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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黄金黎明 II > 第146节
    “max大叔,早。”

    “少夫人早,您睡的好吗?”

    “嗯,很好。”

    “昨夜少爷从上海打电话回来,说让我特别注意一下您卧室的壁炉,我敲了您的门,但是那个时候您已经入睡,我让女仆开门进去看了一下,一切安好,于是,她退出来,没有打扰到您的休息。”

    “哦。”

    今天的早餐是新烤制的粗麦面包,上面涂抹了厚厚的一层牛油果,鸡蛋,生菜草莓鸡肉沙拉,果汁与牛奶。

    “少夫人,我发现您是一位自我生存能力很强的人。”

    我点头,我知道他说壁炉的事情,“我会烤肉,凡是与吃有关,并且能让我暖和的事情,我都有不学有术的天赋!大叔,今天的面包涂抹牛油果实在太好吃了,再给我拿一片。”

    “少夫人,mary请的专业造型师alexander有一个小小的提议。”

    “什么?”

    “临近婚礼,应该没有足够的时间修改您的礼服,因为这件礼服上点缀着太多的钻石,如果,……我是说,如果您感觉礼服变得稍微有些窄瘦,……少夫人,您确定,您真的需要第二块牛油果粗麦面包吗?”

    我,“……”

    啊?

    怎么,怎么,辛辛苦苦20年,一下回到解放前?为什么我感觉自己依旧是那个et的a女星为了身上多长了2斤的肉而被迫每天进行光合作用的可怜的家伙?

    但是,看着max大叔认真并且带着真诚与豁达,还有一丝丝人文关怀主义精神,我冲着他勉强摇头。

    “其实,我也没有那么饿,不一定需要第二块牛油果面包,我可以再吃一碗生菜草莓鸡肉沙拉吗?”

    “少夫人,支持生菜草莓沙拉可以吗?”

    “呃……”

    闻言,我艰难的点头,“可以。”

    “好的,请您稍等。”

    max大叔的声音立刻变得轻快起来,不一会儿,我想要的第二份沙拉被端了上来,我勉强自己慢条斯理的吃掉它。

    早餐结束,我们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

    max与mary手中有一个厚厚的纸张堆砌而成的agenda,我们今天必须一概消灭掉。

    ……

    “少夫人,婚礼那天的晚宴需要您同少爷跳一支舞,这些是备选的舞曲,您喜欢哪一首?”

    max大叔,说完,送上砖头那么厚的另外一份材料,里面全是音乐的名称:——有些是英文我还能看懂,剩下的很多是德文,法文,还有意大利文,甚至是俄罗斯文写成的,我看着简直就是一个头两个大。

    “少夫人。”mary姑娘在这里一般称呼我是’少夫人’,在学校的时候,她会称呼我为’alice。’她说,“这次婚礼邀请的客人非常多,在婚礼举行的前夜有活动,其实那是另外一种形式再现您的hen night与勋先生的stag night,初步计划是位客人表演歌剧,这些是备选名单,少夫人,您喜欢哪一幕?”

    于是,我眼前看到的就是她把手中这个金色的12寸macbook屏幕正对着我,我看到的一个巨大的列表,其中全部是歌剧的名单。呃……意大利语居多,但是后面全部有英文的注译,让我看起来顺畅许多。

    这一整天,我们几个就婚礼的各种细节再一次的过了一遍。

    期间,我喝了9杯清水,吃了1块无糖的燕麦饼干,还有4颗扁桃仁以及一杯热牛奶。

    我们把婚礼上所有的剧目,曲目,草坪上的灯的形状,天空中燃放的烟花的规格与形状还有主题与颜色,另外,我的裙子,是每一天,每一个场合的裙子,佩戴的珠宝,需要穿的鞋子,等等,这一切的一切全部确定好,写入了mary姑娘的数据库中,等我终于回到卧室洗完澡爬上大床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过了那个点,似乎入睡有些困难,我拿出那本剑桥在1940s出版的《尤利西斯》,继续慢慢看,好像一只蜗牛在爬山。

    这本书是灰色的皮,紫色的字体,里面有一些勋世奉帮我写的注解。

    虽然勋先生对文学与历史没有那么精通,但是他精通欧洲多国语言,对于这本书中的一些典故也能解释一二三,我手中这本号称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的尤利西斯(主体是英文写成,但是混合了多种其语言,诸如法语、德语、爱尔兰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梵语等),作者的才高八斗外加极度任性,使用多语言给我造成了阅读上的极大困难。勋世奉比我懂得更多国家的语言,虽然他不可能一次性通读尤利西斯,但是他那个程度已经足够成为我的活字典了。

    ——

    故事已经进行到下午1点了,布卢姆到一个小饭馆,这里脏乱差,所有人犹如饕餮,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丑态百出,……

    眼皮打架。

    壁炉里面的火烈烈的烧着,整个屋子中暖暖的。

    我窝在高床暖枕中,昏昏欲睡。

    逐渐,手臂无力,拿着书本的手也开始下垂,垂啊垂,掉到地面上,这本旧书被我的手指捏着,以单角着地的方式斜倚在床边。

    有人,伸出手指,把我手中的尤利西斯拿走。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暖色的炉火映照的光晕中,是一个男人的侧影,他坐在床边,修长的手指安静翻开书本。

    ——似曾相识。

    当年我同勋暮生在三一学院读书的时候,就曾经见过他,也是这样看书,当时的study hall是一个14世纪修建的古老石头建筑,那层石头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时间的痕迹弥漫其上,增加了历史的沧桑、沉重与狰狞。

    但是,当这个男人收敛起极致的权势与无尽的金钱营造的光雾,他似乎天生就适合这里,在顶尖学府中读书,静谧的如同一首诗歌。

    “你……你怎么回来了?”

    我单手揉眼睛,勋世奉把书本拿开,俯下身,“啾!——”的一声,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他说,“事情做完,就回来了。”

    我,“可是,……”我揉着眼睛坐起来,“你不是应该明天晚上,或者后天早上回来吗?”

    “嗯。”

    勋世奉把手中的书放在旁边的桌面上,他脱下外套,把袖扣解开也放在桌面上。

    我等着他说什么,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似乎这个时候本来应该在上海的他出现在纽约郊外的,也是一件无比正常的事情。似乎,生活本来就应该如此一般。

    “alice。”

    终于,他开口。

    我,“啊?”

    “这个庄园我想改个名字。”

    “呃?”我又揉了揉眼睛,“嗯好啊,你喜欢就好。你想要叫什么名字?”

    “alice。”

    “嗯,我听着,新名字叫什么呢?”

    “alice。”

    ……

    我愣了一会儿才终于明白,“那个,你的意思是,这个庄园也叫alice吗?”

    勋世奉点头,“嗯。”

    我,“呃,……可是,可是,……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家是不是有太多的alice了?你的那只自己挣钱买猫粮的女王猫,我,拿顶凯瑟琳皇后改的tiara,以后,还有可能我们的女儿,在加上这座古老的庄园,等等,等等,这些都是alice!这样,是不是alice太多了?”

    “不会。”勋世奉,“alice,永远都不够多。”

    when the enough is enough  (什么时候足够才是足够?)

    n——e——v——e——r !  (永远不!)

    第166章

    清晨,勋世奉依旧在沉睡。

    我枕着他的手臂,手指摩挲着他的皮肤,上面有一道伤痕。那是陈年的旧枪伤,还是在仲宫,手臂的贯穿伤让他在我的地下室内住过两天,他还在那种恶劣的居住环境中优雅的啃着鸭脖子,就不知道,现在他还会不会吃那种被整个姓勋的人嫌恶到极点的小吃——武汉辣鸭脖。

    我又想起前几天给他炖鸽子汤,他吐的连黄胆汁都出来了,想必是那几天心情差到极。

    在白天的时候打爆了许多鸽子的头,血糊糊的一片,夜晚再看到那些鸽子汤,想来想去,都不是可口的食物。

    我的左手握住他的另外一只手。

    我的左手无名子上有戒指,他的手是右手,无名指是空的。

    勋世奉全身上下没有戴任何的装饰物,只有一枚黄金婚戒,虽然,这对戒指出身自勋氏家族意义不凡,但是在凡人眼中到底不如铂金白钻显得身家厚重,他却如同一个普通的已婚男人一般,手指上只有一枚这样的素金婚戒。

    我动了一下。

    此时,阳光从厚重落地窗的帘幕缝隙中透射出来,正好照在我们交握的手指上,刺目的光线竟然让这枚本来看起来不起眼的戒指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勋世奉刚醒,他说的中文本来就辅音轻,元音稍微重一些,刚醒过来,他的嗓音还是软的,说的话好像是有人用天鹅的羽毛骚弄我的耳朵。

    我,“你醒了?什么时候醒的?”

    勋世奉,“刚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他说的应该是我们的戒指上镌刻的诗文:他的指环上刻着: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我的指环上则是下面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这是先秦诗经中的一句,当然,全文很长,这里只是取了其中的一句,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张爱玲曾经对胡兰成说过,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我,“生死契阔,就是生生死死,悲欢离合。”

    勋世奉,“为什么用这样的诗句做婚戒?”

    我,“勋家做这对戒指的时候,时间应该是民国,那是乱世。乱世,真正的乱世。你从小在美国长大,母亲又是欧洲移民,对于中国民国那个年代没有印象,那个时代,瑞士的农民可以在院子中种一棵樱桃树,然后多年后,悠闲的看着孙子在樱桃树下玩耍,而中国的农民如同草芥一般,生生死死,聚散离合,就好像掀起的海潮,究竟最后流落在哪里,生生死死都不知道。

    很多女人等了一辈子,也没有等到她想要等的那个人。

    我看过一个纪实节目,就是帮助人找到离散的亲人,其中一位是帮助他的母亲找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母亲一直在乡下,等着他父亲回来,村子里面的人都说那个男人早变了,另外娶了女人在城里生活,但是他母亲不相信,他的母亲拿着丈夫当兵走之前为她编的小竹筐,隔着50多年,问了那么多人,最后,他么终于发现,他的父亲是解放军,当时在解放济南的时候牺牲在前线了,遗骸早就埋入烈士陵园。他回家告诉母亲,说父亲没有背叛她们,而是早已经去世,遗骨也找到了。那个节目最后一个镜头就是他带着自己已经哭瞎了眼睛的母亲,拿了他父亲生前最爱喝的老家的土酒,到烈士陵园给他爹扫墓,一瓶白酒全部洒在早已经掩埋了枯骨的黄土上。

    在那个时代,有一种誓言无论生死聚散离合都要在一起,是一种扎人心肺的浪漫。”

    “arthur ……”

    我抬头,看见勋世奉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深沉而静谧,像悠远的深海。

    这样的一双眼睛,一直被当勋家人成是’非我族人其心必异’的标志,他究竟走过了怎样的岁月,才终于走到今天这一步?

    他曾经说过,我们眼前这个世界是用黄金铸就的,它沉重、完美无缺,没有丝毫的裂缝,想要撬动这个世界需要付出,而付出的代价是则是常人难以想象,也难以承受的沉重。以后,他会继续向前走,随着他帝国版图的野蛮扩张,他碰到的阻力会更多,承受的压力也会越大,未来好像依旧不会是和风细雨。

    只是,终极权力的最终点,究竟是什么?

    我,“以后我们的孩子,你想让他们学中文吗?”

    我记得他曾经一直傲慢的面对中国传统与文化,他曾经阅读过一本上,上面一位很有名望的欧洲元首曾经说过,——30年之内,中国不可能向世界输出任何有价值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