更深了一层。 而作为中国人对外的形象代表之一,沈信的表现让即使不了解不关注f1赛车的中国人也感面上有光。 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媒体欢迎的,他们的报道也是不遗余力,在沈信回国的同时,有关他的话题已经吵翻了天。 还好沈信虽然没有想到这样的情况,却还是习惯性地保持低调,没有将他的形成泄露。如果让人知道他并没有随车队去马来西亚,而是回到了北京,怕他在机场就难以脱身。 不过即使事前不知,等沈信从机场一出来,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绝对不能让人发现,因为在各大最新发行的体育报纸上,他的照片都赫然登在上面。看到报纸的畅销,沈信自然明白什么叫做树大招风,连忙掩面而过,生怕被什么眼神好的人给认出来。 沈信如此的行径,自然让同行的典娆笑到肚子疼,本来是很风光的事情,沈信却表现得象过街老鼠。不过沈信自己也是另有苦衷,这次回国参加颁奖本来就是意外,已经影响到他在f1赛车中的安排,再有什么意外的延误,那可就太麻烦了。尤其想到车队那帮虎视眈眈的赌徒们,他的神经想不绷紧都不行。 一旦意识到形势的严峻,沈信自然小心得可以,也就无惊无险地来到颁奖所在地。时间还早,他们就先找到了整件事的负责人凤仙。 “凤仙姐。”典娆也是好久没有见到凤仙了,一看到她,马上就兴冲冲地扑进了她的怀里。 “哦,小娆回来了?”凤仙亲热地抱住典娆说着话,眼神却只看着沈信,虽然事先知道沈信要回来,但沈信如此突然地出现在她面前,还是让她感到一份意外的惊喜。 当然,除了惊喜之外,凤仙的眼神里还有着更丰富的讯息。但不管有多少种情绪要表达,在沈信眼里,凤仙给他最大的震撼还是温柔。温柔无敌,这就是凤仙最吸引沈信的地方,也是她最大的特点。 第七章 来也匆匆 去也匆匆;颁奖 通过一个眼神,沈信和凤仙已经互相了解到了对方的心意,一切情意都在不言中了。凤仙还在和典娆说着话,沈信微笑上前,刚要对凤仙说什么的时候,一个突然插进来的声音破坏了他的计划。 “老大,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它的主人除了秦歌不会是别人。 在这样的场合碰到秦歌是沈信没有想到的,他差点要大声叫秦歌躲一边去,不要在这里碍手碍脚。不过在凤仙温柔的笑容下,沈信总算忍住了,只是皱眉反问道:“我又怎么不够意思了?”秦歌每每言出惊人,不过这次沈信可是一点不明白他的意思。 “还用说明吗?”秦歌瞪眼说道:“我和小娆的感情刚刚有所进展,你就把她给拉走了。害得我们长期两地分居,到现在感情更陷入了危机,扪心自问,你惭不惭愧?” 秦歌一提这事,沈信不由哑然失笑,同时更觉得奇怪,典娆是一直跟随车队没错,但以她的能耐,也是可以随时回港的,难道她一直以来回去都不见秦歌吗?这其中倒象是有什么隐情。不过很早以前沈信就决定不理会他们之间的事了,这次也不例外,只是微带讥讽地说道:“小弟啊,你既然想做老大,拜托有点风度好不好?什么事都往我身上推,那是你负责任的表现吗?这件事只能怪你自己没本事,不要随便推卸责任。” 秦歌刚要反驳,典娆已经一脸不高兴地叉腰站到了他面前:“什么感情进展?什么感情危机?说得好象跟真的似的,你不说,我都忘了有账要和你算。” “我们的账可以慢慢算,但我和没义气老大的账,却是一刻也不能耽搁。小娆,儿女私情放一边先,让我们先解决男子汉之间的恩怨。” “哼!有本事你不要跟来。”典娆冷哼一声,和凤仙打个招呼,转身走了。 “哼!”秦歌一看典娆要离开,也就顾不上和沈信多说,不过还是把典娆的冷哼转给了沈信,同时扔下一句话:“有本事没本事,我们走着瞧!” 沈信摇头失笑,秦歌还是这么张狂,想到去年和秦歌的约定,也不知道这家伙现在发展得怎么样了。这样想着,沈信索性火上浇油地又对秦歌说道:“不服气的小弟,老大可就要有新专辑出来了,你要是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和我比,那可是很没有面子的。” “走着瞧!”秦歌还是这个回答,声音还在,人已经走得不见人影了。 被秦歌这么一闹,沈信和凤仙之间柔情蜜意的气氛全被破坏了,两个人的目光再度相遇,还没有说什么,先自一起笑了起来。 沈信来的时间是刚刚好,颁奖还没有开始,但也快要开始了。这样的情况,自然不适合沈信和凤仙畅谈离情别叙,加上气氛被秦歌破坏,他们于是马上转入正题。 “第一次颁奖,我觉得还是稳妥点好,所以对外一直很低调,不知道你是不是满意这个安排呢?”凤仙微笑着先说话了。 “基金是你掌握的,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我没有什么意见。”沈信也笑道。对凤仙的工作态度,他是一百个放心,既然凤仙这么做,自然是有理由的,而且低调也符合他的性格,他自然没什么不满意。 “说的跟你一点关系没有似的。”凤仙忍不住白了沈信一眼,其实她很明白沈信的性格,知道他不喜欢这一类的事情,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可是以沈信名义成立的基金,她一定得跟沈信说一声。 被凤仙白了一眼,沈信也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实在是有点太过不在意,连忙说道:“不过你说的低调,我却一点也没看到,现场好象是热闹得很。” 沈信只是随意说说,凤仙却认真起来,沉吟道:“或许是你的老朋友丁自强在帮忙吧,这件事在官方媒体上有不少相关报道,本来我是想低调的,可是现在看来还是比较高调。这不能怪我吧?”这样说着,凤仙眨了眨眼睛。 “怪你干什么?”沈信哑然失笑:“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不过时间好象不早了,感谢就等到颁奖之后吧。” 听到沈信语带双关的说话,凤仙不由嗔怪沈信没正经,不过也确实是时间不早了,沈信这个主人一到,马上就该开始了。凤仙又对沈信提起今年准备发展一系列的投资项目,沈信也不在意,含糊应承一声就过去了。 颁奖现场倒是布置得很有气派,不过沈信却没有太留意,他在想着另外一个问题。听凤仙的口气,似乎这个活动很引人注意,这当然不能说是坏事,但上如果因此让他自己太突出的话,就不是他心所愿了。按照他最初的想法,这个颁奖就上要鼓励各行各业有突出表现的普通人,那才是他心目中的英雄,才是中国真正的支柱。他更希望这样的奖项能促使更多的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共同担负振兴中华的重任。 在这样的想法下,他自然希望这些得奖的人能够成为主角,而不是他自己。如果这个颁奖只是让他自己名声更响的话,那就是喧宾夺主,哗众取宠了。 因为有着这样的考虑,沈信作为奖项的颁发者,他的发言也很简短:“人有多大力量,就有多大责任。作为一个比较幸运的人,我侥幸比别人多了一点点力量,也就希望能借自己的力量来帮助更多的人也获得更大的力量。这个奖项的设立,就是希望能够奖励那些勇敢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并作出成绩的人,希望你们以后会更努力,做出更大的成绩。相比于很多名不符实的哗众取宠者,你们是平凡的,但你们也是伟大的,你们才是真正的英雄。” 事实也正如沈信所言,在这个场合获得奖项的,大多是一些默默无闻的人,他们相貌平凡,也没有吸引人的气质,甚至在接受奖项的时候手足无措,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人格的伟大。听着介绍里所说的有关这些平凡的不平凡故事,沈信自己都很感动,也很激动,这就是人格的伟大之处。即使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从事着很平凡的工作,但一旦人格伟大了,在平凡的工作中也能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在沈信目睹颁奖过程中,凤仙还借机对他解释了一下秦歌在这里出现的原因。自从典娆被唐子凡强行征集到唐风车队之后,秦歌就接替了典娆所有的工作。一开始秦歌可是有点不习惯,整天叫着“累死了,这样下去我艺术家的气质可就全没了”,不过在适应了一段时间之后,秦歌居然喜欢上了这个工作,而且除了他负责的财务方面,其他和基金有关的事情他也喜欢插手。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关筛选奖项侯选人的工作他就一手包揽,他能力非凡,精力充沛,一旦兴致来了,这些普通人视之为畏途的工作居然很快就让他给做得井井有条。尤其是最后确定的获奖者,每一个人都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而且绝无虚假的可能性。 听完凤仙的介绍,沈信可是要对秦歌刮目相看了,想不到这家伙居然还是干一行爱一行的好同志,居然在新的岗位上如此发光发热。沈信最后不由感叹,秦歌同志实在是革命的耐火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啊。象他这么突出的表现,实在应该也特别嘉奖才好。 颁奖一直进行得很顺利,气氛也很热烈。奖金丰厚自不必说,最关键的是“沈信奖”对这些普通人的工作的肯定,在发表获奖感言的时候,很多人都泣不成声,沈信也由此了解到很多他以前并不知道的艰辛,同时再一次感受到世界其实并不是美好的。这样的想法并不让他沮丧,反让他更想要努力让世界变得美好一些。这并不只是幻想,依他的能力,他完全能够为这个梦想作出自己的努力,而且他也正在努力着。 早在颁奖过程中,沈信已经察觉很多记者蠢蠢欲动地想要采访他。如果是在平时,沈信大概会满足他们的意愿,但今天情况不同,一是沈信能停留的时间有限,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应酬上面,另外一点,他不想那些平凡却又不平凡的获奖者的戏。在这样的想法下,沈信虽然全程观看了颁奖的过程,但颁奖一结束,他马上就不见了。就连一直紧盯着沈信不放的记者们也说不清楚沈信是怎么逃走的。 沈信是及早逃走了,但凤仙可没有这么好运气,作为整个颁奖的发起者和主持者,她不得不担负起应付记者的责任。不过还好,在她巧妙的转移下,很快众多的获奖者就成了采访的热门,她才得以脱身。 一见面就有很多事,沈信和凤仙再次相见的时候,他才有闲暇有心情细察凤仙的变化。这么久没见,凤仙显得更自信些,不再是只习惯躲在沈信身后的那个模样。 看到沈信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凤仙忍不住嗔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吗?” 沈信微微一笑,将凤仙揽入怀中,柔声道:“不是没见过,而是好久不见。唉,相思可真是折磨人啊,你看你都瘦了。” 凤仙俏脸微红,嘴里却说道:“不要胡思乱想,我瘦只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哼,把所有事都丢给我一个人,我就是想你也只是因为你不负责任。” “那就是还是想了。”沈信微笑,心中却很感激,也就是因为凤仙工作负责,唐子凡才指定要她负责基金,而事实证明,唐子凡确实是慧眼独具。 凤仙还想说什么,沈信已经又道:“人生得一贤内助,夫复何求?“ “谁是你的贤内助?”很久没有见到沈信了,凤仙对沈信的调笑似乎很不习惯。 “谁答应就是谁了。”沈信微笑着向凤仙吻去。凤仙虽然嘴上不承认,但她的反应却泄露了她心底的秘密,在沈信热情的亲吻下,她很快就热烈地迎合起来。 正如沈信调笑般所说,凤仙就是他的贤内助,从一开始见面就是如此,现在还是。如果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是有着一个女人的话,凤仙就是沈信背后的那个女人。对这一点,沈信一直铭感于心,也让他每次和凤仙在一起的时候,那感觉总是不同。 相对于沈信对凤仙的感激,凤仙在感受自己幸福的同时,更多是在感谢上天。她本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过着很普通的生活,但沈信的出现改变了一切,她不仅有了更丰富的生活,更有了更大的幸福,当她最后满足地躺在沈信怀里的时候,她感觉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因为f1赛程的关系,沈信和凤仙的这次重聚也就是一个晚上的时间,等到天一亮,就是他和凤仙告别的时候,他还有赶到马来西亚和车队汇合。虽然第一站的结果美满,但沈信更记得的是舒赫的话,一个赛季是很漫长的,现在远不是可以松懈的时候。 从颁奖前和秦歌一起消失,沈信就没有再见到典娆。沈信也没有刻意去联络典娆,有关典娆和秦歌的事他早就放手了。甚至在离开前,沈信都在想,如果典娆不自己回来的话,他就一个人走。 不过在最后时刻,典娆还是及时赶到,和沈信一起离开了。对于秦歌没有出现,沈信很是奇怪,一问典娆,典娆先是支支吾吾,最后被逼问不过才不情愿说道:“我只不过随便说了两句,他就大发神经。还说什么全是你的错,他要报复,而且很快。” 这样说的时候,典娆不由露出不好意思和担心的神色,大概是怕秦歌会做出什么不堪设想的事。不过沈信对秦歌的了解却在典娆之上,他现在敢肯定的就是秦歌绝对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说到报复,大概也就是在演艺事业上的挑战。 这样的挑战沈信自然不怕,还很期待。想到秦歌昨天似乎很有把握的态度,他倒也很好奇这家伙有什么特别的作品出来。想到这里,沈信微笑起来,很轻松地对典娆说道:“走着瞧!” 这是秦歌的话,典娆一听就笑了,虽然不明白沈信为什么一点不担心的,但因为沈信的轻松,典娆也变得轻松起来。 第八章 雪邦赛道 录音 回到车队,沈信不由惊讶于车队所有成员的精神面貌。干劲十足,信心更是十足,如果让其他人看到会以为这是一支战绩辉煌的老牌豪门,而不是刚刚组建的新车队。沈信由此不由感叹起来,金钱的威力果然巨大,而好赌的人性更让这一点强化到了最大。如果说这样的变化不是唐子凡全队皆赌的策略之效,沈信是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的。 两站比赛之间有着两周的准备时间,为了保持对赛车的熟悉,沈信每天都要花一定时间来联系,并且和林晨经常探讨一些车手的技巧。 不过认真说起来,沈信这时的精力却更集中在有关《力量》这盘构想中的专辑上。在回国之前,沈信已经把相关的乐谱资料传回香港给任务和完成了,而等他一和车队汇合,各方面情况稳定下来之后,他马上就和他们联系了。 对沈信在这个时候推出新的音乐作品,任务和完成都有一定程度的惊讶,不过听过音乐之后他们也就都理解了,从音乐的内容就可以看出,赛车给了沈信很多灵感。 因为有秦歌的威胁,沈信的态度是很急切的,这时虽然不是和任务,完成面对面,但他要求赶期的压力还是让任务和完成感受得很清楚。不过让沈信有点奇怪的是,不只是任务兴高采烈地表示没问题,一向视为他赶歌词为畏途的完成居然也是很轻松地就答应了他赶期的要求。难道这家伙真的脱胎换骨了?沈信看着完成,不免有了这样的想法。不过怎么也好,只要他们能够快点把工作做好,沈信也不管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在新一站的比赛临近前,沈信终于接收任务和完成的回应。 让沈信很奇怪的是,这次反倒是任务愁眉苦脸了,因为他在配乐上遇到了极大的难题,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乐器来演奏沈信的音乐。说起来那旋律可以说用什么乐器演奏都很好,可是要想把这音乐的魅力完全释放出来,就不是简单的用某一种乐器所能完成的了。任务自己倒也是振振有辞,说是沈信创作的音乐太复杂,已经超越了通俗音乐的范畴,应该请专门的乐队来才能做到完全展示这音乐的效果。 任务的话语自然有点推脱的意思,不过沈信也没有心情和他斗嘴,因为任务的一句话让他有了新的灵感,他决定自己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至于完成,这次倒是难得的意气风发,不仅按时给沈信递交了歌词,而且那质量更是没得说。完成的工作效率如此高,倒让沈信马上想起去年巡回演唱会时的经历,不由对他由衷地说道:“老完啊,你现在已经是大师级的作词高手。” 沈信难得的赞扬让完成得意的笑了,不过那笑容沈信总觉得暧昧,似乎有什么隐情是他不知道的。 不过沈信这时候是没有太多心情去理会什么幕后故事,也就没有追究。现在词曲皆备,伴奏方面沈信也有了自己的想法,接下来就只剩录音的事情了。 不过一说到这个问题,任务和完成可就都有点愁眉不展了,因为沈信很明显日程很紧,即使有余暇,恐怕也是没时间回香港录音的。虽然他们都不懂f1赛车,但至少能明白那绝对不是度假休闲一样的事。且不说在赛车过程中跑回香港录音有不务正业的嫌疑,单说这样做不会影响到沈信在f1赛车中的表现,他们是说什么也难以相信的。 不过相对于任务和完成的苦恼,沈信可是胸有成竹,并没有多解释什么,沈信只是轻松说道:“不是香港才有录音棚吧?录音棚可是在什么地方也可以找到的。录音的事你们不用多操心,我一个人解决好了。” 沈信的自信固然让任务和完成觉得高兴,不过却还是难免担心,任务就说了:“录音棚随处可有,但相关人员是不是有水平就很难说了。如果你弄一盘很糟糕的专辑出来,最好不要在上面写我的名字。” 沈信忍不住笑了:“好象这专籍还和你有什么关系似的。你放心,无论好还是不好,都绝对没有你什么事。” 一听沈信如此说,任务可就是大大不满了,大喊沈信“见异思迁,抛弃结发伙伴”。 沈信的话当然只是玩笑,虽然没有解决乐器方面的问题,任务还是完美地完成了编曲,沈信对他还是很满意的。而一阵玩笑之后,这件事也就变成了沈信一个人的事。 沈信既然敢一个人承担下来录音的事情,自然是有他自己的想法,而且这个方法他已经用过一次,自我感觉效果很好。具体说起来,他是想象那次为拉赫曼录制《可兰经》那样,用阵法和灵琴结合起来完成这个任务。 这个想法是不错,不过说到实施这个想法,沈信自我感觉状态尚没有达到最好,一时并没有准备开始。相反,这时沈信反把这方面的事情先放开,开始更关注与赛车有关的事情。 星期五到了,又是自由试车时间,沈信也象在澳大利亚一样赶去观战。不过这次的情形可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即使是试车,居然也吸引了大量的观众。而在这些观众里,居然有人打着大大的横幅为他呐喊助威。 沈信一到现场就看到那横幅,还在纳闷之际,那些为他打气的人已经看到他了,马上就用欢呼来欢迎他。而那欢呼声多是汉语,虽然有的很熟练,有的却很生涩,但沈信却听得一清二楚,他们都在喊:“沈信加油,我们永远支持你!” 这样的场面实在让沈信觉得有些想不通,因为他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车迷。 不过沈信在娱乐圈已经养成了良好的习惯,虽然想不通,却不妨碍他很热情地和这些人打招呼,并且答应着他们的签名合影之类的要求。 沈信亲切的态度让这些人很兴奋,助威声更是大了起来,而沈信经过旁敲侧击,终于也明白这些人是来自何处了。原来在这些人当中固然有专业车迷,但更多却是由沈信的影迷和歌迷转变来的业余车迷。 短短两年,随着沈信在娱乐圈的发展,他在东南亚的影响力也是巨增,很多年轻人都视他为偶像。这次沈信在马来西亚参加f1赛车,马上就有很多人赶来为沈信助战。除了这些歌迷和影迷之外,也不乏因为沈信在澳大利亚站的出色表现而喜欢上他的真正车迷。这些人本来是各自为战,但因为来的人实在是不少,在共同为沈信助威的旗帜下,他们马上就联合了起来,形成了独特的“沈信助威团”。 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沈信不由感动,这些痴心的崇拜者真是太可爱了。在这样的心情下,沈信不仅给他们签名,与他们合影,还和他们聊了很长时间。 和这些支持者的交谈并没有影响到沈信对这条名为雪邦的赛道的现场勘测。 承办f1赛事的马来西亚雪邦赛道是一条很受车手们欢迎的赛道,首先就是因为这条赛道的安全性非常高。作为f1赛事中最长最宽的一条赛道,它的布局非常得宽松,在安全性上确实是有独到之处。 不过有利有弊,数据表明,要想在这条赛道上超车并不容易。对沈信来说更是如此,赛车动力上的缺陷,将使得他的比赛会很困难。不过沈信并不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且不说能不能取得好成绩要看临场发挥,光说这只是一个赛季中的一个分站,并不足以影响大局,已经让他很坦然了。 沈信早把所有赛道的资料记的滚瓜浪熟,雪邦赛道的资料也不例外,对他来说,这都已经是类似常识的东西。不过现场观看,却还是很必要的,因为随着天气气候的变化,赛道的情形是不同的。尤其这里的气候特殊,高温高湿,不仅对车手有影响,对赛车的影响更大。首当其冲,引擎就要接受这里气候的考验。为了确定现在的赛道到底是怎样一个情况,沈信是不得不来。 经过现场观看试车,沈信更新了自己对赛道最新情况的了解,并和车队技术人员沟通了一番。而说到赛车和最关键的引擎,那是典娆和其他技术人员的事,倒是不用沈信操心。 星期六到,排位赛开始了,沈信已经是识途老马,毫不费力就通过了前两个阶段的比赛。这时车队更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林晨也顺利地第一次可以参加第三阶段的排位赛了。 靠上一站的轻载油量的战术,沈信赢得了一个分站冠军,但这次沈信可不准备这么做了。同样的战术连用两次,恐怕就不会有什么效果了。而且在这样特殊的气候下比赛,稳定更重要,赛季漫长,沈信不准备在这条赛道上太拼命。在这样的思路下,沈信选择的重油战术。 第三阶段二十分钟的比赛时间,沈信其实一直是在关注着赛车本身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并没有太追求速度,不过还是不错,他最后的排位是第五名。林晨的发挥也很好,他是第七位发车,几乎和沈信是肩并肩。 这样的结果算是很好了,至少沈信是这么想,因为他还在想着车队总冠军的事,林晨的发挥越好,进步越大,这个梦想就越现实。 不过对全队皆赌的情况,沈信还是有些担忧,忍不住私下问唐子凡:“你不是每一站都赌我赢吧?那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唐子凡一听就很不屑:“不懂就不要乱掺乎。我可是老赌徒了,会那么愚蠢吗?我们赌你第一站能得冠军,那也只是为了博个彩头而已。至于其他站,我顶多赌你进前三,虽然赔率低了点,不过小心驶得万年船,你就不要太贪心了。” “是你自己贪心。”沈信没好气说道:“如果你真知道小心这回事的话,你就不会去赌了。” “小赌怡情,你没有听说过吗?”唐子凡不在意道:“而且我们现在手头这么紧,能赚一分是一分,我可是很顾家的男人,你不想我将来的老婆孩子都跟我吃苦吧?” “你也算是顾家男人?”沈信比了一根中指,懒得再理会唐子凡,起身离开了。 在这比赛前夜,沈信一想到第二天的比赛,就不由感到激情满怀。在这样的状态下,沈信觉得应该是时候录制《力量》了。 说做就做,不过为免被人打扰,沈信一直等到夜深人静之后才开始。有过上次录制《可兰经》的经验,沈信很熟练地就模拟出一个现代化的录音棚。测试了一下,效果不错,沈信这才满意地拿着灵琴进入了阵法里面。 轻轻拨动琴弦,沈信对阵法在声响方面的效果满意到了极点,大概最先进,设备最完美的录音棚也不过如此吧。 不过录音阵法的效果只是一方面,沈信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该用什么样的乐器来完成伴奏。灵琴可以模拟任何乐器,沈信知道这一点,不过什么乐器最适合表现《力量》,却让沈信和任务一样煞费思量。 一再尝试着,沈信久久难以确定,索性开始把录音的事情先放一边,尽情地探索起灵琴的魔力来。灵琴不只上能模拟一种乐器,甚至连一个交响乐团的演奏也能模拟出来,不过那可就要耗费不少功力,而且在控制方面更要求技巧。沈信现在所做的就是练习自己这方面的技巧,他不厌其烦地将自己已知的各种乐器自由组合着,想看看会有什么效果。 自从得到灵琴之后,除了在维也纳森林那段时间,沈信其实是没有这么花心思探索过灵琴,现在他兴致上来,才发现这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 世界上的乐器不知道有多少中,自由组合下来,那数字更是惊人。沈信虽然有异能,却也难以将所有的组合一一试验。不过即使是这样,在经过无数次的试验之后,沈信终于满意地找到了最适合演奏《力量》的乐器组合。 说是乐器组合,其实也不对,实际上按照沈信的想法,除了灵琴之外,这样的演奏用任何乐器都完成不了,即使勉强能完成,也绝对没有灵琴那么神奇的效果。 换句话来说,沈信用灵琴演奏出来的音乐是借鉴了某几种乐器的风格,然后通过灵琴本身的神奇功能,最后混合成一种新的音乐效果。 当沈信最后确定了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大半夜过去了,不过沈信心里却只有兴奋和高兴,马上就开始了正式的录音。 歌词和乐曲沈信都已经浪熟于胸,虽然所有与录音有关的事情都要他一手操办,但这却丝毫影响不到他的演奏和演唱的完美,一切都是有条不紊并且很轻松地进行着。 沈信一边弹奏着灵琴,一边引吭高歌,效果很是不错。虽然录音还在进行中,但就已经完成的部分而言,沈信开始确信他有生以来最完美的一张专辑将要诞生了。 第九章 配合 团队的胜利 沈信录音完毕,新的一天的太阳已经升上了天空。心情愉快无比,沈信见到什么人都是难掩一脸笑意。别人自然不知道沈信在高兴什么,不过这可是一个好兆头,现在车队所有人的命运可都与沈信的成绩挂钩了,看到沈信这么轻松自如,他们的心情也马上好了起来。 唐子凡尤其如此,看到沈信这样的状态,他不由喜上眉梢。私下里,他很严肃地对沈信说道:“阿信啊,你的表现我是满意得很,不过林晨还需要有更好的表现才行。不要忘了我们的目标是双冠王,光靠你一枝独秀是不行的。你看本站林晨的发车位置也不错,你是不是应该为了团队的利益牺牲那么一点?” 虽然沈信自己也在想着双冠王,但听到唐子凡这个说法,他第一反应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过具体到唐子凡的提议,沈信也觉得很值得考虑。他自己肯定是不可能把赛车作为第一事业的,而如果事态发展良好,他能够圆满地功成身退,那就不得不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从现在来看,唐子凡肯定是以培养自己人为主,而最合适的人选就是林晨了。如果为长远计,确实值得现在为他多捞点资本。 这样想着,沈信先是没好气地唐子凡说道:“先不要考虑那么多,能有一个冠军就不错了,不要得陇望蜀。更何况,你能保证我就能得车手冠军吗?”接着才又说道:“不过本站情况是有点特殊,我和林晨商量一下。” 对沈信的说法,唐子凡一点不在意,反笑道:“你得不了总冠军?那也不关我的事,自然有人找你算帐,不怕实话告诉你,本车队这些人可是杀人不眨眼的。” “要杀也是先杀你。”沈信撂下这一句话,转身找林晨去了。 和沈信不同,林晨是确实当自己是新人的,前一站有了一个积分入帐,他已经是很兴奋了。对于即将开始的新的一站,他也是尽显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摩拳擦掌,战意高涨。 按照唐子凡的意思,沈信和林晨探讨起如何在赛车中配合的问题。林晨对这个构思也是很感兴趣,只是对沈信可能要因此作出牺牲,他不由感到有些惋惜。而对林晨这样的想法,沈信只是微微一笑:“团队第一。” 沈信这么说,林晨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只能暗下决心,绝对要发挥自己最大的潜力,绝不有负众人期望。说到赛前准备,林晨可是第一次前排发车,那兴奋就不用说了。而且这兴奋也没有影响到他的勤奋,他知道自己的缺陷,在前一天排位赛后,他光练习发车时的离合器动作就花了很长时间,现在大赛当前,他的信心也达到了最高。 正式比赛前,每一个车队成员都不忘上来和沈信打声招呼,口径出奇地一致:“好好加油,我们都支持你!”团队的热情固然让沈信觉得感觉不错,但想到那背后的原因,沈信可就有些哭笑不得了。 正式比赛开始了,沈信和林晨都是一开始就将状态提升到了最高。 一声令下,赛车纷纷冲出发车区时,沈信和林晨的操作都很完美,不仅起速很快,而且在两个人的默契配合下,排在第六位的赛车从发车时已经被挤到了后面。 虽然没有时间打招呼互庆胜利,但两个人的心里都高兴得很。接下来的比赛就比较简单了,沈信和林晨互相掩护,后面的赛车想要超越上来实在太难了,实际上是一辆也没有。不过这也只是对后面的赛车而言,在他们前面,包括舒赫和阿索,已经有三辆赛车了。他们的成功,也为这三个对手扫除了顾虑,在他们合力应付后面赛车的同时,与前面三辆赛车的差距也拉大了。不过万事难完美,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沈信采取的是重油战术,林晨却是轻车上阵,经过一段时间的比赛之后,林晨就冲到沈信前面去了。 沈信这个时候就遇到了一个选择的难题,是集中精神往前冲呢?还是留在跟在林晨后面为他打掩护?他往前冲,说不定还有希望夺分站冠军,而林晨就可能不能再保持现在的优势。而他若留下来为林晨护行,就基本等于放弃夺得本站的冠军了。 考虑的过程是很复杂的,不过那时间却也不是很长,沈信很快就决定选择后一项,决心放弃个人的荣誉机会,全心全意为林晨当绿叶。虽然从个人来说是个损失,但从长远来说,这是很值得的,也是很必要的。 沈信这个决定自然是有风险,因为即使他甘愿牺牲,也不能确保林晨就能一帆风顺。不过林晨的表现还是很好的,算是没有让沈信在这方面觉得为难。 在沈信的保护下,林晨不用考虑被后面的赛车超过,也是超常发挥,速度保持得很好,不仅没有让后面的沈信刻意要抑制速度来迁就他,而且也追近了与前三名之间的距离。 这情况一直保持到林晨第一次进站。 一旦林晨进站,沈信就不用考虑太多问题了,抓住这个机会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全力奔驰起来。 沈信这一纵车狂奔,可就拉开与后面赛车的距离了,尤其是其他人的载油量没有他多,纷纷进站之后,沈信的优势可就更明显了。连排在第三的车手也在进站后被他趁机超越,他前面的对手只剩下最强力的舒赫和阿索了。 不过也就在最紧张的时刻,沈信也不的不进站了,看看已经要追上的对手,他实在很有些惋惜,不过也只能先加油再说。 维修站技术人员的工作依然是让沈信无可挑剔,绝对是没有浪费时间,几秒种后,沈信就又披挂上阵了。 因为维修站的高效率,沈信这时冲出来的位置还在第三位,第四位的车手还是被他压在后面。形势不错,沈信心里想道。 而在沈信之前,林晨进站时的效率也一样高,沈信再次冲上赛道,林晨已经又冲到了第五名的位置,正和第四名的车手展开激烈的争夺。 因为是采取轻载油量的战术,林晨在速度上的优势非常明显,虽然因为经验不足前几次超车都没有成功,但最后一次尝试他还是顺利得超越了第四位的车手,开始紧随沈信的步伐前进。 虽然追赶前面的阿索和舒赫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但现在沈信和林晨分列三,四名,能够将这个成绩保持到最后也是很完美的一次胜利。 因为沈信和林晨之间没有丝毫竞争的意思,这时候他们已经将配合发挥到了最默契的程度。沈信的载油量远远超过林晨,他知道得很清楚,并没有给林晨任何障碍,直接就让林晨超越了他。 林晨没有了后顾之忧,全力追赶起前面的阿索和舒赫。而沈信这时的注意力却放在后面的车手身上,为了林晨,也为了他自己,沈信是不允许有人破坏现在的势头的。 在经过一番较量之后,这方面的战斗也告一段落了,沈信拉开与后面赛车的距离完全拉开,他也开始奋勇追赶起领头者来。 比赛在继续进行,不过局势似乎越来越明显,很多人已经没有机会了。 重油战术的好处就是沈信不用频频进站,实际上他第一次进站的载油量已经足以让他维持到比赛结束。这样的情况下,沈信是不用考虑其他的,一旦他领先了,别人想要反超就很难,因为他根本不需要再进站,也就根本不给予别人机会。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位置就一直很稳定,虽然没有追上前面三个人,但和后面的人却渐渐拉大了距离。 林晨却不同,他的轻载油量就预示着他会比沈信更多次进站。不过这也没有影响到林晨的发挥,因为其他人也同样在进站,虽然每次进站都会有些优势上的损失,但一旦重新加入战圈,林晨就马上能夺回优势。 同样的故事一直在上演,沈信和林晨交替占据着三,四名,舒赫和阿索争夺着一,二名。 当离比赛结束越来越近的时候,形势就越来越明显。第一集团是阿索和舒赫的争夺,而紧接着就是沈信和林晨这对同队车手,至于后面的车手,和他们之间的差距已经比较大了。 最后一圈了,沈信和林晨基本上已经确保了三,四名,同时也还有希望争夺冠亚军。虽然那希望甚是渺茫,不过沈信和林晨还是毫不松懈地继续向前。 比赛开始后,通过车队无线电,唐子凡他们一直提醒沈信要保护好引擎,毕竟这里的气候条件特殊。不过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比赛,沈信已经对引擎完全放心了,果然不愧为稳定性第一,已经经受住了高温高湿的考验。 最后的冲刺开始了,沈信的赛车越跑越轻松,眼见追阿索和舒赫并不是完全没有希望,他更是高兴。而这时,作为第三名,他和第四名的林晨之间的距离也在拉开。 但就在这时,沈信耳中的无线耳机却突然响起了唐子凡焦急的声音:“速度放慢点,让林晨上。” 只是觉得还有追赶阿索和舒赫的机会,沈信早忘了其他,经唐子凡这么一说,沈信也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 说起来第三名和第四名只差一分,但差别更大的是第三名可以上领奖台,第四名不可以。沈信已经得过一次分站冠军,林晨却还没有上过领奖台。虽然这只是一时的荣光,但对一个新手,那精神上的激励却是难以估量的。 林晨的潜力毋庸置疑,不过要达到一流车手的境界,还有很长路要走,现在唐子凡的意思就是要借这个机会让他更能增强自信。 明白到这一点之后,沈信马上就将速度放慢了。虽然放弃追赶舒赫和阿索和他的性格不符合,让他很惋惜,但一想到长远,他马上认可了唐子凡的做法。 沈信这一放慢速度,比赛就没有什么悬念了,舒赫继上站的亚军之后,终于夺得了本赛季第一个分站冠军,而阿索是则是在上站的成绩上进了一步,获得了亚军。林晨并不知道沈信是故意放慢速度,在看到沈信速度减慢的时候,已经一阵风般超了过去,获得了第三名。 沈信故意地放慢速度,算是把第三名拱手让给了林晨,不过其他人要想借机占便宜,却是不可能的,沈信最后稳稳将第四名的位置保持到了终点。 沈信最终只获得第四名,大概是让远道而来为他加油的支持者有些失望,不过事实上这样的成绩已经很好了。一个冠军,一个第四名,沈信新赛季已经获得了15分的积分。虽然在车手排名上低于舒赫的18分,却也超过了阿索的14分,排在第二名。而作为团体,唐风车队的积分也在前列,赛季刚开始,这个成绩已经让人很满意了。 而那些不太满意的支持者们,在沈信专门地去到他们面前进行了慰问之后,也马上高兴起来。赛季漫长,开局不错,他们期待沈信以后会有更出色的表现。 这个时候颁奖开始了,生平第一次站上了f1赛事的领奖台,林晨的那份激动和兴奋就不用说了,表现得比沈信上站当上分站冠军还要激烈。不过这也是能够理解的,只要想想一年前他还只是一个黑道小混混就可以明白。 在林晨高兴的同时,沈信自己也很满意,他早知道不可能每个分站都得冠军的,甚至每站都有积分也是很难得的。现在自己有五分入账,还帮助林晨登上了领奖台,已经是很圆满的结果了。 而包括唐子凡在内,车队的全体人员也是兴奋不已,连续两站都这么成功,他们对奖金更有信心了。沈信是这么想的,不过大概却是有点误解大家的精神了。因为在兴奋中,所有人都在一起喊着口号:“亚洲,中国!中国,亚洲!” 看起来似乎赌金激励之余,唐子凡又把秦歌随口胡诌的“亚洲联合”作为团结团队的新武器了。沈信不由想到,唐子凡这么擅长蛊惑人心,不去当政治家实在是太浪费了。 在车队的再一次庆祝完自己的胜利之后,他们又要奔赴新的战场了,那就是f1赛事的下一站,位于沙漠中的巴林站。说起来阿拉伯国家也是沈信自己人,那里应该和自己的主场差不多。沈信这样想着,不由又想起了拉赫曼,那家伙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表示过什么,也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不过说到沈信自己,却还是和上一站一样,两站间的空暇时间他还另有事情要做。这次他可是得回香港了,因为一年一度的金像奖又要举行颁奖,他自己也获得了不少提名。既然时间赶得上,他不回去就说不过去了。 第十章 新方向 金像奖前 沈信回到香港,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秦歌,可是一看到沈信,秦歌什么也没说,转头就走。沈信心中纳闷,连叫数声,秦歌却头也不回。沈信无奈摇头,只能感叹:“这小子越来越不把老大放在眼里了。” 前两站成绩不错,车队成员都喜上眉梢,不过却也没有因此松懈备战。经过两站比赛,对于引擎和赛车的改进,工程师们有了新的想法,已经开始具体研究起来。出于这个原因,典娆这次并没有随沈信回香港。这大概也是秦歌一看沈信就气不打一处来的原因之一。 秦歌跑得比兔子还快,沈信叫不住他,只能苦笑着去找任务和完成了。见到沈信突然归来,倒是让任务和完成吃了一惊。尤其是任务,大概是特别欣赏沈信这次的创作,更是大叫着要马上拉沈信去录音。 沈信微笑着制止了任务的冲动,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录制好的唱片在手里摇晃着:“不要费神了,已经大功告成。喏,就在这里。” 完成还没有太激烈的表示,任务却是一声怪叫,马上就把唱片抢过去播放去了。 音乐一起,任务和完成都是精神一振。虽然这旋律,这乐曲他们也算熟悉了,但沈信通过灵琴表现出来的效果还是让他们马上就感到了震动。 音乐渐如佳境,沈信的歌声也适时地响起,乐和歌的完美无瑕,更是让任务和完成如痴如醉。说到表现,完成虽然看上去也很激动,不过还是比较克制地并没有什么异动,任务却不同了,不断地怪叫着,还时不时做着各种奇怪的动作。 对这些沈信其实还能了解,因为这盘专辑本就是充满激情的,能够感染到任务和完成算是显出了成功的一面。不过对于任务夸张的举动,沈信最后实在是有些受不了了,只能用暴力迫使他停止。 对沈信的举止,任务大是不满:“我激动一下不行吗?我激昂一下不行吗?虽然我是一个很稳重的男人,但偶尔一次冲动也是难避免的不是?你居然扫我兴,真是太可恶了。” 玩笑归玩笑,对于沈信这盘新专辑,最后任务和完成都是直竖大拇指,齐声称赞是沈信的巅峰之作。 “大家风范,大师之作。”完成连连感叹,称颂不已。 任务却关注的是他的本行,从技术上提出疑问道:“阿信,这伴奏的乐器声可是有点模糊啊。不是说效果,而是我根本听不出用的是什么乐器。你能解释一下吗?用的是什么乐器?哪里来的乐器高手?” 早知道任务会有这样的问题,所以沈信马上就回答道:“乐器嘛,就是上次给你们看过的我的传家之宝灵琴。你们也知道的,它的功能是很强大的。”说到这里,沈信想起这是秦歌的说法,不由笑了,接着才又道:“至于说到那乐器高手嘛,就是区区在下我了。” 其实一说起是灵琴,任务和完成就都知道乐手肯定就是沈信自己了,想起曾看到过的灵琴,在想想这灵琴的效果,任务和完成都是大大地赞赏和羡慕,对于沈信自己的演奏,他们倒是什么表扬也没有,直接就把功劳记在灵琴上了。 沈信自己录制的唱片是那么完美,任务和完成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一致通过,并大胆预言了它的成功。 正事由此告一段落,沈信想起刚才看到秦歌那奇怪的表现,不由问起任务和完成,最近秦歌在忙些什么。 “那小子啊,最近他可是全面发展了。”一提起秦歌,任务和完成都是一脸笑意。 “什么全面发展?”沈信听得不明所以,又问道。 “就是全面发展喽。”任务笑道:“现在那家伙不仅是知名歌手,知名演员,还是知名主持人,你说是不是全面发展?” 沈信越听越是惊讶,歌手和演员也就罢了,居然还是主持人?这实在让沈信有些吃惊。 细问之下,沈信才知道原委。原来自从去年巡回演唱会之后,秦歌一时间没有事做,就跑去客串主持人,没想到居然大受欢迎,他也突然喜欢上了这一行,于是就被某电视太挖去做业余主持人了。现在秦歌可是风光得很,尤其是有关体育方面,不仅是足球解说员,连沈信正在参加的f1赛车也是他的王牌栏目。 吃惊不已,没想到秦歌现在将干一行爱一行的风格发扬得如此光大,沈信只能理解为世事难预料。 除了这个新发展起来的方向,秦歌在主行上也干得不错。除了去年年底发售了他的第三张专辑《情义》之外,今年他拍摄的《东方之鹰2》也很顺利完成拍摄,马上就要公开上演了,并且他还在筹备他的新专辑。 这都是任务和完成说的,沈信听完之后,想起秦歌那句“走着瞧”,不由好奇地问道:“秦歌的新专辑?听他吹得好象很牛,到底是什么内容呢?” 在沈信来说,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问题,可是他一问过之后,任务和完成的表情就变得很奇怪。沈信莫名其妙,刚要继续发问,任务先说话了:“这个你还是等专辑出来就知道了,现在我们不能和你多说,不然秦歌抓起狂来,就不是我们能承受的了。” 任务这么一说,沈信更是奇怪,不过想到秦歌的作风,为了任务和完成的人身安全着想,他只好不问了。 而这个时候,完成却突然一拍脑门说道:“居然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本来是想第一时间和你说的,结果光顾听你的新歌,就什么都忘了。” “什么事?”沈信问道,同时感觉到似乎所有的人都变得神经兮兮,这世界他越来越看不懂了。 “还不是有关你专辑的事?”完成笑道:“华哥刚跟我说,希望你的专辑能出英文的。” “英文专辑?”沈信不由一愣,英文歌曲他不是没有唱过,不过出英文专辑,那可就是他没有想过的了。 “对,歌词我都作好了,你看看。”完成看着沈信惊讶的神情很得意,递过一叠手稿:“都是刚刚才作好,所以还没顾上和你联系,现在你回来是最好,正好省我点电话费。” 沈信接过一看,还真都是相关的英文歌词。现在沈信也算是语言学家了,虽然英文他不擅长,但欣赏还是没有问题的,看完歌词后,除了赞美,他对完成没有别的选择。 完成毫无愧色地接受了沈信的赞扬,很是得意,最后才对沈信说道:“我都是按华哥意思办的,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你还是去问他好了。” 沈信点点头,想到没有什么再需要和任务,完成说的了,他马上就去找刘德华。 刘德华看到沈信也很高兴,大笑着和他拥抱了一下,祝贺道:“恭喜你啊,在f1赛车上表现得很好。” 寒暄几句,两个人坐下后,沈信马上问起有关英文专辑的事。对于这个问题,刘德华若无其事地回答道:“你忘了我们的国际化目标了吗?我准备让你进军海外乐坛。英语可是现在世界的通行语言,出英文专辑自然是最合适的。” 刘德华的意思沈信自然懂,不过对于这么做的效果他还是有些怀疑,忍不住问道:“华哥,现在这么做是不是太急了点?”虽然沈信在国内和亚洲都是如日中天,但说到海外市场,沈信却也知道他的影响力可以说近乎为零。从音乐角度来说,沈信自然有自信,但实际上市场情况并不是这么单纯的,单是以沈信的华人身份,想闯出一片天地就很难了。 沈信的担心不无道理,刘德华却不太在意,还哑然失笑:“阿信啊,你离开太久了,实在不了解情况,也难怪你会这么想。” 刘德华的话里充满了调侃,沈信也笑了,不过对于刘德华说的情况,他还是真的不了解。 “你还记得去年《东方之鹰》在美国上映的事吧?”刘德华解释道:“在那部影片里,你曾经演唱过一首英文歌曲的。” 沈信点头,这他当然还记得,不过那只是即兴创作的一首歌曲,他自己并不是很满意,刘德华若不提,他都已经忘了。那首歌也就是在电影里出现,并没有收录进任何专辑,也没有单曲发行过,沈信不知道刘德华为什么这个时候提起它。 看到沈信不太明白,刘德华笑道:“就是那首你看不起的歌,居然掀起了不小的波浪,很多欧美观众都很喜欢那首歌,打电话来问是什么人唱的。而且在了解情况后,很希望能听到更多的新歌,当然,他们听不懂汉语,要求的是英文歌。” 刘德华这么一说,沈信顿有恍然大悟之感,这就跟他的单曲《迷惘》刚在电台播放时的情况一样,歌迷们因为喜欢一首歌而期待一个歌手更多的作品。不过明白到这一点后,沈信还是难以理解,只是一首电影中的歌曲,居然能有这么大的效果? 刘德华好象看出沈信的想法,笑道:“也难怪你不相信,我的第一反应也是不信。不过其实也不奇怪,《东方之鹰》在欧美市场的票房也很火爆啊,再说你那首歌对那些欧美观众来说很新鲜,能勾起他们的兴趣也是自然的。而且,你没有发现吗?你的歌声很是蛊惑人心啊。”说到这里,刘德华甚至有些揶揄的意思。 听刘德华这么说,沈信才算是全明白了,电影的票房效果好,自然是一个很大的广告效应。而说到歌曲,虽然沈信自己不满意,那水准也绝对是在中等以上水平,加上沈信自己别有魅力的演唱,的确是很能吸引人。 这样想着,沈信笑道:“这就是华哥让我出英文专辑的原因吗?不过这样的需求应该不是很大吧?” “这只是原因之一。”刘德华笑道:“市场有需求是一方面,其次我是想借你在f1赛车中的名气来打开欧美市场。正好你最近表现这么好,人气大盛,我不抓住这个机会就太愚蠢了。” 这话说得没错,沈信在f1赛事中的精彩亮相,绝对是很大的一次个人宣传,相信那些现在开始支持他的人是会对他的专辑有兴趣的。 刘德华这个解释更是合理,也充分说明了他对沈信的期望以及对冲击海外市场的渴望。沈信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表决心道:“华哥的意思我明白了,中文专辑我已经完成了,英文专辑我也尽快搞出来。” “那么快就完成了?在哪里完成的?”刘德华还没有听沈信自己录制的唱片,既惊讶又担心,怕质量不过关。 “在哪里完成的华哥就不用管了,反正成品就在任务和完成那里了,你一听就清楚了,质量绝对三包。”沈信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一个人完成录音的事,索性就含混带过。 沈信的奇怪言行,刘德华也不是第一次见了,虽然不想唐子凡那么清楚沈信的身份,不过那信任和支持却是一样的,见沈信不想说,刘德华也就没有多问,只是微笑道:“跟大哥也不说实话?滑头。” 当务之急的正事都说清楚之后,沈信和刘德华才有机会说起即将要颁奖的金像奖。 根据刚出来的侯选名单,沈信已经凭借在《银河英雄传说》中的表现杀入了最佳男演员的最后名单,除此以外,他去年主演的三部电影都有入围最佳影片,虽然最后《东方之鹰》被涮下来了,但其他两部还是顺利进入了最后名单。这样的情况,让沈信现在可是最热门的明星人物,还仅仅是说他在娱乐圈的表现。 至于刘德华,随着最后金像奖颁奖的接近,他的声势也很是浩大,无数人在呼吁他应该获得最佳男演员。和沈信一样,刘德华也是这个奖项的热门人选,因为他也入选最后名单了。 说起来两个人是竞争对手了,不过沈信和刘德华说起这个话题并没有什么尴尬,甚至还开起玩笑了。在他们看来,无论谁得都一样,都是对《银河英雄传说》的肯定,而一部优秀甚至完美的电影,才是他们共同的愿望。 就个人来说,刘德华更希望沈信能得,因为作为他大力培养的对象,他已经预见到沈信的成就将要远远超过他,这么一个重要的奖,可以让沈信更有干劲和信心。 沈信的想法却刚好相反,他跟希望刘德华得奖,因为刘德华虽然已经得过这个奖项了,但绝对没有一次是这样名至实归的。 仿佛已经把最佳男主角当成是自己家的东西,两个人还互相谦让了一番,等他们意识到这一点,不由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最后两个人约定谁得奖谁请客,才算结束了这个话题。 第十一章 荣耀和失意 在金像奖颁奖前,沈信又遇见了秦歌,这次秦歌没有再逃,还很老实地上前和沈信打招呼:“老大好!” 看到秦歌很严肃的样子,让沈信觉得很奇怪,也不好意思问他先前为什么一见自己就跑了。不过总觉得秦歌的样子怪怪的,沈信忍不住打趣道:“怎么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担心得不了奖?” 一提这个,秦歌的脸色更难看了,沮丧地说道:“没戏了。” “什么没戏了?”沈信更奇怪起来。 “我的最佳配角没戏了。”秦歌可怜巴巴地说道:“他们说我太帅,怕我抢戏,给的角色都不够分量,结果一点竞争力也没有,已经被涮下来了。” 沈信先是不明白“他们”是谁,一想才觉得可能是秦歌刚入行时碰到的导演。那段时间正好是沈信去日本的时候,刘德华为了分散秦歌注意力给他找了很多角色演。那时候秦歌是兴高采烈,大概现在才发现角色不够好。 又好气又好笑,沈信安慰道:“你不是一心扑在事业上的男人吗?不要因为一点点挫折就气馁,继续加油,老大我支持你!” “谢谢老大!”秦歌好象很感动的样子,接着又道:“我其实不是为这个难过,我早发现这个秘密了,只是一直没有说。对最佳配角我早没有想法了,我最近其实是为个人的感情问题而烦恼。有心杀贼,我是无力回天,实在是有点没精神,什么人也不想见,所以先前一见你就躲走了。老大你不会怪我吧?”这样说着,秦歌看上去更可怜了。 秦歌主动提起这件事,态度又这么惹人同情,沈信还能说什么呢?只好安慰他:“你可是要做大事的人,这些小事放一边先。” “我只是觉得不忿。”秦歌一下激动起来:“都说情场失意,事业得意,为什么我情路坎坷?事业也如此不顺?象我这么失落的优秀男人,世界上还有吗?” 沈信无言以对,秦歌却又转话题了:“尤其是一开始那些导演,居然因为我帅就不给我好角色。那时我还不懂,可是他们懂啊,如此阴我,真是其心可诛。他们这是歧视,这是压制,这是迫害……” 看秦歌越来越激动,沈信连忙阻止了他继续喊口号:“好了,不就是一个最佳配角奖吗?小意思。你好好干,明年拿个最佳男主角不更好吗?” “那倒也是。”秦歌点点头:“据说伟大的男人都是要经历挫折的,我怎么能被这么点小困难给打倒呢?我要发扬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革命精神,坚决要冲破他们阴谋的黑网,直到将这些居心不良的家伙打倒在地,然后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沈信越听越不对劲,连忙喝止:“你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你说的这些话和你的事业挨得上吗?” “我只是发泄一下而已。”秦歌很委屈地说道:“心情不好就要发泄出来,不然对心理健康不利,老大你连这个也不懂吗?” 沈信苦笑:“我懂。现在你发泄满了,不许再胡闹。你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了,华哥那么大力栽培你,你不要丢他的人。” “什么吗?我哪有丢人?”秦歌还不服,想要反驳,却被沈信一把拉着走了。 和相熟的人寒暄一番,最后沈信和方令强攀谈起来,《千年迷梦》这次也成功进入了好几项大奖的最后名单,方令强自然喜不自胜,拉着沈信,一开口就是滔滔不绝,话题完全不离《千年迷梦》。而说到秋真真因事没来,倒让方令强很是遗憾,一再对沈信表示了这一点。 这对沈信来说也很遗憾,不过秋真真的确是有事在忙,也是没法强求。 颁奖正式开始了,主持人之一赫然是秦歌。沈信大觉不可思议,不过想到任务和完成说过这小子已经是很红的主持人,倒也觉得不是不可接受。事实上秦歌能够来这里主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曾志伟的面子。曾志伟一直想培养秦歌当他真正的弟子,在影坛和歌坛竞争不过刘德华,让秦歌继承他主持人的衣钵也不错。 沈信本来还担心秦歌大出洋相,不过还好,一听秦歌说话就知道他还是很认真地对待这个新身份的,不仅谈吐得体,更是幽默优雅,倒是一点看不出他在沈信面前表现出来的痞劲。看到后来,沈信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还真是有自己的一套。 颁奖进行中,沈信第一次被提到名字是颁发“最佳配乐奖”,并且凭着《千年迷梦》中的表现获得了这个奖项。不过说起来这是他自己跟自己较劲,因为他在《银河英雄传说》中的配乐同样呼声很高。 在这个奖项之后,还有一个意外的插曲,是有关秦歌的。即使颁发“最佳男配角”秦歌也表现得很自然,本来秦歌前面的表现已经让沈信很放心了,但就在颁发“最佳新人奖”的时候,秦歌却突然爆发了。 说到“最佳新人奖”,其实竞争并不激烈,凭着一部《不回头》,秦歌的表现已经压倒了所有有资格问鼎这个奖项的人。当最后宣布秦歌获得这个奖项的时候,沈信甚至认为这可以给秦歌一点安慰,让他不要为没有获得“最佳配角奖”而太伤感。 但是事情的发展却是让所有人,包括沈信在内都大跌眼镜。大概是曾志伟的要求,这个奖项是由曾志伟来颁给秦歌的。 看着走过来的秦歌,曾志伟笑眯眯地说道:“徒弟啊,恭喜你得奖,不过不要骄傲知道吗?师傅我对你还有更大的期望。” 曾志伟话音未落,秦歌已经接过了奖像,不过他却没有回答曾志伟的话,而是凌空挥舞着奖像,象是要把奖像摔倒地上一般,一边虚掷着,他还一边叫着:“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秦歌这一突发举动,把所有人都惊呆了。曾志伟就站在他身边,连忙上前喝道:“你在干什么?不要胡闹好不好?” 听到曾志伟的话,秦歌才停下手里的动作,对着曾志伟委屈地说道:“我对得到这个奖不服。” “不服?你有什么不服的?”不要说曾志伟,所有人都是莫名其妙,只听过没有得到奖的人不服气,而得奖者也不服,却是闻所未闻。 “最佳新人奖?为什么要颁这个奖给我?我是新人吗?”秦歌振振有辞。 “你不是新人是什么?”曾志伟又好气又好笑:“你去年才入行,当然是新人了。这个奖项说明你的表现得到了认可,你有什么不服的?” “我就是不服。”秦歌执拗地说道:“我是刚入行,可是就因此说我是新人太不科学了。你看看我的表现,那绝对是一流水准,和什么人比也不差嘛。得不了最佳男主角我认了,得不了最佳男配角我也不说,那是我的成就还没有到那一步。可是给我最佳新人奖算什么?我是坚强的男人,不需要安慰,我只凭自己的实力赢得自己的认可。” 秦歌还没有说完,现场已经笑成了一片。秦歌还没有说完,继续又道:“我即使不能挑战最高荣誉,也不能欺负新人嘛,那是对我的侮辱,是对真正新人的不公。我强烈要求把这个奖项收回去,另行颁发给需要的人。” 秦歌还没有说完,曾志伟已经先阻止了他的话:“不要再说了。你当金像奖是什么?你想要就给你,不想要就不要?你才是侮辱金像奖。” “是真的啦,我真的不能算是新人。”秦歌说着把金像举起来:“你们谁想要谁拿去,反正我不要。” 眼看笑声一片,吵闹声一片,现场有点混乱了,曾志伟连忙拿出了师傅的威风:“什么话也不要再说,乖乖领奖走人,不然不要怪我不客气。” 曾志伟这么一说,秦歌才没有再继续这个闹剧,不过看他收起金像那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又让所有人大笑不止。不过说起来秦歌夸张的风格已经为人所接受,他这一通闹得虽然莫名其妙,却也没有人真正和他过不去。 只有沈信依稀能猜到秦歌的真正想法,那就是他真的不把自己当新人,以他一直想要挑战沈信的心高气傲,这还真是让他感到不满,并不是无的放矢的一味胡闹。不过理解归理解,对秦歌这样的做法,沈信也是哭笑不得。 接下来就一切都正常了,秦歌的表现又中规中矩起来,再没有出格的事情发生。不过有了刚才那一幕,现在只要秦歌一说话,马上就能引起一片笑声,倒是他自己显得若无其事。 等到颁发“最佳男主角”的时候,现场一下子就都紧张起来了。谁也清楚,这其实就是沈信和刘德华的竞争,谁将获奖马上就要揭开,无论是支持谁,现在都觉得结果很不好说。自然有很多摄像机镜头对准了沈信和刘德华,他们是坐在一起的,不过从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上,根本看不出一丝紧张,即使结果马上就要宣布,他们的脸上还是时刻保持着笑容。 说他们两个人不紧张是假的,不过那紧张的原因却和大多数想得不一样,他们不是紧张得不了奖,而是有点不想得奖,因为在他们心中,都是期望对方能够得奖。 最后一刻终于到来了,颁奖佳宾喊出了刘德华的名字。 现成一片沸腾,沈信也马上笑容满面地跳了起来,大喊一声:“耶!”接着对刘德华说道:“恭喜你再次荣登影帝宝座。”在沈信看来,不仅仅是演技的问题,刘德华塑造的形象更应该获得这个奖,相比而言,他自己获奖就没有那么有意义。现在看到终于如愿让刘德华得到最佳男主角,他的高兴和兴奋可是发自肺腑的。 刘德华已经起身要上台领奖了,却是一脸苦笑:“阿信,我这次可是太惭愧了。” “不,大哥,那是你应得的。”沈信真心诚意地说道,接着还加了一句:“得奖不要忘了请客就好。” “都是大亨了,你还敲我竹杠?”刘德华摇头失笑,上台去了。 在获奖感言中,刘德华又重申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沈信才更应该得奖,同时还隆重感谢了沈信和秦歌在拍摄《银河英雄传说》时对他的帮助。沈信在台下还没有说什么,秦歌已经上前很激动地和刘德华抱在一起,还装模作样地抹眼泪:“华哥,能从你嘴里听到我的名字,实在是太让我感动了。” 这场面自然引起笑声不断,不过从这里也完全可以看出天与地公司内部的团结友爱气氛,倒是让很多了解内幕的人感到感动。 接下来的颁奖相比之下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悬念,最佳影片还是由《银河英雄传说》获得,最佳导演的桂冠则落到了美国老头诺曼头上。这些奖在颁奖前已经被媒体热炒过了,作为去年的票房冠军,现在获奖可谓众望所归。 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影片,加上其他的技术奖项,《银河英雄传说》是这次金像奖的获奖最多的影片,几乎是开创了一个历史。而除了这部电影,天与地公司还有不少入围金像奖的电影,一时之间也使得刘德华这家公司更是引人注目。 辉煌的一夜,这是天与地公司的极大荣耀,也充分体现出了天与地公司在业内的领头羊地位。 不过有得意者就有失意者,秦歌那个野心勃勃的家伙很失望先不说,沈信没能获得第一个影帝称号也让很多人觉得遗憾。虽然秦歌夸张的言行难作准,沈信对自己的失利并不在意,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失意的。 而在所有失意者当中,最失意的人却是方令强,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的桂冠都是擦肩而过,他内心的失望可想而知。尽管明白《银河英雄传说》的不可抵抗,但《千年迷梦》是他最得意的作品,居然一个有分量的奖项都没有得上,方令强不由很失落。虽然表面若无其事,但他的伤感可是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 沈信尤其了解这一点,所以颁奖一结束就去安慰方令强。 方令强这时候已经平静了许多,先对沈信表示感谢后,然后才很坚定地说道:“金像奖失败不要紧,我们还有机会。戛纳电影节的时候,将是我们的又一次机会。”说到这里,他诚恳地看着沈信:“相信我,这部电影绝对是可以获奖的,无论是我得最佳导演,还是你得影帝,这都将是我们合作最成功的一次。” 方令强能够重新变得这么有信心,沈信自然很高兴,不过对于他自己能不能获奖,他其实并不是很在乎。 而且说实在的,沈信现在已经没有太多时间想到有关《千年迷梦》的事情了,首先他要考虑完成《力量》专辑的英文版本的录音,而接下来还有f1赛车。《千年迷梦》对他来说,现在就只是一个回忆。戛纳电影节,在他看来似乎也太遥远了点。 第十二章 东道主的殷勤 金像奖后,沈信又在香港待了两天,这自然是为了要把《力量》专辑的英文版本给录制好。和中文版本有所不同,不仅任务在编曲方面做了调整,使之更符合欧美人的口味,沈信也在伴奏上做了些改动,所使用的乐器风格有所变动。 不过总的来说,专辑风格并没有太大变动,还是那么得激情四溢,震撼人心,所谓的差别也就是原著和翻译版本的差别而已,形式上可能有点不同,但内涵和精神却还是原样。一旦这些改动都作好,沈信要完成录音就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了,按照他已经很习惯的方式,他很快就把整张唱片录制好了。 而这个时候,在金像奖后,本来争论得沸沸扬扬的沈信和刘德华谁更出色的话题也告一段落。首先刘德华荣获影帝,他的支持者已经心满意足,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其次从沈信的支持者来看,沈信的失利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沈信还年轻,有的是机会得最佳男演员。这次的失败固然让人不爽,但如果沈信能因此而更努力,那就是歌迷和影迷的福气了。而且沈信现在还在赛车,一旦他得了影帝,如果觉得娱乐事业没有挑战,那么说不定他就不回来了,现在他没有得到演员的最大荣誉,相信他是不会满意的,也就注定他很快会回来。 这样的观点在媒体和网络讨论中随处可见,虽然猜测的和事实大相径庭,不过也充分说明了众多影迷和歌迷对沈信回归的期盼。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沈信一旦夺冠就回来的承诺,因为沈信前两站的表现不错,更多的人在期待他回来的同时,也更关注f1赛事的进展。 沈信对这些情况多少也有所了解,能得到这么多人的支持和期待,他自然是很高兴,赶往巴林的时候,他的心情轻松又愉快。 飞机降落,沈信在机场出口没有见到接机的车队人员,反而看到了一个很奇怪的欢迎场面。虽然能够听懂阿拉伯语,但沈信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而这时,一个表情严肃的阿拉伯人走上前来,彬彬有礼地问道:“是沈信先生吗?” 沈信点点头,那人顿时高兴起来,二话不说就把沈信引往一辆超级豪华的房车。沈信被这场面弄得有些糊涂,想要问是什么事,那人却是微笑不语,问多了也只说“到地方你就明白了”。 气氛弄得这么蹊跷,沈信心里倒不踏实起来,心想莫非是唐子凡那家伙干出了什么出格的事,连累自己也被牵扯进去了?不过看接待者的神情,却又不象是有什么恶意。既然问不出什么来,沈信也就只好坦然上车,等着看是结果了。 沈信心里自然没有什么负担,且不说他自己的身手不是任何人可以约束的,就说他是世界上唯一拥有在阿拉伯世界畅通无阻的特别证件,已经让他在巴林可以横着走了。 沈信心情轻松地上了车,房车马上启动,这时沈信才发现接他的并不是只有这么一辆车,而是一支车队,房车在前,其他各式豪华轿车紧随其后,那场面颇为浩大。沈信这时更确定对方没有什么恶意,看这场面倒象是当他是国宾。隐隐想到这事情和所谓的“真主使者”有关,沈信不由有些哭笑不得,这事情好象还没完了。 不过即使是想到这一点,对于巴林方面的殷勤,沈信还是有些猜不透,毕竟他和巴林方面并没有什么深交。而且他已经很久没有和阿拉伯方面联系过了,突然遇到这么一个场面,实在让沈信觉得奇怪不已。 不仅沈信奇怪,从车窗望出去,一路上看到的阿拉伯人也在奇怪,很明显他们并不知道这么浩荡的场面是为谁准备的。 大概是为了显示隆重,整支车队的前进速度并不是很快,让沈信大觉不耐。不过再慢也总有到达终点的时候,沈信最后终于发现车队在一家豪华的星级酒店停了下来。 依然是无声的殷勤,那个接待沈信的人一直把沈信引到一间套房前面,高喊一声:“沈信先生到了!”然后还是什么也不说,只是示意沈信可以进房去了。 沈信满腹疑窦地推门进去,一看房中情景,先是一愣,接着不由哈哈大笑。房中三人分别是拉赫曼,唐子凡和典娆,虽然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在一起,但沈信总算是明白这么隆重的招待是怎么回事了。有拉赫曼在,一切自然和他脱不了关系,虽然巴林不是他的国家,但既然是阿拉伯高层人物,自然在这地方有些特权。 一看到沈信,首先开口的是典娆,叫了一声“信哥哥”,她已抢着上来挽住了沈信的手臂。而拉赫曼也紧接着站起身来,微施一礼笑道:“亲爱的兄弟,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相对于拉赫曼和典娆的热情,唐子凡却很是冷淡,不仅坐着不动,还对沈信翻着白眼:“怎么现在才来啊?害得我和王子殿下等了这么长时间。” 一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就气不打一处来,本来是一件好事,偏要搞得这么神秘,虽然说可能是拉赫曼的意思,但唐子凡没有提前通知沈信拉赫曼也在,摆明是想看热闹。现在唐子凡居然还说风凉话,若不是有拉赫曼在场,沈信一定要上前给他两拳。 拉赫曼也是聪明人,一看就知道沈信在想什么,连忙解释道:“这事不怪唐先生,是我要他保密的,以便能让我给你一个惊喜。从你刚进门的表情看,我的安排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哈,先坐再说吧。” 沈信依言坐下,拉赫曼笑道:“首先,请接受我对你在f1赛车中的出色表现表示祝贺。其他站我没有能去现场助威,实在是遗憾和惭愧,现在的巴林站可是我们的主场,我当然说什么也要来为你加油喝彩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还有一帮朋友要介绍给认识。” “朋友?”沈信一听就觉得头大,拉赫曼嘴里的朋友,大概不是那么简单的。 “是啊,朋友。”拉赫曼微笑着继续说道:“都是阿拉伯世界里有头有脸的人,这次是专程为你来助威。这样的场面,对得起你‘真主使者’的身份了吧?” 拉赫曼旧事重提,沈信不由苦笑,刚才一见面拉赫曼还叫的是兄弟,没想到三句话没说完,这个“真主使者”的头衔又戴到了自己头上。无奈归无奈,沈信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兄弟归兄弟,你这样乱扣帽子,我还是很难接受的。” 拉赫曼莞尔一笑:“你不接受也不行,我们这次就是来现场确定你的身份的。你前两站比赛的表现,说明真主一直在保佑你,若不是这样,怎么能说明你第一次参加f1赛事就有这么好的表现呢?即使是最才华横溢的车手,也从来没有这么好的表现。” 沈信刚想说什么,拉赫曼已经接下去说道:“而且你是不是‘真主使者’,马上就可以下结论。” 沈信不由奇怪,问道:“怎么马上就会有结论?” “你想啊,巴林站可是我们阿拉伯人的主场,如果你真是‘真主使者’的话,真主一定会保佑你在这一站夺冠的。”拉赫曼一本正经地说道:“如果你夺冠,就证明你即使不是真主的使者,也一定是真主的宠儿。” 拉赫曼这么一说,沈信只能苦笑,忍不住问道:“如果我夺不了冠军呢?” “怎么会?”拉赫曼理所当然地说道:“真主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我都把朋友们一起请来了,就是要现场看看真主的意愿的。我相信真主是不会残忍地对待他虔诚的子民的。” 在唐子凡的跑路威胁之后,在全队皆赌之后,沈信的赛车生涯又多了一重压力,而且这压力更是巨大,因为它是以真主的名义。沈信这样想着,苦笑不已,同时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输上一场来表示自己和真主没有什么关系? 唐子凡看出沈信的心思,一本正经地对沈信说道:“你不要有什么别的想法,王子殿下也是为了表示对你的支持不是?你现在有着这么多支持者,你千万不要辜负他们的厚爱啊。” 唐子凡和拉赫曼站在一条阵线,沈信其实也能够理解,毕竟唐子凡是商人身份,能够和拉赫曼搭上关系很是有利可图。而且唐子凡这么做并不是只为一己私利,沈信倒也没有什么好责怪他的。不过想是这么想,沈信对唐子凡向来是和自己唱对台戏还是很不满意,忍不住说道:“小唐,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夺冠有那么容易吗?说得就能得?我就这么个水平,你要是不满意,可以自己来赛赛车看嘛。不管怎么说,你也曾经是业余高手。” “我是想啊,可是我没有驾照,而且阿拉伯人也不喜欢我。”唐子凡一句话就把所有事情推得一干二净。 典娆却是不了解沈信到底是什么心理,按她的想法,既然来赛车,当然就是每站都要争冠军的,所以她马上也说道:“信哥哥,这次我也看好你哦。赛车刚更换了引擎,其他方面也很完美,你一定会有好的表现的。” 连典娆也这么说,沈信只能继续苦笑,不过说实在的,即使没有这么多鼓励或者胁迫,他也是不会放弃争夺冠军的。尤其是经过前两站的比赛后,他越来越感到自己其实还有更多优势没有发挥出来,在这一站,他本来就是铆足劲要争夺冠军的。 “看真主的意思吧,我会尽力的。”反正这个“真主使者”的头衔已经甩不掉了,沈信也半真半假地说道。 听沈信这么说,唐子凡和典娆固然高兴,却是不如拉赫曼反应激烈,他马上显出很感动的神情,然后喃喃地祷告起来。 看到拉赫曼这个样子,沈信和唐子凡也严肃起来,他们虽然不信奉任何宗教,但对有信仰的人,他们却都很尊重。现场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庄重,连典娆也收起了笑容。 经过一番短短的祷告之后,拉赫曼才向着沈信等露出笑容说道:“时间刚刚好,我已准备好一桌丰盛的筵席来为兄弟洗尘,如果没什么意见的话,就请跟我来吧。” 沈信自己无所谓,唐子凡和典娆却很高兴地答应了,阿拉伯风味的大宴,可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遇上的,即使不说大饱口福,能目睹其盛况也是难得的幸事。 于是在拉赫曼殷勤的引领下,沈信等马上就被他带到了一个布置华丽无比的餐厅去。在哪里,估计是拉赫曼已经作过工作了,除了他们,再没有其他人在。 分宾主坐下,菜肴马上流水般送上,别的不说,光是其丰富精美已经先让沈信等叹为观止了。给沈信等上了一堂阿拉伯风格的美食课后,拉赫曼才微笑着又说道:“亲爱的兄弟,你不要怪我一直没有和你联系,连你得了第一个分站冠军我都没有表示祝贺,那其实只是因为我想要等到这个主场的时候再当面对你说。而且在这期间,我也一直在游说我的朋友们,希望他们能和我一样支持你。效果很不错,你大可以放心,只要你这站能夺冠,整个阿拉伯世界都会站在你身后支持你。” 沈信自己知道自己事,即使没有拉赫曼,他也要尽力争夺冠军。而说到巴林站,他也不是没有机会和实力达到这个目标。既然“真主使者”这个头衔甩也甩不掉,他也就坦然接受了,微笑说道:“希望不会让你和你的朋友们失望。” 拉赫曼先是一笑:“我们相信你,更相信真主。”接着喟叹道:“阿拉伯世界沉默太久了,现在只有用民族文化来让他们重新聚集到真主的旗下。虽然任重道远,但现在由于兄弟你的出现,曙光已经显露,接下来就靠我们自己的努力了。不过只要有兄弟你在,我们就对未来充满信心。” 拉赫曼一番解释,沈信才明白事情原委。和其他人不同,见识过沈信很多神鬼莫测的表现后,拉赫曼已经相信沈信就是真主派来拯救他乃至整个阿拉伯世界的人,他对沈信的信心近乎盲目。而沈信在f1赛车中的表现更增加了拉赫曼的这种信心。除此以外,沈信送去的《可兰经》以及阿拉伯乐曲的唱片也给了拉赫曼很大的帮助,现在这些唱片已经是整个阿拉伯世界上曾最流行的东西了。无论是纯粹的阿拉伯主义者,还是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听过这些音乐后,他们的反应是一致的:这样的音乐和祈祷,只有最纯粹的阿拉伯人才能做出来。 而这却是出自一个中国人之手,知道这一切之后,虽然表面上还没有一致,但在心底,很多人已经或多或少地接受了拉赫曼的看法:沈信是真主的使者。 正是因为这样,沈信在巴林站的比赛才能把这些高层人士吸引来,正如拉赫曼所说,如果沈信能够在本站夺冠,更能获的总冠军,那么他想要不承认自己的使者身份也不行,因为阿拉伯高层已经对他开始尊崇起来。 沈信不再苦笑,反而有种奇怪的感觉,如果他真的在本站夺冠,他都不知道是不是该感谢真主了。世事往往如此,当种种机缘巧合结合在一起,就让最坚定的无神论者也会感觉到冥冥之中,万事皆有天意。 谈话进行得很愉快,唐子凡却有些唐突地说道:“王子殿下,你的筵席丰盛是丰盛了,怎么不见你上点酒呢?有菜无酒,未免有些不够尽兴。” 拉赫曼不由苦笑:“按照我们穆斯林的习俗,酒是被禁止的,所以只好委屈朋友了。”说到这里,他不由惭愧:“上次见到兄弟的时候,我是一个堕落的穆斯林,所以还犯了这个戒条。现在我已经洗心革面,就不能再这么做了。想及以往,我真是罪孽深重啊。” 拉赫曼一脸的忏悔之色,倒让唐子凡马上闭紧了嘴,再不敢说话,若被拉赫曼认为有亵渎真主之嫌,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不过拉赫曼明显并不在意,在讲述完有关沈信的事后,他马上和唐子凡探讨起合作的事情来。唐子凡原先的产业就是五花八门,现在算是没有那么丰富了,不过他可是什么都懂点,一和拉赫曼谈起来,各种合作意向听得沈信都有点头晕。很明显拉赫曼对和唐子凡的合作很有兴趣,他们谈得可是投机得很。 对他们的谈话,沈信本来是没有多大兴趣,不过想到能让这些和自己关系都不错的人相识相知,并精诚合作起来,沈信自己心里也是骄傲得很。 听了一会儿唐子凡和拉赫曼的谈话后,沈信就和典娆聊起天来,先说了说自己回港的见闻,然后和典娆聊起赛车的事。经过车队工作人员的一致努力,现在车队和赛车的情况一切良好,沈信听完之后很是满意,忍不住在心里说了一句:“感谢真主。” 这一餐进行了很长时间,最后大家兴尽而归的时候,都是十分满意。唐子凡大概最得意的是又和拉赫曼达成不少协议,而拉赫曼最高兴的却是沈信表现出来的信心和决心,他已经把自己的命运和沈信联系在一起,只要沈信一切顺利,他就对未来充满信心。 这样的情况,倒是让沈信有些惭愧,不过想开也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如果他的存在能够帮助到拉赫曼,也就问心无愧了。所谓真主的意思,谁能真正明白? 第十三章 轻车上阵 主场的感觉 拉赫曼是说要介绍他的朋友和沈信认识,不过这件事他却也并不着急,因为他觉得在沈信夺得本站冠军之后再来介绍,效果会更好。而且沈信大赛在即,也不适合用这样的事情分心,所以这件事就先当做是一个约定了。 沈信回到车队,第一件事就是试车。经过更换引擎和其他部件之后,赛车又是焕然一新,沈信试过之后,对赛车很是满意。 不仅仅是对赛车的性能满意,当沈信坐入赛车的时候,他甚至突然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感到自己和赛车已经达到了心灵相通的境界。 这么说当然有点玄,但实实在在地,沈信就是这样的感觉。说起来这并不是沈信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早在上一站比赛的时候,他已经模模糊糊有这样的感觉了,只是那一站因为要帮助林晨,他没有机会把这种感觉利用到最好,事后他马上离开,就把这当成一种错觉了。但现在再次感受到这样的感觉,沈信终于明白了,他的修为已经全面地更上了一层楼,在音乐方面如此,在赛车方面也是如此。 有了这样的感觉,沈信自然对夺冠更有信心,不过他还真是难以说清楚,突然之间的修为提升,到底是不是真主的庇佑? 程序依旧,星期五试车,到星期六的时候,排位赛又开始了。 拉赫曼如约而至,虽然只是排位赛,他也专程前来为沈信呐喊助威,不过说到他的朋友,却是没有一起来。据拉赫曼说,他们要到正式比赛时才会来,因为他们既想认识沈信,又不想在赛前让沈信分心,就约定正式比赛时再一起来。 不管怎么说,拉赫曼的到来算是对沈信的一种激励,而这种激励反映在赛车上,就是沈信从头到尾完美的表现。 从第一阶段排位赛开始,沈信就表现得很兴奋,即使前两个阶段没那么重要,他的单圈成绩依然都是第一。 沈信良好的状态自然引起其他车队的注意,不过在他们看来,沈信表现得这么突出毫无意义,因为真正的较量是在第三阶段排位赛才开始,而最重要的是正式比赛,沈信状态出得早并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有着这样想法,多数人都把这沈信这样的表现归结为他毕竟是新人,经验不足。不过等第三阶段排位赛开始后,沈信还是一直表现得强劲无比,所有人就不再这么想,而是开始怀疑起来:这家伙,莫非是吃了什么猛药,居然能持续这么强劲? 在沈信而言,这其实是很自然的事情,他并没有刻意追求什么,但一开始比赛,他就完全进入状态,想不要好成绩也不行。这当然是归功于他突然领悟到的人车如一,如果说以前他还需要有反应时间的话,现在一切操作就是在近乎本能地完成着,那效果比以前是更上一层楼。 尤其是在第三阶段排位赛开始后,因为车队已经确定这一站他使用轻载油量,多进站的战术,他轻车上阵的效果就是连破自己先前的单圈记录,不仅稳稳获得杆位,更创造了属于他个人的第一个单圈成绩。 说起来几乎没有什么悬念,第三阶段排位赛还没有结束,沈信已经确保了杆位,第一次获得了首位发车。 这个情况沈信固然满意,其他人更是兴奋,尤其在拉赫曼看来,这是真主又一次保佑了沈信,对沈信的信心更是大增。 正式比赛前,车队所有人都是精神振奋,同时又都很严肃认真地在进行着赛前准备。尤其是维修间的工作人员,在期待冠军的同时,他们更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要想夺得本站冠军,沈信的优秀发挥固不可少,但他们的效率却也同样重要。采用多次进站战术,维修间的效率绝对是很关键的。如果因为他们的失误而影响到沈信的成绩,且不说其他人的责怪,光是想到他们奖金的损失,已经足以让他们不敢怠慢了。 这样的团体气氛,对沈信自己也是一个鼓舞。心情愉快下,沈信还和唐子凡开玩笑道:“这次我的感觉很好,对拿分站冠军可是很有把握的,你要不要下注买我赢?” 沈信自觉话说得没错,唐子凡却是白了他一眼:“不懂就不要乱出主意,现在下注,哪有什么利润可图?因为你前两站的表现太引人注目,为了降低风险,现在各赌博公司有关你的各项赔率都调整低了。虽然总的来说还是买你有利,不过那么小的利润,我实在懒得操作。”说到这里,唐子凡又叹道:“再说了,我基本上已经把手头的钱全压在车手总冠军和车队总冠军上了,哪里还有余钱来买单站的赌注?” 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不由苦笑,在赌博方面,他确实不如唐子凡了解得透彻。不过一想到开赛前那高到不可思议的赔率,而唐子凡又声称已经把自己的钱全买了,沈信就不由觉得各赌博公司的前景堪虞。 对唐子凡到底下了多少赌注很是好奇,沈信旁敲侧击地问道:“你下那么大赌注,就没有赌博公司注意你吗?” “有什么好注意的?”唐子凡笑道:“我可做得很隐秘哦,不会让人发现的。那可都是我的血汗钱,我怎么会不好好经营?” “挪用公司基金,投资赌博,你还真是敢想敢做啊。”沈信不由感叹。 “你不要乱说啊,我用的可都是我的零花钱。”唐子凡一副爱惜羽毛的表情:“我这叫个人投资,你不要当我是烂赌鬼。” “是,你是投资,还拉了车队的人都去投资。不过我很是担心啊,如果今年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不仅你的零花钱没有了,还会多一大帮人想砍你。”沈信提醒唐子凡道。 “怎么会?除非你故意放水。”唐子凡很自信地说道:“所谓三岁看老,我可是从小就以有投资眼光著称的。想当年,我们家那么穷,老爹根本不给我多少零花钱,我可都是靠我锐利的眼光才从赛马上赢来请女生看电影的钱。” 唐子凡忆及往事,一脸陶醉。沈信不由大笑:“你还真把这叫投资?说得再好听,顶多也只能算是投机。” “投资和投机只有一线之隔,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分清楚的。”唐子凡不在意地说道:“当你投资到一本万利的生意的时候,总会有人说你投机,可是我自己明白,那只是我的投资眼光太准的缘故。比如说现在我手里有你这么一张王牌,到时候很多人会说我是投机,可是谁又真正明白,我这是堂堂正正的投资呢?”这样说着,唐子凡摇头晃脑,颇有点“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意思,更是让沈信大笑不止。 虽然没什么营养,不过赛前这一番对话还是让沈信的心情更轻松愉悦,即使在正式比赛前看到看台上坐满了很多平时难得一见的阿拉伯世界的高层人物,他也没有感到什么压力。 正式比赛要开始了,沈信还是很轻松的样子。车队决定为他选择轻油战术,也是从前两站的结果综合情况的决定。沈信的赛车在稳定性上绝无问题,唯一的遗憾就是动力有些不足,而能弥补的办法就是靠轻载油量了。而且车队维修间的工作在前两站也经过了考验,采取这样的战术也就顺理成章了。 首位发车,沈信自然有着很大的优势,沈信也没有浪费这种优势。经过前一天的排位赛,沈信赛车的载油量已经不多,使得赛车的速度也很有优势,在沈信完美的启动下,一开场就窜了出去,形成独领风骚的局面。 对于沈信的开场表演,倒是没有多少人觉得惊讶。其他车手已经察觉到沈信的轻油战术,加上沈信排位的优势,这样的表现让所有人都觉得很正常。不过虽然承认沈信一开始的领先自有其理由,但没有人认为沈信夺冠是一件没有悬念的事。毕竟轻载油量意味着多次进站,而在维修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 沈信却是没有想那么多,一开场就前无阻碍,这让他感觉象是在兜风一样,完全沉浸在那种速度的快感中,他心中的想法只是不断向前。 当第一圈结束的时候,车队的无线电已经发来祝贺:“你的第一圈成绩非常好,已经很接近昨天排位赛创造的记录。” 第一圈的好成绩只是开始,随着比赛的进行,沈信的感觉越来越好,所有的操作不象是临场发挥,倒想是预设好的程序,他不短地重复着第一圈的好成绩。等到沈信第一次进站的时候,他的优势已经达到三秒。 维修站里消耗的时间使得沈信三秒的优势并不够用,沈信出站的时候,他已经落在表现同样出色的阿索和舒赫后面。不过这只是暂时的,等阿索和舒赫先后进站后,沈信重新确立了自己的领先优势。 因为是轻油的缘故,即使是刚从维修站出来,沈信的赛车也轻盈得象是海面上飞翔的海鸥,那种感觉让沈信感觉就象飞。车队的无线电不断提示着他的领先优势,不过沈信已经顾不上理会了,他自己明白,只要他继续保持着这样的状态,就没有人能够超越他。 几乎每多跑一圈就会让自己的领先优势扩大一点,当沈信第二次进站的时候,已经有足够的优势可以抵消在站内消耗的时间。 不能不提到的是车队在维修间的效率,沈信两次进站,工作人员的操作都是绝对完美,没有浪费哪怕0.1秒的时间。这么高效率的结果就是,沈信第二次出站的时候,他居然还保持着对所有人的领先优势。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有着无力感,如果沈信继续保持着这样的状态,绝对没有人能够逼近他,更不要说超越他。这时候,其他车手的希望大概更多是希望沈信在维修间遇到麻烦,或者是赛车突然出现问题。 可惜这样的想法因为沈信赛车的稳定和维修间工作人员的优秀而变得不切实际,等沈信第三次出站还保持着领先的时候,虽然不肯承认,但所有车手都认识到这一站比赛是属于沈信的了。 沈信的优势是如此明显,即使是在第四次进站之后,仍然还保持着对第二名阿索的绝对优势。而车王舒赫,在这一站中遇到了一些麻烦,只能屈居第三。 沈信第四次出站之后,就开始了冲刺,虽然还有很多圈,但他这时的心情,和短跑赛道上的选手临近终点没有什么两样。 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什么人能真正威胁到沈信的领先位置,等最后几圈的时候,所有人都绝望了,沈信的绝对领先固然是一个因素,但真正让所有人觉得难以和其抗争的却是沈信的轻松。在他们看来,沈信不是在比赛,而是在表演,这样的表现实在让人顿时觉得自己低了一个档次。 沈信自己的心情也差不多,他的确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象表演多过象比赛。在领先优势巨大的情况下,沈信在最后的赛道上还有意识地放慢了一点速度,以便可以听清以拉赫曼为首的那些阿拉伯人士的欢呼。 即使放慢了速度,沈信也没有因此感到什么威胁,他的优势实在太大了。一阵风般卷过终点,沈信高举双臂向四周的观众示意,他的第二个分站冠军到手了。 和上次在澳大利亚遭受的冷遇大大不同,沈信这次听到的是海浪般的欢呼声,而欢呼者中,以各阿拉伯世界要人为首,阿拉伯人不在少数。在这一刻,沈信不由有一种错觉,巴林站好象真的是他的主场。而面对这一切,沈信大概也只能说“感谢真主”了。 赛后的颁奖,沈信又一次领略到什么叫阿拉伯风味。因为伊斯兰教义禁止饮酒,连香槟也在禁止之列,所以f1赛车中惯用的香槟也被石榴汁和玫瑰花汁的混合饮料取代,等沈信从领奖台下来,闻到身上余味犹在的花香,不由有些哭笑不得。对于一身被喷得香喷喷的状况,从来没有使用过香水之类东西的沈信实在是有些尴尬。 车队这次的欢庆依然是激情澎湃,在“亚洲,中国;中国,亚洲”的欢呼声中,每个人都很激动和自豪。看场面自然显示沈信赢得很是轻松,只有沈信和维修间的工作人员自己清楚,这样的胜利其实来自于他们共同不懈的努力,说及幕后故事,其实是很艰难的。 第十四章 盛会 形象大使 早在沈信到达当天,因为对他的隆重接待,在巴林已经引起了很大一阵轰动。不过在各的媒体记者的多方探听下,却始终没有弄明白引起这么大轰动的人是谁,这事也就逐渐冷淡下来。 而就在记者们已经不再想这件事的时候,突然有那么多阿拉伯世界里的要人出现在f1赛车的看台上,又是让众人猜测不已,到底今年阿拉伯世界吹什么风?居然让这么多阿拉伯要人都喜欢上f1赛车了? 这样的场面自然不乏有眼光的记者,很快阿拉伯要人齐现f1赛车现场的消息就作为重大新闻发回了各自的媒体。对于出现这个现象的原因,记者们诸多猜测,当然没有一个人能猜中,不过哗众取宠,居然也造成了很大的轰动效应。 此后阿拉伯要人们对沈信夺冠的欢呼自然更是让人想不通,不过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最让人吃惊的事情却还在后面。 按照惯例,沈信赛后自然要参加新闻发布会,而这个时候,凡是注意看台的人都会发现,本应该日理万机,忙得没有任何娱乐时间的各大要人,居然还端坐在看台上不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谜底总会有解开的时候,当沈信从新闻发布会上出来的时候,包括所有记者在内,在场人等终于明白了这些阿拉伯要人在等待什么,或者说是在等待谁了。 以拉赫曼为首,阿拉伯要人们一一上前和沈信打招呼,虽然都是不**份的殷勤,但很明显的尊敬却是掩饰不了的。虽然在众多保镖的掩护下,记者们很难接近现场,但光是远远的一通拍照已经让他们兴奋不已了。所有人都在想,有大新闻要出来了。而对于得到如此尊敬的沈信,更是让所有记者都是看不透,想不通。 短暂的寒暄之后,沈信马上就随着拉赫曼等离开了现场。难得有这么风光的时候,虽然生性淡泊,但沈信此刻的心情还真是难以表述。 沈信自然是和拉赫曼同车,相比沈信,拉赫曼对沈信这一站的胜利更是狂热,不断地喃喃道:“感谢真主,真主万岁!” 这个时候沈信实在是没办法再说什么了,因为正如拉赫曼赛前所说,一旦他夺冠,那他身上的光环可就足以耀眼到让人忽视他的国籍和身份,现在大概那些要人们也对沈信得到真主额外的宠爱深信不疑了。不然,如何解释沈信此站有如神助的辉煌胜利? 多说无益,沈信也就任由拉赫曼去激动,人有所希望总是好的,既然相信沈信能让拉赫曼对未来更有信心,沈信也没有必要去打破他的美好期望。 上次在埃及参加阿拉伯峰会的场面重现,当沈信和拉赫曼再一次一起出现的时候,在他面前的情形依稀曾经相识。不过众多阿拉伯要人欢聚一堂,且不说在规模和档次上比上次要高上一些,光是现场那融洽的气氛,已经和上次不可同日而语。 拉赫曼这次也没有刻意地强调沈信特殊的身份,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沈信的表现已经折服了现场的所有要人,已经没有为沈信造势的必要了。沈信依然是象往常一样谦和,不过这在众人看来却是真主使者的气派了。 所有人再一次向沈信表示祝贺之后,场面忽然有些沉默了。沈信意识到他们曾经有个什么约定,大概是和他能不能夺冠有关了,现在他夺冠了,这个话题却显得有些不知如何说起的意思。 沈信的想法没错,因为拉赫曼首先开口了:“恰如我先前所说,沈信是被真主额外宠爱的人。不管他是什么国籍,不管他是什么身份,这一点大家都应该承认。你们是不是还有什么意见?” 没有人说话,显然所有人都同意拉赫曼的看法。不过同样明显的是,他们先前的约定对某些人来说还是难以接受,一时之间,并没有人接拉赫曼的话头。 拉赫曼也不在意,微微一笑道:“我知道大家还需要时间来消化眼前的事实。不过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我们请沈信先生为我们演奏一曲如何?老实说,他的唱片确实是让人回味无穷,不过听唱片和现场听他演奏,那感受却又有天壤之别。不信的话,你们大可以亲身体会一下。” 拉赫曼此言一出,现场可就轰动了,所有人都大声表示赞同。大概是他们都听过沈信的唱片,对那音乐的感受至深,现在听到有现场听演奏的机会,谁也不想放过。这场面,可是和刚才的冷场有着天差地别。 对于拉赫曼突然提出的这个要求,沈信一时倒有些哭笑不得,不由感叹自己交友不慎,碰到的人都是喜欢突然提要求的人,先有唐子凡,现在又有了拉赫曼。不过从拉赫曼眼里的神情完全可以看出,即使是他自己,也很怀念上次听沈信演奏音乐的感觉,现在只是把这个期盼当众说了出来。而说到他另外的意图,大概反不如这种期盼来得强烈。 除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很无礼之外,拉赫曼对沈信可谓一直敬爱有加,一口一个“亲爱的兄弟”,并不只是敷衍,沈信完全能够感受到他的诚意。而现在面对沈信,拉赫曼大概也是觉得自己的要求有些唐突,那眼神里隐隐有着担心被拒绝的意思。 沈信从来都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对拉赫曼早由反感变成了好感,自然不好意思拒绝他的这么一个要求。而且沈信在研究了这么长时间阿拉伯文化之后,尤其是现在感觉到自己在音乐上的进步,其实也是很想再尝试一下阿拉伯音乐的。 有着这样的想法,在拉赫曼和其他人的期盼中,沈信终于微笑回答道:“如果大家喜欢,我愿意展示一下我对阿拉伯音乐的研究成果。” 拉赫曼如释重负,又是喜不自胜,大声说道:“那我们就约个时间好了。” “何必约时间呢?”沈信微笑道:“你们可都不是随时有时间的人,难得大家能够欢聚一堂,不如就马上开始好了。” 沈信这么一说,所有人可就都惊讶了,拉赫曼也难以置信地说道:“你不需要准备一下?” “我想不需要。”沈信微笑以应:“如果你们没有什么意见,我马上就可以开始。而且乐器我也准备好了。”说着,沈信信手取出了灵琴。 一眼看到灵琴,所有人都顾不上再讨论沈信居然不用准备就可以开始演奏的事情,而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灵琴上。大概是灵琴的样式太奇怪,终于有人皱眉问道:“这是什么乐器?好象不是我们阿拉伯的乐器样式。” 沈信微微一笑:“这是我的传家之宝,虽然不是阿拉伯乐器,但它却能最完美地展现阿拉伯乐器的魅力。”为了增加自己言语的说服力,沈信这么说的时候,信手弹奏了一曲阿拉伯的小调。 沈信只是随便地弹弹,但那效果已经足以让所有人都闭嘴,马上被沈信的音乐感染。沈信说得没错,那是地道的阿拉伯乐曲,没有人能够否认这一点。而虽然只是短短一曲,但所有人马上就领会到了拉赫曼所说的现场感受,那种享受确实不是从唱片里能够感受到的。 众人心里都在这么想,对于沈信马上开始演奏都再没有什么异议,齐声要求沈信的演奏马上开始。 沈信也不推却,当即摆开架势,开始了自己平生第一次的即兴演奏会。说是即兴演奏,是因为沈信这时候感觉到自己对阿拉伯音乐的领悟似乎更深一层,所以不准备演奏任何已经演奏的乐曲,而是现场把自己的这种新的感悟表现出来。 早在录制《力量》的时候,沈信已经发现自己现在作曲是随心所欲,现在的情况也一样。虽然是即兴演奏,但沈信的表演却一点没有生涩的感觉,那旋律有如清泉一般,流畅地流淌出来。 这时候沈信其实想的不是音乐,而是有关阿拉伯的一切,从历史到文化,他想到的都是自己对这些的理解。而这理解,并不需要刻意为之,他信手间已经将它们转化成了琴弦上流淌的音符。 在沈信演奏的琴声中,所有在场要人都马上被带入了只有真正阿拉伯人才能领悟到的音乐世界里。那不仅仅是音乐,更是历史,更是文化,虽然音乐不象语言那般可以直接理解,但通过沈信神鬼莫测的演奏,所有人都是有悟于心,对自己的民族多了一份了解,对自己的文化多了一份热爱。这效果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马上鲜明地说出来,但至少他们都有感觉,通过听沈信的音乐,他们和以前好象不一样了。 演奏在继续,沈信的思索也在继续,而随着他思考的范围的扩大,那音乐的气势也渐渐显得大气磅礴。这样的气势自然不是一种乐器能够表现的,但沈信演奏用的是灵琴,这方面毫无阻碍。在气势扩大的同时,灵琴的声音也在变化,不仅仅只是一种乐器的效果,而是表现得象是一支乐队在合奏一样。正因为灵琴的神奇,沈信才能随心所欲地将自己的想法完整完美地表现出来。 在音乐声中,和沈信的思维同步,其他人也是感受到了沈信想到的一切。从阿拉伯民族的兴起,到阿拉伯帝国的繁盛,以及此后的衰落,所有历史的凝重一一闪现在每个人心头,而这并不影响他们对音乐的纯粹的享受。 效果很神奇,沈信更明确了自己在音乐上的进步,心中不由一阵喜悦。而这喜悦反映到演奏上,就是让他的演奏更挥洒自如,那种浑然天成的音乐,让所有人都深深沉醉而无法自拔。 思考是跳跃性的,音乐也因此显得很多变,不过在沈信完美的技巧下,转换丝毫不给人突兀的感觉,反而总是马上就能达到扣人心弦的效果。在沈信演奏的整个过程中,所有人都已经迷失,没有人能在这个时候还心有旁骛地想到其他事情。 沈信的表演终于结束,现场所有人,包括拉赫曼在内,还是一时难以回神,不仅仅是在回味着那优美得不似人间音乐的旋律,更有着对自己国家和民族前途的思考。 沈信的音乐是阿拉伯音乐无疑,但却和所有人听过的阿拉伯音乐不一样,这无形中更增强了沈信作为真主使者的可信度,只有在真主保佑下,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音乐。另外还有一点,沈信为了方便而使用了灵琴,那特别的效果也是所有人不能理解的,不过如果把沈信当成是受到真主宠爱的人,而灵琴是真主对沈信特别的恩赐,所有事情就都可以解释了。 沈信也没有说话,他同样在回味,回味着刚才即兴演奏的美好感觉。他有一种很强烈的想法,却一时难以明白这种想法的具体内容。不过他很明白的一点就是,他现在的水平已经远远超越了流行音乐的范畴,或者换句话说,如果要用音乐来表现他现在的整体想法,他大概是不能继续用流行音乐作为载体了。 各想各的,现场除了刚才音乐的余音回响,就剩下一片静默了。 良久,又是拉赫曼第一个开口:“现在大家还有什么别的想法没有?关于我们的约定,我想是时候作出最后的决定了。“ 在拉赫曼的说话声中,其他人才一一醒神。说到所谓约定,在沈信演奏之前犹豫的是大有人在,现在情况却是不同,所有人在听明白拉赫曼的话后,都第一时间举手赞成,没有一个人反对,甚至没有一个人需要考虑以后才回答。 众口一词,那声音显得很是齐整:“不管沈信是不是真主派来的使者,他绝对是承受着真主特别的宠爱,这一点毫无疑问。根据真主的意思,根据沈信对阿拉伯历史文化的了解,根据沈信的态度和表现,我们一致同意让他作为我们阿拉伯世界的形象大使。” 沈信本来还好整以暇,并没有太留意拉赫曼他们的话,但一听到他们的这个决定,还是一下子跳了起来。 “形象大使?你们让我做阿拉伯世界的形象大使?”沈信实在是难以置信,这个称号,比起“真主使者”来更让他吃惊。 “没错,我亲爱的兄弟。”拉赫曼庄严地说道:“这是我们赛前的约定,也是我们阿拉伯国家的共同心声。你在各方面的表现我们都了解过了,一致认为你担任这个角色是最合适的。从今以后,你不禁代表着我们阿拉伯世界的形象,和我们荣辱与共,更有着在阿拉伯世界至高无上的影响力,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否决我们的任何决议,也可以提出你认为合适的所有建议。我们将把你的看法当作最值得尊重的意见。” 拉赫曼这么说着,其他人频频点头,沈信不由头皮发麻:“不会吧?我现在居然和阿拉伯世界荣辱与共?这实在是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拉赫曼看到沈信的苦笑,又说了一句:“你可以不接受,但我们会遵守这个约定,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你是什么意见,我们都会接受。” 拉赫曼的态度严肃无比,沈信却只搞笑地想到相似的台词: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一切将作为呈堂证供。 明白到反对也是无效,沈信只好说道:“形象大使绝不敢当,不过只要力所能及,我愿意为了阿拉伯世界更美好贡献一点力量。” “这也是我们的共同愿望。”拉赫曼严肃地说道:“我们相信,既然真主如此宠爱你,一定给了你什么启示,是让你来告诉我们的。” 其他人又在点头表示同意拉赫曼的话,沈信不由大是头疼,见鬼,他怎么知道真主想要阿拉伯人怎么样呢?如果每天被阿拉伯人问到真主的意思,他可要烦死了。 还好拉赫曼自己找到了答案,他转想其他人,又庄重地说道:“我相信真主给了沈信提示,但这提示并不一定要沈信说出来。我相信,一切答案都在沈信的音乐里。从刚才听到的音乐,我已经有所感悟,虽然还不能明白的说出来,但那感觉却绝非虚幻。大家有这样的感觉吗?” 拉赫曼此言一出,现场可就沸腾了,不仅所有人都在点头,更有不少人在大声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很明显,即使不是当沈信和真主有什么关系,这些人也已经从音乐上开始崇拜沈信了。 “既然大家都这么认为,我相信我接下来的要求大家一定都支持。”拉赫曼先是对其他人这么说,接着才对沈信说道:“我知道你在音乐上的成就非凡,可惜除了你专门为我们作的那些乐曲外,其他的我们却欣赏不到。我诚恳地请求,希望你能同意我们引进你其他的音乐作品。对了,不仅仅是音乐,我希望能看到你所有的作品,包括电影。” 拉赫曼此言一出,其他人纷纷赞成。沈信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他已经打开了阿拉伯的市场。 无心插柳下,刘德华当初的一个构想成为了现实。沈信对这个要求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欣然答应。 看到沈信答应,所有人都很高兴。虽然没有再多说,但很明显,沈信作为阿拉伯人的形象大使的事已经是既成事实。知道再怎么说也难改变这帮人的看法,沈信索性不再想这件事,反正多几个朋友也不是坏事。沈信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不要让阿拉伯人从他的音乐里找出什么不太受欢迎的观点。 第十五章 场外效应 不管沈信愿不愿意,有关他成为阿拉伯世界形象大使的消息马上就成了轰动世界的大新闻。为了表示一致的决心和诚意,在沈信和阿拉伯要人们的会面后不久,就有人专门就此问题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以外交发言人的口吻,主持新闻发布会者把这件事传达给了各大媒体。不得不说现在的记者们真是有敬业精神,职业嗅觉异常敏感。本来一开始注意到这件事的都是跟踪采访f1赛车的体育记者,但一旦形势需要,他们毫不犹豫地就转成了时事记者,在新闻发布会后第一时间就将这条消息传了出来。 沈信的名字刚出现在各大体育专栏不久,接着就以更高频率出现在所有媒体上。这个时候,沈信在f1赛车中的表现就根本不能和这件事造成的轰动相比了。光是这一件事,已经使他成为了世界名人。当然,褒贬者众,也难言是好事还是坏事。 世界各大媒体争先报道了这件事,并对此很严肃地进行了专题分析,试图从中找出国际新动向,结论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却没有人能搞清真相。而各种小报则没有什么严肃,完全是抱着无风起浪,哗众取宠的目的,各种空穴来风的传言组合下,更是将沈信在世界范围内的名气炒作到了一定的高度。 而随着沈信名气的高涨,越来越多的人在问:这个沈信到底是什么人?为了迎合市场,几乎和沈信有关的所有资料都被重新翻了出来,并在世界范围内高速传播。 沈信的过去早在飞车事件时已经被制作了很多版本,本就一塌糊涂,在世界各大小报的记者们的妙笔生花下,这时有关沈信的说法可就更有神奇色彩了。 结果,除了让所有人知道沈信此前是一个娱乐明星,成就不俗,今年第一年参加f1赛车就有很出色的表现外,其他方面到处都是解不开的谜。尤其是沈信为什么能成为阿拉伯世界的形象大使,没有人能明白。阿拉伯的发言人说了,那是因为沈信的音乐里有真主的意旨,这说法他自己固然深信不疑,却让其他人想不通。不过想不通也不是什么坏事,间接地,通过这件事,阿拉伯人给沈信做了一次大广告。 有关沈信的报道连篇累牍,但却没有人能做出结论,沈信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那就是沈信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个神话,光是看他已经取得的成就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沈信名气暴涨的一个结果就是唐风车队也因此一夜成名。本来只是一支刚刚组建的车队,并没有多少人注意,但因为沈信的缘故,车队也一下子引人注目起来。尤其是在找不到沈信行踪的情况下,唐风车队每一个成员都成为了记者的追踪目标。而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也一点不怯场,每个人面对记者都是侃侃而谈,口若悬河,除了把沈信夸得天上少有,地上只有一个之外,就是为唐风车队狂做广告,言必称“亚洲联合”,倒是把记者们唬得一愣一愣地。 当这个口号通过各大媒体为世界所知后,意外地产生了巨大反响,除了在亚洲获得了更多支持外,更让西方政坛震动不已:难道东方人真的要联合起来了? 这个结果,如果被这个说法的始作佣者秦歌知道,恐怕要笑破肚皮了。不过也不得不说,唐子凡确实是煽风点火,哗众取宠的高手,秦歌一个戏谑的说法,居然被他堂而皇之地当成了旗帜,也算是有魄力,有眼光了。 而国内也是一片火热,沈信成为阿拉伯世界的形象大使,这消息第一时间自然是让所有人惊讶无比。而在惊讶之余,有关这个话题也成为热门,支持沈信者固然会为沈信骄傲,并大声为沈信能用音乐征服阿拉伯人喝彩,而不知道沈信的人也因此知道中国原来还有这么一个传奇人物。连锁反应下,沈信已经是人气第一的明星人物,那风光可比秦歌的“裸男”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此之前,沈信虽然有过多方面的不凡经历,但他还是一直把自己当成是一个艺人。他现在还是这么认为,可是他成为阿拉伯世界形象大使的消息一传出,他再想只把自己的身份定位为艺人就不可能了。至少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会同意这一点。 沈信对这个变化并不是没有察觉,想到以前追踪他的还只是娱乐记者,现在大概所有的记者都要以他为目标,即使他能随遇而安,也不得不为这个新的变化感到有些苦恼。 不过苦恼归苦恼,在沈信的名声响彻世界的时候,他平静的生活并没有被打扰,甚至过得很是悠闲。 沈信其实并没有去其他地方,在结束巴林站的比赛和见过阿拉伯的要人们后,他马上就返回了香港。 f1赛车发源于欧洲,沈信已经经历的三站通常被称为“海外三站”,下一站可就要返回欧洲,开始欧洲系列赛。在这两站之间,按照f1的赛程,是有三周的空闲时间的,算是赛季中难得充分的一次休息时间。 时间充足,加上当时已经意识到可能会有大的轰动在后面,沈信并没有继续和车队成员呆在一起,而是选择了回香港度假。他的选择还算明智,行程也很隐秘,并没有被媒体察觉到他回香港的迹象,也就因此颇过了一段悠闲日子。 沈信现在当然不敢随便外出了,任被谁认出来也是一场轩然大波,不过他以前也就很少外出,现在这生活倒是自得其乐。 说也凑巧,这段时间正好赶上他的新专辑《力量》上市,借着场外新闻的东风,一开始那销量就令人咋舌。这里面当然有着很多沈信的痴心歌迷,本就在等着沈信的新作问世,并第一时间先听为快。不过因为好奇而购买的人,怕也不在少数。连阿拉伯人都痴迷的音乐,到底是什么样的呢?这恐怕在很长时间内都会有很强的广告效果。 不仅仅是中文版本,英文版本也同样火爆。为了打开欧美市场,刘德华一直在想方设法,在去年得到唐风集团的巨大资金赞助后,他更是抢先在美国注册公司,并获得了独立发行音像制品的资格。这次沈信的英文版《力量》就是通过这家公司发行的,而且时间刚刚赶上阿拉伯人的声明,于是在意料之外,沈信在美国发行的首张专辑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绩。 在这之前,刘德华针对的目标只是去年《东方之鹰》播放后已经形成的客户群,主要是针对已经对沈信有所了解和认可的西方人。而且为了保险,在专辑上市前是先以单曲的形式在电台播放。 反响尚可,不过也难言有多优秀。作为沈信第一次在西方的尝试,刘德华本来对这个结果已经很满意了。但让他惊讶的是,居然有阿拉伯人为沈信做了一个巨大的世界范围内的广告,专辑一上市,那场面就是供不应求,一时间销量比他预计的可是翻了好几倍,让刘德华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广告果然是王道,不过象这么强有力的广告,恐怕除了沈信,再没有人能够做到。”刘德华不由这样感叹。 当然也不能把功劳全部推在阿拉伯人身上,不过这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如果没有阿拉伯人的声明,沈信就不会有这么高的知名度。而因为这个事件引起更多人关注后,沈信以往和现在的经历更是让所有人马上就对他有了更大的兴趣。 而据阿拉伯人说,沈信最神秘的地方在于他的音乐,这才是最关键的一句广告词,就是因为这样,才激起很多人购买沈信专辑的想法。 而沈信同样没有让这些人,或者说是没有让阿拉伯人失望,《力量》一曲本就激昂有力,加上沈信梦幻般的演绎,光凭这一首歌曲已经让所有购买专辑的人觉得不冤了。更何况其他歌曲也是那么出色,其持续热销也是必然的。 很快沈信这盘专辑就在中国和美国方面同时登上了唱片榜首位的宝座,其来势汹汹,让所有业内人士瞠目结舌。不过在听过沈信的专辑之后,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旋律激情四溢,且有着谜一般的魅力,所有人听过都会不能自拔,这样的音乐作品,即使是刚问世,已经注定是经典了。 在沈信凭着场外因素获得知名度的同时,他也凭着自己的实力在外人难以进入的美国乃至整个西方市场树起了自己的旗帜。而一盘专辑同时以中英文两个版本发售,并且都取得了让人惊叹的成绩,这在整个流行音乐史上都是一个巨大的奇迹。 沈信的专辑热销的同时,居然也引起了唐子凡的注意。在忙着为下一站比赛准备的时候,因为对沈信的专辑有兴趣,唐子凡专门打了电话过来:“阿信啊,跟你说一声,你那首《力量》我要了。我这是预定,你千万不能给了别人啊。” “你要了?什么意思?”沈信听得莫名其妙,忍不住说道:“说话不清不楚,莫非你未老先衰,已经有了老年痴呆症状?” “呸!不要咒我。”唐子凡很严肃地说道:“我事业有成,正当意气风发,怎么会未来先衰呢?老年痴呆更是提都不要提。我现在清醒得很,不然我怎么会看上你的歌呢?” “少吹了,说清楚你想干什么吧。”沈信不耐烦地打断唐子凡的话,虽然唐子凡否认,他还是觉得唐子凡有老年人的特征,至少已经够罗嗦了。 “唉,你悟性怎么那么差呢?我都说得那么明白了。”唐子凡并不为沈信的语气所动,继续按自己的节奏说道:“我们是一支车队对不对?我们是团队对不对?团队应该有自己的队歌才有气派对不对?我要你的歌,就是用来作为我们的队歌的。你想想看,如果在每场比赛中你的车迷一起为你场这首歌助威,那是多么壮观的一件事啊。” 唐子凡慷慨激昂地说了这么多,沈信总算明白了,不由失笑:“这是f1赛车,又不是足球,哪来那么多说法?不过你喜欢就好,我给你了。你不用担心别人,除了你,大概不会有人有这样的想法。” 有了沈信的承诺,唐子凡这才满意,还顺口哼了两句,一本正经地对沈信说道:“现在我也是你的歌迷了。” 除了唐子凡这个意外的电话,沈信的度假生活基本上是波澜不惊,不过他也并没有闲着,这期间又完成了一盘专辑,却不是为自己,而是为苏珊作的。 说起来整件事也算是无心插柳。在和阿拉伯要人们会面的过程中,通过即兴演奏,沈信算是为自己对阿拉伯音乐的研究做了一个总结。现在已经完全确定自己在音乐上更上了一层楼,沈信决心趁度假这段时间来为自己曾下过一番苦功的南美音乐也做个总结。 假期的前两天,沈信就一直在忙着这件事,整天抱着灵琴在那里自吟自唱。有了对音乐更深的领悟和对作曲的更得心应手,沈信这次所作的乐曲自然比上次的乐曲更完美。在这个过程告一段落后,沈信觉得自己更有了进步,虽然不是脱胎换骨,但也绝对是能感受到的进步。 就在这个时候,刘德华打电话来要求沈信为苏珊再制作一张专辑。大概是怕沈信没有时间,刘德华只是试探地提出这个问题,并没有刻意要求他必须做。 沈信听了这个要求直想笑,刘德华这要求可真是提得及时,他这边刚刚才完成的乐曲,马上就可以派上用场了。对苏珊,沈信一直觉得有一份责任在,而这南美风格的乐曲大概也就只适合她了,遂一口就答应下来。 虽然是刚刚答应下来要求,但其实沈信已经什么都不需要做了,直接把已做好的乐曲交给任务和完成就行,剩下的就是他们的事了。 经过了对南美音乐的总结之后,沈信暂时是没有什么事分心,他真正的假期这才算是开始了。 第十六章 配角的郁闷 欧洲征战 意外 沈信自己固然不在意,但他意外的场外风光却让一个人郁闷了,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秦歌。 说起来秦歌自诩的“一心扑在事业上”倒也不是虚言,尤其是在沈信离开娱乐圈之后,他的努力可谓有目共睹。一心要超过沈信,想造反做老大,秦歌是用行动来表示的。在他看来,即使不能在质的方面获胜,至少也要靠量来补足,所以秦歌这一年的行程可是排得很满,他自己也是乐在其中。 说起来象秦歌这样的人自然要有所目标才会这么老实,不然整天烦闷,可就不定会搞出什么事来了。现在一个典娆,一个沈信,都是他的目标,虽然对目标的态度不一样,但同样都是让秦歌觉得生活有意义的事情,也因此勤奋得很。而说到在演艺圈的发展,除了想要超越沈信之外,秦歌倒是真心喜欢上这个行业了。若论这种喜欢的单纯,秦歌恐怕比沈信还有更单纯些。 在沈信的《力量》专辑发售之前,秦歌主演的《东方之鹰2》也开始各大院线上映,有着沈信成功的第一部在前,秦歌这部影片可谓顺风顺水,一上映就取得了不俗的票房成绩。 而秦歌的表现也同样出色,并没有被沈信前一部中的出色表演所压倒,他的表演同样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一举奠定了自己在影坛上的地位。这个时候人们再回头来看秦歌在金像奖上的闹剧,可就是另一番滋味了,以秦歌在《东方之鹰2》里面的表现来看,他说自己不算是新人倒也恰如其分,他在银幕上的表现实在是太老到了,很难让人相信这才是他主演的第二部电影。 在电影热播的同时,秦歌也适时地推出了他的新专辑《我要做老大》。在《情义》之后,这算是秦歌对自己在《我就是流氓》和《坏男人的眼泪》中的本色风格的回归,倒也赢得了一片叫好。虽然在银幕上的表现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个人风格,但在音乐上,秦歌倒是旗帜鲜明,确立了自己特立独行的风格。 在沈信的《力量》推出之前,尤其在阿拉伯世界让沈信担任形象大使之前,秦歌在国内演艺界可谓风头甚劲,领得一时风骚。不过这却如昙花一现,等沈信热潮一起,秦歌的风头马上就被压了下去,原先秦歌是很热门的话题,现在却没有什么反响了。 《我要当老大》本来也还带有一点夸张和搞笑的风格,但在现实的映照下,倒让秦歌的呼喊多了一份真实的压抑和不屈,由此更赢得了一帮铁杆拥护者。这算是对秦歌的一点安慰,不过以他的性格,怕是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 幸好秦歌这时又外出拍电影去了,沈信才没有经受他的唠叨抱怨之苦。不过即使这样,沈信也大可以想象得到,如果秦歌在的话,一定又要大喊不服,说沈信赢得不光彩了。 不过事实也确实这样,沈信压过秦歌,并不是完全靠在演艺圈的表现,而是有着太多的场外因素,沈信自己也觉得这样的结果不是他想要的,不过现实就是现实,并不因人的意志而改变。沈信自己现在也是身不由己,在外界看来,他已经不单单是他想要做的艺人了,而是一个影响力强大的风云人物,这并非他所愿意。不过这是沈信自己选择的路,他并没有因此而有后悔之类的反面心理,只是因为这样而压过秦歌的风头,却是让沈信觉得有些对不起这个现在勤奋有加的小弟,尽管这个小弟是那么得桀骜不驯。 这情况或许倒是证实了秦歌看法的正确,世界本就无所谓公平,胜者为王,至少在目前来看绝对是真理。只是当现实真的如此的时候,不知道秦歌对自己的正确到底是不是真的感到高兴。 沈信对这些本来是不太在意,他之所以留心到这一点,却是因为典娆。看着媒体上越来越多有关沈信的新闻,她不由喃喃道:“这下那流氓又该不高兴了。唉,他还是差一点,不够分量啊。”从典娆的神色看不出来她到底是喜是愁,也就让沈信无从猜测她真正的心思,不过倒是因此而多了几分对现状的关注。 不管怎么说,沈信这段时间过得还是很愉快。不过快乐总是有时间限制的,很快就到了他回归车队的时间。 f1赛程的下一站是伊莫拉赛道,位于世界上最小国家之一的圣马力诺,沈信和典娆也就在赛前不久赶到那里,而其他的车队成员,也早在那里恭候他们了。 前三站的不凡战绩,算是让车队的热情高涨到了一定程度,而在被世界各大媒体采访过之后,车队的所有成员可就都更是意气风发了。 而最让沈信惊讶的就是,唐子凡还真不是说假话,他的专辑已经成为车队人员听音乐的首选。这还不算,看到他来了,所有人都上来和他握握手,一本正经地说道:“现在我可是你的歌迷了,麻烦你帮我签个名好吗?” 沈信哭笑不得,典娆更是在一边咯咯直乐。 玩笑归玩笑,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车队现在的轻松。而这轻松,则表现出了建立在车队连续胜利基础上的自信。有一个这么自信的团队,那么成功其实也就不远了。看着眼前奋发向上的团队,想起刚组建是唐子凡捉襟见肘的窘状,沈信也不由感叹不已。 虽然事情过去了三周,但沈信在世界范围内依然是热门话题,在他回到车队之后,各大媒体一直关注着唐风车队的记者们也当即上门要求采访了。 对于这个状况,唐子凡早有准备,丝毫没有让这些不速之客影响到沈信的备战。说到具体办法,就是反客为主,凡是记者上门,马上就有工作人员去应付,毫不客气地将记者们拉到一边,他们开口就大谈自己和沈信不得不说的故事。 逮不住沈信,能从这些工作人员嘴里得到些内幕也好,记者们倒也没有什么意见。不过这些人所说的事情,其实颇多不尽不实之处,当本应该出现在小报上的内容公然登上了各大严肃媒体的版面,沈信和唐子凡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叹。不过不管怎么说,沈信是不用出面接受记者们的挑战了。 作为欧洲第一站,伊莫拉赛道也是有着自己鲜明特色的,因为它是一条乡村赛道。到处林木环绕,风景如画,车手们一般都会喜欢这条赛道。不过要说到这条赛道上发生的最著名的故事,却是1994的悲剧,当时如日中天的巴西车手塞纳在这里不幸遇难。 在塞纳的悲剧后,他发生车祸的那条弯到已被取直,虽然有人抱怨说这使伊莫拉赛道失去了魅力,但从安全角度来说,没有人再对这条赛道有意见。而作为欧洲第一站,没有人不想要在这一站获得好成绩,即使是作为一个彩头,也是很值得所有人重视的。 虽然在巴林站和圣马力诺站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这并没有影响到沈信良好的状态。本来很多人都希望沈信来到欧洲之后会有水土不服的状况,可以抑制他连续的上佳表现,但沈信在排位赛中的表现,已经让所有人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虽然对很多车手来说欧洲是他们的主场,但沈信的表现却只能让所谓的主场优势只是一句口号,沈信用自己的行动表示出的态度就是,什么地方比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水平。 沈信在前两个阶段排位赛上的表现并不是很好,只是差强人意,不过一旦到了决定性的第三阶段,他就一下子爆发了,虽然没有象在巴林站一样创造单圈最快记录,但也足以让他确保杆位。 沈信的表现让所有的对手都不得不承认,他并不是只靠运气,根据最近两站的表现来看,他的实力已经强大可以傲视众人了。想要抑制沈信的发挥,对手们一时间都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从来没有人重视过沈信和唐风车队,等他们异军突起的时候,所有人才发现,对于这两个对手,他们了解得实在太少了。 排位赛再一次获胜,全车队对沈信的信心更强了,无论是考虑荣誉,还是考虑收入,沈信的表现已经和车队息息相关,现在沈信表现这么强劲,所有人都是铆足劲要创造奇迹了。 正式比赛开始了,沈信首位发车,同样是一开始就一马当先。采取和上一站同样的战术,沈信的操作是同样得完美,加上维修站内同样高效率的配合,巴林站上的那一幕又重演了,沈信从一开始就没有给其他人太多机会。 即使在本站最有挑战性的一段赛道上,沈信也表现得游刃有余,那速度很快的弯道对他来说也只是让他更感乐趣,没有丝毫影响到他的发挥。而其他车手就没有他这么轻松了,在该段赛道上失误频频,让沈信获得了更大的优势。 大概是乡村赛道更适合沈信的口味吧,从头到尾,沈信行使在绿树茵茵中,那心情可是一直保持着愉快和轻松。 作为欧洲第一站,想要挑战沈信的人不是一般多,不过在经过几圈之后,不仅没有对沈信造成任何威胁,反而相互掣肘,最后让沈信渔翁得利。 被沈信认为是他最强大对手的舒赫和阿索也是无可奈何,不是他们做得不够好,而是沈信做得更好,在拼尽全力都追不上沈信的情况下,他们不由都生起沈信是不可战胜的念头。 分站冠军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悬念,沈信一直是很孤独地领跑着。等比赛就剩下最后几圈的时候,沈信甚至看到看台上有不少人在为他欢呼致意。很明显沈信的表现已经开始征服了这些现场的车迷,沈信自己也觉得很满意,他现在的状态实在是太好了。 最后一圈,沈信再次经过塞纳遇难的那段赛道,心里刚想到应该为这位出色的前辈致意的时候,他意识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老大,不好了,方容出事了。” 声音是秦歌的声音,通过千里之外的意识传递,这声音已经很低了,但在沈信自己感觉,却是象晴天霹雳般惊人。 本来就稍稍心有旁骛,加上秦歌突然传递来的这个意外消息,沈信的大脑不由在一刹那显得空白。如果在平时也就罢了,瞬间的意识空白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惜这是在f1赛车中,瞬间的迟钝已经足以让高速行驶的赛车产生无法挽回的结果。 沈信蓦地醒神,发现赛车正在冲向赛道外,他急忙连打方向盘,可惜已经迟了,因为他刚才一时间的失神,赛车冲出赛道的命运已经不可更改。 没有车手争抢,赛道也没有难度,沈信突然冲出赛道,马上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引起一阵喧哗,不过说到原因,却是没有人清楚。 赛车一头冲出赛道,不用检查,沈信已经知道这个意外结束了自己在本站的征程。安全车进场,沈信这时却已经顾不上再理会赛车的事,他转头就向场外奔去。秦歌的话含含糊糊,沈信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更心急如焚。不过他还是清楚地意识到,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玩失踪。他现在已经很有名了,不能再因为这样的行为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沈信的意外事故和随后莫名其妙的离场当场就引起了诸多猜测,不过谁也不知道真正原因。而看到几乎没有悬念的比赛又有转折,从观众到车手都兴奋起来。没有了沈信的一骑绝尘,冠军的悬念重又产生,不仅领先的车手拼命向前,后面的车手也是奋勇不已。 最后结果出来,阿索获得了本赛季第一个分站冠军,舒赫则是第三名。林晨也表现不错,继上一站的第七名之后,本站又获得了第五名,再次为车队总积分增加了4分。 从林晨的表现来看,本站本来可以是一个很圆满的结果,可惜的是,本应该为车对夺冠重重加上一个砝码的沈信,却意外地出了事故,并且失踪了。 第十七章 前因后果 悲喜剧 沈信一离开赛场,找了个没人看见的地方,马上就瞬间移动回到了香港。根据意识锁定的秦歌的位置,沈信很快就在他附近出现。一家医院?沈信一看到眼前的建筑就有着不祥的预感。 没有时间多想,沈信马上追随着秦歌的气息进入医院内部。一路狂奔,等他明确感受到秦歌就在眼前的房间里的时候,沈信心头已经是一阵阵绝望,这是什么地方?太平间? 沈信有点承受不了了,跌跌撞撞地直向门口冲去。门口还站着一个警察,看到沈信冲来,他下意识地想要阻止,但沈信看也不看他,抬手就把他扔到一边去了。 抱着万一的想法,沈信冲入门内,只见秦歌果然在里面,同时在场的还有几个警察。看到沈信到来,秦歌走上前来,难得严肃地对沈信说道:“老大,节哀顺便!”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沈信感觉象是五雷轰顶,他眼里再没有其他人,其他东西,直向秦歌他们围着的那张床走了过去。 一张雪白的床单遮住了床上人的整个身体,沈信用颤抖的手揭开床单一看,不由先倒吸一口凉气。面目全非,浑然不似人形,这是方容吗?沈信很想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误会,可惜,他敏锐的感觉已然确认,这正是方容,没有半点虚假。 试着摸摸方容的脉搏,果然是气息全无。沈信心中突然是难言的伤心和激动,忍不住想要大喊一声。不过还算他自制力不错,及时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哑声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众人互相看看,最后由秦歌来回答这个问题:“一起结案,方容在搏斗中被对手引爆了炸弹,两个人同归于尽。”话很简单,却足以让沈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至于细节,秦歌相信沈信并不需要。 同归于尽吗?那就是说连报仇的机会也没有了?沈信颓然坐倒,拉起方容垂在床一侧的手,脑中一片空白。 从相识以来,方容在沈信心目中一直是有着她自己独特的风姿的,即使她后来和沈信有了矛盾,沈信也从没有因此而淡忘有关她的一切。而现在,当一个活色生香的美女变成了一具没有知觉的躯体,沈信的心情实在难一表述。尤其想到自己还没有机会和方容和解,沈信更是有发狂的冲动。 因为本身具有常人所没有的异能,沈信似乎已经淡忘人世间还有生老病死的情况在,尤其是方容,她还那么年轻,死亡本应该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才对。方容对沈信的不理解,沈信并不是无动于衷,只是他还有其他事在忙,他想着有的是时间,等一切都告一段落后,他自然会全心争取方容的回心转意。 可惜,一个简单的意外事件,就已经足以让沈信的期盼成为泡影,就已经足以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在沈信心中,早已经把几个红颜知己并列,都是他无法割舍,绝对不想放弃的宝贵财富。但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方容在他心里到底有多宝贵。念及以往,沈信伤心到了绝望的地步。 沈信现在才知道,所有他拥有的一切,他都不想损失,也损失不起。或许这种心理就是他尘缘难了的缘故吧,太多放不下,他自然是难以抽身就走。但这些沈信已经不关心,不考虑了,他只想让方容再醒过来。即使现在要他用自己的一身修为来换取方容的重生,怕他也会马上答应。 为什么会这样?沈信再一次强烈地感到,事情本不应该是这样子的。若说失去才知道珍惜,其实也不对,沈信一直都很珍惜他在现代社会经历的一切,而说到方容,其实也不能怪他,性格上的冲突本来就是情感世界中最容易遇到的。若要怪,也只能怪沈信不够主动去解决问题,可是谁又能想到事情会有这样的突然转变呢?沈信一直都以为他会有很多时间的。 幸福是很宝贵的,也是很脆弱的,当沈信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的心更是痛得厉害。 “信哥哥,事情已经发生,你还是不要太难过了。”说话的是典娆,大概也是秦歌叫回来的吧,因为和方容相识已久,关系亲密,典娆这么说的时候,已经是眼泪汪汪了。 沈信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哀莫过于心死,他此刻很有点这样的倾向。对沈信的心情很理解,典娆也没有再打扰他,只是颇有点疑惑,她不由喃喃说道:“奇怪,怎么会这样?方姐姐不是有个防身的戒指吗?” 典娆这句话一下惊动了沈信,对啊,怎么把这事给忘了?抬起方容的右手,沈信送她的戒指赫然还在,这让沈信更是不明白,既然有戒指在,怎么还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 将一丝仙力输入戒指,戒指却是一点反应也没有,沈信明白了,难怪戒指没有起到防护作用,原来里面的防护阵法已经被取消了。 “难道是典娆干的?”沈信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因为他知道要取消这阵法,不是修真者根本办不到。 “小娆,这是怎么回事?”沈信尽量柔和地对典娆说道:“戒指里的阵法被取消了。” 沈信的声音没有什么异样,但典娆一听他的话就急得要哭出来了:“信哥哥,你怀疑我?真的不关我的事。” “可是那里面的确是什么防护阵法也没有。”沈信一声悲叹,再不想说话了。事到如今,他还能说什么呢? 典娆委屈无比,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秦歌可再也看不下去了,上前挡在典娆前面喝道:“老大,这可就是你的不是了。你的伤心我大概可以理解,可是随便污蔑人,还污蔑的是小娆,这我可不答应。” 看秦歌的样子,似乎有和沈信马上决斗的意图,沈信却是没有心情理会他,一抬手把他推到了一边。 “可能是方姐姐自己取消的。”典娆虽然委屈,却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突然这么说道:“我曾经教过她修练的,不过却不知道她修练得怎么样了。或许她修练有成,自己取消了?”典娆自己也不敢确信,不过这总是一个可以接受的说法。她也不是推卸责任,只是不想被沈信误解罢了。 “有可能。”本来已经心死的沈信精神一振,如果方容修练有成的话,那么她就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解救。 心情激动,沈信再次颤抖着拉起方容的手,将仙力输入她体内探察。既期盼又担心,沈信这一刻可是紧张得可以。不过还好,沈信终于在方容体内察觉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真气。若是普通修真者,即使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不过沈信毕竟是有着仙人的修为,在他仙力的作用下,凭着方容残留的这一丝真气,已经足以让她起死回生了。 “谢天谢地!”沈信心中激动无比,忍不住就要叫起来。 在沈信悉心引导下,方容体内的真气慢慢开始运行起来,已经消失的脉搏,呼吸等生命的迹象也渐渐出现在方容身上。从沈信一开始动手,典娆和秦歌就依稀明白要发生什么事了,那心情也是同样得紧张,等看到方容生机重现,两个人都无声地欢呼起来。 尤其是典娆,先是解除了沈信对她的误解,接着更因她一句话救回了她很喜欢的方容,心情的激动实在是难以言表。忘乎所以下,典娆忽然抱住秦歌,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在典娆而言,这只是兴奋的一个表示,不过那意义对秦歌来说可是大大不同,被典娆亲了一下之后,他马上就呆如木鸡,接着更象喝醉酒一般摇晃起来。突然什么也感觉不到了,秦歌满脑子就一个想法:“小娆她亲我了。” 从一开始就在场的几个警察,本来一直都没有说话,但看到方容身上发生的变化,他们可就再也忍不住了。惊喜交集,马上有一个人大声喊了起来:“医生,医生,快点过来!” 一个中年医生皱着眉头赶来,对该警察的大喊很是不满。那警察也顾不上解释,只是马上拉他去看方容的状况。 沈信的忙碌已经告一段落,现在就只能等方容慢慢恢复了。不过任谁也可以看出,现在的方容绝对是没有生命危险了。 那医生尤其愕然,喃喃道:“怎么可能?明明什么气息都没有了。” “少废话!”这次轮到刚才那个警察瞪眼了:“我们督察明明有救,你把她送来太平间算是怎么一回事?” 医生自知理亏,马上张罗着把方容送进了一间高级病房。 依然对方容的突然转变感到不解,医生们马上对她开始检查。一阵忙碌之后,主治医生很严肃地对沈信等问道:“你们谁是病人家属?” “我,怎么了?”沈信当仁不让地站了出来,同时隐隐又感到不妙。 “病人的身体是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她的意识却是一片空白。”那医生说到这里,好象怕沈信不明白,又解释了一下:“也就是说,病人现在是一个植物人。” “植物人?”医生一句话顿时让心情刚刚转好的沈信心头发凉。植物人这个名词他不是没有听过,他还曾经装过这样的病人,但真的有这样的病例出现,还是出现在方容身上,一下就把沈信给震懵了。 “不可能,不可能。”沈信一个劲摇着头。 “很遗憾。”那医生很同情地看着沈信,拉他看脑电波图。没有疑问了,沈信完全能够感受到从天上突然掉下来的感觉。 所有人的心情都从欣喜转为沉重,现场气氛也一下变得异样,没有人说话,因为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们都出去吧,让我一个人陪着方容就好了。”沈信终于哑着嗓子说道,虽然医生说是没什么希望了,他还想用自己的方法尝试一下。 包括那几个警察在内,所有人都识趣地推了出去,沈信这才在方容的病床前坐下。先测知方容身体状况还算良好,沈信开始试着用自己意识和方容的意识交流。这对他来说本来是很简单的事,但在方容身上,却是另外一种情况,无论沈信怎么努力,都无法获知方容的半点想法。 徒劳无功下,沈信无比沮丧,心头却瞬间闪过一个念头,让他明白到方容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方容并不是没有意识,而是自动将自己的意识封闭了。只有这样想,才能理解为什么方容为什么对沈信发出的意识信息毫无反应了。 但为什么方容要封闭自己的意识呢?刚解决了一个疑问,另一个疑问就浮上了沈信心头。而同样让沈信迷惑的是,现在大致可以确定取消戒指里防护阵法的人就是方容自己,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静坐不动,光是这两个问题已经让沈信想得头都要痛了。 “方容,你自己来告诉我好不好?究竟是为什么?”无计可施下,沈信无奈地对着已经完全没有意识的方容说道。 时间机械地流逝着,沈信浑然不觉,方容这件事似乎已经要把他所有的精神都消耗光,他已经没有余暇想到其他了。 百思不解下,沈信对方容的状况完全是束手无策,忍不住感觉到一阵绝望。就是这一瞬间的绝望感觉,似乎让沈信突然可以理解到方容的心态。 根据沈信的了解,方容虽然表面上很泼辣,但在感情上却似乎很脆弱,而且还有着一股执拗劲。在经历过和沈信的感情之后,她大概是对感情失望乃至绝望了,所以她才会在生命最后一刻封闭了自己的意识,就象她以往那样,无论她心里多么软弱,她都不会让别人知道。 而说到方容取消了戒指里的阵法,大概是她决定完全放弃这段感情的表示吧,她不想得到沈信的任何照顾。可惜,毕竟还是不能完全地割舍,她最终还是戴着沈信送她的戒指,尽管去掉里面的防护阵法,这戒指其实一文不值。 爱恨难分,这大概就是方容对沈信的感觉了。 明白到方容的心意,沈信心头百感交集,他不想事情是这个样子,也曾经努力改变过。可是事情到头来还是这样,是不是一切努力都将是毫无意义?沈信感到一阵的无力和无助。 第十八章 危机 从确认了方容将意识自我封闭之后,沈信就一直在尝试,试图能让她的意识有所波动。可惜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无功,无论沈信用什么方法,方容始终是毫无反应。 当最后沈信无奈地停止了所有尝试之后,他心中满是沮丧。不仅仅是因为方容,更是因为他由此想到了很多。人是最复杂的生物,关键就在于人有思想,而每一个人的思想又都不一样。方容的倔强他是知道的,可是居然决绝到如此地步,却也是他始料不及。 沈信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他忽然发现,其实他一点也不了解这个世界。他是一直在帮助着别人实现着梦想,也在追逐着自己的梦想,此前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没有想过这样做是不是有意义。现在他却在想这个问题了,如果一切追求都是虚幻的,都是追求者的一相情愿,实际上无论你如何努力,其实最终都是改变不了什么的,那么,一直坚持下去还有意义吗? 沈信现在的学识可谓渊博,一旦想到这个问题,那思维可就是天马行空,但他想得越多,结果也就越迷惘。 这迷惘虽然不足以让沈信放弃他正在努力做的一切,但后果却也同样严重,他忽然发现,一直以来支持着他的精神力量在减弱。很突然地,沈信觉得对所有事都意味索然了,不仅是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也是对整个人生。望着方容毫无知觉的面容,他突然觉得很疲惫,那是一种从心底发出的让人绝望的疲惫。 从这一刻起,沈信就一直不眠不休地守在方容床前,呆呆地,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其他人并不清楚沈信内心的想法,只当他是为方容的状况伤心,多放劝解无效后,也只好随他去了。 方容的状况自然是沈信不能无动于衷的,但他现在这种近似走火入魔的状态却不仅仅是对方容的焦虑和担心,他思考的问题实在是太深奥复杂了,而且也绝对不会有答案。在方容的状况丝毫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沈信心头越来越多负面情绪,沮丧,失望,无奈,悲哀,他的心里没有一点轻松。虽然这么些情绪并没有完全表现出来,但他自己明白,他似乎越来越提不起精神来了。 沈信这种状况自然是让所有知情人感到担忧,包括刘德华在内,所有和他相熟的人都来探望过他,但无论来人说什么,沈信都是充耳不闻,实在是让所有人都没有办法。尤其是当凤仙和秋真真的到来都不能激起沈信表情上的一丝涟漪的时候,所有人都明白了,沈信现在的状况堪虞。 可是明白归明白,对这种情况,所有人都是束手无策。凤仙和秋真真不是没有劝过沈信,但说好说歹,沈信最多也只说一句:“我没事。”说是没事,但看到他那明显不正常的状态,谁会相信他? 最后甚至连温馨都从新加坡赶来看沈信了,但她的到来和其他人一样,丝毫不能对沈信造成什么影响。 当看到沈信近乎已经对所有人都失去谈话的意愿,也就没有人再来打扰他,不过却都在想着办法,试图使沈信振作起来。 沈信对此一无所知,他也没有心情去理会,他知道现在这状态实在是太颓废,自己也在努力振作着,但心中那股力量减弱的同时,他的努力也更多是白费,他明显能够感觉到,他自己的状况是越来越差了。 沈信同样不知道的是,因为他的意外事故退出比赛,加上此后的神秘失踪,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轩然大波。 此前因为沈信被阿拉伯世界宣布为形象大使,已经有着无数的记者想要当面采访沈信了,可惜沈信行踪诡秘,加上唐子凡的车队成员皆明星的策略,他们根本没有捞上什么单独采访的好机会。 虽然如此,这些记者并不因此而罢休,反更攒足了精神,想要在伊莫拉站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沈信严加考问。 这个想法不能说不好,毕竟正常情况下沈信是不能逃避新闻发布会的。可惜这次的情况太不正常了,沈信在遥遥领先的大好形势下,居然在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意外失手,并且赛后就不见人影,记者们的期望又泡汤了。 不过记者们倒也不太失望,如此失常的情况本来就是新闻炒作的大好题材。前三站沈信表现优良,赛季前预测沈信撑不过三站的预言自然已经是笑话,不过这并不妨碍做这些预言的人继续作出恶意的猜测。 事实上沈信的失常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即使在前三站后对沈信作出很优秀评价的媒体,现在也是对沈信在f1中的前途持谨慎悲观态度。算是比较友好,他们只是喟叹不已,沈信毕竟只是第一年参加f1赛车,这职业赛车的压力对他而言实在是太大了。而本就等着看沈信笑话的人可就没这么客气了,直言沈信根本不具备一个职业车手的心理素质,这场本不应该出现的意外就是明证,很明显沈信根本就承担不了自己的责任。而对唐风集团,这些人也没有放过,抨击说唐子凡让沈信担任主力车手是f1车坛上最大的笑话,并强烈质疑唐子凡到底想干什么,究竟是在玩票,还是想认真地搞赛车? 这样的说法自然不乏心理战的因素,但有一点却是媒体的共识,或许沈信有f1车手的实力,但他承受压力的能力却太差了。换言之,所有人都认为沈信意外的失误是因为压力下的极端发挥失常。 沈信可以不理会这些事情,唐子凡却不行,为着这个意外发生的事故,他现在可是有点焦头烂额了。对沈信的突然退出,他和所有人一样莫名其妙,更是惋惜无比,虽然随后通过典娆,他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但知道是怎么回事并不能让他安心,出事的方容可是他的表妹,他关切的心理不比沈信差,心情激动下,他差点就要学沈信,当即返回香港去探望方容了。 不过明显唐子凡比沈信要冷静许多,他马上就想到自己还是车队的总负责人,这个时候是不能离开的,所以他只是叮嘱典娆一有消息就通知他。 典娆也很快就把方容的病况告诉了唐子凡,唐子凡听到说方容成了植物人,当即就瘫倒在座椅上了。在为方容的意外伤心的同时,唐子凡也同时想到,沈信的状况恐怕也要变糟。 唐子凡想得没错,沈信的情况的确是变糟,而且在旁观者来看,沈信的情况比方容的情况还要值得担忧。 在这样的情况下,唐子凡可算是遇到了生平最难熬的一个时期,不仅要面对来自世界各地媒体的责难,还得想办法稳定军心,不能让车队成员有什么想法。而在这同时,对沈信和方容的状况,他也同样担忧着。方容就不用说了,她是唐子凡的表妹,并且感情比亲兄妹都好,唐子凡一想到她现在可能的状况,就觉得心里难过得很。而对沈信,除了朋友间的关心之外,唐子凡更担心这会影响到他在赛车上的表现,那他的冠军大计可就前途堪忧了。虽然嘴上口口声声说形势不好就卷钱走人,但那只是玩笑,唐子凡想要成功的心理并不比任何人差。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信的状况更是让人忧虑,唐子凡甚至在怀疑他现在是不是还记得f1赛车这一档子事,怀疑他是不是能赶及参加下一站的比赛。 不过这一点唐子凡倒是低估了沈信的职业道德,虽然精神一直不佳,甚至心情一直向着低谷更低处下沉着,但沈信却还没有忘记他对唐子凡的承诺。不过沈信自己也清楚,现在他参加赛车只是为了责任,为了承诺,从前在赛车中感受到的乐趣已经荡然无存。这正是沈信自己最感到危机的地方,那就是如果不是为了职责,他完全就要支撑不下去了。即使想到职责,他也更多在想,这么做,究竟有什么意义? 西班牙站的比赛就要开始了,在媒体变本加厉的炒作下,有关沈信已经没有勇气参加这一站比赛的传闻也喧嚣直上,所有人的目光也因此更多停留在唐风车队身上。 星期五试车,沈信还是没有出现,媒体自然更是兴致盎然地发布着各种专家评论,大肆地对沈信悲哀地结束自己的f1生涯作着哀悼。不过就在这时,就在排位赛当天,沈信回到了车队。 沈信的出现本来是一件好事,但车队成员,包括唐子凡在内,一看到沈信的样子,心就凉了半截。倒不是说沈信的样子有多狼狈,关键是沈信的精神状态实在是太差了,那双本来活泼灵动的眼睛,现在居然是变得黯淡无光,充分说明了沈信现在状态的低迷。这样的状态,怎么能希望他能得到好的成绩?尤其还有一点,西班牙站本就是f1赛车中最艰难的一站,沈信这样的状态,实在是让自己人都没有信心。 说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赛道是f1赛道中最艰难的一个,这并不是夸大其词。 这条赛道在所有赛道中是要求最高的一个,具备了现代赛车中所具备的几乎任何一项挑战。其他先不必说,光是那占了赛道绝大部分的各式弯道就已经是对车手很大的挑战了。除了发车起始阶段和最后的冲刺阶段,整条赛道基本上全是弯道,尤其是冲刺直道之前的弯道更加艰难。 很多人认为一辆赛车如果能在巴塞罗那赛道上跑出好成绩,那么它就可以在任何一个赛道上取得好成绩。而谁是真正好的车手,在这里也是一目了然。 不仅是对车手和赛车来说很艰难,对车队的进站策略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因为巴塞罗那的检修车道太长,因此过多的进站会浪费太多时间。但是,如果只安排一次检修,赛车的轮胎磨损会很大。 对于后一点,车队工作人员已经做好严密的准备,应该不算是什么问题,可是在这样艰巨的时刻,沈信的状态却让所有人没有定心丸吃。反倒是林晨斗志昂扬,看上去比沈信要可靠得多。 车队成员们的担心被证实并不是杞人忧天,沈信在排位赛的表现已经是让人大失所望。虽然沈信的状态并不是很好,但谁也没有想到,他居然在第一阶段的排位赛就给涮下来了。这么糟糕的成绩预示着沈信的排位将是前所未有得差,不要说得分站冠军,就连进前三也是很艰难的。不过林晨的表现还是很沉稳,延续了自己稳定的趋势,继续获得了前排发车的有利形势。 排位赛后,沈信一言不发,车队成员也没有打扰他。从唐子凡嘴里,大多数人都知道了沈信失常背后的隐情,倒都很理解他,虽然他现在的状态实在是差,可是有前三站的优异表现,他们倒是没有太责怪沈信,并衷心希望沈信能够尽快恢复状态。 可惜沈信的状态并没有恢复,至少是在西班牙没有恢复。正式比赛一开始,沈信倒是有点巴林站的风采,虽然排位很差,倒也马上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很快就冲进了前八。 林晨同样表现优良,凭着排位的有利情况,闯进了前四。 不过这良好的状况并没有得到保持,自从第一次进站后,沈信的发挥就差了许多,频频被人超车,名次迅速下滑。 这情况直到最后阶段才有所改变,沈信在最后几圈奋起直追,又挽回了一些差距,可惜最终却只获得第九名,无缘积分。 倒是林晨发挥不错,在这最艰难的一站证明了唐风集团的赛车是一辆好赛车,而他自己也是一个好车手,他最终获得了第五名。 如果说沈信最开始和最终阶段的表现依稀能让人看到一点希望的话,那么他在中间阶段的表现就只能让人绝望,他看上去就象是一个真正的新人,没有自信,笨拙不堪。而如果说成绩不佳还可当做一时的失利,那么沈信的表现已经让所有本来对他抱有希望的人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而沈信自己,比任何人都清楚,经历了这一站之后,他的状态更糟糕了。此前他还是感觉到心底的力量在减弱,现在他却发现那力量似乎已经完全消失了。最让他感受到危机的是,他现在的修为似乎也退步了,不要说人车合一的境界,几乎连操纵赛车都感到很困难。不要说别人,就连他自己现在都觉得前途渺茫。 沈信现在只觉得自己身处一个噩梦当中,而且还在越陷越深,他再次感到无助和疲惫。 第十九章 梦想的力量 知音人 连续两站没有积分进账,任谁也知道沈信陷入了低迷,且不说早就准备好落井下石的媒体,就连本对沈信有信心的人也难免会发生信心动摇。 沈信这时候却是没有兴趣理会这些事情,甚至是所有事情他都不想理会,他只想马上回到方容身边,去继续他那没有答案的思索。只有能在最近距离看到方容,才能让他感到他和这世界的联系,不然他的思绪就远离这个世界了。而即使是面对着方容,他也基本上和现实世界没有什么联系,而是完全沉浸在自己个人的思想空间里。 这情形和他被秋真真拒绝时候的情况类似,不过程度上却是大大不同,如果说那时候他还是年少气盛,举止中不乏冲动的话,现在他则是很理智地感觉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意义。 沈信可以不理会一切,其他人却不行,所有人在积极地想着办法。秋真真虽然不知道沈信究竟在被什么问题困扰,但也敏感地察觉到那问题很严重,并且意识到沈信的状态不是一般人能挽救的,她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请万零出面。在她看来,这个小姑娘虽然年纪小,但学识和见识都是不凡,或许能让沈信摆脱现在的困境。 实际上万零也一直关注着沈信的发展,对沈信在伊莫拉赛道上的失常表现先是惊诧莫名,后来得知内幕更是感叹不已。不过说到让她来见沈信,她却是犹豫了,如果能够让她选择的话,她绝对不想见到沈信,尽管她很想念他。而说到这里面的原因,却是一言难尽。 在一开始秋真真给万零打电话的时候,万零并没有马上答应来,一方面是因为她的犹豫,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当时还觉得沈信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恢复。不过等到西班牙站的比赛后,沈信拙劣的表现让万零也明白了,他现在的状况确实是很严重。这时候,已经没有理由再能让万零拒绝来了。 于是,在这一天,沈信还是象往常一样发着呆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声熟悉却很久没有听到过的称呼:“沈信哥哥!” 对其他人的说话沈信可以充耳不闻,但万零却是例外,沈信一听到这个声音马上就从低迷中惊醒了。 “万零?”沈信看到万零不由吃了一惊,不仅仅是因为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出现,更是因为万零现在的模样。 和去年分别时沈信见到的情况完全不同,现在的万零明显瘦了许多,那神情也显得有些憔悴,虽然眼睛仍是那么活泼,不过却也还有着忧郁。这让本来已经万事不关心的沈信也没来由觉得心中一痛,难得地站起身来迎上万零。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沈信轻轻地抱了抱万零,几乎感觉不到万零的体重,不由有点埋怨的意思:“你不是说你很好吗?这样子也叫很好?” “我是很好啊。”万零微微一笑,却是难掩对沈信的关切:“至少比起你来,我是好了很多。虽然我很辛苦,可是我很快乐,不象你那么没精神。” 万零这么一说,沈信不由又想起正在困扰着他的那些问题,忍不住叹息一声。 沈信的情绪瞬间变得低沉无比,让万零也是一叹,连忙问道:“沈信哥哥,究竟什么事让你这么困惑?” 沈信望向万零,万零眼里闪烁的光芒显示,现在的万零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个单纯的小歌迷了,实际上她大概是现在世界上最渊博的人之一。被万零眼中显出的睿智所打动,沈信不再把自己的心思埋在心底,而是象请教般问万零:“如果你所做的一切并不能为人所理解,而且无论你怎么做都改变不了现实,那么,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问题算是对沈信全部的困惑做了一个总结,不仅仅是方容这件事,也包括了他在其他方面的努力。他在想,如果连方容都不理解他,那么其他人他怎么能奢望会因为他的努力而改变呢?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本来是他的梦想,现在他只觉得那是虚幻。 对于沈信这个问题,万零也是没有想到。以她现在的学识,她自然马上就听出了沈信的言外之意,对这个问题不同的回答,将会让沈信走上截然不同的路。换句话说,通过这个问题,万零已经察觉到了沈信似乎有超脱红尘的意思。而从一句话就能明白到沈信的意图,万零也确实不负秋真真请她来的意愿。 明白这个问题并不好回答,万零沉吟半晌,这才回答道:“我想,是因为梦的存在吧。” “梦的存在?什么意思?”万零的回答让沈信觉得更迷惑,难得地表现出来一点热情。 “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无论这梦想多么虚幻和不切实际,做梦者却因此有奋斗努力的动力。”万零缓缓说道:“很多梦想是没有办法证明有没有意义的,但只要你自己相信,并努力过,就算是有意义了。梦大多数时候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万零的解释很有点玄,不过沈信却觉得自己理解万零的意思了,正如他所意识到的,人的力量更多是来自内心,而万零则解释了人的内心为什么会有这么坚强的力量,那就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梦想。沈信自己也有感觉,有梦想才有力量,他现在之所以感觉到内心的力量消失,那就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梦想没有了信心。 万零的话当然不能一下子让沈信振奋起来,不过却给了沈信一个另外的思路,让他的精神稍稍好转,开始从另外的角度考虑问题。 “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沈信反复念叨着万零的这句话,同时苦笑,可惜他自己已经开始不相信他的梦想了。从方容的例子就可以看出,想要影响改变一个人是多么难,而把要改变的范围扩大到整个人类,那更是一个连上帝也觉得无能为力的事情。 沈信难得的笑容,虽然是苦笑,却也让万零觉得她的话并没有白费,马上又说道:“就依方容姐姐现在的状况来说吧,让她醒来就算是一个梦想。无论她是不是能再醒来,只要你能一直做到不停地在努力让她醒来,我想也就足够了。” 万零这么说自然是有用意的,从沈信的问题和状态来看,她完全能够看出让沈信困扰的是完全没有答案的问题,如果不能把他的注意力从这上面转移开去,只怕沈信会一直钻牛角尖,那可就是真没有办法了。而借着沈信对方容的关心,万零巧妙地将沈信的注意力转移到这上面,也算是用心良苦。 “方容?”一提到这个话题沈信就神色黯然,他已经尝试过很多方法了,可是一点反应也没有。若不是因为方容的情况这么恶劣,也不至于让他的情绪低落到这种地步。 “难道你已经准备放弃了吗?”察言观色,万零突然这么说道。 “当然不是。”沈信矢口否认,不过那神情却也表明,他对这问题的看法并不乐观。 “方容姐姐才刚变成这样,虽然情况不乐观,我们也要用乐观的心理来看待,期盼她能醒过来。”万零说教一般地说道:“不努力过,怎么知道不行呢?不等待,怎么能知道最后的结果一定不好呢?” 沈信并不是没有想过要做长期的准备,事实上他已经准备这么做了。不过,没有人喜欢把事情交由命运之神摆布,沈信也不想把方容能不能醒来寄托在万一的希望上。而他也不是普通人,在此之前,他已经用过很多他知道的异术想要唤醒方容了,可惜却是不能让方容有任何反应,这才让他变得这么沮丧和悲观,并由此产生了许多的联想。 万零的话说不上新鲜,但对此刻的沈信,老生常谈却是很必要的,因为这样才能让沈信不再继续钻牛角尖。效果也很明显,沈信明显不再是一副苦瓜脸了,而是开始有了一点活力和朝气。 望望犹自毫无知觉的方容,沈信决心就这么一直守侯着她,直到她醒来。就象万零说的,或许不一定要有结果,光是这种守侯已经是值得的了。 看到沈信的变化,万零也是难掩喜色,又道:“为了让方容姐姐醒来,你可以做很多事的,不是只看着他就行了。” “我做过了,没用。”沈信又有点情绪低沉了。 “你做过什么了?”万零问道,就算是为了让沈信分心,这谈话也应该继续下去。 “我……”沈信刚说了一个字,就马上住嘴了,他忽然想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常人不了解的异术,他不知道该怎么给万零解释。不过这也让沈信突然明白到,他在拥有了比常人更大的能力之后,却似乎少了常人那份坚韧。既然一个普通人能够等待和坚持,就为了一个梦想,他为什么不能?说起来他应该比所有人都有等待和坚持的资本。这样想着,沈信觉得心里豁然透出亮光。 看着沈信突然间一顿,接着就开始发呆,万零不由轻轻笑了起来,这让一直气氛阴沉的病房多了几分轻松的意味。 一边笑,万零还一边说道:“沈信哥哥,我看你是急糊涂了,恐怕你是没想到用你最擅长的办法来唤醒方容姐姐吧?” “什么最擅长的方法?”沈信迷惑地问道,他是真没想到自己还有什么方法没用过。 “音乐啊。”万零笑得很调皮:“你最擅长的不是音乐吗?如果你用音乐来唤醒方姐姐的话,相信不会没有效果的。她可也是很喜欢你的音乐的。” 听万零这么一说,沈信不由用力拍了自己的额头一下,还真是糊涂了,他居然没有想到用这个方法。虽然不一定有用,但多一个尝试的机会总多一个希望嘛。沈信这样想着,忍不住就要马上开始。 好奇地看着沈信拿出了灵琴,万零笑嘻嘻地坐在一边,做出了洗耳恭听的样子。 沈信拿出了灵琴,却是一时不知道该弹奏什么乐曲好,又发起愣来。万零好整以暇地提议:“沈信哥哥,你好象和方容姐姐有什么误会哦,现在有这个机会,你就用音乐把自己的心情说给她听,如果她听得高兴,说不定马上就醒来了。” 万零这一句话算是提醒了沈信,他稍一思索,马上开始弹奏起来。这一曲也是即兴所作,表达的正是沈信此刻的心情。经过万零一番话,沈信现在把人生当成一个追求梦想的过程,结果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把握过程。而沈信经过思索,那想法就更进了一层,把握过程更体现在把握现在上,而通过琴声反应出来的,就是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即便是方容现在成了这么一个样子,沈信也觉得这还是值得他珍惜的一份回忆,一份情感,那浓浓的情意通过琴声完全释放了出来。 方容还是没有反应,万零却兴致勃勃地说道:“这一曲应该叫《珍惜》。” “你怎么知道?”沈信本还在遗憾方容还是没有效果,一听万零这么说不由惊叹一声。 “你自己已经弹出来了,我还能不知道吗?”万零调皮地眨着眼睛,似乎又变回了那个童真的小歌迷。不过在她的眼神里,却似乎有着不同寻常的睿智,似乎能看穿沈信的心底。 沈信突然间有一种感觉,眼前这个他一直当做是小姑娘的女孩,似乎是所有人中最了解他想法的一个。这想法没来由让沈信心猛地一跳,忆起了去年万零走后他那奇怪的心情。 “沈信哥哥,你怎么了?”万零看到沈信的脸色突地一变,不由担心起来。 “没有什么。”沈信掩饰般地一笑,接着说道:“你再听这一曲。” 一连串流畅动听的音符从琴弦上流淌而出,万零马上不说话了,专心致志地听了起来。 “这曲应该叫《梦》,一个字就好。”一曲终了,万零沉醉不已,喃喃说道。 沈信再无话说,通过他的音乐,他在万零面前没有丝毫秘密可言,万零完全可以领略到他要表达的意思。而这一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所谓知音人,大概不外如是吧。 第二十章 坚定 突如其来地对万零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沈信不由停下了弹奏,向着一边的万零望去。沈信的表情很有点发愣的意思,万零却象是能看穿他的心思,顽皮一笑道:“就象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一样,沈信哥哥的演奏不仅可能使方容姐姐的意识有所反应,而且可以让自己好过一点。”看到沈信仍然看着自己,万零接着又道:“好象还没有完哦,沈信哥哥应该继续才对。” 沈信没有说话,默默点了点头,继续弹奏起灵琴来。和刚才一样,沈信并没有刻意地想要表达什么,而是任由自己的思绪飘流,并通过琴声将这种心情上的变化完全地表现出来。同样和刚才一样,无论沈信的琴声多么地变化多端,万零还是可以一口叫破他要表现的情怀。而且还不止此,当沈信的弹奏开始注重于表现他心中的各种迷惑和不解的时候,万零甚至能够抢先一步叫破他的心思,并且用和简练的语言来总结出来。 虽然已经几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和音乐中,但万零的表现还是让沈信无法不感觉到,而且越来越惊讶。等到了最后,沈信的琴声渐渐低沉下来,万零也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沈信,聆听着沈信的心声。 “沈信哥哥,你好象有很多想不通的东西。”在琴声最后的回响中,万零喃喃说道。 这一次沈信没有惊讶,在这一刻,万零和他完全心灵相通,能够明白他的迷惑和不解,只会让他觉得理所当然。 抬眼向万零望去,沈信心中突然有着一种感动在,如果说此前他停留在尘世间只是为了身边所有人给予他的热情,那么现在,他却感觉到了另外一种让他难以割舍的情怀,那就是万零表现出来的对他的完全了解。这种感觉和凤仙给予他的不同,凤仙在感情可以说是很单纯,她相信沈信,但他并不了解沈信。和温馨及秋真真也不同,这两个人不仅仅是沈信的爱人,更分别是沈信在音乐和电影上最好的搭档,但要说到对沈信那复杂的思想的了解,她们其实也没有达到完全。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万零,明白到这一点,沈信也同时明白了为什么当初万零的离开能够让他那么心神不宁了,也明白他曾经错过的是多么美好的东西。 突然之间,先前消失的力量重新又回到了沈信心中。红尘有梦,红尘有情,而沈信其实也是一个喜欢做梦和多情的人,在万零的帮助下,沈信明白到这一点,也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了。 所以,当沈信再次望向万零的时候,眼中包含的情感让万零突然感到一阵心慌。或许她一直在期待着这一刻,当这一刻突然来临的时候,她却发现自己没有做好准备。 “好象,方容姐姐没有什么反应。”万零心慌之下,为了转移沈信的注意力,这样说道。 万零这么一说,就象是把沈信突然从梦中惊醒一样,回头望望方容,方容果然还是那副熟睡般的模样,并没有因为沈信刚才那一番演奏而有什么变化。 不过这次沈信没有叹息,没有失落,更没有伤感。经过万零的提醒,经过刚才一番通过音乐将自己的心声一一吐露,沈信虽然表面上看来没有什么变化,但他的心情已然完全不同。迷惘仍在,但那只能让沈信决定花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探索,并不能让他再次沮丧或者失去方向。正如万零所说,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利,沈信不知道他所做的一切是不是能够改变他想改变的一切,但他还是愿意将这个梦做到底。 或许方容将一直保持这个样子,但沈信更愿意相信,通过他的不懈努力,方容最终会醒过来,而且会再次接受他。这样的想法或许有童话色彩,只有童话故事里才有这么完美的结局,但只要相信美好,即使幼稚又何妨呢?或许世界不完美,就是因为人们放弃了这份纯真。 在沈信演奏的时候,万零一直兴致勃勃地倾听和评论着,当沈信的演奏结束而且沈信也因她的话而转向方容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很疲倦。远道从巴黎赶来,一到香港就毫不停留地来到沈信面前,先前因为担心沈信还不觉得,现在万零才发现自己好象真的很累了。而沈信突然表现出来的情感也让她感到有些晕眩,或许是在逃避,她更感到有休息的必要了。 沈信默默地在心里对着方容说道:“容,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请相信我一直会努力,用我的真情来换取你的理解。” 重复着自己对方容的承诺,沈信转头再看万零,才发现她已经有点昏昏欲睡了。 再次对自己和这个世界充满信心,沈信也恢复了对所有人应有的关心,首先就表现在他对万零的体贴上。明白到万零真的很需要休息,沈信虽然突然觉得有很多东西想和万零探讨,但他还是马上安置万零去休息了。 等将万零安置好,沈信想起自己这段时间的消沉以及对周围所有人的漠视,不由感觉到一阵惭愧。这惭愧让沈信有点不好意思面对其他人,不过他还是选择了直接面对。难得地积极了一回,沈信第一次离开医院,和所有熟识的人都见了见面,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和歉意,同时表示自己已经完全正常。 看到沈信突然重新焕发活力,所有人在惊讶之余,都十分高兴,再没有比沈信恢复正常更让他们感到高兴的事了。 凤仙和秋真真就更不用说了,她们还没有忘记沈信先前的颓废样子,对比沈信现在的精神振奋,她们更感到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而最激动的人却是温馨,为了沈信,她甚至改变了很多已经定好的工作计划,一直留在香港,她对沈信的关切可谓路人皆知,现在沈信终于恢复正常了,她自然是兴奋得忘乎所以。不过在高兴之余,她也对沈信先前的状态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了解到温馨为了自己所做的一切,沈信又是感动又是惭愧,很是花费了一番工夫来安慰她。 等把香港这一边的事务处理过后,沈信同样也没有忘记和唐子凡打个招呼,对唐子凡,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会回来!” 话很简单,不过沈信语气里的坚定和自信却让唐子凡很满意,只要沈信有这样的精神状态,他就什么也不用担心了。 沈信之所以并没有马上回车队,是因为他有很多问题想要和万零商讨。正如万零所说,他有很多问题想不通,而这些问题都算是没有答案的。也正因为如此,他需要找一个人来探讨。在他看来,万零是最合适的人选。 在此前沈信并不是没有想过要和人探讨,不过象他一样知识渊博的人实在难找,他可想不出什么人能给他以指导。现在不同了,经过这一次和万零的见面,沈信突然发现,完全不能用年龄来估计万零的学识,她已经算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学者了。而且不仅是知识丰富,万零对于很多问题的理解都有着她的独到之处。 所以,在摩纳哥站比赛之前,沈信大多数时间都是和万零呆在一起,讨论着一些在外人听来很是莫名其妙和高深莫测的问题。这一番讨论下来,虽然没有解决沈信的疑惑,但却让沈信对他自己的疑惑有了更深的了解,他明白这些问题不是一时能够解决的,但至少他可以用自己的行动来探索一条新的解决道路。即使不成功,那也是一种很有意义的尝试。 在周五的车队试车前,沈信终于出现在车队工作人员面前。和他同行的还有万零,本来她躲到巴黎是为了逃避沈信,现在既然命运让她回来了,她也就放弃了原先的想法,作为沈信的第一号支持者出现在比赛现场。 沈信的回归,尤其是沈信现在神采飞扬的样子,算是让一直为他担心的车队人员松了一口气。尤其是唐子凡,看到沈信,忍不住上前就给了他一拳:“好小子,你这个样子,看上去才象是能为我们挣钱的模样。”话是这么说,想到现在躺在病床上的方容,唐子凡不由有点黯然神伤。 沈信看出了唐子凡的伤感,安慰道:“放心吧,方容会好起来的。”这句话同样充满着自信,让唐子凡心情好了许多。 万零虽然是第一次出现在唐风车队,但这么可爱的少女,还是马上赢得了所有人的喜欢。万零微笑着和所有人打个招呼,突然发现在一边扔着几张刚才还在被翻阅的报纸。顺手拿起一张,万零刚一看到标题,不由就叫了起来。 包括唐子凡在内,车队成员们都有点尴尬,倒让沈信对这张报纸也好奇起来。从万零手里接过报纸一看,沈信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有关他在f1车坛前途的评论。几乎没有什么好话,都是一些负面评论,连沈信原先是娱乐明星也成了报纸用来挖苦的资料,在对沈信最近两站的表现做过分析后,结论是沈信根本不适合在f1车坛混,还自以为幽默地对沈信提出建议:“f1赛车太危险,你还是安安心心地回去做你的娱乐明星吧。” 这么尖刻的话,难怪万零会叫出声,也难怪唐子凡他们觉得尴尬,毕竟当事人沈信就在面前。不过沈信看过报纸的反应却在所有人意料之外,沈信一点激动的意思都没有,更不要说生气了。只见他随手将报纸扔在一点,淡淡说道:“赛季很长,什么事情也会发生。”这些报道和评论让沈信再次感受到人性中并不太美好的一面,不过这并没有对他造成什么不良影响,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我要改变这些不美好的东西,而且我能。”或许这只是一相情愿的想法,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梦想能够给人带来力量,而且是创造奇迹的力量。 如果说沈信神采奕奕地归来并不能所有人完全淡忘他前一站的糟糕表现的话,那么这副淡然却高深莫测的神态就给了他们更多的信心,在他们看来,沈信现在的表情完全是胜券在握的人才会有。 沈信表现出来的信心固然是好事,不过摩纳哥站却不是那么好应付的。 摩纳哥蒙特卡洛被设在了一条奢华的街道上,是f1赛车中最传统的赛事。而作为f1赛道中最短的一条赛道,同时它还拥有f1赛道中最慢的弯角和唯一的隧道。 根据数据统计,摩纳哥蒙特卡洛赛道最快时速能达到270公里,而有时却只能跑出40公里的时速。因此,在这条赛道上车手的技术比赛车的速度更加重要。 而赛道两侧没有任何的缓冲区,想要在这里超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这是一条基本不可能进行超车的赛道。 说起来没有任何人比沈信更了解这条赛道了,所以他马上就意识到排位赛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好的发车位,想要在正式比赛中取得好成绩无疑是天方夜谭。 在排位赛中,沈信充分表现出了他完美的技术和对赛道的充分了解,虽然状态不是很好,他还是很顺利地通过了第一,二阶段的排位赛,进入到了第三阶段。 不过到了第三阶段,沈信可就没有什么优势了。这时候,沈信强烈地感觉到自己修为上的退步,他已经完全达不到那种人车合一的境界了。对于这一点,沈信完全能够理解,在修真方面,他并不是象普通修真者那样循序渐进,而是有着各种各样的意外提升,这样来之容易的修为,也就很难保持,随着他前一段时间心理上的波动,他现在的修为降低其实很自然。 不过沈信并不在乎,现在他的心理状态前所未有的坚定,对于这点修为上的退化,他并不觉得是什么值得担心的事,虽然这直接影响到他的成绩,让他只在第三阶段只能名列第七。而林晨的状态越来越好,排到了第三位。 摩纳哥的蒙特卡洛赛道,算是一条基本上可以通过排位就可以预测到比赛结果的比赛。事实上比赛的结果基本上并不出车迷们的预料,唯一的意外就是沈信。 作为一条很难超车的赛道,后面的赛车想要提升自己的名次实在太难了。而沈信虽然技术高超,但在这样的赛道上也是没有办法实施超越的。不过沈信赛车极度省油的特性给了沈信实施在维修站中进行超越提供了有利条件。 采取重油战术,沈信凭着可以比别的车手更能多跑几圈的优势,顺利地在其他人进站的过程中超越了对手。这样的戏法一直在进行着,等到赛程过半,沈信的名次已经上升到第四名。他前面的对手就依次是林晨,阿索和舒赫了。 林晨首先进站,沈信趁着这个机会,连林晨也超过了,他终于闯进了前三名。本来他微弱的优势在进站后很容易被林晨追上,但可惜的是,这个时候林晨的操作上出现了一点失误,虽然并没有什么大碍,却错失了追赶甚至重新超越沈信的机会。 当沈信从维修站出来,发现自己依然是第三名的时候,大局已定。舒赫和阿索已经难以追上,最终结果也就完全是这个顺序。 和马来西亚站的结果一样,唐风车队再次包揽了三,四名,不过沈信和林晨的位置调换了一下,这次站上领奖台的是沈信。 在香槟的喷射下,沈信微笑了,他重新充满了激情,这在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二十一章 戛纳的夜晚 在经历了圣马力诺站的意外和西班牙站的低迷之后,沈信在摩纳哥站迅速找回状态,马上就又成了最受关注的车手了。实际上沈信现在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远超其他车手,因为在他身上有着太多不解之谜了,而说到对他的抨击,其实也是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他的魅力,从来没有一个车手的低迷也被媒体这么大肆地报道和评论。 所以,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沈信是被提问最多的车手,不过这时候的沈信可是没有什么可以告诉记者们的,基本上他只是微笑着重复着一句话:“现在说什么也太早,要评论我适不适合在f1车坛打拼,还是等赛季结束再来谈这个问题吧。”除了这句话外,沈信基本上对所有问题都是笑而不答。 当然还有很多与赛车无关的问题也被提了出来,对于这样的问题,沈信回答得更是轻松:“不管我以前是什么人,我现在是一个车手,和赛车有关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不适合在这样的场合谈。” 总之,当媒体再度热切地关注起沈信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比以前更了解沈信多少。 实际上沈信这时候引起的关注还是因为场外因素的关系,六站过后,车手排名第一的舒赫已经有50的积分,而第二位的阿索,他的积分也达到了48分。相比这两位最热门的冠军人选,沈信31分的积分就实在太可怜了,虽然说还有13站的比赛,但要追赶19分的差距,也实在是太让人不可想象了。 或许是因为沈信的出现刺激了舒赫和阿索,他们今年的状态都是前所未有的好,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车手总冠军的争夺将在他们两个人之间产生,而其他车手只能算是旁观者,根本就没有什么竞争力。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虽然沈信的回归和还算出色的表现让车队的人高兴,但对前途,他们并没有太大的期望。唐子凡已经说了,即使赌博失败,承诺的薪水还是照发,这让所有人对未来放心,可是对翻数倍的收入已经没有什么想法了。不过这样的状态也有好处,没有了那对高额收入的期盼,车队成员们的心态反而更平稳,表现得更出色。 在所有人当中,唯一对沈信信心十足的是万零,这种信心几乎近乎盲目,虽然亲眼看到沈信颓废的样子,但一旦沈信恢复了正常的精神状态,万零还是认为沈信一定可以得到冠军。这种信心大概来自于万零从第一次见到沈信就建立起来的崇拜,在她看来,没有沈信做不到的事,即使现在万零和那时比已经象是换了一个人,但她对沈信的感情却从来没有变过。 正是因为对沈信有着这样的信心,所以万零在比赛后高兴得忘乎所以,而让她更高兴的是,她还有机会和沈信一起去参加一个盛大的典礼,那就是戛纳电影节。 戛纳位于法国南部,是著名的旅游胜地,而让它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却是它每年一度而且稳居世界上三大电影节之首的戛纳电影节。 摩纳哥距离戛纳并不远,虽然时间上稍稍有点紧迫,但沈信和万零比赛一结束就赶了过去,并没有错过这个盛大的典礼。 早在沈信和万零动身去摩纳哥之前,他们已经获得了方令强传来的消息,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千年迷梦》顺利地入围了包括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影片等重要奖项在内的众多奖项。而比较遗憾的是,因为今年有好几个女演员的表演都很出彩,秋真真并没有能获得最佳女主角的最后提名。 正因为这样,秋真真并没有赶来参加这次电影节,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另外有片约在身。不过对于这个遗憾,秋真真自己其实并不是很在意,通过这部影片的拍摄,她确定了自己的沈信的感情,这已经是她的意外之喜了,能不能获奖,反倒成了很不足道的事情。而此前沈信意外的心理波动,更是让她感觉到这份感情的可贵,沈信的恢复已经让她别无所求,更是顾不上理会没有获得提名的事情了。 沈信和万零抵达戛纳的时候,方令强已经在等着他们了。一看到沈信和万零,方令强马上眉飞色舞,滔滔不绝。 别的不说,光看到沈信已经让方令强喜出望外了,前一段时间沈信精神状态不稳定,他也知道,这让《千年迷梦》在戛纳受到欢迎给他带来的喜悦也蒙上了一层阴影。如果他最看好的男主角不能和他一起分享这份喜悦,他都觉得这成功有点索然无味了。幸好在戛纳电影节最后的颁奖之前,沈信终于正常地应他的邀约而来,他心中的兴奋实在难以细表。 见沈信完全恢复到正常,甚至比以前更坚定,方令强和他寒暄几句之后,话题马上转到了《千年迷梦》上。 在方令强的描述下,沈信和万零大概了解到了《千年迷梦》在戛纳的受欢迎程度。作为入围影片,《千年迷梦》前两天已经在戛纳上映了,电影院几乎可谓是人满为患。 如果说这部影片能吸引这么多观众还是因为有着众多场外因素的话,包括沈信意外的世界扬名,那么现场观看过这部影片的观众的反应则表明了它在艺术上的成功。 说到这里,方令强就难掩满脸的骄傲之情。这也难怪,几乎他引以为豪的所有方面,都赢得了观众们的一致认可,而且得到了专家们的赞扬。剧情的设计,歌剧风格,史诗般壮观的场面,深刻的主题,这些都象方令强预计的一样,让众多观看这部影片的人着迷。在很多人看来,这部影片就象它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梦,不过对观众们来说,那是一个美梦。这一点,从方令强描述的有关放映现场观众们的热烈反应就可以看出来。 听完方令强的讲述,沈信表现出来的还是矜持的兴奋,只是淡淡一笑。万零却不同,不知道是不是先前沈信在赛车中的表现激起的热情还没有消散,她现在可是无比得兴高采烈,那份只属于少女的天真和热情,让沈信和方令强意识到,她毕竟才刚满十八岁。 对于万零,沈信和方令强都有着很深的感情,虽然那感情的性质并不相同,但那深切的程度却是一般无二。其他不说,光是凭着写出了能让方令强淋漓尽致地发挥他才华的剧本,方令强已经对万零有着近乎感激般的情绪了。 所以,在万零无比高兴的时候,沈信和方令强也同样高兴,从他们的眼中同时闪出宠爱的感情。 作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电影节,这个夜晚戛纳可谓是星光灿烂,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电影人数不胜数。 然而,即使在这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沈信在众多照亮戛纳夜空的明星中,依然是最闪亮的一颗。或许这并不仅仅是依靠他在电影方面的成就,但谁在意这一点呢? 在沈信他们到达主会场的时候,闻讯而来的记者已经将主会场围得水泄不通。在一阵照相机的闪光中,沈信和万零手挽手从车内走了出来,并马上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相比沈信和万零,紧随他们身后的方令强可就近乎被无视,让方令强也不由开玩笑说道:“有你们在,我简直就成了多余的人物了。” 记者们对沈信的关注是可以理解的,沈信现在可是世界知名,而且浑身上下都是谜团,其他不说,光说先前还在参加f1赛车,转过头来就来竞逐戛纳影帝,已经足以算地上是空前绝后的奇迹了。 当沈信和万零走上红地毯,迫不及待地记者们已经将他们团团围住,令人应接不暇的问题也接踵而至。本来记者们的问题可能是五花八门,毕竟沈信拥有的身份太多了,不过因为万零的出现,倒让他们一下子同意了口径,几乎同时向沈信提出了同一个问题:“这个美丽的少女是什么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也难怪记者们好奇,万零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而且有关沈信的一切他们都感兴趣,既然万零和沈信一起出现在这盛大的典礼上,充分说明她和沈信的关系非浅,他们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一条大新闻。 对于围上来的记者,沈信已经是见多不怪,毕竟相似的场面他见得多不少,万零却是有点手足无措了。虽然万零现在也算是名人了,也不是没有接受过采访,但这样的大场面,她却也是第一次看到。 轻轻捏了一下万零的手,示意她不用紧张,沈信彬彬有礼地对众记者答道:“大家都知道我能够来这里是因为《千年迷梦》,而站在我身边的这位漂亮的小姐,就是这部影片的原创者,原著和改编的剧本都是出自她的手。” 沈信话音未落,现场已经是一片惊叹。《千年迷梦》在戛纳引起的轰动所有记者都知道,事实上他们都已经把这当作重要消息发回了各自媒体,而现在沈信告诉他们,这部影片的原创者居然就是眼前这个似乎稚气未退的小姑娘,他们实在是难以相信。剧本的博大精深是每个人的共识,他们不能把那么优秀的剧本和万零联系在一起。 惊讶只是一瞬间,记者们自然马上想到沈信没有说谎的必要,更意识到这是一个很好的炒作题材。天才美少女,光是这个话题已经足以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七嘴八舌的提问开始了,沈信因此反而变成了旁观者,因为被提问的目标变成了万零。 万零这时已经完全定下神来,很快地回答了记者们的问题,从她那滴水不漏的回答中,记者们总算确信这个少女确实不象她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一轮轰炸式的提问之后,沈信没有再给记者们机会,很快就和万零脱离了记者的包围圈。可惜沈信忘了身后的方令强,这让方令强马上成为失去采访他和万零机会的记者们的目标。沈信的这个失误,让好不容易脱身的方令强很是不满:“你们倒好,自顾自跑了,留下我一个人应付那帮恶虎豺狼般的记者,偏偏他们问的问题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想知道有关你和万零关系的内幕。” 看着方令强很不满意的样子,沈信忍不住想笑,这实在是有点太滑稽了,入围最佳导演奖项的人,居然被人拦住问别人的八卦。 虽然表面上不满,但实际上这时的方令强可是很得意的,虽然还没有确定能不能得奖,但光是入围这么多奖项已经让他感到风光无限了。想到在金像奖上的失落,他更是有扬眉吐气的感觉。 方令强也只来得及对沈信抱怨这么一句,马上就被很多人的热情招呼所包围。看得出来,在此前方令强已经和世界各地的电影人混得很熟了,不管能不能最终获奖,光是凭这些人脉关系,已经让方令强的影响力不仅仅是在香港乃至国内了。 不过说到有这么多人来和方令强打招呼,怕也不仅仅是因为和他熟识或者对他很欣赏,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沈信和万零。 沈信现在可谓是名声在外,场外新闻固然让他名气大增,《千年迷梦》引起的巨大轰动更是让这些知名的电影人对他大感兴趣。所以,方令强在刚抱怨了一句之后,就不得不担负起为沈信介绍新朋友的任务。 无论是抱着什么目的接近沈信,这些人最后都完全被沈信折服了。出色的演员,出色的车手,这些都先不说,光是沈信那随口而出的标准的各国语言以及优雅的风度已经让所有人感到不可思议了。对于这一点,他们只能这样解释:这是来自神秘东方的神秘天才。 而万零同样也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年纪这么小就能写出《千年迷梦》这么优秀的剧本,同样被当成神秘到不可想象的天才。 不过对于在现场引起的轰动,沈信固然是不太在意,连万零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在她看来,最让她开心的是沈信就在她身边。 一阵喧扰之后,最激动人心的颁奖开始了。 第二十二章 梦幻 颁奖开始,除了沈信不太在意外,方令强和万零都有点紧张。方令强的紧张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入围奖项众多,不过能不能得奖,他还是一点把握也没有,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让他实在难受。而万零紧张却是因为她也有希望拿奖,因为《千年迷梦》同样入围了最佳编剧奖,而万零之所以也来戛纳,并不只是为了陪沈信,她自己同样是有望拿奖的人。 此前万零其实并不太在意是不是能拿奖,她只要陪着沈信就满足了,但现在身处颁奖现场,受气氛感染,她也不由紧张起来了。 方令强的紧张沈信还不觉得如何,但看到万零也是坐立不安,他就不能不说话了。微笑着拍拍万零肩膀,沈信说道:“无论你能不能得奖,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好的编剧。” 沈信安慰的意味很明显,但对万零却是很有效果,她马上高兴地说道:“有沈信哥哥这句话,我就满足了。”说着,万零轻轻地靠在沈信肩头。 对万零这句话表现出来的情意,沈信感觉得一清二楚,他同样很感动,不再说什么,只是紧紧楼了一下万零的肩膀。 不过尽管如此,等到真正颁发最佳编剧奖的时候,万零还是忍不住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颁奖嘉宾。 不仅仅是万零,到这个时候,沈信也有点紧张了,他实在想让万零能够得到这个奖,可惜那并不是他能掌握的。 在沈信看来,那个颁奖嘉宾实在是太磨蹭了,动作慢就不说了,连说话都拉那么长,他恨不得马上扑上台去,用武力迫使那家伙痛痛快快地把获奖人的名字念出来。不过同时沈信也很担心,怕他念出来的名字不是万零。 “万零,《千年迷梦》。”在罗嗦了半天之后,那个颁奖嘉宾终于最终喊出了万零的名字。本来觉得这个嘉宾颇让人讨厌,但当他念出来万零的名字的时候,沈信突然发现这个嘉宾还是蛮可爱的。 而万零的表现却是不同,听到她的名字的时候,她先是一愣,然后才忽然跳起来欢呼一声。接着,她猛地扑到沈信怀里,在沈信脸上亲了一下。这样的亲昵动作万零平时肯定是做不出来的,但在这个激动的时刻,她终于大胆地做出来了。 亲完沈信,万零就上台领奖去了。沈信轻轻抚摸着被万零亲过的地方,只觉百般滋味在心头,从一开始认识万零,万零就毫不掩饰对他的情意,可惜他直到现在才知道这个看似柔弱的少女有着多么执着。幸好,这并不晚。 在万零的名字被宣布出来的时候,已经有很多照相机和摄像机同时对准了这个方向,万零亲沈信的画面自然被无数人拍了下来。不过沈信并不在乎,在他看来,能够记录下来这一刻,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在台下,万零难得地表现出激情的一面,而一旦站到台上,她似乎又恢复到了平常那副怯生生的模样。正如先前震惊了许多人一样,当那个颁奖嘉宾看到万零的时候,也现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来,在他看来,万零实在是太嫩了点,很难相信她居然能够写出象《千年迷梦》这样的剧本来。 一直到万零接过了他手里的奖像,那嘉宾还没有从惊讶中恢复过来,忍不住问万零道:“你能不能说一下,象你这样的年纪,怎么能写出这么优秀而深刻的剧本来?” 对于这个嘉宾的问题,万零稍稍想了一下,马上回答道:“和很多同龄的少女一样,我喜欢梦想。其实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不过幸运的是,我遇到了我梦想中的白马王子,让我的梦可以做得更真。有梦想就有希望,这是我的回答。” 说完这些话后,万零转向台下一躬:“这个奖对我很重要,因为它让我有梦想成真的感觉。谢谢!” 说到最后,万零的嗓音因为激动而哽咽,不过她马上就向台下走去,这一点并没有被太多人察觉。 不过沈信却是例外,从万零上台开始,他就一直注意着她,万零所有的神情举动都被他一一收入眼底。万零所说的话,以及她最后的真情流露,都让他莫名地感到一种震撼。在这样的情绪下,当万零回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任由万零幸福地靠在他肩头,而他自然而然地搂住了万零的肩膀。 心情突然难以控制地感到激动万分,沈信接下来就没有太注意颁奖的情况,直到万零示意他注意台上,他才发现已经要颁发最佳男主角奖了。 万零又开始紧张了,甚至比刚才颁发最佳编剧奖还要紧张,因为和这个奖项有关的是她最在意的沈信哥哥。反倒是沈信浑不在意,他珍惜的东西有很多,渴望的东西也不少,但奖项在这里面却远远不是最重要的。 正是因为这样,看到两个颁奖嘉宾在那里卖弄嘴皮子,沈信就象事不关己一样,反而看起戏来。 “在这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当中,有一个很奇特的人,你发现没有?”女嘉宾说道。 “噢,我想你一定说的是来自神秘东方的人。”男嘉宾微笑着回答道。 “看来你也发现了。” “想不注意也难啊。”男嘉宾感叹道:“当前亚洲最红的影星和歌星,最热心慈善事业的艺人,还是颇具实力的f1车手,更是阿拉伯世界的形象大使,他的头衔数也数不清,这样的人,谁能忽略呢?” 听着这个嘉宾的历数沈信的各项身份,沈信只觉得有趣,而他身边的万零却仰头望着他,轻声说道:“沈信哥哥,我为你骄傲。”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沈信感到无比珍贵,不由更紧紧地搂着万零。 “阿欧!”终于到了最后公布获奖者名字的时候,男嘉宾打开手里的答案,先怪叫了一声。 女嘉宾凑过去一看,却是笑容满面,大声喊了出来:“沈信,《千年迷梦》。” 当沈信的名字被喊出来的时候,沈信自己还没有觉得如何,现场已经沸腾了,欢呼声连绵不绝。这个情况只能说明沈信获奖确实是实至名归,所有人其实一直都在期待着这样的结果。 “沈信哥哥,你该上台领奖了。”万零看到沈信似乎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样提醒道。 “哦!?”沈信如梦初醒,站起身来对着四周挥挥手,这才象台上走去。 看到沈信走近前来,两个颁奖嘉宾都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充满着神秘魅力的中国青年。 “恭喜你!”男嘉宾把奖像递给沈信,同时热情地对沈信说道。 “谢谢!”沈信轻轻一躬,以示谢意。 “能不能给我一张你的签名照片?我可是你的影迷哦。”女嘉宾也凑热闹般地说道。 “当然可以。”沈信微笑道。 “我早知道会是你,你的表现实在是太完美了,如果你不得奖,我会失望到失眠的。”女嘉宾继续开着玩笑,现场一阵哄笑。 “能够得到这个奖项,是我事先没有想到的,毕竟我只是一个新人,踏如影坛也只有两年。”沈信发表着获奖感言:“在这里,我要感谢所有给予我支持和帮助的人。而在现场,我希望刚才获得最佳编剧的万零小姐能和我一起分享这个荣誉,你对我很重要,真的。” 这样说着,沈信向着万零的方向举起了奖像。万零看到沈信的这个动作,忍不住流出了眼泪,这就是她一直期盼着的场面,当视线为泪水所模糊的时候,她想:“这感觉大概就是幸福吧。” 沈信回到万零身边,颁奖还在继续,不过两个人的心思可都不在颁奖上了。 尽管如此,当颁发到最佳导演奖的时候,方令强的紧张不安还是让两个人的思绪回到了颁奖现场。 大概是所有的颁奖嘉宾都喜欢故弄玄虚吧,这个嘉宾也不例外,喋喋不休地说道:“这次的电影节,有一部电影特别的引人注目。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让它的名气这么大,但无可否认的是,这的确是一部优秀乃至经典的影片。甚至不需要我说出它的名字,大家都知道这部影片。” “《千年迷梦》。”无数声音从台下响起,显示出这已经是一个共识。 “没错,我说的就是这部影片。”那嘉宾微笑起来:“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已经获得了好几项奖的这部影片,是不是还能继续增加它获得的奖项呢?” 那嘉宾这么一说,现场马上就静了下来,毕竟在未开盅以前,谁也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事情。在所有人当中,最紧张的自然是方令强,离成功和名扬四海这么近,他自然是难以保持平常心。 “本届戛纳电影节最佳导演是……”那嘉宾拖着强调念到这里,忽然不说话了,反而抬目向台下望来。这突然的停顿效果非凡,现场顿时响起了一阵嘘声,而方令强更是紧张到要窒息的地步。 “方令强,《千年迷梦》。”那嘉宾终于一字一顿地念出了获奖者的名字。外国人念中国人的名字,自然是难免生硬,但听在方令强耳里,却象是仙乐一般悦耳,他一跃而起,低沉地怒吼一声,象是要把从前经历的郁闷都通过这一声吼发泄出来。 当方令强站在台上的时候,那神情很是激动,沈信完全能够理解,因为他知道方令强的过去和梦想,在终于实现他梦想的时候,实在是难以让他不激动。 “在我看来,每一部电影都是一个梦想。”方令强有点语不成调地说道:“导演是一个梦想的策划者,而能够让这个梦想完美,则要靠很多人的努力。在这个光荣的时刻,我首先要感谢参与拍摄《千年迷梦》的所有工作人员。”顿了一下,方令强这才接着说道:“尤其有一个人我要特别感谢,那就是刚才获得最佳男主角的沈信。有了他,才让我能够专心于策划,因为我相信无论我有什么要求,他都可以做到。这部电影的成功,他的功劳应该是最大。” 一个导演如此推崇影片的男主角,自然引得现场一片喧哗,不过想到被感谢的是那个神秘的沈信,倒是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方导,你实在是太过誉了,你身为导演,才是这部影片成功的灵魂。”当方令强从台上下来的时候,沈信连忙对他说道。 “不,我绝对不是客气,而是发自内心是这么认为的。”方令强很严肃地说道:“你演的人物绝对是统领全片的灵魂,如此,电影也是如此。电影如此成功,你确实居功至伟。不信你可以问问万零。” 方令强的语气如此坚决,倒让沈信奇怪起来,不由依言望向万零。 万零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沈信道:“沈信哥哥,你自己觉得呢?” 沈信无言,隐隐觉得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在这部电影里,万零似乎埋藏着其他意思,但那到底是什么呢?沈信一时想不明白。 而不等沈信想明白,一阵惊讶和感慨交杂的嘈杂声音又将他的注意力引向台上。 实在是难以置信,连最佳影片的奖项也颁给了《千年迷梦》,这真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象这样近似横扫的状况,实在是不多见。 不仅仅是沈信,连方令强也是惊讶不已,如果说他以前还因为得不到认可而苦恼,现在突如其来的巨大成功已经让他有晕眩的感觉了。 “天,这真是一个梦幻般的夜晚。”方令强不由喃喃说道,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现实。 是的,这是一个梦幻之夜,在这一夜,通过《千年迷梦》,沈信,万零和方令强都得到了自己应得的承认和荣耀,而且都是他们第一次得顶级奖项。不夸张地说,在这个夜晚,他们都有着陶醉的感觉。甚至当颁奖结束的时候,他们都还没有从美梦中情形,或者说他们还依然当这美好的结果是梦而不是现实。 第二十三章 梦想成真的感觉 热潮再起 戛纳的这个夜晚是醉人的,对方令强来说尤其如此。颁奖已经结束,他犹自满脸放光,走路都摇摇晃晃,完全沉醉在成功带来的兴奋中。万零也同样很沉醉,不过那理由大概比方令强更复杂些。 沈信算是唯一不很在意的人,不过看到方令强和万零高兴的样子,他心里也是很快乐的。尤其是看到万零带着一脸幸福的表情偎依在他身边,更是让他感慨万千。一年多前那个奇特的演唱会后,万零就是这个样子,一年多过去了,发生了那么多事,但这个时候的万零却和那时候一般无二。好象一切都没有变,但沈信自己明白,很多东西已经改变了,但同时也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在变化万千的世界里,这些没有改变的东西分外让他觉得可贵,觉得幸福。突然之间,沈信的神情也变得很激动,不过那激动却是因为人间有情,在这样的情意之下,其他任何东西都显得微不足道。 曾经怀疑过自己所做的一切是不是有意义,但沈信现在的想法则完全不同了,能够让方令强梦想成真,他做过的一些事情已经显得很有意义,同样,他也将为了让其他人能够实现梦想而继续努力,而当这所有的梦想都实现,他的梦想也就不远了。 这样想着,沈信禁不住心中一阵激动,能够从方容的意外带来的打击中走出来,万零是功不可没。而想到这里,沈信更意识到万零其实在他生命里有着自己独特而重要的地位,这让他更明白到,他曾经犯过一个很大的错误,不过还好,时间的流失并没有让这个错误变得严重,相反,从现在看来,一切都还不晚。 如果知道沈信心里的想法,万零大概会更高兴上几分,不过即使是现在这样,她也觉得很幸福了。在她而言,没有比这样的夜晚更让她感到快乐的了,不仅获得了极大的荣誉,而且她最爱的人也正在她的身边,这让这快乐和幸福更是放大了好多倍。 方令强是如此兴奋,恨不得拉着沈信畅谈尽夜,不过看看万零,他也知道这个时候他是很不受欢迎的,于是就识趣地另外找人倾诉去了,只留下沈信和万零在一起。 因为早知道沈信和万零要来,方令强已经为他们订好了房间,临走前方令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们。按照沈信的意思,万零经历了飞行的劳累,而且接着又是这么兴奋的一个夜晚,他想直接送万零回去休息。不过万零却不同意,虽然她确实是有点累了,不过这样美好的夜晚,她实在不愿意过早地结束。 “沈信哥哥,我们去逛逛好不好?”万零兴致勃勃地对沈信提议。 本来是想劝万零老老实实回去休息,但看到万零眼里的乞求之色,沈信不由心软了。在他心里,对万零的要求本就是百求百应,尤其当他明白到万零对他的重要性之后,更是难以拒绝万零的任何要求。而且,万零这个要求并不高,却对她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沈信实在想不出拒绝的话语来。 “好吧。”沈信没有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万零马上欢呼雀跃,表现出了符合她年龄的活跃和兴奋。这景象看在沈信眼里,让他颇感欣慰,只要能让万零这么高兴,做什么也是值得的。 两个人手挽手走过戛纳的街道,同时想起了那一年在新加坡的夜游,心里顿时都产生了很甜蜜的感觉。在戛纳,他们是不用担心有歌迷影迷之类的不速之客的,而且两个人的心境也和那时大大不同,这次游逛可是比那时候更让人沉醉。 不需要说话,只是默默地漫无目的地走着,呼吸着戛纳夜色下的清新空气,倾听着微风吹过棕树带来的自然之声,这情这景,已经让两个人都有身在梦中的感觉。 即使是走累了,万零还是不愿意过早回去休息,于是在她提议下,沈信和她又坐在一片棕榈树下,静静欣赏着美丽的夜景。 象只小猫一样蜷缩在沈信怀里,即使不说话,任谁也能看出万零现在的心情,她所梦想的,大概也就是现在这样了。沈信此刻的感觉分外得灵敏,万零的感情,如果说以前还让他觉得不是很理解的话,现在却是那么得清晰,不由让他感慨万千。轻轻抚着万零的头发,沈信心中一片祥和。 “沈信哥哥,抱抱我。”万零似梦呓般说道。 怜爱地看着万零,沈信完全能够想象得到,这样的要求,大概是万零完全下意识提出来的,或者换句话说,那大概是她早就埋藏在心底的愿望,只是在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场景,她才敢提出来。 感动,激动,沈信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按照万零的要求去做了。万零嘴里咿唔一声,说不出的满足,连眼睛也不想睁开了。 “沈信哥哥,唱首歌给我听吧。”万零紧闭着双眼,又提出一个要求。 “好啊。”沈信答应一声,低声哼起来。一听到沈信的歌声,万零忽然惊讶地“啊”了一声,然后抬头向沈信望去。 万零之所以这么惊讶,是因为沈信所唱的歌是《两情相悦》,那首她自己作词的歌。如果说她写这首歌词就代表着她自己的期望的话,那么现在沈信这么做,无疑就是一种回应,虽然早在期盼,但真正这一刻来临时,万零的感觉就是,那是梦。 对万零的惊讶,沈信心里微叹,不过却没有停止歌唱,只是用眼神回应了万零。简单的一瞥,情意已然尽在不言中,万零对沈信的心意再无怀疑,又惊又喜,同时心中也突然生出极大的羞涩感,她不敢再看沈信的眼睛,只是再次紧紧偎依在沈信怀里。 虽然不再看沈信,但沈信的歌声万零却是一点也没有错过,听着这让她心动不已的深情演唱,她的心都醉了。情到浓处,万零忍不住也随着沈信轻轻地和着,这样的情形,在前一年沈信的演唱会上两个人已经上演过了,不过说到心情,却是大大不同,不过不变的是万零的幸福。 在沈信的歌声中,在填满自己心房的幸福中,万零终于抵挡不住疲倦的侵袭,当沈信的歌声越来越低的时候,她已经在沈信怀里进入了梦乡。即使在梦中,万零脸上仍然带着甜蜜的微笑,这一切看在沈信眼里,更是让他心中充满怜爱。 虽然还不知道到底万零在法国的生活是怎样的,不过从万零回来时的憔悴模样,沈信大可想到她的生活并不象她所说的那么快乐。不过现在已经不同了,短短几天,万零已经象变了一个人一般,重新焕发出少女的青春风采。尤其是现在,即使是睡梦中,也闪现出让人心醉神迷的风情。看到这一幕,沈信心里也是充满了满足,能够让万零快乐,在他而言,是比获得戛纳影帝更值得骄傲的事。 轻轻起身,沈信的动作很柔和,并没有惊动熟睡中的万零。将万零送回了方令强帮他们订好的房间,并且将万零安置好,沈信这才悄悄起身离开。 沈信离开不是为了别的,而是放心不下方容。相比其他人,方容现在的情况更让他牵挂。 和以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方容还是一副人事不省的模样,不过沈信的心情却和一开始大不一样了,即使方容看上去没有什么好转,但他相信,只要他继续努力,总有一天方容会恢复过来。之所以沈信的心境会有这样的变化,完全是因为万零让他相信,有梦想就有希望。 静坐在方容床前,沈信欣喜地发现,虽然方容的意识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但她受到的外伤却在好转,正在恢复着方容原先俏丽的模样。不管怎么说,这确实算得上是一个好消息,至少说明方容是在变化中。 在病房中布了一个隔音的阵法,沈信在方容床头拨响了灵琴。这是他刚来灵感创作的一首乐曲,就是要弹给方容听的。一边弹奏,沈信一边想:“如果万零在的话,她大概一口就可以叫破这首乐曲所要表达的意思,那就是祈祷。” 可以说是祈祷,也可以说是期望,沈信这首乐曲表达的完全是一种对美好对幸福的期盼,那份浓浓的情怀,随着琴声回荡在病房中,久久不息。 在沈信的心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有关他的报道在世界范围内重有掀起一股热潮。说起这股热潮,最先自然是由他在摩纳哥站的状态回勇引起的。此前两站没有积分进账,有关他在f1车坛的报道自然没什么分量,更多是给不怀好意的媒体以落井下石的机会,而对他有好感的媒体,却大数保持了沉默,因为这样的情况,他们实在是没法为沈信辩白什么。 不过这状况随着沈信在摩纳哥漂亮地冲入前三名而大大改变了,虽然只是个第三名,但谁也知道摩纳哥站的困难之处,能够在不利的排位下获得第三名,已经完全表现出沈信不凡的水准。虽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沈信要得冠军已经不太可能,因为落后的实在是太多了,不过对于沈信的实力,这些原先沉默的媒体还是大为首肯。不过对于一直对沈信抱着怀疑甚至是恶意的媒体来说,这只能算是回光返照,他们还是没有什么好话说,不过他们否定沈信的言论却是没有以前那么有力了。 由原先只是那些对沈信没有什么好感的媒体在诋毁沈信,到现在几乎所有媒体都或褒或贬地在对沈信进行着全方位的剖析,甚至进而形成了争论之势,沈信热潮已经很明显了。 而这股热潮,随着沈信在戛纳的风光,更是有愈演愈烈之势。以前的报道是提到过沈信原先是个演艺明星,而且在亚洲范围内影响力极大,不过对于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来说,顶多只了解沈信的《东方之鹰》,至于沈信在演艺界到底有多出色,他们始终没有一个鲜明的印象。但在戛纳电影节之后,这一切可就大大改变了。作为世界第一的电影节,戛纳影帝的桂冠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有着很大分量的,沈信这次荣获戛纳影帝,让更多人认识到,沈信在演艺界的成就,大概不只是媒体炒作的结果。尤其是那部《千年迷梦》,居然获得了如此之多的重量级奖项,让凡是知道这个消息的人都对其非常有兴趣。 不仅仅是普通的影迷,就连各大电影公司也对这部影片有很大的兴趣,刘德华就不得不时常应付很多想要引进这部影片的意向。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千年迷梦》本身就很优秀,但沈信此前《东方之鹰》的成功,以及他突然之间成为世界名人的轰动,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沈信的全方位出击,现在效果是完全显出来了,富有才华的f1车手,成绩骄人的演艺巨星,所有的头衔结合起来,就是一个让人想不通,看不透的神秘人物,让所有人都对其大感兴趣。 这样的结果,甚至让各大媒体内部都产生了争执,娱乐版块的编辑声称沈信既然是一个演艺巨星,那么有关他的新闻自然应该归属到娱乐版,强烈要求让他们一手操作有关沈信的所有新闻。而体育版块的编辑却是持相反观点,在他们看来,不管沈信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他可是一个f1车手,有关他的报道自然该归体育记者来做。 相持不下,最后的结果就是沈信同时出现在娱乐版块和体育版块,而且两方面都对沈信进行了详尽的报道,从演艺事业到赛车表现,同样都是他们共同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这一轮的热潮中,沈信的名声算是达到了新的高度,他在赛车方面的表现固然重新燃起对他有好感的人的希望,戛纳影帝的称号也让众多歌迷影迷更加期盼他的早日归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支持者可就是与日俱增,有的是车迷,有的是歌迷,有的是影迷,还有很多是混合型,对沈信在任何方面的发展都是极力关注。 伴随着媒体炒作的**,沈信《力量》专辑英文版的销量也是再创新高,主打歌更成了世界范围内的流行歌曲,预定了一个经典歌曲的位置。中文版就更不用说了,在亚洲范围内,光是沈信在亚洲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已经让这盘专辑的销量连续刷新了历史记录。 形势喜人,刘德华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在积极筹备把《千年迷梦》投放欧美市场的同时,他也对沈信发出要求,要沈信马上再做出一盘专辑来,趁热打铁,进一步扩大沈信在欧美市场的影响力。对沈信在音乐方面直接提要求,刘德华是第一次,不过形势摆在面前,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把这样的好机会错过,实在是太可惜了。当然,沈信的精神状态恢复正常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若是沈信还是先前那副颓废样子,刘德华肯定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第二十四章 趁胜追击 北美的雨 提出要求的时候,刘德华心里其实还是颇感忐忑,毕竟前不久沈信还是一副激情尽消的模样,他实在难以确信沈信现在是不是对这方面的发展抱有热情。 不过刘德华却是多虑了,沈信现在可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积极和认真,既然他已经打定主意要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那么热情自然也就前所未有得高,如果说此前他还是成固欣然,败亦可喜的心态,那么现在可就是一门心思想要成功了。刘德华的要求可谓正合沈信的想法,沈信想也没想就一口答应。 不仅仅是在这件事上积极,沈信甚至对以前他并不关注的各种报道也开始注意了。看过各种各样的评价,沈信总算更了解了,世界上不仅仅有真善美,更有假丑恶,而这一切通过各种报道,完全体现出来了。这个认识并没有让沈信失去信心,反而觉得他要做的事有了更大的挑战性和乐趣,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不能保证他做的一定能成功,但他绝对可以保证他会不遗余力,能够做到这一点,他已经可以满足了。 所以,尽管摩纳哥站和欧洲站之间只有一周的备战时间,沈信还是优先完成了刘德华交给他的任务。其实这件事也不是很难,作为沈信心路变化的写照,他在方容床前创作的乐曲稍加整理,已经没有问题了。已经决定要用音乐作为武器,沈信对待自己的新专辑的态度可是够严谨的,不仅仅是在艺术上完善,更增加了对市场的考虑,这一点,倒是和方令强的做法相同。 经过繁忙的工作,在沈信奔赴欧洲站的时候,有关乐曲方面已经是万事具备了。而说到歌词,现在有了万零,更是不用担心,尤其是当沈信想到万零几乎能够看穿他的内心,在这方面更是一点担心也没有。 f1赛事中的每一站都是用国家来命名,只有欧洲站例外,它的名字分外让人感到迷惑。其实现在的欧洲大奖赛就是最初的德国大奖赛,只是从1999年开始才正式成为欧洲大奖赛的代言赛道。而说到这条纽博格林赛道,它超长的历史也使它有资格作为欧洲大奖赛的代言。 从整个f1赛季来说,这一站也宣告欧洲阶段的赛事告一段落,下一站可就要奔赴北美而去。 作为对自己很不美好的欧洲巡回的结束,沈信在这一站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虽然最终只获得亚军,没能再为自己增加一个分站冠军,但他还是成功地将舒赫压制在了第三名的位置。获得冠军的自然是另外一个风头正劲的年轻车手,车手总冠军的另一个有利争夺者阿索。 这一站结束,沈信和第一名的差距还是19分,只是对手变成了阿索,而原先排名第一的舒赫则以2分的差距屈居第二位。 分站又少了一站,而与第一名的差距依然巨大,沈信更感到任重而道远。他知道,这其实应该算是比较正常的情况了,获得这样的成绩,其实更符合他赛车的情况,要想夺冠,更需要他有超常的发挥,而在这一站,他并没有能做到。不过这对沈信来说并没有什么压力,他相信,只要他保持现在的心态,他的状态终究会回复到巴林站那么强劲。 欧洲站的比赛结束后,车队忙着准备下一站,也就是加拿大站的比赛,沈信却趁着这段时间回香港完成录音的事了。现在他一点也不担心过多的场外活动会影响他自己的状态,恰恰相反,在他看来,这些场外活动几乎就是一种调剂,极其有利于他保持状态,更能激发他的斗志。 沈信现在已经不把自己在车坛和歌坛的发展看作是不相干的两件事,事实上这完全是一体的,无论哪一方面的突出成绩,都会对他整个事业的促进。沈信的目的其实不外乎求名,只是这名气要大到什么程度,他的胃口可就比所有人都要大多了。只有名气足够大,他才能有机会用自己的音乐影响到更多人。因为沈信相信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有益的,而且他是把这件事当作一个美好的梦想来完成的,沈信并没有因此而为这种刻意的行为感到有什么不妥,尽管秦歌或许会有不同的看法。 在力求尽善尽美的严谨态度下,沈信完成新的专辑《祈祷》可算是大费周章,不过这一切还是在他奔赴加拿大之前完成了。 在沈信走的时候,万零已经把照顾方容的事情一力承担下来了,在她看来,既然是她让沈信重新对方容的苏醒抱起了希望,那么她就有责任为这件事出一份力。因为有着那一晚在戛纳美梦成真的经历,万零现在也是精神抖擞,一扫沈信初见她时的憔悴,沈信对她倒也放心得很。 加拿大站的蒙特利尔赛道设计得很舒畅,不过却没有太直的赛道,反是各种各样的弯道应有尽有。发车后的第一个弯道就足以使最好的车手陷入麻烦,因为出弯后马上就进入一个扭曲的s形弯道,车手几乎都是擦者护墙驶过,稍一不慎就会有出轨之虞。 这样的赛道其实很利于沈信发挥,因为他最擅长的就是在复杂的操作中不浪费丝毫时间,而赛车的稳定性和超级优秀的灵动性也为他完美的操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沈信的开局并不好,不过随着比赛的进行,他的感觉越来越好,排名也节节上升。等到赛程过半的时候,沈信已经冲到了第一名的位置,顺畅的赛道为沈信提供了众多的超车良机,而沈信的操作也近乎完美,丝毫没有浪费每一个机会。就在沈信几乎已经找回在巴林站的感觉,向着自己第三个分站冠军冲刺的时候,天公不作美,突然下起了大雨。 被雨水打湿的赛道光滑无比,沈信不得不改变已经确定的进站策略,被迫进站更换轮胎。 更换轮胎并没有浪费多少时间,车队的维修间效率一如既往的高,但是祸不单行,沈信换过的轮胎却出了点问题,使沈信的操作再也难言完美。 感觉变得别扭,速度也随之而降,沈信眼睁睁看着对手们开始超越自己。被这意外的情况破坏了情绪,沈信再找不到先前那种完美的感觉了,虽然他竭力想要扭转局面,最后也只能获得第四名。倒是林晨表现得异常出彩,意外的大雨反而让他表现得更出色,再次以第三名的身份登上了领奖台。 虽然这次的事故和在圣马力诺的事故很有点相似之处,但沈信的心态却和那时截然不同。圣马力诺站的意外失利预示了他在西班牙站的低迷,但这一站的意外却让沈信对下一站充满了信心,他相信,他离找回自己的最佳状态已经不远了。这是一种感觉,很模糊的感觉,不过沈信对此却是一点也不怀疑。 沈信不怀疑,不代表其他人不怀疑。在车队内部,因为沈信前一段时间的反常,已经弥漫着对沈信的不信任气氛,虽然知道事出有因,众人还是觉得沈信此次的事故似乎要重蹈覆辙了。 车队内部人员尚且有此怀疑,那些本来就想看沈信笑话的人更是不肯放过这个打击沈信的机会。对沈信的状态回勇,他们倒也不敢视而不见,虽然不免还是要贬低沈信几句,说他根本不适合f1赛车,不过却也不敢说得太过分,毕竟沈信的实力还是很明显的。但是,这一站之后,舒赫凭着冠军的10分追平了阿索的积分,两人并列第一,比沈信超出了22分,这个差距可就更大了。于是,这些媒体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这个巨大的积分差距上,对沈信曾经提出想要夺车手总冠军的说法进行了毫不留情的嘲笑。 这些情况沈信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了,对于这些不负责任的报道和评论,他虽然什么也没说,但却因此而更多斗志。这些报纸有不少是美国的,而下一站比赛就是美国站的比赛,倒让沈信下定决心要在美国进账自己的第三个分站冠军。 两站之间同样是只有一周的间隔,沈信结束了加拿大站的比赛后,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就赶往美国。 上一站的轮胎问题使得沈信对这个以前并不是很重视的问题也开始重视起来,考虑到美国站也说不定还会有同样的情况出现,沈信首先想到的就是雨中作战。其实说起来加拿大站的事故更应该归咎与车队工作人员,不过沈信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人毕竟是要望前看的,出了问题不可怕,只要找到解决的办法就好。 在沈信一再的强调下,车队本来就对这个问题很重视,现在更是当成了当务之急来抓,虽然大多数人认为同样的情况不可能连续出现。在车队人员忙碌的同时,沈信自己也在模拟的雨中赛车中进行着训练,有备无患,熟悉了这一条件下的赛车,再有同样的情况可就不会手忙脚乱了。 紧张的一周备战很快就要过去了,星期五的自由试车时间,沈信和车队其他人员一起出现在了印帝安那波利斯赛道。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沈信在这里遇到的情形可谓奇特。 经历了前面八站的比赛,沈信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同样也没有想到过。在众多的围观人群中,居然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一大阵营明显是沈信的支持者,不仅很热烈地向着沈信挥手致意,大声喊着口号,最后更是合唱着《力量》这首歌来为沈信和唐风车队助威。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沈信在美国的影响力已经非同小可,《力量》的流行且不说,这些人为唐风集团呐喊助威,很明显也是爱屋及乌,因为沈信而支持。 和这些沈信的支持者相对,另外一帮人同样态度明确,不过却是对沈信和唐风集团极度仇视,不仅在唐风集团试车时发出嘘声,更指名道姓地对沈信进行着漫骂,那言辞可谓不堪入耳,而且带着明显的种族歧视。这番话听在其他人耳里固然是气极变色,连沈信也觉得过分之极,倒不是光说这些漫骂之词难听,而是沈信一直认为种族歧视是最恶劣的人性之一。 说起来沈信倒是被他的阿拉伯兄弟所连累了,自从传出他担任了阿拉伯世界的形象大使之后,他已经被很多美国人当成了敌人。而他的声名越盛,这一部分人就对他越仇视,现场对他漫骂的人当中,颇有不少是专门跑来过瘾的。而那些一直对沈信抱有恶意,对他的报道多以负面新闻为主的媒体,其实正是代表了这一部分人的心态。 生气归生气,沈信还是不想跟这些人一般见识,他更愿意用在赛道上的表现来让这些家伙闭嘴。不过让沈信比较生气的是,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们居然也带有这样的倾向,不仅放纵漫骂,而且还有意无意地让几个意图不轨的家伙扑到了沈信的面前。这样的招数自然无效,不过却让沈信对自己在美国的形象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沈信同样也没有抱怨自己受阿拉伯人的形象所累,在他看来,美国人自己并不比阿拉伯人更高尚。 如果说这些无聊的家伙让沈信很郁闷的话,他那些支持者的坚定倒让他颇有几分感动,居然和那些仇视他的家伙们对骂起来。现场的混乱难以言述,不过很明显那些警察们也是早有准备,并没有让事态扩大。 经过了星期五这么一场风波,在唐子凡提出抗议之后,星期六的排位赛还算风平浪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里憋了一股气,沈信在排位赛中的表现一如在巴林站,那股风驰电掣的劲头,顿时让所有的对手都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个曾让他们感到无法抗拒的沈信又回来了。 丝毫没有悬念,沈信最终以创记录的单圈成绩获得了杆位,虽然正式比赛要等到明天才开始,这个结果已经让所有的对手都感受到了压力。 不知道是不是要证明沈信的预感能力很强,美国站的正式比赛前,天空果然飘起了雨。这场雨倒让沈信的对手们多了几分期望,因为他们当然没有忘记,上一站沈信就是在雨中失去领先优势的。 对这个情况,沈信和唐风车队的工作人员可都是成竹在胸了,他们这一周可不是在休息,关于如何应付雨中作战,每个人都已经做好了准备。 信号灯闪过,注意力一直集中的沈信没有浪费哪怕0.01秒的时间,一马当先地冲进了雨中。 第二十五章 雨中的胜利 宣传活动 沈信并没有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不过他一周的针对性训练的效果却再明显不过了。和其他人或多或少都对这种情况下的赛车不太适应的情况下,他冲入雨中的时候,心里反倒觉得这才是最合适的赛车状况,对大雨还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首位发车已经给了沈信很大的优势,而且很幸运的沈信选择的是重油战术,确保了赛车的稳定性,使得沈信使得沈信一开始就将优势保持住了。 意外的雨对沈信也是一种帮助,经过一周的针对性强化训练,他对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已经了然于胸,从启动到其后的操作,他都完成得滴水不漏。而印地安那波利斯赛道的独特设计,也让沈信有了更多拉开与对手们距离的资本。 说独特,是因为发车后不久就是一个九十度的转弯,且不说沈信本身就擅长弯道,光说沈信对雨中作战的熟悉,已经让沈信具有很大优势了。 丝毫不拖泥带水,沈信漂亮地转过这个弯道,而接下来的一段赛道才是对车手们的重大考验,因为那是f1赛事中绝无仅有的一个卵形赛道。 f1众多车手中,没有多少人有跑卵形赛道的经验。而从来没有玩过这种卵形跑道的f1车手,在这里将会碰到最严峻的考验。 尤其是在雨中,这段赛道的难度更是倍增,即使能够保持安全,那速度也绝对是快不起来。沈信首位发车,加上在第一个弯道上的完美转向为自己赢得了不小的优势,在他开始进入卵形弯道的时候,后面根本没有人来骚扰他。 这么有利的状况自然有利于沈信的发挥,他将自己连续操作发挥得极其完美,丝毫没有浪费时间,更没有出什么大错,他顺利地通过了这段本赛道最困难的赛程。 接下来的一段很长的直道,自然更是没有什么问题,沈信早已经熟悉雨中的道路状况,速度保持得很好,完全把握到了安全和速度之间的平衡。 直道之后是一个夹子形的弯道,沈信也没有遇到什么问题。顺利通过后,沈信不由吁了一口气,最困难的部分已经完成,后面的赛道已经不算有难度了。 在一个椭圆形的大弯道之后,沈信冲上了冲刺直道,这个时候,他的对手们已经远远被他抛在后面。 当沈信跑完第一圈的时候,在维修间关注着比赛的唐子凡等人也大是兴奋,马上通过无线电告诉沈信:“太棒了,第一圈你已经领先第二名六秒了。” 六秒已经是一个极大的优势,但沈信并不因此为满足,他继续向前冲去,精神集中到了极点,操作也更完美。 沈信的状态渐渐提升,赛车丝毫不受雨的影响,倒象是一只皮艇飞驰在海面上。落在最后面的车手已经被沈信逐渐赶上,而且沈信也马上毫不客气地超越了他们。在这些车手看来,沈信的表现实在是太让人吃惊了,他的速度似乎因为下雨反而更快了。这当然是错觉,只是每个人因为下雨的缘故而减慢了速度,沈信的速度就分外显得快了。不过即使如此,能够在雨中保持这样的速度也足以让所有人瞠目结舌了,而且很明显沈信操纵得绰绰有余。 在看似疯狂地超越着落后已经整整一圈的车手们时,沈信的心态却是从来没有过的平和,他几乎是在享受着比赛,而不是在争夺冠军。不过他的优势是那么大,已经用不着刻意去追求了。 赛程过半,沈信第一次进站,这时候比赛基本上已经没有悬念了,因为沈信即使在出站之后,仍然保持着对第二名极大的优势。沈信的表现让所有的对手沮丧,不过看台上等着看沈信笑话的人还不肯罢休,恶毒地诅咒着沈信再一次遭遇象在圣马力诺或者是在上一站加拿大那样的厄运。 可惜这次沈信并没有出现那样的事故,甚至那些人越诅咒,沈信反而跑得越好,等到比赛临近尾声,他的领先优势已经大到可以一边驾驶赛车,一边欣赏雨景了。 没有意外,一切过程按照它应该进行的那样进行着,沈信的赛车最先结束了全程比赛。当沈信的赛车风驰电掣地冲过终点线时,看台上欢呼声和嘘声都是震天而起,虽然是在雨中,仍是显得气势壮观。而接下来,就是诅咒和赞美的交响曲。 赛车倏地停下,沈信从车中一跃而出,不顾漫天大雨,他高举起双臂面向着看台傲然站立。赞美和诅咒的分贝马上因为沈信这个动作而提高了,但沈信却显得丝毫不为所动,脸上的表情既不是高兴,也不是生气,他只是很庄严地继续保持这个动作。 沈信的动作是如此奇特,附近的人的目光都被沈信吸引住了,甚至连还在进行的赛车也没有人关注了。而就在他们刚把注意力转到沈信身上时,本来因为大雨而显得模糊的沈信,突然变得清晰起来。雨好象害怕似地躲开了他,丝毫淋不到他身上,一片朦胧之中,沈信的表情动作看起来是那么神圣。虽然只是一刹那,但看到这一幕的所有人都觉得印象深刻,在他们想来,那一刻他们看到的是神。 这是沈信故意而为,以他的功力,将要落到自己身上的雨丝逼开自然是轻而易举。而之所以做这么个动作,只是为了给那些讨厌的家伙一个震撼。事实上他做到了,虽然只是一刹那,但沈信那一刻的庄严却已经深深烙印在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的心里。不仅仅是沈信的支持者感到印象深刻,就连对沈信有敌意的人,在这一刻也哑口无言,那一幕给他们的震撼实在太大了,令他们觉得难以与沈信为敌。 这一刹那之后,沈信恢复常态,缓缓走向维修间,而本来喧嚣冲天的看台,已经鸦雀无声。大多数人都觉得刚才的一幕是幻觉,可即使如此,他们一时之间还是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于是,难得的静寂笼罩在看台上。 比赛终于全部结束了,沈信第三次以冠军的身份站上了领奖台,再一次享受着香槟雨带来的快感。因为有着沈信先前卖弄的一手,加上沈信那优势明显的胜利,现在本应该是嘘声最大的时候,却是没有多少人嘘他了。即使有那么一点杂音,也马上就被对沈信的欢呼所掩盖。沈信的表现,让所有人都从此铭记。 对于本站的结果,唐风车队的成员们都是大大满意,林晨只获得一分的遗憾完全显得微不足道。不仅仅是因为沈信获得了分站冠军,更主要的是,经过这一站,沈信重新鼓起了所有车队成员的信心,虽然沈信和前两名的差距依然巨大,但以沈信这么神乎其神的状态,似乎要追上也不难。 林晨同样也是这种心情,他的失败之处并不是因为大雨,实际上大雨并没有太过影响他的发挥,但那个卵形赛道可是让他吃足了苦头。虽然事先他也早预想到这段赛道很困难,但实际上的困难仍在他预想之外。不过那一点小小的失落,已经随着沈信的夺冠烟消云散了,在林晨来看,沈信的神勇才是车队最大的保障。虽然他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但他一直记得很清楚,他只是一片绿叶,沈信才是红花。即使在沈信连续两站没有积分的时候,他都是这么认为,现在自然更是。 赛后自然不了记者招待会,而时隔六站再次获得分站冠军的沈信自然是众矢之的。虽然不能不承认沈信确实是一个合格的胜利者,但抱有偏见的美国记者还是对着沈信提出了很多无聊的问题。不过他们那些问题对沈信却是什么效果也没有,在沈信彬彬有礼同时也绵里藏针的应付下,除了领教了一番沈信对付记者的绝招之外,这些人什么也没有捞着,最后怏怏而去。 记者招待会后,车队成员马上又忙碌起来了。虽然沈信最近的表现良好,这一站更是又获得一个分站冠军,但没有人有心情庆祝,一方面是因为沈信毕竟和前两名还有着巨大的积分差距,这个胜利的意义并不是很大;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从沈信身上他们又看到了沈信夺冠的希望,为了那份希望,他们更愿意多花心思去备战,如果梦想成真,等到赛季结束再庆祝也不晚。 积分差距的巨大是无法忽视的,但沈信在这一站的比赛却是那么得完美,和其他车手比起来,那优势实在是太明显了。将这些情形看在眼里,本来已经死心的所有车队工作人员,突然又想起那巨大的赌金,并且重新憧憬起来。虽然希望渺茫,但那赌金的巨大已经使得所有人愿意为这个渺茫的希望付出所有努力,并不因其渺茫而放弃奢望。而在这样普遍的心态下,根本不用唐子凡督促,所有人自动上弦,开始各司其职地为下一站准备了,他们当然知道,沈信再厉害,如果得不到他们的有力支持,要挽回这么大差距也是不可能的。为了翻好几倍的薪水和奖金,哪怕那只是一个奢望,他们也开始拼了。 从摩纳哥站开始到美国站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了四站的比赛,那紧张和劳累就不用说了,但现在整个车队不仅没有丝毫疲态,反而显出蓬勃向上的朝气,也不得不让沈信感叹,唐子凡全民皆赌策略的威力实在够强大。当然对这样的情况,沈信是举双手赞成的,有了这样的团队做后盾,他更不把那看似巨大的积分差距放在眼里了。 车队成员开始离开,沈信却独自一人留下了。并不是为了观光,而是刘德华已经见缝插针地在这段时间给他安排了一个宣传活动。反正离下一站还有两周时间,沈信也习惯了这么繁忙的生活,更期望在正式进军美国市场之前先把前戏做足,他毫不犹豫就同意了刘德华的安排。 和刘德华见过面,商谈了一番宣传活动的具体安排,沈信夜里却是回香港度过了。在他心里,一直放心不下的就是方容了,即使他已经打定主意,不管需要多长时间方容才能醒来,他都会一直等下去,但在他心里,自然还是期望这个日子越早来到越好。 奇迹还是没有出现,方容并没有什么苏醒的迹象,不过见了见万零,也让沈信的心情很愉快。万零照顾方容照顾得很周到,不仅把什么事情都处理得井井有条,甚至还有心情和没有知觉的方容窃窃私语。沈信看得好奇,问万零是怎么回事时,万零一本正经地回答,她在给方容讲故事。 万零的回答差点让沈信笑破肚皮,万零也实在太孩子气了,方容又不是小孩子,给她讲故事有什么用?更不要说她根本听不到了。对沈信的反应和反问,万零只是白了他一眼,然后说他不懂。 沈信还真不能不承认,对女人的心,他确实是不太懂。感觉万零这么做或许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在,沈信倒也不是完全否认万零的做法,不过即使他这样想,看到万零对着方容说着什么,他还是觉得想笑。 刘德华为沈信安排的宣传活动,首先是为他的新专辑《祈祷》在美国上市所做,但又不仅仅如此。虽然沈信入行不久,但无论是在音乐还是电影方面,他都已经积攒了一批精品,现在刘德华就是要借着沈信在世界范围内的名声大振,而将沈信的作品推向世界,《祈祷》只是一个序曲罢了。 宣传活动非常成功,这一段时间有关沈信的报道实在是太多了,即使是再孤陋寡闻的人,对沈信的大名至少也是听过,这让沈信的宣传活动一开始就掀起了**。虽然有不少人对沈信极为敌视,但在沈信前一盘专辑《力量》和电影《东方之鹰》的影响下,对他有好感的人更多。 在宣传活动中,沈信自己的形象也显出了极大优势,不能否认,长得帅就是有好处。看到他英俊而潇洒,即使有恶意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当然,同样无可否认的是,沈信还是一个很有才华且多才多艺的人。英俊潇洒,加上沈信才华横溢,再加上沈信待人和善,谈吐幽默,通过这一系列活动,沈信的魅力已经开始影响到美国人了。如果说以前沈信还只是一个名词的话,通过这番活动,沈信可就把自己活生生的形象展现出来了,对于这个神秘的中国天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欢和支持他了。 第二十六章 奋起直追 连站连胜 九站过后,沈信的积分是54分,而他最强大的两个对手阿索和舒赫则分别是74分和72分。这样的积分差距实在是太过大了,依常理来说,本赛季的车手总冠军已经是阿索和舒赫两个人的囊中物,唯一的悬念就是到底他们两个谁能获得最后的胜利。 不过这只是按常理来说,因为有了沈信的存在,似乎事情就不能按常理来看待了。虽然状态差的时候差到一塌糊涂,表现得完全符合他新人的身份,毫无竞争力,不过一旦状态好了,沈信的表现却是超一流水准,让所有的对手都感到难以匹敌。 虽然除了舒赫以外,再没有其他人明确表示出来对沈信的忌惮,不过状态好的沈信绝对让人感到棘手,这大概是所有车手的公认。 在沈信的两个最主要的对手中,阿索表面依然保持着对沈信不太能看得上眼的态度,认为沈信对自己完全没有威胁,沈信再一次获得分站冠军,在他看来只是沾了大雨的光,并不会对他有什么威胁。之所以态度敢这么嚣张,大概也是因为在积分榜上领先沈信20分,有这么大的优势,阿索的态度自然理直气壮。 不过相对于阿索的不屑一顾,舒赫的态度就慎重得多,对沈信的评价也高得多。他甚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坦承,在他心目中,沈信是仅排名在阿索之后的他的第二大对手,虽然积分差距颇大,但他还是觉得如果沈信能够一直保持状态,并不是没有可能夺冠。 在舆论对沈信在f1车坛的前途普遍持悲观论调的时候,舒赫这个说法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更让沈信的支持者欣喜若狂。因为做为f1车坛资格最老的车手,又是历史上最成功的车手,没有人敢否认舒赫的专业,他的话比任何资深专家的评论都更让人信服。有他这一番话,沈信的支持者们自然深信不疑,更是翘首期盼,想要亲眼目睹这难得一见的奇迹。本来很多人都只是沈信的歌迷或者影迷,并不如何看重沈信在f1车坛的表现,现在却都在期盼着舒赫说的话能够成为现实。 也正因为舒赫的话绝对够分量,在他表现出对沈信很是推崇之后,他的这篇专访在被各大媒体竞先转载,并进一步引发了很大的争论:沈信到底还有没有希望夺冠?对沈信不友好的媒体倒也不敢否认舒赫的观点,不过又抓住那句“一直保持状态”大做文章,认为沈信一直将现在的良好状态保持下去绝无可能,在圣马力诺的失利就是前车之鉴。而支持沈信的媒体却是另一番看法,沈信表现失常的那两站,原因一直没有公布,他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沈信自那以后节节上升的状态,却给了他们信心,他们认为沈信已经度过了初次涉足f1车坛的瓶颈,状态还会进一步提升。只要赛车不出问题,沈信夺得冠军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争论一时间自然是没有什么结果,不过却算是把f1这项世界第一的汽车赛事的知名度和关注度更是炒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看到这情形,伯尼大概又要庆幸他英明的选择了。 在铺天盖地的争论中,对沈信的报道更是有增无减,沈信热潮一时半会儿丝毫没有降温的意思。 而当沈信看到这片专访的时候,争论已经进行得热火朝天,他也已经结束了宣传活动,与车队其他人员汇合了。对争论沈信并不太在意,但对舒赫的推崇,他却是感动无比,虽然他为人淡泊,但能够被战绩这么辉煌的前辈车手如此看重,心里也不禁隐隐有着骄傲之意。 本来就已经对沈信重燃希望,再加上舒赫的这番话,车队人员更是对前途重满信心,他们看着沈信的时候,仿佛看到的就是荣誉和金钱,而不只是一个人,这让他们本已经振奋无比的精神更加高昂。 车队斗志昂扬,沈信自然也不甘落后,他明白,如果再有什么闪失,使得以唐子凡为首的这帮赌徒再次失去希望,那后果可是极其严重的。这样想当然是出于戏谑的心理,不过也说明沈信现在的心态确实是够轻松,正如舒赫所说,只要他能够将状态保持下去,那么夺得冠军就不是不可能。 轻松归轻松,沈信在备战上却是丝毫不敢懈怠,即使是在宣传活动期间,他也不忘在闲暇时间进行车赛的模拟训练,回到车队之后更是勤练不止。说起来他在赛季前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这样的训练,不过和那时比起来,现在的训练却是更具针对性和实战性。那时的他还完全没有f1赛车的经验,模拟训练颇有点纸上谈兵的味道,虽然对赛道够熟悉,但说到实战中的具体情形,却还是想得不够周到,训练也难免会有错漏之处。而现在,经过九站的比赛,尤其经过没有积分的那两站和加拿大站的意外,他也算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备战更谨慎和周到,力求把什么意外情况也考虑在内。 自己的备战认真严谨,沈信同时也没有忘记和林晨时常交流。林晨固然对沈信佩服得五体投地,沈信对林晨也是欣赏有加。他自己知道自己事,他的情况不能当成常理,毕竟他不是普通人。而作为真正的f1新人,林晨的表现才是真正让人刮目相看的,很少有人能够在第一年就有他这么好的表现,只是沈信的光芒太盛,倒让所有人忽视了他的表现。别人不太注意,沈信却全看到了,他对林晨在f1车坛的前途可是抱着极大的期望。 沈信关注林晨,除了提携他之外,还有着对车队总冠军的期待,要达到这个目的,自然少不了林晨的杰出发挥。说起来唐风车队在车队积分榜的位置也在前列,不过说到和第一名的差距,却是同样显得高不可攀。不过沈信现在信心爆棚,对那差距已经有点视而不见了,他相信只要他和林晨都能稳定发挥,双冠王就不只是梦想。 积极的备战中,时间匆匆而过,新的一站法国站的比赛就要开始了。北美两站之后,f1重心再次回到欧洲,接下来的七站可都是在欧洲赛场进行。在整个赛季的赛事中,法国站可以说是标志着一个新阶段的开始。正因为如此,所有车队车手都摩圈擦掌,领先者固然要想办法巩固自己的优势,落后者也准备全力一搏。 在法国站的正式比赛前,万零再次赶到车队,为沈信现场呐喊助威。这其实也不是专门而来,只是万零正好赶上。已经决定在沈信比赛期间替沈信照顾方容,万零这次是赶到巴黎去办理相关手续,她在巴黎的留学生涯就要告一段落了。这当然是一种牺牲,不过为了沈信,她丝毫没有什么怨言。 对万零的这一番心意,沈信自然是心知肚明,感动之余,更是力求表现,要把自己的良好状态继续保持下去,这是目前他唯一能够做的事了。 承办法国站比赛的马尼格赛道地处法国中部,是所有赛道中最光滑的一个,充满了缓慢的弯路和发夹弯。从观赏角度来说,很多车迷都觉得它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因为这条赛道对于车手的挑战性并不是很大。 不过即使是这样,这一站的比赛还是吸引了众多的到场观众,并且收视率也是创了一个记录。而说到这种反常的情形,就不能不说是沈信的功劳,他最近可是全世界风头最劲的人物,那号召力可就大了去了。尤其是这里是法国,他在戛纳电影节捧得桂冠的情形犹历历在目,自然是不乏人捧场,光是为了现场见他一面来观看比赛的人就不知道有多少。 而对沈信来说,虽然预料到会有不少人捧场,但当他看到现场那么多人在为他加油的时候,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他对他现在的处境其实并不太了解,根本没想到他居然已经有了这么多的支持者。 这当然不是什么坏事,实际上这意外之喜更给了沈信激情和信心,使得他在法国又完成了一次完美的演出。 没有意外的天气情况,赛车也没有出什么问题,沈信从头到尾一直控制着比赛,连续第二站获得了分站冠军。 从场面上看似乎沈信赢得很是勉强,因为他最后领先第二名舒赫的优势并不大,不过身在局中的舒赫自己清楚,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机会。即使是在比赛当中他有过短暂的领先,那也已经是在沈信的掌握之中,一旦他进站,沈信就马上反超过去,而等到两个人都最后一次从维修站出来,沈信已经确保了胜利。之所以优势不大,是因为沈信觉得没有必要强求成绩,只要能胜就好,他的节奏一直都把握得很好,完全随着舒赫的节奏而保持着自己的节奏,游刃有余地就又得到一个分站冠军。而说到阿索,这一站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可是比起沈信和舒赫来,那就要差一点了,最后获得了第三名。 比赛结束后,沈信向着看台频频致意,而看台上的反应也没有让他失望,那欢呼声也是他听到的最响亮的一次。尤其是万零,这是她第一次在现场见到沈信获得分站冠军,高兴得当场就哭了起来,并且在看台上拼命向沈信挥手,那份激动,比沈信自己更强烈得多。 这一站比赛比赛后,万零马上回香港去了,尽管她很想呆在沈信身边,亲眼看着沈信获得一次次胜利,但她知道方容这时才是更需要她照顾的,也就只能放弃这个心愿了。在她心里,其实更期盼的是方容能够早日清醒,那时她和方容一起为沈信加油助威,心情和效果想来肯定是大大不同。 法国站之后,紧接着英国的银石赛道,两站之间只有一周的时间,沈信等没有时间停歇,马上直奔英国去了。 作为f1赛事的老资格赛道,银石赛道早为所有车手所熟悉,这里的速度很快,要求赛车有优秀的空气动力装置,对车手和赛车来说都极具挑战性。比较有趣的一点是,这个赛道的出发线非常怪异,并不是每个车手都可以看得见出发信号灯,因为列队等候出发的车手们排在一个弯道上。排位靠后的车手在这一站不能直接看到信号灯,因此必须注意前面的车手的动静,见机行事。当然,对于现在状态上佳的沈信来说,这一点他根本不需要考虑。 赛车在动力上是比不上舒赫和阿索,沈信自己知道的很清楚,所以早就预料到这一站的比拼会很激烈,而结果也确实如他所料,这一站的比赛是他经历的最艰难的一站。 总的说来,在这一站,沈信和他的两个强力对手的表现都堪称完美,各自车队的工作人员也都表现出色,在维修站都没有浪费多少时间,可以说是一次相当公平的比拼。 虽然沈信的赛车在动力稍逊一筹,不过他高人一等的操作却把赛车的这个缺陷给掩盖了,而且省油的引擎能让他在保持速度的同时比两个主要对手少进站一次,也是一个极大的优势。这些条件综合下来,就使得沈信在这一场面对面的比拼丝毫不落下风。 比赛一开场,沈信和舒赫以及阿索就一马当先地冲到了最前面,刚开场就形成了沈信三人的领跑形势。沈信虽然被舒赫和阿索挤到了第三名,不过却紧紧追在他们后面,倒是和第四名的距离拉开了不少。 在比赛的大部分赛段,沈信一直是稳稳保持在第三名,倒是阿索和舒赫的争夺激烈无比,两个人交替领先,互不相让,不过谁领先也没法把差距拉大。而等到比赛进行到尾声时,一直比较沉默的沈信才开始发力,趁着阿索和舒赫各自最后一次进站的时候,已经不需要再进站的沈信就快速赶了上来,跃居首位。 这是沈信本站第一次领先,少进站一次正是关键所在,而恰到好处的载油量,也让他并没有因此而牺牲太多的速度,所以一旦他把持住了第一名的位置,阿索和舒赫再想反超可就难了。 沈信一直领先到了最后一圈,牢牢保持着自己的领头羊位置。 而作为决定胜负的一圈,最后这一圈的争夺可就让现场气氛紧张到家了,高速,高水平的操作,高手间的斗智斗勇,让所有观看比赛的人都感到有点透不过气来。 不甘心被沈信夺走胜利,最后时刻阿索和舒赫都紧追不舍,不放过任何超车的机会。而这个时候,沈信完美的操作和对形势精确的判断可就体现出来了,即使在最合适的超车位置,沈信都没有给阿索和舒赫太多机会,他们的超车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最后,舒赫已经看出很难从沈信手中夺回胜利,索性放弃,老老实实承认失败了。 阿索却不服气,依然不依不饶,等到全场的最后一次超车机会,他觑准时机就冲了上去。他的斗志是够高,不过这一次他还是失算了,在沈信完美的操作下,他不仅没有超车成功,反而因为操作上的失误浪费了不少时间。 阿索的这个失误可谓后果严重,本来他如果不超车的话已经稳居第二位,却因为这个失误把第二名的位置拱手让给了舒赫。如果说这个结果还是他能够接受的话,那么另外一个得利者可就让他火冒三丈了。在他还没有将赛车的速度调整过来的时候,林晨居然也趁机后来居上,超越了他成为第三名。 偷鸡不成蚀把米,阿索的气恼可想而知,同时对沈信这个他一直不肯承认是他有力对手的车手有了新的认识。虽然不会象舒赫一样明确表现出来,但他心底,已经把沈信列为最危险的对手之一了。 对于这一站的结果,最高兴的人大概就要数唐风集团的所有工作人员了,两个车手一起登上领奖台,这可是头一次。而且一个冠军,一个第三名,在积分不利的情况下,沈信和林晨这一站都发挥出了极高水平,不论是沈信争夺车手总冠军,还是车队争夺车队冠军,那积分差距都一下子缩小不少,希望仍在,形势乐观。 不过事实上差距还是不小,这一站后,舒赫取代了阿索,以88分位具车手积分榜首位,而阿索则以85分居次席,依然保持着对舒赫的压力。单从积分上看,这两人依然傲视所有车手,包括沈信在内,暂时还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们的领先地位。 沈信连续的三个分站冠军固然很威风,但和第一名的差距仍然有14分,若想夺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差距归差距,现在可是没有人敢小觑沈信在赛车上表现出来的才华了,连续三站都得到了分站冠军,沈信用行动宣告:现在谈论冠军归属为时过早,至少,不在冠军热门人选上加上他,那是绝对不行的。 第二十七章 形势大好 德国站 和沈信在f1车坛连战连胜,风光无比相辉映,与他有关的其他方面的势头也是一片大好。 首先是刘德华的天与地公司,虽然没有沈信的参与,那发展势头也是极其生猛。多年的苦心经营终于初见成效,刘德华不仅因为唐风集团支持而不需要为资金犯愁,手里握着的一大票人才更是巨大的财富。从演员到导演到相关技术人员,天与地公司可谓人员鼎盛,在人员上根本没有什么问题。而厚积薄发的结果就是,天与地公司这一年不仅推出了不少有潜力和实力的新人,引得业界侧目,更是佳作不断,让人叹为观止。 而在所有人当中,最风光的就是秦歌了。因为沈信的缺席,刘德华就把他当成了重点培养对象,这一年颇是为他打造了几部极其优秀的影片。包括《东方之鹰》在内,只要有秦歌参与,每一部的票房和反响都极其不错,可算是扬眉吐气了一把。虽然在西方还没有什么影响,但至少在亚洲范围,他可是当前人气第一的新星了,甚至很多老资格的天皇巨星都比不上他的影响力。除了电影方面,秦歌在歌坛的发展也很顺利,虽然难言是一流水准的表现,不过发行的几张专辑销量都很稳定。而按照秦歌自己的说法,之所以能有这样的良好表现,全是因为没有了沈信这座大山压在他头上,他才得以翻身做主人。 而除了秦歌之外,天与地公司其他人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带动了整个行业的兴旺,天与地公司业界领头羊的地位没有人能否认。而按照天与地公司现在鼎盛的阵容来看,这样傲视业界的状况还将长期继续下去。 不过这同样也是好事,天与地公司的兴盛昭示了娱乐行业的光明前途,越来越多的资金和人才投身到了这个行业,形成了无比兴旺的态势。在天与地公司之外,其他电影唱片公司也加大了投入,虽然比不上天与地公司的如日中天,却也同样红火无比。现在整个行业也是蒸蒸日上,形成了极好的氛围和发展态势。 虽然一时之间还很难对整个世界形成影响,不过从目前的情况完全可以预想得到,按照这个态势发展下去,中国电影和音乐崛起世界只是时间问题。 除了刘德华的苦心经营之外,这么好的态势同样有沈信的功劳。他的影响力之大就不用说了,最关键一点就在于沈信用自己的表现,通过f1车坛这个大舞台展示了中国人的风采,让所有人对中国这个正在强盛中的文明古国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沈信热潮的持续,也使得这兴趣在一时的轰动之后归于沉寂,在他持续表现出良好状态的同时,世界对中国的兴趣也一直在持续。 而除了在车坛的强势表现之外,沈信在戛纳捧得影帝桂冠也是一项极其有影响力的荣誉,使得本对中国电影兴趣缺缺的西方观众也开始关注起中国电影来。不仅是沈信自己的作品,连带其他优秀的中国演员也赢得了世界瞩目。虽然现在还不能说中国电影已经足以影响到世界电影的格局,不过只要这样的情况维持下去,中国电影人扬眉吐气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沈信的良好表现,不仅为已经进入良性循环的国内娱乐行业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样也带动了唐风集团的发展。在沈信连续夺冠的同时,唐风集团的业务也是蒸蒸日上。 实际上即使不能获得冠军,沈信的表现也算是为唐风集团打开欧美市场做出了极大的促进。一个戛纳影帝,加上沈信在赛车中的杰出表现,在沈信名气越来越大的同时,唐风集团的形象也得到了极大的宣传。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唐风集团生产的汽车已经成为欧美市场的新宠,尤其赢得了年轻人的喜爱,很多人都以驾驶唐风集团的汽车为荣,引领一时风尚。在这样的情况下,唐风集团的汽车在欧美的销量节节上升已不必多说,而且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已成为了顶尖品牌之一。只要这势头保持下去,唐风集团本年度的欧美战略就已经是大获成功,持续繁荣可期,更绝对不会影响它在日本的地位和影响力。说到这一点,大概是杨天最重视和在乎的。 而除了汽车销售的情况美好外,车队本身的情况也是引人侧目。如果说一开始车队能拉到巨额赞助还只是因为沈信的缘故的话,现在唐风车队本身已经是一块金字招牌,不仅一开始的赞助商乐得合不拢嘴,新近表示出赞助意向的商家更不知道有多少。可以预想的是,即使沈信本赛季后离开车队,也不会太影响到车队的经营。这样的情况可是大大出乎唐子凡的预料,让他又惊又喜,一扫先前的愁眉不展。 春风得意,风光无限,唐子凡现在可是整天笑容满面,闲暇时间,他还时常哼着沈信的歌,一副逍遥自在的模样。也就只有想到方容的状况不佳时,才能让他的脸上显出一丝愁容。不过即使在这方面,他也显得达观无比,在他看来,有沈信在,方容的问题也迟早会解决,并不需要太担心。 而说到沈信自己的发展,车坛的表现先不说,在电影和音乐打入西方市场方面,他依然走在所有人前面。通过在美国的一系列宣传活动,加上他在f1赛车中的良好表现,现在不仅仅是他连续两张专辑都销量惊人,《千年迷梦》也同样取得了很好的票房,虽然上映才是刚刚开始,但已经注定肯定会在年票房榜上获得一个席位了。 而《千年迷梦》的良好票房,也同样引起了欧美方面的极大关注,对沈信其他的电影作品也是热切无比,强烈要求引进。趁热打铁,刘德华正准备选择最好时机将《银河英雄传说》发行到欧美。而有沈信前一年的《东方之鹰》在前,秦歌的《东方之鹰2》也引起不少人兴趣,刘德华同样准备把这部影片一起投入欧美市场。 说起来这就是广告效应,沈信在f1车坛的表现就是一个巨大的广告牌,在他名气大涨的同时,也带动了他在电影和音乐方面对欧美市场的冲击。现在要说起来,还真难说沈信到底是以什么身份在进军欧美市场,不过沈信在欧美已经是一个重要的偶像人物,那是绝对不会错的。 不过在万事顺利的同时,沈信的状态却是有点不佳了。对于他自己的状态,沈信比任何人都清楚,本来自从方容出事之后,他就一直没有达到最佳,而这个时候,他的状态更是有所下降。这和心态精神无关,而是体育规律,正常的状态起伏。连续三站获得分站冠军之后,沈信自己也能感觉到激情的消退,明白到自己已经到达状态的调整期。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沈信有意识地采取了一些办法来保持状态。在英国站之后,他再没有过多地进行赛车的模拟训练,而是度假般回到了香港,和万零一起照顾着方容。把有关f1赛车的事情全部从脑中排除,他希望到下一站的时候能对f1赛车重燃激情。 而这段时间,随着他连续三站获得分站冠军,各方面打来的祝贺电话也是数不胜数,从刘德华到拉赫曼王子,所有人都对他这一段时间的表现赞不绝口,并期待他进一步的良好发挥。在经历了颇长一段时间的电话骚扰之后,沈信最后才安静下来,过起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和万零聊聊天,弹些即兴所作的曲子给方容听,或者去和任务,完成他们探讨一番音乐方面的事情,这就是他每天的生活。 而说到照顾方容,沈信的心态也完全不同了,和一开始迫切希望方容快点醒来不同,现在沈信更多是把照顾方容当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无所谓期待,也无所谓失望,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倒也不急在一时了。 在这种近乎把f1赛车忘记的情况下,两周时间转瞬即过,等到沈信不得不奔赴德国参加下一站比赛的时候,他甚至有点不想离开香港的意思。 德国站的霍根海姆赛道又快又长,有四条直道从森林中穿过,因此地面温度会忽冷忽热,这对轮胎是个考验。而且这个赛车场以快速着名,它主要是由直路所组成,不过却被数个很慢的弯所干扰。 排位赛一开始,沈信就感觉很不好,虽然前两个阶段的排位赛顺利通过,但在第三阶段的比赛中却是表现得一塌糊涂,想在排位赛赢得优势的计划泡汤了。而林晨这时候的状态也明显下滑,他甚至在第二阶段就被淘汰了,在经历了上一站两个车手同时登上领奖台的风光之后,沈信和林晨的状态不佳又让唐风车队的前途蒙上了一层阴影。 正式比赛开始了,沈信的状态还是没能调整过来,虽然在外人看来他的操作并没有什么纰漏,但他自己却能感觉得到,现在的他,状态已经不象前两站那么好了。 状态的下滑表现在比赛中,就是沈信从比赛一开始就被舒赫和阿索抛在了后面。尤其是舒赫,他是德国人,这一站是他绝对的主场,受到现场热烈气氛的刺激,他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兴奋的状态,借着杆位的优势,连阿索都被他远远抛在了后面。 沈信低迷的状态一直维持到了第一次进站,在维修间,工作人员越来越娴熟的技术为沈信挽回了不少时间。而经过这一次进站,沈信也似乎振作了不少,再次驶入赛道之后,他明显感觉到状态回升,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他的操作流畅了许多。那已经不是通过思考判断获得的结果,而是几乎凭着感觉就能做到最完美的操作。 在这样的状态下,沈信自然是跑得相当舒服,风一般从赛道上一驰而过,他很快就超越了几辆排在他前面的赛车,而等到舒赫和阿索二次进站之后,他已经追到了第三名的位置,保持着对阿索和舒赫的压力。 状态越来越好,沈信操作越来越完美,那效率比所有的车手都要高上一筹。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渐渐逼近了阿索。 阿索这时候和舒赫的距离已经被拉开了,再加上沈信紧追不舍的压力,他不由急躁起来。而沈信的心态却是无比平稳,他这时候并不考虑积分差距的问题,只是一心一意地将这一场比赛当成普通的一站。看出阿索对自己很是提防,沈信也就没有急着超车,因为他明白,如一次超车不成功的话,那么可能就再没有机会了。毕竟在这样的高速赛道上,他的赛车处于劣势。 于是大多数比赛时间里,就形成了舒赫一骑绝尘,而沈信和阿索紧追不舍的情况,而说到沈信和阿索,相互之间的差距可是微乎其微。 沈信的耐心终于得到了回报,最后他成功地超越了阿索,不过那超越却是在维修间完成的。说到这一点,就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车队确实是一个完美的团队,维修间的效率在所有f1车队里面都是数一数二的。 通过维修间节省的时间,沈信再次驶入赛道时,恰好排在阿索前面,没有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了超越。 而一旦把阿索挤在后面,沈信的目标就变成了舒赫,对紧随其后的阿索不太注意了。实际上沈信现在的状态正佳,直道速度达到了极限,而弯道又转得无比流畅,那效率之高,已经不需要考虑到被阿索超越的问题了。 不过尽管一心追赶舒赫,但舒赫的领先优势实在是太大了,沈信虽然终于找回了状态,却还是有些太晚了。 不得不承认,这一站舒赫的发挥实在是太出色了,大概就是因为他的同胞们对他的支持带来额外的动力吧。而阿索的状态明显没有舒赫好,一开始就被拉开了距离,沈信大多数时间都被阿索压制,也同样失去了追赶舒赫的最佳时机。 在沈信超越了阿索之后,比赛就有点波澜不惊了,结果也没有什么意外,舒赫在家乡父老面前获得了本站的冠军。而沈信虽然没有追上舒赫,却也稳稳将第二名保持到了最后。阿索接连不利,这一站获得第三,和舒赫在积分榜上的差距也被拉开了。 相比沈信的表现,林晨可就有点惨了,他在正式比赛中不仅没有找回状态,还失误频频,最后连前八名也没有进入,首次没有积分进帐。 说到本站的成绩,沈信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毕竟他排位既差,开场状态也不好,能获得第二名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了。不过想到比赛又少了一站,而和舒赫的积分却有多了两分的差距,他就知道他应该要有更好的表现才行,不然唐子凡的冠军梦可就要破灭了。这样想着,沈信更觉得肩头的责任之重大。 第二十八章 喜讯 反攻的号角 德国的比赛后,沈信并不敢松懈,赛程过半,和第一名舒赫的积分差距仍有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却是因为距离下一站匈牙利站的比赛只有一周时间。虽然在德国站比赛的后半段他发挥极其出色,但比赛一结束,他就又发现自己的状态仍然低迷,比赛中的感觉荡然无存,这更让沈信不知道该如何去做。 修真者的心态自然是最平稳的,不过那是因为他们与世无争,而说到沈信自己,情况可就特殊了。首先他的仙人境界只是意外,并不是完全靠自己的修行达到的,也就不象真正的仙人或者高水平的修真者那么好保持,因为方容出事的影响,他的境界已经回落,现在更是再陷低谷。除此以外,沈信现在从事赛车也让他难保持平常心,这是最具竞争性的一项运动,沈信又肩负夺冠的重任,自然难以做到无欲则刚。 而说到竞争,沈信其实并不熟悉,以前在演艺圈的时候,他脑子里根本没有竞争这个概念,做什么完全是凭着兴之所至。现在这么激烈的竞争状况,沈信又心有所求,状态的起伏自然难免,而他又没有应付这方面状况的经验,也就有些彷徨了。 和沈信一样,林晨也感觉到了自己状态的下滑,不过他却有自己的调整方法。本赛季第一次没有积分入账,林晨自然有些沮丧,比赛一结束,他马上就一个人出去了,谁也不知道他去干什么。 林晨这一去,时间可就长了,等到人们再次见到林晨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早上。而和比赛刚结束时的垂头丧气不同,林晨这时可是容光焕发,很明显已经重新找回了状态。 对于林晨这么快就恢复状态,沈信可是既奇怪又羡慕,忍不住想他讨教。林晨微微一笑,这才低声告诉沈信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一天多时间里,他先找了一个赌场痛痛快快地赌了一个晚上,然后又蒙头睡了一觉,醒来后就什么事没有,此前的种种负面情绪一扫而光,也就自然而然地恢复了状态。 对林晨的这种做法,沈信倒也能够理解。他此前就曾看到某教练的高论,说是职业运动员如果有些不良嗜好,其实并不上坏事,那更有利于他们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这话在沈信当时看来有些不切实际,不过从林晨来看,倒也不是没有道理。 林晨说完自己的经验后,还对沈信加了一句:“适当地放纵一下,对保持良好的状态大有帮助。” 看出林晨似乎有拉他下水的意思,沈信只有苦笑。林晨的方法虽然对他自己有明显的效果,沈信却不相信这样的方法也会适合他。这当然要说到两个人的性格和遭遇的不同,林晨出身黑道,自然对这些东西很熟悉和了解,而且他以前从事过地下赛车,调整状态自然是经验丰富,明白这样的方法可以让他放松,所以才会这样做。沈信却不同,赌博对他来说没有丝毫乐趣,也就很难通过这样的方法来调整自己的状态。 所以,对林晨的好意,沈信只能心领,要调整状态,他还的自己想合适的方法。 沈信为调整所做的状态收效甚微,至少在匈牙利站的比赛前他还是没有丝毫感觉,排位赛的时候,他依然感到感觉极差。 不过虽然赛前感觉极其不佳,甚至可以说是很别扭,随着排位赛的进行,沈信反倒有点进入状态的意思了。这时候的沈信,似乎非要到了正式比赛中才能找到良好的状态,而且状态是越到后面越好。 勉勉强强地通过了前两个阶段的排位赛,到了第三阶段,沈信的表现一下子好了起来,尤其是最后几圈,很明显他已经有突破单圈最快记录的趋势。不过他状态来得有点晚了,当他刚感觉到状态要到最佳的时候,排位赛的时间已经到了。 就因为这样,沈信颇感遗憾,再给他几分钟,他相信他一定能创造一个最好的单圈成绩,并借此获得杆位。当然这样的结果也不错了,沈信凭着最好的一圈成绩,获得了第三位发车的有利位置。 在自己的感觉很不好的同时,沈信不由有些奇怪阿索和舒赫的状态稳定了,在他看来,这两个人一直持续保持着高水平的发挥,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只是沈信不太了解竞技体育,作为f1车坛最强大的两个车手,阿索和舒赫都是身经百战,对于如何调整自己的状态已经各有自己的方法。而且他们的心态也和沈信大大不同,他们不怕竞争,甚至是渴望竞争,因为竞争越激烈越能激发他们的斗志,能够让他们发挥出自己的潜力。 而说到今年两个人持续稳定的发挥,其实也是因为沈信的缘故。在赛季之前,没有人把沈信和唐风车队当一回事,等到沈信在前三站就获得两个分站冠军后,可就对阿索和舒赫是极大的刺激了。在这样的刺激下,阿索和舒赫的状态可就都被激发出来了,这才有了他们轮流把持分站冠军的结果。 在沈信发挥失常的那两站,他们相互竞争得也很激烈,进一步提升了状态。本来他们也应该会有低迷的时候,可是随后沈信状态回升,连续三站夺得分站冠军,那对他们来说,可又是巨大的刺激了。都是心高气傲之人,他们自然难以咽下这口气,反倒因此又都情绪高昂了。而且作为f1车坛的老将,该如何调整,如何应付,他们的经验可比沈信丰富多了,能够保持稳定其实并不奇怪。 沈信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想不通也就不再想了,有了前一站的经验,他只能寄望于在正式比赛中慢慢找回状态了。 不过匈牙利的这条赛道自有其特点,沈信排位赛的排名已经注定他很难夺冠了,即使他在正式比赛中超长发挥。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这条赛道上超车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赛道非常狭窄,同时有许多慢弯,限制了车手的发挥。正因为这样,在车手们眼里,这是一条很乏味的赛道,而且天气闷热,也让车手们对其没有好感。 正式比赛开始了,沈信这次并没有找回那美好的感觉,从头到尾都表现得很沉闷,既没有出彩之处,也没有什么重大失误,很平常地完成了比赛。 不过虽然赛道上的超越难以达到,沈信还是凭借着车队在维修间的效率,成功地完成了一次超越,在最后关头超过了原先的第三名,再次登上领奖台。而经过几站的表现不佳后,阿索这一站终于反弹,获得了分站冠军。舒赫的排名则和排位赛结果一样,获得了第二名。 经过了这一站,舒赫依然是车手榜第一名,积分106分,阿索凭着本站的冠军拉近了与舒赫之间的积分差距,以101分紧随其后。而沈信,连续两站没能夺冠,现在的积分只有88分,和第一名的舒赫有着18分的差距。整个赛季只剩下六站,要想夺冠,沈信可不能有半点闪失,而以他现在起伏不定的状态,实在是难以预料结果。 其他人其实并不了解沈信现在的状况,因为从他的表现来看,真的不能说差,毕竟能登上领奖台就是极大的胜利了,他们倒比沈信自己更有信心。不过沈信自己知道自己的状况,不免有些忧虑,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 试了很多办法没有效果,沈信最后还是决定用老办法调整,比赛结束后,他又回到了香港。 象往常一样,沈信一回去就直本方容所在的医院。不过这次他看到的情况却和以往不同,让他大大地惊讶起来。不同之处在于他在病房中没有见到方容,甚至连万零也不知去向。这情形让沈信足足愣了半天,这才去找护士打听发生了什么事。 沈信在这里陪方容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护士对他倒也不陌生,当他问起病房里的病人去了什么地方,那护士反倒奇怪起来了。 “你不知道吗?”那护士反问道:“实在是奇迹,本来已经绝无可能恢复意识的那个病人,她前两天已经清醒过来了。而在清醒之后,她马上就办了出院手续,随着一直照顾她的那个小姑娘一起走了。她们没有告诉你吗?” 听到说方容已经恢复意识了,沈信顿时觉得脑中一片空白,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甚至连那护士后面的话也没有听进去,随口说声“谢谢”,就转身走开了。 “天,方容终于好了。”很长时间里,沈信脑中就只有这一句话,再想不到其他。直等到好不容易情绪稳定了,他才想到,既然方容已经好了,为什么不告诉他呢?连万零也没有通知他,实在是太奇怪了。 想到这里,沈信马上忙碌起来,拿出手机和万零联系。可惜的是,万零的手机怎么也打不通。更觉得事有蹊跷,沈信又给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打了一遍电话,却同样没有人知道方容和万零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对于这个消息,所有人的态度倒是一致,都非常高兴,即使和方容不熟,至少也替沈信高兴。而对沈信所说的情况,也没有人觉得应该担心,纷纷安慰他说肯定没事。 一时不知道该去哪里找方容,沈信于是先给唐子凡打个电话,将方容已经恢复正常的好消息告诉了他。 虽然是通过电话联系,沈信看不到唐子凡的表情,但就凭着唐子凡突然变得激动的语气,沈信也可以猜想得到这个消息对唐子凡是多大的一个喜讯。 沈信实在不愿意在这时候打击唐子凡的情绪,不过事非寻常,他还是不得不告诉唐子凡方容下落不明,并问唐子凡知不知道她有可能去什么地方。 相对于沈信的担心,唐子凡反倒一点忧虑也没有,大概是心情太好,他甚至对沈信开玩笑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方容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没有意识时不能拒绝你的照顾,现在正常了,自然可以选择不见你。虽然你长得很帅,不过方容要是讨厌你了,那帅也没辙。” 唐子凡的话让沈信只能苦笑,刚一知道方容清醒他光顾高兴了,接着就为她不知去向担心,现在听过唐子凡的话,他才想到一个问题,方容是清醒了,可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心结是不是也能完全打开呢? 这样的想法让沈信很是有点郁闷,加上最近在赛车中没有状态,他的心情不免有些低沉了。不过就在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无精打采地接起电话,却在听到对方第一句话时就精神大振了。这其实一点都不奇怪,因为打电话的是他刚才一直联系不上的万零。 “沈信哥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方容姐姐现在没事了。”万零大概以为沈信还不知道这个情况,兴高采烈地对沈信说道。 “我知道,我知道。”沈信又高兴又紧张:“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你们现在在什么地方,我去找你们。” “找我们就不用了,方容姐姐现在不想见其他人。”万零一本正经地说道:“过一段时间吧,等方容姐姐想见你了,她会去找你的。” “什么不想见其他人?我是其他人吗?”感觉万零要挂电话了,沈信连忙说道。 “嘻,对我来说自然不是,可是方容姐姐不这样认为哦。”万零大概是想象到了沈信的急切模样,轻笑起来。 “你让方容接电话好不好?”沈信又道。 那边沉默了,似乎是万零在征求方容的意见,沈信心情忐忑地等待着。 “还是算了吧。”万零终于又说话了:“方容姐姐现在已经不生你的气了,你大可以放心,不过要想见她嘛,可还得等了。”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沈信其实这时已经不着急了,毕竟方容能够恢复正常已经是天大的喜事,足以让他对任何事都不再介怀,不过这个问题还是非问不可的。 “谁知道?等等看喽。”万零笑着说了这么一句,接着就挂掉了电话。 先前沈信还为着方容的下落不明担心,现在知道方容无恙,而且还说不生气了,沈信顿时什么心事都没有了。收起手机,沈信一阵高兴,一阵兴奋,好久才算是消化了这个好消息。 “感谢上苍!”这就是沈信此刻的心情。方容终于没事了,他也就没有什么遗憾和不满了,这样的结果,还不够圆满吗?心中忽然充满了幸福,沈信心中一片光明,此前的焦虑郁闷一扫而光。方容的复原,让沈信对生活的热爱也再度燃烧起来,他现在可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无论前途上还有什么坎坷,他都一无所惧。所谓的状态不好,此刻更是没有丝毫问题,一想到f1赛车,他马上就热血沸腾,那股似乎消失了的激情重新出现在他心中。 第二十九章 反攻前奏 在刚结束的匈牙利站和下一站土耳其站之间,有三周的休息时间。既知方容完全康复,虽然一时之间见不到她,但沈信的心情已经是大不一样,这三周过得甚是轻松愉快了。心情一好,所谓状态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如果说此前他还不免有些焦虑之类的反面情绪的话,现在他的心情可就是艳阳高照,没有一丝阴霾了。 时间充足,又没有什么事情需要顾虑,沈信在详细研究了一番余下的赛程和模拟训练之后,对剩下的f1赛事已经成竹在胸,自觉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了。 除此以外,在闲暇时间,沈信终于有机会对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经历进行一番回顾和反思,确认自己的心了。这是他一直想做的事,可是由于手头时刻有着需要忙碌的事占据着他的大部分注意力,是以迟迟没有机会这么做。现在不同了,各方面的事态都呈良好发展状态,方容也安然无恙了,他的思绪终于转到了这方面。 追忆来到现代社会两年间发生的事,沈信感慨良多,思绪难平。本来他只是一个修真之人,在古代的时候已经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无论是不是能修仙有成,他大概就准备那么过一辈子了。只因天机子度劫时那道白色光柱,沈信莫名其妙地就来到了现代社会,不仅重新涉入红尘,而且在红尘中越陷越深。 对于这一段经历,沈信没有什么好后悔的,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尽管现在的生活远不如他在古代时那么逍遥自在,但他同样收获了很多东西,最难得的就是让他深深眷恋的各种各样的情。 原先还有点不明白,现在沈信想起来,才发现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他一开始的经历虽说事有偶然,但到现在欲走难离的局面,却是因着他的性格而来。性格即命运,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一言以蔽之,正如天机子之断言,沈信的心态恰好用“尘缘未了”来形容,正因为他的思想上并没有完全达到舍弃红尘的境界,他才会在现实社会中一直呆下来,并且参与了那么多的红尘事务。 领悟到这一点,沈信才发现,在此之前,他的心理其实一直是很矛盾的。他既因为周围众人的情意而甘愿为他们的梦想助上一把力,但另一方面,他却还是有着修真者的想法,想要早日脱离现在这状态,追随师傅的脚步,成仙而去。正是在这样矛盾的心态下,他虽然参与了很多事,但在追求过程中却是意志不够坚定,时有反复之意。秦歌对沈信颇有不屑之意,大概也是看出沈信时常动摇的这一方面。 经历了方容之事,再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细细想来,沈信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做?离开这是非纷扰的红尘很容易,也可以抛却所有让人郁闷和伤感的事情,从此过着逍遥自在的仙人生活。不过这对现在的沈信来说却是绝无可能,因为在他心里,这尘世间还有着他深深眷恋的东西。为了这些他眷恋的东西,他是不能说走就走的。 而象以前那样得过且过,做什么事也只是凭着兴趣,又时常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觉得困惑,也同样是沈信不愿意的。 “或许我应该好好想想,到底路怎么走才是对的。”沈信最后这样想。 太多的摇摆,太多的疑惑,不仅让沈信自己经历了很多次的郁闷,也间接给他所爱的人造成了某种伤害,这情况在沈信此刻想来,颇让他有惭愧之意,也让他下定决心再不走中间路线,选择好自己的路就再不动摇和退缩。这决心他以前也有过,但没有明确把握到自己的心,他对自己要走的路其实并不明确,自然也就显得不够坚定。 而现在不同了,沈信不仅明确到自己所出的位置,更开始认真考虑到了将来。对他自己的名声和影响力,沈信也是大致了解,可以说全世界都有他的支持者,但是这份影响力要如何使用,这是个问题。对于一般的普通人来说,能借着名气过上奢华的生活,那已经是很大的成功了。沈信不同,这些事情对他的吸引力近乎于零,他绝不因为这样的成功为满足。如果这就是他追求的结果,那简直就是一种失败的耻辱。 虽然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沈信都见识过现实和人性丑陋的一面,但在他心里,还是坚信着人性的美好,希望每个人都是善良友好,并且每个人都能过得幸福。这就是沈信的梦想和追求,虽然显得虚幻不实际,但沈信就是这样想的,同时也准备为实现这个目的而努力。 不过具体到实际操作,沈信可就有点迷惘了。如何能够达到这个目标?沈信在想。这样的思考当然不可能马上就得出结论,但沈信至少有了一个想法。 这个想法其实也不算新,也就是他最初的想法,那就是用音乐来达到感化人的目的。虽然如此,沈信此刻的心态和当初也是有所不同,那时候只是一个突发的念头,可以说并不成熟,现在他却是当成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来考虑。 不可否认,所有艺术都是对人的情操的一种陶冶,但不同的艺术,不同档次的艺术,能够感化到的人也是不一样的。从这个方面来说,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通俗文化,因为它影响到的人应该是最多的。但是,单纯的通俗文化并不是沈信的追求。从他的想法来说,他觉得应该是有一种雅俗共赏的境界存在的,这才是他的追求。 这样想着,在沈信心里,朦朦胧胧有了一系列的想法,一时之间虽然还没有成型,但光是这些模糊的构想已经让沈信感到很激动了。这个时候,沈信已经把有关修真成仙的事情抛在脑后不去想了,他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现代的普通人在考虑问题。这样的个人定位,使得他对这个世界,对他身边的人都有着更深切的责任感,有义务让他们生活得更好。而舍弃了对仙界的考虑,他也同样感到轻松,在他现在看来,他最合适呆的地方还是这红尘,不管将来还会发生什么事,他的心意是坚定的,他一定为这里的人做些事,因为只有这样做,他才能感到生活的美好,才能感到自己生存的价值。 构想纷涌而至,沈信思潮起伏,从没有一刻象现在这么充实和幸福,他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不过事有缓急,在他实施他的构想前,首先要完成本赛季的f1赛车,并且要获得冠军,那样他才有实施自己构想的前提和基础。 还有六站,还有18分的差距,似乎是一个大到难以触及的目标,但在沈信看来,只要他能连续获得胜利,那结果就不会有问题。如果他的主要对手只有一人,那么这差距就很难拉近并超越,但事实并不是这样,阿索和舒赫两个人同样在竞争,这就给了沈信极大的机会。 可以说这个时候命运已经不是掌握在沈信手中,但沈信有信心的一点是,他现在绝对可以把自己掌握的那一部分完成好。只要做的这一点,最后结果如何,那就看阿索和舒赫的表现如何了。这样想着,沈信笑了,对着并不在眼前的两个对手说道:“小心,我现在可要发威了。” 这并不是说笑,而是沈信此刻心里最想说的话,从方容出事以来一直隐隐存在的那些负面情绪全部烟消云散,他现在斗志昂扬,恨不得比赛马上开始。 不过在沈信开始重新信心十足的同时,本来对他的信心比他自己还足的唐子凡却开始产生忧虑了。之所以会这样,当然是看到赛季临近尾声,而差距依然巨大,而沈信的状态,也让唐子凡觉得不太放心。 所以,当沈信兴冲冲地回到车队的时候,唐子凡却是有点笑不出来了。看到唐子凡忧心忡忡,沈信却放松得很,甚至不无恶意地想到,这家伙到底把多大的赌注下在了自己身上?居然能够愁成这个样子? “阿信,本来不想说的,可是你也看到了,现在事态确实不容乐观,所以我不得不叮嘱你两句。”唐子凡难得地愁容满面,唉声叹气地说道:“你千万不能当赛车是玩票啊,我的希望可全寄托在你身上了。” 看到唐子凡这个样子,沈信差点要笑出来,不过还是忍住了,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怎么会是玩票呢?你看我现在这么精神焕发,斗志昂扬,难道还不知道我是真的把赛车当成自己的事业吗?” 沈信的轻松固然让唐子凡稍感安心,不过又怕沈信轻敌误事,再次叮嘱道:“只剩下六站比赛,你可得打起十二分的小心,稍有闪失,我们这个赛季可就完了,而且再想翻身就很难了。” “你就不用废话了。”沈信笑着打断唐子凡诉苦:“我说没问题,难道你还觉得不够吗?再这么灭自家威风,小心我扁你。告诉你,今年的冠军我可是志在必得。” “看你的样子,似乎真的成竹在胸,和此前绝然不同,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唐子凡仔细打量着沈信,最后这样问道。 “难道我以前不是这样吗?”沈信耸耸肩,反问道。 “当然不是了,你以前可只是当这是游戏,胜负根本不当回事,你当我不知道吗?”唐子凡不屑道:“现在你给我的感觉就象是要上战场的将军,那气势是完全不同。”说到这里,唐子凡忽然笑了:“是不是方容没事,给了你额外的斗志啊?” “哪里话?”沈信不承认:“方容复原我自然高兴,不过我本来就是一个斗士,从来是愈挫愈勇,这状态从来如此,和方容倒是无关。” “大丈夫敢做敢认,你这么急着否认,更显得心中有鬼。”唐子凡哂道:“多情又不是什么大罪,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过有一点先跟你说清楚,你要对方容不好,不要怪我不客气哦。” “关你什么事?”沈信翻翻白眼:“我和方容的事我们自己会解决,用不着你掺乎。而且我也把话跟你说在前面,你要乱掺乎的话,不要怪我不认你这个表舅哥。” “好了好了,算我什么也没说好不好?”唐子凡看沈信表情,连忙举手投降:“你们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我也懒得管了。”说到这里,他忽然笑得很奇怪:“不过你还是先找见方容再说吧。” 唐子凡的表情话语颇有揶揄之意,沈信气得差点给他一拳,这家伙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过对于唐子凡所说的问题,沈信并不以为意,现在他可是做什么也信心十足,方容对他并非无情,这已经足够让他对未来充满希望了。淡淡一笑,沈信说道:“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方容我自然会找见,而且会让她幸福,你这个没人理的家伙就等着嫉妒眼红吧。” “希望如此。”唐子凡依旧坏坏地笑着。 “走着瞧。”沈信越看唐子凡越觉得不顺眼,终于给了他蓄谋已久的一拳,在唐子凡哎哟连声的时候,他起身走向门口,同时这样说道。 看着沈信信心十足,斗志昂扬地离开,唐子凡忽然笑了,得意极了。 沈信并不是空口说白话,他现在的状态确实是极好,如果还有人有疑问的话,看看他在排位赛中的表现就什么疑虑也没有了。 土耳其站的伊斯坦布尔赛道是f1赛事中的新赛道,2005年才投入比赛,可以说所有车手都对这条赛道不熟悉,而沈信在这方面就大占优势,因为他在模拟训练中已经把这条赛道的特性摸得一清二楚。不仅仅是沈信,就连林晨也一样有着这样的优势,通过典娆的赛车游戏,他对这条赛道的了解仅次于沈信。 反映在排位赛上,就是沈信和林晨都表现突出,无惊无险地进入了第三阶段的比赛。在这一阶段的比赛当中,沈信不仅夺得了杆位,在正式比赛中有首位发车的优势,而且他的单圈最快成绩也创造了本站的新记录。 林晨表现也很完美,成绩仅次于沈信,取得第二位发车的成绩。 这样的成绩,让唐风车队在正式比赛前已经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两个车手都是新人,却有着优异的表现,让人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有点神奇。 正式比赛要开始了,沈信来到赛场,依然是精神饱满,对即将到来的比赛充满了渴望和信心。 而就在沈信要进入赛车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很奇特的感觉,似乎现场有着让他激动的事情要发生。 这感觉让沈信稍停了一下,将目光投向看台。看台上人头涌涌,不过以沈信的视力,却连最远的观众也看得一清二楚。 当目光落在看台某一个地方的时候,沈信忽然愣了一下,接着欣喜若狂,因为他看到了万零。 万零的目光自然是一直在盯着沈信,看到沈信望向她那边,马上拼命地对沈信挥手致意。沈信微微一笑,但注意力却在万零身边的那个女子身上。虽然那女子戴着墨镜,看不到真面目,但沈信完全可以确认,那就是方容。本来就已经感到激情澎湃,现在居然在现场看到方容,沈信的心情更是激动无比。 可惜比赛马上就要开始,沈信已经没有时间跟万零和方容打招呼,只能对着那个方向挥手致意,然后跳进了赛车。 惊天动地的发动机轰鸣声响起,新的一站比赛开始了。 第三十章 初战奏凯 在沈信刚跳入赛车的时候,他还在为再次见到方容而兴奋不已,不过一旦比赛开始,他就变得心如止水,连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能够做到。 沈信本来就是首位发车,占有极大优势,在这种冷静到极点的状态下,比赛就变得很容易。根本不需要费心集中精神,沈信自然而然地就达到了完美的状态。 而且林晨是第二位发车,从一开始就对沈信形成了保护,在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沈信的赛车从一开始就一骑绝尘,远远地冲在最前面。 林晨也表现得很好,在为沈信保驾护航的同时,他也牢牢保持着第二的位置。 这情形一直持续到沈信第一次进站,因为其他人都比他早进站,这个时候他的优势已经很大了。等沈信从维修站内出来,他依然保持着第一的位置。 而随着比赛的进行,沈信的状态越来越好,依稀便是他曾经有过的人车合一的感觉,所有的操作都如臂使指,不仅感觉无比流畅,效果也是极其完美。本来就有领先优势,在这个时候,他的优势还在扩大。 不过相比沈信的一帆风顺,林晨在出站后可就有点后劲不足了,先后被一心追赶沈信的阿索和舒赫超越。 少了林晨这个保险,沈信直接面对的就是阿索和舒赫的压力,不过这个时候,任何对手都不被他放在眼里,阿索和舒赫的追赶也只能让他更感到比赛的刺激,而不能给他任何真正的威胁。 比赛越来越接近尾声,阿索和舒赫仍然毫不放弃地在追赶着沈信,他们的状态也在这时达到了最佳,即使是沈信那么完美的操作,也并不能再将优势扩大,不过他们要想缩小差距,那也是很难的。 最后的冠军没有丝毫悬念,沈信以绝对明显的优势第一个冲过了重点线。而紧随沈信,阿索保持着上一站以来的良好状态,以领先舒赫两个车身的优势获得了亚军。舒赫第三名,林晨虽然被阿索和舒赫先后超过,但还是保持了第四的位置,在本站获得了5分。 一冲过终点,沈信马上从赛车中跳出,冲上了旁边的看台。他当然是在寻找万零和方容,虽然看台上很拥挤,但沈信还是轻而易举地就冲到了方容面前。 看到沈信站在自己面前,虽然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但方容也是马上站了起来。两个人就这样互相看着,周围的人群已经骚动起来,不知道沈信想干什么。 沈信并没有说什么,依稀透过墨镜看到方容有情似无情的眼睛,他想起自方容出事以来发生的种种事情,情难自已,忽然一把拉过方容,重重地吻上了她娇艳的红唇。 方容也同样激动无比,丝毫没有反抗或者退缩的意思,忘情地和沈信吻在一起。 万零微笑着看着这激情的一幕,轻轻地鼓起掌来。周围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看到沈信和方容的样子,也是感到趣味盎然,跟着起起哄来。 尤其是那些夹杂在观众中的记者们,更是觉得这场面难得可贵,因为沈信从加入f1车坛以来就一直显得很神秘,没有人能从他嘴里掏出什么**,现在突然当中和一个女子拥吻,实在是绝妙的新闻题材。 正是因为这样,在沈信和方容忘情地热吻之时,周围咔嚓声不断,所有记者都在不断地从各个角度用相机记录着这一幕。 而沈信却浑然没有理会周围的一切,等好不容易和方容分开,他依然直视着方容,喃喃道:“你终于没事了,终于回来了,我好高兴。” 沈信的激动和欣悦方容自然看得很清楚,虽然隔着墨镜看不清方容的表情,但从她手上传来的颤抖依然表明了她和沈信是同样的心情。 欣喜和兴奋中,沈信忍不住想要摘下方容的墨镜,却被方容阻止。沈信愕然,方容却低声说道:“不要,太丑了。” 听到方容这么说,沈信瞬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忍不住想笑。虽然方容恢复良好,意识也清醒了,但沈信知道,那场灾难依然在方容身上留下了痕迹,比如说脸上就有着难看的疤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方容这样的美女?也难怪她不愿意以现在的面容示众。这样想着,沈信同时也明白了方容为什么不愿见他,是不想让他看到她现在的样子。 明白到这一点,沈信心中顿生怜惜之意,将方容拥入怀中,在她耳边轻声说道:“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看你这个样子很久了,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在我心中永远是那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警察。” 被沈信亲昵的动作弄得有些娇体发软,方容嗔道:“你就幸灾乐祸吧,我变成这样,你还取笑我。信不信我再不见你?” “千万不要。”沈信把方容抱得更紧了,柔声说道:“你知不知道?自从你出事之后,我都伤心死了,幸好你现在没事,不然我可要一辈子不安心了。答应我,无论你有什么要求,都当面说出来,不要躲着我好不好?那对你我都不是什么幸福的事。幸福是靠两个人共同努力的,只要你愿意,你就能拥有。” 方容没有直接回答沈信的问题,只是轻声说道:“以后再说吧,现在你不是还有赛后的新闻发布会要参加吗?你可是这一站的冠军,不去的话,可是要被骂的。” “让他们骂去吧。”沈信笑道:“你要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一直这么抱着你,直到你答应为止。我才不肯再让你从我手心里跑掉,即使要用暴力,我也在所不惜。” 虽然依然不肯让沈信摘下她的墨镜,方容这时候却忍不住笑了:“看你这个样子,简直就是恶霸。好了,我答应在这里等着你,等你其他事情结束了再说。不过,不经我允许,我是不许你摘下我的墨镜的。这个样子,怎么见人呢?” 听到方容这么说,沈信不由大喜过望,又道:“放心吧,你肯定会恢复原貌,甚至可能比原先更漂亮。” 这个时候,沈信他们周围已经围得水泄不通,等沈信和方容达成协议之后,才发现处境不妙。不仅是被围观,那些记者们更是抓住这个机会对沈信提出了无数的问题。 沈信这时候自然没心情召开现场记者招待会,对众人的问题,他只说了一声:“有什么问题到新闻发布会上再说吧。” 说完这一句,沈信就一手拉着方容,一手拉着万零冲出了重围。虽然围观的人群很不配合,想要把沈信留下来问个清楚,但沈信稍稍耍点手段,就很轻松地逃走了。这些人虽然不愿意,却也无可奈何。不过到最后,他们还是兴致盎然,不停地讨论着这件事。而望着沈信颇有点仓皇的背影,众人都不由大笑起来。 将方容和万零带到车队,沈信这才起身去参加新闻发布会。切不说沈信本站是冠军,光说他在看台上的激情一幕,已经让所有记者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完全把其他人冷落,问题全集中在沈信刚才的那一幕插曲上。 这个时候可就显示出沈信应付记者的游刃有余了,他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大堆,谈笑风生,却是让记者们一点也没有挖掘到什么内幕。谈理想,谈人生,沈信说得是口若悬河,听得记者们一愣一愣地,渐渐就被沈信牵着鼻子走,无论沈信说什么,他们都频频点头。 这一次的记者招待会可是持续了很长时间,但等到沈信离开后,众记者才发现沈信所说的一切和自己的提问完全没有关系。开口千言,离题万里,这就是沈信给众人的印象,不过即使这样,还能让众记者听得入神,众记者也不得不慨叹沈信的口才。 虽然没有从沈信嘴里挖出什么猛料,不过沈信突然爆发的状态和赛后在看台上的插曲已经足以让所有记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不愁没有文章写,他们感叹之余,倒也没有太多失望。 而沈信一离开新闻发布会现场,马上就奔回车队找方容了,从方容出事以来,过了这么长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实在是有太多话要和方容说了。 万零原先在车队呆过一段时间,和车队的人员已经很熟了,这时候很善解人意地躲在一旁,没有打扰沈信和方容。 等到只有沈信和方容在一起的时候,沈信望着方容,心头只觉有千言万语,一时之间却是不知该从何说起。 “你出事之后,我可是伤心欲绝,那份痛苦,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憋了半天,沈信最后这么说道。 “你已经说过了。”方容笑道:“你想怎么样?让我也感受一番痛苦吗?” “当然不是。”沈信没有笑,认真说道:“经历了这一次的痛苦,我才知道你到底有多么重要。我只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让你留在我身边。” “这你也说过了。”方容回答得依然很轻松。 方容的表现似乎是已经做出了什么决定,不由让沈信有些忐忑,连忙问道:“你怎么说?是不是还要让我再经历痛苦,而你自己也不幸福呢?” “还用问吗?”方容轻声回答道。 “哦?”沈信依稀感觉到了方容的意思,可是不敢确定。 “我现在这么丑,除了你,还有人会要我吗?”方容看到沈信有些不安,抿嘴笑道。 听到方容这么说,沈信心中再无疑虑,也笑了起来:“那么我只好让你保持现在这个模样了,不然等你再美艳如花,岂不是又要抛弃我吗?” “随便你。”方容继续笑着:“你要不怕被吓死,就让我一直这样好了。”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方容却忽然收敛起笑容,感叹道:“本来我已经万念俱灰,心中恨你恨得要死,因为我觉得在你心中,我从来没有什么地位。” 沈信一听连忙辩解道:“那绝对是误会,我心中一直都当你是我最亲近的人之一。” “只是之一吗?”方容又笑了,不过接着却又认真说道:“出事的那个时候,正是我心情最差的时候,居然会变成植物人,那真是我没有想到的。” 听到这里,沈信想起一些事,不由埋怨道:“你干嘛把戒指里的防护阵法去掉呢?这也是可以赌气的事?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我心里怎么能安心?” 方容先是沉默,接着说道:“现在想起来也是觉得不可思议,不过那时候我可是真的很失望。要说我能醒来,可全是万零的功劳,她锲而不舍地为你说好话,终于让我感动了,这才清醒过来。” 看方容的意思,这句话大概不乏开玩笑的成分,不过事情大概也就是如此,方容的清醒,离不开万零的努力,虽然具体是什么情形,沈信并不知道。而说到万零,沈信心中更是一阵柔情,一阵感动,对一直支持他的这个小姑娘,他实在是亏欠太多。 “或许真的是我要求太多,所以才会自寻烦恼。”方容继续说道:“通过万零,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知足常乐。其实幸福很简单,能珍惜所有就好,可惜我一直不明白。”紧盯着沈信,方容慨叹道:“我出事后你的表现万零都对我说了,我从来没想到,我会对你有那么大的影响,说起来真是我太任性和固执了。能够在你心里有这么重要的地位,我想我不应该再有什么更大的奢求了。” 方容的话让沈信又是感动又是惭愧,忍不住说道:“全是我的错,是我太忽略你的感受了。虽然我有理由,但那全是借口,我真的很愧对你和其他人。不过现在我已经明白了,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我们会一直幸福到老的。” “我相信你。”方容忽然摘下墨镜,偎依在沈信身边,她的脸确实让人望之惊心,不过在沈信看来,此刻的方容却另有一种美态。 细想方容的话,沈信自己也是感慨不已,现实生活实在是太平淡和乏味了,没有意外事件,谁能真正确知自己爱人是否真心?这也是造成现实中很多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这样想着,沈信还突发奇想,如果能够制造一种情形,让所有相爱的人都能经历一次真正的考验,大概是一个很不错的业务。 “万零这女孩真的不错,我很喜欢她。”方容忽然这么说道。 “是啊,我也喜欢。”沈信回答着方容,想着万零的一切,他知道这是他已经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其实也不算问题,沈信对她的心意已经了解得很清楚,他自己的心里,也已经深深地烙印着这个女孩的倩影。现在的沈信已然没有任何心障,正如方容所说,幸福在于珍惜拥有的一切,而万零,正是值得沈信珍惜的。对于沈信来说,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好的时机,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给予万零幸福,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幸福。 第三十一章 构想未来 沈信紧搂着方容,低头看着方容,久久没有说话。方容也没有开口,在这时候,根本不需要说话,两个人已经感觉到心心相印,再无任何阻碍。方容本来还担心沈信看着自己现在的脸会有什么不好的反应,现在已经完全放心,从沈信眼里传出的情意表明,这根本不成其为障碍。 沈信并不是没有注意到方容脸上的伤疤,只是单单看着方容美丽多情的眼睛,已经足以让他忽视其他,在他看来,只要能看着这双眼睛,已经是一种极大的幸福了。 良久,方容终于开口了:“听说我昏迷不醒的时候,你一直弹琴给我听,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形,你现在弹一首给我听好吗?” 听方容这么说,沈信故作懊恼状:“难道我弹奏的乐曲你一直都没有听到吗?那岂不是白费工夫了?” “是啊。”方容笑道:“谁象你那么傻,弹琴给一个没有知觉的人听?” “若不是我傻,哪有现在的奇迹出现?”沈信也笑了:“你能恢复意识,其中哪能没有我弹琴的功劳呢?一定是你好久没有听到我的琴声,急着想听,一下子就清醒了。” “你就吹吧,让万零听见了,看她还理不理你?把人家的功劳全抢过来。”方容柔声说道,脸上全是笑意。 对方容的这句话,沈信并没有反驳,只是微笑着拿出了灵琴。方容本来还向对沈信逗笑一番,一看到灵琴马上就被吸引住了。 “好漂亮的琴啊。”方容从沈信手里接了过去,爱不释手地把弄起来。 “漂亮的只是琴吗?”沈信调笑道。 听沈信这么说,方容不由白了他一眼:“你就臭美吧,难道说你漂亮是好话?” 沈信微笑着把灵琴拿过来,说道:“不仅是琴漂亮,我的演奏也很漂亮。”随着这句话,沈信已经轻轻地拨动了琴弦。 从赛车中沈信已经感觉到,他现在的状态已经完全恢复到方容出事前那种境界,现在弹起琴来,也同样是随心所欲之致。这情况说起来也不奇怪,本来沈信的修行就是以心境为主,心态的转变对他境界的影响极大,当方容出事时,他的心里负面情绪极多,自然境界就会降低,现在方容无恙,他的心态也完全转变,境界自然又恢复了。而且不仅仅是恢复,经过这一波折,其实他的境界是更高了,虽然一时还不明显,但对他更进一步的境界提升,此时已经是有了坚实的基础。 对这一状况,沈信隐隐有所感觉,心情更是愉快。这次对着方容当面弹奏的乐曲,并不是以往他弹奏过的,而是象以往一样,是即兴演奏。自从知道方容恢复意识之后,沈信一直有着一种感恩的心态,觉得上天待他确实不薄,这时就完全通过琴声表现出来了。 这种感恩的心态,不仅促发了沈信的灵感,更让他对这个问题有了进一步的思考。生而为人,无论命运好坏,其实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幸福,而无论幸与不幸,其实都是一种人生的经历,说起来都是幸福。能够领悟到这一点,就会懂得珍惜所有,就会幸福。这样想着,沈信的心情也随着琴声流淌出来。 方容就近欣赏着沈信的琴声,眼中温柔无限,这在她而言是很难得的,也说明她的心情因为这次的意外而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同时沈信的琴声也让她有悟于心。 琴声悠悠,情意绵绵,沈信和方容一时之间都沉浸在那种浓得化不开的两情相悦中,沉醉无比。 琴声告一段落后,沈信凑在方容耳边,柔声说道:“不要走了好不好?接下来的比赛,我要你每一站都跟着我,我需要你。” “哪怎么成?”方容犹豫道:“你不是想让我这个丑八怪出丑吧?让人看见大名鼎鼎的沈信和一个丑八怪形影不离,那成什么样子?” “丑八怪?哪里有丑八怪?”沈信装模作样地四处看着:“我可不要丑八怪。” “那你是想甩掉我了?”方容恨恨地扭了沈信一把。 “你怎么会是丑八怪呢?”沈信被扭得生疼,脸上却全是笑意:“在我看来,现在的你既温柔又亲切,从来没有这么美过。答应我吧,我真的需要你。你不知道吗?很多人都有家属随队,可怜我却没有。” “我是你的家属吗?”方容先反问道,接着扑哧一笑:“我温柔你当然觉得美了,可你不要想我会一直温柔下去。等到我发起泼来,你大概就会想,这个丑八怪,脾气还挺大,到时候就该把我丢在一边了。” “那确实是很恐怖。”沈信很认真地想了想,接着说道:“没办法,谁叫我傻呢?趁你还没有把泼辣劲拿出来,我先接受你了。到时候你要厉害起来,我也只好认了。” 方容一阵娇笑,已经被沈信吻在脸上。 在土耳其站后,有两周的休息时间,沈信却在这段时间忙得不可开交。除了备战下一站之外,他还忙着筹备自己的新专辑,而说到乐曲,自然是对方容即兴弹奏的那些乐曲的改良版。至于歌词,当然还是由万零来完成,他相信万零是最合适的人选,说到为沈信作词,大概没有人比万零更理解沈信的意图了,她只要一听沈信的乐曲就知道沈信要表达什么意思,歌词也作得美伦美奂,无人能比。 对万零,沈信的感情可谓深厚,一见到她,在提要求之前,他先道谢:“谢谢你了,万零。如果不是因为你,大概方容不会这么快清醒过来。” 沈信的道谢情真意切,万零却连连摆手:“那是沈信哥哥你自己的功劳,要不是你对方容姐姐用情那么深,我是没有什么办法的。”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感谢你的。如果方容清醒不了,那可就是我一辈子都难安心的事了。”沈信明白万零不居功的心理,但还是不能不表白自己的意思。 “能让你和方容姐姐和好,那是我最有成就感的事。”完零抿嘴一笑:“而能够帮助到沈信哥哥你,则是我最乐意做的事。” “万零,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个样子。”沈信由衷说道,马上就看到万零的脸变得通红,同时有些慌乱。 “沈信哥哥,你有什么事吗?没有事的话,我要去找方容姐姐了。”万零说着就想走开。 看到万零这个样子,沈信心中一方面觉得好笑,另一方面却更对万零生起怜爱之意。他当然不愿在这个时候逼迫万零,可是也不会让她这么走开,因为他确实有事要找万零。 “先不要走。”沈信微笑着拦住万零,说道:“我昨天新做了些曲子,想让你为它写几首歌词,好制作一盘专辑发行,你觉得怎么样?” “哦,当然好了。”听到沈信说起工作上的事,万零可就正常了,一口答应。笑得很开心,万零又说道:“为沈信哥哥作词是最快乐的事,你要的词都在乐曲里表现出来了,我只要记录下来就好了。”对这一点,沈信倒是一点疑问也没有,也只有万零能够完全体会到他的心意,并且能用最完美的歌词来表现。 “而且能够听到沈信哥哥新做的曲,也是很高的享受啊。“万零笑着,迫不及待想要听沈信弹奏了。 “先不着急。”沈信微笑道:“除了作词之外,还有另外一件事要你帮忙。” “还有什么事?”万零看着沈信,有些疑惑起来。 “是这样的。”沈信对万零解释起来:“从我一开始进入f1车坛起,华哥就有个想法,计划用我在车坛的这一年为题材拍摄一部电影。为了趁热打铁,这部影片当然越快出来越好,现在一个赛季已经接近尾声,我想是时候开始筹备了。首先一点,自然是需要剧本,我想让你来为我制作这个剧本。” “好啊,这个想法不错。”万零一听就欢呼雀跃,不过接着就犹豫了:“让我来完成剧本,你放心吗?” 其实现在万零已经是很知名的作家和剧作家了,不过在沈信面前,她总是表现得象个小歌迷,那份忐忑和不自信,看得沈信一阵心疼,连忙说道:“当然放心,没有人比你更适合完成这个工作了。如果你不愿意替我写剧本,我宁愿不开拍这部电影。” “愿意,我当然愿意。”虽然沈信说的话半真半假,万零却完全当真,生怕沈信真的不拍这部电影,连忙答应了下来。在她看来,能够为沈信做事已经是一份极大的荣耀,同时也是极大的幸福。 沈信当然能看出万零的意思,也不禁为万零的痴心感动,不过很明显现在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他也只能把这件事暂且放在心里。 有了万零的帮忙,沈信的新专辑完成得很快。有曲有词之后,沈信按惯例一个人就把唱片录制好了,然后寄回给刘德华,让他安排发售。从沈信要表达的意思来说,这盘专辑,还有上一盘专辑,那道理其实并不新鲜,很多人都阐述过了。不过沈信自有他自己的想法,单单把这种意思表达出来并不困难,困难在于让人接受。在这方面他颇有自信,觉得完全能够用音乐感染到人,这才是他的目的,也是他的构想之一,就是要用音乐来达到影响世界的目的。 而除了这盘专辑,让万零准备剧本也是他的构想之一。虽然在外人看来他要获得f1本年度的车手总冠军希望渺茫,他自己却是信心十足,依稀把这看成是自己的囊中物,更准备用新晋冠军的身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正如他自己所说,打铁须趁热,按他的想法,这部电影应该在f1赛季结束后不久就完成,那样才能引起最大的轰动效应。 这么一部影片,想要最快完成,还要保证质量,自然不是一件容易事,不过沈信有着典娆这个电脑特效的大师作为助力,想来也不是难事。 沈信的构想还有很多,不过暂时能够实施的也就这么多,其余的构想则需要在这以后再考虑。 忙碌中,两周时间很快过去,车队又来到意大利,准备在蒙扎赛道上进行新一轮的拼搏。这个时候,沈信的新专辑已经上市,而他要求的剧本,万零也已经有了腹稿。不过毕竟赛事没有完全结束,剧本自然是不完整的,而万零为了获得第一手的资料,也随着车队来到了意大利。至于方容,她已经答应沈信随队助阵,这一行程自然也少不了她。虽然她现在已经完全康复,不过警方鉴于她这次受伤严重,倒是没有急着让她上班,给了她一个漫长的假期让她休息恢复,什么时候上班她自己说了算。这也让方容跟随唐风车队征战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对于方容的出现,唐子凡也是高兴得忘乎所以,他本来就和这个表妹感情深厚,只是因为肩负重任,在方容出事之后才没有时间陪着她。现在方容和车队在一起,倒给了他一个照顾的机会,因此方容倒不愁寂寞,即使沈信忙碌,还有唐子凡这个大闲人陪着。 说唐子凡闲,自然是有些不确切,他作为老板,有很多事要操心,不过现在车队事务完全上了轨道,一切事情手下人都办得井井有条,他只要时时盯着就行,具体事务并不用理会,倒也是时常有空。 在唐子凡逍遥的同时,沈信却是丝毫不敢懈怠地在备战。 在这一站之前,沈信积98分,与第一名的舒赫有着14分的差距。在德国站夺冠之后,连续两站舒赫都是第三名,他和阿索的积分已经拉近了。虽然还是车手积分榜第一,但他的112分和阿索的109分实在太接近,基本上算不上什么优势。 而说到意大利站,这可是法拉利的大本营,同样也是舒赫的主场,热情的意大利车迷往往能给舒赫额外的动力,这里也因此成为舒赫的福地。对照法拉利车队在这一站辉煌的历史战绩,这一站舒赫可谓是势在必得。 阿索同样是不甘认输,他和舒赫的积分是如此接近,只要一个冠军就可能反超,自然也是野心勃勃,誓要夺冠。而如果能在法拉利的大本营夺冠,从气势上也是对法拉利车队和舒赫的一个打击,更是让阿索磨刀霍霍。 相比他们两个,沈信此站更是不容有失,如果输了,车手总冠军可就没有希望了。不过虽然形势严峻,但看看随队而来的方容,想想万零对自己近乎盲目的信心,沈信就觉得这一站其实是很平常很轻松的一站,对于结果,他相信绝对不会让支持自己的人失望。 第三十二章 最激烈的一站 经过了一场近乎万劫不复的灾难之后,方容的性情似乎也改变不少,日常生活中显得恬静了许多。或许还是在担心自己现在的相貌会惹来异样的目光,她很少在人多的场合露面,即使出现,也不忘戴着已成为她标志的墨镜。媒体当然根本不了解这情况,反因此误解她是不愿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对她的身份作出了诸多猜测,一时间倒是给沈信制造了很多莫须有的绯闻女友。 对于媒体的这份热情,沈信实在是哭笑不得,不过成为公众人物已久,他倒也不在乎这些生编硬造的娱乐新闻了,如果这些新闻能够给人带来一点娱乐的话,那也算是值得了。不过对于方容对这些新闻有什么意见,沈信可就有些担心了。方容以前给沈信的印象是干练泼辣,她对付香港娱乐记者的手段沈信依然记得很清楚,很担心这些报道会让方容不悦。 不过方容的反应却是大大出乎沈信意料,在看到那些五花八门的娱乐新闻之后,她只是微笑着说道:“空穴岂能来风?有这样的报道,只能说明某些人私生活确实是不检点。”沈信闻言苦笑,不过方容既然有心情开玩笑,就说明她对这些报道根本不在乎。现在沈信最关心的就是方容现在的状况,看到方容这么正常,他也就完全放心,再无后顾之忧。 方容的淡然似乎并不是装出来的,而是真的对这些情况不在意,甚至连自言变丑了的时候,都掩饰不住眼中的笑意,很明显也只是对沈信开玩笑。这情况看在沈信眼里,欣慰之余,却也不免奇怪,方容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总是好事,而且赛车也到了关键时刻,他也就没心情去探究起原因了。 周五的试车时间,沈信和方容都去看了试车的情况,万零也去了。虽然这时候是应该紧张了,但光看沈信的表情,似乎很难相信他是即将要参加本站比赛,而且在积分榜上正处于很微妙状态的车手,因为他轻松愉快得象是一个车迷,而不是车手。方容倒是有点担心,自从清醒之后,她已经了解到沈信因为她出事而连续两站没有积分,导致现在与前两名的差距这么大,自然希望这不会影响到沈信最后的成绩,不然她心里可要不安了。 对方容这种心理,沈信倒是很明了,所以特地安慰她说道:“放心吧,一切都在我掌握之中。”这样说的时候,沈信显得无比自信,那神情是方容所没有看到过的,而且沈信此番话明显是想让她安心,倒让方容有一种特别的感受,觉得沈信似乎成熟了,而且比以往更象一个好情人。 相对于沈信和方容的注意力并不完全放在赛车上,万零可就显得对赛车的关注和认真,不仅从头到尾都一直看着场内,即使时不时提出个问题,也是有关赛车的。这沈信也能够理解,既然万零已经答应为他写一个剧本,那么相关的一切她都应该了解才好,这份认真,同样让沈信感动无比。 周六的排位赛开始前,沈信在赛道上看到了舒赫,他显得容光焕发,信心十足。微笑看着沈信,舒赫并没有说话,只是向着他挥挥拳头。那意思很明确:这一站是我的。 对于舒赫,沈信很有好感,所以也只是微笑以应,不过在他心里却同时在想:恐怕要让你失望了,车王大哥。 舒赫对沈信的表示并不仅仅只是故作姿态,他的状态真的很好,这一点从排位赛一开始就显示出来了。确实,在热情的意大利车迷当中,支持法拉利和舒赫的人实在太多了,光是他们的加油声已经足以让舒赫精神振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也不得不暂避舒赫的锋芒,不想在排位赛中就与其针锋相对。有了这样的想法,在第三阶段比赛中,沈信采取的是重油战术,能不能获得杆位对舒赫很重要,但沈信却不认为这是本站胜利的首要条件。要知道本站可是f1赛事中最快的一站,正式比赛中什么事情也可能发生,实在没有必要在排位赛中就拼到刺刀见红。 事实上沈信的想法没错,舒赫确实是打定注意要夺杆位,而且他也做到了,虽然阿索很不服气,一直铆足劲和他争夺,但最终在全场意大利车迷的支持声中,舒赫还是顺利获得了首位发车。阿索获得了第二位发车,而留力的沈信仅排在第四位。 排位赛的结果对沈信来说没有什么不满意的,而对于正式比赛中如何进行,他也有了自己的想法,妥当不妥当,都要等正式比赛才知道。不过有一点让所有人放心的是,沈信虽然没有夺得杆位,但整个排位赛中却表现得游刃有余,那洒脱飘逸的驾驶,使得即使不支持他的人也为之心折,支持他的人更是信心百倍。 正式比赛开始了,舒赫依然保持着他在排位赛中的良好状态,信号一打出,他第一冲出了发车区。这沈信完全预料到了,为了在自己的主场获得杆位,舒赫采取的是轻油战术,这让他在开赛阶段有着速度上的优势,沈信并没有妄想在开赛阶段就能够夺回优势。 不过轻油战术也就意味着进站早,沈信也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在比赛的开始阶段以稳重为主,不急着超车,不急着追赶,他清楚得很,舒赫和阿索进站的时候,就是他超越的时候。阿索在排位赛和舒赫争夺得那么激烈,也就显示出了他和舒赫相同的策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沈信在比赛前已经确定了对手们的策略,这也是一个巨大的优势。 同样的优势还表现在沈信赛车省油上面,采取了重油战术,虽然在比赛开始阶段牺牲了一点速度,但从长远来看,却是他后来居上,克制制胜的法宝。 在正式比赛的开始阶段,排位靠后的车手们倒是竞争得异常激烈,而排位靠前的几个车手,那阵型却保持得很好,舒赫的第一名位置虽然受到了阿索的威胁,不过在阿索几次意图超车失败之后,他也暂时保持了安静,以保住第二名为第一目的,他可不希望再因为超车失败,反而被后面的车手超越。别人也还罢了,上一站刚又夺一个分站冠军的沈信可是绝对让他不敢大意。 在舒赫第一次进站之前,比赛前几位的车手一直保持着同样的顺序,沈信虽然没有超上去,但和前几名的差距却也极微,并没有被拉开距离。 等到排在前面的三位车手先后进站,可就到了沈信发威的时候了。将先前一直积压下来的激情完全释放,沈信在前无阻截的情况下,疯狂地飚了起来。 车手们进站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经足够让沈信领先了。不过沈信接下来也面临进站,他的优势其实也只是暂时的。 从比赛一开始,沈信就已经和车队确定了这一站比赛的进站战术,那就是只进站一次,把竞争完全放在赛道上。这样的策略自然有风险,因为所有的压力就全压在了沈信肩头,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事到如今,其他车队的维修站效率也是同样高,也只能靠沈信的个人发挥了。对沈信,车队人员倒是极其有信心,他们很明了,如果不是那两站连续失常,没有积分进账,沈信早已经是车手榜第一了。只要没有意外,沈信是绝对值得信赖的,这样的策略也就没有人反对。 沈信领先了没多久,就到了进站时间。这一次他依然是把赛车的油箱加满,然后再次轰鸣着冲上了赛道。而这个时候,沈信的排名悄悄上升到了第三位,而且和第二名的阿索几乎是并驾齐驱。不得不承认,在这一站舒赫的表现确实是够疯狂,虽然阿索一直不甘被他压制,却依然是被迫一直担任老二的角色。 而且当沈信出站之后,阿索连第二名的位置也难以稳固了,虽然载油量重,沈信一时难以超越阿索,但很明显沈信完美的操作弥补了不少这方面的缺陷,他对阿索形成的压力让阿索如坐针毡。 沈信这个时候其实还是不急着超车,一方面是因为确实没有什么好机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知道他真正的机会是在舒赫和阿索第二次进站的时候。对大局把握得很清楚,沈信心态很平稳,同时有着一种完全掌握着局势的豪气。 赛程过了三分之二,舒赫和阿索先后第二次进站,沈信的机会终于来了,趁着这机会,他很快将排名上升到了第一位。 这一次的超越可就有着奠定大局的意思了,沈信已经不需要再进站,而随着比赛的进行,他的载油量越来越少,那赛车也是跑得轻盈无比。 不过虽然形势一片大好,沈信优越的心理还是造成了一点点失误,他实在他轻视了现场气氛对舒赫的激励作用了。在沈信难得地有了一点松懈的时候,舒赫靠这几近完美的操作,在出站之后不久就超越了沈信,再次把持住了第一名的位置。 这个失误让沈信实在郁闷,不过比赛还没有结束,他还有机会,他并没有因为这个失误而有心理包袱,而是马上进入了最紧张的状态。这时比赛也进入了最紧张的时刻,沈信就是风暴的中心,丝毫不敢松懈地保持着对舒赫的压力,同时力压在后紧追不舍的阿索,他一人就决定着前三名的排名。 三辆排名最前的赛车相差无几地远远跑在其他人前面,争夺的那份激烈和紧张,让所有人的目光都只盯着他们看,没有人再对其他赛车的表现有兴趣。即使是看不到那三辆赛车,观众们的情绪也还是紧张得可以,不知道再看到他们的时候,排名是不是会有变化。 这个时候,比赛就不仅仅是赛车性能和车手技术的比拼了,倒是车手的心理素质更能决定胜负,在这样让人窒息的紧张中,能不能抗住压力,将是决定胜负的第一条件。 比赛到了最后关头,前三名的位置还是没有变化,争夺之激烈也是没有变化。就在最后一圈的时候,舒赫犯了一个和沈信一模一样的错误,大概是看到已经到了最后一个弯道,胜利在望吧,或者是因为长时间的紧张使得精神难免一时松懈吧,舒赫本来滴水不漏的操作突然出现了一点失误。 失误不大,不过在速度这么快的赛道上,0。01秒的差距已经足以决定胜负,舒赫马上就为这一瞬间的失误付出了代价,一直精神集中,状态上佳的沈信没有放过这个机会,毫不犹豫选择了超车,同时成功了。 舒赫的失误和沈信的超车具有绝对的决定性,当沈信超越之后,面对本站最后一个弯道,他的操作流畅而优美,等到了冲刺直道上,沈信的赛车已经达到了极速。 舒赫的短暂失误之后,很快就调整回了状态,虽然追赶沈信不及,却也没有给阿索以机会,紧随沈信,第二个冲上了最后的冲刺赛道。 几乎是赛季第一站的翻版,沈信等三人的差距相差无几,几乎是同时冲过了终点线。不过这一次的胜负还是肉眼可以分辨的,沈信第一,舒赫第二,而阿索只能是第三,沈信又一次连续两站获得了分站冠军。 跳出赛车,沈信对着看台上挥手致意。在所有人的喧嚣声中,他最在意的是方容和万零的想法。和他想象得没有什么两样,不仅万零表现得激动无比,连方容此刻也在忘情地对他挥手,同时喊着什么。 看着万零和方容热情的表现,沈信心中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不过在这感觉之外,另一种感觉却更强烈,这一站的胜利,他几乎没有太多的喜悦,反倒是感觉象是劫后余生,舒赫和阿索的表现让他意识到,现在谈最后结果还太早。有这样的对手,其实是难言必胜的,他们的意志是一件强大的武器,同时也是让沈信这个对手感到可怕的。 不过沈信也没有因此而丧失信心,相反,他的信心前所未有得强烈,在这样激烈和紧张的争夺中,他是最后的胜利者,连这样的场面都经历过了,他还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展望未来,沈信一方面小心翼翼,一方面却也是豪情满怀,斗志高昂。 舒赫120分,阿索115分,在意大利站之后,他们依然把持着车手榜前两名,而且差距不大,车手总冠军的争夺,依然是以他们为主体。而沈信,连续两站夺得分站冠军,但他的积分也只有108分,与舒赫仍有12分的差距。赛季还有四站,要挽回12分的差距,似乎是一个很艰难的任务。 第三十三章 微妙的形势 意大利站的比赛之后,唐风车队的工作人员马上又开始为下一站忙碌了。在意大利站和下一站比利时站之间,只有一周的时间,而且比利时站是整个赛季最后一个欧洲站,沈信最近表现这么好,车队自然有责任为他在欧洲巡回赛划上一个圆满句号而创造最好的辅助条件。 不过忙碌的人很多,沈信却不在其内,在比赛结束后,他并没有马上离开意大利,而是性质勃勃地邀请方容和万零去进行一番游览。在意大利是不缺乏游览胜地的,所以沈信不用为去什么地方犯愁,不过方容和万零的态度却让沈信有些为难。 方容是担心沈信在f1中的表现,不想让沈信在这个时候分心,万零虽然对沈信信心十足,根本不考虑沈信会表现不好,但她最近忙着创作剧本,却是不想浪费时间去游览,她的注意力全放在新剧本上了。 原因不同,但不想去游览的意思却是一样的。沈信自然是不肯放弃这个机会,哪能难得来一次意大利,却不去各处观光一番呢?所以沈信马上对两女进行了一番劝说。 方容倒好说,在沈信自言绝对不会影响到他赛车的状态之后,已经是默认了沈信的要求。而且难得看到沈信在对待自己的问题上这么主动,方容心里其实是很欣悦的,最后答应的时候没有一丝勉强。 万零的问题却有所不同,她一门心思想要写好剧本,这个时候对游览真是没有什么兴趣。无论沈信怎么说,她都是微带歉意地回答:“对不起哦,沈信哥哥,我还要写剧本,真的不想去。”其实除了这个原因之外,她隐隐还有着不想夹在沈信和方容中间做电灯泡的意思。 沈信对万零的心思也猜了个**不离十,从他和万零的交往中,他已经了解到万零对到各地游览有着莫的兴趣,他又觉得对万零亏欠颇多,怎能让万零放弃这个机会呢?所以,最后沈信索性拿出了做大哥的姿态,对万零说道:“你要明白,这不是要求,而是命令,你不能不去。你可以不服气,可以不情愿,却是没有地方上诉。” 沈信这么一说,万零更是为难了,嗫嚅道:“可是这么一分心,我可就不能保证剧本能尽快完成了。” 对沈信来说,剧本和新电影固然重要,但让万零开心却更重要。只要能让这个一直默默支持自己的女孩高兴,有什么代价是不可以付出的?这样想着,沈信斩钉截铁地说道:“如果剧本让你觉得困扰的话,我可以不拍这部电影,不让你写这个剧本。” 沈信的态度倒是明确了,却让万零惊慌起来:“千万不要啊,沈信哥哥,这部电影如果拍出来,绝对是一部很经典的片子,你要放弃实在是太可惜了。而且,无论你什么要求我都可以答应,就是不要不让我写剧本。” 万零的态度实在让沈信觉得好气又好笑,本来他的话大有开玩笑的意思,万零却认真得可以。不过他也看得出来,如果不让万零写这个剧本,一心想为他做点事的万零一点要伤心死了,这让他也感动到无话可说。 “好了,你不用担心,这个剧本肯定让你来写,如果不是你写的,我宁愿不拍。”沈信最后也只能对万零进行安抚:“不过呢,既然让你写剧本了,你一定要写个最好的剧本出来。不要着急写出来,慢工出细活,还是慢慢来的好。另外,要写好剧本,没有好心情是不行的,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我们一起去玩一玩,说不定你的灵感就会更好呢。” 沈信温言劝说,方容也站在沈信一边,万零最后终于答应了。从方容来说,她能清醒自然是少不了万零的功劳,而且万零的性格那么讨人喜欢,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早把万零当成了最好的姐妹,能够让万零高兴也是她的意愿,自然是愿意帮助沈信说服万零的。 万零答应之后,其他事情自然就都好办了。沈信马上拿出游览手册,为三人的游览拟订了一个计划。 事实证明,这是一趟很愉快的游览。不仅沈信和方容感到愉快无比,就连一开始有点不情愿的万零也玩得甚是开心。虽然时间短暂,游览可谓走马观花,但对三个人来说,已经足以尽兴。尤其是万零,沈信和方容的态度让她感到温暖,到最后更是完全抛开了有关剧本的事,欣喜雀跃一如她这个年龄应该有的。对沈信和方容来说,这大概是这趟游览最让他们高兴的事了。 磨刀不误砍柴功,沈信虽然在意大利停留了几天,备战几乎是在游览中度过的,但这真的没有影响到他在赛车中的表现。 排位赛前,沈信才带着方容和万零释释然回到唐风车队。对沈信如此散漫的作风,唐子凡喜中带忧,喜的是沈信最近状态上佳,表现优异,能够继续保持轻松是一个好兆头,忧的却是怕沈信轻松过头,耽误了正事。 当唐子凡私下对沈信谈出他担心的事后,沈信只是很轻松地说道:“你的话确实有道理。不过这话你不用对我说,直接对方容说好了。”这当然是报前一段时间唐子凡讥笑沈信找不到方容的一箭之仇,不过即使唐子凡知道这一点,也只能苦笑以对。方容是他最疼爱的表妹,他总不能说沈信对方容好不对吧?而且他对方容颇有畏惧,对沈信说的话,他是不敢同样说给方容听的。 虽然来得仓促,但当沈信一开始排位赛,马上所有人就都放心了。沈信的轻松不是姿态,而是真的很放松,同样他的表现一点看不出他有什么压力,依然是洒脱轻松无比。 从头到尾,沈信在排位赛表现得都很完美,很轻松地就夺得了杆位。经历了上一站的那场恶战,似乎作为失败者的舒赫和阿索都或多或少地信心受挫,并进而影响到了状态。而除了他们两人之外,其他人对沈信根本形不成致命的威胁。如果不是在积分榜上还差着第一名一大截,沈信都要说这次排位赛的胜利无味之极了。 有了首位发车的优势,在比利时站的比赛中沈信更是潇洒。本来自从方容清醒之后他的状态就保持上佳,到了这一站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 相对于沈信的几近完美的状态,他的两个主要对手就显得状态低迷了。阿索还好点,在比赛的开始阶段还对沈信造成了很大的威胁,舒赫就明显还没有从上一站的打击中恢复过来,整场比赛都没有太好的表现。 在与对手们的状态相比判若云泥的情况下,沈信在这一站比赛中的胜利来得似乎太容易了些,几乎没有经历什么考验就获得了冠军。而不服输的阿索则持续着自己不算最好但也说得过去的状态,获得了第二名。至于舒赫,虽然状态实在糟糕,但凭着丰富的经验,还是确保了登上领奖台的成绩。 对车迷们来说,单就这一站的情形来看,实在是有点乏味,从头到尾都没有太激烈和精彩的争夺,唯一具有观赏性的就是沈信的独舞,但这实在是太让人缺乏兴致了。没有了争夺,赛车还有什么观赏性? 不过这只是就单站比赛来说,实际上这一站依然让人感到了f1赛车的刺激,而造成这一站比较乏味的比赛依然吸引了众多观众的因素就是沈信持续的良好表现。 在此之前,沈信曾有过一次连续三站获得分站冠军的经历,不过那时候他和前两名的积分差距实在太大,虽然他的成绩让人津津乐道,但还是没有人认为他还能够后来居上。现在则不同了,且不说沈信的士气高涨和他的两个主要对手形成了极强烈的对比,光说积分,也足以让想象力贫乏的人也感到未来有无数的可能性。 在比利时站之后,舒赫依然保持着第一名的位置,不过积分126分可就只比123分的阿索多3分。如果说阿索的威胁还只是表面的话,那么沈信一直维持着的超级状态就让舒赫感到切肤之痛,沈信这样的状态如果保持下去,那实在是让人感到可怕了。118分,这是沈信比利时站后的积分,和舒赫只有8分的差距,和阿索更是只有5分。 在此之前,世界各地的媒体对沈信的报道一直没有停过,不过前一段时间的注意力却大多是花边新闻,更多集中在沈信身边突然出现的神秘女郎。除了对方容的身份颇多猜测之外,他们也对万零进行了很多报道。和方容相比,万零的资料可就为媒体所熟知了,因为在戛纳电影节的时候,万零已经小小地出了一把风头。 按说以万零这么公开的身份,是不可能再炒出什么热点了,不过媒体自有其一套办法,在猜测方容身份的同时,也对沈信和万零的关系或善意或恶意地做出了各种判断。这些新闻铺天盖地,让所有看到这些报道的人都一头雾水,不过也算是够有娱乐性,一时也是热门无比。 不过等到比利时站之后,有关沈信的新闻和评论可就全集中在赛车上了。 本赛季第二次连续三站夺冠,和第一名的积分差距由20分追到现在的8分,没有人再敢忽略沈信在赛车上表现出来的实力。而在积分不利的情况下,沈信连战连胜,来势汹汹,更让人感到咄咄逼人。在整个赛季只剩下三站比赛的时候,本来只是两个人争夺的车手冠军,意外地另生波澜,沈信以强劲的表现宣告了他正式加入了夺冠者的行列。 从来没有这样的情况,越到赛季后期,车手总冠军的归属越是暧昧难辨,倒让f1赛事引起的关注更上了一层楼。不仅媒体纷纷为谁将成为最后的胜者做出了诸多评论,在普通车迷中也为这个话题引起了极多争论,沈信等三个热门车手的支持者们在网络上炒得不可开交。 舒赫的支持者们自然显得理直气壮,首先舒赫在积分榜上还是第一,其次他的历史战绩是最辉煌的,他们自然有理由相信,这一次还是历史的重演,最后舒赫将有惊无险地获得自己最新的一个车手总冠军。 不过这理由在其他人看来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因为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舒赫最近的状态实在不好,尤其在沈信强劲的表现映衬下,更让感到他廉颇老矣。 支持阿索的人正是从这一点出发,认为舒赫将会持续低迷,而状态稍好一筹的阿索将凭借着自己年轻的优势,在最后三站发威,最终超越舒赫夺冠。 无论是支持舒赫的,还是支持阿索的,都无一例外地认为沈信已经无力回天,绝无可能获得今年的总冠军。虽然对沈信的实力都很尊重,但他们认为,在现在只剩三站比赛的情况下,8分的差距实在是有点太大了。 当然,从理论上来说沈信自然仍有夺冠的希望在,不过大多数人都认为,连续三站夺得分站冠军,沈信的良好状态也该有所起伏了,他们普遍不看好沈信的良好状态能继续持续下去。而且还有一点,即使沈信的状态依然这么好,但如果舒赫和阿索的状态恢复,沈信要想胜过他们也不易。 沈信是一点闪失也不能有,在已经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期之后,实在是让人对他的前途难言乐观。 不过即使如此,沈信的支持者也是不少,甚至已经超过舒赫和阿索这两个老牌车手,成为f1车手中的人气之王。在他的支持者们来看,沈信就是要创造奇迹的,正因为沈信要夺冠很难,他们才坚信沈信一定能做到。 这一理论听起来象是悖论,不过却反映出沈信在广大车迷中的影响。通过大半个赛季的征战,沈信的表现就象是魔术师,让人琢磨不透,虽然从各种实际的数据来看,沈信夺冠确实是很困难,但却也因此更期待沈信能够创造奇迹,在f1历史上写下最灿烂的一章。 在媒体热炒总冠军归属的同时,沈信依然保持着自己平和的心态,在所有人当中,他是最清楚自己状态的,依他现在的状态,继续高走根本没有问题。不过即使他后面三站全部夺冠,主动权依然不是完全掌握在他手中,这倒是一个更让他感到兴致昂然的方面。 下一站是很关键的一站,这是沈信的结论。而实际上那也会是很有趣的一站,因为下一站将是在巴西,那里他并不陌生,甚至有着很美好的回忆。他怎么会忘记,就是在巴西狂欢节上,他曾和苏珊有着戏剧性的相识和经历。 欧洲范围的赛事已经全部结束,最后三站分别在巴西,日本和中国举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三站都是沈信的主场,也难怪他对未来很有信心。 第三十四章 巴西的热情 比利时站后,沈信带着方容和万零,和车队其他人员一起回到上海的总部休整。距离下一站巴西站有着两个星期的时间,在这冲刺冠军的紧张时刻,倒是难得的一个缓冲,无论是对车队还是对车手,这段时间都很重要,关系到一个赛季的成败。虽然不知道舒赫和阿索现在在想什么,但沈信可以确定,和他自己一样,这两个对手现在一定都不敢松懈。 不过就沈信自己来说,他毫不松懈的只是意识,在外表上,在行为上,他倒显得有点无所事事。和在天与地公司时一样,他的这种表现颇为不知情的人诟病。 别人如何想沈信没有办法,也懒得理会,趁着这段时间,他倒是和娱乐圈的朋友们联系很多。在他看来,他回归娱乐圈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应该对这方面多多了解。 对于沈信在f1车坛的表现,他的朋友们都很关注,对沈信最近的状态更是赞不绝口,更期待着他早点完成这个赛季,回到他的本行来。 经过多方面沟通,沈信对现在的娱乐圈形势有了很清晰的了解。首先是国内乃至亚洲市场,国产电影和音乐的势头都非常好,也冒出了不少具有实力的新人,那竞争可是激烈无比。不过在市场状态良好的情况下,这竞争只是限于良性方面,结果可谓皆大欢喜,不仅百花齐放,而且所有人都有不菲的成绩。 虽然竞争激烈,但说到沈信,所有人都不认为他有问题,尽管他一年之中没有拍电影,算是远离了国内影坛。在众人看来,凭着沈信的影响力,随便拍一部电影都可以上票房排行榜,更不要说沈信本身就是质量的保证,绝对不会胡乱接片。 这并不是盲目的信心,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剧本在等着沈信接了,光是选择剧本已经让人感到眼花缭乱了。现在谁也明白,一部电影只要有沈信在,不仅在亚洲市场有保证,绝对不会亏本,而且广阔的欧美市场也在招手。除了沈信,没有人再有这样的号召力。明白到这一点,沈信的抢手自然不难理解。 比赛日期临近,沈信也就不再在其他方面分心,开始专心地备战起来。他知道巴西英特格拉斯赛道是以其崎岖不平著称的,而这样的赛道不仅对车手是一个挑战,而且对赛车也同样是考验。对于自己应该做的事,沈信通过模拟训练已经完全把握了,但对赛车,他不得不打起十二分小心。 让沈信欣慰的是,这条赛道的特殊车队早有准备,在他忙着应酬的同时,车队已经就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了很多测试,并采取了很多预防措施。当沈信问起有关备战的情况时,车队的每一个人都自豪地告诉他,在辅助他夺冠方面,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出现。如果说这样的说法还难以让沈信安心的话,等他了解到车队为巴西站所做的工作后,他一点疑问也没有了,车队人员不仅考虑周到,任何情况都考虑在内,而且经过电脑的模拟和测试,有备无患的预备工作也完全完成了。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在比赛前沈信和车队一起奔赴巴西而去。这一次方容和万零并没有随队,毕竟在南美就这么一站,方容又是大病初愈,沈信不想让她奔波。鉴于下一站就是在日本举行,方容也就趁这个机会先去日本了,除了等待沈信的归来,更重要一点是她很久没有见到杨天,正好趁这个机会去看看他。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重聚,沈信和方容都已经忽视了方容现在容貌上的问题,不再把这个问题当成问题。倒是唐子凡看着方容脸上的疤痕觉得别扭,提议方容趁这段时间去整容。一听到唐子凡这么说,沈信和方容都是一愣,接着沈信马上说道:“千万不要。我已经看惯了方容现在的模样,她要换个样子我可接受不了。” 这么说,沈信自然有开玩笑的意思,不过他心底却是极不赞成整容,首先方容的疤痕并不是很严重,没有到毁容的状态,其次沈信对人工制造出来的美不感兴趣,生怕方容整容整出虚假来。 不知道是不是了解到沈信的这种心理,对唐子凡好心的提议,方容也是一口拒绝,不过那话说得倒是很沈信有点象:“算了吧,我如果变成美女,沈信又该有心理负担了。万一因为这负担影响到他在赛车中的表现,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虽然是开玩笑,可是方容的话里也表现出了她对沈信感情的信任,知道沈信不会因为她脸上的疤痕而对她有什么看法。 看到沈信和方容相视而笑,都是一脸甜蜜的样子,唐子凡也很感动,知道他们两个人经过一番波折,那感情更是深厚了。不过他却还是故意对方容感叹道:“你就相信沈信的鬼话吧,等什么时候他对你日久生厌,你就知道后悔了。” “我们愿意,你管得着吗?”沈信和方容站在同一阵线,齐声对唐子凡嗤之以鼻。 虽然对唐子凡提议的整容没有兴趣,沈信对方容的容貌改变却不是没有想法,倒不是他嫌弃方容,而是他顾虑到方容爱美的心理。在方容出事之前,她已经在典娆的帮助下开始修真,而且也算入门了,这让沈信有着整容之外让方容恢复容貌的方法。虽然这方法可能需要经过很长时间,不过和快速整容比起来,却更能让沈信和方容接受。 在教方容一种修行的心法后,沈信是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地奔赴巴西去了。 到达巴西之后,沈信意外地遇到了一个热情的欢迎场面。这并不是他首先发现的,唐子凡早在他之前已经注意到了,不过说到欢迎的原因,却是因为他。 在欢迎的人群中,无一例外都是土生土长的巴西人,但他们手持的横幅上,却是写着标准的汉字,这不免让沈信和唐子凡都大跌眼镜。在遥远的巴西看到汉字自然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不过等沈信看清楚站在欢迎人群当中的那个人之后,一切意外就都有了解释,因为那个人是苏珊。 虽然和苏珊很久没有见面了,但在这样的场合看到她,沈信还是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其他不说,光是去年在这里经历的巴西狂欢节已经让沈信一想及就难忘,更何况他和苏珊后来还成为一个公司的同事,并且将苏珊由默默无名捧到了明星的位置呢。 在沈信看到苏珊的同时,苏珊也快步上前打招呼,在中国呆了那么长时间,她汉语已经是很标准了,字正腔圆地说道:“欢迎你们到巴西来,亲爱的中国朋友。” 虽然对苏珊前来接机感到很亲切,但苏珊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却是沈信心中一个大大的疑问。细问之下,沈信才知道,原来苏珊最近在国际上也闯出了一点名堂,这次是衣锦还乡,回巴西来开演唱会。和她一起来接机的也不是普通人,而是巴西演艺圈的一些明星,虽然不是太出名,但这阵容已经让沈信感到受宠若惊了。 事实上这些明星前来迎接沈信,也不仅仅只是因为看苏珊的面子,沈信现在名声之响,即使在巴西也算是大名鼎鼎了。沈信的名气是一方面,经过苏珊回国后的宣传,更是让这些明星对沈信感到很好奇。而苏珊自己的经历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证明不是非要去好莱坞才有前途。对于苏珊在中国的遭遇很是羡慕,沈信的名字也如雷贯耳,最终就形成了这绝无仅有的明星阵容来欢迎沈信为首的唐风车队。 明白是怎么回事之后,沈信哑然失笑,唐子凡却是大感嫉妒,忍不住说道:“人长得帅就是不一样,连这么远的地方都有美女仰慕。” “少这么酸溜溜的。”沈信笑着反驳道:“你有钱又有势,才是美女心目中的完美情人形象。你不要告诉我说,你以前那些风流事迹都是你编出来的。” “可是能够不花钱不是更好吗?”唐子凡依然艳羡地说道。 “靠!”沈信实在是忍不住,狠狠地对唐子凡比个粗俗的手势。 唐子凡倒是不在意,反提醒沈信:“美女面前,注意形象。”沈信顿时哭笑不得。 一番喧扰之后,沈信和唐子凡一起去参加苏珊为他们准备的接风晚会。车队其他人员可就没有这份空闲了,他们还得搭建维修间什么的,一下机就忙碌得不可开交。 说是为唐子凡和沈信一起接风,但相比沈信熟练的葡萄牙语,唐子凡有口难言,有耳如聋,却是听不懂又不会说。不过幸好有几个明星还是懂得英语,这才避免了唐子凡的完全尴尬。 看到唐子凡凭借着简短的英语和手势,居然和周围的明星谈笑风生,沈信也不得不佩服,这家伙号称花花公子,实在不是浪得虚名,确实是有两把刷子。 说起来在比赛前参加这样的活动,以沈信现在的车手身份来说是不务正业。不过沈信本身身份特殊,自觉参加这样的活动不会影响到赛车,在对苏珊的好意和热情的感激下,他也就不好拒绝。 而说到苏珊的这个安排,虽然有唐突之嫌,却是一番好意。首先她并不了解赛车对沈信的意义,也不知道沈信今年必须拿冠军,只以为沈信只是把赛车当娱乐。感激于沈信对她事业的帮助,又是在她老家比赛,这才给沈信安排了这么一个风光的接风仪式。至于会不会影响沈信在赛车方面的表现,却是她没有想到的。 和苏珊一起的人都是巴西艺人,算是沈信的同行,自然不乏共同语言,一番交流下来,倒是宾客尽欢。尤其让沈信感到高兴的一点是,不少人都流露出想去中国发展的想法,这自然是好事,充分说明在这些人心目中,现在中国已经是除好莱坞之外另一个有前途的地方。这代表着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扩大,沈信自然高兴得很。 不过对于这些人的要求,沈信却是不敢贸然答应,毕竟人太多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多机会。倒是苏珊替他解了围,说这方面她可以为这些人联系。沈信自己是不知道,现在国内已经有不少电影公司开始拍摄有关西方题材的影片,倒是不乏给这些巴西人演出的机会。 在接风仪式结束之后,苏珊才对沈信说,这个接风仪式只是欢迎活动的一项,等到正式比赛的时候,她更会拉很多人去给沈信助威。异国他乡,能有这样的助威团,在气势上也是一件好事,更能扩大沈信和唐风车队在巴西的影响,沈信自然是乐意接受苏珊的好意。 本来还担心这会影响苏珊自己的正事,但在苏珊解释之后,这方面的顾虑也消失了。虽然苏珊在中国和国际上都有不菲的名声了,但说到在她的老家巴西,却反而不如这两方面的影响大,为沈信助威,也算是扩大她自己在巴西知名度的一个重要活动。 这样一来,苏珊为沈信到赛场助威就成了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沈信没有了顾虑,于是欣然接受。 相对于沈信的这些考虑,唐子凡反倒不太在意是不是能扩大车队的影响力,只是一个劲夸奖巴西美女别有风味。对唐子凡的这种表现,沈信只能下结论,不管唐子凡现在是什么身份,从骨子里说,他还就只是一个花花公子。 苏珊果然不是随口乱说,在排位赛的时候,她真的拉了一大帮人去给沈信加油。 即使在f1赛车这样的场合,巴西人也是表现出了他们乐观爱闹的天性,看到这些人将为他加油助威当成了一项娱乐,在看台上载歌载舞,沈信好笑之余,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巴西民族性里面最让人有好感的一点。如果全世界的人都能象巴西人这么乐观,这么多才多艺,那将是一个美好的世界。 再联想到在接风仪式上和众多巴西艺人的交流,沈信更是感叹不已,确实,巴西人这样的性格完全是天性,也难怪能形成世界上独特的桑巴舞,还有独领风骚的足球。 在一片欢腾之中,在各种语言混合的助威声中,排位赛开始了。借着现场的热烈气氛,沈信的情绪也兴奋起来,状态也同样好得不得了。 不过好景不长,等到第三阶段的排位赛时,沈信的赛车就出了一点问题,最终排位只排到第七位。 巴西站的英特拉格斯赛道果然名不虚传,这坎坷不平的赛道果然难应付,经过检查赛车得到的结果,沈信不由这样感叹。不过这只是排位赛,出点小问题也无所谓,甚至是好事,而真正有意义的,是在正式比赛中的表现。对于这个小插曲,在有人觉得兆头不好的时候,沈信反倒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让他能对正式比赛更不敢掉以轻心,丝毫没有觉得气馁,沈信反因此对正式比赛更充满信心。 第三十五章 巅峰表现 排位赛意外的小事故给沈信瞧响了警钟,不是状态上佳,操作完美,就一定能够获得胜利的。所以,排位赛后,他又和车队人员一起开了很长时间的总结会,先讨论了一番自己在排位赛为什么赛车会出现问题,接着更尽量把可能存在的隐患都讨论了一遍。 正式比赛前,沈信来到赛道上时,第一眼看到的还是苏珊为首的“沈信助威团”,依然是神采飞扬,依然是载歌载舞。虽然心里颇因为这一站的重要性而感到有些压抑,但一看到这些热情乐观的支持者们,沈信的心情顿时开朗了许多。 进入赛车,发车信号还没有发出,沈信开始回想通过排位赛对这条赛道得到的资料。和电脑相似,沈信可以回忆起起每一个转弯,每一个坎坷之处的具体情形,而在这了解的基础上,沈信也已经确立了自己本站应该采用的操作,从头到尾,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很清楚。 几乎是在一瞬间,沈信已经完成了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然后深吸一口气,静待比赛开始。 信号发出来了,沈信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在巨大的轰鸣声中冲出了发车区。和所有人比起来,沈信是一个非常善于吸取教训的车手,同样情况下的失误不会出现第二次,在加拿大站吃了雨中作战的亏,到美国站就能利用下雨获得冠军。在巴西站也一样,在排位赛中有过的问题,他是不会让在正式比赛中出现的。 不过要达到这样的效果,也就只有沈信能够做到。赛前对赛道整体状况的回忆,不只是故作姿态,而是有着更切实的目的。这目的首先是要保持速度,即使不能超车,也要保持对前面车手的压力,绝不能一开赛就让对手领先太多。这一条还好说,毕竟沈信状态良好时操作极其完美。不过另外沈信要注意的一点就有点难度了,他不仅要保持好速度,还有尽可能改变自己的驾驶风格,尽量减少崎岖不平的赛道对赛车的磨损。他在排位赛中的故障问题,正是由于他的驾驶风格不太适用于这样的赛道,从而使得赛车磨损过度。 对其他车手来说,仓促间改变驾驶风格,只怕结果除了大输特输之外不会有其他可能性。但是沈信不同,只要他在脑中将这一站该怎么驾驶想上一遍,正式比赛中就可以做到想本能一般流畅。不过即使这样,在改变驾驶风格的同时还要保持好速度,对沈信也是很大的一个挑战。 排位不利,一开始沈信还要面对改变驾驶风格的难题,他在比赛开始阶段显得没有竞争力自然是可以想象的。如果这个时候就让记者们写通讯稿,他们大概会一致认为沈信在经历了连续三站夺冠之后,已经陷入了一个新的调整期或者是低潮期。 唐风车队的工作人员看着沈信的表现,也是狠狠地捏了一把冷汗,这样的沈信,怎么能寄望于他夺冠呢?唐子凡甚至懊悔应该带方容一起来,至少她在场对沈信是一个极大的激励。现在虽然有阵容庞大的巴西明星助威团,但很明显沈信对洋妞没有什么什么兴趣,虽然声势浩大,却是对沈信的激励有限。 在唐子凡独自懊恼,其他支持沈信的人也觉得甚是失望的同时,沈信却保持着对比赛乐观的心态。这心态一方面是因为经历了这么多事,他应付困难局面越来越得心应手,另一方面却是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适应这条英特格拉斯赛道的状况。 剧烈的颠簸对车手的体能是一个极大的考验,而在这同时要保持注意力集中和操作完美,就更对车手有着极高的要求。沈信现在的情况却是例外,他不仅不觉得颠簸是受罪,甚至在连续的颠簸中开始找到自己节奏。如果说在高速赛道上沈信状态最好时感觉自己象滑翔在海面上的游艇的话,那么现在他的感觉就象是袋鼠跳跃在山路上。 在这样的状态上,沈信的心情随着每一次颠簸而起伏,却又充满了喜悦,这样的心态,此前的赛车中他从来没有感受过。 心情舒畅,操作也同样变得完美起来,虽然一开赛就落后,但沈信这时几乎可以预见,他在这一站的比赛里将会再次上演后来居上的好戏。 没有激烈的争夺,没有激动人心的超车,沈信的表现似乎不愠不火,不过就在这看似平淡的表现中,沈信的排名却在悄悄上升,渐渐逼近了排名最前的车手。 第一次进站之后,沈信的表现明显开始强势起来,即使普通车迷没有看出来,唐子凡等人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有戏!”从沈信赛车的表现上,唐子凡敏锐地察觉到沈信的状态在提升,不由脱口说了这么一句。 唐子凡无心之言,却通过无线电传给了沈信,沈信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骂了一句:“闭嘴!”唐子凡醒神,不由有些尴尬,不过这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场上,倒没人注意到他,而他也顾不上多想,马上又集中精神观察是比赛状况来。 沈信的状态并不是一下子达到顶点,而是随着比赛进程逐渐提升。比较明显的一点是,每一次进站出站后,他的状态都会有极大的提升。 这一点在沈信第二次出站后表现得极其明显,他从这个时候开始提速,第一圈的成绩就比他之前的任何一圈都要好。而这只是开始,接下来每一圈的成绩都在提升。在第一圈的时候,唐子凡又多嘴地告诉了沈信一句:“这一圈跑得不错,比其他人最好的单圈成绩都要快。” 这一次沈信没有叫唐子凡闭嘴,但他的表现却是用行动告诉唐子凡:“你的废话实在是太多了。” 其实不用唐子凡说,沈信自己完全能够精确把握到自己一圈花费的时间,更能感觉到自己状态的变化。而让唐子凡彻底闭嘴的正是沈信一圈比一圈好的成绩,沈信完成每一圈的成绩都比上一圈花费的时间短,已经不需要唐子凡再说什么了。唐子凡也清楚,这是一个职业车手状态达到巅峰的标志,除了致命的意外,没有人能阻止沈信的上佳发挥,而任何指点都有画蛇添足之嫌。 经历了大半个赛季的沉浮,在赛季末段,在这条艰难的赛道上,沈信终于达到了他最佳状态。等到沈信第三次进站再出站,他的状态已经只能用疯狂来形容了。在这样崎岖的赛道上,用一阵风来形容沈信的赛车似乎不太恰当,但每一个现场观站的人都有着这样的感觉,沈信的赛车确实是象一阵风。 不仅仅是远远落在后面的赛车被沈信视若无物地套圈,最后连从开赛初一直保持着第一位置的阿索也难以逃脱被轻松超越的命运。 这是本场沈信最让人感到振奋的一次超车,不过那份轻松劲却让人感觉到这次超车似乎太简单了。沈信超越阿索的时候,选择的超车点并不是本赛道最好的超车点,甚至可以说完全不是超车点,当阿索看出沈信超车的意图时,第一反应是沈信疯了。不过沈信没疯,结果证明,他确实有这个实力在这个非超车点超车。 认真说起来,沈信并不是有意识的超车,在他现在的状态下,他已经对所有对手都无视,只是在自顾自以最快速度完成比赛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排名第一的阿索也好,排名最后的车手也好,他都是一视同仁,超越,然后将他们远远抛在后面,这就是沈信的想法和做法。 沈信现在的状态,其实连他自己也不完全明了,而摆在所有人面前的事实是,只要沈信想,他可以在赛道任何位置超越任何人。或许事实上并没有这么厉害,但沈信的表现确实给了所有人这样的感觉。 这样的沈信自然是无人能挡,无论是舒赫还是阿索,在沈信疯狂的表现衬托下都显得黯淡无光。 而沈信的精彩还在继续,仍然是每一圈都比上一圈成绩好,遥遥领先地本向终点。这个时候,看台上的人可就几乎都站在沈信一边了,先不说沈信本来就在巴西很有人缘,他前一年在巴西狂欢节的表现依然为很多人津津乐道,就凭苏珊为他呐喊助威,也为他赢得了很多支持者。这些都还不是最主要的,沈信从比赛中段开始的疯狂,已经彻底征服了所有人,在他们看来,沈信就是车之精灵,只有把握的车的灵魂的人,才能在这么崎岖的赛道上跑得这么飘逸,这么潇洒。虽然无论排名好坏,所有车手都在继续拼搏努力,但在看台上的观众看来,现在赛道上似乎就只剩下沈信和他的赛车,其他车都不过是一些活动障碍,而且丝毫不能阻挡沈信。 在比赛最后阶段,已经没有人能够对沈信构成威胁,而沈信并没有因此而有丝毫松懈,或者可以这么说,他现在已经不再考虑比赛了,而只是单纯地享受着飚车的乐趣。 在最后的冲刺赛道上,在最后关头,沈信依然潇洒地对一辆赛车进行了最后一次套圈,然后威风凛凛地冲过了终点。 这一次的胜利可谓尽显王者风采,不过沈信并没有太张扬,只是平静地跳出赛车,然后微笑着对看台上欢呼的人群挥手致意。 沈信的淡然并没有影响到观众们对他的观感,反倒因为他的不张扬而更获好感,并且所有人都在想:大概就只有赢得这么轻松,而对胜利又如此淡薄的人,才能够真正称得上是车中王者吧。 不过沈信虽然坦然,其他人却不象他这么沉得住气,表现最疯狂的就是苏珊为首的“沈信助威团”。在沈信比赛之时,因为关注赛事,这些人算是沉默了一段时间,现在看到沈信潇洒夺冠,那份一直绷得很紧的心弦终于放松了,而乐观热情的性格,更让这份压抑了颇长时间的激情第一时间喷发出来。 歌声,彩声混杂在一起,看台上热闹得象戏台,而接着,众人更是兴奋地跳起舞来,看到这场面,不知情的人会误以为这是巴西狂欢节的现场。 “沈信,一起来啊!”一边翩翩起舞,苏珊一边对着沈信大声发起了邀请。 这一幕激起了沈信对去年巴西狂欢节上的那段经历的美好回忆,在苏珊一再的盛情邀请下,他终于也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欣然跃上看台,加入了这自发的狂欢活动。 几乎是去年巴西狂欢节的翻版,沈信加入后不久,他和苏珊就成了这群狂欢者的中心。不过和去年不同的是,除了他和苏珊的舞技确实出众之外,他现在更多了一个f1车手的头衔,而且刚刚才在巴西站夺得冠军。 在沈信和众多巴西明星欢闹的过程中,整个比赛总算结束了。不过这个时候本来该是新闻发布会的时间,但因为众多记者都被看台上的欢闹所吸引,一时之间,本应是主角的f1车手,竟然遭受到了冷落。当然沈信例外,不过这个时候他究竟应该算什么身份,却也难以说清楚。 最后还是沈信看出势头不对,这才提前结束了狂欢,乖乖做回他的f1车手,这才算把记者们带回了新闻发布会现场。不过对于那些处于极端兴奋中的现场观众来说,沈信的离开虽然是个遗憾,但并不会太影响他们激动喜悦的心情,那欢庆在缺少了沈信的情况下依然在进行。 在新闻发布会上,沈信仍然是焦点所在,更是众矢之的,记者们的提问纷纷而来。沈信在现场激起的轰动虽然难得,但他在赛场上的表现同样神奇,这样的情形虽然让其他车手极度不爽,但也不得不承认形势比人强,这情况确实是勉强不来的。 沈信自己也清楚,在连续四站夺得分站冠军之后,他夺得年度总冠军已经不再算是理论上的计算,而是具有很现实的可能性。在最有希望夺得总冠军的人当中,他现在是状态最好的,虽然积分最少,但人气却也是最高。有着这样的背景,沈信在记者中受宠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积分是最能说明问题,在这一站之后,他作为冠军获得了10分的积分,这使得他的总积分已经达到128分,和他的两个主要竞争对手的积分相差无几。舒赫依然保持着车手积分榜第一名的位置,不过本站只获得第三的他,积分也只有132分,比第二名的阿索多1分,比沈信也4分。现在的形势更是明显,不仅仅是沈信想要夺冠不能有任何闪失,舒赫和阿索也一样,无论谁在后两站没有上佳表现,都是致命的。同样,无论是谁最终夺冠,那也都是不奇怪的,现在他们积分这么接近,使得一切都有可能。 正是因为如此,沈信在这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可是遭受了最激烈的围攻,即使以他之能,也应付得很是艰难。不过这小小的困扰并不能使沈信的心情变坏,赛季结束在即,最后的胜利也近在咫尺,未来是美好的,沈信的心情也是轻松又愉快的。 第三十六章 旧地重游 沈信这次的巴西之游是以苏珊的欢迎开始,结束也是和苏珊有关。在结束巴西站的比赛后,沈信并没有和车队其他人员一起离开,而是和苏珊一起又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苏珊选择这个时候回国发行自己的葡萄牙语专辑,自然是想要借着沈信的名气一炮打响,虽然她自己现在的名气已经很大,足以保证她专辑一定的销量,不过她的目标不仅止此,更想获得进一步的发展,沈信就成了最佳的联合人选。对于苏珊的想法,沈信是一目了然,同时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虽然苏珊事前没有和他商量,但从道义上,他对苏珊自觉有一份责任,这个举手之劳的忙他很乐意帮。而且从沈信自己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次极大的宣传自己在巴西形象的机会,他自己也不只是为人作嫁,更使得帮助苏珊宣传成为双赢的选择。 这些都是后续的活动,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沈信并没有马上就来得及和苏珊说到这些,因为当他来到外面的时候,看台上的车迷们还没有散去,苏珊等也在继续着刚才的庆祝表演。 对狂热的巴西人,沈信算是已经颇为了解了,而且也实在喜欢这样的庆祝活动,所以在看到依然热闹的看台上进行着的激情表演时,他忍不住马上就加入了进去。这次活动没有新闻发布会需要考虑,沈信可就尽兴了许多。在他和苏珊的带动下,其他人的兴致也是极高,整个狂欢持续了很长时间。 沈信玩得很是投入,丝毫没有注意到这样的现场表演不仅吸引了原先观看赛车的观众,连很多车手和车队工作人员也加入了观众的行列。记者们就更不用说了,在结束了对赛车的报道后,继续将沈信当作焦点,对他此后的行为进行着关注和后续报道,沈信这样的举动可是一个很值得一写的花絮。 在这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还有着沈信在赛车当中最大的两个对手:阿索和舒赫。虽然不得不承认沈信确实在赛车上堪称一流,但阿索对沈信赛后的表现还是很有看法,在他看来,沈信这么做只是故作姿态,显示自己轻松的同时,正说明他其实并不轻松。在这样的想法下,阿索嘴角一直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似乎已经断定沈信的状态已经难以保持了,而他将会借着后两站的表现登顶。 舒赫的看法却是相反,如果说沈信在赛场上的表现已经对他敲响警钟的话,现在沈信这么放松,更是让他觉得沈信深不可测,使得他对后面的比赛毫不乐观。如果只是单独的两场比赛定胜负,舒赫相信自己想要赢得胜利实在很难,不过他现在有4分的优势在手,而比赛只有两站,他并不认为自己一定会输。这样想着,舒赫不由对沈信那两站莫名其妙的失分感到惋惜,如果不是有那两站的失误,现在沈信已经确保了冠军了。 舒赫这样想着,嘴角刚显出一丝微笑,马上提醒自己不可掉以轻心。4分的优势是实实在在的,但沈信现在优秀的状态也是实实在在的,稍一不留神,说不定沈信就会抓住机会翻身。一念及此,舒赫不仅对自己刚才乐观的想法暗自警惕,这实在是太危险了。在真正奠定胜利之前,任何失误也是足以致命的,而失误的代价,将是巨大的,舒赫在心里这样告诉着自己,远望着人群中无比欢快的沈信,他的斗志忽然高昂起来,下决心绝不给沈信后来居上的机会。 阿索和舒赫的想法沈信并不知道,知道了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当形势发展到眼前这个阶段,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只能一心取胜,而眼前是什么样的情况,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对手,已经不再重要了。 尽兴地玩闹了一通,沈信这才有机会和苏珊说正事。其实也没有多复杂,沈信已经经历了很多次这样的唱片发售活动,对这样的活动可谓熟悉之至,这些活动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太特殊的,唯一不同的就是在巴西,发行的是苏珊的葡萄牙专辑而已。 将一切说定之后,沈信接下来就是履行自己的义务,陪着苏珊参与各种活动了。一个东方帅哥,一个西方美女,且不说两个人的名气已经大得可以,光说这个组合已经足以引起很多人兴趣,宣传活动的成功也因此早已注定。在短短几天里,不仅苏珊的唱片销量节节上升,人气也一跃成为前几名,使得很多巴西的老牌歌手都相形见绌。这样的情况让沈信和苏珊都喜出望外,尤其是苏珊,在自己老家获得认可,是她最感骄傲的事。 不过沈信毕竟还有赛车的任务,不可能在巴西呆太久,在苏珊依然忙碌着个人的宣传时,他在完成自己份内的活动后,悄悄离开巴西,回到了位于上海的唐风车队大本营。 在上海沈信也没有呆多久,因为经过参加苏珊的宣传活动,他已经花去了好几天时间,他回来之后,很快就要奔赴赛季的倒数第二站日本站了。虽然急着想见到方容和万零,但沈信却是一直到了比赛前才来到日本,说到原因,却是因为他实在不想去这个国家。虽然沈信现在已经将很多问题看得很淡,但对这个国家的看法和感觉,却是始终未变。 虽然沈信总觉得这个国家让他不舒服,不过真正来到这里,却也有着很愉快的感觉。这感觉当然不是这个国家本身给予他的,而是他在这里见到的人让他感到高兴。方容和万零就不用说了,沈信即使在巴西的时候也在牵挂着他们。而除她们之外,沈信更见到了几乎有一年没有见过的杨天,这同样让沈信感到愉快之极。 杨天从外表上来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见到沈信也很高兴,不过沈信还是能够敏锐地觉察到,杨天在日本的这一年一定很不轻松,毕竟在一个不太友好的国家经营一家成功的大企业不是什么容易事。 不过尽管杨天承担着很重的压力,但看到沈信,第一时间就发出了爽朗的笑声,连声叫道:“好,阿信你干得不错。我早知道你行,可是没想到你居然能把赛车搞得这么跌宕起伏,实在是有戏剧性了。你可知道,有多少人因为今年的f1赛车富有戏剧性而关注这项赛事?这对宣传我们的形象的影响力实在是太重要和太有效果了。” 沈信暗叫惭愧,同时提醒杨天道:“天哥,现在高兴还太早,我还没有完成任务,冠军并没有到手。” “还能有其他结果吗?”杨天不在意道:“难道你不想拿冠军?” “我当然想了。”沈信笑道:“可是……” “可是什么?”杨天打断了沈信的话:“只要你想,你就能做到,对这一点,我是一点疑问也没有。” 看到杨天那鼓励的眼神,听着杨天果断的语气,沈信对他的信任和支持大是感动,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了。 也难怪杨天说话这么直接,因为他其实是很忙,在和沈信寒暄几句之后,他马上就告辞了。沈信连忙挽留,唐子凡也笑道:“老杨,什么事那么急?难得见沈信一次,你不想和他多聊聊吗?” 杨天一听唐子凡的话就没好气:“还好意思说。说起来你是大老板,自然轻松了,我们这些打工的小喽罗可是累得慌,我都懒得一一说,反正事情忙得我都想自杀了。” “你那是乐在其中,别以为我不知道。”对杨天的抱怨,唐子凡毫不在意,笑嘻嘻道:“能在日本人地头作威作福,你心里别提多美了。我是享受不了你的快乐,也承受不了你的重担,这些事还是得你来。” “你倒推得干净。”杨天被唐子凡的话逗笑了,不过却也没有因此都停留,而是马上离开了,看来他确实是忙得可以。看到这一幕,沈信不由又感叹唐子凡的清闲和自由了,同样是当老大,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呢? 杨天走了,唐子凡也识趣地告辞,使得沈信有机会和方容和万零单独说话。还没等沈信开口,方容先笑道:“听说你在巴西可是凤光得很,有大群的美女明星围着你。” “只是应酬和工作而已。”沈信不在意挥挥手。 “真的吗?”方容继续笑着:“可是我听说你和其中一个相识已久,过往甚密,好象关系很不寻常。” “哪有的事?”沈信大叫冤枉:“只是同事和朋友,连媒体都不炒作的绯闻题材,你千万别给我乱扣帽子。” 看到沈信一副情急的模样,方容和万零都不由笑了起来,只不过方容是大笑,而万零只是抿嘴轻笑。 这时候沈信才知道方容是在和他耍花枪,并不是真的对他在巴西的作为有什么看法,当即松了一口气,这才问其她在日本的经历。 其实方容在日本的事情没有什么好说的,也就只是见了见杨天,然后就是和万零在一起了。倒是万零的工作大有进展,沈信要的剧本已经完成了大半,就等着沈信来给剧本中的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了。说到这个剧本,内容除了赛车之外,当然少不了因为方容出事而影响到沈信发挥的情节。对这一点方容极其反对,不想让自己的事成为电影素材,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没有这个情节,就解释不了沈信的意外失常,而且这样的感情戏更使得整个故事显得有魅力,万零就不理会方容的一再抗议,自顾自将这段情节当重头戏来处理。 在万零汇报过自己剧本的创作情况后,方容再一次提议不要把和她有关的事情放到电影里面去。 “这里面有你吗?”沈信装模作样地看看剧本:“从头到尾,哪里有方容这个名字?” 方容大为气结:“名字当然可以随便写了,可是那里面有个和我经历一样的女警察,这还不够明显吗?” “女警察?原来你在意的是这个呀。”沈信作出理解的神情,很严肃地对万零说道:“你怎么能这么不体谅方督察呢?这个情节一定要改。” “改?怎么改?”万零一看到沈信站在方容那边就急了。 “很难改吗?”沈信先反问一句,接着说道:“方督察不喜欢你写警察,你可以不写嘛,比如改成一个女运动员,我觉得就挺好,其他什么的也不用改了。” 一听沈信这么说,万零不由扑哧一笑,连连点头:“是我考虑得不周,这个改动可以做。” 万零高兴了,方容却是柳眉倒竖:“好你个沈信,你这不是消遣我吗?我是反对这些感情戏,你改变一个角色的职业就可以了吗?” “不喜欢可以不改,反正万零也不想改。”沈信不为方容的神情所动,很轻松地说道。 “你……”方容戟指沈信,大是气恼。 看到方容真的有点生气,沈信连忙解释:“玩笑,只是开玩笑而已。”看到方容稍微消气,沈信又诚恳地道:“剧本这东西你不懂,我也不懂,而万零则是行家。既然万零觉得很好,我们又不懂,还是不要干扰她的好。” “可是……”方容不甘心道。 “没有什么可是。”沈信学杨天般打断方容的话,接着笑道:“我为了你出事受了那么大罪,还影响到在赛车中的表现,难道不应该让人了解一下吗?象我这么深情的表现,一定要大书特书才好,不然怎么对得起我们之间这么深厚的感情?” “少臭美了,谁和你有深厚的感情?”方容忍不住狠狠白了沈信一眼。沈信还没有说什么,万零已经在一边笑了起来。 经过这一番闹剧,方容认真想了想,最后也不再反对剧本了。对于这个结果,最高兴的却是万零,因为有了方容的首肯,她更有信心写一个完美的剧本出来。 日本站的比赛是在铃鹿赛道举行,这是一条坚苦而技术性要求较高的赛道,在这个8字形的赛道中,有很多快速和慢速弯道,这对车手的操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不过对于沈信和他的两个强力竞争对手来说,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已经不是技术了,而是心理和精神上的坚定和支持。从技术角度来说,达到巅峰状态的阿索和舒赫相差无几,而现在竞争这么激烈,谁能获得最后的胜利,更要看是谁能够顶住压力,将自己的水平完全甚至超常发挥出来。 排位赛开始了,现场人山人海,彩旗招展,无数的人在呼喊着沈信的名字。在这个沈信不喜欢的国度里,沈信却有着数量惊人的支持者,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讽刺。 第三十七章 二次征服 虽然只是排位赛,但因为f1赛车已经进入尾声,而冠军的归属还是那么扑朔迷离,在铃鹿赛道上的这场比赛还是吸引了大量的车迷来到现场观看。当然,沈信的号召力是绝对不容忽视的,从去年那一系列事件之后,沈信在日本已经是一个神话般的人物了,从很多日本人的心理来说,光是能够现场看到沈信已经值回票价,更不要说这比赛已经注定是一场精彩的比赛。 沈信在日本的影响之广泛,光是从现场气氛就可以看出来,沈信不知道往年在这赛道上比赛时是怎样的情形,但就这一次来看,不仅到场的观众如云而集,而且几乎所有的现场观众都是在为他加油,这场面实在是太让沈信觉得不可思议了。在沈信星光灿烂下,连日本土产的车手都显得只是陪衬,更不要说其他国家的车手了。 这情形对沈信倒是好事,光是冲着这场面,他也不会没有上乘的表现,因为他的激情已经点燃了。 不过说到排位赛的最后结果,却是有点出人意料。 依现在沈信的状态,排位赛的前两个阶段只是热身而已,虽然不会有太突出的成绩,但也绝对不会被提前淘汰。 跟前两站一样,沈信很轻松地就进入了第三阶段的排位赛。在这个时候,沈信面临着确定正式比赛进站战术的选择。因为沈信已经考虑得很清楚,在这一站,最主要的竞争是在精神层面的,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择的重油战术,这将确保他在正式比赛中成绩的稳定性,虽然他在积分上仍然落后,但他明白欲速则不达,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稳重。 正因为沈信选择了重油,所以他在第三阶段的排位赛并没有表现出绝对地超人一等,他最后的成绩只排在第二位,没能获得杆位。沈信没有夺得杆位也还不算太奇怪,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获得杆位的也并不是沈信最强力的两个对手之一,而是沈信的队友林晨。 这个结果不仅让所有观众的吃一惊,让其他车手觉得不可思议,连沈信也觉得是个奇迹。之所以会让人觉得意外,不仅仅只是因为林晨是个新人,实际上林晨已经在此前的比赛中表现出了自己的实力,已经没有人把他当新人看了。不过这是林晨在正式比赛中第一次获得杆位,而且此前两站他的表现都只是差强人意,所有人都以为他要有极其优秀的表现要等到下一个赛季,在这样的情况下,林晨突然爆发突破了自己在排位赛中的成绩,马上造成了让人这么惊讶的效果。 不过说起来也不奇怪,在经过赛季初的连续稳定且颇为优秀的表现后,林晨不仅提升了自信,更增加了经验,此后的低迷实际上只是一种沉淀的过程,经过这一过程,林晨的综合实力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在这一站,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沈信,而且有意无意地都有点看轻林晨,倒让林晨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小小地爆了一个冷门。 虽然没有获得杆位,不过沈信也已经满足了。尤其看到林晨提前发威,他更是欣喜得不得了,他明白,他在f1车坛只是一个过客,唐风集团真正的未来还是要靠林晨以及后来人,这样的结果,其实比他自己获得杆位更值得高兴和骄傲。 在沈信为林晨高兴的同时,林晨也有着自己的想法。正式比赛前,林晨见了沈信一面,没有客套,只是简短地说道:“正式比赛中你不用多想,直接往前冲就行了,我掩护你。” 沈信闻言一震,看着林晨说不出话来。林晨依然保持着简洁的风格说道:“团体第一。” 话说到这份上,沈信已经没法多说客气话,实际上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并肩作战,他们之间也不需要什么客气话了。所以,沈信最后只是拍拍林晨的肩头,认真说道:“一起努力!” 经过简短的交流,沈信和林晨算是达成了默契,这使得日本站的比赛从一开始就是沈信占优的局面。 随着信号的发出,沈信的赛车闪电般飚出发车区,在最短时间内已经达到了极速。因为有占据首位发车的林晨做掩护,沈信不需要考虑其他,径自以最快的速度飞驰过了赛道开始阶段的直道。直道尽头是弯道,而且是没完没了的弯道,这直接就让他的优势发挥到了最大。 大弯,小弯,这么多的弯道对沈信来说,只是增加了比赛的乐趣,而不是增加了比赛的难度,他驾驶着赛车以最合理的速度完成着比赛,等到他进入到本赛道另外一段直道时,已经是稳居第一名的位置了。 而这个时候,让沈信欣慰的不仅仅是他的领先,还有林晨同样出色的发挥。沈信能够冲到最前面,那是因为林晨故意给他让道,在他后面的车手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虽然争夺激烈,虽然赛道多弯,林晨还是牢牢保住了第二名的位置,不仅使沈信没有后顾之忧,他自己的成绩也有了保证。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林晨确实已经脱胎换骨了,光是能够成功压制住其他车手,已经证明他有着冠军的实力了。 第一圈结束的时候,沈信的领先优势已经很明显了,这让所有关注他表现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而沈信也并没有因为这样的成绩而松懈,实际上他比谁也清楚,这只是开始,更激烈的争夺还在后面,他在这一站绝不可能一帆风顺地获得冠军。 事情正如沈信所料,当林晨进站加油的时候,阿索和舒赫可就快速地追了上来。虽然和沈信还有着明显的差距,不过沈信已经能够感受到来自他们的压力,只要沈信稍一疏忽,他们可就会老实不客气地追近甚至超越了。 这情况在林晨出站之后有所改变,凭借着轻载油量,林晨很快又冲到了第二名,继续为沈信保驾护航。 这样的情况又持续了一段时间,等到阿索和舒赫进站之后也没有什么改变。沈信在阿索和舒赫之后也进站了,不过一方面是因为在维修站内没有浪费什么时间,另一方面他先前积攒的领先优势也足够,等他出站之后,他依然排在领头羊的位置。 不过在这之后,形势就渐渐发生了变化。和沈信一样,阿索和舒赫同样是重油战术,只进站一次,等到比赛进行到后期,本来一直都被林晨压制的舒赫首先发飙。 在林晨又一次进站之后,舒赫抓住这次机会猛地冲了起来。这个时候,很明显一直被林晨压制和沈信一直领先给了舒赫极大的刺激,同时也使得他的状态达到了最佳,一旦他疯狂飞驰起来,那速度和效率也是令人叹为观止的。 相比舒赫突然爆发的良好状态,阿索可就显得有点黯淡无光了。在这个时候,他的状态和沈信及舒赫相比就差了那么一点。不过即使如此,阿索也还是有能力紧紧咬住林晨,虽然和沈信已经相距较远了。 于是,等林晨从维修站出来之后,形势就变得很是有趣。在曲曲折折的赛道上,沈信一马当先,而在他后面不远处,舒赫正以绝不亚于他的速度在疯狂追赶。而在他们之后一段距离,是林晨和阿索为争夺第三名在使出浑身解数。 场面一直不缺少紧张和激烈,无论是沈信和舒赫之间的追逐战,还是阿索和林晨之间的争夺战,都给现场观众带来了无与伦比的视觉享受,也使得观众们为最终谁将脱颖而出感到紧张。 比赛越来越接近尾声,但最终的冠军归属还是难以确定。沈信固然还是排在第一位,但领先舒赫的优势却还是不足以高枕无忧,即使最乐观的人,看到舒赫那绝对已经达到超一流水准的发挥,也是为沈信捏着一把冷汗。 不过还好,沈信在这么巨大的压力下表现的很完美,虽然一直没能将优势扩大到让舒赫完全绝望,但却是一直保持着优势。 于是,这一站最终的结果就是沈信连续第五站获得了分站冠军。沈信不知道这是不是记录,但他明白,如果不是有这么连续超人的发挥,他是绝对没有希望获得总冠军的。这么激烈的一个赛季,是沈信事先从没有想过的,当沈信以对舒赫微弱的优势第一个冲过终点线时,他回首前尘,感慨万千,同时觉得冷汗直冒,直到现在,他才算是彻底可以把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 一冲过终点,沈信第一反应就是看林晨和阿索争夺的结果。很遗憾,虽然是以杆位出发,并且大多数时间都保持着第二名,但林晨最终却只获得了第四名,他不仅被舒赫在进站时超过,更在一系列的争夺中败给了阿索。 不过这后果不算太严重,经过这一站之后,沈信的积分达到了138分,超越了阿索的137分,仅次于舒赫的140分排在车手榜的第二名。而林晨虽然晚节不保,但第四名的5分也使得唐风集团在沈信保持着夺车手总冠军的希望的同时,也保持着夺取车队总冠军的希望,它和第一名的车队有着7分之差。 相对于沈信的车手总冠军,车队总冠军的希望渺茫许多,不过从理论上来说是有可能的,大家也就不肯放弃做这个梦,毕竟据唐子凡说,在车队总冠军上,他下的赌注也是极大的。关系到自己收入,所有人都愿意乐观一点。既然沈信能够在落后20分的情况下能够追到和总冠军咫尺之遥,为什么不能相信奇迹还会出现呢? 沈信自己却是没有想太多,因为当他看到林晨也通过了终点,再把目光投向看台时,才发现那里已经是欢乐的海洋。 在这个时候,沈信就是现场观众心目中的神。虽然沈信和舒赫还有两分的差距,谁能获得年度车手总冠军还要在最后一轮才能决出,但在这些现场的观众看来,沈信似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总冠军了。 虽然有着世界知名的汽车品牌,虽然有着两支f1车队,但日本从来没有出过一流的f1车手。现在,沈信来了,他不仅英俊潇洒,而且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个获得f1车手总冠军的亚洲人,这使得现场的人都要为他疯狂了。如果说光是在f1中的表现还不足以让某些人认同沈信这个中国人的话,那么前一年沈信在日本经历的一系列事件已经提前把这障碍扫除了,现在这些人为沈信喝彩欢呼,当足了沈信是他们心中的偶像和英雄。 前一年,沈信以在危机中力挽狂澜成为英雄,今年,沈信更以自己神乎其神的车技再次征服了这片他没有多少好感的岛屿。 比赛结束了,在新闻发布会上,沈信再次成为焦点。不过沈信这次可没有在自己身上多费唇舌,在大多数时间里,他都在盛赞林晨的潜力惊人,进步巨大,并大胆预言林晨明年将是车手总冠军的有力争夺者。这当然不仅仅是客套,更不是为了报答林晨这一站作出的牺牲,而是在为唐风集团的未来做准备。 沈信的未来很明确,在夺冠之后,他就要离开唐风车队。在赛季只剩下一站的时候,沈信不得不考虑,如果他离开了,明年唐风车队该怎么办?他深深明白,在很大程度上,唐风车队是靠他自己一个人在支撑,如果没有了他这个明星人物,唐风车队还能保持这么大影响力吗?而为了不让这方面的隐患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捧出另一个明星。 从目前现状来看,唯一可以捧的明星就是林晨了,更难得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表现不佳之后,这一站他更重新崛起,这使得沈信夸起他来毫不勉强。 虽然很难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就让所有人都把林晨看成一颗巨星,不过有了沈信这么一说,算是给林晨的未来埋下了伏笔,一旦沈信退出,林晨就可以马上顶上,成为唐风集团的当家车手。 对于沈信的苦心,林晨也是感动得很。在新闻发布会后,他特意又找到了沈信,很不好意思地说道:“唉,我还是不够成熟,今天我并不输在技术上,而是输在斗志上。原来,为了胜利,一个人是可以激发出自己最大的潜能的。可惜我领悟得太晚了点。” “不,绝对不晚,不要说这只是你的第一个赛季,你的路还很长,就说这个赛季还有一站,你现在说晚并不恰当。”沈信微笑着回答道。 林晨说的是日本站,沈信说的却是一个赛季,甚至是林晨的整个赛车生涯,两个人的话其实都没错,并不冲突。不过沈信这么说是有自己的用意的,而林晨也明白了,对沈信回以一笑:“确实,我们还有的是机会。” 林晨这么有悟性,沈信算是完全放心了,两个人相视一笑,知己之情尽在不言中。 第三十八章 回家了 和在巴西站迟迟不归正好相反,沈信在日本站的比赛后几乎是马上就离开了。一方面是因为整个赛季就剩下了最后一站上海站,而距离上海站比赛只有一周时间,沈信需要急着回去为冠军的最后争夺做准备,另一方面,这也是因为沈信在日本这个国家呆着总觉得不舒服,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多呆。 沈信的离开却对日本国内普遍的那种欢庆气氛没有多大影响,虽然没能采访到沈信让那些日本记者感到遗憾。这种欢庆气氛虽然因为沈信并没有真正获得最后的胜利而没有达到狂热,但已经足以媲美任何一种节日了。其他不说,光是沈信奇迹般崛起车坛,驾驶的是日本产的汽车,已经让这个颇感自卑的民族感到扬眉吐气了。 在沈信离开的同时,唐子凡却在各大报纸和电视台频频露面,大谈成功经验,讲述“冠军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谁也知道沈信现在是热门,但要说稳拿冠军,却也是难说把握十足。不过唐子凡根本不管这些,言之凿凿,好象沈信已经拿到冠军一样。这是唐子凡的又一次赌博,赌的还是沈信肯定能夺冠。如果他说中了,沈信真的夺冠,将使得他也成为一个高瞻远瞩的高明人物,如果不能夺冠,反正是要输了,那也没什么好说的。 正是因为这种心态,唐子凡坦然自信,笃定沈信将在上海最后加冕,成就头一年进f1车坛就获得冠军的神话。他的一系列谈话被全世界的媒体转载,更给了其他车队和车手高深莫测的感觉,在最后的决战前制造出了很紧张的赛前气氛。 其实不需要唐子凡多说,沈信本身的成绩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热门话题,连续五站获得分站冠军,在赛程过半时尚与第一名有着20分的差距,现在却离总冠军只有咫尺之遥,这已经是车坛神话了。不过唐子凡这一系列的表演却也有着它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将沈信的形象更深深植入日本人的心里,使得日本人对沈信的崇拜更趋深刻。可以这么说,一旦沈信夺冠,凭着他一向以来的作为,他对日本人的影响将终其一生都会,让日本人再不敢有什么不轨的企图。沈信在日本人心目中将是神一般的存在,似乎无所不能,有着这种类似宗教般的崇敬和敬畏,比任何现实的力量更能让日本人老实起来。 沈信急急离开日本,回到上海,还有着对下一步行动的考虑。虽然比赛尚有关键的最后一站,还没有达到大功告成的境地,但沈信却已经考虑在赛季结束后该怎么办了。最急迫的一件事,就是他曾和万零提起的那部取材于他在f1车坛经历的电影。 剧本有万零,沈信完全不担心,他现在想着的是随后的拍摄。这样一部电影,按照常规手段来拍,自然是耗时由耗力,根本达不到沈信要求的效率。所以从一开始,沈信就没有打算按照常规手段来拍,而之所以敢这么想,凭恃的就是有典娆这个电脑高手在。 沈信的构思是这样的,凡是涉及到比赛的场面,都要按照实际情况来,绝对不能有虚构或者夸张,要完全把现实中真正的情况来展现在银幕上。当然,这不意味着刻板,即使是现实中的真实场面,也可以通过不同视角和镜头来表现,做出让人叹为观止的效果来。沈信的构思就是在尊重真正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典娆神鬼莫测的电脑技术,对整个赛季的比赛进行艺术再现。 而说到素材,那是绝对不缺的,作为全世界影响最大的汽车赛事,每一站的比赛都有着大量的电视资料的。沈信当然不会完全依靠资料,但资料却是很重要的一个参考。 沈信回到上海之后,先和车队成员就最后一站沟通了一番,在觉得没有什么问题需要再说之后,就离开车队去找万零和典娆了。 万零的剧本根据着沈信在比赛中的进程不时修改,现在也只剩下最后一站需要补充了,前面部分已经全部完成。细节方面当然都留有改进的余地,但从整体来说,剧本已经是很完整了。而这个剧本,沈信看过之后十分满意,首先是故事性很强,单独作为一个虚构的故事,已经是上乘之作。而这个剧本并不是虚构,有关赛车都是有理有据,作为一个纪实片也是很严谨的。 这正是沈信要求的效果,就是要以纪实片的内容同时达到商业片的娱乐性,他相信,如果真能达到这个效果,那么这将是一部绝对经典的影片。 万零和方容在一起。经过在日本的一番谈话,方容现在已经不反对万零的剧本了。准确点说,她是认同了沈信的话,既然她对创作剧本是外行,那么也就不来干涉万零的创作了。 沈信看过剧本之后,这才发现典娆不在,忍不住问起她的去向。一听沈信问这个问题,万零和方容都笑了起来,沈信莫名其妙间,万零掩着嘴笑道:“典娆姐姐有家属来探亲了。” 沈信先是一愕,接着也不由笑了起来,他当然明白肯定是秦歌来了。 说起来沈信也已经有很久没有见到秦歌了,虽然典娆一直跟着车队,秦歌一定曾多次来找过典娆,但沈信却是一次也没有见到。 想想一年也真快,想起方容出事的时候,似乎就是昨天发生的事,现在却已经是几个月过去了。沈信这样想着,不由感慨地叹口气。 沈信想找典娆,自然是希望和她谈谈怎么开始这部有关赛车的影片,但秦歌这么一来,沈信倒不好意思去打扰他们了。 和方容,万零聊着天,沈信索性就这么等着秦歌和典娆自动出现了。时间并不长,很快沈信就听到秦歌的声音出现在门口:“老大来了?在什么地方呢?” 一听到秦歌那熟悉的夸大语气,沈信心里没来由感到一阵激动,拉开门迎了出去。 秦歌笑嘻嘻地站在门口,看着沈信说道:“老大,你最近表现不错哦,勉强没有丢我这个小弟的脸。嘻,你是不知道,我还在电视上为你吹嘘了一番呢。” 这个沈信其实是知道,秦歌现在在某电视台转播的f1赛事中客串主持人,且小有名气。说到为沈信吹嘘,那也是不假,秦歌虽然私下对沈信桀骜不驯,但在电视上却是对沈信推崇无比,说起沈信夺冠前景,那口吻就跟唐子凡一样。 看到秦歌一副邀功请赏的模样,沈信不由哑然失笑:“知道了,你做小弟的这么卖力,老大是不会亏待你的。” “真的吗?”秦歌很高兴地问道:“不知道有什么奖励?” “奖励?还需要奖励吗?”沈信一脸不解:“难道老大对你的表扬还不足以给你极大的满足感?难道这满足感还不足以让你忘记所有其他的要求?” 一听沈信这么说,秦歌顿时脸显不屑:“老大,你可太落伍了。这年头,谁肯为你简单几句话就卖命?要想让小弟心服口服,奖励制度一定要合理,奖励一定要丰厚。你居然想用几句话就打发我这么忠心卖力的小弟,实在是太吝啬,太过分了。”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沈信沉吟着点点头:“不给你点实际的奖励,确实是有点说不过去了。好了,这么着吧,我在赛车结束后要开始拍摄一部电影,你来帮忙吧。” “什么?”秦歌惊讶地连嘴也合不上了:“老大,这不叫奖励吧?这叫压榨小弟的劳动力好不好?” “随便你怎么想吧,不愿意就算了。”沈信无所谓地说了这么一句,接着就不理会秦歌,自顾自对典娆说道:“小娆,你和万零多聊聊剧本,这部电影可能大多数场面都要通过电脑合成,可都要你来负责的。” 沈信有要求,典娆当然乐意帮忙,欣然点头。秦歌却不乐意了,大声对沈信抗议道:“老大,你对我刻薄也就算了,我认了。可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你这么不顾小娆的感受,强制性让她加班,实在是太不人道了。我代表小娆强烈抗议。” 沈信还没说话,典娆已经把秦歌推到了一边:“走开,这又关你什么事了?我乐意,你抗议个鬼啊?” 秦歌一脸郁闷,刚想说话,沈信已经一脸无奈地对他说道:“我也不想让小娆这么劳累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的意思是让你来帮帮小娆,分担她一点辛苦,可是你不愿意。是你不人道,不是我不人道,你既然不肯帮忙,也就没有资格教训我。” “谁不愿意了?”秦歌大声地叫了起来:“你这么曲解我的原意,还断章取义,实在是让人气愤。不过我也不和你计较了,我现在重申,帮助小娆,无论是什么事,我都义不容辞,而且乐意之至。” “好,好。小弟你能作出这样的决定,实在是太好了。”看到连秦歌也同意帮忙,沈信马上笑开了花,有了典娆和秦歌在,这部电影算是可以保证速度和质量兼顾了。 “老大,你这笑容可真是看着可恶,依稀有着某种以奸诈著称的动物的特点。”秦歌虽然被沈信用典娆做而做饵吊住了,却是有些不甘心,忍不住讽刺沈信道。 “是吗?”沈信不以为忤,继续笑道:“你不喜欢老大这样吗?这说明老大成熟了,再不会被无良小弟欺负了。某无良小弟可能不服气,不过很多事情都是不说理的,你还是认命吧。嘿嘿嘿……”说到最后,沈信的笑声更是充满了奸诈的意味,当然是刻意做出来的。 “我明白了。”秦歌颓然点头,接着想了想又道:“不过也好,跟着一个奸诈的老大还是蛮不错的,至少不用担心他被别人卖掉,连累我做小弟的也受罪。嗯,跟着一个奸诈的老大,还是蛮有安全感的。” 看着秦歌甚至有些陶醉的样子,这次轮到沈信愕然无语了,不由在心里骂了一句:“靠,秦歌这小子的脑子还真是不正常。” “老大,我这次答应得这么爽快,帮你这么大忙,你是不是该另外给点承诺给我?”秦歌忽然笑嘻嘻问沈信。 “你想要什么承诺?”沈信反问:“小娆帮我答应行不行?” “你少用小娆来压我。”秦歌对沈信又拿典娆当挡箭牌大是不满:“这和小娆没有什么关系,是我和你之间的事。” “你又想怎样?”沈信颇有点头疼地问道。 “我只是想要一个和你公平比拼的机会。”秦歌难得严肃地说道:“我需要你一个承诺,承诺跟我合演一部电影。戏分相当,角色重要度相当,看看到底谁更出彩。” 听到秦歌提出这样的要求,沈信失笑:“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还需要承诺吗?我答应你就是了。” 秦歌并没有为沈信答应而高兴,反而因为沈信轻松的语气大大不满:“你这叫什么态度?这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是很严肃的事情,你这么嬉皮笑脸,实在是太没有诚意了。” 看秦歌这么认真,沈信也不耐烦起来:“说那么多废话干嘛?有没有实力还是得用表现说话,我既然答应你了,肯定给你一个正式的造反机会。不服气就到时候表现了,现在说得天花乱坠有鸟用?” 沈信这么不客气,秦歌反倒是大为受用,看了沈信半天,这才说道:“老大,你现在这个样子才象老大了。也只有你象个老大样,我造起反来才觉得够味,老大,你就等着吧,你风光的日子不长了。” 沈信哭笑不得,不知道对秦歌的这番说话如何应对。想了一下,沈信也懒得和秦歌多纠缠了,只简单说了一句:“现在当然不行,想要快点有机会造反,那就帮我尽快把这部电影搞出来。” “没问题。”秦歌爽快答应,接着转向万零殷勤道:“零妹妹,剧本在哪里?我来帮你审阅一下。” 沈信和方容暗自好笑,典娆忍不住冷哼一声:“无聊的家伙!” “小娆,你也来,电脑方面我现在也是高手哦,我也可以帮你的。”秦歌好象根本没有听到典娆的话,转向她,比对万零更殷勤。 典娆还是没有好脸色,不过在秦歌和万零的拉扯下,终于不情不愿地和他们一起去了。 万零和典娆,再加上一个秦歌,这样的一个团体已经足以让沈信对新电影充满信心。现在,他不需要考虑其他,只要考虑赛车就行了。要知道剧本还没有结局,是喜剧还是悲剧,那还得他自己来写。 第三十九章 真正的主场 秦歌这次答应帮忙,一点也没有再节外生枝,让沈信很是奇怪,因为这实在有点不合他的性格。虽然是有典娆在,秦歌不得不帮忙,但从秦歌的态度上,沈信却发现他似乎并不只是为了讨典娆欢心那么简单。 想来想去,沈信也只能把这次秦歌格外积极的态度归结为他真的喜欢上电影这一行了,不仅仅是表演,不仅仅是想当一个好演员,秦歌现在似乎对和电影有关的一切都很喜欢。 这一点不仅表现在帮助典娆做电脑方面的工作,更表现在他对剧本也是极其有兴趣,对万零的构思百般挑剔,倒象是他自己要做主角一样。而且在兴致勃勃地忙着这一切之余,他还一本正经地向沈信提要求道:“老大,现在我就要你一句话,如果你肯让我来做导演的话,那么整部电影我一个人就可以帮助你搞定。” “好啊,秦导,拜托你了。”沈信一口答应。这倒不是和秦歌开玩笑,而是沈信真的在为导演的人选发愁。从他的构思来说,这部影片几乎是完全用电脑来完成,要找一般的导演,肯定是不可能达到他尽快完成的目的的。可是整部影片没有导演,实在也是比较滑稽的事,也是不可能的。本来沈信是想自己来担任导演的,可惜他现在还顾不上,还得准备最后一站的赛车,有秦歌提出这样的要求,他马上就答应了。 现在秦歌的水平怎么样沈信是不知道,不过从秦歌对电影的热衷来看,这小子似乎还真是肚子里有点东西的。沈信一方面是确实需要这么一个人,另一方面也想看看经过这近一年的磨练,秦歌到底有了多大进步。反正如果秦歌搞得不好也还是可以改进的,搞得好就正合适,沈信对让秦歌来导演倒是没有什么值得担忧的。 有了沈信这句话,秦歌的兴致就更高了,首先是向刘德华请假,就此留在上海帮沈信搞电影方面的工作,接着就以导演自居,指挥着典娆和万零按他的意思来完成沈信交代的工作了。不过这导演头衔到了典娆和万零面前可就不大灵光了,能不能让她们听从可就是个大问题。这是秦歌的难题,沈信可没有多少闲心去理会,毕竟一星期的时间稍纵即逝,他没有太多时间来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了。 周五自由试车时间,沈信按惯例来到了现场。想及去年这个时候他还是作为观众在这里目睹舒赫在这里夺冠,现在却已是一个职业车手,还正要为着冲击冠军而努力,沈信不由大生感慨。 现场的气氛也是让沈信大是意外和感动,虽然只是试车时间,却已经有着大量的沈信的支持者来现场为他助威了。不仅仅是人数众多,彩旗飘飘,沈信的支持者们同时还高唱着歌曲为沈信呐喊加油。而这分外嘹亮的歌声,唱的正是沈信自己的歌曲《力量》,这首歌曲自从发行以来在世界范围内都广为流传,被一致认为是本年度最佳的体育歌曲,充分体现了体育的精神和精髓。尤其在国内,这首歌曲更是引领流行音乐的潮流,以一首体育歌曲而达到这样的流行地步,沈信也算是第一人了。 在这样的气氛下,沈信想不感动也难。在这个时候,沈信才有着一种强烈的感受,这才是他真正的主场。此前,在某些赛道上沈信也曾经受到很热烈的欢迎,比如说在巴西和日本就都有着不少狂热的车迷为他现场助阵,不过哪一次的感受也没有这一次强烈。只有在中国,只有在上海,沈信才强烈的感觉到这就是他的家,这里的人都是他自己的亲人,同时也涌起强烈的自豪感和强大的斗志。这样的感情,只有真正的中国人才能体会到,沈信明白这一点,他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骄傲,更下定决心要为中国人创造一个新纪录,拿一个从来没有拿过的冠军。 自由试车时间已经有着大量的观众,到了排位赛,那场面更是壮观,人山人海自不必说,那为沈信呐喊助威的彩声和歌声更是额外给了沈信力量,同时给他的对手们施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别人不说,舒赫和阿索的感受却是极其强烈,让他们意识到,在这一站想要夺冠,可能比他们经历的整个赛季加起来都难。有着这样的认识,舒赫和阿索的态度都不由严肃起来,总决战的时候到了,能不能有一个圆满的赛季,就看这一站了,他们同样不肯放弃。 说起来现在自然是舒赫的处境最好,140分的积分比沈信多2分,比阿索多三分,只要夺得本站的冠军,就完全确保了年度总冠军。所以,在世界各大媒体上,都将舒赫作为总冠军的第一人选。认真说起来,舒赫的热门也不仅仅是靠积分的领先,他那足以让所有f1车手相形见绌的冠军成绩,丰富的赛车经验,在任何方面都不做第二人选。 相比之下,沈信的情况就稍稍复杂一点。在最后一站,如果他夺冠而舒赫获得亚军,那么他们将是积分相同的局面。也就是说,他要独占鳌头,就要在本站比舒赫多得三分。这就不是完全掌握在他手里的事了。不过沈信也有足以自信的地方,那就是他曾经多次在落后的情况下反超舒赫,想来应该是会对舒赫的心理状态有影响,而高手相争,任何一点小小的漏洞都足以致命,沈信相信,只要利用得好,这一点心理上的优势将会转化成实际的积分差距。 而在沈信和舒赫之外,也就只有阿索有叫板的资格了。不过比起沈信,阿索的处境更要差一些。首先他比积分榜第一的舒赫差着3分,即使夺得本站冠军也不能确保冠军,还得舒赫排名跌到三名之外。不过阿索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理论上来说一切都有可能,他也是摩拳擦掌,绝不肯在比赛还没有开始前就俯首称臣。 除了车手总冠军还有着极大希望之外,另外一个支撑着阿索斗志的就是车队总冠军的争夺尚没有最后结果。在车队积分榜上,阿索所在的车队可是名列榜首的,比第二名的唐风车队足足多了7分,虽然还不足以提前称王,但只要阿索在最后一站表现出色,这个冠军基本上就算到手了。即使不能夺得车手冠军,阿索也希望能够保证车队冠军,这至少是一个安慰,让这个赛季不至于两手空空。 当然还有林晨,在上一站获得杆位之后,他的斗志也是空前高涨,虽然最后在正式比赛中没能保持好自己的领先名次,但失败也给了他很宝贵的经验,使得他反而信心更足了。 本年度的f1赛事已经进行到了最后一站,如果因为赛车出问题而出局,那将是最郁闷的事情,酥油有希望获得冠军的各队自然都不敢怠慢,在准备工作上都完成得很完美,排位赛前两个阶段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沈信和林晨以及他们最主要的两个对手都轻松进入了第三阶段的比赛。 在第三阶段比赛之前,沈信和上一站一样,同样采取了重载油量的战术。虽然他比舒赫还差2分,不过他更希望在正式比赛中来完成后来居上,不想因为冒进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毕竟这只是排位赛,并不能真正决定胜负。 沈信本来以为舒赫和阿索也会采用同样的战术,但他错了,第三阶段排位赛一开始,他就明白了,他的两个对手为了在正式比赛中一开始就占据优势,同时和林晨一样,采取了轻油战术。 这样的情况并没有让沈信觉得有什么好担心的,相反,当他意识到这是他的两个对手已经有点承受不住他给予的压力的时候,他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丝微笑。 在激烈的排位赛中,结果还是让人有点意外。这意外首先是表现在获得杆位的阿索身上,他的表现只能用疯狂来形容,最后更是以一个创纪录的单圈成绩夺得了首位发车的优势。 不过认真想来,这也是很自然的,在还有希望冲击车手总冠军的三位车手当中,他的处境最为不利,作为世界上最优秀的f1车手之一,这情况当然更能刺激他的斗志,使得他的状态在排位赛已经达到了最佳。 而紧随阿索,获得第二发车位的却是林晨。继续着他在上一站的优良发挥,他的状态也是极其优秀,虽然以微弱的差距没能获得杆位,但还是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这个时候众人再想起沈信上一站后对林晨的夸奖,更意识到这个年轻人的前途无可限量。 在阿索和林晨之后,舒赫和沈信分列三到四位,也同样在排位赛中取得了比较好的位置。虽然正式比赛还要等明天,但就从发车位来看,已经可以预见那将是一场惊心动魄的争夺战。 排位赛后,沈信回到车队,马上就被唐子凡叫去参加车队的赛前准备会。 因为事关重大,关系到车队两个冠军的归属,在这个赛前准备会上,所有人都被要求发言,力争做到事无遗漏,尽可能将准备工作做到最好。而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也完全被考虑在内,因为林晨的排位比沈信要靠前,甚至已经安排他如果到时候需要的话,他应该给沈信让路。 这一点当然是有备无患的考虑,需要林晨在关键时候牺牲一点,不过林晨却是完全没有意见。能够让中国人在这项全世界影响最大的赛事中夺冠,作为一个对赛车很狂热的人,林晨是一想起来就激动,而这个夺冠的人是谁,他倒是一点不在意。在他心里,甚至有着这样的想法,如果能够因为他成全而让沈信获得这个中国人从来没有得过的冠军,那将是他最幸福的事情。 经过很长时间的讨论,所有问题都被讨论过后,车队人员也就分头忙碌去了。沈信自己倒没有什么可做的了,该做的工作他已经都做过了,现在就是静等正式比赛开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倒是开始考虑放松的问题了,他相信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f1车手,而上海站又是他很熟悉的一站,已经没有必要再做多余的赛前准备了。 所以,结束了赛前准备会后,沈信马上去找秦歌他们。一起吃了顿饭,又闲谈了半天有关电影的准备,这就算是沈信的娱乐活动了。 而一说起电影的准备工作,秦歌就是滔滔不绝,别人根本插不上嘴。不过罗嗦归罗嗦,说到具体的事务,秦歌还真不是吹牛,确实有想法有能力,倒让所有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了。 吃过饭后,一回到住地,秦歌又马上拉沈信去看他和典娆已经完成的一些电脑动画。这动画是由专门的动画引擎完成的,据秦歌说,这是他协助典娆花了两天时间才设计好的,说到效果,那绝对是世界超一流。 秦歌言辞一向夸大,不过在这件事上倒是实事求是,沈信看过动画之后是赞不绝口,不仅该表现的东西都完全表现出来了,那逼真度更是惊人,即使是现场拍摄,也很难要求比秦歌和典娆做出来的动画更写实。 本来沈信还有点觉得自己异想天开,生怕用电脑做出来的画面难以达到他的要求,看过这些已经完成的片段之后,他是完全放心了,只要能保证这样的质量,一部速度与质量并重的传奇影片指日可待。 正式比赛的时间终于到了,方容,万零,典娆,秦歌,都暂时先放开其他事情,专程赶到现场为沈信加油助威。说到这场比赛的重要性,连秦歌这样万事不在乎的人也有些紧张,对于沈信如果失败的后果,他们比什么人都清楚。正因为如此,秦歌难得地也收起在沈信面前一贯的嬉皮笑脸,很认真地在为他加油。 反倒是沈信自己轻松无比,还和秦歌开玩笑:“小弟啊,你不要这么深沉好不好?你的沧桑我是知道的,可是今天可是我大喜的日子,你还是拿出一点笑脸的好。” “大喜的日子?你要结婚啦?”秦歌也笑了起来:“不过说到结婚这事,我可是替你头疼得很。” “少胡说八道。”沈信看看方容,连忙打断了秦歌的话头,转身去准备了。 第四十章 结局 上海站的国际赛道用于f1赛车的部分长约5.3公里,宽度12至18米。整个赛道整体造型犹如一个翩翩起舞的“上”字,既有有利于大马力引擎发挥的高速赛道,又有具有挑战性、充分体现车手技术的弯道。在这样的赛道上,赛车的性能和车手的技术是同样重要的。 震天响的赛车发动机的声音响起,本赛季最后一站的比赛就要开始了,沈信全神贯注地等待着发车信号的发出,热血再度沸腾了。 信号终于发出,二十辆世界上最好的赛车同时启动,瞬间冲出了发车区,奔驰在了高速的f1赛道上。 拥有首位发车优势的阿索并没有浪费他的优势,几乎是在信号发出的瞬间,他已经率先冲上了赛道。而紧随在他身边的则是林晨,林晨在排位赛中没能再次获得杆位,是一肚子的不服气,说什么也不想让阿索在正式比赛中再压他一头,从一开始就跟阿索较上劲了。 而作为冠军争夺最热门的两个人选,沈信和舒赫也是不甘落后,开场就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他们都清楚,今天这一站绝对不会轻松。不过限制于发车位置的不利,他们并没法从一开始就冲到最前面,只能在保持对阿索压力的同时更注意不要被其他人超越。 上海赛道的特点就是前半程弯道众多,后半程却有着两段很长的直道。作为沈信来说,根据他赛车的特点,他需要在前半段他擅长的弯道上积聚优势,才能确保在后半段不落下风。不过这个计划在这一站似乎有点难以如愿了,阿索打定主意要全力一搏,又有排位的优势,在比赛的第一圈根本没有给其他人机会。 而且沈信现在最直接的对手并不是阿索,要想对阿索造成直接的压力,他首先要过舒赫这一关,这同样也很困难,有着积分优势的舒赫在对阿索紧追不舍的同时,更注重对沈信的压制,在他看来,沈信才是最危险的对手。 重油使得沈信没有速度优势,舒赫的操作也没有什么失误,沈信一直没有什么好机会冲出去。不过即使作为一站来说,赛程也是足够长的,长到可以发生任何事情,所以他也并不着急。倒是看到林晨发挥得极其稳定,让他感到很是欣慰。 时间在流逝,比赛也持续着刚开始的局面,前四名车手的排位一直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不过差距却也一直没有拉开。 这局面一直到了林晨他们第一次进站之后都没有改变。沈信追近了与舒赫的距离,不过要想超越,却是暂时没有什么良机。倒不是说完全没有机会,只不过机会不是很好,沈信不想冒险,他明白,在这么关键的比赛,稍有不慎就是大败特败的结果,他付不起那代价,所以只能一直等着最佳的超越机会。 林晨也一样,他倒是试着超越了阿索几次,不过都没有成功。在屡试不成之后,他也暂时放弃了超越的念头,先跟着阿索跑跑再说。 比赛进行到一半,沈信进站加油。本来已经跑得轻快的赛车在加油之后又开始沉重起来,沈信更是没有超车的基础了。 不过沈信还是不急不躁,如果这样的情况保持下去,舒赫也会失去总冠军,他一点不担心舒赫会不尽力追赶阿索。而只要舒赫保持着对阿索的压迫,紧随他之后的沈信就不会没有机会。 这一点舒赫自然清楚,所以他在全力追赶阿索的同时,也是一点不放松对沈信的关注。实际上他倒是很佩服沈信的耐心,在他看来,这甚至有点超越了沈信的年龄。他和沈信的情况有所不同,沈信是绝对不能让阿索夺冠的,而他却无所谓,只要能确保第二名,已经足够他获得总冠军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本以为沈信会在一开始就对他发起冲击,结果沈信却是很耐心地跟在后面,丝毫没有轻举妄动。在佩服之余,舒赫更对沈信的坚韧感到了一丝不安。 等到舒赫第二次进站的时候,形势终于稍稍有点变化了。在这个时候,由于比赛过程中消耗的油量,沈信的赛车已经开始跑得很轻巧。而在这同时,沈信的状态也达到了最高,在舒赫进站前,他已经紧追到了舒赫身后,随时都可以超车。舒赫的进站使得沈信根本不需要选择冒险的赛道上超车,只需要在舒赫离开的短暂时间里疯狂奔驰,已经足以保证他超越舒赫成为第三名了。 舒赫本来就为一直没有拉大与沈信之间距离感到忧心,现在被沈信超越更证明了他的担心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作为征战f1多年的老手,舒赫并没有因此而沮丧,虽然再次被沈信后来居上确实给他一点心理阴影,他还是很顽强地在出站后马上发起了对沈信的冲击。 沈信这个时候的目标已经完全对准了阿索,舒赫已经超过了,他同样还需要超越的就是阿索,如果让阿索夺冠,他的总冠军希望也就将成为泡影,这是他无论如何不能忍受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状态一直保持在最好,赛车轻盈地冲刺在赛道上,再现飞鸟般的潇洒。不过这一圈沈信还是没有能完成任务,虽然在弯道上拉近了与阿索的距离,但并没有能近到可以超车,而到了后半程的直道上,想要超车可就更难了,沈信并没有能做到。 到了下一圈,沈信的机会终于来了。经过了赛道开始阶段的直道后,第一个弯道处沈信就开始超车了。 本来他是第三名,要想超越第一名的阿索绝无可能,不过第二名是林晨,这就给了他极大的便利,使得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沈信和林晨的默契确实很高,在到达弯道前,林晨已经给沈信让开了一条可以直接通过的便利之道,沈信超他的车毫不费力。而在轻松超过林晨之后,沈信恰到好处的转弯使得他的赛车抢先阿索一步占据了内道。 这是一个近乎圆圈的弯道,一旦占据了内道,沈信就更能把自己操作的精确表现出来,几乎是紧贴着赛道内侧线,他的赛车流畅地飘过了圆圈,接着进入了下一个赛道。 一直领先的阿索被沈信如此超越,心中懊恼可想而知,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丧失冷静,紧随沈信,期望能在下一个弯道处夺回优势。不过他失望了,沈信的操作是那么完美,他丝毫没有机会。 这个时候,林晨依然是排在阿索身后,继续保持着对阿索的压迫。他给沈信让车也是恰到好处,沈信一过去之后他马上切入车道内侧,并没有给舒赫超车的机会。这一幕不仅让阿索郁闷,舒赫同样是感到不爽,一下子让沈信冲到第一的位置,中间隔着林晨和阿索,他要超越实在是太困难了。 经历了一系列的弯道,沈信已经拉开了与阿索的距离,甚至在弯道之后的那一长段直道上,沈信都没有让阿索拉近距离。 但就在沈信到达最后冲刺赛道前的那一个弯道前,阿索突然发现沈信的赛车慢了下来。不暇思索沈信出了什么事,阿索最快速度冲了上去。 就在阿索冲到了沈信车手,甚至准备开始超车的时候,他突然郁闷地发现,林晨的赛车已经占据了外道,虽然和他差半个车身,却让他没法再望前冲,只能跟着沈信跑。而沈信赛车的速度现在慢了下来,阿索也就只能跟着慢了。 阿索的车速慢了,林晨却没有顾虑,依然是加大油门望前冲,很快就冲到了与沈信并驾齐驱的位置,更在转弯后冲到了最前面。 最后的冲刺赛道,沈信和林晨已经没什么需要考虑的了,都把速度加到最快,一阵风般向前冲去。 形势大变,现在三个热门车手中,沈信的位置最靠前。而排在第一名的是林晨,更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阿索的厄运却还没有到头,因为被沈信所累减低了速度,不仅被林晨超车成功,接着在他还没有来得及将速度提升起来的时候,更被舒赫所超越。 由第一名落到第四名,最郁闷的事情莫过于此了,阿索于是把所有的气都洒在舒赫身上,与舒赫疯狂地飚起车来。对于舒赫来说,他现在最主要的目标当然是沈信,因为只有把沈信也超越了,他才能确保总冠军。不过阿索舒赫同样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阿索也是有希望夺冠的。 这样的情况使得舒赫心有所忌,不如沈信和林晨前无阻挡,距离一时间已经被拉开了。 沈信和林晨对现在的形势也是了如指掌,只要能够将这情况保持下去,那么至少车队总冠军是有把握了。而且现在他们两个人冲在最前面,无论谁先冲过终点站都掌握在自己手中,那感觉更是笃定得多,车手总冠军也是手到擒来。 有优势又有默契,沈信和林晨可谓势不可挡,旋风般疾驰而过。而这个时候,看台上欢呼声已经如同山洪海啸,成为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比赛继续进行,阿索和沈信一直领先,这局面似乎已经是不可动摇。当然他们的领先优势还没能确保到最后的胜利,不过在舒赫和阿索互相掣肘的情况下,胜利已经只是时间问题。 在最后关头,阿索总算有点清醒,不想再在和舒赫的争夺中浪费本应该用来追赶沈信的时间。在这样的想法下,他和舒赫暂时形成了联盟,共同对沈信发起了追击。 不过很明显这有点晚,当最后一圈开始的时候,他们已经预见到了最后的结局。 舒赫还没有完全放弃,仍想着最后一搏,不过阿索却不给他机会了。由于一心想着追赶沈信,舒赫和阿索又已经默契跑了半天,他对阿索的警惕心不免有所放松,而就是这一放松给了阿索机会,在舒赫的一疏忽间,阿索已经趁机超过了他。而在超越了舒赫之后,阿索第一时间想的不是追赶沈信,而是防止舒赫的反扑,这一战略上的侧重点不同,更把舒赫本还存在的希望完全打碎了。 这时候结局已经很明显了,本站冠军就只可能是在沈信和林晨之间产生了。在这个时候,林晨自然想着是让沈信夺冠。 不过这只是林晨的一厢情愿,沈信其实并不需要这个冠军,亚军已经足以保证他的总冠军了。这也是因为林晨身在局中,并不完全了解局势。 唐子凡一直密切关注着比赛的进行,旁观者清,已经把整个局势看在眼里。估量着舒赫和阿索之间的形势,他大胆判断出舒赫已经没有余力反超,于是通过无线电通知林晨:“大胆往前冲,你的第一个分站冠军就看这一站了。” 林晨也是聪明人,一下就明白现在沈信夺不夺本站冠军已经是无关大局,于是就抛开所有顾虑,一心以最快速度冲过终点了。 唐子凡并没有通知沈信,不过沈信通过林晨的表现也大致了解到了是怎样一种情况。让林晨夺本站冠军沈信自然没什么意见,不过这时候让林晨却不是他的想法,他倒想给林晨弄点障碍来试试林晨的实力。所以,沈信虽然已经知道他不需要这个分站冠军,却更起劲地跟林晨争夺起来。 沈信一认真,林晨也认真起来,没有了后顾之忧,两个人都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对冠军的争夺中,那最后一段的比赛可就显得精彩无比了。在激烈的互相争夺中,在开台上观众们的欢呼声中,林晨率先通过了终点,获得了他有生以来第一个分站冠军。而紧随在他身后,沈信以微弱的劣势获得了亚军。 一冲过终点,林晨和沈信的第一反应都是跳出赛车,同时把目光投向终点处,想要判断他们是不是完成了任务。而事实证明,唐子凡的判断并没有错,阿索果然将第三名的位置保持到了最后,舒赫虽然很不甘心,也只获得了第四名。 看到阿索抢在舒赫前面冲过终点,林晨和沈信互相看了一眼,都欣喜地大叫一声,接着紧紧拥抱在一起。 一切终于结束了,结果圆满。 最后一站,沈信凭借着一个亚军使得自己的车手积分达到了146分,刚好超过只获得第四名的舒赫的145分1分,他成为本年度的f分的积分,却也只能以143分的积分名列第三名。 而说到车队总冠军,有沈信和林晨包揽冠亚军,已经足以弥补与第一名之间的7分差距,在沈信获得车手总冠军的同时,唐风车队的车队总冠军也到手了。 双冠王,一个在赛季前似乎不可企及的辉煌目标,终于变成了现实。 第四十一章 庆祝 虽然一直在期待着成功,但成功真正到来的时候,还是给人以难以置信和晕眩的感觉。在沈信和林晨激动地互相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车队的其他成员也忘情地欢呼起来,在所有人看来,这都是一个梦幻般的结局,使得他们再难抑制自己的感情。 这时候沈信也向看台上望去,万零和典娆的表现尤其激烈,两个人一边冲着沈信挥手致意,一边欢呼不已,而她们的眼中,依稀已经有着泪光在闪烁。方容还是戴着墨镜,看不到她的表情,不过从她的姿势和举动看来,这个结果也给她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和欢乐。秦歌看上去倒是象个没事人,大概是认为这样的结果很自然吧,只是嘟囔了一句:“一个不错的结果,很有戏剧性。”距离这么远,沈信自然是听不太清楚,不过从嘴型大概也能分辨出来秦歌的意思,他现在可是以导演自居了,而这最后一站的赛况自然是他关心的剧本的一部分,他考虑问题自然是从电影角度考虑,什么荣誉之类的问题,大概是不在他考虑范围内的事情。 沈信还在猜测着秦歌的想法时,呼啦一声,他已经被车队的工作人员包围了。和他同样命运的还有林晨,他们还来不及说什么,已经被这些狂热的人们抓住,高高地抛向空中。 激情的人们总得找点什么事来发泄一下,沈信和林晨的遭遇正是车队成员表示高兴的一种方式。林晨倒还适应这种情况,沈信却是有些不太习惯受到这么狂热的招待,尤其看到唐子凡摆着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在一边看热闹起哄,更是觉得不爽。 在被连着向空中抛了好几次之后,沈信终于忍不住在再一次被车队成员们接住时大叫了一声:“停!” 这一声叫倒是很有效果,那些激动中的人们马上停住手中动作,都看着沈信,看他有什么话要说。 “能够获得这么好的成绩,有一个人是绝对不能忘的,你们说是吗?”沈信问着周围的人。 “谁?”太激动了,周围的人一时理解不到沈信的意思。 “你们忘了吗?”沈信谆谆诱导地说道:“是谁把你们找来参加车队的?是谁拿你们的工资奖金去赌博的?你们现在有这么高的收入,那是谁给你们的?” 沈信这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周围的人一阵哄笑:“对,这个人确实是不能忘记的。” 在沈信煽动群众的时候,唐子凡已经感觉事情不妙,想要在被人注意到之前溜之大吉。可惜的是,不仅沈信一直在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另外更有人惟恐天下不乱,早已经在等着他了。这不,他刚一转身,已经被一人挡住去路,同时还大声叫道:“小唐,你可是风光了,问天下谁人做f1车队老板能象你这般悠闲和风光?” 说话的是秦歌,比赛一结束,他就赶到了,一听?的得意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等他发现他周围已经围满了虎视眈眈的手下,那脸马上变成一副苦瓜相。 还不死心,唐子凡转头对所有的工作人员慨然说道:“今年能有这么好的成绩,每个人都是功不可没,我唐子凡答应你们的奖金一分都不会少。现在我就去统计计算一下,尽快将大家应得的收入提供给你们。” 说完这一句,唐子凡转身就想溜,却被另一个人挡住了:“小唐,现在可是庆祝的时候,你说这些未免有些煞风景。算了,什么钱不钱的现在先不说,你还是先和我们一起庆祝吧!” 说话的是沈信,一边抓着唐子凡的胳膊,他又对依然激动无比的车队工作人员喝道:“我们唐风车队能有今天,绝对是离不开唐老板的辛苦努力的,大家说是不是啊?” 众人自然是齐声应是。一看这场面,唐子凡不由又有些得意,故作谦虚道:“哪里哪里,我只是做了一个老板应该做的。” “这个我们知道。”沈信笑道:“现在,请你继续做你老板应该做的事吧。” 依稀感觉到一丝不祥的气息,唐子凡大叫道:“你想干什么?” “没想干什么。”沈信还是笑容可掬:“不过就是请你感受一下这狂欢的气氛。” “不要啊。”唐子凡大声叫了起来。不过叫声未歇,他已经被沈信和秦歌一左一右挟持了,然后就给高高地抛向空中。 先前的惊叫声还没停止,唐子凡马上又爆发了另外一声分贝更高的惊叫,他实在是被沈信和秦歌抛得太高了。 这次轮到沈信看热闹了,听这唐子凡的惊叫,沈信感叹道:“多年梦想一朝实现,小唐可真是太兴奋了,你们听,他叫的多开心啊!” “是啊,是啊。”秦歌和林晨强忍着笑,频频点头。这个时候,唐子凡可已经完全没有能力摆脱他的命运了,因为一大帮车队的工作人员已经把注意力全集中在他身上,将他抛上抛下地抛了个不亦乐乎。不过说起来这些工作人员却都是抱着极其诚挚的感情在做这件事的,本来比赛一结束的时候,他们只是想到了荣誉,经沈信一提醒,他们才想到这结果可以带来多么大的收益,而这一切都是唐子凡带给他们的,他们突然间简直当唐子凡是上帝一般了。 不过唐子凡可就可怜了,这么热情的招待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的,他已经在心里叫苦不迭。 虽然很想看唐子凡的窘状,沈信却是没有时间看热闹了,领奖台和新闻发布会还在等着他和林晨,所以他很快就和林晨一起离开了。只有不甘寂寞的秦歌,一直停留在那里欣赏着车队的狂欢。 领奖台已经是沈信和熟悉的了,疯狂喷洒的香槟同样也不陌生,不过在这一站却还是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看着周围那些和自己一样的面孔,看着这些面孔上的兴奋和激动,沈信突然间领会到什么叫做家的温暖。是的,只有在这里,他才真正感受到自己做为一个中国人的骄傲和自豪,那种似乎是刻印在骨髓里的深厚感情使得他差点要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仰天长啸,仿佛这样才能表达出他所有的情感。 林晨的激动比沈信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想到这两年来的遭遇,他觉得就象做梦一般,而这梦是这么美,更让他感觉到不真实。不过他也同样明白,这不是梦,这美好的一切,就是现实。这想法让他哽咽,让他狂热,他满心里充满了幸福的感觉。 只有阿索很上落寞,一个两手空空的赛季,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接受了。尤其是败在沈信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车手手下,更是让觉得心里堵得慌。不过成王败寇,他现在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从领奖台下来,接着就是例行公事的新闻发布会了。在进入新闻发布会现场之前,沈信碰到了舒赫。在积分领先的情况下,最后一站败得一塌糊涂,舒赫的脸上自然难免充满了遗憾,不过他还是很有风度地对沈信说道:“祝贺你,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车手。” 沈信笑道:“在我心目中,你才是是有史以来最好的f1车手。” 舒赫连连摇头:“不,你的成绩已经说明了一切,今年你确实表现得比任何人都好,你获得冠军是实至名归。” “但要说到整个职业生涯,你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沈信又微笑着说。 “我们还是不要互相吹嘘了。”舒赫也笑了:“让别人听见,还以为是两个马屁大王呢。” 说完这一句,舒赫和沈信互相看了一眼,忍不住齐声大笑起来。 笑过之后,舒赫又很认真地说道:“今年我是输得心服口服,不过我还是想和你再较量一次,明年我们再比过。” 听到舒赫这么说,沈信不由苦笑起来:“怕是要让你失望了,赛季前我已经做出了决定,如果这次夺冠,我就要退出f1车坛。既然我侥幸获得了冠军,我的f1生涯也就要结束了。” 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沈信有这样的想法,还是此前没有把沈信这个想法当真,听完沈信的话,舒赫难以置信地叫了起来:“你怎么可以这样?” 在舒赫的声音里,充满了不甘和失望,让沈信听得很不是滋味。不过他的决定是绝对不会更改的,也只能歉然地对舒赫一笑了。他完全能够理解舒赫的心情,被一个对手打败,而这个对手却再不给他翻盘的机会,这绝对是舒赫这样的人难以接受的。 勉强平静了一下心情,舒赫又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以你的天赋和实力,你绝对可以在车坛征战十几年。” 沈信微笑道:“赛车只是爱好,我还有别的工作要做。电影和音乐才是我的正行,我的事业,在我心里,那比赛车要重要得多。” “是我忘了。”舒赫勉强一笑:“我早有耳闻,你是一个很出色的歌手和电影演员。” “还过得去。”沈信又笑着答了一句。 对沈信的这句话,舒赫却似乎根本没有听见,只是一个人怔怔地发起呆来。沈信不知道舒赫在想什么,也不能就此离去,只能陪着他发呆。 良久,舒赫忽然感叹道:“这样结束也好,我也厌倦了这一切了,能借此机会离开也很不错。” 舒赫的话有些没头没脑,沈信却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f1历史上最伟大的车手已经萌生了退役的念头。很明白他自己就是促使舒赫做出这一决定的重要因素,看着舒赫一脸末路英雄的落寞,沈信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似乎明白沈信的想法,舒赫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什么事也有结束的时候,急流勇退才是最好的选择。是你让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我还得感谢你才对。” 舒赫似乎真的一下子想开了,这让沈信觉得很欣慰,于是又诚挚地说了一句:“真的,你绝对是f1历史上最伟大的车手,一两次的失败丝毫无损于你的伟大。” “有什么重要呢?”舒赫耸耸肩:“现在我已经不需要这些东西了。没有f1的生活,我可得好好安排一下才好。老实说,一想到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安排自己的时间,不用再考虑赛车,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两个人又同声大笑,接着一起向新闻发布会现场走去。 进入现场时,其他人都已经就座了,不过新闻发布会却还没有开始,很明显是在等着沈信。虽然本站沈信只获得了第二名,没将他连胜纪录扩大到六场,不过单是年度总冠军的身份已经足以让他的光芒压倒所有车手了,这样的场面其实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和众人翘首期盼沈信的狂热相比,沈信的态度却是极其平静,甚至可以说是冷淡。这也是沈信的决定之一,获得冠军,他已经完成了任务,也意味着他将马上离开这个行业,他不准备再抢其他真正职业车手的风头和风光了,而是要把更多的注意力引到其他车手身上。这个行业已经不属于他了,还是让媒体记者去关注应该关注的人好,沈信会用这个冠军来扩大他自己的影响力,不过那是在车坛以外,在车坛上,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局外人。 所以,当沈信坐下,看着对自己连珠炮般提问的记者时,他只是微微一笑,简单地说了几句,就闭口不语了。和沈信的沉默相比,阿索更是守口如瓶,什么也不说,而那表情,更是让人望而生畏,结果也没有人敢去打扰他了。 这样的情况下,本站的分站冠军林晨可就成了热门了,最后所有的问题都抛给了他。林晨虽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形,不过他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倒也没有什么失误之处,应付得滴水不漏。尤其是想到沈信从此退役,从现在起他就要挑起唐风车队的大梁,他的态度更是慎重和严肃,显得很是沉稳,赢得了极高的评价。 这是沈信最后参加的一次f1赛车的新闻发布会,看到林晨成功地吸引了众多媒体的注意,并且表现得那么完美,沈信算是完全放心了。他相信,即使他离开了,林晨也会干得很不错,这让他觉得可以对唐子凡交代了,可以一心一意地去做自己最喜欢的电影和音乐了。 第四十二章 结束也是新开始 新闻发布会一结束,沈信在f1车坛的生涯也算告一段落了。不过在他正式告别f1车坛之前,车队的集体联欢他还是不得不参加。辉煌的胜利已经让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种极度的兴奋当中,这样的联欢活动实在是必不可少的,而作为首席功臣,沈信自然是不能不参加的。 不过和参加新闻发布会一样,沈信去是去了,不过在稍稍应付了一下之后,他马上就溜之大吉了。和他一起离开的是方容,至于秦歌和典娆,还有万零,倒是很喜欢那种热闹的场面,作为代表留下来参加了联欢了。 当终于只剩下沈信和方容两个人的时候,两个人回想起这一年来的经历,都是唏嘘不已。 “你知道吗?我醒来以后一直很担心,担心你得不了冠军。”方容感叹道:“如果因为我而让你得不了冠军,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怎么会呢?”沈信笑道:“要说能得到这个冠军,你给予我的支持可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这么说,这个冠军里面是有着你一份功劳的。” “我有什么功劳呢?”方容叹息道:“我什么也做不了,还连累你连续两站没有积分,要不然,你夺冠也不会这么艰难。” “既然结果圆满,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一听到方容这么说,沈信也觉得不自在,连忙截断了方容的话,接着笑道:“你现在应该知道,你对我是多么重要的了。其实你不用做什么,只要你能快乐幸福,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了。而如果你有什么不高兴的,则会影响到我的心情,使得我不能心无旁骛地做该做的事。你是我命中的克星,也是我命中的福星。” 方容沉默了一下,接着说道:“你才是我的克星,为了你,我连自己曾经有过的原则也放弃了。我本来不想这样的,结果也成了这样。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当我醒来之后,更是觉得不能没有你。” “这么说,你是愿意接受我了?”沈信大喜道。 “暂时吧。”方容看到沈信发自内心的笑容,也笑了:“不过还要看你的表现,如果你表现得不好的话,我还是会坚持原则的。” “这么难啊?”沈信苦着脸说道:“能不能提几条标准,让我照着做就好了。你不知道,你的心思实在太难捉摸了。” “哼,没有诚意,你自己看着办吧,我是不会提标准的。”方容故作生气状,淡淡说道。 “那没办法了,听天由命吧。”沈信唉声叹气,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两个人装模作样地这样说着,突然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这样和谐的气氛就是他们关系终于恢复正常的标志,两个人的心情忽然都放松起来。 默默对望着,两个人一时都不说话了,只有象他们一样经历过感情的坎坷的人,才知道现在这样的幸福是多么得来之不易。 沉默了一会儿,方容忽然想到一件事,连忙问沈信道:“你不是有很多朋友吗?怎么不见他们打电话给你,祝贺你一下呢?”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打电话呢?”沈信反问道。 “你的手机没有响啊。”方容没好气白了沈信一眼:“你不要告诉我说你关机,那可要被人骂了。” “我真的关机了,不过也不会被人骂。即使被人骂,那挨骂的也不是我。”沈信笑道。 “怎么回事?”方容不由奇怪起来。 “我设置了呼叫转移,都转移到了你表哥手机上了。”沈信说着,自己忍不住先笑了起来。 “难怪。”方容恍然大悟,接着又白了沈信一眼:“你可够狠的,这不是成心要我表哥好看吗?” “谁让他是老板来着?”沈信耸耸肩道:“再说了,他平时什么也不做,就是喜欢这些应酬的事,这些电话让他来接是最好的了。何况这又不是什么坏事,而是大出风头的好机会,他说不定高兴得不得了呢。” 想想这些事还真是唐子凡所喜欢做的,方容也忍不住笑了:“这倒是,想想他接电话时的意气风发,也还真是让他高兴无比的事。” “我这么好的人不好找吧?”沈信表功般说道:“苦活累活我可全干了,剩下的风光事情就全交给别人。淡泊名利,高风亮节,不外如是。” “你就吹吧,是你自己怕麻烦而已,你以为我不知道?”听到沈信夸张的语气,方容笑着反驳道。沈信微笑不语,方容接着又道:“不过话说回来,你还真是奇怪,出名获利的事你干了不少,可偏偏你又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将来会知道的。”沈信避重就轻地说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和追求,我不过是想帮助别人,同时让自己过得快乐些。名利在我看来只是帮助别人的一种必要辅助,并不是我追求的,不过要想做我自己想做的事,并且让这些事有成效,名利却也是必不可少的。” “帮助别人?”方容故做不屑道:“你先管好你自己吧。” “唉,我志在天下,那些小事哪里顾得上呢?如果我有什么不到之处,你还是海涵的好。不然怎么能算得上我的贤内助呢?”沈信笑道。 “少自我陶醉了,谁是你的贤内助了?”方容想装得认真点,却是忍不住自己先笑了。 “对了,有件事想问问你意见。”沈信忽然有点严肃地说道。 “什么事?”方容问道。 “就是我正要开拍的电影啊。既然电影里有你的事情,你想不想和我一起拍摄?”沈信很认真地说道:“这是你和我的故事,我想要你和我一起将它搬上银幕。” “算了吧,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方容一口回绝:“我早跟你说过,我对娱乐圈没什么好感,更不会对拍电影什么的有兴趣。你想怎么拍就怎么拍吧,反正我是不会参与的。” 方容的拒绝在沈信的意料之内,不过问一下却也是必须的。听到方容这么说,他不由脸现愁容:“你不参加怎么行呢?没有人能演你的角色啊。如果因为你不参加而使得电影泡汤,你的罪过可就大了。” “少来。”方容笑道:“不要把我说得那么重要,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损我?我一个对电影从来不感兴趣的人,能对你要拍的电影有什么影响?再说了,现成的就放着可以和你演对手戏的人,你找我一个外行干什么呀?故意让我出丑?真是其心可诛了,现成的就放着可以和你演对手戏的人,你找我一个外行干什么呀?故意让我出丑?真是其心可诛。” “冤枉啊,我可是诚心诚意地想邀请你加盟的。”沈信大叫起来:“你想想看,光是你世界上最美丽的女警察头衔,已经足以保证票房了。” “我这样子还叫美丽?”方容忍不住笑了:“你要拍恐怖片找我还差不多。”其实方容现在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脸上的疤痕不细看已经看不出来了,不过她在沈信面前还是以丑女自居。 “不,你现在的样子真的很美。”沈信很诚恳地说道:“比以前更多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气质。” “好了,你就不要肉麻当有趣了。”方容摆摆手道:“我是不会参加的,你另找别人吧。你不是有一位红颜知己就是影星吗?大可以让她来和你演,何必难为我呢?” “你愿意让真真来演你的角色?”沈信看方容的样子不象生气,连忙问道。 “我都说我不管了,随便你想找谁都可以,反正我又不懂。”方容无所谓地说完这一句,忽然促狭地一笑:“不过我想你大概也就只会找她了,不然她岂能与你善罢甘休?” “是啊。”沈信看方容不生气,也就开起玩笑来:“你们都是河东狮,就知道欺负我。” 沈信一脸委屈,说不出的可怜,看在方容眼里,忍不住又是一阵大笑。 “对了,现在赛车结束了,我也要回归娱乐圈了,你准备怎么办?”沈信想到方容从醒来之后一直什么都没做,连忙问道。 “你觉得我该怎么办?”方容反问道。 沈信挠挠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即使方容什么也不做,也是衣食无忧,不过他也知道那不是方容的性格,可是要他说方容该做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当然是看你自己爱好和喜欢了。”沈信最后说道。 “那我还是回去当警察好了。”方容想了想,这样回答道。 “又去?还去?”沈信一想起方容此前的遭遇就心惊肉跳,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煎熬。 “放心吧,这次不会有事了。”方容看出沈信关切的真挚,笑了起来:“这次我一定把你给我的护身符戴好,绝对不会出什么事的。” “还是不太好。”沈信连连摇头。 “那你说我还能干什么?”方容又反问道:“我一直就是警察,现在要不当了,可就没什么好做的了。再说了,我现在这个样子,光站在那里也足以吓人了,不当警察实在可惜了。” 听到方容颇带自嘲的说法,沈信苦笑不已,不过也明白到方容确实是一心一意想回到警队去,倒也不好再说什么。 “好吧,那就这样决定吧。”沈信终于屈从了方容的想法,不过却也不忘叮嘱一句:“一定要小心点,再有什么危险的事情发生,我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一定要让你退出警界。” “咸吃萝卜淡操心,我方容是那么没有自卫能力的人吗?”方容不屑地回了沈信一句,接着笑道:“你就放心吧,我还要好好看清楚你是怎样的人,是不会拿自己的安危开玩笑的。” “你就等着瞧好吧。”沈信做摩拳擦掌状,登时又惹得方容大笑起来。 和方容这么一番谈话后,在结束了f1赛车之后,沈信和方容又各自奔向自己的前程。不过这一次的离别,比此前任何一次都愉快,心无芥蒂,两情融洽,即使在告别的时候,他们也更多只是想到未来的幸福前景,而没有一丝一毫的感伤和其他负面情绪。 在方容离开的同时,沈信也已经和刘德华联系过了,希望能够让秋真真来协助他拍摄这部有关f1赛车的电影。而考虑到需要加入的一些情节可能要用到一些龙套演员,他也要求了一些新人来参与。 对于沈信的要求,刘德华自然是有求必应,尤其现在沈信在f1车坛也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以后的路会更宽广,他更是高兴无比。不过也正是由于高兴,刘德华不由和沈信开起了玩笑:“我说阿信啊,你也太过分了点吧?你自己跑去赛车,害得我们人手不足也就罢了,现在刚一结束赛车,就把我们最有号召力的几个人拉去跑龙套。你这样做,还叫不叫人活了?” “华哥,我这可不是开玩笑啊。”沈信也叫起屈来:“我就要你几个演员,其他什么投资也不需要就会给你拍出一部电影来,你还想怎样啊?我要的这几个人可就是整个剧组了,你要还觉得不满意,我也没办法了。” “什么?你不是开玩笑吧?”刘德华一听沈信这么说可就大吃了一惊,虽然知道沈信要干什么,可是这么干,可是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 “当然不是开玩笑,我象是开玩笑的人吗?”沈信一本正经说道。 “你当然是开玩笑的人。”刘德华回答道:“不过,我觉得你这次不象是开玩笑。你老实说,你到底准备怎么做?” “用电脑啊。”沈信笑道:“你忘了小娆还在我这里吗?有她在,有各种各样的赛车资料片,剪辑一下就是一部电影了。” “你这可是偷工减料,能拍出好电影来?”刘德华大大地不放心了,叮嘱道:“阿信,虽说你现在名气大过天,可是影片质量还是要把握好,不然,那可是自己砸自己招牌。” “华哥,你这么说我可委屈了。我不是说过吗?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你还信不过我吗?”沈信半真半假地说道。 “那就依你吧,你想怎样就怎样,人我马上给你派过去。”刘德华认真想想,沈信也确实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马上爽快地答应了。 一听刘德华答应了,沈信也高兴起来:“华哥,这次你就等着看我给你演一出好戏吧,如果不好,所有损失我全包了。” 沈信的口气如此之大,不仅让刘德华完全放心,更是浮想联翩,沈信承诺的电影,究竟会是怎样一个情况呢? 第四十三章 算帐 决意直接从车坛中淡出,沈信自从最后一站的新闻发布会之后就从公众面前消失了,从那以后再没有记者有机会见到他,更没有人能够采访到他。不过这并不妨碍沈信成为当前最令人瞩目的公众人物,其他不说,光是他第一年进入f1车坛就获得了冠军,已经让人当成神话来看待了,而他,自然也因此成为现实中的传奇。 正因为这样,在沈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时候,有关他的报道却是铺天盖地,长篇累牍。而且除了无法找到沈信本人之外,其他与沈信相关的新闻倒也不少,一时之间是热门无比。 和沈信对方容所说的情况完全一样,在沈信逃避媒体的同时,唐子凡却是最大程度地保持自己在媒体上的曝光率,成为了当前曝光率最高的公众人物。和先前相比,现在的唐子凡自然吹嘘的资本更足,而他更不会放弃这么风光的机会,一时间唐子凡的身影在各大媒体可谓随处可见。 除了在国内媒体上频频露面之外,唐子凡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出尽了风头,世界知名的媒体都派出了资深记者对他进行了专访。 虽然保持着一向的夸夸其谈,但唐子凡在采访中所说的话还是很有侧重点的,那就是绝对不突出任何个人,把所有的成绩都归结为团体的胜利。尤其车队工作人员的构成本身就是一个国际纵队,更是让唐子凡把“团结就是力量”的口号叫得震天响。 除了把自己的团队夸得世上少有,仿佛什么样的车手到了这里都能获得成功一般之外,唐子凡更是不放弃为自己整个集团做广告的机会,将其夸得有如花儿一朵。不过这时候唐子凡再夸张,却也是没有人敢公开唱反调了,毕竟象唐风车队这么大的成功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而考虑到这只是它加入f1大家庭的第一年,更是让所有不服气的人也只能闭上自己的嘴,没有什么好说的。 一句话,沈信和唐风车队的巨大成功在全世界带来了极大的轰动,不过最出风头的却是唐子凡。 在唐子凡大出风头之际,沈信却是无事一身轻,重新过上了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方容刚走,秋真真和其他演员还没有来,暂时是没有他什么事。与电影相关的闲杂事情不少,但所有事情都被秦歌一人包揽,他根本插不上手。本来还觉得有点太麻烦秦歌了,但看看秦歌一副自得其乐的模样,还开口闭口以导演自居,沈信倒觉得自己要插手是罪过,索性放手让秦歌一个人去折腾。 而对唐子凡的风光无限,沈信没有什么感觉,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反是相比之下忙碌得多的秦歌看唐子凡不顺眼了。 “老大,你看小唐这副自吹自擂的模样,倒象能得到冠军只是他自己的功劳一样。你说我们是不是该提醒他一下,做人还是诚实点好?”秦歌一本正经地对沈信提议道。 “管他干什么?他想怎么吹就怎么吹去吧。那么较真干什么?那可就是他的工作。”沈信说着自己先笑起来了。确实,唐子凡如果不这么做,可就有点浪费沈信为他创造的这么好的形势了。 “那怎么行?你可是为夺冠出了最大力的,怎么能让他一个人独占功劳?”秦歌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这么下去,人人都当他是最大功臣了,我们拍出来的电影还有什么人看?难道要请他来当男主角?这事可是有关我导演处女作的前途,绝对不是小事啊。” 沈信这才明白秦歌的心理,不由哑然失笑。秦歌却不理会他怎么想,直接拉着他就去找唐子凡理论去了。 沈信和秦歌去的还真是时候,最近忙得不可开交的唐子凡居然正好在,而且看上去很悠闲地在看着报纸,还一个人偷笑不已。 “小唐,什么事这么开心?”秦歌老实不客气地抢过了唐子凡手里的报纸看了起来。 “哇!”秦歌刚看了个标题,已然是一声惊叫。 “什么事这么大惊小怪?”沈信既奇怪又不屑:“亏你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这么沉不住气,岂不叫小唐笑话?” 秦歌没有反驳,只是拿着报纸给沈信看。 沈信一看也是惊诧得可以,因为报纸上显示的消息是有关他的,说的是世界上几大赌博公司因为他和唐风车队的双冠王导致亏损严重,这么大而且普遍的亏损在赌博业的历史上是绝对是第一次。 根据报纸分析,这次亏损最大的失误就在于对沈信和唐风车队的估计不足,赔率高到离谱,最终导致了重大的亏损。不过报纸也说了,按照常理来说,这样的赔率是不应该有那么高的投注额的,反常的投注额也是亏损出现的原因之一。对于这么反常的投注额,报纸含糊其词,暗示是有人在操纵比赛。不过不要说读者了,猜测者自己已经是底气不足,因为从赛季开始就操纵比赛,实在是太令人难以想象。而且沈信的表现也放在那里,不是可以随便污蔑的。这样的猜测,根本不能混淆视听,只是更增加了沈信这个冠军的神奇色彩。 “可以啊,小唐。”秦歌对着唐子凡竖竖大拇指:“你小子够狠,居然下这么毒的手。” 唐子凡洋洋得意:“叫他们小看我们,现在是他们为自己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你也该付点代价了。”秦歌接着唐子凡的话头说道:“首先是我老大,他可是双冠王的首席功臣啊,你不表示一下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其次是我们家小娆,为了赛车的设计和对现实状况的模拟,她可是呕心沥血,连头发都白了几根,你要是不赔偿得令人满意的话,我可是绝对不答应的。”一边说,秦歌一边威胁般地对唐子凡捏着拳头。 一听秦歌这么说,唐子凡可就苦起脸来了:“我说秦师傅啊,你这要求太也无理。你老大和我可是老朋友了,朋友之间帮点忙也要计较,是不是太小家子气了?至于小娆,那是你为了你老大的面子来的,我已经承你老大的情了,也算是交代了。哪里还有你要求赔偿的余地?” “好啊,你倒推得干净。”秦歌摩拳擦掌地道:“一句承情就算交代过了?你这小子也太过分了。废话我也不多说,就按总收入来算,你我一人一半,算你没事,不然,哼哼!” “一人一半?”唐子凡一声大叫。 秦歌不理他的惊诧,只是把拳头放在他眼前:“这是什么?拳头。你想不想尝尝这硬如钢大如碗的拳头是什么滋味?” 唐子凡苦笑不已,把求救的目光投向沈信,沈信却看都不看他,懒洋洋地说道:“这种小事你就不要找我了,和我的小弟说就好了。” 得到沈信的支持,秦歌更是嚣张,就要先给唐子凡点颜色瞧瞧,还好唐子凡见机得早,这才避免了被秦歌收拾一通。 乖乖答应了秦歌的要求,唐子凡同意把赌博所得除了给车队其他人发工资奖金之外,剩下的都和秦歌二一添作五。秦歌对谈判的结局很满意,不过一说到具体数额,不由大叫起来:“怎么这么少?小唐啊,你不要欺负我数学学得不好,那是以前了,现在我可是世界一流的会计师,不要自讨没趣啊。” 在秦歌威胁似的冷笑声中,唐子凡苦笑道:“就怕你不识数,你是会计师最好。算一算你就知道了,其实我真的没有赚多少钱。” “怎么会?”秦歌难以置信地问道:“你害得每个赌博公司都亏损严重,居然说没有赚到钱,骗鬼啊?” “是真的。”唐子凡一脸无奈:“都怪我一开始太心慈手软了,没有把注下到最狠,等到要加注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什么意思?”秦歌不解。 唐子凡解释道:“赌博公司开一个赔率,并不是无限制地接受投注的,一旦风险大到一定程度,他们可就会提前清盘,不接受投注了。本赛季三站刚过,投注已经大过赌博公司的承受能力,早就把这赔率结束了。” “这样啊。”沈信和秦歌点点头,秦歌却又叫道:“可是还是不止这么少啊,就凭你一开始下的注,已经让赌博公司损失惨重了,怎么能没有巨额回报呢?” “赌博公司亏损是不少,可是不是全归我啊。”唐子凡苦笑。 “不是你还有谁?”秦歌追问道。 “你以为下注赌你老大赢的就我一个人啊?”唐子凡反问道:“爱搏冷门的赌徒不在少数,他们每人下注不多,但总数却比我大得多。” “我不信。”秦歌摇头:“象我老大这种车坛菜鸟,怎么会引来那么多投注呢?也只有你这样的投机分子,事先可以预料到结果,才会下那么大赌注。” 唐子凡继续苦笑:“问题是你老大虽然在车坛是新兵,但在娱乐圈已然是名声在外。有关你老大的赔率一开出,他的粉丝们可就有点气愤了,光是抱着为你老大加油鼓劲的念头投注的就不在少数。人多力量大,你想想你老大的支持者有多少,再想想如果每个人投上哪怕再小的一注,结果会是怎样的?” 沈信的影响力和支持者自然是难以估量的,不过光是大概想想,也让秦歌倒吸一口凉气:“小唐,你说的是真的?赌博公司并不是栽在你的手里,而是栽在了众多支持老大的无名小卒手里?” “绝对没错。”唐子凡肯定地点头:“我可以给看我下注的证据,除了给所有人开工资外,已经没有多少剩余了。” 仔细看了唐子凡半天,确定他真的不是开玩笑,秦歌不由沮丧起来:“就这么点钱?根本不够看嘛。”说完这一句,秦歌忽然又奇怪起来,问唐子凡道:“说起来你也没有多少赚头嘛,你干嘛还笑得见眉不见眼,样子可恶之极?” “钱可是身外之物,不要看得太重。”唐子凡拍着秦歌的肩膀笑道:“你看看你老大和我做人的境界,那可不是一般,你要学着点才行。”说到这里,唐子凡用感叹的语气说道:“我虽然没有多少赚头,但你也看到了,车队其他人可都是一夜暴富。作为一个老板,我也不能太自私,光顾着自己赚钱。事实上,看到手下人一下都富了起来,这感觉比我自己赚到钱更爽。不信你问问你老大,他那么多支持者为了支持他而投注让赌博公司损失重大,他自己不知道多爽呢。” 听唐子凡这么说,沈信不由哑然失笑,他可真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多人用赌钱来支持他,想到无心插柳下,有很多人因为他而至少发一笔小财,那感觉确实是不错。 “你们爽,我可不爽。”秦歌还是不高兴,一脸失望地喃喃道。 沈信奇怪起来,他不知道秦歌为什么非要敲唐子凡一笔,这可不是秦歌的作风啊,他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在沈信一再追问下,秦歌不情愿地说道:“还不是为了小娆。她嫌我没有钱,我就挣钱给他看喽。这一次老大的影片是稳赚的,我又是导演,当然想要趁机捞一笔了。如果我独立投资完成影片的话,那所有的收入不都归我?这样一来,小娆可就知道我的厉害了。”说到最后,大概是憧憬起未来来,秦歌眼中闪闪发光。 “原来是这样啊。”沈信和唐子凡算是明白了,互相看看,齐声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秦歌大觉受伤,对着沈信和唐子凡怒目而视。 “没有什么好笑的,我只是想到一个好办法可以帮你。”看到秦歌发火,唐子凡一本正经地说道:“你想独立投资电影,也不是不可以啊。虽然赌博方面最后剩下的钱是不多,但我还有其他方面的钱嘛,如果你需要,我完全可以把钱借给你的,等你挣了钱还我就是了。” “那倒也行。”秦歌沉吟半晌,最后点头道:“难得你这么大方,我就接受你的好意了。放心吧,我绝对是不会让你吃亏的。吼,你就等着看我演好戏吧。” “那是自然,有你们哥俩出马,那可是双保险啊。”唐子凡大拍马屁,接着又对沈信说道:“阿信啊,你看看我们唐风车队今年算是一炮打响了,可是说起实力,那还是不够标准啊。反正你现在也没有什么事,再帮我干一年好不好?” “不行,我还有别的事要做。”沈信一口回绝:“赛车又忙又累,而且没有自由时间,实在是不适合我,帮了你一年,已经很够朋友了,你不要得寸进尺。而且如果没有了我你的车队就办不下去了,那这样的车队不经营也罢。” 唐子凡似乎早预料到沈信的回答,并不意外和失望,只是接着笑嘻嘻说道:“你不留下来也行,但小娆我是要定了,没有了她,我们的新赛车可就难以保证水平了。” “绝对不行!”语气斩钉截铁,说话的却是秦歌。紧盯着唐子凡,秦歌一字一句道:“小唐,你再打小娆的歪主意,可就别怪我不客气。小娆帮你一年还不够吗?还想继续让她打白工?” “不是白工,我有给钱的。”唐子凡反驳道。 “就那点钱,和小娆的贡献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还不算打白工?”秦歌不屑道:“你等着看吧,等我老大这部戏完成后,看看小娆的收入,你就知道你有多么没人性了。” 一听秦歌这么说,唐子凡就没话说了,谁知道现在以投资人和导演双重身份自居的秦歌会给典娆多少钱呢?这是他不敢猜测的,同时也明白是他给不起的。 “难道你们就这么放手,不给我一点点额外的帮助?”唐子凡还不死心,可怜巴巴地说道。 “小唐,做人不要不知足。”这次轮到秦歌教训唐子凡了:“我老大和小娆义务帮了你一年,帮你拿了那么大荣誉,奠定了那么坚实的基础,难道还不够吗?现在你的车队在f1车坛的名气也是数一数二的了,团队也锻炼出来了,难道你还没有信心和本事继续经营下去?还想着有这么强的人义务帮助你?不是我说你,你这想法也太没有出息点了。记住,做人还是要靠自己才好,别人能帮你一时,难道还能帮你一世?” 一番话说得语重心长,而且丝毫不给唐子凡反驳的机会,秦歌接着道:“好好想想,这么大人了,不要总想着靠别人,遇事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才对。”说到这里,秦歌顿了一下,唐子凡刚要说什么,已经被秦歌打断了:“对了,你答应给我的资金绝对不能忘。我马上把预算做出来,你按我要求的数目给钱就行了。到时候少不了你的好处,你就大胆放心地拿钱出来吧。” “老大,你和小唐慢慢聊,我有事就先走了。”大概是因为已经解决了经费问题,秦歌高兴得很,话又多又快,和沈信一声招呼后,马上走得人影不见。 沈信和唐子凡面面相觑,齐齐苦笑不已。象秦歌这样拿人钱手不短的人,他们可还真是见得不多。 第四十四章 电影新思维 秦歌走后,沈信和唐子凡又谈了很长时间,而且态度要严肃得多。对于自己走后唐风车队的未来,沈信其实也是很关心的,这谈话就更多集中在这方面。 说起唐子凡对沈信和典娆的挽留,那倒确实是发自真心,没有了这两个人,可以说车队的实力一下子就下降了许多,至少想要夺冠就不是那么信心十足了。对于这一点沈信也清楚,但却不会因此而给唐子凡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他还是很坦率地告诉唐子凡,他和典娆都是不可能再留下来了。 沈信这么直接的拒绝,让唐子凡苦笑不已,不过他也明白,他这个要求有点过分和自私,也就没有再多说。事实上唐风车队现在的情况已经很好了,之所以想要沈信和典娆留下来,也是为了更有把握发展壮大,其实没有了沈信和典娆,唐风车队也已经是一支强大的队伍。 首先是从技术上说,即使没有典娆,通过这一年的实战锻炼,唐子凡已经拥有了一支极其过硬的技术队伍。日本人在汽车方面的技术本来就不错,加上有典娆的提点,很多以前的技术难题也一一解决,单独设计新赛季用车绝对不是问题,性能方面也绝对是可以乐观的。 而说到车队的工作人员,那更是没有什么好挑剔的。通过这一个赛季的测试,他们已经证明了他们是合格的员工。而且现在他们对未来的信心更是和这个赛季开始时有着天壤之别,不仅是因为通过唐子凡的赌博战略获得了极大的收益,更是因为荣誉带来的自豪感。对于这些出身都不是很好的人来说,能够得到认可是最让他们高兴的。想想一年以前他们还都是见不得光的,现在几乎在各自国家都成了民族英雄,那份骄傲之情已然让他们愿意为了唐风车队付出所有了。有了这么一支强大的队伍,新赛季唐风车队的表现绝对是值得期待的。 最后就是车手的问题了,这算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不过未来还是值得期望的。按照唐子凡的想法,新赛季没有了沈信,那么就要把林晨推到最前线担任第一车手了。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问题,在过去的一个赛季里,林晨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尤其最后一站获得了他第一个分站冠军,更是让他增强了自信心,现在的林晨,绝对是有资格向任何一个现役车手叫板的。当然,要求林晨在下一个赛季夺冠可能是有点不够现实,不过有什么关系呢?无论是车队还是林晨,都还是新丁,有的是时间来磨练和进步。按照林晨表现出来的实力和潜力,他要获得车手冠军,也只是时间问题。 所以,虽然唐子凡对沈信和典娆的离开觉得遗憾无比,但认真说起来,他也没有多少失望,更对未来期待得很。在林晨之外,另外一个车手是个问题。象提拔林晨一样提拔新车手是一个思路,不过想要出成绩可就难了,所以唐子凡暂时有点拿不定主意。不过这也只是小问题,实际上以现在唐风车队的人气和实力,想要挖个一流车手过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唐子凡明白这一点,所以他并不着急。沈信更明白,对唐子凡无病呻吟的叫苦颇感好笑,最后更是将难题丢给唐子凡,自顾自离开了。这当然不是不够意思,而是因为沈信已经确定,现在的唐风车队,已经是一支完善过硬的团队,不再需要他做什么了。 和唐子凡见过面之后不久,秋真真也来到了上海,和她一起的自然还有沈信向刘德华要求的新人演员。 在这一年里,沈信和秋真真见面的次数倒也不少,但因为各自都很忙碌,那相处的时间可就少得可怜了。虽然经历了方容一事之后,沈信变得更有责任感一些,和几个红颜知己联络比过去多了许多,感情也深厚了许多,但毕竟是电话多见面少,这次见面还是让他和秋真真都有着不寻常的欣喜。 不过尽管沈信和秋真真都急切地想要两人单独相处,但这个愿望却也颇费周折才实现。而造成这一情况就是沈信自己的名气,且不说他本身对于其他那些年轻演员来说已经是演艺界的前辈,自然而然就引起了这些年轻人的敬仰,光说他是今年的f1赛车的冠军,已然让这些人看他的目光都带着崇拜了。 事实上这些年轻人也毫不客气,一见面就围住了沈信要签名,要合影。在他们看来,由明星摇身一变成为追星族,其实也是很有趣味的事。尤其是对着象是沈信这样的传奇人物,他们更是兴致勃勃地扮演着狂热追星族。 所以,在沈信和秋真真有机会单独相处之前,一番喧扰是在所难免的。不过这场面持续时间也不长,在新晋导演秦歌的威严之下,很快所有人便都乖乖地各就各位,听候秦导演的吩咐了。 在秦歌拿剧本给演员们看的时候,沈信和秋真真终于有了自己的时间和空间。这一机会是秦导演额外给予的,不过他同时严令,绝对不能影响到拍摄进程。看到秦歌一本正经地摆着导演的架子,无论是沈信还是秋真真,都有着想要大笑的冲动。 “你终于没事了,赛车也有个美好的结局,我很高兴。”秋真真看着沈信,开口第一句话就充满了唏嘘之意。确实,这之前因为方容的事,沈信的颓废和状态低迷都是所有关心他的人不原回忆起的事情。 在秋真真的语气里有着浓浓的情意和深沉的感慨,让沈信不由有些歉然,连忙接口说道:“是啊,虽然有些波折,但总算一切都过去了。未来是美好的,现在我们又有机会在一起拍摄电影,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 秋真真嫣然一笑:“说到拍电影,我就觉得怪怪地,好象你拍摄的电影里都少不了我。这样会不会让观众们审美疲劳啊?不要说我没有提醒你。” “怎么会呢?”沈信也笑了起来:“我们可是千年不遇的银幕情侣,以后一定会成为经典的。观众们怎么会审美疲劳呢?他们应该是百看不厌,只嫌少不嫌多的。” “你自我陶醉的本事倒是不小,不过就怕观众不是那么想。”秋真真又道。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谁能知道到底会有怎样情况发生呢?”沈信耸耸肩道:“在事情还没有发生之前,我还是坚信我的想法是对的。就目前要拍摄的这部影片来说,我是绝对看好的。和我意见一样的还有秦歌,你是不知道,那小子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赌上去了,就是看好你和我的联袂演出。你千万不要当着他的面说刚才那些话,不然他可要发狂了。” 听沈信这么说,秋真真先是惊讶,接着不由笑了起来,看秦歌的派头,还真是象沈信说的一样。 笑过之后,秋真真又问道:“这个角色我演合适吗?” 这个问题可不象表面上那么简单,事实上包含着很多方面的疑问。要认真回答这个问题,沈信也觉得很难解释得清楚,索性也简单地回答:“没有任何问题,所有人都觉得你合适。” 秋真真大概也是一下就明白了沈信的意思,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这个时候,典娆和万零探头探脑地在门口出现了,都是笑嘻嘻地看着沈信和秋真真。 说起来典娆和万零都是秋真真很亲近的人,一看到她们,秋真真马上就热情地招呼她们进来。而当典娆和万零进来之后,秋真真更是对沈信笑道:“你有什么事就先忙去吧,我们姐妹可是有悄悄话要说的。” 沈信微笑着起身离开,典娆和万零还惟恐天下不乱地在后面叫道:“沈信哥哥,真是不好意思了。” 沈信摇头失笑,直接去找秦歌去了。秦歌这时候刚和那些新来的演员解释完他的想法,让他们先去看剧本了。 一看到沈信到来,秦歌马上兴奋起来,迫不及待地拉着沈信去看他和典娆已经完成的一些片段,接着大谈自己对影片拍摄的看法。 对秦歌在电影上的造诣,沈信也算是有所了解了,不然也不会这么放心地让秦歌去折腾了。不过这时候看着秦歌已经完成的一些片段,再听着秦歌谈到他的种种构思,还是让沈信觉得大吃一惊,老实说,在沈信看来,秦歌已然具有了一个大导演的素质和水准。 在滔滔不绝地讲了大半天之后,秦歌很有些得意地问沈信:“老大,你觉得我的这些想法怎么样?” “一个字,不俗。”沈信翘翘大拇指,由衷地说道。 “那是两个字好不好?”秦歌先没好气白了沈信一眼,接着眉飞色舞地问道:“你真的觉得不错?” “当然了。”沈信微笑点头:“从现在开始,所有一切我可都交给你了,你想怎么拍就怎么拍,我完全支持你。” 得到了沈信无条件的支持,秦歌高兴得忘乎所以,连声大叫:“太好了,我这次一定要让小娆看看我真正的实力,让她知道我绝对是值得她青睐的高手。哈,哈哈!” 看到秦歌这么高兴,沈信也很是欣慰,微笑着连连点头。 经过了一天的休息,这部暂时命名为《车王传奇》的电影马上就开始拍摄了。说起来这个剧组可是够简陋的,工作人员就区区数人,演员也是没有几个。而说到拍摄,更是简单得可以,基本上就象舞台剧一样,演员只需要在一个空地上完成自己的动作和对白就可以了。而要真正达到电影的标准,剩下的工作基本上就完全要靠典娆在电脑上的操作来完成了。 对这样的拍摄,那些新人们自然是莫名其妙,不过在威严的秦导演的淫威之下,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乖乖地听从了秦歌的摆布。而能够有这么好的效果,除了秦歌确实很厉害之外,也是因为沈信和秋真真也同样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完成自己的戏份的。连沈信和秋真真这样绝对的大牌都听秦歌的,那些新人又怎么敢有怨言呢? 除了拍摄场地简陋,拍摄情况简单之外,在其他方面秦歌这个导演倒也没有什么大的缺陷,甚是似模似样,还很有点大导演的风度。这也归功于秦歌自身的努力,很明显在这一年里他的时间并没有虚度,因为他无论知识和见识都大大地见长了,说是一个很渊博的导演也毫不过分,只是没有太多表现机会就是了。现在有沈信给他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他高兴之余,把自己所有的本事可就都使出来了。而秦歌这一系列行动的效果,就是让所有人都觉得惊讶和佩服。 拍摄既然搞得很简单,那么完成起来也就很快了。经过不长时间,电影的拍摄工作已经完成了。如果按照常规来说,一部电影拍摄完毕,这部电影可就算完成了绝大部分。不过常规的判断不适合来评判这部另类拍摄的新电影,事实上这只是整部电影制作工作的开始。 这个时候,演员们就没有什么事做了,沈信和秋真真还和秦歌等呆在一起,那些新人可早就跑去游览观光去了。 作为一部几乎纯粹是用电脑技术来完成的电影,典娆的工作可就是重中之重了,首先是要把先前的舞台剧表演加上背景,使得与整部影片的风格和剧情相吻合,接着更要把所有已完成的片段连接成整部影片。 在这个时候,典娆出色的电脑技术可就大有用武之地了。经过她的处理,本来只是一些简单拍摄而来的场面,还有无数的赛车集锦,马上就变成了一部完整的电影。而这还不是全部,只要需要,她可以随时把同一画面从各个不同的角度重现,还可以无中生有地创造需要的画面。除了无所不能之外,典娆操作电脑的速度也是任何人不能比拟的,在秦歌妖力的支持下,所有的画面几乎都是一想到就可以完成,那效率绝对是无人能及。 和典娆让人叹为观止的电脑技术相比,秦歌的创意也是让人很难不佩服。既以导演自居,他自然不想让人说他这个导演名不符实,为了完成一部完美的作品,他可是绞尽了脑汁。他脑子里储存的电影既多,理论材料也不少,加上悟性也是上佳,可就把这部电影完成得可谓美伦美奂了。 沈信和秋真真这个时候已经将自己的工作完成了,除了偶尔提点个人看法外,大多时间就是看典娆怎么把秦歌的想法变成实在的画面。万零也是一样处于失业状态,她的剧本早在秋真真来以前就完成了,现在秦歌的工作就是把她剧本上的东西全部转化成画面,她也成了观众。 在三个旁观者的眼里,秦歌和典娆实在是一对完美的组合,让他们来完成这样一部电影,实在是天作之合,而看到电影一步步完美和成熟起来,他们不仅为电影的进度而高兴,也为秦歌和典娆完美的合作而欣慰。 即使典娆和秦歌的效率高得惊人,把整部影片的画面都完成,也还是花费了不少时间。等到大局已定,秦歌欣赏着自己的作品,大是得意地问沈信道:“老大,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沈信对秦歌的成果也是满意得不得了,毫不掩饰自己的赞赏。 “小娆,你觉得呢?”秦歌对沈信的态度还是不够满意,马上问起典娆的意见来。 “还可以。”典娆也一改此前对秦歌的态度,难得地对秦歌进行了表扬。事实上这也不奇怪,此前典娆一直觉得秦歌态度总是玩世不恭,说话又是夸张得可以,因此有点忽略秦歌的天才,现在通过这部电影的制作,算是对秦歌有个新的认识,不由她不服。 “只是还可以吗?”虽然典娆难得的表扬让秦歌顿时喜上眉梢,却还是不满足:“说实话。或许你是怕表扬让我飘飘然,但你完全是过虑了。我是一个绝对不会骄傲的天才,无论你怎么夸奖都不会有问题,你就放心地表扬吧。” 看到秦歌一脸期盼地看着典娆,众人都是放声大笑,典娆也笑了,虽然没有按秦歌的要求大大地表扬他,却也没有打击他,只是微笑摇头:“不害羞。” 典娆这一态度,看在秦歌眼里却是让他欣慰异常,忍不住要仰天长啸,以泄心头喜悦之情。 得意之余,秦歌忍不住自大起来,对着沈信得意地说道:“老大,你老实说一句,现在在电影方面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怎么说呢?”沈信为难地挠挠头:“单就表演来说,我很难说我们到底谁更厉害点。不过总体说来,你比我全面得多。” 这倒不是沈信谦虚,而是沈信切实的感受,说到理论,他自己知道的也不少。但要说到实际操作,他在很多方面就不如秦歌了。就从这次秦歌自任导演来看,很多事情就是沈信都不做不了的,但秦歌却完成得很好。 “哈,哈哈!”秦歌一听就得意了:“我就是要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天才,连老大都承认不如我,这感觉实在太爽了。” 得志便猖狂,这也是沈信不如秦歌的一个方面,看到秦歌张狂之态毕露,众人不由又是一阵大笑。 第四十五章 我要做大亨 虽然秦歌已经开始得意洋洋地夸耀了,但实际上影片的制作并没有完全完成。这次的电影制作和常规的有所不同,经过秦歌和典娆的努力,电影的衔接已经很完美,不需要再经过剪接这个程序,不过说到配音配乐,却还是没有开始。现在的电影,如果可以叫电影的话,其实只是一部哑剧,和早期的无声电影一样。 配音是没有什么问题了,无论是英文配音还是国语配音,都已经确定了配音人选。不过说到配乐,沈信却不得不先和秦歌商讨一下。 “小弟啊,你导演的功力是得到验证了,接下来的配乐怎么办呢?你是不是也要展示一下你在音乐方面的进步?”沈信半开玩笑地问起秦歌来。难得秦歌在典娆面前这么扬眉吐气,他倒是想把这个机会也给他。 秦歌的反应却是大大出乎沈信的意料,一听沈信的问题,他的头就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算了,这个机会还是给老大你吧。说到音乐,我还是得承认跟你是有很大的差距,既然我的目的是打造一部经典的影片,当然要所有方面都做得尽善尽美,这个任务我还是觉得你来做是最合适的。” 不仅仅是沈信感到奇怪,其他人也是惊讶无比,让秦歌谦虚可是象太阳从西边出来一样不可思议的。看到众人惊讶的目光,秦歌耸耸肩道:“有什么想不通的?人贵有自治之明,我只做自己觉得能做好的事,既然老大的音乐比我做得好,让他来做配乐不是很好吗?” “你的音乐不是也做得很好吗?”沈信笑道:“你出的专辑可是流行得很。” “哗众取宠而已。”秦歌不在意道:“老大你的音乐才是最好的。你不要再推辞了,即使你不看我的面子,小娆可是你的妹妹,你怎忍心不帮我这个忙呢?” 在秦歌刚开始说这句话的时候,典娆的眼里也有异样的光芒闪过,懂得谦虚之后的秦歌,使她觉得更是有魅力,忍不住微笑起来。不过听到最后,典娆却觉得不对味了,沈信还没有说话,她已经先“呸”地一声,接着叉腰问罪:“我是信哥哥的妹妹,和他帮不帮你,这中间又有什么关系了?” “是没有什么关系。”秦歌点头表示认同典娆的看法,接着却又对沈信道:“老大,不管怎么说,这个忙你是必须帮的。” 沈信想着秦歌和典娆的奇怪关系,却忽然想起一件事,忍不住笑出声来。众人一下都看着他,他强忍住笑说道:“小弟,你是不是搞错了?这部电影可是我请你来帮忙的。怎么到了现在,反成了你求我帮忙了呢?” 众人想到这一节也是忍俊不禁,齐声笑了起来。秦歌却是面不改色,仿佛觉得理所当然般说道:“此一时,彼一时也。那时候你是发起人,自然是算我帮忙。现在不同了,我可是这部影片的投资人兼监制兼导演,算起来我才是最有话语权的人,自然算是你来帮我忙了。” 沈信一张嘴,刚想说什么,秦歌一摆手道:“你什么也别说了,只说肯不肯帮忙吧。你只是一个演员,充其量也只是一个明星演员,怎么能和我出品人兼导演相比呢?这个主从关系的问题就不用考虑了。” 秦歌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仿佛他说什么也是理所当然,沈信在好笑之余,也懒得和他多计较了。说起来音乐可是沈信的最爱,而这部《车王传奇》的配乐,其实也是他很渴望的一个机会。在此之前,他曾经出过《力量》这盘专辑,算是在这类型的音乐方面做过尝试了。不过一盘专辑的发挥空间毕竟有限,沈信自觉还有很多构思没有表达出来,正想借着这次的配乐进行进一步的发挥,现在既然秦歌这么大方地将机会让出,沈信实在是没有理由拒绝。 “好吧,配乐就由我来负责好了。”沈信在秦歌期盼的眼神中,终于点头答应了他的这个要求。 经过这么一次商量,沈信接下来就开始忙碌起来配乐的事情。配乐这个工作他已经做过很多次了,可谓驾轻就熟,而且在配乐之前他已经有着很多音乐方面的思考和演绎了,做起来也是一点不费劲,很快就完成了配乐的工作。 通过电脑技术来制作电影,最大的优势就是方便,沈信一把配乐完成,不多时典娆就已经把这些音乐合成到了电影里。这一电影的效果更是完美,美轮没奂且激情澎湃的画面,加上让人热血沸腾的音乐,看完一遍,所有人都觉得那种激情的感觉久久难以平息。一句话,这部影片的感染力实在是太强了。 在沈信完成配乐工作的同时,配音工作也有条不紊地完成了。先在电脑里将一切弄妥,后面的工作就好做了,而且也完全用不着沈信操心,因为第一次做导演的秦歌可是热心得很,什么也是亲力亲为,容不得别人插一点手。 电影的制作终于圆满完成,秦歌又摇身一变,从导演变成了投资人。所有工作人员,其实也没有几个,那酬劳可都是秦歌自己掏腰包付的钱,而其他方面的开支,秦歌也算得很清楚,并且都一力承担了。 一开始秦歌说要独立投资这部影片,沈信还觉得他是开玩笑,只是想向典娆展示他挣钱的能力,现在再看起来,沈信却觉得满不是那么回事,秦歌似乎已经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不过秦歌既然不说,沈信也就没有问。 由于电影的制作完全不依常规,剧组的规模小得可怜,各种技术支持也是少之又少,整部影片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别的不敢说,至少这是一部绝对不会亏本的电影。甚至电影的制作刚刚完成,沈信他们还没有离开上海,已经盈利不少了。 这样的结果,完全是唐子凡热心实践他对秦歌的承诺造成的。他原先说要借钱给秦歌,后来虽然没有直接给钱给秦歌,却是给秦歌拉了不少赞助商。这虽然是靠沈信的名气和声望拉来的,不过秦歌的原则一向是沈信的就是他的,也就老实不客气地全盘接收,顺便说声“谢谢”就算完事。 通过一个f1总冠军,沈信现在可谓炽手可热,不知道多少广告商想要找他做广告,可惜沈信为人低调,不愿意从事这些事情,使得那些广告商只能望而生叹,无法得其门而入。现在有唐子凡牵针引线,来赞助的人自然是趋之若骛,络绎不绝。虽然不是沈信直接做广告,但以沈信在f1车坛的经历为题材的电影,和沈信直接做广告也没有什么两样。除此以外,沈信本身就是一个天皇巨星,他在演艺界的影响力加上在车坛的影响力,那广告效应可就太巨大了,没有人肯放过这样的机会,倒让沈信这部电影未映先赚了个盘满钵满。 当然,盘满钵满的是秦歌,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因为他才是挂名的投资人。沈信只是关心电影的拍摄和自己的表演,从来不太关心这些经济上的事务,以前有刘德华,现在则是秦歌,总有人考虑那些事情,他是不用费心的,同样也懒得理会。 不过沈信不考虑,秦歌却在考虑,而且考虑得很周到。在回香港的飞机上,秦歌一本正经地对沈信说道:“老大,此前我已经和你提过了,可是没有听到你正式的答复。现在我想正式问你一下,这部影片由我个人投资,你没有什么意见吧?” “当然没有了。”沈信笑道:“你还不知道你老大的为人吗?这些经济上的事情你想做就做吧,反正我也没什么兴趣。”说到这里,沈信顿了一下,笑道:“看起来你和小娆的关系也是大有进展,这部电影如果能赚钱,就当是我给小娆的嫁妆好了。” 秦歌一听马上两眼放光,连声道:“老大,你对我实在是太好了。到哪里才能再找到象你这么好的老大呢?” “干嘛还要再找呢?”沈信又笑了:“我不就在这里吗?” “是我说错了,因为我太激动了。”秦歌几乎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感动无比,看得沈信又好气又好笑。 “好了,你说什么也是刚完成处女作的导演了,不要动不动就这么鼻涕横流好不好?让别人看见多难堪?”沈信终于受不了秦歌的温情攻势,赶紧说道。 “我这是真情流露,有什么难堪的?”秦歌这样反驳着,不过却也依沈信之言变得正经起来。稍一停顿,秦歌又笑嘻嘻道:“老大,你刚才说我已经是导演了,可是你知道吗?其实我的理想并不是当导演。” “来了。”沈信心里这样想着,同时笑道:“那你的理想是什么?”早发觉秦歌似乎有什么想法没有说出来,沈信一直在等着他开口诉说,所以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只是觉得好奇。这个精灵古怪的小弟的想法,沈信一直觉得捉摸不透。 秦歌却没有直接说他的理想,而是顾左右言其他地说道:“老大,其实电影是一个很好玩的事情。” “废话。”沈信对秦歌吊胃口的做法很是不耐烦,冷冷说道。 秦歌也不生气,继续笑道:“电影就是一个梦想的天地,你所有的想法,你所有的期盼,都可以通过电影来完成。想想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一个人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把所有可能的人生都过一遍,即使象我们这样的人也不行。但有了电影,一切都不同了,我们可以过一千种不同的生活,有一千种不同的感受。这样的生活,才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 说到这里,秦歌一脸的沉醉。沈信这次没有怪秦歌废话多,因为他也同样有着这样的感受。尤其是象他和秦歌这样特殊的人,这种生活特别地有魅力,使得他们对人世间有着分外的依恋。 “你说得不错。”沈信眼中现出和秦歌一样的神情,同时点头说道。 “而同样是做电影,演员和导演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秦歌继续说道:“演员更多是在感受人生,而导演却是在操纵人生。不仅在操纵演员,操纵剧情,也是在操纵观众的喜怒哀乐。我尤其喜欢这种操纵的感觉。” “哦,原来你是因为这样才喜欢当导演的。”沈信恍然,接着又皱眉道:“可是你又说你的理想不是当导演?” “对,我的理想不是当导演,而是当电影大亨。”秦歌一字一句说道。 “电影大亨?”沈信惊讶极了,有点被这个名词吓到了。 “是的。”秦歌点头:“你也发现了,即使是做电影,也不是每个人想做什么电影就做什么电影的。做老板的要考虑收益,考虑市场,做导演做演员的又要按照老板的意思办,每个人都没有自由。这样做电影的方式,是我不喜欢的。” 秦歌的感慨又一次引起了沈信的共鸣,确实,事情就是象秦歌说得一样。沈信自己还算比较好的,碰上了刘德华这么个好大哥,基本上还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拍摄的电影,不过除了他以外,有着这样自由的人,一个也没有。 这样想着,沈信有点明白秦歌的想法了,看着秦歌的眼睛,他说道:“所以你想做大亨,这样才能按自己的喜好来做自己喜欢的电影。” “就是这样。”秦歌坦然说道:“事实上一开始我并没有想这么多,不过经历事情多了,想法也就不一样了。”说到这里,秦歌不好意思地一笑:“一开始我只是想怎么能多赚钱,好让小娆高兴。当我看到电影这一行其实是个金矿的时候,我就想到要靠电影赚钱了。而当我越来越喜欢这一行之后,结合先前的想法,我就有了现在的理想,我要做电影大亨。” 秦歌的话给了沈信极大的震撼,他说什么也没有想到,在一年多时间里,秦歌的想法已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想起初次见到秦歌时的情形,沈信一时感慨万千,什么话也没有说。 沈信沉思着,倒让秦歌觉得忐忑起来。虽然平时他在沈信面前显得很是放肆,其实他还真是当沈信是大哥一般的,现在不知道沈信对他的想法是什么看法,竟也觉得不安了。 “老大,你倒是说句话啊。”秦歌终于忍不住问沈信:“对于我的想法,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啊。”沈信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微笑道:“你有了自己的思想,我很高兴。” 秦歌一下子高兴起来,就要用他自己的方式来表达这种心情。沈信一看不妙,连忙喊停:“好好说话。” 秦歌这才没有太夸张的举动,只是笑道:“有了老大的支持,我心里温暖多了。”沈信不由摇头失笑。 第四十六章 说服 对于秦歌的想法,沈信倒觉得是好事,答应得也很是爽快,并没有觉得为难。不过很明显秦歌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和沈信不同,这一点从他欢呼雀跃的神情就可以看出。 因为沈信已经提前提醒他不要太夸张,所以秦歌的兴奋这次表现得比较含蓄,没有什么太激烈的表示,只是象刚偷吃成功的狐狸一样暗自窃喜着。 一个人独自高兴了半天,秦歌才再次笑嘻嘻地说道:“老大的支持是我最开心的,不过光靠嘴说是不是有点不够诚意?如果是真心支持我的话,老大你是不是该拿出点行动来?” “行动?”沈信从秦歌的表情里隐约感觉到一些不太好的信息,反问道:“你想要我有什么行动?” “别这么紧张嘛,难道我有过过分的要求不成?”秦歌一脸委屈地说道:“小小地提个要求,你就这么戒备,实在太伤我那颗忠诚善良的心了。” “少废话,有什么要求直接说,不要拐弯抹角的。”知道越纠缠这个问题秦歌越来劲,沈信马上打断他的长篇哭诉,呵斥他快点回到主题。 沈信的话还是很有效果的,秦歌一听就不再唠叨,马上正经起来,说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想让你跟华哥说一声,让他也象你一样支持我。”说到这里,秦歌表情变得尴尬起来:“你也知道,我可不象你那么容易取信于人。如果我直接和华哥说,他肯定是不同意我的想法的。” 秦歌这么一说,沈信不由好笑,这小子好象还有点自知之明。不过他也因此想起一个问题,那就是他和秦歌本身都是天与地的签约艺人,说起来可都是刘德华的手下,如果秦歌想要自己当老板的话,那么首先就要过刘德华这一关。 想到这一点,沈信沉吟着问道:“你具体想怎么办?你要真的想自立门户,可就是要和华哥对着干了。”这么说着,沈信也有点头疼起来,这事情还真是不好和刘德华说,两边都是和他有兄弟情谊的人,这么伤感情的提议实在难以开口。 秦歌似乎看出沈信的想法,当即笑道:“老大,你大概又想错了。” “什么错了?”沈信疑惑地反问道。 “就是你说我和华哥对着干呀。”秦歌很有点得意地说道:“我什么时候说要自立门户了?我不过是想在华哥旗下单独负责一个部门罢了。不过凭空提这样的要求好象有点说不出口,我就靠你这部电影的收益来入股,然后再提这个要求。有了这部影片的收益,我大概也算是有点话语权了吧?” 听秦歌这么说,沈信有点明白,可是又有点不解,他也懒得多想,直接对秦歌说道:“不要老是说半截吞半截,快点痛痛快快把你的想法说出来吧,再吞吞吐吐,休怪我不帮忙。”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之所以你会有想不通的地方,其实只是你自己理解力有问题罢了。”秦歌先笑嘻嘻反驳了沈信一句,然后才又道:“我就是想要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没有其他的想法。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如果想要拍自己喜欢的影片,现实中的制约因素是很多的,我要摆脱这种约束,自然得拥有一些特权。不过我并没有考虑要自立门户,一方面是因为我知道你和华哥的关系,如果我独立出去,肯定让你面子上过不去。作为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小弟,我怎么能让你为难呢?”说到这里,秦歌表功般看着沈信。 “那另一方面呢?”沈信并不为秦歌的讨好神情所动,更明白另一方面才是秦歌做决定的主要因素。 “那一方面就不太重要了,相比之下,只是一个很小的因素。”秦歌笑嘻嘻说道。 “少废话,快说。”沈信不耐烦了。 “其实也很简单,我只是想要一点点自由罢了,并不想真的成为老板。你也知道,我骨子里可是一个艺术家,单纯的商人可不是我喜欢的。”秦歌一脸得意,好象是一个甘愿为艺术献身的人,继续道:“所以我才想到这个办法。当我凭咱们这部电影拥有了一定股份后,我会要求华哥单独为我成立一个工作室,每年要给我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供我拍摄自己喜欢的电影,任何事情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沈信点点头表示明白了,却又摇摇头表示不是很赞成。他有顾虑也是自然的,秦歌想拍什么就拍什么,他可是有点不放心了。而且可以想象,刘德华在这方面只怕比他更不放心。 “你又胡思乱想了不是?”秦歌不高兴了:“我一个当红影星,新晋导演,难道连点市场眼光也没有?虽然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艺术家,可是绝对不是曲高和寡的那一类,我的影片肯定是叫好又叫座的,你还不相信我的实力吗?如果我在你眼里只是一个不可信任的形象的话,你就直说好了。”说着,秦歌居然赌起气来。 秦歌这么一闹,沈信不由好笑起来,不过认真想想,秦歌的话确实有道理。可以这么说,秦歌自己拍电影,大概会有很另类的作品出来,不过要说很扑街的作品,却也是不可能的。 这么一想,沈信马上做出决定,当即道:“你才是多心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小弟,难道还会不支持你吗?我只是在想该怎么跟华哥说。” 听沈信这么说,秦歌马上高兴起来,不过还是有点担心:“如果华哥不同意怎么办?” “怎么会呢?”沈信笑了起来:“且不说我和华哥的关系,光是你自己的实力,也可以要求的。” 秦歌还是有点不放心,不过沈信说得那么肯定,笑得那么轻松,他转眼又毫无担心了。 看到天不怕地不怕的秦歌居然有点忐忑了,虽然只是一瞬间,却也让沈信感觉到了秦歌与以前的不同。想了一下,沈信笑道:“你不是要做大亨吗?这样一来,可是和你的理想有点出入啊。” “有什么出入?”秦歌翻着白眼道:“华哥现在已经是大亨了,等我和他平起平坐的时候,我不也就是大亨了吗?虽说一山难容二虎,不过我们目标一致,那可就不一样了。华哥这人不错,我也就不和他争了,让他做大大亨,我跟在后面做个小大亨好了。” 大大小小,秦歌的说法听着沈信一阵别扭,只能苦笑着不提这个话题,而是想着该怎么跟刘德华说了。 一回到香港,秦歌带着一鼓作气的想法,马上要求和沈信一起去见刘德华,他可是急着要把所有事情都办妥才放心。 沈信也想就电影发行的问题和刘德华商量一下,本来准备答应秦歌的要求,却看见典娆在秦歌身后对他使着眼色。明白典娆有话想要和自己说,沈信于是就让秦歌先去找刘德华,而他借口先要安置秋真真和万零,暂且不去。 秦歌倒是没有什么其他想法,反正沈信已经答应他的要求,他于是兴冲冲地打头阵去了。 秋真真和万零也看到了典娆的神情,既然知道她和沈信有事,也就不多说,招呼一声,她们两个倒先走了。 只剩下沈信和典娆,沈信连忙问道:“小娆,你有什么事情要和我说?” 典娆神情犹豫,低声道:“那件事,秦歌跟你说了?” “什么事?”沈信听得没头没脑,奇怪地问道。 “就是他想要在公司里搞一个电影工作室的事。”典娆解释道。 “原来你是说这个呀。”沈信恍然大悟,笑道:“当然说了,我们在飞机上就一直在谈这件事。” “那你觉得怎么样?”典娆紧接着问道。 “很好啊,我已经答应帮他说服华哥了。”沈信回答道。说完这句话,沈信看到典娆的神情有些奇怪,连忙问道:“怎么?你觉得有什么不妥吗?” 典娆更犹豫了,想了半天,才又说道:“信哥哥,你觉得秦歌能行吗?他可是没个正经,又没有干过这么重要的工作。” 沈信一下子明白了,典娆是在担心秦歌成事不足会出丑。这是个好现象,虽然沈信此前决定不管秦歌和典娆之间的事,但毕竟对这两个人都有着深厚的情谊,既然有这么好的兆头,沈信倒也不吝啬趁此机会撮合一下。 心里暗自为秦歌高兴,沈信笑道:“小娆,你还是不太了解秦歌,他这个人的能力还是很强的。你说他没正经,可是你可以想想,其实一直以来他每件事都干得不错。不是吗?比如说这次他毛遂自荐当导演,不也干得很好吗?最后的结果你也看到啦,不比任何导演差。” “那倒是。”典娆想了想,点头同意沈信的说法。 “而且他并不是直接要做老板,只是要求在华哥手下有一定的权限即可,这也说明他的态度很严肃和慎重,你就不用为他担心了。”沈信看到典娆接受了自己的说法,马上趁热打铁地说服着。秦歌虽然没有这么说,但沈信也可以想象得到,秦歌其实也知道一口吃不成胖子,平时张狂,在这件事上确实是够慎重。 “信哥哥这么一说,我可就放心了。”典娆听完沈信的话,终于露出一副如释重负的神色。想了一下,她又说道:“既然信哥哥同意他怎么做,他以后干什么你可得盯着他点。要不然他出了什么差错,我也没面子。” 沈信神情一肃,摇头道:“盯他的不应该是我,而是你。” “我?”典娆很惊讶。 “当然是你了。”沈信笑道:“你还不知道秦歌吗?别人的话,包括我,他都是爱听不听。只有你,无论你说什么,他都会当成最高命令。” “怎么会?”典娆摇头表示不信:“我说的话他可从来没有听过,甚至我越说他,他就越不听。” “那只是表面。”沈信继续笑着:“比如说有一次你随口说他没有钱,他可就上心了。这次他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初衷也只是想要多赚点钱,好让你高兴。” “是吗?”典娆的态度明显很怀疑。 “当然是。”沈信肯定地点头:“还不止此,你还记不记得?他以前对数学可是一点没有兴趣的,可是为了帮助你,他现在都是一流的会计师了。为了你,他甚至愿意做自己最不喜欢的事,这难道还不说明问题吗?” 典娆歪着头想了半天,点头道:“好象还真是这样。”似乎想到了什么,典娆怔了起来,接着才说道:“这小子其实对我还挺不错的。” “那绝对是。”沈信不遗余力地为秦歌说着好话:“他对你可是一片痴心,你应该好好考虑一下。” “信哥哥,你觉得我应该接受他吗?”典娆的神情很迷茫,似乎拿不定主意,问起沈信的意见来。 沈信摇摇头:“这种问题我是没有办法办你拿主意的,你应该问问自己的心。一时不能确定也不要紧,你可以先给秦歌一个机会表现他自己,慢慢再做决定。比如说他现在要做的这件事,你就可以多盯着他点,有什么意见就提,也好趁这个机会多了解他一点。至于他是不是你喜欢的,还是你自己来决定。” “我明白了。”典娆想了半天,终于点点头。 沈信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亲昵地拍拍典娆的头,然后和她一起离开了。对于这样的结果,沈信自己心里也是很欣慰的,首先是为秦歌高兴,虽然事情的结局还很难预料,但典娆毕竟表现出了对秦歌的关心,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了,相信秦歌听到这个消息一定是欣喜若狂;其次,沈信也在为典娆高兴,不仅是为了典娆和秦歌的事,更是为了典娆自己的成长,自从出世以来,典娆一直以沈信的意见为意见,现在从秦歌这件事开始,她将要自己来处理自己的事情了,虽然只是开始,但已经预示着典娆自己的成熟了。 典娆解开了自己的困扰,心情马上放松起来,紧追着秋真真和万零的脚步去了。沈信却不同,没有其他事分心,他也和秦歌一样急着去找刘德华,于是告别典娆之后,他马上也直奔刘德华的办公室。 第四十七章 谈判 刘德华自从在美国开办了分公司之后,前半年大多时间一直在美国,现在能在香港,也是因为美国方面已经颇为正规。正好香港方面也有些事务需要处理,他也是最近才赶回来。 沈信赶到的时候,秦歌正眉飞色舞地与刘德华一起欣赏着他的导演处女作,并且唾沫四溅地大谈做导演的感受。 对于秦歌,虽然不象对沈信那般当成亲兄弟一般,刘德华对他其实也是另眼相看。此刻对着秦歌,一方面是因为秦歌的作品确实不错,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实在很喜欢他,刘德华倒一点不觉得秦歌夸大其词,很配合地随着秦歌的吹嘘频频点头,从头到尾一直面带笑容。 看到沈信进门,刘德华和秦歌都站立起来欢迎。难掩喜色,刘德华大步上前,狠狠拍着沈信的肩膀说道:“厉害啊,阿信,这么快就把你自己的事迹搬上银幕了。依我看,趁着现在你新晋车王的热乎劲,这部电影想不大红大紫都难。“ “华哥,这里面可有着我很大功劳的,你可不能抹杀啊。不信你问问我老大,我的辛苦他最明白了。”秦歌可是不放过表现自己的机会的。 “当然。”刘德华大笑,不等沈信说话,已经先顺着秦歌的语气说道:“小歌的导演功力绝对够水准,阿信的成就固然引人侧目,不过能把这一切完美地表现到银幕上,可是少不了小歌的功劳的。一句话,厉害。” 刘德华的表扬自然让秦歌喜不自胜,不过他心里却还有更重要的事,并没有因为这表扬而忘记一切。趁着刘德华不注意,秦歌对着沈信又是打手势,又是施眼色,忙了个不亦乐乎。 沈信当然明白秦歌的意思,这家伙嘴上说得不在乎,却还是有些心虚,不敢自己对刘德华说他想要干的事,想要沈信替他打头阵。 虽然沈信明白秦歌的心情,但却没有为他先铺垫一番的打算。和刘德华的关系非同寻常,沈信觉得对他玩任何手段都是没必要和不尊重的,有什么事直说就好,象秦歌想要做的事,他还是决定让秦歌自己帮自己的事情提出来。 看到沈信和刘德华互相说着别来情形,谈得甚是高兴,却只字不提他的事,秦歌不由有些着急,坐立不安下,更是频频对沈信施着眼色。 沈信却是一点不理会秦歌的焦急,甚至在秦歌威胁般地做着很暴力的手势时,他也只是耸耸肩,摊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狠狠地瞪了沈信一眼,秦歌终于忍不住了,大声打断了沈信和刘德华的谈话:“华哥,我有话和你说。” “有什么事吗?”刘德华笑着转向秦歌,同时觉得很奇怪。他早发现秦歌不太正常了,平常很多话的一个人,突然间变得沉默,已经让他感到不可思议了。现在秦歌突然开口,他更奇怪秦歌会有什么事要说。 被刘德华一问,秦歌张大了嘴,刚要把一切和盘托出,却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说起,竟然哑口无言了。 看到这情形,沈信大觉有趣,不由失笑。秦歌本来有些尴尬,看到沈信的笑容,却突然间豪气顿生,先瞪了沈信一眼说道:“有什么好笑的?你少幸灾乐祸,离了你,我就什么事也不成吗?” 沈信笑得更厉害了,刘德华可就有点莫名其妙,还好秦歌很快就把目光转向他说道:“华哥,是这样的,我的这部导演处女作,我想自己一个人来投资。” 秦歌的这个想法怕是刘德华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不过他虽然惊讶,却也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笑着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因为我想要有自己的一片天地。”秦歌既然把话说开了,也就不再有顾忌,慷慨激昂地说道:“我觉得单独做演员太限制我的能力发挥了,我想要有更广阔的空间来施展我的才华。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我手里需要一笔资金,而这部电影,就是我的原始资本。” 沈信摇头叹息,暗自对秦歌的大言不惭和信口开河感到哭笑不得,刘德华却是饶有兴味地看着秦歌,然后点头道:“没问题。” 刘德华点头本来是秦歌想要达到的目的,但刘德华答应得如此爽快,反让秦歌觉得难以接受了,忍不住问道:“华哥,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这部作品不好,不会有太突出的成绩?你要这么想就错了,我可以打保票,这部电影的收入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有沈信担纲演出,又有你秦大导演执导,我怎么敢不看好这部电影呢?”刘德华看到秦歌忿忿不已,不由笑了起来。 “那你为什么答应得这么爽快呢?”秦歌反而得理不饶人了。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回答才好呢?”刘德华笑着反问,秦歌不由语塞。 看到秦歌不说话了,刘德华缓缓说道:“我们的关系就不用多说了,既然都这么熟了,钱归谁赚又是什么大问题呢?你当然也知道,我的梦想就是让中国的电影获得它应有的尊重和地位,只要我们自己的电影业能够发展起来,我个人少赚点钱算什么呢?再说了,我的钱已经够用了,在这方面并没有更大的奢求。” 刘德华说得够坦白,沈信和秦歌都大是感动。不过秦歌却还没有谈到主题,马上又道:“华哥,其实我也不是非要用这部电影来赚钱不可。事实上我是另有想法的,这个想法就是我要在公司里拥有一些股份。只要华哥能够答应给我股份,这部影片的收益就算公司的,我分红就行了。” “那你要多少股份呢?”对于秦歌这个似乎更有点过分的要求,刘德华还是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只是淡淡地问道。 “只要够有发言权就好了。”秦歌也很坦白:“其实我最终的目的是想成立一个独立的电影工作室,所有影片的筹备和拍摄都由我一个人做主,而公司每年一定要拨一定的款项给我自由支配。” 兜兜转转半天,刘德华终于明白了秦歌的意思,也是马上爽快答应:“绝对没问题。而且如果你觉得必要,你甚至可以不必让出这部新影片的收益。” “华哥,你可真是太慷慨了。”秦歌大是感动:“能够这么爽快,又这么大方,难怪连我老大都对你五体投地,不过我只要有自己的工作室就好了,新影片的收益还是归公司好了。” 刘德华一笑,接着说道:“其实我早就在想给你和阿信一些股份了,要知道不是有你们在,公司是不会象现在这么兴旺发达的。不过阿信已经是唐风集团的股东,大概是看不上我这小公司,而你又好象对这些不感兴趣,所以才没有提。” 沈信莞尔一笑,刘德华的玩笑让他感到很亲切。秦歌却是反应激烈:“华哥,你可是看错我了,我其实早就在想着多赚点钱了。你是不知道,小娆就是嫌我穷,所以才一直对我不理不睬的,现在有了你给的股份,我可算是可以在小娆面前挺胸抬头了。” 秦歌对典娆的苦恋可谓尽人皆知,看到秦歌一脸感恩的神情,沈信和刘德华都是哈哈大笑。 “好了,既然华哥同意我的意见,那我就去筹备我的工作室去了。”秦歌倒是雷厉风行,一刻也不想耽搁,当即就要行动起来:“等筹备工作完成后,我会把帐单给你看的,到时候可要给我所有的支持啊。” “没问题。”刘德华慨然应诺,又笑着道:“现在你这么上进,小娆一定会对你刮目相看的,你要加油了。” “那是当然。”一听刘德华这么说,秦歌马上高兴得见眉不见眼。心急着要去开创自己的新事业,秦歌迫不及待又喜气洋洋,马上就走了。 看着秦歌的背影,沈信笑了起来:“华哥,你还真是象秦歌说得一样,爽快得很。秦歌为了这件事可是担足了心思,还想要我来帮他说项,早知道你这么好说话,也就不用他费心了。” 刘德华一笑:“其实还真不枉费他这番心思,若不是你同意,我大概还是得考虑考虑。” “你怎么知道我同意?”沈信奇怪起来。 刘德华眯着眼睛看着沈信,笑道:“有什么好奇怪的?若不是你答应,秦歌怎么会这么理直气壮?再说了,从头到尾你都没有反对,这态度还不够明显吗?如果你不同意,早在秦歌说第一句话时就反对了。” 对刘德华的话,沈信无言反驳,只能叹息道:“华哥,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你可真是老奸巨滑。” 沈信的话半褒半贬,刘德华不由失笑:“说什么我也是混了大半辈子的人了,岂能连这点眼色都没有?不过我倒不是看你面子,而是相信你的眼光,既然你觉得秦歌没问题,那么我也就觉得没问题了。当然,秦歌自己也确实不错,他新在导演方面表现出来的才能已经给了我足够信心。老实说,他确实是一个天才。” “那倒是,这小子在电影上的天赋确实很高。”对于这一点,沈信也是深有同感,当他把秦歌救出来的时候,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秦歌会有现在这样的成就。想起秦歌种种言行,倒不得不感叹这小子似乎就是为电影而生。 想了一下,沈信又对刘德华说道:“秦歌这小子可是很有野心的,他可不只是想要一个电影工作室那么简单。除此以外,他还想要成为公司里继你之后的第二把手。”这话秦歌对沈信说了,却是没有对刘德华说,沈信觉得还是不要隐瞒的好,不然将来有什么误会可就麻烦了。 对于沈信的这句话,刘德华还是微笑以应:“很好。” “什么很好?”沈信对刘德华的淡定既佩服又惊讶。 “你难道还没看出来吗?我其实是很需要一个助手和合作伙伴的。”刘德华笑道:“我本来想让你来担任这个角色,可惜你没有兴趣,现在小歌有这样的雄心最好,我以后的日子可以轻松许多了。”说到这里,刘德华神往地说道:“自从拍完《银河英雄传说》之后,我一直想多拍几部电影,可惜公司的事务太忙,实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如果小歌真的能在这方面分担我的负担的话,我可就愉快得多了。” 领悟到刘德华的心态,沈信顿时完全放心下来,并且为刘德华高兴起来,这样的刘德华才是他最希望的华哥形象。 刘德华微笑着转移了话题:“小歌的事先不说了,还是谈谈你的新影片的发行吧。” “这方面华哥负责就行了,你知道的,我对这些不在行。”沈信其实只是不热心,倒不是真的不懂,不过推脱时还是习惯用不在行做借口。 和沈信在一起这么久,刘德华当然知道沈信的想法,所以还是笑着道:“事关重大,还是和你商量一下好。我此前已经有了一个想法,就是想把你这部电影直接在美国上映,作为我们进军欧美市场的一个重大步骤。” 虽然说是不热心,听到刘德华这么说,沈信还是很惊讶。此前他的影片都是先在国内上映,然后才发行到其他国家,现在刘德华的做法大异往常,不免让他感到有些疑惑。 “你还不知道,现在你直接登陆美国的时机已经成熟。”看出沈信的疑惑,刘德华解释道:“光说你在电影方面的成绩,已经让你在美国格外引人注目了,现在借着你新晋车王的风头,这部新电影不直接在美国发行,趁机奠定你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坛地位可就太亏了。” 经刘德华详细介绍了一番之后,沈信总算对目前的形势有了极清楚的了解。在戛纳获得影帝称号之后,沈信已经是世界注目了。而刘德华在此之后把《千年迷梦》这部获奖影片发行到了世界各地,顿时让沈信成为了世界知名的电影明星。 紧随着《千年迷梦》,刘德华又把《银河英雄传说》也发行到了欧美,那壮丽恢弘的场面,史诗般厚实的故事,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电影爱好者的目光。在这个时候,《银河英雄传说》已经打入了年度票房排行榜。随着这两部电影在票房上的辉煌成绩,加上各大媒体对它们的高度评价,以沈信为首,参与演出的众多演员也因此成为了世界知名的明星。 不仅是中国演员,连来自欧美的演员和导演诺曼也因此而声名鹊起,一跃成为了好莱坞炽手可热的明星人物。 这样的背景下,也难怪刘德华说时机成熟了,事实上单从电影角度来说,沈信在欧美已经有着众多的拥护者了。 本来就对刘德华的一切安排都没有意见,听过刘德华讲述了现在的情况之后,沈信更是同意刘德华的安排。 有了沈信的首肯,事情就算定下来了。 沉吟一番,刘德华又道:“阿信,今年你在车坛的成绩可是一个值得大做文章的机会。电影方面我们就这么定了,具体事项我来安排,到时候会有一个系列宣传活动,你一定要参加。” “没问题,我全听华哥安排。”沈信还是没有什么意见。 “除了电影之外,你在音乐上也需要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刘德华笑道:“在你赛车期间发行的几张专辑,那销量和口碑可都不错,正好趁此机会再接再励。” “我知道。”沈信点头:“可是要怎么做呢?新的专辑,我一时还没有想好。” 刘德华摇头道:“不能光靠发行专辑,有时候混个脸熟是很重要的。你如果有兴趣,可以在美国开个演唱会。”说到这里,刘德华脸上显出沉思之色:“虽然你的名气足够大了,不过还只是显示了你的个人魅力。和这情况相比,我更希望整个中国的音乐和电影在欧美都能享有高度评价。电影方面还好说,小歌他们,包括我在内,在国际上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可是这音乐,唉,除了你,再没有人能够有国际影响力了。” 刘德华的梦想也就是沈信的梦想,看到刘德华有些情绪低沉,沈信也觉得心头堵得慌。 这时候刘德华又自言自语起来:“苏珊其实也不错了,因为她的成功,倒算是给我们中国的音乐人做了点宣传,不过远远不够。” 听到苏珊这个名字,沈信忽然觉得眼前一亮,有了一个不错的想法。说到苏珊的成功对中国音乐人的宣传,那是因为她的词曲全部是由中国人来完成的,而说到不足,那是因为苏珊的名气还不够大。从这一点出发,沈信想到的是,如果在同样的情况下,由中国的音乐人来和一个名气更大的欧美歌星合作,那么对中国音乐人的宣传作用将要大得多。 仔细想了一下,沈信大觉事有可为,连忙把这个想法对刘德华说了。刘德华听了以后也很是兴奋,两个人当即就这个问题讨论起来,不过要挖一个名气很大明星过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两个人一起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不过这也已经足够让沈信和刘德华高兴了,毕竟是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途径,虽然一时没有合适人选,但这还是可以等待时机的,有的是时间,倒不忙急在一时。 第四十八章 被遗忘的偶像 和刘德华告别后,沈信还有一大堆人要见。这一年参加了f1车队,他和原先的好朋友们可都是离多见少,既然现在一个赛季结束了,他可得和这些人好好畅诉一番别情。 早就知道沈信回来的日期,也早就预备了一个为他接风的小聚会,沈信接下来的时间就在一片欢腾中度过了。不仅仅是沈信,典娆和万零也是难得轻松,甚至连秦歌也一样,这一段时间忙着制作电影,那神经可是一直紧绷着,现在万事具备,又得到了刘德华的承诺,事业有了新的进展,更是兴奋得难以自抑。 接待人员中,包括任务和完成,终于和沈信有时间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又得知沈信回归娱乐圈的消息,自然也是高兴得很,一时间气氛热烈,宾主尽欢。 这一番热闹下来,沈信才终于回到自己家中。回家的感觉既亲切又陌生,沈信可是感慨良多,他越来越认同他现在的身份,很少再想及自己原先并不是属于这个世界了。 夜已深,万籁俱静,沈信想及一年来的波折和最后的成功,突然觉得激情迸发,一段音乐自然地从心中流淌而过。那是一段很激动人心的旋律,但并不是沈信的即兴创作,而是属于一个曾经的偶像歌手的的歌曲。 说起来沈信在这个时候想起这段音乐其实并不奇怪,因为他现在正在回忆中回味着那一个赛季的激情,这段慷慨激昂的音乐正好代表了他的心情。 从这段突然从自己心灵深处冒出来的音乐开始,沈信的心神一下子转到了这个歌手身上。在上一个世纪,这个歌手曾经是风靡全世界的偶像歌手,几乎在每一个国家都有着无数的歌迷,是一个被称为绝对不可复制的偶像人物。 不过世事难测,就是这样一个传奇人物,在经历了无比的辉煌之后,渐渐进入了自己人生中最悲惨的阶段。先是在演艺事业上的停滞,接着是无数的丑闻官司,他渐渐地走上了下坡路。在经历了一系列的不顺之后,加上理财不善,曾经是世界上赚钱最多的天皇巨星,现在在经济上却是捉襟见肘,过得甚是艰难。 这个人就是美国歌手麦尔逊。沈信想到有关这个人物所有的资料,不由一阵唏嘘,在现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似乎不少天才人物都是这样的结局,在风光中浪掷自己的天赋才华,再在江郎才尽之后窘迫到死。 这些其实都是沈信以前就知道的消息,算是陈年旧闻,至于麦尔逊现在过得怎么样,他一直没再得到消息,却也是不甚了了。 一边回想着麦尔逊的经典歌曲,一边回味着他曾经的辉煌和现在的落魄,沈信忽然又想起刘德华说的话,既然需要一个在美国有影响力的歌手来帮助宣传中国的音乐文化,麦尔逊似乎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当然,这和刘德华的设想是有出入的,按刘德华的想法,他更需要的是一个当红歌手,象麦尔逊这样的过期明星,即使曾经是天皇巨星,那也不是他想要的。不过沈信对此却有着自己的看法,首先麦尔逊的名气曾经是响彻世界,即使现在落魄了,但只要有足够优秀的音乐作品,他还是可以做到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而且象他这样从日薄西山的境地重新辉煌起来,更能为中国音乐人士做最好的广告。反过来再说,按刘德华的想法来做,把目标对准当红歌星,那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了,中国音乐和音乐人的名气还不足以吸引他们,实际上刘德华的想法几乎是不具有操作性。 除了从发展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之外,沈信同时也从个人感情上愿意对这个曾经的天皇巨星进行一次救赎。责任感曾驱使他成立了沈信基金,以救济援助那些需要援助的人,不过那还只是针对普通大众,现在他想起麦尔逊,突然意识到这也正是需要援助的人员,而且从感情上来说似乎更让他感到激动。人都有感恩念旧的心理,当想起曾经在麦尔逊的音乐中感受到的快乐时,沈信更坚定了自己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 确定了可以把麦尔逊作为实施刘德华想法的人选之后,沈信开始考虑怎么跟刘德华说起这个事情。 对于自己和刘德华的交情,沈信是绝对有信心的,他倒不担心刘德华会驳回他的意见。不过既然是他自己提出的意见,他就有义务把这件事做好,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他能为麦尔逊做出最好的音乐来。 当然,沈信也想到了麦尔逊可能并不会领情的可能,不过这在他看来是将来才需要考虑的问题,所有他暂时是先把它抛在一边,而是沉浸到了音乐的世界里。 首先,沈信先以最快的速度将麦尔逊的音乐都在脑海中过了一遍,重新感受了一番他第一次听到这些音乐时的感动和快乐。在这个过程中,沈信更深刻的认识到,音乐是一门世界性的语言,而一个优秀的歌手是全世界的财富,象麦尔逊这样的人,实在不应该就这么黯然退出世界乐坛这个大舞台的。 在细细品味过麦尔逊的音乐历程之后,沈信开始思索起麦尔逊为什么会从一个辉煌一时的世界巨星变成现在的过气明星。麦尔逊在私生活上的放纵和不检点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最关键的却是他在音乐上达到了自己的巅峰后突然没有了目标,这种失去目标的迷惘才是他最终黯淡的最关键因素。 沈信是能够理解这种迷惘的,在经历了象麦尔逊那样的辉煌之后,在经历了创作中似乎无所不能的成功之后,突然之间的才思枯竭和辉煌不再,实在是麦尔逊难以承受的。当他意识到自己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挥洒自如和风光无限时,他此后的落魄已经是可以预料了,就连他自己也难以容忍自己象一个普通人一样,这其实是所有天才的悲哀,他们甚至愿意灿烂地死去,也不愿意象一个普通人一样长寿。 明白到了麦尔逊的心理,沈信更感觉到要想让麦尔逊自愿出来配合刘德华的计划,那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音乐,通过麦尔逊最得意也是最失意的艺术来打动他。这样想着,沈信慢慢品味着麦尔逊以前的音乐,同时将自己所有的音乐知识都糅合进来,考虑着什么样的音乐才是最能打动麦尔逊的,同时又是能吸引现在的歌迷的。 当一个人有着丰富的知识和素材,同时又有着敏锐的感觉和天马行空的创作力的时候,创作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象沈信现在一样,当他感到灵感乍显,那旋律就源源不断地从脑海中流淌出来了。 这是一个很幸福的晚上,当早上沈信起身的时候,他不禁这样想道。再没有比进行一件创造性的工作更让人感到愉快的了,尤其是几乎没有任何阻滞,一气呵成地就完成了自己想要的结果,那份快乐更是让人迷醉。 自娱自乐地将自己新做的乐曲在脑中又过了一遍,沈信自己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满意得不得了,不由开始筹划起将来的步骤来。 这样又耽误了一些时间,等沈信把一切都考虑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就赶去公司去找刘德华了。其实这时候时间还早,刘德华也是刚到,还没在椅子上坐稳,沈信已经破门而入了。 “这么早有什么事?”刘德华一眼看出沈信的激动和兴奋,意识到有什么好事要发生,连忙问道。 “华哥,你知道麦尔逊现在的消息吗?”沈信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可是还是难免显的和平常的荣辱不惊不太一样。 “麦尔逊?你问他干嘛?”刘德华一听更是奇怪,不过还是接着笑道:“你要问起别人,我还不一定知道,不过麦尔逊嘛,我最近刚好有他的消息。” “什么消息?”沈信急切地问道。 “能有什么消息?”刘德华苦笑道:“此前他的情况你也应该有所耳闻,他现在的处境可是不妙得很。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窘迫生活之后,他终于承受不住了,终于决定要把他以前收藏的种种艺术品拿出来拍卖了。你知道的,他收藏的东西还是很有品位的,大概可以卖个好价钱。其实我也好久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恰好是在我回来之前,有这样一个拍卖会的消息,所以我才能知道他现在的动向。” 听完刘德华的话,沈信不由一阵恻然,一个天才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不过这也正好是一个能让沈信帮助他的机会,沈信也因此而感到如释重负,同时还隐隐为之高兴。 “说了这么多,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刘德华看着沈信奇怪的表情,忍不住又问道。 沈信从沉思中清醒过来,也不卖关子,直接笑着对刘德华说道:“还不是为了实施华哥你的计划?我感觉麦尔逊是一个很好的人选,如果我们能让他重新火起来,你说是不是一个最好的宣传计划?” 刘德华先是眼前一亮,接着却又摇摇头:“唉,这怕是有点异想天开了吧?麦尔逊以前是够风光,不过他已经离开乐坛多年,且不说他的创作力,光是他的演唱功底还剩下多少,已经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了。如果他连演唱都完成不了的话,那么请出他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沈信笑道:“华哥,你这可就有点杞人忧天了,还没有见到人,你怎么就敢下结论人家不行了呢?还是先见过人再说吧,你能帮我联系吗?我想亲自去见见他。我相信,只要他还有着对音乐的热爱,那么其他一切就都不是问题。” 看着沈信充满自信的眼神,刘德华笑了,他就喜欢沈信这么说话,因为每当沈信这么说的时候,那就意味着沈信所说的事已经可以完全放心了。 有了沈信做保证,接下来的事情就只是一些简单的联络和沟通,刘德华打了几个电话,已经把事情吩咐下去了。 “我已经吩咐人去和麦尔逊的经纪人联系了,有什么结果一定及时通知你。”刘德华转头对沈信笑道:“不过这个时间可是有点不能确定。如果你实在着急的话,可以先去参加一下拍卖会嘛,要知道那些好东西可不是时常能看见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拍卖会还有几天就要进行了。” 听完刘德华的话,沈信也不由怦然心动,他早知道麦尔逊有着很丰富的收藏,其中有着不少艺术精品,虽说沈信没有多少占有的**,但恰如刘德华所说,看看也是不错。对于艺术的鉴赏,沈信也算是大行家,这个机会实在是很难得的。 这样想着,沈信也马上把形成定了下来,他决定立即就去美国。这其实也不算仓促决定,因为根据刘德华的意思,沈信本来就需要到美国去为他的电影《车王传奇》做宣传的,现在就走虽然是有点早,但也可以算是提前去熟悉环境。 这样想着,在刘德华的默许乃至鼓励下,沈信离开后马上就为赴美做准备。 沈信要去美国的消息一传出,马上就有人来报名参加他的旅行团。第一个人不用说,当然除了秦歌不会有别人,现在他就等着自己的导演处女作一鸣惊人了,去美国的宣传自然是少不了他。而和他一起,典娆也是欣然表态要和沈信同往。 除了这两个人外,第三个人就是万零了。这倒不是万零自己要去的,而是沈信要求的。按万零所说的,她倒是想在香港休息一段时间,不想去美国。不过从万零的神态来看,这似乎只是一种推脱之辞,真正的原因是她要躲避和沈信在一起。 沈信却是不同意把万零留下来,一方面是因为他和想和万零多在一起呆着,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他还需要万零来为他新做的乐曲填词。在沈信心目中,第一个理由更是充分,但说服万零的却是第二个理由。 不管怎么说,沈信赴美旅游团还是在最快的时间内组建成功,并马上就奔赴美国了。至于秋真真,却是在想多陪陪秋静的借口下谢绝了沈信的邀请,没有参加他们的旅行团。 第四十九章 大采购 一上飞机,沈信就发现秦歌和典娆的关系和以前大不相同了。似乎是理所当然,秦歌一上去就自然地和典娆坐在一起,而典娆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而在这以后,两个人有说有笑更是让沈信大跌眼镜。这在以前是完全不可相信的事,更多的时候只是秦歌一个人在说话,而典娆则是爱理不理地应酬一下。 对秦歌和典娆两个人的新关系欣慰地一笑,沈信也马上和身边的万零小声地谈起话来,此前沈信只上午简单地告诉万零有些乐曲需要她来填词,并没有详细说是怎么回事,现在旅途漫长,正好有时间解释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完沈信的解释,万零有点羞涩,又有点骄傲地笑着,接着就是要求沈信把新做的乐曲拿出来给她听。虽然事起仓促,沈信没有准备好唱片之类的东西可以让万零欣赏,不过万零的要求却也难不住他,以他的修为,自然有办法让万零欣赏到他的音乐而又不惊动其他人。 听完沈信的乐曲之后,万零眼中异彩连闪,对这些乐曲很是喜欢。接着,万零在沉思了一下之后,又就填词的问题和沈信探讨起来。依照沈信的想法,这些乐曲和麦尔逊以前的音乐并不完全是同一种风格,因为那种风格已经被麦尔逊发挥到了极致,要不然麦尔逊也不会在音乐创作上陷入窘境;另一方面,这些乐曲却也不能说是和麦尔逊的音乐无关,因为在每一个音符当中,都流淌着和麦尔逊以前的音乐相似的风格,可以说是对麦尔逊音乐的延续和发展。正是因为这样,沈信才对自己的音乐能够打动麦尔逊感到充满信心,这不是简单的重复,但也不是完全别样风格,认真说来,其实正是麦尔逊自己所没有做到的突破。 麦尔逊原先的风格是激烈的摇滚风格,激情四溢,是一种完全外在的发泄般的音乐。现在沈信的音乐依然是很激情,不过却是内敛的风格,是一种升华了的激情。这是沈信在琢磨过麦尔逊所有的音乐之后,又结合了麦尔逊退出歌坛后的经历作出的创作,应该是更适合现在的麦尔逊的思想和喜好的音乐。 乐曲如此,当然歌词也需要这样配合,万零和沈信所谈论的也正是这个,她想要在作词上完全和沈信的乐曲天意无缝,在这方面可是不能马虎。 一番谈论下来,沈信对万零的怜惜之外更多了一层敬佩的意思,虽然万零年纪尚幼,但她对世事的理解却远超她的年龄,而说到将这些理解用艺术的文字来表现出来,那更是只能用惊才绝艳来形容。 完全了解了沈信的意图之后,万零就不说话了,闭上眼睛,她就靠在座位的靠背上陷入了沉思。沈信看着万零沉思中娇美的容颜,用一种只有万零能够听得到的音乐方式再次将自己的新音乐传送到万零的耳里,两个人一时间都沉浸在一种快乐的情绪中。 飞机降落是在纽约,沈信和万零两个人在进入下榻的酒店之后就不愿意出去了。万零是因为毕竟是普通人,在经过漫长的旅程后需要休息。而沈信则是怕万零太过专注于工作而忽视了休息,特意留下来监视她的休息的。 而说到秦歌和典娆,那可是精力充沛又性好运动,一旦把一切东西安置好,他们两个人就迫不及待地携手出去游玩去了。 催眠曲是沈信最拿手的,在秦歌和典娆离开后没多久,沈信已经用音乐将万零送入了梦乡。自从在方容出事之后见到万零,万零已经从那种让人心疼的憔悴中解脱出来,渐渐恢复了一个青春少女应该有的娇艳,不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赶剧本的缘故,万零似乎又给人以一种很疲惫的感觉。现在在沈信的监视和音乐的催眠下,万零安详地进入了梦乡,在她放松一切的同时,也让沈信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沈信一直希望万零能够找到她的幸福,因为他对这个很早就认识的女孩一直有着很深厚的感情。虽然因为他犹豫的缘故,万零吃了不少苦,不过这些并不是他的本意,现在终于亲眼看到万零安然入睡,他心中的欣慰可想而知。 将万零的门轻轻带上,沈信回到自己房中,一个人陷入了沉思。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门外一阵喧哗声才让沈信从沉思中醒来。不用看也知道是秦歌和典娆,沈信暗自摇头间,秦歌和典娆已经老实不客气地推门进来了。 “信哥哥,我买了很多东西哦。你来看看,是不是很漂亮?”典娆献宝一般地把大包小包的东西瞬间摆了一地。 “小娆买的东西,当然是很漂亮了。”沈信看着典娆兴奋的神情,也高兴起来,连忙称赞道。 得到沈信称赞,典娆更高兴了,不仅没有把东西收起来,反而一件一件地给沈信讲了起来。秦歌站在旁边和典娆一唱一和,象是表演相声一般。 沈信不由好笑,忍不住问秦歌道:“小娆买这些东西也就罢了,你买这些东西干什么?看来看去,没有一件东西是你能用上的。花那么多钱买一大堆没用的东西,亏你还笑得出来。” “庸俗,老大你真是庸俗。”秦歌不屑地对沈信说道:“动不动就谈钱,你也好意思说自己是艺术人士?”秦歌话没有说完,就看到典娆在瞪着他,想起典娆才是动不动就谈钱,他马上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补救道:“小娆,我可不是说你。” “哼!”典娆冷哼一声,却没有对秦歌兴师问罪,自顾自去摆弄她买来的东西了。 秦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才接着对沈信大谈起他的理论来:“谁说买东西就一定要买有用的?” “没用的东西买来干什么?”沈信没好气反问道。 “哈,老大,这你可就不懂了。”秦歌得意地说道:“一般人花钱买东西自然是要买些有用的东西,可是我们并不是一般人啊。做人做到我们这份上,其实花钱更讲究的是感觉。”说到这里,他一脸陶醉地说道:“一掷千金的感觉,是多么的让人心情畅快啊,又是多么醉人啊。”感叹一番,秦歌最后更用广告的口气宣称:“不买有用的,只买最贵的,这才是我们应该有的追求。” “暴发户。”沈信更没好气。 典娆笑盈盈地在一边看着秦歌大放厥词,虽然不停摇头,似乎不赞同秦歌的意见,却是看不出一点生气,也没有出言反驳。 只要典娆不说话,秦歌怕过谁来?对沈信的点评严重不满,秦歌接着又道:“老大,你这么说我,我可是不能接受了。什么叫暴发户?你也知道象我们这样的人,日常的需求已经很小了。换言之,真要买有用的东西,我们根本就花不出去钱去。你不是象让我们都成为守财奴吧?老实说,不要说我们这样的人,就是在普通人当中,守财奴也是很让人唾弃的一种。你自己愿意被人骂我也不管,顶多跟着你没面子好了,可是要想让我和你一样,那是不可能的。再说了,你自己囤积着大量财富不用,那可是影响着财富的流通和社会的进步的。你不推动历史发展也就算了,如果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绊脚石,那可不要怪我不认你这个老大,甚至是大义灭亲。” 大概是因为和典娆的关系有了进展,秦歌兴奋得忘乎所以,一说起话来就停不住嘴,滔滔不绝,唾沫横飞。 “住嘴!”沈信忍无可忍,大声喝止了秦歌。秦歌终于停了下来,不过看那神情似乎还意犹未尽。尤其看到一边的典娆只是抿嘴偷笑,没有丝毫不悦,秦歌更是有不吐不快的意思。 看到秦歌又要说什么,沈信连忙抢先道:“你先把事情搞清楚好不好?我并不是要你做守财奴。不过除了守财和胡乱花钱之外,还有另外的方式用钱的。”说到“用钱”两个字,沈信着重地加重了语气。 秦歌马上就理解了沈信的意思,不过却是嗤之以鼻:“你说的是捐款资助吧?那又怎能算是一种有益的用钱方式呢?当然,我不否认,你捐款确实是能帮助到一些人。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帮助只能帮得一时,帮不了一世。要想真正把钱用好,那还得象我一样花钱。经过我的大采购,货币流通大大加快,促进了不知多少行业的繁荣兴盛,更使得整个世界欣欣向荣。而只有在一个欣欣向荣的世界里,才能为每个人都提供出人头地的机会,才能让每个人都能自食其力。那样的世界,才是一个完美的世界,而我的花钱方式,才是对造成那样一个世界最有益的方式。” 秦歌自己是说得兴高采烈,沈信却是听得一阵阵头晕,最后不得不举双手说道:“好了,好了,你想怎么样挥霍就怎么样挥霍吧,不过拜托不要给我讲大道理了。老实说,听着你的长篇大论,我实在是有点难以承受了。” 沈信都举手告饶了,秦歌却还有点不依不饶:“老大,你思想落伍也不要紧,可是你不思进取可就是大问题了。象你这样因循守旧,怎么能成为青年的偶像,时代的楷模呢?不是我说你,你这样下去,辉煌不再还是小事,恐怕迟早会被时代抛弃。” “少废话了,没事就歇会儿,再对我这么恶毒地诅咒,小心我扁你。”沈信懒得和秦歌斗嘴,只是示威般挥挥拳头。 秦歌还没有再说什么,门外已经传来万零的声音:“沈信哥哥,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事,你进来吧。”沈信先狠狠瞪了秦歌一眼,这才招呼万零进屋。沈信的意思是要秦歌不要再胡言乱语,不过在万零进屋的同时,他还是听到了秦歌的嘟囔声:“唉,说又不听,听又不改,摊上这么个老大,你可让我怎么办啊?” 沈信大气,万零却在这个进到房里,让沈信不好再说什么。一看到万零,典娆已经拿着自己得意的几件东西迎了上去:“来,万零,你看看这些东西有没有喜欢的?喜欢什么就拿去,算是我对你的心意。” 万零进门后的第一反应本来是要和沈信打招呼,却一下子被典娆手里拿的东西把注意力吸引过去了。先是低低地一声欢呼,接着万零就把典娆手里的东西一件件拿了过去,并且爱不释手地把弄着。 “好玩吧?好看吧?”典娆不停地问着,万零则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频频点头。其实根本用不着问,看万零的表情就知道了,典娆给她的每件东西她都喜欢得不得了。 看着万零高兴的样子,沈信的心中不由涌起一股暖流,在他看来,能让万零这么高兴,无论做什么事都是值得的。而秦歌似乎看出了沈信的想法,先冷哼一声吸引了沈信的目光,接着不屑地仰首向天,似乎在说:“怎么样?你刚才还说我买的是没有用的东西,可现在呢?你买的有用的东西能让零妹妹这么高兴吗?” 秦歌的表情是那么张狂,而他的意图从神态中已经完全表现出来了,沈信自然不会误解。先是好笑,接着沈信也不得不想到,事实上有时候真的很难用有用还是没用来评估一件东西,即使没有什么价值,但是只要有人喜欢,那么就算是无价之宝了。而照这样的看法来看,秦歌的一通高论似乎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果然是感觉才是最重要的。 这样想着,沈信看着典娆和万零在自己眼前为了几件似乎没什么用的东西高兴得大呼小叫,暗自下决心,等这一阵子忙过去,一定要带万零她们多买点东西,多游玩一番。谁知道呢?或许这才是生活的真谛所在。 第五十章 送钱上门 沈信他们的效率似乎有点过高了,因为当他们来到纽约的时候,麦尔逊举办的拍卖会还没有到时间,他们不得不等上两天。至于参加拍卖会的门票,刘德华倒是一个电话就给办好了。实话说,麦尔逊这个拍卖会并不是很热门,不然门票也不是那么好弄的。 而对于沈信他们来说,等待其实倒也不是什么问题,尤其是秦歌和典娆,更乐得利用这两天的时间到处游玩。 沈信也是同样的想法,他自己先不说,光是为了让万零放松和愉快一下,已经让他支持游玩的计划了。看万零的表情,对这个安排并不是很热衷,沈信知道她已经在考虑填词的事,更不肯让她一个人呆在家里了,因为那将意味着万零会把所有时间都用在工作上。虽然沈信邀请万零一起到美国来的借口是需要她填词,但沈信并不希望把万零累垮,万零已经有疲惫的迹象,沈信可不想再让她强撑着继续工作。至于填词的事,在沈信看来其实并不是很急迫,大可以当成娱乐般慢慢完成。 所以,尽管万零想找借口来放弃和众人一起出去游玩,却还是被典娆不由分说地拉起她就走。 不过,即使是这样,万零出去后的表现也还是那么不合群。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似乎对看到的一切都熟视无睹,万零走到那里都带若有所思的神情,很明显即使在游玩中,她的心神还放在填词上。 沈信看得又心疼又好气,为了分万零的心神,他竭力想找些话题来和她说。不过他的努力还是失败了,无论说什么,万零都只是口头应承着,却似乎连他到底在说什么都不太清楚。这样一来,游玩了整整一上午,到中午的时候,万零却连到过什么地方都不清楚。 沈信和秦歌以及典娆面面相觑,都是苦笑不已,对万零,他们是彻底地没辙了。 万零出去跟不出去一样,到下午的时候,就又只是秦歌和典娆出去了,沈信留在酒店陪着万零。说是陪万零,其实也没陪多长时间,因为万零很快就客气地对沈信说道:“沈信哥哥,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沈信倒不会误会万零是不想见他,且不说万零眼里的歉意已经让沈信不会有其他的想法,光是从创作的角度来说,沈信也是能够理解万零的。当灵感突发之时,最好就是一个人静静地沉思,才能创作出最好的作品,这是沈信自己的经验,看到万零的神情,他明白到万零也是这样的习惯。 内心深处,沈信当然是不想万零这么辛苦,不过现在他已经领教了万零性格中执拗的一面,也就没有多说什么,直接退出去了。认真对比起来,沈信和万零在工作上的态度是极其一致的,那就是一旦灵感来了,就想一气呵成地将所有工作都做完。唯一不同的是,沈信的体能近乎无限,而万零从体质和体能上来说只是一个普通人,这差别正是沈信担心的地方,因为他明白,象他那样工作,普通人支撑不了多久就会垮掉。 不过这个时候再说什么也晚了,沈信只期望万零能够尽快完成填词的工作,然后无忧无虑地游玩一番。除此以外,沈信更是在内心对自己说,以后除非必要,绝对不再给万零指派工作,以为从现在的情形来看,给万零工作,简直就是要她的命。 离开万零的房间,沈信回到自己的房间,不由发起愣来,他越来越感到,万零身上有着太多让他感动的地方。就在沈信发愣之时,他的手机忽然不识时务地响了起来。 沈信拿出手机一看,原来是唐子凡打来的。顺手接起,沈信没好气地说道:“小唐,我已经不是你的手下了,又难得地在度假,你不要骚扰我好不好?” “你在度假?哈,那我可是太冒昧了。罪过,罪过。”唐子凡的声音从手机传出,一开口就和沈信开起了玩笑。 “废话少说,到底有什么事?”沈信问道。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只是听说你在度假期间好象要参加个什么活动,我特意送点钱来给你花花。”唐子凡笑道。 “送点钱给我花花?”沈信先是纳闷,接着恍然大悟:“你是说我将要参加的拍卖会吧?我只是去看看,并没有想买什么。” “那怎么行?”虽然沈信看不到唐子凡,但听到唐子凡说这句话的语气,也能想象到他把头摇得象拨浪鼓一般,忍不住好笑道:“有什么不行的?谁说参加拍卖会一定要买东西的。” “别人可以,你不行啊。”唐子凡煞有介事地说道:“别的不说,我们丢不起那人。你想想看,堂堂唐风集团的古董,本年度f1赛车的总冠军,阿拉伯世界的代言人,居然参加拍卖会不买东西?这成何体统?” “就你有那么多顾虑。”沈信没好气道:“就是我什么也不买,难道我就不是我了吗?” “话不能那么说。”唐子凡坚持道:“我的面子丢了也就算了,另外一个人可是不会答应啊。要知道,人家和你可是兄弟啊,你要是让你的兄弟丢脸,那问题可就大了。”说到“兄弟”两字,唐子凡的语气充满了调侃的意味。 沈信一听就知道唐子凡说的是拉赫曼,不由苦笑,如果真是有拉赫曼参与,那这件事还真是难推托。不过这么一想,沈信也不由疑惑起来:“小唐,你消息够灵通的,怎么知道我要参加拍卖会?” “华哥告诉我的啊。”唐子凡不在意地解释了一下,接着就不客气道:“不得不说你,真是不够意思,这样的事居然不通知我们。要不是我和华哥打电话的话,几乎就错过了。而知道这件事后,我马上就跟王子殿下联系了。先跟你说好,这次拍卖会我和王子殿下可是志在必得,风头必须让你出,不然我们可没完。” “你们两个不是这么没见过世面的人吧?”沈信苦笑:“这么小的拍卖会,有什么风头好出?” “我们管那么多?谁让我们有钱没地方花呢?”唐子凡理直气壮地说道:“风头不论大小,能出就好,你自己看着办吧,钱我已经给你打到卡上了。如果你不在最快的时间内花光,那你就要小心点了。” “怕了你们两个恶霸了。”沈信这样说着,不由哭笑不得,这是什么事啊?居然有人送钱上门,还强迫自己马上花掉。越想越觉得滑稽,甚至唐子凡已经挂掉电话半天了,沈信还拿着手机发呆。 “老大,怎么了?一个人拿着手机发什么愣啊?”说话的是推门而进的秦歌,看到沈信的神情,不由十分奇怪:“难不成手机漏电,把你老人家给打成植物人了?” 沈信醒过神来,也懒得多说,直接掏出自己的金卡丢了过去,笑道:“你不是喜欢花钱的感觉吗?现在给你个机会,你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把它花光,不然的话,可是会有人找你麻烦的啊。” 秦歌仔细看了沈信半天,确认沈信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之后,马上一闪身溜出去查看金卡上的数额了。 沈信静等了没有五分钟,秦歌已经又在他面前出现了,那神情可就显得滑稽了。又惊又喜,秦歌连说话都不利索了:“老……老大,哪……哪来这么多钱?” 看到秦歌这样子,沈信不由放声大笑起来:“拜托,你可是我的小弟啊,摆出这么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我可是感到很丢脸啊。” 秦歌一听就跳了起来:“什么嘛,不过是配合你的表演,摆出个夸张的姿态罢了,你还真当我是被这点钱吓到了?信不信我马上把它丢到马桶里面去?”话说得够有气派,不过秦歌在看了一眼金卡之后,马上口风大变:“老大,不要吊我胃口了,快点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小唐和拉赫曼的意思,他要我们在拍卖会上出出风头。”沈信耸耸肩,将内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秦歌。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秦歌点点头,大喜过望,马上拍着胸脯把事情包揽下来:“这还不容易吗?花钱和出风头就全交给我了。” “唉,你的贪财越来越象小娆了。”沈信看着秦歌拿着金卡爱不释手的模样,不由无奈地摇头。 “那说明我们有夫妻相,好兆头。”秦歌丝毫不以为意,还马上找到了理由。而听到秦歌说的话,沈信差点一头栽倒,这样也能找到借口,秦歌实在是太强了。 在沈信和秦歌打口水战的时候,典娆也推门进来了,一进门就对沈信说道:“信哥哥,你去管管万零吧,她已经在忙着工作了,脸色差得要命也不顾。” “我也没办法,即使能把她的身体拉开,也没法把她的心神拉开。”沈信真的很无奈,如果可以的话,他又岂会愿意让万零如此拼命?办法当然也不是没有,可以强制性地让万零休息,不过这也同样是沈信不愿意采用的方法。左右为难,沈信也只能随万零去,同时期望她的工作顺利,能够尽快完成。 沈信无奈的神情很快就传染了典娆,她没有再说什么,而是陪着沈信一起叹息了一声。甚至连秦歌也是一样,一边点头表示同意沈信的看法,一边也是摇头作无奈状。在对万零的执拗没有办法这一点上,他们三人倒是达成了一致。 万零不仅仅是工作态度象沈信,在效率上也是不遑多让,等到拍卖会举行的这一天,她终于已经把所有的歌词都完成了。 认真看过万零所做的词后,沈信更是大为叹服。可以这么说,光就学识的渊博,沈信其实并不比万零差,可是在文学上的创造,沈信却是瞠乎其后。就象沈信在音乐上的天赋过人一样,万零在文学方面也是一个天才。英语并不是她的母语,但就她所做的歌词来说,即使是一流的英语词作者,怕也不会超过她的水平。 暗自惊叹不已,沈信抬起头来,才发现万零正一脸期盼地看着他。 “好,实在是太好了。”沈信丝毫不吝惜赞美之词:“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够做出这么好的词来。” “沈信哥哥太夸奖我了,这样下去,我可是会骄傲的。”万零半开玩笑地说着,同时脸上显出一丝红晕。 “骄傲有什么不好?做人嘛,就是得有点气势才好。象零妹妹这样的天才,就应该把眼睛望到天上去才好,也免得一时不开眼看上某些不负责任的人。”不甘寂寞的秦歌,听到万零这么说,马上不失时机地插了一句。 “闭嘴!”喝斥秦歌的是典娆。而看到典娆似乎真的有些生气,秦歌马上乖乖地闭嘴了。 不过即使如此,秦歌的话还是产生了它应有的效果,万零的脸更红,马上低下头去,而沈信看到这一幕,也不由在心里叹了口气。对于万零,沈信真的是觉得有些愧对她的情意。 “万零,你实在是太辛苦劳累了,等这边的事情一了,我一定要陪你好好在这里游览观光一番,你也应该度度假了。”沈信看着万零,诚恳地这样说道。这是他的真心话,他确实是希望万零能够象初识时那么开朗快乐,而不是象现在这样整天只想着工作。万零是有一段时间说是去法国休养和上学,不过从后面的情形来看,她在那里并没有真正放松,更没有快乐,沈信希望这次可以不同。 “好啊,只要沈信哥哥愿意,我做什么也可以。”万零还是没有抬头,不过却是爽快地答应了沈信的邀请。只是在这样回答的时候,不仅声音小得可以,连脖子上也可以看出一下子变红了。 秦歌和典娆当然把万零的娇羞看得一清二楚,不过他们也只是相视无声地一笑,并没有就这个话题开万零的玩笑。至于沈信,看到这一幕却是对万零更生怜惜,万零要求得其实并不多,如果连这点要求也满足不了的话,他实在是没有颜面再称男子汉了。 在经历了这么一个场面之后,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万零在完成了歌词之后,尤其在听到沈信专门对她做出的邀请之后,似乎一下子就放下了心头的包袱,也完全敞开了心怀和众人一起玩乐起来。这个时候的她,才真正恢复了沈信希望的那种少女情状。 这样的情形当然是大家最乐意看到的,而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中,麦尔逊的拍卖会终于召开了。 第五十一章 拍卖会 在去参加拍卖会之前,沈信和刘德华通了一次电话,在电话里刘德华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沈信才知道唐子凡送钱上门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是得从拉赫曼说起,实际上拉赫曼本来是想找沈信,可是自从那次沈信将电话全部转接到唐子凡手机上之后,他也明白沈信是怕麻烦,而很长时间以来唐子凡已经是他和沈信之间的联络人,他也就不再直接打扰沈信,而是什么事都先找唐子凡。 沈信拍摄《车王传奇》的事,拉赫曼从唐子凡嘴里也是早有耳闻,既然沈信已经是他指名的阿拉伯世界代言人,这样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放过在其中挂个赞助之名的机会。本来他以为沈信会和他说这件事,谁知道后来所有事情被秦歌包揽了,秦歌和他并不熟,也就没有想到要找他,于是结果就是拉赫曼一直没有等到有关这件事的消息。 也就在最近,拉赫曼忽然想起这件事,不知道进行得怎么样了,才打电话找唐子凡。唐子凡此前也没有意识到拉赫曼对这件事很有兴趣,这时候明白已经晚了,只能告知他沈信的电影已经拍摄完毕。错过了赞助的机会,拉赫曼大是不满,直说唐子凡不够意思。 唐子凡也自知理亏,灵机一动,就把沈信正好要到美国宣传的事情告知了拉赫曼,并鼓动拉赫曼全程独资赞助这次宣传活动,拉赫曼才高兴起来。而拉赫曼一高兴的结果就是马上把大笔资金调到唐子凡手中,将事情交给他来办,并要求一定要把这次宣传活动搞得轰轰烈烈。 于是,最后的结果就是唐子凡送钱上门,并且提出沈信一定要尽快花光的奇怪要求。 这只是唐子凡的想法,从刘德华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让他改变了原先的计划。本来刘德华和沈信原先想的都只是去拍卖会看看热闹,现在有了这一大笔意外的资金,倒让刘德华觉得可以大干一场。当然,对于麦尔逊的艺术珍藏,两个人都很有兴趣,不过要拿过来收藏却是另一码事,他们两个人都不是有这种收藏**的人。不过,把所有东西都买过来,却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至少有这批东西在手,要和麦尔逊谈合作就容易多了。谁也知道,麦尔逊把这些东西拿出来拍卖是迫不得已,如果有办法的话,他是绝对不会把他喜欢的这些东西拿来换钱的。 所以,当沈信等来到拍卖会现场时,唯一的目标就是要把所有的拍卖品都买下来。沈信还不如何,无论是不是能够全买下来,在他看来并不是多么重要的事,他想的更多的是如果见到麦尔逊,应该怎么来说服他。秦歌却是不同,他满脑子都是想的该如何竞价,如何把所有的东西都买下来,又如何大出风头。反正是唐子凡和拉赫曼的钱,不花那是白不花,花了那也是白花,实在没理由给这两个财大气粗的人节俭。 本来按沈信的看法,麦尔逊的拍卖会应该是不太热门,不过等到他到达现场时,才发现自己的想法错了。别的不说,光是排在门口的各种豪华车辆已经是一大风景,同时也表示来的其实都不是一般人。可以这么说,虽然现在麦尔逊落魄了,但那气派还在,今天来的人不仅仅都是富翁,且都是社会名流,倒象是一次高级聚会。 而沈信等在门口一亮相,也引起众多注意。沈信和万零一起,秦歌和典娆一起,都是俊男美女的组合,还都是中国人,和其他众多的西方人站在一起,顿显鹤立鸡群,卓尔不群。 这样的聚会,来参加的媒体记者也是不少,不论是不是认出沈信等的身份,光是看到这气派,已经意识到来的不是普通人,反应快的已经是拿着相机一阵狂拍。这时候沈信等也尽显明星风范,虽然来之前没有预见到会有这样的场面,但也马上安之若素地接受了这种待遇,坦然自若地走进了拍卖会现场。 一阵喧扰之后,拍卖会马上开始。第一件拍卖品被拿出来,同时喊出了底价。主持者的话音一落,现场马上就是一阵低呼,因为那底价好象有点太高了。当然,来者非富即贵,这点钱当然是有的,不过一开始底价就这么高,让他们都有点觉得不太合适。 在沉默了一阵之后,终于有人开始喊价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底价有点高的缘故,喊价的涨幅只是以乌龟般的速度在递增。 在众人的喊价中,秦歌却是一直保持着旁观者的姿态一言不发。因为事先已经说好是由秦歌来叫价,沈信对秦歌的一反常态不由大是奇怪。 对沈信的疑惑,秦歌只是笑着耸耸肩:“时机未到。” 秦歌既然卖关子,沈信也就懒得多问,反正这事是由秦歌负责的,他也就索性看起戏来。 零零落落的喊价声渐渐停息,最后一个价格喊出来之后,再没有出声。 主持拍卖者连喊两次,再没有人喊更高的价格了。不过就在他刚要一锤定音的时候,一个响亮的声音忽然打破静寂,同时也让所有人吃了一惊。 让人吃惊的不仅仅是这个声音的突然出现,更是因为他喊出的价格,此前几番喊价增加的数额加起来都没有他这一次喊价加得多,简直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 喊价的自然是秦歌,看到所有人都惊讶地向他的方向望来,不由大是得意他成功营造的氛围。而在所有人都对他指指点点的时候,他还很有礼貌地向着众人潇洒地一躬身。成功地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秦歌看到有些女士正向他抛着媒眼,得意忘形之下,他不免脸显喜色。虚荣心刚刚得到满足,秦歌就感到大腿处传来一阵巨痛,那是典娆在惩罚他的不检点。 勉强忍住没有大声叫出来,秦歌的表情却不免变得有些古怪,更让多疑的人猜测起来:这小子为什么突然脸色大变?难道是为出那么高的价格后悔了?难道拍卖的这东西有假? 众人纷纷猜测当中,拍卖主持者连喊三声之后,再没有人出价,于是这件东西就归秦歌所有了。 第二件拍卖品出来了,主持者絮絮叨叨地介绍了一番此物品的来历,接着才喊出了底价。这一次,所有人都不开口了,而是把目光都投向秦歌,看他会出个什么样的价钱。 被这么多人注视着,秦歌更是感到兴奋,懒洋洋一开口,马上就把价格差点翻了一番。一片嗡嗡之声响起,所有人都怀疑秦歌是不是神经不正常,这么疯狂的叫价,简直是把钱不当钱嘛。只有沈信等暗自好笑,秦歌确实是把钱不当钱,因为那并不是他的钱,或者说即使是他的钱,叫价在他看来也只是一场数字游戏,只要感觉爽,他是不会吝啬那么“一点点”钱的。 对秦歌的举动颇有疑惑,一时间竟然没有人来出价,第二件拍卖品波澜不惊地就落到了秦歌手里。 “唉,没有对手的感觉,真是寂寞啊。”秦歌如愿一倡地连买两件拍卖品,不仅没有感到高兴,反而煞有介事地感叹起来。沈信摇头失笑,秦歌这小子,什么时候也是惟恐天下不乱的德性。 秦歌这句话是用英语说的,虽然声音很小,还是有人听到了。而全场的注意力本来就都在他身上,这句话马上就通过耳语传遍了全场,不多一会儿,每个人都知道了秦歌的这句话。 老实说,秦歌成功买下前两件拍卖品,更多因素是因为那种戏剧性的场面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因而还没有人真正和他竞价。现在当秦歌这句话被所有人知道之后,其中并不乏因之而义愤填膺的人。在这些同样是富甲一方的人听来,秦歌这句话实在是太嚣张了。 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秦歌一句话而导致的就是形势大变,本来很冷清的拍卖现场一下子就热闹起来。第三件物品一出来,马上就有人高声喊价,而且也是大幅度地将价格往上抬。 不是一两个人在和秦歌叫劲,几乎所有人都看秦歌不顺眼了。这种与全场为敌的局面似乎是秦歌最喜欢的,越是被人仇视,他越是来劲。表面上还是懒洋洋的,似乎根本不把眼前的一切放在眼里,他只是在喊价声开始低落时才喊出自己的价格,而每一次喊价,都要比当前的最高价格高出许多。最后当价格已经到了一个很惊人的数字之后,他的对手们都面显犹豫之色,秦歌却还只是象买一根棒棒糖一样随意和自如。 尽管竞争激烈,第三件拍卖品还是被秦歌收入囊中,这个时候,几乎所有在场的男士都给秦歌定性了:疯子,更有人怀疑这小子是不是有钱,如果他只是空口白话,那倒是可以解释他这疯狂的叫价了。不过,从在场那些女士看来,对秦歌却是另一番评价:年轻,英俊,出手豪爽,风度偏偏,似乎是一个很不错的情人呢。只是获得女士们的青睐对秦歌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那直接给秦歌造成的结果就是他的大腿上平白多了许多伤痕,以至于秦歌在心中哀叹:“唉,长得帅其实并不是我的错,不过在这样的场合出风头,还吸引到美女的目光,那确实是我不对。” 拍卖会在继续,不过却是越来越没有悬念,秦歌的漫天出价显得咄咄逼人,渐渐已经没有人愿意和他正面交锋了。在众多的竞争者当中,本来对这些东西的兴趣就不是很大,当意识到秦歌或者是疯子,或者是真的财大气粗之后,就没有人再愿意真的和秦歌竞争了。不过,处于恶意的心理,想要秦歌多破点财的人也不是没有,使得场面并不显得冷清,倒也热闹得很。对于这样的恶意叫价,秦歌是来者不拒,一律接招,每一件物品的价格都是一个很高的数字。 大概这样的场面是那拍卖主持者所没有见过的,光从他鼻子上渗出的汗珠和敲锤时双手的颤抖就可以看出来。到了最后一件物品确定价格的时候,那主持者喊出来的声音也都颤抖起来,当然,那获得最后胜利的还是秦歌。 拍卖会进行到这时候,已经是尘埃落定,那些来参加竞价的人一无所获,又被秦歌大大地扫了面子,连礼貌也顾不得了,很多人都是站起来掉头就走。尤其是那些带着如花美眷的人,似乎怕再多呆一会儿身边的美女就会被秦歌够走,走得那叫一个快。 不过,在纷纷象避开瘟疫一般躲得远远的人潮中,另外还有一股人潮反方向向秦歌和沈信涌来,这一股人潮却是由记者们组成的。即使在沈信等进门时没有认出他,现在通过这么长时间的互相沟通,谁也知道他们的真正身份了。沈信且不说,他简直就是当今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人了,连秦歌的名字对这些记者来说也是如雷贯耳。而说到秦歌之所以有这么大名气,自然是因为他的《东方之鹰2》和《银河英雄传说》在美国获得了骄人的票房成绩,在票房优良的同时,秦歌邪气的容貌和气质也早成为了个人标志,一般人可能还认不出来,但身经百战的娱乐记者却是熟悉无比。 看到记者们渐渐逼近,沈信连忙拉过秦歌说道:“我和万零先走,你和小娆挡住这些记者。” 本来秦歌就是来出风头的,小小记者他又怎么会放在眼里?甚至可以这么说,看到记者们过来,他欢迎还来不及,当然是一口就答应了沈信的要求。 而沈信和万零却是另有目标,在拍卖一结束,沈信马上就看到一个中年人上前和那主持者说着什么。从头到尾没有见到麦尔逊本人,沈信估计那人一定是麦尔逊的代表,要见麦尔逊,那是非通过这个人不可,所以和秦歌一说完话,他马上拉着万零向那个人本去。 来到那个人身边,沈信回头看时,秦歌已经被众多记者围在当中,正神采飞扬地大吹大擂着。 对于沈信的到来,那个中年人很是诧异。沈信微笑着自我介绍道:“我叫沈信,今天麦尔逊先生拍卖的精品就是由我买下来的。” 那人一听马上笑容满面:“哈,很高兴认识你。我叫詹姆斯,是麦尔逊先生的经纪人。请问,我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吗?” “我想见见麦尔逊先生,你可以为我安排一下吗?”沈信彬彬有礼地问道。 詹姆斯一听沈信的要求就脸显难色,张大了嘴,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五十二章 落魄天王 对于詹姆斯突变的表情,沈信一时也有点想不通,虽然他早想到要见麦尔逊怕是不容易,可是再怎么为难,也不至于让詹姆斯有这样的表情吧? 不过想不通归想不通,沈信也没有急着问詹姆斯是怎么回事,只是微笑看着他,等待他自己来解释。 詹姆斯愣了半天,这才苦笑道:“沈先生,很感谢你出这么多钱来购买麦尔逊先生拍卖的藏品,这对他来说很重要。不过,说到要见他,恐怕是要让你失望了。麦尔逊早就隐退,不见任何人,就连我要见他也不是那么容易。虽然你的慷慨行为为麦尔逊先生帮了很大忙,但他大概还上不会见你的。” 沈信微微一笑:“我能理解这一点。如果只是单纯想见个面的话,你这么说,我就该打消念头了。不过事情并不是这样,我要见麦尔逊先生,其实是有更重要的事,所以还希望你能帮忙联系一下。对你,我也不需要隐瞒什么,我很想让他再次回到歌坛上来,并且有一个翔实可行的计划。” 詹姆斯没有说话,只是狐疑地看着沈信。 “看来詹姆斯先生还不了解我的身份。”沈信依然笑容可掬:“再自我介绍一次,我叫沈信,和麦尔逊先生以前一样,我是一个歌手。” 在沈信第一次自我介绍的时候,詹姆斯还只是当他是一个富豪,并没有对他的名字过多留意,现在沈信第二次提起自己的名字,詹姆斯才突然发现这个名字很熟悉。认真想了想,又上下打量着沈信,詹姆斯忽然想起了沈信这个名字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听过了。 倒吸一口凉气,詹姆斯有些口齿不清地叫了起来:“是你,原来那位沈信先生就是你。” “是的。”沈信微微一躬,笑道。虽然詹姆斯的语意很含糊,沈信还是确信詹姆斯已经知道他是什么人。 “麻烦你稍等,我马上和麦尔逊先生联系。”詹姆斯态度大改,很恭敬地对沈信说道。 “好的。”沈信彬彬有礼地退到一边。詹姆斯则是一脸急切,马上拿出了手机。 “詹姆斯,有什么事吗?我不是和你说过,除非有重要的事,否则不要找我的吗?”虽然离詹姆斯有一段距离,沈信还是很清楚地听到了从手机里传出来的声音。那声音似乎厌倦了世间一切,冷冰冰地不带一丝感情。 “是,我知道。不过今天我确实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詹姆斯的声音激动又热切。 “什么事?”麦尔逊的声音依然是古井不波。 “是这样的。”詹姆斯整理了一下思绪,这才继续道:“首先恭贺麦尔逊先生,今天的拍卖会非常成功,你的珍藏品全都卖出了一个好价格。” “就这件事吗?”麦尔逊的声音落寞无比:“有什么好祝贺的?这些事情你自己处理就行了,要是没有其他事,我就挂电话了。” “等等。”詹姆斯急切地叫了起来:“麦尔逊先生,请你听我说。今天的拍卖会之所以会这么成功,是因为你所有的拍卖品都被一位来自中国的先生所买去了,而现在,这位先生想要见见你。” “有什么好见的?”麦尔逊冷淡地说道:“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我了,现在这副模样,连我自己也懒得看见自己。你替我谢谢那位先生,不过见面就免了。” 似乎麦尔逊要挂电话,詹姆斯又是一声大叫:“麦尔逊先生,你先被着急挂电话,听我把话说完。这位来自中国的先生不是普通人,他还有计划和你谈,说是可以帮助你重新回到歌坛的。” “重回歌坛?”麦尔逊的声音充满了讥讽:“我还能唱歌吗?” “当然可以,只要你想。”詹姆斯肯定地说道:“而且你还不了解这位来自中国的先生,他就是沈信,当前世界上最红的歌星和影星,有他帮忙,你重回歌坛绝对不是什么办不到的事。而且即使不说这些,你见见他也没有什么坏处,他的音乐你不是也很喜欢吗?” 这句话明显很有效果,电话那头马上沉默了,詹姆斯一脸紧张地等待着。良久,那边终于传来麦尔逊的声音:“好吧,你马上带他过来。” 听到这句话,詹姆斯的神情立即大变,神采飞扬地走过来对沈信说道:“沈先生,麦尔逊先生在家恭候大驾,如果你方便的话,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好。”沈信也没有废话,爽快地答应着,和万零一起随着詹姆斯从后门离开。 三人上了詹姆斯的汽车,詹姆斯马上发动汽车,向着麦尔逊家开去。一边开着车,詹姆斯一边试探着问道:“沈先生,你的大名我早就有所耳闻,不过说到让麦尔逊先生重返歌坛,你能说点具体的情况给我听听吗?” 沈信当然能够理解詹姆斯的心情,做为麦尔逊的经纪人,如果麦尔逊能够再度大红大紫,他的风光情形也是可以想象的。不过沈信却是不想在这个时候就这个话题多说,于是只是淡淡道:“我只是有个大概的构思,具体如何操作,那还得见过麦尔逊先生才好说。” 詹姆斯听完沈信的话,也没有再多问,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忽然叹了一口气。 汽车很快来到一所宅院前停下,詹姆斯介绍道:“这就是麦尔逊先生家。” 宅院倒是很气派,不过从那破落的情况,也可以想象得到这是一个落魄者的居所。沈信默默无语地跟在詹姆斯后面,万零紧紧挽着他的胳膊,也是一言不发。 詹姆斯轻车熟路地带着沈信和万零进了房子里面,空旷的大厅里一个人也没有。詹姆斯歉然道:“你们先等一下,我去叫麦尔逊先生。” 沈信微一点头,詹姆斯自去叫麦尔逊,他却是游目四顾,打量着大厅的情况。虽然能够看出来这大厅在以前是很豪华的,但现在几乎什么装饰也没有,而且到处落满了灰尘,沈信几乎马上就想到麦尔逊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歌坛天王现在是怎样的落魄了。 “看来麦尔逊的日子是很难过的。”万零看着周围几乎不堪入目的一切,也这样感叹着。 “是啊。”沈信唏嘘不已,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也难以相信这就是麦尔逊的家。 很快,沈信和万零的目光都落在大厅的一角,那里摆着一架钢琴。在这空荡的大厅里,钢琴不仅是唯一的摆设,而且也是最洁净的物件。从这架钢琴上,沈信忽然对今天要做的事充满了信心,因为那表明麦尔逊尽管退隐,但对音乐的热情似乎并没有消耗殆尽。 詹姆斯很快回来了,不过麦尔逊还是没有出现。詹姆斯歉然道:“麦尔逊先生刚起床,他正在洗漱,马上就下来。” 沈信微笑着指着钢琴道:“这架钢琴保养得不错,应该是麦尔逊先生的心爱之物吧?” 詹姆斯点点头,却忽然叹口气,神色黯然地说道:“不过麦尔逊先生已经很久不弹琴了。” “是吗?”沈信反问道。 “是的。”詹姆斯似乎从刚才一听到沈信来意时的激动中清醒了,沮丧地说道:“麦尔逊先生虽然把琴保养得很好,每天都要亲自擦拭一番,不过他已经好几年没有弹过琴了,最多也就是在琴前发上半天愣,抚摩一番。唉!”大概是对麦尔逊的现状很是惋惜,他最后以一声长叹结束了自己的话。 听詹姆斯这么说,沈信心里也不由打了个突,他自己是有信心将麦尔逊重新捧红的,不过这也要麦尔逊配合的,如果麦尔逊已经完全没有了实力,他岂不是白忙活了? 大厅里忽然沉默下来,一时之间各人想着自己的心事,没有人再开口了。 “贵客上门,我居然如此怠慢,实在是抱歉。”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沉寂。 虽然早对麦尔逊的现状有心理准备,沈信回头看时,还是不禁大吃一惊。这就是曾经在歌坛叱咤风云的麦尔逊吗?沈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双目无神,一脸的胡茬子,虽然很明显是经过一番修整的,但沈信眼前这个人还是让人感觉到苍老和颓废。 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沈信招呼道:“很高兴见到你,麦尔逊先生。”现在沈信有点明白詹姆斯听到他要见麦尔逊时为什么那么为难了,以现在麦尔逊这副德性,实在是让人有不忍目睹的感觉。很难相信,这个人居然是以前对自己的形象最注重的歌坛天王。 大概是看出了沈信心中的感受,麦尔逊自嘲地说道:“你大概很失望吧?不要说重回歌坛,就是象个平常人一样出去,我怕也会吓到不少人。” 沈信一时无言,詹姆斯连忙打圆场道:“还是坐下说吧。”一边说着,他一边忙着把沙发抹拭干净。 刚一坐下,沈信就闻到从对面传来一阵酒臭,很明显麦尔逊是宿酒刚醒,也很明显这位昔日的天王现在有着酗酒的恶习。 “对于重回歌坛,我一点想法也没有了。”麦尔逊哀叹道:“就我现在这情况,还能再唱歌吗?之所以肯见你,是因为我听过你的音乐,也很喜欢。唉,还是年轻好啊,到了我这个年纪,什么雄心壮志也没有了。” 沈信微笑道:“坦白说,麦尔逊先生,你的现状确实比我想象得还要糟糕。不过说到你重回歌坛,却并不象你说得这么悲观。关键之处,在于你是不是还想唱歌,只要你想,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 “不想了,我太累了。”麦尔逊摇着头,语气中满是疲惫。话是这么说,他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向钢琴方向望去,进而出神地看着钢琴,然后叹息一声。 沈信静静地看着麦尔逊,忽然笑了。 “麦尔逊先生,你是歌坛的老前辈了,现在我有些新做的曲子,想让你点评一下。”沈信转换了话题。 “点评不敢当,不过你如果愿意的话,让我欣赏一下也好。”麦尔逊好象无可无不可地说道。 “那我就献丑了。”沈信对麦尔逊的故作冷漠并不在意,微笑着坐到了钢琴的前面。 钢琴确实是一架好钢琴,沈信一眼就看出那绝对是出自名家之手,而且年代久远。先试着弹奏了一小段,沈信试了试琴的效果,更确定这是琴中精品。 调好音,沈信开始认真地演奏起来,乐曲自然是他专门为此行准备的。似乎乐曲是已经存放在琴键上的,沈信只是打开乐曲的开关,只见他只是很随意地弹着,优美的音乐就从钢琴上流淌出来。 乐为心声,不过这些乐曲却不仅仅是沈信的心声,更是沈信在结合麦尔逊的音乐和经历之后的创作,可以说也正是麦尔逊的心声。乐曲一起,麦尔逊的神情就有了变化,一扫刚才的颓废和万事不关心的冷漠,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很快就沉浸在那绵绵不绝的音乐中。 万零的表情也是同样的沉迷,虽然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些音乐,而且她已经为这些乐曲填过词了,但现在听来,那仍然是让她感到心醉神迷的。 至于詹姆斯,在欣赏音乐的同时,他的表情却有些复杂。和麦尔逊合作多年,他是了解麦尔逊的喜好的,沈信的这些乐曲虽然优美动听,更蕴涵着丰富的哲理和感情,不过这种偏于抒情的乐曲却不是麦尔逊所喜欢的,他自然有些担心沈信的演奏是不是能够打动麦尔逊。 事实上詹姆斯的担心是多余的,对于现在的麦尔逊,他的了解并不如沈信深刻。出于在音乐上的深刻认识,沈信已经了解麦尔逊的没落更多是在音乐创作上没法突破造成的,而突破的关键就在于扩展创作的领域。这种抒情的乐曲以前麦尔逊可能不喜欢,但并不代表现在麦尔逊不喜欢,在沈信看来,这样的乐曲才是麦尔逊现在的方向。当然,前提是麦尔逊仍然有着突破自己的渴望,否则什么也是白搭。 沈信的演奏持续了很长时间,大厅里除了钢琴的声音,什么声音也没有。等到演奏完了,最后的余音也消失了,大厅里顿时一片静默。 沈信微笑回头,却是没有说话。万零仍然沉浸在音乐中,对沈信展颜笑着,眼神里满是崇拜和爱慕。詹姆斯却是看着麦尔逊,急切地想知道麦尔逊是什么样的反应。 麦尔逊这个时候却闭上了眼睛,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沈信对自己的音乐倒是充满了信心,相信麦尔逊绝对不会无动于衷,詹姆斯却没有他那么大信心,生怕麦尔逊一开口就否决了沈信的演奏。那样的话,他想让麦尔逊振作的计划就泡汤了,他可能的巨额收入也将成为泡影。 “厉害啊,年纪轻轻,居然就有这么高的音乐造诣和这么深刻的思想,果然是名不虚传。”麦尔逊终于睁眼开口,对沈信毫不吝惜赞美之词。不过在对沈信的赞美之余,他的神色却更黯然,眉头皱得更深。 “这是我专门为麦尔逊先生做的曲,麦尔逊先生,你既然喜欢这些乐曲,那么是不是可以考虑我的建议呢?如果你愿意重出江湖的话,词曲方面可以由我负责。”沈信微笑着道。 “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不能。”麦尔逊的语气更加苦涩,掩饰不住的落寞。 “为什么?”沈信奇怪地问道。 “因为我早已经不能唱歌了。”麦尔逊近乎绝望地叫了起来:“我的嗓子已经不行了,已经唱不动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都觉得象是一桶凉水当头浇下。 第五十三章 转型 “怎么回事?麦尔逊先生。”詹姆斯首先忍不住问道:“你可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这回事啊。” “抱歉,詹姆斯,我一直瞒着你。”麦尔逊苦笑着道:“不过你难道一点没有察觉吗?我早从很多年前就不能唱歌了,不是不想唱,而是唱不了。” “原来如此。”詹姆斯喃喃道,终于明白了麦尔逊为什么总是盯着钢琴发愣,而从来不弹奏。那是因为他已经唱不了歌了,也就不想再弹琴。 麦尔逊的话同样让沈信吃惊不小,不过对于他说的不能再唱歌,沈信还是很怀疑。所以,在麦尔逊和詹姆斯对话的过程中,沈信已经悄悄地发出一缕真气对麦尔逊的嗓子部位做了一番查探。查探的结果是一切正常,绝对没有什么能够影响到麦尔逊嗓子的因素存在。 百思不解,沈信终于开口问道:“麦尔逊先生,能详细说一下是怎么回事吗?我觉得你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呀。” 麦尔逊依然苦笑不已,道:“表面上当然看不出来什么,甚至连医生都检查不出来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我就是唱不了了。”说到这里,他显出缅怀的神色:“当时候正是我处于突破自己瓶颈的时期,在一次尝试中,为了唱出一个我从来没有唱出来过的高音,我把自己的嗓子弄坏了。我还记得,当时的感觉就象是嗓子突然被撕裂一般,接着就不行了。在那以后,不要说唱那种难得的高音,就连很普通的中音我也唱不了了。” “难怪你那时是打定主意要退隐。”詹姆斯接口道:“我还以为你是因为找不到突破口才这样做的,没想到还有这一层的原因。” “那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麦尔逊黯然道:“一方面是在创作上我确实找不到什么新方向,那时候还没有沈信先生来给我这么好的提示。另一方面,我的嗓子不行了,算是彻底宣判了我演唱事业的死刑。一个歌手,既没有了创作的方向,又不能再唱歌,那么他还有什么生存的价值呢?”这不仅仅是对往事的回忆,也是对当前自己现状的总结,麦尔逊这么说的时候,那浓浓的苦涩之意,任谁也能感受得到。 “麦尔逊,以你的才华,即使你不能唱歌了,也还是可以继续从事音乐工作呀。”詹姆斯安慰道:“你还可以创作,可以当制作人来培养新人嘛。再怎么说,也比你现在这种颓废堕落的生活强啊。” 麦尔逊笑得很凄凉:“可惜我不是那样的人,在我看来,歌唱就是我唯一的事业,甚至可以说是我的生命之源泉,当我不能唱歌的时候,我就已经是行尸走肉,再没有任何生存的意义了。” 麦尔逊的这一番话,倒是让沈信对他油然而生很深的敬意,虽然他的话失之偏激,但象他这么热爱歌唱事业的人,还是让沈信对他的执着和狂热感到很佩服。 看着麦尔逊一脸的失落,沈信不由心生不忍,连忙安慰道:“麦尔逊先生,或许事情并不是那么糟糕,你并不是真正不能唱歌了。要不这样吧,我正好有一些歌曲在手边,你来试着唱唱怎么样?”沈信说的自然是他刚才弹奏的乐曲加上万零做的词,那都是他凭着对麦尔逊的了解而创作的,正适合现在的麦尔逊。乐曲以抒情为主,不象麦尔逊当红时的乐曲那么激烈和高昂,虽然对演唱技巧要求很高,但对高音要求却不是很高。 麦尔逊摇头道:“我早试过很多次了,一点用也没有。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却不想再丢人了。” 沈信想了想,不便强人所难,也就不好意思再多要求。不过他还是不想放弃唯一的希望,于是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乐谱递给麦尔逊道:“麦尔逊先生,你不能再唱歌实在是太遗憾了。不过这些歌曲本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还是希望你能看一看,提点意见。” 沈信的诚意自然是麦尔逊看在眼里的,虽然打定主意不再唱歌,但还是接过了沈信递出的乐谱。乐谱上不仅仅只是音符,还表明着歌词,那是万零按照沈信的意思进行的精心创作。 只是看了一眼,刚看完第一句歌词,麦尔逊就悚然动容,忍不住抬头问沈信道:“这是什么人做的词?” “就是我身边的这位小才女。”沈信微笑着将万零介绍给了麦尔逊。 “我叫万零。”万零也配合着沈信的介绍对麦尔逊说道。 “又是一个天才?居然这么年轻?”麦尔逊惊讶得合不拢嘴。 “还望麦尔逊先生多多指教。”万零抿嘴笑道。 “好,好。”麦尔逊连声应着,低头又去看乐谱了。这一次他看得很是用心,一边看,一边还用手打着节拍,神色越来越是沉迷。 沈信这时却是和詹姆斯交换了一下眼色,都是惋惜不已,麦尔逊不能再唱歌,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遗憾。尤其是沈信想到秦歌在拍卖会上的风光变得没有什么意义时,更是忍不住在心里摇头不已。 不过,就在沈信暗自叹息的时候,全神贯注看着乐谱的麦尔逊却有了奇怪的反应。大概是乐曲歌词都太让合他心意,他渐渐地就忘了周围的一切,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对乐谱的欣赏当中。而就在他最投入的时候,他居然不由自主地将歌曲哼了出来。 一开始还只是微不可察的低声哼唱,渐渐地,随着麦尔逊情绪越来越激动,他歌唱的声音也越来越高。在他哼出第一句的时候,沈信敏锐的耳朵已经捕捉到了那细微的声音,不过正如麦尔逊所说的,他现在唱歌的水平简直是不堪入耳,沈信听得摇头不已。 不过随着麦尔逊的歌声越来越高,他演唱的水准也渐渐上升,等到万零和詹姆斯也侧耳细听的时候,麦尔逊的歌声也恢复了他的天王水准。这个时候,倾听的三人都是难掩喜色,虽然不敢发声打断麦尔逊的歌声,不过相互之间交换的眼色却都是又惊又喜,谁说麦尔逊不能再唱歌了? 沈信自己就是演唱的大行家,自然更能品味出其中的微妙之处。可以想象,在确认自己不能唱歌之后,麦尔逊一定有很长时间没有再唱过歌了,他的歌声确实有生涩的地方。不过即使如此,沈信也能够体会得到,麦尔逊演唱的技巧不是一般高,甚至比他全盛时期更要胜过一筹。可以这么说,从嗓子来说,麦尔逊现在的嗓音确实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就技巧来说,绝对是一流水准。以麦尔逊现在的嗓音条件,沈信创作的歌曲正是最能体现他优点的作品。 麦尔逊这个时候完全是处于一种忘我却又激情四溢的境地,那歌声也是充满着感情,让旁边倾听的三人都有陶醉的感觉。 在对麦尔逊歌声的欣赏中,沈信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并马上付诸实施。轻轻起身,没有惊动正放声歌唱的麦尔逊,沈信快步来到钢琴前面坐拉下来。 对自己的乐曲熟悉无比,沈信很快就确定了麦尔逊正演唱的部分,并恰到好处地弹响了钢琴,为麦尔逊的歌唱伴奏起来。沈信的琴声响起的正是时候,不仅没有让麦尔逊觉得突兀并停止歌唱,反而更激发了麦尔逊演唱的热情。在沈信完美的伴奏下,麦尔逊演唱得更是投入,发挥得也更是出色,现在即使是和世界上第一流的歌唱家相比,麦尔逊也是不遑多让。 这时的场景就更象一场演唱会了,作为仅有的两个听众,万零和詹姆斯都听得如痴如醉。尤其是詹姆斯,从现在麦尔逊的演唱看到了他未来的前途,一时间已经激动得无以复加,差点就要放声大叫起来。 麦尔逊忘情地唱了一首又一首,根本忘了他不能唱歌这个想法,比起演唱会上的歌手更要狂热,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这情况一直到他唱完最后一首歌时才有所改变,他自我陶醉地唱完最后一个抒情的长调之后,才猛然醒觉,忍不住惊讶起来。 沈信这时的伴奏还在进行中,看到麦尔逊清醒过来,又十分惊讶,不由微笑着对他点头示意。 琴声袅袅,沈信以一个漂亮的长音结束了演奏,然后轻轻地鼓起掌来。 万零和詹姆斯如梦初醒,也很快加入到鼓掌的行列当中。 “怎么可能?”对现在情况最不能理解的是麦尔逊自己,回想起刚才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 “麦尔逊先生,事实证明,你不仅还能唱歌,而且唱得很好。”沈信微笑道。 “这可是你的不对了,麦尔逊,有这么高的水平,你居然说自己不能唱歌了?”詹姆斯与其说是抱怨,不如说是发泄着欣喜,那神态更是意气风发。 麦尔逊一句话说不出来,只是困惑地眨着眼睛。 “我不是在做梦吧?”最后,麦尔逊终于开口了,却是对现实的极端不相信。 “你可以再唱上一段,那就能证明是不是在做梦了。”詹姆斯是最高兴的那个人,急切地提议道。 麦尔逊一听也是,马上就张嘴欲唱,不过他努力了半天,却是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来。 “怎么了?不行了吗?”詹姆斯担心地问道。 “不是。”麦尔逊摇摇头:“我不敢唱,万一又唱不出来,我可该怎么办呢?” “没事的。”沈信微笑道:“麦尔逊先生,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你的嗓子一点问题也没有,只要你想唱,你完全可以唱得比任何人都要好。” 在沈信鼓励的眼神下,麦尔逊终于发出声音演唱了。大概是患得患失,他的声音一开始满是犹豫,不过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麦尔逊终于放开所有担忧,毫不顾忌地大声唱了起来。 果然一点问题也没有,麦尔逊越来越激动,甚至最后都大胆地尝试了几个高音。虽然很明显嗓子和他巅峰时候相比有着极大的差距,不过这已经足以让麦尔逊兴奋不已了,他还能唱歌,这简直是奇迹。 不等麦尔逊唱完,一边的詹姆斯已经激动地冲上前去抱住了他。“你可以,你真的可以。”詹姆斯几乎说不出完整的话来,但还是一遍遍重复着这句话。 麦尔逊忽然发不出任何声响,只是拼命地点头,反手搂着詹姆斯,他在瞬间泪流满面。 等到麦尔逊和詹姆斯终于平息了自己的激动,麦尔逊忍不住又提出那个困扰他的问题:“可是我明明是不能唱歌的了,怎么突然之间就又能唱了呢?” 对于这个问题,沈信一直在思考,这时候提出了一个可能的情况:“麦尔逊先生,我想事情可能是这样的。你那次损伤到嗓子时,正好是你的事业处于低谷的时候。诸事不顺,对于你的信心是一个打击,而在失去信心的同时,你对自己的情况做了最坏的估计。而当这种估计成为一种潜意识的时候,你就发现自己似乎不能唱歌了。我想,你的嗓子其实一直都没有什么毛病,你不能唱歌的根源其实是心理问题。而当今天你突然忘记那些心理负担的时候,你就恢复了你正常的演唱能力。” 这只是一个猜测,不过也确实是一种可能的情况,麦尔逊和詹姆斯听后都点头表示同意。 沈信接着笑道:“其实不管以前是怎么回事,那都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麦尔逊先生又可以重新回到歌坛上来,我们可以合作了。” 沈信这么一说,麦尔逊和詹姆斯都想起了沈信的来意,一时间又惊又喜。 虽然证明了自己还是能唱的,但麦尔逊想到自己已经脱离歌坛多年,对于前途还是觉得有些忐忑,不安地说道:“我还能重回歌坛吗?” “当然,我就是为这件事来的。”沈信笑道:“麦尔逊先生,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就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讨论。而首先作为我们诚意的表示,刚才你演唱的那些歌曲可以作为你付出的第一步。” “那真是太好了。”麦尔逊一下子兴奋起来,摩拳擦掌道:“老实说,这些歌曲实在太适合我了,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很好听,很有深度,更因为它们给我指明了一条新的音乐道路,那是我多年前已经在困扰,而在今天之前我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你喜欢是最好的了。”沈信微笑道,对这个结果感到十分满意。 第五十四章 情到深处 在经过多年的自我否定和迷惘困惑之后,麦尔逊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当年那个歌坛天王的实力,那份惊喜和激动就不用说了。而作为让他重新认识自己的重要因素,沈信得到了他极大的感激,尤其是在音乐上,沈信也很恰当地为他指出了方向,更是让他把沈信当成了知己。 在麦尔逊这样的心态下,无论沈信和他说什么,他都是一口答应,丝毫没有考虑是不是需要讨价还价的问题,刘德华构思的邀请天皇巨星加盟的计划就这样落实了。 当然,麦尔逊毕竟离开歌坛一线很多年了,能不能算是天皇巨星实在是有待商榷,不过在沈信看来,这是一点也不成问题的,他已经听过麦尔逊的演唱,很有信心让麦尔逊重新焕发出光彩来。 詹姆斯作为经纪人,考虑的事情自然复杂些,不过对于沈信意外到访带来的良好结果,他也是铭感于心,认定了沈信是他的福星。在经纪上自然有很多事情是需要讨论的,不过在这样的场合下讨论却明显不适合,所以詹姆斯也就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听着沈信和麦尔逊就着音乐问题高谈阔论,并且谈得越来越投契,甚感相见恨晚。 对于万零,麦尔逊也是赞不绝口,毫不吝惜赞叹之词。在他看来,如果说沈信是用音乐表达出他的心声的话,那么万零的歌词就是他心里所想在文字上的表现,可以说他一下子就把沈信和万零都当成了他的知己。 对于麦尔逊的夸奖,万零只是笑笑,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她更在意的是沈信的看法。大概是这样的场合让人分外激动,她甚至一反此前对沈信颇有些躲闪的态度,大胆地神情地看着沈信。 万零的心思沈信岂能不知?尤其是在万零作词过程中,他已经强烈地感受到了两个人在意识上的心心相印,更是觉得万零是他难得的知己之人。在这样的场合,在这样的情绪激动下,沈信也就丝毫不再掩饰自己的情意,也不再彷徨犹豫,很自然地握起了万零的手,两个人的心霎时再无隔阂。 等到沈信和麦尔逊的交谈告一段落的时候,比较现实的詹姆斯对麦尔逊说道:“不要怪我多嘴,麦尔逊,如果你真的决定复出的话,还有很多事要做。首先一点,你现在的形象可是有点让人看不过去,你歌唱的再好,怕也难以见人。” 詹姆斯的语气不乏揶揄之意,不过大家都心情好,也没人在意。麦尔逊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笑了起来:“确实,这样子连我自己也看不下去了。不过没事,给我一点时间,我会把自己的形象整好的。到那时候,我一定上门拜访,咱们再好好谈谈。”最后一句话却是对沈信说的,算是一个约定。 沈信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接着就和麦尔逊握手告别了。麦尔逊的事情说定了,沈信接下来就该考虑宣传电影的事了,刘德华很快也要来,是时候着手准备了。而麦尔逊也是有着自己的事情要忙,确实该告别了。 沈信和万零回到下榻的酒店,秦歌和典娆早就在等着他们了。看到沈信回来,秦歌马上迎上前来:“老大,你和那洋鬼子老歌手谈得怎么样?他是不是还摆架子?如果是这样的话,让我去教训他好了。”一边说着,他一边已经摩拳擦掌,好象沈信一声令下,他马上就要去动手。 “少胡说了,我们已经谈妥了,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沈信哭笑不得地喝止了秦歌:“摆脱,你现在已经是大老板身份,有头有脸的,不要动不动象小流氓一样行不行?” “行,当然行。”秦歌马上趾高气扬起来:“现在是他求我们,不是我们求他,他要是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我一定要让他明白过来。” 说来说去,秦歌还是抱着找茬的想法,沈信懒得和他多说,只是问他道:“刚才过瘾了吧?我走的时候看到你被许多记者包围,你大概不会放过这出风头的机会吧?“ “那是当然。”秦歌毫不谦虚地说道:“我早说过这些洋鬼子没有见过世面了,我一通胡吹,他们当即就傻了。”说到这里,他更是得意:“老大,你还别说,我真没想到在这个国家我已经是享有盛名了,那些记者看着我,可是巴结有加。” 这在某种程度上倒是事实,不过大概不会象秦歌说得那么夸张,沈信怕秦歌陶醉起来没完没了,当即又问道:“你跟记者们都说了什么?” “能说什么?当然是对你大肆夸奖,谁叫你是老大呢?”秦歌笑道:“我可是把能想到的褒义词都用在你的身上了,再没有人能比你更出彩了。” 一听到秦歌这么说,沈信马上就打个冷战,如果秦歌真的是这么说的话,可以想见那言论是多么得惊人,恐怕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 秦歌却是一点不理会沈信的不良反应,继续道:“不是说要大出风头的吗?我当然不会谦虚了。尤其是今天这个拍卖会,我们花了那么多钱,如果不借机吹嘘一番,岂不浪费?所以我就说老大你是一个艺术爱好者,同时对麦尔逊这样落魄的天才艺术家很是同情,参加拍卖会其实只是为了对麦尔逊援助一臂之力。经过我的讲解,老大你高大的形象算是树立起来了。老大,我这么不遗余力地帮你宣传,你该怎么谢我?” “谢你什么?你既然有着世界上最好的小弟之称,做这么点事还不是应该的?”沈信斜眼看着秦歌,没好气地打断他的话。 秦歌眼珠一转,忽然看到正小鸟依人般依偎在沈信身边的万零,忍不住一声怪叫:“零妹妹,你怎么不离花心老大远点?难道你还没有受够罪?” “少胡言乱语,再这么说话,小心我给你点颜色瞧瞧。”沈信狠狠地在秦歌头上敲了一记,然后和万零相视一笑。 “世事果然大不同了。”秦歌捂着头嘟囔道:“看来这地方开放的风气果然能够影响某些本性不纯良的人,一来就露出本性了。” 秦歌一边发表着肆无忌惮的言论,一边提防着沈信,以免被沈信再给他一记。不过他还是忘了典娆,沈信是没有动手,典娆却是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拳:“你是不是看得心里不舒服啊?这么好的事,难道你想搅黄?” 典娆的声音很小,并没有给万零听到,不过那警告的意味却是很浓。和万零的关系近乎孪生姐妹,典娆对她可是很在意的,现在看到万零和沈信的关系大有改变,她欣喜之余,可是不愿意秦歌节外生枝。 典娆出面,秦歌马上不敢再多说什么,不过心中毕竟难服,忍不住又嘟囔了一句:“真心的话,怎么会被搅黄?能被搅黄的话,还是趁早结束的好,以免以后更难收尾。长痛不如短痛嘛。” “你还说?”典娆也不和秦歌多讲理,只是瞪起眼来喝斥道。看到典娆真的生气了,秦歌这才闭口不语。 在秦歌和典娆低声说话的过程中,沈信却是一点也没有留意,他的心神现在全在万零身上。两个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那种温馨的感觉是两个人此前从没有过的。 而斗完嘴的秦歌和典娆回过头来再看沈信和万零,也不由会意地一笑,这场景可是他们早就期望能看到的。对沈信的话虽说得殊不客气,秦歌其实也是很希望万零能够如愿以偿的,这时心情也是欣喜有加。 欣喜之余,秦歌看到典娆正欣慰地看着沈信和万零,便偷偷地伸手握住了典娆的手。典娆冷哼一声,便要用力挣开,秦歌连忙竖起食指在嘴边“嘘”了一声,悄声道:“小娆,不要破坏老大和零妹妹的和谐哦。” 典娆瞪了秦歌一眼,犹自气鼓鼓地,不过也觉得秦歌的话有道理,在轻轻挣了两下没有挣开手之后,也就任由自己的手被秦歌握着了。 秦歌握着典娆的手,陶醉地闭着眼睛,正暗自高兴着,忽然听到有异响响起。 异响是由万零发出的,今天和沈信这么情深款款地对视,是她很期望却一直觉得不可能的。当这一切真的变成现实时,她突然有一种晕眩的感觉。一开始她还只以为是激动过度,不过很快她的感觉就越来越强烈,在一阵狂潮般的晕眩之后,她只觉得眼前一花,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沈信一直看着万零,当万零晕眩的感觉出现时,他也察觉到了异样,不过却没有太在意。但是,万零欣喜的笑容突然凝固,接着就伸手去扶头,而她的手还没有完全抬起来,就一头向地上栽去。 这突然而来的变化让沈信这样的人也觉得措手不及,只是在万零快要栽倒在地时才险险扶住她。 “怎么会这样?”沈信心中疑惑不定,连忙按住万零的脉搏。快速发出一道真气绕万零的全身经脉运转一周,确知万零没有大的危险,沈信才将已经提到嗓子眼的心放回了肚里。他的焦虑也是可以理解的,自从方容事件之后,他已经认识到现实中还是有些事情是他承受不起的,万零的突然晕厥,太让他感到揪心了。 秦歌和典娆这时候也围了过来,关切地问道:“怎么回事?万零没事吧?” “没什么大事。”沈信叹道:“不过她的身体可是虚弱得很,大概是劳累过度,而且神经一直绷得太紧的缘故。”这正是万零表现出来的症状,沈信这么说的时候,心中是百感交加,他可以想象得到,之所以会这样,很大程度是因为万零为了配合他的电影,一直在赶剧本的缘故。本来那已经够她劳累的了,经过前几天赶着填词的高强度工作之后,她的身体终于顶不住了。 又是感动,又是愧疚,沈信急忙把万零抱到床上安置好。当万零静静地躺在床上时,沈信看着她苍白的脸色,不由从心底发出深沉的叹息。 “不要假惺惺了,老大,零妹妹会有今天,难道不是你的责任吗?”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秦歌的脸色也变得难看,毫不客气地对沈信指责起来。 秦歌和万零的关系很好,沈信也了解这一点,所以对秦歌的不客气言辞丝毫不以为意,反点头道:“你说得没错,我知道这一点。” “不,你不知道。”秦歌并不因为沈信的态度而舒缓自己的语气,继续尖锐地说道:“你以为你知道,其实你根本不知道。零妹妹为了你,吃的苦多了去了,我再没有见过象她一样痴情而又为情所伤的人了。今天我就把话说在这里,如果你能够领会零妹妹的一番情义,那么就请你不要辜负她。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请你离她远一点,我不想看到这么好的一个妹妹再受你的伤害。” “伤害?我怎么会伤害万零呢?”沈信无心和秦歌争执,苦笑道:“我是真心想要她好的。不过你说得也对,今天她的突然晕厥确实是因为这一段时间她为了我的事太劳累了。我发誓,以后绝对不让她这么劳累了。” “只是这一段时间吗?”秦歌冷笑道:“这就是你知道的?哼,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呢?” 秦歌的话马上让沈信觉得奇怪,马上想到,这里面一定有蹊跷。 “说,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沈信缓缓站起来,直盯着秦歌问道。 “你难道一点也没有察觉吗?”秦歌语气苦涩,反问沈信道:“完成和你是长时间的搭档,他作词的水平和风格你应该了解吧?他突然水平见长,风格大变,你就不觉得奇怪?” 秦歌的话似乎和刚才说的事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沈信听在耳里,却是心神大振,突然想到了很多问题。从去年万零说要到法国留学起,沈信以为她是真的离开了自己。可是现在经秦歌提醒,沈信才明白过来,万零其实一直都没有离开他。 秦歌还怕沈信不明白,一字一句地说道:“去年因为你的漠然,零妹妹选择了离开你去法国。但离开的只是她的人,她的心却一直停留在你身上。从我们的全国巡回演唱,到你今年的专辑发售,那都是零妹妹在幕后为你操刀做词,那些你以为是完成帮你所做的工作,其实都是零妹妹做的。你能想象吗?依你那么高的工作效率,零妹妹要想达到你的要求,她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啊?要知道她的体质即使在普通人当中也不算是好的。” 秦歌的话如雷贯耳,冲击得沈信一阵阵发蒙,这确实是太难想象了,在万零娇弱的身躯里,居然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 沈信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忽然扑倒在万零床边,紧握起万零的手来。现在他才知道万零对他的用情是多么深,而他亏欠万零的是多么巨大。 第五十五章 倾诉 在万零清醒的时候,大概是因为陪着沈信身边本身就是一种很大的幸福,精神上很是兴奋,她的苦和累还不明显。现在当她在沈信的呵护下进入睡梦的时候,沈信才发现万零是多么的憔悴和弱小,那苍白的脸色几乎让沈信一看到就心痛万分。 在这以前,无论沈信什么时候想到万零,看到万零,都还只是把她当成一个未成年的少女看待,也才有多次有意无意地对万零情义的拒绝。现在沈信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自从万零接受了典娆催眠似的意识交流之后,她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了。不仅仅是知识丰富了许多,她的思想也早不是那个年龄段的女孩子所能有的了。可以想象得到,在拥有了这些超越了她年龄的知识和思想之后,她得到的并不是幸福,因为她对沈信的苦恋也因此变得更痛苦。 为了沈信,她不仅仅是不遗余力地帮助他把所有的事情做好,而且根本不在乎这些事情是否应该让沈信知道,这样的深情,怎能不让沈信为之感动,为之动容呢? 一念及此,沈信又是惭愧,又是心痛。他不又想到,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回报万零的这一番深情? 不仅是沈信想到万零所承受的苦楚,典娆也同样想到了。作为让万零脱胎换骨的主要责任人,她当时的想法只是想帮万零考个好成绩,只是为了好玩,并没有想到其他,现在看到事情成了这个样子,她的心里也不禁悔恨交加。自从万零获得了她本来一辈子也难以获得的知识之后,万零似乎就再也没有象从前那么单纯地快乐过,获得了常人没有的知识和能力,却失去了本应有的快乐和幸福,这样的获得,对她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典娆心里也是一片迷茫。 明白到自己的错误之后,沈信对未来的想法反而更明确了。将一直把万零当成小女孩的错误想法抛开,彻底把万零当成一个成年人,甚至是一个和自己平起平坐的成熟女性之后,沈信很容易就确定了自己对万零的感情。事实上,如果不是一直有着这样的错觉,沈信早该知道自己的心思的。从那次他差点破空而去起,万零在他心里已经深深烙印下了自己的痕迹,沈信从来只当那是一种友情,却不知那早就超越了友情的范畴。 心潮起伏,沈信却未因此而影响到他对万零的照顾。万零的情况虽然一开始吓了他一跳,但实际上那情形既不严重,更不复杂,沈信只是略施小技,就已经让万零抛开了她心头的所有包袱,进入了真正无牵无挂的美梦当中。虽然单凭这一梦还不能让万零彻底消除此前所有劳累带来的不良影响,但也足以让她不会再出现象今天这样的意外昏厥了。 将万零安置好,沈信抬起头,才发现秦歌和典娆也还在呆呆地看着他。秦歌脱口而出,把万零的秘密说出来给沈信听,现在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自然是分外关注沈信的动向,平时的轻佻这时是一点也看不见了。典娆却是在想着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弥补对万零造成的过失。 “没事了,一切都很好。”沈信轻描淡写地说道。这一方面是表示万零的情况没什么大不了,另一方面却是暗指他再不会辜负万零的情意。 秦歌听出了沈信的意思,点点头,忍不住喜上眉稍。典娆却因为过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一时没有听出沈信的话外之音,仍然愁眉不展地问道:“信哥哥,万零现在是没事了,可是以后她还是这么拼命该怎么办?” 沈信本想回答一切包在他身上,却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马上对典娆说道:“这样下去当然不是办法,不过如果你肯帮忙的话,我倒是有一个不错的主意。” “什么主意?信哥哥,你快说出来。”迫切地想帮万零做点什么,典娆急急地问沈信。 “其实很简单。”沈信越想越觉得可行,不由笑容满面:“你不是和万零可以心灵相通的吗?你可以通过与她的意识交流把一种简单的功法传递到她的潜意识里,让她每次的休息都可以得到最好的效果。” 沈信所谓的简单功法,其实效果绝不简单,他能够几乎不需要睡眠来弥补消耗,就是靠着这样的功法。当然,典娆通过意识传递给万零的效果是不可能有这么好的,不过也足以让万零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精力了。 听沈信这么一说,典娆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连连点头:“这个办法不错,奇怪,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这其实并不奇怪,万零此前的苦状完全看在典娆眼里,她自然不免有些自责的心理,早就不和万零玩这种意识沟通的游戏了,又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万零无恙,又找到防止她以后再出现类似事件的好办法,沈信等的心情一下子放松起来,互相看了一下,虽然没有出声,但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 万零再度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沈信正温柔地陪在她身边。看到万零苍白的脸上终于显出一丝红晕,沈信欣喜万分地说道:“你终于醒了,这一觉还睡得舒服吧?” 沈信眼里的情义毫不掩饰,万零的脸更红了,下意识地避开沈信的眼睛,她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是怎么了?让你担心了吧?” 万零这么一说,更让沈信心里莫名地感到难受,如不是秦歌说破,他是一点也不会知道万零曾经为他做出了多么大的帮助,又是有着怎样的深情的。稍有点哽咽,沈信半埋怨地说道:“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所有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当然担心了,若是因为你为我而劳累过度,终造成什么不良后果的话,我怎么能心安?” 沈信的话大概是万零没有想到的,听完之后,她一时之间并没有回答,只是身体突然僵硬,呆呆地向沈信望了过去。 “傻孩子,你真是一个傻孩子。”沈信目不转睛地看着万零,满怀深情地对万零喃喃道。 “是啊,我真的好傻。”万零终于开口了,眼中一片迷雾:“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当我第一次听到你的歌声时,我就已经被你深深地迷住了。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也许只会把这当成心底的秘密,保守终身。可是谁让事情那么凑巧?我偏偏又有了亲自见到你的机会。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自己都吓坏了,因为你和我想象中的形象一模一样。那一刻,我只想说:谢谢老天,这是我一生中最美的一个梦了。” 第一次听到万零倾吐心声,沈信心中也是百般滋味,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万零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只觉得上天待我实在是不薄,再无其他奢求了。我还能要求什么呢?你是那么完美,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能够和你认识,还能得到你对妹妹一般的关爱,我实在是不该再有什么奢望了。可是,尽管我明白这一点,对你的思念还是与日俱增,你能明白吗?” “我明白。”沈信低声说着,那声音却连他自己也听不清楚。他真的明白吗?他自己也说不好,不过这一刻,他清楚地感受到了万零语气里那莫名的酸楚。 “幸好我还可以通过诗词来表达,那是我所有情感的寄托。”万零继续说着:“而当你和温馨姐姐一起演唱那首《两情相悦》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心中的梦想,就是这个样子。那已经是我所有梦想的顶端,我再没有什么想法了。我只想就这么走出你的世界,在自己的角落里为你默默祈祷祝福。这是我真实的想法,如果没有后来典娆姐姐的出现,我大概已经这么做了。”说到这里,万零忽然叹息起来,那份落寞让沈信也感到沉重。 “典娆姐姐当然是好意,我也很感谢她,因为她让我的梦可以做得更美一些。”万零发了半天怔,这才又道:“得到了典娆姐姐传递给我的知识,我终于知道自己该走怎样的一条人生之路,更让我高兴的是,我可以帮助到沈信哥哥你。还有什么能比这份恩赐更大吗?我居然有能力帮助到你了。这是上天对我一片苦心的照顾,我自然要好好珍惜。一想到沈信哥哥你的专辑里有我写的歌词,而那些歌又是那么受人喜欢,我就觉得很满足。” 万零说着,真的是一脸满足的样子,沈信不由更是心痛起来。确实,万零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光从她的这一番话里就可以看出,她用情之深,用情之真,是沈信没有见过的,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 “你不要再说了。”沈信忍不住打断万零的话:“这些我都知道了,从今以后,我不想你再为了我的事那么辛苦。” 沈信的意思很明确,万零却听岔了意思,很有点惊慌地说道:“沈信哥哥,你对我做的词不满意吗?不要我再为你做词了吗?” 沈信不由又是怜惜又是好笑:“谁说的?我只是不用你再赶工来迁就我,不是不让你做词。你这么误解我的意思,是不是故意气我?” 万零如释重负,同时不好意思地笑了。沈信接着又道:“不让你做词让谁做?除了你,还有谁做的词能和我的乐曲浑然一体,有若天成?” 万零的神情一下子振奋起来:“真的?你真的觉得我的歌词写得不错?” “当然了。”沈信肯定地点头:“以后大概是要我求着你了,万一你不肯为我做词了,我去找谁去?” “沈信哥哥笑我。”万零又羞涩起来:“我只是一个小女孩,能有多大的能力?依你现在的声望地位,大可以找到世界上最好的词作者。” “再好我也不要,我就要万零。“沈信一本正经地说道。他那故作严肃的神态,顿时惹得万零轻笑不已。 感觉到万零的精神好了许多,沈信又笑道:“现在我让小娆进来,她有话要和你说。在这之前,我想先和你签一个约定,从今以后,我们就是搭档了,而期限是永远。” 此言一出,沈信的意思就再明显不过了,万零一时之间又愣住了,那神情同时也表明她对这番话实在难以置信。 “怎么?不行吗?那就算了。”沈信不想用严肃的态度吓唬万零,故意开玩笑道。一边说着,他一边已经站起身来。 “不,不是的。”看到沈信起身,万零顿时着急起来,连忙叫了起来。 “什么不是的?”沈信促狭地笑着,继续问道:“行还是不行,你说一句话。” 从沈信眼里的笑意看出沈信是在开玩笑,万零不由一阵娇嗔。 “行还是不行?”沈信微笑着又道:“小娆可是在外面等着的。” 万零低头想着,忽然满脸通红,不过等到她再次抬起头来,神情却是十分坚定。望着沈信,她肯定地点点头,接着低声道:“这可是你要求的,你可不能忘记哦。” “当然不会了。”沈信怜爱地拍拍万零的脸蛋,柔声道:“你先和小娆说说话,等你们说完话了,我再进来陪你。” 万零点点头,说不出的乖巧温顺,沈信转身出门去了。 来到另一间房,秦歌和典娆都在,沈信招呼一声,典娆马上就去找万零进行她和沈信研究好的行动去了。 只剩下秦歌,他上下打量着沈信,连连摇头:“老大,我是实在想不通,就你这形象,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你?” 沈信懒洋洋坐下,心中正充满欣喜,自然不会和秦歌一般见识,只是不在意道:“妒忌眼红也没有用,你还是省省吧。” 秦歌一声叹息:“那倒也是。唉,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他一个人在那里摇头晃脑地大发感慨,沈信也懒得理他,自顾自倒了杯酒啜饮起来。 秦歌见沈信不理他,那感慨也顿时显得无力了。忽地凑到沈信身侧,他搂着沈信的肩头笑道:“说笑归说笑,老大,这次你和零妹妹的事情,我还是举双手赞成的。一句话,你如果能让零妹妹从今以后都高高兴的,我可就真心真意地将你当成老大了。” “免了,你能不口口声声说我是你老大,我才真的心满意足呢。”沈信微笑着一句话把秦歌的殷勤顶了回去,不过在心里,对万零却是和秦歌一样的想法,希望她以后一直都快快乐乐的。 对沈信的调侃,秦歌也不在意,笑道:“有我的时候你是不知道珍惜,如果我真的不当你是老大了,你就会知道失去我这么好的小弟是多么痛苦的事了。” “那你就让我痛苦好了。”沈信也笑道:“现在我有你这么好的小弟,幸福得都有点头疼。” 两个人斗着嘴,不过气氛却是融洽无比,到了最后,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在他们最高兴的时候,典娆返了回来,轻声道:“一切顺利,现在万零又睡着了。” 依万零现在的状况,多休息自然是好事,沈信暗想,等明天万零醒来,那绝对是一个全新的她。 第五十六章 正题 万零的情况到了第二天早上已经好转。 本来就只是劳累过度,加上痴心得不到回报,因而产生了极大的心理阴影,现在有了沈信的明确表态,再加上充足的睡眠,顿时使她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而精神也是焕发之至。 当然,由于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一旦有事,万零还是会象以前那般不惜劳苦,不过沈信既然知道她是这么一个人,自然是不肯再给她事做的了。不仅是不给万零辛苦的机会,沈信更千方百计地找了许多借口,找了许多项目,力求让她脱离所有的工作,以游玩为主。一开始万零还真是有点不习惯,不过在沈信的陪伴下,又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吸引她,她很快也就变的活泼开朗起来,玩的不亦乐乎。 在这过程中,典娆通过催眠似的方法传递于万零潜意识的功法也开始起作用了,在这种功法的作用下,万零的体质和精神慢慢都在变化中,脱胎换骨是不可能,但短短时间里,万零重新焕发了属于她这个年纪的青春风采却是有目共睹。 对于沈信来说,这是他弥补对万零亏欠的最好结果,当看到万零笑得开心无比的时候,他心中也是万分欣慰。人生本来就是这样,有得必有失,当万零拥有了常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获得的知识,当她小小年纪变成为了名闻遐迩的作家,也就意味着她无法再象普通人一样生活,也因此失去了很多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快乐。无所谓幸与不幸,既然万零已经是这样了,再想回头既不可能,也没有意义,沈信唯一能做的就是让现在的万零尽可能的快乐,尽可能得幸福。 这是沈信的想法,他也是这么做的。繁忙的阶段已经过去,现在是时候让身边的人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万零只是一个开始,沈信最希望的是能让他所有的朋友知己都变得象万零一样开心,一样无忧无虑。 在万零的情况越来越好,整天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并且周身都焕发出青春风采的时候,刘德华也来到了美国。刘德华倒是很配合沈信的想法,一来就是笑容满面,说不出得春风得意。 沈信一看到刘德华这个样子,也是打心底高兴,忍不住打趣道:“华哥,看你这么喜上眉梢的,莫不是有什么好事?” “当然是有好事了。”刘德华笑道:“不过这好事却是你的好事,又或者说是秦歌的好事,和我没有什么关系。” “是吗?”沈信不由奇怪起来,想不出来自己会有什么好事。 “当然是了。”刘德华看到沈信迷糊的样子,不又更是大笑起来:“就是有关你的新电影的。你不知道,我在来你这儿之前,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的筹备和交涉,终于把你的电影安排到了圣诞期间的黄金时间上映。你想想,这么好的机会,不是什么人都能遇上吧?难道还不是好事?” “怎么可能?”沈信也是大大地惊讶起来,要知道他这部电影完成过程很短暂,又没有预定,想要在这么好的时段上映可是不容易的。 “确实是很难。”刘德华感叹道:“不过还好你的名气够大,所有人都看好你的新片,我又在收益分配上大出血,终于搞定了。” 可想而知,刘德华在这件事上是很费心力的,沈信不由大是感动:“华哥,这可是太让你操心了。” “你是我一手带出来的,你的事我不费心谁费心?”刘德华一瞪眼,假装生气地说道。不过话题一转,他又摇起头来:“就是怕秦歌不答应啊,这样一来,他的收入可就少了许多。” “那小子不用管他。”一提起秦歌,沈信马上拿出老大的派头来:“有他的一份就不错了,他还敢嫌多嫌少?” “那还是你和他说好了,我是不好和他讲的。”刘德华笑着把这个问题丢给沈信。沈信一口答应,刘德华的神情顿时轻松起来。 秦歌也很快出现,不过在刘德华担心的问题上,他倒是没有多说什么。这两天沈信只顾着陪万零到处玩,和麦尔逊联系洽谈的事可都是他一直在忙碌。这时候见到刘德华,他更是兴奋,大讲起他是如何和麦尔逊谈合作的事。 “你还别说,这麦尔逊还真不错,至少在音乐上还分得出好坏。”秦歌神采飞扬地说道:“我当场给他演奏了一曲,他居然能欣赏得了。了不起,这家伙了不起。” 沈信和刘德华差点笑破了肚皮,也亏得秦歌说得出来,能欣赏他演奏的曲子居然就了不起了?秦歌也太能替自己脸上贴金了,不过也只有他的厚脸皮才贴得上去。 沈信和刘德华笑得毫无顾忌,秦歌却是毫不在意,继续对沈信说道:“被我这么小露一手,那麦尔逊对咱哥俩,乃至对咱中国音乐人是佩服得五体投敌,他加盟的事已经确定下来了。”说到这里,秦歌忽然有些懊恼:“不过在正式签定协议之前,那麦尔逊说什么也要见老大你一次。我就奇怪了,我堂堂一个老板,不比你这个打工仔有地位?有什么事非要和你谈呢?” “这叫江湖地位,你懂不懂?”听着秦歌胡言乱语,沈信也跟着吓侃起来:“不要以为你翅膀硬了,和老大比,你还嫩点儿。你见过一个老大跟别人的小弟谈判的吗?人家麦尔逊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肯和你谈谈已经是给面子了,真正到了拍板的时候,还是要老大出面的。” “确实是。”秦歌点头道:“我的名号还是不够响。”接着眼睛一翻,他对沈信又道:“这可是逼着我提前抢班夺权,老大你小心点吧,不要到时候说我没有提醒你。” “放马过来吧,难道我还怕你不成?”沈信忽地跳了起来,摆个应敌的架势。秦歌也不是安生的主,马上和配合地上前出招,两个人居然就在房间里打斗起来。 “好了,好了,还是不要闹了。”刘德华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说话了。倒不是他觉得这两个人太胡闹,实际上他很喜欢这样的场面,看到沈信和秦歌两个人象小孩子似地玩闹,倒让他也觉得自己年轻起来,不过还有事情要谈,也就只能打断他们两个兴高采烈的打斗了。 听到刘德华的话,沈信和秦歌的打斗是停止了,不过斗嘴却还在继续。 “怎么样,小子?现在知道姜是老的辣了吧?”沈信首先说道:“老实和你说,我可是忍你好久了,今天让你知道知道老大的厉害,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再以下犯上?” 秦歌也是不甘示弱:“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这是自然规律,老大你这么倚老卖老,莫不是想逆天而行?不要说小弟我吓唬你,你这叫作法自毙,下场不容乐观啊。” “去你的,少在这里诅咒我,明的不行,来这种龌龊手法吗?”沈信自己先忍不住笑了,骂了秦歌一句,也就不和他多说了。 秦歌意犹未尽,不过刘德华说话了:“秦歌啊,你说的事我已经初步给你筹备好了,以后咱们公司名下的‘秦歌工作室’就由你负责了。不过说到具体的人选,还有每年给你的资金,还有容商榷,至少也得先看看阿信的新片收益。” 这可是秦歌最关心的事,一听刘德华说起这个,他马上就把和沈信斗嘴的事抛到脑后了。喜孜孜地看着刘德华和沈信,秦歌连连作揖:“谢谢华哥成全,谢谢老大帮忙。”他那难得一见的毕恭毕敬,顿时又惹得沈信和刘德华一阵大笑。 正事谈完,三人又闲聊了一会儿,等到了吃饭时间,叫上万零和典娆,他们就一起去吃饭了。这在他们来说也是很难得的,这一年里每个人都很忙,象这么有空聚在一起,还是第一次。 吃过饭之后,沈信叮嘱万零回去休息一下,他就去找麦尔逊了。麦尔逊还在家里,不过那个家却不是沈信上次见到时那么难看了,虽然东西还是那些东西,不过经过一番收拾,却是显得典雅起来。如果要用个什么比喻的话,就象是一个此前蓬头垢面的人突然修剪了一番,显得容光焕发起来。 同样焕然一新的还有麦尔逊本人,不再是那个颓废落魄的艺术家形象,而是精神振奋,仪表整洁,倒象是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沈信看着眼前的麦尔逊也是有点不敢认了,这是上次见过的麦尔逊吗?不过认真说起来,这才是沈信心目当中那个真正的麦尔逊,当年麦尔逊最风光的时候,就是这么光彩照人的。 “麦尔逊先生,几天没见,你这天王风采可是又回来了。”沈信笑着伸出手去,和麦尔逊早就伸出的双手握在一起。 “是啊,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麦尔逊自己也感叹不已,招呼沈信坐下后,他和经纪人詹姆斯也在一旁坐下了。 不等沈信开口,麦尔逊又道:“说起来还是你的音乐的力量,你走之后,我再三寻味,才发现你的音乐是那么得博大精深。不过最难得的是,你的音乐正是我寻找的突破点,每一个音符都象是发自我自己心里。能有这么好的作品,我实在是太佩服了。” 沈信连忙谦虚两句,麦尔逊接着说道:“就象是着了魔一样,我把你的音乐弹了一遍又一遍,歌曲唱了一遍又一遍,觉得心情舒畅无比。也就在那时,我下定决心想要和你合作,并且决定再不象以前那样颓废了。这几天我一直在按照最科学的生活方式在调整,虽然不敢说完全恢复了状态,不过也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这样是最好。”沈信笑道:“看到你重新振作起来,相信全世界都有很多人在为你高兴,我也是其中之一。不过,麦尔逊先生,你让我来有什么事吗?” 麦尔逊张张嘴,似乎觉得难以启齿,什么也没说出来,同时眼睛却望向了詹姆斯。 詹姆斯咳嗽一声,笑道:“是这样的,沈先生,麦尔逊正式决定复出了,不过在这件事上,还是需要你的帮忙。” “能为麦尔逊先生效劳,我很感荣幸。”沈信微笑起来:“如果麦尔逊先生愿意的话,我此前给你看的那些歌曲可以整理成一盘专辑发行,就当是你复出的第一炮吧。” 这建议明显是麦尔逊想要却有不太敢奢望的,因为他的神情是惊喜交加。紧盯了沈信半天,麦尔逊感叹道:“这样的礼物,我怎么敢不收呢?对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上帝的恩赐。谢谢你!”最后一声感谢,情真意切,让人根本不怀疑他是发自肺腑的。 “只是小事罢了。”沈信笑道:“这些歌曲本来就是专门为麦尔逊先生创作的,只有你来演绎才是最合适的。” “真的是太感谢了。”麦尔逊再次致谢,接着又道:“不过我找你来,其实不是想说这件事。” “还有什么事?”沈信发问道。 “是这样的,麦尔逊考虑过了,作为他回归最好的方式,就是开一场演唱会,而这场演唱会,他希望能和你一起开。”还是詹姆斯来说话,提出这么个建议。 “好啊。”沈信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什么时候?” 沈信的爽快大大出乎麦尔逊和詹姆斯的意料,他们互相看了一眼,都是欣喜万分,同时表情也都一下子放松了。 “当然是越快越好,不过还是想和你商量一下。”詹姆斯接着道:“这件事我们考虑了很久,结合你最近的动向,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双赢的选择,所以才冒昧地提出这个要求。” “哦?”沈信一时倒没有想那么多,不由大感兴趣。 “你这次来美国不是为了宣传你的新电影吗?”詹姆斯笑道:“电影方面我们是不太懂,不过这商业操作上应该是大同小异,也就是说宣传上手法并没有太大的出入。你想想看,你和麦尔逊先生联袂开演唱会,那是多大的一个轰动啊,对你的电影也是一个不错的宣传,不是吗?” “确实是不错。”沈信连连点头,笑道:“我其实早该想到的,凭借着麦尔逊先生的名望,我的电影想不红也难。” 麦尔逊和詹姆斯都笑了,不过对沈信的话却是不太当真,谁不知道沈信才是当今世界上最红的明星?麦尔逊全盛时期或许和沈信有得一拼,现在他只是一个过气天王,和沈信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沈信想了一下,又问道:“不过演唱会可是很耗体力的,麦尔逊先生能够支撑吗?” “应该问题不大。”麦尔逊肯定地点头:“体力方面我当然不能和当年相比,不过我这么多年的舞台经验也不是白来的,我知道该怎么做。”说到这里,他轻松地笑道:“再说了,不是还有你吗?有你坐镇,我可什么也不怕。” 最后这句当然玩笑成分很浓,一下子就把两个人的距离拉近了不少,两个人相视而笑,倒象多年至交一般融洽无间了。 笑谈中,沈信忽然想起秦歌来,对麦尔逊说道:“这两天和你打交道的秦歌也是一个不错的歌手,不如把他一起拉来怎么样?” 麦尔逊摇头道:“我和他说过,不过他说他现在是老板了,不干这些苦力活。就是他向我推荐你,同时答应在演唱会上为我们伴奏。他的琴技我见识过,简直就是出神入化,有他在,已经是一大保证了。”看得出来,麦尔逊对秦歌演奏的本事是佩服无比。 对麦尔逊的话,沈信却是奇怪无比,秦歌那小子回去的时候一脸苦相,却原来是装出来的,他早着麦尔逊商量好了。这小子,还真是奸诈啊,沈信不由感叹道。 不过对于秦歌肯放弃这么好的出风头机会,沈信还是有些奇怪,这小子难道转性了? 事实很沈信想的也没有多大出入,秦歌现在的想法确实和以前不同了。从他一开始认识沈信起,首先是对电影的兴趣才促使他进入演艺这一行的。而紧接着认识了典娆之后,秦歌为了证明自己不比沈信差,更是铆足劲要和沈信比个高低。不过在这么长时间之后,秦歌随着对这一行的认识加深,想法也一直在变化。 尤其是当典娆和他的关系转变之后,秦歌再没有了和沈信叫劲的理由,也就更能从自己的真正想法着手做事了。和沈信的性格大不相同,他渐渐不满足于单单做一个明星,他更喜欢的是类似导演或者老板这样支配一切的角色。明白到自己的真正喜好之后,秦歌当然就马上转向这个方向发展了,相比之下,作为明星在台上风光,他已经看得不是如何在意了。这也就是他肯当绿叶,在演唱会上担任无名的伴奏师的原因。 经过一番思索,沈信对秦歌的转变过程也大致摸透了,不由摇头失笑,秦歌这小子,还真是不甘寂寞。不过也好,这条路大概更适合他些。 和麦尔逊商量完毕之后,沈信就离开了他家,接下来,是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沈信可有得忙了。 第五十七章 宣传活动 就象詹姆斯说的一样,所谓的宣传活动,无论是唱片还是电影,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的,沈信的一系列宣传活动也不例外。唯一不同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的不同,就是沈信所到之处都带起一阵旋风,场面之轰动都是世所罕见的。这一情况之造成,其实也是因为沈信身份的复杂,无论是追着看他新电影的影迷,还是因为喜欢他音乐而爱屋及乌的歌迷,甚至是因为他在f1车坛的传奇表现而欣赏他为人的车迷,都是闻讯而来,使得沈信每一站的宣传都绝不冷落。 场面的宏大是沈信也没有预料到的,不过对沈信来说,倒也没有太大的不适应,毕竟类似的场面他也经历过许多了。除此以外,他的心思其实也并不在这些宣传活动上,他这个时候更多是将这些活动当成一项必要的工作在完成,他更多的精力其实是放在万零身上,随时随地注意着万零的表情,如果万零不喜欢的话,无论是什么活动,他都是可以不参加的。 不过这一点沈信倒是多虑了,万零喜欢不喜欢这些活动先不说,光是能陪在他身边已经满足了,是不会表示什么不满的。而且最近沈信对万零的照顾无微不至,更让她整天都生活在幸福当中,又怎么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让沈信扫兴呢? 从头到尾,沈信所有的活动都是和万零一起参加的。沈信固然名气大过天,到什么地方都是焦点所在,但同样的问题问得多了,当没有什么新鲜的话题时,记者们的注意力就都集中到了他身边的娇美少女身上。 在万零的问题上,沈信是一扫以往的谦逊形象,毫不吝啬地把无数的赞美之词用在了万零身上。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沈信一谈到万零,万零脸上就会现出一丝红晕。 沈信的赞美是一个重要原因,不过更重要的还是万零自己的才华和成就,当记者们知道沈信此前许多经典歌曲的做词者正是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女,而且《千年迷梦》和沈信新影片的编剧也是她,一下子就都雀跃起来。新电影先不说,《千年迷梦》可是国际上都享有盛誉,有这么优秀的作品,万零本身又是那么娇巧可爱,光靠她本身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炒作题材。 万零的表现也同样完美,无论记者们问什么刁钻问题,她都应付得滴水不漏,而说到她本身的文学功底,更是让所有人都叹服不已。一开始还有很多记者不服气沈信对万零的赞美,想出了很多怪题目来难为万零,但万零的回答却让所有心坏恶意的人闹了个灰头土脸。而能做到这一点,就不能不说到万零在语言和文学上的天赋。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如何出色,也难以做到把英语当成母语一般得纯熟,这是一个公认的情况,但万零却是一个特例。 不仅仅是英语说得很流畅,甚至连只有英语民族才能领会到的一些语言的精微之处,万零把握得也远远在那些以英语为母语的记者之上。对于那些不乏恶意的记者,万零也毫不客气,当即就进行了反驳。不过万零做得很巧妙,她的回答完全是通过英语语言的特性进行讽刺和挖苦,但凡反应稍微慢一点,都不能马上领略到其中的微妙之处。 在场的记者都不是一般人,当即就有人领会了,并且发出了很大的笑声。不明所以的人莫名其妙,不过在询问领会之后,那笑声就更大了。被讽刺的对象是最后明白的,但也没法再说什么,只能在满场的笑声中脸红脖子粗地坐下去,连头也抬不起来了。 这样的情况一多,就没有人再敢提些不受欢迎的问题了。在场记者们一下子就把万零的归为天才的行列,对她的敬意不在对沈信之下。 这是万零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学识赢得的尊重,沈信在欣赏之余,也是大为叹服,他早知道万零在文学上的才华不同凡响,不过也没有想到居然达到如此让人仰为观止的地步。不过细想之后,沈信倒也不奇怪了,在方容出事之后,他心情最忧郁的时候,万零其实早就展现过她这方面的才华了,只是当时他并不如何在意罢了。 正是因为万零的陪伴,这些繁琐枯燥的宣传活动才让沈信觉得兴致盎然,因为光是听万零引经据典地和众多记者谈笑风生,在他而言已经是一种快乐的事情了。 宣传活动安排得特别紧,沈信是马不停蹄地从一个地方奔赴另一个地方,他自己还不如何,可就是担心万零受不了。明白到沈信对她的关怀,万零心中甜孜孜,脸上笑咪咪,连声说不要紧。这倒是真的,现在的万零和以前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了巨大的心理包袱,光是这一条,已经让万零绝对不会再有任何意外出现了。而且说实在的,这些宣传活动在她而更象是游戏多于工作,一方面是因为有沈信陪着,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和记者们的对答在她来说是很轻松的。 不过不管万零怎么说,沈信还是坚持他自己的做法,那就是绝不让万零过于劳累,每天都给她安排很长时间休息和娱乐。就是在这样轻松愉快的气氛下,沈信完成了刘德华安排的一系列宣传活动,结果可谓圆满。 而作为系列宣传活动的压轴戏,沈信和麦尔逊联袂举行的演唱会也在圣诞节前举行了。说到这个演唱会,也是热门无比,举办日还有很多天,门票已经一售而空。当然,这情况可是给了广大黄牛党很大的炒作空间。 从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沈信现在的号召力,凡是他参与的事情,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最大热门。当然,麦尔逊的复出也是一个很大的噱头,作为美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流行歌手,麦尔逊的地位是无人能及的,尽管他退隐多年,他的号召力也还是不容小觑。 沈信和麦尔逊两个人,单凭个人的能力也足以保证一场成功的演唱会,更何况是两人合力呢?一时之间,各大媒体版块最热门的新闻都和沈信有关,不是说他的新电影,就是说他和麦尔逊即将举行的演唱会。 正象事后美国媒体评论得那样,这是有史以来最豪华的演唱会。所谓豪华,光从阵容上来说已经是了,什么时候有过这样的情形?两个都是世界上享有盛誉的歌手强强联合开演唱会,不敢说后无来者,至少也是前无古人。而除了演出的两个巨星外,经典娆一手操作的现场特效也是让到场的观众都目瞪口呆,大呼过瘾。 典娆的技术水平是不用说了,而说到现场的布置和特效的运用,更是有自诩为大导演的秦歌作为臂助,还有万零参谋意见。秦歌的水平就不用说了,且不说他配不配称大导演,毕竟也是真正导演过一部电影的人,而说到鉴赏感觉,更是无人能及,说是典娆最得力的助手,倒也并不为过。而万零在沈信和秦歌前一年的巡回演唱会时已经在幕后操作过类似项目,协助也不是徒有虚名。正是在他们三人的通力合作下,才有了这一幕惊呆了美国人的场面出现。 不过从秦歌嘴里说出来,事情却是成了另外一回事,在他看来,最豪华的地方其实是他以堂堂大导演和大老板的身份甘当绿叶,而全场最出彩的也就是他的伴奏。当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说观众并不这样认为时,秦歌更是不屑地说:美国佬嘛,就是没有见过世面,不懂得欣赏。 说是沈信和麦尔逊联袂出演,但按照沈信的提议,这场演唱会还是定义为麦尔逊的复出。这一点从演唱会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在每一张宣传海报上,都印着麦尔逊的大幅照片,喊出的是演唱会的主题: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不仅是演唱会的名字,还是一首歌,麦尔逊出场时就是唱的这首歌。 舞台上先是无比静寂,只能听到台下观众的尖叫声和吵闹声,但一旦舞台上有声音出现,马上就压倒了所有的声响。那是一阵震天动地的喧嚣,恰如f1赛车开场时发动机的轰鸣。 等观众们都愕然地停止了叫喊时,舞台上出现的一幕让他们都失语了。那是一条美丽的,建设在空中的f1跑道,而沈信正驾驶着一辆已为人熟知是唐风车队赛车的漂亮赛车在驰骋。而除了驾驶赛车的沈信,在车上还有另一个人,那就是站在车上的麦尔逊。 赛车似乎正朝着台上驶来,在滔天巨鸣中,麦尔逊庄严的声音从台上清晰地传了下来:我回来了! 这非同寻常的亮相让所有人都心醉神迷,接着而来的自然就是一阵阵的尖叫。麦尔逊恢复得不错,加上灯光效果的映照,使得他的风采绝不亚于当红时候。不论以前是不是麦尔逊的歌迷,在这一刻,所有到场的观众都一下子爱上了他。 轰鸣声渐渐低落,赛车就那么悬挂在空中,麦尔逊舞动着开始唱歌。第一句歌词刚唱出来,现场又是一阵喝彩声。是的,虽然和以前有所不同,那确实是麦尔逊的声音,他真的回来了。 这首名为《我回来了》是麦尔逊亲自操刀创作的,反应的正是他阔别舞台多年,重新回来的心情。麦尔逊以前的歌迷完全能够领略到此刻麦尔逊的心情,激情依旧,不过似乎多了一点点别的东西,大概应该叫成熟吧。不仅仅是音乐上的改变,在演唱风格甚至嗓音上,都有着这样的改变。 歌迷是这样认为的,麦尔逊也是一样,他发觉自己从来没有唱得这么好,他比以前更会唱歌了。回归歌坛的激动,重新认识自己的快乐,这一切混杂在一起,使得麦尔逊唱到后来不由真情流露,声音中都带上了哭腔。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歌唱的效果,甚至可以说是加强了现场感染力,随着他的歌声,有一些歌迷也是喜极而泣。 毕竟是体力不行了,麦尔逊配合着他稍显沉稳的歌唱风格,舞动的频率和姿势也是有所保留,不过这已经足够了,他已经证明他还可以站在舞台上,还可以唱出很好听的歌。 一曲终了,赛车缓缓落于抬上,沈信和麦尔逊并肩站在了舞台上。一老一少两大偶像并肩露面,使已经近乎狂热的现场又升温了。 在麦尔逊的演唱中,沈信一直担任着伴唱和声的任务,现在则是到了沈信自己演唱的时候,轮到麦尔逊来为他和声。虽然只是第一合作,但沈信和麦尔逊在音乐上的默契已是非同寻常,那情形就象两个人合作了几十年一样。这么默契的表演造成的结果就是演出的完美,沈信和麦尔逊两个人都有点陶醉在自己的演唱当中了,更不要说那些观看演出的人了。 在演唱歌曲的选择上,沈信更倾向与那些节奏欢快,激情四溢的歌曲,而麦尔逊则更多是抒情歌。这大概是因为麦尔逊阔别多年,有着太多太复杂的感情要表达,也是因为他现在的体力不足以支持他象以前那样边唱变跳的风格。不过正因为两个人的选择各有侧重,反倒形成了极好的搭配和调剂作用,加上典娆层出不穷的梦幻特效,演出显得无比得华丽和完美。 虽然体力不行了,麦尔逊多年的功底还在,时不时一阵狂舞,还是风采不减当年,还是能够激起现场一阵阵的热浪。因为有沈信在,每一次麦尔逊的疯狂之后,总是能得到休息的时间,倒也让这位老天王丝毫不露怯。 在麦尔逊的带动下,沈信也忍不住大秀自己的舞技,那种水准,怕是麦尔逊全盛时期也难以相提并论。这一来演唱会就热闹了,沈信和麦尔逊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竞争的不仅仅是演唱,更是舞技。当然,这竞争是在一种和谐的气氛中进行的,丝毫不让两个人心里有什么疙瘩。而作为观众来说,现场所有人都是大饱眼福,这样热闹而又精彩的场面,实在是难得一见,所以从头到尾,现场气氛一直是维持高温,那尖叫声和喝彩声没有一刻停止。 在沈信和麦尔逊各显身手,各领风骚的过程中,无名英雄秦歌也是花样百出,在观众没有注意到情况下,他一个人把伴奏的效能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境地,不仅仅只是为歌曲的伴奏那么简单,更是迎合着现场气氛作出了种种音乐上的诱导。可以这么说,现场的热闹,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秦歌这个惟恐天下不乱的家伙通过他手里的灵琴造成的。 歌动听,舞迷人,舞台特效更是让人为之目眩,这一场华丽的演出让所有观众都大饱眼福和耳福,大赞值回票价。而不知不觉中,时间缓缓流失,终于到了谢幕的时候。 观众们自然觉得意犹未尽,舍不得演出就这么结束,不过麦尔逊的最后一曲是那么得动听,在听完之后,倒让所有人一下子都不遗憾了。这一首压轴的曲目也是麦尔逊特意准备的,名字叫《你可以》。 说起这首歌的由来,就不能不提到麦尔逊当年黯然退出歌坛的心灰意冷,那时候他可是觉得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可是在沈信到来之后,他不仅在音乐创作上找到了自己的新方向,更在演唱上也突破了自己,这让他重新获得了信心和快乐。正是在这种转变的激励下,麦尔逊一气呵成地创作了这首歌曲。歌曲就是要讲述一个似乎很简单的道理:只要你认为你自己可以,你就真的可以。 和开场时的《我回来了》一样,这首歌贯注了麦尔逊太多的感情,所以唱起来情真意切,分外地引起了现场观众的共鸣。而沈信这个时候不仅是在为麦尔逊伴唱,更与麦尔逊对舞起来,无论是从听觉还是从视觉上,都把演出的效果演绎到了最完美。 一曲终了,彩声如雷响起,沈信和麦尔逊不仅没有停止舞蹈,反而更卖力地舞动起来。尤其是麦尔逊,大概是因为这是最后的演出,不需要再考虑保留体力,忍不住就想和沈信真正地较量起来。 本来已经准备散场的歌迷看到这一幕,不由都伫足观看起来。而在沈信和麦尔逊跳得最高兴的时候,忽然一个不速之客也加入了进来。 这个人当然是秦歌,说是甘当绿叶,到了这最后时刻,看到沈信和麦尔逊跳得那么高兴,他还是没能耐住寂寞,忍不住抱着灵琴就冲了出来。 在秦歌手不停地弹奏下,一连串激情的旋律从琴弦上宣泄出来,更带起了现场的气氛,沈信和麦尔逊更是将自己的舞技发挥到了最高。秦歌不仅弹琴,自己也在跳,不过那舞姿可就显得妖异了许多,和沈信及麦尔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取代了麦尔逊的《你可以》,三人乱舞成为了这场演唱会最后的一个项目,也作为一个经典场面停留在了很多人的脑海里。 第五十八章 回家 这一次的演唱会是成功的,这一点从随后各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就可以看出。不仅报道很多,评论也不少,华丽,豪华,宏大,这些都是用得最多的形容词,轰动得跟克林顿绯闻似的。 从这件事中获得最大利益的首先是麦尔逊,在离开舞台多年之后,他这次复出可谓开门见红,顺利无比。不仅是歌迷重新认识他,同时歌迷也在接受他,在演唱会后,有关他最多的问题就是他什么时候发行新专辑。在一时还得不到答复的情况下,麦尔逊的新专辑已经成了很多人的期盼。 专辑的问题倒很简单,沈信在见麦尔逊前创作的那些歌曲已经足以满足一盘专辑的要求了,只要麦尔逊身体条件允许,马上就可以进行录音。不过麦尔逊毕竟脱离一线很长时间了,短时间内还没有恢复到最好状态,他希望调整一段时间再录音,发行专辑的时间就得压后了。 至于麦尔逊签约等琐碎事情,那是不需要沈信考虑的,在他之前,秦歌已经就这个问题和詹姆斯达成一致了。具体情况沈信不太了解,不过按秦歌的说法,就是双方都很满意,既然这样,沈信也就懒得多理会了。 而对于沈信,麦尔逊倒是马上就把他当成了忘年交,那份热情让詹姆斯惊讶不已,因为他和麦尔逊合作多年,从来没见过麦尔逊对哪个人有过这么亲热的表现。不过沈信倒是很能理解,麦尔逊既当他是事业上的福星,又当他是音乐上的知己,尤其是经历了这么多年之后的低潮能够成功复出,怎能不让麦尔逊对他有深厚的感情呢? 演唱会的成功,对沈信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因为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在圣诞节到来之前,在《车王传奇》上映之前,将公众的目光吸引到了这部电影上来。 在演唱会之前,沈信的美国之行已经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等到演唱会后,麦尔逊声名重起之时,沈信也赢得了更多的关注,而对他关注的结果,就是造成了《车王传奇》未映先红。 等到圣诞节到来的时候,到电影院看电影的人首选的就是《车王传奇》。无论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看电影的人对这部影片的兴趣都是最大,相形之下,同期上映的众多影片就相形失色了。 在这样的市场情况下,《车王传奇》在票房上的大收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光是第一天的票房就创下了新纪录,这也是让人感到有一点点惊讶。 第一天的票房只能说明是前期宣传做的不错,连续一周下来,《车王传奇》一直保持着稳定上升的趋势,这就只能说是电影本身的魅力了。普通公众还不太如何关注,但很多资深评论家都从这一现象感觉到,一部经典影片出现了,而这一次,经典来自遥远的东方。 经典不经典不是吹出来的,要靠电影本身的质量。就《车王传奇》来说,光是选材上已经是很有新意了,不是说他的赛车题材,而是说取材于真实事件,却又能敷衍成一个精彩吸引人的故事,这已经是很高的水准了。 而《车王传奇》的优势还不止于此,影片采取了大量的动画制作技术,由于这样制作的自由度很高,其最后获得的赛车效果,甚至比现场拍摄的录象角度更优越,画面也更让人振奋。这一点当然要归公于秦大导演,他敏锐的感觉总是让他能够找到最合适表现赛车精彩一面的镜头,也成就了这部电影华丽无比的画面。 除此以外,作为男主角,沈信在影片中的表演也是恰到好处,深情和激情的完美结合,使得这个车王形象不仅让人敬重,同时也让人喜爱。 按照评论家的评论,这部电影不仅是一个很好看的故事,更是一个很好表现赛车主题的体育电影,而那将赛车最美丽的一面展示出来的镜头和场面更是华丽到了极点。最后一点大概可以看作是对秦歌的褒奖,让他在看到评论时眉开眼笑,大赞评论者“了不起,连这都能看出来”,引得一片嘘声。 沈信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并没有马上离开,其原因是想和万零多在美国玩上几天。在这个时候,他又成了最悠闲的人,整天游来逛去,实在是难得的惬意。和他相比,无论是刘德华,还是自诩是以事业为重的秦歌,那可都是忙得可以。尤其是秦歌,带着初为老板的锐气,他什么事情也想掺和一下,整天忙得焦头烂额,不过却也乐在其中。 虽然整天忙着玩乐,沈信却也关注着《车王传奇》的情况,看到该影片火暴无比,他心中也隐隐有些得意之情。这份得意和个人荣耀无关,纯粹是出于一个中国人的心理。你们美国人不是自吹是事事天下第一吗?这次我就给你看看我们中国电影人的本事。看着票房榜上那眩目的数字,沈信更多感觉到的是一种反征服的快乐。 足足过了半个月的逍遥日子,沈信这才准备回香港去。在离开之前,麦尔逊特意邀请他去家里做了一次客,当然万零也是被邀请者之一,麦尔逊对她在歌词创作上的才华也是钦佩不已。 这个时候,麦尔逊的新专辑已经上市了,销售得非常好,麦尔逊对沈信的感激之情自然更是增加了几分,也更是热情洋溢,场面可谓热闹无比。 酒足饭饱之后,麦尔逊又和沈信谈起一个计划。新专辑的热卖固然让麦尔逊在经济上大有收获,但他更关注的是音乐上的发展。从沈信的音乐里得到了灵感,同时也让麦尔逊对遥远的中国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很想去看一看。 当然,麦尔逊的看一看并不是那么简单,他其实是想趁这个机会做一次亚洲范围内的巡回演唱。这种事情本来他应该和刘德华或者秦歌说才好,不过麦尔逊是想很沈信一起来做,自然还得想听听沈信的意见。 世界范围的巡回演唱,沈信还没有做过,一听之下也是极有兴趣,当即就答应下来。不过说到时间,沈信倒觉得不用太着急,忙碌了一年,他还想过个清闲的春节呢,要做这件事,也只能等到春节后了。 对于这一点,麦尔逊也没有什么意见,他还需要时间来恢复状态,尤其是体能训练,他原先颓废时不觉得,现在才发现身体垮得厉害,正在积极通过各种手段在恢复呢。 将各自的意见交换了一下,沈信最后和麦尔逊达成了一致,确定了一下时间,这才握手告别。 这次回香港,沈信真是有了回家的感觉,不仅能感觉到家的温暖,更感觉到一身轻松。这是他来到现代社会的第三年了,那种对自己新身份的认可过程已经完成,更难得的是,今年他什么事也没有,更少了感情上的困扰,那种自由的心情,让他差点飞了起来。 回到香港的第一天,沈信就去拜见了他的干妈,也就是刘德华的母亲。刘德华还是那么忙碌,自然是没有太多时间和母亲在一起。沈信此前也是一样,几乎一年都没有见过老人家了,现有了大把的时间,他再冷落老人家就说不过去了,所以第一时间赶去问安。 和刘德华比起来,沈信大概更讨刘母喜欢些,因为沈信可以听她絮絮叨叨说上半天也不烦,其他人就没有这份耐心了。所以,沈信这一到刘家,想出来可就有点难了。不过沈信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对刘母,他也是有着很深厚的感情的。 实在是太清闲了,除了陪刘母之外,沈信其余时间可就是到处骚扰老朋友,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有事忙,高兴起来他就找上门去。沈信这么一闹,倒获得了一致评价:你还真不愧是秦歌的老大,原来他以前那些套路都是跟你学的。这么说完之后,又加上一句:没想到现在秦歌都不闹了,你反而闹了起来,你这老大是不是当回去了? 玩笑归玩笑,沈信的人缘那是没得说,到什么地方也不会受人冷落,这一段时间也是过得很愉快。 春节将近,各大明星都有着繁忙的日程,沈信却是唯一的例外,他唯一的活动是参加“沈信基金”的第二次颁奖,顺便接凤仙回家。老实说,现在沈信疏懒得什么活动也不想参加,若不是因为这颁奖是以他的名义在进行,他甚至想推掉算了。幸好有凤仙在主持,为了让凤仙能结束这件事情,好好过个年,沈信总算是出行了一次。 本来年初刚颁过奖,年底再颁奖并不合适。不过前一次本来就是准备在春节前进行,只是因为没有筹备好才推到年后,这次才符合最初设想。和年初那次的仓促大是不同,这一次的颁奖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得到了提升,赢得了更高的赞誉,“沈信基金”隐隐有了中国人自己的诺贝尔奖的意思。 颁奖之后,沈信马上就和凤仙一起回到了香港。 这个时候,时近岁末,秋真真也很是清闲,加上万零和凤仙,再叫来方容,众多红颜知己欢聚一堂,沈信的家里倒也热闹得很。 至于温馨,沈信也没有忘记,不过他还是没有想到,只是打了个电话,温馨当天就从新加坡飞了过来。温馨不管不顾的性格沈信是知道的,对这情况也只能苦笑以对,不过依他现在的想法,确实是没必要委屈温馨,只要温馨喜欢,想干什么不行?温馨的行为如果让新加坡的唱片公司不满,大可以到天与地公司来,有他沈信在,温馨的歌唱事业还用发愁吗? 在这么温馨欢乐的气氛中,也有不和谐音,那就是不识相的秦歌老想和沈信谈谈合拍一部电影的事情。刚组建了“秦歌工作室”,秦歌可谓春风得意,雄心满怀,他整天想的就是如何大展拳脚,这天一有空就忍不住就来跟沈信谈这件事。 他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沈信此刻心里又哪里容得下其他事情?不等秦歌把话说完,就将他轰出门去。秦歌只能呆呆地看着房门,喃喃道:“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奈何?” 吃一堑,长一智,秦歌也知道这个时候谈这件事不合适,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沈信因此终于落了个耳根清净。 不过这时候沈信其实也不是完全闲着,只是他的心思是放在音乐上,而不是电影上,所以才不想和秦歌多说什么。 虽然只是到了现代社会三年,沈信经历却是够丰富了,也因此引起了他很多思索。尤其是在方容事件之后,他更是养成了思考的习惯。除了对世界的思考之外,沈信更考虑的是如何通过音乐把自己的这种思考反映出来。 在这个时候,流行音乐已经不足以容纳沈信的思考了,他的目光也因此转向西方音乐当中的王者交响乐。交响乐当然不是一件简单事,所以沈信也只是处于筹备当中,还不敢动手操作。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沈信是光想不做,他的工作更多是在脑子里进行,听各大经典交响乐,整理自己思考的成果,这都是塞满他脑子的事。 在音乐方面,沈信倒是不需要什么人来帮助他,他只是偶尔就某些问题征求一下秦歌的看法,吸收一点不同意见。而在思考方面,他最大的助力是来自万零。 万零的学识沈信在美国已经完全见识到了,这时候他思考的问题又不是和什么人都可以谈论的,于是万零就成了他最好的谈论对象。万零的表现也没有让沈信失望,总是能给沈信新的启示,在她的帮助下,沈信创作的轮廓越来越清晰了。 不过即使这样,在春节前沈信还是没能开始创作的脚步,也就只是个大概的构思。 而当春节到来的时候,沈信更是把这件事也抛在脑后,美人恩重,他确实是难以再想及其他了。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当沈信发觉这是他有生以来过得最快乐的一个春节时,他的心里只有幸福的感觉。 第五十九章 影帝 春节过后,幸福的感觉对沈信来说不再是那么不可思议和新鲜了,似乎已经渐渐变成了最正常的状态,他也渐渐习惯了这一切。当然,这样的状态并不会让沈信厌倦现在的生活,相反,正是因为幸福是每时每刻,让他对现在的生活无限眷恋。 在心理状态有了极大的转变后,沈信终于有时间考虑他创作的事情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对自己的挑战,沈信既慎重又乐观,在没有任何人知情的情况下,他一个人埋头开始创作起来。 尽管对这工作的难度早有预料,不过当沈信真正开始着手之后,才发现那难度不是一般高。但也正因为这样,沈信对这件工作的兴致也是前所未有的高。将自己的思考和想要表达的东西系统地整理之后,沈信先大致确定了音乐的框架,在他感到这框架能让自己满意之后,他才开始就细节进行精雕细凿。 这精雕细凿的工作是一件很漫长的工作,首先是因为音乐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工程,其次也是因为沈信对自己的要求更高,务比要做到尽善尽美。和以往那些作品不同,这一部作品确实让沈信感到很是费神,不仅仅是每一个细节都要做好,而且要考虑到整体的风格和结构,让沈信第一次感到有点有力无处施。 而就在沈信的创作还处在刚上轨道的时候,他的忘年交麦尔逊来了。算是履行前一年的约定,麦尔逊在春节过后没多久就来到了香港,和沈信就联合巡回演唱会的事情进行商讨。 这一次的巡回演唱会倒是不用沈信操心了,天与地公司现在是人才济济,且沈信和麦尔逊都是公司大牌,刘德华先就对这件事情十分关心,专门挑出最优秀的人员来筹备这次的活动。 因为少操筹备这份心,沈信在筹备期间还是过得很悠闲,除了和麦尔逊等参加排练之外,其他时间还是忙于他的创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麦尔逊的状态已达顶峰,比他当年最风光的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说到艺术上的触觉和把握,他更是比那时候更完美。这一点表现在排练中,便是没过多长时间,他和沈信的配合以及个人在舞台上的表演都达到了很完美的状态。 一切就绪后,沈信和麦尔逊的巡回演唱会首先在中国展开了。风头正劲的沈信和东山再起的麦尔逊,光是这个组合已经有很大的号召力,他们的巡回演出自然掀起了一股让所有艺人羡慕的热潮。 演唱会是成功的,沈信在自己的创作上却遇到了难题,这难题不是没有新鲜的构思出来,而是他的思维太活跃,构思太多,在糅合成整体时却遇到了困难。从单段的旋律来看,每一段都是很优美动听的,不过要把它们完美地结合在一曲交响乐中,却是达不到天衣无缝的境地。 这情况让沈信和苦恼,不过却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这些灵感大发时的作品可以作为单曲发行。 可以这么说,沈信在他最看重的交响乐创作方面没有什么进展,但在他现在并不如何太在意的流行音乐方面,他的作品却是丰富得很。尽管如此,沈信还是没有自己出专辑的意思,最关心最重视的工作没有进展,他没有这方面的心思。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摇身一变,变成了音乐制作人。这角色倒也不是他有意为之,只是他每有新作品就会让自己的朋友们先听为快,而当得知他自己没有利用这些音乐的想法,他的作品变被大家瓜分殆尽。 在这方面获益最大的是麦尔逊和苏珊,沈信的作品数分给他们的最多。这倒也是可以理解的,无论是麦尔逊还是苏珊,他们的事业都处于很关键的时刻,确实需要这样优秀的作品来奠定基础,沈信明白到这一点,自然会对他们另眼看待。 不仅仅是将创作的乐曲拱手送人,沈信好人做到底,连编曲之类的工作也包揽了。这个时候,他可就是不折不扣的制作人了,连最后的录音工作,也是在他的把持下完成的。 沈信这么做,也是因为他突然明白到他自己的欠缺,他在音乐上的天赋毋庸置疑,不过说到经验,尤其是在创作大部头的音乐作品方面,他还欠缺很多。正是因为这样,他的大局观相对来说就是最弱的一环,而要弥补这一点,就只能多做多练了。明白到这一点,沈信马上就投入了行动当中,自己专辑没有出,为人作嫁倒是不少。 效果是很明显的,当沈信一手操办了几盘他人的专辑后,他在对音乐的认识和技术上的进步都更上一层楼了,这个时候他再来操作他的交响乐,顿时有了一种得心应手的感觉。 除了在音乐上的进步之外,沈信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和看法也在发生着变化,当他的思考和与万零的交谈的结果在他思想里沉淀下来之后,他的音乐也因此多了一份凝重,多了一份深沉。作品渐渐成型时,已是一部大气磅礴的作品。 先是和麦尔逊在中国的巡回演唱会,接着就是担任制作人为他人制作专辑,这一阵子忙碌下来,已经是好几个月过去了。这个时候,沈信参加了一部电影的拍摄,那就是《银河英雄传说2》。 参加演出的还是原班人马,导演自然还是诺曼。不过这一次诺曼可是谦虚得可以,不仅没有了最开始时的跋扈嚣张,居然还邀请秦歌担任他的助手。通过《车王传说》,秦歌算是让所有业内人士都领教到了他在导演方面的才华和功底,作为对秦歌最熟悉的导演之一,诺曼是不会放过这个和他交流提高的机会的。 秦歌倒一点也不客气,当仁不让地就以第二导演自居,对任何事情都要指手画脚一番,不过他一般说得都很有道理,更是不缺乏创意,别人也知道秦歌为人一向如此,倒也乐于接受,并不和他斤斤计较。 有了秦歌为助,诺曼在工作上可就轻松了许多,不由整天都把秦歌挂在嘴上,对其赞不绝口。而初次见面时秦歌的无礼更是被他一次次提起,自鸣得意地说自己那时候就看出秦歌的不凡,要不然怎么会对秦歌那么客气? 由于所有人都是第二次合作了,拍摄起来事半功倍,进度快得不得了。不仅仅是速度快,比起第一部来,影片的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首先是导演方面,诺曼的经验和稳重加上秦歌的无限创意,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组合,那效果绝对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而在第一部当中最让人称赞的电脑特效方面,经过了《车王传奇》中近乎完全采用特效的磨砺之后,典娆在这方面的表现更是让感到高山仰止。其他方面且不论,光是在这方面居然可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已经让这部电影显得卓越不凡了。 而说到演员们的表演,那也是更见功力,比第一部的配合更默契,每个人的个性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表现。 有了这么多方面的进步,这部影片一杀青,所有人对其前途都是有着极大的期望和信心。尤其是诺曼,更是慨叹拍摄第一部的时候没有这么成熟的队伍,不然的话,那部电影完全可以拍得更好。不过慨叹归慨叹,诺曼倒也没有太多伤感,眼前这结果是这么美好,一切负面的情绪都不会有存在的理由。而且象这样的三部曲作品,一部比一部好才是正道,毕竟考虑到作品一长,就很难吸引人了,不要说退步,光是没有进步已经是失败了。 在《银河英雄传说2》制作完成时,沈信的交响乐创作也已经进入了最后阶段,一切顺利,沈信的心情快乐无比。而就在这个时候,还有新的好消息传来,那就是他得到了本年度奥斯卡颁奖晚会的邀请。 这个邀请不仅仅是因为沈信作为艺人的名气,更是因为他的作品《车王传奇》。沈信的身份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艺人或者明星那么简单,更是诸多奖项的有力争夺者。 在沈信入围最佳男演员的同时,《车王传奇》也入围了包括最佳影片在内的诸多奖项,这让沈信在未出行之前已然得到世界范围内的瞩目。作为沈信去美国的同伴,秦歌也是春风得意,因为他也是大热门之一,不是演员,却入围了最佳导演。 美国沈信不是第一次去了,不过这一次却是最轻松的,当他和秦歌在美国着陆后,不由大叹世事无常,当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是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 沈信的行程可谓隐秘,不过还是难逃场面宏大的欢迎会,这是因为麦尔逊已经事先把风声放出去了。在结束了与沈信在中国的巡回演唱会后,麦尔逊马上在沈信的帮助下推出了自己复出之后的第二张专辑,同样是畅销无比。有了连续两张专辑的好成绩,麦尔逊的复出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因为他不仅在当今竞争激烈的歌坛站稳了脚跟,而且隐隐有超过所有当红男歌手,重新成为美国歌坛一哥的势头。 不要说麦尔逊年纪已经不小,就是最巅峰的歌手要达到这样的高度也是很难的,麦尔逊深深知道这一点,自然对沈信更多感激和敬重,简直要把沈信当成他的恩人。正是出于这样的心理,虽然沈信自言不想太招摇,但麦尔逊还是为他安排了最高规格的接待会。以麦尔逊现在在美国的号召力,这样的场面实在是够浩大的。 当然,这其中也有着沈信自己的原因。去年的f1冠军和《车王传奇》创造的一个个票房纪录历历在目,知道沈信要来,美国媒体已经是摩拳擦掌,严阵以待了。 一到美国就是大场面,沈信想要低调行事的目的是达不到了,不过麦尔逊也是一番好意,沈信倒也不好多说什么。 其实这倒也怨不得麦尔逊,即使没有他来这一手,沈信的美国之行也必然引起极大的风暴,其关键处就在于他和他的电影《车王传奇》都是奥斯卡上的大热门。 一阵喧扰之后,奥斯卡的颁奖日期终于到了,在这个欢庆的日子里,沈信和《车王传奇》成了最大的赢家。 早在最后入围的消息出来之后,沈信和《车王传奇》就已经是热门中的热门,不过他毕竟是来自中国,在美国这样妄自尊大的国家里,在奥斯卡颁奖上能够得到几项奖,能够得到什么奖,那是谁也没有把握的。所以,当沈信和《车王传奇》连夺重量级奖项后,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不仅仅是其他人,沈信自己也很吃惊。说他没有得奖的想法那是不可能的,不过倒也不敢期望过高,美国人的自负和排外他是知道的,结果居然是大获全胜,也难怪他会想不到。 在颁奖一开始,所有人都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样,《车王传奇》虽然连连获奖,不过都只是一些技术性的奖项,并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而说到这些奖项让《车王传奇》得去,其实也很自然,因为这部电影和以往的电影有着极大的不同,光是那些创意已经足以得到这些奖,更不要说在艺术上来说也是很完美的。 不过等到《车王传奇》荣获最佳电影的时候,所有人就都感到大跌眼镜了。无可否认,《车王传奇》确实是去年最火的电影,可是能够得到最佳电影的奖项,却也太出人意料了。对于这一点,专家们自然有特别的看法,在他们看来,这是一部艺术性和商业性完美结合的作品,在导演手法和制作手法上都对所有电影人有着极大的启发,实在堪称是里程碑式的作品,不得最佳实在是说不过去。 而正因为《车王传奇》有着这么大的意义,作为它的导演,秦歌获得最佳导演也就显得顺理成章,并没有再引起太大的轰动。 而沈信自己也没有空手而会,不仅获得了最佳配乐,而且在个人最高荣誉上,也没有让最佳男演员的桂冠旁落。 这是一个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结果,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现场欢呼声如潮而来,顿时成了欢腾的海洋。 而沈信上台领奖的翩翩风度,更是让所有人感到着迷,成为了第二天各大媒体最热门的花边。 沈信不是不激动,不过他控制得很好,依然保持着一贯的有礼和潇洒,在他的影迷看来,光是领奖时的表现,已经完全配得上这个奖项了。 沈信的激动并不是因为他自己的荣誉,在他看来,如果说艺术需要人承认和欣赏的话,他绝对不会把得到奥斯卡奖作为目标,他并不认为这个奖就是一个艺人追求的最高目标。不过话说回来,现实毕竟是现实的,既然大多数人都把这个奖项作为最高,那么得到它倒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好处不是沈信一个人获得了荣誉,而是通过这个事件,中国电影在国际上的地位将因此有极大的提高。 或许这样的提高还需要时间,但至少在提升中国电影人的信心上,那效果可谓是立竿见影。在现代社会呆了这么长时间,沈信深深感觉到,中国人不缺乏天赋,不缺乏能力,却因为近代以来的屈辱历史而不够自信。沈信觉得自己的得奖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中国人自信起来,这才是他最感骄傲和激动的。 只要有了自信,再加上团结,中华民族将是世界上最有创造力和生命力的民族,沈信深信这一点,在领奖时想到的也是这一点,眼望前方,他仿佛看到中华民族光辉的明天。 第六十章 乐在红尘 奥斯卡上的大获成功在外界看来是沈信事业的新高峰,但沈信自己却对这个成就并不如何在意,在他看来,他真正事业的开始,是要看他创作完成的交响乐。 在交响乐创作完成并递交到维也纳后,沈信迫切地等待着那边的答复。在这期间,沈信满心都是激动和幸福,他终于可以开始自己真正的生活了。 真正的生活,是的,这是沈信自己真实的想法。在此之前,沈信的生活可谓多姿多彩,但并不完全是沈信自己想要的。首先是感情方面的坎坎坷坷,不仅让沈信经历了磨难,更一度让沈信对生活失去了兴趣。其次就是让他名声大振的几次大行动,那也不是沈信自己想要的。日本事件,那是为了给杨天出气,是为了让杨天了断和日本人的恩怨。f1冠军,那是唐子凡的梦想,沈信只是为了让好朋友有机会圆梦才参加的。而此前在娱乐圈的发展,其实也是为了让刘德华能够重振香港电影雄风。 说沈信对这些完全没有兴趣,那是不对的,不过沈信在做这些事情时,其实更大的原因是为了帮助这些好朋友好兄弟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那也是确实的。在沈信来说,这些方面的成功都不是他自己最渴望的,只是那时候他对自己的未来还没有明确的方向,一方面为了朋友情意,一方面也是出于兴趣,沈信才做出了这么多事情。 现在不同了,经过了这么多事,沈信终于把自己的方向完全确定下来了。在所有的爱好当中,沈信发现音乐还是他的最爱,也是他最擅长的。如果一定要让他选择的话,他一定会选择音乐,而即使不用选择,他在所有事情当中,也还是把音乐当成了首选。 如果说以前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帮助他人实现梦想,从现在开始,沈信将更多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这部交响乐就是他迈出的第一步。正是因为这部交响乐的成败对沈信意义重大,沈信的迫切也就可以理解了。 沈信这部交响乐的名字叫做《梦》,是他在结合自己的经历以及和万零一块研究过世界历史之后产生的,表达的是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认识以及对未来的想法。既然名字是《梦》,也就说明沈信对这个想法并不是很确定,不过认真说起来,谁又能对未来有着完全明确的看法呢?即使有,也只是一个梦,能不能实现,谁也不知道。未来的不确定性或许正是人生最有意思的地方,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可以对未来有着自己的憧憬或者是悲观。沈信所做的,也只是把自己的这样一种想法通过音乐表现出来,无论如何,如果所有人都能接受他的看法,或者至少是受到他看法的影响,那在沈信来说已经是最大的满足了,沈信相信,如果真能做到这一点,世界将是一个很美好的世界。 沈信的等待并没有多久,他从美国载誉归来没有多久,维也纳就传来了消息,邀他去参加专门为他准备的交响音乐会,将由世界上最负盛名的交响乐团来演奏他的作品。 这个邀请对于正翘首期盼的沈信来说不亚于久旱遇甘霖,他一下自就兴奋起来。他高兴的样子幸好没有让秦歌看到,不然的话,恐怕他马上就要被秦歌列为没见过世面之列了。 兴奋归兴奋,沈信对于他第一部作品能否成功还是抱谨慎乐观的态度,因为他的目标不仅仅是让专业人士认可,更想让他的作品有更大的影响,能够让普通人也受到感染。而且这一次的表演并不是沈信自己来做,而是由交响乐团来做,也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因为那就意味着沈信不能靠自己的异能来让音乐的感染力达到最高,只能完全靠音乐本身的魅力来感染人,这是一个全新的挑战,沈信自己确实也没底。能不能完全靠着音符的力量达到传递自己思想的效果?沈信在疑惑,在等待。 交响音乐会前,沈信来到了维也纳。再次站在多瑙河畔,沈信想起当日自己在这里发下的誓言,不由百感交集。是的,他又一次来了,也是抱着用音乐征服的目的,不过能不能做到,却还是要等实践来证明。 音乐会还没有开始,沈信还得继续等待,不过维也纳的热闹景象,倒是给了沈信极大的信心。这个音乐会要举办的消息一传出,马上就从世界各地来了不少人,一方面是来旅游,一方面却是因为这是演奏沈信第一部交响乐的音乐会。 在传媒异常发达的现代社会,沈信的唱片早就发行到了世界各地,并且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很多人眼里看来,沈信之外似乎就再没有音乐了,听过沈信的音乐,别人的音乐都味同嚼蜡,一听到沈信居然有交响乐作品问世,马上就蜂拥而至了。 这样的场景,即使在维也纳这样的城市也是不多见的,在警察为突然来了这么多人,为保安工作大感头疼的同时,维也纳的商家倒是乐得眉开眼笑,他们的生意可是一下子好了许多。 结果虽然还不敢确定,但至少在音乐会前,人气是足够高了,这一点从黑市上音乐会的门票价格就可以看出来。如果单从商业角度考虑,这场音乐会绝对是很成功的,能够从一场音乐会上获得这么大收益,实在是不多见。 音乐会的日子终于到了,沈信也静静地坐在观众席上旁听着,他也很想知道,当由专业的交响乐团来表演时,他的《梦》会是什么样的。 演奏开始了,似有声似无声,一阵庄严肃穆的气氛顿时笼罩了现场。按照章节顺序,沈信这部交响乐表现的是整个人类的历史进程,那庄严肃穆的气氛,正显示着世界从没有生命到生命诞生的过程。 就是开场这一下,就把所有的人震撼了,或许他们还不了解沈信创作的意图,但光是那种纯音乐的感受,已经让这些人感到音乐的力量。沈信听到这里,不由闭上了眼睛,至少在开场阶段他做到了,他确实可以完全通过音符的力量来影响感染人。这是一个音乐家的最高境界,标志他已经完全可以通过音乐这种特殊的语言来表情达意,即使是沈信,在达到这样的境界后,也是情难自禁。 演奏在继续,所有人似乎都在音乐的感染下进入了漫长的历史迷宫,从无生命到有生命,从低等级生物到人类的诞生,一切都通过音符表现出来,听众们似乎似乎通过听觉代替视觉,正在看着一部有关人类进程的影片,并且深深被那场面所震撼和感动。 循序渐进,音乐声越来越响,也越来越影响到每一个现场的人,他们都已经陷入到了音乐所营造的氛围中不能自拔了。象真正的历史一样,音乐终于进行到了现代部分,虽然只是声响,却让听到的人能感受到现代社会的一切,既有丰足生活的美好,也有种种不应该有的丑恶。在这一章节里,既有对丑恶的鞭挞和否定,也有着深沉的反思,音乐声中,每个人都陷入了沉思: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类应该何去何从? 交响乐的最后一段,也就是沈信这部交响乐的精华所在,充分体现了《梦》这个主题。对于未来的社会,对于人类的发展,沈信是不可能提出确定的蓝图的,因为那要靠所有人努力才能达到。不过沈信的天才就在于,虽然他不能给所有人一个确切的蓝图,他却可以通过音乐勾画出一个美好世界的图景。 在这一段音乐中,沈信把自己在音乐上的才华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梦如幻,充分表现了梦想的美好,让所有人都沉迷在那虚幻的世界里。 这样的目的正是沈信想要的,只有当所有人都心存美好时,世界才可能变得很美好,而他的音乐,就是要传递给人们这样的信息。 演奏在悦耳的音乐声中结束了,不过现场一时间还是鸦雀无声,余音袅袅,所有人都还在回味,都还在沉思。 时间不长,原先静至落针可闻的音乐会现场终于有声音了,而且在一开始零星的喝彩声后,马上就汇聚成了山洪海啸般的巨大声浪。在这样热烈的气氛当中,沈信也被邀请到台上去谢幕。 沈信站到台上后,现场的声响就更大了,那些人亲眼看到创作出这部音乐的年轻音乐家,更是不遗余力地大声叫喊着,那些本应该在歌星演唱会上出现的热闹场面,在这种严肃的音乐会上终于也出现了,而且经久不息。 沈信看着眼前这一幕,心情也激动无比,他终于可以肯定地说,对于未来,他现在有着很确定的看法,世界是可以越来越美好的,这一点,从眼前热烈的一幕就可以预见。 当然,世事难预料,未来还是很难确定的,沈信的梦想尽管很美,但说不定最后也只能证明是一个梦。这一点沈信知道,不过他并不在乎,因为这正是让他眷恋红尘的一个方面。 来到现代社会是一个意外,而让他留下来的是人世间种种让人感动的情感,知己深情,儿女柔情,一切都让他欲走难离,而更让他对红尘一切感到很有兴趣的是,在这个世界,未来是不确定的,每个人都可以尽情地做梦,并为这个梦而努力。或许一切最终只能是虚幻,但红尘有情,红尘有梦,这一切已经让沈信感到很美了。 音乐会极其成功,并引起了巨大反响,不仅资深音乐家给了沈信这部作品极高的评价,誉之为数百年难得一见的经典大作,更在普通人当中获得了很大的影响。根据很多人所说,他们以前是不听这种严肃音乐的,不过沈信的作品是一个例外,那种直达心底的音乐穿透力,让他们听过一次就爱上了这部作品,并且百听不厌。 这一切让沈信感到很满意,不过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个开始,他还要继续操着这个方向前进,他还想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在他看来,这就是他生存的意义和目的,也是他最大的乐趣。人生继续,梦想继续,这似乎已经是最美好的生活了。 沈信是快乐幸福的,他身边的人也一样。首先是他的几个红颜知己,在经过一系列的感情风波后,现在在感情方面,沈信和她们的关系都已经很稳定了。秋真真还是在当她的演员,没有了秋静的负担,她现在更多是把演艺事业当成一种爱好和乐趣,在这样的心态下,她佳作不断,女明星中一枝独秀的态势无人能撼。温馨也还是当着她的歌星,同样也是保持着自己事业的高峰,在流行乐坛上,她的名字永远有着极高的号召力。而说到方容,在经历了植物人的生涯之后,经过修炼,不仅完全消除了受伤带来的疤痕,更因此成为了一个高手,美女督察在香港警界有着让人不敢直视的威名。 当然还有凤仙和万零,这个时候,由于沈信基金的名声越来越大,工作也越来越多,凤仙已经完全把这个基金当成了自己的事业,而且能够为沈信做事,也让她整天都生活在幸福当中。对凤仙,沈信始终是有着很特殊的感情,对她的工作情况也是分外关注,知道基金事务多,便为此另外增加了许多人手,不让她太过辛苦。而说到万零,则是和沈信走得最近的,因为无论是为沈信做词还是写电影剧本,都是和沈信的工作息息相关,她已经完全进入了角色。 秦歌和典娆也同样很快乐,或许是因为不想沈信想得那么多,他们的快乐更是单纯。秦歌的大亨梦想也在实现中,秦歌工作室自成立以来颇推出了几部另类却很优秀的电影,一下子就把名气打响了。秦歌本来就有“怪才”之名,现在这名气更是不胫而走,成为业内最受瞩目的新晋导演和出品人。 而且秦歌并不以此为满足,其他方面也干得很出色,他的工作室简直就是公司中的独立王国,所有事都是他独行独断,很是过了一把老大瘾。而说到刘德华,本来就已经做好放手的准备,现在秦歌干得有声有色,他更是乐得清净,丝毫不管秦歌的所作所为,与他相安无事。 典娆还是没有什么固定职业,不过忙碌却一点不比其他人差,不过现在有了秦歌这个大助手,即使再忙,也不用担心,她其实也是乐在其中。 一切都很美好,沈信也懒得想及那在现在看来还很遥远的未来,尽情享受人生的每一天,同时做着自己个人的梦,沈信期望这种生活能一直持续下去。或许有一天,这种生活会结束,但在那之前,梦且先做着吧。 (全书完) 第一章 通灵肥猫 黄昏,已近黄昏。 在峨眉山深处的一面悬崖峭壁上,却正有一个人影在闪动。 身形灵动无比,此人不像普通的攀岩高手那样步步为营,而是纵跃向上,每一跃都足足上升十米开外,随便在哪个突出的部位一点,马上又继续上升。 眼见得离悬崖顶端只有三四十米了,峭壁向上却是光滑如镜,再无一处可以借力。 不过这却难不倒此人。 早早看清楚这一点,此人在最后一个落脚点纵身跃起时,手中已经多了一个带着几十米长绳子的飞抓,人在空中,只手腕一抖,飞抓便稳稳地飞向悬崖之上。 飞抓落地生根,此人随即沿绳而上,伸手矫捷如猿猴,很快便来到了悬崖顶上。 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此人转头看着深不见底、云蒸雾罩的悬崖下方,回想一路坎坷,不由得感慨万千。站直了身子,他对着悬崖下面就是一声大吼:“他奶奶的,我终于上来了!” 夕阳如血,正好照在此人身上,原来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虽然身形略显削瘦,不过少年的身姿也因此更显挺拔,一身运动装,加上头上也只留着短短的头发,让少年显得分外精神。在他俊俏的脸上,最引人注目的是灵动无比的双眼,让他看上去聪明又伶俐。 少年名叫沈知乐,是来自香港的游客。不过他既没有跟旅行团,也没有找导游,还专门挑偏僻的地方去,一直转到下午,实在无路可走了,他就发狠直接攀越了这似乎高不可攀的悬崖。 有能力攀越这悬崖,沈知乐当然不是普通人,他其实是一个修真者。不过他这个修真者和传说中的修真者可不一样,不是在灵气充足的洞府福地修练,而是从小在香港长大,除了修练,日常生活和普通的中学生没两样。 他修真的师父是他的老爸,师承一个叫“天音宗”的门派,讲究的是以乐入道,修为的过程就是对音乐的感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要能将天音宗的心法修练入门,其在音乐上的水准就堪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演奏大师。 不过沈知乐却是天音宗中的异类,虽然在天音宗心法的修练上也颇有成就,但他对普通的修真法门却更感兴趣。 这也是由于他天生体质特异。 修真者收弟子的时候,都会先看他的先天体质,也就是看他的先天元气中五行的成分。一般来说,普通人都是五行混杂,且五系程度参差不齐,元气自然不纯,即使修练也修练不出成果。如果有人五行中某系在元气中很突出,元气纯度很高,那他就是天资过人,很容易修练出成就。 沈知乐却是个例外,他五行俱全,元气特别精纯,或许是因为五系太均衡,所以他的元气修练出来就奇怪地分为五个分支。 修练的过程,无非就是通过先天元气形成的内循环和外界宇宙沟通,吸引天地灵气强化自身。 经过修练之后,沈知乐形成的内循环也和一般修真者不同,不是一道真气的单循环,他是五道真气重叠的复合循环。 这种奇怪的现象他老爸也解释不了,也让沈知乐心里一直存着个谜团。 古怪归古怪,这奇特现象却给沈知乐的修练带来了特别的好处,那就是他功力的增长特别快。 一般来说,体质侧重五行的哪一系,就比较容易感受到哪一系的灵气,感受强度的程度不同,吸收的速度也就不同,天资上的差别造成修练中的差距,原因正在于此。 沈知乐的情况却是特殊,因为五系平均,一入门沈知乐就能同时能够感受到天地间所有五系的灵气,这让他在同样时间的修练过程中,可以吸收到别人五倍的灵气,功力增长的速度自然过人。 在修练的过程中,沈知乐还发现一点自身的奇特之处,那就是他的意念力量天生过人,而且随着修练过程越来越强。最开始,他只是不经意时能用意念挪动一些小件的物体,渐渐的他居然能够有意识用意念搬动百斤以上的东西了。 发现了这个类似特异功能的能力,沈知乐可算找到好玩的了,没事就乱搬东西,没东西好搬,他就搬自己。随着功力的增长,他渐渐可以将自己在方圆十米左右随便转移。能够攀越这座悬崖,也正是靠他这种能力。 十六岁的年龄,正是好动好玩的年龄,因为心中一直有个谜团,又没有人可以讨教,所以这次暑假沈知乐就动了到峨眉山探险的念头。 期望能在这个传说中的修真圣地找到为他指点迷津的人,沈知乐谁也没告诉,就一个人偷偷跑来了。也正是有这个期望,才让他在无路可走时下决心攀越了这座悬崖。 发泄了一通,沈知乐这才转头打量悬崖上的形势。在他面前,是一片密密的树林,连条羊肠小道都没有,看来是人迹罕至了。 不过悬崖都爬上来了,还能被一座小树林挡住吗? 沈知乐自得其乐地一笑,把飞抓收了起来。 看似身无长物,其实沈知乐有一个随身携带的道家法宝百宝囊,是他老爸给他的。虽然容量不算太大,但也堪比一个小型仓库,装他所有的探险用品绰绰有余,极大地减轻了他的负担。 稍事休息,沈知乐马上开始意念移动**,从树顶上一路跳了过去。 树林尽头,又是一座陡峭的山坡,荆棘丛生,还有不知名的野花野果遍布。不过比起沈知乐攀越的悬崖,这山坡落脚点既多,高度也差得远,可以说是毫无难度,沈知乐只要小心不要掉到荆棘丛里就好。 表演式的,沈知乐以一连串优雅的跳跃动作完成了下坡的过程。只可惜没有评委,不会有人给他亮牌给高分。 落在实地,沈知乐才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山谷,对面也是一面陡峭的山坡。 拿出随身携带的gps,上面显示也没有,手机也同样没有信号,沈知乐精神顿时一振,看来,真的是到了修真者的地盘了,不然不会有这么诡异的事。 将gps和手机都收起来,沈知乐开始悠然地在山谷中散起步来。 山谷很幽静,到处都是奇花异草,连空气里都带着一种幽幽的香气,在夕阳的照耀下,宛若一副美丽的图画。 转过遮挡视线的树木,沈知乐看到了一个由山泉形成的大水潭。而在水潭上,沈知乐居然看到了一只肥猫。 全身雪白,身体圆滚滚的,这只肥猫看上去憨态可掬,十分可爱。此刻它正驾着一个用细树枝扎成的小木筏,全神贯注地做着一件很符合它身份却又很奇特的事情:捕鱼。 像人一样站立在木筏上,肥猫两只爪子握着一支拇指粗细的树枝作为撑篙,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水面,时候突然将撑篙刺出,收回来的时候撑篙上就多了一条活蹦乱跳的鱼。 一把将鱼抓过来,肥猫就是一阵撕咬吞咽,然后,鱼就只剩一副完整的骨架了。接着,将鱼骨随手一抛,肥猫就继续进行它的狩猎了。 可以看得出来,它能保持这个身材,水潭里的鱼是功不可没。 沈知乐看得呆了,这么聪明通灵的猫,他可从来没见过。大概也正是要这么灵气十足的地方,才能养育出这么通灵的动物吧。沈知乐深深感到他将峨眉山探险作为暑期首选项目是正确的。 在沈知乐的凝视下,肥猫也感到了外人的闯入,一下将撑篙横在胸前,做出很戒备的样子。 沈知乐连忙善意地一笑,举起了双手,示意自己绝无恶意。 不知道是沈知乐和善笑容的效果,还是肥猫察觉到沈知乐毫无威胁,在最初的紧张之后,肥猫又自顾自捕鱼去了。 看见肥猫又抓了一条鱼啃了起来,沈知乐才想起自己也一天粒米未进了,肚子正咕咕直叫。 在靠近水潭的草地上,沈知乐利索地搭起了一个烤肉架,然后手指一搓,从手指尖冒出的火苗立即将收集铺好的枯枝干草点燃了。这也是沈知乐特别的地方,五系入门的小法术他都能使用,搓个小火苗是很简单的事,他甚至经常用这一手给老爸点烟。 将火堆生旺,沈知乐来到水潭边,笑着对肥猫打个招呼:“嘿,哥们,给我条鱼好吗?”无错不跳字。其实他自己带有食物,不过他很想借这个机会和这只通灵的肥猫拉拉关系。 早在沈知乐生火的时候,肥猫已经停止了捕鱼,眼珠子随着沈知乐的一举一动而转个不停。看见沈知乐过来跟它说话,肥猫只是狐疑地看着沈知乐,没有其他反应。 “给、我、一、条、鱼!”沈知乐一边说,一边做着手势。 谢天谢地,肥猫终于懂沈知乐的意思,虽然不知道他要干,还是很爽快地扎了一条鱼上来,抛给了沈知乐。 从百宝囊中拿出一把瑞士军刀,沈知乐利落地将手中的鱼开膛刮鳞,又用潭水清洗了一番。为了这次探险,沈知乐可是专门下了功夫的,各种野外用品齐备不说,还专门参加了野外生存训练,野外烹饪算是他的一个强项。 回到火堆旁,沈知乐将鱼小心地剖成两半,用一个小刷子将各种调料小心地刷在鱼身上,然后放到烤架上去烤。 潭水冰凉,所产的鱼自然脂肥肉厚,只一会儿功夫,已经是油脂四溢,发出诱人的香味。 一直很好奇地观察着沈知乐举动的肥猫,被香气所勾,不自觉地就将小木筏靠在了水潭边,望着架子上的烤鱼馋涎欲滴。 “来呀,一块来吃!”沈知乐招呼肥猫。 肥猫眼珠子骨溜溜乱转,显然内心有点天人交战,不知道该不该接受沈知乐的邀请。 最后,终于没能抵过烤鱼的魅力,肥猫将手中的撑篙一扔,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了火堆旁。 一边咽着唾沫,肥猫一边将视线在沈知乐和烤鱼之间移来移去,似乎在迫不及待地催问:好了没有? 鱼终于好了,沈知乐将一半分给肥猫,自己拿起另一半就狼吞虎咽起来,一天没吃饭,他真有点饿坏了。 肥猫却还有点犹豫,拿着烤鱼,先嗅了一嗅,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咀嚼两下,肥猫的眼睛突然亮了,三口两口将口里的鱼肉咽下,对着剩下的烤鱼狠狠就是一口,那吃相,比之沈知乐也不遑多让。 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手中的烤鱼消灭,肥猫转身就跑。 沈知乐有点莫名其妙,视线连忙紧随着肥猫,只见肥猫已经登上小木筏,冲到水潭中央去抓鱼了。这次肥猫可不是随抓随啃了,而是在木筏上放好了一堆,很快就带着战利品向沈知乐敬献来了。 看着肥猫期盼的神色,沈知乐不禁哑然失笑,这肥猫,很难让人感觉到只是一只猫,更像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惹人疼爱。 又找来一些干树枝,将火堆扩大,在一阵忙碌之后,沈知乐将所有的鱼都一下烤上了。为了控制好火候,沈知乐不时转动烤架,忙得都有点坐不下来了。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回头看时,沈知乐惊讶地发现,肥猫已经学着他的样子,在有模有样转动着烤鱼了。 “这家伙,还真是通灵啊。”沈知乐暗暗感慨。 当肥猫拿着烤好的鱼又开始大吃特吃的时候,沈知乐忽然想起自己在山下买到的五粮液酒。此地此景,岂能无酒?本来是准备带回去给老爸的,现在就先拿来自己喝吧。沈知乐拿出酒倒满一个茶缸,很豪气地仰脖就是一大口。 以前没怎么喝过酒,沈知乐这一口喝得有点大,一下觉得头晕乎乎的。不过感觉真不错,似乎人都轻飘飘地要飘到天上去了,真的是“飘飘欲仙”。 对沈知乐的一切举动都很好奇,肥猫甚至都停止吃鱼,直盯着沈知乐手里的茶缸看。 “来一口?”沈知乐有些不怀好意地将酒递给肥猫。 肥猫闻了闻,似乎对酒味还很有好感,也学沈知乐一下就是一大口。 这一口酒一喝下去,肥猫的眼睛顿时就红了,刚将茶缸放下,它就一头栽倒在地。 “你没事吧?无错不少字”沈知乐急了,肥猫真要出点事,他还不得后悔死?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他已经觉得肥猫像自己的家人一样了。 可惜他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刚一站起来,就是一个趔趄,顺势一个跟头就栽了下去。 肥猫这时倒是站起来了,迷迷瞪瞪地朝沈知乐走来,身体晃晃悠悠,像是在打醉拳。没走两步,一歪身子又倒下了。 沈知乐看出肥猫无碍,只是喝醉了,这才放下心来,只顾躺在地上哈哈大笑,也不起来了。 天色已晚,一轮上弦月挂在山谷上方,轻柔地将山谷包上了一层银辉。沈知乐静静地感受着周围的安宁和谐,心里一片平和。 从小在香港这样的大都市里长大,沈知乐从来没有达到现在这种仿佛和天地融为一体的和谐感觉,一时间无我两忘,进入到了一个神秘的境界。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沈知乐才从沉醉中清醒,赫然发现自己已经身在半空。托着他的,却是他以前没有感觉到的空气的力量。 下意识地用意念操纵自己的身体,沈知乐欣喜地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在空中自由地翱翔,虽然速度不快,飞得也不高,但已足以让他狂喜了。 肥猫不知道时候醒了,怔怔地望着半空中的沈知乐,不知道在想。 “来啊,一起飞!”沈知乐降低到离地一米的地方,对肥猫招呼道。 肥猫挠挠头皮,目测了一下高度,一个鱼跃就扑到沈知乐的身上。 毕竟是初次飞行,沈知乐一点经验没有,差点被肥猫一下带到地上去。 “小猫啊,你这身材可是有点不够苗条哦。”沈知乐意念一转,将自己和肥猫同时带到空中,还不忘和肥猫开个玩笑。 肥猫不知道能不能听懂他的说话,但却肯定能理解沈知乐的意思,因为它马上将小爪子握成拳头,狠狠地给了沈知乐一拳。 “看来这还是一只对自己身材敏感的猫,真有趣!”沈知乐这样想着,带着肥猫飞到了水潭上。 飞翔的感觉实在是太美了,沈知乐直想高歌一曲来表示自己的欣喜若狂。 忽然感觉灵感大发,沈知乐心中似有美妙的旋律在自然流动,于是他开始轻轻吹起了口哨,一边飞翔,一边演奏着心中的旋律。 一曲终了,那余音似乎还回荡在山谷里,和山谷里美妙的夜景融为一体,让人沉醉。 肥猫不知道时候变得分外安静,眼睛眯成一条缝,难掩其沉醉之色。 沈知乐看到肥猫的表情又是一奇,虽说早知肥猫通灵,可一只能够欣赏音乐的猫,也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霎时更生知音之感,沈知乐带肥猫在草地上落下,亲昵在肥猫的头上拍了两下。 肥猫恍若乍醒,眼睛一亮一亮地看着沈知乐,忽然对着沈知乐噘起嘴,似乎也想吹出曲子来,却只发出“扑扑”的声音。 沈知乐不禁莞尔,这肥猫实在是太有趣了。不过他也因此想知道,肥猫到底能不能学会吹口哨。 “不是你那样吹。来,我教你。”沈知乐像一个勤恳的好老师,孜孜不倦地教起了肥猫吹口哨。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沈知乐的谆谆教导和肥猫的勤学苦练下,肥猫吹响了平生第一个口哨。 这一声口哨一响起,肥猫先把自己吓了一跳,似乎不明白声音从哪里来。接着,肥猫就欣喜若狂,高兴得翻了十几个跟头,然后有事没事就冲着沈知乐狂吹。看得出来,虽然还不能吹出曲调,但肥猫已经很满意自己的成就了。 不过沈知乐听着肥猫吹出来的声音,却有一种想要晕倒的感觉。肥猫吹口哨的表情和声音,实在是太像****女孩的小****了。难道,我教导出来一只****猫?沈知乐忽然觉得很失败。 “来,再教你一个。”沈知乐看见肥猫玩得那么开心,也是童心大起,将右手拇指和食指塞到嘴里,用力一吹,一生尖利的唿哨顿时打破了山谷的沉静。 肥猫算是掌握到窍门了,很快就将这项新的技能学会了。 于是,一人一猫,就开始比赛起谁的唿哨吹得更响,尖锐的唿哨声此起彼伏,惊破了无数山间生灵的美梦。 闹腾了半天,沈知乐才停了下来,不禁哈哈大笑,这一天实在是过得太有趣了。肥猫不能说话,却也用小爪子握成拳头在地上不停地捶,显得很兴奋。 “很晚了,可以睡觉了。你住在地方?”沈知乐连说带比,肥猫很聪明地领会了他的意思,爬起来往前走去,还示意沈知乐跟着他。 肥猫的家在山谷深处,是一个很大的洞穴,里面的东西乱七八糟,只有靠墙的一块地方还算整齐,还铺着厚厚的干草,看来就是肥猫的床了。 肥猫举起一只小爪子,做出个“请”的姿势,看样子是准备把它最好的东西让给朋友。 大概是下意思已经把肥猫当成一个孩子来看,看到肥猫住的这么简陋,沈知乐有点心酸的感觉,轻拍了一下肥猫说:“你不用住这个地方了,跟我来,我有更好的地方给你住。” 沈知乐转身往山洞外走,肥猫却没有跟来,沈知乐回头看时,却发现肥猫一脸惶惑的表情。大概是觉得沈知乐对它的招待不满意,心中很是不安。 沈知乐笑了,招招手:“来啊,有好地方住。”肥猫这才慢慢地跟上沈知乐。 此番来峨眉山探险,沈知乐是做好打长期战的准备的,野营自然早被考虑在内,他是带了野营帐篷的。 就在火堆旁边找了个地方,沈知乐将野营帐篷撑了起来,因为山中的晚上还是很凉的,沈知乐接着在帐篷内铺满了厚厚的被褥。 “来啊,看是不是比你的小窝更舒服。”沈知乐招呼肥猫进去,顺手将一盏充电的台灯的开关打开,帐篷内顿时一片光明。 躺在厚厚的被褥上,肥猫舒服地伸展着四肢,表情又惊又喜,显然,这也是它没有尝试过的。不过台灯一亮,肥猫可就吓得一骨碌爬起来,惊慌得不得了。 “没,只是一盏灯,照明的。”沈知乐笑着安慰肥猫,并指点它怎么开关台灯。 肥猫像是得到了一个好玩的玩具,搂着台灯再不肯撒手,不停地开了又关,眼神里充满了惊诧。 “它真的是一个孩子,只是长得像猫。”沈知乐乐呵呵地看着肥猫,这样想着。 ... 第二章 神秘同道 清晨一醒来,沈知乐先是发现肥猫已经不在帐篷里,接着就闻到一阵浓郁的清香。抬头一看,帐篷里已经被各种珍奇的山果堆起了一座小山。 沈知乐有些感动,肥猫还真是把他当朋友了,一大早就送了这么多东西给他。 出门一看,肥猫并不在草地上,也没有在水潭里捕鱼。 “干去了呢?”沈知乐想不出来肥猫能去干,想起昨天教肥猫的本领,就用力吹了一个唿哨,如果肥猫在附近的话,一定能听得到。 果然,很快同样尖利的一声唿哨就从远处山林里传来。接着,肥猫出现了,拖着一长串色彩艳丽的飞禽,兴冲冲地向沈知乐跑来。 原来它是打猎去了。 看到肥猫那充满朝气的样子,沈知乐顿时也开心起来,似乎快乐本就是这么简单。 看上去肥猫对早餐很是期待,刚把那串飞鸟扔在地上,它转身又去张罗柴禾去了。把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它才趴在沈知乐身边,聚精会神地看沈知乐准备早餐。 沈知乐生起火来,将那串不知名的鸟类洗剥干净,刷好调料,很快就上架烤了。 香味四溢时,肥猫脸上满是“快要开饭了”的期盼,着实单纯可爱得很。 沈知乐看看肥猫,小心翼翼地问:“吃完这顿饭,我就要走了,你愿意跟我到外面去吗?”无错不跳字。 肥猫转头看着沈知乐,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沈知乐又说了一遍,同时用手指指山外面,做个走的动作,再指指肥猫,指指自己。 肥猫看上去是懂了,因为它露出了恍然的表情,但它并没有表示同意还是不同意,而是忽然跳起来跑开了。 这算意思?沈知乐一阵纳闷。 肥猫的行动给了沈知乐答案,只见它一阵风般冲进了它原来住的山洞,很快便拖着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大概那都是它积攒的宝贝。 “你愿意跟我走了?”沈知乐高兴得忘乎所以,抱起肥猫狠狠地亲了几口。 肥猫也用两只小爪子紧紧搂住沈知乐的脖子,用鲜红的舌头亲昵地舔着沈知乐的脸。 “哎呀,鸟要烤糊了!”一阵焦味传来,沈知乐才想起烧烤的事。 鸟确实烤糊了,味道也远不如昨天的烤鱼,不过沈知乐和肥猫还是吃得很开心,一会儿功夫就把所有的烧烤都吃光了。 “今天,将是崭新的一天。目标:前方,我们前进。”将自己的东西和肥猫的“宝贝”都收入百宝囊,沈知乐庄严地宣布,仿佛他是一个即将指挥一场大战的将军。 虽然不知道沈知乐在说,但肥猫还是一个劲乐,最后还不忘把它的小木筏也拖过来,看来是准备大搬家。 沈知乐有点哭笑不得:“这东西也带走?”不过看到肥猫期盼的眼神,沈知乐还是屈服了。 “算了,不是有百宝囊吗?多这么个东西也不多。再怎么说,这也算是一件有纪念价值的东西。”沈知乐如是安慰自己。 和昨天相比,只是多了一个同伴,但沈知乐的心情却完全不同了,一路走去,他更像是一个真正的观光旅游者,而不是探险寻宝者。此番探险能有肥猫这个收获,他已经完全心满意足,不再有其他的奢求了。既不再考虑能不能找到别的修真者,也不再想会不会发现仙人留下的遗迹,他只是一心一意地欣赏着路上的风景。 肥猫却是好奇得要命,看到东西觉得稀奇就要光顾一下,一会儿功夫,它已经采了一大堆山果,挖了很多药草,甚至还捡了几块看上去卖相不错的小石头,让沈知乐哭笑不得。 当然,肥猫也没有忘记它的本行,一路上没少向沈知乐完美地展现了它作为猎人的天赋。虽然看上去有些笨拙,但肥猫的身手却灵巧地让人惊叹,而且天生神力,简直就是说是山林中所有动物的天敌。只要它看上的猎物,根本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就被它一下窜到面前,一拳揍扁。 中午时分,沈知乐和肥猫找了一块开阔地歇下,开始处理肥猫的战利品。从肥猫的猎物当中,沈知乐挑了野兔和山鸡两样作为烧烤的材料,又用现采来的蘑菇、木耳等做了个汤,马马虎虎凑成一顿还说得过去的午餐。 将一块餐布铺在草地上,沈知乐把食物餐具都摆好,正准备和肥猫享受这顿美餐的时候,忽然感到身后一阵真气波动。蓦然回头,沈知乐惊讶地发现,在他身后无声无息地就多了两个人出来,如果不是他对真气的波动敏感,根本就不会知道。 出现的两个人当中有一个是个小老头,脸上皱巴巴地也不知道到底有多老,神情愁眉苦脸,像是债主上门,身上穿的是说不出年代的古装,脏兮兮的,看上去极其古怪。 另外一个却是让沈知乐都感到自卑的俊美少年。沈知乐也是一个帅哥,但和这少年比起来,帅则帅矣,容貌上可就差多了。说白了,这俊美少年不是帅,而是漂亮,比很多当红女明星都要漂亮。面对如此美男,连沈知乐也只能在心里念叨一句:“小白脸!” 更奇特的是,少年是道士打扮,如果不是腰间挂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绣囊,加上漂亮得令人发指,看上去倒是一个仙风道骨的得道之士。 “咦,有人?”俊美少年也是一愣,旋即笑嘻嘻一拱手:“惊扰了,罪过罪过。” “无妨,正好我一个人也感寂寥,不嫌弃菜肴粗陋的话,就一起享用吧。”沈知乐心中暗喜,这不正是他要找的同道中人吗?自然不肯就这么放少年走,热情地发出邀请。 少年微一踌躇,点头说:“也罢,相逢既是有缘,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回头对小老头挥挥手,用命令的口吻说:“你先下去吧,有事叫你。” 小老头表情也没有,点点头,倏地消失不见。 沈知乐大感奇怪,问道:“老人家使的是法术?怎么不让他留下来?” 少年一笑:“他这个人很无趣的,留下来只能扫了大家的兴头。至于他用的法术,不就是最基本的土遁吗?不值得一提。”说着已经坐下来,从绣囊里拿出一个玉盘,一副刀叉。 沈知乐早看出来少年的绣囊也是一个储物法宝,所以也不惊讶,只是马上递了一块烤肉过去。少年优雅地点头致谢,然后用小刀切成小块,再用叉子送到嘴里,咀嚼了几下,赞赏地说:“味道还不错。” 沈知乐饶有兴趣地看着少年的举止,笑道:“我叫沈知乐,你呢?” “名字不过是个符号,你叫我流云吧。”少年很无所谓地说。想了一下,他反问说:“我看你也是修真中人,怎么连土遁也不知道?” 沈知乐有点赧然:“我是天音宗的弟子,我们门派修练的是意念,不太注重法术,所以很多东西我都不是很清楚。” “天音宗?没听说过。”少年皱眉想了半天,才说了这么一句。接着,他又一笑:“不过修练意念的门派可不多,你们一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吧?无错不少字” 沈知乐笑笑:“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有独到之处,我没接触过其他的修真者。我只至道我们门派的宗旨是以乐入道,好像和其他修真门派的理念不太一样。我这次到峨眉山来,也是想找找同道中人,看看他们是怎么修练的。”顿了一下,他试探地问:“你是门派?有独特的修练法门吗?”无错不跳字。 流云淡淡地说:“我的门派是个小门派,到现在就只剩我一个孤魂野鬼,不说也罢。也没有独特的修练法门,就是在炼器和炼丹方面多少有点心得。”从绣囊中掏出一个玉瓶,随手丢给沈知乐:“你请我吃饭,我也送你点东西吧,红的能够增长功力,绿的可以凝固元神。”顿了一下,又说:“对你们修练元神的人来说,这东西没用,不过留个纪念也好。” 沈知乐拧开瓶盖,一阵清香顿时扑鼻而来,里面果然是红绿两色的丹丸,足有数十粒之多。 “这怎么好意思?”沈知乐再不识货,也知道这丹药绝对不是寻常之物。 “没,这东西我还有好多。”流云很无所谓。说话之间,他已经抢在肥猫之前把最后一块烤肉放在自己的盘子里,还得意地挑挑眉毛。 肥猫气哼哼地看着流云,满脸的不乐意,一爪狠狠地抓在地上,顿时在地上抓出一个坑来。 沈知乐连忙安抚肥猫,拿出先前没有烤的野味烤上了。他光顾说话,一点东西都没吃,怎么也得再忙活一次。看到还会有东西吃,肥猫才安静了,不过看流云的目光还是极其不善。 流云很有兴趣地打量着肥猫,说:“这猫咪大概只有十几岁的年龄吧,居然如此通灵,实在罕见。” 沈知乐一边忙活一边回答:“是啊,小猫很聪明,而且力气也很大。” 看看肥猫轰出的大坑,流云完全同意沈知乐的说法。看看还闷闷不乐的肥猫,他笑着说:“白抢你一只猫的东西,我也觉得不光彩。这样吧,我这里有件很不错的东西,你如果能拿起来,我就送给你。”说着,从绣囊中飞出一对银光闪闪的大锤,锤头足有西瓜大小,咚地一声砸在肥猫面前,把肥猫吓了一跳。 肥猫愤愤地望向流云,流云笑着指指大锤,做个举起的动作。 肥猫撇撇嘴,很随意地随手去拿大锤,却没拿动,看来大锤的分量比表面上看起来还要重。 流云大笑,挑逗说:“拿不起来吧?无错不少字” 肥猫横了流云一眼,再加一把力,大锤就被它举过头顶,还很轻松地舞了几圈,不过锤子的体积实在太大,使得它看上去很是滑稽。 好像对流云小看它很愤慨,肥猫把另外一只大锤也拿了起来,一手一只,撞得咣咣响。 “很好,很好。”流云满意地看着肥猫的造型,连连点头:“就这样吧,这法宝贵你了。”接着又拿出一件盔甲给肥猫:“行头要配起,看你这么顺眼,这盔甲也送给你。” 盔甲很大,肥猫钻在里边都看不见,沈知乐疑惑得不得了,这让肥猫怎么穿? 流云笑着解释:“这两件法宝都带有调整大小的阵法,等猫咪能够使用了,它可以将其调整到它最满意的大小。” 沈知乐还能说呢?看看肥猫现在那么开心地玩着新得来的玩具,他只有赶紧把烤肉送上,略表他的感谢之意。 这次的食物准备得很充分,两人一猫都吃得很尽兴,没再闹出抢夺的纠纷来。 收拾好东西,准备继续他的旅行之前,沈知乐对流云说:“没要紧事的话,不妨跟我们一起走吧。” “不了,我……”流云的话戛然而止,眼睛直盯着天空。 ... 第三章 不白之冤 沈知乐回头看时,才发现漫天光芒流动,简直就像是银河般璀璨。 “流星雨!?”沈知乐脱口而出。 “什么流星雨,那是飞剑的剑光。”流云很好笑地说:“别看了,赶紧逃吧。送你两件东西,也好护身。”随手将一柄飞剑和一件蝉翼般的衣裳塞到沈知乐的手里。 “逃?为什么要逃?”沈知乐沉醉于天空中美丽的画面,醒过神来才觉得流云的话很蹊跷。 流云没有回答,只是神秘地笑着,右手搓了个响指。 随着清脆的声响,先前消失的小老头又幽灵般出现了,不吭声地看着流云,像在等待他的命令。 流云的命令只有一个字:“走!” 小老头点点头,嘴里念念有词,一道光幕就遮住了他和流云,接着一阵清风拂过,两人就凭空消失了。 “这是干什么?”沈知乐百思不得其解,自然也没有听从流云的话逃走。 很快他就后悔了,先前让他惊叹的美丽剑光团忽然向着他的方向飞来,带着尖锐的呼啸声直冲而下,将他和肥猫团团包围。 等璀璨的光芒闪去,沈知乐才发现他的周围已经站满了人,有老有少,皆为道士打扮,足有三十人之多。 “各位,这是什么意思?”沈知乐很是莫名其妙,暗自嘀咕:“就说欢迎我吧,也用不着这么大的阵仗吧?无错不少字” 肥猫早在呼啸声响起时就窜上了沈知乐的肩头,一脸戒备地看着眼前这些不速之客。 很明显这些人不是迎接沈知乐的,从他们恨恨不已的表情看,来找茬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只是,沈知乐怎么也想不出,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一个尖锐的声音帮沈知乐解开了谜团:“大胆小蟊贼,居然敢到峨嵋派偷东西,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道姑,脸型瘦削,表情严厉,好像恨不得用眼神杀死沈知乐。 不知怎么地,沈知乐忽然很搞笑地想起一个名字:“灭绝师太!?”虽然他也知道灭绝师太是尼姑而不是道姑。 “偷东西?我什么时候偷东西了?”被人平白无故当小偷看,沈知乐很不耐烦:“我像偷东西的人吗?”无错不跳字。 “还想抵赖?你手里拿的不就是赃物吗?”无错不跳字。道姑愤怒无比,一声尖叫,震得沈知乐耳膜一阵发麻,肥猫更是赶紧捂上了耳朵。 低头看时,沈知乐才发现拿着一把剑和一件衣裳,顿时恍然大悟,咬牙切齿地叫了起来:“该死的流云,你栽赃!” 道姑却不给沈知乐任何解释的机会,人赃俱获,还有什?***实哪兀恳室部梢缘鹊阶?imgsrc="/sss/huiqub.jpg">再问,所以她抬手就是一道青光射出,如丝网般罩向沈知乐。 沈知乐再怎么说也不会束手就擒,他虽然没有法宝可用,但也有自己的绝招。一把抱住肥猫,他瞬间用意念锁定人群外的一棵大树,嗖地一声就转移了过去。 看沈知乐居然逃脱了,道姑更是愤怒,大喊一声:“愣着干什么?都去抓啊,抓不回来要你们好看。” 剑光纷纷平地而起,呼啸纵横,直向沈知乐冲去。 如此阵势,让沈知乐彻底放弃了解释清楚的想法,带着肥猫拔地而起,一飞冲天。 他的飞行方法和这些御剑飞行的峨眉派门人不同,而是用意念与空气共振,达到飞行的目的,可以称为真正的御风而行。 飞上了天空,沈知乐却是四顾茫然,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不由更恨流云,都是这个该死的小贼,将他的暑期探险活动全毁了。 追兵却不给沈知乐考虑的时间,纷纷围追堵截,只一瞬间,沈知乐选择的余地已经被压缩得快没了。 不过这也正好让沈知乐不用费尽脑汁选择逃跑路线了,随便找个包围的空隙,他马上开溜,也不去考虑到底是逃往什么方向。 一人一猫在数十道剑光的护送下拼命逃窜,那场面可谓是蔚为壮观,可惜沈知乐自己是没心情欣赏。 闪转腾挪,沈知乐把自己的压箱底绝技都使出来,不仅没有甩开追兵,还被对手的剑光多次波及,虽然没有什么大碍,但浑身也多了几条伤口,样子很是狼狈。 好不容易松口气,沈知乐抬头一看,不由大叫一声“苦也”。慌不择路下,他居然跑到峨嵋派的洞府前了,看看洞府前密密麻麻的人群,沈知乐就一阵头皮发麻。虽然他来这里的目的之一就是找到这样的仙家洞府,可惜他现在完全没有欣喜,恨不得永远都见不到它才好。 后面追兵已经迫近,前面又有剑光不断升空,沈知乐现在是腹背受敌。在空中看来是没有任何逃走的机会了,沈知乐牙一咬,意念一松,整个人重重地向地面摔了下去。 在快要落地的时候,沈知乐再次催动意念之力,不仅神奇地改变了****之势,还顺势一个转向滑翔,躲开了下面围堵的峨眉门人。 人一落地,沈知乐拔腿就跑,方向是他在空中就选好的,在洞府的侧面,有条不太起眼的小径,也不知道通向哪里,不过这个方位人少,自然成为沈知乐的选择。 后面的追兵忽然大声叫喊起来,沈知乐只听到一句:“禁地,那该死的小贼向禁地逃去了。” “什么禁地?”沈知乐顾不上想象禁地有什么可怕,恨不得后边的人都吓得躲起来才好。 一路狂奔,沈知乐终于到达小径的尽头,那是一处小树林,阴气森森,远远就能感到树林里有恨强大的真气波动。在树林前,还树着一块很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禁地。 站在树林边上,沈知乐犹豫地停下脚步,要不要进去呢?很明显这片树林布满了禁制,绝不是什么美好的所在。 后面的追兵纷纷赶到,沈知乐做好随时逃进树林的姿势转头望去,终于欣赏到了各色剑光组成的绚丽画面。 “不要再往前走了!”尖利的声音简直成了那道姑的招牌,不过态度倒是一下子缓和了许多:“我答应你,只要你交出偷走的法宝,我就放你走,既往不咎。”看上去,她对沈知乐逃进树林的意图很紧张。 沈知乐嘴里直冒苦水,他从哪里能交出偷去的法宝?可想而知,流云偷的东西绝不止他送给沈知乐和肥猫这些,即使他想投降,也没有投降的本钱啊。 而且,沈知乐根本就没有投降的打算,比起冤枉地背负了一个小贼的名声,他更不能容忍自己落到任人宰割的地步。 用意念感知了一下,树林边上的禁制好像并不是很强,沈知乐觉得他完全可以凭实力冲过去,当即就有了决断。 “如果我说,我并不是偷你们法宝的人,你们会相信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笑着问道。 没有人回答,但同样也没有人相信,如果不是忌惮沈知乐逃到禁地去,他们早把沈知乐抓起来暴打了。 “很遗憾。”沈知乐耸耸肩,意念一动,他和肥猫顿时闪入树林里。 “不要!”尖锐的呼叫声再次响起,可惜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沈知乐消失在树林里。 全场呆若木鸡。 ... 第四章 困守园林 一进入树林,沈知乐就仿佛进了另外一个世界。这哪里是什么树林,简直就是一个皇家园林,亭阁林立,遍地绿树红花,景致美不胜收。 回头望去,沈知乐赫然发现原先近在眼前的追兵们只剩几近微不可察的幻影,如果不是他全神贯注,几乎听不到外面还有说话声。 “该死的小贼,死就死了,居然拿我们峨嵋派的法宝珍藏殉葬。可恶!” 说话的还是那个道姑,沈知乐记得她的声音,她最后一句话也不只是发泄,更带着哀伤。 沈知乐倒是挺同情道姑的,不过这事和他真没什么关系,他是爱莫能助。因此想到真正的小贼流云,他顿时恨得牙痒痒地:“你个小贼,把峨嵋派偷个精光也就算了,居然还栽赃给我。” 沈知乐下定决心,如果能出去的话,一定要将这奸诈小子吊起来痛打一顿。 对了,现在是该想办法出去,这地方虽好,却不是久留之地。沈知乐醒过神来,连忙认真打量起周围环境来。 先说来处,先前的小树林完全失去了踪影,沈知乐一眼望去,只能看到一片园林风光,而且那景色只可远观,却无法接近,仅在一线之隔,却完全触摸不到。那隔离了沈知乐和身后环境的力量,位置正在沈知乐先前突破的禁制上,但只是换个方向,威力却不知强大了多少倍,至少对此刻的沈知乐来说,那完全是搬不动的大山。 还不死心,沈知乐又用意念沿着禁制向四周探索开去,结果更让他绝望,禁制的力量向上下左右远远延伸开去,直达天空和大地,形成了无处不在的禁锢。这里根本不是什么园林,而是一个看上像园林的硕大牢笼。 沈知乐试着用意念冲击了一下禁制,但他的力量就像石入大海,根本激不起任何反应,他都无法想象那力量到底有多大了。 禁制限制不仅仅是意念的力量,物理的力量也一样,肥猫用力的一拳,也只是让它自己被弹了一个跟头,无法突破什么。 而且即使沈知乐现在想向外求援,也是无可奈何,他的手机完全没有信号。 沈知乐这才明白过来,外面的微弱禁制只是一种警示,提醒来人禁地莫入,这所谓的禁地,目的竟然是用来对付陷入其中的人外逃的。 这哪是禁地啊,这是绝地,都是外面那该死的微弱禁制在误导游人。 沈知乐在心里恨恨地咒骂着下禁制的人,苦笑着对肥猫说:“小猫,这次我们真的被困住了。” 肥猫倒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好奇地触摸着无形的禁制,很无所谓地耸耸肩,根本没当回事。 “你倒是洒脱。”沈知乐一看肥猫的动作就笑了,愁云散去大半。 暂时抛开心事,沈知乐站起身来,才发现浑身酸痛,先前冲击禁制还是给他带来不小的伤害,虽然都无大碍,不至于影响行动,但不舒服总是难免的。衣服也已经像破烂般地挂在身上,那样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反正在这地方也没有人会看到,沈知乐也懒得换身装备了,抱起肥猫说:“走,我们去看看,这里还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一路行去,景色倒是宜人,不过出于对禁制的戒心,沈知乐却觉得美景当中,处处暗藏杀机,所以一直小心翼翼。 结果大出他的意料,禁制只存在于园林外圈,在禁制的范围内,倒是畅通无阻,和普通园林一般无二。 不知道这里究竟禁锢着什么东西,能有这么漂亮的牢笼,想来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胡思乱想着,沈知乐倒也开心起来,说不定真会见到传说中的妖魔鬼怪呢。在这一刻,猎奇的心理压过了对被困住的愁闷。 园林的风格颇有曲径通幽之妙,沈知乐看着亭阁林立之处不远,但也走了许久才到。 眼前豁然开朗,沈知乐看到的是一个很大湖泊,先前看到的亭阁零散地分布在湖泊周围。 虽然看到的风景极其美好,但沈知乐的目光却第一时间被湖中小岛上的一个三层古塔所吸引。纯粹是出于直觉,沈知乐感到那是这里最值得关注的地方。 从湖边到湖中小岛的距离太远了,沈知乐的意念力量还达不到移动那么远,要过去的话,大概只能御风飞行了。 思忖着怎么到达那小岛,沈知乐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一把飞剑,既然被流风那小子陷害了一把,那么不利用一下他送的飞剑可就太亏了。 在湖边找个亭阁坐下,沈知乐拿出那把飞剑和那件蝉翼般的衣裳研究起来。 飞剑的质地甚佳,里面的阵法也镶嵌的极其高明,攻守兼备,算得上是一把上好的飞剑。 衣服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不过看它光彩流动,如有灵性,就知道不是俗物。而且,就它的功能来说,防御力极其强大。 沈知乐不得不承认,即使是栽赃,流风也是花了血本的。这两件法宝,在峨嵋派也一定是顶尖的。 反正身上的衣服也破烂得不像话了,沈知乐索性将上衣一把扯去,将那件蝉翼般的衣服穿上,用意念摸索起控制的法门来。 沈知乐虽然没有见过多少法宝,但对法宝却有着独特的见解。在他看来,法宝的内部构成应该是一个自成系统的阵法组合,和电脑系统有着类似的构造。而要控制法宝,就要像黑客入侵一样对付它。 恰好是一个电脑高手,又恰好是自幼修练意念的天音宗门人,沈知乐在破解法宝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意念随心而动,沈知乐很快就将这件防御法宝内部的构造摸了个通透,再用意念启动控制阵法,那衣服就遽然一亮,光彩流动地隐入了沈知乐的身体内。 沈知乐还不知道法宝居然有这种功效,顿时吓了一跳,肥猫也看得奇怪不已,上去在沈知乐身上一阵乱摸,想知道沈知乐究竟把衣服变哪里去了。 “别闹了!”沈知乐被肥猫的小爪子挠得浑身痒痒,赶紧又让衣服现出身来。 一隐一出,让肥猫看直了眼,羡慕地直吧嗒嘴。 “你也可以的,那该死的流云不是也送给你一件盔甲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笑着对肥猫说。 这么一天相处下来,肥猫和沈知乐的默契越来越好了,虽然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懂得沈知乐的语言,但它确实是懂得了沈知乐的意思。 看肥猫将一根指头含在嘴里,眼里满是憧憬的样子,沈知乐不禁在想,如果能够教肥猫修练就好了。 将护身宝衣重新吸入体内,沈知乐开始研究其飞剑来。 飞剑的构造比宝衣要复杂,不过也没难得住沈知乐,很快他就掌握了控制的法门,指挥着飞剑在天空上飞来飞去,虽然不太熟练,但总算是入门了。 “虽然被冤枉比较衰,但老实说这两件法宝还蛮有趣的。”沈知乐一时倒不是那么怨恨流云了。当然了,不恨归不恨,该报仇还是要报,怎么也不能让流风觉得自己是个冤大头。 园林虽美,但沈知乐一路走来,一直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直到看到湖中有一直大鱼跃出,才忽然想明白。 这么大的园林,居然没有任何动物存在,怪不得显得很沉闷呢。唯一的例外就是这湖泊,透过几乎透明的湖水,隐隐可以看到各类的水生动物在湖里悠然徜徉。 沈知乐忽然感到这湖泊很诡异。 看沈知乐忙着研究飞剑,无所事事的肥猫就自己找乐子去了。先是在湖边捡石头打水漂,看着石子在湖面上远远窜去,肥猫乐得直打滚。接着,看到有大鱼跃出,他鱼之猎手的本能又苏醒,捡起一块大点的石头就投了过去。 扑地一声,那大鱼身体被打出一个洞,扑通一声掉回湖中。 “小猫,不要那么残忍。”沈知乐不想肥猫变成一个胡乱杀生的刽子手,觉得很有必要给肥猫上一堂思想道德课。 肥猫倒是很乖巧,马上做出很羞愧的样子,让沈知乐都不直到该说什么了。 就在这时,一个雷鸣般的声音从湖中响起:“该死的妖怪,就不能让我睡个好觉么?” 这声音的杀伤力比先前道姑的尖叫更加可怕,不禁刺激着耳膜,更让沈知乐和肥猫都有点坐不稳了。 随着这声吼叫,泼天大水从湖中飞起,落在沈知乐和肥猫身上,将他们浇成了两只落汤鸡。 接着,吼叫的人终于现身,硕大的身体瞬间遮盖了天空,沈知乐和肥猫完全处在他的阴影之下。 沈知乐眼睛都直了,天哪,他看到了什么? 龙,一只只在神话传说中存在的中国龙,正满脸怒容地冲着他吼叫。 沈知乐觉得自己要疯了。 (今天还有三章,下午六点前更完。) ... 第五章 青龙之怒 “鳄嘴而蛇身,鹰爪而蟒鳞,鹿角张其首,蜈蚣续其尾,飞天潜海。” 看着天空中体长十几米的庞然大物,沈知乐脑中不由冒出了这些描写龙形象的字句。 这条龙通体青黑,浑身散发的摄人的气势,如果不是他暴怒的表情告诉沈知乐他在发飙的边缘,沈知乐都要冲上去膜拜了。 龙啊,真正的龙啊,这世界上有几个人见过? 可惜这条青龙很不善解人意,他一点也不理解沈知乐的激动,甚至不给沈知乐开口说话的机会,张嘴就冲他喷出了一大团水雾。 空气的温度瞬间就降到零点以下,沈知乐一个激灵,顾不得再感慨和激动,意念一转,先瞬间移动到肥猫身边。一把抱住肥猫,沈知乐就是一个鱼跃,直冲青龙身下。 幸好青龙是在空中,这一喷还有攻击不到的盲点,沈知乐这一冲,正好避过水雾。 在岸边一个急停,沈知乐回头看时,只见先前所在的地方已经变成青石板地面。 这龙吐的是什么东西啊?这么厉害?沈知乐想想自己刚才只要慢一步,就会变成青石板一样的东西,不由一头冷汗。 青龙好像这时才看清楚,愣了一下:“你不是那妖怪,你是什么人?”沈知乐还没说话,他已经又暴怒了:“不管你是谁,敢打扰我睡觉,我就要干掉你。”说话间已经直冲而下,看他那庞大的体型,如果沈知乐被撞上了,恐怕只有化为齑粉一途。 沈知乐连连急闪,青龙却是紧追不舍,撵得沈知乐鸡飞狗跳,他那庞大的身体可一点不影响他的灵活性,反倒给沈知乐无穷的压力。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沈知乐索性站直身子面对青龙,在青龙冲来的一刹那,他一个意念瞬移闪到了青龙的头上。和肥猫一人搂定一只龙角,死也不撒手,两人这才算喘了一口气。 被人骑在头上,青龙更加暴怒,咆哮声不断响起,震得水面一阵翻腾。 “你有完没完?”沈知乐被青龙折磨了半天,也是一肚子火气,举起手里的飞剑就砍。 要说龙头那真叫一个硬,被飞剑砍得火花四溅,愣是一点事都没有。 不过青龙的愤怒指数可是直线上升,发疯一般甩起了硕大的龙头,可是沈知乐和肥猫抱得紧紧地,怎么甩也甩不开。 嗖地一声冲上天空,青龙开始了飞行表演,俯冲、翻身、急停、急起,变着花样地让头顶的两个人不好过。 沈知乐早没砍青龙的余暇了。被青龙极速飞行带起的暴风刮在脸上生疼,他像暴风雨中的危楼,摇摇欲坠,只知道死死地抱住龙角,什么也顾不上想了。 肥猫也是一样,像坐过山车一样,叫得震天响,和青龙的咆哮相互应和,倒像为青龙伴唱一般。 终于,沈知乐被折腾得手脚酸软,再也抱不住龙角了,无力地一松手,他就被抛向空中。 甩开了沈知乐,青龙顿时一阵轻松,兴奋地仰天大叫一声,尾巴狠狠地向空中的沈知乐抽去。 “喵呜!”肥猫尖叫着从青龙头上一跃而起,直直地扑在了沈知乐背上,那呼啸而至的龙尾重重地抽在它身上。 劲风骤起,沈知乐就知道不妙。肥猫一扑到他身上,他就知道肥猫想干什么,可是,他怎么能眼看着肥猫替他受这一重击呢? 意念一闪,他艰难地在空中转过身来。 还是有点迟了,龙尾已经碰到肥猫的身体,不过也正因为沈知乐这一转身,龙尾给肥猫只是一下轻蹭,大部分的力量全部留给沈知乐。 被龙尾强大的力量所激发,沈知乐的护身宝衣发生作用了,就在龙尾击中沈知乐的同时,一阵波光瞬间流遍沈知乐的全身,将他包裹得严严实实。 不过即使有宝衣护身,龙尾的力量也超过了沈知乐的承受能力,只觉得好像整个人都要被抽碎了,沈知乐像随风飘的柳絮一样向远方坠去,仰天吐出一道血色的长虹。 “要死了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意识开始迷糊。他唯一关心的是肥猫,刚才曾听到它一声惨叫,也不知道现在生死如何。不过他倒是能感觉得到,肥猫一直死死地抓着他的肩膀,没有被抛开。 就在沈知乐完全失去意识之前,他突然看到一座塔。 塔?沈知乐的神智突然清醒了一下,那不正是他一直觉得蹊跷的岛上小塔吗? 无巧不成书,青龙这一神龙摆尾,正好把沈知乐抽向了小岛方向。 心中忽然升起一丝希冀,沈知乐勉强集中起精神,用意念锁定了塔楼。 然后,他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沈知乐才悠然醒来,一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只有一种颜色:灰。 没有天地之分,反正到处都是灰蒙蒙的,沈知乐动了一下,只觉得浑身像散了架一样,连支撑起身体都很难。 一个中年儒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微笑着说:“你终于醒了。” “你是谁?这是在哪里?”沈知乐感觉到自己好像是轻飘飘浮在空中,没有任何依托,可是也不往下掉,奇怪得不得了。 中年儒生看上去面貌很平凡,就是那种不会给人留下任何醒目印象的长相,不过倒是不讨厌,一身灰衣,他也是站在一片朦胧的灰色当中,看上去有些诡异。 对沈知乐的问题,他微微一笑:“这可说起来话就长了,你确定你想听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打量了一下四周,忽然看到在他不远处正躺着肥猫,像是睡着了一样趴着,顿时心头一震,大叫起来:“小猫,你没事吧?无错不少字” “放心吧,它没事,我已经处理过它了。”灰衣儒生微笑着说。 “处理?你怎么处理的?”沈知乐对灰衣儒生的话很敏感。 灰衣儒生笑容不变:“就是帮它疗好了伤,还教了它一种练功的方法,还启迪了一下它的灵智,让它变得聪明了些。” “是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惊讶地张大了嘴:“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嘛,曾经是妖中之王,我……” 儒生话说到一半,就被沈知乐打断了:“什么?人妖之王?你对我的小猫干了什么?”还有点昏昏沉沉的沈知乐听岔了,还急急地想爬起来找灰衣儒生拼命。 “住嘴!”灰衣儒生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劈头盖脸就是一阵暴打,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和蔼可亲。 “你、你、你居然说我是人妖?”灰衣儒生怒不可遏,手指指着沈知乐,颤抖得像得了帕金森。 “不是你说的吗?怪我?”沈知乐被打了一顿,反而放心了,他心爱的肥猫没有被变成人妖,真是可喜可贺。 “我说的是妖族之王。”灰衣儒生很大声地吼道。 “知道了,不就是妖王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挖挖耳朵:“《西游记》里面多得是,都是些想吃唐僧肉,最后反被一阵痛扁的倒霉家伙。” “你……”灰衣儒生好像想说什么,最后却只是叹息一声,不再说话了。 “你怎么了?”看灰衣儒生垂头丧气的样子,沈知乐有些不好意思了,虽然灰衣儒生刚才打了他,可怎么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啊,他也不能太欺负人了。 “你说得没错,妖族现在已经沦为过街老鼠一般,没有人尊敬了。”儒生一脸缅怀过往的神情:“想当年,我们妖族一枝独秀,统帅大地的时候,谁能想到会落到这样的地步啊。” ... 第六章 妖王传说 “停!”沈知乐听得有点不对劲了:“什么妖族,什么一枝独秀?有这样的事情吗?”无错不跳字。 儒生很宽容地一笑:“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几乎没有人知道了,你不知道也不算什么。” 儒生的话外之音就是:无知也不是你的错。沈知乐可就有点不乐意了:“你倒是说说呀,我怎么无知了?” 儒生还是很宽容地看着沈知乐,很宽容地说:“你说世界上是先有人,还是先有妖?” “这个……”沈知乐还真给难住了,硬着头皮说:“先有人吧。” 灰衣儒生忽然仰天长笑,笑得沈知乐脸上都有点挂不住了,才说:“人又是怎么来的呢?” “一种说法是神创造的,一种说法是自然进化。”沈知乐这次回答得滴水不漏。 “妖又是怎么来的呢?”灰衣儒生又问。 “妖怪,是精气依附于物体而形成的。”沈知乐选择了经典答案。 儒生反击了:“如果说人类是进化来的,那么在人类进化之前,就没有其他动物吸收到精气生成妖怪?” 沈知乐哑口无言。 “如果人是神创造的,那么是什么时候创造的?人类的历史有多少年?宇宙的历史又有多少年?在人类之前,是谁在统治大地?”儒生连珠炮似地发问,沈知乐继续沉默是金。 人类有史可查的历史只有几千年,而且资料不仅有限,还真假难辨,沈知乐自然回答不了儒生的问题。 “所以,不要把无知当个性,只有承认你有不知道的东西,你才能知道更多的东西。”儒生最后总结说。 “你知道?那你说说吧。”沈知乐还是有点不服气。 灰衣儒生叹息一声:“实在说来话长。我的时间有限,不能和你细说,你只要知道曾经有个妖族统治大地,我就是曾经的妖中之王,也就足够了。” “那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沈知乐忽然有点紧张,这地方古里古怪的,不是什么阴曹地府吧?无错不少字 灰衣儒生露出奇怪的笑容:“这不就是你昏迷之前闯进来的塔内吗?”无错不跳字。 “你怎么会在这里?”沈知乐又问。 “你以为这里这么强大的禁制是为了对付谁?”儒生的表情更古怪了。 “你真的是妖族之王?你被镇压了,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沈知乐有点相信了。 儒生点点投,又露出那种缅怀的神情:“在人类之前,是我们妖族在统治大地,没有人能和我们争锋,神都不行。可是等到人类出现,并且有了修真者之后,我们就渐渐处于劣势了。最遗憾的是,当我们和人类的大战爆发的时候,我们没有人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而且我们也没想到,人类打一开始就准备将我们灭族,而不仅仅只是抢夺我们的地盘。” 眼睛望向天空,儒生喟然道:“我们妖族成员的增加太难,不像人类繁衍得那么快,虽然我们妖族有众多绝顶高手,可还是难敌修真者人多势众。” 神情突然愤怒无比,他接着说:“本来依靠我的力量,胜利虽不可能,但维护妖族一方平安还是可以的。可惜就在最关键的一战里,天上的仙人插手了,他们直接加入人类军队向我们进攻,激战连日,最终我们败了。而就在我败逃过程中,针对我的、预谋已久的暗杀计划也实施了,出手的是龙族。那一战惊天动地,我虽屠尽龙族英豪,却也难逃最后被他们抓住。然后,我就被关到这里了,准确地说,是我仅存的一缕怨念被关在这里。” “为什么只是怨念?”沈知乐不解地问。 儒生笑了,笑得很可怕:“因为我的身体,我的灵魂,都被他们毁了。他们倒是想彻底将我杀死,可惜我是妖王,只要有怨念在,就永远不会死。他们最后只好把我关在这里了,希望我永远也不会再出现。但,我怎么能如他们的愿?” “你有办法出去?”沈知乐激动起来,这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 儒生点点头:“我已经出去了。” “出去了?你不是还在这里吗?难道,我已经不在那倒霉的禁制园林理了?”沈知乐要不是伤势所限,早跳起来了。 儒生却在摇头:“你并没有出去,但是我出去了。” “你不要打哑谜了好不好?到底是怎么回事?”沈知乐都快被儒生绕糊涂了。 “我说我已经出去了,就是说,现在在这里和你说话的,只是我留下的一缕神念,你应该能理解吧?无错不少字真正的我,早已经在外面了。”儒生笑道。 “你怎么出去的?快教教我。”沈知乐求知若渴地说。 儒生摇头:“我花了几千年的时间,才从这里脱离,你有时间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黯然摇头。 儒生又笑了:“不过我可以指点你两条路。” “哪两条?”沈知乐眼睛又亮了。 “或者你打败外面那条傻龙,他会有办法让你出去;或者你可以打破这里的禁制,大摇大摆地出去。”儒生悠然说道。 沈知乐泄气了,打败那龙,完全不可能;打破禁制,呃,还不如考虑如何打败那条龙。 “没有第三条路了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不抱希望的问。 “有,就是你把自己饿死,投生的时候,自然就离开这里了。”儒生倒考虑得极其全面。 “切!”沈知乐实在不能遏制自己给儒生一根中指的冲动。 儒生没生气,他在笑:“打败那龙有那么困难吗?怎么看你怕得要死?” 沈知乐没好气瞪了儒生一眼,且不说那龙的实力确实强横,就说他的身份,龙耶,沈知乐对上他都有心理障碍。 “那龙其实并没有多强,他是被流放到这里的。”儒生悠然开解道:“其次,如果你想增强实力的话,我可以教你一种能打败龙的功夫。” “真的?你这么好心?”沈知乐瞪大了眼睛。 “也说不上好心,既然你能来到这里,就说明我们有缘,给你一点好处也是应该的。”儒生很坦率:“而且,现在妖族已经近乎绝迹了,我不想让我们妖族的秘法失传。我要教你的,就是我们妖族的最高心法,《战神诀》。” “《战神诀》?”沈知乐觉得名字倒挺拉风,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而且,儒生的居心也颇值得怀疑,不会练这种功夫就变成妖怪吧?无错不少字 儒生悠然说:“你练不练都不要紧,反正我也找到传人了。那肥猫的资质不错,又是我们妖族血脉,前途无可限量啊。” “什么?”沈知乐霍地一起身,“哎哟”一声又躺下了,可还不忘继续说:“你既然有传人了,为什么还要找我?小猫既然练了,它能出去的时候自然会带我,我为什么要练?” 儒生笑了,笑得很奸诈:“比一个传人更好的,就是两个传人;而一个人如果能出去,两个人就出去得更快,或者说,一个人不一定能出去,两个人则可以。” 沈知乐脸色阴晴不定,拿不定主意。 儒生施施然转身,准备离开,沈知乐终于下决心了,大不了是一死嘛,拼他一次也无所谓了。 “我同意了。”沈知乐断然说。儒生头也不回,丢了一块玉简给他。 玉简呈青灰色,看上去造型不俗,拿出去能卖不少钱吧?无错不少字沈知乐下意识地盘算。 “对了,你到底怎么称呼?妖王。”沈知乐发现还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 儒生一闪身不见了,声音遥遥传来:“在你们的历史书上,对我的称呼是:蚩尤!” “蚩尤!?”沈知乐怎么也不能把这个名字和刚才的儒生联系在一起。 一愣神间,突然眼前乍然一亮,沈知乐发现自己已经脱离拿灰蒙蒙的场所,看周围环境,他所处的正是塔楼的顶层。在不远处,肥猫突然咳嗽不断,吐出一口血来。 (还有一章,要晚点,七点左右更新。) ... 第七章 战神诀 沈知乐心头一惊,赶紧过去抱住肥猫,却愕然发现,肥猫的身体僵硬得跟钢铁似的。 “狗屁妖王,他对小猫干了?”沈知乐连忙摸摸肥猫的脉搏,倒是很正常,呼吸也就是急促点,除了咳血,没看出来有不妥。 先前遭受青龙的攻击,很明显对肥猫造成了不小的伤害,虽然经过妖王的处理,伤口已经合上,但背上秃了的一大块皮毛,还是告诉沈知乐肥猫曾经伤得有多重。 “小猫!”沈知乐的眼眶有点湿润了。 不放心地守候了半天,肥猫渐渐平静了,虽然身体还是僵硬的,但看上去并没大碍。 放下心事,沈知乐才想起妖王留下的玉简,连忙拿出来。妖王曾说过肥猫已经在练《战神诀》了,或许能在玉简里面找到肥猫如此怪异的答案。 答案果然有,不过却让沈知乐头上冷汗直冒。 自古以来,修练的法门有很多,但无不是从自身一口先天元气练起。最普遍采用的修练方法,就是以先天一口真气在体内形成循环,沟通人体和外界宇宙,达到先天境界,然后再吸收天地精华入自身,不断壮大自身元气。修练到高等级别,就可以用元气修练出元婴,进而渡天劫升仙。 或者就像沈知乐的门派一样,精修意念,达到高级可以与天地同在,神通更超一般仙人。 也有专修后天的,就是传统的武功,只是以先天真气打通自身经脉,挖掘人体本身潜能,达到超越自身的目的。此一方法,因为入门容易,更兼近战优于修真者,所以自古以来修练的人也很多。能够达到高级者,则与修真者殊途同归。 《战神诀》却和以上所说的修练方法都不同,它修练的方法可以说是武功和修真的融合,入门也是如修真一般,达到引气入体,但能够吸收天地精气之后,却不是用来壮大先天元气,而是用来锻炼身体,目的是将身体锻炼成天地间最强最硬的物质。 更绝的是,这种修炼方法还可以将厉害的法宝与自身融合,使得自身**就具有法宝的功能。 用《战神诀》的话来说,修练到最高层,修练者就是天地间最强大的武器,还是有自主意识的武器。 换句话说,修真者都有修炼法宝的喜好,《战神诀》的目的就是把自身当法宝来锤炼,直到无坚不摧。 肥猫咳血也是正常反应,那是锤炼身体过程当中必受的苦痛。 沈知乐有点相信妖王所说的话了,如果他真的把这个《战神诀》修练到最高级的话,龙族高手尽出,还要偷袭才搞得尽他,绝对不是吹牛。试想普通人对上一辆人形坦克是感觉,就知道妖王有多恐怖了。 这样的东西,要不要练呢?这是个问题。 左思右想下,沈知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连忙翻开百宝囊一阵搜寻,然后颓然坐倒,喟然长叹。 流云先前送给肥猫的那件盔甲已经不见了,会去了哪里呢?沈知乐不用想也知道,妖王已经把那盔甲给肥猫加到身体里了。不然的话,光是锤炼身体,也不用咳血咳得那么厉害。 怎么也不能让肥猫一个人受这种苦,沈知乐发狠了,即使这是一个陷阱,他也要和肥猫一起跳。 说干就干,沈知乐马上按照《战神诀》的入门方法修练起来。 刚刚将体内真气循环两周天,沈知乐就发现了一个他忽视的问题。他的修练方法和一般修真者不同,专修意念,所以意念力比一般同等修练时间的修真者要强,而意念力强,则代表他吸收外界精气的能力更强。 这是意思呢? 如果是一个扑通修真者来练《战神诀》,他先得吸收天地精气到一定程度,才能开始锤炼身体,而等到锤炼过程中将自己的真气消耗得差不多了,也就暂时告一段落了。 但沈知乐的情况不同,他的意念力强,吸收很快,本身真气容纳得却不多,真气一耗光,一转念间就又满了。这在平时怎么说也是个有点,不愁没有真气可用,但在修练《战神诀》的过程中,那可是个大乌龙。 因为真气一直耗不光,锤炼身体的过程就一直停不下来,沈知乐的修行进入了死循环。 而且更可怕的是,《战神诀》的修练极其蛮横,不是循序渐进的拓展,而是暴力开拓。或者可以这么比喻,同样是修路,一般的修练是常规的修法,而《战神诀》则是野蛮地炸出一条路来。沈知乐在修练过程中的痛苦就可想而知了。 按照常规,这样的折磨不会太持久,毕竟消耗太大嘛。但谁让沈知乐有瞬间补满真气的本事呢,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承受那洗伐全身的痛苦。 如果这时候沈知乐能够看到他自己的话,一定会被吓一跳,不是像肥猫一样咳咳血就算了,似乎从全身每个毛孔都有鲜血渗出,整个人如同从红色染缸里捞出来一样。 在这被禁制的园林里,灵气倒是很充足,沈知乐本来不太注重修练的真气也成倍地增长了,其效果比他过去十几年修练的结果还要好。 不知道这对沈知乐以后的修行有没有坏处,毕竟过分追求真气的增长不是天音宗提倡的,但至少在当前,这结果救了沈知乐一命。 随着真气总量的增长,沈知乐渐渐不能意念一转,就可以将真气补满,锤炼身体的速度也渐渐慢下来了,最终告一段落停止了。 缓缓睁开眼,沈知乐才发现天已经大亮。他开始修练的时候天才刚擦黑,没想到这一遭罪受了整整****,沈知乐想起来都是一头冷汗。 活动一下身体,居然发出金属摩擦的声音,用手摸摸,身体居然跟肥猫的症状一样,硬如钢铁。 “靠!”沈知乐不说粗话,实在不能表达出他的郁闷。这不成机器人了吗?以后可怎么见人啊? 赶紧起来活动一下,还好,灵活性尚在,没有变得跟机器人一样笨拙,算是给沈知乐一点安慰。 一声“喵呜”让沈知乐记起肥猫的存在,回头看时,只见肥猫正神采奕奕地站在他身后。 “小猫!”沈知乐惊喜地伸出了双手。肥猫不客气地扑到沈知乐的身上,只听得咣当一声,两人一人摔了一个跟头。 “靠!”沈知乐更郁闷了,和肥猫来个亲热的拥抱,结果就像是在打铁,这日子可怎么过哟? 肥猫不解地挠挠头,它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战神诀》!”沈知乐恨恨地嘟囔着:“倒霉的《战神诀》!” 听到这个名字,肥猫好像一下明白了,眼睛都亮了许多。站起身来,它摸摸自己的身体,忽然开心地笑了。 “你笑?”沈知乐莫名其妙。 肥猫还是在笑,也没见动作,它突然就凭空飘起来了,然后很得意地在房间上空飞了几圈。 “你会飞了?”沈知乐惊喜交加。 这当然是妖王的杰作,沈知乐忽然觉得妖王其实也蛮不错的。 想起那两把银锤,沈知乐拿出来笑道:“要不要?”他相信会飞的肥猫也一定能够使用这两把锤子了。 肥猫自空中一个俯冲,便从沈知乐手里抢过了锤子。落在地上,肥猫闭眼沉吟半天,忽然两个小爪子一抖,那两把大锤便变小了,和它的身材相当吻合了。 然后,在肚子上挠了两把,那双锤就神奇地消失不见了。 “小猫,你现在可是真厉害了。”沈知乐忘记了所有的不快,哈哈大笑。 肥猫一脸的骄傲,一纵身又跳上沈知乐的肩头,这次两人都有准备,总算没有再打铁。 “走,我们下去弄点东西吃!”这么长时间没吃饭,又被《战神诀》的修练折磨了一晚上,沈知乐觉得需要补充点能量了。 肥猫能说呢?它欢呼雀跃的表情已经说出了它的意见,对湖泊里那难道一见的大鱼,它可惦记好久了。 一人一猫来到湖边,沈知乐先帮肥猫好好地洗了洗,然后自己也开始搓擦身上的红色污迹。从湖面倒影里看到自己的形象,沈知乐感到羞愧难当,真是太邋遢了,令人不忍目睹。 还没等沈知乐清洗完,湖水就一阵翻腾,接着一个已经熟悉的声音咆哮起来:“两个臭小子命好长啊,居然还没死?是不是还想受点教训啊?” 肥猫二话不说,摸出它的小锤子就丢了出去。 青龙得意洋洋地现身,还准备再来几句开场白,就看见眼前银光一闪。 肥猫的时机把握得非常好,托大的青龙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被锤子击中了鼻子。“嗷”地一声,青龙的鼻血和眼泪就一下子都出来了。 “好样的,小猫。我们一起揍他!”沈知乐看到青龙,也是怒从心头其,恶向胆边伸,有仇报仇,有冤伸冤,管他是来头。 青龙突遭暗算,还没来得及发火,就看见一道青色的剑光和一个挥舞着双锤的肥猫向他冲了过去。 青龙有点懵了,这是啥人?居然这么剽悍? ... 第八章 平分秋色 青龙虽然惊诧莫名,但反应倒一点不慢,一张嘴一大口青色水雾吐向正面扑来的肥猫,同时尾巴一摆,狠狠地抽向从侧面攻来的沈知乐。 劲风扑面,龙尾巨大的阴影甚至遮住了阳光,沈知乐却丝毫不乱,微一侧身,堪堪避过龙尾的横扫,接着意念一转,就扑到了龙尾巴上,单臂紧紧抱住。 对飞剑的驾驭还不熟练,单凭飞剑与青龙较量无疑不是什么最佳选择,御风而战,看看青龙在空中那灵活的动作就知道也没什么优势,沈知乐索性选择了一个最笨但却有效的办法:定位肉搏。 ****的修练已经将沈知乐的**整个强化了一遍,沈知乐今日的臂力比之昨日足足强了百倍,虽然只是单臂抱住,但他在龙尾上却是安如泰山。 仔细打量一下龙尾的构造,沈知乐选择一处,挥剑就砍。龙鳞对法术有着很强的防御力,沈知乐也不相信自己现在的法力足以给青龙造成任何伤害,所以他完全靠的肉身的力量和飞剑的锋利。 一剑下去,一阵火花冒了出来,很明显青龙根本不在乎,但沈知乐深知水滴石穿的道理,毫不气馁地继续砍,砍同一个地方。 在另一边,肥猫初次飞行迎战,明显飞行技术很生疏,被青龙当面一吐,有点不知所措,一愣神间,就从空中掉了下去。 青龙刚要得意狂笑,就听见咻咻两声,在他身下湖面上稳住身形的肥猫已经脱手将两把银锤当暗器射向他的腹部。 腹部大概是龙身上最薄弱的部位了,青龙对肥猫攻击他弱点的行为感到极其愤慨,双爪一拨,将两把银锤硬生生击飞,一个俯冲就往肥猫冲去。过于专注于肥猫,他甚至忽略了沈知乐在他身上搞的小动作。 肥猫一招手,两把银锤就神奇地回到它手里,然后悍然不惧地冲上去和青龙肉搏起来。龙的身躯应该是所有生物当中最强悍的了,但肥猫居然也不差青龙多少,锤来爪往,一时间像是铁匠铺开业,咣当之声响之不绝。 “该死,怎么****不见,这小不点肥猫就有这么强横的力量了?”青龙久攻无战果,郁闷不已,又百思不得其解。 肥猫的力量比之青龙还是大有不如,但它胜在身体娇小--当然是和青龙相比--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闪转腾挪,抓住机会就进攻青龙的要害,诸如腹部、眼睛等地方。一时间青龙虽强,也有点手忙脚乱,又感觉如老虎吃天,无处下口。 就在青龙和肥猫纠缠之时,沈知乐的愚公精神终于也得到了回报,终于在坚固的龙体上砍出了一道伤口。 “都说地上驴肉,天上龙肉,今天我就尝尝这龙肉到底有多美味。”沈知乐还真把青龙当成一道菜了。 被沈知乐砍伤的瞬间,青龙“嗷”地就惨叫起来,接着沈知乐的话,更让他快要疯了。 顾不上再和肥猫纠缠,青龙故技重施,带着沈知乐火箭一般冲上天去,开始疯狂的乱飞。 可惜沈知乐已不是昨日的吴下阿蒙,虽然青龙的飞行比昨天更加疯狂,但他只要双手抱定龙尾,青龙根本就甩不开他。而且,偶尔得闲,他还会继续进行扩大青龙伤口的工作。 肥猫现在有点闲了,它的飞行速度根本跟不上青龙,丢个飞锤也很捕捉到如同无头苍蝇一般青龙,他的飞行轨迹毫无规律可循。 然后,无所事事的肥猫就开始收集燃料,在湖边升起了小火堆,接着吹着口哨看飞龙表演飞行,一脸期盼的表情,好像等着沈知乐带龙肉回来开饭。 偶尔看到肥猫动作的青龙顿时气个半死,这俩人还真不把龙当回事啊,都摆出等米下锅的姿态了。 生气归生气,青龙也知道今天太托大了,现在的败势很难挽回,索性一头向下,扎进了湖里。 没来得及反应,沈知乐就随着青龙陷入水底。一进入水里,沈知乐就发现形势大大不妙。 只听得青龙一声奸笑,大群的形态各异的鱼类就将沈知乐围了个水泄不通,然后亮出雪亮的牙齿就开始啃咬。 还好沈知乐的身躯与钢铁无异,除了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听得牙床发痒,沈知乐倒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不过被一群食肉鱼围住一阵狠啃,这场面着实让沈知乐的心理经受了极大的考验。 无奈松开龙尾,沈知乐一阵乱砍,才将周围的鱼类驱赶开去,虽在水底,他也能感觉到自己的一身冷汗。 接着,他就看到了青龙发狠的脸:“小子,你不是想吃龙肉吗?我倒要看看今天谁吃谁。” “你要吃饭了吗?那我就不打扰了,告辞!”沈知乐嘻笑着打个招呼,连忙脚底抹油。水中自然是龙的天下,他吃饱了撑的才肯跟龙在水里较量呢。 青龙又怎么会轻易放他走呢?随着一声咆哮,沈知乐周围的湖水突然翻腾起来,时冷时热,将沈知乐困在当中,给他“冰火九重天”的贵宾待遇。 沈知乐昨天遭受重伤,虽然经过妖王的治疗,但也不可能完全好利索。本来就是疲劳上阵,再经过这么一阵大战,可谓身心俱疲,此刻被青龙这么折磨,顿时感觉浑身乏力,就想就这么睡过去算了。 水底无法呼吸,他靠自身的内呼吸也有点坚持不住了,他的神智正在慢慢昏迷。 还好,他还保持着最后一丝清明,暗中积蓄起最后的力量,准备拼死一搏。 关键时刻,还是肥猫及时赶到,虽然在水上徘徊着不敢下去,但它还是用飞锤的绝技让正在沉浸在虐俘快感当中青龙分了一下心。 “你这卑鄙的肥猫,看我将你烤来下酒!”青龙愤怒地冲着水上的肥猫发出一道水桶般粗的大水柱。 就趁这一刻青龙的注意力转移,沈知乐奋起最后一点力气冲破了青龙法术的束缚,美名地向水上游去。 一冲出水面,沈知乐先大大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然后赶紧瞬间转移到了岸上。 短短两天,他已经两次再世为人,命运啊命运,沈知乐万分感慨。 看着浮出水面挑衅的青龙,沈知乐给了他一个中指,懒得理会他。说什么他也不会再下水和青龙斗了,那完全是找死,而且绝对是虐死。 青龙也怕了沈知乐和肥猫的悍勇,也不肯接近他们两人,就那么远远地叫嚣着。一时间,双方的势力范围倒是明确了,一个陆上称霸,一个水中为王,双方谁也不肯越雷池一步。 打了半天,沈知乐和肥猫又累又饿,也没力气和青龙做口舌之争了。一人一猫,蹲在岸边研究起水里的鱼来,考虑怎么能把这些美味送到嘴里。 一眼看穿他们的打算,也不知道青龙用什么方法,那些鱼儿一下从沈知乐和肥猫眼前消失了。 “嘿嘿,嘿嘿嘿嘿,我看你们吃什么,饿死你们!”青龙得意地笑,得意地笑。 “哦,对了,你要喝水也行,不过这湖水可是我的洗脚水,欢迎品尝。”青龙笑得更得意:“对了,有些尿急,我得方便一下!” 靠,这还让不让人活了?沈知乐愤然而起。 “来啊,来啊!”青龙轻蔑地勾起了小拇指。 “有种你上来,我把你打成猪头!”沈知乐及时想起了青龙在水里的恐怖,反过来挑衅。 “有种你下来,我把你煮成肉羹!”青龙也不甘示弱。 呃,双方还挺有共同语言的。 没营养的挑衅持续了很长时间,沈知乐最后只能和肥猫一人灌了一瓶矿泉水,啃了些没滋味的干粮,回塔上去了。幸好还有这些储备,不然真要饿肚子了。 “我们一定要解决这条可恶的青龙,他居然连顿安生饭也不让我们吃。我要吃龙肉!”沈知乐郁闷到发狠喊口号。 肥猫很郑重地点头,深以为然。 困难只是暂时的,一时的忍饥挨饿,是为了有一天能吃到龙肉。 为了龙肉! 在这个光辉的口号鼓励下,沈知乐和肥猫开始发狠练功了。 (下午还有两章。) ... 第九章 青龙闷棍 这座塔楼从外表上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那青龙看上去却分外忌惮,绝不肯靠近它,也因此成了沈知乐和肥猫的避风港。 回到阁楼,沈知乐想起流云先前曾送他一瓶丹药,就拿出来丢给肥猫。这丹药对他意义不大,不过对肥猫已经是不错的礼物。 显然经过妖王的“处理”,肥猫的智慧确实提高了,它一眼就看出了丹药的价值,迫不及待地吞了一粒下去,然后直着眼睛感受丹药的效力。 让沈知乐大跌眼睛的是,肥猫居然开始水淹朦胧,接着倒头就睡了。 “喂!”所谓生可忍,熟不可忍,沈知乐实在看不得肥猫如此浪费珍贵的丹药。怎么说也得打坐调息一番,才能将药力完美地吸收吧?无错不少字 可是不管沈知乐怎么叫,肥猫毫不理会,睡得那叫一个香。 正准备用暴力唤起肥猫,沈知乐忽然发现肥猫的身体居然隐隐有红光透出,再仔细看看,肥猫分明已经进入了修练的程序。 “天!这算怎么回事?”沈知乐目瞪口呆,睡觉也能练功,肥猫也太天才了。 即使沈知乐再看得开,也不得不对肥猫表示一下嫉妒。 不过想通了其实也不奇怪,《战神诀》本就是妖族的最高心法,妖王也说肥猫是妖族血脉,能够这么轻松写意的练功,也不算奇怪的事。要知道妖族本就是靠本能修练的。 感叹了一番妖族的天赋,沈知乐自己也开始了新一轮的受虐,虽然想起昨天受的罪还是心有余悸,但为了早日吃到龙肉,沈知乐带着必死的觉悟,义无反顾地开始调息运功。 还好,这次的情况要好多了,真气的运行不再那么霸道,甚至可以说是很温柔,不仅积蓄加强着对**的锤炼,更间接地修补好了受创的部分,沈知乐的伤势明显好转了。 意念强大的好处不仅仅在于吸收真气的速度快,更表现在一边修练,还能一边胡思乱想。 沈知乐此刻就在胡思乱想,为什么昨天那么痛苦,今天就这么轻松,甚至可以说是享受了呢?难道《战神诀》的修练就像**女破chu,一开始很痛苦,痛苦过了就能感受到爽了? “呸!”沈知乐忽然觉得自己有点邪恶。 随着真气的运行,沈知乐清晰地感觉到,像钢铁一般僵硬的肌体慢慢松懈开来,恢复了原先的弹性和活力。 这也正是修练《战神诀》的必须过程,就像炼钢一样,总要经过千锤百炼,才能够练出绕指柔的精钢。 因为这次的过程没有那么残酷,无论是效果还是感觉,沈知乐都觉得和睡觉差不多。所以沈知乐在半夜结束了一次完整的修练后,马上又开始了下一次修练。不修练还能干嘛呢?这地方完全没有娱乐。 清晨来临的时候,沈知乐和肥猫先后在阳光的照耀下醒过神来。 一人一猫,状态都好多了,身体恢复了柔和,但强度甚至是提升了,沈知乐相信自己现在可以一拳击穿一块钢板。至于肥猫,它大概可以击穿两块,本身就是天生神力,又是妖族血脉,和《战神诀》的契合程度远高于沈知乐。 很无聊,不知道该干什么,沈知乐和肥猫决定下去找青龙“聊聊”。 两人走出塔楼,来到湖边。沈知乐还在考虑怎么和青龙联系,忽然就见一道黑影带着漫天水气就扑了过来。 根本没时间反应,沈知乐和肥猫就被水中冒出的青龙给摁在了地上。 “我让你想吃龙肉,我让你想吃龙肉!”青龙狠狠地轮流踢着沈知乐和肥猫的屁股,还神神叨叨地念叨着。 沈知乐和肥猫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青龙摁得很紧,根本不给他们任何机会。不过还好,青龙没有吐他们一脸口水,算是给他们留了一点面子。 狠狠地发泄一通之后,青龙得意洋洋地飞到湖中上空,叫嚣着:“来啊,有种来啊。”战果相当辉煌,不枉他一大早就埋伏在岸边啊,昨天的气,总算是出了。 沈知乐和肥猫郁闷死了,互相看了一眼,表情那叫一个衰。因为这两天身体大幅度强化,青龙的殴打也只是皮肉之苦,没有受太重的伤,关键不是受没受伤,而是丢不起那人啊。 丢人啊,实在丢人!想打鹰,居然被鹰叼了眼,世上之耻,可有大于此者?可谁又能想到,堂堂一青龙,居然会偷袭他们两个无名之辈呢? “龙肉!我要吃龙肉!”沈知乐大叫一声,和肥猫一起跳了起来,就向青龙冲了过去。 青龙经昨天一战,早学乖了,一头扎进水里,再不肯露头。在水中看着沈知乐和肥猫气急败坏的模样,他心里那个舒坦啊,叫你想把龙肉当干粮,现在傻了吧?无错不少字 叫了半天,青龙就是不露面,沈知乐和肥猫悻悻而归。 仰面躺在草地上,沈知乐琢磨起来,怎么才能给青龙一个教训呢?今天这面子栽大了,不让青龙也丢一回脸,以后还怎么带小弟呢?呃,也就是肥猫了。 靠自己的真实实力,肯定是不行的,投机取巧能占得一时便宜,但根本不能给青龙任何实质性的伤害,要打败他更不容易。 那就只有靠外在的助力了,修真者一般都会修练很多法宝,一方面是辅助自己的修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增加战斗力。 对了,法宝!沈知乐眼前一亮,拿出飞剑研究起来。 嗯,法宝的组成无非也就是两部分,炼制材料和阵法系统,就像电脑里的硬件和软件一样。阵法嘛,沈知乐还是了解一点的,可哪里有材料呢? 沈知乐决定在周围找找。 忽然看到湖对面的那些亭阁,除了木材,栏杆什么的好像可是上好的玉石啊。 沈知乐兴奋起来,拉起肥猫就往对岸飞去。 还提防着青龙再度偷袭,沈知乐和肥猫都是武器在手,随时准备迎敌,但什么也没发生。他们可不知道,青龙昨晚可是折腾了****没睡着,天刚亮就去埋伏了,现在正在家里补觉呢。 来到对岸,沈知乐仔细地鉴定了一下那栏杆的成色,果然是绝佳的法宝原料。 虽然这么做会破坏景致,有焚琴煮鹤之嫌,不是风雅之道,可是沈知乐现在连吃口热食都困难,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正准备动手拆除栏杆,沈知乐忽然看到前天被青龙喷了一大口的地方。当时他看着像青石板,现在再看,表面光滑,还带有玉石般的光泽,似乎不像青石板那么简单。 青龙的那一口喷得范围相当大,足有五米长,三米宽,一大片地方现在在阳光下正褶褶生辉。 好奇地走过去,沈知乐身手抚mo了一下,那地面的手感滑腻无比,质地也够坚硬。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沈知乐用飞剑撬了一块下来仔细看着,虽然飞剑很锋利,但还是费了好大的劲。 左看右看,这块还真是像玉石啊,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当玉石用。沈知乐试着用意念在石头上画了一个音波天雷的阵法,一阵光波荡漾,成功了! 随手将那石头丢在湖中,用意念启动,只听得轰的一声,被音波压缩的空气一下释放出来,在水中激起了一丈来高的水花。 “就是它了!”沈知乐兴奋地宣布,这玩意雕刻阵法的效果不亚于真正的玉石,而且不用破坏亭阁建筑,正是两全其美的选择。 ... 第十章 军事专家 正做着美梦的青龙被惊醒了,顿时咆哮着冲出了水面。 沈知乐和肥猫根本不理他,而是忙碌着将那一整块仿真玉石给挖出来。青龙口水的威力还真不小,入地三尺有余,于是最后沈知乐得到的就是一块长五米,宽三米,高一米多的硕大仿真玉石。 沈知乐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了,这么大的玉石,可以制作多少法宝啊。即使是像刚才威力那么小的音波弹,如果成千上万地丢过去,怕也够青龙受的吧?无错不少字 将那块硕大的玉石收入百宝囊,沈知乐和肥猫径自飞上了天空,现在他们有事做,顾不上理会他,等万事俱备的时候,有的是苦头给青龙尝。至于挖出来的大洞,有时间再填补吧。再怎么说,也比拆了亭阁对环境的破环性小。 “你们两个傻子,拖那么大块垃圾干什么去啊?”青龙不能容忍这么被忽视,大声叫道。 “你回去自己洗洗干净吧,我们等着吃你的龙肉!”沈知乐恶狠狠地说。 青龙不自觉感到脖子一凉,挠挠硕大的龙头,不理解沈知乐口气怎么这么大。 摇摇头,青龙“呸”了一声,说:“你们鱼肉都吃不上,还想吃我的龙肉?白日做梦,两个又疯又傻的笨蛋。嗯,说到吃东西,我也有点饿了,吃饭去先!”一头又扎进湖里了。 对着这么大一块玉石,沈知乐有点发愁了,切割困难也就不说了,关键是不知道该做成什么样的法宝好。他对阵法的了解其实不多,因为天音宗的阵法都是些音波阵法,而且品种不多。总不能都做成那种小音波弹吧?无错不少字 为什么不能?一个想法突然从沈知乐脑子里冒出来,顿觉思路一路畅通。 修真者活跃的时候是冷兵器时代,所以法宝多是以冷兵器为外型,比如说最流行的飞剑,正是因为剑是百兵之祖,是冷兵器中的王者。但现在已经不是冷兵器时代了,为什么不能把法宝做成现代兵器样式呢? 沈知乐为自己的想法深深激动了,试想一下,扑通的冲锋枪对青龙没什么伤害,那是可以肯定的,但如果是一种冲锋枪式的法宝呢?再配合上威力强大的雷符,怕青龙也得退避三舍吧。 想象着以冲锋枪速度射出的雷符漫天飞舞,炸得青龙焦头烂额,沈知乐发出yy的笑声。 迅速从大块玉石上挖下大小不一的小型玉石,沈知乐先动手刻了一把冲锋枪样式的玉雕。枪的体型不大,沈知乐用着不合适,倒挺合肥猫体型的。一来是切割费力,二来也只是试验,沈知乐舍不得浪费,就先拿小一点的玉石来做了。 肥猫目不转睛地盯着沈知乐忙活,一脸的迷惑,不知道沈知乐要干什么。 沈知乐把枪丢给它:“喏,看看好不好玩。” 肥猫抓住枪管部分,用力在空中挥舞了半天,最后将枪丢在地上,撇撇嘴,似乎在说:太轻了! 沈知乐都被肥猫气乐了,肥猫你当这是烧火棍啊? 顾不上和肥猫解释,沈知乐迅速地在脑子里构思起阵法图来,虽然冲锋枪的体积不大,但阵法也没多复杂,就是需要一个能够连续将各式阵法子弹快速送出的阵法。至于装弹嘛,大可以在冲锋枪体内加一个储物的阵法,子弹全放在里面,保证随时都有一颗阵法子弹上膛就好。 将阵法考虑成熟了,沈知乐马上付诸行动,通过意念将整个阵法图嵌入玉雕冲锋枪。爱不释手地抚mo着自己的第一件法宝作品,沈知乐满意地直点头,虽然看上去很粗陋,像小作坊的产品,不过孩子怎么也是自己的好啊。 枪做好了,接着就是子弹,沈知乐结合自己摸索飞剑里阵法的经验,试着做出了几个威力大一点的子弹型天雷。不过由于不熟练,实在是太费功夫了,沈知乐更多制作的是那种音波弹,一会儿就做了一大堆,比捏饺子都快。 沈知乐嵌在冲锋枪里的储物阵法威力很弱,只有大概一米见方的空间,不过装他制作的小音波弹倒是绰绰有余。 子弹装好,沈知乐做出射击的姿势,感觉实在不错。虽然他那么大的人拿个玩具式的冲锋枪看着很滑稽,但他相信,没人会觉得这枪的威力滑稽。 将枪交给肥猫,沈知乐认真地示范给它使用的方法。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用自己的真气触动扳机处的启动阵法,保持真气的输入,就能让子弹源源不断地射出。 肥猫当然很快就明白了,跃跃欲试地想要试射,被沈知乐制止了。 沈知乐指指湖泊,告诉肥猫这是对付青龙的秘密武器,不能让青龙先有防备。肥猫严肃地点点头,没再坚持要试试,虽然它还不明白这东西有什么大用。 音波弹沈知乐都装在枪里了,试做的几颗威力比较大的天雷弹,他自己拿在手中,准备当手雷用。 拿了一块大一点的仿真玉石,他细细地将之打磨成镜子模样,然后在里面镶嵌了一个阵法,再通过意念潜入水底,很快水底的一切就在玉镜里显示了出来。 这是意念使用的一种方法,可以通过意念看到远距离的东西,比望远镜的效果强多了。至于镜子的作用,一方面是加强意念的力量,另一方面就是现场直播,能够将意念看到的东西显现出来。 肥猫兴致勃勃地凑在镜子上看,那模样就像是看到心爱的玩具。突然镜子里显示出青龙正在一处简陋的水底府第里呼呼大睡,肥猫惊得跳了起来,接着感觉到没什么危险,就看着青龙一直在乐。 青龙那家伙的睡相太差了,口水拖得都快到地上了,任谁看了都忍俊不禁。 不知道沈知乐是怎么做到的,肥猫看沈知乐的眼神满是崇拜,让沈知乐心里美滋滋的。能够得到肥猫的承认,是沈知乐自认最大的成就。 根据看到的画面,大概估计了一下青龙所处的方位,沈知乐带着肥猫来到青龙的上空。 脚踏飞剑,沈知乐像棒球里的抛球手一样,用力将手臂挥舞了几圈,然后用力将手里的天雷玉符狠狠地砸向水中。 带着沈知乐意念的力量,天雷玉符直冲到湖底,在到达青龙府第之后,别被沈知乐的意念引爆了。 沈知乐和肥猫早凑在一起从镜子里看现场直播了,只见爆炸瞬间将青龙的府第砸塌半边,青龙一下给埋在废墟里。 灰头土脸的青龙从破烂的府第冲天而起,破口大骂。 “准备!”沈知乐发出指令,肥猫像一个士兵一样举起冲锋枪,对准了青龙将要出现的方位。 骂骂咧咧的青龙刚一露头,就听到一声:“开火!” 发命令的是沈知乐,肥猫毫不犹豫地对准青龙就开始扫射。一串串音波弹连环射出,密密麻麻地像蚂蟥过境,全部落在没有防备的青龙身上。 虽然质量不高,但胜在数量巨多,肥猫这一轮扫射,打得青龙是上窜下跳,嗷嗷直叫,都快发疯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这么强烈的法术攻击是哪里来的。 不过其实青龙也没受多大伤害,音波弹的威力有限得很,他完全是被音波弹的气势给吓住了。 肥猫也被冲锋枪的效果惊呆了,一个盯着冲锋枪看,想知道到底这东西有什么魔力。 沈知乐是现场最清醒的人了,等肥猫差不多过瘾了,拉着肥猫就跑。 青龙这时候才发现对方的攻势只是中看不中用,想要发飙报复,沈知乐和肥猫早溜回了塔楼,只留给了他一串得意的奸笑作为对他的嘲讽。 被一串小小的音波弹吓破了胆,青龙这次也算丢人到家了。沈知乐和肥猫很满意这次报复的效果。 当然,沈知乐更满意自己试验的效果,也许,按这思路下去,还能制作出更厉害的法宝?不能仅仅满足于吓唬青龙,要能够制服青龙才好,怎么说他也是从这里出去的关键。 沈知乐开始琢磨起来。 (今天三章更完。明天继续,或三章,或四章。看情况。) ... 第十一章 算计青龙 “湖底的缩头青龙听着,你现在已经被香港特别行政区十大杰出青年之首的沈知乐和他的最佳拍档猫中之王小猫包围了,识相的就自己乖乖洗干净上自己来,选最好的部位给我们烤上几块,我们吃饱了或许会放你一条生路。”声音转寒,恶狠狠地说:“不然的话,你就等着死无葬身之地吧。我要把你扒皮卸骨,做一个全龙宴;你的骨头,我会丢给流浪狗吃;你的皮,我会做成皮带、做成皮鞋、做成皮衣、做成皮**裤……” 清晨,在湖边的草地上,沈知乐拿着一个扩音法宝滔滔不绝,在扮演谈判专家。肥猫则在一旁敲边鼓,时不时“嗷呜”地叫唤几声,以示对沈知乐的支持和声援。 沈知乐的话通过扩音法宝潜入湖底,激得水面上一阵水波荡漾,直传到捂着耳朵大睡的青龙耳边。 青龙烦躁地翻个身,继续睡觉,根本不理会沈知乐的呱噪。 从沈知乐研究出法宝冲锋枪那天起,沈知乐、肥猫与青龙之间的战争日趋白热化。 经过几天的相互偷袭、强攻,双方互有胜负,渐渐形成了对峙的局面。 也就是说,夜晚是青龙的天地,当沈知乐和肥猫休息的时候,青龙会无比精神地为他们守夜,用一刻不停的咆哮给他们唱《催眠曲》,再把塔楼当成摇篮,****不停地摇晃着,给予他们婴儿宝宝一般的待遇。 为了报答青龙的彻夜照顾,沈知乐和肥猫则选择在白天为青龙服务。谩骂、挑衅、攻击,手段层出不穷,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脆弱的青龙尽快地成长起来、成熟起来。 几天下来,双方的成果都非常显著。 因为沈知乐总能找到青龙睡觉的地方,并成功地偷袭了几次,青龙现在在一个地方睡觉很少超过十五分钟。他简陋的水底府第也早毁于战火,现在他索性在水底打起了睡觉游击。结果就是,青龙很明显有了神经衰弱的迹象,庞大的身躯也瘦了整整一圈,咆哮得声音也开始嘶哑了。 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在身体欠佳的时候仍然坚持活跃在工作岗位上,夜夜值班不说,甚至还经常加班加点,披星戴月地屡创值班新纪录。 沈知乐和肥猫也一样,一人一对熊猫眼,还布满血丝,都是睡眠不足惹的祸。他们的身体也消瘦了,但不仅仅是因为操劳,更多是因为营养不足。在屡遭败绩之后,青龙英明地将“坚壁清野”作为抵抗手段之一,而且做得相当彻底,所有的湖底生物,都被他像母鸡爱护小鸡一般掩藏在他的周围。为了保护他的“小鸡们”,青龙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沈知乐也不是没有想过龙口夺食,但水底绝对是另一个世界,青龙是至尊无上的王者,他们的努力只是让青龙在战绩榜新添了几处辉煌。最后,他们只能回到岸上继续就着矿泉水啃野战干粮,然后,用自己的方式对青龙表示敬意。 青龙的贡献还不仅止于此,他劳模一般的光辉形象,也激励着沈知乐和肥猫爱岗敬业,像这么一大早就不辞劳苦地为青龙上思想道德课,正是榜样的力量激发的。 园林一片寂静,只有沈知乐孤零零的声音在回荡着,沈知乐自己也渐渐觉得没劲了。回头看看肥猫,正拿着一块野战干粮在那里舔。已经多日没有吃到热乎乎的饭菜不说,连这难吃的野战干粮也快耗干了。肥猫可怜巴巴抵不住饥饿的时候就把仅存的野战干粮拿出来舔一舔,聊胜于无。 沈知乐鼻子都酸了,暗自思忖:“不行,不能这么下去了,一定要想办法尽快制服青龙。” 可要怎么做才行呢? 这些天来,沈知乐除了扩**宝生产线外,也在研究着周围的禁制。 自青龙第一天夜袭起,沈知乐就发现塔楼其实也是有禁制的,不过不是攻击性的,而是防御性的,以青龙那么强大的实力,折腾上一晚上,都不能把塔楼怎么样。塔楼唯一的入口,也是有禁制的,只是那禁制对沈知乐和肥猫无效,或许是修练《战神诀》的缘故?所以青龙也只能选择在塔外骚扰,无法进入塔内偷袭。 被青龙折腾到失眠,沈知乐无所事事,就开始用意念探索塔楼的禁制。那是一种奇特的阵法系统,不要说结构,就连阵法都几乎全是沈知乐闻所未闻的。 生活就是这么伟大,逼迫得人不得不努力。生存的压力太大了,沈知乐也不得不刻苦用功,将所有时间都用在对阵法的摸索上。 经过几天的悉心研究,沈知乐对阵法的理解和使用也渐上层楼了。于是,除了那种用来偷袭、骚扰的音波弹外,沈知乐也制作了很多防御性的法宝。当然,限于材料和他自身能力的不足,这些法宝多是一次性的消耗品。 在多了这些防御法宝之后,沈知乐悍然敢和肥猫潜入水底,想要用武力争夺自己生存的权利,不过终究是没有实现。也不能说法宝没用,至少他们能全身而退、没有反被青龙一网打尽,法宝功不可没。 水中决斗肯定是不行的,要想制服青龙,只能选择在陆地上。可虽然现在陆战沈知乐和肥猫可以稳占上风,要想抓住青龙那真是痴心妄想。且不说现在青龙已经聪明地选择了不与他们正面对战,即使正面对战,那家伙要想溜,可是谁也拦不住的。 怎么才能将青龙一举制服,不给他任何脱逃的机会呢?沈知乐苦苦思索起来。 “对了,我怎么忘了园林外层的禁制了呢?能够将青龙、甚至那所谓妖王都禁锢在这里的禁制,一定更加强大。”沈知乐心头突然闪过一道亮光,继续想着:“如果能将那禁制的手段学上一二,大概会有机会一举制服青龙吧。” 有了想法,自然就要立即行动,沈知乐马上和肥猫出发去园林边缘了。残酷的生活教导沈知乐,时光如梭,是不等人的,空空如也的干粮袋就是明证。 好不容易得到安生的青龙,早趁这难得的机会酣然入睡了,绝没有任何想要袭击沈知乐和肥猫的念头,所以沈知乐和肥猫无惊无险地找到了试验地。 像拳击手击沙袋一样,沈知乐和肥猫对着无形的禁制就是一阵捶打。结果显示,禁制的力量是遇强更强,他们用的力气越大,就被反弹得越远。不得不沮丧地承认,虽然他们最近的实力都突飞猛进了,但根本无法突破禁制的力量。 呆呆地看着眼前无形的墙,沈知乐不得不放弃一时兴起的念头,正面突破禁制绝对是不可能的。要想出去,还是打青龙的主意比较现实。 用意念探如禁制,沈知乐开始摸索起禁制的结构。这么多天对《战神诀》的修练,除了强化**和增强真气外,意念的力量也有了成倍的增长,再加上摸索塔楼禁制的经验,沈知乐探索禁制都有点轻车熟路的感觉了。 这里的禁制比塔楼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光是那绵绵不绝的层次,就让沈知乐感到大脑贫血了。这禁制实在是太复杂,太强大了,想要突破它,恐怕连大罗金仙都做不到。不过沈知乐现在既然放弃了突破的想法,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学习,看能不能找到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可以将青龙抓住。 就像溺水者最后的一根稻草,对这禁制的研究已经是沈知乐最好的希望所在,所以他丝毫没有注意到时光的流失,也罔顾肥猫无聊的幽怨,只是全身心地将意念投入在禁制里徜徉。 过了很长时间,沈知乐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睁开眼来。天色已晚,不过沈知乐却一点不在意,只是一脸的兴奋。 肥猫也感觉到沈知乐的愉悦心情,好奇地凑过来。 沈知乐一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是不断地在脑中盘算着计划的可行性。 这禁制很复杂,沈知乐一时之间只学得了几手威力更加强劲的天雷,但靠这个并不能保证能制服青龙。但沈知乐却有了另外一个想法,就是利用这禁制来对付青龙。 禁制分很多层,最里面一层是纯防御性的,将沈知乐和肥猫弹回来的正是这一层。而如果突破这一层,并不代表生路,更像是走上绝路,在这一层后潜伏的那密密麻麻的攻击禁制,让沈知乐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如果这些攻击阵法都启动了,都对准了青龙,他还逃得了吗?至于青龙能不能在这些攻击下存活下来,那暂时不在沈知乐考虑之内,沈知乐盲目乐观,对青龙的生命力寄予了极大的期望。 问题就在于如何突破最里面这层禁制,以及突破的同时把青龙引到突破chu。换句话说,就是要如何****青龙自己去触动禁制,并且保证他能够突破。 虽然乍想起来觉得不可能,但沈知乐深思熟虑之后,觉得如果操作得当的话,还是有很大可能成功的。 首先,是要把刚学到的几种新的天雷弄出来,这是沈知乐计划起点。 (更新继续,下午还有两章。) ... 第十二章 青龙中招 夜晚,没有月亮,青龙习惯性地值班,却发现沈知乐和肥猫并不在塔楼里。很疑惑地四处张望,青龙刚好看见沈知乐和肥猫嘻嘻哈哈地从远处飞回。 一人一猫都是很兴奋的样子,看见青龙,一人恶狠狠比个粗鲁的手势,自顾自进塔里去了。 “不对劲,肯定不对劲!”和沈知乐打交道这么长时间,青龙已不再是一勇之夫,不会一被忽视就怒火冲天、埋头就往上扑了,而是很冷静地开始猜测沈知乐又要玩新花样。以前看到沈知乐这么兴奋,总代表着青龙要吃新的苦头,现在,难道…… 青龙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不行,不能让他继续他的阴谋,青龙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提前看穿沈知乐的阴谋,绝不在同样的地方栽倒n+1次。 一下扑在塔上,青龙张大了眼睛往里瞧去,只见沈知乐正捧着一个硕大的玉块在运功。 “哼,又想玩天雷,天雷我没见过,就凭这个就想搞定我?太儿戏了。”青龙暗自思忖:“不过即使这样,也不能让沈知乐舒舒服服地算计我。我要开始工作了。”于是新一天《催眠曲》伴随着摇摇篮的动作响起来了。 沈知乐已经习惯在这么噪杂的环境中继续自己的研究,虽然不是完全没有影响,但至少不会完全无法工作。 捡先前刚学的一个阵法作为镶嵌到玉块上的内容,沈知乐将注意力全集中在意念雕刻上,这个阵法相当得复杂,甚至比飞剑里整个阵法系统都要复杂,沈知乐都没有信心一定能把它镶嵌到玉块上。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沈知乐终于把阵法完成了,同时感觉到强烈的疲惫感。这一次的消耗真的是太大了,不仅头晕脑胀,而且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对于一个已经完成《战神诀》第一层修练的人来说,这简直太稀罕了。 青龙还在不断聒噪和摇动塔楼,肥猫紧捂着耳朵也阻挡不了青龙的噪声,躺了半天又爬起来了。一边拿着最后那块野战干粮舔着,肥猫一边在青龙身上各个重要部位扫描着,似乎正yy着把手里无味的干粮当成香喷喷的烤龙肉。 “闭嘴!你个缩头青龙!”沈知乐稍歇了一下,感到精力有所恢复,顿时也发现难以忍受青龙的表演了。 青龙笑得很贱:“有种你打我啊,你打我啊!” 沈知乐二话没说,满足了青龙的要求,一把抓起刚完成的天雷玉符,抬手就扔了出去。 天雷那硕大的体型让青龙顿时吓了一跳,扭头就跑。 可惜他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意念,就在他一转头间,沈知乐已经引爆了天雷。 天雷爆炸掀起的气浪震得塔楼都摇晃起来,处于爆炸漩涡中的青龙自然更不好手,“嗷呜”一声惨叫,青龙打着旋就飞了出去。不是自愿的,而是被气浪带走了。远远听见“扑通”一声,青龙狼狈地掉到水里了。 沈知乐远远欣赏着青龙的表演,连连摇头:“整个动作难度是较大,做到这个地步也不错了,可惜入水的动作欠佳,水花太大了。我顶多给他八分。” 青龙是跳水运动员? 要说青龙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一转眼间就又从水里转出来了,身上带着斑斑血迹。看来那天雷确实给青龙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可是那伤害远没有让青龙丧失战斗力。不信你看,青龙轻伤不下火线,还在坚持他的值班工作。 飞回来的青龙笑得更**荡:“刚才炸得我很爽是不是?现在你再炸啊,再来一颗啊。我撑得住。”他从头到尾看着沈知乐完成天雷的,自然知道这样的天雷只有一颗,现在可谓是有恃无恐。 沈知乐不理会青龙的挑衅,自顾自躺倒就睡。肥猫收起已经舔了半天的干粮,也睡了。 无人喝彩的青龙毫不气馁,依然忙碌足一整晚,天亮的时候才带着所向无敌的趾高气扬回湖底安歇了。 让青龙奇怪的是,这天一整天沈知乐和肥猫都没有骚扰他,和前些天相比,待遇落差太大了,让青龙很不适应。本来随时转移睡觉地方都能呼呼入睡的青龙,这天居然失眠了。 虽然一天没有休息好,好员工青龙还是坚持上夜班,天一黑他就迫不及待地上岗了,急着去看沈知乐和肥猫到底在搞。 沈知乐和肥猫也没干,他们在睡觉。青龙觉得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这俩傻瓜变聪明了?知道和他这么强大的对手作对没有好下场,所以明智地选择了逃避? “哼,即使这样,也不能不给你们点教训。不然,你怎么会留下青龙屁股摸不得的深刻印象?”青龙这么想着,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 一晚上青龙工作得格外卖力,可惜沈知乐和肥猫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的意思,睡得好像还很香,让青龙觉得很失落,难道他的工作就这么没有意义吗? 失望地回去睡觉,青龙又度过了安宁的一天。晚上出动的时候,青龙甚至感到自己没有以往那么有心劲了。而沈知乐和肥猫一如既往地冷落,更让青龙这一晚过得非常寂寞。 半夜的时候,青龙打破了他工作时间从不偷懒的惯例,趴在草地上看起星星来。 本来就是装睡的沈知乐好奇地从窗口往外窥去,只见青龙趴在草地上的身躯一抽一抽的,眼角隐隐有闪亮的液滴。 “他这是在干?他想家了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忽然感觉到青龙其实也不是那么可恨了。 不过这感觉只维持了一秒,咕咕叫的肚子就瞬间让怒火代替了他的伤感。不是青龙,他怎么会生活得像在旧社会? 恶狠狠地做个斩首的手势,沈知乐对也已经爬起来的肥猫说:“万事俱备,今天晚上就动手。” 夜晚再次来临,青龙继续习惯性地起床上工,很往常相比,今天的青龙显得没精打采,甚至有点失魂落魄。是原因让一个热爱值夜班的大好青年龙变得这么厌倦生活呢?没有人知道。 不像往常那样一出现就急切地爬到塔上,青龙居然在草地上徘徊了好久,还长吁短叹,浑然不顾两个黑暗潜伏者的都要急疯了的心情。 就在沈知乐和肥猫快要失去耐心,都要出去强行将青龙拉过来的时候,青龙终于打起精神咆哮一声,扑到塔顶层的窗户上。 里面并没有人。青龙奇怪地“咦”了一声,刚想四处打量一番,就听得身下两声轻微的破空声。 “陷阱!”青龙脑中第一瞬间冒出这个想法,也不及低头看就冲天飞起。 他的选择是正确的,至少青龙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人在空中,他才看清楚沈知乐和肥猫手里搂着东西。 如果青龙有幸看到反映革命年代的电影的话,他会发现沈知乐和肥猫搂着的东西和其中一种叫“集束手榴弹”的武器很相像。不过即使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也一点不影响青龙对这东西的杀伤力做出正确的判断。他还记得,那天沈知乐只是用一个天雷玉符就将他炸得灰头土脸,现在看沈知乐和肥猫抱着的起码不下二十个,不是活腻味了的人,都会选择绕着走。 可惜沈知乐和肥猫都不会给他绕着走的机会。一连沉默了三天,沈知乐并不是都没干,他已经用比青龙更敬业的精神、加班加点的将那块大玉石剩下的部分都转化成了法宝天雷。他等待的就是这样一个机会,把青龙逼上绝路的机会。 破釜沉舟,沈知乐现在做的正是最后一搏,他赌的就是今天一定能把青龙给制住。 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沈知乐和肥猫都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致,两个人通过各种威胁的动作和相互间默契的方位配合,紧随青龙之后,一副誓要与青龙同归于尽的模样。 青龙被两人逼迫得漫天乱飞,却始终摆脱不开沈知乐和肥猫的追踪。他不知道的是,沈知乐用一种很耗费真元的功法将自己和肥猫的意念连接在了一起,可以通过他意念的运转,和肥猫做到瞬间的进退同步。 不知不觉间,青龙越飞越高,高到已经快触到禁制了。 青龙这时候有点反应过来不妙了,可他还是不知道沈知乐到底想干。 在紧贴着禁制的地方,青龙蓦地一个急转,直向另一个方向飞去。 沈知乐好像一直就在等这个机会,青龙刚转过弯,就觉得腹下一凉,被沈知乐和肥猫一人抓住了他一只爪子。接着,不等青龙做出任何动作,沈知乐和肥猫就同时把手中的“集束手榴弹”引爆了。 爆炸的瞬间,沈知乐又是意念急转,将自己和肥猫同时瞬移了出去。急切间也顾不得辨别方位,一人一猫连着“扑通”两声,齐齐掉到了湖里。 即使是在湖里,即使被水阻挡着视线,沈知乐和肥猫还是被看到的景象惊呆了。 青龙的反应只比沈知乐和肥猫只慢了一线,但就是这一线却是生死线。慢了一线,他的命运就注定很悲惨。 那么多的天雷法宝瞬间爆炸,不仅带给了青龙沉重的**伤害,更波及到了禁制的范围。 但这爆炸并没有完全撕开第一层禁制。 青龙虽然浑身皮开肉绽,受创甚重,但并没有足以致命的伤口,只要能够逃回水里,相信沈知乐和肥猫还是不能把他怎么样,他大可以慢慢地养好伤口,再来和沈知乐及肥猫决一胜负。 可惜的是,青龙自己也被爆炸冲击得直冲禁制。作为龙,都有坚硬的龙角,在天雷将第一层禁制炸得摇摇欲坠的时候,青龙的角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一层禁制一被突破,天空就突然亮起一道雪亮的长光,仿佛是黑影被撕开了一道口子,照亮了整个园林。 接着,那道口子中就冒出了五颜六色的法术禁制,看上去就像从伤口中喷出的大量鲜血。 闪电,各种颜色的闪电;火焰,说不出般艳丽的火焰;种种充满毁灭威力的禁制瞬间劈在青龙的身上,将本已被炸得浑身带血的青龙劈得是面目全非。 “这么强大的攻击下,青龙还能活得了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心中充满了疑问和悔恨。 如果青龙死了,他和肥猫不就失去离开这里的希望了吗?看过这禁制的绝大威力,沈知乐根本不相信自己还能有机会突破它,即使再修练上一万年,那也是不可能的。 (还有一章,六点左右更新。) ... 第十三章 青龙之谜 漫天光华散去,只留下一个孤零零的身影,诡异地挂在天空。 那是青龙,还没有死,但比死了更恐怖。浑身上下伤口都不知道有多少,半副骨架都露在外面。 沈知乐和肥猫现在都没有胜利的喜悦,他们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了。这一景象实在出乎他们所料,更不是他们希望看到的。 青龙似乎已经疯狂,大声地叫嚣着:“你们不是想吃龙肉吗?来啊,看哪块合你们的心意,就拿去吃吧。哈、哈、哈哈哈……” 沈知乐和肥猫看着青龙狰狞的面孔,都不自觉地退了一步,现在的青龙可谓毫无威胁,但沈知乐和肥猫不知道怎么地,打心底冒出一股子寒气来。 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又有彩光亮起,直向青龙落下,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你真的想烤点龙肉给我解馋啊?真是谢谢了!” 声音刚响起,沈知乐和肥猫就下意识地躲入了水中,透过湖水,看到一个乐呵呵的古装小生凭空出现在青龙的旁边,长相倒没多英俊,不过那笑容可挺讨人喜欢的。 “我说敖逆啊,你是不是三天不折腾就感到浑身发痒啊?好不容易清静了千年,你他娘的又搞事。啧啧,这次玩得可够大的,你他娘的是想研究自己的身体结构吧?无错不少字”古装小生很不正经,即使看到青龙的惨状也视若无睹。 “滚!老子的事不要你管。”青龙恶狠狠地说。 “都过去多长时间了,你怎么还想不开啊?居然还玩这一套,你腻不腻啊?”小生乐呵呵地上下打量着青龙:“你自残上瘾了吧?无错不少字” “要你管?”青龙忽然蔫了许多,口气也弱了。 “好了,下来吧。”小生很轻松地捏着青龙的脖子就把他从禁止里拉了出来,接着轻飘飘地落在岸边草地上。那禁制对他来说形同摆设。 青龙一落地,马上龇牙咧嘴地大叫一声,他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块好肉了,小生很不客气地直接将他丢在草地上,那份罪可真够他受的。 “你这是何苦呢?又何必呢?”小生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掏出一个花瓶样的东西,上面还插着一根柳条。小生从瓶中抽出柳条,动作潇洒地将柳条在青龙身上一挥,一连串的水珠便均匀地落在了青龙身上。 水珠一落在青龙身上,青龙的身体便发出柔和的银光,然后他受伤的****便以肉眼看见的速度愈合起来,甚至连白生生的骨头上都长出新的肌肉来。 青龙低着头闷哼一声,可见那过程并不是很享受。 饶有兴趣地看着青龙,小生忽然叹息一声:“拜托你就知足吧,不要再乱搞了。现在仙界乱得都不成样子了,到哪里能有你这么个安乐窝啊?又清静,又没麻烦事,安安心心地睡你的觉多好。” “仙界出什么事了?”青龙忽然抬起头来,露出他满头的大汗,显然刚才他在竭力忍受着痛苦。 小生摇摇头:“你都多长时间没回仙界了?现在仙界的形势你一点都不了解,跟你一时也说不清楚。反正一句话,现在仙界和神界都乱成一锅粥了,没有一个人日子过得安生。连幕后的大佬都被惊动了,你想想就知道麻烦有多大。” “我们、我们龙族怎么样?”青龙说这句话看上去很费劲。 “你们龙族?”小生似笑非笑:“你还算龙族的吗?他们早就不认你了,要不然也不会给你起命叫敖逆。” 青龙的脸色突变,小生举手告饶:“好了好了,开个玩笑。”神色一肃,他叹息道:“不管龙族还有没有你的名字,反正你已经被他们给忘了。老实说,我也已经被他们给忘了,所以我才能比其他人安生那么一点,虽然比不上你。” “他们怎么能忘了我?”青龙眼睛都要蹦出眼眶了。 小生理解地拍拍青龙的脖子,幽幽地说:“你想想,你被流放到这里已经有好几千年了,谁还能记得几千年前的一件小事呢?连那位大哥,恐怕也没几个人记得了。”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嘴角往岛上的塔楼努了努,显然是指妖王。 青龙沉默不语,眼神闪烁不定。 “忘了吧,放开吧。我们都是小角色,能有个安慰日子过就不错了。给,留着慢慢恢复用,唉,我也只能帮你这点忙了。”小生丢下一个玉瓶,安慰地说了一句,起身准备离开。 就在临走的最后一瞬,小生回头,犹豫地说:“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说一下比较好。当年和你要好的那仙子,已经嫁人了,好像是两三百年前吧,还生了个儿子。” 说到最后,看到青龙的眼神阴沉得可怕,小生连“再见”也没说,架起一溜彩光就逃也似地跑了。 “你别走,你给我回来!你带我回去,我要回去啊!”青龙忽然跳起来大叫,可惜小生已经早不见人影了。 夜凉如水,天空中只有群星闪烁。 “我要回去啊!我不要呆在这鬼地方……”青龙跪倒在地,狠狠地捶打着地面。 沈知乐和肥猫偷听偷窥了半天,对青龙一直没提起他们两个感到非常奇怪。现在,看到青龙这个样子,沈知乐心里突然觉得很是不忍。 “龙兄,咳……”沈知乐招呼一声,就被蓦然抬头的青龙凶残的眼神把下半句堵回去了。 沈知乐连忙做个防御的姿势,青龙却忽然叹息一声,眼光变得柔和,淡淡说:“想要杀我,就来杀吧,反正我也是个早被遗忘的人。也许,死了以后,能重归仙界吧。” 说这话的时候,青龙已经不看沈知乐了,目光直接投向深邃的星河。 “其实,我并不想杀你,你相信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小心翼翼地说,现在的青龙实在太不正常了,他不得不打起十二分小心应付。 “是吗?”无错不跳字。青龙豁然回头:“那你搞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干什么?今天你不是还差点害死我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也豁出去了,毫不避让地直视青龙的眼睛,很干脆的说:“我是为了生存,为了从这里出去。且不说你把所有的鱼都圈养起来,让我们没有东西可吃,就说为了从你这里知道怎么才能出去,我也得对付你。但是,我并不想杀人,只想把你抓住。今天的事,是个失误,我绝没想到那禁制的威力有这么大。幸好你没事,我在这里向你道歉了。” 青龙上下打量沈知乐,像是想看清楚沈知乐心里真正的想法。 “有人告诉你说,我知道怎么从这里出去?”青龙发问。 “对。”沈知乐很诚恳地说:“要不是为了从这里出去,我是绝对不会和你动手的。你知道吗?我是中国人,中国人都自称是‘龙的传人’,我们是自己人。” 青龙却突然狂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你笑什么?”沈知乐想不出自己的话里有什么好笑的地方。 “我如果知道怎么从这里出去,我还需要在这鬼地方呆着吗?你难道认为这个地方很有趣吗?”无错不跳字。青龙笑得越来越凄凉,说话声也断断续续。 沈知乐呆住了,他从来没想到事情变成这个样子。 “青龙居然不知道怎么出去!?”沈知乐忽然觉得自己上了一个大当。 “谁告诉你我知道的?是那个老妖怪?”青龙停止了狂笑问。 沈知乐点点头,青龙又是一阵大笑:“连老妖怪的话你也信,你真是傻蛋一个。” 沈知乐心里那个郁闷啊,为什么受骗上当的老是我?先有流云,后有妖王,难道自己真的那么傻? “哎哟!”青龙正没完没了地大笑,突然从他身后伸出一只手来,啪地一声扇在他的脸上,将他一巴掌扇到了地上。 “背后说长辈坏话,这就是你们龙族的家教?”一个儒生打扮的人影从青龙身后现出。 “妖王!?”沈知乐惊讶地跳了起来。 一直默不吭声趴在一边的肥猫也发出一声欢快的叫声,一跃冲到了来人的怀里。 (今天任务完成,睡觉去了。明天继续,争取四章。) ... 第十四章 妖王的意 “乖乖,几天不见,小猫居然都修练到《战神诀》第二重了。不愧是我妖族血脉啊,前途无量。我看好你哦。”妖王看肥猫的眼神,就像一个看到后辈有出息的长者,满是欣慰和骄傲。 沈知乐在刚见妖王的惊讶过后,脸色开始阴沉,冷冷问道:“妖王,你怎么也是前辈高人,怎么能欺骗我一个后生晚辈呢?” “欺骗?这从何说起啊?”妖王的表情看起来很无辜。顺手一掌,将蹑手蹑脚接近他、想要偷袭的青龙一巴掌打倒在地,冷冷说:“我和你们龙族抽深似海,不要考验我的耐性。” 青龙认识到自己和妖王的差距,索性躺在地上装死不起来了。 沈知乐顾不上理会青龙的处境,被妖王无所谓的态度气得手都发抖了,愤愤然不平:“你说只要我打败青龙,青龙就会告诉我怎么从这里出去。” “有问题吗?”无错不跳字。妖王依然泰然自若。 “青龙根本不知道怎么出去。”对上妖王这么无赖的角色,沈知乐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你想怎么怎么样呢?”妖王若无其事。 奋起最后的怒火,沈知乐愤然说:“我想找你讨个公道。” 妖王笑了:“这怎么能说是我骗你呢?说来说去,最后你会来找我讨公道,而我呢,正好知道如何出去。哪里有问题呢?现在我就可以告诉你如何出去。你看,打败青龙,你不就知道出去的方法了吗?我又哪里骗你了?” 对妖王这种赖皮的态度,沈知乐实在是有苦难言,既然你早就知道能让我出去的方法?为要绕这么大一个弯子呢? 妖王看出了沈知乐的心理,微笑道:“年轻人,你太天真了,世上哪有白吃的午餐。你和我非亲非故,又是我曾经的敌对部落人族的,我为要无条件地帮你呢?你当我是雷锋啊?就是雷锋同志,也宣称‘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般’。”妖王还真是博通古今,连雷锋同志都知道。 沈知乐黯然无语,确实,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还显得太稚嫩了。天真善良在普通人中间是一种美德,可惜和他打交道的是历经沧桑的妖王。 平息了自己的怒气,沈知乐平静地说:“现在,你能告诉我如何出去了吧?无错不少字” “当然。”妖王很欣赏沈知乐突然的平和,笑道:“只要你愿意,你现在就可以出去。你要现在走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忽然犹豫了,虽然在这里的生活算不上多快乐,但却很充实。现在突然要离开,他觉得还有点不舍,别的不说,至少研究禁制对他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他忽然发觉,这段在禁制园林的生活其实很重要,他的思想进入到了一个从未想象过的世界。 妖王一笑:“还有心事未了?无妨,我可以等你,你时候决定离开了,通知我就行。”施施然放下肥猫,他亲昵地说:“小猫,不要满足于现在的成绩哦,我对你的要求是,你一定要成为妖族的第一高手。你是我妖王的嫡传弟子,不能丢脸哦。” 妖王的话很像在哄小孩子,但肥猫却前所未有的郑重,点头的样子像在宣誓。 在妖王离开之前,沈知乐忍不住问道:“既然没有白吃的午餐,为你现在可以让我离开呢?” 妖王笑得很奸诈:“坦白说吧,一开始我并不看好你,之所以帮你,是因为小猫对你很有感情,我是爱屋及乌。可是后来呢,我发现你这个人很有趣。就说让你对付青龙吧,我的本意是要到你和小猫真正凭实力打败青龙才放你出去的。可是你凭着自己的努力,居然这么短时间就把青龙打败了,我对你的看法完全改观。现在你在我心里的地位要比小猫更高,小猫我只要求成为妖族第一高手,对你呢,要求就高了,我希望你能成为新一代的妖王。我觉得你完全有能力继承我的王位,所以我才会让你出去。” “不可能。我绝不会成为妖王。”沈知乐断然否决。 妖王又笑了,笑得很沧桑:“世上有很多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你开始接受修练《战神诀》起,你的命运就已经改变。天命难违,即使是诸神诸仙,也无法逃脱它的干涉。你觉得你能逃脱你的宿命吗?天命在上,谁人能够逆转?谁人又敢想要逆转?” 沈知乐傲然挺胸:“我!我绝不愿意任人摆布我的命运,哪怕是天命也不行。” 妖王轻轻鼓掌:“其志可嘉!不过,年少总是轻狂,命运的力量有多强,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人不轻狂枉少年!”沈知乐的声音充满斗志。在醒悟到自己过往太过天真之后,他思考的方法也和往常不同了。是的,这些天的经历让他成长了许多,他开始从孩子蜕变成为一个成人。幸,还是不幸?暂时无法知晓。 妖王笑着离开了,现场忽然清静得令人感到诡异。 良久,沈知乐才向青龙望去,青龙仰面望天,面无表情。 “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出去,你和我们一起走吧,龙兄。”隐约了解到青龙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沈知乐现在对青龙充满了同情,加上多天来互相争斗积累下的奇特感情,他还真有点舍不得离开这惫懒中透着伤心的家伙。当然,沈知乐也不是没有私心,妖王对他未来的预言让他感到他即将要和平静的生活说再见,能多拉一个强力的榜手也是好的。 青龙不语。 沈知乐早不怕他了,看他一副装酷的样子,忍不住就给了他一巴掌:“少他妈的装b,走不走一句话。” 青龙忽地一跃而起,把沈知乐吓了一跳,但他却只是仰天对着星空,郑重地说:“以我龙族之后的名义起誓,从今天起,我和仙界势不两立。为了表示我的决心,我决定从今天起以龙为姓,以破仙为名。” 看到青龙的意向是愿意离开,沈知乐本来正在频频颔首,以示赞同,听到最后一句却一下跳起来,又给了青龙一巴掌。 “不许你叫破仙。”沈知乐恶狠狠地说。 “为?”被破坏了情绪的青龙很不高兴。 “你个大老爷们,七个娘娘腔的名字,丢不丢人啊?”沈知乐说。 “你管我?”青龙斜着眼说:“我喜欢娘娘腔,碍你事了?” “你那名字和我一个妈妈的名字有一个字相同,我不许你用那个字。”沈知乐气急败坏地说:“如果你非要叫这个名字,我就不带你出去。” 青龙屈服了,权衡起来:“不叫破仙,叫绝仙好呢,还是叫诛仙好?” “不许叫仙。”沈知乐忍无可忍了。 “哦,明白了。”青龙笑得很**荡:“对了,你说是你一个妈妈的名字里带仙字,那你究竟有几个妈妈?” “要你管?”沈知乐懒得理会这惫懒青龙了。 青龙嘻嘻一笑,再次傲然挺直了身体:“那好,从今天起,我就叫龙破天。管他仙不仙的,天我也要给他捅几个窟窿来。” 看青龙的样子是准备跟他走了,沈知乐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我说小龙啊,你能不能把你这个身体变得小一点啊?这个样子出去很不方便啊。” “怎么了?我的样子不够帅吗?”无错不跳字。青龙自恋地看看自己已经恢复得差不多的身体。 沈知乐狠狠给他一个爆栗说:“你是猪头啊?你这个样子出去,会吓坏小朋友的。” 青龙恍然:“你早说啊,不就是让我变个样子吗?我可以转变人形的。想当年我在仙界的时候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说到最后,眼中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伤感。 “那你还不快变?”沈知乐也看出青龙又想起伤心事,想转移他的注意力。 青龙还很矜持,犹豫着说:“我当年的样子实在是太帅了,怕会太抢你的风光,要不我另外变个样子吧。你说我是威猛一点好,还是俊俏一点好?” 青龙想变换形象,这倒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沈知乐想了半天,决定把他所知道的明星之类的形象都展现在玉镜里给青龙看,让青龙从中挑选想要的形象。 一个个形态各异的形象从镜子里一闪而过,青龙频频摇头,很不满意。 “这都是现在最火的明星了,你都看不上,你想怎么样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越看青龙越有火。 青龙却忽然眼睛一亮,指着最后出来的一个形象说:“我就要他,我要变得和他一模一样。” 沈知乐回头看了一眼,冷冰冰说:“不可以。” “为?我觉得他还不错啊,不会你的审美能力和我差这么远吧?无错不少字”青龙很悲哀地看着沈知乐,为他缺乏对美的鉴赏力感到痛心疾首。 “那是我爸。”沈知乐恨不得一脚把青龙踹倒,这倒霉家伙怎么这么多事呢? 在沈知乐的威逼之下,青龙终于很委屈地选择了一个体育明星作为样板,一转身变换成了人形。 要说青龙的变形术还真是强悍,以明星为样板,最后比那个明星更要帅气英俊,身形挺拔,膀阔腰圆,却还带有那么一点儒雅之气,简直帅的有点祸国殃民的意思。 将这些琐碎小事弄完,沈知乐开始琢磨怎么把整个禁制的内容都给弄出来。这一走之后肯定是不再来了,这么大好的研究材料不弄回去,可就有点太遗憾了。 (下午还是两章。) ... 第十五章 妖王赠礼 接下来几天,沈知乐根本顾不上考虑其他事,只是一门心思地用意念继续探索着四周的禁制。那禁制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沈知乐的理解,他一时当然也难有什么实质性的学习成果,不过他的目的并不是要一下学会禁制的手法,只是想要把禁制的内容记下来,那就简单许多了。 沈知乐用的是最笨的一种办法:将整个禁制打包复制。当然不是说他可以将禁制真正的复制下来,而是说他将组成禁制的阵法一一记下,以后就可以在记忆里摸索这些的阵法的用途了。用电脑术语来解释的话,可以把整个禁制理解为一个强大的软件,沈知乐只是把源程序代码给复制出来了。要把这些代码编译运行,沈知乐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不过倒是可以作为研究的资料。 这办法原理很简单,但实行起来难度还是不小的。和庞大的数据量比起来,沈知乐意念的力量显得微不足道,不过凭着一股决不放弃的毅力,在不间断地连续工作了一周之后,沈知乐最后还是将这项工作完成了。代价就是,他整个人都处于油尽灯枯的边缘,身体虚弱得连一只苍蝇都捏不死。 在沈知乐忙碌的这段时间里,青龙和肥猫倒是过得非常惬意。化干戈为玉帛之后,青龙慷慨地将他的“小鸡”们捐献了出来,从沈知乐手里学了两手的肥猫马上把这些上乘的原料转变成了精美的佳肴。虽然沈知乐的厨艺就有限,肥猫还比不上沈知乐,但那些烤鱼烤虾还是被青龙和肥猫一扫而光。 其实也不难理解,肥猫舔野战干粮都舔了一星期,吃什么也香。青龙就更不用说了,他都不记得上次吃热食是什么时候了,现在就算把一块石头烤熟了,他都能啃出油味来。 而且,趁沈知乐忙得昏天黑地的时候,肥猫偷偷把他买给老爸的五粮液也偷了出来,和青龙两人喝得不醒人事。在尝过美酒的滋味之后,青龙更坚定了跟着沈知乐出去的念头。 酒醉饭饱,青龙和肥猫就在草地上玩起了摔跤,这次双方都是毫无恶意,纯粹是切磋性质。所谓不打不相识,两者在多天的争斗当中,居然生出悻悻相惜之情,那关系一下好得都能混穿一条**裤了。 在沈知乐复制完禁制的内容之后,他们又在园林中盘桓了几天,关键是要等沈知乐复原。 闲暇无事,沈知乐好奇地向青龙打听起有关所谓仙界、龙族的事。结果让沈知乐很失望,青龙能提供的欣喜极其有限。 在妖王所说的远古大战那时候,青龙还小,印象倒是很深,但内幕却一点也不了解。而远古大战之后不久,青龙就因故流放到这禁地,以后的事情也不解多少。至于为什么会被流放,青龙摆出“打死也不说”的架势,让本来考虑严刑逼供的沈知乐放弃了这个念头。 关于仙界,青龙所说的和神话故事里没什么两样,什么天宫啦,玉皇啦,沈知乐也没听出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倒是有关龙族的内容给了沈知乐一些惊喜。据青龙说,龙族的祖先就是开天辟地的龙神,本是天地间最尊贵的种族,不知道为什么,却依附于仙界。不过龙族在仙界的地位倒是颇为超然,除了一些必须出任一定职位的人,比如说四海龙王之流,其他的龙族成员都是逍遥一派。 龙族最高的首领是族长,下面还有一个由元老组成的议事会,管理着龙族的一切事务。不过一般来说,龙族其实都是没什么事的,像青龙被流放这样的事,几千年都碰不到一件。 沈知乐也很好奇龙族的实力,像青龙这种几千岁的成员,居然能被他和肥猫打得抱头鼠窜,实在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一说到这个话题,青龙的眼睛就红了,恨不得一把把沈知乐捏死,恨恨说:“如果不是我被流放时封印了大部分力量,就你们两个,我吐口唾沫都能淹死你们。” 沈知乐嘿嘿直乐,世界上大概也就只有他能碰到这么弱的龙吧?无错不少字怎么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听青龙说到“吐唾沫”,沈知乐突然想起被青龙喷过的地面变成玉石的事,连忙追问究竟。 青龙用大城市居民看乡巴佬的眼神看着沈知乐,不屑地说:“连仙家都有所谓的‘点石成金’,我堂堂龙神后裔,‘吐石成玉’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沈知乐暗自开心,今后不愁没有玉石可用了。他也想象得到,青龙此话大有水分,“吐石成玉”并不像青龙吹得那么轻易,肯定耗费也不小,不过沈知乐并不打算拆穿他。他甚至恶意地想,等出去了就让青龙每天都吐上几百口唾沫,看他还能不能像现在这么轻松。 最后沈知乐问到那天搭救青龙的小生,青龙撇撇嘴说:“那家伙在仙界也就是个打杂的,只是因为恰好掌管这禁制,所以才有机会和我这么尊贵的大人物打交道。你也应该清楚,那家伙话太多了,我都懒得理他。” 看沈知乐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青龙忽然有点脸红,补充说:“不过老实说,那家伙对我还不错。” 摸出那瓶小生留下的丹药,他仔细看着,继续说:“这是仙宫的福利,这里大概有一千年的份,那小子居然就全给我了。” 声音忽然有点颤抖,青龙觉得太有损自己的形象了,接着斩钉截铁地说:“那小子肯定是想巴结我,嗯,没错,他肯定是这么想的。等我重回天宫,我肯定要好好地犒赏他。” 沈知乐故意忽略了青龙一时的真情流露,没有再继续追问,不过他在想,青龙和那个小生肯定有着深厚的情谊,绝不像青龙说得那么轻描淡写。 在沈知乐的身体恢复之后,终于也到了和这园林说再见的时候了。收拾好所有东西,青龙和肥猫甚至连水里的大鱼大虾都不放过,兴致勃勃地将全部打包带走。不过这鱼虾都是外界难得见到的珍贵品种,倒也值得他们下这一番功夫。 三人来到塔楼,找到了妖王所说的那块玉佩。看上去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装饰品,但那其实正是妖王怨念被禁制的地方,当然,现在妖王已经脱离它的禁制了,但来往于外界和园林间还要通过它。 将意念输入到玉佩里,沈知乐突然觉得眼前一黑又一亮,他和青龙、肥猫就出现在上次见过的那个灰蒙蒙的世界里。妖王正盘膝端坐在半空,打量着他们。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沈知乐忍不住问。 妖王淡淡说:“这是我自己开辟的一个空间。当年我被困在这玉佩里,肉身元气全被毁坏,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修练神识,最终小有所成,终于开辟了自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就是主宰,无论多强大的对手,都不敢和我在这里交手。但如果离开这里,我的能力就大打折扣了。你也应该能够理解,我为什么要你修练《战神诀》?就是因为我自己已经无法修练,而我又不想让这门最强大的心法失传。” “我们要怎么才能出去?”青龙看着妖王总有些别扭,恨不得马上离开。 妖王不理他,拿出一个硕大的牛头,对沈知乐说:“这是我当年战神套装的一部分,防御很不错,反正我留着也没用,你拿去吧,或许会有用。当年我战败还被五马分尸,最后只要头颅被禁制在这里,也因为这样才保留下了这个头盔。” 沈知乐接过那牛头仔细观看,原来是用牛盖骨做成的法宝头盔,意念稍微一接近,就能感觉到里面蕴藏着的强大能量,不是阵法,也不是普通的五行之力,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神奇力量。 虽然感觉到妖王有点笼络人心的意思,但这头盔还是让沈知乐怦然心动,对妖王很有点感激的意味。 妖王微微一笑:“你也不用感谢我,也不要因此对我有报恩的心态,你还是按照你自己的原则去做该做的事吧。这套装备一共六件,如果你能找全,你会发现它们合起来将是这空间内最强大的武器和最坚固的盾牌。当年如果不是我低估了敌人的决心,凭着这套装备,怎么也不会落到那么悲惨的地步。唉,总归人算不如天算。” 呆呆地望着远方,妖王忽然沉默了。 “您还有什么吩咐吗?”无错不跳字。看妖王半天不语,沈知乐小心翼翼地问。这一次禁地之行,收获可以说空前巨大,其中颇多妖王之助,沈知乐不自禁对他用上了敬称。虽然,他对妖王的很多话还持谨慎态度。 妖王回过神来,摇摇头:“没什么了,我这就送你们出去吧。”顿了一下,他解释道:“在这个空间里,我花费了上千年的功夫,终于打通了通往各界的通道,现在我正是通过这通道送你们出去。” “各界?也通仙界吗?”无错不跳字。青龙本来蔫乎乎的,忽然来精神了。 “当然。”妖王淡淡说:“你想回去吗?”无错不跳字。 青龙目光闪烁,好像在盘算着利弊,沈知乐恨不得给他一脚,这该死的家伙,居然这个时候起了外心。 还好青龙的目光最后暗淡了,有气无力地说:“算了,我现在还不想回去。” 妖王示意三人站在一起,挥手作别:“好了,就此别过。” “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最后问道。 妖王笑了:“现在还用不着。你记着,你拿着的头盔也是进入这空间的道标,等你什么时候能控制它了,你随时可以来到这里。还有,那头盔也可以算是妖王的凭证,如果碰到妖族中人,你可以用它作为你是我的传人的标志。” 最后几句话沈知乐只是隐隐听到,他已经陷入到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 ... 第十六章 我是一个厨师 周围很静,静得有点诡异,连自己的呼吸声都听不到。虽然五官似乎都失去了作用,但沈知乐他们还是能感觉到,他们正在高速前进,让他们都有点眩晕。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沈知乐他们都有点迷迷糊糊了,旅途终于结束了。感觉像是被倾倒的垃圾,他们一下由静转动,无所凭倚地被一种强大的力量丢了出去。 昏沉的意识让他们的反应都慢了半拍,根本不及有什么动作,就一人一个大马趴摔在了地上。 “这是哪里?”沈知乐狼狈地爬起来,四处张望。天色已黑,不过还能看到周围是青山绿水,一条小溪正从他们身边流过。 拿出gps看了看,有显示了,根据方位看,应该还在峨眉山附近。 和沈知乐相比,青龙的反应比较奇特,他并没有直接爬起来,而是先翻了个身,头扭来扭去地打量四周,眼睛不停地眨巴着,似乎还不敢相信自己已经脱离了那个禁制园林。深呼吸了好几次,他才忽然一跃而起,大叫一声:“太好了,我终于出来了!”接着,他一边嘟囔着别人听不懂的话语,一边开始疯疯癫癫地手舞足蹈。 “可怜的孩子,这刺激对他来说太大了,他已经疯了!”沈知乐对着掉下来后就没有动过的肥猫说。肥猫舒服地爬在草地上,深表赞同地点点头。 任青龙继续发疯,沈知乐拿出手机来,先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这么长时间没跟家里联系,家里一定急坏了。 沈知乐打的是他老爸的电话,他老爸的反应倒很平静,问了一下他的近况,只嘱托他自己小心,就没再说什么。 刚在庆幸这么轻松就把这么长时间不联系的事情应付过去,沈知乐的手机里突然传出另外一个声音。 声音很脆,说话也很急,震得沈知乐耳朵一阵阵发麻,连忙把手机挪开耳朵边。 受到震撼的不仅是沈知乐,肥猫也一下睁大了眼,载歌载舞的青龙也停止了疯狂。 机关枪一般的训斥让沈知乐的脸一下变成了苦瓜,也让旁听的青龙和肥猫不寒而栗,对沈知乐投以最深切的同情。 直到训斥告一段落,沈知乐才有机会说话:“知道了,老妈,我一定尽快回去。”用最诚恳的态度,将自己的保证重复了十几遍,沈知乐才得已结束通话。长长吁了一口气的同时,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浑身是汗。 “老妈好恐怖,也不知道老爸怎么能受得了。”暗自腹诽了一句,沈知乐一抬头,才看见肥猫和青龙正用佩服的目光看着他,似乎在说:在那么强大的音波和精神的双重攻击下居然完整无缺,实在是太强大了。 懒得理会这两个没爹没娘的孩子,沈知乐四处寻找枯干树枝,准备埋锅造饭。青龙和肥猫也觉得肚子咕咕叫了,连忙一起加入。 当篝火燃烧起来的时候,两条硕大无比的肥鱼也被沈知乐用溪水清洗干净,开膛刮鳞了。 将鱼用调料处理好,再挂上烤架,沈知乐轻松地靠在一边歇着了,下面的活自然有肥猫和青龙完成。 正暗自想着这些天的稀奇遭遇,沈知乐忽然听到远处有悉悉索索的声音,似乎有人接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小和尚正从黑暗中走来,不停抽动着鼻子,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一身袈裟,脖子上挂着一串佛珠,小和尚倒是正宗的和尚打扮,不过肥头大耳的,怎么也不像是真正的佛门众人,倒像一个中饱私囊的贪污犯。 走近几步,小和尚也看清了火堆旁的沈知乐,马上换了一副得道高僧的庄严模样,双手合十说:“阿弥陀佛,深夜野炊,几位施主真是好雅兴啊。” 沈知乐看得有趣,随口说道:“小师父不会是来问罪的吧?无错不少字我等只是俗人,这等杀生之事,怕是要让小师父见怪了。” 小和尚径自走到烤架旁坐下,直盯着烤架上的鱼,很有深度地说:“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只要心中有佛,这等细枝末节,佛祖不会在意的。” 沈知乐顿然为之绝倒,明明是个花和尚,还说得那么光明正大,这小和尚真不简单。 越想越好笑,沈知乐逗起小和尚来:“小师父说得怕不太合佛法之理吧?无错不少字” 小和尚却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叫了一声:“好了好了,大家可以吃了。”不理其他人反应,先卸了一条鱼下来,撕了一块大嚼起来。 青龙和肥猫一直冷眼旁观这不速之客,见沈知乐没什么表示,才没有发飙,现在看到这小子居然敢抢他们的鱼肉,不由杀气顿生。 沈知乐摆摆手,示意无妨,青龙和肥猫才悻悻而止,把另外一条鱼拿去啃了。 小和尚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细节,还在细细回味着烤鱼的味道。让沈知乐奇怪的是,小和尚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难道他中毒了?沈知乐吓了一跳,赶紧坐直了。 小和尚却忽然跳了起来,很悲愤地抖着手里抓着的鱼肉,大叫起来:“是谁?这是谁做的?” “我做的,怎么了?”沈知乐小心地察看着小和尚的脸色:“你没什么事吧?无错不少字” “你、你、你……”小和尚悲愤欲绝,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沈知乐:“你简直是暴殄天物,这么好的鱼就让你这么糟蹋了。” 青龙实在忍不住了,从后面一巴掌把小和尚扇倒在地:“你个鬼头鬼脑的小秃驴,吃白食还吃出道理来了。” 小和尚一骨碌爬起来,很严肃地说:“不许叫我小秃驴。其实,我是一个厨师,和尚只是我的第二职业。” 青龙不耐烦地说:“不就是厨子吗?我不觉得比和尚更了不起。” 小和尚又气得涨红了脸,愤愤然说:“你可以侮辱我,但不许侮辱厨师这个神圣的行业。” 青龙一脸的不屑:“我侮辱了,又怎么样?” 小和尚刷地抽出一把雪亮的菜刀,喝道:“你不要逼我,小心我跟你拼命。” 青龙笑得前仰后合:“你那破刀,能杀人吗?”无错不跳字。 小和尚傲然举刀:“不要小看我们厨师,我们也是拿刀混饭吃的。” 看热闹的沈知乐再次绝倒,越来越觉得小和尚有趣了,连忙制止了青龙的恶意挑衅。 “你说你是厨师?你的意思是说这鱼做得不对?”沈知乐回头问还在愤愤不平的小和尚。 小和尚马上精神了:“当然了,你用的调料太多,鱼本身的味道完全被调料的味道盖住了。这么好的鱼却做出来普通鱼的味道,你简直就是在犯罪。佛祖不会原谅你的。” 沈知乐都要笑翻了,这小和尚还真不是盖的,居然把佛祖抖搬出来了。不过看小和尚说得那么认真,沈知乐就示意青龙给他一条鱼。 青龙把整个湖泊里的鱼都抓来了,自然不在乎一条半条,加上他也想看看小和尚想干什么,很爽快地丢了一条过去。 小和尚一鱼在手,马上整个人就不同了。一脸庄严的表情,似乎面对的不是鱼而是佛祖,他小心地净手洗刀,然后开始一连串的表演。 沈知乐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做菜做得那么艺术化,一举一动,仿佛都带着某种韵律,使小和尚看上去很有艺术家的风采。 被小和尚一连串的动作所震撼,肥猫和青龙都情不自禁地放下手中尚未吃完的烤鱼,当气小和尚的观众来。 小和尚并没有使用所有的调料,而只是选择了最普通的几种,涂抹起来却很细心,比起沈知乐的手法简直是天壤之别,沈知乐开始相信小和尚是有真材实料了。 鱼很快就好了,小和尚拍拍手,很骄傲地说:“你们尝尝吧,看味道是不是更好。” 青龙和肥猫固然是一扑而上,沈知乐也不甘落后,撕了一块品尝起来。那味道果然不同,调料已经很完美地渗透到鱼肉里,似乎已经成为鱼的一部分,更能让人感觉到鱼肉本身的香美。 “果然是大师风范,这鱼也只有大师这样的手段,才能做出这等味道。”沈知乐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肥猫和青龙更擅长用行动来表示意见,刚吃完第一口就将先前没吃完的烤鱼扔在一边,将小和尚的作品全部揽在自己身边,一边不停地吃,一边还激烈地互相争夺。 沈知乐也不过是抽空夸了小和尚一句,回头就只能看到剩下的一大堆鱼骨了。青龙和肥猫还意犹未尽,虎视眈眈地盯着小和尚,似乎想要把他也啃了。 小和尚在两双恶狼般的眼睛逼视下退缩了,看样子似乎准备拔脚就跑。 沈知乐对小和尚微笑一下,示意青龙再拿几条鱼出来,然后对小和尚说:“小师父,只有经过你的处理,这鱼才能显示出它应有的味道。现在大家都意犹未尽,小师父也没有尝到这鱼的味道,不如就请再麻烦一次,让我们一起大快朵颐。小师父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好了。” 说到烧鱼,小和尚顿时不害怕了,踌躇满志地点点头,开始忙活去了。青龙一改先前的不屑,殷勤地为小和尚打着下手,为小和尚提供一切需要的方便。 (今天任务完成,明天继续。) ... 第十七章 以厨入道 职业水准就是职业水准,烤条鱼人家小和尚都烤得如行云流水,整个过既程赏心悦目,又绝不拖泥带水,让沈知乐在佩服之余更大感羞愧,臊得满脑门子都是汗。相比小和尚如同舞蹈一般的潇洒,他烤鱼简直就像是在学狗爬,而如果说小和尚做出来的是佳肴,他做的简直就是猪食,亏得他先前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的厨艺颇有可取之处呢。 肥猫和青龙现在完全是围着小和尚转,即使被小和尚训斥了好几次,让他们不要碍手碍脚,他们依然痴心不悔。如果他们信宗教的话,现在小和尚就是他们的上帝。 鱼刚烤好,青龙和肥猫一哄而上,准备上演一场《龙虎斗》的好戏。 “先不急!”小和尚现在有如演唱会现场的大明星,随便一句话都让能让fans俯首贴耳,青龙和肥猫马上就老实下来。 小和尚一笑:“慢点吃,呆会儿还有好菜。”说着,变戏法般拿出一个和尚化斋用的钵盂来。 沈知乐固然大为好奇,青龙和肥猫也感到稀罕,一边难得地细嚼慢咽,一边注视着小和尚的一举一动。 小和尚刚出现的时候,沈知乐就发觉他不是普通的和尚,而是一个佛门**的修练者,看到小和尚拿出的钵盂,更坚定了这个看法。 钵盂整体呈暗紫色,上面密密麻麻地刻满了各种神奇符文,一阵阵金光闪动,很明显是一件威力很大的法宝。 那么,小和尚拿这法宝准备做呢? 答案让沈知乐都有一头晕倒的冲动。 只见小和尚潇洒地做个奇特的手势,那钵盂就变得有如饭锅一般大小,然后,用石头搭个灶台,他就把钵盂盛满清水放在灶台上,开始烧水。水开了,小和尚将各种调料放入水中,接着把一条生鱼剁成小块,丢进了钵盂里。 天,他居然用这么强大的法宝做火锅,沈知乐感到一阵阵眩晕。 “佛祖一定会‘保佑’这亵du佛门至宝的小和尚的,一定会的!”沈知乐忐忑地看看天上,考虑是不是要离这小和尚远点,以免被殃及池鱼。 肥猫和青龙则根本没有沈知乐那么多想法,吃完烤鱼,马上一人折了一对树枝做筷子,眼巴巴地看着小和尚,就等着小和尚一声令下,然后马上开动。 佛祖没有显灵的迹象,沈知乐再次把目光投在小和尚身上,只见小和尚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不对,只是一脸虔诚地翻弄着钵盂里的鱼,像小孩子在玩弄心爱的玩具一般快乐,又像做法事一样严谨。本来肥头大耳的小和尚,在这时居然浑身隐隐有佛光闪动,有那么点法相宝严的味道。 沈知乐只觉大跌眼镜,很想仰天大呼一声“苍天不公”,这么个花和尚,居然能修练修练出来最正宗的佛光,太不可思议了。 等到青龙和肥猫都有点忍耐不住的时候,小和尚终于抬起头来,说:“鱼好了,大家可以吃了!”就像把自己最欣赏的玩具介绍给相好的小朋友,带点骄傲,又带点天真。 鱼的香味实在太诱人了,不要说早就做好冲刺准备的青龙和肥猫,就连沈知乐也顾不上再研究佛祖偏心的道理了,当即加入到了火锅一族当中。 鱼煮得恰到好处,入口即溶,芳香却久久不去,三人吃得连呼过瘾,对小和尚的厨艺赞不绝口。 小和尚高兴得嘴都合不上了,仿佛沈知乐他们的表扬就是他最大的满足,刚要说些,就听见夜空中忽然传来一阵呼叫声:“大悟,你个该死的家伙,还不快给我滚出来?让我们抓住你,非狠狠揍你的屁股不可。” 小和尚的脸刷地转白,慌张地四处张望一下,看到不远处有棵大树,哧溜一声就钻了进去。人刚消失,就又探出头来,紧张地说:“千万别说我来过!” 沈知乐看着小和尚一脸慌张地躲到了大树后,却没有来得及收回那钵盂,不禁有些哭笑不得。这么明显的一个标志法宝,来人不会看不到吧?无错不少字耳听得呼叫声越来越近,沈知乐急中生智,索性将钵盂连同没有吃完的煮鱼一起收回到了百宝囊中。 青龙和肥猫还以为沈知乐想吃独食,一起大表不慢。沈知乐没时间解释,叱道:“都给我闭嘴!睡觉!” 一阵破空声中,两个人影在离他们不远处出现,接着慢慢走了过来。 来者是两个二十多岁的和尚,看上去比先前的小和尚正经多了,很惊讶地看着形态各异的两人一猫,警惕地问:“你们几个是人?在这里干?” 沈知乐一本正经解释说:“我们是来这里旅游的,因为从山上下来太晚迷路了,就在这里休息一晚。两位大师这么晚不休息,莫非是有事么?” 不等两个和尚说话,沈知乐接着又说:“你们不会是在找人吧?无错不少字” “你怎么知道?”两个和尚瞪大了眼睛。 沈知乐暗自好笑,你们刚才叫得满山都听见了,还以为很隐秘啊?不过表面上却是很正经地说:“是这样的,在半夜的时候,我们曾看见一个小和尚,打扮和两位大师差不多,慌慌张张地从那边溜下山去了。我们还想找他问问路,可他一声不吭地就跑了。因为看到他的行迹很可疑,所以我怀疑他是不是干了坏事。现在看两位大师这么晚出来,我就随口问问,那小和尚不会是偷了东西吧?无错不少字” 两个和尚倒都是急性子,不等沈知乐说完,就按着沈知乐说的方向追了过去。 看两个和尚去得远了,沈知乐才对着大树叫了一声:“出来吧,没事了。” 小和尚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走回原先的位置坐下,说:“幸好没被他们发现,可吓死我了。” 还没等他吁出一整口气,沈知乐已经逼视着他,狠狠地说:“快老实交代,你到底是干了?” “我没干啊。”小和尚很冤枉地说。 沈知乐一把搂住小和尚的脖子,威胁说:“你也没做,为有人半夜三更地找你?别说你不叫大悟。你以为就那两个人会打屁股吗?我们也会。” 因为沈知乐已经把那个火锅钵盂从百宝囊中拿出来了,所以青龙和肥猫又在忙碌着继续刚才的盛宴,只能用目光对小和尚表示同情,没时间用行动帮他解压。 完全被沈知乐伪装的凶狠吓住了,小和尚一五一十地将他的来历全交代了。 原来,小和尚法号正是大悟,是峨眉山上一座很有名的庙宇里的小沙弥。他本是个孤儿,是被庙宇的方丈自幼收养的,据说是看到他很有佛性,想把他培养成自己的衣钵传人。 可惜的是,大悟的表现却仿佛在颠覆着方丈的权威,从小他更表现得像一个花和尚,贪吃贪睡,就是不肯好好念经修练。 虽然方丈对大悟一如既往的关爱,但其他人却对小和尚越看越不顺眼,趁方丈不在,就对大悟呼来喝去,把他当杂役用。在打杂的过程当中,大悟表现出了他对厨艺事业的热爱和天赋,即使在这座以斋菜驰名的庙宇里,他也很快就成了no.1。 本来这是一件好事,但大悟对厨艺热爱的限度却渐渐超越了佛门允许的范围,他对荤菜的热衷让他再次成为庙宇的耻辱。 难得的是,大悟历经艰难痴心不改,虽然多次被罚面壁思过,但仍然我行我素,尽管老被同辈和尚欺负,却依然一心向上,誓要成为当世第一大厨。 只是,最近他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 本来他自己偷偷吃荤也就算了,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师门更愿意用面壁来惩罚他,而不是积极纠正他的错误。可惜的是,他在最近一次做饭的过程当中,糊涂地将自己偷偷享用的猪油用来做庙里的大锅菜,结果就是让所有的和尚都破了荤戒。 这一下犯了众怒,连方丈都庇佑不了他了,众口一辞地判他面壁三年。 三年啊,大悟一听就急了,当时没有表示,回头就连夜逃下了山,顺手还把庙里的镇寺之宝紫金钵盂给拿走了。用他的话说,这东西留在庙里也是个摆设,不如让他拿去,可以为他热爱的厨艺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听完大悟小和尚的讲述,沈知乐都不知道该说好了。说他胆大妄为吧,他看上去胆小如鼠,说他胆小吧,他做事还真是肆无忌惮。 一句话,对厨艺的热爱让大悟小和尚超越了自我。 “你准备去哪里?”沈知乐问大悟。 小和尚支支吾吾半天,一脸的迷茫:“我也不知道,我从小到大,从没有离开庙宇五十里。” 沈知乐啪地一拍手,乐呵呵地说:“那好,既然你没地方去,以后就跟我混吧。”这小和尚可是个宝啊,且不说从他哪里或许可疑多了解一些修练的秘诀,就凭小和尚这手厨艺,也值得拉拢一下了。 “跟你混?有好处?”小和尚倒也不傻,开始谈条件。 “你想要好处?”沈知乐反问。 小和尚踌躇起来,试探地说:“我除了做菜,也不会,跟着你,你总得让我继续做菜吧?无错不少字” 沈知乐笑了:“当然了,我就是看上你的厨艺了。只要你愿意,我会全力支持你对厨艺的研究。而且,每个月会给你工资,你说你想要多少吧?无错不少字” “工资?”小和尚有点迷惘了:“就是月份钱吧?无错不少字怎么说也得给我千把块钱吧?无错不少字不然都不够买菜的。” 沈知乐的肚子都快笑破了:“一千块钱?还买菜?”这小和尚的要求简直太低了。 小和尚还以为自己的要求太高,心情那叫一个忐忑不安,不过沈知乐很快说话了:“这样吧,暂时我先给你每月五千的工资,买菜的钱另算,不用你出。如果以后你不满意了,我们另外再谈,好吗?”无错不跳字。 小和尚有点眩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庙里他每月有个几百块钱就不错了,其中还包括他买菜偷偷扣留的,现在沈知乐给他的条件,简直是他想都没想过的。 “还犹豫?有条件可以提啊,像这种冤大头,不宰白不宰。”青龙看着小和尚久久不语,连忙加柴点火,怂恿小和尚狮子大开口。吃过小和尚做的菜后,原先被奉为三人组里头号大厨的沈知乐已经被彻底唾弃了,现在连肥猫也眼巴巴地等待着小和尚的加入。 “同意,我同意。”小和尚醒过神来,连连点头。 一声欢呼,青龙和肥猫一下将小和尚扑倒在地,一阵捶打,以示对小和尚的欢迎。这等热烈的欢迎仪式是小和尚从没有享受过的,再次从草地上爬起来,已经是面青唇白,被折磨得只剩一口气。 不管怎么说,未来最具传奇色彩的伟大厨师,就这样被沈知乐给拐走了。 (六点前还有两章。) ... 第十八章 我不犯人人犯我 三天后的下午,改头换面的小和尚大悟出现在重庆的一条繁华街道上。 脱去了僧袍,现在大悟是一身名牌的休闲装,不过他东张西望、看什么都觉得稀奇的样子,还是****了他从没到过大都市的底细。对于一个十几年来都是在一间庙宇里度过的大悟来说,眼前看到的一切让他觉得目不暇接,心中颇感惶然,感觉好像是在梦里一样。 相比之下,青龙的表现可就好多了,同样是没有见过这么繁华的城市,但青龙一点都不露怯。时刻目视前方,对周围的一切东西视若不见的高姿态,配合上青龙运动员的身材和棱角分明的相貌,让他看上去绝对酷劲十足,频频引得异性的关注。 虽然青龙和大悟一样好奇,一样有好多疑问,但他用扮酷的姿态掩盖了这一切。 自小就在国际大都市香港长大,沈知乐对都市的一切自然没什么陌生,虽然是在重庆,但他的感觉跟回到家没什么两样,众人之中,也数他的表现最自然。一边漫不经心地扫着街道两边,一边招呼不情愿做运动的肥猫快点跟上来。 肥猫最近是越来越懒了,非不得已,绝不肯自己走路。就像现在,不过才走了几分钟,它就做出气喘吁吁的样子,希望沈知乐能可怜可怜它,让它回到本应属于它的位置--也就是沈知乐的肩膀--上。 沈知乐不理它,只是招呼它快点赶上。 肥猫见装可怜无效,索性趴在地上耍起赖皮,说什么也不肯起来了。 沈知乐停下脚步,摸着下巴沉吟着说:“小猫啊,有个问题我不得不跟你说。你现在的身体状况很不好,走这么几步路就喘得不行。所以我觉得,你该减肥了,嗯,就从今天的晚饭开始吧,口粮减半,而且只许吃蔬菜和水果,不准吃肉。” 还没等沈知乐说完,肥猫噌地就窜了过来,像人一样站立起来,还用小爪子拼命拍着自己的胸脯,意思似乎在说,它强壮得很,不需要减肥,当然更不能只吃蔬菜和水果。 沈知乐又好气又好笑,板着脸说:“那还不快走。”肥猫幽怨地看了沈知乐一眼,快步跟上了已甩开他们的大悟和青龙。 就在沈知乐和肥猫耍花枪的这一会儿功夫,大悟小和尚遇上了麻烦。 在路过一间繁华酒店的时候,大悟正好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光头汉子从酒店里出来,那光头浑身杀气腾腾,身边还带着一票彪形大汉,好奇的大悟不禁多看了两眼。 好奇不要紧,关键是大悟的光头太显眼,那明显正没好气的光头大哥便把大悟的好奇当成挑衅了,不爽地一皱眉,张口便骂:“你他妈的哪条道上的?谁他妈准你留跟老子一样的发型?” 不等小和尚说话,那票大汉当中便冲出来几个,脸色阴沉地逼住小和尚。 小和尚吓坏了,脚底发软地想跑都跑不了,脸上连忙堆出讨好的笑容。心中那个委屈啊,光头又不是他想剃的,是职业要求,这招谁惹谁了? 谦卑的笑容是大悟在庙宇多年修练出来的“保护色”,可惜在这里就像媚眼抛给瞎子,一点效果没有不说,其中一个大汉还因此叫骂起来:“妈勒个b,有什么好笑的?” 看几个大汉那暴力倾向十足的架势,大悟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这场面有点超过他承受的极限了。 幸好青龙及时出现了,冷哼一声,抢在几个个大汉出手之前已经一人给了他们一脚,将他们远远踹飞。 青龙被关在那园林里几千年,心底不知道憋了多少气,他不惹别人已经算烧别人高香了,现在居然有人敢来惹他,真是自找不自在。 不过青龙毕竟还是懂事的,他知道这世界他了解的不多,也不知道他这么做会不会给沈知乐带来麻烦,所以他出手帮了大悟一把之后,并没有趁胜追击,而是斜眼看沈知乐的反应。 沈知乐很生气。 沈知乐并没有暴力倾向,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容忍别人的欺负,即使只是欺负大悟也不行,尤其是看到大悟那副逆来顺受的模样,似乎根本不知道凭他自己都可以一个人解决这些看上去像黑社会****的家伙,沈知乐觉得心里堵得慌,觉得有必要给大悟上上“正当防卫”的法律课。 那边的那群大汉被青龙的脚法给震住了,一时之间也不敢上前,只是不停地叫嚣什么“你知不知道我们老大是谁”、“小子,你是不是活腻了”之类的老生常谈。 低头拍拍肥猫的头,沈知乐说:“看到那个光头没有,你去把他抓过来,今天晚上我让大悟单独给你烧条鱼。” 肥猫快乐地“嗷呜”一声,箭一般穿了出去。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嗖地窜到半空,凌空就抽了那光头一个大嘴巴,光头顿时被抽得像陀螺一样转了几圈。这还不算,等光头转得晕头转向,一头栽倒在地,肥猫抓着他衣领就把他给拖过来了。 这肥猫还是猫吗?这是所有人的疑问。 浑然不顾周围的人眼珠子都快蹦出眼眶了,肥猫将光头死猪一般丢在沈知乐面前,很轻松地拍拍小爪子,似乎在说:“搞定了!” 沈知乐一把拖过那光头,冷冷地说:“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也不管你是谁,但今天你吓着我的兄弟了,算你倒霉。” 光头嘟囔着叫骂不休,沈知乐表情冷冷地像没听见,随意地将他丢在一边。 将大悟招呼过来,沈知乐淡淡地说:“这个人交给你,随便处置,留口气就行。” 大悟张口结舌,手足无措。 青龙实在看不下去,屁股上给了他一脚说:“人都给你抓过来了,你他妈的连动都不敢动?” 青龙一脚似乎很有魔力,一下激起了大悟的勇气,抬脚就踹了光头两脚。 光头刚才摔得不轻,此刻才缓过气来,不过口齿依然有些不清,发狠骂道:“小子,你给老子记着。” 形象狼狈,说话的狠劲也就不足,大悟听到光头的话,反而更来劲了,抬手就给了光头两个耳光,骂道:“你记着老子就是,老子要是怕你,就不算是天下第一号的大厨。”说完还不解气,反手又是两个耳光,然后,又是两个。如此循环往复,光头很快变成了猪头。 光头的手下有不信邪的想要过来搭救,都被青龙用精湛的脚法给撂到了一边,一会儿摞起好高一摞,哼哼唧唧爬不起来,最后再没人敢过来了。 热闹总是会有人看,围观的人倒是不少,不过没人敢近前,都只是在远处指指点点。 这一闹闹了好半天,沈知乐觉得是时候走了,不然被逮进局子里,不大不小也是个麻烦。怎么说沈知乐也是懂法守法的好市民,不想给公安添麻烦,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赶紧招呼大悟走人。 大悟平生第一次没有被人欺负到,极其激动,振臂高呼:“从今天起,我倒要看看谁还敢惹我。” 青龙不屑地冷哼一声,顿时让大悟一身冷汗,误以为青龙对他有意见,赶紧亲昵地搭上青龙的肩头,再次高呼:“我倒要看看谁敢惹我们俩!” 沈知乐忍俊不禁,笑着招呼一声,当先而去。青龙和大悟也没有再耽搁,紧随其后溜了。 身后一片混乱。 (今天先就这样吧。明天周一,继续三章更新。 这里发的其实就是西风新书《仙恋红尘之王中王》的内容,在此西风呼吁一下,觉得还不错的兄弟把新书也收藏了吧,票票最好也投给新书,新书书号:1002405. 新书不容易,明天又是周一,希望兄弟们能支持一下西风冲榜。谢谢了!) ... 第十九章 是非不断 兜兜转转,绕了好大一个圈,确定周围不再有人注意自己,几个人才停下脚步,打量起四周来。 忽然看到对面有一家豪华的西餐店,刚刚平静下来的大悟又兴奋地叫起来:“西餐店诶,我要吃西餐!” 沈知乐一看那西餐店的门面和装饰,先下意识地摸摸口袋。 那很明显是一家高档的西餐店,价格绝对不会便宜,身边这三个家伙又个个像饿鬼投胎,吃起东西来不要命,沈知乐不敢保证一顿饭下来,他会不会破产。 “不要了吧?无错不少字西餐那玩意既难吃又贵得离谱,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沈知乐委婉地说。 沈知乐的谨慎态度自有其缘由,原因就在于在过去的三天里,沈知乐是天天大出血。 为了改变青龙和大悟的形象,沈知乐不仅为他们各自置办了几身行头,更给他们配置了各种堪为现代青少年标志的时髦物件,包括集通讯功能和娱乐功能于一体的手机在内。不管有没有用,反正该有的一件不能少。 问题是这两个家伙什么也不懂,又抱着“便宜没好货”的纯朴理念,坚持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一下就让沈知乐的预算大大超支。 而且这两人又没什么金钱观念,完全不理解沈知乐的苦衷,站着说话腰不疼,还大大地鄙视沈知乐的吝啬,让沈知乐欲哭无泪。 改头换面之后,几个馋嘴的家伙还一路走一路吃,把沿路有名的美食都吃了一遍不说,临走还要带走一大批。反正沈知乐的百宝囊是真空冷藏,效果比冰箱还好,也不愁东西会变质。 有菜岂能无酒?青龙现在可谓无酒不欢,自然顺便也收刮了无数美酒。在这方面,青龙倒是以口感为主,不在乎价钱,可惜的是,美酒一般也就是昂贵的酒。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沈知乐几年来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小笔财富就大大缩水了。 虽然出身富豪之家,沈知乐家里的家教却极严,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经济单独核算了。幸亏他是个勤俭节约的好孩子,所以日子一向也还算小康富足,颇有积蓄,只是没想到碰到这么几个挥金如土的家伙,****就回到了解放前。 所以现在看到大悟眼光贼毒地一眼看上了这么一家豪华的西餐店,沈知乐的心顿时又隐隐作痛了,这花的可都是他的血汗钱啊。 大悟和青龙听了沈知乐的话却是眼睛一亮:“很贵吗?那就没错了。”他们又想起“一分价钱一分货”这句名言来,昂贵的东西,总是不太差的。 连肥猫也对着西餐店直流口水,看样子绝对不会和沈知乐站在同一条阵线。 三比一,大悟的提议强势通过。 一马当先的冲在前面,大悟一阵风般地卷进了西餐店,顿时惹得人人注目。他却一点也不没感觉,看到西餐店里人满为患,只有中间还有张空桌子,他马上跑过去占位置了。 青龙也马上赶了过去,招呼侍者点起菜了,西餐他们虽然不懂,但他们也有自己的点菜绝招,就是统统都来一份,吃得合胃口了再上。 沈知乐抱着肥猫稍落后一点,正好在经过一张情侣桌的时候听到了一对男女的对话。 “这些中国人就是这样,一点素质没有。”说话的是男的,用的是英语。 “就是就是,我都迫不及待地想回美国了,这里的人真是太粗鲁了。”女的随声附和,和男的一下腻在一块。 沈知乐停下来看时,才发现说话的两个人的相貌都是东方人,只是女的妖娆地染了一头金发。 不敢肯定这两个人是不是中国人,所以沈知乐彬彬有礼地用标准的普通话问候了他们一声:“你妈勒个b!” 本来正卿卿我我的一对青年男女一下分开了,那男的跳起来骂道:“你他妈的找死啊?”用的也是普通话。 这下再无疑问了,这男的绝对是中国人。 早知道有这种崇洋媚外的人,不过沈知乐还没有亲眼见过,更没想到居然会到这种地步,心中顿时觉得有一股火气升腾。 回头看看,沈知乐发现男青年的叫骂又引起一阵餐厅一阵骚动,冷冷地说:“先生,请注意你的素质,这里是高雅场所,你满嘴污言秽语,实在是太丢脸了。幸好你不是我们中国人,我们中国也没有这么没有素质的人。” 男青年的脸一下涨得通红,看样子还想和沈知乐过两招。 沈知乐只是冷冷一笑,一招手,就将桌上的两副刀叉给抓在手里,然后用力那么一搓一揉,顿时将两幅刀叉转化成一个大钢球。 男青年给震住了,后退一步说:“你想干什么?”那女的更是大叫起来:“救命啊,有强盗啊,杀人啦。”语无伦次。 餐厅经理闻声赶到,先安抚四周骚动的顾客,然后才问发生什么事了。 沈知乐也不理会那经理,只是顺手又将钢球拉成薄薄的一长片,轻轻地放在餐桌上,正好对着那对惊慌的男女,再次冷冷地说:“照照你们的嘴脸吧,我真替你的父辈祖先感到丢脸!” 青年男女顺势看去,在锃亮的钢片上,映出了两张惨白的脸。 回头看着经理,沈知乐很优雅地一点头:“这两幅刀叉是我弄坏的,回头你算我账上。”施施然过去坐到大悟他们那座了。 “你牛!”青龙和大悟一起对沈知乐竖起大拇指。 沈知乐冷哼一声,没有理会他们。刚才固然是爽了一把,可这开支上不是平白又多了一笔刀叉的钱,这些沈知乐可都记在青龙和大悟头上,暗自盘算着怎么才能榨取这两个无赖家伙的最大价值,将自己的损失补回来。 沈知乐正yy着将如何将青龙和大悟变成苦力一号和苦力二号,忽然听到一声轻佻的口哨声。 不用看也知道,吹口哨的是肥猫,不过它在对谁吹呢?沈知乐眼角一扫,刚好看到一个路过的少女正冷冷地转过身来。 “你个淘气包!”沈知乐好气又好笑地给了肥猫一巴掌,肥猫却是无辜地看着他,好像刚才的事情和它无关。 再次用眼角一扫,沈知乐才发现那少女居然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不禁大感郁闷,难道他长得那么像****?肥猫不引人注意也就算了,为什么青龙和大悟那样的人一点嫌疑都没有? 左右看看,沈知乐才发现青龙和大悟居然躲得远远的,只差把“我不认识他”写在脸上了,而且眼观鼻,鼻观心,简直就是最完美的正派好男人。这样的架势,将沈知乐完美地出卖了。 无奈之下,沈知乐只好微微点头表示歉意,那少女漠然扫了一眼,转身准备离开。可还没等少女迈步,身后就又传来一声口哨,比刚才更轻佻、更放荡。 少女一下生气了,忽地转身冲到沈知乐跟前,叱问道:“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聊?” 这次惹祸的肥猫索性也远远地躲开了,还用两只小爪子捂在脸上,似乎在说,羞于与沈知乐为伍。被肥猫陷害的沈知乐避无可避,只能直接与少女面对面。 两人眼睛一对上,就都惊讶地“咦”了一声。 刚才扫了两眼,沈知乐看得并不仔细,再加上灯光的效果,只隐约把少女归结到美女的行列,最直观的印象皮肤很白。现在面对面了,沈知乐才发现少女的皮肤果然是白,却是带些病态意味的苍白,不过这却很符合她的气质,眉目清秀,惹人怜爱。 直觉地,沈知乐感觉到少女似乎是大病初愈,身体弱得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去,但她却站得笔直,既将高挑的身形展露无遗,更表现得富有朝气活力。 总之,少女给了沈知乐很多相互矛盾的感觉,很难想象这些矛盾会完美地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少女的反应也很奇特,本是来兴师问罪的,却在看清楚沈知乐的相貌后,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情绪,像欣喜、像疑惑、又像不敢置信。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互相看了半天,少女忽然深呼吸一下,在沈知乐身边坐下,开门见山地说:“我见过你!” 沈知乐一下懵了,绞尽脑汁也想不起对这少女的任何印象。刚想问对方是不是认错人了,少女又说了一句话。 “在梦里。” 沈知乐差点一头就冲到桌子下去了,不会吧?无错不少字少女这是什么意思?她在暗示什么吗?沈知乐觉得脑子乱成一团粥。 本来躲在一旁准备看沈知乐笑话的青龙和大悟也张大了嘴,无言地齐齐摇头,对沈知乐充满了嫉妒。 恶作剧的作者肥猫也顾不得装睡了,睁大眼睛看着少女,满脸都写着不可思议。 (下午六点前还有三千字的一章。) ... 第二十章 冤家路窄 幸好沈知乐不是太自恋,不会yy地认为自己虎躯一震,就王霸之气顿生,从而深深迷倒了眼前的少女。 而少女的表情证实了这一点。即使是说着这么暧mei的话,那眼神依然清澈无比,让沈知乐冷静地认识到少女这番话是另有深意,而非大胆表白。 “能否说得清楚点?我听不懂你的意思?”沈知乐不卑不亢地说,紧盯着少女不放,想从她的表情里看出来些蛛丝马迹。 不理解沈知乐心情的青龙和大悟,还以为他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不由在心里又大大地鄙视了他一把。 少女笑了,恍若百花一下盛开,歪着头想了想,说:“从哪说起呢?这事说起来蛮复杂的。” 沈知乐心里马上敲响了警钟,当初妖王老家伙也是这么开头的,然后忽悠得他傻乎乎地去跟青龙死掐。 神情一下转冷,沈知乐淡淡说:“复杂就不用说了,小姐请吧,我们还要吃饭。” 青龙和大悟一下子睁大了双眼,觉得沈知乐有点过头了,即使欲擒故纵,也不用玩得这么狠吧?无错不少字不过那少女的反应更让他们大跌眼镜,既没有拂衣而去,也不生气,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着沈知乐。 青龙和大悟相对无言,对沈知乐除了佩服就是崇拜了,牛啊,泡妞泡到赶妞走妞都不走的地步,也算是一览众山小的大境界了。他们哪里知道沈知乐是一朝被蛇咬的后遗症在作祟啊,完全看岔了整件事。 “你对我说的一点也没兴趣吗?”无错不跳字。少女很好奇地问。 沈知乐刚要回答,就见青龙和大悟点的菜流水价上来了,满堂堂地摆了一桌。看到仿佛开宴会般丰盛的菜肴,沈知乐的眼神一下子呆滞起来。 蓦然回过神来,沈知乐气得用手指在青龙和大悟之间点来点去,半天说不出话来。那俩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各自狼吞虎咽不说,还互相交流心得,一个说“这菜不错,你也尝尝”,一个说“我这个才好吃呢,那小二你过来,这菜再来十份”。终于看到沈知乐神情不对,他们还殷勤地问:“乐少,这菜不合你胃口吗?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叫。” 连肥猫也自顾自围上餐巾,手持刀叉,对着足有它头那么大牛排卯上劲了。相比那两个恶形恶相的饕餮,肥猫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绅士。 沈知乐无奈地扫了肥猫一眼,继续恶狠狠地看着两个不知死活的家伙,但还是败给了他们的无知和无畏,最后只能哀叹一声:“败家子哟!” 看看气急败坏的沈知乐,再看看一通横扫的青龙和大悟,还有一本正经地按西餐规矩进食的肥猫,少女越看越觉得有趣,本来对一切似乎都浑不在意的漠然态度也被灿烂的笑容所替代,惹得青龙和大悟两个家伙一边不甘落后地抢吃,一边还不忘偷偷地对少女溜上几眼。 忽然很俏皮地一拍脑门,少女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我也想起你们了,其实我也见过你们的。” 没好气的沈知乐斜眼看着少女,讽刺地说:“也是在梦里?” “当然了。”少女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指着对面的两人说:“你是青龙,你是大悟和尚。”最后指着肥猫,她有些不敢确定,怯生生地说:“你莫非是白虎?” 沈知乐霍地就站起来了,凶狠地直视少女:“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谁?” 少女一点也没有被沈知乐吓住,笑笑说:“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在梦里见到的。” 沈知乐顿时心如乱麻,拐带青龙和大悟也不过三天时间,这少女怎么就会知道他们的底细呢?而且,她还说小猫是什么白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少女仿佛看穿了沈知乐的心理,笑着递过几张门票似的东西,说:“想知道是怎么回事,明天去看我的画展吧,你会得到最满意的答复。如果你不去的话,哼哼,你一辈子也想不通是怎么回事。对了,我叫孟青苇,青草的青,芦苇的苇,你呢?” “你不是见过我吗?怎么不知道我叫什么?”沈知乐有点恍惚地接过门票,上面印着“市艺术馆”、“个人画展”等字样。 “我只知道他们叫你妖王,或者战神,没听到你的真名字。你到底叫什么,不用这么神秘吗?”无错不跳字。孟青苇看沈知乐头疼分外开心,调侃起他来。 沈知乐心头又是一震,抬头看时,孟青薇却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这****绝对不简单,就冲她知道这么多,也值得去看看这所谓的画展,沈知乐做出决定后,人也轻松多了,淡淡说:“我叫沈知乐,知足常乐的知乐。” 孟青苇还想说什么,旁边却有一个侍者过来了,远远对她鞠躬说:“小姐,你要等的客人已经到了。”看他那敬而远之的表情,就知道沈知乐他们这桌已经被标上了“生人勿近”的标签了。 孟青苇起身张望一下,就急急走了,临走还一再叮嘱沈知乐:“明天的画展一定要去哦。” 好奇,纯粹是好奇,沈知乐顺着孟青苇离开的方向张望了一眼,只见远处有一个人影正对孟青苇招手,是个男的。 本来只是顺便扫了一眼,沈知乐马上就收回了眼神,但他忽然模糊地感到那人影很熟悉,于是他再次张望。这次他终于看清楚那人的模样了,那是一个俊俏得让美女嫉妒到死的美男子。 一看到这美男子,沈知乐的火气一下就冒出来了,霍地站起身来,恶狠狠地说:“小猫,不要再吃了,干活!”自己率先大踏步地朝那美男子走去。 肥猫很不情愿地放下刀叉,用餐巾抹着小爪子,顺着沈知乐的方向望去。一眼看到那美男子子,肥猫也是一下子就精神了,飞快地将手中的餐巾一丢,用堪比饿虎下山的气势直朝那美男子冲去。 “干啥呀?吃顿饭都吃不安生。”青龙抱怨着,趁大悟分神之际将一盘生蚝抢了过来,继续埋头大嚼。 看到似乎又有架打,大悟下午才感受过的热血再次沸腾,顾不上和青龙争食,一溜烟过去助阵去了。 能让沈知乐和肥猫这么激动的美男子,还会有谁呢?当然就是曾赠送他们大礼,却也让他们蒙受冤枉的流风小道士了。现在这家伙倒是不是道士打扮了,浑身一水的名牌,摇身一变成了浊世佳公子了。 沈知乐的恶意那么重,正与孟青苇面对面交谈着的流风终于也感到了,回头看到沈知乐,先是一愣,接着笑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们居然这么快就见面了。” “是啊,我等这一天等好久了。”沈知乐的话仿佛是从牙缝中蹦出来的。严格说来,流风也没有对沈知乐造成多大伤害,至少从目前来说,沈知乐还算因祸得福了,但沈知乐不能容忍的是流风摆了他一道,不报此仇,沈知乐可是睡都睡得不舒服。 “你们已经认识了?”孟青苇好奇地问。那边对峙的两个人却没有时间理会她。 看出沈知乐来者不善,流风丝毫不惧,扫了四周一眼,悠然道:“我没做什么对不起的事吧?无错不少字你怎么这么大火气?再说了,这是什么场合,不太适合解决恩怨吧?无错不少字”似乎是算准了沈知乐不会在这种公共场合大动干戈,他放松得很。 可他没想到沈知乐已经和先前他见到的沈知乐不同了,一个月的囚徒生涯,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有杀错没放过,绝不会让到手的机会溜掉。恶意地一笑,沈知乐说:“解决恩怨只说时机,不说场合。小猫,上!” 紧随沈知乐之后到大的肥猫就等这句话了,叫唤一声,如离弦之箭一般直冲流风。 流风实在是太放松了,更没想到最先冲过去的是肥猫,毫无提防地就被肥猫扑到了胸前。一扑到流风胸前,肥猫搂着他的脖子就是一扭,虽然没有扭断流风的脖子,也让流风眼前一阵眼冒金星。 沈知乐也不甘落后,抓住流风的衣领一把将他从座位上拉起来,对着流风那美丽的脸上就是一拳。修练过《战神诀》之后,沈知乐的拳头比起铁锤也不遑多让,这一拳的力量可想而知,流风顿时被揍飞好几米远,肥猫像牛皮糖一样挂在他身上,也跟着飞出去了。 砰地一声,流风重重地摔倒在地,不等他起身,肥猫已经用硕大的屁股压在他胸口,一只爪子抓着他的衣领,另一只爪子握成拳头,对着流风的脸就是一阵狠捶。 旁观的大悟小和尚一阵腹诽,一人一猫都是对准人家的脸打,摆明了是妒忌人家长得漂亮,这俩家伙,心理够阴暗的。 不过认真说起来,一个男人长成这副模样,还真是罪过啊。大悟一脸悲天悯人的高僧姿态,暗地里却对着流风的屁股一顿狠踹。 “快住手!你们这是干什么?”事情发生得太快,孟青苇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连忙出面制止。 “我爽了!小猫,可以休息了。”沈知乐笑得那叫一个舒心啊,这口憋了一个月的闷气总算是出了。 大悟赶紧又加了一脚,然后像没事人一样躲开了。肥猫意犹未尽,又加了两拳才悻悻罢手。 流风头昏脑胀地爬起来,顿时又惹得沈知乐一阵快意的大笑,风度翩翩的美男子衣冠不整不说,更被揍得鼻青脸肿,那样子,真是让人解气。 (兄弟们有空都去新书区支持一下吧,《仙恋红尘之王中王》,书号:1002405。) ... 第二十一章 天兵天将 西餐厅的经理现在真有点焦头烂额了。 从沈知乐他们一行进门,就一直不让他安心,拼命地回忆自己是不是惹了了不得的对头,却始终不得要领。不过从沈知乐把刀叉变成钢片那刻起,他就认识到沈知乐是他惹不起的人物,所以即使看到沈知乐和肥猫大打出手,他也只求息事宁人,并没有介入的意思,一边竭力安抚着周围骚动的其他顾客,一边冷眼旁观着事态的发展。 流云从地上爬起来后,并没有像沈知乐他们想象得那般恼羞成怒,甚至连生气的意思都没有,只是苦笑着摸摸自己的脸,对着已经跳到沈知乐肩上的肥猫笑骂:“你个死肥猫,下手真他妈的重。”要说人家流云就是有风度,连骂粗话都骂得那么儒雅有型。 这一下连沈知乐也不得不佩服了,他相信如果是他刚被人痛殴了一顿,是绝对没法做到这么坦然自若的。 肥猫捧着肚子站在沈知乐肩上,口张得大大的,身子一颤一颤,像是在无声地大笑。 流云瞪了肥猫一眼,转向沈知乐说:“你出气了没有?” 沈知乐耸耸肩:“今天是爽了,不过也不排除下一次见到你会不爽,说不定还会揍你。” 流云一脸的无所谓:“那就下次见了。现在,既然没事了,麻烦你不要妨碍我们谈话好吗?”无错不跳字。招呼着孟青苇转身回座位去了。 沈知乐一下郁闷了,这流云果然有一套,一番做作下来,好像倒是他占了上风,让沈知乐顿时又恨得牙痒痒的。不过既然说过今天不找麻烦了,沈知乐也不好意思现在就把他拉过来再打一顿。 而不经意间,流云和孟青苇的两句对话飘到了沈知乐的耳中。 “怎么非要约在外边?回家不好吗?”无错不跳字。 “我最近有点麻烦,有人在追踪我,我不想把麻烦带到家去。你放心,等麻烦解决了,我就回去。” 沈知乐思索起来:“流云小子有麻烦了?不会是被峨嵋派的人找到了吧,哼哼,如果是这样,我一定当污点证人。” “好了,没事了,大家继续用餐吧。只是一点小误会而已。”经理已经抓紧时间招呼其他客人了。 趁着其他人参与斗殴的空隙,青龙一个人把剩下的菜肴都包圆了,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叼着个牙签就过来了。一看到忙活着的经理,他就抱怨起来:“你们餐厅怎么回事,吃顿饭都闹得乱哄哄的。” 经理那个委屈啊,这不都是和你一起来的人搞出来的吗?你还说风凉话。 青龙挥挥手示意大人不记小人过,说:“过去的事也就不用说了,现在我们吃好了,结帐吧。” 青龙倒是很有风度,可沈知乐他们的脸都黑了,回头看去,只见餐桌上一片狼籍,也没给他们留下。大悟大概有七分饱,肥猫有一半,沈知乐嘛,几乎都还没有吃东西,这一餐,大概只有青龙吃得舒服惬意了。 对周围三双仇视的眼睛,青龙很不客气地就瞪回去了:“看看,叫你们到处惹事,吃顿饭都不安生。”呃,他倒是理直气壮。 那经理很有一套,叫服务员把账单拿过来,将消费总额报了一下,然后很诚恳地说:“难得有众位贵客光临,今天这一餐嘛,算小店请了。”只要能把这群瘟神送走,他绝不吝惜一顿饭钱。 青龙眼睛瞪得溜圆:“是吗?那好,我忽然觉得酒还没喝好,刚才那酒就不错,你再给我拿上几瓶来。” 沈知乐实在看不下去了,扬手给了青龙一巴掌,低声道:“少给我丢人了。”然后盯着那经理打量一番,笑道:“今天的事,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经理微笑着一点头,递了一张名片给沈知乐。沈知乐溜了一眼,顺手装起来,招呼青龙他们走人。现在他们在这里是万众瞩目,还是赶紧离开为妙。 孟青苇眼尖,看到沈知乐要走,又招呼了一声:“明天画展一定要去啊。” 流云的风度一下没了,脸色一沉:“小青,你要请他去画展?” 孟青苇小心翼翼地看着突然不高兴的流云,点头说:“是啊。”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她对流云咬着耳朵说:“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人。” “怎么会?”流云脸色很难看,上下打量着沈知乐,又说:“你不是说没看清楚过他的脸吗?你怎么知道是他?” 恨流云说话声音大,孟青苇狠狠地扭了他一把,继续低声说:“其实我说谎了,我有看清楚他的脸,就是他。” 沈知乐看流云的脸色阴沉得可怕,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赶紧拔腿溜了。 隐隐还听得后边传来流云的威胁话语:“山水有相逢,沈知乐,你给我记住了。” 这两人一个热情邀请,一个竭力反对,不知道在搞鬼,不过沈知乐倒是越来越好奇了,打定主意明天说也要去看看这所谓的画展。 一行人白天休息好了,现在精神都很旺盛,漫无目的地就在重庆逛开了。逛来逛去,逛到了枇杷山。 “这地方不错,视角完美,景致独特,正是野餐露营的绝佳之地啊。”青龙对风水有特别的癖好,看到枇杷山公园,马上指点起江山来。当然了,他对大悟的手艺也很欣赏,虽然吃过饭不久,他已经考虑下一餐了。 沈知乐研究过重庆的旅游景点,知道这座公园正是观赏重庆夜景的最佳去处,也很想上去游览一番,于是一行人就这么混进公园去了。 几人避开游人众多的地方,选个偏僻一角,各自找地方坐下,欣赏起重庆的夜景来。 眼前之景,刚刚激起沈知乐一种难得的清静之清,就感到脚底的土地一阵震颤,顿时破坏了所有的好心情。 “地震了?”这是沈知乐的第一反应,接着才发现震动的只是方圆几米内的范围,而且不是全部震动,只是一小块一小块地波浪式翻滚。看上去就像是有人在做地下工作。 确实是地下有人,当震颤消失后,在沈知乐眼前不远处就冒出两个人影来。一个是沈知乐的老熟人流风,另外一个则是一个小老头,样貌气质都酷似上次沈知乐在峨眉山那个,但却是另外一人。 沈知乐大胆纳闷,流云这小子从哪里找来这么小老头?又为每次出现都带个小老头呢? 流云的脸色很严肃:“沈知乐,我想找你谈谈。” 沈知乐吊儿郎当地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斜眼看着流云说:“我们有好谈的?” “明天的画展,我希望你不要去,而且你最好就此消失,不要再出现在小青的面前。”流云一字一顿,显然说得很是认真。 “如果我非要去呢?”沈知乐没问为,知道问也问不出来,索性直接挑最关键的话题说。 “你是真这么想吗?”无错不跳字。流云紧盯着沈知乐,语气也严厉起来。 沈知乐不为所动地笑着:“美女的邀请,爽约可是很没风度的。再说了,我也很好奇,那会是样的画展呢?” 流云忽然笑了,笑得很冷:“既然这样,就不要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沈知乐也笑了,笑得很开心:“怎么样不客气呢?别忘了你刚被我揍了一顿,你是不是被揍得很爽,还想被揍啊?”配合着沈知乐的话,肥猫和大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青龙倒没动静,不过他看流云的眼神充满了轻蔑。 “那就让你看看我真正的本钱吧。”流云抬手向上,一道金光从他手里直冲上天。 “你想放个烟火给我们看吗?谢谢了。”沈知乐看半天看不出金光有奇特之处,调侃说。 流云神秘一笑:“你就等着吧,有得你爽的。” 话音未落,先前的金光就在沈知乐身前不远又冒出来了,大了何止百倍,简直有一座房子那么大,接着在金光中现出五个魁梧的身影来。 轮廓渐渐清楚,可以看到这五人都是古代盔甲打扮,看上去一人为将,四人为副,就那么浑身冒着金光出现在沈知乐他们的面前。 沈知乐的眼珠子一下子瞪得老大,老天,这是?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兵天将? 那领头的武将刚一现身,就不耐烦地叫了起来:“又是你这个小子,一天叫几遍,你烦不烦啊?一顿饭刚吃了几口,就把老子叫下来了。说吧,又有事?” 流云一点也不在乎武将不客气的话语,只是指着沈知乐他们说:“看见对面那几个家伙没有?好好地揍他们一顿,让他们至少三个月不能下床。” 那武将回头看着沈知乐,不耐烦地说:“几个小猴崽子,也用得着老子亲自动手,识相地你们就一人找块石头撞死,省得老子麻烦。” 流云对着震惊莫名的沈知乐招招手,笑眯眯说:“慢慢享用吧,希望你们今晚过得开心。”然后,招呼过小老头来,跟上次一样神秘地溜了。 看着眼前气势汹汹的几个古代武士,沈知乐能强烈地感觉到他们身上强大的力量,不过他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很想和他们好好地较量一番。自从修练了《战神诀》之后,沈知乐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变强了,但强到地步,他却不清楚,现在这正是个机会,挑战自己、了解自己的机会。 缓缓起身,沈知乐对对面的武将一拱手。 武将骂骂咧咧:“怎么这么不爽快?快他娘的自我了断了,我还等着回去吃饭呢。回去晚了,饭菜都被那帮畜生给抢光了。” 顺从他的意愿,沈知乐爽快地一个跨步来到武将面前,挥拳痛击他的面门。 (下午六点还有一章。) ... 第二十二章 不打不成交 五个古装将士一出场,青龙就下意识地往后躲了躲。他当然认得这些是人,虽然这些人当年他一点也不放在眼里,但现在他的身份比较微妙,实力更是大打折扣,他觉得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当然了,让他自我了断是不可能的,不过既然事情还没到那一步,还是先静观其变好了。 大悟就更不用说了,先前被激发出来的血性早被几个神将浑身的金光给击垮了,缩着脖子躲得比青龙更远。 只有肥猫算是和沈知乐站在一起,不过它也还是没有想到沈知乐会那么直接地就冲上去,所以也没来得及跟上沈知乐的脚步。 于是现场就出现了诡异的一幕,其他人要么远远躲开去,要么愣在当地,只有沈知乐一个人悍不畏死地一个人冲向了扮相威猛的五大天外来客,仿佛是在送死一般。 那领头的武将绝对没想到沈知乐敢动手,更没想到沈知乐来得那么快,瞬间移动的效果让他的反应也慢了那么一刹那,沈知乐的拳头一下结结实实地击中了他的面部。 一声沉闷的巨响,那武将的脸出现了明显的变形,上身后仰,下身却纹丝不动,仿佛从中折断一般。 嗖地一声,那武将的上身又反弹回来,不怒反笑:“你这小子倒挺有把子力气的。” 沈知乐冷冷挥拳:“说那么多废话干嘛?接招。” 武将左躲右闪,有了防备之后,沈知乐想击中他就困难了。看沈知乐依然不依不饶,武将的火气也上来了,叫道:“不要不识好歹,你真以为老子怕你啊?” “有种就别躲,我们单挑。”刚才击中武将的那一拳让沈知乐自己也受到巨大的冲击,拳头胳臂一阵麻木,不过也更激起他的斗志,很想和这武将硬拼一场,看看到底谁的骨头更硬。武将的躲闪让他有气无处发,郁闷得紧。 “那就来比比。”武将傲然站直了身体,一拳挥出。 两人都没有躲闪,拳头对拳头,硬生生地撞在一起。只听轰地一声,两人都是身形巨震,却谁也没有退一步。 “好小子!”武将毫不停留,马上又是一拳挥出。沈知乐不顾胳膊已经麻木得快抬不起来了,用意念带动又和对方对轰了一拳。 两拳过后,两人都不好受,沈知乐觉得不能再让武将这么主动了,欺前一步,双拳连击,直攻武将上下要害。 拳头对拳头的单项挑战变成了拳击,两个人开始纠缠厮打。谁也不愿意因为躲闪而失去先机,更多时候都宁愿挨对方一拳也要还击,两人的指导思想都是攻击为先,那场面顿时就好看了。几乎每一拳都不落空,拳拳到肉,那不断响起的沉闷击打声听得旁观者都有点心惊胆寒,但身在局中的沈知乐和那武将却是乐此不疲。 旁观的四个小兵曾想要上前帮忙,都被武将喝止了。那边的肥猫同样也被沈知乐阻止参战,显得很是有点郁闷。 局面始终是一对一,这种纯靠身体强度的击打终究不能持久,沈知乐和那武将的消耗都特别大,渐渐拳击又变成了摔跤,两人互相揪扯着,试图找准机会将对方摔倒在地。 这个时候,意念力超强的沈知乐终于找到了一点优势,瞅准机会一个转身,反搂着武将的脖子就给了他一个背摔。武将刚被重重地扔在地上,沈知乐就一下扑过去,狠狠地压住武将不让他移动,恶狠狠说:“服不服?” 武将放声长笑,忽然腿一弓,膝盖重重击在沈知乐小腹处。沈知乐其实已经是强弩之末,哪里还经得起这么一记重击,顿时被武将的神力带得远远抛开,重重摔倒在地上。 武将一个鲤鱼打挺起来,直向沈知乐逼了过去,傲然道:“服不服?” 沈知乐躺在地上直喘气,勉强直起身子,连连摆手说:“不打了,太累了。” 武将冷哼一声,再逼近两步,忽然也是腿一软坐倒在地,呼哧呼哧喘起气来。接着,他大笑着说:“好你个小子,硬是要得,老子好久都没有这么累过了。就是每天带那些兔崽子们操练都没有这么累。”顿了一下,他接着说:“多少年没人敢跟老子硬碰硬了,你小子还真有种,看你小子这么顺眼,你们随便让我的手下揍上几下做做样子,我们就回去交差了。” “不行!”沈知乐头要得跟拨浪鼓似的。 “不行?”武将的眼睛一下瞪大了,肯这么法外开恩,他已经是大大破例了,这小子居然还讨价还价? “当然不行。”沈知乐继续摇头:“我又不是打不过你,只是肚子饿了才停手,你不要以为就能稳占我们便宜。” 那武将一阵狂笑,只是看沈知乐打架的架势合他胃口,他才和沈知乐打了这么半天,没有动用法宝,也没有让手下人帮忙,真要动用全部资源,沈知乐哪有机会?这小子居然还天真地认为他有机会赢?可真是让他笑破肚皮。不过这一笑,也让他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也感觉好饿,他都没来得及吃饭就来上工了。 沈知乐察言观色,马上又说:“好像各位刚才也说来之前还没有来得及吃完饭?” 武将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闷闷地说:“当差不自由,自由不当差,真他娘的说得一点没错,有事来了,老子连顿饭都吃不上。”他的四个手下没说,但神情都颇郁闷。 沈知乐马上打抱不平:“真是没天理了,皇帝还不差饿兵了,怎么能让几位英明神武的大哥空着肚子出差呢?不行,我说也不能让几位大哥受这种委屈。”顺着杆子,沈知乐就爬上去了,亲热地与几位天外来客称兄道弟起来。 这一番话大大让几位天兵天将受用,武将连连叹息:“谁说不是呢?不过你有办法?” 沈知乐笑了:“在天上兄弟我是没有办法,不过几位大哥既然来了,我就不能让你们空着肚子走。我们这地方虽说环境比不得上面,不过这饮食方面,倒还有不少能拿得出来的东西。”一边说,沈知乐一边已经熟练地摊开桌布,将青龙和大悟两个饕餮积攒的各类美食都摆了出来,还不忘抬头征询来宾意见:“几位大哥要喝酒吗?”无错不跳字。 看着沈知乐摆出的琳琅满目的食物,几位天兵天将大哥已经有点抵不住****了,还听说有酒,顿时不由自主地就走过来坐下了,嘴里还在假客气:“我们是在出勤期间,怎么好意思吃你们的东西?”不过最后一句就露馅了:“酒是酒?太淡了就不要拿出来,光能勾起人的瘾头,没劲!” 沈知乐暗暗偷笑,吃人嘴软,我看你呆会儿还怎么跟我硬气?嘴里却在应付着:“当然是好酒了,差点的酒我都不好意思拿出来,徒惹几位大哥笑话。”说着一箱五粮液已经摆在地上,沈知乐拎出几瓶就给他们一人斟了一大茶缸,一一摆在他们面前。幸好这些日常用品沈知乐都多备了几套,不然还真不够应付这些人的。 被陈年佳酿的酒味一熏,几位天兵天将最后的矜持也丢到九霄云外去了,一人一个大茶缸,咕咚咕咚就是几口,最后才抹着嘴大喊痛快。酒意上涌,几个人再看沈知乐,那是越看越顺眼,拍着沈知乐的肩膀直叫好。 在旁边看热闹的青龙和大悟都傻眼了,刚才还打死打活的,现在就称兄道弟,这落差实在太大了。肥猫倒是不客气,看到有吃的,先扑上去为自己抢占了个好地方。 沈知乐殷勤地为几位“大哥”斟酒夹菜,回头招呼大悟说:“大悟,别愣着啊,难得有贵客上门,你还不把你拿手的菜弄几个上来?天天,你也过来,别的不行,陪两杯没问题吧?无错不少字” 大悟如梦初醒地连声应是,赶紧忙活开了,青龙却要把沈知乐恨死了,谁是天天?这名字真是别扭死了。可是他也没办法发作,谁叫他没义气躲在一边呢?只好打个哈哈过来了。就是沈知乐不叫他,他也准备过来了,看到那些粗鲁的家伙把他珍藏的好酒当白开水喝,他都心疼死了。 几位天兵天将大哥还在客气:“有酒就行了,菜不用讲究,这菜已经够多了。”可等小和尚烤的鱼一冒出香气,他们顿时不说这话了,一个劲抽着鼻子,馋得直流哈喇子。 烤鱼送上来了,几位新来的酒肉之徒马上一阵狼吞虎咽,酒的库存量也迅速下降。 等到最后大悟最拿手的钵盂火锅上桌,几位天兵天将已经喝得差不多了,语无伦次不说,连沈知乐悄悄把五粮液换成了纯粮都没发觉。 喝到最后,武将索性把盔甲一脱,光着膀子就跟青龙较上劲了。怪只怪青龙太心疼酒了,喝得不必几位天兵天将慢,顿时成为武将的眼中钉,不把他放倒实在是于心不甘。 可怜的青龙,本想保持高调,现在却在酒桌上成为了出头鸟。还好武将已经喝多了,顾不上捉摸他的来历,才没让他竭力保持低调的结果成为笑柄。 等到酒醉饭饱,几位天兵天将提也不提替流云出头的事了,互相搀扶着和沈知乐打招呼告别,亲热地仿佛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最后那武将还拍着胸脯自我介绍,说他姓程,叫他老程就行,还让沈知乐以后有事找他。 就在最后告别的时候,武将的盔甲衣领上突然有个小玩意一闪一闪的,武将随手拨弄了两下,忽然叫了起来:“糟糕!” “怎么了?”沈知乐也看得奇怪。 武将沮丧地说:“光顾着喝酒了,刚才居然没发现又有征召的符令,还是那个小子,已经叫了好几次,似乎遇到了麻烦。娘的,这小子就是个是非精。”说着酒气上涌,他赌气道:“不管了,让他去死好了,老子要回去睡觉。” 和他同行的四个手下也是醉眼朦胧,看样子心中的想法和他们的老大无二。 “流云有麻烦了?真是太好了,这热闹不能不看。”沈知乐这么想着,连忙陪笑说:“程大哥,你回去睡觉就好了,这事交给小弟我吧。你能告诉我这小子现在在地方吗?我去找他,保证让他以后不敢随便麻烦几位大哥。你看这样可好?” “对对对。”老程也如梦初醒:“我怎么忘了兄弟你呢?这事就交给你办了,你从这里一直往东,就能找见那小子。替我好好教训他,大哥我谢谢你了。” 一阵金光闪烁,几个天界酒鬼消失不见,只留下一阵酒气和一地狼籍。 “用的着你那么殷勤吗?都是些小喽罗。”青龙对沈知乐的做派很不满意,他实在心疼那些酒啊,就这么被几个虾兵蟹将给糟蹋了。 沈知乐眼睛一瞪:“你还好意思说?我打死打生的时候,你在干?” 这一下正好戳在青龙痛处,青龙顿时不语。 “好了,现在给你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你带我们去找流风那家伙,我就不记你的大过了。”沈知乐马上给青龙一个台阶下,怎么说这家伙也是一条龙,既不能捧着,也不能让他闲着。 青龙无奈地冷哼一声,卷起一阵风,带着几人就往东而去。龙天生有飞行的能力,带几个人也只是小意思。反正夜已深,没有几个人在外面,青龙大胆而张扬地一路飞了过去。 一路向东,出了市区,在郊区的一片树林上方,沈知乐听到一阵阵厮杀声,感受到一阵阵的能量波动,连忙让青龙停了下来。 就近落地,几人摸到厮杀所在地的附近,顿时被看到的景象惊呆了。 (有点晚了,不好意思。明天继续。下面是本书有关人物方面的设定,有兴趣的兄弟可以看看。) ps:设定一:人物篇(按出场顺序) no.1沈知乐 身份:本书主角,因为误入囚禁妖王的禁地,被妖王指定为新一代的妖王,修得妖族最高心法《战神诀》。 体质特征:全系体质(对各系能量都有感应,但都无法修练的最高级,不过在最后能修成混沌原力,比之各系原力更加强大)。 兴趣:作曲、看电影、收集奇能异士。 擅长:音乐、破解法宝、光影法术。 异能:超强意念(即天生精神力超强,包括瞬间移动和意念锁定,还有意念移物)。 n0.2肥猫 身份:一只来历神秘的小猫,天生通灵,身为妖族的一员,与《战神诀》有着最完美的契合度。在一次偶遇中成为沈知乐的伙伴,从此跟随沈知乐终身。从始至终,肥猫一直受到沈知乐最大的青睐,是沈知乐最好的伙伴和最信任的人。名列沈知乐手下四大神将之首,号“白虎”。 体质特征:金系(无坚不摧的金系法力,配合上最高级的《战神诀》,就是最强大的单挑之王)。 兴趣:美食、睡觉、听音乐、对美女吹口哨。 擅长:单挑。 异能:九条命(除非将肥猫轰灭成渣,肥猫都可以在损耗自身功力十分之一的基础上复活)。 no.3流云 身份:来历神秘的美男子,在与沈知乐的第一次相遇中给沈知乐栽赃,后面再次相遇时被沈知乐收复。名列沈知乐座下神将第三位,号“朱雀”。 体质特征:火系。 兴趣:炼丹、制作法宝、宴会。 擅长:炼丹、制作法宝、外交。 异能:召唤山神土地、天兵天将。 no.4龙破天 身份:被龙族流放的叛逆之子,被沈知乐自流放之地带出,从此跟随沈知乐征战。名列沈知乐座下四大神将次席,号“青龙”。 体质特征:木系。 兴趣:美食、美酒、罗嗦、作诗(犹豫的小诗或者慷慨激昂的长诗,体现了双重性格,介于小资和愤青之间,不定期发作)。 擅长:龙族法术和木系法术。 异能:点石为玉(靠口水)。 no.5大悟 身份:从寺庙逃出来的小和尚,一逃出来就遇上沈知乐,以其高超的厨艺征服了沈知乐,被沈知乐拐走。 体质特征:佛体(可以说是诸佛青睐者,天生对佛力有感应,有佛光护体)。 兴趣:做菜、美食。 擅长:烹饪、医术(佛光有医疗效果)、拆皮卸骨(一种恐怖的刀法)。 异能:超强的嗅觉和味觉。 (先这么多,随情节进展随时更新。) ... 第二十三章 干! 远远地,沈知乐就感到前方有阵阵阴森邪恶的气息波动,无声无息地靠近了目的地,在他面前展现的果然是诡异的一幕。 林间空地极其宽阔,但此刻竟显得有些拥挤了,因为就在此处,居然聚集了有上百人。以周围一个古怪的大光团为中心,这些人散布在空地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正对着那光团猛力攻击着。 在这些人当中,只有一个人与其他人打扮不同,身穿宽袍大袖的衣服,头戴一顶古怪的高帽,其他人却都是一身黑色夜行衣,还用黑布蒙面。 一看到这些人,沈知乐就心中暗叫古怪。他一眼认出,那些黑衣夜行人正是日本忍者,而那个与众不同的家伙,如果沈知乐没猜错的话,是日本神道中的神官。问题是,这帮古里古怪的日本人,到中国来干什么了? 忍者们并没有察觉到沈知乐他们的接近,仍在与他们的敌人搏杀着。比较搞笑的是,他们的敌人连看都看不到,只是一个五彩流动的大光团。 沈知乐当然一看就明白,这个大光团正是由各种法宝组成的,虽然还看不到使用法宝的人,但沈知乐已经几可断定,那人就是流云。 除了他,谁还有这么多事?沈知乐的理由有点无厘头。 那防御光网半径足有三米,形成了一个万花筒般艳丽的大光球,仿佛还是一个活物,还能随忍者们的攻击前进后退,时不时还冒出刀光剑影,对周围围攻的忍者进行反击。 忍者大概有二十人左右在直接参与攻击,通过不停地交叉换位,对防御光网发起着毫无间隙的攻击。其他的忍者除了有四个团团围在那神官周围以外,都聚集在战圈外围,随时准备参战。和忍者的黑色夜行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的眼睛都是血红血红的,状极疯狂,时不时还从嗓子眼里冒出野兽一般的嘶吼,即使有人被法宝的反击击中,仍然眉头都不皱一下,仿佛根本没有疼痛的意识。 那个神官离战圈大概有五六米远,盘膝坐在一个临时搭建的高台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战局的发展。很明显他是整个攻击战的指挥者,随着他发出一阵奇怪的叫唤,那些攻击的忍者不断变换着攻击方式,偶有因伤重攻击力减弱的忍者,也会被他指挥后备人员替换上场。 如果说那些忍者只是让沈知乐感到诡异,那这神官就让沈知乐从心底感到忌惮。他能感觉得出来,那种邪恶的气息正是从这神官身上发出,不仅带动着所有忍者变得疯狂,更强烈地压制着流风法宝的发挥。流风现在被困在原地,很大原因就是有这神官的存在。 沈知乐感到那神官似乎已经不是个人,而是某种具有强大能量的魔鬼。 这一点也可以从神官的脸上看出,虽然沈知乐他们只能看到他的半张脸,但那黑气纵横的脸色怎么看也不像是正常人。 突然精神一阵亢奋,那神官又是一阵怪叫,随着他的叫喊,流风的法宝防御圈顿时一下被压缩到了半径五米左右,光芒也倏地黯淡了许多。忍者们一拥而上,还是不间断的攻击,那防御圈看上去摇摇欲坠,已经没有能力反击了。 “怎么办?”沈知乐将青龙和大悟拉到身边,问道。从他个人感情来说,他倒是希望流风多吃点苦头,可是看到忍者和神官在中国大地上这么肆无忌惮,他更想把这些家伙一网打尽。 青龙皱眉说:“你如果只是想对付流风的话,什么也不用做。如果你还想留他一口气的话,那么我们等到最后关头救他一命就是了,也没什么难的。”大悟没说什么,不过看上去有点畏缩,毕竟还是胆子小啊。肥猫倒是一脸的无所谓,一般都是沈知乐说什么他听什么,也懒得多动脑筋。 沈知乐一字一顿地说:“我不仅要救流风,我还想把这些诡异的家伙全部干掉,有困难吗?”无错不跳字。 大悟惊讶地张大了嘴,青龙眼中却突然闪过一道亮光,过分热情地说:“我也早看这些藏头露尾的家伙不顺眼了,干他们。”兴奋半天,他才又又犹豫地说:“难度怕有点大,那个戴高帽子的家伙实力不强,但他却被一个强大的家伙给附身了,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其他的黑衣人嘛,倒是不难对付,不过我感觉到暗中似乎还有五个,或者六个更厉害的家伙在潜伏着,我只能准确把握到两个家伙的存在,其他都是隐约能感觉到,不是很清晰。” “干不干?”沈知乐直截了当地反问。 青龙觉得沈知乐是在怀疑他的勇气,大感愤怒,愤然说:“我只是从大局上考虑,你当我是胆小鬼吗?也就是现在我的实力被封印了,不然我一个人就能干掉所有人。” 沈知乐暗笑,真是请将不如激将,青龙还真是年轻气盛啊,连忙拍拍青龙的肩膀:“知道兄弟你是大智大勇,我绝不敢小看兄弟你。我也知道这有点难,不过不正是有难度才有乐趣吗?就这么说定了,干!那个神官交给我,其他人你们搞定。”回头看到大悟有点怯场,沈知乐笑了:“大悟啊,没人告诉过你,你是一个高手吗?”无错不跳字。 大悟连连摇头:“倒是有人说我菜烧得不错,可是没有人说我是高手。” 沈知乐很郑重地说:“那么我现在告诉你,你是一个高手,很厉害的高手。”看大悟似乎不信,他笑道:“今天这场战,我也不勉强你上,但你可以通过这战了解你有多强。别的话不多说了,你把你做火锅的钵盂拿出来护身,在一旁观战就行了。” 忽然长身而起,沈知乐一阵大笑,对着空地中间喊道:“那个被扁的是流风吗?死了没有?没死吭个声。” 从防御光圈中马上传出一个惊讶的声音:“你还没死啊?”接着愤怒地说:“那些家伙怎么办事的,怎么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我一定要向上面投诉他们。” 沈知乐悠然道:“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吧,你有没有命投诉还在两可呢。” 流风仿佛这时才想起这个问题,大叫起来:“那些家伙干什么去了?我都叫了他们好几次了,怎么还不来?妈的,只要我这次死不了,他们会有苦头吃的。” 沈知乐笑得更开心了:“他们啊,他们喝高了一点,现在大概正做着美梦呢。呵呵呵,你不用指望他们了,自力更生吧。” “该死!”流风沉默半天,丢下这么一句,不吭声了。 从沈知乐他们一现身,现场的忍者就都警惕地看着他们,只是那神官没有发号施令,他们也只是暂时监视着沈知乐的一举一动。那神官看上去也很忌惮新出现的不明力量,虽然看都没看沈知乐他们一眼,但很明显加紧了对流风的攻势,显是想速战速决。 外无援兵的状况打击到了流风,加上攻势的加强,流风的防御圈一下缩小到一米见方,光芒黯淡得都藏不住他的身影,将他****在众人面前。 见流风认命般地沉默了,沈知乐微微一笑,对身后的青龙和肥猫一挥手,说了一个字:“干!” 流风的境况就像暴风雨中一叶小舟,沈知乐下令救援,正是时候。 ... 第二十四章 绝杀 沈知乐故意和流风扯皮,并不是闲得无聊,而是为了吸引暗中潜伏的忍者高手现身。 青龙本身是木系神龙,在这片绿树环绕的空地上,他绝对是感觉最灵敏的,既然他说有人在暗中潜伏着,沈知乐就不得不认真对付。 沈知乐下令“干”的时候,青龙正对他微微点头,示意已经对潜伏者的位置有所把握。 一声令下,沈知乐一个瞬间转移,握着飞剑,带头冲进了忍者的人群。这半天他已经将精神高度集中,意念一时如电,闪转随心所欲。只几秒钟功夫,倒在沈知乐剑下的忍者已有四五个。更麻烦的是,沈知乐的瞬移完全没有规律,忍者受伤倒没什么,只是一时间人仰马翻,原先井然有序的攻击都不存在了。 趁这个压力减弱的空当,流风打起精神,将法宝防御圈重新巩固起来,一时之间,局势又回到了先前的僵持阶段。 那神官叱喝连连,更把全力集中在流风身上,很明显流风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他绝不容许在关键时刻让流风逃脱。随着那神官身上的黑气越来越重,那种无形的压力越来越大,有若实质,直接向流风压了过去。 同时,也有忍者被指挥着去阻止沈知乐破坏,可是在沈知乐如风似点的步伐下,他们连摸到沈知乐影子的机会都很少。 这局面却正是沈知乐想要的。 他既然说了那神官是他的,自然将他当成第一目标。可是如果直接去攻击那神官,他却怕一旦占得上风,那神官就会溜之大吉。所有,沈知乐只想造成一种有利的局面,然后将神官一击毙命。现在,神官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流风身上了,正是时候。 日本人是一个麻烦的民族,要么不搞它,要搞就搞死,这是沈知乐的看法。所以,从一开始决定对付这些人,沈知乐就没打算让这些人溜掉一个,对付神官,只是第一步,其他的人,他相信青龙和肥猫会搞定。 在沈知乐出手的同时,青龙和肥猫也开动了。 肥猫根本就没打算给这些忍者近战的机会,第一时间掏出了为它量身打造的迷你冲锋枪。这本是为对付青龙而制作,但后来并没有机会用上几次,肥猫还库存着大量的丹药,正好趁这机会清空。 很无所谓地将冲锋枪横在身前,肥猫对者密集的忍者群就是一阵猛扫。那些真气贯注的子弹可是杀伤力十足,而且爆炸范围很广,没有准备的忍者顿时大吃苦头。虽然忍者也不是普通人,但在肥猫的密集枪火下,想不死也难,一时间地上躺倒一片死伤的忍者。 看到那曾让他大吃苦头的法宝冲锋枪,青龙的感情未免有点复杂,可是这并不是感慨的好时候,他的耳朵蓦地一竖,捕捉到了一个潜在的威胁。 冷冷一笑,青龙忽然向身后斜退一步,正好退到一棵大树的旁边,轰然一拳就击在树上。 扑的一声,青龙这一拳仿佛是击在**上,接着就从大树里面就传出了一声沉闷的惨叫,然后从大树里蓦然现出一个人形来,头颅被击得粉碎,已经气绝身亡。 “长得丑还半夜出来吓唬人,死有余辜!”青龙淡淡地对尸体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这是一个会木系遁法的忍者,可惜碰上了木系的青龙,连出手机会都没有,就冤枉地挂掉了。 接着,青龙忽然前欺,扑到肥猫的身边,对着大地就是一大口绿色的水雾碰出。被水雾波及到的地方迅速坚硬透明化,最后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副宛若琥珀的透明景观,隐隐看得出来是一个忍者奋然挥刀的英姿。姿势蛮酷的,不过他永远也没有机会出刀了。 瞬间解决了两个潜伏着的对手,青龙大感满意,不过被他的气势所慑,其他几个潜伏者居然一点气息都感觉不到了,这又让青龙颇感忧心。 肥猫对身边其他事熟视无睹,继续它的屠杀伟业,间或有几个近身攻击它的,都不用他动手,青龙自动替它就打发了。 在肥猫横扫忍者的同时,沈知乐借着它造就的混乱瞬移到了神官附近。 神官被四个忍者团团保护着,沈知乐想直接攻击他有点困难,所以他先连续来了四个瞬间移动,分别对四个忍者虚晃一枪,等到四个忍者各自做出反应动作后,沈知乐这才突然和飞剑合而为一,将所有意念的力量都贯注在飞剑上,直接冲入那神官的身体。 飞剑本身的材质就不错,加上其中的强力阵法,再加上沈知乐的全部意念力,这一剑的力量足可击穿最坚硬的金属,所以那神官顿时被飞剑贯穿了。 神官本身实力不强,但附身在他身上的不知名强者可是够悍性,被沈知乐贯穿了身体才有所感觉,他反手一把就将沈知乐的飞剑握在手里。 沈知乐现出身形,一个手诀打出,飞剑再次回到他的手里,然后,他举剑直挥,利落地将已受重伤的神官的头颅砍了下来。 神官一命呜呼,附身在他身上的不知名东西也失去了依附,一声惨叫,外加一声威胁之后,神官的身体颓然倒地。 原先弥漫在四周的黑烟瞬间散尽,本来被压迫得只能防守的流风顿时冲天而起,浑身的法宝珠光宝气,一时间威力尽放,配合着青龙和肥猫对着群龙无首的忍者一阵横扫。 沈知乐那边却遭受到了重创,擒贼先擒王,他是打定主意要先干掉那神官的,即使为此受到四个忍者的攻击也在所不惜。他相信,有流风送他的蝉翼宝衣,受此一击也撑得住。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受到的不是四个人的攻击,而是五个人的。而第五个人,居然诡异地从神官原先坐着的高台中冒了出来,对着他的丹田要害就是一刀。 如沈知乐所料,其他四人对他的伤害近乎于无,可是这第五个人就不同了,他手中的刀不似凡物,很轻松地就突破了宝衣的防护,刺入沈知乐的体内。还好沈知乐及时反应过来,避开了要害,不过也难免皮开肉绽。 忍着伤痛,沈知乐猛然挥拳,凌空将自以为得手的忍者的头颅一拳轰飞,然后一个瞬移躲了出去。大局已定,其他事交给青龙他们吧,他还是先疗伤要紧。 这么一躲,沈知乐就听到小和尚大悟拼命的求救声了。回头看去,不禁哑然失笑。 一个忍者正撵得大悟满地跑,不过大悟有法宝钵盂保护,那忍者根本对大悟没什么伤害,可大悟却叫得仿佛马上要被****似的。 一个瞬移躲进了大悟钵盂的保护范围,沈知乐大喝一声:“别叫了,先帮我疗疗伤。” 一看到沈知乐血迹斑斑的腹部,大悟和尚似乎就想晕过去,被没好气的沈知乐给了几巴掌,这才抓住沈知乐的手,将自己的真气输给沈知乐。 大悟虽然胆小,但那身真气可是正宗的佛门法力,尤其对疗伤有效果。沈知乐中的这一刀颇是诡异,不仅伤到了他,而且有黑气顺伤口蔓延,让沈知乐感觉到麻木,同时也让伤口不能愈合。现在经大悟这么一输真气,那黑气慢慢地就被驱逐出去,沈知乐伤口附近的知觉也恢复了。 感觉好多了,沈知乐回头看看,只见原先追着大悟跑的忍者还在对这钵盂乱砍,忍不住就给了他一脚,将他踢到了流风那边。 流风此刻正是春风得意,看到忍者都分外眼红,只见一堆飞剑、飞刀,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攻击法宝一起出动,火光四溢,顿时将那忍者化成了一阵飞烟。 青龙和肥猫的效率还真不错,当然流风的效率更高,距神官之死不过几分钟,忍者群就烟消云散了。 死里逃生,流风那叫一个心情畅快,将自己的法宝收起来,远远就冲沈知乐喊道:“你怎么肯来救我的?我相信我们的交情没好到那种地步。” 沈知乐冷哼一声:“你是我指定的摧残对象,我可不想让别人抢夺我的乐趣,要扁你也只能我扁。” 流风一愕,接着大笑。 一直觉得心神不宁的青龙,却在这时突然大叫一声:“小心!” 忍者都已经躺在地上了,要小心什么呢? ... 第二十五章 江洋大盗 厮杀半天,空中的血腥气清晰可闻,也因此引来许多嗡嗡叫的飞行物。 看到这些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青龙不知道怎么地就觉得有些心神不宁,尤其当他看到其中一只猫头鹰突然出现在这些飞行物当中,并且径自飞向流云时,他心中警兆突生,连忙出声示警。 “怎么了?”正欲迈步向前的流云被青龙的大叫弄得一愣,下意识顺着青龙的眼神向侧后方望去。 首先映入流云眼帘的是一双冷漠如冰的凤眼,接着他就感觉胸口一痛,一把雪亮的长匕首透体而入。 攻击流云的人也是忍者打扮,流云捂着伤口踉跄两下,打量了袭击者一番,忽然喃喃说:“你不会是人妖吧?无错不少字咪咪好大!”说着,他的手向前伸去,似乎还想亲手验证一下他赞赏的部位是不是真材实料。 袭击者本来漠然的眼神倏地变得愤怒,后退一步闪避一下,顺势一脚将流云踹翻在地。流云似乎伤得不轻,扑通一声,形态极其丑恶地仆倒在地。 以其从猫头鹰突然化身忍者的突兀亮相,来者在第一时间惊呆了沈知乐他们,不过等到流云颓然倒地,沈知乐及时反应过来,一个瞬间转移就来到那忍者身边,剑光乍亮,瞬间将那忍者淹没。 那忍者就地一个翻滚,避开飞剑的攻击,浑身突然溢出的一阵若隐若现的黑气,也堪堪敌住沈知乐的剑气。这一滚恰好停在流云的身边,忍者伸手向流云腰间的绣囊摸去。就沈知乐所知,那个花里胡哨的绣囊可是真正的百宝囊,看来忍者很了解它的价值。 本来死猪一般趴在地上的流云忽然抬起头来,对着忍者阴阴一笑。 忍者大惊,刚想脱身,刚到手的绣囊突然发出一阵亮光,接着一个手镯一般的东西就扣在他的手腕上,让他抽手不得。不等他再有机会做任何动作,流云已经猱身而上,将他扑倒在地,同时施展出一套很细腻的近身擒拿。 被手镯的力量所封锁,忍者任何的遁术都施展不出来,手中的匕首也在第一时间被流云打掉,忍者只能与流云以擒拿功夫互搏。 本以为流云不死也是重伤,沈知乐心头颇为愤怒,怎么说流云也是在他面前遇刺的,实在让他很没有面子。没想到他只出了一招,就看到流云神奇复活,还和忍者在地上摸爬滚打起来。 这局面他想插手也无可奈何,只能收起飞剑欣赏起两人的表演来。看了片刻,沈知乐已经大大折服,油然感慨曰:“以二位之身手,不投身xx事业,实乃xx界之重大损失。” 经过一番贴身短打,还是流云技高一筹,配合着他无所不在的法宝,终于将忍者制服。 喘着粗气从忍者身上爬起来,流云熟练地掏出一个小瓶子,将里面的药膏均匀地抹在伤口上,这才舒口气说:“幸好有这位兄弟提醒,不然还真会遭了这娘们的道。” 青龙面无表情地点点头,只能在最后关头发现敌人的踪迹,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 沈知乐却似笑非笑地对流云说:“你小子看上去温文尔雅的,没想到居然是****大家啊,你怎么知道她是女的?” 流云二话不说,一把扯下那忍者蒙面的布巾,说:“自己看。” 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张妖艳迷人的脸,沉默半天的肥猫用口哨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流云显然也没想到这忍者会是这么一个尤物,不禁喃喃说:“我的天哪,你他妈的长得还真够祸国殃民的。老实说,要是你出手时不蒙面,我还真就栽你手里了。” 本来还心头不快的青龙,也在看到这女人真面目的一刻就直盯着他看,将所有郁闷抛到了一边。 大悟则不知道在想什么,愣愣地坐在一边,根本就没注意这些事情。 只有沈知乐的表现还算正常。大概也是从小见惯美女的缘故吧,沈知乐对女性的美色算是比较有免疫力的,虽然一开始也有片刻的失神,但他很快就清醒了,尤其是想到这女人的忍者身份,心下更是大大警惕,沉声问道:“我说流云啊,嗯,或者叫你****更合适,你准备怎么处置这女人?” 流云摇头晃脑地正对着女忍者一阵评头论足,听到沈知乐的话,随口反问道:“你想怎么样?” “干掉她!”沈知乐恶狠狠地说。 “什么?”流云和青龙同时吓了一跳,肥猫不会说话,眼睛也睁得大大的,显然谁也没想到沈知乐会有这么大胆的提议。 就连女忍者被流云制服后一直漠然的眼神也有了变化,不经意地扫了沈知乐一眼。 “难道你们还想养着她吗?想想她的身份,想想她是什么人,想想作为敌人,她将会对我们有多大的危害。”沈知乐冷冷地分析了利害:“把她留下来,有什么好处吗?”无错不跳字。 听了沈知乐的话,青龙的神情突然冷静了,点点头,背诵了一句名言:“对敌人,就要像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投了沈知乐一张赞成票。 肥猫遗憾地吹吹口哨,耸耸肩,也对沈知乐的意见进行了默认。 至于大悟小和尚,现在还是在发呆,算是弃权了。 流云却忽然跳了起来:“我反对,这是我的俘虏,凭什么要你来决定怎么处置?这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沈知乐冷冷一笑,伸手向四周指点了一圈:“你别忘了你这条小命是怎么得回来的,现在我为了你惹上这么大**烦了,你居然说和我没关系了?” 流云沉默,半天方点头说:“我承认,我欠你一个人情。不过这女人暂时不能杀,我还得问清楚,他们费这么大劲追我干嘛。不然,以后岂不是睡觉都睡不安稳了。” 沈知乐惊讶无比,大声问道:“你差点被他们干掉,居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你?这怎么可能?”停了一下,他冷哼道:“肯定是你小子伤天害理的事干得太多了,搞不清楚到底是哪件事露底了,对不对?”看着流云突然改变的神情,沈知乐觉得自己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推断居然是正确的。 只见流云一脸委屈,抗辩般说:“我不过就是去日本遛了一圈,顺便在日本皇宫之类的地方拿了点喜欢的东西,谁知道就会惹来这么多讨厌的家伙。你说他们是不是太小气了,那么大个国家,还在乎这么点东西?还大动干戈的,一点风度都没有。” 沈知乐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小子,还真是本性难移啊,刚见面的时候,他是洗劫了峨嵋派出来,现在刚一个月不见,他居然洗劫到日本皇宫去了。不过还别说,沈知乐倒是挺欣赏流风这做派的,就是嘛,窝里斗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该走向国际。 “你是不是把人家的东西都搬空了?”沈知乐斜着眼睛看流风。 流风很无辜地说:“去都去了,总得拿点东西吧,不拿岂不会让人家丢脸,好像人家那么大个国家,连点好东西都没有似的。可是他们的好东西实在不多,我看了看,凑凑乎乎地就全拿了。” 沈知乐再次无语,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流云很牛,事情都做到这种地步了,还说不知道人家为什么追杀他。 看沈知乐的脸色不好,流云凑到他跟前,神秘地说:“其实大多数东西吧,就是值点钱,不过有几件东西我有点摸不清楚来路,很可能是很重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可都要靠我的俘虏来鉴证,所以我才不想杀她,你明白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知道流云是在找借口留下那女忍者,不过这借口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力量。对流云所说的好东西,沈知乐也很好奇,阴笑着说:“有好东西还不拿出来,我们也不能白出力不是?” 流云大笑,拍着沈知乐的肩膀说:“好说好说,一会儿找个偏僻地方聊吧,我们先把这地方处理好。” 回头看着满地的尸体,沈知乐才想到自己居然杀人了,刚才动手的时候没时间想太多,现在看到自己的战果,顿时百般滋味在心头。他想起了妖王的话,不管你想不想做妖王,但从你修练《战神诀》开始,你的命运就改变了。是的,他现在也能感觉到那种改变了,只是,这改变后的命运会把他带向何方? 青龙很轻松地将所有的尸体拢到一块,流云掏出一个宝塔式的法宝扔在空中,顿时有强烈的红光投射在尸体堆上。几秒钟时间,所有的尸体都化作飞烟,连渣都没有剩下。 “走吧,去我家。”流云收拾完现场,对沈知乐他们招呼道。 那个女忍者本来全身都不能动,但流云掐个奇特的手诀后,就能起身行动了,不过她的真气都被锁定,现在只是个普通人。她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垂着头跟在了流云身边。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任谁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 (更新晚了,不好意思。下午可能也会晚点,不过七点前肯定更新。) ... 第二十六章 见面分一半 在流云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来到一座古朴的小镇,然后在镇边缘找到了流云的家:一座典雅的二层小楼。 熟练地开门进屋,流云尽可能做到潜行匿踪,但毕竟同行的人多,无法做到步调一致,还是惊动了房间里的人。 房灯互亮,孟青苇一身睡衣站在一间卧室门口,睡眼朦胧地说:“哥,你怎么这么晚回来啊?”接着看到沈知乐他们一大帮人,不禁一愣:“你们怎么也来了?” 沈知乐一笑:“是流云带我们来的,怎么?不欢迎啊?” 看到先前还大打出手的两个人现在居然勾肩搭背,亲热得兄弟一般,孟青苇心里别提有多想不通了。狐疑地打量了他们半天,才说:“当然欢迎了。咦,这位姐姐是什么人?” 流云板着脸说:“不用叫她姐姐,她是我的俘虏,是我找来服侍你的。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你的奴隶了,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 孟青苇更加奇怪了,看看流风,再看看装束奇特的女忍者,忍不住说:“今天这是怎么了?所有的人都古里古怪的。” 流云也不多解释,连哄带劝地将孟青苇弄回了房里,然后把女忍者带到另一间房安置好,最后才带沈知乐他们到了他自己的卧室。 沈知乐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流云的床头,翘起二郎腿说:“好了,其他的事随后再说,先把你搞到的好东西拿出来欣赏一下吧。” 流云一眼看出沈知乐的心思,似笑非笑地说:“只是欣赏欣赏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故作沉吟状,然后勉为其难地说:“当然了,我们帮了你这么大忙,你想给点报酬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如果推脱,既显得矫情,也伤你的心。这样吧,我们按江湖规矩来就好了,见面分一半就行。” “靠!”流云毫无风度地大爆粗口:“你这还叫不贪心啊?你怎么不去抢?” 沈知乐笑眯眯说:“我这不正在抢吗?好了,不要扭扭捏捏了,有什么好东西就赶紧拿出来,我们还不定能看上眼呢,瞧你那点出息。” 流云其实也很想显摆一下,毕竟不是什么人也能到日本皇宫去随便拿东西的,也就不再废话,将自己的收获一样样摆了出来。 虽然也算有心里准备,按沈知乐对流云的了解,他觉得流云肯定是拿到很多好东西的,不过当实物一件件摆在沈知乐面前时,沈知乐还是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呆滞状态。 先前从那树林离开的时候,沈知乐还守财奴似地将那些忍者的武器之类的随身用品都收入到了自己的百宝囊中,怎么说也是一笔小小的财富。现在他才觉得自己有多么小家子气,看看人家流云拿出来的东西,光武士刀就有几十把,每把都是日本刀中极品,根据它们的来源来看,很有可能还是日本历史有名的名刀,不论是价值还是品位,比起他收集的那些都要强上百倍。如果说流云是一个收藏家的话,他简直就是个捡破烂的。 刀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兵器,包括忍者用的暗器,多得令人眼花缭乱。此外更多的就是各种宝石和首饰,还有古董了。宝石都是成堆的,光是看都看花眼了,首饰也像破烂一样胡乱丢在一起,像个垃圾堆一样。看上去流云并不是很在意这些东西。 “天,你真的把日本皇宫给洗劫了?”沈知乐彻底地服了。 流云故作矜持:“也就是他们穷点,只有这么点东西了。其实也不全是日本皇宫来的,你知道的,日本所谓的民间收藏家也不少,反正难得去一次,我也就顺便去看了看他们。这些东西有好多都是他们贡献的。”说着,流云指指那些字画瓷器什么的。 古董沈知乐是不太懂,不过他也能看得出来,流云拿出来的绝对不是仿造的货色,而是个顶个的精品珍藏。 看沈知乐完全看花了眼,流云自己介绍起来:“其实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三件了。”他随手拿起一串样子奇特的项链递给沈知乐,接着又将一把剑和一面古色古香的青铜镜推到了沈知乐的面前。 那项链是用绿宝石串成的,看上去很有些年头,最主要的是,沈知乐感觉到那项链里蕴藏着一种奇特的能量,邪恶而冰凉,就像先前那神官给他的感觉一样。 “这是什么东西?”沈知乐狐疑地问道。那剑和镜子他也拿过来看了看,都有着同样的特性。 流云一副好为人师的嘴脸说:“就知道你不懂。这就是日本有名的三大宝物:八尺勾玉、八咫镜和草雉剑。” 沈知乐情不自禁地吹声口哨,慨然说:“流云兄啊,我真是佩服死你了,你真是够天才的。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流云一本正经地说:“能有这么大的成就,天赋固然是一方面,但更关键的是我后天不懈的努力。在这里,我不需要感谢很多人,我只感谢我自己就好了。” 看流云一副发表获奖感言的嘴脸,沈知乐的敬意顿时荡然无存,恨恨说:“你去死好了,没人拦你。” 流云笑笑,这才解释说:“其实说穿了也没多神奇,你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身边跟着个小老头吗?”无错不跳字。 “记得啊,他是什么人啊?”沈知乐一直对这个问题比较好奇,现在赶紧把自己的疑问抛了出来。 流云得意地一笑,说:“其实他就是传说中的土地爷。我这个人天生有点特异功能,尤其在我修练之后,很快就把这种特异功能的特性挖掘出来了,拿就是可以召唤出山神土地之类的小神祗,并且可以命令他们带我到我想去的地方。这些小神祗虽然法力不高,但毕竟是仙界的职员啊,在地球上,基本上还没有他们到不了的地方。只要到了地方,我想拿点什么东西,那可就简单了。” 沈知乐无语,流云还真是靠山吃山啊,把自己的异能发挥得这么淋漓尽致。想到先前和他打得昏天黑地的那个武将,沈知乐笑问:“怕还不止是山神土地吧?无错不少字那些天兵天将是怎么回事?” 流云耸耸肩:“也可以召唤那些家伙,不过那些家伙不如山神土地听话,脾气臭得要死,如果不是特别必要,我一般不太喜欢用他们。” 沈知乐想起他已经和那武将称兄道弟了,如果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肯定比流云使唤得得心应手,不禁面有得色,从心理上稍感平衡。 “好了,东西都在这儿了,你们看上什么就拿吧。”流云无所谓地说,轻松地好像那些只是些他要扔掉的破烂。 沈知乐眼睛一亮,抢先将那镜子和那项链装进兜里,然后手指一划拉,指指那些宝石首饰和古董,说:“这些东西我要一半。” 不顾流云眼睛瞪得溜圆,沈知乐继续说:“我就要这么多吧,其他的,看他们喜欢什么随便拿点就好了。”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青龙和大悟一下扑到宝物堆里翻捡起来。肥猫无所谓地撇撇嘴,继续睡觉,它对这些不能吃的东西没什么兴趣。 流云看着沈知乐,一脸苦,连连摇头:“你们还真是来抢的啊,一群土匪。” 沈知乐还没说什么,突然在宝物堆里翻捡的大悟叫了起来:“这是什么东西啊?” 沈知乐接过手一瞧,那是一件马甲式的东西,看上去像是古代的盔甲,样子一点不起眼,不过沈知乐一拿到手就感到不对劲,似乎里面蕴藏着他熟悉的东西。 是什么呢?沈知乐皱起了眉头。 (强烈呼吁,看书的投票了啊。) ... 第二十七章 流云见闻 猛然间心头闪过一道亮光,沈知乐想起来妖王临别时送给他的那个牛头头盔。因为一直琢磨不透那里面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性质,最近他已经将那头盔扔在一边不管了,现在才忽然发现,这不起眼的盔甲里面的蕴藏着的力量似乎和那头盔如出一辙。 下意识地将那头盔拿出来和盔甲对比起来,让所有人惊讶的是,头盔一出现,马上和那盔甲引起了共鸣,同时闪现出一阵妖艳的光彩,还隐隐有金铁交鸣的声响响起。 毫无疑问,这正是妖王所说的套装中的一件。沈知乐心中那个感慨啊,百感交集。妖王的话似乎总是对的,是不是对他未来的预言,也将成为现实? “这头盔你从哪里弄来的?”流云惊讶万分,顺手就从沈知乐手里接过头盔,放在盔甲上比对着。 头盔的大小似乎和盔甲似乎不成比例,但一接近盔甲,两者发出的光芒就越盛,然后头盔就脱离了流风的控制,自己落到盔甲上去了。 只听得咔嚓一声,亮光乍盛,闪得周围的人都睁不开眼了,等亮光散去,那头盔已经和盔甲合二为一,融成一体了。 众人都有点瞠目结舌,细细打量,却一点看不出接合之处,仿佛那本来就是完整的一个整体。 流云再次把疑惑的目光投向沈知乐,沈知乐摆摆手说:“我的事呆会再告诉你,你先来说说这甲胄是怎么回事?也是从皇宫弄来的?” 流云摇摇头:“那倒不是,这甲胄是我在靖国神社得到的。” “靖国神社?”沈知乐一下跳了起来。 “是啊。”流云对沈知乐的激动感到不解,继续讲述道:“这甲胄就是在哪里供奉的一尊神像上卸下来的。其实那神像上还有另外一件东西看上去更值得一拿,不过我没有拿到。” “什么东西?为什么没拿到?”沈知乐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流风,怎么也是偷,要偷就偷个干净嘛,还拖泥带水。 流云赧然:“那是一把漆黑的刀,仿佛有灵性一般,诡异得紧。我几次接近它,都被一种诡异的力量击破了防御,根本连靠近都不可能,当然也就拿不到了。而且也正是因为和那刀纠缠的时间太久,我才被神社的人发现,最后被追杀到这里。” “那你还说不知道为什么被追杀?”沈知乐没好气地说。心中,沈知乐却在嘀咕,神像上的甲胄是妖王的套装之一,不知道那刀和妖王有没有关系,说不得,哪天没事了,可以去靖国神社看看。 流云苦笑:“老实讲吧,我刚才是没说实话,不过我真的是有事情要向那女忍者问的。你也知道的,我每次脱逃都是靠土地的仙法土遁,本应该能够摆脱所有人的追踪的,但这些家伙却阴魂不散地追了我一路,我怎么也想不通是哪里出了问题。如果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上我的,你说我能安心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没说话,上下打量了流云半天,忽然发问:“怎么看你也不像是个热血青年,怎么想起跑到日本去发挥你的特长呢?” 流云耸耸肩:“我确实不是热血青年,对于修真者来说,一时的国仇家恨都是过眼烟云,不值得去耗费精力关注。不过,我在找一样东西,却一直没有找到。我知道二战时日本从中国曾经抢去很多古书籍和文物什么的,所以就去看看会不会在他们哪里。” “找什么东西?找到了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现在对流云的问题越来越感兴趣了,连珠炮般发问。 流云神情黯然:“没有找到。至于找什么东西,我现在不想说。” 看流云情绪一下低沉,沈知乐马上换个问题,饶有兴趣地问:“去了一趟皇宫,你有没有看到那什么天皇?那么老了,怎么还不死呢?” 流云哑然失笑:“估计快了吧,一大把老骨头了,还在折腾,怎么看也不会长久了。” “折腾?折腾什么?你不会全看到了吧?无错不少字有没有偷拍下来?”沈知乐一下来了兴趣。 流云一看就知道沈知乐想岔了,捧腹大笑说:“你想什么呢?我说的折腾,是说他在策划一个阴谋,这么老了还整天玩弄手段、勾心斗角,死得慢真是没天理了。” “哦,是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很失望,随口继续问道:“那老不死的策划什么阴谋呢?” 流云无所谓地说:“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想把忍者和神官们的力量联合起来,召唤什么魔神,借魔神的力量来为他培养新一代的超强战士。我也是从他的谈话中听到靖国神社,所以才起意去看看的。” 沈知乐一下跳起来,联想起先前那神官的诡异表现,流云说的绝对不是假话。日本天皇,这个二战日本最大战犯的后裔,现在居然在搞这些歪门邪道的东西,他想干什么呢? 仔细想了半天,沈知乐心中有了决断,回头先将那盔甲不客气地收入囊中,然后才对流风说:“你说的情况很重要,我谢谢你了。” 流云哭笑不得:“谢我的方式,就是从我这里打劫吗?那我宁愿你恨我。” 沈知乐满不在乎地说:“只是劫财,又没劫色,你该知足了。” 流云哑然,半天方从牙缝蹦出一句话:“你可以去死了!” 沈知乐笑着起身,只见青龙已经将大堆质量上乘的宝石据为己有,躲在一个角落里细细欣赏。大悟却找来找去没找到合心意的东西,正拿着那把草雉剑在那欣赏呢。 “怎么,喜欢这玩意?喜欢就拿去,流云不会吝啬的。”沈知乐慷他人只慨,当然是大手大脚,不当回事了。 大悟摇摇头:“这剑的质量倒是不错,不过样式太差了,不太合我的意。” 沈知乐大奇,他还没想到大悟居然对剑的样式也有要求,品位好像还挺高,连忙问道:“你想要什么样式呢?” 大悟一本正经地说:“如果能做成一把菜刀就更好了。现在这样子,糟蹋了。” 沈知乐和流云齐齐绝倒,靠,亏大悟想得出来,日本三大神器之一的草雉剑居然不如一把菜刀? 大悟恨无辜地看着沈知乐和流云,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本来就是一个厨师,尤其热爱本职工作,这又有什么错呢?” 沈知乐实在无话可说了,这大悟还真是个活宝,连忙让他把那剑收起来,劝解说:“别太追求完美,能用就好了,这剑你先凑合着用,改天我让流风给你量身打造一把天下第一的菜刀,好不好?” 一边说,沈知乐一边不无恶意地想,用这把草雉剑来切菜切肉,也算是物尽其用了。不然,难道还找个地方把它供起来吗? 一阵忙碌之后,在“受害人”流云的配合下,沈知乐他们顺利完成了明目张胆的抢劫。 或者,称为分赃更合适,经这么一次利益分割,双方算是一条线上蚂蚱了,不需要明说,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关系顿时就不一样了。 “流云,闲着也是闲着,你来说说,你和青苇到底是怎么回事?姓又不同姓,你们长得也不像,怎么会是兄妹呢?还有,那个画展有什么神秘的,怎么青苇都不肯说是怎么回事呢?”舒服地和肥猫一起霸占了流风的床,沈知乐向无奈坐在床头的流风问道。 “我们并不是亲兄妹,准确的说,青苇其实是我收养的。”流云开始讲起了故事。 ... 第二十八章 奇特的画 据流云说,他根本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从他记事起,他就和一个老道士生活在一所道观里。 连道观在哪里他现在都不清楚了,因为再等他稍微大点,老道士就带他云游天下了。 就是在四处游荡中,年幼的流风习惯了漂泊的生活,也学会了炼丹和制作法宝。老道士很神秘,总是有许许多多的药材和原料来让流风做试验,所以现在流风虽然年纪不大,但论到炼丹和制作法宝,那经验可以说是相当丰富。 就在流风六岁那年,在习惯性的漂泊中,他和老道士在街上遇到了孟青苇。 青苇那时候完全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不点,只是她正在做的事吸引了流风和老道士。 仿佛把周围的一切都当成空气,青苇一个人趴在地上用一块不知道哪里拣来的木炭在画画。 只看了一眼,老道士就立刻对青苇做出了评价:天才! 虽然已经有了流风这样的弟子,但好弟子又怎么会嫌多呢?老道士为青苇的才华所折服,当场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讲青苇收入门下。 打听了一下,青苇居然是一所孤儿院的成员,是个弃婴。即使是在孤儿院里,青苇也是被当成自闭症患者对待的,没有人在意她。 这一来事情就简单多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青苇从孤儿院失踪了。 和流风相处的开头阶段,青苇还是那么孤僻,只是一个人整天在画着什么。有了老道士提供的绘画工具,青苇将她的绘画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是国画还是油画,都表现得极其出色。 渐渐地,青苇接受了流风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同伴,又在不断漂泊中加深了感情,虽然名义上是师兄妹,但平常都以兄妹相称。 在三年前,老道士终于厌倦了流浪的生涯,决定在这小镇上安定下来。 一个拐带两个未成年儿童的道士自然不可能正大光明地称为小镇的居民,可神通广大的老道士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海归一族,在为小镇建设投资了上百万之后,他顺利地被接纳为返乡寻根的典范人物。 安定下来之后,流风和青苇就被送去上学,而老道士则很快成为附近有名的企业家,在他名下,有好几家不大不小的工厂,效益还很不错。 进入学校之后,流风的表现吊儿郎当,是老师眼中的刺头,青苇却以她出色的画技很快成为学校的知名人物。在老道士有意识地支助下,青苇的名气也越来越大,甚至引起了画协的注意,成为在重庆市都小有名气的画家。这次的画展,也是画协的人出面搞的。 至于老道士,不知道是不是抱着功成身退的意图,在一年以前神秘消失了,据说是回根本没人知道的地方去处理他的家族事务了。 没有了人管束,流云还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就有了后面流云胆大妄为的举动。 “好,好故事。”听完流云的讲述,沈知乐不无嘲讽地鼓了鼓掌。 “你不相信?”流云瞪大了眼睛。 沈知乐打着哈欠说:“要说全不信也不对,可我要是全信,我就是傻子。” 流云恨恨说:“自作聪明的家伙,你爱信不信。” 看流云生气了,沈知乐笑着说:“要我信,你总得拿出来点诚意啊,像这种不尽不实的讲述,怎么能让人信服?你不是说你在找一样东西吗?到底是在找什么?说出来听听,说不定我还能帮点忙呢。” 流云神色一动,刚要说什么,忽然敲门声响起,只听见孟青苇在外面叫门说:“哥,起来没有?时间不早了,该去艺术馆了。” 沈知乐和流云转头一看,只见不知不觉中,天已经大亮。 手忙脚乱地收拾一通,流云就赶紧出门,很没义气地将沈知乐他们丢在一边,带着那女俘虏和孟青苇一起走了。 沈知乐一行索性悠然地找个地方吃了点东西,这才找了辆车直奔画展的举行地。 时间尚早,沈知乐他们到达时,画展好像还没有人光顾过,他们一个人也没有看到。 没有看到孟青苇,沈知乐就随便先在展厅转了起来,想看看这画展究竟有什么稀奇之处。 展出的画分为国画和油画两大类,看了一会儿,沈知乐已经承认流风对孟青苇天分的描述没有夸大。国画处处展现出意境的微妙,油画也有入木三分的细致描画,作为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女,能有这样的作品,绝对是当得起天才这个字眼的。 不过,也仅止于此,即使孟青苇再天才,也和沈知乐没什么关系,他并没有从这些画里找到孟青苇坚持要他来看的理由。 转了还不到三分钟,大悟和青龙就打起了哈欠,他们****没睡,对绘画艺术又丝毫没有兴趣,没有当场倒头就睡,已经算是保持住了风度。随便找个借口,两人就溜了。肥猫看样子颇有点举棋不定,不过在又坚持了半分钟后,它也马上追随两个逃兵而去,只留下沈知乐一个人在那故作深沉地盯着一副油画看。 百无聊赖中,孟青苇终于出现了。 “还说得过去吧?无错不少字”孟青苇谦虚地问沈知乐。 “画得很好,所谓的国手,我觉得也就这水平吧。”沈知乐随口应了一句,转头去看孟青苇。只看了一眼,沈知乐敏锐地察觉到孟青苇的脸色更加苍白了,像是大病初愈一般,连忙问道:“你没事吧?无错不少字怎么脸色这么差?” 孟青苇勉强一笑:“老毛病了,睡觉总是睡不好。” “那你赶紧去休息吧,我就不用你招呼了。”沈知乐看孟青苇好像随时都像要倒下去一样,吓得不轻。 孟青苇轻轻摇头:“请你来,就是要给你解释为什么我说曾经见过你。这是一个纠缠了我十几年的困惑,不解决了,休息根本无助于事。” 沈知乐还想说什么,但孟青苇已经带头向展厅一角的一扇门走去。 通过那扇门,孟青苇将沈知乐带进了另外一个房间。 房间的四周都挂满了画,孟青苇指着这些画说:“答案就在画里,你有什么问题,看过之后再发问吧。” 沈知乐狐疑地转过头,从第一副画开始看。 一看的那画,沈知乐的身体就突然僵直了。 那画画得很奇怪,偌大的一个画卷,只有右上角是有内容的,其他的地方,都是一片空白,看上去很是奇怪。 而沈知乐之所以惊骇,并不是因为这副画的古怪风格,而是因为他在画上看到了一个人。 看不出来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他全身都被一套古里古怪的盔甲所覆盖,能看到的,也只有他的一双眼睛。 奇怪就奇怪在那样式古怪的盔甲上,牛头头盔,古朴的甲胄,正是沈知乐刚刚见过的妖王的装备。 而且画上的盔甲不仅仅只是沈知乐已经拥有的两件,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覆盖了画中人物的全身,发出一种若有若无的奇特光芒。 这是怎么回事?妖王的盔甲怎么会出现在孟青苇的画上?沈知乐一时之间觉得心中满是疑问。 ... 第二十九章 梦中的未来 画面上人物众多,并不是只有穿妖王套装的那一个人,只是那人第一时间引起了沈知乐的注意。 除了这个人,画面上有两个角色也是沈知乐不陌生的,或者说他自我感觉不陌生。 在这个人左边,是一个魁梧健壮的汉子,相貌赫然便是青龙现在的模样,只是身上多了一些古怪的鳞片。 而在这个人右边,则是一只白色的猛虎,正仰天长啸。呃,错了,不是猛虎,而是一个猛虎般大小的猫,因为它的额头并没有“王”字斑纹。 “难道,你是白虎?” 沈知乐耳边依稀响起那天在西餐厅孟青苇的问话。这同样是他现在的疑问,难道,这是肥猫? 除了这三者之外,画面上还有十多个形象各异的角色,多是人身兽头的怪物,还有一个居然是美艳绝伦的女子,让这幅画整体充满了荒诞的味道。 不过画上人物却一点没有荒唐的自觉,他们的脸色都很严肃,一起凝望着下方某处,神情关注无比。 在这一刻,沈知乐有个错觉,感觉这画面描述是某个重要的历史时刻,让人不自觉地心情凝重起来。 如果说这是一副纯粹想象出来的画面,那么至少作者是用心来描述的,无论内容如何,画面都充满了震撼人心的力量。 沈知乐都快被自己心中不断产生的疑问折磨疯了,连忙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孟青苇,看她如何解释。 孟青苇幽幽地说:“我也不知道是为,从我记事起,我就不断做着一些奇怪的梦。这副画,是我早先印象最深的一个场面,等我有能力把梦中的景象描画出来的时候,我就把它画下来了。我也很想知道,这些画面究竟是意思。如果只是梦,为画面却那么清晰,清晰得我能记得任何一个细节?而且为我会一再梦到这些画面,它们相互间还很有关联?”深深凝视着沈知乐,她继续说:“最主要的是,为我会遇见你?你和梦中我见到的那个人一模一样。” 沈知乐怎么回答得出呢?他自己也是满脑子疑问,只好继续观赏其他的画卷了。 接下来的画面都是战斗场面,充满了惨烈的味道,主角多是第一副画上的人物,当然出现最多的还是那个穿着妖王套装的人,还有就是疑似青龙和肥猫的一人一兽。 这次让人感觉荒诞的就是他们的对手了。 在背景多为沙漠的画面上,他们的对手多是各种奇特到说不出名字的飞禽走兽,看上去简直就是一部原始社会的狩猎景象。只是,那些飞禽走兽的表现有些过于强悍,使得画面更像是神话而不是历史。 而就在这些神话色彩极其浓厚的画卷当中,又突兀地出现了两幅内容迥异的画。画上的对手不再是奇禽怪兽,而是类似于科幻片中的外星人。画面描画得很细致,从空中飞行的巨型飞舰,到地上的步行小兵,甚至到每一件具体的装备,都刻画的惟妙惟肖。如果说这只是想象,那么想象者至少也要有很丰富的科学和军事知识才行。 沈知乐的额头开始冒汗了,这么多奇特的东西融合成的画面,究竟代表着?难道这就是他的未来?他已经隐隐感觉到,那个穿着妖王套装的人就是他自己,因为,他能从那人唯一露出来的眼睛里看到熟悉的表情。 孟青苇再次开口,语气中充满了期盼:“你一定看出来这些画面的特别之处了,你能告诉我这究竟意味着吗?”无错不跳字。激动之下,她苍白的脸色难得地现出两丝红晕,看上去娇媚极了。 沈知乐只看了一眼,就赶紧将目光移开了,他有点受不了孟青苇期盼的眼神。 “我……我心里也充满了疑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辜负了孟青苇的期盼,让沈知乐说话的底气也不足了。 孟青苇的神情有些失望,幽幽地说:“在我还小的时候,这些画面就是我的噩梦。我经常在睡梦中惊醒,尖叫着,还浑身发颤,吓得和我一起的小朋友都不敢和我一起住。没人理解我,他们都说我是个疯子。后来,师父和流云哥把我带走了,他们教了我很多东西,我渐渐也明白这些画面上的东西代表着了。可是,我还是不明白,我为会做这样的梦。我师父曾委婉地告诉我,我有一种奇特的能力,能够让我看到未来,我梦到的这些东西,就是未来的一些片段。他还说,做这样的梦对我的身体不好,最好是不要多想。可是,我怎么能不想呢?我很想知道,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着我的这些噩梦,究竟是意思?而且,虽然这些画面好像很连贯,可却缺少了关键的连接部分,让我不能明了到底发生了事。越不明白,我就越想知道,于是做这种梦的机会也就越频繁。现在你能告诉我,这真的有可能是将来要发生的事吗?”无错不跳字。 再次面对孟青苇的期盼,沈知乐看着微微发抖的孟青苇,看着她那似乎一下子变得弱不禁风的身体,恨不得告诉孟青苇这一切都是虚幻的,没有任何意义,以后再也不用多想了。他完全能够想象出来,这些从小做到大的梦,给孟青苇带来了多大的折磨和痛苦。 可是,他不能,他和孟青苇一样,也想弄明白到底这是怎么回事。 躲避着孟青苇炽热的眼神,沈知乐忽然看到还有一副画他还没有看,顺势望去,他不禁“啊”了一声。 顺着沈知乐的眼神望去,孟青苇的神情忽然变得很愉快,眼神也一下柔和了许多,喃喃说:“如果说其他的梦都是噩梦的话,这个梦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梦。就是因为它,我才能坚持这么久,没有被折磨得疯掉;也正是因为它,让我既恐惧前面发生的事,却也期盼那些噩梦过后,最后会是个美满的结局。” 前面的画都是油画,色彩缤纷自不必多说,但最后这副画却是一副国画,只有黑白两色。奇特也就奇特在这地方,虽然只有黑白两色,但沈知乐一看到它,就感觉到它的色彩仿佛丰富得如同大千世界一般多姿多彩,比之油画上人为加上的色彩更自然,也更生动。 画面是一个空旷海面上的一个小岛,绿树郁葱,繁花似锦,似乎还有仙气缭绕,让人看了顿时觉得眼前一亮,似乎连空气都清新了许多。在绿树红花中,各种古色古香的典雅建筑若隐若现,既给画面增添了生气,也让这画像足了传说中的仙岛。 神奇的地方还不仅止于此,越看得仔细,沈知乐就越觉得这不像是一副平面图画,而是立体感极强、层次极其丰富的世界模型。 试着用意念探入画面,沈知乐马上发现自己的直觉是对的,随着意念的深入,画面的内容变得更清晰,色彩更生动,也更真实。 沈知乐的视角随意念而动,简直就像是看一部风光旅游片,看到的都是真实无比的优美风景,而且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所有事物的比例,都绝对符合现实的标准,而且美仑美奂。 凭着敏锐的直觉,沈知乐还发现这个美丽的世界只是一个外表,在背后,还有一个更广阔、更辽远的深邃世界。可惜的是,似乎缺乏了关键的东西,他的意念无法深入到那个世界,只能隐隐感觉到它的存在。 倏地将意念退出画面,沈知乐深吸一口气,心中充满了震惊。这画绝对不是普通的艺术作品,给他的感觉更像是一个创世神即将创造的世界的草图。 “这也是你画的?”沈知乐回头问孟青苇。 孟青苇点点头,声音有点发颤地问:“你进去了?” 这话问得奇怪,一个人怎么能进到画里去呢?不过沈知乐却完全明白孟青苇的意思,点头说:“是的,里面很美。不过我奇怪的是,好像还有另外一个广阔的世界隐藏在地方,不过我却找不到入口。” 孟青苇的神情欣喜无比,说:“你果然是进去了,而且一下就看出了问题所在。这副画正是缺了最关键的一笔,所以才不能变成现实。不过,如果我所有的梦都是真实的话,这画里的场景也会有一天变成现实。” “缺了最关键的一笔?”不知道怎么地,沈知乐突然想起“画龙点睛”的典故。 “是啊,每一副画,第一个落笔的地方和最后落笔的地方都很关键,决定着画是否画得成功。我整幅画都把握得不错,就是不能完成这最后一笔。据师父说,要完成这最后一笔,需要耗费大量的能量,而这么大的能量,在这世界是没有人具备的。”孟青苇的神情突然充满了落寞。 “你是说如果完成了最后一笔,这么美丽的世界就会在这世界上出现?”沈知乐心中充满了震撼,这也太夸张了吧?无错不少字难道孟青苇有传说中创世神的能力? 孟青苇点点头:“我师父是这么说的,不过他也劝我死心,这世界上不存在那么大的能量。” “你是怎么画出来的?”沈知乐再次提出疑问,这件事实在是有太多解不开的谜题了。 孟青苇回忆地说:“最开始我只是在梦中看到这个世界,于是我就开始尝试着把它画出来,可是不知道为,用常规的手法怎么也画不出它的神韵。有一天,当我突然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我仿佛一下有了灵感,开始尝试着全身心投入地去想象那个世界的一切。然后,奇迹就出现了,我画出的东西不再是平面的,而是立体的。不过,我很快就晕倒了,醒来后被师父和流云哥狠狠训了一顿,让我再也不要画这幅画。可是这副画对我太重要了,我怎么能舍弃它呢?即使为了它搭上性命,我也不会后悔。后来,偷偷摸摸地,我坚持了一年多,总算把它完成了,就是现在这个样子。虽然为了它,我昏迷了无数次,也让身体弱了许多,可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如果能真的看到这世界成为现实,我死了也甘愿。” “你说,我的梦想能够实现吗?”无错不跳字。孟青苇最后憧憬地问沈知乐。 沈知乐已经不知道说好了,这事情已经荒诞得远超他的想象力,他的脑子仿佛是一团浆糊,又哪里有资格评判孟青苇的梦想呢? 幸好有人及时地为沈知乐解围了。一个工作人员来找孟青苇,说是有一帮老资格的画家要点评她的画,让她过去招待一下。 孟青苇随着工作人员走了,沈知乐收拾一下纷乱的心情,也离开了画展中心。他现在需要找个地方冷静一下,再认真想想今天看到的一切。 ... 第三十章 天眼 出了画展中心,沈知乐心中有些茫然,最近发生的事都是那么得不可思议,让他觉得太过梦幻,太不真实了。 打个电话问青龙他们在哪里,青龙没好气地说他们在一家麻将馆打麻将。 这个消息加上青龙暴躁的语气,让沈知乐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看来,青龙是遇上麻将高手了。 赶到麻将馆一看,和青龙打麻将的都不是外人,大悟算一个,另两个居然是流云和他的女俘虏。肥猫也在,懒洋洋地趴在窗户上,也不知道是在观战,还是在看美女,那小眼珠贼亮贼亮。 看沈知乐进来,肥猫一个鱼跃就从麻将桌上一掠而过,重重地压在沈知乐身上,看来这一上午它过得有够无聊。 沈知乐一把揽住肥猫,笑问战果:“谁赢了?中午请吃饭。” 青龙粗声粗气地说:“哪来那么多废话?要打就打,不打就闭嘴。” 不用再问了,输得最多的大概就是青龙了。 如果赌的是钱,青龙恐怕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他对钱并没有多少概念,输多少也无所谓。不过他们现在赌的不是钱,而是各类宝石,青龙早上刚从流云哪里抢来的大堆各色宝石,现在差不多都物归原主了,也难怪他郁闷得要发狂了。 最大的赢家就是流云了,看他身前摆着的大堆宝石就知道了。赢了,心情自然就好,流云更是把他的风度发挥到极致,摸牌打牌都那么潇洒自如,对比青龙的气急败坏,尤其显得超凡脱俗。 他们打的是一种四川麻将,胡了不是三家都给,只有点炮的人需要出钱。 四个人当中,流云势头正盛。小和尚虽然手气不好,却很滑头,宁肯自己不胡,也不肯点炮,采用俗称“划船”的赖皮打法。那女俘虏的表现则出乎沈知乐的预料,居然打得相当老辣,虽然胡牌不多,但点炮也少。 相较下来,只有青龙的牌技最臭,也最急躁,几圈下来,就数他点炮最多,成为当之无愧的“炮王”。 一边看着四人打麻将,沈知乐一边回想着这些天发生的事,心情居然渐渐平和下来,将所有的事情捋了个通顺。 不知不觉,眼见就到中午了。除了青龙红着眼睛还想翻盘外,其他人都准备收手了。 “好了,吃饭去吧,不用打啦。”沈知乐知道青龙这个样子下去,只会越输越多,连忙阻止了他继续鏖战。 青龙还很不服气,被沈知乐狠狠瞪了一眼,才不说话了。沈知乐也恨铁不成钢啊,好不容易从流云手里敲诈点东西,转头就让青龙给输回去了,他心中也是郁闷得紧。 不过青龙赌性这么重,倒是很让沈知乐意外,他不是中国龙吗?怎么也像西方的龙那么贪财? 出门找地方吃饭,对这事最热衷的肥猫和大悟一马当先,稍有点郁闷的青龙也不甘落后,紧随其后。 流云也早看出沈知乐有心事,就打发那女忍者跟着青龙他们,自己和沈知乐留在最后。 沈知乐只觉得千言万语,一时不知从何说起,流云察言观色,先开口了:“你都知道了?” 沈知乐点点头:“青苇都对我说了,可我直到现在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无错不跳字。 流云长长地叹息一声,难得地惆怅了一把,幽然说:“在收留了青苇不久之后,师父就发现她有一种天生的异能,叫‘天眼’。” “天眼?” “对,就是这个名字。”流云肯定地说:“这种异能很奇特,据师父说,几亿个人中间也不见得能出一个,但青苇偏偏就是。有这种异能,青苇能够一眼看穿所有的伪装,看出任何一件东西、任何一个人的本来面目。你知道青苇为什么每幅画都画得那么栩栩如生吗?因为她画得不仅仅是表面,而是一个整体,从内到外,都是用心去描绘的。” 沈知乐有点不懂了:“可这和她做的那些梦有什么关系呢?” “你还不明白吗?”无错不跳字。流云又叹息说:“所谓的天眼,并不仅仅只是能看穿事物的本质,更主要的,是它能够看到未来。青苇梦见的那些东西,都是未来的片段,你明白吗?”无错不跳字。 “能梦见未来,有什么不妥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想起孟青苇奇怪的身体状况,感觉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流云凄凉地说:“所谓天机不可泄露,得窥天机者,又怎么可能不付出代价呢?青苇付出的代价,就是她的生命力。” “生命力?”沈知乐又不懂了。 流云解释说:“一个人的寿命有多长,其实是由先天元气决定的。虽然由于生活状态的不同,每个人的消耗也不太一样,同样的元气不一定有同样的寿命,但总归还是由先天元气决定的。修真之所以先修也口气,也正是为了壮大这口元气,从而达到长生的目的。青苇和别人不同的是,每做一次有关未来的梦,她的元气就消耗许多,比正常人的消耗要多得多。也就是说,如果他一直做这样的梦,她的寿命就会变得很短。” 沈知乐还是不解:“你不是也是修真者吗?难道青苇她不是?” 流云叹道:“她当然也有修练,事实上,一开始的时候,情况并不太糟糕。有师父精心调制的丹药,加上青苇自己修练的成果,虽然青苇还不能达到普通修真者的修为,但她勉强也能维持着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如果事情没有起变化的话,或许她不能像有为的修真者一样长寿,但至少能像普通人一样有几十年的寿命。可惜的是……” “出什么事了?”沈知乐敏锐地觉察到流云的话外之音。 “就在她十二岁那年,她开发出了一种我们还没有发现的异能,事情因此起了变化。”流云的神情很复杂:“她原来不只是能看穿未来,她甚至可以创造未来。” “什么意思?”沈知乐追问说。 “简而言之,就是她其实把她所有的画变成真实存在的东西。比如说她要画一栋房子,她完全可以把这栋房子变成真实存在的东西。”流云简要地解释道。 “有这么神?”沈知乐想起孟青苇也有同样的说法,可他还是半信半疑:“这不和传说中的神笔马良一样吗?”无错不跳字。 流云轻蔑地看了沈知乐一眼:“你能确定那只是传说?” 沈知乐哑然。 “再说了,那又有什么神的?”流云叹息着说:“这神奇的后面,是要靠她的生命力来支撑。当我们发现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画那幅海中小岛的画了。虽然我们一再阻止,可是青苇有时候是很固执的,最后还是坚持画完了。你知道这幅画的代价吗?那就是她的先天元气几乎消耗殆尽,濒临油尽灯枯,尽管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挽救,可收效甚微,她现在的寿命,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三年。” “什么?”沈知乐没想到孟青苇娇弱的身体居然是因为这么个原因造成的,不禁目瞪口呆。 流云继续说:“凭着我炼制的丹药,现在青苇还能维持着像普通人一样,不过,如果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她的寿命也就是个三五年的样子。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到处偷东西吗?并不是我对这些东西有多喜欢,而是我想从他们的修练典籍和法宝当中找出一个法子来救青苇。我之所以阻止你和青苇交往,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本来她已经能够不再一心想着梦中的那些事情了,这多少能够延缓她的衰弱过程,可是你的出现,又勾起了她的心病,这对她很不好。昨晚她一定又做那样的梦了,我肯定。” 想起今天突然衰弱的孟青苇,沈知乐无言以对。 “真的没有办法可以救她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沉默半天,忍不住问道。 流云摇摇头:“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找到。或许只有找到传说中的仙丹,才能够救她吧。” 幽然长叹一声,流云当先而去。 沈知乐却愣在当地没动,传说中的仙丹?这个说法让沈知乐突然有了灵感,或许,挽救孟青苇的生命不是没有希望。 ... 第三十一章 夜惊变 “青龙,我很奇怪,那些宝石不能吃不能喝,你那么看重它干?”一坐下,沈知乐就问了一个看上去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管我!”一说到这个,马上触到了青龙的痛处,当然没好气。 沈知乐耸耸肩,遗憾地说:“本来我已经和流云说好了,他很愿意把那些宝石送给真正懂得欣赏的人,我原以为你是,原来我错了。” 沈知乐的话还没说完,青龙的眼睛就亮了,不顾身份地大叫起来:“没错,你说得一点没错,世界上再没有比我更懂得欣赏宝石的人了。把它送给我吧,这绝对是你最英明的决定。”说着眼巴巴地看着流云。 流云不知道沈知乐葫芦里卖的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青龙马上又把目光投向沈知乐。 沈知乐一只手搁在桌子上,有节奏地用手指敲着桌面,笑着对流云说:“如果用你所有的宝石来交换一个挽救青苇的机会,你会交换吗?我可事先说了哦,只是一个机会,我不保证肯定能行。” “会!”流云毫不犹豫地说。 “那我们就算成交了。请先将那些宝石交给青龙吧。”沈知乐笑盈盈地做个手势。 流云二话不说,马上丢了一大堆宝石过去。幸好这是在一间雅座里,不然就这一下,恐怕就会吓倒一片人。 “现在呢?说说机会是吧?无错不少字”流云急不可耐的神情比之先前青龙对宝石的渴求不遑多让。 沈知乐示意流云稍安勿躁,用诱导的语气对青龙说:“青龙啊,你看我帮了你这么大忙,虽然我不是施恩望报的人,但你是不是也应该表示一下呢?” 青龙正爱不释手地把玩那些宝石,随口说:“你有需要的地方尽管说,我龙破天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我记得,那天曾有人给了你一瓶丹药对吧?无错不少字”沈知乐对流云打个眼色,示意马上就到正题了。流云也在听到“丹药”这个敏感的字眼时安静下来了,静静看沈知乐逗着青龙玩。 “是啊,那小子想巴结我嘛。”青龙随口应道,眼睛一刻也不离开宝石。 “我想咨询一下,那些丹药有用呢?”沈知乐漫不经心地问。 “就是普通的仙丹了,能够增加一些功力。你知道的,天宫的人琐事缠身,修练的时间很少,发些仙丹给他们,也算是对他们的补偿。”青龙解释说。 沈知乐终于有机会插入正题了,继续问道:“如果这仙丹被凡人服用,会有效果呢?” “这东西谁会给凡人吃啊?除非是大脑烧坏了。”青龙一点也没注意到他一句话就让沈知乐和流云都变了脸色,继续说:“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那凡人要么坐地成仙,要么就一命呜呼。” “?”沈知乐对“一命呜呼”这个名词大为敏感:“大不了没效果,怎么会死人呢?” 青龙终于看了沈知乐一眼,轻蔑地说:“你当仙丹的力量谁也能承受得起吗?体质稍微弱一点,闻上一口仙丹的香气都会要命。” 青龙的态度让沈知乐一阵光火,这小子,太放肆了,不过现在顾不上和他计较,先忍了,继续扮演勤学好问的学生:“如果非要给一个凡人服用,有办法呢?也不要求这个凡人成仙,能让他延长寿命就好。” 青龙想了一下,说:“也不是没有办法,除非将仙丹融化,加其他药液稀释成药汤,或许会有效果。不过那样仙丹的效力就大大减弱,是一种大大的浪费。” 沈知乐和流云终于等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都是喜形于色,兴奋地互击一掌以示庆祝。 青龙终于发现有点不对,抬起头疑惑地说:“你们在干?” 沈知乐抑制不住心底的兴奋,大剌剌地摊开巴掌说:“废话不多说了,把仙丹给我交出来。” “为?”青龙眼疾手快地先将宝石全都收起来,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说:“凭?” 沈知乐怒了,指着青龙的鼻子说:“这些天来,你吃我的,喝我的,我都没跟你计较,还帮你找了这么多宝石。现在要你做点事,怎么这么扭捏?你还是不是男人?” 青龙哼了一声,索性将目光避开了,对沈知乐不理不睬。 将威吓无效,沈知乐转而动之以情:“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兄弟,可是你让我太失望了。那仙丹你留着有用?以你高贵的身份,还需要用那玩意增长功力吗?而为了一颗你没有用处的丹药,你居然把兄弟我的生死置之不理,你……你太绝情了。” 青龙顿时为之动容,打量着沈知乐说:“我没看出来你有不妥啊。” 沈知乐故作不耐烦说:“要你管?不就是要你一颗丹药吗?拖拖拉拉,亏我还当你是兄弟。” “只要一颗吗?”无错不跳字。青龙犹豫地问。 “你以为我是你吗?我有那么贪婪吗?只要一颗,多了你给我我也不要。”看青龙动摇了,沈知乐连忙趁热打铁。 犹豫再三,青龙终于咬着牙把仙丹拿出来给了沈知乐一颗,看那样子比割他的肉还痛苦。 沈知乐可顾不得那么多,转手就把仙丹给了流云,傲然说:“记住了,你又欠我一个人情。” 流云心情激动之下,连连点头,急急把那仙丹当宝贝一样收起来。 青龙觉得自己好像上当了,刚想说,已经让沈知乐一眼瞪回去了:“闭嘴!你个没义气的家伙。” 这么一场闹腾下来,众人各取所需,算是皆大欢喜。 入夜,在流云家里的客厅里,一群人紧张地围观着流云熬药。 流云天生是火系体质,三昧真火的功力已经颇有火候,可就是这样,也足足花费了两个小时,才将从仙丹上刮下来的一小片丹药熬成汤药。 不过这完全是值得,别的不说,光看那金光流动的药汤就足以让人感到其神奇不凡了,更不要说只要闻上一口,顿时疲乏顿消,精神倍增了。 青龙躲在一边暗自腹诽,这些败家的玩意,居然如此对待仙丹,肯定会遭天谴的。不过最让他火大的是,沈知乐居然没有告诉他这是用来救孟青苇的,害得他表现得那么小气,还不知道美女知道了会怎么想他呢。 没有人在意青龙这些小心眼的表现,汤药一好,流云马上就把它盛了一碗,捧到了孟青苇的床前。 孟青苇早知道了这汤药的来历,看到忙得一身大汗的流云,禁不住真情流露:“谢谢你,哥。我太任性,这些年让你受累了。” 流云那个激动啊,多年的辛苦不就为了这么一句话吗?连旁观的沈知乐也能清晰感受到那股浓郁的兄妹之情。 “也谢谢你!”孟青苇回头对沈知乐说。看着孟青苇娇艳的脸,沈知乐只觉得心跳一阵加速,连忙说:“举手之劳而已。” 孟青苇将药喝了,就躺下睡了。据青龙说,凡人仙丹之后,最好是马上睡一觉,能最好地发挥药的效力。孟青苇虽然修练过,但元气大伤后,已经和凡人无异,也就采取这样的方法了。 可孟青苇刚一躺下,就忽然说:“我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那些画面。” 沈知乐和流云面面相觑,心中同时叫了一声糟。怎么忘了这事了?如果孟青苇休息不好,糟蹋了仙丹的药力不说,最关键是对她自己的身体有害啊。 怎么办? 沈知乐和流云步出孟青苇的卧室,眉头都紧紧皱了起来。 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沈知乐急问流云:“家里有乐器吗?”无错不跳字。 流云摇头,肥猫却忽然举起一只小爪子,显然有话要说。 “你?”沈知乐希冀又疑惑地看着肥猫。 肥猫舒服地仰面躺在沙发上,一对小爪子开始在自己的肥肚子上敲击起来,顿时发出“砰砰”的声响。 沈知乐哭笑不得,狠狠地说:“我不要打击乐器。” “你要乐器干?”流云问道。 沈知乐沉吟着说:“我想用一首音乐来引导青苇入睡。既然没有乐器,也只好这样了。”不理流云疑惑的目光,他转身回到了孟青苇的卧室。 “你来陪我吗?我还是不敢闭眼。”孟青苇软弱地说。 沈知乐坐在孟青苇床前,将双手十指交叉,形成一个中空的姿势,笑着说:“我来让你睡个好觉,乖乖闭上眼睛,听我给你演奏一段音乐。” “用这个吗?”无错不跳字。孟青苇奇怪地看着沈知乐的手势。 沈知乐点点头,然后将嘴凑在拇指相交处,轻轻吹出了低沉的乐声。 “好神奇哦。”孟青苇好奇得不得了。 “以后有时间教你,现在,请闭上眼睛,好好睡上一觉。”沈知乐笑着说。 孟青苇乖乖地闭上眼睛,沈知乐深吸一口气,想起初遇肥猫那个夜晚的感悟,开始用他的“乐器”吹奏出一首云淡风轻的乐曲。 用音乐打动人心本就是沈知乐家传的绝技,虽然“乐器”不趁手,但却一点不影响音乐的效果,很快孟青苇的呼吸就均匀平和,进入了梦乡。 一曲终了,沈知乐缓缓起身,只见孟青苇脸上依稀带着一丝孩子气的微笑,看来睡得很好。 轻轻推门来到客厅,沈知乐看到的是一屋如同木雕泥塑般的人。他吹奏的音乐不仅感染了孟青苇,也让隔墙有耳的这些人进入了梦幻中。 “看来我还是有一套的嘛。”沈知乐心里自卖自夸着,忽然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 从昨天开始,那个女忍者的手腕上就被套上了一对玉镯一样的法宝,将她的真气完全封锁,使得她只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但是现在,虽然女忍者也同样表现出迷醉的神色,显然也为沈知乐的演奏打动,但她手腕上的手镯却脱落在桌上了。 “怎么回事?”沈知乐一个箭步窜到女忍者身前,赫然发现女忍者的功力已然恢复了。 女忍者反应也不慢,瞬间从沉醉中清醒,她一闪身已经到了窗户边,冷冷说:“都别动!” “你怎么做到的?”流云清醒过来,看到他的俘虏居然自由了,又感到丢脸,又感到惊讶。 女忍者神情不动,语气依旧如冰:“我的援兵到了,想知道为,就跟我来吧。”言罢,化身成为一只小鸟,扑棱着翅膀飞出了窗外。 沈知乐看了一下周围,断然说:“小猫你留下保护青苇,其他人跟我来。” 肥猫不乐意地撇撇嘴,不过其他人却顾不上理会它的哀怨,齐齐纵身跳出了窗户。 月色不错,那女忍者似乎也在等待他们追来,时刻保持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沈知乐他们一路追踪,越走越偏僻,渐渐能听到长江三峡的水浪声了。 ... 第三十二章 强劲对手 直到沈知乐他们都能看见湍急的长江奔流了,女忍者才在岸边停下来,飞鸟重新化为人影,轻飘飘地落在一块陡峭的石头前。 在那石头上,站立着一座山,肉山。 准确地说,那是一个肉山一样的人,看外形和打扮很像日本的国宝相扑手,不过却还要大上个几圈。 那人回过头来直视着女忍者,冷冷发问,语音像金属摩擦一般刺耳:“就你一个人?其他人呢?” 女忍者丝毫不带感感情地说:“死了。” “都死了?你怎么没死?”相扑手的声音更加尖锐,刺激得沈知乐他们耳膜一阵阵发麻。 “我被他们抓了。”女忍者还是那种冷漠的语调。 相扑手一阵冷笑,说:“你的问题以后再说,现在我有事,你先回去吧。” 女忍者什么也没说,点点头,再次化身一只飞鸟,直向黑暗中的对岸飞去。 相扑手转向沈知乐他们,沈知乐这才看清相扑手的真实面目,浑身上下肥肉乱颤不说,脸上都有点分不清五官,只依稀可以感觉到,有两道寒光闪出的地方是他的眼睛。 长得这么滑稽的人,沈知乐还是头一次见到,不过他现在一点也没有开心的心情,因为那相扑手身上带着极其浓厚的杀气,让他感到一阵扑面的寒意。 “看什么看,肥猪!信不信我把你烤成烤猪?”沈知乐大声叫骂起来,不过心里一点底都没有。那相扑手身上带着沈知乐已经熟悉的阴暗气息不说,更给沈知乐一种非人类的感觉,让沈知乐觉得自己面对的更像是嗜血的野兽,而不是一个人。 如果有选择的话,沈知乐很想掉头就跑,不过这是在自己的国家,任由这玩意随意行动的话,只怕后果不堪设想。想来想去,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小子,口气挺大,我倒像看看你怎么烤我。”相扑手连续几步,就窜到沈知乐的面前,看不出那么笨拙的身体,居然有那么灵活的身手。 觉得就像是一座真正的山压向自己,沈知乐顿时感觉喘不过气来。不行,得先下手为强,沈知乐为自己打着气,飞剑瞬间在手,人剑合一,化作一道剑光直刺相扑手的眉心。 相扑手和沈知乐几乎是近在咫尺,沈知乐这一剑又快又准,相扑手还没来得及反应,剑已在眼前。相扑手躲闪不及,索性只是微微一摆头,躲开眼睛这个要害部位,任沈知乐的飞剑刺在了自己的脸上。 一阵火花冒了出来,沈知乐甚至没能在相扑手的脸上划破点皮,就那么溜了过去。相扑手顺势将蒲扇般的打手拍向沈知乐,就像拍只苍蝇一般。 电光石火间,沈知乐意念一转,闪到了相扑手的身后,心中暗自惊骇:“这家伙好厚的脸皮!” 就在相扑手和沈知乐交手的这短短时间内,青龙和流云也出手了。 流云不愧是家底深厚,一出手就是法宝满天飞,无数道七彩亮光一闪而过,通通劈在那相扑手的身上。 青龙也不甘落后,浑身一抖,已经披上了一件由绿色藤蔓编制成的铠甲,同时一挥手就从地底招出无数荆棘状的古怪植物,将相扑手抱了个结实。 虽然青龙和流云都没有指望能一举将这个肉山一般的家伙消灭,但他们都相信无论是什么人,被这么折腾一番之后都绝不会毫发无伤。 可惜凡事都有例外,随着一声大吼,相扑手从声光俱全的华丽景观中猛扑而出,不仅没有什么明显的伤害,而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到了流云的身前。 流云生性谨慎,此刻身周也是法宝密布,自信绝对可以挡住对方一击,所以他并没有躲闪,而是站在原地招呼所有的攻击法宝从后面向相扑手招呼。 相扑手丝毫没有理会身后攻击的法宝,扬起巨大肥厚的手掌对着流云就是一掌。 只是一掌,相扑手就击碎了流云密布的法宝防护网,将流云远远地扇飞出去。 见势不妙,沈知乐连忙瞬移过去,拦在相扑手的身前。 论起近战,沈知乐其实没什么章法,就是靠自己的瞬移和飞剑的威力来制胜,可是对上这肉山一般的家伙,沈知乐发现飞剑的法术攻击根本无效,只能靠飞剑本身的锋利和沈知乐自身的力量来与之周旋。 青龙还在继续用他的木系法术攻击相扑手,可是很明显最多是起个骚扰的作用,根本造不成什么伤害。 唯一值得幸运的是,流云刚才遭到的一击被不致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也重新加入了战团。 有了流云的加入,场面顿时又华丽了,可惜光开花不结果,相扑手虽然看上去被动挨打,但实际上却zhan有主动,只要把握一个机会,就能反守为攻。 沈知乐感觉到自己仿佛在和一座钢铁铸就的大山在搏斗,那份苦头就不用说了,而且连喘口气的功夫也没有。最糟糕的是,沈知乐的体力在快速消耗着,那相扑手却像是永不知疲倦。 一个无法伤害的对手,而且体力充沛,这战如何能打? 沈知乐暗自叫苦,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对着流云大吼起来:“流云,还不赶紧招几个天上的哥们下来助阵?” 流云一边紧张地指挥着各色法宝继续攻击,一边苦着脸嘟囔:“你以为我没想到吗?可这地方根本发不出金符,发出去的金符都半路消散了,我一点办法没有啊。” 沈知乐心头一惊,举头看时,才发现方圆数十米范围内,不知道什么时候都蒙上了一层黑色薄雾,看上去像是一种禁制。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起:“不要妄想救兵,也不要妄想逃跑,你现在是在我的结界中,生死全由我掌握啊。识相的就乖乖投降,不然我就让你们神形俱灭。” 这个声音并不是相扑手的声音,不过却是从相扑手身体里发出来的,让沈知乐一阵毛骨悚然。感觉这声音好像很熟悉,沈知乐猛然想起,那天他砍死那个神官时,曾经有道黑影飘散而去,还威胁他来着。现在这个声音,正是那天那个声音。 又来附身这一套,沈知乐没来由一阵光火,大吼道:“少他妈的装神弄鬼,有种出来单挑。”说着原地站立不动,对着相扑手就是一招力劈华山。 “砍不死你我震死你!”沈知乐一边劈一边发狠。 相扑手不避不让地接了沈知乐一剑,震得沈知乐手臂一阵发麻,相扑手也是连退数步。 沈知乐刚缓了一口气,就见一道黑烟扑面而来,化成一张诡异的脸。沈知乐下意识地挥剑,那黑烟中却抢先冒出一只手来,轻轻地印在沈知乐的胸前。 一瞬间,沈知乐只觉得仿佛一阵巨大的浪潮将他淹没,一种诡秘的力量无孔不入地从全身钻入了他所有的经脉。 仿佛有灵性一般,所有这些诡秘的力量都沿着他的经脉强势推进,直冲他丹田处已然成型的五行小宇宙。 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抵挡,沈知乐的小宇宙刹那间就被冲击得一塌胡涂,然后轰地一声炸开了。 这个时候,沈知乐才感到身体像遭到重锤打击,猛然向后疾飞而去。 砰然落地,沈知乐只觉得身体已经全然无法控制,而且丹田处闹腾得他喉头一阵翻滚,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吐出老大一口鲜血。 ... 第三十三章 搏杀 吐出一口血后,沈知乐的神智清醒了许多,但身体还是一样不听使唤,真气也继续纠缠成一团。 绝望地叹息一声,沈知乐知道自己已经完全丧失了战斗力,接下来只能看青龙和流云的了。 没有了沈知乐在前面当肉盾,青龙和流云的情况也不容乐观。相扑手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追着流云满场飞奔,却对青龙不理不睬。青龙费尽心机,也只能稍稍阻挠一下相扑手的行动,对流云也没有太大的帮助。 虽然有法宝护身,不过流云亏在身体素质太差,经不起相扑手全力一击,现在只能全力躲闪,无力反击。即使能够反击,也无法对相扑手造成伤害。 看来失败似乎是注定的了,只是迟早问题。 绞尽脑汁地想,沈知乐还是想不出有什么反败为胜的方法,忽然感到身边人影一闪,抬头一看,原来是大悟跑过来了。 从双方一交手开始,胆小的大悟就被吓坏了,远远地躲在后边,拼命地联系佛祖。也许是觉得大悟没有什么威胁吧,那相扑手连正眼都没有看大悟一眼。到目前为止,也就只有他毫发无伤了。 “你没事吧?无错不少字”大悟一脸的关切倒是出自真诚:“要不要我帮你疗伤?” 沈知乐苦笑一下,示意大悟可以试一下。大悟的佛光对疗伤很有帮助,不过沈知乐现在的情况不是受伤那么简单,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大悟将手搭在沈知乐的脉搏上,马上就有一股磅礴的佛家真气顺着沈知乐的经脉冲向他的丹田。沈知乐一阵诧异,没想到大悟的真气居然这么精纯,看了一眼大悟头上的钵盂法宝才明白,原来是法宝强大的聚集天地灵气的结果。可叹大悟不懂得吸收之法,这么庞大的真气全都白白浪费了。 佛家真气一入丹田,马上和让沈知乐大吃苦头的诡异真气发生了冲突,相互冲击之下,沈知乐的丹田顿时如同翻江倒海一般。 一声惨叫,沈知乐的额头顿时冒出了一头冷汗。 “怎么了?”大悟吓得赶紧收手。 说来也是奇怪,经这么一折腾,原先一团乱麻般的真气居然变得井然有序,开始按照原先的小宇宙路线循环起来。不过原先泾渭分明的五行真气全然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是一种不知道是什么性质的真气,模糊得只能勉强感觉到。 沈知乐感觉身体渐渐恢复知觉,对大悟示意自己没事,抬眼向前望去,才发现战局又起变化。 流云正面对阵相扑手,很快就抵挡不住了,法宝光芒黯淡得快要看不见了,显然处于极度危险的状态。 另一边,青龙久攻无效,大感脸上无光,一把扯掉身上碍事的盔甲,直接就扑到了相扑手的身后。 双手攥住相扑手的头颅,青龙全身发力,猛地就将它扭转一百八十度。 奇怪的是,相扑手并没有因此而感觉有什么不妥,睁大一双小眼睛,恶狠狠地盯着青龙,没有任何不适,倒把青龙吓了一跳。 猛然一声怪叫,那相扑手双手扭曲向后,居然就将青龙抱住了。然后,相扑手猛地一跳,再凌空重重地摔在地上,肉山般的身体全部压在了青龙身上,从外面完全看不到青龙的身影了,只有一声闷哼证明青龙的存在。 再次起身,相扑手一把抓起青龙,将他头朝下对着地面就掷了出去。噗地一声,地上出现一个大洞,青龙已经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 解决了青龙,有威胁的就只剩下流云了,相扑手冷笑着直向流云走去。 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有了动静,沈知乐抬头看时,只见肥猫正驮着孟青苇急急赶来。 “你们来干什么?”沈知乐哭笑不得地大吼,现在的局面很明显是有死无生,多来个人也只是多个牺牲品。 肥猫和孟青苇都没有理会沈知乐,孟青苇从一落地就直直地盯着那相扑手看,肥猫则急不可耐地扑到了禁制上一阵抓挠。禁制的力量不是肥猫可以破解的,于是诡异的一幕就出现了,一只肥猫在空中爬上爬下,拼命撕抓,看不到有什么凭恃,却也不掉下来。 眼见流云危在旦夕,孟青苇却始终盯着那相扑手看,沈知乐猛然心里一动,叫了起来:“青苇,那家伙的弱点在什么地方?” 孟青苇的眉头越皱越紧,却突然开口叫道:“头顶,他的弱点在头顶。” 相扑手本已经要对流云发动致命一击了,听到孟青苇的话,霍然回头。 沈知乐此刻身体也恢复了一点,虽然行动不便,但至少有行动能力了。看到那相扑手回头,沈知乐意念一转,已经扑到了那相扑手的身上。 ****盘在相扑手的脖子上,沈知乐唤出飞剑就向相扑手的头顶刺下。 相扑手身体一阵乱晃,晃得沈知乐都吃不住劲要掉下去了,飞剑也迟迟对不住目标,无法下手。 深知这是最后的机会,沈知乐心里一发狠,腿上加劲,好不容易坐稳了身子,二话不说就将飞剑插了下去。 诡异的事情再次出现,这一剑刺到直至没柄,相扑手却连一滴血都没留出来。不过相扑手一声巨大的惨叫证明沈知乐这一剑还是有效果的,接着,在相扑手猛烈的晃动中,沈知乐终于再也坚持不住,被抛飞了出去。 一落地,沈知乐就觉得一阵脱力,刚才拼命一击,已经耗光了他所有的能量。 相扑手大踏步向沈知乐扑来,流云在他身后的攻击丝毫不能阻挡他,眼见得沈知乐就要束手待毙了。 突然,一个人影闪在沈知乐面前,双手一张,拦住了相扑手。 “阿弥陀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施主此刻回头,尚未晚矣。”原来是小和尚大悟。 “滚开!”相扑手挥手就像大悟扇来。 大悟身上却是一阵佛光闪动,一碰上佛光,相扑手身上的阴暗气息顿时被驱散开去。似乎,佛光对那种邪恶能量有着克制作用,沈知乐甚至听到了那个附身恶魔的咒骂声。 看相扑手向后稍退一步,大悟胆气更壮了点,抬手就将他的菜刀拿了出来:“你最好不要逼我,我也是拿刀混饭吃的。” “你去死吧!”相扑手狞笑着一个虎扑,一把打掉大悟手中的刀,一把就捏着大悟的脖子把他凌空提了起来。 大悟顿时被吓得屁滚尿流,一个劲挣扎,可他哪里能挣得脱呢? 就在相扑手准备发力扭断大悟脖子的时候,大悟也不知道触动了什么,身上的佛光突然亮了许多,相扑手被这亮光一照,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捏着大悟脖子的手也发出一阵焦臭的味道,一松手就将大悟扔在了地上。 或许是大悟触动了钵盂法宝的什么机关,让法宝突然发威了,不过也就这一刹那有效,接着佛光就又黯淡下来了。 相扑手吃个暗亏,气得哇哇大叫,抬脚就向大悟踩下,看那磨盘般大的脚掌,大悟这下不死也得重伤。 重压之下,大悟终于爆发了,大叫一声:“不要逼我!”一扬手掣出他刚得道的草雉剑,直冲向天。 佛光乍盛,一片白光中夹杂着鲜红的血光冲天而起,伴随着的是相扑手没命地狂叫。 噗地一声,大悟越过相扑手,重重地扑倒在地上。 光芒散尽,沈知乐简直不敢相信他看到的景象。 在沈知乐眼前还是相扑手的高大身影,不过却完全不成个人样,只剩一副高大的骨架,只有很少的几块骨头上还挂着零散的血肉,说是个骷髅倒是有九分像。 沈知乐一阵毛骨悚然,大悟究竟对这相扑手干了什么,居然一招间把他变成了这般恐怖模样? 沈知乐还算比较镇定的,还有心思想为什么,圈外的孟青苇却受不了这副景象了,一声尖叫,转身就是一阵呕吐。 旁观的流云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脸的惊骇。 就连造成这副景象的大悟也受不了这结果,从地上昏头昏脑地爬起来,他只转头看了一眼,就很干脆地一头栽倒,晕在当场。 但事情还没完,那相扑手都这副模样了,居然还没死,仰天一声怒吼,他直向晕倒的小和尚冲去。 流云是当场唯一还有行动力的,连忙上前拦截,但他的肉搏能力太弱了,被骨头架子一拳一脚,就送到一边吐血去了。 沈知乐一阵苦笑,都坚持到这地步了,难道要输在最后一刻吗? ... 第三十四章 扫尾 相扑者强悍的身体素质类似练过金钟罩之类的硬功,虽然在强度上要强上许多,但性质上没有不同,也有自己的罩门。被沈知乐一剑贯脑,实际上已经破了他的罩门,身体强度已然下降了许多。 大悟本身的佛光对附身的恶魔有克制,加上武器是草雉剑,对上被破罩门的相扑者,算是占了大大的便宜,能够重创相扑手并不奇怪。当然,能够取得这么恐怖的成果,却是归功于大悟恐怖的剑法,或者刀法了。 被大悟重创之后,相扑手其实也是强弩之末,只要有人推上一把,或许他就立时倒毙。可惜的是,沈知乐这方面的人要么受伤,要么被禁制堵在外面,没有人能站出来给相扑手最后一击。 沈知乐已经不奢望有奇迹发生了,但这时候却异变突生。 相扑手已经站在晕倒的大悟身前,眼见得没有人能救大悟了,相扑手身后的土地却突然一阵翻滚,一个人影钻地而出,伸手抓住了相扑手裸露的脊椎骨。 出现的人是消失在地底的青龙,再次现身,显得威风无比,在相扑手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捏碎了对方的脊椎。然后,用一种强悍却又不失优雅的手法,青龙将相扑手的骨架一寸寸拆成一堆垃圾。 大概是被先前受到的屈辱刺激到了,青龙一脸的狰狞,下手毫不容情。 随着相扑手的身体被青龙拆碎,附身的恶魔终于也无法再沉默了,失去了附身的**,对他来收意味着失去在这世界的依靠。一声咆哮,黑烟倏地脱离相扑手的身体,直向天空飙去。 一心想要逃脱,恶魔忘记了禁制外还有个虎视眈眈的对手。他这一走,禁制也就失去了效力,趴在半空的肥猫一感觉到阻止它前进的阻力消失,马上凭空一个虎扑,小爪子一挥,一道锐利至极的金系真气马上斩在黑烟上。 黑烟被拦腰斩成两段,顿时发出一声刺耳的哀嚎。他也知道形势不利,所以虽然不停诅咒着,却并不停留,转个方向,黑烟重新合二为一,继续没命逃窜。 只是经过肥猫这一拦截,青龙也注意到了恶魔的存在,一扬手一个翠绿色的鸟笼状物体马上当头罩向黑烟。 青龙时机把握得相当好,黑烟就像自己钻进鸟笼一样,没等他反应过来,鸟笼已经闪起亮光,他完全被青龙的法力封锁在鸟笼里。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总算有个圆满的结果了。所有人都长吁一口气。 但事情还没完,被鸟笼困住的黑烟一直不停地折腾,青龙费了半天劲,都没办法把鸟笼收回来,甚至那黑烟渐渐有突破鸟笼逃脱的趋势。 难道还会让这家伙再次脱逃?相信经过这次的经历,下次再来的时候他会更谨慎,也更难对付。所有人的目光顿时都被青龙和黑烟的争斗吸引住了。 还好流云及时想起禁制已撤,二话不说就冲天打了道金符。 金符刚刚隐没在空中,沈知乐就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奶奶的,又有事?” 说话的正是沈知乐的老熟人程姓武将,带着四个小喽罗威风凛凛地出现在现场。 一眼扫过相扑手支离破碎的尸体,再看看沈知乐,老程的眼睛就瞪大了:“我的娘哟,这里不会闹饥荒吧?无错不少字你们他奶奶的都开始吃人肉啦?” 沈知乐哭笑不得,说:“程大哥,有话我们呆会儿说,你先帮我们把那家伙搞定好不好?” 老程这才注意到在鸟笼子里挣扎的黑烟,大感惊诧地说:“这不是魔界的家伙吗?怎么跑这里来了?”嘴里说着,手上也不慢,一句话说完,已经顺手在鸟笼子上盖了十几张金光闪闪的仙符。 被仙符一镇,黑烟马上无力挣扎了,发出一声绝望的哀鸣。 “这可是好东西啊,如果你修练招魂幡之类的法宝,这东西绝对是上好的材料。”老程饶有兴趣地看着那黑烟渐渐现出一个诡异的人形,和沈知乐他们探讨起来制作法宝的问题来。 “那东西会不会太邪恶了?”沈知乐对任何修练的问题都大有兴趣,虚心地请教。 “法宝有邪恶的,邪恶的只有人。”老程很深刻地描述了人性:“再说了,这种邪恶的东西不制作邪恶的法宝,难道还用来做善事吗?”无错不跳字。 被老程像对待案上鱼肉一般的评头论足,那黑色人影一阵发抖,显然他很明白老程描述的下场。 沈知乐继续虚心请教:“这方面我没经验,程大哥能不能教我两手?” 老程有点犹豫,看了一眼他随身的四个小兵,那四个小兵马上转头,示意他们也没听见,也没看见。 老程大笑:“本来这是不合规矩的,不过谁叫我看你这小子顺眼呢,我这里正好有私藏的一本秘籍,你大可以研究研究。当然了,你也不能白拿我好处,随便请我喝几顿酒就好了。” 说着,一块晶莹的玉符已经被偷偷地塞到沈知乐的手里,两人心照不宣地哈哈大笑。 看到沈知乐和老程勾肩搭背的亲热模样,流云的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他召唤这武将至少也有几十次了,从没见过这家伙对人这么亲热的。 大悟已经被孟青苇叫醒了,现场也被老程的手下清丽过了,除了沈知乐他们个个带伤外,这里就像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麻烦大哥带我们回去吧,我们现在都太虚弱了。”沈知乐求人求到底,索性把老程当成了车夫使用。 老程不以为忤,反倒做出一副“都是自己人”的亲切形象,顺着沈知乐的指引就带他们离开了。 一行人刚刚消失,从波澜翻滚的岸下就飞起一只飞鸟来,落在岸边的石头上,重新现出方才已经离开的女忍者。 打量了一下毫无异状的四周,女忍者幽幽地叹息一声,重新化鸟飞去。 一回到流云家里,沈知乐就歉意地说:“程大哥,你也看到了,今天我们麻烦事不少,恐怕没办法和大哥你痛快地喝上一场了。不过总不能让兄弟们白忙活一场,小弟这里还有一些藏酒,算是给兄弟们的一点心意了。”说着,将准备回家送老爸的好酒一股脑全丢给了老程。 老程本来还有些失望,但看到沈知乐成箱子搬出来的酒,加上沈知乐一再说有机会肯定请他再聚,顿时乐得眼都眯上了,一边说“自己人何必那么客气”,一边毫不客气地将酒都收起来了。 老程他们刚消失,沈知乐就转头问孟青苇:“你不是睡着了吗?怎么会那么及时地赶过去?” 孟青苇一笑:“我睡到半中间,突然就醒来了,感觉到好像要出事似的。看到你们都不在了,我奇怪得不得了,幸好小猫通灵,它马上就带我过去了。不过虽然只睡了一会儿,我的精神却特别得好,从来没有这么好过。”说着脸一红,低声说:“谢谢你!” 得到孟青苇的表扬,肥猫一阵洋洋得意。 沈知乐仔细看看,孟青苇的气色确实比先前好多了,看来没有后遗症,这才放下心来。流云和他心理差不多,看孟青苇身体情况转佳,顿时喜上眉梢。 想了一下,沈知乐转头对流云说:“看来你们没办法在这里呆下去了,你们有打算?” 流云点头说:“其实我原先也就准备这两天搬家的,只是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不过该去地方呢?我还真没想好。”看看孟青苇,他的神情很是犹豫。 孟青苇低着头,好像也在想着这个问题,忽然抬起头来,用坚决的语气对沈知乐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流云一下子跳了起来,其他人也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孟青苇。 孟青苇的脸有点红,不过语气一点也不含糊,盯着沈知乐说:“我就是要跟着你。这么些年来,那些怪梦一直困扰着我,也吸引着我,如果不能找出所有的答案,我永远也不会安心。现在你出现了,我相信,只要跟着你,就能找到所有问题的答案。所以你答应也好,不答应也好,反正我从今天就赖上你了。” 虽然不是爱情表白,不过这也足以让沈知乐感到面红耳赤了,连忙问流云:“你怎么看?” 流云表情复杂,一时没有开言。 虽然孟青苇的直接让沈知乐感到尴尬,但流云的犹豫却让他的尴尬变成了不爽,暗想:“跟我走有不好吗?你奶奶的还摆出副很不情愿的嘴脸。” “流云兄不愿跟我们混在一起就算了,我也不勉强。那么,青苇,你去收拾一下东西,我们现在就准备走了。”沈知乐越看流云越生气,索性把流云抛开了。 “混蛋!”流云忍不住爆句粗口,然后无奈地说:“青苇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我也跟你走。” 沈知乐表面上还一副不乐意的样子,好像流云是老大一个累赘似的,不过心里早乐开花了。这么个会炼丹制宝、又会偷值钱东西的宝贝,谁会不想要?有了他以后想穷怕也难了。 流云和孟青苇收拾东西去了,沈知乐坐在沙发上,问一直发愣的大悟说:“你那一剑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那么厉害?” 大悟好像还没有回过魂来,嗫嚅着说:“我也不知道会那么恐怖,我只是想跟他拼命,随便砍了一刀而已。” 大概是刀使惯了,虽然他当时用的是剑,说起来还是习惯地说成刀。 “随便一刀?”沈知乐和青龙面面相觑,都无法相信这个说法。不过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大悟,现在看上去这么窝囊的小和尚,居然能爆发出那么强大的潜能。 “大概是我用刀用得多吧,在寺庙里,切菜炒菜都是我来做的。”大悟想了半天,加了这么一句。 沈知乐和青龙无语,切菜都能切出这么恐怖的刀法,想不说大悟是天才都不行。 直盯着大悟,沈知乐上下打量了老半天,怎么也没看出来大悟哪里长得像个天才。大悟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知乐,看上去也只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而已。 天才是不可以以常理推断的,沈知乐认识到这一点,不再研究大悟,开始研究起鸟笼子里的恶魔来。 (人物技能设定方面,还没有最后完成,所以细节方面可能前后会有些矛盾,近期会小修。) ... 第三十五章 恐吓恶魔 沈知乐他们一进门,就把鸟笼子丢在一边,里边的恶魔看没有理他,也就老老实实地现出本来面目了。现在沈知乐看到的,是一个缩小得只有十厘米高的人偶。 让人奇怪的是,这人偶居然一点也不恐怖,只是一个西方魔法师的形象,除了一头白发和苍白如死人的皮肤,没什么值得人注意的地方,更不要说害怕了。 看到沈知乐终于注意到他了,恶魔身体突然冒出一阵黑烟,重新变得诡异恐怖起来,同时不断地咆哮,对沈知乐极尽威胁之能事。大概是看沈知乐年轻,想用恐吓吓住沈知乐,达到脱身的目的。 有懂得精神力交流的青龙在,沈知乐完全理解了恶魔的意思,不禁莞尔一笑,这恶魔也太天真了吧?无错不少字这种方式也想脱身?如果肯给点好处的话,他大概还会考虑考虑。 什么也没说,沈知乐只是随手掏出老程给他的玉符,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一边看一边点头,还像模像样地模仿着玉符里的手诀。 恶魔脸色乍变,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接着意识到自己太露怯了,马上又重新张牙舞爪起来。 沈知乐猛地一抬头,不耐烦地说:“吵死人了,你再吵,我就把你炼成法宝。” 恶魔一阵怪笑:“你有能力炼化我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也不和他做口舌之争,叫了正好收拾完过来的流云一声:“云啊,给这哥们露上一小手。” 流云心领神会,马上从指尖发出一道三昧真火,直逼恶魔的鼻尖。 恶魔终于感到恐惧了,及时隔着鸟笼子,他也能感觉到那火力的强大,那绝对是可以炼化他的。 沈知乐悠然笑道:“好了,不用装腔作势了,也不要妄想蒙混过关,乖乖把你知道的都讲出来吧。” 恶魔刚一犹豫,沈知乐就站起身来,看也不看恶魔说:“还是炼了算了,说个话都这么费劲,不用再问了。” 沈知乐的高姿态顿时吓住了恶魔,恶魔大叫起来:“说,我全说。”接着就委屈了:“可你要我说什么啊?” “你是从哪里来的?怎么来的?怎么和那些日本人混在一起的?那些日本人到底在搞什么鬼?先前那肥猪又是怎么回事?”沈知乐一口气问了这么多问题,歇口气又说:“不许犹豫,不许结巴,痛痛快快地你知道的全讲出来,一旦我发现你说谎,我就炼了你,再不和你多说什么。” 恶魔哪里受过这个委屈啊,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不过他毕竟是识时务者,最后还是决定大丈夫能屈能伸,把他知道的情况都讲了出来。 原来这恶魔叫莫尔斯,来自深渊魔界,是被日本人召唤出来的。 日本人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几千年前的血腥召唤仪式,通过活人献祭的方法,终于召唤出了莫尔斯。 不过由于仪式并不完整,有所残缺,所以召唤出来的莫尔斯也不能完全以本体出现,必须依附在一个信徒身上,而且能力发挥也大打折扣。 日本人召唤恶魔的目的是想得到魔王的帮助,希望魔王的魔力能帮他们改造超能的战士。为了这个目的,作为策划人的日本天皇还把神道和忍者两大势力纠结起来,结合双方面的人力物力配合魔王的改造。 那个相扑手模样的家伙,就是第一代的试验品,是魔法和现代冶金术结合的成果。 按照莫尔斯的说法,这个试验品还很不完善,离他心目中完美的形象有很大的差距。 言下之意,就是莫尔斯还输得很不服气。 该了解的都了解得差不多了,沈知乐一听莫尔斯还在自吹自擂,忍不住来气,站起身说:“这家伙也没什么价值了,炼了吧。” 莫尔斯大叫起来:“你言而无信,你说了如果我都说了,你就放过我的。” 沈知乐似笑非笑:“我有这么说过吗?我只是说如果你不说,我就炼化了你,可我也没说只要你说了,我就不炼化你啊。” 莫尔斯想了半天,垂头丧气地嘟囔道:“骗子,你是个大骗子。” 沈知乐很满意莫尔斯的表现,悠然说:“其实也不是非要炼化你不可,可你让我们受了那么大罪,还差点干掉我们,我们总得找点补偿不是?你好好想想,你觉得你对我会有什么用处,如果能让我满意的话,或许我真的会放过你。” 莫尔斯精神大振,大声叫嚷起来。 沈知乐做个“噤声”的手势,笑着说:“不要急着许诺哦,要想好了再说。我会给你充足的时间让你好好考虑,你一定要在下次谈话前想好怎么打动我,我只给你一个机会,如果到时候你不能打动我的话,我可就不会再有什么耐心了。” 莫尔斯一听就冷静了,再不敢贸然开口,转着灰色的眼珠子在那沉思起来。 沈知乐暗笑,你就想去吧,最好把压箱底的好东西都给我拿出来,那才够爽呢。 东西很快就收拾好了,众人稍事休息,一等天亮就分头行动了。 流云的任务是为他和孟青苇的离开散布舆论,反正有他师父的先例在前,回去处理家族事务的鬼话也算是个能让人信服的借口。 等流云发布完消息,顺便把他师父名下的几家企业全权委托经理人处理之后,沈知乐他们也早整装待发了。 一路奔波,黄昏的时候,一行人出现在香港浅水湾住宅区。 所谓近乡情怯,正是沈知乐此刻的写照。越接近家门,他就越忐忑不安。 其他人都不明白了,不就回个家吗?用得着这么前怕狼后怕虎的? 沈知乐却有他自己的苦衷,这次去峨眉山旅游,他是瞒着家人一个人跑出去的,还有将近一个月没有和家里联系,恐怕回去非挨训不可。而且,怎么解释这一路上发生的事,也让他大伤脑筋。 走得再慢,也总有到家的时候,最后沈知乐在一所豪宅前停下了脚步。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女仆,一看到沈知乐就惊喜地说:“少爷回来了!” 沈知乐一边招呼同伴进门,一边对女仆说:“我老妈在吗?”无错不跳字。他最担心的就是他老妈,如果只是他老爸的话,他根本就没什么心理压力。 还没等女仆说话,一男一女就出现在房门口。男的玉树临风,女的英姿飒爽,看上去都是三十出头的样子。这正是沈知乐的老爸沈信和老妈方容。 沈知乐吓了一跳,连忙规规矩矩站好,叫了一声:“老爸,老妈,我回来了!” 方容冷哼一声,招呼沈知乐过去,抬手就扭住了他的耳朵:“好啊,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是不是?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敢跑出去旅游?” “老妈,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有朋友在,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沈知乐什么威风全没了,只有举手讨饶的份。 “有朋友很了不起吗?难道他们没见过老妈教训儿子?”虽然语气很硬,方容还是暂时放过了沈知乐可怜的耳朵。 方容一开口,肥猫和青龙就听出是上次电话里教训沈知乐的声音,马上下意识躲在后面。其他人虽然没有这种自觉,但看到沈知乐可怜的样子,也有点不知所措了。 沈信看众人都有点尴尬,微微一笑,对方容说:“不要乱发脾气了,你看,知乐的朋友们都被你吓到了。”回头对沈知乐说:“还不招呼你的朋友进屋?” 只是那么一站,只是微微一笑,沈信给众人的感觉却是如沐春风,仿佛只是看看他,听听他说话,就已经是很大的幸福了。不论先前是怎么想的,现在所有人都有一种感觉,真的是到家了。 ... 第三十六章 回家 进得门来,沈知乐的同伴们又都齐齐一愣。 在正对房门的沙发上,坐着四个各擅胜场的亮丽女子,正笑吟吟地打量着他们。 在沙发前,有三女一男四个孩子,年龄在十岁到十二岁不等,也停止了打闹,瞪大眼睛看着他们。 流云只觉得身上直冒汗,这四个女子他全都认识:那个雍容华贵的叫秋真真,是有世界知名度的电影明星;那个高雅时尚的叫温馨,是个大歌星;那个斯文秀气的叫万零,是个畅销书作家;最后那个端庄贤淑的叫张凤仙,是国内最知名基金的主办人。 这四个女子每一个都是大名鼎鼎,经常出现在各大报纸杂志上,流云爱好多多,自然对他不陌生。 先前看到沈信,因为沈知乐没有见过他家的事,所以流云只是觉得奇怪,沈知乐的老爸怎么和大音乐家沈信那么像呢?而且还是同姓。现在流云才算明白过来,原来人家不是像,人家本来就是。 虽然不是追星族,流云一下子见到这么多明星大腕,也不禁大大地晕眩了一把。他还有个疑问,这么明星女子,怎么会在沈知乐家里出现呢? “你家在开party吗?”无错不跳字。流云喃喃地问沈知乐。 沈知乐还没有说话,青龙低声接口了:“开什么狗屁party,这些都是乐少他妈。”他曾听沈知乐隐约说起过一次,念念不忘,这刻终于明白沈知乐的意思了。说着,他看沈信的目光就像是在瞻仰伟人。 流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到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马上加入到瞻仰的行列当中。 就在青龙和流云小声嘀咕的当儿,四个小孩已经叫着“哥哥”跑到了沈知乐的身前,整齐地按个头高矮排成一行,对着沈知乐伸出了双手。 沈知乐微笑着摸摸他们的头,把自己早准备好的礼物一一送到他们手里,很明显礼物都很合小孩们的心意,四个小孩顿时高兴得忘乎所以。 年龄最小的小男孩摆弄着手里的玩具,不经意一抬头看到了肥猫,顿时眼睛一亮。 “哇,好大一只肥猫啊!”说着,小男孩把玩具一丢,就扑到肥猫身前了。 一听到“肥猫”这个称呼,肥猫眼里顿时闪过一道寒光,如果可以开口说话,他一定会恶狠狠地说:“不要叫我肥猫,我讨厌这个称呼。” 小男孩完全没有领会肥猫的心情,蹲下把肥猫搂在怀里,回头对沈知乐说:“哥,这只肥猫送给我好不好?我好想养一只宠。” 又是“肥猫”,还“宠”?肥猫心里不爽到了极点。 猛地挣脱小男孩的搂抱,肥猫窜到了地上,然后两只爪子抓住小男孩的裤带,人立而起,很轻松地就将小男孩举在半空。 虽然无意伤害小男孩,但肥猫决定要给他个教训,让他知道什么叫“礼貌”,于是举到半空还不算,还把小男孩当把长兵器一般舞得团团转。 小男孩一阵尖叫,倒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顿时引得人人注目。 沈知乐连忙过去将弟弟接了下来,拍拍肥猫的头以示安慰,这才对小男孩说:“勇勇,你可以叫它小猫,也可以叫它猫咪,但千万不能叫它肥猫。它虽然看上去有点胖,但它其实只是强壮,不行你摸摸,它全身都是肌肉。” 听到沈知乐的话,肥猫心里顿时舒坦多了,耀武扬威地举起一只小爪子,很搞笑地做个健美姿势。小男孩好奇地摸了摸,果然坚硬得如钢铁一般,顿时大叫起来:“真的耶,这只猫咪好强壮!” 看小男孩这么知情识趣,肥猫顿时在心里原谅他了。 沈知乐接着又说:“而且,你不能把它当宠,它是我的好朋友,很聪明的,如果你对它不尊敬,它是不会理你的。如果你喜欢它,就要当是朋友。来吧,像好朋友一样握握手。” 小男孩很郑重地点点头,对肥猫伸出了右手:“猫咪你好,我叫沈知勇,很高兴认识你。刚才我说错话了,希望你原谅。” 看看小男孩真诚的眼神,肥猫也很正式地伸出了自己的爪子。 “好啊,我们从现在开始就是好朋友了。”沈知勇高兴地又将肥猫搂在怀里。他的三个姐妹也很快加入了“****”肥猫的行列,围着肥猫好奇地上看下看,大叫“太可爱了”,让肥猫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刚调解完肥猫和弟弟之间的纠纷,沈知乐就听到方容在叫他:“乐乐,你跟我来。”垂头丧气地,沈知乐跟着老妈走了。 沈信微笑着招呼沈知乐的同伴都坐下,吩咐女佣泡茶,告一声罪后,也跟着去找沈知乐了。他和方容都急切地像了解,沈知乐最近这段时间经历了什么。 在所有人当中,孟青苇作为唯一的女性,受到了沈知乐四位妈妈的热切关注。被亲热地拉到四人中间坐好,接着就不得不接受很多的盘问。看着四位妈妈婆婆看媳妇般的眼神,孟青苇坐立不安,恨死了沈知乐,家里有这么多妈妈,也不早说一声,害得她受这么大罪。 青龙老实坐了一会儿,大感无聊,索性躲到一边跟肥猫为伍,和小朋友们玩去了。 受到小朋友们的热烈欢迎,肥猫的表演欲也上来了,在翻了几个空心跟头之后,还即兴表演了一段热情的舞蹈,逗得小朋友们哈哈大笑,直说它是天才。 青龙当然不可能翻跟头,更不会跳舞,不过他也有自己的绝活,那就是魔术。装模作样地念念有词,然后猛地一伸手,手里就多了一棵小苗,然后在小朋友们的注视下长出一朵花来。 这一手马上把小朋友们都吸引住了,淘气的沈知勇还在青龙身上摸来摸去,看他到底是把机关藏在什么地方。 青龙哭笑不得,连忙又变出了几束鲜花出来,一人送了一束,这才免除了尴尬。小朋友们惊讶地看着那水灵灵得仿佛刚摘下的花束,高兴得马上向各自的妈妈献宝去了。 剩下的两个人,表现可就是天壤之别了。初次来到这么豪华的住宅,又一下见到了这么多的生人,大悟拘谨得不得了,一个人闷坐在沙发的一角,连头都不抬。 流云则是另一个极端,熟络得好像真的是在自己家,悠然品着茶,打量着房间的装饰,不停地评头论足。虽然他的听众大悟一点也不配合,但丝毫不影响他的兴致。 正当流云暗自揣测这么大一套房子需要多少钱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说:“原来那个帅小伙和青苇你是兄妹啊。难怪,都长得这么俊!” 这副长相长了十多年,流云早习惯被人评论了,所以一点异样的表情都没有,还笑着接口说:“这次我们兄妹来,可太打扰几位阿姨了。因为乐少极力邀请,我们来得太过匆忙,也没准备什么礼物,真是太失礼了。” “来就好了,还需要什么礼物啊?我们不用讲究这些虚礼。”四个妈妈给沈知乐排除了流云这个潜在的对手之后,对孟青苇更是越看越爱。 孟青苇低着头,脸通红,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忍看妹妹这么遭罪,流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转移视线的方法,微笑着说:“幸好我这里还有些不错的小玩意,勉强算我们做晚辈的一点心意吧。”顺手从自己的宝库里摸了几件品质上佳的首饰,流云恭恭敬敬地送到了四位阿姨面前。 听流云说的时候四女还不如何在意,一看到东西,四女可就有点愣神了。她们对珠宝可都不算陌生,自然一眼就能看出那些首饰的价值。 将首饰拿在手里端详半天,四女又将目光投在流云身上,暗自揣测这俊小子是什么来头,出手居然如此大方。 虽然什么也没看出来,但四女的态度还是出奇的一致:“你的心意我们就领了,不过初次见面,我们做长辈的怎么能收你这么贵重的礼物呢?”这话绝不是虚伪的推脱,四女虽然喜欢这些首饰,但她们绝不是随便接受别人礼物的人。 流云一笑:“阿姨们这么说可就见外了,我和乐少是同过生死的交情,送这么点东西,不算什么。” 四女看流云这么坚决,颇感为难,正想着如何拒绝才能不让这懂事的小子伤心,就听到沈知乐的声音:“送礼的上门了,不收多不好意思?” 看上去他和父母的谈心分外愉快,此刻的表情分外张扬。 四个妈妈都瞪着沈知乐:“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说话?” 笑嘻嘻地一屁股坐在流云身边,沈知乐说:“不收白不收,这小子这小子家底厚得很,送这么点东西算小气了。”接着一下子搂住流云的脖子,恶狠狠说:“连我的马屁你也抢着拍,你是不是不想混了?” 流云装作被卡得脸红脖子粗,费力地说:“乐少,我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看到这一幕,孟青苇轻轻地笑了,这一刻,她切实感到了家的温馨。 ... 第三十七章 乐融融 被方容带到书房,没等她逼问,沈知乐已经将自己这些天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老实交代了。 作为长子,方容又生性好强,沈知乐从小就受到方容严格的管教,对方容自然敬畏有加,现在更是一点不敢隐瞒。 随着沈知乐的讲述,方容早忘了要教训沈知乐偷偷离家这茬了,目瞪口呆,只感到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和诡异。随后赶来的沈信也听得皱起了眉头。 “你不会是怕我骂你,才编出这么荒诞的故事吧?无错不少字”方容忍不住这么问沈知乐。 为了增强说服力,沈知乐索性将装着恶魔莫尔斯的鸟笼拿了出来。 现在莫尔斯已经成了沈知乐的一个难题,炼化了吧,麻烦不说,还没什么意义,沈知乐对邪门的招魂幡兴趣并不大。放了当然不可能,可老这么养着也不是事。沈知乐把鸟笼子丢在百宝囊里,暗想如果能把这倒霉家伙憋死也算解决一大难题了。百宝囊内完全真空,生物应该是无法生存的。 不过莫尔斯可没打算如沈知乐的意,当沈知乐拿出鸟笼的时候,他正悠然睡得正香,好像过得还挺滋润。 沈知乐郁闷得拍拍鸟笼子,莫尔斯一下惊醒了,看到沈知乐,马上一骨碌爬起来,对着沈知乐叽里咕噜说个不停。 没有青龙在,沈知乐一句也听不懂莫尔斯的话,只能狠狠地瞪他一眼,让他闭嘴。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恶魔吗?他在说什么?”方容好奇地问道。虽然莫尔斯法师的打扮看上去人畜无害,不过身体小得像玩**,足以让人感到诡异了。 沈知乐刚想说他也不懂,就听到莫尔斯结结巴巴地又开口了,这次三个人都听懂了,莫尔斯说的居然是日语。 上下打量着莫尔斯,沈知乐暗自琢磨:“这家伙好像还挺有语言天赋的。” 听了莫尔斯的话,方容和沈信都神情古怪地看着沈知乐:“乐乐,你和这家伙有什么交易?” 莫尔斯说的意思是他肯定能让沈知乐满意,他有很好的条件和沈知乐交换。和恶魔的交易能有什么好处?难怪沈信和方容都对沈知乐不放心了。 没好气地将莫尔斯这个多嘴的家伙收回百宝囊自生自灭,沈知乐笑着说:“没事的,我只是没事逗拿家伙玩,我怎么会跟恶魔交易呢?放心吧,我没那么傻。” “你可千万不可鬼迷心窍,想搞什么歪门邪道,不然我可不饶你。”方容的话虽硬,关切之情却溢于言表,让沈知乐一阵感动,连连保证绝不敢走歪路。 方容却还不放心,一再叮嘱他下次见到天宫的朋友就把莫尔斯交出去,恶魔这东西留在身边总是让人不放心。 虽然觉得有些不以为然,但沈知乐还是连连点头,不跟老妈过多争辩。 除了担心莫尔斯可能的危害,方容还担心沈知乐的命运,妖王对沈知乐的预言,还有孟青苇的画作,都让她觉得好像要失去沈知乐这个儿子似的。 沈信安慰地说:“现在担心这些事太早了,乐乐那么聪明,他肯定不会有什么事的。倒是日本天皇搞小动作这件事是当务之急。不过你也不用多想,我来处理就好了。” 沈知乐也觉得气氛有点压抑了,赶紧从百宝囊中掏出一件项链送到方容眼前:“老妈,儿子孝敬你的。”那自然是从流云手里敲诈来的,而且是最好的一件,最好的东西当然是送给老妈了,沈知乐在这一点上绝不含糊。虽然方容对他很严格,但爱他也同样爱得很深,沈知乐绝不是叛逆青年,对父母一向都很尊敬的。 “你看,儿子这么懂事,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沈信顺便又劝了方容一句。 谈话完了,沈知乐一出来,就看到流云在做和他同样的事,能让这家伙出点血,他当然是乐意之至。所谓抢拍马屁什么的,当然是开玩笑了。 沈信出来一看,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笑着说:“孩子送的,就收起来吧,记得孩子的心意就好了。” 方容也笑了:“你们父子两个倒是真像,一个个都那么不客气。” 沈信一笑,对流云还有其他人说:“从今往后,你们就把这里当自己家好了。有什么要求,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今天就住在家里吧,如果你们觉得在家里不方便,我再帮你们找房子。”听完沈知乐的讲述,他当然知道这些人都有潜在的麻烦,这么一说,算是替他们都担下来了。 这时沈知勇也来凑热闹,揉着肚子说:“爸爸,我饿了。” 沈信摸摸他的头,说:“正好给你哥哥洗尘,我带你去吃大餐,你想吃什么?” 沈知勇还在想,沈知乐已经开口了:“不用出去吃那么麻烦,今天就看我给你们露一手吧。” “你?”沈信和沈知乐的妈妈们都惊讶地看着沈知乐,很明显不信任沈知乐的手艺。 沈知乐脸一红,赶紧纠正说:“不是我做,而是我要隆重给大家介绍一位超级大厨,他的手艺,保管你们赞不绝口。大悟!”说得再多也不如做出来给人看,沈知乐直接点名了。 大悟还是那么孤独地躲在角落,听到沈知乐叫他,习惯性地站起身来,看到所有人都在看他,不禁缩了缩脖子,显得很紧张。 沈知乐无奈地笑了:“只是要你做菜,又不是要你杀人,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一说到做菜,大悟的自信就来了,畏缩马上不见了,意气飞扬地问:“今天你想吃什么菜?” 沈知乐想了想,说:“还是鱼和虾吧,青龙那里不是有些好货吗?不用藏着掖着了,都拿出来吧。”最后一句却是对青龙说的。 青龙有自己的储物空间,而且通风性很好,他把禁地湖中的水产都给搬出来了,藏在自己的空间里,到现在还是活鱼活虾。这鱼和虾可都是稀罕品种,沈知乐都考虑是不是要搞个水产公司了,凭着独此一家的鱼虾两项,大概也能混个温饱吧。 青龙答应一声,和大悟一起奔厨房去了。他给大悟打下手打惯了,倒是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大悟都已经忙活去了,沈信他们还是不太相信大悟会是出色的大厨。小和尚在生人面前总是露怯,沈知乐也不知道该怎么替他解释,只好笑笑不说话。事实胜过雄辩,等到菜上来的时候,是与非自有公断。 趁着大悟做菜的当儿,女佣已经把餐桌布置好了,沈知乐就先把从四川、重庆带回来的榨菜、卤味、腊味摆满一桌,让家里人都尝尝。这时候他倒有点感谢青龙和大悟这两个饕餮了,不是他们,沈知乐现在还拿不出来这么丰富的小菜来。 时间不长,大悟的作品就出来了。人太多了,大悟索性来个铁锅炖鱼,调料什么的都很简单,但经过大悟妙手一烹,马上色香味俱全。 多余话也不用再说,任何不相信大悟的人只要吃过一口鱼,看大悟的眼神马上就变了。一时间小和尚风头出尽,成了当场的焦点人物,连小朋友们都对他问长问短,想知道他怎么能把菜做得这么好。 大悟还挺享受这种感觉的,加上做菜是大悟的强项,说起来自然是滔滔不绝,丝毫没有先前拘谨,还颇有指点江山的豪气,和此前的表现判若两人,让人刮目相看。 一餐饭下来,内向的小和尚获得了大家的高度认可,他自己也终于融入了沈家的氛围。 饭后,孟青苇被沈知乐的妈妈们拉去闲聊,沈知乐他们则被沈信亲自送到客房。 为每个人都指定了房间,沈信也不想过多打扰年轻人的生活,挥手告辞了。 沈信刚走,沈知乐就一个猛子扎到床上,爬着再不想起来了。 回家了,终于回家了,现在才知道,原来家的感觉是这么好。 这些天的经历让沈知乐精神上的弦绷得紧紧的,现在放松下来,才觉得好累好累,也顾不上理会其他人在干嘛,就那么沉沉睡去了。 ... 第三十八章 浅水湾记 接下来几天,沈知乐把一切烦心事都抛在脑后,只一门心思作为东道主招待他的同伴,陪他们逛遍了香港好玩的地方。 这一天天太热,所有人都懒得出去跑了,只想找个清凉的地方呆,沈知乐就带着他们来到了浅水湾。 带同伴们到潜水湾,沈知乐自然有他的道理。 在浅水湾东边的树荫下,海风送爽不说,还摆放着许多烧烤炉。在这样的天气里,吹吹清凉的海风、吃点美味的烧烤、再喝点冰凉的啤酒,实在是最美妙的事了。 当然,这其实并不是最主要的理由。最关键的是,浅水湾是香港最具代表性的美丽海湾,尤其在这夏令时节,各地游客蜂拥而至,正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而这也代表着沙滩上将会出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如云的泳装美女。 几天下来,青龙和大悟已经不是初进城的土包子了,不过一下看到这么壮观的场面,还是有点不太适应。大悟重新捡起了他的第二职业,一个劲念“阿弥陀佛”,青龙则开始扮酷,一个劲喝酒,却一句话也不说,生怕一开口就露出乡巴佬的本相。 流云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这种场面对他一点震慑力也没有,烧烤没少吃,酒没少喝,他居然还有空闲和无知无畏的肥猫一起大吹口哨,对看得顺眼的美女进行****。流云的小白脸在这个时候显出了优势,被****者不仅不生气,间或还有热情者对他大抛媚眼。 有了流云这个榜样,青龙和大悟的胆子也大了起来,跟着就是一阵起哄。 沈知乐看得直摇头,这整个就是一群****少年嘛,简直就是社会的耻辱。不过带他们来就是来瞄mm的,不****美女,来这里干什么? 端起啤酒喝了一大口,沈知乐笑呵呵地看着伙伴们起哄。虽然没有加入,但那并不是沈知乐自命清高,不屑于做这种事,只是没见到让他眼前一亮的美女而已。 忽然想起半天没看到孟青苇了,沈知乐回头一看,才发现孟青苇搬了把椅子坐到了树荫边,对着前方的海滩在写生。她没吃什么东西,也不喝酒,在他的身边,只摆放着一杯饮料。 孟青苇给沈知乐的感觉,一直是比较奇怪的。她不赶时髦,也不追求时尚,除了画画和看书,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但她却一点不会让人觉得落伍,仿佛她独有的气质和风格,已足以超越所有的时髦和时尚。这和沈知乐以前接触到的同龄女生绝然不同,让沈知乐对她有一种特别的关心。 这几天流风一直坚持用仙丹熬药给孟青苇喝,效果也很明显,孟青苇的身体很明显得更具朝气,脸色也红润许多,不再一味地只是苍白了。这让沈知乐莫名地感到安慰和快乐。 在沈知乐想着心事的时候,青龙他们表现得更加肆无忌惮,引得人人侧目,他们却一点都没收敛的意思,还乐在其中。有个和女友一起路过的大学生模样的眼镜男,摆出很清高的模样,对自己的女友说:“看到没有?没有文化就是这样,****!” 他说话的声音很小,但青龙他们怎么会听不到呢?当时就不乐意了,叫了起来:“四眼仔,你说谁是****?” 有女友在身边,眼镜男也不甘示弱,都不用正眼看青龙他们,用很高傲的口气说:“公众场合,注意一下的言行举止好不好?” 醒过神来的沈知乐本来也觉得青龙他们也有点过分,想要息事宁人的,但眼镜男说话的口气却一下让他腻歪的不行。他一向最烦的就是这种自命高人一等的家伙了,当即决定让他吃点苦头。 对付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谁最合适呢?沈知乐马上点出名来:“大悟!” 大悟应声而起,先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然后一把扯掉上衣,这才迈步来到眼镜男的面前。同样很傲慢地只用下巴对着眼睛男,大悟从牙缝里蹦出来一句话:“你是在跟我说话吗?”无错不跳字。 大悟平时和气对人,很是慈眉善目,此刻这么一装腔作势,配合上满脸横肉,却挺吓人的。至少那眼镜男是被吓得不轻,连退两步,有些结巴地说:“你想干什么?” 大悟猛地做一个健美姿势,努力将胸前的肥肉挤出两团来,很严肃地问眼镜男:“知道这是什么吗?”无错不跳字。 眼镜男满脸茫然。 大悟继续说:“这叫胸肌懂不?这么大胸肌见过没?” 不仅眼睛男快要晕倒了,沈知乐他们也晕得够呛,大悟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大悟浑然不觉得自己的表现有什么问题,继续表现着:“看到没?这胸肌不仅大,而且会动。”随着胳膊的摆动,大悟胸前的肥肉顿时一颤一颤。 “不仅会动,它还会叫。”大悟伸手在胸前一搓,沾着被太阳烤出来的汗水,顿时发出“哧溜哧溜”的声音。 眼镜男彻底被打败了,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只能狼狈地落荒而逃。远远地还能听见他嘟囔了一句:“粗人!” 如同得胜回朝的大将军,大悟洋洋得意地回到了座位。 沈知乐他们纷纷为大悟的表现绝倒,连忙追问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招数。 大悟不屑地看着他们:“你以为我是深山老林里的野人吗?我们寺里也有电视可看的。除了厨师栏目,我看的最多的就是电影频道。” 沈知乐他们差点都一头栽倒在地,正喝酒的都把酒喷了出去。大悟,真是天才啊! 在沈知乐他们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孟青苇也被这场小闹剧给惊动了,看着沈知乐他们戏弄眼睛男的过程,忽然灵感大发,扯过一张画纸马上就将当时的情形画了下来。 在画纸上,沈知乐仰面靠在靠椅上,俨然一副黑帮老大的派头,大悟则像是金牌打手,青龙和流云嘛,就算是黑帮高层吧。怎么也看不出这帮人哪里能和她梦里梦到的形象重合,不过孟青苇倒觉得他们现在的样子有趣多了,嫣然一笑,顺手把标题给标上了:群氓图。 结束了这场小闹剧,青龙他们也收敛了许多,自顾自喝酒打屁,不再招惹是非。沈知乐也算暂得安宁,闭目养起神来。 一闭上眼睛,沈知乐意念的力量反而增强了,周围的一切声响景象,一时都了然于胸。在众多噪杂的声音中,沈知乐突然听到一种奇怪的语言。 从小受到严格的教育,沈知乐本人在语言方面也颇有天赋,当今世界上的主流语言,沈知乐都略知一二,但这种语言沈知乐却从来没听到过。 好奇心起,沈知乐开始倾听起这些对话来。虽然听不懂这种语言,但在青龙的精神力范围内,沈知乐却是能够了解到他们说话的意思的。 只听见一个苍老威严的声音说:“这个家伙传给我们的消息到底真不真实?不会是开玩笑的吧?无错不少字” 另一个恭敬的声音说:“应该没什么问题。这个人的崛起虽然只有十几年,但口碑甚好,从没有言而无信或者散布假消息的先例。这次他给我们的资料也说明了这一点,我看不出有什么作假的痕迹,也想不出他有什么作假的必要。” “那他为什么要让我们推迟行程呢?难道他像变卦?”先前的声音继续追问。 恭敬的一方回答说:“据他说他是临时有急事需要处理,所以要赶回香港来,让我们推迟行程,也是希望能早点能和我们见面,商谈一下具体的细节。他说了,如果我们方便,他今晚可以和我们面谈。” 那个威严的声音冷哼一声,说:“那就这样吧,今晚见面。我总觉得这些中国人不可靠,每个人都奸诈得要命,不是万不得已,我才不想和他们打交道呢。” 恭敬的声音叹了一口气,说:“这个家伙确实一直以精明过人著称,从来不做赔本生意。这次他将这消息通知我们,也是掌握了我们的弱点。既然我们知道这消息了,绝对不会置之不理的。我们宁肯把那套圣器买回去丢进垃圾堆,也绝不会让它落入教廷手里的。即使我们知道他是想哄抬物价,也不得不按他的想法来。这家伙确实不好对付。” 威严的声音沉默半天,这才说道:“教廷那边也不知道什么情况,看来也只能等到见过这家伙之后才能决定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话刚说到这儿,一个清脆的女声响了起来:“老是说这些无趣的事,真是闷死了,我要出去玩会儿。” 那威严的声音马上转慈和了,说:“年轻人就是好动,不过玩归玩,千万不要惹事啊,这里可不是我们的地盘。” “知道了。”那清脆的女声不耐烦地回答说。接着,就听到椅子移动的声音。 偷听了这么半天,沈知乐已经知道对话者就在自己右后方,偷眼望去,只见一个泳装少女正从那方向走了过来。 少女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娃娃脸,金发碧眼,活脱脱一个美人胚子。沈知乐估计她的年龄大概也就在十六七岁,不过身材却已经发育得很好了,该凸的凸,该翘的翘,一脸孩子气,却又带着动人心魄的性感。 这即使不是沈知乐见过最美的女子,也至少是最美之一,一直保持良好的优秀青年形象瞬间被打破,沈知乐也情不自禁地吹了一声口哨。 (昨天因故未能及时更新,西风实在惭愧。道歉的话也不多说了,争取下午更新两章,把昨天落下的功课补上。) ... 第三十九章 洋娃娃美女 口哨一吹响,沈知乐就觉得有些不对,本来他只是想表达对洋娃娃美女的欣赏,结果吹出来的口哨却是极其轻佻和放肆,完全是在挑逗对方了。 “靠,都是这帮家伙害的。”沈知乐暗想。听了一下午他们的****哨,沈知乐不自觉地也跟上了这个节奏。当然了,罪魁祸首应该是肥猫才对,它的口哨吹得最****,把大众风气都给带坏了。 沈知乐恨恨地望向肥猫,肥猫却挺着个大肚子在那得意地笑,让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沈知乐的口哨还是蛮有号召力的,口哨一响,他的几个同伴固然精神顿时一振,瞪大眼睛四处扫描,看到底是有幸谁被沈知乐看中了,被挑逗的洋娃娃美女也转头向沈知乐望来。 “靠,原来乐少喜欢洋妞啊,品味实在独特。”大悟一方面对沈知乐的品味评头论足,一方面却盯着洋娃娃不放。 流云却是很严肃地对大悟低声说:“这下你糟了,要比胸肌的话,你肯定比不过人家。你看看人家,胸肌不仅比你的大,而且也会动,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叫而已。” 大悟连头也不会,只是送给流风一个粗鲁的手势。 洋娃娃美女回头看到沈知乐,眼睛忽地一亮,迈步就朝他走了过来。 如同模特一般优雅的步伐,看得众人是心旷神怡。 洋娃娃在沈知乐身前立定,用疑惑的口气问:“是你在叫我吗?”无错不跳字。说的并不是沈知乐刚才听到的奇怪语言,而是英语。 沈知乐一点没有****女孩子的经验,只能朦胧以对,用很庄严的声音说:“其实不能说是我叫你,而是你的美丽在召唤了我,让我情不自禁。”当然,他也说的是英语。 “这么狗血的台词也说得出口,无耻,真是太无耻了。”其他人暗自对沈知乐进行着腹诽。 洋娃娃的反应却很奇特,很认真地看着沈知乐,用一种天真的口气问:“你觉得我很美吗?”无错不跳字。 “美,非常之美。”沈知乐肯定地点头,这问题当然只会有这么一个答案。 洋娃娃满意地点点头,喜滋滋地说:“你这人不错,还挺有眼光的。” 沈知乐好不容易才保持住自己的表情,随便被夸奖一句就认为对方不错,这mm的逻辑也太简单了吧?无错不少字 咳嗽一声,沈知乐没话找话说:“要不要吃点东西,或者喝点饮料?这天气实在太热了。” 洋娃娃摇摇头:“我什么也不要,烧烤好难吃,饮料也不好喝。”四处看看,洋娃娃忽然看到正凝神写生的孟青苇,在一片嘈杂中,安静的孟青苇如鹤立鸡群,顿时让她好奇起来:“咦,那位姐姐在做什么?” 举步向孟青苇走去,洋娃娃笑得很甜地对沈知乐说:“其实你也很不错哦,人长得帅,又那么强壮,让人心痒痒地,很想吸干你呢。”嘴唇张合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吸?还吸干?这暧mei的用词顿时让几个心理不健康的家伙浮想联翩,差点被臆想中的香艳镜头激得鼻血狂飙。 “妖,非常之妖,害得我的小心肝一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大悟大发感慨。 “骚,非常之骚,弄得人家也是心痒痒的。”流云阴阳怪气地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心话来着。 沈知乐却很冷静地发现洋娃娃的话里似乎别有深意,从刚才偷听到谈话来看,她并不是普通人来着,她更不像是轻浮的女孩。 刚才听的时候还不如何在意,现在沈知乐回想起来,忽然觉得那两个谈话中说到的人物正是他很熟悉的一个人。 “有趣!”沈知乐忽然一个人偷偷地笑了。 那边洋娃娃已经凑在孟青苇身后张望了,看了不一会儿,已经大呼小叫起来:“哇,姐姐你画得好美啊。” 孟青苇都没注意到有人站在她的身后,吓了一跳,回头看到洋娃娃,神情忽然有些激动。 洋娃娃却一点也不察觉出有什么不对,拉着孟青苇的手,用撒娇般的口气说:“姐姐画得真好,能不能给我画一张像?” 孟青苇的英语也不错,完全能够听懂洋娃娃的话,勉强让自己平静下来,笑着说:“现在谁还画像啊?都是用照相机了。这地方这么美,你就没照几章相留作纪念吗?”无错不跳字。 洋娃娃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我讨厌照相,我从来都不照相,我只想让姐姐你给我画一张像。好不好吗?”无错不跳字。语气和表情都充满了天真,完全和她成熟的身体不符合,却自有其独特的蛊惑魅力。 即使同为女人,孟青苇也有点抵挡不住了,连忙答应说:“好吧,我就给你画一张像好了。能给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画像,我也很荣幸呢。” 洋娃娃顿时又乐不可支了:“姐姐你也觉得我漂亮吗?刚才那边的帅哥也是这么说来着。”说着指指沈知乐。 孟青苇顺势望了沈知乐一眼,正好和沈知乐视线相对,沈知乐微微一笑,孟青苇却突然将目光躲开了。 “来,在这里站好,你摆姿势,我来看看什么角度比较合适。”孟青苇指挥着洋娃娃站好,然后坐在画板前端详起来。 时间不长,孟青苇已经站起身来,将画板递给洋娃娃看,说:“你看看合不合心意,不好的话,我再给你画一张。” 洋娃娃接过来看了看,欣喜无比地说:“很好很好了,我都没想到我画出来居然这么好看。” 孟青苇笑了笑,洋娃娃忽然认真地看着孟青苇说:“你给我画了这么好的画像,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孟青苇摇摇头说:“感谢什么呢?一张画而已。” 洋娃娃却不这么想,歪着头想了半天,说:“总得表示一下谢意才好,不如……”趁孟青苇不注意,她忽然凑到孟青苇脸上亲了一口。 孟青苇有些狼狈地退后,洋娃娃却笑得很得意。看到她那天真无邪的样子,孟青苇无奈地摇摇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时候从洋娃娃出来的方向又走出两个人,一个是庄重的老者,看上去很有点西方绅士的风度,另一个是中年人,一副职业经理人的模样。 老者四处看了看,对洋娃娃招手叫道:“露露,不要玩了,该回去了!” 洋娃娃回头看看,对孟青苇挥挥手说:“再见了,姐姐!”看上去颇有点不舍。 孟青苇点点头,用低到自己只有能听见的声音说:“会再见面的,我肯定。” 走过沈知乐身边,洋娃娃也对他挥手致意。 沈知乐脸上忽然闪出一丝神秘的微笑。 见洋娃娃就要走了,几个损友连忙怂恿沈知乐:“宁杀错,没放过,这么美的洋妞你怎么能这么就让她走了呢?怎么也该留个电话号码什么的。” 沈知乐的笑意更浓,说道:“不用那么麻烦,我相信,我们还会见到她的,用不了多长时间。” 时间不早了,这一下午也过得满愉快,沈知乐他们马上也心满意足地撤离了。 进门的时候,沈知乐忽然示意其他人靠后点,然后很小心地推开了房门。 房门刚开,就看见一个人影扑在沈知乐身上。沈知乐看上去早有准备,一闪身已经躲开了。 远远躲开那个偷袭的人,沈知乐笑道:“二叔,每次回来你都玩这一套,腻不腻啊?” (今天功课完成,一会儿补昨天的作业。) ... 第四十章 谋划 躲在门后偷袭沈知乐的是一个英俊中带点邪气的家伙,看上去有三十出头的样子。 这个人叫秦歌,是沈信的义弟,所以虽然不同姓,沈知乐从小都是叫他二叔的。 在沈知乐心目当中,秦歌一直是个神秘的存在。在沈知乐开始懂事的时候,秦歌还是一个颇有名气的电影人,但他却突然放弃了自己在娱乐圈的发展,跑到东南亚一个小岛上开荒去了。 时至今日,经过多年经营,秦歌已经俨然是一个占岛为王的土霸王。不仅当地政府对他的行为不闻不问,连带在国际上都得到了认可。 这一切当然不是仅仅靠正常手段就能得到的,从岛上那精锐的私人军团上,沈知乐就能看出秦歌今天的成就肯定是经过血雨腥风的。 能够得到国际上的默认,也是因为秦歌所做的买卖极其特殊,传说只要肯出钱,他什么样的情报都能弄来,而且还兼营黑市,任何来路不明的财物都能在这里出手,价格还极其公道。 关键就在于情报这一项上,美国的卫星遍布外太空,可也有看不到的死角,但秦歌却从没有弄不来的情报。这一点等到连美国人也登门求教时,已经得到全世界的公认。 正因为秦歌是这样一个人,沈知乐才会猜测下午偷听到的谈话中说的正是他,也因此推知秦歌回到香港来了。每次见面秦歌都对沈知乐玩偷袭的把戏,沈知乐正靠着这意外得来的消息躲过了秦歌的埋伏。 秦歌没有抓到沈知乐,很是失望。沈知乐对他做个鬼脸,转头对准沙发方向,忽然惊喜地叫了起来:“姑姑,你也回来啦。” 被沈知乐叫做姑姑的是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的清秀丽人,她叫典娆,是沈信的义妹,姑姑的称呼也是沈知乐从小叫到大的。 笑吟吟地看着沈知乐,典娆说:“听说你这次暑假没通知家里就跑出去了?” 沈知乐走到典娆身边,嘻嘻一笑,典娆却忽然伸手扭住他的耳朵:“去那么好玩的地方居然不叫我,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姑姑吗?”无错不跳字。话语岁听起来像是训斥,但典娆还是笑吟吟的。 沈知乐也完全不像对方容时那么拘谨,笑嘻嘻地说:“和你一起去当然好了,可是就怕讨厌的二叔也一起去,那就没什么好玩了。”说着,还示威似地瞄了秦歌一眼。 秦歌听到这话顿时瞪大了眼睛,只是看典娆也在瞪他,嘟囔两句,老实坐到沈信旁边品茶去了。这时候沈知乐的同伴也被沈信招呼坐下了。 从小典娆就对沈知乐非常照顾,在被方容严格管教的童年,很多欢乐都是典娆带给沈知乐的。和沈知乐一起玩,替沈知乐完成作业,帮沈知乐圆谎,在沈知乐手头紧的时候塞给他零花钱,都是典娆经常做的事。而且典娆本身是一个电脑高手,沈知乐能有今天这么高的电脑水平,那都是典娆手把手地教出来的。这一切的一切,让典娆成了沈知乐最亲近的人,和她在一起沈知乐从来都是轻松写意的。 说到旅游,沈知乐马上想起自己的收获来,赶紧摸了一套珠宝出来,献宝似地呈到典娆面前。 “这可是我专门给你留的哦,连我老妈我都舍得给。”沈知乐悄悄地说。 典娆对珠宝本就喜爱,加上这还是她一直疼爱的沈知乐送的,立刻高兴地拿起来在身上比划着。 趁沈知乐不注意,秦歌悄悄闪到他身后,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只知道送东西给姑姑,我这个二叔呢?” 沈知乐没想到还是被秦歌暗算到了,郁闷无比,不满地说:“你是长辈,不送东西给我也就是了,还朝我要东西,脸皮怎么那么厚呢?”从小他就和秦歌嬉笑打闹,什么话也敢说的,还不用担心秦歌会生气。 典娆也没好气地看着典娆说:“你看你有个长辈样吗?送东西给我是乐乐的孝心,关你什么事?” 终于暗算成功,秦歌的心情也好多了,大方地说:“说得也是,你自己说吧,你想要什么?” 沈知乐心中一动,笑嘻嘻说:“不如把你最近得到的那东西给我,好吗?”无错不跳字。 秦歌皱起眉头:“最近得到的东西?我每天都收到很多东西,谁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件。” “就是那套什么圣器了。”沈知乐不动声色地说。 秦歌刚刚坐下,马上就跳了起来:“你怎么知道圣器的事?” 沈知乐看自己一猜即中,顿时得意起来,卖关子说:“我怎么知道的你不用管,你就说给还是不给吧。” 秦歌难得地一脸为难,委婉地说:“那东西给你倒也不妨,不过你要了也没用。” 沈知乐一眼看穿他的口不对心,不客气地说:“怕是你一女许配两家,想从中渔利吧。” 秦歌登时又傻眼了,上下打量沈知乐半天,说:“不得了啦,几天没见,你小子消息灵通不说,也聪明起来了。这么下去,我哪还有得混啊?” 沈知乐不理会秦歌的装腔作势,继续追讨圣器,还是沈信看不过去了,替秦歌解围说:“乐乐别闹了,你二叔这次来是要紧事的,先谈正事吧。” 所谓的正事,就是日本人的“超级战士计划”。 沈信对沈知乐解释说:“这件事我想来想去,也只有你二叔比较适合出手,他身份比较超然,即使出了什么问题,也只是他和日本人的恩怨,不会引起太多麻烦。所以,我希望你能把你知道的情况都对他说一说。” 谈到正事,沈知乐也不敢再开玩笑了,马上把他听到的情报都讲给秦歌听。 秦歌沉吟着说:“他们这么做,肯定有个基地什么的,如果能找到那地方,解决掉他们不算什么大难题。这个老不死的天皇,居然搞这么一出,真是嫌命长了。”也难怪他生气,一直被认为是世界上消息最灵通的人,居然要沈知乐来告诉他这么大的事,实在是让他面上无光。也是日本天皇伪装得好,看上去似乎一点威胁也没有,秦歌还真没注意过他。 说到基地,沈知乐忽然想起莫尔斯在哪里混过,或许能说清楚是在什么地方,马上把鸟笼子摸了出来。 莫尔斯还在睡觉,沈知乐叫了半天,他才睡眼惺忪地爬了起来。 一眼看到屋子里这么多人,莫尔斯有点傻眼,不知道沈知乐搞得是哪一出。 沈知乐大概将事情讲了一下,然后让莫尔斯回忆一下他被召唤出来是在什么地方。 翻着白眼珠,莫尔斯反问:“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他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个讨价还价的好机会,不抓住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 沈知乐没想到莫尔斯居然这么牛气,威胁地打个手势,莫尔斯却浑若不见:“告诉你了,你最后还不是要对我下手?与其这样,还不如什么也不说。” 沈知乐看莫尔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还真有点没辙,只好安抚说:“只要你把知道的情况说了,我保证不炼化你,这样行了吧?无错不少字” 莫尔斯还想多讨点便宜,沈知乐打断他的话说:“放你是不可能的,能让你维持现状是我最大的让步。如果你还是不满意的话,那我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见沈知乐威胁要把他丢回去,莫尔斯屈服了,转动着灰色的眼珠子,他做出回忆的表情说:“那地方嘛,老大老大了,里面嘛,好多好多人。” 沈知乐都要晕倒了,靠,还以为这家伙有多大凭恃呢,敢讨价还价,原来他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秦歌看不下去了,回头对典娆说:“把东京地图打开给他看。” 典娆点点头,也没见她有什么动作,客厅那巨大的平板电视就打开了,然后经过几秒钟的雪花图像之后,突然显示出东京的卫星地图来。自动调整了比例之后,显示出来的是清晰的一幢幢房屋,最后定格在日本皇宫。 “这地方你看到过没有?”沈知乐问。 莫尔斯吱吱唔唔,一会儿说有,一会儿又说没有,颠三倒四的,众人越听越糊涂。 就在沈知乐忍不住要把莫尔斯丢回储物空间的时候,孟青苇站出来了,平静地说:“让我来问吧。” 众人都没辙,只好把任务交给了孟青苇。 孟青苇拿块画板坐在鸟笼子前,开始询问起莫尔斯来,她问得很细,从房屋大眼色的门窗的样式,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问到了。随着莫尔斯的回答,她渐渐在画纸上勾勒除了一幢房子的完整外形,然后再根据莫尔斯的一件修改。 如此忙碌了一个小时,终于莫尔斯肯定地说这就是他见过的那幢房子。 “搜索!”秦歌打个手势,电视屏幕顿时变的一片模糊,如此过了不到三分钟,画面重新清晰了,显现出来的房子和孟青苇画出来的是一模一样。 “就是它了。”莫尔斯第一个叫了出来。 秦歌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冷笑起来:“三天,我只要三天时间,肯定把这个地方弄个底朝天。” (补交作业。太累了,再不拖拉功课了,明天一定按时更新。) ... 第四十一章 契约 此刻的秦歌,已经没有和沈知乐嬉闹时的痞气和无奈,满脸杀气,俨然一副枭雄的做派。而随着他专注地盯着电视,电视上的画面也不断变换,从各个角度展现了这幢房子的结构和周边环境。 沈知乐开始理解为什么秦歌能在十几年间闯出那么大的事业了,同时也对秦歌这次行动很感兴趣,很想跟着去凑凑热闹。 沈信看出沈知乐的想法,暗地里摇摇头,对秦歌说:“这事你去办就行了,要小心,有消息通知我们。” 秦歌嘿嘿一笑:“我会通过世界各大媒体通知你们。” 沈知乐听出沈信的弦外之音,知道沈信绝对不会让他去的,不由一脸失望。 沈信回头说:“乐乐,你不要以为这很好玩,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里面的水很深。就连你先前惹的麻烦,现在都还不能当作没事了,以后恐怕还会起风波。该怎么办,你自己想想,回头我们再谈。” 一句话让沈知乐冷静了许多,确实,日本方面还有一个逃走的女忍者认得他们几个人,如果被她顺藤摸瓜找上门来,那确实是很让人头疼。 彻底打消了跟着去看热闹的念头,沈知乐重新提起圣器的事,斩钉截铁地非它不要。 秦歌这段时间大概也琢磨这事了,笑嘻嘻地招呼沈知乐到一边,低声说:“那玩意你要着有没用,何必这么执着呢?你并不是真的想要它,只是想让我为难对不对?这样吧,如果你能不要再为难我,我就教你一手绝活。” “什么绝活?”沈知乐警惕地问。如果秦歌只是想哄他,他绝对不答应。 秦歌转头指指电视屏幕:“就是这个,有兴趣吗?”无错不跳字。 单单显示卫星地图,沈知乐还可以理解,不过就是将卫星图像即使显现在电视上罢了。虽然过程很复杂,但有典娆在,所有的难题都不再是难题。不过那个多角度近距离的细致观察,沈知乐可有点不明白了,他相信卫星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么精细。还别说,秦歌这个诱饵还蛮有吸引力的。 “你怎么做到的?”沈知乐谨慎地问,还没决定是不是要答应这个条件。 秦歌神秘一笑:“其实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关键就在于将自己的意识当成一种能量波和卫星取得联系。首先通过卫星来观察,这自不用说了。不过要是需要观察的目标超过了卫星的能力,那就要靠我的独门绝活,通过意念来完成了。这时候卫星就只是个媒介了。” 沈知乐怦然心动,当机立断说:“好,我就要这个。” 秦歌如遇知音般拍拍沈知乐的肩头,感慨说:“你真识货啊,我这绝活也算有传人了。”接着用更低的声音说:“附带的我再送你另一手,可以通过能量波的发射、折射,看到地球上任何地方的情形。这一手我刚研究出来,很复杂,却很实用。” “能看到任何地方的情形?”沈知乐一阵眩晕,靠,这不就是“无上偷窥**”吗?看秦歌笑得那么色,指不定他拿这种技术做什么用呢。 也把声音压到最低,沈知乐很深情地对秦歌说:“二叔,你真**荡。” 正事说完,晚餐用过,沈知乐和同伴们各自回屋做自己喜欢的事了。 流云继续忙活着给孟青苇熬药,孟青苇则在看书,大悟和青龙迷上了游戏,正一人一台玩得不亦乐乎。肥猫嘛,也不知道是在练功还是真的在睡觉,反正饭后就趴那儿不动了。 沈知乐准备开始修练,自从他的真气变成一团浆糊之后,不仅总量减少了许多,而且增长也慢了,不要说像往常一转念就补满真气,就是老老实实修练一晚上,也不见得能补充满。《战神诀》还在继续运行着,不过沈知乐的真气补充困难,那进度可就太慢了,到现在也还在第一层晃悠,没有突破的迹象。 不过让沈知乐感到安慰的是,自从真气变化之后,他和那套妖王盔甲有了感应,只是能力有限,无法控制和使用。也正是有这个理由支撑,沈知乐才这么用功。 开始修练之前,沈知乐先把鸟笼子拿了出来,开始与莫尔斯新一轮的谈判。 盯着莫尔斯,沈知乐冷冷地说:“你今天长本事了啊,敢跟我将条件,你是不是忘了你现在的身份了?” 莫尔斯一点不在乎,得意地说:“你可是答应过我不伤害我的。” 沈知乐一笑:“你就那么相信我?” 莫尔斯摇头:“相信不相信无所谓,但你既然答应过我,若要反悔的话,大不了我就用诅咒和你同归于尽。” “诅咒?”沈知乐觉得好笑:“你骂两句就能骂死我?那你为什么不骂呢?” 莫尔斯鄙夷地看着沈知乐:“不要不懂装懂,诅咒并不是骂骂人就行的。事实上诅咒的完成是要用巨大的怨念完成的,达成的条件也很苛刻,不过也正因为这样,诅咒的力量是巨大的,巨大到只要你想得到,就能做到,而且无法解除,永不消失。只要这世界存在,诅咒的力量就会一直伴随着你。” 看莫尔斯说得那么严肃,沈知乐不禁有点毛骨悚然,这家伙,到底是在瞎掰还是真有其事?怪不得这家伙态度一个三百六十度转弯,原来有这撒手锏啊。 宁可信其有,沈知乐这么想着,马上转成笑脸:“何必玩得这么悲壮呢?我们先前不是说得好好的吗?只要你能提出让我满意的条件,我就给你自由,你有什么好提议吗?”无错不跳字。 莫尔斯沮丧地摇摇头:“今天见过你的朋友们之后,我忽然发现我想到的条件根本对你没有吸引力。我能给你什么呢?你几乎想要什么都能自己得到。” “你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就没几件好东西?随便拿几件出来意思意思一下,我也好给自己一个交代。”沈知乐不相信莫尔斯什么也没有,诱导着说。 莫尔斯颓然说:“老实说吧,要钱没有,要命也只有一条。” 看着莫尔斯这么光棍,沈知乐又好气又好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想了想,沈知乐用很伤感的声音说:“莫尔斯啊,你真是让我为难了。我答应说不伤害你,就绝对不伤害。可是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你一点也不配合,连点赎金都拿不出来,我该用什么理由放你自由呢?” 莫尔斯听出一点希望,顿时精神一振:“友谊啊,我们之间没有仇恨,只有一点小小的误会,为什么不能成为朋友呢?” “朋友?”沈知乐斜眼看着莫尔斯:“你居然相信朋友?”恶魔也讲友情,这让沈知乐感到难以理解。 “为什么不呢?”莫尔斯说:“我们可以通过魔法契约来确定同盟关系,绝不能攻击对方,不然会遭到诅咒的反击。” “魔法契约?”沈知乐来了兴趣,可还是摇摇头:“同盟固然是一个选择,可我怎么能保证你不会胡作非为呢?如果因为你的关系引起什么大**烦,我会内疚的。” “我绝不会的,我尊重朋友。”莫尔斯庄严地说。 沈知乐狡黠地一笑:“说得好听不管用,我们要用魔法的力量来约束,有没有一方可以支配另一方的契约呢?” 莫尔斯皱眉说:“有是有,不过不怎么适合我们的情况啊。就像主仆契约,虽是我们恶魔经常和人类签订的,却完全是不平等的条约。” 沈知乐眼睛一下子亮了:“好,我就要这个契约,主仆契约,听起来就不错嘛。” 莫尔斯没反应过来:“你愿意成为我的仆人?这会不会太委屈你了?” 沈知乐一下给气乐了,狠狠一巴掌拍在鸟笼子上,恶狠狠地说:“搞清楚再说好不好?主仆契约,我才是主,你是仆。” 莫尔斯一下张口结舌:“你、你居然想让我成为你的仆人?” 沈知乐则做出勉为其难的神情说:“其实促使我这么做的因素完全是咱们之间的友谊,为了早日让你自由,我不得不出此下策。唉,收你当仆人是有点不合适,你长得又不帅,不过为了友谊,我也不计较那么多了。那个魔法契约究竟要怎么签订?” 莫尔斯眼中忽然冒出凶光来,大吼道:“你这是在侮辱我!”霍地站了起来,若不是笼子挡住,只怕莫尔斯就要扑向沈知乐了。 沈知乐纳闷了,这家伙吃错什么药了?怎么一下子脾气火爆许多? ... 第四十二章 说服 莫尔斯鼻子喘着粗气,眼睛冒着红光,怒不可遏地叫喊着:“你居然想让我当你的仆人?我,一个堂堂魔界大魔王!你怎么敢想?” 直视着莫尔斯凶狠的眼神,沈知乐很无辜地说:“有什么不妥吗?”无错不跳字。管莫尔斯是什么来头,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囚犯,沈知乐根本不觉得自己的要求有什么过分。再说了,什么魔界,什么大魔王,沈知乐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莫尔斯瞪了沈知乐半天,颓然坐倒,对上沈知乐这种对魔界一无所知的家伙,他真的是没什么话好说了。 所谓的主仆契约,沈知乐其实一点不了解,只是临时起念,随口一说。本来成不成都无所谓,但莫尔斯这么抗拒,沈知乐反而很有兴趣了。虽然一时想不出莫尔斯当仆人有什么好处,但至少很拉风吧?无错不少字尽管对莫尔斯自封的魔王称号持保留意见,但无论怎么说,弄个恶魔当保镖肯定能吓唬不少人。 摸着下巴,沈知乐阴阴地笑了起来。 莫尔斯莫名地感到脖子一凉,警惕地看着沈知乐:“你想干什么?千万别再提什么主仆契约,我死也不会答应的。” 沈知乐回过神来,笑眯眯地开始说服:“莫尔斯,你不用对我这么敌视,我也是一番好意。想想看,也就是个名分而已,难道我能真的当你是仆人吗?我只是需要防止你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希望你在做某些事的时候有所收敛。我觉得这主仆契约和同盟契约也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对你多一点约束而已。难道你想做很多我看不过去的事吗?难道我作为朋友请你做点力所能及的小事,你会拒绝吗?这样的话,我觉得你提到的友谊才是对我的侮辱。” 一通长篇大论,轰得莫尔斯晕头转向,一时根本没法回答沈知乐的问题。 看莫尔斯有所动摇,沈知乐又诱导说:“其实我们可以把契约订得更详细一点嘛,你有什么特别的要求,都可以写道契约里,这样我们的关系就更清楚了。我相信如果你肯和我认真协商的话,你会从契约里看到我们真正的友谊。” 莫尔斯转动着眼珠子,忽然觉得沈知乐的提议似乎也不错,老实说,被关在这个破鸟笼子里,实在是不舒服透了。 沈知乐趁热打铁说:“我想,最主要的原则可以定为两条,第一,我不许你做的事,你坚决不能做;第二,我要求你做的事,你可以从友谊的角度选择,可以做,也可以不做。这样的条件,难道是主人对仆人的要求吗?”无错不跳字。 其实沈知乐也想不出一个魔王能干什么,难道让他去杀人放火吗?可是总关着也不是个事,这样的解决方式似乎是两全其美。多一个朋友不算什么,但少了一个敌人,可是会让人安心不少。 莫尔斯还在犹豫,沈知乐已经当他答应了,催促说:“这个魔法契约究竟要怎么签?我一点不懂,你可别想蒙我啊。” 看到莫尔斯眼中似乎闪过一丝狡诈的神色,沈知乐心里忽然觉得自己或许在做一件错事。 在沈知乐紧盯之下,莫尔斯突然变得黑气缭绕,然后,从黑气中渐渐闪现出一张羊皮纸样的东西,四周布满闪动着暗金色光芒古怪的符号,接着一种奇怪的文字慢慢出现在纸面上。 “这就是魔法契约了,如果你没什么意见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签了。”莫尔斯恢复了原先模样,一本正经地说。 沈知乐拿着羊皮纸看了半天,大皱眉头说:“你一点诚意也没有,写的是什么我都看不懂,我怎么跟你签啊?难道你就不能用一种我认识的文字写契约吗?”无错不跳字。 莫尔斯苦笑着,无奈地说:“要让契约生效,就得使用这种专门的文字,我也没办法啊。不过,我可以给你介绍契约的内容。” 听莫尔斯讲完契约的条款,沈知乐一点也没挑出什么毛病,不过莫尔斯突然这么热心,契约还这么照顾他,却更让他疑心了。” 随手讲羊皮纸收起来,沈知乐说:“我们先签订个口头协议吧,这契约我还是找个律师看看比较好。放你虽然不可能,但现在你有什么要求我可以尽量满足你。需要吃点东西吗?呃,喝点酒什么的也可以。” 莫尔斯失望无比,咬着牙说:“你还是不相信我,这就是你对待朋友的态度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笑笑:“亲兄弟,明算帐,这样的关系才能长久,不是吗?你也别急,等我弄明白这契约的内容,确定你没有骗我之后,我会和你签约的。到哪里能找到懂这种文字的人呢?真难为人。” 随着沈知乐的话,莫尔斯的表情越来越阴沉,不过沈知乐也没时间理会他这种哀怨,将鸟笼子丢在一边,他开始修练了。 xxx 上午,沈知乐一行出现在香港一座码头前。 在码头上正停靠着一艘豪华游艇,那是秦歌来往香港和烽火岛之间的交通工具,也是沈知乐他们的目的地。 就在昨天,日本一所研究院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本来这也没什么,但通过由神秘人士提供的情报,各大媒体都惊讶地获知,这家研究所多年来一直在进行残忍的人体试验,而且还通过克隆技术制造出了恐怖的怪兽。 与此同时,恐怖的怪兽在日本街头现身,所过之处死伤无数,尽管最后终于被消灭,但已经给日本普通民众带去了极大的恐惧,造成了极大的混乱。这也从侧面证实了神秘人士的情报,一时间在国际上掀起了极大的风波,各国纷纷谴责日本人的不人道行为和叵测的居心。 神秘人士还直截了当地指出此事幕后主使正是日本天皇,并以大量翔实的资料证明了日本天皇的罪恶和野心。 一时间日本成为众矢之的,天皇更是落得如臭狗屎一般,连本来拥护皇室的许多民众也将矛头对准了他,诅咒他早点归天谢罪。 这当然是秦歌的手笔,虽然只能从媒体上了解这件事,但沈知乐还是觉得蛮过瘾的,这下日本人可要忙个焦头烂额了。 因为此行极其顺利,秦歌也是高兴无比,索性邀请沈知乐他们去他的游艇上参加宴会。 沈知乐手中握着的大量财宝也需要通过秦歌出手,考虑都没考虑就接受了秦歌的邀请,顺便打算去神秘的烽火岛观光。正好这几天在香港也呆得有点腻,他的同伴们也乐得一同前往。 至于未来,沈知乐决定出国去留学,说是暂时避避风头,其实沈知乐想的更多的是远离家人,去过一种自主的生活。经过这一个月的经历,他觉得自由的生活实在是一种****。沈信对沈知乐的决定也没什么意见,他觉得沈知乐想出去闯闯也不是什么坏事,方容虽有些舍不得,但也没有反对。 游艇上此刻人并不多,沈知乐他们进去的时候,船舱里只有聊聊数人。 一进到船舱,沈知乐就看到一个洋娃娃般的美女正捧着一杯茶,百无聊赖地嘟囔着:“为什么不让我出去玩?这里无聊死了。” 和她在一起的,除了那天下午在浅水湾见到的两个人,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阴气沉沉的老者,披着一件很古怪的法师长袍,另一个却是高大结实、仿佛拳击手一般的壮汉。 沈知乐直接走过去,对洋娃娃打个招呼:“嗨,美女,我们又见面了!” 洋娃娃回头一看,一下从座位上蹦了起来,又惊又喜地说:“你怎么也在这里?” ... 第四十三章 老翻译 露露叫完这一句,马上又看到了孟青苇,然后不等沈知乐回答,直接奔孟青苇而去。 沈知乐有些郁闷地摸摸鼻子,他眼前的几个外国佬却在警惕地看着他。 “你是人?怎么会认识我女儿?”那个外表庄严稳重的老家伙问道。 沈知乐自嘲地一笑,看来在这些看上去很有来头的人看来,自己只是路人甲的角色。上次在浅水湾匆匆一面,看来根本没有对这老者留下任何印象。 对面几人却误解了沈知乐嘲笑的对象,至少那个壮汉是这样,因为他忽然脸色一沉,闪到沈知乐面前,对准沈知乐的面孔就是一记直拳。 拳风强劲,带着一股浓烈的邪恶气息直冲沈知乐而来。没错,这感觉就和对上莫尔斯一样。 沈知乐微微一笑,五指成抓,快如闪电地迎上了壮汉的拳头,稳稳地将对方的攻击凝滞在自己身前。 一种充满暴力的强大力量马上冲击着沈知乐的全身。 沈知乐现在有点有苦说不出。 自从他的真气性质改变之后,似乎就失去了攻击和防御的能力,只能强化强化体质,别无他用。他只是习惯性地选择了正面对战,却忘了这茬,很难想象,没有了自身真气的保护,他怎么能应付得了这壮汉。 就像现在,那种邪恶的力量一入沈知乐体内,马上横冲直撞,然后瞬间冲击到了丹田。 奇怪的是,沈知乐丹田里的真气并没有像上次被莫尔斯冲击时那样紊乱,相反,他自身的真气忽然变得跟袭来的能量一模一样,然后,对方霸道的能量就入泥如大海,完全被沈知乐自身吸收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沈知乐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已经将对手的后续攻击化为无形。 外人看到的就是沈知乐谈笑间就将壮汉凶狠的攻击化解了,顿时对沈知乐刮目相看,却不知道沈知乐心中的震撼却比他们更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的真气已经变成了这种邪恶的能量了?沈知乐忐忑地内视一下,却发现真气又恢复了那种不知名的状态,这才稍稍放心。 这边一打起来,露露也被惊动了,很不高兴地看着那壮汉说:“斯特尔,你发疯了?为要对我的朋友动手呢?”转头看着威严老者,露露高兴地说:“这位姐姐就是上次给我画像的那个,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她。” 威严老者露出释然的神色,其他几人也放松了紧张的神情,只有沈知乐和那叫斯特尔壮汉还保持着对峙的状态。 “还打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微微一笑。 斯特尔冷哼一声,猛地回抽拳头。虽然现在知道是误会了,但他还是看沈知乐不顺眼,没一拳打倒沈知乐,在他看来是一种耻辱。 可是斯特尔的拳头并没有能抽回去,他的感觉就像是被老虎钳给夹住一般,用了那么大劲,居然纹丝不动。脸猛地涨得通红,斯特尔怒瞪着沈知乐,沈知乐却笑得很悠然,《战神诀》不是白练的,若论纯粹的**力量,他可比这强壮的蛮汉强多了。 没有人喜欢被人用拳头打自己的脸,沈知乐尤其如此,虽然他自己也喜欢这么做。看斯特尔居然一点歉意也没有,沈知乐心理的不爽可想而知,自然要给他一个下马威。 就在斯特尔准备再次挥动拳头的时候,一个沈知乐熟悉的声音响起来了:“有人打架?这可是稀罕事啊,来来来,赌摊摆上,有兴趣的可以下注了。”阴阳怪气,也不知道是说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是秦歌到了。 看到秦歌到了,沈知乐一甩手,顿时将斯特尔甩到了一边。斯特尔脸红脖子粗,眼中杀机毕露。 可在他有所行动前,那个法师已经喝止了他的冲动,而那威严老者更是连忙站起来歉意地一躬身:“对不起,秦先生,只是误会。” 在这游艇上,绝对不允许私人殴斗,这是秦歌订下的规矩,即使是这群神秘的家伙,到了这里也得按秦歌的规矩来。私下殴斗就不说了,居然打的还是沈知乐,秦歌那份不愉快就不用说了。 看到这庄严老者这么识时务,秦歌也没法继续追究了,毕竟还有生意要做嘛,不过还是很遗憾:“这么说,就是赌不成了?” 老者眼睛一亮,笑了:“我们可以赌其他的嘛,比如说那种叫‘麻将’的玩意就不错,不如我们现在来上几圈怎么样?我们一大早来,正是想继续昨天的赌局呢。”一大把年纪了,说到打麻将,居然热衷得要命,威严的气质顿时淡化了许多。 “开始!开始!”秦歌也来精神了,招呼服务生赶紧摆好桌子,放上麻将。他心中直乐,昨天刚教会这帮家伙麻将,赢了个不亦乐乎,没想到这帮家伙还上瘾了。看来,以后和西方这些所谓贵族的家伙打交道,还是应该增加一些文化交流的项目。 麻将是摆好了,不过秦歌却没有机会上场,青龙和流云已经迫不及待地占据了其中两个位置,另两个却是留给威严老者和那个经理人的。 一脸郁闷,秦歌大叫:“还有谁玩?再开一桌。” 没有人响应,秦歌顿时更加郁闷。 沈知乐笑着把秦歌拉到一边,悄悄问道:“这帮家伙是人?修练的功夫怎么这么古怪?” 秦歌奇怪地问:“你不是都知道了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尴尬一笑,秦歌顿时明白了,给了他一拳说:“原来你是在诈我啊,好小子,有你的。”接着解释道:“这帮家伙黑暗教会的成员,行踪神秘得很,我也是偶然和他们联系上的。他们和教廷是死对头,打了几百年了,现在还是势不两立。这次我弄到一套教廷圣骑士的装备,就把他们都叫来了。他们是当然不想教廷增加实力,愿意花大价钱买回去当垃圾。哈哈,教廷也是势在必得,现在就看他们谁肯出更高的价钱了。” 黑暗教会?现在沈知乐有点明白了,这个教会肯定和莫尔斯有点牵连,不然力量的性质不会如此想像。想到这里,他忽然心里一动,望向了那个老法师。或许,他能看得懂那契约上的文字。 露露和孟青苇已经躲到一边窃窃私语去了,青龙和流云两个赌棍在赌博,其他人在观战,沈知乐突然成了最无所事事的人了。 想了一下,沈知乐来到那老法师的旁边,顺手招呼那服务生也给他一杯茶。斯特尔被老法师训了一顿,此刻正在旁边面壁思过呢。 老法师饶有兴趣地看了沈知乐一眼,却没有说话。 沈知乐熟练地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用英语问道:“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一看到老先生您就打心底生出敬重,觉得您肯定是一位学通古今的大学者。我这里有个难题,不知道老先生愿不愿意帮我解决一下?” 不大不小的一个马屁,老法师还是蛮受用的,脸色都开朗了许多,说:“说说不妨。” 沈知乐伸手掏出一张纸递了过去,问道:“不知道老先生认不认识这种文字?我很想知道这上面到底写的是。”那是他按照那份契约上文字复印出来的,毕竟那份原件太过惊世骇俗了,他不能随随便便就拿出来。 老法师本来还有点应付的意思,但一看到那纸上的文字,马上浑身一颤,眼中闪动寒光逼视着沈知乐问:“你从哪里弄来的?” 沈知乐一点不为所动,心中暗说有门,表面上却很平静地说:“这个说来话就长了。老先生您先告诉我,您认识这种文字吗?”无错不跳字。 老法师点点头:“这是一种魔法文字,只有高等级的法师才能完全精通,虽然高等级法师现在已经不多了,但幸运的是,我就是其中一个。”说着脸上还露出很得意的神情。 沈知乐夸张地一拍大腿:“难怪我一看到老先生您就觉得高山仰止,果然老先生是不同凡响。”接着话题一转:“那么这上面究竟在说呢?” 老法师皱起了眉头:“这是一份魔法契约,格式的都没有问题,可是上面的名字和内容却是大有蹊跷。” 沈知乐暗想果然是有问题,莫尔斯这个家伙真的在捣鬼,马上很谦虚地问:“有是连老先生也想不通的?”他暗自发誓,如果莫尔斯想凭这份契约暗算他的话,他一定要让这家伙付出代价。 老法师沉吟起来:“首先是签约的双方中间,居然有莫尔斯的名字。” “这有不对吗?”无错不跳字。沈知乐奇怪地问,在他看来莫尔斯的大魔王头衔可是大大有水分的,一个小恶魔,能有奇怪之处呢? 老法师笑了:“看来你是真的对我们黑暗教会一点不了解了,这莫尔斯在我们的信仰当中,可是魔界七大魔王之一,号称阴谋之王,可是大大地有来头啊。” 沈知乐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猥琐的家伙居然真有这么大来头?想了想,他又问:“大魔王很奇怪吗?他不能签契约吗?”无错不跳字。 老法师摇摇头:“当然不是,只是魔界和我们这个世界失去联系已经太久了,莫尔斯现在只存在于传说中,有他名字的契约,实在是太罕见了。” “内容方面有不妥吗?”无错不跳字。这才是沈知乐最关心的地方。 老法师忽然笑了:“若从内容上说,简直就是荒谬。这是一份主仆契约,可我怀疑他们要不是把主仆双方弄颠倒了,要不就是一个拙劣的玩笑。你能想像吗?大魔王莫尔斯居然会答应成为一个无名小辈的仆人。嗯,这个家伙叫,很奇怪的名字,zhile?这是代号吗?”无错不跳字。 沈知乐却一点不感到好笑,反而疑惑起来,这么说,莫尔斯其实并没有搞鬼? 看老法师还在皱着眉头思考自己名字的发音,沈知乐连忙打断他说:“老先生啊,其实有奇怪的地方也没关系了,反正也就是一张纸,并不是真正的契约。现在的问题是,我对这种文字很有兴趣,您能不能帮我翻译一下呢?我也好对照着学习一下。” “你真的想学?”老法师眼睛又亮了。刚才沈知乐和斯特尔过招,老法师全看在眼里,已经认定沈知乐不是寻常人,现在看沈知乐有心思学习魔法,他当即生了收徒的念头。这年头好徒弟不好找啊,尤其是黑暗教会的名声还很差,更不要说找个东方弟子了,连教廷都没有办法在东方真正立足。 沈知乐肯定地点头,殷勤地招呼服务生给老法师上最好的茶。 一番做作之后,老法师终于被沈知乐的诚心打动,很乐意地替沈知乐将那契约上的内容翻译成了英语,还答应沈知乐有问题,随时都可以找他。 沈知乐谢过老法师之后,拿着那份翻译文件琢磨起来。 老实说,这份文件整体内容还是和莫尔斯先前说的没多大出入,也就是说,这真的是一份以沈知乐为主的主仆契约。当然了,作为仆人,莫尔斯明显有优待自己的条款,但总体来说,和沈知乐的要求还是很符合的。 看来看去,只有一句话比较蹊跷,这句可圈可点的话是:如果莫尔斯需要帮助的时候,沈知乐作为主人,必须要尽力帮他。 “莫尔斯到底是意思呢?”沈知乐暗自揣测起来。他到现在还记得莫尔斯当时狡黠的笑容,总觉得这里有不对劲。 当然蹊跷归蹊跷,这条款并不能改变莫尔斯的弱势地位,他还是得成为沈知乐的仆人,他的要求沈知乐也完全可以不理。因为所谓的“尽力”,实在是太含糊了。 想来想去,沈知乐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莫尔斯自己有很大的麻烦,想让沈知乐帮他解决。 “这家伙,好像还挺神秘的。”沈知乐将整件事从头想了一遍,忽然觉得莫尔斯好像并不简单。 “有趣!我倒想听听他自己会怎么解释。” 沈知乐正这么想着,忽然听到舱门处有人声传来,接着一行衣着奇怪的人走进了船舱。 看到这些人,悠然品茶的老法师忽然神情凝重地站了起来,面壁思过的斯特尔更是如临大敌,挡在了法师面前。 赌桌上,刚刚有所盈利的魏延老者也失去了笑容,将手里的麻将丢开,霍地站到了赌桌前。 山雨欲来! (很不好意思,今天起晚了。时间紧,就发这一章了。字数四千多,也够两章的份了。明天更新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