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莳花记》 第1节 ●━━━━━━━━━━━━━━━━━━━━━━━━━━━● 本图书由(色色lin)为您整理制作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 莳花记 作者:温凉盏 文案: 一句话简介:吃吃喝喝养猫遛狗种花草的种·花·文 穿越了,抓了副不好不坏的牌: 外无极品亲戚,内无包子父母,自个儿身无残疾五官端正,据说还是个大美人儿。 唯一不好的,就是穷了点。 还好有个金手指,揣着金手指莳花弄草发家致富,襄荷用一副中等牌打出了个极品人生。 男主技能点:医术、战术、机关术 女主技能点:种花、种菜、种庄稼 女主审美障碍准花痴,男主不良于行技术宅。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布衣生活 主角:兰襄荷、谢兰衣 ┃ 配角:很多很多>< ┃ 其它:种花种草那些事儿,男主貌比花娇 ================== ☆、第1章 秀水村 薄暮时分,金乌将坠,秀水村进村的小路上现出一大一小两个人影。 大的年近不惑,灰色长衫,梳着道士头,五官并不出色,但面容白净,一把长须整整齐齐,颇有些得道高人的模样。只是背后背着个鼓囊囊的褡裢,手里还撑着个油腻腻灰扑扑的布幌子,幌子上歪歪扭扭写着四个大字:“妙手回春”。竟是个走街串巷的游方郎中。 小的看着不过七八岁,两手空空,形容瘦小,衣服已经脏地看不出原色来,巴掌大的脸被结成条缕的头发挡了大半,看不清长相,甚至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 正是晚饭的时候,秀水村家家户户都升起炊烟,饭菜的香味飘出来,勾地拿幌子的郎中直吸鼻子,脚步越发急促,也不嫌脏地摸摸小孩的脑袋,笑眯眯道:“小子,待会儿让你尝尝我姑娘的好手艺!” 小孩低低应了一声,“多谢兰叔。” 见他这样拘谨,郎中暗暗叹了口气,拍拍小孩的肩,没再说什么,却微微弯腰,牵起了他的手。小孩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下意识地想挣脱,片刻后却主动握紧郎中的手。 秀水村依山傍水,村前是秀水河,过了秀水河,往前走上十里地就是府城襄城。村后是小玉峰,小玉峰往后,再翻过几个小山包,就是素有“天下第一峰”美名的鹤望峰。 处在这么个位置上,秀水村虽说不上多富庶,却也少有饥馁之患,村中房屋也多为半泥半砖房,茅草房只有寥寥几座。而在这寥寥几座草房中,其中一座便坐落在村头,与最近的人家也有百十米远,孤零零藏在一片老槐树后面,从村口处望去,只看得见枯黄色的茅草房顶。 郎中领着脏兮兮的小孩,径直朝着槐树后的茅草房走去。 绕过槐树林,方窥见茅草房全貌。 矮矮小小的三间房,正房坐北朝南,东西两侧再各一间,俱是泥胚墙,茅草顶,与村中其他砖瓦房一比甚是寒酸。茅草房外面围了篱笆,用的不是庄户人家常用的榆杨槐柳,而是一丛丛正茂密生长的蔷薇。 正值暮春,适逢蔷薇花期,青枝绿蔓上缀着一串串粉色花儿,粉嘟嘟,挤囊囊,或俏立枝头,或坠落在地,轻风吹过,馨香扑鼻。 郎中眯眼嗅了嗅,满脸陶醉,骄傲挺胸状冲手里牵着的小孩道:“好看吧!我姑娘种的!” 小孩抬眼看了看,正想说话,一阵香风吹来,不禁鼻翼翕动,“阿嚏——!” 一个响亮的大喷嚏后,小孩揉揉鼻子,抬起头,正对上郎中黑了一半的脸。 郎中也不显摆了,黑着脸,气哼哼地往门口走。 “……” 茂盛的蔷薇篱笆中藏着一扇木门,看上去年头有些久,门板没上漆,又兼经年日晒雨淋,颜色深沉发褐。茂盛的蔷薇枝甚至越了界,几根开满花的枝条垂在门边儿上,郎中小心拂开蔷薇枝,推开门,卯榫结合处发出有些刺耳的“吱呀”声。 傍晚柔和的日光中,小院景色一览无遗。 三间茅草房矮矮小小,围着房子的小院却颇大,加上房子足有大半亩地。茅草房中间是口八角琉璃井,看上去年头比门板更久,井边石板被磨得溜光水滑,几可鉴人。 除却这口井,院子里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一片片深浓浅绿。 地面墙面、井边屋檐,到处是或匍匐或攀爬或直立的花草果蔬。有的开着花儿,有的结着果儿,有的还正育蕾,几只粉蝶轻飘飘从一朵花儿上落到另一朵上,粉白的翅膀微微扇动,在霞光下仿佛镀上了一层金红的边。 小孩抬头扫了一圈,却发现院中大多草木竟都是他不认得的,不仅不认得,连见也是未见过的。那些开着花儿的都很眼生,看着不像寻常人家种着观赏的品种,有些看上去甚至像野草,也没怎么修剪,葳葳蕤蕤,张牙舞爪地长了满院。 满院草木中,除了几样眼熟却叫不出名字的蔬果,他只认出墙角处一丛兰草,瓜架上一架葫芦,以及水井边一大丛……牡丹? 延熙七年,先帝于东都辟西苑,诏天下境内鸟兽草木,驿至京师,易州进牡丹二十箱,有赭木、鞓红、一拂黄、颤风娇等凡一十八种。牡丹色泽明丽,花朵硕大,有富贵堂皇之象,帝甚爱之,又因一众御苑文人凤藻华章以赞之,誉为国色,遂成京洛权贵竞相追捧的新宠。及至如今,举凡气候相合之处,富贵人家庭院中无不以广植牡丹为荣,其中又尤以东都洛城为甚。 牡丹原是山野之物,籍籍无名与荆棘无异,乡民将其砍做薪柴。但自为世人所追捧后,却陡然价比黄金。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富贵人家千金求一苗亦不可得,一芽便值数千钱。其中名品,诸如姚黄者,一个接头便要五千钱。 眼前这个连围墙也没有,只有三件简陋茅草房的农家小院,里面竟种着一片牡丹,也不见如何珍视,就如寻常草木般随意种在水井边,一旁还种着不知什么品种的菜蔬。 牡丹亦有贵贱之分,名品自然价值千金,瓣少而色薄者却无人问津,至于那些采自山野,又无殊色的,更是不值一钱,唯有剥丹皮入药,才有微利可图。 此时牡丹花期已过,眼前只有青枝绿叶,他不谙园艺,自然不能凭枝叶就认出是何品种。但他曾听闻,天下盛产牡丹之处,盖有青州、陈州、洛城、天彭、曹州等地,却从不曾听说襄城周遭也产牡丹,是以,眼前这丛应不是从山野中掘得。 小孩又仔细看了看那“牡丹”的枝叶,确定自己没有认错,一时神思恍惚起来。 另一边,郎中瞄一眼,没在院子里见着自家姑娘的身影,便扯着嗓子叫了起来,“襄荷?襄荷?爹回来啦!” 晚风吹过,一院花花草草颤动起来,枝叶簌簌摇动,发出重重叠叠细细碎碎的“嚓嚓”声。 “汪!”一只黑底白花,胖乎乎软哒哒的小奶狗忽然从梅豆架下钻出来,摇摇晃晃地跑到两人面前,呲着嘴冲两人威胁似的叫了一声。可惜,个头太小,气势不足。 郎中不仅没怕,还笑嘻嘻地弯下身摸了小奶狗狗头一把,“哟,啥时候抱的狗崽子?”摸了一把觉得手感甚好,郎中心里痒痒,拇指食指一曲,对着小奶狗脑门弹了个响亮的脑瓜嘣儿—— “嗷!”小奶狗怒了!跳起来,咬他! “啊!”郎中杀猪般惨叫。 “馒头,回来。”梅豆架后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明明听起来软软糯糯,却像刚从冰碴子里淬过,让人听了不自禁想打哆嗦。“兰麻子,闭嘴,馒头还没长牙。” 郎中一点没被那声音里的冷意吓住,反而眉开眼笑,也不装佯儿了,甩开没长牙的小奶狗,颠颠儿地跑向声音的来处,一边儿跑一边嘟嘟囔囔:“真是的,又叫名字,真是不孝女,哪有女儿直接叫爹名字的呀……好听也就罢了,那么难听居然还叫……“只是嘴上虽抱怨着,眼底眉梢却无不漾着喜悦。 郎中麻溜儿地钻到梅豆架后面去了,小孩慢了一步,等反应过来已经看不到郎中的身影,只从梅豆藤蔓绿叶之间的空隙中,隐隐约约看到兰郎中和一个七八岁孩子的背影,俱都蹲在地上,似乎在侍弄什么。小孩犹豫了一下,终究没跟上去,只是站在原地等着。 梅豆架后,郎中喋喋不休地聒噪着。 此次外出行医足足有三个月,春初离家,春末才回,是父女两人分开最久的一次,兰郎中一路上遇见许多,早积攒了一肚子的话,此刻全竹筒倒豆子似地倒给自家女儿。 经过哪个村,路过哪个县,遇到什么病人,见过什么景物,俱都巨细无遗地汇报。只是,说到最后,高高的嗓门却低了下来,小孩隐约听到几句,“……南边遭灾了,连着几个州县的百姓都成了流民,到处都是饿死的人……”后面声音更低,已经完全听不到。 小孩整个身子僵在那里,像寒冬里一棵掉光了叶子的树,寒风吹着树干,它却只能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日头渐渐落下来,暮色愈来愈浓重,小孩的影子被拉地很长。 终于,一阵枝叶摇晃后,两人从梅豆架后钻出来,脚边还跟着摇头晃脑的小奶狗馒头。 当先的是个七八岁的孩子,与兰郎中一样的道士头,一样的灰扑扑的衣衫,乍一看还以为是个男娃娃,仔细看面孔才发现是个小姑娘。 还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大眼睛,双眼皮儿,眼窝微微有些凹陷,衬得纯净的黑眼珠如两汪幽潭;鼻梁是少见的挺翘,唇瓣粉嫩如花朵儿。只是许是因常在日头下劳作,肤色并不十分白皙,而是浅浅的麦色。不过,并不难看。 小孩不禁瞄了郎中一眼:小眼睛,塌鼻梁,侧面看简直像张拍平的面饼。这对父女长的可真不像——他下意识地暗想。 襄荷一钻出梅豆架就看到院中孤零零站着的脏小孩。看上去跟她差不多高,但却比她瘦的多得多,像只闷在水里泡了几天的黄豆芽儿,身子细细长长,上面颤巍巍顶着一个大脑袋,让人瞧着都觉心惊胆战。 除了前世新闻图片里的非洲难民儿童,她还从未亲眼见过这样的孩子。 刚刚因为听到自家爹爹居然捡了一个人回来的埋怨立刻消失无踪,心霎时软成了一汪水,她竭力让自己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不自觉放柔了声音:“你好——” “我叫兰襄荷,襄城的襄,荷花的荷。” 小孩抬起头看她,脏兮兮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他张开口,声音低低的。 “……我叫刘寄奴,寄宿的寄,奴仆的奴。” ☆、第2章 刘寄奴 刘寄奴是一味草药,其名是由前朝大将刘裕(小名寄奴)射蛇得草的典故而来,刘裕乃前朝名将,因其驻守北地一十二载,抗拒胡人有功而留名青史。 当然,在襄荷前世的认知中,刘裕刘寄奴可不是什么将军,更不是因抗击胡人而青史留名的将军,而是一位帝王。 兰郎中的医术是半路出家,也没什么学识,虽对这味药的药性十分熟悉,却并不清楚其名字来由,因此襄荷自然也无从得知“抗胡名将版”刘寄奴的传说。 是以,听到小孩的话时,襄荷一时愣住了。 不仅仅是因为听到熟悉的历史人物的名字,更是因为对方的措辞:寄宿、奴仆……正常人会这样介绍自己的名字么? 见自家闺女愣住,兰郎中忙笑着打哈哈:“这名字好哇!破血通经,敛疮消肿,可是一味好药!想当年我在军中时,这可是供不应求的紧俏货,军医的秘制金疮药里就有一味刘寄奴,可惜那老儿贼抠门,把秘方捂得紧紧地,我缠了他许久也没弄到手,唉,真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哟,似我这般古道热肠又不藏私的大好人可不多见咯……” 前面还像个样子,后面却越说越离谱。 襄荷无力扶额,脸上都快烧起来了。但碍于有人在,不好直接拆自家爹爹的台,只得赶紧悄悄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制止兰郎中再胡说下去。 兰郎中虽然各种不靠谱,但有一个优点,就是听闺女的话,襄荷一打手势他就乖乖闭嘴了。 以防他再说出什么不靠谱的话,襄荷指使他去厨房烧水。兰郎中笑眯眯地“哎”了一声,没半点不情愿的样子,屁颠屁颠地抱柴火烧水去了。 院中只剩下襄荷与小孩——不对,应该叫刘寄奴了。 经过兰郎中这一番打岔,因对方瘦弱可怜而涌起的心疼同情,以及因他名字而起的诧异都已稍减,看着眼前这个叫刘寄奴的小孩,襄荷不禁觉得脑仁儿一阵发疼。 她想起方才梅豆架后郎中小声说的那番话。 此次游医是父女俩第一次分开这么久,以往襄荷都是扮作男娃跟着郎中穿街走巷。但襄荷年纪渐长,且她最近有个赚钱的点子,必须留在家中,因此这次便没有跟去。 兰郎中只得嘱托交好的村民照看着女儿,然后自己孤身上路。只是终究放心不下,因此便不准备走远。原打算一路南行,不出河南府界便回程,届时恰是槐花初开时节,还赶得上吃一茬鲜槐花。因此父女俩便约定了时间,到期便回,也省得襄荷在家担心。谁知兰郎中这一去足足耽搁了三个月还多,襄荷在家心急如焚,生怕他出什么事,若郎中再晚归一些,她估计就要离家寻父了。这也是她一开始对兰郎中冷言冷语的缘故。 第2节 不过,知道兰郎中耽搁这许久的原因后,她倒是立时便原谅了他。 兰郎中一路南下,行到河南府南边的息州时,遇到了逃难的难民群。 是年春,河南府辖下息州境内,自开春便未逢雨落,禾苗干枯而死,河流渐至枯竭,百姓以草根树皮为食。偏偏州府长官不仅不赈灾,反而又课重税,终于逼得百姓暴动。数千百姓揭竿而起,聚众围攻府衙,息州太守急调军队镇压,只是息州向来积贫,此次旱灾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义军四起,一地被镇压,另一地又起,调来镇压暴民的军队来回奔波,简直乱成一锅粥。 天灾*之下,为了保命,息州百姓不得不踏上流亡之路,举家逃难。 兰郎中不幸地遇到一股北上的流民,刘寄奴便在这股流民之中。方才时间短促,各中详细兰郎中并没有细说,襄荷只了解到,刘寄奴的母亲家人都已经在逃难中死去,刘寄奴便是刘母死前托付给兰郎中的。 至于刘母为何将孩子托付给一个相识不过几天的人,兰郎中又为何接受,这些兰郎中都没有细说。 刘母死后,兰郎中带着刘寄奴离开了难民群,不走来路,而是绕道返程,只因原定路线已被流民堵塞,各地城门也闭门不开,兰郎中带着一个小孩混在流民群众,危险比在深山野林还大。 这一绕道,自然便耽搁了归期,再说,兰郎中身上钱物已被几乎化为强盗的流民洗劫一空,除了几件衣服和行医的家伙事儿,再也没剩下什么,连狗皮膏药都不剩下一贴。兰郎中医术不算精,也就比村子里的赤脚大夫好一些,要不然也不会只是个游方郎中。但他有一手不错的正骨功夫,这功夫没药也使得,加上认得许多野生药材,便带着刘寄奴一路采药,一路行医地捱了过来。只是这样这样别说挣钱,连吃饱饭都难,毕竟哪有那么巧都遇上需要正骨的病人,他也只能勉强挣个吃饭的钱,还常常吃不饱。 这么走了一个多月,才终于回到了秀水村,兰郎中和刘寄奴都瘦了一大圈,尤其是刘寄奴,据说现在已经胖了不少,原来更瘦。 这个孩子,今后就要在兰家生根了。 襄荷看了看他,眉头微蹙。她倒不介意家里多双筷子,只是这小孩遭遇这么大的变故,她怕他心里留下什么阴影。也不知道他那样介绍自己的名字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他觉得在兰家是寄人篱下,那么不仅他自己不舒服,她和老爹也不会好受。 只是既然将人带回来了,总不能不管,只希望以后他能真正融入到这个家里。 郎中去烧水了,襄荷便将刘寄奴带到客厅让他先坐着,自己翻箱倒柜去找他能穿的衣服。刘寄奴安安静静地坐着,头颅微低,很安静的样子。 兰家家贫,衣衫自然也不多,连襄荷的大部分衣服都是用兰郎中的旧衣改制的。刘寄奴与襄荷身高相仿,刘寄奴比她高一些,但却比她瘦许多,她的衣服他也都能穿得,襄荷便翻出自己一件洗干净的旧衣,准备让他待会儿换上。 兰郎中烧好了水,襄荷便将两人都赶去洗澡,自己去厨下做饭。 兰家三间茅草房中,东厢房是襄荷的卧室,西厢房是厨房,正堂中间是客厅,客厅两侧各辟一小间,兰郎中就睡在东边较宽阔的一间,东边则堆放着一些杂物。现在多了一个人,襄荷便寻思着将客厅东间收拾出来,做刘寄奴的卧室。 进了厨房,襄荷刚刚舒展的眉头又不自觉皱了起来。 兰家现在的状况可不怎么好。 厨房里的东西一眼望到底,粮食只剩粮缸里一层薄薄的糜子,以及瓦罐里不到两斤的白面,这些东西,再吃十来天就要断顿。而藏在床板下的银钱,则只剩只剩几百文。 都说穷家富路,以往襄荷跟着兰郎中一起行医时,一向是将全部家当都带着的。此次只兰郎中一个人,襄荷怕他在外面照顾不好自己,便将家里的一大半钱财都给他带上。兰郎中是个没生意经的,没自己在身边,襄荷倒不指望他能挣多少钱来,但却万万没想到兰郎中会遇到流民,身上钱财都被抢劫一空,以致兰家如今陷入窘境。 好在现在不是冬天,院子里种的一大半都是菜,各色果蔬都不缺,再加上还时不时能进山寻摸点吃食,因此即便没粮也饿不死,只是,营养均衡什么的就别想了。襄荷摸摸自己扁扁的小肚子,不禁觉得自己非常苦逼——虽然前世今生加起来心理年龄都奔三了,但这具体可还是实打实的七岁小孩啊,天天吃水果吃菜叶子,那绝对是虐待儿童。 身为穿越女,混到这种肚子都吃不饱的地步似乎真的蛮丢脸的。 如果家境殷实,哪怕兰郎中再遇上几次流民,兰家也不会落到如此窘境,但是,兰家底子薄——即使她是个好像天生就该自带光环的穿越女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没办法,谁叫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坑爹。 襄荷上辈子父母死地早,自己死得也早。刚毕业没两年,人生刚刚起步的时候,父母就双双车祸身亡。然后,刚刚料理完父母丧事,她就因为心神恍惚走路不看路而同样命丧车轮下。 再醒来就成了刚出生没俩月,乳牙都没长的兰襄荷。当时兰郎中还不是郎中,而是一名刚刚打了败仗的溃兵。 永嘉九年,大周与犬戎于关山口决战,大周战败,主将顾长准降敌,史称关山口之战。兰郎中就是这场战役中最底层的一枚小卒子,他比他无数战死的同袍们幸运,因为他活下来了,虽然因为受了伤,再也无法做重活。 战事结束后,兰郎中带着还是婴儿的襄荷返乡,因为在军中跟军医学了些医术,便以医术谋生,待襄荷大一些时,索性带着襄荷走街串巷做起了游方郎中。襄荷这辈子没娘,自打穿越过来就没见过,据说是生她时难产死了,但兰郎中待她极好,虽然因为家境原因不能给她太多,但却从不曾让她冻着饿着,更没让她受过一点委屈,于是她也就慢慢从前世的情绪中走出来,决定这辈子好好活,好好孝敬老爹。 渡过了无所事事只能装傻发笑的婴儿期后,学会走路的襄荷抓紧一切机会了解周遭环境,准备利用穿越优势带领老爹发家致富奔小康,争取早日当上秀水村首富。 然后……然后她就卧槽了啊! ☆、第3章 歂岳帝 襄荷三岁刚会跑的时候就跟着兰郎中行医,经常接触一些市井八卦,因此很快就意识到这个世界有点不对劲。 如今是吴家天下,国号大周,因为要为尊者讳,襄荷至今不知道皇帝名字,又因他继位那年改年号延熙为永嘉,此后再没改过元,襄荷就私下将当今皇帝叫做永嘉帝,将他老子叫做延熙帝。 襄荷穿越过来时是永嘉九年,七年过去,现下正是永嘉十六年。 襄荷历史学的不算好也不算坏,太生僻的自然不知道,但起码哪朝皇帝姓什么还是记得的。历史上以周为号的朝代,除了东西周以及武则天的武周外,只有北周与后周,而她记得清楚,北周是宇文家的,后周先是郭威的,后又传给了养子世宗柴荣。总之不管哪个“周”,跟姓吴的都没半毛钱关系。 毫无疑问,她似乎穿到了一个类似平行世界的地方。 这个世界的整体发展与前世历史几乎是平行的,如果按时间线捋下来,现在的历史进程差不多在唐宋之间。 两个世界同时代各方面发展都差不多,只是在小的方面会有一些偏差,比如这世界虽也有诸子百家,但儒家并没有取得最终的压倒性胜利,而是与法家、墨家三足鼎立。如今儒家虽隐隐有龙首之势,但其他诸家亦不可小视。而在前世历史中,最终逐渐没落乃至湮灭的其他较小流派也得以留存发展。 这便是前朝之前,这个世界与襄荷前世世界最大的区别。 至于其他小细节,比如:刘野猪没等到罢黜百家就嗝屁了、周公瑾不是被诸葛亮气死也不是暴病死而是吃鸡的时候不小心被鸡骨头卡死的、贾黑皮终于辣手摧花砍了傻子丈夫过了几年女皇瘾然后又火速被赶下台了、蔡公公不是太监而是一代名臣改进造纸术是因为嫌当时的纸擦屁股太刮人、李陵没降敌因此司马巨巨没受腐刑因此司马氏《史记》没了不过据说几十年后另一个郑姓公公写了首部纪传体史书《史鉴》……诸如此类,在襄荷看来这都不是事儿。 儒家不独大,礼教便不至于渐至畸形,女性所受的拘束和迫害也不会越来越严重,对此,襄荷表示大大的满意。 而平行世界又有一个好处,就是各方面发展都不至于太超前,鉴于现在大致相当于前世的唐宋之间,唐宋之后的各项人类智慧结晶都还没出现,那么身具穿越优势,襄荷觉得自己不说称王称霸,但怎么也得混个风生水起。 事实证明,她实在是图样图森破。 前面说到,在“前朝”之前,诸子百家的不同发展便是两个世界最大的不同之处。 问题就出在这个“前朝”上,准确的说,应该是出在前朝开国皇帝,太|祖歂岳帝谢琰身上。 无论哪朝哪代,封建社会上位者,尤其是新政权的上位者,素来忌谈前朝事,上行而下效,民间自然也是如此。如今大周建国才不过二十六载,永嘉帝是皇二代,他爹延熙帝就是抢了前朝末帝的谢氏江山,才做了吴周的开国皇帝,可惜延熙帝不够长命,当上皇帝才十年就驾崩了。 延熙帝当初是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兴师逼宫的,谁知计划执行的太好,一路顺风顺水,贪官污吏砍了,政治敌人砍了,看不顺眼的也砍了……砍得整个朝堂七零八落,大量官职空缺,上朝人数不及平时一半,满朝再无敢置声者时,延熙帝兵权在身,顿时觉得不当皇帝简直太吃亏,索性把“君”也给“清”了,自己当了皇帝。 当然,对外的说法自然不是如此,而是末帝自知昏庸,又感激延熙帝斩除小人,拯救黎民于水火,因此深感延熙帝“有不世出之雄才伟略,江山可托也;自惭弗如,遂效仿先贤尧舜,禅位于能者。” 至于世人信不信,那就只有天知晓了。 大周的江山来的不怎么光彩,皇帝自然更不喜欢别人提起前朝,这样的背景下,襄荷虽能经常听到前朝之前的各种轶闻,但对距今最近的前朝,也就是宋朝,反而知之甚少。 这个宋朝当然不是前世的那个宋朝,皇帝也不姓赵,而是姓谢,史称谢宋。 宋朝国号来由是因其开国皇帝谢琰曾任宋城太守,而谢琰的祖籍,却是在襄城。 虽然大环境是避谈前朝事,但作为谢琰祖籍所在,谢琰又已经死了几百年,襄城中自然少不了谢琰的传说,只是不至于大街小巷广为传闻罢了,但仔细打听一下便可知。 谢琰的传说还跟秀水村后面的鹤望峰有关。 秀水村后面是小玉峰,小玉峰再后面翻过几个山丘就是天下闻名的鹤望峰。因为鹤望峰名头太过响亮,这附近的一片山头都被叫做鹤望山,秀水村的村民说起自己的村子从不说“小玉峰下的秀水村”,而是“鹤望山下的秀水村”,可见村民们对于邻近鹤望峰是多么与有荣焉。 襄荷从小就是听着鹤望峰的传说长大的。 据说谢琰时为宋城太守,因不满当时朝廷苛政,不忍见生民涂炭,因此愤而起义,广召天下英雄,兴师北上讨伐王室,临行前于襄城集结,于鹤望峰顶(当时还不叫鹤望峰)与义军诸将领誓师。而就在谢琰率师离开襄城的翌日,襄城百姓发现鹤望峰顶上多了一块巨石。此石重逾千斤,形如仙鹤昂首北望,石身上有隐隐青苔,隐约现出“鹤望君归”四字,时人皆啧啧称奇。 三年后,谢琰已黄袍加身,成为一国之君,是年定国号为宋,年号歂岳,死后追定庙号太|祖,因此后世常称谢琰为宋太|祖歂岳帝。 歂岳三年,谢琰衣锦还乡,故地重游,见峰顶巨石乃曰:“此石待我也。”谢琰话毕,巨石形如仙鹤头颅之处微倾,由昂首北望状变为垂首称臣状,仿佛在应和帝王之语,翌日,石身上青苔仍在,但“鹤望君归”四字已然消失。 这便是鹤望峰名字的由来。 襄荷初听这个故事时还暗暗吐槽,心说古代帝王可真喜欢来这一套,什么醉斩白蛇啦、什么梦日入怀啦,真是怎么离奇怎么玄乎怎么来。不过这个“喘月”帝倒是舍得下功夫,也不知是怎么把那么重的石头运到峰顶的。就是取年号太不上心,这世界可是有“吴牛喘月”这个词儿的,他是哪根神经搭错才取了这么个年号啊。 等到她终于脱离幼儿时期,话说清楚走路稳当,跟着兰郎中在附近州县走医两年,自觉已大致摸清这世界时,便准备利用穿越种田文发家致富大杀器之——猪下水——来赚取第一桶金。 要赚钱首先就要考察市场,就算是卖个猪下水也是一样的。秀水村地方太小没市场,秀水村旁边的秀水镇也差不多,要干就干有发展前途的,襄荷将发家地定在了襄城。然后她便开始打听襄城有名的食肆酒楼,然后她就知道了襄城百年猪杂店——“谢记太|祖猪杂”。 仿佛事先知道考卷信心满满打好小抄准备考试临了却被突然告知试卷换了! 换了!! 换了!!!! 襄荷这才知道,神经搭错的不是别人,而是她自己。 喘月帝个鬼。 ——人家是穿越帝。 她只知道谢琰很牛,从一介贫家子到一城长官,又从一城长官到一国之君。但她却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牛,而且她也不是热血小青年,他再牛她也成不了脑残粉,自然不会特意打听他的事迹,都是有的没的随意听一耳朵,还经常听过就忘。看到“谢记太|祖猪杂后”,襄荷一面不断内心os“卧槽卧槽”,一面注意打听谢琰的事迹。 然后她就更卧槽了。 歂岳帝充分为襄荷诠释了什么叫做: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但凡襄荷能想到自己又能做到的发家捷径,什么菜谱肥皂猪下水葡萄酒四轮马车……都已经被歂岳帝在几百年前就搞出来了。当上皇帝后,资源人才都不缺,襄荷知道却做不到的,诸如无色玻璃土法炼钢等也被人家搞出来了。后来还一度将大宋军队拉到了欧洲,仗打的不怎么样,倒将高产作物诸如土豆玉米红薯给引进来了。 襄荷握着因为掺了钢而格外锋利的菜刀,又看一眼墙角里一大缸红薯干,对着坑坑洼洼的草坯房墙壁,做四十五度明媚忧伤状。 恨只恨穿不逢时。 ☆、第4章 槐花饼 唏嘘了一阵,想起兰郎中和刘寄奴还饿着,襄荷便不再耽搁,手脚麻利地开始做饭。 第一个要做的是槐花饼。槐花要趁花未盛开,色未变全白,尚带一丝浅青,即还是槐米时吃,这时的槐花质嫩、气清、味甜,最是好吃的时候,无论是蒸是炒还是拌馅,都是一道美味;若晚上一些,槐花盛开,则质老、气浊、味杂,虽也能吃,但到底错过了最好时节。 当然,这个槐花不是国槐花,而是刺槐花,或者说洋槐花。在襄荷前世,刺槐十九世纪才从美洲被引入中|国,俗话中的“指桑骂槐”,以及清朝以前古诗文中的“槐”,指的都是七月开花的国槐,而不是人们熟悉的五月开花的刺槐。本应十九世纪才被引入的物种却早早出现,这自然又是穿越帝谢琰的功劳。 兰郎中最爱吃的就是鲜槐米加鸡蛋面粉做的槐花饼,但现在槐花花期已过,自然没有鲜槐米可吃,襄荷只能用干槐米代替。 取槐米要在晴朗的春日早晨,将镰刀綁在长竹竿的一端,钩取刺槐树上最新最嫩、花朵最多的花枝,不待多时,便收获盈筐。钩下的花枝只需用手从其圆锥状的花序基部轻轻一捋,一粒粒米粒似的花蕾便被尽数捋下,只剩一个光秃秃的花梗和枝叶。捋掉的花蕾焯水晒干,就可以长期储存了,吃时再泡开便可。 襄荷将干槐米泡上,等待泡好的时间,扭头见厨房外架子上的小黄瓜水灵鲜嫩,便摘了两根,做了个拍黄瓜。又将腌菜坛子里的腌萝卜切成细细的丝,撒上葱丝,再倒一滴芝麻油,今晚的菜便齐活了。 兰家厨台砌地宽阔,上面坐着大大小小三口锅,一口做饭,一口炒菜,一口烧水,一把火能烧三口锅,做饭烧菜烧水三不误。弄好了菜,襄荷又去生火烧汤。旧式的土灶生火也是个技术活儿,襄荷起初不会,差点没把厨房给烧了,如今熟能生巧,不过片刻便将火升起。 待锅底火苗燃起,便向做饭的大锅里兑水,放一把糜子并红薯干,烧水的小锅也兑满了水,方用毛刷在炒菜的锅底刷了薄薄的一层荤油。这时槐米恰泡好,襄荷将槐米沥出水分,放一勺盐,目光投向墙角篮子里寥寥几枚鸡蛋,想想兰郎中和刘寄奴瘦弱的身形,还是打了两枚鸡蛋,又抓一把白面,与槐米一起揉成面团。 钱不是省出来的,更不能在吃食上省。 炒菜锅里的油也热了,襄荷便将槐花面团放进去,用手均匀地摊平,待两面煎至金黄,清甜的槐花味儿与面饼的香气氤氲而起时便出锅。 槐花饼的香味儿飘出去,很快便勾到了两只馋虫。兰郎中发上还滴着水,闻见香味儿便一边擦头,一边探身往厨房瞅,看见灶台上一盘金灿灿香喷喷的槐花饼,口水都快要流下来,眯着眼道:“哎哟,终于又要尝到我闺女的手艺了,这三个月可想死我了!”脚下另一只小馋虫,小奶狗馒头摇头晃脑地似在附和,逗得兰郎中哈哈大笑。 襄荷微微一笑,掀开烧汤的大锅,汤勺一晃,颇有气势地喊道:“摆桌,端碗!” 兰郎中“哎~”了一声,笑眯眯摆桌端碗,馒头陀螺一样跟着饭菜的香味儿转。 西边还剩下最后一抹霞光,金红的霞光与暗沉的暮色交错,自天穹倾泻而下,落在绿影婆娑的农家小院上,重叠出迷离的光影。 饭菜摆在院中的一棵李树下,此时李树花期已过,青果尚小,只碧绿的叶子颇惹人爱。一树碧绿下摆着一张粗粗打磨的石桌,四周散落几个齐头截去的树墩,兰郎中将槐花饼、萝卜丝并拍黄瓜摆在石桌正中,又端了三碗热气腾腾的汤,便一迭声儿地叫起襄荷与刘寄奴来,“娃娃们快来吃饭喽~” 一边叫着一遍用竹筷“叮叮咚咚”地敲击碗沿儿,浑不在意这样的举止与街边的叫花子何其相似。 刘寄奴正在兰郎中的房间,好容易擦干了头发,又将襄荷的旧衣套上。衣服有些短,裤脚处露出一截瘦骨伶仃的脚腕,他有些不自在,扯了又扯才稍稍将脚腕盖住一些。整理干净走出堂屋时,正听到兰郎中的喊声。 他下意识地望向了厨房。 正看见襄荷脸上带着笑,甩着手上的水珠儿走出来,晶莹的水珠儿撞到墙壁上,化作千万片碎沫,被霞光映出无数斑斓色彩。 第3节 他脚步顿了顿,旋即移开视线,仍旧走向李树下。 金黄的槐花饼,碧绿的拍黄瓜,赤红的腌萝卜丝儿,以及热气腾腾的糜子薯干汤,没一样称得上精致,俱是乡人的的日常粗食,但此刻,那香味儿却将他空了将近三个月的肚皮闹腾地天翻地覆。可无论内里如何,脸上却不显分毫,坐下后便挺直了背,双手放在膝盖上。 襄荷晚他一步坐下,因只三个人,不论怎么坐,三个人都是互相挨着边儿的,襄荷便是坐在了刘寄奴的右手边。 一个小石桌团团坐着三个人,还有襄荷脚边的小奶狗馒头。馒头见襄荷坐下,急的围着她腿脚团团转,又用粉嫩嫩的小鼻头去蹭她脚面。襄荷见了好笑,只得起身,去厨房拿了个破陶罐放在馒头面前,给它拨了些糜子薯干汤,瞟了槐花饼一眼,终究没有拿那白面和鸡蛋做的饼,只歉疚地拍了拍馒头毛茸茸的脑袋。 好在馒头并不挑食,整个小脑袋都埋进了陶罐,喝地呼噜作响。 正待坐下,一个土黄色的毛团儿轻巧地蹦到石桌上,脑袋向前一探就要伸向装着槐花饼的盘子。襄荷手疾眼快地一挡,抱住两只前爪给它撸到地上,又挑着眉毛嘻嘻笑道:“包子,平时都不见你,一做了好吃的倒来了,真是个馋猫儿。不过今儿没你的,想都甭想!” 被撸到地上的土黄色毛团儿是只丑丑的土猫,倒不是毛色多丑,虽然那毛色也绝不算漂亮,但它眼睛更丑,且丑地格外与众不同。它的眼睛不似一般猫儿圆圆大大显得十分乖巧温润,而是狭长且微微上挑,两根秫秫杆子似地横在脸上,若是人脸上长这么一双眼睛倒是漂亮,只是长在这猫脸上却只让人觉得凶气十足,丑恶非常。 兰郎中显然也是熟悉这只猫儿的,一见它眼睛都亮了,“哎哟,包子,还记不记得我啊?当初还是我把你捡回来的呢,几个月不见你可不能忘了我!我在外面这几个月可还想过你呢……你说你镇日在山里跑什么啊,吃不吃得饱肚子另说,万一落到什么猛兽肚子里,那可不就葬送了整个猫生么?专心待在咱家逮逮耗子多好啊……” 襄荷不由斜了她爹一眼,见他说地兴致勃勃,终究没好意思拆穿——他们家穷的连耗子都不愿光顾。 丑猫包子听了襄荷的话,十分人性化地将那狭长眼睛向上一番,似是非常不屑的样子。又听到兰郎中那一番唠叨,干脆半点反应也无,依旧骄矜非常地昂首挺胸,丑眼上翻。 襄荷见惯它这幅德行,也不理它,只又从厨房拿了只缺角的碗,同样舀了些糜子薯干汤,不过只捡稠的捞,不然这只惯会拿乔装样儿的猫儿还不吃。 虽然对于吃不到槐花饼很不满,但有的吃也不能浪费,包子鼻头微微翕动,像是“哼”了一声,才慢条斯理地低头舔起来。 一番折腾后,襄荷终于能坐下来吃饭。 刘寄奴背脊挺得笔直,定定地看着眼前一切,也绝不动眼前饭菜,待襄荷终于坐定后才轻轻叫了声:“兰叔,襄荷妹妹。” “哎~”,兰郎中笑得见牙不见眼地应了。 襄荷拿筷子的手几不可见地一抖,瞄了眼旁边正襟危坐的小孩,不自觉也将没骨头虫似的背挺直了一些,然后假笑道:“寄、寄奴哥哥……”后面“哥哥”两字像是硬从喉咙里挤出来似的。 没办法,这种哥哥妹妹的称呼,她实在是适应不来。再说,对着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小孩喊哥哥……耻度有点儿大。 刘寄奴似乎没看出她的不自在,也回以一笑,只是那笑相当矜持,只嘴角略弯了弯,眼睛眉毛一概没动。招呼打毕,他便又笔直地坐在那里,也不拿筷子,目光也绝不向饭菜上瞟上一丁点儿。 兰郎中知他拘谨,便率先抓起一只槐花饼,又挟了一筷子咸萝卜丝儿。只是直到襄荷也动了筷,才见刘寄奴拿了筷子开始吃起来。 拍黄瓜脆爽,萝卜丝儿咸香,槐花饼有着面粉和鸡蛋的温和软糯,以及干槐花泡水后的韧劲儿和清甜,伴着拍黄瓜或萝卜丝儿,一口咬下去,鲜香满口。虽都是寻常吃食,但对于几个月没正经吃过东西的人,却不啻海味山珍。 刘寄奴细细品味着那诸般滋味在舌尖唇齿间溢开,经由喉咙,又翻滚入肠胃。他的动作半点不似饿了几个月的人,吃得虽快,但没有一丝狼吞虎咽的样子,一望便知是打小儿家里精心教导的。相比起来,吃饭跟馒头一样发出呼噜声的兰郎中,以及腰不挺,背不直,几乎就差翘着二郎腿的襄荷,简直是粗俗不堪。 这对比可真让人不爽,不过兰郎中心大,压根没注意这茬儿,依旧吸里呼噜吃得香;襄荷倒注意了,先前还不由自主挺了挺背,但没过一会儿便又松了下来,总之怎么舒服怎么来。 在外面也就罢了,无论是尊重他人亦或摆正自己,总不好太过随便。但这是在自家院子,眼前是自家人,若还不能按着自己心意行事,那这日子可真没什么趣味儿了。 襄荷虽不清楚刘寄奴具体来历,但看着行事作派,想来也是出自有规矩的人家。人之相处,唯一个“诚”字最可贵,她和兰郎中原本就是如此,两人又都不是爱拘束的性子,与其为了刘寄奴压抑自己本性,不如敞开了,让他知道他俩究竟是怎样的人,日后两方相处也得宜,不然他永远都会觉得自己寄人篱下,这可不是襄荷想要的结果。 。 ☆、第5章 包大人 一顿饭各怀心思地吃完,天色也彻底黑透了。 丑猫包子吃完就走,舔舔爪子,肥硕的身子一扭,钻进蔷薇篱笆,立时便不见了踪影。襄荷见了,不由摇头失笑。 包子是兰郎中上小玉峰采药时捡回来的,当时它误中猎人陷阱,腹部被竹刺扎破,若兰郎中去的再晚一些,它一准就没命了。秀水村猎户只有那么几家,每家的陷阱都有自己的特点,兰郎中经常上山,一眼就认出那是村中猎户赵大虎设的陷阱,因此便先将猫捡了回来,简单包扎上药后,才去赵大虎家打招呼。野猫这东西吃不了肉卖不了皮,赵大虎自然不介意,挥挥手就让兰郎中自己处置了。 包子在兰家养了三个月的伤,只因伤势太重,兰郎中又不是兽医,村中兽医只会治猪牛羊这些大牲口。无奈,兰郎中只得用人医的那套法子,死猫当活猫医,没想到还真让他给治好了,为此兰郎中还颇为得意,觉得自己医术大有长进。 治好了包子,兰郎中又带着襄荷出去行医,将包子托付给了村中交好的田大婶家,哪知他们头脚刚走,包子后脚就跑,一天都没在田家待。 待得游医归来,得知养了三个月的野猫跑了,兰郎中还伤感了一小下,但也只是一下,很快就抛之脑后了。 没过几天,兰郎中又去小玉峰采药,结果翌日就发现包子出现在了自家房顶上。 它也不叫,就那么幽幽地蹲在房顶,丑丑的眼睛蔑视众生般俯视着小院,兰郎中和襄荷一抬头看它,它便“嗖”一下跳下房顶,在两人的视线中消失。 那天之后,它总是隔几天便来一次,每次都蹲坐在房顶,一动不动,屋脊上镇宅辟邪的神兽似的,凶神恶煞,八风不动。 毕竟是自己救的,又亲自照顾了许久,兰郎中对它有些感情,每次见它来都招呼一句,“哟,丑猫来啦~”头几次,他刚一开口,包子立时扭身就走。后来包子似乎无视他了,丑眼扫他一眼,依旧八风不动地蹲在房顶,继续做它威风凛凛的压脊兽——可惜兰家的茅草房压根没屋脊,少了些气势。 时日久了,兰家父女也渐渐习惯了它神出鬼没的身影时不时出现在自家屋顶上,襄荷更是直接将它当做镇宅神兽——包子面相之丑之凶绝非浪得虚名,当它一动不动地蹲在屋顶,用它那双狭长的眼睛幽幽地盯着你的时候,除了兰家父女这对奇葩,村中绝少有人能抗住,尤其是小孩。因为包子的存在,村里许多小孩都怕地不敢再来兰家找襄荷玩儿,对此,襄荷简直喜出望外。 襄荷并不讨厌村里小孩,反而还有几个交好的小伙伴,有时童心未泯了,也会跟小伙伴们一起放放风筝踢踢毽子什么的。但是,她却绝不想他们到她家里来。 原因自然是她那一院子的花花草草。 一群小孩儿对于娇弱花草的杀伤力简直堪比一群饿羊。 襄荷收集了许多花草,虽然没什么名贵品种,但得来的也不易。这个时代连个花卉市场都难找,即便是襄城这样的府城,也只有在花朝重阳等节日的大型集会上,才会有临时的小型花卉交易市场,所卖的花多半是时令花,品种单一不说,价钱也不是兰家的经济能负担得起的。这不是说连一盆花都买不起,兰家虽不富裕,但也没到这地步,问题是,襄荷有收集癖,又太博爱,这世上几乎就没有她不喜欢的花。 兰郎中早早就发现女儿对花草感兴趣,在她还是小婴儿时,抱在怀里村里走一圈,只要看见哪家有特殊点的花草,她便立时像只闻到鱼腥味儿的猫,黑亮的眼珠不错地瞅着,抱着走老远了还扭头看。 襄荷模样长得好,小时候又被兰郎中养得白白胖胖,一笑起来特别惹人爱,再加上身世可怜,一出生就没了娘,因此在村里很有长辈缘。村民们见她小小的人儿这样逗趣可爱,都笑着打趣她。她张开没嘴的牙冲人家一笑,笑得人家心都被萌化了,然后扭头又继续看花。 这样的卖萌攻势之下,少有村民会无动于衷,能分苗的分苗,能压枝的压枝,分好了压好了便送到兰家,说是娃娃喜欢看,那就送她一盆,让她天天看。 兰郎中是个别人对他一分好,他便对人三分好的,见村人送女儿花,一边心里得意自家女儿招人疼,一边对村民更加热心。本来平时为同村人诊治就几乎没收过诊费,此后更是常常连药也倒贴。寻常农家养的花草能值什么钱,对村民来说,几棵不值钱的花苗换人家的药,那是他们占便宜了。因此,好些村民见亲戚家有什么好看的花草,都会特意讨来一苗送给襄荷。 也因此,襄荷在还是婴儿时,便达成了“秀水村及周边花草全收集”成就。 村民尚且如此,女儿控兰郎中更是不甘落后。兰郎中见女儿这么喜欢,自然也跟着上心,无论是上山采药,或是出去行医,看到什么家里没有的好看花草,或挖或买或讨要,总是竭力给襄荷弄来。 可是天下花草何其多,想将所有襄荷喜欢的花草收集都起来,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这个时代,花卉消费几乎只在上层阶级中流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除了襄荷这样爱花成痴的,再好看的花也比不上一个杂面窝窝。不是普通百姓不会欣赏花草之美,而是艰难的生计使他们无暇欣赏,也无心欣赏。 正如孩子眼中的世界是风、是雪、是空中飞鸟,大人眼中的世界则是油、是盐、是仓中之粟,出生时,每个人都是浪漫派诗人,而随着岁月流逝,有些人却被打磨成了现实派。 只流行于上层阶级的交易,无论交易物为何,身价都定然不菲,就比如如今最受权贵追捧的牡丹。 襄荷自然也喜欢牡丹。前世的时候,几乎每逢牡丹花节,她都要坐上几个小时的车,就为去隔壁市看一次牡丹,哪怕去的时候牡丹园人比花多,每次回来时都挤得满身臭汗,也依旧兴致勃勃。 那时的牡丹已是寻常物,只要不是想将所有品种集齐,花费尚在普通人的承受范围之内。但即便如此,襄荷上辈子却一直没养过牡丹。只因花苗买得起,有足够空间种牡丹的房子却买不起,她又不想将牡丹种在盆里,只觉得牡丹这样的花儿,就应该地栽才好看。 没想到重活一世,房子有了,院子有了,花苗却买不起了,只要稍微名贵一些的牡丹品种,都不是兰家可以负担得起的。 不过,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嘲讽,襄荷最终还是如了愿,只因牡丹也因人的喜好有了贵贱之分,有纷繁千叶,一芽千钱,如姚黄者;也有瓣少色素,不为人所重,只能剥皮入药,如凤丹者。 刘寄奴没有认错,兰家院中水井边那一丛的确是牡丹,但却是最最常见,通常做药用的凤丹。 凤丹又称铜陵牡丹,因铜陵凤凰山所产丹皮最佳而得名,凤丹花色有白有赤,白赤丹皮药效有些微不同,《本草》有曰:“赤花者利,白花者补”。兰家这丛凤丹花色雪白,便唤作凤丹白,时下药铺中所用的丹皮,即多为凤丹白或凤丹粉的花根炮制。 但即便是这样一株普通的凤丹白,得来的也不是那么容易。 襄城及周边并不产牡丹,连用作药用的牡丹也不产,丹皮俱是从外地以车船运来。 兰郎中跟药铺进货的人相熟,托其进货时从千里外的牡丹花农那里捎来了一小株凤丹苗,为此费了许多好话和二两酒钱。 不止是这株凤丹白,院中除却菜蔬,几乎每一株花草都有其来历。有襄荷或兰郎中亲手在山上挖的野花,有自村民及村民亲戚家得来的寻常家花,更多的却是在游医途中,或以诊费相换,或以银钱购得的各色杂花。 不拘贵贱,不拘来处,俱都汇集在兰家这座小小院落中,若只论品种多少,许多寻常富贵人家的庭院也不及。 在襄荷心里,除了兰郎中,这一院子花草就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但是,这一院花草不仅她喜欢,村里小孩也喜欢,可他们的喜欢显然跟襄荷的喜欢不一样。 花在枝头开得正好,只要稍不注意,便被不知哪个熊孩子摘了。襄荷不是不让他们摘花,她有时也好剪些盛开的花插瓶,几枝花便可让卧室盈香数日。但熊孩子之所以熊,就是因为他们纯粹是摘着玩儿,没一会儿玩腻了就随意扔弃。且摘花时粗鲁堪比真熊,所到处花枝尽伏,花叶俱落,有如狂风骤雨袭过,一眼望去残花遍地,四处可见猩红点点。 看得襄荷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吊起来,狠狠揍上一顿屁股! 所以,能有只镇宅丑猫将那群熊孩子吓住,她简直想要放鞭炮庆祝。 父女俩默认了包子的存在,也就任它来去自如,有时碰上饭点,兰郎中还会招呼它一声,刚开始自然是遭到包子大人无情的目光蔑视,但兰郎中素来不屈不挠百折不弯——或者说脸皮厚,顶着包子的蔑视目光,一次又一次将热脸贴上包子的肥屁股。 终于有一天,兰郎中嘴里叼着个肉包儿,第一百零八次冲着屋顶上那孤傲卓绝的身影喊道:“丑猫,吃包纸?” 话声方落,就见那丑猫抖抖土黄色的短毛,迈着优雅的猫步,缓缓走下屋顶。 从此,兰家多了个叫“包子”的编制外成员。 ☆、第6章 桃花源 那边包子肥硕的身影消失在小玉峰的黛青山影中,这边兰家人也各自去休息。 堂屋西间还堆放着杂物,今日天色已晚,来不及收拾,因此刘寄奴便暂时与兰郎中一起睡在了东间,与襄荷睡的东厢房不过一墙之隔,墙壁隔音效果差,若一边声音大一些,另一边都能听到。 兰郎中向来是沾床就倒,即便床上多了个人也毫无影响,此刻已经鼾声大作。 刘寄奴睡在靠墙的一侧,他睁大眼睛,却只看到黑魆魆的墙壁。身上的薄被所用布料并不好,但摸起来却很柔软舒适,还带着日光的气息。 来兰家的第一天,他原以为自己会难以入睡,但事实上,在兰郎中近似噪音的鼾声中,他竟很快就睡了过去。 隔壁东厢房,襄荷听着那边没了动静,便摸索着将桌上的一盏小小的油灯点了起来。 油灯灯光微弱昏黄,摇摇晃晃地驱散了四周的黑暗,照亮了这小小一方斗室,襄荷将右手手掌伸到灯光下,一脸郁闷地看着掌心处。 早在晚饭的时候,她就感觉到掌心一阵阵发烫,像被一根小小的蜡烛炙烤着,灼痛倒不至于,但的确有些难以忍受,只是碍于兰郎中和刘寄奴,她也只得先忍着。此刻在灯光下细瞧,只见右掌心正中,原本有着一块指甲大伤疤的地方,渐渐浮现出一枚淡绿色的树叶图案。 是最常见的长椭圆形叶,叶端钝圆,叶脉清晰,下端的叶柄恰好与中指成一条线。此刻叶柄与叶脉处如血管般微微鼓起,仿佛有什么液体,顺着叶柄流向叶脉,又由叶脉扩散至整片叶子。 看着手心的异状,再想想其来历,襄荷眉毛皱地简直能夹死苍蝇。 襄荷五岁那年,兰郎中带着她去南边游医。行医时,两人通常是在村镇间游走,绝少去往深山野林,夜里住宿也一般是住客栈或借宿农家。偏偏那一次倒霉透顶,直走到天色黑透也没见一个村子,天又下起了雨,兰郎中怕襄荷生病,抱着她加快速度赶路,谁知忙中出错,居然走错了路,村落没找到,反而误入了茫茫大山之中。 在山里乱转一通,发现彻底迷失方向后,兰郎中只得放弃赶路,与襄荷找了个树洞钻进去,暂且过了一夜。 翌日醒来,发现天已放晴,而他们所处之地,竟是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山谷。 适时正值深秋,山谷外早已草黄花凋,然而山谷内却依旧郁郁葱葱。四处可见繁花盛开,蜂蝶乱舞,碧绿的藤萝自高崖直垂而下,仿若一道道绿色瀑布,氤氲的雾气似有若无地在谷中缭绕,无人声,无兽语,唯有啾啾鸟鸣,幽幽虫唱。 简直恍如仙境。 兰郎中和襄荷一时都看呆了。 待回过神来,仔细一瞅,才发现花木乱石之下竟藏着一眼温泉,雾气就是从温泉中冒出,又升至上空,才使得山谷内云雾缭绕有如仙境。也正是这眼温泉,以及山谷闭合的地理环境,才使得谷内的植物在深秋仍然生机勃勃。 再仔细看谷中植物,兰郎中便“嗷~”地一声扑到了一株结着红果子的植物前。 是人参。 且看枝叶果实,以及少数露在地表的根须,肯定是上了些年份的人参。 另一边,襄荷正双目放光地趴在一丛各色杜鹃前。小玉峰上也有野生的杜鹃花,但花色只有朱红一种,而眼前这丛杜鹃,每一株颜色都不尽相同,仅红色系就有朱红、玫红、桃红、紫红四色,更有粉色系、白色系和黄色系数种,甚至还有比较罕见的蓝色系和绿色系。 但奇怪的是,无论哪一种颜色,每种颜色的杜鹃都只有一株。再看谷内其他花草,虽然种类繁多,但几乎每一种都只有一株或两株。 兰郎中很快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第4节 继人参之后,他又发现许多药草,有名贵的也有不值钱的,但无论值不值钱,每株草药都是只有一两株,至于人参,恰好是只有一株的那种,兰郎中跟襄荷一起将整个山谷都翻遍了,也没找到第二株人参。 没找着人参,却找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看上去像一株小幼苗,长相颇为奇特,有些像一种叫山乌龟的植物,底下俱是圆圆胖胖的球茎,球茎上顶着嫩嫩的小芽,小芽上生出两枚嫩嫩的叶子。但是,襄荷和兰郎中却都是只看了它的小芽一眼,便断定:这株植物,绝不是山乌龟。 山乌龟是藤本植物,球茎上长出的小苗十分细弱,需要依附附着物才能向上爬。可眼前这植物虽只有不到一指高,黑乎乎的球茎上只顶着两片娇嫩的叶片,但只从这两片叶,也看得出它并非藤本。 但藤本与否甚至叶子形状都不是兰郎中和襄荷判断的主要依据,主要依据是一种感觉。 那两片小叶的颜色清透碧绿,看着它时,眼睛就像是被清清凉凉的水浸润了一遍似的,说不出的舒适惬意。 两人都觉得,那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绿色,不,或许应该说,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颜色。 那是一种,只需看上一眼,便让人生出无限希望和无限勇气的颜色。 襄荷想将它带回家仔细研究一下,但在手即将触碰到它时,却莫名地心生不忍。它只有两片弱小的叶子,此刻微微颤动着,像是小孩害怕时忍住哭泣的样子。 算了,世界上不认识的植物多了,她又不是立志做植物学家,干嘛非要刨根问底呢,就让它继续长在这儿吧。 打消了注意,她又将心思转到谷内的其他植物上——她想挖几株移植到襄城的家里。 但是,每一种植物几乎都是只有一两株,而且是还都是生长了多年的大株,移植本就不易,又要跟着她跋涉好些天才能回到襄城,最后能活下来几株很是问题。 而且,即便以上问题都解决了,她似乎也下不了手。谷中植物位置看似杂乱无章,但却给人以十分舒适自然的感觉,仿佛一幅笔锋流畅、构图紧凑的画,缺一笔少一笔都坏了意境。 如果她将谷内植物移走,那原来的位置有谁来填补空缺呢?且这谷内每种植物几乎都是只有一棵,若她将它们移走,谷内就不剩下什么了。 无论是襄荷还是兰郎中,无论是上山采药或挖掘野花野草,向来是取一留一,从不一股脑儿地全自己拿走,总要给山林留下一些,以使山林有自己恢复的空间。两人从未为此讨论过,但一直都是按如此准则行事。事实上,靠山吃饭的人们也都是依着这个准则行事的,如猎户的不打春猎,打大留小,无不是给自然,也给自己留一线生机。这是这些淳朴的人们自己摸索出的天人相处之道。 小玉峰上的草药大多是常见且量大的,兰郎中尚不肯一直守着一个采药的地儿不挪地儿,而是放牧一样依次改变采药的地点。而在这个山谷中,所有花草也好药草也好,数量都极少,若他们都拿去,这个仙境般的山谷也就不复存在了。 但说是这样说,当切切实实的利益在眼前时,很少有人能够坚守心中的准则。 不巧,兰郎中和襄荷都属于能够坚守的少数人。 兰郎中虽半生从未大富大贵,却颇能自得其乐,除了有时想要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时对银钱有丝渴望,平时却是万事不走心,说好听点是大智若愚,说难听点就是没志气。相比起来,襄荷反而对钱更加看重一些,但她前世刚毕业不久就死了,今生又被兰郎中护着长大,终究没有经历过多少磨砺,骨子里还带着股执拗的天真和固执,说好听点叫尚存赤子之心,说难听点就是二缺犯傻。 这样的两个人,常常会干出免费为穷人诊治的事,见到可怜的人也是能帮一把就帮一把,但两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知道起码要先把自己顾好,才能说帮不帮其他人,以及什么人值得帮,什么人不值得帮,也是需要仔细斟酌辨别的。 最终,兰郎中和襄荷只是采了一些种子,并未破坏这片山谷,甚至连那株人参都未动,而只是采了它的种子。 临行前,襄荷摸了摸那株古怪的植物,也不管它一棵植物怎么会听懂她的话,兀自笑着跟它告别。 离开时十分顺利,仿佛有什么在指引着他们走出大山一般,转了半个时辰便转出大山,来到附近的一个村落。 向当地百姓打听,才知道那片大山叫*山,许多当地人都不敢轻易进去,只因出山途径太过难辨,许多人进去了便再不能出来。 而这时的襄荷才恍惚察觉出一丝不对劲,在山谷里时,她和兰郎中的决定也未免太草率了吧?虽说两人平日就常干一般人口中的傻事儿,但“随手帮人”的傻事儿和“入宝山而空手归”的傻事儿显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襄荷回想起在山谷的那种感觉,那种松快的、向上的,仿佛春天小苗破土一样的感觉,那感觉好像能将人心中所有美好而正面的情绪都激发出来,一切丑恶而负面,比如贪欲,都被压制了一样。 如果是平时,经过深思熟虑后,襄荷也许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但这选择绝不会那么痛快。如今回到现实,襄荷虽不至于后悔自己所做的决定,却对当时那种仿佛圣母光环笼罩一样的状态有些耿耿于怀。 因此,襄荷决定再回去一趟。但是,就像欲要重返桃源的武陵渔人一样,虽然离开时襄荷做了记号,却再也没找到当时的那个山谷。 怏怏地返回襄城,襄荷将自山谷中采得的种子种在院中,随着日子过去也就将这事渐渐抛之脑后,只是有时会跟兰郎中瞎猜,一会儿猜山中有山精鬼怪,一会儿又猜测那是天上仙人留在人间的洞天府第。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手心出现了一片叶片形状的伤疤,而那叶片,分明与那株奇怪植物的叶片一模一样。 ☆、第7章 金手指 那伤疤出现时手心有些痒痒的,襄荷还以为不小心摸到什么东西过敏了,却在片刻后发现一个伤疤在手心逐渐浮现出来,与此同时,心底感觉有什么冲破了桎梏,像是憋闷许久的人终于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不由欢呼着,雀跃着。 襄荷目瞪口呆地看了自己手心半天,回过神来立马将门关紧,紧张兮兮地盯着那个“伤疤“看。 这一看,就发现了伤疤与那株奇怪植物的相似之处。 毫无疑问,叶片伤疤肯定与那株奇怪植物有关,离开山谷时,她轻轻摸了那小苗一把,用的正是右手。 襄荷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害怕。 按理说这么玄乎的事情她应该害怕的,但她却丝毫感觉不到害怕的情绪,反而觉得很舒适,很惬意,就像在山谷里时一样。而且,连穿越都有了,传说中的金手指应该也不是子虚乌有吧? 她手心莫名冒出的这个伤疤,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传说中的金手指啊。 襄荷觉得自己脸上发热,心脏狂跳,此症状俗称打鸡血。 继确认发财之路已被歂岳帝彻底堵死后,襄荷已经很久没这么鸡血过了。但现在,一个很可能是金手指的东西出现在了自己手心,让她怎么可能不激动。 尤其是,伤疤出现后不久,手心开始发烫,伤疤不再是一片叶子形状的伤疤,而是切切实实的就像一枚真的叶子。叶脉鼓起的地方蓄满了液体,当用意念引导液体自叶尖流出后,最终流出的是一滴颜色清透碧绿的液体。 就跟那株古怪植物的叶片颜色一样。 灵液! 襄荷给液体取了个小说中常见的金手指名字,然后便战战兢兢又满怀期待地将那滴“灵液”喝了下去。 会有什么变化呢?——容貌变美?脱胎换骨?洗精伐髓?长生不老?立地升仙?……好吧后面两个肯定是她想多了,不过起码可以期待像小说里一样,改善改善体质、排排毒养养颜吧? 半个时辰过去了——没变化。 又半个时辰过去了——依旧没变化。 又半个时辰——兰郎中喊她吃饭了…… 直到手心再度开始发烫,第二滴绿色液体流出,襄荷的身体都没有出现任何变化。因为第一滴的试验效果,襄荷觉得自己肯定弄错了“灵液”的使用方法。 液体是从叶子里流出来的,那么会不会它只对植物有作用?至于具体作用,襄荷立刻想起了小说中早已烂大街的设定,浇一滴可使植物生长加快n倍,百年的人参一日成神马的……简直是逆天的外挂不需要逻辑。 想起院中还有从山谷中顺来的人参种子种出的小苗,襄荷立刻将第二滴“灵液”浇在了人参小苗上。 半个月后,伤疤第三次发烫,人参小苗依旧慢吞吞地长着,除了多一片叶子,看不出任何变化。第三滴第四滴灵液滴下去,小人参苗仍旧没有任何反应。 灵液每隔半个月左右滴出一滴,从襄荷五岁时伤疤出现直到如今,总共滴出了不到五十滴灵液,在此期间,襄荷几乎将所有想到的方法都试验过了,却愣是没发现它有什么作用。 襄荷觉得,她还是老老实实过日子,少做梦比较好。 至于这个坑爹的“灵液”——就把它当成来得比较频繁的大姨妈吧。看着树叶尖端再度流出的“灵液”,襄荷随手一弹,将其弹到了木桌上一盆蕙兰上。 这盆蕙兰来历比较曲折,它不是直接买来或者挖来的,而是襄荷用鹤望山上的野生兰与南方的一种蕙兰杂交播种而成的。 选用鹤望山上的野生蕙兰为母本,外地蕙兰为父本,杂交结成的两个蒴果中,总数数百万粒细如微尘的种子,最终也不过才得了眼前这一苗而已。 外地蕙兰是兰郎中游医时,襄荷专程拐他去一个产兰区挖的下山兰,挖时还带着花,花色浅绿带微黄,唇瓣上有不规则红斑,花色并不算好,但贵在瓣形好,是标准的梅瓣花,外三瓣短圆、紧边,捧瓣为蚕蛾捧,舌是如意舌,肩是一字肩,单从瓣形上看,可称得上蕙兰中的上品,但只花色一项拖后腿,就使得其观赏价值大大下降,虽然出手也好出,但却卖不上高价。 母本即是鹤望山上的野生兰草,襄荷早早就挖了几株种在了院子里,除了第一年似乎伤了根没有开花外,如今长势喜人,年年均能复花。 襄荷原本是想繁殖多了拿出去卖。襄城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读书人,只因天下读书人最向往的鹤望书院,便是坐落在襄城城外不远的鹤望峰上。襄荷就是想将兰花卖给这些读书人,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无论是真风雅还是附庸风雅,兰草一向是读书人的心头好,这个时代也不例外,襄荷在书局就见到好几本兰草鉴赏类的书籍,可见这时候赏兰之风已经盛行,因此襄荷觉得兰花应该不愁销路。 但很快她就知道自己又犯傻了。 鹤望山上野生兰草并不少,如果能卖钱的话早被挖光了,哪还能等到她来挖,既然没人挖,那自然是因为没有被挖的价值。 鹤望山上的野生蕙兰只有一种,还是素心花,但其瓣形太差,外三瓣狭长不说,肩还是最差的大落肩,这样的瓣形,即便是素心花,也称不上多好。 再者说,这个时代重兰而轻蕙,兰书有云:“一干一华,而香有余者,兰;一干五七华,而香不足者,蕙。”“干”即花茎,“华”即花,鹤望山上的野兰便是一茎五七花的蕙花。而这个时代大受追捧的多是一茎一花的春兰,至于一茎多花的蕙兰,除非瓣形花色俱佳,否则并不怎么为人所重视。 读书人是爱兰不错,但无论是真风雅还是假风雅,既然敢号称爱兰,那么其鉴赏能力多少还是有点的,不然不过是徒增笑柄。这个年代能读书的都还是有些底蕴的人家,不像襄荷前世那样许多都是暴发户,想糊弄可并不是那么容易,鹤望山上的野兰长什么样子,他们比襄荷更清楚,自然不会花大价钱买襄荷的兰。再说他们若是想买兰,自然多得是渠道,犯不着买襄荷一个小孩子的。 襄荷只得偶尔分几盆,与其他的花一起,拿去秀水镇的集市上卖,一盆卖个三五文,虽然钱少,但也算有个收入。只是通常时候她的花都是卖不掉的,秀水镇毕竟太小,能有经济能力买花,又会从街上买花的人实在太少,即便临近读书人最多的鹤望书院也无济于事。 卖兰计划夭折,襄荷也并不太灰心,或许是因为受的打击太多,她觉得自己抗打击能力大大增强,知道靠卖兰无望致富后也并没有怎么失望,仍旧养着院中的那丛兰,不为别的,只为自己喜欢。 虽然兰书上将鹤望山上野兰花型列为下下等,但襄荷却觉得挺好看的,她去研究兰书上的标准也只是为了摸准市场好赚钱,自己养花赏花时却从不按标准来。 花如美人,有大家闺秀,亦有小家碧玉,有英气飒爽,亦有温婉可人,各有各的美。世人却非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从眼睛从鼻子,一个个掰碎了揉烂了,细细分析哪里好看哪里不好看,在襄荷看来实在是应了那句俗话——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于是襄荷便养着那不入品的野生兰,虽赚不了钱却也自得其乐。 直到又得了那丛外地蕙兰,襄荷才又生出用兰草赚钱的心思,当然,所报希望其实比兰花种子还小,只因为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 她的想法很简单——杂交。 鹤望山本地蕙兰花色好而瓣形差,外地蕙兰花色不佳而瓣形上佳,两者互有优缺,若能将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岂不是能得到瓣形花色俱佳的极品蕙兰? 当然,这个想法实在太过美好,真正实施起来,成功的可能性不过万万分之一。 不说能不能按她的心思杂交出瓣形花色俱佳的后代,单说兰花播种这一项,在这个时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在她前世时,兰花繁殖一般是用分株,播种多是为培育新品种。播种时需要无菌环境,而想要创造出一个适宜兰花播种的无菌环境,所需条件十分复杂,绝不是她在这个时代可以轻松复制的。因此她便只有一个选项,那便是自然环境下的有菌播种,即将兰花种子播在长有兰草的土壤中。但这种播种方法发芽率实在太低,洋兰石斛兰等发芽率还算高一些,春兰蕙兰等国兰发芽率则低得多,前世她曾经播着玩儿过春兰,却从来没有成功过哪怕一次。 她将杂交出的两枚蒴果埋在了小玉峰上一大丛生长了多年的兰草下,也许是老天看她太过倒霉,这次让她转了一次运,最后居然真让她播出了一株杂交苗。 等到杂交小苗略微长大一些,襄荷便将它移到了家中,特意找出一个瓦盆,用山上兰草丛下的土壤填盆,才小心翼翼将其移入盆中。直到今年,小苗已经是三年生的大苗,芦头处也发出了两根新芽,但却还没开过一次花,所以襄荷至今不知其花型花色如何。早在它还是一株小苗,襄荷手心刚刚出现树叶伤疤时,就曾经将“灵液”滴到小苗上,但最终仍旧是跟那株人参小苗一样,兰苗也是毫无反应。 随意地将“灵液”弹到杂交兰苗上,看着它顺着深绿的兰叶落入泥土,最终消失不见,襄荷打着呵欠熄了灯,脱了外衣便也上床睡觉。 不久她便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看见那株杂交小苗终于开花,花型花色无不是她期望的那样,完美地继承了父本母本的优点,即便是最挑剔的鉴兰人,也挑不出一丝缺点来。 无数人捧着黄金白银上门,只为求购一苗草,她苦恼极了:只有寥寥几苗,卖给谁呢?可是不管卖给谁,她都发大财了啊。 于是她又乐了,乐得跟个傻子似得,然后乐着乐着就乐醒了。 一睁眼,晨光满室,床头桌上的兰草依旧如昨日,没有任何变化。窗外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叫声,以及——拳脚呼喝之声。 ☆、第8章 童养夫 晨曦初露,远处一缕轻纱似的雾岚缠绕在小玉峰上,兰家院中的花草枝叶上还挂着未干的露水,秀水村渐渐从沉眠中苏醒,有了隐约的人语声。 兰家院中大部分地方都被种上了花草,只有井边至门口有宽阔的空地,襄荷一打开房门,就看到空地上一招一式认真演练的刘寄奴。 虽然已经是春末,但清晨时仍然有些凉风,刘寄奴穿着襄荷昨晚拿给他的旧单衣,一动起来风便灌进去,吹地飒飒作响,袖口甩起时,可以看见细瘦地如麻杆儿的手臂,显得格外瘦弱。 但他的动作却丝毫也不弱。 襄荷跟着兰郎中学过一些拳脚,都是军中的粗浅功夫,不花哨,但很实用,虽然不能让她变成武侠小说中高来高去的大侠,但起码能多些自保能力,上山时不用太过担心猛兽,外出行医也不至于拖兰郎中的后腿。 她摸着下巴眯眼看了半晌,觉得刘寄奴练的功夫不错,倒跟兰郎中教的很像,而不是像她慕名去襄城的一家武馆看的那样,花架子挺多,打架也很好看,可却失了份拳拳到肉的爽利干脆,拖泥带水地看着都累。刘寄奴则不然,他的动作没一丝花招,都是实打实的招式,而且看上去好像比兰郎中教的还像那么回事儿。 看了半天,见刘寄奴还没发现,她只得自己“咳咳”两声,提醒他有人在。 刘寄奴一听到声音便收了招,动作刹那间凝滞,口鼻冒着丝丝白气,转头看她时,脸上还带着一丝茫然。 看到倚在门边的襄荷,他脸上的茫然迅速消退,转而露出笑来:“襄荷妹妹。” 襄荷忍了忍,最终却还是没忍住,只得竭力让自己脸上的表情正常一些,说道:“咳,不用那么客气,以后就叫我襄荷好了。” 第5节 刘寄奴顿了一下,旋即点头:“嗯。” 终于搞定了称呼问题,襄荷不禁长出一口气,然后有些好奇地看着刘寄奴:“你……会功夫?” 虽然跟着兰郎中学了点拳脚,但襄荷却不认为自己懂功夫,兰郎中的功夫都是从军中学来,讲究实用,技巧不多,看上去一点也不神奇。刘寄奴所练的明显比兰郎中所教的高明一些,但看上去路数是一样的,至少襄荷看着很熟悉。 刘寄奴瞳孔骤地一缩,但很快便低头掩饰过去,双手紧握成拳,闷闷地说:“略懂一些,是……先父所教,先父曾是昔日顾家军中……翊麾校尉。” 顾家军——毫无疑问,就是那个主将降敌、最终二十万大军只剩不到一万得以返乡的顾家军。兰郎中曾经就是顾家军最底层的一个士兵,顾家军驻守北地一十二载,兰郎中就驻守了八载,并在那八年中与当地女子——也就是襄荷的母亲——结合,生下了襄荷。关山口之战时,兰郎中旧疾复发,本就在遣送回乡之列,因战事拖延了下来,便暂时被安排在了后勤,这也使得他躲过一劫,最终得以活着返乡。 而听刘寄奴的口气,很显然,他的父亲并没有兰郎中这份好运。 襄荷这才隐约有些明白,兰郎中为何将刘寄奴带回来。翊麾校尉属从七品官,自然与兰郎中这样身无一官半职的小卒子不同,这也解释了为何刘寄奴所练的招式与兰郎中所教的如出一辙,却又高明许多。 无意中戳了人家伤疤,襄荷不禁有些抱歉:“抱歉,我不知……” “——没关系的,”刘寄奴打断了她的话,“死者已矣,我懂的。” 虽然襄荷不希望他小小年纪就沉浸于失去家人的阴影,但这么洒脱……她反而又有些不适应了。不过,不论如何,这是好事。 因此她也就继续与刘寄奴闲聊,当听到襄荷跟着兰郎中也练了些拳脚功夫时,刘寄奴有些惊讶,但并未像一般人那样面露异色,反而极为赞同:“这是好事,多些防身的本事总是没错的——尤其是女子。” 襄荷便高兴起来,觉得他不像这时代的许多男人那么迂腐,实在是孺子可教,因此便兴致勃勃地跟他讨论起拳脚来。一说起来,她就意识到,刘寄奴学的功夫果然比兰郎中学的高明不少,她练功时有许多困惑,一直苦于无人解答,而刘寄奴竟都能解了她的惑,想他也不过跟自己身体一样的年纪,即便有良师亲自教导,也算得上武学天赋极佳了。 话一投机,两人便有了话聊,一直聊到兰郎中打着呵欠起了床,襄荷才意犹未尽地去厨房准备早饭。 刘寄奴看襄荷去生火做饭,在院子里愣了半晌,然后便找出昨日他和兰郎中换下的脏衣服,在井边打了水,一件件搓洗起来。 兰郎中正在井边漱着口,眼角余光瞥到旁边突然多了个洗衣服的小身影。 他仰仰脖子,吐出一口水,想了一下,并未阻止他,而是进屋拿了块肥皂,蹲在他旁边,拿起一件衣物一起也搓起来。 “兰叔,我一个人就好。”刘寄奴连忙阻止。 兰郎中大手一挥:“去去去,哪有两个小孩子干活,我这个大老爷们儿却闲着的道理!” 刘寄奴只得作罢,与兰郎中一起蹲着搓衣服。 早饭很快便做好了。与昨晚相比,早饭只是少了一个槐花饼,桌上只摆了三碗糜子薯干汤并一小碟萝卜丝儿。 吃过早饭,兰郎中带着刘寄奴去村长家。 村里突然多了个人,自然不可能不被人知晓,刘寄奴的身份便成了问题。饭桌上时,兰郎中便当着襄荷和刘寄奴两人的面,将自己的决定说了出来。兰郎中的想法是,只说刘寄奴是他旧时军中拜把兄弟之子,家乡遭难,父母亲俱亡。兰郎中恰巧游医到刘家所在,想要拜访义兄,没料到义兄已逝,只剩义兄之子,因此便将刘寄奴带了回来。刘寄奴的身份凭证都还带着,现在便是要在秀水村办个落户手续,但刘寄奴现在还小,无法单独立户,便决定暂时记在兰家。 除了兰郎中多了个已逝的“拜把兄弟”,其他与事实也相差无几,襄荷与刘寄奴自然没有不应的。 兰郎中带着刘寄奴出了门,襄荷便在院子里侍弄她的宝贝花草。忙了半晌,突然抬头望望蔷薇篱笆,对着枝叶微微颤动的一处笑着说:“快出来,别藏了,早知道你来了!” 蔷薇一阵花动枝摇,很快兰家的门被从外面打开,一个圆圆脸的小姑娘探头进来,见了襄荷眼睛一亮,一边大摇大摆地推门进来,一边嘟着嘴道:“你怎么知道的,我明明藏得很好!” 襄荷嘻嘻笑着,心想她当然不知道,不过是诈一诈罢了,没想到真诈出来了。因此她也不答话,待小姑娘走到跟前,便迅速地拧了把她肉肉的脸颊。小姑娘圆目一瞪,两只小胖手捂住脸叫道:“坏小荷!又拧我脸!” 襄荷嘴角一抽,差点没忍住又去拧小姑娘的脸,虎着脸道:“不许叫我小荷!” 小姑娘得意:“哼,就叫!谁让你老拧我脸!” 襄荷:“……” 一番玩闹后,才说起正事。 圆脸小姑娘名叫田菁,就是兰郎中托付照顾女儿的田大婶的女儿,与襄荷一样年纪,长得圆眼圆脸,很是可爱,性子也逗趣,又不像其他小孩一样熊起来便摧花折草,襄荷平时便总爱逗她,两人关系一向很好。 此时两个小姑娘便脑袋挨着脑袋说着悄悄话儿。田菁小姑娘神神秘秘地说:“小荷,大家都说兰大叔给你找了个童养夫!” 襄荷:“……!” 这是肿么回事?襄荷蚊香眼看着田菁小姑娘。 经过田菁一番解说,襄荷终于弄明白怎么回事。 昨晚兰郎中带着刘寄奴回来时便有人瞅见,今早兰郎中又一早带着兰郎中去了村长家,很快,村里所有人都知道了兰郎中带回来一个小男孩,还是个惨兮兮瘦巴巴看上去像难民的小男孩。 闲着没事儿聚在一起闲磕牙的村民们很快推导出“真相”来:兰郎中这是给自己女儿准备小郎君呢! 兰郎中只有襄荷一个女儿,这么多年也一直没有续娶的意思,村里人便一直猜测兰郎中是想给女儿招上门女婿。兰郎中和襄荷也知道村人的猜测,却也一直没否认,因此村人们便更加笃定了。如今兰郎中突然领回来个身世可怜、与襄荷年纪相仿的小男孩,又怎么能怪秀水村村民们想歪呢? 田菁小姑娘将村民们的猜测说了,又皱着眉头,忧心忡忡地对襄荷道:“小荷,我娘说男人没一个靠得住的,你现在看那人是好的,谁知道十年二十年以后怎样?所以一定要趁他现在还小,先把根扶正了,土培实了,以后就不怕苗长歪了!” …… 襄荷突然觉得田大婶是个哲人。 只可惜这个哲人思考错了方向。 ☆、第9章 大南瓜 好不容易将好奇心爆棚想要刨根究底的田菁小姑娘哄走,襄荷苦着脸又蹲在了院子里。 正发着愁,就听门“吱呀”一响,兰郎中和刘寄奴回来了。 这个时代只要身份凭证在,落户手续还是很好办的,加上兰郎中与村长关系不错,村长很痛快地便点了头,不过正式落户还要到位于襄城的县衙登记造册,兰郎中便要带着刘寄奴去一趟襄城。 趁着刘寄奴回屋准备身份凭证的档口,襄荷忙悄悄朝兰郎中招手。 两人凑一起嘀嘀咕咕了半晌,刘寄奴出来了都没发现,还是襄荷眼尖,看到那穿着灰色单衣的孩子一动不动地站在十米外等着他们,忙装作若无其事地样子站起来,顺便转了个话茬。 “……爹你放心,这次肯定能挣到钱,秋菊姐说了,周家最重孝道,肯定愿意花钱。”装地好像方才都在讨论这个话题似的。 兰郎中先是茫然地“啊啊”两声,顺着襄荷的眼神瞄到刘寄奴,才心领神会地附和起来,又招呼刘寄奴过来。 刘寄奴听话地走到父女两人跟前,顺着两人的目光,才看到地上匍匐着什么植物的茎,乌泱泱占了好大一片地方,匍匐的茎蔓中,一个磨盘大的东西躺在中间,上面用黑布蒙着,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这是南瓜。”襄荷笑着解了他的惑,说着掀起黑布一角,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刘寄奴顺着襄荷的动作望过去,果然,黑布一掀,露出一个圆滚滚磨盘也似的大南瓜来。南瓜也是歂岳帝西征引进的品种之一,如今在乡下已被广为种植,早已不是什么稀罕物,刘寄奴虽不认识南瓜秧,但一看到果实便认了出来,毕竟南瓜盅等菜品都是全果入菜,还保留着大部分南瓜的本来模样。 只是,眼前这个南瓜未免也太大了点。 如南瓜盅这样的菜品,选用的南瓜俱是小巧玲珑,模样整齐可爱的,大小跟炖盅差相仿佛。而眼前这个南瓜,说像磨盘绝不是夸张,而且不是像手摇的小磨盘,而是像那种需要牲口才能拉动的大磨盘,直径足有约一米,躺在地上像一块巨石,绝对称得上南瓜中的巨无霸。 刘寄奴脸上现出惊讶的表情。 “嘿嘿,没见过吧?”兰郎中不禁嘚瑟了,“我敢说,咱这南瓜就是天上地下独一份儿!别的没地儿找!” 刘寄奴点点头,但还是疑惑:“兰叔,为何这个南瓜……会这么大?” 这下是襄荷回答了他。 襄荷没说话,而是拨开了地上茂盛的南瓜叶,露出南瓜主茎来。刘寄奴这才看到,眼前这片南瓜秧的根居然都在一处,看上去像是只有一株南瓜,但仔细看去,却发现又不是一棵。 最靠近地面的地方有数根南瓜根茎,刘寄奴粗略数了数,起码有七八根,往地面上一点,这至少七八根的主茎便被聚拢在了一起,用布条缠裹着,逐渐长在了一起,看上去宛如一体,而这个数棵南瓜秧组成的植株上,竟只结了一个果,就是那用黑布蒙着的,磨盘似的大南瓜。 “十棵,”襄荷这才伸出两只手,“一共十棵,总聚十茎一处,以布缠之五寸许,复用浞泥之。不过数日,缠处便合为一茎。留强者,余悉掐去。引蔓结子。” 刘寄奴听出她是在引据书上所说,但他对农经典籍并不熟悉,因此只得继续望着她。 襄荷跑回屋,拿了本泛黄发皱的书来。“呶,这上面看来的。”刘寄奴定睛一看,泛黄的书页上写着“汜胜之书”。 《汜胜之书》乃西汉末年农家重要人物汜胜之所著,算得上农家重要典籍,刘寄奴虽不曾详读,却也因涉猎甚多而听过此书之名。 既然是农书上有载,那么襄荷能弄出来倒不足为奇,唯一让刘寄奴惊讶的是,襄荷居然识字,识字也就罢了,小小年纪居然已经能看懂书上所载,并能活学活用。他跟兰郎中相处数日,自然清楚兰郎中不过刚识得几个字,远远不到能辅导襄荷的地步。 对于一个农女来说,襄荷的表现可谓十分聪慧。 襄荷见刘寄奴眼神,便知他心中所想,忙摆摆手道:“这可不是我的功劳,是鹤望书院的山长。山长每隔十日便免费教导附近乡里子弟,我每次都去听,偶然听到山长提及这本书,我才寻了去看,不懂的便问,这才照葫芦画瓢地弄出来。” 刘寄奴心下恍然,脸上带着笑,并未反驳。即便有他人教导,以襄荷农女稚童的身份,能有这份好学之心,已是十分不易。 再说,鹤望书院的免费教导又哪是那么好享受的。 鹤望书院,顾名思义便是位于鹤望峰上的书院。鹤望峰之所以闻名天下,一小半是由宋太|祖谢琰“鹤望君归”的传说而来,一大半却是由鹤望书院而来。 鹤望书院始建于前朝,其创建人便是宋太|祖歂岳帝谢琰,当时是为回报乡里,也是为天下培育英才。如今谢琰早已化土,宋朝也不复存在,但鹤望书院却仍旧屹立不倒,有“天下第一书院”之称,哪怕是京城的国子监也不敢撄其锋芒,只因满朝文武中,足有一半都是出自鹤望书院。 鹤望书院创建之初便有回报乡里的意思,如今即便百年已过,也仍旧未改初衷,许多规矩仍是秉持前律,如每隔旬日由书院山长或学生免费为乡人启蒙便是一项。 届时无论身份贵贱,无论年龄长幼,也无论性别男女,只要想去,便可自去鹤望山经义坪,自有书院之人开堂授课,这也是鹤望书院唯一向公众开放的日子,平时无论何人都难入鹤望书院一步。经义坪是一宽阔平地,足可容纳数千人,足以满足教学之需。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想去的。 虽然人人都可以去,但想要登上经义坪,首先便得爬上九千九百九十九道台阶,不可借助任何外力,只能自己爬上去。 这九千九百九十九道台阶,便是被称为登天梯的存在。据说登天梯也是谢琰所设,目的是为锻炼求学之人的体力与心智。鹤望书院的学生入学时都要过这么一遭,待得学业合格,每个离开书院的学生也要自登天梯离开,而能自登天梯离开的学生,也是真应了“登天梯”这名字,不说全部飞黄腾达青云直上,但大多都能在朝堂上有一席之地,再不济也不能做个商人富贾。 对于一心求显达的学子来说,这九千九百九十九道台阶就算再难爬,咬咬牙也就忍过去了,反正一辈子也就爬一次,爬过后便是大好前程,至于入了书院之后,离开进入自有捷径可走,而不必再走那累死人的登天梯。 但对于免费开蒙的乡人来说,可就没有捷径可走了。每逢旬日,只要想去经义坪,便必须去爬那登天梯。 普通百姓想要识字,无非是不想当个睁眼瞎,真心想要靠此飞黄腾达的寥寥无几,毕竟这时代可不是你认了字便能去考科举的,再说只凭经义坪的授课,也只是能认个字,顶多再增长点见识,关于科举做官的学问却是一概不讲的。 没有胡萝卜吊着,寻常百姓自然不肯长长去爬那登天梯,虽然几乎每个秀水村的村民都去听过,但数年如一日的坚持下来的,除非那想要走科举路子,甚至想要入书院的学童,便只有襄荷一个了。只要没有出去游医,襄荷每逢旬日便去听课,因此还被村人逗弄,得了个女学生的外号。 襄荷不喜这外号,但也知道村人并无恶意,因此也只将村人议论都当做耳旁风,仍旧雷打不动地旬日便去爬登天梯听课。 鹤望书院天下闻名,刘寄奴也知道书院旬日授课的传统和那道长长的登天梯,听襄荷每次都去听课,心中自然有计较。 不过,虽然他佩服襄荷小小年纪聪慧好学,但……种出这么大一个南瓜又有什么用? “自然是有妙用。”襄荷嘻嘻笑着回答,刘寄奴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将疑问说了出来。 “你看,”襄荷挪开身子,让刘寄奴去看大南瓜朝南的那面。南面的黑布并未揭开,刘寄奴一眼望去便看到四个黄澄澄的大字——“寿比南山”。 刘寄奴不由睁大眼睛。 “嘿嘿,诀窍就在这里了。”襄荷有些小得意地说着,“城中周府这月要为府中老太太庆生,还是六十整寿。周府家风一向好,当家人便是鹤望书院儒院的周山长,周山长为人最重孝悌,说了这次要给老太太大办寿宴,家中子弟自然要挖空心思给老太太送份好礼。我偶然认识了周府一个小少爷,知道他正为寿礼心烦,就想起了这个法子。” 襄荷说着,指了指南瓜上的四个大字,“南瓜本就寓意吉祥,再天生“寿比南山”字样,加上天下独一无二的个儿头,绝对能讨老太太欢心!” 襄荷认识的那个周府小少爷如今不过六岁,比她还小一岁,本就不适合送些贵重之物,再说周家家大业大,老太太什么东西没见过,自然不会对寻常礼物动心。而这个“寿比南山”的大南瓜则颇有巧思,既彰显孝心,又不铺张浪费,又符合小少爷的年纪,最合周家门风,因此襄荷便笃定这份礼物能讨了周老太太欢心。 至于培育出这个大南瓜的方法,她倒的确没有对刘寄奴扯谎,的确是从农书上看来,而不是凭着前世的经验搞出来的。 说来真让人沮丧,襄荷满以为可以凭着穿越混个风生水起,谁知道,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现实却总是一次又一次打她的脸。 歂岳帝虽然将几乎所有致富路都给襄荷堵死了,但也只是堵死了寻常穿越文常见的那几条致富路,而不常见的,譬如草木嫁接之术,或许是术业有专攻,歂岳帝居然没碰这个。 按理说襄荷应该为此欢呼雀跃,并马上大干一场,随便嫁接个果树就赚得盆满钵满。毕竟她前世因为喜欢莳花弄草而对嫁接也并不陌生,各种嫁接方法都比较熟悉,只要给她工具,成功率不说百分之百,百分之七八十还是有的。 但是,当爬了几次登天梯,听过几堂课,又亲眼看着秀水村的村民们手法熟练地嫁接良种果树后,襄荷只觉的,贼老天真爱玩儿她。 嫁接之术古已有之,不论是在这个年代还是襄荷前世的那个年代。《汜胜之书》上“总聚十茎一处”的瓠子种植法便是最早的靠接法,襄荷弄出的大南瓜的确是依葫芦画瓢,只把瓠子换成了南瓜。还有各种传说中的连理枝,就是由于自然原因而巧合形成的嫁接,这种记载则更早。而《汜胜之书》之后,更有无数农书对嫁接现象做出了研究。 不说前世,只说这个世界,由于诸子百家的不同走向,百家之中的农家便不像前世那般逐渐式微,而是作为一个流派单独流传下来,千百年来,自神农到黄帝,再到春秋时的农家先贤许行,农家自成一派,各种典籍虽不如儒墨道法等大家,但也蔚为壮观。 第6节 而在这些典籍之中,关于嫁接的记载就数不胜数,到了如今,这个世界的嫁接技术已经远远超过前世同时代的唐宋,几乎与现代没什么差别。 这样的环境下,襄荷想要靠嫁接赚个盆满钵满,只能说—— 呵呵,做梦呢。 ☆、第10章 求婚者 靠嫁接挣大钱是甭想了,襄荷也只能想着法子挣点小钱。但是,小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培育出眼前这个“寿比南山”大南瓜就颇费了她一番功夫。 襄荷年初时认识周家小少爷,知道了老太太今年要过寿,因此便留了心。首先从播种开始,南瓜果期是五至七月,周家老太太寿辰却是五月初,但这时南瓜都还是小嫩瓜,远远达不到襄荷需要的状态。 因此她只得提前育种,天稍一转暖便播种,怕小苗受冻,还专门挖了深垄,上面用草席挡风遮雨避风寒。好容易小苗长大一些,便选出十株长势健壮的苗,种在院中阳光最好的地段。终于长到适合嫁接的时候,便需更加小心伺候,尤其是刚刚嫁接的那几日,真是一点风寒也受不得,草席夜用日揭,一日也不能忘。 待得终于熬过春寒,南瓜秧开始开花坐果,便选中一个品相好的,其他都通通除去,免得消耗养分,这时候还得守着,一见能结果的雌花便除去,十株南瓜的养分全供给一个果,这才种出这磨盘大的南瓜。而那黑布的作用,自然是为了“寿比南山”四字。事先在黑布上挖出字样,由于受光的不同,挖出部分的颜色便与被黑布遮住部分不同,这才会出现宛如天生的“寿比南山”四字。 这样一个大南瓜,来来去去费了襄荷几个月工夫,此次没有与兰郎中一起去行医也是为了它。 但折腾这么久,最后也不过赚上五两银子,虽然对兰家来说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但相比小说里主角动不动数十上百甚至上千两的进项,襄荷觉得自己真是相当之苦逼。 后天便是周老太太寿辰,也该是时候将南瓜送去周府了,因此听兰郎中说要去襄城,襄荷便说要一起去,于是进城两人行便成了三人行。 秀水村距襄城有十里地左右,这时候的里仍旧秉承汉制,一里约等于415.8米,十里便是4158米,步行的话需要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左右。兰家无车马,平日进城也是靠双脚走去的,但今日因要送大南瓜进城,自然不能再走着去。 兰郎中便拎着几包清心降火的成药去了猎户赵大虎家。赵家经常进城卖猎物,有辆驴子拉的板车,赵大虎为人豪爽,自家没事时,村人若有借车的都从未推脱过。 不一会儿兰郎中便回来了,不仅牵来了驴车,还带来了一大一小两个人,正是赵大虎和他的小儿子赵小虎。 原来赵大虎听说要送大南瓜进城,怕兰家一家弱小没人搬得动南瓜,便特意来帮忙了,至于才九岁的赵小虎,那纯粹是来凑热闹的。 这么一说襄荷才想起来,那大南瓜还真不是她和兰郎中能搬得动的,哪怕再加上个刘寄奴,估计也不行。因此便感激地冲赵大虎笑,又嘴甜地将感谢话说了一箩筐,把赵大虎这个生了一堆小子,却没一个嘴甜闺女的糙汉子给说的心里舒舒服服,熨帖极了。当下便自告奋勇,说帮人帮到底,要送他们去襄城。兰郎中忙推辞了,说正是田里活儿多的时候,不好麻烦他,赵大虎想想地里确实有活儿,这才不再坚持。 大南瓜足有五六百斤重,几人中也就赵大虎力气大,因此很是费了一番功夫,才终于将南瓜送上了板车。襄荷在板车上垫上不用的旧被褥,南瓜周围也塞满了柔软的隔离物,就怕不小心磕到碰到,坏了南瓜的品相。 赵大虎见她这么小心翼翼,不由好奇道:“荷丫头,你这南瓜是要卖到哪儿呀?这金贵的样子,看着不像买来吃的,反倒像是那菩萨,请来供在屋里日日看的!” 襄荷笑道:“赵大叔聪明,可不就是买去看的?”虽然赵大虎最小的儿子赵小虎都比襄荷还大,但那是因为兰郎中成亲晚,实际上赵大虎比兰郎中还小一岁,因此襄荷唤赵大虎为叔。 赵大虎啧啧两声,连道浪费。 襄荷抿嘴一笑,心想得亏是买去看的,要是周家真将这大南瓜当吃的买去,别说五两,她连半钱银子也拿不到。 这时节不缺菜蔬,再者大户人家大都有自己的农庄,除非遇上大的宴席,寻常都不必从外面买。因此平常农家种菜都是自家吃,几乎没有拿出去卖的,只因卖也卖不出去,或是卖不上价。 不仅是菜蔬,其他诸般事物,都是能自给自足便不从外面购买,这是小农经济的典型特点,即便歂岳帝曾经大力提倡发展商业,也未能改变这一点。 闲话少叙,装好了南瓜,看日头已高,约莫有早上九点钟的样子,一行人便要动身进城。赵大虎正要告辞离去,他儿子赵小虎却不干了,非闹着要一起进城。 赵大虎真如名字一般,脸色一沉,虎着脸扬起巴掌就要揍赵小虎屁股。赵小虎忙双手护住屁股,弹簧似的蹦到兰郎中身后,只露出一个脑袋冲他爹道:“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不讲理!你敢打我我就告诉娘!” 赵大虎只觉的手心更痒了,大踏步上前就要将那小子揪出来。兰郎中和襄荷忙隔开父子俩,帮赵小虎说了一通好话,才让赵大虎同意赵小虎也跟着进城。 赵大虎告辞了,这边才终于得以成行,只是原本的两人行变成三人行又变成四人行,再加上一个几百斤的大南瓜,可不是一个薄皮板车能拉得动的。 兰郎中要赶车,三个小的只能走着,不过车上勉强还可以坐上一个人,两个小男生都颇有风度,一致表示自己不坐,让襄荷坐。 襄荷这个伪萝莉哪里好意思坐,再说她走惯了路,连登天梯都常爬,身体倍儿棒,这点路自然不在话下,于是也不坐车,而是跟两小一起走。 走着走着,赵小虎就悄悄拉着襄荷落在了后面。 ——干啥? 襄荷疑惑地瞅赵小虎。 赵小虎缩头缩脑地看看前面的刘寄奴,用一种地下党跟同志接头的语气,小小声说:“小荷,那小子——”,指了指刘寄奴,“就是兰伯伯给你找的童养夫?” 说完不等襄荷回答,又是愤愤又是不以为然地说了一句:“也不怎么样嘛,瘦的跟猴子似的。”然后自豪地拍了拍自己长满小肥肉的小胸膛,“我爹说了,男人就得长得壮才能挣钱养家,那瘦猴子弓都拉不开,怎么养你呀!” 襄荷:“……” 她很想吐槽说“你那不是壮是虚胖”,又想说“姐不用人养姐自己养自己”,但想了半天却一句话没说出来,唯有囧着脸无言以对。 赵小虎还在嘀嘀咕咕,只是似乎忘记前面还有只“瘦猴子”,嗓门不自觉就变大了,“小荷你不要嫁给他好不好?我跟爹说了,等我长大了就娶你!我这么壮,一定能把你也养的壮壮的!” 襄荷大惊:“——你、你说什么?” 赵小虎再次提高嗓门,认认真真把刚才的话复述一遍,难得的是居然一字不漏。 襄荷真心纳闷儿了:“你为啥想娶我啊?”这小子因为太熊经常祸害她的花儿,平时可没少被她揍,因此经常见了她就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一点都看不出想要娶她的意思。关键是——他们才几岁啊! “因为你最好看啊!”赵小虎斩钉截铁地道,片刻后又小声嘀嘀咕咕,“其实我觉得田菁也挺好看的,又不像你那么凶……可大家都说你最好看。我是咱们村最强壮的男人,当然要娶最好看的女人!” 襄荷想了想,啥也没说,一巴掌呼到赵小虎脑袋上。 ——熊孩子还是打得少。 前方,刘寄奴抖抖耳朵,听到最后,一直仿佛带了面具的脸上忽然露出忍俊不禁的笑来。 不同于客套的假笑,而是真真切切的,发自内心的笑。 ☆、第11章 三少爷 襄城乃河南府府城,车马往来,人员辐辏,虽比不上东西二京,却也是一个富贵繁华的所在,襄荷一行人排队进城门就排了好一会儿。 进了城,几人商量起去处,因南瓜拉着很是沉重,因此便定了先去周府,把南瓜送去,再去县衙给刘寄奴落户。 周府在城西的御马街上,那一片儿住的非富即贵,寻常百姓等闲不去那边。兰郎中也是第一次去,领着三个小孩赶着驴车,看着整齐宽阔行人寥寥的街道,鞭子甩地都不似先前响亮。 路过御马街街口的拴马石,再往前走上两百米就是周府,大块的青石板铺地,百年的红木做门,立在那里便有着凛凛威势。兰郎中瞅了眼大门,鞭子一甩,将驴车赶到拐角的小门那里。 襄荷上前叩门,手里攥着个小荷包,荷包里装着几枚铜板。 才敲了两下,便有个十来岁的总角小厮开门,襄荷将荷包塞到小厮手里,甜笑道:“劳烦小哥帮叫一下三少爷院里的抱香姐姐,我们是秀水村的,受姐姐家人所托,给姐姐送几样东西。” 那小厮捏了捏荷包,爽快地应了声,把门一关便飞快跑去叫人了。 等了约莫一刻钟,小门再度打开,走出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儿来。淡绿春衫,鸦雏云髻,白净的鹅蛋脸粉光若腻,行动处袅袅婷婷,好似初春梢头一枝鹅黄嫩柳,称不上绝色,却别有一番风致楚楚。 “秋菊姐!”襄荷招着手小声叫道。 抱香眼睛一亮,小跑上前牵住襄荷的手,向众人一一打过招呼:“兰大叔,小荷,小虎!”目光扫过刘寄奴时迟疑了一下,“这位是——” “这是我义兄!刘寄奴。”襄荷忙答道。 “噢——原、原来如此。”抱香看看刘寄奴,又看了眼兰郎中,心想兰郎中许是想收养个继子,百年后继承香火,也好让襄荷有个依靠。只是听襄荷的介绍,却只是义子而非继子,且并未改姓? 她有些迷惑,但也只此时不是解惑的时候,因此也只笑着跟刘寄奴打过招呼,又问过家中近况后,便跟襄荷说起正事。 抱香本是秀水村人,十岁上入了周府做丫鬟,如今就在周府三少爷,也就是襄荷认识的那个小少爷院子里当差,领的是二等丫鬟的份例。她本名秋菊,入了周府后,上头主子嫌这名儿土,因此改了个名叫抱香,只是襄荷叫惯了秋菊姐,因此两人相处时也未改过口。 襄荷能认识周府三少爷也是因为抱香,当时正是鹤望书院免费授课日,襄荷又去爬登天梯,爬到半道,却见一个穿着富贵的小公子喊累不想爬,哭着要身边的丫鬟抱。 上登天梯不许凭借外力,若有发现处理非常严格。有些富贵人家子弟想要去书院求学,却又吃不得苦,便想走捷径,大些的便坐那两人抬的竹轿,小些的,便像这小少爷这般,直接让下人抱。只是若被书院发现了,到时受罚的可不止主子一人,下人也是要受罚的。且大多时候下人为自己前途性命着想,哪能眼看主子受罚,多是拼命揽责任,尽量将罚都落在自己身上。 那小公子身边的丫鬟看上去也不过十来岁,且弱质纤纤,别说上了峰被发现要受罚,就是抱着这么一个最少七八十斤的小孩爬山,也足够遭罪的。 襄荷平日见惯了这种事,知道自己管不起也管不了,因此只能视而不见。只是这次不经意一瞅,却觉得那丫鬟很是眼熟,试探着轻轻叫了句“秋菊姐”,见那丫鬟双目蓦地亮起来,才知道自己没认错人。 襄荷是知道秋菊去了周府做丫鬟的,对她的处境也算是熟悉,只因秋菊的娘常常在人前炫耀,说自个儿闺女在大户人家当差,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不说,还能贴补家里,觉得自己给闺女找了个好出路。 襄荷小时生的可爱,秋菊当时还是小姑娘,经常抱着她不撒手,捏手捏脸地弄得襄荷很无奈。三岁那年,襄荷第一次跟兰郎中出去行医,回来后却许久不见那个捏脸狂魔小姐姐,初时还很是庆幸了一阵,后来才知道,居然是给人家当丫鬟去了。虽然秋菊娘总说闺女过地多好多好,她心里却总像梗了一根刺。 因就在襄城当差,秋菊每年总能回家几次,除了第一年,之后每次回来总带回许多东西,穿戴模样也跟村里丫头判若云泥,看在村人眼中,跟大家小姐也不差什么。 秋菊回村时,襄荷遇到过两次,一次只远远看着,看她言笑晏晏长袖善舞,看她满身锦绣妆容精致,像是画上的人物,心里却想起小时候那个爱笑爱闹的小姐姐,莫名觉得陌生,因此也没上前凑。 另一次却是秋菊眼尖地瞅见了她,襄荷便不好躲,低头挪步上前,却被秋菊一把抱住,又是揉脸又是搓手地一番□□后,才感叹着当年的小不点已经这么大了,又问襄荷是不是不认得秋菊姐姐了。接着,秋菊又低声喃喃了一句,周围人太吵,别人都没听到,襄荷就在她怀里,因而听得清清楚楚:“许久不回来,村里孩子都没几个认得我的了……” 那话说的既轻又重,轻的是声音,重的却是其中饱含的怅然。 襄荷一听,鼻子一酸,不由反手抱住了她。 那次之后,她便再也没见过秋菊,只因她经常随兰郎中出去行医,秋菊一年也回不来几次,每次回来也是来去匆匆,两人很难碰到一起。 没想到,再次见面会是在这登天梯上。 因不久前才听秋菊娘炫耀,知道秋菊入了周府三少爷的院子,升了二等丫鬟,襄荷便马上猜出那满地撒泼求抱抱的小公子是何许人也。 这位周三少爷便是鹤望书院儒院院长周冷槐的幼子,只是却不是嫡子,而是妾室所出的庶子。周冷槐并不常出现在经义坪——事实上除了农院院长卜若地,其他诸院院长都少有亲在在经义坪授课的——因此襄荷只偶然见过周冷槐一次,还是隔着无数簇拥的学子远远望见。襄荷有点分不出人貌美丑,因此也说不出他长得是好是坏,但看那白衣高冠、清癯端肃的身形,以及周围人等尊崇的表情,想来也是一表人才,即便是大叔也是个帅大叔。 当时周冷槐出现是为处理一起儒院学子与乡民之间的纠纷,襄荷冷眼旁观,觉得周冷槐处理地不偏不倚,甚是公正,因此对他印象甚好。 也因此,在刚刚知道那样谪仙一样的人居然也会纳妾时,襄荷还很是吃惊了一番。不过不久回过神来,就马上意识到自己又搞笑了。 古时纳妾蓄婢再正常不过,前世时那些留下最多旖旎诗篇的文人骚客,多少词句都是出自枕边温柔之时,连苏轼这样出名的深情人,也是一边写出“十年生死两茫茫”悼念亡妻,一边却无数美妾环侧。 襄荷小时候为这首《江城子》感动过,只觉得苏大大在一众吟风咏月寻乐狎妓的文人中真是一朵绝世白莲,直到她读了苏大大更多诗文,读到“予家有数妾”,又读到“唯有朝云能识我”,恍如一道闷雷劈下,只觉得苏大大欺骗了她幼小纯洁的心灵,遂怒转苏黑。 再到后来,懂得多了,心智也成熟了,终于能跳出自己情绪,不论风月只看诗文,才能不带偏见,从整体去评判古时人物。 只是理解是理解,襄荷骨子里还是现代人,面对众人口中高风亮节人清如槐的周山长,她的印象终究不再像初始时那么完美无缺。当然,若不谈风月,只谈为人的话,她还是很欣赏的。 因此,当见到传说中周山长的妾生子是个吃不得苦,还为难下人的小纨绔,且为难的下人还是自己亲近之人时,襄荷便立时起了坏点子。 先前小公子只顾嚎啕大哭,没听到她那一声叫喊,因此她也只当不认识两人,装出一副天真无辜地模样,将爬登天梯的规矩说了,见那小公子还一脸懵懂不开窍的模样,又状似不经意的说起以前,说自己以前因为不懂规矩要爹爹抱,被爹爹很是教育了一番,说大丈夫为人处世须得有法有度,这其中,自强自立不可倚靠他人,便是最最重要的一点,不然便是枉为丈夫,也枉为人了。她虽是女子,却也需严以律己。 话说的这么明白,那小公子不是智障自然懂得,当时便羞愤异常,红着一张白嫩小脸,也不说话,抹了眼泪,迈起小短腿就雄赳赳气昂昂地继续往上爬。 襄荷笑嘻嘻在后面跟着,一看他又有泄气的苗头便拿话刺他一刺,最后小公子虽然吭吭哧哧累得满头大汗,但最终居然真的一步没让人抱地爬上了经义坪,倒让襄荷有点刮目相看,觉得他还不是那么无药可救。 等到后来熟悉一些,周三少爷指控襄荷故意装作不识秋菊,装模作样地作弄他,真真是可恶至极。襄荷睁大眼继续扮无辜:“秋菊姐姐离村时我才三岁,你还记得你三岁时见过的人么?!” 周三少爷只能气闷瞪眼。 ☆、第12章 我没钱 登天梯之事后,襄荷又跟抱香慢慢有了联系,加上年后都没有出门,碰上抱香回村时也不会再错过。因此她知道了周老太太五月要过生日,而周三少爷作为一个不算受宠的庶子,正为礼物烦心,她才想出种大南瓜的点子。 抱香也是知道这件事的,老太太生辰后天就到,见襄荷此时来周府,自然知道她所为何事,因此也不多话,直奔正题,问起那备做寿礼的大南瓜来。 襄荷笑着走到板车边,掀起南瓜上罩着的黑布。 抱香惊喜地“啊”了一声,上前看着那品相奇特的南瓜,眼中目光闪动。 虽然襄荷对自己的南瓜很有信心,但抱香却并非如此。她生怕襄荷种不出那样的南瓜,或者即便种出来了却不合三少爷心意,最后不仅钱没挣到,反而得罪了三少爷,因此以防万一,她小心劝着,让三少爷多准备了一份中规中矩的礼物。 第7节 但亲眼看到那南瓜时,不说十分,她起码有七八分把握,三少爷乃至老太太会喜欢满意这份寿礼。 “我去叫三少爷来!”说着便提起裙裾,一溜小跑地跑向周府内院。 襄荷一行人只得继续等着,又等了一刻钟,小门再次被打开,出来的是个六七岁的男童,身着大红衣裳,脸蛋粉白微肥,活脱脱一个年画娃娃,正是周三少爷周清枫。 “小丫头,你把南瓜种出来啦?”时隔许久,周清枫倒没忘记人,一眼就认出立在门口的襄荷。 襄荷也不与他多说,直接笑眯眯引他到板车旁看南瓜。黑色罩布揭开,圆滚滚磨盘大小的南瓜整个露出来。南瓜形状十分规整,整体扁圆,表面整整齐齐布着十八道纵沟,每条纵沟都将南瓜一一等分。瓜身整体颜色偏淡黄,但有半面的中间位置上有亮黄色凸起,相比其他部位十分耀眼,亮黄凸起组成的,恰好就是“寿比南山”四字。 毫不意外地,周清枫的反应与抱香如出一辙,且更加惊喜,他直接扑了上去,摸着那四个黄澄澄的大字,激动不已地说:“真是我的笔迹,好厉害!” 襄荷当初只说能让南瓜长出字来,又说连笔迹都可以控制,即便周清枫想让南瓜上长出自己的笔迹都没问题,却没说怎么让它长出来。周清枫毕竟还是小孩,好奇心盛又容易忽悠,听襄荷一说,立时便挥毫写下“寿比南山”四个大字,说只要襄荷能让南瓜上长出这四个字,就花五两银子买下她的南瓜。 周清枫年方六岁,平日吃穿住行都不用什么花费,周家又一向门风清廉,不事奢侈,因此虽然是少爷,月例银子却也才二两,五两银子就是两个半月的零花钱,算得上是大出血了。 看了周清枫的反应,襄荷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表面上信心满满,但她也不是一丝担心也没有的,毕竟做交易的是个才六岁的小孩,而小孩子一旦任性不讲理起来,那简直是比泼皮无赖更难缠。 还好周清枫显然十分满意,当即便要守门的小厮将南瓜拉到自己院子,还特意嘱咐用黑布盖好,千万别让旁人看到,他要给老太太一个惊喜。 只是,当襄荷睁大眼睛伸出小手朝他要钱的时候,周清枫傻了。 “我、我没……钱……”周清枫粉白的脸红如虾子,水汪汪的大眼睛泫然欲泣。 “你想赖账?!”赵小虎在一旁早看清来龙去脉,一看这架势,瞬间觉得到了展现自己男人气概的时候,“蹬蹬”两步跨到周清枫身前,恶狠狠地瞪着他,大有“敢赖账就揍你个屁股开花”的气势。 “当然不是!”周清枫立刻急了,双眼一红,梗着脖子辩解,“我只是现在没钱,绝不会赖账的!”又瞅了襄荷一眼,满脸委屈地说道:“谁知道你居然真种得出来啊,我以为你吹牛皮呢……所以、所以上个月不小心把月钱都花光了……” 襄荷将气势汹汹的赵小虎拉开,吸口气,努力将自己语气放的温柔一些,但还是压不住内里的杀气腾腾:“全花光了?一点没剩?” 周清枫弱弱地伸出两根手指:“还有二两……这个月刚发的……” 襄荷双眼幽幽,一句话没说,只是目光却不自觉地移到了他身上。 周清枫这次醒悟地倒快,赶紧一手捂住腰间的玉佩,一手捂住胸前的长命锁,斩钉截铁道:“君子重然诺,钱我是一定会还的,绝不赖皮!”斩钉截铁完又扮起可怜:“我先给你二两好不好?剩下的等下月月钱发下来再给你好不好?我自己一点都不留,连蝈蝈笼子都买不起了,全给你了……”说到最后已经一副小可怜样儿,几乎就差抱着襄荷大腿满地打滚了。 襄荷深呼一口气,再次伸出手:“拿来!” “什、什么?”周清枫还傻愣愣地,不过很快反应过来,大眼睛一亮,“你同意了?!” “周少爷,我相信您的人品,希望您也不要让我失望。”襄荷道。 “绝不会让你失望的,食言是小狗!”周童鞋忙举手保证,说着摸出腰间荷包,哗啦啦将里面的一角银子和数枚铜板都倒了出来,银子整整好好二两,铜板则不过十几枚。 襄荷只取了银子,将铜板又放回荷包,塞回周清枫手中。周清枫看着剩下的铜板,不禁大为感动,觉得襄荷真是个大大的好人,居然还给他剩下些钱。 约定好还钱的时间与方式,襄荷没再跟周清枫废话,坐上驴车,跟兰郎中一行赶去县衙。 这边,周清枫与抱香一起回到自己的院子,面上还留着些情绪,粉脸酡红,眼里还水汪汪的,看上去像是刚哭过又像是刚笑过。 周清枫的院子叫清风苑,从小门过去要路过一段抄手游廊,走到游廊拐角处时,周清枫正扭着头,叽叽喳喳满脸兴奋地与抱香讨论那南瓜,冷不防撞上一个泛着冷香的怀抱。 一转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尘不染的粉底皂靴,目光往上,掠过石青色镶边直缀,正对上一双斜飞上挑的狭长凤眼。 “大、大哥!”周清枫受惊的鹌鹑般急忙退后一步,口中结结巴巴地叫道。 “嗯。”那人淡淡应了一声,视线扫过周清枫犹自泛红的双颊,却没说什么,长袖一甩,三两步便消失在游廊那头。 拐角处,周清枫大大松了一口气。 ☆、第13章 刮油水 离了周府,一行人直奔县衙。 襄城府县同城,一城内既有襄县县衙,又有河南府府衙,县衙在城南,府衙在城东。襄荷一行人便是要去位于城南的县衙。 谢宋之前,户籍制度十分严格,禁止逃亡和任意迁移,为此汉时定舍匿之法,就是为打击逃亡犯及其藏匿者。只是这固然打击了逃犯,却也更将百姓束缚在家乡,导致流动人口十分稀少。 谢宋歂岳帝时,大力改革户籍制度,将户口迁移限制放松,只要手续俱全,即可迁往它地。当然,迁移人要取得迁入地的迁入资格,而资格的获取无非几种,与现代也所差无几。 刘寄奴身无恒产,年纪又小,要在秀水村落户只能算作投靠兰家,也就相当于现代的找个监护人,临行前襄荷便是跟兰郎中嘀咕这个。 亏了田菁和赵小虎,襄荷总算明白村人们八卦起来有多恐怖,如果不做些什么,恐怕整个秀水村都会一直把刘寄奴当做她的“童养夫”。为了给刘寄奴摘掉“童养夫”的帽子,襄荷便跟兰郎中嘀咕,磨着他收刘寄奴为义子。 义子不同于继子,可改姓也可不改姓,但只要刘寄奴成了兰郎中的义子,他与襄荷自然便成了兄妹。这个时代风气还算开放,但再怎么开放,伦理纲常还是要守,兄妹——即便是义兄妹,也断然没有结为夫妻的道理。 既然村民们脑洞乱开,那襄荷只好来个釜底抽薪。 只是既然是无继承权的义子,刘寄奴的户口便不能入兰家,而是单立一户。只是因为他年纪小,需要暂时挂靠在兰家,将来等他长大成人,便可独|立出去,兰郎中在此期间便是他的“监护人”。 秀水村属于襄县,因此户籍册子也在襄县县衙,只是大周律令,户籍手实计账的编制时间为岁终,即冬日农闲之时。届时以乡、里为单位,每户人家出具一张纸,上面书有该户人口的年龄、性别、身份,及相貌特征等信息,这张纸叫做“手实”,也就相当于古代的户口本。 此时并非岁终,手实皆已入库封存,县衙管档案的小吏一听兰郎中是要给人落户,脸上笑意满满,话里话外却混不是个意思,只见他一拍大腿,冲着兰郎中叫道:“哎哟,这可真是不凑巧。前日我看日头好,就将手实册子搬到院子里晒,谁知平地刮起一阵狂风,您是不知道哟,那是秀水村裹着连营村,连营村压着柳树村——全乱喽!” 赵小虎站在兰郎中一边,听到小吏这话,瞪大眼傻呼呼地道:“那可麻烦了呀。” “可不是!”小吏眉毛一扬又一蹙,“一个县的册子全乱了呀,偏咱这县衙人手不足,只我一人管着这档子事儿,为了理清这些册子,可把我这把老骨头给累坏喽!可只我一人又哪里忙得过来,这不,到今日都还未归拢整齐呢!所以说呀,您几位来的可真不是时候,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日来,这可叫我怎么在那千千万万份儿里找出您的手实呀。” “啊?那今天不能落户了?”赵小虎这才听出小吏话中意思,不由急急地喊道。 “咳,倒也不是不能,”小吏轻咳一声,眼珠一转,“我一人力薄,但衙里另有几位同僚,若得他们几位襄助,今日或许能将所有卷册都归拢清楚,倒时想要找什么还不是轻而易举?如此或可赶在日头落下之前,把这事儿给办了。” 话说到这里,哪还有不明白的,兰郎中早有准备,因此脸上笑容半点不变,手却麻溜地往后一伸,直伸到襄荷面前。襄荷暗暗地里翻了翻白眼,心疼地摸了摸袖子里的仅存的铜板,想了又想,还是只数了二十个出来,塞到兰郎中手里。 那边赵小虎脑子还一根筋地拧着,瞪大眼道:“这个简单!我们这有四个人呢,都留下来帮大人一起收拾,保准一会儿就弄好。” 小吏胡子一吹,绿豆眼一瞪,拉起官腔咬文嚼字道:“小子无状,县衙卷册岂是你等草民可随意触碰的?若是出了什么事儿,谁又担得起责任来!” 赵小虎被唬地一愣,正待要再说些什么,便被兰郎中拉到了身后。兰郎中直接将那二十个大钱塞到小吏手中,陪着笑道:“大人辛苦,咱也不想劳烦大人,只是这大老远的来一趟也不容易,还请劳烦请您那几位同僚帮忙,看今日能不能帮忙把孩子的户给落了,让咱心里也踏实。” 小吏一看只有二十个钱,脸上便带了些不满,又很是推脱了一番,无奈襄荷这次铁了心,捂紧袖口再不肯掏出一文钱。 那小吏看一行人身上穿着,知道估计再也刮不出油水,只得悻悻作罢,口上说是请同僚一起整理,让襄荷他们先在县衙门外等着,待整理好自然有人来唤他们,话毕便衣袖一甩,钻进县衙不见了踪影。 这一等足足等了两个多时辰,日头早过了中天,兰家一行人只得去附近买了简易的饭食,匆匆填饱肚子,回来又继续站在县衙大门外等。 等到小吏再度出来,县衙已经快要关门。 接下来的事简单,只需将刘寄奴的信息登入兰家的手实,不需一刻钟便能办好,许是因为收了钱,小吏并未再难为,只匆匆打量了刘寄奴一眼,便算核查过了。按说手实应为本人亲手所书,但寻常百姓识字的不多,因此多是户籍官或里正代为填写,那小吏全没想过眼前这群乡下人会识字,因此也没询问,直接挟了笔,一边问一边填写。 襄荷便听着小吏与刘寄奴一问一答,当小吏问到年龄时,襄荷只听刘寄奴没半分迟疑地道:“十二。” 襄荷差点没摔个趔趄。刘寄奴只比她高一些,因此襄荷便一直以为他顶多八|九岁,哪里想到他居然已经十二岁了。 待到西边晚霞漫天时,一应手续终于办全,兰郎中赶着车,三个小的都挤在板车上,趁着城门落锁前出了城。 驴车驶出城门老远,赵小虎才终于醒过神来,大骂那小吏贪官,“卑鄙小人!扯什么册子乱了,原来是想要钱!” 襄荷:“……” 这反射弧未免也太长了些。 前头兰郎中呵呵笑道:“这算啥啊,襄城有周家,有鹤望书院镇着,从府衙到县衙,甭管跟哪地儿比,可都算得上顶顶清廉了。“ 赵小虎瞪大眼睛:“这还叫清廉?” “那是自然,”兰郎中叹了一口气,“他既还愿拐着玩儿地寻个由头来要好处,便说明他上头的老爷还算个好官,不然哪还用扯什么风吹乱册子这等借口,直接开口索要,咱们又能如何?如今这般,不过是因为上面老爷眼没全闭上,怕被捅上去落了口实而已,如今拐了个弯,即便捅上去他也好有托词。唉,你们这些小娃娃,长大了便知这世道有多不公,咱们襄城因有着鹤望书院和周家,不论县衙还是府衙的老爷们都不敢太放肆。别的地儿——更乱!” 襄荷与赵小虎均没了声息。 “这世道……原来这般也可称作清廉么?”刘寄奴突然低声说了句。 兰郎中捋了把胡子,将鞭子甩地脆响,半晌后才闷闷地道:“唉……你可知道,息州动乱已被压下了么?” 刘寄奴蓦地抬起头。 “平叛的长官便是原来息州太守,如今因平叛有功,砍了五万叛军头颅,已是连升三级,入京当京官儿去了!” ☆、第14章 梅花糕 一路无话,待到暮色西沉时,驴车才晃晃悠悠回到秀水村。 正是晚饭时候,家家户户升起炊烟,因要将驴车还给赵家,兰郎中便也没让三个孩子下来,直接将驴车赶到村口,过了村口第三家就是赵大虎家。 黄昏是秀水村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劳累了一天,也没别的娱乐,村民们便喜欢趁着晚饭时候聚在一起,说说家长里短,谈谈农活收成。驴车行到村口的时候,便有许多村民正端着碗,揣着窝窝,或蹲或坐,三三两两地聚在村口,也有从田里晚归的村民陆续经过这里,巴掌大的地儿热闹地仿佛一个小型集市。 驴车刚一出现便被眼尖的村民瞅见,见到驾车的是兰郎中,便都端着碗凑上前打招呼。兰郎中昨日没经过村口,直接回了村子几十米外的兰家,因此昨日回来时没几人看到,上午见过村长后又早早进了城,更是没见过几个人。因此虽然几乎整个秀水村的人都知道兰郎中回来了,但还是有许多人没见过他的面,更没见过刘寄奴的面。 此刻兰郎中回来,驴车上坐着的三个小孩,除了兰家姑娘和赵家小子,还有一个眼生的,村民们立时便猜出是谁,有些促狭的目光便在襄荷和刘寄奴之间来来去去,偏还挤眉弄眼的,生怕人看不明白他的意思。 襄荷伸出手指,朝着兰郎中的后背戳啊戳。 收到闺女旨意,兰郎中立刻挺直腰杆清清嗓子,跟在场的挨个寒暄了一遍后,便正式介绍起刘寄奴来。先将拜把兄弟故人之子的说辞说了一遍,然后着重语气道:“……我跟刘大哥是喝了结义酒的兄弟,刘大哥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以后大家伙儿的就把寄奴当成我兰麻子的亲儿子,我闺女的亲哥哥看!” 啰嗦一堆,最后一句才是重点。果然,兰郎中这话一出,村民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那几个促狭的也收敛了些。 马上又有人问起他们进城是干嘛去了。秀水村村小人少,村民关系也融洽,哪家小夫妻夜里打架,第二天整个村子都能知晓。只是这样固然亲近,却也没一点*可言,兰家因在村子外围倒还好一些。但襄荷也知道,他们拉着南瓜去城里卖的事儿,估计已经不是秘密了,毕竟她也没特意让赵大虎保密。 听到人问,襄荷立马笑眯眯地说是卖南瓜去了,只是在说起价格时,一下子给砍了十倍,五两银子被砍成了五百文。一旁赵小虎瞪大眼睛,刚要说话,只见襄荷冷飕飕一个眼刀子过来,他立马就蔫成了经霜的白菜。 但即便是五百文,也让围观的一众村民啧啧不已。村民们都是靠山靠地吃饭,钱也都是用收成用猎物来换,许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银子,而一个南瓜就卖了五百文,这在他们看来已经是笔大买卖。只是种南瓜这事儿襄荷并未藏着掖着,许多村民都知道她搞出了个长着字儿的大南瓜,也知道她是专程为城里贵人寿礼准备的,不是没人想学着她的法子赚钱,只是即便种出来了,又卖到哪里去?这种东西也就只有有钱人才买,而秀水村谁也不认识有钱人。 因此村民们也就只能羡慕,却没起歪心思的。倒是襄荷暗暗上了心,如果能有固定的销货渠道,这种果实上弄字的买卖或许真可以做一做,只是能不能挣到钱还是有些悬。 驴车在村口停了好一会儿,才驶去赵大虎家,将驴车还了,又把赵小虎留在赵家,兰家三人才向着自家院子走去。 走到一半,襄荷拍拍脑袋,突然想起一个事儿来。离开周府时,抱香塞给她一小包东西,托她带给家人,如今那小包还在兰郎中手里拎着呢。 襄荷便让兰郎中和刘寄奴先回家,自个儿拿着东西去了抱香家。 抱香本姓宁,宁家在村东头,与兰家一样,也是几间茅草房,且宁家家中除了去周府当丫鬟的抱香,便只剩一个寡母和一个十四岁的儿子,与兰家父女倒是调了个个儿。 抱香的娘姓孙,孙氏嫁进宁家门不到五年,体弱多病的秀才丈夫便撒手西去,留下年轻的孙氏和一对年幼的双生儿女。这时并无守节的习俗,寡妇再嫁也是常事,孙氏姿色不错,人又年轻,当时便有许多人劝她趁着年轻再找一个,但孙氏却丝毫不为所动,硬是一个人扛了过来,到如今已经守了整整十年寡。 孙家柴门半掩着,襄荷走到门口便听到里面传来阵阵读书声,“……天命之谓性,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襄荷伸手敲门,不一会儿,一个身着皂边儒服,手中还拿着书卷的少年打开了门,他身形高瘦,面色有些苍白,眼窝周围泛着虚青,见门外站的襄荷,便忙招呼道:“是小荷啊,快进来坐。” “宁大哥,不用进去啦,我就送个东西。”襄荷忙推辞了,举起手中小包道:“我今日去了府城,见到了秋菊姐,秋菊姐让我带些东西给您和孙婶婶。” “咳,多谢小荷,”少年轻咳一声,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姐姐近来可好?我已经许久不见她了……” “霜儿,是谁来了,怎么不进来?”一个温温柔柔的嗓音传来,然后襄荷眼前便多了一道黑影,抬头一看,是个看起来四十来岁的妇人,正是抱香的娘,孙氏。 “娘,是兰叔家的小荷妹妹,姐姐托她带了些东西。”宁霜解释道。 “是小荷呀,怎么在外面站着,快进屋。”孙氏脸上带笑,一边拉着襄荷进门,一边吩咐宁霜道:“霜儿,你继续念书去,小荷我来招待就行,不是说明日便要考核了么?” “唉……”宁霜答应着,拿着书去了书房。只是襄荷分明看见他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沮丧,以及微微下垂的双肩。 第8节 襄荷抵不住孙氏的力气,只能被她拉着进屋。 自宁秀才去了之后,宁家的日子便一日不如一日,后来因为抱香入了周府,常常贴补家里,宁家境况才好转一些,但因为有宁霜这个读书人在,相比寻常村民,还是差上不少,连兰家都不如。襄荷进了屋,见屋内桌椅虽整齐干净,但却都已破旧不堪。 孙氏引了襄荷坐下,又给她倒了热茶,全没因为襄荷是个小孩而怠慢她,礼数上是一丝错也没出。 这样礼数周到,笑容亲切,看着实在是让人喜欢。 但襄荷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她不欲多待,将包裹放在桌上便想告辞,但孙氏却拦住了她,细细问起她跟抱香相见时的情形,问抱香是胖了还是瘦了,脸上带没带笑,跟的主子是不是真的和气……问得巨细无遗,仿佛一个挚爱女儿的慈母。 襄荷只得一一说了,说的自然都是好。然后她便见孙氏脸上仿佛泛起光来,连声道:“过得好就好啊,唉,当初多少人劝我不要把秋菊送去当丫头,可现在呢,那些人都悔着呢!有好几个都来托我,说想把自个儿女儿送去。可惜现今人家周府不收了,收也只收卖断终身的,像我们家秋菊这样只签十年,到期就放出来的,可真是赶上趟儿的,过了这村儿没这店!人周家门风好,周山长又是当世大儒,秋菊在他家做丫头那是享福呀,到时候放出来虽然年纪大了些,但人都说周家的丫头强过寻常小户人家的小姐,不愁找不着好婆家。再说到时候霜儿也二十岁了,不说举人进士,秀才定是能中的,有个秀才弟弟,又哪用愁婆家……” 孙氏越说越有兴致,因长久操劳而枯黄的脸上溢出耀眼的亮光,仿佛口中所说的一切都已成真。 襄荷一直低着头,终于寻到个空隙便忙打断道:“婶婶我先回去罢,家里晚饭还没做呢。” 孙氏一脸惋惜的模样,再三挽留她,见襄荷去意坚决才作罢,只是打开了桌上的小包,将里面东西都亮出来。许是时间仓促,小包里并未放许多东西,只一个小银锞子,一对儿丁香耳坠,还有一小包梅花样的糕点。孙氏收了银锞子和耳坠,抓了约莫一半的糕点,非要襄荷带走。 襄荷再三推辞,却还是推辞不过,只得接了,又跟孙氏道别了一番,才走出宁家门。 离开时,还听到院内传来宁霜不时夹杂着轻咳的读书声。 回到家,却见厨房里一阵兵荒马乱。刘寄奴大汗淋漓地烧火,兰郎中手忙脚乱地又是添水烧汤又是拎勺炒菜,馒头在两人脚下转悠个不停,看到她的身影便又立刻朝她跑来。 襄荷赶紧将糕点塞兰郎中手里,洗了手便去灶台边忙活。 兰郎中终于解放出来,大松一口气之余,看着手中的糕点纳闷地道:“哪来的糕点?” “孙婶婶给的。”襄荷低头答道。 兰郎中没多想,打开纸包捏了一半塞进嘴里,尝了尝觉着不错,便捏着另一半递到襄荷面前。 襄荷面前猛然多了半块糕点,抬头便见兰郎中正张口“啊啊”着,示意让她张口,她只得张开口,让那半块梅花糕落入肚腹。 梅花糕入口香糯微甜,还有丝淡淡的梅花香气,是她喜欢的味道。襄荷吃过秀水镇上卖的梅花糕,还颇为喜欢,但镇上卖的不论卖相还是口感,都不及刚刚吃的那一口。 兰郎中又挟了一块要喂她,襄荷却将头偏了过去,闷闷地道:“我不想吃。” ☆、第15章 遭横祸 周府老太太的寿辰隔日便到了。 这日天公作美,瓦蓝的天空没一丝乌云,日光晴和温暖,照在人身上懒洋洋的。周府大办寿宴,不独请了相交的权贵人家在府内庆祝,还在御马街上大摆流水席,从日光初露摆到暮色沉沉,不拘身份地位,满城百姓尽可来坐席。 周家的阵势如此之大,连秀水村的人们都知道今日城里有流水席,有那好凑热闹的或想饱顿口福的,便相约着进城。襄荷也要进城,倒不是为凑周府的热闹,而是要去置办些东西,兰郎中要去药铺购些药材,她要买些油盐米面,家里多了两个人,衣服鞋袜也要添置一些,因要买的东西多,兰郎中和刘寄奴也都跟着去。 乌泱泱一群人足有十好几个,动用了村里唯二的两辆车,一辆便是赵大虎家的驴车,另一辆是村中王老汉的马车。王老汉的马是青骢大马,毛色青白相间,以前倒也神骏过,只是如今年岁已老,早已不复往日神骏。王老汉用最好的食水喂养着它,除了偶尔拉拉车,从不舍得让它劳累。 驴车只挤得下五六个人,余下的七八个便只得去挤马车,原本还算宽敞的车厢登时没了下脚的地儿,里头的人挤得像端午的粽子。王老汉不住地在一旁叨叨,嫌人太多,恨不得用那骨瘦如柴的手拉下几个来,一边心疼地将老马的头颅摸了又摸,一边絮絮地道:“辛苦你了呀老伙计,下趟再不让你受这罪!” 老马抬抬蹄子,“咴”地叫了一声,鼻端喷出的鼻息全喷到王老汉脸上。 马车上的人便都笑骂起来,叫王老汉赶紧地赶车,他们这些人可是一起凑了半斗糜子给王老汉当车资的。 马车终于缓缓开动,后面赵大虎家的小驴车也跟着走,襄荷一家人便没去挤大马车,而是坐了驴车。 赵大虎留在家里没去凑热闹,因此赶车的依旧是兰郎中。车上除了襄荷刘寄奴,还有赵大虎的婆娘杨氏和赵小虎童鞋,以及田菁小姑娘及她娘田大婶。 从秀水村村口道路走上不到一刻钟便能拐上官道,这条官道是专程为鹤望书院而修,联通襄城和鹤望峰,笔直平坦,即便是小小的驴拉板车也不颠簸,且路又宽阔,足以让两辆车并排行走。驴子跑得慢,马跑得快,但王老汉心疼老马,鞭子几乎没怎么甩过,因此两辆车步调一致,在官道上并排行着,两辆车上的人还隔着车说笑打趣。 襄荷坐在板车边儿上,暖暖的阳光晒得她不想说话,就趴在车边儿上,一手抓车板一手托腮,眯眼瞧着路边的野花野草。 走到一半,快到拐弯处时,前方忽而传来整齐的“哒哒”马蹄声和车轮的“辘辘”声。 那声音由远及近,来得十分迅速,耳边刚听到声响没一阵儿,路口处就出现一队整齐的人马。 前头便有八匹高头大马开道。马是一色纯黑的骏马,人是劲装肃容的俊杰,人马俱是威风凛凛,声势赫赫,未到面前便有夺人声势。八匹高头大马之后,是一辆做工精致豪华的四轮马车,拉车的马便有四匹,毛色一色纯白,如云朵般一尘不染。 两相对比,秀水村这边一老马一癞驴,简直寒酸到了极点。村民们望着那队人马,兴奋地猜测着是哪路神仙路过。 那边也看到了并行的两辆破车,八匹黑色大马中为首的骑士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而是远远便厉喝道:“前方人等,速速让道!” 喝声还未落下,胯|下骏马就已奔出数十米,离秀水村一行人已不到百米。 王老汉车技娴熟,早在对方刚出现在路口时便有了准备,此时缰绳朝路边方向一拉,鞭子一甩,老马“蹬蹬”地挪到官道一边,马车也往路边一歪。 那边兰郎中也急忙拉了缰绳,谁知忙中出错,缰绳拉错了方向,驴子不仅没往路边走,反而更朝路中心靠近。路那头,数匹骏马齐奔,蹄下溅起尘土无数,丝毫未有停势。 “让道!”为首的骑士再度厉喝,手中马鞭却狠狠抽了下去! “驾!驾!”兰郎中拼力拉起缰绳,但驴子似乎被吓傻了,硬是愣在官道正中一动不动。 “咴儿~!” 马嘶、驴叫、慌乱的人声瞬间混杂在一起! 襄荷只觉得一股大力袭来,原本抓着车板的手瞬间松脱,整个身子抛物线般被甩了出去,随后便随着重力重重落地! “小荷!” “兰叔!” “郎中!” …… 似乎有无数人在喊,喊她的名字,喊爹的名字,那些人中有田菁,有小虎,有刘寄奴,还有村中的叔伯婶婶们。 爹怎么了? 襄荷挣扎着起来想要看看兰郎中得情况,但眼前却出现一片血红,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手心瞬间摸上一片温热黏腻。 一身黑色劲装的骑士浓眉紧锁,看着眼前翻到的驴车,以及那倒在地上的一大一小,沉声喝道:“速速离开,莫要阻挡贵人车驾!”伴随着话声,手中马鞭在空气中甩了一个响亮的空响。 慌乱的村民们霎时静了下来,隐忍而惊怒地看着那队人马。只是,惊怒归惊怒,却没有一个人敢出声。 田菁看到襄荷满脸血的样子就吓得哭了起来,被田大婶死死地捂住嘴,不泄出一丝声音;赵小虎双眼冒火,撸着袖子就要上前,腰上却被一双手紧紧箍住,随即嘴也被捂住,他抬头,就看到自己娘惊慌的几乎要落泪的样子。 刘寄奴跑到兰郎中身边,仿佛没有听到骑士的话般检查着兰郎中的伤势。 襄荷站了起来。 鲜血糊满了双眼,她用手揩拭,却又有新的血自额头流下,眼前再度鲜红一片,她虚弱地唤道:“爹?” 鲜血阻挡了视线,她瞅了瞅,却没瞅到兰郎中,摇摇晃晃地上前走几步,边走边寻找兰郎中的踪影,忽然什么东西忽然袭来,她肩膀一痛,身子“骨碌碌”朝前滚了几下。 正滚在马车前。 “乌云。”为首的骑士语气淡漠地叫了声身下的爱马,而那名为“乌云”的黑色骏马,正收回向外伸出的前蹄。 “襄荷!”刘寄奴叫道。 与此同时,绘着祥云文锦的厚重车帘里钻出一个鬓发斑白的老人来,看了看车前满脸鲜血的孩子,脸上无一丝表情,只是对那为首的骑士道:“李统领,得饶人处且饶人。”声音又尖又细,浑不似寻常老年男子。 李统领挑挑眉:“这话怎么说?属下奉命护送公子,自然要尽心竭力,这些刁民阻拦道路,误了公子行程,属下不加严惩,已是恕了他们罪责,如今不过令他们速速让路,何来不饶人之说?” 老年男子默声不语。 “咳……”车帘后传来一声轻咳。 “公子!”老人紧张地转身,却见车帘被掀开一角,一只皓白如玉的清瘦手腕伸出,手中拿着一个白釉兰叶纹瓷瓶并一只猫眼大的珍珠。 老人顿了顿,低首接过瓷瓶和珍珠,见那如玉手腕又消失在帘幕后,才下了车,走到那满脸血的娃娃面前。 看上去不过七八岁的样子,还是个女娃,趴在地上看不清容貌,旁边一个大一些的男娃娃守着她,全身紧绷如一根拉紧的弦。 他蹲下身,撩开女娃的额发看了看,心里有了主意,便问那男娃:“你是她亲人?” 刘寄奴握紧拳,点头。 “把这瓶里的药抹于伤处,配着清血化瘀的汤剂,每日两次,之间不可间断,此伤十日可好。”老人淡淡说着,又瞥了眼不远处的兰郎中,“那人也是一样。”说着将瓷瓶和珍珠放入刘寄奴手中。 “速速离开吧。”他又道。 刘寄奴低头看了看那药瓶,半晌终于攥紧,抱起襄荷,走到路边。其他村民们见状,纷纷上来拉开驴车,很快,中间道路被清地空无一物,干干净净。 “呵呵,”李统领古怪地笑了一声,马鞭一甩,“驾!”地一声,乌云马箭矢般自道路中间急射而出。 “驾!”其余人纷纷拍马紧随其后,队伍最后方的,是那辆裹了无数锦绣装饰的豪华马车。 直到车马的影子都再也瞧不见,秀水村众人的神经才终于松懈下来。 “哇!”田大婶的手甫一松开,田菁便大声哭了出来。 ☆、第16章 两分明 尘烟散去,宽阔的官道又回归平静,只有田菁的抽噎声不绝于耳。 “都愣着做什么!快扶郎中跟荷丫头上车,赶紧地进城看大夫!”王老汉狠狠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朝着呆愣的村民们吼道,一边吼一边费力地将翻倒的驴车扶正,又弓着腰爬上自己的马车。 村民们这才如梦初醒,七手八脚地将昏迷的襄荷与兰郎中扶上马车。 “娘们儿跟孩子都回去,年轻体壮地留下跟我进城!”王老汉又吼道。 村民们皆没有异议,经过这么一出,无论是凑热闹的还是蹭食的,都已没了兴趣。五六个年轻后生都站出来,要跟着一起进城里,余下的妇人和孩子站在路边。 刘寄奴默不作声地爬上马车。 王老汉瞪了一眼,“你——” 片刻却又摆手道:“罢了罢了,你跟去吧。” 赵小虎见状,猫着腰要溜上车,那边田菁哽咽着挣开田大婶的手,也要往马车上爬:“呜哇我要陪着小荷,小荷死了怎么办呜呜……” “瞎闹!赶紧回去!”王老汉一把抓住赵小虎,提溜着扔回杨氏怀里,又冲田菁吼道:“哭啥哭,郎中死不了,荷丫头也死不了,阎王爷不收枉死的好人!” “王爷爷我也受伤了,我也要去医馆!”赵小虎却没退缩,反而举高右手嗷嗷叫道,众人定睛一看,才见他右手手心擦破了一层皮。驴车翻倒时他和田菁都被自己娘护在怀里,因而没被甩出去,也没受什么大伤,但他当时手伸在外面,落地时在粗糙的地面一蹭,就蹭破了皮。杨氏一听,唬了一跳,忙心疼地检查起来,赵小虎便装腔作势地直呼痛。 王老汉皱皱眉,不悦地道:“上来!” 赵小虎忙手忙脚乱地爬上马车,甚至忘记装疼,就用蹭破了皮的右手扶着车辕猴子似的窜上了马车。杨氏一看儿子这模样,心也就放下了一大半,但还是塞了几个钱,让他到了医馆找大夫讨些药敷敷。 终于等五六个后生都分别爬上两辆车,王老汉马鞭狠狠一甩,羸弱的老马撒开四蹄,在官道上狂奔起来。 马车一进城就直奔荣生堂。 荣生堂便是兰郎中经常进药材的地儿,坐堂的两个大夫一个姓林,一个姓戴,都跟兰郎中熟识。一行人到了荣生堂,恰好林大夫在,一瞅见兰郎中晕厥不醒的样子便吓了一跳。 第9节 来不及多问,林大夫赶紧地给两人查看情况,但检查过,又简单包扎清洗过后,眉头却紧紧地皱了起来。 刘寄奴心头狂跳:“大夫……如何?” “……有些难办,”林大夫瞅了一眼刘寄奴,叹息道:“兰老弟和侄女俱是伤到了头颅,侄女肩上虽也有伤,倒不妨碍,养养便好。只是头颅上的伤可大可小,眼下两人都昏迷不醒,我也拿不准是什么情况。若是外人,我还可试上一试,但我与兰老弟相交一场,生怕开错了药害了他啊!” 医馆内一时都沉默起来,王老汉与几个后生都面面相觑,他们虽不懂医术,但听林大夫的语气,也知道情况不好。想想这飞来横祸,偏偏全落在兰家一大一小身上,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刘寄奴因瘦弱而显得格外大的眼睛睁地更大了,他咬了咬苍白无血色的唇,摊开紧握的掌心,露出那一只白釉兰叶纹瓷瓶:“大夫,您可识得此药?” 林大夫好奇地接过药瓶,拔开塞子,嗅了嗅,半晌方迟疑道:“这药……从何而来?” 这次不等刘寄奴回答,赵小虎抢着说了,并将那老人吩咐的那一番都一字不漏地学了下来。 林大夫又仔细嗅了嗅那药,皱眉道:“气味幽清,有兰麝之香,应该不是害人的毒物,只是具体是何药材研磨制成,我却分辨不出。不过那老丈说要配着清血化瘀的汤剂使用,这话倒是没错。” “车里的贵人看上去是个好心人,与那领头的人不是一路,该不会存心害人,不如,就试上一试?”王老汉在一旁道,问的却是刘寄奴。 刘寄奴双手松了又紧,紧了又松,听到王老汉的话,他抬起头,怔了下,没有回话。旋即环顾四周,忽见那高高的柜台上有个细长的钎子,顶端尖锐锋利。他开口:“林大夫,可否借此物一用?” 林大夫道:“自是可以,但——” 林大夫话未落下,刘寄奴便已拿了那钎子,左手向上抬起抖落衣袖,露出细瘦如柴的手腕,右手执着钎子,狠狠朝手腕上扎了下去。 “啊——”堂中众人惊呼。 林大夫张口结舌:“小兄弟你、你,这是何故?” 鲜血很快流下来,滴滴答答在地面上汇成一滩,刘寄奴有些眩晕,他低声道:“……我信不过他。” 说着,他擦去手腕上流出的鲜血,待到伤口处渐渐止了血,便小心地自那白釉药瓶中挑出一点药膏,抹在自己伤口上。 “再等上几个时辰,若我无事,便可给兰叔与襄荷用这药。”他微微笑着,对林大夫道。 荣生堂也在城西,与周府所在的御马街仅隔了三条街。快到正午时,不断有车马自荣生堂门口驶过,所去的方向无一不是御马街。待到日头升到正中,周府人声鼎沸,车马行人聚集,喧嚣声即便是在荣生堂也听得到。 周府管家亲自在门口迎客,身边有一嗓门洪亮眼色伶俐的小厮,一一高声道出各位贵客的名字来历。襄城的豪富士绅尽皆到场,鹤望书院的山长博士也一一登门,更有以襄城府尹为首的各色官员们联袂而来。 越到正午,小厮口中喊出的名字也越响亮。门前吃流水席的寻常百姓大多不明就里,却也不乏有见识的,听着小厮口中唤出的官职从县令县丞到府尹少尹,不由感叹周家在襄城根基之深手面之广,以致周家一呼,一城官署几乎全空。待到后来,那小厮又喊出中书侍郎国子监祭酒太常寺卿乃至太子太傅时,方才知道,周家的势力远不止在襄城。 门外御马街上流水席摆得热闹,门内周府院内更是喜庆非常。 周家分支繁多,全族上下数千人,平日也只有祭祖时方才能聚到一起,此时虽未聚齐,但不算女眷与孩童,却也有数百人到场。 招待外客的宴席尚未开始,周家的自家人先聚集在老太太的荣华院,一一跟老太太贺寿。远支偏房跟老太太贺过寿后便识趣地退后,最终只剩下近支的一干人围在老太太身周说话。 周老太太坐在最上首,右下坐着的正是如今的周家族长周冷槐,周冷槐的发妻姜氏则坐在左下首,其余人都按亲疏贵贱两侧分列而坐,又有许多下人奴仆或远房支系站着,将个正厅挤得是满满当当。 便有人提议,说是为让老太太高兴,要来个当堂献礼,由儿孙们亲手奉上寿礼由老太太过目,又让老太太当场裁定出礼物优劣,最后决出个一二三来。 如周家这般书香人家最是守礼,平日礼物都是先由下人收了,之后再一一查看造册入库。像老太太寿辰这样的日子,收受的礼物必然堆积如山,老太太最后能看到个礼物单子,想要哪个让下人自库房取来,却没有当场收礼的惯例。也只有如亲生儿女这样至亲的关系,才会直接将礼物呈给老太太。哪怕是寻常不受宠的孙儿辈,礼物一样是直接收入库房的,只因周府子嗣繁盛,老太太自己便生了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孙儿辈不算孙女便有十几个,更不用说再加上其他房。 这当堂献礼的提议一出,便有人附和叫好,多是平时便爱热闹爱凑趣的,许是觉得这法子新奇有趣,便在一旁高声附和。 上首的周冷槐眉头微蹙。 他为人端正守礼,平日也是一派君子之风,最厌恶家中子弟纨绔浮躁不守礼。这当堂献礼的提议一出,他的眉头便蹙了起来,抬眼望去,发现提议的是二房的一个庶子,平日最是不学无术,但因嘴甜会逗趣,倒颇得老太太喜爱,平日在老太太面前也从不拘谨。 周冷槐有意训斥一番,但见旁边老母亲满脸笑容,颇为期待的样子,便又将到口的训斥咽了回去,摆摆手准了。 底下登时一片欢呼。 接下来便是一一献礼。 献礼顺序是远至今,从小到大,只因那二房庶子说,最亲近的备的礼物定是最用心。说不得前三便要在这些中出现,好东西当然要压轴,不然最好的先出场,后面的礼物看着便没趣味了,因此提议按年龄大小及关系远近顺序来献礼。 献礼的便从老太太的孙儿辈开始,按年岁与嫡庶顺序,一一献上。 第一个是老太太嫁到本城的小女儿的幼子黄霖,黄霖今年方才三岁,寿礼自然是其母周三小姐所准备,礼物倒不出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金寿桃,有小孩儿脑袋大小。只见那三岁小娃身着喜庆的红衫,吃力地捧着有自己脑袋大的寿桃,晃晃悠悠行至老太太跟前,口齿清晰地念出祝寿词:“松龄长岁月,皤桃捧日三千岁。鹤语寄春秋,古柏参天四十围……” 那一本正经的模样配上稚嫩的脸庞,实在让人忍俊不禁,不等他背完祝寿词,周老太太便将其一把搂在怀里,心肝宝贝儿地叫了起来,直夸他礼物备的好,当场便要给他预定个前三来。 若只论礼物,出彩只有一分,但加上人,这一分便成了九分乃至十分。父母爱幺儿,周三小姐是兄弟姐妹中最小的,做姑娘时便是老太太的掌中宝,嫁人也没舍得外嫁,就嫁给了本城书香世家黄家。因此,周三小姐所出的儿子自然也很得老太太喜爱,因此众人倒对这结果不太意外。 接下来也都是孙儿辈,送的礼物俱是大同小异,没什么出彩,虽也有三四岁稚龄,长相也可爱讨喜的,但到底平日不怎么受宠,因此都没越过黄霖去。即便后面有黄霖的长姐,八岁的黄秋葵,也因老太太多少还是有点偏疼男孩儿,而没能盖住胞弟的风头。 很快,老太太三个女儿及三个小儿子的儿女都献完了礼,只剩下周冷槐这一房。 周冷槐最小的孩子便是周清枫。 ☆、第17章 献寿礼 周冷槐共育有三子一女,周清枫六岁排最末,是妾室宋姨娘所生,宋姨娘另育有一子,即十五岁的二少爷周清柯。另外一子一女则皆为周冷槐发妻姜氏所出,即十六岁的大少爷周清晗和十岁的大小姐周清芷。 此刻,便是轮到年纪最小的周清枫献礼。 周清柯正与二房的那位庶子坐在一起,拈着酒杯,一双桃花眼漫不经心地在人群间逡巡。他长相肖母,眉目精致,貌如好女,眉目流转间自有一股风流态,此刻他身着一件银红的杭绸衫子,衫子穿地松松垮垮,衣领大开,甚至露出了锁骨。银红色调明艳且轻浮,容貌寻常些的二八少女通常也压不住这颜色,更徨论是男子,但周清柯却生生将这颜色穿出一股风流意气来,让人只觉得这颜色再配他不过。虽坐在不显眼的位子,一举一动却牵动厅中许多婢女的目光。 献礼进行到二房的嫡长子时,周清柯状似不经意地朝胞弟周清枫投去一瞥。 为庆祝老太太寿辰,周清枫寅时便被抱香自被窝里挖出来,之后便赶场子似的跟着一大群人来来去去,半点没空休息。他年纪小,最易犯困,看着厅中一个个礼物献上来,眼前不觉混沌起来,不多时,脑袋便一点一点如小鸡啄米般。 但周清柯一个眼神过来,没人提醒,他却仿佛打了个激灵般猛然醒了过来。 抬头便见周清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他立刻清醒了,扭头一看,上面跟老太太说话的正是二房嫡长子。 接下来就轮到他了,他忙急慌慌地溜了出去。 二房嫡长子得了老太太一句不咸不淡的夸奖,很快便退了下去。马上便有人喊下一个。 但下一个却迟迟没出现。 “轮到谁了?怎么还不上来,难不成想赖了这份儿礼?”那起哄的二房庶子又叫嚷起来,他身边的周清柯微笑坐着,听他话声落了便道:“该轮到清枫了,这孩子贪玩不懂事儿,前儿跟我说得了个绝妙的礼物,为此把月钱都给花光了,我怕他年纪小被人诓骗了,便要看一看那礼物,谁知他还不肯,说要等到今日,给老太太一个惊喜呢。” “那这惊喜呢?”那二房庶子瞪大眼睛,捧哏儿似的接道:“该不会真被人诓了,觉得没脸见人,躲起来了吧?” 正在这时,正厅门口处传来一阵车轮“辘辘”声。 周府占地百亩,但因规矩严谨,平日绝不允许任何人在府内策马或驱使马车,不用说在老太太的荣华院,便是一个偏院也是听不到车轮声的。此刻听到车轮声,厅内所有人便都好奇地朝厅口望去。 入目的是一个红绸遮盖的巨物。 高约一尺,直径三尺,形状扁圆,因用红绸盖着,也瞧不出是个什么东西。 巨物下面是一组小轮,共四只,不过婴儿拳头大小,在红绸下若隐若现,那“辘辘”声正是四只小轮发出。 巨物后面,是一个打扮的如年画娃娃般的童子,头扎冲天鬏,眉间一点红,脸若敷粉,身着红袍,看上去便让人觉着圆满喜庆。 那年画娃娃半个身子掩在巨物后面,胖乎乎的手费力地推动巨物向前滑动。滑至老太太身前三米时,娃娃停下动作,拱手抱拳,鼓着腮帮子道:“祝奶奶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山”字方落,小手将红绸扯落,露出巨物真容来。 ——圆满硕大的南瓜,其上生着宛若天成的“寿比南山”四字。 厅中众人一时怔住,周老太太眼中闪过惊喜之色。 而在上首,周冷槐目光微讶,有些意外地瞅了那年画娃娃——周清枫一眼,随即便目露赞许。不远处,周清柯微微一笑,手腕一抖,抖开一把紫檀洒金扇,恰恰遮住他眉目。 接下来是大房唯一的小姐,十岁的周清芷,她的寿礼是一卷手抄的《楞严经》。周老太太自十多年前便开始潜心礼佛,连后院诸事都不再怎么过问,对佛之一道最是虔诚,前面许多寿礼中便有不少佛家之物,因此周清芷这份礼实在算不得重,但十岁幼女抄下这么厚厚的一部经书,已可彰显其孝心。 随后是周清柯。周清柯的礼物是一架屏风,一架整扇玻璃制成的屏风。玻璃上饰以佛家七宝,即砗磲、玛瑙、水晶、珊瑚、琥珀、珍珠、麝香,这七宝巧妙拼出两幅佛门故事,一面是天女散花试道行,一面是迦叶尊者拈花一笑。 玻璃制法虽在数百年前便已由谢琰研究出,但因无利器切割,因此平常只烧做小摆件,如这般巨大的一副玻璃屏风,倒是十分少见,再加上屏风上装饰的那七宝,整扇屏风不说价值连城,却也实在贵重非常。 贵虽贵,但周家门风却一向是克奢尚俭,如此寿礼,对周家来说,对周清柯一个尚未弱冠的庶子来说,有些贵重过头。 “……弄这屏风可费了孙儿好一番力气,京城百年琉璃老厂烧的玻璃,静潭寺大师们法力加持的七宝,最后寻来制屏风的名匠,七七四十九天方才制成。”周清柯洒金扇轻摇,指着屏风侃侃而谈,说话间眉眼飞扬,稍显猖狂之色。 这屏风既贵重又颇有巧思,老太太虽见惯宝物,却也不禁心生喜爱,看着周清柯的眼光也不觉柔和起来。 “胡闹!” 众人正对着那屏风啧啧称奇间,却猛然听到上首传来一声厉喝,“我且问你,此物所费几何!所费银钱又是从何而来!” 问话的正是周冷槐。 众人心中登时一咯噔。 这样的一扇屏风,单只所用材料,所费便不下数百两,再加上做工运输等损耗,整扇屏风没个上千两拿不下来。一千两对于周家这样的庞然大物来说自然只是九牛一毛,但对周清柯来说,却同样是一笔大数目。 周清柯年仅十五,名下并无任何产业,每月只领着家中的月钱,相比二两的周清枫,十岁以后的周家公子每月月钱升至十两,而那一千两若只靠月钱,便需存上一百个月,这自然绝无可能,而周清柯之母宋姨娘是小户人家出身,虽因周家提携日子宽裕一些,但也只是寻常百姓人家,在外人眼中,即便将宋家都抄个底儿,也绝抄不出一千两来,因此宋家自然不可能贴补许多银钱给外甥。 既然如此,周清柯制屏风的那上千两银子是从何而来? ☆、第18章 波折生 厅中众人的目光聚集在周清柯身上。 周冷槐看着他的目光也带了些森寒。 周清柯却恍然不觉,脸上仍带着笑意,听到周冷槐的话后便将折扇一合,朗声笑道:“父亲这话问得好,孩儿每月月钱不过十两,因此去岁听闻父亲准备为祖母大办寿辰,便有些心忧,生怕银钱紧张,准备的寿礼不合祖母心意。恰巧今春孩儿交好的一同窗家中有商船要去趟南洋,孩儿便托同窗家人为孩儿捎带贩些货物,到了南洋再采买些当地风物。因知南洋天竺国乃佛祖西来之地,便托同窗将所得银两尽皆换成七宝,天竺国内七宝价廉,运至大周后陡然价翻十倍之数,孩儿也因此发了一笔小财,方能够从京城寻来这整块的玻璃和技艺精湛的工匠。” 话声落下,见厅内众人仍盯着他,周清柯微微一笑:“此事父亲可向居善坊赵家求证,赵家长子赵寅年便是我那同窗,当时我交予他本钱一百两,后将多余七宝贩出,获利颇丰,除却制作这架屏风的花费,如今尚余一百两。” 满堂俱静。 因谢琰曾大力发展商业之故,大周虽也重本抑末,但相较而言,对商户并不太过压制。商户子弟同样能科举入仕,鹤望书院除了儒墨道法等大院,开设之初便单辟了一个商院。商院学生虽大多会继承家业,但也不乏入了科举的。这居善坊赵家便是襄城数一数二的商户,赵家长子赵寅年便在鹤望书院商院求学,与周清柯乃是相交莫逆的好友。 寻常百姓只羡慕商户人家富裕,而不会认为商乃贱业,商户也低人一等。 但这只是寻常百姓,于周家这样的世家大族而言,倒买倒卖之事终是贱业,家中子弟名下商铺多为掌柜打理,如周清柯这般亲自参与其中却无一人。 但这还是小事,令厅中众人如此动容的还是周清柯那番话透露出的信息。 百两本钱,千两回报,十倍之利! 这样的投资回报比,实在令人不得不动容,哪怕是周家这样的庞然大物。没有人会嫌钱多,周家自然也不会。 周冷槐清癯端肃的面上看不出表情,倒是目光中的森寒却已散去,待周清柯话落,厅中众人为之怔忡时,他语气稍稍放缓:“商户与民争利,行商之事实非君子所为,此次念你一片孝心,便不重罚,往后莫要再犯。” 周清柯站在那架屏风之旁,听到周冷槐的话,面上的飞扬意气也丝毫未改,只是敛下眉,拱手诺声应了。 最终只剩下周家大少爷周清晗。 不同于周清柯,周清晗虽同样长相俊美,却不像周清柯那般风流韵楚,引人注目,而是如一竿笔直挺立的山间青竹,亭亭而立,不惹蜂蝶,浑身泛着一股孤高清正之气。 先前那一番献礼,不论是周清枫出人意料的大南瓜,还是周清柯价值千金的玻璃屏风,都未曾让他有丝毫动容,待到周清柯退下,他步伐稳稳地行到老太太身前,呈上准备的寿礼。 第10节 他的寿礼是一串菩提念珠。 珠子共一百零八颗,意谓祛除人生百八烦恼,一百零八颗滚圆念珠以红绳串联,系口处红绳有少许磨损,而原木念珠珠身上如清漆般的光泽,也昭示着这串念珠并非崭新,而是曾经为人所使用过。 “这是……”周老太太目带迟疑地看着手中的念珠。 “这串念珠是静潭寺静空法师随身所用之物。”周清晗道。 “果……果真?”周老太太激动起来,双手不住地摩挲着那串念珠,仿若稀世珍宝般,随即她又喃喃道,“静空法师早已不问俗事,我也只在十年前有缘见得法师一面,当时就曾求法师赐予佛宝,只是法师既不慕名利,又不为名声,因此我也一直未能如愿……没料想,十年后居然能一尝夙愿,好孩子,真是用心了……” 周老太太自信佛后最为推崇的便是静潭寺的静空法师,静空法师年轻时遍览名山大川,只为参悟禅意。他曾游览京都,适时恰逢京中佛道论辩,当时不及而立之年的静空妙语如珠,将对方数十道士驳地一言不能发。经此一战,静空扬名天下。 及至晚年,静空游历至襄城,栖身于静潭寺,潜心研究佛法,一应俗事一概不理,即便是皇亲国戚想要相见也非易事。由此可知,静空法师随身所用的念珠有多么难得,也无怪老太太那么喜形于色。 孙儿辈献完礼,接下来便是儿女一辈。相比孙儿辈,儿女辈所献礼物俱是四平八稳,让人挑不出任何错处,却也没甚么惊喜。 最后的结果几乎毫无悬念,周清晗的菩提念珠最得老太太心意,拔得头筹,周清枫的福寿南瓜因其新奇别致得了第二,第三自然便是周老太太的心肝儿外孙黄霖。按先前所议,前三名都得了老太太和周冷槐以及姜氏的奖励,老太太与姜氏的奖励俱是贵重首饰或摆件,周冷槐则是一人奖了一套四书,并上好的笔墨纸砚一套。 黄霖与周清晗平日便受宠,平日长辈们的各种赏赐见地眼花,因此对奖品都没什么反应。倒是周清枫,瞪着托盘中老太太奖的那座做工精巧镶金错银的袖珍亭子,笑得一脸傻气,心想终于有钱了,小爪子不住地摸着亭子上的金银丝,想将那金银丝给扒下来,好还襄荷的债。幸好他还知道这是在大厅,才按捺住自己蠢蠢欲动的胖爪子。 闹哄哄的一场献寿礼终于落幕,此时也到了正午,许多贵宾已经登门,荣华院一干人等便各自散去,等待待会儿入席。 人群纷纷散开时,周清柯却仍端坐不动。 周冷槐送了老太太进屋稍事休息,出来便见周清柯端坐浅酌的样子。 “清柯,到我书房来。”他扔下一句话,负手朝书房行去。 周清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笑起身,随周冷槐而去。 两人离去后,大厅中除了奴仆,便只剩姜氏和她的一双儿女,以及还傻乎乎捧着托盘的周清枫——这等场合周冷槐的几个姨娘婢妾是不会出现的,即便是育有两子的宋姨娘。 周清芷瞪着周清柯的背影,颇为不忿地冷哼一声,“二哥整日不务正业,如今还做起商户人家才做的生意来,真是丢了咱们周家的脸!” 周清枫正摆弄着那小亭子,一听这话手一抖,亭子差点没摔下去,随即便小心翼翼地看了周清芷一眼,见她目光并不在自己身上才舒了一口气,也不摆弄亭子了,而是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在一旁,将自己当作一根柱子,目光向上,盯着头顶的那雕梁画栋,好似在研究房梁构造似的。 周清芷还未察觉,又有些幸灾乐祸地道:“爹让他去书房定是要训斥他吧,方才顾及人多没下他面子,这会儿关起门定要好好地训他!” “胡说些什么,”姜氏瞥了装柱子的周清枫一眼,淡淡道,“老爷叫他自然是有事相商。” “有事?有什么事?他整日不务正业能有什么事?”周清芷不以为然。 “娘,家中产业是否出了问题?”周清晗冷不丁问道。 姜氏面上露出一丝欣慰,却又摇摇头,“能有什么问题,周家百年基业,又哪是轻易可撼动的?只是,终究……尾大不掉啊……”最后几字含在唇间,似叹息般溢出,离得稍远一些的周清芷和周清枫都未听到,只有周清晗隐约捕捉到那几个字。 越是繁盛之物,凋零时便越腐朽。 正午已到,周冷槐早已自书房出来,亲自招呼客人,姜氏侧立一旁,她笑容温婉,言辞得体,有了细纹的面上虽青春不再,观之却颇为可亲。 周冷槐既想为老母大办寿宴,自然给所有与周家交好的权贵或名士都下了帖子,其中虽有许多人因公务在身不得擅离或路途遥远而未能到场,但仅仅那些到场的,便足以令人惊叹周家交游之广。 周家以儒传家,几乎历代周家家主都是鹤望书院儒院的院长,每任家主都是桃李满天下,被无数学子以师礼待之,而这些学子中,几乎大半都会入仕。 此刻,周家大半宾客身着朱子深衣,头戴章甫之冠,深衣白底黑缘,正是鹤望书院儒院的制式院服。受邀而来的书院其他各院山长和学子们也各着本院院服,只是因数量少,终究不如满眼的儒服来的震撼。 一片院服之中,非书院学子出身的客人们便十分显眼,其中有襄城本地士绅,更有襄城府衙县衙的一干官员。 为整顿吏治,预防官员*和自建势力,前朝谢宋时便有律令,为官者“不得官于其乡五百里以内”,后来,这一律令也被用在了书院制度上,即本书院出身的学子若为官,则不得就任于书院所在地。因此襄城县衙府衙有品级的官员们都非鹤望书院出身,有些甚至不是儒家弟子。他们此刻都穿着官服,在一众身着院服的客人中便十分显眼。 宾客来齐,宴席便开始了。 因来人众多,寿宴分开几处,女眷孩童在后院花园中摆宴,寻常宾客在第一进的花园中,剩下的贵客们则由周冷槐亲自招待,地点便在第一进房子的正厅。 正厅十分宽阔,周冷槐坐在主位,两侧摆着两列长桌,从头到尾足有几十米长,贵客们便分坐两侧。 襄城一干官员中,只有县令和府衙中府尹少尹等几人得以坐在正厅。 日头渐渐西斜,时辰到了未时三刻,周府正厅中宾客酒酣耳热,桌上杯盘狼藉,已到了即将散席的时候。 周冷槐只略沾了一点酒,但因平日不常饮酒,此刻也有些微醺,他含着笑跟身旁的贵客交谈,脑子有些混沌,面上却没露出一丝失态来。 正微醺间,耳边忽听到一阵刀兵盔甲相撞之声。 他猛然惊醒过来,抬眼朝厅口望去,却见一干披甲武士正整齐踏步而来。 那武士中领头的在厅中一望,冷声问道:“河南府府尹章长陵何在?” 如果秀水村一行人此刻在这,定能立刻认出,这领头的武士,正是那官道上肆意纵马的李统领。 ☆、第19章 谢兰衣 章长陵正与京城来的几位官员推杯换盏,白皙的面皮喝地通红。他也是不胜酒力的人,平日甚少饮酒,但此刻,哪怕让喝再多的酒,他也是甘愿的。 他已年近五十,如今虽稳坐府尹之位,但谁不想更往上升呢?再说河南府乃是前朝所设,本朝建立后虽未撤府,却又于京都另立京畿府,并将河南府统辖范围大大缩小,两府相比,孰轻孰重可想而知,他与京畿府尹虽同是正三品官,但两人身份地位却可谓天差地别,若京畿府尹是天,那他就是那地。他这个年纪,若能再升一步,登阁拜相也并非奢望,但若满足于此,或许终身也就止步于此。 章长陵虽也出身世族,但族中势力已逐渐式微,家族子弟中,官阶最高的就是他,因此家族除了银钱上的支持,再也无法给他任何帮助,而到了他这个位置,想要往上升又哪是银子那么简单的事? 周家是他的一个希望。 周家历代家主少有为官的,但家中优秀子弟频出,其中不乏位高权重者,再加上无数在朝为官的学子,周家对朝堂的影响力已远远超出一个书香世家的范畴。 总之,与周家交好,绝对有百益而无一害。 因此虽然今日并非休沐日,他却仍旧携家眷和官署中一众官员前来为周老太太贺寿,并精心准备了贵重的寿礼,寿宴上更是八面玲珑,竭力与周家交好。 刀兵盔甲相撞声响起时他还没有注意,仍眯着眼与身边客人攀谈,直到听到那声冷喝喊出自己的名字,他才蓦地打了个激灵,抬头望去,就看到一披坚执锐的黑甲武士正满脸寒气的望着自己。 在厅中上百人中认出章长陵并不难。大周律令,三品以上官员需着紫袍,配金玉带,厅中客人中自然有三品以上官员,但这些官员全部出自鹤望书院,因此都着儒服,还着紫袍玉带的,只有章长陵一个。 “你便是章长陵?”那黑甲武士只在厅中扫了一圈便将目光落在章长陵身上,见他望过来,便开口问道。只是虽然口中吐出的是问句,话里却分明已认定了他的身份。 章长陵有些恼怒,他虽为与周家交好而放下身段与人盘旋,但毕竟为官多年,哪里受过这种当面呼喝的待遇,即便是周冷槐,对着他也是恭敬有加。眼前这武夫当堂喝出他名字,又佩刀穿甲,一副来势汹汹的模样,他登时气怒,硬声回到:“不错,在下正是章长陵。倒不知阁下是哪位,持兵登门,真是好大的威风!” 此话立时引起厅中数人的一致点头。 进门解刀剑,这是哪个大户人家都有的规矩,如黑甲武士这般一群人登门还持刀佩剑的,要么实在不将主家放在眼里,要么脑子里装的都是稻草浆糊。 章长陵以为这武士是后者。 但很可惜,这武士是前者。 。“……李、李统领?”坐中有客人迟疑地道,“可是禁军统领李恒泰大人?” “呵,这位大人看着眼生,怕是不常在宫中行走吧,能认出我来倒不容易,”那黑甲武士一脸讽笑,又扫视一圈,目光落在周冷槐座旁的太子太傅周均善身上,“太傅大人,别来无恙。” 周均善正是周冷槐嫡亲的二叔,曾在先帝时任中书令,佐天子总百官,行宰相之权。今上登基后授周均善从一品太子太傅,只是太子已年长,学问上几乎无可教导,因此这太傅之称更近乎虚衔,并无什么实权,不过倒是常有在宫中行走的机会。 “李统领,”周均善面目慈善,看着那武士揖手笑道,“几日不见,统领更加威猛了,老朽眼拙,一时竟没认出来。不知统领此次来襄城所为何事?周家既为地主,当略效地主之谊。” “哼。”李恒泰轻哼一声,也不理会周均善,只是又转头,朝章长陵道:“章大人,你现在可知我是何人了?”说着,右手自腰间掣出一个鱼形铜腰牌来,并将腰牌正面对准章长陵。 那腰牌上刻着四个字—— 如朕亲临。 章长陵“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章长陵长期在外为官,对京中权贵们并不能一一熟识,但起码名字是知晓的,这其中,李恒泰便是最近几年京中新起的权贵之一。 李恒泰如今年仅二十,却已是京师万骑禁军统领,这倒不是因为他武功高强谋略出众,而是他有个好姐姐。李恒泰胞姐是当今李贵妃,育有皇四子,深得今上宠爱,李恒泰作为贵妃幼弟,经常出入宫闱,在今上面前也甚是得宠,因此虽只是禁军统领,却素来嚣张跋扈,即便是路遇三公也丝毫不退让。碍于贵妃威势,朝中大臣即便不与之交好,却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这么一个煞星,怎么就找到他头上来了?章长陵一边哆哆嗦嗦地跪着腰牌,一边欲哭无泪地想着最近有无贪赃枉法。 李恒泰见章长陵吓得脸色惨白的样子,这才心里舒坦些,将腰牌放回腰间,慢条斯理地道:“章大人好兴致,这又是喝酒又是吃肉的,实在是羡煞我等。唉,只苦了我和我的一干兄弟们,皇命在身,只得千里迢迢地赶赴襄城,好容易到了地儿,去找章大人办理交接事宜,谁知——章大人竟不在官署。” 章长陵心里一“咯噔”。 李恒泰又道:“不止是章大人,连两位少尹大人也不在,这可愁坏了我等。好在一打听,听说诸位大人们是到周府吃酒来了,我等又急匆匆奔马赶来,因生怕晚了一步见不到大人们,便连衣衫都未换,兵器也未解,一路不停地,登了门连下人通报都未等得及,才总算是见着了大人一面。” 李恒泰这话带着怒气,目光也如刀子一般从章长陵等襄城官员身上滑过。 所有的襄城官员都冷汗涔涔。 李恒泰勾起嘴角笑道:“只是,今日既非例假又非休沐,不知各位大人为何不在官署办公?” “如此擅离职位,各位难道不知,这可是玩忽职守之罪!” 擅离职位这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全看上头人的意思。章长陵是襄城最高长官,整个襄城上头都没人,原本不论他怎么擅离职位,哪怕天天翘班不去官署,只要没人举报上去就没事儿,毕竟谁让襄城官员里他最大呢? 可偏偏来了个李恒泰。李恒泰是皇帝跟前的红人,若他将这事儿跟皇帝那儿告一状,章长陵别说升职了,能不能保住现在的官儿都难说。 一想到这里,章长陵整个儿都如坠冰窟。 周冷槐解救了他。 “李统领,”周冷槐揖手道:“在下周冷槐,忝为鹤望书院儒院院长。今日乃家母寿辰,此前思虑不周,给府衙各位大人下了帖子,诸位大人也是不忍驳了在下薄面,故才登门而来。寻根究源,错责尽在周某思虑不周之故。” 他顿了顿,又道:“只是眼前却不是追究这些的时候,听大人所言,您身上有皇命在身,何不令章大人将功补过,先将圣上的差事办好,其余诸事再议不迟。” “对、对,”章长陵猛然抬头,随即点头如捣蒜,“请统领吩咐,无论何事,排除万险下官也一定尽力而为!” 李恒泰笑了,“用不着排除万险,不过小事一桩,相信章大人定能将事儿办得妥当。” “襄城县公之子谢兰衣旧疾复发,恳请陛下准其离京,归祖籍疗养,我等就是为护送他而来。” “找章大人,自然是希望章大人作为一府长官,能够好、好、地、照、顾、谢公子。” 章长陵瞠目:“襄、襄城县公,那不就是……” “是啊,可不就是那前朝废太子。陛下仁慈,封了他个县公的爵位,还特意将他祖籍所在的襄城封给他。”李恒泰忽然笑容灿烂起来,“只可惜呀,福薄,连封地都没来得及看看就去了!” “如今谢公子是为一偿其父的遗愿呢,只是他向来体弱多病,这襄城的山水也不知能不能保佑他养好旧疾平安返京。章大人,你说呢?” “这、这……”章长陵“这”了半天,终究没“这”出个什么,最终只得说:“下官明白大人意思!” 李恒泰解气似的一笑,但终又加了一句,“陛下对此子喜爱非常,时时牵挂他的病情,虽不知这襄城能不能养好他的伤,但总不会更加恶化。” 说完这句,他脸上露出颇为嫌恶的表情。 章长陵想起曾听闻的那些传言,再想想李恒泰的身份,只觉隐约窥到了什么,心下也瞬间明白李恒泰话中之意。 既不能治好又不能恶化,那这病,就只能一直养着了! ☆、第20章 诸公议 章长陵和府衙的一干官员们跟着李恒泰走了。 随后,寿宴提前散去。 第11节 经过李恒泰这么一出,谁也没心思继续饮酒作乐。在场的除了鹤望书院的山长学子,不是官吏就是豪绅,而这两种人物,几乎多多少少都有些不能见人的阴私腌臜,章长陵不过是擅离职位赴了个宴,就被李恒泰抓住了小辫子,这些人焉能不惧?于是除了少数底气足持身正,或与周家关系密切的,许多客人都纷纷告辞。好在寿宴本就到了尾声,这时告辞也不算太失礼,不至于太过得罪周家。 周冷槐如何不知道这些人的心思,只是他自己也被李恒泰的一番话搅得心烦意乱,因此也没心思计较这些,一一送别这些人,便皱着眉回到厅中。 留下的人中除了周家人,大多是鹤望书院的山长们。 “周山长,谢公子之事,你有何想法?”发声的是道院院长方淮山,他年约七旬,面相端正,三庭五眼十分符合画师标准,虽年过花甲,面色却仍旧红润,加上颔下一把长须飘飘,即便如此高龄,也当得起美髯公之名。 周冷槐呵呵笑着将皮球踢回去,“庭深年纪资历尚浅,方山长乃众院长之首,庭深不敢僭越,愿垂听方山长高见。”庭深是周冷槐表字,取自前人李怀远诗句“庭槐岁月深”。 鹤望书院各院之中以儒墨道法势大,各项事务中也多是由此四院院长商议决策,其中因儒院在朝中势力最大而隐隐为首,但道院院长方淮山年纪最长,资历最高,也颇受书院学子们爱戴,因此声势并不弱于周冷槐。 两人平日自然也是常常暗暗别苗头,这样的机锋不知打过多少次,方淮山又怎么轻易接过这个皮球,于是又原路踢了回去,“庭深此言差矣,闻道有先后,达者为师,这可是你儒家圣人所言,我不过虚长几岁,耽溺老庄之学,于这朝中之事却比不过庭深你谙熟,因此这事合该你来与我们参谋一二才是。” “谢公子如今身无一官半职,又与朝中有何干系?”周冷槐继续踢。 他俩这般来来去去不厌其烦地推来让去,旁边有人却忍不住了。 “推什么推,平时不都争得跟斗鸡眼儿似的,这时候倒晓得谦让了?正事儿不谈净瞎扯,最恨你们这些唧唧歪歪的作派!” 方周二人登时闭嘴,面无表情地望向说话的人,其余人纷纷扶额。 敢这样冲着二人说话的,除了农院院长卜若地,不做第二人想。卜若地年约五旬,比周冷槐年长,却又小方淮山几岁,整个书院敢与方周二人这样呛声的也就他一人了。与其他山长们不同,他是彻彻底底的泥腿子出身,为人最出名的就是那一张嘴,简直损遍鹤望书院无敌手,下至洒扫仆人上至各院院长,哪有让他看不顺眼的便立即呛声,在场院长们少有没被他损过的。 可损归损,这般不给面子当着众人的面损,且一损损俩,对卜若地来说亦属首次。他不是全没心眼的莽夫,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拎得清楚,不然也不会稳坐一院之首数年。但是这会儿,他却不想拎得那么清楚。 看方周二人脸色,卜若地知道这次的话有点过火,心想方淮山滑不溜秋地还好些,周冷槐平日最好面子,自己却偏偏这么下他面子,他心里指不定怎么给自己扎小人呢。 但话已出口,覆水难收,再说,他也不想收。 他略有些烦躁地道:“能有何看法?那姓李的小子摆明了要难为人,且难为谁不好,偏偏要难为姓谢的!” 众人一时无言。 卜若地继续道:“谢氏如今哪里还剩什么人,都被那——” “卜山长!”周冷槐猛然打断了他,“——慎言。” 卜若地自知失言,深吸一口气,半晌才蔫蔫儿地道:“都……都折腾净了……只剩那么一根儿独苗,又落到那种境地,挡不着谁碍不着谁的,放他一条生路又如何?” 对于寻常百姓来说,谢氏是前朝皇族,是不值一提的失败者,坊间巷里谈起时,不过数数谢氏诸位先祖功绩以及末帝昏庸,至于谢氏后人如何——谁会关心? 但鹤望书院不同。 鹤望书院由谢琰一手建立,风雨惊澜中屹立数百年而不倒,哪怕朝堂如何变幻,书院依旧巍然不动,据鹤望山这一片净地,恪守本心,矢志不渝。学子们离院后是何立场都不论,但一日身为书院人,但一日不能摒弃书院魂。 经义坪上至今仍矗立着谢琰亲手立下的那块碑:兼容并包。 此词出自郑公《史鉴》,“故驰骛乎兼容并包,而勤思乎参天贰地”,谢琰以此作为书院立院之本,书院之人——无论哪一院——也时刻以此自省。 虽则平日各院之间不论山长还是学子,都有互别苗头的事,就如周冷槐与方淮山这般,但别苗头是别苗头,一遇外事,书院仍是最初的那个书院,初心不改,兼容并蓄。 书院是天下最趋名趋利之地,因书院大半学子入学之初便以出仕为目的;却也是天下最不惧皇权富贵之地,因其地位的独特超然,也因书院人那始终不灭的一点文人清气。 谢琰一生毁誉参半,吴周建国后更将其“毁”处以浓墨重彩勾出,但不论外界如何评说,鹤望书院对谢琰始终持着一份敬意,虽也有不喜其举措,不认同其为人的,但无论何人都不会完全无视他的功绩,只因有了谢琰,才有了鹤望书院。 前朝已灭,谢琰也早已化作白骨,但谢琰后人并未灭绝。对于那唯一尚存的谢氏直系后人,书院各山长们也多有耳闻。 不论对于那后人是何看法,没有人希望谢氏就此灭绝。 李恒泰此次前来,只怕明里敲打章长陵是真,暗里告诫书院众人亦是真。听他话里意思,倒不是想要绝人生路,但那谢氏已落到如此境地,书院众人又哪里能看他遭受如此小人□□? 只是即便如此,众人中却也没有愿意第一个出头的。 谁知这只是李恒泰的意思,还是……当今龙椅上那位的意思呢? 方周二人推来让去,便是不想做那出头之人们,谁知最终却让卜若地这浑人捅破了这层窗户纸。 这层纸一捅破,厅中便陷入长久的寂静。 卜若地一脸郁郁,周冷槐面色冷峻,其他众山长脸上神情也有些萎顿。 方才还虚与委蛇满面笑容的方淮山更是明显,他一向精神奕奕的面上忽地泛出疲色,浑身的气势也稍减,变得恍如一个寻常七旬老人。 在场诸人中,他年纪虽不是最长,却是与书院羁绊最深之人。幼时求学,青年授业,不惑之年便出任一院之长,及至如今,他的大半生都与书院纠结难分。前朝覆灭时,正是他出任道院之长没几年的时候。那场浩劫之中,他许多至交就此辞世,如今数十载过去,挚友零落,唯余他一人身躯老朽,孑孑独行。 终于,他缓缓吐出一句:“无论天子是何心思,谢氏一脉不可断绝,以往他远在京城,书院鞭长莫及,如今他既来到襄城,我书院便不可袖手旁观!” “方山长——“他话声方落,旁边却响起一道冷喝,“若谢氏不肖,作奸犯科,如前朝末帝一般昏聩害民,那即便他是谢琰唯一后人,我莫问荆也不愿护他!” 说话的是法院之长莫问荆。他年不过四旬,向来性情刚直,冷言冷面,除了卜若地,各山长中他是最为敢言之人,只是他素来寡言少语,兼生得一张冷面,法院又比农院势大,因此声望风评都比卜若地强上许多。 方淮山幽幽地望了他一眼。 莫问荆难得地噎了一声,但仍话锋一转,继续道:“只是如今他不过一介庶民,向无劣迹,又是疾废之身,又能做什么恶!” “还不是一个意思,”卜若地不由翻了个白眼,嘟囔道,“老莫你怎地也这般不痛快!” 莫问荆挺背负手,全当没听见他的嘟囔。 “咳,”周冷槐终于发声,“看来诸公与庭深所思无二。” “如方山长所言,谢氏来到襄城,我书院既蒙其先祖恩惠,自不可对谢氏后人置之不管。只是那李恒泰话里却也并非要将他置之死地,只怕是想令其不得回京,又想让章长陵给他些苦头吃罢了。诸位不妨暂且旁观,可暗地里提点帮助一二,若章长陵做得过分,也可敲打一番,只是目前形势不明,也不知李恒泰会如何吩咐章长陵,诸位还是暂且观望为好。” 这在目前也是最好的办法了,在场众人只得默默点头。 待到书院众人也散去,京城来的宾客都被领去客房休息时,天色已经黑透了。 女眷们仍旧陪着老太太,周冷槐却与长子周清晗、二叔周均善,及其他几位周家人在书房议事。 周冷槐的院子便叫做槐庭苑,此刻槐庭苑书房明烛高照,仆役小厮列守书房两侧,显然在商议什么要事。 午饭过后不久,周清枫便与几个相熟的伙伴们在花园里疯玩,后来不小心在假山后睡着,一觉醒来发现天色已黑,几个小伙伴也不见了踪影,不禁郁郁不乐地独自一人返回自己院子。 行至槐庭苑院门时,他顿了顿脚步,下意识地趴在院门,朝里望了一眼,想着说不定能瞅见父亲一眼,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下背影也好。 刚一趴上去,却冷不丁瞥见旁边有一黑黢黢的人影,他吓得立时便要叫出来,“啊——” “别叫,”暗中之人忽而捂住他口鼻,沉声道,“清枫,是我。” 那声音,赫然是周清柯。 “二哥?你怎么在这里。”周清枫忙点点头表示自己不叫了,待周清柯将手拿开后便道。 周清柯牵着周清枫的手离开槐庭苑,“没什么,恰巧路过而已。” 周清枫懵懵地点点头,觉得哪里似乎不对,又待再问,却听周清柯问道,“对了,还没问你,那个福寿南瓜你是打哪儿得来的?倒是心思巧妙,只是你之前做事莽撞,若不是我与清杨弄了那么一出,你这南瓜即便献上去,说不得便烂在库房了,能不能被祖母看到都是两说。” 周清杨便是那在荣华院中提出献礼之策的二房庶子。 周清枫双眼立刻亮了起来,方才所思夜抛到脑后,兴高采烈地道:“二哥我跟你说,那南瓜是鹤望山下秀水村的一个小丫头弄出来的,她叫襄荷,才比我大一岁!” 周清柯微微有些惊讶,“哦,这倒稀奇。” ☆、第21章 对不起 襄荷醒来时已经是在秀水村的家中。 她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目光正对着东边的窗棂和窗前那盆蕙兰,晨光仿佛极细的丝线,丝丝缕缕地漏进屋中,落在蕙兰墨绿的叶子上,也落在她的脸颊上。 门外不断传来声音,有汲水摇井的辘辘声,有锅碗瓢盆的碰撞声,还有小奶狗馒头不时发出的一声呜咽。 唯独没有人声。 她摸了摸自己额头,发现上面已经缠上了绷带,脑袋有些昏沉,但并不痛,只是肩膀活动时会泛起一阵阵的酸痛。 她用没伤的那只手扶着床沿,悄无声息地挪下床,去到门口,打开门,正看到沐浴在晨光中的小院。满院花木仍旧生机勃勃,根茎处有水湿的痕迹,似是刚浇过水,井台上也有水痕,打水的桶还*地放在台上。 对面厨房中忽地走出一人来。 他微微低着头,手中端着一个木盆,盆里放着一些未洗的菜蔬,走出厨房门便要向井边去,眼角余光却忽地瞥到对面穿着中衣脸色苍白的小姑娘。 “襄荷!” 他的眼中泛出不容错辨的惊喜光芒,木盆掉落地上,他却不管不顾,只跑上前来,一把将襄荷抱入怀中,“你醒了、你醒了,真好……” 他的声音不似往日那么无波无澜,从昨日到今晨,变故突生,一家三人只有他还清醒着,即便村民们都热心相帮,但从昨夜到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守着这个偌大的清冷庭院。 他整夜都没有睡着,心脏被恐惧撕扯着,挤压着,仿佛棉絮一般被随意揉搓成任意形状。他不时查看兰郎中和襄荷的情况,期盼着他们忽然睁开眼,好好地站在他面前。可是没有,从出事到早晨,两人都一直昏昏沉沉着,脸上没有痛苦的表情,面容安详地仿佛只是在睡觉。 他开始后怕,怕是不是那药膏出了问题,他应该再等等的,等到确信无误后再给他们上药,而不是如现在这样将希望寄托于别人的“好心”施舍。 天边泛出一丝鱼肚白时,他坐在兰郎中的床前,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仿佛回到了幼年。 那时他身体羸弱,家中兄长们常拿他的身子打趣,一向温柔的母亲便不假辞色地将兄长们一顿好训。似乎还有那人的身影,那高大的,仿佛迎光而立的轩昂身影,他一身甲胄,光将甲胄镀上一层金色,将那人衬得仿佛下凡的神将。 他开心地跑了过去,伸出双手,叫着“爹!爹!” 可那身影却迈开脚步,仿佛没有听到他的叫喊般,步伐坚定地迈向前方。他急了,他哭喊着,使出所有的力气追赶,却无论如何也追赶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在光中消失。 然后身边忽地变得昏暗,他蜷缩在肮脏的泥潭中,污浊的潭水快要堵塞他的口鼻,耳边不断传来女子尖利绝望的哭喊,以及无数男人粗重的喘息和喝骂。 幼小的心脏仿佛炸裂开来,想要张口,潭水却涌入口中,想要挣扎,四周却无一物可依附,潭水铺天盖地地涌过来,眼前变得一片黑暗,女子的哭喊,男子的喝骂,统统消失无踪。 …… “小孩,你可愿跟我走么?”他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清清朗朗,稍微带着些北地的口音。那口音让他觉得有些安心。 常驻北疆的兄长们,还有那人,他们每次刚回家时,便有一段时间别不回口音,说话总带着些北地的腔调。 他伸出手,将自己的小手放入那人的大掌中,手被握住的那刻,空洞洞的胸膛中,仿佛有什么再度跳动起来。 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 他木怔怔地抬起头,下意识地望向床上,就看到兰郎中呼吸平稳,却仍旧昏迷不醒的样子。他起身,将被角掖了掖,又去了襄荷所在的东厢房,却看到襄荷也在沉睡。 他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 好半晌,他开始打扫庭院,扫地,浇花,打水,洗菜…… 然后,他便看到了虽然脸色苍白,但却仍然稳稳地站着,仿佛被急雨拍打过后又很快站立起来的野草一样的襄荷。 陈旧的木门忽然传来拍打声,伴随着的是田大婶的大嗓门,“刘小子,开开门儿!”然后又有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小荷,我是菁菁,你怎么样了呀?你好了吗?” 刘寄奴赶紧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果然是田大婶和田菁,田大婶手里用个小簸箕端了满满三大碗的饭菜,田菁牵着她的衣角站在旁边。 田菁一眼就看到东厢房门口的襄荷,看着她头上缠的绷带,小姑娘立即红了眼,炮弹一样冲了过来,“哇!小荷你总算醒了,我好害怕!呜呜……” 襄荷抱住她,胸膛里涌出一阵暖流,哄小孩一样拍拍她的头:“我没事了,不用担心。” 第12节 “——爹呢?”终于哄好了田菁,襄荷看着望着刘寄奴道。 刘寄奴低下头,声音低低的,“在东间……还没醒。” 襄荷的身形晃了一下。 田菁要扶她,她却摆摆手,示意不用,自己一步一步地走向东间。 兰郎中睡的东间是襄荷一手收拾的,摆设十分简单。床靠北面墙壁,上面挂着用碎布旧衣拼成的帐子,同样的帐子襄荷床上也挂着一顶;床尾是盛放杂物的大柜子,柜子顶上放着郎中行医时用的家伙事儿;床头处放着个矮墩,充作床头柜,上面放着兰郎中搜集来的几部医书,已经被翻地起了毛边儿。 兰郎中识字不多,那医书看了许多遍,却仍有许多地方看不懂。襄荷对古文也不擅长,更何况那书上还有许多医学术语。她最初去爬登天梯,便是因为想弄懂那医书上的意思,好回来跟兰郎中讲解,只是后来觉得经义坪上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才逐渐养成了爬登天梯的习惯。 兰郎中平日躺在床上最爱拿着那几本书琢磨,遇到不懂的就把襄荷叫来,父女俩凑在一起猜测着书上是什么意思。 此时矮墩上的书摆放的整整齐齐,还是昨天临行前的样子。 襄荷打起帐子,就看到帐子内仿佛在沉睡的兰郎中。 他面色有点苍白,但并无痛苦的神色,好像只是累极了睡一觉,气息也并不紊乱。襄荷在床边坐了会儿,确定郎中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便问起大夫的诊断来。 刘寄奴将林大夫说的那些话复述了一遍,迟疑了下,才又将那药瓶的事说出。 襄荷怔了一下。 被驴车甩出去后,她的前额撞在了地面上,当时她脑子便有些昏沉,起来后却又被马蹄踢到肩膀,身体像个轱辘一般在地上滚了几滚,本就混沌的脑子更是滚成了浆糊。 她努力维持着神志,眼皮却还是越来越沉重,闭上眼的最后一瞬间,模糊中好像看到那马车的帘子掀开了一角,露出一截金丝滚边儿的墨色衣衫下摆。 此后的事便再也不知道了。 原来那车里的人还留了一瓶药。 她将那瓶药拿到鼻下轻嗅。 “芙蓉叶、冰片、没药、麝香……这是金疮药的成分,枣仁、丹参、五味子……这是安神助眠的,还有些……闻不出是什么。” 襄荷自小对气味敏感,尤其在辨识花香上,同是月季,品种不同香味浓淡便有轻微差异,寻常人都难以分辨,但她却能将这轻微的差异区分出来。兰郎中发现她这个本事后,便想训练她辨别药材气味,只是奇怪的是襄荷对其他味道却没那么敏感,练了许久也只能分辨出一些比较明显常见的药材气味。 “爹应该没事。”她忽然朝刘寄奴笑道,“睡这么久是因为药里有安神的成分,像我也是睡了这么久。” 刘寄奴望着她。 襄荷塞上药瓶,看着兰郎中的脸,定定地说:“爹很快就会醒来了,很快……” 田大婶自己去了厨房,将带来的饭菜腾到兰家的碗碟之中,端到东间让襄荷跟刘寄奴吃饭。刘寄奴丝毫没有胃口,正要婉拒,便听到田大婶道:“郎中福大命大,好人有好报,一定逢凶化吉,你们两个小的先把自个儿照顾好了,不然你们倒下来谁来照顾郎中?难不成还指望村里人?先说好了,你们要是把自己饿坏了,可别指望我伺候你们!” “田大婶,多谢。”襄荷朝田大婶投去感激的笑,端起碗筷,对刘寄奴道:“先吃饭,说不定吃过饭爹就醒了呢。” 刘寄奴只得也端起碗筷。 田大婶和田菁走了,襄荷刚端起用过的碗筷要去刷洗,刘寄奴便抢过去:“我来!——你守着兰叔。” 襄荷拽了下碗碟没拽动,也就随他去了,只吩咐道:“剩下的饭菜放在锅里用热水温着,待会儿爹醒来好吃。” “嗯。”刘寄奴轻轻应了声。 看着刘寄奴端了碗碟去厨房,襄荷又坐回床边。兰郎中仍旧睡得安稳的样子,除了额头上那一圈绷带,完全看不出是个重伤之人。 襄荷双手五指紧紧地绞在一起,挤压出勒出青白色的印记。她看着兰郎中的样子,只觉得头脑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 这里不是前世所处的二十一世纪。 这是古代,是百姓性命如草芥的古代。 即便与前世的古代有许多不同,即便襄城据说已是难得的太平乡,却仍旧有着鲜明的阶级划分,上位者肆意妄为,下位者如履薄冰。 她将目光投向院中那一院花草。 穿越之后,曾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挣上钱,跟老爹过上好日子,然后可以安心地莳花弄草渡此一生。如果能找到个顺眼的好男人嫁了那固然好,找不到的话也不将就,就这么一个人过着也无所谓。 安心囿于这一块小小的天地,守着小小的愿望努力拼搏,觉得总有一天能够达到目标。 她的愿望仍旧没有改变,但是,这样的世道,会让她有实现愿望的机会么?而即便实现了,又能不能守住? 刘寄奴回到东间时就看到襄荷在发呆。 他踱到床前,默默地与她一起守着兰郎中。襄荷看到他,自呆愣中回神,朝他笑了笑,然后又扭头盯着兰郎中。 刘寄奴的心仿佛被那笑扎了一下。 “襄荷。”他突然出声叫道。 “嗯?”襄荷回头望他。 “对不起,”他的声音很低很低,“在翻车时……没有抓住你。” 本来可以的。 他虽然自小体弱,却三岁时便开始跟着兄长们扎马步,下盘功夫很扎实,所以在车翻地那一瞬间便紧紧地抓住了车沿,很快便固定住自己。而如果在固定住自己的时候,腾出一只手抓住襄荷,襄荷完全不会被甩出去。 但他迟疑了。 在自己的安危和襄荷的安危冲突时,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冲突时,他下意识地选择了自己。如果换成兰郎中,他或许会不假思索得伸出手,但是,襄荷只是相处没几天的人。即便她是兰郎中的女儿,却也无法在短短几天之内让他交付出全部信任。 等他回过神想去抓襄荷时,已经来不及了。 “对不起……”他再一次说。下一次,他绝不会再迟疑。 他低着头,像是被自责与愧疚压垮了身躯。 “没关系的,”他听到襄荷说,“没有谁有义务对别人的生命负责,所以,不用内疚,也不用自责。” 他的头却垂地更低了,他想反驳,却又不知道如何反驳,那些话梗在喉咙里无法说出口,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不敢接触阳光一样。 又过了许久,忽然听到她轻轻地说:“我可以叫你哥哥么?” 他猛地抬起头。 “以后,你就是我哥,我就是你妹妹,像是亲的一样,好么?” 他放佛做出什么重要决定似地点了点头:“嗯。“ ☆、第22章 买珍珠 探望兰郎中的村民一波一波的来,襄荷与刘寄奴一边照顾兰郎中一边接待客人。从醒来后,襄荷便再没有休息过,许是那瓷瓶里的药的确是好药,她的伤处并不太疼痛,因此她可以一直支撑,支撑着笑着向每一个来探望兰郎中的村民道谢,支撑着在他们离开时送到门口,支撑着在他们走后继续守在兰郎中床头。 刘寄奴劝她休息一下,但她并不觉得累,一点都不累。 她只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心安理得地将自己当成小孩子,觉得什么事都有兰郎中替她挡着,她可以无忧无虑地重活一世。兰郎中倒下了,她就应该将这个家支撑起来。 她还安慰刘寄奴,让他不要担心,告诉他爹一定会醒来,醒来了就没事了。 告诉他,也是告诉她自己。 但当兰郎中真正醒来,迷糊着眼喊她“闺女”的时候,她还是软弱地差点流出眼泪。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屋外的阳光晴暖和煦,微风中也夹杂着暖和的气息,蔷薇开始凋谢,院中到处是散落的蔷薇花瓣。 襄荷将热了又冷冷了又热的饭菜端上来,用小勺一勺一勺地喂着兰郎中。 兰郎中看着她额头上的绷带,心疼地要命,闭紧了嘴不让她喂,襄荷便哄他,哄不住就僵着,手里拿着勺子,一直抬着不动,等到胳膊痛了就委屈地看着他,兰郎中便心软了,乖乖地让她喂食。 只是一提起这场事故的起源,兰郎中便又悔又恨,悔自己当时拉错了缰绳,恨那纵马的骑士太过狠辣。 他将襄荷额上的绷带轻轻掀开来看,一看到那还凝固着紫黑色血块的伤处,便恨不能爬起床来将那纵马的人给生吃了。 襄荷见状,半点不敢提肩上还有伤的事,为了转移他注意力,便说起那瓶药的事,还将药瓶打开让他闻。 兰郎中闻味辨药材的本事还不如襄荷,但他游医多年,也算见多识广,见那药膏的颜色,又闻闻药膏的气味,便断定药是难得的好药。待将药膏抹到伤处,更加断定制药的人定是深谙医理,且炮制药材的炮制师傅定也是一把好手。 他虽是半路出家,但对医术却并不敷衍,也不只将其当作谋生的手段,因自知自己水平不高,便逮着机会就与城里的坐堂大夫,甚或乡间的赤脚医生探讨医理,颇有些求知若渴的意思。此刻见这药膏,便有些对那制药之人心生向往起来,想着若有机会能座谈医理该有多好。 只是一想起这药的来处,他便不又有些恼怒,虽则听襄荷与刘寄奴描述,车里那人似与纵马的有些不对付,但他们总归是一路人,都是害襄荷受伤的坏蛋。因此,兰郎中便将那车里的人也一并怨上了。 至于车里贵人与制药大夫许是同一人,这个可能兰郎中压根没想过。 虽自古便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但儒家向来认为医学方技属儒之小道,即便有大成就也不足为提,因此士人之中虽有不少略通医术,但医术精湛者却少之又少。而以那药膏的水平,兰郎中认定制药之人必是名医,自然不会是那车内的人。 因此他理直气壮地将那一队人马全都怨上了。 襄荷见他怒气难消,像个小孩子似的只差没扎个小人日日戳他们脚底板,不禁又好笑又窝心。 之后几日,襄荷与兰郎中按那老者的吩咐定时用药,果然一日好过一日,襄荷肩膀处也能活动自如,方才骗过兰郎中。 除了药膏,还要喝汤药,而煮汤药的药材,自然是自荣生堂拿来。当日情况紧急,拿着钱的襄荷又昏迷不醒,随行的村民也都是穷人,平日无事自不会带许多钱在身上,因此当日的诊费连同药钱都是林大夫代付的。林大夫有心要免他们的费用,只是他也是受雇于荣生堂,诊费尚且要与荣生堂分成,药更是完全属于荣生堂,因此他也只是代付。 醒来后第二天,襄荷便让刘寄奴去了襄城,将诊费连同药钱一分不少地还了,用的正是卖南瓜的那二两银子,只这一项花费,二两银子便只剩了几百个铜板,这还是林大夫将药材按进价给他们算的结果。 这时代,穷人生病一般都是熬,熬得过就好,熬不过便也只能认命。顶多向兰郎中这样的乡下大夫抓副药吃,如荣生堂这样的城里医馆,向来鲜有穷人光顾。 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襄荷与兰郎中伤的是脑袋,尽管那老者说十日便无事,襄荷却不敢冒险。因此刘寄奴去襄城的时候不仅带了那二两银子,更带着那颗猫眼大的珍珠。 回来时,刘寄奴带回许多温补的药材,还带回一个一层包着一层的布包,外面用医馆包药的油纸伪装成药材。 将那布包打开一看,襄荷不禁有些目瞪口呆。 ——银子,好多银子! 襄荷拿起一锭掂了掂,估摸着差不多有十两重的样子,而同样大小的银子,足足有九锭。 “当了一百两,买药花去八两三钱,还余九十一两七钱。”刘寄奴解释道。 襄荷虽然高兴,却有些不解,“医馆里也卖珍珠粉,价钱可比这个便宜多了,我还以为能当二十两就不错了呢。” 刘寄奴一笑:“一分圆一分钱,珍珠品相好与不好,价格上便天差地别。医馆磨做珍珠粉的珍珠都是品相不好的次等小珠,价格自然便宜。但咱们当的那颗形状圆整,个头又大,是珍珠里的上品珠,寻常富贵人家都难找到这样品相的,一百两算什么,只怕开价千两也有人买。” 这么一说襄荷便明白了,顿时觉得自己糊涂了。不过这也不怪她,这世界又不是前世商品经济发达的前世,像珍珠这种奢侈品的物价,也只有享用得起的上等阶级和相关从业人员清楚,她两者皆非,自然也没个清楚的物价概念。 刘寄奴顿了顿,面色有些晦暗还有些愤恨:“起初当铺伙计见我人小,当我好诓骗,只愿出十两,我作势要走才急了,只是最多也只愿出一百两。若是有时间慢慢寻买主,一千两不敢说,五百两还是能卖到的。” 襄荷却并不太在意。一百两对于如今的兰家已经完全足够,再多也只是存着,而她急着买药,哪里有时间慢慢找买主? 因此她便安慰刘寄奴道:“已经很好了,幸亏是你去,若是我去,指不定人家出十两,我就真十两给当了。” 想想又有些遗憾,那珍珠值得如此高价,自然也是十分美丽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前世时像那样的珍珠自然也是天价,她也只看过商场里几百块几千块的小珍珠,自然对那珍珠也很喜爱。 只是和她的那一点点喜爱相比,自然是珍珠换来的银子更重要。 刘寄奴一直看着她,自然没有错过她脸上那一闪而逝的遗憾。他命途多舛,自小便有察言观色的本事,当即便明白她在遗憾什么。 心上微微有些波动,并不剧烈,但绵绵密密的,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心情,这种心情,叫做心疼。 虽然经历特殊,但在五岁之前,他过的一直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后来突逢遽变,不再如以往一般金尊玉贵,却也生活优渥,只是后来又接连遇难,才最终沦落到绝境。 第13节 见识过人世间极致的丑恶,却也享受过常人难享的富贵。在他记忆中,周围环绕着的女人们哪个不是珠围翠绕,珠钗满头,谈论起珠宝首饰如珠宝商人般熟稔,产地价格如数家珍。而如襄荷这样的出身,却连多看一眼喜爱的珍珠都是奢望。 他忽地想起襄荷昨日说的:他是她的哥哥。 胸膛中忽地生出一股气来:他刘寄奴的妹妹,怎能如此受委屈? “襄荷,以后我给你买珍珠,买最好的珍珠!” 他郑重地许下誓言,说话还带着些孩子气,语气却无与伦比的郑重。 襄荷心里将他当小孩,见他这副小孩子立大志似的模样,当即便被逗笑了,于是用哄小孩似的语气道:“好啊,以后你给我买珍珠,买最好的珍珠!” 有了银子,且是很多很多银子,自然不必再苦巴巴地省吃俭用,尤其兰家还有两个病人,唯一没病的也因之前逃难而饿坏了身体,最是需要调养的时候。 因此接下来数日兰家的饭桌上每日都花样翻新,肉食日日不断。 因为上次进城留下的不愉快印象,襄荷短时间内都不想进城,许多东西秀水镇上也有,虽然有些质量不如城里,但凑活着也够用,因此便每日都去一次秀水镇。 秀水镇挨着秀水村,就在秀水村的北面,中间只隔了一条秀水河,原本被叫做秀水村的后村。因临着秀水河,交通很是便利,许多邻村的都爱来这儿交换东西,交换的人多了便发展成了镇。只是秀水村的许多老人都还保留着过去的习惯,去镇上不说去镇上,而是说去后村。 距离如此之近,襄荷便不嫌麻烦地每日都去,除了第一日将要做衣服的布料和油盐米面等物买了,后面便是每日都去买些新鲜的肉食,尤其猪大骨,加上药材熬煮出浓浓的骨头汤,硬逼着兰郎中和刘寄奴一人两大碗地喝,当然,她自己也喝。 有了米面调料又有了肉,襄荷的手艺终于可以完全施展出来。只是她的肩膀还不能太用力,拎勺拎久了就有些吃不消,于是她便在旁边做指导,刘寄奴掌勺。何时翻炒,何时放调料,一人说一人做,配合的倒还默契。且多做几次之后,不用襄荷指点,刘寄奴自己也能做出不错的饭菜了。襄荷笑眯眯地夸他贤惠,刘寄奴有心要给她个爆栗,但碍着她额上的伤,只能没辙地忍了。 这样的好伙食养着,两个病人恢复的都不错,刘寄奴脸上也终于有了些肉,就连被香味勾引回来天天蹭食的丑猫包子和小奶狗馒头,也各个都吃得滚瓜肚儿圆。 即便过着这么每日不断肉的“奢侈”日子,半个月过后,当珍珠的九十多两银子也才只去了个零头。这时的钱难赚,但也值钱,这九十两银子若精打细算地用,再加上兰郎中行医的进项,兰家稳可以过上秀水村中等人家的生活。 只是银子存着也不会生银子,而兰郎中年纪也不算小了,襄荷不想他再辛苦地四处游医,就琢磨着在镇上或是襄城给他开个小医馆,不求多赚钱,只求有些收益,兰郎中也不用像以前那么辛苦。 正琢磨着什么时候去襄城找找有没有合适的店面,一笔生意自己找上了门儿。 既不是逢年过节,宁家也没什么大事,抱香却回村了,回村后先不回宁家,而是直奔了兰家。 她是给襄荷传消息的:周府的二少爷对她那南瓜上长字儿的法子有兴趣,想跟她谈笔生意。 ☆、第23章 初相识 襄荷对周府并不十分熟悉,周府的人也只认识抱香和周清枫,以及远远瞥过一眼的周家大家长周冷槐,至于周府其他成员,抱香并不是多嘴的人,并没有与她道过主子家的事,因此她连周府到底有几个少爷也不清楚。 因此这个号称要跟她谈生意的周二少爷,她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不过既然是抱香捎的信儿,那总不会是骗人。襄荷向抱香仔细打听了一番这个二少爷,这才知道,他与周清枫竟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这么倒也说得通他为何会找到她了,周清枫那包不住事儿的性子,肯定是兄长一问,就竹筒倒豆子似的把她全抖落出来了。 只是还有一点奇怪。她对周府的印象一向是书香世家,不染铜臭,怎么这个二少爷倒像个生意人一样?还是他只是个牵头的,具体事务交给手下掌柜?但听抱香说他也才十五岁,又是庶子,看周清枫连五两银子都难拿出来的窘境,估计这个胞兄也受宠不到哪里去,这样一来,他哪里来的手下掌柜? 襄荷有一肚子的疑问,但不论如何质疑,送上门的生意不能推出去。虽然有了珍珠换来的九十两银子,但这也只能让兰家过的不至于太过贫困,日子仍要精打细算地过,如果有挣钱的法子,襄荷自然不会错过。 而且抱香不仅仅是带着口信儿来的,她还带来了八两银子。三两是还周清枫的欠债,五两是周二少爷另加的,说是那福寿南瓜很得老太太喜欢,这五两算是另赏的。 襄荷骨子里还有些小别扭,一听那个“赏”字,当即就把那五两又塞回抱香手里,只收了自己应得的三两,抱香说她傻,她也只当没听见。 抱香要在秀水村待一天,翌日便回周府,让襄荷仔细考虑考虑。 兰家一家三口嘀咕了一宿,最终还是觉得,这个生意,得做。 于是,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抱香连同兰家三人,便一起坐上了回周府的马车。 这个马车不是王老汉的那个寒酸马车,而是周府特意派来接抱香的,虽只是普通的青毡小车,却也比王老汉的稳当舒适许多。抱香以往回村可没这个待遇,向来是走着来走着回。毫无疑问,这是那个二少爷的手笔。 刚过早饭时分,马车驶到了周府。 仍旧是送南瓜时那个偏处小门,不过这次襄荷等人不用站在门口等,而是由抱香引着,一路穿花扶柳,来到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 周清柯正在那里等着他们。 笑面虎。 这是襄荷对于周清柯的第一印象。 据抱香说,周二少爷的相貌是顶好的,府中的丫鬟上至十七八岁的思春少女,下至七八岁的垂髫幼童,一提起二少爷,无不是霞飞双鬓酡红染腮,这说法有没有夸张不知道,但也侧面证实了周二少爷对女性的吸引力。因此抱香便打趣襄荷,让她别见了二少爷就红了脸。 襄荷无奈着保证绝对不会红脸。 她当然不会红脸。别说那什么二少爷才只算“相貌顶好”,就是他是个天姿国色,也别想让她看一眼就心脏狂跳面红耳赤。 只因她有个毛病:不能辨人美丑。这倒不是说她脸盲,她能分清人的长相,也不会弄出将张三误认做李四的糗事,只是认得出归认得出,分辨美丑却不行,面对众人口中的大美人佳公子,她一点没看到美好事物的激动感觉,同样的,众人口中的丑男丑女,她也同样没什么感觉。 不都是人么,她撇着嘴想着。两只眼睛一张嘴,一个鼻子两只耳,除非脸部有残疾的,不都长得差不多么! 就跟人看猴子,觉得猴子长得都差不多一样,襄荷看人,也觉得人都长得差不多。 没有相貌美丑带来的喜恶影响,襄荷对于他人的印象,更多依赖于他人的言行举止,以及一种近乎直觉的东西。根据这种判断依据,周清柯给襄荷留下的第一印象,便是个不算多好的笑面虎。而周清柯这样的笑面虎,最适合他做的无疑是奸商。 周清柯招待他们的地方是他院子里的正厅,顾及他们还未用早饭,便先让佣人上了一桌简单的饭食。并不像许多小说里描述的一样是什么山珍海味大鱼大肉,不过是清粥小菜,以及一些精致的糕点面食。对于这样的饭食,周清柯似乎很抱歉,连声说招待不周,兰家三人都不是在意这些的,有的吃就不错了,哪里还会抱怨,兰郎中还道周清柯太过客气。 吃过饭,便谈起了正事。 来之前襄荷便将所有可能都细细思索了一遍,想出种种可能以及相应的应对办法,然后将这些一并教给兰郎中。出头的是让大人做,在外人眼里,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个正常小女孩吧。 因此,此时她就乖乖地坐在椅子上玩手指,真像个普通七岁小女孩似的,目光一会儿溜到桌上的点心上,一会儿溜到窗外几株花期已过的郁李上,对于兰郎中跟周清柯的交谈半点不关心的样子。倒是刘寄奴正襟危坐,目光凝在兰郎中与周清柯身上,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襄荷表面上不在意,但实际上,她耳朵竖地高高的,半点没错过两人的交谈。 一番客套寒暄后,终于进入了正题。 “……一九分成,兰家一,周家九……” 襄荷一听这句,当即差点没从椅子上蹦下来,指着周清柯的鼻子大骂。 一九分成,这比例也太坑了! 周清柯的意思是兰家负责生产带字儿的各种蔬果,从种植到印字儿到采摘,全都是兰家的事儿,而他的责任就是把东西卖出去。 其实襄荷对于他想多占点利润倒没意见,虽然表面上看兰家做的事儿多,但显然,这桩生意最难的不是怎么生产,而是怎么销售。兰家虽然可以生产出许多产品,但没有门路,只靠撞大运似的撞买家,毕竟还是不靠谱。而周清柯不同,即便他只是个周府庶子,他所在的人际圈也远比兰家宽阔,而以他目前表现出的手腕,襄荷相信他能将东西卖出去。 只是一九这个分成,襄荷觉得也太坑了。 她悄悄拽了拽兰郎中的袖子。 兰郎中立刻接收到信息,清清嗓子开始据理力争:“唉,不是我不想啊,可二少爷您不知道,这个东西有多难弄,单说三少爷那个南瓜,咱是从开春伺候到初夏,半点不敢疏忽,才弄出这么一个南瓜来。一个南瓜五两银子,若是一九分成,这利……可还不如咱种庄稼呢!” 兰郎中这话纯属胡诌,即便一九分成,一个南瓜五百文也比种庄稼划算得多。可这谈生意不怕胡诌,就怕不会诌,反正双方心知肚明,比的就是扯皮的功夫。 周清柯却粲然一笑,精致的眉目生生透出一股无边风华来,晃得身边伺候的小丫头立时涨红了脸。 “老丈,这个您且放心,既然是我来负责卖出去,那这价儿自然不会还是五两,您分得的利也不会仅仅五百文。再说,”他又一笑,“这生意一旦真开始做,需求自然不会是少数,量一大利便翻倍,我周清柯自不会让老丈吃亏。” 襄荷眉头一跳。周清柯既然敢说这话,想必也不会吹牛,也就是说,他能把东西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而且,量极大。这对兰家来说自然是好事。 不过,该得的利益还是得争。 襄荷又扯了扯兰郎中衣角,在他背上写了个三七。 兰郎中心领神会,抖起精神继续跟周清柯扯皮。 襄荷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两人才终于扯皮完毕,如襄荷所愿,定的是三七分成,兰家三,周清柯七。虽然兰家还是占了小头,但相比周清柯开出来的一九,已经很让人满意。 又商量了具体货物怎么交接等事,终于将所有问题都梳理明白,时间已经快到中午,周清柯又要佣人开始摆宴。 襄荷急了,一时忘了装小孩,蹦出一句:“等等,还没立契呢!” 周清柯这才正眼看她。 从见面到现在,这个三弟口中聪明绝顶的小女孩儿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就跟个寻常七岁女童没两样。倒是现在,她突然说要立契,倒让他稍稍有些惊讶。 周清柯一副恍然大悟状,“对了,倒忘了这个,契约自然是要签的。抱琴,去书房拿纸笔来。”他朝身后那仍旧小脸红红的丫鬟吩咐道。 这时代虽也有契约,但到底不如现代流行,尤其是如兰家这样的农户人家,很多人都没有遇事立契的习惯,加之许多农人都不识字,因此被骗的不在少数。 纸笔拿来,周清柯拟了一份契约,将方才与兰郎中讨论的诸项事宜一一写上,又签上自己名字按上手印,然后,绕过兰郎中,直接将契纸递给了襄荷。 襄荷这时又想起装小孩儿了,连忙摆手,口里说着我不懂,手上麻利地将契纸递给兰郎中。 兰郎中虽识字,但也就刚刚脱离文盲行列的水平,偏偏周清柯的契约写地骈四俪六,还故意用了些生僻字,兰郎中一看就傻眼了,盯着几句话死活看不懂。 周清柯望着襄荷。 襄荷低头在玩手指。 “兰叔,让我看看。”一道低低的声音响起,却是刘寄奴。 周清柯惊讶地看向那一直被他忽略的瘦弱男孩儿。 这一看却发现,这男孩儿长相居然很是不俗,虽然还有些瘦弱,但眉眼之间十分英气。 兰家这一家人,当爹的长相普通,女儿倒是长了副难得的好相貌,现在虽因年纪尚幼还未完长开,但已经可以看出是个美人胚子,而这儿子竟也是个相貌不俗的。且最奇怪的是,这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没一个跟兰郎中长得像的,且儿子女儿之间,也是没半点相像。 而且,当爹的大字不识几个,一双儿女却能看懂他故意难为人的契约——虽然襄荷低着头装作不知,周清柯却哪里信她。 这可真是有趣。周清柯有些玩味地看着对面的一家人。 刘寄奴却并未注意,接过兰郎中递来的契纸,他低着头,将每一词每一句都细细分析过,确定没有什么陷阱后,才又将契纸还给兰郎中,同时朝他点了点头。 兰郎中认认真真地在契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按下手印。 “契约既成,”周清柯微笑道,朝兰郎中道,“以后还需多多仰仗老丈。” ☆、第24章 摆摊去 在周府用过午饭,又谈了一些合作上的具体事宜后,兰家三人坐上来时的那辆青毡马车,回到秀水村。 不仅带着一张契纸,还带着周清柯给的,作为启动资金的五十两银子。 揣着这五十两银子,襄荷多多少少有点不真实感:就在不久前她还在羡慕那些动辄赚上成百上千两银子的穿越者,现在——居然也轮到她了么? 这可真是——太棒了! 当然,这五十两银子不是白给的。等到开始盈利,兰家拿到分红之后,这五十两就要从分红里扣。但即便如此,襄荷还是十分满足。不同于卖珍珠得来的一百两,那一百两与其说是挣来的,不如说是拿命换来的,虽然最后她和兰郎中都没事,但若重来一次,她宁愿不要那珍珠,也不想让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冒一点点风险。而这五十两,却是实打实靠她自己挣的! 她抱着银子笑地一脸傻样,心里不住地寻思跟周清柯这笔生意怎么做才能达到利益最大化,但想来想去,发现自己除了专心把果子种好之外,似乎也帮不上什么忙,东西卖多少,价格定多高,这都是周清柯的事儿,她再操心也没用。 于是她也就把心思转到怎么种好果子上了。 周清柯的意思是,这法子不必拘泥在南瓜上,所有能印上字儿的果蔬都可以试试,印的字儿也可以花样多些,甚至可以按客人的要求订做。现在还没有客人,便要求襄荷先弄出几个样品来,就印上常见的喜庆字样,福禄寿喜之类,以后再按照客人要求进行微调。 一回到家,襄荷就把院子里所有长果子的植株都瞅了一遍。要想在果实上印字儿得等到果实大小基本定型,这样才能让字迹清晰。现在才进五月,大多数果子都还未成熟,个头也小,达不到印字儿的条件,襄荷找了半天,终于在葫芦架上找到几个早熟的小亚腰葫芦。 第14节 这亚腰葫芦纯粹是襄荷种着玩儿的,只种了一棵,占据着篱笆墙边的一个小小角落,长得倒是茂盛,沿着架子爬了一满架,架上挂着许多碧绿玲珑的小葫芦,迎风晃动,十分可爱。这些小葫芦大多太小,但也有形状已基本定型,可以用来印字儿的,不多不少,刚好四个。 襄荷便回屋,拿出为了印字专程买的油纸。 大量生产自然不能再用黑布那样的法子,那样又费事儿又费布,襄荷便在离开襄城前让车夫拐了个路,去买了一大堆油纸。 襄荷前世见过那种专门在苹果上印字儿的字帖,不知道是什么制成,很容易就粘上去,还不怕日晒雨淋。在苹果定型却未变红前贴上去,变红后再撕下来,这样撕下来的地方就会有很明显的白痕,白痕形成各种图案,与她之前用黑布罩着的原理是一样的,但是却比黑布方便多了。 这儿当然找不到地方买字帖,襄荷只得用油纸,油纸防水,倒是勉强可以用作字帖。 襄荷在油纸上写了字,写了四张,正是最常见的“福禄寿喜”,然后沿着墨痕,用剪子小心地剪出字样儿来。待剪好后,便用浆糊将字样儿糊到葫芦向阳的一面上。 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在这期间襄荷只能期望不要下雨,不然那浆糊糊的纸贴一准儿给淋掉,或者起码不要半夜突然下雨,留给她时间给葫芦挡雨。 修养了将近一个月,兰郎中感觉自己已经完全康复,再不愿听襄荷的话什么活都不干了,尤其看着女儿为了挣钱养家辛辛苦苦,自己却像个废人一样,不但不挣钱,还整天喝药花钱,兰郎中身为人父的愧疚感和责任感一时爆棚,说什么也要出去挣点钱。 兰郎中挣钱的法子无非是行医,但想在秀水村靠行医挣钱根本就是妄想,不说兰郎中跟很多村人关系极好,根本不会收诊费,就是收,整个秀水村,就算加上邻近村子,又有几户人家舍得在看病上花费,大都是用点土方子熬过去。兰郎中在家这一个月,倒也有几个上门求医的,诊费加上药费,兰郎中一共得了一小筐鸡蛋,一篓子苞谷,半斗小米……至于钱,别说银子,连一枚铜板都没有。 这也是他四处游医的原因。但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襄荷肯定不会同意他出去。 于是兰郎中便只剩一个法子,那就是去襄城摆摊。 这活儿他以前经常做,也有固定的摆摊地点和相熟的客户。襄城那些去不起大医馆,但又不算太穷的中底层市民,都比较欢迎他这样的摆摊郎中,有些病人的病若不是太严重,甚至会暂时拖着,等到兰郎中来了再治疗。以往兰郎中若在家,便每隔一段时间去一次,虽赚不了大钱,到底多个进项。 自从开春出去行医,回到秀水村后又意外受伤,兰郎中已经数月未去襄城摆摊,如今为了不做废人,便强烈要求再次进城。襄荷有心不让他去,但见他态度坚决,伤势也的确没什么大碍的样子,被他磨了几次便也就应了。 只是终究不放心,因此还是要陪着他一起去。 守家的任务交给刘寄奴,襄荷借了赵家的小驴车,与兰郎中一起,自上次出事后,第一次进了城。 进城后,两人直奔兰郎中以往摆摊的地点,即襄城两个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帽儿街。 帽儿街是襄城最大的市场,虽然名为街,但范围却远远不仅限于一街之内,而是包括帽儿街周边好几条街道,连成了一个封闭的市场,市场有专人管理,日中开市,日落闭市,市内各方物品集聚,衣食住行所需百货各色俱全。而最热闹的帽儿街上,布庄、粮店、衣肆、药行、酒肆、茶楼、柜坊、成衣铺、首饰铺……各色店铺一字排开,街上另有如兰郎中这样的流动摆摊者,每到开市便人流攒动,热闹非凡。 兰郎中固定摆摊的地点便是在一家卖胡饼的食摊前,兰郎中与摊子老板相熟,来到之后寒暄一番后就支起自己的摊子,仗着自己是熟面孔,也懒得让襄荷吆喝,摆出一副愿者上钩的架势,静待顾客上门。 可摊子摆了半天,接到的病人零零星星,不过小猫两三只,与往日摆摊时的情形大不相同。 兰郎中心里纳闷,嘀咕着是不是太久没来,老顾客都把自己给忘了。 胡饼老板听见他嘀咕,当即咧嘴笑道:“郎中,可不是大家伙儿把你忘了,是最近咱这儿新来个神医,医术好,人品好,最最顶要的,人家啊——长得好!” ☆、第25章 百花开 帽儿街很长,从街头到街尾约摸有五百米,而各种随风招摇的布幌招牌、街边小食摊泛起的缭绕白烟,以及摩肩继踵的行人,将头尾之间的视线完全遮挡住。 兰郎中摆摊的地点就在帽儿街街头,而据胡饼摊老板说,那个新来的“神医”一般是在街尾的一家绸缎庄前摆摊。 兰郎中和襄荷使劲踮高了脚,也望不见那“神医”的一丝芳踪。 街上人流来往频频,但在兰郎中摊前驻足的人依旧寥寥。 对于立志要挣钱养家养闺女的兰郎中来说,这可真不是个好消息。如果是在平时,听说来了个神医,兰郎中说不定会颠颠儿地跑上去跟人家请教医术,可那胡饼摊老板说话忒损,医术好就医术好,什么叫“关键人家长得好”啊?!这不明摆着说自己长得丑么! 兰郎中简直想糊老板一脸胡饼。 再说那些老客户也忒薄情,以前交情多好啊,他还经常给人减免诊费呢,如今不过是个来了几天的劳什子“神医”,就因为“长得好”,居然就把他这旧人给忘了! 兰郎中心酸地不行。 他气哼哼地沉脸坐着,有心要去打探一下敌情,但又有点拉不下脸,尤其旁边胡饼摊老板说完话一脸贼笑地瞅着他,似乎很期待他去踢馆他好看热闹似的,这让他不由更郁卒了。 正郁卒呢,摊前终于又来了个客人,还是个熟客。 来人是帽儿街上一卖蔑器的老汉,因做得一手好蔑器,人称蔑器张。蔑器张年轻时干活拼命,也不注意身体,老了落了一身小毛病,尤其是老寒腿,每每犯病时腿部便剧痛难忍。但这病不好治根儿,兰郎中对此病也不擅长,给蔑器张瞧了几年也没瞧好。兰郎中心里愧疚,就劝蔑器张花点钱去医馆找高明大夫看看,可蔑器张为人节俭到近乎吝啬,哪里舍得去医馆花钱,每次仍旧只找兰郎中,不求根治,只是拿几副膏药贴贴,发病时能稍稍缓缓疼痛就好。 平日里兰郎中见了蔑器张都不怎么高兴。作为一个颇有追求的郎中,总看到一个自己治不好的病人在自己眼前晃荡,心情自然美丽不起来。 可今日,蔑器张那摇摇晃晃的佝偻身影一出现在小摊前,兰郎中当即差点没热泪盈眶抱着蔑器张,大喊一声:“大哥,好人啊”!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在众多熟客都喜新厌旧奔向那劳什子“神医”的时候,蔑器张居然不离不弃他这糟糠之妻,实在是忠心可嘉忠贞可表不离不弃当为世人典范!兰郎中一边心里乱七八糟地歌颂着蔑器张,一边热情洋溢地将对症的膏药在摊子上一字排开,正准备豪气万千地来句“今儿的膏药不要钱,白送!”,忽听蔑器张唉声叹气道: “唉,这老寒腿就是挤不过年轻人,本准备让谢小神医给瞅瞅的,谁知还是挤不过!”惋惜哀叹之情溢于言表。 说完这句,他又冲兰郎中道:“郎中,来两贴往日用的膏药,我暂且贴着止止疼。” 兰郎中整个脸都黑了。 胡饼摊老板嘴巴快要咧到耳后根了。 襄荷扶额,手脚麻利地包起两贴膏药,一边递给篾器张,一边笑着道:“张爷爷,您的膏药。” 篾器张便从袖子里抠抠摸摸,半天才终于抖索出十几枚铜板来,从中挑出十枚,割肉似的递给襄荷。 “等等,”兰郎中却突然出声,他瞅着篾器张,颇有些恶狠狠地道:“膏药涨价了,一贴十文,两贴二十文!” 篾器张拿钱的手一哆嗦,一个铜板没捏紧,滚落在地,他忙蹲身捡起来,一站起来就朝兰郎中瞪着牛眼:“你抢钱啊!” 襄荷拍了兰郎中一下,忙对篾器张道:“张爷爷别生气,我爹跟您开玩笑呢。膏药还是一贴五文,不涨价。” 篾器张狐疑地看了襄荷一眼,似乎对她说话能不能作准还有些怀疑,见襄荷仍旧笑盈盈看着他,便赶紧把十文钱塞到襄荷手里,拿着膏药火烧火燎地就要走,像是生怕襄荷反悔又让他加钱似的。 “张爷爷等等,”襄荷却叫住了他,“您说的那个谢小神医是什么人啊?医术很好么?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篾器张一听这话,脚步顿了顿,扭头看着襄荷,老脸仿佛一朵盛放的菊花:“那是,谢小神医医术好着呢,跟你爹这江湖郎中可不一样,人家是有真本事!香烛铺子孙家媳妇儿产后惊了风,人都抽抽了,荣生堂的大夫眼瞅着没辙,结果你猜怎么着?人谢小神医一剂药就把人救回来了!” 说完这话,似乎没看到兰郎中愈发黑如锅底的脸,篾器张又道:“人谢小神医不仅医术好,人品更是好啊!不收诊费,只收药钱,若是碰上让谢小神医有兴趣的疑难杂症,连药钱也给免了!”说着这话,他还拿眼瞥了一眼兰郎中,显然还在为方才兰郎中加价的话耿耿于怀。 襄荷也算了解他这死抠门的性子,心里虽没怎么生气,但倒底还是有些为自己老爹鸣不平。兰郎中虽说医术平平,但为人却没话说,诊费药费已经是最低,平日熟客都赞他厚道,但如今冒出一个更“厚道”的,厚道到连诊费都不收的“神医”来,这些人便都一股脑儿地跑去那边了,虽说是人之常情,但也着实让人气闷。 而且听篾器张那话,这个“谢小神医”不像是个缺钱的,倒像是专门来磨练医术的,不然怎么会大方到如此地步,加上神医前面还加了个“小”字,想必这人年纪不大,莫不是杏林世家的子弟来体验生活的? 那人要磨练医术免费给人看病,襄荷自然管不着,可他要一直这么下去的话,兰郎中这生意也别想做了。 看着自家老爹郁闷的样子,襄荷只得自告奋勇,朝兰郎中道:“爹,我去街尾看看啊!”说着便钻进人流,仗着人小身短,一晃眼就不见了人影。 街尾处同样人头攒动,襄荷好不容易才挤到街尾,来到胡饼摊老板口中“神医”摆摊的绸缎庄前,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到传说中的神医,别说神医了,连神医摊子上的布幌子都看不到。 原因无他:人太多了! 帽儿街人虽多,但多到像这样水泄不通的地步,襄荷以往还从未见过。只见一大群人乌压压地围成一个圆,将绸缎庄门口全给堵死,有想进绸缎庄挑选布料的客人都进不去。 襄荷看到绸缎庄掌柜被挤在人群里,一脸欲哭无泪,想恨又不敢恨的模样。 襄荷仔细打量人群,发现这些人中许多的确是面有病色,这些人中男女老幼都有,但更多的却是面色红润,起码从面色上完全看不出有什么毛病的年轻女子。 襄荷想起胡饼摊老板的那句“人家长得好”,也就对这现象不足为奇。醉翁之意不在酒,花痴古已有之,且大周风气开放,这些年轻女子的目的自然心照不宣。 只是这人这么多,她连那神医衣角都看不到,还怎么打探“敌情”啊? 无奈,襄荷袖子一撸,仗着人小身短,泥鳅一样在人群中硬挤起来。 挤得发髻也乱了,衣服也皱了,方方挤到摊子跟前的时候,不知是谁推搡了一下,襄荷整个儿被推了出去,小身子骨碌碌转了两圈,正正好转到摊子跟前。 襄荷抬头,就看到摊子后端坐的,一身墨色衣衫的人影。 青丝如瀑,眉如画妩,唇齿似呷春风,微微一吐,便到了百花深处。 襄荷只觉眼前花都开了。 ☆、第26章 平生恨 襄荷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貌比花娇。 恍惚间好像前世第一次去牡丹园,终于亲眼得见那传说中的天香国色,才体会到那是怎样一种惊心动魄,从此才知道何谓绝色倾城。 再不是别人口中的绝色,而是眼见的真实。 “万安,摊前可是有人?” 耳边忽听到一道略带沙哑的声音,像是粗粝的磨砂纸互相摩挲,虽然声音低沉,但却不免有些刺耳。 襄荷瞪大了眼。 这声音分明就是从眼前那少年口中发出。他身姿笔直,并没有望向她所在的位置,只是眉头微蹙,轻声问着身旁的老者,但即便刻意放低了声音,却仍旧掩饰不住残破的嗓子。 襄荷这才看到,他眼上竟还蒙着一束白绫。脑海中突然想起张爱玲,张爱玲曾说,她平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 海棠重瓣叠萼,花色姝丽,惜其无香;桂花香飘十里,芬芳馥郁,型色却无殊处。这世间,即便是草木,也不能将全部的好处都占了,更遑论人。 万安是个看上去约六七十岁的老者,他守在少年身旁,背微微佝偻着,正用油纸捆扎药包,听到少年的话望向摊前,一眼便看到那倒在地上,发髻衣衫散乱,一脸呆愣地望着少年的小女孩。 如果此刻倒地的是个妙龄女子,他定然会蹙起眉头,说不得还要言语讥讽一般,非得将人讥讽地面红耳赤掩面而逃才罢休。这倒不是因为他天性刻薄,而是自从来到这闹市摆摊,同样的戏码已经重演了无数次,还有许多明明身体康健,却佯作生病来求医的,白白浪费他家主人的时间不说,遇上歪缠不清的,还得费上好一番功夫纠缠。 如此一来,任他脾气再好也无法再忍,再说他的脾气向来算不上好,再加上主人的默许,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扮起了黑脸。 但此刻倒地的不过是个看上去六七岁的娃娃,看样子是被人群挤出来的。 他瞅了瞅她的脸,觉着有些面熟,但也并未多想,只是应了少年一声,走到摊前便要扶那女孩儿起来。 万安瘦骨嶙峋的手伸过来时,襄荷才猛地发觉自己竟看着那少年发了许久的呆,小脸登时爆红,自个儿一骨碌爬起来,一边拍着衣服上的沾的泥土努力让自己仪容整齐一些,一边朝万安道:“谢谢爷爷,我没事!” 她生得出色,又是六七岁正可爱的年纪,围观众人见她年纪小小,却如二八少女一般满面绯红,又一副小大人的样子整理仪容,不由发出善意的讪笑,有人便不住地说谢小神医魅力无边,连六七岁的女娃娃都被迷倒了。 万安见状,风干橘子皮一样的老脸上也扯出一抹笑来。他摸摸襄荷头顶,声音并不如何温柔,但话里却很是关切:“你是谁家的孩子?快去找你爹娘去罢,这处人多,小心踩踏到你。” 那声音落在耳中稍显尖利,仿佛掐着嗓子说话一般,与少年低沉微哑的嗓音倒是两个极端,不过,都不怎么好听就是了。 襄荷看了一眼那端坐着的少年。 他似乎没有听到四周的嘈杂,仍旧安安稳稳地坐在摊子后,腰部以下被铺着白布的摊子遮挡住,连眼睛也被白绫遮住,只看得到挺得笔直的上身,和一张清冷无波的面庞。 即便端坐不动,即便没有一丝笑容,也让人看着欢喜。就像远处观花,即便不能触碰,不能据为己有,只是看看也觉得赏心悦目。 听到万安的话,她拍拍脑袋,这才想起自己还有“打探敌情”的任务。 四周一瞅,只见摊子边上除了目盲少年和万安,还有两个穿着捕快衣服的男子,其余尽是来看诊或是凑热闹的人。 传说中的“谢小神医”呢?根据听来的描述,这谢小神医年纪不大,长相出色,在人群中应该很好找才是,但襄荷却没瞅见符合条件的。唯一比较符合的,却是那眼蒙白绫的少年,但襄荷却首先便把他给排除了。 只听说过算命的瞎子,却没听说过治病的瞎子,中医讲究望闻问切,一个瞎子又怎么“望”? 正疑惑呢,便见摊子前一年约四十的中年男子苦着脸道:“谢小神医快给我看看,我这腰和膝盖可都疼了许久了,荣生堂的大夫说我这是肾脏虚弱,开了许多补肾的药,我可我吃了许多天,却半点没见好啊!” 男子一手揉着腰,一手撑在摊子上,而他那番话,赫然便是朝着那蒙着白绫的黑衣少年。 这下,襄荷彻底目瞪口呆。 好半晌,她才有些结巴地朝身边的万安道:“爷、爷爷……我能站这儿看一会儿么?” 第15节 万安忙着观察那男子气色,闻言便把她拢到那两个穿着捕快服的男子只之间,道:“站在这儿便乱动,待会儿让捕快大哥帮你找爹娘。” 襄荷便听话乖乖站着,眼珠一错不错地盯着摊子前的少年、万安和那中年病人。 “面色、眼睑、苔色如何?”少年低声道。 “面色虚白,眼睑浮肿,舌苔泛红,似是肾虚之症。”只见万安翻了翻男子眼皮,又瞅了瞅他舌头,朝少年道。原来万安站在一旁竟是为了充当少年的“眼”,将病人体表症状转述给少年。 襄荷这才有些了然,但即便如此,许多病症如非亲见,只听他人描述,误诊的比率仍旧很高。这少年被人称为神医,又目不能视,四诊法中“望诊”上便有些不利,若想被称为神医,想必在其他三诊上有些特殊之处。 襄荷跟着兰郎中行医多年,对医术也略通皮毛,听男子描述,再听万安所述,倒的确像是肾虚之症,但那男子又说已经服药许久却不见好,这倒有些蹊跷。 听完万安描述,少年并未做声,而是伸出手为男子切脉。 此时大夫诊脉多用三脉法,即浮、中、沉三脉。指尖轻触为轻取,所得脉象即为浮脉,一些外感病症便可从浮脉中诊出;稍用力为中取,所得脉相为中脉,常人脉位便在此处;手指重按即沉取,所得脉相为沉脉,沉脉部位近于筋骨而未至,多见与一些病位较深的病症。 襄荷便见那少年如白玉般的三指落在病人手腕上,三指同时切脉,力道由轻到重,分取浮、中、沉三脉。 襄荷经常跟着兰郎中行医,自然也会诊一些简单的脉相,但手法远远称不上娴熟,误诊几率也高,且三脉每次只能诊一脉,即人家大夫三指并用,她却只能当个独指蜗牛,因为……指头多了,她就把握不好力道。 兰郎中曾经想把医术传授给襄荷,从识药辩药到望闻问切,襄荷都囫囵地学过,只是兰郎中自个儿就没正规地学过一天医术,行医多半倒是靠经验。他就好比那茶壶里的饺子——有嘴倒不出,许多东西懂是懂,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样一来,他又怎么能教好襄荷,加上襄荷本身对医术兴趣不大,以致她也就比寻常人多懂些医理,若说如切脉这样实际上手的功夫,她还差得远。 所以说,诊脉是个靠经验积累的技术活,只有诊的脉多了才能驾轻就熟。 而眼前这少年看上去手法十分娴熟,似乎已经诊过千百次一般,以他的年纪来说,已算得上十分难得。 三脉诊过,襄荷觉得应该能诊出是什么病症了,谁知少年却只稍停了下,很快又将手指搭在了病人手腕上。这次,他将病人衣袖稍微上挽,顺着手腕上的筋脉骨骼细细摸索。 襄荷这才恍然想起,除浮、中、沉之外,还有伏脉。 连沉取都诊不出的脉象便叫做伏脉,意谓“脉伏于下”,伏脉不在皮肤血肉,而在筋骨之下,沉取亦不可得,需得重按推筋着骨,才能摸得到脉象。 一般病症浮、中、沉三脉便可诊出,襄荷见兰郎中诊过肾虚之症,便是用寻常的三脉法,而不用推筋着骨,难道这中年男子不是肾虚? 这时,少年已经推筋着骨完毕,正问起男子病症。 襄荷忙竖起耳朵。 ☆、第27章 辨医理 “可是小便色赤,畏饮热汤?”少年问道。 “对,对!”中年男子连连点头。 “那便没错,”少年道,“火热过极,需用苦寒之药以攻之。” “啥?”,中年男子脸上有些茫然,旋即瞪大眼睛道,“这是说我身子里有火?我整日腰膝发寒,哪里是有火,缺火还差不多,再用泻火的药可不得冷死我!” 男子越说嗓音越大,说道后来已经满脸狐疑,冲少年道:“你可别是诊错了吧?” 他这一说,周围人也犯起嘀咕。普通百姓虽不精研医理,但起码知道冷热相对,这男子说他身上发寒,少年却还要给他用苦寒之药,这不是雪上加霜么? 但虽然心里犯嘀咕,却没有一个人当场出声质疑。这既是因为少年这几日摆摊所积攒下的名声,更是因为他那浑不似凡人的容貌。 不得不说,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听到男子的质疑,少年脸色丝毫未动,磨砂似的嗓子无波无澜地道:“伏脉振指有力,此乃火郁于内之脉象。热极反寒,反似胜己之化,是以看似阳虚,实则火盛。”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头颅微微侧向万安的方向。 待万安拿起摊子上摆放的一只狼毫细笔,他才不疾不徐地道:“黄柏三钱,龙胆草二钱,黄岑、黄连、栀子各一钱五分,加生姜七片为向导,趁热饮下,三剂痛消,再以人参固本丸,日服二两,一月可愈。” 万安伏在摊子上一一记下少年所述。 中年男子傻眼了。方才少年那一通话,除了开方子时听懂了,前面那什么阳热什么虚实,他通通是有听没有懂。事实上,在场的百姓中也没几个听懂的,但人天生对自己不懂的事物有股敬畏感,又兼那少年语气沉着,便让人油然生出一股信服之感,因此现场倒也无人置声。 转眼就见少年开了方子,万安吹了吹纸上墨痕,将方子递给中年男子道:“黄柏等药可自去药行购得,按时煎服即可。”又从摊子下取出两个瓷瓶,道:“这里面是人参固本丸。” 男子伸手欲将药方和药瓶接过,万安又道:“承惠,诊费与药费共一两。” “啥?!”男子当即跟被蝎子蛰了似的伸回手,瞪着万安,话里有些恼羞成怒:“咋会这么贵?我在荣生堂看了许久也才花了不到二两银子,人家荣生堂是大医馆,你们不过是个摆摊子的,也敢狮子大开口?” 万安皱了皱眉,但还是耐心解释道:“一两里药钱是大头,因是用上好的百年老参制成,所以这人参固本丸价值不菲,您若嫌贵,自可去药行另行购买,只是品质如何,我却不敢跟您作保。”说着便收回了药瓶,只将药方递过去,板着脸道:“诊费五十文。” 男子闻言,心下还是不满意,嫌诊费太贵,又待争辩,后面排队的病人却早已等得不耐烦,纷纷让男子腾出位置。 “刘老三,你做着买卖人口的行当还差这五十文钱?权当请谢小神医喝杯茶得了,没得唧唧歪歪耽误大家伙儿的时间!” 一听这话,那叫刘老三的男子脸上着恼,不仅没退,屁股反而牢牢地粘在摊子前的板凳上,也不跟众人打嘴仗,只拿牛眼瞪着少年,一副不要到解释不罢休的架势:“谢小神医,我尊称你一句神医,那是因为这几日街坊们都说你人品高洁医术通神,可你这说了一通,又开了贵死人的药,我怎么瞅怎么不像神医,别是诊不出来胡诌蒙我的吧?” 这话说的有点过,万安瞥了他一眼,有心刺他一刺,但见少年依旧云淡风轻的模样,知道他惯来不喜与人争辩,因此只得忍了。 只是,他的有心忍让,在刘老三看来却成了心虚。 “不说话了吧?呸!我就知道,什么神医,不过是个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我明明身子发冷,你还给我开泻火的药,这火都泄完了我不冻成冰坨子了?” 襄荷一直在一边看着,直到听到那句“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便跟条火捻子似的,“腾”地一下给点着了。 要直接按她脾气,指着刘老三的鼻子大骂“江湖郎中怎么了江湖郎中就是招摇撞骗么”才是最痛快的,不过这显然是下下之策,因此她只得按下火气。只装作年幼不懂事,刘老三话声方落,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刘老三转头瞪襄荷,“小丫头笑啥?” 襄荷笑道,“我笑大叔说话有趣,人怎么会活活冻成冰呢?大叔放心,按谢小神医的方子服药,您肯定不会变成冰坨子。” 刘老三却有些不依不饶:“你咋知道我不会冻成冰坨子?” 襄荷看了看少年,见他仍旧端坐着,似乎全没注意周遭事物,便继续跟刘老三解释道:“方才谢小神医说的清楚,大叔您的脉振指有力,这就说明断断不可能是阳虚之症,恰恰相反,您这是火气太盛的脉象。” 万安有些惊奇地望了襄荷一眼。 襄荷继续道:“先前谢小神医不是问您是不是畏饮热汤?按说身子发寒应该喜欢热烫的东西才对,但您却不喜热汤,这说明啊,您身子自个儿明白,它知道它里面有火,里面已经够烫了,所以才不喜同样的热烫之物。” 刘老三听了这话,想想便点了点头,道:“这个你说的倒有些道理,不过,为啥我身子里有火,还老觉着发冷呢?” 襄荷便笑着问道:“大叔,您小时候有没有玩过砸雪球?”说着做出一个团雪球的姿势。 刘老三有些摸不着头脑:“你问这干啥?自然玩过。” 襄荷道:“那大叔还记不记得,雪球初初拿在手中时冰冷异常,但倘若时间一久,手掌不仅不觉得冷,反而会发烫?” 这下不止刘老三,围观的众人也一并点头。 襄荷笑道,“这叫做寒极反热,与谢小神医说的‘热极反寒,反似胜己之化’恰恰相对,但道理都是一样的。简单来说,就是您热过头了,反而生出与病源相反的症状,但其实病根还是没变。您之前说已经吃过药却不见好,想来吃的都是温补的药吧?” 刘老三点头:“我不懂啥温补不温补,就记得药方里有附子、肉桂。” “这便对了。”襄荷点头,“附子肉桂都是温补之物,若您真是体寒阳虚,附子肉桂正对症,可您吃了许久却没效果,这就说明还是没对症。” 听到这里,刘老三才恍然大悟,一拍大腿叫道:“怪不得我吃了许久的药也没效果,原来是庸医害人!看我不找荣生堂那黑心大夫算账!”说着一手抓着方子一手大步向前走,像是立刻便要去荣生堂找人算账似的。 襄荷心里一“咯噔”,心想会不会给荣生堂带来麻烦,荣生堂两位大夫人都不错,她可不想给他们添乱子,这刘老三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茬。不过也是奇怪,据她所知林、戴两位大夫医术都不错,尤其林大夫诊脉功夫更是一绝,往常都没出过误诊的事儿,怎么就在刘老三身上栽了跟头? 心急电转间,猛然瞅见刘老三手里的方子,忙叫道:“大叔,您诊费还没给呢!” 人群中登时一阵哄笑。 刘老三被人群挡着没来得及出去,回转身来恼羞成怒道:“我不过一时忘了,这不正要给呢么?小丫头瞎嚷嚷啥!” 说着不情不愿地掏出五十文钱,扔到摊子上便要离去。 襄荷却又拦住了他,“大叔,能问问先前是荣生堂哪位大夫给您看诊的么?姓林还是姓戴?” 刘老三丢了脸,没好气地道:“我哪知道姓林姓戴,只知道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子,我说怎么诊费那么便宜,定是那小子学艺不精就出来祸害人,看我不找他算账!” 襄荷松了一口气,林、戴两位大夫一个五十多一个四十多,显然都对不上。若刘老三说是林、戴两位大夫,那或许还有可能是失手误诊,但荣生堂只有林、戴两位大夫,刘老三口中那“二十出头的小子”便只能是冒充的,只是不知是学徒还是伙计,许是学了个皮毛,却自以为已经能坐堂看诊了,只是碍着医馆的规矩不能光明正大,因此便打着医馆的旗号偷偷摸摸给人看病,刘老三许是想贪小便宜,谁知却被坑了。 捋清了了其中关键,襄荷便不再拦着刘老三,见他急慌慌朝着荣生堂的方向走去,心想给那学艺不精的倒霉蛋一个教训也行。 待转过身来,才发现身后的老人正在收拾摊子,对着还在围观的众人道:“今日看诊结束,想来看诊的诸位明日请早!” 人群中顿时发出一阵抱怨之声,有些人散了,有些人却还围着不想离去,倒是没有情绪过激的。襄荷瞄了眼那两尊门神一样的捕快大哥,觉得这兴许便是理由了。 趁着人流散去,她猫着腰也要溜走,却被旁边一道不甚悦耳的低沉声音叫住:“你通晓医理?” ☆、第28章 问芳名 那声音平铺直叙,虽用的是问句,却听不出一丝好奇。襄荷转过身,就看到少年端坐的模样,姿势甚至衣角都没有丝毫改变,还是刚刚的模样,仿佛一座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如果不是确信自己耳朵没问题,她几乎要以为方才那句话是她的幻听。 她挠挠头,明知道他看不到自己,却还在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脸说:“我爹是郎中,我跟着看了些医书。” 他点了点头,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只嘴唇动了动:“不错。” 襄荷瞬间迷茫了:什么不错? 正迷茫间,就看到万安在收拾摊子。摆在少年身前的桌子被清理干净,上面铺设的暗青色绸布被抽走,露出泛着崭新清漆油光的红木长桌。 万安扭头朝身后绸缎庄叫了声:“段掌柜,收摊了,把您的桌子抬回去吧。” 然后襄荷便惊讶地看到方才还挤在人群中,拉着一张臭脸的绸缎庄掌柜,依旧臭着脸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两个小伙计。 段掌柜看也没看万安一眼,指使着两个小伙计抬起红木长桌,路过少年身边时,貌似还嫌弃地瞥了少年一眼,然后便像躲瘟神一样躲进了店里。 长桌被抬走,少年原本被遮挡住的下半身便完全显露了出来。 襄荷听到人群中的一阵叹息。 “……可惜啊……又瞎又瘸,白长了一张俊脸……” 少年的衣衫做的十分宽大,脚面以上俱都被衣衫盖住。但无论衣衫多么宽大,都遮不住少年身下那做工精致的轮椅。是的,轮椅,虽然与现代的样式稍有不同,但襄荷还是一眼认出那是轮椅。 人群中的议论声并没有止歇,或许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在抑制自己的声音,但襄荷听得清清楚楚,可想而知,离她只有几步远的少年,也定是将那些议论声都收入耳中。 襄荷不由望向少年的脸。 似乎在意料之中,她看到的仍旧是一副风轻云淡的脸。 不是习惯隐忍后的麻木,而是真真切切的不在意、不在乎。不管他人如何评说,他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谣言、毁谤、指点、折辱、夸耀……都与己身无关。 不知为何,襄荷心里涌上一股喜悦。 万安要东西归拢到一个包裹里,背到微驼的背上,走到少年身后,正要推轮椅,抬眼一扫,见襄荷还站在那里,便朝她问道:“小姑娘,你爹娘在哪里?” 又指着旁边站着的两个捕快,话里隐约带了点嘲弄,不过这嘲弄不是对她,却像是对着那两个捕快:“若是找不到爹娘,便让这两位府衙的捕快大哥带你去寻吧,府尹大人日理万机,尚且关心我等一介草民安危,专程派两个捕快来看护,想必定不忍看治下一稚龄女童走失街头吧?” 那两个捕快对看了一眼,都看到彼此眼中的无奈和火气,但碍于上命,也只能当听不出万安话里的嘲讽。 襄荷忙摆摆手:“不用不用,我爹就在街头胡饼摊子前,我认得路!” 万安已推了轮椅路过襄荷身边,听到这话便笑着摸了摸她歪掉的丫髻:“如此便好,快去找你爹罢,这外头可不安生!” 襄荷点点头,又看了那少年一眼,忽地不知打哪儿冒出一股胆气来,明知少年看不到她,却还是认真地凝视着他,郑重问道:“打扰一下,不过——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么?” 第16节 襄荷记得前世还是学生时做过一篇阅读,作者文名全忘记了,只记得是说对于喜爱的、神秘的事物,莫要追根究底,保持一份神秘在心底才更隽永。好比一朵花,既见识了它的美,又何必非要知道它的名字呢?万一真相与想象不符,岂不是破坏了那份带着遗憾的美?所以,如果遇到美好的人或物,莫问芳名。 或许是缺少文艺细胞,襄荷从不如作者那样认为。她若喜欢一种花,便要知道它的名字,知道它的科属目,甚至连生长习性也想要了解,因为只有那样,她才觉得真正地了解了那种花。即便那种花的名字或许不如它的外貌一般美丽,但那才是真实,而这真实无损于它的美。 问出那话,即便看不到眼睛,襄荷也感觉到了少年惊讶的情绪。 万安也是一怔愣。 待在这么一个绝色的主子身边,他见过无数搭讪的男男女女,搭讪的方法千奇百怪,但像这样毫不遮掩直来直去的,眼前这看上去还没轮椅高的小姑娘还是第一人。 他对这小姑娘印象不错,此时一听她这话,心里便不由有些同情。只因无论是何种搭讪,他家主子的反应向来是只有一个,那便是无视。 他掩了脸不忍看小姑娘失望的样子,谁知耳边响起一道不能再熟悉的声音:“谢兰衣。” 仿佛见了鬼似的,万安扭过头看他主子的表情——自然是什么表情都看不到的。 但这已经说明问题了。虽然常人看他家主子总是一副面瘫的样子,但两人相处日久,万安却能看出,虽然主子表情大致不变,但微小处总有差别,比如厌恶某物时,他的嘴角便微微下撇,只是弧度太小,寻常人注意不到罢了。 他又去看那小姑娘。 “谢兰衣?”襄荷低声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又继续追问道:“是兰花的兰,衣衫的衣么?” 万安便见他家主子眉毛微微上挑,他知道,这是惊讶的表示。然后他就听到他家主子道: “是的,兰花的兰,衣衫的衣。” 终于得到想要的答案,襄荷心满意足,对着那叫谢兰衣的少年诚恳地道谢:“谢谢!”想想又觉得问人家的名字却不说自己的,似乎有点不礼貌,虽然觉得对方不会在乎,但还是加了一句:“我叫兰襄荷,也是兰花的兰,襄城的襄,荷花的荷。” 谢兰衣点点头。 看时间不早,怕兰郎中着急,襄荷跟谢兰衣与万安道了别就回到了街头。由于谢兰衣提早收摊,没处看病的病人便大半都涌到了兰郎中的摊子上,兰郎中一个人正忙得不可开交,襄荷一回去便立刻跟着忙了起来。 那边,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万安推着轮椅,自帽儿街街尾的一条小巷走了出去,身后五步远的距离,两个捕快一直不远不近地缀着。 他们的目的地是府衙。 绕过府衙前厅,就是一众官员们的居所,最大的那一处,自然便是府尹章长陵所居之处。 章长陵是带着妻子儿女上任的,加上仆佣下人,加起来少说也有几十人之众。即便府尹的住宅已经是官署中最为宽敞的,仍旧住不下这许多人,因此章长陵在城中另有住宅,他的家眷下人都是住在那里,官署则只作为章长陵平时办公休憩之用。 大周官员春分后申正散值,秋分后申初散值,也就是说官老爷们春分到秋分这段时间实行夏令时,下午四点便下班,秋分到春分实行冬令时,下午三点便下班。按说这算是下班挺早了,可能严格按时上下班的官员,不说别处,反正以往在襄城,那绝对属于少数,点个卯就走的大有人在。尤其是如章长陵这样的上层官员,上头没人管,府衙里头同事关系和乐融融,两位少尹也是自己人,何时上下班还不是他说了算。 此时刚刚到了申时,按夏令时来算,还没到府衙散值的时间,若是以往,这时来府衙找府尹大人,多半是找不到人的。但前些日子刚受了李恒泰一番惊吓,章长陵近段时间恨不能长在官署里以示清白,往往过了散值时辰还留在官署,惹得底下一干底层小吏纳闷不已,以为章大人中了什么邪,也只有那日同去周府的上层官员知道其中底细。 谢兰衣回去时,章长陵还在前头府衙办公。万安眼尖地瞅到方才还在绸缎庄的段掌柜的身影出现在府衙——绸缎庄是章长陵的产业。 一入府衙,一直跟着的两个捕快也终于离去,万安便推着谢兰衣慢慢回到了他们的院子。 谢兰衣的院子在章长陵官署住所之中,原本是给家眷住的一个小院,不大,但布局摆设还算精细。谢兰衣初来襄城时,原本是在鹤望书院落脚,结果没等万安把路认熟,第二日,章长陵便带着府衙的一干官员捕快,客客气气地将人“请”到了官署。 万安自然知道其中缘故。 虽然早有预料,但这被禁锢着的滋味儿可实在不好受,他们费尽心机才从京城那个大牢笼中逃脱,又怎么会甘于步入另一个牢笼? 尤其只要出了府衙,身后总有两个捕快牛皮糖似地粘着。 看着两个捕快离去的背影,万安不由叹了口气:“这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快了,”谢兰衣取下蒙眼的白绫,看着眼前空无一人的小院,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不超过十日。” 想起绸缎庄段掌柜那一日臭似一日的脸孔和前些天书院传来的消息,万安心下也松快了许多,点点头道:“但愿如此。” 这话题有些沉重,万安不欲多谈,忽想起方才帽儿街上那幕,看着依旧波澜不惊的主子,不由有些好奇:“方才……为何告诉那小姑娘名字?” 谢兰衣把玩白绫的手一顿,半晌才道: “大概是因为……她只想知道名字罢……” ☆、第29章 珍宝坊 帽儿街闭市的时候,兰郎中心满意足地送走最后一个病人。 先前的那点小失落很快被蜂拥而来的病人冲走,收摊的时候他一个劲儿地跟襄荷喃喃着自己错怪人了,大家还是很念旧情的嘛,先前定是他太久不来,大家没得到消息,所以才生意冷落。 襄荷无力扶额,不知道自己要不要残忍地告诉他真相,想了半天,最后决定,还是先瞒着吧!不过最近几天绝对不能再让他来摆摊了,尤其是明天,她可清清楚楚地听到那老伯说的“明日请早”呢。 亲眼见过之后,她更加坚定了之前的猜测,谢兰衣定是哪个杏林世家的子弟,不见摆摊出诊还带着俩捕快么?说不定还是什么御医世家的人,要不怎么能请得动捕快。这样的世家子弟会在闹事摆摊出诊都是为了锻炼,维持时间定然不会太久,待他锻炼够了走人了,再让老爹重新来摆摊,老爹也不会受打击。 真是完美的计划,她在心里默默给自己点了个赞。 回到秀水村的家中,刘寄奴已经做好了饭菜,虽然饭有些夹生,菜淡地没滋味,襄荷还是将他一顿猛夸,夸得刘寄奴脸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吃过饭,襄荷舒服地滚到自己的小床上睡觉,在被窝里滚了几滚,却没有一点睡意。 她睁大眼睛,试图让目光盯住一点,据说这样会培养睡意,但不知为何,目光不由地凝在了窗前的那盆蕙兰上。浓重暮色中,她只看得到蕙兰墨色的剪影,挺括细长,叶叶相匀,不用描摹,便是一幅极清极雅的画卷。 不知何时起,眼前朦胧起来,那画卷里的兰叶变了模样,变成雪肤白绫,变成墨衣黑发,变成一朵天下最美的花。 那朵花叫做谢兰衣。 “谢兰衣……”黑暗中,睡得不安稳的小女孩模糊呢喃着,窗外传来几声远远的狗吠之声,她翻了个身,又沉沉睡去。 接下来的日子,襄荷都在尽心照顾那四个贴了字帖的小亚腰葫芦,注意不让风雨将字帖吹掉淋掉,注意鸟儿不要在光滑的葫芦身上啄食。 五月渐渐过去,春末的暖风吹落了兰家的蔷薇,吹开了道旁的荼蘼,也将许多果实青青小小的身躯吹地圆实饱满。 最先的那四只小葫芦外壳已经发白变硬,再过一段时间便可以采摘,其间又陆续有别的小葫芦和其他果实逐渐长成型。襄荷做了各式各样的字帖贴在果实上,有写着各种吉祥话儿的,有刻了前人诗句的,还有襄荷托田大婶用油纸剪的花样子,喜鹊登枝、花开富贵、年年有鱼…… 其间兰郎中几次想再次去城里摆摊,都被襄荷拦住了,以家里忙自己忙不过来为由,让他留在家里帮忙。 那么多贴了字帖的果实需要小心看着,襄荷最近的确是有些忙,兰郎中心疼女儿,自然都依她,也就暂且歇了摆摊的心思,一心一意留在家中给襄荷帮忙。 到了五月末,襄荷换上轻薄的夏衫的时候,第一批的四只小葫芦终于瓜熟蒂落。 襄荷颇有些激动地将那四只小葫芦摘了,小心去掉上面的油纸,待看到上面清晰的字迹,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葫芦与南瓜等果实不同,成熟后外壳不是艳丽的黄绿之色,而是青中泛白,把玩久了才会泛黑泛褐,而青中泛白的颜色与字帖造成的白痕区分并不太明显,相比南瓜等果实明显的颜色对比来说,效果没那么强烈。 不过即便如此,也已经很好了。就算葫芦不行,还有一院的果实等待成熟呢,只要确定油纸能印下清晰的字迹就好。 怀揣着四只小葫芦,兰家三人又踏上了进城的路。 和周清柯约定好的交易地点是居善坊的一家首饰铺子。 居善坊位于城西,与御马街所处的富贵人家聚居处不远,坊内有着襄城除了帽儿街之外襄城最大的市场,居善街。 与帽儿街不同,居善街做的多是富贵人家的生意,街面没帽儿街那么热闹,店铺也都整整齐齐地干干净净。宽阔的街道要供车马行走,是以街上完全没有帽儿街一样的遍地小摊。虽然看上去冷清不少,但居善坊一天的交易额却是帽儿街的几倍之多,只因来往顾客非富即贵,至少也是中等人家,寻常百姓少有来这里的。 襄荷一行人走的是居善街后面一条小巷,从小巷中一个小门进去,里面周清柯安排的人在等着。 小门门楣上写的是赵记珍宝坊,里面接待他们的是赵记珍宝坊的掌柜赵庆余,以及一个看上去十□□岁的白胖青年。 青年自称赵寅年,是周清柯的同窗,这笔生意他也掺了一脚,即襄荷将印字果实放在赵家的店铺寄卖,赵家收取一定的寄卖费用,剩下的利润再由襄荷与周清柯分红。 襄荷没料到这其中还要经过一遭,不过想想也就明白了。周清柯怎么说也是周家子弟,而周家清贵之名是满襄城闻名,他自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当个生意人,因此便要要寻个代理人来。而赵寅年出身商户之家,以后也是要操持此业的人,便无需顾忌什么,于是便成了最好的代理人选。 襄荷原本还不了解赵家的底细,直到赵寅年指着居善街上那一溜排开的酒楼、银楼、钱庄等,豪气万千地说“这条街上大半是赵家产业”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个合作伙伴是多么粗的一根大腿。 既然赵家那么多店铺,那么销货渠道就不成问题。因印字葫芦是个新鲜物事,赵寅年便提议先放在珍宝坊试试水。珍宝坊中并不只卖首饰,赵家有远洋的航船,自去年起开始去往南洋行那倒买倒卖之事,除了常见的宝石香料外,还有许多自南洋带回的稀奇玩意儿,这些玩意儿都被放在珍宝坊,印字葫芦应了“新”、“奇”二字,放在珍宝坊倒也相宜。 赵寅年热情地引着兰家三人上了珍宝坊二层的珍宝阁。珍宝阁果然不愧“珍宝”之名,多宝槅子上摆放最多的是各色宝石奇石以及香料,还有许多在大周找不到的新鲜物事。 甫一进珍宝阁,襄荷目光扫过满室璀璨的宝石,旋即却被多宝槅子顶上一袭垂挂而下的绿色瀑布夺去全部的注意力。 碧绿地仿佛泛着油蜡质地的椭圆叶片,附着在一条条柔软细弱的藤上,藤条自多宝槅子顶上垂下,便形成了一条条绿色瀑布。 襄荷仰着头凝望着,一时有些怔忡。 眼前这植物,竟然是球兰。前世时,襄荷曾经养过一盆球兰,是最普通的绿叶品种,就养在自家那小小的阳台上,每到春夏,防盗窗便被那一袭绿浪沾染,到了六月,绿浪上冒出一个个白色的球形浪花,每朵浪花都是小巧的五角形。 自从穿越到这里,她再也没见过球兰。 若说穿越之后最大的遗憾,对常人来说或许是现代的各种便利设施和发明,对襄荷来说,却是许多也许再也见不到的花花草草。 这时候的花卉业还没有形成规模,花卉的作用几乎仅限于上层权贵的赏玩,且赏玩之风也并不是包括所有花卉的。兰、菊、桃、李、牡丹等名气较大的花儿还好些,或为利驱,或为兴趣使,总有人不断培育出新的品种,虽然比不上襄荷前世时,但起码颜色很齐全了。但一些后来驯化的野花,以及郁金香风信子等原产欧美的花卉,却是完全无法找寻了。 比如襄荷前世很喜欢的蓝雪花,襄荷找了许久,才终于在山中找到野生的蓝雪,移植回家之后虽也年年吐芳,但花型花色都与襄荷前世养的那棵相差悬殊。 前世那繁多的花卉品种是全世界人类培育几千年的成果,而如今,贸易不流通,花卉产业不发达,想要集齐襄荷前世时想要集齐的品种,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许多品种在现在都还未被培育出! 球兰不算难寻之物,因为它毕竟不是仅产于欧美等洲,南洋等国乃至□□南部亚热带地区便有原生球兰,可即便如此,襄荷也从未见过。前世坐飞机一两个小时即可到达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却要花上数月甚至一年之久,南北风物虽各有交流,却不包括球兰这样的“野草”。 襄荷看了那盆球兰许久,看地赵寅年以为她想要,当即便让伙计将其连盆端了,要送给襄荷。 襄荷这才醒悟过来,看着伙计抱着的花盆,脸上便有些不好意思。正要推辞,却被赵寅年堵了回去。 赵寅年察言观色的功夫一流,如何不知她所想,笑道:“兰姑娘不必推辞,这花儿不是什么名贵物事,在那南方阴瘴之地不过是遍地生的野物,当地人唤作狗舌藤的,不过是家中去南洋的伙计途径南地时,见它花开地甚是可爱才顺路带回,不值什么钱,且一到寒冬便叶落根死,也没大户人家愿在庭院中栽种。姑娘既喜欢便拿去,权当让赵某做个顺水人情。”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襄荷也实在想要那球兰,当下也不扭捏,谢过赵寅年后便大大方方接过那盆球兰,十分宝贝地抱在怀中。 有了这个开端,两方气氛便融洽起来,谈起合作的事也干脆利落,眼见赵寅年亲自将四只小葫芦摆在珍宝阁显眼的位置上,约定了下次交易的时间,兰家三人便告辞而去。 ☆、第30章 爬天梯 离了居善坊,兰郎中带着两个孩子径直去了荣生堂。 自上次受伤后,兰郎中还没来过一次这里,家里各种药材早已告罄,上次摆摊更是把存货给用了个干净,这次进城前兰郎中便寻思着回来时去荣生堂进些药材来。 襄荷见状,赶忙寻了个借口,说要去帽儿街买些东西。 帽儿街离荣生堂不近,且不顺路,此时天色不早,若兰郎中买完药材再陪着襄荷去帽儿街,能不能赶着城门关闭之前出城都有些悬。襄荷便自告奋勇,说要自己一个人去帽儿街,买好东西后在城门口汇合即可。 兰郎中哪里放心,虽然襄城治安不错,但襄荷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身上又带着钱,最是那些贼人爱下手的目标。 襄荷见状只得歪缠,缠得兰郎中最后还是同意了,不过却是要带着刘寄奴一起。 来到兰家已经一月有余,这一月中除了开头几日吃的是粗粮野菜,自兰郎中和襄荷受伤后,兰家的伙食都是顶好的,刘寄奴原本被饿伤的身子慢慢恢复,身上的肉也跟着慢慢回来。如今他虽然仍旧有些瘦弱,但起码看上去像个大孩子,而不是与襄荷一般年纪。 但兰郎中之所以让他跟着去却不是仅仅是如此,即便看着像个大孩子,也仍旧是个孩子,让兰郎中比较放心的是:刘寄奴身手不错。 自那次襄荷清晨撞见刘寄奴练武,他也不再遮掩,每日晨起总要练上起码半个时辰,襄荷有心学些,便也跟着他一起早起锻炼。刘寄奴心里认定了襄荷是家人,自然也不藏私,能教的都教了,除了受伤那些日子不能活动,襄荷也学了一段时间,自觉提高不少。 但即便如此,襄荷与刘寄奴切磋时,仍旧是三招都走不过。兰郎中好歹在顾家军里待过八年,虽然自个儿武艺不怎么样,如今因为旧伤更是如同废人,但眼力还在,看出刘寄奴虽年小力弱,但技巧不错,若真对打起来,一个学了些粗浅功夫的壮年男子都未必打得过他。 也因此,兰郎中才放心让他陪着襄荷去帽儿街。 约定了在城门口大槐树下的茶饮摊子处汇合,三人便分作两拨散开。 到了帽儿街,襄荷没往街边的各色摊子瞅上一眼,径直朝街尾走。 终于来到街尾的绸缎庄门前,只见门前空无一物,只有零星的客人进出,门口处还站着一个小伙计,正是襄荷上次见过的,随着段掌柜抬桌子的两个伙计中的一个。 第17节 襄荷朝绸缎庄内探了探头。 大堂里各色罗绮整齐地排在架子上,三五客人正在选购布料,旁边站着一个满脸堆笑的福相中年男子,正是绸缎庄的掌柜段掌柜。 与那日的臭脸相比,段掌柜今日的脸色堪比春风和煦。 刘寄奴轻声问道:“要买布料么?”话里带了些疑惑。 刚得了卖南瓜的二两银子后,襄荷便在秀水镇上采购过一次,买了好些粗布以做衣衫,她不擅女红,便给了些钱让田大婶帮忙做,田大婶手脚利落,如今已将衣衫全做做好,襄荷三人也都换上了新衣,虽还是粗布衣服,但好歹看上去整齐簇新,身上没一个补丁。 襄荷不是大手大脚的人,有了新衣,即便是粗布的,也没想着买些更好的布料,刘寄奴也算了解她,是以才有此一问。 旁边守门的小伙计原本看他们两个小孩子,当是来玩的便没搭理,听了这话赶紧扯着笑招呼。 襄荷打着哈哈,朝伙计问道:“听说前些日子这儿来了个神医,现在不在了么?” 一听这话,那伙计飞眼瞄了一下店内的段掌柜,道:“走了!十天前就走了!”随即又低下声,一副神秘兮兮的八卦脸道:“得亏他走了,再不走我们掌柜都得轰他走!他一摆摊堵得门前客人都进不来,那些日子就没做成几桩生意,把我们掌柜的脸给臭地哟~” 许是平时逮不住个说话的人,此时又没什么客人,那伙计话匣子一打开便是一堆话,倒省得襄荷费心套话。 “也不知那人什么来历,掌柜心里恨死他了,面上却还得听他的话,他要借店里桌子椅子也只得借,转过身再把那人一通好骂。那人身边还有两个捕快你知道不?我看那俩捕快也不是真心跟着他,那人身边叫万安的老头儿,使唤俩捕快跟使唤狗似的,也不怕人翻脸!果然,后面几日那俩捕快脸也臭的跟什么似的,可偏偏还一步不离地守着,真真是怪事一桩!” 最后又喃喃起那人神乎其神的医术和宛如天人的容貌来,听得出来,小伙计对那人印象不错,不然也不会背后这般抖落他们掌柜的糗事。 打听到想听的,襄荷便拉着刘寄奴离开了绸缎庄。 想起自己来帽儿街的借口,襄荷便也不急着走,转身去了米店,买了些上好的米面,又买了些油纸并其他杂物,两人手上怀里都塞得满满的才离开帽儿街。 走在路上,刘寄奴思索着绸缎庄伙计的话,心里有些疑问,但看着一脸若无其事的襄荷,到底还是将疑问咽回肚里,没有开口。 襄荷也看出他脸上的疑惑来,但这事儿说起来有点麻烦,他不问,她便也懒得说。 只是心里也想着那伙计的话,不禁对谢兰衣的身份又疑惑起来,但猜了半路也没猜出个头绪,索性不难为自己脑子,将其抛到一边。谢兰衣走了,以后便不用拦着兰郎中来帽儿街摆摊,她也松了口气。 只是心里终究有丝若有若无的遗憾,原本以为今日还能见到那人,谁知终究缘悭一面。 到了城门口,见到茶饮摊子旁等着他们的兰郎中,那丝遗憾便立刻被抛到不知哪里去了。 之后的日子平淡如水,襄荷一直等着珍宝坊的消息,盼望着葫芦卖出去赚上一笔,但过了十来日也没消息,心下自然不免失望,但也知这事儿急不来,便又恢复了往日的心态。 转眼便是六月初十,又到了鹤望书院开坪授课的日子。之前因为种种事情耽搁,自兰郎中归家,襄荷竟是再也没去听过一次课,如今又得了空闲,她便准备再去爬登天梯。 初十前一天晚上,兰家却来了个意想不到的客人。 竟是抱香的娘,孙氏。 ☆、第31章 母与子 孙氏是为她的儿子宁霜来的。 孙氏一心期望宁霜能考取功名,自然盼望他进入天下读书人梦寐以求的鹤望书院,但书院收人规矩何其严格,尤其是对宁霜这样的寒门学子来说,除非有真本事,否则想入书院的门,那纯粹是妄想。 书院每年六月都会有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便可入书院,如同登天梯一般,这也是所有书院学子都要经过的一遭。虽然没有明说,但对于权贵人家子弟和平民子弟来说,考试合格的标准是不同的,平民若想进入书院,尤其是书院中几个势大的大院,势必要比贵族子弟付出百倍的努力。 同样的,平民学子若能进入书院,便差不多也意味着从此平地翻身,青云直上。 宁霜平日都是在秀水镇上的一个学馆读书,自十岁开始,每年六月书院考试,孙氏总要宁霜去试上一试,但已经考过三次,宁霜没有一次合格,今年已经是第四次。 巧合的是,六月初十不仅是经义坪开放的日子,也是今年书院考核的日子,当然,考核不止一天,初十仅是考核的第一日。 孙氏此次前来,便是听说襄荷明日又要去爬登天梯,便特地来拜托襄荷届时照顾一下宁霜。 襄荷听了她的要求,猛一下没还听明白,又问了一句,待孙氏再仔细解释过后,不禁感到深深地无语。 书院考核任何人皆可参加,但同样的,参加考核之人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爬上登天梯。 前三年宁霜便爬了三次登天梯,可他体质荏弱,每次爬完登天梯都累得几乎一头栽倒在地。虽然爬上登天梯后书院会留些时间,让人休息好了再考试,但对于如孙氏这样望子成龙的父母来说,哪怕书院留出一整天的时间,也只会觉得不够,若自己的孩子成绩不佳,他们必然会将大部分原因归结于爬天梯累坏了身子上。 如果可以的话,孙氏简直想背着宁霜去考试。 但书院严禁外人协助学子,若有发现便直接除去考试资格,且之后三年不得再参加考试,所以孙氏不敢冒这个风险。而且,宁霜也不愿意。 所以她只得另辟蹊径。 襄荷经常去经义坪听课是村中众人皆知的事,孙氏打听到襄荷明日要去,因此便上门来了。襄荷听了她的请求却有些哭笑不得。孙氏是想让宁霜与襄荷一起爬登天梯,然后在一旁照顾一下宁霜。 可是,襄荷要怎么照顾他? 宁霜已经十四岁,而她却才七岁,让一个七岁的小女孩照顾一个十四岁的大男孩,襄荷很想掰开孙氏的脑子看看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孙氏的脑子她自然掰不开,于是她只能自己琢磨,琢磨来琢磨去,最后觉得,估计问题还是出在她平日留给秀水村村民们的印象上。 襄荷自小随着兰郎中行医,又跟着学了些拳脚功夫,日常表现便比寻常女孩儿彪悍许多。比如这爬登天梯,许多壮年农夫爬到顶都累得精疲力竭,可襄荷早就爬惯了,一口气爬到顶也就稍微喘一喘。加上她平日还经常拿着弓箭背着药篓,去小玉峰打猎,顺便再采个药、挖个花什么的,虽然因为箭术平平经常猎不到什么猎物,但加上草药什么的总能满载而归。就算什么都没找到,也要顺手打捆柴回来,总之不会空手而回就是了。秀水村人见多了她小小的身子背着大药篓的样子,便也都留下一个她力气很大的印象。 可即便如此,她也只才七岁,力气虽比同龄小孩大一些,却也没到逆天的程度,孙氏让她照顾宁霜,难道还想让她背着宁霜爬天梯么?别说她压根背不动,就是背得动,孙氏敢冒着被书院发现的风险作弊? 所以想来想去,襄荷还是觉得孙氏这次登门实在是有些无厘头,可拒绝的话也不好说,于是只好搪塞几句,勉强把孙氏哄走。 天翻鱼肚白时襄荷便起身了。 经义坪开放时间是巳时初至午时三刻,即上午九点至中午十二点,襄荷五点刚过便起身,收拾一番后将近六点出门,从秀水村到鹤望峰花去两刻钟,爬登天梯花去一个时辰,再休息两刻钟便能直接听课。 天蒙蒙亮,兰郎中和刘寄奴都还未起床,襄荷摸着黑起了床,手脚麻利地打水洗漱,又去厨房准备早饭。厨房里有昨晚剩下的大骨汤和小菜,襄荷将汤热了热,上面用笼屉馏上几个白面馒头,出了锅先简单吃了点,又用油纸包了两个馒头,揣在身上当午饭,剩下的便留在锅里,等兰郎中起来了好吃。 走出厨房门的时候,就看到刘寄奴也已经起来,正在井边的空地上练拳。 襄荷脚步顿了顿,最终还是问道:“哥,你真的不去么?” 刘寄奴收了拳,对着襄荷笑道:“不去了,你去吧,路上小心。” 说完便又练起了拳。 襄荷曾经动过让刘寄奴与自己一起去的念头,昨天孙氏离开后,她甚至还异想天开地想到:何不让刘寄奴去试一试鹤望书院的入学考核? 相处了一个多月,襄荷对于刘寄奴也算了解,从平日的言谈举止来看,他以往定是受过良好的教育,不仅仅是在为人处世上,更是在书本学问上。 曾经栖在高枝的凤凰陡然坠落,会安心与地面上寻食的燕雀为伍么?襄荷不知道,但她觉得,起码应该给刘寄奴一个选择的机会,是转变心态随遇而安,还是为了再度一飞冲天而努力,都应该让他自己选择。 因此她提出让刘寄奴与自己一起去爬登天梯,如果他想试一试书院的考核,那么也不妨一试。 可是他拒绝了。 看着院中那认真演练招式的瘦弱身影,襄荷只得独自出了门。 远远便看到站在村口的宁霜,以及在一边陪着的孙氏,两人似乎正在争执,但显然,宁霜争不过孙氏,正低着头垂头丧气地站着。而在看到两人的一瞬间,襄荷便明白了孙氏为何要她“照顾”宁霜。 孙氏怀中抱着大大小小好几个包裹,那包裹看上去几乎要将她瘦小的身影淹没,一边的宁霜背上也背着个书篓。 看着那几个包裹,再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襄荷登时脸都绿了。 没等她调整好脸色,孙氏便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 襄荷只觉得自己晕乎乎地,耳边听到孙氏说了一大堆话,还是那样温温柔柔的腔调,听着就让人不忍心拒绝,可是听着听着,孙氏怀中的那几个包裹就莫名其妙地转移到了她身上。 脸被挡在包裹后面,襄荷正想着自己是任性地把包裹全扔到地上呢,还是直接冲着孙氏的脸砸过去比较解气,耳边就听到宁霜发出一声羞愤难当的低喝:“娘!” 随着宁霜话声一落,襄荷便感觉到怀里的包裹都被扯落在地,她的双手登时解放出来,眼前视线也不再被挡住。 包裹滚到地上,其中一个散开一角,露出里面的东西,襄荷瞥了一眼,发现里面放了一大包吃食、一条薄被、一柄梳子、一个竹枕等等,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日用品。 书院的考试为期两天,今日下午一场,明日早上一场,明日下午再一场,晚上学子们可以住在书院准备的住处,条件不算顶好,但起码床铺被褥齐全。宁霜家就在秀水村,考完试便可以回来,而且回来时不必走登天梯,因此他明日下午考完试便可以回家,可看这包裹里的东西,倒好似他要出远门似的。 包裹一落地,孙氏便惊叫起来,“哎呀,你这孩子!我跟小荷说话呢你插什么嘴,看看,东西都掉了吧?”说着连忙蹲下身将地上的东西一一捡起,捡好了站起身正要再往襄荷怀里塞,却哪里还有襄荷的人影? 前方传来宁霜的声音:“娘,我们走了,那些东西不必带,书院里都有!” 前方小路上,宁霜正拉着襄荷走地飞快,两人皆是两手空空,一个包裹也没带。 孙氏一跺脚,欲要追上两人,只是她裹了小脚,手里又拿着几个包裹,哪里能追得上,只能眼睁睁看着两人走远。 两人一阵疾走,直到整个秀水村都不见了踪影,才终于慢下脚步。 山路清冷,这个时辰除了早起的几声鸟鸣,只有襄荷与宁霜的脚步踩在地面上的声音。宁霜不说话,襄荷便也不说,只是低着头往前走。 山路走到尽头,即将转到通往鹤望峰脚下的官道时,宁霜才终于开了口。 他白皙的面皮一阵阵泛红,也不知是方才跑的还是其他原因,呼吸也有些不齐。他没有看襄荷,而是望着前方宽广的官道,张开口,欲言又止数次,才终于低着声,断断续续地说着:“我娘她……其实人不坏的,就是……” 说到这里,他有些说不下去,扭头一看,便看到襄荷正睁着一双澄净如水的眸子望着他。他便忽然觉得狼狈起来,“总之,今日这事……” 襄荷叹了一口气,旋即打断他:“宁大哥不用解释,我明白的。”她原本心里还窝着一团火,但看宁霜这模样,这火也只能咽回肚子里去。 宁霜的头却更加地低了。 正在这时,官道上响起一阵“辘辘”的车轮声。 薄薄的晨雾还未完全散开,襄城方向的官道上,一匹黑色老马踢踏着脚步徐步而来,老马背上束着套索等物,老马身后,是一辆与老马十分不相匹配的豪华马车。 襄荷与宁霜站在官道旁的小路上,恰有一丛灌木遮挡住他们的身影,以致他们能看清马车,马车上的人若不仔细瞅却看不到他们。 襄荷一看那马车,便觉得莫名的熟悉,好似在哪儿见过那马车一般,仔细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却又死活想不起来。直到那马车走近,驾车之人的脸露出来时,襄荷不由发出一声低呼。 驾车的人,正是万安。 ☆、第32章 同车人 “谁?” 马鞭一声脆响,万安勒住缰绳,警惕地望着路边,厉声喝道。 襄荷只得从灌木丛后走出来,来到马车前,讪讪地道:“老爷爷,是我。”宁霜跟在她身后,不明所以地看着万安。 见到时襄荷,万安微微有些惊讶,“又见到你了啊小姑娘,这可真巧。”随即又有些狐疑地道:“天儿这么早,你这是要去哪里?”说话间仔细打量了一下两人,只见襄荷一身淡绿色棉布春衫,衣服料子算不上顶好,但襄荷年纪小容色好,看上去倒也清新可爱。她两手空空,身无一物,看不出是要做什么。 襄荷身后的宁霜则背着个书篓,穿着一身崭新的儒服,头戴方巾,发髻整齐,虽看上去气色不甚好,但也是个翩翩少年郎。 襄荷挠挠头,目光不经意地瞥了一眼马车上垂挂的绸布帘子,旋即却又撤回目光,看着万安道:“今日鹤望书院经义坪开放,我想去听山长们讲讲课。”又指着宁霜道:“这是我同村的一位哥哥,叫做宁霜,是秀水镇上明德学馆的学子,此去是要参加书院的入学考核。” “你竟然识字?”万安惊讶地声音都拔高了一个高度,不过旋即又一拍脑袋恍然道:“是了,你既看过医书,又通晓医理,自然识得字,是我糊涂了。”脸上便露出了赞许之色,不住地点头,口中称道:“不错,不错。” 襄荷不由脸上泛红,心底暗暗发窘:真是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会因为不是文盲而被夸奖。 马车中忽然传来一道低低的声音,襄荷正顾着发窘,便没听清。但万安却听清了,他望着两人笑道:“此处距鹤望峰尚有一段路途,相遇便是有缘,小姑娘、小兄弟,可愿上车让我载两位一程?” 宁霜闻言看向襄荷。 襄荷看了眼遮得密密实实的马车帘子,笑眯眯道:“好啊,那就多谢老爷爷了!”说着便拉了宁霜的手爬上了车辕。宁霜被她拉着,又看了万安一眼,有些欲言又止,但还没等他想好怎么措辞,襄荷便已手脚麻利地爬了上去,并掀开了车帘。 车内光线阴暗,帘子一掀开,隐约能看出里面坐了个身形清瘦的男人。 第18节 只瞥了一眼,宁霜顿时想将襄荷拉下车来。 可襄荷已经钻进了车厢。 “谢小神医,又见面了。”她一边笑眯眯地打着招呼,一边丝毫不避讳地盯着人家的脸猛看。 车厢中传来一道低低的声音:“嗯。” 宁霜在下面急得跺脚,却也只得跟着爬上去。 帘子一松下,车厢内几乎陷入黑暗。宁霜这才发现,车厢两侧的小窗是用厚厚的绸布做的帘子,一放下来便将光线挡得严严实实,他原本想瞅瞅那男人长什么样子,这下也不能如愿了。 这样的黑暗已经超出常人的忍受范围,宁霜便有些不安,只觉得车内那人真真是个怪人,可襄荷却如此亲近那人,还丝毫不避嫌地盯着人家看,虽然襄荷年纪尚小,他也觉得不是太妥当,因此,他悄悄扯了扯襄荷的衣角。 襄荷却没关注宁霜的心思,衣角被扯都没注意,只定定地看着昏暗中那人的身影。他仿佛浸染在黑暗中,身形一动不动,方才车帘掀开时她仔细看过,他仍旧是那日的模样,白绫遮眼,面容平静,仿佛一尊玉做的雕像。 接下来,一路无话。 马车驶到了鹤望峰下。 峰下是一片开阔的空地,靠近山体的地方立着一块石碑,碑上刻着“登天梯”三字。碑的正后方,青石铺成的长阶仿佛一条巨龙,自山脚起,蜿蜒着直入山顶,最终没入缭绕的云雾中。 “多谢老爷爷,送到这里便可。”襄荷自车中喊道。 “吁——”万安一拉缰绳,停了马车,看着襄荷与宁霜相继从车厢中钻出来。 襄荷朝万安道谢。 万安笑道:“既如此,那我便不送二位了,有缘再会。”说着马鞭一甩,车子再度先前行驶起来,却是绕过石阶,看方向像是去往另一条上山的道路。 襄荷看着马车远去的影子,不由有些可惜:车里昏暗,都没能看清,犹如昙花夜开,只恨身边无烛火,不然必定秉烛照花。 宁霜却自始至终都没看清车内人长得是何模样,看襄荷一脸可惜的样子,又想起她方才举动,不由地便说教起来,“襄荷妹妹,按说我不该管,可……可男女七岁不同席,更遑论随便上一外男的马车,你年纪也不算小了,也该注重下名声,万一传出去,终究于你名声有碍……” 襄荷不由朝天翻了翻白眼,随后只用一句话便将他所有的话都堵了回去:“宁大哥,方才你拉了我的手。” 按他这逻辑,同坐一辆车就名声有碍了,那一男一女拉个手不得以身相许了? 襄荷以往对古代的印象也是男女之防大过天,女人的名声就是命。但不知是因为这个世界是被谢琰影响过,还是古代这个时期的确如此,起码她所见的男女之防并不算严格,对于女性的所谓名声和贞洁也并没有到严苛的地步。尤其是秀水村这样的乡下地方,所谓的规矩还没一碗干饭实在,村民之间,哪怕是妙龄的少男少女之间,也并无太多避讳,甚至有看对了眼的直接结为夫妻的。至于寡妇再嫁,更是常见之极,这个世界甚至没有贞节牌坊一说。 但凡事总有例外。 在秀水村,宁家便是个例外。 宁霜的爹是个秀才,一生信奉儒道,对礼教甚是看重。而他当初聘妻时选择了邻村的孙秀才之女,便是因其向有贤淑之名,性子温顺,为人贞烈,对外男丝毫不假辞色。而且,孙氏居然还裹了一双小脚! 这在这个时候可并不常见。裹脚习俗发源已久,一度蔚然成风,但前朝太|祖谢琰在位时曾痛斥此乃歪风恶俗,下令禁止宫中女子缠脚,已经缠脚的便下令放脚,务必要令宫中女子丢了那条长长的裹脚布。上行而下效,谢琰此举,使得民间乃至许多权贵人家的女子也纷纷仿效,裹脚的习气因此为之一遏。 但也只是暂时遏制,喜爱小脚的男子不在少数,且多是酸儒腐儒,这些人仍秉持着女子小脚为尊为美的想法,因此裹脚这一习俗也从未断绝过,虽然数量不多,但也不容忽视。孙氏便是这少数裹了脚的女人。 宁秀才没有看走眼,孙氏不仅一双三寸金莲颇得他喜爱,连贞洁的性子也在他死后全部体现出来。宁秀才死了十年,这十年间,尤其早期几年,媒人数次踏上宁家门,便是想为孙氏另谋亲事,可每一个上门的媒人都被孙氏给挡了出去,只说要为亡夫守节,此生再不二嫁。 虽然此时并无守节的风气,但附近乡里听说孙氏这话也无不深感佩服,秀水村村民们也对孙氏多有尊敬。若只是这样便罢,村民们顶多赞她一句有情义,可孙氏不仅自己守节,她还看不惯别人不守节。 出嫁前,她以秀才女儿的身份自矜,出嫁后,身份变成了秀才娘子,按她的设想,她以后起码还得是秀才娘。而不论是秀才女儿还是秀才娘子,孙氏始终认为自己与普通农妇是不同的,那些丈夫死后改嫁的,丈夫不肖要求和离的、乃至平日与男子稍有亲密接触的,都是她鄙视的对象。 言传身教之下,宁霜便不可避免地养成了如今这样子。 听了襄荷的话,宁霜一愣,旋即脸颊爆红。 半晌无语,他才有期期艾艾地道:“那、那是一时情急,且你我情同兄妹……” 襄荷继续翻白眼。 宁霜见状,脑袋便如霜打的茄子般垂了下来,半晌才道:“总之,随意上外人的马车总是不好的……万一,万一那人心存不轨……” 这话听着还像样,因此襄荷也正经回了一句:“驾车的那位老爷爷和车里的人不是坏人,我相信自己的判断。” 宁霜怏怏地点了点头。 “好了,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爬吧!”襄荷不欲与他多说,看着一眼望不到顶的台阶,深吸一口气道。 ☆、第33章 急病发 登天梯的石阶砌地十分宽阔,可以并排容纳五六个人行走还绰绰有余,襄荷与宁霜一前一后爬着,却只零星遇到十来个人。这些人多是穿着朴素,看上去家境一般的学子,年纪大小不等,但起码都在十岁以上。 世上不止孙氏一个觉得爬登天梯会累坏孩子的父母。参加书院考核的学子说到底还是世家子弟占多数,而这些世家子都有银子或有门路在峰上弄个暂时住处,因此都是早早地先便上了峰,养足了精神等待考试。也只有如宁霜这样家离得近,又没有足够银钱的人,才会在考试当天来爬登天梯。 长长的登天梯上,除了前后相距几十米的位置有几个人影,便只有襄荷与宁霜两个沉默的身影。 因为孙氏的事以及方才那一番说教,襄荷实在懒得再与宁霜交流,加上爬山本来就累,她便更加不想说话,只闷头一个一个台阶地往上爬。 她速度不算快,但很均匀,几乎没有停歇,一口气便爬了将近一半路程。宁霜跟在她身后,几次想要跟她说什么,最终却还是什么都没说,只艰难地紧跟她的脚步。 襄荷偶尔回头看他一眼,见他虽然满脸疲累,却一直咬着牙没有叫苦,心里这才舒服一些,觉得他跟孙氏到底是不一样的。 又爬了一会儿,路旁伸出一棵歪歪斜斜的黄槲树,树干粗大,足有几抱粗,歪斜的枝干上挂了数条红绸。 襄荷顿时精神一振。 这棵黄槲据说是登天梯建造之时便已存在,原本便已生长了数百年,只是因阻拦了道路,树根以上便被齐根截掉。因生长年日已久,又是在土壤稀薄的半山腰上,树根便扎地盘根错节,格外扎实,十分不易挖掘。于是当时铺台阶的匠人偷了个懒,只将树身截去,而未将根一并斩除,径自将石板铺在被截地平整的树桩上。谁知第二年春天,被砍掉树身的黄槲老根发新芽,新芽从石板之间小小的缝隙之中钻出,最终硬生生将石板撑裂。 据说当时的书院院长听说此事后感叹黄槲坚毅不拔的品格,阻止了欲要将黄槲树根与新芽一并掘起的匠人,令其自由生长,而登天梯也因此在此处向一旁拐出一个弯,为这棵黄槲留出一隅空隙。 巧合的是,黄槲生长的地方恰巧是登天梯的中途,看到这棵黄槲树,便知道登天梯已经爬了一半。据说有些学子吃不得苦,爬登天梯爬不到一半便打了退堂鼓,这些学子自然见不到这棵颇有来历的黄槲树,而那些撑过前头九百九十九层台阶的学子,无一例外地都爬到了终点。 这个说法有些绝对,也不知真假,但许多学子都深信不疑,甚至还形成了一个习俗,即爬登天梯前准备一条红绸,红绸上用彩色绣线绣上平生志愿,爬到黄槲树处便将红绸系在树上,待到三五年后学成离院,再度从登天梯离开时,再亲手将红绸解下,之后无论身居庙堂之高,抑或江湖之远,红绸总不离身,意谓不忘初心。 眼前这些红绸有新有旧,但最新的也已经经过了一年的风雨淋蚀,红绸颜色已经发暗,绣线也不再鲜艳,但绣线勾出的字迹却仍历历在目,既有披肝沥胆矢志报国的豪言壮语,亦有哀民之艰体恤苍生的仁心仁德,看似狂妄天真,何尝不是赤子雄心。 襄荷却不管这一树红绸上的学子抱负,只是为路途过了一半而开心,她扶着黄槲树身,深呼一口气,终于回身朝宁霜说了一句话:“宁大哥,已经爬了一半——” 话说到一半,却在看到宁霜的样子时瞬间卡住。 宁霜看上去情况非常不妙。 他瘫倒在石阶上,喘着粗气,脸上满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剧烈运动后脸上没一丝红晕,反而苍白如纸。喘了一会儿气后,他喉咙“咕哝”滚动几下,随即便捂着胸口,惊天动地般地咳了起来! 这景象实在有些吓人,襄荷一时竟然呆住,旋即反应过来便赶紧轻拍他后背,一边焦急地询问:“宁大哥,你怎么了?你别吓我!” 她知道宁霜身体一向不好,却没想到会不好到这个地步,眼前这模样已经远远超出一般人运动过度后的反应,看上去倒有些像哮喘! 哮喘严重时可是会死人的! 听了襄荷的话,宁霜艰难地眨了眨眼,旋即胸口便剧烈地上下起伏,喉咙中发出拉风箱般的粗哑嘶鸣。 襄荷急得简直要哭了,脑子里拼命地想着哮喘的急救方法,可想到的几个都要需要药物,她没有任何药物,只能将他的身子向后放平,使其呼吸道顺畅,然后大力拍打他的后背。 过了差不多有一刻钟的样子,宁霜的呼吸终于稍稍平顺一些,但还是微微有些喘,他勉强深呼吸了一下,强笑着朝襄荷道:“不用担心,只是看起来吓人,其实并不碍事,我休息一会儿便好。” 襄荷却不敢信他的话,她虽不是大夫,但也跟着兰郎中耳濡目染许久,见过许多对自己的病不以为意,觉得熬熬就好,最后却越熬越坏,甚至直接一命呜呼的例子。 宁霜这个样子,再上山无疑是找死。 因此她当即就要下山求救。 宁霜却死死地拉住了她:“不要!小荷,求求你!我不能错过这次机会,我娘已经等不起了,这次我一定要考入书院,错过这次又要等一年,我娘等不起!” 他说地急切,苍白的脸上终于现出一丝红晕,却衬得脸更加白了,而他情绪一激烈,原本已经平顺的喘息瞬间又急促起来。 见状,襄荷只得停下,但却一言不发,眉头紧皱,只有手还在继续大力拍打他的背。 呼吸再度平顺一些,宁霜便又盯着襄荷的双眼,无力地喃喃着:“求你了,小荷……求求你……求求你……”说着说着,无神的眼里便冒出豆大的泪珠来,一滴滴无声地落在登天梯的石阶上。 襄荷眼里不由涌起一阵酸意,她低下头,不去看宁霜的眼睛,也掩去了自己眼中的水光。 她忽然有些理解了之前孙氏的作为,可理解不代表谅解,相反地,心中反而更加涌起一股对孙氏的埋怨来。 既然知道自己儿子身体不好,为什么还要逼着他来爬登天梯?!不入书院又怎样?入了书院就代表一路坦途么?镇上学馆又不是没出过秀才! 可随即便又想到,宁霜犯病恐怕还有她的原因,只因她一路未停,宁霜因为之前的事便咬牙在后面跟着,所以才会撑不住犯病,偏偏她心里还有些生他的气,一路上并未多关注他,不然若是早发现一些,也不至于到了现在这样。 一时间,埋怨、自责、担忧等诸多情绪交织在一起,简直乱成一团麻。 又过了大约一刻钟,宁霜的呼吸已经基本平顺,他捡起因方才倒下而跌出书篓的笔墨等物,扶着黄槲树,惨白的脸上扯出一丝笑:“小荷,走吧。” 襄荷心乱如麻,见他这样子,知道再劝也无用,跺跺脚,一把将他背上的书篓拿下,背到自己背上,快步迈了几个台阶,随即转身,凶巴巴地道:“不许走快!累了就出声!再喘起来我就是拖也要把你拖下山!” ☆、第34章 经义坪 背着宁霜的书篓走上几步之后,襄荷真是彻底理解了孙氏的担忧。 她还以为孙氏心疼儿子会让他少背些东西,谁知那书篓沉得要死,她力气已经算大了,走一段路之后都觉得两肩上仿佛压着一座山,更别提身体虚弱,又有哮喘的宁霜了,居然走了一半山道才犯病,看来他的哮喘并不严重,不然真难以想象这么折腾都没死。 她打开书篓想要看看里面都是什么东西,结果,这一看之下差点没吐血。 四书五经、笔墨纸砚,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将足有襄荷半个身子高的书篓填地几乎全满。笔墨纸砚之类的还可以理解,但那些书带着干什么?襄荷随意翻了翻书,发现都是些儒家典籍,不由怀疑宁霜是不是把所有考试可能涉及的书都带来了,那一本本大部头摞在一起,再加上笔墨纸砚等物,不沉才怪! “你带这么多书做什么?难道考试时还允许看书?”襄荷一脸黑线地问道。 宁霜脸色还有些苍白,听了这话不由低下头,低声道:“娘说,休息时可以温习一下……” 襄荷只能无奈地翻白眼。 “小荷,还是我背吧,你还小,我怎能害你如此受累?”宁霜边说着边伸手要夺书篓,却被襄荷一把挡住,“你好好活着就算是对我好了,这么沉还要背,想找死直说!” 想了想,襄荷将几本最沉最重的书拿了出来,瞅了瞅那茂盛的黄槲树,旋即便将书塞到黄槲树下一丛茂密的野草中。这样一来,去了最重的几本,果然轻松不少。 “好了,先放这儿,待会儿我下山时再帮你带回家。” 宁霜看着襄荷的动作,伸伸手想要阻拦,最后却又颓丧地将手收回。 襄荷背着书篓,宁霜跟在后面,两人重新开始向上爬。爬了还不到一刻钟,当石阶旁出现一座石砌小屋的时候,襄荷猛地拍拍自己的额头,做贼般看了看左右,发现空无一人才舒了口气。 那座石砌的小屋是守山人居住的地方,而这样的守山人小屋,整个登天梯从上至下共有五座,每一座里面都住着一个守山人。守山人平日的职责自然便是守护山林,而到了经义坪开放或是学子考核入学时,守山人主要负责的,便是监督学子是否真正不凭借丝毫外力爬上登天梯。 登天梯九千九百九十九道台阶,每隔约两千个台阶便有一座守山人小屋,而眼前这座,便是第三座。 襄荷也是看到那小屋才想起还有守山人这事儿。 她努力回想了一下,才发现许是因为心里没鬼,爬前一半路程时,她竟完全没注意是否有遇到过守山人。 她犹豫了一下,想着要不要把书篓还给宁霜让他自己背,可转身一看他那依旧没有血色的脸和摇摇欲坠的身体,便又抓紧了书篓。 接下来的半段路程,襄荷简直走地如履薄冰。 她时刻注意着宁霜的情况,一旦发现他脸色稍有不对便立刻停下休息,不管宁霜怎么抗议都无效。 一边注意宁霜的情况,一边还要注意守山人的行踪,一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便赶紧将书篓放在宁霜身旁装作休息。大多数时候都是虚惊一场,有时只是山间的动物偶尔经过,有时是后头赶上的学子,但也真的碰上两次守山人。 第19节 两人这般走走停停,一个时辰的路程生生被他们走了一上午,到了将近午时才快走到尽头,这时经义坪授课早已开始,等到两人爬到峰顶,估计还能赶上散场。 不管怎么说,襄荷今日听课的计划是彻底泡汤了。 当然,襄荷现在已经完全没了听课的心思,如今继续走下去,不过是要看着宁霜安安全全地到达峰顶,不然她于心不安。 又避过一个巡逻的守山人,襄荷拍拍因为紧张而狂跳的心脏,背起书篓继续往上爬。拐过一个拐角,便见深林掩映间露出一间小巧玲珑的青砖房,房顶铺着稻草,房檐下挂着几只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便“叮叮咚咚”地响起来,铃铛旁边还有两只纸糊的红灯笼。 此刻青砖房屋门紧闭,只有墙壁高处开的小窗口半掩着,但因为逆光,也看不清里面具体情形。襄荷松了一口气,脸上也不由露出一丝笑意。 这是最后一个守山人小屋,过了这个小屋,便只剩下最后两千层台阶,而且刚刚已经避过了一个守山人,接下来一段路应该不会再遇到。 但这里离经义坪已经不远,而经义坪上人来人往,难保哪个无聊的家伙想下下台阶玩儿,保险起见,襄荷便想着将书篓还给宁霜,接下来一段路走得更慢些,她在一旁照看着应该不会出事。 只是心里仍旧存着一旦宁霜状况不好便立刻找人求救的念头。 不论如何,人命最重要。 她停下脚步,正要将书篓从背上卸下,耳中忽然听到背后铜铃声哗然大作,而与铜铃声同时响起的,还有木门被推开的“吱呀”声。 “你是要参加书院考核的学子?” 那声音清冷澄澈,如金石相击,但这在常人听来十分动听的声音,却如一道霹雳般落入襄荷两人耳中。 宁霜瞬间脸白如纸。 襄荷猛地转身,便看到那自小屋中走出的清俊少年。 他一身白底黑缘的儒院制式深衣,峨冠博带,振袖当风,衬着点漆般的星目和白皙的肤色,站在山林之中,宛如画中仙。 但此刻,在襄荷与宁霜眼中,他却比地狱里的恶鬼更让人害怕。 “爬登天梯不可凭借任何外力,违者立即除去考试资格,且之后三年内不可再行报考,你既是报考学子,该不会不知书院这条规定。”问过那一句,他看了眼襄荷背后的书篓,眼中闪过一丝了然,似乎认定了宁霜的身份,随即便不等宁霜回答,径自说道。 他话里并无训斥之意,声音淡漠,仿佛在说着什么无关紧要的事,却不知他这短短几句话对于他人意味着什么。 宁霜的身子如风中落叶般颤抖,已经平顺的呼吸瞬间再度急促起来。 “趁着时辰还早,即刻与我上峰,禀明诸位山长罢。”那少年又说了一句,随即便甩袖前行,走得却是小屋旁另一条平坦许多的小路。 “不……” 宁霜颤抖的双唇中漏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呢喃,瞳孔蓦地紧缩,其中透出一股深深的绝望来。 “等等!”襄荷忽然出声叫道。 少年转身。 襄荷深吸一口气,脸上绽出童叟无欺的笑容,一副天真烂漫状道:“大哥哥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呀?” “宁大哥可没有凭借外力,因为——这个书篓是我的!” 空气瞬间凝滞,宁霜睁大眼看着襄荷,而那少年眉头却皱的更深,半晌才发出一声嗤笑:“你的?” “——你一个稚龄女童背着书篓做什么?难不成也想参加考核?” 说完后一句,少年似乎觉得自己说了个笑话,摇摇头一脸无奈。 襄荷却重重点头,道:“有何不可?” “鹤望书院建学之初便有女学生,如今也有女院,我为何不能参加考核?!” 登天梯上一时沉寂起来。 同一时间,经义坪。 若是襄荷赶到这里,便会发现此时的经义坪与往常大不一样。 经义坪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地面上涂了朱砂,朱砂将广场均匀地十一等分,这十一个部分分别对应书院的十一个院,即儒、墨、道、法、名、农、医、兵、商、阴阳、纵横,女院为书院建学数十年后另置,且其作用与其他各院相差十分悬殊,故经义坪上并无女院的位置。每部分的中心位置都有一座汉白玉砌的圆台,往常开放授课时,各院的山长学子便是在圆台上讲授。 这时候来听课的附近乡民多已散去,但经义坪上却并未如往常一般安静下来,反而较乡民还在时更加喧闹,只因前来赶考的学子们此时几乎都集中在经义坪上,正在进行考试前的最后一道程序:择院。 鹤望书院的入学考核并不是统一的,而是根据学子报考的院别,考核的内容便也大不相同,如医家便需考核医理方技,而其余诸院却不必如此。 这便需要学子们在考核前选择自己所要报考的院别,之后再分别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与场次均有不同,比如宁霜要参加的儒院考核便需连考三场,下午时的第一场也是整个书院的第一场考核,但几个势小的院,比如名院、农院等,便只需一场考核。 报考学子人数众多,为免耽误考试,许多学子在几天前便上了峰,早早地便择了院,此时还待在这里不过是为凑热闹,真正还未择院的人寥寥可数,各院今年的报考人数已经基本尘埃落定。 而各院的报考人数比例,在此时的经义坪上,可以十分直观地看出来:儒医商等家的圆台前人头攒动,尤其以儒家为最,而名、农、阴阳,乃至纵横几院的圆台前却寥寥落落,几乎没几个人。 此时圆台上的讲课并未停止,但与方才乡民们还在时不同,那时圆台上讲课的多是各院学子,很少有各院的山长亲自授课,但此时,圆台上的人几乎都是各院山长甚至院长。那些已经择了院却还滞留在经义坪的,便多半是为了听这些山长们讲授,毕竟对于这些还未进入书院的学子们来说,此时听听山长们的讲授便似乎离书院更近一些,还有些学子深信此时听了课。而对于各院来说,这也是吸引学子的一个手段,为了争取到更多更好的生源,各院山长们无不使出浑身解数。 此时到了尾声,负责讲授的山长们便也有些意兴阑珊,许多都已下了圆台,如此一来还在圆台上讲授的便多是山长们的得意弟子。 日头逐渐到了正午,距离下午的第一场考核没剩多少时间,许多学子都纷纷散去,只有部分心大或者今日无需考核的学子还滞留在此。放眼望去,十一座圆台之上,讲授的人基本都已从长须飘飘的山长们变成了身着各院院服的学生。 只有一个圆台上例外。 卜若地已经讲了整整一个时辰,直讲得口干舌燥,但看着自家圆台前稀稀落落的小猫三两只,再看看旁边儒院的黑压压人头攒动,硬是撑到了日头升到正中才下了圆台,将农院的另外一位,也是唯一一位除他以外的山长换上圆台。 方一跳下圆台,便见一个瘦脸无须身着儒服的中年人朝自己走来。 “卜山长,今日费了这许多唾沫,可有招揽到一二学子?”那中年人摸摸自己没胡须的下巴,旋即又似恍然大悟般说道:“哎哟,我怎么忘了!农院不过每年不过收三五十人,名额如此稀少,想来此时报考的学子定已是招收人数的十数倍了吧?” 说着便走向圆台旁的一副桌椅旁,那里坐着个身着土黄色制服的农院学生,学生面前的长桌上放着一卷名册和许多未用的白纸,以及印章等物。 见山长到来,虽说是别院山长,那农院学子还是忙起身致礼,只是还未等他礼数做全,那儒院山长便看也不看她,一把捞起桌上的名册,兀自翻阅起来。 “……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咦,没了?”他将名册从前翻到后,一一念着名册上报考学子的序号,一直念到了三十九,随即便一脸讶异状。 带着那一脸讶异,他转过身,朝着身后皱着脸跟过来的卜若地扬声道:“卜山长,我记得今年农院可是要招收四十个学生的,可都到了这时了,报考的学子竟才三十九,你说这可怎么是好啊?要不,我去劝劝那些一心要进儒院的学生们?儒院今年的报考学子人数可又超出预计的十倍之数了,那些没信心考中的学子,兴许会另辟蹊径想入农院?毕竟农院可比儒院好进得多,就怕这些学子心志坚定,劝不动!不过卜山长放心,你我相交一场,急友之所急,好友有难不得不帮,今日我好歹也要给你哄来一个,凑够这四十之数!” 卜若地冷笑一声,劈手夺过记名册子,口中毫不客气地骂道:“崔王八,我农院的事不劳你费心!” 被唤作“崔王八”的儒院山长脸色登时铁青。 他姓崔名实,号望斋,又因在家中行八,外人便多以崔忘斋或崔八郎称之,唯独卜若地,因两人向有不合,便恶心人地给他起了个“忘八”的外号,说是取其名号第一字和排行,加上姓便是“崔忘八”,可有耳朵的都听得出,他方才喊的不是“忘八”而是“王八”! 上次卜若地这般唤他,两人便当着其他数位山长的面好好闹了一场,只差没如那后院妇人一般挠脸抓头发,嘴里的损话儿却俱是一溜儿一溜儿的,虽还没跑到下三路上,却也实在算不上雅。 这是卜若地第二次这么唤他,虽然仍旧是他先撩拨的,崔实却还是不由怒火冲天,上前一步正要跟那老小子好好理论一番,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卜山长,这女童说是要参加农院的考核。” 闻言,卜若地、崔实,连同那空气般站在一旁的农院学子,都齐齐朝声音来处望去。 ☆、第35章 泼脏水 看着那眼前说话的清俊少年,崔实惊讶地叫道,“周贤侄?” 周清晗几不可查地皱了一下,朝崔实微微欠身,道:“崔山长,清晗既在书院求学,与山长便是师徒之谊,山长直呼学生名字即可,无需以家中关系论交。” 崔实脸色微僵,正待说些什么,就听卜若地又惊又疑,还带着一丝极不明显的喜悦的声音:“兰丫头?!你想入书院?!” 崔实这才想起方才周清晗那句话,目光掠过周清晗,便看到他身旁站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儒服少年,而少年旁边,是一个年纪不过七八岁,背着个大大的书篓的小姑娘。 思及周清晗方才那话,崔实当即笑不可抑,捂着嘴巴指着那小姑娘,又指指卜若地,断断续续地道:“这可真是好消息啊哈哈哈……卜山长你不正愁没人报考么?这不,打着瞌睡送枕头了!哈哈哈……” 卜若地鼻子轻哼,全不管他,只来到那小姑娘面前,又问了一句:“兰丫头,你真想入书院?” 一圈人都望向那背着书篓的小姑娘。 盯着一圈人的目光,襄荷只觉得压力山大。 想入?她当然不想入! 可如果她当时不这么说,宁霜便要被除去考试资格,而且是今年连同之后三年,失去全部资格!看宁霜当时的模样,她毫不怀疑宁霜会立刻晕过去。 她不指望那少年会信,因为这谎言太拙劣,但她不得不这样说,不仅要说,还要说地像真的一样。 想骗别人,起码得把自己给先骗过。 她抬起头,目光正对上那望着自己的老人,心里不由有些愧疚,可一想到宁霜的情况,还是硬着头皮道:“是的,山长,我想入书院求学!” 刚刚笑地稍稍停歇的崔实立刻又笑了起来,指着襄荷道:“小娃娃,你这是跟谁学的话哟,个子不高,心气儿倒大,一介女流想要入书院?行哪,去女院!不过我倒要问问你,你是有才名呢,还是有贤名,抑或有孝名?女院虽与其他诸院多有不同,却也不是那么好入的,以上三者起码得占其一,若三者皆不占,哪怕你是当今公主,也入不得书院门!” 周清晗听了几句,见襄荷仍然不改口,眉眼间便不由露出一丝厌恶,皱着眉朝卜若地道:“卜山长,学生去甲字小屋去找郑老对弈,遍寻不着时才想起今日是书院考核,郑老定是去巡视登天梯了.寻不着人,学生本欲立刻离开,谁知在小屋中见着这两人在登天梯上,当时这儒生两手空空,倒是身旁的女童背着沉重的书篓,看上去十分可疑,学生便出面问儒生是否是书院考生,当时他只沉默着并未作答,待学生说出登天梯的规矩,令他与我一同来禀明山长时,这女童才忽然说书篓是归她所有,她也是想要参与考试的考生,而并非帮助这儒生作弊。” 他将方才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没有人任何扭曲和偏向但听了他这话,崔实和卜若地哪还有不明白的? 崔实原本只是想看卜若地笑话,听了这话,目光转向宁霜,见他一身儒服,显而易见是要报考儒院的学子,又见那儒服虽整齐簇新,但布料却只是寻常的料子,便知是个家境不怎样的。 崔实心里登时冒出一股火来,这儒生摆明了是他儒家学子,却做出这样的违规作弊之事,被发现了还推一个稚龄女童出来,找什么借口不好,偏偏说要进农院,这下倒好,刚刚嘲讽卜若地的那番话,都巴掌似地啪啪啪打在了他的脸上! “啐,真真丢了天下儒生的脸!”他狠狠地剜了宁霜一眼,随即朝着法院的圆台处叫了一声:“莫山长!” 这里的骚动早已引得一群人围观,听了襄荷那句异想天开似的话,便都当作笑话般传了出去,这又引得更多人围观,崔实一喊,便马上有伶俐的学生跑去法院的圆台处。 宁霜的呼吸急促起来,崔实的话反复在耳边回响,仿佛一记重锤来回地敲击着他的胸口,敲得他整个人摇摇欲坠。 襄荷一直关注着他的情况,见他这副模样,心跳不由漏跳了一拍,一股说不出是什么的情绪堵塞在胸膛之中,仿佛被地壳压抑的炽热熔岩,随时都会翻涌上来。 “这位山长,你也认定我在说谎么?”她握紧拳,直视崔实的双眼,“为什么不相信我是真的想入书院?因为我年纪小?还是因为——我是女子?” 崔实眉头一皱,正要呵斥,襄荷却又继续说道: “鹤望书院建学之初,歂岳帝曾说过‘愿令四海无白丁,无论长幼,无论贵贱,无论男女’,书院建立四百余年,不算女院学子在内,歂岳显德两朝,正式登记在册的各院女学生不足二十人,但这二十人中,可有哪一个辱没了鹤望书院的名声?” “公孙磬代夫出征,血战犬戎九日九夜,殒身沙场,换得北地十城数年安稳;贺同芳力挽危澜,辅立幼主力抗佞臣,才有了显德中兴;韩三娘建东西商会,连南北交通,坐拥万金富可敌国,却在国难之际捐出全部家产支援前线战事;章之蕙妙手仁心,为找出遏制瘟疫之法亲身试药,瘟疫得除后却芳魂永歇……” 公孙磬、贺同芳、韩三娘、章之蕙俱是谢宋歂岳、显德两朝人物,是鹤望书院初建是第一批,也是唯一一批女学生。 歂岳帝征欧的结果并不那么美妙。依靠改良过后的火器和更加锋利的刀枪剑戟,他收服北地犬戎各部,荡平东南倭国海寇,最后率领着八十万大军和无数精兵利器,踏上漫漫的西上征欧之路。 歂岳帝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的欧洲居然比前世提前发展了数百年,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暗中将欧洲的时针拨快,美洲新大陆发现和对美洲的殖民统治比前世提前了数百年的时间,当他迈上欧洲土地的时候,迎接他不是甚至还掺杂着青铜的中世纪冷兵器,而是与经他改良后不相上下的热武器,以及……蔓延整个欧洲大陆的瘟疫。 八十万征欧大军只有不到五万得以生还,而这五万大军不仅带回了少许财宝和一些高产作物,更带回了令人谈之色变的瘟疫。 征欧大军踏上大宋国土的第十日,歂岳帝因瘟疫缠身驾崩。 此时的太子,即后来的中兴之君显德帝尚且年幼,谢琰西征时,朝堂全靠昔日与歂岳帝一起打天下的几个老臣勉力维持,以及歂岳帝的天命光环震慑,才镇得住因歂岳帝兴科举、除门阀、废奴婢等一系列措施而被惹怒的诸方势力。 歂岳帝的死讯甫一传开,天下登时大乱。 内有世家门阀逼宫夺位,外有犬戎倭寇卷土重来,谢宋江山,乃至整个中原大地,转眼卷入一场浩劫。 乱世出英雄,这个时期涌现了无数的英雄,而公孙磬、贺同芳、韩三娘、章之蕙等女子,也是在这个时候,才进入了历史的视线。 襄荷是随兰郎中四处游医,偶然得到一本书坊间早已绝迹的《列女传》时,才看到这些尘封已久的故事。 这册列女传并非襄荷前世据传是刘向所著的那册,而是鹤望书院第一任院长的妻子连氏所著。连氏著书不宣母仪,不讲贞顺,入连氏《列女传》者,有酸儒们深恶痛绝的悍妻妒妇,有抛头露面数次易嫁的商户女,有出身坊间的妓子伶人……但无论这些女子有多少令道学家们不耻、轻蔑的“污点”,却同时也有着史书无法抹去的功绩或才华。 列女传中所记历代著名女性人物共二十七人,活跃于歂岳、显德年间的一十六人,而在这一十六人中,九位出自鹤望书院那唯一一批女学生。 第20节 显德中兴后,皇权与世家妥协,谢琰在位时的许多法令条规被废除,其中关于书院招收女子入学这一规定,虽未明文废除,却也已形同虚设。出身书院的那几位女学生中,贺同芳是许多世家都想拔掉的眼中钉,韩三娘在门风清正的世家眼中也是“不守妇道”、“自甘下贱,与贩夫走卒为伍”的堕落标杆,余下诸人中虽也有柔顺贞婉的,却毕竟是少数。 这样一来,世家自然不愿将女儿送去书院,可书院是天下俊杰最为集中之处,因此当时的世家硬生生逼得显德帝在鹤望书院中再辟一女院,女院学生不学经世致用考科举的学问,只学针织女红,烹调礼乐,诗词歌赋。 如此一来,世家贵女凭借女院学生的身份为自己的婚事加上一重筹码,出身书院的世家或寒门学子从女院中寻得温柔解意知书达理的贤良妻子。 真真是皆大欢喜。 显德一朝至今,鹤望书院再无鹤望书院女学生,唯有鹤望女院学生。 襄荷要入农院,那便自然不同于女院的那些贵女们。 崔实说地义正言辞,什么才名、贤名、孝名必须占一才可入书院,但“名”字下面一个“口”,有名无名,还不是人说了算。 可农院不同,哪怕农院再怎么没落,它也是鹤望书院自建学起便有的十一院之一,而想要入这十一院的学子,即便是天皇贵胄,也得经过考核这一关,当然——考核时有无放水作弊是另说。 那唯一一批女学生便是与当时的男学生一样,一样择院,一样参与考试,合格者入学,不合格者被刷掉。二十个女学生中,公孙磬出自兵院,贺同芳出自法院,韩三娘出自商院,章之蕙出自医院,其余女学生则遍布除名、农、阴阳、纵横四院以外的各院。 理论上说,若襄荷真能入得农院,那她将是农院四百多年来第一个女学生。 当然,目前看来只是理论。 襄荷说了一通,崔实脸上的嘲讽却更重,他鼻子里轻哼,哂笑道:“小娃娃懂得到不少,还知道歂岳帝说过的话啊,那你知不知道,如今是哪朝哪代?如今是大周朝,不是大宋朝!大宋朝的书院有女学生,大周朝只有女院学生!” “再说如那贺同芳之流,越俎代庖,牝鸡司晨,没一丝妇人贤德不说,居然还公然豢养男宠面首,实在是天下女子之耻!若非显德帝感念旧情,准她老死宫中,天下人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得将她淹死!你这小丫头竟拿她做榜样,可见心思淫邪,我鹤望书院院风清正,又怎能收你这种坏胚子!” “崔王八,闭上你的臭嘴!”卜若地忽地爆喝,黧黑的面皮上青筋跳动,“她一个七岁的娃娃懂什么,别拿你那腌臜心思揣测人!” 这个世界虽不像襄荷前世宋朝那般注重女子名节,但被鹤望书院的山长当众说成“心思淫邪”,对一个无根无据的农家女孩儿来说,却不啻于一盆污水从头泼到脚,洗也洗不清。 这时的人,尤其是大字不识的人,对读书人天生便心存敬畏,譬如秀水村中,孙氏只因有个秀才娘子的身份便比村里其他妇人多受份尊敬,宁秀才在世时,虽身子羸弱又一心死读书,说的话却也被一般庄稼汉有分量的多,扯起那些玄乎的大道理来,更是能将秀水村的村民们给忽悠地心悦诚服。 一个秀才尚且如此,更何况鹤望书院的山长? 鹤望书院的山长们要么是名动一方的名宿大儒,要么是因种种原因致仕的朝廷官员,于功名上,便起码也得是个进士。崔实便曾是一州长官,当年也是二等进士出身,写得一手花团锦簇的好文章,可惜实在不通政务,任州府长官时反被下面人架空,他又没什么背景,只得任人摆布,后来实在憋屈,敛了些财后便索性效仿名士,做出一副两袖清风状挂冠归去,并写了篇颇有名气的《忘斋笔记》,表明其不慕富贵权势,只愿遨游清风明月间的傲气,当时书院招揽他,便有一大半是为他那篇《忘斋笔记》。 对于鹤望书院的山长们甚至学子,附近乡里可以说是奉若神明。 一方是德高望重的书院山长,一方是无依无靠的农家女,舆论会相信谁可想而知。若崔实今日这话传出去,襄荷绝对免不了被指指点点。 这也是卜若地将话说成那样的原因,以往他与崔实虽有龃龉,但起码还控制着,这般当着许多学子的面喝骂,已经是撕破脸的节奏。但若他不出头,襄荷的名声就真的毁了。 每隔十日的经义坪授课日,其他各院的山长们多是让门下弟子在圆台上授课,只有卜若地,虽然担了一院之长的名头,却几乎事事亲力亲为,尤其是圆台授课,他几乎每次都到场,有时自己讲授,有时让弟子讲授,自己在一旁提点。 但是,来经义坪听课的人还是有志科举的学子占多数,每次授课时,儒、法、墨三家的圆台前都是最热闹的,因这三家在科举上占了大头;其次是医、商、道三家,这三家一个吸引医者,一个吸引商户,最后一个最有趣,吸引的竟多是信徒;至于名、兵、纵横等几个则是与农家同病相怜的难兄难弟,这几家的圆台前最是冷清。 会听农院的课的,几乎只有附近的乡民,而乡民们多是于稼穑上有了疑问才来,鲜有一次不落只为听课的。这样一来,襄荷便显得格外显眼,女娃、年纪小、来地勤快,卜若地想不认识她都不容易。 卜若地冷板凳坐久了,早就习惯了自家圆台前寥落的样子,冷不丁有个“忠实粉丝”,虽然是个几岁的小姑娘,也足够他大感安慰。 襄荷培育大南瓜的法子便是从他这儿听来的,有时看医书有什么不解,但医院那边人又多时,也会拿着去问卜若地,卜若地即便不能解答也会帮着参详,一来二去,两人倒好似忘年交。前阵子襄荷一直没来,卜若地还暗暗失落,想着到底是小姑娘,就跟他那小孙女似的,大了就喜欢好看的衣裳首饰了,又哪里还会对脏兮兮的土坷垃感兴趣。 谁成想,再一见面,襄荷便给了他这么一个大“惊喜”! 他当着众人的面跟崔实撕破脸,虽然能将襄荷的名声挽回一些,但也只是一些。 若想真正消弭影响,如今的情况下,则只有一个办法。 ☆、第36章 | 崔实被卜若地这样下面子,当即便恼了,正要反击,忽听得一道冷冰冰的声音在自己身后响起: “呵,原来崔山长竟是如此看待贺氏!” 崔实猛地转身,就看到法院院长莫问荆正站在自己身后,也不知听了多久,只见一张黑脸冷如寒冰。 他心头猛一跳,这才想起,贺同芳乃法院第一批学子,虽然外界对其评价褒贬不一,但在法院内部,却还是备受推崇的,直至如今,法院先贤祠的先贤碑上都还刻着贺同芳的名字。 “贺氏虽是一介女流之身,但处重却不擅权,功成而不恋栈,变前朝苛法,立刑名之教,上束天子,下约庶民,不别亲疏,不疏贵贱,使得朝纲上下为之肃清,天下诸事有法可依,史书称其为‘显德中兴之基’。” “如此功勋卓著,彪炳千秋之人,崔山长竟只看到其后院的几个男宠面首,呵。” “——真可谓,淫者见淫!” 莫问荆一番话掷地有声,“淫者见淫”四字一出,周围顿时为之一肃。 站在莫问荆身后的几个法院学子不由把同情的目光投向崔实,心中为他默哀。法院上至山长,下至学子,哪个不知莫院长平生最推崇的人除了各位圣贤,便是前朝显德女官贺同芳。有些刚入学的愣头青不知院长脾气,对着先贤祠里贺同芳的名字大放厥词,最后无不被院长收拾的闻贺色变,真真是可怜可叹。 崔实的脸早已青了又白,白了又青。 若是可以,他自然恨不得像对待卜若地那般,指着莫问荆的鼻子毫不留情地反驳,但莫问荆与卜若地不同,虽然俱是一院之长,但农院之长与法院之长,就像那京都 “哈哈,老莫这话说得好!”一边的卜若地却丝毫不留情面地拍腿大笑,“崔王八你还有脸说人家小姑娘,我怎么记得你院子里的丫头小妾可比谁都多啊?上个月不是还刚纳了个十几岁的清倌儿?可得注意身体哟,我看你脸色青白走路不稳,这是肾虚之兆啊!要不我让苟院长给你开副药?” 这话一出,围观的学子们都有些尴尬又有些兴奋。学子们都是好色而慕少艾的年纪,哪个没有点旖旎的小心思呢?但山长的风月八卦却没人敢谈,再说也有不敬师长之嫌,因此,倒真没几个学子知道,平日一脸正气的崔实竟也是个性好渔色的。 不过卜若地没能笑多久。 “卜院长,私事私了。”莫问荆将崔实堵地脸色青白后便不再管他,转而像卜若地问道,“有学生报说此处有人违反规定爬登天梯,此人现在何处?” 卜若地喉咙里还含着笑声,一听这话,顿时便卡壳了。 崔实的双眼却立刻亮起来,恶狠狠地指着一直站在一旁的宁霜与襄荷,嚷嚷道:“莫院长,就是这二人!违规作弊不说,被发现后便耍赖狡辩,这女娃儿还说什么要考入农院,真是笑死人了,编瞎话也不知编个靠谱的!” 莫问荆执掌法院,同时也是鹤望书院戒律堂的主管,犯了规的学生都要在他那儿记下名字定处罚,如宁霜这般违反规定要被去除考试资格的,也是要在他这儿登记,因此之前崔实才叫了他一声,便是要他处理宁霜,哪知道一时得意忘形,最终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莫问荆看向宁霜与襄荷,上下打量一番,又看向周围,问道:“最初是谁发现这两人,当时是怎么个情形?” 一直沉默着侍立一旁的周清晗便上前一步,将方才说与卜若地何崔实的那番话又复述了一遍。 周清晗是周冷槐之子,莫问荆自然认得他,也对他心性为人有些了解,知道他不是会扯谎之人,听了他的话便点了点头,随即转头望向襄荷,问道:“你说这书篓是你的,可有什么证据?” 襄荷呼吸一窒,垂下眼睫,脑海中飞快地回想着书篓中的东西,待梳理清楚,便说道:“山长认为什么才算证据呢?这书篓原本的确是宁大哥之物,里面还有几本书,也是宁大哥旧日所用,但就在前几日,宁大哥听说我也想入书院,便将书篓与几本不用的旧书转赠于我。今日要来考核,我便背着书篓,又带了笔墨纸砚,与宁大哥一起来爬登天梯,谁知会被认为是帮助宁大哥作弊。” 莫问荆让一个学子将书篓递过来。 书篓里的确如襄荷所言,里面有几本旧书,还有些崭新的笔墨纸砚。旧书上还有宁霜做的笔记,因为太多次翻阅,书皮都打了卷儿,看在周围一干家境富贵的学子眼中,倒的确像是弃之不要的旧书。 但实际上,这几本书恰巧是因为足够旧,分量也轻,所以才被襄荷留了下来,那几本崭新或半新的书,都因为太重而被她留在了黄槲树下。 但这可不能证明这书篓就是襄荷的,送与不送,还不是襄荷说的,就算宁霜没送,如今他也不会傻傻地跳出来指出真相,除非他脑子坏掉了。 “那你为何又两手空空?”莫问荆忽地问向宁霜。 宁霜咬着嘴唇,鼻息粗重却说不出话来。 “咦?这儒生似是有咳喘之症?”围观的学子忽地分开一条道,走出几个人来,竟都是其他诸院的院长或山长,走在最前面的便是儒院院长周冷槐与道院院长方淮山。 周围学子纷纷朝山长们行礼,卜、崔、莫三人也与一行人打过招呼。 而说话的人,正是医院的院长,苟无患。 襄荷一看各院院长都来了,心头便暗道糟糕,尤其当看到苟无患也在内的时候,脸色也不由像宁霜一样“刷“地一白。 说过这话,苟无患便上前来把住宁霜脉搏,又查看了下他眼睛苔色,随即便放下宁霜的手,吹胡子瞪眼道:“你既有这病还来爬什么登天梯?!不知道你这病不可劳累不可心绪过激么?方才是不是犯过一回病?算你命大这次没死,下回能不能这么好运气可就说不准了!” “哧~原来如此。”崔实顿时恍然大悟状,兴奋地朝莫问荆道:“莫院长,我看定是这儒生有病不能负重物,才让这女娃来背书篓,什么前几日所赠,什么考农院,都不过是这女娃扯的谎,小小年纪就这么满嘴谎言,可见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恨方才襄荷害他出丑,因此最后还不忘再踩她两句,只是再不敢说什么“心性淫邪”,便只好拿撒谎说事儿,反正这也不算污蔑。 说完这些,他便洋洋得意地看着襄荷。 他如此得意不是没缘由的,只看周围人的反应,便知大半人都信了这个说法。 只因眼下也只有这个说法最符合逻辑,看上去也最像是真相。 这当然是真相,但襄荷能认么? 难道挣扎一番还是逃不了宁霜被处罚的命运? 她看向宁霜,便见他眼里已满是绝望。 她赶紧低下了头:那绝望刺地她眼睛发疼。 旋即眼前忽而变得阴暗起来,她抬起头,便见卜若地那如老农般苍老的面孔,他蹲下|身,视线刚好与她平齐。 “丫头,我认真问你,你是否真的想入农院?” 还未等襄荷回答,崔实顿时又笑了起来,弯着腰捂着肚子,一副怜悯状看着卜若地:“我说卜山长,你莫不是想招生想疯了?即便连四十人都招不满也不用想招个乡下丫头吧?招她做什么,拎锄头还是挑大粪哪?若是这样倒好办,山下好几个村子,村夫一大把,入了咱们书院可是每月有米粮供应的,说出去农院要招人挑大粪发米粮,肯定有一大把村夫来报考,而且准保能把活儿干得比这小丫头强。就是不知你们农院是不是入学考试也只考拎锄头挑大粪?虽说你们农家没什么典籍,但也总得做做卷子吧,这小丫头识字么?你可别说您真要考她拎锄头挑大粪,传出去丢咱书院的脸!” “崔山长!”那原本管着登记册子的农院学子一听他这话,不由涨红了脸,也不顾尊师之礼,红着脸道:“农家虽没落,但典籍古有《神农》、《野老》,近有《齐民要术》、《汜胜之书》;远有许子教民农耕,近有贾公著书传世,还有无数先贤,纷多典籍,我等农院学子与别院学子一般熟诵经书,山长又怎能以寻常村夫相比?” 崔实听了这话却并不恼,反而笑着道:“原来如此,倒是我孤陋寡闻了,如此倒明了。”说罢又转向卜若地,“卜山长,不能考挑大粪,你是准备拿什么考这小丫头啊?别倒时交张白卷上来惹人笑话啊。” “够了!”一直默不作声的周冷槐这才皱着眉出声,冲崔实道:“崔山长,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吵吵闹闹言语粗俗,实在有失君子风度。” 崔实脸一僵。 周冷槐又继续说道:“书院虽并无禁收女子入学之规,但数百年来男女分院而治,不可为一人破例。” 他又看向宁霜:“你既违规,便没了考核资格,待莫院长登记过后便下山去吧,今后三年不许再上鹤望峰。” 宁霜早已认出眼前这人是书院权威最重,也是他所要报考的儒院之长,听见他亲口说出这样的处罚,眼前登时一黑:“不……” 话未说完,身子便直直地倒了下去。 “宁大哥!”襄荷惊呼一声,连忙扶住他身后,但她人小力弱,因此也只是当了宁霜的垫背,两人一起摔倒地上。 各院山长都皱起了眉头,虽说是这儒生违规在先,但他若在这里出了什么事,书院原本的七分礼便也只剩下三分,外人说起指不定还会说书院太过严苛不近人情。 苟无患当即便上前为宁霜诊治。 但宁霜方才便犯过一次病,此时又犯,势头便更加猛烈,呼喝之间已闻得气鸣之声,苟无患迅速查看了一下,便急忙朝身后一青衣小童道:“决明,快去取我药箱,要快!”说话声十分快速且急切。 看苟无患这样子,各院山长都不由变了脸色。 决明刚走不久,躺在地上的宁霜突然发出一声呜咽般的嘶鸣,随即眼睑开始上翻,露出大片的眼白。 苟无患顿时急得站了起来:“怎么还不来!” 苟无患的药箱放在医院的住处,而医院,却恰巧是离经义坪最远的一个院,来回起码也要一刻钟。 襄荷跪坐在地上,双手紧紧握着宁霜的手,感觉手中的温度逐渐变凉,仿佛生命也在逐渐流逝。 “劳烦让让。” 一声苍老却稍显尖利的声音忽然自人群后响起,与此同时的,还有车轮从青石板上碾过的轻微响声。 人群蓦地分开。 ☆、第2章 .01| 第21节 襄荷呆呆地看着来人。 “小姑娘,帮我将病人抬高一些。”那个苍老又尖利嗓音的主人——万安笑着朝发愣的襄荷说道。 襄荷惊醒过来,赶紧按着万安的指示,与万安一起一人一边将躺在地上的宁霜半扶起,使其上半身稍稍高出轮椅。 轮椅上坐着的自然是谢兰衣,他脸上仍旧蒙着白绫,宽大的衣衫将腿部严严盖住。周围学子窃窃私语,有惊讶其容貌的,有好奇其身份的,但更多的,则是或惋惜或嘲弄其身体的残缺。 但他却似乎什么也没听到,不悲不喜,不嗔不怒,仿佛一尊白玉佛像,不染尘埃,宝相庄严。 无视众人状似隐秘实则昭然的议论声,待襄荷扶着宁霜站定,视线与他胸口平齐的时候,谢兰衣伸出那只皓玉般的手腕,准确无误地抚上襄荷的头顶。 “莫慌。”他轻声道。 襄荷眨了眨眼,方才一直拼命抑制的恐慌和害怕却被他的话全都勾|引出来,泪水毫无预兆地涌出眼眶,她忍着泪,看着他蒙着白绫的眼睛处,声音哽咽:“救……救救宁大哥……拜托……” “嗯。”他又应了一声,说话同时收回摸着襄荷脑袋的手,转而在轮椅右侧的横杆上摸索起来。 轮椅右侧忽地发出一道清脆的、似乎是机簧弹开的声音,那原本看似一根普通实木的横杆上方忽地弹起一扇薄板,露出里面的别有洞天。薄板下是一个一尺见方的储物盒子,盒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些常用草药和许多盛药的瓷瓶,而薄板上则刻了一道道细小的凹槽,凹槽□□有三排,每排九道凹槽,凹槽□□嵌以鑱针、圆针、鍉针、锋针、铍针、圆利针、毫针、长针、大针等九种针具,三排二十七根针具,从上至下分别为金、银、石材质。针具下方是更深一些的凹槽,槽中嵌着几片薄如柳叶的刀具,刀具下还有少许绷带和纱布。 万安飞快地自下方盒中取出一只装着烈酒的圆肚瓷瓶,然后取出一片干净的纱布,将烈酒倾倒于上递到谢兰衣眼前。谢兰衣仿佛能够视物般,准确地从凹槽中挑出一根银色长针,将针身在纱布上揩拭过后,便极轻极快地在宁霜的孔最、定喘、膻中等穴上落了几针。 宁霜急促的呼吸稍稍平缓了一些。 谢兰衣又换了根石针,在同样的穴位又落了针,只是这次落针的力道与速度重而缓,指尖轻捻,使得细如毫发的长针缓缓刺入皮下。 两道针过后,宁霜呼吸之间已经不再粗喘,脸色也逐渐回复红润。 谢兰衣收起针具,将其放回凹槽,右手轻触机簧,薄板便“啪”地一声又阖上,严丝合缝地嵌上下方的储物盒,且从外面丝毫看不出任何痕迹。放好针具,他轻舒一口气,朝眼前一直愣愣看着他的襄荷道:“病人已暂时无碍,但咳喘乃急症,仓促几针并不能除根,平日还需多加小心,不可劳累过度多思多虑,且需注意调养。” 当薄板弹开,露出下方盒子里一排排白釉兰叶瓷瓶时,襄荷当即便愣在了原地,直等到谢兰衣开始为宁霜施针时,才重新将注意力转回来。此刻听了谢兰衣的话,她眼睫颤动,嘴唇嗫嚅着正想要说什么,却陡然被一道惊疑不定的喊声打断。 “谢——谢公子?”苟无患满是褶子的脸上露出惊讶至极的神情,上前一步失声叫道,“您您竟精于医术?” 围观的学子不由好奇心起:这人究竟是哪路神仙?腿脚有疾又目不能视,显然不会是来考试的学子,但若说是游学的名士则更不靠谱——哪有那么年轻的名士?但若不是名士,为何书院山长会认得他,且还是一院之长?有细心的学子还注意到其余众院长的神情,见他们均未对苟无患叫出那少年姓氏显露异色,便猜想恐怕他们也是认得这少年的。 正在这时,人群一阵骚动后便再度分开,被吩咐取药箱的小童决明气喘吁吁地跑到苟无患面前:“先生,药、药箱来了!”苟无患却没接药箱,只看了看宁霜的气色,便摆摆手对决明道:“用不着了。”说罢便又热切地盯着谢兰衣,等待他的回答。 “苟院长,”一个身穿墨色衣衫的中年男子越众而出,皱着眉道:“先将这学子找地方安置了吧,余下诸事稍后再议。”他又皱着眉扫视围观的学子们,道:“今日授课已毕,若无事便都散去吧,栖风院有客舍可供午休,第一场考核在申时,莫要误了时辰。” 苟无患一听连忙点头,朝围观的学子们挥挥手:“相里院长说的是,快都散了都散了!别围在这儿,这儿还有病人呢!” 眼前这戏一波三折,如今又出来个奇怪又神秘的绝色少年,正看热闹看得高兴的学子们便都有些不舍得走。但两位院长发话,尚未正式进入书院的学子们自然不敢不听,无论下午有无考试,报考的学子们都纷纷散去,跟着导引的书院学子去了专门为报考学子准备的栖风院休息。 顷刻之间,偌大的经义坪便只剩下各院的院长山长们,以及一些山长的得意弟子。 如果襄荷这时候抬起头看一圈儿的话,便会发现留下的人中有两个熟人——周清柯与赵寅年。周清柯就站在周冷槐身后,与一旁脸色清冷的兄长周清晗不同,他笑如春风,观之可亲,一双桃花眼笑眯眯地看着眼前一切,不知在想些什么。而赵寅年则站在商院院长钱青茯身后,白胖的脸庞一脸憨厚。 人都走地差不多了,说话的墨衣中年男子,即墨院院长相里渠稍稍上前,眼角状似无意地瞥了眼那恢复如初的横杆一眼,稍稍放低声音,朝谢兰衣道:“谢公子,此处人多喧闹,可否借步说话?” 谢兰衣却仿若未闻,无论是苟无患还是相里渠,都未得到他任何回应。 两位院长脸色便有些难堪。 气氛正僵滞间,谢兰衣转动轮椅,来到襄荷身前。他微微低头,使得头部高度刚好高出襄荷一点点,好似他能看到襄荷一般。 “你,想进书院?”依旧是与容貌全不相符的沙哑声音,轻轻地,仿佛不带一丝感情地问道。 襄荷抬起头。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被问到这个问题了,卜若地问了两次,她都未来得及仔细思索,而现在谢兰衣又问了一次。 可是,现在她想不想入书院还重要么? 宁霜的身体肯定无法支撑他考试,今年他注定会错过,而且方才周冷槐已经做出了对宁霜的处罚,整个鹤望书院,谁会反驳周冷槐的决定?其他几位院长虽然有能与周冷槐抗衡的,但谁又愿意为一个的确犯了错的普通学子,而与周冷槐当场争执?自然是没有的,即便是一直帮着她的卜若地,在周冷槐说出那番话后,也没有再出声。 只因在他们眼中,宁霜不过是处罚一个犯了错的学子,犯错便需承担其所带来的后果,因此不论如何,宁霜如今的下场也是其应得。这想法并无不妥之处,但他们或许永远不知道,那样的处罚对于宁霜这样一个一心想要靠入书院而改变命运的寒门学子来说意味着什么。 襄荷其实并不怨,不怨做出处罚的周冷槐,也不怨不再帮忙的卜若地,只因她知道,她和宁霜的确是犯了错,书院并无不公正之处。但站在宁霜的立场,想起宁霜宁愿拖着病躯也不愿放弃的坚持,她却无法不对这结果感到灰心丧气。 她原本不想入书院,便是因为心里其实很清楚书院并不会轻易招收女学生,说是想入农院,不过是为了帮宁霜推脱。她与卜若地交好,平日听卜若地说起过农院的考核,提及的农书她有不少都看过,真要考试也有几分把握,若是碰上好说话的山长,能让她试上一试,或许也可以使得她的借口可信一些,加上书院这边其实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宁霜有作弊,那么也许真的能让宁霜逃脱处罚。 可现在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已经不需要这么做了,那么她进不进书院又有何意义呢? 不……当然有意义。 一个弱小的声音忽地从心底冒出。 自己选择放弃和被迫放弃是不一样的。 她不想入书院,何尝不是因为心里清楚书院并不会招收女学生?无论出身豪门富户,还是书香显贵,这时的上层阶级女子若想入书院便只能入女院,即便是当今公主也是如此。那么,难道这些女子真的全部甘心,甘心在女院学那侍奉取悦男子的“学问”?襄荷想,即便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甘心,也总还有百分之一的不甘心。但这百分之一的不甘心,却也只能将不甘咽下,将棱角挤压磨平,将抱负沉入心底,按着世人的期许,做一名温婉乖顺的合格贵女。 连出身上层阶级的女子尚且要如此,她一个小小农女又怎么可能例外? 她还记得当初初读《列女传》时的向往,既向往那些尘封历史中的传奇女子,又向往那培育出这些奇女子的鹤望书院。家住鹤望峰下,听着鹤望峰的传说长大,她时常遥想着这个迥异于前世古代书院的地方是何模样,百家争鸣的思想碰撞交锋是否仍旧如春秋时般溢彩流光,因此等到长大一些,她便不顾辛苦地爬登天梯,既是为了学东西,也是为了想看看鹤望书院究竟是怎样的存在。但从始至终,她都没有亲眼见过书院真正的模样。一切都是想象,也只能是想象,只因为她心中清楚,她不会有机会以学子的身份进入书院。 那么,如果真的有机会进入书院,以学子的身份进入书院,她愿意么? “你,想进书院么?” 襄荷张开口,只觉得喉咙有些发紧。 “想,”她看着谢兰衣,尽管看不到他的眼睛,却还是坚定地看着他,轻轻地道,“我想进书院。” 谢兰衣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轻微的,仿佛是笑容的神情来。 他嘴角微微上翘:“好。” ☆、第2章 .02| 周冷槐微微皱起了眉头。 自那日李恒泰闯了寿宴,各位山长一直关注着谢兰衣的消息。初来襄城时,谢兰衣原本是在书院的客舍下榻,但没等山长们登门拜见,章长陵便带着一干衙役捕快“恭敬”地将人请走了,因为当日的讨论,各山长便未让客舍的人阻拦,想看看章长陵有何动作再做决议。 之后的日子,周冷槐便听下面人打探来的消息,知道谢兰衣住进了襄城府衙,不得自由走动,外出总得带着两个捕快。而在府衙之内,或许是收到章长陵的指示,府衙的仆人小吏们虽不至于当面折辱,但背后却没少给谢氏主仆使绊子。开始是吃食茶水不给送,甚至给分的院子还是个没井没灶台的,但这也好说,主仆俩身上有钱,被为难几次之后便都是万安出去采买,诸事不求人,倒也自在。但看到万安每日好酒好菜地买着,不用章长陵指使,便有贪财的小人寻着由头搜刮勒索,而章长陵看在眼里也不阻拦。谢氏主仆也实在是软包子,一被勒索便破财消灾,如此一来没过几日便银钱告罄,最终居然连拉车的骏马都被牵了,马车上的金箔也被揭走。 周冷槐想着谢氏毕竟是谢琰后人,总该有些骨气,如此被下人小吏欺辱,总该反抗一二。谁知,银钱一耗尽,谢氏不与小人算账,反倒出门摆摊,为人治病去了!谢琰后人混到如此境地,实在让人看着憋屈!虽说以谢兰衣出身处境,如此谨小慎微的行事或许才是最好,但书院众山长心里却不是滋味儿。 卜若地最先找上了他,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各院山长登门,加之他心中也未尝没有想法,因此便顺水推舟,与各山长议定向章长陵要人。 暗中与谢兰衣身边的老仆万安接头后,两边便商定由书院这边出面,初时周冷槐还怕章长陵迫于李恒泰威视扣着人不放,届时说不得要动用周家的势力,迫他一迫。但谁知,最终居然还颇为顺利,章长陵虽有些不愿,但却没多言便答应放人,这实在有些出乎周冷槐的意料。 人接回来了,怎么安置还是个问题。但还没等他与其他山长商议,谢兰衣居然自己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且,居然还让眼前这个小丫头入书院? 他看了看相里渠和苟无患,毫不意外地看到两人微怒的脸色。 当着众人的面不理睬两位院长,又做主让一个小丫头入书院。这个谢琰后人,要么是真糊涂,要么是装糊涂…… “谢公子,”周冷槐淡淡地提醒道,“书院已数百年未招收女学生。”言下之意,书院不是他谢兰衣说入便能入的。 谢兰衣却仿佛没有听出他言下之意,而是缓缓将轮椅转向众位山长,“诸位可是守诺之人?” 许多山长都不由皱起了眉头。 鹤望书院天下闻名,而书院的山长们又哪个不是声名卓著,德高望重?即便是崔实这样的伪君子,在外人面前也一向表现得高风亮节无可挑剔。谢兰衣这样问,简直就是在质疑山长们的人品。 周冷槐声音微冷:“谢公子何出此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愚虽才浅学疏,却也知君子重然诺。” “如此就好。”谢兰衣轻轻颔首,随即从袖中掏出一物,将那物举起让众位山长看得清楚。 那是一枚沉香木做的木牌,形制小巧,尚不及手掌大。木牌样式花纹十分古朴,看上去像是前朝初期风格,花纹正中刻着四个篆字:永以为好。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据,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这是卫风里的一句,时人有说其意为钟情男女互赠信物以愿永结同好之情,亦有称其为礼尚往来投桃报李之意。 其余各山长还在盯着那物迷惑不解时,便听得道院院长方淮山惊讶地道:“……这、这是沉香令?” 谢兰衣颔首。 不少山长当即恍然,却也有不少山长,尤其是年纪轻些的仍旧不知所以然。方淮山低声向众人解释起来。 鹤望书院建学之初,谢琰赐书院学田千顷,并许诺世代不收赋税,且书院诸事自立,不受皇家制辖。因感念谢氏恩德,鹤望书院首任院长赠谢氏沉香令三枚,称往后谢氏若有任何要求,只要不悖圣人言,鹤望书院全体山长学子必当倾力助之。 当时这三枚沉香令并不被谢琰所重视,其时他坐拥万里江山,驱北夷灭南蛮,壮志踌躇,天下在握,又有何事是需要向一小小书院求救?沉香令甫被送出,便尘封在了谢氏诸多收藏之中。 谁料到不过数年之后,谢琰征欧失利,八十万大军只剩五万苟延残喘得以重回中原大地,谢琰自知身染瘟疫,时日不多,一踏上大宋国土便数令连发,将所有能动用的力量都调动起来,力求保住这万里河山不乱。这其中一道谕令,便是给了鹤望书院。谢琰以两枚沉香令求书院上下全力襄助,一枚求保谢氏江山不乱,一枚求护天下黎民安宁。因书院的自由风气,颇招徕了一些隐士高人和奇人异士,谢琰的这两枚沉香令便是想请这些人出山。 这是谢氏第一次动用沉香令,也是最后一次,往后疏忽数百年,谢氏几经波折,却再也未动用最后一枚沉香令。直至谢宋末帝嘉平一朝,本朝太|祖率兵进京,入皇宫,清君侧,直指金龙宝座。由于动作太快,加之嘉平帝向来昏庸,竟毫无抵抗地便禅了帝位,那最后一枚沉香令自然也无用武之地,且时间过去数百年,记得沉香令的人已经不多,除了如方淮山这般对书院历史熟稔于心的,常人根本不知沉香令一事,而以嘉平帝之昏庸蒙昧,知不知晓沉香令一事都是两说。 如今前朝已覆,江山易姓,沉香令一事更是被遗忘在角落,这也就是在书院,各位山长熟知书院历史的不在少数,因此才很快想起。 但这些山长们都以为沉香令早已随着前朝覆灭而佚失,谁能想到,最后一枚沉香令居然还由谢氏唯一后人保留着? 周冷槐深吸一口气,朝谢兰衣凝声道:“沉香令一出,只要所提要求不悖圣人言,书院上下自当竭力,只是不知,公子……欲要我书院做何事?” 说出这话时,心里却也不由有些揣揣,如今的书院与谢氏早已是今时不同往日,谢兰衣不过一落魄之人,且为今上所忌,书院却维系着全院数千山长学子。他打定主意,若谢兰衣提出什么非分之求,需得想法驳回。 谢兰衣将抬起的手放下,蒙着白绫的脸庞如玉生光,他稍稍转动轮椅,侧身对着众山长,指着呆立一旁的襄荷道:“准许她参加此次书院考核即可。” 未曾料到他竟提出如此轻易的要求,众位山长都不禁瞪大了双眼,有的便看向了襄荷,想看看这小姑娘有何特殊之处。 被许多山长这么盯着,襄荷却还有些云里雾里:看情况,好像那块木牌很厉害?谢兰衣可以用木牌要求书院做一件事,而他要求的事便是让她参加此次书院考核?! 她也不禁像山长们一样瞪大了双眼,却是看向了谢兰衣。 正午明亮的日光中,谢兰衣逆光而坐,白玉般的脸庞上忽地朝她绽出一丝极不明显的笑。 ☆、第2章 .03| 农院的考核只有一场,时间与儒院第一场相同,即下午申时正。 申时一到,襄荷背着宁霜的书篓走进了考场。 考场十分宽敞,地上整齐摆放着一条条不及膝的书案,每条书案对应一位学子,而农院的所有报考学子加上襄荷也只有四十人,如今便都聚集在这一室之内。 时辰一到,便有负责监督的考官进入室内。但考官并不是唯一一个监督的人,在考官之后,各院山长纷纷鱼贯而入。有不明真相的学子在看到襄荷进入考场时便惊地瞠大了眼,待看到各院山长鱼贯而入,更是惊得目瞪口呆。 襄荷没有看其他学子的反应,也没有注意各院山长们注视的目光,她自书篓中拿出笔墨纸砚,裁纸,研墨,将一支未拆封的崭新狼毫笔蘸饱了墨水,然后便静待考官发试卷。 试卷发下来,她迅速扫描了一眼,握着手中的笔,忽然觉得那笔仿佛有千钧重。深呼一口气,她在不管旁人目光,伏下身,开始奋笔疾书。 当意识到谢兰衣做了什么后,她向众山长提出了另一个要求:如果她通过此次考试,那么可否免除宁霜今后三年不得再入书院的处罚?毕竟从一开始,她便咬定了那书篓是为她所有,只是没有人相信她是真心想要考入书院,都认为她是在为了帮宁霜逃避处罚才编造了谎言,连让她试一下以表明自己并非说笑的机会都没有。 而如今,她有了考试的机会,那么,如果表现出足以应付考试的实力,不也为她的借口加以佐证了么?虽然由于身体原因,宁霜已经注定要错过这次考试,但起码,她想为他争取明年再试一次的机会。 连让一个小丫头参加考试的要求都已经答应,襄荷的这个要求便不算多么过分,再说的确如襄荷所说,书院并无证据证明那书篓是宁霜所有,而如果襄荷通过了考试,倒使得她的话可信度上升。因此众山长们虽然还有些疑虑,但在沉香令的冲击下,还是很轻易地便答应了襄荷的要求。 第22节 襄荷伏在书案上,拿出前世高考的劲头来,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答着题。 申时一过,考核宣告结束。 考官高声喊道:“时间到,所有学子停笔!” 襄荷放下笔,还带着稚气的脸上没一丝笑容。 考官将所有试卷收走,然后当着众山长的面打乱顺序,糊名,密封。学子纷纷离场,襄荷慢吞吞走在最后,待其他学子都已走远时,她才方方到了门口。刚要离开,便听到崔实那惹人厌的声音: “呵呵,如今知道天高地厚了吧?你以为书院是那么好进的,即便让你试了又怎样,肚里空空还妄想着一步登天?不过徒增笑耳!待试卷批阅过后,你与那个儒生今后三年都别妄想再踏入书院一步!” 刚刚见襄荷交卷后绷着脸没一丝笑容的样子,崔实便不由喜上心头。先前见襄荷下笔如飞,他还心中打鼓,以为她真有些本事,可现在想来不过是自己吓自己,一个七八岁的乡下丫头,又怎么可能考得进书院? 因此,即便其他众院长都在场,崔实也仍旧忍不住出言嘲讽。虽然似乎有失风度,但今日他的面子早就丢地不剩什么了,索性便破罐子破摔,将襄荷狠狠踩在脚底,等试卷批阅结果出来后,再狠狠地打她的脸,倒时只能证明他崔实慧眼如炬,又有谁还会认为他风度不佳呢? 襄荷淡定地瞥了他一眼,随即忽地咧嘴一笑:“这位山长,话可别说地太早哟~” 话说太早,小心打脸。 说完这话,襄荷再不管众院长是何反应,快步赶上离去的人群,转过拐角,消失在众院长的视线中。 ** 离了考场,襄荷立刻快步跑到经义坪附近的一个六角小亭。 亭内有供人休憩的石桌石椅和一张小榻,宁霜与谢氏主仆都在亭内,三人俱都沉默不语。宁霜已经醒转,此时正坐在亭边,呆呆地望着天,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后半晌才转过头,看到背着书篓跑过来的襄荷,眼里才终于恢复了一丝光彩。 “小荷……”他张开口,声音喑哑。 因为跑得太快,襄荷脸上浮起了红晕,鼻息也有些粗重,她平顺了下呼吸,竭力做出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对宁霜道:“我一定会通过的!”想想觉得有点不妥,便又加了句,“——农院的试卷很容易!” 宁霜早已从万安口中听到了他晕厥后的事情,此刻听到襄荷这样说,知道如果襄荷通过考试,那么他也不会丧失今后三年的考试资格,依旧苍白的脸上便露出一抹无力地笑来:“嗯,这次真是多谢小荷了。” “不,不用谢我,”襄荷扯了扯自己的衣角,看着一直沉默不言的谢兰衣道:“应该谢谢小神医。”因谢这个姓氏,这话说的有些歧义,襄荷说完觉得不对劲,却也不知怎么改。 万安便笑道:“不用那么拗口,称呼‘公子’即可。” 襄荷便改了口:“嗯,应该多谢谢公子。”说完却发现还是有歧义,便不由囧红了一张脸,见状,万安噗嗤一声笑出来。 襄荷羞恼地瞪了万安一眼,那边宁霜已敛衽朝谢兰衣拜谢:“多谢公子恩义,公子以后若有吩咐,霜必竭力而为。” 谢兰衣:“不必,不是为你。” 宁霜一愣,那一拜便僵在半空没拜下去。 万安轻咳一声:“咳,我家主人说话有些直,公子莫见怪。” 宁霜继续弯腰,将那一拜拜全了,这才起身,有些尴尬地道:“不论如何,霜因公子得益,公子应受霜一拜。” 谢兰衣不置可否。 一旁襄荷听到谢兰衣那话也有些愣:不是为宁霜,难不成是为自己?这疑问正要脱口而出,却猛然看见谢兰衣波澜不惊的面容,险险才把话咽回肚子里。 虽然仍旧不知何故,但她总觉得,就这么问的话,很可能会得到“不必,也不是为你”的回答,那样的话……可真是太丢脸了。 事实证明,不问是正确的。 只因很快,谢兰衣便将头微微倾向她这侧,似乎能看见她纠结的表情似的,轻声道:“沉香令留在我手上也是无用。” 不仅无用,还是个祸患。万安心里默默补充。 襄荷有些糊涂地看着他,能调动整个鹤望书院的东西,又怎么会无用?而且她仍旧没搞明白沉香令是个什么东西,方淮山为众山长解释沉香令来历时刻意压低了声音,加上她那时还有些浑浑噩噩,根本没注意听,只隐约听到什么前朝,什么永以为好。 万安见她糊涂的模样,便知她心中所想,只是看谢兰衣先前一番作为,便知他根本不欲与书院有过多交集。这小姑娘若是考不入书院,那么自然再难有相见的机会,若是考入,便也算是书院的人,以谢兰衣的性子,想必依旧不会有多少交集。 既如此,又何必解释太多。 因此他便也由得襄荷自己瞎猜,并未加以点拨。 场面一时冷清下来,四个人都没有说话,最终还是宁霜率先提出告辞。 襄荷登时想起还有一件事来。 “谢公子,能不能……让我看一下您的药箱?”她有些期期艾艾地说道。 万安有些惊讶地看着她,谢兰衣虽无表示,但身形却未动。 襄荷又悄悄扭起了衣角,却还是直视着万安道:“我……有一件事想要确认一下。” 谢兰衣没有说话,只点了点头,随即便摸索着轮椅的右侧横杆,如先前为宁霜施针时那般,薄木板“啪”地弹起,露出下面整整齐齐摆放的草药和瓷瓶来。 宁霜还是第一次见这场面,不由惊讶地瞪大了眼。 襄荷却死死地盯着那些盛药的瓷瓶。 因为原本离得有些远,她甚至下意识地往前走了几步,直走到谢兰衣跟前才停下,目光在那些瓷瓶上来回逡巡。 素胎白釉,瓶身缀以稀疏几片兰叶,猛一看上去几十只瓷瓶一模一样,仔细分辨才看得出有细微差别:似乎是一副完整的幽兰图被划分为几十块儿,然后被烧制在了这些瓷瓶上。 而这几十只瓷瓶的大小、规格甚至兰叶的用笔方式,都与那日官道惊马后,车中人所给的那一盛药的瓷瓶太过相似。而像这样将一整副图烧出一套的器具,定然不可能是量产,很可能世间仅此一套。而且,那瓷瓶按排摆放,一排十个,原本看上去有四排的样子,此刻第四排却只放了九个瓷瓶,空出的位置放着其他物品。 见襄荷紧紧地盯着瓷瓶,万安不由问道:“小姑娘,这药瓶有何不妥?” 襄荷低下了头,声音有些闷:“这……这瓷瓶是不是少了一个?” 万安点头,“的确——”说着他忽然睁大了眼,上上下下将襄荷打量了一番,讶声道:“你、你不会是——” 襄荷掩面点头:“——我就是。” 万安不由呆住,随即却又笑道:“这,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襄荷却郁闷地不行,她还没忘了正是她和兰郎中是因为什么才遭了那场灾呢! 虽然最终有惊无险,但她永远也忘不了兰郎中昏睡时,她守在床前,不知昼夜,不知饥渴,仿佛又回到前世父母离去时心情。 虽然将事情从头到尾梳理一遍,车里的人显然并没有什么责任,相反他们还给了至关重要的疗伤药和一颗对普通农户来说堪比横财的珍珠,但是……谁让他们跟那带头的是一伙的!那带头的还称谢兰衣为贵人,即便两边有什么龃龉,但也还是一伙的。 若是骤然见了车里的人,襄荷虽不会心生责怪,但也别想让她给出好脸色,但此时,几番相交,她自觉也算稍微了解谢氏主仆其人,而且如今人家还刚刚帮了她和宁霜的大忙,虽然谢兰衣嘴上说着不是为了他们,但就如宁霜所说,既然因谢兰衣得益,那么他就当得起他们的感谢。 可如今,恩人和不算仇人的仇人居然是同一人! 襄荷自己纠结了半晌,才勉强将之前对于车里人的那一丝膈应给压下,但是想想那害她和兰郎中受伤的罪魁祸首,却还是不禁恨得牙痒痒,于是她问道:“那日……领头的那个人是谁?” 其实她更想问那个人此刻在哪儿。 万安是个人精,哪里不知道她心中所想,只叹了一口气道:“那人权势滔天,小姑娘你莫想了,权当倒霉被狗咬了罢。” 这话说得襄荷一愣:那人不就是个嚣张些的侍卫么?听万安口气,竟有种惹不起躲得起的意思?而且谢兰衣不是出身高贵么?出门都有两个衙役随行,那领头之人还称其“贵人”,万安口中“权势滔天”的人竟一路护送谢兰衣到襄城,谢兰衣究竟是何身份? 襄荷彻底糊涂了。 正糊涂着,便觉眼前一暗,额头上的刘海被掀开,旋即覆上一片冰凉。 她瞪大眼睛,便看到谢兰衣的手在自己的额头上摸索着,摸到那已经退了痂,长出粉色新肉的部位。 那冷玉般寒凉的皮肤轻触她温热的额头,仿佛一只小虫,从她那已长好的伤疤里勾|引出一丝丝似有若无的痒意。 “嗯,伤口已无事了。”谢兰衣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行为有何不妥,摸了半天,一本正经地道。 ☆、第2章 .04| 傍晚时分,万安驾着那辆连金箔都被揭走的马车,晃晃悠悠地来到了秀水村。离村口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因襄荷不想让人看到马车省得解释起来麻烦,便与宁霜跳下车来向他道谢。万安摆摆手,一挥鞭子,调转马头,马车便又朝着鹤望峰的方向渐渐远去了。 走到兰家门前的那片老槐树,襄荷将书篓还给宁霜,与他告别之后便径自回了家。 看着襄荷轻快的身影逐渐没入槐树林,宁霜脸上逐渐染上一股沉重的落寞,他转过头,望了望被重重青砖房掩盖住的宁家的方向,抬起脚往前走,却觉得双腿仿佛有千钧重。 ** 襄荷刚走出槐树林,便看到门口排排坐的一堆活宝。 兰郎中坐在门槛上,托着腮,皱着眉,伸着脖子好似一块翘首待人的望夫石。刘寄奴在他旁边,尽管也穿着麻衣坐在门槛上,背却始终挺地笔直。至于那一猫一狗,则是馒头绕着门槛爬过来爬过去,一边蹲着的包子时不时趁着它扭身的时候,迅捷无比地伸出爪子挠它屁股一爪子,待馒头“嗷呜”一声要跟它算账时,便又迅速收回爪子,做出一副目不斜视问心无愧状。 襄荷的身影一出现在槐树林,这一门槛的人猫狗便立刻都扑/迎了上去。 兰郎中跑在最前头,一把抱住襄荷的身子就委屈抹泪状:“襄荷你咋才回来啊,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么……你再晚点回来我就去找你啦……” 晚了一步的刘寄奴原本脸上还带着担忧,一见兰郎中这样子便有些忍俊不禁。 襄荷只好拍大狗似的拍拍兰郎中的头,举手保证下次一定乖乖准时回家,才哄好了自家老爹。一行人进了小院,刘寄奴进了厨房将一直热在锅里的饭菜端出来,身后跟着两只眼巴巴等食的小尾巴。 今日襄荷不在家,刘寄奴与兰郎中便想着做些好吃的,等襄荷从经义坪回来便可以给她个惊喜。于是一大一小跑到镇上割肉挑鱼买豆腐,两个厨艺都不怎样的男人凑一起忙活半天,好不容易捯饬出了五个菜:红烧排骨跳水鱼,麻婆豆腐炒青菜,再加一个油炸花生米,锅里在煮上香香白白的大米饭,齐活。 可好不容易做好了菜,两人一直等一直等,直等到日头偏西,才等到襄荷的身影。而为了等襄荷,两人硬是一口饭菜都没动,连带着闻到香味儿来蹭食的包子和馒头都还饿着。兰郎中两人原本心里焦急没觉着饿,此时见襄荷回来,心情一放松,肚子便立刻造了反。 刘寄奴刚将饭菜端上桌,兰郎中就抄起筷子端起碗,先夹了块儿汁多色稠的排骨,裹着一大口米饭咽了下去。 一边咽一边含糊不清地问襄荷为啥会耽搁这么久。 襄荷正帮着刘寄奴去厨房端菜,听到兰郎中问便伸出头答道:“爹,我去参加书院的入学考核了。” “噗——” “喵!”包子抖落被喷溅一身的米粒和碎肉,愤怒地朝兰郎中挥了挥爪子。 “……啥?!”兰郎中嘴角还沾着几粒米饭,傻眼地看着襄荷。 ** “——什么?!” 与此同时,宁家的茅草屋里传出孙氏惊怒交加的声音。孙氏手指颤抖着指着宁霜,温婉的脸扭曲一片,话里都带着颤抖:“……你说,你没考试,倒让襄荷那丫头考了?!” 经过一天的折腾,宁霜早已疲倦不已,听到孙氏这话便草草点头,口中劝着:“娘,今年错过没关系,只要襄荷通过考核,我便可以明年再试。”但他没料到,这话换来了孙氏更激烈的反应。 她怒不可遏,浑身颤抖,脸色青白交加,看上去倒比宁霜更像个病人:“明年?明年你就十五岁了!十五岁进书院,那得什么时候才能考秀才?多耽搁一年家里又要多多少负担?”她瘦小的肩膀剧烈抖动着,背脊弯地像一只虾子,仿佛有什么重物死死地压在她的背上,声音忽又压地低低地,像是有什么压迫着喉咙:“你、你可知道……你姐姐还在给人做丫鬟!” 说到这一句,她话里带了些哭音,可宁霜却没从她眼眶里看到一滴泪水,只看到一双满是倔强和执念的漆黑瞳仁。 她身后是破旧的桌椅和被油灯熏黑的墙壁,这些东西即便孙氏每日打扫,也仍旧显得脏兮兮的。孙氏站在这幅穷酸的背景之中,却还想竭力维持着自己秀才娘子的尊严,她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衣服也干净整洁地一丝不乱,连背脊都竭力挺直。但是,宁霜没有忽略她鬓角几缕斑白的发,眼角处深深的皱纹,以及那日渐粗糙的双手。 她不过才三十出头。 他的心猛地刺痛,眼泪几乎要掉下来。 “娘……我一定会考上的,明年,明年一定会!”他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好读书?他一直好好读书,通宵达旦,挑灯夜读,不敢有一丝懈怠,可天资所限,从九岁时便开始考试到如今,也才不过过了个童生试,而自十一岁开始考鹤望书院,更是从未成功过;不读书了,减轻家里负担?他毫不怀疑,如果他敢这样说,孙氏会直接掐死他。 因此他只能这样无力地、一遍遍说出承诺,即便自己心里也没底气,也要装作有底气。 孙氏却挺直了身子,冷笑一声:“明年,你以为你明年还有机会?” 随即她的脸色又暗淡起来:“我的霜儿……你怎么就那么傻……居然相信兰家那小丫头能考入书院?不过是跟着她那郎中爹认了几个字,就以为能比得上寒窗苦读数年的学子?若书院那么好入,你会三年都考不上?!” 第23节 听了这话,宁霜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低声辩驳道:“娘,小荷考的是农院,入农院要比入儒院简单得多。” 孙氏却浑然不顾,脸上神色有些扭曲起来:“即便她考上又如何?你还不是要等一年?她若真是个懂事的,当时就应该求山长们让你去考!不是说那什么令能让书院上下都听话么?这要求总可以办到,可她不说让你去考,却自己去出那风头,她一个丫头片子就算入了书院又能怎样?当不了官做不了宰,好端端的清白女孩儿,没得跟一堆男人混一起,名声坏了将来哪个愿意娶她?以她的出身也高攀不上那些世家公子做正牌娘子,顶多给人做妾,倒不如帮你一把,等咱们宁家发达起来,自然不会忘了她的恩情,可不比她给人做妾强?” 宁霜终于忍无可忍,出声道:“娘,我当时还昏迷不醒,又怎么考试!” 孙氏噎了一下,但随即又道:“昏迷又怎样?不能让书院把考核押后,等你醒来再考么?不然让其他人先考,等你身体养好了再考也行啊,反正正式入学也要等到九月。” “娘……”,宁霜无力地喊了一声。 孙氏却又想到什么似的,眼睛忽地发亮:“对了,可以直接让你入书院啊!反正让谁进不让谁进,还不是那些山长说了算!” 这样一来连考试都省了,考试还有考不上的风险,这样却是稳稳地,丝毫不用担心。 孙氏越想越觉得这主意简直妙极,她魔怔了似的喃喃着:“……对,就是这样,书院那么多人,多霜儿一个不多,山长们肯定会答应!” 说到这里她一把攥住宁霜的手。 “娘,你干什么?!”孙氏看着瘦弱,此刻的手劲儿却大地惊人,宁霜的手腕被攥地发疼,见孙氏似乎要拉着他往外走,便不由喊了起来。 孙氏转头看了他一眼,眼里满是喜悦:“去兰家!” ** 此时的兰家,三人一猫一狗刚刚吃了饭,一猫一狗在院子里撒欢,三人坐着慢慢儿消食。 围着李树下的小石桌,襄荷细细地将今日的经历讲了一遍,讲到谢兰衣时,她看了看兰郎中的脸色,觉着他这时应该也不会计较抢生意的事儿了,因此便小心翼翼地把谢兰衣就是那帽儿街的“谢小神医”的事儿给说了出来。 兰郎中听了脸色有些发臭,不过想想那事儿也不能怪人家,怪只怪自己技不如人外加胡饼摊老板嘴欠,事情又已经过了那么多天,他就算有点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因此他并未说什么,只催促襄荷继续讲下去。 接着便讲到了谢兰衣施针救宁霜,兰郎中听得入了迷,不停追问谢兰衣施针的穴位和手法,襄荷哪里注意到这些,只说谢兰衣几针下去,就将快不能喘息的宁霜给救了过来。 兰郎中一听,脸色不仅不臭,反而变得十分敬仰向往来。同住一个村,宁霜的病他自然也知道一二,只是孙氏嫌他半路出家医术不精,以往都是带着宁霜去城里的大医馆看,从没让兰郎中给宁霜诊治过。但兰郎中看宁霜症状,不用把脉也知道是什么病。咳喘之症难以根治,平日最需小心调养,而一旦急病发作,说不好就一命呜呼,医术高明点的大夫也得各种药物齐全了才能挽救一二。兰郎中对这病没什么研究,如果当时他在场,八成只能眼睁睁看着宁霜痛苦,但谢兰衣居然只凭针灸就将宁霜从阎王那里拉了过来,这手功夫由不得兰郎中不服。 想到这里,他便不由有些后悔起来,后悔那日在帽儿街净顾着小心眼儿,却没曾想人家真是个神医。早知道那日就该收了摊去拜访一下,哪怕不能相交,看看人家怎么诊治的也好啊。 襄荷看他这反应,心想猛料还是一次全爆出来比较好,因此便把药瓶的事儿也一并说了出来。 兰郎中还没反应过来,刘寄奴却对那瓶药印象深刻,他失声道:“难道是那日……” 襄荷捂脸点头。 这下,兰郎中也想起来了。什么敬仰向往,登时跑得一干二净,肚子里只剩一团火,他“霍”地一下站了起来。见状,襄荷赶紧拉住他胳膊,将谢兰衣为她解围,使得她能入书院的事儿给说了出来。 她刻意强调了沉香令的贵重难得,又隐瞒了谢兰衣那“留着也无用”的话,然后又将万安对她说的那番话拎了出来。她把谢氏主仆跟那领头的人分得十分清楚,还把谢氏主仆说成被领头人欺压侮辱的小可怜。 果然,一听这话,兰郎中的气便消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在襄荷的顺毛捋攻势之下,也很快给捋没了。 等从谢兰衣的事儿中反应过来,兰郎中才终于将关注点放在今日这事的结果上来—— 他闺女要入书院了! 鹤望书院几百年都没收过女学生,他闺女是第一个! 兰郎中心里忽地涌上一股迷之自豪来,一时间激动地脸庞都发红了。 至于考核可能不通过,这个可能性他压根想都没想过:他闺女那么优秀,怎么可能不通过?自个儿的孩子怎么看怎么棒,兰郎中坚信襄荷一定能通过考试。 他激动地一把将襄荷抱了起来,还把她当成小婴儿似的举高高。襄荷不由胀红了脸,蹬着腿叫道:“爹,快放我下来,我都七岁了!”兰郎中哈哈大笑起来,一旁的刘寄奴也微笑看着。 正在这时,兰家的木门“啪啪啪”地响了起来,拍门的人用力很大,即便院子里三人正笑闹着,仍然一下子便听到了拍门声。 兰郎中与刘寄奴对看了一眼,有些猜不出是谁在这时候登门,且这拍门声听着十分紧急,莫不是村里有人发了急症? 趁这机会,襄荷赶紧让兰郎中放她下来,脚一落地便飞快地跑去开门。 门一打开,就看到孙氏惨白中又泛着一丝不正常红晕的脸,以及身后被她死死攥住的宁霜。襄荷扬起笑脸:“宁婶婶——” 孙氏“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第2章 .05| 襄荷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便赶紧将身子往旁边一侧,避过孙氏跪着的方向。 兰郎中和刘寄奴也来到了门口,见孙氏这副模样都吓了一跳。兰郎中想要将孙氏拉起来,可想想她平日见了男子都要保持三米远的样子,便又有些下不了手。 可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孙氏跪着,兰郎中便道:“她婶儿啊,你这是做什么?有话咱好好说,襄荷人小,受不住这么大的礼,你这不是要折她的寿么?” “娘!”宁霜也喊起来,声音里满是痛苦,“你快起来!” 孙氏跪下后攥着他的姿势有点别扭,宁霜便一边喊一边使劲儿挣脱她的手,甫一挣脱便蹲下|身子,双手探至孙氏肋下要将她拉起来。 “别拉我!”孙氏打掉宁霜的手,转头见襄荷退了几步远,也不理兰郎中的话,不仅没起来反而膝行至襄荷身前,趁着众人还未反应过来前,一把抱住襄荷的双腿。她眼里涌出大颗大颗的泪珠,哭着道:“小荷,婶婶求求你,你去书院求求山长们,求求他们让霜儿进书院吧,婶婶求你了!” “娘!别说了,求求您别说了!”宁霜也落下泪来,一边落泪一边又要去拉孙氏。 襄荷都快被孙氏搞懵了,想要挣脱孙氏,却发现她抱地死紧,而且一副不答应就不起来的样子,待听到她的要求后,她更懵了:“……求山长?” “对!”孙氏猛地点头,还流着泪的双眼蓦地发亮,“你去求山长,就说你不进书院了,把那什么令的机会给霜儿用,让霜儿进书院!” 很快又想到什么,她补了一句:“小荷你放心,只要你帮婶婶这一次,婶婶死也不会忘了你的大恩,宁家上下也都记着你的好。将来霜儿中了举做了官,婶婶定为你寻一个如意郎君,保准比你在书院自己找的强上百倍。” 兰郎中再也忍不住,也不想着为孙氏留脸面了:“孙寡妇你疯了吧,都在胡说些什么!”说的好像他闺女去书院就是为了找男人攀权贵似的,他闺女才七岁好么! “义父,先进屋。”看着不远处的几个人影,刘寄奴眉头紧锁,赶紧对兰郎中道。 兰郎中抬头,就见槐树林里钻出几个人来,俱是秀水村的村民,有些还扛着锄头,想是下田归来,路过槐树林前被孙氏的哭声引来,打头的那个还是赵大虎。此时,那几个村民都好奇地看着兰家这边,有那好奇心重的已经远远地喊了起来:“这咋回事儿啊?秀才娘子咋还跪着啊?” 孙氏平日在村里为人最是矜持,别说下跪,等闲连求人都不肯的,尤其是求对她来说是泥腿子的村民们,那对她是莫大的侮辱,也因此,那些村民见她下跪的模样才这样惊奇。 眼见躲无可躲,且孙氏仍旧牢牢抱着襄荷大腿,哪怕宁霜在一旁掰她的手,也是一掰下便又立刻缠上去,就像寄生在树上的藤萝,紧紧地勒住赖以生存的树木。 而此刻,见几个村民靠近,孙氏原本还有些凄婉的哭声变得有些凄厉,“小荷我求求你、求求你……婶婶这辈子没求过人,我只求你这一次!只要帮婶婶这一次,婶婶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都行啊!” 那几个村民已经到了门口,听见孙氏的话,都大感惊奇地望着眼前这一幕。几人里头有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这男人叫做田四儿,说来与田菁祖上还是一脉,只是如今早已出了五服,没多大亲缘了。他身形瘦小,贼眉鼠眼,是秀水村少有的不上进人,为人最是好吃懒做,以致三十来岁了都还没娶到媳妇儿。 此时那田四儿便怪叫起来:“哟,宁嫂子这是干啥呢?咋扒着人小荷大腿不放咧?我咋还听着啥求不求、当牛做马啥的……”,又看了看刻意跟孙氏隔开距离的兰郎中,心里便有丝邪火冒了上来,随即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状:“哎哟我晓得了!宁嫂子别是动了春心,看上郎中,要给人小荷当后娘人不答应吧?!” 孙氏的哭嚎声登时卡在了嗓子里,像只猛地被人捏住嗓子的鹌鹑。 田四儿还在嬉皮笑脸:“我说嫂子,别看四儿我读书不多,但也知道上赶子的不是买卖啊,咱村里谁不知道郎中爱极了小荷她娘,为此当年赶走了多少上门说亲的媒婆哟~” 说到这里,田四儿口吻里的酸味便怎么也掩盖不住了,拿眼酸溜溜地瞥了一眼兰郎中,随即又朝着孙氏道:“嫂子你是有身份的人,哪能学那乡野泼妇也来这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再说你的劲儿没使对地方啊,求小荷管啥用,这事儿还是爷们儿做主,以嫂子这身段这脸蛋,搞定个把男人还不是那啥、那啥——手到擒来!”他似乎为自己用对了一个词而洋洋得意,绿豆小眼不住地在孙氏身子上来回逡巡。 田四儿家里穷,犯懒不上进也就算了,还又嫖又赌,有点小钱要么进了赌坊,要么进了窑子,家里就没有过隔夜粮。十里八乡都知道他的德行,因此自然没人愿意把闺女嫁给他糟践,他知道自家情况,倒也知趣地不去妄想娶个黄花闺女了,就想着能娶个模样俊俏的小寡妇也行。 十年前宁秀才刚死的时候,他就打上了孙氏的主意。他觉着自己虽然家里穷了点,但好歹年轻力壮,模样也不算太寒碜,愿意娶孙氏一个带着拖油瓶的寡妇,那是孙氏的福气。可没想他一登门说了来意,孙氏直接拿大扫把把他打了出去,还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让他如何不恨? 依他的心思,那是恨不得把孙氏绑了卖到窑子里去,可他这人向来是有贼心没贼胆,平日也只敢小偷小摸,而且还不敢偷本村的,因此这把孙氏绑了卖窑子的计划也只能想想。但真就如孙氏所说,他就像那癞蛤蟆,不咬人也得膈应人,不敢卖了孙氏,他就想着往她心口上捅刀,你不是最重清誉名声么?那我就败了你的名声! 可往日孙氏自持甚高,根本不与外男接触,村民们虽看不惯她那一副高人一等的模样,但也深知她最看重的便是名节,田四儿造了许多次谣却压根没人信,反而被人笑他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田四儿憋了许久的窝囊气,今儿一见孙氏这般不顾形象地跪在兰郎中家门口,哪里管她口里说地什么,当即就编排开来,那话是怎么恶心孙氏怎么来。 田四儿话声方落,孙氏便“嗷”地一声朝他扑了过来:“田四你这杀千刀的,敢坏我清誉,我跟你拼命!” “啊啊!杀人了!秀才娘子要杀人了!”孙氏来势汹汹,一副恨不得生吃了田四儿的样子,田四儿一向没胆,见状居然边杀猪似的哭喊,边绕着圈躲避孙氏。 他这一嗓子立刻震破了秀水村的上空,晃晃悠悠几乎传到了村里每一户人家的耳朵里。没过多久,兰家门口已经围满了人。 终于有妇人到了场,兰郎中便赶紧请几个健壮的妇人帮忙把孙氏制住,自己和几个后生三两下压住了田四儿。 “这是在干啥?!不成样子!”村长拄着个龙头拐杖,一拐杖打到田四儿腿上,“四小子你咋就不消停一会儿,整日惹事,今儿居然还惹到秀才娘子身上了!出息了,啊?” 村长也姓田,论辈分田四儿还得叫他声大爷爷。田四儿挨了村长一拐杖,虽然不太疼,却觉得自己委屈大了,当即指着孙氏道:“大爷爷你可不能冤枉我,哪是我招惹秀才娘子啊。我不就是看她跪在兰郎中门口,抱着人大腿,还说什么当牛做马的,就当她看上郎中想进兰家门儿么?要不她跪人家门口干啥?” 这话一出,围观的村民中便有些眼神不对了,探究的眼神在孙氏身上扫来扫去。 “田四儿你血口喷人!”孙氏气得眼都红了,但看着周围围观的村民,她又竭力让自己的气消下去,转眼做出一副悲痛欲绝泫然欲泣地模样,抽噎道:“妾身恳求诸位村老为我做主,我宁孙氏一辈子清清白白,生是宁家的人,死是宁家的鬼。若今日让田四儿这无赖污了名声,那我还不如一头撞死在这,去下头给相公请罪去!” 这话说的决绝又贞烈,村民们都有些被震住,加上孙氏平日的为人处事,其实倒真没几个人相信她是寡妇思春想另嫁。恰这时兰郎中也一脸不情愿地道:“四儿兄弟误会了,大家伙儿又不是不知,我心里只有我那死去的婆娘,哪里会想着续娶的事儿。”又看了一眼孙氏,也不愿亲热地唤她“她婶”了,“孙氏是别有所求。” 凭孙氏之前那些话,兰郎中是万分不想给她解围的,可若不解释,便要由着人瞎猜他跟孙氏的关系,别说孙氏不愿意,他还不愿意呢! ☆、第2章 .06| 兰郎中不说这话还好,他一说,孙氏立马想起她的本来目的了。 她膝盖一弯,欲要再度跪下,但身子被几个健壮的农妇紧紧掣住,哪里跪得下去?双眼便立刻婆娑起来,豆大的泪珠“扑簌扑簌”往下掉,衬着苍白狼狈的面孔,看上去很是可怜,她又扭头看躲在一边的襄荷,哽咽道:“小、小荷,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婶婶……婶婶再求你一次,只要你帮婶婶这一回,让婶婶做什么都行,求求你了小荷!” 听了孙氏这话,围观的村民都惊奇不已,且不说一向不求人的孙氏为何一反常态,只说襄荷一个小孩子,孙氏有什么事要求到她头上?村民们怎么想也想不出,这么看来田四儿那些浑话倒还有些歪理了。 村长皱皱眉,咳了几声,朝孙氏道:“秀才娘子你别急,有话咱好好说。你求兰丫头啥事儿啊?要是咱们村儿能办到的,大家就坐一起商量,这世上啊,没什么坎儿迈不过。” 孙氏摇摇头,花容更加惨淡:“不,谁都帮不了,这事儿只有小荷能帮我。” 一旁赵大虎看了半天热闹,这时候终于忍不住了,嚷嚷道:“你到底是要办啥事儿啊?” 孙氏张张嘴正待要说,襄荷却率先从兰郎中身后走了出来,她没看孙氏,只对着村长等一众村民福了一福,脆声道:“村长爷爷,各位叔伯婶婶,宁婶婶求的事我不能应。” “小荷……”,孙氏脸色“唰”地惨白,似乎随时都会昏过去。架着她的几个农妇看她的样子都不由放轻了力道,其余村民也不禁生出恻隐之心,就有人说道:“唉,兰丫头啊,若不是过分的事儿你就应了她吧,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也挺不容易……” 说话的是个五十来岁姓严的老头儿,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好人。 襄荷却丝毫没动摇,“严爷爷,不是我不想应,而是我不能应——宁婶婶求的事儿我做不了主。”随即她便将今日的事说了一遍,“……多亏了那位贵人,他用沉香令让山长们同意我参加考核,若不然,恐怕宁大哥今后三年都无法考试了。但那枚令牌如今已经用掉,婶婶要我去求山长们,将机会让给宁大哥,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如此。但各位叔伯应该也知道,书院山长们高风亮节,向来说一不二,既应了谢公子的要求让我考试,又怎会转眼反悔?” “因此,不是我不想应,而是不能应,若我应了,那便是陷诸位山长于不义。” “说得好!”人群后忽然传来爽朗的笑声,高声附和着襄荷的话。 众人还都沉浸在襄荷说的那番话中,一听这道声音,转过身才发现,不知何时槐树林里停了一辆金光灿灿的马车,马车前站着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白胖青年,那声好正是从白胖青年口中发出。 襄荷瞪大眼,来人不是别人,正是珍宝坊的掌柜赵庆余和少当家赵寅年。 只见赵寅年大踏步走过来,转眼就到了众人眼前。他头戴水晶七梁冠,腰佩和田羊脂玉,颈间挂着数颗南浦大珠,身着一件金线满绣团福纹大氅。满身披挂好不好看先不说,却是绝对地富贵逼人,金光闪闪地与他停在槐树林的马车倒是相得益彰。 秀水村的村民们哪里见过这样把几百几千两银子穿在身上的人物,一时倒都被他镇住。 “兰姑娘这话说地在理,”只听他朗声道,“在下不才,忝为鹤望书院商院学子,今日也在经义坪,倒是有幸亲见了兰姑娘所述那一幕。” 他看向孙氏:“这位大嫂,你爱子心切是好,可这法子实在是臭,你这不是为你儿子好,而是想要坑害他啊!” 孙氏一见他就有些被震住,她虽有个秀才娘子的名头,但却不过比寻常农妇多一点见识,如赵寅年这样满身富贵的人,以往都是远远望着的,如今忽地来到众人眼前,还与她说话,她的气势登时便弱了下来。 但一听赵寅年这话,她却立刻又听起身子,凄声道:“这位公子何出此言?我所为一切尽是为了霜儿,又哪里会坑害他……”说到后面禁不住哭泣了起来。 赵寅年却不为所动,笑道:“你只说让兰姑娘去求山长们好让你儿子入学,可世人谁不知晓,鹤望书院上敬天下敬地,中敬圣人言,可就是不敬权势富贵与人情!” “莫说你儿子只是一寻常学子,兰姑娘也与书院山长无亲无故,便是那王孙公子来考,当今圣上来求,想要入书院也得正正经经地考过试,想靠人情往书院塞人,您这不是高看了兰姑娘,而是低看了鹤望书院!” 第24节 孙氏脸色这下是真的惨白了,周围村民们一片窃窃私语。 但赵寅年却不管她什么脸色,也不管村民们如何议论,仍旧径自说着:“再来说这沉香令。谢公子以一枚沉香令换得兰姑娘考试资格,这一给一予是当着书院众多山长和学子的面的,双方约成,兰姑娘也已考了试,如今您却又要兰姑娘反悔,想要以一个已经用掉的‘机会’来换另一个机会,岂不是可笑之极?若兰姑娘真应了您,那不仅您儿子这辈子都再入不了书院,兰姑娘也将被拒之门外。书院建学数百年,可从不收出尔反尔的小人!” “若真想为儿子好,赶紧的为他找个好大夫是正经,我可亲眼看见您儿子今日昏迷不醒差点一命呜呼的样子。您这不着紧儿子身体,却急慌慌地上门逼人兰姑娘,真不知是真为儿子好,还是……为了自己的面子好?” 话声落下,四下俱静,村民们也不议论了,只将目光都凝注在孙氏身上。 在赵寅年表明他书院学子身份的那一刻,村民们的立场便瞬间偏向了他那一方。坐落于鹤望峰脚下,秀水村的村民们一向以书院为傲,且村中大多户人家都租种着书院的学田,平日也多亏书院照拂,贪官污吏都不敢动书院附近的几个村子。且书院学子们在外行走也一向被要求不得扰民,若有被发现者便立刻加以处罚,严重者甚至会逐出书院,如此苛刻条规下,书院学子甚少跋扈,因此附近几个村庄与书院向来少有嫌隙,村民们对书院的学子山长更是敬重有加。 孙氏丈夫虽是个秀才,但也只是个普通秀才,又哪能与鹤望书院的学子们相比?在村民们淳朴的认知里,能入书院的人,必然是人品学问都顶好。而眼前这白胖青年既然出自书院,看起来又满身富贵,自然不可能污蔑孙氏一个寻常妇人。 赵寅年前面说的那什么信义道德虽也正确,但倒底是离村民们远了些,可最后那一句却实在让村民们颇有感触。就有人看了看呆立至今的宁霜,只见他木木呆呆的样子,似乎已经绝望,便有些不忍心地朝孙氏道:“秀才娘子,你也不瞅瞅你儿子,你看他都成啥样了?我看他方才还拉你来着,他啥身体你还不清楚?” 孙氏脸上青白交错,又是羞愤又是不甘,听了这话不由回头看了眼宁霜,却正对上宁霜心如死灰般的眼神。 她心头一痛,嘴唇颤动着,到底没说出什么话来,只拉了宁霜的手,掩着面,头也不回地急急朝家去了。 当事人之一走了,这场热闹才终于落下帷幕,但八卦的村民们却还不想离去。这不还有个书院的学生呢么?书院学生没事儿怎么来他们秀水村了? 满头银发的老村长客气地与赵寅年寒暄了一番,在周围村民催促的目光中,终于问出:“不知公子此次来我们村儿是有何事?是不是刘管事有何吩咐?若有老朽帮得上忙的,还请尽管吩咐。” 刘管事是负责管理书院学田的,秀水村租赁的学田便是由这位刘管事管辖,在场众人对书院最熟悉的也就是每年来收租的刘管事了。 若是换了其他的书院学生,指不定就不知道这刘管事是何许人也,但赵寅年不同,他商户人家出身,为人灵巧如泥鳅,最善打听消息掌握情况,在书院读书数年,他不仅对学生山长们了解颇多,对于书院经营也是一清二楚。只见他白胖的脸上露出平易近人的笑:“老丈无需多礼,刘管事并无吩咐,学生此来是为私事。” 说罢不等老村长回应,便看向襄荷道:“此来是因着之前与兰家有桩生意。” 襄荷心头一跳,抬头见赵寅年满脸笑容才舒了口气,心知应该不是坏事。不仅不是坏事,恐怕还是天大的好事儿。 赵寅年说过那话之后便不再多说,老村长活了这么多年也是人精,自然知道接下来的事儿赵寅年不欲人知道,当下便招呼着围观的人都散了。 村民们依依不舍地离去,好一会儿之后,兰家门前才恢复了清净。 这时赵寅年才满脸带笑,朝着襄荷与兰郎中道:“我今日来,是特意来给您几位报喜来了。” 他说着便挥了挥手手,那原本坐在车辕上的驾车小厮便钻进车厢,再出来手里变多了个一尺见方的红绸盖着的盒子。赵寅年朝小厮点了点头,小厮便揭开了那盒子。 红绸掀开,便露出下面的雪白之物,崭新锃亮,却是整整一盒的雪花银子。 ☆、第2章 .07| 红绸盒子里码放的银子铸成元宝的形状,圆肚儿翘角如小船,胖嘟嘟地甚是可爱,当然,即便是铸成一坨大便的模样,看在俗人眼里也是可爱的。 襄荷当然是俗人,于是,原本还拧着的眉眼在看到元宝的那一瞬间便舒展开了。卖珍珠的那九锭十两的银元宝还藏在自个儿床板下,襄荷隔一段时间便财迷地拿出来摸摸看看,因此一眼就认出盒子里的元宝也是十两一锭的样子,而这样的元宝一共有十锭。 一锭十两,十锭就是整整一百两,与上次卖珍珠的银子相等,但珍珠是飞来之物,这一百两却是实打实自己挣的!襄荷不由笑地越发真心,连带着看赵寅年都越发顺眼起来,只觉得他白白胖胖地简直就是年画上的财神爷。她招呼着财神爷哦不,赵寅年进屋:“赵公子先进屋吧。” 赵寅年抬脚进了院子,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院中景致摆设,一边笑道:“兰姑娘不必客气,说不得今后我们就是师兄妹了,不必叫地那么生疏,唤我赵师兄便好。” 襄荷有些惊讶,瞅了他一眼,见他脸上没半点瞧不起,反而十分诚恳的样子,便谦虚道:“考不考的上还两说呢,赵公子太看得起我了。” 将院中景色尽收眼底,赵寅年收回目光,眯眼笑道:“兰姑娘不必妄自菲薄,考核结束后我可是亲口听卜院长夸赞姑娘呢。” “咦,怎么夸的?”兰郎中一听这话便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问道。 众人来到了堂屋,襄荷忙摆桌沏茶,耳中便听赵寅年道:“卜院长说兰姑娘小小年纪一心向学,虽为农女却有忧国忧民志,全不输于一般男儿。” 襄荷惊地差点没把茶杯给摔地上。她怎么不知道自己啥时候这么有抱负了?卜院长这是想夸她还是想害她呀。 兰郎中却听得心满意足,小胡子都笑地一颤一颤的,见襄荷还在端茶倒水地忙活,忙一把拽住她坐下,想拉着她一起听赵寅年说更多人家夸他闺女的话。可赵寅年哪里有那么多话说,那一句还是考试散场时,众山长议论纷纷,有山长对襄荷女子身份有非议,卜院长气不过才顶回去的。 因此他便不动声色地将话题转到了那一盒银子上,“……是被徽州来的一个客商买去了,那客商也是家中母亲恰逢寿辰,便出了高价,福禄寿喜四个葫芦一个一百两,只不许珍宝坊再将这样印字的东西卖到徽州,好让他的心意显得独一无二……除去珍宝坊两成的抽成,所得银子共三百二十两,兰家应得九十六两。” 襄荷想过可能会挣钱,却没想到会这么挣钱,即便经过重重分成后,四百两落到她手里只剩不到一百两,但仍旧是一笔大数目,且这才只是第一笔买卖,往后还有后续进账。虽然听赵寅年所说,这四个葫芦能卖出高价未尝没有运气的原因,且今后再不能卖给徽州的客人,但卖不上高价还可以薄利多销,总之今后能挣到的银子即便再少,对于兰家来说也足够多了。 可赵寅年说是九十六两,盒子里的却是整整一百两。 襄荷便有些疑惑地拿眼瞅赵寅年,赵寅年见状,喜庆的脸笑成一个白团子:“不过四两银子,赵师兄添上些许,凑成满百之数,取个好意头,预祝咱们的生意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这怎么使得。”兰郎中皱眉道:“这不成我们兰家占赵掌柜的便宜了么?” 赵寅年挑挑眉,未料到兰郎中居然会说出这话,但还是坚持道:“不过一点小心意,老丈莫要推辞,不然我可就当您看不起晚生了。”他嘴里虽说着这样强迫人的话,但语调甚是让人舒服,且话里意思明明是让兰家占便宜,兰郎中便也不好再多说,见襄荷朝他点点头,便也就收下了银子。 又寒暄了一番,赵寅年提出要再进些货摆在珍宝坊里,并提出想参观一下。兰家的“货”都还长在藤上树上,襄荷之前并未告诉过周清柯与赵寅年具体如何在果实上印字儿,但事实上,这法子并不难猜。且赵周两人若真有坏心,直接派个伙计守着兰家人便自然能够得知具体法子,犯不着这样惹人怀疑地提出。 因此襄荷便也大方地引着赵寅年去了院子里,将那些贴了字帖的各色果实一一指给他看。此时正是六月初,成熟的果子还不多,除了葫芦南瓜,便只有桃杏李,兰家恰好桃、杏、李树各一棵,此时正是硕果累累的时候,红桃黄杏紫黑李,沉甸甸地压弯了枝桠。 为了提高产量,襄荷将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果实上都贴了油纸贴,于是赵寅年便看见那一个个饱满鲜嫩的果实上贴着丑兮兮的油纸,在青枝绿叶见随风招摇着。但他却只在那些果实上扫了一眼便未再多看,反而对满院的花草起了兴趣,指着不认识的花儿便问襄荷名字。 院中有许多襄荷自山间移来的野花,有一穗红花妖娆枝的胡枝子,两只蝴蝶比翼飞的双蝴蝶,三瓣花瓣卷欲垂的野鸢尾……有些正在花期,有些还只有枝叶,虽无一贵重之物,却胜在品种繁多,即便赵寅年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也认不出院中植物的一半来。 他又看到上次珍宝坊里送与襄荷的那盆球兰,如今已经被襄荷放在了厨房窗外的一个木做的花架上,花架上还有其他花草。球兰长长的枝条垂下,枝叶间已经探出一个个乳白泛着浅粉的花球,一个个五角星型的小花正开得热闹。 他心里有了些谱,继续状似好奇地指着一株株花草询问。 难得有人对院中的花儿感兴趣,襄荷大有厨子遇到饕客之感,兴致勃勃地给他一一介绍,这一介绍,每种花草的来历都不免要提一提。提到那株凤丹曲折的来历时,赵寅年便笑道:“原来兰姑娘也爱牡丹,这个可真是巧了,赵某家中院子里有数百株牡丹。我是个浑人,欣赏不来这花儿的美,若兰姑娘感兴趣,待回头我让伙计去院子里掘来,给姑娘送一车!” 一听这话,襄荷先是一喜,继而有些狐疑,便正色推辞道:“多谢赵公子,可牡丹并非寻常贱物,一个接头便值一两银子,您若给我拉来一车,那不得几百上千两?这礼太重,兰家不能收。” 先前赵寅年送她球兰,又在分红上多算几两,这尚可说成是想为了生意好做,毕竟球兰和几两银子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但一车牡丹,哪怕是寻常品种的牡丹,在这个世界也定然不会多便宜,而以赵家的豪富程度,能进赵家庭院的牡丹,想来也不会是多么烂大街的品种。 这样的礼,以两家关系来说实在有些重了。 赵寅年其实也只是说说,见襄荷一个小孩子说地如此正经,便也哈哈笑着顺着台阶下,好像只是一时失言说了大话而已。 襄荷松了一口气,陪着赵寅年又逛了会儿院子。眼看天色不早,赵寅年便提出要告辞,兰郎中留他用晚饭,赵寅年自然推辞了。襄荷便与兰郎中刘寄奴一起将已经成熟的果实都摘了,用篮子盛了让赵寅年带走。 赵寅年与赵掌柜拎着篮子上了马车,与兰家三人道别后便赶紧启程回城,再晚会儿,城门便要关了。 驾车的伙计扬鞭催马,马车驶上离村的小路,不过一会儿便转上了官道。车厢内,赵掌柜这才有些疑惑地问道:“少主子,您为何对这兰家如此另眼相待?他们虽有个不错的法子,但依我看来也不过是一时运气,无根无基的,也没甚深交的必要。那印字儿果实虽有利可图,但对咱们赵家来说也不过是些微小利,像今日这事,打发个伙计来送银子就是了,哪里用得着您亲自来?” 赵寅年靠在车厢上懒懒一笑:“赵叔,不是我自夸,你鉴宝是把好手,可看人却不如我啊。” 听了这话,赵掌柜也不生气,反而连连点头。 赵寅年又道:“这笔生意是清柯亲自嘱咐的,我探听过他的口风,他似乎对这一家子颇感兴趣。清柯这人你又不是不知,那才是真正的无利不起早,比我这个商户出身的更像个商人,南洋海运那事儿,若不是他牵线引得周家也下了场,只凭咱们赵家一个商户,能接得下这么大的盘子?只怕不被朝廷生吃了都算好了。” 赵掌柜想起那狡诈如狐的周家二少爷,又点了点头。 赵寅年叹了口气,随即道:“不过,这倒不是我如此看中兰家的原因。你是没见今日经义坪上的事儿,兰家那小丫头也不知使了什么法子,卜院长对她另眼相待不说,京里来的那位竟为她动用了最后一枚沉香令——”说到这里,他瞅了眼赵掌柜。 赵掌柜心领神会,“是那位襄城县公之后?”前朝废太子被封襄城县公,时人便以此称之。 “是哪。”赵寅年又叹了口气,似乎颇为惋惜,“看上去也是芝兰玉树的人物,可惜当年一场大火,落得个眼瞎腿残的下场,如今又被逐出京城,这命啊,实在是说不得!”数十年之前,谁能料到谢氏子孙会落到如此地步? 赵掌柜不解,“既然如此,那位看上去自身尚且难保,他看重的小丫头又有什么值得少主子拉拢的?” 赵寅年笑笑:“如今落入泥泞,但谁知会不会重回枝头?赵叔你可知道,那位可还有个好姐姐在宫中呢。” 世事难料,谁也料不到今日得势的人明日会不会失势,今日失势的人明朝又会不会咸鱼翻身。赵家不过一介商贾,家中子弟无一为官,能屹立襄城上百年,凭的不只是做生意的手段,更是丝毫不错过任何一丝机会的执着。 ** 兰家这边,送走了赵寅年一行人,三人便关了门准备休息去了。关门的时候,襄荷耳边似乎听到什么声响,转头一看,却什么也没发现。 “怎么了?”刘寄奴问。 “没什么。”襄荷摇摇头,“许是我听错了。” 三人进了院子,将大门落了栓,门口便再无一个人影。 过了半晌,门前的槐树林后才有一个瘦小的黑影鬼鬼祟祟地走出,踮着脚扒在门缝里望了望,但兰家堂屋门紧闭,什么也看不到。黑影轻轻啐了声,很快便又轻手轻脚地离去了。 ☆、第2章 .08| 送走了赵寅年,兰家三人关上门数银子。 堂屋里唯一一盏油灯点起来,昏黄的灯光照得室内光线如融化的蜡般柔软而模糊。襄荷将装银子的盒子放在桌子上,又跑去自己屋里将藏在床板下卖珍珠得来的银子也挖了出来,与盒子里的放一起。 除去零碎的铜板,兰家如今一共有整锭的银子一百九十两,这段时间整日好吃好喝,也只是把卖珍珠的零头给花了,虽然也是兰家并没怎么大手大脚的缘故,但也可以看出如今的银子是多么值钱了。即便什么都不做,这剩下的银子也够兰家颇为宽松地过一生了。 但襄荷可不准备坐吃山空。 “爹,我们开医馆吧!”她笑眯眯地道。 她早就有给兰郎中开医馆的念头,只是之前一直因为各种事耽搁,如今卖果子的事上了轨道,手里又刚进账了一笔银子,她的心思便又重新活络起来。她掰着手指头一一给兰郎中说着开医馆的好处:“你看,开了医馆你就不用到处奔波,附近乡民看病也不用苦苦熬着等你回来,咱家还能有个固定的进项,可不比坐吃山空强多了。” 兰郎中自然也知道这些,因此襄荷没费什么功夫便把他说服了,只是在医馆选址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小小的争执。 襄城人多,有钱人也多,依襄荷的意思,医馆自然是要开在襄城才有赚头,因此便想在城里找铺面。若是放在以前,兰郎中兴许会答应,但如今襄荷很可能九月就要去书院读书,在书院读书平日自然是要在书院住宿。兰郎中若住在城里,两人要相见,恐怕只能等书院的休沐日,书院十日一休,对兰郎中来说,这简直太过漫长。但若将医馆开在镇上,兰郎中无事时便可以看望襄荷。 两人争论了一番,最后还是刘寄奴提议,等先各自在城里和镇上看了铺面,比较一下再说,三人这才敲定了关于开医馆的事儿。 说完医馆的事儿,襄荷又寻思着用余下的钱做些什么。除了将三人的衣食住行提升一下标准,家里老旧的家具也该更换了,而茅草搭成的房屋每到大雨天便漏水,因此房屋翻修也要提上日程。外墙的蔷薇篱笆虽然好看,但防护性还是有些差,以往兰家一穷二白不怕什么,但如今既然有了点小财,便也不可不防,还是需将砖墙砌起来。 将银子用途都规划好,天色也已经黑透,三人都回了各自卧室睡觉。 将卧室的油灯点燃,把银子重新放回床板下,襄荷心情甚好地看了看窗前的蕙兰,想起几天没给它浇水了,便拿了专门浇花的葫芦灌了半葫芦水,沿着兰根将水缓缓浇入盆中。 浇水时,襄荷见外缘兰根处似乎有什么鼓起,但灯光昏黄,她便也没注意,浇过水便径自睡了。 翌日清晨,伸了个懒腰后,襄荷习惯性地看向窗前的那盆蕙兰,然后,她惊讶地瞪大了眼。 ——蕙兰出花葶了! 花生大小的一个小苞,宛如玉质的嫩绿色鞘片紧紧包裹着花葶与花苞,还是刚刚出土的颜色,嫩生生,水润润,仿佛害羞的小姑娘。 襄荷这些日子忙着各种事,也没怎么注意过它,谁知它竟偷偷冒出了花芽!看情况已经冒出好几天了,因为长得慢,之前还恰好被一片叶子挡住才没有被发现,如今花芽长高了一些,将那片叶子挤到一旁,襄荷才看到它的真容。 蕙兰花期在三至五月,前些日子襄荷去小玉峰采药,峰上几丛兰草都已凋谢。且如今已是六月初,窗前这盆蕙兰迟迟没动静,襄荷便对它没了期待,以为今年也是看不上花了,却没想到它居然开得这么迟。 这说来奇怪,但想想也不算太奇怪。这盆兰是襄荷用杂交的种子播种而成,至今没开过一次花,眼前这一枝花葶不仅是今年的初花,也是这整盆兰自出苗以来的初花。对于初花,向来不能以标准视之。 想到此襄荷便释然了,美滋滋地看了花芽好一会儿才洗漱去了,等兰郎中和刘寄奴起来,又跟两人献宝了一番。兰郎中摸摸脑袋,有点搞不明白闺女为啥那么高兴,院子里还种着一大丛兰草呢,年年开得花枝簇簇,也没见襄荷这么高兴过。 襄荷听了他的疑问,便将兰花播种繁殖有多艰难给说了一遍,再说这丛兰还是杂交之后播种的,难度更加上升。如今这杂交播种兰居然要开花了,襄荷自然高兴又得意。 听了解释,兰郎中十分真诚地夸了句“我闺女真棒”。襄荷不禁夸,兰郎中这么一夸,她原本快要翘到天上去的尾巴便不好意思地垂了下来,红着脸说了句“也没那么棒”。结果却引得兰郎中与刘寄奴两人不约而同的善意嘲笑,她佯作发怒,罚两人负责今日的早餐,然后自个儿又乐颠颠地跑去看新发的花芽儿去了。 不过,心情还是因此而愉悦了一整天。 说好了开医馆,便没有再耽搁,接下来几日襄荷拉着兰郎中和刘寄奴跑遍襄城和秀水镇,找中介看了许多要租赁或卖出的铺面,到最后分别在襄城和秀水镇看中了一处铺面。 襄城的那处铺面离帽儿街很近,每日人来人往比肩继踵,客流量是不用愁的。房子分前后两部分,前面靠街的铺面四米来宽,里面原本是做食肆的,桌椅摆设都算不上精致,且因用了许久都已磨损破旧,兰家要开医馆少不得要再定做些家具。而后面则是个堆放货物和住人的小院,住人的房屋只有两间,是低低平平的小砖房,加上巴掌大的一块儿院子,实在算不上宽敞。 但就是这处地方,却要价二百两银子。这把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是小富婆的襄荷吓了一跳,但想想这里的地理位置便也明白了,这处铺面金贵的不是房子,而是靠近帽儿街的地理优势,若是能招徕住顾客,这地方绝对能日进斗金。襄荷有些意动,便与房主磨了半天,但不管她怎么磨,房主也只肯将价格降到一百八十两,再降便决计不肯了。襄荷便知道,这差不多就是最低价了。 而另一处铺面,则是在秀水镇唯一一家的粮铺旁边,原本是做绸缎庄的,老板经营不善便想盘出去。这处地儿比城里那处宽敞许多,前厅能并排放下两个大药柜,还可以辟出一块给病人休息等待的地儿。院子里住人的房间也比城里那处宽敞许多,坐北朝南的卧室恰好三间,卧室对着的院子十分宽敞,且地面上也不像城里那处铺了石板,襄荷若想继续种花种草的话,除非将花草都还留在秀水村的老家,或者选择镇上这处做医馆,不然只能把城里院子里的青石板都揭了。 第25节 其实两处看下来,三人心里便已经有了偏向,待听到镇上这处要价只有八十两时,三人便一致拍了板,又与房主磨了下嘴皮子,将价格压到七十两。 兵贵神速,主意定了便没磨蹭,兰郎中火速地跟原房主去办了过户,房子很快便成了兰家的。没过几日,铺子里原房主的东西全都搬走,兰郎中的医馆也正式进入开业倒计时。 兰郎中连着几日都睡在了镇上,找了几个泥瓦匠将前厅重新粉刷了一遍,又订做了几个药柜和许多开医馆所需的物件儿,一一地摆放起来,没过几日,店铺便焕然一新。 襄荷原准备着修葺一下老家的屋顶和外墙,但想着一修起来自己和刘寄奴便没地儿睡了,因此便想着等镇上新房子收拾好了再弄这边,到时她与刘寄奴直接搬入新房即可。 她便先耐心等着,白日去镇上给兰郎中帮帮忙收拾店里,晚上再回家睡觉,因为店里住房还未收拾好,兰郎中如今也是打地铺呢。 这几日间,许是因为天气暖和,蕙兰新发的花芽窜了老高,鞘片逐渐被青白如玉的花茎撑开,露出里面整齐排列的两列花苞。花苞数倒是整齐,自下至上一共九个,左右排列成小排铃状,花苞还紧裹着看不出花型,但只看花茎和萼片的颜色,已经可以判断出这是继承了其母本,即鹤望山野生蕙兰的特点,是难得的素心花。 襄荷松了口气。兰一出素便入品,只要是素心,便算作细花,除非花型太差,不然不说卖上多好的价格,起码不难出手。而鹤望山野生兰的花型已经差到极点,襄荷觉得自己弄出的这株怎么也不会比其母本更差吧?只要在花型上继承了父本哪怕三分之一的优点,这次杂交便算是非常成功。 怀着这样的心情,她更加期盼这株蕙花开放了,眼瞅着花葶一直抽长,花苞从紧贴花茎到小排铃,再到大排铃,直至顶端的第一朵花苞绽放。 第一朵花苞绽放的那日,兰郎中的医馆恰好收拾完毕,准备开业。那天兰郎中请了秀水村的几位村老和几位相交甚好的大夫,一行人在前厅先是给闻声而来的百姓们免费派发便宜的药草和成药当开业优惠,到了正午便叫了酒席一起吃席。 前面闹的热闹,襄荷却没去凑那热闹。 早上起来时,第一朵花苞便欲开未开,她怕错过花开,索性连盆带花地带到了店里,到了店里后除了前面帮了会儿忙,之后便一直守在后院等花开。 前面酒席正吃地酒酣耳热时,襄荷终于等到了第一朵花苞打开。 碧玉般的花瓣颤巍巍打开,无瑕素心,标准梅瓣—— 极品素心梅! ☆、第2章 .10| 外三瓣短圆,紧边,收根,平肩,捧瓣起兜,瓣端有牛乳一般的“白头”,是最标准的梅瓣花表现,完美的遗传了其父本瓣型的优势。而捧瓣下还未全露的如意舌,舌面色泽如碧玉,没有任何杂色斑点,正是继承了母本素心的优点。 这样标准的梅瓣素心蕙花,襄荷前世只有耳闻却从未见过,因为那几乎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品种,但现在,眼前居然真的有这么一丛极品梅素,而且,还是她亲手培育出来的! 就像买了两块钱的彩票,本来想着能中个两百块就不错了,谁知道居然中了五百万! 襄荷平复了好一会儿激动的心情,然后便趴在花盆前花痴地盯着一直看,直看到第一朵花苞从半开未开到完全打开,原本还有些卷曲的外三瓣完全舒展开来,里面的素心舌也完全展露出来,花型固定在了最佳的状态。 前面的热闹逐渐散去,兰郎中和刘寄奴送走了前来贺喜的客人,看天色不早,便关了门落了栓,一起到后院来找襄荷。两人一进门,就看到襄荷两眼放光地盯着桌子上的兰花,那眼神就好比黄鼠狼看到鸡一样。 在襄荷近似喋喋不休地科普了梅瓣素心有多么稀有难得后,兰郎中也和襄荷一起两眼放光了。 他是不知道眼前这兰花有什么好看的,但是,物以稀为贵,既然这花这么稀有,那不就代表值很多很多银子?两眼放光地欣赏了一会儿之后,兰郎中立即财迷地道:“这花能卖多少银子?” 这一问把襄荷问地纠结半天。 她其实还真不知道这丛兰值多少钱。虽说物以稀为贵,但那得遇到好买家,花卉又不是黄金白银夜明珠等世人都认可的宝物硬通货,遇上爱花若狂的那自然价值千金,但若遇上对花完全没感觉的,那管他什么极品梅素,也不过是野草一棵。说到底,价格取决于需求。 襄荷前世时,大名鼎鼎的素冠荷鼎被估价千万,成为令人咋舌不已的天价兰,但其中炒作成分有多少又有谁知道?一苗兰而已,为何会飙到天价?在普通人眼里,这多少有些不可思议,但若遇上爱兰如狂的壕,这价格似乎也没那么令人惊奇。而现在的关键就是,襄荷能不能遇到这样的壕? 而且由于一直没有怎么接触上层圈子,襄荷对于上层的兰价几乎是一无所知的,鹤望山的野生兰几文钱就能买到,但那些经典铭品呢?是几两、几十两,还是几百两?这些襄荷一概不知。 而就算这些都搞明白了,襄荷也有些不舍得就这么将自己辛苦培育三年多的兰花给卖了。这盆兰原本只有种子种出的一棵苗,孤零零的长了两年后才终于又发出新芽,到如今也才拢共不过两苗。而蕙兰独苗难活难复壮,尤其是这新育出的品种,谁知道它的各种耐性怎样?万一是个身娇体弱的,说不好这么一分株就全都挂掉了,世上仅有的两苗都没了,谁知道还能不能再培育出同样的品种?真要那样的话,襄荷哭都没处哭去。 可要整盆卖出去,襄荷心里是一万个舍不得。 好不容易种出的果子,自己还没吃一口呢,就被别人给摘了,且今后可能再也吃不上,那得有多憋屈?既想自己留着又想挣钱的话,似乎只能至少再等一年,等新芽多些分了盆再说。 她吞吞吐吐的将这层意思说了,兰郎中却浑没在意。银子跟闺女的爱好相比,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成全闺女,再说现在兰家也不缺银子,有这卖兰的钱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没太大影响。且现在不卖不代表以后不卖,现在卖了就是一锤子买卖,但等繁殖多了,恐怕所获利润更加丰厚。 决定了兰花的事儿,一家人便将医馆门锁了,一起回了村中。 医馆虽然可以住人,但到底不如住惯的地方舒服,镇上离村子又只不到一刻钟的路程,兰郎中便想着平日仍旧睡在村里老宅,医馆后院只做平时休憩和盛放杂物之用。如今医馆的事儿告一段落,兰郎中也不用日日睡在医馆,便与两个孩子一起回了老宅。 到了家,洗漱一番后三人自去休息,襄荷也回了自己的小屋,当然,那盆兰也被她从医馆抱了回来。 夜色逐渐降下来,四下里阒然无声,襄荷仍旧点了油灯,趴在床上托着腮看花,看着看着,原先没想起的一个疑问忽地冒了出来——只杂交播种一次就培育出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极品梅素蕙花,她的运气是不是有些太好了? 认真说起来,这事儿发生的概率其实比买彩票中五百万低多了。赏兰艺兰之风古已有之,十大名花之中,兰花类古籍专著估计是最多的,而兰花品种的培育之风自唐始,至宋盛,无数艺兰人苦心孤诣,选育出的兰花品种不下千余种,却始终未有梅瓣素心蕙兰出现,即便是春兰之中,梅瓣素心也是不可多得的铭品。而到了植物选育方法更加多样效率更加高效的现代,自然变异的新品种,加上组培杂交出的无数“科技草”,那么多品种中却依旧没有出现梅瓣素心的蕙花,足可见其难得。 但就是这么难得的极品兰,她居然只杂交一次就弄出来了?这概率简直就像小学生解出世界七大数学难题一样,虽然理论上存在可能,但实际上,可能性约等于无。 这运气已经好到襄荷不敢相信的地步。 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排除她真的走了狗屎运的可能性,那么会造成如今这结果的原因就只有一个。就着昏黄的灯光,襄荷不由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的右手。 虽然一直不知道作用,但襄荷却没忘记,自己手心还有片会滴“灵液”的奇怪叶子呢。 百般尝试仍然找不出“灵液”作用时,襄荷几乎把所有能试的方法都试了一遍,而眼前这盆开出极品花的蕙兰,因为就放在襄荷的卧室里,可没少被“灵液”浇灌。从小苗刚破土到漫漫的生长周期,襄荷起码给这盆兰草滴了五滴“灵液”。 如果不是运气的因素,问题是不是就出在这“灵液”上呢? 虽然一直没找到灵液的正确用途,但襄荷始终觉得它不会是无用的,不是对于自己具有猪脚光环的自信,而是觉得,那处桃花源一样的山谷那样奇特,从那处归来后得来的掌心叶总不会就是个装饰吧? 不能洗经伐髓,不能令植物快速生长,那么,灵液的作用会不会是如她猜想的那样——能够提高植物变异,或者说良性变异的规律呢? 襄荷用灵液灌溉过的植物有很多,除了这丛兰花,院子里许多花草也被灌溉过,但许是由于都是些普通品质,而且都没有杂交过,襄荷并没有太在意是否其他的也都发生了变异,或者即便注意到了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植物变异其实很常见,尤其花朵的变化,更是容易出各种奇葩。 但因为这丛极品兰草的启发,襄荷不由在脑海中细细梳理那些被“灵液”灌溉过后的植物。 梳理之后,襄荷赫然发现,在她记得的那部分中,居然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植物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异! 有些仅仅是花瓣变大或变小,有的是花色变深或变浅,还有些是花型有了变化……但这些变化都没有引起过襄荷的注意,因为这并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橘生淮北则为枳,有时候仅仅是土壤、大气、水分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同一种植物便会有迥异的表现,如绣球便会由于土壤酸碱度的变化而变色。 因为兰家院子里本就没什么名贵花草,这些发生变异的自然也都是些寻常品种。比如襄荷第一时间想起的、前年行医偶然得来的一种秋菊。那秋菊原本是朱红色,出于好玩的心理,襄荷将这种朱红色菊花嫁接到本地的一种黄色野菊砧木上,嫁接之后在接口上滴了滴灵液,而等这株嫁接之后的菊花开放时,襄荷便发现,嫁接后的菊花花瓣居然是红中带黄,兼具了接条与砧木两者的特点,但这并没有引起她太多的注意。嫁接本就有可能引起变异,而这变异出的品种也不算太稀奇,菊花红黄两色品种非常之多,别说红中带黄,花瓣一面红一面黄的菊花也不是没有。 其他变异的品种也几乎都是因为变异太小,或者变异出的品种无甚特别,所以襄荷一直没有引起襄荷的注意,只将这种变异当作寻常。而就是因为对于变异的习以为常,她才会直到现在才发现这其中的不寻常之处。 一两种植物变异是正常,那么三四五六种呢?只是略略一想,便想到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植物发生了变异,那么,会不会还有许多已经发生变异,但她却没注意到的呢? 想到这里,襄荷便有些躺不住了,她翻身下了床,想去院中将那些被灵液浇灌过的植物都检查一遍。 正在这时,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愤怒地猫叫。 ——是包子。 ☆、第2章 .15| 夜色已经黑透,天幕上有零星几颗星子,衬着东方天空的一轮下弦月,星光月光将兰家小院照的一色霜白,花影树影婆娑。 包子的声音愈发尖利,其间还夹杂着男人压抑的惊呼和喝骂。 襄荷飞快地下了床,趴在门缝上瞄了一眼,随即拎起门后一根长长的木棍,打开门向声音来源处冲了过去,一边冲一边大声喊着:“有贼啊!” 大门口的地方,几个黑影正狼狈地躲闪着包子的攻击,不时有人因恐惧和疼痛发出变了调的痛呼声。夜色中,包子眼珠子绿幽幽地像头饿狼,肥胖的身子灵巧如鬼魅,扑闪腾挪窜跃于几个黑影之间,爪子一挥便带出一串血珠。 听到襄荷的叫声,几个黑影有些着慌,有的便做了逃兵,拔腿想往门外跑。但包子据守着门口,哪有那么容易让人跑出去,冲在最前面的立刻迎上了包子犀利的一爪,爪子恰恰抓在脸上,那人当即痛得捂住脸惨叫。 而这时襄荷也已经赶到,木棍抡直,朝着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影,对准膝盖,狠狠地抡过去! 一声惨叫还未落,另一声便又起,痛极的声音再也顾不上什么,尖利的惨叫彻底划破了寂静。惨叫声响起的同时,堂屋房门霍地打开,刘寄奴只穿着中衣,迅速地加入了战场。 包子用爪子挠,襄荷用木棍打,刘寄奴赤手空拳,但架不住功夫好,一人对上两个也丝毫不落下风。 几个黑影心生怯意,纷纷想冲出门外,但包子还虎视眈眈地守着,冲也冲不出去。一个黑影看着枝叶婆娑的篱笆墙,脚步一顿,身子一转,毅然决然地朝着篱笆撞了过去! 随即,更加凄厉的惨叫响彻夜空。 门口处,全部黑影都已经被干脆利落地撂翻。 襄荷脚下踩着手下败将,怜悯地看着那个趴在篱笆上的贼,“笨,不知道蔷薇刺多么?” ** 不一会儿,兰郎中也急慌慌地奔出堂屋,随即,有附近被惊醒的村民也扛着锄头拿着扫把,嘴里吆喝着“抓贼”,风风火火地赶了过来。此时战场已经清扫完毕,四个贼被捆粽子似的捆得结结实实扔在门下。 一看门底下四个粽子一样的笨贼,村民们松了一口气,放下锄头搁下扫把,七嘴八舌地问了起来,问兰家人有没有受伤,问是怎么把贼捉的,等充分满足了八卦欲之后,才有人想起看看这几个倒霉的贼长得啥样。 火把一燃起来,整个兰家小院灯火通明。村民们都去瞅那几个贼,先被那贼一脸血的样子给唬了一跳,很快便有人认出,这几个是隔壁村出了名的赖子,偷鸡摸狗的事儿没少干过,在隔壁村也是人嫌狗憎。 赵小虎也混在人群里,瞅着几个贼兴奋地道:“嘿,狗胆包天啊,居然偷到我们村来了!等着吧,天一亮就把你们送到县衙,让你们挨板子,做苦役!”一听这话,几个贼吓得一哆嗦,纷纷忍着疼,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告饶起来。他们偷摸惯了,但这么被当场逮着却还是头一回,本来想着挨顿揍挺过去,谁知居然还要扭送官衙,当即心下发怵。 赵大虎一把拍上熊孩子的头:“臭小子老实点!”随即转头看向兰郎中,“郎中,你看看,你想怎么处置这几个人?” 这时候的百姓对官家天生有着一股畏惧,且襄城县衙那情况,这里上了点年纪的都比较清楚:不管有理没理,只要一沾上官府,那基本都得被刮下层油水来。眼下虽然是这几人盗窃在先,但要想让官府痛快地定罪,兰家说不得也得费上几文打点钱。 一般村里抓住这样的偷摸之人,基本都是打一顿唬一顿便罢,少有送去官府的。按赵大虎的想法,送官府还不如就痛快揍一顿,再送回隔壁村,让隔壁村的村长族老们教训教训,起码能省几个钱。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显然兰郎中也是这么想的,送别了来帮忙的村民后便将几个贼关到堂屋西间,天一亮便叫上几个后生,一起将人扭送到了隔壁村。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虽没给兰家造成什么实际损失,但也提醒了兰郎中等人:兰家今时不同往日了。 之前兰郎中在镇上开医馆便引得人惊奇不已,都道兰家发财了,更有人因为之前赵寅年的来访,便说兰家攀上了大户,家里藏着几百上千两银子。兰郎中便解释,说开医馆的钱是数年行医积累所得,一个医馆便已经将兰家掏空了。这话有人信有人不信,但倒没人戳破窗户纸。 这番倒好,几个笨贼一光顾,倒像是坐实了之前的传言,偷儿可不会干白活,既然来偷兰家,那自然是觉得兰家有钱。 有人便好奇兰家的钱是怎么来的,扯来扯去,竟扯到襄荷与赵寅年的关系上来:也不知是哪个缺德鬼,说赵寅年看上了襄荷,要等襄荷长大了娶她做小老婆,兰郎中开医馆的银子,就是赵家预先给的聘礼。 这传言在秀水村并没多少人信,尤其是那日在场的人中,更没几个信的。可即便相信的人只有几个,也足够兰郎中闹心的了。兰郎中无意中听到过田四儿这样跟人说,气得他当场就把田四儿大骂了一顿,若不是人拦着,说不得还要跟田四儿干上一架。 回到家,兰郎中还犹自气愤不已,恨不得把院子里贴着油纸的果子拿出去摔田四儿一脸,明明白白地告诉他银子是怎么来的,好歹被襄荷和刘寄奴拦住了。 襄荷是不在意,这种没根据的谣言也就传上几天,没人理也就散了。当日见到赵寅年的人不在少数,也有不少人听到赵寅年说跟兰家有生意来往,但凡有脑子的都不会信这谣,倒是田四儿居然一副深信不疑的样子,让她不禁怀疑他要么脑子进水,要么是真恨兰家。直到看了兰郎中的反应,才恍然猜想:田四儿不会就是想知道兰家是怎么发财的吧?甚至这谣言的源头,襄荷都想着会不会就是从他这儿传出去的。 将这猜测一说,兰郎中更加怒了,之后再见到田四儿,一改以往的老好人模样,逮着空便骂他几句。可田四儿脸皮够厚,不管兰郎中怎么骂,他仍然嬉皮笑脸地,倒把兰郎中给弄得没法儿了。 直到几天后,兰郎中忽地眉开眼笑地回来,说是田四儿不知得罪了谁,被人蒙着头狠揍了一顿,此刻正躺在床上起不来呢。 听到这话,襄荷与刘寄奴偷偷交换了个眼色,低头闷笑不已。 田四儿被打之后,关于襄荷的谣言果然渐渐平息下来,兰家的生活也恢复了平静,虽然村里越来越多人好奇兰家是怎么发财的,但好歹都顾着面子,没有如田四儿这样使出下作手段的,襄荷心里有计较,便也不管旁人如何好奇了。 她这些天忙着呢! 首先兰郎中的医馆已经正式开业,开业初期,连个学徒也没有,襄荷便暂时充当了学徒,每日随着兰郎中去镇上忙活,晚上再回村子里睡觉。而闹贼的事儿也让老屋翻修立刻提上日程,等请来修葺房屋的工匠一到,她和刘寄奴便索性住到了医馆里,白天除了忙着医馆的事儿,还要抽空回村里监工兼给工匠做饭。 但这些还都不是最让她上心的。 最让她上心的,自然是因那盆极品蕙兰而引发的猜测。 闹贼的第二天早上,兰郎中押着贼去隔壁村,襄荷则仔仔细细地将院中浇灌过灵液的植物都检查了一遍。 检查的结果不出意料,将近三十种浇灌过灵液的植物中,最起码二十种都发生了或大或小的变化,有的在花,有的在叶,有的在型,有的在色,但无一例外地,都与它们刚移到兰家小院时有了差距。 确认了这一点后,襄荷兴奋地不能自已,恨不能将院中所有植物都浇一遍,看能不能再弄出个什么极品来。只是掌心的灵液半个月才滴一滴,之前以为没用,她便一滴都没存下来,如今即便是想用也用不了,只能等待下次灵液再度滴出再说。 等待灵液滴出的日子,襄荷将老宅一些种在盆里的花草挪到了镇上医馆后院,在卧室门前架了花架,院子里也移植来许多花,看着医馆的小院也变得绿意融融才觉得满足。 这期间,她也仔细思考过究竟要怎样利用这灵液。 第26节 当猜到灵液的作用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或许可以重新培育出前世的许多花卉品种了! 她之前就为再不能见到许多喜爱的品种而倍感遗憾,也曾想过能不能尝试自己培育。但是,植物需要时间生长,从植物开花授粉结实,到所结的种子再度长成成株,这样一个周期通常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而她所能用到的培育方法,即杂交和选育,无不需要一个,乃至几个这样的周期。 前世的那么多纷繁的品种是几千年累积的成果,而她却只有短短的数十年人生,仅凭她一人,恐怕直到死去,也培育不出几个与前世所爱相似的品种。 但如今,有着这样可以增加植物变异几率的神奇液体,一切就变得好办地多了。 ☆、第2章 .18| 襄荷还在思索着怎么好好利用灵液,另一个对兰家、对无数报考鹤望书院的学子来说非常重要的日子却已经来临。 七月一日,鹤望书院放榜日。 不是科举,却胜似科举,除了没有人专程报喜这一点,上榜者的心情与科举上榜者也相差无多了。 天边刚翻鱼肚白,即便已是暑热的时节,此时的山间也还有一丝清凉。但在鹤望峰脚下,这一丝清凉却被拥挤的人群挤得丝毫不剩。 登天梯向前走一些,就是一条宽阔的之字形山路,是书院人平日上下峰常走的途径,山路起点和终点都有学院的马车,书院的学子和山长凭身份证明便可免费乘坐,而没有身份证明的,若想乘坐便需要付一笔车资。 榜单张贴在峰上的经义坪,若想看榜,便需先上得峰,而到了此时,哪怕再吝啬的人家也会舍得出几文钱坐一坐马车,只为尽早看到榜单的结果。 襄荷一家三人早早地便来到了山脚。 此时的山脚人马攒动,书院的青色制式马车有十几辆,在山脚下一字排开,不断有学子和家人登上马车,向着那承载了他们期望的峰顶驶去。而除了书院的马车,却还有无数或俭朴或奢华的马车、牛车,甚至驴车,无数富贵或穷困的学子在家人的陪伴下登车,胸有成竹或心怀忐忑地,与书院的马车一起驶向高高的峰顶。 兰家无车马,自然只能选择花几文车资做书院的马车。 马车内部是两排相对的座位,一排五个,两排十个,襄荷三人随便选了一辆马车上去,里面已经坐了两个学子以及他们的父母,加上兰家三人刚好九人。另外两个学子一个十二三岁,一个却已经十七八岁,都穿着儒服,显而易见是报考儒院的学子。 见兰家三人上来,车里做得满满当当,那两家人便催促着车夫赶紧上路,车夫却慢悠悠地晃着鞭子,说还差一人,走什么走。两家人心急,却也不好再催促,只能按捺下性子待在车厢里继续等待。 可大多学子都是由父母亲朋陪伴着去看榜,独身前去的少之又少,因此这最后一个空位等了许久也没等到人来。 待在车厢里无事可做,那两家人便攀谈起来。从交谈中可知,那十二三岁的学子叫李可儒,李可儒的父亲,即他身边那位颔下留须的中年文士,居然是秀水镇上明德学馆,也就是宁霜所在学馆的夫子。李夫子本人也是个秀才,屡试不中后便绝了做官的念想,索性安心在乡下做个传道授业的夫子,只是毕竟心有遗憾,因此便希望儿子能完成自己的未竟之志。 听他言谈,似乎对李可儒此次能够上榜信心十足,襄荷瞄了李可儒一眼,见他一脸好奇地不时掀开车帘往外看,浑然没一点心急忧虑的样子,也不知是年幼不知愁,还是真的有把握。 另一家则是截然相反。那十七八岁的学子叫做沈知节,名字起地文,但出身却是实实在在的庄稼人,沈家就在秀水村隔壁的联营村,离鹤望峰也不过半个时辰的路程。沈知节父母俱是满面风霜的样子,不过四十出头的年纪,脸上却已经爬满了深深的褶子和日晒留下的逡红,一看便是长期劳作的结果。面对李夫子,沈氏夫妻明显有些畏缩和拘束,说话都不太敢说,两家交谈大多都是沈知节在和李夫子对话。 相比年纪小小却相当淡定的李可儒,沈知节的脸上简直是明明白白写着“我很焦虑”四个字。 嫌自家父母畏缩的样子太上不了台面,他很快打断父母的话,自己和李夫子攀谈起来。他倒是善谈,不一会儿便好似跟李夫子熟络无比,大谈自己读书怎样聪慧,又是怎样时运不济以致连年未能考入书院,而今年他准备良久,十分有信心今次定能考入。 但看他的表现,却实在看不出满怀信心的样子。虽跟李夫子说着话,他的眼神却总是无意识地到处溜达,屁股下更像是扎了根钉子,总是动来动去,且说一会儿话便喊渴喊饿,而一听他这样喊,沈氏夫妻便赶紧从包裹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吃食饮水递上。 水是装在竹筒里的井水,吃食则是白面馒头。沈知节接过竹筒和馒头,一口气喝了半竹筒水,馒头则是咬了一口后便再也不吃了,随意地扔回沈父手中,便又重新打起精神与李夫子攀谈起来。 沈父神色有些纠结,似乎想劝着沈知节多吃些,但终究还是没开口,只小心把那咬了一口的白面馒头放好。 襄荷眼尖,看到那包馒头的油纸里面,赫然还有两个黑乎乎的窝窝。 看沈家三人的样子,这两个杂粮窝窝自然不是为沈知节准备的。襄荷心下了然,再看那沈知节时,心里便有些不喜。 正巧这时,趁沈知节话落的空隙,李夫子终于有空转头看向兰家三人。兰家一长两幼,两幼之中一个是女娃,李夫子便自然而然地将目光落在了刘寄奴身上。 “冒昧问一句,这位小兄弟是报考哪个学院?”李夫子声音温和地朝刘寄奴问道。 刘寄奴穿着一身藏青色棉布短打,看上去像是庄稼人的打扮,但看他相貌仪态,却完全不似寻常农家的孩子,虽还未交谈,李夫子对他的印象倒比沈知节还好,觉得他小小年纪却十分稳重,不似自己儿子那般跳脱,也不似沈知节般轻狂自大,最是合他的意不过,若是学问好些,这次能够考入学院,与李可儒成为同窗,倒是值得结交一下。 一般学子报考哪个学院都会穿上相应的服侍,虽不能穿书院的制服,但起码也要颜色样式相似,让人一眼便知是哪家的学子。但也有极少数不这么穿的,而在李夫子眼中,刘寄奴便是这极少数,因此才有了这一问。 沈知节正侃侃而谈,歇息一下的功夫便听李夫子温言与车中另一个学子交谈,他心里着恼,到底脸上没露出来,想着多结交一人也好,便也将目光投向刘寄奴。只是,他将兰家三人上下打量了一遍,见三人虽然衣衫整齐干净,但却都是棉布的料子,便立时没了交谈的兴趣。 此时的布料样式繁多,有钱人的衣服自然是绫绡绢缯,绸缎绮罗,而普通人却多是穿棉麻的衣服,其中麻布最次,棉布稍好,但也只是稍好而已。沈家也不富裕,但在书院放榜这样的“大日子”里,沈知节所穿儒服也是绸布所制,且是请镇上的裁缝按鹤望书院的制服比着做的,除了镶边特意做地不同以示区别,样式与书院制服一般无二。 这样重要的日子,哪个学子不是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生怕被人轻视。而眼前这人却穿着身棉布短打,跟个庄稼汉似的,要么就是真穷,要么就是缺心眼,沈知节如此想着。 而此刻,他眼中“缺心眼”的刘寄奴正面无表情地瞅着襄荷。 襄荷挺直身子,眼观鼻鼻观心,装作没看到刘寄奴的目光。咳,那李夫子一看就是尊礼守旧的人,她怕说出真相会吓到他啊。 见襄荷装死,刘寄奴无奈,只好迎上李夫子殷殷的目光,清了清嗓子正要说出真相,“其实——” 正在这时,车帘猛然被掀开,一个圆滚滚的身子跟个球似地滚了上来,一边滚一边叫着:“让让、让让!” 一车人都无语地看着眼前的圆球。 圆球站起来,身子还没车厢高,粉白圆胖的脸也像个球,整个人就像个年画娃娃。年画娃娃一屁股坐在最后一个位子,这才抬头看车里众人。 一抬头就看到车厢对面,那个嘴巴张成“o”型,双眼瞪成铜铃的小姑娘。随即,年画娃娃的嘴巴眼睛也变得跟那小姑娘一模一样。 “兰丫头?!” “三少爷?!” ☆、第2章 .25| 周清枫此刻的穿着没半点“少爷”的样子:上着青衣小褂,下着宽大的粗布筒裤,浑身上下没一点佩饰,以往脖子上挂的项圈,手腕上戴的镯子都通通不见,一眼看上去就像个大户人家的小厮——就是富态了点儿。 襄荷一喊出“三少爷”,车里除了刘寄奴,李夫子沈知节等人都惊讶地朝周清枫看去。 周清枫这才想起什么似的,慌忙要去捂襄荷的嘴,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襄荷哪里会乖乖让他捂,再说说都说了,现在再捂也没用,因此麻利地躲过了。不过见他这模样,也猜出他不欲别人知道他身份,遂给他一个放心的眼神,再没多说什么。 只是她不说,却挡不住别人说。 沈知节满眼放光地盯着周清枫。 方才他清清楚楚地听到襄荷那声“三少爷”,加上周清枫后来那欲盖弥彰的举动以及他养尊处优的样子,他猜想周清枫定是哪家公子故意扮成穷小子,虽然不知道是何动机,但若真是个来头大的,此时结交定然好处多多。 他脑子也不笨,见周清枫一副明显不欲别人知道身份的样子,便也佯装不知,笑呵呵地上前攀谈起来。 “这位小兄弟也是去看榜的?这么小年纪便参加书院考核,想必定然是天资聪慧。愚兄虚长十来岁,却不及弟多矣。”话里再没有方才那股骄狂劲儿,惹得李夫子诧异地看了他好几眼。 周清枫的心思却还在兰家三人上,见旁边凑上个人,说的也是没什么营养的废话,心里不想搭话,“嗯嗯”地敷衍了两声便想跟襄荷说话。 但沈知节哪里是会轻易退缩的?仿佛没察觉到周清枫敷衍的态度,他依旧满脸堆笑:“愚兄姓沈,名知节,还未冠字,贤弟唤我沈大哥便好。愚兄家在襄城县下联营村,不知贤弟贵姓?家在何处?” 转瞬之间小兄弟便成了贤弟,周清枫莫名其妙多了个“兄”,圆溜溜的大眼睛将沈知节上下打量了下,终于吭哧吭哧地蹦出几个字儿:“我姓周。”又看了眼襄荷,眼珠子转了转,忽地冒出丝狡黠,一本正经地道:“我家在秀水村,秀水村你知道吧?就是秀水河旁边那个村子,我家就那儿的。” 兰郎中瞪大眼睛,襄荷咳地脸都红了,只有刘寄奴没什么反应,只微微瞥了周清枫一眼。 沈知节狐疑地看着周清枫,心里半点不信他说的话,但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他也没法掰开周清枫的嘴让他承认自己是大家公子,只好呵呵地笑过去。正要再寻个话题,周清枫却已经换了位子,凑到襄荷身边嘀嘀咕咕去了,只留给他一个后脑勺。 沈知节心下着恼,但也不好再凑上去,只好竖起耳朵仔细听两人讲话。 可两人似乎不想让人听到,声音压地比蚊子还低,加上沈知节在左边车厢最里,两小在右边车厢最外,中间隔得远,因此沈知节愣是一句话都没听到,只模糊听到几个字儿,死活拼凑不出具体信息。 两小在一边儿嘀咕着,这边李夫子和兰郎中又攀谈起来。经周清枫这么一打断,李夫子似乎忘了自个儿方才的问题,不再问刘寄奴,反而兴致勃勃地找兰郎中谈论起来,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兰郎中已经将自家情况给交代个差不多,只除了这次看榜是为了襄荷,而不是刘寄奴。 这边襄荷跟周清枫嘀咕了好一会儿,两人不时爆出一声压抑的惊呼,偏偏没一句漏出来,把一旁的沈知节急得只差抓耳挠腮。 那边,周清枫一凑过来,襄荷便低头小声问:“你怎么穿成这样?” 周清枫做贼似的左右看了下,更加小声道:“嘘,小声点,我偷跑出来的!” 襄荷一惊:“你离家出走?!” 周清枫粉白的脸瞬间涨红:“当然不是!” 襄荷放下心来,纳闷地问:“那你来干嘛?” 周清枫骄傲挺胸状:“自然是来看榜!” “你也参加考核了?你不是才六岁么?”襄荷惊讶,书院入学的学子年龄大多在十岁上下,一般都是已经在家开了蒙的,像周清枫这般年纪就考书院的,不说没有,但的确少之又少,而且:“看榜干嘛偷偷摸摸的?” 周清枫大怒:“谁偷偷摸摸了?!” 襄荷指指他那一身小厮似的衣服。 周清枫低头,小胖手扭扭衣角:“不、不是怕考不上么……我瞒着我爹来考的……衣服是福全儿的……”果不其然,他那一身还真是下人的衣服,福全儿是周清枫身边的小厮。 周清枫吭哧吭哧半天,襄荷才搞明白始末。原来他不知受什么刺激,一心要上进,想让家里人刮目相看,而在他有限的认知里,让人刮目相看的方法只有一个:入书院。 周家书香传家,对于家中子弟的课业自然是十分看重,读书好便被人高看一分,也更受长辈赏识。而在周家,读书好的基本准则便是能靠自己本事进鹤望书院。 周清枫上头两个哥哥如今都在书院就读,二哥周清柯十二岁入书院,算是正常年岁入学,大哥周清晗却是七岁便参加了入院考试,一次即过,据说当时还传为美谈,周清晗也因此有了神童之名。 襄荷:“所以你想六岁就考入书院,也当回神童?”她记得周清枫是庶子来着,那大公子是嫡长子,周清枫若真有这个心思,可不太妙。 周清枫一脸懵懂:“什么神童?我就想快快进书院。”好让姨娘和哥哥为他自豪,这句话他却没说。 襄荷舒了口气,看他懵懂的样子,知道是自己想多了,这孩子,还什么都不懂呢。 不过,他不懂,他的亲人也不懂么?不禁问道:“你二哥和姨娘知道你报考的事么?” 周清枫摇摇头,还带着点小得瑟:“他们不知道!我瞒得可紧了!” 襄荷差点没像对待赵小虎似地一爪子呼他脑袋上,想到车里还有外人,周清枫身份也不同赵小虎,才强强忍住。却还是呲牙哼道:“你还真以为你瞒得过啊?” 周清枫傻眼,愣愣地看着她:“……啊?” 襄荷无奈,只得细细地与他分析了起来。 这事儿或许瞒得过周清枫的姨娘和二哥,但却绝对瞒不过他亲爹周冷槐。说不得一开始报名时他便暴露了,毕竟依周冷槐在书院的声望地位,一说籍贯是襄城周家,再加上他们三兄弟那一看就是一家的名字,多个心眼儿地都能想到是怎么回事儿。再到考试时,虽说考场分开,周冷槐这等身份也不会亲自监考,但负责监考的定然也是儒院山长,而儒院山长,对周家情况不更了解? 退一万步说,就算一开始瞒过了,如今试卷一批阅,成绩一誊抄,周冷槐作为儒院之长,想不知道也难。 但是,周冷槐知不知道还不太要紧,要紧的是周冷槐的正妻,周清枫嫡母那儿知不知道。 此前知不知道她不清楚,但不过今日一过,若周清枫没考上还好,真考上了,那边儿想不知道也难了。 想着前世小说电视中正室和妾侍势同水火的情节,她不禁暗自祈祷周清枫能傻人有傻福,又希望他这次最好考不上。 不过,也说不定是她想多了,大宅门的那些事儿她也没亲历过,所得印象大多是拜前世那些泛滥的宫斗宅斗片儿所赐,真实情况哪能都是勾心斗角啊…… 因此她也只将周冷槐可能知道的事儿说出来,却没说他嫡母那一层隐忧。 周清枫傻愣愣地点点头,半晌才闷闷地说:“……那我要考不上,爹不该知道了?他会不会觉得我不自量力啊……”就是怕如此,他才费尽心思地瞒了家人考试,又换了小厮的衣服来看榜,便是怕没考上丢脸。 襄荷笑笑:“放心吧,你爹知道了只会高兴。” 上进总是好事,天下父母那个不希望孩子上进,周清枫这事儿做的虽鲁莽,但好歹出发点不错。且从他这一路顺风顺水地直混到放榜也没被发现的情况来看,襄荷觉着,说不定便是那位周山长在后面推动的呢,若不然周家会到现在也无人知道?那要么是周家上下都太迟钝,要么是周清枫行事的确严密没留一丝破绽,想也知道,这两件都不大可能。 将这层说了,周清枫果然放下心来,只是还心心念念着要考上,生怕考上了丢脸,哪怕父亲不说,还挡不住别人说呢! 这点,襄荷是真帮不上忙了,只能引他却说别的话题。 周清枫小孩心性,襄荷话头一转,他便忘了自己的烦恼事儿,转而问起她来了,“那你来干嘛了?你哥哥也参加考试了?”说着好奇地看着刘寄奴。 第27节 上次送南瓜时他见过刘寄奴一眼,也知道兰家多了个义子,此时见兰家三人也坐上去峰顶的马车,便自然而然地觉着是刘寄奴想入书院。 刘寄奴正襟危坐,见他望过来,便微微颔首示意,面色一动未动。 周清枫不由讪讪,心里纳罕:怎么这做派倒有些像父亲和大哥…… 襄荷没注意到这茬,只听他这话,便知他没碰上考试那日的那摊事儿。想来也是,既是偷偷地去,他自然不会往人来人往,山长们扎堆的经义坪去,碰不上也正常。 因此她只能望天,支支吾吾道:“这个……其实,我哥没参加,是我参加了……” 周清枫疑惑:“女院的考核已经过了呀?”他姐姐周清芷可是开春的时候便过了女院试,如今正为九月入院准备呢。 襄荷继续望天:“……咳,不是女院,是农院。” 周清枫傻眼了:“女孩子也可以考其他院?!” 襄荷撇嘴,瞪着小胖墩:“为何不可?” 小胖墩挠挠头,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觉得这事儿似乎不对,可具体哪里不对,他却说不上来。 想不出便不想,他很快便将这问题抛之脑后,转而兴致勃勃地问襄荷为何靠农院啦,觉得自己能不能考上啦等问题。 路途在两小一路的嘀咕中过去,沈知节再没捞着跟周清枫对话的机会,而那边李夫子又跟兰郎中打地火热,他也插不上嘴,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好在,路途不算长,从登天梯到峰顶书院起码需要半个时辰,而乘马车从之字形山路则只需要两刻钟,东边的红日方方露出全貌时,一行人乘坐的马车便已到了经义坪。 经义坪也是一片人头攒动,人声车马喧闹之声不绝于耳,此刻无论出身如何,所有的学子心中都是一样急切。榜单是贴在经义坪一侧的一面屏风墙上的,只是此时上面还空空的一片,显然贴榜的人还未来。 一行人下了车,也随着人流朝那屏风墙挤,挤了没一会儿,忽听人群中爆发出一声喝声:“来了!” 人流瞬间更加汹涌,身在其中几乎无法转寰,只能随着人流一直向前挤。 襄荷一手拉着兰郎中,一手拉着刘寄奴,衣角还被周清枫紧紧攥着,才总算是没被挤散,至于沈家和李家,则早已经被人群挤散了。 屏风墙一整面都被贴满,红纸黑字地密密麻麻写着上千个名字,按院别分好,左上第一个便是儒院,也是名单最长的一院,一眼看上去足有好几百人。襄荷几人好不容易挤到前面,但不巧的是,挤到的位置只看得到儒院的名单。 周清枫早已激动的趴在屏风墙上挨个地瞅了,只是他个子小,只看得到下面的名单,而下面都已经是道家的名单了,而再上面儒院的,却是无论如何也看不清。 因一时间也转不过身去看农院的,兰家三人便也凑热闹地看这儒院的名单,兰郎中一把将周清枫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脖子上看。襄荷个子也矮,不过好歹比周清枫高了许多,倒看得清儒院最后几十个名字。 她从下至上地看过去,没看到周清枫,倒是很快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李可儒。 “考上了!”与此同时,身边传来李夫子激动到有些变形的声音。襄荷扭头去看,便见隔了三四个人的地方,李夫子整个人被挤在屏风墙上,发髻都散乱了,脸上却浑不在意,满脸的激动之色。在他旁边,李可儒笑嘻嘻地也望着屏风墙,虽也是高兴的样子,但到底没他父亲那般失态。 襄荷笑笑,继续顺着名单往上看。 只是直到脖子酸了,上面的字再也看不清,也没瞅见周清枫的名字。 很快便听到兰郎中脖子上的周清枫闷闷地道:“没考上……” 襄荷安慰道:“没关系,你还小呢,这次考不上下次再来!”其实心里却是松了一口气。 旁边有人见周清枫一个豆丁大的娃娃也参加考试,便也笑道:“你这娃娃才几岁啊,考不上多正常,那些十七八岁还考不上的才该着急呢!” 话刚落下,襄荷便听右手边传来一声压抑的怒吼:“怎么可能?!” 她扭头,便见衣裳敞开,发髻散乱的沈知节瞪大眼睛,满脸不敢置信地看着儒院的名单,嘴里又喃喃了一句:“怎么可能没有?” 没看错的话,沈知节应该有十七八岁了吧……襄荷忽地想起。 ☆、第2章 .27| 第二日,赵掌柜驾了马车亲自接襄荷与兰郎中去赵家。 赵家的祖宅就在居善坊内,一个宅子几乎占了一条街,赵家几支人都居住于此,赵寅年是长房嫡子,所住的宅院自然是最中心的位置。 按赵寅年的意思,是想要襄荷等人以客人的身份正式登门的,只是襄荷坚持这次只是生意,拜访留待以后,才没有经过赵寅年父母那一遭。马车直接驶进了赵寅年的院子,而赵寅年所说的那个牡丹园,恰好便在不远处。 只在赵寅年院中略坐了坐,一行人便转去了牡丹园。 一进牡丹园,便见一个老农模样的老者在牡丹园中忙忙碌碌。 赵寅年引着一行人走到那老者身边,唤了那老者一声:“韩老!” 那老者转过身来,襄荷便看到他手中拿着一只钳子模样的东西,老树根般的双手上沾满了泥土,他小心地走出高高培起的花垄,行动处没伤到花枝分毫,待来到道上后才弹了弹手上的泥,朝赵寅年恭谨地道:“少东家。” “这便是我说的那位对园圃之技颇有兴趣的兰小姑娘,这是兰大夫。”赵寅年笑眯眯地为老者介绍,随即又指着老者朝襄荷道: “韩老是满襄城接花手艺最好的花匠,当年襄城第一株西京牡丹,就是韩老从西京带来了苗,以本地芍药为砧木,妙手接花,才使得西京牡丹在襄城扎了根落了户。如今襄城大户人家的牡丹,十有*都是韩老接活的。” 韩老似乎不怎么爱说话,只朝襄荷与兰郎中点点头便算见礼,待赵寅年将两边介绍都引见过后,他便指着院中成垄的牡丹,未有一丝停顿地道:“园子里拢共有花九十七品,红花四十六品,紫花十九品,黄花十六品,白花十四品,碧花两品。单叶花二十九品,多叶花四十七品,千叶花二十一品。” “不知姑娘是这九十七品都要,还是只挑选其中几品?” 赵寅年豪爽地道:“自然是都要,不拘什么红花紫花,单叶多叶,韩老你只管将接头挑来,挑最好的!” 襄荷笑笑,摆手道:“不用那么多。” 说罢又朝韩老道:“老人家,劳烦您为我讲解一下,这九十七品花都是何品种?” 韩老点点头,随即便将这九十七种牡丹一一道来,不止名字,颜色、大小、瓣型,乃至生长习性,都如数家珍,仿佛吟诵了千百遍般烂熟于心。 状如芙蓉朱砂垒,重迭累萼燕脂楼,并蒂骈萼双头红,千叶楼子紫重楼,……襄荷细细听着,偶尔听到熟悉的品种,如直到二十一世纪仍常见的葛巾紫,但大多数品种却都是陌生的,有些只在古文典籍上偶然见过名字,有些却是连闻都所未闻,想来要么是因无殊色而逐渐被淘汰,要么在千年的历史中颠沛流离以致散佚,乃至后人不复见。 此时春过花凋,满园只剩瘦枝残叶,她只能从韩老的描述中想象这些花的模样,心里抉择了一番后,最终选定了二十品花,每品三个接头。 “新品价高,旧品价低,我占少东家个便宜,每个接头都算一两银,二十品花六十接头,便是六十两,可好?”襄荷盈盈笑道。 既然来做生意,襄荷自然是打听过的,虽不知每个品种的具体价格,但每个接头一两的价格虽不算高,却也绝对不算低了,因她所选品种中有半数都是旧品,如此即便有价格高些的新品,两相冲抵也差不多少了。 六十两,也是她量力而为后的选择,如今的兰家只能算小富,且那印字果子的生意恐怕也做不太长久……六十两,对兰家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而且,即便有足够的钱,她也没有足够的灵液。 闻言赵寅年皱眉道:“你我之间还谈什么钱?待秋后书院开学,你我就是正经的学兄学妹,不过几枝花草,今日我若收了你的钱,传出去都被人笑话小气!”说着便让韩老挑好的接头去剪。 “在商言商,少东家该比我更懂这个理啊。”襄荷摇摇头笑着道,“再说,没规矩不成方圆,书院数千学子,可都是少东家的学兄学弟,若每个都来赵家折几枝花,那这园子可就空了。” 她不称赵寅年学兄,而称少东家,便是这个缘故。称少东家,代表的是与赵家合作的兰家这层关系,既然是合作,便没有人情一说。 赵寅年却没那么好说服,坚持只送不卖,可襄荷却更坚持,卖,她便要,送的话,她便去寻别家。 你来我往数回,赵寅年终于无奈地让步,只是又将价格抹去十两的“零头”,六十个接头只收五十两。襄荷知道这便是他最大的让步了,因此也不再推辞。 两人这边商定好,那边韩老也已经剪好了接头,二十种六十个一个不少,个个芽头饱满,显然是仔细挑选过的。 襄荷接了乘着接头的盒子,婉拒了赵寅年设宴招待的好意,只说要快点回去接花,免得放久了接头要坏。 “也是,那我就不留了。”赵寅年道,又道,“送佛送到西,便让韩老随兰姑娘走一遭吧。” 韩老应声称是。 襄荷忙摆摆手:“多谢少东家,只是,这个却不用劳烦老人家了。” “哦,可是找好了接花匠?不是我吹嘘,满襄城接花手艺最好的便是韩老了,韩老称第二,那就没人敢称第一。”赵寅年不以为意,只以为她另找了花匠。 襄荷面上似是浮上一抹尴尬,低头道:“倒不是别的花儿匠,我平日在家也好莳弄花草,经常自个儿琢磨,不敢说精通,但也接活过许多花草。”又抬起头状似天真地道:“我家院子里的李树上便被我接了根桃枝呢,只是今年只见了花,还没结果,大约明年便能见果了!” 赵寅年听了大笑:“是了是了,学妹可是农院的学子啊,我竟忘了这茬,农院学子天下万顷田亩都治得,接花小技自然不在话下。” “牡丹不同别的。”一直不怎么做声的韩老却说话了,低着头,声音闷闷的,却有着异乎寻常的坚持,“牡丹娇贵,不同寻常的果子花,能接活果子花,却未必能接活牡丹。” 随即又小声嘟囔了一句:“书院又不教莳花弄草。” 虽都是种植,种田与种花却大不相同。农家重耕种,这耕种的,自然不会是不能吃不能喝、只能做富贵人家赏物的花草。在农家,乃至世人看来,种花不过为逐利,花农虽还有一个农字,却与商人无异,且因为花草种植也要占用田地——虽然所占甚微——在读书人人眼中便也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更有那讥讽花农不知力田苦的诗句,将莳花一道等同商家,俱都是舍本逐末的行径。 因此即便是书院学子,也与会接花没什么必然干系,而如襄荷所说的桃李,那是能吃的果子,也属农家。而如牡丹这般不能吃不能喝,只以丽色供人赏玩的,正如韩老所说,是不在书院教授范围之列的。 听了韩老的话,襄荷也没生气,只是玩笑似地道:“试试嘛,不试怎么知道不行?每品不是有三个接头么,三个里面总能活一个吧?” 这话听着像小儿不知天高地厚的妄语。试试?一个接头一两银子啊!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说出这话也就罢了,权当花钱买个新奇,别说三个里面活一个,就是全死了,估计也不会心疼。但兰家这样的人家,买接头自然不是为了玩,任由孩子玩闹,那损失的就是实打实的银子。 韩老脸色当即便不好了。 先前见这小姑娘说话有理有据跟个小大人似的,他还以为她胸有成竹,会好好用这买回去的接头,谁知道,竟也是个花钱买趣儿的? 早说是花钱买趣,他哪里会特意挑好的接头,反正不过是糟蹋,买的人不心疼银子,他却心疼自个儿辛辛苦苦培育出的花。 那二十品花中有三品便是他亲自培育出的,每一枝每一芽都是他的心血,送给小童玩耍,实在是——憋屈啊。 若不是碍着赵寅年还在,韩老几乎想从那小姑娘手里抢过装接头的盒子。 “我不是买来玩的。”襄荷忽然说道,她看着那一脸痛惜无法掩饰的老人,“虽然方法可能与寻常有些不同,但我买来不是为了玩为了糟蹋的,我只是想培育出更好的新花。” 韩老却没听进去,只当小儿诳语,新花哪是那么容易培育的? 他一生与牡丹为伴,从壮年起便年年留种子,岁岁选新花,腿脚还好时更是每到花期便进山寻新种,到如今数十年荏苒而过,培育出的新花也不过三十余种。 培育新花更多需要的是运气,是耐性,是时间。运气人人皆可有,但后两样,除了真正的爱花且为了生计不得不努力奔波者,又有几人愿意花费在选花上? 这何况这小姑娘既然能进书院,将来前程必然不错,不愁生计,仅凭爱好,能坚持多久?此时许是不过一时兴起,待将来她便会明白,这不过是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若无恒心,绝难坚持。 看出韩老的不以为然,襄荷只是笑笑,没再多说。 说不如做,明年花开之时,他自然就信了。 寻常选花自然耗时弥久,但是,她有作弊器,那一切自然不再相同,而这也是她不要韩老来嫁接的原因。 一样的接头,一样的接法,别人都接不出新花偏偏她能,这不是在自己脸上刻上“我有问题”四个字么? ☆、第3章 .01| 水井旁的凤丹原本只有细细弱弱的一株,如今几年过去,模样已经比初来时壮观许多,郁郁葱葱看上去好像一大丛。但牡丹萌蘖性不强,看上去一大丛,枝条却并不多,这一大丛凤丹中也找不出六十条适合嫁接的枝子,因此襄荷用凤丹为砧木接了半数的接头后,剩下的便用了芍药做砧木。 襄荷对自己的嫁接水平并不是很自信,正如韩老所说,牡丹不同别的花,她接得活别的,未必就能接活牡丹,因此她每个品种的接穗都要了三个,就是为了以防全军覆没。而为了提高成功率,牡丹的几种嫁接方法,嵌接、劈接、地接等都被她尝试了个遍。 准备嫁接工具、消毒、削口、对层、捆扎,一切完成后,接下来只需要静静等待,让接口慢慢愈合生长。 就在襄荷每日关注着嫁接情况的时候,书院开学的时间也近在眉睫了。 除了兰郎中准备的许多日常用品外,还有一样东西却是需要襄荷亲自准备的。 挂在登天梯那棵黄槲树上的许愿红绸。 红绸早已被兰郎中买了回来,与红绸一起的还有上好的绣线和几根绣花针。 一般学子红绸上的字都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剪了样子,再由家中女性或绣娘绣在在红绸上,而兰家除了襄荷外,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可没一个捏过绣花针,就算想帮也是有心无力,因此此绣字这道工序也落到了她的头上。 襄荷平日也只是缝缝补补旧衣,绣花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活儿也太难为她了,好在绣字不需要配色,也不用什么高明的针法,因此她便捏了好几天针,在将手指扎破数次之后,终于赶在书院开学的前夜将红绸绣好。 第28节 昏黄的烛光下,长长的红绸拉开,露出上面绣地歪歪扭扭的一行字来, “四海无饥馁,天下享太平。” 兰郎中摇头晃脑地念了一遍。 “这就是妹妹的心愿?”,刘寄奴望着那字,面色有些怔怔。 襄荷托着腮,烛光映着眼眸,眸子里便好似有一团小小的火苗,她轻声道:“是呀。” 旋即又抬头,眼里带着笑意:“是不是觉得……太俗了?” 吃饱穿暖,天下太平。 街头巷尾里,底层百姓这样殷殷祈愿,森森朝堂上,天子朝臣如此切切期盼,太常见的一句话,常见到乍一听甚至都有些俗气。 兰郎中捋捋胡子,摇摇头:“哪里是太俗,分明是太难啊。” 襄荷点头:“嗯,的确很难。” 即便是前世那样物质极度发达的世界,仍然存在非洲那样温饱也无法满足的地方,即便人们一次次呼唤和平,暴力、冲突乃至战争也从未停止过。 而这个世界,却是真真切切的路有冻死骨的世界,是边关战役连年不休的世界。襄荷还记得刘寄奴刚来到这个家的时候的样子,还记得兰郎中口中那几乎夺去整个州府半数人口的灾荒和兵乱。 襄城因地处中原,处处有良田,加之鹤望书院坐镇,因此算得上一个难得的太平乡,但即便是这样的“太平乡”,却仍不缺贪污索贿的小吏、嚣张跋扈的权贵,以及,卖儿鬻女的普通百姓。 太平二字,说来容易,得来却太难太难。 学子们在红绸上抒发志愿,有人欲登阁拜相以匡济天下,有人愿上阵杀敌保卫边疆,有人想精心求学追寻道统,有人想富甲天下名震一方…… 襄荷扪心自问,自己想要什么? 在得到进入书院的机会之前,她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家人喜乐,小富即安。 她从不是胸怀大志的人,前世不是,今世仍旧不是,若是在前世那样相对自由的环境,她或许还会想着奋斗一把,但在这个对女性诸多桎梏的时代,她只能在有限的空间中尽量寻求圆满。 因此,以前的她只想带着老爹把日子过好,挣点小钱,喝酒吃肉,再守着她的小院,找个老实的男人招赘,然后继续过这样逍遥的小日子。 后来家里多了个人,老爹多了个儿子,她多了个哥哥,可一切并没有怎么变,不管刘寄奴怎么想,她会尊重他的决定,而她依旧会照着自己的步调走下去,过上安宁平稳的一生。 可是,现在情况有了点变化。 原本以为无用的金手指居然能增加植物变异几率,原以为终生无望踏入的鹤望书院居然为她打开了大门。 这样一来,这个时代虽然对她仍旧束缚良多,但她有了更大的能力和更多的倚仗,也有了更多转寰和挣扎的余地。 她想做出点什么,想也如那些学子一样,将志向任意放飞,朝堂、疆场、江湖……可那是不可能的。 即便入了书院,她也跟那些学子有着本质的不同,许多事情他们可以,她却不可以。 “所以,只是心愿,而非志愿。”襄荷有些无奈地道。 一个是心里希望能够实现,一个是立志努力使之实现。 她会为此努力,却不会抱持太多希望,因为心知那有多么艰难。 所以,就写上这么一个既真切又虚妄的愿望,希望世道太平,岁岁安稳。 “这心愿很好。”刘寄奴向她看过来,眼里也映着火光,“真的很好。” 翌日,襄荷便带着绣着这心愿的红绸,再次爬起了登天梯。 与考试那日不同,今天的登天梯上格外拥挤,只因所有新入院的学子都需要在今日从登天梯上峰。 山脚下便有往年的书院学子迎接,而登天梯上也不再只是四个守山人,而是增添了许多人手来回走动以监督爬山的学子,但其实说起来也这监督也只是监督学子不要走到半道抄近道上峰,如襄荷与宁霜那次那样外人相帮的情况却少有发生,因为今日的登天梯只允许新入学的学子攀爬,相送的人员只能从旁边的山路上去。 兰郎中和刘寄奴借了王老汉的马车,将襄荷的日常用具从旁边山路拉上山峰,而襄荷则要与其他学子一起,从登天梯一步一步地爬上去。 襄荷今日穿着粉色的襦裙,头上还梳着包包头,包包头上扎着兰郎中为她新买的彩色头绳,头绳尾端系着几个小小的铜铃,行动间便发出细碎而清脆的铃铛声。 在一众穿着蓝黑青白等冷色衣衫的学子中,即便身量矮了一大截,襄荷仍然瞩目地令人无法忽视。 刚迈上第一个台阶,身边便有人温声道:“小姑娘,今日登天梯只许书院学子攀登,你若想上峰,走隔壁那条山道便可。” 襄荷抬头,便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墨服少年笑着对她说道。 “对啊对啊,小丫头想玩去他处玩,今日这里可不是让你玩的地儿!”又有一个少年朝她嚷道。 襄荷朝那墨服少年笑笑,也温声道:“多谢,不过——我也是书院学子啊。” 说着抬脚又迈上一阶。 墨服少年微愣,另一少年先是瞪大眼睛,而后扑哧一笑,道:“小丫头真敢说啊。” 襄荷却没管他,兀自匀速地抬脚,转眼已经迈过数十个台阶,汇入登山的学子人流之中。 满眼蓝黑青白的冷色调中,忽然混入一抹鲜嫩的粉,简直如棋子般黑白分明,立即引起更多学子的注意,不止还愣在台阶下的那两个少年,更多学子侧目望过来。 “怎么有个小孩儿?”有人疑惑。 “喂,小孩你哪家的?”有人嬉笑。 人群的焦点迅速集中在那一抹粉色上,嘈嘈切切的议论嬉笑声如涟漪般自襄荷中心向四周荡起。 骚动立刻引起山脚下迎新的往年学子的注意。 一个身着土黄色院服,面相……十分富态的十七八岁少年满头大汗地跑上来,挤到襄荷身边,以让周围人都听到的声音问了句:“可是兰襄荷兰学妹?” 襄荷笑眼弯弯,点头:“正是。” 少年擦擦额头上的汗,也点头道:“这就对了,这就对了。我叫陈耕,比学妹早四年入学,丁卯年农院学子。”说着把自己胸前的铭牌露了出来,上面正是一个篆字的“农”,后面则是“永嘉丁卯年四十五”。 “上登天梯之前要验过铭牌的,方才……呃……方才……”他脸色有些发红,“方才我有事离开片刻,漏、漏掉学妹了。” 各院都有负责验证铭牌的往年学子守在山脚,而陈耕便是农院负责此事的学子,但农院新生总数也不过才三十七人,他只在山脚占了很小的一个位置,旁边又恰巧是如儒院和墨院这样的大院,人一多便把他淹地几乎没影儿了,方才他有些内急,因此离开了片刻,谁知就在这片刻间,襄荷便上了登天梯。 而随着陈耕这番话落下,原本襄荷周围小石子如水般的涟漪,已经变成巨石坠海般的巨浪。 眼前这看上去才六七岁的女娃娃也是书院学子?! 一定是听错/看错了吧? 一半人都怀疑自己的眼睛或耳朵出了问题。 而剩下那一半无太大反应的,则是消息灵通的。但即便是消息灵通的,也多是第一次见到这传说中的几百年后鹤望书院又一女学生,因此,他们虽未惊叹,却也都不住地打量着襄荷。 全场的目光都凝住在襄荷身上。 在这灼热的目光中,襄荷抖了抖那粉嫩嫩的袖口,抖不两下,便抖出一个方方正正的牌子。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那牌子上。 方方正正的铭牌浮雕着农院的篆字标识,以及阴刻的年份和数字编号—— 永嘉辛未年三十六。 ☆、第3章 .05| 骚动渐渐平息,围拢的人群逐渐散开。 襄荷收好铭牌,抬脚继续埋头往上爬。 虽然看似平静,但四周窃窃私语不绝于耳,各色目光也不住地投注在她身上打量着,登天梯上弥漫着一种诡异的平静氛围。 经由知道内情的人一传十十传百,不到半刻钟,几乎所有登天梯上的学子都知道了那个与他们一起爬登天梯的粉衫女童的来历。 没有人上前攀谈,众人看似都老老实实地各自爬梯,但那毫不掩饰的打量目光和蚊蚋般的私语却一直未停。 换做一般人,在这种阵势的洗礼下说不得会有些手足无措,但众学子却只看到那不过七八岁的女童一步一步地向上爬,双手富有韵律地摆动,目光直视前方,没半点不自在的模样。 不说学问如何,只凭这份心性,也非寻常孩童可比。 一些学子心中不由冒出这种想法。 襄荷却不管这一切,她像以往的无数次一样,一步一步地,近乎匀速地向上爬。 而在攀登了将近四分之一的路程后,原本在她附近位置的学子已经落下了一大半,只剩少数几个还能跟上她的速度。 文弱书生不是白叫的,求功名的学子大多整日读书缺少锻炼,像爬山这种高强度,自然比不上爬惯了的襄荷。 因此襄荷周围开始是人潮摩肩继踵,到了路途的四分之一便只剩小猫三两只。 襄荷脸颊上也染上了酡红,鼻息细细地喘了起来,她抬头看了看左右,估算了下剩下的距离,垂目正要继续前行,忽听得右侧一道懒懒散散的声音传来:“原来考试的不是你哥哥啊。” 襄荷抬头,向右一看,便看见一张有些熟悉的面孔。 “……李可儒?” “正是在下。”少年人拱手为礼,有些娃娃脸的面孔笑眯眯地如同刚睡醒的猫儿。行了礼后站起身,身形便立刻散了下来,弓腰垂肩,仿佛下一刻就要睡去一般。 他笑道:“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啊,真是荣幸。” 襄荷还了礼,也眯眼笑道:“才过去没几天,当然记得。” “真是让人震惊啊。”李可儒轻声说道,他双手插在袖中,平地漫步般登着台阶,看上去轻松之极,全没一般学子气喘吁吁的模样。一边走一边笑眯眯地望着襄荷:“没想到那日同车的小姑娘日后居然会与我成为同窗,除书院建立之初的那一批女学生,你可是三百多年来第一个进入书院的女学生呢!” 襄荷笑了笑,没说话。但身后却传来了声音。 “的确是让人震惊。” 这道声音有些喘,显然说话人已经疲累不已,襄荷和李可儒扭头一看,居然又是熟人——沈知节。 “咦,你不是——”,襄荷有些惊讶地叫出声,但随即便把话咽了回去。 那日看榜,襄荷清楚地看到沈知节的名字出现在副榜上,也就是说,他没有考上儒院。对于一般学子来说,考不上再考一年便是了,很少有接受调剂去到其他院的。且想沈知节这般年纪,原有的知识体系和行事作风已经根深蒂固,中途改道实在不易,因此襄荷全没想过会在登天梯上遇到他。 没考上儒院,却又出现在登天梯,那自然是接受调剂,进入别的院了。迫于无奈抛弃浸淫十余年的儒家,改投别家门庭,这自然算不上什么喜事,因此襄荷赶紧闭上了嘴。 “沈兄。”李可儒笑眯眯地拱手道。 沈知节也还了礼,只是脸色却有些难以掩饰的异样。 那日同车他夸下海口,以为此次定能考中,言语中便不由露了出来。当时李夫子说李可儒也有几分把握时他还不以为然,谁知道最后夸下海口的自己没考上,被他轻看的同车小子却进了他梦寐以求的地方。 不去看那个让他心烦的李可儒,沈知节看向那女童,脸上扯出一丝笑来:“姑娘可真是让我等刮目相看啊,那日还骗说是令兄考核,谁知——竟然会是你。” 襄荷眉头微皱,对他那个“骗”字有些不喜,当日她虽然没有主动说明,但也没有存心隐瞒,若要问下去自然会说出真相,只是后来周清枫突然上了马车,打断了李夫子的问话,因此这个话题才会不了了之。 她心里不喜,但也不想为这一点小事与他争执,因此只不说话。 她不说话,却有人说话。 第29节 “沈兄失言了。”右侧的少年笑眯眯地道,“兰学妹当日可没有骗人,只是我等愚钝,犯了先入为主的毛病。” 襄荷有些惊讶地看他,见他偷偷朝自己眨了眨眼,便也不由笑了。 沈知节脸色一僵,却没有反驳,而是道:“贤弟说的是,是我失言。” 之后三人并肩而行,襄荷与李可儒说了几句便发现这人有点自来熟,方才还一副文绉绉彬彬有礼的模样,熟了说话便随意许多。且这么一说才发现,两家离得实在不算远,李家就在秀水镇上,秀水镇与秀水村不过几分钟的路程,按说两边人都应该认识的,不过李家是最近几年新搬来,襄荷与兰郎中又常年在外游医,因此才不认得。前不久兰家刚在镇上开了医馆,据李可儒说他那日还去看了热闹,不过却不记得见过襄荷,襄荷便道那日自己在屋里没出来,他自然见不到,李可儒连声道可惜。 两人越说越热,很快便把沈知节撂到一旁,直到沈知节间或插上一两句,才想起他的存在,然后有意照顾着他。但大部分时间,都还是襄荷两人在说,只因她两人说的话沈知节实在有些插不上。比如: 襄荷:“不知道书院的伙食怎么样,据说上午的大课要从辰时一直上到午时三刻呢,中间如果饿了怎么办?” 李可儒大笑:“哈哈,我都打听过了,早上书院供应许多小食,免费的,随便拿!怕饿的话拿些好携带的揣袖子里,上课时趁先生不注意可以偷偷地吃。” 襄荷双眼发亮:“好主意!” 沈知节怒目:“胡闹!如此行径是为不敬师长,贪图口腹之欲也非君子之道。” 襄荷、李可儒:“……” 于是剩下的路途便在襄荷二人的说笑和沈知节不时的煞风景之间渡过。让襄荷惊讶地是,李可儒看上去瘦弱,爬起登天梯来却毫不费力,能够稳稳地跟上她却不脸红气喘,相比起来,沈知节比李可儒年长,长得又比他高壮,却是三人里身体最差的一个,三人行了一段之后他便落在后面,额头上大汗淋漓而下,为了照顾他的速度,襄荷和李可儒不得不放慢脚步。 飒飒秋风吹地登天梯两旁的树木簌簌作响,说话间,山道中途的黄槲树已经到了。 有早到的学子将红绸系上,相比考核那日,此时黄槲树上多了数条崭新的红绸,鲜艳的红绸和彩色的绣线历历分明,挂在枝叶间随风招展。 李可儒嗷嗷地率先冲上去了,沈知节紧随其后,占据了树下红绸比较少的位置。 襄荷也拿出红绸,但是看看自己的身高,只能望树兴叹。 不知道允不允许爬树?她爬树还是挺麻溜的…… 襄荷盯着那被当作吉祥物一般还围了护栏的老树,认真地想道。 头顶忽地传来一道问询:“需要帮忙么?” 襄荷抬头,就看到一张黑黑的方正脸庞。 今天是遇熟人日么? 方正脸庞的主人赫然就是那日说刘寄奴面熟的少年,周清枫的表哥,似乎姓姜? 姜武有些好奇地看着襄荷,指着她手中的红绸问道。 那日兰家三人离开后,他自周清晗口中得知了这小姑娘的事迹,自然看得出来周清晗对她印象不佳,但他不似周清晗眼里嫉恶如仇,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对襄荷狡辩脱逃惩罚的事倒不那么在意,却对她一个小小的女娃却能通过书院考试感到十分好奇。他早早便看到了她的身影,只因那一袭淡粉在诸学子之中实在太过显眼,想不注意都不行,方才见她拿着红绸望着树,便知道她心中所想,这才发声询问。 然后他便见小姑娘微微一下,大大的眼睛弯成了月牙,露出洁白如编贝的一排小牙齿:“好呀,多谢。” 说着就将手中的红绸举起。 姜武愣愣地接过红绸,走到黄槲树下,选了个位置,看着襄荷道:“这里怎么样?” 襄荷笑眯眯点头:“嗯。” 姜武将红绸系上树枝,这才想起看红绸上的字: “四海无饥馁,天下享太平?” “哈哈,绣地真丑!”李可儒忽然冒了出来,指着红绸上的字笑道,旋即看着襄荷,瞪大眼,“咦,不会是你自己绣地吧?” 襄荷嘴角抽抽,突然觉得李可儒十分欠扁,当即十分不客气地翻他一个白眼。 李可儒却没在意她的白眼,指着不远处一条红绸,十分欠揍地道:“还需多加练习啊,起码得赶上我娘一半的水平吧?” 襄荷顺着他的手势望去,却见那飘扬的红绸上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逍遥。 字简单,绣法却不简单,襄荷虽不懂刺绣,但看那效果,两个字仿佛就是用笔写在纸上的一般,流畅婉转,全无一点生硬,可见刺绣之人手艺十分高超,起码襄荷是拍马也难及的。 看完那字,襄荷默默地再送给李可儒一个白眼。 李可儒不要脸地哈哈大笑。 “你不是儒家子弟么,怎么选了这二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老庄传人呢。”不理李可儒的嘲笑,襄荷指着红绸道。 李可儒做出一副忧伤状:“谁让我爹是个儒家子弟呢,我自然也只能是儒家,只可惜身在曹营心在汉,我虽承圣人训,却慕老庄学啊。” 不远处沈知节望过来。 襄荷慌忙瞅了瞅四周,好在周围其他人都离得比较远,应该听不到,不过身边的姜武却肯定是听到了。她赶紧拧了李可儒胳膊一把让他闭嘴。 这种话也敢当众说出来,襄荷真不知他是勇气可嘉还是不知死活了。 百家并立,各抒己见,随着时间愈久,有些矛盾渐趋消散,有些矛盾却更加昭显,从朝堂到书院,到处可见百家争鸣。两家辩论时,仿佛站队一样,站在儒家的阵营里自然不能帮着墨家说话,反之亦然。李可儒是儒家学子,不出意外的话今后也会一直都是,说出这话简直是抽儒家的脸,被人知道了绝对要喝上一壶。 李可儒乖乖闭嘴了,不过看他神情,显然并不怎么上心,还跟一旁侍立的姜武眨眨眼:“这位学兄,我看你英武不凡神功盖世,颇有大将之风,可是兵家子弟?” 姜武老实人一个,被他这般一通夸赞下来,脸都有些红了。他挠挠头,红着脸道:“学弟过誉了,不过我倒的确是兵家之人。” 说毕又抱拳道:“我姓姜名武,肃州人氏,不知学弟姓名?” 李可儒笑眯眯:“好说好说,襄城县秀水镇李可儒是也。” 那边沈知节已经走过来。 李可儒飞快地道:“学兄如此英武不凡,想来定然不会把方才那话说出去吧?” 姜武张口瞪眼:“……啊?” 沈知节已经走过来了。 李可儒立刻站直了,仿佛方才没说过那话一般,笑吟吟地看着姜武道:“不知姜兄有何志愿,小弟可否一观?” 姜武指向树上高处的一条红绸。 襄荷与李可儒,及已经走过来的沈知节都眯眼望去。 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 “果然不愧是兵家子弟,姜学兄赤诚。”李可儒不知真假地赞叹道。 又望着走到身边的沈知节道:“不知沈学兄又是什么志愿?” 沈知节正打量着姜武,估摸着他的身份,听到这话,瞥了李可儒一眼,道:“愚兄胸无大志,不敢献丑。” 李可儒失笑:“怎么是献丑呢,志不以大小分,哪怕想做天下最好的农夫,也是个顶好的志愿。” 话声一落,却见沈知节脸色一沉。 哪里说错了么?李可儒不解。 但等到上了峰,各人各自去所属院别报道时,李可儒便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 沈知节板着面孔走去了农院的位置。 原来是调剂到了农院啊。李可儒心道。不过,似乎怨气很大呢,不然也不会对那句话敏感了。 ☆、第3章 .05| 各院设有签到处,学生根据铭牌在签到处签到,并由学兄们指引着办理住宿等事宜。 襄荷上了峰便找寻兰郎中和刘寄奴的身影,三人会合后去到签到处。 以往的农院签到处都是冷冷清清的,但今日却有些不同。 随着那个矮矮小小的粉色身影靠近签到处,原本冷清的地方不知何时多了许多人。 签到处负责导引的学兄显然对襄荷的到来早有准备,也没管周围围观的人群,干脆利落地讲解了一下书院生活的各项规则,发了两身春秋季的农院院服,最后又找了个农院学子带她去住处。 院服被发到襄荷手中时,围观党们故作的平静终于打破。 “哈哈,女学生也要穿这么难看的院服啊?”一个身着素底绘黑白阴阳鱼长衫的学子一看襄荷手中的院服便哈哈大笑起来。 他这一笑,立刻就引得一连串吐槽: “就是就是,早就说农院院服太难看了,卜山长还十年如一日的不肯更改。” “男儿穿成这般还好,花朵儿般的姑娘家穿成这样不是糟蹋人么!” “学妹来我们道院可好?广袖长衫,仙气飘飘,绝对好看!” “去你家当道姑?” “滚滚滚!我们道院跟道教不是一回事儿!” “不如来墨院,墨院院服简洁大方不加修饰,纯色亦动人。” “得了吧,你院那一身黑漆漆的,女儿家穿上不就是个活脱脱的黑寡妇!” 吐槽转向拉人,一群人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地纷纷起哄将人往自家拉,到了最后,除了一向持重的儒家没有开口外,襄荷已经收到了其余所有九院的“邀请”,而九院的院服也纷纷被别院拆台的也给吐槽了一遍,不过针对院服样式样色本身的倒不多,多以其他点攻讦。 当然,所谓拉人之举自然都是笑闹,去不去哪院不是襄荷,也不是这些拉人的学子能够决定的,因此这个话题喧闹了一刻,吐槽便又转回到对农院院服上来: “哪怕绿色也好,也挺能代表农院特色的嘛,作甚非要选个土黄色,样式又臃肿,真真惨不忍睹!” “哪里是土黄色,明明是屎黄色啊!” “此言甚是,哈哈……” “粗俗!圣人子弟怎能语出成脏。” “哦,对对,那不说屎,说五谷轮回之物,哈哈……” “医家称为人中黄,也是一味药呢。” “农院学子真是可怜,整日把五谷轮回之物穿在身上,也不知怎么忍受的。” “这位学兄多虑了,农院学子们整日与真正的五谷轮回之物打交道,又怎么会难以忍受一件同色的衣衫?” …… 从“屎黄色”一词一出,原本欢乐笑闹的气氛悄悄转了风向,逐渐滑至不可控,虽也有察觉不妥劝说的,却悉数淹没在浩浩荡荡的吐槽大军中。 那负责接引的农院学子原本一脸无奈地听着众人笑闹,待听到后面越来越过分,脸上无奈消失,张张口想要说几句,但旋即又摇摇头闭上嘴,只是那羞愤的神色和紧攥的拳头却暴露了他的不忿。 襄荷看着眼前由自己和自己手中两套院服引起的风波,又看看那接引学长的脸色,忽地上前一步,转身面对围观的诸位学子。 虽然吐着槽,周围学子们的目光却还是投注在襄荷身上的,她原本只是笔直地站着,但忽然这么一动一转身,学子们的注意力立刻被稍稍拉开,吐槽之声在这一瞬间忽地降下许多。 在无数人的注视中,襄荷面色无波,粉嫩嫩花瓣一样的唇中不紧不慢地吐出一句:“各位学兄言语失德了。” 吐槽之声彻底消失,所有人都瞪大了眼不敢置信地望着那抹粉色身影。 有人当即就要张口反驳,但襄荷没有给他机会,话声方落立即又接上: 第30节 “土者,地之吐生物者也;黄者,地之色也;地者为何?元气初分,轻清阳为天,重浊阴为地,地者,万物所陈列也。” “地生万物以养人,是以地者国之基也,田地不稳,则国基不稳,国基不稳则乱象生,乱象生,则天下乱。” “天地君亲师,地居第二,诸位学兄应该比我更加知晓,不敬天地是何等大不敬,将地比作五谷轮回之物,又是何等失言失德!况且五谷轮回之物乃人之遗物,在场诸位可有羽化登仙,免却整日拉屎撒尿苦恼的?” “屎尿归田可肥田,诸位每日饮食可都少不了屎尿的功劳,换言之,没有这肮脏的屎尿之物,没有这被诸位鄙视唾弃的土地,诸位腹中空空,哪里还能站在此处大放厥词?” “万物天生地养,是以天地尊于君,尊于亲,亦尊于师。生养之恩不思回报,反以恶语相嘲,是否为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不肖之人?!” 全场一片死寂。 那负责接引的农院学子瞪大眼,一副被吓坏的表情,但无论如何惊吓,却仍旧掩盖不住眉眼间那一抹快意。 痛快,痛快! 整日说什么农为社稷之本,但他们这些研习农事的农家人,以及千千万万在土地上耕耘的农夫却仍旧被视作低人一等,被嘲为泥腿子、乡巴佬,院服被嘲笑,前途被轻视,即便衣饰整洁也被人说“带着一股土腥味儿”…… 他受够了,实在受够了,可他不敢,不敢反驳,不敢将心中的话一股脑儿糊到那些嚼舌根的人脸上,只因他还要博前程,哪怕农家子弟最好也不过当个司农寺的小官儿,哪怕这前程在那些嘲讽讥笑之人眼中屁都不是,他却无法置之不顾。 农院学子少有世家子弟,普通农人出身最多,他也不例外,贫寒出身,父母祖辈数代耕田,被侮蔑,被嘲笑,被打趣,所以到他这一辈家中举全家之力供他念书,他凭借自己努力考入天下闻名的鹤望书院,以为从此可以不受嘲笑侮辱,以为可以凭借己身扭转世人对乡野村民的偏见,谁知道,不过是一场空想,在某些人眼中,他这般的农院学子都是低普通学子一等的存在,他再好也不能扭转他们心中根深蒂固的偏见,况且,他们只看到他衣衫难看满手泥土与粪为伍,又哪里会看到他的好?! 他肚子里积攒了无数的话,想说,却不敢说,不能说! 可如今,有人站出来了,将他想说的话说出来,狠狠地扇了这些只会空谈屁事儿不干的人一巴掌! 实在是痛快,痛快! 他脸上的快意越来越深,越来越深,最后几乎要忍不住出声赞叹。 一声冷哼打断了他即将脱口而出的赞叹: “不过打趣一下,方才哪个院的院服没被打趣?值得这么小题大做?真真是妇人心眼如针尖,小地可怜!” 襄荷扭头看那说话之人,只见那人身着家常衣服,年纪也不大,显而易见是刚领了或还没领院服的今年新生,因没穿院服,倒看不出是哪个院的。 她无声笑了,轻声问:“敢情我说了一通,这位学兄还以为我只在说这一件衣服?” 那人涨红了脸,梗着脖子道:“难道不是?!” 襄荷用看不懂事小孩似的眼神怜悯地看了他一眼,叹息道:“如此愚钝,是怎么考入书院的啊……” “你——!”,那人羞愤之极,“竟敢狂言侮蔑于我,我要找山长做主!” 襄荷这下是真笑了。 辩不过就告老师找家长,这小学生的画风真是醉醉哒。 还好,现场明事理的人还是有的,马上有人阻拦了那人告山长的幼稚举动。 笑话,告了山长再把襄荷那番话讲一遍,没理的是他们啊!山长们可不是不辨是非的糊涂蛋,山长们虽为师,却也要敬天地,他们这些小小学子又怎能避免?不敬天地的一顶大帽子扣下来,他们想辩也没法辩。 不过,襄荷这番话难以避免地激起许多怨愤。 当下方才许多参与起哄的人脸色都难看起来,毕竟襄荷那一通话几乎将他们所有人都骂了进去。 便有人嘀嘀咕咕: “说是心眼针尖小还真没错,真是妇人行经!” “如此锋芒毕露,狡言善辩,不是贤良女儿所为啊……” “农院院服就是丑嘛,说一句还不行了……” 议论之声不绝于耳,虽再无大声斥责,但那怨愤却有如实质,雨滴般落在襄荷身上。 负责接引的农院学子不由紧张起来,听着众人的议论心中气急,但却又嘴拙不知如何反驳,只得涨红了一张脸瞪着众人。 襄荷见他这副模样,笑了笑,视线在人群中搜寻,找到方才说“农院院服就是丑嘛,说一句还不行了……”的那人,一脸认真地朝他点头道:“嗯,没错,衣服的确挺丑的。” 众人没想到她竟这般干脆地承认衣服丑,登时都呆了一呆。 襄荷却又道:“衣服美丑自然可以评说,但以此攻讦嘲讽同窗学友,却不是君子所为。” 的确,不是君子所为。 从始至终重要的都不是衣服,而是穿着衣服的人! ☆、第3章 .05| 随着襄荷的离开,签到处的喧闹逐渐散去,但仍旧有许多人在议论纷纷,只是议论的内容不再是襄荷以女儿之身入书院,而是方才她的那番作为。 有人愤怒斥责,有人啧啧称奇,有人心怀怨恨,有人感佩叹服……熙熙攘攘,纷纷芸芸,不说是好是坏,襄荷在入学的第一天便成为了整个书院的焦点。 农院的签到处已经撤了,此刻原地只剩寥寥几人。 一个身着整齐长衫的十七八岁男子呆呆地立在那里,不知是不是头顶上投射下的斑驳树影的缘故,他的脸色有些阴沉。 “柱儿啊,咱们……走吧?”一名背微微佝偻的老人轻声问道。 “爹!”青年男子,即沈知节微恼地叫道,“我现在叫沈知节,沈知节!别再叫我那个名字了!” 沈父忙惶恐地点头:“是爹不对是爹不对,爹一时忘了……” 沈知节脸色这才好些,只是望着已经远去的那抹粉色身影,耳听着众人不绝于耳的议论之声,好容易好转的脸色又沉下来。 良久,鼻息间喷出一道冷哼:“哗众取宠!” 低头看了看怀中抱着的那两套土黄色院服,面上露出一丝几不可察的嫌恶,粗鲁地怀中之物全都塞到沈父手中,昂首迈步,口中说道:“走吧。” 沈父忙抱住了院服,又整了整背上塞满的背篓,蹒跚着赶上沈知节的脚步:“知节慢些、慢些……” 不远处的儒院签到处,李可儒将这一幕尽收眼底,他轻哼一声,旋即笑眯眯地与刚认识的学兄海侃起来,不一会儿便将那位学兄逗地捧腹大笑。 兵院签到处在更远处,但方才的那一幕,想看的人也都看到了。 “这个小姑娘不简单啊……”,姜武语带赞叹地说道,说毕,转头笑看一旁的清俊少年,“表哥,方才那事你怎么看?” 周清晗面色如常:“有理有据,胆识过人。” “咦?”,姜武惊讶地瞪大了眼,“你这是夸她?你不是很讨厌她么?” 周清晗瞄他一眼,面色不动:“憎其人不憎其行,我虽厌她为人,但此事上她并未做错,自然当得一夸。” 事实上,当听到学子们说的越来越不像样时,他已经准备出言阻止了。 不像那个顾前顾后的农院学子,身为周家嫡长子,在很多场合,他有足够的底气说想说的话。 只是没想到,在他还在观望时,那个他所厌恶的人居然已经做了他想做的事。 襄荷抱着怀中那两套引起一场风波的院服,乖乖地跟在陈青禾身后,去往学院安排的住处。 陈青禾便是那个负责农院新生接引的学子,此时他双眼发亮,絮絮不停地跟襄荷介绍着书院的各项事宜,手中还帮襄荷抱着一些杂物。 书院内不准行车,新生的行李都是父母家人亲自带到住处,兰郎中给襄荷收拾了许多东西,吃的用的不一而足,甚至还有几盆种在小盆里的花草。自马车上下来之后,他与刘寄奴手上背上都堆得满满的,而在经过签到处那一场风波后,那个原本看上去淡定稳重的陈青禾好像见了亲人似的,对待襄荷三人热情无比,见两人负重累累,几乎是抢着帮两人减轻负累。 兰郎中原本还担心闺女到了书院受欺负,见陈青禾这么热情,一直悬着的心倒是放下了一些。 越过十来座掩映在重重树海中的小楼后,眼前陡地宽广起来,一块块整齐的田畦豆腐块般或大片或零星地分布着,上面种着各种作物,田畦后面,依山建着数座砖木结构的二层小楼。 “这些都是农院的山长和学子们亲手栽培耕种的。”陈青禾指着那些田畦自豪地说道,又指着那几座小楼,“学妹,这便是我们农院学子的住处了。” 襄荷笑着点点头,抬脚便往那儿迈去。 “哎、哎等等——”,陈青禾忙叫道。 襄荷回身看他。 “学妹,你的住处……不在这儿……”,陈青禾有些尴尬地道。 离开那一片郁郁葱葱的农院田畦后,又走了约摸一刻钟,才终于走到襄荷的住处。 看着院门上大大的“女院”二字,襄荷看着陈青禾,等着他的解释。 陈青禾挠挠头:“那个、那个……书院不是几百年都没女学生了么?原本供女学生居住的地方早已经另作他用了,又不能让你与我们……书院倒是有单独的小院,但你一人住着也没法让人放心,因此……山长们便决定让你住在女院。” 女院就女院吧,住处并不重要,襄荷笑着道:“没关系的,哪里都一样。” 陈青禾有些愧疚地道:“学妹,我只能送你到这儿了,女院不许男子进入。“又看看兰郎中和刘寄奴,加了句,“父兄也不可以。” 这么严?襄荷暗自诧道。 不过想想也是,女院的学生哪个不是大家闺秀,在这满是同龄异性的地方,不采取些措施保证闺秀们的声誉,哪家父母愿意送女儿到这里来? 但如此一来,搬运行李可就是个大工程了,兰家虽然来了三人,但另外两个都是男人,只有襄荷能进院。 兰郎中便懊悔道早知买个小丫头给襄荷使了。 好在陈青禾敲了敲门房,叫出了个婆子,又让婆子去唤人,不一会儿便又来了两个婆子。 陈青禾叮嘱了一番,婆子们便带着襄荷进了院子,陈青禾与兰郎中刘寄奴留在外面等。 一进院子,襄荷便很快发现了女院与整个鹤望书院的不同。 书院依山而建,不论是建筑也好还是树木也好,都是古朴大气的风格,青砖素瓦,古树森森,少有艳丽的花草,假山之类的造景更是不见一处。 女院的风格则截然相反,从外面看不过一个方方正正的大院子,进里面便见识到风光旖旎。 亭台楼阁,假山池塘,以及遍植的花草将女院装扮地精巧浓丽。 一路穿花扶柳,婆子们带着襄荷在一排房屋前停下。 襄荷便知道,这里就是她在书院的住处了。 女院开学时间与其他院是一致的,因此此时房屋前也是热闹非凡,大家小姐们虽然无法让父兄相陪,但女性长辈和丫鬟仆妇却悉数来送。襄荷一到此处,便见丫鬟仆妇们脚不沾地地忙来忙去,耳边满是莺声燕语。 襄荷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什么关注,与前面书院相比,这里满院子的女人,即便襄荷年纪小了些,也并不怎么突兀。 原本想着住女院的话说不得要与人合住,不过还好,到了地方婆子们便指着那排房屋的其中一间道那是她的房间。 不用合住,倒是省了许多麻烦。 襄荷十分满意。 进了屋,便见不大不小的一间房,与襄荷在家时的卧室差不多,但是与大家小姐的闺房相比,却又狭小地不行。襄荷便听见外面许多不知是下人还是女院学生的抱怨。 “丫头住都嫌逼仄,怎么能让小姐住这儿!”一个粗着嗓子的仆妇喊道。 但很快这仆妇的抱怨便被似乎是小姐的人压下,那仆妇还被训责了一番。 襄荷听过笑笑,转身兴致勃勃地打量她的房间。 不过,实在没什么好打量的。 第31节 空荡荡的一间房,格局没任何特殊,除了桌椅等基本物件,其他摆设一应俱无,倒是干净整齐,就是冷冷清清的,没一点人味儿。 不知是书院规定还是陈青禾的托付起了作用,那三个婆子到了地方便麻利地干起活,将襄荷带来的东西一一摆放起来,这一摆放起来,屋子里才像是住人的地儿。 收拾好屋子,婆子们与襄荷讲解了一番女院起居的规矩事项,比如几点落锁几点开门等等便告辞离去。 襄荷又稍稍收拾了一番,怕兰郎中和刘寄奴等急,很快便也离去了。 出门见了等在门口的三人,与陈青禾告辞,又陪着兰郎中和刘寄奴在书院逛了会儿,兰郎中两人也依依不舍地离去了。 目送两人远去,襄荷独自回到女院的住处。 因是第一日,上午不用上课,但下午便是入书院的第一堂课,襄荷想着回住处休息一会儿,养足精神迎接第一堂课。 回到住处,便发现此时门前安静了许多,虽然仍旧有丫鬟仆妇不时来回走动,但数量已经大大锐减,襄荷扫了一眼,便发现每一个看上去像是女院学生的小姐身边,基本上都跟着一个丫头或仆妇。 如此,襄荷孤零零一个倒有些显眼了。 襄荷走到门前,正要推门进去,旁边房间忽地伸出一张圆圆的脸来。 “小丫头,你是哪家的啊?我怎么不认得你。” 问话的人看上去不过十来岁,小脸儿圆圆如苹果,襄荷一眼望去,瞬间便想起秀水村的小伙伴田菁,因此笑着道:“我是兰家的。” “蓝家?咦,襄城有姓蓝的人家么……不记得啊……莫不是外地的?”小姑娘嘀嘀咕咕,想了半天无果,便又问道:“哪里的蓝家啊?” “秀水村兰家。”襄荷又笑眯眯地道。 “秀水村?秀……啊!”,小姑娘忽地瞪大眼,“你是、你是——” “卜落葵,你干嘛跑我房间来!” 没等小姑娘“你是”个结果,一声娇叱打断两人对话。 襄荷扭头望过去,便见两个同样十来岁的小姑娘并肩而来,两人身后跟着四五个丫鬟仆妇,一眼看上去颇显得人多势众。 那两个小姑娘一个瓜子脸大眼睛面皮白净,娇俏明媚如春花;另一个银盘脸儿杏核眼,虽然才十来岁,看上去却十分稳重贤淑。 那一声娇叱便是出自那个瓜子脸的娇俏少女之口。 圆脸小姑娘掐着腰朝瓜子脸呲牙:“周清芷你大呼小叫做什么,来你房间看看不行么?小气鬼!” 周清芷大眼睛一瞪,恼道:“小泥巴腿子你说谁小气?” 卜落葵圆圆的小脸瞬间涨红,忽地蹬蹬地跑了出来,伸出胖乎乎的爪子径直朝周清芷扑过去:“叫你再叫我小泥巴腿子!” 周清芷尖叫躲避,丫鬟仆妇们忙分成两拨你拉这个我拉那个,好不容易才把两个小魔星给分开。 分开之时,两个小姑娘还一个伸爪子一个踢腿,显然对于未分胜负便被强制分开十分不满。 一边,一直围观的襄荷已经惊呆了。 不是说女院学子都是贤良淑德的大家闺秀么? 原来大家闺秀小时候也这样打架啊。 ☆、第3章 .05|家 正午的天气,秋老虎余威不减,几只寒蝉嘶哑无力的鸣声似近还远。 襄荷小憩了两刻钟后便醒了过来,揉揉还有些困倦的眼,四处一看,房间里倒是有从家里带来的水盆,但水却是没有的。 好在她记得院子里有个水井,因此翻身下床,端了盆便去打水。 水井在一个角落的树荫下,似是为了不妨碍园中的景致,地点比较偏僻,襄荷走过去,正见两个婆子在水井边洗衣,那衣服花花绿绿,显然不是婆子自己的。 两个婆子一边洗衣一边闲磕牙,见一个小丫头端着盆走过来,便远远地招呼着:“小丫头你是哪家的啊?” 又是这句。 襄荷暗自好笑,但还是笑盈盈答道:“我是兰家的。” “哦,兰家啊……”其中一个婆子似乎了然地点了点头,但点头之后皱眉思索了半天却无果,上下打量襄荷穿着,便又点点头道,“没听过这姓氏,看来是不是什么显赫人家。” 襄荷点头:“的确不是。” 婆子似乎很为自己的眼光得到验证而高兴,见襄荷踮着脚去摇井轱辘,便放下了手里的衣物,甩甩水上前:“我来我来,你小人家家的摇不动,仔细掉井里!” 襄荷笑着道谢,后退一步让出了位置。 水桶“嘭“地一声落入井中,婆子一边摇轱辘一边道:“你家小姐带了几个丫头?怎么让你这么小的人来打水?” 襄荷摇摇头:“婆婆,我没小姐,我是一个人。” 婆子听了却满脸怜悯:“这么小的丫头,连话都说不清楚啊,咋会没小姐呢……唉,也不知是哪家这么艰难,连个伶俐的大丫头都没有,这么小的人咋照顾好你家小姐哟……” 说着井轱辘摇了上来,木桶中满满一桶清水,婆子将水倒进襄荷端来的盆子里。 襄荷有些好笑,但心里却暖融融的,正要解释,远处便有人唤那婆子: “王家的,怎么还没洗好?快些快些,小姐起身了!” 王婆子忙唉声应答,放下水桶嘱咐另一个婆子帮自己看着没洗好的衣物,忙不迭地跑去了。 “这老货!”留下的另一个婆子看着王婆子留下的一盆衣物笑骂道。 “婆婆,方才那位婆婆是哪家的?”襄荷端了盆问道。 “自然是周家的,你看看这上好的云锦,这可是御赐的好料子,满襄城有几家能享用得起哟……”,婆子指着王婆子盆中的衣衫啧啧道。 “周家?哪个周家?”,襄荷追问。 “还能哪个周家,自然是襄城周家,周山长家。” 原来是那个周家啊。 襄荷恍然。 就是那个叫周清芷的小姑娘家吧,也是周清枫的家。 襄荷冲婆子道了谢,端着水盆回了屋里。 洗洗手脸,换了发下来的院服,又抱着堆笔墨纸砚便出了门。 方一推开房门,就听的隔壁闹哄哄地,她扭头一看,正看见那个叫周清芷的小姑娘在一群丫鬟仆妇的簇拥下出了门,走在最后的,正是刚才井边的王婆子。 午休前那场打闹她并未看到最后。见两个小姑娘打得热闹,圆脸小姑娘似乎也忘了自己的存在,她便径自回房休息了,也不知两人最后怎么落幕的。 因知道了她的身份,她便立在门口,仔细打量了下周清芷,却只觉得她长得既不像同母的周清晗,也不像异母的周清柯和周清枫。 正将目光收回,却猝然对上周清芷蓦然看过来的眸子。 黑漆漆的,星子一般。 这样一看还有些像周清晗。襄荷心里忽地这样想道。 “你就是那个考入农院的女学生?”,周清芷道,声音脆生生的。 丫鬟仆妇们都好奇地望过来,王婆子走在末尾,听了这话也看过来,一见襄荷,不由愣愣地张大了嘴。 襄荷微微一笑,点头:“是的。” 周清芷鼻头一皱,嘀咕道:“也没什么稀奇的嘛,一个鼻子一张嘴的……母亲怎么就……”后面的声音低地只有身边人可闻。 什么?襄荷疑惑。 但那周清芷却已经迈步走了,顿时身后的一群人也呼啦啦地跟上,待到走到小院的月洞门处,之前那个银盘脸的小姑娘从另一处走来,两人手挽着手,口称“姐姐妹妹”地去了。 襄荷摇摇头,循着记忆向农院走去。 鹤望书院坐拥整个山峰,整个书院学子山长和仆役加一起也不过数千人,因此分散开来倒显得地广人稀,因此即便是开学日,襄荷一路走来也没遇到什么人,不过也不排除是农院和女院都地处偏僻,两院之间的路更是少有人至的缘故。 走到陈青禾指过的小楼前,才见到稀稀落落几个穿着同样土黄色院服的农院学子。 见到襄荷一身院服施施然走过来,那几个学子都不由停住了脚步。 八卦的流传速度是飞快的,襄荷去女院收拾东西外加小憩的这么一会儿功夫,她在签到处的“英勇”事迹便像长了翅膀似的飞遍了书院的各个角落。 其他学院或许还有消息不同的人在,但在农院内,却已没有一人不知道“兰襄荷”这个名字了。 最后一枚沉香令,幼龄女身入学院,各院山长亲自监考,甫一入院便当众驳斥其他各院学子……随便哪一个都能供几日谈资,而这些却都发生在一人身上。 对于如今的农院学子,几乎每个都能将这些事情讲得头头是道,但真正见过襄荷的人却还只是少数。 如今这停下脚步的几个显然便是那“少数”。 襄荷似乎没察觉到他们的异样,经过时只微笑示意,脚步不停地向着授课的屋子走去。 农院人少,自然也静,襄荷走在廊下,几乎能听到自己软底的修鞋与砖石铺砌的地面相触的声音。 授课的房间房门虚掩,远处只听得内里有嘈嘈切切的低语声,襄荷走上前,拉开门,那低语声便霍地海浪一般潮涌而来,与此同时,无数道目光落在她身上。 襄荷神色自若,扫视室内,捡一个空位坐下了。 摆放纸笔,松烟研墨,待将书案上摆放地整整齐齐后,襄荷便挺直了背脊正襟危坐。 其余三十余个学子窥探她神色,有欲上前攀谈的,此刻见她这副模样,大多也都望而却步了。 好在,山长很快便来了。 “何为农?” 矮小,瘦弱,两鬓斑斑,干枯的皮肤如树皮,这便是农院院长卜若地给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 此刻,他穿着与学子们略有不同的土黄色院服,立在这一共三十七名农院新生之中,没有任何寒暄也没有任何铺垫,一进来便径直问出这三个字: 何为农? 下座学子面面相觑。 这个问题问地太宽泛,好回答也不好回答,关键是:山长想听到什么样的回答? 一干学子正自犹豫,却已经有人站了起来。 “《说文》有曰:农,耕也,种也,因耕必作于晨,故从晨;又有《汉书食货志》曰:辟土植谷曰农。是以学生以为,耕种即为农,而耕种生粟黍,民以粟黍为食,是以农为民本,而民为天下之本,是以汉时景帝云‘夫农,天下之大本也’……” 站起来的人是沈知节。 他面上没有畏惧和拘束,背脊挺直,面色沉稳,引经据典,信手拈来,仿佛他便是此间的主人,众人都需听他演说。 而当看到卜若地面露微笑时,其余因一时犹豫而被沈知节抢占先机的人不由懊悔起来:早知道就早站起来了。 沈知节所说那些,在座之中又有几人不知,只是谁都没想到竟然这么简单!而随着沈知节越说越兴奋,众人都不由纷纷希望他快些停下,快停下,好歹留些让他们说啊! 第32节 但是很可惜,沈知节并没有接收到他们的怨念,他只觉得自己此刻十分畅快,十年苦读仿佛都只为这一刻,那些日日夜夜背诵的典籍喷薄而出,不放过一字一句。他之前对农家并不熟悉,但自从做出接受调剂的决定后,他便开始恶补农家典籍,可那些农桑之事繁琐又无用,难道他还真的去学种田种树么?因此翻看一遍后,他便将其抛开了,只将心力放在其学说上。好在,相比其他大家,农家学说可以说单薄得可怜,农家供奉的圣人许行根本无著作传世,其言行只见于《孟子》一书,而《孟子》,呵呵,那可是他这个曾经的儒生最为熟悉的典籍之一啊。其余不论《说文》也好,史载也罢,还是其余记载农家学说的典籍也好,他平日也有涉猎,因此要在这时刻救场也完全够用。 但是,他又岂会只满足于够用的程度? 众学子们眼见着沈知节滔滔不绝地旁征博引,恨不得将所有传世典籍上的沾着“农”字边儿的都给背出来的样子,不由一阵无力:他都说完了我们说什么啊…… 沈知节直说到口干才停下,他望着卜若地。 卜若地面上仍然带着笑,夸赞道:“不错,典籍甚是娴熟,看来平日颇为用功。” 沈知节微微皱眉,虽然也是夸奖,但与他想要的可差远了。 不过,这样也足够了。 他微微一笑。 因为不论如何,这堂课上没人能盖过他的风头了。 即便是她也不行。 他暗暗朝那矮矮小小的身影投去一瞥,嘴角噙着笑容。 不就是在众人面前掉掉书袋么?他寒窗苦读十余年,又岂会比不过一个刚启蒙的黄毛丫头? 她能做的,他也能,且能做的比她更好!今日签到处的事,她不过是说了几句人人皆知的俗话,就出了偌大的风头,如果换成他呢? 他不由幻想起来。 不,不,不能换成他。 换成他的话固然会收到更大的赞誉,却也会遭受更多的怨恨。 因为他是男人,他要搏前程,要通人情世故,要与同窗交好,而不是像她那样,一个丫头而已,不用求官身,不用倚赖同窗旧友,她的一辈子最大的追求不过是嫁个好男人,所以她不怕,所以她才能不管不顾,做事只凭自己痛快。 且因为她只是一个小丫头,那些被她指着鼻子骂失言失德的人还不能明面上有什么表示,因为她是个女人啊,跟个女人,还是个将将七岁的“女人”较真,只会被人认为心思狭隘没风度。 所以她不怕,所以她选择出这个风头! 真是狡猾啊…… 沈知节又暗暗看了她一眼,但随即便又轻蔑地一笑。 即便如此又如何? 终究是个女人。 出再大的风头,难道还能为官作宰么? 她不能,但他能,他能! 再说,就算明面上没有人难为她,难道背地里不会么?呵呵,想要出风头,必然也要付出点代价的。 所以说,这个风头他不能出,她爱出就让她出好了,他不稀罕! 他所要的,便是在这学堂之上,用自己的才智和学问,没有后患地出一次风头,一次大大的风头! 衣角忽地有异动,沈知节恍惚低头,便见旁边一人正往下扯他的衣角,口中说着:“快坐下,快坐下,还站着做什么?!” 他抬头,环望四周,猛地打了个激灵。 他站了多久了? 怎么都脸色古怪地看着他? “山长,学生略有浅见。”又一名学子站起来。 卜若地点点头示意他说。 那名学子便磕磕巴巴地讲了起来。 沈知节这才僵硬着身子坐下。 甫一坐下,旁边拉他衣角的人便伸过头道:“你方才笑什么呢?山长点头让你坐下都看不到,想什么好事儿呢?” 沈知节面皮僵硬,扯出一抹笑来:“方才……站得久了腿有些麻……” “……腿麻?”那学子疑惑地喃喃,“站一会儿也会腿麻?” 沈知节绷紧了脸,肃容道:“学弟,师长授课,不得喧哗。” 那学子讨了个没趣儿,摸摸鼻子不与他说话了。 接下来,除了主动站起来要说的,卜若地一个个将没站起来的也点了让他们说。 而如沈知节所料,有他珠玉在前,后面的学子所答果然没什么出彩的。他都已经将自己所知全部说出了,他们还能有什么可说的? 众所周知农家学子不擅典籍口才,而多以技艺见长,让他这个熟读典籍的前儒家子弟拔了头筹,谁还能盖过他? 想到此处,方才走神失态的带来的尴尬终于稍解了一些。 “下一个,”,卜若地又点了一个学子的名字,这次,却是指向了满室最特殊的哪一个,“——兰襄荷,你以为何?” 众人的目光“唰”地转过去。 且不同于课前偷偷地打量,这次是正大光明地看。 沈知节也看过去。 只见那小小女童敛衽站起,虽然是女儿家,却没有一点小女儿的娇态,如其他学子一般背脊挺直,仿佛就跟其他人一样,也是个正常的学子一般。 不,不一样,她比其他学子更从容。 虽然背挺得笔直,面上神色却是轻松惬意的,仿佛此刻不是与先生对答,而是漫步于春日花间。 哼,这又有什么用? 不过是小儿无知无知者无畏罢了。 沈知节哂笑着暗想。挑挑眉,倒要看看她说出些什么。 何为农? “农为百姓。” 沈知节听到一道软软糯糯,还带着童音的声音说道。 只有这四字。 何为农?农为百姓。 这算什么应答? 她是想说农是农夫么?这么说倒也没错。不过,真是俗不可耐的应答…… 如若不是场合不对,沈知节几乎要笑出来。 “哦,此话何解?”,卜若地却捋着长须笑眯眯问道。 襄荷也笑眯眯回他:“方才诸位学兄也说过了,字形上解,农是耕种之意,那么,何人耕种?自然是百姓,也就是‘民’。没有百姓,便没有耕种。天子百官统社稷,黎民百姓理稼穑,农便是民,民便是农,无农无以养民,无民无以生农,是以重农便需重民,重民更需重农。” 胡说,农是农,民是民,怎能完全等同?!沈知节内心不屑。 卜若地却听不到沈知节的内心独白,他走到襄荷身前,微微弯腰,苍老的脸上因笑容而皱起更多的褶子:“这些全是你自己想的?” “嗯,”襄荷点点头,随即又有些不好意思似的挠挠头,“瞎想罢了。” 卜若地却笑着摇头:“瞎想又如何?人不怕瞎想,就怕不想。” “那山长觉得我是瞎想么?”,襄荷好奇地问。 卜若地摇摇头。 “那就是山长也觉得我说的对了?”襄荷双眼瞬间亮晶晶的。 卜若地却又摇了摇头,“对,也不对。” “端看人如何想。你若觉得对,那它便对;但他人若觉得不对,与他来说,便是不对。有些事本无对错。” 这是打什么机锋呢?沈知节皱眉。 襄荷凝眉想了下,随即却施了一礼,道:“学生明白了,多谢山长教诲。” 卜若地含笑。 问过这个“何为农”的问题,卜若地便开始了正常的讲授。 时间很快过去,下午一个时辰的授课时间匆匆而过。 卜若地甫一离开,室内便喧腾了起来。 学子们大多是十来岁的少年,还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有师长在未免拘束,此时卜若地一走,又经过方才一堂课“共患难”的经历,室内的气氛与课前的便完全不同了。 许多学生已经不在自己书案前,而是窜到其他书案前说笑攀谈起来。 沈知节慢吞吞地收拾起笔墨,双目余光注意周围,搜寻着可能来自己身边的人影。 可是,为什么没有? 他做出了精彩的应答,他们不是应该佩服他的学识广博因此上来攀谈么?为什么会没有?! “……学妹,方才山长那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呢……” “……学妹,听说你今日狠狠骂了其他几院的猖狂小子,真解气啊!” 学妹学妹学妹…… 沈知节猛地回身。 那个小小的书案后的身影几乎被人群淹没。 怎么会这样?! 他紧紧地握起拳头。 做出精彩应答的明明是他,为什么都围在她身边?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你连瞎想都不想啊。”一个笑嘻嘻地声音说道。 沈知节这才悚然发现自己竟然将疑问说出了口。 旁边那曾拉他衣角的少年笑吟吟说道,一边说一边望着那被团团围住的地方,“唉,今日人多,怕是无法与兰学妹畅谈了,还是不凑这个热闹了。” ——瞎想又如何?人不怕瞎想,就怕不想。 卜山长的话回荡在耳边。 就怕不想,就怕不想! 第33节 他可不就是不想么?洋洋洒洒引经据典,但是,他自己的东西呢?那一大通话里可有一点是他自己所思所想? 答案是没有,一丝也没有。 “面对外院那些书呆子掉掉书袋,用圣人言堵他们的嘴还好,自己人论道还掉什么书袋,又不是比谁书背得好……”旁边那学子又摇头晃脑地道。 比谁书背得好…… 沈知节目光沉沉地望向那被围住的人影。 是啊,他就是比她书背得好。 这样不行么? 不行,当然不行。 “会背书的人多了,只要想背,谁不会背啊……”,旁边学子将笔墨装进书篓,也没跟沈知节打招呼,兀自嘀咕着走了。 那边围住的人群中不是发出一阵笑声或惊叹,亲切的“学妹”唤声不绝于耳,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似得。 沈知节又看了那里一眼,抱着笔墨,脚步有些踉跄地走出房间。 ☆、第3章 .05| 襄荷回到女院时,正是女院最热闹的时候。 下了课的女院学生也结伴归来,穿着各色薄纱的少女们说笑打闹,衬着女院精巧的风光景致,随意截取一处便可入画。 襄荷抱着书慢腾腾地迈进院子。 她还穿着那土黄色的农院院服,虽然身子矮小,但因为那相比其他少女格外不同的衣服颜色,她的出现便有些突兀。 就好像满汉全席中间摆了盘窝窝头一样。 周围议论声起。 整整一天都在议论和瞩目中渡过,襄荷早已对这些视若无睹,没有人上前拦路,那她就继续安安稳稳地迈步向前走。 回到房中,隔绝了外面的议论之声,襄荷看看外面还早的天色,一时竟然不知道做什么了。 以往这个时候,兰家人应该是刚用过晚饭,她会和兰郎中刘寄奴闲聊一会儿,天色亮的话还会帮着兰郎中处理下药材或做些别的活计,然后等到夜色降临时便回房睡觉。 如今天色还早,睡觉太早,但她找不到人可以闲聊,因为是第一天,先生也没有不知课业。 因此她将已经收拾好的房间又收拾了一遍后,竟然只能干瞪着眼等天黑了。 不过,她并没有干瞪眼太久。 “笃笃~” 敲门声响起。 襄荷惊讶地起身,心里纳闷会是谁来找,打开门一看,圆脸圆眼的,正是中午那个问她是谁家,后来又跟周清芷打架的小姑娘。 “请进。”按下心里的惊讶,襄荷打开门让小姑娘进来。 小姑娘衣着看上去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但身后却并没有跟人。 “你就是那个考进农院的兰襄荷啊?”小姑娘没有废话,进来便直接问了襄荷这么一句。 襄荷笑笑点头。 小姑娘皱皱鼻子。 “我叫卜落葵,你可以叫我小葵姐姐,如果你受欺负了可以来告诉我。” “啊?”襄荷傻傻地看着她。 “听不懂么?”,小姑娘又皱皱圆圆的鼻头,小手一挥,豪气干云状道:“总之你记住,有我在书院,没人敢欺负你!” “那个,非常感谢,不过……可以问一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么?”,襄荷一脸黑线地看着眼前虽然身体年龄比自己大了几岁,但心理年龄被自己碾压的小姑娘。 被这么个小不点说出类似“不用怕有姐姐罩着”的话,感觉真是……十分酸爽。 卜落葵一瞪眼:“谁让你是爷爷的弟子呢!” “你爷爷是卜山长?” “嗯!”骄傲点头。 卜落葵留了两刻钟便走了,她的住处并不在女院。卜若地任农院院长之职数十年,早已以书院为家,平日大多数时间都在书院忙活,因此卜家一家子都住在书院里。卜落葵自然也不例外,虽然今年她也进了女院,但只是跟着学习,平日吃住还是在家。 而她之所以说出那些话,襄荷也是后来引着她说话才知道,原来卜山长担心襄荷因为中午签到处的事儿遭人怨恨,在家中说了几句,只是没想到被小孙女听去。孝顺的小孙女瞒着爷爷跑来跟襄荷说了那番要保护她的话,倒搞得襄荷哭笑不得。 卜落葵自小在书院长大,也算得上个小小的地头蛇,因此说出要保护谁的话也十分有底气。 襄荷虽然不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但也没有拒绝她的好意。 与襄荷想象中的大家闺秀不同,卜落葵性子活泼跳脱,还有点小彪悍,说话直来直去地不用猜,因此襄荷很快便跟她混熟,还从她口中得知许多信息。 中午那个瓜子脸的小姑娘果然就是周清枫的嫡姐周清芷,而那个与周清芷在一起的银盘脸姑娘,则是周清芷姑母家的表姐黄秋葵,与卜落葵重了个字。 卜落葵与周清芷不合,她嫌周清芷扭扭捏捏装模作样,周清芷说她疯疯癫癫小泥巴腿子。但真说起来,卜落葵却说更讨厌黄秋葵,问及原因,竟然是“谁让她也叫葵!”, 三个小姑娘同龄,今年都是十岁,而女院学生入学一般也都是这个年纪。但是女院的课程设置和其他院不同,休沐时间也不同。其他院是十日一休,每次修一日,但女院却是五日一休,一次能修两天,其余年节寒暑等假期,女院的休息时间也远比其他院要长。 两人越说越投机,若不是看天色已晚,说不得还得聊上一个时辰。卜落葵临走时依依不舍,与襄荷约好了明日再聚。 襄荷送卜落葵出门,隔壁窗户“唰”地一下打开了。 周清芷自窗口探出脑袋,看着卜落葵嫌恶地道:“你又来做什么?真讨人嫌!” “你才讨人嫌!又不是来找你,少自作多情!”,卜落葵立刻不甘示弱地掐腰反击。 你来我往又是一番唇枪舌剑,这边襄荷劝住卜落葵,那边丫头们拉住周清芷,加上卜落葵急着回家,战火才终于平息。 卜落葵走了,襄荷正要回房,那边周清芷却又探出脑袋,冲襄荷道:“你不要跟她玩,省得沾一身泥巴味儿!” 襄荷抬起的脚步又收回,扭头朝周清芷道:“周小姐不知道我是农院的么?” 农院的人自然少不了接触泥巴,相比卜落葵,襄荷肯定会更多地接触到泥巴才对。 周清芷一噎,气哼哼说不出话了。 襄荷笑笑,没再说话,径自进屋去了。 第二日,卜落葵果然又来找襄荷,而在卜落葵的带领下,襄荷很快熟悉了书院的各个角落。几个重要地点,如食堂,如图书馆,都被襄荷摸得一清二楚。 被谢琰几乎照搬了现代大学制度的鹤望书院自然少不了图书馆,也不知是不是谢琰的恶搞,图书馆的名字就叫做藏书阁,猛一听还以为是少林寺的藏经阁。藏书阁天下闻名,论藏书量和各种珍本孤本数量,甚至连京城的集贤院、史馆和昭文馆等三个皇家藏书院都比不上,这也是书院能吸引那么多名宿大儒纷纷来讲学的原因之一,因为藏书阁的书是不外借的。 农院新生的课程并不繁重,上下午各一节大课,一课一个时辰,余下时间都是完成山长布置的课业和自学。 没有繁重的课业,襄荷便有了足够的课余时间。 将书院混熟了之后,襄荷就经常往藏书阁跑,不仅自己跑,还拉着卜落葵一起,两人经常在藏书阁一泡一两个时辰。 据卜落葵说,卜山长知道这事之后甚是欣慰,觉得孙女大有进益,毕竟她以前可是基本不去藏书阁的。 说这话的时候,卜落葵捂着嘴扑哧扑哧的笑。 这自然是因为卜山长完全误解了。 跑藏书阁并不是因为两小有多好学,她们去藏书阁既不是看名家典籍也不是做课业,而是纯粹看课外书去了。 没错,相比那些名家典籍,各种野史话本风物传记绝对算得上“课外书”。兰家以前家境不富裕,除了医书,家里拢共就没几本书,在这个缺乏娱乐的时代,那几本书早就被襄荷翻烂了。 来了书院,一进藏书阁,襄荷便像老鼠掉进油缸里,瞬时乐不思蜀。藏书阁藏书极为丰富,外面找不到的各种书这里都能找到,包括各种有趣的民间话本和偏门的书籍,襄荷在这里找到了外面书坊早已绝迹的连氏《列女传》,以及几本兰郎中念叨好久的医书,甚至还有好些拳谱一类的拳脚功法。 藏书阁藏书不能外借,但非珍本孤本的书都允许学子抄阅。想着兰郎中念叨医书的样子,襄荷平日除了看看话本解闷,其余时间都用来抄医书了。 襄荷选了一个前朝名医的医案,每日抄写一点,到了第十日休沐的时候,终于将医案抄完。随后她便收拾收拾东西,带着抄好的医案回了秀水村。 其实这十日间,兰郎中几乎每隔一日便来峰上看望襄荷,但那毕竟是兰郎中来,襄荷却还是一直没有回去的。 坐书院的马车下了峰,山脚处兰郎中和刘寄奴已经在等着了。 回到秀水村的家,一顿热气腾腾的饭菜和长大许多的馒头、闻香而来的包子正等着她。 饱餐一顿后,饭后的闲暇时光,在应付了兰郎中近乎喋喋不休的各种询问后,襄荷笑眯眯地掏出了那本手抄的医案,瞬间便让兰郎中惊喜地闭上了嘴。 兰郎中喜不自禁,刘寄奴在一旁笑看着。 “哥哥,你可有什么想要的?”,襄荷看向了他。 刘寄奴愣了下,随即笑着摇摇头:“不用费心,你为爹抄医书就够累的了。” 襄荷却坚持,一脸认真地道:“既然送了爹一本书,自然也是要送你的,不能厚此薄彼。” 说着就将在藏书阁看到的那些他可能感兴趣的书名都报了出来。 自从来了兰家,刘寄奴看上去十分安于现状,每日帮着兰郎中做各种活计,甚至连灶房里的事也抢着做,好像没有什么追求。但襄荷知道,他有一个坚持从未间断过,那便是每日晨起的操练。 没去书院前,襄荷也经常跟着他一起锻炼,自然知道他的水平。虽然没有正经的校场,也没有什么兵器,但刘寄奴仍旧每日演练,没有刀剑便以树枝代替,没有校场便在兰家院中那小小的空地中施展,即便是在炎夏最热的时候,也没有一日中断。 每日这般操练,加上兰家改善的伙食,刘寄奴早已不是刚来时柴火棒的干瘦模样,虽然襄荷辨不出美丑,但也知道他现在定然比以前好看地多,不然也不会越来越吸引村中小姑娘们的目光。 在襄荷看来,刘寄奴比城中武馆的大部分师傅还要厉害。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对武术功法等书籍无动于衷? 刘寄奴果然迟疑了。 他看着襄荷。 襄荷回以他肯定的目光。 “好。”他眼里露出暖融融的笑来,“那么,烦请妹妹帮我抄写一本《尉缭子》……” 襄荷却愣了愣。 《尉缭子》不是什么拳法脚法,而是一本兵书。 不授拳脚小道,而授治兵治军之大道。 “好。”,襄荷含笑道。 愿你得其所愿。 ☆、第2章 .26| 第34节 并没有多少时间留给沈知节来发泄,后面还有许多等着看榜的人,见前面人已经看了,便挤嚷着让人退开,好让后面人上前。如此,沈知节很快便被挤出了人群。 他呆呆立在一旁,仰着头,依旧不敢置信似的看着那被拥挤的人头遮挡住的红纸,好似这样便能从那上面看到自己的名字似的。他旁边站着他那形如老农的父母,见他这样子,皆喏喏不敢言。 李家人也被挤出来了,只是面上神情却是截然相反。李夫子脸上止不住地笑,正拉着李可儒说着什么,一转身,猛然见了沈知节这样子,便不由收了脸上的笑。 即便之前有些不喜他为人轻狂,此刻却也不禁心有戚戚焉:不是为沈知节,却是为他那满面风霜的父母。 不说这边,只说屏风墙前,见后面人往前挤,襄荷几人便顺势往右边靠,直挪到屏风墙的最右边才停下。 屏风墙最右边的红纸上是几个招生人数最少的院,其中便有农院。 襄荷只瞅到最上方大大的“农院”二字,小字的名单却看不清了。 只是很快,耳边便听到兰郎中激动的喊声:“考上了!”随即周清枫也嚎起来:“真的考上了!兰丫头你好厉害!” 随即身子一轻,视野蓦地变宽变高,顶端的红纸近在眼前,正对着她的便是正楷书写的一排排名字,农院的最末处,赫然写着“兰襄荷“三字,后面还有一排小字写着考生籍贯:襄城县,秀水村。 襄荷捂着嘴笑地双眼弯弯,低下头便看到托着自己的刘寄奴也朝自己笑。 真好,考上了。 虽然从考过以后便一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但其实并不是不忐忑的,只是她将这份忐忑埋在了心里,从未表露出来而已。 如今,那份忐忑终于可以落下了。 她可以进入书院读书,而宁霜也不必三年禁考。 真好。 被挤出人群时,襄荷还在笑,兰郎中、刘寄奴,乃至周清枫也都在笑。 旁人见他们这模样,自然知道是考上了,只是一看这组合,便都以为刘寄奴是那个考上的幸运儿,便有人拱手朝刘寄奴道喜。兰郎中净顾着乐,没顾上说什么,襄荷也不说明,就让人这么误会着,刘寄奴只得无奈地拱手还礼,然后便拉着襄荷和兰郎中离了这块地儿,省得更多人误解。 离了那人潮拥挤的地儿,襄荷打眼一扫,却看到那屏风墙右后的位置还有一面稍小的屏风,此时上面也贴了红纸写了字儿,只是纸的颜色相较屏风墙上的浅了一些。 “那是什么?”她指着问道。 兰郎中到底是在书院山脚下长大的,瞅了一眼便道:“那是副榜,上面是调剂学子的名单,有些院招不满,便要从别院落榜学子中调剂几人,虽然改了院,但好歹也算入了书院,也算个好去处。”旋即顿了顿,又有些不解地道:“不过,据说愿意调剂的学子倒没几个,许是少年郎心气高吧,热门调到冷门,许多人宁愿再辛苦一年。” 襄荷瞪大眼睛:这不就是前世大学招生的那一套么?没想到谢琰连这都搬过来了。因此便撺掇着去看那副榜。 那张副榜前此时也已经有了些人,俱是刚刚看过屏风墙,知道已经落榜的学子。只是这大半人却不是为了看能否调剂,而是看自己离上榜还剩多远,因为那调剂的名单是按落榜之人从前往后的次序排的,若名字出现在调剂名单上,便可以算出自己离所报院系最后一名有多远。 真正想调剂到别的院系的,正如兰郎中所说,少之又少。 兰郎中到底不是读书人,不太明白其中的道道,只道能入书院便是好了,学子们不愿调剂是因为心气高,这一点倒也没错,只是却绝不是全部原因。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与襄荷前世大不相同的。 因为这个世界诸子百家并存的特殊局面,此时的读书人大多自小便择了流派,信儒信道还是信法,或者其他诸家,都是有一定之规。仿佛信奉了不同的宗教般,只是规矩没那么严苛而已,但平日所受教育却是截然不同的。 若要改弦更张,所学一切便都需得改变,这一变变得不仅是知识体系,更是人际关系。往日的先生同窗虽还可交往,但日后若说还有什么助益,却是谈不上了,在这个师生关系如同父子的时代,这一改所代表的意义与襄荷前世的专业调剂可大不相同。 因此自书院创院,谢琰留下这个规矩以来,虽然每次有院系招收学子不满时都会有一张副榜,但真因此接受调剂的,却实在没有几个,副榜的作用已经沦为落榜学子寻求心理安慰的地步。 襄荷挤进人群,翘着脚看那副榜。 副榜分左右两边,左边是生源多出的院系,每院下面五个名字,正是顺着正榜顺序,每院落榜学子的前五名;而右边则是未招满学子的院系,每院下面写着所缺人数。 襄荷一眼就看到未招满院系里农院赫然上榜,下面写的数字是四。 农院招收人数是四十,襄荷记得当时考试人数恰好是四十,现在看来居然还刷掉了四个。 将目光转到右边,排在第一的,自然是如今势大的儒院。 她匆匆扫了一眼,没看到周清枫,先松了一口气,再仔细一看,“咦?” 儒院下面五个名字中,排第一的赫然便是沈知节。 也就是说,沈知节只差一个名次便能考入书院,只差一步,便是云泥之别,而以沈知节的年龄,再耽误一年的话,不知道沈家还能不能负担得起。 沈家的情况,与宁家倒很像…… 想起宁家,襄荷方才还高昂的情绪便有些低落,也不看热闹了,拉着兰郎中挤出了人群,准备下山去。 临走时,她又看了眼副榜处,恰恰看到沈知节站在那儿看着,身边还站着他的父母,远远看着,沈氏夫妻的背竟有些佝偻。 “看什么呢?”刘寄奴问道。 “没什么。”襄荷摆摆手,脸上露出笑来,“快点下山,今天我给你们做顿好吃的!” 刘寄奴笑:“嗯。” 兰郎中一听襄荷这话,登时馋虫上脑,也催促着赶紧走。 “我也去,我也去!”周清枫忙举手。 襄荷扫他一眼:“你溜出这么久,家里该着急了吧?” 周清枫却拍拍胸脯保证道:“没关系,肯定没事,再晚点回去也没事,不会被发现的!” 襄荷不信,还待再说,却见他跟见了鬼似的,猛地窜到兰郎中身后,借兰郎中的身形将他自己紧紧藏住。 她挑眉,正要询问,却听身后传来一道疑惑地声音。 “咦……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刘寄奴脸上还带着未淡下去的笑,听了那句问,抬头看了一眼来人,那笑便迅速地转淡,消失,随即脸上换上一副恭谨而陌生的模样,朝眼前的少年道:“公子许是认错人了,小子并未见过公子。” 襄荷转过身,便看到与刘寄奴说话的少年,以及少年身边的人。 少年十四五岁的样子,五官端正,身形却颇壮硕,皮肤也有些黑,与书院的众多学子迥异。而少年身边的人,襄荷只看了一眼,便立即扭头不看。 心下登时明白,周清枫为何像耗子见了猫一样躲起来。 目如点漆,唇如敷朱,一身儒服,浩然正气。 那壮硕少年身边的人,正是周清枫的大哥,周清晗。 也是那日登天梯上忽然自守山人小屋冒出,抓住她和宁霜,以致引出后面一系列事情的少年。 襄荷暗中呲了呲牙:她可还记得那日他那不屑和鄙视的眼神呢。哪怕后来山长们同意让她考试,他也始终是那副表情,自始至终都将她的话当作狡辩,也将她和宁霜当作犯错不改的顽劣之人。 虽然说起来,好像他这样认为也没错……不过,被人这么鄙视,她当然也会不爽,而且,她可没错过,刚刚那一眼就瞥到他那淡淡鄙视的眼神。 还好他也只是扫了一眼,不然襄荷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会忍不住跟他吵上一架。 那边,那壮硕少年听了刘寄奴的回话,有些困惑地挠了挠头,喃喃道:“没见过……奇怪……就是觉得眼熟啊……” 刘寄奴淡淡道:“世间相似之人何其多,也许我这样的面相较为常见罢。”说着扭头看襄荷,脸上又泛起浅浅的笑:“不是说要赶紧下山?” 襄荷会意,忙点头道:“是啊是啊,哥哥我们快走吧!” “你是她哥哥?你还有其他兄弟么?”那少年更加困惑了,看了看襄荷,又问道。 刘寄奴点点头,又摇摇头,“是,并无。” “走啦走啦!”,襄荷做出痴缠的小儿女状,挽起刘寄奴胳膊,拉着便往山下走。 刘寄奴与那壮硕少年道了声告辞,随即便头也不回地跟着襄荷几人下山去了。 疾走几步,待拐到下山的之字形山路上,再看不到经义坪上那两人的踪影时,一直躲在兰郎中身后的周清枫才抬起头,逃过一劫般地大声喘气,还不时心有余悸地朝身后看看,一边看一边哭丧着脸嚎着:“吓死我了,大哥怎么突然来这里了,刚才不会被他看到了吧?惨了惨了……” “嗯,所以你现在最好赶紧回家去。”襄荷一本正经道。 周清枫苦着脸,一脸不情愿:“我不想回家……” 襄荷没理他,看路边还停着书院的马车,便拉着他上去,“想要去我家随时都能去,今天就算你大哥不问你,你爹肯定也会问你的,不回去小心被打屁股!” 周清枫被唬了一下,不情不愿地上了马车,见只他自己上去,兰家三人都站在下面,襄荷又对车夫说,让他直接送到襄城周山长家里,当即抽抽搭搭地像个被逼良为娼的小媳妇,惹得襄荷嘻嘻地笑。 “快走快走!”襄荷摆摆手。 “那我真走了呜哇……”周清枫抽噎道。 车夫摇摇头,扬起鞭子欲要走。 “等等。”刘寄奴出声道。 周清枫顿时一脸期待地望着他。 “三少爷,”刘寄奴却未能如他愿,说出挽留的话,而是问道,“你可认得你大哥身边那人?” 周清枫当即垮下脸来,冲口道:“不认识不认识,我哪认识……咦?”说着说着忽地瞪大眼,“我想起来了!那是姜家表哥吧?前些天听福全儿说姜家有个表哥要来书院读书,肯定就是这个了,怪不得大哥这时候来这里,肯定是陪姜家表哥来看榜了!”说着说着便又有些悲愤。 襄荷惊奇:“不是亲表哥么?怎么你不认识么?”听他那话,显然并没有认出那位姜家表哥,而只是推论出。 周清枫有些闷闷不乐:“是母亲那边的表哥,他们只跟大哥和姐姐好,我没怎么见过,就小时候见过几面,都不记得长什么样子了。”随即又孩子气地道:“不过他家在北边,又经常打仗,所以都长得又黑又壮,刚才那一定就是了!” 这个母亲,自然不是指他的生母宋姨娘,而是指周清晗的生母,周家的正房太太。 周清枫终究还是回了周家,襄荷三人做了另一辆马车,到了山脚与周清枫告别后便回了秀水村。 身边终于没了外人,襄荷才有些小心地问刘寄奴:“刚才那个姜家表哥,你认识?” 刘寄奴却飞快地摇了摇头:“不认识。” 似乎觉得自己答地太快,他又笑道:“只是想着也许他以前见过我呢,不过既然是周家的表亲,那自然不会见过了。” “哦。”襄荷应声。 “姜家啊……”兰郎中忽地皱起眉,“如今驻守北地的将军似乎就姓姜吧?” 刘寄奴摇摇头,脸上平静无波:“谁知道呢。” 经义坪上 目送着兰家一行人远去,姜武还在喃喃:“真的很眼熟啊……怎么想不起来了呢……” 周清晗也望着那一行人,目光却是投注在那个青衣小厮上。见姜武还在纠结,便道:“人有相似罢了,他既是那家人的儿子,你自然不会见过他。” 姜武惊讶,迭声道:“你认得那家人?他们什么来历?那个小子是不是也要来书院读书?这样倒好,以后日日看着我定能想起来是像谁!” 周清晗长眉微拢,不由又想起那日那女童的巧言狡辩,生生将不容错辩的作弊行为给掩盖过去,最终居然还获得报考书院的资格。 看她方才那神色,却好似真的考中了一般。 可是,即便考中又如何?他亲眼见她与那儒生作弊,刚被他喊破时,二人脸色惨白,明明是做贼心虚的模样,不过是后来才又生出主意狡辩,谁知她运气太好,竟然遇上那谢氏后人…… 心中不喜之情不由更重了。 “这个你怕是要失望,来书院的不是哥哥,而是妹妹。”他沉声道。 “什么?”姜武有些失声,“那小姑娘看上去才六七岁吧?这么早就进女院?”说罢又觉得有些不对,“不对,那家人看上去不过是普通人家,居然也能入女院?” 周清晗苦笑一声,略有些嘲讽地道:“不是女院,是农院啊……” “什么?!”,姜武目瞪口呆。 第35节 ☆、第2章 .26| 虽不像科举一般放榜当天便有赶着报喜的人,但放榜之后,书院却会专门派人到学子住处通知。 许是离得近,放榜后第三日,书院的人便来了兰家,带来了一张令襄荷无语的“录取通知书”以及一个表明书院学子身份的铭牌,铭牌上有徽记和标号:一个篆体的“农”字,一个年份和编号,襄荷在农院录取名单上是最后一位,即第三十六位,因此铭牌上的编号便是三十六,加上前面的年份“永嘉辛未年”,倒是保证了铭牌的独一无二。 书院通报的人许是养成了习惯,还没到兰家,行到村口时便拉长了调子喊着报喜的话儿,引得附近的村民都来围观。这下襄荷是想瞒着都瞒不住,再加上之前赵寅年来的那一出,秀水村所有人都知道,兰家的丫头考上书院了! 报喜的人一走,兰家小院立即被挤得满满当当,看热闹的村民将兰郎中围住,你一嘴我一嘴地问个不停。兰郎中自然不会隐瞒,基本是有问必答,又将考试那日发生的事明明白白讲了一遍,只是将宁霜违规上登天梯的事儿含混了过去。 襄荷溜得快,没被村民堵住,可惜躲得过村民却躲不过熊孩子。刚刚将卧室的门关了想躲个清静,就见窗户前伸出个乱糟糟的脑袋,不是赵小虎是谁?后面还有个小姑娘的声音:“小荷在不在?在不在?”正是田菁。 眼见着赵小虎就要顺着窗户爬进来了,襄荷赶紧道:“去门口,我给你们开门!” 好不容易两个熊孩子溜进来,面对四只乌溜溜满是崇拜的大眼睛,襄荷只觉得压力山大。兰郎中在外面回答村民的问题,襄荷在屋里回答两个熊孩子的问题,面对的人数悬殊,可问题数量却不相上下。 问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问题后,田菁忽地双眼亮晶晶地道:“小荷,你说我明年也去考书院怎么样?这样咱俩就可以一起上学了!” 赵小虎当即嗤笑,做着鬼脸道:“别想了,你脑子那么笨!你要也能考上,我叫你姐姐!” 田菁羞恼,扬手去挠他:“你才笨呢!” 赵小虎扮着鬼脸躲开,引得田菁在后面追他。 襄荷笑着看两人打闹,心情却忽地有些灰暗。 不管田菁笨不笨,她都没有机会进入书院。 自己能进书院,不过是机缘巧合所致,而绝不是她有多么聪慧博学。她优点不多,自知之明是其一,论聪慧论博学,世上多少女子强过她,可那些女子,却要么流离市井,要么束于闺阁,能如男子一般一舒平生志的又有几个? 这世道对女子,终究太不公。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三日,兰家便在自家小院门前摆起了酒席。也没正经请人,除了村长等几个长辈那里正经去请了,其余都是兰郎中在村中一吆喝,要村民们有空的都来吃酒席,好庆祝他闺女考上书院。 因是喜事,且是个新鲜的喜事,整个村没事儿的村民几乎都来了。秀水村村小人少,但老老小小地加起来也有三百多人,除去外出的、没空的,太老或太小的,来吃酒的人几乎是整个村人口的一半,兰家准备的是七人一桌的席面,这样一来便需摆上整整二十多桌,比得上红白喜事的规格了。 热腾腾的饭菜酒水流水般地上来,分量足,肉菜多,在乡下人看来便是上等的席面。兰家的家底村里人都是清楚的,之前兰郎中开医馆,若说用的是多年积蓄倒也说得过去,可这般大办酒席,只为庆祝闺女考入书院,在村人看来还是相当大的手笔了。 村里人办酒席从不请专门的厨子,兰家自然也不意外,这次酒席掌勺的是秀水村几个经常做席面的汉子,也不用什么工钱,事毕后送半尺棉布二两酒便算是极慷慨了。 可即便不算工钱,只采买酒菜一项,便得花上起码五两银子。且兰家这不是嫁娶喜事,没有添妆钱可赚,虽大多数人都不好意思白吃酒席而备了钱贺喜,但到底不像嫁娶喜事般有例可循,给的钱有多有少,最后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一两左右,与办酒席所费相比可谓甚微。 席间便不住有人感叹兰家发达了,其余人也都不禁附和。但兰家具体是怎么发达的,却还是没人搞得清。 村人的反应并没有出乎兰家人的预料。 襄荷原先便为此劝兰郎中不要大办,整两桌酒席请请相熟的人家便是。只是兰郎中正在兴头上,恨不得全天下人都来一同分享他的喜悦,因此便执意大办。 兰家如今并不缺办酒席的钱,襄荷想想也就不再阻拦。 一味藏拙并非长久之计,反正兰家的钱来得正当,与其遮遮掩掩,倒不如敞开了让人看。 席间还发生了个小插曲,由头便是田四儿。 田四儿这人一贯没脸没皮,虽然兰郎中最近都对他冷言冷语,动辄破口大骂,他却浑没放在心上,兰家这一摆酒席,香味儿从村头飘到村尾,勾地他当即顾不上脸皮,避着兰郎中也偷偷坐上了席。 正大嚼大啖间,身后传来一声怒喝:“田四儿你还有脸来!”随即耳朵一疼,人便被提溜了起来。 “哎呦松手,松手!”田四儿嘴里还含着一片颤巍巍的五花肉,赶紧咽了才嚎起来,“郎中你这是干啥,我来贺喜呢,你们兰家就是这么待客的?让人看着不像样啊,松手、快松手!” 兰郎中却不管他说什么,骂道:“你算个什么客!我兰家就是请叫花子也不请你,赶紧给我滚!” 席间也有知道两人嫌隙的,理在兰家一边不说,田四儿平日为人也不讨喜,此时见兰郎中发了火,众人便也起哄赶田四儿走,只是说话不像兰郎中这么硬邦邦的,倒像是笑闹一般,这样也算给田四儿个台阶下。 这么一来,田四儿再怎么厚脸皮也待不下去了,在众人的眼光中,筷子飞快地又挟起几片肉,全塞进嘴里才一刺溜跑开了。 “呸!”望着田四儿的背影,兰郎中狠狠地啐了啐,随即才转过身跟席上众人道歉。 于兰家这边,这事儿便算告一段落了。 摆过酒席,时序也快入秋,天气渐渐转凉,兰郎中忙着为襄荷入学准备,整日医馆家里忙个不停,人却十分精神。 襄荷却觉得入学没什么好准备的,除了将兰家仅有的那几本农书又看过一遍,其余时间便都在琢磨金手指的事儿。 自六月初发现“灵液”的真正作用后,之后每月两滴的“灵液”,襄荷并没有急着用,而是用瓷瓶保存了起来,到如今八月初,已经积了四滴。 好钢用在刀刃上,既然“灵液”有增加植物变异几率的效果,那么对此时的兰家来说,自然是用在名贵些的花草上更有利。 还没等襄荷想好具体怎么利用这几滴灵液,珍宝坊那边又来送银子了。 这次赵寅年并没有亲来,只有赵掌柜和一个小厮,带来的银子也不像上次那么多,仅仅有三十两,事实上,自上月开始,赵掌柜送来的银子便只有三十两上下。 这也非常正常,无论多么新奇,他们所贩卖的也不过是寻常的果子而已,除非像第一个徽州客商那样赶巧的,会花大价钱买几个果子的并不多,因为珍宝坊想做的是长久的生意,既然是长久的生意,那便意味着货物不是独一无二,因此自然也卖不上高价。且这个“卖不出高价”是相对第一次卖出的那四只葫芦来说的,如今珍宝坊卖的印字果实也要一个一两上下,相比普通果子,绝对算得上天价了。 因此即便如此,襄荷也已经很满足,且每月三十两左右的进项,对于兰家来说绝对不算少了。 兰郎中在堂屋跟赵掌柜说话,襄荷坐在一旁,一边听一边百无聊赖地望着已经染上秋色的小院。 这一望,便望到水井旁的那丛凤丹。 时序即将入秋,凤丹碧绿的叶子有些发焦卷曲,襄荷知道,等再过些时候,一阵寒凉的秋雨过后,这些叶子便该落了。 襄荷心中忽地一动,扭头朝赵掌柜盈盈笑道:“赵掌柜,记得上次赵公子说过,赵家庭院里有数百株牡丹?” □□月间,正是牡丹嫁接的好时候。而在这个时代,若想以花卉获利,还有什么能比牡丹更适合呢? ☆、第3章 .05发|表 襄荷蹲在田垄里,漫不经心地给几颗菘菜捉虫。 每个农院学子都会被分到一小块田地,不多,三到七分不等,如非山长布置课业特意要求,学生可以随意在上面种些东西。而因为年龄的缘故,襄荷分到的田则比较可怜,只有一分大小。即便如此,这一分大的小田块上的几垄蔬菜还是学长们帮着她种的,翻土等重体力活都被抢着干了,襄荷只要负责捉捉虫除除草就行。 因为入学时是秋天,可种的作物不多,大部分新生都选择了菘菜莱菔等生长快适合秋播的作物,襄荷也没有免俗,把她那一分地上种了两垄白菜两垄萝卜,如今白菜萝卜都已经发芽长成小苗,顶着青翠的小叶子惹人喜爱。 襄荷在想明年要在这块自己的“试验田”上种什么。 农院学子们种的东西千奇百怪,一大片试验田里可以长着上百种物种,但大多都还是粮油作物,再不济也是药材之类的。 但要依襄荷的性子,这一分地自然是要全部种上花的。 虽然从家里带了几个小盆栽,但盆栽的哪里能跟地栽相比,在书院没待几天,襄荷就犯了相思病,整天想着她那一院的花花草草怎么样了,又是担忧兰郎中忘了给它们浇水,又是遗憾看不到正值花期的花开胜景。 因此当知道有“试验田”这个东西后,襄荷可以说是喜出望外的,只是因为这时节能秋播的花种不多,她才没把那一分地全种上花草,但依然在第一次回家时剪了许多蔷薇和月季的枝条,也没占地方,就插在了试验田白菜萝卜的外围,如今也已经生根发芽。 但等到明年春天,可以选择种植的花草就太多了。 襄荷不想直接从家里移植已有的花草,但那些她没有的要么价格高昂,要么难以寻觅,因此襄荷这几天真有点为此头疼。 不过,她还是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搜刮书院里的花花草草。 鹤望书院传承百年,积蕴深厚的不止藏书和学问,还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因为整个鹤望峰都是书院的私产,也没有乡民上峰采摘捕猎,鹤望峰的动植物资源得以保持,加上百年间书院从外面引进的各种植物,如今的鹤望峰上的动植物种类远远比襄荷常去的小玉峰丰富。 因此这几天,襄荷除了泡在藏书阁,剩下的大半时间都在满书院地溜达,倒真的收获了几种不常见的花草,此刻都已经被襄荷种在自己那一分地的边缘处。 很快捉好了虫,襄荷掸掸身上的泥土,看天色还早,便没有回女院,而是直接朝着试验田后面的一片山林走去。 这几天她也将书院内部溜达地差不多,只剩一些偏僻的角落没有搜寻,而试验田后面的这片山林便是其中一处。 说是山林也不恰当,因为这片林子树木排列整齐,大小粗细也差相仿佛,显然是人工种植的,且看树干粗细,树龄起码也在百年以上。但许是地处偏僻,久未有人至,林中杂草乱树丛生,加上那些人工种植的树木起码有合抱粗,宽大的树冠几乎遮挡住所有的阳光,因此林中一片阴暗,看上去与原始的山林也无甚差别。 不过,这样的地方也更适合寻宝。 襄荷抹了事先准备好的驱蚊虫的药,弯着腰在林中搜索着。 但因为树木太过高大茂盛,林内光线不足,除了一些耐阴的植物,林下的植物种类并不算多,倒是各种菌类十分常见。 但即便如此,襄荷还是有了收获。未行太远,在一处树木稍稍稀疏的空地上,襄荷便看到一片开着粉红小花的熟悉植物。 三瓣心形小叶挤挤挨挨,浅粉色小花亭亭玉立,乍一看十分不显眼,尤其眼前这片花朵十分稀疏,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但襄荷知道,如果在阳光充足的地方密集种植,它们开起来会有多美。红花酢浆草,这种前世随处可见的植物,穿越以后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襄荷有些疑惑,因为她隐约记得酢浆草也是国外引种的植物,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引种,但想来不会早到唐宋时期吧?不过想起谢琰这个bug一般的存在,似乎也就很好解释了。 因为酢浆草这个发现,襄荷继续兴致勃勃地向前探索,直到鼻息间传来一阵馥郁的香气。 转过一丛遮挡视线的树丛后,襄荷不经意地抬头,随即便目瞪口呆。 茂密地仿佛遮天蔽日的树木已经消失不见,眼前陡然开阔,原本平缓上升的山体被削出一片平地,而在这片平地上,则是襄荷做梦也想不到的场景: 一座玫瑰园。 还是一座西方城堡式建筑的玫瑰园。 城堡整体全部由大理石砌成,石块十分厚重,因此即便历经无数风雨,依然能够屹立不倒。但最吸引人的不是城堡,而是满城堡的玫瑰。 不,不应该叫玫瑰,正确地来说那应该是月季,西方许多语言中都被叫做rose,但在中文中应该叫月季的物种,但许是因为玫瑰这个名字比较好听,许多人都将这种色彩繁丽香味浓郁、寓意着爱情的花朵叫做玫瑰,却不知它真正的名字是月季。 玫瑰与蔷薇一样基本只开一季,但月季不同,只要气温适宜,月季可以四季常开,因此月季又称月月红、月月粉。眼前这满园怒放的花朵显然就是月季而不是玫瑰。 襄荷看不出这些月季是藤本还是木本,因为它们已经生长地太久太久,无论藤本还是木本,枝条都已经抽地高高地,甚至高过了城堡的塔尖。 而在城堡的外墙上,无数枝条和花朵更是将墙体遮挡地严严实实,一眼看去只见花叶,不见围墙。此时正是秋花盛开时,那满墙的花朵海洋一般汹涌澎湃,溢满人眼,红粉橙黄蓝紫绿,几乎所有色系的月季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兰家的围墙也是用蔷薇围成,但相比眼前这座城堡,兰家的蔷薇篱笆简直就像刚出土的幼苗,而这座城堡的月季墙则是生长了百年的大树。 大周境内也不是没有月季,许多古老的品种此时也还未被淘汰,襄荷便收集到了三种,也是此时最常见的三种:月月红、月月粉和粉妆楼。但眼前这座玫瑰园中品种却远远超过襄荷的预料,前几年她跟随兰郎中走遍襄城周边郡县,所见过的月季品种还不到眼前城堡中的十分之一! 襄荷几乎是踉跄着跑到了城堡前。 她绕着围墙,一朵朵仔细地去看、去闻那些盛开的花朵。 高心翘脚杯状形、高心卷边杯状形、翘脚盘状形、深杯型、浅杯型、绒球形……几乎现代月季的所有瓣型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而细闻花香,也是深浓浅淡,各有千秋。 沿着围墙一直向前,直到花墙中断,一扇斑驳古朴,被月季枝叶掩去大半的石门出现在眼前。 襄荷一愣。 石门前的地面上有凌乱的脚印,顺着脚印,襄荷才发现,与她来处相反的方向有一条石砌的小路。 林中阴湿,小路的石阶上生着青苔,但似乎最近经常被人踩踏,除了边角处,青苔俱有被踩踏的痕迹。 这座玫瑰园是有主人的。 襄荷这才意识到这个事实。 有主之物,自然不能像方才林中找到的酢浆草那样,想看就看,想进就进。 只是外面围墙处的月季就已经有那么多品种,那里面呢? 第36节 如果主人不允许人进入怎么办?是直接敲门还是打听一下主人身份再行事? 襄荷愁地皱起了眉头。 她站在门前,思索了许久,终于还是鼓起勇气叩响了斑驳的石门。 “请问有人么?我可以进去么?” 女童糯糯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城堡之内,满园盛开的花朵比墙外更加拥挤而热烈,硕大而艳丽的花朵映着秋日明净的天空和大理石的西式建筑,仿佛童话中公主居住的城堡。 但是,这满园玫瑰中没有穿着蕾丝裙的美丽公主,只有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少年。 一个双眼蒙着白绫,半躺在卧榻上的绝色少年。 卧榻后面是一丛几乎长成了树的高大月季,上面开满无数的花。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坐在卧榻旁,手执一卷书,轻声念着。只是即便他放轻了声音,嗓子里透出的尖利仍旧不甚悦耳。 又翻过一页书,老者的读书声落下,他抬头望了望少年,蹙眉道:“门外似乎有人?” 少年似乎已经睡着,但听到这话却微微点了点头。 老者疑惑道:“又是苟院长?”说着放下书卷欲起身。 苟院长上午刚刚来过,怎会又来? 少年却取下了白绫,拿起老者放下的书,凝神看了几行,但很快,双目忽地闭上。 放下书卷,他轻声道:“不是,不必理会。” ☆、第3章 .14| 襄荷又叩了几次门,却始终没有等到任何回应。 她像只追逐线团的猫,不断地在原地团团转,望着紧闭的石门,就像猫望着用玻璃罩子罩住的鱼。 夕阳西斜,满墙的月季都被蒙上一层柔软的霞光,城堡里依然阒然无声。 襄荷最后拍了一次门。 依旧没有回应。 暮色渐渐降临,她只得垂头丧气地先离开。 高大月季树下的卧榻上,谢兰衣已经起身,扶着卧榻坐上了轮椅。万安收起书卷,走到轮椅后面欲要推。 “不用。”谢兰衣摇摇头拒绝。说着双手按上车轮,使其缓慢地向前滑动起来。 万安瞧了眼大门,摇摇头跟上。 襄荷回去之后立刻找到了卜落葵。 卜落葵自小在书院长大,若要找人询问城堡主人的事,自然是找她最合适。 “……那里呀,”卜落葵双眼亮晶晶地道,“据说是歂岳帝驾崩之前下的最后一道谕旨,着工部修建玫瑰园,赐予女官贺同芳作为新婚之贺,玫瑰园里的玫瑰都是歂岳帝西征带来的呢!” “贺同芳?”,襄荷惊讶地瞪大眼,那不是《列女传》上那位被称为“显德中兴之基”的著名女官么?但是——“她不是终身未婚么?” 既然未婚,又怎么还会有新婚贺礼,而且,送什么贺礼不好,送座玫瑰园,还是一个现代穿越而来的人送的一座玫瑰园? “是一生未婚哪。”卜落葵点点头,咯咯笑起来,“……据说成婚前夕,贺同芳未来公公被查出贪赃枉法,搜刮民脂民膏无数,实乃国之大蠹。贺氏出身法院,执掌内廷律令,平生最恨知法犯法之人,因此婚服一扯,一纸诉状将未来公公告到了御史台,这么一来,可不就成不了婚了?” 原来还有这么一桩轶闻。 《列女传》上多述贺同芳如何辅佐显德帝力挽狂澜,对其私事并未多费笔墨,只在述其晚年生活时提了句“蓄面首数百于宫闱,引帝怒”。 卜落葵继续道:“成不了婚自然收不成贺礼,之后贺同芳再也没有婚嫁之念,因此这玫瑰园虽建成,却始终没有送出去,据说贺同芳自离开书院后再也没有回来过,因此也无缘得见这玫瑰园的美景吧……不过过去那么久,爷爷说看守玫瑰园的谢氏家仆又培育出许多新品,现在的玫瑰园与百年前定然大不相同……我小时候经常去哪儿玩呢,很漂亮,好多好多花,外面都看不到……” 襄荷恍然,怪不得玫瑰园里的月季品种如此之多,且与现代月季几乎没什么区别,原来是因为一直有人培育。 现代月季追根溯源,是由中国古老月季和法国等欧洲国家的蔷薇属植物反复杂交而来,玫瑰园里的月季是谢琰从欧洲带来的,加上大周本土便具有的古老月季品种,经过三四百年的培育,的确可能培育出襄荷前世那样的现代月季。 在襄荷的前世,真正的现代月季在1867年才育成。而如今,在相当于唐宋时期的大周,却早已有一个拥有无数新品种的玫瑰园,而这些品种,则全是由卜落葵口中那些照顾玫瑰园的家仆,世代苦心孤诣,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才育出。 襄荷心里涌起敬佩之情,问道:“那现在玫瑰园里居住的便是谢氏家仆么?” 卜落葵却摇摇头:“早就没人了……新朝建立时,看守玫瑰园的最后一个谢氏家仆也死了,之后都是书院的人定时去打扫维护,不过最近爷爷不许我去那儿了,说——” 说道这里,她脸上有丝困惑:“说是——主人回来了。” “主人?”听到谢氏家仆尽已逝去,襄荷心里有些遗憾,听到主人二字,同样疑惑地道,“是谢氏或是贺氏的后人?” 玫瑰园是谢琰下令建成,但却是送给贺同芳的,可无论谢琰还是贺同芳,都早已作古百年,因此这所谓的主人自然不会是他二人,而是二人的后人可能性还居多,只是不知卜若地口中的主人是说谢氏后人还是贺氏后人。 卜落葵瞪大眼睛:“谢氏还有后人么?” 襄荷语塞,今上估计恨不得全天下人都忘记被他吴家夺了皇位的谢氏,当然不会对谢氏有无后人大加宣扬。这种会被新朝刻意掩盖的前朝遗事,自然也不会再百姓中广为流传,襄荷以前未特意关注过,自然也不得而知。 又与卜落葵闲谈了一会儿,却再也没有得到任何与玫瑰园主人有关的信息。不过卜落葵倒是因此被襄荷勾起了好奇心,说回去要去向爷爷打探。 可到了第二日,卜落葵再来找襄荷时,却是哭丧着小脸来的。 “爷爷不许我去那儿!说若发现我再去,便让我跟周清芷住一块儿!”卜落葵抽抽噎噎地抱怨,襄荷也只好安慰她,心里便想着另寻他法。 可是接下来几天,她问遍了农院几个相熟的学长,得到的信息却与从卜落葵那里得到的大同小异,关于玫瑰园如今是谁人在住,仍旧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消息。 秋色愈浓,书院中许多树木都已开始落叶,一场秋风过后,书院主干道上便落满了或红或黄的落叶。再经几场秋雨,秋季便也该走到尽头,寒冬即将来临。 襄荷又去了玫瑰园许多次,眼见着开得繁盛的花朵渐次凋零,虽然仍旧不断有新花绽放,但终究不如初见时那般声势浩大。月季的叶子也被秋色染地有些暗红,想来再过不久,秋花期便要过去了。 秋花期过去不要紧,关键是,月季修建和扦插的时机也要过去了。 虽然在门外不告自取地折几根枝条也没人知道,但襄荷过不去自己心里那关。 又一次下课后来到玫瑰园蹲守,还没来得及叩门,紧闭的石门却“咔哒咔哒”地开了。 不知为何,襄荷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将身子藏在了一片月季枝条后面。 “……这些书劳烦苟院长带回去,下次公子想看些墨家典籍,不知是否方便?”一个有些熟悉的尖利声音说道。 襄荷蓦地瞪大眼,透过月季花叶之间的缝隙看过去。 门口站着三个人,二老一少。 老的那两人还全是襄荷认识的。 一个是谢兰衣身边的老仆万安,一个是医院的院长苟无患。 少的那个却不是谢兰衣,而是苟无患身边的小厮。 “方便,自然方便,要看什么书差决明去藏书阁自取便是。”苟无患面色红润,中气十足地笑道,“不过公子不想看医书么?依公子天分,若精心研读书院所藏医书,医术定能更进一步,假以时日,定能远超吾辈啊。” 万安笑着摇摇头:“苟院长过誉了,我家公子不过是久病成医,虽于一些偏方小道上有些擅长,但又如何比得上苟院长。” 苟无患便也不再多说,似是想到什么,叹了一口气便告辞离去。 目送苟无患离去,万安便欲关门。 门口左近的月季枝叶却忽然簌簌作响,一个小小的身影踉踉跄跄地跌到身前。 “等、等等!” 万安惊讶挑眉:“原来……是你啊。” 话里带着恍然。 城堡房间的窗户都是透明的玻璃窗,有些还是彩色的,大扇大扇地自高处几乎直达地面,从房间内便可以看到窗外的景色。 谢兰衣坐在斗室之中,目光正对着窗外。傍晚的阳光不甚刺眼,又有玻璃窗的一层阻隔,因此苟无患告辞后,他便取下了白绫,面色无波地看着空无一人的窗外。 直到窗外传来细碎的说话声。 以常人耳力来说,如此远的距离根本无法听清那低低的声音,但他却一字一句听得一清二楚。 久处黑暗之中,耳力自然比常人敏感一些。 不止是此时,之前的数次叩门,他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与苟无患来时叩门的声音不同,苟无患虽年长,但身体健壮,敲门声也有力,“咚咚咚”地极好分辨。有时是苟无患身边的小厮决明敲门,决明性子有些急躁,敲门也是个急性子,狂风暴雨似的一阵猛拍,生怕人听不到似的。 但那个叩门声不同。 因为年小力弱,拍门之声便不如苟无患有力;因为心存忐忑,敲门频率便也不如决明那般急促。 每次总是先敲三声,第一声过后会一边敲一边叫着“有人么?”,得不到回应后再敲两声,之后便归于沉寂。 万安年老,耳力不如从前,只听得敲门之声,却不知敲门的是谁,也听不到那猫儿一般稚嫩的喊声。 他听得到,但每次万安请示时,他却永远只有一个回答。 不必理会。 一次两次三次……一再被无视,纵然再有毅力也该放弃了吧。 他这样想着。 但是没有。 叩门声每隔一天便会响起,仍旧是熟悉的频率和力度,仍旧是熟悉的前三声后两声,得不到回应后便归于沉寂。 只是喊却越来越弱了,似乎担心自己的做法会惹人厌烦,那喊声不再如最初时清脆响亮,而是多了丝迟疑。 旁人再多呵斥,也抵不过自己的一丝动摇,所以,再过不久就该放弃了吧? 他又这样想着。 但是,叩门声依旧风雨无阻地响起。 他每日生活规律,来到此处后更甚,除了苟无患偶尔拜访,所能言语者唯有万安一人。 寂寞是有些的,但却正是他所求,求仁得仁,不亦乐乎。 自有了那叩门声后,他的生活依旧如常,但是心底隐隐约约似乎埋下一道极细的丝线,平日无事,一听到那熟悉的叩门声便不由被轻轻牵动。 不疼,只是有些微微发痒。 仿佛春天杨絮漫天时,偶然落了一朵在面颊上。 从面颊,直落到心底。 第37节 ☆、第3章 .14| 城堡之内的月季品种果然更加繁多,一路行来,襄荷已经看到不知多少在墙外看不到的品种。 但襄荷此时却有些心不在焉。 虽然襄荷将这里称呼为城堡,但其实这并不太恰当,因为相比真正的城堡,这里更加小巧玲珑,房屋也并不复杂。从大门到房屋的距离也并不算远,穿过一个圆形月季花坛中间的石子小径,便能直达房屋正厅。 因此襄荷很快便来到房屋前,也很快看到了厅内端坐在轮椅之上的人。 谢兰衣。 果然不出所料啊。 所谓的城堡主人,只能是谢氏后人或者是贺氏后人,而在看到万安的那一刻,过往的所有迷雾便霎时一清。 谢氏后人,谢兰衣。 她曾猜测他是哪个杏林世家子弟,又哪会料到,竟然是前朝皇族之后。 怪不得对伤人的统领又厌又忌,怪不得手持沉香令却只提出一个微不足道的要求,也怪不得姿容人品出众却只有一老仆随行。 落地的凤凰不如鸡,而前朝皇族这个身份,可比落地凤凰还不如。 时时刻刻要提防着新君的忌惮,能保住性命已是不易,想要活得自在,更是难上加难。 城堡正厅宽广而华丽,高高的穹顶上雕刻着繁复的玫瑰花叶,因为年代久远室内颜色有些暗沉,但通透的玻璃窗让阳光肆无忌惮地落进来,给那些暗沉的颜色蒙上如金如玉的柔光,室内呈现出一种奇异的、沉静而古旧的温暖。 谢兰衣坐在轮椅上,面上蒙着白绫,阳光透过玻璃窗投射在他白皙的脸颊,身后是雕镂着西式图案的长桌,高高的玫瑰花样式的烛台,以及挂着华丽壁毯的墙壁。他穿着灰色罩衫,长发束起,明明是与城堡风格截然相反的中式装束,却奇异地与周遭融为一体,毫无违和感。 他眼上蒙着白绫,襄荷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没来由的,她只觉得此时他的目光定然如这沉静的古堡。 万安不知何时悄悄退下,偌大的室内只剩一坐一站的两人。 襄荷从不觉得自己是好色之人,或者起码不是好男色之人,因为以她非人类的审美,以往从未有哪个男性让她感觉赏心悦目。 唯一的例外便是谢兰衣。 难得的,她的审美终于与正常人接轨了一次。 不见时也不如何想念,再见时才发觉满心欢喜。 只是想起方方得知的他的身世,那欢喜便生生地被什么按了下去,让一贯爱笑的她此时有些笑不出来。 只能愣愣地注视着他。 谢兰衣却先开口了。 “坐。” 他指着自己旁边的一把太师椅道。 襄荷便乖乖地走上前。太师椅太高,她又矮小,因此只能扶着扶手爬上去,坐上去后,两条腿还悬空着触不到地面,在半空中晃晃悠悠。 她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并拢双腿,压住裙角,努力做出一副端庄的样子来。 等做出这些后才猛然想起:谢兰衣根本看不到。 双腿毫无凭依地并久了也会累,因此想起谢兰衣看不到的事后,襄荷又悄悄将并拢的双腿松开,以最自然最舒服的姿势任其垂下。 终于坐舒服了,襄荷才抬头继续看他。 却见他微微侧着头,将面孔正对着她。 ——好像在注视着她似的。 真是想多了。襄荷率先摇摇头,摇去脑海中不靠谱的念头。 “原来你住这里啊,”她赶紧起了个话头,“我还以为你是来书院做客呢。” 谢兰衣点了点头:“嗯。” 襄荷又道:“那以后都住在这里么?不走了么?” 谢兰衣道:“若无意外,便不会走。” 若无意外,便不会走。 不会走。 襄荷心里蓦地涌起一阵喜悦,这喜悦甚至让她忽略掉了那个前提条件,她高兴地道:“太好了,那以后就可以天天见到你了!” 话一出口,她便捂住了嘴。 这样是不是显得太不矜持了? 可马上她又松开手。 管他呢,不矜持又怎样。 她喜欢见到他,这没什么好隐瞒的。 谢兰衣却似乎愣了一下,虽然面色依旧毫无变化,声音却有了一丝波动,似乎是疑惑:“为何要——日日见我?” 襄荷被他问住,也愣了一下,既是因为没料想他会问地那样直白,也是因为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但是很快,理清思路后,她肯定地、笑眯眯地道:“当然是因为喜欢见到你啊。” “为何喜欢?” “因为你长得好看。”襄荷脱口而出。 话一出口,立刻迅雷不及掩耳地捂上了嘴,且仗着谢兰衣看不见,这次不止捂嘴,连脸都捂上了,要是地面上有条缝,她肯定也得团成一团缩进去。 虽然是实话,但就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好像总有点羞耻呢…… 等了半晌,却没有预想中的反应。 手指头悄悄露出条缝儿。 谢兰衣依旧维持着面对她的姿势,沉稳的面上看不出什么波动,无喜无怒,真真个白玉菩萨。 襄荷舒了一口气,腰杆一挺,捂着脸的手也若无其事地放下来,好像方才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然后她便见谢兰衣缓缓点了点头:“这倒的确如此。” 襄荷风中凌乱了。 神马叫的确如此?他的确长得好看? 虽然这的确是大实话,但是,有这么夸自己的嘛?! 襄荷正凌乱着,谢兰衣很快又补上一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必为此感到羞耻。” “谁羞耻啦!”,襄荷差点从高高的太师椅上跳下来。 谢兰衣默默地用蒙了白绫的脸对着她。 好吧,她的确是觉得羞耻啦……但他是怎么知道的!他不是看不见么! 谢兰衣却又问起了她:“为何叩门?” 襄荷那一丁点儿愤怒立即烟消云散,乖乖将身子缩回太师椅,小声道:“我很喜欢花草。” 谢兰衣颔首。 “无意中看到这座园子,园子里有很多外面没有的花。” 没有回应。 “想讨一些回去种。” “哦……”他轻轻哦了一声。 襄荷忙补充道:“买也可以的,我不要成株,只要几根枝条就行了。”旋即想起谢兰衣随手给的那颗卖了一百两的珍珠,心知他不缺钱,便又弱弱地道:“我知道你不缺钱……” “的确不缺。”谢兰衣又说了句。 “那你缺什么,我给你找!”襄荷顺着话锋接下去。 谢兰衣脸部朝向厅外的花园,仿佛思索了片刻,才道:“缺人。” 襄荷也顺着他的动作看向厅外,再听他那话,转瞬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偌大的一个园子,却没半个人影。从大门到厅堂这短短的一截路上,万安曾与她简单交谈,她从中得知,这玫瑰园中如今只有谢兰衣与万安两人居住,平日衣食起居几乎都要靠自己。 一些打扫和采购菜蔬等粗重活计有书院的仆役来做,但谢兰衣不喜人多,也未另买仆役,因此平日一些杂活都是万安来做,至于穿衣等自己能够完成的小事,谢兰衣从不假于人手,都是自己来做。 万安说的轻松,但他毕竟年纪已长,照顾这么大个园子和谢兰衣,想必不会多轻松。 所以……这是要她来当小丫头么? “我没学过怎么服侍人……”襄荷讷讷地说道。 以工换花,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具体如何还要细商,再说,她还真不会服侍人。她从抱香那里听过,大户人家的仆役规矩一堆一堆的,绝不是只要会干活就行了。 “不用服侍。”谢兰衣却摇了摇头 说罢忽然摇动轮椅,向大厅右侧的驶去。 襄荷忙跟上。 驶过一条洒满阳光的走廊,谢兰衣在一扇门前停下,推开门,缓缓驶了进去。 襄荷站在后面,不由先探了探头。 竟是一间书房。 四面的墙壁都是书架,只是此时上面空落落的,连一面都未放满。 谢兰衣指着书房中唯一一把椅子道:“坐。” 襄荷看了眼,嘴角不由抽了抽。 又是高高的太师椅。 待有些狼狈地爬上太师椅后,便见谢兰衣从唯一有书的那面书架上随意抽出一本,递给她道:“念。” 襄荷疑惑地看了一眼,是《墨子》。 她有些疑问,但却乖乖地没有问,而是翻开了书,翻到备城门篇,照他所说,轻声念了起来。 “……凡守围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广;楼撕揗,守备缮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 白绫之下,谢兰衣闭上了眼睛。 第38节 眼前一片黑暗,四处寂静无声,唯有女童稚嫩的读书声起起落落。那声音不似他那的嗓子那般因被熏坏而沙哑,也不似万安因被去势且年老而尖利怪异。这个声音稚嫩、清晰,仿佛初春融化的冰河之水,带着一股子清冽的锐气,淙淙地流过山间乱石草木。 果然好听许多啊。 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来。 襄荷目光凝注在书页上,却没注意到他的表情。书房很安静,除了她的读书声便是翻书声,谢兰衣静静地坐在轮椅上,没有任何动静,似乎已经睡着。既然他不叫停,襄荷便一直读了下去,直读地玻璃窗外霞光一片火红,大片大片绚丽的色彩投射进书房,落在谢兰衣背对着夕阳的身上,落在她的脸上手上。 翻页间隙,她抬头看那夕阳,看被夕阳笼罩的谢兰衣,脑海中忽地涌出前世在网上被用烂的一句话: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第3章 .14|家 襄荷在晚饭时分才离去。 万安热情地挽留她一起用饭,不过被她婉拒了,带着剪下的几根月季枝条,也没去书院的饭厅吃饭,而是直奔试验田,将月季扦插上才回了女院。 从此以后,襄荷的课余时间除了泡藏书阁和试验田,便几乎全泡在玫瑰园。 谢兰衣让她做的事很简单,就是为他念书。 相比襄荷原本想的做丫头什么的,这个活计简直太轻松,而且相比她折取的月季枝条的价值,每日抽出些时间为谢兰衣念书完全不算什么。毕竟那些月季品种都是外界不曾有过的,如果交给赵寅年好好运作一番,就算炒不到牡丹那样的价格,却也绝对价值不菲,而谢兰衣说了,玫瑰园的月季枝条随便她剪。 但襄荷却只剪了几种,主要是她那试验田太小种不下,她便想等到休沐日时将玫瑰园的月季大修剪一番,剪下的枝条便带回家中,也算废物利用了。 看得出来,玫瑰园里的月季以前是有人修剪的,修剪之人应该就是那些培育出这些月季的谢氏家仆,但如今谢氏家仆俱已殁,玫瑰园便没了打理的人,月季便开始疯长起来。这样虽然现在看着还好,但许多死枝和不开花的哑枝多了,总归达不到最好的状态。 第二日,襄荷带了修剪的工具,下课后便直奔玫瑰园。 还是昨日的书房,但书架上的藏书却多了一些,除了一些崭新的、看上去像是刚从书坊买回来的,还有许多有着鹤望书院藏书阁标识的书籍。 想起昨日在城堡门口看到的那一幕,襄荷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藏书阁的书籍不能外借,但这是针对襄荷这样刚入学的学子的,诸位山长们乃至高年级的学子,在藏书阁都是有一定特权的,许多不对新入学学子开放的珍本古籍,山长们则可以随意翻查借阅,只是视珍稀程度各有规定罢了。 苟无患是一院之长,自然可以借书。 而苟无患与谢兰衣相交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谢兰衣的医术。襄荷大致扫了一下,书架上的书的确以医书为主,但新增的那些带着书院标识的,却大多是墨家或者其他杂书,襄荷还在其中看到一本兵书。 谢兰衣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给她。 襄荷接过书,正要爬太师椅,左右一瞅,却发现太师椅已经不见了,书房中多了一只小凳子。 那凳子很矮,尺寸也不是正常成年人能坐下的,凳面没有上漆,清楚地现出原木的纹理,但打磨地很光滑,没有一点毛刺。 上面没有任何装饰的花纹等物,与城堡里的其他家具截然不同,再加上还未上漆的凳面,显然是新做的。 这样小的凳子,谢兰衣和万安自然用不着,只能是为她准备的。 从昨日离开到现在,也不过强强一日的功夫,显然是昨日她离开后就让木匠赶制了。谢兰衣看不到她爬太师椅的窘状,自然只能是万安安排的。 “多谢万爷爷。”襄荷笑着朝一旁的万安道。 万安正在沏茶,碧绿的茶叶在白瓷杯里自由舒展,杯上腾起飘渺的白色水汽,使得阳光充足的室内多了丝温暖。 听到襄荷的话,他疑惑地“嗯”了声。 襄荷正要再说,谢兰衣却已经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对襄荷道:“今日读这本。” 襄荷只好接过书,朝万安笑了笑便坐在凳子上,翻开书读起来。 将沏好的茶放在两人身前,万安看了看谢兰衣的神情,脸上露出放心的笑容,悄悄退下,留给两人一室的静谧。 这一日又是天色将晚时才离去,离去时襄荷才忽然想起:谢兰衣怎么会知道从书架上抽的书是哪一本? 但很快她自己就找好了答案:也许他记熟了每本书在书架上摆放的位置吧。 如此每日去玫瑰园,与襄荷整日厮混的卜落葵很快便察觉到好友的异样。襄荷也并未想过隐瞒,因此卜落葵一问,她便悉数讲了。 卜落葵听了当即便要襄荷带着她去,襄荷不知谢兰衣是否愿意,因此便没有直接答应,问过谢兰衣,得到一个“无妨”的答案后才带着卜落葵去了。 重回童年玩乐地,卜落葵十分兴奋,见到谢兰衣后更是涨红了脸,生生按住性子在书房待了许久。只是她终究生性活泼,在书房除了襄荷的读书声,便再无其他声响,因此没待到最后便按捺不住,自己跑园子里玩去了。 万安对小孩子一向富有耐心,卜落葵在园子里钻来钻去地笑闹,他也在一边跟着闹,两人倒是十分有忘年交的架势。 因为两人的笑闹,玫瑰园终于有了丝鲜活生动的气息,即便是在书房,也隐约听得见外面花园里的声响,透过玻璃窗更是能看到卜落葵活跃的身影。 襄荷看了看窗外,笑笑,继续翻到下一页。 此后卜落葵又跟着襄荷去了几次玫瑰园,只是玫瑰园毕竟僻静,除了满园的花,能陪她说话的只有一个万安,她去了几次后便兴趣寥寥,再不常去了。 这期间,襄荷多方打听,终于知道了谢兰衣的身世。 谢兰衣的父亲襄城县公谢燊曾是前朝太子,前朝末帝命长,谢燊快到三十岁了还是个太子。好不容易末帝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大限将至,临了临了,吴家造反了。只差最后一步,谢燊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变成了被囚冷宫偏院的襄城县公。 谢燊原本还是太子时便已经有了二子,但前朝灭亡,他被封为襄城县公后,这二子都相继亡故。 谢兰衣是谢燊被囚禁后生下的孩子,也是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孩子。 谢兰衣七岁那年,谢燊因饮酒过多暴毙。谢燊下葬的当夜,前朝太子妃,也就是谢兰衣的生母引火*,所居住的宫殿烧成一片火海。谢兰衣生母被烧成灰碳,满宫下人无一人逃脱,只有谢兰衣被万安拼死救出,但也因此被熏坏了眼睛喉咙,双腿更是被房梁砸断,从此形如废人。 表面上打听来的信息就是这些,至于其中有多少伪饰,襄荷却无从知晓了。 去惯了玫瑰园,襄荷便发现,谢氏主仆都不欲与外人过多接触。虽然书院接纳了他们,但除了苟无患,登门者寥寥,襄荷往来数日也只见过苟无患来过一次,其余时间玫瑰园都只有谢氏主仆二人。 但无论是谢兰衣还是万安,对这种生活状况都十分适应的样子,卜落葵造访时万安都会与她说笑玩耍,但她不再常来后,万安却也丝毫没有失落遗憾。 襄荷有时想,如果自己哪天消失了,谢兰衣或许只会觉得少了个为他念书的人,而不会有除此之外的任何不适。 即便她每天都去玫瑰园,她与谢兰衣的对话却也稀少地可怜,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在念书,而他在安静地聆听。 念完书,告辞之后,便好像再无联系。 但即便如此,襄荷仍旧喜欢去玫瑰园。 不止是因为那里有满园的月季,更是因为即便不讲话,她也喜欢与谢兰衣待在一起。 卜落葵取笑她小小年纪春心萌动,但她自己知道不是这样。 谢兰衣之于她,就像一株喜爱的花草,因为喜爱所以想日日看着。只是对于花草会有想要据为己有的念头,但谢兰衣是人,因此她只要能日日看着便十分满足。 再说即便不为看他,她也很享受每日书房念书的时光。谢兰衣阅书甚杂,又有苟无患这个助攻,总能帮他从藏书阁借来许多珍本。襄荷便也跟着读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偏门书籍,什么医卜星相、城防机关、海外轶闻……简直无所不包。 其中还有几本刘寄奴想看,但以襄荷的身份根本看不到的兵书,却在谢兰衣这里看到了。在将藏书阁能看到的兵书都抄阅之后,襄荷便开口询问谢兰衣,能不能将那几本兵书借来一抄。 而谢兰衣也因此知道了她每天去藏书阁抄书的事情。 “想看什么书,去找决明。”他只说了这么一句,然后襄荷便从抄书的苦役之中解脱出来,无论是兰郎中想看的医书,还是刘寄奴需要的兵书,直接找苟无患身边的小厮,说句“谢公子要看的”便能轻松借出。 抄书抄了两个月,手指都磨出茧子的襄荷:……早知道一开始就跟他说了! 而因为这件事,兰郎中和刘寄奴终于也知道了她与谢兰衣的交往。 兰郎中先是感叹了一番谢兰衣身世,然后便双眼放光地让襄荷为他引荐,半点没提之前的那点小龃龉,显然谢兰衣的医术才是更吸引他的。 刘寄奴却微微皱起了眉头。 “此人长于宫闱,身份如此尴尬,最终却能全身而退,必然不是心思单纯之辈,襄荷,你要小心。”他说道。 襄荷却笑着安抚他:“哥哥放心,他是好人。” 某种程度上来说,襄荷有些天真地可怕,许多时候都凭感觉行事,而谢兰衣给她的感觉很好,她便执拗地认为他是好人。 刘寄奴果然不赞同:“防人之心不可无。” 襄荷也知道自己的说法无法说服人,因此只能将与谢兰衣交往的各种细节都一一道出。从这些细节上来看,谢兰衣虽算不上大善人,但也绝对算不上坏人,或许有些心思,但起码从未主动害过人。 刘寄奴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但从紧蹙的眉头来看,显然还未对谢兰衣完全放心。 襄荷无奈,只希望随着时间,能够消解他的疑虑。 至于兰郎中想要拜见谢兰衣的愿望,襄荷只跟万安提了提,还没来得及向谢兰衣说,却意外地被拒绝了。 不止如此,之前卜落葵曾经向万安说过,要邀请几个小姐妹来玫瑰园玩,也被万安毫不留情地拒绝。 “卜小姐长于书院,幼年又常在这里玩耍,有着地谊,自然不会不让您登门。但公子不喜人多吵杂,寻常外人还是莫要带往这里了。”万安这样说道。 至于苟无患能够登门的原因,自然是因为他能够借来藏书阁的书。再说他是一院之长,玫瑰园虽然是谢氏私产,但毕竟还在书院之内,怎么也得给主人个面子。 万安也并未掩饰这一点。 卜落葵未料到居然会被拒绝,虽然也知道人家的园子人家想怎样便怎样,但小女孩儿性子还是因此生了万安和谢兰衣的气,之后连着数日都未再去玫瑰园。 这下襄荷的要求也被拒绝,她倒是因此找到些平衡,觉得万安一视同仁。 有人高兴自然也有人失落,得到谢兰衣不见客的答复后,兰郎中长吁短叹了好一阵,但也没有因此埋怨,只道自己学艺不精,想是神医看不上他的医术,若是他有苟无患那般的医术,说不定还能得一见。 襄荷原本准备好了一肚子安慰他的话,谁知他自己倒看得开,还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虽然找的原因是错的,她也没有纠正。 倒是第二日又去玫瑰园时,谢兰衣似是已经从万安处得知了这事,虽然仍未松口要与兰郎中相见,但却道:“论医术我并不如苟院长,令尊若想医术精进,可去拜访苟院长。” 说罢便给了襄荷一张拜帖。 苟无患的医术自然是非常好的,至于谢兰衣说自己医术不如苟无患,虽然他未细说,但襄荷却直觉地选择相信。 能够拜访苟无患,对于兰郎中当然是求之不得。苟无患身为医院之长,不似卜若地每次的经义坪讲课都能见到,既要授课又要医病治人,他的日子比卜若地忙碌许多,几乎从不出现在经义坪讲课,因此寻常大夫想要与他探讨医术,那还真是难如登天。 襄荷便诚恳地道了谢收了拜帖。 果然,这张拜帖让兰郎中激动不已,之前的那一点失落立刻消失不见。 不提兰郎中如何激动,襄荷入学整整三个月之后,终于迎来了第一次季考。 ☆、第3章 .14| 鹤望书院对学子要求严格,即便通过入学考核,若是在每三月一次的季考中连续垫底,便有被驱逐出院的可能。当然,这要参考具体成绩,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若所有人成绩都是优,垫底的那个也是良的话自然不会被驱逐,但若一直是最差的【差】,那就很有可能面对被驱逐出院的命运。 每次季考过后,所有学子的成绩都会被张榜列出,成绩优异者自然人人称羡,成绩糟糕着通常也会受人鄙视。 与全然看权势的外界不同,书院毕竟还保留着一分傲骨,寒门子弟若想比权贵之后更出风头,也只有在凭借真才实学的书院才有可能实现了。 襄荷知道季考的重要性,她不觉得自己天资聪颖到随便学学就能轻轻松松考第一,前世她就不是天才,今生更不是。因此她减少了玩乐的时间,专心将心思放在课业上。 农院的课程不算繁重,但也有农学、算学、经学等好几门必修课程。而因为谢琰的缘故,这个世界的数学,也就是算学,远远超过前世古代的水平,襄荷估摸着起码已经到了大学数学的水平。 襄荷前世是个典型的文科生,最头痛的学科就是数学,大学学的也是跟理科完全不沾边的外语,因此别说大学数学了,中学数学都得从头开始学才行。 好在她是新生,山长们又念着她年纪小,什么都从头教起,因此学得倒不费力。 第39节 只是好几门课程加一起,压力还是有的,她每日都要去玫瑰园给谢兰衣念书,复习功课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只能晚上熬夜。 她年纪小,平常每日都要睡满九个小时,如今突然少睡,难免有些不适应。 给谢兰衣念书的时候,她偷偷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 谁知手还没放回去,手腕就被几根寒凉如玉的长指按住。 “阴虚火旺,声音绵软无力。”,谢兰衣用诊治病人的口吻说道,“夜间未睡好?” 襄荷没料到他会突然为自己把脉,手都忘了收回来,讪讪地说道:“快季考了,我怕考地太差嘛……” 谢兰衣点点头,正在襄荷以为这事了了的时候,他突然又道:“这几日不必念书了。” 说罢手指在书架上逡巡,这次花费的时间久些,手指在书脊上滑动几次才找到一本书,递给了襄荷道:“可学了这本?” 襄荷一看,正是这次季考要考的《齐民要术》,忙点点头道:“学了,山长说这本肯定要考,让我们背熟呢。” “那便背吧。”谢兰衣道。 襄荷纠结,问道:“真不念书了?” 他左手手指轻叩轮椅侧栏,右手指着那本《齐民要术》,道:“这个,也是一样的。” 农书也是书,自然没什么不同,他涉猎甚广,无书不读,农书自然也读得。 襄荷只好拿了那本《齐民要术》,照着前世高考背历史背政治的劲头背起来。襄荷记性不错,一长段话通读两三遍便能短时间背诵下来,因此背地倒也快。 只是背诵时难免有卡壳。 “……良地非独宜晚,早亦无害;薄地宜早,晚必不成实也。山、泽有异宜。山田种强苗,以避风霜;泽田种弱苗,以求、以求、以求——”背到这里突然卡壳,襄荷正要低头翻书,忽听一个沙哑的声音道: “以求华实也。” 襄荷抬头,便见谢兰衣仍旧端坐着,似乎刚刚说话的不是他一样。 她也没在意,继续背起来:“嗯,以求华实也。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 室内朗朗的背诵声与以往似乎没什么不同,只是相比念书,毕竟不那么流畅,且第一遍背诵时总有些磕磕巴巴。接下来,襄荷很快发现,每次她卡壳时,谢兰衣总是能够迅速地接上,从无一次出错。 数不清第几次之后,襄荷终于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背过么?” “未曾。” 襄荷圆溜溜的眼睛瞬间瞪大,失声道:“那你怎么会背的?” 谢兰衣的身体忽然几不可查地一僵。 而襄荷很快意识到,以前未曾背过,那么只能听她朗读时记忆的。 可是好几次他都是在她第一遍背诵时便提醒,之前她也只念过一两次,只听一两遍就能记忆地那么清楚?这岂不就是传说中的过目不忘? “过目不忘?”,襄荷又惊讶又好奇地道。 挺直的坐姿忽然像是脱力般松弛下来,他低下了头,带着丝轻笑道:“过目不忘?或许吧……” 襄荷敏感地察觉到他情绪的不对劲。过目不忘,这对常人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啊,但他的反应……有点不对劲。 “你不开心。”襄荷愣愣地道,“为什么不开心?过目不忘……不好么?”对了,他不是过“目”,他根本看不到…… 但是,她却直觉地认为并非这个原因,只因为他给她的感觉从不是会因自己的残缺而自卑沉沦的人。 那么,会是什么原因? 谢兰衣笑了笑,声音难得地有了些温度:“并非不开心。” 说罢忽然伸出手,迅速地在襄荷头顶发旋儿处揉了揉,然后又迅速地收回,道:“只是,有些感慨。” 襄荷被他这动作弄得有点懵,继续愣愣地道:“感慨什么?” “自然是感慨……天命弄人。” 襄荷还是不懂。 “过目不忘,于常人许是好事,于我——”他指了指自己,声音还带着笑意,但终究没有说下去。 襄荷心中猛地一颤,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蒙着白绫的双眼。 皇帝不会乐意看到一个天资聪慧的前朝皇族之后,更何况是过目不忘这样足可称为天才的天资。 过目不忘,那便毁掉那双目。 心脏似乎被什么拉扯了一样,钝钝地痛。有人说,什么叫悲剧?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生生在你面前摧毁。正如花朵被人攀折,鸟儿被夺去歌喉,舞女失去双脚……将其最耀眼最夺目的摧毁,便是世间最残忍的酷刑。 “谢兰衣,你别难过。”襄荷说着,鬼使神差般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尽力张开双手抱住他。 她个子小,即便他坐着,即便她踮起了脚,仍旧勉强才能抱住他的腰。但她还是紧紧地抱着,仿佛这样就可以将自己的温暖和快乐传递过去。 被抱住的躯体有一瞬间的僵硬,但很快便松弛下来,一双比她长许多的手臂自她背后将她抱起,直到她能够与他“对视”。 “不难过。”他说道,“很久之前,就不难过了。” 似乎怕襄荷不相信,他又加了一句:“真的。”说罢额头稍稍前倾,轻轻碰了碰襄荷的额头。 温热的额头和额头相碰,思维最接近的地方相接,仿佛将彼此毫无隐瞒地坦诚在对方面前,探知到对方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真的不难过呢。 襄荷摸着自己的额头想。 那一刻,她真的没有感受到他的难过,相反地,难过的是她,是为他心疼的她。她想要安慰他,但其实却是他在安慰她。 我不难过,所以你也不要难过,好么? 她清楚地接收到他的想法。 “嗯,都过去了。”于是她笑着说。 谢兰衣又笑了笑,襄荷这才发现他今日笑的次数相比以往实在是太多。 这是个好现象,她想。 这日之后,两人的相处比之前更加随意而亲昵,襄荷也不若以往那般多少有些拘束,谢兰衣虽然依旧是惜字如金的说话风格,但偶尔也会蹦出个长句,每每引得襄荷故意逗弄他说长句。 不过,她的主要任务自然还是为季考准备。 有个人一起背书似乎能让背书效率上升一样,襄荷很快便将需要背的背完,期间她只需读过一遍,再次背诵时,谢兰衣便成了人型纠错仪器,精准、快速,比襄荷翻书还要高效,简直堪比人型学习机。 而谢兰衣在学习方面的帮助自然不止在背书这一方面,但凡襄荷有任何不懂的地方拿去问他,就没有一次问倒他的,每次总能给她最好的解答。襄荷有次坏心地特意找了道超出她水平许多的高年级算学难题,想看到他束手无策的样子。结果,人三两下便解出,还能利落地给她讲解,反而是她因为算学底子太差,根本是听都听不懂。 之后她才发现,若说谢兰衣还有什么强项弱项,虽不知弱项是什么,但算学绝对算得上强项,不止过目不忘,他的心算能力更是强悍地让她这个数学渣彻底膜拜。 如果生在现代,这绝对是一枚全科学霸啊,襄荷感叹不已。 在这个全科学霸的辅导下,襄荷自信满满地迎来了第一次季考。 ☆、第3章 .14| 襄荷好歹也是经历过前世高考阵仗的人,因此虽然对季考挺重视,但真到场上时却并不怎么紧张。经过考前的一阵突击复习,加上谢兰衣的全科辅导,她答起题来说不上下笔如有神,但也没什么费力的感觉。 季考过后有三天的休沐时间,襄荷便收拾收拾东西回了秀水村。 临走时,她去玫瑰园与谢兰衣万安告别,毫无意外地没有发现谢兰衣有任何情感波动,只是让万安赶车送她,然后说了句路上小心。 襄荷婉拒了他的好意,只道兰郎中会来接自己。听了这话,谢兰衣便也未再多言。 此时已经入了冬,鹤望山上的落叶树都已萧萧索索,落叶铺满山道。兰郎中接襄荷时赶着一辆灰色毛驴拉的车,车厢用油毡裹着,虽然不算好看,但却簇新簇新的,放在乡里人家之中,也算得上打眼了。 襄荷惊喜地爬驴车,朝兰郎中道:“爹,咱们买车了?” 兰郎中骄傲地点点头,问道:“怎么样?不比书院的马车差吧?以后你来回书院都不用走了,咱车接车送!” 襄荷捂着嘴笑,一个马车一个驴车,马和驴的价格可差远了,再说书院的车厢起码是工匠统一定制的,但兰家这辆却好像就是村里木匠做了个车架,兰郎中自个儿用油毡糊了车厢。不论从造价还是从外观,明眼人都知道孰优孰劣。 不过襄荷却不会这么说,她笑着重重点头:“当然,比书院的马车舒服多了!” 虽然外观不怎么样,内里的布置却很用心。车里铺着她小时候用的小褥子,还有她做的抱枕,座位下的隔板还有许多她常用的小玩意儿和吃食。显然,这驴车就是专程为她准备的。 听了襄荷的话,兰郎中原本就得意的脸瞬间笑开了花,鞭子一甩,小毛驴便“ 咴儿~咴儿~”地叫着,“得得”地行走在初冬的山道上。 一回到家,襄荷首先便是跑去看院子里的花,这是她每次回家做的第一件事。 这时节已经没什么花在开,秋菊将残,冬梅未开,院中是一年中少有的寂寞时候。 襄荷将院中花草都看了一遍后,便蹲在那片月季扦插苗前仔细看。 早在进了玫瑰园后的第一个休沐日,襄荷便将玫瑰园中的月季全都修剪了一番,而修剪下来的枝条自然没有扔掉,而是废物利用地全部都扦插上。 即便襄荷并没有大剪,只是剪掉了枯枝弱枝哑枝,但剪下来的枝条数量仍然很可观,即便把襄荷那一分试验田的周边全种上也种不完。因此襄荷从兰家老宅的院子中挤出一小块儿地,密密匝匝地全都插上了月季,医馆后院的空地也都被两指长的扦插小苗占满。 襄荷又或买或挖地弄了许多野蔷薇何和山木香,截去上端,只留主茎和根系做砧木,将削好的月季接穗嫁接上去,每根砧木上都至少接了两到三个接穗。这样嫁接的小苗比扦插的小苗生长快得多,不出意外的话,明年春天就能稳定开花。只是这样做费时费力费银子,因此襄荷只弄了几百株,剩下的都直接扦插了。 此时距离扦插已经过了三个月,许多扦插的枝条上都发出了嫩嫩的小芽,由于寒冬来临,小芽不是浅淡的嫩绿色,而是微微发红,像是被寒风吹红脸的小姑娘,一排排整齐地排列在扦插田中。 到了明年,每一棵小苗都能长成一株成株,月季地栽长势又旺,也许都不用等到明年秋天,春天便可以看到零星的春花。 再者,这次的月季不同于襄荷培育出的那盆兰花,兰花只有一盆两苗,即便明年运气好地再发出两苗,总共也不过四苗罢了,但月季却有成千上百株! 量大便意味着商品化的可能性,襄荷前段时间已经跟谢兰衣提过,要将玫瑰园的月季培育多了向外出售,届时大部分收益都会交给他。谢兰衣对她出售月季没有意见,却更改了她提出的分成比例,将大头让给了她,他自己只拿了最小的一份。 “若不是你,它们也只是一文不值的野草,年年自开自落罢了。”他这样说道。 襄荷却不好意思拿这份钱,私下又跑去找万安,万安初始也不同意,只道公子的意思便是他的意思,后来也不知是襄荷磨得狠了还是怎么,终于松口让步,但也并未如襄荷提出的那样,而是将利润与襄荷对半分。 见再也磨不下去,襄荷便也只好作罢,但也因此对这桩生意更加上心了。 扦插的小苗是明年要卖的主力军,但那些嫁接的苗才是吸引顾客的招牌。 这时代虽然已经普及嫁接技术,但在花卉上的应用还是不多,除了一些名贵花卉,如牡丹山茶,很少有花匠想着法子玩花样嫁接,而月季,或者说整个蔷薇属的植物,在中|国古代虽不算默默无名,但也实在不是什么昂贵的品种。许是因为其插枝便活,寻常农家也能看到墙角爬着一架蔷薇,因此蔷薇属植物算不得权贵人家花园中的宠儿,价格自然也不会太高,以致想到嫁接蔷薇的花匠也是少之又少。 但襄荷相信,以玫瑰园出品的各色月季品种,加上赵寅年的炒作手段,就算不能把月季炒出高价,但也绝对不会无人问津。 因此襄荷在那嫁接的几百株上很动了些脑筋,有一株接了许多色的七色月季,有特意塑了造型的盆栽月季,更多的则是以直立野蔷薇做砧木弄出的树状月季。而无论是七色月季、盆栽月季还是树状月季,在这个时代都是没有的,虽然都算不得什么独家秘密,旁人一看便能学去,但襄荷要的就是个先机,只要抢了这个先机,她便能赚得盆满钵满,正如那个印字果实一样。 事实上,从五月至今,印字果实已经不能给兰家带来多少收益了。 因为操作的简便性,很快就有人察觉到在果实上印字的方法,在这没有版权保护的古代,“盗版”很快层出不穷,泛滥于市。很快,连大街上都有拎着个篮子叫卖印字果实的农妇,且她们叫卖的价格比珍宝坊便宜了岂止一点半点。价格攻势之下,珍宝坊的果子一时间几乎卖不出去,赵掌柜气地要命,叫嚷着要去官府,让衙役将那些沿街叫卖的都抓去打板子,还是襄荷笑着劝说了他。 以赵家权势虽能将人抓起来,但在没有版权保护法的古代,即便他们占理,却也难免惹众怒。 民怨,可不是谁都能称受得了的。 第40节 ☆、第3章 .14| 自从田四儿偷学了法子去卖,兰家在印字果子上的进项便越来越少,到了后来,赵掌柜每月送来的银子便只有几两,且有越来越少的趋势。 这点钱还不够赵掌柜喝茶的,自然看不上这桩生意,若不是因着赵寅年的吩咐,他都想直接将那些果子下架。 珍宝坊珍宝坊,卖的自然都是珍宝,如今印字果实已经满大街泛滥,哪里还能称得上珍宝? 赵掌柜觉得再卖下去简直就是丢珍宝坊的份儿。 兰家自然也察觉到赵掌柜态度的变化,但赵掌柜看不上这桩小生意,兰家却看得上。 谁也不会嫌钱多,兰家如今虽然有点钱,但也远远称不上多富裕。兰郎中的医馆不挣什么钱,因此在明年春天到来,襄荷卖花的生意可以做起来之前,还是要倚赖印字果实。 好在襄荷早有准备,一边收拾田四儿,一边就跟赵掌柜交底儿,将自己的打算都说了出来。 其实她的法子也不新奇,就是前世听烂了的那一套: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如今满大街都有卖印字果实的,襄荷以往随随便便写个字儿印上的果实自然卖不出去了。可兰家的果子有一点好,就是面对的客户群体比较高端,与田四儿沿街叫卖招徕的那些客户重合率很小。 这样的客户群体使得襄荷能够在这个“优”字上大下功夫。 先是找那些手艺好的剪纸艺人,将用来贴字的油纸剪出各种繁复吉祥、样式新巧的图案。这样一来虽然还是一样的果子,但印上的图案却大不相同,使得兰家的果子与其他果子有了区分,有钱人家不怕贵,就怕花大钱却买的东西却跟普通人大街上几文钱买的一样,如今兰家的果子图样翻新,自然能招徕更多顾客。 但其实这个法子也很容易被人学去,毕竟这时候会剪纸的人一抓一大把,纵然兰家的剪纸样子新奇些,却也并不占太大优势。 但既然下定决心要在“优”上取胜,襄荷自然不止这一个法子。 除了新巧的图案,襄荷还建议赵掌柜弄了个“文人果”,顾名思义,针对的顾客是文人。文人果分为两类,一是果子上印着名宿大儒墨宝的,一是为文人专门定做的。 第一种珍宝坊来做有着天然优势,不说历朝的书法大家,就算是当世名宿,珍宝坊背靠鹤望书院,自然不会缺少弄到墨宝的机会。就是襄荷,也缠着卜若地送了几幅墨宝。 第二种则是客人来店里留下墨宝,珍宝坊负责将墨宝拓印下来,再由客人亲自指定用什么果子,直到果子长成才交货,这便是定制文人果。 这法子颇为新奇有趣,赵寅年再在襄城文人圈宣传一番,很快引来许多文人墨客。这些文人有的是买那有着名宿墨宝的果子,但更多的却还是要定制文人果。 初战告捷,赵掌柜喜不自禁,且触类旁通地又想出喜宴果等名目,倒也都颇受欢迎。 此外襄荷对果子的包装也提出要求,不仅要包装精美,更重要的是要有珍宝坊的标识,好区分珍宝坊的果子与大街上卖的那些果子,商品一有了区分,才会让自恃身份高人一等的权贵有掏钱的欲|望。 数管齐下,珍宝坊印字果实的生意居然又起死回生。原本兰家每月三五两的可怜分红猛增至上百两。 虽然即便起死回生后带来的收益对于赵家来说仍旧算不上什么,但这件事却让赵掌柜、赵寅年,乃至赵家掌门人,赵寅年的父亲,看到了兰家人的灵活头脑,增加了合作的信任度。 是以,当襄荷向赵寅年提出明年合作卖月季之事时,赵寅年毫不犹豫地应下了。 “早知道学妹有这般头脑,就该劝钱山长将学妹收入门下。”赵寅年这样笑着道,钱山长自然便是商院的院长钱青茯。 襄荷笑笑,自然不会将这话当真。 但不管如何,有了赵寅年的大力支持,加上对于这批月季的自信,这桩生意便赔不了。 因此襄荷一回到家便赶紧查看小苗苗们的长势,不只是因为喜欢看,更是因为这些小苗明年可都会变成银子。 查看过小苗们的情况过后,一家人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做起了饭。 相比刘寄奴刚来的时候,如今兰家的日子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只从饭桌上便可见一斑。 因为知道襄荷今日回来,兰郎中早早地便买好了肉菜打好了黄酒,待到晚饭时,仍旧是李树下的石桌,石桌上的饭食却满满当当,荤素俱全,再不是以前那般拮据的模样。 时序入冬,再在院中用饭已经有些寒冷,但一杯黄酒下肚,腹里便涌上一股暖融融的热意,四肢百骸好不舒服,因此即便是不喜饮酒的襄荷也喝了一杯。 三人聊着闲话,先是兰郎中不停地询问襄荷在书院的生活,即便是襄荷说一日三餐吃什么,都听得津津有味。襄荷好笑之余,更多的却是觉得窝心。 她也插空询问家中的情况,因此得知医馆的生意越来越好,虽依旧挣不了什么钱,但总算步入正轨,兰郎中也不若以前那样,只被当成学艺不精只能走街串巷的赤脚郎中,而被当成正正经经的坐堂大夫。 刘寄奴每日除了在医馆帮忙,还在城里的武馆找了份工,因为身手好,直接成了大师兄,整日带着一群孩子操练武艺,倒是颇得人心。只是从秀水村道城里往返费时,刘寄奴又不坐车马,只用一双脚跑来跑去,兰郎中想让他赶着驴车去,他却摇头拒绝了,只道那点路程算不得什么,刚好为在武馆的操练热身,兰郎中便也只得作罢。 相互之间叙地差不多了,话题又转向八卦。因着有酒助兴,兰郎中格外兴奋,像个多嘴妇人般讲着村里村外的趣闻,襄荷与刘寄奴便笑吟吟听着。 说到后来,兰郎中忽地讲起他年轻时在北地从军的事。 “……想当年我兰麻子也是响当当一枚好汉啊,杀过的蛮子没一百也有八十!” “……北蛮子没人性,年年来抢咱大周的钱粮,扰咱大周的百姓,若不是顾家军数十年守卫,又哪能有这太平日子?” “……不对不对,如今可不太平了……顾将军不在,大周就不太平了啊,不太平了啊……” …… 兰郎中少年从军,在北地待了足足八年,若不是顾家军树倒猢狲散,他或许会待在北地一辈子,即便因伤再上不了战场,也能做个军医或伙夫。那些征伐的日子早已刻入他骨血,如今虽从要命的屠夫变作救命的医者,但心底却仍旧未忘在北地的那无数个日日夜夜,每每便与襄荷提起往事。 这样的话襄荷从小听他讲到大,知道到最后必然会变成对过去的追忆和不忿。 襄荷便拿话引他转移注意力,又说起书院里遇到的趣事,果然很快就又让他高兴起来。 如此这般一边喝一边说,不一会儿,兰郎中便喝多了,眼睛迷瞪瞪地端着酒杯傻笑,襄荷见状,赶紧与刘寄奴一人一边地掺了他回屋。 搀回屋的路上,兰郎中嘴里还在喃喃说着,虽听不清具体说了什么,但只听几个漏出来的字眼,也知道他此刻很高兴。 相比以前,如今的日子自然让人高兴,不止是因为物质更加富足,更是因为如今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襄荷入了梦寐以求的书院,兰郎中拥有了自己的医馆,虽算不上万事心想事成,但人生不如意事本就十之*,能有三五如意事,便当浮一大白。 将兰郎中搀到床上休息,襄荷便与刘寄奴也回房各自休息。 两人分手时,不知是错觉,还是室内昏暗烛光投射的阴影,抑或别的什么,襄荷只觉得刘寄奴的面色似乎有些沉,但询问后,却立刻得到他“无事”的回答以及一个安抚的笑容。 襄荷心中有些疑惑,但也并未再问。 难得的三天休沐日,自然也要见见小伙伴。赵小虎被他爹带进山打猎,没时间来,田菁倒是第二日一大早便来找襄荷,还带着针线笸箩。 “……我娘说我这个年纪就该学针线了,不然以后嫁不出去!”田菁胖乎乎的手费力地捏着根绣花针,正在做一双袜子。 做袜子算是最简单的针线活了,田菁做的还是不用分趾的,自然更加简单。但襄荷瞅了瞅田菁手里那双袜子的形状,只觉得:这得多畸形的脚才能穿下那双袜子啊…… 显然田菁也知道自己手艺不怎么样,加上手胖针细,没一会儿小胖手上就浸出一层汗珠来,登时不乐意做了,扔了袜子就跟襄荷闲聊起来。 襄荷打趣她:“田大婶不是说做不好针线嫁不出去么?” 田菁眉毛扭地像毛毛虫,气呼呼地道:“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嫁人就那么重要么?” 襄荷点点头,道:“嫁不嫁人不重要,自己舒心最重要。” 田菁登时高兴起来:“还是小荷你懂我!我娘整天说什么嫁人的,烦死了!” 襄荷叹了口气。 她也不知自己该不该说那些话,毕竟这个时代,对大多数女子来说,嫁人的确是很重要的事,因为她们很难自己在世上立足,而必须倚仗男人,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中,如此一生的喜乐便由他人做主。 想到田菁将来可能会嫁给一个品行不端的男人,因而郁郁一生,襄荷心里就闷地不行。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以她目前的能力,也只能做到独善其身的地步,想要改变天下所有女性的生存状况,于她而言简直难如登天。 这个话题并没有困扰田菁太久,毕竟年纪小,对婚嫁之事只有个模糊的概念,很快便丢到一边聊起别的了。 襄荷却突然道:“菁菁,你想不想学读书?” 田菁一愣,脸上满是困惑:“读书?” “对,读书!”襄荷点头道。 田菁神色间有些意动,但是想了一会儿很快沮丧着小脸道:“读书当然好,可是我没时间呀。” 她掰着手指道:“我要学做针线、学做菜,要帮娘干活……还要玩!” 襄荷被她最后一句逗笑了,但还是问道:“时间总会有的,我只问你,你想不想读书?” 田菁这次倒飞快地点了头:“想!” 襄荷舒了一口气,道:“那以后每次休沐,你来找我,我教你读书,好不好?” 田菁眨着圆圆的眼睛笑地很甜:“好。” ☆、第3章 .14 `接下来两天,田菁便跟着襄荷学认字。 田菁其实还算是有基础的。当初襄荷爬登天梯,最初几次田菁也跟着去过,只是一来太累,二来田大婶越来越拘着她,因此除了开始那几次,田菁便再也没去过。 小村庄里没秘密,田菁跟着襄荷认字的消息很快便跟长了翅膀似的飞到全村人的耳朵,大人们大多说笑两句便忘,只当小孩子的玩耍。但孩子却不这么认为,好几个跟田菁相熟的小姑娘都辗转表达了也想跟襄荷学认字的意愿,教一个是教,教一群也是教,因此襄荷直接让田菁传话,所有想认字的女孩都可以来。 村人虽然对女孩认字不以为然,但襄荷鹤望书院学子这层身份实在太唬人,父母们都愿意自家女儿与襄荷交往,如今女儿要跟襄荷学认字,倒真没有不同意的,反而好些还叮嘱女儿跟着襄荷好好学。 如此一来,兰家这两日便热闹起来,小姑娘们都是从未上过学堂的,从不知课堂纪律为何物,襄荷为了管束她们费了好大的力气,但好在她们闹归闹,大多数时候还是听话的。 襄荷用来教她们认字的书,不是寻常的启蒙读物,而是那本曾经一度盛行,最终却为道学家攻讦,因此绝迹于坊间的《列女传》。 进入书院后,襄荷曾经特意搜寻过列女传相关的书籍。 《列女传》的著书者连氏是书院首任院长之妻,因此即便外面书坊完全没有《列女传》以及连氏的一丝踪迹,藏书阁内却藏有许多与连氏相关的书籍,还有着详细的连氏生平。 让襄荷惊讶地是,连氏一生著书无数,涉猎广杂,并非只有《列女传》一书。而除了《列女传》,她最为“有名”的是一部《女四书注》。 女四书,即《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四部书,在连氏所在时代,女四书便是闺阁女儿所要念的四书五经,女四书中的对于女子的各项要求,便是世人眼中贤良女子的规范。 女四书成书流传已久,字句意义明晰,若为释义故作注,那么这注几乎毫无意义。 连氏的《女四书注》自然不是为释义。 她作注是为辩驳,是为批判,是为斥伪……约束女子千百年时光的金科玉律被一字一句地注解反驳,以锋利至咄咄逼人的言语化作刀剑,砍向女性身上沉重的镣铐和枷锁,也刺向传承已久的道德礼法。 甚至不等连氏身死,《女四书注》甫一成书问世,立刻迎来铺天盖地地反驳攻讦乃至谩骂。 若不是连氏与皇室关系密切,又有贺同芳韩三娘等好友力保,恐怕早已因“不明原因”横死。 讽刺的是,对连氏谩骂最多的,不是文人,不是名士,而是连氏欲要点醒的、读着《女四书》长大的闺阁之女。 除了初刻版本,《女四书注》再未重刻,而初刻版大多都被收集销毁,藏书阁里那一册,或许便是世间仅存的一部《女四书注》,而若不是谢兰衣借用了苟无患的名义,襄荷又借助了谢兰衣的名义,单以襄荷的身份,恐怕一生都看不到这本世间仅存的《女四书注》。 说来步履维艰白费苦心,但连氏的努力还是得到了成效。 歂岳显德两朝对女子的宽容既是空前,亦是绝后。 正是因为看到这本书,襄荷才知道,数百年前女性所受的束缚竟然远远少于如今;才知道数百年前,竟然也有人为了女性的权利而奔走呼号;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女性,曾经也有过那么短暂的一段时间,可以不身带镣铐,将自己放在卑微的位置仰视男性…… 看这部书时,襄荷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泪水,甚至瞬间有种想要效仿连氏,将这世间风气一清的冲动。 但当心情平复,理智回笼时,却只剩深深的无力。 她与连氏不同,连氏所在的时代是最混乱的时代,也是万象更新的时代,而那个时代这片土地的主宰者,是来自现代的谢琰,更重要的是,谢琰虽未明面上支持连氏,却从未对其有所斥责,而谢琰身故之后,几乎代天子行令的贺同芳,更是全力支持连氏,为她挡下无数暗算攻讦。 第41节 但即便是如此,连氏的努力却也只在歂岳显德两朝卓有成效,显德以后,再没有出现一个连氏,也再没有出现一个谢琰和贺同芳,反扑的攻势猛烈袭来,瞬间使得历史出现了倒退。 如今百年过去,女性的处境相比连氏之前的时代固然好了许多,却远远比不上歂岳显德两朝。 出身普通农家,又没有连续两位上位者的支持,想要重走连氏走过的路,可能性万中无一。 休沐的第二天晚上,送走所有的女孩后,襄荷倚在门边,神色有些恍惚。 事实上,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不对。 教她们认字,让她们明理,更让她们知道女子也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女子也可以不温柔娴淑不事事顺从。 这顺从了她的心意,但是,对于这些懵懂的女孩儿们来说,她真的做对了么? 有时候,无知是福。 傻子心智未开,整日无忧无虑,而开了心智的人,却总有着无尽烦恼。 那些道理,若不懂,或许还可懵懂地过一生,若懂了,又有几人能甘心认命? 对于必死无疑的病人,家人通常选择隐瞒他们病情,这样起码可以让他们快乐地度过剩下的时光,而她如今的作为,却是将残忍地事实告知了病人,却没有同时提供治愈她们的良方。 从做出决定的那一刻,这个念头就一直阴魂不散地纠缠着她。 穿越以来,第一次对自己产生怀疑。 她坐在门槛上,虽面朝门前的森森古槐,目光却无着落地游移着。 不知何时,刘寄奴走到她身边坐下。 对于襄荷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教人认字,兰郎中虽然因为心疼襄荷而略有抱怨,但还是无条件支持,刘寄奴却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异议。 “怎么了?”他问道。 襄荷这才发现他的存在,不自然地朝他笑了笑,半晌,才突然冒出一句话: “你说,世人是愿做无知无觉却快乐地傻子,还是愿做有知觉却痛苦的聪明人?” 刘寄奴看了她一眼,说道:“我不是世人,无法知悉世人想法,但——” 他顿了顿,又说道:“我不愿做傻子。” 宁愿痛苦却有直觉,也不愿麻木无觉。 襄荷点点头,又问道:“那你觉得,我该教菁菁她们识字么?” 刘寄奴笑了笑:“原来是为这烦恼?” 他指了指远处的黛青色山影,指着那山影中的鹤望书院。 “你何不问问书院的学子们,他们后不后悔读书识字?” 襄荷的声音低了下来,带着丝迷茫:“不,不一样的,男人和女人,非常不一样。” 刘寄奴却笑:“若说外界处境,自然大大不一样,但其内里,却都是一样的。” 襄荷喃喃着:“可是,我不只是想教她们识字,还……” 刘寄奴却扬起手中的东西,“这个么?” 正是襄荷用来教学的那本《列女传》。 襄荷握紧了拳,点头。 “不明理之人,即便你将道理掰烂了扯碎了塞进他肚里,他也仍旧不明理;明理之人,即便初时混沌无知,却总有一日会晓得道理。” “傻子的比喻不恰当。”他笑道,“你知道傻子就没有丝毫痛苦了?况且——她们可不是傻子。” 暮□□临,远处的山影只余一道道模糊的灰影,鹤望书院最高处剪出的飞檐斗拱再看不到踪影。 院子里传来兰郎中喊两人吃饭的声音。 襄荷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朝刘寄奴璀璨一笑:“我明白了。” # 女孩儿们聚在了兰家,村里的男孩看着也眼热,有也要跑来跟襄荷学认字的。 即便是男孩,也不是都有读书机会的,这时候大多数人家都没有让孩子读书的概念,秀水村一个村里也就大约三分之一的人能写出自己名字,这还是临近鹤望书院的缘故。 襄荷也不想拒绝这些男孩,只是教一群小姑娘也就算了,她可没自信能管得了这些熊地要死的男孩子,再说她时间不多,每十天才一次休沐,这些男孩若真想认字,爬登天梯都比跟她学靠谱。 因此衡量之后,她决定拒绝,只是还没等她将拒绝的话说出口,刘寄奴却接过了摊子。 “我虽比不上妹妹,但只是教教认字还是行的。”他笑着道。 襄荷听了这话连忙摆手。 旁人或许不知道,但她可是清楚刘寄奴是什么水平的。她不过是阴差阳错才进了书院,真论起学问来,跟真正的古人是完全没法比的,而刘寄奴,就是一个从小按着士人的教养被养大的孩子,虽然如今已经不再读书,但还是胜过才正经读书三个月的襄荷许多。 刘寄奴能主动请缨,襄荷自然乐意之至,直接将那群熊孩子交到了他手上。 只是交接时出了点问题。 这些男孩跑来找襄荷,除了少数几个是真心单纯的只为认字,大多倒还是凑热闹,觉得好玩儿的成分多些。 结果没想到襄荷不教他们,却换了个冷面小子来。 刘寄奴虽来了秀水村大半年,但跟村里的孩子却还不怎么熟,只因他太懂事,平日要么在兰家院子里努力练功,要么帮着兰郎中做各种活计,如此一来自然没了玩耍的时间。男孩子们的友谊就是在打打闹闹之中建立起来的,刘寄奴过早地成熟,行事作风完全是大人的模样,也没时间跟村子里的男孩们一起玩耍,因此自然跟他们熟不起来。 因为性格原因,刘寄奴很少笑,加上其行事作风,村中孩子隐隐都有些怕他,此时听说他要来教他们,几个胆大的登时便不同意了。 不过,还没等襄荷为此烦恼,刘寄奴便干脆利落地收服了这帮熊孩子。 他用的方法简单粗暴之极:不同意的,打过他再说。 先是一个一个来的车轮战,普通的孩童自然比不上自小习武的刘寄奴,之后刘寄奴更是让所有人一起上,结果仍然是轻松干翻。 男孩子对于武力高的人总是又憧憬又向往,这下再没人有异议,反而隐隐都有些崇拜刘寄奴。 而刘寄奴更是对他们说,若是他们学认字学地认真,便教他们学武。 一听这话,熊孩子们像是打了鸡血,学习起来无比认真,俯首帖耳堪比小绵羊。 等三天假期结束,襄荷返回书院的时候,刘寄奴赫然已经成为秀水村新一届孩子王,整个村子的男孩都以他马首是瞻,原本的孩子王赵小虎刚开始还对他颇为不忿,一场架后,立马变身了刘寄奴的头号小弟,看的襄荷偷笑不已。 ☆、第3章 .33 回到书院时,季考的榜单已经分院分级地贴在了经义坪。 这是全书院每隔三个月一次的盛事,也是书院最热闹的时候,据说放榜后每院每级的魁首还能享受书院小食堂特意准备的簪花宴,掌勺的是书院最好的厨子,所用食材也是上好的,天南海北各种美味无所不有。 当然,吃什么还是次要,最重要的是簪花宴所代表的那份荣耀。 这也是激励书院学子用功的一个法子,多少学子为了能在簪花宴上占据一席而悬梁刺股,努力程度丝毫不亚于备战科举。 襄荷原本以为这没自己什么事儿的,谁知道看了榜后,发现自己的名字正在农院新生那页的最顶上。 所考科目中,典籍背诵应答之类的她并不占优,可算数这项上得了个满分,一下子就把总分给拉上去,让她高居榜首。 ——这就意味着簪花宴上有她一个位子。 卜落葵得知后,嫉妒地把她的脸当面团儿一样揉来搓去,嘴里嚎着也要去农院,说凭她的本事肯定也能轻松考个魁首。 她这话倒也不是吹嘘。爷爷是农院院长,卜落葵也算得上家学渊源了,她小时候启蒙的书不是三字经也不是千字文,而是各种农书。开蒙后也对农学颇有兴趣,整日屁颠颠跟在卜若地身后上山下田地,算得上理论实践一把抓。 只是等她逐渐长大,与襄城其他大家小姐们相交渐多后,一日突然撕了平日视若珍宝的农书,为此还被爱书的卜若地揍了一顿。但即便被揍,她也没改变心意,从此转了性似的,逐渐捡起女儿家该学的东西,再不整日往田里跑,也再不看一眼农书。 虽不知具体缘由,但想起周清芷给她取的外号,襄荷便有些了解了。 女院的榜首也是能参加簪花宴的,但女院教的那些东西,卜落葵起步就晚,也没多少兴趣和天赋,因此别说榜首了,此次季考不过险险得了个良,差点滑到中。而卜落葵自己了解自己,心知自己恐怕一辈子也得不到一次榜首,参加不了一次簪花宴,因此才对襄荷能参加这么羡慕嫉妒恨。 但卜落葵嚎归嚎,心底却十分清楚转去农院不过是玩笑话,除了襄荷这般机缘巧合进了书院的,哪怕她是农院院长的孙女,也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女院。 因此闹了一阵后,她便兴致勃勃地为襄荷讲起以往簪花宴的情景来。 簪花宴,顾名思义,来源于四相簪花的典故,取个好意头,也显得风流。而经过卜落葵一描述,襄荷才知道这名字也不是白叫的,到时各院魁首们是真的要在头上簪朵花。 襄荷记得唐宋时男子簪花成风,她没去过别的大城市,也不知大周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风俗,但起码在襄城没见过男子簪花,倒是常见大户人家的女子摘了时令的鲜花插于鬓上。 习惯了现代人审美,一想到一个大男人头上戴朵大红花的模样,襄荷就囧地不行。 此时已经入了腊月,前几日北方刮来一阵寒风,带走了秋日的最后一丝余热。襄城城内虽还有些暖意,城外却已是白霜凝结,草枯花凋。鹤望书院位于山上,寒风吹地更加猛烈,学子们纷纷脱了夹衫,换上厚厚的棉衣。 这样的天气下,时令的鲜花自然不会多,也只有梅花和水仙正当时。 相比水仙,梅花更为文人墨客喜爱,加上书院有一大片梅园,因此是梅花的可能性较大。 襄荷没猜错,第二日一早,就有书院的仆役将一枝还带着清冷寒气的红梅送到了她的房间。 接过那枝红梅时,隔壁的门也正打开。 襄荷侧身一看,才发现隔壁门前也站着个手拿梅枝的丫头。 门一打开,首先出来的是两个丫鬟,然后便露出周清芷尖尖的下颔,随即一张包裹在雪白狐裘里的瓜子小脸便全露了出来。 小丫头嘴里说着恭维的话将梅枝递给她。 周清芷接过梅枝,神色高傲而矜持,仿佛对小丫头的恭维话不屑一顾,但那红扑扑的小脸和眉眼间掩不住的喜色却出卖了她。 “赏。”她轻轻吐了个字,身后的丫鬟们便取了一串钱给了那送梅枝的小丫头,换来小丫头又一连串的恭维话。 襄荷扭过头,这才发现自己身前的丫头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 她嘴角抽抽,十分肉痛地从袖子里摸出十文钱,递给那小丫头。 小丫头看着手里孤零零的几枚铜板,再看看隔壁小丫头手里叮当乱响地一整串钱,差点没委屈地哭出来。 看着小姑娘委屈地模样,襄荷也怪不好意思的。 但她知道自家情况,还远没有到随手打赏一串钱的地步,因此只能顶着小丫头哀怨的目光,摸摸鼻子道:“咳,你别看我啊,赶紧再多跑几处,积少成多,也能挣够一串钱的。” 这种好差事哪里是想跑几趟跑几趟的! 丫头似乎被她这番不要脸的话惊呆了,嘴巴一瘪,真的要哭出来了。 襄荷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没想到你还有点本事。”一道高傲又稚嫩的声音传来,襄荷扭头一看,不是周清芷是谁。 虽然做了几个月的邻居,但两人交往并不多,只因周清芷与卜落葵是死对头,而与卜落葵交好的襄荷自然一道被周清芷鄙视了。 除了刚来那一日,这还是周清芷头一遭主动与襄荷说话。 第42节 见襄荷转过头,周清芷继续道:“只是为人怎能如此小气,连下人的赏钱也扣,一身穷酸气!” 襄荷挑了挑眉,脸上笑盈盈地,却理直气壮地朝她说了一句:“自然不能跟周小姐比,我家很穷的!” 周清芷被噎了一下,似乎不敢置信居然有人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这种话。世人多以贫穷为耻,掩饰都来不及,怎么还有人这么大咧咧地说出来,还坦荡荡光风霁月般? 见周清芷瞪大了眼睛,襄荷又加了一句:“没骗你,真的很穷!” “不过,大约明年春天之后就不那么穷了,”想了想,她又扭头朝跟前的小丫头道,“若明年我还能考个榜首,你再来。” 明年春天可有着两桩大生意呢,若做成了,估计襄荷便再也不用心疼打赏的钱了。 小丫头却撇撇嘴,压根不信她的话,心里下定主意再不来这儿后,草草施了礼便踢踢踏踏地走了。隔壁那个得了许多赏钱的小丫头也乐滋滋地跟周清芷告退,小跑着跟上前面臭着脸的伙伴。 “哼,你等着吧,今日之后,你的穷酸之名要传遍整个书院了。”周清芷高高昂着头,带着丝气愤地朝襄荷道。 “多谢提醒。”襄荷笑眯眯道。 “——你!”,周清芷眼一瞪,气冲冲道,“不管你了!” 说罢甩着袖子进了门,再也没理襄荷。 襄荷笑笑,拿着梅枝也回了房。 梅花只有一枝,若还梳包包头,无论插哪边都很怪异,因此襄荷简单绾了个单髻。因未及笄,大半头发还留下,只在头顶斜斜一挽,以梅枝做簪。 照着模糊泛黄的铜镜,觉得没那么怪异,才满意地出了门。 簪花宴设宴地点不定,多是依季节而定,此次是设在了梅园。襄荷慢慢踱步到梅园时,便见花树熠熠,人声喧喧,穿着各色院服的学子们往来谈笑,意气风发,端的一副风流景致。 ☆、第3章 .33 儒墨道法等院加上女院共十二院,每院分五级,每院每级的魁首加一起便是六十人,但此时梅园往来的却远远不止六十人。 除却山长和仆役们,还有许多未得魁首,跑来凑热闹的学子。这些学子都在宴会的外围,被一道锦缎围成的帷幕挡在中心之外。 虽然被挡在外面,但人们的热情却丝毫没有被打退,无数学子,尤其是女院的姑娘们将帷幕周围围得是水泄不通,涨红的脸颊和兴奋地话语,活像襄荷前世少女们追星的场景,不过此时这里追星的不仅仅是少女,还有许多少年。 而帷幕之中的,自然便是今日簪花宴的主人,少年少女们追逐的对象。 襄荷打眼扫过去,发觉人已经来得差不多,长长的几案两侧几乎坐满,她已算是来得迟的了。 她踮着脚伸着脖子瞅了瞅,看到几抹熟悉的土黄色,就抬脚朝那儿走。 土黄色们也看到她了,陈青禾离得老远便朝她招手:“学妹,这里!这里!” 除了襄荷自己,农院的四人之中,竟然有两个是襄荷认识的,一个是陈青禾,另一个是陈耕,另外两个看着也颇眼熟。 因为入学那日的那番话,襄荷在农院的人缘非常好,加上她年纪小,又是女孩儿,全院上下都学妹学妹地唤她,全把她当自家妹妹疼了。见襄荷来了,陈耕陈青禾自不必说,另两位也十分友善地跟她打着招呼。 “各位学兄好。” 襄荷坐在几人之间,一边笑眯眯打着招呼,一边好奇地瞅着四周。 鹤望书院聚集了整个大周大半的青年才俊,而簪花宴,则聚集了鹤望书院大半的青年才俊。 在座的哪一位放外边儿不都是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少女眼中的东床快婿?——当然,襄荷很自觉地把自个儿排除了。 六十个人围着两条长长的几案相对而坐帷幕外的少年少女们几乎没把目光投到这里。而最引人注意的,自然是两条几案最前的位置,而那两个位置,却是被儒道两家左右分列而占,两家下首的是道法两家,然后是兵医两家,再然后便是纵横阴阳等与农家难兄难弟的几家,农院的位置在几乎最末,是最不引人注目的位置。 不引人注目也有好处,起码方便了襄荷光明正大地四处打量。 这一打量就又瞅到几个熟人,最惹眼的便是儒院最上首端坐的周清晗,而就在与他隔了一个座位的地方,则正是许久不见的周清柯。 周清晗在这儿不奇怪,襄荷觉得他整个儿就散发着一种“我是学霸”气质,要是不考个魁首才奇怪。但看上去吊儿郎当的周清柯居然也能在这簪花宴上占得一席,且是竞争最激烈的儒院的一席,倒让她有些吃惊。 许是她注视的时间有点久,周清晗忽地朝她这里瞥了一眼,冷冷清清的目光好似红梅覆雪,清极,艳极,冷极。 周清柯似乎也察觉到什么,原本春水一般四处流淌的眼神忽地流到了她的面上,波光滟滟的眼眸似乎含着笑。 襄荷有些不自在地把头扭一边去了。 这一扭头就又看到俩熟人。 一个是商院的赵寅年,另一个,却是那日拦住刘寄奴说他面熟的少年,据周清枫说是他嫡母那边舅舅家的表哥,名字叫做姜武,他坐在兵院的位子。 除此之外便没什么熟人了,在座的许多都是生面孔,倒是女院的几位看着都有些面熟,只是除了周清芷,没一个能叫出名字的。 瞥到周清芷时,襄荷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周家一家便占了簪花宴的三个席位呢。 仔细一听,耳边正有许多人对此议论纷纷,连她旁边的陈青禾也正跟学兄们咬耳朵。 “周山长真是教子有方,子女三人,可也算得上一门三杰了。”一位学长道。 “清晗学兄自入院以来,魁首的位子便再也没有旁落,如此奇才,我辈实在是拍马难及啊。”另一位学长星星眼道。 “清柯学兄其实也不错,入院三年,虽不说次次榜首,但也是簪花宴常客,只是有兄长珠玉在侧,光辉难免被掩盖了少许。”陈耕道。 “这也正常,他可是庶子呢。”前面的学长道,说罢又低头小声说了句,“嫡庶一般风光,于庶子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这话却引得另一位学长嗤笑,“这话放在别家倒也没错,但放在周家可就不那么适用了。” “此话怎讲?”众人纷纷询问,襄荷听了也觉得奇怪,想着周清枫还在周夫人手下讨生活,便竖起耳朵仔细听起来。 那学长得意一笑,“你们可知周夫人为人?” “怎么不知,那可是个贤良人啊。” “据说是雍州姜家的女儿,虽出身武将之家,但柔顺贤良,与周山长结螭二十载,琴瑟和鸣,夫唱妇随,是为世间夫妇典范。” “我娘说周夫人就是个肉做的菩萨,能忍世间不能忍之事。” …… 众人七嘴八舌地说道。 “这就是了,”那学长笑道,“周夫人素有贤名,对待庶子妾室更是心存仁厚,周山长后院也有几房妾室,你们可曾听过周家有过妻妾不合的传闻?” 陈耕不以为然:“面子功夫罢了,大家夫人在外面有几个不贤良的。” 说罢又低声道:“我跟你们说你们可别说出去,我有一位姨母,人前装地可贤良了,其实整日跟我娘吐苦水,骂姨娘骂庶子,恨不得他们早早死了,全没面上的云淡风轻。” 那位学长竖起眉毛,“那是你姨母没肚量,周夫人可不是这样的人。” 说罢又吧啦吧啦许多周夫人的事迹以反驳陈耕,其中如何善待妾室善待庶子的事迹,几乎说都说不完。 陈耕等人听了之后俱被说服,一起赞起周夫人的贤良,说着“得妻如此,夫复何求”之类的话来,只有陈青禾大概是年纪还小,没怎么掺和学长们的谈话,跟襄荷一样全程旁听。 而襄荷听完了这群男人的八卦,只想朝他们竖个中指,掀桌的表情更是几乎表露在了脸上。 平时看着那么可亲,怎么一谈到女人,这些男人的沙猪本性就暴露了呢! 不喜妾室庶子就是没肚量,那全天下女人还真没几个有肚量的了!倒是那个周夫人,如此贤良大肚,襄荷只能怀疑她是不是对周山长真有感情。 她内心充满了吐槽的欲|望,不过显然,这个场合不适合吐槽,因此她也只能忍了,不过还是记下了几位学长的样子,想着找个机会一定要不好好“教育教育”他们。 好在,关于周夫人如何贤良的话题并未持续太久,众人又将话题转到周冷槐如何教子有方上了。 “修身齐家,周山长这两项做得实在让人无可指摘。”陈耕感叹道。 “那是,周山长又不像姓崔的某人,”陈青禾终于接上话,还意有所指地挤眉弄眼,“人家那才是真正的大儒呢。” 襄荷入院后,关于她如何入院的故事自然传了开来,当日眼见者众多,即便山长们有意掩饰,崔实的作为却还是广为人知了。 有人不以为然,有人成为其拥踅,但起码在农院,对于崔实的态度却是一边倒的鄙视,甚至有人私下里直接说他伪君子。这不仅是因为崔实与襄荷之间的龃龉,更是因为他一贯对农院冷嘲热讽,且与农院院长不和已是人尽皆知。 此时陈青禾这么说,便是捧周冷槐的同时还不忘踩崔实一脚。 “咳咳,学弟慎言。”陈耕忙劝道,只是虽然嘴上不赞同,眼里的笑意却表明了态度,不赞成不过是因为怕落人口实罢了,毕竟无论崔实为人怎样,他都还是书院山长。 ☆、第3章 .33 午正时分,簪花宴正式开始。 各院的诸位山长们纷纷列席,坐在学子所在的两排长几之前。开宴之前,各院院长举杯为敬,六十位魁首起身回敬并谢师恩,随着主持宴席的忙人的一声高唱,各色佳肴便流水般地端了上来。 小食点心,菜肴羹汤,既有金齑玉脍驼蹄羹,浑羊殁忽消灵炙,又有黄芪羊肉防风粥,槐叶冷淘五福饼,上至宫廷名菜,下至民间小食,杯盘碟盏,直将两条长几摆放地满满当当。 甫一开宴,襄荷便再也没关注在座的学子一分,目光随着上菜侍从手中的托盘来回移动,一有新的菜式上桌便兴致勃勃地挟箸品尝,手随眼动,嘴随箸动,嘴巴片刻不停。 陈青禾几人看了都觉得好笑,但好笑之余却又有些羡慕。 虽然名为宴席,但重要的自然不是吃,而是宴席上的人。在座六十位学子,一心品尝菜肴的恐怕只有襄荷一人,其余的无不是趁着这机会与其他学子或山长攀谈,且为了保持形象,谁提筷不是浅浅挟一点浅尝辄止?如襄荷这般大嚼大啖的,却是绝无仅有。 因此虽然簪花宴上山珍海味无所不有,但宴会散后,有些学子却还要再寻些东西果腹,只因在宴席上净顾着别的事儿了,压根没填饱肚子。 陈青禾倒是也想学襄荷,只是他脸皮薄,这又是他第一次参加簪花宴,因此拘束地紧。且他也知道,襄荷能这般无所顾忌,一来是因为她年纪小,虽然穿着院服,却也还是六七岁的样子,人们对小孩子总是比较宽容的,二来她是女子,不像他们这般行动处处掣肘,也不必费心交际。 所以,他也只能羡慕。 好在,宴席行至一半时,襄荷也停了筷子,终于让他的羡慕不那么强烈了。 宴席一半时,是簪花宴固有的献艺时间。 这时的宴席少有单纯地吃喝的,就连富贵人家的夫人小姐设宴都得寻个赏花的名目,席上说不得还要应景地作诗联句,鹤望书院的簪花宴自然也不会少了这些花哨,这也正是簪花宴能吸引众多少年少女围观的缘由,不然只是单纯吃喝的话,即便吃喝的人是各院魁首们,也吸引不来这么多人。 好在这次书院没要求列席学子每人做首诗上来,不然襄荷估计自己恐怕得托病不来了。昨儿看过榜,山长便有派人询问襄荷是否愿意在簪花宴上献艺,襄荷想了半晌,悲哀地发现自己琴棋书画样样不通,遂十分坚决地拒绝。 因此到了这时,襄荷才能优哉游哉地端坐着看别人表演。 其他学子自然不像襄荷这么不学无术,献艺一开始便精彩纷呈。首先出场的是名院,名院五位学子悉数登场,放言全场任何人任意出辩题,若能辩倒他们五人之中的一位便算获胜。名家学子素来善辩,其他学院的学子自恃有辩才的便纷纷挑战。只是这五位既然敢放出狂言,自然有所倚仗,果然,三炷香过去,竟无一人能稍稍压下五人气势,其间唇枪舌剑诡辩迭出,令听者无不叹服,算是开了个好头。 看了名家这一出,襄荷才发觉自己之前想窄了,献艺也不并非全是琴棋书画,如五位名家学子这般既能调动现场气氛,节目又与自身所学相关的,其实才最契合献艺的主旨。 但显然名家这法子不是人人都能效仿的,就比如他们农家,难道还能当场表演怎么种地不成? 因此接下来的献艺便略显平淡,书画居多,琴诗次之,技艺虽精,但在场诸人哪个没有一二所长,且无论书画还是琴诗,都是宴席上见惯了的花头,若非技艺到了大家之境,又怎能拔众而出?且又因多是单人表演,再没有名院五人那般配合地浑然一体的气势,偶有别致些的让人眼前一亮,因此之后的表演竟再没有盖过名院五人的风头的了。 “唉,没想到这次风头竟然被名院的给抢了。”陈耕摇头晃脑地道。 陈青禾也发愁:“咱们院在献艺上太吃亏了。” “未到最后,怎能定论?”另一位学长却道,呶呶嘴,指着儒院道,“周家两位公子可都还未出场呢。” “周家两位是想压轴?这是有把握拔得头筹?” “不好说,清晗师兄惊采绝艳,诗书均是一绝,只是大家毕竟见惯了,若没什么新意,想压过名家倒也不容易。”陈耕摇摇头道。 正在几人谈话的间隙,一位墨家学子出场,而此时,已经快到献艺尾声。襄荷瞅了一眼,见他两手空空,台上也没有仆役忙碌,一时好奇起来,不知他要表演些什么。 第43节 陈耕几人也止住话不提,齐齐看向台上的墨院学子。 便见那墨院学子自袖中小心摸索出一物,高举至胸前,让台下众人看清那是何物。 “木鹞?”陈耕疑惑道。 那学子手中正是一只两掌大小的木头鸟儿,展翅飞翔的鹞子模样,雕刻地惟妙惟肖,翎羽尖喙栩栩如生,但关节等处依然可以看出有卯榫的痕迹。 “斫木为鹞,三年而成,飞一日而败。1”陈青禾盯着那鸟儿道,“据传墨家先圣墨翟曾制木鹞,难道这就是么?” 见众人都看清了,那墨家学子在木鹞上按了几处,随即展开手掌。 台下传来一阵惊呼。 木头刻制的翅膀忽地极速抖动起来,翅膀抖动之间鼓起的气流使得那学子冠上的发带向后飘扬,气流愈加迅疾,学子不得不微微眯起眼睛,就在此时,木鹞发出一声清啸,双翅几乎化作残影,向前疾射而出! 木鹞飞去的方向正是山下,视线内无杂物遮挡,开阔无垠,因此众人看得清楚,那木鹞飞出后去势不减不坠,两掌大的身躯越来越小,直至化作一点,消失于茫茫群山之间。 “此物乃学生效仿先圣墨子所制,名为飞天木鹞,虽不及先圣所制木鹞能飞一日,但也可行十里之遥。”,那墨院学子收回目光,朗声朝台下道。 “可能定向?可能定点落地?可能放飞后转寰随意?”山长席位中,一位老人激动地起身连声问道。 他身形高大,须发虬结,虽然已经满头白发,但却仍有一股威猛之势,仿佛暮年的猛虎,虽然苍老,却仍能一搏。 却是兵院院长黄韬。 那墨院学子面上一红,有些讪讪道:“……不能。” “三者都不能?”黄韬追问。 “……不、不能。”墨院学子更加讪讪。 “黄公,你心急了。”墨院院长相里渠道,“放飞后仍能转寰随人意,只怕墨子在世也不能。” 说罢又看向那学子,笑道:“你是叫做梁守吧?是今年新生?” 那学子激动地点头。 相里渠捋捋颔下长须:“先圣木鹞早已失传,你能复原一二,已经非常不错,我在你这般年纪时,可还不如你呢。” 台下众学子,尤其是墨院的学子,都朝梁守投去欣羡的目光。 那边黄韬停了相里渠的话,却摆摆手,失望地坐回座位,闭眼道:“不能转寰如意又有什么用,不过是孩童的玩物罢了……” 梁守面颊涨红,欲要分辩,却见相里渠朝他做了个下压的手势。 他心中一顿,看向相里渠,耳边却突然响起他方才那句话——我在你这般年纪时,可还不如你呢。 当时还不如,也就是说——如今可以? 这飞天木鹞是他未入书院时便精心研究的,自试飞成功后便牢牢捂着再没让人知道过,平日与同窗们交流机关术时也只字不提,便是想着寻个合适的机会,借此一鸣惊人,而簪花宴,就是他选中的好机会。 但是,如果院长早就可以做出此物,且能做的更好,那他又有什么可得意的? 想通这节,他心下羞愧不已,满面通红地疾步下了台。 相里渠也坐回原位,低头小声与黄韬说着什么。 台上的表演则继续进行。 飞天木鹞虽然在相里渠这般机关术大家眼中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学子们,尤其是墨院之外的学子们来说还是很震撼的,梁守虽然已经下台,但席上还有许多人谈论着方才那飞天木鹞,因此接下来的表演的学子便比较悲剧,几乎没得到什么关注,草草表演过后便下了台。 如此,很快就到了压轴的时候。 周清晗周清柯兄弟二人还未出场。 而襄荷注意到,周清芷也还未出场。 并非所有人都会表演,有人埋头读书不擅六艺,有人性格使然不爱出头,加之书院并未强制学子们表演,因此如襄荷这般拒绝了的人还是不少的,但是,这并不包括女院的女学生们。 女院学生平日学的便是琴棋书画,季考魁首自然不会拿不出一个可以表演的项目,且簪花宴对于女院学生的意义由于其他诸院学子不同。 在簪花宴上表演,对于女院学生来说,是一个提高自己婚姻筹码的好机会。 此时并不盛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只是不提倡女子学习百家学说而已,但如琴棋书画之类,这种技艺上的才名,却是越盛越好,高门望族皆以娶得才女为荣,世家子弟亦是竞相追逐有名的才女。 所以,能入得簪花宴的女院学生,又怎会放弃在簪花宴上扬名的机会? 而现在,除周清芷外,其余四位女院学生都已经登台过。 众人目光纷纷投向周家兄妹三人。 ☆、第3章 .33 台上有仆役忙碌起来,先是摆了一张琴,随后又有书案并笔墨纸砚,书案一旁却是一架立起的空白屏风。 周家兄妹三人俱走上台。 台下纷纷议论起来。 “这是要琴画同台?”一人道。 “说不得还有书,这可有三个人呢,久闻周小姐年纪小小,却尤擅琴技,大公子书画双绝,二公子虽有不如,却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另一人接口道。 果然,三人上台后,周清芷径自走向琴桌,周清晗与周清柯却分立空白屏风两侧。 只是周清芷走到琴桌时却并未坐下,而是拿起琴桌上一个放着许多竹签的竹筒,朝台下莞尔一笑道:“小女学艺不精,四岁始学琴,至今只学得五十曲,既自知资质驽钝,故日夜练习不敢懈怠,是以这五十曲倒也谙熟。今日献艺,实在难以抉择,因此可否烦请哪位,为小女随意抽取一曲?” 周清芷容貌不俗,素有才名,又是周家长房嫡女,在这满是十几岁少年的场合中自然夺人眼目。这话一出,台下学子纷纷鼓噪起来,伸手起立自告奋勇者不在少数。 周清芷却闭眼随意指了一下,道:“便请这位学兄上台罢。” 众人纷纷朝着她的手势看去,随即哑然。 周清芷睁开眼,看向自己所指方向。 待看到那位“学兄”,她先是一愣,随即面色古怪起来。 那位“学兄”正忙着用帕子擦嘴,似乎也知道众目睽睽之下不太雅观,因此动作迅速,三下五除二擦干净之后,便起身朝台上走来。 走到周清芷身前时,周清芷咬着牙低声问了句:“怎么是你?” 那位“学兄”——襄荷无辜地瞅着她:不是你指的我吗? 周清芷气结,登时暗悔自己指之前怎么没瞅瞅台下,好歹避开这混不吝的。可是她为了避嫌,不止在台上,在台下时便一直目不斜视,哪里会知道她坐在哪儿。 “快抽!”她咬牙道。 襄荷笑笑,随手自竹筒中掣出一签。 她瞅了瞅,先将竹签给周清芷看了下,又将竹签面向台下众人。 离台近的学子便朗声念了出来:“鸥鹭忘机。” 《列子》有载:海上之人有好鸥鸟者,每旦之海上,从鸥鸟游,鸥鸟之至者百住而不止。其父曰:‘吾闻鸥鸟皆从汝游,汝取来,吾玩之’。明日之海上,鸥鸟舞而不下也。 宋人刘志方依此作七弦琴曲,是曰《忘机》或《鸥鹭忘机》,取忘却机巧,与世无争之意,琴曲浩荡捭阖,洋洋洒洒似江河月涌,又如平湖夕照,静若憩鸟。 襄荷将竹签放回竹筒,未再回头,径自下台去了。 台上三人,周清芷坐下,调了调弦。周清晗低头研墨,似乎无所知觉,周清柯却仍凝立不动,一双笑眼瞥着台下,只不知落在哪里。 调好弦,周清芷唤声道:“侍琴!” 一个十四五岁的青衣侍女便走上台来,行至周清芷身后,抬手举起一物,随即伸至周清芷眼前。 台下众人纷纷惊呼:“盲琴!” 襄荷方方坐下,便听到周遭人群发出的惊呼,不由朝台上望去。 心脏便陡然漏跳了一拍。 那侍女手中所拿的,赫然是一条白绫。 侍女动作很快,纤瘦白皙的双手灵巧迅速地将白绫绑缚在周清芷的双眼之上,随即便悄无声息地退下。 周清芷开始拨弦。 琴音轻轻淡淡地响起,宛如新月初升,倾照一江夜色。琴声渐至激昂,周清芷运指如飞,宛如月上中天,江面上沙鸥翔集,群鸟徘徊。 众人不由都仔细聆听。 正在这时,周清柯动了。 他没有拿笔,只是端起书案上一方磨好墨的砚台,也未细瞧,信手便将那满砚台的墨汁泼向身后空白的屏风! 雪白的绢上漆黑墨汁淋漓而下。 周清芷左手按弦,右手急揉,琴音急转直下,好似群鸟翔集,朝江面俯冲而下。 周清柯这才拿起书案上一支狼毫粗笔,在绢面上蘸墨挥洒。绢面上墨汁随着狼毫笔锋所至逐渐溢开,原本混沌一团的墨迹逐渐有了雏形,远山近水,沙鸥渔翁,虽只粗有胚胎,却形神肖似。 台下有学子喊出:“泼墨!” 周清柯听了,笔下不停,朝台下微微一笑,随即又从书案上端起一碗清水,朝绢面上泼去。墨汁浸了水,因水的多少,便有了浓淡之分,远山苍黛,近水茫茫,留白宛然。 周清芷的琴曲已弹至中段。 周清晗一直在书案边安静地磨墨,琴音至最高处时,他放下墨锭,自笔架上拿了笔。 但是,他伸出的是双手。 左右手,各持一支笔。 两支笔都饱蘸了墨汁后,他提笔走到屏风前,双手齐下,在画面留白处挥洒下来。 台下有人惊呼:“双手书!” 书是行草,笔是兼毫,墨是上好的松烟墨,双笔势走龙蛇,墨迹淋漓而下,留白处便添上两行落落洒洒的行草。 周清芷的琴音渐淡。 海潮退去,群鸟高栖,月至西天,启明星悬。 周清柯逡开最后一团墨汁,浓墨绘就的飞鸟化作近处浅淡的山影,白茫茫江面上,只余一二沙鸥,映着江上明月,江边渔翁,形态自得,翩翩陶然。 周清晗双笔同时落下最后一笔,绢面上落下一首七言绝句。 台下学子朗声念起,连声赞叹。 襄荷虽不懂琴,也不懂诗书画,但也知三人的技艺都是极好的,况且即便不懂,但看三人配合地这般天衣无缝,所有的法子又都如此新奇,只看热闹也看得心潮澎湃不已,因此也随着周围的学子们,毫不吝惜地鼓掌赞叹。 盲琴、泼墨、双手书。 第44节 随性而至,肆意挥洒,无论琴者、画者、书者,皆无一丝生涩凝滞,短短不到半刻钟,一曲、一画、一诗,一蹴而就。 周家兄妹朝台下学子颔首,又朝山长们的坐席拱手为礼,随即下台。 座下学子的掌声不绝如缕。 诸位山长面上也都露出赞叹的笑意。 “就知道簪花宴的风头谁也抢不去,最后还是落到周家。以往一个大公子便不得了,如今再加一个二公子和一个三小姐,真是无人能及。”襄荷身边一位学长喃喃叹道,这话立即受到周边一众学子的赞同。 席间尽是对周家兄妹的赞誉之声。 而那边众人议论的中心,周家三兄妹却都已各自回了座位,熟稔地应对着同窗们欣羡或嫉妒的目光与话语,姿态俱是落落大方,既无骄矜,亦不拘束。 山长们的席位处,周冷槐亦成了众山长欣羡的对象。 众山长自然也都有子孙后代,子孙中聪慧者有之,驽钝者有之,但如周冷槐这般二子一女都这般出色的,却是绝无仅有。 周冷槐身形端正,面上只微微含笑,令人望而生敬,感叹不愧为当世大儒。 献艺虽无名次评比,但今日最佳,无疑便是周家兄妹。 宴席至尾声,席间乃至帷幕外仍旧有人不断谈论着,时候到了申时,天边金乌西斜,山长们俱已离席,帷幕外仍有许多学子徘徊不散。 襄荷却早已在吃饱喝足后便跟农院的学长们告别,溜溜达达地去了。 时候还早,肚内又饱足,她便没有回女院,而是转去了玫瑰园。说起来她能考中榜首,参加簪花宴,还有谢兰衣的一份功劳呢! 时间到了初冬,玫瑰园便变得一片萧瑟。无数朵月季或坠落在地或枯死枝头,茂盛的叶子只剩伶仃几片,颜色也被秋霜冬雪打地深红。 推开沉重的石门,万安正在打扫满园的落叶。 在这里厮混许久,襄荷早就谙熟,也不客气,跟万安打了个招呼便径直跑去书房。 谢兰衣果然在书房,眼上仍旧蒙着白绫,听到她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后便循声望过来。 襄荷脚步却忽然一停。 她猛然想起方才周清芷蒙着白绫的样子。 与谢兰衣如出一辙。 但周清芷耳聪目明,只是为了弹奏盲琴才蒙上眼睛,而谢兰衣呢? 她忽然疑惑起来。 因为谢兰衣双眼蒙着白绫,一直以来,她便下意识地以为谢兰衣双目失明。但是真正双目失明的人为何要蒙眼?蒙眼是为遮挡,当既然看不到,又有什么好遮挡的?只有看得见的人才会想要遮挡住双眼。 所以襄荷疑惑了,她迟疑道:“你——” 谢兰衣未被白绫遮住的长眉微微一动,姿势未变,静静地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襄荷却把话咽了回去,不再提那话,转而说起簪花宴上的趣事来。 谢兰衣一直静静地倾听着,也未提醒她此时该是念书的时候,直到听到襄荷说起那墨院学子的飞天木鹞,话语中满是欣羡好奇时,才出声道:“想要?” 襄荷立刻星星眼地点头:“当然想要!明明没有电力驱动,只凭机关之术就能让一只木头鸟儿飞起来,太神奇了!如果不是这次簪花宴,我还不知道这世上有这么神奇地东西,以前还以为机关术都是话本上骗小孩的东西呢!” 襄荷以前也听过墨家机关术,但一直以来都不以为然,主要是前世留下的印象:所谓机关,要么是朴实接地气的攻城械备一类,要么是小说游戏中几乎被神化、类似机器人一类的东西。她所处的这个世界虽然与中|国古代多有不同,但她活了七年也没见过什么超乎常识的东西,因此便也一直都将机关术看作跟普通木工差不多的东西。 但直至见了飞天木鹞,她才发觉,这个世界的机关术,好像跟她认知中的不太一样。 木头做的鸟居然不需要任何外物,摆弄几下就能飞! 虽然据梁守所说,飞天木鹞放飞后就不能控制,比不上现代的遥控飞机之类的,但这是在没有电力的古代!且看学子们的反应和相里渠所言,这飞天木鹞并不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东西,只是新奇一些而已,不然周家兄妹的盲琴泼墨双手书哪怕再精彩,恐怕也盖不过飞天木鹞的风头。 这样超乎襄荷理解之外的东西,自然让她好奇不已,恨不得立刻拿到一只飞天木鹞,拆开来看看它究竟是怎么飞的。 所以谢兰衣一问,她便毫不犹豫地点头了。 “可惜,席间便听到有人说,那飞天木鹞只能用一次,力竭坠落后就散了。而且制作起来也不容易,那位墨院的学长研制三年也只得了两只,现在都已经坠毁,还不知道下一只再制出来要等到什么时候呢。”襄荷很是遗憾地道。 “嗯。”谢兰衣却只轻轻点头。 襄荷也不在意,又继续说起席间的事来,很快便说道周家三兄妹。 说起盲琴,她又迟疑起来,看着谢兰衣,有些小心地问道:“你……会弹琴么?” 谢兰衣微微侧首,冬日稀薄的日光照在他如玉的脸颊上,真如玉一般微微透明:“会,也不会。” 襄荷脸上露出困惑的表情。 谢兰衣又继续道:“我只会一曲。” 襄荷下意识接道:“哪一曲?” “《猗兰操》” 他轻声道。 ☆、第4章 .03 书院虽有教授琴艺的课,但对农院学子来说并不是必须,襄荷只去了几次,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学琴的天赋便再没有去过。因此襄荷对琴曲所知也甚少,就像今日宴上周清芷弹的那曲《鸥鹭忘机》,她之前便连听也未听过。 但是,《猗兰操》一曲,她却恰巧是知道的。 原因无他,教授琴艺的那位山长入的是儒家门,而《猗兰操》,却相传是孔夫子所作,襄荷去上的第一节琴艺课,便是听山长弹奏了一曲猗兰操,外加听了这首曲子的许多故事。 《猗兰操》又名《幽兰操》,最早见载于东汉蔡邕的琴曲集《琴操》: 孔子历聘诸侯,诸侯莫能任。自卫反鲁,过隐谷之中,见芗兰独茂,喟然叹曰:“夫兰当为王者香,今乃独茂,与众草为伍,譬犹贤者不逢时,与鄙夫为伦也。” 乃止车援琴鼓之云: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何彼苍天,不得其所。 逍遥九州,无所定处。 世人暗蔽,不知贤者。 年纪逝迈,一身将老。” 自伤不逢时,托辞于芗兰云。 唐代时,韩愈补佚其文,“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云云。 后世亦多有仿作,多以兰草自喻,有伤不逢时、怀才不遇等意。 按襄荷的理解,这就是一曲典型的封建文人抱怨发牢骚的曲子。可是,以她对谢兰衣的了解,他可一点也不像是这种人。 虽然目盲腿残,又有那样悲催的身份,但她丝毫感觉不到他心里的怨愤,顶多有些感慨和无奈,借琴曲排遣积郁这种事,怎么也不像是他会做出来的。 是以她瞪大了眼,惊讶地望着他,声音古怪地问道:“你……喜欢这曲子?” 谢兰衣似乎看到她的表情一般,轻声道:“不,我不喜。” 没有给襄荷继续发问的时间,他紧接着便道:“不过,父亲倒是很喜欢。” 脑海中仿佛一道霹雳划过,刹那间将一切照地分明,襄荷捂住嘴,半天才道:“你的父亲,襄……襄城县公?” 谢兰衣轻笑着点头。 “听母亲说,父亲素喜琴操,被囚后尤其好此道,整日弹琴,宫中无人不知。我出生那日,父亲正在抚这一曲《猗兰操》,母亲请他为我取名,他道‘兰之猗猗,扬扬其香,兰当为王者香,我谢燊的儿子,当是天生的王者,就叫做兰猗罢!’” 襄荷惊恐地看着他。 “害怕了?”他轻声道,声音柔缓下来,双手摩挲她发顶,“莫怕。” 襄荷摇摇头,眼里酸涩,却还是道:“我不怕。” 他点头道:“嗯,现在是不必怕了。” 说罢昂起头,向着京城的方向,仿佛在回忆着什么:“可是,母亲当时却很怕呢……听到这话的人,后来都莫名其妙地死了,尸骨都不知去哪儿了,索性冷宫一向冷清,少个把人也不引人注目。可是,父亲还在呢,他整日唤我‘兰猗’,母亲跪地求他另取一名,但他不肯,后来圣上派人来问名,父亲脱口而出,母亲阻拦都不及,好在,那记名的内侍学识不多,竟不识‘猗’字,只讹作‘衣衫’的‘衣’。” 说到这,他粲然一笑:“母亲说,那内侍可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襄荷喉咙发紧,想说些什么,却终究什么也没说,只伸手紧紧握住他摩挲自己发顶的手,牢牢地握着,仿佛一放松就再也握不住一样。 他微微一愣,随即反手握住她的手,干燥微温的手掌牢牢地将她的手掌包裹。 “父亲终日饮酒抚琴,少有清醒的时候,清醒时,他便教我抚琴,不教指法也不教识谱,只一遍遍弹奏那曲《猗兰操》,我看得久了,虽然不知指法也不知如何识谱,却将那首曲子记得谙熟,即便闭着眼睛也能弹奏。” 会,也不会。 原来,那句话是这个意思。能弹一曲,且是闭眼盲弹也不出丝毫差错,因此说会弹琴,但不知指法通识谱,是以说也不会弹琴。 他继续声音淡淡地道:“七岁时,圣上隆恩,准许我与皇子们一起读书。” 襄荷心脏猛地一跳。 谢兰衣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响起:“我自小记性好,一篇文章,皇子们笔记口诵数十遍才能熟记,我却只须看一遍。太傅当着众皇子的面夸我天资聪颖,过目不忘。那日我高兴地告诉母亲太傅夸我了,母亲却抱着我哭了半宿。” “父亲知道了却很高兴,他让人拿他的琴,一边弹,一边唱。”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他忽地唱了一句,语调轻柔婉转,但经由他残破的喉咙,发出的声音却沙哑刺耳地不忍卒听。 襄荷怔愣地抬头。 他却不唱了,皱眉道:“太难听了。” 襄荷摇摇头,明知他看不见却还是拼命摇头:“我想听,你唱给我听,好不好?” 他愣了下,随即轻笑:“好。” 他一手握住她的手掌,一手轻轻在轮椅侧栏上打着拍子,轻声唱道: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 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 荠麦之茂,荠麦有之。 君子之伤,君子之守。 ……” 沙哑的声音在书房响起,仿佛冬日的第一场寒风,冰寒只逼人面,若不小心,便会被那风里的刀刃划破未经风霜的脸颊。直到唱完,那余音似乎仍在耳边环绕,挥之不去。 第45节 ☆、第4章 .03 天将薄暮,日光也变地慵懒稀薄,仿佛行将就木的老人,不再如正午时那般刺眼,经由整扇的玻璃窗照射进书房后,更是柔和许多。 襄荷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转不转地看着谢兰衣,看着他的脸。 他放下手帕,微微低下头,双手举到脑后。 襄荷只见他手腕轻轻一动,那蒙在他双眼上,她原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取下的白绫,松动了。 白绫缓缓取下,斜飞的长眉下是一双紧闭的眼,长长的睫毛抖了几下,仿佛初生的婴儿一般,缓缓地睁开。 那是双细长的丹凤眼,内眼角朝下,外眼角斜斜上翘,似乎一时还未适应明亮的光线,微微眯着,便显得那眼更加细长,只露一点黑睛,如漆黑的丹丸嵌在凤眼之中。 他的容貌本是近乎雌雄莫辨的美,但加上这双眼睛,便生生多出一份凌厉和凛冽,让人再也不敢轻视,也不会错辨。 这双眼朝她看过来,眼皮颤了几颤,最终定格在她的脸上,随即瞳仁里便多了丝和煦的笑意,方才的凌厉和凛冽便如滚汤沃雪,刹那间融化地无影无踪。 “原来,你长这个样子啊……”看了许久,他轻声说道。 被他那样认真地注视着,襄荷的脸莫名地红了。 她忽地纠结今天的妆容是否有何不妥,随即便忆起自己刚刚才哭过,泪痕都还未擦干净,眼睛肯定哭肿了,头发似乎也乱了…… 想着想着又赶紧摇摇头把这些念头摇掉,瞪大眼睛,气愤地道:“你看得见?!” 谢兰衣很淡定地点了点头。 “那你干嘛、干嘛……”,襄荷指着他的眼睛,气得脸都涨红了。 “干嘛用这个?”,他摇了摇手中的白绫,问道。 襄荷狠狠点头。 谢兰衣笑笑,“方才与你说过,我的眼睛被浓烟熏坏过。” “当时确是熏坏了,只是后来好了些,但仍不能见强光,也不能见火光,否则便无法自抑地酸涩流泪。” 襄荷愣住,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心里便有些愧疚。 “不过,大半时候都是无碍的。”他又说道,慢慢闭起了眼,“但我不喜见人,小时不喜,大了后更不喜。只是万物趋光是本性,尤其久处黑暗时,能睁眼,便总不想闭眼,能见光明,便不喜瞑晦。是以索性便将眼睛蒙住,就让世人都将我当作个瞎子,我不必看世人,世人亦不必看我……” 说完这话,他便又睁开了眼,看着她:“看,若不蒙住,我便总忍不住睁眼。” 襄荷沉默了片刻,没有问他为何不喜见人。 一个前朝皇族之后,又生在新朝的冷宫之中,所见到的人,除了他那个只知感伤嗟叹的废太子爹,和为了让他活下来不遗余力的娘,有几人会用善意的眼光看他? 从小生活在诸般异样目光中,自然会不喜见人。 而长大后……襄荷看了看他精致的容貌。 长大后,那异样的目光中,除了厌恶、不屑、鄙视等等,或许还多了垂涎…… 襄荷没有说话,谢兰衣却将目光转到了窗外。 襄荷也跟着看过去。 窗外冷冷清清,万安不知去哪儿了,偌大的玫瑰园里没有一个人。只有无数株凋零地几乎只剩茎杆的月季,一株株决绝地站立着,仿佛一群沉默的战士。地面上还有无数还未来得及清扫的落叶,冷风一吹,那些落叶便打着旋儿忽悠悠转起来,发出冷峭的声响。 前些天那满园的繁华,竟再寻不到一丝痕迹。 “前些日子总听你说这园子里的花开得多好,我却没仔细看过。”谢兰衣望着园中景象道。 襄荷眼里一酸,点点头:“你错过了很多美景。” 又转过头看他:“不过,明年花还会开的,到时候我陪你一起看,好不好?” 谢兰衣也望着她,凤眼中漆黑的一点映出她的倒影,半晌,他点点头,说道:“好。” 襄荷便笑了。 正如他说的那样,最难过的都过去了,还有什么能难倒他的呢? 离开了那个吃人的皇宫,离开了那些不怀好意的眼光,这里是鹤望山,这里是玫瑰园,是谢氏祖先留给他的地方。 在这里,他可以随意地看,再不会错过许多美景。 日光愈加苍白,西边渐渐有云霞染成绯红。 再过不到半个时辰,便到书院食堂的晚饭时间了,以往襄荷总是给他读上半个时辰的书,再在晚饭前离去。襄荷看了看天色,才想起自己的本职工作来。 于是便回头看他,笑吟吟地问:“今天还读书么?” 一边意有所指地看着他的眼。 以前她为他念书,是因为以为他目不能视,但现在他将白绫解了,外头日光又不强烈,难道还让她读? 谢兰衣挑了挑眉,吐出一个字:“读。” 襄荷瞪圆了眼睛。 谢兰衣指指自己眼睛,说地理直气壮:“看久了,疼。” 只一个“疼”字,便让襄荷举手投降。但这莫名的被吃死的感觉让她犹自带着些愤愤地问道:“读什么?” 谢兰衣笑:“随意。” 襄荷便在书架上找起来。往常若他说“随意”,那她便都是找自己想看的书来读,反正他看什么都没差,只是这次因为心里那点愤愤,想着找本他最不喜的,好歹出出自己那口气。 季考之后休沐三日,书架上便又多了许多新书,想来是苟院长又来拜访了。襄荷在那些书中找了半天,但想来想去,只觉得自己那点小算盘恐怕行不通——对于书,他好似真没什么喜或不喜,无论什么书,对他来说,好像都是一样的。 正如他所说那般,随意。 襄荷撇撇嘴,只得放弃赌气,认真找起自己想看的。 目光在书本上一本本划过,蓦地,她目露惊喜,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 见襄荷选好了书,谢兰衣便看了一眼。 ——《潘黄门集》。 潘黄门,即潘岳,也即是潘安,那个因掷果盈车而鼎鼎有名的美男子,《潘黄门集》乃是他的诗赋集结而成的一个集子。 谢兰衣脸上露出一丝疑惑。 他是知道他说随意时,襄荷便按自己喜好选书的,但依她的性子,却实在不像会是选这本书——她最爱的是那些轶闻野史、传奇话本之类,而那些书的特点,概括来说,便是有趣。而如《潘黄门集》这种诗赋集,可远远算不上有趣的标准。 是以他才有些疑惑。 襄荷却未多想,举起那本书,献宝似的道:“我的名字就是取自这里哦~” 谢兰衣愣了下,思索片刻,随即唇边绽出一丝轻笑。 可惜忙着翻书的襄荷没看到他的笑,她翻开书页,没有从头看起,而是快速地翻过前面,直翻到《闲居赋》这篇时才停下。 她举起书,高兴地道:“就是这篇,我的名字就是取自这篇!” 她一目十行地扫过书页,待看到自己要找的那句后便道:“就是这句,堇荠甘旨,蓼荾芬芳,襄荷依阴,时藿向阳——咦?” 她忽地瞪大了眼睛。 “蘘荷依阴,时藿向阳,绿葵含露,白薤负霜。”谢兰衣极顺畅地接道。 “你的名字,嗯?”他又挑了挑眉,问道。 耳边听着谢兰衣虽沙哑但十分清晰的念诵之声,襄荷傻眼地看着手中的书,“蘘荷?不是襄荷?明明是襄荷,怎么会是蘘荷?” 襄,蘘,字形极相似,只除了一个没草头儿,一个有草头儿。 且读音也全不相同,襄,音同香,阴平;蘘,音同瓤,阳平。 襄荷看了半晌,最终确定自己没看错,书上清清楚楚印着“蘘”字,而不是“襄”字。 “我家那本明明写的是襄……”襄荷欲哭无泪地道。 兰家的书不多,尤其是在襄荷刚出生时,那时兰郎中刚从北地卸甲归田,哪里有什么书。只是为了给女儿取个好听的名字,兰郎中便跟村里唯一一个秀才,也就是宁霜的爹宁秀才买了本书,想要从书中找出个好名字来。宁秀才卖给他的那本书,便是《潘黄门集》。兰郎中几乎把这本书翻烂,终于挑出“襄荷”二字,他不解其意,只觉得自个儿闺女就是襄城一朵娇嫩嫩的荷花,因而对这个名字满意之极。 襄荷自小听老爹跟自己炫耀,说他给自己取了个好名字,因此自然知道这本书,也无数次翻阅过,可家里的那本上面,写的明明是“襄荷”! 虽然她以前也疑惑过,不知道“襄荷”是什么植物,但想着书上既然那样写,那或许就是一种不常见的植物,她不知道也是正常。可若不是“襄荷”而是“蘘荷”的话,蘘荷,不就是阳荷么?兰家院子里就种着呢! “书籍传抄之中多有讹误,将蘘字写作襄字,也是正常。”谢兰衣笑着道。 襄荷哀嚎了一声,随即用书捂住脸。 丢人了丢人了丢人了…… ☆、72|4.03 叫了七年的名字居然是个错误,更可怕的是她还献宝似的指给谢兰衣看!襄荷觉得今天的黄历上肯定写着不宜出门,出门准倒霉! 想起方才他接下面一句时那顺畅的样子,她不由指指手中的《潘黄门集》,狐疑地看他一眼:“你读过这本?” 谢兰衣面色不动如山:“未读全集,只《闲居赋》略熟耳。” 襄荷的双颊瞬间鼓成了包子。 谢兰衣却笑盈盈的,一双威势十足的丹凤眼生生被他笑成了月牙。然后,他忽地伸出一根手指,准确无误地朝襄荷脸上戳去,正正戳中襄荷鼓成包子的脸颊。 “错有错着,”他一边戳,一边面不改色地说,“你的名字,很好听。” 虽然脸颊上的肉略肥略鼓了些,但襄荷还是十分清晰地感受到那根手指戳在自己皮肤上的触感,干燥,微凉,几乎能感觉到细腻的纹理,就像一颗天生天长的玉石。而在接触了她温热的脸颊后,指尖的那一点也逐渐染上温度,就像那玉被人的体温捂热了一般。 襄荷傻子似的愣半天,等反应过来时,脸颊上那根手指那在戳,戳,戳。 她双眼幽幽地望着他。 谢兰衣看她。 “你是在调戏我吗?”,襄荷幽幽地道。 戳个不停地手指停了一下,他脸上露出茫然的表情:“……调戏?” “不经我允许就戳我的脸,这是耍流氓!”襄荷愤愤。 “哦……”,谢兰衣恍然大悟般,手指收回了……一寸。随即,他一本正经地道:“那么,请允许我。” 襄荷瞠目,悲愤道:“我春天的时候就过七岁生日了!” 第46节 七岁不同席,男女授受不清神马的,她一个穿过来的都懂,你一个土著好意思装不懂? 关键是——她又不是真是个七岁小孩! 被个貌美如花的美少年温柔戳脸什么的,灵魂年龄接近三十的襄荷表示,鸭梨山大qaq “七岁不同席啊……”,他喃喃着说了句,随即眉一挑,“那是儒家的规矩。”言外之意,你我都不是儒家的,不用守这规矩。 襄荷一口气堵在嗓子眼儿险些没上来。 好在他很快又接了句:“不过,你不喜,我就不戳。”说罢乖乖地收回作孽的手指,只是那表情……怎么看怎么像是恋恋不舍。 手指收回的一刹那,襄荷差点没节操地说出“我喜欢”,好在理智尚存,阻止了蠢蠢欲动的嘴巴,于是她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双手从眼前远离,然后乖顺地伏在主人的双腿之上。 不过这么一打岔,襄荷是彻底忘记弄错名字的那点小尴尬了。她努力想要控制发烫的脸颊,将目光转移到书架上,准备趁这最后一点时间念点书。 谢兰衣却又开口了,他微微笑着:“说起来,我们两人的名字,皆是讹误而来啊……” 襄荷拿书的手一个不稳,书差点没掉下去。 她赶紧抓紧书,随即望向他。 他也正望着她,眼里是温柔的笑意。 “嗯,好巧。”她说道,再没有一点尴尬,反而如他一般将眼睛弯成了月牙,重复了下他方才的话,“不过,好在错有错着。” 谢兰衣轻笑点头。 最终,这日下午两人也没读成书。只剩一点时间,谢兰衣让万安去苟院长那里借了张琴,重新蒙上白绫,为襄荷盲弹了一曲《猗兰操》。 琴声响起,即便蒙了眼,也娴熟地仿佛亲视,流畅的琴音水银泻地般落满一室。 襄荷虽不懂琴,却也听出,这曲并不如何哀怨凄婉,不仅不哀怨,反而有种隐逸旷达之感。仿佛幽幽空谷中,兰草无人自芳,自生自长,自开自落,与人无尤,与天无尤。 一曲既罢,襄荷将困惑说了,谢兰衣手拂过琴弦,笑着说了句:“琴音亦心音。” 又道:“父亲的琴声的确哀怨,只是琴曲如何,终究还要看抚琴之人。同一曲《猗兰操》,孔作意谓伤不逢时,韩作却是豁达旷逸。” “琴曲如何,端看抚琴之人心境如何。” 襄荷听地半懂不懂,但也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他与他父亲心境不同,他父亲所哀怨的那些,他却已不在乎了。 也是,一个幽囚深宫,一个深山避世,虽有相同,却又何其不同。 避世虽也是无奈,但显然,谢兰衣安之如怡。 这样就好。 襄荷的心总算安定下来。 临走道别时,谢兰衣忽又问了一句。 “那飞天木鹞,你想要么?” 襄荷疑惑地看着他,但仍乖乖点头道:“想。” 然后她便见谢兰衣点点头,轻声道:“好。”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相处一如往常,谢兰衣再未提起过那日的话题。襄荷也愈加忙碌起来,不仅是课业,每次休沐回兰家都仿佛打仗一般,又要陪伴兰郎中,又要教导村里的女孩儿们,还要操心与赵家的生意,整个人忙成了一个陀螺。 而在书院里,经过簪花宴,襄荷也算是在全书院面前露了一次脸,成了书院不大不小的一个名人,全院的师生仆役倒没几个不认识她的了。 对于她一个小小年龄的女孩进入书院,且能在簪花宴上占得一席之事,书院之中各种意见杂陈,有人钦佩,有人羡慕,有人不屑,有人鄙薄…… 但好在摸熟地盘后,除了农院、食堂、藏书阁以及玫瑰园外,襄荷基本不怎么乱逛,遇事也是能忍则忍,加上书院学子们毕竟有些清高,即便看不惯她的也不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因此倒一直相安无事。 倒是因为住在女院,又有了簪花宴这一遭,很多女院的学生便欲与襄荷结交。 以往襄荷虽住在女院,但她不像那些大家小姐,有着各自的关系圈,她哪个圈都不在。于那些小姐们来说,她只是一个走了运的普通农家女,并无结交的必要,且女孩儿们小圈子意识比较强,因此虽然也有几人与襄荷混了个脸熟,但算得上有交情的却只有卜落葵一人,而圈子,更是一个也没混进去——当然,襄荷也不想混进去。 但簪花宴过后,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 若说以前,在小姐们的眼里,襄荷便只是个走了狗屎运的农家女,而现在,襄荷就是个有点本事,值得她们稍微上心的农家女。 不管农院再怎么式微,能进簪花宴就是实力的证明,而襄荷证明了她的实力。 书院季考屡次得差可是会被书院除名的,而襄荷入院时的成绩又是倒数第一,有不喜她的便暗暗希望她次次倒数,直到被除名,被赶出书院。即便是支持她的,如陈青禾等,也是忧心过她的功课的。 但襄荷在季考中的成绩却让大多数人大吃一惊。 不说那些不认识的,与襄荷一级的农院新生们也是吃惊不已。虽然平日课上襄荷表现也不错,但却没有人料到她居然会得榜首。 而之前大多数人看好的榜首热门人选,是沈知节。 沈知节自己也是这般想的,他弃儒从农,在他看来已经是天大的委屈,若再不在这小小农院得个魁首,简直是丢人至极。因此他平日里十分用功,除了第一堂课上小小地丢了次脸,之后的表现都十分抢眼。 可是,谁能料到,最后的榜首还是让襄荷得了,而沈知节,恰恰是第二名。 只差一点点,差的便是能不能进簪花宴。 不说沈知节如何,簪花宴对襄荷生活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仍旧有人盼着她次次季考得差,盼着她被逐出书院,但这已经是单纯的因喜恶而生的任性诅咒,他们自己心里也并不怎么相信自己的愿望。 而开始向襄荷示好的人,则更加多了起来。 以往只有农院的学长们待见她,其他院的学子大多对她的态度都是淡淡的,见面都当透明人一般将她忽略过去。而如今,即便是走在路上,都能得到陌生学子的微笑致意。 而女院学生因为同性又同院的缘故,更是有许多主动与襄荷结交的。 襄荷的小屋子也终于有了卜落葵以外的人踏足,但令襄荷没想到的是,第一个登门的人,竟就是她隔壁的周清芷。 周清芷与她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主动登门,对于她那高傲的性子来说,其实已经是给足了襄荷面子。 跟着周清芷进屋的还有好几个丫鬟婆子,襄荷小小的房间立刻被挤得满满当当,襄荷正在心里吐槽周清芷平日屋子里那么多人也不嫌挤得慌,耳边便听到周大小姐嫌弃不已地挑剔着屋内的家具摆设。 襄荷的屋子基本是住进来前怎么样,住进来后还是怎么样,家具摆设都没动,只多了些襄荷平日常用的东西,看在周清芷眼里,自然是简陋无比。 她一边嫌弃一边让婆子去隔壁取了她常用的东西,一通忙乱后,待“简陋”的凳子上垫上厚厚的绸缎软垫,她才纡尊降贵般地坐了下来。 若换个脸皮薄点的,周清芷这般作风说不定就把人给弄哭了,但襄荷哪会在意这些,看着周清芷摆谱,只觉得小姑娘好笑,倒没一点受辱的感觉。 而周清芷嫌弃完挑剔完终于坐下后,才终于说出了来意。 她要邀请襄荷参加一个诗会。 ☆、73|4.18 说是诗会,其实不过是书院寒休前的最后一次小聚罢了。 进了腊月,书院就要寒休了,而女院寒休的时间则格外长,足足有三个月时间。书院有许多外地学子,女院也不例外,寒休后这些学子之间都见不着面,自然要趁着还在的时候好好聚一聚,因此这每年寒休前的聚会便成了惯例,虽然每年名目不同,但总得有这么一遭。 聚会并非官方组织,因此自然会有无数个圈子里的小聚会。周清芷邀请襄荷去的,自然便是她那个小圈子的。 作为周冷槐的嫡长女,加上自身也素有才名,周清芷在襄城书香门第家的闺秀中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人物,她主办的诗会自然来者众多,在已经控制了数量的情况下依然多达四十多人,许多门第一般或才名不显的小姐们都无缘参加。 因此,周清芷觉得,作为有幸被邀请的一员,襄荷不说感恩戴德,起码也得表现得受宠若惊才对。 谁知道,襄荷的确惊了,受宠的意思却一点没露出来。 “诗会?”襄荷瞪大眼睛,随即忙不迭地摆手,“不去不去!” 周清芷也瞪眼,圆圆的眼睛几乎瞪成铜铃,声音蓦地提高八度:“什么?你不去?!” 襄荷点头,理直气壮道:“当然不去,我又不会作诗!” 周清芷嗤笑一声,尖尖的小下巴高高抬起,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样子:“哼,放心,不用你作诗,你就坐一边看着就行了。” 襄荷还要拒绝,但看周清芷杏眼怒瞪的样子,眨眨眼,乖巧地点了点头。 于是,诗会的事就这么敲定了。 诗会那日,襄荷简单收拾一下就租了书院的马车去了周府。周府门口停着许多小姐的马车,襄荷也没仔细瞅都是哪个,反正瞅了也不认识,因此付了车费后便利落地下了车,找了个门口引路的小丫头,报上名字就准备进去。 她一进去,身后刚下了马车看到她的小姐们便偷眼觑她。 说是参加诗会,襄荷却并没有盛装打扮,而是仍旧穿着农院的院服,发上也只比平时多插了只簪子。知道她出身的小姐们对她这打扮倒不算太惊讶,毕竟身为书院学子,哪怕只是女院,对于院服也是有着感情地,谁也不能指责她穿着院服出席诗会失礼。但无论如何,在一个合该争奇斗艳的场合穿身丑丑的院服,多少有些格格不入。 襄荷并不知道这些小姐的想法,她不盛装打扮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没钱。 要想打扮地像那些小姐一样,浑身上下每个几十两银子绝对下不来,想出挑点儿的话则起码要成百上千。兰家如今的家底倒不是花不起几十两银子,但只为出席一个诗会,又不是日常穿着,襄荷便不耐烦为此破费,因此索性便穿了院服来。 跟着引路丫头一路穿花扶柳,就来到了此次诗会的举办地点,毫不意外的,仍旧是一处梅园。 周家的梅园不如书院的大,但园内品种却不少,因要举办诗会,梅树下还摆放着许多水仙,一盆盆吐着嫩黄的蕊。 襄荷原本三分的兴致便提到了七分,没按小丫头说地乖乖坐在座位上,而是在梅园中逛了起来,仔细打量着一株株梅树和树下的水仙。 园中此时忙碌异常,倒没人注意她的举动,襄荷心里也有谱,只准备在园子里逛逛,省得遇上什么“意外”,撞上什么不该撞上的人,前世看的小说里,这种场合可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啊。 襄荷没料到,没撞上什么少爷公子,却撞上一位眉目温柔的美妇人。 彼时她正蹲在梅树下看一盆盛放的水仙,就听上方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你便是兰襄荷?” 襄荷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年约三十许的夫人看着她,身边只跟了个五十来岁的婆子。 那夫人相貌极美,但那美却不具侵略性,反而十分温婉,是让同为女性的人也心生喜爱的长相。 襄荷自然看不出她的美丑,但却觉得她周身气质十分舒服,且可以感觉到她对自己并无恶意。因此赶紧站起身,同时微笑着点点头。 那夫人长叹一声,低声说了句“果然”,随即不待襄荷说什么,只对她又说了句:“真是个好运的孩子”,随即便告辞转身了。 襄荷有些摸不着头脑,看那边人到的差不多,诗会也即将开始,也只能抛下疑惑回席去了。 诗会举办的地方就在梅树之下,每人一个小几,几上摆放了些点心茶水,四五十人团团而坐,周清芷便在最中间。 襄荷早说过不作诗,因此此时便毫无压力地吃着点心喝着茶,然后便打量周遭。 这一打量才发现,卜落葵居然也来了。 以卜落葵与周清芷的关系,襄荷原以为她不会来,因此此时见到她还有些惊讶,随即便高兴地朝她眨了眨眼。 那边卜落葵也看到襄荷,只是两人坐席离得远,此时诗会又已经开始,不便离席,因此也只能隔空送几个眼神。 既然是诗会自然是要作诗的,小姐们说笑一会儿后,襄荷便见丫鬟们手持竹筒到各个小姐坐前,让小姐们从竹筒中抽取花签,花签之上,自然就是那位小姐所作诗的要求。 丫鬟们被打过招呼,送花签时自动略过了襄荷,襄荷自个儿是惬意了,却惹得她身旁的一位小姐惊诧莫名。襄荷只得厚着脸皮解释一番,“我不会作诗。” 那小姐脸上露出不知是怜悯还是鄙视的表情,襄荷懒得理会,笑眯眯地看其他地方去了。 各位小姐抽到的花签会被丫鬟朗声念出,又有人专门记在纸上,而陆陆续续地,思维敏捷又有急才的便已经将诗作出,由丫鬟统一收了诗稿。 周清芷便在这早早交了诗稿的人之列,而卜落葵,则很不幸地落到最后一梯队,场上大多数人都已作好,她与另外两位小姐却还在愁眉苦思。好在,勉强赶在最后一位之前,卜落葵倒数第二个交了稿。 第47节 交稿之后便是评定,诗稿在交上时便由丫鬟统一抄了,然后由在场众人评定打分,最后评出个优良中差来。 襄荷意外地也被发了一份诗稿,她虽然不会作诗但也细细看了,觉得有几首还行,但也只是还行而已,其他的则只是勉强押上韵而已,跟她料想的出入颇有些大。 这也不奇怪,她是看惯了各种经典诗词的现代人,下意识地便以为古诗都是那般水准呢,猛一看这普通闺阁女儿作的诗,落差自然有点大。 虽然心里有了评判,但襄荷自忖连勉强押韵的诗都作不出来,因此也没评分,每份诗稿上都画了圆圈,这就是弃权的意思了。 最终结果一出,得了最多优的赫然是周清芷,而周清芷的诗,也正是襄荷觉得还行的几首之一。卜落葵则继续悲催着,许是闺秀们都比较矜持,没人给打差,但卜落葵收获了三十多个中和十来个良,在所有诗中,牢牢坐定了倒数第一的宝座。 隔得老远襄荷便看见卜落葵一脸低气压,正想着待会儿要不要安慰安慰她,梅林外便有了动静,转头一看,便见一大堆丫鬟仆妇簇拥着一个人缓步行来。 正是襄荷方才碰上的那美妇人。 在座的小姐们纷纷起身,而周清芷则快步走到那美妇人面前,脸上露出娇憨的笑,甜甜地叫了声:“娘!“ 原来就是那位传说中善待妾室庶子,贤良无比的周夫人啊……襄荷心下恍然。 周夫人十分和气,见小姐们起身见礼,便忙摆手让大家坐下,关心地问了各位娇客几句,又唤丫鬟们传膳,之后并未留下与小姐们一起用饭,只是吩咐了下人用心伺候,又与周清芷嘱咐几句后便款款离去。 周夫人离开了,饭食又还未上来,小姐们便三个一群五个一堆地说笑着,襄荷找到卜落葵宽解了她几句,好在卜落葵也是洒脱的性子,只稍稍郁闷了一会儿便放开了。襄荷回到座位,还未坐稳,周清芷已经来到身旁。 她的表情有点复杂。 襄荷奇怪地看着她,也没说话,等着她开口。 “真是走了狗屎运。”等半天,等来这一句。 她这句说地很小声,除了襄荷外没人听得到。这话不算好话,不过襄荷倒没生气,只是心里有些纳闷。 她的所想全露在脸上,因此即使并未说话,周清芷也明白她心中所想。说了这句话后,周清芷没有走,反而直接坐在了襄荷身边。 “我娘方才说,让我多跟你来往。”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说了句。 襄荷哑然,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你有多好运么?”周清芷继续道,“几百年来都没有任何一个女子进得了其他院,只你进去了,真是走了狗屎运!” 原来是为了这个啊…… 襄荷恍然,随即摸摸鼻子,十分坦诚地点头:“嗯,我也觉得自己运气挺好的。” 周清芷气结,随即面上又露出忧伤来,低声道:“我娘年轻时才名远扬,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即便是科举策论也不输一般男子,比你——”她觑了襄荷一眼,十分不屑地道,“比你更是强上不知几万倍。” “爹曾说过,我娘的才学丝毫不他当年那些同窗,娘当年也曾想入其他院的,但最终却只能入女院,这是娘一生最大的遗憾。” 襄荷不知还有这些事,听了后便有些沉默。 周清芷继续道:“娘本来已经释怀了,但因为你的出现,最近娘就有些奇怪,总是念叨当年的事。” 她横了襄荷一眼,“都怪你!” 这可真是躺着也中枪,不过想想周夫人的遭遇,襄荷心里也有些为她难过,因此也没心思反驳。 很快,上菜的丫头们端着各色菜肴鱼贯而入,襄荷面前的小几上也摆上了饭食,周清芷嘟囔了一堆,最终恶狠狠地留下一句:“好好珍惜机会,下次簪花宴上若是看不到你,咱们就绝交!” 说罢快步回了自己位置,留下哑然失笑的襄荷。 看来,真的要努力啊。 襄荷摇头笑笑。 ☆、74|4.18 诗会过后没几日,书院的寒休便到了。 农院的寒休时间是两个月,过年前后差不多各一个月。离院那日,兰郎中与刘寄奴早早赶了家里的车,襄荷没料到两人来那么早,原本准备早起去玫瑰园一趟,此时却已经没了时间,想想谢兰衣不喜人扰的性子,她思虑再三,还是没有去玫瑰园,而是坐了车直接回家了。 反正前两日已经跟他道别一次了,襄荷想着。 进了腊月,秀水村已经渐渐有了过年的气息,虽然因为经济原因没有满大街放炮竹的孩子,但各种吃食的香气已经满村飘荡。 往常兰家过年都比较简单,尤其在吃食方面,兰郎中大男人不会做,襄荷人太小没力气做,再说以前兰家也穷,人又少,预备那么多吃食既费银子也吃不完,因此以往过年的吃食基本都是从镇上买些东西凑活着过。 但今年不同,今年兰家多了一个人,更重要的是有了银子。 兰郎中驾着自家的毛驴车,拉着两个孩子去县城大肆扫荡了一番,吃的穿的玩的用的,看上什么买什么,再不像以前那样顾忌着银子,回来时颇为宽敞的车里堆地满满的。 村里有人杀年猪,兰郎中三五不时地就被拉去吃杀猪菜,回来时就拎着几条新鲜的猪肉和灌好的血肠。襄荷便用那猪肉和血肠炖起了菜,这是秀水村每户人家过年都要做的,只是兰家以往因为种种原因从没做过而已。 新鲜的大骨、肉块和血肠先下锅,熬出其中油脂和香气后加白菜豆芽等,然后将水兑地没过菜,接下来便中火慢慢熬煮,从中午直熬到晚上,满满一大锅水熬成浓稠的汤汁,肉菜都炖地软烂才起锅。 这样手法简单的炖菜成品自然不可能多精致,比起襄荷前世吃过的无数佳肴更是算不上什么,但在这样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这满满一大锅的肉菜对于庄户人家代表的就是富足,是希望,是看在眼里的喜悦。 过了小年,秀水村的家家户户又开始蒸馒头做包子炸糖糕下馓子,包子馒头襄荷还会做,其他的却是一概不会了,只能请了田大婶来指导,襄荷与兰郎中刘寄奴按着田大婶的指示做,兰郎中和刘寄奴负责和面揉面等需要力气的活儿,襄荷则负责包包子团面团,最终做出的东西倒也似模似样。 所有过年的东西都准备好,转眼就到了年三十。 中午三口人吃过饺子,兰郎中看襄荷这几日都忙得团团转,便自告奋勇地接过晚上年夜饭的的活,硬要襄荷歇歇。 年夜饭的食材都是早就准备好的,做起来并不算难,以兰郎中的手艺也应付得过来,因此襄荷就痛快地答应了,准备下午好好歇一歇。 但是,听着窗外此起彼伏热闹的爆竹声和喧闹声,心里却怎么都静不下来。 最终还是寻了个借口,说是与田菁一起去镇上玩,实际上却是拎了个篮子,装了些这几日做好的吃食,又将中午剩下的饺子捡了两碗,然后便悄悄地去了书院。 与山下城镇热闹的景象相比,此时的书院极度冷清,襄荷一路走来,只看到三两个留下洒扫的仆役,到了玫瑰园,更是冷清地没有一个人影。 虽然平时也是如此,但襄荷却觉得今日格外冷清。 她拍了门,却久久没有等到回应。 难道,离开了? 她心里涌上沮丧,拍门的手也无力起来。 门却在这时“嘎吱嘎吱”地开了,万安苍老的脸从门后探出,看到她后,脸上露出又是惊讶又是喜悦的表情。 “兰丫头,你怎么来了?” 襄荷心里的沮丧顿时一扫而空,她将装满吃食的篮子举到身前,双眼弯成了月牙:“万爷爷,我给你们送点年货!” 万安接过篮子,“哎”了声,脸上的褶子便颤动起来,双眼竟闪现了一丝泪光,不过很快就隐去,他将襄荷拉进院子,赶紧关了门道:“快进来,外边冷。” 看了他的反应,襄荷顿时有些后悔,后悔没有早些来。即便选择了避世,这样热闹的日子里多少也会觉得寂寞吧,尤其是万安,老年人最受不得寂寞。 万安如此,那他呢?他会不会也觉得寂寞? 她很快就见到了他。 即便是在这样的日子,即便窗外寒风凛冽,他也仍旧保持着平日的习惯,待在空旷的书房看书。 没有自己为他念书,他便取了白绫自己看,只是看一会儿便闭上眼歇息,过一会儿再睁开眼再看。襄荷走进书房时,他便正闭着眼,身体倚靠在轮椅椅背上。 “你来了。” 听到脚步声,他睁开眼,看向她。 万安跟在襄荷后面走来,举着手中的篮子,扯去上面盖着的白布,笑着道:“丫头给咱们送年货来了,看看,包子馒头糖糕馓子……哟,还有菜,还有饺子,还热乎着呢!” 看着白布被掀开,又听万安道出里面的东西,襄荷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包子饺子馒头炖菜什么的……这么接地气的东西拿来送人,送给秀水村的村民还好,但送给谢兰衣——怎么觉得有点不搭调呢?而且,听到万安说饺子还热乎,她才猛然意识到——饺子是吃剩下的! 她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去镇上,哦不,去城里买些精细的点心。 越想越觉得自己干了蠢事,襄荷的脸飞快地红了起来,要不是谢兰衣摘了白绫,万安也在旁边站着,她肯定已经把脸捂住了。此时也只能顶着一张红通通的脸,结结巴巴地道:“都、都是家里自己做的,就是……不太好看,也、也没铺子里的点心精细,你可能吃不惯……” 说到最后,声音已经低地如同蚊蚋。 “万安,取筷子来。” 谢兰衣突然道。 襄荷抬头,惊讶地看着他。 “正巧有些饿。”他也看着她,声音很轻,明明没有什么起伏,襄荷却似乎从中听出了什么。 万安很快取了筷子来,谢兰衣接过,没看襄荷的反应,径直将筷子伸向盛着饺子的白瓷碗,挟了一个饺子,送入口中。 襄荷紧张地看着他的反应。 “很好吃。”饺子咽入肚腹,他冲她微微一笑说道。 说罢,筷子继续伸向碗中的饺子,一个接一个的,直到吃了大半碗,才放下筷子,有些无奈地道:“饱了。” 襄荷心里早已笑开了花。 就在他认真地吃饺子时,她的心忽然安定下来,像从高空落到了实处,再没有一点漂浮感,取而代之的脚踏实地的踏实感。 虽然相处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但平日只是一起读书,她很少见到他其他时候的样子,印象中便只有他或捧着书卷,或闭目聆听的样子,安详,沉静,从不失态,从不慌张,仿佛跳脱红尘之外。 即便心里知道他也是同自己一样的凡人,却终究难免有些许疏离,好像他是那盛放的娇嫩花朵,她就是那赏花人,只远远看着,不敢抚摸,不敢触碰。 可是,方才的他让她知道,他不是不能触碰的花朵,而是能与她并立的赏花人。 “喜欢的话明日还给你送来!”于是冲动之下,许诺便脱口而出。 “好。”他接的自然之极,眼里满是温柔笑意。 吃完饺子,他又一一翻看篮子里其他东西,一边翻看一边问,问包子是什么馅儿,问那包子饺子是不是都是襄荷亲手包的,待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又状似遗憾地说自己从未亲眼见过,说自己不会包包子也不会包饺子。 于是襄荷又冲动了,说要教他包饺子。 “那便明日吧,”他认真地道,“不用送饺子来了,这里米面肉菜俱全,明日你来教我可好?” 襄荷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明天可是初一啊,她能瞅空上山送饺子就不错了,若是再加上包饺子,所费时间过长,那就绝对瞒不过兰郎中和刘寄奴了。 她想拒绝,但看着他的眼神,嘴里却鬼使神差地吐出一个字:“嗯!” 他眼里的笑意便更盛了几分。 于是,大年初一这天,襄荷便不得不再次说谎,绞尽脑汁才从兰家出来,一大早地便去了书院。 万安直接将她领到厨房。 主仆二人显然做了准备,厨房里包饺子的各种材料齐全,襄荷进去时,甚至看到谢兰衣已经在厨房等候。 他摘了白绫,狭长凌厉的凤眼此时却显得十分乖顺:“我需要做什么?” 简直像是听候老师吩咐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 襄荷心里想着,因此,毫不客气地直接派给他择菜的活儿。 第48节 他坐在轮椅上,面前的笸箩里放着嫩黄的韭黄,碧绿的芫荽,还有包裹地紧紧地菘菜,他便听着万安的小声提醒,用干净修长的手认真地择去菜上的枯叶和根茎,速度不快,但每一根菜都择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菜择好了,万安去和面揉面剁肉馅儿,襄荷调味,他便闲了下来,看着冷冷地锅灶,居然主动要烧火。 听着他兴致勃勃地说要烧火,正在调味的襄荷手一抖,一罐子盐顿时下了一半。 “哎呀!”,她惊叫一声,赶紧用勺子将多余的盐舀出来,随即一言难尽脸看了看他,半晌才道:“你高兴就好……” 于是,谢兰衣就顶着一张天仙脸干起了烧火丫头的活。 烧火其实是个技术活,襄荷最初学烧火时没少出错,不是半天点不着火,就是弄得满屋子浓烟滚滚。因此此刻见谢兰衣烧火,襄荷便一直胆战心惊地看着他,生怕他把厨房给烧了。 可是,直到饺子出锅,她担心的事情也没发生。 明显谢兰衣以前也是没烧过火的,但他几乎没出什么错,很快点着火,然后添柴,然后控制火候,甚至连身上都没沾惹一丝灰烬,技术好的让襄荷简直自惭形秽。 大块的木柴放进灶里能烧很久,于是这其中的间隙,谢兰衣便洗了手,跟着襄荷学包饺子。 不一会儿,襄荷瞅着他手里规矩整齐地仿佛流水线上出来的饺子,再瞧瞧自己手里歪歪扭扭仿佛三岁小孩包出来的饺子,煞有介事地说了句: “我觉得你有当大厨的天赋!” “嗯,我也觉得。”他点点头,目光瞥向她手里的饺子。 ——吐艳,能不能不要那么诚实! ☆、75|4.23 一起吃了顿饺子,襄荷就急慌慌地要回去。 “等等。”谢兰衣却叫住了她,将轮椅转向她没去过的几栋屋宇,道,“跟我来。” 襄荷一头雾水地跟上去。 玫瑰园占地颇大,房屋也不少,谢兰衣只有主仆二人,自然住不了那么多房子,因此只占了前面几间,其余仍旧落了锁,只由书院的仆役定时打扫一下。 而谢兰衣此时去的地方,赫然便是落锁的那一片房屋。这片屋子靠近山林,几乎在玫瑰园的最里头,若不是特意来此,还真不容易找。 “到了。”他轻声道。 襄荷抬眼望去,这才发现他们眼前这间屋子竟是没落锁的,且看门窗的痕迹,显然也是常有人至,不像是空了许久的样子。 她眼尖地看到门前有少许木屑。 谢兰衣已经推开了房门。 陈旧的门扉吱呀吱呀地响起,襄荷抬眼望去,就望到一幅从未想过的场景。 宽大的屋宇里一应摆设俱无,只有各种木匠用的工具和到处散落的木料。 斧子,凿子,墨斗,木锉……还有许多襄荷不认识的工具。 而那些木料也各种各样,有刚伐下来的新鲜木料,有去了树皮的毛料,有截成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小块料。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木工房。 襄荷忽然想起书房里突然多出的小凳子。 书房里的太师椅太高,她要狼狈地爬上爬下,然后很快,太师椅不见了,书房里多出一只完全符合她身高的、崭新的凳子。 当时她以为是谢兰衣让山下的木匠连夜赶做的,但现在看来,那分明就是出自这个木工房。 出自谢兰衣之手。 她从不知道,除了读书和学医外,他居然还喜欢木工活。 许是襄荷脸上表情露出了心中所想,谢兰衣微微一笑,道:“很惊讶么?” 襄荷重重点头。 她来了玫瑰园这么多次,却从不知道这里还有个木工房,也从不知道他居然做了那么多木工活。 他解释道:“我每日上午在木工房,下午才去书房,你总在下午来,是以才未见过这里。” 也就是说,不是故意瞒她,只是凑巧没有碰到而已。 襄荷释然,又瞥了屋里遍布的各种木匠工具一眼,忽然掩嘴偷笑起来。 谢兰衣挑眉,不说话,只用那双凤眼直直地看着她。 襄荷抵挡不住他那眼神,忙举手投降,一边说还一边笑:“这么说来,你不就是木匠了么,嘻嘻……” 木匠,多么朴实接地气儿地一个词,跟谢兰衣联系到一起,怎能不让她偷笑。 谢兰衣听了,斜睨她一眼,却大大方方地点头道:“这么说来,的确是。” 襄荷又嘴贫地说了句:“可惜生意不好,都没客人上门,是不是木匠师傅手艺不行啊?” 谢兰衣似笑非笑,没反驳,只转动轮椅又往前走。 这件屋子十分宽敞,虽然没有各种屏风之类的遮挡视线,但各种堆积的木料却也将房间隔断成几个区域,襄荷便只看了进门一处的景象,而随着谢兰衣转过一堆木料后,眼前景象豁然一变。 各种凌乱堆积的木料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数成品。 小至木头雕刻地各种小摆件,大致房屋模型,这是襄荷认识的东西,但更多的却是她不认识的,奇形怪状,任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是做什么用的,还有些形状特别前卫的好像怪兽和机器人的东西,感觉就像进了外星人的实验基地一样! 只瞟了一眼,襄荷就知道那个“手艺不好”的说法错地多厉害。 虽然很多东西都不知道用处,但只看那些栩栩如生的摆件就知道,这个“木匠”的手艺绝对不差。 于是襄荷立刻竖起两只大拇指,十分狗腿地道:“木匠师傅我错了,你的手艺超级棒!” 谢兰衣听惯了她口中时不时吐出怪词儿,也不以为怪,倒被她那狗腿地样子愉悦了一把,于是下巴微抬,表示大人不计小人过,放过你了。 被放过一马的襄荷又将视线投向那琳琅满目的成品。 这一看之下,又发现一个让她瞪大眼珠的东西。 “这、这——”她看着眼前前后两个轮子,上面一条横木的东西,已经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这个……”谢兰衣笑了笑,“应该叫自行车吧。” 襄荷简直惊呆了,小嘴张成o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自行车,自行车啊! 虽然是木头做的,虽然不知道实用性怎么样,但看起来的确是辆自行车啊!虽然这个世界已经有很多出乎她意料之外的东西,但她还是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看到自行车! 谢兰衣道:“太|祖谢琰留下的手记,说是有这么一种东西,无需畜力,仅需双足交替踩踏踏板,踏板驱使前后两轮转动,即可日行千里,谓之自行车。我照着描述做了个出来,只是不知与先祖所说是否是一个东西。可惜只有木料可用,许多地方若是换成钢铁,成品应该更接近先祖所述……” 怪不得,又是那位穿越帝啊…… 襄荷恍然,但随即又有些疑惑:“既然有太|祖手记,怎么世人过了这几百年都没做出这东西?” 自行车的技术难度并不算大,毕竟不需要电力也不需要蒸汽机,最简单的版本甚至只需要两个连在一起的轮子。而这个世界又因为谢琰的存在已经有了土法炼钢,因此链条什么的也不难制出,加上这个世界墨家发展的情况,若有谢琰的这番描述,想要制出一辆自行车来应该不算太难。 谢兰衣粲然一笑:“自然是因为——手记一直未现世。” 襄荷瞪大眼睛。 谢兰衣道:“你可知道,我出宫后为何要来鹤望书院?” 襄荷疑惑:“不是因为这里有玫瑰园么?” 王朝更迭,属于谢氏的一切荣光乃至财产都已消失,但因为鹤望书院的特殊地位,大周皇族并未插手书院内部事务,而玫瑰园也因此得以保存下来,成为谢氏一族唯一得以留存的先祖遗产。 谢兰衣点点头:“你说的对。” 他又将目光转向窗外,道:“但是,不只是为了这一处处所,更是因为,这里有着先祖谢琰留下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 他回头,朝她笑了一笑,露出白皙的齿:“比如记载了先祖许多奇思妙想的手记,比如——沉香令。” 襄荷惊呼出声:“沉香令?!” 她可没忘记,就是那一枚沉香令,才让她如今有机会站在这里。 后来她也打听过,才知道沉香令那么有名。 无数人都在猜想最后一枚沉香令在哪儿,但又有谁知道,居然会是在这座玫瑰园中? 谢兰衣点点头:“那枚沉香令本是太|祖送给贺女官的,只是贺氏终生未嫁,也没有子嗣留下,这枚沉香令变成了无主之物。” 所以,为了帮她入书院,也为了打消那位九五至尊的猜忌,他就将那枚沉香令用在了她身上? 毕竟,谁能想到最后一枚沉香令不在谢氏子孙身上,却是被送给了一个外姓女? 这么看来,谢琰跟那位贺女官显然有什么不得不说的故事啊,襄荷心底暗暗八卦着。 不过显然,谢兰衣并不想多谈自己祖先的风流韵事,因此很快将话题转到那本手记上。 襄荷对那手记也十分好奇,因此便乖乖听着。 很快她便弄明白了那“手记”是什么东西。 与其说手记,不如说是工作计划。 谢琰虽然身负穿越光环,但他毕竟只有一个人,后世古今中外的文明成果数不胜数,他自然不可能全都给搞出来,没当上皇帝前把能快速发家致富的搞出来了,当上皇帝后,能增强国力且容易做的也搞出了一些,但毕竟是一国之君,整天日理万机的,也只能先将紧要的,比如土法炼钢这些弄出来,其他不紧要的、一时又难以实现的,便只在小本本上写了个计划和简单描述。 如果他命长点,估计还真能被他都搞出来,但他短命啊!尤其征欧一役,赔上自己的命不说,还差点让整个大宋江山倾覆,更是因为带来了可怕的瘟疫而声誉大降,一生英名毁于一旦。 他死后,这些记载着他工作计划的小册子被他儿子显德帝得到,但显德帝当时不过是个小孩子,事事都要倚重几个顾命大臣和贺同芳,这些计划自然就被搁置。且当时的朝局动荡,世家门阀疯狂反扑,许多谢琰在世时的举措和发明都被废除,后来即便显德帝成年,又哪还敢重提这些计划。 至于后来,这些小册子又怎么到了玫瑰园,却又是一个不解之谜了。 于是这么一代又一代,谢氏皇族虽然知道先祖留下了这么些册子,却没有一个皇帝有心去寻过,直到谢兰衣这一代,才在离宫之后,为了这些册子来到了鹤望书院。 他的目的不是什么治国之策,而是那些在世人看来“异想天开”的点子。 比如谢琰曾说,将来他会造出一种能让人乘坐,能飞在天上的鸟儿,名字叫做飞机。 那些手记上,记载的最多的便是这些东西。 但因为描述的太模糊,谢兰衣来了书院几个月,如今也只做出了一个自行车,且因为没有试车的人——他腿残骑不了,万安年纪太大也骑不了——至今也不知道实用性如何。 襄荷一听,立刻自告奋勇要试车。 谢兰衣拦住了她,转动轮椅道:“自行车改日再试不迟,我给看另一样东西。” 在一堆奇形怪状的东西之中,谢兰衣准确无误地从中翻出一个木盒来。 木盒只比手掌大一点,样式简单,没有一丝纹饰。 “这是什么?”襄荷好奇地问。 第49节 谢兰衣将盒子递给她,鼓励着道:“打开它。” 襄荷接过,把看上去浑然一体好似一块原木的盒子找了一遍,才在盒子一面的正中找到一个类似按钮的东西,她带着迟疑轻轻按下去,松手的那一刻,盒盖旋即弹开,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巴掌大的木头鸟儿,一鳞一爪纤毫毕现,栩栩如生,又用彩墨涂了颜色,再用清漆固色,摸上去十分顺滑,而眼珠处更是镶嵌着碧色的翡翠,更添一份灵动。 漂亮! 襄荷一眼就喜欢上这只鸟儿,拿在手里不停把玩,随即看向谢兰衣,有些期冀又有些不敢相信,“这……是送给我的?” 谢兰衣眼里含笑,轻轻点头,“嗯。” 襄荷立刻财迷地把那鸟儿抱紧,正欲好好欣赏,看到那双碧莹莹的眼珠,又纠结起来,指着那眼珠问,“这个……是不是很贵重?” 即便她不懂珠宝,也看得出那做小鸟眼珠的翡翠品质怎样,那样清透的颜色,绝对是翡翠里的极品,想想他曾经随手给的那颗珍珠一当就当出了一百两,襄荷觉得这两个翡翠眼珠恐怕也不会多便宜。 那珍珠她收地心安理得,是因为不管怎样当时兰家却是因他受累,可眼下两人谁也不欠谁,真要说起来还是她欠他多一些,平白收这么贵重的礼物……她心里不安。 “不过是些没用的旧物件。”谢兰衣淡淡地道。 抬眼看见她脸上的纠结,话里便又带了丝安抚,“都是往日在宫中时贵人所赐,只是母亲当时整日荆钗布裙,用不着那些首饰头面,等母亲故去,就更是用不着了,宫中又花不着银子,所以,也不过是些无用的东西。” 说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来:“我小时倒是挺喜欢那些珍珠,当作弹珠玩也有些趣味。” 又抬头看她,“你如今也只比我当时大一些,我估摸着你兴许也会喜欢,可惜珍珠不适合做眼,因此用了翠玉。” 襄荷听得咋舌,嘴巴长得更大了。 她知道他有钱,但没想到会有钱到这样啊! 拿珍珠当弹珠玩,这真真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只是这么说来,当今及先帝表面功夫做的真不错,若不是谢燊及他前两个儿子都先后因为种种原因“意外”去了,听了谢兰衣这番话,指不定会以为皇帝对前朝皇族多厚待呢。 只是,稍微多想一些,襄荷那点子羡慕就立刻烟消云散了。 有钱又如何?在那深宫里,赏赐一大堆不能吃不能喝又不能用的珠宝首饰,真是除了好看没丝毫用处,谢兰衣的母亲荆钗布裙,未必是不喜金银珠宝,而是怕惹人闲话吧,本身就有那么一个不靠谱的丈夫了…… 不过—— “宫里是宫里,现在你出来了,这些东西就都是银子啊!”襄荷一副“你个败家子”的眼光看着谢兰衣,痛心疾首地道,“你从宫里带出多少东西?万一用完了怎么办?在外面可是处处都要花钱的!” 谢兰衣却轻笑一声,柔声道,“不必担心。” 说罢又揉了揉她头顶,将她整齐的丫髻揉地松松散散,襄荷皱着鼻子瞪他一眼,他有些不舍,但还是乖乖收回手,嘴里说着:“给你你便收着,银钱的事不必担心,我心里有数。” 他说地坚决,襄荷也只好收下。 不说贵不贵重,单从这份礼物本身来说,她还是很喜爱的。 她高兴地拿着那小鸟上下把玩,突然,手不知碰到哪儿,直觉得手心一麻,耳边响起轻微的破空声,再一看——手中的小鸟不见了。 而头顶上,一只色彩斑斓的鸟儿正在打着旋儿地飞来飞去。 襄荷抬着头望着那鸟儿,小嘴再度张成o型。 耳边响起一声轻笑。 “啪嗒”一声脆响,随即那飞地正欢快的鸟儿便收拢了木羽,缓缓下降,准确无误地落到一双白皙的大掌中。 大掌将鸟儿送到她眼前。 “这、这是——”襄荷结结巴巴地说着。 “飞天木鹞。”谢兰衣道,“你不是想要么?” 襄荷抬头看他。 簪花宴归来,她兴奋地跟他说着飞天木鹞的神奇,他但笑不语,最后却问她,想要么? 她说想。 所以他就给她做出来了? 心底划过一丝暖流,仿佛春天里软风吹着花香拂面,她握紧了那鸟儿,郑重地说了句:“谢谢。” 谢兰衣又揉了揉她头顶。 这次襄荷没皱眉瞪眼。 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啊…… 感动过后,随之而起的就是惊讶和佩服,连珠炮般的问起来: “这也是墨家机关术?你也会这个?不是说这飞天木鹞很难做么?那个梁守三年才制成,你一个月就做出来了?!” “小技而已,算不得多难,墨院的山长中,便起码有十人能做出。”谢兰衣面上却淡淡的。 但襄荷听了却更惊讶。 墨院不比农院,墨院的山长加起来足有三十多位,十人听上去很多,但却还不到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大多数墨院山长都比不上谢兰衣! 而且,山长们无不是饱学多年,最年轻的都有三四十了,而谢兰衣却才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襄荷记得清楚,簪花宴那日,梁守的飞天木鹞可是不能收回的,但谢兰衣的这只却可以收回,而且飞行路线还不是直线,它能绕圈,能转向! 看当日兵院院长黄韬以及墨院院长相里渠的反应,显然梁守的飞天不要不算稀奇,但是,放飞后能收回能转向的呢? 襄荷看着手里的木头鸟儿,只觉得好似握着只烫手山芋。半晌才冒出一句:“你觉得……相院长能做成这样么?” 谢兰衣揉弄她头顶的动作一顿。 那双凛冽的凤眼中居然露出一丝狡黠,“不知道呢……也许能,也许不能吧……” 说罢还朝她眨了眨眼。 襄荷下意识地也眨了眨眼。 像是完成了什么约定一般。 谢兰衣教她怎么控制鸟儿。控制鸟儿的机关竟全在那平平无奇的木盒上,盒子里面嵌着密密麻麻许多按钮,按钮之下还有许多东西,襄荷只看了一会儿就觉得头晕脑胀,她有心想知道遥控的原理,便缠着谢兰衣讲了,但听他讲了许多,却只觉得脑袋更晕了。 只好放弃弄清楚原理,乖乖地记按钮。 这只木鸟跟飞天木鹞不同,因为谢兰衣是做了送襄荷的,便估摸着她会喜欢什么样子的,照着设计了木鸟的功能。这只木鸟飞的没有飞天木鹞远,但它能够在空中转圈,能够放飞后再收回,且鸟腹中还有一只特制的铃铛,开了机关便能让铃铛响起来,好像鸟儿鸣叫一般,可玩性比飞天木鹞要强得多。 襄荷喜欢的不行,但因要赶着回家,也不能多待,因此玩了一会儿便回去了。 回去时,她犹豫再三,想要把木鸟留下来。 秀水村可不比玫瑰园,在村子里玩很可能会被人看到,而这,无疑会给谢兰衣带来麻烦。 看那日兵院院长的模样就知道,一个可以遥控指挥的“飞天木鹞”有多重要。有些时候,这几乎能够决定一场战役的胜负。 如果是其他人,若能做出这样的成果,献上去便是大功一件。 但谢兰衣不同。 只是表现地比皇子聪慧便失去了双腿双眼,再表现出非凡的军事器械制造能力呢?会失去什么? 所以她不敢拿回去。 谢兰衣却坚持让她带走。 “既然送出去了,便再没留在这儿的理。”他说道,“你只管玩,别怕给我惹麻烦。” “可是——”襄荷急道。 “别担心,”谢兰衣截住了她的话,脸上露出隐秘的光芒来,在她耳边低声喃喃,“我很惜命的,既然七岁那年让我活了下来,以后,除非我想死,谁也拿不走我的命……” ☆、76|4.23 襄荷最终还是带着那木鸟离去了,但她下定主意不在人前把玩,甚至想连兰郎中和刘寄奴也瞒着。 即便他不怕,她也不想为他多添一丝风险。 距离书院开学还有一月有余,这一个多月襄荷半点没闲着,不仅要忙着给村中女童们上课,更要忙活开春后卖花的生意,还时不时地找借口去一趟书院去看谢兰衣。 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跟开始时的热情相比,如今还来兰家女孩子已经不若以前那么多,有些是年纪小没定性,学着学着觉得枯燥便厌学了,加上家里也没期望,自然便不想来,还有许多却是因为家里忙,要帮着家里做家务,而没有时间来。 这后一部分,襄荷知道,等到农忙时候会更多,尤其是大一些的孩子。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秀水村没有哪一家的女孩儿不干活的,很多女孩儿三四岁就要帮着家人做些简单的活计,六七岁能上灶台的都不在少数。 说起来襄荷也在六七岁便上灶台的之列,但她自己清楚自己情况,自然不会把自己跟别的正常孩子等同,想着前世那些千娇万宠的孩子,再看看这里,每每看到那些小不丁点的孩子干活,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儿。 可是这也没法,因为租着书院的低组学田,加上襄城还算风调雨顺,相比其他乡下地方,秀水村不算太穷,但也绝对不算富,能吃饱不饿死人的程度而已,想要舒舒服服享福,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等到农忙时,劳力不充足的家庭妇人便也要下田,通常这时候家务便都由家里的女儿操持,洗衣做饭打扫喂牲畜,一天下来净忙着了,哪还有时间来跟襄荷学认字? 襄荷便有些头疼。 那些厌学的孩子其实不算什么,她担心的是大点的孩子。 好几个孩子说是回家帮忙,然后帮着帮着便不回来了。未必是她们不想回来,而是真的抽不开空,或许家里不允许。起初襄荷书院学生的名头帮了点忙,让村民们主动送自己家女儿来兰家学认字,但当发现学认字和干活冲突之后,很多人都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让女儿学习。 女儿家嘛,认了字也不能光宗耀祖当大官,有什么用!还不如多帮着家里干点家务活。 这是村民们根深蒂固的观念,更是生活逼迫出的无奈抉择,任襄荷怎么劝说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而在忙活月季生意时,她忽然想到一个办法。 既然村民们觉得女孩子们跟着她学认字浪费时间不产生收益,那么如果有收益呢? 开春后的月季生意,襄荷原本是想跟赵家合作,还跟卖印字果实似的,由赵家寄卖,自己只提供货源,或许出出主意,然后就坐等分红。但这样一来,无疑她的利润,以及谢兰衣能够得到的利润,都会被分薄不少。 赵家方面也不是全然占便宜,因为这贩卖花木之事,赵家以往从未做过,花木又不能像几个果子似的直接摆在珍宝坊的货架上,因此少不得要另开一家店,说起来还要担些风险。 种种原因之下,襄荷便弃了原本的念头,想要直接自己开店。 自己开店,自负盈亏,固然风险多了一些,但一旦盈利,所得也会更多。 开店是个麻烦事儿,襄荷原本没这个想法的主要原因是——没人手。 但是,现在却有些现成的人手——那些被迫回去做家务的女孩子们。 她是从现代而来,明白一份工作对于女人的重要性,而在她手下工作,她自然会想办法让她们不停止接受教育,虽然无法向以往那样跟着她认字,但认字本就不是她的根本目的,让她们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懂得争取自己的幸福才是。 有了这个想法,她便对开店更加上心了。 她有玫瑰园无数新品月季,更有能够增加植物变异几率的灵液,往后肯定会有许多新品、极品花卉,有这些倚仗,开店的成功率并不小。 思量再三后,她终于拿定主意,开店!一间属于自己的、在这个时代尚属首例的花店! 趁着书院还未开学,她开始为了开店做准备。 第50节 首先是找店面。 这次店面自然不能再在秀水镇上找,而要在花店的主消费人群所在地,也就是襄城找。店面不需要太大,但地段要好,要靠近达官显贵的住宅群,环境也要好一些,像帽儿街那样的地方自然不行。 于是,襄荷跑遍了襄城所有繁华地段,最后找到的地方,竟然就在周家不远处的一条街,走路也不过一刻钟的路程。 这样的地段租金自然也不会低,相比开医馆时七十两买下一个小院,这处地方要小得多,但要买下来却需要五百两。 兰家如今全部财产加起来也才不过五百两左右,因此自然不能买,只能租,而这里一个月的租金便要八两。如果花店不盈利或者盈利过少,那只能很快关门大吉,因为兰家根本负担不起。 所以襄荷做了很详细的计划。 花卉不比生活必需品,除非达官显贵,很少人会购买,而那些达官显贵却又有一个问题:他们大多都有出产花卉的庄子。 所以襄荷要开店,卖的自然不能跟那些庄子上出产的花相同,或者说,即便花相同,包装也不能相同。月季不用说,可以保证是外面绝无仅有的,但既然开了店就不能只卖月季,更重要的是为襄荷以后可能弄出的各种新品种花卉铺路,所以花店“新、奇”的名头要打出来。 而要做月季这桩生意,其实还有一个难题。 如今的月季可不比现代,没有那么多意义,更没有那么大的名气,虽然常见于大户人家的庭院中,但却不会是主角,更不会是能让人花大价钱的东西,换句话说,如今的月季身价低。 身价低,那就提高身价,让众人意识到,兰家的月季与以往的所有月季都不同,更不同于乡间田野随处可见的野蔷薇。 襄荷开始忙碌起来。 如今月季未到花期,她便先将月季这一摊按下,而是准备先用去年培育出的素梅蕙兰打响花店的名头。 不同于月季蔷薇,兰花在这个世界可是深受装逼人士喜爱的呵呵呵。 ☆、77|4.25 襄荷先将店面租了一年,付了租金后便开始筹备开店。 开店需要人手,这对襄荷来说并不难,应该说这正应了襄荷的意。开店之初并不需要多少人手,因此她便在村中找了两个之前因为家中有事不能再来学习的女孩儿,都是模样齐整手脚利落,年纪在十三四上下的。 原本这两人的父母还不愿意,但一听一月一两银子工钱,态度变立刻变了,襄荷很顺利地招到这两个人手。 她们就是花店的小二,也会在后期承担花束包装一类的工作,不过现在却只能做些洒扫的活计。 然后是找一位掌柜,毕竟襄荷不能时时看着,兰郎中要看着医馆,刘寄奴志不在此,因此只能在外面找掌柜。这个襄荷没经验,因此还是托珍宝坊的赵掌柜,找了个过往履历清白,只是因为原本的东家转移产业才失去工作的老掌柜。 然后是账房,也经由赵掌柜牵线找到,这才算凑齐了一个简单的用人班底。 找起人手之后就是装修店铺。 首先是改良店内的采光条件,尽量让店铺显得敞亮一些,因此原本几个隔间都被打通,只用花架阻隔视线,所有的空间布局都是借助花木完成,让人宛如置身庭院之中。 虽然主打品牌是月季,但也不是就不卖其他的花,因此店铺外墙、内墙,乃至房梁上都增添了许多壁挂式花盆。这时候没有轻便的塑料和树脂花盆,陶土盆虽然是适合种花但太笨重,陶瓷的倒是好看了,但不适合用来种花,而且重量也不轻。因此花盆都是襄荷积攒下来的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海螺壳,比如掏空的木桩,比如蜂窝一样外表赤红质地轻便的岩石……用各色彩色丝线编织的绳环将这些“花盆”高高低低地悬挂起来,等到春暖花开时再种上各色绿植,就能够为店铺增色不少。 当然,装修都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打响名头。 想要打响名头,最起码当然要有个名。 襄荷闷头想了三天,终于给花店想出了名字——鹤望兰。 跟兰郎中和刘寄奴解释时是这么说的:“咱家姓兰,又住在鹤望山脚下,所以就叫鹤望兰!” 事实当然不是如此,只看她为店铺画的标识就知道了:一朵仿佛鸟儿般的花——正是鹤望兰,也就是天堂鸟的形状。 当然,这个世界没有天堂鸟,有也还在非洲某个角落不为人知的静静长着,因此兰郎中和刘寄奴都对襄荷为何画出一朵一点都不想兰花的“鹤望兰”而纳闷不已。 事实上,将花店的标识画成那种极品梅素的模样更贴切,因为襄荷偷懒地直接给它也取名叫鹤望兰,理由也很说得过去——鹤望山野兰杂交出的兰花。 不过由于襄荷心里到底对前世还是有些怀念,平日谁也不能说,这次便借着这个小小的商标和兰花的名字,算是自己默默地怀念一下。 于是花店的名字和商标就这么定了。 这些前期准备做好,襄荷便开始为“鹤望兰”扬名。 她先是找了赵寅年,打听襄城哪些达官显贵喜爱兰花,到了临近开学时,便将有人育出极品梅素的消息散了出去,但却并没有说清是谁育出。此时,经过一冬的蛰伏,“鹤望兰”原本的两苗已经变成了四苗,只能花开时节,便是鹤望兰花店开张的时候。 除了忙这些,襄荷还时不时地去趟玫瑰园,除了为谢兰衣念书,大半时间都泡在了木工房。 自行车是襄荷关注的重点,经过试骑和襄荷貌似“不经意”的提醒,不过短短两个月,谢兰衣已经将自行车数次重做,如今的模样跟最初的简陋结构也是天差地别,又因为襄荷找了铁匠打造了符合条件的钢铁链条、踏板、车轴等,如今的自行车已经是半钢半木,除了没有塑胶轮胎,与现代的自行车已经很接近了,哪怕直接投入市场都可以。 事实上,襄荷曾经为此狠狠动心了一把。 如果襄荷没有手心的灵液做后盾,仅凭玫瑰园的月季,卖花的生意毫无疑问,还没自行车更有赚头。只要将自行车推行开来,再规范生产,降低成本,那么带给大周的将是一次出行方式的改|革,而带给她和谢兰衣的,则是难以估量的财富。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以谢兰衣的身份,安安静静待着被人遗忘才是最好的选择,所以他要藏拙,半点风头都不能出,能遥控的飞天木鹞不能现世,自行车自然也不能。 所以哪怕自行车的前景多么好,也不能拿出去做生意。 所以襄荷也只是心动了一下,然后便果断地把这念头掐死了,连想都不再想。 但是,每次去谢兰衣的木工房,对襄荷来说都是一次挑战。 木工房里那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可不都是用来玩儿的,事实上,它们几乎都有着不同的用处。玫瑰园占地颇大,虽然不紧要的地方可以由书院仆役定时打扫,但平日起居坐卧之地却只有万安一个人打扫,加上做饭、洗衣等等,万安虽然身子矍铄,但毕竟年近花甲,这样的家务负担对他来说还是太重。谢兰衣腿不能行,想帮忙也帮不上,除了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为万安减轻负担外,就是捣鼓出许多帮助提高干活效率的东西。 比如底部安有毛刷,设定好固定路程,一经放出就能自动扫地的扫地机,比如一个不断旋转着将水流洒遍整个月季园的小风车,再比如水流驱动两只木槌上下交替捶打的“洗衣机”…… 每次见到这些超出东西,襄荷都想对谢兰衣说一句孙大圣的经典台词:“呔!妖孽哪里来!” 这些东西,认真挑拣一下,很有些是能够卖出去挣钱的,看在襄荷眼里,那就是一堆堆的银子。可惜,这些银子只能看着,不能变现,任襄荷再怎么心动也只能干看着流口水。 要不是自己也有生财的办法,襄荷都不确定能否抑制得住自己的魔爪。 好在,书院很快就开学了,而春天,也终于姗姗来迟。 花店的筹备工作已经到了最后阶段,只等鹤望兰以及玫瑰园里的月季开花。只是去年鹤望兰开得太晚,虽然也有可能是初花以及去年春天太冷的原因,但如果这个品种太晚开的话,对花店宣传也不利,因此襄荷早早就注意为它防风保暖,春日一到更是进行增加光照以及控水等催花措施,功夫不负有心人,赶在花朝节前,鹤望兰终于抽葶,而玫瑰园里的月季也都陆续开放。 “鹤望兰”花店的宣传工作这才正式展开。 于是,襄城爱兰的上层人士们都听说了一个消息:城中不日将新开一家花店,而开张当日,将会出售一盆极品梅瓣素心蕙兰! 什么都有圈,爱兰的人自然也有圈,在襄城,爱兰,又有能力为一苗兰花钱的,则只有襄城的大小官员,以及书院的山长和其他读书人。 这些人之间未必全都认识,但交际圈子如蜘蛛网一般相交相连,想要将消息传遍整个圈子并不算难事,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依旧有难度,但对有着赵家支持的襄荷来说,却又不算什么。 于是,极品梅素的消息不胫而走。 梅瓣素心,懂兰的人都知道这有多么珍贵,一时之间,襄城整个兰友圈都震惊了,但无论怎么打听,都打听不到确切是哪家店铺。 因为神秘,关注度也随之上升,很快,不只是襄城,襄城周边几城的爱兰人也听说了极品梅素的消息。 喧喧嚷嚷传了几天,却始终没人知道究竟是哪家店铺,又是哪日开张,于是便有人起了疑心,觉得不过是一则谣言,毕竟梅瓣素心几乎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 但也有人觉得这么神秘的放出消息,倒更像是商人逐利的手法,而幕后之人既然敢这么放消息,自然不会是纯粹无聊想耍着人玩,多半是手里真有东西,这么玩神秘不过是为了炒热气氛,抬高价格。 眼看气氛炒热,很快更确切的消息随之而来:店铺的地址就在长安街,距离清贵云集的御马街不过隔了一条街。 于是很快,刚刚装修好的“鹤望兰”花店便被发现了。 再于是,开店的日期便也不是秘密——就在三日之后。 这一天是二月十二,也就是花朝节,三日之后,便是二月十五。 就在这时,襄荷参加了一个聚会,一个整个襄城上层小姐几乎都会参加的宴会:花朝会。 花朝会,顾名思义便是在花朝这一天。襄城气候温暖湿润,各类香花到了花朝时节便争相开放,因此便也形成了习俗,许多人在花朝这天踏青出游,各类宴饮更是多不胜数。襄荷参加的,就是襄城大家小姐们举行的一次宴会。 若说这次宴会的特点,与簪花宴倒是异曲同工:与会之人需得头上簪花。因为这个特点,也有人将其成为闺阁中的簪花宴。 但这种宴会上比的不是才华,而是样貌打扮,谁能在簪花宴上出彩,谁的穿衣打扮甚至都能在襄城小小地引领一下潮流。 至于头上簪的花,其实倒不算重要,因为毕竟来来去去就那么些花,想在花上取巧其实很难。 但襄荷所要做的,就是在花上取巧,只是取巧之人并不是她,而是周清芷和卜落葵。 这倒不是襄荷一味不想出风头,而是同样一朵花,戴在她头上和戴在备受瞩目的人的头上,达到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当然,不想出风头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周清芷的地位足够高,因此襄荷首先便选了她。卜落葵虽然也算书香世家出身,但相比周清芷,其实要差上许多,给她也送去一朵,只是因为襄荷想帮帮小伙伴,毕竟卜落葵在闺秀圈子里受冷落这事她是知道的。 赴宴之前,襄荷仔细从玫瑰园中挑了两朵,都是欲开未开的状态,一朵嫩粉,一朵鹅黄,花瓣俱是层层叠叠,排列工整如山茶,却向内紧包呈包子型,花瓣质感又娇嫩如丝绸,与如今大户人家庭院中常见的蔷薇月季都大有不同。 这两朵,嫩粉的是送给周清芷,鹅黄的是送给卜落葵。 周清芷气质清艳,脸小下巴尖,若是大一些,大红色也衬得,但如今年纪还小,因此还是粉色最衬她。卜落葵容貌不及周清芷,但脸圆眼圆十分可爱,配上暖暖的黄色,能衬得她更加可爱。 与花一起送过去的,还有一封信,心中明明白白写了她的计划,并没有一丝隐瞒。 这事说起来是襄荷送花帮两人出风头,但襄荷自己知道,不过是她为了宣传花店罢了,所以实际上还是两人帮她,而不是她帮两人。 襄荷并不担心卜落葵,以两人的交情,卜落葵很大可能会帮她,但她却不确定周清芷愿不愿意。 好在,周大小姐只是傲娇地回信,表示“既然你巴巴地给我送过来了,那我就勉为其难地戴一下吧╮(╯▽╰)╭”,襄荷唯有囧脸以对。 襄荷的苦心没有白费,花朝会上,周清芷与卜落葵果然都戴上了襄荷所送的月季,然后,如襄荷所愿的,吸引了几乎所有与会闺秀们的目光。 这时节簪花的选择不外乎桃杏樱李海棠等,当然还有最为夺目的牡丹。桃杏李等俱是小花,于气势上其实输了一节,牡丹花朵固然大,但也有些太大,更适合已经长成的贵妇人簪带,不然未成年少女们身量未足,或是容色不丰,其实很难压得住牡丹的气势。 但不管桃杏李还是牡丹,都是众人见惯的,顶多有新品牡丹时才会引起众人惊呼,但好在,今年并没有哪位小姐戴了出众的新花。 相比桃杏李和牡丹,月季蔷薇的大小更适合簪花,因此与会的小姐们之中也有簪蔷薇或月季的,但相比襄荷精心挑选的两朵,此时常见的蔷薇月季简直就像个乡下土妞,无论是大小、颜色还是瓣形,都被玫瑰园的月季全方位碾压。 于是,周清芷和卜落葵大大地出了回风头,连带着出风头的便是即将开店的“鹤望兰”。 小姐们争相向两人打听花是得自哪儿,两人便乖乖地按襄荷所说,供出了鹤望兰花铺的名字。 三天之后,鹤望兰花铺开业,满襄城的爱兰的文人墨客和爱簪花的闺阁小姐乃至贵妇,都在等着这一天到来。 ☆、78|4.26 未到巳时,长安街一家店铺前便围满了行人车马。 站立着的人有耄耋老者,亦有中年文士,除了一些明显看得出是小厮的小子,大多穿着读书人常穿的儒服道袍,所用衣料都是上好的,看得出俱是家境优渥。 还有骑马的,只是马匹被牵到街角栓马处安顿下来,因此上面的人也都下来站立着等着。 除了这些站立的人,还有许多马车停在店铺前,黑压压地甚至阻塞了道路,有人高声引导着车夫依次排队,莫要阻了道路。马车外多站着一两个丫鬟婆子,而多数马车内,则时不时传来年轻女子的说笑声,偶有几辆传出男子声音。 巧的是,不断有马车旁的丫鬟婆子从那些站立着的人之中认出自家少爷或老爷来,或是相反地,站立之人认出自家的马车或是自家的仆人来,于是惊诧的呼喊声不绝于耳,闹了好半晌,才弄明白各自来意——原来都是冲着眼前这家店来的。 这热闹引得路过的行人纷纷好奇地看去,便见那店铺门楣上的招牌上写着三个烫金大字——鹤望兰。 鹤望是城外的鹤望山,兰是什么?难道是家卖兰花的店铺?可兰花来来去去不过那么些,还值当在这寸土寸金的长安街开价店铺? 路人们有些摇摇头不解地走了,有些却留下继续看热闹。 第51节 巳时正,鹤望兰两排四扇红木雕花门一齐打开,外面的人看见铺子里的真容。 不大的店面收拾的干干净净,而率先跃入众人眼中的,便是那墙上、架子上,乃至房梁上悬挂的点点绿意。 大多是一色的绿,深深浅浅的,映着红木窗子外投入得阳光,好似一团团绿色的光点。有些还开着花,花朵不大,小小一朵,粉的蓝的紫的,并不夺人眼球,因此不会让这屋子生出艳俗之感。 内里情形只得匆匆一瞥,很快,里头出来个五十多岁的老者,出来便拱手作揖,满脸淳朴老实的笑:“小店鹤望花铺今日开业,承蒙各位厚爱,店内除极品梅素‘鹤望’外,其余时令鲜花一律八折!” 说罢招呼着几个帮工放起爆竹来,噼里啪啦的声响便传遍了几条街,引得更多人前来围观。 爆竹声一落,便有无数站立着的人上前拥住掌柜,七嘴八舌地问道: “你们店里真有极品梅素?” “怎么卖?掌柜的痛快点说个价格,爷今儿个势在必得!” …… 除却这些男人,还有许多丫鬟婆子也毫不落后,拿出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过三关斩五将挤到掌柜面前,同样七嘴八舌地问着,不过问的却是店里可卖前几日周家小姐花朝会上簪的那种月季花。 掌柜满脸堆笑:“卖的,都卖的。各位贵客请先进店。” 于是一群人挤挤挨挨地都进了店,好在店内没多少货架,因此即便不算太大,也能站的下许多人。 掌柜又忙着让那两个秀水村的女孩将两群人分开,冲着兰花来的待左边,冲着月季来的待右边,男女泾渭分明,也不怕冲撞了谁。 掌柜去了左边的男客那里,两个女孩儿则去了右边招待女客。 那边,掌柜站在一张高高的桌子后,桌子上有个正正方方的东西,上面蒙着红布。 已经有人猜出那正方形东西里面是什么,人群再一次鼓噪起来。 “各位稍安勿躁,稍安勿躁!”掌柜忙摆摆手让众人安静,“各位大人没猜错,小店确有极品梅素,名曰‘鹤望’,乃是东家亲手培育而出,但因去岁才育出,一共也才得了四苗,此次小店拿来出售的,便是这四苗中的两苗。” 这话一出,下首人群又议论起来。 “才两苗,这许多人可怎么分?”一须发皆白的老人哀叹道。 更多的人却在问价,还有人在质疑真假,执意要先见花。 掌柜不慌不忙,笑眼望了下质疑的客人,口中说着‘自然要让各位看到’,一边缓缓将桌上方形物体上的布揭开。 红布一揭开,鼓噪的人群霎时安静下来,一个个睁大了眼看那红布下的物事。 这边吵吵嚷嚷的早引起右边女客们的注意,此时陡然安静下来,那边便有不少小姐也看过来。 红布下赫然是个二尺见方的玻璃罩子。 虽然玻璃早在前朝歂岳帝时就被造了出来,且造价并不昂贵,但却仍旧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东西,只因——玻璃十倍造出来了,但切割玻璃的钻石却没找到。 因此此时的玻璃造出来后若想切割,便只得靠人工一点一点打磨,需要工匠技巧娴熟不说,还十分费工夫,因此玻璃的价格算得上昂贵,寻常人家绝不会奢侈到用玻璃做窗户。 眼前这个玻璃罩子,怕是没二十两银子下不来。 掌柜的一脸肉痛,又想起小东家原本还想用玻璃做橱窗,不由得更加肉痛了。 客人们却没一个注意到那玻璃罩子,而是各个死死盯着罩子里的物事。 透明纯净的玻璃映得里面的兰叶更翠,兰花更透,虽然隔着一层玻璃,众人却清清楚楚地看到绿叶间那一杆花葶。 挺直的花葶上左右侧列着九朵花,朵朵俱是一般模样,标准梅瓣,碧绿素心,清而不艳,娇而不妖,确是传说中的梅瓣素心兰! 掌柜只说了句‘价高者得’后,便被漫天的喊价声淹没了。 “我出五十两!“ “一百两!“ “一百五十两!“ …… “一千两!”一名衣着普通——或者说,在这群客人中相较而言比较普通——的中年男子咬牙切齿地喊道,他热切地看着那个玻璃罩子内的‘鹤望’梅素,仿佛看着什么绝世美女一般,只是紧握的双手上暴突的青筋显露出了他内心的紧张和不安。 喊价声顿了一顿。 一千两,对于一盆兰草来说绝对不算低价,毕竟毕竟不是金银宝石,这是只在爱兰人心中才有价值的东西。 但是,这不是寻常的兰草,是可遇不可求的梅瓣素心兰,除花铺东家手里那盆,世间仅此一盆的梅瓣素心兰! 于是很快,喊价声又起。 “一千一百两!” “一千二百两!” 价格节节攀升,眼看着打破两千两大关,朝着三千两奔去。 先前出价一千两的中年文士脸色青灰,但看向玻璃罩子的目光却更加热切。 “两千九百两!” 一个大腹便便的富商咬牙喊出,显然,这价格对他来说也有些肉痛。 “三——千两!”中年文士扶着身边的小厮,吐出的三个字像是从牙缝里挤出。 “先生!”小厮惊声叫道,“咱家哪有那么多银子?!” 没有人再喊价,几个显然跟中年文士认识的人都劝说了起来。 “王山长,你这是何苦?” “王兄,知你爱兰心切,但也不可如此冲动啊!” “王山长,咱们一月束脩也不过十两,三千两,这是你多少年的束脩?切切三思啊!” …… “山长“二字一出,周围人便知道了这几人的身份,毕竟,在襄城这个地方,能被叫做山长的,那几乎毫无疑问便是鹤望书院的山长。 身为鹤望书院的山长固然受人尊敬,但同时,却也代表着一定程度上的“清贫”。 书院的普通山长一律是一月十两的束脩,各院院长则是二十两,相比许多山长本身的名声,那真的是相当微薄,虽然另有学田、禄米等福利,但总的来说,并不算十分优厚,起码比不上有着各种油水的官员们。 这种收入能让山长们维持普通的优渥生活,但想要一掷千金,难度无疑有点大。 所以另外几位山长才全力劝阻。 但王山长显然已经拿定主意。 因几人这么一打岔,暂时便没了人喊价,王山长提心吊胆等了会儿,见依旧无人出价,才苍白着脸,对那几人强笑道:“各位山长不必为我担忧,这些银子凑凑还是能凑出来的,无非是卖些田地,削减些仆役,我有手有脚的,银子总会再挣回来。” 众人听得面面相觑。 为了几棵草卖房卖地,倾尽家资,这可真是—— “兰疯子!”一位山长摇头道,“你可真是个兰疯子!” 众人不约而同地点头。 可不是疯子么。 众人正震撼呢,先前出价两千九百两的富商却咳咳两声,见众人都看向他,才扬起笑说道:“出价可还没结束呢!” “掌柜的,我出三千一百两!” 众皆哗然。 王山长更是差点昏过去。 “你、你这人怎能这样!”王山长一位同伴急道。 富商斜眼瞥了那同伴一眼,“这位先生说话可真不中听,我怎么了?我不就出价么,怎么,还不许了?” 那同伴显然不是个善辩的,憋了半天才憋出个“君子不夺人所好!” 富商鼻子里哼出一道气来,“什么君子!这花儿又不是他的,怎么就算夺了?我只知道掌柜的说价高者得,买卖东西自然是谁出的钱多给谁,在下可没听过谁是君子就给谁,就不许别人买了,这可不是君子,这是强盗!” 同伴顿时涨红了脸,不知是羞的还是怒的,正待要说什么,却被王山长拦住。 “说得对。”他有气无力地道,“价高者得,这是掌柜订下的规矩,自然要遵守。” 又对那富商道,“是我等失礼了,王某给先生赔个不是,还请原谅则个。” 富商皮笑肉不笑:“还是王山长明事理。” 王山长的同伴尽皆默然。 道理谁不懂?只是常人看了王山长这副模样,哪还忍心跟他抢,余下的众人中未必没有继续出得起价的,不过是于心不忍罢了。 王山长又打起精神,朝富商道:“只是王某还有个不情之请,敢问先生尊姓大名,家在何处?王某一生爱兰成痴,对这梅瓣素心兰梦寐已久,今日无缘收为己有,也是王某的命,只是还望先生首肯,若能让王某日后登门赏兰,王某感激不尽。” 富商却连连摇头,状似无奈地道:“这个怕是没法如先生的愿了,其实我对这些花呀草呀的可不敢兴趣,不过是听说有位贵人喜欢。” 言下之意,重金买兰不过是为了送给那贵人,好讨那贵人欢心。至于是哪位贵人,富商当然不会说。 王山长原本摇摇欲坠的身子终于支撑不住,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场面顿时一片混乱。 掌柜的也被这情形弄得有些懵,心里也着实同情那王山长,但可惜,他也是商人,且是受雇于人的商人,东家不在,他的责任便是把东西卖出最好的价格。 眼看花就要落入富商之手,有几人也不知是看不过富商为人,还是真心想要,又都出了几次价。但富商势在必得,一次次加价,直到到了四千两,终于无人出价。 “既如此,这极品梅瓣素心兰,就属于——”掌柜拉长声音说道。 “五千两。” 一道声音忽然从店外一直停驻的马车中传出,语调十分平淡,全无一丝激动,仿佛口中说的不是五千两,而是五文。 店内的众人被这反转弄的有些懵,都惊诧地看向那马车。 就见马车旁一小厮跑进来,手里拿着一叠纸钞,正是各州府通行的宝钞,一张一百两的面额,看上去足足有数百张。 那小厮说道,“这是一万两,我们王爷说了,不够可以再加。” 一万两,王爷! 这两个词一抛出来,瞬间震住了在场众人,而原本胜券在握的富商也如霜打地茄子般,瞬间没了气焰。 尘埃落定,极品梅瓣素心兰‘鹤望’终于名花有主。 店外那外表十分普通,看不出任何徽记的马车缓缓离去,店内的众人却议论如火。 王爷?襄城可不是京师,大街上撞个人都能撞上个皇亲国戚,哪个王爷会来这里?众人不由纷纷猜测。 收了整整五千两钞票的掌柜老眼笑眯眯:管他哪个王爷呢,东家的任务超额完成了! 第52节 ☆、79|4.28 “……都猜是端王,本朝也就端王一个皇亲是在书院读的书,其他皇子皇孙都是在国子监。王爷是个念旧的人,早早在襄城置办了一处宅院,每隔几年总会来住些时日,见见旧友……听说跟周冷槐周山长还是同窗呢……“ 下午下学后襄荷就急匆匆赶了过来,正好赶上店里在盘账,此时她便一边看着今日的账,一边带着笑听掌柜八卦。 能不笑么?一天就赚了五千两,做梦都要笑醒了。 至于王爷什么的她不关心,反正只要知道是个花得起钱的大主顾就行了。 说完王爷的八卦,掌柜又汇报起月季的销售情况来。 “东家的法子妙啊,那些小姐们原本就有买的心思,一听一种花色每日只一朵,绝不会有两个小姐戴着一色儿的花,那一个个眼神简直亮地吓人!九十九种花色,居然全都卖出去了,一朵不剩!今儿八折,每朵四百文,这就是三十九贯六钱,还有好些小姐没买到或满意的花色被人挑走了,因此留下了一半的定金,早早预定了明天的货,还有的小姐为家中姐妹也预定上了,这就有七十三位……” 掌柜说地唾沫飞溅,老脸涨红。能不激动么?刚开始知道东家是个这么小的小姑娘时,他心里那个凉啊,若不是“鹤望书院女学生”这层身份给了他一点点期望,他当初差点就撂挑子不干了。 还好还好,如今花铺一开张,首日就生意兴隆,不说那天下独一无二的极品梅素能给这小店带来多少名气,单说那月季花,也是个稳定来钱的生意。他初步估算了下,哪怕打个折扣,光靠卖花一月就能入账一千两上下! 一千两可不是个小数目,尤其鹤望花铺只是个小铺子,所有人手也不过四个人,最重要的是——货物基本上不需要本钱。他也去玫瑰园看过,那满园子的花根本就是数之不尽,而且因为是积年的老花树,基本上不需要人手怎么护理。 因此开支就只剩下了每月房租加人手,以及每天将花从书院运到店里的运输费用,再加上种种杂费,满打满算也不超过一百两,一千两收入减去一百两开支,东家入手的就是九百两的纯利! 更美妙的是,在襄城这块地盘上,书院学子和山长的一切财产都会酌情免收或少收赋税,因此作为东家财产的花铺所要上交的税钱也比其他铺子少得多,东家入手的那九百两是实打实的。 虽然不是自己赚那么多钱,但能经营这么一个有钱途的铺子,干了多年掌柜的掌柜还是很激动。 襄荷笑吟吟看着掌柜唾沫飞溅,心里自然也高兴。 仔细想了想,对掌柜道:“可以让预定了的小姐们着人前一日傍晚来取花,夜里用水泡着,第二日梳妆正好用。” 掌柜忙点头应下。 说了正事,襄荷又想起掌柜说的那位王山长。 不知是哪个院的,以往倒没听说书院有这么位爱兰如命的山长…… 她问道:“那位王山长当真是倾尽家财也要买下‘鹤望’?” 掌柜点点头:“可不是,后来听另外几位山长说,那位王山长可是个当之无愧的兰疯子,家里有个兰园,养着几百种兰不说,一听说‘鹤望’的消息就疯了一般,对‘鹤望’是势在必得。但他并非出身世家,又只在清水衙门当了几年官儿,因不善钻营被人排挤,索性辞了差事后到书院教书,如今一心治学,家里也没个擅长庶务的,一大家子就靠他的束脩和一些田地度日,这三千两可是要把王家给掏空啊。” 掌柜的语气又是感叹又是惊奇,好似在说什么奇闻趣事似的。 可不是奇闻?世间爱兰者众多,能像王山长这样为一盆兰花做到这个地步的,只怕也就他一人。 只怕今日之后,这位王院长“兰疯子”的名头就要远远盖过他在学问上的成就,倾尽家资买兰最终却不得的故事也要成为市井间的一则笑谈。 虽然如此一来鹤望花铺也能借机扬名,但襄荷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 同为爱花人,她多少懂些王山长的心情,只是她不像王山长那么疯狂。其实大凡花草新品种,总是刚问世时价格炒的高,等过几年繁育地多了,价格便一落千丈,像前世的那许多兰花,有人几十万买了一苗兰,当个宝似的供起来,谁知道不过几年后,兰苗价格就从几十万降到几千甚至几百! 还有月季,新品出来时大多是一苗上百,当初的斑马耐心更是被炒到三千一苗,但大多都是没过几年就跌到了白菜价。 因此襄荷一向认为,普通花友理智的话就该坐等热炒或新品期过去,等到价格降到自己能够承受的地步再下手。而王山长这种人,要放现代,那就是商家最喜欢的典型傻多速。 不过古今情况不同,倒也不可一概而论,毕竟这里市场并不如现代规范,市场消息更是不灵通,许多东西的确是可遇不可求,一次错过或许就是终身错过,因此王山长如此急切倒也不是没因由。 爱而不得的滋味不好受,襄荷对王山长的心情有些感同身受。 听完掌柜的话,她眼前一亮:“你说他有个兰园?” 掌柜点头。 襄荷拍掌,笑地露出细白的小牙:“掌柜,你去打听下王山长的家在哪里,我要去拜访一下这位‘兰疯子’!” 开店后的第三日,襄荷才有空去玫瑰园和谢兰衣详谈,之前都是摘了花便匆匆离去,已经好几天没有为他念书。 “……这么说,你用一苗兰换了数百苗兰?襄荷果然聪明。”谢兰衣一副“我家孩子就是聪明”的语气道。 被夸奖了的“聪明孩子“丝毫不觉得难为情,昂着头坦然受了夸奖,随即就继续兴致勃勃地道:“我跟王山长说好了,两年之后就分他一盆,在这之前,‘鹤望’就放在花铺里,他想看随时可以去看,这样还能为店里增加名气,昨天我就让掌柜放出了消息,说不定今日就有人慕名而去了呢……” 说起从王山长兰园中打劫的那几百苗兰,她笑地像个偷喝油的小狐狸:“那些兰苗我留着可有大用处呢!王山长不愧是兰疯子,当世的兰花铭品几乎都被搜集到他的园子里,倒省得我再去搜集……” 又说起分红的事来,襄荷好不容易让自己的表情严肃起来:“没让赵家参股,这样就只剩咱们分银子啦,不过我觉得当初说的分红比例还是不对。” 谢兰衣轻轻“哦”了声,完全没一点深入探究的意思。 襄荷不满:“喂喂!好歹是你的银子,怎么也不关心一下,万一我吞你银子怎么办?” 谢兰衣轻笑,凤眸斜睨了她一眼:“你会么?” “我——当然不会!”襄荷瞪大眼睛。 谢兰衣笑。 襄荷回过神来,皱皱鼻子,继续道:“我觉得三七分的话你太亏了,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就是找了个店面找了些人,每月看看账,这些万爷爷也能干的。” 以前两人商议,谢兰衣占三成,襄荷占四成,剩下三成给赵家,但如今没有跟赵家合作,因此赵家那份就被分给了襄荷。 四成陡然变成七成,襄荷觉得这银子自己拿的有些烫手。 她也就出了出点子跑了跑腿,花店之所以挣钱,最主要还是因为玫瑰园月季独一无二,所以她觉得谢兰衣只拿三成简直太亏。 虽然他不介意,但她却不能如此心安理得。 谢兰衣揉揉眉头:“那你觉得,我拿几成合适?” “五成。”襄荷说出自己细思后的结果,话语里带着份坚定。 他出货,她经营,五五分成正好,谁也不吃亏。 不管怎样,今天她一定要说服他!襄荷暗暗握起小拳头。 谢兰衣愣了下,旋即手掌又揉上襄荷梳地整整齐齐的头,浅笑道:“好,五成就五成。” 襄荷握起的小拳头惊诧地砸到膝盖上,张大嘴巴傻乎乎地问:“什么?” 谢兰衣浅笑着重复:“我说好,五成就五成。” 居然这么容易? 原本准备了一箩筐话来说服他的,结果他这么容易就点头了? 使力打空的襄荷小姑娘瞬间失落了。 不按理出牌什么的最讨厌了tvt “主子,你怎么又同意兰姑娘的提议了?你以前不是说兰姑娘一个小孩子不容易,要让着她么?”万安不解地道。 谢兰衣想着那小姑娘意外之极的表情,脸上便不由得露出笑来,听到万安的话,微倾着头想了想,道:“她很固执的,若我不收,她不知还要费多少功夫说服我。” 虽然努力说服的样子应该也很可爱,不过,使力打空后的失落模样也不错嘛…… 万安不由搓了搓手:奇怪,怎么觉得有点冷…… 耳边又听自家主子说道:“那些银子就权当给她存着了,嗯……等到她出嫁时,就当作嫁妆给她添妆好了。” 万安很想提醒主子,他们跟人家小姑娘没亲没故的,凭啥给人家准备嫁妆啊。不过想想那也是很久之后的事了,兴许之前会发生什么变动把银子还回去呢?因此也就闭上嘴不说了。 ☆、80|4.28 鹤望花铺很快就名扬襄城。 价值千金的极品兰草,前所未见的新品蔷薇,重返襄城后再花铺一掷千金的端王,乃至爱兰成痴的王山长,都为花铺大大扬了名。一时间,襄城上层人士几乎全都知道了鹤望花铺的名字。 花铺如今只卖一样东西,就是每天雷打不动的九十九朵月季,每朵卖价五百文,比得上上好的绢花。但绢花可以重复使用,鲜花却是日抛的,因此这定价不可谓不贵。 好在襄城富庶,出得起这个钱的大家小姐远不止九十九人,因此花铺不愁没生意,相反的,需求远远大于供给。 “怎么又没了!”一个小丫头跺脚喊道,“掌柜的你们怎么做生意的,昨日我来你就说没有,今日来还说没有,那到底什么时候有?我们小姐可等着要呢!” 类似这样的抱怨话语,掌柜已经听得耳朵快磨出茧子,可没办法,谁让店里生意太好? 因为可以预定,花铺里如今压根没一朵鲜花,都在昨日傍晚被各家的丫鬟婆子取走了,而明日的乃至后日的,也都已经被预定出去,如今再要,只能预定大后天的份额了。 因此许多客人慕名而来,只见到一个空空的店铺,虽也有许多可人的花草绿植,更有一盆非卖品的天价鹤望兰,但却不见这几日风靡襄城的新品蔷薇的影子。 别说花了,连根叶子都没见一片,许多人兴冲冲地来,满怀遗憾地走。 眼看送上门的银子不能赚,掌柜急得不行。他不明白,东家明明背靠一个玫瑰园,别说九十九朵了,九千九百朵花也是有的,为何偏偏坚持只卖九十九朵,还说一朵都不能多,哪怕有无数客人空手而归。 撑了几天后,掌柜还是没按捺住,在襄荷又一次来查账的时候劝她多给店里供点货。 襄荷自然是毫不犹豫地拒绝。 “这叫饥饿营销。”她笑嘻嘻地对掌柜道。 稀少才显得珍贵,才会引得那些小姐们争相来买。 掌柜也是多年的老手,襄荷略微一提,他也就明白了,心下不由对这个小东家更加佩服。 但还有一个状况,就是因为店里没现货,客人预定的时候也没个参照,因此也不是没出现过有人买了之后却发现花的颜色或形状不和自己心意的。 本来这个也好办,反正玫瑰园里花那么多,每日多送一份当作样品也就是了,但这样一来难保有胡搅蛮缠的要买样品,因此也不能这样做。 掌柜有将这个情况报给了襄荷,襄荷埋头捣鼓了好几天,转头就给了掌柜一个惊喜。 同样是九十九朵月季,不同的是,这九十九朵是干燥且可以长期保存的。青梗绿萼红花俱是栩栩如生,花还是欲开未开的状态,色泽一点未变,甚至还还能闻到隐隐香气,但这一切,却都是凝固在一片透明的物体之中。 问过襄荷后,掌柜才知道那透明物体竟然是松香。 襄荷前世就喜欢做标本,普通的枝叶可以做压制标本,但许多花压制后就失了韵味,因此她常常做立体标本,最简单地就是用ab胶浇筑,但这时候当然没有ab胶可用,因此她只能寻找替代品,也就是松香。 松香原色发黄,因此还得去了色才能用,但即便如此,松香乃至ab胶做成的标本放久了颜色也会变,襄荷做出来也不过是为了暂时应付店里的情况,想用这些标本来当样品好招徕顾客,也想因此多赚些眼球,毕竟松香不便宜,这些标本造价并不低,要不是刚赚了一大笔钱,襄荷才不会舍得花这么多钱搞这些。 干花技术古已有之,但像这样能不伤原貌,完整的将整朵花保存下来,却不是常人能做到的了。掌柜的连呼神技,又怂恿襄荷卖标本。 襄荷有些动心,但还是想先看看反应再说。 做好的九十九朵松香标本被装进展示柜里,下面铺上松软的丝绸,旁边有名牌写着每一朵花的品种名(当然,不过是襄荷从诗词里挑好听的乱取的),上面罩上玻璃罩子(手握五千两巨款的兰小东家表示不在乎玻璃那点钱)。一列展示柜整齐地排列,一进店就能看到,而玻璃、透明松香的运用,则带给古人绝对新奇的感受。 松香标本很久就又引起轰动,很快就有人询问价格。 聪明的商人总是给客人想要的,既然有人要,那襄荷自然没有不卖的道理。只是松香标本造价高,制作起来也不容易,相比无本买卖的月季花,这称得上是高成本了。 因此襄荷毫不手软地定了三十两定价。 这个价格吓退了不少人,但仍旧有不少不差钱的下了单,这又是一笔钱入账。 只是襄荷自己肯定没时间做标本,只能另外找人做,这找谁做,就成了个问题。 第53节 开店以来,襄荷一直暗暗观察店里的四个雇员,掌柜的不用说,虽然脑筋有点死,但足够敬业,人也忠厚。账房先生打的交道不多,但起码账目一目了然,没有弄虚作假。 剩下的就是那两个秀水村的女孩儿了。 在村子里,襄荷要管这两个女孩儿叫一声姐姐。 要是脸皮厚的,兴许就因此觉得自己身份特殊,拿腔作势了。但好在这两个女孩儿都不是这样的人,相反的,因为襄荷给她们的工钱优渥,她们如今简直成了村里除襄荷意外最有出息的女孩子,不仅从无穷无尽的家务中脱离出来,因为能够挣钱养家,在家中的地位也上升了不少。 因此,她们打从心底里感激襄荷。 感激的直接表现就是工作认真,襄荷吩咐的话都绝无异议地去执行。 襄荷仔细观察几天,觉得她们为人不错,就决定将制作标本的活交给她们,而她们原来的工作,则要另从村里找两个女孩。 一听说襄荷又要招工,这次不用她自己上门,许多村民直接将女儿送上门让她挑。 襄荷也没费心,很快挑了两个平日印象比较好的女孩儿,并且放出话来,说以后可能还会招工,让这次没有被选上的村民不要心急。 至于原本的那两个女孩,虽然襄荷信任她们的人品,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跟她们签了个保密合同,要求不能将标本制作的方法外泄。签好合同后,两个女孩便在花铺后面带的院子里的房间开始制作标本。 如此一来,花铺里既有价值千金的极品兰草,又有一个独家秘方,虽然原本为了看护兰草已经请了两个护卫,但人手还是有些薄弱,毕竟如今花铺风头正盛,扬了名的同时肯定也因其不少宵小的注意,因此不可大意。 襄荷便准备再雇些护卫,回秀水村时,她将这事说给刘寄奴,是想让他介绍几个武馆的弟子。但刘寄奴思索半晌之后,却提出自己去看守花铺。 襄荷有些不好意思,她知道他一直有大志向,绝不是甘心做一个小小护卫的人,因此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可是刘寄奴做出的决定又怎会轻易改变,他为她阐述利害,又说自己如今在武馆也学不到什么,还不如待在花铺里多见见世面。 于是,刘寄奴最终还是去了花铺。 不过他倒不是孤身去的。赵小虎不知打哪儿知道了这事,死活也要跟着。他自打跟着刘寄奴学了武,就把刘寄奴当成了偶像一样崇拜,如今偶像要去花铺,他自然也要跟去。最重要的是,他觉得他如今也是可以独当一面,对付两三个毛贼不在话下的男子汉了,因此一听说襄荷担心花铺的安全问题,便自告奋勇不要工钱也要帮小伙伴看店。 赵小虎如今十岁,但长得却像十二三岁的大孩子,跟着刘寄奴练了些时日也的确学到些本事,虽不像他自夸地那样能够以一敌众,但也的确可以当半个大人使了他意志坚决,赵大虎也没反对,襄荷无奈,只好也允了他,但工钱还是要给,只不过是正常护卫的一半。 再加上刘寄奴从武馆找来的几个护卫,花铺的安全问题总算是解决了。 店里生意蒸蒸日上,襄荷却还想着别的生意。 去年嫁接的牡丹今春不少都开了花,二十种花色都浇了灵液,因此开花时果然收获了惊喜,除了四种完全没变化外,其余十六种都或多或少地发生了变异。 只是变异不能按着人心所想地变,因此有些虽然发生变异了,但变异后的花色并不出众,有些甚至还有倒退返祖的现象,能称得上新品的,不过五种而已。 但即便如此,也已经是非常惊人的结果。 这五种新品数量还少,因此襄荷并不急着推出去,准备等到明年繁殖地多一些后再推出。 除却牡丹外,还有去年秋季扦插和嫁接的无数月季。扦插苗还小,襄荷准备等再让它们再长长再开卖。至于那些嫁接的树月,她则准备等店里月季销售的热潮过了之后再推出。 再加上从王山长那儿得来的数百盆兰草,等到用灵液浇灌或杂交后,就又有新的兰草品种可以上架。总之,手握灵液,往后花铺的货源完全不用愁。 忙忙碌碌地,很快便又快到季考,而正在这时,襄荷身上却又沾惹了风波。 而这风波的源头,却是沈知节。 ☆、81|4.30 鹤望花铺如此出名,书院的人自然也多少有所耳闻。 尤其在襄荷拜访了王山长之后,就有好事之人将襄荷是花铺幕后东家的事儿给扒了出来,再一次跌破了一众师生的眼球。 农院与襄荷相熟的学子都知道这个小学妹平日最好莳花弄草,连自己的试验田上都种满了花,但没人能料到她居然不声不响地开了个花铺,开了也就开了,居然还搞出这么大动静! 襄荷再一次成为书院,尤其是农院舆论的中心人物。 季考得过一次榜首后,如今已经没有人拿学识等来攻讦襄荷,农院学子对襄荷的敬佩更是到达了一个顶峰,甚至可以毫不犹豫地说,襄荷的人缘在整个农院中都是最好的。 因此这次舆论刚开始还是朝着良性发展的,大多数人都在感叹她小小年纪居然如此能干,虽然也有质疑她只是个噱头,花铺的背后操作之人定然是兰家的大人这样的猜测,但也是很正常的猜测,并没有什么主观恶意。 但不久,舆论悄悄出现了变化。 “花草终究是赏玩狎弄的玩物,怎么能因此忘记了咱们农家之人的本分呢?” “农为本,说的是粮为本,百姓为本!痴迷花草这等偏门左道,于国家社稷有何益处?于黎民百姓又有何益处!” “花草窃据良田,花农不事稼穑,废了这许多人力物力,所得不过是供权贵赏玩!” “虽说自前朝起边有兴商的势头,但买卖之事终究比不上农事。身为农院学子却汲汲于铜臭,未免本末倒置。” …… 诸如此类的言论层出不穷,刚开始不知是从哪儿传出,虽然因着襄荷的好人缘,许多人都未加以附和,但身为农院学子,他们心底里对这样的话其实也多少有些同感。 襄荷自然不可能得到全院人的喜欢,因此,这种舆论终究占据了一定市场,且不知怎么越闹越大,襄荷这几日忙得要死都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 高|潮是在季考前一天下午下学,学子们正在收拾笔墨却还未离开的时候。 “兰学妹,请留步。” 沈知节高声喊道,声音一瞬间盖过所有人的吵杂喧闹。 众学子惊诧地望过去,襄荷也迷茫地抬起头,见是沈知节,脸上神色就更加迷茫了。 虽说入院时有着同车之谊,但如今这一干同窗中,她跟沈知节却是最不熟悉的。沈知节为人高傲,加上肚子里也的确有些墨水,又擅长言语煽动,时常侃侃而谈,因此还是有一些拥踅的。物以类聚,沈知节的拥踅跟襄荷也不太熟,可以说,除了沈知节以及以沈知节马首是瞻的那一小撮人,都是与襄荷相处地极好的。 平时虽然不太熟,但起码井水不犯河水,沈知节这是要干嘛? 襄荷有点纳闷。 没等襄荷纳闷太久,见众人将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沈知节心下得意,脸上却不露声色,相反的,还迅速凝肃了面容。 然后,一连串的诘问便在众人耳边响起: “身为农院人,为何汲汲于名利?” “既知农为国本,又为何本末倒置?” “可知莳花弄草非正道?可知力田之苦辛?民生之艰难?” …… 这诸多指责冰雹似地朝襄荷一股脑儿砸了过来,字字饱含痛惜,句句掷地有声,再配上那十足沉痛惋惜的表情,活脱脱一位明智长者,仿佛是不忍见小孩子走错路,才好心地诤言相劝。 襄荷有些没回过神,等回过神来,脸上表情立即像是被吓坏了。 “沈、沈学兄……”像只受惊的小白兔,襄荷红着眼睛颤声说道。 沈知节一愣,觉得有点不妙,眼神一扫,果然,围观的众人中不少都皱起了眉头,正面露不满地望着他。 “沈知节,兰学妹还是个孩子,你这么凶做什么?”一位学子不满地说道。 沈知节脸色一僵,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什么错。他一心向先声夺人抢占上风,因此口气便显得咄咄逼人,若对方是如他一般年纪的学子,这做法自然没问题,但对方不过七八岁,还是个女孩子,这样的做法便显得像是以大欺小。 她才不是小白兔呢! 沈知节心里暗道,只觉得其他人真是瞎了眼,都忘了她入学时的彪悍事迹了?敢当着众人的面打其他各院学子的脸,能做出这种事的人怎么会被因为他语气稍稍重了些便被吓到? 怪只能怪她的外表太有欺骗性! 看着襄荷一副吓坏的模样,沈知节差点没咬碎了牙。 但即便心里怎么恨,面上也不能露出来。 他赶紧调整了下语气,同时,脸上沉痛的表情更加情真意切。他拱手朝那出声的学子道:“李兄说的是。只是我实在不忍心见学妹走上左道,仓促间言语便有些情急了。” 那李姓学子撇了撇嘴。 襄荷则继续扮作无辜柔弱小白兔。 她眼睛一红,话里带着十分的委屈:“学兄,你为、为何说我走上左道?” 沈知节微微皱眉,随即缓和下面容,语重心长道:“学妹你年纪还小,走错路也是寻常,只是以后切莫再如此汲汲营营,专心学农才是正事。” 襄荷心里默默朝他比了个中指,脸上却露出惊讶的表情:“学兄为什么这样说?我一直专心学农啊,山长教的东西我都仔细听了的!” 沈知节额上青筋一跳,觉得这话简直就像打自己的脸。 他那话重点明明在“走错路,汲汲营营”,专心学农什么的不过随意一提,再说那句本意也是想说她不要不务正业,专心二字意在不分心,又不是说她不认真听讲。笑话,不管她是否认真听讲,如今她都是新生里的头名,还牢牢压在他头上呢,他有什么资格指责她的学业? 襄荷才不管他什么反应,说完那些,她又低下头,话里带着无尽失落:“至于花铺一事,学长要说我汲汲营营……那我也认了。我年幼失母,爹爹一手将我带大,其间爹爹不知为我吃了多少苦,如今我常住书院,不能奉孝于爹爹膝下,心里如何能不内疚?且我读书的一应花销也不少,爹爹那么大年纪,身上又有旧疾,却还要为了供我读书而终日劳碌。身为人女,我又怎么忍心看爹爹如此辛苦?因此我想要挣钱,挣好多好多钱,这样爹爹就不用辛苦了……” 襄荷说这话愿意不过是为恶心他,但说着说着,想起以前日子艰难时兰郎中为她付出的一切,眼眶便不由湿润起来,原本半真半假的话看起来竟是十足的真了。 周围学子听了这话,不少都唏嘘起来。 先前说过,农院寒门出身的学子比较多,因此对襄荷这番话感同身受的人不在少数,而即便是家境好的,听到一个小姑娘这般为了父亲努力,也在不忍心苛责什么,反而报以敬佩和同情。 眼见众人的反应跟自己的预料不同,襄荷又乱扯些有的没的,就是不直面回答问题,沈知节便有些急了,正要说话。襄荷却又给了他迎头一击。 “……学兄应该明白我的心情吧,还记得那日看榜,你我有缘同乘一辆车,伯父伯母就是自己吃黑面窝窝,却将唯一的白面馒头给你吃呢。我爹也是这样,还骗我说他不喜欢吃白面就喜欢粗粮,我那时候小,居然就信了……” 这话一出,围观学子们的目光立即变了。 “做儿子的吃白面,做爹娘的却要吃黑面,又不是像兰学妹那样的孩子,做儿子的是吃得下去的!” “沈家还要吃黑面窝窝?我看他平日吃穿用度还挺大方的啊?” “不是说世代耕读,虽不富裕但也不愁生计么?” “说起来还从未见过他爹娘呢,有次碰巧门人说他爹娘来看他,我说要拜见一下,他却百般推脱不让我见呢。” …… 无数议论声响起,而听着这些话的沈知节,额头上冷汗都快要落下来。 不孝可是个大罪名! 他慌忙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我爹娘何时吃过黑面窝窝!” 襄荷瘪瘪小嘴,委屈地道:“我从不说谎的,不信的话,儒院的李可儒学兄可以作证啊,那日他也在车上的。” 如果不是之前对沈知节为人有所了解,兴许襄荷还真的以为他那番话只是因为与她理念不同。但细处见品格,襄荷记得清清楚楚,那日车上,沈知节一不敬父母,二不珍惜食物,平日也是好高谈阔论吹牛皮的,这样的人,说出上面那番话真的只是因为重农轻商?怕她走了歪路? 联想到这几日偶然听到的风言风语,以及那奇怪地、似乎有人背后推动地传播态势,襄荷心里便有了谱。 所以她并不与他正面争辩,而是模糊焦点,掌握话语主动权,随即反将他一军,让他自顾不暇,这样也就没空来找她的茬了。 反正她说的也都是事实。 ☆、82|5.02 第54节 没有人怀疑襄荷说谎。 人们总是相信孩子天性无邪,而襄荷一贯的形象也让人不自觉地相信她。更何况,她还有人证。 尽管还没有听到证人的说法,但在场之人几乎全部相信了她的话。 明明家境贫寒却假装阔绰,自己吃香的喝辣的父母却啃黑面窝窝……虚荣,不孝,这样的人居然入了书院的门,还与他们一起求学! 瞬时间,在场学子都将愤怒地目光投向了沈知节。 沈知节心慌了起来。 这与他料想的完全不同啊! 那日马车上吃了什么他早已不记得,但平日里他的一应吃穿确是比父母家人好上许多。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他是读书人,是沈家一家的希望,整日劳心费脑的,吃穿好一些又如何? 但是,他也知道这只是他的想法。外人可不一定会这么想,尤其是在这对学子品德要求十分苛刻的书院。 村子里知道他平日行事的人不少,但村人没有途径接触书院的人,书院之人也没有谁会特地去他家调查,但如今经那死丫头这么一闹,一旦闹大,书院的山长们肯定会去查证,而那时…… 不孝之人可是会被逐出书院的! 被逐出书院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一个读书人,若背上不孝的名声,那他一辈子的前途就都毁了! 想到那可怕的情形,沈知节面色苍白如纸,大汗淋漓而下,张张口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慌乱间眼神飘到那个子矮矮的女孩儿脸上,正正对上她的眼睛。 漆黑的眸子如淬了寒冰,冷冷地望了过来,与方才那天真无辜地神情全然不同,见他看她,那眸子里忽然闪过一丝笑意。 明明是笑,他却忽然打了个冷颤。 威胁,这是威胁! 不要再惹她,不然—— 沈知节陡然激伶伶打了个寒颤,膝盖一软,眼里朝那双眸子露出哀求来。 求求你,再也不敢,我再也不敢了! 周围喧嚣的议论之声还未停歇,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咳。” 突然一声尚带稚嫩的轻咳响起,随即女孩子柔和清亮的声音响起:“不过,学兄那日是不是身体不适啊?我记得你那天脸色很苍白呢,还不停咳嗽,所以伯父伯母才把白面馍馍让给你吧?我生病时爹爹都给我吃最好的,说是病人就该这样呢!” 随着这话一字一句地说出,愤怒和批判之声稍减。 “原来是病了?虽然还是有些不妥……不过,倒也情有可原……” “即便如此,也称不上孝子所为!” “唉,只可怜天下父母心……” …… 襄荷瞥了沈知节一眼。 梯子搭好了,就看你怎么下了。 沈知节面色惨白,突然抱拳朝四周道:“诸位学兄说的对,沈某确是不孝。” 众学子都看向他。 他脸上露出自责与愧疚的表情,沉声道:“那日我确实身体不适,爹娘担忧我身体,才处处以我为先,但我不该,不该如此接受!” 他的自责情真意切,发红的眼眶和苍白地脸颊无不表露了他内心的煎熬与苦楚,加上方才襄荷所说,在场学子便几乎全信了他的话。 仍旧有学子不满地望着他,但大部分人看他的目光已经缓和,起码相比方才,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虽说孝字当头,但那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太苛刻的人,都会觉得情有可原。 听着耳边逐渐缓和的议论声,沈知节麻痹的身子才恢复了一点知觉。 他知道,这一难算是过去了。 但是,他并非毫发无损。 人的疑心一旦被勾起,那么真相便总有暴露的一天。谁又能肯定在场众人都信了他那番话?且即便有病,让父母食粗食也终究当不得一个孝字。 所以,如今他要做的便是老老实实做孝子给众人看,这样即便再有人疑心,再去他家里查看也查看不出什么,因为那时他已经的的确确是一个“孝子”了。 襄荷给他的不只是一个梯子,更是一段缓冲时间。 学子们渐渐散去,学堂中只剩下两人。 襄荷目不斜视地从呆立的沈知节身边走过。 “兰学妹!”沈知节不由叫道。 襄荷转身,伸出食指,摇了摇:“别这么叫我,我听着恶心。” 沈知节噎了下。 “你不会以为,方才帮了你就是原谅你了吧?”襄荷自顾自说道,“想得美,我很记仇的。” “事不过三,”她比出三根手指,“恩,看榜那日算一次,今日算一次,下次嘛——” 她拉长了声调,后面的话虽未说出,但其中意味却不言而喻。 沈知节脸上现出愤怒之色:“看榜那日?看榜那日我哪里得罪过你?!” 襄荷哼了声:“你是没得罪过我,虽然狗眼看人低了点,但也算不得得罪。不过——” 她脸上露出嫌恶:“我最讨厌不孝顺的人了!” “你——这与你何干!”沈知节怒声道。 “我看到了就跟我有关。”襄荷丝毫不受他怒气影响。“我真不明白你怎么那么蠢,一边想着害人,一边却留着这么大的把柄让人抓。” 沈知节面色灰白。 “即便你今日不惹我,若有人看你不顺眼,又得知了你对待双亲的态度,你觉得你会是什么下场?” “我自会善待父母!”沈知节咬牙道。 “那就好,你最好记得这句话。”襄荷露齿一笑,随即转身。 她讨厌沈知节这个人,如果按她心意,当众揭穿他的真面目,使得他无法立足书院,才是最好的办法。 但是她不能。 沈知节可恶,但他的父母是无辜的。 如果沈知节被逐出书院,对于一直供养他的父母,将会是怎样的打击?想起那两个面色黧黑,苍苍老矣的身影,襄荷便狠不下心来。 所以,沈知节应该谢谢他的父母,是他们帮助他逃过这一劫。 襄荷走了两步,忽又转身,道:“对了,不劳你费心,我入院时的愿望可是四海无饥馁呢,谁说喜好莳花弄草便是不专心学农了?” 说罢转身,很快施施然远去了。 沈知节呆立原地。 回去后,襄荷再没有去管沈知节怎样应对,也没有关心舆论怎样议论,她只是静下心来,专心应对即将到来的季考。 季考过后,照旧是三天假期,襄荷跟谢兰衣打了个招呼便回家了。 回了家,她没有忙其他的,而是跑去了院中一块单辟出的角落。 这片角落什么花都没有种,只种着两种东西:小麦和水稻。 虽然喜欢花草,但襄荷从未忘记入书院时的祈愿。 愿四海无饥馁,愿天下享太平。 后半句她无法掌握,但前半句,却或可一试。 虽然谢琰引进了高产的玉米和红薯等作物,但事实上,如今吃不饱肚子的百姓仍旧大有人在。每年仍旧有无数人饿死,尤其灾荒年份,虽然由于襄城的特殊位置,襄荷从未亲历过那种惨状,但跟着兰郎中四处行医的那几年,却也见识到不少普通百姓的惨状。 高产作物永远不嫌多。 或许仍旧做不到四海无饥馁,但起码,百姓的日子能好过一点是一点。 但她没有谢琰那般帝王的能量,她所能凭借的,唯有自己,以及掌心的灵液。 既然能够促使花卉变异,那么,粮食作物也是可以的吧? 院中的这一小片角落,便是她的实验。不是不想在书院的试验田实验,但灵液之事太过离奇,她不敢冒哪怕一丝被发现的风险,所以只能将实验放在家中。 如今正是小麦灌浆的时候,稻子也已经插了秧。院中这一小片小麦和水稻不过各十来株,种子都是在浸泡发芽后再滴过灵液的,襄荷对它们抱有十分大的期望,如今看小麦灌了浆,便仔细查看颗粒数量与饱满程度。 但查看的结果并不如人意。 这十来株小麦结的穗看上去与平常麦穗并没有什么不同。 襄荷有些失望,但这失望并不大,因为这些种子都是普通的粮种,而灵液的作用,似乎在杂交、嫁接等的情况下更加明显。 杂交,当这个词与水稻连在一起时,那就是一个奇迹,一个绝对伟大的奇迹。 想起前世那位创造出伟大奇迹的老人,襄荷心里涌上敬佩,看向那尚未抽穗的水稻的目光也格外热切。 但是,灵液不能知人意,它不知道人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用灵液滴过的花卉中,虽然大多都发生了变异,可多是外形的变化,对于结实率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善。 所以,这或许将是一段漫长的时间,但只要成功,无论多么漫长都值得。 ☆、83|5.06 又到小麦灌浆季节,农院的试验田里,许多小麦都抽出青穗,在初夏的柔风中摇曳。 襄荷蹲在属于自己的那一片试验田,皱着眉头拨弄刚刚灌浆的麦穗,旁边是一小片舒展着叶片的水稻。 “颗粒大小,普通;颗粒数量,普通;穗长,普通……唯一的改善是株高矮了些,抗倒伏能力比较强……”襄荷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在手中的小本上用炭笔记录着,紧皱的眉头一点没有舒展。 “唉,怎么就不管用呢……”记录完数据,她捶捶蹲麻的腿,走到试验田田埂处盛开的月季,吸了口花香后苦着脸道。 一阵风吹来,月季花瓣纷纷坠落,有些便飘到襄荷身上,好似落入一片深浓浅翠的绿叶。 她依旧穿着农院的院服,不过却不是土黄色的,而是浅绿色的,交领束腰,腰间系着一条翠绿色宫绦,衬得腰肢如风中杨柳,不盈一握。 匆匆五年过去,她从小小女童长成小小少女,连农院的院服都换了色,但小麦和水稻的研究却依旧没什么大的进展。 “小荷,小荷!”远远地,有少女清脆的声音传来。 转眼间,一个眼儿圆圆,脸儿圆圆的少女喘着气跑到襄荷跟前。 第55节 “小葵。”襄荷笑着唤了声。 卜落葵哈了声:“就知道你在这儿,快别莳弄你这些宝贝庄稼了,有好事。” 襄荷拍拍手上的泥土:“什么事儿?” 卜落葵笑眯了眼,扬起手中烫金的花笺:“宣城郡主生日设宴,请了咱们俩呢!” 襄荷接过花笺,清楚地看到上面的落款,确是宣城郡主无疑:“宣城郡主?” 卜落葵使劲点头,一脸的濡慕:“对呀,就是宣城郡主。” 宣城郡主是端王长女,也是唯一的女儿,而端王,则正是五年前花费五千两买去梅素鹤望的人。事后襄荷听掌柜说过端王的事,知道他是来襄城访友兼小住,但谁知道,这一住就是五年,而跟随端王而来的端王家眷,也逐渐进入了襄城的社交圈。 宣城郡主在京城时就深受皇家宠爱,跟随父王来到襄城后,更是因端王独女的身份饱受瞩目,且在来到襄城的第二年便进了鹤望书院。更难得的是,她身为皇室贵胄,为人却并不高傲难处,反而十分温柔可人,且才学也颇佳,并不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这样一个身份高贵又有内秀的贵族少女,理所当然地迅速取代周清芷的地位,短短五年间,便成为襄城闺秀圈最受追捧的人物。 这也是卜落葵这么待见她的原因之一。她将周清芷视为头号死敌,而能够让死敌吃瘪的人,无疑将得到她的喜爱,虽然看起来宣城郡主跟周清芷关系也不错,并不像卜落葵期待的那般剑拔弩张,但这并不妨碍卜落葵偷偷高兴。 宣城郡主的生日宴会,可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 以卜落葵和襄荷的身份,能参与宣城郡主的宴会,在一般人看来绝对是她们的荣幸。 卜落葵像只小麻雀似的,在襄荷身边叽叽喳喳地说着郡主多温柔郡主多可亲这次能参加郡主的宴会简直太高兴了吧啦吧啦…… 襄荷揉揉脑袋,对有一个话唠的闺蜜感到头痛。 不过,宣城郡主? 似乎的确是个没架子很温柔的人啊…… 既然如此,那就去吧。 与卜落葵分别后,襄荷径自去了玫瑰园。 依旧是重重林木掩映中的建筑,依旧是清冷寂静的庭院,门前的那条小路五年前因为每日要为花铺供花而热闹了一阵,待襄荷扦插嫁接的花苗长成之后,小路上复又生出青苔。 “……为什么总是不成功呢?” 照常读了几页书后,两人开始闲聊,襄荷不自觉地抱怨着近日最苦恼的事。 “……试了很多方法,找了很多良种,我还亲自去乡民们的麦田稻田里选取有特性的种子,可是效果还是那么不如人意……” 五年前,她雄心勃勃地想要在古代弄出高产的杂交水稻,但谁知,五年过去,不知费了多少工夫,也不知滴了多少灵液,虽然也选育出一些良种,但最重要的亩产量却依旧没有突破,平均亩产仍旧在这个时代的正常亩产范围之内,并没有达到襄荷预期中的产量。 在花卉育种上大放异彩的灵液,在小麦水稻上却似乎没起任何作用。 这无法不让襄荷感到灰心。 “无需对自己太过苛求,你做的已经很好。”谢兰衣习惯性地想要抚摸她的头顶,却在看到那原本童稚的包包头已经换成了少女的倾髻后,而蓦然停住了手。 不知不觉间,已经长这么大了啊…… 脸颊仍旧带着一点婴儿肥,但眉目却已脱去了稚气,显出些许少女的风韵;原本短短粗粗的孩童身材,也仿佛春笋般,一日日剥去稚嫩的外衣,露出亭亭的竹节。 襄荷并未注意到他的动作,趴在桌子上,托着腮,一脸忧郁状:“你不懂……” 不是她太苛求,而是他们没见识过后世杂交水稻的威力,不然就不会对她那只增加了几十斤亩产的良种说出“很好”二字了。 被她这副样子逗笑,他终于还是没忍住,抓了她垂在肩上的一缕小辫把玩起来,一边把玩,一边语调不变地道:“尽人事,听天命。” 还没发现自己小辫子被人揪住了,襄荷心里郁闷稍散,握握拳道:“对,尽人事听天命。” 想来灵液能够提升普通植物的变异几率已经是个巨大的金手指了,如小麦水稻这样的粮食作物,如果还能靠着灵液很容易就选育出无数育种人呕心沥血育出的良种,那真是太逆天,也太破坏平衡了,毕竟粮食作物不同普通植物,那是可以养活无数人的。 所以,要知足,灵液没用就没用,袁隆平也没灵液,全靠几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千万次的实验,才最终铸就那样一个伟大的奇迹。 她不敢期望能够达到袁隆平的高度,只希望能沿着其足迹,在这个时代,尽量做自己能做的,这样即便不能创造奇迹,起码能够无愧于心。 想通这一点,心里的郁闷彻底散去,她猛地站起来,打了鸡血般喊着口号:“努力——啊!” 口号还没喊全,脱口而出的却是一声惨嚎。 刚站起的身子条件反射地又伏下来,双手抱头,头则撞上书桌上的一堆书,瞬间将原本摆放整齐的书本弄得凌乱。 “干嘛抓我辫子……”两眼各含一泡泪,襄荷十分幽怨地控诉。 闯了祸的谢兰衣一脸无辜,听了她的控诉后,俊脸上才露出一丝不好意思来,声音难得的有点中气不足:“咳……你起的太快,没来得及松手……” 襄荷瞪他一眼。 他却朝她暖暖一笑,好似一朵暖风里盛开的花。 无法抵挡美色的襄荷没出息地扭转身子,开始收拾被自己弄乱的书桌。 哼,看在笑地那么好看的份上,不跟你计较。 谢兰衣驱动轮椅,在她身边笑看她的动作。 咦—— 襄荷的动作却忽然一停,手中拿着一张烫金的花笺。 熟悉的式样,熟悉的颜色,熟悉的落款,就在刚刚,她刚从卜落葵手中拿过一张同样的花笺。 这是一张请柬,一张宣城郡主生日宴会的请柬。 她惊讶地瞪大眼,指着花笺,结结巴巴地道:“这、这是——” 谢兰衣瞥了一眼,漫不经心道:“这是请柬。” 襄荷怒目瞪他:我当然知道是请柬! “为什么你会有宣城郡主的请柬?” 这才是最重要的好吧?她几乎整日朝玫瑰园跑,自然知道他平日足不出户,顶多天气好些时去附近山林里转转,且绝对不去景色好,易撞上书院学子的地方。 这样一个死宅,怎么会跟宣城郡主扯上关系? 襄城的权贵们未必不知道谢兰衣的存在,但因为他的闭门不出,以及对他身份的忌讳,从来没有人在公开宴会上邀请过他,只有书院的一些山长们才会偶尔请他去赴小型的私宴,宴会就设在书院,赴宴之人也都是书院的山长,即便如此,他十次里也有九次不去。 所以,宣城郡主的生日宴怎么就邀请了他呢? “这个,应该问宣城郡主。”谢兰衣道。 襄荷又瞪眼。 谢兰衣笑了,顺毛道:“好了,这算什么事,兴许人家就是偶然想起襄城还有我这么个人,想看看几年不见是不是还活着。总之我不会去就是了。” 原来是旧识,襄荷恍然。 顿时八卦心起:“你们以前认识啊?关系好不好?怎么她来了襄城五年,到现在才想起来见你啊?” 谢兰衣摇摇头:“不过见过几面,算不得熟。” 襄荷撇撇嘴,算不得熟还专门下帖子,郡主的心思可真难猜。 目光瞥向他俊秀的面容,心底忽又生出一个想法。 这个宣城郡主……该不会对谢兰衣有意思吧? 越想越觉得很有可能,襄荷一拍大腿,立即怂恿道:“我也收到请柬了哦,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吧,总闷在屋子里会闷出病的,偶尔也要出去散散心嘛。” 谢兰衣却无情地粉碎了她看八卦的念头,斩钉截铁地道:“不去!” ☆、84|5.11 端王府里一派热闹暄暄。 今日不仅是宣城郡主生辰,更重要的是十八岁生辰,从前朝流传下来的规矩,十八岁便算成人,男女方可嫁娶。如今婚嫁虽已不太遵循这个年龄,但十八岁生辰到底比寻常生辰要隆重些。 除了与郡主同龄的闺秀们,许多夫人和无官职的老爷们也登门道贺,只除了官员们因要避嫌而未来,整个襄城上层人士几乎齐聚在此。 门房处小厮收了一张又一张请帖,迎来一位又一位贵人,宾客的名单便很快被整理出来,谁来了,谁没来,一目了然。 宣城郡主的闺房内,熙熙攘攘挤了不下十个丫鬟仆妇,梳头的,熏衣的,匀面的,上妆的……莺声燕语,脂粉腻腻。 衣裳妆面俱俱周到了,宣城郡主才挥退多余的丫鬟仆妇,起身正要走向小姐们所在的花园,忽地想起什么,朝门外一个仆妇道:“宾客名单可整理了?” 那仆妇忙将袖里的册子呈上。 宣城郡主翻了翻,在快速翻过十来页小姐夫人的名单之后,是寥寥不到两页的男子名单。 不到两页的名单,两眼便能扫完,她却细细地瞧起来,将那一个个名字看的清楚之后,敛下眼,将册子扔回仆妇怀里,不发一言地迈出门。 花园里又是一番热闹场景。 端王府的园子景致自然是极好的,又正是春末夏初的好时节,满园子花红柳绿,蝶舞蜂忙。 小姐们所在的园子名曰忘忧,园子里点题的花儿却不是有着忘忧别名的萱草,而是正值花季,开得肆无忌惮如火如荼的月季。 只看那月季花冠下笔直如树的茎干,便知这月季是购自鼎鼎有名的鹤望花铺。 五年前,鹤望花铺凭借着新奇的月季簪花和一盆极品兰花扬了名,但兰花只有一盆,卖了便没了;月季虽风靡一时,但任何流行都不过是一阵风,风有生便有息,很快,更新鲜的玩意儿攫去了闺秀们的目光,月季簪花逐渐少见于闺秀们的发上,鹤望花铺的生意便也趋于平淡。 许多人以为鹤望花铺便要这般沉寂下去了。 但是,这年秋天,鹤望花铺又推出十色新品菊花,俱是以往从未见过的品种。菊花虽不如牡丹兰花等能卖上天价,但秋来赏菊早已成风俗,每到秋季,冠以赏菊之名的宴会便不知凡几,赏菊宴上若有别家没有的新花,自然便是值得夸耀的事。因此,这十色新花很快便被一抢而空。 同时,以往只做切花卖的月季也有了苗木出售。且不同于寻常蔷薇要搭架爬墙,鹤望花铺的月季赫然如树一般,茎干粗壮挺直,树冠如伞,伞上满是碗口大的花朵,红的粉的,远远望去如彤云生树,光彩熠熠夺人眼目。 很快,襄城大户人家的园子里或多或少都出现了鹤望花铺树月的身影。 鹤望花铺再次赚了个盆满钵满。 此后几年直至如今,每年春秋两季,鹤望花铺总有新品花草问世。无论是牡丹兰草这等价比千金的名花,还是以前不为人知的山野草花,一经鹤望花铺培育包装,总能引得襄城豪富们竞相追逐,无不以自家庭院中有一两盆鹤望花铺的当年新花为荣。 且花铺的名声越传越远,即便是京洛之地,也遍传襄城兰氏鹤望花铺的美名,直接上门求购或辗转求人托带新花的大户人家的采买不在少数。 因为这庞大的需求,鹤望花铺的店面一扩再扩,人手也越招越多,秀水村许多女孩子都在花铺做工,即便来不了花铺,也可以在村里兰家的花圃里做工。 端王府的这个园子里,到处可见各色月季,仔细一数便会发现,恰好便是九十九种,正是鹤望花铺所售出的月季品种数。且看成长年份,这些月季显然不是今春才种下,而是已经有了几个年头,想必是花铺开卖当季或第二年就购置了的。 能在当季就将这九十九种新花全部买下,且数量满足一园造景之需,所费必然不菲,即便在座的小姐们都多少见过花铺的月季,却少有见过这九十九色新花齐聚一园的模样,因此俱都赞叹不已。 宣城郡主还未来,各位小姐便三三两两地散在园子里赏花,襄荷也跟卜落葵一起,手拉手地逛着园子。 虽然这忘忧园如今以月季为主,但以前倒的确是种满了萱草的。后来大部分地方都拔了萱草种上月季,但有些偏僻角落还遗留着数丛萱草,如今也正盛放。萱草虽然丛生低矮,花朵也不如月季硕大夺目,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听着引路婢女介绍以前哪里哪里都种着萱草,如今却都拔了,换上月季,襄荷看着那仅剩的几丛萱草,有些闷闷地低声嘟囔了一句:“其实萱草也挺好看的啊,干嘛非得拔了……” 一旁的卜落葵翻了个白眼,不给面子地道:“得了便宜还卖乖,拔了还不是让你那花铺赚钱啊。” 第56节 身为好友,卜落葵对鹤望花铺的事自然清楚,自打知道花铺一月进项有多少后,便再不把襄荷当成穷人家的孩子,反而经常哭起穷,要襄荷这个土豪救济,弄得襄荷哭笑不得。 襄荷摸摸鼻子没在意卜落葵的话,身旁引路的侍女却目光微讶地看了过来。 “这位小姐,可是那鹤望花铺——”她惊讶地看着襄荷。 襄荷含笑点点头。 侍女面上更是惊奇,低声喃喃一声:“这么小啊……”,面上便多了一丝钦佩. 鹤望花铺如此出风头,背后的东家自然引得众说纷纭,但最得众人认可的,却还是鹤望书院唯一一位女学子的身份。 出身书院之中的农院,因为书院的威名,精通莳花便也不足为奇,又因身为女子,爱好花花草草也无可厚非。 这侍女也早听过这个传闻,只是不知道这位传说中的人物居然是个这么小的姑娘。 这般小小年纪,就通过一技之长挣来万贯家财,实在是令人羡慕啊…… 侍女有些羡慕地想着。 园中忽然喧闹起来。 侍女抬眼望去,那淡淡羡慕便倏忽褪去,笑着朝襄荷两人道:“两位小姐,郡主来了。” 果然,那仆从簇拥,盛装华服的美貌少女不是宣城郡主是谁? 卜落葵兴奋地拉着襄荷朝郡主那里跑去。 宣城郡主为人果然可亲,也颇擅于交际,虽然身边围了许多闺秀,却几乎能够做到面面俱到,周遭的人一个都不冷落,温柔的话语使得闺秀们俱觉得郡主对自己另眼相看,因而宾主尽欢。 卜落葵拉着襄荷一凑近,便有几个闺秀的目光看过来。 那目光大多落在襄荷身上。 如今再不会有人觉得她的身份不配来参加闺秀们的宴席,这靠的,是五年来她几乎次次季考夺魁的农院首席之位,也是因鹤望花铺而带来的身份地位的水涨船高。 据传鹤望花铺日进斗金,论身家财富,在座的闺秀们可能有许多还不如如今的兰家。 几个平日相熟的便招呼着两人。 这动静很快引来人群中心的关注。 襄荷正弯腰坐在丫鬟搬来的绣墩上,便听一道柔和的声音如春风拂面:“这位便是鹤望花铺的东家,兰襄荷学妹?” 宣城郡主也在书院读书,虽然入学比襄荷晚,但按年龄来说,叫一声学妹倒也没错。 话里带着丝纯然的好奇。 襄荷抬头望去,正对上宣城郡主温和的面容。 这是两人第一次离得这样近,且听宣城郡主这样说,襄荷便知道,以往两人虽在别的场合见过,但显然她的身影太渺小,郡主并未对她有印象。 弯到一半的腰顿了顿,随后直起身,笑道:“是,郡主。” 宣城郡主点点头,眼含笑意:“你家的花很好,我很喜欢。” 襄荷也含笑致谢:“多谢郡主夸赞。” 郡主未再说什么,却抬头看了看身旁一树开得正好的月季,才道:“有个问题一直困扰我很久,不知该不该问。” 襄荷眉头微皱,随即舒展开来,脸上依旧挂着笑:“郡主但问无妨。” 宣城郡主柔柔地笑了,目光再度投向那盛开的月季:“都说你家的月季出自书院,可是怀秋亭后面林子里的那处院子?” 怀秋亭位于书院最里,再往里便是树林,再再往里,便是玫瑰园。 树林入口处立了块石碑,上面写着“闲人莫入”,但仍旧偶有误入的学子,往前走便看到那仿佛世外桃源般开满鲜花的古怪建筑。 这些学子出来后将这处所在宣扬开来,却无一不是遭到山长的训斥。因此书院虽未明确将树林定为禁地,但也少有人去了,即便有好奇心强的学子偷偷摸去,看到那庭院日日深锁的大门后,便也失去了兴趣。 只有少数学子知道那庭院的来历,以及如今住在庭院中的人。 在场闺秀们大多知道那处庭院,但知道庭院里的人的,却只有少少几个。 听到宣城郡主问话,闺秀们的目光都朝襄荷看来。 “是。” 迎着无数道目光,襄荷波澜不惊地吐出一个字。 ☆、85|5.16 襄荷不知道宣城郡主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但看她问起自己与玫瑰园的关系,那多半是想要询问玫瑰园的事,或者说,谢兰衣的事。 但是,问出那句后,宣城郡主似乎便已经满足,并未寻根究底,而是顺着其他少女的话转了话题,倒让襄荷好一阵纳闷。 贵族少女们的话题无非衣裳首饰抑或风花雪月,因说起兰家的花铺,便有一位小姐笑道: “……说起来,郡主家可还有一样东西是出自鹤望花铺,却少有人见呢,不知今日可有眼福?” 襄荷走神的思绪因听到自家花铺的名字而被拉回,略一思索,便知道这个小姐说的是何物。 出自花铺又少有人见,自然是五年前端王自花铺买走的鹤望梅素。 自极品梅素之名传出后,之后又有不少外地人慕名而来,但端王府门庭之高,没有几人敢为了赏花而打扰,因此只能去还留了母株的鹤望花铺。端王平素为人低调,千金买兰后,从未在花开时办什么赏兰宴,也没有将此作为宴饮间炫耀谈笑的资本。 如此一来,端王府的这一盆梅素,竟是从此无人得见了。 作为梅素的原主人,襄荷也是再没有见过卖出去的这一盆,此时听那小姐这样说,不由将目光转向宣城郡主。 她也想再见见呢,毕竟是自己培育出来的,即便已经卖出去了,也希望它能在新主人手里好好的。 但是,她却看到宣城郡主秀眉几不可查地一拧,脸上的笑似乎也淡了些。 “那兰花是父王心头挚爱之物,平日都是养在书房的。”宣城郡主温声道,声音里听不出喜怒。 言下之意,想要看花,便需得去书房,但端王的书房,又岂是这些小姐们可以随意进出的? 那位说话的小姐也意识到自己唐突了,忙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 小姐们又兴致勃勃地谈论起来,因为宣城郡主面面俱到的交际能力,连一向不太插得上话的卜落葵都时不时插上两句,气氛一时热烈无比。 襄荷对她们的话题不感兴趣,便悄悄地往后退,直把自己藏在一个身形比较高大的小姐身后,才光明正大地走起神来。 她在疑惑,方才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宣城郡主似乎因为提起那盆兰花而不悦了? 仅仅是因为那位小姐要求赏花唐突了么? 不善猜测人心的襄荷直到宴会行至尾声也没想明白。 宴会开始前是宣城郡主的成|人礼,一脸慈爱的端王亲手为爱女绾上发髻,意味着郡主长大成|人,从此可以为人妇。 礼毕,端王称身体不适,早早地离开,接下来的宴会便由宣城郡主主持。 因来宾众多,且既有未出阁的少女,又有已婚的妇人,更有成婚或未婚的男子,因此宴席便分了三处。不过宴会过后,许多已婚的妇人便与少女们汇合。 襄荷原本一直与卜落葵待一块儿,宴后绕着园子走了几步,便见迎面走来一个颜色清艳的少女。 瓜子儿脸,尖下巴,正是周清芷。 卜落葵圆圆的眼睛立时瞪了起来,拉着襄荷的手就要走。 襄荷无奈地笑,脚下没动,反而举起爪子朝周清芷招招手:“嗨。” “哪里学的怪腔怪调。”周清芷嘴里嘟囔着走了过来,面上似乎很不耐烦见到两人的样子,眉眼间却不经意地露出一丝喜色。 知道她这人一向心口不一,襄荷便无所谓地笑笑。 卜落葵却重重哼了一声,圆圆的眼睛朝天翻。 周清芷大人不记小人过般,干脆地无视了卜落葵,只对襄荷道:“这里人多吵闹,没什么好玩的,我知道一个清静去处,景致也好,咱们去那里。” 说罢又吩咐身后的小丫鬟:“你去前院找我娘,就说我去听荷水榭了。”已婚夫人的宴席正是在前院。 小丫头应下,忙忙地朝前院去了。 听名字似乎是个荷塘,这时节荷花未到盛开时节,但荷叶却正青碧可爱,襄荷便无可无不可地应下了,卜落葵嘟嘟囔囔地跟周清芷唱反调,不过却还是跟着两人走了。 到了地方,果然是个占地颇广的小湖,湖中种着荷花,湖面上修建着汉白玉的走廊与拱桥,中间还有数座亭台相连。 可喜的是荷花虽未盛开,池塘中却另有一种早开睡莲,莲叶贴水,比普通荷花小巧一些的睡莲花朵也贴着水面,星星点点地布满整个池塘。普通荷花虽还未全开,却也有零星的花苞挺出水面,间杂在浅青碧绿的清水荷叶间,伴着习习凉风,倒的确是一番好景致。 且此处人少,便显得格外清净。 周清芷与卜落葵走到湖心一处亭子后便懒得动弹,兀自坐在亭子里吹着凉风赏着景。襄荷看着那难得一见的睡莲,却又犯了花痴病,不顾两人嗤笑,也没让两人的丫头跟着,顶着午后正烈的阳光,沿着那弯弯曲曲的走廊拱桥,看起湖面上的花来。 这片小湖颇大,襄荷没注意,只沿着水面上的走廊走,不一会儿便不见了周清芷两人待的亭子。 不知不觉路走廊走到尽头,却是湖边的一片竹林。 这季节竹子正在发笋,竹林间一个个表皮泛紫的笋子破了土,肥肥嫩嫩的让人十分有食欲。 竹林间有一条小路,清幽寂静,仿佛人迹不至的山野之中。 盯着大太阳逛了这么会儿,襄荷被晒得有些头晕,看到这清幽的竹林,便一时没忍住,下了走廊,想着在竹荫下歇会儿再回去。 谁知沿着竹林间小路走了没几米,便看到几栋相连的房屋。 这几栋房屋十分低矮,外表虽然十分干净整齐,但与端王府整体建筑风格却十分不符,掩映在竹林之中,显得十分幽静且隐秘。 襄荷迟疑了下,随即便要转身。 “啪!” 身后的房屋中陡然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 下意识地,襄荷将身形藏入身旁的竹林中。 门内传来争吵声,因距离远,襄荷只隐隐约约听到几个模糊不清的字眼。 做大事……我们……孩子…… 似乎是一男一女,女声尖锐而激烈,男声低沉而和缓,襄荷听到的多半都是女声。 男声陡然高亢地厉声喊出两个字,随后那女声便低了下来。 那两个字似乎是素心?还是素馨? 好像是个女人的名字。 襄荷的心砰砰地跳起来,那道女声似乎有些熟悉……不及多想,蹑步走出竹林,沿着原路返回了湖心亭。 返回时,正碰上先前被周清芷遣去前院的小丫头回来。 第57节 “夫人不在前院,姐姐们说夫人吃了酒,有些头晕,正在客房歇息呢,待会儿再来寻小姐。” 周清芷没在意,挥挥手便让小丫头退下了。 三人又在湖心亭耽搁了会儿,看时候不早,便慢吞吞地原路返回了。 途经一处假山,假山上垂下一丛枝条柔软,开着小黄花的植物。 襄荷指着那植物,状似无意地朝周清芷问道:“这是什么花?” 因为襄荷喜欢花草,周清芷跟她一起时,便也爱问她这是什么花那是什么草,可惜她在植物上完全没有天赋,上次问过的东西下次再问还是不认得。 襄荷有时便会故意拿她问过的花草再考她,看她答错的样子便觉得好玩儿。 不过,这个却是没问过的。 周清芷皱了皱眉头,带着丝不确定:“迎春?” 襄荷摇摇头:“迎春的花要小一些,这是黄素馨。” “哈哈,笨蛋,迎春跟素馨都分不清!”卜落葵立刻毫不留情地嘲笑。 周清芷瞪眼:“你才笨蛋,素馨我当然认识,只是一时没认出来罢了。” 看卜落葵似乎一脸不信的样子,便又补充道:“我娘闺名就叫素馨,我怎么会不认得!” 襄荷怔了怔。 回到宴会的园子,时候已经不早,宾客们纷纷告辞。 周清芷有些着急,“娘睡着了么?怎么还不来啊?” “别急,许是有事耽搁了,等等吧。”襄荷安慰道。 正说着,周夫人便在丫鬟仆妇的簇拥下到了。 “吃了几杯酒,在客房歇了会儿。”周夫人笑着朝女儿解释道,说辞正与先前小丫头的说辞一致。 “襄荷跟小葵也来了啊。”说罢,她将目光转向襄荷两人,目光亲切。 襄荷的心却不断下沉。 随着周夫人的靠近,鼻息间充盈着一股淡淡的酒味,正合了她“吃了几杯酒“的说辞。 那除了那淡淡的酒味,却还有一丝极淡极淡,常人无法闻到的花香。 但襄荷不是常人,襄荷对花香向来敏感。 所以,常人无法闻到的花香襄荷却闻到了。 不仅闻到,那种花香她还很熟悉。 正是鹤望梅素的味道。 兰家的那盆梅素还在花铺里摆着,送给王夫子的那盆则被他当成宝贝一样养着,轻易不给人看,更遑论带到这样的宴会。 那么,周夫人身上的味道从何而来? ☆、86|5.22 襄荷没来得及深思端王府遇到的事儿,注意力便很快被别的事儿牵走了。 这个别的事儿,却是关于刘寄奴的。 前年冬天,北地戎狄再度侵扰大周边境,但不同于以往的抢一把就跑,这次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上万精兵壮马冲破关隘后,硬是打下了大周的一个州,并在此州设南京,又驻守军队,俨然是要把这块儿地给吞下。 大周这边自然不甘心,朝堂上一番扯皮后,终于集结了二十万兵马,势要收复失地,给北蛮子个好看。 这二十万兵马领兵的元帅名唤姜承元,出自世代骁勇的归德府姜家,而这个姜家,便是周夫人的娘家,姜承元正是周夫人的大哥,姜武的大伯。 姜承元率领着二十万兵马直奔边境,谁知结果却并不怎么美好。二十万大军对上蛮子不到五万的兵马,战事居然陷入僵局。 前线损失日益扩大,后头朝堂又开始吵闹不休。很快,姜承元的元帅给撸了,可新换的领兵并没有将战事带向胜利,反而节节败退,又丢了一个州。 这样的情况之下,朝堂上也分为主战主和两派,最终主和派获胜,大周派使节议和,与戎狄十三部落达成协议,献上许多财物后终于暂时得以喘息。 可惜,这些财物并不能喂饱蛮子,反而使他们胃口大开,尤其去年白狼部落将整个十三部落整合,原白狼部落首领效仿大周称帝,北地战事便又频起。 虽然戎人碍于协议,并且也怕把大周刺激狠了,因此再没有大的战事,可小规模的骚扰却也让人不胜其扰,尤其是生活在两国边境的百姓们,日子更是苦不堪言。 许多百姓沦为流民南下,即便是襄城这样位于南北中心的地方,这一两年也逐渐有了流民的踪影。 正巧这时,朝廷下了征兵令。 以往也有兵役,但襄城这地儿离北地比较远远,加上百姓还算富庶,因此基本都是以银代役。朝廷也不缺襄城这点儿兵源,兵役银收的不算高,因此以往去服兵役的人很少。襄城人像兰郎中这样当过兵的,那绝对是少数。 可这次不一样。打了快两年的仗,大周不仅损失了大笔财物,战死的兵丁更是无数,原本兵源主要出自边境上的那几个州,可那几个州如今已经有两个属于蛮子,朝廷便只得往南边寻摸。 襄城离北边不算近却也不太远,征兵令自然而然地就发到这儿了。跟往年不同,若想以银代役,今年的钱是往年的五倍还多。 一些家境普通的人家出不起这个钱,只能让家中男丁去服役。 本来这跟兰家也没关系的,五倍的兵役银也不过不到十两银子,以兰家如今的家底,那真是九牛一毛。 可刘寄奴主动要去。 兵不好当,尤其是最下层的兵丁,那就是在战场上给人当炮灰的。兰郎中当了八年兵,最明白其中的道道,更经历了无数次同袍们昨日一起喝酒,转眼天人两隔的情景。他经常感叹,说自己能活下来简直是用尽了一辈子运气。 刘寄奴虽然有武艺在身,但战场上刀枪无眼,说死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所以,即便兰郎中经常拿自己当兵的经历来吹牛侃大山,但刘寄奴真要去当兵,他却还是不太支持的。 襄荷虽然知道刘寄奴心怀抱负,却也不想让他冒险。 兰郎中劝,襄荷也劝,可刘寄奴去意坚决,两人只能妥协。 做好了决定,离出发的日子也没有多少日子了。 襄荷去了玫瑰园。 春末夏初,正是月季盛开之时,书房明亮的落地窗外花影绰绰,窗内书香满室。五年间,原本空落落的四面书架上藏书日渐增多,除襄荷触摸不到的高层书架外,俱已摆满了书。 襄荷进了房间,习惯性地先坐自己的小凳子,打眼一看便发现,凳子又换了。 五年间,书房里的书逐渐增多,襄荷也一年年长高,而她在书房的专属小凳子,也随着她的身高逐渐变高。 凳子没有什么花哨纹样,但却总是适合她的身高,让她坐起来舒服之极。 她走上前,拍了拍新凳子,笑眯了眼,随即比了比自己的身高,觉得以自己长高的速度,也许明年就不用坐小凳子了。 “明年我要坐椅子!”她兴冲冲地宣布,随即又补充道,“——太师椅!” 谢兰衣微微一笑:“好。” 襄荷更高兴了。 随意聊了几句,想起此行的目的,襄荷小脸笑成一朵花,差点没把谄媚二字写在脸上:“你医术那么好,上好的伤药肯定不少吧?” 谢兰衣斜了她一眼。 离去时,襄荷瓶瓶罐罐的装了一包裹,几乎没把谢兰衣的药箱搬空。 谢兰衣对她这强盗行径没有任何异议,她自己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原本因为忙碌而有些懈怠的每日念书活动少不得又捡起来,继续兢兢业业地当她的人形读书机。 从玫瑰园出来,襄荷又转去了兵院。 北地的战事除了让朝堂热闹不已,也让兵院的学子们蠢蠢欲动。 如今朝中无良将,边境蛮子又虎视眈眈,朝廷对良将自然是求贤若渴。能就读兵院的子弟自然不会缺那点兵役银,但哪个兵院学子又没做过上场杀敌的梦? 建功立业,保家卫国,是每个兵院学子心底的梦。 因此,这次征兵,兵院学子响应者众多。 当然,学子们多是世家出身,比如姜武这样的,再加上鹤望书院学子的身份,虽也是服兵役,却不必从最底层做起。 襄荷一路走来,便听到不少兵院学子在讨论北地战事,那股跃跃欲试慷慨激昂的劲儿,与别处气氛截然不同。 襄荷很快找到自己的目标。 姜武正在兵院宽阔的校场上操练,一杆长枪舞地水泼不进。 跟着刘寄奴学了一段时间功夫,襄荷好歹也练出了些眼光,便看出姜武这长枪耍的不错。 不过,她总觉得比不上刘寄奴。 虽然没见刘寄奴舞过长枪,但她就是莫名地相信。 当然,她找姜武可不是来看他舞枪的,看着他一套枪法使尽,便想要上前。 谁知,有人比她更快了一步。 校场旁大片的树荫下,身穿白底黑边儒服的青年青竹一般立着,姜武一停下便缓步上前。 离得远的襄荷只能等两人说完。 没办法,那是一向不待见她的周清晗,她可不想上去自讨没趣。 离得远,听不清两人说什么,但隐约听见几个字眼,似乎也在讨论此次征兵。 果然,作为适龄的姜家子弟,姜武也要投军了。 襄荷原想等两人说完分开再去找姜武,可谁知,两人说着说着便并排走了过来。 空荡荡的校场中央,挡在两人行进路上的襄荷躲无可躲。 两人一时没看到前方的人,随着距离拉近,姜武的大嗓门便在襄荷耳边清晰起来。 “……不说这些了,还没恭喜表哥呢嘿嘿,宣城郡主那么好的姑娘,配表哥正好!”姜武满脸憨笑地说着。 襄荷便见周清晗微微停下脚步,头侧向姜武,虽然离得远看不见表情,但听声音也知道,那长眉定然是皱起的。 “你哪里听来的消息,别胡说,没影儿的事……” 姜武梗着脖子喊道:“大家可都这么说,放眼襄城,宣城郡主要择婿,除了表哥你,还有谁更合适?再说王爷那么欣赏你,定然也愿意将女儿嫁予你的……而且,老夫人也很喜欢郡主,已经遣了媒人去王府探听了呢……” 这下,周清晗彻底停下脚步,声音有些惊讶:“什么?祖母找了媒人?” 姜武也很惊讶:“咦,表哥你还不知道?” 周清晗正要说什么,眼角余光忽然瞥到一抹浅绿,下意识地没有开口,待看清是谁后,原本微皱的眉头便皱地更紧了。 襄荷小小地叹口气,只觉得很无奈。 第58节 姜武见了襄荷倒是挺高兴。 他性子憨厚,即便周清晗对襄荷印象不佳,他也没有因此疏远襄荷。虽然也没有刻意结交,但碰上了总会打个招呼。算不上至交,但总是熟人。 所以襄荷才来找他。 可惜比较倒霉,居然碰上讨厌自己的周清晗,还凑巧听到他亲事的八卦。 什么都没听到一样笑眯眯打了招呼,襄荷便直接说出来意:“姜学兄,我有些事找你。” 说罢却不说什么事儿,眼神还瞟着姜武身边的周清晗。意味不言而喻。 被那样略显嫌弃的目光瞅着,周清晗只觉得胸中一股无名火冒起。不过,他还是十分识趣地走向一边,给两人单独谈话的空间。 看周清晗走远,襄荷才办起正事儿来。 来找姜武,自然是为了打听北地军中的情况。 姜承元的元帅虽然被撸了,但姜家自顾长准降敌后便驻守北地,如此经营十余年,族中子弟早已遍布军中。 北地形势,军中势力,出身姜家的姜武对这些自然门儿清。 姜武果然憨厚,襄荷这么一打听,他便将能说的能说给襄荷听了。只是说完后不禁好奇地道:“你打听这些做什么?” 襄荷脸上露出笑来,终于说出此行的隐藏目的。 “我义兄也要参军呢……” 找姜武不止是为了打听情况,更重要的是,她希望可以通过姜武这条线,让刘寄奴不必从最底层的炮灰兵丁做起,或者即便这个目的达不到,那么让姜武稍稍照拂一下刘寄奴也是好的。 刘寄奴一身武艺,又熟读兵书,哪怕是将领也做得,如果有姜武举荐,那么完全可以有高一些的起点, 姜武果然照着襄荷剧本走,很感兴趣地问起刘寄奴的事来。只是当听襄荷说起刘寄奴武艺不俗时,他顺口问了句刘寄奴的武艺师从何人。 襄荷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将实情说出,“义兄的父亲……曾是顾家军中的一名校尉……” 顾家军是朝堂的忌讳,更是军中的忌讳。但这种事是瞒不住的,刘寄奴一身功夫很容易便会被看出来路,与其到时候引人怀疑,还不如主动坦白。 反正朝廷也没规定原顾家军将领后人不准参军。再说刘寄奴的父亲不过是一个校尉,算不上什么大人物,应该也不会引来什么忌讳。 “顾家军……”姜武喃喃了一句,神色有些怔忡,“怪不得觉得面熟,说不定以前在北地见过呢……” 襄荷惊讶地看着他。 姜武笑笑,小小声地说了句:“我小时候整天都泡在军营,跟着顾家军的儿郎们操练呢……那时候就想着,长大了也要跟着顾将军一起打蛮子……” 他的脸上并没有厌恶鄙薄,相反的,还隐隐藏着一丝孺慕。 就像自家老爹提起顾将军时的表情一样。 在人来人往的校场,这个话题毕竟不好多谈。姜武很快结束了这个话题,转而继续跟襄荷谈起刘寄奴来。 襄荷自然是将刘寄奴的本事夸地天花乱坠。 事实上,刘寄奴也的确当得起她的夸赞,最起码武艺上她并没有夸张。 谈话的最后,姜武说想见刘寄奴一面,最好当面切磋切磋。襄荷笑眯眯地应下了。 襄荷走后,周清晗缓步走向姜武。 性格使然,他并没有主动向姜武打听两人说了什么。不过姜武却是个大嘴巴,根本不用他问,主动就全交代了。 看着姜武还一脸兴致勃勃地表达着对那人义兄的期待,周清晗不禁摇了摇头。 傻子,估计哪天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随即微眯了眼,看向那早已走远的绿色身影。 还是那般狡狯且善于利用人心啊…… 真是,不讨喜。 ☆、87|6.01 襄荷离开后,周清晗与姜武一道回周家。 才到御马街,离正门尚有数百米处便听得人声喧喧,全不似平日的安静。 周清晗脚步一顿,剑眉微拢。 “咦,怎的如此吵闹?”姜武奇怪地道。 周清晗袍袖一甩,大步向前走去。 到了偏门,便见门口堆着无数箱笼,门房小厮忙忙碌碌,周府大管家额头冒着汗,高声指挥着,直到周清晗走到眼前才看到两人,忙不迭地行礼:“见过大少爷,见过表少爷。” “怎么回事?”周清晗皱眉问道。 管家又擦了一把汗:“京里来了位学院监察,因一时无落脚处,暂时在家中落榻。” 姜武满脸不解:“只听过御史监察,学院监察是什么?监察学院的么?” 管家叹了一口气:“可不是,学院监察,即监察天下学院,说是陛下新设的官职呢……” 姜武瞪大眼睛:“天下学院?!包括鹤望书院” 管家点头。 姜武的眼睛瞪地更大了。 鹤望书院自创立始至今数百年,学院一应事物均由院内掌管,朝廷可嘉奖可封赐,却从未加以干涉过。 但如今,突然多了个学院监察。 想起平日听到的一些传闻,姜武不由担忧起来。 正待再问,就听见周清晗缓缓问道:“这位学院监察,叫什么?” “李恒泰。”管家道。 * 周府内,与清枫院一院之隔的秋桐院正忙地人仰马翻。 李恒泰来地仓促,要住在周府的决定更是仓促,收拾打扫,配备下人,管事的婆子恨不得把自己剖成两人使。 抱香从秋桐院路过时,便被负责秋桐院的卢妈妈拉了壮丁。 她如今已经是周清枫身边的大丫头,也是清枫院里唯一一个一等丫头,清枫院事虽少,却也离不了她。 “卢妈妈,三少爷那边有些走不开,要不我让蝉儿留在这儿帮您?”抱香有些为难,只是脸上并不敢露出来。卢妈妈是夫人身边的,虽说夫人心善,对待庶子并无苛刻,但小鬼难缠,卢妈妈这样的人能不得罪自然还是不得罪地好。 只是,这话一出口,卢妈妈薄薄的嘴唇却紧紧地抿了起来。 暗暗叹口气,抱香脸上露出讨喜的笑,马上转了口风,主动留下帮忙。 卢妈妈抿紧的嘴唇这才舒展开来。 秋桐院的下人忙碌大半晌才终于将院子收拾好,天将薄暮时,李恒泰终于来到秋桐院。 李恒泰并不是只身前来,除了来相送的周家之人,还有跟随他从京中而来的家眷和幕僚,而这些家眷,都是要一起住在秋桐院的。 抱香屏息列在院门两旁,眼角余光偷偷扫了那位据说的大人物一眼。 三十左右的年纪,身材壮硕,显得十分威猛,只是身旁两个几乎要挂在他身上的妖娆女子却让这份威猛打了折扣。 与此同时,李恒泰也漫不经心地扫了这院子一眼,随即开口道道:“小了些。” 前来相送之人是周冷槐的堂兄周丛,听他这般说,忙不跌地赔不是。 人群中的抱香惊讶地瞪大眼睛:看来真是个大人物,竟让一向目中无人的丛老爷这般小心奉承。 李恒泰的目光却突然扫向一旁侍立的丫鬟们。 抱香急忙低下头,眉目低垂,视线如丝线急急从李恒泰身上抽离。 就听李恒泰道:“院子是小,风景倒不错。” 周丛循着他的目光看了眼,却只见一排身着各色衣裳的丫鬟,丫鬟们身后除了几株芭蕉,便是光秃秃的墙壁。 这般的景致,对于连皇家园林都见惯的皇亲国戚又怎能算得上好? 但李恒泰说好,那自然就是好的。 周丛随声附和。 李恒泰哈哈笑着,大步迈向前去了。 直到那壮硕威猛的身影迈入正厅之中,道旁侍立的丫鬟们才抬起头来。 抱香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忙活完秋桐院的事,抱香便回了清枫院,只是两院离得不远,即便不刻意打听,抱香也多多少少听到些秋桐院那位大人的事。 据说李大人是李贵妃的亲弟,据说李大人深受皇上倚重,据说李大人一身功夫, ☆、88|6.03 抱香跟襄荷说了一会儿就走了,好不容易回趟家,她的时间并不多。 从青砖灰瓦,屋宇俨然的兰家到茅屋泥墙的宁家,仿佛横跨了两个世界。五年前,两家的差距还没有这么大,那时兰家院子虽大,但房子也还是跟宁家一样的茅草房,但如今,兰家的屋子都已经翻新,内里摆设也与以往大大不同,虽比不上周家那样的人家,但在乡间,却已经是一等一的人家。 兰家是越来越好,宁家却是越来越差。 即便她已经从二等丫头升为一等丫头,每月的月钱几乎全都给了家里,宁家却还是越来越潦倒。原因无他,一来宁霜读书花费太大,二来他还要吃药,只这两项便不是她一个丫头能供得起的。 然而宁家除了她的月钱,却几乎再没有其他进项。宁霜不必说,在孙氏的严格要求下,每日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连桶水都没提过,当真是手无缚鸡之力,再加上到如今也还只是个童生,因此不能为家里带来丁点儿进项。 宁家没有田地,也不像其他村民佃了书院的学田种——孙氏不肯下田,她觉得那不是她这个秀才娘子该干的活计。因此孙氏除了每日在家做家务,便只趁闲时绣些荷包手帕卖,每月能挣几十文,还不够宁霜买一沓纸的。 全家的重担都压在了抱香身上。 抱香有时候想想也怕,怕等到自己出府时弟弟还没考上秀才,那时家里要怎么继续供应弟弟读书吃药呢? 可是娘一直说弟弟能考上,即便今年考不上明年也考上了,这样的话说了好几年,她一开始的满怀期待,到如今却根本不敢去想。 走一步看一步吧,她想。 即便艰难些,凭她在周府学到的东西,也定能养活娘亲和弟弟。 第59节 她下了决心,又想到还有不到两年就可以出府,心里便愉快了很多。 吃过一顿简单的饭,姐弟俩在一起说话。 抱香一脸心疼地看着似乎更加消瘦的宁霜:“怎么又瘦了,身子还没好转么?是不是大夫不行?要不我托三少爷找个好些的大夫……” 宁霜摇摇手:“不用了姐姐,镇上大夫医术也不差的,方子都托小荷让谢小神医看过,他也说无碍的。你毕竟是在人家做事,能不麻烦三少爷就不要麻烦他。” 知道宁霜是怕自己被主家嫌恶,抱香心中感动,也不再说什么,便又问起他的功课来。 宁霜的脸色却更白了一些。 他垂着头,无精打采地。 “怎么了?”抱香敏感地察觉到他的低落。 “姐……”宁霜抬起头,因熬夜读书而泛着红丝的眼睛里有着深深的疲倦,“我……不想读书了……” 抱香吓住了。 她首先看了看房门,察觉到没人后才低声喝道:“你疯了!让娘听到这话该有多伤心!” 宁霜重又低下了头,嗫嚅道:“我知道……我知道……可我真的不想读了,我考不上秀才的,考不上……”他的身体紧绷,双拳紧握,像只被大雨淋透的鸡子,羽翼全都湿透,冻地瑟瑟发抖。 抱香便又心疼起来,抱住弟弟的头:“别担心,考不上就考不上,有姐姐在呢。” 宁霜的身子却更加颤抖了。 他已经十九岁了,十九了!村里这个年纪的男娃,要么已经成了家,独自支撑起一个家,要么分担家中许多事物。唯独他,像个废物一样,被姐姐养着,每日逼着自己读书,一点也看不到考中秀才的希望。 他想干点别的,想为姐姐分担些负担。可是他也清楚地知道,娘不会同意,所以他压根没敢跟娘说。 抱香抱着宁霜的头,拍着他的后背,像小时候一样哄着他。 宁霜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 他扯出一抹笑,刚想让姐姐不要为自己担心,便听见孙氏的声音,“秋菊,别跟你弟弟说太久了,他还要读书呢!” 宁霜脸上的笑变地更加僵硬了。 门外孙氏又在催:“快来帮我缠线,让霜儿读书,可别耽误了他。” 抱香只得出去。 不久,宁家再度响起读书声,有些气弱,有些生涩,时不时还伴着一两声咳嗽。 兰家这边,自抱香走后,襄荷便心绪不宁。 她万万没想到居然还能见到那个害自己和老爹遭了趟罪的跋扈,更没想到那跋扈的身份果然得罪不起。 最得宠的贵妃的亲弟弟,还受皇上倚重,这不就是个杨国忠么?这般炙手可热的人物,偏又是那样跋扈不好相与的品性,如今突然跑来襄城当个什么学院监察,襄荷不得不担心。 但她最担心的却不是自己,也不是书院,而是谢兰衣。 抱香最后那句话让她心惊肉跳。 初见时那情形,李恒泰分明不喜谢兰衣。而在之后,随着与谢兰衣日渐相熟,偶尔谈及京中往事,谢兰衣虽未多说,但从那一鳞半爪中,她也多多少少猜出一些。虽不清楚具体经过,但李恒泰似乎在谢兰衣离京一事中出了一份力,当然,他才没安什么好心,恐怕是怕谢兰衣在京中碍着他的事,才将其逼出京城。 谁知这样却是如了谢兰衣的愿。 如今他又来了襄城,万一想起谢兰衣,想要再折磨折磨他怎么办? 因此不等休沐结束,她便急急忙忙地上山,找到谢兰衣,皱着小眉头,忧心忡忡地把自己的担忧说了。 谢兰衣正在看书,他翻着书页,目光没有偏移半分。 他说道:“无妨,五年前我忍他,避他,让他,如今却不必了。” 襄荷不解:“为什么?不是说他如今更得皇上宠信了么?” 谢兰衣笑了笑,揉了揉她的脑袋:“襄荷,你记住,狐假虎威,能逞一时猖狂,却逞不了一世猖狂。” 这种被当做小孩教导的感觉是肿么回事?襄荷囧了一下,但心中还是不解。“我知道,自身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嘛!可是现在姓李的不是还有虎威可以借么,皇帝……”她放小了声音,“也不像快要死的样子啊……” 谢兰衣面色未改,丝毫没觉得议论皇帝生死是多么大不韪的事情,淡淡地道:“皇帝是不是快死我不知道,但如果李恒泰来招惹,他会死。” 那双凤眼微微眯起,丹丸似的点漆黑瞳蕴于其中,似收敛了一江秋水的寒意,又似林间静栖的猛虎,一动不动也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襄荷呆了呆。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谢兰衣。 看出她的怔忡,谢兰衣凤眼微翘,露出一丝笑意,方才的寒意和危险气息瞬间消失不见。 “总之,不必为我担心。”他温声道。 襄荷点了点头。 虽然他没具体说,但她莫名地就是相信他。他说不用担心,那就是真的不用担心。 又等了几天,李恒泰那边并无动静,似乎望了书院还有谢兰衣这一号人物在。襄荷又跟周清芷打听,得知那李恒泰整日跟着襄城的官员们饮酒作乐,似乎连书院的事也不准备管,心里便安定了些。 放下这事,她便将全部心力都放在为刘寄奴送行上了。 去往北地的兵员们不日便要动身,兵院几乎空了一半,书院中处处可见其他学子为兵院学子送别的场面。 襄荷只专心为刘寄奴准备行李,并未将李恒泰回襄城的事告诉他。 一来她觉得告诉了也没用,二来他马上就要走,她不想让他临走还担心。 很快变到了动身那日。 襄荷一早便将为刘寄奴准备的行李检查了一遍又一遍。 她为刘寄奴准备的许多东西,但因为普通士兵都是要徒步走到北地去,因此最终还是去掉不少原先准备的,只捡重要的带上。尤其是从谢兰衣那搜刮来的药材,都分门别类的放好,又将整整五千两的银票或塞进荷包,或缝进衣裳夹层,还另备了些碎银子方便刘寄奴随时取用。 检查完行李,襄荷与兰郎中一起去城外的长亭。 去北地的兵将们,都要在那里集合。 一路上,襄荷不断回忆自己匮乏的军营知识,絮絮地说着,希望能帮到刘寄奴一丁半点。兰郎中也在一边不时插两句,将自己当年在军中的经验。刘寄奴认真听着,不说话,只郑重的点头。 襄荷说着说着,又觉得自己对军营的认识基本都是得自前世的经验和今世兰郎中的吹牛,便怕自己说地不对误了刘寄奴,因此又赶紧道:“我说的也不一定对。” 刘寄奴微微笑道:“无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都知道的。”停顿了片刻,他又道,“因为……父亲的缘故,我对军营并不陌生。” 襄荷点点头,想起他亲生父亲毕竟也是兵将,他也算长在军中,恐怕对军中的了解比自己还多,因此心下便也不太担忧了。 到了长亭,只见人头涌动,车马辚辚,襄荷看到许多熟悉的面孔,有附近乡里子弟,也有书院的同窗,有人离去,有人送别。 襄荷亲自将刘寄奴带到姜武身边。 “学妹放心,我一定照顾好令兄!”姜武拍着胸脯保证,然后便收到同来送行的周清晗一个不轻不重的白眼。 战场无情,除非缩在后方,只要上了战场,谁又能保证得了谁的安全? 姜武意识到自己夸大,这才不好意思地笑笑。 襄荷并不介意。她所要的,只是姜武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稍稍照顾一下刘寄奴,不要让他像普通兵丁一样轻易便死了。 刘寄奴只朝姜武抱了抱拳,并没说什么。 动身时刻很快到了。 姜武和刘寄奴与无数儿郎汇聚成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踏着征尘,迈向去往北地的路途。 队伍出发前,襄荷望着刘寄奴的背影,大声的喊了句:“哥,我和爹等着你回来!” 周围有无数送行的人喊着类似的话语,有年迈的前来送子孙的老人已经泣不成声。 那么嘈杂的环境,那么远的距离,襄荷觉得刘寄奴应该听不到自己的话了。 但是,很快她就看到,那个身影转过身,用力地朝这边挥了下手。 “这小子……”兰郎中带着重重的鼻音喃喃着。 襄荷翘首看着那支队伍的最后,看着那个背影转过身,随着队伍越来越远,越来远远,最终再也看不清。 ☆、89|6.07 征兵队伍的离去使得襄城许多人家上空笼罩着一层忧伤的气氛,但日子仍旧要过,过些时日,时间冲淡了离别的愁绪,只沉淀成一份淡淡的思念留在心底。 兰家也一如往常。 有襄荷从藏书阁抄来的医书,又有与苟无患这样的名医探讨医理的宝贵经验,兰郎中如今的医术早已今非昔比,虽然还称不上妙手回春,但一般病症也少有难得倒他的了,因此如今兰镇上的医馆也经营的有声有色。虽然相比鹤望花铺挣得不多,但却让兰郎中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不必奔波忙碌。 而花铺方面,五年来不断推陈出新,不断改进经营,如今的鹤望花铺足可称得上日进斗金,兰家也因此成为一方豪富,家底比许多积累了数代的乡绅都要厚。 与不断增长的收益成正比的,自然是不断扩大的店面,和不断增多的雇工。 如今的秀水村,几乎所有妙龄未嫁的少女及妇人都为兰家打工,仅是店铺自然用不着那么多人,但襄荷在秀水村附近买了上百亩地都用来种花,这些雇工便被雇来做种花、剪花、打包等活计。 襄荷给的工钱不少,因此如今的秀水村许多女人挣的比家里男人还多,那些早已成婚的年长妇人还不显,但那些跟着襄荷念过书,之后又被兰家雇佣的女孩子们,却显露出不一样的光彩。 相比普通村女,她们更加自信,或者说,更加彪悍,更加有底气。 田菁就是最显著的例子。田菁与襄荷最亲密,也受襄荷影响最深。她如今也在花铺帮忙,挣的钱比田大叔田大婶加一起还多,加上长得讨喜,上门求亲的几乎踏破了门槛。田大婶为此笑开了嘴,却也挑花了眼,整天念叨着哪个后生好,想早早给田菁定下亲事。 但田菁小姑娘却有自己的主意,她觉得自己现在就挺好的,与其日后嫁给个不知根底的男人,还不如自己挣钱自己花呢。 当然,她没敢把这想法告诉田大婶,只私底下跟襄荷说。 襄荷吓了一跳。 襄荷其实是赞同她的想法的,但问题是,世人不可能赞同,田大婶更不可能赞同。而且田菁明显被襄荷教育地过了头,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法子妙,连平日看待村里的男娃时,都颇有些不屑一顾的架势了,也越来越不稀罕跟男娃子玩。为此赵小虎还委屈地找襄荷诉苦,说田菁突然不理他了,那委屈忧愁的样儿,活脱脱一个思春少年。 襄荷哭笑不得,只得劝说她先看看,若有适合的,自然是成亲为好,反正只要自己不当包子,总不会憋屈死。 又劝说她不妨多观察观察身边的男孩,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田菁这才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也不再对赵小虎之流不屑一顾了,喜得赵小虎眉开眼笑,跟屁虫似得总“无意间”出现在田菁出现的地方。 田菁懵懵懂懂看不出这小子的心思,田大婶却不懵懂,一看赵小虎这样子心里就有数了。都是一个村的,相互知根知底,赵家家境不错,人也都是本分人家,田大婶对赵小虎很满意。 于是,在田菁不知道的情况下,田大婶找上小虎娘,两番一合计,互相看对眼,得,定亲吧! 等襄荷知道的时候,两家已经在商量着什么时候成亲什么时候抱娃了…… 襄荷目瞪口呆。 “我才不嫁那个笨蛋!”田菁气哼哼跑过来找她诉苦,不过,看那表情,与其说是诉苦,倒不如说是娇嗔。 于是原本襄荷原本准备的开解的话便咽回了肚子里。 第60节 古人可真早婚啊……她心里感叹着。 可襄荷没想到的是,她跟田菁一般大,田菁都说亲了,她自然也跑不了。 于是,当她看到擦着香粉,抹着口脂,一身红红绿绿标准媒婆打扮的人上门时,差点没惊掉了下巴。 “……不是我夸口,那王家虽说也是咱们乡里人家,但可真是家财万贯哟——白花花的银子用缸盛!祖上又当过大官儿,王小公子如今在进学,今年就准备考秀才呢……长得也是一表人才,十里八乡数得着的俊俏后生,老婆子我要是年轻个二十岁,保准看直了眼!” 噼噼啪啦一顿话砸下来,直砸地躲在门帘后的襄荷眼晕。 应付媒婆的兰郎中倒是笑地一脸荡漾:一家有女百家求,来提亲说明人眼光好! 不过,辛苦拉拔大的闺女儿就这么便宜了不知哪个臭小子,想想心里便不是滋味,于是便对这头一个冒头的王小公子百般不满起来。 有钱?——比兰家有钱么? 祖上当过大官?——就是说现在不是咯? 长得俊俏?——男娃子要那么俊俏做什么,又不是小白脸。 今年准备考秀才?——我闺女可是鹤望书院正经的学生呢,等闲秀才都比不上,更何况你一个还没考上秀才的? …… 于是,这么挑剔一番后,王小公子被三振出局。 可打发走一个王公子,还有张公子李公子赵公子。 兰家的门槛几乎没被媒婆踏破,来提亲的除了乡绅富户之家,还有不少来自襄城的大商户,甚至官宦权贵之家。这情景羡煞了秀水村有女儿的人家。 但羡慕也羡慕不来,襄荷在婚姻市场这么吃香,可不仅仅是因为长得讨人喜欢,更重要的,却是钱和身份。 襄荷一直秉性闷声发大财的理念,从来不炫富,除了将老宅翻新成普通乡间青砖瓦房,内里设置并不怎么奢华。但铺子开在襄城,一花一草明码标价,有眼的人估算一下,虽算不出具体收入,但稳赚不赔却是瞎子都能看出来的。 二来,鹤望书院学生的身份,也是这么多人家趋之若鹜的原因之一。 虽然已经有人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但有才名终究是好事,加上在襄城这块地方,鹤望书院就是最崇高的存在,娶个书院的女学生当媳妇儿,那绝对是倍儿有面子地事儿。 因此,有了这两个主要因素,也无怪乎兰家媒婆不断了。 兰郎中依旧一边荡漾一边嫌弃着挑挑拣拣,襄荷却是被天天登门的媒婆给吓到了,当机立断让兰郎中散出消息,说现阶段一心求学,暂不考虑婚事。 可还没等消息放出去,就迎来了一个意外的求婚者。 ☆、90|6.09 求亲的是镇上的李家,李可儒的李家。 两家因同车的缘分而结识,两家孩子又都在书院读书,又因为一家在秀水村,一家在秀水镇,距离近的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自五年前初次相识后,两家一直有来往。 李家门风正派,李夫子是真正的正人君子,李家娘子也是个温婉不多事儿的性子。李可儒是独子,却难得的没有被宠坏,反而十分争气地考上了书院,去年还考上了秀才,再加上长得也是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又是正当婚嫁的年纪,那绝对是媒婆眼中的优质资源,跟兰家一样,自李可儒十四五岁开始,李家登门的媒婆就没断过。 李家求亲没找媒婆,而是李夫子跟兰郎中小聚喝酒时提起的。 李夫子是相当中意襄荷当自家儿媳的。 两家相识,他又跟兰郎中臭味相投,没事儿就聚在一起喝个小酒什么的,襄荷那姑娘他也见过好些次,就觉得性格也好,长得也好,除了年纪小了点,简直是儿媳妇的完美人选。 最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家那傻儿子也挺中意人家姑娘的,要不能经常兰学妹兰学妹地说着? 他自诩是个开明的家长,儿子喜欢,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原本还因为襄荷年龄的原因而有一点小犹豫,结果一看这些天兰家媒婆盈门的情景,李夫子急了。 不能犹豫了!再犹豫,看好的肉就要被夹到人家的盘子里了! 于是,寻了个由头,找兰郎中出来喝个小酒,然后就把想要做亲的心思提了出来。 这些日子已经拒绝媒婆形成习惯的兰郎中下意识地就想回绝,但碍于老友的面子,顿了那么一下。 就顿了这么一下,李夫子便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起把闺女嫁到李家的好处。 首先,李家离得近。兰郎中如今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在镇上的医馆,到时候襄荷也嫁到镇上,那真就是把闺女嫁到了身边边,跟没出嫁前也没什么区别了。 其次,咱孩子好啊!李可儒也算在兰郎中看着长大的了,才学相貌没得说,人品也是杠杠的,而且李家家族遗传对媳妇儿好,小两口成亲后,襄荷绝对吃不了亏。 再次,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兰家如今虽然家财万贯,但到底草根出身,除了钱,人脉上却弱了些。李家虽然只是普通的小康之家,但毕竟书香传家,底蕴深厚,李夫子就有个堂兄在京中做官。两家一个有钱一个有人,结合在一起那就是绝妙的互补。更重要的是,李可儒前途无量。他如今虽然才只是个秀才,但那不是因为考不上举人,而是想着离开书院后再考。 最后,单从两个孩子本身来看,那也是十分相配的。鹤望书院出身的学子哪个不是人中龙凤,眼界也高于一般人,等闲看不上书院外的人。而两个同样出身书院的孩子结合就没这个问题了。襄荷虽然因为书院学子这一身份得到襄城许多官宦人家的青睐,但襄荷那性子,受得了那种人家的规矩和束缚么?嫁到李家就没这个顾虑,李夫子说了,俩孩子成亲后,绝不干涉襄荷做什么。 李夫子吧啦吧啦这么一顿说,然后,兰郎中动摇了。 越想越觉得,李夫子说地挺对。 于是兰郎中没有当场回绝,而是答应回去想想。 回去后,兰郎中便兴冲冲地找襄荷说了这事儿。 襄荷很惊讶。 这些年她跟李可儒来往其实不算多,主要是两人不在一个院,平常轻易碰不到一起。因此也就比平常同窗熟悉那么一点儿。但从接触中,她对李可儒的印象不坏。 可再怎么不坏,她也没想过要跟他谈恋爱啊!而且,关键她觉得对方也没那个心思。 于是襄荷觉得,这绝对是李夫子自个儿的主意。 于是襄荷便去找李可儒了。 襄荷觉得这事儿很简单,反正都是大人弄出的事儿,只要跟李可儒说清楚,然后李可儒再去说服李夫子,这事儿就了了。 可是—— “我觉得不错哎~” 把李夫子提亲的事儿告诉李可儒后,对方先是惊讶,而后摸着下巴沉思,沉思了半晌后,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襄荷惊讶地嘴巴都合不上了。 “哪里不错啊?!” 李可儒笑眼咪咪,掰着手指头说道:“当然不错,你看我长得不错吧?人也挺好吧?才学虽然比不上那些天之骄子,但偶尔也能在簪花宴上占得一席。更重要的是,咱俩熟呀!与其跟个不认得的人过一辈子,还不如咱俩凑活着一起过呢!” 襄荷无语了。 敢情这位就是想找个熟人凑活。 不过…… 襄荷又想了想,觉得李可儒说的其实也挺对。 虽然她不怎么想嫁人,但在这个朝代这个环境,不嫁人的女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所以如果有合适的对象的话,当然还是嫁了好。 那么,李可儒是合适的对象么? 相比陌生人,他的确算得上个好选择。 可是,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身影。 襄荷连忙一脸慌张的摇头。 “怎么了?”温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书房柔和的光线打在那个白色人影身上,明明因身有残疾而端坐在轮椅上,却好像山岳一般挺立。 从飘远的思绪中惊醒,襄荷这才想起,跟李可儒分开后,她就莫名其妙地走到了玫瑰园,找到谢兰衣,然后,像以前无数次做过的那样,一个念书,一个听书。 可是,她念着念着,走神了…… “发生了什么事么?”谢兰衣的声音又响起,这次带了些明显的疑惑。 想到方才脑海中突然出现的身影,再看看眼前谪仙一般的人,襄荷呆了呆,随即,从脸颊到耳根,整张脸突然地,全红了。 一只微凉的手突然贴上额头,然后襄荷就听那人疑惑地道:“没病啊……” 近乎恼羞成怒地打开那只手,襄荷翻了个白眼:“我没病!” 谢兰衣并没有因为她粗鲁的动作而生气,反而好脾气的笑笑,问道:“那你在做什么?” 一会儿发呆一会儿脸红,这种症状他的确从未见过。 襄荷脸又红了红,随即挺着胸,瞪着眼,像一只鼓满气的小蛤蟆,十分严肃地道:“我在思考人生!” 谢兰衣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襄荷无力地垂下双肩,想了半天,才冒出一句:“你有没有想过成亲的事?” 谢兰衣已经二十三岁了,在这个时代,妥妥的大龄未婚青年。襄荷平日也没少跟万安唠嗑,却从没万安说过自家主人该成亲了之类的话。想想谢兰衣如今的处境,襄荷觉得这倒也正常,可是,他能一辈子不成亲么? 谢兰衣不同于她,他是地地道道的古人,而对古人来说,娶妻生子传宗接代,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更何况,如今的谢氏只剩下他一个人。 如果他不成亲生子,谢氏的血脉就断绝了。 对古人来说,断子绝孙是很恶毒的诅咒,而做出让自家血脉断绝的子孙,也是大不孝。 所以,谢兰衣可能会因忌讳而一时不成亲,但他会一辈子不成亲么? 他……有没有想过自己将来的妻子会是什么样的? “这个啊……”谢兰衣笑了笑,却没有正面回答,“怎么会突然想起问这个?” 襄荷的双肩更垮了,整个头颅都低了下去。 小小声地道:“有人给我说亲。” 空气出现了片刻的凝滞,书房里安安静静的。 襄荷正要疑惑地抬头,便听见谢兰衣了悟似地发出一声:“哦……” 哦什么哦啊! 襄荷抬起头,瞪着他漂亮的凤眼,十分不满他简短的回应。 就见那凤眼微敛,随即张开,刹那间,满室生辉,波光潋滟。 那双微凉的手抚上襄荷的头顶。 “一眨眼,居然已经到了可以说亲的年纪了……”声音有些低沉,有些感慨,似乎在感慨流光飞逝。 襄荷木木的,被脑袋上那双手夺去了片刻心神,随即想起最初的问题,直直地盯着他的双眼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有没有想过成亲的事? 第61节 有没有……想过将来的妻子是什么样子的? 只有两个人的书房再次陷入寂静,没有读书声,没有翻书声,也没有青年与少女的交谈声。 仿佛过了许久,寂静才被打破。 “好像……没有想过啊。”谢兰衣缓缓地道。 襄荷双拳紧握,“那……你不准备成亲了么?” 谢兰衣笑了笑:“这不是准备不准备的事。有些事就算不准备也会发生,有些事就算准备了,也可能不发生。” 襄荷换了个说法:“那你想成亲么?” 谢兰衣笑意不改:“至少现在不想。” 不知道为什么,襄荷突然舒了一口气。 舒出一口气后才惊觉:方才的追问好像有点奇怪……她干嘛关心他想不想成亲啊! 掩饰性地甩甩头,慌忙找了另一个话题,将跟李可儒的事说了出来,也说出了自己的困惑。 “……我爹觉得这门婚事挺好的,李可儒也说我们凑一起过日子挺好的,可是我总觉得不对劲……哎呀我也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可就是不对劲,感觉少了点什么。我不太想答应,但又怕过了这村没这店了,盲婚哑嫁更可怕……起码我还认识李可儒,而且他的确还挺好的,嫁给他应该也不错吧……” 谢兰衣一直静静的听着,听着少女困惑着自己的婚事,心里,忽然也像她一样困惑了起来。 李可儒…… 哪里冒出来的小子,他都不知道。 有那么好么?错过就错过,有什么了不起。 哼。 ☆、91|6.10 襄荷没在谢兰衣那里得到任何有用的意见,当然,她事先也没对此抱有任何希望。于是,两人一个说一个听,襄荷纠结着到底要不要考虑跟李可儒试试,至于谢兰衣,他心里想什么,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但即便谢兰衣没有给出任何意见,襄荷也没有纠结太久。反正她现在才十三岁,谈婚论嫁还为时过早,李可儒是不错,但天底下不错的男人多的去了,她也犯不着凑活,就算以后找不到中意的,大不了单身嘛,虽然难了点,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于是,她又去找了次李可儒,干脆地表达自己不想跟他凑活的意思。 李可儒也干脆,稍微表达了下惋惜后,马上又恢复如初,全没一点提亲被拒应有的尴尬或伤心。 说到底,这孩子也不过是觉得襄荷看着顺眼,相处也挺好,娶来当媳妇儿的话总好过陌生人,真要说多衷情,那是绝对没有的。 于是兰李两家婚事作罢,好在因为沟通良好,两家的关系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事后兰郎中和李夫子俩老头儿聚一起喝小酒,对没有做成亲家发表一下感叹,然后,此页揭过。 同时,兰郎中也将襄荷之前年纪小不想说亲的托词给放了出去,这样一来,登门提亲者果然少了许多,虽然三五不时仍旧有人,但相比之前已经好过很多。 与谢兰衣闲聊时,襄荷无意中提起这情况。 谢兰衣淡淡地嗯了声,没有其他表示。 襄荷离开。 万安惊讶地发现,小主子今日心情似乎特别好,虽然眉眼间并没有透露出来,但他就是感觉得到。 没见连晚饭都比平日多吃了半碗么。 襄荷不知道谢兰衣有没有多吃半碗饭,但她知道,书院的院长们最近肯定没什么心思吃饭。 顶着个学院监察的名头来到襄城,随即入住周家的李恒泰,每日无所事事,吃喝嫖赌了足足一月之久,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只耽于享乐的软脚猫时,终于露出了他锋利的爪牙。 鹤望书院颇有威名,但也并非铁板一块。书院任职的数百位山长中固然有许多如卜若地这样一心治学的人,却也免不了有蛀虫。 李恒泰做的,便是抓出这些蛀虫。 而最先被抓出来的,则是崔实。没错,就是当初阻拦襄荷入院,却在众人面前丢了大脸的崔实。 崔实此人胸襟狭窄,学问其实也算不上多优秀,若按卜若地的意思,这样的人早该赶出书院。但卜若地虽为一院之长,毕竟没多少实权,且崔实隶属儒院,他也管不到。因此在崔实没有确切的污迹下,即便是卜若地也无法将他赶出书院。 而崔实能被招揽进书院,并坐稳书院山长的位子,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当年他那一篇《忘斋笔记》。 《忘斋笔记》颇为有名,其中选录了崔实的数十篇诗赋,皆是文采斐然,微言大义,而表明其不慕权势洒然辞官的序文更是十分有名,在文人中广为传颂。 可以说,是《忘斋笔记》使得崔实文名大噪。 恰好,在鹤望书院,决定数百山长地位的,不是家世,也不是官职,而是学问与文名,而通常情况下,学问与文名是成正比的。 崔实有些例外,他文名很盛,但学问在一干山长中只能算平平,甚至可以称得上庸碌,虽然有人曾质疑过为何写出《忘斋笔记》的人学问如此平凡,但毕竟文章与学问并不等同。崔实自言不擅经义,加上偶尔也有诗词佳作,虽比不上《忘斋笔记》,但也还过得去。因此对他的质疑便逐渐消散了。 所以,就因为一篇《忘斋笔记》,他的地位就无可动摇,任卜若地怎么讨厌也无法轻易将他赶出书院。 所以说,崔实如今得到的一切,几乎都拜《忘斋笔记》所赐。 可是,成也忘斋,败也忘斋。 李恒泰找来了一个人,这人姓宋,而他的父亲宋天章与崔实是同乡,更是同窗同年,两人曾是相交莫逆的挚友,后来还相继辞官。只是宋天章辞官后便隐居山间,不久后病逝,而崔实则在宋天章病逝后辞官,随即被鹤望书院招揽。 如今宋天章之子来了,还带来了一沓手稿。 一沓内容与《忘斋笔记》高度重合的手稿。 手稿上有名章,有落款,名章之名非崔实,而是那个已经死去的宋天章;落款年月早于世人所知的《忘斋笔记》成书时间,恰是宋天章辞官归隐后的那一段时间。 宋天章也曾小有文名,只是辞官归隐后少与人来往,也不再有诗文流传于士人之中,因此逐渐名声不显,但是,只要将他之前的诗文找出来,便可以看出,其行文习惯、遣词造句,乃至志向意趣,都与《忘斋笔记》有共同之处。 事情似乎已经很清楚了,许多人已经猜到——《忘斋笔记》并非崔实所著。 抄袭,这是一个著作者最大的罪行。更何况,崔实抄袭的是他的同窗好友,在友人死后窃取其文稿,借光生辉,是对死者的大不敬。 不忠不义,无品无德,实在无耻下作之极!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这样的无耻下作之徒,居然窃据他人文章,享受着本不应属于他的尊崇和荣耀,欺世盗名十余载,而真正应该受到尊崇的人却籍籍无名! 整个大周的士林都震怒了。 一时间,崔实千夫所指。 崔实自然不甘,他百般抵赖,指责宋天章之子造假,说只是一沓文稿证明不了什么,名章谁都可以随便刻,落款时间更是可以随意造假,至于文风之类,他与宋天章本是好友,经常互相探讨诗文,因此《忘斋笔记》有宋天章的影子也不奇怪。 虽然很多人并不相信这套说辞,但事实上,这套说辞行得通。因此,一时间整个士林分为两派,相信的不相信的互相辩驳,虽然总体来说还是不相信的多,但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谁也无法给崔实定罪。 崔实得意洋洋,满以为逃过一劫。 然而,李恒泰的手段可不止这一招。 很快,李恒泰又找到几个人,这几个人,却是崔实请人代笔的证据。 原来崔实自在书院做了山长,自知学问不深,心虚露怯,便想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不擅经义学问,但诗赋绝佳的形象,好取信于人,也免得因太过庸碌而被书院其他山长看不起。 但他本身诗赋也是平平,因此只能请代笔,只是真正有才之人哪里甘心为人做代笔,因此他只能寻那出身贫寒的学子,或者屡试不第的潦倒秀才。即便如此,好诗文依旧难寻,为了维持文名,只要听说谁擅长诗文又境遇不佳,崔实便暗中打探一番,如对方有意便买下对方出色的诗文。这样与他做过交易的人,只李恒泰找出的,便有四人之多。而这四人中,更有一人当时多了个心眼,逼得崔实签了个代笔的文书,上面清清楚楚地有着崔实的亲笔落款。 如此一来,崔实剽窃抄袭之事便是铁板钉钉地了。 连远远不如《忘斋笔记》的诗文都要代笔的人,又怎么可能写得出《忘斋笔记》? 之前因《忘斋笔记》而对崔实有多么推崇的人,如今便有多么厌恶憎恨他。 很快,几乎整个大周的读书人都知道了崔实的丑事,一时之间,口诛笔伐,路遇唾面,崔实变地人人喊打。 连皇帝都在听说这件事之后怒斥崔实为天下读书人之耻,着令夺去崔实功名,其子孙后代十代之内不准科举,并以盗窃罪将崔实下狱,其家产被抄查,尽数送予宋天章的子孙作为补偿。 圣上御笔亲口定夺,崔实剽窃诗文一事便尘埃落定,再也无人敢有异议。 鹤望书院更是早已将崔实逐出书院,无数山长学子深觉自己有眼无珠,错将小人当君子。而一些原本与崔实有隙的人,如卜若地,无不痛骂之余拍手称快。那些真正为书院着想的人也深觉庆幸,庆幸李恒泰揪出了这个害群之马,使得书院净地不再被这等小人玷污。 因此,一时之间,李恒泰的名声倒是好了起来,许多原本因为他以往名声与身份而心存偏见的人纷纷对他改观,觉得他这个学院监察干得不错,书院上下也不再对他心存抵触,连簪花宴都邀请他出席。 山长们很高兴,襄荷也很高兴,看到自己不喜欢的人倒霉总是愉快的,襄荷自然不会同情崔实。只是她同样讨厌李恒泰,初见时的印象太深刻,那样狠毒跋扈的样子,可一点也不像是个甘心干实事儿的。 因此不管别人如何对李恒泰改观,襄荷心中仍旧戒备着他。 后面发生的事,证明襄荷的戒备是对的。 崔实事件逐渐发酵,从书院到朝堂,从襄城到天下士林,再从士林到普通百姓,没过多久,几乎全天下人都知道了:鹤望书院有个山长是个窃据他人诗文的无耻文贼。 至此,事态开始朝着一个诡异的方向发展。 开始山长们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依旧为李恒泰揪出崔实而高兴,谈及崔实也无不是痛骂。李恒泰要做什么也无人阻拦了,而很快,李恒泰又揪出来一个蛀虫。 这次是一个姓常的商院山长,这位常山长倒没有窃据他人诗文,但是,他窃据了属于书院的学田。 鹤望书院的学田最初是由前朝太|祖谢琰划拨,鹤望峰周围千顷良田尽归书院所有,后来每个皇帝登基时,几乎都会赐予书院良田,数百年积累下来,鹤望书院的学田已经累积到一个恐怖的数字,整个襄城有大半的土地都属于书院,几乎相当于一个亲王的封邑。 而这些学田,也正是鹤望书院立足的底气之一,使得书院之人不必依靠朝廷财政,也因此使得书院不必对朝廷言听计从。 但是,书院的学田太多了,鱼鳞图册上虽记录地清清楚楚,但没有人能对书院的每一块学田了如指掌。 农院院长名义上是书院学田的掌事人,但如此巨量的学田又怎么可能被一人掌握,因此现任农院院长卜若地其实不过是担了个虚名,加上他一心治学,不耐烦打理庶务,因此学田的掌事之人分属几个势力。 这就给了人可乘之机。 这位常山长世代便是襄城人,祖上也是书院掌管书院学田的管事,常山长做了山长之后,这学田的部分事物便由他掌管。 常山长也颇有头脑,他并不是简单粗暴地将学田暗中卖予他人,而是多在田地分等上做手脚。上等良田记作下等的山坡地,正耕耘的良田记作荒地……无数良田被做了这样的手脚。 不止田地质量,常山长还利用学田设了许多敛财手段,比如学田佃户的田租,如秀水村这样就在书院脚下的地方自然是没做手脚,但那些距离书院远的,所收田租却远远高于书院规定的比例,甚至还高于其他地方的平均田租。这些地方的佃户们日子过得苦不堪言,但附近的田地基本都属于鹤望书院,田租也都是一样的,除非背井离乡逃到别的地方,不然只要佃田地种,便只能乖乖按照常山长定的田租交租。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常山长很有头脑。鹤望书院名声一向很好,而这名声有一部分便是由于其学田租给佃户时田租低于平均水平,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万一有哪个佃户脑袋发热跑到书院问,常山长的那些小动作就全曝光了。因此那些田租高的学田并不是以书院的名义佃出去的,佃户们还以为主家又是个为富不仁的富户,哪里会想到居然是大名鼎鼎的鹤望书院。 鹤望书院将近一州的田地就被常山长做出种种花巧,敛了大量财富,肥了常山长及其同伙的腰包 没错,常山长还有同伙。 学田事务有空子可钻,但却不是一个人能瞒天过海的,且这其中的利益太过巨大,常山长一人也没那个胃口吞下去,因此,这其实是一个利益集团。 而且不同于崔实事件,学田的事在未暴露前也是有人知晓的,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揭发,只得任这个毒瘤继续存在,损公肥私。 李恒泰却不怕,他是学院监察,更重要的是,他是皇帝小舅子,所以,他能够不管不顾地把这个毒瘤一举拔除。 鹤望书院再次动荡。 常山长自然是没什么好果子吃,涉案的一干书院管事以及山长也像那拔萝卜带起的泥,赤|裸|裸暴露在青天白日下,丢饭碗,遭唾骂,彻底从书院消失。 只是这一次不想崔实那般万众一心,因为涉案人众多,因此也有人为常山长等人奔走,只是李恒泰态度坚决,证据又确凿,奔走之人又不是什么有能量的角色,因此学田案最终办得干净漂亮,一干人等无一落网。 其间比较倒霉的是卜若地。 不管怎么说,卜若地名义上也是学田的掌管人,下面人出事儿了,卜若地最低也是个失察之罪,甚至还有传言说卜若地也参与了学田案,只不过最终没查出什么,才只按失察把卜若地掌事的位子撸了。 卜若地有些气闷,没想到崔实倒霉之后这么快就轮到自己,但是他更是眼睛里揉不进一粒沙子的主,虽然可以有种种借口,但他的确是失察了,因此对于自己的处置也干脆地接受了。 接连办了两个大案,还是实打实的大案,李恒泰的声望再度上升,书院学子中许多都对他信服不已,甚至连襄城的百姓都听说了李青天的名声。一时间,书院内外夸赞李恒泰的声音不绝于耳。 第62节 与李恒泰的名声相反的,则是鹤望书院的名声。 崔实案使得李恒泰在士林间打响了名气,也在士林中留下个“鹤望书院出了个文贼崔实”的印象;学田案则让李恒泰虏获了打量民心,与此同时,也使得百姓们知道:原来鹤望书院也并不是那么完美无缺的。 襄荷回秀水村的时候都听到有村妇在讨论最近的事。 “没想到书院的山长里居然也会有败类,不都说山长们都是天上文曲星下凡么,敢情这文曲星还能假冒啊……”这是在说崔实的事。 “嗨,哪里没些腌臜事儿,你别看人一个个光鲜亮丽,谁知道背后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现在是只查出了一个崔山长,谁知道还有没有王山长李山长没被查出来?” 一个农妇又提起学田的事儿,“那常山长也是造孽,幸亏咱们这儿离书院近,听说那些离得远,又只能佃学田种的都过得可苦了,孩子都养不起,青黄不接的时候就卖儿卖女,真是可怜死个人咯!” “我跟你们说,你们可别告诉别人,”一个农妇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着,这般作态立刻吸引了一干人的注意,纷纷催促她快说。 “我听说啊,那常山长其实就是个替死鬼,那真正贪的,是书院的几位院长!” “这、这话可不敢瞎说,你从哪儿听来的?”众人大惊。 虽然出了这两桩事儿,但书院的地位在这些农妇心目中一向很高,用奉若神明来说也差不离了,即便出了这两桩事儿,也并不能让她们一时转变观念,仍旧尊敬着书院的山长们。而书院各院的院长,在她们心中的地位更是跟皇帝也没差多少了,因此此时听这人这般说都惊讶不已。 那农妇得意地道:“我娘家侄儿媳妇儿的妹子在城里大户人家当差,城里人都这么说呢,我起先还不信,结果,前两天咱村来了个货郎你们知道不?货郎走街串巷的,那消息可比咱们灵通多了,我说起这事儿,那货郎亲口跟我说的,绝对可信!不然你们想啊,常山长不过一个山长,要没有上头的意思,他哪来的胆子敢这么贪哦!” 其余农妇有的依旧狐疑,有的却已经有些相信。 几天之后,襄荷去城里花铺时,也听到店里伙计乃至客人议论。 虽然主流声音仍旧是讨伐唾骂崔常两人,但非议书院的议论也不在少数,尤其种种不辨真假的“传言”,更是甚嚣尘上。 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李恒泰办得这两件案子,把鹤望书院从百姓们心中的神坛上拉了下来。 只是这两件事虽然的确算得上是书院的丑闻,但不过两颗老鼠屎,还是已经被挑出的老鼠屎,居然能这么快就影响了整个书院的声誉,乃至到了街头巷闻的地步? 有蹊跷,襄荷摸着下巴想着。 她才不信背后没有人煽风点火地煽动舆论。 ☆、92|6.11 襄荷都察觉了的事,书院的院长们自然不会没有察觉。 但察觉又如何?幕后之人所做的不过是将事件扩大,让更多的人知道,至于那些“传闻”,反正只是传闻,都是捕风捉影的事儿,谁也说不准真的是百姓们的无聊猜测,还是有心人的恶意传播。 所以院长们只能努力挽回书院颜面,不让书院继续丢脸。 可是,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之后的几个月里,李恒泰简直像是变身破案狂魔,书院上上下下,上至山长,下至管事,泰半都或多或少地牵扯到各种案子中。前期时李恒泰很注意分寸,抓出来的也都是如崔实常山长这般易引起人义愤,证据又确凿的,而就在他这样的有心规划之下,每抓出一个蛀虫,他的威望便上升一分,不论是在学子中还是在普通百姓中,他成功地塑造出一个嫉恶如仇、断案英明的形象。 因为舆论的态势,院长们有心阻拦李恒泰,但李恒泰这时候抓的都是该抓之人,那些院长知道那些蛀虫们做的事后,许多都直接放弃阻拦。如卜若地,在他看来凡事一码归一码,即便李恒泰这个人有点不对劲,但他如今做的事是对的,对书院也是利大于弊,那么就不应该阻拦他。 况且,他竟从不知道,看似净地的书院居然掩藏着这么多腌臜事儿!虽然书院的名声要顾,但他分得清轻重。 腐肉去除之时固然疼,却总好过任它一直腐烂下去,最终危害整个躯体。 许多山长们都是这样想,因此他们并没有阻拦李恒泰。 况且,即便他们想阻拦,恐怕也是阻拦不了的。 如今李恒泰要查某个人,已经不像最初时那般要面面俱到,非得逮到要查之人的死穴才行,基本上只要有些证据,看上去没什么破绽,百姓,乃至鹤望书院的学生都会相信这个人的确有罪。 这是一种惯性,一种可怕的惯性。 这种惯性是李恒泰用书院那些真正的蛀虫们,给学子以及百姓养成的。 但即便鹤望书院根深叶茂,以致蛀虫有点多,却又哪里经得起李恒泰这么三天一小查两天一大查? 在山长们觉得腐肉去的差不多,是时候要做些事情,好挽回书院声誉的时候,李恒泰却依然没有停止。 原本只是山长及管事们被调查,到了后期,连学子也被列入调查的对象。 人无完人,任何人放在显微镜下看,都会有无数的缺陷与瑕疵。而李恒泰如今做的,便是拿着显微镜,挨个儿地挑着鹤望书院上下人员的错处。 找到了错处,就有无数的手法可以让一个原本无大错的人在有心人的诱导下成为大众眼中的恶人:断章取义、小题大做、移花接木、避重就轻……大众最终看到的就像哈哈镜里的事务,本质或许没变,但表象却早已被扭曲。 有许多人成了“崔实”,成了“常山长”,人们为李大人又揪出了一条蛀虫而拍手叫好,却忽略了这些人与崔常之流的区别。案件审理过程由李恒泰全权包揽,抓人,审理,定罪,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一个又一个书院学子或山长落入牢笼,而这些山长或学子却都有着一个共同点:没有根基,至交甚少,即便犯了事儿也很少会有人会为他们积极奔走。 而襄荷也因如今兰家日渐兴盛,与赵家关系匪浅,她又与周清芷卜落葵等人交好而逃过一劫,不然只凭她女儿身却入了农院这个由头,说不定便会被李恒泰扯上什么大逆不道的罪名。 但襄荷逃得了,其他人却逃不了。 就比如沈知节。 沈知节出身贫寒,真正的半点依靠也没有,再加上他平日为人十分高傲,因此朋友不多。这样的人偏又对待父母不怎么孝顺,可不就成了李恒泰下手的对象? 不孝亦是大罪,但沈知节的作为其实也算不上罪大恶极,也就是啃老外加对待父母颐指气使,这固然可恨,但却也罪不至死。再加上自从那次与襄荷发生冲突,襄荷以不孝为把柄警告了他之后,沈知节已经比以前改了许多,起码在人前都是一副孝子样,又因为还要考父母供养读书,因此私底下也不敢太过分。 襄荷会知道这些,自然是因为那次之后她怕李恒泰阳奉阴违,因此特地悄悄去了沈知节的村子暗中查探。 当时她露出身份,那些村民们没必要骗她,因此襄荷觉得他们说的话还是可信的:沈知节虽不孝,但也没不孝到极点,起码面子上过得去。 但在李恒泰调查后,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却是一个完全不知孝悌为何物的无耻小人。 沈知节的所作所为都被无限夸大,沈父沈母以及沈知节胞妹的处境又被描述地极其可怜,两相对比之后成功地激起普通民众的怒火,痛骂鹤望书院居然也有这样的大不孝之人! 外人不知情,只觉得李恒泰案子办得好,但知道实情的襄荷又怎么会没有察觉。 如今的李恒泰,已经慢慢露出他真正的目的。 帮书院去除腐肉是假,借此打击书院的名声才是真! 那些家世一般,没有靠山,本身有那么点小毛病,又没有什么能量大的好友的人,便成了李恒泰下手的对象。 这样的人对于书院这棵大树来说,就像是生了点小病的叶子,掉几片也伤不了大树的筋骨。 因为没有触到痛处,书院虽然有意阻拦李恒泰下手,却也因为未尽全力,以及李恒泰的强势而失败,眼睁睁地看着李恒泰一次又一次得逞。 就像钝刀子磨肉,李恒泰选取那对躯体无关紧要的肉一点一点地割,让躯体觉得这疼痛还可以承受,因此没有立时做出应激反应。 等到这把刀割了越来越多的肉的时候,躯体终于反应过来,想要反击,但却已经有些晚了。 百姓以及士林中不断流传着鹤望书院的丑闻,一桩未平息,一波又起来。那不断被揪出来的蛀虫们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天下所有的恶人都能在鹤望书院找到,不仁不义,不忠不信,不孝不悌……以往这些字眼与鹤望书院似乎毫不相关,但如今,几乎只要一提起鹤望书院,人们便会想起这些字眼。 原本只是书院内的事物,却在有心人的煽动和诱导之下传遍天下,将鹤望书院拉入一团漩涡之中。 尤其当这个有心人有钱有势,更兼得了民心民意的时候。 于是,当山长们以为腐肉已经被剔除,伤口应该愈合的时候,李恒泰却拿着锋利的刀刃,将伤口进一步扩大,而这次,他的刀挥向的,却已经不是腐肉,而是完好的肉。 如今的鹤望书院便是在承受这剜肉之痛。 之前的一连串事件使得书院声望跌至最低,百姓们不再将书院奉若神明,而士林,乃至朝堂中也激起一场矛盾极大的讨论。 鹤望书院派以及非书院派争执不休。 出了无数蛀虫自然让书院名誉与声望受损,但书院百年的积累和一直以来超然的地位不容小觑,朝堂上将近三成的官员都出自书院,还有三成的官员或多或少与书院有着各种牵连。因此即便鹤望书院声誉跌至最低点,它仍是一个庞然大物,想要撬动它,那大周的朝堂几乎也要同时被撬动。 因此即便外面如何非议,只要有这些书院出身的学子在,鹤望书院仍然是天下第一书院。 但即便出身书院,也不能罔顾是非,如崔常两案没有人能辩驳,但之后的那些案子却有待商榷,有人建议设立一个副使,辅佐李恒泰查案,一番争执吵嚷后终于被采纳,副使的人选上却出了问题。 书院派自然想要自己的人当,非书院派却以避嫌为由坚决否定书院派提出的人选。 最后终于各退一步,选了个出身寒门,跟书院没半点关系,跟李恒泰也没半点关系,平日还颇有清名的做了这个副使。 但这人上任后,情况却丝毫没有好转。 李恒泰抓人依旧毫不犹豫,由于真正的蛀虫基本上都抓地差不多了,有点小错却被无限放大的案子便多了起来,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那副使真是个公正的,自然会阻止李恒泰罗织罪名,但最终的结果显示,这个千挑万选选出来的副使,显然不是个不偏倚的。 书院派调查之后才发现,这个原本颇有清名的副使原来早就暗中投靠了李恒泰,只是隐藏的比较深,才会让人以为他没有与任何人结党。 被阴了一把的书院派无不吐了一口血。 与此同时,不仅是李恒泰查出的这些或真或假的“丑闻”,更有无数人开始翻老账,那些出自鹤望书院,最终却声名狼藉的人都被扒了出来。鹤望书院建院数百年,门生学子何其多,要在这些人中找出些名声不好人品不行的,还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这个名单不断增加着,而名单之中最为有名,也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十三年前于关山口之战中降敌的大周主将顾长准。 降敌叛国是大罪,是几乎等同于禁忌的大罪。顾长准降敌后满门被抄,但凡有为顾长准说一句话的,便罪同叛国,为此不知流了多少鲜血,以致事情过去了十三年,依旧没有什么人敢议论此事。 但借着这次翻老底儿,顾长准又被提起。 但顾长准最引人关注不是因为他罪最大,而是因为他如今还好好活着。 不仅好好活着,还成了北蛮子的将军,就在两个月之前,率领着蛮子的军队,与大周军队打了一场硬仗。 这场仗,大周败了,败得一塌糊涂。 举朝哗然。 就算原本对顾长准还有些怜悯惜才的人,至此也彻底对其痛恨不已。 因此,这个时候提起顾长准,那绝对是能吸引大众火力对准鹤望书院的好办法。 顾长准出自鹤望书院,曾经是让鹤望书院为之骄傲的存在,但如今,他的存在对于书院却是最辛辣的讽刺。 许多人甚至扬言,两个月前那场大败说不定另有原因,而这个原因,自然还是书院的事儿——那场战争中,高级将领泰半出自鹤望书院。 谁知道那些将领中,有没有人也效仿他们的学兄顾长准,跟蛮子勾搭好了做内应呢? 这样诛心的言论一出,军中出自书院的将领们顿时出离愤怒,然而更愤怒的,却是兵院的山长以及学子们。 春末的那场征兵中,兵院几乎一半的学子都选择了奔赴北地战场前沿,到如今,不过几个月过去,那些鲜活的生命赫然已经陨落了许多。 书院的山长和学子们正在为学生与同窗的生命逝去而悲痛时,却有人还在这般无凭无据、满腔恶意地揣测他们! 这样的愤怒之下,人很容易便会冲动,一冲动,便更容易落入别人的圈套。 一个兵院学子酒后斗殴致人死亡,而死的这个人也非平民,而是官宦之子。 李恒泰闻风而动,立刻抓捕了这个兵院学子以及同在现场的其他兵院学生。这次,这个兵院学子却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人了——他是兵院院长黄韬的孙子,也是唯一的孙子。 这下不是钝刀子磨肉,而是将刀子抵在了咽喉上。 黄韬为了营救孙子而积极奔走,但还没出个结果,周家也出事了。 ☆、93|6.18 周清枫终于在夏天的时候考入了书院,原本说好九月开学跟襄荷一起去,还让襄荷送他礼物,但到了开学这日,周清枫却没来找她,甚至都没打发个下人通知一声。 第63节 襄荷有点奇怪。 周清枫虽然有时候有些不靠谱,但也不会平白放人鸽子。 会不会出什么事了? 等到中午在女院宿舍午休的时候,襄荷便确定,真的出事了,恐怕还是大事。 隔壁周清芷的房间原本静悄悄的,忽然响起嘈杂的叫喊声,襄荷推开窗户探出头去,便看见周清芷被仆妇们拥着急匆匆地出了门,身上只披了件日常休息时穿的半旧褙子,看出来是匆匆披上,还露出里面的中衣。 一向妆容精致得体的她,竟然只松松挽了髻,眉黛未扫,脂粉未敷,炽热的早秋天气里,一张小巧的瓜子脸惨白如纸。 “清芷!”襄荷叫住了她。 周清芷脚步一顿,回首看她,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摆了摆手,然后便大步地走了出去。 再也无心休息,襄荷忙跑出去打探消息。 消息并不难打探,似乎顷刻之间,周家的事便飞入了所有人的耳朵,襄荷只在路上便听到人议论—— 周家违反海禁律例,私造海船,与南洋蛮夷勾结获利,圣上得知后震怒不已。如今周家已被驻军团团围住,周家一应人等也都被控制了起来。 书院的学子们义愤填膺,纷纷为周家叫屈,胆大些的甚至直言圣上糊涂,中了小人奸计。 小人是谁?有人说李恒泰,有人说不是;有人说李恒泰居心叵测,有人说他职责所在;有人说周家冤枉,海禁之事虽有条文,但私下早已形同虚设,莫说周家,朝中势力又有哪个没在海运中掺一脚?有人说周家虽然情有可原,但法理难逃,怪只怪周家不该贪图海运之利…… 原本最应该支持周家的书院学子分为两拨,闹哄哄各执一词。 襄荷去找卜落葵,得到与路上听闻相差无几的消息。 卜落葵也忧心忡忡。 虽然与周清芷是对头,平日里天天盼着对头倒霉,可周清芷真倒霉了,她却高兴不起来。 “放心,周家不是那么容易倒的。”襄荷这样安慰她,可事实上,她心里也没底。 离开卜落葵处,襄荷便直接去了商院,去找赵寅年。 周家的事她不清楚,但赵家却是早已从事南洋海运事务,赵寅年还经常给她从南洋捎带新奇的植物。 既然周家出事了,那赵家呢? 到了商院,却没找到人。 事实上,商院如今许多学子包括山长都已不在书院。 海运这块大蛋糕自然不是只周赵两家分吃,襄城内举凡豪商富贾之家,或多或少都有涉及,而商院学子又多出自商贾之家,如今周家出了事儿,商院之人便不禁人人自危。 没找到人,襄荷便打发相熟的书院仆役去城里送信,务必要打听到赵家以及其他参与海运的商贾的情况。 下午下课后,去送信的仆役回来,带来了赵寅年的消息和口信。 赵寅年目前无事,赵家虽也因海运被调查,但目前人员却并没有像周家那样呗控制起来,而城里其他商贾,也多是像赵家这样。 人员被控制,惹得圣上雷霆震怒的,似乎只有周家一家。 收到口信,襄荷呆坐了半晌,胡乱地想了会儿,便去了玫瑰园。 从女院到玫瑰园,要穿过大半个书院。 一路上除了多了些争执议论的学子,似乎也没什么异样。 即便周家出了这样大的事情,甚至周冷槐都没有再在书院露面,即便兵院院长黄韬还在为了孙儿疲于奔波,两位书院的重要人物都缺席,书院仍如一架精细的仪器按着既定的轨道运转着。只是谁也不知道,如果事态继续恶化下去,这架仪器还能运转多久。 虽然表面上看来一如往常,但内里却不可避免地慌张失措。 到了玫瑰园,襄荷便发现,玫瑰园的食材已经许久没有送来,比往日迟了足足十天,为此万安不得不亲自下山购买食材。 这在以往是从来没有的事。 “山长们忙得很,下面人也慌慌,这里就给疏忽了。”万安这样说道。 襄荷点点头,心里乱乱地不知想些什么。 告别万安,她又去书房找谢兰衣。 书房却意外地没有人。 襄荷找了一圈,终于在木工房找到人。 不知名的木制器械嗡嗡地震动着,刮起纷纷扬扬的木屑,雪片一般纷飞。谢兰衣就坐在那器械前,手里拿着什么正忙活着,身上穿着一件旧旧的黑色衣衫,木屑落在他衣上发上,犹如雪花坠地。 “来。”他头也没回,却准确地朝她招了招手。 襄荷走到他身前,好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了?”器械的声音不小,完全掩盖了她的足音。 谢兰衣停下手中的活计,那嗡嗡声便也随之停下,房间里恢复了宁静。 “因为我能掐会算,知道你该来了。”他笑道。 襄荷瞪大眼,不信。 “当然,”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又道,“主要是我耳力好。” 襄荷这才知道他在逗她,欲要再瞪他,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来时的那一点郁气便陡然散地无影无踪。 “笑了就好,小小年纪哪来那么多愁思。”他说着,吹了吹手里东西上的木屑。 襄荷好奇地看过去:“这是什么?” 那是个圆圆扁扁如小鱼一样的东西,很是小巧,鱼头鱼尾已初具雏形,鱼腹却还光滑着,没有刻上鱼鳞。尽管如此,这不到巴掌大的半成品却已栩栩如生。 鱼背上有个环孔,似乎是个挂件。 谢兰衣将小鱼递给她:“喜欢么?” 襄荷接过来,惊喜地道:“送我的?” 谢兰衣点点头,却又将小鱼从她手中抽出:“还未做好,待我做好后再给你。” 襄荷小鸡啄米般不停点头,盯着那小鱼,心里喜欢不已。 见她欢喜的样子,谢兰衣眼里便染上蕴藉的笑意。 稀罕了好一会儿那小鱼,襄荷才说起今天来的正事。 虽然八成谢兰衣已经知晓,但她还是将周家的事说了一遍,又说起最近李恒泰所作所为。 “……书院如今人心浮动,山长们上课都有些心不在焉了……不知道周家会怎样,以前也没听说过大周还有海禁,赵家的海船也光明正大地来来去去,谁知突然就发作起来,还只重点发作周家,做得这么明显,傻子才看不出。还有黄院长的事,唯一一个孙子,他没那么容易放弃的。死的那人也有蹊跷,据说是个平日不受宠的庶子,结果这么一死,那家人却跟失了嫡长子似地大闹特闹,一点也不怕黄院长的样子,要说后面没人搞鬼,鬼都不信……”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渐渐又有些气愤。 若说之前她还有些不确定,但从今日打探的消息看来,如今事态已经十分明朗, 有人在故意打击书院。 从数月前的崔实案开始,伪装地正义而无害,悄无声息地张网,一步步收紧,钝刀子磨肉,温水煮青蛙,最终却将书院逼至如今的境地。 如今的书院,声誉大大受损,人心也浮躁不安,与以前的书院相比,差地何止一点半点。 崔实案不是单纯地为了整治崔实,周家海运案也不是单纯地为了整治周家。 背后之人,意在书院。 而这背后之人,襄荷初始以为是李恒泰,但是,李恒泰跟书院有什么仇怨,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力气打击书院? 所以,背后之人另有其人。 而如今,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鹤望书院遗世独立太久了。”谢兰衣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 襄荷看向他。 “可再怎么遗世独立,它还是置于世俗中。谢家王朝容得下它遗世独立,是因为奠定书院基石之人便是谢家人,但是,别家却未必容得下。”谢兰衣淡淡地道。 ☆、94|6.19 鹤望书院由谢宋王朝的开国太|祖谢琰设立,这是普天之下尽人皆知的事情。 前朝时,因为这个缘由,即便鹤望书院脱离朝廷管束,但书院之人对于谢氏却还是有着一股天然的亲近。 但如今却不同了。 如今,鹤望书院还在,谢宋却已消亡,掌御天下的,是从谢家手中抢过龙椅的吴家。 但是,如果仅仅是谢琰的缘故,还不至于让如今的皇室忌惮防备。几十年前朝代更迭之时,鹤望书院并没有偏帮谢氏皇族,也没有在吴氏掌权后有所抵触。天下大乱,明主居之,这就是书院的态度。 因此说皇帝因为谢琰的缘故忌惮书院,那是完全说不通的。 “前朝乃至本朝初,朝臣泰半出自鹤望书院,但近几年,国子监与鹤望书院已逐渐成双足鼎力之势,而国子监的生员,无不是从州县府书院一级一级选送而来。前朝谢氏子弟未成年前多在鹤望书院求学,而本朝,却是多在国子监。”谢兰衣又道。 襄荷愣神,想起国子监与书院的区别,顿时恍然。 谢兰衣继续说道:“书院与国子监不同,抨议朝政,针砭时弊俱是常态,但在国子监,以及州府书院,此风却不盛行。” 襄荷缓缓点头,心头终于清明。 相比起受朝廷掌控的国子监以及官办书院,鹤望书院这般的存在,对于当权者来说无疑很碍眼。 明朝因东林而天下书院尽毁,清朝时书院名虽在,实则亡,私人官办几无差异。如今的鹤望书院,与前世明朝的东林书院何其相似,而如今的皇帝,生出与满清帝王一样的心思也就不足为奇了。 事实上,从大周两位皇帝的一些措施便能看出,吴家想要走的路线,是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和君主的绝对*。当然这是所有封建帝王的愿望,但前朝出了谢琰这么个穿越者,他留下了许多牵制皇帝的措施,而如今,吴家便要将这些不听话的、甚至妨碍皇权的东西一一扫除。 所以,自李恒泰到来之后的这一连串事故,也就有了解释。 抑私学,兴官学,将天下读书人牢牢攥在自己手里,这才是当今的心思。 “现在目的也算达到了,也该见好就收了。”襄荷道,“皇帝不会傻地以为可以一下子扳倒书院吧?” 鹤望书院的百年积累不是空口说的,如今只是名誉受损便已经让朝堂吵成一锅粥,若是皇帝想让书院伤筋动骨,他就得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承受天下半数读书人的怒火。 大周可不是皇权高度集中的朝代,半数朝臣联合起来,皇帝也得乖乖吃瘪。 而历代任职儒院院长的周家,一定程度上便代表了书院,动周家,便几乎等于动书院。黄家虽然不如周家底蕴深厚,但黄韬的门生遍布军中,把他逼急了,军中人心难保稳定。 所以看清楚形势后,襄荷原本的担心便去了七八成,剩下的两三成,只是担心当今皇帝真是个傻的。 听了襄荷的话,谢兰衣头微微倾侧,居然认真思考了一会儿。 襄荷惊讶了。 “皇帝应该不会,”谢兰衣答道,“如果他没有变得比五年前更蠢的话。”说罢,他顿了顿,又道,“但是,难保他身边有更蠢的人。” 第64节 襄荷眨眨眼,更蠢的人——“李恒泰?” 谢兰衣笑了笑,“他够蠢,但不够分量。” 前朝谢琰开国时,为了防止外戚篡权,曾立下外戚不得上朝议政、为官不得超过四品的规矩,大周开国后沿用此律。因此即便李恒泰颇受皇帝宠信,又曾任统领禁军,却从未在朝会上占得一席之地,就算他以禁军统领的身份,也无法干预太多,因为大周的禁军可不是前世宋朝的八十万禁军,大周禁军是当今皇帝登基后所设,人数不到一万众,禁军统领便是外戚能做到最高的四品官。 “再说,书院派会阻止他犯蠢,所以不用太过担心。”谢兰衣又说道。 襄荷点点头,心中大石终于落下。 没过几日,谢兰衣便将那只木制小鱼做好,并细细地给襄荷演示了一番。襄荷这才知道,这小鱼竟是个机关,里面放置有细长的铁钉,钉上涂了药,鱼尾下方有个不起眼的机括,打开机括便能将铁钉射出。鱼身涂漆描彩,十分小巧漂亮,襄荷便将小鱼用彩线穿了,代替玉佩用来压裙,如此更方便取用且不引人注意。 襄荷觉得谢兰衣有些过于谨慎了,虽然如今襄城气氛紧张,但那都是大神斗法,很难波及到她这只小虾米头上。 不过尽管如此,得知到小鱼的用处后,她的心还是不由雀跃不已,只因为感动于他对自己如此周全的心思。 襄荷满以为周家的事很快便会落幕,但是,事情却朝着她和谢兰衣都没有预料到的方向发展。 朝堂继续争吵不休,京中指令迟迟不来,李恒泰只将周家人控制在周府,说是调查,却也没拿出什么新的东西,反而渐渐开始暴露出本来面目,借着调查的名头大肆敛财。据赵寅年的消息,那些参与了海运生意,但没有被调查的商贾无不被狠狠敲了一笔,自然,赵家是被敲地最狠的。 赵家对此自然憋火不已,年轻气盛些的甚至要与其他商贾联合起来揭发李恒泰,但最终被赵家族老们拦住。 李恒泰或许是忙于敛财,对于周家的事儿便不那么上心,再加上皇帝还没表态,因此周家只能继续被控制着,阖家上下难以进出,连丫鬟仆妇都不能出去,诺大一个周家上下几百人被困在一个大宅子里,普通人根本无法得知里面的消息。 襄荷时刻关注着周家,又有着赵家卜家等门道,因此比普通人清楚一些。周家的主子们这些时日都在配合调查,足不出户,而下人们,却已有许多开始被发卖,。 得知这个消息时,襄荷吓了一跳。 这个时候,周家哪还有心思发卖下人,而如果像她推测的那样,皇帝懂得见好就收的话,现在也不会命人做出这个举动,把下人都发卖了,等周家脱罪的时候怎么办? 襄荷有些琢磨不定这是皇帝的意思还是李恒泰的意思。 可无论是谁的意思,周家下人被发卖已成定局,而那些正在设法为周家脱困之人,可能会从这个举动中嗅出不对劲,但是,再怎么不对劲,他们也不会在乎这些下人。 襄荷却不得不在乎,因为周家还有一个抱香。 抱香没有卖身给周家,而是签了十年长契,如今距契约满期只剩一年多的时间,但就在这一年多之内,抱香的去向却还是有周家掌控,如今自然变换成了李恒泰等人。如果抱香被糊里糊涂卖出去,就算一年多之后契满,谁知道中间要遭什么罪。 自从周家被控制,抱香便再没有消息传来,孙氏和宁霜急得四处求人,但他们求到的人,却根本没有能帮到忙的,消息还不如襄荷灵通。 因此宁霜就求到了襄荷头上。 即便宁霜不求,襄荷也不准备坐视,因此应下他所求,尽心打探抱香的消息。 她一直有让人留心周府发卖的下人,若是抱香被卖便直接买下,还让人向那些被发卖的下人打听抱香的消息,但周府被控制后各院隔开,抱香只是普通丫头,因此也没什么消息。不过,这时候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等到休沐日,襄荷与卜落葵一起去了周府,与门卫交涉了一会儿,想以周清芷同窗的身份去看看周清芷,但毫无意外的,要求被拒绝。 虽然进不去周府,但今日恰巧也要发卖下人,因此襄荷便去牙人那里,将几个眼熟的周府下人都买了来。 这几人襄荷只是眼熟,因为周家下人虽被发卖,但卖的却都是粗使,襄荷虽去过许多次周府,认得几个大丫头,却认不得这些粗使的仆役。 谁知道,这一买还买着了,里面居然有个小丫头认得襄荷。这小丫头身量粗壮,面容普通,看着也有些木木呆呆的,显见不是主子跟前的,所以才被发卖了出来。 “兰姑娘!”小丫头满眼含泪,“奴婢巧儿,是三少爷院子里做粗活的。” 襄荷大喜,忙问她周府以及抱香的情况。 巧儿只是粗使丫头,只知道周清枫整日待在院子里唉声叹气,对周清芷等人的情况却是一点也不知道。 说到抱香时,小丫头却有些犹豫,眉目间有些怪异。 襄荷皱了皱眉,心里不由浮上隐忧,“怎么,是不是秋菊姐出什么事了?” 巧儿脸上忙露出笑来,忙摆了摆手,“没事没事,抱香姐姐好着呢,李大人看上她,要收她当妾室呢!” ☆、95|6.23 妾室? 李大人?李恒泰?! 襄荷身子一晃。 抱香已经十九,在这时已经算是老姑娘了,但因为她如今还为人奴仆,因此孙氏只给她寻摸亲事,却并还未定亲,就是为了等她契满后以自由人的身份出嫁。 她悄悄跟襄荷说过,孙氏看中了邻村的一个后生,家境殷实,人也不错,虽然还未正式定亲,但两家都有意,就等着秋后下定,契满成亲。 略微回过神,襄荷追问:“怎么回事,你仔细给我说清楚,李大人是谁?他怎么看上抱香姐了?抱香姐是什么说的?” 小丫头吶呐地道:“李大人就是李大人,就是住在秋桐院的那位大人啊。大家都说、都说抱香姐姐借着送点心勾引李大人……正那个……的时候被人撞到,抱香姐姐没脸见人,就躲在秋桐院不肯不出来。” 襄荷脱口而出:“这不可能!” 相交多年,抱香是什么样的人襄荷很清楚。 她沉下脸:“那你之后有没有见过抱香姐?三少爷呢?抱香姐是他的大丫头,总不会不闻不问吧?” 似乎有些被吓到,小丫头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没见过。抱香姐姐不愿见人。三、三少爷去秋桐院,侍卫大人不不、让进,说抱香姐姐谁、谁也不见。” 襄荷又问了小丫头几句,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了才作罢。 挥挥手让小丫头退下,襄荷脑子里一团乱麻。 不对劲,绝对不对劲。什么不愿见人,分明是出不来才对。 此时的周府,满府上下噤若寒蝉,周清枫却急得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人。 襄荷能看出不对劲,与抱香贴身相处了将近十年的他更能看出。 那混蛋分明是强占了抱香,扣着她不让她出来罢了! 什么抱香勾引的,他两个哥哥那个不比那混蛋好看一百倍一千倍,抱香会放着两个哥哥不勾引勾引那混蛋?再说抱香也不是会做那种事的人! 侍卫不让他进院子,他就找人。先是找周清柯,可是周清柯被看得更紧。 因为周家参与海运事务是他最早提出的,就在那次老夫人的寿宴上,一架南洋七宝镶嵌的屏风,引起了父亲的兴趣,也引起了几乎全族的兴趣。 周清柯借此参与进南洋事务,人人都说他出息能干,连周冷槐都因此多看中他们母子三人一分。 可谁能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以往的风光荣耀,如今都成了催命符。 周府刚被控制时周清枫不慌,因为他觉得周家那么大,哪里是说扳倒就扳倒的,皇帝很快就会下谕旨赦免周家的。 可是谕旨迟迟不来。 而周府里的形势也越发严峻。起先大家还能互相走动,后来大多被拘在院子里,府里的下人越来越少,花草都无人打理,疯长着,就像府里躁动不安的人心。 如今,他连见自己的哥哥都不能了! 周清枫开始恐慌了。 他又去找姨娘,可是姨娘的身份,又使得上什么力?而且,姨娘还骂了他一顿。 一个丫头而已,命贱得很,李大人看上她是她的福气,你瞎操什么心,万一惹怒李大人怎么办? 他张张口,没有反驳,拔腿跑了。 抱香十岁进周家时,他才不到三岁,他从那么小小一点儿长成现在这样,哪怕是姨娘,付出的也不如抱香多。她为他添衣加被,关心他饮食起居,他闯祸了她去背,他有什么高兴的事,她比他更高兴。 对自己这样好的一个人,他又怎么会不操心! 他又去找父亲,却仍旧见不到人。 父亲院子里的下人全换了,他一个也不认得。看守院门的侍卫恶声恶气地驱赶他,还将闪着亮光的刀对准他。 他扭头又跑了。 这次,他跑去了素馨院。 素馨院是周夫人的院子,周夫人闺名素馨。周夫人,那是周清枫唯一可以叫做母亲的女人,而他自己的亲生母亲,却只能被叫做姨娘。 嫡母和庶子,听上去就像对冤家。 但事实上,周清枫一直觉得母亲对自己,对二哥,甚至对姨娘都很好。不缺吃不少穿,发现下人慢待自己还会处罚下人,以致阖府上下再也没有下人轻视自己。她甚至还会关心自己和二哥的功课,虽然大多是礼节性的问候,但已经殊为不易。 当然,像对待姐姐和大哥那样是不可能的,但起码,她看着自己的目光是长辈看着小辈的目光,正常的,慈爱的目光。 身为庶子,他实在应该知足,应该感激。 也正因为这份知足和感激,他想做个母亲眼中的乖孩子,遇事都不想去麻烦她。 但这次,不麻烦她不行了。 好在素馨院没有不允许进入。也许是因为母亲是女眷,查案也查不到母亲头上吧,周清枫想着。 一路看到的下人也尽是旧人,倒不像父亲那里一样都是生面孔。这种熟悉感让他紧张急迫的心情稍稍放松了一些。 由熟悉的大丫头引着,终于见到了母亲。自从周家出事,他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周夫人端坐着,周家的祸事似乎并未带给她一丝影响,丰腴的身段风韵楚楚,温柔的面容上没有一丝苦楚。 她看着座下局促不安又慌慌张张的孩子。 周清枫磕磕巴巴,好歹将事情讲清楚了。“求母亲救救抱香姐姐!”他几乎是哭着说出这句话。 周夫人端起茶,轻轻啜了一口。 周清枫眼巴巴地看着她。 茶汤入口,唇齿间瞬间溢满淡淡的苦涩,苦涩顺着喉咙滑落,于深处又涌起一阵回甘,仿佛往事中美好的部分上涌。她瞥了那孩子一眼,在他急切的目光中,终于缓缓开口。 “你确定,那丫头不是自愿的?” 周清枫狠狠地点头:“我发誓,抱香姐姐不是那样的人,一定是那混——李大人逼迫她。母亲求求你,帮帮抱香姐姐!” 周夫人放下茶盏,对着周清枫期盼的眼点了点头。 “好。我帮她。” 只盼有朝一日也有人能帮我。 抱香很快就出来了。 在周清枫找了周夫人的第二天,抱香被一群丫鬟簇拥着走出秋桐院,衣裳妆容无不是精心修饰,原本就俏丽的面容显得益发出色。 、 怪不得能勾引到京里来的大人,没想到竟长了这么一副勾人的样子。围观的丫鬟婆子们好奇且鄙视地窃窃私语。 平日与抱香相熟的丫鬟婆子涌上前去。 第65节 恭喜赞叹之声不绝于耳,许多人巴着往日的交情,请她成了官太太后,莫忘微时情分,照应照应往日的姐妹。 周家遭难,接连有下人被发卖,还留下的这些难免惶惶不安,他们觉得自己置身一艘快要沉没的大船,趁着船沉之前,每个人都在寻找另一艘船。 如今控制着整个周家的李大人,毫无疑问是一艘坚固安全的大船。 而抱香,就是那登船的踏板。 哪怕他们无比鄙夷这踏板,也不妨碍他们为了自己的前程演演戏。 抱香被脂粉涂抹的白皙的脸上露出惨白的笑,“不,我不是……” 几个往日交好的丫头已经拉了她避开众人,状似好奇地问她怎么就得了李大人的青眼。 嘴里虽那么说,眼底最深处却藏着掩饰不住的鄙视,一边鄙视,一边羡慕。 你这骚蹄子,使得什么手段爬上了贵人的床? 她们眼中明明白白地这样说着。 抱香的脸更白了,上下两排牙齿打战,像两块石头义无反顾地碰撞。 “他强迫我。”她直绷绷地说道。 哈? 丫头们发出惊讶的气音。 哈?人家贵人要什么女人没有,会强迫你? 给脸不要脸! “真的……我不愿意,他强迫我,他……”抱香喃喃着,像是想起什么不堪一样,整个身子都发抖起来。 看她这幅样子,一个还算有点真心的丫头狐疑地皱眉,有些相信她的话了。 可是那又怎样? 反正清白都没了,好也罢坏也罢,一辈子只能拴在那一棵树上了,还做出这副模样做什么? 于是没多少真心的劝慰道:“反正都这样了,我看李大人也是个有担当的,又没有不负责任,正经抬举你当妾,这也不错了。听说李大人亲姐姐是当今贵妃,很受皇上宠爱呢。你做了李大人的妾,那不就成了皇亲国戚了?多少人求不来的事儿啊。” 皇亲国戚?一个妾,算什么皇亲国戚! 抱香讽刺的笑了。 目光扫过那些往日亲如姐妹的人,原本的一点奢望终于彻底断灭。 她大踏步地走了出去。 “唉唉姑娘你去哪里?”从秋桐院跟出来的丫鬟婆子急急地叫着。 “回家,”抱香头也不回地说道,“嫁人的话,总得跟家里人说一声。” 嫁人嫁人,男女结为夫妻方为嫁娶,不为妻,算什么嫁人? ☆、96|6.24 抱香回村了。 得知消息后,襄荷马不停蹄地请假回村。 回到村里时,抱香也不过刚到半个时辰,一家三口站在门前,陪着几个妇人说话。 仅仅几个妇人,远不像以往抱香回村时的热闹。倒不是村人凉薄,只是喜庆时凑上去,附和着说好话总是没错的;但落难时,万一说错话,难免有落井下石的嫌疑。因此来来往往的村人也有不少,但都是浅浅安慰孙氏几句,便急急地走了,以致宁家门前显得十分寥落。 至于相帮——周家的事,这些村人心知肚明,那是他们无法触碰的领域。 因此除了苍白无力的安慰,他们也无能为力。 襄荷站在宁家门口,远远地看着孙氏强笑着送走几个妇人,抱香低着头站在一旁,宁霜一脸担忧地扶着抱香。 两人进了院子要关门时,襄荷赶紧走上前去。 孙氏见了她,脸色登时更加不好,但抱香抢先一步堵住了她的话。 “小荷!”她终于抬起头,露出白惨惨的脸来。那模样,全不复往日的娇艳与鲜嫩,仿佛被狂风摧折的花,苟延残喘,奄奄一息。 她的声音里有着微小的希冀。 “快进来。”她一把拉住了襄荷的手,力道甚至大到襄荷难以忍受。 孙氏动了动嘴唇,终究没说什么,悻悻地摔上门,一阵风似地走在了两人前面。宁霜看了看两人,跟上孙氏,留两人独处。 抱香拉着襄荷去了自己的房间。 “秋菊姐,到底……怎么回事?”襄荷问地小心翼翼。 抱香眼中的泪唰地落下来。 微弱而又断断续续的述说中,襄荷终于弄清楚抱香这几天的遭遇。 下人们之间流传的,所谓趁着送点心时趁机勾|引的版本自然是错的。抱香是去送点心了,却是秋桐院的丫鬟指使她去的——面对如今控制着整个周家的李恒泰的丫鬟,她不敢拒绝。 抱香没想到,她一迈进秋桐院,就是迈进了地狱。 虽然具体过程抱香并没有描述,但襄荷猜得出来。 无非是李恒泰用强,抱香反抗,却终究抵不过两人之间巨大的差距,被李恒泰得了手。 失了清白,抱香心死若灰,但即便是为了娘亲和弟弟,她也要活下去。因此她没有寻死,而是设法出去,心想大不了就当被狗咬了一口。 可是李恒泰没玩够,又怎么能让她出去?再加上抱香一直不配合,李恒泰便索性将她困在秋桐院,还恶人先告状,传出抱香主动勾|引他的谣言。 直到周夫人上门,抱香才得以脱身。 狭小的斗室之中,抱香的声音微小的几不可闻。 “她们不信我,所有人都不信我……她们说我是贱|人,说我勾引他,我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她的身子颤抖着,一句话来回说好几遍,“我不敢……不敢跟娘说,不敢跟弟弟说,那畜生、那畜生……” 喉咙中突然发出一声压抑之极的呜咽,她抱紧了双臂,仿佛置身刺骨的寒风之中。 眼里热流涌动,襄荷使劲眨了眨眼,才抑制住眼中的热流,但胸口处叫嚣的疼痛,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抑制。 “秋菊姐,秋菊姐,不怕,都过去了,过去了……”她使劲抱住抱香的发抖的身子,使出全力箍住她,好让她不再如寒风中的芦苇般颤抖。 那畜生,那畜生! 她心里狠狠骂着,胸口下如有炙热的岩浆涌动,那热量灼地她胸口发痛,叫嚣着要喷薄而出。 抱香并没有失态太久。 她从襄荷怀里挣扎出来,泪痕犹在,眼睛里却放出光来。 她反过来安慰襄荷,一下一下拍着襄荷因为激动而颤动起伏的背部。 “放心,放心,我不会让那畜生如愿的,死也不会。” 像是在说给襄荷,也像是说给自己。 没过多久,孙氏便不耐烦地来敲门。到家不过半个时辰,她这个做娘的还没跟闺女好好说话呢。 抱香朝襄荷歉意地笑笑,整理下面容,笔直地走了出去。 “娘。”她喊道。 孙氏跟抱香叙话,虽然孙氏一副赶客的表情,襄荷却如生了根般,坐在抱香的房间里一动不动。 宁霜打开房门,提了个小板凳,放在离襄荷稍远的地方,坐下。 “这次多谢你,小荷。”他低着头说道。 襄荷摇头:“不,我没帮上什么忙,是三少爷求了周夫人。” 宁霜摇头:“不,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 襄荷唇边泛起苦笑。 现在说这有什么用……如果宁霜知道他姐姐遭遇了什么,他还有心情说这个么? 但宁霜不知道,所以他还在不断地道谢,似乎在连着以往的情分一起,连着孙氏对她的怠慢一起,全部化作谢意,诉诸于口。 “宁大哥,”襄荷打断他道谢的话语,看着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充满怯懦和迷茫的眼睛,还满是少年人的天真——“你能为了秋菊姐,舍弃除你娘以外的一切么?” 安稳的生活,未来的期望,读书人的身份…… 宁霜定定地回望着她,似乎不知道她为何突出此言。 但他并没有犹豫太久,很快,他点点头,“当然。姐姐为我舍了那么多,哪怕要我的命来还她的恩情,也丝毫不为过。” 襄荷摇头:“不,不用命的,大家都要活的好好的。”该死的不是他们。 回答完问题,宁霜狐疑起来:“小荷,你问这个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么?姐姐怎么了?” 襄荷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那样的事,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 正在这时,孙氏有些凄厉的叫声穿透堂屋的土墙,钻入两人耳中。 “……你不嫁给他嫁给谁?!没了清白你还想嫁给谁?!娘想你做妾么?谁叫你招了人家的眼!” 凄厉的声音划破小院的宁静,声音落下后,两边都没了声息。 半晌,宁霜双目怔忡地站了起来,直愣愣地走向堂屋。 襄荷咬咬唇,跟了上去。 “娘,姐,发生了什么事?什么做妾,什么……失了清白?”宁霜字斟句酌地问着,每一个咬字都清晰而用力。 抱香的目光在他脸上游移了一下,没有作声。 孙氏大声哭号:“什么事?大事!我们宁家怎么就这么倒霉,怎么就这么倒霉!好好的做个丫头还让人夺了清白!我可怜的儿,还有一年,就剩一年了啊,再过一年你就能出来嫁人了,老天爷不长眼,怎么就让你摊着这事儿!” 宁霜身形一晃,如遭雷击。 他下意识地看向姐姐。 抱香脸颊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神色像被风雨水流经年侵蚀的山壁,僵化出一层灰白色的壳,仿佛一触即碎。 良久,宁霜胸腔中爆发出一声怒吼:“谁?是谁?!我要杀了他!” “啪!” 第66节 孙氏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光. “你要杀谁?杀了人你去抵命?杀了人你让娘怎么办?让你姐姐怎么办?” 宁霜抱着头蹲在地上,发出压抑的呜咽声。 “娘。”抱香突然开口叫了孙氏一声,神色却依旧未变。 孙氏看向她。 抱香秀丽的眼睛回望她,轻轻地道:“所以,娘想让我给那畜生……做妾?” “不然还能怎样?顶着不清不白的身子你还想嫁谁?他再坏,你如今也是他的人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再说人家好歹是朝廷命官,就算做妾,也差不到哪里去。” “娘!”宁霜震惊地喊着。 抱香摇头,已经干涸的眼眶里又飞快地落了泪下来,“娘,我不想,不想嫁给那畜生,不想给人做妾,我不想。我知道,没了清白是寻不着什么好亲事了,可是没关系,我不挑,穷一点、丑一点,哪怕有残疾,我也不怕。哪怕没人要我,我一辈子不嫁人,侍奉娘亲你,我也甘愿。” 孙氏身子剧烈颤抖,忽然拿起简陋木桌上的一张粗瓷碗,用尽全身力气般,狠狠地砸向地面。 “碰!” 粗瓷碗刹那间四分五裂,锋利而沉重的碎片崩落,其中一片撞上孙氏,可她没有躲,生生受了那一击。 “娘!”宁霜惊呼。 鲜红的血流下来。 孙氏恍然未觉。 “若你还当是我的女儿,这样的话就再也别说。”她十分镇定地说着,看着抱香的眼神镇定地让人害怕。 “一女不侍二夫,你的身子被李大人占了,你就是他的人,未婚的大姑娘不清不白的嫁给旁人,你这是让人家戳咱宁家的脊梁骨,你娘我丢不起这个人。” “所以,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娘——” 抱香看着她。 终于听到那仿佛死刑一般的宣判,“——你就嫁给他。” ☆、97|6.25 “娘,”抱香叫着,“从小到大,我没求过您一次,就连您要我卖身给人当丫鬟时,我都没求过您。” 孙氏绷着脸。 “可是现在,我想求您一次,”抱香继续说着,“求您依我这一次。”说完,她站起身,对着孙氏,重重地跪了下去。 “娘!我也求您。”宁霜也“噗通”一声跪了下去。 “你们、你们……”孙氏指着两人,双目泛红,声音颤抖,“你们这是逼我!你们当我铁石心肠,不盼着自己女儿过上好日子?如今这情形,给李大人做妾就是最好的出路!不然照你说的,嫁给那些下三滥的男人,吃喝都成问题不说,你当人家心里就不轻看你了?媳妇儿婚前就失了身子,哪个男人不膈应?到时候你才有的罪受!” “那我就不嫁。”抱香轻轻地说。 “不嫁?”孙氏更加震怒,“不嫁人你想做什么?还嫌闲话不够,非得人人指着你戳戳点点才行?男婚女嫁,天经地义,你不嫁,你是想绞了头发做姑子去?” “那也没什么不好。” “什么好?哪里好!明明有更好的出路不走,非得选个死胡同,这有什么好!”孙氏气愤过头,此时反而冷静下来,一桩桩数着嫁给李恒泰的好处。 “那位李大人是官身,又是皇亲国戚,若是霜儿一直考不上秀才,李大人那就是天边的云,咱们一辈子也高攀不起,你就是想给人家当妾,人家也看不上你。你当他是糟蹋你,搁别人眼里,人家那是看得起你!你也别觉得委屈,你在周府待了那么久,知道的还不比我多?那些卖身的丫头,哪个不是拼了死劲儿地往上爬,就指望着被哪个公子哥儿收了房,从此脱了奴籍,好当那人上人。李大人那样的身份,会没有丫头主动爬床?他也是习惯了,才当你也是这样的人,并非有意欺辱你,你看看,他还准备正经抬你做妾,而不是随便打发,或是让你做个通房丫头,他还让你回家准备纳妾的事儿,这般种种,就知道他对你还有份情,不然你当每个失了清白的丫头都能有你这待遇?” 抱香低头不语。 因为孙氏这话说的其实不算错。 她在周府待了九年,这种丫鬟主子间的阴私事儿,她见得比孙氏多得多。丫鬟就是服侍人的,但服侍可不仅仅是端茶送水,那是主子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让你学狗叫你就得学狗叫,让你给主子暖床你就得乖乖去暖床。所以,所有的丫鬟,尤其是签了卖身契的丫鬟,几乎都可以说是主子的女人。 主子们看上个丫鬟就收做房里人,这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周家本家的老爷和三位少爷倒是还好,没有出过强占丫鬟的事儿,老爷虽然有通房侍妾,但那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儿。可除了周冷槐这枝外,周家还有其他分枝,还有无数大大小小的主子,这些主子中不乏纨绔,像这种强占丫鬟的事儿,自然也没少做,抱香这些年不知见了听了多少次。 然而,并非像孙氏说的那样,所有丫鬟都费尽心思想要爬上主子的床,只要不是太渴求权势富贵,稍微聪明些的,都知道那不是什么聪明法子,就算成功了,也不一定比嫁给良家贫寒子弟,或者配小厮强。 所以,也有不甘不愿地被强占了身子的,而这些丫鬟,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做妾,大部分都是成为没名没分的通房丫头,连奴籍都脱不了。有些更惨,主子吃干抹净不认账,那些丫鬟平白没了清白,半丝儿好处也没捞到。 所以,在一般人看来,李恒泰的做法真是相当有“情”了。 可是,那又怎样? “娘,”抱香仍旧跪在地上,没有起身,“我知道您说得对,可是——” 她一字一顿地道:“我,不愿意。” 不管别人怎么想,从卖身为仆的那一刻起,她盼的就是契满的那一天,脱下奴仆衣,回复自由身。因为有这个盼头,她才不像其他家生子那样将所有的前途都寄托在周家、寄托在主子们身上。 她从来没想过下半辈子还要在那勾心斗角的大宅院度过。出府后,找个老实本分的男人,就像之前说的那门亲一样,虽然不够富裕,虽然虽然为人妇后还要操持家务,可起码,不用再时时看人脸色,生怕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就惹来毒打辱骂。 可李恒泰让她的一切打算都落空了。 妾?说的好听是主子,但事实上,不过是高级一些的丫鬟罢了。 而且,让她嫁给不顾自己意愿强占了自己的人,剩下的半辈子都跟这个人绑在一起,这怎么可能! 她识的字不多,但却知道“抱香”的意思。 刚进周府时,她只是粗使丫头,轮不到上主子跟前伺候,所以还用着原来的名字,秋菊。 后来她被分到三少爷院子里,管家嫌她名字俗,摇头晃脑半天,最后仿照二少爷院子里的大丫头抱琴,给她取了个新名字叫抱香。她那时不知道什么意思,心里还更加喜欢自己原来的名字。 后来,二少爷来看三少爷的时候,偶然听到她的名字,笑着道:“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郑管家这次倒想了个好名字。” 她不懂,大着胆子问二少爷那句诗的意思,又说了自己原来姓名。 二少爷便大笑起来,她毫无防备,吓了一跳。 “郑管家嫌秋菊俗,却又取了个咏秋菊的名字,真真是自打脸。” 原来那句诗是写菊花的啊,她恍然大悟。 世间无数花草,无不是花败之后残红满地,唯有菊花,花败花不谢,即便寒冬来临,依旧抱守枝头,连同枝叶一起,在寒风中变得干枯褪色,就像活活被冻死一样。 宁死不堕,这就是菊花的品格。 自此后,她才真真正正喜欢上抱香这个名字。 孙氏又说了一箩筐的话,可是抱香心意已决,无论她说什么都当做耳旁风,场面陷入僵局。 天色很快黑下来,一直沉默着站在一旁,看着这场闹剧的襄荷也不得不走了。 孙氏气愤之下将三人全部赶出堂屋,随即插门落锁,将自己锁在屋子里。院子里,三人相视而立。 “让你看笑话了。”抱香不自然地对襄荷笑笑。 襄荷摇了摇头。 这场闹剧看了之后也不是全无作用。 抱香的坚决,孙氏的固执,还有宁霜偏向姐姐的态度,她都看在眼里。 “秋菊姐,”她轻轻唤着抱香,“你有没有想过,要如何拒绝李恒泰?” 抱香一愣,随即脸上露出苦色。 是的,这件事上,最大的阻力其实不是孙氏,而是李恒泰。 即便再怎么不愿,只要抱香和宁霜两人一心,孙氏终会屈服,因为两人是她的儿女。正如她威胁抱香一样,抱香和宁霜也可以反过来威胁她,虽然好像有些不孝,但襄荷有信心说服两人,到时即便孙氏气愤欲死,也不得不屈服。 可李恒泰不同。 李恒泰想要纳抱香,是抱香说不就不的么? 那种习惯了居于上位,习惯了弱小卑下者顺从姿态的人,陡然遇到一个不听话的,会怎么样? 五年前的李恒泰可以随意践踏无辜路人的性命,五年后的李恒泰自然也不会在意一个忤逆的丫头的命。 ☆、98|6.30 关于如何拒绝李恒泰,抱香没有好的办法,襄荷同样没有。 可以预见,抱香的拒绝肯定会触怒李恒泰,但无论抱香还是襄荷,都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承担触怒李恒泰的后果。 襄荷以前觉得自己也算得上个人物了,起码凭借着书院学子还有鹤望花铺东家的身份,真要遇上什么事,襄城大多数权贵之家都会卖她一个面子。 但如今她才知道,这念头是多么可笑。 无论花铺为兰家带来多少钱财,那也仅仅只是钱财。都说钱能通神,但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不是钱可以解决的。 如今的兰家只能算豪富,却不能算权贵,空有钱财而无权力,落在掌权之人手中,便是待宰的肥美羔羊。 而她书院学子,农院簪花宴首席的身份,在书院如今的形势下,尤其在李恒泰掌握着书院把柄的形势下,也不能为她带来丝毫助益。 所以,想要凭借她的力量正面压下李恒泰的怒火,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那一问,既是问抱香,也是问自己。 拒绝是一定要拒绝的,关键是怎么拒绝。 在自己没有足够力量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借力打力,但如今的襄城,能够让襄荷借的力,却屈指可数。 书院一派全不用指望,而襄城的其他权贵,这时候也必然不愿对上风头正盛的李恒泰。 原本襄荷还想借助舆论的力量,但孙氏的那番话却点醒了她。这时代终归跟前世不同,什么婚姻自由,什么情投意合,这时代信奉的是男尊女卑。姑娘家只要失了身子,那么不管是怎么失的,在世人看来,最好的结果就是嫁给*的那人。再加上李恒泰的身份地位和抱香丫头的身份,打舆论战,抱香占不到任何便宜。 所以,此路不通。 不能借助舆论,一般权贵也指望不上,那么整个襄城不惧怕对上李恒泰的,似乎只有一家。 ——端王府。 端王的地位绝对高于李恒泰这个贵妃亲弟,加上他虽然出身书院,却没有把柄落在李恒泰手里,所以满襄城都惧怕李恒泰,他却不怕。 可问题是,襄荷跟端王府真心不熟,而端王此人平日除了跟几个好友交游,算得上深居简出无欲无求,襄荷完全找不到可以利用的地方。 那么,排除端王后,唯一有希望的突破点,只能是端王独女,宣城郡主。 哪怕请不动端王这尊大佛,请得动宣城郡主也不错。端王没有儿子,独女的地位便比较超然,哪怕李恒泰如何骄横,也不敢当面折了宣城郡主的面子。 而且,宣城郡主是女人,对于抱香的遭遇应该更有同感。 第67节 可是,襄荷叹息一声,她又能拿什么来说动宣城郡主帮这个忙呢?除了宣城生辰宴上那次,两人几乎全无交集。 但是,无论希望多小,总要尝试一下。 第二天一大早,襄荷就去了端王府。襄荷前脚刚走,两个衣着讲究的婆子来到秀水村。 没有事先递拜帖,到了端王府,襄荷只好用郡主同窗的名头请门人通报,好在不同于周府,这次这名头比较好用,门头听了便报了上去。襄荷在门外等了没多久,就见一个眼熟的丫鬟走了出来,似乎是宣城郡主身边的人。 她松了一口气,由那丫鬟引着,迈入端王府。 依旧是生辰宴那日宴客的庭院,只是再也不复那日的熙熙攘攘,偌大的庭院除了进出皆屏声静气的下人外,只有端坐在亭中的宣城郡主。 时值隆冬,亭子四周却没有任何遮挡,呼啸的寒风穿亭而过,侍立的丫鬟嘴唇冻地发紫。 而宣城郡主则斜斜歪在铺了厚厚锦缎的榻上,身上裹着大红的狐裘披风,颈间一圈雪白兔毛,衬得她面容更加娇艳。 她怀中抱着个精致的紫铜缠枝莲纹手炉,身前还有个小巧的炭炉,炉上架着一口小锅,锅中盛水,水中又有一口红陶酒坛,坛口汩汩冒着热气,水汽氤氲着宣城郡主的面,让人看不清楚。 “你来的可真是时候,是知道我正温酒,欲要与我对饮一杯么?”隔着氤氲的水汽,宣城郡主微笑着对襄荷道。 “郡主雅兴,莫敢辞耳。”襄荷道。 宣城郡主脆声而笑,拍了拍手,旁边侍立的侍女立即拿了酒具,从滚热的水中稳稳抱起红陶小坛中,随即将酒坛微微倾斜,琥珀色的酒液线一般落入杯中。 宣城郡主端起一杯酒,做了个举杯的动作。 襄荷端起另一杯,闭着眼一饮而尽。 襄荷不喜欢喝酒。即便是度数极低的黄酒,仍旧不喜欢。所以,遇上不得不喝的场合,她便像喝药似地,仰起头,闭上眼,一口气喝个干净。 长痛不如短痛。 温热微甜的酒液甫一入腹,酒杯尚未离唇,便听到对面一声轻笑:“这般鲸吞牛饮的喝法,真是糟蹋了我这坛上好的石冻春。” 襄荷放下酒杯,不在意地笑笑:“俗人一个,让郡主见笑了。” 宣城郡主笑笑,目光瞥向襄荷空了的酒杯:“这石冻春需得慢慢品,才能品出其中滋味。” 侍女立刻有眼色地将酒杯再度斟满。 襄荷暗暗叹了口气,端起杯,做足心理建设,便要开始照宣城郡主所说,慢慢地品。 “罢了罢了,”宣城百无聊赖般地挥挥手,“意不在酒,喝再多也品不出其中滋味。” 襄荷心头一跳。 “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为什么登门?”宣城仍旧是那副慵懒的样子,仿佛午睡初醒,但说出的话,却直白地让人心惊。 襄荷舒了一口气,缓缓地道:“今日登门,是想求郡主一件事。” “所以,你想让我帮那丫头?”听完襄荷讲述,宣城似笑非笑地道。 襄荷缓缓点头。 宣城轻笑,用顶端裹着绸缎的火钳轻轻拨动小炉中的木炭,使火势更加旺盛,小锅中热水咕嘟咕嘟地沸腾起来,氤氲而起的水汽甚至让相对而坐的两人看不清彼此的面容。 “可是,”宣城放下火钳,似乎要拍去那根本不存在的灰尘般轻轻拍了拍手,“ 我为何要帮她?“ “——或者说,我为何要帮你?” 襄荷深吸一口气,目光透过氤氲的水汽看向对面宣城的面容。 “郡主有何要求,但请吩咐。” “吩咐了你就照办?” “并非。” “哦?”宣城不怒反笑,“所以你是在戏弄我么?” 襄荷面色不改,认真道:“当然不是。一来,以我之力能够办到,二来,不妨碍他人,若满足这两点,无论郡主有何吩咐,我当尽力而为。” 宣城目光一闪,将她口中需细品的那杯石冻春端到唇边,一饮而尽。 “好,我只有一个要求。” “郡主请说。” “告诉谢兰衣,我要见他。” “只是传个话而已,算不得妨碍他人吧。”宣城郡主掩唇而笑。 襄荷回到秀水村时,抱香正与两个婆子争执不下。 一个瘦长脸儿尖下颔的婆子道:“我们大人心善才让你回来,要不然说纳你也就纳了,不过是一个妾而已,还指望着三媒六聘,择个良辰吉日再过门不成?回来这一日,该说的也都说了,姑娘还是赶紧随老身回去,不然回的晚了,惹得大人震怒,到时吃亏的还是姑娘您自个儿。” 抱香与宁霜与那婆子据理力争,争取让抱香多留在家中两天,而孙氏则不见人影。 见此情景,襄荷心下一沉。 不能让这两人带走抱香。 襄荷走上前去,也不多说话,只掏了掏荷包,数出两张最大面额的银票,塞到两个婆子手里。 “还望两位妈妈通融一下,不管为妻为妾,姑娘家出嫁总是大事,若太仓促了,难免让人看不起。只要再等两天,容我们将嫁妆备好,府里便可来接人了。” 两个婆子偷偷觑了一眼手中的银票,待看到面额后,脸上都露出又惊又喜的神色来。 总算打发走两个婆子,襄荷却轻松不起来。 两天,只有两天的时间。 安抚了抱香后,襄荷没有回兰家老宅,而是一步一步,缓慢向着书院的方向走去。 到了山脚,她没有坐马车,而是登上严霜覆盖的千层石阶,像未入书院之前的每一次那样,不借助任何外力,沿着登天梯,一个石阶一个石阶地向上攀登。 隆冬天寒,石阶凝霜,登天梯比以往难登数倍,一不小心脚下就会溜滑。 但襄荷走得很稳。 虽然很慢,虽然登上山顶时暮色已经降临,但终究走完了全程。 来到玫瑰园时,寒风刺骨的天气里,襄荷却已经额发湿透。 她舒了一口气,没有敲门,而是整理了下狼狈的形容,随后便在门前久久伫立。 但不等额发被冷风吹干,眼前厚重的石门便“吱吱呀呀”的开了。 浓浓暮色中,石门里面,那坐在轮椅上的人目光定定地望着她。 ☆、99|7.1 “哎呀,怎么出了一身汗?”万安惊讶的喊声飘入耳朵,随即那辆黑色轮椅驶到面前,右手被一只干燥微温的大手握住。 “进来。”谢兰衣道,随即一只手驱使轮椅,另一只手仍旧握紧襄荷的右手。 襄荷沮丧地低下头,不发一言,跟了上去。 来到室内,万安赶紧生了火,让襄荷围着火炉烤火。 温暖的炉火很快将身上又湿又寒的难受感觉驱走,身子也逐渐暖和起来,襄荷将手从谢兰衣的大手中轻轻挣出,望着跳跃的暖黄色炉火出神。 “说吧,怎么了?”谢兰衣拢了拢她汗湿的额发。 目光从炉火移开,襄荷瞪眼看他,故作疑惑:“什么怎么了?没事就不能来啊?” 谢兰衣没说话,只拿那双凤眼看着她。 襄荷好不容易鼓起的情绪便向漏气的气球一样飞速地瘪了下去。她双肩一垮,眉毛都皱成了委屈地八字形。 “我问你件事啊……”她小小声说着。 谢兰衣挑眉。 “……你跟宣城郡主,什么关系啊?”终于说出口,好像一块大石从胸口移开,襄荷又放松又紧张。放松是因为终于问出口,紧张是因为不知道答案将会是什么。 奇怪,她干嘛紧张答案?心头忽地闪过一道疑惑,但很快又被甩掉不见踪影。 她紧张地等着谢兰衣的答案。 谢兰衣脸上却露出疑惑地神情:“宣城郡主?” 襄荷紧张地点点头。 “好像——”谢兰衣一副回想过去的模样,“没什么关系,只不过在宫中时见过几面而已,算不上熟悉。” 一直提起的心终于落回原处,但想起宣城郡主的那些举动话语,襄荷又皱起眉毛,“我才不信,她明显喜欢你!” “嗯?”谢兰衣难得愣了愣,随即恍然点头,“哦,那也很正常。” 这下轮到襄荷愣住了,“这怎么正常啊,谁会对没见过几面的人钟情啊……”话刚出口便觉得不对,别人是不可能,可……谢兰衣这副模样,别说几面,一面就足够了。 可就算是实话也不要这么理所当然一样的说出口好嘛……襄荷暗暗吐槽。 宣城如今也不过才十八岁,五年前谢兰衣离京时她不过十三岁,仔细想一下便知道,两人之间不会有什么狗血私情,不然谢兰衣不成萝莉控了。最大的可能就是豆蔻年华的宣城春心萌动,见过谢兰衣几面之后便芳心暗许,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方既知无望还仍旧念念不忘,一方却完全没注意自己无意中曾招惹下一朵小桃花。 襄荷摇头晃脑啧啧感叹着,忽然又觉得有点不对。 十三岁什么的……她现在好像正好十三岁来着…… 呸呸呸,十三岁跟十三岁能一样么,她才没有春心萌动呢,绝对没有! 知道了宣城与谢兰衣之间的纠葛,襄荷大大松了一口气,随即做出一副好奇地样子道:“那,你想见她么?” “见她做什么。”谢兰衣随口接道,随后顿了一顿,目光看向襄荷,“怎么,你想让我见她?还是——你受她所托,要说服我去见她?” 襄荷双眼望天:“不是,你想多了。” 谢兰衣不语。 襄荷笑笑:“我只是觉得,你可能会想见见自己的倾慕者嘛。既然你不想见,那就不见。” 这句话一说出口,从端王府出来后的抑郁豁然一扫而空,襄荷笑地很真诚。 她想救抱香,但就如她所说,不管宣城提什么要求,只有满足了她那两个条件,她才会答应。不应己力不及之事,不许妨碍他人之诺。谢兰衣若想见宣城,那她只是捎个口信的。若他不想见,她也绝不会勉强他。因为是她想救抱香,而不是谢兰衣想救,她不能因为自己的愿望而把无辜的谢兰衣牵扯进来,那是慷他人之慨,尤其是在谢兰衣身份如此尴尬,又与李恒泰有过节的情况下。 所以她故作轻松,绝口不提抱香的事,只以宣城倾慕他的由头,问他想不想见宣城。只因为她知道,哪怕他原本不想见,知道了抱香的事后,八成也会改变主意,为了帮自己而去见宣城。那不是她想见到的。 只是,宣城这条路走不通的话,就只能再想别的办法了……装疯?装病?带足银子背井离乡躲到李恒泰找不到的地方? 好像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法子,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用为妙。 第68节 襄荷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谢兰衣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襄荷吓了一跳,抬眼便见一张貌比花娇的脸在自己眼前不断放大,一双凤眼静静的看着她。 虽然没有说出口,但她奇异地看出了他眼中的意思:一定出事了,别想骗我。 她结结巴巴了半天,但在那双凤眼的凝视下,终于还是放弃挣扎,老老实实将抱香的事说了出来,只是没说她去求宣城的事。 只是,她不说,谢兰衣却猜得出来。 “所以,你去求宣城,而她的条件是见我?” 襄荷沮丧地点头。 那张给她以极大压迫的脸终于稍稍后退,她刚刚舒了一口气,就差点没被谢兰衣下一句话吓死。 “哪里用得着那么麻烦,以势压人,终究是治标不治本,若想治本,把病源灭杀了就好。” 襄荷一手捂住胸口,像只鼓满气的小青蛙似地,眼睛鼓登登地看着谢兰衣。 谢兰衣拍了拍她的背,笑眯眯地道:“很吃惊?放心,他会死地神不知鬼不觉,谁也查不到我们身上。” 顿了顿,他又道:“而且,能背黑锅的人很多。” 要说现在襄城仇人最多的人,绝对非李恒泰莫属。 之前拔了那么多萝卜,现在哪只萝卜的小萝卜要报仇,一刀把他宰了,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事实上,最近李恒泰已经遇到过几次刺杀了,只不过消息掩盖的好,没有流传开来罢了。 李恒泰死了,抱香的麻烦自然迎刃而解。襄荷越想越觉得谢兰衣这提议好诱人…… 不过——“你保证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他?” 谢兰衣微笑点头。 想想木工房里那些功能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有轮椅药箱里各种各样的成药,襄荷静默了片刻,终于不再怀疑谢兰衣下黑手的能力。 不过,她还是有些疑问,“那你五年前在京城的时候干嘛不干掉他?” 谢兰衣似笑非笑,“因为,当时的他活着比死了有用。” 襄荷又问:“可万一皇帝因为李恒泰的死迁怒书院怎么办?” 谢兰衣摇摇头:“布了那么久的局,现在正该收网,皇帝不会因为李恒泰一人而改变大局。” 襄荷狠狠心咬咬牙,“好,那就干了!” 距离与两个婆子约定的时间只剩一天,也就是说,干掉李恒泰,最好在这一天内完成。 虽然做了决定,但襄荷还是免不了提心吊胆,回到秀水村后仍旧做了两手准备,一是让抱香吃了许多发物,吃得起了满脸疹子,再不复平日娇美才罢休,这样就算谢兰衣没有在一天之内解决李恒泰,也可以借疹子再拖延几天,二便是为抱香一家准备好车马银票,随时准备跑路。 当然,她希望这些准备都用不上。 提心吊胆地在村里等了一天,李恒泰的消息还没传来,朝廷派了钦差调查书院的消息便飞一般传了出来。 秀水村毗邻的那条官道不久便迎来了大队车马仪仗,村长组织了全村人在路边跪拜,襄荷躲在树丛中,远远望着那队车马,不禁觉得十分牙疼。 这个时候来,皇帝是要收网了么? 可是,谢兰衣好像就是要在今天动手……这可真是太凑巧了。 送走钦差大人的仪仗,襄荷刚回到老宅,便见院中井架上停了只灰扑扑的鸟儿,猛一看似乎是只麻雀。 襄荷不经意地路过,刚走两步忽然回头,一把抓住那只“麻雀”。 麻雀一动不动。 抠开“麻雀”圆滚滚的肚子,一个小纸团掉了出来,摊开纸团,赫然是一个用毛笔描摹的分毫不差的表情。 “胜利暗号就是这个~(≧▽≦)/~!” “什么意思?” “坏蛋死啦好高兴!” ☆、100|7.02 钦差大人到达襄城的第一天,迎接他的不是当地官员准备的盛大接风宴,而是案件前任主管李恒泰的死讯。 按说皇帝派了钦差来,李恒泰应该是最早知道的官员之一,而钦差代天出巡,按理说,李恒泰应该在钦差来这天与当地官员一起,去城外十里长亭处迎接钦差. 但钦差大人却没在迎接官员中见到李恒泰的面,一打听才知道,李大人昨晚上就跑去喝花酒了,至今未归呢。 钦差大人心里明白,这是国舅爷想给自己个下马威呢:别看你是钦差,来了襄城就得听我的话,想让爷去给你接风,没门儿! 身为京官,钦差大人很熟悉这位国舅爷的作风,也足够了解其权势,因此钦差大人一点没生气,反正他被派来就是来协助国舅爷的,虽然在襄城可以凭着钦差的身份抖抖威风,但回了京城,脱了钦差这层皮,他也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刑部四品官,能不得罪炙手可热的国舅爷自然是不得罪的好。 所以,心中毫无芥蒂的钦差大人欢欢喜喜地准备赴接风宴,可是,宴席还没开始,那位国舅爷的消息又传来了。 ——李大人喝了花酒后闹事纵马,结果不小心摔下马背,摔断了脖子不说,脑袋还被马蹄子一脚踩上,脑浆迸裂,当场死地不能再死! 得,钦差大人的接风宴彻底泡汤。 还有什么周家黄家的案件都先放到一边,先往京里发讣告,然后想想怎么应对皇上的怒火吧。 官署里一片愁云惨雾,玫瑰园里襄荷激动地一把抱住谢兰衣。 “太棒了,你怎么做到的?死在闹市,那么多人亲眼看见他自己摔下马背,官府的人想找替死鬼都找不到,皇帝再怎么恼火也只能怪李恒泰贪杯,哈哈!” 谢兰衣坐在轮椅上,襄荷本来想跟他来个庆祝的拥抱,但因为高度差异,这样一来,一抱之下没抱住腰,反而直接将头抱进怀里。 柔软的少女的身躯突然扑上来,谢兰衣猝不及防被抱个满怀,鼻息间瞬间盈满淡淡的少女气息,柔软的、轻盈的、混杂着一丝不知在哪儿沾惹的花香,好像春末疯狂开放的荼蘼,散发出浓烈的、使人醺醺欲醉的香气。 少女大笑着,胸腔随之震动起伏,即便隔着厚厚的冬装,那震动依然清晰地被谢兰衣感知。 陌生的触感和气息让他的身躯不自觉僵硬,一惯白玉般的面孔忽然涌上浓重的血色,煮熟的虾子一般,一直蔓延至耳根。 耳边回荡着少女畅快的笑声和话语,耳朵却好似打雷一般,轰隆隆听不到任何除了彼此心跳以外的声音。 “这下秋菊姐没事了,只可惜秋菊姐没亲眼看到那人渣被马蹄踩死的样子,听说脑浆都溅出来了……唔,不对,那么恶心的场面还是不要看到比较好,不然会做噩梦的……啊对了我还是很正常的,脑浆飞溅什么的很恶心的我才不想看呢……对了对了,你到底是怎么做的?我才不相信什么不小心坠马呢,肯定是你干的对不对?不过完全看不出破绽呢,仵作验尸也就是走个过场,完全没有人怀疑不是意外呢……” 少女还在叽叽喳喳喋喋不休,他想要伸手推开少女,但手臂方一动作,心里便忽然涌出浓重的不舍,手臂抬起,放下,抬起,又放下……无声地将动作重复数遍后,终于还是放弃,双臂下垂,任少女依旧将自己的头颅禁锢在绵软的胸怀。 等襄荷话声终于落下,放开一双狼爪时,谢兰衣面色已经恢复正常。 襄荷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 手有点痒……好想摸…… 压下心底的蠢蠢欲动,他慢条斯理地道:“没什么难的,说起来也多亏了他配合。他若缩在周家不出来倒还有些难办,但闹市之中,有太多方法可以让他‘意外身亡’了。” 襄荷咯咯笑起来:“所以说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谢兰衣微笑点头。 说笑了一会儿,想起刚来的钦差大人,襄荷托着下巴喃喃道:“不知道这位钦差大人要待多久,真希望快点走啊……” 多事之秋,人心浮动,这一场皇权与书院的博弈,波及了不知多少无辜,整个襄城上空都笼罩着紧张的气氛,这场博弈一日不落幕,这紧张的气氛便一日无法散去。 但是,襄荷的愿望没能实现,钦差大人在襄城足足待到第二年春末。 李恒泰的死自然惹得皇帝震怒,李贵妃更是早朝时不顾太监阻拦,披头散发跑到大殿上,跟皇帝朝臣哭诉,势要找到凶手为弟弟偿命,还惹来一群朝臣抨击她不合礼法妨碍朝事,只是被被心疼爱妃的皇帝统统压下而已。 但谢兰衣下手毫无破绽,官府的人查了好几拨,仍旧认定李恒泰是意外身死,李贵妃一腔怒火无处发泄,便将矛头对准了书院。 反正人是在书院的地盘上出事的,也是在查书院案件的时候出事的,那么拿书院当出气筒也不为过。感情用事起来的女人毫无理智可言,尤其当这个女人有一个愿意宠着她,手握重权,还脑子不太清楚的男人的时候。 于是,由于李贵妃的故意搅局,原本钦差到达襄城便已经是收网的最好时机,却生生拖到次年春天。 而从冬到春这段时间,钦差大人也透露了皇帝真正的意图。 鹤望书院拥有将近半府之地的学田,且这些田地不用纳任何赋税,因此这也成为鹤望书院之所以超脱皇权之外的底气之一,也因此,学田案的爆发才让皇帝的震怒显得理所当然。 朝廷赐你半府学田是为了培养天下英才,结果书院的管理人员却贪蠹无数,这怎么不让皇帝生气? 于是生气之下的皇帝表示:既然你书院不会管理学田,那就让朝廷替你管! 钦差大人并非单枪匹马前来,跟随他来的,还有朝廷派来的专门接管学田事务的官员。 至此,皇帝的意图才暴露无遗。 学田是书院维系日常运转的经济之源,皇帝将管理学田的权利要过去,无疑便是握住了书院的命脉,这样一来,鹤望书院将大大受制于朝廷,与其他官办书院逐渐同化,再不复往日超然的地位。 从任命李恒泰为学院监察开始,皇帝一方便开始了这场针对书院的棋局。第一步,查出几个书院真正的蠹虫,趁机将学田案大白天下;第二步,借着之前查出真正蠹虫的势头,鸡蛋里挑骨头,将恶行无限放大,不断将“鹤望书院总出蠹虫”的印象灌输给天下人;第三步,借海运案拿捏住周家,又引得黄韬之孙杀人,拿捏住黄家,至此,握住了书院中对于朝堂势力影响最大的两家;第四步便是如今的收网阶段,在书院声势降到最低时,借学田案露出真正目的,掌管书院学田。 逮到全部收网之时,书院声望不复以往,学田事务也不能自主,这就是皇帝最想达到的结果。 书院人士自然不可能同意,但如今形势比人强,无论是周家的海事案还是黄家的杀人案,真正目的都是为了此刻。书院派知道,周黄两家便是捏在皇帝手中的两枚棋子,想要周黄两家脱困,书院派就不得不低头。 周黄两家一为儒家之首一为兵家之首,门生遍布朝堂的文武官员之中,周黄两家如今被皇帝捏住把柄,这些官员便投鼠忌器。 就算有人不在乎周黄两家,也没有多少理由反对,因为如今的鹤望书院,经过李恒泰那一番折腾,声望已经下降到历史最低点。更因为之前学田案被闹得天下皆知,如今皇帝派人接管学田事务的理由便显得很充足,书院派即便想反对,皇帝只凭学田案就能把他们的嘴给堵住。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书院这次务必要在学田事务上吃亏了,区别只是吃亏大小而已。 朝廷掌控学田也分什么程度,对于书院来说,全权接管自然是最坏、也最无法接受的结果,他们顶多能接受朝廷派个监工,或者书院方起码掌控学田事务上的大半权利,不然就真的沦为朝廷的附庸,与其他官办书院无异了。 皇帝自然是想完全将学田握在自己手里,但他也知道,这并不现实,他要真想那样干,就得预防朝堂上半数的臣子暴动了。 所以双方虽然各有诉求,但都心知对方底线,钦差大人要做的,便是跟书院人士不断扯皮,尽力为皇帝谋求最大好处。 原本若没有李恒泰的事,双方扯皮一番后应该就能达成协议了,但现在出了李恒泰的事。李贵妃心有不忿想拿书院撒气,磨着皇帝将几个自家子弟派去襄城,就是为了给书院、给周家找麻烦,私底下又像钦差大人施压,务必要钦差大人给书院点颜色。 钦差大人倒还不糊涂,但到底碍于李贵妃威势,不得不断给书院找麻烦,撩拨地一众书院派怒火郁结,简直是沿着书院派的底线走钢丝儿,学田事务也一再扯皮,迟迟未能达成协议。 钦差不糊涂,皇帝也没糊涂透顶,即便再怎么宠爱李贵妃,他也不会一直压着书院,因此双方扯皮到春末时,便已经彼此有了停战的准备,钦差大人只等着皇帝令下,便准备见好就收。 然而,不等皇帝的谕令下来,那几个被李贵妃派来当搅屎棍的李家子弟便出事儿了。 ☆、101|7.04 李家这几个子弟就是被李贵妃派来专程给书院派添膈应的,干的事儿其实跟以前的李恒泰差不多,就是每天找书院人的茬,鸡毛蒜皮一点事情无限上升,只是如今还在和谈阶段,无论他们如何构陷,钦差大人转身就把人放了,因此除了惹了些怨言咒骂,倒没出什么大篓子。 而除了找茬之外,纨绔们的任务还少不了向钦差大人施压,让他在学田问题上向书院狮子大开口。当然,钦差大人脑子不糊涂,依旧像处理那些被找茬的人一样,当面应承,转身就把他们的话当屁放了。 除了这些之外,李恒泰吃喝嫖赌敲诈勒索的本事,也被这几个纨绔完美继承,襄城所有与海运沾边儿的商户们的钱柜再次惨遭洗劫,就连鹤望花铺,都因为曾出售襄荷托赵寅年带来的南洋植物而被狠敲了一笔。 双方和谈的关键时刻,又刚弄死李恒泰不久,襄荷怕事多生变,也就暂且忍耐,权当破财消灾了。 第69节 但不得不说,这又一次敲诈以及那些纨绔这些日子在书院搅风搅雨的行径,着实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如今只要脑子还算清楚的书院学子也都看清了李恒泰和这几人的真面目,当面骂不得,背后却可这劲儿地咒骂这几人早死早托生。 不巧的是,学子们又一次聚众痛骂时,刚巧被这几个纨绔听到。 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结果自然是天雷勾动地火,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最后还上演了全武行,打得难解难分,直到官兵来了才分开。 纨绔们自然不肯吃亏,但这几个学生中不乏出身显赫的,钦差大人照旧做做样子便把人放了,转头继续忙着跟书院扯皮。 但就在这事后的第二天,李家几个纨绔出事儿了。 四个人夜归时被堵在小巷子里套麻袋打,最终三死一伤。而伤的那个,据说还是因为晕过去血糊了一脸,被误以为已经死了才逃过一劫。 这个幸运儿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傅元辛狗贼害我!”。 傅元辛正是当日与李家纨绔冲突的学子中为首之人。他出身的傅家与姜武所在的姜家可称得上大周最为显赫的两个行伍世家,而这两家又与兵院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其家中许多子弟都是出自兵院。 之前为了布局将黄韬的独孙捏在手里当棋子,却又丝毫不动姜傅两家,因此之前虽然军中也有很多不满,但到底还没出什么大问题,局势还在可控范围之内。 但是,李家纨绔这一句话,却是生生把傅元辛也给拉入漩涡中。傅元辛并非普通的傅家子弟,而是如今傅家家主的嫡孙,深受家族重视。再加上那一行学子中还有好几个同样出身显赫的世家子弟,如果这案子闹大,那画面太美不敢看……钦差大人都想哭了。 可他就算真哭也没用,死的不是寻常人,他就算想压也压不下来,只能原原本本地上奏给皇帝。 而奏折中,幸存的那个李家纨绔的供词十分不利于傅元辛等人。据李家纨绔说,那些袭击他们的人以为他死了,所以最后离开时有些放松,低声交谈了几句。 虽然被套了麻袋看不到脸,但听声音,赫然正是傅元辛几人! 而且,不仅有人证,还有物证——衙役在事发现场找到一枚玉佩,正是傅元辛经常佩戴之物。 钦差大人没敢把傅元辛等人抓起来,只亲自上门询问。傅元辛等人自然矢口否认,但说及那日那时的去向,却只有几人各自的小厮能够作证,至于玉佩,傅元辛则表明刚刚发现已经遗失。 所有这一切,都被钦差大人写成奏折报给皇帝,当然,他也没忘写清楚傅元辛几人的背景,就怕皇帝脑袋不清楚,一冲动就下令把傅元辛几个砍了。 奏折呈到御案上,皇帝毫不意外地震怒了。虽然他也知道那几个纨绔办得是不得人心的事儿,但不管怎样,那是他允许的。现在这几人死了,不就是明晃晃打他的脸么?这些鹤望书院的狂生们,实在是太不把他这个皇帝放在眼里! 而看了钦差大人特意备注的傅元辛几人的背景,皇帝大人更加憋屈更加愤怒了。 或许,傅元辛几个正是因为觉得他会顾忌傅家而不敢动他们,所以才如此大胆?军中的形势皇帝比谁都清楚,虽说他是皇帝,但却还是处处掣肘,若是平时,只是处置傅元辛还不是还不算大问题,关键是现在黄家还被他捏着,若是此时再动傅元辛,军中三大势力一连招惹两家,很可能会导致军中不稳。 如今的大周皇朝可算不上稳定,北方有戎狄虎视眈眈不说,这几年内乱也是不休,天灾*一窝蜂地出来,流民起|义是按下葫芦起了瓢,春天的韭菜似地割了一茬又一茬。 所以,稳定军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所以,皇帝再怎么震怒也只能憋着。但这样一来,骨子里十分*,渴望毫无掣肘的皇帝大人郁闷地不行。 相比皇帝,李贵妃所在的李家无疑更加震怒。折了一个李恒泰还不够,居然又折进去三个,而且这次不是意外死亡,而是明明白白地被人下了黑手。李家也不是什么小家族,近些年因为李贵妃的裙带关系,更是在朝堂上经营了些关系。 李家能咽下去这口气才怪。 李贵妃的枕头风吹得猛烈,梨花带雨涕泪交加,坚决要求彻查案件,追究凶手责任,话里话外,却是饶不了傅家的意思。 而朝堂上,在李家的操控下,弹劾傅家的帖子也多了起来,。 皇帝也想收拾傅家,但为了军中的稳定,此时却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把这口气憋着,但李贵妃的枕头风还是有用的,起码让皇帝大人的憋屈到达一个新的高度。 如果皇帝能够一直这么清醒,把这口气牢牢憋着,那么无疑结局无疑会是另一个模样,但是可惜的是,皇帝大人接下来就为人们现身说法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 远在襄城的襄荷不知道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她只知道,拖延了几天后,皇帝严令钦差大人彻查傅元辛案。 钦差大人其实并不擅长查案,他擅长的是扯皮,要不也不会被派来当这个钦差跟书院扯皮了。 于是他只得上奏,请皇帝再派一个人协助他或者完全取代他查案。 皇帝也没含糊,立刻派了刑部一个擅长查案的官员过来,这官员出身寒门,与书院和傅家都无关联,跟李家也没什么交情,倒也不用担心他偏袒哪一方。 李家纨绔的供词很清楚,加上双方之前的那场冲突,以及现场留下的玉佩,形势对傅元辛等人很不利,偏偏他们有没有能证明自己清白的办法,随身小厮的供词因为立场关系根本不具备任何说服力。于是新来的官员调查一番后,判定傅元辛等人就是杀害李家三人的凶手,傅元辛等人抓捕入狱,至于具体如何处置,却还要看皇帝的意思。 在案件调查的同时,傅家在军中的势力开始被调换、拔除。短短半个月间,被罢免或调职的傅家子弟达十几人之多,且这十几人原本都是军中的中高层将领。 许多人都看出来,皇帝这是要动傅家了。 “这不科学。” 玫瑰园,木工房,襄荷皱着眉头对谢兰衣道,“皇帝的脑子难道真的坏掉了?” 谢兰衣对于她出口的奇怪词语见怪不怪,缓缓点头:“是有蹊跷,有人在背后操纵着一切。” 这件案子从一开始就透露着诡异。 最开始襄荷并没有怀疑什么,傅元辛等人与李家人起冲突看上去很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大概就是为什么偏偏那么巧,学子们背后骂人,偏偏这被骂的人就听到了。但只这一点并没有让她起疑心,毕竟世界上巧合的事情多的去了,这并算不上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有些蹊跷了。 傅元辛等人就算冲动之下想宰了那几个纨绔,也犯不着亲身上阵吧?就算亲身上阵,怎么那么不细心,偏偏就留下个活口?还被人听到声音,还留下块玉佩? 整个案件所呈现出的一切,简直就是明晃晃地把所有不利于傅元辛等人的证据都堆积在一起,告诉人们:看,傅元辛就是凶手! 这些证据看上去太完美,完美的简直就像假的。 更假的是,新来的官员居然没有生出丝毫疑惑,不疼不痒地审讯几次后,就那么定了案。不是说两边不靠,不是说非常擅长查案?连她都能察觉的东西,一个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却看不出蹊跷? 而傅家人被调职罢免的情形,则让襄荷不禁以为:难道这也是皇帝设好的一个局,就是为了收拾傅家? 可选在这个时机,也太蠢了吧? 而如果不是皇帝设局,皇帝这时候应该做的就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施恩与傅家,这才是聪明的做法。如今这做法,却不得不让人认为:他是不是脑子进水? 襄荷将自己的疑惑一一说给谢兰衣。 谢兰衣眯眼想了一会儿,缓缓地道:“皇上这个人,其实算不得多蠢,如果是他自己,断不会走出这样的昏招。但我说过,难保他身边有更蠢的人——或者说,别有用心的人——去怂恿他。” “他最大的弱点就是耳根子软,容易被他人的意见左右,偏偏他还认为自己虚心纳谏。若是听信明臣谏言,那自然是好的,可是,他并不具备区分谏言好坏的能力。” 襄荷张大了嘴:“你是说,有人怂恿他在这时候收拾傅家?什么人会这么做?为什么?” 谢兰衣摇摇头,他虽然十分了解皇帝的性格弱点,但到底离京数年,对如今皇帝身边的人事并不清楚。 “我不知具体是谁,可能是李贵妃,可能是心腹宦官,可能是信任的臣子,更有可能,以上皆有。毕竟,要怂恿他做出这样明显自寻死路的决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背后操纵之人很可能并非以上三方,李贵妃等人,也不过是无意中做了别人的棋子。” 襄荷深吸了一口气,喃喃道:“总感觉……有什么大阴谋的样子……” 谢兰衣点头,静静地道:“照如今的时态发展,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皇上会栽个大跟头,而如果背后操纵之人所图不出我所料,必然还有后招,配合着这些后招,皇帝这个跟头,甚至大到可能——从龙椅上栽下来。” 襄荷瞪大了眼。 ——这个背后操纵之人,到底是谁? ☆、102|7.08 之后的发展跌宕起伏地让所有人都目不暇接,而当人们反应过来时,天,已经变了。 继兵院院长黄韬独孙被收押入监后,傅元辛等一众世家子弟也身陷囹圄,而这次案件不同于黄韬之孙那次,那么多巧合之处,并不只有襄荷看出不对劲来。推此及彼,黄韬之孙的案子,是不是也有什么猫腻? 判决结果甫一出来,无数窃窃私语便在学子甚至普通人之间瘟疫般迅速扩散。 襄城的气氛前所未有的凝肃,而书院内部,山长与学子们的愤怒已经到了一个无法压抑的高|潮。 鹤望书院得天独厚的条件培养出一群不怕权势不畏死的学子,之前被李恒泰蒙蔽,许多学子自觉理亏,因此一直没出什么乱子,但如今李恒泰所作所为的险恶用心都已经暴露,书院却因此而陷入风雨飘摇之境,备受尊崇的儒院院长一家被控制,兵院院长独孙被下狱,连在学子之中颇有威望的傅元辛等人也被构陷下狱,这让年轻热血的学子们如何不愤怒? 傅元辛等被收押后第三天,鹤望书院无数学子罢课。 似乎有人在背后推动一般,一夕之间,所有学子都在讨论罢课的事,而罢课之后,又有一个新的消息不断在学子之中传递:游街示|威,为被关押的傅元辛等人讨回公道! 襄荷感觉到了不对劲,她劝住跟自己相熟的同窗不去凑热闹,然而却劝不住所有学子。 紧接着罢课之后,鹤望书院将近半数学子走上襄城的街道,高喊着“苍天不仁,奸邪当道”的口号,洪流般朝着府台衙门涌去。 一路上,无数百姓围观,而外围的学子便不断向百姓们诉说着他们游街的原因。 经过李恒泰的一番折腾,鹤望书院名声大降,但尽管如此,在世代居于襄城的人们心中,无论如何,书院仍旧是不可动摇的,如今一听说书院之前的风风雨雨都是有人搞鬼,绝大多数人都选择毫无理由地相信学子们。 于是,游街的人群渐渐不只是学子,无数普通百姓自发地加入队伍,跟着学子们一起高喊口号,愤怒地涌向府衙。 府衙的官员们早在刚接到消息时便吓破了胆,这些学子几乎个个都有来历,他们可不敢像对待普通暴民一样驱赶抓捕,但如今襄城却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因此也不能眼睁睁地放任,府台大人差点没愁白了头发。 好在,钦差大人解了当地官员的围。 钦差大人虽然脑子清醒,但奈何他从未真正了解过鹤望书院里是怎样一群人,眼看大街上身穿整齐书院院服的学子们正大光明地含着形同反贼的口号,他只觉得这些人要么疯了,要么读书把脑子读傻了,以为喊几句口号就能威胁官员,甚至威胁皇上? 于是,钦差大人毫不迟疑地下令驱赶这些学子,当然,他知道轻重,因此只是下令驱赶,并不想弄出人命。 可惜,万人游街的场面,凭借钦差大人那几千士兵,根本控制不了场面。 也不知是谁先动手,只是当一道鲜艳的血线喷上人群上方后,游街的人群彻底暴|动。 当人群失去理智,单纯的踩踏事件都能致使许多伤亡,更何况是此时的人群还是两方敌对? 当书院其余几个没有出事的院长到达现场,和脸色灰败的钦差大人一起维持秩序时,无论是学子一方,还是士兵一方,都出现了不小的伤亡。 士兵固然伤亡惨重,学子一方的伤亡却更加震动朝堂。 死亡的学子一十八人,其中十五人出身世家,重伤者四十九人,轻伤者三百零二人,其中出身高门大户当朝权贵人家者不计其数。 消息传到京城,满朝震惊。 朝堂之上百余人,几乎过半都能跟这些伤亡的学子扯上拐弯抹角的关系。关系浅的自然不会为学子谋划,但那些关系深的,却不得不想方设法为学子们脱罪。 但苍天不仁这样的口号,完全就是指着皇帝鼻子骂了,想脱罪别无他法,只能让皇帝自己承认自己错,这样学子以及学子身后的家族才能逃过一劫。 但是,皇帝又怎么可能会认错? 之前傅元辛案让他憋屈的不行,本来他准备忍的,但身边不断有人撩拨,又有军中势力给他吃了定心丸,于是他决定雄起一把,办了傅元辛,出一口恶气。 结果呢?气还没出尽,只不过把傅元辛给关了,还没砍头呢,那些狂妄的学子就敢聚众游街,骂他不仁?! 皇帝简直要被气死了。 看皇帝眼色的官员们纷纷请求严惩游街的学子,但书院派以及与那些学子沾亲带故之人,却纷纷指责皇帝失德,让皇帝下罪己诏,善待伤亡的学子及普通百姓,处置之前针对书院的左相等保皇党官员,以及美色祸主的李贵妃及其爪牙。 书院派们当然不是空口说白话上来就指责皇帝。自开春以来,大周已经北部已经有两个州有了旱情,旱情伴生蝗灾,如今新增流民数十万,加上前两年纷起的流民义军,如今大周可谓流民四起,生灵涂炭,而南方又隐约有涝灾的痕迹,使得形势更加严峻。 于是,书院派便把这些天灾都栽到皇帝头上,再加上书院学子暴动,书院派毫不脸红地给皇帝扣了个失德的帽子。 皇帝若不失德,怎么会有那么多灾情?学子又怎么会游街? 虽然很多人压根不信天灾跟皇帝有啥关系,但是,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商汤夏禹那样的上古圣贤尚能自言其罪,当今皇帝凭什么例外? 你治理的地儿出问题了,那你肯定有问题,管他什么天灾*。 以往君臣和睦时碰上天灾,皇帝主动下诏,臣子捧捧臭脚,大家意思意思也就过去了。但如今双方撕逼,书院派自然不可能放过这个好借口,皇帝不主动认错,那就逼着你认错。 不知道该说书院派运气好还是不好,双方正撕得水深火热时,一直饱受旱灾蝗灾折磨的云州——反了。 不是以往小打小闹的反,而是整个一州之地都被叛军占领,叛军攻下州府衙门,称皇帝失德,致使生灵涂炭,在列举了当今皇帝奢靡、昏聩、信馋等十大罪责后,叛军首领自立为仁王,号称要代天诛之,拯救万民于水火。 第70节 打下云州后,叛军队伍迅速扩大,一路南下连克两州后,大军赫然朝着京城而来。 然而,还有更加火上浇油的,正当皇帝震怒于反贼称王之举时,南方发生大地动,数万人伤亡,财产损失无以数计。 伴随着地动,长江数个支流堤坝损坏,又兼梅雨季节,江南数州发生涝情,无数良田被冲毁。 这下,老天爷亲身上阵,把“皇帝失德”这顶帽子扣得稳准狠。书院派也不知道该为老天帮忙而高兴,还是为江山震动而忧心,但不管怎样,要求皇帝下罪己诏、释放周黄傅等人的声音是越来越大了。 但这个时候,皇帝已经顾不上什么书院派了,眼看仁王叛军一日日逼近京城,皇帝赶紧调集多路大军,一半去云州截堵叛军,一半进京保卫京师,因京城靠近北方,南方军队调动需要时日,皇帝便连守卫北地的抗戎军都调动了半数人马。 当然,这关头他不敢调傅家或者黄韬学生带领的军队进京,只能调剩下唯一信得过的姜家军。 其实姜家跟如今被他穿小鞋的书院也不是毫无关系,虽然姜家子弟在书院读书的不算多,但儒院院长周冷槐的正室夫人却是实打实的姜家女儿,按说皇帝不应该在这关头信任姜家,但姜家用他们的表现赢得了皇帝的信赖。 去年姜承元抗戎不利其实有着诸多原因,最重要的就是朝廷严重拖欠军饷,当时说是二十万大军抗戎,扣去夸大的、老弱病残的、吃不饱饭拿不起兵器的等等……真正与蛮子对抗的军队其实也就是三万之数,打不过简直太正常,因此姜承元背个抗敌失利的罪名被撸职,实在是有点冤。这点皇帝跟姜家都心知肚明,但姜家有眼色,不仅一点儿没怨恨,事后皇帝私下召见姜承元,想假惺惺说些自己也不得已的话时,姜承元十分给皇帝面子,自承过失,把错都揽在自己身上,把皇帝说的心里熨帖之极。 而周家出事后,姜家没有丝毫营救周家的举动,反而积极为周夫人与周冷槐和离而走动,日前皇帝为傅元辛案憋火时,姜家家主更是主动献忠,用姜家的力量压住蠢蠢欲动的傅家,稳住军心,才使得皇帝最终下了收拾傅家的决定。 如今傅家军和黄韬一系的将领完全不能信任,虽然姜家跟周家还有周夫人这个牵扯,但矮子里拔将军,为了自个儿龙椅别被叛军抢去,皇帝还是调了姜家军入京。 天下生乱象,想要问鼎江山的自然不止仁王一支叛军,除了其他小股不成气候的叛军外,更加想往皇帝宝座的,不是别人,正是分封在各地的王爷,也就是皇帝的叔伯兄弟们。 皇帝调了各路大军进京,各路亲王虽没有皇帝诏令,却也调集私军,打着勤王清君侧等的名头纷纷涌向京城。 皇帝自然不能放任这些王军进京,在他眼里,这些叔伯兄弟们甚至比叛军威胁更大。 因此,调来的各路大军再度分兵,一部分去阻拦各路勤王军。 但是,也不是所有勤王军都被大军阻拦,除了与皇帝一母同胞感情极好的睿王外被允许进京外,其余各王中,唯一没有被阻拦的便是端王。 当今被分封为王的各位王爷中,除了睿王外,最受皇帝宠信的便是端王,甚至爱屋及乌到曾经想为端王的独女宣城郡主加封公主封号,只是因为端王坚决推辞才未能成事。 端王无论是在朝中还是民间都风评很好,不贪权不恋栈,喜好云游四海广交名士,仿佛化外之人一般。 但皇帝在此时如此信任端王,以至于居然让他进京勤王,却不是因为端王风评好有名士风范。 天下皆知,端王无子,只有一个独女宣城郡主。 一个没有后嗣的王爷,就算夺来皇位,没有儿子继承,又有多大意思? 所以,皇帝信任端王,甚至比自己的胞弟睿王更甚。 只是,虽然皇帝信任端王,却不是人人都信任他。 “皇上,端王居然只有宣城郡主一个女儿,这实在有些蹊跷,万一他是故布疑阵,其实在外面养了私生子呢?再说他一直以修道的名义修身养性不近女色,说不定就是为了麻痹陛下,如今他也正值壮年,即便想再生个儿子,也是不难。”李贵妃忧心忡忡地道。 如今宫中除了皇帝外,最为心焦的便莫过于她了,外面斩奸妃的呼声不绝于耳,她时刻都要小心皇帝一个不高兴就把自己推出去了。好在,皇帝直到现在也没过河拆桥把她抛出去,但皇帝一旦皇位不保,不管新君是哪路人马,她这个惹了众怒的都毫无疑问会被砍了平众怒。 所以,她简直比皇帝还要关心他的龙椅是否稳当。 而这个端王,在她眼里就特别可疑。 哪个男人有钱有势的条件下会不近女色?自认看透男人的李贵妃觉得,这样的人要么有所图谋,要么有心无力,可端王虽然子嗣少,但好歹还有个宣城郡主,因此不举的可能性排除,就只剩下图谋不轨一个了。 李贵妃越想越觉得自己真相了。 可李贵妃已经说了自己的分析,皇帝却仍旧不急不躁的模样,端着茶盏,颇有闲心地品着新上贡的蒙顶仙茶。 李贵妃不由心急如焚,冲动之下连有些粗俗的心里话都出来了“……那端王又不是硬不起来,却自愿当了那么多年和尚,鬼才相信他没有什么图谋!” 皇帝倒没因为李贵妃初验粗俗而动怒,但却仿佛听到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猛然被茶水呛住,“咳、咳!咳……” 等缓过气来,皇帝白了李贵妃一眼,“妇道人家,毫无见识,端王仁厚端方,无欲无求,哪有什么图谋!” 李贵妃见鬼似地看着皇帝。素来帝王疑心病重,当今皇帝也不能例外,哪怕亲弟睿王,皇帝都不能完全交心,往日他对待端王虽然也不差,但也没看出来居然信任到这个地步啊…… 什么仁厚端方无欲无求的,信这个才有鬼了。可如果不是这个原因,皇帝为什么那么信任端王?想起刚才的猜测,李贵妃不由脱口而出,“难道……端王真的不举?!可是不对,明明还有个宣城郡主啊……” 皇帝干咳两声,油腻发黄的脸上居然异常的升起一丝窘迫的红晕。 李贵妃狐疑地看着皇帝的脸色,想起些什么,脸色忽地变得不敢置信。 皇帝向来宠信端王,甚至爱屋及乌到十分喜爱端王妃及宣城郡主,端王妃已经过世,但她在世时却深受皇恩,经常被征召入宫陪伴太后,其女宣城郡主更是深得皇帝及太后的宠爱。 也就是在端王妃过世后,皇帝提起为宣城加封公主一事。 以往李贵妃觉得这一切都是爱屋及乌,端王是屋,端王妃及宣城郡主是乌。 但是……看看皇帝竭力掩饰的神色,李贵妃觉得,自己这次真的真相了—— 哪里是爱屋及乌,分明是爱乌及屋,皇帝这是把自家的乌鸦放端王这间屋子里放养了啊! ☆、103|7.10 盛夏炎炎,京城陡然落了一场暴雨。 雨停后,身着皂衣的小吏提着铜锣走过大街小巷,尖利的嗓音划破雨后的宁静。 “皇帝驾崩——” 与此同时,无数匹骏马在官道上飞驰,将变天的消息传向大周各地。消息传到襄城普通百姓耳中时,消息灵通的上层人物已经接到新皇登基的消息。 “真是没想到……”襄荷叹了一口气,“居然会是端王。” 谢兰衣点点头。 皇帝,不,现在已经是先帝了,先帝恐怕死也没想到,他的皇位不是丢于叛军之手,也不是丢于被他忌惮的各位叔伯兄弟,而是丢到了他认为最不可能威胁到皇位的端王手上。 没有任何势力阻拦,端王一路畅通无阻地进京,到达京城时,原本镇守北地的姜家军也先一脚到达。 个中详细襄荷不得而知,襄荷只知道,端王不过带领三五侍卫入宫,不过半天,那片巍峨的宫殿,乃至这天下,便换了主人。 随后,又有各路勤王军进京,但凡质疑端王者,皆被大军压制。而京畿守卫力量没有对皇位的更替做出任何反应,驻守边疆的各路大军也丝毫没有进京讨伐叛臣贼子的苗头。 不过短短几日间,端王便稳定了京中形势,更指挥各路勤王军全力抵抗仁王叛军,将叛军阻拦在京城之外,而照目前的形势,镇压叛军是迟早的事。 至于端王为何成了新任皇位继承者,外界流传的版本是这样的:先帝自觉昏聩无能,禅位于端王,禅位之前,最后一条谕令便是缢死李贵妃及数个心腹宦官。禅位罢,先帝涕泪满面,陡然撞向石柱,端王救之不及。 当然,这是官方说法,具体如何,就只有少部分人知道。 襄荷不是那少部分人,但仅凭猜测,也能猜出个大概。 “端王只带了几个侍卫入宫,却能逼宫成功,这说明他要么有内应,要么有外援,或者两者兼有。结合之前皇帝处理傅元辛案时的反常表现,很可能宫内就有端王的人,而宫外,则是负责守卫皇宫的姜家军最为可疑,不然只要姜家军愿意,哪怕来不及救皇帝,却能来得及拿住端王逼死皇帝的证据,但据说姜家没有发出任何异议。” 不仅仅是逼宫,如今一直居于幕后的端王走上台前,许多之前想不通的事情也如拨云见雾般刹那分明起来。 比如傅元辛案,傅元辛等人很可能是无辜的,但李家那个幸存的纨绔也未必说了谎,他的确听到了傅元辛等人的声音,但这世上又不是没有能够将他人声音模仿地惟妙惟肖的口技艺人,衙役也的确在事发现场捡到了傅元辛的玉佩,但这只消一个偷儿,事先将玉佩偷出就行。 比如皇帝对于傅元辛案的态度,按理说他应该顾全大局,但他却偏偏鬼迷心窍一般做出那样的决定,以至于端王摆明了谋逆,傅家军却从头至尾毫无动静,就这么眼睁睁看着江山换了主人。 而皇帝之所以会做出那样的决策,除了李贵妃的枕头风外,恐怕端王所下的力也不小。 到了后来的学子游街,更是明显地有人怂恿,只是那时书院群龙无首,而端王在襄城这五年,如今看来也绝不是像表面那样闲云野鹤般,而是暗中积蓄力量,所以才会那么容易就怂恿得半数学子上街抗议。 而学子游街所造成的惨状,恐怕也是端王想要看到的。 不断激化皇帝与各大势力之间的矛盾,最终得利的便是他这个幕后布局之人。 襄荷不得不佩服此人谋划深沉,更佩服他能蛰伏数年,但只要一想起那些做了他棋子的惨死学子,胸中便冒出火来。 原来的皇帝不靠谱,端王难道就靠谱么? 襄荷暗暗叹了一声,又道,“可是,我还是不明白,皇帝怎么就那么信任端王?” 不管端王之前有多少谋划,最终皇帝对他的毫无戒心绝对是他逼宫成功地一大原因。 谢兰衣轻咳一声:“……在宫中时,我曾听过一些传闻。” 襄荷好奇地看着他。 谢兰衣低下头,只觉得这样的话似乎不适合对襄荷说,但襄荷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那眼神让他有些招架不住,只得垂下眸子,轻声说道:“宫中私下流传……端王自王妃死后便不近女色,恐怕是……不能人道。” 襄荷倒没注意谢兰衣的小小尴尬,只是听了他的话,惊讶之后随即恍然。这样一来倒说得通了,端王没儿子,又不能人道,皇帝自然不会忌惮他了。 “这样来说他的确没什么好忌惮的,可是,他的确夺了皇位没假啊……”襄荷喃喃着道,“这样的话,就只有三个可能,第一,他就单纯想当当皇帝,过把瘾就死,完全没想过把皇位传递下去;第二,他并非不能人道,这样现在再生个儿子也不算太迟;第三……” “第三,他早已有了子嗣,只是不为人知罢了。”谢兰衣接下襄荷的话。 襄荷心头猛震,呆呆地看着谢兰衣,脑海中曾经被忽略的、那个尖锐的女声忽地泛起。 做大事……我们……孩子…… 谢兰衣敏锐地察觉到她的一样,抬头皱眉道:“怎么了?” 襄荷无力地摇摇头:“有件事……需要确认一下。” 谢兰衣没有说什么,只拍了拍她的肩膀。 先皇驾崩,新君登位在即,鹤望书院这边的一众相关案件以前所未有的效率被处理。 一直纠缠不清的黄韬独孙杀人案,最终定义为对方寻衅在先,黄公子失手致人死亡,而之前一直咬定黄家的死者家族忽地改变态度,表示只要黄公子在死者坟前道个歉,便不再追究他的过失。 没了原告,又是“过失”,加上黄公子的身份,最终的判决就轻的不能再轻:赔偿死者亲人一定银钱,杖责二十。 书院与朝廷关于学田事务上的管理权限也终于扯出个结果来,朝廷派监察每月查询学田账务,但具体事务却一概不插手,相比之前狮子大开口的势头,这最终结果对于书院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傅元辛案也很快“水落石出”,李家纨绔亲口招认所谓现场听到的傅元辛等人的声音,不过是因为之前双方的纠纷,而想要将他们拖下水而已,至于玉佩,也是他之前无意中捡到,决定构陷傅元辛后便故意丢在现场。于是,傅元辛等学子,无罪释放。 不管这些案件的结果有多少疑点未清,但书院满意,新君满意,那这就是“真相”。 这样一来,唯一悬而未决的就只剩周家的案子。 襄荷到周家时,门前森严林立的卫兵已经撤走,只有两个大石狮子仍旧屹立在门前,许是很久没有擦拭,石狮子上落了灰尘,平白显得周府高大的门楣无比寂寥。 襄荷敲了敲角门,开门的已经不是以前的下人。 好在,报上名字后,这次终于得以进去。 这是自去年周家出事后,襄荷第一次进入周府。 她先去清枫院看了周清枫。 不过半年多没见,周清枫便从圆滚滚的小胖子变成了清瘦的小少年,原本俊俏的眉目倒是展露了出来,可襄荷却只觉得心里一阵发酸。 周清枫倒是没有多么忧郁感伤,见她来了,高兴地又叫又跳。襄荷先跟他说了抱香的近况。 李恒泰死后,抱香自然不用再来周府。孙氏得知李恒泰的死讯后呆愣半晌,抱香却笑地畅快,浑然不管孙氏的情绪,整日按部就班地在家操持家务,又寻思着做个什么赚钱的生计。 她做的一手好绣活,因此最终便去了镇上的一家绣庄做绣娘,挣的钱不算多,但也强过许多村人。 至于亲事,却是再也没有提及了。 襄荷问她,她只说随缘。襄荷看得出来,她这话说的并不勉强。她是真的看开了,对姻缘不抗拒也不热切,若碰上好的便嫁了,碰不上也不强求。 第71节 这样也好,襄荷想着。 她将这些都一一跟周清枫说了,而外界那些风风雨雨,除了自己的猜测,也都告诉给周清枫听。 周清枫听后愣了半晌,最终还是扬起笑脸,高兴地道:“不管怎样,如今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家也很快会没事的。真好。” 看着他的笑脸,襄荷心里有些发堵。 真的都过去了么?她不知道。 告别周清枫,襄荷又去了周清芷的院子。 清枫院位置比较偏僻,离周冷槐夫妇居住的主屋较远,但作为身为深受宠爱的周家嫡女,周清芷的待遇自然不同于周清枫,她的院子就在周夫人的素馨院旁边。 即便做好了准备,进到院子,看到依偎在一起的周家母女时,襄荷还是愣了一愣。 “臭丫头,你终于来了!”周清芷兴奋又激动地跳起来,全没了以往的淑女仪态,拎起裙子便朝襄荷跑来。 她身后,端坐在榻上的周夫人朝襄荷温柔一笑。 襄荷心中却莫名发寒。 ☆、104|7.23 “芷儿,不得无礼。”周夫人轻斥了周清芷一声,又笑着对襄荷道,“你别怪她,这丫头这些日子憋坏了,又总想你们这些小姐妹,可惜见不到你们,昨儿还跟我念叨你呢,你能来,她其实最高兴不过了。” 襄荷哪里不知道这些,周家被控制了半年,周清芷便被生生关了半年,以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憋出忧郁症都不算稀奇,别说叫声臭丫头,叫什么她也不会怪她啊。 她笑笑道:“我省得的,夫人。如今不是风雨过去了么,再过几天,朝廷的旨意也该下来,到时她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了。” 周夫人神色一顿,没有说话。 周清芷原本见到襄荷的好心情立时去了一半,坐在周夫人身旁,托着腮担忧地道:“这……也说不准啊。傅家黄家的案子都办了,如今就我们家还悬着,王爷,不,皇上到底是什么意思?” 周夫人摸摸她的脑袋,语气坚定:“芷儿,相信娘,你定会平安无事的。” 周清芷沮丧地点点头,随即像是想起什么似地,高兴了起来:“对哦,娘,皇上以前跟咱们家关系挺好啊,以前在书院读书时还跟您和爹是同窗,要不然也不会提出让郡主姐姐跟大哥定亲,可惜还没定下来就……娘,那现在这亲事还算不算啊?”周清芷抬头问周夫人,也没顾忌襄荷还在这儿,就说起了自家的家事。 周夫人朝襄荷歉意地笑笑,随即对周清芷道;“这个可不由我们做主。” 周清芷点点头:“也是。” “唉,净说这些做什么,好不容易你们姐妹相聚,定然有许多话要说吧,我就不碍你们的眼了。”周夫人笑笑说道,便要离开。 周清芷调皮一笑,没出口阻拦。 襄荷起身施礼。 周夫人在一群丫鬟的簇拥下施施地远去。 看着周夫人远去,襄荷才转过头开口道:“清芷,皇上……跟你爹娘很熟么?” 周清芷托着腮笑:“是啊,皇上以前在书院读书时和爹很交好呢,娘当时又是女院最出色的闺秀,据说娘当年之所以能嫁给爹,也是多亏了皇上帮忙呢!你知道的,我娘出身满是武夫的姜家,所以刚开始祖父祖母并不怎么中意娘呢,可是爹对娘一往情深,当时还是端王的皇上又极力撮合,爹和娘才走到一起。” 有着这份旧情在,皇帝应该会善待周家吧?周清芷这样想着,脸上的忧愁便刹那飞走了。 襄荷低头思索。 “臭丫头,怎么又走神了?我攒了好多话要跟你说呢!”见襄荷低着头沉默不语,周清芷不满地娇嗔道。 襄荷抬起头,强笑一声,旋即却又沉默下来。 周清芷这才看出襄荷的异样,皱着眉道:“臭丫头,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你不要瞒着我啊。” “没事。”襄荷摆摆手,深吸一口气,竭力让自己的表情正常一些,“我只是,有个问题想问,但……太失礼了……” 周清芷嘟着嘴不满:“什么失不失礼呀,你怎么也学我娘那一套。想问就问,我又不会吃了你。” “既然你爹对你娘一往情深,为什么还会有妾室?”襄荷闭着一样一口气问完。 这个问题看上去很好笑。 这是三妻四妾的男性为尊的封建社会,男人有妾简直再正常不过,更何况是周冷槐这样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说,或许所谓的一往情深,只是说男人喜欢这个女人而已,但这并不影响他同时喜欢别的女人。 所以,襄荷问的这个问题,如果换成不相关的人听到,一定会觉得可笑。 但以襄荷最近搜集的关于周冷槐以及周夫人的信息来看,这问题却一点也不好笑。 周清芷说的云淡风轻,但周冷槐与出身武将世家的姜家女儿姜素馨的恋情,当年也曾轰动一时。 周冷槐父母看不上姜家,姜家又何尝看得上周家?据说当年姜素馨父母上门,周老太爷和老太太自恃清高,慢待姜氏夫妻,使得姜氏夫妻气急拂袖而去。 事后,周冷槐为了说服父母而长跪不起,姜素馨也因父母受辱而不忿,但周冷槐执意挽回,姜素馨最终还是选择妥协,与周冷槐一起努力克服种种阻碍,最终才得以长相厮守。 故事的前半部分如此感人,如果只听这部分,襄荷绝不会想到故事的男女主人公就是如今的周院长和周夫人。 虽然如今还是奉行一夫一妻多妾的男尊社会,但由于前朝谢琰这个穿越者的蝴蝶效应,以及谢琰时期涌现的众多彪悍女性人物,如今的女子地位其实比真实历史上要高得多,有身份的男子也不是个个三妻四妾,像书院的许多山长哪怕花甲之年也只有一个老妻陪伴。 事实上,只要两人有感情,什么规矩什么不得已都是狗屁,皇帝都能一生只一人,男人纳妾无非是想纳罢了,什么理由都是借口。 所以,襄荷以为,按周姜两人故事的前段来看,怎么也不会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 周院长妾室通房好几个,周夫人端庄大度不嫉妒。 这简直就是个笑话,襄荷默默想道。 仿佛过去很久,周清芷没有发出任何声息。 襄荷睁开眼。 周清芷吸了吸鼻子,整个身子无力地趴到在软榻上。 “都是那些贱女人勾引我爹!”半晌,周清芷冒出这么一句。 襄荷默然,很想回她一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但周清芷显然也知道自己不过是在为父亲寻找借口,因此理了理心情后又沮丧地道:“其实,还是因为娘刚嫁过来那三年一直无出……祖母十分不满,父亲也是迫不得已才纳了妾。” 襄荷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事,不由仔细问起来。 周清芷也不避讳跟她谈起爹娘的私事,或许是因为这些话憋了太久,襄荷一问,便像倒垃圾似地一股脑儿全倒了出来。 “祖母本来就不满母亲,后来母亲三年无出,祖母便逼着父亲纳妾。父亲是孝子,迫于无奈只得纳了妾,可纳了一个又一个,还是无所出,后来还是娘先生下大哥, 宋姨娘才有了身孕。” 襄荷道:“只有你娘和送姨娘有过身孕?” 周清芷丝毫没察觉到什么,趴在软榻上的小脑袋上下点了点。 襄荷屏息不语。 告辞了周清芷,襄荷心里乱乱的,一时觉得自己所想太过荒谬,一时又觉得无比接近真相,然而无论真相是不是如她所想那样,局势已不是她所能影响的了。 又过了几日,一些消息灵活的人家已经得知了新皇对周家的处置。 毕竟违反了大周律令,不能一点不罚,因此周家被罚了许多财帛,更重要的是,周冷槐作为周家一家之长罪责最重,人品上有了瑕疵,再难担当教化重任,因此新皇示意周冷槐主动请辞儒院院长之职。 不过这也是做给外人看的,据说这不过是暂时之计,等过几年事情逐渐过去,周冷槐文名渐复时,新皇便会安排人为他造势,好让他顺势重回儒院院长之位。 这些据说,襄荷都是从周清芷那里听到的。 周清芷对于新皇这样的处理不算太满意,但相比半年多来连院门都不能出的日子,这样的结果已经算不上不错,因此对襄荷说出这些时,她还是笑意盈盈的。 周家案件有新皇新派任的钦差亲自审理,到了正式审理那日,襄城县衙衙门大开,钦差端坐中堂,县太爷与县丞等坐在下首,衙门前挤满听审的百姓。 审理时,主审的钦差大人将周家及周冷槐罪责高高提起轻轻放下,果然如传闻所说,除了罚了些财帛外并无其他重罚,而周冷槐也在堂上当众请辞儒院院长之位。 至此,周家一案似乎终于尘埃落定。 挤在衙门外遥遥望着的襄荷想到。 可是,心中却总有股不安挥之不去。 周冷槐主动请辞后,门外听审的百姓们不由纷纷为之叹息。海运一事虽说为朝廷律例所禁,但终究于民无害,相反襄城还有不少人家以此谋生。再加上周冷槐在襄城一向声望颇隆,因此百姓们对于他因此事受罚请辞,态度多是同情为主。 看到百姓们这般反映,钦差大人便眯眼扬声道:“退堂——” “大人且慢,民妇要状告堂上之人!” 一道凄厉尖锐的女声如锐利刀刃,刹那截断钦差大人的声音。 堂上堂下一片哗然,纷纷向声音来处看去。襄荷心中一突,目光随着众人转动,看向那发出声音的人。 她的瞳孔骤然紧缩。 只见堂下听审的百姓之中,一白衣素服的中年妇人越众而出,盈盈拜倒。 “民妇宋巧儿,状告周冷槐十八年前强纳民妇为妾,以致逼死民妇父母双亲!” 白衣女子面色悲戚,吐出的话语却如惊涛骇浪,搅乱方方才要平息的风雨。 ☆、105|7.24 满堂肃静,周冷槐满脸不敢置信地看着跪在堂下的宋巧儿。 宋巧儿却视若无睹,双手捧着手中的诉状,双目悲戚,死死地望着堂上的钦差。 命师爷收了诉状,钦差大人草草扫了一眼,双眉紧蹙,喝道:“宋巧儿,按我大周律令,凡妻妾告夫,不问情由先要杖责三十,若是诬告,则处以绞刑,你可知晓?” 宋巧儿俯首拜道:“民妇知晓。” 堂下百姓纷纷窃窃私语,宋巧儿身形纤弱,面色苍白,看上去身体并不太好,三十大板下去,能不能活都是个问题。 奴讦其主、妻妾告夫、子孙告父母祖父母等先要受杖责之刑的律令在前朝谢琰时曾经废除,但到了前朝末期,许多大儒以维护礼制的名义联合上书要求恢复此令,当时的谢宋皇室积弱已久,早已威严不再,因此便恢复了这条由老祖宗亲自废除的法令。 巧合的是,当时联合上书的大儒中,为首之人正是周家先祖。 也正是因为这条律令的恢复,自前朝末期至如今,人们已经很少看到奴仆告主、妻妾告夫这样的事情了,毕竟不论最终案件结果如何,状告之前就要打上三十大板,那么很可能还没等讨到公道,自个儿就先送了命。 可即便这样却还坚持要告,可见是有天大的冤屈了。 难道,周院长真是强抢民女逼死人命的道德沦丧之人? 方才还在为周冷槐的遭遇同情喟叹的人们不由生了疑窦。 见宋巧儿如此做答,钦差大人无奈,只好命衙役将宋巧儿拖去后堂行刑。三十大板,若是衙役下了死劲儿打,宋巧儿几乎必死无疑,但或许是宋巧儿在众目睽睽之下告状,衙门外还有无数等着看热闹的百姓,衙役不敢做的太过,力道不过是中等,因此三十杖之后,被抬出来的宋巧儿虽然下身几乎全被染红,但却无性命之忧,还可以勉强对答。 接下来的审理过程十分顺利。 第72节 宋巧儿显然准备已久,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各种人证物证却保存地十分完整,略去取证的时间,堂外围观的百姓们很快便拼凑出十八年前那场惨案的真相。 宋巧儿是周冷槐的第四个妾,在她之前,周冷槐有一妻三妾,但这一妻三妾却没有一个能给他带来一个孩子。而宋巧儿的悲剧,则是源于静潭寺大师为其断出的旺夫多子命格。 周老妇人盼孙心切,常去静潭寺礼佛,偶然遇到宋巧儿,得知其命格后便生了将其给自己儿子做妾的心思。可宋家父母心疼女儿,不愿女儿去做妾。 周家态度强硬,宋家父母爱女心切,两强相撞必有一伤,最终的结果便是冲突之中宋父被周府家丁围殴致死,宋母受伤,宋巧儿被一顶小轿连夜抬了进周府。 为了让宋巧儿安心为周家生下子嗣,宋巧儿自进周府后便不被允许出府,等到周夫人意外地怀了身孕,周家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周夫人肚中的孩子上时,宋巧儿才有机会回家探望。 回到家才发现,母亲赫然已经去世。 那场冲突中宋母本就受了伤,加上老伴去世,女儿进入周家失去联系,周母郁结在心,不久就撒手人寰,临走时还念着宋巧儿的名字,却终究没能再见女儿一眼。 宋巧儿悲恸不已,但自知凭借自己根本无法撼动周家报不了仇,只得日日隐忍,后来生下两个儿子,她便也渐渐熄了报仇的念头,只愿好好守着两个儿子。 可如今却有了报仇的机会。 钦差是由皇帝亲派,不会像其他的襄城地方官一样惧怕周家势力而为其掩罪,趁着钦差审理周家海运案的时候当堂告状,更是可以趁势让所有围观的百姓知晓她的冤屈,哪怕最终定不了周冷槐和周家的罪,也能让周家名誉大损,出出她憋了十八年之久的一口恶气。 所以她来告状,所以即便要先受杖刑之苦,也要趁着这时机狠狠闹一把。 宋巧儿流着泪叙述完毕,堂下已经有许多百姓开始怒骂周家。 一向在襄城民众眼中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周家居然也会干出这等恶事?亏他们还有脸自诩诗书礼仪传家! 对于宋巧儿的控诉,周冷槐自然不可能应承,但宋巧儿人证物证俱全,容不得抵赖。可即便事实确凿,具体怎么判罚也是大有周旋的空间,毕竟宋母是病死,宋父虽然是因周家而死,可却是死于家丁之首,周家强纳民女固然不对,可若想凭借这一条就将周家或周冷槐怎样,只能说还不够。 但即便如此,这案子一旦传出去,周冷槐的名声就毁于一旦,周家的声望势必也会大大受损。 周冷槐是明白人,知道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主动认罪是最好的选择,因此一看到那些证据便改了口风,承认全部罪责,但言语之间说的颇有技巧,只将自己和周老夫人塑造成求子心切乃至被下人蒙蔽的可怜人,所有罪责都在打死宋父的恶仆,而他与周家,不过是担个御下不严之责。 周冷槐这样的说法,虽然很多人不信,但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钦差也的确没法定他的罪,眼看这案子就要这样不轻不重的落幕,堂外却又传来喊冤声。 “小民也要控告周家!周家仗势欺人,以不到市价一半的价格强买小民良田,如今那田地正挂在周大老爷名下!证据俱在,请钦差大人为小民做主啊!” 襄荷站在人群中,看着那哭号的贫苦男人以及匆匆赶来的周家众人。 神情激动的周老太爷和周老夫人似乎快要晕厥过去;周冷槐的叔伯兄弟们打点的打点,旁观的旁观;周清晗和周清柯周清枫也站在人群之外,离得太远,襄荷看不清他们的表情,而那远远地停在街角的华贵马车,里面似乎便是周夫人了。 原本以为海运案今日便能尘埃落定,周家除了周冷槐便只来了两三个族人和一干下人,但如今,周家几乎所有人都来了。 可是,那又有什么用? 襄荷长叹一声。 周家,或者说周冷槐,要倒了。 之后的发展果然不出所料,直到这天暮色沉沉,襄城县衙的衙门便一直没有关上,无数听到消息来围观的百姓挤满了县衙门前的大街,眼看着周家和周冷槐被撕去所有道貌岸然的面具,无数阴私被一一揭露。 即便是鹤望书院那样的地方都会发生崔实案学田案等丑闻,更何况是周家这样一个屹立了上百年的大家族。任何一个大家族繁荣昌盛的背后,都少不了见不得人的腌臜,只要有心人想要查,又何愁找不到借口? 而周冷槐作为一家之主,有些事即便不是他亲自犯下,但最终的罪责却还是会落到他的头上。 就比如第二个被强买了良田的男人,那块田实际上是周冷槐一个堂叔借他之名强买而来,田里出产也是被那个堂叔得了,可谁让地契上写的是周冷槐的名字呢?被强买了田地的男人一口咬定周冷槐,那么罪责就只能落到周冷槐头上。 宋巧儿只是一个开始,被强买良田的男人亦不过是周家做下的罪恶中毫不起眼的一件,他们就像最先被点燃的导火索,导火索燃烧殆尽后,便是周冷槐被炸地粉身碎骨之时。 原本钦差大人只需要在襄城县衙待一天,然而最终却足足待了三天,只是后面两天所审的却已经不是周家的海运案,而是数十个与周冷槐有关的案子。 数十个案子,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地都与周冷槐有关,周家的其他人倒是很少被波及,只除了在宋巧儿案中做主的周老夫人以及后面几个案子中也插手的周老太爷。 三天审理过后,在全城百姓的注目之下,周冷槐以及周老太爷被收监。 次日,周冷槐被狱卒发现自尽于牢房之中,留下血书一封,上书“吾生有愧”四字。 一生荣辱,尽毁于此。 ☆、106|7.26 姜素馨出身于世代行伍的勋贵姜家,父兄皆是横刀立马的铮铮男儿,连家里的姐妹们也不同寻常闺秀,举止落落,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 性子温柔绵软的姜素馨在这样的姜家简直就是一个异数。 姜母曾经抱怨给女儿取错了名字,素馨花芳姿洁白,幽香袭人,无一处不美,偏偏太过柔弱,文人曾言,素馨,花中最弱者,是为可怜花。 柔弱固然惹人怜惜,然而,凭着他人怜惜又怎能长久?这世道,姑娘家强势些才不被人欺。 那时才九岁的姜素馨被母亲抱在怀里,并不十分明白母亲的意思,窗外春光正好,素馨花的香气又幽幽袭来,小胖手捂住嘴,打了个哈欠,在幽香中浓浓地睡去。 姜素馨自小聪慧,七岁能文,十岁熟读百家,跟着哥哥们做那科举文章竟也是有模有样,因此十岁时便进了赫赫有名的鹤望书院读书。 来到鹤望书院时,正赶上最热闹的入院考试。 初次离家来到陌生地方的姜素馨好奇地四处张望,人潮拥挤,恍然不觉已经与家人走散。 各色院服挤满了经义坪,写着各院院名的影壁前排起一条条长龙,准备报考的学子们正择院报名,他们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少年朝气肆意飞扬。 姜素馨羡慕地看着那条条长龙。 她知道,那是哥哥们才能去的地方,她是女孩子,只能去女院。 可是,她总想看看那些不被允许看到的风景。 不知不觉,她走到了一条长龙的末尾,看上去像个正在排队的学子,除了那一身格格不入的粉色衫裙。 “喂,小丫头,你走错了!”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忽地在耳边响起,近在咫尺,甚至能感受到对方的鼻息。姜素馨吓了一跳,回眸望去。 是个身穿儒院院服的少年,修眉俊目,顾盼神飞,端的一个翩翩少年郎。 她杏目一瞪,温柔的眉眼偏带着决然的忿怒,水汽氤氲弥漫,盈盈水波眼映入少年的身影。 这一眼,便让这吴周王朝最后一位帝王记了一生。 不过片刻,发现与女儿走散的姜家人急急忙忙找了过来,又一身着儒服,气质沉稳的少年引着姜家人找到姜素馨。 “姜姑娘,此处人多,切切小心,不要在与家人走散了。”少年低头温声嘱咐。 他比她高许多,她仰着头望他,只看到一双波纹不动的眸子,漆黑地仿佛深沉的天幕。 姜家父母忙谢那少年人。 周冷槐。 被母亲挽着手,姜素馨记住了这个名字。 至于那个吓了她一跳的冒失鬼,早已被她忘到脑后。 女院的课程对姜素馨来说并不艰深,还不如她在家时跟着哥哥们一起念书有难度,因此她毫不费力的稳坐五年女院同级之首,簪花宴上次次皆有她的坐席。 因着出众的才学和温婉的相貌品性,虽然出身于一惯给人印象粗鲁的行伍之家,及笄之年的姜素馨仍旧成为书院最出色的闺秀,拥踅爱慕者众多。 人人皆知,爱慕者中最为瞩目的便是周家的长子,两人心心相许,历经无数波折才得厮守。他为她建造栽满素馨花的庭院,她为他练起最不喜的女红针凿;他为她在父母面前长跪不起,她为他与家人生分…… 好不容易才能在一起,他将她从姜素馨变做周夫人。 洞房夜,她看着年少相识的夫君,一反往日的温婉寡言,难得地阻住了他要交换交杯酒的手臂,杏眼横溢着水光,娇俏俏地嗔声道:“你要答应我,一辈子只许有我一人。” 早已被灌了许多酒水的新郎看着她如花的面容,含笑点头。 交杯酒喝过,金红帐子一撒,镂金错玉的四足狻猊熏炉中苏合香馥馥,两人合做一人。 鸳鸯被里梦一生,不见红泪滴到明。 ** “天字甲号,呶——”提着白惨惨灯笼的牢头拿出腰间撞得叮当作响的一大串钥匙,找出一把递给旁边的狱卒。 狱卒接过钥匙,看了看门外,小声问道:“刘哥,来人是什么来头啊?不是说这姓周的罪大恶极,谁也不能探望么?” 牢头虎目一瞪,啐他一口:“管他什么人,能进来就是贵人。瞎打听什么,知道得多了没你的好果子吃,还不给贵人送钥匙去!” 狱卒撇撇嘴,忙点头哈腰的去了。 见到那浑身包裹在黑衣斗篷里,看不出模样胖瘦的贵人,狱卒恭敬地递过钥匙和灯笼,小心打量,却终究连是男是女都没看出来。 牢房里总是肮脏阴暗的,哪怕是相对最为干净整洁的天字号牢房,也不过是比其他牢房干净一些,甚至连周家最低等下人住的通铺都不如。 姜素馨提着灯笼,一步步走过一间间寂静无人的牢房,直到最深处的天字甲号房。 一个身着儒服的身影端坐其中,虽然身处囹圄,衣发却丝毫不乱,惨白灯光中,模糊的面目竟有着一丝从容。 好似身周不是腌臜的牢狱,而是兰香盈鼻的雅室一般。 听到脚步声,周冷槐睁开眼,看向铁栏外的人影。 一袭宽大的斗篷罩住全身,只看得出身量不高,男女胖瘦却全然看不出来。 “夤夜来访,可惜此处无好酒好茶,慢待了。”周冷槐起身洒然一笑,话里有些叹息,似乎真的在哀叹无好酒好茶招待客人一般。 来人却并良久不作声。 周冷槐眉头慢慢皱起。 “你总是这般,连在这种地方也不忘所谓的君子风度。”来人缓缓扯下斗篷的兜帽,露出雪白温婉的面容。 “……夫人!”看到斗篷下的人,周冷槐再无方才的淡定模样,讶然出声,急步上前,双手前伸欲要捉住姜素馨的手。 临到跟前却又突然停步。 “你、你为何会来这里?”他身形一晃,颤声问道。 “你不是已经有所猜想了么?”姜素馨的声音平平无波,看向周冷槐的眼里却突然绽出惊心动魄的笑意。 “我来送你最后一程。” 周冷槐急步后退,身形再也支撑不住,沿着牢房墙壁委顿下滑。 “呵呵,我早猜到姜家与端王勾结,只是没料到……罢了罢了,你若为自保要与我划清干系,我” 姜素馨摇头一笑,“你没料到的还很多呢,你别急,我慢慢说,你慢慢听,最后一场,总要圆满些。” 周冷槐面色惨白,不敢置信地看着往日爱重的女人云淡风轻地说出那般绝情的话语,比得知往日旧友,如今的新皇想要致自己于死地之时还要震惊悲痛。 她温婉的眸子定定地看着他,像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那眸子是他熟悉的眸子,眼神却再不复平日的温柔如水。好像北地漫卷的风沙,吹出行人沧桑的面容,凛冽的风刀霜剑深埋眼底,静待时机破匣而出。 记忆中她一直是温柔如水的女子,善良,大度,贤惠,持家……几乎是他想象中最美好的贤妻范本,可,如今这个眼里风暴聚集的女人是谁? 到底……发生了什么? 眼前这人绝不是他的夫人! “你是谁?你不是素馨,她不会这么无情也不会这么狠绝,你为何要冒充她!”周冷槐咬牙问道,额上绽出一条条青筋。 第73节 然而姜素馨仍然面色平静的看着他,目光里满是嘲弄。 冒充?二十年朝夕相处,他熟悉她的眉她的眼,熟悉她脸上每一丝细小的皱纹,又怎会看不出是不是有人冒充。 熟悉的眉眼,陌生的神态,人还是那个人,却陌生地让他心惊。朝夕相处二十年,他却一直没看清自己的枕边人。 想起往日的恩爱,周冷槐心下大恸。 “原来……你竟也早与端王勾结了么?他许了你什么好处,竟让你罔顾我们这二十年夫妻情分!, 听了这话,姜素馨终于摇头失笑,开始是无声,后来渐渐有低低的、压抑的笑声,压抑的笑声终于变成放声大笑,仿佛要用这笑声将压抑的所有情感都发泄出来一般,不多时,整个空旷的天字号牢房都充斥着她几至疯狂的笑声。 周冷槐被这笑声震得连连后退。 笑声渐息,姜素馨冷冷的声音敲冰碎玉般在空旷的牢房中响起: “夫妻情分?你也有脸说情分?在你母亲对我肆意辱骂时你怎么不想想我们的情?在我苦苦哀求你遵守诺言不要纳妾时你怎么不提夫妻情分?你将一个又一个女人迎进门时怎么不想想我们之间的情分?!” 闻言,周冷槐丝毫不惧,反而不屑地一笑:“我还当是什么,原来你还在为这恼我?素馨,我一直当你是温柔大度的女子,万万没料到你的心思竟是如此偏狭嫉妒。” “你嫁到我周家三年一无所出,爹娘盼孙心切不过是人之常情,娘虽然对你有诸多不满,但也不过是斥责几句,事后我也好言安慰于你,你也是熟读诗书礼仪之人,竟不知孝字为何?连长辈的几句斥责都不能忍受,至于如此小肚鸡肠地心心念念十几年?” “再说纳妾。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纳妾不是因为贪图美色,而是为了周家,为了子嗣大计!” “三妻四妾本就是天经地义,你若懂事就不会在此事上如此纠结。我虽纳了几房妾室,可不过是为了让她们诞下周家子嗣,从始至终,我心中始终只有你一人,即便纳妾也从未因此冷落你,亦时时不忘维护你身为正妻的尊严与地位,对待清晗清芷更是比清柯清枫用心无数倍。为此你曾经甚至还劝解我对清柯兄弟多关注一些,原来全是作假的么?” “我如此待你,你却如此不知足,反而怨恨于我,素馨,你——太让失望了……” 他叹息着摇头,眼里是毫不掩饰的失望。 姜素馨冷冷一笑。 “果然是正人君子周先生,事事遵从大义礼数。可是,老爷,那是你的礼数,是你周家的礼数,是天下男人的礼数,却唯独不是我的礼数。” “你周冷槐的父母是你的父母,既未生我又未养我,反而辱我父母,对我不慈,我又为何要对他们讲究什么孝悌?平白忍受他们的折辱?” “你周家子嗣大计于我何干?那是周家的子嗣,不是我的子嗣,清柯清枫叫我一声母亲我就是真是他们的母亲了?笑话!” “不过说到作假,老爷您还真冤枉我了,清柯清枫都是好孩子,您恪守礼法,因为他们是庶子而疏于关心,清枫幼时被奶娘欺辱虐待,你何曾注意过?若不是我三五不时派人探望,清柯即便活下来也不会长成如今这性子。” “至于你口口声声对我如何深情不悔,如何心里只有我一人,呵呵,谁稀罕你这般的‘深情”?!嘴上说着如何爱我,身体却睡着别的女人,周冷槐,你知不知道,每次你一副临幸施恩的嘴脸与我行房时,我有多恶心?” 姜素馨上前走了一步,一字一句地看着他:“周冷槐,我嫌、你、脏!” 周冷槐脸色大变,霍地喷出一口鲜血:“你、你!” 姜素馨快意地一笑,眼里跳动着落日般燃烧的火焰,衬得她原本温婉的面容多了丝妖媚。 她拢拢耳边的发丝,忽地莞尔一笑。 “对了,老爷,你知道么?成婚三年无出,公公婆婆逼着我同意你纳妾时,我托端王找了位擅长妇科的龚御医。” 周冷槐闻言握紧了双手。 姜素馨呵呵一笑:“老爷您可别多想,那时我与端王可没勾结什么,不过是想着他是王爷,认识的御医总比公婆找来的那些除了让我喝药调养就再也说不出什么的大夫强。” “……我那时想啊,反正我是绝忍受不了与人共夫的,但我也不想断了你周家子嗣,若是确定我的确终身无望怀孕生子,那我就退位让贤,与你和离。你另娶一位大家闺秀给你生孩子,即便新娶的夫人也不能生也没关系,反正已经不是夫妻,你想纳多少妾便纳多少,都与我无干了。” “可是,那位御医却说我不过是宫寒了一些,算不上什么大毛病,只要努力,总能生出孩子的。于是我劝您,求您,求您给我一些时间,求您多信任我一点。” 周冷槐微微动容,脑海中也忆起那段日子。父母不断逼迫,娇妻软语相求,他夹在中间,曾经一度想答应妻子再多等几年,可他骨子里觉得纳妾并不是什么大事,父母逼得紧,孝字当头,所以他最终还是妥协了。 那时候的姜素馨温婉可人,事事为他着想。 长叹一声,为什么她会变成如今这模样? 女人的嫉妒心啊…… 姜素馨没在意他的走神,声音平淡如水地继续说着:“……可您还是违背了誓言,决定要纳妾,我那时心灰若死,知道怎么劝你都劝不回来了,所以提出和离。好在我爹娘兄弟俱在,虽然因为与你的婚事生分了些,但只要回去,爹娘总会收容我,让我不至于连个容身之处都没有。” 周冷槐蹙眉。 他记得这事,那是他们夫妻相处二十年争执最大的一次。 “可是即便这样的要求,你们周家都不愿满足我。你觉得我在胡闹,在耍小性,你父母扬言想要离开周家可以,却不能和离,只能以被休的弃妇身份离开,理由便是无出。” “我不怕顶着弃妇的名头过活,但我不能让父母、让姜家因我而蒙羞。” “所以我只能忍,忍着看你一个个如花美人抬进家门,忍着恶心尽力周旋好不与你行房……那段日子,你可知道我忍地又多辛苦?” 周冷槐面色沉沉。 他当然记得那段日子。他只以为她还在为纳妾的事生气,因此才不让自己近身,但不管她多生气,总会慢慢接受,因此对她那时的抗拒也不以为意。 姜素馨的声音忽然轻快起来:“可是后来我又欢喜起来。” “你抬了一个又一个姨娘进门,一直到宋姨娘之前,你纳了三房妾室,轮流宠幸,辛苦播种,就盼着谁能早日为你生下一儿半女。可是,大半年过去,三房妾室却无一有所出。老爷,您当时不觉得奇怪么?” 周冷槐闻言细思,突然震怒地望向她:“难道……难道你暗中给她们下了不能生育的药?!怪不得柳姨娘三人这么多年一直无所出,你这毒妇!” “噗——!”姜素馨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直至笑出眼泪,才一边抹泪一边笑着说道: “老爷,您真是太瞧得起我了。你是在周家见惯了那般手段吧?不过,我们姜家可不像您周家那般家大业大人多鬼精的,娘亲婶婶们都是上马能杀敌的巾帼英雄,别说妾室,我爹敢多看一眼别的女人,我娘就能让他跪三天校场。什么下药落胎这般伎俩,我们姜家的女人可是半点不熟悉。” 姜素馨抹去眼角又涌出的泪,继续道:“您不是总说君子当常思己过,日省吾身么?说得那般好听,怎么却总是做不到呢?” “我嫁给你三年一无所出,柳姨娘三人嫁了你大半年也无一有孕,甚至据说有着多子命格的宋姨娘,也是在我怀上清晗后才有孕,您怎么就不想想是不是自己的原因呢?” 周冷槐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面色忽地无比惨白起来。 “您不想,我却想着呢。适逢端王又来到襄城,身边还跟着那位妇科圣手龚御医。我厚颜又拜托端王一次,请了龚御医。怕伤着您的自尊,我还特意灌醉了您,才让他为您诊断。” “您猜龚御医怎么说?”姜素馨盈盈笑道,眼里还有未擦干的泪。 周冷槐呼吸急促,气息如不断拉动的风箱。 “龚御医说呀:夫人,您还是从宗族里挑个孩子过继了吧!” “胡说八道!”周冷槐大喝,猛地扑上前来,枯瘦如鹰爪的双手从铁栏之间的空隙探出,想要抓住外面的姜素馨。 姜素馨却早已料到他的动作,不紧不慢地后退一步,躲过他的手。 抓不到人,周冷槐脸颊紧紧贴在铁栏上,望着姜素馨的眼中熊熊怒火燃烧,“你个妒妇,嫉妒到发癔症了么?” 姜素馨停下笑,冷冷地看着他。 “谁在发癔症,我想你应该很清楚。” “不过,其实那时我也觉得自己在发癔症呢。嫁给你三年多,因为无所出,我喝了多少苦药,受了多少指责,甚至险些让父母亲人都因我蒙羞,结果——问题却原来是出在你身上?” “其实,即便没有孩子又有什么关系,就像龚御医说的那样,从宗族里挑个孩子过继不就是了?反正周家子孙繁盛,不说远亲旁戚,各位叔伯就有不少适龄的孩子呢,周家的香火怎么可能因为你无出就断了?即便早知道你一生无子,我也愿伴着你,绝不离弃。” “可是您不愿意啊。您明知我能生也不肯多等我几年,心心念念地想要个自己的孩子,还跟我说,不管是哪个姨娘为你生的孩子,若我无子,便记在我名下,那孩子便是我亲生的骨肉。” “所以,我怎么忍心告诉你真相,怎么让你真的一生无子?” “你不是说别的女人生的孩子也是我的亲生骨肉么?既然你不能生,那么,我跟别的男人生个孩子,只要记在你名下,也跟你的亲生骨肉没有差别吧?” “你说的,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那么,我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啊。” “端王好心,借我御医,又借给我两个孩子,我很感激他呢。” 姜素馨微微一笑,笑容温婉无比。 “可惜我只生了清晗清芷两个,你和你爹娘都嫌少,我可是很苦恼呢。端王长居京城,我就是想多给你生几个孩子也没办法啊。” “还好,宋姨娘被你周家强抢之前,有个青梅竹马的表哥,两人情投意合,本来都准备订婚了,谁知你娘横插一脚,可怜有情人自此劳燕分飞。” “我这人最看不得这样的事,心想正好你不想多要几个孩子么?我生还是宋姨娘生,也没什么区别吧?好在宋家表哥不像你一样,我不过是稍稍提供了几次机会,宋姨娘就怀了两次,真不愧是多子的命格……” 姜素馨还在说着,然而周冷槐却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 过往种种浮现眼前,尤其那些孩子的面容。他谆谆教导寄予厚望的嫡长子,视如珍宝一向宠溺的幼女,虽然不甚重视,但从未让他失望的庶长子和幼子…… 眼前画面的最终,是面前那张熟悉却又陌生的脸庞,她的口张张合合,吐出的利刃戳刺着他的五脏六腑,灼烧着他的血液,刺痛无比…… “啊!”周冷槐痛苦怒吼,一大口鲜血从口中喷涌而出,身形一晃,砰然倒地。 良久,天字甲号房里无一丝声息。 穿着斗篷的女子用钥匙打开牢门,蹲下身,手指轻蘸地上未干的鲜血,在牢房空白的墙壁上一笔一划写了起来。 朝夕相处二十载,她早已熟悉他的一切,包括笔迹。她又是那样聪慧的女子,不过是模仿一下熟悉之人的字迹,自然难不倒她。 空空的墙壁上慢慢显出四个大大的字。 吾生有愧。 “你不愿说四个字,我却想听地很呢,只是今生怕是都听不到了,那么用你的字迹写下,也能自欺欺人地聊以慰藉一下。” 说罢,姜素馨打着灯笼,转身朝着牢房外走去,步伐缓慢却坚定。 空旷的牢房走道上忽然响起女子的低吟: 空口约盟总无凭,问取花烛可垂聆。 鸳鸯被里梦一生,不见红泪滴到明。 声音轻轻地响起,慢慢地远去,灯笼发出的惨白光芒一点点消失,片刻过后,牢房重归黑暗。 ☆、107|7.30 襄城监牢后门前是条狭窄逼仄的小巷子,昨夜落了雨,路上泥土被雨水一激,再被来往车马碾过,瞬间变得泥泞不堪。 巷子口驶进一辆马车,俱是朴素的青毡做盖,打眼一看,毫不起眼。马夫沉默地甩着鞭子,马儿便得得儿地跑着,直至停在监牢门口。 前头的马车里先下来个灰衣管家似的中年人,正要拿轿凳放在泥泞的地面,里面的人却已经直接下来。 玄色长靴上系着一条白麻布,脚一落地,溅起的泥点便纷纷落在那麻布上,黑与白无比分明。 管家放回轿凳,小声喊了一声:“大少爷……” 周清晗望了望老朽破旧,似乎一推就倒的监牢后门,轻轻点了点头。 管家上前敲起门来。 门吱呀打开,狱卒嘟嘟囔囔地探出头来,看见穿戴整齐的管家,嘴里的抱怨才停了,眯着眼睛道:“来收尸?哪家的?” 后门前这条小巷子直通城外乱葬岗,因此牢里死去的犯人便都在这后门处理,有家人的通知家人来领,没家人的抬到乱葬岗一扔。自然,也有那有家人却没人领尸的可怜鬼。 不过显然这次不是个没钱没家人的可怜鬼。狱卒掂掂手里成色十足的银角子,笑地露出了牙花子。 裂开的嘴却在管家说出那个名字后僵住。 第74节 “哦……那家的啊……”狱卒悄悄抬眼瞅了瞅管家身后,只见到一个清俊的少年人静静立着,少年身后是一辆毫不起眼的马车。 还真是人走茶凉啊……狱卒感叹着。 “呶,在这儿呢,赶紧抬了去吧,这天儿放久了可就发臭了……”狱卒指了指门旁的一间倒座房。房里空空的没有任何摆设,地上铺了稻草,几条看不出颜色的破布盖着几具尸体。 生前多少荣辱,死后不过破布一裹。 “老爷!”掀开几张破布终于看到熟悉的脸,三四十岁的管家忍不住哽咽出声。 周清晗上前几步,盯着那栩栩如生的脸,眼里恍若蒙上一层白雾,再不复往日澄澈。 马车辚辚地远去了,狱卒锁了门,看看倒座房里剩下的几具死尸,嘟囔着抱怨:“人家好歹还有人收尸,你们这些倒霉催的,还得劳动小爷拉去乱葬岗!” 他的抱怨消失在空气里,没有人回应。 钦差终于走了,所有的案件了解,又逢新皇登基大赦,襄城上空一直笼罩着的乌云似乎终于散开,衙门市井都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和热闹。 沉寂压抑了许久,头上乌云一去,襄城的富商大户们早按捺不住,纷纷寻乐子去霉气,鹤望花铺也因此多卖出许多盆栽,据说是盆栽绿意盎然的能驱晦气。 襄荷窝在铺子里盘账,看着账面上日进斗金的数字,却丝毫提不起兴致。 午后时分,店里也没了客人,店里静悄悄地,只有襄荷拨动算盘珠子的声音。 忽地门前有人声传来,晃眼间薏米珠子穿的门帘被拨开。襄荷漫不经心地抬眼,看见来人后眼睛倏地瞪大。 “清芷?你怎么来了……” 周清芷戴着帷帽,一身素服,通身上下没一个饰物,小脸比襄荷上次见瘦了一圈儿,衬着素白的衣领,愈发显得清瘦可怜。 身后跟的几个丫鬟自觉的立在店门外。 周清芷在柜台前的圆凳上坐下,静静地道:“打发人去书院找你却没找着,听说你在这儿,我便找来了。是为说一声……我要走了。” 襄荷吃了一惊,“走?走去哪里?” “京城。外祖外祖母都在京城,昨儿打发了人来,说外祖母身体抱恙,想让我们去一趟。母亲说,去散散心也好。”周清芷低着头,声音掩饰不住地失落。 “可、昨日不才——”襄荷讶异,昨日才过了周冷槐的头七,热孝当中,身为儿女怎能此时离去?尤其又是在周家这样最为守礼重孝的人家。 周清芷将手中的帕子绞了又绞,“如今周家……乱得很,叔叔伯伯们都在争家主之位,巴不得我们赶紧离开,尤其是大哥,昨日大哥还险些吃了有毒的糕点……祖母对母亲心存偏见,这次父亲出事,她总说是是因为母亲……加上海运案还没了结前姜家要母亲与父亲和离,如今祖母恨死了母亲……” 周家竟已经乱成这个样子…… 襄荷蹙眉:“可是,你们这时离开,不是平白便宜了那些心思不轨之人?再说离开容易,日后若想回来,却是不容易了啊……” 周清芷点点头,却仍旧说道:“家产什么的……大哥和母亲都不在乎,只要一家人还在一起好好的就行了。” 襄荷却觉得此时离开实在太过憋气,还欲再劝,突然想起一个可能,蓦地收回了即将脱口的话。 京城距襄城有十日车程,而昨天周冷槐头七,昨天姜家打发人来,也就是说,姜家是十天前打发人来的,十天前——不正是周冷槐在衙门受审,本以为风浪终于过去,却被突然冒出的一个宋巧儿搅乱了全局……怎么就那么巧合?还是……有人早就知道这个巧合? 而且……昨日新皇登基。 心思电转间,襄荷想通其中关节,幽幽叹了一口气,终于不再劝说周清芷。 好在,如果她猜得不错的话,那位……应该不会薄待他们。 “可定了何时启程?”她笑问道。换个角度想,如今的周家那么乱,走了也好。 周清芷也挤出一丝笑道:“五日后。” 然而,五日后送别时,走的人却只有周夫人和周清芷。 送行的人不多,襄荷与周清晗恰好都在内。周夫人和周清芷的马车一走,隔着数十米远的距离,襄荷遥遥望着周清晗,便见他面色不喜不悲地朝自己微微颔首致意。 周清晗要在周冷槐坟边结庐守孝,无论周夫人如何劝说都不改其意。他的理由十分正当:如今名下男丁只他一人,他若不守孝,周冷槐便无守孝之人了。 至于周清柯周清枫,早在宋巧儿上堂状告周冷槐那日,就被愤怒的周老夫人逐出了周家门,周冷槐死后,周家人想去找宋巧儿母子麻烦,却早已找不到人。 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但总之不在襄城了。 或许隐姓埋名远走他乡,此生再也不入襄城。 而周清柯周清枫这么一走,周清晗便成了周冷槐唯一的儿子。周清芷此时离开还容易,毕竟是女儿,但周清晗若是离开,不论如今周家多么乱,他若留下多么危险,外人也肯定会乱嚼舌头。 然而依襄荷对他的了解,他定然不会是因为怕外人嚼舌头才留下。 他留下,定然只是因为想留下,想留下为周冷槐守孝,绝不是托词。 那人一向厌恶言辞狡诈之人,性格又刚直不阿,绝不会为避祸便逃避为人子的本分。 只是,虽然说要守孝,襄荷却看得出来,谈起周冷槐时,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以往那般神采。 因为以往的那些小龃龉,襄荷与他一直不合,但正因为不合,襄荷才清楚地明白他是怎样一个人——那是个黑白分明,眼里丝毫揉不进沙子的人。 相比嘴上道貌岸然,私下里缺德事却没少做的周冷槐,周清晗却是真正的守礼之人。他会因为襄荷当年不守规矩帮助宁霜之故而心存偏见,是因为那与他做人的准则背道而驰。 而周冷槐那些比襄荷恶劣地多的事迹,毫无疑问会带给他更大的冲击。往日敬仰的父亲其实却是个道德卑下之人——这种转变,不是所有人都能适应良好,尤其是周清晗这种人。 周夫人等人的马车渐渐消失不见,送行的人逐渐散去,周清晗身边没有跟任何仆从,孑然一身,独自向着一个方向走去——那是周冷槐坟墓的坟墓的方向。 襄荷终究没忍住,轻轻喊了一声:“保重。” 没有唤名,距离又不近,事实上她并不觉得他能听到,就算听到,也不一定会知道是在叫自己。 然而周清晗脚步却顿了顿。 过了片刻,一个声音轻轻地传来:“多谢。” 说罢,那身影继续踽踽前行。 ☆、108|8.1 无论外界如何风云变幻,玫瑰园总是安静地如置身尘世之外。 又是一年盛夏,月季过了盛花期,满园花枝只零星开着几朵,倒是蝉鸣聒耳,一声声叫的人心生烦躁。 一树郁郁葱葱的树月下,绿影交叠,落在树下的人身上。树下摆着石桌石凳,清茶袅袅,糕点腻腻,谢兰衣与襄荷相对而坐。 日光太盛,谢兰衣便又用白绫遮了眼,只露出玉白的额头和脸颊下颌。襄荷照旧手执一卷书,不紧不慢地轻声念着,声音伴着聒噪的蝉鸣,仿佛泉流一般洗去了燥热。 其实用念书换月季的约定早已过期,但襄荷却仍然一有空便来玫瑰园为谢兰衣念书。几年相伴,她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模式,念书虽说是为谢兰衣,她却也乐在其中,好像一拿起书,为对面那人轻声诵读,随着声音散逸在空气中,心中所有的负面情绪便也随之一起散逸而去了。 今日读的是一篇游记,作者自名石斋道人,名声不显,游记倒是写地生动有趣,游记记载此人从京师沿东海一路南行,所见所闻,颇有异趣。襄荷小时候那几年跟兰郎中四处行医,倒是见识了不少风土人情,因此看见书中所述也大略有亲临之感。 正念到石斋道人行至南蛮之地,蛮人不信医药,唯信巫觋,作者略通岐黄,本欲教授蛮人医术,谁知差点没被迷信巫力的蛮人当做异端烧死,其中种种惊险,读来扣人心弦。 游记到了最后,这石斋道人也不知是胡扯还是怎么,说在南海寻得一处福地洞天,有灵芝仙草无数,他日日食之,自觉日益身轻,有不日渡劫飞升之感,遂趁着还未飞升之前,将自己经历著成一部游记,留待后人观阅。 一篇读罢,襄荷口干舌燥,正要端茶,泛着香气的茶盏已至眼前。襄荷笑着接了,茶盏触手微温,正适宜入口。 襄荷一饮尽了,放下茶盏便看见谢兰衣已经取了白绫,凤眸凝望着她。 襄荷急了,“怎么取下了?光线还刺眼呢。” “无妨,”谢兰衣摆了摆手,“让我多看一看你。” 这话有些暧昧,襄荷粉嫩嫩的脸倏地红了,细细的绒毛衬着绯红的肌肤,像是初熟桃儿顶端上那一抹红尖。脸红起来,她又觉得害臊,又怪他说地太直白,眉眼飞起横了他一眼,眼波中竟已脱去稚涩,有了少女的风情。 谢兰衣几不可察地怔愣了一下,随即眼里漾开温温的笑意,手习惯性地又要抚上她发顶,却又在即将伸出之时按下。 “我要走了。”他张开口,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这句话。 襄荷疑惑地望着他,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要走了。”谢兰衣重复道。 襄荷一愣,像是一场秋霜骤然袭来,绯红逐渐从脸颊上褪去,“……走?走去哪里?回……京城么?” “不,京城早就看够了,我只是,想去看看这万里山河,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风光。”谢兰衣温声说道。 襄荷逐渐冷静下来,竟还有心思开玩笑,举起石桌上还摊开的书道:“难道是羡慕这石斋道人,想去寻仙问道?” 谢兰衣摇了摇头,“不,我早有此意。” 襄荷沉默不语。 谢兰衣又说到,“幼时,父亲常将我放置肩头,寻一宫殿高处,指着远方道:这就是我们谢家的江山。我对是不是谢家江山不感兴趣,但却也想亲眼看看宫墙之外的天地。后来伤了腿,出入都需人抱扶,我想此生或许都无法实现幼时愿景了。” “后来偶然接触墨家机关之术,我的心思又活动起来,苦研数年,终于制出这既能登山又能涉水的山水轮车。”他指了指自己坐的轮椅。 襄荷讶然,这才知道,那辆轮椅除了是移动暗器架和药箱外,居然还能爬山涉水。 “且我也算习医之人,医术一道,闭门造车最不可取,山中幽居虽好,但时日一久,只怕医术全要荒废了。” 襄荷沉默地点点头。 她如何不知道他说的都对。 她还记得小时候那段跟着兰郎中行医的日子,虽然风餐露宿,衣食不继,但却还是快乐多过忧愁。走过城郭与乡村,遇过千般万种人,高山平原,密林深壑,那万般风光,绝不是从书中,从画中可以全部领略。 就连她也时常想着,等书院事了,再跟兰郎中来一次游医之旅,兰郎中可以磨练医术,增广见闻,她可以搜寻各处的野花野草。 相比起她,谢兰衣长到这么大,却只到过京城和襄城两处地方。 她的心里忽地隐隐酸疼起来,胸口闷地慌,也不知道是因为心疼,还是因为不舍,亦或是别的什么。 她只知道,自己不会阻拦他。 “那你可不要走得太远,记得给我写信。”她微微笑着说道。 谢兰衣抬起手腕,顿了顿,终于还是缓缓落在她头顶,像是她小时候那样,轻轻摩挲。 “嗯。” 今儿打襄荷从书院回来,兰郎中就觉得自个儿闺女有些不对劲。平日都精力充沛地跟猴子似的,今儿却像热天趴树下的懒猫,杏仁眼垂了一半,越发显得无精打采。 而且去书院一趟,回来坐了辆马车,后头还跟了辆,两辆车搬下一大堆东西来,过分的是,她居然神神秘秘地不让他看! “闺女,咋啦?是不是书院又出事儿啦?不是说什么监察都走了,新院长也选出来了么,还愁啥啊?”有问题就问,憋着不是兰郎中的风格。“还有,这里面都是什么啊?” 襄荷有气无力地看了兰郎中一眼,又瞅了瞅地上放的三个超大木箱子,瘪瘪嘴,到底还是郁闷地一头砸到自家爹胸口。 木箱子里都是谢兰衣让她带回来的东西,各种成药不说,满满当当地装了一大箱,她就算是个药罐子,估计也得两辈子才能吃完。还有两箱都是各种机关,大到守家护院的炮弩,小到发簪样式的暗器,保证谁想对她不利,都得被戳个透心凉。 他考虑的那样周全,生怕他走后她出什么事,可是……她居然不想要那些他精心准备的东西。那么多东西,她得用到什么时候才能用完。若是东西少一些……他会不会就会因为担心她而很快回来? 兰郎中被闺女这一砸吓得不轻。他家闺女他自己知道,打小就乐观的不行,整日笑盈盈地忒讨人喜欢,像这么明显闷闷不乐,还郁闷地钻他怀里的动作,他从她还是奶娃娃时就没见过! “闺女,你咋了?你别吓爹!” 襄荷头还埋在兰郎中胸口,使劲儿地蹭了蹭后,声音闷闷地传出来: 第75节 “爹,我好像……喜欢上一个人了。” 兰郎中:“……” 半晌,兰家小院传出一声怒吼,“哪个兔崽子敢打我闺女主意?!” 谢兰衣和万安买了匹好马,栓上谢兰衣前些日子自制的马车,谢兰衣坐在车里,万安在前头驾车,也不用缰绳,就让马儿任意选了个方向走,走到哪里是哪里。 走出鹤望山好远,看到路边一个茶棚时,想着休息一下,万安便勒停马,转身要扶谢兰衣下来。 掀开车帘,却见谢兰衣倚在窗边,手微微勾着帘子,目光迷蒙地看着鹤望山的方向。 万安叹了一口气,“既然舍不得,干嘛还非要走呢?” 谢兰衣这才放下帘子,转过头来,目光恢复了清冷。 “她太小了。”他轻轻说道,“她需要些时间想一想,而我……也需要时间。” 万安又叹了一声。 谢兰衣微微一笑,控制着轮椅,伸出里面的机械臂,自己下了马车。见万安还站着叹气,他回头,目光里漾着鳞鳞水光,莞尔一笑: “万安,三年后回来,若她既未婚嫁,也未许人,你陪我去提亲可好?” ☆、109|8.2 新帝登基,年号元嘉,是为元嘉帝。如今已是元嘉三年。 这三年中,元嘉帝杀伐果断,手段狠辣,对内,以铁血手段收服了朝中一干蠢蠢欲动的臣子,对外,武力镇压仁王等叛军,三年之间,伏尸百万,世人皆言元嘉帝杀戮太重,难为仁君。 然而元嘉帝却全然不在乎。镇压朝臣时,元嘉帝曾下令将数个世家名门满门抄斩,当真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据说太史令为人刚直,不惧元嘉帝淫威,生生在史书上定下“暴虐”之语,朝臣纷纷叹息,皆以为京城又要多一户人家阖府染血,谁知元嘉帝看到太史令评语,不仅不怒,反而哈哈大笑道:“卿乃直臣也,当赏!”。 满朝文武登时掉了一地眼珠子。 大周自打立国,我行我素到这份儿上的帝王,也就元嘉帝这一个了,好在他虽我行我素,却还有些分寸,并非全然滥杀,因此三年下来,朝臣们虽然不满,但也慢慢习惯了新皇的蛇精病作风。 只是万万没想到,他们这位元嘉帝的蛇精病远远还没到达极限。 兰家小院,襄荷坐在李子树下的石凳上,早已长成大狗的馒头趴在脚边,还有只丑猫趁她不注意跳到石桌上,脑袋埋进糕点盘子里大吃特吃。 襄荷却没注意包子的偷吃的行为。她的注意力全放在手中的一沓信纸上。 信有三封,第一封信封用的是五色花笺,抬头还有黛笔细细描绘的海棠纹样,显然是女子所用;第二封没有任何花样,信封用的也是坊间常见的白麻纸;第三封与第二封一般模样,简单朴素,只是若凑近了闻,便可以闻到一丝淡淡的药香。 这三封信,分明来自周清芷、刘寄奴、谢兰衣。 襄荷先打开最上面,周清芷的来信。 自从三年前去了京城,周清芷和周夫人便再也没有回来过襄城。期间襄荷一直与周清芷书信联络,得知她与周夫人住在姜家在京城的宅子,姜家人对母女俩很好,因此这三年,除了思念故乡以及少数故乡的亲人外,周清芷的日子算得上平静而温馨。 周夫人去年为她订了一门亲,到今年年底便出嫁,对方出身不算显赫,但也是世代官宦之家,最难得的是人品、相貌、才学无一不好,因此即便出身弱了点儿,也很得京城贵女们的青睐。周清芷是罪人之女,能结上这么一门亲,几乎可以说是高攀。好在如今姜家深得新皇宠信,周清芷几个舅舅都在军中担任要职,因此虽然周家已经依靠不上了,姜家却可以成为她有力的后盾。 上次收到她的信,虽然她极力掩饰,但襄荷还是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她对未来夫君的期望和忐忑,只是看着那些文字,一个待嫁少女的形象便跃然纸上。 然而,这封信却全然没了那般少女心。 信中提到,上月周清晗终于结束守孝,进京与母亲妹妹团聚,然而,就在周清晗回京后不到十天,元嘉帝突然又做出一件令满朝文武掉一地眼珠的事儿。 自从新帝登基以来,皇储一直是个大问题。 世人皆知,元嘉帝膝下无子,连女儿都只有一个,要不然当初先帝也不会对他那般没有防备。但元嘉帝却实实在在地成了新一任帝王,还用铁血手段将朝臣们收拾地服服帖帖。朝臣们虽然一直都为储君的事儿操碎了心,但奈何人家皇帝不配合。 你说充实后宫采选美人吧,人说采选一事劳民伤财,再说他一半老头子,就不糟蹋人家小姑娘了,那不是老不羞嘛——没错,这就是元嘉帝亲口说的话,虽然原话比这文雅了些,但大意是没错的。 见过像他这么蛇精病的皇帝,但谁也没见过这么埋汰自己的皇帝。 这话说的进言的大臣当场一噎——这位大人花甲之年,比元嘉帝还大了一轮儿,上个月才刚纳了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为妾,为显示自己宝刀不老,这位大人还广宴同僚,如今这朝堂上知道他刚纳了个美妾的人可不少。 元嘉帝虽然已经年近五旬,但气质好、皮相佳,身材保持的也不错,站那儿也是个帅大叔,再加上人家是皇帝,是真龙天子,人皇帝都说自己配小姑娘是糟蹋人家、老不羞了,你一真·老头子·凡夫俗子配人家小姑娘——算啥啊? 要搁其他皇帝说出那话,大臣们还能挑出错来教训皇帝一顿,毕竟你是天子,骄狂自大虽然不好,但也不能埋汰自己吧,要那埋汰的可不只是你自己,还有往上数各朝各代除少数几个外的历代帝王,毕竟皇帝七老八十了热心于美色的也不少。 可元嘉帝凶名赫赫,能留下来的大臣没几个想找死的,于是,教训皇帝什么的只能在梦里想想,采选美人、充实后宫之事也再无人敢当面提起,顶多隔阵子上个折子,只不过这些折子除了浪费纸张外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元嘉帝依旧我行我素。 皇帝不打算自己生,那剩下的自然只有过继一途。 皇室宗亲们为此热情不已,纷纷推荐自家的娃,大臣们也拉帮结派地你支持这个我支持那个。 元嘉帝对此表示:皇储人选不得草率,血脉为次,品德为上,因此得好好考察考察各宗室子弟的品格。 这一考察就考察了到了如今。 正当朝臣们以为皇储一事将是个持久战时,元嘉帝忽然下了一道谕旨。 平原府姜氏素馨温婉端庄,明经识义,有母仪天下之风,特册封为后,姜氏育有一子一女,分别册封为长宁侯、通仪郡主。 朝臣们再次眼珠子掉一地。 皇帝娶寡妇什么的其实并不少见,但那要么是潜龙之时,譬如后周太|祖郭威潦倒时娶柴皇后;要么是先封为妃子,后来再一步步册封为皇后,像元嘉帝这般皇位稳当,一上来就把个寡妇封为皇后的,还真是少见得很。 更何况,元嘉帝可不像其他皇帝那样后宫三千,收个寡妇入后宫多半还是为了美色,元嘉帝如今后宫可是空空荡荡的半个主子也没有,平日各项需要皇后出席的祭祀之类的,都是由太后代劳。 姜氏一入宫,那就是后宫里除了皇帝太后外绝对说一不二的人物。 姜家本就因为皇帝的宠信而势大,若再出个姜皇后,气势可就真的是无人可挡了。 一时间朝臣们心思各异。有的以为皇帝想要拉拢姜家,有的觉得是姜家给皇帝施压,也有人觉得皇帝单纯看上姜氏美色…… 至于真相……自然也有人猜到,但是,元嘉帝的淫威之下,还真没人敢说,毕竟若是真的,那就是皇帝的大丑闻,元嘉帝能放过一个耿直的太史令,不代表能放过第二个。 于是,自从册封圣旨一下,朝臣们虽然震惊,却也没几个人敢跳出来,少数几个跳出来反对的,当即被元嘉帝以雷霆手段收拾了,这样一来,就算原本有什么小心思的,也彻底息了念头,打定主意暂时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朝臣们安静如鸡,周清芷却惶恐地不行。 从大儒世家的闺秀变成罪人之女,又忽然变成郡主,这其中的转变对于周清芷来说还是太过刺激。 而且,她心里也未必没有什么猜测。 关于元嘉帝册封姜氏以及朝臣反应等具体细节,襄荷还是从书院得知的,周清芷的信来的时候,消息都已经传到襄城。周清芷信中并未多说具体经过,只是向好友抒发信中忐忑和惶恐。 襄荷是早就猜到新皇可能与姜素馨的关系的,只是当看到猜测被证实,心里却还是有些不踏实的感觉,看罢信,心里不由唏嘘。 不过,至少目前来看,姜素馨被册封一事对周清芷并无坏处。元嘉帝能抵住朝臣压力空置后宫三年,想来对姜氏还是有情义的,那么只要他不倒,周清芷的处境便无需担忧。 放下周清芷的信,襄荷又拆开第二封,刘寄奴的信。 自刘寄奴投军抗击北蛮,到如今已经四年多的时间,刘寄奴本身就有能力,再加上姜家照看,因此很快就脱离小卒的身份,稳步而快速地爬升,后来皇帝换人做,姜家得势,连带着刘寄奴也爬升地更快,如今已经能成了正五品下的怀化郎将,手下率领着将近一万兵马。 他能爬升地如此之快,除了本身骁勇善战和姜家的提携外,襄荷的钱财支持也是重要原因。 打仗养兵最费钱,偏偏朝廷从先帝时就一直克扣军饷,有被户部兵部的官员贪了的,也有被将领本身贪了的,总之小兵们实际拿到手的饷银很少。而那些不贪饷、真心抗蛮的将领,则常常要自费养兵。 后来先帝倒台,元嘉帝上位后,干脆利落地砍了好几个克扣军饷的贪官和将领,情况好转了一些,但仍旧入不敷出,毕竟国库被先帝挥霍地并没有剩下多少银子,能发做军饷的自然也不多。很多将领苦于没银子,手下往往并没有多少实际能用的兵。但刘寄奴不同,他那将近一万兵马,却全是能上阵杀敌的。 这几年间,鹤望花铺名声越来越盛,也为襄荷带来越来越多的财富,多到襄荷觉得自己使劲儿挥霍都挥霍不完,于是得知北地的情况后,襄荷便给刘寄奴送去了大笔银子。 她这样做,一是为了帮刘寄奴,二来也是觉得,如果边境守不住,整个大周的百姓,包括她和兰郎中,都不会有什么好处,反正她钱多地没处花,自然是有钱出钱。再说这钱也不是白花的,刘寄奴有了权势,对她、对兰家都是有好处。 于是,有钱有能力有人脉,刘寄奴才能在几年间升到这般地位。 而他的信上则如以往无数次一样,细细的讲述自己带领手下的兵又打退了多少蛮子、军中又有什么趣事等等,只是信末提到,他已经放赵小虎回乡成亲,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到了。 刘寄奴投军后一年,赵小虎非闹着也要去北地,他爹娘扛不住,加上当时刘寄奴已经当上了百夫长,好歹算个官,可以照应着赵小虎,因此便没拦他。赵小虎这几年一直在刘寄奴手下当兵,如今也当上了偏将,跟还留在村子里的小伙伴相比,可以算得上十分有出息,可把田大婶高兴坏了。 赵小虎跟田箐原本就互相有意,只是还隔着一层窗户纸没戳破,两家大人也知道,都在商量定亲了,谁知赵小虎突然要去投军,田大婶自然不再愿意定亲,就怕他死在战场上,让田箐还没过门就守寡。 可一听说赵小虎要去参军,田大婶因此不答应两人婚事,原本还不承认喜欢赵小虎的田箐当即跑到田大婶跟前,非要跟赵小虎定亲,还扬言非他不嫁。 田大婶无奈,只得顺着她。赵家因此对田家又感激有愧疚,更是对田箐这个未来儿媳妇儿疼爱有加。 如今赵小虎混出名堂,两人年级也差不多了,因此便商量着要完婚,只是之前北地战事吃紧,赵小虎一直抽不出空回来,这次总算有了时间,也算喜事一桩。 也不知道赵家和田家知道这事儿没有,待会儿得去跟他们报报信。襄荷这样想着,突然又想起,卜落葵也早已跟书院的一位山长之子订亲,也是今年年底就要成亲。 好像不过是一转眼间,身边的伙伴居然已经全部快要嫁人。似乎,只剩下她了…… 想想自己,襄荷无奈地叹口气,放下刘寄奴的信,拿起最后一封。 谢兰衣的信。 ☆、110|8.3 每次同时收到谢兰衣的信和其他的信时,襄荷总是最后才看谢兰衣的那一封。就好像吃甘蔗的时候,总是喜欢把最甜的留到最后才吃。 谢兰衣的信却一如既往的详尽而简单。 去到什么地方,看了什么美景,遇到什么疑难病症……每一次都细细地描述一路所见所闻,让她即便没有随行,却仿佛陪着他走了千万里路。但是,除了细致而详实的旅途见闻外,却也再无其他。 当然,也不会问她已经这般年纪了可否有许亲。 襄荷夜里常常把被子当成谢兰衣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然后报复似地狠狠咬被角。 这次的信依旧是旅途见闻,只是信末尾的一句话,让襄荷看了之后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此时襄城,应是春景正盛,花开正好,甚思之。” 以前他从未在信中说过这样的话,所以……是想要回来了么?襄荷纠结地想把信扔到千里之外的谢兰衣脸上。 混蛋! 她恨恨地骂了一句。 然而为什么要骂他,她拒绝去想。 反正她不爽,就是想骂他╭(╯^╰)╮ 收拾好信件,襄荷换上农院院服,却不再是学子时简单的绿色衫裙,而是镶了一层银色锁边,领口处还绣了些枝枝叶叶——这时属于书院山长的院服。 她早在去年就已经结束了在书院的学业,但却并没有离开书院,反而被卜院长劝说,留在农院做代山长。 所谓代山长,其实也就相当于助教。农院人才凋零,不只是缺学生,更缺山长。 真正有才干的农院学子都会去考农官,而考不上农官,又没有其他门道的,虽然他们愿意来书院执教,但奈何卜院长看不上他们。 放眼整个书院,只有农院的山长最少,包括卜若地在内,总共只有两人,两人平均年龄还超过六十岁。因此卜院长对于找到新山长很是上心,因为若他不上心,很可能会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那样农院将会彻底走向没落。 于是,去年刚刚离开书院,年仅十六岁的襄荷便被他看在了眼里。 襄荷虽然年纪小,但在书院待得时间却够久,全因她入院够早,七岁便入学,再加上又没有考农官的打算,因此也没有像其他学子一样觉得自己学的差不多了便申请离开书院,而是优哉游哉地一直待到十六岁。这整整九年的时间里,她都跟着卜若地学习,可以说卜若地对她有多少斤两知之甚深。襄荷功课一向好,九年时间早把该学的都学了,只是当一个助教,教教新入学的学子,她完全可以胜任。 第76节 当然,卜若地竭力挽留,并不只是因为襄荷功课好,更多却是因为她在农学上的成就。 这九年来,襄荷并非全然将精力放在培育新品花草上,虽然她喜欢莳花弄草,但多半还是将其当做乐趣,再说培育新品有金手指帮忙,几乎并没有花费她多少精力。 真正让她付出努力的,还是正儿八经、能让更多人吃饱饭的“正统”农学上。 虽然前世她也没有种过地,但对于一些先进的耕作理念多少还是了解一些,只是因为没有亲自实践,对细节也不清楚,因此并不能直接应用过来,所以她只能按照脑子里的记忆一点点去尝试,经过一年两年,甚至比更多年的努力,得出最准确的结果。 这九年间,她试验出几种新的嫁接方法,让果树的嫁接成活率大大提升;更精确地提出玉米小麦等作物的施肥追肥时间和用量,使得作物产量有了提升;而且虽然灵液对于粮食作物并没有用处,但对于果树还是有用的,襄荷试验了好几年,终于培育出几种产量更高、味道更好的果树。 相对于她的年纪来说,以上任何成绩单独拎出来都足以为人称道,但对于襄荷来说,最让她上心的还是杂交水稻和杂交小麦。 只是或许真的是因为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之后对于这个世界影响太大,因此灵液这样超自然的东西对于粮食作物没有丝毫作用,因此襄荷只能自己一点点努力,每年都在稻田里选种,杂交,得到种子后再一次次播下,等待来年,再选择表现特殊的继续播下去,这样一年又一年,不知疲倦地试验下去。 这是个笨办法,但千百年来,无论园林植物还是粮食作物,育种人们都是靠着这样的笨办法,靠着漫长的时间和坚韧不拔的耐性,才让原本野生的植物越来越符合人类所需。 而襄荷不过才努力了九年,对于园艺育种来说,实在不能算作太过漫长,因此即便直至现在也并没有取得预期中的成就,襄荷也并不灰心。 再说,仅是目前取得的成绩,已经让卜若地等一干人大跌眼镜了。 襄荷预期中的最好成就是像袁先生那样培育出产量超高的杂交水稻,但对于这个普遍亩产只有一两百斤左右的时代来说,完全不需要亩产千斤,只要能增加一百斤,就是足以让人名留青史的成就。 而襄荷已经完成了这个成就。 选育出的新型种子加上合理的耕作方法,襄荷在书院的那块试验田早已获得最高将近四百斤的亩产,只不过试验田是良田沃土,肥料也从来不缺,因此产量可能要比普通田地多一些,但即便打个折扣,三百斤也很不错了,要知道那已经是以往产量的一半。 这就是卜若地那么热心于将襄荷留下的原因。 刚刚得知襄荷的试验田达到了亩产四百斤时,他还当即就想上奏朝廷为襄荷请封赏,只不过后来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准让襄荷推广种植,待取得稳定数值后再上报,这样襄荷的功劳才更加稳固。 天下社稷,农为本,只要大规模推广后产量真的能够提高,那么大周就能养活更多的人口,而这个时代,人口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国力。所以,襄荷的功劳绝对会让皇帝和朝臣重视。 今年襄荷便是将秀水村作为试点,免费为村民提供种子,又教他们先进的耕作方式,就等秋收时验收成果。 到时如果成果理想,卜若地就会为襄荷请封。 到了书院,襄荷走在树荫遮天的青石板道上,一路遇上的学子大多都会向她点头致意。 在书院待了九年,又获得了那样非凡的成就,襄荷如今在书院的地位早已今非昔比,几乎不再有人因为她女子的身份而当中表现出歧视,更有许多学子真心地钦佩她,整个农院学子更是全部成了她的脑残粉。 虽然她直到今年也才不过十七岁,却成了学院几乎所有学子的师姐,全因为她入院早,如今还在书院读书的,几乎都晚于她入学。 看着一群比自己还大的男生们恭恭敬敬地叫自己学姐或山长,不得不说,襄荷还是蛮享受的。 ☆、111|8.05 兰郎中最近很忧愁。 眼看闺女已经十七岁,花骨朵儿长成含苞待放的娇花一朵,提亲的人几乎踏破了门槛,闺女却谁都看不上,一点儿要成亲的意思都没有。 虽说他非常不舍得闺女出嫁,但不舍得是不舍得,他心里知道,闺女总要嫁,再不舍得也得放手。可他都做好放手的准备了,闺女就是不愿意嫁! “都怪那个混蛋小子!” 兰郎中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句。 自从三年前闺女说出那句话,他就火上房似的搜集了那个叫谢兰衣的小子的一切信息。刚一听说他又瞎又瘸又比自个儿闺女大十岁,兰郎中气得差点没当场吐血,冲动之下差点没拎起棍子把那混蛋小子揍一顿。 可人都走了,不在襄城了,他上哪儿揍去? 等把棍子放下,皱着眉头苦思冥想时才想起,这不就是那个他一直敬仰,却无缘得见“谢小神医”么? 好家伙,原来那么早就对他闺女心存不轨了!他一直敬仰的人物是这么一条大尾巴狼! 兰郎中怒啊,火啊,可这满腔怒火只能自己生受了,朝谢兰衣撒吧,找不到人;朝闺女撒吧,他不舍得。 他家闺女为了那混小子拒绝了那么多好儿郎,他原本还指望着随着时间慢慢过去她能释怀,毕竟三年前她说喜欢时不过才十四岁,还是个小孩子啊,孩子的喜爱能有多长久? 可他没料到闺女这次居然那么大决心。十七岁的年纪不爱俏不思春,守着书院那么多青年才俊,却硬是一个也不动心,傻不拉几地等那小瘸子回来,看得他心酸地冒泡。 刚开始他还想着谢兰衣走了好,走了再也别回来招惹他闺女,可看闺女现在这情形,他又日日盼着谢兰衣赶紧回来。 瞎啊瘸啊年纪大的他都认了,起码听说人品好长得俊还有一手好医术,最重要的是……他回来了,闺女才会高兴。 兰郎中又叹了一口气,双目无神地趴在药柜上,一边叮嘱新招的小学徒仔细分拣药材,一边儿又在心里把谢兰衣骂了一顿。 门外忽地传来辘辘的车轮声和车夫勒马的“吁”声。 兰郎中好奇地抬头望向医馆大门。 来他这小医馆看诊的病人多是秀水村及附近村子的村民,全因为他坐诊、卖药都便宜,而附近有钱,能坐得起马车的人家,那多半是瞧不起他这小医馆,若非急病,平日都要去城里大医馆看得。 而听门外马夫勒马的声音,却是听不出半分慌忙,可见并非急诊。 他好奇地望过去,就看到一个身着青衫,坐在轮椅上的青年。 那青年长了一张令人为之失神的面容。 兰郎中瞬间就想起闺女跟自己描述那王八蛋小瘸子时说过的话。 “……他啊,他是那种只要看了一眼,就绝对忘不掉的长相,看见他,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倾国倾城……哎呀这样描述也很空洞,总之,只要你看到他,就会马上认出来!” 兰郎中真的认出来的。 二十多岁的瘸子,长得比他闺女还漂亮,除了谢兰衣还有谁?可是,不是说那小子是瞎子? “你是……谢兰衣?”兰郎中绷着脸,带点疑惑地问道。 然后他就见那青年点了点头,开头说道:“正是在下。请问老丈可是兰郎中,兰襄荷之父?” 兰郎中重重哼了一声。 “是有怎么样?!”缺心眼的王八蛋臭小子,终于舍得回来了! 谢兰衣轻轻一笑,恍如微风拂过百花。 “不怎样。只是想请问,令嫒可曾许了人家?若还未许,可否将令嫒终身托付与我?” 兰郎中目瞪口呆。 * 襄荷觉得自己老爹这几天有些怪怪的。 那面有难□□言又止的模样,若不是深知她爹对她那死去的娘的感情,她几乎以为他是想绽放第二春了。问他有什么事儿吧,他又不说。 而且,不止兰郎中不对劲,她最近还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暗中窥视自己,倒感觉不到恶意,反而有种……被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耀着的感觉。可当她仔细寻找时,却找不到丝毫可疑的蛛丝马迹,于是只能当做是自己疑神疑鬼了。 赵小虎前天回到村里,赵田两家顿时为两家小儿女的婚事忙活起来,身为两人青梅的襄荷自然也去帮忙,绣嫁衣什么的她帮不上,但坐拥数亩花田,倒是可以让两人的婚礼充满花香花色,尤其是现代婚礼必备的玫瑰,她最不缺这个,这几年经过鹤望花铺的传扬,月季也逐渐有了点现代“爱情花”的名声,让小伙伴们拥有一个玫瑰色的婚礼,也算她送给他们的新婚礼物了。 被兰郎中欲言又止的目光看得毛毛的,襄荷拎着竹篮,去花田剪花去了。 然后,剪花的时候,那种被太阳照耀的感觉又来了。 襄荷装作毫无所觉,突然又回头,转身却只见微风吹拂的花枝轻轻摆动。 然而那种感觉却依然存在。 襄荷索性放下花篮,双手叉腰,恶狠狠地喊道:“谁?躲躲藏藏的干什么?有种你给我出来!” “噗~” 极轻极轻的笑声,要不是襄荷早就竖起耳朵自己聆听,肯定会将那声音漏过去,以为是风声、鸟声,或者其他什么声音。 然而她听到了。 哪怕极轻极轻,她也听到,那声音温柔而醇厚,像一坛埋在地下多年的酒,因为人的思念而愈加浓烈醉人。 她瞬间红了眼睛。 “谢兰衣,你个混蛋!” 她大声喊着,声音回荡在无边的花海中,惊起数只栖在花枝的鸟儿,目光到处却仍旧没有那人的身影。 “你以为你不出来,我就不知道是你吗?回来就躲我,”她跺了跺脚,“——有种你躲一辈子!” 仿佛过去很久,又仿佛只过了一瞬,远处传来轻轻地叹息,随即有花枝被簌簌摇动的声音,几丛开得娇艳的月季被一双手分开,露出花丛后的人。 襄荷眼眶发红地看着那人,随即恨恨地转身,不去看那张脸。 身后却有细微的声音慢慢靠近。衣衫拂过枝叶的声音,车轮碾到松软的泥土上的细微声音,一点点的,逐渐靠近。 手突然被人从背后握住。 宽大而温暖,牢牢地将她的手全部包裹住,手心有一层薄茧,刮蹭着她的手背,触感完全不同于以前的光洁。 “我回来了。”她听到他轻声说道,声音情人一样温柔而眷念。 将眼眶里的酸涩憋回去,她转过身,瞪着红兔子眼,“你躲我干嘛!” 谢兰衣却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一遍遍贪婪地看着她的脸,仿佛许久没有喝水的旅人猛然看到一汪湖泊。 襄荷原本还能凶狠地瞪他,被那炙热地毫不掩饰的目光包裹后,眼神逐渐躲闪起来,脸颊也慢慢变得通红。 躲闪的目光划过他胸前一个物件,急忙开口以缓解那尴尬,“这是什么?咦……望远镜!从哪里来的?不对——你就是用这个偷窥我的?!” 谢兰衣目光飞快地扫了眼被她拿在手中的小机关,随即又将目光重新转回到她的脸上,浅笑道:“望远镜?这个名字不错。闲来无聊做的,用来看风景倒是不错,你要么?给你。” “谁稀罕!”襄荷气哼哼地将“望远镜”塞回他怀里,头扭到了一边。 那双手心带着薄茧的手却抱住她的脑袋,扭回正面。 看着少女完全脱去稚气的面容,他叹息似的道:“襄荷,让我再看看你。” 襄荷眼眶又是一阵酸涩。 临走时他也是这样说。想多看一看她,因为马上要走了,所以要抓紧能够抓紧的时间,将她的容貌镌刻在脑海里。 而现在呢? 那样的目光,远远地窥视时还像晨起时的朝阳,近在咫尺时,却分明是盛夏正午的烈日。 是因为想念?因为错过了她成长的三年,所以迫不及待想要弥补这三年所缺失的东西? 那么,他是不是跟她一样—— 思念着她……恋慕着她? “看什么看!学什么不好学偷窥,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像变态……”想问的话问不出口,出口的只有这样故作凶恶的诘问,好像那样就可以掩饰自己的心思。 谢兰衣无奈一笑。 “可是……我实在很想看看你。襄荷,我已经三年没有见到你了……” 第77节 脸颊又不可抑制的升温,努力控制住因为他的话而颤抖喜悦的嘴巴,她梗着脖子质问:“想我为什么不来找我?反而躲在一边偷窥!难道……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噗~”谢兰衣再次轻笑出声。 襄荷瞪他。 “因为伯父不许我见你。”谢兰衣毫不犹豫地将未来岳父卖了。 “伯父……我爹?我爹为什么不许你见我?咦,你什么时候见过我爹了?”襄荷连声问着。 谢兰衣轻笑。 “他说,在他做出决定之前,不许我出现在你面前,以免影响他的决定。” 襄荷迷惑地看着他:“决定?什么决定?” 谢兰衣看着她,像是要把她的身影刻到心上。 “决定——要不要把你嫁给我。” ☆、112|8.6 从北地抗蛮前线,快马加鞭要十余日的路程,刚刚结束一场战役,连生擒带斩杀了五千余人,吓得蛮人龟缩不出后,刘寄奴终于腾出一丝空闲,将军务交给几个心腹手下,只带了三五亲卫,快马赶回襄城。 赵小虎成亲,作为一起上过战场的兄弟,他自然不能错过。更何况,自从离开襄城,离开秀水村,他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边疆数年,他夜夜听着风沙入眠,为了爬得更高,为了早日与那人正面相抗。如今他已经升至将军,统帅近万兵马,也许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和那人率领的蛮人大军对抗沙场,那时,他或许终于可以亲口问他一句,为什么? 可是,如今想回去的愿望却盖过了一切。三年多的孤独让思念变得格外难以忍受,他迫切地想要回去,回到那个给他带来无数温暖的村庄。 只是数年未回,不知道记忆里的一切是否仍然如昨?义父的鬓发应该又白了一些,而那记忆中的少女,应该也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他记得她在信上说,一直未曾许亲。 一路风霜,他只用了不到八天便到达襄城。 在秀水村村口的大槐树前下了马,刘寄奴急切跳动了一路的心忽地安稳下来。 不远处就是他的家,家里有等待着他的人,他不是一个人。他忽地踌躇起来,站立良久,近乡情怯般,不敢越过那一片槐树的阻碍,去见他日思夜想的人。 亲卫轻声提醒,“将军?” “走吧。”他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抬脚走向茂密槐林后的小院。 一如许多年以前,他从生死边缘被素昧平生的兰郎中救起,然后带回这个宁静淳朴的小村庄。 与多年前相比,如今的兰家小院早已翻新,院墙屋瓦都变了模样,唯一不变的,只有院墙上仍旧葱葱郁郁的蔷薇,只是此时已是盛夏,蔷薇花谢,枝头上结了一粒粒的蔷薇果,青涩中透着微红。 亲卫要上前敲门,他却将其拦下,亲自敲了起来。 “来了!” 听到门内传来少女飞扬的声音,刘寄奴不禁微微弯了嘴角。 门吱呀打开,少女明媚的脸庞突然映入眼帘,像是门旁的蔷薇果,将熟未熟,看上去却已经很可口。 看到门外熟悉的面孔,襄荷先是揉了揉眼睛,确认不是自己眼花后,惊喜地尖叫一声扑到刘寄奴怀里,“大哥!” “小荷,我回来了。”刘寄奴抱住怀中的少女,军营中凝练出的冷肃刹那间全然消失,声音中只剩温柔。 身后的亲卫们瞅着他们素有玉面阎罗之称的将军,纷纷瞪大了眼珠子。 门口的响动很快惊动了屋里的人,大狗馒头凑上来,先是凶恶地瞪了刘寄奴一眼,鼻子一耸,围着刘寄奴绕了一圈后,立刻学襄荷往刘寄奴身上扑。 丑猫包子跳到墙上,不屑地睥睨着抱成一团的人人狗狗。 刘寄奴笑着腾出一只手,摸摸大狗毛茸茸的脑袋。 “闺女,谁来了啊?”兰郎中懒洋洋的声音传来,随之而起的还有车轮碾在青石板上的声音。 襄荷正要回答,忽听一声轻咳,低头发现自己正被刘寄奴紧紧抱在怀里,明明心里没什么,却还是忍不住心虚地赶紧跳出来,转过身到:“爹,大哥回来了!” 而刘寄奴也已经看到了许久未见的义父,以及那即便坐在轮椅上,却依旧风华绝代的男人。 他不自觉地瞟了一眼襄荷的表情。 襄荷正看着两人,目光看着兰郎中,却不自觉的溜号到另一人身上,而当她看到那人时,脸上的表情让他心脏倏地一沉。 “义父,”他按下心中不安,声音哽咽地朝兰郎中喊了一声。 兰郎中也激动地老泪盈眶,“你小子,终于舍得回来了!” 互叙一番离情后,刘寄奴看向谢兰衣,开口问道:“这位是——” 谢兰衣微微一笑:“在下谢兰衣,襄荷的未婚夫,初次见面请多关照,大哥。” 襄荷不知何时站到了谢兰衣身边,闻言快速拧了他一下,但脸上却未见真的羞恼。 刘寄奴脸色暗淡下来。 * 赵小虎和田菁的婚事办得很热闹,襄荷提供的大量月季花更是让来吃酒席的人都大开眼界,传扬出去后还给鹤望花铺带来了不少生意,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两人婚事刚完,兰家便放出消息,襄荷已经定亲,要趁着刘寄奴在赶紧完婚。 这消息惊呆了一片人。 自从襄荷十二岁以来,提亲的人就没断过,刚开始是村里和邻近村子的村民,后来襄荷考上书院,镇子上和许多富户甚至小官小吏也都来提亲。而随着襄荷日渐长大,书院的学子、襄城富贵人家的公子,门第钱财样貌一样不缺,纷纷上兰家提亲。 然而,不管提亲的人家门第有多显赫,人才有多出众,兰家一律拒绝。 直到如今,已经十七岁的襄荷仍旧未曾许亲。村民们听说她终于定亲,都纷纷打听究竟是哪家公子入了她的眼,待一听说是个无父无母,无产业无官职,甚至连双腿都不能站立的人时,所有人都震惊了。 所有人都以为襄荷脑子犯抽了。 不过随着谢兰衣出现在人前,许多人见过他的相貌之后,舆论倒是改变了些,理解襄荷选择的人多了,但事实上,情况并没有比之前好。 “兰家那小姑娘估计是看上那后生长得俊了!” “唉,长得俊有什么用,当不得吃当不得穿的,就是个小白脸……” “兰家还缺吃穿啊?守着万贯家财,还不是想找什么夫婿找什么夫婿。” “这样说来那小子不会是看上兰家的钱了吧?又无父无母的,难道要当上门女婿?” “说不准,兰郎中就一个闺女,不上门的话,兰家可不就断了后了?” …… 躲在大槐树后面听着妇人嚼舌的襄荷和谢兰衣对视一眼。 襄荷严肃地看着谢兰衣:“她们说你是小白脸。” 谢兰衣摸摸自己的脸,点头:“嗯,她们说的没错,我的脸的确很白。” 襄荷:…… “她们说你要当上门女婿。”她不甘心地再度挑衅。 谢兰衣笑了,“有何不可?” 襄荷彻底郁闷了,蹲在地上画圈圈,画完圈圈抬头指控:“你这反应不对!” “哪里不对?”谢兰衣微微笑开,“他人说什么与我们何干,他自说他的,我自活我的。而且,她们说的也没什么不对,我媳妇儿的确家大业大,我的确无父无母,不然,我真当上门女婿,嫁给你?” 襄荷“嗷”一声捂住了脸,“不要脸!” 那个谪仙一样的俊美公子呢?说出这样的话不怕人设崩了么?! 自从一时恍惚(?)答应了求婚,谢兰衣就越来越口无遮拦——也不对,是越来越嘴甜,越来越接地气了!完全不像以前那么外人面前那么高冷,也不像以前在她面前那样虽然亲近但多少还有些端着架子。 她、她、她——她完全抵挡不住好么! 她原来可没想那么快原谅他冒失的求婚的! 但她知道,她心里其实在窃喜,在享受着他这样的变化。以前的谢兰衣对她来说就像一朵漂亮的花,她以欣赏的目光看他,不会产生任何想要占有的想法。但如今,那朵花却主动靠近她,剥去扎人的刺,张开柔软的花瓣,将一切都呈现在自己面前。 她的心里便随之生出名为占有欲的恶魔,想将那花紧紧地圈在自己的小花园,只容自己欣赏,只容自己抚摸,不想让别人看去他一点点。 就像他对自己一样。自从定下亲事,他便以她的未来夫君自居,对待任何想要觊觎她的男人都不假辞色,甚至连她跟大哥亲热一些都不许,让她又恼火又窝心。 然而当她看到别的女人目露惊艳地看着他时,她终于明白了他的心情。 那种想要将心爱的人的全部都据为己有的感觉。 爱是独占。 她突然想起这么一句话。 以前的她不在意他是否为她私有,因为她只将他当做朋友,然而现在,她的心境却全然改变。 那么……这是因为爱吧? 她爱他。 而他也爱她。 相爱两个字,或许就是世间最美好的词汇之一。 襄荷莞尔一笑,目光凝视着那个不再高冷,却在她心里更加鲜活的人:“好啊,那你就当我们兰家的上门女婿吧!” “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 北边战事吃紧,刘寄奴不能长时间逗留,就连刘小虎也是刚刚成了亲便要再度奔赴疆场,只是走时,已经换了妇人头的田菁也要跟去。 刘寄奴下次来还不知是什么时候,若慢慢为襄荷的婚期挑日子,说不准他到时有没有事,回不回得来也做不得准。 因此,在谢兰衣的怂恿,襄荷的默许,刘寄奴的沉默中,兰郎中大手一拍,直接将襄荷与谢兰衣的婚期定在刘寄奴临行前一日,也就是说,留给他们的准备时间不过十天。 刚刚因为赵小虎田菁婚事热闹了一场的秀水村再度热闹起来,而这次新郎新娘子的身份,也让这热闹远远超出了秀水村的范围。 外面如何热闹襄荷不知道,遵循着新人成亲前不得相见的习俗,自从定下婚期那日,她便再也没有见过谢兰衣了。发请帖、请知客、订酒席等杂事自有兰郎中和刘寄奴料理,她这个准新娘子只要躲在闺房绣嫁衣就好了。 当然,她的女红功夫是万万绣不出一件像样的嫁衣的,因此不过是在基本已经做好的嫁衣上绣两针做个样子罢了。 原本因为时间仓促,她还以为只能去城里绣坊买现成的嫁衣,那样非事先定做的嫁衣自然不会太好,而且说不定合不合自己心意。虽然最重要的是嫁的人,而不是嫁人时穿的衣服,但毕竟一生只有一次,没能穿着最美的嫁衣出嫁,心中总是难免有些小小遗憾。 但谢兰衣却又给了她惊喜。 第78节 分开后的第二天,谢兰衣就送了两大箱子的东西到兰家,其中就包括一件做工精致卓绝的嫁衣。 那嫁衣颜色极正,红如烈火,一层层绢纱堆叠坠地,倒有些像是现代的婚纱。襄荷在看到那嫁衣的一刻就有些怔愣,因为她想起,自己似乎曾经对他说过,希望自己出嫁时嫁衣如火,裙摆绵延,又描述了一番现代婚纱的模样。 那时候,他们还并未挑明心迹。 送嫁衣来的人说,箱子里的东西都是谢兰衣在外三年游历时四处寻来或自己亲手所做。 箱子里还有一整套的新娘头面,用料虽然也珍贵,但最难得的是工艺都极好,绝非仓促之间能够做成的。 除却嫁衣头面,箱子里还有许多小玩意儿,大多是各色木料雕成,有簪子,有步摇,有手钏,有挂件……甚至还有两个木雕的小人儿,男娃娃坐在椅子上看书,女娃娃从他身后探出半个身子,调皮地欲要抢书。 娃娃的神态活灵活现,衣饰打扮,五官面貌无一不跟她和谢兰衣极其相似。 翻看着箱子里的东西,襄荷心中终于恍然。 这些东西自然不是一时能够准备好的,恐怕从三年前离开襄城,他就已经在搜寻或制作这些东西。 所以,他在离开时就已经喜欢她了么? 襄荷眼睛忽然变得酸酸的。 既然喜欢,又干嘛要离开,离开了又傻不拉几地准备这些东西,万一等他回来她已经许亲嫁人了呢?那这些东西他要怎么办? 傻瓜。 她轻轻在心里骂了一句。 * 最后定了婚礼在秀水村办。 到了真正成亲那日,秀水村热闹地像是整个村子都在办喜事一样。襄荷书院的山长同窗来了不少,与鹤望花铺有往来的商户甚至顾客也有许多不请自来,兰郎中又一直与人为善,几乎不赚钱的医馆一开许多年,有意无意地便结了许多善缘。 见酒席摆在兰家,来客们都以为新郎官真是要入赘了。在场的除了书院的几位山长外,几乎无人知道谢兰衣的身份来历,都以为是突然冒出来的,不过因为长得好,又无家无业身有残疾好拿捏,才被兰家招了做上门女婿。 而当知客们唱礼单的时候,人们就更确定谢兰衣是入赘的了。 礼单上都是恭贺襄荷大婚,或者兰郎中爱女大婚的,半晌却没听到一个恭贺新郎官大婚的。 虽然没人明说,但暗地里埋汰新郎官几句还是难免的。 直到一声“墨门第四十七任矩子墨含章贺谢师大婚,路远难至,特赠机关人一具,聊表寸心。”,从声音略显惊讶的知客口中出来,人群便猛然像炸了锅般沸腾起来。 能被墨门矩子称“师”的人物啊! 还有机关人! 墨院院长相里渠当即就是一个趔趄,要不是旁边人拦着,当即就要抢了知客的礼单过来看。 然而墨门矩子的机关人还只是开始,接下来,知客一连唱出一串名字,都是恭贺谢兰衣大婚。这些名单上的人,有到场的,有只送了礼来的,有如墨门矩子这样声名显赫的,也有全无人听闻的,其中另一个能稍微跟墨门矩子相提并论的,便是川蜀的一个医道圣手杨易道,与医院院长苟无患并称“南杨北苟”。 这哪里是没钱没势靠着女人吃软饭的小白脸,这分明是隐世不出的高人,专门来打他们这些人的脸的! 先前做出那样猜测,并且私底下跟同伴嘀咕过的来客们泪流满面,只觉得,脸,好疼qaq ☆、113|8.08 热热闹闹的唱过礼单后,震天的锣鼓钹铙响了起来,而新郎新娘,也开始拜天地。 襄荷被喜娘牵着,眼前只有盖头的红色,看不到任何人的面孔,耳边嘈杂纷纷,人语沸沸,钹铙喧喧,震得她几乎听不清司仪的高喊声。 然而她却清楚地听到,就在自己面前,谢兰衣脚上的机关轻轻叩击地面的声音——为了能够亲自拜堂,他做了一个可以短暂站立跪拜的机关。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三拜之后,始成夫妻。 宾客们一一落座,而襄荷却在喜娘的搀扶下上了轿子。 不像宾客们猜的一样,谢兰衣并非入赘到兰家,只是他事先便跟兰郎中说好,婚礼宴客都在兰家办。 襄荷曾经偶然间跟他抱怨过,说如今的婚礼都只在新郎家里办,宴请的客人也几乎都是新郎这一方的亲朋,这对新娘子,尤其是新娘子的父母来说真是太不公平。热热闹闹吹锣打鼓地将人家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娶走,转眼只剩一对老人和满地凄凉。 所以最终定下婚礼在兰家办,拜过堂之后再回到玫瑰园,而那里也将是两人今后居住的地方。 谢兰衣还跟兰郎中说了,无论两人最终生下几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姓兰,不姓谢。只不过襄荷并不知道这些,她还在为接下来要面对的事忐忑。 嫁人,成亲,从此生活中的一切与另一个人紧紧地绑缚在一起,她活了两世,却还是第一次体验这样的感受。 年幼时她还曾经想过,如果找不到自己喜欢,又能一心一意对自己的人,她就招个弱势些的上门女婿,或者干脆一辈子不嫁人,守着爹,守着兰家小院,就那么有些寂寞但起码自由地过一生。 那时候,她从未想到自己会遇上谢兰衣。 轿子伴着一路吹吹打打上了鹤望峰,许多跟过来的宾客闲人这才从旁人口中得知,新郎竟是住在鹤望书院里。 花轿从书院穿过,一路到了仿佛藏在山中的玫瑰园。 哥特式古堡上攀爬着无数月季,岁月沉淀下的沉稳墙体配上鲜艳的花朵,背靠着山峰的玫瑰园就像书中遥远国度的宫殿。 玫瑰园从未如此热闹过,门前石阶上的青苔早已不见了踪影,围墙上的花枝似乎都在摆动着欢呼,空气中弥漫着喜庆的气息,往日的宁静被喧嚣代替。 热闹了许久,夜色降临时,寂静终于逐渐重回玫瑰园。 谢兰衣没有亲密到可以闹洞房的朋友,襄荷这边也没人好意思闹,于是最终,两人相见时身边除了喜娘,便再没有旁人打扰。 襄荷坐在撒了莲子花生红枣等物的大红喜床上,听着外面的声音逐渐弱下去,再听到那特有的,谢兰衣的轮椅碾在石板上的声音,心脏忽然不受控制地跳了起来。 推门声响起,喜娘似乎说了什么,但她却完全听不到,只听到轮椅声慢慢靠近,随即在自己身前停下。 “襄荷……”她听到他低声温柔地唤着她的名字。 “嗯……”她脸上发烫,也低低地回了一声。 喜娘笑着催促新郎官快点挑盖头。 喜秤一挑,两人的面容刹那跳入对方眼中。 襄荷平日虽说不算不修边幅,但因为常常要莳弄花草农田,穿着打扮便比较简朴,像今日这般盛装打扮,还是头一次。 盖头一去,露出明艳如春花的面容,她微微抬头,露出一段白净的脖颈,大大的水波眼如同两汪深潭,漆黑的眼珠错也不错地看着他,顺着挺翘的鼻梁往下看,抹了口脂的唇微微抿着,上翘出微笑的弧度。 她看着他,满心满眼的笑意,虽然还有些新嫁娘的羞涩,但更多的却是喜悦。 他也看着她,双眼忽略了让他感觉到不适的烛光,只将目光牢牢地锁住她的眼。 喜娘又笑着打断了两人的对视,端来合卺酒,递到两人手中。 被一连打断两次,两人都有些讪讪地低下头,襄荷偷笑着瞥了他一眼,却见他也在悄悄看她。 接过酒杯,两人手臂交缠,仿佛彼此以为交缠的藤萝,各喝一半后换杯再饮,两人不自觉的都将唇放在对方喝过的部位,将美酒与对方残留的唇温一起入喉。 杯中酒饮尽,酒杯被一正一反掷于床下,祈愿从此百年好合。 不知过了多久,喜娘也退出了,房间里终于只剩下两人面面相对。 谢兰衣帮襄荷将头上沉重的凤冠取下,低声问:“累不累?” 襄荷撇了嘴,摸摸肚子:“不累,饿……” 谢兰衣扑哧一笑,袖里便滚出一包油纸包的糕点来,打开油纸,拈了一块送入襄荷口中。襄荷看着他好看的手指捏着那软嫩嫩的糕点,顿时觉得肚子更饿了。她张嘴去咬,可是不知道怎么的,脑子一抽,一口小白牙就将谢兰衣修长的手指连同糕点一起咬了进去。 糕点香香软软,手指温温凉凉,襄荷下意识地在那手指上唆了一口。 谢兰衣:…… 襄荷:…… 襄荷哭丧着脸,赶紧咽下糕点,将手指从口中吐出来。白皙的指尖沾着透明的口水,看上去莫名有丝……*。 襄荷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谢兰衣瞥了她一眼,脸上露笑,手指并没有收回,而是沿着襄荷的唇,一点点,慢慢地抚摸着她的脸庞。 “襄荷……”他又低声唤她,声音里有着什么在压抑着,幽深的眸子黑洞一般,几乎将她吸了进去。 床榻突然下沉,谢兰衣手一撑,身体已经从轮椅转移到了床上,恰好将襄荷盖住,双臂一拢,襄荷娇小的身子便稳稳落入他怀中。 “啊!”襄荷小声惊呼,双手下意识地推据,脸颊泛红,眼睛飘向一旁。 谢兰衣低低笑了起来,凑到她耳边,说话时鼻息都喷到她耳边的皮肤,痒痒的:“别怕,我看了书的……” 襄荷不由瞪大了眼睛看他,脸颊登时像是烧着的大火,眼含羞愤,像是在指责他怎么可以那么直白地说出来。 谢兰衣被她看得低头咳了一声,旋即却又道:“唔,图也看了——”一句话没说完,便被襄荷捂住了嘴巴。 襄荷眼珠子乱转,半晌才想起怎么转移话题。 “那个……你先说……你怎么认识那么多人?还有贺礼什么的……若不是提前说过,哪能那么恰好地送过来?还有你送来的那一箱子东西,说,你是不是……是不是回来之前就肯定要娶我了?” 谢兰衣痛快地点头承认,双眼含笑,水润地发亮,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眼疾的样子,“不过,不是回来之前,是三年前。三年前离开的时候,我便对自己说,归来时你若未曾许亲,我就再也不会放手。” “至于那些人,都是旅途相交,有些是碰巧为他们治过病,有些是志趣相投,归来前我曾跟他们说,我要回去……娶一个姑娘。” 最后一句话声音极低,几乎是含在唇里不曾泄出,然而襄荷依旧听得清清楚楚。 她的脸颊忽然不那么发烫了,只觉得通身升起一阵暖流,裹地她全身暖洋洋的,像在晒太阳一样,又像是被水波承载着,悠悠晃动,晃得她几乎想一直这么下去,直到地老天荒。 她忽然靠近他,将额头抵着他的额头,闭着眼睛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等你回来,我已经许了别人,甚至已经嫁了别人,你要怎么办?你准备的嫁衣……又想送给谁?”最后一句,赫然带着酸味。 谢兰衣双眸一笑,伸出手臂,将她紧紧地锁在怀里,深深地呼吸着她身上香甜的气味。 “可是你没有。” “我是说如果!” “如果啊……那我就远远看着你,将为你准备的嫁衣锁住,若你过得好,那就一直锁着,若过得不好,我就……”他忽地靠近,捉住了她微微翘起的上唇,咬住。 “把你抢过来。”模糊不清的声音从交缠的唇舌中泄露。 “襄荷,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便是遇上你。” 襄荷闭上眼,感受着他忽然靠近的气息,再也没有反抗的欲|望。 “还有问题么?”他轻笑着问道。 襄荷咬了他一口。 大红轻纱幔帐撒了下来,掩住了男子低低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