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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黄金黎明 II > 第147节
    很多华人的第二代,第三代都不会学习中文,他们把这些精力与时间放在对于他们来说,更加重要的地方,我却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这样。

    勋世奉,“随他们,不过如果在勋家,这些事情没有我质疑的余地。你是母亲,我相信你会为他们选择最好的教育模式。”

    我,“诶,不得不说,其实,你真的还是姓勋的。”

    “嗯。”他拿起我的手指,轻轻亲了一下,就放开我,从床上起来,“你也是。”

    今天是我们拍摄婚礼照片的日子。

    由于康斯坦丁的宣传部门的要求,我们需要一张面对全球所有媒体公布的婚礼官方照片。

    因为,在婚礼的日子里,所有的媒体,所有媒体,完全不被邀请入内。

    为了这个目的,勋世奉这家庄园的安保工作已经与一级战备状态是相同等级的了。

    我记得前几天max大叔手下的一位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曾经拿过来一个小小的机械蚊子,特别袖珍,如果不仔细看,这只蚊子就像是真正的蚊子一样,其实,这是一台袖珍的实时传输仪器,蚊子的眼睛是360°无死角的摄像头。这是一家传媒集团的杰作,当时,max大叔就给远在上海的勋世奉打电话,得到的回答很简单直白:——我知道了。而康斯坦丁办公室得到了另外一条指令:——康斯坦丁减持这个集团的股票。于是,次日纽约股市一开盘,一个悲伤的故事就诞生了,这家集团的股价逆势跳水,一天之内,它从一头骆驼缩水成为一只兔子。

    我需要mary姑娘与造型师帮我穿礼服,毕竟,那是价值160万美金的东西,上面挂着好像整个银河系一般的碎钻,华贵无比的同时也难以handle。

    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勋世奉已经穿好衬衣了,他正在打领带。

    我过去帮他打领带。

    他的领带在我手指之间翻飞,一下,两下,……,几下就系住了,随后,我又给他别了一个蓝钻的领带针,让这颗稀有的蓝钻在勋世奉的胸前熠熠生辉。

    最后,就在把我把他的领带摆正回去的时候,忽然扯过它,我低头,在领带上亲了一下,……于是,我们本来可以立刻离开卧室的计划,向后推迟了1个小时零45分钟。

    本来不是正式的婚礼,我不用蒙上披纱,但是勋世奉坚持我带面纱。

    于是,我在众人帮助之下,终于传上那件仿若令人震撼的星空一般的白纱裙,蒙着布满了钻石的披纱,就这样站在勋世奉身边,我的手臂挽着他的胳膊。

    我的面容是模糊的,镜头中,我的面孔在璀璨的面纱下若隐若现,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还有眼睛、嘴巴大略的方位,而勋世奉不同,他的面容在镜头前极度清晰!

    他依旧是那种不外露表情的表情。

    冷淡娴静。

    却,带着杀意。

    勋世奉,他就好像是15世纪文艺复兴时代的翡冷翠,华美异常,却暗藏杀机。

    照片出来之后,效果出奇的好。

    我想要拿过来,放在我的微博上,于是问询了这次负责alice  arthur hsun婚礼一切公关事宜的康斯坦丁公关部,这样是否可以,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时间需要由他们协调一下。

    于是,就在婚礼前一天,康斯坦丁授权《华尔街日报》首次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康斯坦丁的缔造者董事局主席外加现任ceo,arthur hsun 官方婚礼照片的同时,我登录了自己微博账号,上传照片。

    廖安回国,她与simon张他们连同et,把《南北朝》炒作的简直是如火如荼。

    就在此时,我的婚礼照片上传。

    我以为大家可能不会过于注意这张,毕竟这张照片中我的面孔不是很突出,并且,似乎对于我的婚讯大家都不陌生也没有惊喜的时候,这张照片却引发了地震海啸一般的狂潮!

    ……

    “卧槽,不是吧!!不是说alice嫁给一个做股票的老头吗,怎么这么短的时间她又改嫁了,嫁给一个混血演员或者是模特?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快!!”

    “难道那个三观不正的et女星alice终于知道豪门不好进,转而嫁给小白脸了吗?这样算不算是爱情战胜金钱?!”

    “这个照片上的男人是谁啊?怎么比乔天王还要帅?!是好莱坞明星吗??!!”

    “不是吧,原来美女还是爱美男啊!那么,那个有钱的老头就没戏了吗?!!”

    “卧槽,卧槽,卧槽,卧槽!!!!!!!!xxxxxxx!!!!!!!!啊!!!!!!!!!!我看错啦!!!这个男人竟然就是康斯坦丁的老板那个arthur hsun!!!!!!那个土豪中的土豪,极品土豪中的极品土豪!!!!!!!”

    “alice还是很有手段的嘛~~~~~~~~~~~~~”

    “之前的谣言都是谁制造的?谁说alice为了钱嫁给一个老头的,是谁,是谁,究竟是谁????????!!!!!!!!!”

    “啊!!!!!!!!!!!!我要疯啦!!!!这个男人好帅!!只看一眼我就要爱上他啦!!!!!!”

    “不是吧,这么俊的男人竟然还是一个有钱人,这个世界真没天理啦!!!!”

    “那个alice简直就是人生大赢家!!”

    “啊!!!!!!!!!”

    ……

    第167章

    我们将要举行婚礼的庄园正是更名为alice mantion,标着名字的牌子重新雕刻,立在白蔷薇园外。现在依旧是隆冬,所有的鲜花与绿色植物全部养殖在钢化玻璃搭建的greenhouse里面,甚至连靠近居住地主楼这边的泳池都架上了钢化玻璃。

    外面白雪皑皑,里面温暖如春。

    勋世奉在游泳,我没有陪他,而是在卧室书房整理书柜。

    既然勋先生准备婚礼之后就搬到这里居住,max大叔、mary还有我就需要把这里准备出来,asap。

    我给了max大叔一张书单,里面是我想要订的书籍,全部都是现在市面上可以买得到的书籍,很杂,主要的书目只有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的,目前,我只能阅读这两种语言写成的树,其他不成。我的书目从文学历史与艺术、人物传记、二战风云、到机械构造,信息系统,it技术,金融,航空,外加长篇漫画,各类小说,少数几本一些法语、德语的入门教程,等等,杂乱到好像一个图书市场。当然,这里并不是我全部想要的东西,勋先生这里的图书馆本来已经很壮观了,我摆放的这些不过是睡前一些零散小食,给自己多一些小趣味罢啦。

    勋世奉推开屋门,他披着浴袍,手中拿着一块宽大的毛巾,一边走一边擦头发上的水珠。

    “我以为你会继续阅读那些花花绿绿封皮的读物。”他说,“看来,是不一样了。”

    我翻看一本关于英国二战期间的剑桥学生与苏联共产主义之间的恩怨纠葛的小说,听他这么来了一句,我点头,“嗯,我长大了。”

    他去洗澡,完了之后,换上衬衣长裤。

    衬衣的领口都没有扎起来,剩下3、4个扣子,所以,稍微敞开的衣服遮挡不住他的喉结、锁骨还有胸膛上坚劲的肌肉……外面阳光太好,因为整个alice mantion满是封冻的冰雪,于是,这样的阳光照在雪上,就显得更加刺目。

    巨大的书柜抵住了整整一面墙,顶天立地的,却挡不住阳光。

    光线刚好照在勋世奉的鼻梁上,眼珠隐蔽在光线中,颜色变得很淡,好像上古年代永不消融的冰川的颜色,并且,过于强烈的白光让他的皮肤更白,白的像透明一样,像一张上等的宣纸,这样,他鼻梁上的纤细的血管就隐约可见,淡淡的青色,——蓝血。

    我,“你不太符合现在美国对于富豪的审美要求。”

    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拿起来一本书,是中文的,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他看不明白,微微皱起眉。

    “什么?”他随意搭话。

    我,“北美当代权贵应该是个子高,消瘦,但是皮肤的颜色应该深,好像小麦的颜色,这样显得他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时间,在大家都为了生计而工作的时候,这些人有钱,并且最为奢侈的是,他们还有时间可以去棕榈滩,去太平洋私人岛屿,去任何他们想要去的地方享受阳光沙滩,还有海浪。”

    勋世奉没有说话,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忽然低头,亲了一下我面颊,进而继续,……我们的嘴唇贴合在一起,他把我涂抹在嘴唇上的鲜红色的口红尽数吃掉,他的嘴唇边缘上沾上了一抹猩红。

    ——忽然,很想做爱。

    我握住他的手,抬高,放在我的腰间,他用双臂环住我,很轻易把我托住,轻轻举起来,抵在书柜上,后背虽然被这些木格隔住,但是我不太在意,只是双手压住他的肩膀。

    ……

    火,燃烧起来很快,烈烈的把一切焚毁,最终,只剩下一些灰烬。

    额头上有汗珠,顺着我面颊滑下,在腮边滴落。

    被他抱着有些高,正好可以低头,在他的鼻尖轻轻亲了一口,他的鼻尖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记。

    ……

    勋老夫人到了。

    我们住在长岛的时候,勋老夫人还有佘太君都照顾的很周全,今天他们过来这边住,并且还是为了我们婚礼的事情,我当然也要让她们在这里住的很舒服才好。勋老夫人腿脚不太舒服,老年人即使生活在锦衣玉食的家族中,年纪长了,还是会有一些这样那样的不舒服。

    她们的房间在左翼,窗户外面就是红松林,这个房间很好,外面还有一个大露台,如果老夫人不想下楼活动,就可以直接在这里动弹动弹,从这里凭栏远眺,可以看见一望无际的天空、草,青山还有远处的河谷。

    我们坐在露台的椅子上,我端着下午茶过来,与她聊一会儿。

    我听见她对我说,“这的园子是老爷子给老四的,他一到勋家就在这里住。那个时候不比现在,老四刚回来,还不会说中文,居住的地方离开长岛远一些,心情会好一些。老四在普林斯顿毕业之后,老爷子就把园子给他了,我本来以为他读完phd就回勋家,结果他去了西岸,几年后,他再回东岸的时候,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给她倒了一点红茶,金色的茶漏横在杯子正中央,上面有几根撇不净的茶叶。

    勋老夫人,“这是,祁门红茶?”

    我,“对。”

    她,“我以为老四这里,只有大吉岭或者是伯爵。”

    我,“最近他喜欢喝中国茶,所以,祁门红茶与云南滇红都有,甚至还让人从国内带了一些乌龙茶过来,他能喝的进去的是大红袍,他说,口味像咖啡。”

    “你呢,你喜欢喝什么?”

    “我?”我把茶漏拿走,自己从三层点心塔上拿了一小块精雕细琢的驴打滚(别问我这只可爱的驴打滚是怎么爬上点心塔的,我也不知道),“什么都可以,我也喜欢喝乌龙茶,有些时候喜欢喝绿茶。”

    “我也喜欢喝绿茶。”勋老夫人端起来杯子,“味道清苦。”

    一时之间,我吃点心,她喝茶,无话,周围很安静,只有风吹动森林的声音。

    “按照康斯坦丁的惯例,我以为老四会把你的照片放大,做的很奢华,放在媒体上,而他自己的头像照例很模糊。但是,这次在华尔街日报上的婚照却出乎我的意料。”勋老夫人放下茶杯,“他像是一个守财奴一样把你藏起来,让你对外公布的照片模糊到了极点。”

    我,“我是演员,我的照片在网络上随处可见。”

    勋老夫人,“所以才说,他这点做的,实在有些欲盖弥彰。不过……”

    她像是想到了什么,没有端着茶杯的手空着,而她的右手似乎无意识的抚摸着自己的左手,那里却没有戒指。那里应该是曾经佩戴了许久戒指的地方,但是,随着勋老先生的离世,老夫人就把戒指摘了下去,所以,现在她左手无名指的地方,只留下一道浅色的痕迹。

    她,“这点,老四与他爷爷很像。

    他们爷俩很像,连喜欢吃的口味都像。老爷子也喜欢吃牛肉,只是不吃牛排,而是要把牛肉炖好,陪着米饭吃。饭前要喝汤,他手指长,拿筷子的地方也远,老辈子人算过一卦,说这样拿筷子的人以后离家远,这可不就是嘛。当时从北平走的,一晃,就过去这么多年了。

    老四从小在这里长大,他妈妈又是白人,他的口味自然西化,但是很多东西,归根结底都是一样的。”

    我就是靠在沙发的靠背上,听着她说话,而她似乎不想再说了,就是安静的坐着,我们这样对坐,像是在想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良久,勋老夫人忽然一笑,像一个老妇人一样,说起一件八卦,“你还记得三叔公嘛,就是过年的时候给你一个大红包的那位。”

    我记得他!那位老人家耳聋眼花,身边是一个如花似玉,丰乳肥臀的年轻美女,他一见面就给我塞红包,还连连问我:——“身体这么弱,能给老四生儿子吗?”

    我,“记得。”

    勋老夫人,“他老人家90整寿,也要续弦了。”

    我,“我见过那位长辈的人,是一位很美丽的年轻女人。”

    勋老夫人摇头,“不是,你没见过三叔公新娶的女人,这位今年刚满17岁,是大学生。三叔公当年从内地出来的时候带了很多黄金,那个时候他不想做别的生意,就想做教育,投资很多大学,现在一些有名望的学校都有他的股份。那个姑娘考奖学金的时候认识的三叔公,据说长的单细苗条,适合穿软丝的旗袍,三叔公一看就相中了,我以为这事不成,结果,那个姑娘也愿意,这到是一件好事。”

    我只是关心一件事情,“老夫人,以后我见到那位17岁的三叔公的新娘子,我怎么称呼她?”

    勋老夫人,“她好像叫做tracy wu,你叫她tracy就好。”