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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梅瑞姆望眼欲穿,等待工头和他的人马从康哇杜的领地归来。每一个白天似乎都很短,因为先生的妻子——那位寂寞中的妇人总是把时间安排得很紧,在不知不觉中教给姑娘一些知识和技能。她很快就着手教梅瑞姆学英语,但又不使她感觉到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她用学习女红来调节英语课,而且做的恰如其分,连梅瑞姆也猜不出这是妇人的刻意安排。这桩事进展顺利,因为姑娘自己的求知欲就很强。妇人还用漂亮的衣裙换下梅瑞姆那张只能遮羞的豹子皮。她发现,这孩子像她认识的那些文明社会的女孩子一样,对花花绿绿的衣裳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一个月过去了,工头还没有回来。在这一个月里,先前那个野蛮的、半裸体的“塔玛干尼”已经变成一位衣着讲究。举止文雅的漂亮姑娘。梅瑞姆的英语也进步很快。她来到这个家庭一两天之后,先生和“mydear”就决定必须让她学习英语。为了给她创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他们一直拒绝跟她讲阿拉伯语。

    工头汇报的情况使梅瑞姆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他发现康哇杜的村庄已经空无一人,他虽然四处搜寻,还是连一个黑人也没有找着。工头在村庄附近扎下营盘,组织人马在周围的丛林里寻找和克拉克有关的线索,可是一直找了好多天,还是一无所获。他既没有看见猿群,也没有看见人猿。起初,梅瑞姆非要自个儿去找克拉克。先生苦口婆心劝了好半天,还向她保证,一有时间他就亲自出马去找,梅瑞姆这才勉强同意等一等再说。可是她一直沉湎于对克拉克痛苦的思念之中,好几个月打不起精神。

    “mydear”和这位沉湎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的姑娘一起黯然伤神,而且尽最大的努力安慰她,鼓励她。她对梅瑞姆说,只要克拉克还活在世上,就一定能够找到。不过这当儿她一直认为,克拉克不过是姑娘梦幻中的人物,实际上并不存在。她安排种种娱乐活动,冲淡梅瑞姆的痛苦,还千方百计给她造成一种印象——文明人的生活与习惯才是最合乎人情世故的。“mydear”对梅瑞姆的改造并不艰难。事实证明,在姑娘野蛮与粗陋的‘补衣”下面,有一种先天的典雅与高洁。她的趣味和气质比起她的“导师”并不逊色。

    “mydear”很是快活。她膝下无子,百无聊赖,便将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到这个陌生姑娘的身上。那股亲热劲儿真比对亲生的儿女还要亲。由于“mydear”无微不至的关怀,到这年年底,谁见了梅瑞姆也不会想到她曾经远离文化与文明,在原始森林度过少年时代。

    现在她已经十六岁了,可是看起来像个十九岁的大姑娘。她长得非常漂亮,漆黑的头发,棕色的皮肤,健美,无邪,充满活力。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万分忧伤,尽管不再在“mydear”面前提起自己的伤心事。她几乎没有一个钟头不在思念她的克拉克,没有一个钟头不在祈求上帝让他们早日相见。

    梅瑞姆现在不但可以十分流利地说英语,读和写也很不错。有一天,“mydear”跟她开玩笑,说了句法语。结果出乎意料,梅瑞姆也说了一句法语。她说得很慢,结结巴巴,有点儿像小孩子学活,这倒是真的,可确实是地地道道的法语。从那以后,她们每天都要学点儿法语。“mydear”常常感到十分惊讶,梅瑞姆姑娘在这种语言上表现出来的天赋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起初梅瑞姆总是眉头紧皱好像极力回忆被这些新学的法文勾起的往事。后来,她和她的老师都十分惊讶地发现,她居然可以说不少课本之外的法语,不但用得恰如其分,发音比这位英国女人还准确。不过梅瑞姆的法语虽然讲得很好,读、写却一窍不通。“mydear”考虑学好英诏毕竟是头等重要的事情,便不再苛求他非要一下子把法文也学得那么精通。

    “你在父亲的村子里,肯定听人说过法语。”“mydear”说。这种解释似乎合情合理。

    梅瑞姆摇了摇头。

    “也许,”她说。“不过在找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在父亲的村子里见过法国人。他非常恨他们,和他们素无交往。我相信以前从来没有听人说过这种语言。可是听起来又觉得非常耳熟。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明白,”“mydear”说。

    大约这个时候,有人送来一封信。梅瑞姆听到这封信的内容之后十分高兴。原来有客人要来!几位来自英格兰的夫人与绅士应“mydear”之邀,将和他们一起打猎、游玩整整一个月。梅瑞姆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一直纳闷,这些陌生人会是什么样子呢?他们像先生和“mydear”那样和蔼可亲,还是像她以前见过的那些白人一样地凶残狠毒?

    “mydear”向她保证,他们都是些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人,既能体贴别人,又很体面。

    “mydear”惊呀地发现,梅瑞姆对这些陌生人来访的期待,没有一点点羞涩与胆怯。

    一旦确信这些客人不会妨害她,梅瑞姆便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迫不及待地盼望他们快快到来。她的这种热望与别的漂亮姑娘对社交活动的渴望没有丝毫差异。

    克拉克的形象还经常浮现在她的脑海之中,不过这个形象只能激起一种失去亲人之后的惆怅与寂寥。一想起他,梅瑞姆的心中就涌起无限的忧伤,只是这种痛苦与忧伤已经不再使她陷入绝望。她对他仍然忠贞不渝,她仍然希望克拉克有朝一日能够找到这儿。她毫不怀疑只要他还活在世上,就一定正在崇山峻林,莽原林海之中寻觅她的踪迹。让她焦躁不安的是克拉克会不会真的离开了人世?很难想象像克拉克这样一个无论遇到什么紧急情况都能应付自如的“林莽英雄”,这样年轻就夭折。可是梅瑞姆最后一眼看见克拉克的时候,他正被一群“武装到牙齿”的黑人武士围攻。后来虽然突破了重围,但梅瑞姆相信,为了救她,他肯定会重返康哇社的村庄。寡不敌众,克拉克单枪匹马,完全有可能被敌人杀死。

    客人们终于来了。一共三位男士两位妇人——她们是那两个年纪大一点的先生的妻子。这一行五人中最年轻的成员名叫莫里森·贝尼斯——贵族子弟,一个相当有钱的小伙子。他厌倦了欧洲大城市的繁华与奢侈,想趁这个机会到另外一块大陆寻求快乐与刺激。

    那些与欧洲迥然不同的习俗风情,他看了觉得难以置信,但这并不影响他对于异国风情所感到的新奇与赞美,也不影响和当地上人的交往——如果在家里,这种事情他一定连想都不敢想。他和蔼可亲,对谁都一视同仁,礼貌周全。对于那些他认为品格低下的人,也只不过言谈举止稍稍谨慎一点罢了。

    他体格健壮,仪表堂堂,而且头脑清晰,每逢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时候,总能约束自己,以普通民众自居。为此,他博得了一个“平民化”的好名声,很受人们的拥戴。当然,有时候,他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弱点也很明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从来不愿意成为别人的负担。这便是莫里森·贝尼斯在欧洲奢华的文明社会里的一个写照。不过这位莫里森·贝尼斯在中非地区会是个什么样子就很难说了。

    起初,梅瑞姆在这些陌生人面前总是局促不安,沉默寡言。她的两位恩人觉得对于她充满传奇色彩的过去还是不提为好,因此,对客人们说,他们是姑娘的监护人。至于她的父母双亲因为不便细问,谁也没有深究。客人们都觉得她文静秀美,天真无邪,活泼可爱,从不装腔作势,而且对离奇、有趣的丛林生活十分熟悉。

    这一年里,她和先生以及“mydear”经常到从林里骑马、打猎。她知道野牛在河岸的灌木和芦苇丛里最喜欢藏身的地方,知道狮子“下榻”之地,还知道离河岸二十五英里之外较为干旱的地区,野兽饮水的地方。丛林里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动物,她都能“顺藤摸瓜”,准确无误地找到它们的老窝。而最让人吃惊的是,她对食肉动物具有特殊的敏感。别人调动起所有感觉器官都无法发现野兽的踪迹,她一下子就能准确无误地辨别出它们的方位。

    莫里森·贝尼斯觉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伙伴,从一开始就非常愿意和她呆在一起。他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能在这座黑非洲的庄园里找到如此纯真的友谊。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对她越发产生了好感。他们俩经常呆在一块儿,因为在这个小圈子里,只有他们二位尚未婚配。梅瑞姆对于贝尼斯给予她的这种友谊很不习惯。不过对于她,这位年轻人还是有强烈的吸引力。他给梅瑞姆讲了许多关于那些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大城市的故事,她听了之后十分惊奇,赞美之情油然而生。莫里森这些娓娓动听的叙述,无形中给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出一个结论:莫里森不管到那儿,都会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国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显得不那么真实了。先前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飘飘渺渺,成为遥远的记忆。对于记忆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着忠贞与依恋。但是与迷人的现实相比,即使是最美好的记忆又算得了什么?

    自从客人们大驾光临,梅瑞姆一直没有陪伴他们出去打猎。对于这种流血的运动,她并无特殊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