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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济身下的莲座发散出一圈圈七彩的宝光,紧接着,另外几个莲座也彩光绽放,连司马平的身后也显出一个七彩的光环来。“这几个莲台本是上古的神物,妙用无穷。佛宗的精义我已刻在你所坐的莲台之中,有暇时你可细细体悟;大德者既可成佛,那修炼佛法神通也未尝不可,你可择人择时而授之。”左手慢慢地盘动手珠,只见三只莲座升到空中,宝光变幻中,渐渐变小,最后变成拳头大小的透明的金色,突然就消失了。只听普济说道:“你那三个朋友有莲花护体,这俗界的劫难已不足为虑,我已送她们回来处,并把你的行踪告知,你可以放心成行了。”

    司马平脸色微微泛红,想不到菩萨想得还真周到,连声答应。金光闪处,,另外四个空着的莲台渐渐融入司马平座下的莲台之中。“得到东西之后,可用莲台送回。”普济的声音还在,眼前已变成一片空茫茫的碧海,唯有身下的金莲还在放着灿烂的光。

    第二章结交

    普济和尚真是出手豪阔,一下子给了司马平那么多宝贝,司马平用半个月的时间才完全搞明白了那六道錾和莲花的秘密,而心里的惊颤却有增无减。

    这六道錾的六片花瓣每一个都是一件利器,而属性各不相同,中间那个花蕊更是一件威力奇大的法器,难怪普济说是佛界的宝贝。莲座却是中空的,除了原来他坐的那个之外,其余几个都空无一物,就如一间空着的房子,带着它旅行就如同随时带着壳的蜗牛,再不怕风吹雨淋了――这些菩萨可真会享受!

    天空如墨染的一般,遥远处星星的闪光如秋夜的飞萤,闪闪灭灭,偶尔有一片片发亮的尘埃掠过眼前,使司马平想起年轻时在满月之夜和妻子一起在黄山看月的那一晚――夜很凉,天光透亮,只有最亮的星星才能和明月共处,山风过处,不时有片片云雾飘过,就如同现在穿越的太空尘埃。“谁能伴我共明月!”脑海中闪过苏月、素兰、媚儿的俏脸,心儿禁不住轻轻颤动,“若有人相伴,这旅途一定更加有趣。”

    小霖天在得自大罗金仙的水晶球中也有记录,在极遥远的一隅,有一片蓝色的光斑。这水晶球中显示黄色的星球好像是已被探过了的,而蓝色的星体可能只是大概的位置而已,因为所有的黄色光点都有淡淡的线连接,而蓝色的大多是游离在黄色光点的远处。想想人类穷数百年的心智,至今还在争论这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独子,真是可笑之至。

    这莲花宝座真是不错,就如一艘宇宙飞船,穿梭在茫茫的太空,司马平躲在花体里面,真是安谧自在,莲花宝座变成透明的,还可以欣赏美丽的星空,这可是司马平从小就梦寐以求的。星际的距离实在是遥远,开始的好奇很快就消失了,眼前的景色好像从不改变――照这个速度何时才能到小霖天,很可能一百年也到不了最近的星球。司马平静下心来,把能量散入宝座,莲花宝座猛然放出万丈金光,周围的空间开始剧烈地波动,原来好像静止不动的星光如旋涡般旋转起来,一会儿的功夫,星光又静止下来,司马平惊奇地发现已到了第一条连线的尽头――刚才那一瞬间的速度,超出了人类所知的极限,妙啊!

    眼前是一个小小的星球,司马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直径不会超过一百公里,表面坑坑洼洼;在远处,一个巨大的红色太阳发着幽暗的光,这颗小星球可能是这个星系的一个行星。司马平降落后的第一个念头是要把这颗星星搬到地球上去――这里每一块砾石在地球上都是无价之宝!钻石!这竟然是一颗钻石星球,直径上百公里的钻石,该有多少克拉?看着晶球中密密麻麻的光点,司马平不禁有点头晕,这中间有多少是这样的宝贝。等将来有空闲的时候,一定和小月一起来探上一探――还是小月,那月下慢舞得倩影,她在恼我吗?

    到小霖天中间隔着无数的光点,要照这样一个一个探下去,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呢。司马平只能在中间找几个节点,在水晶球中标明方位,莲花宝座化作一道金色的光波,穿破青冥。时间被无限地拉长,当莲座再一次停下来时,司马平也从冥想中醒来。

    这是一个蔚蓝色的星球,遥遥望去,竟像他生息了数十年的地球,司马平感到了四周能量的波动――竟然是个有人居住的星球。心莫名地激动起来――外星人到底长什么样呢?天际不时有流光闪过,不是流星,而像是修真者的剑光,远看城郭乡村竟有点像中国的古代,看来这里的居民也有相当发达的文明。司马平不想被人发现,收起莲座,找了个僻静的地方降了下来。

    这里的人类和地球上的居民并无不同,或者干脆就是地球人,你看他们的服饰,长袍皂靴,就像回到了古中国;司马平身上的服饰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款式,t恤劲裤,如果就此现身,说不定会变成众人眼中的怪物。好在身上还有一件白云谷长春教的道袍,披在外面虽然有点不伦不类,总胜过穿t恤招摇吧!

    前方是一座大城,城墙高垒,城门洞开,好像也没人把守。就在城外百米处,有一处茶亭,门面还挺大的,有两间,放了六张八仙桌;炉子上一把巨大的铜壶正冒着热气,看着这铜壶,司马平想起了北方的大碗茶,心里有一阵温暖涌动。此时正是正午时分,茶亭内已有四、五个人在小憩,分占了两张桌子,其中两个人好像是弟兄俩,两人一边喝着茶一边在窃窃私语,而听他们的口音竟然说的是山东话――难道刚才穿越了时空回到了过去?

    俩人正谈得起劲,只听一个问道:“哥,你的风雷引是不是真的到了第七重?”另一个答道:“前几天刚刚进入的。”先前的那个兴奋起来:“太好了,天助人也,这次你一定能娶到傅家小姐。”看见司马平进来,那年轻的投来充满敌意的一瞥。司马平收敛内息,看上去就像一个普通人,只是太普通了也惹人怀疑,因为这里的好多人都有极好的修为。司马平估计那两兄弟中较年长的那一个,可能即将到炼婴期,此时不知为何愁眉深锁,向司马平投来警惕的一瞥,示意其弟不要多话。

    老板有五十多岁的样子,见司马平进来,连忙招呼司马平坐下。司马平坐下了又站起来,一脸的尴尬:“老板,我的钱丢了,您能不能给我一碗凉水?”

    老板一愣,随又笑道:“没事,没事!坐吧,一碗茶我还请得起。”

    司马平不好意思地坐下来,慢慢喝着老板送上的香茶,这时那两个小伙站起身来,哥哥把一颗碎银扔在桌上,说道:“老板不用找了,这位兄弟的帐也算上吧。”向司马平一拱手,往城里而去。司马平连声道谢,看他们使用的流通币还是银子,难道真到了古代!

    老板也在不停地道谢,一直送出了十多米。看这老板热情好客的样子,司马平和他海阔天空地聊了起来,很快就搞明白了大概。

    初夏阳光温柔中带着热烈,轻风过处,,在墙角边卷起轻微的扬尘。走进这座名叫五梁的大城,司马平好像在游览21世纪的中原古城,只不过现在更原汁原味,店铺、行人没有那么做作。城里的街道相当开阔,在不通行汽车的年代,应该说是特别宽敞了,粗略估计该在6米以上。两边店铺林立,一派繁荣景象。

    城中心是一片巨大的广场,长、宽都有数百米,铺着巨大的花岗岩,在只有几十万人的城市里,给人有奢侈、浪费的感觉。广场的中心有一座高大的平台,面积有数百平米,。此时紧挨着平台的一边,搭着一座高大的彩楼,有许多人正在忙碌着。广场上人很多,大多是衣冠楚楚的年轻人,三三两两,指指点点,好不热闹。

    在广场的一角,司马平遇见了熟人――茶亭中的那对兄弟。此时兄弟垂头丧气,大哥也浓眉深锁,满腹心事的样子。司马平见他们拐进旁边的一家小酒店,于是也跟了进去,就在哥俩的桌前一立,不好意思道:“兄台能不能再请我一次?”制止兄弟不耐烦的眼神,哥哥勉强地笑了笑:“坐吧,相遇就是缘分。”

    “在下司马平,从孔雀城来此找人的,路上银两掉了,真是不好意思。”司马平解释道。

    兄弟两人的眼睛都亮了一下,看着司马平。“孔雀城距此有数千里,一路上有许多怪兽出没之地,你单身来到这里,可真不容易啊!”

    “行囊就是在路上丢失的。”司马平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别的方面不行,跑的速度还可以;敢问俩位兄台怎么称呼。”

    “我叫高平,这是我兄弟高常。”哥哥介绍道,又分咐小二添上碗筷。

    “高兄,我看今天这里极是热闹,是不是有什么活动啊?”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司马平好奇地问道。把眼光转向远处的彩楼,高平叹了口气,高常看了看兄长,对司马平道:“明天开始,这五梁的首富,荣记珠宝行的老板唯一的女儿公开在全城选婿,所以有这么多人,明天还要热闹呢!”

    这时酒菜上来了,高平回过神来,对司马平歉意地一笑:“请恕我失礼了,您请慢用,不要客气。”“高兄为何心神不定,莫非有什么心事?”乘着高平走神的时候,司马平偷偷地问高常。

    “你不知道,那傅家小姐和我哥乃是同门兄妹,平日里情投意合,已互订终身,现在傅小姐又要公开选婿,你说哥能高兴吗!”高常愤愤地说。

    “别胡说,芝华不是那样的人。”高平回过神来,狠狠地瞪了高常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