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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喜欢跟踪野兽,但是她看不出仅仅以杀戮为目的的狩猎有什么乐趣。这也许因为她曾经是个小“野人”,现在从某种意上讲,身上也还潜藏着某种“野性”。先生出去打猎是为了吃肉,她总是快快乐乐与他相伴。可是从打伦敦的客人光临此地,打猎就被歪曲成一种屠杀。尽管主人也不允许“滥杀无辜”,可他们出去狩猎确实不是为了填饱肚皮,而是为了要那些动物的脑袋和皮子。对于这种活动,梅瑞姆不屑一顾。逢着这样的日子,她要么和“mydear”一起坐在门廊下消磨时间,要嘛骑着她那匹心爱的马儿,从平平展展的田野疾驰而过,一直跑到大森林的边缘。在那儿,她让马儿自由自在地啃食青草,自个儿爬上大树,在恬静的小憩中回味童年时代丛林生活的快乐与自由。

    这时,克拉克仿佛又回到她的身边。她在树上攀援,跳跃,荡来荡去,终于精疲力竭,便舒舒服服躺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做起梦来。梦乡之中,她看到克拉克的面孔慢慢地变幻成另外一个人的面孔,他那半裸着的塔玛干尼的身影,变幻成一个穿卡其布的纵马疾驰的英国青年。

    睡梦中她突然隐隐约约听到远处传来一声羚羊惊恐的哀叫。悔瑞姆立刻警惕起来。一般人即使能听到远处传来这样一声衷叫,也不解其意。可是梅瑞姆听出羚羊遇上了猛兽,正处于无法逃走的危难之中。

    以前,克拉克把从雄师努玛的利爪之下抢走猎物,当作一种运动,也当作一种娱乐。梅瑞姆也把从“兽中之王”的血盆大口里,夺得一分“佳肴”,看作最大的快乐。现在,听见羚羊悲悲切切的叫声,那令人振奋的往事骤然间又出现在眼前。于是,她又和死神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她很快就脱下骑装,扔到一边儿——在树木之间穿行穿着衣服自然碍手碍脚。她还脱了鞋袜。因为光脚丫不论在干燥的树干,还是潮湿的树干上面爬都不滑,可是皮靴的硬底就完全是两码事了。她甚至想把马裤也脱掉。可是“myfoear”母亲般的关怀与教导,已经使梅瑞姆深信,赤身露体座光天化日之下跑米跑去,是桩不成体统的事情。

    她屁股后面挂着一把猎刀。步枪还装在枪衣里面,挂在坐骑的脖子上,手枪扔在家里没有带。[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17z.]

    羚羊还在惨叫,梅瑞姆朝那叫声传来的方向飞快地跑去。她知道那儿有一个水坑,曾经是狮子经常聚集的地方。最近一个时期这个水坑附近一直没有发现吃人的猛兽。不过梅瑞姆断定,这只羚羊之所以这样惨叫,不是被狮子捕捉,就是被豹子追踪。

    到底怎么回事,很快就会弄清了,因为她正向这只吓坏了的羚羊飞快地跑去。让梅瑞姆纳闷的是为什么羚羊的叫声只是从一个地方传来?它为什么不跑?眨眼之间她已经看见了那只小动物,于是真相大白——可怜的小羚羊被拴在水坑旁边的一根木桩上。

    这显然是猎人为了打猎,设下的圈套。那么,猎手在哪儿呢?梅瑞姆趴在一棵大树的树权上,一双敏锐的仿佛能穿透一切的眼睛向那片林中空地扫视着。先生和他的下人是不这样打猎的。那么是谁把羚羊当作诱饵拴在这儿的呢?先生不允许这种行为在他的领地发生,而方园百里,他的话就是法律。

    梅瑞姆心里想,一定是流落到这一带的野人,可他们到底在哪儿呢?就连她那双锐利的眼睛也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还有那位“兽中之王”努玛呢?为什么它还不向这只味道鲜美而又毫无抵抗能力的羚羊扑过来呢?它就在附近,这是毫无疑问的,羚羊充满恐惧的叫声就是最好的证明。啊!现在她看见它了!正卧在离她右面几码远的荆棘丛中。羚羊在它的“下风头”,所以清清楚楚地闻见了它那可怕的气味。而梅瑞姆栖身的大树正好在“上风头”,努玛的气味自然很难来她的鼻翼间盘桓。

    林中空地对面那几株大树离羚羊比较近。从那儿跳下去,跑到它的身边,割断拴在木桩上面的绳子,只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然而,就在这眨眼之间,雄狮努玛就可以扑过来,让你躲避不及。但是事已至此,只好破釜沉舟,何况以前,比这更危险的场合梅瑞姆也经历过。

    让梅瑞姆踟躇不前的是对于那些还没有看见的猎人的戒备之心,而不是对雄狮努玛的恐惧。如果这些猎人是黑人武士,他们手中准备向努玛投过去的长矛完全可能毫不犹豫地投向胆敢放跑他们设下的诱饵的人。羚羊又一次挣扎着想要获得自由,它那凄婉的哀叫又一次撼动了梅瑞姆善良的心。她不再犹豫,悄悄地绕到空地那面,只想着避开努玛的视线。她攀援到对面的大树上,稍稍停了一下,向雄狮努玛瞥了一眼,看见那只巨兽慢慢地站了起来,一声低沉的怒吼说明它已经“准备就绪”。

    梅瑞姆拔出短刀,一纵身从树上跳下来,飞也似地向羚羊跑去。努玛看见她,尾巴像钢鞭一样竖起,抽打着黄褐色的肚子。它发出可怕的吼叫,可是刹那间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显然是被这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出现给镇住了。

    此刻,还有一双眼睛凝视着梅瑞姆,目光中的惊讶并不比雄狮努玛黄绿色的瞳孔中反射出来的惊愕少。这是一个白人。他藏在荆棘堆成的鹿砦里,姑娘从大树上跳下,向羚羊冲过去的时候,他正半蹲着身子,悄悄地站了起来。他看见努玛踟躇不前,举起手中的步枪,瞄准了它的胸口。姑娘冲到羚羊身边,手起刀落,寒光一闪,割断了拴在木桩上的绳索。获得了自由的羚羊仿佛向它的恩人道别,啸叫一声,眨眼之间在丛林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姑娘回转身向大树跑去,刚才她就是从那儿飞身而下,突然出现在狮子、羚羊和猎人面前的。

    姑娘转过身的时候,正好脸朝猎手。看见她的相貌,那人瞪大一双眼睛,惊奇得几乎连气也喘不过来。不过,现在狮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个困惑不解而又怒气冲冲的庞然大物已经问姑娘扑了过去,但它的胸口依然正对那个无声的枪口。猎手本来可以立刻扣动扳机、打死努玛,可是不知道因为什么,自从看见姑娘那张脸,他就犹豫了。是他不想救她,还是不愿意在姑娘面前暴露自己,就很难说了。也许是后面这个原因使得他没有扣动扳机,倘若那样,雄狮努玛至少可以暂时停止它的猛扑。

    那个白人像一只老雕,冷眼旁观姑娘为生存而进行的拼搏。情况万分紧急。狮子在猎手的右侧,枪口一直对着它那宽阔的胸膛或者棕黄色的肚子。有一刹,姑娘似乎已经无法逃脱雄狮的利爪。猎人的手指不由得扣紧了扳机。不过,几乎就在同时,姑娘飞身跃起,抓住了悬垂在头顶的一根树枝。狮子也跳了起来,但是梅瑞姆已经脱离险境。努玛失之分毫,只能望树兴叹。

    猎人放下步枪,舒了一口气。他看见姑娘朝那只咆哮着的狮子做了一个鬼脸,哈哈大笑着,“飞”进密林深处。狮子在水坑四周转悠了足足一个小时,猎人本来有好多次机会向它开枪,可是他一直“按兵不动”。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是害怕梅瑞姆听见枪声再重返“沙场”吗?

    努玛终于一边愤怒地咆哮,一边昂首阔步,威风凛凛地向丛林深处走去。猎人从他的鹿砦里面爬出来,半个小时之后、走进隐藏在密林深处的宿营地。几个黑人奴仆拉着脸,很冷淡地迎接他。这个人走进帐篷时还是一个满脸黄胡子的“巨人”,可是半个小时之后再从帐篷里面钻出来时,已经把脸刮得溜光。

    黑人奴仆惊讶地望着他。

    “你们还能认出我吗?”他问道。

    “就连生您的鬣狗也认不出来,先生,”有一个黑人回答道。

    猎人举起拳头,朝黑人猛打过去。不过因为挨打多了,早就学会应付这种突然袭击的办法。那位放肆的黑奴一闪身,躲过了这重重的一拳。

    17-爱的领悟

    梅瑞姆慢慢地向她脱掉裙子、鞋和袜子的那棵大树荡过去。她快乐地唱着,可是看见那棵大树,歌声嘎然而止。原来有一群狒狒正吵吵嚷嚷揪扯着她的衣裙玩耍。看见她,它们一点也不害怕。相反都龇牙咧嘴,朝她狺狺吠叫。当然了,一个母塔玛干尼,算得了什么,它们才不怕呢!

    森林那边宽阔的原野,猎归的人们纵马疾驰。他们相互之间离得都很远,希望在回家的路上惊起一只在什么地方藏身的狮子。莫里森·贝尼斯离森林最近。他的一双眼睛在灌木丛星罗棋布、绿草地波浪般起伏的旷野搜索着,看见远处密林里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他拨转马头向那个可疑的目标驰去。离得很远,他的眼睛没有经过训练,从远处看不出那个绰绰黑影到底是什么,直到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是一匹马。莫里森·贝尼斯正要勒转马头,从原路返回庄园,隐隐约约觉得马背上备着鞍子。他又走近一点儿,看清马背上确实有鞍子,而且十分高兴地认出那是梅瑞姆心爱的坐骑。

    他纵马疾驰向那匹马跑去,心想梅瑞姆一定在森林里。想到一个无人保护的姑娘独自呆在寂静、可怕、死神随时可能光临的原始森林,莫里森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翻身下马,让自己的坐骑和梅瑞姆的坐骑一起啃食青草,自己徒步走进森林。他知道,她也许平安无事,很想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让她大吃一惊。

    莫里森没走几步远,就听见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面传来一阵吱吱喳喳的喧闹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